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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计量大全11篇

时间:2024-04-06 09:37:28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固定资产计量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固定资产计量

篇(1)

会计确认至今关于会计确认定义最权威的解释是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做出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于1984年发表的《企业财务报表的确认和计量》中将会计确认定义为:“确认是将某一项目,作为资产、负债、营业收入、费用等类正式地记入或列入某一个财务报表的过程,它包括同时用文字和描述某一项目,其金额包括在报表总计当中。对于一笔资产或负债,确认不仅要记录该项目的取得或发生,还要记录其后发生的变动,包括从财务报表中予以消除的变动。”我国对会计确认定义的研究最有代表性的学者是葛家澍教授。其在《会计学导论》中将会计确认定义为:“会计确认是指通过一定的标准,辨认应输入会计信息系统的经济数据,确认这些数据应加以记录的会计对象的要素。进一步还要确定已经记录和加工的信息是否全部列入会计报表以及如何列入会计报表。”会计确认的标准包括:可定义性。应予确认的项目必须符合财务报表某一要素的定义;计量性。具有一个相关的计量属性,可以对其进行稳定、可靠的计量;可靠性。信息反映是真实的、可核实的、无偏向的;相关性。与确认有关的信息能在用户决策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会计计量是用货币或其他量度单位计量各项经济业务及其结果的过程。会计计量的主要特征是针对数量为衡量或者确定物品与食物之间的关系的一种计量标准,会将数额的具体分配状况标注于具体事项,关键是会计计量可以将计量属性的选择和计量单位的确定提出不同看法,作为财会的重要操作环节,会计计量的主要内容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损益等,财会计量的核心是资产计价和资产的盈亏,财会的主要目的也是对资本有针对性的管理和运营,会计计量有三个监控标准:一是同质性标准,这个标准主要是显示会计计量所包含的信息的数量关系和被提示的计量物品和事项的关系,其中存在的数量关系需要采用一定的方式来保持均衡;二是实证性,会计计量是真实和有效的数据的结合,制定的模型需要采用相关真实数据,提出具有实际性的解决措施,而且不同的会计计量人员可以针对相同的一个事物做出计量研究,得出的结论可以互相佐证,参考;三是计量的一致性、计量的一致性就是讲计量的方法前期与后期需要保持一致,无论是数据还是指标都必须保证真实性。

二、固定资产特征

固定资产是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用来改变和影响劳动对象的固定材料,固定资产的主要特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固定资产的持有是为了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存在的。企业持有固定资产一般都是为了有效的降低在生产产品、出租或者经营管理企业时产生的风险,保证企业的资本多元化,出租和固定资本的关系是企业以租赁的方式去获得利润从而更好的补充资本累计,房地产属于过度产品而不是企业固定资产,这是在对固定资产的确认中经常被弄错的一项资产。(2)固定资产具有一定的使用期限和寿命。企业在不断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必然会对其固定资产有所磨损,所以这就造成了企业的固定资产存在一定的使用期限,在这段时间限制的区间内企业的固定资产再使用过程中所创造的价值和折旧费用等都会受到企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影响。对于工厂的机器来说使用寿命就是判断一个企业产生数量和盈利多少的判定标准,所以企业在取得固定资产的过程中所支出的费用都归类于资本性支出,要根据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收益情况,在其有效地使用期限内尽量转化成费用,不然一旦达到了其最终的使用寿命就会失去价值。(3)固定资产特殊的价值转移方式。企业固定资产属于有形资产并且在长时间的生产活动中都会保持最初的实物形态,不过其价值却会慢慢的被转移到所生产的产品成本或当期费用中。所以,那些不具备实物形态的无形资产以及在使用过程中改变其实物形态的、其价值一次性发生转移的流动资产都不属于固定资产的范围。(4)固定资产是有形资产。企业的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进行区分的一个主要特点就是其具有实物的特征。无形资产是指技术与商标之类的可以辨别和具有一定无形价值的构成体,需要不断的更新和维护才可以保障企业的正常发展,企业应该根据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对企业所持有的工具、用具、备件品、维修设备等资产给予一定的管理和核算,针对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和市场发展的不同类型做出一定的判断,保障其能够发挥的经济利益和价值的最大化,

三、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篇(2)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除外。如果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不能够可靠计量,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认定涉及少量货币性资产的交换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通常以补价占整个资产交换金额的比例低于25%作为参考。也就是说,支付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占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支付的货币性资产之和)的比例或者收到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占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收到的货币性资产之和)的比例低于25%的,视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支付补价方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即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收到补价方应当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涉及多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情况包括企业以一项非货币性资产同时换入另一个企业的多项非货币性资产,或者同时以多项非货币性资产换入另一个企业的一项非货币性资产,或者以多项非货币性资产同时换入多项非货币性资产。在涉及多项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换中,企业无法将换出的某一资产与换入的某一特定资产相对应。与单项非货性资产之间的交换一样,涉及多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企业也应当首先判断是否符合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两个条件,再分情况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

1、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各项换出资产和各项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在这种情况下,换入资产的总成本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为基础确定,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更加可靠。企业应当按照各项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入资产的总成本进行分配,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

2、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但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在这种情况下,换入资产的总成本应当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为基础确定。企业应当按照各项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入资产的总成本进行分配,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

3、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在这种情况下,换入资产的总成本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为基础确定。企业应当按照各项换入资产的账面价值占换入资产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对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为基础确定的换入资产的总成本进行分配,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

例1: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为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协商,甲公司决定以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发电设备、车床以及库存商品换入乙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货运车、轿车、客运汽车。甲公司发电设备的账面原价为180万元,在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60万元,公允价值为100万元;车床的账面原价为150万元,在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90万元,公允价值为80万元;库存商品的账面余额为240万元,公允价值为300万元,公允价值等于计税价格。乙公司货运车的账面原价为150万元,在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50万元,公允价值为90万元;轿车的账面原价为200万元,在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90万元,公允价值为100万元;客运汽车的账面原价为300万元,在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80万元,公允价值为250万元。乙公司另外以银行存款向甲公司支付补价40万元。假定甲公司和乙公司都没有为换出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整个交易过程中没有发生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换入乙公司的货运车、轿车及客运汽车均作为固定资产使用和管理;乙公司换入甲公司的发电设备、车床作为固定资产使用和管理,换入的库存商品作为原材料使用和管理。甲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本例涉及收付货币性资产,应当计算补价占整个资产交换金额的比例。对甲公司而言,收到的补价400000元÷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4800000元=8.33%<25%,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乙公司情况类似。由此可以认定这一涉及多项资产的交换行为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适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对于甲公司而言,为了拓展运输业务,需要客运汽车、轿车等;对于乙公司而言,为了扩大产品生产,需要发电设备、车床等设备。换入资产对换入企业均能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该项涉及多项资产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同时,各单项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可靠计量,因此甲、乙公司均应当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换入资产的总成本,确认产生的相关损益。同时,按照各单项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计算确定各单项换入资产的成本。

(1)甲公司换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计算,见表1。换入资产总成本=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480-40+51=491(万元)

(2)乙公司换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计算,见表2。换入资产总成本=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440+40-51=429(万元)

二、债务重组取得的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对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例2:2006年10月,甲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乙公司,含税价格为936000元。因乙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按合同规定偿还债务。2007年8月,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进行债务重组,甲公司同意乙公司用其固定资产抵偿该账款。乙公司用于抵偿债务的设备账面原价为1800000元,累计折旧为800000元,评估确认的净值(即公允价值)为880000元。甲公司在接受抵债资产时安装设备发生的安装成本为8000元。假定没发生其他相关税费。

甲公司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880000+8000=888000(元)

三、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融资租赁具体准则规定,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承租人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例3:2006年12月1日,广厦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与中国华东租赁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广厦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向中国华东租赁公司租入一条建筑构建生产线,起租日为2007年1月1日,租赁期从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共36个月。广厦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每隔6个月于月末支付租金160000元,该生产线的保险、维护等费用均由广厦公司负担,估计每年约10000元。广厦公司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差旅费共1000元。该生产线在2006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700000元,估计使用年限为6年,期满无残值,广厦公司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租赁期届满时,广厦公司享有优惠购买该生产线的选择权,购买价为100元,估计该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为80000元。另外,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为6%(6个月利率)(华东公司租赁内含利率未知)。

本例存在优惠购买选择权,优惠购买价100元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80000元,所以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广厦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另外,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大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90%。根据这两点,可以认定这项租赁为融资租赁。

最低租赁付款额=各期租金之和+行使优惠购买选择权支付的金额=160000×6+100=960100(元)

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160000×4.917+100×0.705=786790.5(元)

根据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孰低原则,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初始直接费用=700000+1000=701000(元)

篇(3)

计量属性是指会计要素可计量的某一方面的特性或外在表现形式。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列举了五种计量属性,并要求“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根据以上规定,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会计计量属性有五种,即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这些属性在固定资产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和终止计量的时候得到体现。

一、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时计量属性的选择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是指确定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新固定资产准则”)明确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固定资产成本是指企业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在对固定资产进行初始计量时,所采用的基本计量属性为历史成本。历史成本原则是指企业的各种资产应按其取得或购建时发生的实际成本进行核算。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买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等价的公允价值计量。

同时,对于具有融资性质的购入固定资产和存在弃置义务的固定资产,则适用现值的确定方法。现值是指未来现金流量按照一定方法折合成的当前价值。它主要分为复利现值和年金现值。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而对于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资产,则适用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公允价值是指熟悉市场情况的双方都能够接受的价格。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的金额计量。

二、固定资产后续计量中计量属性的选择

(一)折旧额以初始计量为基础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实质是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的过程,即每期折旧金额的确定是在固定资产应计折旧额的基础上,采用一定的折旧方法进行具体分摊后的结果。其中,应计折旧额的确定涉及固定资产的成本和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成本在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时予以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根据该资产在处置中获得的扣除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与固定资产的成本相比,其预计净残值的金额一般很小,因而固定资产的折旧计量主要依赖于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二)期末减值损失的公允价值和现值双重计量属性

根据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的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回收金额。当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说明资产发生减值损失,应当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在对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中,可回收金额的确定是关键问题。根据资产减值准则中的规定:可回收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即在固定资产的期末计量环节中可回收金额的确定涉及公允价值和现值的计量属性。

(三)后续支出的历史成本计量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按照处理方式不同划分为资本化的后续支出和费用化的后续支出。不论何种后续支出一般均按实际发生额进行计量,即以历史成本予以计量。

三、固定资产的终止计量

固定资产终止计量时,需要注销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其中涉及到注销固定资产的原值、已计提折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等,而需要注销的原值、折旧与减值金额在上述各个环节中均已确定,因而对于固定资产的终止计量,不存在需要单独确定其计量属性的问题,而是依赖于前面环节中已经确定的金额。

固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予以终止确认:(1)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2)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企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对其预计净残值进行调整。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固定资产盘亏造成的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企业根据本准则第六条的规定,将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应当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四、固定资产会计计量属性相关问题

首先,对于资产会计计量属性的选择,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会计理论问题,需要考虑不同计量属性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可靠性等。其次,资产计量属性理论的发展还取决于会计目标的变化。决策有用性的观点已经成为研究财务会计报告目标的主流观点。在此目标下,公允价值、现值等计量属性进入会计计量属性的可选范围。

关于资产会计计量属性的问题,一直是会计理论和实务界研究的核心问题。对于固定资产计量属性选择的相关问题,将来还有待于结合我国市场经济环境及会计方法的研究发展等因素进行分析,以使固定资产的计量属性更能体现资产的货币价值。

在固定资产的各个计量环节中,初始计量和期末计量是两个关键的环节。在现存的几种计量属性中,历史成本是财务会计沿用最久的计量属性,它具有客观性、可验证性的优点及计量的简便性,在初始计量中一般而言对于资产来说是首选的计量属性,如对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时,一般从投入的视角来选择计量属性。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2]丁红燕,关于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若干变化,财会月刊2005.5。

篇(4)

 

铁路运输企业的固定资产计量问题,贯穿于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运用与动态管理的方方面面,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一是固定资产初始计量,二是固定资产的状态变化计量,三是固定资产处置过程计量,四是固定资产的期末价值计量。论文参考网。

为完善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计量,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能,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更好地为运输企业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计量的实际情况,本文进行了相应的阐术。

1.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计量概述

资产管理从本质上来说,具有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两方面的重要内涵:价值管理要求企业执行规范的会计核算制度与监督制度,正确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信息;实物管理是从资产的数量、性能上来加强资产管理,避免资产的毁损与闲置浪费。资产管理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的高度统一。准确合理的固定资产计量是实现固定资产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相统一的重要手段。因此对铁路运输企业来说,研究固定资产的计量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2.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计量的特点

2.1多样性

由于铁路运输企业的特性,一项运输任务的完成需要相关业务部门的配合,才能完成。机、辆、工、电等部门的业务都具有自身明显的独特性,固定资产种类特别繁多,同时分布广。因此,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的计量也有一定的多样性。

2.1周期性

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使用周期差异较大,折旧年限的差异也就较大,从5年到100年都有,因此,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的计量周期差异较大。

(三)复杂性

铁路运输企业的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需要对铁路运输企业的固定资产进行维护、改建、扩建或者改良。因此,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的后续状态变化很大,计量过程具有一定的复杂性。

三、现阶段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计量存在的问题

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的计量伴随着固定资产运用与动态管理的方方面面,主要包括四个主要的环节:一是固定资产初始计量,二是固定资产的状态变化计量,三是固定资产处置过程计量,四是固定资产的期末价值计量。本课题对铁路运输企业这四个方面的计量均进行了调研,找出了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有薄弱环节

按照铁道部要求,从2006年开始,铁路运输企业开始执行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与监督制度,为了顺利完成从执行铁路行业会计制度到执行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的过度,财务部门与相关部门作了大量工作,及时的转发并布置了很多铁道部的文件与制度,并进行了会计信息的质量检查,但由于资产管理的复杂性,固定资产初始计量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二)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计量存在不准确的方面

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在改良维修后,到底应该费用化还是资本化时,标准比较模糊。基层单位在判断时,并不是根据维修更新的技术性能对固定资产的价值带来变化,而是根据改良维修的款源决定资产后续支出的账务处理,如果费用是从大修支出中列支,则费用化,如果款源由更改或基建项目解决,则费用资本化。当然,从本质上来讲更改项目与大修项目是按照对固定资产改造的性质来决定的,但实际操作中准确的划分还是有一定难度的。这样导致的结果就是同样账面价值的资产,经过了同样的改良维修,但是由于款源不同,使得账面价值差别很大,不具有可比性。违背了资产计量的一致性原则。

(三)固定资产处置环节的计量存在缺陷

资产处置是指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将本企业占有使用的各类资产进行调拨、出售、出租、投资、捐赠、抵押、担保、报废、债务重组、股权转让等。

1.固定资产处置价格的确定

由于铁路运输企业的特性,除一些通用设备外,很多是企业的专有设备,专业性很强,像机车、车辆等资产,在除铁路运输企业外的企业不适用,不具有公开竞争的市场,也就不存在一个专门的交易或报价市场。因此,在固定资产处置环节的价值计量上难以取得公平的交易价格,也就不能保证固定资产处置环节价值计量的准确性。

2.固定资产处置后产生损失,没有及时列消,影响了固定资产计量的准确性

固定资产损失的产生,既有不可控因素造成的,也有自身管理制度不完善造成的。在铁路运输企业主要有:

(1)基建、改扩建工程中,拆除报废的线路、房屋资产等相关设备没能同步处理。

(2)日常固定资产报废、毁损的损失,有部分单位因成本紧张,无法列销资产报废、毁损损失,长此以往造成资产有账无物。

(四)固定资产期末价值计量存在的问题

固定资产因发生损坏、技术陈旧或其他经济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这称之为固定资产减值。对于已经发生减值的资产如果不予确认,将导致资产的账实不符,也于资产计量的谨慎性原则相违背。

四、完善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计量的建议

(一)将基建、改扩建造成的拆除资产价值资本化

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初始计量的基本原则是按实际成本入账。其中,成本包括企业为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并且分别固定资产取得的途径,《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对其初始计量的确定均做了规定。

近几年铁路运输企业管内线路一直在大面积提速,专用线建设以及电化改造也在不断实施,使得大规模的旧线资产和性能不再适用的固定资产必须报废。对于这些由于线路提速,基建、更改等原因而拆除的房屋建筑物、以及线路资产,由于未到报废期,一般损失的价值都比较大,如果按常规自行消化的话,没有承受能力,但因为资产已经拆除,因此将价值延续到新建资产中去在操作中会有脱节。因此,需要出台一些措施办法,使那些由于线路改造等原因造成的拆除或毁损的资产价值延续下去,从今后的折旧中逐年弥补,以暂时缓解由此造成的压力。

(二)完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计量

企业的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为了适应新技术发展的需要,或者为维护或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需要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维护、改建、扩建或者改良。这项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否则应将这些后续支出予以费用化,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三)规范资产处置的计量

针对前一部分提到的影响资产处置环节计量准确性的两个突出问题,本课题对合理确定资产处置价格与规范资产损失处置提出以下的建议。

1.合理确定资产处置价格

在资产的处置环节,如果要想资产的处置价格公平、合理,必须要有一个取得公平处置价格的机制。论文参考网。在目前的市场发展阶段,取得公平处置价格的机制只有通过一个活跃的资产交易市场。在相关资产准备交易时,可用市场中类似的交易事项作为参照,这样的交易价格应该是相对客观并且可以信赖的。具体来讲,对于一些证券或金融工具类型的资产,发达国家往往存在着与之相关的发达的交易市场,从而满足了公平交易价格取得的前提条件。

对于铁路运输企业而言,对一些通用资产的处置,必须引入竞争机制,尽量采用网上交易或进产交所交易的模式。对那些专业性很强,像机车、车辆等资产的处置上,因其在铁路运输企业外的企业不适用,很难有公开竞争的市场,因此不存在一个专门的交易或报价市场,对这类资产,尽量争取在不产生损失的前提下进行路内单位的有偿调拨。

2.规范资产处置形成损失的处理

最近几年,由于铁路一直在大面积的提速,另外专用线的建设以及电化改造的实施,使得铁路运输企业大规模的旧线资产和性能不再适用的资产必须报废,其中,固定资产占了很大一部分。例如,在浙赣铁路电气化提速改造工程中,涉及到改线移站。这样,将有大量的线路、房屋、建筑物都将被拆除、废弃。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这些资产应该进行清理,但是,由于这些拆除报废的资产大都没有到正常报废年限,处理后将会产生很大的损失,而且这些损失是目前的清算体系下,铁路局是无法自己承担的。

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资产损失除了在损失事实形成后,追纠相关部门或个人的责任外,还会或多或少的有一些损失需要企业来承担。因此,企业需要做的是加强自身管理,杜绝不该发生的损失。如果确有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要及时按规定的程序处理。保持资产的账实相符,会计资料真实反映企业现状。论文参考网。

五、落实固定资产计量的责任制度

任何一种制度设计,必须责任明确、权责对称。首先明确权与责的界限,明确规定委托人以及各级人的权利、义务、责任。其次,注意权责的统一、对等,承担一定的权利要享有相应的责任,承担的权利与享有的责任相对应。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有人决策却无人负责的问题。所以应当严格规定各级人的职责以及完不成职责时应当承担的责任,强化人的责任意识,加强法律约束。

要赋予资产管理者一定的职权。即参与有关生产经营管理的会议,监督和检查相关资产的性能和利用状况,并形成一定范围内的报告制度。权责对称强调企业的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应尽可能的匹配,如果权利与责任的分布不对称,就会导致控制权变成一种“廉价投票权”,拥有控制权的人不需要对使用权的后果负责,就会变成滥用权利。要完善铁路运输企业的固定资产计量,同样要落实责任制度。对影响固定资产计量的主观与客观因素均加以分析,并在落实相关责任人与责任部门的前提下,完善固定资产的计量。

六、结束语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完善以及国内运输市场的对外开放,铁路运输企业面临的挑战将会非常严峻,运输市场的竞争将会更加激烈。铁路运输企业在积极挖潜创收,不断扩大市场分额的同时,要对自身拥有的重要资源固定资产进行充分的利用,使之实现价值的最大化。要切实解决固定资产计量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完善固定资产的计量,才能在激烈的运输市场竞争中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 2006版

[2]《铁路运输企业会计》 2005年10月第二版 中国铁道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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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产减值的计量,目前国际上存在两种代表性观点,第一种以IASB为代表,在资产的确认和计量中引用了可回收金额的概念,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即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只要有一项超过了资产的账面价值,就表明资产没有发生减值,不需再估计另一项金额。第二种观点以FASB为代表,认为资产现行时点上的价值主要取决于特定时点资产的公允价值。这两种观点的焦点在于是以公允价值还是以可收回金额作为资产减值的标准,以IASB为代表的观点中,资产是否减值的标准是可回收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以FASB为代表的观点中,资产减值的标准是公允价值。2007年我国开始施行新的会计准则,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但是准则中并没有规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这给资产减值的计量带来了很大的随意性,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资产减值计量中,可收回金额涉及两个部分:公允价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由于我国目前资产交易市场并不完善,不能有效地提供企业所需资产的公允价值,所以在实务中企业往往通过计算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来确定企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而要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就要面临两个难题:第一、未来现金流量的确定。《资产减值》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时,企业管理层应当在合理和有依据的基础上对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整个经济状况进行最佳估计。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应当以经管理层批准的最近财务预算或预测数据,以及该预算或预测期之后年份稳定的或者递减的增长率为基础,企业管理层如能证明递增的增长率是合理的,可以以递增的增长率为基础。建立在预算或者预测基础上的预计现金流量最多涵盖5年,企业管理层如能证明更长的期间是合理的,可以涵盖更长的期间。在对预算或者预测期之后年份的现金流量进行预计时,所使用的增长率除了企业能够证明更高的增长率是合理的之外,不应当超过企业经营的产品、市场、所处的行业或者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长期平均增长率,或者该资产所处市场的长期平均增长率。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应当以资产的当前状况为基础,不应当包括与将来可能会发生的、尚未作出承诺的重组事项或者与资产改良有关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也不应当包括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或者流出以及与所得税收付有关的现金流量。现金流量确定的关键是要对未来整个经济的发展走势以及企业资产所生产的产品的盈利能力进行准确的估计,但是这个对于单个企业来说未免过于困难。第二、折现率的确定。《资产减值》准则第十三条规定:折现率应当是一个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它是企业在购置或者投资资产时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在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时已经对资产特定风险的影响作了调整的,估计折现率不需要考虑这些特定风险。如果用于估计折现率的基础是税后的,应当将其调整为税前的折现率。在计算折现率时企业往往会选择企业自身的最低报酬率,但是这个报酬率是否可以代表单个具体资产的报酬率呢?而且这样的报酬率中是否包含某些前边估计现金流量时已经考虑到的因素,从而导致一些因素的重复考虑。

综合以上问题本文提出两个计算资产可收回金额的方法。

1.新资产市价推导法

在计算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过程中会涉及到众多因素,本文将这些因素归纳为两大类:外部风险因素,内部风险因素。在相同的时点上,企业正在使用的资产与市面上此类新资产所面临的外部风险因素是相同的。内部风险因素是指资产本身因素、企业使用因素、企业产品经营等。企业正在使用的资产的内部风险是企业自身可以估计的,而此类新资产的内部风险因素也是可以通过分析得出的。所以企业正在使用的资产与市场上同类新资产之间的现值差异是可以进行估计的。而市场同类新资产的现值本文以近期市场价值的平均值来代表。而现值计算中的折现率本文i来表示,折现率只反映外部风险因素,而内部风险因素在各年现金流量中来考虑。我们在估计各个年度资产的现金流量时,对于企业正在使用的资产以及现行市场上同类新资产应该使用同样的估计方法和假设,以此来减小估计过程本身存在的误差。

首先我们估计出现行市场上同类新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D新t。然后根据最近新资产市场价格计算平均值得出新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P新。最后根据现值的计算公式:P新=∑D新t/[1+i]t求得外部因素折现率i。因为同类新资产与企业正在使用资产的外部风险因素一致,所以两者的外部折现率相同,即企业正在使用的资产风险折现率为i。接下来我们要依据上一步估计新资产现金流量的方法来估计企业正在使用资产未来的现金流量D旧t。然后根据计算公式P旧=∑D旧t/[1+i]t得出企业正在使用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从而计算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本文在计算过程中之所以要通过当前市场同类新资产的市场价值来计算出企业正在使用资产的折现率是因为我们单独考虑在用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的过程中不确定因素过多,存在主观随意性而且市场预期不是单个企业所能估计的。使用新资产市价作为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从而推导出折现率这样可以在计算过程中确定一个固定值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计算中的不确定性,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在估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时我们只考虑内部影响因素而将外部因素归于折现率中。这样现金流以企业生产运营成本为基础,加上企业所必须的利润值得出。

2.肯定当量法

所谓肯定当量法是指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风险分析中,预先用一个系数把有风险的现金收支调整为无风险的现金收支,再用无风险的贴现率去计算不同方案的净现值,然后用净现值法的规则判断投资机会可取程度的一种方法。一般来讲,在肯定的1元和不肯定的1元之间,人们往往会选择前者,因为不肯定的1元,只相当于不足1元的金额,两者的差额,是缘于风险或不确定性的客观存在,风险或不确定性越高,未来现金流入量贬值的可能性越大。为此,在按净现值法判断投资项目或投资方案是否可取时,在未来现金流人量上乘上一个系数,相当于把含有风险或不确定性因素的现金流人量换算成剔除了风险或不确定性因素后的可以肯定的现金流人量,从而提高了投资可行性判断的准确程度。

肯定当量法在使用时最大的困难在于肯定当量系数的确定。由于在投资决策时企业尚未购置资产,现金流量只是主观估计所以存在一定的随意性。而在资产减值计量中由于该资产企业已经购买并正在使用,所以过去使用年度可以提供确定的现金流量和当年对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值,这样在估计该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过程中使用肯定当量法则有了比较客观的数据支持。

在计算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首先我们(下转第170页)(上接第143页)要收集该资产过去各个年度当年实际产生的现金流量以及对于该资产当年现金流量的预计值,我们分别用D实和D预来表示。接下来我们计算两者的比值,即当量系数。公式为:

at=D实/D预

通过计算我们得出企业该资产在以往各个年度实际现金流量与预计现金流量的比值。我们根据这些数据结合未来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状况,企业经营战略预计未来各年的当量系数at。然后我们估计企业未来各个年度该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量D预并结合上一步求得的当量系数at计算未来各个年度肯定现金流量。公式为:

D实t=at×D预t

接下来根据肯定的未来现金流量以及无风险利率计算企业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公式为:

P=∑D实t/[1+i]t。

本文在使用该方法时使用的折现率为无风险报酬率,这样减少了在资产减值中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主观随意性。同时我们在计算肯定当量系数的过程中使用的是资产过去年度的现金流量数据。其中当年的实际发生现金流量即为无风险现金流,而当年现金流量的财务预测值即为含有风险的现金流量。这样以过去实际发生的数据来计算肯定当量系数从而克服了肯定当量法所存在的系数确定的主观经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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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会计与税收之间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相互借鉴的密切关系。虽然,会计与税法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但是,会计、税法由于所体现的目标存在差异、基本原则不同、服务对象不同从而使得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异凸现出来。同理,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中,对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随着现代企业的不断发展,固定资产这一生产经营重点重要内容,不论是企业固定资产的构建、使用、处置等都为企业的经济活动、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因此,探讨固定资产初始计量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之间的差异、以及对产生的差异的协调,对企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我国新颁布并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彰显出我国会计改革的进程与会计法治建设新时期的到来,更体现出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进程中,会计制度与国际趋同的大形势。在新《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对企业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信息披露等进行了全面地规范,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地位不言而喻。随着我国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与实施,将规定国内资产的概念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特备时对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计税依据、后续的税前抵扣、资产的处置损益等做出了详细说明,以此保证了我国企业所得税税基的准确性、确定性、可验证性。因此,探讨企业固定资产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之间的差异以及产生差异的处理方法等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际意义。一方面,研究会计与税务之间的差异,能够帮助企业的财务人员掌握企业固定资产准则、企业所得税法之间存在的差异,并对产生差异的处理方法进行探系统、准确、全面的把握,使企业的会计核算更加精准,为企业依法缴纳税款提供筹划;另外,研究会计与税务之间存在的差异,能够为企业的税务活动进行事前筹划,帮助企业能够在国家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实现税负的将对,为有效规避、防范纳税风险提供保障,为保证企业的合法权益创造条件。对于税务工作人员来说,掌握了这些差异能够帮助他们准确计算出企业的所得税应纳税额,对企业的应纳税款是否合理、计算是否精确进行及时的监督,特别是为我国企业是否及时申报税款、是否及时缴纳税款等税收征管工作奠定基础。

一、固定资产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产生差异的原因分析

(一)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发的制定目的存在差异

这是导致企业固定资产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产生差异的一个重要原因。会计准则中:进一步规范了现代企业会计的确认、计量、报告等行为,并为企业制定的主要目标提供安全而完整的会计信息质量;然后,企业通过会计报告的形式分别向企业的投资者、债权人等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企业所得税法中: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国家的发展取得必要的财政收入,这种财政收入带有一定的固定性、无偿性、强制性特和那个。因此,我国税收征管的基本原则是公平、方便,企业所得税法中对会计准则中的规定具有较强的控制性、约束性,并为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安全、稳定,保证税源不流失、保证国家水机不被寝室等奠定基础。由于税法所处的地位极为重要,因此,它对国家的宏观经济等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起到了积极地调控作用。

(二)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的适用范围存在差异

二者都适用于企业,但是,它们的适用范围并不相同。企业会计准则中对适用范围做出了规定:所有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公司。个人独资、合伙经营的企业也都包含在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内。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适用范围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我国企业法与企业法条例中规定成立的其他企业,但是该适用范围中并不包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另外,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同样适用于其他区的收入的非企业组织,例如:基金会、事业单位、外国商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农民合作社等组织。而企业会计准则中主要是针对企业,至于事业单位和民间组织,根据这些组织的不同特性和经济活动的特点,特意制定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三)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发在规范内容方面存在差异

会计准则、所得税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各不相同,这也就造成它们分别规范的对象各不相同。在企业所得税法中:主要是为了实现在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社会财富的分配,并进一步对征税双方的行为进行规范,这一行为具有较强的无偿性、固定性、强制性。在企业会计准则中:企业为了向需要会计信息的各方提供真实、完整、科学、规范的会计信息,以此来满足各界对企业财务状况及信息的需求,并进一步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

(四)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在适用原则上存在着差异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进程的加快,市场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各种不确定性逐渐显现出来。会计准则对这些不确定行的因素会为企业的发展带来什么样的风险做出全面的反映,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企业会计准则的核算原则更具主观性。同时,也对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的提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在企业所得税法中:主要是为了实现国家的宏观调控,企业所得税指定的主要目的保证了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加。这就使得我国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更具有确定性、客观性、科学性。回顾会计法规与税法的发展历史,二者的历史性特征十分明显。这一显示出企业所得税发的核算原则是建立在会计核算原则基础上的,并对会计原则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一定的选择。这也是造成二者产生差异的原因。例如:在企业所得税法中需要遵循相关性、权责发生制等原则,这与企业会计准则中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存在一定的差异。

(五)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发发展速度存在着差异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进程的加快,我国会计制度逐渐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发展方向和趋势,再加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准则的发展速度非常快,特别是新会计准则的颁布与实施,充分体现出我国会计制度向着国际化方向发展的大趋势,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小。这也是另我国会计理论界、企业界深感喜悦的方面。与之不同的是,我国税法在制定的过程中,思考更多的使国家的宏观经济发函的目标。因此,企业所得税法中更多保留的是适合中国特色的内容和相关规定。

二、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之间的差异分析

(一)外购固定资产的差异分析

我国的新会计准则中对企业在购进固定资产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例如:企业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中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的买价、相关的增值税费、在固定资产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固定资产的装卸费、安装费、运输费服务费等等、在税法中:企业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也是包括买价、相关税费、预定发生的其他各项支出等,这是目前我国税法中关于固定资产的机计税依据。可见,在一般情况下,对于企业外购的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中二者的处理基本相同,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都是这样处理,还有两种情况属于例外。一种是企业以借款的方式购入的固定资产,另外一种是企业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入的固定资产。在第一种购入方式中,对于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的入账价值很可能会由于借款利息资本化方面在会计准则与税法中存在的差异而产生差异。例如:税法中明确规定:企业借款利息不能超过同期金融机构的贷款利息,如果超过了,就无法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抵扣,那么也就产生了一项差异。对于企业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入固定资产在新会计准则中规定,其实质属于融资性质,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的限制作为基础来确定。在购入固定资产时,所进行的账务处理是: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贷记:长期应付款,对于其差额应,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同时,还应针对固定资产购入时的买价限制按照各期支付的购买价款选择一种恰当的折现率进行折现后的金额进行确定。而对于企业在各期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擦和,必须符合新会计准则中规定的资本化条件,将其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中核算,而对于其他的部分应当在企业的信用期间将其确认为财务费用,并计入当期的损益中进行处理。而在税法中,计税基础主要就是购入固定资产的实际支出,并没有按现值计价,也不对支付款项进行折现处理。

(二)企业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

企业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固定式资产的计量模式主要有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账面成本计量模式两种方式。如果企业进行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是指,并且交换的资产的公允价值真实可靠,那么就应当以公允价值、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成本。但是,如果企业交换的固定资产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然具有商业实质,但是企业交换的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进行可靠计量,那么就应当以企业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计量基础。但是,在税法中对非货币性固定资产的交换取得的资产规定:一切都以该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计税基础。可见,这二者之间的明显差异主要体现在税法并没有对企业交换的固定资产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做出要求,也未对企业交换的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否真实可靠计量等作为入账条件。

(三)企业自建取得的固定资产

在企业新会计准则中要求,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主要成本包括:由建造该项固定资产的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必要支出,例如:自建工程构建过程中使用的物资成本、缴纳的税费、人工工资、资本化的几款费用、应分摊的间接费用。但是,在税法中对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规定则并不相同,主要包括的是:工程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都是税法的计税依据、计税基础。正是由于在这方面基本一致,二者的主要差异就在于“竣工结算前”、“预定可使用状态”这两个不同的内涵上。我国税法中并为对“竣工结算前”的真正内涵进行阐述。这就使得在实际工作中财务人员经常按照新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和执行。可见这二者之间的差异较小。在账务处理上与固定资产外购情况相似。例如:对于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如果存在借款建造、延期付款建造的情况,那么必定会在借款费用资本化方面的差异而产生差异。再例如:对于企业自建的国定资产如果还存在领用计提跌价、减值准备的存货、资产,那么税法和新会计准则中的差异将明显拉大。产生巨大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在税法中不认可这些计提的准备。

(四)企业融资租入取得的固定资产

新会计准则中:也融资租赁来的固定资产,自从租赁那日开始承租人应该对租赁的资产公允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二者中的较低者确认为资产的入账价值。例如:在进行承租谈判时、签订合同时一定会发生一些费用,如:差旅费、手续费、律师费等。我国税法中:对于企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以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总额、在签订合同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作为计税依据。可见,这二者之间的差异并不大。

总之,由于企业获得固定资产的方式较多,使用的年限较长,在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中的相关规定各不相同,内容繁杂,因此,各企业的财务人员、税务机关的税务人员必须认真研读新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税法,熟悉其中的具体规定,以便对自己的工作做出指导,使固定资产的处理更加精准。

参考文献:

[1]陈兴平.新企业所得税法与固定资产会计准则处理差异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1

[2]陈淑明.论固定资产新旧准则及税法规定的差异[J].中国经贸,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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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4)08-112-02

新出台的医院会计制度加强和规范了医院的经济核算,提高了医院的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为医院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新旧医院会计制度相比较有很多不同,其中医院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折旧问题、后续支出以及处置问题都发生了变化,值得我们研究和探讨。

一、新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同样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事业单位取得的应用软件,如果构成硬件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将该软件一并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否则,应将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二、新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的计量与核算问题

新制度未设置“固定基金”科目,但设置了“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事业单位取得固定资产时,应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金额,增加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并相应增加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对需要安装和不需要安装的应分别情况处理:

1.如果购买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时,根据所开发票,借记固定资产(买价款+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同时根据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或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借记事业支出,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直接支付)或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授权支付)。

2.如果购入的是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时,根据发票,借记在建工程,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同样根据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或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借记事业支出,贷记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或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授权支付)。安装完工交付使用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贷记在建工程。处置固定资产时,应将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一并冲销。除了尚未付清租金的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外。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余额或账面价值与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的账面余额相等。现举例进一步加以说明。

例如:2014年3月10日,乙事业单位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设备,(已列入经批准的项目购置预算),价款302500元,支付的运输费为3500元,均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设备安装时,支付安装人员工资4500元,支付有关材料费用26350元,均以财政直接方式支付。3月底,安装完毕,可正常运行,交付使用。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在本例中,该事业单位3月10日支付设备价款和运输费时:增加在建工程和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各306000元,同时,确认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和财政补助收入(项目支出)各306000元。发生设备安装材料费和人工费的会计处理为:增加在建工程和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各30850元,同时确认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和财政补助收入(项目支出)各30850元。3月底,设备安装完毕并交付使用时:增加固定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各336850元;同时,减少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和在建工程各336850元。

3.事业单位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核算。事业单位取得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时,应当按照确定的成本增加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租金+相关费用),按照租赁价款增加长期应付款,按照两者的差额增加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相关税费)。按照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列作当期支出,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支付租金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贷记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授权支付)、银行存款。同时,借记长期应付款,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三、新制度设置了“累计折旧”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的累计折旧

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并进行如下处理:对执行新制度前形成的固定资产(不包括新旧转账时转入“存货”的固定资产),应当全面核查其原价和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等,并对这些固定资产补提折旧,按照应计提的折旧金额,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对这些固定资产按照新制度的规定按月计提折旧。

事业单位计提折旧的范围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家具、用具、装具。事业单位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文物和陈列品、动植物、图书、档案;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事业单位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下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下个月起停止计提折旧。事业单位计提折旧时,应当将计提的折旧冲减相关非流动资产基金而非计入支出,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贷记累计折旧。

四、固定资产的处置问题

事业单位处置固定资产时,通过“待处置资产损益”科目核算,借记待处置资产损益――处置资产价值、累计折旧,贷记固定资产;收到残值变价收入、保险理赔和过失人赔偿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贷记待处置资产损益――处置净收入;处置毁损、报废工程中发生相关费用时,借记待处置资产损益――处置净收入,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处置完毕,按照处置收入扣除相关处置费用后的净收入上缴,借记待处置资产损益――处置净收入,贷记应缴国库款;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贷记待处置资产损益――处置资产价值

总之,随着我国新医改和新财务制度的实施,对医院的医疗技术和诊疗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相应地对于确诊疾病的硬件设施也就面临新的挑战。这就要求我们有一支技术过硬的固定资产管理队伍和技术维修队伍,对发现的问题可以快速诊断并加以解决。器械科、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室应经常加强技术培训学习,建立固定资产考核指标体系,提高整体管理素质,以利于管好设备、用好设备、充分发挥设备的最大效能,更好地增强医院的适应力和竞争力。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利用率是保持医院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是现阶段进行卫生经济体制改革的基础。建立良好的固定资产管理体制,使医院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促进医院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邓惠玲.浅谈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相关会计处理.财经界(学术版),2013(13)

[2] 朱萍.解读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会计核算改革.会计之友.20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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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该县县域经济的发展,投资作为拉动经济的作用十分明显,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形势看好。为确保县委年初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2012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全面完成,县政府对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建设规模进行了专题研究,将计划分解落实到实施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各乡镇,县领导亲自检查投资项目落实工作,抓进度,抓质量,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成绩显著。截止11月底,全县完成全社会投资723249万元,同比增长25.5%。调研的十六个投资项目共完成投资263827万元,占全社会投资完成额的36.48%,在所有投资项目颇具代表性。

从数据上看,十六个投资项目有十二个数据质量较高,能及时、准确地反映投资进度,报表数据与会计帐、统计台帐一致,报表数据填写规范,负责人签名、统计人员签名完整,报送日期准确,数据构成与项目进度相符;有一个项目单位提前上报了没有安装的设备;有一个项目单位开工未进行统计登记,且由于手续不全,还没有进行报表;有两个项目出现明显虚报,把没有建成的厂房提前上报,并且上报了部分订购设备。

针对发现的问题,我安排县局投资统计与相关单位进行了沟通,及时采取了补救、修正措施,并要求他们在以后的统计工作中,严格按照统计制度和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办事。

二、当前虚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字的原因

在调研中了解到,数据出现问题,除一些统计人员业务不熟、不精,不能正确掌握报表方法外,其中还存在一些人为因素,其中不乏夹杂着不正确的政绩观在作祟。归纳起来,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办法欠科学,导致部分领导干部为政绩而不惜虚报投资。目前,市、县都把固定资产投资作为经济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作为评价地方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在制订考核方案时,未能全面考虑各地现有基础、资源优势、工作能力等诸多方面的因素,而是按照上年完成基数,简单地按某—相同的增长速度分配任务,脱离了一些弱势地区的实际,导致一些弱势乡镇不能完成分配的任务,甚至差距较远。同时,因有严肃的考核办法制约,某些完不成任务的领导为完成任务,便想法设法虚报,以达到完成任务而不受处分处罚的目的。另外,个别镇为达到早出成绩、快出成绩的目的,用投资数据为政绩服务,以骗取荣誉、奖励,导致投资数据人为拔高。

二是基层投资单位统计机构不健全。与工业、服务业等单位有固定统计人员不同,投资单位大多是临时抽调人员或材料员、会计员兼任,充当统计,他们业务素质不高,既没有娴熟的业务知识,更谈不上对统计法律法规甚至统计制度的了解,基本上是赶鸭子上架或临时报佛脚学点统计知识的皮毛,造成所填报的投资数据失实。

三是个别项目存在代填代报现象。由于一些项目单位对投资统计认识重视不够,认为统计部门不能有效制约他们,根本不配统计人员或者采取不配合态度,难于取得投资进度数据,迫使乡镇统计人员代填代报。可想而知,代填代报的数据肯定质量不高,绝不会与项目进度相吻合。

四是有些投资项目原始凭证缺失,造成凭印象估算。个别项目单位不注意保管原始凭证,不能准确地按进度如实上报,只好主观估计投资进度和投资统计数据,影响了投资统计质量。

三、建立防止虚报长效机制的措施和建议

一是制定科学的投资考核方案。按照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全面考虑乡镇基础、地理优势、招商优势、工作能力等诸多方面的因素,科学分配投资任务,使分配的任务与乡镇能力相匹配。进一步完善考核县乡经济实绩的办法,使之更加科学合理。同时教育引导基层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推动经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二是实行严格的开工竣工登记制度。计划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都要实行开工竣工登记。项目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到县统计局办理开工登记手续,领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登记证》;项目竣工(下转第51页)(上接第49页)验收后15日内,项目建设单位要到县统计局办理竣工统计登记。

三是严格执行建设单位报表制度。规范好原始凭证,严禁代填代报。目前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实行的是按行政区划逐级上报,即各镇区辖区内项目单位把报表报送到所在辖区统计站,经过统计站审核把关后,再由统计站上报县统计局。对投资建设单位要求建立健全包括项目核准(或备案)通知书、用地许可文件、环保评价文件、项目开工通知单(或报告)、施工单位报送的验工计价单、建筑安装工程预算书、投资建设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提供的工程进度情况表、设备验收单、财务拨款凭证等内容的原始记录(或凭证),作为计算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各项指标数据的基础依据。原始记录(或凭证)必须资料来源准确,填写清楚完整,必须注明发生日期、经手人及审核人姓名。严格依据实际完成的投资上报进度。

四是严格按项目进度和实际投资上报。严格遵守统计制度规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投资项目统计工作。只要项目已经实际开工建设,一律按实际进度统计。

五是加强对基层报表的审核。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统计标准、统计范围、计算方法、计量单位认真填写《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概况和进度统计台帐》,并据此填写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要认真做好统计报表审核工作,包括对原始凭证和统计报表的审核,做到表表衔接,表与实际相符。

六是定期对新开工项目和重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是核查项目实际进度与上报的基层表数据是否一致;对没有平衡关系的新增固定资产、应付款、规划用地、实际购置土地及购地单价、生产能力等指标,要加强人工审核力度;同时,加强对建设项目的 行业类别、建设地址、注册类型、建设阶段、开竣工时间等属性指标的审查力度。

篇(9)

固定资产的改良又叫固定资产的改扩建,其改良支出属于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一个重要内容,企业通过对固定资产的改良,能达到提高固定资产创造力的目的,其创造力的提高具体表现为以下六个方面:(1)延长使用寿命;(2)增强设备能力;(3)提高产品质量;(4)降低产品成本;(5)调整产品结构;(6)改善劳动环境。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应当予以资本化,但必须要同时满足固定资产的两个确认条件:(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当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超出其固定资产的预计可收回金额时,其超出部分已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第一条,说明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不能流入企业或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可能性极小,所以该部分支出不能再将其予以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那么该部分支出究竟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理论界有着不同的处理观点。第一种观点是将其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作为费用处理;第二种观点是将其转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作为损失处理;第三种观点是将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同时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第四种观点是先将在建工程支出全部转入固定资产科目,然后再将该超出部分确认为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另外,处于改良过程中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不再计提折旧,待改良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按照重新确定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计提折旧。

例如:M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该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3月31日对某生产用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良。2003年3月31日,该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为5 000万元,已提折旧为3 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该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直线法计提折旧,为改造固定资产领用生产用原材料500万元,发生人工费用190万元,领用工程用物资1 300万元,拆除原固定资产上的部分部件的变价收入为10万元,假设该技术改良工程于2003年9月25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交付生产使用。改良后该固定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为3 900万元,预计尚可使用寿命为1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直线法计提折旧。计算M公司2003年度对该生产用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额。

A.125B.127.5C.129D.130.25

计算过程:5000÷20×3/12+3900÷15×3/12=127.5

上述业务的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1.第一种观点的会计处理

(1)借:在建工程 2 000

累计折旧 3 000

贷:固定资产 5 000

(2)借:在建工程 585

贷:原材料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5

(3)借:在建工程 19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90

(4)借:在建工程 1 300

贷:工程物资 1 300

(5)借:银行存款 10

贷:在建工程 10

(6)借:固定资产 3 900

管理费用 165(第一种观点为费用观)

贷:在建工程 4 065

2.第二种观点的会计处理

其中(1)(2)(3)(4)(5)笔会计处理与第一种观点相同,

(6)借:固定资产 3 900

营业外支出 165(第二种观点为损失观)

贷:在建工程 度 4 065

3.第三种观点的会计处理

其中(1)(2)(3)(4)(5)笔会计处理与第一、二种观点相同,

(6)借:资产减值损失 165(第三种观点为在建工程减值观)

贷: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65

(7)借:固定资产 3 900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65

贷:在建工程 4 065

4.第四种观点的会计处理

其中(1)(2)(3)(4)(5)笔会计处理与第一、二、三种观点相同,

(6)借:固定资产 4 065

贷:在建工程 4 065

(7)借:资产减值损失 165(第四种观点为固定资产减值观)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65

从上述会计处理可以看出,第一种观点为费用观,把改良支出超出其预计可收回金额的差额作为当期费用予以处理。第二种观点为损失观,把改良支出超出其预计可收回金额的差额作为当期损失予以处理。第三、四种观点为减值观,把改良支出超出其预计可收回金额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予以处理。笔者比较认同减值观,但对其会计处理又有着不同的看法,在建工程减值观不符合新会计准则的基本要求,因为新会计准则没有设置“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固定资产减值观虽然符合新会计准则的基本要求,但其会计处理中的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违背了固定资产两个确认条件的有关规定。笔者认为,较为合理的会计处理既能反映资产发生减值的真实情况,又能按照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有关规定来确认其改良资产的入账价值,所以上述业务资产减值观第(6)笔与第(7)笔的会计处理应当调整为:

借:固定资产 3 900

资产减值损失 165

贷:在建工程 4 065。

篇(10)

(一)加强对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的审计,就抓住了审计工作的重点

抓住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的审计,就抓住了对重点项目与重点资金的审计。这符合审计突出重点的要求。此外,从整个水利基建资金渠道看,资金来源渠道多,财务管理难度大,涉及部门利益多。因此,作为水利审计工作,积极开展对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的审计,严格监督水利固定资产投资是否按照国家投资政策、制度执行,查处水利工程建设中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促进水利工程质量的提高和资金规范管理。

(二)开展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促进财务管理

近年来,国家对水利投入了大量的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在防灾减灾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大量资金的投入,使我们在财务管理方面不能适应工程建设管理的需要。特别是一些单位在资金的管理方面存在着疏于管理,未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要求进行核算等问题,有些单位从小团体利益出发,挤占、挪用、滞留水利建设资金,擅自改变项目投资计划等问题。这都需要审计部门加大对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监管力度,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财务管理,堵塞各种漏洞,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目前开展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存在的问题

经过审计工作的实践,我感到开展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单一,开展审计有难度

由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是从工程立项到竣工决算全过程的审计,要求审计人员既要懂审计方面、财务方面知识,又要熟悉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熟悉工程管理、工程设计、概(预)算等方面的知识。而目前水利审计人员大多只具备审计、会计方面的知识,缺乏工程概(预)算审计等的方面知识。在当前机构不断精简,人员配备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情况下,长期抽调有关工程、预算等方面的人员参加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并不是长久之计。因此,全面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有难度。

(二)审计工作滞后,审计意见执行难度大

鉴于审计人力资源不足等原因,目前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主要是对投资较大的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由于审计实施的时间在竣工决算后,使得工程管理、资金使用等问题难以在建设期间及时发现,无法整改。

(三)审计评价缺乏对建设项目投资效益的综合考虑

目前,我们评价水利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往往以是否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生产试运行收入是否达到预期回收资金程度来衡量固定资产投资的效益。却忽略了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对社会的影响、对环境的影响、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三、提高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质量的对策

审计是一项复杂繁琐的活动,它涉及的面广、事件多、审计时间较长、审计人员水平参差不齐。要提高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质量,除按审计程序、审计重点依法审计之外,还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营造良好的审计氛围

领导重视是改善审计监督环境,从而提高审计威信的前提条件。在具体工作中,领导要重视审计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作出重要批示,对于一些重要和普遍性的问题,要召开涉及有关部门参加的会议,听取审计汇报并要求逐项研究落实。

(二)加大对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业务培训,适当引进工程管理

概预算方面的专业人员充实到审计部门,水利固定资产审计涉及面广,要求专业技术性强,在现有的审计人员少、知识结构单一的情况下,要加大对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让审计人员了解工程建设程序、审计的内容与重点,掌握审计的技术、方法,以适应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需要。如果条件允许,内审部门要适当引进懂工程管理。概预算知识的人员,以满足全面开展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需要。

(三)积极开展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跟踪审计

由于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周期长、投资大,仅仅开展重大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不能满足形势的需要,也不能满足领导对高质量服务的需要。因此,审计工作一定要有超前意识,将审计关口前移,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在开工前、施工期间和竣工决算后接受审计,它能够及时发现问题,能够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中,能够及时为工程建设宏观管理,领导宏观决策提供服务。

(四)促进建设单位加强工程建设和财务等管理,依法开展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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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76 文章编号:1009-2374(2017)02-0186-03 DOI:10.13535/ki.11-4406/n.2017.02.090

现代科学技术和工业生产的迅猛发展,一方面繁荣了经济和人们的生活;另一方面现代化大生产隐藏了众多的潜在危险。就电力系统而言,电力网络不断扩展,网络构成及网络控制更加复杂,自动化程度不断提高,高电压、大电流、长距离输电使电网稳定问题愈加突出。现代化的工业和人民生活对电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对电力可靠性和电压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对电力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国内电力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总结,已逐渐拥有完善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式。但是基层工作人员在进行隐患排查时或是根据主观经验判断或是依照范例进行对比,各种方法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无法将隐患的严重程度量化。本文主要是借鉴基于资产全寿命周期的风险评估法,对事件发生可能性和影响程度进行量化分析,以定量方法确定安全隐患分级,可以更准确地反映安全隐患的严重情况。

1 安全隐患概述

1.1 安全隐患定义与分级

安全隐患具体指安全风险程度较高,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作I场所、设备设施、电网运行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安全管理方面的缺失。

根据可能造成事故后果的影响程度,目前电力企业安全隐患分为Ⅰ级重大事故隐患、Ⅱ级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和安全事件隐患四个等级。其中,Ⅰ级重大事故隐患和Ⅱ级重大事故隐患合称为重大事故隐患。

1.2 安全隐患定级方法

1.2.1 主观判断法。主观判断法是指工作人员在汇总现场情况后,征询有关专家(一般是基层骨干)的意见,对意见进行统计、处理、分析和归纳,客观地综合多数专家经验与主观判断,做出合理估算,经过反馈和调整后,对安全隐患进行定级的方法。主观判断法的优点是方法简便易行,定级较快。

但是,由于缺乏统一的“隐患标准”,基层工作人员在隐患判断、认定、分级等具体工作中,往往只能依据自身专业知识进行主观判断,宽严程度随人、随单位而变,造成安全隐患定性不准、分级不当、判定标准不一致、隐患信息不翔实等问题。

1.2.2 范例辨识法。范例辨识法是指工作人员参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范例,依据其中编制在列已确定的安全隐患,对比实例、分类样本、描述、文字说明等形式的表述,在实际工作中排查认定安全隐患。

这种方法有效提高了相关工作人员,特别是一线员工和管理人员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给隐患分级分类的准确性,切实促进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范例辨识法本质上仍属于一种定性方法。

1.3 借鉴资产全寿命风险管理思路辅助定级

上述定性方法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电力企业基层人员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认知程度有限、生产系统已有设备缺陷管理流程和隐患排查治理流程之间存在差别,所以无论是主观判断法还是范例辨识法均存在一定局限性。我们可以借鉴资产全寿命周期风险管理的思路,采用一种定量方法来辅助安全隐患定级。安全隐患具有安全风险程度较高的特征,因此就可以采用量化风险的基本思路,用资产全寿命周期的风险评估法为安全隐患定级。风险评估法较上述方法,主要在于合理考虑事件发生可能性,同时扩展事件影响程度的维度。

2 基于资产全寿命周期的风险评估方法

2.1 基于资产全寿命周期风险评估方法

按照风险评估标准,采取既定的评估方法,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与风险影响程度两个方面进行量化,综合评定风险值和风险等级:

风险(Risk)=风险发生的可能性(P)×风险影响程度(F)

式中:R为风险值;P为风险发生的可能性;F为风险影响程度。

2.2 定量计算风险

在风险评估过程中,各专业也可根据自身的专业特点对风险评估标准进行适当调整,选择不同的维度或者增加风险评估模型进行识别和评估,但不同评估标准对风险等级的划分应保持一致。本文将以全面风险评价为主要模型工具。

2.2.1 风险发生的可能性P。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分为五个级别,分别是极低、低、中等、高、极高。对应业务发生频率为:可能每5年以上发生该类风险(概率极低);可能每1~5年发生该类风险(概率低);可能每年发生该类风险(概率中等);可能每半年发生该类风险(概率高);可能每月发生该类风险(概率极高)。以上依次对应1~5分。

2.2.2 风险影响程度F。风险影响程度从电网安全、人员伤亡、社会形象、直接经济损失四个维度分析确定,选取四个因素的最高值作为损失度。每个维度的风险影响程度分为五个级别,并依次对应1~5分。该五个级别的取值参照《资产全寿命风险评估模型》所定义的取值范围,结合公司对人身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的承受能力调整后确定。

即:

F=Fmax=Max(F1,F2,F3,F4)

电网和设备安全。将电网安全风险损失度分为五个级别,分别是较小、一般、较大、重大、严重。具体内容执行国家相关标准法规所定级别划分标准,对应影响程度分别为《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中定义的七级至一级电网和设备事件;人员伤亡。将人员伤亡风险损失度分为五个级别,分别是较小、一般、较大、重大、严重。对应影响程度为人员从轻伤至一至四级人身伤亡事故。

社会影响。将社会形象风险损失度分为五个级别,分别为较小、一般、较大、重大、严重。对应影响程度为在县域至国际范围不等;直接经济损失。将直接经济损失风险损失度分为五个级别,分别为较小、一般、较大、重大、严重。对应影响程度为1000万元至数亿元不等。

2.3 确定风险等级

2.3.1 一般风险。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较低或风险发生后对公司的综合损失度较小的风险(1≤风险值≤4)。

2.3.2 中等风险。介于一般风险与重大风险之间的风险(4

2.3.3 重大风险。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且发生后对公司的综合损失度较大的风险(9

Y轴:P(可能性)

X轴:F(影响程度)

图1 风险评估矩阵

例如:上图中A点风险值为2,属于一般风险;B和C点风险值都为12,属于重大风险。

2.4 安全隐患与风险分级对应

3 基于资产全寿命的风险评估

以下实例选自某电力企业安全隐患管理平台,将对采用风险评估法定级的结果与传统定级方法的结果做出比较。

3.1 实例简介

某电力公司2014年7月15日检修公司500kV XXXX5322线#45-#47杆塔(15米)100MW光伏项目施工隐患。500kV XXXX5322线#45-#47杆塔(15米)100MW光伏项目施工中,大型作业机具距离带电导线较近,现场作业人员较多,且该隐患可能一定时期内较长时间存在,易造成安全距离不够导致线路故障跳闸和人员群体伤亡事故发生。

3.2 传统评估分级

可能导致后果: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2.2.7.1条,35千伏以上输变电设备异常运行或被迫停运,并造成减供负荷者,构成七级电网事件。如果造成人员伤亡依据不同的人数构成不同等级的人身事故。

采用范例辨识法,查询“输电专业”“违章施工”相关条目,条目描述“线路保护区内起重作业,不能保证安全距离:220kV ××线#36~#37,110kV ××线#29~#30塔间通过××钢材市场,导线最低点离地仅15米,钢材市场起吊作业频繁,易造成线路跳闸和人员触电事故”,属于“一般隐患”。

3.3 采用基于资产全寿命的风险评估分级

计算风险值:

P取值4――公司可能每半年发生该类风险(概率低)

F1取值1――符合《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的七级及以下级电网事件(风险损失度较小)

F2取值4――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伤(风险损失度较大)

F3取值2――在地市范围内受到影响,但该影响需要一定时间、付出一定代价消除(风险损失度一般)

F4取值1――100万元以下(风险损失度较小)

F=Fmax=Max(F1,F2,F3,F4)=Max(1,4,2,1)=4

R=P*F=4*4=16

确定风险等级和隐患分级:风险值为16,介于(9,25),根据附表的划分等级属于重大风险。

3.4 比较和结论

风险评估得出的安全隐患分级和原系统录入时评估的等级不一致,原因是本次事件评估人员未充分考虑事件发生可能性较高、长期存在且现场人员多等因素。同时,本事件可能引起较严重的人身伤亡事故,须引起充分重视,评估人员低估了其影响程度。

4 结语

电力企业安全隐患分级工作,是[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安全隐患分级工作,目前普遍采用的主观判断法和范例辨识法,经过不断改良和完善,已经可以较大满足实际工作需要。采用基于资产全寿命的风险评估法,对事件发生可能性和影响程度进行量化分析,定性结合定量能更有效核证,可以更准确地反映实际情况。基于资产全寿命周期的风险评估法,将能重点应用于需要特别关注的、可能成为工作焦点的一些隐患的管理,可以更加准确、科学地对隐患进行定义和定级。

采用基于资产全寿命周期的风险评估法虽然能通过定量计算的方法对安全隐患辅助定级,但仍需注意其局限性:(1)虽然基于资产全寿命周期的风险评估法适用面较广,但由于风险评估所采用的取值范围的局限性和通用性,其评估结果有时不能准确反映出管理者期待的个性化结果,宏观的变量取值可能难以反映微观的事件本质,即客观性和主观性不能完全统一,有时应根据企业承受风险能力和实际情况对理论取值进行调整;(2)基于资产全寿命周期的风险评估法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工作量较大,无法完全替代现有定级方法,其应用范围受到一定的限制,所以应筛选出有上述特定隐患或存在争议的实例加以运用。

相信在今后电力企业安全隐患分级工作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基于资产全寿命周期的风险评估法会得到进一步完善,更能确切的指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面有效开展。

参考文献

[1] 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11]2024号)[S].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