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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规律的认识大全11篇

时间:2024-03-27 15:08:47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自然规律的认识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自然规律的认识

篇(1)

李约瑟曾论证了中国古代缺乏自然法则的观念。虽然李约瑟的分析有一定道理,但却容易使人产生误解,误认为中国古代也缺乏自然规律观念。本文认为中国古代哲学中存在自然规律观念,而且自然规律观念有一个发展演变过程。

一、先秦“道”、“常”、“理”等初步的自然规律观念的提出

先秦诸子已认识到自然界是有秩序、有规律的,并纷纷提出了一系列具有规律性内涵的重要概念。

老子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经·第二十五章》)《庄子?知北游》里说:“天不得不高,地不得不广,日月不得不行,万物不得不昌,此其道与!”他们认为自然界是有秩序的,有一个“先天地生”的道支配着万物的运行。荀子则提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荀子·天论》)荀子认为自然万物的运行是有规律的。这种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庄子·养生主》中的“依乎天理”。《荀子·解蔽》中的“物之理也”,《韩非子·解老》中的“万物各异理”,都是指万物的客观规律。

因此可认为“道”、“常”、“理”具有一定的自然规律的含义。这些初步的自然规律观念的提出,是随着人们在生产生活实践中对自然界认识水平的提高,人们逐渐感觉到以前由神意支配的混乱无序的自然界的形象不再符合他们现在所认识到的自然界,这促使一些具有科学思想的学者提出了“道”、“常”等概念,“道法自然”、“天行有常”使人们认识到以前认为是表达神意的现象竟也遵从着某些规则,这些现象只是事物本性的自然流露,并无其他意义在内,于是人们开始尝试用理论解释自然,出现了用阴阳二气解释寒暑往来、疾病成因、地震的形成等的思想,从而使科学朝着客观性的方向发展。

但同时,他们中的多数却认为“已而不知其然,谓之道”(《庄子·齐物论》)在他们看来,“道”、“常”等是难以认知的,对自然规律进行探索毫无价值,甚至反对对它的探究。如荀子说:唯圣人不求知天。”(《荀子·天论》)老子主张“绝圣弃智”(《老子》第十九章)

因此他们自然不会下大气力去外求知识、探索自然奥秘并寻求理论解释,而是浅尝辄止,忽视对“道”、“常”等本身的研究,这就必然会导致他们对自然界的观察难以区分现象与本质,常态与规律,造成他们所认识到的“自然规律”的笼统性、模糊性。

二、天人感应理论时期客观的自然规律观念的迷失

荀子提出的“天人相分”、“制天命而用之”的命题,有着不容低估的价值,但是在当时科学认识水平的限制下,人们时常看到的不是天人之间毫无关系,不是“制天命而用之”,恰恰相反,而是人类的活动每每受本文由收集整理制于天,大自然不可更移的客观规律每时每刻都在干预人类的生活。科学认识水平的限制必然使人们的思想产生迷惑。

应时而出的天人感应理论主张“同类相动”、“天人相副”,用阴阳二气及其相互作用,把天人感应诸现象联结起来,成为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

天人感应理论承认天是有自己的原则(或规律)的,“天之道,有序而时,有度而节,变而有常,反而有奉。” (《春秋繁露?天容》)在董仲舒看来,“天”为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最高主宰,天对于人类社会的遣告,并不是无故发泄,而是有的放失,“凡灾异之本,尽生于国家之失。”从这个意义上说是对天道-自然界规律的处罚与警醒,正是由于人类社会活动本身特别是天之子-君主们的行为违反了“天道”的结果。所以天人感应学说也追求“天道”的必然性、因果关系、解释性。

根据董仲舒天人感应理论,灾异、祥瑞都是人的行为所招来的,同时也是天意的表现:“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遣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方止。”(《春秋繁露?贤良对策》)这种有意志作用在内的灾异、祥瑞学说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规律混为一谈,人的意志和行为可以影响天,而天对人类社会的谴告是对人的行为的反应,是天意的表现,既然有天意的存在,怎能让人相信有一个独立于人的思想与行为的客观自然界,又怎会让人期望纷繁复杂的自然现象背后隐藏有稳定不变的内在规律。

这实际上造成了客观的自然规律观念在人们心中的迷失,从而导致了许多荒谬的思想,如天文学领域的“圣人统理天文”,而农学、医学等领域也出现了很多利用这种缺乏客观性的规律形成的方法技术,它们类似于巫术,由此而引起的谶纬迷信的泛滥,使科学的发展完全背离了客观性的方向,走入了误区。

三、魏晋玄学时期自然规律观念客观性的再次巩固及其缺陷

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人们不仅在肉眼可及的范围内掌握了一些自然规律,而且在人的感官所不及的范围内,依靠技术手段,人们也掌握了自然界一些更深层的规律,这些规律是人的意志所无法改变的,当人们意识到那被认为是天意表现的灾异也有某种规律可循的时候,就动摇了天人感应理论的地位。

王弼在《老子》注中说:

天地任自然,无为无造,万物自相治理,故不仁也。仁者必造立施化,有恩有为,造立施化,则物失其真;有恩有为,则物不具存。……地不为兽生刍,而兽食刍,不为人生狗,而人食狗,无为于万物,而万物各适其所用。

这种天道是自然的,无为而无不为,无造而无不造。说他不仁,就是没有恩意,没有情感,没有赏善罚恶的智力。天灾水旱可以杀人,但不是天意,地震山崩可以杀人,也不是地意,正如兽食刍人食狗一样,万物各适其所用,都是没有恩意的。可见,王弼的天道—自然规律观念是从自然界本身去理解自然界,没有掺杂人事、意志等因素,与先秦老庄的天道一样,是一个较为客观的概念。

到了向秀、郭象,对于这种天道观念,说得更明显:

“故天者万物之总名也。莫适为天,谁主役物乎?故物皆自生而无所出焉。此天道也。……

故造物者无主,而物各自造。”[1]

他在这里正式宣布天地只是万物的总名,并不是万物之母。万物都是自造,天地并不是造物主。它既没有造物的威力,也没有役物的意识。这样一来,天人感应理论,就无从附会了。

魏晋玄学认为“万物以自然为性”,也就只能因任这个自然而不能违背。万物的出生是“自生”,是自己而然,他们的运动变化是“独化”,而且是“无所待”,即不需要外在的原因,这就是天道。

这样,“天道”就又从有意志因素在内的规律性概念演变为独立于人、天的意志之外的较为客观的自然规律观念[2],这是一个稳定的内在的自然规律,给人们从事科学研究活动提供了一个正确的目标,如杜预的“顺天求合”就是承认天体的运行有自身的规律,要根据天象的实际来制定历法。

但是它过于强调“自性”、“独化”,排斥甚至否认了事物与事物之间的联系及相互作用,即外因,造成了自然规律观念的重大缺陷,使科学活动的空间大为缩小。同时他们崇尚自然的生活态度,和先秦道家一样,导致了不求知甚至不可知的态度。在他们看来,从事艰苦的科学研究,是违反他们的自然本性的,而且既然一切事物的运动都是由于自己的天然本性,因而也就无须再作什么解释了,再者“道不可体”(王弼《论语释疑》)、对于事物,只能知其“迹”,而不能知其“所以迹”,这就造成了理论兴趣的衰落和科学进展的缓慢。

转贴于

四、理学时期自然规律观念从“道”到“理”的深化

“天人感应”和“天道自然”这两种观念在后来长期并存,时而兴盛,时而衰落。然而科学的发展使人们逐渐认识到,自然现象的发生,不是对人事善恶的反应,人们对自然现象的探讨也不再满足于天道自然为止,而把“穷理”,即认识自然规律作为对待自然界的基本任务。

“理”有众多含义,它作为一个自然规律的概念,有一个发展的过程。前文已提及,先秦诸子提出了“理”的概念,除孟子谈到的“理”主要是指条理而言以外,其他的都有自然规律的含义,当时,“理”并未成为他们哲学思想体系中的主要范畴,它以后不断丰富和发展,从宋代开始,程颢、程颐建立了以“天理”为最高范畴的理学体系,用它替代了中国传统哲学中的最高范畴“道”或“天道”。程颐说:“天下物皆可以理照,有物必有则,一物须有一理。”[3]“穷物理者,穷其所以然也”[4]。

如前所述,天道自然观时期人们心中的自然规律观念认为:万物的存在和运动,都只与自己的自然本性有关,不假他物,否认了事物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理这个表征自然规律的概念就改正了这一点,引入了物与物之间的相互联系和作用。如关于日食形成原因,朱熹在《答吕子约中》曾引用沈括的思想:“日食时亦非光散,但为物掩耳。”

篇(2)

长白山气势磅薄、巍峨壮观、资源丰富、风景秀丽,它不仅是一座十分惹人注目的名山。而且是一片翠绿的浩瀚林海。它以众多的白色浮石和九个月的积雪而得长白之名。它又以茂密的森林,红松(PinuskorajensisSieb.etZucc)的故乡而称著于世。

为了认识长白山的森林分布、生态和演替的规律,学习长白林区的经营管理经验,以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我院于1982年8月10~17日组织了赴长白山的学习考察。现把在长白山考察看到的几个自然规律概略地介绍一下。

l、森林垂直分布规律

长白山海拔269lm,为东北的第一高峰。由于受太平洋季风气候的影响,雨量充沛、温和而湿润,随海拔的升高,呈现明显的植被垂直分布带(见图1)。

2、森林生态规律

长白山北坡的森林,虽然分别属于不同的植被带,而在每个植被带内又是属于不同的植被类型。但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多呈混交林状态,生态系统相对稳定,生长发育良好。在历来没有人为因素干扰的情况下,不仅遵循着生物学的自然选择,适者生存的客观规律,而且天然生态系统平衡的规律,在这里的体现也是比较充分的。虽然它们处在不同的植被带内,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种类不同,数量不同、结构和有机构成比例亦不同,但它们彼此互相联系,互相制约,并按着一定的食物链生存和发展。这就是生存系统平衡规律在这里的作用。

这一点正是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合理的经营利用森林、不断地提高林业科学技术水平的重要一环。

3、森林演替规律是在一个较长的历史

时期内表现出来的,森林植物的相互更替演化发展的规律。

根据我们的初步观察,并参阅有关资料得知:长白山的老林(原始林),遭受火山破坏后(长白山第三次火山爆发于1702年),出现草原,由草原再生桦木林(白桦或佩桦),由桦木林(阳性树)内再生钎叶树种(云杉、冷杉等阴性树)而恢复为老林。老林经过度采伐,又成杂木林(软杂木林),由杂木林内再生针叶树而恢复为老林。这就是长白山老林的演替发育过程。总之,我们到长白山学习考察,看到原

始森林多呈混交状态,生长稳定,产量较高(每公顷平均蓄积量常达500m3)。还看到了几个自然规律在长白山北坡比较集中的体现出来。从而开阔了眼界,提高了认识自然规律的能力和专业水平,并启发我们重新认识与总结过去的工作。

二、对几个自然规律认识和运用的分析

人们在各项营林活动中,一方面是不断地认识自然规律,另一方面又在不断地运用自然规律,在这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建国以来。我省运用森林分布等自然规律,并结合林学原理,而营造了大面积的人工林。据全省“

四、五”森林资源清查统评,东部九个林业重点县的人工红松林达13.3万亩,落叶松217.2万亩,分别占全省该树种面积的96%和82%。西部(医巫阎山以西)的人尹工油松林(Pinustabulaeformiscarr)超过250万亩,约占全省油松面积的45%。樟子松(PinussylvestrisL.Var.mongolicaLitvin.)主要集中在辽北沙地,从1955年开始在章古台沙地上引种,63年以后相继在彰武、康平、昌图等县大面积造林,现在全省不少地区用于造林,均表现出良好的趋势。我省引种刺槐也较早,由于多年引种驯化,生态适应范围逐渐扩大,现几乎遍布全省,并成为辽南地区主要的造林树种之一。全省人工杨柳林至75年达到581.3万亩,一半以上分布在辽河中下游平原。自然形成了各树种的适生区、发展区和控制发展区。

从林种布局上,人们从社会生活和生产实践中,逐渐提高对发展林业的认识,如从社会上林副产品的供需矛盾,从工农业生产上由于生态失调,而遭到自然规律的惩罚等,提高了对森林公益作用的认识。因此我省不断调整林种比例:“

四、五”森林清查时用材林占58.8%,防护林仅占6.4%,80年全省林业区划,将防护林上调到33.7%,用材林下调到36.5%,其它林种也作了合理的调整。这样东部林区作为辽河平原的天然屏障,形成了水源用材林基地。辽西以水土保持林为主;辽北以防风固沙林为主;辽中以农田防护林为主;辽西、辽北和辽中的部分地区,构成了我省“三北”防护林体系。辽南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决定它以经济林为主。这样将运用自然特点和规律,因地制宜的充分发挥森林的综合效益。据1975年统计,建国以来全省已造人工林1802万亩,占绿化任务的46%。森林覆被率由解放初期的妞.6%,提高到23.5%。

在认识和运用森林生态和演替规律方面,也取得很大成效,特别是广大林业工作者,较早地认识到发展混交林的好处,科研部门重视混交林的研究,东部开展了人工诱导针阔混交林的科学试验,西部进行营造混交林的调查研究,均取得了一定的科研成果,及时指导了林业生产实践。

各营林部门又在生产实践中,精心培育出一定数量符合生态演替规律的不同组成、不同形式的混交林。如辽东的落叶松与色赤杨(AlnustinetoriaSarg.)和白桦混交,辽西的油松与色树、柞树,刺槐与色树混交等,均表现出良好的趋势。如阜新大板林场,23年生油松与色树混交林,郁闭度0.9,油松高sm,色树高sm,生长量超过当地同年龄的油松纯林。这些混交类型,在防治森林病虫害,提高林分质量方面,已初步显示出其优越性。

在病虫害防治方面,运用生态平衡的规律,从食物链上进行研究,已采用了赤眼蜂防治松毛虫的生物防治方法,并取得一定效果。另外在引种、育种方面也取都很大成效,在种源保护和建立自然保护区方面,正在积极进行。

总之,我们在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方面,成效是多方面的,效果是显著的。但是,随着对自然规律认识的深化,我们觉得在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上还有片面性,还有许多经验和教训需要认真的加以总结,我们觉得主要尚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l、对自然规律在认识上的片面性和一次完成论。

过去在设计营林工作中,往往注重森林分布规律,忽视演替规律,更缺乏了解生态规律。总认为森林垂直分布在我省不明显,水平分布规律已基木了解。群众习惯于造纯林,所以在西部干旱地区,设计营造了大面积的油松纯林。在东部山区亦设计营造了大面积的落叶松、红松纯林。结果病虫灾害越来越严重。

我们认为,这与认识上、指导思想上的片面性是分不开的。

2、我们林区的各项人为经济活动,还在有意无意地切断食物链,破坏生态平衡。我们知道森林和植物、动物及微生物一起构成了生物与环境的统一体,它们是相互依赖,互相制约,并按着一定的捕食链,构成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见图2)。

过去我们往往忽视捕食链,所以在辽西多地区,对老鹰、狐狸、猫头鹰和蛇等一律视为有害动物,大加捕杀,结果切断了食物链,破坏了生态平衡。导致鼠害、兔害和虫害的发生。

3、发展混交林的好处,尚未被广大群众和部分林业工作者,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所接受。

我省人工营造的混交林很少,据阜新地区调查,仅占有林面积的1.6%。我们对发展混交林的好处,尚缺乏深入的调查和有说服力的分析,我们仅根据近期在医巫间山的调查,混交林腐殖质层厚度一般超过针叶纯林5一10cm,而且结构较好,抗病虫灾害能力强。

由此看来,混交林不仅在实践中表现出很多的优点,而且在理论上完全符合森林演替和生态平衡的规律。可是在设计、营林工作中却常常不愿采用混交方法,其原因除认识原因外,还有伯造林时麻烦,抚育管理费工等思想。但从长远观点来着,针叶纯林比重过大,会动起土壤酸化、肥力降低,而影响下一代的森林更新。

4、有些地区在引种、育种方面,尚有盲目性。近年来,由于林业建设规模的扩大和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兴起,切感种苗不足,因此有些地区从外地、远至关内调进大量的种子,这些种子在辽宁安家落户以后,表现出长势不同,适应程度不同,一些地区在选育过程中,往往缺乏对树种分布规律的深入研究,缺乏对弓{起生长差异的数理统计的分析。

三、提高营林技术水平的途径

伴随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对白熊规律认识的深化,并不断地总结实践经验,所各项营林技术水平,:公将得到不断的提高,我们认为目前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从针对林业职工队伍的现状,开展全民教育。

据了解,我省林业职工中,文言占2.5%小学占18.4%、初中占47.6%、高中(包括中专)占25.9%、大学仅占5.6%。就是达到了大、中专实际水平,还有个知识老化的问题。据说知识是以平均每年5%的速度在老化,这就说明,我们要提高林业技术水平,就必须在全民教育上下一番功夫。针对不同程度,提出奋斗目标,订好措施,做出规划。以提高职工队伍的思想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增强认识自然和改造白然的能力。

2、加强林业调查设计工作。

调查设计是科学营林的基础,但从“文大”以来,对土壤、植物、气象等基础学科的本底调查,近乎取消,近期才开始恢复。我们认为今后的调查设计,不仅要队复和加强本底调查,进行调查设计研究和多学科的<上接49页)综合分析,而且要积极地运用科研最新成果。一要进行立地环境的分析和质量评价。最后做出符合自然规律的规划设计。

3、加强森林生态系统的科学研究。

森林生态问题,不仅关系到林业生产的发展,而且关系着人类的生存,所以我们要高度的重视这一研究,分清轻、重、缓、急,抓住主要矛盾,重点研究森林生态系统的生产力、功能及稳定性与结构的关系及其调节控制的原理。从食物链上探索松干纷、松毛虫以及红松疙锈病等的防治途径。

4、总结符合自然规律的森林类型的培育经验,树立典型,组织推广。

篇(3)

长白山气势磅薄、巍峨壮观、资源丰富、风景秀丽,它不仅是一座十分惹人注目的名山。而且是一片翠绿的浩瀚林海。它以众多的白色浮石和九个月的积雪而得长白之名。它又以茂密的森林,红松(PinuskorajensisSieb.etZucc)的故乡而称著于世。

为了认识长白山的森林分布、生态和演替的规律,学习长白林区的经营管理经验,以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我院于1982年8月10~17日组织了赴长白山的学习考察。现把在长白山考察看到的几个自然规律概略地介绍一下。

l、森林垂直分布规律

长白山海拔269lm,为东北的第一高峰。由于受太平洋季风气候的影响,雨量充沛、温和而湿润,随海拔的升高,呈现明显的植被垂直分布带(见图1)。

2、森林生态规律

长白山北坡的森林,虽然分别属于不同的植被带,而在每个植被带内又是属于不同的植被类型。但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多呈混交林状态,生态系统相对稳定,生长发育良好。在历来没有人为因素干扰的情况下,不仅遵循着生物学的自然选择,适者生存的客观规律,而且天然生态系统平衡的规律,在这里的体现也是比较充分的。虽然它们处在不同的植被带内,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种类不同,数量不同、结构和有机构成比例亦不同,但它们彼此互相联系,互相制约,并按着一定的食物链生存和发展。这就是生存系统平衡规律在这里的作用。

这一点正是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合理的经营利用森林、不断地提高林业科学技术水平的重要一环。

3、森林演替规律是在一个较长的历史

时期内表现出来的,森林植物的相互更替演化发展的规律。

根据我们的初步观察,并参阅有关资料得知:长白山的老林(原始林),遭受火山破坏后(长白山第三次火山爆发于1702年),出现草原,由草原再生桦木林(白桦或佩桦),由桦木林(阳性树)内再生钎叶树种(云杉、冷杉等阴性树)而恢复为老林。老林经过度采伐,又成杂木林(软杂木林),由杂木林内再生针叶树而恢复为老林。这就是长白山老林的演替发育过程。总之,我们到长白山学习考察,看到原

始森林多呈混交状态,生长稳定,产量较高(每公顷平均蓄积量常达500m3)。还看到了几个自然规律在长白山北坡比较集中的体现出来。从而开阔了眼界,提高了认识自然规律的能力和专业水平,并启发我们重新认识与总结过去的工作。

二、对几个自然规律认识和运用的分析

人们在各项营林活动中,一方面是不断地认识自然规律,另一方面又在不断地运用自然规律,在这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建国以来。我省运用森林分布等自然规律,并结合林学原理,而营造了大面积的人工林。据全省“四、五”森林资源清查统评,东部九个林业重点县的人工红松林达13.3万亩,落叶松217.2万亩,分别占全省该树种面积的96%和82%。西部(医巫阎山以西)的人尹工油松林(Pinustabulaeformiscarr)超过250万亩,约占全省油松面积的45%。樟子松(PinussylvestrisL.Var.mongolicaLitvin.)主要集中在辽北沙地,从1955年开始在章古台沙地上引种,63年以后相继在彰武、康平、昌图等县大面积造林,现在全省不少地区用于造林,均表现出良好的趋势。我省引种刺槐也较早,由于多年引种驯化,生态适应范围逐渐扩大,现几乎遍布全省,并成为辽南地区主要的造林树种之一。全省人工杨柳林至75年达到581.3万亩,一半以上分布在辽河中下游平原。自然形成了各树种的适生区、发展区和控制发展区。

从林种布局上,人们从社会生活和生产实践中,逐渐提高对发展林业的认识,如从社会上林副产品的供需矛盾,从工农业生产上由于生态失调,而遭到自然规律的惩罚等,提高了对森林公益作用的认识。因此我省不断调整林种比例:“四、五”森林清查时用材林占58.8%,防护林仅占6.4%,80年全省林业区划,将防护林上调到33.7%,用材林下调到36.5%,其它林种也作了合理的调整。这样东部林区作为辽河平原的天然屏障,形成了水源用材林基地。辽西以水土保持林为主;辽北以防风固沙林为主;辽中以农田防护林为主;辽西、辽北和辽中的部分地区,构成了我省“三北”防护林体系。辽南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决定它以经济林为主。这样将运用自然特点和规律,因地制宜的充分发挥森林的综合效益。据1975年统计,建国以来全省已造人工林1802万亩,占绿化任务的46%。森林覆被率由解放初期的妞.6%,提高到23.5%。

在认识和运用森林生态和演替规律方面,也取得很大成效,特别是广大林业工作者,较早地认识到发展混交林的好处,科研部门重视混交林的研究,东部开展了人工诱导针阔混交林的科学试验,西部进行营造混交林的调查研究,均取得了一定的科研成果,及时指导了林业生产实践。

各营林部门又在生产实践中,精心培育出一定数量符合生态演替规律的不同组成、不同形式的混交林。如辽东的落叶松与色赤杨(AlnustinetoriaSarg.)和白桦混交,辽西的油松与色树、柞树,刺槐与色树混交等,均表现出良好的趋势。如阜新大板林场,23年生油松与色树混交林,郁闭度0.9,油松高sm,色树高sm,生长量超过当地同年龄的油松纯林。这些混交类型,在防治森林病虫害,提高林分质量方面,已初步显示出其优越性。

在病虫害防治方面,运用生态平衡的规律,从食物链上进行研究,已采用了赤眼蜂防治松毛虫的生物防治方法,并取得一定效果。另外在引种、育种方面也取都很大成效,在种源保护和建立自然保护区方面,正在积极进行。

总之,我们在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方面,成效是多方面的,效果是显著的。但是,随着对自然规律认识的深化,我们觉得在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上还有片面性,还有许多经验和教训需要认真的加以总结,我们觉得主要尚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l、对自然规律在认识上的片面性和一次完成论。

过去在设计营林工作中,往往注重森林分布规律,忽视演替规律,更缺乏了解生态规律。总认为森林垂直分布在我省不明显,水平分布规律已基木了解。群众习惯于造纯林,所以在西部干旱地区,设计营造了大面积的油松纯林。在东部山区亦设计营造了大面积的落叶松、红松纯林。结果病虫灾害越来越严重。

我们认为,这与认识上、指导思想上的片面性是分不开的。

2、我们林区的各项人为经济活动,还在有意无意地切断食物链,破坏生态平衡。我们知道森林和植物、动物及微生物一起构成了生物与环境的统一体,它们是相互依赖,互相制约,并按着一定的捕食链,构成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见图2)。

过去我们往往忽视捕食链,所以在辽西多地区,对老鹰、狐狸、猫头鹰和蛇等一律视为有害动物,大加捕杀,结果切断了食物链,破坏了生态平衡。导致鼠害、兔害和虫害的发生。

3、发展混交林的好处,尚未被广大群众和部分林业工作者,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所接受。

我省人工营造的混交林很少,据阜新地区调查,仅占有林面积的1.6%。我们对发展混交林的好处,尚缺乏深入的调查和有说服力的分析,我们仅根据近期在医巫间山的调查,混交林腐殖质层厚度一般超过针叶纯林5一10cm,而且结构较好,抗病虫灾害能力强。

由此看来,混交林不仅在实践中表现出很多的优点,而且在理论上完全符合森林演替和生态平衡的规律。可是在设计、营林工作中却常常不愿采用混交方法,其原因除认识原因外,还有伯造林时麻烦,抚育管理费工等思想。但从长远观点来着,针叶纯林比重过大,会动起土壤酸化、肥力降低,而影响下一代的森林更新。

4、有些地区在引种、育种方面,尚有盲目性。近年来,由于林业建设规模的扩大和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兴起,切感种苗不足,因此有些地区从外地、远至关内调进大量的种子,这些种子在辽宁安家落户以后,表现出长势不同,适应程度不同,一些地区在选育过程中,往往缺乏对树种分布规律的深入研究,缺乏对弓{起生长差异的数理统计的分析。

三、提高营林技术水平的途径

伴随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对白熊规律认识的深化,并不断地总结实践经验,所各项营林技术水平,:公将得到不断的提高,我们认为目前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从针对林业职工队伍的现状,开展全民教育。

据了解,我省林业职工中,文言占2.5%小学占18.4%、初中占47.6%、高中(包括中专)占25.9%、大学仅占5.6%。就是达到了大、中专实际水平,还有个知识老化的问题。据说知识是以平均每年5%的速度在老化,这就说明,我们要提高林业技术水平,就必须在全民教育上下一番功夫。针对不同程度,提出奋斗目标,订好措施,做出规划。以提高职工队伍的思想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增强认识自然和改造白然的能力。

2、加强林业调查设计工作。

调查设计是科学营林的基础,但从“文大”以来,对土壤、植物、气象等基础学科的本底调查,近乎取消,近期才开始恢复。我们认为今后的调查设计,不仅要队复和加强本底调查,进行调查设计研究和多学科的<上接49页)综合分析,而且要积极地运用科研最新成果。一要进行立地环境的分析和质量评价。最后做出符合自然规律的规划设计。

3、加强森林生态系统的科学研究。

森林生态问题,不仅关系到林业生产的发展,而且关系着人类的生存,所以我们要高度的重视这一研究,分清轻、重、缓、急,抓住主要矛盾,重点研究森林生态系统的生产力、功能及稳定性与结构的关系及其调节控制的原理。从食物链上探索松干纷、松毛虫以及红松疙锈病等的防治途径。

4、总结符合自然规律的森林类型的培育经验,树立典型,组织推广。

今后要认真总结混交林,栽针留阔,打柴留树等造林经验,大力宣传、推广混交林典型,逐步实现人工生态系统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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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报告强调“生态文明”,并点明: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可见,建设生态文明在当下的中国,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只有推进生态文明,才能建成美丽中国。而在生态文明建设方式的选择中,法治无疑是最佳的选择,最重要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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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课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但是往往在教学中被当作杂课而被忽视,许多老师在上自然课时都感到头疼,有的甚至照本喧科,学生听之乏味,特别是小城市的学校,领导和家长都觉得自然课上不上都无所谓,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小学自然课中有一块内容是帮助学生认识自然界的发展变化规律。培养学生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并且通过观察、实验、操作、分析去自我发现、自我论证、自我总结自然规律的能力。新的课程标准对小学自然课的教学做了大量的调整,更加注重自然课中学生的独立观察、测量、猜想、查资料、制作、实验、方法、归纳、综合等方面的培养,新课程自然课的标准为我们指导学生了解和掌握探究自然规律的方法与途径提供了依据,也为自然课的实施注入了新的内容和活力。下面是我对自然课教学实施,提出的一些方法。

一  、开放自然课的课题。要上好自然课首先要打开自然课课堂的大门,开放自然课的课题。课题是开启学生学习的窗户,只有开放的课题才能让学生有一个开阔的视野。教师做好导师的作用,努力引导学生把自然课本中的知识放到生活、自然中去,让学生在开放的课题中去说、去讨论、去发现自然界的现象,真正让学生走进自然课的课堂中,自然地“动”起来、“学”起来。

二、观察比较,主动发现自然规律。要相信学生的眼睛是最好的放大镜,放手观察比较,学生通过观察的过程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在上《水力和风力》这篇自然课时,我先让学生自己观察

风车、水轮机转动的样子,给学生一个观察的“动”感空间。接着让学生自己比较它们转动的的不同与相同,使学生在观察之后有一个充分的比较过程。我从学生刚才的观察和比较中逐步的引导学生继续深入探索。由于在探索前学生的思维有了一定的观察比较的基础,因此学生在后面学习和理解风力和水力就变得水到渠成了。

三、实验论证,自觉揭示自然规律。“手巧才能心灵。”

“实验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验有助于学生理解自然课中的自然现象,教师应把常识课中关于“利用实验得出结论”的方法告诉学生,同时培养学生正确的科学态度。

四、想象分析,积极琢磨自然规律。爱因斯坦说:“想象比知识更重要,因为知识是有限的,而想象是无限的。”自然课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它来源于生活,是现实的也是神秘的因此在教学中不仅要让学生在生活中学自然,让想象在自然课中“动”起来,学生在想象中学自然。

在探究《空气的存在》这堂课中,我先举起一个空烧杯,杯口向下竖直按入装有适量水的水槽中,让学生猜想:“水会进入杯内吗?”然后让一名学生用手摸杯子的内部,学生检测后说:“是干的。质疑,为什么把杯子放在水里杯子内会没有水呢?接着指示学生观察:有汽泡冒出。水进不了杯子内部,那说明什么呢?这一问,学生们就来劲了,纷纷猜测起来,都说那杯子里肯定有东西。可是那是什么呢?学生的想象这时候通通调动起来,我就把握时机,揭示课题让学生主动地去琢磨空气存在的自然现象,最后得出结论。

五、实践操作,勇于探究自然规律。动作是思维的基础,是智慧的源泉。在自然课的教学中要多开展一些小制作、小发明、栽培、饲养等活动,帮助他们理解。还要在活动中鼓励学生勇于动手,勇于探究,使自然课在实践操作中“动”起来。

像刚才在前面提到的<<水力和风力>>的教学中,我就让学生先自己制作风车,再让学生亲自动手操作到操场上去放风车,探索风力是如何使风车转动的,学生通过实践证明了风力的力量,也感知到了自然课的乐趣,乐在自然中。

5、推理综合,及时总结规律。在自然课的教学中,不仅要让学生了解自然规律,了解自然现象,还要让学生学会总结规律。教师要从推理的方法入手,逐渐指导学生通过现象推理和总结出自然规律。

在三年级教学气体的热胀冷缩的性质这篇课文中,就可以采用填写实验报告来总结自然现象和规律的方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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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0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0)10-0021-02

在考察社会历史过程时,离不开以一定的历史观为指导。因此我们从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入手来探讨历史规律和人的选择。

从历史的经验教训来看,马克思唯物史观以前历史观的不足。

第一,唯心主义的不足。唯物史观创立之前,唯心主义对社会历史理论长期占据统治地位,包括持世界是由神秘力量控制的宿命论观点和持理性是不能认识世界本质,直觉才是认识世界唯一途径的唯意志论。但他们都没有正确揭示历史规律的客观性。前者忽视了人的能动作用,后者则夸大了人的主体作用。

第二,庸俗唯物主义和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缺陷。单纯把人看做自然存在物,只承认自然规律,而否定社会规律,或者把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混为一谈。

他们共同的缺点是,都没有正确的揭示历史规律的客观性和人的自觉能动性的关系。

而通过对其以前的各种历史观的清算,创立了唯物史观,他以物质资料生产的实践活动为基础,把社会规律和人的自觉活动结合了起来,系统地阐明了二者的关系。

一、历史规律的客观性和人的自觉能动性的关系

(一)历史规律的客观规律性是人的活动的建构

社会历史的发展和自然的发展一样,有它自己的内在规律,社会规律和自然规律一样,具有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性。值得注意的是,社会达尔文主义也认为规律具有客观性,但它的缺陷在于其完全把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混为一谈。而马克思唯物主义将社会规律和自然规律区分开来,认为其有本质的区别。自然界事物的运动变化是盲目的、无意识的,自然界的发展规律是通过这些盲目的、无意识的事物的相互作用表现出来。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全是具有意识、经过思虑或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人类社会的“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人类有意识、有目的的实践活动及其产物在时空序列上的展开和延续,构成了人类社会历史。历史发展规律就是“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使人的活动及其产物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一种本质的必然联系以及由此所决定的必然趋势。历史规律内在于人的活动,通过人的活动表现出来,是人的活动的构建。

(二)历史客观规律下的人的自觉能动性

历史规律是通过人的活动表现出来的,虽然历史规律具有客观必然性,但人可以选择通过何种活动及以何种表现形式表现出来,这就是人的自觉能动性。

首先,人的活动具有选择性。恩格斯说过:历史规律“没有任何其他的现实性,而只是一种近似值,一种趋势,一种平均数,但不是直接的现实。”历史规律以怎样的方式和程度,在什么样的时空条件下发生作用,这主要取决于人有目的的选择怎样的自觉活动,因此人的活动具有选择性。

其次,人的自觉能动性对历史客观规律的发展有加速或延缓的作用。历史的发展是由人的活动的合力推动前进的,但每个主体的活动对社会历史发展产生影响的性质是不完全相同的。具体说,让人的活动符合历史规律的客观发展时,其活动的性质就是积极的,对历史规律的发展有加速作用;反之,就阻碍了历史的发展,对历史规律的发展有延缓作用。

最后,人的思想、目的、动机是历史规律得以向前发展的动机,人就是在这种动机下,创造了自己的历史。在这中间我们可以看到,每个人的意志是相互冲突的,虽然不能实现自己的愿望,而是融合为一个平均数,一个总的合力,但每个人都对最终的结果做出贡献。

(三)历史规律的客观性和人的自觉能动性的辩证关系

历史规律的客观必然性是孕育在人的自觉活动中的,其自身不具备任何现实意义,历史规律的客观必然性必须通过人的自觉活动才能得以体现;同时,人的自觉能动性受到客观必然性的制约,只有遵守历史规律的客观必然性,人的自觉活动才能促进社会的发展,人类的进步。

二、“知天―畏天”生态伦理观对历史规律和人的选择的完善

对于历史规律和人的选择,通过上述论述,可以得知,历史规律给予人很大的选择空间和选择范围,人可以在不违背历史规律的基础上充分的发挥自己的能动性,但这种能动性的发挥始终受到历史规律的制约。

马克思唯物史观的普遍发展,使历史的客观性和人的自觉能动性的辩证关系,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知晓。但是为什么还会出现在人发挥自觉能动性的同时,将规律抛至脑后这样的现象呢?我认为这已经不是有没有意识到历史规律的客观性,而是对待历史规律的态度问题。

在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今天,人的需求越来越多,人们尽可能的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以满足自己的欲望,将历史规律抛在了角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为了尽可能的拓展人的选择,向规律发出挑战。随着社会的发展,在科技日益月新的今天,人类不断挑战着未知的空间。对于,以前不能解释的现象或不能解决的问题,人通过自己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将以前的这些面纱一一揭开,人类在改造世界上取得了辉煌的成绩。然而,人在胜利面前,越来越肯定和重视人的自觉能动性,为了满足不断萌生的欲望,人不断地向历史规律发出挑战。例如,克隆人等。在这里,人们不是没有认识到历史规律对人的自觉能动性的制约,而相反,过分的强调人的能动性,对历史规律采取了轻视的态度。

第二,为了尽可能追求眼前的经济利益,无视历史规律的制约。眼下,许多生产者为了追求更多的物质财富,不惜以受到历史规律的惩罚为代价。例如,牛奶事件、过多的伐木造成的泥石流、沙漠化现象等等。在这里,人们不仅知道历史规律的存在以及其对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制约,甚至已经意识到违背历史规律所带来的严重后果,但为了追求眼下的利益,无视历史规律,这不正是一种态度问题吗?

第三,为了尽可能的满足人的私欲,消极对待历史规律。人的自觉能动性违背历史规律,历史规律是要对其进行惩罚的,而这种惩罚带有滞后性。这种滞后性表现在,人在违背历史规律而造成的后果,不是马上体现出来,而是在积累到一定程度后,才显现出来,而这个时间有时候会很漫长。因此,有些人明知道可以改善已经造成的不良结果,非但不积极治理,反而采取消极等待的态度,更有甚者,利用这样一个时间差大做文章。

基于以上几种情形,我认为处理好历史规律和人的自觉能动性的关系,不仅仅在于对于二者的辩证关系的意识,也应该关注于,在认识之后,对与其态度的问题。

孔子的“知天―畏天”的生态伦理观值得借鉴。孔子在《论语》中所谈的天论的命即“天命”。《论语•阳货第十七》记载说: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孔子用八个字揭示了天命即“四时行焉,百物生焉”,这正是天地万物自然变化的规律。又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第二》)。“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 (《论语•季氏第十六》)。孔子把“知命畏天”看作是君子才具备的美德,强调贤明的君子不违背时宿,不逆日月而行,不依靠卜筮来掌握吉凶,应该遵循天地自然变化的规律。这应是孔子“知天命”的真谛所在,体现着孔子的伦理精神不仅贯穿其人生之道,也贯穿其天命之道,亦孔子不仅仅是对人类讲伦理,亦对天地讲伦理,这正是孔子生态伦理意识的自然流露。

篇(7)

在老子五千多字的《道德经》中,八十一个章节,“无为”二字却在十几个章节里出现了十四次之多。显然,老子在反复论述“无为”的意义,强调“无为”的重要性。那么,“无为”在老子的意识中,究竟指的是什么呢?

在老子看来,自然万物是由“道”所生,即所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而顺应自然万物的自生自长,决不强行干涉,就是“道”的“无为”。因此,老子认为,人类应当效法“道”的“无为”,顺应百姓自作自息,让百姓按照自己的规律去生活,不要横加干涉,更不要对百姓肆意妄为,这就是人的“无为”。

在《道德经》中有两段话对“无为”做了精彩的描述。老子说:“圣人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译成白话就是:“得道的圣人可以辅助万物按自然规律成长、发展,而不敢妄加干预。”这就是圣人的“无为”。这段话里的“辅”和“为”形成对照。“辅”就是从旁辅佐、扶助;“为”就是通常的行为方式,比如:人为设计、发号施令、操纵控制、排挤压迫等行为。“辅万物之自然”是圣人可以做、能够做的,其他的“为”则是圣人“不敢”做的。老子所说的圣人,是指得到“道”的高人,他的行为应该是全社会的楷模。对于圣人来说,这个“不敢”,显然不是能力上、勇气上的不足,而是责任上、良知上的思考所至。在这里,老子十分明确地告诉我们:“无为”不是什么事都不做,而是可以做“辅万物之自然”的事,也就是可以做辅佐合乎自然规律的事。“无为”本质上是在告诉我们,行为不能违背自然规律,只能顺其自然,因势利导。

《道德经》中的另一段话又对“无为”做了进一步阐述:“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音:shì),长(音:zhǎng)而不宰。”译成白话就是:“生育自然万物,畜养自然万物,生养了万物但不自己占有,帮助了万物但不自恃有功,管理了万物但不去主宰。”在这段话里,老子通过“不占有”、“不居功”、“不主宰”三个层面,把人的行为与自然万物的关系,说得再明白不过了。同时,也把“无为”的内涵讲得一清二楚。“不占有”就是没有贪欲的行为,“不居功”就是没有名利欲的行为,“不主宰”就是没有权力欲的行为。做到这三个方面的行为,就是“无为”了,面对自然万物应该这样,面对人类社会也应该这样。

施政不要肆意妄为

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可以感悟到,“无为”是老子哲学思想的一种贴近实践的观点,换句话说,是老子针对春秋战乱社会的一种政治主张。这种“无为”的政治主张决不是让人不干事情,无所作为,而是让人做事情符合自然规律,让人们的行为有很高的道德操守。这种政治主张是讲给谁的呢?从《道德经》中我们会发现,很多时候是讲给“侯王”的。

老子十分痛恨春秋的战乱,各个诸侯君王为了争夺地盘,肆意发动战争,弄得民不聊生。他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意思是说:“道”永远是顺任自然而不肆意妄为的,然而又没有一件事不是它所作所为的。诸侯、君王如果能持守这种“无为”的“道”,百姓们就会自生自长地得到发展。老子在这里显然是针对春秋末期各地诸侯、君王肆意驱使百姓纳税、打仗而言的。他认为,如果“侯王”能持守“无为”,换句话说,侯王们不肆意妄为地驱使压迫老百姓,老百姓就能过上安定的日子了。

老百姓希望无拘无束地生活,过安定富裕的日子,这是人类社会的自然规律。统治者肆意发动战争、役使百姓,就违背了社会的自然规律。所以老子劝诫统治者要持守“无为”,不要对老百姓肆意妄为。

对于“侯王”而言,老子既然主张“无为”,必然反对“有为”。老子说:“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所以难治。”老子这句话十分直截了当地讲出了,都认为“老百姓难以治理,是因为他们上面的侯王官吏肆意妄为地发政令、派徭役、课税赋的‘有为’,所以才难以治理”。正是基于这种认识,老子认为这种“有为”的结果必然是:“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意在告诫“侯王”们:“肆意妄为的人必然会失败,执掌国家权力的人也必然会失去权力。”

不显示能力、不要争功居傲

我们了解了“无为”的含义,便知道了“无为”决不是不干任何事情的无所作为,而是要“为”,要按自然规律去“为”,去干事。对于统治者而言,“无为”是劝诫,劝诫他们不要肆意妄为,要在政令时首先考虑老百姓的利益,但决不是劝诫统治者任何事情都不干。那么对于普通百姓而言,“无为”又有什么样的特殊含义呢?

老子在《道德经》中说的最后一句话最明白:“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在这里老子言简意赅地告诉了我们圣人的做人之道。老子明确提出了“为”,就是说,圣人也要“为”,也要干事情,不是无所作为,只是要干的是符合自然规律的事情罢了。老子思想的深刻之处在于“为而不争”,就是“干了事情不争着表现自己的能力,不争抢功劳”。“为而不争”可以看成是一种胸怀,也可以看成是一种道德,但我更愿意看成是一种智慧,是一种处理人际关系的极为高明的智慧。这就使老子“无为”的思想升华到了一个新的境界―不仅仅是指行为不违背自然规律,而且是按自然规律去行为之后,有了结果,不争功居傲。

篇(8)

    在西方哲学史上,斯宾诺莎的上帝就是有名的泛神论,即把神和整个宇宙视为同一的哲学理论。泛神论者所说的神,不是指人格化的上帝,而是指存在于世界之内的一切事物的内因,是存在于一切事物中的和谐的秩序。在欧洲哲学史上,泛神论的哲学思想可一直追溯到古希腊。在古代希腊,泛神论的核心观念,就是认为大自然即上帝,上帝即大自然,上帝和整个宇宙是一个统一体,上帝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它无处不在。文艺复兴时期,“在达·芬奇的着作里,‘自然’和‘神’往往成为同义语,‘自然’往往代替了‘神’”⑶。

    到了近代,斯宾诺莎把泛神论发展到了完美的阶段,他提出:上帝即自然,是唯一实体⑷。正如黑格尔所指出的:斯宾诺莎把“自然当作现实的神,或把神当成自然,于是神就不见了,只有自然被肯定了下来”⑸。由此不难看出,斯宾诺莎的泛神论实际上是对神学的否定,本质上是无神论。对此,马克思曾明白地指出,斯宾诺莎的所谓“上帝”就是自然。

    斯宾诺莎的泛神论,在西方有着深远的影响,在一些自然科学家的心目中,“上帝”已成了“自然”的神圣代名词,“上帝”就是指和谐的宇宙秩序和永恒的自然规律。现代着名物理学家普朗克,在谈到他的信仰时曾说过:我“一向就是一个具有深沉宗教气质的人,但我不相信一个具有人格的上帝,更谈不上相信一个基督教的上帝。”⑹他指出:“在追问一个至高无上的、统摄世界的伟力的存在和本质的时候,宗教同自然科学便相会在一起了。它们各自给出的回答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加以比较的。……把这两种无处不在起作用和神秘莫测的伟力等同起来,这两种力就是自然科学的世界秩序和宗教的上帝。”⑺宗教和自然科学都相信有一个主宰世界的力量,在追问这个伟力的存在和本质的时候,宗教同自然科学便相会在一起,但它们对此作出的回答却是截然不同的,一个指的是上帝,另一个指的则是世界秩序。

    泛神论者把上帝还原为大自然的这一哲学思想,对我们理解爱因斯坦和西方一些自然科学家的宗教信仰,无疑会有很大的帮助和启发。对和谐宇宙秩序的赞美和敬仰,原本就是一种观念和感情的混合物,它是对尚待发现的神秘的宇宙规律的一种信仰。对于一个科学家来说,对为之献身的伟大目标,必须抱有一种坚定的信念,拥有一个强大的精神支柱,这正是广义宗教感情的心理基础。爱因斯坦认为:“在一切比较高级的科学工作的背后,必定有一种关于世界的合理性或者可理解性的信念,这有点象宗教的感情。”⑻他把这种感情称作“宇宙宗教感情”。在《科学的宗教精神》一文中,他深刻地剖析了科学家的这种宇宙宗教感情。他说:科学家的“宗教感情所采取的形式是对自然规律的和谐所感到的狂喜和惊奇,因为这种和谐显示出这样一种高超的理性,……这样的感情同那种使自古以来一切宗教天才着迷的感情无疑是非常相象的”⑼。但是,“这种宗教感情同普通人的不一样。在后者看来,上帝是这样的一种神,……可是科学家却一心一意相信普遍的因果关系”⑽。显然,在科学家的心目中,人格化的上帝是不存在的,但宇宙那和谐的秩序、庄严的规律、普遍的因果关系却能激起科学家顶礼膜拜的感情。爱因斯坦有句名言:“世界上最不可理解的东西就是它可以理解。”⑾正是这种发自内心的、对不可思议的、神奇的宇宙秩序的狂热追求和崇拜,构成了科学家的宇宙宗教感情。这种感情在挚着、虔诚和狂热的程度上,同宗教徒对上帝的感情是非常相似的。但是,科学家的这种宇宙宗教感是植根于对大自然的认识,是建立在科学基础上的信仰,与宗教徒那种盲从的,无条件的信仰是根本不同的。

    爱因斯坦对“宗教”这个词虽不满意,但又觉得唯有这个词最能表达科学家对科学研究的那种九死未悔的感情。他说:“我没有找到一个比‘宗教的’这个词更好的词汇来表达〔我们〕对实在的理性本质的信赖;实在的这种理性本质至少在一定程度是人的理性可以接近的。在这种〔信赖的〕感情不存在的地方,科学就退化为毫无生气的经验。”⑿所以,他认为这种感情对科学家来说是极为重要的。科学家一旦失去了这种独特的、宝贵的宇宙宗教感情,也就失去了探讨宇宙奥秘的勇气和热情。因为宇宙宗教感情,不但表现了科学家渴望认识宇宙秩序的一种追求和向往,更重要的是它表现了科学家的一种坚定不移的信念:坚信自然界是有规律的;坚信自然界的规律是可以由理性来理解的。对于这一点,爱因斯坦不止一次地强调说:“相信那些对于现存世界有效的规律能够是合乎理性的,也就是说可以由理性来理解的。我不能设想一位真正科学家会没有这样深挚的信仰。”⒀

    “感情和愿望是人类一切努力和创造背后的动力。”⒁在爱因斯坦漫长的科学生涯中,在他心目中始终占据重要位置的信念和精神支柱,可以说就是斯宾诺莎的上帝和宇宙宗教感情,这是他取得辉煌成就的一种特殊的心理力量。“宇宙宗教感情是科学研究的最强有力、最高尚的动机。”⒂科学研究的目的就是要发现和认识自然界的普遍规律,只有那些肯献身于这个崇高目标的人,才能深切体会到究竟是什么在支撑着他们,使他们历尽挫折坚定不移地忠于自己的志向,“给人以这种力量的,就是宇宙宗教感情”⒃。

    在爱因斯坦看来,“真正的宗教已被科学知识提高了境界,而且意义也更加深远了”⒄。他认为真正的宗教态度,最本质的东西是能够摆脱自我,超越自我,坚信有超越个人的崇高的价值存在,从不“怀疑那些超越个人的目的和目标的庄严和崇高”⒅,并能为这种崇高的价值而献身的思想、感情和信念,而不在于是否企图把这种信念同神联系起来。我认为这就是爱因斯坦的宗教态度和宗教信仰。

    在科学研究中,科学家为什么会产生类似于宗教的那种虔诚的感情?对这种现象究竟应如何理解?仅仅指出这种感情与宗教徒的信仰的区别是不够的,还须从科学与宗教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渊源中去寻找答案。

    科学与宗教作为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识现象,既是相互对立的,又是相互联系的。从本质上看,科学与宗教是对立的:科学是唯物的,宗教是唯心的;科学是真实的,宗教是虚幻的;科学是对外部世界的正确反映,宗教则是一种歪曲的反映。但它们都属一种精神的创造活动,它们之间又有着相互联系和相互渗透的关系。正象恩格斯所说:“两极相通”。科学和宗教正如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一样,在人类认识世界的曲折道路上处于对立统一的矛盾之中,既相互对立、相互斗争,又相互联系、相互渗透。对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可从以下几方面去看。

    第一,科学和宗教的产生有着共同的认识论根源,都是以观察和解释自然现象为其前提的。

    人类为了在自然界中求生存、求发展,就必须不断地观察自然、解释自然,以协调人和自然的关系。人类从一开始就特别关心与其自身的利害祸福有关的事物,以确保自身的安全和发展。但原始人类面对自然的威力,既无力抵抗,也无法解释,就产生了神秘感和恐惧感,产生了对超自然力的信仰和崇拜,由此便产生了宗教。恩格斯指出:“在原始人看来,自然力是某种异己的、神秘的、超越一切的东西。在所有文明的民族所经历的阶段上,他们用人格化的方法来同化自然力,正是这种人格化的欲望,到处创造了许多神。”⒆但人类不会永远停留在原始阶段,随着社会实践的不断发展,人类对一些自然现象逐步有了正确的说明和解释,这就产生了科学。不难看出,宗教和科学的产生有着共同的基础,它们都是基于对自然的认识和解释。而且有些基本问题,如宇宙、生命和人类的起源问题,是物质的运动还是一种超自然力的创造?自然界的事物是按其自身的规律发展运动,还是受一种超自然力的神的支配?意识的本质是物质高度发展的产物,还是脱离物质而存在的灵魂的机能?诸如此类的问题,它们既是宗教要回答的问题,也是科学研究的对象。因而,从认识论的根源上看,宗教和科学都渊源于对世界基本问题的解释。它们产生的共同基础,决定了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

    第二,宗教提出的“自然法”概念,对科学的发展曾产生过积极的影响。

    在“自然法”概念中蕴含着“自然规律”的概念。自然规律这一重要的科学概念,并非科学家的独创,它是从法学和神学中的“自然法”概念转义而来的,在西方各大语言中,“自然法”和“自然规律”至今仍是同一个词汇。

    人们早就发现,自然界是在不断地运动和变化着的,但在这可变性中又包含着不变性或规则性,如日出日落、夜以继日、冬去春来、花开花落等,人们把自然界表现出来的这些周期性、规则性现象解释为自然界也受到某种法律的制约,这就是自然法。既然有自然法,就必定有一位神圣的立法者。基督教宣布,上帝就是自然界的创造者和立法者,万物都必须服从上帝所制订的自然法,违犯者要受到宗教裁判所的裁判。近代科学家把上帝所制订的“自然法”加以世俗化和具体化,并逐步向“自然规律”概念转化。他们用人们所能理解的数学语言来表达这一概念,并宣称人们在理解自然法时,不必再依赖神或上帝,只须通过数学语言或数学关系就可理解上帝对自然的创造和立法。伽利略就曾说过:自然之书“是以数学形式写成的”。“自然法”概念经过开普勒和伽利略等科学家的努力,到了17世纪已转化为“自然规律”概念。“笛卡儿是第一个一贯地用‘自然规律’这一名词和概念的人。”⒇此后,自然规律概念就被广大科学家所接受,并成为自然科学的一个重要概念。

    基督教宣扬“自然法”,本意是为了加强自身的统治,客观上却启发了人们对自然的研究,对科学的发展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英国着名自然科学史家李约瑟最早注意到了这一历史事实。他指出:“自然法”概念与“西方文艺复兴时期的科学密切相联”(21)。

    第三,历史上基督教曾鼓励人们去研究自然,力图用和谐的自然秩序去论证上帝的存在和伟大,客观上构通了宗教和科学的联系。

    中世纪的神学家们,无论是奥古斯丁还是阿奎那,都力图通过自然界或自然秩序去论证上帝的存在。奥古斯丁说:既然宇宙是上帝创造的,宇宙中的秩序就理所当然地体现着上帝的大智大慧。在《圣经》旧约中写道:“创造物反映造物主,上帝的荣耀体现在其所创造的事物中。”(22)13世纪,英国的哲学家和修道士罗杰尔·培根宣称:“上帝通过两个途径来表达他的思想,一个是在《圣经》中,一个是在自然界中。”(23)他号召人们去研究自然,因为人可以通过研究自然、理解自然而直接与上帝沟通。在这种文化背景下,便出现了一批既是宗教徒、又是科学家的双重身份的人,如哥白尼、布鲁诺、开普勒等,他们无一不是修道士或僧侣。发现行星运动三定律的开普勒,本人就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和占星术的信徒,他深信上帝就是根据秩序和规律来给世界奠定基础的。他从事科学研究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努力去发现和证明上帝创造宇宙的和谐。开普勒发现了前两个定律之后,又苦战了10年,终于在1619年发表了行星运动第三定律,书名就叫《宇宙的和谐》,可以说,“和谐”是科学家对宇宙有秩序、有规律的一种高度的概括。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在西方历史上形成这样一种文化传统:“上帝”创造的宇宙是有秩序、有规律的,而人的职责则是运用“理性”去发现或论证宇宙的秩序和规律。这一信念在漫长的历史中虽几经变革和转换,但它一直影响着西方从古代到近代甚至现代一些自然科学家的科学研究活动。直到今天,在一些科学家的心目中,尽管人格化的上帝已不存在,但“上帝”所制订的“自然法”已通过新的转换,发展为自然规律的概念,它一直激励和吸引着历代科学家去发现它、认识它、解释它,并成为每个真正的科学家为之奋斗的最高目标。

    从历史的角度看问题,或许能使我们找到科学与宗教的相互联系,从而去理解科学家所特有的“宇宙宗教感情”。

    正文注释:

    ⑴⑵⑻⑼⑽⑿⒁⒂⒃《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第243、244、244、283、283、525—526、279、282、282页。

    ⑶《朱光潜美学文集》第3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3年版,第158页。

    ⑷《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Ⅱ,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7年版,第904页。

    ⑸⑹⑺转引自赵鑫珊:《科学·艺术·哲学断想》,三联书店1985 年版, 第134、143、144页。

    ⑾转引自〔苏〕库兹涅佐夫:《爱因斯坦——生、死、不朽》,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398页。

    ⒀⒄⒅《爱因斯坦文集》第3卷,第182、188、182页。

    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672页。

    ⒇转引《自然辩证法通讯》1985年第6期,第32、31页。

篇(9)

在西方哲学史上,斯宾诺莎的上帝就是有名的泛神论,即把神和整个宇宙视为同一的哲学理论。泛神论者所说的神,不是指人格化的上帝,而是指存在于世界之内的一切事物的内因,是存在于一切事物中的和谐的秩序。在欧洲哲学史上,泛神论的哲学思想可一直追溯到古希腊。在古代希腊,泛神论的核心观念,就是认为大自然即上帝,上帝即大自然,上帝和整个宇宙是一个统一体,上帝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它无处不在。文艺复兴时期,“在达·芬奇的著作里,‘自然’和‘神’往往成为同义语,‘自然’往往代替了‘神’”⑶。

到了近代,斯宾诺莎把泛神论发展到了完美的阶段,他提出:上帝即自然,是唯一实体⑷。正如黑格尔所指出的:斯宾诺莎把“自然当作现实的神,或把神当成自然,于是神就不见了,只有自然被肯定了下来”⑸。由此不难看出,斯宾诺莎的泛神论实际上是对神学的否定,本质上是无神论。对此,马克思曾明白地指出,斯宾诺莎的所谓“上帝”就是自然。

斯宾诺莎的泛神论,在西方有着深远的影响,在一些自然科学家的心目中,“上帝”已成了“自然”的神圣代名词,“上帝”就是指和谐的宇宙秩序和永恒的自然规律。现代著名物理学家普朗克,在谈到他的信仰时曾说过:我“一向就是一个具有深沉宗教气质的人,但我不相信一个具有人格的上帝,更谈不上相信一个基督教的上帝。”⑹他指出:“在追问一个至高无上的、统摄世界的伟力的存在和本质的时候,宗教同自然科学便相会在一起了。它们各自给出的回答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加以比较的。……把这两种无处不在起作用和神秘莫测的伟力等同起来,这两种力就是自然科学的世界秩序和宗教的上帝。”⑺宗教和自然科学都相信有一个主宰世界的力量,在追问这个伟力的存在和本质的时候,宗教同自然科学便相会在一起,但它们对此作出的回答却是截然不同的,一个指的是上帝,另一个指的则是世界秩序。

泛神论者把上帝还原为大自然的这一哲学思想,对我们理解爱因斯坦和西方一些自然科学家的,无疑会有很大的帮助和启发。对和谐宇宙秩序的赞美和敬仰,原本就是一种观念和感情的混合物,它是对尚待发现的神秘的宇宙规律的一种信仰。对于一个科学家来说,对为之献身的伟大目标,必须抱有一种坚定的信念,拥有一个强大的精神支柱,这正是广义宗教感情的心理基础。爱因斯坦认为:“在一切比较高级的科学工作的背后,必定有一种关于世界的合理性或者可理解性的信念,这有点象宗教的感情。”⑻他把这种感情称作“宇宙宗教感情”。在《科学的宗教精神》一文中,他深刻地剖析了科学家的这种宇宙宗教感情。他说:科学家的“宗教感情所采取的形式是对自然规律的和谐所感到的狂喜和惊奇,因为这种和谐显示出这样一种高超的理性,……这样的感情同那种使自古以来一切宗教天才着迷的感情无疑是非常相象的”⑼。但是,“这种宗教感情同普通人的不一样。在后者看来,上帝是这样的一种神,……可是科学家却一心一意相信普遍的因果关系”⑽。显然,在科学家的心目中,人格化的上帝是不存在的,但宇宙那和谐的秩序、庄严的规律、普遍的因果关系却能激起科学家顶礼膜拜的感情。爱因斯坦有句名言:“世界上最不可理解的东西就是它可以理解。”⑾正是这种发自内心的、对不可思议的、神奇的宇宙秩序的狂热追求和崇拜,构成了科学家的宇宙宗教感情。这种感情在挚着、虔诚和狂热的程度上,同宗教徒对上帝的感情是非常相似的。但是,科学家的这种宇宙宗教感是植根于对大自然的认识,是建立在科学基础上的信仰,与宗教徒那种盲从的,无条件的信仰是根本不同的。

爱因斯坦对“宗教”这个词虽不满意,但又觉得唯有这个词最能表达科学家对科学研究的那种九死未悔的感情。他说:“我没有找到一个比‘宗教的’这个词更好的词汇来表达〔我们〕对实在的理性本质的信赖;实在的这种理性本质至少在一定程度是人的理性可以接近的。在这种〔信赖的〕感情不存在的地方,科学就退化为毫无生气的经验。”⑿所以,他认为这种感情对科学家来说是极为重要的。科学家一旦失去了这种独特的、宝贵的宇宙宗教感情,也就失去了探讨宇宙奥秘的勇气和热情。因为宇宙宗教感情,不但表现了科学家渴望认识宇宙秩序的一种追求和向往,更重要的是它表现了科学家的一种坚定不移的信念:坚信自然界是有规律的;坚信自然界的规律是可以由理性来理解的。对于这一点,爱因斯坦不止一次地强调说:“相信那些对于现存世界有效的规律能够是合乎理性的,也就是说可以由理性来理解的。我不能设想一位真正科学家会没有这样深挚的信仰。”⒀

“感情和愿望是人类一切努力和创造背后的动力。”⒁在爱因斯坦漫长的科学生涯中,在他心目中始终占据重要位置的信念和精神支柱,可以说就是斯宾诺莎的上帝和宇宙宗教感情,这是他取得辉煌成就的一种特殊的心理力量。“宇宙宗教感情是科学研究的最强有力、最高尚的动机。”⒂科学研究的目的就是要发现和认识自然界的普遍规律,只有那些肯献身于这个崇高目标的人,才能深切体会到究竟是什么在支撑着他们,使他们历尽挫折坚定不移地忠于自己的志向,“给人以这种力量的,就是宇宙宗教感情”⒃。

在爱因斯坦看来,“真正的宗教已被科学知识提高了境界,而且意义也更加深远了”⒄。他认为真正的宗教态度,最本质的东西是能够摆脱自我,超越自我,坚信有超越个人的崇高的价值存在,从不“怀疑那些超越个人的目的和目标的庄严和崇高”⒅,并能为这种崇高的价值而献身的思想、感情和信念,而不在于是否企图把这种信念同神联系起来。我认为这就是爱因斯坦的宗教态度和。

在科学研究中,科学家为什么会产生类似于宗教的那种虔诚的感情?对这种现象究竟应如何理解?仅仅指出这种感情与宗教徒的信仰的区别是不够的,还须从科学与宗教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渊源中去寻找答案。

科学与宗教作为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识现象,既是相互对立的,又是相互联系的。从本质上看,科学与宗教是对立的:科学是唯物的,宗教是唯心的;科学是真实的,宗教是虚幻的;科学是对外部世界的正确反映,宗教则是一种歪曲的反映。但它们都属一种精神的创造活动,它们之间又有着相互联系和相互渗透的关系。正象恩格斯所说:“两极相通”。科学和宗教正如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一样,在人类认识世界的曲折道路上处于对立统一的矛盾之中,既相互对立、相互斗争,又相互联系、相互渗透。对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可从以下几方面去看。

第一,科学和宗教的产生有着共同的认识论根源,都是以观察和解释自然现象为其前提的。

人类为了在自然界中求生存、求发展,就必须不断地观察自然、解释自然,以协调人和自然的关系。人类从一开始就特别关心与其自身的利害祸福有关的事物,以确保自身的安全和发展。但原始人类面对自然的威力,既无力抵抗,也无法解释,就产生了神秘感和恐惧感,产生了对超自然力的信仰和崇拜,由此便产生了宗教。恩格斯指出:“在原始人看来,自然力是某种异己的、神秘的、超越一切的东西。在所有文明的民族所经历的阶段上,他们用人格化的方法来同化自然力,正是这种人格化的欲望,到处创造了许多神。”⒆但人类不会永远停留在原始阶段,随着社会实践的不断发展,人类对一些自然现象逐步有了正确的说明和解释,这就产生了科学。不难看出,宗教和科学的产生有着共同的基础,它们都是基于对自然的认识和解释。而且有些基本问题,如宇宙、生命和人类的起源问题,是物质的运动还是一种超自然力的创造?自然界的事物是按其自身的规律发展运动,还是受一种超自然力的神的支配?意识的本质是物质高度发展的产物,还是脱离物质而存在的灵魂的机能?诸如此类的问题,它们既是宗教要回答的问题,也是科学研究的对象。因而,从认识论的根源上看,宗教和科学都渊源于对世界基本问题的解释。它们产生的共同基础,决定了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

第二,宗教提出的“自然法”概念,对科学的发展曾产生过积极的影响。

在“自然法”概念中蕴含着“自然规律”的概念。自然规律这一重要的科学概念,并非科学家的独创,它是从法学和神学中的“自然法”概念转义而来的,在西方各大语言中,“自然法”和“自然规律”至今仍是同一个词汇。

人们早就发现,自然界是在不断地运动和变化着的,但在这可变性中又包含着不变性或规则性,如日出日落、夜以继日、冬去春来、花开花落等,人们把自然界表现出来的这些周期性、规则性现象解释为自然界也受到某种法律的制约,这就是自然法。既然有自然法,就必定有一位神圣的立法者。基督教宣布,上帝就是自然界的创造者和立法者,万物都必须服从上帝所制订的自然法,违犯者要受到宗教裁判所的裁判。近代科学家把上帝所制订的“自然法”加以世俗化和具体化,并逐步向“自然规律”概念转化。他们用人们所能理解的数学语言来表达这一概念,并宣称人们在理解自然法时,不必再依赖神或上帝,只须通过数学语言或数学关系就可理解上帝对自然的创造和立法。伽利略就曾说过:自然之书“是以数学形式写成的”。“自然法”概念经过开普勒和伽利略等科学家的努力,到了17世纪已转化为“自然规律”概念。“笛卡儿是第一个一贯地用‘自然规律’这一名词和概念的人。”⒇此后,自然规律概念就被广大科学家所接受,并成为自然科学的一个重要概念。

基督教宣扬“自然法”,本意是为了加强自身的统治,客观上却启发了人们对自然的研究,对科学的发展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英国著名自然科学史家李约瑟最早注意到了这一历史事实。他指出:“自然法”概念与“西方文艺复兴时期的科学密切相联”(21)。

第三,历史上基督教曾鼓励人们去研究自然,力图用和谐的自然秩序去论证上帝的存在和伟大,客观上构通了宗教和科学的联系。

中世纪的神学家们,无论是奥古斯丁还是阿奎那,都力图通过自然界或自然秩序去论证上帝的存在。奥古斯丁说:既然宇宙是上帝创造的,宇宙中的秩序就理所当然地体现着上帝的大智大慧。在《圣经》旧约中写道:“创造物反映造物主,上帝的荣耀体现在其所创造的事物中。”(22)13世纪,英国的哲学家和修道士罗杰尔·培根宣称:“上帝通过两个途径来表达他的思想,一个是在《圣经》中,一个是在自然界中。”(23)他号召人们去研究自然,因为人可以通过研究自然、理解自然而直接与上帝沟通。在这种文化背景下,便出现了一批既是宗教徒、又是科学家的双重身份的人,如哥白尼、布鲁诺、开普勒等,他们无一不是修道士或僧侣。发现行星运动三定律的开普勒,本人就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和占星术的信徒,他深信上帝就是根据秩序和规律来给世界奠定基础的。他从事科学研究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努力去发现和证明上帝创造宇宙的和谐。开普勒发现了前两个定律之后,又苦战了10年,终于在1619年发表了行星运动第三定律,书名就叫《宇宙的和谐》,可以说,“和谐”是科学家对宇宙有秩序、有规律的一种高度的概括。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在西方历史上形成这样一种文化传统:“上帝”创造的宇宙是有秩序、有规律的,而人的职责则是运用“理性”去发现或论证宇宙的秩序和规律。这一信念在漫长的历史中虽几经变革和转换,但它一直影响着西方从古代到近代甚至现代一些自然科学家的科学研究活动。直到今天,在一些科学家的心目中,尽管人格化的上帝已不存在,但“上帝”所制订的“自然法”已通过新的转换,发展为自然规律的概念,它一直激励和吸引着历代科学家去发现它、认识它、解释它,并成为每个真正的科学家为之奋斗的最高目标。

从历史的角度看问题,或许能使我们找到科学与宗教的相互联系,从而去理解科学家所特有的“宇宙宗教感情”。

正文注释:

⑴⑵⑻⑼⑽⑿⒁⒂⒃《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第243、244、244、283、283、525—526、279、282、282页。

⑶《朱光潜美学文集》第3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3年版,第158页。

⑷《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Ⅱ,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7年版,第904页。

⑸⑹⑺转引自赵鑫珊:《科学·艺术·哲学断想》,三联书店1985年版,第134、143、144页。

⑾转引自〔苏〕库兹涅佐夫:《爱因斯坦——生、死、不朽》,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398页。

⒀⒄⒅《爱因斯坦文集》第3卷,第182、188、182页。

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672页。

⒇转引《自然辩证法通讯》1985年第6期,第32、31页。

篇(10)

必然自然,人对自然的敬畏与依赖阶段

哲学的基本原理中,有“必然王国”和“自由王国”这样两个基本概念。人类的历史就是一个不断地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发展的历史。所谓“必然王国”,是指人们对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的必然性尚未认识和掌握,因而人的活动和行为不得不受这种盲目力量的支配和奴役的状态。

工业革命以前,由于人类对大自然的认识不清,从而造成了对自然的恐惧、崇拜与依赖。这个时期又可以分为几个阶段:①原始社会;②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末期;③15到18世纪末。大约在300万~400万年以前,地球上出现了人类。刚刚脱离自然母体的人类,认为自己与其他的自然事物没有质的差异,所以人类与许多动物一样,只是依赖自然之母的直接馈赠,并且任由自然摆布。小儿时节的人类虽然能制造简单的工具,但主要还是依靠采集果实和狩猎来维持生存。而且人的主体意识没有真正觉醒,再加上一些难以理解的自然现象,人们只能把人与自然的这种关系归结到神学的角度。到了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出现了新的耕作技术、水利灌溉技术和园艺技术,农业开始成为社会经济基础,随后城市出现,手工业也发展起来了……但这毕竟是有限的,人类仍然要依赖自然。而从15世纪到18世纪末,此时的科学技术有了较大进步,人类的思想也有所解放,开始挑战宗教神学、重新认识自然。随着科学技术的大踏步向前发展,人与自然的关系开始向新的阶段发展。

否定自然,人对自然的征服与控制阶段

恩格斯认为,人所以比其他一切生物强,是因为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我们一天天地学会更正确地理解自然规律,学会认识我们对自然界的习常过程所作的干预所引起的较近或较远的后果”。人所以能够从其他动物中分离出来,就是因为在长期劳动中逐步形成了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的能力。在近现代社会,人们认识自然规律取得了丰硕的成果,逐步形成了门类繁多的科学技术。自从瓦特发明了蒸汽机以后,人类和自然的关系就进入了征服阶段,人类开始向自然无休止地索取、改造。

家庭作坊式的手工业被大规模的机器生产所代替,人类开始对矿产进行大规模开采、冶炼、合成,利用机器实行机械化流水线生产,工业社会中的农业生产同样是工业化的,大量使用机械、农药、化肥……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增强,这时的自然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自然,而是到处都留下了人的意志印记的自然,即人化了的自然。另一方面,工业社会给人类带来以往社会不可比拟的物质财富,极大地增强了人类的自信心,使得人类由过去的恐惧自然、崇拜自然,转变成为所欲为地支配自然、征服自然。

当人类陶醉于“胜利”的时候,接踵而至的却是自然界的种种“报复”与“惩罚”:温室效应加剧、酸雨污染、资源短缺、森林破坏、耕地减少、土地沙漠化、生物物种灭绝……恩格斯曾告诫过人们:“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这些问题的出现,最终为人类敲响了警钟。人类开始认识到,如果继续按传统发展道路走下去,让人类对自然界的干预持续超出自然界的再生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那么,人类文明将全面崩溃,人类将面临灭顶之灾。

自由自然,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阶段

所谓“自由王国”,就是指人们认识和掌握了社会历史和大自然的必然性和规律,使自己成了自然界和社会的主人,从自然界和社会领域的盲目力量的支配和奴役下解放出来,从而能自觉地创造自己的历史的这样一种状态。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支配,一旦人们对客观的社会和自然的必然性有了正确的认识,并能支配它,使其服务于人类自觉的目的的时候,也就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

人类改造自然的社会实践活动的作用具有双重性,既有尚未把握住人与自然本质联系时消极的一面,又有积极的一面,如果人类能够正确地认识到自然规律,恰当地把握住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就能不断地取得认识自然的成果,增强人类对自然的适应能力,提高人类认识自然和适应自然的能力。

篇(11)

德不配位的意思就是:你自身的德行及福报要与你所的社会地位及享受的待遇相匹配,如果违背自然规律行事会受到报应的“反作用力”。

逐字翻译其中“德”即是对道,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和理解,“德”的另外一个本意为道德、品行。“位”就是我们的待遇,就是我们的德行不配我们的福报。“配”就是相配、符合、相当、般配、匹配。

(来源:文章屋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