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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相关法律法规大全11篇

时间:2024-03-12 16:19:47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农村相关法律法规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农村相关法律法规

篇(1)

一、农民工工资问题相关概念

(一)农民工是劳动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的对象。农民工,是指进入城市打工的农民。根据我国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只要农民工与企业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就是劳动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的对象。(二)农民工工资。指农民工付出劳动后所获得的经济回报,工资也是农民工付出劳动所追求的目标,农民家庭的大部分生活来源均来源于工资。

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现状

工资拖欠现象屡见不鲜,有些农民工并不是按固定时间获得工资,而是等到逢年过节回老家时一次性结算工资。这显然不符合工资支付的规范。有的公司高层突然逃离,工人无法追讨追讨工资的现象十分常见。

三、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原因

农民工定义不明问题凸显。农民工只是习惯称谓,需要在法律上明确定义,应当受《劳动法》保护。此外,保护农民工相关法律法规不成体系,难以系统保护弱势劳动群体利益。尽管《刑法》规定恶意欠薪罪,但是该条法律在实际运用时也遇到很多的问题,难以有效保护农民工权益。此外,企业不遵守相关法律时,对他们的约束力度极为有限。用人单位也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与劳动者该签订合同却不签订合同,应当保护弱者利益却不保护。农民工的力量难以集中,同时由于文化素质不高,难以捍卫自己利益。

四、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危害

首先,不利于社会安定。该现象若得不到及时处置,必然引发极端事件。农民工拿不到工资,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可能会采取很多过激行为,这将会严重破坏大环境的和谐和稳定。此外,企业该行为不利于其自身长远生存。如果一个企业连普通工人的工资都付不出,必定会留下恶商的不诚信形象,且自身实力也会饱受质疑,这都不利于企业长远生存。农村各项开资都需要农民工打工挣钱支付,如果农民打工拿不到工资,就无法支付生活中的各项费用,不利于农村经济发展。政府一直将实现人民利益作为工作重点,若农民工拿不到工资,无法实现自身权益,人权得不到保障,将会严重影响到党的施政方针。

五、解决该问题的建议

(一)司法救济

司法机关要着力提高司法保护效率,对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取证,及时、迅速处理,极大程度地发挥司法救济作用。

(二)行政治理

1.增强预防措施,有问题及时解决。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可组织工商部门、劳动保障等多部门,根据工资支付情况指定不同应对措施。若符合法律规定,工商可登记在册,作为衡量企业诚实信用的重要参考标准,并向社会公示以发挥带头模范作用。对于存在危害农民工利益的行为,及时给与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列入工商负面企业清单,降低该企业诚实信用评级,向社会公示,并不定时查询企业整改情况。2.加大检查力度。一方面,工商部门、劳动保障等多部门可协同配合,不定时地对企业有无侵害农民工利益情况进行排查。另一方面,行政部门可发挥群众力量,鼓励群众对拖延支付货拒绝支付工资问题进行举报,并对举报信息进行排查。

(三)企业和农民工个人方面

企业须遵守劳动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克扣工资,不得危害农民工合法权益。农民工需要提高个人意识,及时要求订立合同,并了解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

六、结语

如今拖欠工资现象已日益引起各界的广泛重视,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不仅要考虑人性的良知,更重要的是需要司法救济、行政管理、企业以及农民工之间的相互协调和配合,不能仅依靠某一单方面力量,只有多方通力合作,才能彻底解决该问题。

作者:江文强 单位:上海大学法学院

参考文献:

[1]曹燕:《劳动法中工资概念的反思与重构》,载《法学家》,2011年第11期第118至第127页.

[2]黎建飞:《拖欠民工工资中的法律问题》,载《法学杂志》2004年3月25日第25卷第48至第50页.

[3]何延军,张建兵:《论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与劳动法律的完善》,载《法学杂志》2007年第6期第57至第59页.

篇(2)

1、宪法。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在整个国家法律体系中,宪法居于最高的地位,具有最高效力,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各级干部都要深入学习宪法,提高宪法意识,大力弘扬法制精神。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的理想、信念和观念的总和,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原则的概括和反映,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法治领域的基本指导思想。

3、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循环经济促进法》、《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等。

4、服务和改善民生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民法通则》、《消防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义务教育法》、《安全生产法》、《残疾人保障法》等。

5、维护社会稳定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刑事诉讼法》、《土地管理法》、《禁毒法》、《条例》等。

6、卫生及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传染病防治法》、《红十字会法》、《母婴保健法》、《食品安全法》、《献血法》、《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职业病防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执业医师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等。

二、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对象

1、各级领导干部。

2、各级公务人员。

3、青少年学生。

4、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5、农村“两委”干部。

6、农民工及流动人口。

三、宣传教育的形式、方法和载体

1、各单位、各级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采取个人自学、集体辅导、集中培训、法制讲座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保证学习时间、内容、人员、质量四落实,确保学习效果。

2、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及职能,利用法制宣传黑板报、宣传栏、街头法制宣传等各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充分《食品安全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周、艾滋病宣传日、结核病防治日等契机,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以发放宣传资料、解答咨询、义诊、设点宣传等形式,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使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和农民了解卫生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卫生法律意识,提高遵守卫生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四、具体工作要求

篇(3)

充分认识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而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舆论导向,是避免社会和公众对于欺诈骗保危害认识不足的重要举措,为使此次宣传工作能进一步形成社会共识,形成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集中宣传月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了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全局总动员,抓落实,确保了宣传范围覆盖宽,宣传效果有声势。

二、突出主题,丰富宣传方式

根据统一安排,本次集中宣传月活动主题明确为“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为切实开展好此次宣传活动,召开宣传月工作部署会,明确宣传主题、宣传方式、宣传内容。

(一)开展线上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等多种媒体多种方式宣传医保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同时通过县政府官方公众号“太阳部落”、县融媒体等平台加强宣传造势,并在各级医保经办窗口、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等特定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播放宣传片。

(二)开展线下宣传。以协议医药机构、医保部门经办窗口为主要场所,在医院门诊大厅、零售药店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设置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

(三)开展近群众宣传。为使宣传活动能够最大限度争取形成社会共识,团结群众,形成打击骗保的高压态势,整体提升宣传效果,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宣传工作下沉的方式,主动进入社区、进入农村、进入乡镇医疗机构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结合“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工作,制作双语宣传策,对基本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了宣传和解读,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四)开展政策宣讲活动。打击欺诈骗保,重点在医疗机构,基础在人民群众,为切实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骗保行为,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结合我县实际,由局长授课,组织辖区内县级医疗机构、卫生院、定点零售药店开展基金维护宣讲活动,集中宣传医保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协议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集中宣传医保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医药机构医务人员进行现场答疑解惑,提高知晓度,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的法制意识,激发他们主动参与到维护基金安全的工作中,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篇(4)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的发展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基础性保障。“三农”问题一直是国家和政府关注的重要问题,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农业迅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也显著提高。但是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农业及农村经济还有一定差距,目前的农村经济管理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因此要改变传统管理观念,加强农村经济管理,促进我国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1当前农村经济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使得农村经济管理所包含的内容越来越复杂,不仅对农业生产中各种设备及原料的资金进行归纳整理,还要对土地流转承包等进行管理,相对于其他行业的管理,农村经济管理内容非常繁琐。农村经济管理的各个环节都与农民相关,处理不当会导致农民利益受到损害。但目前我国法律体系中涉及农村经济管理的还比较少,造成农村经济管理出现问题时没有法律依据,不能实现有效约束。

1.2农村经济管理人员缺乏

目前,我国农村经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是相对于城市还是比较落后,所以农民更愿意进入城市发展,导致农村人才缺乏。许多农村的人才在接受大学教育后更愿意留在城市工作,不愿意回到农村发展,使得农村经济管理人才缺失严重。其他行业人才也是如此,这就导致农村经济管理人才缺乏、文化素质低,最终由于专业技能不足工作经常出现纰漏。

1.3资金投入不足

国家非常重视“三农”问题,对农村发展的投入也在加大,但是资金方面明显不足。农村经济水平较城市来说比较落后,国家每年都在加大农村经济管理资金投入,但仍不能满足农村经济管理资金保障。再加上农业的特殊性,不是投入资金就很快有收益,需要经历一段时间才能取得经济效益,这也是农村资金投入不足的原因之一。

2做好农村经济管理的对策

2.1完善法律法规

做好农村经济管理工作,首先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要对当前农村经济管理做深入了解,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健全的法律法规,使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时有法所依,为农村经济管理提供保障。健全的法律法规既能为经济管理工作提供工作依据,同时也为农民提供一个了解自己合法权益的途径。国家对农村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资金投入也在不断增多,个别管理人员经不住诱惑挺而走险,这些问题都需要法律法规的约束和严格惩戒。

2.2引进并培养专业经济管理人才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农村人口逐渐向城市流入,要采取一定措施来防止农村人才的流失,为农村经济管理提供优秀人才,注入新鲜血液,帮助农村经济管理工作顺利有效的开展。一是加强农村的竞争力,在经济、环境和文化方面追赶城市的生活状态,为优秀人才的引进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二是要解决薪酬问题,薪酬是吸引人才的最关键因素,有了高薪酬的保障,人才在农村才能发挥自己的最大能力。对于一些地区经济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不高的情况,可以不定期进行培训,让经济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以便更好地处理工作上的问题。农民是农村经济管理中的主体,在农村经济管理中要做到使农民有更多的经济收入来源,以减少他们的生活负担,最终达到农民更好地配合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2.3深入调查研究农村基层工作

农村经济在快速发展,发展过程中会遇到各类问题,只有解决这些问题,才能为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清除障碍,提高农业发展水平。解决问题前提是深入到农村进行相关调查,切实了解问题发生的原因和背景,对具体问题进行分析,依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使经济管理人员在工作时有法可依。

2.4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审计管理

农村经济发展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农村经济管理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所以要加大农村经济管理资金投入。一是保障经济管理基础设施的建设;二是经济管理人员的工资等。同时,要强化农村经济管理的审计工作,对于国家投入的每一笔钱都要合理运用,要记录详细的资金去向明细,以方便上级监督部门更好的监督。而且要做到资金都用到点子上,达到资金利用率的最大化,利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方式对资金流向进行监控,以促进农村经济管理更健全。

3结语

我国经济在快速发展中,农村经济的发展是综合国力提升的关键,但是目前我国农村经济管理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引进优秀管理人才,加大资金投入,做好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促进农业快速健康稳定地发展。

参考文献

篇(5)

二、主要内容

1、广泛深入开展新刑事诉讼法、新民事诉讼法的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着力对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进行宣传,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使广大人民群众增强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提高文化执法工作水平,切实做到依法办事,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广泛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实践活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机动车驾驶员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3、广泛深入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着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省老年人优待规定》、《县老年人优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促进老年人权益保护知识的认知和普及,让敬老爱老成为全局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4、搞好“学三法”与全面加强文化新闻出版法律法规学习的结合。以“六五”普法工作为依据,按照“法治”有关普法工作要求,把“学三法”活动与文化新闻出版法律法规的学习紧密结合起来,使全系统干部职工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文化新闻出版工作问题的能力。积极做好与文化新闻出版密切相关的各类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普及性宣传,不断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守法的自觉性。

5、搞好“学三法倡四德促五进”与“三服务一争创”主题实践活动的结合。立足本职工作,认真履行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岗位职能,努力培养“想事、做事、做成事”的优秀品格,深入开展社会公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家庭美德教育、个人品德教育,严格践行服务承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全力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上旬)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学三法倡四德促五进”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的部署要求,成立局“学三法倡四德促五进”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明确普法联络员。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三法倡四德促五进”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进行深入发动宣传。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中旬至11月上旬)

按照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任务目标,利用展板、简报、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广泛开展“学三法倡四德促五进”宣传活动。各科室、局属单位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局“学三法倡四德促五进”活动办公室,做到点面结合,力求实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

局“学三法倡四德促五进”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总结,形成自查报告。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准备工作,迎接县“学三法倡四德促五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局的检查验收工作。

四、工作措施

篇(6)

经调研,我街道辖5个行政村,3个村有宅基地,总户数1435户,总人口4457人,宅基地总面积835亩,宅基地总宗数1519宗,其中闲置宅基地769宗、面积316亩,颁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593宗,颁发不动产权证644宗。未建立宅基地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

(二)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情况

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应建立“部省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管理机制。我街现从事宅基地管理工作兼职人员一名。无其他建制。

(三)审批管理情况

未制定出台本地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或审批流程),无农村宅基地主管部门,未建立窗口对外受理,未建立多部门内部联动联审联办制度,建立了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住宅建成后核查到场等“三到场”要求,但未发生过宅基地审查审批项目,村集体经济组织未设立村级宅基地协管员。

(四)闲置宅基地及农房盘活利用情况

篇(7)

1.1农机监理人员素质偏低农机监理部门工作人员存在没有经过严格培训直接上岗的情况,不利于监理队伍建设,使得农机监理人员道德及职业素养相对低下,服务农民理念意识薄弱,工作积极性不高,做不到深入基层工作。尤其是丹东山区农机管理成为了“死角”,缺乏工作人员的有效监管,造成很多农机手因不懂法律法规造成不考照、不挂牌等“黑车”现象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1.2监理手段和监理装备落后监理手段落后,仍然多采取“观、听、触、踏”原始方法,无法对农机做出及时有效的检查。同时,监理设备老化,缺乏先进的自动化设备,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机管理规范,影响检测工作效率。同时,信息化普及落后,给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2做好农机监理工作的对策

2.1健全农机监理法规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农机监理工作制定充分的法律依据,同时,农机监理部门也要积极参与行政改革工作中,提供科学合理的工作报告,理顺监理部门体质机构,协助政府做好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另外,认真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保证监理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2.2提升农机监理者的综合素质首先,农机监理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升思想素质,深入农村基层,并且要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上找问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农民服务,而不是流于形式。其次,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提升职业素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提高服务水平。不仅要提高业务技巧,还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精通农机安全知识,在农机使用、保养、维修等方面,能为农民做出正确指导。同时保持执法过程中严格、正规,从而达到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2.3加强监理装备建设农机工具是否标准,直接影响着安全生产,所以机具的检查与维修、年检的标准化成为了最重要因素之一。在财力允许下,要及时淘汰老化、落后设备,完善技术装备配置,努力组合办公自动化设备,提供检测的科技含量及信息化建设,做好农机监理工作的硬件支持。

篇(8)

一是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要求工商等相关部门认真履行对本单位职工、个体工商户等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三个层次的人员开展部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篇(9)

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作用,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增长和协调运行的基础性力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直以来,融资难都是制约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又难于破解的主要问题之一。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有许多,其中信贷融资难的主要因素则是金融机构过于依赖土地和建筑物等不动产作为担保物,而中小企业的主要资产却多以动产和权利为主。基于缓解融资难现状,支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现实需求,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行政部门、企业积极创新融资担保模式,并付诸于实践。融资担保模式创新过程中存在诸多的法律问题,值得我们关注并不断探求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的对策。

一、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模式创新的实践

中小企业享有的权利种类繁多,拥有的动产资源丰富,这些动产与权利都可成为担保物,因此,减少金融机构对不动产担保的依赖,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模式,具有广阔空间和大好的前景。近几年,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推动下和政府的支持下,金融机构对动产和权利担保融资业务创新的力度不断增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权利担保融资的创新

1、用益物权担保融资的创新

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的物在一定范围内,加以使用和收益的定限物权。《物权法》第184条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法律另有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除此之外,《物权法》对用益物权作担保物并无限制,这为用益物权担保融资提供了法律保障。实践中,基于林地承包经营权、采矿权、海域使用权等权利作担保融资的模式,都属于用益物权担保融资创新的范畴。这些用益物权用于担保融资,帮助了许多中小企业利用潜在价值得到所需信贷资金,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放贷银行的资金使用率。

2、财产权利质押融资的创新

根据《物权法》第223条的规定,股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应收账款等财产权利可以出质。实践中,对于债权人而言,股权、知识产权、应收账款等权利质押的风险较难控制,因此,金融机构并不愿意接受这些财产权利质押。近几年,金融机构关于财产权利质押贷款的探索与创新主要是完善质押融资中的权利价值评估、权利出质登记、权利交易等相关操作环节,以此降低融资风险,消除金融机构的顾虑,推动权利质押融资的发展。此外,金融机构也在不断探索拓展应收账款质押的类别,由此出现了订单质押、旅游门票收费权质押等融资模式,这些融资模式把企业无形财产转化为了动态资产,缓解了企业融资难的状况。

3、其他权利担保融资的创新

权利担保融资模式创新的实践还有很多,如简阳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推出的沙石开采权质押贷款,嘉兴银行推出的排污权抵押贷款,义乌地区推行的商位使用权质押贷款等等。这些权利担保融资模式拓宽了企业的融资渠道,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企业融资难问题。

(二)动产担保融资模式的创新

动产资源种类较多,融资空间广阔,金融机构不断加大对动产担保融资模式的创新力度,推出了油品、黄金、黄酒、大蒜等动产质押贷款模式,再如山东恒泰农村合作银行推出的钢结构抵押贷款模式,这些新的担保创新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企业的资金需求、促进了银行贷款的良性循环。

(三)保证担保融资模式的创新

保证担保融资创新主要是联保贷款模式,即三个或三个以上企业按自愿原则组成联保体,银行对联保体成员进行授信,成员之间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融资模式。根据行业、地域的不同,各银行采用的中小企业联保贷款模式亦不同,有联保基金模式(协会联保模式)、网络联保、行业联保、联贷联保等多种模式。联保贷款模式有利于成员间内部监督,相互督促及时还款,同时,还具有更强的灵活性、可变性、易操作性,联保贷款为中小企业获得了更多的信贷资金。

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模式创新中的法律困境

(一)相关法律规范不健全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模式的创新与发展,需要相关法律制度的保护和扶持。而权利和动产担保法律规范的不健全,导致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模式创新发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

1、权利担保的合法性缺失

(1)排污权抵押贷款缺乏法律依据

自2008年嘉兴市推出排污权抵押贷款以来,排污权抵押贷款模式迅速在全国蔓延。关于排污权的法律性质,学界有多种观点:有学者主张排污权属用益物权;有学者主张排污权具有准物权属性;有学者认为,排污权是种新型的环境役权;有学者认为,排污权属于人役权。也有学者认为,排污权进入物权体系困难重重,而将排污权归入合同债权既在理论上可取,又有助于排污权灵活运作。然而,依物权法定主义,排污权并未作为物权得到法律上的承认,其物权属性不能确定。同时,排污权的环境役权、人役权、合同债权性质也局限于理论探讨,没有得到立法机关的确认。因此,排污权抵押贷款的实践探索还缺乏法律依据,对于排污权的属性、排污权抵押的可行性以及排污权交易的条件等问题都有待相关法律法规的确认与完善。

(2)河道沙石开采权、商位使用权担保贷款缺乏法律保障

2010年简阳市探索出沙石开采权质押融资模式,为保障这一模式顺利实施,人民银行简阳市中心支行会同简阳市水利局了《简阳市河道沙石开采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然而,对于沙石开采权的性质,有学者主张河道沙石属矿产资源,沙石开采权则属于采矿权,若此种主张成立,则沙石开采权属用益物权,沙石开采权担保的方式应为抵押。《水法》、《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沙石开采权性质并没有规定,因此,沙石开采权担保是抵押还是质押,满足哪些条件此项担保可以成立,仍有待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明确规范。

目前,全国许多金融机构推出了商位(铺)使用权担保贷款。对于商位使用权担保是抵押还是质押,商铺使用权能否转租等问题,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明确,有待进一步规范。

2、动产质押监管法律法规不完善

随着动产担保融资的发展,动产质押监管这一融资担保模式迅速兴起。在实践中,动产质押监管的一般操作模式为:债务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以动产进行质押担保,银行委托第三人(一般为物流企业,在动产质押监管中作为监管人)代为监管质物,履行监管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质物的数量、质量的监管,对债务人或出质人出入库权利予以限制和约束,必要时对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能力予以监管,发现有害于质权人利益的情形时及时通知质权人,防止损失的发生或扩大。由于法律对“监管”的概念并无明确规定,我国动产质押监管法律法规也不完善,动产质押监管实施过程中债权人与监管人主要通过质押监管合同明确各自的权责。因此,订立合同时未考虑到的风险出现时,债权人与监管人的权责分配就缺乏法律保障,所以,要积极完善动产质押监管的相应法律法规,为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3、融资性担保机构行业规范的缺失

融资性担保机构对保证担保融资模式的创新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缺少对担保机构的法律规范和行业管理,实践中,担保机构担保效力不足,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要积极完善融资担保机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融资担保业监管主体、为担保机构确定对等的权利与责任,消除现存的政策,健全担保机构的信用评价体系。

(二)法律环境的缺失

1、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缺乏法律的有力支持

目前,《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对担保登记制度、担保物流转制度的规定不健全,这导致设定担保难,实现担保债权难。因此,要积极制定和完善各类担保物的流转制度和担保登记制度,以推动动产和权利担保的发展,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模式创新提供法律支撑。

篇(10)

引 言

我国拥有960万km2的国土,地大物博,幅员辽阔,但是我国可利用的土地资源并不充裕,从最为受关注的耕地资源来讲,我国可利用的耕地资源现状并不乐观,虽然总量大,但是人均耕地资源占有量少,高质量耕地资源少,耕地后备资源少,因此完善土地资源管理、更加有效地保护和节约土地资源是我国土地管理工作的当务之急。土地资源管理,近些年相关部门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调整,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仍然存在许多问题,比如土地资源管理相关法规不健全,法规执行力度不够,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1 我国土地资源管理现存问题

1.1 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虽然当前我国已经具有了规定土地资源管理的专项法律法规,但是由于法规制定较晚,发展时间不够,因此具有很多不完善之处,比如某些方面法律约束的缺失,或者法律条文中某些含义模糊的字词,都会给土地资源的依法管理增加难度。例如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规定的“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这里对“公共利益”一词并没有明确的界定,这就使得管理时的土地征收过程中容易产生异化问题。再如,第十八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这里“总量不减少”并没有提出需要保证耕地质量和生态条件的等值,这就很有可能造成占优补劣现象。另外,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不完善还体现在其滞后性,由于我国当前的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对象偏向城市,对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约束和完善相对较少,因此在应对新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农村地区的问题时没有相对应的法律规范可以遵从,例如在解决特殊群众集体性土地资源纠纷时无法可循,这使得我国土地资源管理容易趋向于被动形式。

1.2 法律法规执行力度不够

法律法规执行落实效果差是我国土地资源管理现存的又一重要问题,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已有成文规定,但是却由于多种原因没有被有效的落实执行,比如虽然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禁止单位和个人非法征用土地,但是许多地区滥征土地现象严重并且无人制止。

1.3 管理体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土地资源管理体制不健全,某些部门存在责任划分不明确,职能重合,这种现象容易导致在出现问题时互相推诿责任,从而降低我国土地资源管理的执行效率。

2 我国土地管理现存问题解决措施

2.1 完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对土地资源管理相关法规特别是《土地管理法》的完善,首先需要明确政府的保护耕地的职能,用法律来要求各级政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护耕地,维护排灌等相关服务设施。其次,对占用耕地的规定,如果是经批准的非农业性建设,应该遵循“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并明确开垦土地质量和生态条件与被占用耕地相当。再次,要规定明确的土地用途改变批准流程,土地使用权的享有者或承包经营者利用的土地为耕地时,应限制其使用权和承包权,如果权力享有者想变更土地用途,将土地变为非耕地,应按照正规审批流程争得县级以上政府批准,方可进行变更。最后,由于基层管理部门与群众联系紧密,对我国土地管理问题也有更切合实际的了解,因此县级及以下基层土地管理部门应该积极配合土地资源管理相关法律的立法单位,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及时向上级反映当前土地管理工作的新趋势和新动向,做好高层与基层的沟通,促进土地资源管理立法更加实用和有效。

2.2 完善土地管理体制建设

完善土地管理体制建设,主要是对土地管理部门职能进行明确规定和详细划分,在保证明确无异义的前提下,将土地管理的各项责任落实到不同部门当中。

2.3 加大土地管理执法力度

促进土地资源管理的法制建设需要加大执法力度,如发现有滥征耕地和土地破坏性开发的现象,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并依据“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责令破坏者进行土地资源的修复和功能完善。其次应该建立健全领导问责制,当相关的领导在决策上出现失误,以及由此造成的严重损失,甚至是群众极度不满事件的发生,都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2.4 提升管理人员素质

促进我国土地资源管理的法制建设,更加根本的一环就是提升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法律意识,土地资源管理工作涉及的知识技术层面较多,如果要实现对土地资源的依法治理,需要提升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并注重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将经济、法学、管理学、区域学等诸多学科的人才集中起来,组建完备的土地资源管理队伍,以更好地实现土地资源的依法有效管理。

3 总 结

经过近些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国土地资源管理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但是仍存在很多问题,今后我国土地资源管理工作的改革和进步方向,仍是完善土地资源法制建设,促进依法管理。首先需要完善立法,当前我国的土地资源管理法律还不够完善,特别是法律条文的细节和含义方面,应该更加细致明确,让法律的约束效力更加充分的发挥。其次需要完善管理部门的体质建设,明确部门之间的责任划分,避免出现职能交叉现象,再次,应该提升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其法律意识,并注重健全管理队伍的人才建设,保证管理过程对多学科知识应用时有专业人才负责,从而有效保证我国土地资源管理的依法有效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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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的功能之一,就是要收集、加工、科学管理这些珍贵的文献资源。如何更好的建设图书馆,如何更好的利用这些传播知识文化信息的工具,见证并推动人类历史的进步,是摆在我们永远的话题。

1、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建设

各行各业的发展离不开健全的法律制度的保驾护航。图书馆的发展,虽然离不开发达的文化与经济基础,但完善的图书馆立法对图书馆事业无疑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图书馆相关法律法规是图书馆法制建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分散在许多不同效力等级的专门法中。因此,我国图书馆法律体系的构建既要加快《图书馆法》的立法进程,还要努力完善与健全图书馆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随着我国第一部图书馆专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法律草案),的审查和实施,以此为基础的图书馆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有望建成。

2、图书馆事业的协调发展

我国图书馆事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同隶属关系的图书馆发展不平衡,二是主要精力集中在大型图书馆建设上,忽视中小型图书馆建设。三是由于普遍经费不足,有些地方重馆舍建设而轻藏书建设,重形式而轻内容。四是管理体制不顺、机制不够灵活、专业队伍不够稳定。促进图书馆事业的协调发展就是要根据社会需求和图书馆发展的客观规律,通过各种手段(协调机制)调节图书馆健康运行的状态和过程。针对以上问题,即是要均衡发展各区域图书馆事业,大力发展大型图书馆建设的同时,尤其重视中小城镇、农村的图书馆建设;努力筹集更多专项经费,合理的使用和分配;注重图书馆的馆藏资源的建设。

3、树立“个性化信息服务”意识

个性化信息服务与无差别信息服务在图书馆的信息服务中得到完美的统一。社会经济文化飞速发展,来到图书馆,接受图书馆信息服务的人员也越来越广泛。图书馆员在为他们进行服务的时候,一定要有服务对象的无差别信念,服务态度上要做到一视同仁,服务的内容上,又要额外的增加一些具体的个性化信息服务,如代为科技查藏,检索,送书上门,打字复印等。

4、加大数字图书馆建设力度

信息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政治上的强大依赖于经济上的强盛,经济实力依赖于科技进步,科技进步依赖于对信息资源的存取和利用程度,图书馆的数字平台则可以最大限度的存取信息资源。而建设数字图书馆必须有一定基础和条件,其中最为重要的二项基础是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数字化的馆藏信息资源建设。数字图书馆的建设则以数字化的馆藏信息资源为基础,以网络构架为依托,进行分布式管理。其中,数字信息资源的多少代表该图书馆能为读者提供服务能力的大小,而网络构架与分布式管理能为稳定、高效的数字化服务提供技术保证。加速数字信息资源积累,构建国际化的网络构架与科学的分布式管理,将三个要素实现最优化融合,实现图书馆的文献信息资源整合效果最大化。

总之,图书馆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文明产物,它为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服务,并受它们所制约。作为现代社会的一个文化细胞,图书馆代表着一个国家的软实力。也是一个社会能否做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领域。加快图书馆事业建设,有利于提高民族素质,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在建设和谐社会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