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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大全11篇

时间:2024-02-22 14:46:46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社会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社会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1)

我国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开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能否实现政府制定的发展目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农民收入的增加、农村经济的发展有赖于国家对农业的支出。因此,财政对农业的支持不仅决定于其支农数量,更关乎其支农效率。因此,本文将从财政支农支出的总量、结构和绩效三个方面来分析财政支农状况,在此基础上,分析我国财政支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期更好发挥财政支农的作用。

一、我国财政支农资金状况分析

1.财政支农资金总量分析

自1978至2006年,我国财政累计向农业投入资金达20941多亿元,占同期财政总支出的8.46%。从绝对量上看,我国地方财政支农支出在过去的20多年有了大幅度的增长,由1978年的150.66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3172.97亿元,增长了20.06倍,这为我国农业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财政支农支出结构分析

国家财政支农资金主要包括支援农业生产和农村水利气象等部门的事业费、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农村科技三项费用、农村救济费支出等。我国财政资金支农金额从1978年的150.66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3172.97亿元,平均每年的支出额为722.13亿元。在整个财政资金的农业支出中,用于支援农业生产、农业基本建设、农业科技三项和农村救助的各项费用基本上都在逐年上升。统计数据同时显示,财政用于支援农业生产的资金不仅数量多,而且增幅很大;用于农业基本建设支出除个别年份有所减少外,其余年份都呈增加态势;用于农村科技三项费用和农村救济费两块历年呈低水平徘徊之势,农村救济费略高于农村科技三项费用。计算财政用于农业支出占全国财政支出的比重,可以发现,支农比重波动幅度较大,支农比重最大的年份是1978年,比重为13.43%;支农比重最小的年份是2003年,比重为7.12%,相差6.31个百分点,1978年之至2006年,年支出的平均比重仅为6.24%,国家财政支农支出的年平均增长速度为负。

3.财政支农资金绩效分析

本文分析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于《中国统计年鉴》,分析使用的软件为Eviews3.1。

选取财政用于支农支出、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农村科技三项费用、农村救济费支出的费用作为解释变量,分别用X1、X2、X3、X4表示;选取农民人均纯收入为被解释变量Y,对财政支农资金结构与农民收入作回归分析,建立的回归方程为:

Y=645.1802+0.82636X1+2.57128X2-74.13884X3 +10.41249X4

(3.98545)(1.25184)(2.09164)(-0.70845)(1.06739)此为回归系数的t统计值

R-squard=0.68699Adjusted R-squard=0.60579

F=21.5849AIC sta=14.6245

因变量X具有较高的拟合优度系数,拟合度较好。对因变量对应的回归系数进行显著性t检验,对各回归方程进行显著性F检验,均有相伴概率p

回归方程中因变量对应的回归系数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回归系数概率大于0.05,表明该回归方程不具有解释和说明力,通过反复进行变量之间的回归检验,发现拟和优度最好的回归方程为:

Y=698.0747+0.58293X1+2.0756X2+3.61071X4

(5.00905)(2.20428)(2.7962)(2.6971)此为回归系数的t统计值

R-squard=0.90548Adjusted R-squard=0.88367

F=41.5122 AIC sta=14.4721 P=0.0000

可以看出,各因变量具有较高的拟合优度系数,拟合度较好。对因变量对应的回归系数进行显著性t检验,对各回归方程进行显著性F检验,均有相伴概率p

另外,农村科技三项变量,未能进入回归方程,其可能解释是在现有的分税制下,中央和地方财权有了明确的划分,中央政府集中了相当大的财政收入却未能承担对等的公共事务,地方政府在非常有限的财力下,形成了对中央财政支农的非有效利用。

以上的回归计量模型表明,财政支农资金总量对农民纯收入有显著的影响,但是财政支农各项资金中,支援农业生产及农村水利气象等部门事业费、农村基本建设支出和农村救济费支出对各自的被解释变量能够发生正效用。

二、现阶段财政支农存在的问题

2004年以来,我国每年全国的财政支农投资规模在2000亿元以上,虽然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我国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长,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财政支农总量虽然呈不断增加的趋势,但总量不足

通常,投资总量可以用投资比较率作为衡量标准来判断。所谓投资比较率是指农业投资占全社会投资总额的比重与农业产值占社会总产值的比重之比。根据世界农业的发展规律,在工业化中期,农业投资比较率的值应接近或者超过1。在我国,自1985年至2006年,我国投资比较率均在0.2左右。说明我国农业的投资极端不足,在我国农业总投资中,财政投资占有很大的比重,以此可以的出结论:我国的财政支农总量严重不足。

2.财政支农支出力度减弱,且稳定性差

从总体上看,我国地方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呈下降趋势。1978年~1984年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都在10%以上;1999年~2006年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平均比重为6.24%,下降了4个多百分点,这反映出我国地方财政支持农业的力度减弱。在我国地方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下降的同时,也表现出较强的周期性波动。1978年该比例为13.43%,此后再也没有超过1978年的水平。财政支农的波动性不利于农业的持续发展,也不利于农民收入的稳定提高。

3.财政支农支出结构不合理

(1)回归分析的结果表明:在国家财政的支农的各项支出中,农民直接受益或者说农民获益较多的财政支出主要是支援农业生产、农业科技三项费以及农村救济费。而我国财政支农资金分配的现实却是这三项的比重由1990年的47.88%下降到2001年的30.80%,农民得益较少的支出是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的事业费和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其比重由1990年的52.12%上升到2001年的69.20%。与此同时,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农业科技三项及农村救济费这三类与农民收入增加直接相关的资金,在国家财政支农的比重上都呈现出下降的趋势。在这些比重下降的同时,却是农村行政事业单位运转费用在不断的提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调查表明,我国政府农业财政支出中有相当大的比重是用于政府农业行政事业的运转费用,支援农业生产支出和农林水气部门的事业费是财政农业支出的主体,所占比重近年大体维持在70%左右。

(2)财政在科技三项费用和农村救济两方面分配不尽合理。两者在促进农村发展中的作用主要区别在:①就农民增收的问题,促进科技发展可以提高农业产量,进而增加农民收入,是实现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而农村救济只是缓解农民生活困难的应急措施。②从两种资金的受益范围来说,只要农业科技进步就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所有的农民都可以受益;而救济只是针对农村贫困和失去劳动能力的居民的一种补贴,受益范围很有限。③从作用的结果来看,科技的进步不仅可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还可以促进整个农业产业的发展;而救济就不具备这一功效。在促进农村发展过程中,科技的作用远远大于农村救济的作用。但自2000年至2006年,财政用于农村救济费平均为86.51亿元,科技三项费用的平均水平为14.19亿元。足见支农资金在分配上的不合理性。

三、提高我国财政支农资金效果的对策

1.进一步增加财政支农资金投人总量和相对规模,形成国家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

我国的农村经济在历史的不同阶段为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农民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远远少于城镇居民。随着经济的发展,不仅要增加财政支农资金总量,要建立稳步的增加财政资金对农业的投入机制,严格按照《农业法》的要求实现国家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国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促进稳定可靠的财政支农投人保障机制的形成。并吸引社会资金,加大对农业的投入。

2.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农资金支出结构

首先,要大幅度增加农民可以直接受益的资金投入比重,即增加财政用于支援农业生产和农村救济资金的投入比重,直接受益于农民,增加农民收入。其次,增加农村科技三项费的投入比重,大力支持农业基础科学研究,加强以农业实用科学成果推广、转化;应用为主要内容的科技农业建设。同进行农业行政事业机构调整,控制并减少行政事业单位的事业费开支。可以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惯例将我国众多的农业机构精简,这样不仅有利于提高农业行政管理效率,而且也有利于减少农村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费。

3.完善政府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体制,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首先,应对现有农业项目、资金进行整合,相对集中。对于目前由不同渠道管理的农业投入,尤其是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资金投入,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统一安排,防止项目重复投资或投资过于分散,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益。其次,建立规范的政府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的立项、选择、实施、竣工、后续管理等整个资金运行全过程管理的规范化。第三,健全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的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并完善财政内部监督、审计监督与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的财政支农资金监管体系,同时,国家必须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的监管的立法监督,使其早日进入法制轨道。

参考文献:

[1]王再文李刚: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理论研究综述[J].经济问题,2007(2)

[2]黄小舟王红玲:财政支农资金绩效实证分析[J].商业时代,2005(30)

篇(2)

关键词 :“两型”社会建设;非政府组织参与;对策

在国家发改委正式发文批准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和成渝统筹乡成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之后,长株潭城市群于2007年12月被批准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下简称“两型”社会)。长株潭“两型”社会这一庞大的系统工程建设离不开政府与各种社会力量之间的改革与合力,因此,如何在“两型”社会建设中不断完善非政府组织的参与是一个非常重要且必须解决的课题。

一、非政府组织参与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的内涵

“两型”社会是指整个社会经济建立在节约资源的基础上同时人类的生产和消费活动与自然生态系统协调可持续发展,这是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形态。非政府组织参与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的过程即为民间组织一法律赋予的权利为前提,依据法定程序行动,为“两型”社会建设充分发挥其创新性先导作用、纽带似缓和作用、启发性助推作用、兼具整合、监督、协调等多项功能,最终实现长株潭城市区内经济结构的优化转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目标。

二、非政府组织参与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的现状及不足

自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正式全面开展以来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毋庸置疑,非政府组织为阶段性成果取得发挥了不可或缺的助推作用。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起源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中期,就起速度和数量上来看,其发展迅猛且潜力巨大,其发展的现状在湖南省各地区中极具标志性,代表了湖南省非政府组织发展的高精尖水平。从其发展规模和质量来看,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中的非政府组织参与还存在以下问题:

1.管理非政府组织的法律缺失

从整体而言,对非政府组织的立法领域还相对狭窄,立法不完善,数量有限的法规和条例、规定和管理办法中部分内容已与现实不符,抽象且缺少可操作性。法律制度对非政府组织参与“两型”社会建设的支撑和促进作用微乎其微,甚至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非政府组织发展的情况。例如:关于社团组织的成立有严格的人力、物力、社会需要等指标性规定;明令禁止社团之间的竞争机制;社团活动的直接依据大部分是民政部以及其他部委的规定;对社团活动经费的管理缺乏可行性规定,缺少鼓励非政府组织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这样的法律环境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非政府组织的壮大和能力发挥。

2.非政府组织发展资金不足

充足的资金是非政府组织运行和发展的基本条件,资金的匮乏必然倒非政府组织在“两型”社会建设中的参与效果不佳甚至无作为的现象。长株潭非政府组织的活动资金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渠道:政府补助、社会捐赠、组织会费及提供服务所得收入。政府部门提供的资助是相当有限的,单单依靠政府资助的非政府组织大多步履维艰甚至名存实亡。根据非政府组织的性质而言,接受社会捐助是组织发展的必然选择。但由于相关政策的缺失、机构自身管理监督机制的不完备导致这一渠道的收入也微乎其微。部分的非政府组织迫于运行资金压力从事偏离组织宗旨且与本机构业务无关的经济活动,转向营利性。然而,针对非政府组织收取培训和咨询费用的监管及整顿办法相当严苛,这无疑加大了非政府组织筹资难度。

3.人才缺失及组织参与能力不强

非政府组织人才资源的匮乏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组织参与”两型“社会建设的能力不足、效用不强。长株潭,甚至普及到全国的非政府组织缺乏固定的人才渠道,工作人员的取用途径采取聘任制,编制有限且基本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职称等方面的政策保障都不完备,以上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人才的吸引及发展。从第一线退下来的离退休人员,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分流的人员等成了非政府组织的主要人员组成。他们的观念、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不能满足非政府组织发展的需求。人事壁垒使具备专业能力的人力资源难以流入非政府组织,因而,组织缺少动力,其动员诸多社会资源实现其宗旨的能力自然无法提升,参与建设的后劲不足。

4“. 二重管理”及行政化倾向严重

双重管理的冗杂性主要表现在非政府组织的日常事务、变革年检事务、活动安排等必须获得民政部门的同意,同时必须听取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和安排。这样的多头领导无疑造成权责不清、手续繁杂、范围划分不清等影响效率的问题,在运行起始阶段就削减了组织参与热情。非政府组织与政府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被定义为“二政府”主要因为这样的依附关系在组织设立时就产生。无论是完全挂靠、执行政府命令、接受政府委托和管理还是单纯的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这些组织都有严重的行政化倾向,违背了非政府组织应有的灵活性、民主性、志愿性,单单成为政府部门附庸。

三、完善非政府组织参与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的对策

1.构建非政府组织参与的法律体系构建适宜非政府组织参与的法律环境,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第一,界定非政府组织的法律地位,改变其依据政府部门行政命令行动的现状。第二,完善非政府组织参与程序、信息公开等立法,增强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第三,构建配套支持制度,充分调动资源、人才、专利技术等因素在组织运行中的积极作用。

2.丰富筹资渠道,科学管理资金在资金的筹集方式上,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发展出符合国情的筹资方案。政府补贴、服务性收费、民间捐赠等多渠道结合是未来非政府组织生存和发展的必然趋势。伴随政府职能的转变,非政府组织也必将扮演更加重要的社会角色。充分的资金离不开优化的管理,筹集、管理、监督、反馈,一套科学的资金运转体系必然使非政府组织活力焕发。

3.加强非政府组织内部建设、培养人才

非政府组织的内部建设从根本上决定着组织发展命运及方向。只有不断增强非政府组织的专业能力、完善其管理模式,才能使其焕发生机和活力。内部建设需要从非政府组织的治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决策制度、内部结构、人人力物力资源调控等方面进行整改。非政府组织对人才的吸引不仅要解决人才待遇、社保、职称等问题,更应该注重公信力的树立。明确的使命、良好的社会形象必然吸引大批人力物力。因此,加强内部机构建设,完善人事、决策等管理制度才能留住人才,从而更好的服务社会。

4.明晰定位、改革“双重管理”体制

只有理顺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关系,才能更好的实现社会管理的优化。鼓励非政府组织发挥其积极作用就应当改革“双重行政管理体制”,放低门槛,鼓励非政府组织发展,采取公平、高效、民主、透明的原则对非政府组织实施管理,让其在适当的领域获得更大的自主自治权,充分发挥其优势。

5.完善公民意识建设

提高公民的主体常识、参与意识和服务精神是吸引人才、资金和技术等资源的根本所在。重视并鼓励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就必须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倡导公民学习以责任心、使命感为核心的志愿精神,增强公民参与“两型”社会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是“两型”社会的建设得到实质性突破的关键和目标。

完善非政府组织参与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涉及方方面面的改革与创新,需要边实践边探索。只有不断完善参与机制,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才能迎来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1]彭福清等.长株潭城市群公共管理研究[M].长沙: 湖南人民出版社,2009: 156.

[2]郭晓勤,欧书阳.中国环境NGO角色定位: 问题与对策[J].学会,2010 (7).

篇(3)

一、当前未成年人社会公德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社会环境的影响

新时期,当我国取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胜利的同时,整个社会对未成年人社会公德建设所需的良好环境还未完全形成,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消极社会因素。其次,人们在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上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些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中的消极因素对当前未成年人社会公德建设环境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再次,部分社会成员的公德失范也严重影响了对未成年人良好社会公德环境建设的形成。比如,在生活中,这部分社会成员不能发挥正确的引导示范作用,从而导致人们个人生活或社会生活偏离轨迹。另外,因我国市场经济还未完全成熟,一些个人主义者更容易导致功利、拜金等各种不良主义的滋生,从而使社会责任意识慢慢淡化,最终对未成年人社会公德建设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学校公德教育的失衡

如今,当社会把学校升学率作为衡量其办学质量的同时,大部分学校已不得不把一切以升学率为中心的片面思想不可避免地制约着学校应该在未成年人社会公德建设中所承担的重要责任。因此,当前学校存在的扭曲教育观念以及偏颇的教育目标都使得未成年人社会公德教育普遍失衡。大致表现有:形式上缺乏师生有效互动,单向灌输多,双向理解少;教学内容上脱离实际,较抽象,不形象,不具体。另一方面,教育领导部门也常以学校升学率来排名次,而生源的优劣对学校教学质量以及学校对学生的选择权都对学校的生存和发展有直接影响。因而学生的学校生活在无形中已被异化为一种特殊的生活形态,过多强调智育而忽略了更重要的德育。

3.家庭公德教育的欠缺

当下很多家庭在对孩子教育过程中,普遍存在着智育中心论的观点,把孩子学习成绩好,考上重点学校作为唯一的期望和要求,从而忽视了家庭对孩子公德教育的重要性。但在现实中,许多家庭由于教育不当而造成孩子从小缺乏应有的社会公德意识。主要原因有:一是绝大多数孩子是家中的独生子或独生女,父母对其的过分宠爱而失掉对他们的理性德育。二是一些父母因工作繁忙而将子女的德育完全寄望于学校,若长期以往将使未成年人更易形成一种比较自卑以及狭隘的人生观,并与社会公德规范的距离越来越远。三是部分家庭中的长辈自身缺乏公德意识,在无形中为孩子树立了不好的榜样,这也是对家庭德育影响极严重的一面。

4.公德教育方式的不当

随着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尽管我们不断推动德育体制的改革,不断创新社会公德建设的方式、方法。但是在经济快速发展、生活丰富多彩的今天,对社会公德建设上也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社会各级各类教育主体都在努力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其中也包含相当多的社会公德教育内容,但效果却不甚理想。究其原因:第一,教育内容相对贫乏,教学方式、方法相对成旧。第二,教育内容与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以及所能理解的程度在较多层面上不相一致。比如在各级思想政治理论课上,总让学生对此课程有虚无缥缈,脱离实际,枯燥乏味的感觉。可对于未成年人,从小没能在课堂上深刻体会到为人处世的最基本准则,却要死记硬背那些让人一时无法透彻理解的道德信条。然而一个人很难恪守那些未经深度思考和内化的道德信念而去履行这些道德准则,因此可以想象最终的效果如何。

5.公德教育实践的缺乏

现实中各类教育者在对未成年人进行社会公德教育时大多缺乏更有效的实践教育,而往往只停留于形式上的说教。虽然社会公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存在且形成了一定的理论体系和内容,但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他们的理解能力有限,要让他们对相关理论内容进行充分理解还存在着困难。但与现实相反的是,当前对未成年人公德教育忽视了实践这一重要教育形式。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多数学校为了避免安全之类的麻烦将学生应有的课外德育实践活动取消;二是多数家长不能够或者不愿意亲自带领孩子参加各种社会公德实践活动,而把对孩子德育培养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寄望于学校。殊不知,无论对于任何教育主体,实践教育始终是一种非常重要且有效的教育方式。

6.自我公德意识不强

自我公德修养是人们依据社会生活和社会道德的要求,对自身道德素质的自我改造和自我完善。未成年人主动进行公德修养,其实就是在自己的内心世界不断地自我更新和自我超越。但当前的现状是,因未成年人受到社会各种负面信息和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的影响下,其在自我教育上仍存在着明显的欠缺,特别是在社会公德意识建设上。因此,我们必须唤起未成年人的自主意识,加强他们自我社会公德意识的修养。总之,培养未成年人社会公德意识,仅靠来自社会、学校、家庭等外在的道德教育是无法完成的,它更需要每个个体把相关的理论法则转化为内心永恒存在着的意识法则。

当然,在我国未成年人社会公德建设上,除以上问题外还存在着其它多方面的不足,比如缺乏正规严密的德育管理系统,专业专门的公德培养机构,特别是缺乏针对社会公德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强力措施。

二、加强当前未成年人社会公德建设的几点建议

1.调动社会各界增强自身公德建设

全社会应共同树立起对下一代公德建设的责任。比如在民众中开展法律责任、社会公德教育活动,规范学校、家长的教育方式和教育内容;在社会舆论上对未成年人的公德建设给予大力的支持和鼓励,可以在电视、报纸、新闻网上定期刊播有关公德建设的社会公益广告;还可邀请具有代表性公众人物作相关报告,请公检法部门同志作法律方面的讲座,介绍不遵守社会公德的反面教材来对学生敲警钟等。此外,政府部门应从人力、物力、财力等各方面给予最大支持,并把社会各界好的建议和方法资源收集起来,以致来提高和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的未成年人社会公德建设,也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社会公德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2.更好地发挥学校所特有的教育功能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公德建设,学校应加大对未成年人社会公德教育的力度。比如树立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的典型先进事迹,特别是要以学生乐意接受,能赢得学生信赖的方式开展活动。比如把社会公德教育纳入政治课教学中,不仅能丰富政治课的内容,而且能从理论上向学生潜移默化遵守社会公德的必要性。其次,学校可以主题班会的形式对学生进行一系列针对性的社会公德教育,以此来强调遵守社会公德的重要意义。再次,学校要做到师生之间能平等交流,杜绝单向灌输的学习方式,把传授知识同陶冶情操充分结合起来,并运用心理学、教育学以及法学等多样新颖的方式方法来加强学生的公德建设。

3.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重要基础作用

多数未成年人的一些道德品质基本都是从父母那里直接反射获得的。可面临竞争异常激烈的社会,多数家长片面重视对孩子的知识技能培养而忽视对其德育的培养特别是公德意识的培养。为此,家长们应端正家庭教育观,以正确的道德理念来培养孩子的公德意识,对孩子不仅要多鼓励、多表扬、少批评,还应采取正确有效的方式方法使孩子在德智体上全面发展,避免步入重智轻德、成绩唯一的误区。其次,父母的言行举止是子女为人处世的样板。父母应在提高自身公德意识的同时还应为孩子树立良好的人格典范,时时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以身示教,不追名逐利、不贪图享受、不唯利是图等来营造良好的德育家庭氛围。

4.大力加强师德水平的示范作用

教师的人格、品行不仅能影响学生知识的学习和智力的发展,而且对学生非智力的发展以及思想品德的形成也有直接的影响。对未成年人进行公德教育仅靠课堂上的正面说教和理论上的灌输是不够的,教师的表率作用有着无形的教育功能。因此,学校以及上级教育部门应从对学生公德修养健康成长影响最直接的教师师德入手来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师的师德水平,同时还应大力加强全体教职工的师德建设,使他们能具有优良的社会公德素养,做到在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场所都能遵纪守法、爱护公物,保护环境,行为端正,言语文明,热情关怀学生等,从而对学生产生高度的示范性,做到德高为范。

5.加大校外实践基地的建设

在未成年人公德教育上,政府不仅要加大财政上的支持力度,更要把加大未成年人校外文化体育娱乐劳动等实践基地的建设落到实处,比如儿童游乐场,青少年宫、文化宫等。城市以社区为单位,在社区内建设未成年人文化体育娱乐劳动实践基地;村镇以村为单位,在村支部建设并开展有利于未成年人社会公德建设的各种实践活动。比如树立贴近广大未成年人易懂易接受且具有代表性的典型事迹和先进人物,按照从身边人学起,从身边事做起的原则来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的学习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奉献精神。这样不仅能让广大未成年人得到良好的社会公德教育,而且能有效增强未成年人的模仿学习能力,继而充分体现了实践教育的重要意义。

6.不断加强自我公德意识

如今的未成年人在各个方面都表现出极强的独立、创新意识,但在自我教育尤其是在社会公德教育上明显存在有待加强,尤其对外界各种负面影响抵制力差和自控力不强。俗话说:德才兼备德为先,它体现了具有良好道德品行不仅是人们立足社会先决条件的同时也是时代快速进步的不可缺者。因此对于未成年人自身来说,应时时把公德二字牢牢印记在心,做到时刻监督自己的品行。在日常人际交往中首先从自己做起;在对待公共财物上,不仅爱护,更是保护;在保护环境上,努力养成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生活行为习惯。比如节约使用各种资源,爱惜各类环境卫生设施、不乱扔垃圾等;在遵纪守法上,认真学习并不断加强自身法制意识和纪律观念,做到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等都体现着一个未成年人最基本的道德素养。

通过以上可以得出,未成年人社会公德建设成功与否不仅与自身而且与社会各个层面都有着直接的联系;它的成功不仅象征着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而且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持久动力。因此,在对未成年人进行社会公德建设时,我们必须遵照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且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进行因材施教,在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的过程中来提高未成年人社会公德建设的实效性,从而使广大未成年人长大后都能“德行天下”。

参考文献:

[1]谭德礼.论社会公德与人的全面发展[J].重庆师院学报,2003,(1).

[2]田秀云.社会道德与个人道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18).

[3]席彩云.当代社会公德教育研究.湖北人民出版社,2008,(11).

篇(4)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4)03-060-01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及内容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会计职业的人们在会计工作中所应遵循的、与会计职业活动相适应的行为规范。会计是一个技术性与政策性很强的职业。由于企业的经济活动及会计核算涉及各方面的利益,加上经济业务的复杂性、多变性和不确定性,以及会计方法本身的可选择性,使会计人员在处理经济业务时,不但需要遵循经济法律法规,还要根据自身的价值观作出一定的判断。会计人员在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经济契约的签定、执行,遵循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资金结算、劳动工资、对外投资、社会保险、税收法规制度等方面都面临着法律和职业规范问题。

(二)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容

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会计人员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发生了变化,因此,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也必然有所改变。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一是真实性。就是要求会计人员如实记录、反映经济业务,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会计资料,探求和说明事实的真理,这是会计人员最起码的会计职业信念。二是公正性。是指会计报告和报表不应受不正当的权势或偏见的影响,不应带有损害别人而为个人或集团服务的目的来编制。三是忠诚性。会计人员是委托人和人之间的中介,直接或间接受双方委托,因此,忠诚性应是两方面的。一方面是对管理层的忠诚,即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完成管理层委托的工作,另一方面,是对外部委托人的忠诚,表现在客观、公正地反映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选择的会计方法不偏不倚,突出重点,为决策提供相关的信息。四是正义感。会计人员所应具备的忠诚性并不是丧失人格和原则,任凭摆布,而是应以客观、公正的原则为前提,以企业的根本利益为重。正义感,就是不畏强权,勇于直言,披露真实信息。

二、当前我国会计职业道德领域存在的问题

(一)一部分会计人员理想信念动摇

在会计领域里,会计信息失真严重,假账盛行,防不胜防,会计管理疲软无力。浅层原因是法律不健全及执法不严,从而无法约束会计人员的不良行为。深层原因则是一部分会计人员理想信念动摇,世界观发生了变化,道德标准下滑,真假、善恶、美丑、好坏、是非、忠奸等界限模糊,无法约束不良心灵,进而导致不道德行为。法律只针对表面的违法行为,而法律管不到的不良行为的心灵,惟有寄希望于道德的自律和监管。

(二)一些领导喜欢报喜不报忧

从政府的政策导向来看,各级政府往往出于某些政治目的喜欢报喜不报忧,比如,为了社会稳定,为了维护本届政府的形象,向企业下达一些不切实际的高指标,企业为完成这些指标,只好弄虚作假,粉饰企业业绩来迎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

(三)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

我国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突出表现是会计造假,利益驱动是会计造假的直接动因。地方政府为了保护本地区的利益、为了争上市指标、营造地方支柱企业等原因,不但默许企业的虚假行为,甚至成为部分虚假行为的幕后支持者。

三、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对策

篇(5)

1 监管机构缺乏协作。我国现行的社保基金监管体系主要包括行政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他们隶属于不同主管部门,在实际监管中,各自为政,缺乏协作,彼此间无法准确掌握对方所监管的内容、重点、范围、所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往往出现多个监管部门对同一个项目、同一套资料进行重复监督检查的现象。另外,我国目前社保基金的监管工作主要由社会保障部门下设的内部机构来完成,监管机构成为附属于政府部门的一个机构,部门内部之间形成了委托―关系。有的地方社保部门和社保中心既管基金营运,又负责行政监督,扮演了监管者和被监督者的双重角色。这样无形中扩大了地方社保部门的权力,很可能出现地方政府部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现象。这样不仅造成了经济资源浪费,而且严重威胁了基金的安全与完整。

2 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我国至今还未形成一个较为完善的监督法律法规体系。尽管近年来,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20多个规章制度,为社保基金管理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但没有一部内容齐全、具有权威性的有关社保基金监管的立法。现行的一些监督规定只是散见于不同的法律法规中,大多是以行政法规和条例的形式出现的,不够细化,立法层次不高,缺乏法律效力,甚至在社保基金收缴、运营、发放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着依法监管的真空地带。同时,现有的一些法规条例已不再适用于社保体系的发展,甚至有些法规之间存在冲突,可操作性差,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基金管理的风险。

3 缺乏专门的信息披露制度和监管信息的网络化建设。我国没有专门的信息披露制度,已有的相关规定也只是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的文件中作简单阐述。目前所披露的社保信息信息量小、涉及面窄,社保基金运作不透明,社保费缴纳者缺乏正当知情权,社会监督形同虚设。另外,我国社会保障部门的整体信息化程度不高,没有形成一套比较完善、通用性强、易于操作的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和统一的监管信息库。有关社保基金数据的收集、整理、加工及分析尚未系统化,社保、税务、财政等部门之间的数据、信息传递缓慢,各部门缺乏监管信息的联系,难免会出现部门间数据、信息的偏差。同时,我国社保基金监管普遍缺乏有效的风险监测、评价、预警和防范体系,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无法实现有效结合,监管不能规范化和系统化。

4 监管技术落后且人员素质低。我国的监管技术比较落后,目前有些地方仍然采用“监管部门下发文件――各地方各行业进行数据统计、制作报表――上报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对其进行分析审核、给予批复”的传统操作方式,监管效率低下。同时,各地监管人员综合素质普遍较低。部分工作人员缺乏专业培训,不具备应有的监管素质,不熟悉现代监管方法和技术,加上工作量大、业务繁琐、涉及部门广,监督工作往往流于形式。我国目前还远远不具备现代化的风险管理和监管能力,严重影响了监管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5 缺少有效的外部监督。我国大部分外部中介机构资信度低,已有的机构设置不健全。不少机构为了拉到业务,不顾长远利益和职业道德,违法违规办事。外部中介机构的外部治理结构不完善、内控建设落实不到位,自身都存在着诸多问题,又怎么能放心让他们去监管人们的“养命钱”――社保基金。另外,基金受益人处于利益博弈的弱势群体,在政府、企业及相关机构的多重信息垄断下获取信息的渠道堵塞,无法充分了解社保基金收缴、支付及基金运营管理的所有信息。可见,我国对社保基金的监管严重缺乏外部监督。

二、加强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对策

1 推动社保基金协同监管及监管市场化。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社保基金市场的监管经验,努力完善多家监管机构协同监管的模式,积极鼓励劳动和社会保障、金融监管等部门共同参与、协调监管。要进一步明确各监管机构的职责及专业分工,保证其独立行使监管职能,避免受到中央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不必要的政治干预,确保监管工作尽可能按实际需要而展开。同时,处理好内部控制与外部控制、机构性监管与功能性监管、全程性监管与阶段性监管以及整体性监管与层次性监管关系的协调,积极推进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的转变,将基金运作划分为功能模块,按照运作流程进行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同时,在我国监管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推进社保基金监管的市场化。目前,我国正逐步推动企业年金市场化运营,社保经办机构不直接参与企业年金的管理,而是交给一些能力强、资信高的金融机构直接管理,监管机构负责强化各种规章制度,规范市场行为,加强监督检查。这样既能充分利用了我国现有的监管资源,又能进一步推进社保基金形成行政监督、审计监管和社会监督的外部监管体系。

2 建立健全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的法律体系。目前,我国有关社保基金监管的法律法规严重缺失,滞后于社会保险体系的发展,甚至出现“无法可依”的状态。现阶段,我国的首要任务就是尽快出台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法或社保基金监管法,对社会保障的范围、社保基金上缴份额的计算及发放、基金委托管理、基金投资、基金监管、社保纠纷的裁定和诉讼、社保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能等做出明确规定。同时,要立足我国社会保障工作的实际,与世界接轨,全面审视现行的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不断修订或废止一些与其他法规相冲突或不适应社保体系发展的法规条例,保证监管法律法规的与时俱进。

篇(6)

中图分类号 S851.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14-0292-01

1 存在的问题

1.1 村防疫员年龄老化严重

由于畜牧兽医工作脏、累,不受人尊重,社会地位低,年轻人不愿从事此工作,导致惠水县村级防疫队伍一直都青黄不接,防疫员年龄偏大[1]。惠水县201个村,共173个村有防疫员,防疫员年龄50岁以上的47人,占27%;40~49岁的66人,占38%;30~39岁的53人,占31%;30岁以下的仅为7人,占4%。

1.2 防疫员文化程度低,缺乏专业兽医人才

惠水县村级防疫员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很多防疫员只有小学文化或者没有受过教育,该县防疫员中,本科文化程度的1人,占0.6%;专科的1人,占0.6%;中专的1人,占0.6%;初中及以下的170人,占98.2%。而畜牧兽医专业的仅为2人,仅占1.2%。大部分防疫员的技术只停留在“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而且都是长期诊疗经验所得,对疫病的发病原因、致病机理不了解。而在现代越来越复杂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动物疫病都趋向于混合感染,而且新出现的动物疫病越来越多,这就要求兽医人员要与时俱进,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只有具备更多的新知识、新技术,才能快速准确地诊断和治疗。技术力量薄弱,使防疫人员在乡镇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中,对畜禽疾病的“堵、防、检、控”等工作难以落实,更别提现在要求承担越来越多的科技宣传工作以及现代化的对牲畜养殖、免疫、检疫网络化管理工作。

1.3 待遇低,劳动量大,队伍不稳定

虽然近年来村级防疫员的待遇一直在上涨,可上涨的幅度与现今社会的生活水平相差甚远。目前,惠水县防疫员工资仅200元/月,面对越来越繁重的防疫工作,有的防疫员几乎都是脱产工作,导致防疫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很多防疫员工作时间较短,队伍不稳定,流失现象严重[2]。

2 对策

2.1 健全防疫员队伍

村级防疫员已呈青黄不接状态,业务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应予以重视,采取措施吸引更多年青的专业人才补充到防疫队伍中,让防疫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越来越规范化。

2.2 适当增加防疫经费

除中央增加补贴外,应加大当地政府对防疫工作的经费支持,将防疫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并强化乡镇财政补贴,从本级财政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补充防疫员的工作经费及对防疫员进行奖励,以提高防疫员收入,增强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2.3 加强培训,形成有效的培训管理体系

要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综合运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等方式,培养一支适应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需要的队伍,要建立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制度,把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纳入动物防疫队伍整体培训计划,制订系统完善的培训方案,要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切实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3-4]。

2.4 落实村级动物防疫员责任,与其签订工作责任状

要逐渐建立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责任制。村级动物防疫员主要承担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动物强制免疫注射、畜禽标识加挂、散养户动物免疫档案建立、动物疫情报告、科技示范、技术推广等公益性任务,责任重大,要严格落实防疫员的责任,与其签订工作责任书,并有严格的奖惩制度,增强他们的工作责任感。

2.5 增加村防疫员福利

应由当地政府财政增加预算,为在岗的防疫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工伤保险等,这样如果村级动物防疫员在工作中遭遇意外等,可以获得理赔,这样工作有了保障,防疫员队伍就会逐渐稳定下来。为村级动物防疫员办理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解决村防疫员退休后的生活保障问题。对于已经工作几十年现已退休的防疫员,政府应按照当地最低生活标准,依据其为防疫工作服务的年限,每年都为其提供一定生活补助。这样不仅有利于稳定村级动物防疫队,而且还有利于提升防疫员队伍的社会地位。

2.6 鼓励防疫员通过技术服务,增加收入

通过加强培训,提高防疫员的专业技术水平,防疫员就可通过诊疗增加收入;还可以通过为养殖场(户)提供养殖技术服务,收取一定的服务费来增加收入。业务主管部门也应采取多项措施,简化手续,提供更加有利的条件,让防疫员通过经营饲料、兽药销售解决收入问题,这样也有利于执法部门对防疫人员进行管理,减少违法行为。

3 参考文献

[1]王祥,徐文红,毛新源,等.京市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现状及对策[EB/OL].(2011-06-16)[2013-05-15].http:///content/11/0616/09/1993072_1272905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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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吕昕阳(1976―),女,南昌航空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博士。(江西南昌 330063)

和谐社会是以人为本的社会,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是一个大多数人能够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社会。建设一个人们能够健康地成长,愉快地工作,幸福地度过老年的美好社会,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政府的公共服务需求也快速增长,对社会保障服务需求更为突出。做好社会保障服务,才能有效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一、我国社会保障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各级地方政府执政理念有失公正

虽然管理与服务都是政府的职能,但长期以来政府还未完全确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尤其在面对弱势群体的社会政策如就业政策、农民工政策等方面有失公正,这与我国的“官本位”文化、注重管理控制理念及计划经济体制有一定联系的,背离了改革和发展的目的,严重损害了社会公正。

(二)制度设计存在缺陷

1.政府财政用于社会保障支出水平较低

近年来,我国的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的数额虽然逐年增加,但是其占财政支出总量的比例相对较低。近几年,我国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比重的平均水平为11%左右,只比极个别的国家高,一些发达国家支出比例远远高于我国,如日本为37%、澳大利亚为35%、加拿大为39%,加之中国的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缺乏法律约束、带有明显的随意性,使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相对于民生保障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远不能满足现实生活的需求。

2.政府财政对社会保障投入使用结构不尽合理

近年来,各级政府不断优化财政社会保障的投入使用结构,并初步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公共财政社会保障投入机制,但由于财政性资金的使用具有行政垄断性质、信息不透明,社会相对强势群体容易成为财政社会保障投入的主要受益者,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与企业职工之间、城乡居民之间所能获得的公共财政投入,无论是范围还是水平方面都存在较大差距,社会保障调节器的功能未能很好体现。据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的结果显示,城市享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口比例为30.2%、没有任何医疗保险占44.8%,而在农村,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口比例为9.5%,没有任何医疗保险占79.1%。这种情况不利于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甚至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

3.社会保障资金缺口日益扩大

由于资金筹集方式的单一和投资渠道的单一,社会保障资金缺口已成为财政风险的巨大隐患,主要体现为养老保险基金的缺口上。中国社会养老保险起步较晚,加之中国正迈入老龄化社会的门槛,老年人口迅速增长,养老金需求日益增大,此外,还有一些企业为了转嫁负担,允许职工提前退休,人为地增加了养老金的需求,这更加剧了养老金收不抵支的矛盾,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和“空账问题”日益严重。截至到2006年底,中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缺口达2.5万亿元,养老金空账额达到了9000多亿,而且,养老金空账缺口还在以每年1000多亿元的规模迅速递增。

(三)监管机制存在疏漏

1.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不理想

“社保基金”的资金主要有三部分:一是作为基本保险的社会保险基金;二是由企业和个人缴费形成的企业年金、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等补充保障基金;三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的“全国社保基金”。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的暂行规定》,基金结余只能用于购买国债或存入国有商业银行,严禁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投资。然而银行利率水平和发行国债方式等很难满足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需要,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正陷入安全与效益的两难选择之中。此外,社保资金浪费和贪污等现象严重,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社会保障补偿的现象屡屡发生,地方政府擅自挪用的问题比较突出。

2.社会保障资金预算管理缺乏约束

目前我国各项社会保障资金都纳入了国家预算,但其安排的社会保障支出分散在行政费和各项事业费的有关科目中,并未实行专门的预算管理,如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等方面的预算资金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仍与政府经常性支出混在一起,仅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开支一项就分散在270多个预算科目中核算,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仅仅是列收列支而已,致使社会保障基金收支总量不清,难以进行有效的预算管理和监督。

二、提升政府社会保障服务绩效的建议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意识

政府加快转型,履行作为政府的责任,把更多的公共资源用于社会保障服务领域,加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同时政府还要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勤到基层去听民意、查问题、找办法,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才会加深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了解,政府才会有所作为,才会得到社会各阶层的认可和支持。

(二)建立科学合理的社会保障服务筹资机制

一个好的社会保障服务筹资机制是整个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同时也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为完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有效落实政府的财政责任,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社会保障服务筹资机制、建立经常性的财政投入制度,逐步加大对社会保障服务的财政投入。

1.建立多渠道社会保障筹资机制,降低政府财政风险

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服务资金的筹集渠道比较单一,除了已存在的社会统筹基金、减持国有股等外,还应拓宽筹资渠道,如通过开征社会保障税及征收各种特种税等途径来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征收社会保障税是国家筹集社会保障基金和调整收入分配的最有效形式,它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各方的分配关系,实现保障基金分配的公开化,增强社会保障的透明度。保障税的设置应采用混合型为宜,即在城镇,根据不同保险项目分设社会保障税,而在农村则采用根据地区收入不同而略有差异的定额税率征收。

2.完善社会保障服务财政投入制度,加大政府财政投入

(1)规范公共财政投入制度。对于每年预算超收的财力,除了保证法定支出外,应主要用于补充社会保障资金。逐步探索建立经常性的财政投入机制,将个人所得税、消费税等部分税种的一定比例用于社会保障服务,使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最终形成法制化。

(2)调整公共财政投入结构。由于政府财政对社会保障投入使用结构不尽合理,社会相对强势群体反而成为财政社会保障投入的主要受益者。调整后的政府财政投入机制应该立足于“人人享有社会保障”,以社会公平为着力点,逐步创造条件,均衡地向城乡和不同阶层社会成员分配公共财政资源。

3.完善公共财政支出制度

完善社会保障公共财政支出制度,应当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制度安排?押

(1)建立社会保障支出增长机制,明确政府财政对社会保障的责任。为解决财政对社会保障支出的“缺位”和“越位”问题,首先应以法律的形式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责任,确保政府真正担负起主导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维护社会公平的责任;其次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尽快形成固定的财政拨款增长机制,逐步将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提高到15%-20%。在增加财政支出的同时,必须做到理性安排支出,确保支出与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不断提高社会保障财政支出效益,确保社会保障制度的财务可持续性应用。

(2)合理界定各种社会保障财政支出项目的分工,优化社会保障财政支出结构。各级政府需要对各种社会保障项目的财政支出进行重新分工,将社会保障支出项目从政府经常性支出项目中分离出来,并且将非保险性社会保障支出项目与社会保险支出项目分开,按保障对象和保障功能不同重新分类,对具有同一性质的众多财政支出项目进行清理,统一组合社会保障支出项目。同时继续优化财政社会保障的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向民生保障领域倾斜。

4.合理界定各级政府的财政责任

合理界定各级政府的职责范围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明确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职责范围可遵循以下基本思路:首先,中央政府负责制定社会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运行规则,主要是从宏观上驾驭。而地方政府则应该在全国性保障法律法规的指导下,因地制宜的制订并实施适合当地的地方性保障法规政策和具体的实施办法;其次,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在不同保障项目中的责任。如军人保障、自然灾害救济等项目,应由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并承担主要的财政责任和组织实施工作,如低保、社会福利等具有较强的地方性公共产品特征的保障项目,应由地方政府主要负责,而基本医疗保险等具有较强公共产品特性的项目,则有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负责;再次,建立健全中央与地方的责任分担机制。各级政府应该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合理的分担财政责任,中央政府要真正做到责任全面落实,各级地方政府也要摒弃过去不承担责任或少承担责任的缺位现象,通过财权和事权的统一,避免出现责任盲区。最后,按照经济效益的原则,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在社会保障管理、实施和监督机制建设中的职责范围,建立各级政府间有效配合,以提高政府配置社会保障资源的经济效益,有效地履行各级政府的财政责任。

(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服务监管机制

1.建立社会保障财政风险预警机制

社会保障的财政风险潜伏着巨大的危机,一旦发生就会波及到整个社会。因此必须要加强社会保障财政风险的预警性或预防性监督,构建科学灵敏的社会保障财政预警系统。

2.完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

为有效解决社会保障资金的预算约束不足以及基金不同程度的被挪用和浪费等问题,同时也为了实现社会保障资金收支的长期平衡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持续和均衡发展,我们应完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将社会保障的全部收支纳入社会保障预算,形成一个统一的、由财政部门集中管理的社会保障预算。这是保证资金专款专用的需要。在具体预算编制上,社会保障基金预算不同于公共预算,应单独编制预算。社会保障预算的建立应该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结合政府财政预算进程进行,这样才有利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政府宏观调控作用的有效发挥。

3.建立社会保障监督机制

近些年来,社会保障基金被滥用、挪用的现象较为严重,究其原因,既有体制上的缺陷,也有管理上的漏洞。其中最为明显的是社会保障基金分散在各部门,缺乏统一的监管机构,财政部门也没有将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为有效抑制社会保障基金被滥用、挪用等问题,规避社会保障的财政风险以及从较高的层次规范和监督社会保障财务收支活动,中国有必要建立包括行政监管体系、司法监管体系和社会监管体系在内的多层次、多主体参与的现代监管体系。

(1)建立行政监督体系。行政监督系统通常应以日常监督为主,实际上包括社会保障部门监督、财政部门监督、民政部门监督、审计部门监督等。社保部门要发挥管理主体作用,做好基础资料建立和核实工作,加强基金在征收、管理和发放各环节的效率、质量和准确性。财政部门应抓好基金的“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不被挤占挪用,加强社会保障部门监督,可以使政府的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更合理。民政部门的监管主要是对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项目的实施行使监管权,审计部门的监督是通过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的审计监督。政府监督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依赖于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民政部门、审计部门等多部门的合作。

(2)完善司法监督体系。目前无论对冒领或骗保行为,相关法律都是空白,抓着就抓着了,抓不着就不了了之,最多就是警告了事,而被冒领和被骗取的款项就很难追回来了。因此必须对社保基金的监管进行专门立法,以确保对社保基金的征收、管理、支付、运营等行为作出规范化的监督和管理。同时不断完善社会保障的司法监督体系,并通过加大司法监督力度,促进司法机关依法办案、公正司法,以此促进社保基金的安全、社会保障事业的改革与可持续发展,同时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法制保障。

(3)健全社会监督体系。社会监督是指非官方的、非专门的社会保障监督系统以外的其他方面的监督,是属于民众性、社会性、非强制性监督系统。同时,是基于垄断性的社会保障机构可能存在的和不负责任的态度导致社会保障支出低效率的监督系统。在社会监督方面应主要发展工会监督、企业团体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公众监督等系统。构建多层次、多主体参与的现代监管体系。以竞争性的方式提供公共服务,对于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高各级政府办事效率、确保社会公平正义有着重要而长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10)[M].北京?押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

[2]龙玉其.中国社会保障财政支出成效与问题[J].学术论坛,2011,(5).

[3]李智勇,翟宇.社会保障制度的中国模式初探[J].江苏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11,(7).

[4]张雷.社会保障水平地区差异对居民消费的影响研究[J].西部经济管理论坛,2011,(6).

[5]李珍.社会保障理论[M].北京?押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7.

[6]苏涛.中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研究――产业经济学视角的探索[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

[7]陈曼曼,李正龙,潘黎玫.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现状及其对策研究[J].劳动保障世界,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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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5)24-0050-03

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已经成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环节,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对大学生了解社会、锻炼实践能力、提升综合素质及增强社会责任感等具有重要的作用,受到广大学生的欢迎,也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但是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对高校暑期社会实践校级重点团队进行研究,探究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改进的对策与建议,具有重要意义。

一、重点团队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经验不足导致效率不高

由于大中专院校的学生在校时间一般只有三到四年,前一年参加过实践的同学,第二年可能就面临着毕业,所以团队人员几乎年年是新手,普遍缺乏社会实践经验,再加上当今的大学生参与社会活动普遍较少,对于如何在校外组织活动、开展活动,如何与人打交道等,几乎都处于空白期,他们虽然对实践活动充满热情但对活动本身知之甚少,从而导致整个实践活动从策划到人员培训到活动过程中的灵活调整都面临诸多问题,给带队老师增加了负担,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实践活动的效率。

(二)人员结构复杂导致专业程度不高

校级重点团队的成员的来源一般是从全校范围内征集或是二级学院(系部)从本学院征集而来,人员的年龄结构、年级分布、专业背景、社会经历等存在较大差异,如何在短期内让团队形成战斗力,开展既能体现专业特色,又能满足社会需求的实践活动,是个充满挑战的问题。活动能否成功开展,队员的素质起到了决定性作用,而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在考虑到活动便于开展的同时,也要考虑到学生的专业性专业所学能否在实践中得到锻炼,让学生在奉献社会的同时,能够锻炼自我,而团队成员的复杂性影响了这一目标的达成。

(三)时间短导致活动开展不充分

由于暑假的时间只有两个月左右,加之活动的策划、人员的培训和考虑的学生的休息,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一般都控制在半个月到一个月左右,在学生经验普遍缺乏的情况下,除去学生在活动中适应的时间和最后总结的时间,整个实践活动的有效时间非常有限,再加上暑期天气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影响,整个实践活动能否按照既定计划有效开展,是个很大问题,甚至出现“轰轰烈烈出门,寥寥草草结束”的情况,严重影响了活动既定目标。

(四)人员数量有限导致影响力不够

由于经费的限制和指导老师不足等问题,各高校的暑期社会实践重点团队数量普遍不多,一般一个系部(学院)组建一到两支队伍,学校层面组件一到两支队伍,考虑到经费开支和安全等现实情况,每支队伍的人员规模也基本控制在10-15人左右。因此,一所学校暑期社会实践重点团队的队员的总人数,只占到在校生人数很少的一部分,这样的人数规模,使得大多数学生没有机会参与到重点团队的实践活动中去接受锻炼,同时也削弱了整个实践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和校园影响力。

二、加强重点团队过程管理的意义

破解重点团队存在的诸多问题,加强团队的过程管理,提升团队的运行效能,是个重要的突破口,具有重要意义。

(一)有助于进一步增强重点团队的影响力

一所学校的暑期社会实践的影响力如何,主要体现在它的重点团队在活动组织和宣传工作等方面做得如何。重点团队是学校重点投入的团队,是师生广泛关注的团队,是活动目标高度凝练,目标高度明确的团队。加强对活动团队过程的充分管理,提高活动效能,把活动做实做好,在此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可以带动提高学校各个层面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提升师生、社会对社会实践活动的关注度,进而提升整个学校的社会知名度。

(二)有助于进一步发挥重点团队的示范作用

重点团队是一般团队和其他团队学习的榜样,加强对重点团队活动过程的管理,科学、有效、充分的开展实践活动,可以及时总结出一些有效的活动方法,提高活动的效能。通过建立“QQ群”、“微信群”等新媒体沟通平台,组织各实践团队在群中定期交流,可以推动其他团队的工作开展。同时,实践活动结束后,对重点团队的工作进行总结,可以为来年的实践工作提供重要的经验参照。重点团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标杆、是发动机、是经验播种机、是领头羊,也是宣传典型。

(三)有助于进一步增强重点团队的工作效能

如何在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完成实践目标,较好的完成实践任务并形成一定的社会影响,提高工作效能是重中之重。管理出效率,管理出效能,管理出成绩,唯有加强对整个队伍的活动过程管理,根据活动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调整工作思路,调整活动的组织与安排,及时做好与各方面的沟通,才能提升效率。反之,一味地按照活动计划开展活动,遇到新问题不能及时调整,将使活动成效大打折扣。

(四)有助于进一步锻炼大学生综合素质

社会实践活动对大学生的锻炼,不仅是活动内容本身对学生的锻炼,更是学生在活动过程中对活动组织能力、协调能力、遇到新情况时解决问题的能力及与人沟通等能力的综合锻炼。加强对活动过程的管理,提醒、引导学生提前发现问题,自主有效解决问题,及时反思问题,学习运用集体智慧推动活动有效开展,是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目的。

三、加强重点团队有效管理的对策

(一)优化顶层设计,凝练实践活动主题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作为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尊重规律、统筹推进、注重实效。对活动主题、实践内容、具体形式、方案优化、成果呈现等均需从源头上科学谋划、系统设计。每年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从团中央到各地团省委、团市委都会下发专门的活动通知,对活动的指导思想、活动的内容安排及活动要求作出相应的指导,各高校也会根据文件精神下发符合本校实际的活动通知方案。如何既科学充分的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又能合理的结合学校特点拟定活动主题,做好顶层设计是重中之重。设计者一要吃透上级文件精神,深刻领会文件精神的内涵实质,把握好当前社会大背景下,国家对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整体要求和期待,真正做到党有号召团有响应,不走过场不做表面文章;二是把握好本校的实际,既要有一般性的文化类活动,又要体现学生的专业特点,同时要体现服务社会,真正做到在服务社会中锻炼专业所学,实现互利双赢。

(二)严格成员选拔,优化团队成员素质

重点实践团队承担着比普通团队更高的目标任务,对成员的选拔就变得至关重要。首先,在选拔方式上要拟定科学的选拔方案,既能够选拔出适合的队员,又能够紧密契合“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活动宗旨,不能只选择活动经验相对丰富的学生干部、社团干部,还要兼顾普通同学,把渴望实践、追求进步、乐于奉献的同学要选拔进来。要让团队既包含活动经验丰富的学生干部,又包含追求进步的普通同学,人员构成既有利于增强团队整体素质,又能起到锻炼队伍的目的,同时还要针对活动场所的特征、活动本身的特点等,考虑好男女生的性别比例。要草拟好选拔方案,制定科学的选拔标准,组建专门的选拔队伍,做到学校层面的重点团队面向全校征集选拔、各系部的团队向所在系部全面选拔,做好充分的宣传工作,把能力强、乐于奉献、可以塑造的优秀队员选。

(三)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实践技能

拟定了具体的实践方案之后,要按照总的任务量和时间安排,拟定具体的活动日程表,把活动安排具体到每一天或者每一个可以预料的时间段,按照活动设想对队员进行培训。在培训师资的安排上,既要有理论经验丰富的指导教师授课,又要有实践经验丰富的同学现身说法,在培训内容上,既要有具体的活动操作培训又要有工作态度和解决问题的思维训练;在培训人员的针对性上,成员既要有各自的工作分工,又要有集体的密切合作;在活动拟定上,既要有正常的活动方案,又要有应急预案;在培训安排上,既要有教师讲课,又要有交流讨论和提问。一般来说,短时间的培训在技能提升上的作用是有限的,但是在提升学生安全意识、纪律意识、团队意识和工作思维方式和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上,作用明显。需要强调的是,一定要确保实践过程中的人生安全。强化责任意识、实化安全措施,做好安全预案,同时充分发挥思政理论课教师指导作用,校院分层多措并举推进安全培训和思政指导,确保实践活动安全有序开展,一旦安全出现问题,活动将功亏一篑。

(四)及时总结调整,提高活动效率

活动进行过程中,会出现与计划变化很大的情况,甚至完全不能按计划进行,队员的情绪和信心也会产生波动,受到影响,因此指导老师要及时发现苗头,随时进行修正。由于队员是从全校或系部选拔过来的,无论师生之间还是队员之间都有一个磨合的过程,在队伍建立之后,指导老师要引导队员从队伍中推选出一位工作积极、责任心强、能够服众的学生负责人,尽量避免教师指定,要引导学生自己推选,活动开始后,教师只负责活动整体思路的确定和活动规范的管理,学生之间的协作、分工包括日常用餐、起居安全纪律等,都可以有学生负责人进行协调,指导教师只负责听取汇报,判断是否可行,是否进行修正等。在活动开始的前几天,要每天晚上定时召开工作总结会,每位队员都要对一天的工作进行总结发言,指出所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自己的见解,教师根据学生的交流情况和学生们一起商议对策,提出第二天的工作方案,并连夜准备。同时要求每个队员在工作开始的前几天,每天发送书面的工作总结给指导老师。活动逐渐进入正轨之后,总结会等就可以在用餐时进行解决,无须专门开会、天天写总结。随着活动的推进,师生关系、队员关系更加熟悉,队员的纪律意识可能会出现波动,对活动的准备可能会出现松懈,这个时候指导老师要及时发现苗头,巧妙制止,防止活动中出现人员矛盾,防止活动虎头蛇尾。

(五)充分利用资源,挖掘活动潜能

篇(9)

    (一) 职业道德品质败坏,贪财贪色贪权会计人员中的极少数一部分人,由于长期不注意自身道德修养,为了追求奢侈生活、个人享乐,经不起金钱、权力和美色的诱惑,采用欺诈、弄虚作假的手段大量侵吞国家财产,给国家和单位造成巨大的损失。

    (二)迫于单位领导的压力,失去职业道德在现阶段,我国绝大部分会计人员主要是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工作,一些平常较为敬业的会计人员在面临授意、指使、强令其伪造、变造会计资料时,出于无奈被迫放弃职业道德、失去原则违心操作。

    (三)缺乏敬业精神,会计职业胜任能力较差

    目前我国会计人员队伍中,有些人在工作中表现出马马虎虎,敷衍塞责,工作热情不够,积极性不高。要做好会计工作,不仅要有良好的职业态度,还要有不断进取的精神和较强的工作技能。

    二、 会计职业道德存在问题的原因

    1. 法律制度不健全。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人民内心法制观念的加强,人们越来越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切身权益, 但是随着各种各样的事件发生也发现很多法律并不健全, 尤其有些会计领域现在还无法规, 有些会计领域虽然有法规、制度,但是执行起来相对较难或者不执行,有些会计政策不是很完善,执行起来可“变通”,很容易有漏洞可钻。有些会计法规制度已过时,需要修订,由于法律制度不健全会导致会计造假者有机可乘。

    2. 利益驱动及会计职业的从属性令职业道德滑坡。利益包含“单位利益”与“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以及相关人员”的个人利益,而单位利益居首。采取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手段单位可骗取各方信任,且因此获取投资与贷款及降低税金支出等。

    3. 会计人员理论水平低业务能力欠缺。会计因为是和钱财物打交道,所以一般情况下,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都是领导信任指定的人,很少去关注受过的教育程度,现在很多一线工作的人员很少有大专文凭,也很少是专业会计学出身的,这种情况决定很多会计人员缺少足够的理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加上有些单位的业务量不大, 会计从业人员更缺乏钻研业务,精益求精的精神。

    4. 监督机制缺乏。当下因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健全,许多因素和市场经济不能相互适应。因会计监督者独立性的缺失常常导致内部监督仅仅流于形式。外部监督受“任务重、点多、面广”的影响又加之注册会计师体制恢复创设太短、以及知识老化等,皆和所要承担的任务与所需要实现的目标无法相适应,无法由外部监督保障会计信息质量。

    三、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途径

    1.建立完备的道德教育体系

    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它需要建立一个配套的道德教育体系,要把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渗透到专业学习内容之中,应将道德教育、文化知识、专业技能的培训有机地结合起来。让学生在从事会计职业之前就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为以后正确对待自己所从事的会计职业,做到敬业、乐业、勤业,为其良好的道德品质打下基础。形成以会计专业在校生教育、岗前教育和后续教育多层次的、完备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结构。

    2.从机制上制度上加强建设

    虽然《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法》对会计职业道德有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但是我国现有会计法规和法律还没有一个专门系统的会计职业道德规章制度,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对这方面要求越来越高,让执法人员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也是为了建立完整的会计职业道德体系。

    3.强化法制监管

    结合国情,对相关法律规章进行修改完善,可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经验,增加“民事赔偿制度”,对造假生成的损失,依责任大小承担,明确及加大“单位负责人”所赔偿的比率,如此会计信息使用者在受到虚假信息侵害后即可凭条款提起诉讼。

    4.全社会宣传会计职业道德,营造整体良好氛围

    环境对一个人的行为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中国因为对普及《会计法》起步较晚, 所以对社会公众普及相关知识,提高公众的识别能力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大事。在全社会积极开展舆论监督,让大家认识抵制行业错误言行、在全社会进行全方位多渠道地进行会计职业道德的宣传教育,通过营造浓烈的舆论氛围,使正确的会计职业道德观念逐步渗透到人们的思想深处,从而达到净化会计从业人员的内心世界,改善人们的认知标准,从而建立符合道德规范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目的。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所以一个单位领导做一个好的榜样好的示范,能在会计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成为全体下属的表率楷模,这样才能更好的要求下属遵守行业规范。也可以选择在不同的单位、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会计岗位中选出先进典型进行示范,组织先进典型现身说法,对先进人物进行表彰,通过人们之间的互相学习、互相感染、特别是通过会计职业道德水准较高的先进模范人物的传、帮、带,来提高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通过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教育来影响财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行为。全社会做到各尽其责,相互配合,齐捉共管,形成合力, 更好的搞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所有会计工作者的思想道德素养。在全社会营造出良好的积极向上的氛围。

篇(10)

社会救助在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基层社会救助逐步扩展到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临时救助、低收入困难群众帮扶与救助等业务,社会救助工作日益完善;但从基层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来看,仍然存在一些因素,制约着社会更加公平的实现。

一是资金来源单一,救助广度深度受限。近几年来政府和慈善方面用于社会救助的资金虽然逐年见长,但是需救助的人员涨幅大于资金投入的涨幅,加之社会救助资金来源主要是靠政府财政投入,社会筹资渠道少、数量小,来源较为单一;由于资金少,救助标准仍然较低,被救助对象生活没有得到明显改善。

二是标准制定固化,救助公平公正受限。将家庭收入作为主要的确认标准,没有考虑家庭的刚性支出,致使许多家庭收入高于救助标准,但家庭刚性支出过大的群众无法享受国家应有的救助;将有无赡养人作为特困供养的确认标准,缺不考虑赡养人的赡养能力,造成一些有子女,但子女物质条件不高或者赡养能力差的老人无法纳入政府救助范围。

三是项目实施单一,救助体系完善受限。我国当前虽然建立了以生活救助为主,生产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和灾害救助等社会救助为辅的基本体系,但在具体实施中主要还是单一的生活救助,重在保障贫困居民的最低生活需求,其他专项救助仍“徒有其表”,救助体系的进一步完善还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下列三点建议:一是扩宽筹资渠道,增强救助的广度深度。建立专项基金,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募捐,把社会救助的“蛋糕”做大,提高救助标准,确保救助对象接受救助后生活能得到明显改善。二是科学制定标准,强化救助的公平公正。建立复合型的救助标准,改变单一的以家庭收入,赡养人情况为主的救助标准,根据家庭实际收入情况建立复合型的救助标准,实现“应保尽保”更加公平公正。三是全面实施救助,完善救助的体系建设。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实施救助工作,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和更多得困难现象得到救助,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社会公平的作用。

篇(11)

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是指中学生利用暑假,走出校园,在更广阔的社会环境中获取并掌握新知识,认识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从而使其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得到全面协调发展的一种活动形式,在中学生的成长和成才过程中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也面临许多问题,亟待我们去思考和解决。

一、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性缺乏认识,存在走过场的现象

迫于学业考试的压力和越来越激烈的升学竞争,大部分中学生只注重文化课的成绩,对社会实践活动缺乏应有的热情。部分中学生甚至根本没有亲身参加过社会实践,只是拼凑一份实践报告,然后托关系找单位盖章,草草了事。当然,也有部分学生亲身参与了社会实践,但是他们在社会实践中缺乏应有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缺乏主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能认真地完成实践计划,在实践过程中经常出现虎头蛇尾的现象,为了实践而实践,没有更多的知识追求和价值追求,一旦遇到困难就叫苦连天,遇到问题就轻言放弃。

2.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同质化现象严重

自从学校把社会综合实践活动列入到对学生的考核内容,并赋予其一定学分以后,暑期社会实践已经成为学生的一门必修课。从交上来的“答卷”看,社会实践的内容和形式同质化现象非常严重。从活动的内容看,学生们所从事的活动中,大多是最不具知识和技术含量的一些服务性工作或体力劳动,如:发放宣传单、宣讲、生产劳动、卫生服务等很少有发挥空间的工作,因而实践的成效仅限于参与,没有能力的多重培养,更谈不上对学生思想道德修养的提升。从活动的形式看,中学生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无非是一些志愿者活动,如:走进社区、街道、农村去帮助弱势群体或者参加各种志愿者组织。如果这种高度同质化的社会实践活动年复一年地开展下去,将会不断扼杀中学生参与暑期社会实践的兴趣,也会使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再难以为继。

3.缺乏科学系统的组织和评价体系

评价松散、专业指导匮乏等是影响暑期社会实践吸引力的重要因素[1]。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大多是由学生工作处组织,由班主任负责具体执行。但是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老师们往往只做到了简单的发放和回收表格的工作,而很少给予具体的专业指导,这就使得中学生的暑期社会实践缺乏系统、专业的指导。

此外,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效果考核也缺乏科学系统的评价体系。对学生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与否、进行得如何,没有一套完整的可供检查的方法和程序,唯一的依据就是学生的社会实践报告。而对实践报告的考核又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评价,一是从文学的角度来检查实践报告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并综合考量报告的文学功底;二是从社会认可的角度,即实践单位的评语和公章,来对实践活动的真实性和实践的效果进行评价。这样的评价方法虽然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但是也面临许多的现实问题:重结果而轻过程的考核,为“虚假”实践活动提供了空间;重报告而轻实践的考核,使学生容易忽视实践活动本身,而专心于编造出华丽的报告,而这些结果是与把暑期社会实践纳入中学生学业考核的初衷背道而驰的。

二、增强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效的对策

1.提高参与者对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重视程度

中学生对暑期社会实践的敷衍态度,一是因为对社会实践在其成长中所起的作用缺乏清晰认知,二是有的学校只是硬性摊派任务,在社会实践的整体组织、安排上没能了解学生学习成长的需求[1],同时,社会层面没有给予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必要的支持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因此,提高对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重视程度需要中学生、学校、社会三个层面的共同参与。

从学生层面来说,中学生应该明确社会实践的作用和意义,认识到社会实践是检验所学知识、发现自身不足的主要方式,是锻炼和提高自身意志和能力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中学生走进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重要过程,从而以饱满的精神和积极的态度参加暑期社会实践。

从学校层面来说,组织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可以健全学校的教育机制,进一步完善教育功能[2],因此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大对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重视程度,完善指导机构,落实执行方针。此外,学校还可以拓宽宣传途径,组织宣传人员创建专门的宣传平台,通过博客、QQ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以此凝聚人心、汇聚人气。

从社会层面来说,社会各界要具备长远和全局眼光,不能因为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是公益性事业,短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明显,便对职位的供应和相关工作采取敷衍态度。要切实提高对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认识,将其提升到促进人才培养质量和保障社会安定发展的战略高度,予以认真对待。

2.创新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内容和形式

作为暑期社会实践的组织机构,学校应对暑期社会实践进行合理规划和组织,从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上推动社会实践活动不断丰富和创新。

一方面,采取学生自主申报与学校民主筛选相结合的机制,鼓励中学生根据自身能力和兴趣爱好自主选择实践项目,对于学生自主申报的有意义且可行的实践项目,学校各部门和老师应予以支持,并给予相应的指导,让学生放心大胆地去开展,如此,不仅能够保证社会实践活动的质量和水平,而且能够在起点上保证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另一方面,可以将暑期实践活动与社团活动相结合。学生社团是学生为了实现共同的意愿和满足个人兴趣爱好的需求而自愿组成的的群众性学生组织,如果将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与社团活动相结合,不仅可以充分调动社团干部的积极性,利用社团比较固定的会员机制,解决组织领导和人员分配问题,而且可以把实践内容与社团宗旨相结合,使活动更具有目的性和社会意义。例如:环保社组织学生进行与环保相关的实践活动,科技社组织学生去工厂或农场进行技术学习,文艺社组织学生开展文艺演出。

3.进一步完善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过程考核机制

中学生实践活动的考核要告别唯实践报告是从、“虚假”实践、形式主义等问题,必须在考核中引进和强化过程考核。把暑期社会实践过程划分为若干个可衡量的指标,比如:出勤、工作表现、团队合作、实践报告、单位反馈等,每个指标总分100分,以一定的比例计入总分。此外,在评价方法上,还可采取个人自评、小组互评、学校考评相结合的方式,以减少考核评价过程中主观因素的影响,提高暑期实践考核的准确性和公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