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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080611021
一、前言
全球问题一直是世界人们关注的热门话题,全球问题是指“在发展规模或程度上具有全球性质,对人类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涉及世界上各民族、国家和地区的根本利益,并需要全世界共同努力及国际社会一致行动才能得到建设性解决的问题”。目前,人们面临的突出的全球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人口、资源和环境问题。对此,一些学者都有了很多的研究。但是,从生态伦理学角度,有必要对全球问题进行再认识。
二、全球问题的实质
(一)从人与自然的关系来看
从全球问题产生的根源来看是由于人类在对自然的改造过程中缺乏正确的认识以及对自然的不合理开采利用而造成的,从而引发了人与自然之间的严重对立与失衡。人是从物质自然界中进化而来的,因此决定了人类从一开始就是和自然界同生同体的,绝不能单独脱离自然界而独立存在。正像恩格斯所说的那样:“我们连同肉、血和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并存在于其中的”,“人是自然中的人,自然是人中的自然;世界存在于人之中,人也存在于世界之中,根本不能将人超拔于自然之外,而使人成为自然之上或自然之下。”然而,从全球问题可以清楚地看到,人类对自然的需求已经超过了自然界所能承载的限度,加上科学技术不断地进步,人类对自然物质的占有越来越无止境,影响了人类自身的前途和命运。无疑人类不能超脱于自然之外,否则人类不能生存和发展。自然资源是有限的,但人类的需求是无限的,这二者之间是个矛盾的统一体。全球问题的出现警示人们:如果不正视人与自然的关系,不能处理好二者之间的矛盾,那么不仅不能解决全球问题而且人类自身的发展也将陷入困境。
(二)从人与人的关系来看
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而与自然界进行的积极能动的物质交换活动,在任何时候都是人类实践的一个最基本的方面。而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只有在人与外部世界的相对平衡中才能实现,而且人类生产实践活动本身也是在不断追求、解决和实现这种平衡活动。一旦人和自然的关系发生失衡而又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调控就会产生不利于人类生存的危机和困境。从哲学的视角来看,当代全球问题的真正根源是人类自身活动的不适当造成的,即人与自然之间平衡关系的破坏是由于人类没有正确认识人与自身的关系引起的,也是由于人的知识、人的力量不能适当地应用于自然从而导致人与自然关系的严重破坏。它反映了人的实践创造活动未能顺利有效地实现同自然界的和谐交换和发展,从而使人实践所创造出来的存在物,变成一种脱离人控制的异己力量。因此,真正应为当代人与自然的对立以及由此而引发的全球问题承担责任的不是自然界而是人类自己。
(三)从人与科学技术的发展来看
从全球问题产生的过程来看,也是由于人类没有正确处理好人与科学技术发展而造成的。自近代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类变革自然能力的不断提高,人类已经从自然的奴隶变成自然的主宰,而且人类把自己当作自然的征服者、统治者,当作自然的主人。这一观念的改变不仅从根本上消除了人类对自然的敬意,而且还极大地张扬了人类对自然的傲慢,从而加大了人类对自然的开发和利用。人创造了科技,是科学技术的主体。对发展的迫切要求,对科技的盲目崇拜,使人越来越沉迷并无端受制于科技的进步与发展。人类把科学技术看作是人类征服自然,统治自然的武器,并没有认识到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能给人类带来福利,另一方面也能给人类带来无穷的灾难。从工业革命以来,科学技术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进步,但人类也忽略了科学技术给人类的前途和发展带来了的隐患,甚至是灾难。全球性问题的出现就表明了这一点。因此我们要善待科学技术,绝不能把科学技术当作征服自然的武器,而应该当作是人类用来解决自身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实现人与自然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工具。
三、对解决全球问题的路径探讨
(一)反对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建立新型的人类中心主义
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将人类与自然对立起来,单独强调人类对自然的利用和控制,而忽视自然界的生存和发展,其结果带来了一系列的全球问题,并导致人类整体的持久生存及人类内部经济社会的不平等和不公正。人类中心主义表面上看去,人类处于自然界为中心,但没注意人类与地球其他物种甚至整个生态圈的有机联系,而仅仅关心人类本身,其最终结果必将是葬送人类。反对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并不是要放弃对人类自己的关注。正如默迪所说,“为了更明智、更负责任地影响进化过程,我们必须加倍努力,更充分地理解我们与更大整体之间的关系,这些整体包括社会、自然以及世界上的秩序和价值的最终源泉。个人对更大整体的认同对于发现我们自己所属的整体至关重要。”“我们每一个个人的行为对于人类进化过程本身的自我实现,以及世界价值的增长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新型人类中心主义一方面强调人类从事经济社会活动必须以自然承载能力作为衡量自己行为正确的标准;另一方面强调人的全面发展。人类不仅要满足物质生活需要,更要满足社会和精神需要,这意味着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全面依赖和关联,意味着人类一方面要尊敬个人,另一方面更要敬畏大自然,以达到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和谐。
(二)扬弃传统的发展观,建立和落实新型的科学发展观
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把单纯的经济增长作为发展的惟一指标。这种增长方式加剧了人与自然的冲突。这种增长观不仅带来了环境污染、生态失衡、资源枯竭等全球性问题,而且对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质量已构成严重威胁。对传统发展观的反思,使人们清醒地认识到,如果继续按传统发展道路走下去,人类和人类文明将面临灭顶之灾。因此为了实现人类的长久和谐发展,必须建立新型的科学发展观。只有建立可持续的发展观,才能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才能实现人类长久的和谐发展。 可持续发展意味着在人类与自然持久和谐相处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人类对整个自然界的责任,使人类整体上能够更好地、持久地生存。“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不是单纯追求经济增长,更不是单纯追求GDP的增长,而是在经济发展基础上实现社会全面进步,增进全体人民的福利。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继续发挥联合国的作用
到目前为止,世界各国都有发展战略,但没有一个共同的全球发展战略,即对当前的全球问题、未来的全球命运还缺乏明确的规划,而且即使有这样一些宣言,不少国家出于本国利益,也并未完全遵守。要解决日益增多的全球问题,需要一切民族和国家的共同参与。
联合国自成立以来,在协调民族国家之间的矛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联合国的专门组织以全局和前瞻的眼光制定了一系列关于人类问题的共同纲领。如围绕当代全球问题,联合国于先后召开了多次大会,共同研讨和参与解决世界上最迫切的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说。联合国正在为促进整个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做出单个国家所不能做出的举动,因此,在新的世纪必须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更大的发挥联合国作用。只要全球人民共同努力,相信在不远的将来,人与自然必能实现和谐统一。
参考文献
[1]王伯鲁.全球问题的实质与解决困难[J].青海社会科学,1997,(5).
[2]恩格斯.自然辩证法[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
一、 引言
研究表明,中国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始终无法脱离政府支持,真正实现市场化运作(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2015);而试点范围的局限性也并不匹配事故频发、损失严重的现状,影响了制度长效机制的发挥(盛和泰,2015)。针对上述问题,吴冲(2011)建议将渐进性环境损害行为作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除外责任;骆少鸣(2014)认为政府应该加大对保险公司的扶持力度,通过财政补贴或者发行巨灾债券等方式激励保险供给。综上,国内学者对制度试点进行了详尽研究,但针对市场供需冷淡现象的根本原因少有分析。另外,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已实行一年有余,目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市场的运行情况如何,政府还应采取哪些措施完善相关制度,这些问题还有待探索。
二、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的发展与现状
1991年,中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自大连、长春等重工业城市首先推行。由于认识水平和技术水平有限,试点的市场规模小、费率高、承保范围窄、赔付率低,到九十年代中期已近停滞。2007年,辽宁、江苏等省份在危险化学品、石油化工等高环境风险行业重新推行试点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此后,相关领域法律法规的相继完善为试点市场的发展注入了活力:2013年,环保部联合保监会《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区在高环境风险行业推行强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2015年,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加大了对企业违法排污的惩处力度,并将环境质量纳入官员的考核评价,还首次规定“国家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经历了二十余年的发展,当前的试点市场呈现以下特点。一方面,供需主体多由试点地区地方政府划定。尽管《环境保护法》修订案明确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为自愿保险,但各地大多划定了鼓励或应该投保的行业及企业范围,并以制定试点名录的方式间接强制投保;此外,承保公司亦由试点地区政府确定。另一方面,保险产品和服务则遵从普通商业保险的规则。例如,产品的保险责任主要是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引起的直接损失,包括第三方所遭受的人身伤害和直接财产损失,为控制污染物造成污染损害而带来的清理费用以及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后为应对诉讼而支付的法律费用,而累积渐进性的污染事故造成的损害多被列为除外责任;产品价格上,环境污染责任险费率按照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区分,一般高于其它商业险种的价格水平。
尽管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绝大多数地区都再次陷入僵局:投保企业需求疲软,保险公司供给不足,较实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数量,责任险产品杯水车薪。可以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仍然处于发展初期,想要做到全面推广和真正落实还面临着较大挑战。
三、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面临的问题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自推行以来一直依赖于政府的鼓励和引导,市场供需双冷的态势一直难以扭转,根本原因值得深思。
1. 需求疲软。国际经验表明,企业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需求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违法排污的成本,即政府的环保立法和执法力度,从根本上说,这与该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
(1)经济发展水平制约政府的环保力度。在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国家和地区,经济增长需要依靠低端制造业,这些行业往往高污染高能耗,因此政府要在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之间平衡取舍;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科技进步成为增长的主引擎,随着产业结构向高端服务业过渡,高污染制造业将逐渐遭到淘汰。因此,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国家的环保措施和力度也往往悬殊(Tesfaye,2013)。
在世界最不发达的国家之一埃塞俄比亚,促进经济增长是第一要务,即便牺牲环境也在所不惜。原则上,企业必须获得政府颁发的许可证才能排污,而公民也拥有污染索偿权。但实际中,政府没有设定具体的排放标准,造成污染规制形同虚设;同时,法律规定公民索赔时无权要求环保部门或污染企业公开相关数据,更无权状告政府环保执法力度不足。相形之下,发达国家则非常重视环境保护,瑞士就是典型代表。为了做好污染预防,瑞士法律不仅详细规定了企业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和对厂房、设备的环保要求,还要求企业必须在开工前就为可能遇到的环境问题做好预案。此外,瑞士对于违法排污的惩处力度较大,企业必须承担第三方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支付环境清理费用,严重时还需承担刑事责任。
不同于不惜以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的贫困国家和有能力将增长让位于环境的发达国家,现阶段中国需要在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之间寻求平衡,因此对环境污染的惩处力度往往较轻。比如,在立法方面,《大气污染防治法》对于污染事故单位的罚款金额上限仅为50万元人民币;另外,企业只需缴纳显著低于经济利益的排污费就可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排放污染物。在执法层面,地方政府往往受到经济发展水平所限,使得法律体系本就并不完善的污染治理更打折扣。可见,经济发展水平对于制约了我国的环境保护,政府只能选择在保证经济增长的约束下最大化对环境污染的打击力度。
(2)政府的环保力度影响企业保险需求。政府对于环保的态度和力度主要体现在相关立法执法上,这又将直接决定企业的环境污染成本,进而影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需求。如果政府的环保态度强硬,对于造成污染事故的企业惩处严格,并要求企业向受到事故影响的第三方支付较高的赔偿金额,则出于降低成本的考虑,企业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需求将增加。简单的经济学分析能够更清楚地进行说明。
假设某企业的产品价格和销量外生,分别为a和y。企业生产可以选择使用环保或者不环保的设备。选择不环保生产设备的总成本为c,导致污染事故的概率为p,带来损失为w,法律规定的罚款和赔偿比例为θ(即赔偿金额为θw),保险公司提供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为α。因此,企业采用不环保生产设备进行生产且不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预期利润为:
π=(ay-c)(1-p)+(ay-c-θw)p=ay-c-pθw
可见,如果企业的产品价格和销量外生,不投保企业的预期利润将取决于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概率和事故后需要依法支付的赔偿金额。如果将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视作总体,则特定企业污染事故的发生概率p由总体的分布性质决定,可视作外生,因此,当事故造成的损失额w一定,企业的预期利润完全取决于法律所规定的罚款和赔偿义务,即θ。
当政府的环保力度较弱,企业为污染所承担的处罚和赔偿比例θ极低甚至趋近于零时,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与否对预期利润完全没有影响,企业自然不会考虑购买成本更高的环保设备,也不需要通过投保来分散污染事故带来的罚款和赔偿风险;反之,当政府的环保力度较强,企业的预期利润将与其所承担的赔偿比例θ负相关,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p=1),企业的利润为:
π=ay-c-θw
若θ<(ay-c)/w,则π>0;若θ>(ay-c)/w,则π<0――也就是说,当政府环保力度较强,企业需承担的罚款和赔偿比例θ>(ay-c)/w,一旦发生污染事故,使用不环保设备且不投保的企业将面临亏损,因此需要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分散风险,保证无论是否发生污染事故都能正常经营。不过,由于生产设备环保与否会影响污染事故发生的概率,保险公司将对不同类型的企业收取差异化的费率。
假设企业产品价格和销量仍旧外生且不变,分别为a和y。企业以环保设备进行生产的总成本为c′(c′>c),引发污染事故的概率为p′(p′
四、 促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发展的对策
首先,加大环境保护领域的立法和执法力度,提高企业的环境污染成本。目前,中国只有《环境保护法》和《侵权责任法》两部基本法规涉及到了环境污染赔偿的相关事宜,但都未明确规定企业应承担的罚款和赔偿标准,其他作为具体执法依据的行业环保法规对污染企业的处罚也都数额较小或者非常模糊。立法环节尚且如此,受到经济增长目标约束,地方政府的执法力度只会更加堪忧。因此,促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发展需要在环保领域的立法执法上更加严格,在相关法律中明确环境事故主体应承担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并且切实强化责任的追究,提高企业的环境污染成本。
第二,完善环境保护责任保险发展所需的配套条件,为增加保险供给提供支持。环境风险评估是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产品设计和定价的基础,但目前国内对评估的标准、程序、机构、费用等均未形成规范,且不同行业所需的评估方法各不相同,这些无疑提高了保险公司经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成本。考虑到市场需求的数量本来就达不到大数法则和规模经济的要求,供给曲线弹性较低又使得供给对费率提高并不敏感,只有尽快完善制度发展所需的基础配套条件,切实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才能促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供给的增加。对此,可以学习江苏无锡试点的成功经验,借助社会机构的力量实现风险评估的专业化和市场化;此外,还应建立统一的环境污染事故损失核算及理赔标准,保证理赔环节有据可依,促进环境保护责任保险市场的规范化发展。
参考文献:
[1] 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双轨制”困境与解决方案[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5,40(1):47-51.
[2] 骆少鸣.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发展及推进策略――基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视角[J].福建金融,2014,(4):11-15.
[3] 盛和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应有之义[J].金融博览:财富,2015,(6).
[4] 吴冲.我国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需要攻克的几个难点[J].上海保险,2011,(7):24-26.
中图分类号:X830 文献标识码:A
一、我国环境责任保险试点状况
环境责任保险在我国的实践发展相对比较晚,主要分为两大阶段:
第一阶段:20 世纪 90 年代初,我国的保险公司和环保部门联合推出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首先在大连展开,接着是沈阳、长春、吉林等城市。这一时期环境责任保险开展的范围很小,仅限于几个城市,投保企业少,赔付率也很低。两年之后以上城市的投保几乎都处于停滞状态。
第二阶段:2007年12月4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了《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2008年环保部与保监会在苏州召开了全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会议,第二次环境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再次启动,决定在江苏、湖南、湖北、河南、重庆、深圳、宁波和沈阳等地开展试点,主要针对近年来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业和行业。
二、试点凸显的问题
(一)立法方面的缺陷。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一是立法体系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缺乏对环境责任保险的系统规定。二是各单行环境资源法律、法规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我国缺乏对环境侵权的具体的可操作的索赔规定,例如对环境侵权的损害赔偿的范围、标准还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精神损失作为很多环境侵权的重要方面,赔偿依据还没有在环境法中涉及,受害人索赔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
从总体上来说,环境责任保险在我国立法中还基本上属于空白,很多有关环境责任保险的规定基本局限于适用《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的框架范围内,险种设计比较单一,法律层级较低,大多是在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中做出规定。在我国的《环境保护法》等基本环境立法体系中,还没有引入环境责任保险的相关内容。在许多领域的立法空白,造成实际生活中很多责任没有办法认定,使环境责任保险的开发缺乏必要的法律环境。从整体上来看,没有一套系统的法律法规对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制度进行调整,一直是我国环境责任保险举步维艰的症结所在。
(二)承保模式不合理。
我国大连、沈阳、吉林、长春等城市于20世纪90年代初进行的环境责任保险试点未取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采取了自愿投保的方式。在自愿保险模式下,企业是否投保取决于其自身意愿,不具有强制性。而很多企业为了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造成短期行为,置环境损害于不顾,不愿投保环境责任保险。
试点实行情况表明,说服更多的企业参保环境责任险,被视为环境责任险试点取得成效的重要指标,但是因为缺乏强制性和法律保障等原因,环境责任险推广起来非常困难。现在试点的环境责任保险没有法律依据,不能强制执行,相关部门 只能不断的做企业的思想工作。
(三)企业投保意识不强。
企业一般都能意识到所面临的经营风险,也希望能获得一定程度的保障,但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促使企业主们尽可能减少经营成本,包括保费的开支,特别是正在成长的非国有企业大多处在资本的原始积累阶段,对资金的需求远远大于对风险控制的需求,法律责任不明或不强,企业在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并不会付出相应的赔偿风险,没有严厉的惩处制度,企业在环境治理和环境污染责任投保方面只是抱着得过且过的侥幸心理,不会积极投保。部分投保企业不按法律规定而私自超标排污,导致保险公司无法正常经营这项业务。
很多污染企业在“发展靠自己、污染靠国家“的思想影响下,在追求自身发展壮大的同时忽略了对环境的保护,一旦造成污染事故,根据以往政府买单的先例,首先想到让政府解决,很少通过增强自身的风险控制和技术革新来减少企业的环境风险。
总的来说,企业投保意识不强,一是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驱动,二是基于对国家赔偿的依赖,三是钻了国家法律空缺这个空子。因此缺乏投保的自发性,特别是当前全球金融危机下,企业不同程度地遇到经营困难,更打击了企业的投保积极性。
(四)政府支持不够。
环境责任保险承担的赔付金额过大,承保的范围又过窄,加上发展历史较短、经营管理方式还未成熟,经营此类保险的风险大大高于其他商业保险,因此需要政府的扶持。
从试点情况来看,在资金方面政府负担了大部分,但由于没有硬性要求,有些政府也会考虑自身的财政状况,选择专项资金安排或者不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支持。从各试点地区的政府资金安排来看,仅有武汉市政府拿出 200 万资金对于投保企业进行保费 50%的补贴;深圳市对投保企业给予 40%-50%的保费补贴,其他地区并没有相关的补贴规定出现。
在环境责任保险得不到众多企业响应的时候,尤其需要国家采取刺激手段加以引导。
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历史比较短,其经营管理方式远未达到成熟程度,无法像其他财产保险或人寿保险那样独立发展。目前最大的问题是保费来源不够,那样就影响了企业的投保面,从而影响整个环境责任保险行业的发展。
三、环境责任保险的对策
(一)确定以强制性环境责任保险为主,自愿保险为辅的承保模式。
目前在我国,由于环境责任保险有其自身局限性,比如道德风险的存在,保险利益不确定性的增加,高额的运行费等,大量事实证明大多数企业环境忧患意识不强,一般情况下并不会自觉的投保环境责任保险,不依靠法律的强制力量,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就无法在我国真正施行和推广。
纵观世界各国,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都已建立环境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并逐渐扩大其适用范围,以法律强制手段解决环境问题。
(二)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首先要解决立法保障问题,对法律内容进行补充。修订《环境保护法》、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写进这部法律,做到有法可依。同时环保部应协调有关立法机构,在《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制定过程中加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内容,明确水、土壤和大气污染责任者对清除污染费用、对第三方损害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和要求,为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设计法律依据。制定《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法》,确立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明确环境污染保险赔偿的原则、主体、标准、举证责任、请求权时效等;对凡是从事高污染高风险的企业强制其按政府制定的价目表,缴纳保险费投保。
(三)明确投保范围及领域。
以下这些国家法律法规批准保护的特殊地区都应该纳入环境强制保险领域:
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世界遗产地、沙尘暴源区、严重缺水地区、天然林、重要湿地、人口密集区、党政机关集中的办公地点、医院等。
环境强制保险所承保的损失范围一般包括人身伤亡、直接财产损失、间接财务损失。对于纯财务损失和生态损失,其他国家都纳入承保范围内。但考虑到我国环境保险的现状,笔者建议暂时不纳入环境强制险范围内,等以后时机成熟了再考虑,毕竟环境强制险的发展需要一步步执行不可操之过急,否则适得其反。
实行环境污染强制保险是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所必须的。发达国家都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环境强制保险制度。我国也亟待加强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方面的立法,扩大其适用范围,例如增设强制的核事故风险责任险、水污染责任险、大气污染责任险、辐射责任险等环境保险业务。
(四)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在环境强制险市场开发初期, 更是少不了政府的引导和扶持,政府应当发挥其社会管理职能,明确规定有关部门对环境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扶持,对社会加以引导和规范管理,给予商业保险公司以一定的优惠政策和鼓励政策,如对所开展的新型险种以适当的保护期及一定的启动支持和必要的经费。还可采取税前列支等措施,促进排污企业和保险公司进行环境责任保险,在必要时通过制定政策对不愿投保的企业施加压力。
政府还可以通过财政补贴、减免税收等措施给予保险公司政策支持,以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和负担。
(五)健全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制。
对应当投保而未及时投保的企业,环保部门将采取相关约束措施:一是将企业是否投保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审批、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排污许可证核发,以及上市环保核查等制度的执行紧密结合。二是暂停受理企业的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相关专项资金申请。三是将企业未按规定投保的信息及时提供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客户评级、信贷准入管理和退出的重要依据。
(六)建立环境污染损害专项基金。
实行强制性环境保险制度的初期,由于强制环责险承保范围的扩大,可能给承保方带来更大的风险,可能出现某些企业没有合法的经营资格而拒绝投保的情形,因此可以建立环境污染强制保险的专项基金。专项基金是指保险组织为了有足够的能力应付可能发生的巨额赔款,从年终节余中专门提存的后备基金。政府可以通过税收拨付的形式和行政收费的方式取得环境保险基金,例如,将环境行政罚款上缴到国库后就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转移到环境保险基金当中去。专项基金主要是为了应付巨大污染事故的巨额赔款,并且这只有在保险人当年业务收入和其他准备不足时才能使用。而基金的来源可以是国家财政预算、向污染源业主征收费用、在强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合同的保险费中的补偿基金附加费、污染源的关系人行使赔偿请求权所得、社会捐助等。
(作者: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法学硕士)
参考文献:
[1]邹海林. 责任保险论,法律出版社,1999年.
小学环境教育的目的主要是培养学生认识环境、热爱环境、自觉地保护环境的意识,获得一些浅显的环境知识和环保技能,初步树立科学的环境观,增强环境意识,养成保护环境的行为习惯等。中学环境教育的目的是使学生理解环境的复杂结构、使学生掌握正确的环境价值观、使学生参与解决环境问题等。(转自:杨龙海,2001)我国中小学的环境教育正在步入正轨,在努力加强环境意识的培养和环境知识的普及。环境教育应该从娃娃抓起,我国目前的中小学环境教育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有些学校一改环境教育渗透在其他学科的做法,环境教育单独设课,这足以体现环境教育在中小学已经占到了很重要的地位。例如小学的《环境与卫生》,初中的《环境保护常识》等,高中的《环境保护》、《STS课程》、《环境调查》、《环境科学实验手册》大学的环境通识教育是培养在校大学生的环境素养,不管是在内容上还是在形式活动上都较中小学的环境教育高了一个层次。大学生是即将走向社会的特殊群体,是未来的管理者、经营者和实施者,对大学生进行环境通识教育是很有必要的,也是必须的。
普通环境教育是鉴于全民的环境素质整体不高而实施的,是在社会上普及环境知识,传播环境理念,从而提高全民的环境素养,减少环境问题的发生,而不是发生了再去治理。对人类环境素养的培养,环境教育是最好的方式,比政府部门和环境机构的效果都要好。环境教育就是针对环境问题而发展起来的,环境教育的实施也要找准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对症下药。目前环境问题的产生人为因素占了很大比重,这就需要对人的意识进行优化,培养人类的环境意识。有人说,环境的污染首先是人类意识的污染。这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类意识在解决环境问题中的重要作用,环境教育的其中一个目的就是培养人类保护环境的意识,正确认识人与环境的相互关系。从理论上来讲,也就是从理想角度出发,环境教育能优化人类的环境思想,让人类认识到环境问题的危害,从而更好的保护环境,甚至杜绝环境问题的发生。但是现实社会中人类出于不同的动机和目的无休止的破坏环境,使得环境问题急剧的扩大化,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环境教育的干预。环境教育试图寻找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的途径,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宗旨,这是任何一个集团或组织都无法超越的利益,成为全人类改变现实环境问题的有力也是有效的工具。
认识与行为
环境问题的产生与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紧密相关。就人为因素而言,与认识程度密切相联,人对环境的影响,有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而每一面当中都有有意识的和无意识的两种情况,组织和人对环境问题重要性的认识程度提高后将会把更多的无意识行为变为有意识行为,把不友好的行为变为友好的行为。
宣传与教育
环境宣传是为了提高认识,解决的是想环保、要环保的问题。因此,要在向全民宣传的基础上实施重点宣传,重点宣传的对象:一是各级有决策权、决定权的人,这些决策决定对今天的环境将会产生直接的影响;二是青少年,这是未来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人,抓住了青少年就抓住了未来,所以环保工作要从幼儿园抓起。
环境与发展
环境与发展始终是一对矛盾,处理得好则双赢,处理得不好则双输。环境问题是发展中的产物,应该清醒地看到在发展过程中旧的环境问题解决了又会出现新的环境问题。就目前而言,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关系共有四种模式:一是环境与发展之间相协调、相和谐、相互促进、共同提高,进入一种良性循环的轨道。二是经济得到了暂时的发展,但环境却遭受到严重的破坏。三是环境得到了保护,但经济却没有发展。四是环境与发展之间相互冲突,两败俱伤,进入了一种恶性循环。
政绩与考核
我国环境问题的产生和加剧与国家对各级组织和干部政绩考核的不全面性、不科学性有很大关系,在长期的经济发展中只注重考核GDP,这样就必然导致组织和干部重点关注GDP,而不注重其他。这在特定的历史时期、特定的环境下、特定的区域内、特定的产品生产中短期是可以的,但就整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而言,这样的发展只能是不和谐的发展、不可持续的发展。必须对地区、组织、干部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必须进行全面修订,使之更有利于双赢和多赢的发展。
成本与核算
环境作为一种稀有资源,长期以来没有进入生产和消费成本,这是政策上的缺陷,这种缺陷直接导致人们拼命地向环境索取,而不向环境回报,这样才导致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环境作为一种稀有资源应按照时间价值、区域价值、总量价值而直接进入生产和消费成本,实行严格的财务核算制度,通过货币把环境的价值体现出来,各种环境的价值到底应该是多少,国家应该通过综合研究后确定。
体制与管理
体制和管理是解决现阶段环境问题的重要环节,就目前我国环保管理体制和管理现状而言要进行如下改革,将会更有利于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和谐。一是环保系统实行全国垂直领导;二是排污费的征收不能下硬性指标,更不能一刀切的要求每年增加;三是认真解决基层环保系统人员超编问题;四是提高环保系统人员素质问题;五是解决真管与假管问题,对环境问题只有真管真抓才能真见效;六是解决区域排污总量和环境容量科学确定的问题;七是解决好从环保部门单独作战到各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问题,达到1加1大于2的效果;八是解决好体制和管理不断创新问题。
产权与归宿
环境作为一种资源,这种资源的产权归谁所有应该明确,产权归宿明确后可充分利用市场的力量进行产权交易,在交易中把环境的价值通过市场价格充分体现出来,这样就会通过环境的改善和环境容量的增加来创造更大的财富,起到一种示范效应,让组织和人都会感到环境改善也能带来财富。同时,非产权拥有者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就是一种侵权行为,从《物权法》的角度对拥有者保护,对侵权者处罚并要求赔偿。
现在与未来
解决环境与发展之间的矛盾问题,实质上就是解决现在与未来的问题。在经济发展中既要考虑局部,更要考虑全局;既要考虑个体利益,更要考虑整体利益;既要考虑当前,更要考虑长远;既要考虑经济,更要考虑环境。也就是解决好健康、生命与经济之间到底谁重要的问题,也就是要钱还是要命的问题,只有妥善处理好这些关系,也就是处理好现在与未来的关系,才能真正解决好环境与发展之间的矛盾。
科技与进步
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环境问题始终存在,旧的环境问题解决了,新的环境问题又会出现,要在始终不断地解决环境问题的过程中推动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很多环境问题的解决都要依靠科技的进步和科技的创新,同时也应看到科技的进步也会带来环境问题,但最终科技及进步是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
关于国际环境合作的概念,应该至少从四个方面来认识和理解:第一,国际环境问题的严峻性,是我们研究国际环境合作的现实和逻辑前提。国际环境合作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开展,相关研究文献增长迅速,这主要是因为在日益恶化的全球环境压力下,世界各国纷纷意识到解决全球环境问题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严峻的全球环境危机的客观现实促使国际社会的国家及国际组织不断加强国际环境合作,采取有效措施阻止全球环境的进一步恶化。第二,全人类的共同利益,是国际社会开展国际环境合作的思想基础。从某种程度上讲,国际环境合作所谋求的“共同利益”,不仅仅包括相关国家的直接环境利益,更应包含整个国际社会长远的共同利益或者说是全人类之共同利益。在全球环境的保护上必须首先强调全人类总体利益,不能各行其是。合作的初衷和归宿就是利益的共享,国际环境合作亦是如此。国际环境问题的解决需要合作,正是因为合作能够给国际社会的成员带来共同利益。从某种程度上讲,国际环境合作体现的是一种双赢或者共赢的思想,全世界各国人民是国际环境合作的最终受益者。第三,国际环境法,是开展国际环境合作的法律依据。国际环境合作原则作为国际环境法的一项原则已经得到了普遍认可。国际环境法,作为人类应对国际环境问题的法律,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其发展越来越迅速,它为国际环境合作提供了必不可少的行为准则。国际社会开展国际环境合作,决不能摆脱国际环境法律原则与规则的约束。第四,国家与国际环境组织,是国际环境合作的行为主体。就目前的现状而言,国家作为国际环境合作的基本主体所发挥的作用还很有限,而国际环境组织的作用却日益凸现。
基于以上认识,国际环境合作指国际社会主要成员面对严峻的全球环境危机,为了全人类的共同利益依据国际环境法规范通力协作共同治理保护全球环境的行为。目前国际环境合作的领域非常广泛,涉及臭氧层破坏问题、全球气候变暖问题、海洋环境污染问题、生物多样性保护问题、土地沙漠化问题、跨界环境污染问题等诸多问题。减少有害气体排放,保护大气臭氧层以防止全球气温的进一步升高,消除世界范围内的酸雨以及解决公海污染,全球气候变化的框架合作、蒙特利尔合作、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合作以及京都议定书签订,都是国际环境合作的具体体现。随着全球环境危机的日益紧迫,在国际社会尤其是国家的共同努力下,国际环境合作的领域和范围会越来越广泛。
二、国际环境合作的基础
1、全球环境问题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是国际环境合作发生的必然性和现实基础
众所周知,环境问题的危害性在于它不仅仅阻碍了人类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它危及着人类的生存。目前全人类正面临着“自作自受”的全球环境危机,形势非常严峻。例如,温室效应、臭氧层破坏、生物物种锐减、土地沙漠化、海洋环境污染等许多问题并不只是某一个国家的内部严重的环境问题,而且已经成为了全球性的公害,成为了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威胁;再加上环境问题本身带有客观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全球环境危机的化解,并非哪一个国家之能力所及的,唯有国际社会各个成员,尤其是国家的同舟共济、通力合作。国际环境合作,是解决国际环境问题的唯一出路。
2、人类环境意识的觉醒与增强,是国际环境合作形成与发展的思想前提和基础
随着人类环境意识的提高,人们逐渐认识到环境问题的全球化,认识到全球环境问题的严重性,认识到在共同危机面前的各国能力的有限性,认识到国际环境问题的解决对整个国际社会和全人类的发展的有益性,进而使得环境合作的意识和愿望才深入人心,使得国际环境合作成为国际社会的一种共识,这为国际环境合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这种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并逐步转化为各个国家具体实践。
3、国际政治与经济的发展状况,是国际环境合作的实践平台和基础
当今世界的时代主题——和平与发展,为国际环境合作提供了实践平台,使得国际环境合作更具可行性。国际和平稳定的政治秩序为国际社会共同面对全球环境问题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氛围,可想而知,如果没有和平稳定的政治环境,国际环境合作的开展就会更加艰难。环境资源是每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最为根本的物质条件和基础,但另一方面世界经济的发展又为国际环境合作创造了条件,环境问题的解决最终要依靠一定的物质力量。
4、环境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是国家环境合作践行的科技基础
国际环境合作有赖于科学上的共识,要求对环境问题的形成原因、发生机制、危害特点及方式、变化规律、发展趋势、防治对策等形成较为一致的科学认识,否则必然会丧失国际环境合作的科技基础。环境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必将为国际环境合作提供越来越坚实的科技基础。
5、国际环境法的产生与发展,是国际环境合作的法律基础
在国际社会日益走向法治化的今天,随着国际环境法得以迅速发展,国际环境合作领域早已被纳入国际法治的视野范围。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与规则,是国际环境合作的指导原则与行为准则。国际环境合作不能超越国际环境法的约束范围,否则将无疑是对整个国际法律秩序的破坏。
三、国际环境合作的发展及其障碍
自1972年联合国召开的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并通过《人类环境宣言和行动计划》以来,到1992年的“环境与发展会议”,国际环境合作取得了可喜的进展: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为代表的国际环境组织纷纷成立,设立环境管理机构的国家也越来越多,目前设置环境管理机构的国家已达到150多个。环保投资不断增多,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国际会议频繁召开,国际环境合作领域的谈判也日益增多,90年代以来平均每月就有一次。国际环境法得到迅速发展,国际组织决议、政府间宣言、双边协定、地区性公约和全球性公约等国际法律文件数量不断增加,内容广泛,涉及到环境问题的各个领域。“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各国共同的发展战略,“绿色文明”成为各国共同的发展目标。但是,由于世界各国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模式、政治体制、地理环境、资源状况、历史传统和风俗习惯的差异,当前世界各国在国际环境合作方面仍然存在着不同甚至对立的利益和主张,再加上国际环境问题本身的复杂性,这些都构成国际环境合作发展的障碍,主要体现在客观现实、思想观念、行动实践三个方面。
1、环境问题本身及其相应机制的复杂性,是国家环境合作的客观障碍
国际环境问题具有普遍性、整体性、共同性、科学技术性等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它的解决不是任何一个国家单枪匹马能够胜任的,而且环境问题涉及一系列自然、经济、政治以及法律等各种复杂问题和利益关系,这些往往会造成有关国际环境公约和协定制定的不完善,使得制定的各项具体措施在操作上存在很大困难,从而阻碍国际环境合作的进一步发展。
2、国际社会整体利益、全人类共同利益与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是国际环境合作发展的思想障碍
全球环境意识虽然日益深入人心,但在国际环境合作的过程中,狭隘的国家利益、民族利益至上观念往往左右着合作的方方面面。每个国家的环境利益都不是孤立的,局部会影响到全球环境的恶化,最终损害的是每个国家和民族的利益。因此,为了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全球环境意识有待进一步转化为各国的实际行动,各个国家不应该着力强调各自的局部利益,而应着眼于整个国际社会利益,当然,这有赖于现代观由以国家利益为主向兼顾国家利益与全人类共同利益之间的平衡转化,有赖于全球环境意识的进一步发展和国际环境合作实践的进一步推动,尤其是大国的现实推动。
3、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矛盾,是国际环境合作发展的实践障碍
当前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围绕环境恶化的责任与义务公平分配问题、关于资金援助和技术转让问题、国际贸易的环境标准等问题形成了泾渭分明的两大阵营。在这一对尖锐的矛盾中,发达国家居高临下、处于攻势,政治经济上的霸权主义使得发达国家在所有国际环境问题谈判中占据统治地位,并且国际环境组织大多在发达国家的操纵下,而发展中国家,既缺资金又缺技术,也缺乏谈判的影响力,在国际环境合作问题上往往处于很被动的境地。可以说,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中存在着很多不完善和不合理的因素,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国际环境合作公平性的实现。
尽管世界经济的全球化和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加深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相互依赖性。然而,相互依赖和长远利益的一致性并不能消除这两类国家在解决全球环境问题上的矛盾分歧,从某种意义上讲,两类国家之间的矛盾分歧是国际环境合作发展难以摆脱的瓶颈。
四、国际环境合作的发展出路
1、大力呼吁,转变观念
国际社会应该继续大力呼吁环境保护问题的严峻性和紧迫性以及国际环境合作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并侧重强调国际社会整体利益观念或者全人类共同利益原则,以期逐渐转变国际社会成员特别是国家狭隘的民族利益至上的观念。
2、加强国际环境法的立法与实施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992-7711(2012)07-086-1
新的《生物课程标准》倡导“人与生物圈”的课程理念,这在一定程度上与当今环境形势不谋而合。如何在教学中使学生逐渐形成环境保护的意识,并且能够落实到行动上,真正使他们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为保护环境、美化家园做出贡献,是每一位生物教师都应该思考的问题。因此,作为一名生物教师,应该充分发挥学科特点,以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帮助学生认识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唤起学生环保意识、培养学生的环保行为。那么,如何在生物课堂教学中渗透环保意识呢?笔者认为:
一、紧扣教材,渗透环保意识
教材是教学活动的主要依据,努力挖掘教材中的环境教育内容,特别注重挖掘教材中“隐性”环境教育因素,做到生物知识教学、环境知识教学和环境保护意识培养的有机统一,是生物课环境保护教育作用的重要途径。新的生物教材以“人与生物圈”为主线,有很多环境保护内容都从学生的生活实际出发,充满生活气息,贴近学生的心理和认知水平,为我们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提供了全面的参考,如“光合作用涉及绿色植物对人类生存的意义,根系在土壤中的分布涉及水土保持,苔藓植物、藻类植物是空气和水污染的指示植物,青蛙的捕食等等都与环境有关。”教师可以紧扣教材,在课堂教学中做到生物知识教学、环境知识教学和环境保护意识的培养有机统一。
又如,在学习“空气质量与健康”时,首先,笔者通过展示沙尘暴图片要求学生思考,并在思考中质疑“这是怎么回事?”然后,指导学生根据教材中提供的资料及课前搜索的资料分析“为什么会这样?”最后,在学生在分析的基础上引导学生针对具体环境问题探究“怎么办?”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如以植树造林、防止水土流失、严禁乱砍乱伐等方式提出解决办法。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关键是教师应做一个环境教育的有心人,不时地给学生以环境保护教育的熏陶,从而潜移默化地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教育。
二、体现主体,培养环保意识
教育的目的归根结底要有利于学生的终身发展。生物教学中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应该落实到学生主体上,使学生不仅认识到环境问题的严峻性和迫切性,更进一步增强自身责任感,认识到惟有以实际行动去保护环境,环境问题才不会影响到我们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
我们应该告诉学生带着一双关注环境的眼睛,在网络、报刊、新闻媒体上收集与环境有关的资料,用敏锐的触觉捕捉信息,并进行分类整理,明确认识到环境问题的现实情况。教师还可以引领学生对具体环境问题引发思考,如藏羚羊的灭绝、河中的水不再能喝、癌症患者越来越多等现象,探询深层次的原因或症结所在,从而认识到社会对环境问题的关注程度和态度,以及环境对社会的影响程度。同时,我们也可以引导学生对环境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一方面是为了增强学生的主人翁意识,使学生迫切感受到自己这一代人所肩负的重任,同时也是为了让学生倡导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把环境保护的意识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三、调查研究,提高环境意识
调查研究是学生参与程度极高的一种学习方式,从身边的环境问题中选择合适的课题,引导学生开展环境教育活动,使学生亲身实践和努力获得环境知识,是提高环保意识最有效的方式之一。
例如,开展初中生物的研究性课题“调查环境污染对生物的影响”时,教师可以让学生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当地治理环境污染的调查研究实践活动:(1)走访当地的环境部门,了解当地的污染源,主要污染物以及环境污染对生物的不利影响;(2)观察当地的池塘、河流等水环境的污染情况,以及是否对生物产生了不利影响。通过调查、统计、分析,写调查报告,指出当地的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环境的污染程度,以及应当采取的防治措施,并向当地的环境保护部门提交一份该地区进一步防治环境污染的书面建议。通过以上研究性学习,使学生接触社会现实,在实践活动中获取资料,分析环保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主动参与到环境保护活动之中去,同时也提高了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论文摘 要:对初中学生加强环境教育日益重要。对此,在初中地理教学中可以通过环境主题活动法、问题教学法、比较法、探究法渗透环境教育。
在环境问题日益成为公众话题,环境保护日渐成为社会共识的今天,中学生环境教育的重要性已毋庸置疑。在初中地理教学中,环境教育不能只局限于教师的课堂讲授,还应将理论知识的学习与丰富多彩的活动结合起来,才能丰富学生的感性认识,培养学生的积极参与意识和解决环境问题的能力。对此,笔者在初中地理教学中,对初中地理教学中环境教育的渗透方式进行了探索。
一、通过环境主题活动法渗透环境教育
环境主题活动就是以环境主题为中心,让学生参与认识环境、爱护环境及保护环境的活动。这种环境主题活动主题鲜明、目的明确。既可在初中地理课堂上实施,也可在课外单独进行,形式灵活;它和课堂内容联系紧密,又有很强的实践性;所需的时间可长可短,有利于教学的安排,教学效果良好。当然,一个好的环境主题活动的设计不仅要选好主题,考虑活动的依托形式和部分组成,还要遵循环境教育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使环境主题活动更有成效。
环境主题可以细分为多个方面的内容,如认识环境、环境保护、环境教育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可以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意识,使环境主题活动在中小学环境教育中得到了广泛的影响,提高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环境意识。
二、通过问题教学法渗透环境教育
问题教学法是教师通过提供给学生一个个有争议的环境问题,这些问题最好与当地环境有关,让学生亲自参与调查,收集资料,并就获得的相关材料和初步确定的解决措施进行讨论,以使学生得到环境技能方面的训练、环境知识的丰富和环境意识的提高。环境争议问题不仅可以由教师提供,教师还应鼓励学生独立从事他们自己选择的问题的调查。
问题教学法之所以受到教师的欢迎,其主要原因就是这一教学法能培养学生若干的必要技能,而这些技能又是实现环境教育目标必须的过程。如识别环境争议问题的技能;分析争议问题和以一定方式调查争议问题的能力;确定最有效的解决问题的方法的能力和执行行动计划的能力。
三、通过比较法渗透环境教育
环境问题具有区域性与差异性,不同的区域存在着不同种类、不同程度的环境问题。环境问题的这种特性决定了在环境教育中用比较法较为适用。比较法是逻辑思维方法的一种,通过比较可以突出某一区域环境问题的本质特征,深化对环境问题的科学认识,有助于形成正确的环境观。在环境教育中,比较法又具体包括纵向比较法、横向比较法。
1.纵向比较法
可以比较某一区域不同时期的环境问题及治理状况。如讲我国黄土高原的水土流失,最早可追溯到古时,那时,由于用火不慎,大片草地、森林发生火灾,生物资源遭到破坏,使它们不得不迁往他地以谋生存。早期的农业生产中,刀耕火种,砍伐森林,造成了严重的水土流失。
2.横向比较法
可以比较同一时期不同区域的环境问题。如结合经济发展的区域差异比较我国东部和西部环境问题的差异。东部由于生产力水平高、人口稠密、城市化发展迅速,主要的环境问题有资源开发过度、水污染、大气污染、水土流失、城市垃圾严重等;而西部气候恶劣、人口稀少、生产力水平低,主要问题有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低、森林面积锐减、沙漠化现象严重等问题。这样既可说明经济与环境问题的关系,又可以明确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应同时考虑、统一规划。传统的以资源的高投入和环境污染为代价来换取经济发展和人类生活水平提高的发展模式是不可取的,要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观念。
四、通过探究法渗透环境教育
地理探究式课堂教学,就是以探究为主的初中地理教学。具体地说它是指教学过程是在地理教师的启发诱导下,以学生独立自主和合作讨论为前提,以现行教材为基本探究内容,以学生周围世界和生活实际为参照对象,为学生提供充分自由表达、质疑、探讨问题的机会,学生通过个人、小组、集体等多种多样的解难释疑尝试活动,将自己所学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一种教学活动。地理探究式课堂教学特别重视开发学生的智力,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力图通过自我探究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和掌握科学方法,为其终身学习和工作奠定基础。
当然,探究式学习方式在地理环境教育中是有其特定的对象内容的,通过师生共同努力能够解决或部分解决的问题,才适合于探究式学习。例如,在学习“巴西热带雨林的危机”这部分内容时,通过探究讨论有关环境保护问题,深化学生对这一知识点的理解。在上课时,笔者让学生就“亚马孙流域热带雨林的开发与保护问题”“热带雨林的开发和保护不力所引发的全球性环境问题”进行探究,取得了很好的教学效果。
初中地理教学中环境教育渗透方式还有很多,在初中地理教学中,我们要积极进行探索,这样就可以发挥初中地理课堂的教育功效,收到好的环保教学效果。
在环境问题日益成为公众话题,环境保护日渐成为社会共识的今天,中学生环境教育的重要性已毋庸置疑。在初中地理教学中,环境教育不能只局限于教师的课堂讲授,还应将理论知识的学习与丰富多彩的活动结合起来,才能丰富学生的感性认识,培养学生的积极参与意识和解决环境问题的能力。对此,笔者在初中地理教学中,对初中地理教学中环境教育的渗透方式进行了探索。
一、通过环境主题活动法渗透环境教育
环境主题活动就是以环境主题为中心,让学生参与认识环境、爱护环境及保护环境的活动。这种环境主题活动主题鲜明、目的明确。既可在初中地理课堂上实施,也可在课外单独进行,形式灵活;它和课堂内容联系紧密,又有很强的实践性;所需的时间可长可短,有利于教学的安排,教学效果良好。当然,一个好的环境主题活动的设计不仅要选好主题,考虑活动的依托形式和部分组成,还要遵循环境教育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使环境主题活动更有成效。
环境主题可以细分为多个方面的内容,如认识环境、环境保护、环境教育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可以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意识,使环境主题活动在中小学环境教育中得到了广泛的影响,提高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环境意识。
二、通过问题教学法渗透环境教育
问题教学法是教师通过提供给学生一个个有争议的环境问题,这些问题最好与当地环境有关,让学生亲自参与调查,收集资料,并就获得的相关材料和初步确定的解决措施进行讨论,以使学生得到环境技能方面的训练、环境知识的丰富和环境意识的提高。环境争议问题不仅可以由教师提供,教师还应鼓励学生独立从事他们自己选择的问题的调查。
问题教学法之所以受到教师的欢迎,其主要原因就是这一教学法能培养学生若干的必要技能,而这些技能又是实现环境教育目标必须的过程。如识别环境争议问题的技能;分析争议问题和以一定方式调查争议问题的能力;确定最有效的解决问题的方法的能力和执行行动计划的能力。
三、通过比较法渗透环境教育
环境问题具有区域性与差异性,不同的区域存在着不同种类、不同程度的环境问题。环境问题的这种特性决定了在环境教育中用比较法较为适用。比较法是逻辑思维方法的一种,通过比较可以突出某一区域环境问题的本质特征,深化对环境问题的科学认识,有助于形成正确的环境观。在环境教育中,比较法又具体包括纵向比较法、横向比较法。
1.纵向比较法
可以比较某一区域不同时期的环境问题及治理状况。如讲我国黄土高原的水土流失,最早可追溯到古时,那时,由于用火不慎,大片草地、森林发生火灾,生物资源遭到破坏,使它们不得不迁往他地以谋生存。早期的农业生产中,刀耕火种,砍伐森林,造成了严重的水土流失。
2.横向比较法
可以比较同一时期不同区域的环境问题。如结合经济发展的区域差异比较我国东部和西部环境问题的差异。东部由于生产力水平高、人口稠密、城市化发展迅速,主要的环境问题有资源开发过度、水污染、大气污染、水土流失、城市垃圾严重等;而西部气候恶劣、人口稀少、生产力水平低,主要问题有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低、森林面积锐减、沙漠化现象严重等问题。这样既可说明经济与环境问题的关系,又可以明确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应同时考虑、统一规划。传统的以资源的高投入和环境污染为代价来换取经济发展和人类生活水平提高的发展模式是不可取的,要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观念。
四、通过探究法渗透环境教育
地理探究式课堂教学,就是以探究为主的初中地理教学。具体地说它是指教学过程是在地理教师的启发诱导下,以学生独立自主和合作讨论为前提,以现行教材为基本探究内容,以学生周围世界和生活实际为参照对象,为学生提供充分自由表达、质疑、探讨问题的机会,学生通过个人、小组、集体等多种多样的解难释疑尝试活动,将自己所学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一种教学活动。地理探究式课堂教学特别重视开发学生的智力,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力图通过自我探究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和掌握科学方法,为其终身学习和工作奠定基础。
当然,探究式学习方式在地理环境教育中是有其特定的对象内容的,通过师生共同努力能够解决或部分解决的问题,才适合于探究式学习。例如,在学习“巴西热带雨林的危机”这部分内容时,通过探究讨论有关环境保护问题,深化学生对这一知识点的理解。在上课时,笔者让学生就“亚马孙流域热带雨林的开发与保护问题”“热带雨林的开发和保护不力所引发的全球性环境问题”进行探究,取得了很好的教学效果。
初中地理教学中环境教育渗透方式还有很多,在初中地理教学中,我们要积极进行探索,这样就可以发挥初中地理课堂的教育功效,收到好的环保教学效果。
过程与方法:
初步学习用历史的观点看待环境问题,用联系的观点认识环境问题的危害,在探究活动中,逐步培养探究学习的能力。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通过学习环境知识,认识环境问题的严峻,增强学生的环境意识。
教学建议
重点、难点与疑点分析
1.充分利用教材设置的小栏目。为调动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作用,他们可自选小栏目提出的问题,思考或议论自己身边的环境问题及影响经济建设的案例。分析自己感受最深的环境问题。
2.充分利用各种课程资源。学生自拟题目收集国内外环境问题的各种材料,可在教师或同学协作下进行整理,然后在课堂上展示。增强教学的趣味性、说服力,提高学生对环境严峻形势的认识。
3.“研究性学习能力”作为重构课程的主线,是超越应试教育的必由之路,也是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的关键。可采用讨论的形式探究一些问题,例如:环境问题直接制约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教法建议
环境问题的危害是本框的重点。教材分析了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威胁生态平衡;(2)危害人类健康;(3)直接制约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第三个问题是此框的重中之重,理解这个问题可提高学生的环境意识,又是依法保护环境的认知前提。教材强调三层意思,首先要弄清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与环境的关系。其次提出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教材指出传统发展模式不再适合当今和未来发展的要求,当今世界普遍推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再次还要认清我国的国情,认识人口、资源、环境、污染的严重形势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教学设计示例
教学过程:
整堂课以学生为主体,学生根据自己掌握的材料以教学内容为线索,相关内容组分别进行成果交流,由于每个组收集的材料不一定全面涉及全部教学内容,所以这个过程是一个共同分享成果的过程。在交流中,获得对全部知识的进一步了解,教师则当好引导者和组织者,有计划的推进教学内容。
第一步:对环境及其要素进行分析。
让同学们根据自己小组讨论的结果说明有关环境及要素,由于这一问题地理课中曾经涉及,大家很快达成共识,而且条理清楚、层次分明,大体归纳出以下结构图:
第二步:对环境问题及其表现进行分析。
同学展示有关环境问题具体表现的材料(经筛选后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意义的材料和案例)
材料1:
据统计,1994年全国废气排放量11.4万亿立方米,废气中烟尘排放量1414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1825万吨。目前我国大中城市的大气质量普遍较差,全国五百多个城市中,达到国家一级准的不到1%。北京、沈阳、西安、上海、广州都在世界十大污染程度最严的城市之列。
材料2:
2001年1月30日,罗马尼亚西北部一个金矿污水沉淀池发生泄露事件,氰化物废水流入了多瑙河支流之一匈牙利的蒂萨河。据悉蒂萨河中氰化物含量最高超标800倍,受污染水流经之处,所有水生生物几乎全部迅速死亡。
材料3:观看录像《造纸厂、化工厂排污造成大量渔业损失》。
归纳:污染环境——向自然环境任意排放废弃物。
材料4:
我国森林资源约为18.69亿亩,居世界第8位,但人均占有量仅为1.68亩,相当于世界人均量的13%,居世界第121位。据测算,森林提供木材和林产品的价值仅为其全部价值1/4,而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价值则为3/4。
归纳:破坏环境——不适当的开发利用自然资源
第三步:对环境问题的危害进行分析。
材料1:
观看录像:内容大概:《寂静的春天》成为一部畅销书,书中描写农药喷洒,影响到鸟类的生存,同时它们的食物链也影响到人类的生存。
材料2:
每天有100种或每15分钟有一种物种从地球上永远消失,在今后20年里,如果我们还不行动起来,阻止人为地对自然的侵害,可能有100万种物种处于死亡的威胁中。
学生讨论分析并得出结果:环境问题使生态平衡受到破坏。
归纳:环境问题危害一—威胁生态平衡。
材料3:
1984年12月3日凌晨2时30分,位于印度中部博泊尔的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的地储气罐阀门破裂,45吨左右的毒气泄漏。正在熟睡的人们被毒气熏得难以忍受,摇晃挣扎想跑出毒雾笼罩的地方,引起了一片惊慌。当场就使该城的350人窒息死亡,有12000人被送往医院。最终造成2000人死亡。
材料4:
观看录像:内容大概—不同工矿企业所排放的废弃物造成的污染不同,影响江水,也影响市容卫生,并威胁着人类健康。
归纳:环境问题危害二—危害人类健康。
材料5:
我国的石油探明储量居世界第9位,但人均2.9吨,居世界第49位。有人预计,按目前的开采速度,只需五六十年即可耗去全部石油储量。照此下去,我们当代人吃子孙饭,后人将失去煤炭、石油等不可再生的能源,连生存都成问题,何以谈发展!
归纳:环境问题危害三—制约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教师适时引导学生进行讨论:
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能同步并行吗?
讨论情形:
学生甲讲了“杀鸡取卵”的故事,认为无节制的开采将会制约经济的长远发展,试图说明不注意环境保护就会阻碍经济发展,所以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应同步进行。
学生乙举例:德国森林面积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在境内设立了大面积的天然林保留地,严禁砍伐;日本不愿意砍伐自己的一棵树木,每年却从周边邻国进口大量的一次性筷子,这种只要自己柳暗花明,不管他人山穷水尽的做法,并非经济和环保的同步发展,由此认为根本不可能存在同步发展。
学生丙发言:现在我们常听到把开发西部旅游作为带动西部经济发展的一条途径,而且确实有很多生态旅游区的开发同时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这说明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是可以同步的。
教师简单归纳并概括本节课知识点。
探究活动
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能否同步并行
1、明确小组分工,布置具体任务
a、制定小组计划和实施方案
b、小组协作,提交本组计划并进行交流
2、研究内容与方向: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能同步并行吗?为什么?
3、提供收集资料的途径
a、自己发现:观察你所在的小区、学校等,是否有破坏环境、污染环境的人和事,都造成什么影响?然后对这些事实材料进行收集整理或拍摄照片。
b、查阅资料:可上网、读报、观看电视和报纸。
参考网址:
中央电视台:
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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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发展信息网:
Abstract:Theenvironmentandsocio-economicdevelopmentoftherelationshipbetweenveryclose.Ontheonehand,economicandsocialenvironmentisanimportantconstraintontheotherhand,thesocio-economicdevelopmentontheenvironmentandimprovethedemandisalsoofgreatsignificance.Alongwiththeprocessofhumandevelopment,environmentaldegradationissuesarereceivingincreasingattention.Forboththecurrent,suchastheUnitedStatesandotherdevelopedcountries,stillarisingstarsuchasJapan,SouthKorea,ChinaTaiwan,aswellassomedevelopingcountries,intheprocessofdevelopmentwillhaveexperiencedtheenvironmentalproblems.Havehadtheexperienceandlessons.ThisisChina''''smodernizationprocessisaveryimportantreferencevalue.
Keywords:environment;socio-economic;developmentexperience;China
引言
环境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人类生活、作用于人类自身存在和发展过程的各种自然因素的总体系统。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人创造了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了人,人类与环境的关系,特别与自然环境的关系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前提。
在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环境和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是逐步被认识的。环境问题也是逐步被认识、重视和解决的。60年代末70年代初,人们开始辩论环境质量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并进而转向对于环境的关注。1977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提出了“生态发展”的概念;1980年UNEP召开了人口、资源、环境和发展关系的讨论会,指出这四者之间是紧密联系、互相制和互相促进的,新的发展战略就要处理好这四者之间的关系。1982年2月,《我们共同的未来》中明确提出了“持续发展”的概念以及实现持续发展的基本途径。1982年5月,联合国环境规划理事会特别会议提出了新“环境”概念。1992年6月《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和《21世纪议程》两个纲领性文件发表。到目前环境问题仍然是人类面临的重大问题,关乎人类的进步和发展,幸福和未来。
1、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环境问题
1.1.环境问题
人和自然环境是一个复杂的对立统一整体。一部人类社会发展史,就是一部自然环境发展史。自然环境创造了人,人又改变自然环境。人以其社会活动影响和改造自然环境。人类不断地与外界环境进行、能量、信息交换,以维持其生命过程。在整个地球的生态系统中,人类社会活动是一个引起生态系统变化强有力的因素。当人类的活动与外界环境相协调时,人类的活动就可以促进人类和环境的共同优化,反之,人类的活动与外界环境不能协调时,将导致外界环境的恶化,而环境的恶化反过来影响人类的社会经济发展。在近代大工业建立之前,环境对于人类作为一种自然界无偿提供的公共产品存在着,环境问题只是在大工业发展到相当程度之后才为人们认识。
1.2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环境问题的普遍性
从大多数国家现代化过程或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我们发现或多或少都出现了环境问题。
19世纪80年代,美国第一次意识到自然界赋予的公共环境产品已相对稀缺。在城市中,饮用水也不能免费任意使用。1895年左右,工业废物的排放问题被提到了议会。伴随着美国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开始出现并引起人们的关注。
日本、韩国也有类似的经历。在“开发的十年”的60年代,韩国的经济出现了腾飞。被称为“汉江奇迹”。但同时,以“汉江污染”为代表,韩国的环境、生态也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日本于战后50年代中期,经过经济恢复之后,进入了近20年的高速增长时期。1955~1973年平均增长9.8%。在发展过程中,由于偏重重化工业,这一时期的产业技术整体上具有“重、厚、长、大”和高资源能源投入的特征。巨大规模经济加上巨大的能源资源消耗,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60年代后半期,日本已成为世界公认的公害大国。
战后台湾经济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忽视了环境保护,在经济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后,被称为“富裕中的贫困地区”。
同样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印度,近年经济也有了较快的增长,但同样出现了环境恶化等问题。
从这些国家的发展历程中,我们不难发现,伴随着经济的增长都出现了环境问题。无论是美国这样的先发展的国家,还是日本、韩国这样的后起之秀以及我国的台湾地区。而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印度在目前的初步发展中也出现了严重的环境问题。这不能不令我们警醒。
1.3出现环境问题的原因分析
1.3.1.由于认识不足。
由于人类缺乏对环境、资源、经济发展等之间的关系的正确把握,认为资源环境的无限供给性,所以往往单纯从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安排活动,这样不可避免会打破人与外界环境的均衡,导致环境问题。特别是美国等发达国家。当然后起的工业国家也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环境问题。
1.3.2.从人类的效用偏好分析
我们可以把一切可以给人们带来效用的物品分为环境和非环境两类。由于人类存在边际效用递减,所以当环境物品非常丰富时,人们对其的边际效用接近于零,而对其它非环境物品的边际效用很大,所以人们往往选择牺牲环境来生产其它的物品,直到两者相等。而在这种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如果牺牲环境超过一定的限度,就会引起环境问题。这在所有的国家都得到了体现。
1.3.3发展过程中一些客观限制
在发展初期,由于技术等的限制,不可避免的会造成对资源的浪费和对环境的污染。特别对于发展中国家。另外,由于人口等一些原因也会造成对环境资源的过度使用,造成环境问题,如印度等国家。
1.3.4国际经济秩序的影响
一方面,由于国际分工问题,特别对于发展中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只能利用环境资源的比较优势,出口初级产品,并接受一些有污染的国外企业。以获得发展。
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可以将一些污染较重的工业企业搬到发展中国家,这会对发展中国家的环境造成破坏。
1.3.5制度失灵
包括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市场机制可以被理解为配置资源的制度。由于现实的市场中存在外部性、公共物品、信息不完备等问题,市场不能有效的配置资源,导致一系列的环境生态问题。政府由于不恰当的行动或缺乏行动,也会导致一系列的环境生态问题。
2、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和治理过程
2.1.对环境问题的认识过程和治理过程
在当时的开发年代,包括发达国家都未意识到环境问题的重要性,环境问题为世人所关心,主要在1972年如开联合国环境大会之后。
美国1899~1948年期间,环境污染在美国尚未成为全局性问题,加上联邦政府的经济实力有限,因此,在这一时期的环境保护措施不力。管制职能主要靠地方政府行使,且侧重于水资源的保护。从整体来说,各个地方的政策成效很不平衡。1948~1970年时期,1948年颁布水源污染控制法,联邦政府开始真正介入环境保护。1970~1980年时期,环境保护政策开始取得成效。1972年颁布了净水法。由于财政经费充足,加上美国各界对污染问题高度重视,环保手段大大强化,进一不提高了环保系统各层次措施的协调配套能力。但是,巨额环保开支成为美国财政赤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严厉的管制措施对整个经济也产生了一定的副作用,引起了美国朝野的极大关注。
韩国60年代开始“汉江奇迹”,那时,工厂的烟尘被称为“繁荣的烟尘”。人们陶醉于经济的发展之中。在经济增长至上主义的时代,虽然也有一部分舆论强调环境意识的重要性,但占压倒多数的立场反倒人为经济增长才是维护环境的先决条件。只有经济增长国家和个人才能富裕起来,只有富裕了,才能维护环境。进入70年代,由于经济增长一边倒政策所产生的社会问题日益暴露,国民也开始切实感受到,经济增长和环境,大体上处于“相抵消”(trade-off)的关系,这时环境问题得到重视,政府和民间都开始行动起来,但力度还不是很大。环境保护的社会意识到了80年代末,才开始初见成果。到了90年代,环境意识在国民之中极大高涨起来。但韩国的环境保护,总的来说仍只停留在“改良主义”的水平上。
日本和台湾也大致经历了相似的过程。所以我们分析,这些国家在经济增长过程中出现的环境问题是一个“试验和失误”(trialanderror)。从环境无知的阶段,到环境认识的模糊阶段。然后是知到行的过渡阶段。最后达到环境保护的官民共同行动阶段。
2.2.治理和管理手段、方式
美国环境保护的具体政策措施是多层次的。就整体而言,其特点是以立法为基础,以行政措施为主,辅之以一定的经济手段。主要有:1、直接的行政管制2、自愿管制3、责任赔偿制4、污染税制5、津贴制等。
日本现在强调的是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首先在法律和有关政策、计划中明确社会各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第二,把环境考虑纳入政府的政策、计划和重在公共项目。第三,把环境保护纳入企业的综合决策。第四,日本民众和NGO的参与及其综合决策活动。
台湾的对策有:1、建立自然资源保护区,保护自然环境。2、对城市与重点经济区、工业区环境进行综合整治。3、推行“清洁生产”。主要措施:1、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正常机制。2、较大幅度地增加环保投入,积极治理污染,加快环境保护建设。3、加强以立法为中心的环境保护法制建设,完善法规,强化法治。4、依靠科技进步,发展环保产业,促进污染处理。
从这些国家治理和管理环境的手段、方式来看,都强调了政府的干预。发挥政府的调控作用。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并且,各个国家由于国情的不同,在具体的行动中不尽相同,有各个国家的特色。
3、对中国现代化过程的参考意义
3.1.必须清楚认识我国的国情,如资源禀赋,人口众多等问题。
从上面的案例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不同的国家,其资源禀赋不同,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环境问题也不尽相同。同样,在认识和解决环境问题的具体手段和方式上也不同,这就要求我们清楚认识我国的国情,选择适合我们的发展道路,采用适合我们国情的环境策略,处理好我国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
3.2.采取适合于我国国情和地位的政策
我国仍是发展中国家,发展是大问题。我们应当结合国情和发展阶段,将环境问题放在发展的进程中加以解决。综合处理环境和发展的关系。
3.3.注意制度设计
制度设计即包括有效的利用市场机制又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在利用市场机制方面可以参考新制度学派的产权管理方式。在目前应注意发挥政府的作用。一方面,加强立法和执法。用行政管制手段,通过国家权力强制执行,以禁止、限制或要求经济主体的特定行为。如最低技术标准、排污限额或指标。另一方面,以市场为基础的经济手段,主要通过创造一定的刺激方式,将资源环境的成本纳入各经济主体的经济分析和决策过程,从而间接地改变经济主体的行为。如排污收费、污染税、生态环境补偿税、财政补贴、排污权交易等等。
3.4.建立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
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也即在决策过程中对环境、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科学决策。从决策开始就要在环境、经济、社会之间寻找最佳结合点,这样才能使三者协调发展,实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环境改善。
3.5.政府和民众一起行动。根本在于人们的效用偏好,人们真正认识和感受到环境对自己的效用的影响。
3.6.正确认识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发展的关系。树立大系统观,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这些国家的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环境问题中,我们应该吸取经验教训。那就是正确认识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发展的关系。树立大系统观,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在发展目标上,追求单一的经济近期高速增长逐渐转换成追求近期与长远相统一、经济与资源、环境、人口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在发展路径上,主要依靠拼资源、上规模扩大生产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转换成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在发展内容上,应该注意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提高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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