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银行行业的发展现状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一、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分类以及特征
(一)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分类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种类繁多,中国人民银行暂行规定把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分为九大类,分别是:支付结算类中间业务、银行卡类中间业务、类中间业务、担保类中间业务、承诺类中间业务、交易类中间业务、基金托管业务、咨询类中间业务以及其他类中间业务。中间业务作为商业银行利润的一个增长点,越来越受到各个商业银行的重视。2003年6月26日《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商业银行不仅仅是靠存贷利差来满足银行需要,随着近几年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拓展,中间业务在商业银行收入中所占的比例也在大幅度的增加,俨然已经成为商业银行利润增长的一个增长极。
(二)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特征
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由于不动用银行资金,是商业银行的表外的业务,因此在性质上具有中介的性质,而且现在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已有近300种,种类非常的多,而且服务面广,通过接受委托,收取手续费来获利。这些性质就决定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成本相对较低,风险较小。
二、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的现状
更好的分析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状况,本文分别从国有商业银行以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分别选取两家对其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进行对比分析:
从上表可以看出,由于各商业银行相继推出新的产品,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在总体上成上升的趋势,并且国有商业银行在形式上要好于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银行由于负责国际结算类,所以其中间业务所占的比例明显的高于其他商业银行。
但是,由于我国商业银行所采用的是分业经营的机制,西方国家大都是混业经营的机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所占的比例同西方商业银行中间银行所占的比例还是有一定的差距。西方商业银行在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平均在50%左右,已经超过了存贷利差。
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问题
(一)认识问题
资产、负债、中间业务构成商业银行的三大业务,但是传统观念在商业银行的发展中仍占主导的地位。很多的商业银行仍认为中间业务在其整个的生产经营中无足轻重,有部分银行甚至把中间业务作为其“附属产业”,其主要的精力还是放在传统的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上。由于传统观念在商业银行经营中根深蒂固,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的创新一直只是停留劳动密集型的最基本的方面。并且,由于监管的谨慎性,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商业银行在中间业务创新上缺乏积极性。没有引起经营领导层的足够的重视。使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资源投入有限,高素质科技人员不足
中间业务特别是新兴的中间业务大多是大力资本和科技含量高的业务,它的运作需要大量的科技投入。虽然目前各商业银行已经基本上达到了行业性、区域性联网的阶段,但仍处于传统的金融业务与现代的金融业务之间,层次不高。中间业务的发展缺乏专业人才,中间业务是金融行业的一个高科技的、知识密集型的业务,它涉及范围广,属于高级服务,因此中间业务的发展需要大批知识面广、实践经验丰富的人才,既懂技术,又要会管理。但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从业人员虽然大部分都具备了一定的学历和专业背景,但精通金融、法律以及企业管理和计算机等多方面的复合型、综合型人才却极度缺乏,服务手段也相对落后,导致中间业务难以得到更深层次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中间业务的发展速度。
(三)中间业务的产品品种较多,但覆盖范围相对狭窄
从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情况来看,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正逐渐受到关注,无论是从质的方面还是从量的方面来看,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其产品已经有了上千个品种,而且从目前发展的趋势来看,还在不断的增加,但是其覆盖范围却相对狭窄,主要还是集中在一些操作比较简单的业务上,比如对技能要求也较低的结算支付类以及委托类的劳动密集型业务,如工资、代收水电气费等。而技能要求高、为客户提供智力服务并可以从中收取手续费的资产评估、资信调查、企业信用等级评估、个人理财以及金融衍生类品种才刚刚起步,有的甚至还未开展。
(四)中间业务的市场营销不到位
从西方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状况分析来看,它们的市场营销已经成为了维系银行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方式,成为扩大其中间业务范围的主要手段;而在我国,商业银行多年来一直将“大众营销”和“市场占领”作为其经营和占据市场,获得竞争的重点。我国的商业银行在设计某种中间业务产品的过程中,首先是将其实现标准化,然后适合普遍的大众购买。新产品的诞生不仅耗费大量的广告宣传资金,而且由于标准化的特点导致其很容易被其他银行模仿。因此,其推出的大部分中间业务品种与同一地区的市场需求并不能相适应,缺乏针对性。另外,国内商业银行在推广中间业务产品过程中一般不会使用任何销售手段,而是习惯性的等待客户自己上门。这必然会导致客户对银行中间业务的办理及收费等问不能得到及时的了解,进而对新品种的认同度不高。所以,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的市场营销还不到位,总的来说,还是缺少必要的、专业化的营销团队,影响了中间业务的发展和创新,影响了银行品牌发挥应有其应有的作用。
四、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中间业务的管理体系
目前,大多数商业银行都没有专门的中间业务部,而是分散在其他若干部门。因此各商业银行总行应制定全行的业务经营战略管理,加强中间业务的集中领导和统一管理,促使中间业务的快速发展。其次,必须注重中间业务经营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内部监控,设立风险评价部门,对潜在风险和防范化解措施进行分析。
(二)市场目标定位
一方面,我国的商业银行需要深入的调查市场的需求,了解客户反馈,进行同行动态产品的替代等,争取推出市场反映强烈的产品,提高市场的竞争力。另一方面,银行还要明确营销目标,采取适当的促销手段,配备专职的客户经理,
为高端客户提供一对一的差别化服务。
(三)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大投入力度
商业银行既要大力引进一批具有金融、法律、财会、企业管理、计算机等专业知识的综合人才,又要建立和完善一套适合员工长效培训的机制,给思想先进、积极肯干并具有业务拓展意识的员工提供再学习的机会。同时,银行也要建立有效的激励考核机制,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壮大银行中间业务队伍,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适应业务的发展需要。
(四)营销培养品牌
商业银行应加大投入研发中间业务新产品,敢于突破传统中间业务的经营范围和模式,挖潜市场潜在的客户需求,利用西方先进的技术,设计开出为我国消费者接受的中间业务种类。例如:开办私人银行业务,为私人或企业提供理服务,如电话银行、自助银行、家庭银行等便利型业务;拓展信贷服务对象的中间业务,如项目评估、资产评估、信用等级评定、财务顾问、投融资顾问、企业上市包装、企业并购重组策划等高附加值的服务等。
参考文献
[1]宋慧.从统计数据分析青海商业银行发展缓慢的原因[J].青海统计,2006(12).
[2]程凤朝.理性看待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比[J].商业银行.
[3]许达丽.浅谈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J].时代金融,2011(8).
[4]卢立富.欠发达地区城市商业银行如何发展中间业务[J].
一、银行保险的内涵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经济全球化不断催生和推动着金融全球化和自由化。在这一进程中,投资者和投资者可以在全球范围内自由选择投资工具和渠道,资本融通的成本收益和主要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为国际贸易和商品结算金融服务的商业银行,必须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和扩展性质的资金来源,才能满足日益多元化的金融需求。传统意义上只从事风险承保的现代保险企业,对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渗透性越来越强。在这样的背景下,银行保险产生了。自产生以来,银行保险的快速发展逐渐引起了金融服务领域的广泛关注,各机构和学者对银行保险的内涵也纷纷给出了自己的描述,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从销售方式的角度看,银行保险的保险公司的一种销售方式。保险产品的销售方式通常有5种:保险公司员工直接销售保险的方式;通过保险人销售保险的方式;通过保险经纪人销售保险的方式;采用门店销售保险的方式;通过银行销售保险的方式。 (二)从组织形式的角度看,由于银行保险除分销协议、战略联盟外还可以采取合资和金融集团的模式,因此银行保险还可以是银行和保险公司合资成立新的金融机构,如银行保险公司发展现状,也可以是银行、保险公司分别销售其下属子公司的金融产品。 (三)从经营战略的角度看,认为银行保险是银行和保险公司为了销售产品、扩大服务而采取的战略安排。银行和保险公司为在金融服务市场上更为一体化的动作采取的战略合作关系,是银行和保险公司为扩大自己的金融服务范围而采取的策略。银行和保险公司都可以利用对方的分销渠道来扩大收益和缩减成本。 (四)从产品的角度看,银行保险是一种保险产品。保险产品的种类,银行保险地过是诸多保险产品中的一种产品形式而已。总结这些描述可以发现,仅仅从银行或保险公司单方面或者仅仅从产品分销的角度阐述银行保险已经不能概括其全部含义。因为,银行分销保险产品虽然是银行保险的主要特征,倡并不是银行保险的唯一特征,因为同时还存在着保险公司提供及分销银行服务和产品,即保险银行。从银行与保险业界的角度,银行保险这一术语应包括两层含义,一层是对不同金融产品的分销,另一层则是不同金融服务之间的相互连结。因此,银行保险的实质就是两种金融服务的融合,银行与保险融合的各种不同形式只是其外在表现。二、我国银行保险现状 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已经有整整十个年头了,这十年可能对成熟的欧洲市场来说只是一个开始,但中国银保市场在这十年里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特别是2005年以来,我国银行保险的业务量波动幅度很大,这表明我国银行保险市场还很不成熟,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基础并不牢固。 从总体上说,我国的金融业与发达国家甚至许多发展中国家相比,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对于国际上出现的金融业务一体化的趋势,我国要谨慎对待,不可盲目追随,但我们要认真研究和进行准备。待条件成熟时,我们也要逐步放开各种行业限制,促进国内金融企业的一体化发展。 我国近年来构建了完整的金融框架,即银行、保险和证券业务的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分别负责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的规划和管理。我国有独立的《银行法》、《证券法》和《保险法》发展现状,银行和保险受行政条块分割,这与我国目前整个金融体系不健全、金融市场不成熟、保险业欠发达的背景是相符合的,也是符合我国现阶段金融乃至整个经济平稳运行要求的。但是,三业联合毕竟代表了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而且前述的导致银行保险产生的因素也都存在于我国的金融业,尤其是加入WTO后,金融业的竞争将明显加剧,国外金融财团凭借雄厚实力和全球性网络,必然会冲击国内金融体系。因此,国内银行和保险公司强强联合,共同发展,建立起一套适应市场竞争的合作机制十分重要。三、现阶段我国银行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我国银保合作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在合作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粗放式经营,抵消网点的燎原优势 银行拥有的广泛分支机构,为销售保险产品带来了便利,这也是银行保险产生的初始动力,但这种简单的通过银行和保险公司的订立分销协议,“借助银行卖保险”,即银行作为保险公司的兼业人实现保险分销只是银行保险的初始阶段。现代银行保险分为五个层次:分销——市场联盟——战略联盟——组建合资公司——银行拥有保险公司。我国目前的银行保险还只限于单一的银行兼业经营保险模式,是浅层次的合作,与国外的银保融合经营有着本质区别。(二)产品同质性,营销缺乏特色 当前各大银行代销的不同保险公司的银行保险产品,无论从保险内容到费率,或分红险的红利率上都没有本质的区别。去年在银行保险方面获得较大成绩的保险公司主要是凭借其获得的先机才取得超额销售。由于我国金融政策的制约,混业经营近期不可能实现,银行保险的销售在近段时间将继续以银行代售的形式出现,随着“1+1”的放开,银行销售保险的规模不再受到限制,多家保险公司的类似产品很可能同时出现在银行的柜台。一方面发展现状,这种情形可能给客户更大的选择余地,另一方面,罗列、解释多种同质产品不仅给银行销售人员带来困扰,也必然会降低客户挑选的热情和再度购买的可能性。(三)技术限制,无法发挥便捷优势 与传统营销的方式相比,银行保险的优势十分突出。利用银行柜台交易使得保险资金结算更加快速、安全。但实际上,由于电子技术的不完善,大多数银行目前只是代收一下材料,真正的保单仍然需要送回保险公司处理,由于中间环节的增加,一旦材料发生缺漏,客户,甚至需要银行、保险公司两边跑,就算是顺利也需要一个星期左右才能拿到保单,无形中使得在银行购买保险,非但不方便,甚至比去保险公司还麻烦。(四)无法满足个性化服务的需求 银行是我国居民最经常打交道的金融机构,随着银行改革的进行,银行的服务质量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并获得客户的认可。在与客户的经常联系中,银行可以利用更加详细的资料库为客户提供更合适的产品。而实际情况是,现在无论在哪个网点排队现象都十分严重,无法满足个性化服务的要求。(五)后续服务停留于表面化 银行在代销保险方面一个突出的优势就是其严谨的公众形象和优质的服务。这在保险行业人诚信风波后显得尤为突出。许多客户也是基于此,购买银行保险。但是保险卖了,服务谁来做?不同于国外银行保险的渗透性,我国银行只充当了代售的角色。在这种情况下,迅速壮大的银行保险的购买者仍然由各保险公司负责后续服务。银行人员“肯定服务好”的承诺,需要第三方配合才可能得以实现。回想起保险公司的诚信风波,对银保后续服务和理赔的状况不由打上问号,尤其在许多客户冲着银行甚至某个银行人员的声誉购买的银行保险,更会因为后续服务的不到位产生灾难性影响。在加入WTO后的开放政策情况下发展现状,如果不利用这仅有的几年时间巩固国内金融企业的信誉,当国际金融组织大举进入中国市场时,其后果着实令人担心。(六)短期特点显著、后续力量不足 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经历了数次降息后,我国储蓄利率及国债收益率已降到了非常低的水平;股市又长期处于低迷状态,居民缺乏投资的渠道。银保产品的热销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这也印证了目前销售势头良好的多是投资回报率较高的分红险等险种的原因。但证券市场的低迷不会长久,由于证券市场在我国资本市场的特殊地位,经过政府的大力整治,一旦证券市场进入健康发展的阶段,必将吸引目前转向银保的投资者和资金。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政策的放开,我国金融市场也必将出现更加多样化的金融产品供投资者选择,也将分散银保的魅力。 从银行的角度来看,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关系是短期行为,在目前的经济形式和经济政策下,银行保险获得了发展的最佳时机,国家刺激内需,降低利率,银行愿意其客户用储蓄购买保险,从而解决存贷差,化解经营风险,并赚取费用。然而,要想获得银保的飞跃,必然需要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带动,经济的增长尤其需要资金的推动,而银行贷款依旧是未来几年企业资金的主要来源,但银行贷款需求的增加反过来又可能抑制银行保险的发展。等到国民经济形势向好,转而贷款需求上升的时候,银行还是希望把资金贷给企业发展现状,从而获得高额利息收益。因此,在银行贷款业务放量,需要大量储蓄支撑,费收入构不成对银行吸引力时,银保产品的销售可能会受到重创。(七)产品类型单一、保障低 随着银行保险的发展,各保险公司相继推出了一些便于银行销售的保险产品。但产品种类还比较单一,各家保险公司的银行保险产品同质化严重,产品同质化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满足不了客户的差异化需求、以及价格恶性竞争。各家寿险公司在银行柜台上推出的产品大同小异,绝大部分为简易型人身保险、分红型产品,保障功能设计不足,无法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目前占银保市场份额最大的产品为趸缴的分红保险,占比达到99%左右。而我国资本市场又不是很稳定,资金运用渠道相对狭窄,加上银行要求支付较高的手续费;有的寿险公司为了扩张业务规模,不得以支付较高手续费抢夺阵地,进行不计成本的恶性竞争,陷入粗放型扩张状态,从而影响到产品的盈利性,降低他对股东的收益贡献,影响偿付能力,引发风险四、发展银行保险的对策建议(一)更新经营理念,增强银行保险合作意识 在竞争中合作,在合作中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这是现代竞争的新理念。保险公司和银行都要及时转换经营意识,更新经营理念,充分认识到银保合作的重要性。保险公司应消除靠降低保费、提高支付手续费的低层次竞争理念转变为依靠险种创新、提高服务质量的高层次竞争理念,增强合作意识。银行要看到国际银行业的演进趋势,认识到银行保险这一低成本、低风险的中间业务是未来银行业利润的重要来源,更新经营理念,增强合作意识。(二)建立长期市场战略联盟 银保合作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发展现状,不仅能促进保险公司进行销售渠道和产品创新,也能改善银行的经营结构和提升服务质量。银行要重视看待该项创新业务可能带来的长远战略性收益,重视从双方资源互补、产品开发、服务优化、客户资源共享等多维角度进行投入与开拓,重视自身的信用延伸予和管理。银保合作发展方向将是在利益共享的机制下更加紧密合作,包括资本相互渗透、文化相互交融、产品相互融合,建立银行和保险之间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银保合作在“信任、协作、互利、互惠”的准则下,在寻求深层次合作与发展时,银行可通过保险公司丰富的保险产品和专业的理财能力,不断提升对客户服务的附加值和客户的忠诚度,可在现有兼业的基础上升华,衍生形成一种长期市场战略联盟。(三)建立科学、有效、合理的保险业务销售体系 银保合作最大的优势是保险公司可以充分利用银行广布的网点、众多的客户进行业务拓展,形成资源共享。如何建立科学、有效、合理的销售体系,要做到三个到位:一是人员到位即抓好销售体系的建设,为了加强银行业务的专业化管理,银行、保险各自应设立保险、银行业务部,建立专管员和协管员队伍,从机构、人员上保证了银保合作业务的开展。二是认识到位即对保险公司而言,就是把银行工作提高到关系壮大业务规模、提升企业实力、抢占市场、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与实施,要对员工进行银行业务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意义的教育,提高了员工推行银行工作的自觉性,增强了紧迫感;对银行而言,要把保险业务作为壮大银行实力、增加银行功能、发挥银行优势的重要渠道,看成是一种“双赢”行为。在银保双方达成共识后,各自员工认识的提高,为银行合作的发展打下思想基础,创造了有利条件。三是措施到位即实行公司领导与行领导沟通;做到采取措施、关系、服务、任务、考核办法、兑现、专管员的职责落实到位。银保双方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做到以上三个到位,保险业务工作得到落实,业绩得跟踪,动态得及时掌握,银保合作必然会得到健康、稳定、协调发展。(四)培养复合型保险从业人才 银行销售人员对保险业务知识了解有限发展现状,保险知识缺乏,特别是建立科学、有效、合理的保险业务销售体系办理产险业务时,要涉及到承保前的核保、理赔时的核赔等保险技术方面的知识,完全制约了人员办理保险业务的能力,增大了银行开展保险业务的难度;同时可能产生误导隐患,丧失行业诚信,危害银行、保险、消费者各方利益,不利于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险公司要加强对银行专管员在职生涯规划、银行专卖保险产品销售策略、银行专业化销售流程、银行渠道开拓与维护及销售技巧、柜台营销等内容进行培训;对银行协管员和银行网点人员通过保险公司专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或到保险业务的柜台上手把手教银行员工保险业务,提高他们的保险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以尽快提高银行的水平。(五)探索产品开发和创新营销策略 1、开发创新业务合作品种是银保合作得以发展的关键一是银行的保险产品应该既形式简单、操作方便、适合柜台销售,又与传统银行业务相联系,这样不仅对银行业务消费者具有吸引力,还能调动银行的积极性。二是在新产品的开发上,银行必须主动和保险公司联手创新,积极参与和配合,改变目前完全由保险公司独家承担,闭门造车的情况,使保险产品能集保障性、储蓄性、投资性为一体,以满足客户对全套金融服务的需求。银行和保险公司抽出专业的人员,组成市场拓展的专家小组,对银行客户进行细分,确定相应的目标市场,根据不同需求层次客户设计出既满足客户需要又适合银行销售和市场需求的保险品种;三是加强产品的共同开发和合作,应当在保证客户保险利益的前提下,开发能够规避银行经营风险的保险产品,提高产品的创新能力。应将投资型保险产品和化解贷款风险保险产品作为发展银保合作业务的重点,共同打造具有即能变现又能维持原有保障功能的投资型保险产品银行保险精品。 2、共同打造创新营销策略。银保双方一是可以共同开展户外咨询活动和经常进行相互交叉宣传,促进了银行和保险公司员工之间的沟通,增进他们相互的认同感;二是保险公司可以将通过银行销售产品而降低成本所获得的利润适当的与银行分享,从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发展现状,奖励那些保险业务突出的人员,并将保险的销售额作为评价银行分支机构业绩的标准,这样可以激励银行及其员工保险业务的积极性,建立有效的营销激励机制;三是注重激励机制科学考核。银保共同商定销售人员的激励考核办法,采取奖励基金与销售业绩、产品组合、业务增长点以及目标完成率相挂钩的方法,调动银行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对于保险公司银代管理员,应对其推介银行产品给予充分的肯定和奖励,共同推动双方产品的销售,强化对对方业务的熟悉度。(六)加强金融监管,建立健全相关法规 我国银行、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制度。从现行来看,已经远远超出监管制度范围;放宽法律环境是银行保险发展的内在要求,银行、保险业发展所面临的外部环境也要求改革现有法规。《保险法》与《商业银行法》中的许多规定明显不利于银行保险的发展。从长远来看,金融一体化是银行保险发展的要求和结果,只有建立较宽松的金融法律环境,才有可能实现金融一体化,为银行业更积极的进入银行保险建立良好的环境。因而,应着手制定银行保险业的统一规范,为银行保险业的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此外,银保合作的开展要求监管部门既保证保险业务的顺利进行,又要防止银行和保险公司盲目发展、违规操作。因此,监管部门必须协调配合,共同制定监管政策,共同维护金融安全。
Abstract
As the economic globalization and financeintegrate and deepen constantly, financial mixed operation has already becomethe trend of the times of future development of financial circles. The bancassurance is under the economicglobalization and macroscopical background of financial liberalization, tool,products of bank and products of insurance compound banking and insurancebusiness mutual permeate, bank capital and insurance result that capital mergedeach other. Develop bancassurance, can not merely reflect the cooperative effect,large-scale production and range economy of cooperation of bank and insurancecompany, it is the important step of implementing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management innovation and system innovation of modern financial group evenmore. However, it is relatively low-level that the bancassurance of China is developed butstill in, many problems exist. The intension of the analysis bancassurance of this text, thecharacteristic, combine current situation and existing problem of probing intodevelopment of bancassurance of our country actually, put forward the countermeasureand suggestion of developing insurance business of bank of our country underthe trend of mixing industry of the finance.Key words: Bancassurance Development process Countermeasuresand Suggestions
参考文献
[1]程英杰,银行保险发展比较及我国未来发展对策分析,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4
[2]宋雪枫,欧洲银行保险的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启事,国际金融研究,2005(10)
[3]陈莉鸿,论中国银行保险的合作模式,上海师范大学,2005
[4]赖小民,推动银保合作加强风险监管,中国金融,2005(3)[5]邓志清,香港汇丰集团银行保险的经验及其启事,《国际金融研究》,2006(9)
一、影子银行的定义
“影子银行体系”(shadow banking system)概念最早由美国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的执行董事保罗·麦考利在2007年的美联储年度会议上提出,他用“影子银行体系”概括那些“有银行之实但却无银行之名的种类繁杂的各类银行以外的机构”。后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全球金融稳定报告(2008年)》中使用“准银行”(near-bank)这一概念讨论类似的金融机构与金融活动。随着相关研究的推进与深入,“准银行”、“平行系统”等概念逐渐被归类于“影子银行体系”这个范畴。
本文认为,“影子银行”应该是指游离于监管之外或存在监管漏洞的,能够引起系统性风险或者监管套利的信用中介活动。
二、中国影子银行的现状
(一)中国影子银行的现状
1.中国影子银行的构成
第一,商业银行内生的影子银行。
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上还占有主导地位,庞大的商业银行体系能够为例如对冲基金、信托机构、货币市场基金、担保公司等其它影子银行部门提供丰富的客户资源。
以最近兴起的银信合作为例。这种理财产品的基础资产可为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企业应收账款收益权以及其它资产组合。商业银行可以不使用自己的资金,将风险转嫁给信托产品发起人和投资人。并且,信托资产属于表外资产,这样,商业银行绕过监管可以将资金贷给由于法律政策等原因不能放贷的目标客户。综上所述,商业银行在银信合作的项目中可谓是收获颇多。
第二,非银行业的金融机构。
这部分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金融消费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汽车公司等等。这种类型的公司近些年发展迅速,并有一部分已经纳入监管体系之下。
第三,政府批准的非金融机构。
例如典当行、担保公司、青年互助与创业信贷等均属于这类机构。这类机构具有较详细的职能分工,能够协调部分资源以支持特定的服务对象。由于对金融市场需求的加大,这类型机构在近几年也迅速壮大。
第四,民间借贷和地下钱庄。
近些年,随着银行利息的不断上升、信贷的紧缩以及对房市的打压政策,民间借贷正呈爆发式增长。据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2011年10月的《中国民间借贷分析》估计,中国民间借贷的余额已经达到为3.8万亿元,占中国”影子银行”贷款总规模约33%,相当于银行总贷款的7%。1
(二)中国影子银行的特点
1.以直接融资为主要功能
与西方“影子银行体系”的金融交易类型不同,我国的影子银行是以直接融资为主要职能。我国由于金融市场体系发展起步较晚,还处于初级阶段,金融创新产品较少,尚未形成标准化的资产证券化通道,所以中国的影子银行主要服务于实体经济,同商业银行的融资和股权融资一道,解决实体经济的资金供给效率问题。
2.金融工具较为单一
由于中国的投资银行和投资基金较为落后,所以中国影子银行的金融工具种类较少,设计也较简单,现阶段主要以银行理财产品为主,其它也包括如小额贷款公司的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等。其杠杆率也不像美国金融衍生品那样高。
四、中国影子银行对传统商业银行的影响
(一)影子银行是对商业银行的有益补充
如前所述,从2011上半年数据来看,商业银行贷款占总贷款的53.7%,说明商业银行仍然占据着市场的主导地位。但我国商业银行对于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较为分散的、风险较高的资金需求没有成熟的体系与之相对应,这部分企业的融资能力受到很大限制。而民间借贷的借款方式比较灵活,没有利率限制,也不像银行那样需要繁杂的手续,更能够有效地解决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在农村金融问题上,影子银行的发展也推动了农村的金融改革与创新。另一方面,民间资本一般会将资金投向回报率较高的行业,有效地将储蓄转化为投资,提高了资金的利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
(二)影子银行引导商业银行创新
在严格的监管政策和巴塞尔条约的限制下,再加之中国商业银行数量多,业务相似度较大,银行业竞争激烈,急需进行金融创新。而影子银行中各种灵活的融资形式,一方面为传统商业银行提供了可借鉴之处,另一方面也为商业银行与影子银行合作提供了可能。例如民间借贷便捷、灵活、注重信用关系的操作方法,就对商业银行的改革和提高服务质量颇具借鉴意义。
(三)影子银行与商业银行形成竞争
由于中小企业和微小企业难以获得银行贷款转而将资金投向影子银行,这使得本就拥有巨大揽储压力的乡镇商业银行失去更多的储蓄资金,在存款严重不足的形势下,以另一种形式流转大量资金,对银行储蓄产生了冲击和损失。并且,大量的资金游离于监管之外,不能得到准确的统计和计算,这将直接削弱国家货币政策调控的效果。例如,目前,小额贷款公司、信托公司大部分资金都流向房地产领域,而房地产商所获得的利润又进入民间信贷,形成了一个资金循环。这使得当房市过热,政府需要通过紧缩银行信贷来打压房产泡沫的时候,由于委托贷款、民间信贷、信托贷款等影子银行渠道依旧畅通,房地产企业在一定程度上仍能与政策抗衡,削减了政策的调控效果。
转贴于
一、网上银行外汇业务的现状
(一) 网上银行外汇业务的种类
从功能来看,我国各商业银行的网上银行外汇业务,基本业务种类大同小异,已开通的网上银行个人外汇业务主要有:个人外汇账户管理、外币理财、外汇买卖、个人小额结售汇、国际汇款、B股银证转账、国际卡境外消费后购汇还款等;已开通的网上银行企业外汇业务主要有:国际汇款、网上信用证管理、账户查询、集团内外汇资金上收下拨等。与网上银行人民币业务相比较,网上银行外汇业务因外汇管理政策、货币流通等原因,处于一定的劣势,单个银行已开展的业务品种较少。例如: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目前仅开办了网上银行个人外汇业务,暂时还没有网上银行企业外汇业务,这就限制了其网上银行外汇业务的整体发展。
但是与传统的柜台外汇业务相比,网上银行外汇业务无疑是一种巨大的进步,对银行和客户都更加有利,既减少了银行柜台压力和人力成本,又节约了客户时间。以外汇买卖为例,其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①交易方式灵活:为客户提供即时买卖、获利委托、止损委托、二选一委托4种交易方式,供客户选择;②更长交易时间:国际外汇市场全天候交易(休市和其他非交易日除外),白天、晚间均可投资;③更多投资机遇:网上即时资金结算,当日可进行多次外汇交易,即时捕捉市场机会;④即时行情资讯:为客户提供即时的市场行情资讯,让客户把握市场先机;⑤交易随时查询:提供当日外汇交易状况和一定时间内外汇买卖成交状况查询。
(二) 网上银行外汇业务目前存在的问题
1.个人小额结售汇总额变得难以控制
我国外汇管理局规定,个人因私结售汇的年额度最高为5万美元。目前,大多数的商业银行都已经开通了网上银行个人小额结售汇业务,但由于各家商业银行的网上银行系统并不直接和外汇管理局的因私结售汇系统相互连通,造成有关统计数据无法及时共享,导致各商业银行对个人小额结售汇总额很难予以控制。
2.信用卡境外消费后购汇还款可能超出个人年度限额
信用卡境外消费后购汇还款也是目前已推出的网上银行个人外汇业务产品之一。从外汇业务的角度,银行设定的信用卡透支额度应该不高于外汇管理局规定的个人年度购汇额5万美元。但实际上,随着信用卡业务的发展和人民币对美元不断升值,各商业银行VIP客户信用卡的透支额度基本都超过了5万美元,例如中国工商银行的白金卡客户最高可透支额就达到100万人民币,这也就意味着VIP客户在境外使用信用卡消费的金额可以超过5万美元。因此,信用卡境外消费后购汇还款有可能超出个人年度限额。
3.网上银行国际汇款业务仍依附于柜台操作
以中国农业银行为例,据统计,2008年1~8月该行网上银行国际汇款业务达210亿美元,占其外汇业务总量的10%左右。实际上,该行的网上银行国际汇款业务仅仅只是将本来需要通过柜台递交的书面汇款申请改为从网上直接提交电子申请,但是汇款相关的单证仍然需要在汇款时递交到柜台,经柜台审核、批准之后,汇款交易才算结束。其他商业银行的网上银行国际汇款业务也基本都是这种情形。
二、如何有效加快网上银行外汇业务的发展
(一) 要把防范资金安全风险放在首位,加强网上银行外汇业务的安全管理
目前,各银行的网上银行外汇业务同质化趋势越来越明显,没有形成自身独特的竞争力,资金安全就成为客户是否选择某家银行网上银行服务的关键。而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和网络技术的复杂性,与传统银行业务相比,网上银行业务面临的资金安全风险更高。网上银行业务的资金安全风险主要涉及以下3个方面:一是客户端的安全性,在网上银行业务中,网上银行交易的发起方为客户,而非银行自身,这在极大方便客户的同时,也加大了客户操作风险。二是信息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对传统的支付方式而言,支付信息是在银行的内部网络上传输的,银行内部网与外部网之间采取了安全隔离措施,因此其安全性是比较高的;而网上支付正相反,支付信息是在互联网上公开传递的,因此存在着支付信息被篡改和窃取的可能性。三是银行网站的安全性,尽管目前各家银行网站均采取了防火墙和网络检测等安全措施,但对于超级“黑客”来说,仍存在着防不胜防的问题。所以,无论是银行还是客户都要提高安全意识,把防范资金安全风险放在首位,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与措施保障资金安全。唯有如此,银行才能建立信誉,并吸引客户,从而加快其网上银行外汇业务的发展。
(二) 积极应对外汇政策风险,加强网上银行外汇业务的政策性合规管理
我国是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而且外汇管理局正在积极推进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模式转变,加大对银行外汇收支活动监管力度,严格执行违规退出惩戒机制。因此,商业银行在办理网上银行外汇业务时应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外汇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涉外的制度、规定。同时,必须按照外汇管理局的授权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行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权力和义务,不能违规经营和超权限经营。受理超权限、超金额业务时,要报请当地外汇管理局审批;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办理。
(三) 深挖银行现有的各项业务系统功能,不断丰富网上银行外汇业务种类
目前,我国各商业银行的网上银行外汇业务量总体规模还较小,绝大多数网上银行外汇业务都集中在外汇管理政策限制较少或者没有限制的业务种类上。各商业银行应该充分发挥其各项业务系统的潜力,同时不断加强对外汇管理部门政策的研究,及时改进本行网上银行系统,为网上银行外汇业务的发展开辟新途径。例如,山东临商银行的网上银行外汇自助托收业务就是其依托网上银行系统和外汇业务系统而强势推出的一项新产品。据悉,客户只需开通临商银行网上银行服务功能,提交托收业务申请,便可足不出户,安心等待收汇。与以往整理单据后再到银行营业厅办理业务的那种费时费力相比,该银行推出的这种外汇自助托收业务不但节约了客户的时间,还实现了网上银行外汇转账的即时到账。
(四) 了解客户需求,促进网上银行外汇业务的发展
客户不仅是网上银行外汇业务产品的使用者,同时也是网上银行外汇业务产品的设计者,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网上银行外汇业务的发展水平与竞争能力。互联网为客户提供了更多的信息资源,使得客户很容易就能对所有银行的网上银行外汇业务进行价格和质量的比较,然后选择自己喜欢并接受的
网上银行服务。因此,银行应该通过市场调研,了解客户需求,开发更合适的产品和服务,以促进网上银行外汇业务的发展。例如,宁波银行根据客户的要求,对企业开通了网上进口信用证。企业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提交进口信用证开立/修改申请,在确认来单信息后决定是否承兑或付款,向银行提交信用证付汇指示,并可下载、打印进口信用证项下的SWIFT报文和各类银行业务凭证,实现了进口信用证业务全程在线申请及确认银行处理后的信息。此外,该行对企业还提供网银结汇,企业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实时结汇,轻松掌控外汇资金头寸,以避免由于时间耽误造成的汇率损失,但目前仅限于非特殊监管区域企业的经常项目下结汇。
(五) 简化手续,为客户提供更多便利
相对于传统的银行柜台业务而言网上银行业务,最大的优势就在于简便、快捷。在发展网上银行外汇业务时,一定要简化办理手续和程序,努力为客户提供更多便利。如前所述,现在还有为数不少的银行的网上国际汇款业务并没有形成真正的网上银行业务,只是停留在客户通过网上银行提供电子申请的层面,其主要原因是外汇管理局要求国际汇款需提供对方要求付款命令、合同、报关单等书面付汇凭证。实际上,现有外管政策对资本项目下支出管制较严,而对经常项目下支出则基本放开,因此商业银行应该全面、准确地去理解外汇管理局的相关监管政策,可以采取先易后难的方法,如银行完全可以开发非贸易项下的网上付汇业务以方便客户,通过这种方式来简化客户办理国际汇款业务时的手续和程序。
(六) 加强管理,实现网上银行外汇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1.加强学习、形势宣导和技能提高相结合
银行外汇业务管理和操作人员要加强外汇政策、法规的学习,增强工作责任心和自觉性,提高业务操作的规范性、及时性,杜绝不必要的差错发生。在坚持不定期开展培训的基础上,可以实行外汇从业人员上岗考试制度,考试结果与从业人员上岗资格和年度绩效考核评分等挂钩。
2.拓展项目、业务发展与内控管理相结合
外汇政策管理检查力度的加强,更有利于规范同业竞争和业务操作。银行应该正确对待当前外汇管理的要求,妥善处理业务发展与内控管理的关系。积极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保证网上银行外汇业务可持续发展。
二、商业银行市场营销的现状
现在普遍的商业银行在服务方面已经有了非常深刻的认识和改观,同时在市场营销方面也加大了的力度,市场营销的策略也有所改变,而且已经初具成效,但是任然存在一些弊端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乏正确的市场营销观念
相当一部分的商业银行任然存在市场营销观念的缺失,坐等客户上门缺乏主动的市场营销,没有从真正意义上了解市场营销对现在的商业银行的重要性,还受陈旧观念的影响认为银行行业具有垄断性,但是随着商业银行数量的增多,客户的选择同时也增多了。还有就是很多的商业银行没有相对长远的市场营销规划,只注重当前时期的营销任务,对消费者没有系统和深入的剖析,只会从银行的利益考虑不主动换位思考,不了解消费者的实际需求,从而造成了相当一部分消费者的流失,进而导致了商业银行的经营效果不佳。
(二)市场定位不准确
缺乏正确的市场定位是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忽略了从可持续发展的长远角度对市场进行细分,只是随波逐流的创新服务、开发新产品等等,对消费者的需求缺乏系统的分析,对市场没有深度的细分,导致很多的资源优势受到限制无法充分的展示。当前商业银行推出的金融产品的共性大,营销手段也是大同小异,没有形成一个个性的独特品牌和服务,不能为消费者提供具有一定针对性、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产品和服务,从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商业银行对消费者的吸引力。
(三)市场营销不足
随着商业银行的不断增多,银行之间的竞争也在不断的明显,各个商业银行业在不断的推出新产品和服务,不断的努力引起消费者的注意,尽最大的努力增加销售额,但是成果都不是很理想,做好市场营销工作就显得非常重要。目前商业银行市场营销工作的不足重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银行自己内部缺乏浓郁的营销氛围,没有主动的对产品进行营销,知识单纯的将商业银行所有产品的宣传资料放置在报架上,或者是通过各种视屏、字幕在电子显示屏上进行展示,缺乏主动的对消费者进行产品的介绍,使得相当的一部分消费者不清楚甚至是不知道产品的存在,只有银行工作人员熟悉产品,从很大意义上来说也就丢失了非常多的消费者。
二是外部宣传和销售的缺乏同样是营销工作不足的表现,就目前而言,我国的商业银行的外部销售基本是寥寥无几,与保险行业相比较,银行的外部宣传和销售的市场营销几乎是没有可比性的,银行产品的外部销售仅仅局限于银行内部工作人员认识熟悉的人,进而进行关系的拓展,这种方式的营销力度是远远无法满足需求的,范围非常的小而且存在局限性。
(四)缺乏专业的营销队伍
商业银行的营销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的知识,有的甚至是非对口专业的人员,通过较为短暂的培训就从事银行产品的营销工作,使的银行的营销队伍水平参差不齐,尤其是专业知识和营销技巧方面都存在严重的不足,对银行的产品和服务没有熟悉的掌握,商务礼仪等方面的知识更是知之甚少,这样的营销队伍也就直接的导致银行的营销效果差,甚至是出现营销不规范的情况发生。
三、商业银行市场营销的发展对策
(一)转变观念
必须要让银行的营销工作人员转变市场营销的陈旧观念,让营销人员明白和正视市场营销的重要性和必然性,因为优胜劣汰一直是市场恒古不变的法则,尤其是面临竞争如此激烈的商业银行的市场营销。所以商业银行的市场营销观念也要与时俱进,把被动营销变成主动营销,改变从前单一的营销模式,更加全面的营销,更好的适应和满足当前市场发展所需,我认为要做好以下三点:
一是商业银行要积极的转变市场营销观念,要正视现在的形式,商业银行的增多使得从前的垄断时代已经过去了,相对于消费者而言选择多了,所以要积极主动的抓住消费者,最大限度的满足消费者的需求,率先赢得市场的主动权。
二是要求工作人员对市场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分析,对市场做深度的剖析,牢牢把握消费者这个市场营销的主体,换位思考以消费者的角度出发去思考,围绕着消费者进行全方位的研究,更深层次的了解消费者的需求,并针对不同的消费者提供不同的产品和服务,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
三是要求商业银行的营销工作人员有一定的商务礼仪知识,为满足消费者需求为服务宗旨,不断的提升服务的质量,树立良好的全员营销的工作氛围。
(二)开展个性化营销服务
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消费观念也在不断的提高,消费的层次和要求也不尽相同,很多从前的产品和服务都远远无法满足现在消费者的需求。商业银行应该要本着充分尊重市场和满足市场需求的理念,结合市场消费者的实际,针对不同的消费者制定出不同的个性化的产品以及个性化的服务,更好的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可以将上门服务列为特色服务之一,主要针对资金金额较大的客户,为资金金额比较大的客户提供信息、理财等专项全面的服务等等,针对不同的客户需求提供不同的产品和服务,真正的细化市场,牢牢的把握住原有的消费者,不断的开发新的消费者,并且在消费者中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三)培养专业营销队伍
投资银行是优化资源配置、推动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金融中介机构之一,我国投资银行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目前主要业务涉足证券承销和经纪、企业融资、兼并和收购、资产管理、创业投资、财务顾问与咨询、资本市场研究开发与创新等。与国际投资银行业相比,我国投资银行业还存在着一些制约其发展的因素。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深以及我国加入WTO后资本市场的开放,我国投资银行将面临一些列挑战,同时也面临很多发展机遇。
一、我国投资银行的现状与问题
1.我国投资银行的现状
投资银行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投资银行一般仅指传统意义上的投资银行,主要指从事证券发行承销和证券交易业务的证券公司;广义的投资银行是指任何经营资本市场金融业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顾问、资产管理公司等。本文主要分析狭义投资银行业务。
20世纪80年代末,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产生和证券流通市场的开放,产生了一批以证券公司为主要形式的投资银行。1997年以后,随着商业银行法的实施,我国金融业的分业经营及管理的体制逐步形成,银行、保险、信托业务与证券业务脱钩,诞生一批金融集团附属的证券公司,如中信证券、光大证券等。截至到2009年末,我国有证券公司106家,其中12家股票已在A股市场上市;总资产中位数为109.2亿元,总资产最多的是海通证券公司为1103.5亿元,最少的是长江保荐2.36亿元;净资产中位数23.6亿元,净资产最多的是中信证券为524.6亿元,最少的是航天证券为1.27亿元。这些证券公司主要承担了国内1718家公司的国内上市,共26162.85亿股股份的发行、上市流通;股票市值达243939.12亿元,占2009年GDP的72.7%。经过近20年的发展,我国投资银行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实力。
2.目前我国投资银行业务的问题
(1)业务单一、缺乏创新能力。中国投资银行呈现出业务结构雷同,业务品种单一,主要集中在经纪、承销和自营三项业务,企业并购、资产证券化、创新业务、国际化业务等其他业务还有待开拓。从收入来源看,中国大部分证券公司的经纪业务和自营业务收入占到总收入的80%左右,其中,前5大证券公司自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为32.18%,也就是说,国内证券公司对风险较大的股票自营业务依赖程度较高,存在较高的经营风险。而在美国,证券公司收入来源多元化,经纪、自营、承销三项业务之占总收入的40%左右。高盛、摩根、雷曼兄弟、美林、JP摩根等国际投资银行的国际性业务收入依次占总收入的45.9%,37.3%,36.8%,34.8%,26.2%平均达到36.3%。其中高盛的国际化程度最高,在其2006年376.7亿美元的净收入中,有45.9%来自于国际业务。
(2)资本资产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2009年底,我国前 106家证券公司注册资本总和约为1240亿元人民币,总资产规模约为4400亿元人民币,与国外单个投资银行数千亿资本资产规模比较相差甚远。我国最大的投资银行银河证券的注册资本金为45亿元人民币,最小的投资银行注册资本金只有1000万元人民币,而摩根斯坦利的注册资本就有1231亿美元;资产方面,中国证券公司的总资产规模为1240亿美元,同期美林集团的总资产为4072亿美元。中外投资银行的资本资产规模差距巨大。
中国投资银行由于资本资产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在每一次系统风险来临时,破产、关闭、合并重组等都不乏其例。1996年万国证券炒作“327国债”失败,被迫与申银证券合并;2006年,南方证券由于代客理财导致亏损严重,被法院宣告破产。
(3)公司治理不规范,违规违法现象多。我国投资银行公司治理不完善表现在融资业务上,我国证券商靠拉拢、腐蚀、贿赂上市企业领导的行为不在少数;在自营业务上,非法挪用巨额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大规模从事违规自营;在经纪业务上有相当多的咨询服务是为券商的自身利益着想,通过欺骗,隐瞒等手段使股民上套。公司治理不规范,必然导致违规违法现象增多。2005年南方证券、闽发证券、辽宁证券、汉唐证券、大鹏证券、五洲证券等13家券商也因类似原因先后被托管、重组甚至关闭,2006年约有50家中小型券商被关闭、托管或者合并给大型券商。
(4)缺少核心竞争力。目前国内有106家券商业务基本雷同,只是规模稍有不同。各家业务鲜有特色,创新能力不足,加入WTO后,与外国同行相比缺少核心竞争力。美国美林是世界领先的债券及股权承销人,高盛以咨询业务闻名等,都在各自领域特色鲜明。
二、我国投资银行业务问题的原因分析
1.体制缺陷
体制缺陷是制约我国投资银行发展的原因之一。我国投资银行业实行的是特许经营制,这一方面在国内使新投资银行的进入非常困难,另一方面,也使很多券商跨出国门,进行国际化业务也很困难,获得资格的投资银行对外竞争乏力,难以形成一个真正竞争自由的市场化环境;券商的融资渠道被严格限制,渠道少,融资困难;对券商的公司治理缺少严厉的制度安排等。
2.法制不健全
我国的《证券法》虽已出台,但是还比较笼统,还未涉及到许多具体的投资银行业务,投资银行法有待出台。目前在我国的投资银行业务中还存在着大量的违规行为,一些管理条例还很不完善。例如《股票发行和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的一些规定与投资银行本身的业务相矛盾。它规定任何金融机构不得为股票交易提供贷款,而根据国际惯例,投资银行在从事并购时,可以为并购公司提供资金融通。要使投资银行规范其行为,首先要有完善的法规体系,稳定的法律框架,方能有法可依。
3.多头管制、政出多门
我国目前投资银行业务的管理体制是:证券机构的检查与审批由中国人民银行管理,从事债券交易的财政证券公司由财政部管理,其它证券业务由中国证监会管理。这种多头管理格局导致的结果往往是各管制部门你吹你的号、我唱我的调,使投资银行业难以得到协调统一的管理,并由此造成效率低下。
4.缺乏专业人才
我国证券公司业务单一,缺乏创新性,这主要是因为相当多的投资银行人员是素质不高,缺乏专业的、经验丰富的投资银行家。
三、我国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途径与趋势
1.政府政策和监管措施的完善
中央政府对投资银行的监管,要逐步采用市场化的政策,放宽进入门槛,允许公平竞争,严把公司治理关。
政府更多的是完善监管的法律法规,近些年来,世界各国投资银行业的发展出现了由自律管理向立法管理过渡的趋势。我们必须根据自己的国情,一方面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对投资银行的管理主体、设立条件、业务范围、行业原则、检查和稽核作出明确的规定;另一方面,我们也要通过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按照证券法规的要求对投资银行进行监控和管理,保证投资者和融资者双方的利益,谋求投资银行业在自律的氛围中得以健康发展。
2.投行正确的战略定位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迅速发展和我国加入WTO,我国的金融市场将在更大领域和更深层次上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使我国的证券公司面临国内国外同行的极大挑战。为了不再重蹈日本证券公司的覆辙,我国的证券公司不管是在规模上还是在业务上都无法同国际著名的投资银行相比,因而要想获得生存和发展必须要市场定位,进行金融创新,形成自己专业化的业务特色。
3.产品创新与人才培养
目前我国投资银行的产品大同小异,没有形成差异化服务,而争取客户的关键是提供个性化服务。我国的投资银行应该顺应投资银行发展的历史潮流,以新产品开发为契机,强调金融创新,突破传统业务局限,利用各种可以利用的资源,推动主体业务从传统型向创新型以及衍生型转变,走多元化发展道路,从而实现收入来源的多元化和稳定增长,提高自身抗风险能力和竞争力,满足来自企业等不同层面的需求。我国的投资银行业务创新最主要的是依靠对人才的培养。在不断培养国际型人才的背景下,使创新成为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4.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完善投资银行的公司治理制度。第一,严格贯彻执行统一法人体制,对属于高风险行业的投资银行来说,统一法人体制是减少管理层次、淡化行政色彩,从而达到高度集权、控制风险、提高效益的重要手段。第二,严格推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等级管理和授权管理;第三,尽快建立垂直领导的内部稽核审计体系;第四,要逐步构建与完善风险管理架构,在公司最高领导层的支持下,实施清晰明确、切实可行的风险管理战略目标,设置合理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和职能分工,制定系统、持续的风险管理流程,选用胜任的风险管理人才和顾问,采纳先进的风险管理知识及风险管理工具,运用支持风险管理体系运作的信息技术与信息系统。
参考文献:
[1]宋国良:投资银行学.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2]赵雪情:投资银行发展模式探究.消费导刊,2009
[3]csrc.省略/pub/zjhpublic/G00306204/zqscyb/201001/t20100115_175451.htm.[EB/OL].[2010-10-25].
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概念
个人理财业务,又称财富管理,是传统私人银行业务的扩展,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帮助富裕客户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它要求银行运用各种金融知识、专业技术以及广泛的资金信用等优势,根据客户的财务状况和具体要求,为客户量身订制个性化的金融服务。简单地说,个人理财就是针对富裕客户的资产状况提供与之相适应的金融服务,实现资产最大化增值,提升客户对银行的忠诚度和贡献度。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比较现状
大多数境外商业银行已将个人理财业务作为稳定收入、降低经营风险的战略性业务主线,并在个人理财业务的资源配置、经营策略、产品和服务创新、市场营销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而我国商业银行到了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才开始认识到个人理财业务的重要性,虽然成立了财富中心和理财中心,以加大个人理财业务开拓、管理力度,但总的来说仍然处于滞后状态。
1、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内涵不同
在个人理财产品的开发创新过程中,境外一些商业银行按照发展高利润产品战略,推出了一系列涵盖个人投融资、咨询、等种类繁多的个人理财产品。例如,花旗集团的个人金融业务遍及全球57个国家,为个人、家庭和个体企业提供的各种零售金融产品与服务达到几十个品种。差别化的策略还体现在定价上,比如汇丰银行通过差别定价形成的分层利率架构,最大限度地鼓励本、外币储蓄,最大限度地鼓励客户多使用汇丰的个人金融服务。
国内大部分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还停留在大规模批量生产阶段,产品结构比较简单。比如在信用卡业务的设计创新和推广上,大多商业银行不能明确目标市场范围,缺乏对持卡人经济状况、心理活动和行为规律的准确性分析,再加上功能服务简单,导致大量目标客户手中的信用卡长期处于“睡眠”状态。
2、个人理财业务的产品结构不同
国外商业银行机制灵活,市场适应性强,创新能力突出,他们把传统的存款、贷款、中间业务与保险、证券买卖、基金、外汇交易、涉外、信托等业务相结合,进行捆绑式服务与复合型产品开发,形成了品种齐全、层次丰富的产品结构。以汇丰银行的教育储蓄计划服务为例,该产品中的储全保方案就是教育储蓄业务与保险投资业务的结合;而且还带有保单红利生息。而国内银行理财业务的品种单调,范围狭窄,满足不了社会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求。
3、个人理财业务的服务质量不同
国外商业银行注重高附加值、高知识含量的核心理财产品的发展。如美国运通银行通过对自己在信用卡、贷款和保险等三大传统业务领域的竞争地位分析,决定只进入能够占据最大市场份额并能创造可观利润的市场。为此,该银行在1978年出售了亏损的下属保险公司,强化运通卡和旅行支票等核心业务。而国内商业银行的储蓄和贷款等低端产品品种比较丰富,如代收代付占比例很大,而知识密集型中间业务,如咨询、资产评估、资产管理等所占比例很低。产品结构的差异导致银行收入结构也有差异,美国银行非利息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比我国高约10倍左右。
4、个人理财业务的品牌战略不同
国外商业银行把个人理财产品的品牌建设与管理作为自身诚信经营的基础,在追求客户品牌忠诚的同时也注重品牌对银行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的提升。比如花旗银行的“财智锦囊”理财产品几乎成为花旗银行优质服务的代名词和顾客选择理财产品的参照对象。
国内商业银行的品牌意识近年来有所提升,相继推出了一些具有较高影响力的个人理财产品品牌,但缺乏对品牌长期价值和全方位资产的维护,追求短期行为和广告轰炸效应,使国内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品牌鱼目混杂,长期发展的根基不牢。
三、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对策
针对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滞后的现状,在改进对策上就应该多管齐下,整体联动,力求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1、积极进行个人理财业务环境建设
当前,由于政策、法律的限制,我国金融机构只能分业经营,银行不能涉及证券、保险业务,不能给客户提供综合理财业务。在经营格局未发生大的变化时,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应该较好地融入现行体制,推动个人理财业务市场发展。银行在组织架构上和业务分工的重组中,要充分研究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特殊性要求,专门指定一个职权相对独立的、职责比较明晰的、专业结构比较综合的业务部门负责个人理财业务的管理、规划和发展。
2、做好个人理财业务技术性研究
要做好个人理财业务服务内容的研究及客户个人理财业务产品个性化需求的研究。一般而言,理财在不同人生阶段有着不同的特点,并在人生理财规划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因此,有针对性地提供个人理财业务的方案具有十分现实的可操作性。根据不同的客户需求提供适合其资产增值的愿望,这是拓展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空间十分关键的环节。要确保个人理财业务内容充实,提供科学的理财理念。随着我国加入WTO,金融业开放进程的加快,我国个人理财将呈现出以下的发展趋势。首先,投资品种将真正多元化,家庭将面临更多的投资选择;其次,信用消费将极大普及,生活将因个人信用的建立而发生巨大的改变,通过信用将长长一生的消费均衡安排;再次,个人理财顾问服务将得到推广和普及,人们将会逐渐普遍认同并接受个人理财服务。所以,丰富个人理财业务内容也是不容忽视的一个环节。
3、坚持品牌营销和业务创新
个性化、高科技已成为当今银行个人业务的两大发展方向,只有在市场中确立了自己良好的个人理财品牌形象,才能在各式理财服务中脱颖而出,并大大提高自身品牌的附加值。因此要完善银行的电子化系统,使客户真正感受到银行服务的全面性和便利性;要落实“让客户满意”的经营思想,提高客户对银行的依存度和忠诚度;销售推广要向面对面、家访式的社区营销方式转变,培养从业人员与客户的感情,建立相互信任、稳定持久的业务关系。在树立营销品牌的同时,还要进行业务的创新,积极开发和引进新品种。要对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以及新兴的金融衍生品市场进行深入研究;要以市场细分为出发点,体现以客户为中心。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合适的创新方式有:改进型创新、组合型创新和摹仿型创新。
4、建设专门的高端客户服务渠道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是指银行不运用或较少运用自己的资产,以中间人身份替客户办理收付和其他委托事项,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中国人民银行于2001年7月4日实施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将中间业务定义为: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我国商业银行习惯把资产、负债业务以外的业务统称为中间业务,而根据巴塞尔委员会的判定标准,我国商业银行目前普遍指称的中间业务实质上是指金融服务类表外业务。巴塞尔委员会将表外业务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表外业务是指未列入资产负债表,但同表内资产和负债业务关系紧密,并在一定条件下会转为表内资产和负债业务的经营活动,即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主要包括贷款承诺、担保、金融衍生工具、投资银行业务等;广义的表外业务除包括狭义的表外业务外,还包括结算、、咨询等金融服务类业务。而我国之所以长期使用“中间业务”这一概念,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发展范围狭窄,多以金融服务类业务为主,“或有类”业务发展缓慢造成的。
一、中间业务创新是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必然选择
(1)提高银行业盈利水平的需要。随着近期央行多次加息、提高存款准备金率以紧缩流动性,以及“十二五规划”将GDP增速放缓,使得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和未来业绩增速面临较大压力,像过去那样靠国家投资带来需求,靠大企业、大项目的贷款,已不是长久之计,以后必须更多关注服务业、中小企业。这是一种理念的调整,既有外在环境倒逼的需要,更是银行业内在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近年来,非银行金融机构大量介入商业银行原有的业务领域,商业票据、企业债券的大量出现,挤占了银行的传统信贷市场,银行不再是经济活动中唯一的融资中介。在上述因素的影响下,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受到影响,利润增速放缓。因此,在加强风险控制的基础上将拓展中间业务及其创新摆到战略位置上是解决之道。中间业务以其风险小、空间大、收益高的特点,已成为西方国家银行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我国商业银行在竞争日趋激烈、传统业务利润越来越少的压力之下,唯有在抓好传统业务的同时,将积极发展中间业务、促进中间业务创新作为扩大盈利空间的重要途径。
(2)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需要。多数中间业务交易费用较低,不运用或较少运用银行资本金,不列入资产负债表之内,银行不必为此类活动提取风险准备金,大大降低了银行的经营成本和风险。当前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金融监管,促使商业银行调险偏好,大力发展低风险业务。根据巴塞尔资本协议要求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附属资本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100%。按照上述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增加资本储备,而这样做又会加剧盈利瓶颈。为了达到资本比率要求,又不减少盈利,在商业银行“分子政策”与“分母政策”的两难抉择中,中间业务以其收入来源稳定可靠且无资本要求的优势,必然成为银行业务发展的选择方向。因此将中间业务创新提上日程,是商业银行锁定资产负债比例、倡导低风险业务经营策略的关键议题。
(3)利差敞口持续缩小和利率市场化渐行渐近的挑战。长期以来,“息差为王”是商业银行盈利的不二选择,而央行多次加息中存贷款利率上调幅度的不对称性,体现了央行压缩存贷款利差,引导商业银行业务转型的思路。货币从紧政策稳步推进,银行盈利模式唯有在“差钱”中谋变。银行本身并不产生价值,服务实体经济才产生价值,因此对于银行业来说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加快金融创新步伐至关重要。促进中间业务创新,增强服务能力和意识,也是为利率市场化在“十二五”期间取得突破性进展铺路。从国外实践经验来看,利率市场化改革一个可能的结果是降低银行业的存贷利差,降低商业银行在信贷业务上的盈利能力。为了应对利率市场化带来的挑战,通过中间业务的创新扩大中间业务收入在净利润中的比重,从传统金融服务业向现代金融服务业转型,以创新促发展、创造全新的利润增长点,是今后我国商业银行的努力方向。
(4)应对外资金融机构竞争,加快与国际接轨步伐。一方面,随着我国加入WTO的承诺不断兑现,金融市场的开放逐步深入,对外资金融机构业务经营的限制将逐步取消,中国银行业在地域、业务种类、客户对象等各方面将对外资银行全面开放。中外银行竞争将更加激烈,而竞争的焦点将集中在风险小、收益高的中间业务上。面对国内、国际银行业激烈的竞争,尤其是面对产品众多、服务全面的全能制外资银行的挑战,我国商业银行必须创新业务,完善功能,增强竞争力。另一方面,随着我国金融市场不断开放,越来越多的涉外经济活动迫切需要我国的商业银行能像西方商业银行那样,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多功能的金融服务。所以,中间业务的创新发展既是压力也是契机,不仅是我国银行业应对国际金融激烈竞争的需要,也必将在推动我国银行业内部改革和提高其金融服务的现代化水平的过程中,加快我国商业银行与国际接轨的步伐。
二、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概况与制约因素
(1)从业务种类来看:受传统经营思维模式以及严格分业经营指导原则的限制,当前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主要集中在汇兑结算、发行、兑付证券等传统的、附加值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上,一些笔数多、金额小、收益低、存款留存时间短的代收代付项目占比高,占用了大量资源,增加了经营管理成本,而在利用银行信誉、金融信息、技术人才等自身优势为客户提供高质量、高层次服务,与金融现代化相适应的产品较少,未能形成服务价值高、市场影响力大的品牌产品和特色业务。此外,中间业务收入主要依赖于对公业务,对私业务的收入占比比较小,也是其发展局限之一。
(2)从业务收入来看:中间业务的收入占比低,是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中一个最明显的特点。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依然是存贷款利差。我国工、农、中、建四大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比约在20%~30%,城市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比一般不到10%,欠发达地区城市商业银行占比一般在5%左右。而国外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40%以上,汇丰、花旗中间业务收入占比达到70%。再从分类收入占比来看,支付结算业务、银行卡业务、业务、担保业务的收入近乎占据了中间业务收入的90%,交易类、托管类和咨询顾问类业务发展明显滞后。
(3)从产品创新来看:在产品创新方面,对市场变动的反应不快,个性化创新能力不强,导致许多创新产品技术含量低、易被模仿,中间业务产品存在同质化竞争;缺乏对市场需求的合理估计,中间业务产品创新具有一定的盲目性,使创新产品缺乏吸引力和竞争力。由于创新能力不足,银行无法设计出跨领域、综合性产品,很多创新仅仅局限于原有产品的整合与重组,或者“换汤不换药”,使中间业务长远发展的动力不足。
(4)从营销与管理来看:引导和创造需求的意识不强,产品研发存在自发性、随意性和分散性,使得不少产品在各城市商业银行之间重复开发、重复投资;产品准入前的调查分析工作不够,市场营销工作缺乏系统性、整体性,导致部分产品推出后市场反应冷淡,市场认同度不高;缺乏统管的中间业务部门,中间业务的研发和管理分属不同的职能部门,各部门之间缺乏配合和协调,无法形成合力。营销与管理欠完善,致使信息流通渠道不畅,市场反应迟钝;造成银行资源一定程度的浪费,甚至在部门之间产生利益冲突。
(5)从外部环境来看:一方面,法律法规的完善跟不上中间业务创新的步伐,导致中间业务隐含潜在风险。相关金融法规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新领域、新情况、新发展未有详细规定,在某些领域存在空白点,缺乏稳定性和预见性;加之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信用机制不健全,给银行发展中间业务带来后顾之忧。另一方面,虽然银监会对于银行业积极创新业务模式给予充分肯定和支持,但在特定环境之下,监管层对中间业务的监管力度依然严厉。公开资料显示,银监会要求银信合作理财产品在2011年底前从表外转至表内,这一条款使此前发行量巨大、为银行中间业务贡献较大的银信理财产品迅速消亡。作为中间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的信用卡业务,也由于各银行以量取胜的发卡策略使监管层担心不良率增加而设定了较为严格的监管措施。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的政策空间有限,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银行中间业务创新的积极性。
三、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的途径与发展方向
考察国外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可以发现:以客户为本的经营理念是中间业务发展的先决条件,产品创新是中间业务发展的重要动力,效益核算是中间业务发展的基本保障。这无疑为尚处于起步成长阶段的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今后发展指明了思路。
(1)中间业务创新体系化建设:健全机构、加强管理。由于中间业务范围广、跨度大,管理较为复杂,可尝试建立专门的机构来组织、推动和协调中间业务的发展,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作效率,使中间业务形成系统化的金融服务。强化中间业务的专业管理,一要完善中间业务产品设计流程,引入产品质量检测机制,建立产品持续改进机制和后续评价机制;二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将开展中间业务的种类、数量和收益列为考核的主要指标,激发有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构建中间业务营销格局。以扩大市场份额、增强行业竞争力、树立企业形象为目标,在市场定位上充分利用本行已有的营业网点,从城市包围农村,按照先从市场需求、技术支持等环境较好的大城市开始,再逐步向中、小城市,甚至农村推进;在产品服务上准确把握同业竞争焦点及同业中间业务开展动态,加强同业协调、信息交流和业务合作;在竞争策略上坚持出精品、创品牌,培育龙头业务和特色项目,扩大市场影响力,力求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精;在经营理念上将中间业务营销与资产、负债业务有机结合起来,实行联动营销、捆绑营销,依托各自的独特优势资源,提高中间业务产品的营销实效。
(3)加强中间业务的产品创新。中间业务创新是金融创新的主角,正是由于中间业务不断创新的结果,使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了几乎是有求必应的服务。一方面,随着资本市场逐步放开,银行应以此为契机,在风险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开发针对外贸发展生力军的民营企业特点的外贸担保类创新产品,为其参与国际竞争、规避汇率风险提供理想的金融工具。如开发以动产、仓单、股权和知识产权为抵质押的信用产品以缓解抵质押不足的矛盾;推出有利于优化企业财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的衍生工具创新产品及产品组合。另一方面,在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全意义上的现资银行的背景下,各商业银行可积极拓展对信贷服务对象的中间业务,如企业并购重组策划、企业上市包装、信用等级评定、资产评估、项目融资等高附加值的业务,为信贷服务对象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建立以咨询服务为核心的商业银行信息管理和咨询中心。
(4)加大科技投入,培养专业人才。这是实现中间业务创新发展的基础。根据中间业务范围广、操作技术性强的特点,尤其创新类金融产品是集人才、技术、信息、资金和信誉为一体的知识密集型业务,要求强大的科技支撑作为后盾,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一方面,不仅要重视和加快商业银行以电子计算机为标志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金融业信息化程度,建立全国性的银行间信息共享,形成上下畅通的信息网络;还要加强中间业务应用软件的开发研究,实现中间业务的产品研发与业务操作有机结合。另一方面,要建立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队伍,为中间业务创新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证。
(5)防范中间业务创新中的风险。中间业务由于品种多、差异大、自由度高、透明度较差,加之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手段尚处在不断摸索之中,因此潜在风险敞口不容小视。银行机构自身要加强内部风险监控,坚持开拓创新与风险防范并重。一要做好风险分析和预测,严格操作程序的协调与制衡,对创新产品及时追踪检查,并依据一定的风险计量模型,实现对风险的数量化、连续性的监控。二要加强中间业务的信息披露,建立专门的中间业务报表制度,作为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补充;尤其应建立、强化各类有风险中间业务的报告制度,可通过增设或有负债报表,及时报告如信用类、交易类等可能转为表内负债、潜在风险敞口较大的中间业务的运营情况。这样一方面可确保中间业务各项风险指标在可控范围之内,另一方面也健全了中间业务风险敞口和银行整体损益情况的联动分析机制。
中间业务的创新发展,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拓展服务领域、改善盈利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提高综合竞争力的客观要求和现实选择。一方面,商业银行已经到了必须开发面向资本市场的金融产品的历史时期,综合化经营是生存的必要手段;另一方面,面向资本市场提供金融服务意味着必须有更多的收入来自服务性收费而非存贷利差。所以,通过中间业务创新,加快转变以批发性信贷业务为主导的传统经营模式和以利差收入为主导的传统盈利模式,实现成功转型,对我国商业银行而言,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孙广通,孙宗印.对商业银行加快中间业务发展的思考[J].中国金融,2006(5).
[2]武思彦.论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J].商业研究,2006(5).
[3]江西城市金融学会课题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增收渠道研究[J].金融与经济,2008(8).
一、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发展现状
理财是经济社会发展到特定阶段的必然产物,目前我国理财需求持续膨胀,银行在业务转型中开展理财业务的压力持续加大,而近年来金融市场快速发展为理财产品提供了越来越丰富的投资工具。
首先,宏观经济环境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为债券理财计划的开发和创新奠定了重要基础。从国内各个金融市场的流动性、收益性和风险性来看,一方面银行间市场扩容力度在不断加大,金融工具创新不断增加,逐渐成为直接融资的重要渠道,为理财产品的开发设计和创新,进一步拓展了空间。另一方面,目前通胀的预期依然存在,市场收益率长期来看处于高位,促使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提升;在较好地控制产品风险的情况下,可以更有效地满足客户资产保值、增值的需求,也为理财产品带来了较大的操作空间。
其次,以股市为代表的高风险市场波动剧烈,风险较大,2010、11、12年的股市让多数客户损失惨重,预期随着经济恢复高增长而走强的股市并没有出现,越来越多的客户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风险,也会促使更多的客户开始转向于稳妥和风险可控的投资,理财计划无疑是较好的选择。
再次,商业银行主要经营的仍是传统业务,大部分资金运用主要集中于贷款,主要利润也来源于存贷利差,导致赢利能力单一,经营风险过于集中。中间业务主要集中于常规的结算类、保险、黄金等传统或新型创新业务,而通过为客户提供专业化服务来收取手续费的理财咨询类业务仍较少,由此带来的直接结果是盈利能力低且缺乏专业经验。随着利率市场化的逐渐推进和银行业的竞争加剧,加快发展中间业务已迫在眉睫。理财产品创新可以为理财计划提供优于市场的收益,推出更有市场竞争力的理财产品,提升商业银行品牌形象,提高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降低整体经营风险。
二、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创新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的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国内个人居民拥有的资产日益增加,但目前国内居民的投资渠道十分狭窄,主要投资品种为银行储蓄存款、股票市场及房地产。随着存款利率维持较低水平、股市难有大的起色、多个城市楼市价格调整,庞大的储蓄存款面临着寻求保值增值途径的压力。
(一)理财产品同质化严重,缺乏针对性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种类、结构、功能都比较接近,浪费人力、物力,金融业务服务类似,缺乏个性化、专业化,同质化非常严重。金融创新的层次较低,范围较窄,产品的科技含量低,运用效果差,尤其是中间业务方面的创新更是非常落后。由于外部环境、体制、技术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商业银行业理财产品的设计还主要停留在以自身传统业务开展为基础,以负债、融资、业务为核心产品的阶段缺乏金融创新意识,各个理财产品同质化严重,银行无法综合利用金融市场开展理财业务,仅仅是业务、信息服务、咨询服务停留在浅层次,理财业务发展的空间受到制约,很难体现出价值和吸引力。绝大部分商业银行仅仅是根据时间的安排、销售目标群体等进行不同侧重的销售而已,这些业务只有手续费收入,没有明显的自身经营效益。在投资领域几乎都是证券、外汇、保险、基金、债券等投资产品的组合,没有针对客户的需要进行个性化的设计。
(二)客户范围定位不合理,导致市场不均衡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理财方面主要是为高端客户服务,理财业务市场大都以高端客户为目标,理财计划的市场定位仍以广大中产阶层及城市居民、公务员为主客户群体。自改革开放以来GDP、人均收入不断增长,逐渐富裕起来的中产阶层及广大城市居民提供了广阔的理财市场,但是银行在为他们尽可能提供丰富的理财产品时,而忽略了中、低端客户的理财需求,这导致了各家银行在战略决策上具有盲从性,缺乏足够的市场调查研究,造成产品服务同质化,加大了决策风险造成需求不足。例如,市场上针对零售的理财产品起点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门槛还在不断提高,由于自身本金安全性,高收益、方便性的特点为越来越多的稳健型投资者所青睐,被誉为富有的投资者选择。
(三)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操作风险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创新业务内控机制正处于逐步完善的过程中,内部程序、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内控执行不严格、人员业务能力有限不完善、失灵,以及外部的欺诈加大了理财的风险程度。理财业务的内控执行不严格,将给商业银行造成损失。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创新和发展因其粗放式管理的运营模式多存在利用监管漏洞和空白进行监管套利的问题,从产品设计到销售、投资管理都不够精细,易于复制和推广,存在诸多风险隐患。
(四)监管存在漏洞,出现诸多风险隐患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正在朝着多元化道路上发展理财业务发展迅速。据数据显示,银行理财产品在中国的金融市场已经排名第一,超过其他类别的金融产品,促进国内金融市场已成为发展的主要力量。目前银行客户是最多的,如果没有推进金融服务监管的法律问题,并没有及时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因此,很容易造成,影响金融稳定,会影响社会稳定。中国银行业金融过程理财业务的相关法律规定还存在诸多问题,从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运作情况可以看出,理财理念及业务发展还存在着不少有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间接性调整我国银行理财产品创新,现阶段办法、通知、指引与理财产品相关的立法层次低,法律效力低。银行分业体制滞后于金融业务创新的整体趋势,银行不能涉足证券、保险、基金等业务,只能代销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的产品,严重地影响了商业银行在证券、保险业务领域的创新力度,银证合作、银保合作缺乏应有的深度,理财品种和服务手段缺乏足够的竞争和效率,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拓展创新受到制约和束缚,许多与资本市场相结合的理财品种无法开办。金融法律对银行混业经营已逐渐显现认可趋势,但仍然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政策,商业银行不得开展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与“以客户为中心”的理财业务内涵相去甚远。商业银行将客户的资金投向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等融资工具,为获得比较优势,越来越多开始通过第三方产品将客户资金通过基金、信托计划对股票市场和实业进行投资等,拓展更多的资产保值投资渠道。在国外理财业务繁荣是以其本国金融混业的现实背景作为支撑的,这促使我国商业银行在分业格局面临一定的法律和政策风险,分业经营模式下的法规风险。
其次,规范性文件没有明确银行和客户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关法律责任。银行违反规定所应该承担什么民事责任、客户享有什么权利,客户依据什么法律,没有统一的法律认定或者准确的判定。存在着缺乏统一立法和监管标准导致法律关系不明确的问题,部分理财产品明显违规。因此迫切需要我国在引导和协助商业银行不断创新金融理财产品的同时,学习国外先进理念,加强监管,统一金融立法和监管原则。
再次,与理财产品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对银行理财产品给予了有限认可,从我国目前的规定来看,还存在许多法律的空白。例如,一旦银行破产,关于破产清算清偿顺序的规定就是空白的。
三、探寻理财产品创新可持续发展之路
(一)合理定位客户群体
分析客户需求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对客户进行必要的分层,在此基础上做好不同客户分层的产品设计,增强对于商业银行理财品牌影响力、业务创新能力的提升、优质客户资源的维护丰富理财计划产品线,满足广大客户需求。按照不同的地域划分及信贷投放特点及资金运作需求,针对客户结构,结合社会经济状况,实施客户细分,以专业理财理论指导理财产品的创新设计,自主设计发行理财产品。可以对每位客户的人生阶段的重大事件,为其提供咨询方案,开发个性化产品,最终建立起客户跟随银行一同发展的良好关系。
(二)拓展创新方式
随着相关监管法规的完善,商业银行重信贷、依靠息差的传统业务的发展空间必然缩小,发展资产管理业务是大趋势。应加大对高端理财产品的研发创新力度,不断创新投资理财概念,进行个性化的设计与策划。例如,随着类基金产品的不断繁荣,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或基金公司合作的“银证”或“银基”模式也不断深入。例如,某商业银行与私募基金合作推出“阳光私募基金宝”通过各私募基金的操作风格和特长优势,构建阳光私募基金评估体系。
(三)打造品牌产品
商业银行应该根据金融市场形势变化进行理财产品创新,注重打造品牌理财产品,通过品牌效应提升自身理财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和收益水平。商业银行一方面应精心培育一批具有品牌效应的理财专家,并进而通过持续的包装和营销,逐步扩大自身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另一方面,除了提供优质的硬件条件外还提供好的软件条件,对于普通客户可提供满足其需求的一般性理财产品,从而确立其他银行在理财业务无可取代的竞争优势。
(四)完善管理体系
随着理财产品的快速增长与发行及近期国内外金融市场的剧烈变化,伴随着经济增长和居民收入水平增加,客户的理财意识不断增强;商业银行应该进一步完善客户管理体系,以提升在理财产品市场的竞争力。首先是完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售后管理体系,提高商业银行对理财产品风险的管理水平,不断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尤其是金融体系环境。其次是提高银行客户关系管理能力,加强客户维护和客户增值服务;完善理财产品业务相关的架构、流程。再次是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尽职调查;对发行的产品要建立提醒和报告机制,建立产品到期兑付准备提醒制度等有效措施和手段的基础上,梳理未到期理财产品的预期兑付情况,做好销售后的业务跟踪,密切关注理财产品未来兑付情况。
(五)弥补法律漏洞,强化法律监管
我国金融业的体系存在分业经营模式的法律冲突,导致商业银行法律监管出现许多真空混沌状态,加剧银行和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商业银行应该按法统一各方的权利和责任,特别是受托人的责任要统一,以保证其竞争条件的公平。银监会先后颁布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理财业务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最近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指导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业务,使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业务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商业银行应该从理财计划的设计、发行、管理均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同时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理财业务的法律体系,协调统一各法律法规,找到金融理念与法理的共同解释避免法律冲突,从而增强立法的规范性和权威性,强化国家管理部门监督引导规范职能;进一步明确银行理财产品金融功能和发展定位,健全相应的监管制度建设。
参考文献
[1]张月飞,孙璐.对商业银行开拓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思考[J].浙江海洋学院学报(人文科学版),2007,(04).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08)12-0082-04
托管业务是个舶来品。国内于1998年起步。作为新兴的中间业务之一,倍受关注。本文拟分析国内托管业务发展的现状和问题。并探讨商业银行发展托管业务的对策。
一、托管业务发展的现状
1、托管业务法规制度基本确立。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托管业务模式,是借鉴国际上成熟的资产托管人制度,依托《信托法》的法律基础,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确立和完善起来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1997.1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03.10)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2004.11)等一系列法规制度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托管业务制度框架的基本确立。引入托管人制度,将资金运作的后台管理工作从投资管理人处分离出来,交由信誉良好、专业性更强的托管银行来完成,形成外部第三方对投资管理人的制约,有效防范投资管理人的道德风险,提高了公信力和受托资产的安全性。
2、托管银行运营架构初步搭建。商业银行在资产托管业务方面近十年的实践和发展中。逐步建立了一套托管业务体系:一是基本的运作体系。各托管银行均设有独立的资产托管部门,配备独立的托管业务技术系统,设置独立的托管业务账户系统。二是基本的内控制度。各托管银行资产托管部内部,都设有独立的监督稽核部门,负责托管运营的日常监督、风险控制及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等工作。这种日常的流程控制与商业银行已有的审计、稽核等部门的定期检查相结合,更好地保证了托管业务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三是基本的工作团队。各托管银行已初步培养了一批具备一定托管业务知识、经验,经过市场考验的托管业务营销、运营、风险控制和投资监控业务人员。
3、托管银行队伍逐渐壮大。由1998年的工、农、中、建、交五大银行,发展为包括光大、招商、浦发、中信、民生、华夏、兴业、北京和深发展在内的14家银行。
4、托管业务品种不断扩充。托管业务从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起步,到目前已有10余类品种,以公募基金为大头。近年来,全国社保基金、保险资产、企业年金、QFII、QDII、券商集合理财、集合信托计划、特定客户理财、产业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业务相继推出,各监管部门在相关的管理办法中,都明确要求引入托管机制。虽然不同的资产管理品种,当事人各方的法律关系各有不同,对托管人的受托责任也有一定的区别,但托管人的基本职责和定位是一样的,都要求其承担财产保管职责,目的是提高资金运作的安全性,促进信托资产管理业务的健康发展。
5、托管数量和规模迅速攀升。以公募基金为例,1998年底有基金5只,规模100亿份;到2007年底,有基金385只,规模2.23万亿份。规模在10年间增长了222倍,年均增长182%。
6、托管收入成倍增长。以公募基金为例,1998年托管费收入1619万元,2007年则为47.56亿元,增长了292倍,年均增长187%。为商业银行贡献了可观的中间业务收入,但在中间业务收入中的占比不高,约为1%左右。
二、托管业务发展的趋势
如果说前10年是探索的10年,那么未来的10年将是托管业成熟的10年。将呈现以下几个重要的趋势:
1、托管市场规模迅速增长。随着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托管市场也将水涨船高。第一,资本市场将进一步快速增长。到2020年,我国资本市场的深度和广度将大为拓展,股票、债券、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市场全面发展,市场层次更为丰富,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资本市场将包含丰富的投资产品、多样化的交易平台,形成满足多层次投融资需求的市场体系,为托管银行做大做强提供广阔的平台。第二,机构投资者成长的巨大空间将给托管业务提供巨大商机。到2020年,伴随资本市场发展进入相对成熟阶段,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发展也将进入新的时期。以基金管理公司为主的资产管理机构全面发展,我国资本市场成为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市场。较保守地预测,仅公募基金每年将以30%的速度增长,到2012年,其规模将达11.88万亿元,是2007年底的3.7倍。
2、产品多元化格局逐渐形成。托管业务虽仍以公募基金为大头,但将逐步呈现出品种多元化的格局,业务品种不断丰富。一是已有的品种进一步扩张。如,保险资产托管业务将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二是不同性质的基金将陆续进入托管行列。首当其冲的是社会保障系列基金,如住房公积、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为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也将陆续实行市场化运营,引入投资托管机制。三是资本市场创新催生的托管新品种。证券产品及其交易方式将继续不断创新,托管业处理的产品与服务种类也将更加多样复杂,从单纯的股票、债券发展到股指期货、风险资本基金、对冲基金、外汇或掉期基金等。
3、服务内涵不断扩展和深化。由于证券产品日趋复杂化、多样化,使得投资机构也相应地需要托管银行提供更多、更复杂的服务。托管银行将从最初的单一证券托管业务,发展到一系列与证券处理相关的附加服务。如,在商业银行综合经营趋势的引导下,托管银行将随着政策开放,逐步推出融资融券、交易经纪的高端服务功能。
4、全球化扩张趋势凸现。2002年12月实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将国外资本引入国内;2007年7月实施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将国内资本放行国外,商业银行托管业务也由此迈出了走向国际化的第一步。随着相关法规的建立健全和投资者对境内外市场认识的深化,国际托管业务将有较大增长,而且,更重要的是,国内商业银行将逐步认识、学习国外托管业务服务的内容和标准,并不断向其靠拢。
5、托管银行将出现分化整合。一方面,托管银行之间会出现融合、兼并发展的趋势。托管业务具有较强的独立性与可拆分性,当商业银行出现战略调整或竞争亏损的情况,会选择整体转让或部分剥离托管业务的作法。另一方面,托管银行的市场地位会出现多样化的形态,例如会出现全能托管、优势托管、全球托管、次级托管等不同的分化结果。
三、托管业务存在的问题
1、市场竞争激烈,中小托管银行生存和发展的空间相对狭小。首先,托管业务是个规模化的业务,本大利小,只有达到一定的托管规模,技术投入、渠道培育和人员成本才能发挥边际效应,才能有稳定的利润。
从国外情况看,规模过小的托管业务最终都被大的托管机构并购,被迫放弃。
第二,争取规模的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中小银行的处境较为艰难。规模的获得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业务资源交换,如基金托管,谁主代销谁托管。销售能力的大小,直接决定商业银行能否争取到托管业务。基金公司,尤其是有一定规模、业绩较好的基金公司,往往绑定渠道广和网点多的几家大银行,形成了“强者愈强、弱者恒弱”的态势。
第三,同质化竞争愈演愈烈。对公募基金以外的业务品种,各家托管银行大打价格战,甚至出现零收费。近两年国内托管业已经开始探索差异化竞争的策略问题,但各家银行还远未走出同质化竞争的状态。甚至有的小银行还在竞相加入这个趋同竞争的行列。
2、服务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和延伸。随着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信托资产、委托资产、OFⅡ资产、保险资产等资产托管业务在国内全面铺开,增值服务的需求正在不断增加。银行托管服务目前基本局限于财产保管、交易结算、会计核算及估值服务等基本托管服务,大量的增值类托管服务,如基金业绩评价、风险管理、信息提供、现金管理、资金(包括债券)管理,乃至融资融券等高附加值的服务内容基本上没有开展或没有进行正常的商业意义的运作。托管银行要想在竞争中赢得优势,已不能仅仅局限于提供资产保管、资金清算等传统的服务,而必须提供包括增值服务在内的一站式服务与一体化解决方案。
3、技术系统有待进一步升级和完善。总体上说,国内托管银行技术水平还处于初级阶段。业务系统虽然经过多次升级改善,但是总体性能水平多半还处于封闭式、分割化、半自动的状态,存在系统繁杂、分割现象严重、封闭性强和管理统计功能差等问题,更无法提供客户远程登陆等功能。日常运营还处在点状运营阶段。各方面条件尚不能适应今后大规模运营的需要。
4、托管业务人员的素质有待进―步提高。从托管银行内部来讲,最大的挑战还是人才。目前最需要的是既了解资产管理行业内的产品特性。又知道在后台如何处理的人才。同时,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托管业对于熟悉国际托管业务规则,具备国际托管经验的专门人才的需求也将大幅增加。
四、托管业务发展的对策
对每一个托管银行来说,做大做强托管业务,说到底,还是要解决好几个最基本的问题。一是走什么路、自身的特色是什么、以什么为发展目标?即“何处去”的问题;二是在国内商业银行纷纷搭建金融集团架构和打造流程银行的今天,托管部门在全行或整个集团一盘棋中,处于什么方位,体制上如何定位?即“在哪里”的问题;之后,还要解决业务创新即“做什么”和优化服务即“怎么做”的问题。
(一)解决好“何处去”的问题
一是要有别于国际托管同业。外资银行的客户优势、全球托管经验、全球机构网络和高水平的专业队伍。使国内托管银行暂时无法与之就国际托管业务展开竞争。明智的做法是,与外资银行就国际业务开展合作,成为其在中国的次托管人或选择其为境外的次托管人。利用国内托管业尚未完全对外开放的有利时机,把主要精力放在国内业务上,依托国内优势,提前占据较大市场份额。
二是要有别于国内托管同业。在竞争中选择适合自身的发展战略,如全面领先、全面追随、部分领先、部分追随,或差异化竞争、规模化竞争、专项优势竞争等等。从国外的经验看,经过30年的发展,托管银行经过竞争、整合,最终形成了三类并存的格局:以全能、全球发展见长的巨型环球托管人,如纽约、道富、花旗;以某些地区、行业和客户见长的中等规模托管人,如布朗兄弟、北美信托银行等;以专注某一特定市场见长的小规模托管人,如百慕大信托、汇丰等。从目前情况看,国内中小银行一定要避开与大银行的同质化竞争,走有自身特色的道路,不求最大,但求最佳。
(二)解决好“在哪里”的问题
对于大银行而言,可以积极探索设立托管子公司的路子。从可行性看,设立托管子公司要具备三个要件:一是政策上有可能。这需要商业银行与监管部门积极沟通、积极争取,既然银行系基金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信托公司已有先例,设立托管公司的难度不会太大。二是业务本身有一定独立性。相对于传统银行业务而言,托管业务独立性较强,从托管产品的研究、开发,系统的开发、维护,业务运营,到产品的销售和客户服务等。自成体系。三是有一定的业务基础。几家大银行业务品牌已初步树立,业务规模的原始积累已基本完成,生存无虞。从必要性看,有利于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灵活的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机制,形成从托管产品研究、开发、销售到运营的一体化经营,有利于发挥托管业务系统整体合力,不断开发出市场和客户需要的托管产品,提高托管产品适应市场的能力。
对于中小银行而言,托管部门在流程银行中宜定位于中、后台。由公司部、市场部负责市场调研、客户营销、产品推广、市场维护等,腾出托管部专业人员集中从事中、后台业务,其中将通过细分客户,设计不同的托管产品,根据风险承受能力与收益预测,制定相应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以达到产品创新、风险收益平衡的经营目标;后台则凭借统一、实时、专业的托管系统,专司交易、清算、核算、估值、绩效评估、流程控制、风险管理等,以强势的中、后台业务博弈资产托管市场。
(三)解决好“做什么”的问题
紧贴市场,与时俱进地开创新业务领域,持续深化托管业务内涵,是拓展市场,求得生存和发展的必由之路。
1、拓宽托管业务边际,加大对诸如产业基金、信托资产、私募基金、QDI I等资产托管业务的研究与开发,探索证券借贷等托管衍生业务可行性,以适应我国资本市场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的需求。对产业基金的托管,应重点研究产业基金与一般证券资产托管的异同点、对银行托管服务的特殊要求,开发相应的技术系统,探索托管业务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对信托资产和私募基金的托管,应借助银行的销售渠道,选择业绩优良、风险控制能力强、偿付能力高的投资管理人,把银行的理财服务与托管业务结合起来;对QDI I资产的托管,应在全面的市场调查基础上,准确进行客户定位,顺应客户需求联动发展本外币财富管理业务,同时,慎重选择境外托管人,在与之合作中,逐步向国际托管标准靠拢;对证券借贷业务,应跟踪监管部门关于融资、融券的政策动向,借鉴外资银行经验,探索作为中介机构的操作流程,如交易申请、交易撮合、借人方提供担保品、证券拨付、盯市、证券返还等。
2、深化服务内涵,逐步实现证券交易全程服务、一站式服务。交易前包括:市场信息提供及分析咨询,资产组合管理及合规分析等;交易中包括:执行交易指令,从事证券借贷、现金与外汇管理等;交易后包括:交易确认与清算,业绩分析,资产组合会计、税收、红利支付及报告等。特别是随着“直接贯通程序”实现,交易周期缩短,托管行在交易的前期即与机构投资者接触并参与交易过程,而不仅仅只在交易完成,进入确认、清算时才加入,使托管服务真正实现一站式、一体化的目标。
(四)解决好“怎么做”的问题
l、提高服务标准。现在的QFⅡ托管业务是一个很好的实践契机,努力学习QFⅡ全球托管人的服务标准,以此为基础提高其他托管业务的服务标准,进而提高自身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各项服务的流程,如月报、季报、专题报告、投票、信息服务等,明确解决问题的时效、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客户反馈制度等。
2、实现差异化服务。构建客户关系管理系统,通过数据挖掘和数据分析,了解客户详细信息、确定客户需求、贡献度等方面的特征,进而实现针对客户特点提供个性化投资配套服务。
根据《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的定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商业银行以中间人的身份开展这项业务,不占用或占用很少自有资金,以收取手续费为目的,同时业务活动不形成表内资产和负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在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具体包括以下九大类:支付结算类、银行卡业务、担保类、类、承诺类、交易类、咨询顾问类业务、基金托管业务、其他类等。中间业务的发展水平是衡量银行创新能力、盈利能力和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准,从世界范围来看,中间业务取代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成为商业银行首要利润来源是大势所趋。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发展以及民众金融意识的增强,民众和企业的投融资渠道得到了极大地拓宽,脱媒现象日益严重;在我国金融业的进一步国际化和国家加强对金融监管的大背景下,外资银行的大举进入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大量成立,加剧了银行业的同业竞争,影响了银行业传统的存贷款业务收益的增加。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大力发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推动商业银行业务从以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为主向中间业务为主的经营转型,必将达到提升业务层次,提高盈利能力,分散银行经营风险的效果。同时,中间业务的发展所带来的银行业务种类的增多,服务质量的改善必然有助于维护银行和客户的关系,进而有利于开拓新的市场和开发新的客户。
一、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开展的现状
(一)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开展所取得的成绩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近几年得到迅猛发展。首先,中间业务的净收入在营业收入中的比例提高迅速,例如,工商银行的该比例由2005年的6.49%提高到2010年上半年的20.30%;中国银行的该比例由7.97%提高到21.28%;建设银行的该比例由6.57%提高到21.94%。其次,在业务量增加的同时,中间业务的结构层次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如下表所示,以建设银行为例,建行改变了以往中间业务主要集中在结算、清算及收付和银行卡等传统业务的状况,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中间业务量有超越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中间业务量的趋势,最近五年中,顾问和咨询已经成为最主要的中间业务收入来源,结算与清算业务逐渐趋于次要地位(表1)。
(二)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虽然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取得了重大成绩,但仍存在较大不足。
首先,中间业务结构层次低、品种少。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的中间业务有800多种,与发达国家两万多种中间业务产品相比仍显不足;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中咨询类、代客理财类和担保承诺类等高附加值中间业务虽然有了很大的发展,但占据主要地位的仍然是诸如结算与清算、代收代付、银行卡等劳动密集型业务,而能够体现其技术、人才、信息和资金优势的信托、投资银行、证券等业务却较少涉及或者完全不涉及。
其次,仍存在中间业务收入在营业收入中占比低从而拉低银行总体盈利能力的问题。发达国家如德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一般占到总收入的60%左右,而美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所创造的利润更是占到总利润的80%,从投入产出角度分析,考虑到中间业务开展的低成本优势,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现状严重拉低了银行的盈利能力。
存在以上不足,具体分析有以下原因:
1.金融监管中的非市场因素限制中间业务发展
首先,当今世界金融业混业经营是潮流,西方国家商业银行在较为宽松的政策环境下,通过混业经营的模式,开发出了多种跨领域、多元化的中间业务产品,更好地适应了市场需求的同时,极大地提高了银行的盈利能力,使中间业务真正获得了与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同等重要的地位。我国银行业由于长期受到分业经营政策的限制,自主性、创新能力和盈利能力受到了极大地限制,虽然严厉的金融监管政策有利于经济的稳定运行,但由此而造成的效率损失也是巨大的。我国银行业在分业经营政策的限制下,难以针对市场需求进行中间业务产品的创新,中间业务发展受到严重抑制,呈现出品种少、层次低、收益少和供求结构错位的现象。其次,政府机构在利率和汇率形成机制中占据主要位置,市场因素居于次要地位。这种定价方式限制了市场对价格的发现能力,不利于效率的提高和市场的繁荣。
2.部分银行员工和客户中间业务观念落后
首先,我国商业银行经营中长期存在的存贷款业务比重过大所形成的路径依赖使部分银行工作人员还没有在观念上将中间业务放到与存贷款业务同等的高度上。在具体业务操作过程中,将中间业务看做是存贷款业务的附属业务,甚至为了开拓存贷款业务而采取在中间业务范围内的恶性无序竞争。其次,由于在过去某些中间业务在刚开始开展时不收取费用(如银行卡业务在刚开始开展时不收取年费),这就导致部分客户认为部分中间业务产品应该免费提供。但随着中间业务种类和业务量的增加,银行不可能再提供完全免费的中间业务产品,因为这不利于客户获得优质的服务。合理的手续费和佣金可以促使银行创新产品,改善服务,从而最终使客户获利。
3.商业银行缺乏开展中间业务的积极性
首先,中国人民银行通过规定存款利率的上限和贷款利率的下限使我国商业银行获得了高于国际水平的利差,高利差减弱了商业银行从事中间业务的积极性,这必将影响中间业务的开展;其次,中间业务长期从属于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业务量低、收费低从而收益低的现状遏制了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的积极性;再次,我国现阶段对高度同质化的结算类中间业务实行统一价格管理,对差异化的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这一管理要求符合我国金融业发展的现实,有利于金融市场的稳定,但部分员工陈旧的经营理念促使商业银行间利用“市场调节价”采取恶性竞争的案例屡见不鲜,以上三点抑制了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的积极性。
4.硬件和软件状况仍需进一步完善
这里的“硬件”包括人才和设备。首先,咨询类、代客理财类和担保承诺类等高附加值的中间业务是知识密集型业务,它们的开展需要大批经验丰富、技术过硬并具备多方面知识储备的复合型人才,与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相比,我国在中间业务的经营中缺乏这种高素质的人才,从而严重制约了银行业务的发展。其次,中间业务的开展需要极高的金融电子化水平,与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相比,我国中间业务科技化程度低,表现在低效率的支付结算系统和通讯网络,落后的、标准不统一的应用软件系统。另外业务人员有限的计算机操作水平,进一步抑制了电子设备对中间业务的促进作用。
软件指银行内部中间业务管理制度。首先,中间业务点多面广,种类繁多,需要多个部门参与管理,现行的中间业务管理制度中缺乏统一的操纵规范,这就可能导致部门之间权责不清,争功诿过,使各个中间业务部门之间难以形成合力甚至相互脱节。其次,中间业务经营情况的考核中存在以下不足:中间业务经营情况在银行工作人员的考核中权重不高;对业务人员的奖励考核以营销量考核为准,忽略实际利润获取能力的量化考核。制度建设上的不足不利于中间业务的发展。
二、推动中间业务发展的建议
尽管外部环境和自身存在许许多多的因素导致了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开展中存在种种的不足,但这也说明中间业务有巨大的发展潜力,通过调整外部环境和自身改善,商业银行可以得到巨大的业务量提升。具体的中间业务发展建议如下:
1.优化政策法规制度环境,改善对中间业务的监管
为了充分发挥中间业务占款少、风险低和收入稳定的特点,促进我国银行业与国际接轨,进一步繁荣金融市场,我国至少应进行三方面的优化:①改革对混业经营的限制政策。混业经营有利于银行针对市场需求进行业务创新,在丰富产品种类的同时,能够提高银行的盈利能力,增强我国商业银行在国际上的竞争力。②利率和汇率的市场化改革。利用市场发现价格的能力,强调市场在利率和汇率形成中的作用,这种改革有利于提高市场效率,为中间业务的开展提供更广阔的平台。③加强市场监管力度,为市场平稳高效运行保驾护航。尤其要加强对恶性竞争的监管力度,给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提供一个健康的环境。
2.转变落后观念,提升认识层次
首先,业务人员加强和巩固对中间业务战略支柱地位的认识,以推动中间业务的发展作为商业银行经营战略转型的契机,在观念上把中间业务放到与存贷款业务同等高度,从战略高度推动中间业务发挥重要利润增长点的作用。其次,通过加大中间业务营销力度,针对各个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差异化的服务,在满足客户金融需求的同时,逐渐改变部分客户对中间业务的错误看法。
3.加大中间业务投入,提升中间业务层次结构和服务质量
产品方面。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借鉴和吸收发达国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产品和经验,根据现阶段银行客户需求重点由传统业务向咨询类、代客理财类和担保承诺类等业务转移的趋势,依托现有产品,创新中间业务产品。
硬件完善方面。首先,通过从社会上引进人才和内部培训的方式增加中间业务从业人员中既熟悉保险、信托、证券、财会、法律,税收、计算机等知识,又精通银行业务;既懂经营管理,又懂市场营销的复合型人才的比例。其次,借鉴外国先进经验,通过引入先进设备和软件,统一技术标准,并对业务人员进行计算机操作能力培训,来提高商业银行金融电子化的水平。
软件完善方面。尽快建立中间业务综合管理部门,通过制定规范化的中间业务操作流程和订立中间业务发展规划,积极协调各个中间业务部门之间的业务活动;通过制定以中间业务实际利润为衡量标准的中间业务考核标准,提高中间业务运营情况在从业人员考核中的权重,调动业务人员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