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新型农村社区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一)领导重视程度有限,档案管理力度尚待提升。当前,北京市一些地区的镇乡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最紧要的任务去落实,但是他们并没有将档案工作列入其中,没有把通过档案验收作为新社区竣工验收的前提。从行政村的情况看,部分行政村的档案工作尚未形成正常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行政村领导对档案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对档案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档案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关注,档案管理所需的人、财、物均无法得到很好保障。新社区建设时,由于原行政村拆除,临时的办公条件有限,档案保管的设施设备跟不上,普遍存在档案管理措施不力,保管条件差的现象。如有的行政村档案室地方狭小,致使档案无法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只能分散保管在各办公室,遗失、废弃、虫蛀等风险较大;有的行政村档案无专人管理,柜子不上锁,谁都可以随意查阅和利用档案;有的行政村档案资料零散存放,日常工作中档案资料谁用谁管,中间如果出现人员变动,很容易造成档案资料遗失。(二)缺乏有效监督,档案收集不到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的档案工作与日常的农村档案工作存在较大差别,无论是产生的文件材料数量,还是档案的门类都远超过日常农村档案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指导,这些行政村并没有根据工作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导致许多有归档价值的文件材料都散落在各部门中,没有能够及时地收集归档。此外,新社区建设过程中,由于缺乏明确的任务分工,相关部门对合并村镇的地物、地貌、重要建筑、文物古迹等原貌,没有足够的记录存档意识,致使这些重要的信息不能较好地留存下来,造成永久的遗憾。(三)档案移交不规范新型农村社区建成后,无论是由一个行政村转化而来的,还是由几个行政村联合建成的,原行政村的所有档案都应该移交给新成立的社区保管,然而目前仍存在档案移交不按程序办事,交接时档案底数不清,该检查的不检查,该清理的不清理,该签字的也不签字,交接手续不严密、监交工作不严格等问题。甚至出现相关档案不移交或不按期移交,移交的档案不完整等现象,这样很容易造成移交的档案既不能真实全面地反映原行政村的基本职能和历史全貌,又不能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进行全程留痕。
三、做好新型农村社区试点建设过程中档案管理工作的对策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做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的档案管理工作。乡镇作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牵头单位,从开始就应把档案工作列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计划中,与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统筹规划,保障档案工作与社区建设各项工作同步开展。区档案局与乡镇应指导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各单位、各部门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和标准,使工作制度覆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档案收集、保管、利用、移交等各个环节,形成制度体系,主要包括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文件归档制度、档案借阅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保管制度等规章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认真分析并及时解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加强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各环节业务文件资料及照片、音像、实物和电子文件的收集力度,集中统一保管,确保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档案文件完整、准确、系统、有效;要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的档案管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切实加强社区档案保管工作,档案库房应确定专人负责管理,档案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要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采取各种防范措施,切实做好防高温、防潮湿、防光、防尘、防有害生物(霉菌、虫、鼠)、防火、防盗等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保管。(二)加强监督指导,保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文件材料的完整收集区档案局可以联合乡镇,依照“提前着手、提前介入、减少散失”的原则,即根据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档案工作的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档案规范管理基本要求,编制一些易懂、易操作的教材,可以通过微信、QQ等手段,采用一对一指导等方式,积极帮助各单位、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学习掌握档案业务知识,掌握专业技能,做到全程督查,随时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各门类、载体文件材料收集的齐全完整。同时,区档案局要指导行政村科学编制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的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全部纳入归档范围,科学划分保管期限,使各单位、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知道哪些文件材料应该被收集。行政村的档案管理人员,以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各临时机构的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要依据修订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认真做好本单位、本部门产生的文件材料的收集工作。如乡镇牵头负责部门,重点加强收集诸如市、区县、乡(镇)有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方案、办法、通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中形成的建设规划平面图、鸟瞰图、宣传资料、统计报表、工作小结、工作台账及有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各种信息等;参建施工部门要重点加强收集诸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地质勘探、规划设计、图纸报表、工程质量管理等;行政村要重点加强收集诸如群众入户登记、房屋丈量评估、征求意见书,新住宅楼的建筑与结构施工测量记录、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过程验收、竣工图,新住宅楼的电、暖、水、煤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过程验收、竣工图,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陶瓷等施工材料构配件检测报告、进场检验、设备开箱检查的文件材料等。此外,乡镇牵头部门还应指定相关部门人员注意拍摄留存好行政村拆迁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有关声像和照片资料等历史原貌等资料。(三)严格把握移交全流程,做好档案的移交工作。原行政村所形成的档案移交给新成立的社区前,主要做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对所保管的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做到账物相符、心中有数;二是对借出的档案要及时催还;三是要注重收集散存在各部门工作人员手中的文件材料;四是按档案移交要求编制档案移交文据及表格;五是撰写档案移交说明。在正式移交过程中,要做好档案交接监督工作。档案交接监督工作对档案交接起着鉴证和监督作用,档案交接监督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按程序办理。交接双方在交接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认真做好移交、接收工作,做到账物相符,手续齐全,并要在交接文据上注明交接时间、地点和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的姓名职务及移交清册、页数等。移交文据一式三份,移交人、接收人各执一份,单位存档一份。交接工作结束之后,移交人、接收人、交接监督人应在移交文据上签字盖章,以示对交接工作负责。
作者:钱海峰 单位:北京市档案局
参考文献:
西辛庄是个庄。“西辛庄市”是个市。西辛庄到底是庄还是市?答:它是一个“村级市”。2012年5月8日,河南濮阳县庆祖镇西辛庄村给自己挂起了“西辛庄市”的牌子,媒体惊呼“全国第一个‘村级市’出现了”!尽管濮阳县民政局明确提出建立“西辛庄市”不符合有关政策,要求其把牌子取掉,但通过这件事,更多人知道了西辛庄,这是一次成功的营销,也反映出西辛庄领头人李连成敢为天下先的气魄。
20年前,西辛庄是当地有名的贫困村。1991年8月,李连成当上村支书,领着村民搞蔬菜大棚,全村人均增收500元。3年后,种菜卖不上价钱了,李连成又决定办企业。
办企业需要用地,地从哪里来?李连成带人把村里几个粪坑、废塘填平,获得了30亩地,在上面建起了西辛庄第一家企业,13户农民入股,当年每股分红近13万元。一看办企业能赚钱,全村老少都要求入股,李连成干脆把企业作价100万元转让给村集体,每户村民1万元入股。
企业急需扩建,建设用地又成了问题,李连成打起了宅基地的主意,村里统一规划建房,全村人搬进新楼,腾出60亩宅基地,“有地了,就能建工厂,就能招商引资,农民上班就得工资了;你在这个企业入股,该分红就给你分红了。”李连成说。
目前西辛庄有20多家企业,年产值10多亿元,全村人均收入2.6万元,解决就业人口近万人。村民生活用水、电、气不收费,孩子上学不收费,村民看病不出村……李连成的目标就是“城市有啥俺有啥”。
“俺村里有好学校,有好医院,有水有电有暖气,有宽的马路,好的绿化,俺有就业的地方,有宾馆,有超市,有休闲跳舞的地方,这不就是城市生活?”李连成说。
今年8月,3位意大利客人来西辛庄参观。在村里走一圈,外宾怀疑自己被骗了:“你们说这是农村?这不就是城市吗?”
如今,李连成有了新目标:响应西辛庄周边15个村子“并村”的要求,建一个可容纳常住人口近2万人的大社区,把西辛庄建成一个“村级市”!
样本之二:古佛寺
古佛寺本是河南长葛市的一个村,现在,这里要建起全市第一个新型农村社区—古佛寺社区。
长葛是县级市,工业发达,城镇化进程快,但好多项目没地方落地。市委书记史本林说,2007年我们就思考土地问题怎么办。2008年,长葛市开始做“迁村并点”规划,准备把全市361个行政村合并为66个。
2012年初,长葛市将原规划加以修改, 66个新社区缩减为36个,覆盖了长葛全部农村。按照新规划,今年长葛市要开工建设10个新型社区,其中古佛寺社区4月份开工建设,9月竣工。
长葛市共有3家上市公司,但农字号的只有“众品”一家。古佛寺社区试点就是让众品公司参与进来。3个行政村的农民迁居新址后,腾出400亩地,众品公司既可就地搞工业园区、养殖园区,还可把用地指标飘移到长葛产业集聚区;3个行政村的耕地流转起来后,也可由众品公司租用,种植经济、高效作物。古佛寺社区的农民,只要愿意,都可以进入众品公司工作。
“建设用地指标飘移”,大概是长葛的一个新发明。众品公司在紧邻市区的产业集聚区搞不到用地指标,但在离市区几公里外的古佛寺拿到了地,它可把这个指标飘移到产业集聚区,而将古佛寺同样面积的建设用地复耕为农田。
长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赵金喜说:“新型社区对农民的好处:一是他们以前以种地为生,现在变成工人了。二是以前住农村,现在住社区了。三是农村公共设施落后,住到新型社区后,当地企业的税收大部分留在社区,可以依靠这个来搞城市化管理,建污水处理厂、超市、银行、幼儿园、养老院等。四是农民种一亩地净利润二三百元,算上人工还赔钱。新型社区化后,农民的土地租给种田大户,我们规定的租金是每亩每年不低于1000斤小麦的价格。今年小麦的国家收购价是每斤一块二,以后小麦价格还会不断上涨。另外,国家对农民还有耕地补贴、养老保险等等。总之,城市人能享受的,他享受了;农村人享受的,他还能享受。”
长葛市规划的36个新型农村社区,计划用5到8年来建成。建设资金一是由政府投资基础设施、工业设施部分,每个社区几千万;二是对上级资金的使用,比如国家每年对河南省涉农资金安排就有500亿元,中央很多条条都有资金;三是企业社会赞助;四是群众自筹。
农民每腾出一亩宅基地,政府将给予补助15万元。农民购买古佛寺社区的楼房,按建筑成本价900元/平方米售给。3个行政村的农民,有人想搬,有人不想搬。长葛市李副市长说,我们打算让愿住的人先住进来,让其他人看看(它的好处)。
新型社区全部建成后,长葛农民户均能腾出4分宅基地,全市能腾出6万~10万亩地。按每年用地量5000亩左右,可以用20年。长葛市市委书记史本林说, 20年后,长葛人口进入负增长,我们再也不用担心建设用地问题了。
中图分类号:F294文献标识码: A
本文所要讨论的农村基础设施融资是指政府通过不同方式,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把不同渠道的资金导向农村公路及交通设施、电力通讯设施、沼气秸秆燃气供应系统、文化体育场所、学校、公园、广场、水渠、化粪池、垃圾处理场等农村基础设施领域的行为和过程。[1]
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农村基础设施融资具备非排他性及非竞争性、自然垄断性、受益范围的区域性和使用的相对低效性、相对较低效的经营性及效益的滞后性等特点。
一、农村基础设施融资来源分析
(1)财政投资
中央财政投资是农村基础设施的一个主要的资金来源渠道,是农村基础设施总投资中可控性最大部分。虽然我国中央财政用于农业基础设施的资金不断增加,但财政农村基本建设支出在总的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重却呈下降的趋势。改革开放以来,中央财政用于农村的基本建设投资占整个基本建设投资的比例比改革开放之前明显降低。这种现象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有味突出,目前我国中央政府基本没有拨付什么资金来支持新型农村社区中基础设施建设。[2]
(2)信贷支持
现阶段农业信贷的业务主要由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承担。由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周期长、回报率低、风险性高等特点,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等商业银行出于稳健经营和利润最大化的内在要求,普遍存在“惜贷”或“慎贷”等现象,要么大幅撤并机构,要么很少发放贷款。
除了商业银行不愿意介入外,很多投资公司也不愿意介入。因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牵涉的范围太广、影响太大,再加上本身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周期长、回报率低等特点,投资公司不愿意毛这个风险把大量的资金放在这上面。
(3)民间资本
民进资本是一个潜力无限的资本市场,但是在目前的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之中却很少见到民间资本的影子。
在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中,民间资本的介入也存在产权不清、市场准入门槛高、不公平竞争及融资渠道不畅等问题。[3]
二、农村基础设施融资模式分析
(1)财政融资模式
此种融资模式主要是依靠国家财政提供资金保证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但是它目前存在的问题是财政所融资金在国家总财政收入中的比例很少。同时,其融资渠道也不畅通。
(2)市场化融资模式
市场化融资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引进各项社会资本参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化融资主要有PPP模式、BOT模式等。如BOT模式是以政府提供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经营特许权为合作基础,国内或国外企业跟政府协商融资、风险、建设等事项后,在规定时间内拥有设施的经营权和收益权,特许经营期满后再将设施按项目按规定转移给政府。需要注意的是,市场化的融资模式在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中会受到当地的市场化经济程度水平、当地是否有完备的法律体系及建设项目的盈利前景等方面的限制。[4]
(3)其他融资模式
包括社区自筹和来自非营利部门和志愿组织的融资。这属于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非主流融资模式,流程也比较复杂,这里就不再多说。
三、农村基础设施融资对策
(1)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
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的力度,明确各级政府的事权范围,按照各自的财权合理的分配农村基础设施的供给责任。首先应增加中央政府对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其次,地方政府也应多渠道筹集资金保证新型农村社区的基础建设资金投入:地方政府在平时应厉行节约,不铺张浪费,努力创造更多的财政盈余;地方政府还应积极主动地联系投资公司、金融机构、民间资本等,为其投资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搭桥铺路等。
(2) 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信贷支持体系
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背景下,搭建以“项目吸引、金融支持、政府推动”为内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外部融资平台,对于拓宽农村建设的融资渠道,整合社会力量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显得极其重要。因此,构建农村基础设施金融支持的总体思路是:建立由政策性金融为主,商业性金融、合作金融和民间金融等为补充的农村基础设施多元金融服务体系。具体可以:首先,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带头作用,进一步完善政策性金融机构功能,强化政策性金融支农作用,使之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融资的主渠道。其次,完善商业银行的作用,国家也应出台各种优惠政策激励商业银行投资打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上来。再次,发挥农村信用社的主力军作用,在地方政府落实风险保障措施的前提下,农村信用社应大力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介入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最后,建立保证贷款的偿还机制,建议中央财政安排农村基础设施专项资金时,按一定比例用于建立还贷准备金,县、乡财政也要从预算内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建立还贷准备金,以保证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贷款的及时偿还。
(3)调动民间资本参与的积极性
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前提下,还要积极探索和发展财政外其他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流入新型农村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构建起多渠道的融资机制,逐步实现其建设的市场化。鼓励企业和非政府组织积极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供给,将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在政府自身变革、市场机制和社会参与的基础之上。可以从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放开市场准入政策及优化民间资本介入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环境等方面入手。[5]
(4)融资模式的创新
财政融资模式和市场化融资模式各有利弊,在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中,应根据当地的情况把财政融资和市场化融资结合起来。从融资模式的内部构成来看,主要是通过财政融资模式和市场融资模式的职能定位和相互协作保障基础设施融资所需的资金;从外部环境来说,主要是创造有利于推广市场化融资模式的市场环境和保障农村稳定改革的法制环境;同时积极鼓励其他渠道资金进入新型农村申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参考文献】:
[1]李宏燕.我国农村基础设施研究[J].农村经济,2010
[2]甘琳.中国农村基础设施融资模式研究[J].建筑经济,2008
Abstract:Through comparing and analyzing the four construction models such as the participation of different financial factors in market-oriented operation,linking the increase and decrease of the land for construction use in both urban and rural areas,construction led by leading enterprise and self-construction by the villagers,this paper illustrates the prudence and differentiated property of financial interference and analyzes its causes. Besides,it conducts extended analysis on the impact of four kinds of construction models on urbanization,industrialization,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 expansion of three different land use patterns and make conclusions,which sorts out thoughts for the development and improvement for the larger scale intervention of financial support in the future.
Key Words:new rural communities,construction model,land finance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3)11-0048-08
收稿日期:2013-10-15
作者简介:谢伟,男,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吴金忠,男,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王朝阳,男,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型城镇化中既是难点也是热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实现国家耕地保护目标和土地集约利用的必然选择,关系着城乡统筹过程中的产业、人口和城镇的合理空间布局。金融要素介入的速度、程度和方式同样倍受社会各界关注。本文认为,金融机构介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具有显著的审慎性、差异性和一定的融资次序。下一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项目规划、设计和发展,应在市场基础、产业条件具备的前提下,更好兼容金融风险偏好,消除各类交易障碍。在政策选择上,应审慎介入城市化取向的新型农村社区,着重发展农业现代化和工业化取向的新型农村社区,为商业化金融大规模进入培育基础和条件。
一、山东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模式分析
山东省农村社区建设始于2006年。7年来,各地根据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生产生活习惯和交通便利程度等不同情况,相继形成了市场化运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增减挂钩”)、龙头企业带动和村民自筹自建四种主流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模式。截至目前,全省共建设新型农村社区5191个。其中,建设城中村1339个,城边(园区)村638个,乡镇驻地村993个、农村其他地区2221个。社区人口规模3000人以下的3735个,3000—10000人的1321个,10000人以上的134个。
(一)市场化运作模式
该建设模式主要适用于城中村、城边村、各类园区村等。所处区域属于规划重点发展地区,具有地理位置和交通便利优势,土地价值较高。此模式不仅满足了地方政府扩张城市规模的需要,而且农民也可以从征地中获得高额补偿,因此在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阻力较小。此模式一般按“政企合作、集中建设、整体搬迁”的原则,采用社区建设与房地产开发相结合、企业投资与政府土地出让金返还相捆绑的方式进行农村社区建设。据统计,全省有891个社区采用该模式,占全部新农村社区的比例为17%。
(二)“增减挂钩”政策模式
通俗地讲,“挂钩”就是为实现总体耕地占补平衡目标;“增减”是通过减少农村建设用地、增加城市建设用地,实施增减挂钩规划。根据社区地理位置,新建农村社区又分为小城镇集聚和中心村合并两种类型。前者是对城边村、乡镇驻地附近村实行整体拆迁,将社区建设在城市或镇驻地附近,变村庄为社区,促进农村环境改善和城镇规模扩大。后者是以一个规模较大、经济实力较强的中心村为依托,将区位相近、规模较小、分布零散的多个村庄合并,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引导农民向中心村聚集。山东省自2006年试点该建设模式以来,已累计批复挂钩周转指标55万亩,涉及120个县(市、区),安置农民29万户,新建社区1339个,占全部新农村社区的比例为26%。
目前,为获取更多的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各级政府成为“增减挂钩”项目的主导者。节约出的建设用地指标有两种使用方向:一是就地转化为国有土地使用;二是将节约出的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建设用地指标上交到中心城区使用。在此建设模式中节约土地的收益在时间、空间和交易主体上呈现明显分离状态,地方政府收益最大,农民收益较小且面临生活成本提升等实际问题,运作中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三)龙头企业带动模式
该建设模式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用其产业、资金优势,采取企业与村庄合作共建,自发拓展生产、经营空间的建设模式。多由企业出资对村庄进行改造或迁建,群众无偿或低价入住,置换出的集体建设用地企业优先使用,实现企业扩张发展和农民居住条件改善的双赢。目前,山东省已建成此类型社区490个,约占总数的9%。这种模式主要限于当地有大型企业或龙头企业愿意介入,当前尚不是具有普遍性的建设模式。随着国家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的放松,以及龙头企业强大的产业基础、丰富的整合经验和充足的就业保障,村村兼并和企业并村现象可能越来越普遍。
(四)村民自筹资金建设模式
该建设模式主要分布在经济发达的县、市、区,一些经济强村、产业特色村、农民收入较高的村,由群众出资、村集体出面组织,自发进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此种类型社区共有2470个,约占48%。
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的金融制度及其构成
(一)金融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制度框架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新型城镇化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决策的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各家金融机构显然都不愿置身事外、甘当看客,都想从中分享一块蛋糕。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周期过长、利益链条复杂,涉及农民就业、权益保护和土地升值、指标转移以及开发商利益等多个方面。从山东省的情况看,金融部门在介入其中时,出于风险考虑,针对不同建设模式,依据各自风险控制的比较优势,事先设计一套甚于企业信贷的严密制度。其基本制度框架是:
1. 周密保障措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称为“农发行”)是金融介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先行者。对“增减挂钩”模式的新型农村社区,将一部分集体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且具备抵押条件的土地使用权设权抵押;无法抵押的,以土地出让收入返还进行质押作保;单一采用土地出让收入返还质押的项目,须由总行严格审批。建设银行作为后来者则另辟蹊径,利用其对土地在建工程上所具有的监控优势,更多选择以土地在建工程作抵押;对于园区建设,则通过优选园区内优质企业担保来弥补抵押方面的不足。农业银行则利用其基层网点和人员优势,重点将信贷保障技术落实在农户端,通过农户联合担保的方式,确保投入资金的安全。
2. 严格准入条件。金融机构将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雄厚的地方财力和一定的产业基础保证作为优质农村社区的主要影响因素。农发行只介入那些具有规模效应的增减挂钩、城中村和园区类建设项目;建设银行则规定,承贷主体必须为政府牵头建立的实体公司,须能长久经营,具有稳定的现金流,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农业银行要求,建设项目所在县市上一年度一般预算收入须在10亿元(含)以上;工商银行则是将此标准提高到30亿元(含)以上。
3. 资金封闭运作。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多以土地开发利用为背景,投入和产出在时间和空间上都呈现一定的分离特征。增减挂钩指标收益的最终实现,完全取决于指标使用城市建设用地的未来收益状况。为防止节外生枝,稳定还款来源,农发行规定:借款人获得的土地出让收入返还,须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不受分期还款计划和到期日的限制;不能按约定还款,督促借款人提前筹集其他资金予以偿还。对单一土地出让收入返还的项目,借款人须在农发行开立土地出让收入归集账户;由财政先收后返的,须开立土地有偿使用收入财政专户和土地资金专户。对土地整治、开发和资金划拨等进行全程跟踪、监测。
4. 严密风险控制。鉴于各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模式都存在环节多、周期长和利益转移等风险隐患,各家金融机构在信贷介入前都事先提出严格的交换条件,要求地方政府部门出具文件,说明项目土地转用征收报批计划安排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落实保障情况;明确土地出让收入返还至借款人质押账户,同意办理土地出让收入返还质押,土地使用权和出让收益不得为第三方抵质押等内容。建设银行在此之外,还要求土地、财政、政府、借款人、贷款人五方必须签订多边的还款协议。
(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金融构成
据山东省国土资源部门测算,通过“增减挂钩”模式每年腾出25万亩土地指标才能满足全省建设用地缺口,每腾出万亩增减挂钩指标的拆迁、建设、整治费用约为38亿元,年资金需求960亿元以上。而2010年以来的3年间,其建设资金来源构成中,年均新增银行贷款仅为90亿元左右,不足资金总需求的10%。可见,银行信贷并非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截至2012年末,全省金融系统累计向各类社区注入资金1016亿元。其中,银行信贷861亿元,发行城投债155亿元(见表1)。
1. 金融支持有所侧重。从分年度金融支持情况看,各家金融机构重点参与了市场化运作、增减挂钩和龙头企业带动三种建设模式,2012年末融资余额分别是457亿元、346亿元和169亿元,各占信贷总额的45%、34%和17%。3年来,银行信贷更加倾向于支持市场化的城中(园区)村、城边村的建设,信贷投入量增加了9个百分点;对其他建设模式的支持力度有所下降(见表2)。
2. 行际间存在差异。从行际间看,到2012年末,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贷款投入分别为363亿元、289亿元、110亿元和99亿元。其中,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信贷投入持续增加,信贷占比较2010年分别提高了3个和4个百分点;股份制商业银行贷款下降了5个百分点。在国有商业银行中,工商银行介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比较早,但贷款投入量只有农业银行的1/3。建设银行介入较晚,目前贷款余额30.8亿元。这表明,银行之间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态度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分化(见表3)。
三、金融机构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行为特征
相对于传统的企业信贷而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毕竟是一个拥有巨大发展潜力的崭新信贷市场。面对一个新生事物,金融部门在积极参与的同时也对此保持着一定的谨慎。目前全国范围内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还缺乏一个统一、规范的顶层设计;利益相关主体的目标并未完全取得一致;建设过程中的土地制度不配套、布局欠合理、产业基础脆弱等实质问题,都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更多金融资源的有效进入。这反映在山东省金融部门的具体行动上,表现为明显的审慎性、差异性。
(一)金融机构介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审慎性
山东省金融部门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审慎性有两个方面的直接体现:一是设计严密的信贷制度;二是实施相对保守的信贷投入。
1. 信贷制度的审慎性。应该说,金融机构针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设计的信贷制度是非常周密的。农发行只对具有发展潜力的城中村和园区类建设项目进行信贷支持;建设银行则将不具有资金实力的政府出资的公司承贷主体排除在信贷范围之外;农业银行直接将经济欠发达县的建设项目挡在制度之外。在抵押和担保方面,各家金融机构着力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农发行牢牢抓住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出让收入返还不放;建设银行则在在建工程的监控优势上发力;农业银行充分利用其基层网点和人员优势,将信贷安全保障技术锁定在农户一端。针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的土地开发利用在时间、空间和主体的分离特征,农发行事实上实施着近乎主办银行的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对土地整治、开发和资金划拨等进行全程跟踪、监测。建设银行则要求必须签订土地、财政、政府、借款人等多边还款协议,以提高约束、监督效率。
2. 信贷投入的审慎性。严格的信贷制度要求,自然会形成更加审慎的信贷投入结果。从采取增减挂钩政策模式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构成看,2012年银行贷款仅占其全部建设资金来源的9.8%。而且,部分银行只对有发展潜力和政府背景的大项目保持一定兴趣,大多数银行对龙头企业带动和村民自筹自建模式保持谨慎观望态度,3年新增贷款不足80亿元,只占贷款新增总额的15.7%。中国银行和多数股份制商业银行根本就没有介入其中。
3. 金融审慎性的原因。形成这一谨慎局面的基本原因:一是土地交易环节存在诸多风险。目前,农村存在集体建设用地、农户家庭承包地和农户宅基地三类土地,这三类土地具有不同的产权约束,市场交易的门槛高低不同。金融部门对这三类土地设置抵押权,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交易风险。二是农民现实和未来利益保障面临不确定性。目前,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部分地方政府更注重能为中心城市发展腾出多少用地指标,往往忽视新型社区形成后的产业基础、市场成熟度和生活成本等事关农民现实和未来利益的实质问题。对山东省100个农村社区调查显示,社区化消灭了农户庭院经济,农民日常消费被动货币化,2012年新型社区农民年户均生活支出较社区化之前增加3000元,增幅近30%。而且,生产便利性降低,有半数以上的上楼失地农民靠外出打工和个体经营维持生计。就业在城市、户籍在农村,收入在城市、积累在农村的“半城镇化”现象依然在延续。三是社区建设存在时间、空间和主体的分离和不对称问题。在“增减挂钩”建设模式下,土地要素由农村向城市、向多个交易主体转移,而真正形成土地收益,一般还要有3—5年的时间间隔。这样,整个土地交易、升值和利益兑现等都面临时间、空间和主体的不对称,在此过程中的多种不确定性难以预知和预防。
可见,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围绕土地所开展的一系列交易,既要面临许许多多来自土地政策制度方面的刚性约束,也要面临来自诸多交易环节的不确定性。因此,各金融部门对此保持相当程度的谨慎是一种客观、合理的理性反应。
(二)金融机构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差异性
客观审慎和有限支持并非山东省金融部门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一致态度。针对四种背景不同的建设模式,各金融机构还是立足扎实的市场调查和各自优势,尽最大可能发现和发掘其中的市场机会,体现出不尽相同的交易策略。
1. 信贷投入的差异性。2012年末,山东省金融机构均对市场化运作、“增减挂钩”模式的社区建设模式有所偏好,贷款余额分别是457亿元和346亿元,比2010年分别增长186亿元和151亿元。而对龙头企业带动和村民自筹自建模式则分别仅增加56亿元和23亿元,显示出相对冷淡的态度。从中可以发现,金融部门对不同建设模式的信贷支持存有较大差异。
这种差异性在不同行际间也有明显体现。自2010年以来,政策性银行新增支持资金172亿元,国有银行新增143亿元,其他金融部门新增63亿元。可以看出,政策性银行在整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始终担负着生力军的重要角色;其他金融部门则处于密切关注和伺机跟进状态。
2. 信贷投入差异性的原因。山东省金融部门之所以偏好市场化运作模式,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看好城中村、城边村和各类园区村的巨大市场潜力,对那些既符合区域发展规划,又具有良好地理位置和交通便利条件的土地,其价值及产业发展的前景都给予较高预期。同样,“增减挂钩”模式虽然不具备市场化运作模式的一些优势和特点,但强大的政府推动力,事实上形成了一种“隐形担保”,安全系数明显提高。反观龙头企业带动和村民自筹自建模式,虽然有较好的市场基础,但这种模式的特点是让利于龙头企业和社区居民,是各种社区建设模式中政府收益最低的,政府对此模式的内生推动力较小。由于没有层级较高的政府推动,在无外部政策援手和内生动力匮乏的背景下,其中的不确定性风险难以有效控制和驾驭。
由此可见,金融机构介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基本逻辑是:尽可能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中寻找到可以交易的确定性因素,以便在新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金融机构介入其中主要考量的因素大致可归纳为三点:一是未来市场发展潜力;二是较高级别的政府推动;三是对某些资源、要素的有效控制。
(三)金融风险偏好及融资次序
山东省金融部门审慎介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行为是显而易见和合乎理性的。但在总体建设的金融构成中,各类金融要素的不同风险偏好也得到体现。在总体建设资金中,地方财政、企业资金和民间资本占到9成以上,是当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流资金。这一现象表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客观上存在一种合理的融资次序,这是由各类金融要素的信息对称程度和不同风险偏好所决定的。
1. 地方财政及民间投资商。无论从农村土地的规模化经营还是从城市的开发经营方面考虑,地方政府都有进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地方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既是政策、规划的制定者,又是资金拨付、项目验收的管理者,具有信息对称、风险自控的天然优势。而贴近社区的开发商、建筑商、龙头企业等民间资本具备熟悉新建社区各种有利条件的优势。因此,地方财政和民间资本会理所当然地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
2. 政策性金融机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对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融合作用,其中蕴含着巨大的内需潜力,为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从山东省的情况看,2012年,两大政策性银行累计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注入信贷资金363亿元,占信贷投入总量4成以上,是银行信贷的主力军。他们广泛渗透到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密切相关的农村路网水网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改造、农业生产基地开发、农业生态环境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土地整治和农民集中住房建设等环节领域,较好发挥了引领和示范作用。
3. 商业性金融机构。如前文分析,各商业银行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持审慎态度,但这并不妨碍商业银行对该新兴信贷市场的关注,也丝毫不影响他们大规模、深度介入的商业化运作。比如,2012年建设银行已承担新农村建设旧城改造贷款88个,授信总额300亿元。目前,建设银行总行与山东省政府,建设银行省分行与省住建厅等先后就农村社区建设、农民安置房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以及旧城改造项目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为今后更广泛地介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做好各项准备。
四、基于城镇化、工业化和现代农业三种土地开发利用模式的思考
遍阅各国农村社区发展进程,德国、日本和韩国等国家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注重与农业现代化协调推进,人口向城镇的转移和集聚较为有序,较快地迈进了现代化国家行列。但部分拉美和南亚国家没有处理好“三化”关系,人口向城镇的转移与工业化和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脱节,大批农村人口被推向城市,从而产生“城市病”和“过度城市化”现象,落入“中等收入陷阱”,城乡差距也进一步拉大。金融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必须要研究、吸取和借鉴不同国家、不同地区所获得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
(一)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三种土地开发利用模式的简要评析
1. 三种土地开发利用模式及其不同收益。简要回顾一下山东省四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模式,整合、改造城中村、城边村和“增减挂钩”模式,显然都以房地产开发为重点,走的是城市化之路;园区村建设和工业龙头企业建设模式,取道工业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村民自筹自建模式,谋求土地规模化种植、养殖,取道现代农业。所以,山东省四种新型农村建设模式代表了城市化、工业化和现代农业三种不同的土地开发利用模式。
就短期而言,将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的收益明显高于工业开发,而工业开发又高于现代农业的种植和养殖。所以,土地开发利用的不同收益,决定了当前地方政府对土地开发利用的意愿是:最优选择是房地产和城市化,工业化属于次优选择,最后才是现代农业。这反映在四种新型农村建设模式中,地方政府热衷于开发城中村、城边村,热衷于“增减挂钩”模式,政府推动层级高、力度大;其次是园区村建设和龙头企业建设模式;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和村民自筹自建模式的政府支持层级最低、力度最小。
2.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城市化的局限性。尽管从短期收益看,以房地产开发为主导的城市化倍受各地政府推崇,成为目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腾出土地指标的重点满足对象。但据观察,城市化边际效率递减,劣势也愈加明显。具体表现在:
第一,我国居民购买力难以支撑高房价。从建设成本分析,我国房地产市场价值已升至GDP的300%至400%,达到日本“平成大萧条”前375%的警戒值。据IMF研究报告,目前,我国人均收入远低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全球10个房价最高城市中,6个在中国大陆。
第二,房地产供求风险已呈现扩大化的趋势。据2013年8月克而瑞研究中心对286个地级以上城市的定量化研究分析,供求风险从一线城市到三线城市呈现扩大趋势。一线城市房价增速相对更快,房价收入比偏高。二线城市房地产市场短期供求风险显现。三线城市房地产市场待售存量一直处于增长之中,整体供求风险较高。由于受制于有限的住房需求,三四线城市、县域土地价格上涨空间较小,增减挂钩指标收益实现面临不确定性。
第三,农村社区闲置现象将更加突出。在现行土地制度不完善、不配套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对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实际上持不鼓励态度,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农民宅基地难以形成正常的市场价格。由于上级地方政府多以行政分配方式要求下级政府每年通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指标,在土地价值更高、能获得更高收益的中心城区使用,导致中心城市超常扩张。房地产泡沫化和农村社区空心化目前已经成为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两个极端,并存于城市化进程中。
鉴于“增减挂钩”模式等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操作流程,按照“先安置后拆旧、先拆旧后使用”的原则实施,即形成土地收益之后才能归还资金,这一般存在3—5年的时间跨度,具有一次性投入资金大、回收周期长等特点,一旦城市房地产泡沫破裂,整个链条中的经营主体将面临资金难以回收的较大不确定性,不仅会引致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可持续性和低效率,而且复杂的利益关系会引致许多矛盾和问题的出现,从而不能有效兼容农村各类生产要素和农村经济实际,很难获得农民的一致认可。
(二)金融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基本策略
山东省金融部门对城中村、城边村、园区村和“增减挂钩”模式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给予了有限和谨慎的信贷支持。因为金融部门都清楚,随着部分缺乏产业支撑的三四线城市风险不断暴露,以房地产业为代表的城市化已基本走到尽头。在金融部门看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必然催生大量新的金融需求,对金融机构而言这是一轮新的政策机遇。农村社区建设应该具有可持续性,只有能够兼容农村经济,兼容各类农村生产要素,兼容农民利益,具有产业基础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模式才更具有生命力、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和低风险性,才会吸引金融部门不断参与其中。
在介入目标选择和竞争策略上,一是金融机构与政府对接载体要刻意避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而选择地方政府控股、资金实力雄厚、有实质项目、还款来源有保障、现金流全覆盖的实体公司。二是金融机构对接和扶持重点转向符合市场发展取向的新的市场主体培育、龙头企业的壮大和产业规模的扩张等。三是注重围绕兼顾农村经济发展、兼容农民利益的金融支持。比如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在对农业产业化提供信贷支持的同时,可让更多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到城市就业、创业中去。
(三)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主导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比较优势
改革开放以来,农业产业化龙头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龙头企业”)作为新生的农村市场主体,在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一种新生力量,龙头企业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同样具有多方面的比较优势:
1. 扎实的产业基础和经济实力。截至2013年6月末,山东省各类产业化组织已发展至2.2万家,其中规模以上龙头企业达9004家。龙头企业都拥有属于自己的产业平台、市场网络、技术储备和产品基地,已成为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主力军。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数量达到82651家,注册成员为79.54万个,成员出资总额1373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总数、成员出资总额均居全国首位。集群集聚效果日益突出,形成了粮油、果菜、畜禽、水产、林木花卉等优势产业带。目前,全省有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6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数量超过10家的县达到17个。
2. 广泛的群众基础。全省有50%以上的大宗农产品被现代农业组织收购、加工,有70%以上的鲜活农产品主要由各类产业化组织加工包装外销。龙头企业通过农业订单、合同、股份合作等方式,与合作社、农户以及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等建立了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并不断提高农户在利益链条中的主体地位,提高了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的积极性。目前,全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农户达1820万户,其中龙头企业提供社会就业岗位259万个,带动农户数量达到1080万户,增收总额268亿元,人均增收2480元。农民通过到企业打工、土地入股、出售产品等方式参与到产业化经营中,获得更加稳定、可观的收入。龙头企业与广大农民之间的紧密联系和信赖关系,为其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奠定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3. 主导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丰富经验。近年来,一大批龙头企业通过村企互动、村企联建等方式,帮助农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以滨州邹平县东尉社区为例,该社区由该村集体持股30%的东尉集团先行出资5000万元建设,总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容纳540户,人口2000余人。原村庄迁建后已完成建设部分节约土地173亩,主要用于兴建东尉村工业园区,吸引安置有色金属回收、不锈钢产品铸造、物流运输企业20余家。该村劳动力经培训后90%以上在东尉集团或村工业园区就近就业,土地全部实行产业化、标准化生产,年人均纯收入超过2.2万元。该社区合理兼容农民利益,对入住群众实行补贴、供暖、供水、安装太阳能、高标准装修等“五统一”。居民在宅基地置换基础上,按每平米700元价格购买楼房,低于社区同期对外出售价格780元。
4. 龙头企业实际土地需求。随着龙头企业发展的加快和扩张,建设用地和基地普遍缺乏。采取与村庄合作共建,由企业出资对村庄进行改造或迁建,群众无偿或低价入住,置换出的集体建设土地企业优先使用。从微观上看,采用此类模式的企业低成本获得了建设用地,农民就地转变为产业工人,分散的耕地流转为现代农业基地,部分村集体根据谈判条件可能获得龙头企业的部分股权。村民自筹自建模式的核心是依托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自我发展规模种植和养殖,为农业现代化提供基地或配套服务。
总之,通过四种模式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比较看出,短期看,以房地产行业为代表的城市化取向,能以较快速度和较大范围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但从中长期看,只有更广泛农民自发参与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才具有可持续性。因此,我们认为,尽管目前以龙头企业主导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不太被重视,但借助其扎实的产业基础、雄厚的经济实力和丰富的村镇建设经验来推动农村社区建设,能够真正实现市场的自我调节功能,这种建设模式既符合农地农用的基本政策,又能更好兼容农村各类生产要素,应该成为未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流模式之一。
五、金融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政策建议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一个资源和要素快速集中的过程。空间资源的重新配置、人口和资本的集聚,释放出经济要素流动和重组的巨大力量,为金融部门提供了广阔的金融服务空间。因此,金融部门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支持,必须考虑自身风险偏好,着重消除金融交易障碍,着眼于结构调整、发展可持续和风险可控。具体有四个方面的建议:
(一)注重顶层设计,统筹相关政策及发展规划的金融衔接
建议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促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应该打破目前的垄断征地政策,实现农村、城市土地“同地、同权、同利”,建立土地交易机制,使农民分享城市化中的土地增值收益,使进城农民获得创业资本。要在统一规划、规范设计的基础上,健全宏观调控政策衔接规则及融资供求平衡机制,理清不同模式农村社区建设的金融支持边界及政策支持措施。
各地政府在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布局、产业发展规划时,要广泛听取金融部门、龙头企业、村民代表的意见,实现融资规划的有效衔接。在规划设计、政策协调过程中,要消除金融交易信息的不对称性,注重兼顾金融支持。加强财政、产业、金融政策的协调配置,优化扶持资金效果,建议整合各类农业补贴资金,对龙头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吸引更多、更大规模的龙头企业参与社区建设,有效拓宽社区建设融资的渠道,扩大融资规模。进一步深化现代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程度,为金融支持创造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
(二)坚持宏观审慎,有限支持增减挂钩指标的可交易性
必须建立国家、集体、个人合理利益均得到平衡和实现的机制,从制度上消除土地利用上“囚徒困境博弈”的利益诱因。土地管理的制度安排,应该在完善土地所有权及其实现形式的同时,保障权益人的物权;土地征收和转移应参照土地市场价格。要注重解决增减挂钩建设模式在土地交易、升值和利益兑现上的跨时空的分离均衡问题。各级政府要组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及挂钩节余指标交易平台,进一步明确交易原则与实施流程,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挂钩节余指标要优先满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生产合作社用地需求,制订不同区域增减挂钩土地增值收益返还最低标准, 完善全国土地指标的有偿流转交易使用机制,实现农村社区建设结余集体建设土地指标的土地增值收益全部返还农村。
按照交易透明、公平分配原则通盘考虑全国土地利用计划,在全面开展地市政府信用评级基础上,由独立评级机构会同主办银行核定其授信总额。限定将省市土地指标经营机构作为重点支持对象,审慎开展跨省市增减挂钩指标交易的抵押贷款,并实施定向发放、封闭运行的管理制度。对县一级土地指标经营机构交易增减挂钩指标,并以增减挂钩收益为担保申请贷款的,除用于社区拆迁安置、土地整理和项目建设之外,原则上不予信贷支持。对龙头企业购买增减挂钩指标按照商业信贷原则提供选择性支持。
(三)实施倾斜政策,优先支持龙头企业带动模式发展
建设新型农村社区,需要有一个扎实的产业基础来增加农民收益和解决劳动力转移问题,以增强自身建设的可持续性。因此,龙头企业尤其是与“三农”密切关联的龙头企业作为主导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将成为必然选择。一是建议政府依托龙头企业参与中心村合并型社区建设,实现农地农用、就地就近城镇化,基地、员工和产业的本地化,丰富和完善社区、企业、居民收益的保护机制。二是从信贷、结算、理财等方面为龙头企业量身定制服务方案,开展“一站式”服务,争取财政政策的补贴和奖励,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三是积极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发放土地经营权抵押、大型农机具抵押、仓单和应收账款抵押贷款以及信用贷款。
(四)强化分工合作,注重发挥金融机构差异化服务功效
各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功能定位、风险偏好和客户结构差异,坚持宏观审慎原则,认真探索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主体及相关各方的金融服务问题。农发行、国开行要围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旧房屋改造、农村生态环境和农业科技等政策性中长期信贷业务。其他涉农金融机构要积极顺应农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生的重大转变,切实加快经营转型步伐,调整优化区域结构、业务结构,完善渠道功能,强化创新驱动,全面提升发展品质,通过差异化的服务和产品策略,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优先满足其土地流转和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金融需求,更快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城乡统筹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国金融40人论坛课题组.土地制度改革与新型城镇化[J].金融研究,2013,(5).
一、村镇建设基本现状
(一)村庄建设基本情况。台儿庄区地处山东省最南部,下辖5镇1街,辖区内设有211个行政村(居)、336个自然村。全区土地总面积53179.12公顷 ,其中耕地 33013.08,城镇及工业用地1816.92公顷,村落占地4517.22公顷(农村总户数65158户)户均1.04亩。近几年,通过开展文明生态村建设、村村通油路工程和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等活动,基本实现了村村通柏油路或水泥路,条件好的村庄甚至达到了户户通,其他基础设施也得到了一定改善。
(二)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村庄规划缺失,村民建房散乱无序,随意性很大,占压耕地建房日趋严重,空心村现象十分突出。二是建设标准不高,缺乏地方建筑风貌和特色。三是“三大堆”现象十分突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随处可见。四是厕所大部分是露天的,住宅与禽畜圈舍混杂,禽舍的粪便、污水露天排放,晴天苍蝇满天飞,雨天臭气熏天,严重影村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卫生状况令人堪忧。五是基础配套设施严重缺失,比如绿化、路灯、自来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
二、村镇建设工作的有益探索和工作措施
针对村镇建设存在的问题,2011年台儿庄区结合“土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和城乡一体化活动,重点对全区5个乡镇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进行了有益探索。
(一)工作措施。一是科学规划,注重节能减排。按照“规模适度、功能齐全、节能环保”的原则,对新建的5个农村新型社区进行统一规划,新建住房的选址、功能配套及户型设计,充分考虑农业生产实际,建筑模式为四层楼房前后带院,用于存放农耕机具等杂物。结合生态示范小区建设活动,推行“四节一环保”的标准,全面推广应用太阳能、秸秆气化等可再生能源和节能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二是生态建设,完善污水、垃圾处理系统。在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注重绿色、环保,重点做好小区的绿化美化工作。以小区道路两侧、文化健身广场作为绿化重点部位,见缝插绿、建造园林小品,使居民的生活环境实现了三季有花、四季常绿。依托小区的物业管理模式,结合全市实施的城乡环卫一体化活动,在小区内定点投放垃圾收集设施,对社区居民生活垃圾实行定时收集处理,有力促进了我区“户集、村收、镇运、区处理”垃圾处理模式的建立。同时,按照“同步建设、同步交付”的要求,根据居民需求,为5个新建社区同步配套建设了社区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完善了社区环保功能,营造了整洁优美的小区环境。三是综合配套,完善社区服务。在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过程中,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分区、留足(活动、发展)空间”的原则,对农具存放、家庭养殖、供水供电、道路亮化和绿化、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统一进行综合配套功能,实现农民集中居住与集约服务的一体化。涧头集镇李楼、泥沟镇红东等社区,配套建设了社区服务中心、老年房、文化健身广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小区内家家户户通有线电视、通电话、通宽带,实现了“信息网络化”的全覆盖,有力改善了村民的居住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我对已入住社区的村民进行了问卷调查和入户走访,通过调查走访,大部分村民的意见是:一是房屋质量不好;二是楼间距太小;三是公共卫生清理效果不好;四是认为原村庄确实需要改造,但住楼房不习惯,向往二层独家独院的户型。
四、村镇建设工作的思路和构想
通过对村庄和社区的调查,可得出如下结论:一是单纯的通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已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村庄脏、乱、差等问题,必须标本兼治,从根源解决问题,实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势在必行。二是要抓住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有利契机,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通过兼并临近村、撤并弱小村、改造空心村,进行合村并居,新建大型农村社区,提升村民居住环境。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始终把维护村民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依法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收益权,真正让村民得到实惠,让他们满意。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要首先听取村级两委班子和村民代表的意见,确保村民有效参与,做到整治前村民同意,整治中村民参与,整治后村民满意。各级各部门不能用命令代替民意,擅自上报试点村。项目规划设计、住宅设计、回迁安置方案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必须履行公告、听证、论证、公示等程序。
(二)坚持因地制因,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情况,实行分类指导、梯次推进,不搞“一刀切”。 根据各村区位优势、生活习惯、经济条件、村民意愿等情况合理规划建筑模式,可以是多层楼房(原则上不超过4层),也可以是二层小楼,城乡结合部、镇驻地的村庄可以考虑多层,其他村庄应该以二层为主,也可以二层多层兼有,老年人住二层、年轻人住多层。我们以1000户的村庄为例,对规划建设二层独家独院户型的节地情况做了测算:目前全区村落占地4517.22公顷,农村总户数65158户(以上数据均不含运河街道办事处和各镇驻地村),户均占地为1.04亩。依据《山东省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的要求,新村人均建设用地不超过100平方米,按户均人口3.5人计算,户均占地350平方米,约0.525亩,每户节约的土地为0.515亩,则该村庄通过旧村改造可节约土地515亩。如按现行的每亩16万元的补偿标准,补助资金共计8240万元,户均补助6万元,节余资金2240万元加上整合其他部门的补助资金可用于新村路、水、电、绿化、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调查,有80%多的村民同意在新村统一规划建设二层,然后将原有住宅无偿的交给村集体复垦;如果能再给予适当的补助资金,将有90%的村民同意这种方式。
(三)坚持“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要借助外力驱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本着“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通过招商引资吸引外来资金参与城镇建设。比如靠近镇驻地的村庄,村庄占地比较大,某大型工矿企业想落户或扩大企业规模苦于无地可用时,可以通过土地置换的方式来实现。先建安置房,村民全部回迁后,在把旧村复垦,这样该企业可以使用原村占地面积减去安置区占地面积这个土地指标,用于厂房建设或扩大经营规模,复垦后的土地交给原村民耕种,这样既增加了耕种面积又解决了企业用地难的问题。
四、有关建议
(一)合理确定安置区容积率和住宅高度。土地挂钩项目要严格执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的有关要求:项目区内节地率原则上不超过50%,安置区容积率原则上不超过1.0。社区住宅原则上不高于4层,要突出农村特色,避免盲目建高楼。科学划定生活区、生产区和服务区等功能区,强化社区基础设施配套。
定边县贺圈镇小巨滩村是榆林市市级新型农村示范社区之一,立足于小巨滩村庄现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居住环境和生产环境,吸引人口和产业聚集,根据农村区域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实际需要,达成居住集中化、环境生态化、管理社区化、设施城镇化,达到集约土地、规模生产、提升功能、方便生活的建设要求。
通过对小巨滩村的自然资源条件,社会经济状况等方面的实地调查,对今后的发展目标做了认真分析,获取了第一手资料。在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坚持按照“产业发展是支撑,城镇体系是载体,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目标”的总体思路,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探索和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模式,把村民发展致富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机的融和在一起,使规划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
1 新型农村社区的概念
新型农村社区是指在农村一定地域范围内聚居的,从事现代农业生产、享受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社会服务的、实行城镇社区管理模式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其不是仅仅依靠传统维系的文化共同体,而是具有多样性共同联系的地域共同体,是城镇建设的延伸点,是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落脚点,是农村城镇化的切入点和示范点。其建设目标是达成居住集中化、环境生态化、管理社区化、设施城镇化。
2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必要性
2.1 自然村落的解体推动农村社会重构
近年来,随着榆林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镇,导致农业村庄不可避免的走向衰落,许多村庄出现了“空壳化”、“空心化”的现象。此类村庄的衰落加快了农村社会重构和农村社区的崛起。
2.2 新型农村社区是农村“就地城镇化”的重要依托
在农村社区建设的过程中,通过改善农村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引导周围村庄人口逐步向社区中心村集中,实现农村“就地城镇化”,为榆林地区的城镇化发展开辟新的道路。
2.3 新型农村社区有利于资源合理配置
农村社区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打破原有农村社会结构,以开放为基础的地域性自治代替封闭村落为基础的村民自治,有利于农村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村社会的健康发展。
2.4 新型农村社区有利于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
新型农村社区具有较强的聚集组合功能,可以吸纳大量的社会资源和培育各种社会组织,在加强合作和改善服务中推进农业产业的现代化进程。
2.5 新型农村社区有利于现代文明在农村地区的发展
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为农民参与社区管理提供了良好的平台,有利于逐步培养农民的民主竞争、合作协商精神,增强公民意识和公民责任感,推动现代文明在农村地区的发展。
3 新型农村社区发展战略及空间布局
以居住集中化、环境生态化、管理社区化、设施城镇化为目标,加快村庄整合布点,寻找科学合理的社区建设模式,制定社区建设标准,采取试点先行、重点推进的策略,促进农村社区建设,逐步实现农村社区全覆盖。
结合上位规划对村镇体系布局、农业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使新型农村社区内各功能区相对集中紧凑,有机联系;做到人畜分离,确保人居环境卫生;村内道路路面硬化,水源安全可靠,电力通信畅通,垃圾定点收运,污水雨水分流,污水处理后排放;设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内有活动中心、卫生室或便民诊所、商店或超市放心店等公共服务设施。
4 小巨滩新型农村社区规划
4.1 小巨滩新型农村社区发展模式
小巨滩村农业生产条件较好,且土地相对集中,利于进行集中连片实施生产,而居住用地集中布置于村庄中部。因此小巨滩空间发展布局采用组团集中式布局。
4.2 社区性质
小巨滩是以农、林、畜为主导的人居环境优美的现代农业循环经济社区。
4.3 建设用地选择及发展方向
充分利用原有用地调整挖潜,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相协调,选择原村庄建设用地作为未来建设用地,通过规划,逐渐搬迁旧村庄住户至新规划社区中,分阶段分批实施,搬迁后,旧村就地改造作为新的社区规划用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
4.4 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当前,农村许多地方都建有不同规模的新型农村社区,这些社区较原村庄而言,既有相似之处,又有很多内在的区别,运用原有的农村传统管理模式,远远不能满足新型农村社区的运转需要,甚至可能影响社区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引发不必要的社会矛盾,因此,探讨创新新型农村社区管理模式意义重大,十分必要。
1新型农村社区的特点
各地当前已建成的新型农村社区,大致可分为两个类型。一类是独立型,这类社区完全由原来一个村庄单独改建而成,即社区内的全部居民均为原来一个村庄内的原村民。另一类是合并型。这类社区由两个及两个以上村庄合并建成,社区的居民来自不同的村庄。与原传统的村庄相比,新型农村社区具有以下特点:(1)居住环境不同。由原来分散居住,变为集中居住。独立型社区,虽然都还是原来一个村的,但也打破了村民小组的区划,合并型社区更是将不同村庄的居民组合在一起,大家由陌生变为邻居,甚至生活在一幢楼内,没有了原来宅基地的概念,彼此间需要有一个适应的过程。(2)住户间相互依附性更强。特别是以高层、复式建筑为主的社区,一个住户的生活可能直接影响到另一户。比如:公用通道、公共卫生、声音、出行等,相互间极易产生摩擦。(3)新型农村社区比原来村庄在空间上小得多,使得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居民,受到了许多限制,比如,运输工具,农机具的存放,农忙季节农产品的晾晒去杂等。(4)管理层级不同。相邻住户从属的管理层级不同,要么不是一个村的,要么不是一个村民小组的。一个管理层,管的了东户,管不了西户。(5)住户间福利待遇不同。由于不属同一个村民小组或同一个村。受原集体经济条件的制约,享受的福利待遇千差万别。单就水电费而言,有的享受全免,有的享受减半,有的则需全额承担。
2建议措施
农村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农村居民在农业生产方式基础上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通过这一概念可以分析出农村社区主要由地域、人口、社区意识、社区设施四部分组成。现如今农村社区建设中出现的问题都可以从这四个方面进行研究。农村社区是一个较为完整的社会结构体系,从新型农村社区开始建设到建设成功之后的一段时间内,这些问题也可以在新型农村社区中得到反映。
一、农村社区的历史沿革和特征
自从人类开始出现,人类就过着群居的生活。随着人类开始运用工具,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便逐渐形成了氏族、部落、联盟等组织化的单位。最后国家的出现,使得氏族、部落、联盟等组织化的群体成为国家组成体系中的一部分。相对较早出现的氏族,便演变为村庄。随着历史的发展农村社区的概念逐渐形成。城乡一体化之前,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可以说是自成一体。在全球化进程不断加速的今天,我国作为“地球村”的重要成员之一,应该学会接受新的事物和学会尝试改变。新型农村社区便是改变过程中的一部分。(一)农村社区中的基本单元是农民。农村居民不仅是农村社会进步的有力推动者,也是农村社区的缔造者和维护者。正是因为这样,农村社区的建设不是以环境或者经济为主要参考因素,而是把人作为最根本的出发点,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思想。新型农村社区作为一个新的活动场所,它能不能将农民吸收进来,并使农民定居,就要看农民们能不能接受并希望改变原有的生活状态。(二)农业生产是最基础的经济活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其经济组成都离不开农业生产,因为农业生产是保证一个国家运行的最基本条件之一。在我国城市及其周边,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普遍存在,而在我国农村,农民绝大多数还是以从事农业为主。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的产业结构发生了变化,比如一些地区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农民开始增多,但是农村居民内心还是希望拥有自己的土地,以基础农业为主要活动。(三)农村社区的人口密度低,规模小。农业活动的性质决定了它需要大面积的土地。这使得农村地区的居民不能像城市、县城的居民那样聚居在小范围区域内,这就造成了农村居民大多数是小规模的、分散的定居。这是因为这样,新型农村社区可以将农村居民聚集在一起,实现人力资源的整合,同时可以增加农村社区的人口,对土地实现整体规划。所以说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时代的需要。
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一)缩短城乡贫富差距。基尼系数是综合考察居民内部收入分配差异状况的一个重要分析指标,基尼系数越小收入分配越平均,越大表示收入分配越不平均。从2008-2015年之间的数据可以看出,我国基尼系数徘徊在0.47到0.49之间,说明我国收入差距很大,尤其是城镇居民内部和城乡居民之间。然而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其目的就是整合农村人力资源,使农村人口不再分散便于管理。这样就可以缩小城乡贫富差距,使我国未来的基尼系数继续保持下降的趋势。(二)促进经济发展。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整个社会的物质极大丰富。不管是城市居民还是农村的居民,对来国家、社会的要求越来越高。但是公共服务在农村地区普及率还是很低。当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完成之后,人口集中在一个地域范围内,日常生活消费其实是拉动内需的一种方式。(三)促进社会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种美好的追求,其特征就包括安定有序。而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就包含着社会稳定,发展有序的理念。安安稳稳的过日子是老百姓永恒的追求,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就是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我们应该以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为契机,将“和谐”融入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推动和谐社区的构建。
三、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外部拉力不足,内部推力有限。所谓拉力就是来自农村地区以外的助力,这些助力可以帮助农村地区的经济增长,也可以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所帮助。主要形式是招商引资到乡镇,但是很多企业都因为农村的交通落后或者是环境等原因搬离了该地区。招商引资的困难和企业的离开,使得农村的产业结构难以得到调整,最后出现了外部拉力不足的局面。传统农村社区以一种稳定的文化作为凝聚力,在于其一成不变的生产、生活和交往方式。传统的生产方式不能推动农村的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新农村社区的建设的内部推力不足。(二)资金来源单一,缺乏财政动力。资金是保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顺利进行的关键,社区建设的主要资金是国家拨款。虽然市县各级财政积极筹措、大力投入,但与新型农村社区发展规模、实际所需相比却相去甚远。比如一些偏远地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没有充足的资金来源,导致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缓慢。由此可以看出,建立起多种资金来源渠道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保证。(三)农村居民过于分散,积极性不高。我国九亿多农民分布在五百多万个自然村,如此大的数字告诉我们想要将村民集中在新型农村社区存在一定难度。如此庞大的数字背后就是农村公共服务和基层设施建设的缺乏。仅仅从农村居民居住分散就可以看出“集中难”的困661周刊境,新型农村社区首要的任务就是解决这个问题。新型农村建设中也存在一些现象打击了村民的积极性,比如房屋建设没有考虑到农民生产工具的存放、没有针对养殖业专门规划土地等事项,对农民的实际需求考虑不够周到,打击了农民的积极性。
四、解决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坚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最大的问题就是资金不足,而产业结构调整可以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这种理念非常适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需要一种内部支撑,这种内部支撑可以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来实现。因为产业结构合理性的调整,不仅可以改变农村居民固有的思想观念,还可以合理利用有限资源,实现农村地区产业结构从较低级形式向较高级形式的转变,促进内部经济的发展。如此一来,即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又引导了农民主要生产活动向高级生产活动的转变,增加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内部推力。(二)扩展资金来源渠道。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离不开资金的投入。资金问题一直困扰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解决这一问题应该从以下两点出发。一是政府加大财政投入。政府投入的资金是社区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政府投入的多少直接影响到社区的建设。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政府必须做好“领头人”的作用,积极引导、规范使用资金。二是吸收社会流动资金。从新农村建设的现状来看,规范的合作制是当前农村经济体制的现实要求。政府虽然主导着社区的建设,但是太过于依赖政府反而会增加政府的财政压力。虽然政府不能主动吸收社会流动资金。但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政府可以引导农村金融平台的创建,通过融资的手段来吸收社会资金。(三)坚持以人文本,提高农民的积极性。新型农村社区是为人服务的,人口数量是新型农村社区必不可少的基本单位之一,农村居民的积极性之间影响新型农村社区的形成。积极性的调动离不开正确的措施,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决。一是增加宣传力度,提高村民认识。首先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让农民知道新型农村社区的存在。其次定期组织农民参观社区,增加大家对社区的认知。最后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培养农民的大局意识。二是结合实际,科学规划。科学的规划能够促进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社区是为人服务的,建设新型农村社区要考虑到居民的日常生活,要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提高绿化水平。整体规划严谨,使社区建设更加科学合理,那么农村居民就会产生心理上的认同。
作者:周广涵 单位:湖北民族学院
参考文献: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举措,担负着城乡一体化和促进农村居民市民化的重大使命。我国数量相当庞大的农村人口转移,靠大中城市或小城镇的发展,吸纳和承载农业人口的转移,城镇化将会遥遥无期。提出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实质上就是加快农村城镇化、农民市民化的一条新路。
1.新型农村社区的深刻内涵
所谓新型农村社区,即在传统农村社区基础上运用城镇化建设理念、以公共服务社会化措施覆盖农村、以现代产业体系支撑农村,在农村地域内以中小行政村或中心村为范围,以农民为主体、多种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相结合组成,把若干个自然或行政村通过统一规划整合建立起来的较完备的社区组织和社区服务的社会生活共同体。[1]
2.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实践探索
目前,各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步伐加快,在实践探索过程中,产生了多种不同的模式。
2.1城镇开发建设联合模式
这种模式主要适应居住人口分布密集的城镇结合区,在规划建设过程中结合旧城改造,运用房地产开发模式进行整村迁村并点、连片开发。政府与企业合作,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进行开发,将原有的行政村或自然村规划为新型社区,对区内的村庄改造完成市场化运作,并把村改造包装成开发项目进行招商推介,企业出资进行村庄拆迁和土地开发,在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方面主要由政府投资。
2.2中心村模式
这种模式是确定一个经济实力雄厚或发展条件比较优越的村为中心村,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将中心村周边的村庄整体拆除,进行复垦,多个村重新整合形成一个新型农村社区。这种模式可以有效地对强村的优势资源加以充分利用,以强带弱,加上村庄自己的创新,实现“跳跃式”发展。
2.3产业集聚区带动模式
这种模式是对产业集聚范围区范围内的村庄结合园区整体发展规划,进行社区建设。以土地流转为突破口,通过对区内的行政村进行土地、村庄“双整合”统一规划,集中建设产业集聚园区和农村社区。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能有效破解三农难题,加快实现农业企业化,农村城市化和农民市民化。
3.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3.1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3.1.1对新型农村社区认识不足。新型农村社区是打破了这种原有的农村生产生活模式,好几个村重新组合,组成了一个新的居住空间,因此由于村民不适应新生活模式而产生矛盾。地方政府认识也有很模糊的地方,新型农村社区该怎么建,建成什么样子的,包含哪些具体内容,怎么去管理等问题,也存在认识不清楚的问题。
3.1.2对农民不同要求的综合考虑不充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农民不都是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耕生活了,农民的流动性大大增强了,收入来源多样,原有的农民群体结构发生了分化,导致了农民对生活方式有多种要求。一些基层政府对这些问题不够重视,未设身处地去考虑农民切身感受,导致了一些极端事件的发生,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社会发展。
3.1.3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不足。不少地区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资金投入的比例相对较小,依赖乡镇财政和村集体财政投入进行建设,农村集体经济水平还存在参差不齐的现象,缺乏建设资金成为制约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因素。同时,新型农村社区还承担着公共服务的功能,后续发展中资金保障显得更为重要。资金投入不足,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效果大打折扣。
3.1.4农民没有发挥建设主体的作用
农民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必须要尊重其建设意愿,保证其在规划、建设以及后续发展过程中的参与程度。实际情况是,由于农村居民素质有待提升、本身参与意愿较弱,加上政府未积极鼓励和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推动,导致农村居民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原生动力和推力都不足,农民没有发挥建设主体的作用。
3.2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对策建议
3.2.1明确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功能定位。新型农村社区与城市社区相比,管理上有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表现在有经济管理的功能。另一方面,在社会事务管理的功能方面,建成新型农村社区之后,村民集中居住,但是他们原有的生活习惯,生活方式还没转变,社会事务的管理职能也需要加快转变。另外,要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抓好社区服务网络体系的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应该抓好公共服务建设,将分散的农民凝聚起来,唤起农民对新型农村社区的认同感,赢得人们对社区的支持、信任、认同,促进社区的融合。
3.2.2尊重农民群众意愿,保障民生。新型农村社区中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不仅仅在于硬件设施的改善,还在于经济收入水平的提高,而住进社区之后,相比原先的居住环境而言,农民的生活成本提高了。由此,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就必须引起重视。因此,新型农村社区要做到三个“尽量靠近”:尽量靠近城市、尽量靠近中心城镇、尽量靠近产业集聚区。为了最大限度的节约土地,最大限度地配套共享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资源,防止出现农民住进了新房子却面临没有工作的境况,出现“被城市化”。
3.2.3多渠道融资,保障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首先,可以通过城乡建设用地置换指标的有偿转让,拓宽建设资金的来源渠道。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通过迁村并点,土地复垦而置换出的土地,利用挂钩指标的形式,实行挂牌拍卖。拍卖收益除国家政策性收费外,其余全部返还拥有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用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2]
其次,涉农资金打捆使用,全面整合建设资金也是筹措资金的有效渠道,不少地区已经对此进行了尝试。具体指除救灾资金、扶贫资金和各种直补外,从中央到县级财政其它的涉农资金、以及按规定征收费用、专项基金、涉农融资等,都可以纳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进行资金整合,打捆使用以进行基础设施建设。
最后,要加大对新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的财政投入。政府的财政投入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还是占据主要地位,可以采取政府贴息贷款、降低审批费用等多种方式,增加财政投入,用于建设基础设施和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
另外,发动群众自主筹集资金,积极吸纳社会资金,鼓励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也是解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来源的方式。
3.2.4切实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农民作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最大受益者,理应成为社区建设的主体力量,要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紧紧依靠农民群众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坚持把建设自交给农民的管理理念,赋予农民基本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制定社区建设规划的时候必须重视农民的意见,并要提高农民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实施、管理等全过程的自主参与度。
参考文献:
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其核心是新型二字,新型农村社区不是简单的平改楼,小并大,而应是农村城市化理念,新村新貌新气象,在本土上实现公共服务覆盖农村,具备新功能,现代化产业体系为支撑的新家村,农民自主创业,就近择业,使农民不离乡土而过上城市化生活,建设农村成为自我发展充满新活力的新型农村社区。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标准是什么,到底建成什么样子,成为当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核心问题,各个区域间经济发展水平之高低不等,农民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等也不尽相同,另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标准也不同,那么农村新型社区的建设就必须因地制宜,先行规划,并注重体现其区域特色。
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应把握五个基本原则,一是实现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把农村纳入所在城市的统一规划建设。二是促进特色产业园区和新型农村社区的统一规划建设,使农民可就近择业。三是推进农村人口向城镇和社区发展、土地向规模经营发展、产业向园区发展。四是实现农村社区服务、居住、组织、经济等相融合。五是结合实际努力打造城中村改造、功能区整合、中心村融合等不同类型的新型农村社区。具体到某个社区,则要结合产业发展、区位优势等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个性化的规划建设,传承农村文明,凸显田园风光,打造特色社区,不搞一刀切。
2、产业支撑,统筹建设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同农民生产方式转变需同步,使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农民既可从事农业生产,也可进行第二三产业,就近就业。建设产业支撑的新型农村社区,有序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和产业园区的统一规划建设,使农民实现就地居民化,农村实现农村城镇化。
3、改革攻坚,多元筹资
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问题最为关键,钱从哪里来?除了开发带动、市场运作实现资金平衡外,对于资金缺口,应建立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等多元化筹资渠道。一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筹集社区建设资金。二是政府统筹建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基金,重点支持传统农村社区建设。三是财政给予新型农村社区、特色产业园区专项资金补助。四是完善利益回报机制,进行区域整体开发,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产业园区建设结合起来。五是整合部门资源,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六是通过改革,将农村各种资源尽可能资产化、资本化,把资源盘活用好。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加强和创新社区服务管理,基本实现社区建设规范化、村庄管理社区化,逐步实现城乡社区服务管理一体化;积极稳妥地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健全管理体制,从而构建人文和谐的新型农村社区,是统筹城乡、促进城乡交流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对此,笔者就豫东北地市的濮阳县、清丰县、南乐县、范县、台前县和濮阳市的华龙区、高新区这五县两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农村社区建设的基本情况
1、农村居住特点
(1)城镇化水平较低,城镇化率仅为32.8%。城镇化水平低于全国14.7个百分点,低于全省6.4个百分点;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077元,比全国人均纯收入低842元,比全省人均纯收入低447元。受经济条件制约和传统观念的影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相对滞后,农村住房绝大多数是上世纪90年代以后修建的,其中大部分为砖瓦房和平房,约占总建筑面积的90%以上。部分村庄内部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低,多数村内道路尚未硬化,医疗卫生设施功能不全,缺少文化设施,环境卫生质量差。
(2)村庄空间分布零散。五县两区共有85个乡镇,3090个行政村,面积4188平方公里,总人口36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00多万人。农村村庄一般都是临水或沿路而建,村庄规模和集聚度较小、数量较多、空间分布零散。临城区和集镇区周边村庄分布密集,2—4个村庄相互胶着,边界不分。随着村庄的向外扩张,农村住宅制度未能做到“批新交旧”,当新宅建成之后,老宅自然废弃,空心村现象比较明显,土地资源浪费严重。
(3)新型农村社区多为一村一社区。目前所建的社区大多是在原村基础上改造,几个村联合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所占比例较少。
(4)高标准社区尚未成型。目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刚刚起步,效果不明显,多数社区还处于规划阶段,公共配套设施还没有到位,示范带动能力不强,效益不明显。
(5)新型农村社区多分布于城市近郊和产业聚集区周围。近郊村和园中村在新型社区建设上具有一定的优势。
(6)经济实力较强的农村社区建设较快。濮阳县庆祖镇西辛庄村建设的电光源工业园区,入区企业16家,安置劳动力1.2万人,利税达亿元。2010年,该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1.6万元,远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其新型农村社区已初具雏形,基础设施得到长足发展:建成了文体广场、高标准的幼儿园和学校,投资9000万元建设了社区医院和集职工培训、餐饮、娱乐、购物于一体的服务中心。
2、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模式
(1)整村搬迁模式。主要是通过上级政策扶持、社会帮助、群众自筹等方式,集中利用国家、省扶贫资金,选择条件较好的地方统一搬迁建设住宅区。该住宅区安置了9个村庄2178户的居民,涉及人口8704人,且道路、排水、学校和医院等已建成。
(2)旧村改造模式。在传统村庄的基础上就地进行重新规划,将原来居住布局比较分散、基础设施比较落后的村庄进行拆旧建新,由村集体筹措资金,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农民按照规划自拆自建新型农村社区,从而彻底改变村庄的旧面貌。
(3)村庄合并模式。将几个地域相近的传统村庄通过整合形成一个新型农村社区,依靠政府统一规划、统一进行公共基础设施投入、统一土地整合、制定各种优惠政策等加以推进。高新区的20个新型农村社区都属于村庄合并模式。
(4)土地综合整治模式。主要依靠土地整理项目资金,捆绑使用相关涉农资金,通过村庄用地整理,将原本分散零乱、功能落后的自然村庄调整、缩并,促进农民居住向中心村镇集中、农业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该模式不仅有利于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而且有利于改善村容村貌,拉动农村消费,实现土地大规模流转。
(5)中心城镇吸纳模式。主要结合中心城镇建设,在镇区规划新型社区,高标准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吸引周边居民入住乡镇驻地的农村社区。
(6)产业园区带动模式。统筹规划聚集区、“园中村”和园区近邻村的建设,统筹布局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建设住宅小区,解决“园中村”居住混乱、生产混杂交叉、土地浪费等问题,形成产业发展与农民生活条件同步改善的良好局面。
(7)城中村改造模式。在城市中心城区、郊区的农村集体土地上,按照城市建设用地区域标准进行统一规划,统筹安排配套设施,建设城市化标准的新型农民住宅小区。华龙区孟轲乡孟轲集村、高新区的17个城市社区等均属此模式。
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简单的合村并点不具有吸引力
目前农村住房已经经过几轮更新翻建,在面积标准、功能等方面已基本满足了居住要求,而且大部分自然村已通公路,电力电讯基础设施网络已基本形成。然而,撤并自然村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农民在付出昂贵的经济代价后,发现社区建设水平与一般自然村的差距不明显,村民的居住条件没有本质改变,因而不具备足够的吸引力。
2、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缺乏统筹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