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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要坚持法定审计和交办必审的原则,以增强审计项目计划的法定性。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一定的工作职责,本级政府也要求审计部门要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因此,在制定审计项目时,必须考虑法定项目和交办项目的安排,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下级政府财政决算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府交办项目审计以及上级审计机关授权项目审计。这些项目,都必须保质保量地完成,如果这些任务打折扣,我们应有职责就不能充分地发挥,那么我们的工作就不会得到社会的认同。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6-0-01
一、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自被提出以来,一直主要应用于金融领域。而企业的风险管理大范围受到重视仅近30年,其发展历程大致为:20世纪70年代,企业风险管理只是单一的信用风险管理;20世纪80年代,企业风险管理主要是针对投资风险和财务风险的分散和回避;进入20世纪90年代,企业越来越重视风险和风险管理,全面风险管理等被提出并付诸实践。1992年,COSO(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委员会了《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在此基础上,该委员会于2004年提出了《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企业风险管理简称ERM),认为企业风险管理是一个过程,由企业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人员共同参与实施,应用于企业战略制定和企业内部的各层次和部门,贯穿于企业之中;风险管理的目的在于识别可能对企业造成潜在影响的事项,并在风险偏好范围内管理风险,以将其限制在风险容忍度内,为企业实现目标提供保证。
ERM风险管理框架的要素“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实际就是对风险管理过程的诠译,在这八个要素中,事项识别、风险评估、控制活动及监控与内部审计有直接的关系。基于以上分析,得出风险管理的基本理念就是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和控制风险,这与近年来倡导的风险导向审计理念有共同之处。风险管理活动应该贯穿于内部审计工作的全过程,特别是年度审计计划的制定更应体现对企业风险的控制,将有限的审计资源重点投放到高风险的领域。
二、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认为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应用系统、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有效性,帮助组织实现目标。显而易见,随着客观环境的发展,内部审计已将评价和改善组织的风险管理作为其重要职能之一,内部审计人员必须树立风险理念,将风险识别、评价和控制融入到实际工作中。按照COSO的ERM报告,在风险管理过程中,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是应用一定的风险管理方法和审计方法,检查风险管理过程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评估风险是否得到有效控制,且以报告形式提出意见,为管理层及审计委员会提供帮助。
虽然COSO和IIA都强调了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但我们也发现,事实上无论IIA还是COSO都没有对内部审计如何具体参与企业风险管理作出相应的阐述。针对企业的风险管理的具体情况来看,内部审计参与风险管理是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在不同的阶段中,内部审计工作的侧重点各有不同。
企业未建立风险管理机制时,作为职能部门,内部审计应积极向管理层提出建立风险管理机制的建议。提请管理层关注风险。并且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应该是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如果企业管理层提出建立风险管理机制的要求,内部审计部门可以通过咨询服务的方式,积极协助企业风险管理过程的建立,内部审计人员可以运用对企业内部情况比较了解的优势和专业知识,从独立客观的角度为审计委员会和管理层提供有价值的咨询服务。内部审计可以通过指导管理层和相关业务部门对风险进行识别与评估,明确管理层的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并相应地做出风险应对等方式来协助管理层建立风险管理机制,促进企业的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如果企业建立了风险管理机制,内部审计就可以将对风险管理的评价作为审计工作的内容之一,以检查、评价企业对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对风险识别过程、风险评估的方法、风险应对措施进行审查与评价,审查评价风险管理过程的充分性适当性和有效性,并对于风险管理过程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ERM将企业的内部审计人员推上非常重要的地位,认为内部审计人员可以通过对管理者风险管理过程的充分性、适当性和有效性进行监控、检查、评估、报告和提出改进建议来帮助管理层和董事会履行其职责。实际工作中,内部审计通常并不将企业的风险管理过程作为一个专门审计项目予以开展,其原因在于风险管理措施、手段与企业的内部控制整体不可分割,因此内部审计参与风险管理仍然体现在项目选择和项目实施中。其中项目选择更加突出体现风险管理理念,项目选择实质上就是年度审计计划的制定。可以说,将风险管理理念和方法融入内部审计年度审计计划的制定是科学合理的选择。
三、运用风险管理理念制定年度审计计划的基本原理及方法
《国际内部审计实务公告》第2010―2:“审计计划对风险和风险的暴露的关注”强调首席审计执行官应该制定以风险为基础的计划,以确定内部审计活动重点。具体方法是在风险评估和风险暴露优先次序的基础上安排审计工作。根据以上论述,我们认为如果企业已经建立起风险管理机制并开展了风险管理工作,则内部审计完全可以利用其成果,有针对性地选择审计重点;如果企业尚未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则内部审计可以按照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思路开展风险识别、风险评估等工作,并以此为基础制定年度审计计划,确定审计重点。
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中的关键和难点,如何识别风险也是审计计划制定过程中的关键起点。这里我们充分利用传统的审计风险控制模型来和内部控制评价理论来确定风险识别的方法。传统审计风险模型认为,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当审计师可接受的审计风险水平确定时,固有风险、控制风险与检查风险成反比例关系,也就是说当审计师识别了高固有风险和高控制风险领域,那么其检查风险就会降低。显然识别风险就是要识别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但在实际操作中,固有风险与控制风险往往相伴相生,我们通常并不将其分开识别和评估。同时考虑到内部控制评价对企业业务流程的分解和评价与这里的风险识别和评估有着共同特点,因此我们可以参照内部控制评价方法细化流程中的控制环节,针对各个控制环节识别并评估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高低,这将大大降低风险识别的盲目性。具体步骤是根据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的基础资料,制定风险评估方案,进行风险识别、风险调查、风险专业判断、风险评估及报告和实际运用(制定审计计划),当然对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评估结果并不是制定审计计划的唯一依据,通常还须结合审计资源等情况,综合考虑和权衡。
四、实际运用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在风险识别环节,根据经验和内部控制评价方法来选择风险环节的科学性,是否存在遗漏其他高风险环节,这方面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2.在风险调查环节,风险管理是全员参与的过程,风险识别调查范围必须有一定的宽度,选择的调查点须具有代表性。另外,调查方式方法的选择及调查内容的设计,对调查的被接受性和调查结果的准确性必然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调查的方式方法选择要避免走过场式的随意性,调查内容的设计要易于理解,不会让被调查者产生歧义。
3.在风险判断环节,如何把握风险测定的因素和标准的完整性准确性、专业判断的科学性,需要根据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
综上所述,随着审计环境的变化,运用风险管理理念制定年度审计计划不仅是一种有益的尝试,更是的提高效率、合理化科学化的必然选择。风险管理理念的融入必将使内部审计年度计划的制定更加具有针对性,使内部审计部门能够更加合理地配置有限的审计资源,将审计工作重点转向高风险领域,从而使企业的内部控制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反过来也必将推动内部审计工作不断向科学化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朱荣恩,贺欣.内部控制框架的新发展―企业风险管理框架-COSO委员会新报告《企业风险管理框架》简介[J].审计研究,2003(6).
2、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一是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针对我区审计事业发展方向及基层审计工作特点,认真执行《审计局审计项目定额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激发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努力提高审计质量和工作效率。二是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做好下半年公务员培训工作,鼓励职工学习经济、法律、审计业务、计算机、基建等知识,不断拓宽学习覆盖面,提高了审计人员执法水平。
3、努力提高审计质量
不断促进审计工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制度。有效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争做优秀审计项目,严把审计文书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审计档案的规范、归档、保管等各项制度,落实新要求,使全年完成的档案资料都符合要求和规定。
二是积极推进审批改革。
没有华丽的语言,也没有煽情的句子,以一首老歌开场,以自己的成长历程为线索,把与审计的缘分、工作中的艰苦、家人的支持和自己的执着娓娓道来。
我也是一名审计人,要说感悟,与特派办比起来,我们是多么庆幸自己能在家乡工作。虽然收入有限,但能在亲人身边互相依靠,过着朝九晚五、早出晚归的生活是多么幸福。我曾有幸参加了一次全国性的审计项目,在外长达两个月,体验了一把双城生活的苦与乐。每天晚上给家里打一个电话,电话那头总是说家里很好,不用担心。孩子幼嫩的声音想起,几次热泪盈眶。就这样过了两个月,回到家,见到孩子,发现她又长高了许多。一份亏欠盈满心头,多贵的礼物都不及一个拥抱,孩子抱着我久久不愿放开,一个劲的问:“妈妈你还走吗?”一句话问得我心头一阵酸涩 ……
对于审计署特派办的审计人员来说,家与宾馆的和谐统一是多么无奈,节日也变得可有可无。常年出差在外,经常通宵熬夜,这些都是别人无法想象和体会的。就是这份对审计的执着和热爱铸就了审计人的不怕苦、不怕难、勇往直前的大无畏精神。
浅层学习者需要外力来驱动学习,如目前典型的通过评分等级来促进学生的学习,他们只关心这次考试的失分地方及下一次考试的知识内容。为什么有些高中生尤其是高一年级的学生仍习惯于浅层学习呢?因为学生从小学、初中乃至高中的起始阶段都为了考试分数及评价而对信息的简单机械记忆,因此浅层学习已成为大多数学生基础年级的一种学习习惯。
目前高中学生的基础年级仍习惯于浅层学习的原因之一是以往的学习习惯,更主要的原因是老师的课堂教学设计缺乏深度,难以在学生面前呈现深度思考的教学设计。
二、基于深度学习理念下氢氧化铝制备的教学过程
1. 课前自测
试剂:0.5mol/L Al2(SO4)3溶液、2mol/L NaOH溶液、氨水
如何根据提供试剂制取氢氧化铝?原理是什么?请用具体的化学方程式表示。
设计意图:让学生从反应原理上明确铝盐与碱反应能制取氢氧化铝,并能准确用符号这重表征表示出来。
2. 分组实验
实验说明:用铝盐和上述两种碱分别制取氢氧化铝。取约1ml试剂于试管中,然后逐滴滴加另一试剂,边加边振荡,观察现象并记录在表格上。
设计意图:培养学生实验操作的能力和敏锐的观察能力,特别是试剂滴加的顺序和试剂用量对实验现象的影响。
3. 白板展示
学习小组把现象如实记录在白板(有磁性可贴在黑板)上展示,小组互评。
选取其中具有代表性的5组,学生描述及互评如下:
师:哪些小组对实验现象描述更准确、更规范呢?
生:在面对别组的描述摆在面前和学生之间的互评,对现象最佳的文字表达自然而然就出现了。
设计意图:培养学生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分析归纳整合的能力、沟通交流能力。
4. 问题讨论
问题1:B实验与D实验的试剂相同而现象不同,这与什么有关?
问题2:B操作的现象表明Al(OH)3具有什么性质?
问题3:实验室制取Al(OH)3的最佳试剂是什么?
问题4:D操作的现象你能解析吗?(后来白色沉淀逐渐增多在此不作解析)
问题5:试剂的用量与滴加的顺序会影响实验结果吗?
设计意图:通过问题的设计和学生小组之间的讨论把学生引向深度学习,培养学生思维的深刻性。
5. 符号表征
由上述实验可知,实验室制备氢氧化铝的最佳试剂是:铝盐+氨水。
Al2(SO4)3+6NH3・H2O=2Al(OH)3+3(NH4)2SO4
用NaOH溶液制备的氢氧化铝会溶解于过量的氢氧化钠溶液中,体现了氢氧化铝能溶于碱,说明氢氧化铝具有酸性,写成酸的形式为:H3AlO3(铝酸),铝酸在溶液中不稳定,易失去一个水分子形成偏铝酸(HAlO2,弱酸),偏铝酸与NaOH溶液发生中和反应。
Al(OH)3 +NaOH=NaAlO2 +2H2O(体现酸性)
Al(OH)3 +OH ==AlO2 +2H2O
向NaOH溶液逐滴滴加Al2(SO4)3溶液,相当于碱过量,生成的氢氧化铝又会溶于NaOH溶液,可用下式表示:
Al +3OH=Al(OH)3
Al(OH)3 +OH=AlO2 +2H2O
(后沉淀逐渐增多不作解析)
设计意图:强化学生用化学用语解析化学现象及问题。
6. 基于深度学习理念下的教学反思
①挖掘教材资源
教材即教学内容,它是教学得以展开的必要成份,所谓教材指的是教师指导学生学习的材料。教材对于教师来说就像木材对于木工,建材对于瓦匠一样,离不开加工与取舍、选择与创新的过程。教材不是教学内容的全部,它是可变的、发展的和开放的。要引导学生深度学习教师必须摒弃“教教材”的传统观念,树立“用教材教”的教学思想,灵活地和创造性地使用教材。必要时对教材内容进行适当的补充和删减,替换教学内容和活动,调整教学内容的顺序。
本教学案例中氢氧化铝的制备方案设计创造性地把原教材中的教师演示实验变为学生的分组实验,再从试剂的滴加顺序和用量上进行改进,使学生由感性的实验过渡到从本质上掌握了氢氧化铝实验室的最佳制备方法和它的两性。
②优化教学情境
深度学习是某种程度基于情境的行为,人类学习和知识的本质告诉我们知识具有情境性、生成性、条件性,学习者通过参与真实情境中的活动如实践、对话、协商、反思等来掌握深层知识、理解复杂概念原理,进而建构所需的知识意义并真正掌握这些知识。深度学习的实现还需要共同体的构建与支持,通过与共同体内其他成员的相互对话、彼此互动来加深对知识的理解。
本教学案例中通过以下做法创设和优化教学情境(见下图):
③引发学生深度思考是深度学习的重点
经过深思用心悟出的知识才是自己的。教学设计中可引起学生深度思考的策略有:
年末岁初之际,审计机关应当思考些什么?这是审计机关应该认真探索的问题,笔者认为每当年末岁初之际应思考三个问题:
一是年度审计项目完成如何?包括年度审计计划的任务、审计项目质量、年度审计决定落实情况、审计的建议整改情况、审计资料归档情况,等等方面要认真的开展“回头看”,看看年度计划安排是否科学、优秀审计项目是否产生、审计质量是否提高,审计监督的功能作用是否得到充分发挥。同时,新的一年审计项目立项如何做?重点是哪些?如何将项目变为现实?监督性、建设性、服务性、批判性作用如何发挥?这都需要审计机关的领导和工作的同志们认真总结经验、认真进行调研思考、认真找准促进工作深入开展的着眼点、着力点,使工作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二是年度学习培训任务完成如何?包括年度计划安排的各类学习任务、学习内容、学习效果、学习运用情况,等等方面要认真开展“三对照”,对照年度学习计划落实、对照年度个人学习收获、对照集体学习成果进行主客观的分析,找准制约学习的症结。同时,要针对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期待,制定新的一年学习工作计划,寓学于工、相互促进。要善于学习、勤于学习,不断拓宽学习知识领域,学习经济、政治、法律、社会方面知识,还要学习与审计相关的会计知识、税务知识等内容,做到“我要学”,从而提升自己、改善自己,达到学之能用、用之能果。
三是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如何?包括年度审计纪律落实情况、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群众关注热点审计情况、机关生态建设和队伍素质建设情况,等等方面进行剖析,查找不足,力求改进。同时,要适应工作的需要,制定新的党风廉政工作任务,加强审计队伍建设,防御外部和自身的弱项,增强预防、抵御、警示的能力,逐步树立现代审计机关形象,提升自身地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充分发挥好,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好,把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保护好,把科学发展落实到审计工作的实践中,为依法审计、求真务实提供更好的社会环境。
二、因地制宜(或区域性)原则我国幅员辽阔,城乡差别甚大,各地发展很不平衡,情况非常复杂。在这种情况下,制订审计工作计划时,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总的方针政策的前提下,要充分体现各级各地及各部门的特点,千万不能搞上下一刀切。要充分发挥各级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展现各地审计机关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独特风格和特色,以造就审计机关的“多能”形象。
三、主次先后原则编制审计工作计划的依据,一般是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形势要求、上级审计机关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上年度审计资料以及下级审计机关上报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草案等。由于在各时期、各地区,国家的方针政策、当地党委、政府主要工作重点都是有所不同的,因此,审计机关在制定审计工作计划时,应该坚持主次先后原则:关系重大,影响全局,问题严重的项目或单位,应作为主要重点项目优先给予计划安排,并必须保质保量完成重点项目计划;对那些问题不严重,关系不大,影响较小的项目或单位,就可以在安排主要项目后,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再行安排审计工作计划。
四、统筹兼顾、量力而行原则在制订审计工作计划时,一方面,要求在一个特定时期的计划中应当包括那些能够而且应当通过这个时期内审计措施加以影响的可变事物,而不包括那些在这个时期内不能有效地加以改变的事物。这里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审计机关条件不成熟,对某些项目无法开展审计,如有的地方审计机关缺乏基本建设方面的专门人才,无法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那么,这就要求审计机关不应将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列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二是上级审计机关没有授权的审计项目,下级审计机关不应将未授权的审计项目纳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等以后年度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后,再列入年度审计计划。另一方面,要求在制订审计工作计划时,考虑审计力量及其变化与审计任务的多寡,在没有力量或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应先安排那些重点的项目或单位,不应为扩大审计覆盖面而不顾审计质量和审计机关的声誉安排“超负荷”的审计工作计划。有计划就要有行动,应尽量避免制订“空头”计划。但是,安排计划(包括长、中、短期计划)时,又应兼顾全局,不应留下审计空白区,也就是说,应遵循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的原则。
五、相互协调、连续一致原则审计工作计划按时间长短,可分为长期计划、中期计划和短期计划;按审计体系分,可分为国家审计机关工作计划、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社会审计工作计划;按审计对象分,可分为财政金融审计计划、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计划、行政事业单位审计计划、工业企业审计计划、商业企业审计计划等等。但无论制订什么类型的审计工作计划,都应该遵循相互协调、连续一致的原则,不应互相矛盾,互相脱节,应该避免出现一些项目连续安排几年或几次,而另一些项目却几年都是“空白”,或“长、中、短计划相互矛盾”等现象。
六、指令性为主、指导性为辅的原则笔者认为,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方式上,应坚持以指令性计划为主,指导性计划为辅的原则。坚持这个原则,至少有以下几点好处:首先,有利于审计工作计划的贯彻落实,因为指令性计划是行政命令式的,一定要服从、一定要执行的计划。而指导性计划的灵活性比较大,是否一定贯彻执行就比较难说了。其次,有利于加强对审计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评比。因为对执行指令性计划的结果进行考核评比,既全面又较好比较,而对指导性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评比,就不全面,不好比较了。再次,有利于调动各级审计机关和审计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因为指令性计划好比较、好考核、看得见、摸得着,使大家干有方向,比有目标,这样,大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就比较好调动起来,而指导性计划在这方面就亚于指令性计划。
必须强调指出的是:坚持以指令性计划为主的原则与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并不矛盾。它们的内涵和外延都有所不同,它们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七、反馈调控原则作为一个工作计划,它就不可能“料事如神”,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工作计划,都不是十全十美的,这既不可能也不需要。一切事物都是时刻变化着的。因此,在制订审计工作计划时,必须遵循反馈调控原则。例如:在国家方针政策发生变化时,各级审计机关的工作计划也应该有所调整。审计工作是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的,应随着党的“指挥棒”开展工作,这是不可置否的。
另一方面,调动全省审计机关上下一起来做审计项目计划。9月中旬,省审计厅向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发出通知,征集对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的建议,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特点和本单位的实际,提出计划安排的建议,并要求说明立项意图,明确审计目标、审计对象和范围、审计内容和重点。目前,已收到57条意见和建议。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
㈠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项目;
㈡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项目;
㈢政府担保、融资和利用国债的建设项目;
㈣预算单位非税收入建设的项目;
㈤转让、出售、出租、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国有资产权益收入建设的项目;
㈥利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建设的项目;
㈦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投资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利用国家补助资金建设的项目;
㈧接受、使用社会捐赠资金(包括接受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企业、个人捐赠)建设并委托政府部门、国有单位实施管理的公益性项目;
㈨以其他形式投入的政府投资项目。
第四条市审计局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概算)执行情况、项目竣工决算、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实施全过程审计监督。并依法对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调查。
市审计局要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库,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全覆盖。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五条市审计局应设置专门的机构,组织专业审计人员依法按程序进行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审计费用纳入市审计局年度部门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市审计局要科学设定审减率,保证审计质量,节约审计费用。
市审计局根据需要,可以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市审计局应依法对接收委托的社会中介组织承办的投资审计项目的审计质量进行核查,社会中介组织应当接受。
第六条市审计局在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应当更加注重检查和评价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逐步做到所有审计的政府投资项目都开展绩效审计。
第七条市审计局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应确定项目法人单位或其授权委托进行建设管理单位作为主要被审计对象,审计通知书只发送建设单位。同时应当在审计通知书中明确,实施审计中将对建设项目相关的单位进行延伸审计或审计调查。延伸审计发现相关单位存在问题需要做出处理、处罚的,在审计职权范围内进行处理、处罚。
第八条市审计局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具体审计事项包括:
㈠建设规模和标准是否符合经批准的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投资概算或者预算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总投资是否按批准的概算进行控制,有无擅自调整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兴建概算外工程等情形;
㈡概(预)算编制有无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高取费用等情形;
㈢资金是否按规定及合同约定条款拨付,有无摊派和违法集资、收费等情形;
㈣有无侵占、挪用、转移、截留资金等情形;
㈤确定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是否依法经过招标投标,招标投标程序是否合法合规,上述被确定单位是否有违法分包、转包的情形,其与项目直接相关的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法;
㈥有关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转让和终止是否合法,是否约定保留一定比例的待结价款;
㈦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是否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内容是否真实,量价是否明确,计价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合同和其他计价文件的规定;
㈧工程造价结算是否真实,有无虚签变更记录、虚报工程量、高估冒算、多结或者少结工程价款等情形;
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保管、使用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有无损失浪费的情形;
㈩建设成本的核算、归集、分配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十一)债权和债务是否真实,有无呆账、死账、长期挂账、擅自冲销往来账目等情形;
(十二)是否按照规定计提和缴纳有关税费;
(十三)竣工决算报表和竣工决算说明书是否真实、合法;
(十四)基建收入的来源、分配、上缴和留成是否真实、合法;
(十五)尾工工程投资和未完工程量是否真实、准确;
(十六)其他需要审计和调查的事项。
市审计局根据需要,对前款所列事项可以进行全面审计,也可以进行多项、单项审计或者审计调查。
第九条市审计局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审计,可以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㈠检查被审计对象工程概(预)算、工程造价结算及与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成本造价有关的资料等;
㈡检查被审计对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与政府投资项目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资产、电子数据等;
㈢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有关的事项;
㈣向金融机构查询被审计对象的各项存款,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
㈤在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或者封存的措施;
㈥发现被审计对象正在进行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且制止无效时,通知财政部门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直接相关的款项,责令被审计对象暂停使用已拨付的款项;
㈦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计划与执行
第十条市审计局应根据发展和改革部门制定的年度投资项目计划编制年度审计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发展和改革、建设、财政等部门及其他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并提供协助。
市审计局应当将政府重点投资项目,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的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等工程列为年度重点审计项目,对其建设和管理情况实施跟踪审计。
第十一条年度审计计划确定的审计项目,当年必须审计完毕。其中,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竣工决算审计项目,一般应当在审计通知书确定的审计实施日起90日内(含节假日,下同)出具审计报告,确需延长审计期限的,应当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未经竣工决算审计,财政部门或项目主管部门预付工程价款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80%,并不得办理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和验收手续。
第十三条列入年度审计计划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及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在项目完工后90日内向市审计局提供下列资料(含电子数据):
㈠建设项目前期评估、征地、拆迁、勘察等资料及项目概、预算编制资料和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㈡建设项目招投标资料和合同文本;
㈢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竣工图、设计变更等;
㈣工程结算资料及工程价款支付资料(含各类协议、纪要、签证、竣工验收报告等);
㈤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资料及财务会计资料;
㈥建设项目内控制度资料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被审计对象应当积极协助审计人员工作,真实、完整、及时提供审计所需的资料,不得拒绝、隐匿,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十四条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在提供齐全的审计资料后,市审计局一般应在45日内审计完毕,最长不得超过90日。
第十五条市审计局依法出具的审计报告、作出的审计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项目相关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并将执行结果书面告知市审计局。市审计局出具的审计报告同时抄送财政、发展和改革部门。年度重点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并纳入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
第十六条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调整建设方案、变更设计、增加隐蔽工程量、调整特殊材料和设备价款等超过合同总价款5%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告知市审计局。
第十七条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其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竣工后解除职务,或者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调任、转任、解职等变化的,由市审计局依据权限对其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项目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可以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一并进行。未办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及各项交接的项目负责人,不得解除经济责任。
第五章罚则
第十八条市审计局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审计后,认定被审计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给予处理、处罚:
㈠擅自调整建设标准或者擅自扩大建设规模的;
㈡建设概算外工程的;
㈢工程结算多计或者少计工程款项,或者多付工程款的;
㈣施工单位偷工减料或者虚报冒领工程款的;
㈤侵占、挪用、转移、截留建设资金或者基建收入的;
㈥虚报投资完成额、虚列建设成本或者隐匿结余资金的;
㈦应计、应缴而未计、未缴各种税费的;
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市审计局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发现被审计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制作审计移送处理书,连同相关资料移送有关部门:
㈠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活动未依法经过招标投标,或者违法分包、转包的;
㈡概算调整未按照规定程序报批的;
㈢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的;
㈣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保管、使用手续不完备,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
㈤因勘察、设计单位的责任造成预算严重失控的;
㈥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虚假工程造价文件,或者少算、高估冒算工程造价,或者串通虚报工程造价的;
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关部门收到移送处理书后,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书面告知市审计局。
第二十条市审计局应当及时将审计中发现的违法和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按照规定的程序移送,任何人不得隐瞒或者阻扰。
第二十一条被审计对象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市审计局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十二条市审计局工作人员、社会中介机构和相关专业人员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分析依据一是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审计);二是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审计》;三是中注协正在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全面修订(会协[2009]75号、会协[2009]83号、会协[2010]3号、会协[2010)6号)。本次修订有两方面的主要变化:一方面是对15项准则的内容进行实质性修订(2006的与治理层沟通准则是在借鉴国际审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制定,与明晰化后的国际审计准则无实质性差异,因而本次不属于实质性修订范围),并制定1项新的准则;另一方面是对全部准则按照新体例进行改写。本次修订共涉及38个审计准则项目。修订后的审计准则计划于2010年6月正式,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参见表1:准则修订情况一览表)
(二)分析原则一是与时俱进原则(参见表2:2010年度大纲及教材变化表),二是“二八”原则(参见表3:能力等级与分值对比表)。
二、重难点分析结果
(一)审计试题与考试目标的关系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是否掌握基本技能和职业道德规范;综合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职业环境中运用专业知识,保持职业价值观、职业道德与态度,有效地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
(二)审计试题与测试目标的关系2009年度审计试题注重体现了考试目标和测试目标的规定。首先看具体体现在2009年度审计试题测试目标、准则编号测试内容与题号、分值对照表中的情形,如表4所示。
2009年审计辅导教材分为8编内容,与测试目标中所列示的内容完全一致:2009年度审计试题,除测试目标8中“其他相关业务”未出题外,其他测试目标均得到了充分体现。其中:审计基本原理测试比重约占25%,审计测试流程测试比重约占22%,二者小计47%,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各类交易和账户余额、审计财务报表审计中对特殊项目的考虑和完成审计工作与出具审计报告的要求测试比重约占38%,主要测试考生是否掌握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要的基本技能和职业道德规范。2009年度审计试题测试目标的体现,如图l所示。另外,审计科目考试大纲在描述测试目标时同时强调:“为熟练掌握专业知识、职业技能,考生需要充分理解和熟练运用《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以及相关指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构成《审计》考试内容的主要部分,专业阶段的考生应当具有充分的理解能力和应用能力”。该规定也在试题中得到了充分体现,2009年度审计试题中体现《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内容,除独立性和审计循环实务的试题外,约占80%,许多题目实际上就是准则原文的再现。
(三)重难点项目分析一是大纲中“测试目标”要求:为熟练掌握专业知识、职业技能,考生需要充分理解和熟练运用《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以及相关指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构成《审计》考试内容的主要部分,专业阶段的考生应当具有充分的理解能力和应用能力。二是大纲中“参考法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1993年10月31日);《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财会[2006]4号);《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指南》(2007年版,会协[2007]89号);《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财会[2006]3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会[2006]18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l号(财会[2007]14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财会[2008]11号)。
(四)重难点分析结果根据以上分析,考虑准则修订因素,按照把握重难点的原则:不考虑1级能力要求,同时考虑准则修订,80%考分所涉及的重难点准则和篇章分别如表5和表6所示。
三、重难点学习方法
(一)一看:将教材当小说以能力为本位,按能力等级看教材。对于l级能力的章节,通读1遍;对于2级能力的章节通读2遍;3级能力的章节通读3遍。由表4和图l可知。2009年度审计科目试题具有如下特点:一是难度适中并略有降低;二是注重体现考试大纲的各项规定,二八原则,1-2/4.115.4/10.1/11.1/11.4章可忽略;其他章节通读1遍。
(二)二听:将网络当助手认真听课,反复听重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