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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的定位应从学科特色和学生就业方向两个角度来考虑,定位于地理学学科背景下的城乡规划和旅游规划。
(一)学科特色第一,在1998年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本科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教高1998[8])中,地理学一级学科下设地理科学、资源、地理信息系统三个二级学科。虽然2012年从资源专业拆分出了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但新专业仍属于地理学一级学科,故以地理学为学科特色的高校仍应坚持地理学的基础学科地位。第二,新专业命名为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事实上是强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的结合。实际上,人文地理学正是用地理学的眼光来看待人文科学,属于理学的范畴。而城乡规划在学科划分中曾属于建筑学一级学科,授予工学学位,后来在学科调整中提升为一级学科,仍是工学学位,在业界认同其建筑学出身的同时,也在不断强化地理学思维在规划中的应用,所以在城乡规划教学与实践领域中,地理学出身的专业城乡规划人员越来越多,尤其是宏观层面的城乡规划,更加强调地理学的学科背景。另一方面,由于人文地理的理学范畴,使其更偏重于理论研究,在当下的实际应用中与其他学科的交叉部分较少。同时,旅游学又因为与各类自然和人文类的旅游资源天然的联系而成为人文地理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人文地理学也专门有一个学科分支为旅游地理学。近年来,各高校在学科建设上强调面向市场的需求,有条件的高校纷纷在地理学的基础上设立旅游学院或在地理学院下设立旅游类专业,其中一大依据即是以地理学为基础的旅游规划与管理。当前的专业目录中并没有旅游规划专业,旅游规划行业的从业人员来源较广,旅游管理、地理学、城乡规划、园林景观等专业都成为旅游规划的相关专业,故从专业性和综合性两方面来看,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与旅游规划行业的切合度还是很高的。第三,在学科发展环境上,随着近年来国家宏观发展战略的调整,在城镇规划与建设领域也不断提出新的理念,如新型城镇化战略、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三规合一、数字城市等,均对城乡规划的地理学思维提出新的要求。同时,旅游业作为一项无烟产业,在我国经济社会正处在快速发展的时期,也正是旅游业发展的黄金时期,国家和地方均表现出对旅游业的极大热情,旅游规划无论是从资源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层面,还是从经济发展的迫切需求上,都正是用人之际,这其中对旅游地理学人才的需求量是非常大的。
(二)学生就业方向从学生就业方向来看,以前的资源专业由于专业定位不明确,涵盖内容太多,学生的就业方向呈现多元化的特征,包括在政府部门,如规划局、国土局、发改委、测绘地理信息局等相关单位就业的,另有一部分进入规划设计单位的,还有很大一部分从事与专业无关工作的。考研的学生主要有三个方向,即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系统、人文地理等。从以上就业方向可以看出,由于专业定位的不明确,该专业学生毕业后有较少的人从事与专业相关的工作,多数从事完全与专业无关的工作。由此说明,如果能明确专业方向,强化专业教学,将会对学生的就业产生极大的促进和影响,而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的专业方向在应用领域直接表现为城乡规划与旅游规划。
二、课程体系建设
就专业的发展状况来看,当前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的课程体系建设最大的三个方面的要求是专业化、实践性与文化内涵。
(一)专业化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的专业化从两个方面展开,其一是地理学的专业化。此前的资源专业,虽然归属于地理学一级学科,但又不同于地理科学专业,故在课程设置上强调以地理学为基础,兼顾资源学、环境学、管理学、城乡规划等学科,开设的课程很杂,没有方向性,可以说缺乏明确的主干课程。如在某校资源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中可以看到地质学、自然地理学、测量与地图学、人文地理学、环境科学导论、土地资源学、遥感技术、经济地理学、资源科学导论、城市规划原理、城市地理学、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管理学、土地评价与管理、计量地理学、地理信息系统、资源经济学、区域分析与规划等,各各领域均有所涉及,但呈现出泛而不深的特点。在当前的专业定位下,地理学的专业化应强调自然地理的基础地位和人文地理的方向地位。首先,不论是城乡规划还是旅游规划,均是以对自然地理条件的深刻认知为工作基础,故自然地理方面的课程必须开足、开实,如自然地理学、地球概论、测量与地图学、地质学基础、气象与气候学、地理信息系统、地貌水文学、遥感导论等。第二,地理学与专业方向的联系在于人文地理,故人文地理的方向课需要做好,如人文地理学、城市地理学、区域分析与规划、经济地理学、旅游地理学、计算机辅助制图、地理信息系统等。其二是城乡规划的专业化。原资源专业中,城乡规划仅作为专业中有限的一部分存在,并非专业的方向,故专业课程的设置很少。在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中,城乡规划成为了专业的方向,虽然从专业性、学制年限、教师配备等方面难以完全照搬城乡规划专业的课程设置方案,但仍应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将城乡规划专业的核心课程开齐,如城市规划原理、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道路与交通、市政工程规划、区域分析与规划、建筑初步、建筑素描等。
(二)实践性地理学是一门验证性的基础学科,城乡规划则是一门实践性学科,所以对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来讲,实践教学是该学科发展的一项重要手段。第一,在综合自然地理方面应延续地理学教育的实践性,让学生在学习了理论知识后有条件在现实中对其进行验证,取得相应的感性认识。第二,在各层次的专业规划上,更应强调其实践性,在理论教学的基础上,必须以实践教学为主,强化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第三,在规划思想的表达上,应想办法增强学生的表达能力,如手绘技法、色彩运用、CAD等。
(三)文化内涵地理学与文化融会贯通产生了文化地理、人文地理、历史地理、民俗地理、语言地理等分支学科。同时,城乡规划也是一项综合性非常强的学科,涉及城镇的发展历史、文化变迁、文物保护、人口迁移、地方认同、城市特色等方方面面。正是因为城乡规划超强的综合性要求,仅仅是建筑出身的从业者难以完全胜任城乡规划,也正是由于地理学者对文化大多有一些涉猎,使得地理学者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更深地理解规划,或者做出更有特色的规划。基于此,为发挥地理学在规划领域的优势,应在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的课程设置中,强化诸如文化地理、人文地理、历史地理等文化类课程,这也是城镇、乡村及旅游区特色最直接的彰显之处。
三、与现有教学体系的矛盾及对策
(一)教学课时不足新的学科定位下,要求开设诸多的城乡规划专业课及地理学专业课,这就面临着教学课时不足的问题。与城乡规划专业相比,工科的城乡规划为五年学制,有充足的时间来安排专业课。与地理科学专业相比,学制相同,但我们要留出相当多的时间来开设规划类课程和文化类课程。所以,很自然地,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时,会遇到课时不足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从现有的条件出发,有以下两个解决途径:一是尽量减少与地理学、文化类、城乡规划无关的边缘课程,将课时集中于核心课。二是在开设一些专业课时,提出更加明确的教学要求,不一定要按照该门课程自身的课程体系完全讲完,可根据专业定位对该门课程的需求来展开,相应地,该课程的课时也可以缩减。如对于GIS课程来讲,系统地学习该软件需要很多时间,但城乡规划日常使用到的GIS功能主要为缓冲区分析、坡度分析、坡向分析、日照分析等实用性非常强的部分,其他关联不大的部分则可作了解或直接带过即可,当然具体讲哪些、讲多少需要专业负责人与带课老师深入沟通,要小心把握这个度。三是让公共课为专业课让路。各高校现行的课程体系大多是大一上公共课,大二、大三上专业课,大四象征性地上课,使得大学四年中真正学专业的时间只剩一半。针对这种情况,国内已经有高校进行了课程体系的改革,将专业课提前至大一,从大一入校即开始开设专业课,公共课则每学期都开设,由学生自己挑选上课时间。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所面临的课时不足的问题较为严峻,对专业课时更有着迫切的需求。
(二)师资力量不足由于是地理学背景下的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各高校在师资力量上普遍面临着地理强、规划弱的问题,尤其是在开设规划类专业课的时候,规划专业的师资力量更是显得捉襟见肘。针对该问题,现有可行的途径有两条,一是积极引进人才,如城乡规划专业、建筑学专业、旅游管理专业等;二是与其他院系合作开设一些课程,如请美术系老师开设手绘课程,请历史系老师开设历史文化类课程,请建筑系老师开设建筑类课程等,既实现了学科交流,也缓解人才不足的矛盾。
(三)实践教学对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来说,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勿庸质疑,当前的关键在于如何整合现有资源,将实践教学安排到人才培养方案中去。针对当前高校课程设置的特点,有以下几种途径:一是结合专业课程设置实践教学环节,这也是是简单的方式,但也存在与理论课抢课时的问题;二是在学期中专门安排一段时间用于实践教学,这需要对整个教学计划进行调整,且因为时间较短,只能组织参观式的实践教学活动;三是大幅度调整教学计划,安排出半个学期以上的时间用于集中式的实践教学,这是对实践教学最直接的落实,也是对学生实践能力最好的培养方式。以上三种实践教学的安排方式均对传统的理论课教学模式产生影响,需要学校的专业负责人仔细斟酌。
(四)教学资源在传统理论课教学模式下,学校基本都能保证教学资源的投入,但现在涉及到专业教育、涉及到实践教学,对教学资源有了新的要求。首先,对机房的要求。规划专业的各类制图式的实践课程占到了实践课程的一半以上,对机房的使用率很高,需要专门的机房,保证上机时间;第二,对专业教室的要求。涉及到规划方案的教学与讨论、规划图纸的绘制,不仅需要有室内教学空间,而且对教室有专门的要求;第三,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如果能选择规模适中、有特色、有大比例尺地形图、有全面资料的镇、村作为实践教学基地,将其作为规划对象,开展实践教学,将对实际的教学工作产生极大的促进;第四,考虑与地方的规划设计单位建立合作关系,争取将其建为实习基地,既为设计单位降低生产成本,也为学生争取实习机会,增加日后工作的筹码。以上四项教学资源是当前地理学背景的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普遍欠缺的,其中前两项需要由院系争取,学校提供,后两项则需要专业老师的努力。
(五)产学研互动产学研互动是对该专业建设的进一步考虑。产学互动方面,高校在城乡规划和旅游规划领域为地方的服务,既加强了高校与地方的联系,又能够为高校的教学提供一些素材,可能的情况下,还可以让学生参与到实际的规划项目中来,对高校和学生都是很有帮助的。学研互动方面,城乡规划在中国仍处于快速发展时期,规划领域的科研成果不断涌现,为城乡规划带来了新的思路和方法,普通高校必须跟上这一潮流。同时,作为四年制的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如想在这个行业里取得较高的成就,考城乡规划的研究生是必不可少的,对学生来讲,越早地参与到科研项目中去,对其考研就越有帮助。产研互动方面,任何一个规划设计单位想要迅速发展,都必须重视科研,以科研促生产,以生产带科研。在高校里,如果这二者产生了良性的循环,对教学的带动作用将不可估量。该环节对普通高校地理学背景下的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来讲,不是简单的矛盾问题,是整体水平较低的问题,必须三个角度共同发展,互相促进。
中图分类号:TP3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3044(2012)08-1937-03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of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PAN Jiang-xiu
(Center for Information Development, Yingtan City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Bureau, Yingtan 335000, China)
Abstract: Accelera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urban and rural areas, rural and urban planning industry as the leading industries of the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of urban and rural, its role is increasingly important. This article a case of Yingtan city planning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of urban and rural construction to plan for management approval as the Center, established Executive Office and approval of business archives management, batch management, planning and maintenance of the system and subsystem design method.
Key words: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business approval
随着城乡建设的不断加快,城乡规划行业作为城乡建设、管理的龙头行业,其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多学科、内容繁杂并具有庞大信息量的工作,面对越来越高的要求和日益繁重的任务,传统的手工操作模式不能满足日益发展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需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无纸化办公等城乡规划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减少办公成本、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公效率,防止规划的任意调整,实现规划管理工作的规范化、高效化、科学化成为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迫切需求。
本文将从系统的设计思路、总体架构、应用技术、数据库的设计及系统的功能模块来探讨建立鹰潭市城乡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内容和方法。
1系统的总体设计
城乡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是直接为城乡规划管理服务的应用系统,系统通过以规划综合数据中心为核心,建立覆盖规划审批管理等规划工作全过程的鹰潭市数字规划体系,,实现各种规划、建设和管理信息的快速准确检索;同时利用计算机信息化技术有效地为城乡规划日常业务办理,提供图、文、表一体化的信息服务,如建设项目的审批、监督检查等,以提高规划管理工作的质量、效率和自动化水平。下面,分别从系统的需求定位、应用技术、总体架构、数据库设计等方面对鹰潭市城乡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进行探讨。
1.1设计思路
鹰潭市城乡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是以计算机网络为载体、MIS软件为平台,为鹰潭市的规划、管理、决策等全方位信息化服务的应用型技术系统。建设目标为建立市局及行政服务窗口业务的协同办公机制,通过数据共享和业务联动,加强市局对行政服务窗口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建设以规划管理业务流程为主线,以“一书三证”为核心,涵盖规划管理一张图管理全过程,实现鹰潭市各种基础数据信息、规划业务信息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满足鹰潭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需要。
1.2总体架构
整个系统按四层结构搭建,表现层为用户提供统一入口,平台层、系统层集成各类业务系统,数据层完成信息资源的整合、管理,系统还对各业务系统采用分层的应用框架结构。采用基于框架开发模式能够实现公共基础资源的统一管理,避免重复建设,节约数据建设和系统开发成本;能够对现有系统资源、数据资源进行梳理和深入分析,促进数据标准规范的建设;通过集约化管理,有助于消除不同系统之间的信息孤岛;通过理顺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科学管理和服务能力;在不同的系统间进行充分共享,可以丰富业务系统的内容,提供决策支持的能力。
1.3应用技术
1.3.1采用B/S和C/S相结合的.Net多层架构
系统包含MIS应用基于.Net进行开发,采用多层的体系架构,分层、模块化设计,在开发过程中将充分考虑不同应用的实际需求,Client/Server结构与Browser/Server结构相结合,采用三层模型(Three Tiers)进行开发,并B/S应用模式为主,尽最大可能应用In? ternet技术,通过Internet空间和非空间信息。
1.3.2基于服务总线的框架技术和插件技术
系统采用国际流行的总线架构,搭建企业级的业务运行支撑框架,以此为纽带,通过企业服务总线,集成“数字规划体系”下的各应用系统,不同的应用系统采用组件化和构件化设计,作为独立的插件集成到框架中,从而实现了不同系统的数据和业务的集成。
1.3.3可定制和可配置(J2EE)技术
由于规划局的各项业务、审批流程,以及业务所需的各种表单、必备材料等需求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为了达到随需应变的需求,而不改动系统代码。我们采用可定制和可配置的技术,将系统易变的、经常需要改动的部分放到配置文件中,或者采用模板的方式可定制。这样在系统运行的过程中,只需要对配置文件进行简单的修改或者根据模板重新生成即可改变系统运行的方式,适应新的需求。
1.3.4 XML技术
XML是用于定义其它标识语言的一种元语言,它用于描述信息的各种标识都可以由设计者自行建立,以强化特定专业数据的结构和关联。由于XML具有数据来源的多样性和多种应用的灵活性、柔韧性和适应性,内容与形式的分离,它具有开放的标准,有助于实现数据的标准化、结构化。因此在数据交换和协议描述上有着先天的优势,我们在系统中将大量采用XML语言来描述信息,并作为数据交换的基本格式。
1.4数据库设计
建立高效、实用的城市信息数据库作为本次系统的一个主要工作目标:把已建库的、未建库的、分局单独建立的数据库整合成一个完整、无缝集成的规划数据仓库,能为各个已建或在建的规划辅助业务系统所调用。
整合后的规划数据仓库组织严谨、表现规范,对内可提供给市局、分局、其他兄弟单位应用及共享交换,对外可进行数据,为市民的参政提供平台。
1.4.1业务数据库设计
随着系统的使用,业务数据库的内容将会日益膨胀,因此,业务数据库的设计合理化,是系统运行性能保存的必要条件。
业务数据主要通过建立关系型数据库进行存储,数据之间通过规则表和关系表实现相互关联、约束。对于结构化的业务数据,利用二维表进行存储,对于非结构化的业务数据(如文档、多媒体信息等数据),采用二进制长字段进行存储。
1.4.2业务数据库组织结构
图1业务据库组织结构
2系统主要功能模块
规划业务审批子系统针对鹰潭规划局以“一书三证”为核心的业务审批管理而设计。主要包括:
2.1基本功能要求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能支持多种案件定位功能;能用多种方式调用办理案件所需的地形图和规划图形要素等;能支持在CAD环境下便捷的绘制红线等图形操作同时应支持拟选址红线和历史审批红线的便捷入库和属性编辑功能;能通过用地红线便捷地查询案件的规划指标和相关审批信息;具有项目联审会议功能。
系统应有科学的项目编号、流水号、发文(证)号的生成和管理功能;作为审批依据的各类会议纪要、文件应关联到相关项目和项目地理位置。
2.1.1案件信息显示
案件信息显示是指通过工作流平台接口访问并显示当前用户的所有案件信息,包括:新到的未阅案件、正在办理案件、已办发送案件。系统具备收件箱、发件箱、在办箱等功能。
2.1.2运转监控
运转监控是规划管理系统的核心功能,负责业务案件(公文)的流转和监控,包括案件流转控制、绿黄红灯提示(可以考虑其它提醒方式)、案件流转信息显示、案件催办等。
1)案件流转控制
包括:新建案件、发送案件、回撤案件、挂起案件、解挂案件、删除案件、案件委托、案件归档。
2)绿黄红灯提示
系统设置绿、黄、红灯三种警告信息。系统通过绿、黄、红灯警告信息提示办理人员要加紧办理该案件。
3)案件流转信息显示
系统提供图形化和列表两种方式来显示案件流转信息,供用户了解案件流转信息,可以清楚的看到案件的流转过程。
4)案件催办系统对局内所有的办理案件实行全局跟踪管理,对各办案环节中接近办案周期时间仍未办理完的案件发出催办通知。
2.1.3案件办理
案件办理是指对具体案件的办理,案件办理过程中需要处理申报材料、填写表单和进行图形审批。图形审批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为CAD平台审批,为案件经办人图形操作服务。系统应具备重要设施、标志物和保护区块自动避让功能(如测量标志等)。
2.1.4规划审批业务管理及自定义工作流
针对规划审批业务流程的特殊性制定特定的流程管理、时限控制、人员参与。本子系统需要定义的业务应包括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划与建筑方案审批等审批管理。系统应能支持已定义的业务办理流程,并具有方便灵活地设定特殊流程功能。
2.1.5查询统计
实现业务案件部分的查询和统计,包括案件查询和案件统计。
2.1.6打印管理
指在打印“一书三证”时,可通过表单设计器方便的设计和调整。
2.1.7规划信息提取
系统应能支持自动提取需用于的规划信息。
2.2批后管理子系统
批后管理业务主要包括验线和规划竣工验收业务(房屋建筑面积测量、绿化验收、外墙材质与色彩验收、节能验收、夜景灯光验收等)。系统应提供规划总平面图与竣工测绘图叠加分析功能,能查询建设项目的有关审批资料、档案。
系统应为今后开发规划监察子系统预留接口。
2.3系统维护子系统
系统维护子系统应具备灵活对各子系统模块进行角色和权限的定制,还可以对机构人员进行配置,对业务流程进行动态调整,对各子系统所用的表格进行统一管理,对系统和数据库的参数进行配置等功能。
3结束语
城乡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可以提高公共行政绩效,改变了行政信息的传递方式和处理手段,部门协作得到加强,提高了政府管理能力,降低公共行政成本,增加公共管理透明度。城乡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作为一个行业推广系统,具有统一性、通用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它不是一个个性化的软件。随着后续工作的推进,对地形数据、编制成果数据、电子报批管理的重要性渐渐突显出来,鹰潭市还将建立电子报批系统、规划编制管理系统、地理信息系统等,以此推动鹰潭市城乡规划管理的信息化进程,进而更好地为公众服务。
参考文献
[1]孙毅中.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M].2版.北京:科学出版社,2011.
[2]吴俐民.城市规划信息化体系[M].成都: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10.
1 概述
在城镇化发展的大背景下,面临有限的城市用地和不断增长的需求之间的矛盾、面临规划建设与工程地质环境问题之间的矛盾。各规划阶段工程地质环境的辅助决策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后期设计、施工、运维的费用投入与环境安全,因此,服务于城乡规划建设,为实现城乡规划的经济性、生态性、安全性提供地质技术支撑,建立城乡规划勘察信息管理与应用系统的需求凸显重要。
本文主要论述城乡规划勘察信息的存储、查询、统计和分析评价等。主要内容为GIS地图的可视化管理和规范化管理、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建设场地稳定性评价、不良地质作用与地质灾害分析评价等。
2 技术路线
2.1系统层次框架设计
见图1。
2.2主要采用的技术
本系统基于微软Windows操作系统、Orcale数据库和ArcSDE空间数据库引擎,采用C/S(客户端/服务器端)架构、 Microsoft Visual C++6.0与集成开发环境和ArcGIS Engine开发工具。
采用C/S(客户端/服务器端)架构,使服务器可以集中管理核心资源(公共信息资源和软件资源),同时客户机也具有充分的自主控制的能力(本地数据资源和辅助决策资源),并且客户机需要专业地质功能,需要具有足够的计算能力。因而采用客户机模式,可以灵活地配置软件部件,充分发挥客户机和服务器的计算能力。
采用Oracle数据库和ArcSDE空间数据库引擎,可充分利用已有的软件和数据资源,并具有较高的成熟度和稳定性。
系统客户端采用ArcGIS Engine,通过COM组件技术,构建定制的GIS应用。
2.3系统功能架构
见图2 。
3 系统主要功能实现
3.1数据查询
在规划勘察数据专业化架构设计的基础上,通过SQL语句和ADO数据库访问技术,对数据库中存储的规划勘察数据,进行智能化查询。
系统支持根据不同目的来设置查询条件,以此完成对现存工程数据的高效搜索功能,并且可对搜索结果进行,分析、浏览、导出、再查询等处理。
系统主要支持四种智能化查询方式:属性条件查询、地图查询、坐标查询、特征地物查询。
1)属性条件查询
从专业查询的角度出发,系统支持对三大类专业数据的查询功能,分别是:规划勘察工程数据的查询;钻孔资料的查询;成果图文档资料的查询。
2)地图查询
系统支持结合GIS地图,从地图上框选空间范围进行工程查询的功能。系统支持五种方式的地图空间查询:矩形选择、多边形选择、圆选择、线形缓冲选择、点缓冲选择。
3)坐标查询
通过坐标查询,可根据精确的空间地理坐标,进行精度更高的空间查询。系统支持四种方式的坐标查询:矩形范围、多边形范围、圆形范围、线形缓冲范围。
4)特征地物查询
系统可深度结合利用ArcGIS地图,根据ArcGIS地图中的特征地物(如主要道路、标志性建筑、标志性山体、标志性水体、小区名称等),进行相关的智能化查询。在特征地物查询中,系统支持智能模糊搜索功能。可根据特征地物名称的个别文字,自动搜索ArcGIS地图上的相关可能地物,并列出可能性较大的特征地物的精确名称。
3.2数据统计
系统从三个角度提供了对工程数据和文档资料的统计(勘察工程、勘察钻孔、勘察图文档)。勘察工程提供了11种类别的工程统计,勘察钻孔提供了14种类别的钻孔统计,勘察图文档提供了9种类别的图文档统计。
3.3分析评价
根据规划评价的实际专业应用需要,系统设计实现了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剖面图、柱状图、桩端承载力等值线、地下水埋深等值线等多种图形化的技术指标分析应用。
3.3.1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
系统依托《城乡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CJJ 57-2012)进行工程建设适宜性定性分析和工程建设适宜性定量评价。
1)定性分析评价
根据规范要求,交互录入相关的定性评价因子。系统在后台将选择结果,进行计算机量化转换处理。根据规范要求“从不适宜开始,向适宜性差、较适宜、适宜推定,以最先满足的为准。”,进行定性分析判断,得到分析结论。最后,可自动生成报告。输出显示交互的定性分析数据以及软件自动分析得到的结论,界面见图3、图4。
2)定量分析评价
根据规范要求,交互录入定量分析相关因子与参数。交互录入定量参数指标时,系统会根据规范要求,自动实时进行数据合法性检查,确认数据合法之后,进行下一步的计算分析。最后,自动生成报告。输出显示交互录入的相关定量分析参数数据以及软件自动计算分析得到的结论,界面见图5、图6。
3.3.2技术指标图形化分析应用
1)剖面图
剖面图展现一定范围场区内的工程地质信息:地层分布情况、地层分布趋势以及水位、风化分布等相关的工程地质参数,图7。
2)等值线图
桩端持力层和地下水埋深分析是十分重要的专业应用。本系统以等值线图形化的方式,形象直观的将对应的专业数据指标的分布情况展示出来,便于分析和进一步应用。
系统后台提供包含克里金插值算法、距离反比加权插值算法、径向基函数插值算法、样条曲面函数插值算法、矩形网格插值算法、不规则三角网TIN插值算法等多种插值算法的算法库。系统可根据离散的钻孔数据,按照归纳总结的专业规则,自动分析对比和选用最合理的插值算法,从而生成合理的等值线。
为了使等值线的显示效果更加直观形象,系统设计实现了渐变插值效果的云图算法,使得图形化效果更加直观,图8、图9。
4 结束语
中图分类号:TU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自从改革开放伊始,我国就逐步地实施了对于城乡的规划建设,并且在改革开放程度不断深入的环境中,循序渐进地推动着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各个环节的完善与发展,到目前来看,国家城乡规划所取得的成果是显而易见的,其具体的建设获得了全方位水平的有效提升。但是,当今时代,经济全球化以及区域经济一体化更加深刻地对我国的发展实施着影响,城乡规划建设依照具体的时代要求实现进一步的优化开展迫在眉睫。因此,目前诸多学者都加强了对城乡规划建设各项工作的研究,并针对其建设中的各项问题提出了诸多的解决对策。
一、我国城乡规划建设工作探索及具体要求分析
作为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我国在区域发展以及区域内的城乡发展等环节,都存在着十分明显的不平衡状态,这对于国家的现代化发展是一种极大的阻碍,尤其是城乡之间存在的差距,严重地影响着国家城乡统筹发展目标的实现。因此,城乡规划建设一直是我国国家建设中的重点。本文下面就分析一下我国城乡规划的探索及具体要求:
首先,就城乡规划的探索来讲,我国从改革开放时期开始,就非常关注这一事项,一直到现在已经取得了诸多的进步。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实施的是一种城乡之间独立发展的二元规划策略,未能注重二者之间的统筹与协调,《城市规划法》以及村庄和城镇的规划建设的《管理条例》规定还在很深的程度上影响着城乡统筹规划工作的实施。一直到2007年下半年我国《城乡规划法》的编制与出台才打破了以往的规划建设僵局,将建设工作推向了新的台阶。
其次,就城乡规划建设具体要求而言,它主要分为科学整合与系统协调两个方面。科学整合是要求全国范围内的各区域呈现之间要构筑以核心城市以及中心城镇为辐射点的整个大空间整合的规划,同时着力保证小城镇中的中心城乡获得优先突出的地域与交通的整合,从而推动区域城乡整体空间、小城镇城乡等各方面的一体化城乡网络的建成。系统协调则是要求城乡规划发展必须与区域发展的计划相互协调,尽量达到对基础设施、资源等方面的协调建设与应用,全面推动区域发展中的土地资源、水资源、旅游资源等在城乡协调规划中的渗透。
二、我国城乡规划建设工作当前存在的具体问题
1、城乡规划建设法律体制不够完善
我国虽然在2007年针对城乡规划建设出台了具体的法律规定,但是,城乡规划是以时展为指引而处于流动状态的工作,各种新的规划发展的需求层出不穷,这就要求国家必须具有详细的不断完善的新型规划方案及专项法律保障。这就使得我国现存的法律体制不够完善的问题日益凸显出来,从而制约了呈现规划建设各个方面的协调统筹平衡状态的实现,因此,要想真正地推动城乡规划的优化建设,国家还面临着法律体制等方面的极大挑战。
2、城乡规划建设缺乏科学合理指导
我国当前在进行城乡规划建设工作时,普遍缺乏一种全局整合、长远利益的目光,简单地应对某个城市或者乡村地区的开发需求进行随意的开发建设,普遍不能真正地将每一项开发工作纳入到长远城乡规划建设工作中。从具体方面来讲,这是由于我国目前尚缺乏以区域和城乡科学整合、协调发展等为依据的具有针对性的系统长远规划方案所引起的,国家相关的城乡规划的负责部门无法严格地依照科学合理的指导方针对每一项开发工作做出详细的审核与有效的指导,从而使得城乡规划建设落入了一种对空间布局不够合理、规划区域功能较低、产业与人口密集程度搭配不均的状况中。
3、城乡规划发展的协调平衡不足
我国进行城乡规划发展牵涉到经济、政治、文化、资源等各个方面的问题,只有全面地将这些问题统筹起来实施协调的建设,才能够保证国家的城乡规划在整体方面实现协调。但是,目前我国存在的城乡发展严重不平衡的问题,直接地阻碍了各种规划因素协调性的不足。同时,我国对于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开展,往往将重点置于城市发展方面,对城市的产业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完善城市各种投资环境、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但是,乡村的建设与发展却处于被忽视的状态,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经济发展活力不够、基础经济活动缺乏等问题普遍存在,这就使得乡村在城市快速发展的状况下更加地落后于城市水平。
三、我国当前解决城乡规划建设工作问题的对策
1、全力推动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
国家当前对于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实施,主要是以《城乡规划法》作为依据,要想推动城乡规划实现良好发展,就要将此法作为中心和基础来逐步推动本法律的更新完善以及其他相关辐射法律法规的大力健全,为我国逐步萌生的新的规划需求提供法律法规保障。具体来讲,国家要利用多种渠道及方式来向所有的城乡住户进行《城乡规划法》的普及性宣传,指引当前的城乡建设人员按照必要的审批工作要求以及相关制度等来进行具体的建设。同时,国家还应当鼓励城乡居民针对法律的不足来提供完善建议以及创新见解等,着重推动其他相关法律对《规划法》的补充,全面推动我国城乡规划系统合理实施。
2、完善城乡规划机制与体系建设
首先,国家在目前推动城乡规划合理有效的实施,还必须致力于健全城乡规划建设的各项项目审核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建设保障机制等的建立,确保城乡建设的各项活动在开展之前能够得到国家相关负责部门对于各种条件的审核,保证各项建设符合国家城乡规划的整体建设方案。同时,还要积极地加大周围群众对于各建设活动的监督,追究非法建设活动的法律责任,将各项建设全面纳入城乡规划的大体系。而且,国家要为某些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基础建设项目,提供法律、政策、资金等方面的保障,推动民间力量对于国家规划建设工作的帮扶。其次,国家还要以全局与部分、短期与长远、发展与保护、城市与乡村等方面的统筹兼顾为原则,来调节并完善城乡规划建设具体的体系。
3、加大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投入
国家当前开展城乡规划建设工作是利国利民的一项大事,也是保证我国立足于国际的重要保障,因此,加大对于城乡规划建设中各项工作的投入必不可少,尤其是要极大对于建设工作的各项资金投入。国家除了为城乡规划建设进行财政拨款之外,还可以通过政策优惠等策略来调动其他力量的参与,并努力拓展筹集渠道,致力于补偿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国家在进行规划建设投入时,关键还要针对当前乡村建设不足的问题,来加大各项投入对于乡村发展的适当倾斜,以缩小城乡建设的差距。
四、结语:
城乡规划建设是国家各项事业的重中之重,国家一定要努力加大对于此工作的研究,着力针对其建设中的问题采取措施加以完善,并从各项基础保障方面为规划建设提供有效支撑。
参考文献:
[1] 周仲平. 城乡规划建设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 城市建设,2010(33)
[2] 王婷芳. 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好城乡规划建设[J]. 城建档案,2009(12)
Abstract: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of our country is essentially of rural and urban development goals, nature, size, function and the plan layout, and other basic problems in scientific and reasonable planning.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construction not only further shows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 in China development foreground and style, but also for our country to realize the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areas the premise and foundation of construction. This paper mainly analys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development of urban and rural integration and its existing problems, and the prospect of future planning, and so to lay the foundation for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of the role.
Keywords: rural and urban planning of urban and rural integration development problems
中图分类号: TU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 当前城乡规划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我国在城乡规划建设进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较为突出的问题。
(1) 城乡规划建设发展不够平衡
虽然近年各级政府加大了对乡村各项建设的力度,但大多数政府把精力主要放在了调整城市产业结构、改善城市投资环境以及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等方面,对乡村建设改善较小、忽视了广大乡村的统一协调发展,从而导致了城市与乡村之间的规划建设、经济水平以及产业结构出现了严重的失衡,以至于城市与乡村的贫富差距急剧加大。
(2) 城乡规划建设不够科学合理
由于受到短期利益的驱使,我国城乡规划建设普遍缺乏长远的发展计划,规划建设功利性较强、不够科学合理,功能不强,空间布局也不尽合理,产业和人口等集聚程度比较低,且过于分散。
(3) 城乡规划建设整体协调不足
城乡规划建设包括了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诸多方面,这就需要我们把它们有机地组合起来统筹协调发展。但是,由于城市与乡村之间无论是发展水平还是进步速度都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导致了我国城乡之间发展的严重失衡和整体步调的极为不协调。
(4) 城乡规划建设体制不够健全
由于城乡建设体制的不够完善,已经严重地影响着我国城乡规划建设的协调稳定发展。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应的体制机制,用适当的制度规范来约束城乡规划建设, 促进我国城乡规划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城乡规划建设的对策建议
(1) 加大《城乡规划法》的宣传力度
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城乡规划建设的重要意义,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方法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此外,还应向广大城乡居民宣传城乡规划建设的相关制度、宅基地审批、申请条件以及报批等程序,提高广大城乡居民的规划建设意识,并尽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认真总结城乡规划建设方面的经验,并对之加以大力推广和交流,以行之有效的方式引导人们认识并支持城乡规划建设,逐步形成依法规划、科学规划、人人参与规划的良好环境与氛围。
(2) 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建设体系
要在逐步健全完善城乡规划建设体系的同时,按照城乡统筹和先规后建的原则,综合考虑城乡之间、局部与全局、近期与远期、发展与保护等各种利益的关系,统筹兼顾,促进城乡规划建设工作协调稳步的推进。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争取更多的人们参与到城乡规划中来,增强城乡规划建设的凝聚力,不断提高城乡规划编制水平,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城乡统筹规划。此外,要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建设,保持城乡规划建设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一致,进一步增强城乡规划建设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3) 积极探索城乡规划建设新机制
探索城乡规划建设新机制,不仅对搞好城乡规划建设至关重要,同时也是促进城乡规划健全发展的先决条件。探索并建立新机制,做到科学发展、与时俱进,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建设对于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意义与作用;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把所有城乡建设活动纳入城乡规划范畴,并对其进行全方位管理和全过程监督,切实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指导性;坚持科学利用土地,合理确定用地规划与开发强度,促进资源的持续可协调发展。完善目标考核体系,将城乡规划建设执行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内容,严格奖惩,充分激发和调动和加强人们参与城乡规划建设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4) 加大城乡规划建设的资金投入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大城乡规划建设的资金投入,不断夯实和完善城乡基础设施以及配套设施的建设。要逐步建立健全多元化、多渠道、多形式的筹资体系,积极争取和引进有关项目与资金,以弥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配套设施建设中资金严重不足的问题,同时要着力解决城乡规划建设过程中的土地置换、资金补偿等突出问题,促进城乡规划建设稳步有序推进。此外,要结合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加大对违法违章建筑的清查执法力度,不断规范城乡规划的建设与管理,形成独特的城乡建设新风貌。
(三)城乡一体化
城乡一体化是指城乡之间通过资源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优势互补,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实现城乡经济、社会、文化持续协调发展的过程。而在当前时期,每个人对于城乡一体化的概念并不陌生,只是认识的深度不一样。总的来说,城乡一体化是城市化过程中的高级阶段,在这一进程中城乡规划的作用必不可少。城乡一体化的目标不是消灭城乡差别,而是实现城乡资源的优化配置及城乡之间的持续协调发展。
但是,长期“重城市、轻农村,重城区、轻郊区,重工业、轻农业,先市民、后农民” 的城市偏向政策,使得城乡之间的差距日益加大。城市的规划与建设需要土地,在中国最大的国情是“农村包围城市”,也就是农村集体土地包围城市国有土地,城市扩展必然要征收农民土地。《土地管理法》 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但被征地的农村集体或农民个体只能对征地补偿的数额提出异议,但不能改变土地被国家征用这一行为的发生,因此随着城市发展范围的不断扩大,农村的土地被占用的越来越多,这不但影响着农民的生产生活,拉大了城乡之间的贫富差距,同时对于农村的发展前景起到了制约,进一步阻碍了城乡一体化的发展。
从深层次的制度层面来讲,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不是仅靠城市规划所能解决的。城市和乡村在规划建设之间的矛盾有着深刻的社会、经济、政治上的根源。城乡之间因缺乏相互间的信任而不合作, 因此, 如要达到城乡一体化的目标, 城市规划必须符合如下要求:(1) 加强经济发展的整体性,即向城乡融合型的经济发展,完善合作型的经济体质;(2)强调区域空间上的整体性,即在一定地域内的特大城市、大城市和中小城市与乡村之间在保持密集分布的条件下,加强相互间的资源分配和规划布局上的协调,使土地得到合理的使用并保持最大的节约;(3)强调城乡发展的整体性,即城市与村镇的有机结合,使建设地区和农业、 林业、畜牧业等地区以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为前提达成有机结合;(4)力求阶段发展上的整体性,也就是时空系统的整体性,强调分片发展及建立在开敞空间系统基础上的远近结合,而不是一哄而起,时序不清;(5)既要发挥市场经济的活力,又要实现宏观调控,以达到市场经济与城乡发展进程的整体协调。
(四) 未来规划
这里的规划当然是指空间规划,从人类对空间认识和改造的过程看,空间规划是从小的建筑聚落空间逐步走向跨国界的洲际空间规划,未来有可能走向整个生物圈的空间规划。空间规划发展到今天,作为包含区域、国土、国家联盟的综合性的规划,已经成为国家、超国家和全球层次上的规划问题。今天,空间规划具有明显的特征。它强调可持续发展的观念, 用长远和广阔的视野看发展;强调综合性的观念,综合考虑社会、政治、经济、历史、文化和生态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强调以人为本。与传统的国土和区域规划不同,空间规划更强调地域或地理的观念,用空间发展远景协调行业规划,承认地域差别和发展的不平衡,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共同发展,。
空间规划的目的是保证合理规划社会利益,着眼未来空间结构和土地利用,保护国家的自然和环境,使人们的生活条件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得以保证。很明显,规划过程是高度政治的,在公共辩论和平衡不同利益的基础上,空间规划努力塑造未来的人类环境。空间规划要考虑建立在共同价值、文化和利益上的跨地域的区域概念之上,同时要考虑不同地方、国家行政体制的异同。空间规划要分析和考虑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和环境方面长期的发展趋势。空间规划确保各部门、各行业规划和政策的协调,并将其整合为一个统一的整体。与传统规划不同,空间规划不仅是一个共同的目标、纲领,更是一个行动计划,彰显出一种制度能力。
(五) 结语
总之,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深入,市场经济不断的发育,特别是城市流通职能的进一步突出,城市多功能作用日益加强。这些给城市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新的活力,但同时也加大了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差距。现如今,城市规划的内容和范围也变得更加广泛,城市规划的依据不能再完全靠国民经济计划,因此我们必须改变静态的计划经济观念,树立动态的市场经济观念;城市规划的内容,不能只局限于物质空间布局,而是要树立全面研究城市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综合观念;城市规划的实践,不能光靠集中在市区本身,更要树立从一定地区范围来研究城市发展的区域观念。
参考资料:
[1]谭纵波. 《城市规划》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11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公众参与是指具有共同或不同利益基础的社会群体对政府有关公共事务的决策及其过程的介入和干预。让公众参与城乡规划,就要使公众拥有参与权和发言权。公众不再是被动地接受规划的管理,而是规划的拥戴者和实施者。所以说,公众参与城乡规划是确保规划编制合理、实施顺利、决策科学的重要手段,其过程本身与规划成果或规划决策同等重要。
城乡规划,在解决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问题之外,重点是关注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与基本需求,强化对公共资源、公共产品与服务配置的引导性和可实施性;在体现政府配置资源的导向的同时又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在城乡规划过程中倡导公众参与,做到政府引导和公众参与相结合、政府管理与公众监督相结合,将促使城乡建设与发展达到经济发展、环境优化、社会和谐的统一。
一、我国目前规划中公众参与的现状
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在1950年代,中国的城市化水平为12.5%,2000年代为35.8%,这一数字到2030年将上升至50.5% 。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一方面印证了我国经济社会等方面的综合进步,另一方面,也为城市规划提出了更加严重的挑战。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进一步提高规划中的公众参与程度,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来应对城市化所带来的环境、卫生、治安等方面的系列问题。随着行政法治的逐步确立,我国政府部门行政行为的规范化、透明化程度逐步提高,公众参与也有了相当的发展。
但是目前,我国的公众参与还只是一种自上而下、较为泛化的制度安排,积极、自主、规范的公众参与范式有待进一步建立,特别是,政府特定职能履行过程中的公众参与有待进一步落实。在现代化、城市化的过程中,规划牵涉到公众的切身利益,与城市更新、城市发展等诸多重要经济社会问题密切相关,是公共利益的集中体现和有效保证。城市规划的编制和执行不仅要体现科学,更要体现一种服务意识和人文关怀,要力求对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共生发挥积极的影响。在我国,规划中公众参与的理论仍有待树立,其实践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城市规划的政治性、社会性、公益性特征决定在规划的过程中必须引入公众参与。首先,政治的过程,本来就是参与、博弈与妥协的过程,在城市规划中牵扯到公众的切身利益,且公众对于规划信息、规划成果和规划理念均有一定的了解,这必然形成参与的巨大动力,在现代社会,对于公众有强烈参与诉求的领域,通过机制保障参与、规范参与是唯一可行的政策选择。同时,规划还影响到公共利益的实现和诸多社会问题的解决,而促进公益,解决问题也需要公众的广泛参与和广泛支持。因此,加强参与、规范参与、疏导参与是城市规划的内在要求。具体来说,加强规划编制中的公众参与有助于确保规划的科学性;有助于确保规划的可执行性;有助于确保规划的公共利益取向。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水平和发展趋势
随着对民主、自治理念的广泛认可,关于公众参与的著述被大量翻译和引进:如亨廷顿的《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卡尔罗•佩特曼的《参与和民主理论》、约翰•克莱顿•托马斯的《公共决策中的公众参与――公共管理者的新技能与新策略》、乔治•S•布莱尔的《社区权力与公众参与――美国的基层政府》等等。与此同时,国内学者也对公众参与的概念、形式、意义,公众参与和民主的关系、公众参与和立法、公众参与和公共行政等系列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本土化的思考。代表性的著述包括:俞可平的《公众参与的几个理论问题》,魏福明的《政治文明视野下的公众参与》,高武平的《公众参与的分析》,李图强的《现代公共行政中的公众参与》,莫泰基的《公众参与――社会政策的基石》,杨雪冬, 陈家刚的《立法听证与地方治理改革》等等。这些文章从整体把握,深入细致地剖析了公众参与的价值、意义、机制设置等宏观理论问题,为我国参与理念的树立、参与机制的完善做出了突出贡献。然而,相较而言,从微观操作层面探讨公众参与的著述则相对较少,将公众参与与城市规划等具体职能领域相结合,从细节入手,可以与现实紧密结合、直接指导政府部门实践的理论文章则接近空白。
与此相对的,西方理论界对于公众参与的研究则更为细化、更为务实。这些细致入微的研究,立足于详尽的比较与实证调查,使理论与实践更好地结合起来,对公共治理、公共参与形成了切实可行的理论指导。特别值得强调的是,西方政府部门也经常性地指导各职能部门吸纳公众参与的实用性手册。在政府网站上,有大量关于公众参与的详细规定。这些是西方各国在政府治理过程中引入公众参与的政策保证,同时,也为其他国家的学习和借鉴提供了丰富可用的资源。
三、我国规划中公众参与的现存问题及发展对策
相对于西方各国,我国规划中的公众参与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1、参与的法律基础不够充分。我国1989年12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就只针对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情况规定了公众的复议权和诉讼权,对于表达、申诉、听证、志愿参与等方面,则没有相应的法律和规制予以规范和保证。在行政法中,虽然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听证事项也适用于规划程序,但在立法方面也仍有一些问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第四十七条“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而对于什么是“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行为”,什么是“设计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则没有相应的解释和细则。这种立法上的模糊加大了政府部门的自由裁量权,而不利于人民力量的增长和公众参与的扩展。
2、参与的程序设置不够完善。公众参与特别是对抗性公众参与的程序设计是以法律、法规、规制为基础的,立法的不完备必然导致参与程序的不完善。对于没有法律保障的公众表达、申诉等参与形式,其程序之不完备自不待言,即使有法律依据的听证方式,在程序上也是有很多漏洞的。表现在:听证主持人的遴选机制不健全,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于听证主持人问题语焉不详,缺乏详细规定,导致在实践中,经常出现行政部门做自己的法官这种明显违背自然正义的事件。例如,在城市房屋拆迁听证中,各地规章就通常规定由城市房屋主管部门的同一部门工作人员主持听证。听证缺乏反馈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但怎样的决定可以算作依照听证笔录做出?法律中没有相应的评价方式,也没有要求公共部门对公众的要求做出回应,这就导致了听证结果在决策中的影响难以落实。
3、缺乏保证公众参与的专门机构。在国外,规划的相关规制中会指令专门的机构听取公众意见,并对其听取意见的效果做出要求,如“机构中必须有专门的针对残疾人的设施,以方便其表达自己的需求”,“要有针对非英语公众的意见表达机制,以保证语言障碍不成为影响参与的因素。”等等,但在我国,却缺乏类似的机构设置。在北京市,区一级的规划部门并没有设有科,通常的都由办公室接待,再转入相关职能部门。由于办公室具有繁杂的日常事务性职能,对于公众的参与和抱怨往往难以投入过多的精力,这就为公众参与的扩大带来了不便。
4、建议式公众参与数量较少,方式单一。数字统计显示,我国基层民众的规划参与多表现为方式,并以监督投诉为主,咨询次之,建议数量近年有较明显增长。但是总体看来,参与总量仍然较低,以海淀区为例,2004年全区总量为120件,2005年上升至229,2006年又回落到117件。这样的参与数量是不容乐观的。从方式上看,国外常用的设计小组、数字可视技术、视觉偏好、参与游戏、建筑使用后评估、专家咨询会,在我国仍少有出现。因此,在参与方式上仍有大量创新空间。
5、市民社会不发达,志愿式参与缺失。在我国,长期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窒息了市民社会的发展,社会力量薄弱,社会组织不健全,难以形成卓有成效的自治自主发展。目前,以政府职能转化为主导的行政改革,强调政府放权,培育社会自治精神。然而,一方面,由于现有的市民社会力量薄弱,政府难以找到适当的放权对象,另一方面,由于对组织化的本能排斥,政府部门事实上也不能完全信任社会组织的自由发展,这表现在严苛的社团审批制度之上。根据1998年9月25日国务院第八次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理》第三条“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理》)的规定进行登记。社会团体应当具有法人条件。” 这一规定很大程度上抑制了非官方色彩社团的出现和发展。 上述因素,导致在规划中,难以有效引入和利用市民的志愿式参与。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在今后的规划中公众参与别注意:
1、完善立法:立法是参与的基础和保证。目前,宪法中对于私人合法财产的保护,以及《物权法》的出台,为保障公众权利,增加公众力量,发展规划中的公众参与奠定了坚实的法理基础。然而,专项立法的薄弱和行政法规的模糊仍然造成了很多现实问题。对此,必须进一步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并根据规划法的精神制定和修改地方法规、规章,以保障公众的参与有法可依。同时,对于行政法的完善也势在必行。随着全球化的脚步和中国加入WTO,国际力量对于中国行政法的监督力量逐渐增强,进一步完善行政立法,规范行政行为,增加政府透明度,是我国行政改革的重点和难点。而这一瓶颈一旦突破,规划及其他领域的许可、惩罚、强制、听证、申诉、复议、诉讼等程序的规范化、法治化都将会有巨大的进展。从这意义上说,规划中公众参与的法律保障程度是与我国行政法治的脚步紧密相的。
在立法上要坚持以人为本。把满足人的生产生活需要、尊重人的多样性选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城乡规划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适应人的生活情趣、行为习惯和多元文化需求,构建人性化和谐空间,创造优美的人居环境。坚持城乡统筹。根据城市、镇和村庄发展的不同要求,发挥城乡规划在改善人居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等方面的调控导向作用,有效整合城乡资源,统筹城乡空间布局、镇村布局、生产力布局、交通布局。坚持民主公开。倡导公众参与,推行规划评估、听证制度,使城乡规划从过去的专家规划逐步走向市民广泛深度参与的规划,将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等全过程置于社会公众监督之下,提高规划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规划决策的民主科学。坚持与时俱进。在保持规划理念和总体框架基本稳定的前提下,根据不同阶段城乡建设的主要矛盾和法定程序,适时进行检讨评估、动态修编和滚动更新,使得规划编制更加精细化、成果更具可操作性。坚持优化发展。正视区域资源支撑不足、环境容量超载的压力,加强城乡空间管控,用规划指导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强化“531”行动性规划的编制、实施,发挥规划在资源配置中的调控作用,更好地推动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2、健全程序:健全程序是引入参与的关键。程序不健全,公众的参与就无法落到实处。以规划听证为例,没有健全的主持人遴选程序、听证告知程序、听证组织程序、听证回应程序,公众听证就只能是一句空话。因此,必须严格程序。例如,对于规划听证,必须明确谁主持听证,听证什么,谁参加,听证规则,如何救济,如何回应等问题。完善城乡规划信息公开与反馈制度。做好规划草案的公示工作,依法保障各类规划编制和审批过程的公众参与。坚持让广大市民、社会团体特别是受规划内容影响的市民参与讨论,提高公众对规划的认同感。对各个阶段规划公示收集到的公众意见,合理的要采纳到规划编制和管理中。加强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管理公开,按照规定进行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和规划设计方案的批中公示。加强规划批后公布,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全面实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示牌制度。
3、机构保障:专门的机构设置对于扩大规划中公众参与有重要意义。规划行为关系公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公众有强烈的参与动力和参与需求,而参与的主要障碍则是成本过高,程序复杂。由于缺少公开的专门的独立的接待公众参与的机构,公众往往不知如何参与,不知向谁反映情况。这种表达机制的不健全,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公众的参与和表达,抑制了通过非对抗的咨询、建议、监督方式代替对抗式参与的可能。因此,必须努力畅通参与渠道。而设立专门机构,公开其职能和行为方式,将对畅通渠道、扩大参与产生积极正面的影响。
4、方法引入:西方国家在长期的公众参与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方法。这些方法同样也可以在我国适用。客观的说,规划的高度专业性往往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公众参与的可能,降低公众自主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因此,特别需要从适当的方法入手,引导公众,使其在参与中学习,在学习中参与。从这一意义上说,规划小组、参与游戏、视觉偏好、数字可视技术、建筑使用后评估,都是较好的选择。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17-0076-04
一、引言
中国的高等教育目前已由精英教育进入到大众化教育,由规模扩张向内涵建设发展,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成为高等教育的核心,而决定该核心的是教与学的交融与课程体系,作为“授体”的教师和作为“受体”的学生是高等教育的主体。在不少高校,针对教师制定了一系列规范制度、监督机制和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但忽略了学生对教学质量的关键作用,我们强调的“以学生为本”只是单一地强调学生的地位,并未将学生完全融入教学体系中。即使再优秀的老师,再好的教学手段,学生不愿学、不努力学,也很难培养出优秀的人才。高校的课程设置是基于人才培养目标、学科、专业特色、知识体系等诸多要素的系统工程,但我们却忽视了作为课程“受体”的大学生,“授”与“受”的有机融合才能确保优良的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2012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将原地理科学类“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调整为“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070502)”和“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070503)”两个新专业,调整后的新专业与地理科学的自然地理学和人文地理学两个二级学科保持了一致性,但如何使两个新专业及能延续“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的特色和优势,又符合社会需求和形成特色是许多高校面临的难题。特别是始于1998年的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经过十几年的建设,已在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思路、办学模式、课程体系、实践能力培养与强化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已形成了具有各校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的教学体系及培养方向。2016年,第一批新专业学生已进入大三,很多高校已在新专业培养目标、定位、课程体系等方面开展了研究,如赵映慧等对东北农业大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课程体系进行了完善,强化了实践课程,杨立国等从实践教学体系构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和实践教学模式三方面探讨了“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R档氖导教学体系建设,李春妍等和宋红梅就“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的专业课程优化改革进行了探讨。这些成果对于新专业课程优化有很好的借鉴,但部分高校新专业课程体系大多仍以原专业为基础,强调各校的学科优势与特色,忽略了学生在课程建设中的作用,对教学中出现的部分学生对一些课程无兴趣、不主动、应付考试的现象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影响了教学质量和学生能力培养。鉴于此,本文以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为例,通过对“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不同年级学生的问卷调查,通过量化指标了解学生对不同课程的喜爱程度,了解学生对课程设置的需求,从学生的角度探讨课程体系的合理性,探讨课程建设中“授”与“受”的平衡与和谐。
二、研究方法
采样问卷调查方式,调查对象为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12级“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专业学生和2013级、2014级、2015级“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学生,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对所有开设课程和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喜爱度、对专业学习的贡献度等指标选择。选取贡献度、重要度、喜爱度三种指标,贡献度(大与小)、重要度(重要与不重要)、喜爱度(喜欢与不喜欢)=各指标选择人数/调查问卷总人数×100,通过选取比例排序反映学生对某一课程的态度。
三、调查结果与讨论
(一)加强规划的前瞻性、战略性研究,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要正视*城市建设与国内外先进城市存在的差距,确立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学习、追赶世界先进城市为目标,整合规划设计研究院和新组建的城乡规划研究中心力量,结合对*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分析,深化*城市发展战略和城市功能转型与提升的策略研究。积极贯彻中央深化农村改革和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等新的政策措施,加强城市空间框架和产业布局等规划研究,推进*新型城市化和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进一步强化城市重要公共设施及公路、铁路、轨道等重要节点方案研究。优化住房建设规划,完善住房供应结构,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政策措施,优先保障政策性住房规划的落实,积极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二)深化次区域规划,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深化*地区、奉化—鄞南地区、*港地区等次区域规划和落实省“两规衔接”工作为抓手,抓紧完善各县(市)域总体规划和小城镇规划,启动*南部三门湾发展战略规划,着力构建大都市各组团之间有机分工协作、紧密便捷联系的格局。要以“洁化大地、绿化村镇、美化庭院”为目标,加快乡、村规划的编制进程,以示范村村庄规划、村庄整治与建设规划为重点,推进新农村建设。
(三)以“中提升”项目为重点,全面推进重点项目会战攻坚。按照“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要求,加强重大项目规划研究,及时落实重大项目系统规划、区域功能定位、建设方案。重点深化细化*湾新区、镇海海铁联运枢纽区块、*湖旅游度假区、*奥体中心、庄桥机场、甬江北岸区块等重点功能区块规划,有效保障“中提升”重点项目规划“落地”。配合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会战攻坚,重点是审批穿山疏港高速公路、*保税港区首期集装箱码头、货运北环线、*南站改建等重大交通项目规划方案。组织开展道路交通专题研究,针对“出行难”等问题,完善镇海、鄞州的道路网系统,提出通途路、世纪大道快速路改造方案,启动城市快速公交线网规划研究,进一步优化城市快速轨道线网规划,配合做好轨道交通一期工程建设,并对规划实施中的交通疏解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相应对策。
(四)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优化人居环境。围绕深入实施六大民生改善工程,继续抓好城市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完善、调整和报批工作。牵头组织编制一批市一级的专项规划,包括排污设施、综合防灾、住房建设等,加强各区各片专项规划的覆盖,深化完善环境卫生、灯光照明、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空间布局。以社区控制单元为管理平台,对商服、教育、医疗、体育、养老、给水、电力等各项设施作进一步的综合考虑,落实用地,促进公共资源配置的均衡性、基本性和便利性。
(五)营造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形象。按照城市总体设计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城市门户空间体系、城市雕塑的整体规划,构建城市形象识别系统,展示*深厚的文化底蕴。深入考虑城市各片区核心地段、近期开发地段、三江六岸等重要景观节点、廊道的结构布局,通过概念规划、城市设计、景观设计、详细规划等多样性规划,引进先进理念和设计手法,在优化空间布局、集约利用土地的同时,积极塑造城市风貌。配合各区政府和城管部门开展街巷环境整治规划,努力营造城市整洁干净、亲切宜人、充满浓郁生活气息的生活氛围,为把*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富足和谐的现代城市奠定基础。
全面开放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市场,推行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多方案征集和优选工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建设项目情况,广泛吸纳、邀请国内外高水平的设计单位,鼓励资质高、信誉好的设计单位参与我市城乡规划和建筑设计。城乡规划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有关法规制定配套的管理办法和运作程序,规范设计方案征集、评议、监督和协调工作。
为提高设计方案水平和质量,城乡总体规划、专项规划、重要区片详细规划的编制,要在符合资质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规划项目情况结合设计单位业绩综合比选确定规划编制单位,吸纳先进的规划理念和设计方法,做到高起点规划。重要地段成片开发项目的详细规划设计和单体(群体)建筑设计方案,公共建筑规模10000平方米以上或沿城市主要道路、重要景观节点、城市公共绿地、广场周边及对景观有特殊要求地段的建筑单体,一律采取广泛征集、专家评议的方式优选设计方案。一般地区的建设项目,也要通过多方案比选的方式确定设计方案。优选的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要体现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完善配套公共设施,营造优美城市景观,本着“经济、实用、美观”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原则,统筹兼顾社会、经济和环境综合效益,提高城乡景观品位与内涵,展现地方文化特色。
二、严格规划决策运行程序,提高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科学化水平
城乡规划与建筑方案设计的决策,实行“部门问策、专家议策、社会征策、规委决策、阳光亮策”的运行机制。通过建立部门协调联动、专家技术咨询论证、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运行程序,确保城乡规划建设的全面性和科学性。设计方案的评议应在综合城乡规划管理要求、专家评议意见和建设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方案。
城乡规划的审议决策,按照规划事项实行由市规划委员会、市政府、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分级审查决策工作制度。城乡规划审批与规划实施的管理,除需要上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审批的城乡规划之外,按照法定要求及程序,实行市政府和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两级审批工作制度。
强化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决策程序。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规划道路红线40米以上的城市主要道路、市区河道景观控制规划方案和整治规划方案;规划道路红线40米以上的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各100米范围内,占地5公顷以上或单体建筑规模10000平方米以上、以及规划道路红线40米以上的主要道路交叉口周边的公建项目及城市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占地10公顷以上的居住小区及重要工业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古城区内,《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划定的7处建设控制地带以及东、西大街、城隍庙街、北大街等传统历史街区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在组织专家委员会评议后,需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决策。
强化城乡规划公示制度。规划方案编制完成后,应结合项目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广泛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审批后的规划成果,应予以公告。经规划许可的建设工程,要将规划许可内容和要求在现场进行公示。
三、强化城乡规划管理,确保规划和建筑设计严格落实
在现今这个社会转型时期城乡一体化对城乡的规划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城乡建设规划中体现出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之一。将可持续发展观贯穿在城乡建设规划管理中,是规划管理科学化的重要体现。
一、城市建设规划管理的现实状况
目前,我国仍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各项都在建设与形成时期,同时随着各项建设的发展,人们对生活环境的要求也在不断地提高,在这样的形势下,传统的城乡规划管理就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其弊端也慢慢地凸显,具体地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城乡建设规划管理的科学性不够。城乡规划是一项庞大的工程,涵盖了城乡的产业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等方面。然而这些方面所要求的效益各不相同,有的侧重经济效益,有的侧重生态效益,有的侧重社会效益,互不统一,这样的多元性导致城市规划往往不能够统筹兼顾,总是有失偏颇。
在管理机制上,城市规划管理各部门之间交流协调不够,部门之间配合不够好,导致在实际工作中浪费人力资源的现象,甚至有损于城乡规划的顺利进行。在现在的城乡规划机构中,人员的管理水平以及掌握的信息技术都无法满足现代规划管理的需要,在机构中人员的素质水平普遍比较低下。
(二)城乡建设规划评估制度不够完善。城乡规划实施的好坏,需要规划后的实际效果及其评估去验证。然而我国的城乡评估制度还处在初级阶段,各种评估制度还在探索中,并且关于城乡规划评估的各个要素,如主体、客体、内容、方式等没有明确的规定,政府对于规划评估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这些都导致规划评估的效果不佳,在评估中,重技术而人文意义,忽视公众的利益与诉求,这样影响了城乡规划的公信力。
(三)城乡建设规划中侵犯公共利益的现象多。在现在的城乡规划实施中社会公共利益被侵犯的事件屡见不鲜。一些政府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将一些用于城市绿化用的公用土地,卖与开发商作为发展经济用的商业用地,或者将公用土地减少以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这样极大地损害了社会的公共利益。一些开发商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利润,往往擅自更改规划内容,增加商业用地,这些行为都是不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的,极大地侵犯了社会的公共利益。在现行的法律中对于社会公共利益的保障没有明确规定,使得社会公共利益在法律上缺乏保障。
(四)城乡建设规划地方特色不明显。在城乡规划过程中大多数的规划没有体现城乡的地方特色,比如,对于老城区的修建,只是单纯地追求新的建筑,用大量的水泥、钢筋堆砌起来的建筑满目疮痍,老城区的风貌遭到严重破坏,原有的历史文化气息与底蕴丧失,不能突出地方特色,这样的城市规划无疑是一种损失。
(五)城市建设规划人性化不足。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是城乡规划的重要原则。但是在实际的城乡规划中往往对于人性化的要求不够重视,不少地方将城郊农用地变相地转化为建筑用地,激化了人地矛盾。还有一些公共建筑没有建设停车场,一些住宅小区缺乏公共绿地和地下停车场,这些都是不注重人性化要求的体现。有的城市只注重经济效益,在城市规划中到处都是高楼与道路,这样的结果造成城市变成水泥与混泥土的天地,没有生活的气息,交通拥挤,最终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另外,还有的在规划中不注意自然景观与历史人文景观,使得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失衡,抹杀了人的亲和感与安全感。这些问题的出现都是城乡规划的不合理与城市的快速发展给社会环境与交通带来的压力。
二、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可持续发展的实现途径
城乡规划管理的可持续发展的实现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既需要城市规划的不断更新又需要体制机制改革的强力推进。只有这样全方位的改变,才能增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科学性。
(一)严格城乡建设规划管理的原则。在城乡建设规划中的原则是非常多的,只有严格遵循并且贯彻这些原则才能实现城乡规划管理的可持续发展。1.依法原则,依法原则是最基本的、最首要的原则,各政府与城乡规划部门必须依照宪法、法律的规定来进行其活动,对于规划方案一定要依程序规定报请上级审批,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城乡发展与环境保护、生态效益的关系,依法处理规划过程中出现的矛盾与问题,在规划范围内,实现相关规划必须服从并且服务于城乡总体规划。2.以人为本原则,城乡规划管理牵涉到人们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对于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有着非常大的关系。在城乡规划过程中,应该把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增加城市绿化面积和停车场所的数量,对于居住区也要增加绿地,努力改善城市的环境,集中资金解决城市交通拥挤、环境质量差等问题,促进城乡的协调发展。3.效率原则,提高城乡规划管理的效率是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城乡规划中,要充分考虑各个地区的自然、经济、社会、人文环境,根据各自的特色来合理规划空间布局,在规划建设中要不断地完善各种基础设施,保留民族传统与地方特色,满足人们的物质与精神生活需要,营造高效、舒适的环境。4.公平原则,在现在的市场经济下,强调公平性,在城乡规划管理中也牵涉多个利益主体,公民、开发商、规划师、地方政府,要尊重不同主体的利益,达到公平的实现。
(二)加强城乡建设规划管理的监督制约作用。1.加强对城乡规划中土地使用情况的监督,对于土地的监督主要表现在这些方面,土地的性质、位置、范围、面积等。对于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等控制范围要严格监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对于用地实际情况与规划许可证不相符合的要责令改正,各地方规划部门要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土地使用情况以及在使用过程中的重大问题。2.强化城乡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在城乡规划中,要推行工作责任制,实行责任到人的工作制度,明确每一级的责任,细化任务,从而加强对于城乡规划管理的监督。3.建立完善的规划评估制度,现代的规划评估制度一定要借助于现代的科学技术去实现,规范评估管理系统,借助于现代科学技术的规划评估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监督方式。
结语:在现在的城乡建设规划管理中,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如城乡建设规划的科学性不足、评估制度不够完善、侵犯公共利益的现象众多、地方特色不明显、人性化理念不足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可持续发展得不到实现,面对着这些问题,需要从严格城乡建设规划管理的原则、加强城乡建设规划管理的监督制约等方面来解决,在这样的不断改革与更新中,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贯穿在城乡建设规划管理中,这样的城乡规划才是成功的规划,实现了资源的持续利用,既满足了当代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
参考文献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development and progress, we pay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to urban and rural villages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the new development plan for real life has the vital significance. This paper mainly introduced based on urban and rural villages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of related content.
Keywords: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management construction
中图分类号:[F29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规划是一切工作的龙头。科学合理的城乡统筹发展规划是结合各地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以区域为平台,协调整合县域城镇体系——镇(乡)域村镇体系空间的规划,明确空间规划与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关系,形成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
1、当前村庄规划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村庄规划基础薄弱
村庄规划基础薄弱是各地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1.尚未编制村庄布局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对镇域范围内的村庄问题研究不足,使村庄规划编制缺少了上一层次的依据,仅指望规划师就一个村庄去研究全镇的问题,或者把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先停下来,都是不现实的;2.以增城市为例,1∶2000地形图覆盖面不足50%,但从经费上和时间上都不允许开展大规模的村庄测绘工作,给传统的城市规划手段带来了挑战;3.较多村庄规划成果以整治内容为主,未能完全达到法定规划的要求;4.传统规划成果过多注重文本编写和图纸表达,未能抓住当前农村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厚厚一大本,村民不容易看懂;5.农村较多的地区往往财力不足,难以安排资金进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增城市目前的村庄规划覆盖率仅22%,难以完成2010年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的任务;6.依照城乡规划法,村庄规划的编制主体是镇(街),而当前各地的村庄规划多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镇、村两级投入不足,积极性不高;7.规划费用偏低,设计单位难以引起重视,不能针对农村实际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8.目前全国各地都在对村庄规划编制办法进行摸索,尚未有一套成熟的规范和标准指引。
(二)农民住宅无序建设
近年来,受国土政策的影响,以及缺乏合适的农村建房管理办法,除部分农村集体建房以外,农村零星建房的审批处于停滞状态。然而,农民不断改善居住环境的迫切心理和农民婚娶分户建房的客观需求存在,农民建房行为并没有停止,反而更加无序,主要原因有:1.农村用地历史上划分为宅基地、自留地和承包地,但随着人口增加,原先预留的宅基地在80年代基本上用完了,而承包地的承包期从15年到30年一再延长,没有规划新增的宅基地补充,促使较多的农民利用自留地建设住宅,造成了近20多年来建设的农民住宅布局相当凌乱;2.许多村庄缺少村庄规划,又缺少乡规民约,村级领导班子没能根据分户需求和村居规划进行统筹和调整宅基地,放任村民自行解决,也是造成村民占用自留地、承包地建房的重要原因;3.部分村集体通过向农民置换、购买土地等手段,统筹出一些新增宅基地进行分配,但多数采用“人人有权、价高者得”的投标分配方式,甚至有些演变成为村委会创造效益的手段,造成“一户多宅”现象的存在;4.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法律上不能被继承,而私房的所有权属于产权人,农民继承了房屋,意味着可以保住了宅基地的使用权和“祖业”,因此农民往往建设新房后不愿意拆除旧住宅,土地浪费严重;5.村庄规划与国土规划存在矛盾,适合农民建房的位置往往为农田保护区,“用地难”造成了农民建房审批手续上的繁琐,客观上促使了农民未报先建,增城市1999年至2007年期间,增加了1962.65亩农村住宅用地,仅559.4亩地是经过审批的,违法用地情况严重;6.长期以来,农民住宅沿袭自主建设模式,自行组织临时施工队和泥瓦匠进行建设,凭屋主与泥瓦匠口头商定的简图进行施工,或互相模仿,建筑使用功能布局落后,建设技术工艺粗糙,导致房屋质量低下,拆、建周期较短;
(三)村庄建设水平普遍不高
在新的一轮新农村建设中,各级政府和农村积极性高涨,但工程建设、整治较多,内涵普遍不足,建设水平普遍不高,主要表现为:1.相关部门支持农村建设的资金有待进一步统筹,未能突出重点;2.农村干部对村庄规划重视不够,并缺乏规划建设常识,常常进行大量的“水泥化”、“钢铁化”和“彩色化”建设,破坏村庄的特色、风貌、文物和古树;3.重新房建设,轻旧村改造,重工程建设,轻环境管理,乱搭、乱建严重,缺乏环境卫生保洁机制,建筑参差不齐,环境脏乱;4.面对多个部门的大力支持,部分农村形成了“坐着等”、“伸手要”的惰性,农民的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不强;5.农民人均居住用地面积较大,土地不够集约,如增城市农民人均居住用地118m2,城镇建成区以外农民人均居住用地126m2,与广州市规划目标存在较大的差距(建成区为40-60m2,近郊区为60-80m2,区为80-100m2)。
2、村庄规划建设的探讨与建议
2.1深化认识,增强加快城镇化进程的紧迫感
从外地的经验来看,加快城镇化进程是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从客观实际来看,加快城镇化进程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愿望。据问卷调查,60%的农民为了就业、子女读书和改善生活条件,希望到城镇居住。从我县的基础条件来看,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条件已经完全具备。近年来,我县大力实施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双轮驱动”战略,县城和集镇的承载功能和辐射能力显著增强,为农民进城安居乐业创造了有利条件。
2.2准确定位,科学制定城乡建设规划
制定农村建设规划。一是要处理好推进城镇化与建设新农村的关系。要按顺序梯次推进,形成城乡人口相对集中、功能分区科学合理,以县城为核心、集镇为支撑、中心村为节点的城乡一体化布局。二是要压缩农村集中居住点的数量。原则上按一个行政村只保留一个集中居住点进行规划。三是要调整农村集中居住点的布局。按照融入城市型、城镇带动型、中心村落型和专业特色型4种类型进行规划,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有序、开放互通的城乡空间结构。
2.3整合力量,加快试点村建设步伐
一是要培植典型示范引导。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30个试点村重点推进建设,充分发挥试点村的示范引导作用。二是要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农民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形成按规划统筹项目、按项目安排资金的管理格局。同时,要把集中居住点建设与水利工程、产业结构调整等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三是要完善功能配套。坚持城市化与田园化兼备的基本理念,切实完善配套设施,努力把中心村建设成为交通便利、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充满现代气息的农民乐园。
2.4标本兼治,严格城乡规划管理
一是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宣传农村发展的形势政策,宣传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和规划方案,努力形成人人关心规划、个个自觉遵守规划的良好氛围。二是要严格把好审批关。坚决做到“无规划不批准、无审批不建设”,切实保证村庄建设健康有序推进。三是要加大拆违工作力度。实行拆违工作责任制,严肃对待违章建设,做到发生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
2.5创新思路,化解土地制约因素
一是要加快土地流转步伐。鼓励农民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促进土地向种养大户、龙头企业、优势产业集中。二是要建立城乡权益置换平台。积极推行“迁新居拆旧房”政策措施,做到迁入一处新房,拆除一处旧宅,复垦一处宅基地。三是要策应全省“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科学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农村耕地、建设用地、公共服务资源等有序集聚,实现节约用地。
2.6深化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实施城乡统一的就业政策。把就业、失业管理服务工作、城镇就业扶持政策向农村延伸。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为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创造条件。二是要保障进城农民的子女学有所教。放大优质教育资源品牌效应,让进城农民的子女能就近接受优质教育。三是要完善进城农民的社会保障。所有进城落户的农民其农村土地经营权保持不变,并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卫生、养老保险等均等待遇,切实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积极创造条件敞开大门让农民进城。
结束语
因此,城乡统筹发展,科学合理地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城乡规划应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控制性,必须严格遵循规划,避免随意建设。
参考文献
[1]邓毛颖.村庄规划编制方法的探讨与实践[J].中华建设,2008(5):3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