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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检查的内容大全11篇

时间:2024-03-22 14: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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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检查的内容

篇(1)

食品安全行政检查体制是指关于食品安全行政检查机关的设置、领导从事关系、检查权限分配及其运行模式。具体来说,食品安全行政检查体制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就是“由谁来检查”。食品安全行政检查体制在整个食品安全监管领域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是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方针能够有效执行的组织保障。科学、规范的食品安全行政检查体制,对于降低行政检查成本,提高食品安全行政检查的效能,有效预防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一)中国食品安全行政检查体制中国从2004年9月开始采用“分段检查为主、品种检查为辅”的食品安全行政检查体制。将食品链分为几个阶段,按照一个阶段由一个部门检查的原则,由中央和地方的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分别对初级农产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行使检查权。除了划分不同行政机关的食品安全检查权限以外,为加强不同行政机关之间的业务协调,中央和地方都设立了相应的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于2010年2月6日设立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是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食品安全信息、研究部署和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2010年12月6日设立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具体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开始纷纷设立地方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地方的议事协调机构。(二)韩国食品安全行政检查体制韩国采用多元化的食品安全检查体制,主要根据食品的种类(种植养殖)以及食品生产的各个阶段(生产加工、流通、消费、进出口)进行划分。中央一级的食品安全检查机关有企划财政部、农林水产食品部、教育科学技术部、知识经济部、保健福祉部、环境部、农村振兴厅、食品医药品安全厅等八个部门。从这八个部门的权限分配来讲,具有分段检查的特点,但是仍有一些职权是交叉的,如针对进口畜产品的检查,由农林水产食品部负责进口、加工、流通阶段的检查,由食品医药品安全厅负责消费阶段的检查。而在实践中流通和消费阶段是很难完全加以区分的,这时就出现检查权限交叉,相互“扯皮”的现象。为了加强各部门的合作与协调,韩国于2005年3月成立了隶属于国务总理的国家食品安全政策委员会。食品安全政策委员会主要负责协调其他八个食品安全行政检查机关的业务。根据韩国《食品安全法》第8条的规定,食品安全政策委员会由包括委员长在内的20名以内的委员构成。其中委员长由国务总理担任,委员由8个中央行政机关的长官、国务总理室长、国务总理委任的关于食品安全等的学识和经验丰富的人员构成。由食品安全政策委员会作为专门的协调机关,统一协调食品安全行政检查工作,形成了一套分工明确、团结协作的食品安全行政检查体系。从地方的情况来看,随着1995年地方自治团体的出现,从中央政府转移到地方自治团体的食品安全的执行任务包括食品安全行政检查任务如表1所示达到99.9%。通过上述做法,明确了中央和地方食品安全管理权限,使中央食品安全行政机关从纷繁复杂的食品安全行政检查业务中摆脱出来,集中资源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法律规范,解决全局性的食品安全问题。地方自治团体的食品安全管理得到了强化,有利于其集中力量去实施具体的行政检查,保证中央行政机关制定的相关政策和法律规范在地方贯彻和实施。

(三)比较分析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中韩两国都采用中央和地方二元化的食品安全行政检查体制。不同点是中国采用“以分段检查为主、以品种检查为辅”的食品安全行政检查体制,即针对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分别由不同的行政机关行使检查权;而对于农产品采用品种检查的体制,即由农业管理部门负责。韩国食品安全行政检查权限根据相关食品行业和食品以及检查阶段加以区分,即采用多元化的行政检查体制。在加强不同行政机关之间的业务协调方面,中国由国务院设立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韩国通过设立食品安全政策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行政机关之间的协调和合作,一方面避免了重复检查以及业务上的摩擦,从而提高了食品安全行政检查的效率,加速了食品行政管理的科学化;另一方面使不同的食品安全行政检查机关之间相互通报并尊重各自的检查结果,从而做到食品安全检查信息的共有,使不同的食品安全行政检查机关形成检查合力,共同致力于确保食品安全。

公众参与食品安全行政检查方式的比较分析

实践中,食品安全行政检查的主体主要是食品安全行政机关,但是“政府监管会出现行政权力的配置不合理,责任不明确等问题,从而导致在食品监管方面出现执法空白或重复执法”。[6]另外,政府也很难对所有的食品实施有效的检查,因而除了食品安全行政机关以外,需要食品行业的自律,更需要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行政检查。(一)中国公众参与食品安全行政检查的方式近几年来,中国政府也开始重视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检查。国务院在2012年6月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中指出,发挥政府支持引导作用,调动行业企业、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中国的《食品安全法》从三个方面规定了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检查:一是对食品安全执法活动提出建议和批评。二是通过食品安全行政检查信息的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三是食品安全问题有奖举报制度。各个地方结合本地情况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大了公众参与食品安全行政检查的力度。例如,各个地方陆续出台了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有效调动了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了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的形成,也促进了食品安全问题的有效解决。(二)韩国公众参与食品安全行政检查的方式近年来韩国的食品安全检查领域不断扩大,相反食品安全行政检查组织有缩小的趋势,因而韩国构建了国民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检查的机制。韩国《食品卫生法》规定了消费者食品卫生监视员制度。韩国《食品卫生法》第33条对担任消费者食品卫生监视员的资格、职能以及消费者食品卫生监视员资格的解除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食品医药品安全厅长,市长(指的是作为韩国广域自治团体的特别市和广域市的市长)或道知事,市长(指的是作为韩国基础地方自治团体的市长)、郡守、区厅长在为进行食品卫生管理而登记的消费者团体的职员中可以委任相关团体的负责人推荐或具有关于食品卫生方面的知识的人为消费者食品卫生监视员。消费者食品卫生监视员的职责主要是检查从事餐饮服务业的卫生管理状态、流通中的食品等是否符合标准、食品违反虚伪标示或扩大广告规定时,向相关行政机关申告或提供相关资料、向食品卫生监视员的食品检查提供支援等。消费者食品卫生监视员如果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出现了违法行为,食品医药品安全厅长,市长或都知事,市长、郡守、区厅长应解除其职务。此外,依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2008年4月市民食品安全行政检查请求制度在首尔首次试运行,并于首尔食品安全条例正式实施时全面实施。首尔市民10名以上联名或者学校、孩子之家、企业等集团给食所的营养师认为在大型商业中心、超市、学校周边等销售的食品有安全隐患的,可以向市民食品安全请求审查会提出食品安全检查请求。市民食品安全请求审查会应在7日内对食品进行检查。行政机关可以通过120客户服务中心或者以网上或书面方式接受请求,通过回收食品、检查及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处理。检查结果确实发现食品有安全问题时,相关食品经营主体会受到行政处罚,提出食品安全检查请求的市民可以获得事先定好的最高1 000万韩元的赏金。(三)比较分析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韩国更加注重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检查,在立法中明确规定了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检查的具体内容,可操作性很强,实践中的运行情况良好。韩国《食品卫生法》专门规定了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行政检查的资格、具体职能以及资格解除等内容。韩国《食品安全基本法》专章规定了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行政检查的途径、保护措施以及奖金的支付等内容。而中国虽然也已经认识到加强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检查的重要性,但是从立法上来讲,关于公众参与食品安全行政检查的规定比较原则化,可操作性不强,而且在实践中也未形成完善的公众参与食品安全行政检查的机制。

篇(2)

食品检测体系和方法不够完善是当前我国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存在的首要问题,对食品安全体系建立的投入不够,对食品安全进行检查也只是运用抽查的方式,从而导致不安全食品进入到经济市场中,这也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不能够全面展开的主要原因,不能够全面有效地对全部食品进行安全检查,导致市面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发生。从现食品发展情况来看,我国对食品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在形式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很多的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只注重形式,存在走过场现象。在监管的对象上,也注重对一些大中型企业进行监管,而对食品市场上的小型生产企业没有进行严格的监管。除此之外,在不同的地区食品检测实验室的分布情况也存在差异,尤其是落后地区食品安全检测体系还不够完善,甚至还没有建立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对当前我国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分析,根本原因还是我国食品安全检测技术水平较低。在检测的方法上较为单一,技术水平低,也没有较高技术的检测手段进行应用。同时食品安全标准也不够完善,一些食品行业现在食品生产标准上使用两套方案,一套用于食品生产,一套用于食品销售。在我国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中,存在这重复检测机构的情况,在没有先进有效的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和监管力度条件下,这一现象的存在不仅增加了我国食品检测机构的投资额度,还严重影响了正常检测工作的有效开展。

篇(3)

一、加强领导,健全管理体系

根据x高新区食药局xxxx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的相关要求,镇党委、政府以对人民生命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并成立以分管领导为办公室主任的x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落实了专职和兼职人员。并在xx个村(居)确定了x名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由村主任兼任,承担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农村坝坝宴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关键是抓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镇食安办一直以来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学习宣传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充分利用春节、端午等重要节假日和“食品安全周”发放宣传资料,通过设置街头宣传栏,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利用各种会议加强对村干部食品安全法规方面的专业培训,提高村干部的工作水平,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特别是在今年的食品安全周活动中,我镇召开专题会议,制作“夏季食品安全”宣传专栏,发放宣传资料共计xxx余份,悬挂“认准QS标志,购买放心食品”等标语,提高了群众的食品质量安全常识和意识。

三、加强监管,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

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保证群众饮食安全,我镇明确目标,加大整治力度。

一是在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等重大节假日,由我镇食安办牵头,联合工商、医院等单位进行了节前食品安全大检查,重点是对辖区内的餐饮单位和商店进行检查,检点是餐饮单位的卫生设施,操作流程,持证人员健康状况等。截止到x月底,群体性聚餐备案登记共计xxx起,并且在xx个村(居)大力宣传食药监管成果及安全知识,开展农村群宴检查xx起、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共x次、学校食堂和零售药店等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共x次,签定食品安全承诺书xx余份。

二是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对三岔镇快乐宝贝幼儿园、三岔QQ幼儿园、兴隆九年义务教育学校、三岔中学的食堂进行了检查。重点是检查操作间的卫生,餐用具清洁消毒留样情况等,要求学校要做好食品原材料的索证和验收登记台账,所有从业人员均持健康证上岗,确保学生食品安全。

三是加强对农村坝坝宴的检查和登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协管员切实履行上报和登记备案职责,镇食安办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同时对辖区内的乡厨进行登记备案。截止到x月底,群体性聚餐备案登记共计xxx起,并且在xx个村(居)大力宣传食药监管成果及安全知识,开展农村群宴检查xx起、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共x次、学校食堂和零售药店等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共x次。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责任制落实不够,虽然领导机构已经不断完善,镇政府也与各村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但仍有极少数村对食品安全认识不到位。

二是农村坝坝宴安全隐患明显存在,由于农村群众文化水平较低,自我保护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不强,镇食安办监管人员专业水平不高,不具备执法权,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五、工作思路

一是继续加强对学校和的监管。学生的安全牵挂着无数的家庭,要时时督促学校及学校周边餐饮单位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杜绝发生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等群体性事件。

二是不断加强对群众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继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让群众掌握假冒伪劣食品鉴别的基本方法,维权的基本程序,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篇(4)

镇党委、政府将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工作列入目标考核。今年已召开四次政府工作会,安排、部署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工作,以确保我镇群众使用食品药品安全有效。

成立领导小组,培训信息员。镇上以分管领导牵头,镇安办具体落实,片区协管员由思想好、经验丰富、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担任。

分管领导十分重视此项工作,并认真听取协管员在工作上的请示和汇报,及时指导协管员的工作,搞好工作协调,并督促协管员搞好日常协管工作。在“元旦”、 “春节”、“五一”、“端午”、“国庆”等节假日、开学前后,镇党委、政府安排辖区内村、社区、学校等涉及单位做好农村群宴、学校安全、食品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村卫生站、药房(店)等监管工作,以确保我镇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我镇协管员及食品药品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为:第一关于食品和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第二对协管员提出工作要求,要摸清底数、弄明情况,重大情况及时上报;第三对从业人员提出要求,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保证环境卫生,药房(店)必须按相关规定售药,处方必须留底。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今年以来,我镇通过形式多样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群众安全意识。

(一)以“关注食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为宣传主题,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进入学校、企业、社区、村。

(二)对村、社区居民进行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悬挂标语5条、散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让群众了解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努力创建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教育氛围。

(三)通过展板(3个)、发放小册子(600册)、散发宣传单(1000份),举办知识竞赛1次,对辖区内的单位、居民、教职工、学生进行食品药品安全教育。

(四)利用各村广播室对村民进行食品药品安全教育。

二、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一年来,我镇定期不定期组织工商、卫办、安办等部门对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店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1、加强对小食店杂货店的整治。我镇要求相关部门经常对小食店杂货店的粮油面酒乳制品饮料肉类和禽类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群众的身体健康。2、加强学校、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我镇组织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经常性对各学校的食堂以及学校周边的杂货店进行安全检查,要求食堂保持整洁卫生,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品购销渠道登记,确保学生健康。大力整治学校周边小食店环境,取缔一批“三无”产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3、加强药店药品安全监管。药柜是否按分类管理的要求摆放、药品摆放是否整齐有序、店内是否清洁卫生、药品广告是否符合要求(店外无广告、店内无虚假广告)、药品从业人员有无违法行医用药情况。

三、今后的工作思路

为切实加强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彻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在明年的工作中,我镇将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教育,通过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科学引导正确的消费观,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形成全社会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篇(5)

按照市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要求,我办高度重视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结合全区“百日安全”行动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安全工作,并根据全区食品市场特点,研究制定了元旦春节期间详细的检查实施方案,明确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并根据职能部门职责落实牵头整治工作责任,还根据各环节检查的共性问题,采取积极措施,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成效显着。

(一)加强综合协调,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扎实有效。区食安委办根据上级的安排及时召开食品安全工作协调会议,全面有序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整治行动。一是开展了食品整顿工作调查,我区证照齐全的食品经营单位818家、餐饮单位546家,学校食堂23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65家、食品添加剂经营单位3家、畜禽屠宰单位4家,奶站2家。无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二是开展了元旦春节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并接受攀枝花市政府、市食安委办对我局的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消费等环节的督查。三是开展了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四是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宣传,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5副,出简报2期。五积极协调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受理投诉举报3起。六是加强信息报送。

篇(6)

以专项整治为抓手、以长效机制为保障,坚决杜绝重特大旅游食品卫生事故,努力减少一般食品卫生事故,事故总量、事故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等各项指标均控制在县食安委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强化旅游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旅游食品安全工作制度,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人力、财力、物力的保障,强化食品卫生监管力度,完善责任考核办法,使旅游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二)狠抓基础工作,夯实根基

一是明晰不同企业、不同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内容,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单项考核签订责任书,列入年度安全工作重要内容,同时加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努力形成责任到位、管理有序、奖惩分明的责任制体系。

二是继续抓旅游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以会代训等培训工作,使其能灵活掌握食品安全知识,提高管理能力。另外,重点加强对肠道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

三是规范旅游饭店原料采购行为,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实现原料来源有保障、可追溯。进一步在旅游饭店中推广实施“五常法”管理。

四是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预警制度,加强重要节假日及旅游活动期间的旅游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建设。

(三)完善食品安全检查联动机制,遏制重大事故发生

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制度和企业互查机制,增加检查的密度和力度,整合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努力遏制旅游企业中出现重大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四)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一是做好假日旅游“黄金周”食品安全专项监管工作,组织进行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等节前食品安全大检查,各黄金周前两周内,组织完成对旅游企业的食品安全检查。重点监督完善星级旅游饭店食品准入制度体系。

二是强化对各项大型旅游活动或节庆活动的食品卫生专项监管。根据职责对相关旅游企业进行建立食品安全方案、各项措施的落实、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等内容的检查,落实责任,谨防肠道传染病、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事故在我行业的发生。

(五)加强应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篇(7)

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建立月度自查制度。

校长是月度自查的第一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召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题会议,每月组织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及时解决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月度自查的检点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贮存、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内容。

三、月度自查要做好详细检查记录。

检查后认真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月自查表》,归档管理。

四、学校主要负责人应亲自参加月度自查工作,并在检查记录上现场签字确认。

篇(8)

二、突出重点,广泛宣传

以“百安”、“安全生产月”为载体,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各社区、村、各部门要采取会议、专栏、专题讲座、集中培训、书写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橱窗、街道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法》、《食品卫生安全法》、《消防法》、《道路交通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省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并利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事例以案说法,从而提高广大群众安全生产的法律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明确内容,狠抓落实

(一)搞好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排查及督促整改工作

1、搞好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建设

(1)建立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基本信息台账;

(2)与各社区(村)签订目标责任书;

(3)与辖区重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

(4)健全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食品安全快速反应机制;

(5)建立健全村级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

(6)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建立标准化养殖场,完善制度资料;

(7)抓好食品卫生日常监管工作。

控制目标:无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防止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2、具体的食品安全工作内容

(1)学校食品安全,包括校内食堂、校内外小卖部、校外周边超市、副食店的食品安全;

(2)对农村群体性聚餐和城里坝坝宴的申报,做好检查和备案;

(3)农产品生产、加工安全;

(4)畜禽、饲料的源头安全;

(5)城区食品安全,包括建筑工地民工食堂安全,小食店的饮食卫生安全,各大宾馆,大型饭店的饮食卫生安全;

(6)关爱留守儿童、老人食品卫生安全;

(7)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消防安全

1、抓好城区重点单位、居民小区的消防隐患排查与整治。

2、抓好农房防火及用电安全。

3、配合消防主管部门进行消防安全的检查和消防知识的宣传。

(三)建筑施工安全

1、与建筑商签订建筑安全责任书。

2、开展经常性、阶段性的安全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并监督落实。

(四)森林防火

1、抓好绿色长廊森林防火工作,督促社区(村)干部认真值班并安排公益岗位人员坚持日常巡逻守护。

2、抓好村居绿化地带的资源管护。

(五)地质灾害

1、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2、与村居签订地质灾害责任书,落实好责任人,监测人和联络人。

3、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控工作。

(六)危化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1、与两户加油站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建议上级政府和部门取缔非法零售液化气并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2、做好农药、油漆、乳胶漆日常安全监管工作。

3、搞好烟花爆竹经营业主的培训和初审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4、坚决杜绝无证经营,抓好“打假”工作。

(七)道路交通安全

1、完善交通管理站的建设工作。

2、积极配合交警一大队对城区道路管控工作及西环路岩头段的道路管理工作。

(八)水上交通安全

1、与各自用船主签订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书。

2、加强对自用船操乘人员的安全培训。

3、按照《乡镇自用船管理条例》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4、完善西溪河汛期的守护巡逻制度,确保汛期安全。

(九)抓好公共聚集场所安全

篇(9)

为保障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4月27日-29日,我区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宣传活动。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加强与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联络机制,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加工流程,落实食品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储存、食品留样制度,遇有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上报,保障我区在校就餐师生饮食安全。

二是开展学校周边安全检查。针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及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及小餐饮、小摊点、小食杂店等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经营主体亮证亮照经营、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落实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等相关内容,要求从业人员规范佩戴口罩。引导经营者提升食品安全意识,自觉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规范“五毛”食品销售,不经营“三无”食品,及时清理过期食品。共出动执法人员6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0车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55家次,发放监督意见书5份。

三是举办道德讲堂活动。4月29日,结合“五一”节前专项检查,同步开展举办文明餐桌宣传活动,观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文明餐桌情景剧;学校食堂代表畅谈在日常工作中“文明用餐”的故事,讲述“文明餐桌、勤俭节约”的重要意义,让‘光盘行动’深入人心、让‘拒吃野味’成为共识、让‘文明用餐’成为习惯”等理念;学校师生进行文明餐桌行动承诺签名;为学校志愿宣传服务队志愿者代表赠送宣传材料和宣传品200余份,促进广大师生争做“文明用餐、俭以养德”的宣传者、实践者、监督者。

篇(10)

系统内食品生产企业要深刻理解区食安办通知精神,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共同确保我区食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监管对象:泰供东方五云斋食品有限公司。

(二)监管内容:

1、索证索票落实情况:食品生产企业要重点把好进货关,严格执行原辅料采购制度,做好原辅料采购索证索票及进货记录,保证原辅料可追溯,确保采购合格的食品原辅料;

2、生产过程管理情况:食品生产企业要认真做好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安全管理,按照加工过程控制要求,做好关键控制点记录,确保使用中的原辅料无过期变质,保持生产场所卫生、整洁,按要求确保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等储存条件。同时企业从业人员要有健康证明、要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等;

3、运输过程管理情况:食品生产企业要保证成品管理规范,使用合格的包装材料,保持运输工具清洁,确保成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做好销售台账。

(三)监管时段:

做好春节、端午、中秋等重大节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加大对肉制品、糕点等节日热销食品及粽子、月饼等时令性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工作要求

篇(11)

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构建食品安全责任网络,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安全。我局把食品安全工作与全市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同步部署,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明确细化了工作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设立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推进、协调、监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第一时间召开局务会,全面传达省、市会议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和上级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全市民政系统安全集中整治和食品安全工作。年初,及时组织召开全市养老等社会服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明确责任,动员部署落实全市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和百日攻坚行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国务院督导组的各项工作要求上来。年中,全市民政系统工作大会上对全市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和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再强调、再推进、再落实。

二、明确目标任务, 深入排查隐患

(一)实行动态监控机制。为保障服务对象的身体健康,预防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我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民政服务机构食堂就餐饮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件逐一检查,及时查缺补漏,指导到位,对未达到要求的,现场签发告之书,要求限时办理相关手续。

(二)开展机构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一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根据省民政厅部署和要求,印发《全市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开展为期100天的安全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全面排查全市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等隐患的自查。彻底摸清机构底数和机构安全生产情况,切实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漏一户、不漏一项、不留一死角”。 二是全面开展督导检查。成立以局领导班子带队的专项督查组,按照不少于40%的比例,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以及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做到问题清单检查表有检查人、整改责任人签字,对存在问题隐患拍照取证并要求整改责任单位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整改完成后连同佐证资料一并上报。重点检查食堂的环境卫生、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食品的原材料采购、加工过程控制、餐具清洗消毒及设备设施维护以及餐饮许可证、菜肴留样制度落实。三是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检查。春节、端午、国庆、中秋等重大节日期间,局领导分别带队组织对民政服务机构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并强化部门联合生日管家,邀请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联合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提高检查巡查频次,实现民政社会服务场所食品安全全面有效监管。检查表明,个别机构存在问题,如加工操作场所简陋,食品处理区生熟不分混在一起,防蝇防尘设施缺少等等,根据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明确整改期限。

(三)狠抓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强化问题导向,针对食品卫生安全共患问题,重点突出农村敬老院设施设备陈旧、运营管理落后、照护人员短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等短板,研究制定专项措施,列出162个项目整治清单。一是将食品卫生安全与消防安全、医疗安全、服务安全、信息安全相结合,切实提升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保障能力。二是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双改造、双提升”工程,引导和帮助民办养老机构按标准配置设施设备,建成县级失能(失智)农村特困供养对象集中供养服务机构。三是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确保所有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达到二级以上养老机构等级标准。截止目前,市民政局督查检查服务机构193家(次),排查出17项食品安全隐患,大多数为食品留样不规范,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关键是抓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民政机构服务对象食品安全意识。

我局一直以来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学习宣传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充分利用春节、端午等重要节假日和“食品安全周”发放宣传资料,通过设置宣传栏,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利用各种会议加强对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食品安全法规方面的专业培训,提高机构负责人的工作水平,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提高民政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的食品质量安全常识和意识。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责任制落实不够,虽然民政服务机构各项功能设施不断完善,各市(区)民政局与各服务机构也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但仍有少数机构对食品安全认识不到位。

二是农村敬老院安全隐患明显存在,由于农村群众文化水平较低,自我保护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不强,乡镇民政科监管人员专业水平不高,不具备执法权,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五、工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