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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原则大全11篇

时间:2024-03-30 17:42:50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原则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原则

篇(1)

本文依次从私法的历史沿革、民法基本原则、私法与公法之间的关系、民法的私法性中所体现的民法基本精神、民法对私权利的规制,共五个方面系统地阐释了对于民法私法属性在民法制度理性、制度价值与制度实践层面上的思考与应用。

 

1从私法沿革历史的角度解析民法的私法属性

 

私法的沿革,是一幅宏大的历史画卷。与“私法”相对的概念便是“公法”。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早在古罗马时代便已有之。在罗马法上,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作为法的一般概念,它反映着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对立。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认为私法造福于私人,公法造福于社会。公法调整政治关系以及国家应当实现的目的;私法调整公民个人之间的关系,为个人利益确定条件和限度。

 

事实上,公法造福于社会的理论来源于柏拉图的“国家性善说”,但随着近代“国家性恶说”的发展以及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对立,“公法造福于社会”逐步发展成为了“公法造福于政治国家”。

 

所以,近代民法关于公法和私法的划分理论,大都着眼于强调私人关系不受国家干预,即所谓“私法自治”。这代表了当时社会上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的主流思潮。

 

在当代法律社会化运动中,公共利益和国家意志越来越多地进入民事领域。与统治阶级以强大的国家机器作为后盾的公权力相比,私人的利益显得脆弱与不堪一击。这一方面促使人们对传统私法观念进行反思,另一方面也引起人们对保持民法的私法精神给予关切。

 

我国是一个缺乏私法传统的国家。我国自古代法就强调团体本位和义务本位,国家对私人拥有不受限制的控制和干涉的权力。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过分地重视国家意志和行政权力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主导地位,公民和经济组织的利益和自由受到了严格的限制。

 

直到改革开放以后,这种局面才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在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中,保护民事权利和尊重意思自治的原则已经成为民事法律制度建设的基本指导思想。

 

2从民法基本原则解析民法的私法属性

 

2.1人格平等原则的私法理念

 

现代社会中,人们的相互关系是建立在人格平等的基础之上的。这种人格,在法律上最典型的表现就是人身权、财产权等民法上的权利。通过权利,民法为每一个人都创设了在社会交往中保持和实现自我存在的空间。对公民的私权利实施了最有力的保护。

 

2.2意思自治原则的私法理念

 

意思自治,又称私法自治,就是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创设民法上的权利义务。由此创设的权利义务,具有法律上的效力。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私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是否发生这种社会关系,其内容如何确定,应主要以民事主体的自由意志决定,一般无须国家权力的强制。

 

因此,民法以意思自治为其最根本的原理,在民事生活领域中充分尊重民事主体的自主意志。而在民事法律事实的确定上,主要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为特征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主要法律事实。

 

将当事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后果规定为民事法律关系,引导当事人以其自由意志有选择地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将其相互关系纳入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轨道,实现民事社会的有序进行。意思自治所包含的理念就是对个人人格的高度尊重,而它在19世纪创立时的法理依据就是天赋人权。

 

民法以私法自治为原则,承认当事人自主决定其权利义务关系。另一方面,为维护公序良俗、保障交易安全和公共利益,同时也对当事人自主决定的空间加以限制。因此,从逻辑上,我们可以将民法规范大体上区分为强制法和任意法。

 

根据私法自治的原则,法律无明文规定的事项,只要不违反法律秩序,都属于广义的任意事项。我们在这里探讨民法规范的任意性,意义就在于确定当事人在不同性质的法律规定面前享有意思自治的空间,以满足民事主体对于保护个体自由,最大限度实现私人利益的需求。

 

3民法的私法性中所体现的民法基本精神

 

3.1人文精神

 

民法的人文精神渗透着公平正义、公序良俗和诚实信用的理念。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曾说:“正义乃人人各得其所之永恒意志。”因此公平正义代表着一种基于人类天性的终极价值和永恒意志;公序良俗代表着和谐美满的社会秩序;诚实信用则是止于至善的个人品德。现代民法的发展方向,也正是重新树立这三大理念的民法基本原则地位,去恢复民法固有的道德追求和道德理念。

 

3.2务实精神

 

民法并非“纯思”,它的理论兴趣不在于寻求“纯粹的知识”和“纯粹的真理”,民法的务实精神主要表现在对现实社会的关注上,特别是对现实社会中人的关注。

 

每一个人的生存状况、相互之间的关系都与民法制度息息相关。人的权利、自由和社会和谐,总是在现实生活的具体时间和具体空间里存在或失落,而不会锁定在民法典籍的永恒画面上。民法对务实精神的追求不仅表现在对它的描述和赞美,更表现在民法所付出的为权利而斗争的实践之中。

 

4结语

 

篇(2)

迄今为止,人类有两大发明,一个是科学技术,一个是法律。科学是解决人类征服和控制自然界的重要武器,而法律则是人类解决人们之间关系的重要武器之一。法治是把法律尊崇为治国的方式,以追求政治民主、社会正义、保障人民权利所取得的成果和成就。法治是社会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她与人类进步事业息息相关。并对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起着保障和促进作用。

澳大利亚是法治国家,法律至上、重视程序法、司法判例、权力分立与制衡等都是基本原则。在澳大利亚,联邦和各州的法律制度都体现了立法、行政和司法的三权分立。州议会可以就任何与所在州有关的事宜进行立法。但是,在宪法限定的权力范围内,有效的联邦法律可以州法律。司法独立于立法与行政。在解释和适用法律时,法官独立于政府。联邦法官的任期得到宪法保障。澳大利亚高等法院是所有事项(无论是属于联邦还是属于各州管辖范围)的最终上诉法院,而根据宪法授权,联邦议会有权赋予州法院联邦管辖权。由于深受英国普通法的影响,因此具有典型的普通法系的特点。

(二)原则与妥协的产物——《澳大利亚联邦宪法》

《澳大利亚联邦宪法》是澳大利亚的最高法律,规定了澳大利亚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联邦原则、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法治原则、在民原则等。整个宪法条文勾勒出了联邦政治制度的基本框架。这部宪法为澳大利亚的现代化发展铺平了道路,意义巨大。

《澳大利亚联邦宪法》的起草与通过经历曲折,是因为各殖民地区之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矛盾。首先是大州和小州之间的矛盾。其次,自由贸易派和保护关税派之间存在分歧。再次,关于联邦政府与州政府权限方面的分歧。最后,关于首都所在地的分歧。经各区代表反复权衡与选择,最终将首都定在堪培拉,以平衡各地区,尤其是墨尔本和悉尼的歧见。至今还有两座代表墨尔本和悉尼的大厦巍然屹立在堪培拉,表征着这段历史和澳大利亚的民主和平等。

(三)澳大利亚公民具有浓厚的法律意识和敬业精神

澳大利亚人的平等意识、自由意识、法律权威意识、守法意识等观念深入人心,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相得益彰。民众对法律普遍怀着一种敬畏心理,总是竭力恪守法律的相关规定(特别明显的是,在澳大利亚几乎所有的住房都没有高围墙,没有防盗门窗,阳台全是开放式的,社会治安比较好)。有人说,在澳大利亚享有自由与平等,这依赖于每个人都履行其责任,此言不虚。人们忠于澳大利亚并支持其民主生活及其深层价值观,这些价值观包括尊重法律、自由、平等、兼容、公平以及同情处于困境的人。

澳大利亚人较高的法律素养和敬业精神与其教育水平很高、文化生活丰富有密切关系。澳大利亚教育发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政府的大力投入。2006年澳大利亚教育投资占政府支出的8%;同时,师资力量雄厚、人才资源丰富,也是澳大利亚教育发达的另一要素。澳大利亚历史虽然不长,但38所公立大学中已经有17所入围世界200强。据说,目前澳大利亚人的人均购书册数已居世界各国前列。

(四)严格规范国家权力,防止权力滥用

根据澳大利亚的宪法和法律,澳大利亚的政府体制反映了英国和北美的模式,但又具有自己的特点。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建立在由普选产生的议会基础上。议会实行两院制——众议院和参议院。凡在众议院中获得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组成联邦政府,内阁部长从参、众两院产生。总理不是由人民直接选举决定,而是由在众议院赢得大选的政党任命。在澳大利亚各级议会,议员可以突袭提问。而在(部长答复众议院所提问题)议会质询时间,政府与反对党之间有严格的轮流提问安排。在质询和辩论期间,那些措辞严厉和跌宕起伏的场面都会得到现场直播和广泛报道。这种做法使澳大利亚赢得了公众辩论机制健全之美誉,同时对行政部门的权力构成了非正式的制约力量。此外,还有严格的立法监督、司法监督和绩效考评制度等。

在澳大利亚,不论是政府机关还是议会大厦,人们可以自由进出,可以到市政大厅找市长攀谈,也可以去议会大厅聆听议员辩论。国家的所有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都必须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评价,政府的投入与产出效益必须接受选民的公开考评,公共机构的支出及其绩效必须接受公开监督,政府的可信度是建立在健全而透明的公共支出绩效评估基础之上的。

(五)福利体系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比较完善

澳大利亚是世界上高福利国家之一。津贴繁多,工资很高,养老充分。澳大利亚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非常完善,有《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障过渡法》《重新就业和开业法》《学生与青年津贴法》《产妇津贴法》和《寡妇抚恤金法》等。这些法律所规定的社会保障范围非常广泛,项目较为齐全。

目前,澳大利亚养老金体系是典型的“三大支柱”: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养老金、雇主提供的职业年金和个人自愿性的养老金储蓄。三个支柱互相支持,为公民的晚年生活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六)通过法治推进生态文明

澳大利亚是世界上最早设立政府环保部门的国家之一。据统计,人口稀少的澳大利亚,各州环境部门的工作人员都在1000人以上,每年的环境保护投资都约占GDP的1.6%。澳大利亚政府以《环境保护法》为核心,建立起了包括自然资源、生物、生态等各方面的50多部环境法律,还有《清洁空气法规》等20多部行政法规。各州根据自己的管理职能还制定了几十部地方环境法规。政府投资与市场运作有效结合,使澳大利亚的环境保护成效十分明显。

澳大利亚优美的生态环境,得益于政府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得益于公众具有强烈而自觉的环境保护意识。国家把环境保护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公民教育的全过程,公众不仅自觉遵守环保法律,而且还积极主动地参与环境监督和管理。

篇(3)

行动指南:国务院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

基本要求: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主要工作: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及资格审查、依法行政宣传、法律顾问等。

规范性文件是保证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畅通、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依据。出台程序:

一、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立项规划和调研起草;

二、向社会征求意见并协调分歧;

三、专家论证和社会听证;

四、法制办审核;

五、政府会议讨论并通过;

六、行政首长签署公布。

行政复议是实现行政机关内部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和行政救济的有效途径。基本原则: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

行政复议的程序:

一、申请人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二、接到申请后,行政复议机关5个工作日内决定受理或不予受理;

三、申请受理后七日内,行政复议机关书面通知被申请人对申请进行答复。被申请人在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

篇(4)

2.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发展的观点

目前,我国主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即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社会建设合为一体的社会主义社会,四者之间存在相辅相成、共进退的密切关系。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发展,也就是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动政治、文化、经济与社会建设,从而实现我国经济不断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在我国贯彻全面发展中坚持以协调发展为基础,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等。不断促进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建设的各个环节达到相互协调的格局。从我国国情来看,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与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因此,全面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其是一个互相联系、互相制约、互相促进的有机整体,必须实现全面协调发展,才能使我国经济、文化、政治、社会得以持续且又快又好的发展下去。

3.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意义

3.1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观念的意义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注重于在谋求当期利益的同时并着眼于长远利益,避免了只顾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只顾眼前发展而牺牲长远的持续发展。因此,坚持可持续发展,必须尊重自然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客观性原则,实现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统一。在贯彻中,应不断提高资源利用率,同时经济的发展应与人口、资源、环境相互协调,促进人与自然的“循环发展”。因此,这样才能够把当前发展与长远发展结合起来。实现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综合要求,保护环境资源和生态的承受能力,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实现自然资源的有序利用和现实社会的有序发展。

3.2科学发展观协调发展的意义我国保持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则。所谓协调发展,其含义是在发展中实现人与自然相互协调的发展,实现人与社会相互协调发展。唯物论证法认为,世间万物是普遍联系,各事物之间、各要素之间存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因此,事物的发展必然是协调的,反之则是畸形的发展,甚至是倒退和停顿。从广泛的世界角度来看,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整体,也是相互作用的系统,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从而推进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的各个方面以及各环节的协调发展。

3.3科学发展观全面发展的意义为使我国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技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全面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主要内容。科学发展观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发展的发展观,是经济、政治和文化全面发展的发展观。我国必须正确认识并处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以及政治、经济和文化的辩证关系。思想政治学科中明确指出,科学发展观强调全面发展,体现了“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这两者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即两点是有重点的两点,重点是两点中的重点。我国根据自身的国情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来看,在认识和解决实际问题时,为更好地抓住重点与主流,必须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我国科学发展观从过去传统发展观只注重于追求经济发展演变为促进经济、社会、人的全面发展,这表明了我党在发展观上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在贯彻中,既坚持了以经济建设为总心,又同时强调促进并加快发展。不断增加促进经济发展的投入、社会发展的投入以及资源和环境的投入;不断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化建设、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关注经济指标、社会发展指标、人文指标、资源指标与环境指标等,从而实现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篇(5)

[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372(2015)01-0019-04

Abstract:From the ecological economic civilization, the ecological cultural civilization, the ecological social civilization, the ecological political civilization and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al civilization, 47 element indicators are selected and the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of eco-civilized city is constructe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five in one”. Based on this, the paper makes an empirical evaluation analysis of Qingdao city on the five aspects with the methods of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and fuzzy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Key words:five in one;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ity;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五位一体”是党的十报告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做出的总体布局,其中经济建设为根本,政治建设是保证,文化建设是灵魂,社会建设是条件,生态文明建设是基础。同时,报告中提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并且放在突出地位,这标志着我国对现代化城市建设的认识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宗旨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基准是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同发展,目标是全面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目的是有效提升各类自然资源的维护和利用,从而优化资源配置,以持续促进人类社会、经济与自然生态的和谐共存与协调发展。基于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要求,本文认为生态文明城市的内涵应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生态经济文明、生态文化文明、生态社会文明、生态政治文明、生态环境文明。构建生态文明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可以反映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情况,为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提供思路,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指标体系研究概述

国内外学者和有关组织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就加强了对生态文明城市的研究,从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评价的角度构建了多种与可持续发展及生态城市有关的评价指标体系与框架。20世纪后期欧盟资助的生态城市研究项目,其核心思想是构建人类与环境友好关系的可持续居住模式,并从区域与城市文脉、城市结构、城市交通、物资能源、社会经济五个方面构建生态城市评价指标体系[1]。20世纪90年代末加拿大政府开展区域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的研究与设计,提出压力-状态体系。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加拿大政府研究与设计的基础之上提出压力-状态-响应(PSR)框架模型。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UNCSD)通过对环境压力和环境退化之间关系的描述,构建了包括25个子系统、142个指标的评价体系,成为目前世界上较有影响且得到广泛应用的可持续发展评价工具之一。

我国学者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跟踪国际相关研究动向。宋永昌、王祥荣等通过分析城市生态系统,从城市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和协调度三方面建立了生态城市指标体系[2]。王发提出初步城市生态系统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生活水平、生态环境质量3类共36个指标[3]。牛文元提出的可持续发展度(DSD)指标体系,使用资源丰度、经济强度、社会稳定性、环境忍耐性和决策合理性等5个指标来衡量可持续发展[4]。同时,自党的十七大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目标以后,中央到地方都已开始认真研究生态文明相关理论。2008年7月,中央编译局正式国内首个生态文明建设(城镇)指标体系,该评价体系试图通过单位GDP能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等30个指标衡量区域生态文明发展的程度[5]。同年12月,环保部出台了《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2012年8月9日,山东省质监局批准全国第一个水生态文明城市省级地方评价标准―《山东省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标准》(DB37/T2172-2012),并于2012年8月20日起实施[6]。

总体而言,目前国内对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大多数着眼于定性衡量,且精神文明创建方面的评估是其侧重点,因此难以指导实际生态文明城市发展和建设。

二、生态文明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一)生态文明城市评价指标分析

基于科学性、定量性、可比性、可操作性、综合性等指标设计原则[7],在“五位一体”视角下,将生态文明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分为生态经济文明、生态文化文明、生态社会文明、生态制度文明和生态环境文明5个一级指标。

1.生态经济文明。生态经济文明是评价生态文明城市的基础指标。本指标设置改变传统单纯以GDP等数据为依据的评价模式,从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潜力出发设置9项三级指标,既反映经济发展的总水平和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又反映经济增长的代价以及民生的改善。中国城市发展日趋成熟,但未来城市发展的较大潜力在于城镇化的发展,因此,在此层面提出用城市化率这一指标来衡量生态经济文明是一个创新点。

2.生态文化文明。任何文明的评价都离不开文化层面的衡量,生态文化文明建设的根本要求是树立生态文化意识、注重生态道德教育、加强生态文化建设。基于此,从文化发展水平和生态文化宣传角度设置8项三级指标。这8项三级指标不仅体现了文化产业发展状况和生态文化建设情况,还反映了居民的生态文明水平。

3.生态社会文明。生态社会文明是生态文明城市的重要评价指标,从社会发展情况和社会公平性两方面提出8项三级指标,包括了社会高度关注的指标。这8项三级指标不仅可测量居民的满意度,而且体现出整个城市社会的未来发展状况。

4.生态政治文明。较传统政治而言,生态政治文明不仅能体现政府工作绩效和政府腐败监管,还能反映民主民生。基于此,设置11项三级指标,充分反映生态政治文明评价所要达到的绩效、公开、民主的目标。

5.生态环境文明。党的十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未来城市的发展,不仅仅是对城市经济、政治、文化等层面的高要求,更是对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强调。生态环境文明主要反映生态环境保护的现状、过程、措施及结果,因此设置11项三级指标,包括大气环境、水环境、环境保护、废弃物处理、城市环境噪声等。

(二)生态文明城市评价指标体系设置

根据以上指标分析,将生态文明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分为一级指标5项、二级指标13项、三级指标47项(见表1)。

三、基于青岛市的实证分析

(一)研究区域概况

青岛市地处山东半岛的咽喉部位,濒临黄海,环绕胶州湾,山海形胜,腹地广阔,为我国东部沿海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也是具有一定辐射能力和作用的区域发展中心。2005年被中央文明委评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2013年7月,被水利部列为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青岛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水平虽在全国靠前,但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因此,需要从定量的角度作系统分析,对青岛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情况有一个清晰的定位和了解,从而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

(二)青岛市生态文明城市模糊综合评价

1.因素集确定

青岛市生态文明城市综合评价打分为86.77。总的来看,评价结果与青岛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情况和现有学者研究结论基本一致。由此可见,本文提出的城市生态文明评价体系具有科学性,是合理的,具有可行性。

四、结语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生态文明将成为城市文明的最高境界。本文从党的十报告提出的“五位一体”出发,构建了现代生态文明城市的评价指标体系,并以青岛市作为案例运用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对指标体系进行验证和评估,以期为青岛市的生态文明城市发展提供借鉴,推动“环湾发展、拥湾发展”战略的实施,加快宜居青岛、创新青岛、文化青岛、和谐青岛的建设,同时为其他城市构建生态文明评价体系提供一定的依据。

[参考文献]

Lokhande. Electro deposition of lanthanum from aqueous baths[J].Metal Finishing, 1988(8):53-56.

Jundate.Electro synthesis of SmTefilms[J].Materials Chemistry And Physics, 1994, 37:333-337.

赵冬初.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原则和路径选择[J].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142-144.

宋马林,杨杰,赵淼.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一个基于AHP的构建脚本[J].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4):45-48.

篇(6)

民主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由于实现民主的程度不同,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社会表现出不同的社会状况。建立在少数人统治大多数人基础上的社会,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现代民主政治既是现代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又是现代和谐社会的发展动力。法治是社会和谐的基本保障。相对人治而言,法治是现代文明的产物,是国家形态由传统走向现代的标志。一个不实行法治的国家不可能是现代化国家。国家主要以法律手段来治理国政和进行社会管理,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面和社会关系纳入法制的轨道,国家权利的行使和谐社会的成员的活动处于严格依法行政的状态,社会调控和管理才能摆脱随意性的特权,经济、政治、文化和谐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才有基本秩序保障,整个社会才能成为一个和谐的社会。社会主义法治以民主观为指导,吸收借鉴了人类政治文明的优秀成果,体现为民主法治的理论,制度的建设的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以民主理论为指导,反映了社会主义的本质,体现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吸收借鉴了人类政治文明成果,具有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通过了对和谐社会其他特征的了解,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第一、坚持依法治国,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可以协调各种社会利益关系来促进和实现社会上义法治的追求一一公平正义。社会公正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和谐社会核心价值取向维护和实现社会公正,是现代社会进行制度安排创新的重要依据,是协调社会各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一个社会具有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的道义源泉。一个社会如果没有公平正义,就根本谈不上和谐。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关键在于妥善处理和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在全社会形成合理的利益格局。当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恢复和修补当社会主体利益发生矛盾或冲突时,以宪法为基础其它法律为借据进行调节,从而将社会矛盾和冲突控制在一定限度之内。总之,法治只有建立在民主基础之上,依法行政才能避免社会利益之争的激化,才能使各个阶层实现共赢共荣,公平合理地分享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成果。

第二、依法治国,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将为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诚信友爱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谐社会应当是一个诚信的社会。没有人与人之间的诚信,就没相互的合作,不可能形成普遍的社会认同,也就没有社会的和谐。和谐社会要求社会成员之间团结友爱,和睦相处。民主的,有依据的施行法治可以奠定诚信友爱所必需的社会环境。通过这样的环境有利于培养人们内心的宽容、谦让和互助友爱,法治的完善则=规范人们的行为,引导人们诚信友爱地相处。

第三、依法治国,推进依宪行政将为社会活力创造条件。社会活力不断增强,是推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动力源泉,也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各方面创造活力。依法治国,营造了平等竞争和共谋发展的社会环境。

篇(7)

一、刑事政策与和谐社会建设

广义的刑事政策,包括刑事法律确立的基本原则,在此讨论的刑事政策还指我国为预防犯罪、惩治犯罪而采取的体现我国法律精神的各种方针、原则和措施。理论界公认的刑事政策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对犯罪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预防犯罪的刑罚原则,依法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惩罚罪犯与改造教育相结合的政策,诉讼经济原则,刑罚个别化等区别对待的原则,公共利益的原则,对犯罪的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等。刑事政策是国家针对犯罪而采取的防治方略,是人类理性在刑事领域的产物,是一个国家政治文明在刑事领域的集中反映,它不仅是治罪方略,而且也是治国之道。现行刑事政策是否适时适度,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着惩罚和预防犯罪的整体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能否顺利实现。科学的刑事政策既要蕴涵先进的刑法理念,又要有丰富的人文内涵,既要结构合理,又要体系完善,既要突出手段,又要体现目的,既要适应本国国情,又要符合国际潮流,总而言之应该是和谐型的刑事政策,要充分体现和谐社会的本质特征和要求,要能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服好务,护好航。从和谐社会的理念和要求出发,认真研究制订符合我国当前司法现状的刑事政策,对于有效预防控制犯罪、高效服务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我国刑事政策回顾

近年来,在传统刑事政策模式下,司法机关总是将查处犯罪案件的数量特别是大案含量作为工作目标和衡量政绩的标准,而普遍忽视预防犯罪工作;“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因落实不到位,一些老实认罪的不一定能得到从宽处理,一些狡诈顽固拒不认罪的有时因证据缺位反而逃避了制裁,导致此政策一度被曲解为司法机关一种骗供手段;“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因没有相应完善的操作规则和配套的社会政策而收效甚微;看守所、监狱等监管场所成了大染缸,一些原本罪行较轻的轻刑犯、偶犯、初犯、过失犯、未成年犯进去后不但没改好,反而恶习更深,回到社会后又重新犯罪,导致累犯、惯犯、重案犯增多;惩治犯罪的任务全部落在司法机关,而司法机关只靠单一的刑罚手段对付犯罪,在犯罪高峰期总是试图通过重典严刑达到控制犯罪的目的,开展了一年一度的“严打”运动和专项整治,在严惩严重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固然收到了阶段性的惩治效果,但却因缺乏配套健全的刑事政策体系而收不到预防长效,控制不了犯罪多发高发态势。“严打”虽一度可以压抑人的恶性,但并不能消除人的恶性,当人的恶性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就爆发为更猛烈的犯罪行为,因而出现严打越猛犯罪越多的怪现象,出现社会防卫过激和现象增烈的恶性循环,司法机关总处于被动应付、疲于招架的境地。当然,传统刑事政策在当时所处的历史背景下是合理适时的,其作用是巨大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变迁、政治经济文化治安等诸多因素的变化而显得不合时宜。

三、我国现行刑事政策

通过长期的司法实践和理论探讨,我国现阶段的刑事政策已初步确立,今年的“两高”报告明确规定的国现阶段实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这一刑事政策是国家针对犯罪而采取的防治方略,是我国现阶段社会法制文明程度的体现。是符合和谐社会的理念和要求、符合我国当前司法现状的刑事政策,对于有效预防控制犯罪、高效服务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政策在对重罪实行严打政策的基础上完善了对轻刑宽松的一面,渗透了罪刑相适应的原则、无罪推定原则、疑罪有利于被告人原则、从宽处理轻罪原则等内容。从中外刑事法制发展的历史长河考察,从刑事政策的结构体系全面分析,一方面,“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具有一定的法理科学性:1.符合宪法原则和刑法精神,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和罪刑相适应的原则;2.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惩治犯罪和预防犯罪相结合的刑罚目的;3.体现了人道主义、人本理念和人权思想,符合国家潮流,与西方民主法治国家“轻轻重重”的刑事政策相吻合;4.是对我国长期以来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基本符合我国国情,是在严打政策基础上的完善与进步。另外,还应看到,“宽严相济”作为一项总体的基本的刑事政策,还存在一定的片面性与局限性,表现在结构设计有欠系统科学、内容有欠全面完备,仅注重于刑事政策策略,没有集中反映现代刑法理念和民主政治需求,不足以充分反映刑法的预防功能和价值目标,不足以引领整个刑事工作的运行方向,因而作为一项总体基本原则是欠缺的。同时,如果“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仅限于此原则性的笼统规定,不制订出相应的具体政策,不从犯罪矫正和犯罪预防的角度对现行刑事法律作必要的变通、补充与完善。

四、和谐社会的刑事政策构想

准确地理解刑事政策的含义与特点,有助于我们全面掌握刑事政策的研究方法,科学分析我国各时期刑事政策的利弊优劣,合理地吸取我国传统刑事政策的精华,借鉴外国先进的刑事政策经验,扬长避短,以健全完善我国现阶段刑事政策,从而为国家经济建设大局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治安环境。

刑事政策作为国家防控犯罪的一系列方略,也是一个国家政治文明在刑事领域的集中反映,更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基本保障。刑事政策应服务于和谐社会,和谐社会也为刑事政策提出了时代要求――刑事政策善治,就是达到刑事领域最佳治理过程,是刑事领域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和管理活动,彰显着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最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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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波未尽的国际金融危机,对世界各国都不同程度地造成了影响。所幸中国中央政府运筹合理,出手果断,中国经济不仅率先走出了低谷,而且成为全球经济复苏的领跑者。现如今,中国的改革开放正在进入更深的层次,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调整利益分配,推动政治民主等等,所有这一切,都将成为中国未来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

我们注意到,事发不久,总理在同国务院参事和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座谈时的讲话,总理还特别提到馒头事件,他说:近年来相继发生“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事件,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总理还讲到,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国民素质的提高和道德的力量,绝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强大的国家、一个受人尊敬的国家!温总理把恶性食品事件提升到道德滑坡层面,这是非常深刻有见地的思想。不过,这样的事件,反映的不仅仅是道德滑坡问题,如果仅仅说是道德滑坡问题,很可能被联想到是市场经济带来的,如果这样联想是冤枉了市场制度。只有不完善的市场制度、缺少法制的市场制度、政府职能缺位、越位、错位的市场制度,才有可能导致道德滑坡。如果法制不健全,有法不执法,甚至执法者违法,那么仅仅指望靠道德去约束,怕只是缘木求鱼而已。

改革开放以来,地方各级政府在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的过程中,一直发挥着双重的作用:一方面政府是改革开放、发展经济、培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倡导者、推动者。另一方面政府在推动改革的过程中,按照培育“大市场,小政府”的目标,一直处于自我加压、自我改革、自我革命的转变过程之中,政府又是在改革中逐步弱化自身权力、转变管理职能的实践者。政府职能转变与市场经济体制完善是一个复杂的互动过程,是一个由相互适应到不适应,再到新的相互适应的过程。总之,出现经济过热的现象,以及今后如何保持可持续发展,都与政府管理职能转变是否及时到位,是否适应市场机制的情况密切相关。

我们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就必需切实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使之与现阶段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

众所周知,几十年来,中国已进行了五次较大规模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管理职能转变已取得一些初步成果:政企分开使相当部分的政府职能己转换给企业、社会组织和市场;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扩大了市场调节的广度和深度等。但是,与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一些地方政府在职能转变的过程中还存在着跃位、缺位、错位甚至违规现象,这与思想上、认识上的误区不无关系。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经济指标;二是社会发展指标,如城镇人口的比重提高;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形成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等。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首先要实现发展观的转变,要改变原来仅对经济指标关注变为对公共产品供给指标的关注。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初期,国家采取对特定的产业和特定的企业进行倾斜扶持和重点干预政策,以此来促进经济增长,严格地讲这是违背市场化进程的。政府职能要从产业干预向创造市场环境转变,要加快转变对企业的管理方式,确立企业在市场中的主体地位,为所有企业(国有与非国有)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要在产权保护、市场准入以及融资方面为非国有企业的发展提供条件,使它们能够先于外资企业平等享受国民待遇。同时,要发展完善生产要素市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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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医院管理者的道德约束和人格自律是十分必要的。市场经济也是道德经济,医疗市场更是有别于其他商品交易的特殊的商品交换领域。我国不仅有工商业界传统的儒商文化和人文伦理意识,传统医德的内容更是丰富。要适应竞争激烈的医疗市场和与国际医疗市场接轨,医院管理者道德人格构建对保证医疗卫生事业的深入发展具有深层的伦理价值。!“,医院管理者道德人格的构建是医院管理伦理和医院文化建设的保证医院管理道德人格素质是医院管理伦理的轴心,医院管理者的人格塑造是医院管理伦理建设的重点。医院管理者是医院文化的倡导者、实践者和推广者,在医院文化建设中起着核心作用。医院管理者道德人格是凝聚员工,振兴和发展医院的保证。有了医院管理道德人格的示范和影响,就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与智慧,结成上下同欲的”命运共同体“,与全体员工一起共同迎接市场的挑战并取得成功。

医院管理道德人格的构建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需要医院管理者是一个精英群体,也是社会注目的焦点。他们的道德人格具有很强的示范性和社会效应。他们的道德人格风范不仅是个人的或是医院的财富;更是全社会的财富。他们在推动社会进步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所以,强调和看重医院管理者道德人格的构建是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需要,是社会伦理道德进步的需要。如果医院管理者忽视其道德人格构建,居功自傲,忘乎所以,放弃了自己的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那身败名裂的可悲下场也不仅是其个人的悲剧,也是社会的损失。!医院管理者道德人格构建是现代医院管理的内在应有之义当今的管理趋势是日益走向软化,即“软”管理在管理中的地位日益重要。管理者的角色已从过去的“说教者”变为今日的“谈心者”、“引导者”,柔性管理、民主管理、全员管理正在广泛应用。我国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为实行民主管理奠定了政治基础。医院管理者与全体员工在地位上和利益关系上都是一致的,开展“伦理管理”更具有内在的依据与合理性。在知识经济时代,医院组织的松散化与扁平化,劳动工时的弹性化,员工素质的高智能化,人员流动经常化,那种依靠强硬规章和有形“组织”来约束员工已不合时宜,采用“道德”管理将越来越成为医院管理者们开发员工智慧和凝聚人心的管理之道。

-医院管理者道德人格构建的基本原则与做法-“明德造势,发挥环境优化原则重视医院管理道德建设,营造正确的价值导向、是非观念、行为准则的综合社会道德文化氛围,有利于形成培养优秀医院管理者的良好社会氛围。在道德环境的强大导向力和约束力下,形成社会关注医院管理决策者阶层,医院管理决策者阶层关注社会、回馈社会的良好机制,促使医院管理者群体健康成长。

-“,德育修身,发挥主体自省原则修身是智、情、意三者的有机结合。要磨砺坚强的道德情感和意志上的自制力,思想意识只有借助于情感和意志的推动,才能付诸实践。古人提倡”吾日三省吾身“,道德修养应”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医院管理者道德人格的形成依赖于个人的道德修养来提高自律意识,发挥人格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在复杂的医院管理实践中,保持清醒的头脑,独立思考,科学决策,向着更高的道德境界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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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全面发展。全面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的。科学发展观强调的全面发展,绝不是撇开发展谈全面、偏离经济建设中心求发展,而是要克服过去在某些方面存在的重经济指标、轻社会进步,重物质财富、轻精神财富,重当前利益、轻长远利益的偏差。全面,就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首先,坚持全面发展,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告诉我们,经济发展是发展的核心,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的基础,因此,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只有始终不渝地坚持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增强综合国力,才能为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为全面协调发展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只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增强综合国力,才能更好地解决前进道路上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其次,坚持全面发展,必须正确处理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的关系。经济增长意味着GDP的增加和物质财富的增加,而社会发展则体现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诸方面的发展。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物质文明既为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提供物质条件,又为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提供源泉与动力;政治文明既为物质文明建设提供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安定团结的政治环境,又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和正确的政治方向;精神文明则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的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三者紧密关联,互相渗透,相辅相成。树立科学发展观,就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断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再次,坚持全面发展,必须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的关系。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本质,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以人为本,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坚持以人为中心,把人摆在第一位,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就是要坚持人民群众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主体地位,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就是要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是要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就要求我们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要放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二、要正确处理普遍联系

与系统论的关系,坚持协调发展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是普遍联系的,事物及事物各要素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整个世界既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也是相互作用的系统。发展作为一种客观事物当然也不例外,任何一方面的发展都不是孤立的,而是与其他方面的发展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因此,要理顺发展中各方面的关系,就不能孤立地看问题,就要看到各个方面发展的有机联系。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客观事物本身的真实联系中去把握事物,去认识问题、处理问题。要注意从普遍联系的整体上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功能,防止和克服孤立、片面的观点。部分要服从整体,局部要服从全局,同时整体和全局也要照顾到部分和局部。也就是说,在改革中,要注意处理全局与局部之间的相互关系,树立全局观念,追求整体优化。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就必须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切实推进改革和发展。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则。强调协调发展,就是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互促进、相互衔接,实现良性互动,而不能彼此分割、各行其是。协调,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

一是坚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质,是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全面进步,增进全体人民的福利。随着温饱问题的解决和改革的深入,经济发展中的社会问题日益凸显出来。社会发展领域存在的问题,许多同经济转轨过程中政府职能不到位有直接关系,需要转变政府职能。社会保障、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公共卫生和医疗等领域有其特殊性,政府必须承担起应负的责任,不能简单地提"市场化"或"产业化"的目标和口号。在大力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加快社会发展。

二是坚持城乡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的实质,是促进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转变。我国正处在深刻的社会转型过程中,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向现代社会经济结构转变,将是今后几十年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走向。“三农”问题过去主要是农业生产问题,现在是在围绕“农”字做文章的同时,更要注重从“农”外找出路,通过“三化”———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促进“三农”问题的根本解决。下一步的经济改革,要着眼于建立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国家政策要对解决“三农”问题给予更大支持。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研究和解决“三农”问题,实行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

三是坚持区域协调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的实质,是实现地区共同发展。保持比较发达的地区快速发展的势头和扶持落后地区的发展,都是国家的既定政策。地区差距不仅表现在东部和中西部之间,也表现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还表现在省、自治区内部地区之间。地区差距问题要在工业化、城市化和市场化的发展进程中逐步得到解决继续发挥各个地区的优势和积极性,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加快发展,形成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四是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实质,是人口适度增长、资源的永续利用和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我国是人均资源比较少的国家,资源约束是伴随工业化、现代化全过程的大问题,工业化和城市化道路的选择,发展模式、发展战略和技术政策的选择,乃至社会生活方式的选择,都必须考虑资源约束和环境承载能力。从古代的屈服和崇拜自然,到产业革命以来大规模征服自然以至破坏自然,发展到现在强调人与自然和谐,这是人类进步的标志。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五是坚持改革开放,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要求的实质,是更好地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顺利实现中国经济的振兴。中国的国际经济地位正在发生带有根本性的变化。我们现在面临着和改革开放初期甚至和十年前完全不同的外部环境。过去在封闭经济、进出口很少、外汇短缺条件下形成的体制和政策需要改革,许多经济观念也需要更新。目前,适当增加资源密集型产品进口,更多引进先进技术是有好处的。在对外经贸关系方面,我们追求的是“双赢”局面。贸易摩擦是任何经济贸易大国在崛起过程中都无法回避的,要用平常心看待这一问题。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统筹推进各方面的改革,使各方面改革相互促进。适应全球化深入发展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三、坚持永恒发展的观点,要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对立统一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切事物都处在变化发展中,整个世界是一个无限变化和永恒发展着的世界,它要求我们用发展观点来观察和分析事物。事物在每个发展阶段所处的地位、作用和状况不同,用发展的观点观察和分析问题,就要正确对待和处理事物的昨天、今天和明天的关系,学会照应事物发展过程的各个阶段,立足今天,面向未来,确定发展目标。首先要看到今天存在的“人口剧增、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是昨天的发展带给今天的不利方面,重新审视昨天所走过的道路,为明天的发展记取教训;其次还要看到,今天的发展一定要寻求一条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的发展构成危害,可以不断地持续的发展的道路。可以说,一部人类发展史,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史。良好的自然环境,保障着人类的健康,延续着人的生命。而人为地破坏自然环境,无异于人类的自我毁灭。科学发展观注重可持续发展,尊重自然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人口增长和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保证社会永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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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过程中形成的新的执政理念,其充分体现了哲学的基本精神,具有很强的科学性与现实性。发展观是对社会发展一般进程的客观规律的认识与把握,正确的发展观是对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正确认识和科学把握。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是我国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必由之路,因此,必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

2.科学发展观所坚持的观点

2.1科学发展观体现了发展的观点

发展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无论是对于我国还是世界而言,解决中国或是世界的问题依据的是发展。我国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提出“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我们必须以与中国新的发展实践为着力点,实行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新格局[1]。科学发展观把发展看作是全面的、系统的、协调的、可持续的过程,其内涵十分丰富,体现出鲜明的特点:(1)更加注重于发展人文本质。强调发展的宗旨和目的是为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满足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2)更加注重于发展的整体协调。强调各种发展要素的内在联系和有效整合,实现各方面的良性互动。(3)更加注重于发展的持久性。强调人口增加、生产扩大、消费升级都要适应资源与环境的承载力。(4)更加注重发展的多样性。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不搞单一的发展模式。

2.2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观点

全面而深刻的理解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以人为本,对于我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实践证明,经济不发展,社会很难发展;经济、社会不发展,人很难发展,人的发展是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核心内容[2]。因此,我国所提倡的发展观有别于传统发展观,传统发展观仅仅单纯的追求经济发展,忽视了人的发展,而科学发展观所提倡的是以人的发展为核心,认为发展的关键因素“在于人”,人的全面发展能够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因此,一旦我国的发展离开人的全面发展,经济社会就会迷失方向。我国在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首先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的多方面需求,提高人的综合素质,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坚实的物质基础。其次,要加快政治建设,提高人的思想政治素质,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可靠的政治保障。再者,加快文化建设,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丰富的精神食量,使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因此,我国要始终着力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此外,我国重视于调动人的积极性,从而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提高整体经济发展水平。坚持尊重人、理解人,充分尊重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以及创造精神。最广大的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如: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等社会氛围。同时,在生产生活中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正确处理好城镇、乡之间以及各行业间群众的利益关系。为保证人民群众能够共享改革开放发展的成果,要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因此,科学发展观,归根结底是为了人的发展,这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也是现代化建设的现实任务。

2.3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发展的观点

目前,我国主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即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社会建设合为一体的社会主义社会,四者之间存在相辅相成、共进退的密切关系。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发展,也就是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动政治、文化、经济与社会建设,从而实现我国经济不断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在我国贯彻全面发展中坚持以协调发展为基础,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等[3]。不断促进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建设的各个环节达到相互协调的格局。从我国国情来看,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与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因此,全面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其是一个互相联系、互相制约、互相促进的有机整体,必须实现全面协调发展,才能使我国经济、文化、政治、社会得以持续且又快又好的发展下去。

3.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意义

3.1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观念的意义

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注重于在谋求当期利益的同时并着眼于长远利益,避免了只顾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只顾眼前发展而牺牲长远的持续发展。因此,坚持可持续发展,必须尊重自然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客观性原则,实现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统一。在贯彻中,应不断提高资源利用率,同时经济的发展应与人口、资源、环境相互协调,促进人与自然的“循环发展”。因此,这样才能够把当前发展与长远发展结合起来。实现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综合要求,保护环境资源和生态的承受能力,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实现自然资源的有序利用和现实社会的有序发展。

3.2科学发展观协调发展的意义

我国保持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则。所谓协调发展,其含义是在发展中实现人与自然相互协调的发展,实现人与社会相互协调发展。唯物论证法认为,世间万物是普遍联系,各事物之间、各要素之间存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4]。因此,事物的发展必然是协调的,反之则是畸形的发展,甚至是倒退和停顿。从广泛的世界角度来看,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整体,也是相互作用的系统,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从而推进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的各个方面以及各环节的协调发展。

3.3科学发展观全面发展的意义

为使我国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技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全面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主要内容。科学发展观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发展的发展观,是经济、政治和文化全面发展的发展观[5]。我国必须正确认识并处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以及政治、经济和文化的辩证关系。思想政治学科中明确指出,科学发展观强调全面发展,体现了“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这两者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即两点是有重点的两点,重点是两点中的重点。我国根据自身的国情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来看,在认识和解决实际问题时,为更好地抓住重点与主流,必须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我国科学发展观从过去传统发展观只注重于追求经济发展演变为促进经济、社会、人的全面发展,这表明了我党在发展观上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在贯彻中,既坚持了以经济建设为总心,又同时强调促进并加快发展。不断增加促进经济发展的投入、社会发展的投入以及资源和环境的投入;不断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化建设、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关注经济指标、社会发展指标、人文指标、资源指标与环境指标等,从而实现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4.结束语

综上所述,以我国国情为前提,着眼于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全面协调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政治、人文的互相协调发展。统筹兼顾社会与自然和谐发展,顺应自然过程,加快技术进步,形成有利于人类可持续发展的自然环境。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坚持开放的发展观,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实现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协调。(作者单位:武汉理工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参考文献

[1] 张文孝.科学发展观哲学意蕴初探[J].中国西部科技,2010,06(19):103-104.

[2] 濯学党.浅谈科学发展观[J].科技信息(科技教研),2010,16(02):179-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