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无形资产的评估程序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中小企业无形资产管理问题探讨――以鼎盛公司为例
收录日期:2015年10月21日
伴随着科学知识的进步,世界越来越依赖于知识,特别是在现代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发展模式下,企业的盈利能力将受有关环境的深刻影响;无形资产的经济寿命是相同的,这使得每个国家把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放在关键突出的地位。同样,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就被每一个国家及企业放置在宏观和微观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位置。中国企业要达到国际标准,必须指出无形资产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调整企业的管理理念,把无形资产管理作为极其重要的工作来做。本文以当下时代为背景,同时结合我国实际经济环境,针对中小企业提出合理有效的无形资产管理模式,以保证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一、中小企业有关无形资产管理的理论
(一)中小企业无形资产管理问题。无形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看不见、摸不着的可以对其进行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伴随着科学知识的进步,世界越来越依赖于知识,特别是在现代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的经济发展模式下,企业的盈利能力将受有关环境的深刻影响;无形资产的经济寿命是相同的,这使得每个国家把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放在关键突出的地位,同样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就被每一个国家及企业放置在宏观和微观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位置。当前阶段,中国中小型企业的无形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如下:
1、无形资产管理意识淡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因为无形资产看不见摸不着,所以中小企业更注重的是实物资产的管理,导致缺乏充分的对无形资产重要性的认识,而忽视对无形资产的管理。
2、无形资产流失严重。由于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不是很准确,导致大量无形资产损失。一方面作为一种无形资产评估的软目标,而不重视;另一方面由于中国的法律对无形资产的评估体系和机制打击力度还不够强,导致评估时受其方法、方式和程序的影响比较大,选择不准确的无形资产评估,导致大量无形资产损失,使企业利润降低。
3、无形资产利用效率低。无形资产的潜在功能(如企业融资、品牌延伸等)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另外,无形资产在向有形化、物质化转化过程中,受无形资产信息具体化及可操作性程度不够、管理不到位以及市场反馈不及时等因素的影响,使无形资产及时有效地转化为企业的生产力具有一定的难度。
(二)中小企业无形资产发展情况。总体而言,无形资产的发展情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一是管理理念:从一般性资产转变为战略性资产。尤其是在科技日新月异,市场经济迅猛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不是简单的资本竞争,而是进入更为激烈的技术竞争时代。所谓战略资产,是不可见的、难以模仿的、不可替代的、积累时间长期的和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资产,它能够为企业带来长期的经济效益;二是管理模式:从战术管理向战略管理转变;三是管理职能:从控制管理向过程管理转变。无形资产过程管理强调无形资产的管理是多项管理职能。在这个系统完整的管理过程中,需要开展控制业务的工作(诸如计量、评估等),更需要开展管理业务的工作(例如无形资产的计划、组织、协调等);四是管理领域:从单一领域向综合领域改变;五是管理方法:从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变;六是管理主体:由部门管理模式转变为跨职能的团队式管理模式。
(三)中小企业无形资产管理的风险
1、不能明确选择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方法。无形资产评估法主要包括市场价格法、资产回报率、重置成本法等。相同或相似资产的成交价格是市场考验的结果,因此市场价格可能会使双方当事人都接受。资产回报率所依据的是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等于资产价值这一原理来估算资产评估价值的,它主要表现为无形资产转让的形式。重置成本法是通过公式:资产的重置成本-资产实体性贬值-资产功能性贬值-资产经济性贬值,以此来反映资产价值的。由于市场是不完美的,所以在相同的条件下,运用多种评价方法的评价结果可能会出现完全不同的情况,这种差异的原因是:(1)某些方法的前提不具备;(2)评估人员的专业能力有限;(3)委托方提供的数据资料信息失真。总之,在评估方法的选择过程中,要具体情况具体而论。
2、企业无形资产管理环节缺乏有效的制度。无形资产的价值很难得到提升,由于对企业的法律法规缺乏适当的系统、管理机制和人员配置,这样严重影响无形资产作用的充分发挥。大量无形资产流失,由于企业人员没有利用科学的方法有效地使用和管理无形资产,导致企业巨大的经济损失。
3、部分无形资产没有被重视,导致损失严重。商标被抢注的事件时常发生。一些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商标保护观念淡薄,自己的商标让人抢注、商标被盗用或商标随意被授权使用的现象比较多,这严重破坏了无形资产的形象。不少的中小企业已经意识到无形资产是企业经营中的一项重要资产,但他们没有利用有利于经济无形资产积累的合法手段(如技术发展,提高质量、降低成本等),而是盲目地使用不正当手段(如虚假广告,或者用这些钱去买一个考核奖旨再建立品牌意识)来欺骗无形资产的获得。另外,我国对于自己的老字号商标往往也缺乏保护意识,如联合利华公司已将众人皆知的中华牙膏纳入其名下。
4、在许多企业中缺少无形资产管理的专业人员和专门机构。首先,我国企业往往是临时从其他组织并从其他部门暂时抽调人员;其次,企业往往缺少详细的投资预算及可行性研究分析,没有充分考虑投入成本与预期收益的关系,从而无法实现企业获取超额利润的目标。
(四)中小企业无形资产管理的意义。中国企业要达到国际标准,必须指出无形资产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调整企业的管理理念,把无形资产管理作为极其重要的工作来做。第一,有益于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示升级的经济实力和科技企业,公司继续积累资金以不断提高企业的活力和生产力;第二,有益于全面提高自身的国际竞争水平,鼓励企业更好地融入国际竞争,是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第三,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促进我国经济建设过程中基础产业以及交通、建筑、通讯等基础设施方面的改良。
二、鼎盛公司无形资产管理现状
无形资产在中小企业中的重要地位已毋庸置疑,但目前企业没有充分利用无形资产。由于无形资产作为公司财务的软目标(企业融资、品牌延伸等),所以一直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特别是我国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相比,自身规模太小、组织结构不完善、管理观念落后,尤其在无形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着更大的问题。今天,中小企业无形资产的大量损失根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无形资产管理意识淡漠;其次,无形资产在向有形化、物质化转化的过程中,因无形资产信息具体化、可操作性程度不够、管理不到位以及市场反馈不及时等复杂因素,无形资产转化为企业的收益有一定的难度。
(一)鼎盛公司概况。北京鼎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保健品、食品、生物制剂的研发、销售为一体的高新科学技术公司,市场精英现在有若干名,从事健康产品的开发、销售以及营销推广业务。成立至今,其产品的品牌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企业文化内容日趋丰富,凝聚力也越来越强,使得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份额越来越大,到2013年末,公司具有560万元的销售收入,期末产生1,820万元的净利润。
(二)鼎盛公司无形资产现状。随着金融危机逐渐席卷市场,使得整个市场经济低迷,鼎盛公司的发展也受到了影响。从2013年以来,鼎盛公司无形资产管理方面存在很多不合理的现状,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无形资产总体规模过小。2013年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仅为3.2%,净额总计600.3亿元。
2、无形资产结构不合理。2013年无形资产具有较高盈利能力的项目(专利、商标、版权等)占的份额仅为4.5%,而土地使用权和特许权这两个技术含量和增长潜力相对有限的项目却占有95.5%的份额。
3、无形资产经营管理不善。具体表现在:(1)存在数目庞大的账外无形资产。鼎盛公司账户中无形资产占20%,80%都在账外,这说明多数无形资产没有被有效地监测;(2)许多专利被抢注;(3)在对外合作中,有些无形资产的价值没有被折合,而是被免费使用;(4)由于评估标准不明确,无形资产的价值计量往往被低估。
三、鼎盛公司在无形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重视无形资产的审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方面在审计的计划阶段,初步业务活动中不够了解被审计单位的环境,关于无形资产方面也没有掌握充分的相关信息;在计划审计工作中,对于审计过程中的无形资产数量少,从而出现忽视无形资产的情况;另一方面没有有效地实施无形资产的风险评估程序和风险应对措施。
(二)缺乏有针对性的测试程序。如今无形资产在总资产中的比重往往较高(甚至有的中小企业80%为无形资产),这样直接忽略无形资产审计或是将其归入有形资产一起审计肯定会影响审计质量以及造成无形资产的流失和企业的经济损失。
(三)无形资产价值难以确定。大多数中国公司不能有效地评估无形资产的价值,因为他们的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是混沌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内部研究开发费用的确认与计量在无形资产会计标准中分为两个阶段,并且这两个阶段是不同的,因此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划分是很重要的。而费用产生的无形资产资本化或费用化取决于会计人员的职业能力,但是我国的会计人员(专业素质能力相对较低)难以准确保证无形资产的初始入账价值。第二,对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不明确,在实际使用各种方法时,评价参数的计算方法和口径以及复杂多样的元素使其具有一定的难度。第三,对无形资产摊销的检查不合理、不规范,主要原因如下:(1)摊销期限不合理、不合规;(2)无形资产摊入的会计科目不正确,有的摊入管理费用,有的摊入制造费用;(3)无形资产减值等问题的考虑。每一期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之后,要重新确认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重新计算摊销额,并且所计入的科目完全不同,这样无形资产的摊销程序就很复杂,也就容易出错。
(四)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谨慎能力不是很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道德意识和道德修养)需要提高。由于竞争加剧和市场混乱容易使审计人员忽视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根本原因,不能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态度和自身的独立性(实质上的独立性和形式上的独立性),导致审计人员容易接受客户的观点、声明,在审计过程中没有实施相应有效的审计程序,而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报告。这些都对无形资产审计的工作效果及工作效率造成严重影响,进而就会阻碍审计人员发表正确恰当的审计报告。
四、鼎盛公司在无形资产管理方面有关建议
(一)重视无形资产审计。由以上的论述可知,无形资产在企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它是总资产的重要构成部分:首先,在计划阶段要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无形资产的相关信息。其次,在实施过程中,要全面落实风险评估流程,了解单位及其环境,包括内部控制,以充分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和认定层次的风险水平。此外,为了避免被遗忘在无形资产审计期间,无形资产目的和要求的审计必须体现在审计计划中。
中图分类号:F23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8-0093-02
农业科研院所的无形资产是指农业科研院所拥有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在生产经营中持续产生高度不确定性经济效益并能有偿使用的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誉、育种技术、制种栽培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为农业科研院所一种特殊的、重要的资产,具有不稳定、风险性、适应性与周期长等特点与有形资产一样是农业科研院所宝贵的经济资源。随着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农业科研院所不但要管好用好有形资产,而且还要管好用好无形资产。由于无形资产的不确定性,管理机制不健全导致无形资产流失严重。因此,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成为农业科研院所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
一、农业科研院所无形资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认识不足,无形资产意识淡薄。当前,农业科研院所重有形资产管理、轻无形资产管理的现象十分普遍。部分院所领导及无形资产管理人员管理意识淡薄,对无形资产蕴涵的潜在经济价值也缺乏足够的认识,大量科研成果只停留在账面登记上,没有对其评估、核算、转化等,多数处于休眠状态,未能正确反映内在价值和经济效益。在农业研究开发过程中,一些科研人员对取得的技术资料、数据等科研成果缺乏保密意识,造成一些专有技术等技术秘密被泄露。农业科研院所与科研单位、企业大协作、大联合,没有签订协议或协议不全,随意处置技术资料和技术诀窍,甚至有些企业利用科研单位资源合作申报项目等,而没有给单位带来任何经济利益。不少单位不重视保护,没有认识到它的潜在效益,许多研究成果,没有及时申报成果与专利,最终成为别人的专利成果。科技人员重申请课题,轻课题研究;重出成果,轻成果管理、使用,导致无形资产所有权不明或随意处置、流失。如把多年积累的非专利技术作为经验无偿地介绍给他人,或作为论文公开发表,造成无形资产损失。科技人员在进行技术交流、科研培训等工作中没有把握好传授技术的“度”,致使核心育种技术公开。合作的单位,将我们育种材料和技术交流经验转成他们自己研究的成果。思想意识淡薄,不重视产权保护,育成品种无偿成为部分种子企业的拳头产品,而产权所有单位没有任何收益的现象非常突出。
2.机制不健全,无形资产管理混乱。目前许多农业科研院所没有建立无形资产管理制度,也没有设立专门的无形资产管理机构、专职的无形资产管理人员,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之间各司其职,相互衔接联系较少,无形资产管理比较混乱。农业科研院所不重视品牌保护,有些育种单位没有固定的品种命名管理办法,随意定名,频繁更换生产销售商,没有保护育种单位权益,导致其他单位效仿,抢占市场,品牌被借用或抢注或利用商誉销售种子,使科研单位形象受到影响,无形资产流失严重。机制不全,管理不严导致农业科技人才辞职或调离,带走了大批的育种材料和核心技术,给科研院所无形资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3.核算评估缺失,无形资产信息失真。多数农业科研院所土地使用权、专利权、著作权、院所商誉等无形资产未经过专门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只是简单登记无形资产数量,未能正确反映无形资产价值,且未在财务报表中披露,造成财务信息严重失真。农业科研院所在技术协作转让、对外投资和兴办经济实体时,缺乏对无形资产获利能力的充分认识和评估、对转出的无形资产不按期计价,无偿或较少的提供给合作单位使用,实现的利润很少;也有在联营投资、入股的合同中对有关农业科研院所无形资产产权保护条款不明确;还有对转出的无形资产未经法定评估机构进行科学的资产评估,廉价转让,而单位会计部门对这部分无形资产又不能准确、及时计价入账,收入流入了个人和其他单位。
4.科研成果转化率低,无形资产效益低下。院所每年基本要承接许多科研或开发项目,研发成果相当丰硕,但科技成果成功转化率却相当低,转让收益不高,投入与产出严重失衡,无形资产效益低下。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一般易受无偿或低偿转化、转化周期长、推广速度慢、效用滞后、生产规模小、农民接受能力差、农产品价格体系、农业技术市场发育滞后等不利因素制约无形资产收益较少。有些单位则由于专利申请手续复杂,申请费用较高而放弃专利的申请;有些院所经费紧张,不愿投入,自愿放弃科研成果的转化与研发,减少了无形资产收益。
5.处置程序不规范,无形资产流失严重。虽然在处置无形资产时有严格的审批制度,但是无形资产审批仅在内部进行,限额以上资产没有按相关规定向主管部门报批。因无形资产大部分没有进行评估登记,资产随意处置时有发生,也没有进行会议研究等程序,导致无形资产由领导说了算,转让处置没有任何凭证,资产流失较大。
二、加强农业科研院所无形资产管理的建议
1.增强无形资产管理意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科研院所领导及各级管理人员应提高对无形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转变各管理层“重有形,轻无形”的管理思路,加强对无形资产管理的机构、制度、人员等管理体系建设,做好对无形资产的评估、核算、处置等财务管理工作,抓好专利、非专利技术、专著等科研成果的转化,真正发挥其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积极创造和积累无形资产,切实抓好无形资产管理,增强无形资产效益观念,强化品牌意识、宣传意识、经营意识,树立起对无形资产的保护意识。加强对无形资产的保护,发明创造、核心技术、创新项目要及时申请专利,科研育种的品种名称及时注册,还要对各种非专利技术的自我保护。将自我保护和法律保护有效地结合起来,增强农业科研院所全体人员对无形资产的产权保护意识,以防止农业科研无形资产的流失和浪费。
2.建立无形资产管理机制,防止无形资产流失。院所应根据现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健全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和专门的无形资产管理机构,配置专业管理人员,将无形资产管理纳入国有资产日常管理范畴。要在无形资产管理方面细化条款、严格把关,明确无形资产的产权主体和产权归属,明确各部门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明确申报处置程序,使无形资产管理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杜绝无形资产流失。建立健全无形资产的登记、归档、保管、保护、使用、转让、收益分配等内部控制制度。要防止无形资产的流失和浪费,必须从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无形资产保护制度,科研激励制度,改革科研技术人员的薪金制度,在加速科技转化中,给与有贡献的科技人员合理的经济回报,对于申请专利、品种权、育种技术和商标等发明人给予重奖。严格控制推广经验介绍、会议汇报和的程序,制定科研过程中的技术资料、数据的保密制度,规范人才交流与培训的保密要点。规范人才流动,防止人才流失而造成育种材料与技术的流失。提高科研人员及管理者的综合素质,将核心技术与无形资产灌输到每个人思想中。制定在职农业科技人员和刚退休的科技人员到企业任职或兼职的管理制度,防止无形资产流失。对转让、服务等所取得的收益,应在主要贡献者之间进行合理分配,以调动科研、开发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农业科研院所管好用好无形资产。
3.完善无形资产评估体系,科学量化无形资产。农业科研院所资产管理部门要根据国务院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探索和完善农业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体系和方法,对于科研协作、转让、投资入股、兴办经济实体等发生无形资产转移时,应根据其所能创造的价值或成本,合理定价,严把无形资产评估关,对无形资产做出科学合理的评定和估计,不能随意作价。可以借助专业评估机构共同完成无形资产评估,防止由于无形资产被低估造成经济损失。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本身成为主要产品,这给确立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模式提供了现实基础,农业科研院所取得的科技成果申报、转移和对外转让、协作必须由单位无形资产管理部门签订协议并进行全程监控。建立资产评估体系,确保无形资产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合理性和合法性,优化无形资产内外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对保护无形资产的安全、维护无形资产购销双方的经济利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修订无形资产规章制度,完善会计核算方法。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农业会计制度》等规章制度对无形资产的购入、接受捐赠、对外投资、转让已经入账的无形资产的核算等作出了规定,但是没有提及对自行研发形成无形资产的核算,结果导致很多无形资产会计核算空白,会计报表中无形资产项目也无任何记录。因此,建议尽快修订完善《农业科研院所会计制度》等规章制度,明确自行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会计核算方法,规范无形资产在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中披露的方法,全面反映资产价值。加强内部控制基本操作规范,防范无形资产风险,加强资产验收控制,建立登记无形资产明细账目,完善估计核算无形资产办法,杜绝无形资产流失。
无形资产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加强和规范农业科研院所无形资产的管理,有待于法律、法规的保护与利用,有待于进一步研究探索。因此要管好用好无形资产,防止资产流失,使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农业科研院所无形资产的利用效率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 李慧霞.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管理探讨[J].水利财务与经济,2008,(8).
[2] 黄洁容.试论农业科研机构无形资产的隐性流失[J].财务会计,2006,(3).
一、研究背景
无形资产所具有很高的价值,国际上许多著名的大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量往往超过有形资产,不少企业的无形资产甚至超过有形资产的数倍乃至数十倍,而这些无形资产的形成是需要长期努力的。任何一种无形资产的价值都要经过一个相当漫长的形成和发展过程,需要企业具有强烈的无形资产意识,精心进行累积。
目前,人们已充分认识到了无形资产是国家和企业发展的动力,而这通常都需要无形资产评估作为依托。
二、无形资产概述
(一)无形资产的含义
无形资产从字面上理解是相对于有形资产而言的,即它是一种摸不着、看不见,没有实体的一种资产。迄今对无形资产还没有一个共同的认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经济增长、社会日益进步,其概念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
由于无形资产的定义有不同的解释,加上我国对无形资产熟知较晚,人们对于如何理解和认识无形资产方面尚不成熟。但是只要把握了无形资产的几个基本要点,便能够有较清晰的理解。
(二)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程序
评估机构接受评估委托后,需要通过一些步骤完成无形资产价值的有效评估。
(1)对评估的资产进行资料核实和调查。根据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和评估的基本理论,确定评估对象是否与委托方提供的信息相同,是否满足无形资产的性质,得出合理的判断。
(2)对评估的资产的功能进行分析和取证。由所评估无形资产的具体类型、特点、评估目的及外部市场环境等具体情况,对无形资产功能的判断来测算某些关键的数据。
(3)确定合理的评估方法。经过前两个步骤,由评估人员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如成本法、市场法或收益法,最后进行测算。
三、无形资产评估三种基本方法介绍
(一)成本法
(1)历史成本法。这种方法是进行无形资产会计核算和管理的重要标准,用历史成本法计算的无形资产成本,可以准确反映出各类资产的构成比例,反映出无形资产价值形成过程,也是计算无形资产摊销额和利润的依据是真实的。
(2)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法是在现实条件下被评估资产全新状态下的重置成本减去该项资产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格的一种方法。
(二)市场法
市场法是通过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类似的资产作为参照对象,进行分析参照对象的成交价格和交易条件,对被评估对象进行对比调整,从而估算出资产价值的方法。
市场法能够充分考虑市场变动因素,可以较真实地反映被评估资产在评估时的市场。
(三)收益法
收益法是通过评估估算无形资产在未来的预期收益,并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使未来各期收益现值累加之和作为评估对象重估价值的一种方法。运用收益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基本公式为:
其中,P――资产现值;
F――第t年的净收益;
i――适用的折现率;
n――净收益可以持续的年限。
四、无形资产评估三种方法的优点和局限性
第一,成本法的优点在于原理较简单,易于掌握运用,只需要确定重置成本和损耗值,这两个评估参数对于某些资产来说易搜集,较充分地考虑了资产的损耗,使评估结果更趋于公平。在不易计算资产未来收益或难以取得市场参照物时能够应用,利于企业资产保值。
第二,市场法的优点在于能够客观反映资产目前的市场情况,选取参照物已经包含了经济性贬值,可以体现资产的现行价值,并且适用的范围广,评估的结果更易于被各方面接受。
第三,收益法在无形资产评估实务中运用的十分广泛,收益法能较真实和准确地反映企业本金化的价格,可以与投资决策相结合,更容易被买卖双方所接受。
五、专利权的评估
(一)专利权的概述
专利权是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对发明创造人或发明创造人(专利权人)授予的在一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权利。
(二)专利权评估程序
首先,证明和鉴定专利权的存在。作为被评估的专利权,应该具有其明确的、核心的、区别于其他已有技术的实质性内容。这些内容包括对专利权产权的确认,确定专利权的法律状态,对专利权的有效期和适用地域或者界限的审核实。其次,确定评估方法。这是专利权评估的实质性程序,包括对专利权的技术状况分析、收益能力分析等等。因此,搜集资料并加以整理时专利权评估过程中十分重要的环节。再次,完成评估报告,加以说明。
六、商标权的评估
(一)商标权的概述
商标是区分同类商品的标志,而商标权是商标注册以后,商标所有者依法享有的权益。
(二)商标权评估程序
(1)收集有关资料。接受评估委托后,需要进行产权界定,被评估商标是否注册商标,是否使用,是否按商标核准使用范围使用,注册人名字和地址是否变更,还要查阅企业的历史资料、市场环境、发展前景和同行业情况。
(2)市场调研。根据市场调研,确定产品市场需求量,分析商标权的现状和前景,由此推断商标产品在客户中的信誉、竞争情况,以及商标产品在市场上的市场占有率,预测市场环境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
七、无形资产评估中的价值偏离
无形资产评估的实践中,对无形资产的预测为、评估、定价等方面,不同评估机构处理方式的不同常使评估结果形成较严重的分离。
一些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无视国家法规,对于评估结果的确定不是根据科学的方法和客观事实,而是按照被评估单位的某种需要去做,甚至拿评估结果做交易,使评估结果严重失实。
八、部分企业自身对无形资产的不重视
一些企业不重视自己的无形资产,流失及被侵犯现象时有发生,认为对企业的经济效益不会有多大作用,而且多付出一笔评估费用也觉得是负担。有的企业不到侵权损失惨重,就不去评估,有的企业在损失惨重后仍然茫然,无形资产的拥有者对于自己的无形资产必须重视,它是企业生产的基本因素,一个没有无形资产的企业将难以生存,对于企业的无形资产要评估其价值。
九、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管理
对无形资产评估工作进行系统化、规范化管理,是当前在资产评估工作中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因为在无形资产过程中有诸多的影响价值的因素,主观随意性较大,科学合理尚待进一步研究。一些企业在亏损或者效益不好的情况下,企图借此提高企业身价,有的在注册资金增资遇到困难时,而采取评估商誉这项不可确指无形资产的捷径手法。
中图分类号:F123.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5937(2014)20-0040-04一、引言
资产评估行业在我国从产生至今,已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但进行的全国性行业质量检查工作却为数不多。为了提高资产评估业执业质量,2013年4月,财政部了2013年度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公告,由财政部和中国评估师协会组织开展2013年度行业质量检查工作。通过检查,摸清了“家底”,总体来说资产评估整体质量水平有所提高,检查结果比较乐观,但是由于无形资产本身的特点,以及评估人员、专业技能欠缺等原因,其评估质量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无形资产评估业务越来越多的今天,提高无形资产评估质量,已成为当前亟待研究与解决的重大课题。
二、我国无形资产评估质量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鉴于本次行业质量检查工作主要是从评估工作底稿以及评估工作报告的规范性和完备性入手,为此,本文结合无形资产评估程序从这两方面来阐述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业务约定书的签订
此次检查发现,大部分评估机构都签订了业务约定书,但是或多或少都存在着问题,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1)部分只有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人的签字,没有加盖评估机构公章;(2)部分评估报告业务约定书涵盖内容和条款的表述不够准确、清楚,甚至欠缺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等基本内容;(3)极少评估机构出现评估师以个人的名义签订业务约定书;(4)涉及评估对象、评估目的等基本事项发生变化时,几乎都没有提供相关替代证据来表明变动。
(二)无形资产评估计划的编制
评估师在执业过程中,应按照《资产评估计划指南》编制评估计划,此次检查中大部分评估机构都编制了评估计划,最常见的问题为:(1)评估计划流于形式,计划的内容不够具体完整,尤其是主要程序缺乏详细的描述,项目的针对性不够强;(2)部分评估计划没有经过评估机构相关负责人签字,责任没有具体落实到个人;(3)由于无形资产评估的特殊性,要求评估师具有一定的专业胜任能力,大部分评估计划里没有说明对评估项目负责人及评估人员的任用标准,无法保证无形资产评估项目质量。
(三)现场勘查
由于无形资产的无形性,现场勘查是确定无形资产存在的关键前提,准则规定要根据无形资产评估对象的特点确定合理的评估调查方式。此次检查发现在现场勘查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大部分都进行了针对性的访谈,但是访谈记录不够完整,相关性不够强,没有形成完备的工作底稿;(2)涉及无形资产产品经营和会计核算的,大部分对会计资料进行了查阅,但是查阅流于形式,没有形成完整的工作记录;(3)部分无形资产评估业务现场勘查受到客观限制,但是没有对采取的其他方法是否恰当进行分析,没有形成相应记录。
(四)收集评估资料
这一环节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以下几点:(1)大部分无形资产评估业务对评估资料的收集不够全面,如有的评估业务虽然取得了无形资产权利的法律文件、权属有效性文件,但是没有取得完整的说明无形资产研发及实施的技术、财务、经济效益的材料;(2)部分评估机构对无形资产评估资料和数据的收集没有落实到专人,从而导致工作效率低下,难以有效保证评估质量;(3)由于无形资产无形性、成本弱对应性等特点,大部分评估机构忽略了对无形资产是否存在、无形资产种类及有效期限的鉴定,从而导致评估对象不明确,评估结果误差大。
(五)评定估算无形资产
评定估算是无形资产评估业务的关键环节,此次检查发现大部分评估业务存在如下共性问题:(1)在评估方法的选择上,大多数业务都有评定测算过程,但只用了一种方法,且没有对三种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及为何选择所使用的评估方法进行必要的分析;(2)在评估参数的确定上,大部分评估业务没有对参数的来源及确定进行详细的说明,缺乏理由依据,直接罗列数据;(3)在评估结果工作底稿方面,对价值计算过程没有形成详细的记录,工作底稿流于形式,难以形成评估人员作出价值判断的依据。
(六)编制、出具无形资产评估报告
编制评估报告书,不仅是无形资产评估过程的总结、评估者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也反映了评估业务质量的高低。此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1)无形资产评估报告基本要求应当符合《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完整性的要求,但是少部分报告存在对声明和摘要内容的披露不够恰当和充分的问题;(2)在评估报告复核方面,大部分评估机构经专职的审核人员对评估报告及工作底稿进行了二次审核,但是对有争议以及价值重大的项目没有通过专家再次组织结果论证;(3)在评估工作底稿归档方面,大部分评估机构的归档底稿内容基本完整一致,少部分索引号和书序编号没有或者不够完善。
总而言之,由于我国无形资产评估起步晚,无形资产的种类变化多,再加上评估机构在无形资产评估质量控制方面不够重视,使无形资产评估质量难以满足需求方的期望,降低了评估行业的权威性,威胁着评估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影响着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鉴于此,建立有效的无形资产评估质量控制系统,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提高无形资产评估质量,是无形资产评估健康有序发展的必由之路。
三、我国无形资产评估质量控制情况
近年来,为了保证无形资产评估质量,在质量控制方面,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在财政部等部门指导下于2010年12月28日了《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并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期改善评估质量状况,说明我国已经逐渐注意建立资产评估质量控制体系,提倡对无形资产评估进行质量控制。目前,我国无形资产评估质量控制还处于幼年的不成熟阶段,存在着不系统、不规范、低效率等问题,具体表现为:
第一,我国在无形资产评估质量方面风险意识薄弱,没有形成明确的质量控制观念。同时由于缺少必要的监管机制,评估师在执业过程中,常常为了利益而抱着“完成任务即可”的思想来应付评估机构,未始终遵循重要性及谨慎性原则。近年来,我国资产评估质量控制体系逐步完善,无形资产评估业务逐步规范,并明确规定对评估机构和具体业务进行质量控制,使得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改善。
第二,在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监管力度不够。要想促进评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政府方面对评估行业的有效监管是必经之措。但是政府作为监管者要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正确的指导,并且杜绝不良的干预手段,否则势必会增加评估行业的恶性循环和不良竞争。比如:有的政府部门在管理无形资产、对无形资产评估进行控制方面有直管的优势,为了利益,利用职务之便在评估收费和评估机构选择方面妄加干预,从而使不少评估机构为了抢业务而给政府官员回扣,使市场开拓费用增加,助长了评估机构的不良风气,不能使评估行业公平有效竞争,造成了资产评估行业的非公平竞争,阻碍了评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三,无形资产评估质量控制制度不够完善。在质量控制制度方面目前只有《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具有指导意义,但没有强制性,很多资产评估机构没有针对无形资产评估业务建立质量控制组织结构,没有制定无形资产评估质量控制章程和管理办法,没有规范的无形资产评估业务流程控制标准,没有衡量无形资产评估质量的评价标准,缺乏相应的激励和责任追究,这些都使无形资产评估质量难以得到有效保证。
第四,无形资产评估业务实务操作随意性强。在无形资产评估实践中,由于成本、人员素质、时间等约束,以及迫于委估方的压力,评估人员在工作中经常做出重大质量妥协,从而无法坚持质量控制制度,造成质量控制行为不规范、不持续、不稳定,比如:工作得过且过,有时积极控制有时不积极控制,造成无形资产评估质量控制落实很不到位。
四、无形资产评估质量控制系统的构建
在无形资产发挥着巨大作用,无形资产评估业务日趋增多的今天,建立一套无形资产评估质量控制系统迫在眉睫,对于加强我国无形资产评估质量、推动和改进无形资产评估质量作用巨大。本文从无形资产评估计划阶段、实施阶段、报告阶段的评估程序入手,进行质量控制系统的构建。
(一)计划阶段质量控制系统的构建
1.在签订业务约定书方面的控制
(1)无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要印有评估机构的公章,并且机构的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也要在上面签字。(2)无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的内容要足够具体,覆盖面要广,要包括整个评估过程,例如:委托方要求的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此次评估的目的、整个评估的范围、双方共同商定的需要说明的其他事宜等。最重要的是要在委托书中说明委托方和受托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以及在双方违约或者遇到纠纷时该如何解决。(3)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以个人名义签订确定接受评估业务的无形资产评估业务书。
2.在编制无形资产评估计划方面的控制
评估计划是对无形资产评估过程的每个工作步骤及时间和人力进行规划和安排,其内容应当全面覆盖整个评估工作程序,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提高无形资产评估的工作效率。在编制无形资产评估计划方面的质量控制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评估计划涵盖的内容要包括以下几点:有关评估项目的基本事项(评估对象、评估的范围、评估基准日、评估目的)、时间进展安排情况、人员的安排情况、评估时应用的评估方法和技术等;(2)评估计划应当由评估机构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3)确定该无形资产评估项目负责人及评估人员的用人标准。
(二)实施阶段质量控制系统的构建
无形资产评估实施阶段是整个评估过程的核心,这个阶段的质量控制也是整个评估控制体系的灵魂之所在,具体说来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的质量控制进行阐述:现场勘查阶段的质量控制、对评估资料进行收集时的质量控制、选择评估方法并且进行评定测算时的质量控制。
1.在现场勘查方面的控制
(1)选择什么样的方式去进行现场调查对于无形资产评估来说很重要,它不是一成不变的,评估对象不同,具备的特点不同,对应的现场调查方式也会有所不同,除此之外,在保证评估质量的前提下要首先抓住具有重要性的资产进行调查,以保证评估的高效率;(2)与相关人员的访谈记录:首先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针对性的访谈,其次应当形成书面材料;(3)无形资产产品经营和会计核算调查记录:首先,获取被评估企业提供的无形资产研发和实施相关的经营资料和会计核算资料,其次要对经营和会计核算资料进行查阅并记录查阅结果。
2.在收集评估资料方面的控制
在实施阶段,完成了现场调查之后另一项评估师要完成的基础性工作就是要对评估所需数据等资料进行全面的搜集。这项工作也是评估师对委估资产进行价值判断的过程,此环节实施得好能够预防潜在的评估执业风险。针对目前评估实践中此环节质量的薄弱点,重点将质量控制定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无形资产评估资料数量的控制。审查评估人员是否收集了必要的评估资料,通常包括:无形资产的类别证明、数量、权属状况(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商标注册证、专利许可证等)、财务数据、市场资料。(2)对无形资产评估资料质量的控制。审查评估人员对所收集资料的可靠性是否进行了验证。评估人员对从各种渠道所收集的资料必须进行可靠性检验,只有在确信资料真实、可靠的基础上,才能将其作为估计依据。(3)在双方承担责任方面的质量控制。在进行评估工作的过程中,数据资料的收集与管理要分配到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将这项责任落实到个人,以方便评估工作人员保持高效率的评估工作。此外,为了保证评估项目负责人的高度责任感、专业水准能力以及独立能力,要重点加强交叉签字的复核制度方面的监管及控制。
3.在评定测算方面的质量控制
评定测算是整个评估过程的核心环节,评估师首先要掌握评估所需的第一手数据资料,并且要根据特定的评估目的及评估标准选择特定的评估方法,对委估方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行合理的评定和估算,此环节质量控制的重点内容是:
(1)对评估方法选择的质量控制。《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规定资产评估常用的有三种方法:成本法、收益法及市场法,都可以用来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但是评估实践中不难发现,由于无形资产自身的特性,使得成本具有弱对应性,大部分不能够进行复制,而且在市场上搜集到相似的交易案例显得更加困难,所以针对无形资产评估,收益法的使用频率最高。其他两种方法在特定目的下也可以使用,但在选择时要慎重考虑,必须根据委估无形资产的类型、评估目的、评估原则、评估前提以及所处的市场环境等情况综合确定。此外还要加强项目负责人、评估机构对评估方法的监督,并且最好多种方法并用,以提高评估质量。对于委估的相对重要的资产,可以采用项目小组讨论法确定评估方法以降低个人的判断风险。
(2)对评估参数指标的质量控制。评估方法不同,对应的评估参数也就不同,而具体评估参数的选取又有多种确定方法,也会影响评估结果。无形资产评估最常用的是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在一定情况下也使用,这三种方法参数的选择应当重点把握以下几点:
1)收益法下,三个关键参数的选取是重点。首先,要合理分析委估无形资产所带来的收益,即超额获利能力,综合其所处的经济市场环境合理预期其未来变动,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与之配套的资金数量、规模程度、现金流量、预期的风险及时间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收益期限;其次,注意收益额的计算口径与被评估无形资产折现率口径一致,不能将其他资产带来的收益误算到被评估无形资产中;再次,要充分考虑法律法规、宏观经济环境、技术进步、行业发展变化、产品替代更新变化、企业经营管理等因素对无形资产收益期、收益额和折现率的影响,当与实际不符时要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
2)市场法下,首先,要注意被评估无形资产符合市场法的运用前提,确定具有合理的比较基础的类似无形资产的交易参照对象,搜集并参照以往交易信息;其次,根据相关的变化因素进行调整,例如所处的经济状况、行业发展情况、交易状况以及影响价值的各种因素差异,再确定评估值。
3)成本法下,注意根据现行条件下重新形成或取得无形资产所需的全部费用(含合理利润和资金成本)确定评估值,并且注意合理扣除实际存在的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
(3)对完善评定估算以及复核工作底稿的质量控制。经过以上几个环节形成了初始的评估结果,但是最终出具的评估报告上评估结论的形成需要评估师对多个方面加以分析和判断,此环节方面质量控制主要做到以下两点:
一是应当建立健全机构内部的质量控制制度,确定不同的审核级别,分别由不同的人员对评估过程、参数选取、结论等进行必要的审核。
二是对评估方法、参数选取等选择的理由、依据等每一步都形成详细的工作底稿以备评估工作人员进行查阅及形成价值判断,同时也方便评估机构进行层层质量监管,进而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
(三)报告阶段质量控制系统的构建
完成无形资产评估业务后,还要编写无形资产评估报告书,它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本次评估的质量状况,也是对整个无形资产评估过程方方面面的总结,其书写格式、应当涵盖的内容等最为直接地反映了评估机构的管理和业务水平,此阶段质量控制应重点把握以下几点:
1.对报告书内容方面的质量控制
出具给委托方的评估报告应当遵循一定的标准,即满足《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对评估报告最基本的有关格式、内容、评估基准日、资产特性、产权以及评定测算方面的要求,做到有章可依。
2.对出具的评估报告加强公允性、客观性及独立性方面的质量控制
一项评估任务的完成是以最终出具的评估报告为标志的,也就是说评估报告是此次评估工作的终极表现形式。委托方及相关各方往往为了自己某方面的利益而试图通过改变评估报告的某些内容,从而影响评估报告的公正性。在这种情况下,评估机构要更加坚定地坚持公允、客观、独立的评估原则,以保证评估质量。
3.对出具评估报告后复核方面的质量控制
评估报告的撰写要遵循一定的原则,涵盖的内容要全面,正式交给委托方之前还要经过专门的审核专家对评估工作底稿及报告进行层层审核。同时应当认真执行重大争议项目专家再复核制度来保证评估质量,应当重点加强对评估方法合理性的审核、评估报告规范性的审核、出具的结果准确性的审核以及手续完备性的审核。
中图分类号:F27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1
一、失范现象
无形资产评估的失范现象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失范。某些评估机构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做出了许多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评估,某些评估机构不服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目的,不实事求是地作出评估结论,有些评估机构未取得合法的评估资格,或者聘用了没有评估资格的人担任评估人员。
2.科学失范。某些评估机构在评估时评估方法和价值参数的选取存在着许多不科学、不严谨。主要有:评估方法选择不当,评估的价值参数和技术参数不当,评估的分析调查方法和计算公式选择不准确,或计算出现严重失误。
3.财务失范。某些评估机构对企业进行无形资产评估时,不按照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进行科学的财务核算,甚至连简单的财务统计都不进行,就作出评估结论。
4.方法失范。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主要有重置成本法、收益现值法、现行市场法、清算价格法及数学方法。评估方法的选择必须符合评估对象的基本要求,要求综合使用各种评估方法,才能得出正确的评估结论。
二、失范原因
(一)无形资产评估失范的客观原因:无形资产评估对象的模糊性可能造成评估结论的失真和失范;评估的复杂性可能使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产生错误的认识,做出错误的判断;评估工作的艰苦性可能使评估人员由于时间、精力、智力及体力等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评估结论的失真和失范;评估结论的估计性的特点可能使评估人员因材料掌握不全面、评估经验不丰富、思维判断的不正确等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评估结论的失真、失范。
(二)无形资产评估失范的主观原因:评估机构少权威,由于缺乏专门的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因而评估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都很难适应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很难适应无形资产评估的复杂情况;评估规范无细则,对无形资产评估的许多具体项目没有具体细则,对无形资产评估体系中的具体问题未能也不可能做出明确规定;评估方法欠科学,不同的评估对象需要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是单独还是综合采用评估方法,这都需要根据评估对象的客观实际做出决定的;评估机制缺监督,无形资产评估的结论不能仅仅由评估机构单方面做出决定,必须有一定的权威机构予以复核、监督。
三、防范对策
1.完善评估组织机构:无形资产评估工作必须由合法的、专门的评估机构的具有评估资格的人员进行;应该有更加严格、更加明确、更加规范的审批程序;无形资产评估人员应该经过严格的考试考核取得专业评估资格证书,并被合法的评估机构确认和聘用,才有资格参加无形资产评估工作。
2.建立评估法规体系:要对无形资产评估系统作出明确的规定;要对无形资产评估的管理作出规范化的规定;要对无形资产评估结论的认定和公布作出必要的规定,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要对无形资产评估的责任作出明朗化的规定。
3.培训评估专业人员:搞好无形资产的评估,必须大力培养一大批无形资产评估的专门人才,要提高评估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法律政策水平、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和公关力事能力。
4.宣传评估专业知识。
无形资产的评估是一项对整个社会都有影响的工作,因而必须加强对无形资产有关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无形资产评估的有关知识不能只被少数评估专家所掌握,要扩大宣传力度,使整个社会尤其是产业部门的领导者和工作人员都能了解并能熟练地运用无形资产评估的有关知识,让社会和界运用自己掌握的无形资产评估知识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进行监督,以防止无形资产评估的失实、失真和失范。
5.建立评估监督机制。
要保证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评估结论的可靠性,必须有一定的监督机制。只有加强对评估工作的监督,才能有效地鞭策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认真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依法依德进行无形资产的评估,才能防止评估结论的失真和失范。对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的监督主要有政府机构的监督、社会的监督、法律监督和技术监督等。对评估机构所做出的评估结论在必要的时候要进行一定的审核。必要时尤其是对重大项目的评估最好选择两个不同的评估机构进行背靠背的评估,比较他们的评估结论,从而得出可靠的评估结论。
6.按无形资产的特点进行评估
(1)系统性:评估企业的不同资产或为不同目的而进行的资产评估,所采用的计价标准和评估方法不可完全一致,必须对针每一问题,从众多的评估方法中选取最恰当的方法,或同时采用数种方法,这种现象表现为评估方法的系统性。
(2)动态性:企业资产评估的动态性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对现有资产进行评估,不仅考虑现有资产的价值,而且还要考虑现存资产可能实现的预期收益;二是资产评估不仅发生在经营者接受资产的时刻,而且还发生在经营者终止经营的时刻,为了更有效地掌握企业资产的运营状况,做到清楚,亦可在不同的时期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再评估。
(3)市场性:企业资产评估,一般来说,都是发生在产权转让或资产流动的时候,所以,企业资产的转让及伴随的企业资产评估也势必在这一市场中完成。
(4)预测性:既然企业资产价值是由资产的本身价值及其预期的经济效益共同确定的,可见,其价值的大小不会是非常精确的,具有一定的预测性。
总之,随着与国际市场的接轨及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市场新的变化是无形资产在企业所占比例越来越大,对企业及社会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因此我们必须加强与完善评估中的相关法规、制度、程序及监督,使无形资产的评估更公正合理,有利于企业与社会的发展及建设。
参考文献:
[1]汪国芳.科研工作中形成的无形资产的计价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企业资产的科技含量正在发生质的变化。在以知识经济为背景的大环境下,无形资产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是与企业未来发展密切相关的资产。无形资产的取得或形成,可以促进企业生产和经营的正常运转,促进提高劳动生产率,引进的技术可以节约消耗,减少费用,降低成本,提高产品的性能和质量。在流通领域,可以提高产品的商业信誉,起到占领市场,扩大推销,满足客户心理要求的作用,使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为企业带来较多的经济利益。因此,坚强对无形资产的审计监督,对如实反映资产状况,反映企业的盈亏,维护各方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无形资产的概念及内容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资产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就可以判断为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标准:
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出来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无形资产一般包括专利、非专利权、商标权、经营特许权、土地使用权、著作权等。
二、无形资产内部审计应重点关注的问题
1.无形资产的审批与授权
无形资产在企业的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企业取得无形资产是一项重大的决策,它关系到企业付出相当的代价是否能带来经济效益的问题,因此必须有严格的计划与报批手续。要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要编制可行性研究方案与其他修理计划,防止盲目购买。研究计划要经企业最高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报批手续。
2.无形资产入账价值的审计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除商誉外,企业从外部取得的无形资产入账价值原则上应根据取得时的总支出确定,审计时要特别注意为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支出的确定,即使企业确实拥有某项资产。如果无法确认取得该项无形资产的支出,就不能将其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入账。例如,为树立商标权而发生的广告费;无需付出费用便可获得的商标许可使用权,按照合同规定,受让方为了取得商标权,定期支付给受让方一定的报酬等。
无形资产入账价值的审计主要是无形资产合规性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审查企业自主研制开发的知识产权,在研制成功并按规定程序申请报批取得合法所有权后,是否以严格独立核算的实际开发成本和申报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有无违反规定将没有严格独立核算或虽曾独立核算但在跨年度研制过程中已在各年管理费用中列支的研制费用重新资本化,列入无形资产价值;审查企业因接受投资而转入的无形资产,是否以经双认可的评估价作为入账价值:审查购入的无形资产,是否以实际购入成本为入账价值。第二,审查企业是否将自主拥有而非购入,但不须申请报批的无形资产,如商誉、营销网络资源、非专利技术等,作价入账核算。这类无形资产,在多数企业中都确实存在,但由于其无法满足同时符合“可定义、可估量、相关性、可靠性”这四个条件的要求,因而按规定不得作为无形资产入账核算,从而形成一块账外资产。若将其作价入账核算,则属违规。第三,审查企业是否按期对无形资产进行价值摊销,摊销年限是否与无形资产的有效期限相吻合。要确定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只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才需要在估计的使用寿命中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资产不需要摊销。对于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取得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
3.考核、评估企业无形资产贡献率的变化和保值能力。
对无形资产进行效益性审计,可以分两个层次进行考核评估和比较分析。第一层次是考核企业无形资产总体的实际贡献率,是否达到企业的预期目标,对无形资产总体的贡献率和保值能力进行评估,要重点审计其高低的变化趋势,有无重大的潜盈、潜亏因素。第二层次是对企业无形资产进行分类然后逐项的考核其贡献率,观察哪些无形资产的贡献率高,哪些无形资产的贡献率低,哪些无形资产无贡献率,哪些无形资产的贡献率为负数,哪些无形资产的贡献率有上升潜力或下降趋向,哪些无形资产的贡献率有发生剧烈波动的可能等等,然后进行归纳分类,研究相应对策。在考核、比较、评估过程中,要注意查明有无由于领导决策失误、职能部门失职、经办人员、营私舞弊而导致的人为责任事件。
三、强化无形资产审计的建议
1.无形资产管理方面的建议
一是责任控制。企业对取得的无形资产支出,应实施责任控制,即由各个有关部门分工负责,从立项、付款以至形成,确定由各部门各环节负责,分别从技术性能,可带来效益及合法性、真实性,核算的完整性方面确定责任,通过落实责任制实施控制。二是要建立制度。要建立、完善无形资产管理责任制,制定无形资产内部运作的行为规范,把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岗位,强化全员的责任心。三是要定期考核,兑现奖惩。对无形资产的运作状况和贡献率,应定期(一般一年一次)进行考核评估,并根据结果,对责任人兑现奖惩,以调动其积极性。四是要加快信息网络建设,运用科技手段,逐步实现无形资产的信息化管理。
2.审查企业无形资产投资开发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其效果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影响的日益加深,企业融资难题,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为了帮助企业摆脱资金困境,湖南、北京、成都等省市的知识产权局,纷纷采取措施,与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进行金融创新,推出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为拥有专利、商标、版权的知识型、技术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或贴息,不仅为部分中小企业提供了资金,还有效促进了企业的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受到各界的广泛支持和赞誉。国家知识产权局也于近期,选择了北京海淀区、长春市、南昌市、湖南湘潭、广东佛山以及宁夏的知识产权局作为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单位,希望通过试点,在全国更大范围内推广这一业务。事实上,利用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在一些发达国家已成为一种较成熟的融资方式,有效促进了科技型企业的创新发展。
一、我国无形资产质押发展历程
无形资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可依法转让的商标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以督促债务人履行义务,保障债权人实现权利的一种担保制度。在质押关系中,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用以质押的无形资产为质押物。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为科技企业融资开辟了新渠道,对于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实施品牌战略及促进金融流通、防范金融风险、优化资金资源的配置提供了新的思路。
20世纪90年代,随着我国对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价值认识的深化,也开始探索无形资产质押融资的可能性,并在1995年颁布的《担保法》中明确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专利、商标专用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质押。随后,一些企业和银行进行了试点,如1997年南通樱华化妆品有限公司,以商标权为质押从银行获得600万元贷款。但由于无形资产质押的特殊性,企业和银行在认识上还存在疑虑,行动并不积极,质押成功的案例并不多。近年来,国家和各省为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出台了不少政策,鼓励银行为企业提供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但各地试点仍是零星、小范围的,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实施却困难重重,不少企业的质押要求甚至遭到拒绝。2004年,全国办理专利权质押仅37件,2005年为66件。截至2007年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专利权质押登记的合同共有300多项,涉及专利700多件,质押总额不到60亿元。与企业的需求和人们的期望相差甚远。
这主要是因为国内对无形资产质押还存在一些疑虑,如无形资产的可质押性,即其充当担保标的的依据,出质双方权益的保全等;在实际操作中,无形资产质押专业性强、风险大、涉及问题复杂,现有监管方式还不完善。只有克服这些困难,制定科学合理的操作规范和程序,才能有效推动这项业务顺利开展。
二、我国无形资产质押的可行性分析
(一)无形资产质押的理论依据
1、超额收益性和财产属性是无形资产可质押的价值基础
无形资产要充当担保标的用于质押,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从法理学的角度讲,任何可成为担保标的的物或权利都应具备一定价值并具有财产权的性质。因为债权本身就体现了一定的价值性,担保标的必须具有足够的价值,才能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得以从担保物以优先受偿来实现自己的债权,达到保证债权的目的。财产权是民事权利主体所享有的具有经济利益的权利,它具有物质财富的内容,可以用货币进行计量。财产权包括以所有权为主的物权、债权及知识产权等。
无形资产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能为投资者创造收益,并且能带来比一般企业盈利水平高的超额收益。无形资产的价值主要就体现在其超额收益性上。虽然无形资产没有实物形态,但它能够借助有形资产载体,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长期持续发挥作用,并能带来超额预期收益,其价值量的大小即是它为企业创造超额收益的多少。无形资产的超额收益性使其具有财产的属性,其专用权属财产权,拥有无形资产即享有其收益权。如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即属于财产权,其价值可以用货币计量,所有人享有对它们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无形资产财产权的可让与性确保了其质押的可行性
为确保债权的实现,充当担保标的的物或权利,必须具有可转让性,以保证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将担保标的拍卖或变卖,以变现的价金优先受偿。我国《担保法》明确规定只有依法可以转让的权利才能设定担保。专利、商标等多数无形资产,除了法律或协议有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均可转让或交易。
可见,用于质押的无形资产必须具备两个要件,一是该标的为所有权之外的财产权,具有财产属性是无形资产用于质押的首要条件。二是该无形资产具有可转让性。无形资产通常符合这两个条件,具备充当担保标的的能力。当然这两个条件只是无形资产可用于质押的必要条件,并不是充分条件,对于具体的无形资产还要进行具体分析。
(二)无形资产质押的特殊性
基于无形资产的特殊性,我国立法时借鉴知识产权的概念,认为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能充当担保标的的,只是其专用权中依法可转让的财产权,并将其归为权利质押。质押权具有优先受偿性。
动产质押必须转移动产的占有,但权利质押是否转移占有不能一概而论。出质人将专利、商标等有关权利质押后,其生产经营仍必需依赖有关质押专利和使用商标专用权,只有继续使用这些资产才能获得收益。如果交付占有,无形资产不具实物形态,质权人很难实施占有。若将无形资产专用权交给质权人,不允许出质人继续使用,无形资产将发挥不了任何作用,甚至会失去其价值。实际上,作为无形资产的出质人,他仅以无形资产的财产权来出质,在法律上仍是该权利的主体,因而仍有利用该权利的资格。而质权人仅取得以该权利的交换价值来担保的权利,并非为该权利的主体,因而无利用该权利的资格。因此,无形资产出质后,出质人仍有继续使用权,不能因设质而丧失其使用权。
(三)各类无形资产可质押性分析
随着科技进步和知识经济的发展,新型无形资产不断涌现,特性更趋多样化。目前经济学确认的无形资产总数已超过30种,美国会计制度确认的有24件之多(杨淑娥、安杰,2003)。众多的无形资产只有符合一定条件才能用于质押。
无形资产作为质押标的除应
具备财产属性和可让与性外,还必须是依法取得、合法有效且在法定保护期内的,否则该权益不受法律保护,就谈不上质权人利益的保护。比如,专利权、商标权质押就要考虑其地域性和时间限制,无形资产的法定有效期限应该比质押的期限长。企业的非专利技术或商业秘密,通常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质押后一旦泄漏秘密,质权人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因此不适于质押。我国《担保法》中明确说明可出质的无形资产仅有专利和商标专用权,显然种类太少,范围太窄。实际上,企业的品牌、依法可转让的特许权、植物新品种、计算机软件及集成电路设计权等,同样符合无形资产质押的条件。随着经济发展和我国无形资产质押制度的不断完善,会有更多的无形资产用于质押。
(四)无形资产质权的保全方式
动产质权的保全方式主要是占有和管领。无形资产质押则很难转移占有或交付标的,质权人实际上很不好控制质押标的。因此,建立制度保全质权就显得特别重要。
1、无形资产质押合同
无形资产出质后,出质人仍有继续使用权,但此时无形资产专用权上已有质权的负担。因此,应采取措施对出质人的权利进行一定的限制。我国《担保法》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通过订立书面合同,限制出质人对权利的处分,实现权利质权的保全。因此,无形资产作为一种权利出咨询质后,并不在于是否将该资产交给债权人,关键是对双方权利的限制。通过限制出质人的某些权利,赋予质权人一定的权利来维护双方的利益。如出质人未经质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质押权利。质权人取得质权后,拥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但也不能对该项权利任意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2、质押合同登记管理制度
无形资产专用权大多是通过专门管理部门的审查、登记获得的,并由这些部门确立其法律保护状态。因此,由这些部门采取强制登记管理制度,就成为保全无形资产质权有效性的关键。无形资产质押不是以财产权的转移占有为生效条件,而是以管理部门准予登记为生效条件。质押合同登记生效,当事人才享有相应的权利与义务。专利、商标质押合同一经受理登记,专利局和商标局即起动审核程序,并通过登记管理数据库对质押全过程进行管理。该登记文档将向公众开放。通过查阅登记簿,公众就可以了解有关专利和商标的出质情况,以免在签订质押合同时出现重复质押。公众在接受转让或许可时,也可以查阅登记簿了解所要受让的权利是否有质权存在。如果专利权或商标权正处在质押期间,对其专用权的任何变更均须得到质押合同当事双方的认可,否则,都将是无效行为。无形资产质押合同登记管理制度,解决了无形资产难转移占有的问题,有力保障了质押合同当事双方甚至是第三方的权益,成为无形资产质押得以实现的关键环节。
三、我国无形资产质押难以推广的原因
我国现行无形资产会计、评估体系不完善,相关配套服务不健全,金融机构对无形资产质押态度冷漠,与其价值较难确定,并存在减值风险和变现困难有很大关系。
(一)无形资产价值计量和评估困难
用无形资产质押,首先必须准确计量无形资产的价值。而无形资产涉及行业及种类繁多,赢利模式差异较大,价值实现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并涉及较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我国还没形成被普遍接受的无形资产计量方法,现行会计制度不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其价值;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体系不健全,监督管理体制不健全,评估的权威性也有待认同。无法准确计量其价值,导致银行不愿接受无形资产质押,这已成为推广无形资产质押的最大障碍。
(二)无形资产价值实现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按照金融法规定,银行不能从事信托、投资等业务,信贷资金亦不能以实物冲抵,更不能自我消化商标、专利等质押物,只能依法拍卖或变卖质押物受偿。目前我国市场机制尚不成熟,还没有建立活跃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致使无形资产流动性差,变现困难。并且无形资产还存在较大的减值风险,如三鹿奶粉几亿元的品牌和商标价值,一夜之间就化为乌有,这也让银行心存疑虑,难以接受无形资产质押借贷方式。
(三)无形资产质押合同登记管理制度不完善
为防止无形资产质押出现“一女二嫁”现象,避免潜在的纠纷,保证质权人的权益,需要有更明确的管理办法和相应的职能部门来负责。国家只对专利和商标的登记管理做了规定,而品牌、软件使用权、可转让的特许权等其他无形资产的质押,就没有相应的办法和职能部门来管理。
(四)企业缺乏意识,银行缺乏动力
目前我国企业的创新、品牌意识不强,缺乏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无形资产的经验,即使拥有优质无形资产,也往往忽视其融资功能。从银行的角度来看,无形资产质押的风险较大且不易控制。银行缺少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专业人员和技能,仅仅依靠其自身力量无法控制估值风险,因此,银行还缺乏足够的信心,担心承担其减值风险。从管理和操作层面看。各商业银行对无形资产质押尚无具体规定,基层银行很难操作这一业务,例如,哪些无形资产能质押?质押贷款的年限、质押折扣率如何确定?出现风险时如何处理等问题都没有可操作的依据。
(五)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担保法》和相关法规中有关无形资产质押的规定多是原则性的,过于笼统。相关主体的权利与责任,权利实现的保障措施,质押的具体操作方式等都没有明确详细的规定。各商业银行均未对无形资产作为担保标的做出规定,致使无形资产质押缺乏简单易行的操作依据。无形资产质押是一项涉及关系复杂的业务,需要多部门协调配合。无形资产的价值由评估机构确定,如何保证其客观、公正。都需要相关部门和立法机关尽快制定法律法规,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规范各方的行为。
四、完善我国无形资产质押制度的对策建议
针对我国推行无形资产质押业务,在理论和实践方面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提高企业及银行的认识,尽快制定操作规范
企业和银行都应该充分认识到无形资产质押的经济意义。企业应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从战略高度实施对无形资产的开发和利用,重视其融资功能。
银行应尽快建立一套严密科学的操作程序。首先确定无形资产质押的条件与范围,明确商标、专利等可质押的基础上,探索依法可转让的特许经营权、计算机软件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无形资产质押的可行性。其次,各银行应尽
快制定无形资产质押管理办法,合理设计信贷品种,对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年限、贷款折扣率、合约签订等细节做出明确规定,使其更具可操作性。加强对信贷审查人员的培训,并利用相关中介机构的专业服务,确保质押业务的J顺利开展。
(二)完善计量和评估等中介服务
加强无形资产会计和评估理论的研究,寻找更为科学合理的无形资产价值确认、计量方法,使会计信息更准确真实地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状况;改进无形资产评估方法,建立统一规范的评估标准,建立从业人员准八制度和评估机构信誉等级制度,加强对评估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评估人员的专业水准和职业道德水平,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和权威性。
(三)完善无形资产质押合同登记管理制度
政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完善无形资产质押登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耍与银行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共同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可专设一个职能部门,统一管理商标、专利以外无形资产质押合同的登记。有学者甚至建议将知识产权局与商标局合并,如果得以实现,由合并后的部门设专门机构,统一负责无形资产质押合同的登记管理,也不失为一种可行有效的办法。
(四)建立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
无形资产价值不稳定和不确定性的特点,使其价值实现存在较大风险。为减少银行的风险,可以建立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如鼓励信用担保机构为企业无形资产质押提供担保,允许企业以无形资产再辅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个人信用做联带质押,实行有形和无形资产捆绑式质押贷款,并建立相应的风险控制及补偿机制,通过这些方式降低金融机构的风险,提高银行贷款的安全性,确保质押成功。
(五)建全无形资产产权交易市场
21世纪是知识经济迅速发展且愈来愈占主导地位的时代,专利权、专有技术、著作权、计算机软件等以知识为基础的无形资产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显著,各行各业的管理层已逐渐认识到无形资产的特殊价值,在资产管理实践中也日趋重视对无形资产的管理。高等学校是人才云集、科技优势明显的地方,蕴藏着巨大的无形资产。然而长期以来,由于我国高校改革比较滞后,高校管理层市场观念和经济效益观念普遍较弱,加上对无形资产缺乏足够认识,无形资产管理一直是高校资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如何强化其管理,满足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要求,提升高校的核心竞争力,成为新时期高校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高校无形资产的构成分析
无形资产是高校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1997年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将其描述为“不具有实体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近年来,随着无形资产在高校发展中的作用日渐凸显,许多学者开始涉足高校无形资产这一领域的研究,在对高校无形资产概念的界定方面,也形成了许多不同的定义。笔者比较赞同温志强(2006)的观点,即“高校无形资产就是一种不具有实物形态特征,但在高校管理实践中可以估价、可以计量、可以用来投资和增值的非货币性资产”。
高校无形资产种类繁多,内容丰富。笔者试作如下分类:其一,技术知识类资产。这类无形资产是基于知识、智力、技术而形成的能带来高附加值的资产,主要包括高校自我国实行专利制度以来申请的各种专利;高校发明和掌握的不公开的先进技术、资料、技能、经营管理秘诀、教学方法等非专利技术;工程设计与产品设计图纸、地图、教材、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等。其二,政府特别授权类资产。指高校由于政府特别授予某些权力而形成的无形资产,如自主招生权、税收减免权、土地使用权等。其三,声誉类资产。高校声誉指高校在人们心目中的一种整体形象,是高校较为重要的无形资产,包括高校多年来苦心经营而树立的良好社会形象,因拥有大批高素质人才、教学科研能力突出而形成的吸引力、感召力等。其四,名称标识类资产。指以标识为表现形态的无形资产。如校名,高校名称是一种特定的标记,具有相当的市场价值,其知名度对招生、学生就业、寻求融资合作等有直接的影响。其五,信息网络类资产。指非人们通常普遍了解或轻易能够获得的高校内部信息,包括高校历年档案,高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数据信息,高校长期形成的与外界的社会关系网络、科研教学协作网络、科技情报信息网络等。
二、高校无形资产管理基本现状
无形资产是高校的必备资源,是高校得以可持续发展的强大物质技术基础, 集中体现了一所高校的综合实力。它不仅能为高校创造价值,而且能为高校直接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因此,无形资产管理理应得到高校的高度重视。然而,当前不少高校对于无形资产管理极为忽视,致使这类特殊资产不能得到合理利用,其作用难以得到充分发挥。
1.资产管理观念陈旧,无形资产意识淡漠。一方面,高校无形资产不具有物质实体,也不能直接通过感官接触,只能存在于观念中,因此高校资产管理者对无形资产的概念并不十分清晰,在管理实践中通常比较重视有形资产管理及其投入效益,而无形资产极易被资产管理者所忽视。另一方面,由于长期以来,高校在无形资产方面缺乏必要的宣传,不少人对无形资产的价值优势认识不足,资产效益观念和无形资产保护意识相当淡薄。
2.管理机构分散,制度不健全。从目前高校无形资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情况看,许多高校尚未设立专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其管理多按照实物资产管理模式进行。如财务处负责无形资产的核算,科研处负责教师科研成果的管理,国资办负责土地使用权的登记管理,无形资产的运营则由产业办负责。管理机构不统一,各部门之间缺少必要的信息交流,很难实现对高校无形资产的高效率管理。同时,无形资产管理制度也不完善。良好的制度对明确管理职责、规范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效益、防止资产流失等具有重要作用。目前,不少高校尚未建立起适应无形资产的管理办法,在产权归属、评估、核算、保密、开发利用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都缺乏合理的规定,从而造成管理上无章可循。
3.无形资产流失严重。一是人才流动导致无形资产流失。高校人才济济,同时人才流动也比较频繁。高校人才外流,必然同时带走其所掌握的属于学校所有的技术成果、技术工艺、信息、客户关系等,导致大量无形资产流失。二是发明者侵占职务发明。职务发明成果应属于学校所有,由于高校管理监督的滞后,许多职务发明成为了发明人个人完全所有。三是产权保护意识薄弱导致无形资产流失。一些科研人员由于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薄弱,科研成果被剽窃,技术秘密被泄露的事情时有发生。四是科技协作中无形资产流失。高校与企业合作时,由于无形资产认定困难、估价不当等原因,不少无形资产被对方低价甚至无偿占有。
4.无形资产评估和核算亟待规范。高校无形资产是有重要价值的资产,但其价值需要通过专业机构评估才能确定。当前,由于高校资产评估制度不健全以及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执业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往往导致评估不当,评估结果严重失实。在无形资产核算方面,由于高校无形资产管理机制存在缺陷,财务部门对于学校无形资产往往心中无数,家底不清。不少高校没有建立完整的无形资产账目,一些高校无形资产核算还是一片空白,报表中该项目也无任何反映。由于无形资产没有完全纳入会计核算范围,以此形成的财务报表自然无法反映学校的真实财务状况。
三、优化高校无形资产管理的相应措施
1.加强无形资产理论宣传,强化无形资产意识。观念陈旧、知识欠缺与意识不足使得无形资产在高校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对此,当前很有必要通过各种途径在高校普及无形资产相关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宣传和教育,使大家充分认识高校无形资产的价值和作用,从根本上转变重有形轻无形的陈旧观念,从而积极主动地对高校无形资产进行科学管理和严格保护。
2.完善高校无形资产管理机制。完善管理机制是加强管理的重要步骤。首先,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自身实际建立系统的无形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使无形资产管理有章可循,从制度上确保无形资产的有序管理。包括无形资产产权确认,成果申报,专利申请,版权使用,校名、校誉管理,资产登记、处置、清查和报告,资产经营、考核、保护,资产核算、统计、审计等方面的制度。其次,应建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全面负责学校所有无形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管理人员中应配备法律、经营管理、财务等各方面的专业人才,以增强管理团队的综合能力,从而更有效地实现对无形资产的管理。
3.重视高校无形资产的评估和核算。要准确评估高校无形资产价值,应建立适应高校的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包括评估规范,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标准,评估程序,评估方法等。高校无形资产的评估,在涉及产权交易时,应通过中介机构进行社会评估;日常评估则可采取校内自我评估的办法,既节省费用,也加强了对无形资产的监控。评估人员在资产评估中应谨守职业道德和操作规范,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增强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要严格按照财务与会计制度对高校无形资产进行科学核算。加强高校无形资产核算,对高校及有关方面全面了解高校的资产价值和综合实力,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高校应尽快建立一整套与高校适应的无形资产会计核算体系,加强无形资产的购入、转让、分期摊销、对外投资、接受捐赠等的会计核算,真实记录和反映无形资产的变化情况,并在年报中充分披露无形资产的信息。
4.加强高校无形资产法律保护。无形资产是一种观念性产品,由于其无形性,更易于在人员流动、科技协作和变公为私等情况中流失。因此,完善法律法规,为高校无形资产管理提供周密的法制保护应是当务之急。国家相关部门应尽快健全无形资产的法律保障体系,正确引导和规范人们的行动,并加大违法惩处力度。同时,高校内部也应制定科学合理的的无形资产保护条例,明确无形资产保护的方式、手段及执行程序,切实维护高校的合法权益,杜绝高校无形资产的流失。
【参考文献】
一、导致转制过程中无形资产流失的客观方面的原因
无形资产的特性是导致其易流失的客观原因。
1、无形性。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其功能作用不能在感性上直观反映,只能存在于在观念中,因而它极易被人们忽视。在改制中,就会存在低估和不确认无形资产的现象。有些无形资产如企业形象、自创商誉、厂商品牌等没有加以核算和反映,在对外的财务报告中也不加以说明;或者无意或有意忽视转制企业的专有技术、专门人才、营销网络等无形资产;对于商誉等无形资产也不加以确认等等。常常会由于遗漏这些无形资产项目而导致无形资产的流失。
2、不稳定性。无形资产的价值体现在其可以为企业带来超过一般企业的盈利水平。但这种盈利水平是一种不稳定的状态,无形资产的未来收益依赖于人为的估计和判断。而企业的盈利水平也会受环境的影响;无形资产的经济寿命也是一样,特别是进入了知识爆炸的时代,技术进步加速,对无形资产可使用年限(主要是带来超额收益的年限)产生了影响,尤其是技术型无形资产,很可能一项无形资产才开发出来就走向了淘汰。这使得无形资产的价值存在较大的不稳定性,从而影响到在企业转制时对无形资产价值的确定。一些企业就可以利用无形资产的计价做文章,操纵价格,造成无形资产的流失。
二、导致转制过程中无形资产流失的主观原因。
主观原因是多方面的,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点:
1、无形资产缺乏利益主体的关注。作为企业重要资产的无形资产,其作用是可以使企业获取超额利润。它应当是企业经营者关注的焦点。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作为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有企业的经营者,由于无形资产的状况优劣以及是否完整、安全与其经营业绩评价没有直接关系,因此经营者对无形资产缺乏关注,其现实表现为淡薄的无形资产保护意识、保密意识和缺乏对无形资产的有效管理。而面临转制时,由于经营者占大股的政策,使得经营者在企业资产的评估问题上又成了名副其实的“当事人”,更是很难要求其公正地来对待本就容易被其他人忽视的无形资产了。
2、无形资产的价值的不稳定性需要对无形资产的评估作价有一个严格的标准,但无形资产的评估作价仍是一个现实问题。由于评估市场尚不能有效运行,无形资产的评估缺乏统一的权威性标准,转让无形资产的价值缺乏合理的评估和认定,使得不少接收方利用资产评估这一手段与少数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合谋",来人为地操纵无形资产价值,造成无形资产的流失。由于缺乏对评估机构的有力的监管,这种行为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和惩处,使得评估作价问题导致的无形资产流失成为其流失的一个主要渠道。如在价值评估中,由于评估机构鱼龙混杂、人员素质、水平良莠不齐,加之受无形资产价值不稳定的影响,使得评估结果"弹性"很大,对无形资产的估价有些"随心所欲",低估无形资产的行为就有了发芽的温床。
3、缺乏有效的行为监督和约束机制。改制过程中,有些国有企业的上级政府及管理部门没有充分认识到无形资产在企业经营和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对国有无形资产的监管无力,不能注意保护。在对企业负责人的绩效评估时,对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的考核和监控没有无形资产的指标,缺乏奖惩制度,对其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经过这些年的建立、修订和完善发展,我国关于无形资产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已有所发展,但相对于无形资产的发展速度,法律法规仍存在着滞后性,尚不能完成全面保护无形资产的需要。如,关于无形资产评估的法律体系和组织管理体系尚未健全和完善;缺乏对产权交易中无形资产计价、评估、转让的审计监督,缺乏相应的审计法规和制度支持。
针对以上主客观原因,在转制过程中,应注意如下几个方面
一、在国有企业转制之前,即企业经营者代表国家负责国有企业经营过程中:
1、企业经营者代表国家负责国有企业经营过程中,必须要求其要有用法律手段确定无形资产的意识。
企业无形资产要及时登记注册,取得合法的权利。这是使自己的无形资产获得法律保护和外商承认的先决条件。在法学中,资产被表述为财产权。要主张权利,首先必须依法享有权利。企业对自己的无形资产必须及时依法到有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去登记注册。如专利要到专利局,商标要商标局,土地使用权要到土地局,企业名称要到工商局。企业应重视对自己所拥有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的国外注册工作,做到未雨绸缪。如果企业转制,还有可能有外资参股,企业的经营者要充分利用《专利合作条约》和《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等国际团体定提供的简便程序,节省费用的便利条件,及时办理国际注册。
2、企业经营者代表国家负责国有企业经营过程中,必须要求其有建立相应的无形资产保护机制的责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一环,其中包括了建立相应的企业无形资产保护机制。在资本主义国家,大多数发达国家大型现代化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都有100年以上的历史。国家经贸委决定在“九五”期间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机构以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加速科技和经济结合。所以,在依靠无形资产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企业领导要清醒地认识到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重要性,重视对企业无形资产的全方位管理,自觉运用我国的法律、法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就要求企业首先从建立和完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着手,不断提高企业依靠无形资产的效益贡献率,同时,建立起一支具有较高素质又懂法律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员工队伍。
二、在国有企业转制过程当中,
1、开展对无形资产内部审计工作。企业应建立无形资产管理责任制度和无形资产内部审计制度,应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业人员,进行无形资产的全面管理;应充分关注自身无形资产的价值,加强无形资产转让的会计核算;应实施无形资产的监管,及时的对无形资产的未来收益、经济寿命、资本化率进行评估和确认。
2、规范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严格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程序进行:
①申请立项。
国有无形资产占有单位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向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交无形资产评估立项申请书,并附财产目录和相关会计报表等资料。获准立项后,再和无形资产评估事务所,签定委托评估协议。
②调查核实。
在委托单位提供资料的前提下,受托事务所对无形资产的相关数据、文字资料,特别是产权关系,技术型无形资产的技术成熟度等是否真实可靠作出鉴别。
③评定估算。
根据对评估对象的调查核实后的全部数据与资料,进行全面权衡和整体性综合分析、计算设计编制明晰的评估报告书。
在现代经济中,无形资产在医院总资产中所占份额日益增加,为了准确把握医院所拥有的无形资产价值,充分发挥无形资产作用,就必须重视无形资产评估。这不仅可以真实反映医院资产的价值量及其变动,而且有利于医院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提高资产营运效益,保证资产保值和增值,促进医院发展。
一、医院无形资产的界定
2011年新《医院财务制度》指出: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医院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著作权、版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医院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应用软件及其他财产权利等。我国《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将无形资产界定为“特定主体所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从上述有关无形资产的界定可以看出,医院无形资产有以下显著特征:其一,医院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是看不见、摸不着的资产,这是其区别于有形资产的标志性特征;其二,医院无形资产能够为医院提供某种权利。这种权利是一种资源,它会为医院带来经济利益。
二、医院无形资产评估的特点
由于无形资产评估的形成和发展较晚,其评估的现状不容乐观,在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往往在评估过程中会出现一些问题,本文就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几个问题进行分析。
1.无形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
1.1 管理体制不健全,评估制度的不完善
目前我国无形资产评估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评估机构出现多头管理、评估业务的规范性无法得到充分的保障,企业主管单位拥有对评估报告审批权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既是当事人又是仲裁人。它们与政府部门还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这也使得它们能够通过政府关系去垄断市场,而不是通过正常的市场竞争去获得业务,通常采用随意删减评估程序、评定估算简单草率,评估工作底稿不完备、评估报告内容和格式不规范、只图眼前利益,给客户报价是你七折我就五折,你五折我就三折,热衷于恶性竞争,而将收费低所带来的种种弊端全都跑到脑后。总的说来,无形资产评估在操作层面的问题很大程度上也来自评估制度的不完善和市场的不成熟。
1.2 无形资产概念模糊,评估对象难以界分
无形资产评估首先要界定范围,明确评估对象,目前,对于究竟什么是无形资产,并没有一致的意见,致使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对象边界不明确。尽管《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将专利权、专有技术、生产许可证等列举为无形资产,但是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出现了一些如期权价值、客户价值、营销网络、企业形象、企业综合人力资源、网址和域名权等新型资产,都具有被列举的无形资产同样的性质,却没有被收录。于是问题就产生了,这些法律没有列举而实际又存在的无形资产是否也是评估的对象?另外,无形资产还存在着交叉重复的现象,对这些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尚无可参考依据和公认的标准,各评估机构和从业者只能根据自己的判断进行评估,导致评估结果无法比较[1]。
1.3 评估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涉及到会计学、工程技术、市场学、法学等多门科学,知识含量高,尤其是知识-技术型无形资产,本身具有很强的学科专业内容,不了解有关知识就无法进行评估;而且无形资产种类多,相互间可比性低,像非专利技术和商业秘密还是严格保密的,信息资料和技术经济参数的收集比较困难,加之各项无形资产发挥功能的环境制约因素不同,技术经济飞速发展也使相关信息需要不断更新。这些情况的客观存在,都增加了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的复杂性和困难性,要求执业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和操作经验,而对于无形资产评估人员素质要求则更高,而我国目前不少执业人员是从行政机关分流的离退休人员及聘用人员,未经严格的业务培训和资格审查,结果导致评估中操作不规范,鉴定不科学,数据不准确,评估质量不高[2]。
1.4 评估方法欠科学
无形资产评估的结论正确与否同评估方法的科学密切相关,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主要有重置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等其他方法,评估方法的选择必须符合评估对象的基本要求大都要求综合使用各种评估方法才能得出正确的评估结论但是很多评估机构简单从事,采用某一种评估途径或评估方法,导致评估结果不准确,此外有的评估机构评估所需资料不全,常用评估参数体系没有建立,这是影响评估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3]。
2.完善无形资产评估风险的对策
2.1 完善评估理论和评估制度
要保证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评估结论的可靠性,首先:评估机构要加强无形资产评估的理论研究,探索无形资产评估操作实务,认真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快立法工作,使得评估工作有法可依,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使评估过程规范化操作,把风险意识放在首位。不惟利是图,不做超过自身业务能力的项目,保障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结果准确。其次:改革评估收费管理制度,强化评估服务质量和透明度,在估价机构内部设置的一系列保证估价质量的组织模式,采取一系列的检验、核查、验证等措施或方法。最后:应考虑将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资格分为不动产评估师、机器设备评估师、企业价值评估师和无形资产评估师。无形资产评估业务专门由具有无形资产评估资格的评估师来做。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由“外行“评估无形资产价值的情况,提高评估结果的可信度[4]。
2.2 提高评估人员素质
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又非常复杂的工作,是一种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有大量政治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专业底子厚、知识面广、公关能力和处事能力强的应用型人才。这就要求执业人员一是要认真学习、熟悉、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依法评估;不仅要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评估的技术和水平,还要加强评估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即要求评估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操作规范,以保证评估质量为前提,谨慎预测收入、成本费用和折现率,严禁委托方弄虚作假和营私舞弊行为的发生,降低无形资产评估的风险[5]。
2.3 合理使用评估方法
首先要明确无形资产评估中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各自的适用范围,同时说明如果在同一评估项目中三种方法都适用,应如何选择评估方法。如果三种方法的评估结果相差很大,其最终的评估是按最佳评估方法的评估值确定,还是按三种方法的评估值加权平均确定。从理论上来说.收益法的应用关键在于方法应用中各项参数、技术指标的判断和选择。收益法应用于无形资产评估时的三个基本参数,即收益额、折现率和收益期限的确定。收益额是无形资产直接带来的未来收益。总之评估方法的选择必须符合评估对象的基本要求,综合使用各种评估方法,才能得出正确的评估结论[6]。
3.结束语
总之,无形资产评估的风险存在多种原因,但是这些风险都是可以控制的,只要我们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无形资产评估行业就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左治良.我国无形资产评估风险及防范[J].知识经济,2009(12).
[2]卢双娥.关于无形资产评估问题的思考[J].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02,25(2).
[3]王林,邹红玲.健全无形资产评估管理制度初探[J].研究与发展管理,2002,14(2).
[4]叶岸桢.浅析无形资产评估[J].商场现代化,2007,11(下旬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