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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安全的重要意义大全11篇

时间:2024-03-07 14:45:44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粮食安全的重要意义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粮食安全的重要意义

篇(1)

中国人口数量仍然在增长,城镇化速度在不断推进,这些都带动了中国粮食消费总量和人均消费总量快速增加。未来一段时间内,中国的粮食需求仍将保持刚性增长。我们也看到,作为一个受到耕地、水资源约束比较严重的国家,耕地大量减少是不争的事实。

与此同时,干旱、洪涝、低温、台风等农业气象灾害和病虫灾害频发,我国的农业新技术储备依然不足。中国农村生态环境的压力也不容忽视,长期以来农田化肥、农药大量使用带来的污染日趋严重,层出不穷的问题农产品事件让很多消费者谈之色变,这不仅给整个农业产业带来负面影响,也显示出我国资源环境硬约束下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的必要性。

而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也在越来越多地通过国外的渠道来满足国人的粮食需求和多元的饮食结构。中国的大豆、小麦、玉米和水稻早已经呈现为净进口,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大豆进口国。

篇(2)

但是,一些人夸大了家庭经营制度的弊端,甚至对农户经营农业的适应性提出了质疑。如有观点认为,我国的土地承包制度难以与土地规模经营相适应,从而阻碍了农业生产效率的进一步提高。不少地方政府也借此为由,为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出台了种种措施,甚至出现违背农民意愿,强征农民土地进行所谓“规模化”生产。有些地方还强迫农民搞“反租倒包”,承包者以所谓“高效农业”的名义,千方百计改变基本农田的功能,减少粮食种植,威胁粮食安全。

当前,土地用途管理中面临的风险主要来自三个方面:

耕地保护阻力重重。尽管中央政府三令五申严禁地方侵占基本农田改变其用途,但为了政绩,一些地方政府还是顶风而上,违法占地屡禁不止。

篇(3)

二、我市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的总体目标

通过科学规划,优化布局,加大投入,逐步完善市本级储粮设施,建设或改造市、县区级中心粮库和基层收纳库,提升市、县区级中心粮库储粮条件和流通功能,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形成以市级直属储备粮库为重点、县区级中心储备粮库为支撑、基层收纳库为基础的仓储体系,进一步增强我市粮食宏观调控能力,确保全市粮食安全。

三、我市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政发〔2012〕54号)精神,各级地方行政首长要担负起落实粮食储备、保证本地区粮食供需平衡、保障市场供应的责任和任务,是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加快本级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的责任,从确保粮食安全和保稳定、保民生、促发展的高度,将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工作列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着力解决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的规划立项、项目用地、资金来源、优惠政策等问题,进一步加快粮食仓储设施建设。

四、我市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的资金渠道

根据桂政发〔2012〕5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筹集和落实粮食仓储设施建设资金。

(一)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本级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所需的资金。

(二)各级国有粮食企业原有的旧仓房及其他划拨土地,可结合实际,采取出租、出售或置换的办法进行处置。处置原有资产所得资金(包括各级政府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企业取得的收益),除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和支付职工社会保险费用外,全部用于新建粮食仓储设施。拆除旧仓房异地征地建设的粮食仓储设施,其土地使用面积不能少于原有面积,仓容不能低于原有仓房仓容。

(三)根据桂政发〔2012〕54号文件精神,合浦县作为产粮(油)大县(区),要从获得的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中,按规定安排不低于15%的奖励资金用于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并逐步提高调整奖励资金用于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支出比例。合浦县财政、粮食部门要尽快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确保产粮(油)大县(区)奖励资金中用于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的资金落实到位。

(四)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集中用于粮食基础能力建设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1〕786号)精神,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集中用于粮食基础能力建设,促进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各级财政、粮食部门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继续落实中央财政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主要用于粮食晾晒烘干设施建设,用于推广应用充氮气调、低温储粮等绿色储粮技术,降低粮食损耗,提高储粮保鲜能力。

(五)中央和自治区对粮食仓储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实行项目申报办法。对于建设条件成熟且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积极性较高的县、区或单位,可按照国家、自治区专项补助资金的申报办法,申报争取国家、自治区专项补助资金的支持。

(六)通过其他途径落实的资金。

五、加快完善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

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加快推进我市粮食仓储设施建设。

(一)粮食仓储设施属于社会公益性基础设施,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纳入本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优先安排项目建设用地,适当减免相关建设费用。积极支持国有粮食仓储企业招商引资,异地征地建设新粮库与旧粮库进行置换。

(二)各级人民政府在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因城镇规划或重点项目建设需要对原有粮食仓储设施进行拆迁的,或者“退城进郊”需要占用粮食仓储设施场地的,应按照“谁占谁还、占一还一、占补平衡、先建后拆”的原则,安排符合建库条件的土地建库置换,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储粮安全。

(三)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改变土地用途,建设各类粮食仓储物流、批发市场、配送中心项目,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区城镇化跨越发展的决定》(桂发〔2010〕3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享受资金安排、费用减免等相关优惠政策。

(四)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根据桂政发〔2012〕54号文件精神,牵头研究制定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建设、资金变现、土地置换等具体优惠政策,报各级人民政府审定实施,在本级政府权限内减免项目建设和经营的相关费用。

(五)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建设、土地、消防、粮食、环保等相关部门要在依法审批的前提下,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精简申请材料,加快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为项目提供必要的建设条件。

六、加强对粮食仓储设施建设资金和项目的监管

(一)各级国有粮食企业仓储设施建设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各级财政部门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和规定程序拨付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截留、挤占、挪用或延误拨付项目资金,确保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

篇(4)

我们的饭碗要装中国粮

会议指出,要坚持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

我国历年来高度重视粮食安全,此次更加明确强调口粮的主动权。兵团在西部地区,解决吃饭问题必须主要依靠自己,必须要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由于粮食种植比较效益偏低以及粮食生产受市场和自然灾害双重风险影响,兵团粮食种植面积和粮食产量波动剧烈。由于兵团粮食储备机制不健全,大部分的师、团仅是粮食生产单位,不具备政府的收储功能,团场职工口粮供应完全依赖市场供给,且在市场价格影响下团场职工种粮积极性不高,粮食安全存在隐患。兵团承担着屯垦戍边的历史使命,粮食安全对兵团充分发挥“三大作用”有着特殊重要意义。

此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粮食安全高度重视,提出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兵团要确保粮食安全,按照总量平衡有余、小麦确保自给的要求,抓好粮食生产;以加强粮食主产区建设为核心,按照优势区域布局,提升兵团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依靠科技进步,加强基层设施建设,提高粮食单产;健全粮食储备制度,确保粮食市场供应充足。

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关于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会议强调,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产品,基础在农业,必须首先把农产品质量抓好。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民以食为天,近些年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引发百姓对政府是否有能力管好餐桌安全的信任危机,此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九次提及食品安全,用4个“最”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表明了中央政府对治理食品安全的决心。兵团具有良好的开展“绿色”生产的条件,近些年兵团在农业“绿色”生产上做了大量工作,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达到上百个,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团场不断增多。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存在的问题,不仅会影响农业生产环境和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也危害了兵团农产品的市场形象。根据此次会议提出食品安全问题要守好源头生产关和常态监管关的要求,兵团要大力推进绿色农产品生产,着重建设一大批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完善从田间到市场的全程质量监控体系。

篇(5)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69X(2009)11-0001-04

1 引 言

区域粮食生产及粮食安全问题已成为政府及学者关注的热点之一(彭补拙,2001;谭少华,2002;龙花楼,2001;彭珂珊,2001;刘彦随,2002)。保障粮食安全与耕地资源的安全,提高土地可持续利用水平,缓和人地矛盾成为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性问题(郭海洋,2006)。我国人多地少,耕地资源十分紧缺,研究区域耕地变化机制与粮食安全对我国经济安全和实现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杨桂山,2001;李兆富,2005)。

以湖北省耕地数量变化和粮食安全的相互机制进行分析,利用数学模型对粮食安全和耕地面积等进行研究分析,研究粮食随耕地变化的特征以及粮食安全对耕地面积变化的反作用,进而对未来的耕地资源粮食安全进行预警(游建章,2002;张勇,2004;赵彩艳,2006;肖国安,2006),以期得出中部省份耕地变化规律和粮食安全保障机制,为耕地资源持续利用和当地政府决策行为科学化提供依据。

2 研究方法

2.1 耕地变化机制模型

耕地面积变化的原因主要包括人文和自然两种因素,而在近期中国及湖北省耕地变化的主导因素人文因素,即国民经济发展对耕地的需求导致耕地面积减少。因此,本文采取相关的社会经济指标作为耕地面积变化的驱动力,选取:总人口(X1)、人均GDP(X2)、城市化水平(X3)、第一产业就业劳动力比重(X4)、非农化水平(X5)、城乡收入结构(X6)、固定资产投资(X7)作为耕地面积变化(Y)的驱动力因素。构建耕地面积变化的多元回归驱动力模型,来分析湖北省耕地变化的社会经济驱动力特点。

2.2 粮食安全评估模型

2.2.1 粮食安全系数评价法

目前对粮食安全状况的评价主要使用四因素指标法或五因素指标法,考虑1990~2006年湖北省粮食基本保证自给率,本文采用以下四个指标并运用粮食安全系数评价法。

(1)人均粮食占有量L;该指标反映各县人均占有的粮食数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区域粮食安全水平,其指标值越大则粮食安全度越高;

(2)粮食单产水平D;该指标综合反映区域土地资源质量禀赋、投入水平高低、粮食生产条件好坏等情况,是衡量土地生产力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在土地资源数量有限的情况下,粮食产量的提高主要依靠单产水平的提高,它与粮食安全度成正相关;

(3)人均耕地G;该指标反映土地资源数量对粮食生产的制约作用;

(4)粮食生产波动系数B。粮食生产波动系数越小,粮食安全度越高。

反映粮食产量的年度波动幅度,采取5年移动平均法进行求取,其计算公式为:

B=(Yt-Y)/Y

式中:

Yt为t年的粮食实际生产量;

Y为粮食产量的平均值;

2.2.2. 指标权重的确定

通过德尔菲法,聘请相关专家进行两至三轮次打分,包括相关政府部门、省内外相关领域专家,最终确定相关指标的权重。

2.2.3. 评价分值的计算

区域粮食安全度必须把四项指标结合起来才能够进行估算。若人均粮食占有量L、粮食单产水平D、人均耕地G、粮食生产波动系数B所对应的取值分别为L1、D1、G1、B1,利用AHP法确定权重排序,权重取值分别为0.4、0.2、0.25、0.15,则粮食安全系数综合分值F的计算公式为:

F=W2×L1+W2×D1+W3×G1+W4×B1

本文所用数据采用《湖北省统计年鉴》(1990~2007年)作为基础数据,并选取1990~2006年作为时间区段,该段时间内湖北省经济发展由平常发展进入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分析期内耕地变化与粮食安全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对“十一五”目标进行预警分析。

3 实证分析

3.1 研究区域概况

根据土地详查,1997年湖北省的耕地面积为3.34245×106hm2,到2006年,耕地面积为3.20166×106hm2,净减耕地数量140.79×103hm2,年均净减少14079hm2。1997~2003,湖北省的耕地面积逐年递减,到2003年后耕地面积又开始逐年递增,其动态变化特征是先减后增,但是虽然从2003年后耕地面积开始递增,其耕地面积与以前相比还是减少的。

人口与耕地在数量上的变化大致是一致的,从1997的0.0569hm2/人到2003年的0.0505hm2/人,是逐年递减的,从2003年到2006年的0.0529hm2/人,低于联合国提出的人均耕地警戒值0.053hm2(0.824亩),低于全国1.4亩的平均水平。人均耕地面积是递增的,2003年后,由于人口和耕地面积得到有效的控制,人均耕地面积开始出现递增,但是跟以前相比还是有所下降的。

依据耕地变化驱动力机制和指标体系,计算出湖北省耕地变化驱动力模型:

Y=3353.189+0.412X1-0.124X2-6014.022X3+919.602X4-328.487X5-83.89X6+0.485X7

(R2=0.982,F=69.478;Sig.=0.00004)

可以看出,模型检验值精确度非常高,说明可信度很高,基本上揭示了湖北省耕地面积变化的驱动力机制:①总人口(X1)、第一产业就业劳动力比重(X4)、固定资产投资(X7)与耕地面积变化呈现正相关;次序为:X4>X7>X1;②人均GDP(X2)、城市化水平(X3)、非农化水平(X5)、城乡收入结构(X6)与耕地面积呈现负相关,次序为:X3>X5>X6>X2。因此,可以认为城市化、工业化导致的劳动力的产业转移,是耕地面积变化的主要动因。

篇(6)

近年来,我国粮食生产基础薄弱、资源环境压力大、粮食供需矛盾突出的局面并没有改变。当前,国际粮食价格以较快速度上涨,无疑将加大我国粮食安全的风险。面对国内外粮食安全形势发生的新变化,从农业资源利用的角度重新认识我国的粮食安全问题,对保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农业资源利用的现状

(一)耕地面积减少和耕地质量下降

首先,我国耕地资源的数量呈逐渐下降趋势。1996年,我国耕地总面积为19.5亿亩,2006年底降为18.2亿亩,10年净减少1.3亿亩。同时全国人均耕地面积1.3亩,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40%。在全国2 000多个县(市)中,目前有600多个县(市)人均耕地面积在世界公认的人均耕地警戒线0.8亩以下。从长远看,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耕地面积继续减少的趋势将不可避免。其次,耕地质量有逐步恶化趋势。一是土壤营养元素含量不均。全国有95%的耕地缺磷、23%的耕地缺钾、14%的耕地磷钾俱缺。二是中低产田面积大。在现有的耕地中,中低产田与高产田的比例是7:3,优质耕地所占的比例很小。三是耕地水土流失严重。耕地水土流失面积有增无减,尤其是表土的流失,使富含养分的土壤被大量冲走,造成土壤贫瘠。四是土壤沙化、盐碱化程度逐年加重。全国土壤沙化面积已达15 330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5%,盐碱化耕地面积为763万公顷,占总耕地面积的8%。五是耕地退化加剧。干旱、半干旱的地区已有40%耕地严重退化。

(二)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问题严重

一方面,水资源总体上短缺,尤其是北方地区更为突出。另一方面,水污染问题非常突出。据环保部门监测,全国七大体系中水质为五类与劣五类的有40%左右,并且不能用于农业灌溉。

(三)气候条件不稳定性增加

近百年来,世界的气温逐渐变暖,气候也变得无规律,农业作为对气候变化反映最为敏感的产业之一,气候变化对粮食安全影响重大。

二、我国粮食安全的现状

(一)工业用粮食需求快速增长

随着养殖业的发展,饲料用量稳步增长,年均增长3%左右。受粮食加工业能力快速增长拉动影响,工业用粮快速增长。

(二)粮食进口数量较大

由于耕地资源短缺,我国适当进口一定数量的粮棉油来满足国内需求是有必要的。但这种进口应是补充性的。

(三)发展生物质能源的影响

近几年,世界谷物生产年均增长幅度仅为0.4%,而消费年均增长率在1%左右,世界粮食库存持续减少,造成粮食出口国出口减少,供求紧张,价格上涨。随着石油日益紧缺,人们对生态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及科技的发展,为生物能源产业创造了前景。从世界发展趋势看,玉米利用已主要不是作为养殖业的饲料,而是工业生产原料,这将对我国粮食安全产生重要影响。

三、利用农业资源保证粮食安全的措施

(一)提高现有耕地资源的使用效率

1.保证耕地资源的数量。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特别是加强基本农田保护。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各类规划用地规模和标准,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依法严格管理农村集体和个人建设用地,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林地行为。对城市大量闲置、撂荒的开发区,应尽快恢复其农业功能。同时,国家可考虑将农用地转为非农用地征收土地增值税,可起到抑制非农土地需求过度的作用。还要禁止城市盲目扩张,以有效保护现有耕地。

2.提高耕地资源的质量。合理引导农村集约用地,切实防止破坏耕作层的生产行为。加大土地复垦、整理力度。按照田地平整、土壤肥沃、路渠配套的要求,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加快实施沃土工程,重点支持有机肥积造和水肥一体化设施建设,鼓励农民发展绿肥、秸秆还田和施用农家肥。扩大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试点规模和范围,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积极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1.节约水资源。要发展节水型农业,提高水分利用率;加强井灌区的管理,对大型灌区进行节水改造,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加强现有地表水灌区的技术改造与科学管理;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和水资源的优化分配;加强农业水源工程建设,发展引水调水工程等。

2.减少水污染。要合理施用和推广高效低残留农药和化肥,提倡使用生理治病虫害的方法。要严禁污水灌溉,强调科学用水,充分利用大自然的净化能力来涵养水源,植树造林,加强水土流失的治理,以提高水体生态自净能力。目前的农户沼气工程、新农村建设中的改厕改圈、集约化饲养场和饲养小区的污水处理、配方施肥等方面的政策措施,都将有助于减少对水资源的污染。

(三)提高土地的综合生产能力

1.加大农业科技支撑力度。随着可耕地等自然资源的减少,提高粮食产量的主要途径是科技进步。据联合国粮农组织预测,未来世界粮食增产总量约20%将来自播种面积的增加,约80%来自单产的提高。所以,我们应把工作重点放到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上,加大科研投入,加强国家基地、区域性农业科研中心的创新能力建设,实施粮食安全科技保障工程,培养一批具有高水平的科技人才队伍,确定主攻方向,组织力量联合攻关,争取在几年内取得一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科技成果。

2.改善农业和农田基础设施。主要是增加小型农田设施建设投入,强化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基础条件,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通过实施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等一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力度,搞好中低产田改造,提高耕地质量,建设一批高标准农田。加强农村饮水、道路、电网、通信、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交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开拓农业资源循环利用的新途径

1.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行种植业生产所积累的生物资源全程化利用,禽畜养殖业低排放与粪便资源化利用。尤其是发展沼气外,要探索生物质能源、微生物能源、禽畜粪便最经济利用的新思路,进行循环利用与资源化开发。农业废弃物的合理利用,一方面可治理废弃物对农业环境的污染,另一方面可变废为宝,让废弃物作为资源发展循环农业。

篇(7)

中图分类号:F323.2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5)33-0063-01

粮食是人类的必需品,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需要,稳定粮食的供给对维护社会安定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耕地面积受到挑战,因此保护耕地面积是当前重要内容。

1 文献综述

关于粮食生产能力的概念,姜爱林(2004)认为粮食生产能力与粮食产量挂钩,在达到一定产量的粮食产出能力便是粮食生产能力。郭燕枝(2007)认为,粮食生产能力应该包括粮食增产的潜力,其高低取决于粮食产量。

关于耕地面积对粮食生产能力的影响,王静(2011)认为,耕地对粮食生产能力影响取决于:耕地面积、复种指数、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和单位面积产量。

王梅(2007)认为,固定资产投资、粮食产量、人口、GDP对耕地面积产生负向的影响。因此政府需要从政策建议着手,提倡保护耕地。

但部分学者提出不同意见。封志明(2006)通过实证研究发现,价格、投入、政策对粮食生产能力影响较大,耕地面积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

2 我国耕地面积变化的历史现状

1993年以来,我国耕地面积逐年下降,耕地用于工业化和城镇化的现象明显。1980~2011年耕地面积较少1 777万公顷,年均减少0.4%,如图1所示。

3 耕地面积变化对粮食生产影响的理论机制

3.1 耕地面积变化对粮食生产面积的影响

1993年以来我国粮食产量的变动情况(1993~2012这20年间),如图2所示。结合图1和图2,我们可以看出,粮食产量的变动可以大致划分为三个阶段:1993~1998年,1999~2003年和2004~2012年。粮食产量呈现出“上升-下降-上升”的状态,耕地面积则一直处于下降状态,但播种面积对粮食产量增长的贡献率却逐步提升。

3.2 耕地面积变化对粮食生产环境的影响

耕地面积变化对生产环境影响较大。质量较好的耕地具有临水的特征,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交通便利、水资源丰富的地区逐渐被城镇化工业化利用。耕地面积的变化,很大程度因为城镇化和工业化而分割,因此对我国粮食规模化生产产生了消极影响。

4 实证分析

综合以上分析,建立如下模型:

RY=β0+β1RX1+β2RX2+β3RX3+ε

此式中β1、β2、β3分别表示耕地面积、复种指数、粮食作物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比。运用简单线性方法测算,得到全国粮食产量的C~D生产函数模型的估计结果。结果证明:复种指数与粮食作物面积占比对粮食产量并没有显著影响,耕地面积则在5%的水平上有显著作用。

5 对策建议

5.1 建立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宣传力度

首先,必须对耕地保护建立行政规范和制度保护,加大耕地保护的宣传力度,促使人们树立起“保护耕地”的观念,从自身做起,保护耕地面积人人有责,对破坏耕地的行为进行督促和举报。

5.2 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据调查,农户种粮的收入较少,农户的种粮积极性普遍偏低。因此政府需要增加农户收入,在粮食直补等基础上提高补贴和优惠,切实提高种粮收益,鼓励农户种粮,为粮食增产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 钟水映.基于粮食安全的我国耕地保护对策研究[J].中国软科学,2009,(3).

[2] 姜爱林.关于粮食生产能力研究的几个问题[J].粮食科技与经济,2004,(2).

[3] 郭燕枝等.我国粮食生产能力影响因素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07,(3).

[4] 张士功,王建湘.从粮食安全角度审视加强我国耕地资源保护的重要 性[J].中国食物与营养,2005,(5).

[5] 封志明,李香莲.耕地与粮食安全战略:藏粮于土,提高中国土地资源的 综合生产能力[J].地理学与国土研究,2006,(3).

[6] 蔡继明,周炳林.论城市化与耕地保护[J].社会科学,2005,(6).

[7] 陈飞,范庆权.农业政策与粮食生产调整能力[J].经济研究,2010,(11).

[8] 陈静彬.粮食安全与耕地保护研究―以湖南省为例[D].长沙:中南大学,2010.

篇(8)

中图分类号:F30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资金安排向高标准农田聚焦,项目布局向粮食主产区聚焦”这是回良玉副总理“两个聚焦”的重要论断,是农业综合开发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和方向,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是引领现代农业示范作用的重要途径。积极研究探索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着力打造高标准农田对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1.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内涵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指土壤、排管、作物、耕作方式等多种因素组成的复合体系,在现有经济技术条件下,通过人工改造,全面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实现土、肥、水、热、气、能等多种自然条件综合平衡,装备高水平、生产方式先进、管理现代化的高产、高效、优质、生态、安全,并具有持续保障能力,达到进排水通畅、条田格式化、作业路网网络化、生产全过程机械化,新品种、新技术应用现代化的标准农产品生产基地。

2.建设高标准农田是提升现代农业核心力的战略选择

2.1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保障粮食安全的有效途径

粮食安全问题关系到民众福祉和社会稳定。耕地数量和耕地质量是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两大关键因素。目前耕地数量与社会发展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一是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耕地数量减少的趋势不可逆转;二是人口增加的趋势在一定时期内不可逆转;三是社会发展对粮食需求不断增加的趋势不可逆转。在这种情况下,农业综合开发抓住耕地质量这一关键因素,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稳定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提供良好条件,奠定坚实基础。

2.2建设高标准农田是提升农田质量推动农田升级换代的重大举措

目前我国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不少地方农田质量和农产品品质难以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因此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对农田质量的一次重要提升和根本性保护,是在改造中低产田的基础上,对农田建设的一次升级换代。

2.3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需要

农田质量不仅是决定作物产量高低的主导因素,同时也决定着农产品品质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建设高标准农田,将进一步拉动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提高农产品的商品转化率和市场竞争力,夯实农业产业化发展基础,为现代农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从而加快项目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

3.农业综合开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思考

3.1加强领导,协调推进,切实形成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强大合力

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县级政府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本部门的工作重点,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扎扎实实抓出成效,形成“领导重视,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同时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农业支农资金投向的集聚和创新,应加大资金投入,发挥规模效应。一方面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另一方面整合支农建设资金增加投入力度。对此,应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综合性、区域性和按照项目管理的优势,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为引导,整合水利、农业、土地等相关涉农建设资金,吸引信贷资金和民间资本,实行项目大集中、资金大整合,建立项目建设高效运行机制。按照“多元投入、立体开发”的原则和“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乱,统一规划,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思路,统筹资源,合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3.2加大宣传,提高认识,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顺利实施

高标准农田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一定阻力,其中最大的阻力还是来自农民的认知程度。目前,农村普遍实行,对土地略微的占用与调整,均涉及到农民的自身利益,常常由此引发各类占地矛盾。而高标准农田建设需要打破现有土地格局,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治理,这也成为高标准农田项目推动难度较大的主要原因。对此,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一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舆论媒体加以宣传。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和重要意义,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带来的长远利益和发展前景,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有利的工作条件。二是加大对示范点的宣传力度。通过现场观摩,舆论引导等推广典型经验和成效,以示范带动作用加以宣传引导,让群众看到,经过土地治理,耕地面积可增加6%-10%的巨大潜力,为大家谋福利的长远利益,并通过土地治理提高自身亩产量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使其在对比中得到启发,从而逐步转变认识观念。让农民群众接受、配合、并愿意加入到工程建设中来。

3.3严格标准,统筹协调,整体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实施、高效率推进,着力打造精品工程。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建设标准实施,水利、农业、农机、林业、科技等措施整体推进,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真正达到治理效果。平坦地区实施“平整格田化”治理,达到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田成方、林成网,基本实现园田化;坡耕地区实施“等高格田化”治理,达到旱能灌、洪能排、路相通、基本实现梯田化。排灌渠道根据需要设计建设,桥涵闸站渠配套齐全,达到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田间道路建设达到顺直通畅,满足大中型农业机械通行要求。全面推进“沃土工程”,加大秸杆还田、稻壳还田的力度,增施有机肥,加强地力建设,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全面实现土地平整条田化,道路相通硬质化,沟渠相连衬砌化,桥涵配套通达化,农田作业机械化,全面彰显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高层次、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

3.4制定规划、规范有序地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农业支农资金投向的整合聚集,集中力量支持粮食主产区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一项涉及利益调整的改革,必须有理论作支撑、有制度为约束、按规划来实施。要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能和责任,有序组织实施。一是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要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新农村的目标,依据地方总体规划和优势农产品产业规划,组织有关专家认真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建设规划要注重粮食主产区,突出万亩以上规模粮田,突出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确保规划合理、设计科学,并以规划为引领,认真组织实施。二是对确定的项目区进行整体规划,科学设计。对建设规划确定的项目区按照综合、超前、可行的原则进行规划布局和科学设计。综合是强调水、土、田、林路综合治理,田渠路桥林等各项工程合理布局,实现布局一体化;超前是设计的项目区20年、30年以后仍然先进、适用,打造永固工程;可行是对每个单项工程认真进行实地勘察、详细论证、广纳民意、切实做到科学规划到位,提高项目建设标准。

3.5创新机制、深度开发、放大项目建设效应

一是创新实施主体,大力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发展。探索和鼓励其为项目实施主体,直接申报农发项目,并通过承包、反租、倒包、合作入股及托管等方式,实施先流转后开发,这样既能解决调地难的问题,又可推进规模开发,变低效利用或闲置状态土地为高产高效土地,发挥土地最大效益,促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同时也为二、三产业提供劳动力资源。二是要实行深度开发,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开发与利用并重,实行深度开发,只有逐步实现粮食规模化生产,才能提高种粮的比较效益,才能增强发展粮食生产的内在动力。农业综合开发在项目区完成“硬件”设施建设后,要继续进行深度开发,安排少量资金,培育和启动农民用水户协会、农机合作社、农业技术应用协会、专用粮食品种生产协会等“软件”组织建设,在不改变现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实现统一机耕、统一播种、统一灌溉、统一施肥和统一机收,提高粮食生产的标准化、组织化、集约化程度。

4.结语

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需要,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应结合本地实际,逐步探索出适合本地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思路,争取建设一片,成效一片,从而进一步保证国家粮食安全。

参考文献:

[1]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优秀调研报告和论文集.2010.

篇(9)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04(2012)02—0054—05

一、问题的提出

根据1996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对粮食安全的界定,粮食安全是指“所有人在任何时候都能在物质上和经济上获取足够、安全和有营养的粮食,以维持其积极、健康的膳食需要及食物喜好。”在国家层面,粮食安全主要取决于该国的粮食生产能力和进口能力。

近半个世纪以来,虽世界粮食产量增长的速度始终高于人口增长的速度,有足够的粮食可以供给那些粮食不能自给的国家,但由于粮食产量的分布不均以及进口能力的限制,许多国家仍处于粮食不安全状态,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其生产的粮食基本无法满足消费需求。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长期以来一直严重依赖粮食进口和粮食援助。联合国粮农组织的《世界粮食不安全状况》显示,1998—2000年间,世界上大约有8.4亿人处于饥饿状态,其中有7.99亿位于发展中国家。而到了2010年,全球饥饿人口总数上升到9.25亿,其中98%生活在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饥饿人口的比例平均高达16%,主要集中在农村地区,直接或间接地依赖农业维持生计。因此,粮食安全实际上是发展中国家的问题。

二、WTO《农业协议》限制了发展中国家保障粮食安全的政策空间

(一)《农业协议》关于国内支持的分类管理规则事实上在发达与发展中国家之间设置了双重标准

国内支持是指政府通过各种国内政策,以农民和农业为扶持对象所进行的各种财政支出措施,包括对农产品的价格支持、直接支持以及其他补贴形式在内的国内保护措施。其政策目标是保障本国粮食安全、维持农产品价格稳定和保障农民收入。由于许多国内支持妨碍了自由贸易,《农业协议》对于国内支持措施的总体思想是进行削减。根据国内支持对贸易的扭曲程度,《农业协议》将其分为“黄箱”、“绿箱”和“蓝箱”,并对不同的支持实施不同的规则。

“黄箱”支持是指那些对生产和贸易产生扭曲作用的政策措施。按照《农业协议》的规定,需要以1986—1988年(基期)国内支持的年均水平为基础,进行综合支持总量(AMS)的削减。其中,发达国家在6年内平均削减AMS的20%,发展中国家在10年内平均削减AMS的13%。如果AMS占农业生产总值的比例很小,则不需要纳入AMS的计算和削减,其中发达国家的微量允许水平为5%,发展中国家的为10%。这就意味着如果一个成员方在基期内没有采取“黄箱”支持,它以后也不能采用,除非在微量允许的标准之下。而那些在基期内采取了“黄箱”支持的成员方,除需履行削减义务外,仍然可以对农业维持相当程度的补贴。事实上,长期以来能对国内农业提供巨额补贴的主要是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AMS很低,甚至为零或负数。因此,《农业协议》实际上限制了发展中国家使用“黄箱”支持的权利,从而制约了其选择有利于粮食安全的政策空间。由于AMS的削减承诺并不彻底,实际上也给发达国家预留了巨大的农业补贴空间,对国际农产品贸易仍会产生较大扭曲作用。

“绿箱”支持指的是对贸易没有扭曲作用、对生产没有影响,或只有最小限度的扭曲作用和影响的国内支持措施,免予削减义务。它包括与生产脱钩的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收入安全网计划、作物保险计划等。虽然这些支持和农产品价格并不直接相关,但却为农民提供了额外收入,从而间接地补贴了农业生产正如OECD所指出的那样,任何影响生产者财产、资金流动和对风险态度的支付转移都会间接影响农业生产,为农民提供比市场更多的支持。实际上,国内支持措施不可能完全与生产和贸易无关,并因此具有非扭曲性。因此,“绿箱”支持仍对生产和贸易存在一定的扭曲作用,但“最小限度的扭曲作用和影响”的底线是什么,《农业协议》并没有确立任何判断标准,导致“绿箱”政策的范围失之过宽,面临不断被滥用的危险。如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为规避AMS的削减承诺,经常将“黄箱”支持转化为“绿箱”支持。据统计,在1986—1988年至1995—1998年之间,OECD国家的“黄箱”支持下降,但“绿箱”支持却翻了两倍。然而,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实施“绿箱”支持远远超出了其技术、财政和管理的能力,所以实际上“绿箱”支持最大的受益者仍是发达国家的生产者。

“蓝箱”支持是价格支持的特例(“黄箱”支持的一种),是乌拉圭回合农业谈判中美国和欧盟最后妥协的结果。它允许根据农产品市场价格和政府制定的目标价格之间的差额对生产者予以补贴,实际上是变相地承认了扭曲生产和贸易的国内支持政策的合法性。尽管这些支持不能用于扩大生产,受限于固定的面积和产量或牲畜头数或确定的基期水平,但是它仍然违反了自由贸易原则,并且构成对发展中国家的歧视。根据《农业协议》第6.5条的规定,“蓝箱”支持只有在符合限产要求的前提下才免于削减,即按固定面积和产量给予,或享受补贴的产品不超过基期(1986—1988年)平均生产水平的85%,或按固定的牲畜头数所提供的补贴。由于固定的面积和产量、牲畜头数、基期水平由“蓝箱”支持国来确定,因此这赋予了它们执行该政策额外的灵活性。依据“蓝箱”支持,欧盟共同农业政策改革计划下实施的补偿支付免除削减承诺,美国的差价支付计划也得到豁免。

实际上,“蓝箱”支持并未起到限制生产的作用,无法避免对生产和贸易的扭曲效应。理论上尽管所有WTO成员都能使用“蓝箱”支持,但由于其只能在限产计划下适用,而发展中国家多数面临农业生产的不足,因此,该规定是为发达国家量身定做的。

《农业协议》关于国内支持的分类管理规则事实上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设置了双重标准,它为发达国家保留了充裕的政策空间,而发展中国家却无法利用“黄箱”和“蓝箱”支持,也无财力去填充“绿箱”,因此缺少保障本国粮食安全的充足政策空间。

(二)《农业协议》关于出口竞争的安排实际上允许发达国家倾销粮食,易致使部分发展中国家粮食生产能力削弱

出口竞争规则主要涉及到如何减少农产品的出口补贴。所谓“出口补贴”是指依出口实绩而给予的补贴,与国内支持相比,它对贸易的扭曲更加直接、严重,且更易产生不公平的竞争环境。因此,乌拉圭回合农业谈判中出口补贴成为谈判的焦点,最终达成的妥协方案确立了两项基本准则:凡在基期内(1986—1988年)未对农产品提供补贴者,今后也不得对农产品进行补贴;凡在基期内已对农产品提供补贴者,今后可继续对相关产品进行出口补贴,但补贴支出和受补贴产品应在基期水平的基础上作一定比例的削减。

事实上,农产品出口补贴主要集中于少数几个发达国家,在WTO成立之初的135个成员中,只有25个成员有权使用出口补贴,其中欧盟、美国、瑞士、挪威四个OECD成员1995—1999年间对农产品的补贴支出额占总支出额的98.9%。因此,该准则意味着发达国家可继续对农产品提供出口补贴,只要其执行削减承诺,而发展中国家对农产品提供出口补贴的权利却受限。

基于出口补贴的减让承诺,发达国家的确在实施期内减少了对农产品出口的补贴。然而,出口竞争纪律的不健全同时又为发达国家规避出口补贴义务提供了契机。《农业协议》第10.4条要求提供国际粮食援助的成员方保证粮食援助与商业性农产品出口无直接或间接关联,并以赠与方式进行。但该规定往往因不具操作性而被成员方忽视。一些主要粮食出口国借粮食援助之名大量倾销剩余食品,据统计,美国有近一半的面粉通过粮食援助的方式出口。同时,出口信贷也因缺乏相应纪律约束,而被发达国家用来规避出口补贴义务。美国是出口信贷的最大使用者,年提供信贷达30亿美元。因此,《农业协议》关于出口竞争的纪律未能对发达国家所有形式的出口补贴形成有效约束。

《农业协议》关于出口补贴的安排实际上允许发达国家继续在国际市场上进行粮食倾销,这必然导致部分发展中国家农产品出口萎缩,外汇收入下降,粮食生产、进口能力也相应遭到削弱,从而使其粮食安全受到更大的威胁。

(三)《农业协议》的市场准入规则实际上并没有打开发达国家的市场,反而使发展中国家的市场更加开放

市场准入规则规定了WTO成员国如何向外国农产品开放的有关措施。关税化是农产品市场准入的一个核心措施,旨在建立农产品市场的“单一关税制度”,即把各种非关税措施转化为保护程度相等的关税措施。尽管关税化后贸易保护程度并没有发生变化,但这有助于增加贸易保护的透明度。执行关税化的关键是进行关税等值的计算。然而,各国在折算过程中尽可能选用对自己有利的价格数据,极力扩大一些敏感产品的关税等值水平,加上计算关税等值的基期(1986—1988年)内国内价格和国际价格的差额达到最高值,因此,一些国家实际计算出的等值从价关税率高达百分之几百,大大提高了原有保护程度。不少学者将这一过程斥为“肮脏的关税化”。利用这一过程,发达国家在维持其高关税保护水平的前提下实现了政策转变,而发展中国家由于经历了结构调整计划,其关税等值大多为负值,因此只能选择使用“上限约束”的方式约束关税。实际上,关税化对于发展中国家毫无意义,它最终沦为发达国家提高约束关税的一种工具,这难免会削弱关税减让的价值。

关税化后,农产品市场准入的问题就转化成关税减让的问题。根据《农业协议》,成员方必须约束所有关税,并在约束税率的基础上进行关税减让。但是减让承诺只限于所有农产品平均关税,并非针对每一产品的关税减让。这就使得各国对进口数量多或本国生产的农产品保持高关税税率,而对一些本国不生产的产品降低关税。选择性的关税削减不可避免地形成了关税高峰。发达国家利用关税高峰阻碍发展中国家主要粮食产品的出口,也利用关税减让的机会,提高原材料的关税削减比例,压缩加工产品的削减比例,通过关税升级压制发展中国家高附加值农产品的出口,进而影响其产业升级。关税高峰和关税升级严重地限制了发展中国家的粮食产品进入发达国家市场。

由于一些成员在实施非关税措施的关税化方面存在困难,《农业协议》允许其保留某些产品的非关税措施,但这些产品必须实行关税配额制度。各成员方应以相对较低的关税进口一定数量(配额)的农产品,确保有效市场准入不受侵蚀。然而,《农业协议》对于配额的管理和分配至今缺少明确具体的规则。因此,成员方对于贸易配额的管理拥有较大的自。利用这种自,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参照以往的进口构成情况,将配额分配给传统供应商,以延续特定国家之间过去存在的特惠贸易安排,这种配额管理模式明显具有歧视性,发展中国家因此被排除在特惠安排之外,一些对其具有重要出口利益的产品也被征收高关税。事实上,关税配额制度在改善市场准入方面并未发挥有效作用,反而弱化了最低限度的市场准入。

为避免关税化的结果可能使原先受非关税措施保护的国内农产品直接受到国际市场价格波动及过量进口的冲击,《农业协议》规定了关税化的例外条款——农产品特殊保障措施(SSG),即在特定产品进口数量大增,或进口价格跌至规定水平时,成员方可以征收一定的附加关税,以保护国内相关产业。按照《农业协议》第5条规定,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的农产品必须经历关税化过程。由于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没有进行关税化,因此失去使用特殊保障措施的权利。加之该措施适用的技术门槛高,导致即使有权使用该措施的发展中国家也不能频繁地对其加以利用。2003年行动援助报告指出,在允许使用特殊保障措施的6072项关税税目中,67.2%适用于发达国家,31.8%适用于发展中国家。一份WTO刊物统计数据也显示,在1995—2008年有权使用SSG的22个发展中国家之中,仅有6个国家实际援用。

通过肮脏的关税化、选择性的关税削减、弱化最低限度的市场准入、战略性的使用特殊保障措施等手段,发达国家极力规避市场准人的义务,因此《农业协议》市场准入规则实际上并没有打开发达国家的市场,反而使发展中国家的市场更加开放。这严重削弱了关税在保障粮食安全方面的作用。

基于上述分析,不难发现《农业协议》确立的国内支持、出口补贴和市场准入规则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具有严重的不平衡性。它允许发达国家通过出口补贴继续在国际市场上进行粮食倾销,同时却要求发展中国家逐步开放国内粮食市场;它为发达国家的国内支持保留了充裕的空间,却令发展中国家与农业补贴失之交臂。这造成了发达与发展中国家间的不公平竞争合法化,严重地限制了发展中国家粮食安全的政策选择。因此,现行的《农业协议》很难有效保障发展中国家的粮食安全。

三、多哈农业谈判不能从根本上考虑发展中国家对粮食安全的关注

(一)多哈农业谈判期间发展中国家的粮食安全关注

鉴于现有农产品制度安排的不公平性及南北国家在农业竞争力上的悬殊,发展中国家积极利用多哈农业谈判,争取粮食安全的政策空间。

在提案、磋商阶段,发展中国家均强调农业对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粮食安全,他们认为有必要保护本国粮食生产,给予国内农业政策充足的空间和灵活性。为保护本地的粮食生产和农民生计,发展中国家建议终止蓝箱,改革或移除绿箱,并取消出口补贴。同时,发展中国家也承认贸易是一种解决粮食安全问题的重要途径,尤其对于粮食进口国。但贸易带来的进口激增也会影响进口国国内主要粮食的生产,影响农村发展和减贫。因此,发展中国家要求建立农产品特别保障机制(SSM),取代只能由发达国家适用的特殊保障措施。除此之外,发展中国家尤其强调特殊和差别待遇对粮食安全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建议扩大特殊和差别待遇条款。其中古巴等11国提出的“发展箱”以及印度提出的“粮食安全箱”包含了所有特殊和差别待遇的灵活性。

古巴等11国提出的“发展箱”要求,发展中国家有权以积极列举的方式指定何种农产品受《农业协议》规则的约束;允许发展中国家重新评估并调整关税水平,以应对廉价进口产品的冲击,保障粮食安全;OECD国家应大幅降低现行关税高峰和关税升级;给予发展中国家国内支持方面的灵活性,包括将其微量支持水平提高到20%;禁止发达国家继续援用特殊保障条款,但该条款应向发展中国家开放;禁止所有形式的倾销,发达国家所采用的各种出口补贴应立即取消。之后,印度又提出了“粮食安全箱”,要求发展中国家所采取的一切与保障粮食安全、农村发展、就业和反贫困有关的国内支持措施应免于任何形式的削减;发展中国家对农业关键性投入所提供的补贴应具有灵活性,给予低收入和资源贫乏农民的具体产品支持应免于综合削减;允许发展中国家保留适当水平的关税限制,免于提供任何形式的最低市场准入;所有发展中国家都有权采取一种有别于特殊保障措施的独立可行的特殊保障机制。无论“发展箱”还是“粮食安全箱”均着眼于:在不公平的世界贸易体系中为发展中国家争取更大的政策支持空间,为贫困人口的粮食安全提供基本保障。

(二)《框架协议》未能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粮食安全关注

发展中国家关于粮食安全的关注,并未引起发达国家足够的重视。以美国为代表主张农业贸易自由化的国家认为,自由贸易将稳定全球市场价格,同时增加贸易收益、促进经济发展、提高购买力,从而有助于粮食安全,因此自由贸易和市场导向是实现粮食安全的主要路径。以欧盟、日本为代表的农业保护主义势力则主张一个理想的国际框架应充分考虑农业的多功能性和粮食安全的需要,以此作为延缓贸易自由化,推行农业保护主义的借口。立场的分歧,导致发达与发展中国家在谈判中僵持不下,几经周折,最终达成一项《农业谈判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框架协议》虽一定程度上平衡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利益,照顾了发展中成员的特殊关切,但同时也使许多焦点问题被淡化或模糊化处理。其中,发展中国家关于粮食安全的关注就未能得到充分的考虑。

在国内支持方面,《框架协议》关于削减模式的选择、政策箱的改革维持了发达与发展中国家间的不平衡,不符合发展中国家的粮食安全关注。(1)削减模式的选择。《框架协议》要求按照分层公式对所有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OTDS)进行实质性削减,总量削减和分项削减同时进行,即不仅要对OTDS进行分层削减,还要分别对“黄箱”、微量允许进行单独削减,并对“蓝箱”进行封顶,但是,《框架协议》规定的削减基础是约束水平或被允许水平,而不是现有的实际支持水平,削减后的支持水平通常比现有的支持水平要高。即使按照以后达成的削减幅度将分层公式适用于每项具体的削减步骤之中,削减的只是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的水分,并不能达到实质削减的目的。(2)政策箱的改革。《框架协议》规定对“黄箱”政策进行实质性削减,同时改革“蓝箱”政策。但从“蓝箱”的内容来看,框架协议显然有意使发达国家运用“蓝箱”政策代替“黄箱”政策。《框架协议》规定“蓝箱”支持按农业总产值的5%进行封顶,将“蓝箱”标准从原来的“限产”扩大到“不对生产进行要求”。这一变革扩大了“蓝箱”的使用范围,增加了发达国家使用“蓝箱”支持的空间。由此,具有AMS削减义务的高补贴国家,可以通过“箱间转移”(从“黄箱”移到“蓝箱”)来调整现行的农业支持政策,规避削减义务,如美国,其AMS承诺水平为191亿美元,2001年实际使用量为144.13亿美元,比较接近承诺水平。但是,目前美国农业总产值在2000亿美元左右,按5%的封顶要求,美国将有100亿美元的“蓝箱”使用空间。这意味着如果取消蓝箱的“限产”要求,美国只需将一部分措施从“黄箱”转入“蓝箱”便可大大缓解削减压力,甚至可以不作任何削减。这样,美国《2002年农业法案》的反周期补贴便能顺利的从“黄箱”转向“蓝箱”。

在出口竞争方面,框架协议关于削减日期的模糊规定为发达国家继续进行出口补贴提供机会。《框架协议》指出:成员同意制定一个详细的削减模式,以保证在一个可信的终止日期前,平行削减所有形式的出口补贴措施。削减日期待定意味着发达国家可以继续维持高额的出口补贴、出口信贷或保险计划,同时也拥有充足的时间将“出口补贴”向“蓝箱”和“绿箱”转化。《农业协议》出口竞争纪律对发展中国家粮食安全的消极影响将继续存在。

在市场准入方面,《框架协议》对敏感产品的定位,特殊产品和特殊保障机制的模糊规定未从根本上考虑发展中国家粮食安全的需要。(1)敏感产品。《框架协议》关于敏感产品的概念允许发达与发展中国家继续对某些产品提供保护,只要每种产品的市场准入通过关税配额承诺和关税削减得到改进。“敏感产品”是欧盟和十国集团为使其部分维持高关税的敏感产品少做减让而提出的概念,旨在维持对发展中国家具有重要出口利益的农产品高关税,这必将阻碍发展中国家的粮食出口。(2)特殊产品和特殊保障机制。《框架协议》规定,发展中国家可以根据粮食安全、生计和农村发展的需要,指定特殊数量产品作为特殊产品,这些产品可以获得更多的灵活待遇。同时,《框架协议》也要求制定农产品特殊保障机制仅供发展中国家使用。这些规定一定程度上考虑了发展中国家使用出口补贴和国内支持措施的有限能力,特殊和差别待遇在其市场准入领域的重要性。但是,在特殊产品问题上,《框架协议》的文字相当模糊,几乎所有的实质性问题都被留到下一阶段解决,对如何特适用殊保障机制也没有任何详细规定。

(三)后《框架协议》谈判,发达与发展中国家关于粮食安全关注的分歧依然严重

《框架协议》指出,农业对于发展中成员的经济发展至关重要,他们必须能够实行支持其发展目标、扶贫战略、粮食安全以及生计关注的农业政策。该目标能否实现,取决于后《框架协议》阶段更为艰难的具体模式谈判。然而,后续谈判过程中发达与发展中国家在农业补贴、农业关税等核心问题上依然各执一词,让拖延了10年之久的多哈回合谈判悬而未决,这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发展中国家的粮食安全关注。

在OTDS的削减幅度上,发达与发展中国家始终无法达成一致。面临发展中国家大幅度削减OTDS的要求,美国和欧盟一直消极回避。从农业补贴的规模看,欧盟农业补贴为600亿欧元,美国为482亿美元,根据2008年7月谈判案文欧盟应该削减75%—85%,美国应该削减66%—73%。但欧盟目前仅许诺削减70%。由于欧盟从总体上讲处于农产品进口入超的局面,且农产品出口的大部分是欧盟各国间的贸易,因此其并未成为众矢之的。美国虽然同意削减至150亿美元,即削减69%,进入了谈判案文的削减范围,但美国2001—2005年实际农业补贴平均为170亿美元,2006年为110亿美元,2007年又下降为90亿美元,因此,印度和巴西认为美国削减的幅度远远不够,要求其必须削减到108亿美元、至少削减到121亿美元即削减75%以上。发达与发展中国家关于农业补贴的对峙成为具体模式谈判阶段的主要阻力。

在农产品的特殊保障机制的适用条件上,发达与发展中国家僵持不下。特殊保障机制是给予发展中国家的优惠政策,发展中国家可以动用这个在农业领域的防御性政策工具,在进口产品数量激增或进口产品价格锐减的情况下,提高关税壁垒,保障农民的生存、农业的发展和粮食安全。由超过40多个发展中国家组成的33国集团是特别保障机制最积极的捍卫者。他们主张在农产品进口量超过正常年份的5%、10%和30%并造成国内价格下跌时,就可采取追加不同比例关税的特殊保障措施,而且程序应简单、易行。美国等粮食出口国则坚持只有当某种农产品进口突然增至40%以上时,“受害国”才能启动特别保障机制,提高关税。最终,美国以必须界定该机制使用的合法性和防止滥用为由,没有作出让步,导致2008年谈判破裂。

谈判破裂后,农业委员会又组织多次谈判,但没有带来任何实质性进展。2011年伊始,农业委员会主席沃克(David Walker)提出预计在年终结束谈判。然而谈判的进展并不乐观,WTO大使们一致认为,各项议题在年内不太可能达成一致。目前,为挽救多哈,代表们选择了分阶段完成的妥协方案,其中农业问题被列为“慢速通道”。综观十多年的多哈农业谈判,尽管发达国家做出了巨大的让步,但发展中国家大部分关于粮食安全的建议并没有得到采纳,而发达国家的削减承诺很大意义上是空头支票。可以预测,多哈农业谈判不可能从根本上考虑发展中国家关于粮食安全的关注。

四、结论与启示

篇(10)

二、执行预案,落实好早稻最低收购价政策

今年国家规定,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起止时间为7月16日至9月30日,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每百市斤132元,是指2014年生产的国标三等质量标准的早籼稻到库收购价。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各收购企业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做到理解政策无偏差,执行政策不走样,落实政策不缩水。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启动后,所有承担最低价收购任务的委托收储企业,都要按要求悬挂收购质价政策公告牌,认真执行国家粮食质价政策和现金结算制度,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损害农民利益;不准拒收、限收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对于杂质、水分不符合入仓质量标准而经过清杂整理可以达标的,要按规定进行收购;对于确实粮质有问题而影响粮食安全储存不能收购的,要向售粮农民做好解释工作。同时要搞好便民收购服务,积极创造条件增加便民服务设施,增加服务项目,最大限度方便农民就近交粮的需要。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执行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让农民交售放心粮、满意粮,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三、加强监管,维护好早稻收购市场秩序

为保证粮食合理有序流通,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发改委、粮食、工商、农发行等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各自职责,建立健全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责任机制,要加强对各收购库点落实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全程监督检查,特别是要把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的粮食质价政策执行情况、粮食售粮款是否及时兑现,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发现问题要责令改正,切实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市场监管、农民利益、政策兑现三到位。

四、落实资金,确保农民售粮款及时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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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746.14;U655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10)05-0134-05 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0.05.022

20世纪70年代以来,以中东北非等国家为代表的水资源紧缺问题引起了各界的关注。20世纪90年代初Allan教授提出了虚拟水(Virtual Water)的概念,专指生产商品和服务所需要的水资源数量[1]。这个概念经过十多年的发展,被人们逐渐认识其对于实现区域和全球水安全具有的重要意义。

1 研究进展

2002年第二届世界水资源论坛在荷兰海牙召开,虚拟水作为单独的议题被提上日程。同年12月在荷兰的戴尔福特(Delft)以虚拟水为主题建立了工作组,对虚拟水的概念、意义和理论依据做出了较为广泛和详尽的讨论。经济学家Hokstra和Chapagain在这次会议的报告中认为原有的虚拟水流量测算方法不能真正反映一国水资源的真实需求,提出水足迹(Water Footprint)的概念和测算方法[2]。水足迹将虚拟水概念与消费联系起来,用以衡量国家、地区、部门或个人水资源的消耗状况,为水资源需求和供给管理提供了新的视角,也拓展了虚拟水概念的应用范围。Hokestra和Chapagain等人提出水足迹的概念之后,对虚拟水流的计算方法展开了深入的探讨,运用“树形结构”将虚拟水含量细分为农作物虚拟水含量、加工品虚拟水含量、动物虚拟水含量和工业产品虚拟水含量。并初步计算了全球一百多个国家的虚拟水流量和各国的水足迹大小。Chapagain在进行国别研究的时候将虚拟水进一步细分为绿色虚拟水、蓝色虚拟水和灰色虚拟水,对虚拟水贸易与环境保持的关系进行了量化探讨,将虚拟水概念引入了生态环境领域[3]。

虚拟水和水足迹等概念的提出逐渐理清了虚拟水理论的逻辑脉络,在此之上,学者们也不断探讨虚拟水理论的深层次依据。Allan教授认为虚拟水概念最核心的理论基础是国际贸易理论中的比较优势理论,“将一国较为优势的资源出口本国将获利”。

随着虚拟水理论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将虚拟水政策化的讨论也逐步展开。2003年3月第三届世界水资源论坛在日本东京召开,正式讨论虚拟水贸易与地缘政治的关系,将虚拟水理念政策化提上了日程。而这一主题是各国政府普遍关注和顾忌的问题,至今仍是各国学者讨论的热点。2003年4月世界各国学者就虚拟水政策化主题召开了电子会议,专门探讨各国水安全、粮食安全与国家安全的相互影响和制约关系。2005年9月,德国发展研究所(German Development Institute,GDI)建立了虚拟水贸易工作站。2006年第四届世界水资源论坛在墨西哥召开,专题讨论阿拉伯地区的虚拟水贸易与水安全的关系。2006年8月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专题召开了水资源周讨论虚拟水理论的进展和应用。2009年3月第五届世界水资源论坛在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召开,“粮食与水”、“水的综合管理与保护”等论题中再次讨论了虚拟水理论的政策化问题。最新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水资源公报提出力求使水足迹平衡的水中立(Water Neutrality)概念,这是一个关于如何减少和补偿水足迹影响的概念[4]。水中立指尽可能理性地减少某项活动的水足迹并补偿剩余水足迹的负外部性。水中立的概念提供了一个将利益相关者与水资源管理相结合的良好工具,有利于探讨减少水足迹目标和机制,从而对剩余水足迹环境和社会影响实现补偿。

此外,虚拟水概念不仅纵向不断延伸,横向发展也非常迅速。虚拟资源概念的提出将虚拟水与虚拟土地、虚拟二氧化碳、虚拟氮等概念相提并论,为全球资源量化及贸易研究提供了新视角。一些学者将水足迹概念与生态足迹、碳足迹等概念联系起来,使人们的消费对自然的影响更为清晰、以量化的方式呈现在公众面前(Heokastra等人)。也有一些学者将虚拟水换算成生物能量,使虚拟水成为跨学科跨领域研究的一个支点(P W GerbensLeenes等人)。这些都为虚拟水贸易理论政策化不断开拓视野,打开思路。

将虚拟水贸易理论政策化主要考虑需要实现两个政策目标:第一,通过虚拟水贸易实现国家和地区之间水资源重新配置,提高更广阔空间范围内的水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国家和地区的水安全。第二,在实现国家和地区水安全的同时,确保虚拟水贸易不影响该国、该地区的粮食安全。是否能够同时实现这两个目标,如何实现,是学者们争论的焦点,争论的双方都已经做了大量的论证工作。

刘?哲等:虚拟水贸易理论及其政策化研究进展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10年 第5期2 虚拟水贸易理论政策化的各方争论

2.1 国外学者关于虚拟水贸易政策化的争论

从虚拟水相关理论提出伊始,关于粮食安全、水安全和国家安全的相关问题,国外学者就一直在争论和讨论。在虚拟水和水足迹概念的框架下,国外学者已经做了大量的前瞻性研究。Allan研究得出中东地区的30个国家正在通过进口小麦和其他农产品的方式进口虚拟水,来补偿日渐减少的水资源。Hakimain,Turton,Wickelns等人对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虚拟水贸易量和虚拟水流路径作具体的分析测算。Hoekstra and Hung报告了全球食物以及其他产品在不同国家之间贸易中的虚拟水平衡测算结果[4]。以色列大学的Hillel Shuval指出,中东的干旱国家拥有极少的水资源, 这些水应该用于更为急需的地方;进口富含虚拟水的农产品能够兼顾粮食安全和水安全。东京 大学M D Sirajul Islam对全球虚拟水流向对缓解缺水地区水资源压力问题作了分析,认为全球水资源的空间分布通过虚拟水贸易实现了非均衡的重新分布,全球没有水资源紧缺压力的人口减少,中等压力和高等压力的人口增加,但极度缺水的人口减少。Hoekstra和Chapagain提出全球农产品贸易量的增长快于全球农产品产量的增长,这意味着全球粮食供给各国和各地区之间的依赖性增强。与发展中国家相比,发达国家由于消费了更多的工业制品而使其水足迹更大。Maria Berrittella等人通过建立全球贸易分析模型(GTAP-W)将虚拟水纳入全球贸易分析框架。结论显示未实行水资源管制的国家和地区,当贸易模式转变时(贸易产品虚拟水含量不同),该地区的水资源使用量增加;而实行水资源管制的国家则倾向于出口更多的富含水产品。这使全球范围内水资源利用效率降低了。

国外支持虚拟水理论政策化的学者一般将虚拟水问题放置在全球贸易框架之下进行分析,做了大量的国别研究。对品种的研究也都以国家为单位,为各国的进一步研究奠定了基础。这些研究得出的一般性结论是:第一,虚拟水贸易的确对水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重新配置起到了很大作用。第二,虚拟水贸易对部分缺水国家,如中东北非等国的水资源紧缺现状确实起到了极大的缓解作用。第三,在贸易结构调整中考虑虚拟水因素确实能够提高水资源管理的 效率。

提出质疑的学者也并非对虚拟水贸易理论全盘否定,而是在肯定虚拟水贸易具有优化水资源配置效率前提下,针对如何平衡国家水安全和粮食安全的问题上展开讨论。影响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因素有很多,不能将虚拟水这一因素作为影响农产品国际贸易结构的唯一主导因素。一国政府出于对粮食安全和国家安全的考虑,需要制定一揽子解决方案来解决水资源问题。这就需要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对一国现有水资源和虚拟水贸易的潜在供水能力以及国家的粮食安全通盘考虑。但是具体如何将以虚拟水为表现形式的水资源要素纳入到国际贸易战略的制定中各国学者只给出了研究的思路,而实证性的研究尚未完成。

Hofwegen认为虚拟水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决不是简单地让贫水国家和地区进口虚拟水,要将虚拟水战略作为政策的一部分,需要彻底了解虚拟水贸易对于当地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文化状况的影响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应从货币(通货)、粮食安全、粮食、就业和水资源等几个方面来研究。Wichelns在研究中也指出[5],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虚拟水的比较优势有助于增强其政策相关性和实际应用性,但虚拟水贸易理论只是在水资源方面揭示了产品的比较优势,因此,并不应该在政策的制定方面仅仅依据虚拟水贸易,应该全面地考虑到土地、劳动力和技术等诸多方面因素,全面确定优势项目进行生产和贸易。Wichelns指出了虚拟水贸易与比较优势理论之间的差异,运用比较优势理论对资源与贸易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理性分析。

2.2 国内学者关于虚拟水贸易政策化的争论

国内学者对于虚拟水的研究目前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是中国分地区分产品虚拟水含量的测算以及分地区虚拟水流量的初步估计;第二是全国性分品种虚拟水含量的测算、虚拟水流量的估计和虚拟水贸易战略研究。

中国虚拟水理论在实证研究领域最多用于分析西北干旱缺水地区的水资源管理问题。周俊菊 等人测算了2002年甘肃省13种主要农产品的虚拟水含量。焦文献等人应用ImPACT等式分析了甘肃省1990-2003年虚拟水消费中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王学权和卢琦计算了青海省共和盆地(共和盆地地处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境内地,是我国西北地区沙尘暴肆虐的一大策源地)。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年净消费的虚拟水量,分别为878.43 m3和1 105.61 m3。黄晓荣等人运用投入产出法计算了宁夏地区2002年虚拟水输出量、水足迹和社会经济系统对水资源的消费利用状况。于茜等人测算了1990-2004年新疆地区五种主要农产品的虚拟水含量。桂东伟等人认为新疆有限的水资源不可避免地导致绿洲农业经济用水与生态用水的矛盾。肖玲等人提出了虚拟水指数的概念,并对陕西省1989-2004年的18种农产品虚拟水含量进行了时空变异分析。

此外,一些学者也运用虚拟水理论探讨了半干旱地区和水资源相对丰沛地区的水资源合理利 用问题。陈光和杨静应用虚拟水相关的理论和方法对辽西主要农畜产品的虚拟水含量进行了计算,并对未来水资源供需平衡作了预测。崔嫱等人利用各类农作物虚拟水含量标准,计算了1997-2002年浙江省各地市主要农作物的虚拟水含量和不同类型农作物的虚拟水含量。马忠和张继良认为虚拟水战略是水资源社会化管理的一个重要途径,二人计算了张掖市产业间虚拟水的净转移以及区域虚拟水的调入调出,构造产业间虚拟水转移矩阵,清晰量化各产业间虚拟水的转移去向。吴争程运用投入产出法计算了福建省各行业的虚拟水流量,分析了福建省经济贸易中的水调配量,结果表明福建省以虚拟水的形式直接或间接地输出了大量水资源。严冬等利用水资源模型输出的蒸散发量,对黑河中游农作物初级产品的虚拟水含量、虚拟水贸易、虚拟水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发展代价分担等内容进行了测算和分析。王红瑞等确定了北京市主要农作物的需水量,对北京农作物种植结构变化、农业用水及其对GDP的贡献做了计算,并对各类农作物历年虚拟水含量及其结 构变化进行了测算。

分地区的实证研究证实了不同地区不同产品之间虚拟水含量及虚拟水流量的差距,基本上肯定了两点:第一,作物生长对水资源的需求可以通过其虚拟水含量来体现,从而虚拟水含量可以作为优化产业布局的因素之一纳入政策制定的考虑范围。第二,虚拟水流量对地区水资源的供需确实产生影响,对水资源的重新配置能够起到作用。但是,分地区的虚拟水研究并没能阐述虚拟水国际贸易如果对国家粮食安全产生冲击应如何应对,也就是说虚拟水战略的 制定如何与农产品贸易战略相结合的思路还没有被理清。

国内最早关注虚拟水战略问题的是程国栋,他指出虚拟水是解决水资源紧缺问题的新思路,从国家角度出发,我国粮食安全应该靠自给,但是区域内部地区的粮食安全则没有必要完全自给。此外,柳文华等人分析了虚拟水的政策内涵,估算出1980-2000年小麦、玉米贸易中虚拟资源的实际输入情况。刘幸菡和吴国蔚运用虚拟水含量的计算方法对我国2000-2002年36种农产品虚拟水含量进行了测算,并进一步测算了我国该三年的农产品虚拟水流[6]。王红瑞和王军红测算了中国各省市畜产品虚拟水含量历年 变化情况和各类畜产品现状分布情况。马静等人借助虚拟水的概念,测算了4类主要粮食作物的虚拟水含量。分析以粮食为载体的虚拟水国际、区域流量关系勾勒出了我国虚拟水贸易的基本格局。认为虚拟水战略可作为跨流域调水的补充,在保障缺水地区水安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孙克将虚拟水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讨论比较优势理论在虚拟水贸易中的应用,将虚拟水研究纳入了经济学的研究框架。李少斌测算了9种农产品在中国各省、市、自治区的城乡虚拟水消费量。施宜和李磊将熵权理论引入虚拟水战略研究框架,分别计算并比较了西北4省和中部4省的熵权,认为应该充分发挥熵权大的省份的生产优势,而对耗水多的作物可以考虑尽量避免在缺水地区生产。

国内多数学者出于粮食安全的考虑不支持较大幅度的粮食进口。中国在全球粮食生产和消费中占据了巨大的份额,其贸易额的微小变化所引起的市场和粮食价格变动将影响世界的任何地方[7]。但近年来水资源短缺不仅会威胁中国的粮食安全、制约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会对世界粮食安全产生冲击。对虚拟水贸易战略的不断深入研究揭示了以下几点:第一,中国虚拟水流量成净进口状态,这对缓解我国实体水资源供需缺口确实起到了作用。第二,中国虚拟水进口要以国家粮食安全为前提,保证粮食在自给率下降不大的基础 上,通过调整国际贸易结构来实现虚拟水的进口更有利于将虚拟水贸易理论纳入政策框架。第三,中国国内各地区之间可以通过地区间的虚拟水贸易缓解我国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的问题。

3 虚拟水贸易理论政策化途径的探讨

(1)将虚拟水等新型资源概念与传统生产要素一起纳入到产品国际竞争力测算之中,调整国际贸易框架和国际贸易战略。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没有国家能够称可以完全实现自给。水 也是一种重要的经济资源,农业也是经济活动,只不过由于定价的困难以至被忽略。这些经济资源和经济活动都应被纳入到市场的框架中加以分析,运用市场的力量加以推动,只不过进程要很缓慢。虚拟水资源管理更多的是一个政治问题而非技术问题(Allan)。影响虚拟水贸易的政治因素可以划分为进口国因素、出口国影响因素和国际政治环境三大类(刘红梅等)。各国在考虑到完全依赖进口粮食后所形成的粮食供给风险的不可接受性,都认为需要一揽子的贸易协议,而不是完全依靠进口虚拟水来解决水资源稀缺问题。

对于尚属发展中国家的中国而言,粮食安全受到全球化、工业化进程的威胁,同时全球化大背景下的贸易自由化将成为国家粮食安全的新筹码,也有可能成为国家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深入发展的新动力。在粮食、能源、资源全球流通的情况下,一方面不能固守高自给率的低效率发展,另一方面还应该更多的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合作,顺应国际化发展的趋势。将虚拟水与其他因素一起纳入到宏观调控框架虽然有诸多技术上的困难,但其政策意义和实际意义都是显而易见的。

(2)通过建立第三方协议来保障虚拟水贸易的可持续性。通过虚拟水贸易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的最大顾忌就是国家粮食安全与政治安全。国家间的战略合作关系的微妙变化直接影响虚拟水贸易能否实现可持续性发展。这也是学者们质疑依靠粮食进口解决水资源紧缺状况的根源。从契约经济学的角度看,要想实现通过贸易手段来解决水安全以及维护粮食安全,可以建立第三方协议来实现。例如,可以建立世界粮食银行来从制度上保证水资源紧缺的国家和地区的食品可贸易性(Hillel Shuval)。

(3)将虚拟水理念纳入到农业区域布局和区域贸易战略结构中。不同地区不同作物虚拟水含量的差别给农业区域布局的调整提供了依据。同时也给区域间虚拟水贸易提供了依据。结合地区资源禀赋条件调整农业布局和农产品区域贸易结构是将虚拟水贸易理论政策化的另一途径。运用虚拟水战略,从国内粮食生产富足的省份调运粮食,实现地区间粮食供给平衡,可以更好地保证农业生产条件较好地区的粮食生产,缓解缺水地区自身水资源的短缺压力和生态压力,实现区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程国栋)。驱动虚拟水流动的一个重要因素是耕地面积,虚拟水总是从水资源短缺但耕地丰富的国家或地区流入到水资源丰富但耕地短缺的国家或地区(M Dinesh Kumar,O P Sign)。这与中国“南水北调,北粮南运”的现实相吻合。对中国南北方农业布局和贸易结构进行一定的调整,可以增加水资源的配置效率,同时不威胁国家粮食安全和政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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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views of Virtual Water Trade Theory and Its Related Polic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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