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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经济管理关系论”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界定为经济管理关系,因此,什么是经济管理关系或者说经济管理关系的本质是什么?这是经济法学界集中讨论的一个问题。在1992年以后,经济法学界逐渐从争执不休的状态中摆脱出来,从市场经济与国家干预的角度去认识和把握经济管理关系,把经济管理关系的本质理解为国家干预经济所形成的经济关系。但是,国家干预经济所形成的经济管理关系是否都属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呢?对此,经济法学界分歧较大:有的认为所有的经济管理关系皆属于经济法调整的范围(注:谢次昌:《论经济法的对象、地位及学科建设》,《中国法学》1990年第6期。), 有的认为笼统地讲经济法调整所有的经济管理关系是不妥的,因为经济管理关系中还包含有行政管理关系,而行政管理关系应由行政法调整,经济法只应调整部分经济管理关系(注:王保树:《经济体制转变中的经济法与经济法学的转变》,《法律科学》1997年第6期。)。 但哪部分经济管理关系应由经济法调整经济法学界意见又不一致:有的认为经济法调整的是国家以公有财产和公共利益代表人的身份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所形成的纵向经济关系(注:尹中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框架初探》,《法学研究》1993年第6期。), 有的则根据国家经济管理手段的不同把国家的经济管理划分为直接管理和间接管理,认为在直接管理领域发生的经济管理关系,本质上是一种以权力从属为特征的行政关系,这部分管理关系应由行政法调整,而在间接管理领域发生的经济管理关系,则是一种非权力从属性的经济关系,这部分经济管理包括宏观调控经济关系和市场管理经济关系两个方面,它们才是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注:王保树:《经济体制转变中的经济法与经济法学的转变》,《法律科学》1997年第6期。),还有的学者认为, 经济法调整的仅仅是间接宏观调控性经济关系(注:王希圣:《经济法概念新论》,《河北法学》1994年第2期。),等等。所以, 尽管经济法学界多数学者主张或赞同“经济管理关系论”,但学者们对作为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经济管理关系”的理解和认识并不一致。
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界定为经济管理关系,虽然将经济法与民商法区分开来,但与行政法的调整对象-行政管理关系发生了碰撞,所以,经济法学界在诠释这一基础理论的同时一直致力于经济法与行政法关系的讨论,力图将经济法从行政法中分离出来。
(一)在经济法学界,学者们大多从以下诸方面阐述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
1.经济法与行政法的调整对象不同
从调整对象的角度区分经济法与行政法,这是经济法学界集中讨论的一个方面。但由于学者们对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的性质及其范围缺少统一认识,因而,在讨论作为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经济管理关系与作为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行政管理关系之间到底有哪些本质的不同和区别时其观点亦各不相同。从总体上说,凡主张经济法应调整所有经济管理关系的学者多依据管理内容有无经济性而将国家的管理关系分为经济性的管理关系和非经济性的管理关系,认为行政法调整的是非经济性的管理关系,而经济法调整的则是经济性的管理关系,从而依据调整对象是否具有经济内容而将经济法与行政法区分开来(注:刘国欢:《经济法调整对象理论的回顾、评析与展望》,《法律科学》1996年第1期;梁慧星等:《经济法的理论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213页。)。 凡主张经济法只调整部分经济管理关系的学者则多从作为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经济管理关系与作为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行政管理关系(包括部分经济管理关系)的不同法律属性方面去分析两者的不同和区别,他们从传统的行政管理理念出发,将行政管理关系理解为一种直接的、以命令服从为特征的隶属性的社会关系,因此,在经济管理领域,如果经济管理关系是依据行政命令而发生的,是一种直接的管理关系的话,那么,这种管理关系就是一种仅具经济外壳的行政关系,它应由行政法去调整;相反,如果经济管理关系的发生根据不是行政命令,而是普遍性的调控措施、间接的调节手段,那么,这种宏观的、间接的、非权力从属性的经济管理关系应由经济法调整,因为这种经济管理关系与一般的行政管理关系有着本质的不同(注:王保树:《市场经济与经济法学的发展机遇》,《法学研究》1993年第2期。)。
2.经济法与行政法的调整手段不同
基本的看法认为行政法主要依靠直接的调整方式作用于管理对象,而经济法则主要采用间接的调整方式(注:徐中起等:《论经济法与行政法之区别》,《云南学术探索》1997年第5期。); 行政法主要采取单一的以行政命令为主的行政手段,而经济法的调整手段主要体现为普遍性的调控措施,体现为财政、税收、金融、信贷、利率等经济手段的运用,经济法发生作用的主要方式是通过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引导市场经济的发展(注:李中圣:《关于经济法调整的研究》,《法学研究》1994年第2期;徐中起等:《论经济法与行政法之区别》, 《云南学术探索》1997年第5期。)。 从而以经济管理的方式是经济手段还是行政手段作为区分经济法与行政法的标准之一。
3.经济法与行政法的法律性质不同
在经济法学界,有学者引证英美法系国家行政法的观念而将我国的行政法定性为“控权法”、“程序法”、“管理管理者之法”,认为行政法并不重在经济管理中的经济性内容,它重在经济管理中的程序性内容,并以行政程序监督权力的行使,防止权力的滥用;而经济法既不是也无需是控权法,经济法最关注的是用以干预经济的调控政策、竞争政策是否得当,并认为对作为经济法主体的行政机关制定这些经济政策的行为进行控制是荒谬的(注:徐中起等:《论经济法与行政法之区别》,《云南学术探索》1997年第5期。)。 这种观点将经济法视为一种实体法、授权法。
此外,还有学者从行政法与经济法所追求和实现的价值目标、行政法与经济法产生的不同历史背景等方面去分析经济法与行政法的不同:认为行政法所追求和实现的是国家利益,而经济法所追求和实现的是社会公共利益;行政法是在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在“法治国”、“依法行政”的理念下产生的,是政治法,而经济法则是生产社会化和垄断的产物,它产生于自由资本主义竞争向垄断过渡的阶段,是国家干预经济的结果;在我国,行政法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是计划经济的法律代名词,它无法承担起管理市场经济的任务,对市场经济的干预和管理只能依赖经济法,实质意义上的经济法是市场经济的产物,等等。
(二)经济法学界在讨论经济法以及其与行政法的区别时以下问题值得一提
1.在关系到经济法地位的一系列基本问题上至今没有形成共识
具体表现在:(1)在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方面,如前所述, 尽管经济法学界多数学者赞成“经济管理关系论”,但作为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经济管理关系到底具有哪些本质特征以及它与作为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行政管理关系之间有哪些实质性的不同和差异至今未能解释清楚,至于不赞成仅以经济管理关系作为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观点就更多、更杂。因此,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到底是什么,这实际上是经济法学界讨论至今仍未能解决的一个基本问题。(2)在经济法的调整方式上, 尽管多数学者将经济法的本质特征定性为国家干预经济之法,但是,国家干预经济(经济管理)的方式或者说“国家之手”有哪些具体表现形式说法不一:有的认为,国家之手有三种基本动作即强制、参与和促导(注:漆多俊主编:《经济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9—31页。),有的认为国家干预经济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非法律手段(包括价格、税收、工资等和行政手段如国有化和计划),一种是法律手段(注:刘国欢:《经济法调整对象理论的回顾、评析与展望》,《法律科学》1996年第1期; 梁慧星等: 《经济法的理论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213页。), 有的认为国家干预经济的方式是普遍性的调控措施(注:王保树:《市场经济与经济法学的发展机遇》,《法学研究》1993年第2期。), 还有的认为国家干预所使用的是一系列具有充分弹性的经济手段(注:徐中起等:《论经济法与行政法之区别》,《云南学术探索》1997年第5期。),等等。(3)在经济法的体系结构方面,对经济法调整对象及调整方式的不同认识导致经济法体系构架上的分歧与混乱:有的认为经济法应由市场障碍排除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国家宏观调控法及涉外经济法所构成(注:漆多俊主编:《经济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目录第1—5页。),有的认为经济法主要包括市场管理法和宏观经济管理法两方面(注:王保树:《市场经济与经济法学的发展机遇》,《法学研究》1993年第2期。), 还有的认为经济法仅是指宏观调控法(注:王希圣:《经济法概念新论》,《河北法学》1994年第2期。),等等。
2.理论研究中存在着理论与实践的脱节及研究方式上的牵强附会
具体表现在:(1 )不少学者一方面坚持认为经济法调整的是宏观的、间接的经济管理关系,财政、金融、税收及其他普遍性的调控措施和经济手段才是经济法作用的主要方式,是经济法与行政法的本质区别,另一方面又将市场管理法纳入经济法的体系范围,并将竞争法视为经济法的龙头与核心,而在市场管理法中,无论是竞争法、价格法还是其他的管理法,立法上都是直接授予经济行政管理机关以监督检查权、处理处罚权,这些监督检查权、处理处罚权无一不是行政法上以直接管理为特征的行政手段。(2 )由于经济法学界一再试图将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去研究,因而,在实际研究中唯恐触及行政法的内容,为了以示与行政法的区别而不得不在具体的研究中标新立意。譬如在阐述经济管理法律关系时,为了以示与行政法律关系的区别而将行使经济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及其他行政主体称之为经济法主体,将行政主体在经济行政管理中的职权与职责称之为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注:张守文等:《市场经济与新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 年版, 第133—139页。),将行政主体在经济管理活动中对经济主体及个人实施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和执照等行政处罚称之为经济法律责任,将经济组织与个人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诉讼称为经济诉讼,甚至建议制定统一的《经济责任法》和独立的《经济诉讼法》(注:杜飞进:《论经济责任》,人民日报出版社1990年版,第192—195页。)。
3.对行政法特别是我国行政法的本质特征存在着重大的认识上的误解
具体表现在:(1)关于行政管理关系本质特征的误解。 不少学者将行政管理关系理解为一种单一的、机械的、直接的、以命令服从为特征的隶属性社会关系,并得出结论认为这种社会关系只适用于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对经济的管理而不适用于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对经济的管理,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对经济的间接管理关系需要由经济法去规范和调整。(2)关于行政法手段的误解。与对行政管理关系的误解相联结,不少学者将行政法手段等同于行政手段,又将行政手段简单地理解为行政命令,同时将经济手段等同于经济法手段,是经济法作用的体现,并以示与行政法相区别。(3)关于行政法价值目标的误解。 有学者将行政法所追求和实现的价值目标简单地归结为国家利益,认为行政法的直接目的就是为了满足国家利益的需求,而经济法所追求和实现的是社会公共利益。(4)关于行政法本质特征的误解。 有的学者置我国行政法上诸如治安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税收征收管理、城市建设管理、资源环境保护、司法行政管理、教育科技文化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实体法、管理法于不顾,而片面地依据英美法系行政法的理念将我国的行政法定义为“控权法”、“程序法”、“管理管理者之法”,从而将作为我国行政法组成部分的行政管理法分割出去,并将作为行政实体法一部分的经济行政管理法纳入经济法的范畴。
二、经济(行政)法的实质及其法律属性
如果将经济法定性为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那么这种意义上的经济法实际上就是经济行政法,对此学界早有论及(注:梁慧星等:《经济法的理论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196—213页。)。但关于经济行政法的性质及其法律属性经济法学界与行政法学界在认识上存有较大分歧:经济法学界认为,经济行政法是与行政法相并列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行政法仅是经济行政法形成过程中的一个渗透因素(注:王保树:《关于经济法与行政法关系的思考》,《法学研究》1992年第2期。);而在行政法学界看来, 经济行政法不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它仅仅是行政法的一个分支学科,它与行政法之间是总则与分则、基本行政法与部门行政法的关系,经济行政法在法律属性上为行政法(注:王克稳:《经济行政法论》,《法律科学》1994年第1期。)。
在行政法学领域,经济行政法之为行政法,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去认识:
(一)国家干预经济的本质是公权力(行政权)的作用
亦如经济法学界所述,现代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国家的干预与调控,我国也不例外,同时,在现代法治社会,国家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和管理必须纳入法制的轨道,正因为如此,经济法学界多数学者将经济法归结为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但国家如何去干预、管理经济活动或者说“国家之手”有哪些具体方式?经济法学界的概括模棱两可,让人难以捉摸。而从行政法的角度看,国家干预经济的方式无非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国家权力的干预,即通过国家行政权的运用和行使来达到调节经济活动的目的,而国家在运用行政权干预、调节经济活动方面,其手段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是直接的干预,也可以是间接的调控,既可能是以行政命令、行政强制为主的行政手段,也可能是以税收、利率、信贷等经济杠杆为主的经济手段,选择怎样的干预和管理手段是由经济活动的具体情况所决定的(注:在1997年爆发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中,各国和地区干预和处理这一危机的手段即不尽相同,其中印度尼西亚政府直接下令关闭了16家信誉不好的银行,而我国香港特区政府则采取提高银行贷款利率、增加投机交易成本的方式打击金融投机商的交易活动,上述就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调节手段,但他们的本质及其所要达到的目的是一致的。);二是国家的非权力干预,即国家以非强制的手段在取得有关经济组织和个人同意或协助的基础上来达到调节经济活动的目的,这种非强制的手段通常称之为行政指导,主要有劝告、通告、建议、警告、注意、指导等形式。由于这种非权力的干预以取得相对人的同意或协助为前提,它不直接导致相对人法律上权利义务关系的取得、变更或消灭,相对人不服从这种干预和指导,亦不会导致法律责任的产生,因此,在行政法上,这种行政指导为不具法律效力的事实行为,所以,它属于国家干预经济的非法律手段。由于这种手段的非法律属性,因此,它不是行政法上所关注和规范的重点,行政法所关注和规范的重点是国家对经济活动的权力干预,即必须将国家对经济活动的权力干预纳入法制的轨道。因此,严格意义上说,经济行政法是规范国家权力干预经济的法律。在经济法学界,不少学者也注意到经济管理关系必须借助国家公权力(行政权)调整,经济行政法实际上是通过国家权力来完成民法所无力解决的市场主体的规制问题,正因为如此,经济行政法在法律属性上属于公法。(注:刘大洪等:《现代经济法的反思与重构》,《法律科学》1998年第1期; 王保树:《经济体制转变中的经济法与经济法学的转变》,《法律科学》1997年第6期。 )但经济法学界的研究缺陷在于他们没有能够进一步认识和把握公权力(行政权)作用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性质以及规范公权力(行政权)的法律的本质属性。
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期刊业逐渐走上了“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道路。国家对媒体的控制有所减弱,大部分期刊没有了财政拨款,迫使期刊走向市场,依靠广告、发行和投资等多种手段生存。在此背景下,出现了妇联创办女性期刊的一次。1983年,广东省妇联主办的《家庭》问世,成为国内第一家以恋爱、婚姻、家庭为报道和研究对象的综合性月刊。湖北省妇联的《知音》杂志诞生于1985年,以“人情美、人性美”为宗旨,取得了很高的市场占有率,创刊第一期的月发行量就达到了40万,当年突破了100万。这一时期,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妇联都创办了自己的期刊。妇联刊物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拥有庞大的读者群。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读者生活水平的提升,女性时尚杂志开始出现。1988年,上海世纪出版集团译文出版社与法国桦谢菲力柏契集团合作创办了中国第一家时尚杂志《世界时装之苑ELLE》,主要介绍国外的时尚潮流和概念。1995年,中国旅游报与美国赫斯特出版集团旗下的Cos-mopolitan杂志合作创办了《时尚Cosmopolitan》,提出“国际视野、本土意识”的口号,注意引导和培养本土时尚意识。《瑞丽》在1995年引进日本《主妇之友》社版权,出版了《瑞丽服饰美容》《瑞丽伊人风尚》《瑞丽时尚先锋》等一系列期刊。其后,《嘉人MarieClaire》《世界都市ILook》《虹MadameFigaro》《昕薇Vivi》等一批时尚杂志纷纷崛起。时尚杂志以内容新奇时尚、印刷精美、重视阅读体验的特点获得了女性读者的青睐。
为了应对市场竞争,2000年以来,妇联杂志出现了向时尚杂志看齐的趋势。实力雄厚的杂志社纷纷推出全彩铜版纸印刷以提供时尚资讯为主的杂志。中国妇女杂志社创办了“大型豪华家政时尚月刊”《好主妇GOOD》;《知音》推出了“体现了中国小康人群的生活追求”的《好日子》;《现代家庭》杂志社与新加坡报业控股旗下的《HERWORLD》合作,推出了女性时尚刊物《你HERWORLD》;《妇女之友》杂志社与美国进行版权合作,创办了时尚期刊《SEVENTEEN青春一族》等等。这些杂志以“时尚”为着眼点,其形式、办刊宗旨、读者定位、内容、价格等,均和时尚杂志越来越趋同。
二、女性期刊营销模式的转变
随着女性期刊市场化程度的加深,期刊的营销模式也发生了转变。期刊的营销是“二次销售”———第一次销售把期刊卖给读者,形成读者关注,再将这些关注二次销售卖给广告主。其中,以发行收入为主的属于发行主导型模式,以广告收入为主的属于广告主导型模式。传统的妇联期刊与时尚期刊的区别不仅在内容和形式上,它们最本质的不同在于营销模式的区别。
传统妇联杂志的商业模式一般属于发行主导型模式。杂志的价格较低,发行以邮局征订为主,以量取胜。例如,2012年《知音》杂志月发行量就达到600余万份,居全国各类杂志第二位。这种模式是由妇联杂志的定位所决定的。由于妇联杂志承担着宣传妇女工作的任务,必须面向尽可能多的妇女群体,价格不能过高。同时,吸引广告商的也是妇联杂志广大的读者覆盖面。而这样一来,却无法吸引高档消费品的广告商。在妇联杂志中最常见的广告有妇科保健药品、妇女用品、家用电器、养殖业信息等。由于广告资源有限,不联期刊将医药广告当作主要的广告收入。为了获得可观的广告收益,即使有的广告品质低劣甚至缺乏真实性,刊物也会刊登。随着杂志制作成本的逐渐加大和发行量的下滑,许多妇联期刊的发行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时尚杂志的商业模式为广告主导型。它们不以发行量取胜,而是讲求精确有效的发行覆盖,在特定的读者群中获得足够多的市场份额,从而提供准确的广告服务。时尚杂志积极开辟报亭、书店、超市、地铁、机场等发行渠道,还通过读者联谊会、读者俱乐部等形式与读者直接交流。这些发行渠道选择的读者群是真正的且是主要的时尚产品和信息的消费人群。通过严格的市场监控,以销路确定发行量,保证杂志的利润。同时,杂志社可以得到更多关于订户的数据,方便广告商查询。杂志针对的读者群为有一定教育水平和经济收入水平的都市女性,即所谓的“白领”阶层。在市场上,这类杂志占据了书报亭的主要阵脚,广告商争相将资金投入这类媒体。
从2000年起,期刊广告经营呈现出“爆发式”的发展,在杂志的商业模式中,也日益呈现出两极分化的现象。收入以发行为主的杂志营业额日益萎缩,收入以广告与发行混合的杂志日益成长。各种时尚期刊凭借定位和风格的差异化,以及读者群的细分,赢得了年轻读者,更吸引了大量高档、时尚产品投放广告。相较之下,那些缺乏个性优势的传统妇联期刊出现了滑坡的趋势。针对这种形势,一些有实力的妇联期刊社采用改为半月刊的方式来细分市场。1999年,《中国妇女》杂志由原来的月刊改为半月刊,将自身的品牌价值延展为《中国妇女(品牌本)》和《中国妇女/法律帮助(专刊)》两种期刊样式;《女报》分为“纪实版”和“都市言情版”;《女友》杂志推出了《女友花园版STYLE》《女友校园版CUTE》和《女友家园版LOVE》;《家庭》《知音》都改为半月刊。这类改版后的杂志如果成功的话,都会出现单期发行量下降,月发行量上升,同时广告量增加的情况。
三、传媒市场化对女性期刊内容的改造
期刊营销模式的变化必然对期刊内容产生影响。期刊市场化之前,女性期刊是国家对妇女进行政治动员的重要工具。每当政府有新的妇女政策出台,妇联杂志都是传播、讨论政策,并深化读者理解的主要渠道。妇联期刊重视言论工作,强调正面教育、典型教育,宣传先进妇女人物,批判男尊女卑思想和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妇联期刊关注社会热点问题,经常对与妇女切身相关的问题开展调查、讨论,邀请妇女工作者和研究者撰文专述,在引导社会舆论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但是,出于政治宣传的考虑,刊物往往回避社会阴暗面,对一些严重侵害妇女权益的现象不报或少报,如、拐卖妇女、溺婴等。
期刊走向市场后,为了吸引读者,女性期刊向“生活休闲”转向,以“纪实类”报道为主,言论和宣传的比重削弱,减少了对社会重大题材的报道和对妇女人生观、价值观的探讨。这些刊物围绕情感、婚恋、家庭话题,讲述普通人的故事,满足了当时文化产品短缺条件下公众对文化消费饥渴的需求。但是,这种“满足读者需求”的导向同时也迎合了在社会意识中占主导地位的男权思想。体现在期刊内容中,就是对女性形象呈现的单向化和对性别刻板印象的再生产。
首先,报道以家庭、情感类为主,对妇女生活的展现局限在私领域内。根据陈阳对《中国妇女》《女友》等4本妇联杂志进行的样本分析,发现其中情感、家庭和关于女人的报道居于前3位,共占了70%的样本。其次,报道情节偏好把妇女描述为受害人的形象。妇联杂志最常见的纪实故事是妇女被玩弄、残害等题材的报道。有研究者将妇联杂志中的女性形象分为无我型女性、自我型女性和家庭型女性。其中,无我型女性没有自我意识,依附于男性;自我型女性或者追求享受、专横霸道,或者为工作牺牲家庭,两者的结果都是婚恋失败,被男性抛弃;只有家庭型女性可以较好地处理家庭和事业的关系,获得家庭生活的成功。可见,家庭成功与否仍然是评价女性是否成功的标准。由此可以看出,在市场化以后的妇联期刊中,女性是作为“家庭中的女性”,而不是作为“个体的女性”存在着。这些故事强化了传统的性别刻板印象并贬损了妇女形象,表明女性期刊并不因主办者是妇联就自然会传递其主办者的意识形态,而是根据市场的反应,为了迎合在社会意识中占主导地位的男权思想来塑造女性的形象。时尚期刊对广告收入的依赖,则决定了其内容的另一种呈现。时尚期刊不以情节类故事见长,但是为了避免单调,也刊登一些名人专访和情感类故事。由于时尚杂志的目标读者主要是年轻、高收入的都市女性,杂志选取的人物以女明星、事业女性和一些特立独行的女性为主。与传统妇联期刊的“悲惨世界”不同,时尚期刊打造的是一个美丽的新世界。这些美丽、独立、个性鲜明的女性告别了“受害人”和“贤妻良母”的刻板印象,肯定女性的价值和自我意识,鼓励女性自我实现,用轻松的方式向传统男尊女卑的性别观提出挑战,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但是,时尚杂志对女性的呈现是一把双刃剑。首先,时尚杂志的一切文字和图片都是围绕着“美丽”这个中心的。不管是介绍女明星、事业女性还是个性女性,一定会搭配她们充满女性魅力的图片。这些图片传递的是化妆、服饰、瘦身、健美的种种信息,其终点都是打造美丽的身体。这同样是男权文化的一个重要部分,即女性是美的载体,是被看的对象。在这种意义上,时尚杂志强化了女性被物化、被看的地位。其次,时尚杂志毫不掩饰地传达着消费主义的意识形态。时尚杂志的内容主要是提供休闲娱乐资讯,以图片为主。图片与文字的比例通常为7:3或6:4。大量色彩鲜艳的图片,给读者造成直观的视觉冲击,使其跳过了阅读文字时必要的理解和反思过程。在摄影、化妆、印刷技术的支撑下,时尚杂志通过营造一种唯美、浪漫、时尚的幻觉,煽动女性的购买需求和欲望。“钻石比男人靠得住”是很多女性期刊表达的主题。它们在这种看似女权主义论调的掩护下,宣扬幸福与商品有着直接关系。这些杂志着重培养的是女性的消费人格,鼓吹女性通过消费获得幸福和自我实现。时尚期刊对女性个体的关怀总是与女性的消费紧密联系在一起,它所致力于塑造的是以个体为本位,以消费为自我实现形式的消费女郎的理想形象。
四、结语
高中思想政治课最大的问题在于课程抽象的、理论性的知识多,学生学习过程中感到枯燥乏味,没有兴趣可言。因此,教师需要在教学中创设一个良好的教学情境,刺激学生的感官,引起想象,进而上升到理性的高度,实现由“生动的直观思维到抽象思维”的飞跃,然后再用理性认识去分析社会想象,指导社会生活。环境对学生的学习有着重要的影响,一个良好的学习气氛和环境有利于学生进行学习活动。在高中政治教学中,给学生创设特定情境,营造出一个良好的环境,可以帮助学生认知课本内容和知识要点,拓宽知识领域,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二、创设参与情境,提高自主教学的魅力
1.营造民主情境――使学生有参与的机会。
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调整师生之间以及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关系,使课堂教学活动在民主、平等、和谐、宽容的环境中展开。教师要善于利用亲切的眼神、和蔼的态度、真诚的微笑来缩短师生心灵间的距离;教师要以平等的身份和真实的情感去理解学生、信任学生、尊重学生、爱护学生,提倡和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发现问题与学生平等协商,师生之间通过开诚布公的对话来相互沟通;学生有新的观点和不同见解时,教师应虚心容纳和接受。在这种情与情相融、心与心相碰、教与学相长、学与学互促的情境中,学生的主体意识才会有形成的土壤。
2.创建乐学情境――使W生有参与的心情。
学习需要动力,也需要激情,有了激情和动力就能产生强烈的学习、探索愿望,而激情来自学习的兴趣。
3.创设悬念情境――使学生产生急于参与的心理。
利用悬念,激人好奇,催人思索,往往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课堂教学中设置悬念,可以在学生的心理上形成一种强烈的悬念,使学生产生期盼、渴求的心理状态,由此激发学生的参与欲望,引导学生积极而主动地思考和探索。
4.设置空白情境――使学生有参与的时间与空间。
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常常忽略创设空白情境的环节,教学环节设置得过于紧凑,几乎不给学生留下思考问题、讨论问题的时间,这就使学生失去参与的时间和空间。课堂教学有张有弛,适当创设空白情境,在给学生思考、休息、调整的机会的同时,也给学生制造充分显示主体作用的时机,强化了学生在探索过程中的参与程度,使学生较为自由和灵活地进行自我追求、自我想象、自我创新。
「关键词行政法治理论
行政权力
政府干预
市场机制
西方国家的文化是多元的,西方行政法治理论的思想基础也是多元的。时代的发展、行政法的演变需要我们以更广博的视角来审视西方行政法治理论的发展历程。我们在关注其哲学基础、法理学基础的同时,亦不能忽视经济学思想在其发展过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事实上,政府与市场关系问题是行政法学和宏观经济学所共同关注的一个基本问题。20世纪30年代以来的经验表明,尽管“市场失灵”和对公平的关注提供了政府干预的经济学基础,并由此诞生了凯恩斯的政府干预主义和福利经济学,但市场的不完全和信息的不对称等同样导致“政府失灵”,而试图以政府替代市场的做法将要付出更大的代价。市场失灵置换了市场万能的观念,政府失效拒斥了国家的神话。可见,没有一个有效的法治政府,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不可能的。特别是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更是促使我们再次思考这样一些问题:政府的作用是什么,它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以及如何更好地去做这些事情。因此,如何在尊重市场逻辑的前提下建设一个有效的法治政府已成为全世界重新关注的焦点。本文拟从宏观经济学的角度阐释西方行政法治理论的发展历程,洞察其历史脉络及深层次的发展规律,并窥探其发展趋势。这对于政府角色的重塑,政府功能的重新定位以及新世纪我国行政法的发展和完善都具有极为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经济自由主义与警察行政法观
17~19世纪是资产阶级夺取并巩固政权,发展资本主义的时期。在这一时期,资产阶级尚未摆脱封建统治阴影的笼罩,深感丧失自由和财产的恐惧。因而,他们要求取消一切不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限制措施和政策,论证并且实现经济自由,促进资本主义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深信“最好的政府,最少的管理”。这使得在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各国无不围绕“行政权力”构建本国的行政法律制度。在素有“行政法母国”之称的法国,19世纪70年代以前,行政法治理论基本上是以拉菲利埃(E.Laferriere)提出的“公共权力说”为主流。按照“公共权力说”,行政行为被区分“权力行为”和“管理行为”,前者是行政机关在立法机关的授权下执行国家意志的一种行为,受行政法约束,并接受行政审判权的监督;而后者则是行政机关作为社会生活的参与者和组织者而为的一种行为,属于私法范畴,接受司法审判权的监督。通过这种区分,行政法的主要任务被确定为划分公共权力与私人失误之间的界限,并对超过这一界限的“越权行为”予以制裁。这样,行政权的作用便被局限于国防、外交、警察和税收等以“权力行政”为特征的狭小范围。“公共权力说”确立后,影响到整个大陆法系国家的行政法理论。我们可以把这一时期的行政法治理论称为“警察行政法观”。
这种行政法治理论不仅是当时生产关系状况的反映,而且也与当时的主流经济学———新古典学派的经济自由主义思想相一致。以亚当。斯密(AdamSmith)为代表的新古典学派将整个经济系统分为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以及国际贸易、政府预算、居民收支等紧密相联的组成部分。“看不见的手”并不是简单地调节其中某一个市场,使其实现供求平衡,而是通过价格信号同时对整个系统发生作用。任何一个外来冲击,如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数量的变化,某项政府政策的变化,都会通过各种渠道传递到系统的每一部分。如果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和资本市场同时达到均衡的话,这就是“一般均衡”(GeneralEquilibrium)。如果外来的冲击破坏了初始的均衡状态,那么,“看不见的手”将通过价格调整,使其转向另一个均衡。
新古典学派强调市场机制的作用。他们认为,政府的干预很可能会阻碍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给经济系统带来扭曲,从而造成社会福利的损失。有了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就不需要政府干预了。但是,新古典学派并不完全排斥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他们主张建立一个严正的司法行政机构,把政府的活动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即政府应当保证发展生产、公平贸易和积累财富的外部环境,并且向社会提供那些私人所不能提供的公共产品(publicgoods)。①于是,政府甘居幕后,扮演“警察”的角色,担当起社会“守夜人”,行政职能集中于“秩序行政”,即保障国家的安定、社会安宁,维护私有财产权和契约自由。
二、国家干预主义与福利行政法观
19世纪末20世纪初,不断发展壮大的资本主义创造出了比以往任何社会都要丰富的物质财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由自由竞争发展为垄断。资本主义制度严重地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周期性经济危机开始频繁爆发。与此同时,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日益频繁,社会关系更趋复杂,社会形势的变化更趋迅速,但个人的生存能力却受到社会的严重制约,就业、教育、卫生、交通以及环境等都已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为了解释经济危机以及一系列社会问题产生的原因,经济学家们开始更多地关注对整个国民经济活动的研究。在这一时期,新古典学派的经济自由主义思想开始受到挑战。在法国经济学家瓦尔拉(L.Walras)的均衡理论和均衡分析方法的影响下,瑞典经济学家缪尔达尔(K.G.Myrdal)和林达尔(E.R.Lindahl)提出了动态均衡理论,以德国经济学家施穆勒(G.V.Schmoller)为代表的新历史学派和以美国经济学家凡勃伦(T.B.Veblen)为代表的制度学派也相继产生。在宏观经济政策方面,上述理论与经济自由主义截然不同,它们主张政府应对经济进行干预,强调政府在调节和管理经济中的作用。在政治方面,它们宣扬阶段利益调和,迎和了资产阶级加强统治的需要,因而对当时西方各国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②于是,在西方国家,行政权的作用范围开始拓展。政府在实施有限的间接调控的同时,也开始少量地直接投资,从事教育、卫生、交通以及公共事业等方面的活动。在这些活动中,典型的“权力”特征已经很微弱。但这些活动又是以公共利益为目的,不同于私人行为,因而不受民法规则支配而适用行政法规则。在这种形势下,法国行政法上传统的“公共权力说”开始动摇,以狄骥(L.Duguit)为代表的波尔多学派提出了“公务说”。“公务说”认为,“行政法是公共服务的法”,行政行为也是“以公共服务为目的的个别性行为。”③按照这一标准,行政主体直接以满足公共利益为目的的活动都是公务行为;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服务与合作的信任关系;政府的服务是一种通过执行法律为公众提供的服务即公务,因而服务与合作关系就是一种公务关系;公务构成了行政法的基础,行政法将随着公务的需要而变化。“公务说”产生后,对大陆法系国家以及一些其他国家的行政法都产生了影响。从此,发生了西方行政法治理论发展史上的伟大变革。
到了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爆发于1929~1933年的世界性经济危机,给整个资本主义体系带来了致命的冲击。这次经济危机的时间之长、程度之深都大大超过了人们的预期。按照传统的新古典宏观经济理论,无论经济繁荣或衰退,政府都不应当积极干预经济活动,“看不见的手”会自动把经济导向稳定状态。可是,这只“看不见的手”并没有把资本主义国家从经济危机中拯救出来。面对严峻的挑战,政府显得软弱无力。资产阶级理论家们认识到,对这种社会形势,除了政府之外,没有任何一个组织或个人能够应付,政府的角色有必要重新塑造。
时代呼唤出来一个全新的经济理论———政府干预主义。凯恩斯(J.Keynes)在1931年出版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中,系统地提出了政府干预经济的政策主张。凯恩斯认为,完全的市场机制是“看不见的手”充分发挥作用的基础。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关于完全市场机制的假设往往并不存在。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经济行为的外部效应以及交通运输约束等情况的存在,使得市场机制失灵(marketfailure)。凯恩斯认为,周期性经济危机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有效需求不足。他用“消费倾向”、“资本边际效率”和“流动偏好”三大心理规律来解释这一命题,并指出在自由放任的经济中必然会产生有效需求的不足。按照凯恩斯提出的“有效需求原理”,在小于充分就业的情况下,只要存在着一定量的总需求,就会产生相应数量的总供给。既然“看不见的手”不能有效地对市场进行调节,那么就应当让政府担当起调节供求关系的责任。据此,凯恩斯认为应当放弃主张自由放任、无为而治的新古典经济学,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国家应当积极地干预经济,扩大政府职能,刺激投资和消费。同时,他认为政府直接投资不仅可以弥补私人投资的不足,以维持国民收入的应有水平,而且政府每增加一笔净投资,还可以通过乘数效应带动私人投资和消费,使国民收入量比最初的净投资额有成倍的增长。因此,凯恩斯“希望国家多负起直接投资之责”。④总之,政府的责任就在于运用各种政策以纠正市场失灵,保证资源优化配置,抚平经济周期波动的创伤,促进经济发展。只有政府为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才能使公共利益最大化。
后来,这一理论发展为凯恩斯主义,成为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官方经济学”。于是,行政权力开始大举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随着资本主义由一般垄断阶段过渡到国家垄断阶段以及各国经济的恢复和高速发展,行政权也日益膨胀,行政立法大规模出现。在社会生活中,行政权的作用已是无所不在,无时不在,以促进公共福利为目的行政服务功能得到了极大的发挥。面对新形势,“福利国家论”应运而生。尽管随着“福利国家”等现象的出现,“公务说”已不能全面界定行政法的外延,出现了行政法理论基础多元论的局面,但行政法理论中服务与合作的基本精神并未改变,即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服务,给相对人以“生存照顾”是行政主体的职责;享受服务、得到“福利”是相对人的权利。在这一时期,行政主体与相对人关系的主体范围不断拓展。同时,因分享公共利益而形成的关系以及因行政事实行为引起的关系也都被纳入行政主体与相对人关系的范围。西方行政法治理论甚至开始将行政主体与相对人关系的触角伸向了传统的民法领域。总之,这一时期行政法理论的中心思想是:只有不断地缩小市场机制作用的领域,扩大行政权力作用的范围,才能为相对人提供更为广泛的服务,公共福利才能实现最大化。因而,我们可以称之为“福利行政法观”。
三、政府干预主义的困惑、修正及西方行政法治理论的重构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凯恩斯的政府干预主义风光了几十年。一直到70年代初,普遍奉行政府干预主义的西方各个工业发达国家的经济稳定增长,并没有遭遇到较严重的经济危机。但是,70年代以后,西方各国的经济却遇到了麻烦———“滞胀”现象,即高失业与高通货膨胀并存。尽管各国政府按照凯恩斯的主张采取了各种药方,但是经济衰退仍越来越严重。对此,凯恩斯的政府干预主义既不能在理论上给以解释,又不能提出有效对策。特别是70年代“雪上加霜”的两次石油危机以及“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更是动摇了政府干预主义的基础。于是,主张经济自由、减少政府干预的新经济自由主义学者对凯恩斯的政府干预主义展开了尖锐的批评。西方各国也相继放弃政府干预主义,而选择经济自由主义为制定政策的指导原则。到80年代末期,过度的放任自由导致西方国家的经济又一次出现衰退,国家干预主义重新得势。
看起来,似乎新古典学派主张的经济自由主义与凯恩斯学派主张的政府干预主义在经济学舞台上是“你方唱罢我登场”。但是,无论是新古典学派还是凯恩斯学派,都在不断地汲取对方的长处,修正自己的观点。例如,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P.Samnelson)把自己的学说称为“新古典综合学派”或“后凯恩斯主义经济学”,1985年以后又改称为“现代主流经济学新综合”。又如,克林顿政府强调政府干预,不过克林顿政府的政策并不是片面地强调增加需求,而是采取既强调需求方面,又强调供给方面的两手政策。克林顿也认为,自己的经济政策既不是新经济自由主义,也不是政府干预主义,而是一条结合两者长处的新道路。⑤总之,两大学派的融合反映了西方宏观经济学正在加深对客观规律的认识,探寻政府权力作用的最佳范围,整个资本主义也“几乎在不知不觉中,演变成保持公私两个方面主动性和控制权的混合经济。”⑥面对宏观经济理论各派林立,争论不休,国家政策频繁变动的新情况,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的西方行政法治理论也表现出了应有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行政权作用范围的有限缩小。学者们认为,在现代社会,政府并不是唯一的“公共体”:“公共产品”除了可由行政主体提供外,还可以由其他公共体———社会自治组织提供。这是因为,非政府的社会公共体行使公共权力,可以避免或减少行政国家异化的许多弊端,如腐败、低效率、滥用权力等。而且由于它更贴近公众,公众可更直接地参与其运作和更直接对之进行监督。除此之外,学者们也认为,过分强调为公众提供全方位的“生存照顾”会使人的生存能力和创造能力退化;行政权的过度延伸不仅不会使公共利益进一步扩大,而且还会对其产生抵销作用;应该重新重视市场机制激励作用,“只有在个人无力获得幸福时,才由国家提供服务。”⑦因此,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纷纷对行政权重新估价,放松政府管制而加大市场调节的力度。政府也将一些政府垄断项目转到市场竞争领域,或者引入市场机制到公共领域适用。于是,国家行政、社会公共行政的结合和对私人力量的利用便构成了维护、分配和发展公共利益的多元力量结构。⑧第二,行政强制的弱化。西方学者认为,行政行为既然是一种服务,在相对人能自觉合作的情况下,也就是在公共利益能够实现的情况下,也可以不运用强制性的行政行为,而运用一些非正式、非强制的行政行为来服务。并且,传统上以“公权”和“强制”为特征的行政行为的性质及形式,都需要重新界定和概括。这种观念上的变化在行政法上便反映为:一些新的行政行为形式或者原来在行政法领域中不甚重要的行政行为形式,如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规划、行政给付和行政私法等,已经或者将在行政中发挥新的或者更重要的作用。行政合同和行政规划在法国,行政指导在日本以及行政给付在瑞典等都已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行政法制度。这些行政行为形式中既包含了行政主体的意思表示,又体现了相对人的意志,既有行政权力的因素,又有市场自由的精神。它们所具有的应急性、简便性、温和性和实效性等特点,也正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政治经济学学科建设是经济学学科建设的基础。长期以来,我们在政治经济学教学研究中受苏联范式的影响,恪守传统政治经济学的教条,强调政治经济学的批判性,忽视政治经济学的建设性。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发生了重大的时代变迁,新经济的出现,“使知识经济成为新的社会经济形态,虚拟经济成为经济活动的新模式,网络经济成为新的经济运作方式”,同时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也使社会生产力、生产关系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发生了变化。因此,在新时期和新的时代背景下,我们必须在坚持理论指导的前提下,适应时代变迁,推进政治经济学的学科创新。
一、新时期政治经济学学科创新应处理好的六个关系
“政治经济学必须发展,任何科学的理论都是时代的产物,政治经济学也不例外”,“科学的理论之所以具有生命力,在于它能够反映实践和时代的要求,随实践和时代的发展而发展。只有能够不断从实际出发,不断创新和发展的理论才是能够指导实践的理论”。新时期政治经济学学科创新需要立足于新经济带来的现代社会形态的基本特征,立足于中国现代化发展的新阶段的基本特征,使政治经济学能够与时俱进,增强政治经济学对现实问题的解释力,追求政治经济学的现代形态。因此,在政治经济学学科创新中需要处理好六个方面的关系:
(一)处理好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关系。政治经济学学科创新要实现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融合。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都要研究市场经济问题,但在市场经济问题的研究中政治经济学侧重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研究,通过人与人在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中的关系的考察来解释经济的本质问题。而西方经济学侧重于经济运行分析,研究资源配置及各种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在政治经济学的学科创新中,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融合要以市场经济为中心,既要研究生产关系,又要研究各种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重视经济运行分析。因此,政治经济学的学科创新要以经济学为主体,吸收西方经济学的合理成份,“借鉴西方经济学从资源配置角度研究生产方式”,实现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融合互补,提高政治经济学的学术生命力和对现实问题的解释能力。
(二)处理好改革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任何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都是在一定理论的指导下进行的。从经济改革的角度讲,在理论的号召和指导下,可以使人们更加清楚改革的目的,形成“改革共识”,增强人们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从而推动改革的深入进行。尽管30年来,中国改革的实践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我国的改革理论仍处于滞后状态。为促进改革理论的发展,应在对实际应用性问题研究的基础上,加强理论研究,把政治经济学学科创新与改革理论的创新结合起来。一是提升改革理论研究水平,不断加强对基础理论的研究,建立改革理论的创新激励机制,提高人们对基础理论的研究积极性。二是处理好改革与实践的关系,一方面要善于从改革的实践中及时地总结、提升改革理论;另一方面要善于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用理论来指导实践,并通过实践验证和修正理论。
(三)处理好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的关系。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可以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这两种方法,它们之间既有区别也有联系。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应是统一的,相互补充的;定性分析是定量分析的基本前提,没有定性的定量是一种盲目的、毫无价值的定量;定量分析使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定性更加科学、准确,它可以促使定性分析得出广泛而深入的结论。从当前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来看,定量分析占据主导地位,忽视了定性分析,使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失去了思想性。因此,在政治经济学的学科创新中要处理好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的关系,加强政治经济学的思想创新。
(四)处理好政治经济学与经济学分支学科的关系。改革开放之前,传统政治经济学居于中国经济学的主导地位。“改革开放以后,由于传统政治经济学与改革开放的实践在一定程度上相脱节,其解释和预测能力难以满足实践的需要,传统政治经济学范式‘衰落’了”。因此需要进行政治经济学的学科创新,形成新的分析范式,而在理论创新中需要吸收其他经济学分支学科的思想。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创新首先要处理好与西方经济学的关系,借鉴和吸收当代西方经济学的合理成分。其次,要处理好与经济史学的关系,从经济学说史中吸取养分,继承政治经济学说史上的先进成分。同时从经济史的演化过程中总结、提炼经济思想,特别是要从中国改革30年的历史事实中总结提炼经济思想,以推进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创新发展。最后,要处理好政治经济学与经济社会学、经济哲学、经济伦理学的关系,通过与经济社会学、经济哲学、经济伦理学等经济学分支学科的交叉融合,提高政治经济学的解释力。目前经济学的学科划分太细,肢解了整体性,在处理好政治经济学与经济学其他分支学科关系的过程中,要加强与其他分支学科的紧密联系。
(五)处理好政治经济学与其他社会科学的关系。一是处理好经济学与历史学科之间的关系。经济学家托宾指出经济学走到极致,将无限地接近于历史学,因此政治经济学的学科创新需要从史学中吸取养分,提高其创新力。二是处理好经济学与哲学之间的关系。政治经济学的研究需要价值判断,价值判断和价值主张对政治经济学而言显得尤为重要,而政治经济学的争端也往往归结为价值论的争论,“任何纯理智的作用都不能决定关于最后价值的判断”,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创新需要处理好与哲学之间的关系,在与哲学的交叉中获得正确的价值判断,建立政治经济学的伦理基础。三是处理好政治经济学与心理学之间的关系。心理学与经济学有着特殊的亲缘关系,心理学与经济学互涉的历史发轫于近代英国经验主义哲学,随后经历了一个从相互分离到再度结合的过程。随着政治经济学的发展,政治经济学自身的研究领域逐渐扩张,从而与心理学的研究领域产生了日益增多的交叠。所以在政治经济学基本理论的创新过程中,需要处理好政治经济学与心理学的关系。
(六)处理好政治经济学与自然科学之间的关系。在政治经济学学科的创新过程中,不仅要处理好政治经济学与社会科学的关系,而且需要处理好政治经济学与自然科学的关系:一是处理好政治经济学与数学之间的关系。数学是研究现实世界的空间形式与数量关系的科学。其最鲜明的特性是高度的抽象性、严密的逻辑性和广泛的应用性。经济学与数学之间的结合开始于边际主义,数理方式是现代经济学方法论的标志,数理方法的运用不仅为经济学提供了研究的工具,而且通过数理的方法还可以发现规律,使经济学具有科学的形式。保尔·拉法格在《忆马克思》一文中提到马克思对数学分析的评价,马克思认为:“一种科学只有成功地运用数学时,才算达到了完善的地步。”二是处理好政治经济学与物理学的关系。经济学很早就从物理学中吸取思想方法,经济学中所使用的机制、均衡、熵定律都是来自物理学,尽管经济学不能和物理学一样进行试验,但是其研究方法对经济学产生了重大影响,在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创新中,需要处理好和物理学的关系。三是处理好政治经济学与生物学的关系。在经济学说史上,经济学从社会生物学的发展中获得大量好处,追究经济学与生物学的相互关联,就会发现两者一直都是相互影响的。美国旧制度经济学家将生物学上的演化引入经济学,提出了制度演化的理论。新古典经济学的代表人物马歇尔将生物学上的达尔文进化论引入经济学,强调经济的“连续原则”,笃信自然不能飞跃的格言,肯定经济世界是不断变化和缓慢成长的。因此,在政治经济学理论创新的过程中,也需要处理好政治经济学与生物学的关系。
二、新时期政治经济学学科建设要突出八个创新
新时期推进政治经济学的学科创新,在坚持对传统政治经济学的传承,尤其是对政治经济学继承的基础上,要突出政治经济学学科建设的八个创新。(一)形成新概念。概念、范畴体系是区分理论范式的两个最重要标准,政治经济学理论创新的关键在于形成新的概念和范畴体系,需要从现实中抽象出新的概念并将其增补进来,以使政治经济学具有更强的时代特色。新时期政治经济学的学科创新需要以政治经济学理论为主体,吸收各种经济学流派的科学成份,建立新的概念:一是要推动政治经济学学科本身的概念创新。结合变化了的新形势和时代的新特点,赋予政治经济学这门学科新的内涵,把它的性质界定为:研究人类社会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关系及其运行机制的学科。“特别是在资本、劳动力、剩余价值、剥削等问题上要有创新发展,从而提高经济学的科学性”。二是引进新概念。如,“科学发展观”、“利益和谐”、“现代财富观”、“民营经济”、“经济全球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幸福指数”、“和谐社会”、“发展方式转变”、“国民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等,增强政治经济学的生命力。
(二)拓宽新范围。政治经济学学科创新要以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为主体,吸收各个流派的科学观点,在时间和空间上扩展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和解释范围。从时间看,理论阐述不只是从马克思理论讲起,而是向前延伸一些,如,在讲劳动价值论时,要反映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观,使人们从历史演化的角度认识劳动价值论。从空间上来看,在分析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基本理论时,既分析资本主义,又分析社会主义,同时重点结合中国的现实。
(三)建立新范式。政治经济学学科创新的新范式就是要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探索政治经济学的现代形态:一是要反映现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体系,又要反映每一个理论形成的历史、重大事件,还要阐述经济发展的历史过程,既体现政治经济学理论的深刻性,同时又体现历史的厚重感。二是从变化了的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基础出发,建立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新范式。进入21世纪以来,信息化的发展使世界现代化进程进入二次现代化过程,社会也由传统社会向信息化社会转型,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基础也发生了巨大变化,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创新需要从变化了的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基础出发建立新范式。
(四)确立新对象。关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学术界一致认为政治经济学是研究生产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它的研究对象是生产关系,而且政治经济学不能孤立地研究生产关系,它要联系生产力和上层建筑进行研究。在马克思关于生产关系论证的基础上,不仅要研究生产关系,而且要研究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中的关系。其研究对象是人类社会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中的关系及其运行机制;任务是探讨人类社会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及其关系的一般规律。
(五)明确新主线。公平与效率关系是政治经济学的基本问题,政治经济学的学科创新要围绕调整宏观经济的公平与效率关系、实现社会和谐这一主线。围绕这一主线抓住以下三个核心:一是在宏观上以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为核心,通过宏观结构平衡、价值平衡及其调节,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二是在微观上以处理好企业利润最大化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为核心,通过强调效率,在微观上促进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又通过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实现社会的公平。三是在资源配置上以处理好效率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为核心,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既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又实现和谐发展,并实现可持续发展,以促进和谐社会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实现。
(六)构建新体系。政治经济学学科创新要正确处理“传承与创新”的关系,构建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全新体系。在理论体系上,继承传统,立足现实,突破苏联范式的“政治经济学”体系,实现政治经济学的转型,建立政治经济学理论的新体系。按政治经济学的逻辑结构和理论的逻辑自洽性,理论体系应分为生产方式与基本经济制度、生产理论、交换理论、分配理论、消费理论、宏观经济理论、经济全球化理论等。每部分按历史顺序,按照从一般到特殊的思想逻辑,分为一般理论、资本主义理论与社会主义理论,最后具体到中国的现实。
(七)增加新内容。政治经济学学科创新要在坚持政治经济学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的基础上,结合变化了的世界经济新形势和新的时代特点,在内容上进行创新:一是根据情况变化,在角度上和内容上进行创新,如,将“对外开放理论”改为“经济全球化理论”,主要研究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当代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经济。二是总结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30年来的经验,把新理念、新现象和新问题加进去,增强政治经济学理论对现实的解释力。
(八)归纳新观点。政治经济学学科创新要在系统梳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的基础上,归纳出新的观点。如,市场经济发展的三个阶段、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分类及目标、社会主义市场体系构成、经济全球化中的两种趋势等。既使传统理论得以继承,又使各家观点得以展现。
三、新时期政治经济学学科创新要抓住体系创新这一主线
政治经济学学科创新要在其逻辑自洽性的基础上,紧紧抓住体系创新这一主线,以与时俱进为基本原则,以突破政治经济学教材的苏联范式和实现政治经济学教材的转型为目标,针对当前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部分和社会主义部分两分法的局限性,借鉴政治经济学史上政治经济学体系的三分法(生产、交换、分配)和四分法(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以及新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体系的优秀传统,以生产关系的四分法(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为指导,建立由七大部分构成的理论新体系。
(一)生产方式与基本经济制度。沿着从一般到具体的思路,首先研究生产方式与经济制度的一般理论,再研究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与经济制度,最后研究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与经济制度。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经济制度中,主要研究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从自由资本主义制度、垄断资本主义到当代资本主义制度的演变,分析当代资本主义制度的特征;在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和基本经济制度研究中,主要研究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和经济制度的确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社会主义经济改革。
(二)生产理论。沿着从一般到具体的思路,先研究生产的一般理论,再研究资本主义生产和社会主义生产。在生产的一般理论中,研究生产要素与生产过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作为生产要素的劳动、资本、技术,生产的组织以及生产规模与再生产理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面,研究资本主义生产的条件(货币转化为资本)、资本主义剩余价值的生产、资本主义的资本积累、资本主义的再生产、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在社会主义生产的研究中,研究社会主义生产过程、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社会主义的生产要素、社会主义的生产效益、社会主义的再生产、社会主义生产组织、社会主义企业、社会主义农村的经济组织与中介组织、社会主义生产的协调发展。
(三)交换理论。沿着从一般到具体的思路,先研究交换的一般理论,再研究资本主义的交换和社会主义的交换。在交换的一般理论中,研究分工与交换、商品、货币、市场及市场体系和价值规律及其作用;在资本主义的交换中,主要研究资本主义商品交换、资本主义价值规律、资本主义竞争机制、资本循环与周转以及资本主义市场体系;在社会主义的交换中,主要研究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经济规律以及社会主义市场体系。
(四)分配理论。沿着从一般到具体的思路,先研究收入分配的一般理论,再研究资本主义的收入分配和社会主义的收入分配。在收入分配的一般理论中,主要研究分配的双重含义及其相互关系、收入分配及其机制、初次分配及其决定、再分配及其调节、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及其实现;在资本主义的收入分配中,主要研究资本主义收入分配的性质与特征、资本主义收入分配的形式(包括工资、利润、利息、地租以及资本主义的其他分配方式)、资本主义收入分配的调节;在社会主义收入分配中,主要研究社会主义收入分配的性质与特征、社会主义的收入分配形式、社会主义再分配及其调节、社会主义的社会保障。
“政治经济学必须发展,任何科学的理论都是时代的产物,政治经济学也不例外”,“科学的理论之所以具有生命力,在于它能够反映实践和时代的要求,随实践和时代的发展而发展。只有能够不断从实际出发,不断创新和发展的理论才是能够指导实践的理论”。新时期政治经济学学科创新需要立足于新经济带来的现代社会形态的基本特征,立足于中国现代化发展的新阶段的基本特征,使政治经济学能够与时俱进,增强政治经济学对现实问题的解释力,追求政治经济学的现代形态。因此,在政治经济学学科创新中需要处理好六个方面的关系:
(一)处理好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关系。政治经济学学科创新要实现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融合。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都要研究市场经济问题,但在市场经济问题的研究中政治经济学侧重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研究,通过人与人在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中的关系的考察来解释经济的本质问题。而西方经济学侧重于经济运行分析,研究资源配置及各种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在政治经济学的学科创新中,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融合要以市场经济为中心,既要研究生产关系,又要研究各种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重视经济运行分析。因此,政治经济学的学科创新要以经济学为主体,吸收西方经济学的合理成份,“借鉴西方经济学从资源配置角度研究生产方式”,实现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融合互补,提高政治经济学的学术生命力和对现实问题的解释能力。
(二)处理好改革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任何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都是在一定理论的指导下进行的。从经济改革的角度讲,在理论的号召和指导下,可以使人们更加清楚改革的目的,形成“改革共识”,增强人们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从而推动改革的深入进行。尽管30年来,中国改革的实践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我国的改革理论仍处于滞后状态。为促进改革理论的发展,应在对实际应用性问题研究的基础上,加强理论研究,把政治经济学学科创新与改革理论的创新结合起来。一是提升改革理论研究水平,不断加强对基础理论的研究,建立改革理论的创新激励机制,提高人们对基础理论的研究积极性。二是处理好改革与实践的关系,一方面要善于从改革的实践中及时地总结、提升改革理论;另一方面要善于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用理论来指导实践,并通过实践验证和修正理论。
(三)处理好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的关系。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可以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这两种方法,它们之间既有区别也有联系。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应是统一的,相互补充的;定性分析是定量分析的基本前提,没有定性的定量是一种盲目的、毫无价值的定量;定量分析使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定性更加科学、准确,它可以促使定性分析得出广泛而深入的结论。从当前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来看,定量分析占据主导地位,忽视了定性分析,使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失去了思想性。因此,在政治经济学的学科创新中要处理好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的关系,加强政治经济学的思想创新。
(四)处理好政治经济学与经济学分支学科的关系。改革开放之前,传统政治经济学居于中国经济学的主导地位。“改革开放以后,由于传统政治经济学与改革开放的实践在一定程度上相脱节,其解释和预测能力难以满足实践的需要,传统政治经济学范式‘衰落’了”。因此需要进行政治经济学的学科创新,形成新的分析范式,而在理论创新中需要吸收其他经济学分支学科的思想。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创新首先要处理好与西方经济学的关系,借鉴和吸收当代西方经济学的合理成分。其次,要处理好与经济史学的关系,从经济学说史中吸取养分,继承政治经济学说史上的先进成分。同时从经济史的演化过程中总结、提炼经济思想,特别是要从中国改革30年的历史事实中总结提炼经济思想,以推进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创新发展。最后,要处理好政治经济学与经济社会学、经济哲学、经济伦理学的关系,通过与经济社会学、经济哲学、经济伦理学等经济学分支学科的交叉融合,提高政治经济学的解释力。目前经济学的学科划分太细,肢解了整体性,在处理好政治经济学与经济学其他分支学科关系的过程中,要加强与其他分支学科的紧密联系。
(五)处理好政治经济学与其他社会科学的关系。一是处理好经济学与历史学科之间的关系。经济学家托宾指出经济学走到极致,将无限地接近于历史学,因此政治经济学的学科创新需要从史学中吸取养分,提高其创新力。二是处理好经济学与哲学之间的关系。政治经济学的研究需要价值判断,价值判断和价值主张对政治经济学而言显得尤为重要,而政治经济学的争端也往往归结为价值论的争论,“任何纯理智的作用都不能决定关于最后价值的判断”,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创新需要处理好与哲学之间的关系,在与哲学的交叉中获得正确的价值判断,建立政治经济学的伦理基础。三是处理好政治经济学与心理学之间的关系。心理学与经济学有着特殊的亲缘关系,心理学与经济学互涉的历史发轫于近代英国经验主义哲学,随后经历了一个从相互分离到再度结合的过程。随着政治经济学的发展,政治经济学自身的研究领域逐渐扩张,从而与心理学的研究领域产生了日益增多的交叠。所以在政治经济学基本理论的创新过程中,需要处理好政治经济学与心理学的关系。
(六)处理好政治经济学与自然科学之间的关系。在政治经济学学科的创新过程中,不仅要处理好政治经济学与社会科学的关系,而且需要处理好政治经济学与自然科学的关系:一是处理好政治经济学与数学之间的关系。数学是研究现实世界的空间形式与数量关系的科学。其最鲜明的特性是高度的抽象性、严密的逻辑性和广泛的应用性。经济学与数学之间的结合开始于边际主义,数理方式是现代经济学方法论的标志,数理方法的运用不仅为经济学提供了研究的工具,而且通过数理的方法还可以发现规律,使经济学具有科学的形式。保尔·拉法格在《忆马克思》一文中提到马克思对数学分析的评价,马克思认为:“一种科学只有成功地运用数学时,才算达到了完善的地步。”二是处理好政治经济学与物理学的关系。经济学很早就从物理学中吸取思想方法,经济学中所使用的机制、均衡、熵定律都是来自物理学,尽管经济学不能和物理学一样进行试验,但是其研究方法对经济学产生了重大影响,在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创新中,需要处理好和物理学的关系。三是处理好政治经济学与生物学的关系。在经济学说史上,经济学从社会生物学的发展中获得大量好处,追究经济学与生物学的相互关联,就会发现两者一直都是相互影响的。美国旧制度经济学家将生物学上的演化引入经济学,提出了制度演化的理论。新古典经济学的代表人物马歇尔将生物学上的达尔文进化论引入经济学,强调经济的“连续原则”,笃信自然不能飞跃的格言,肯定经济世界是不断变化和缓慢成长的。因此,在政治经济学理论创新的过程中,也需要处理好政治经济学与生物学的关系。
二、新时期政治经济学学科建设要突出八个创新
新时期推进政治经济学的学科创新,在坚持对传统政治经济学的传承,尤其是对政治经济学继承的基础上,要突出政治经济学学科建设的八个创新。(一)形成新概念。概念、范畴体系是区分理论范式的两个最重要标准,政治经济学理论创新的关键在于形成新的概念和范畴体系,需要从现实中抽象出新的概念并将其增补进来,以使政治经济学具有更强的时代特色。新时期政治经济学的学科创新需要以政治经济学理论为主体,吸收各种经济学流派的科学成份,建立新的概念:一是要推动政治经济学学科本身的概念创新。结合变化了的新形势和时代的新特点,赋予政治经济学这门学科新的内涵,把它的性质界定为:研究人类社会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关系及其运行机制的学科。“特别是在资本、劳动力、剩余价值、剥削等问题上要有创新发展,从而提高经济学的科学性”。二是引进新概念。如,“科学发展观”、“利益和谐”、“现代财富观”、“民营经济”、“经济全球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幸福指数”、“和谐社会”、“发展方式转变”、“国民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等,增强政治经济学的生命力。
(二)拓宽新范围。政治经济学学科创新要以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为主体,吸收各个流派的科学观点,在时间和空间上扩展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和解释范围。从时间看,理论阐述不只是从马克思理论讲起,而是向前延伸一些,如,在讲劳动价值论时,要反映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观,使人们从历史演化的角度认识劳动价值论。从空间上来看,在分析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基本理论时,既分析资本主义,又分析社会主义,同时重点结合中国的现实。
(三)建立新范式。政治经济学学科创新的新范式就是要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探索政治经济学的现代形态:一是要反映现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体系,又要反映每一个理论形成的历史、重大事件,还要阐述经济发展的历史过程,既体现政治经济学理论的深刻性,同时又体现历史的厚重感。二是从变化了的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基础出发,建立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新范式。进入21世纪以来,信息化的发展使世界现代化进程进入二次现代化过程,社会也由传统社会向信息化社会转型,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基础也发生了巨大变化,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创新需要从变化了的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基础出发建立新范式。
(四)确立新对象。关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学术界一致认为政治经济学是研究生产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它的研究对象是生产关系,而且政治经济学不能孤立地研究生产关系,它要联系生产力和上层建筑进行研究。在马克思关于生产关系论证的基础上,不仅要研究生产关系,而且要研究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中的关系。其研究对象是人类社会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中的关系及其运行机制;任务是探讨人类社会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及其关系的一般规律。
(五)明确新主线。公平与效率关系是政治经济学的基本问题,政治经济学的学科创新要围绕调整宏观经济的公平与效率关系、实现社会和谐这一主线。围绕这一主线抓住以下三个核心:一是在宏观上以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为核心,通过宏观结构平衡、价值平衡及其调节,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二是在微观上以处理好企业利润最大化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为核心,通过强调效率,在微观上促进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又通过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实现社会的公平。三是在资源配置上以处理好效率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为核心,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既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又实现和谐发展,并实现可持续发展,以促进和谐社会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实现。
(六)构建新体系。政治经济学学科创新要正确处理“传承与创新”的关系,构建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全新体系。在理论体系上,继承传统,立足现实,突破苏联范式的“政治经济学”体系,实现政治经济学的转型,建立政治经济学理论的新体系。按政治经济学的逻辑结构和理论的逻辑自洽性,理论体系应分为生产方式与基本经济制度、生产理论、交换理论、分配理论、消费理论、宏观经济理论、经济全球化理论等。每部分按历史顺序,按照从一般到特殊的思想逻辑,分为一般理论、资本主义理论与社会主义理论,最后具体到中国的现实。
(七)增加新内容。政治经济学学科创新要在坚持政治经济学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的基础上,结合变化了的世界经济新形势和新的时代特点,在内容上进行创新:一是根据情况变化,在角度上和内容上进行创新,如,将“对外开放理论”改为“经济全球化理论”,主要研究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当代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经济。二是总结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30年来的经验,把新理念、新现象和新问题加进去,增强政治经济学理论对现实的解释力。
(八)归纳新观点。政治经济学学科创新要在系统梳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的基础上,归纳出新的观点。如,市场经济发展的三个阶段、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分类及目标、社会主义市场体系构成、经济全球化中的两种趋势等。既使传统理论得以继承,又使各家观点得以展现。
三、新时期政治经济学学科创新要抓住体系创新这一主线
政治经济学学科创新要在其逻辑自洽性的基础上,紧紧抓住体系创新这一主线,以与时俱进为基本原则,以突破政治经济学教材的苏联范式和实现政治经济学教材的转型为目标,针对当前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部分和社会主义部分两分法的局限性,借鉴政治经济学史上政治经济学体系的三分法(生产、交换、分配)和四分法(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以及新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体系的优秀传统,以生产关系的四分法(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为指导,建立由七大部分构成的理论新体系。
(一)生产方式与基本经济制度。沿着从一般到具体的思路,首先研究生产方式与经济制度的一般理论,再研究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与经济制度,最后研究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与经济制度。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经济制度中,主要研究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从自由资本主义制度、垄断资本主义到当代资本主义制度的演变,分析当代资本主义制度的特征;在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和基本经济制度研究中,主要研究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和经济制度的确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社会主义经济改革。
(二)生产理论。沿着从一般到具体的思路,先研究生产的一般理论,再研究资本主义生产和社会主义生产。在生产的一般理论中,研究生产要素与生产过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作为生产要素的劳动、资本、技术,生产的组织以及生产规模与再生产理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面,研究资本主义生产的条件(货币转化为资本)、资本主义剩余价值的生产、资本主义的资本积累、资本主义的再生产、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在社会主义生产的研究中,研究社会主义生产过程、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社会主义的生产要素、社会主义的生产效益、社会主义的再生产、社会主义生产组织、社会主义企业、社会主义农村的经济组织与中介组织、社会主义生产的协调发展。
(三)交换理论。沿着从一般到具体的思路,先研究交换的一般理论,再研究资本主义的交换和社会主义的交换。在交换的一般理论中,研究分工与交换、商品、货币、市场及市场体系和价值规律及其作用;在资本主义的交换中,主要研究资本主义商品交换、资本主义价值规律、资本主义竞争机制、资本循环与周转以及资本主义市场体系;在社会主义的交换中,主要研究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经济规律以及社会主义市场体系。
(四)分配理论。沿着从一般到具体的思路,先研究收入分配的一般理论,再研究资本主义的收入分配和社会主义的收入分配。在收入分配的一般理论中,主要研究分配的双重含义及其相互关系、收入分配及其机制、初次分配及其决定、再分配及其调节、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及其实现;在资本主义的收入分配中,主要研究资本主义收入分配的性质与特征、资本主义收入分配的形式(包括工资、利润、利息、地租以及资本主义的其他分配方式)、资本主义收入分配的调节;在社会主义收入分配中,主要研究社会主义收入分配的性质与特征、社会主义的收入分配形式、社会主义再分配及其调节、社会主义的社会保障。
中图分类号:D5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11-0020-02
国际政治经济学是20世纪70年展起来的一门国际关系分支学科,国际政治经济学主要探讨的是财富和贫困问题,以及谁能从国际政治与国际经济体系中得到什么的问题。西方国际政治经济学集大成者罗伯特・吉尔平认为国际政治经济学是一种“对国际政治学和经济学进行综合研究的方法”,与此同时又将国际政治经济学的性质解释为“研究全球经济及技术之间相互依赖的发展同国家所构成的国际政治体系的持续化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总之,国际政治经济学就是将国际政治和世界经济联系起来,以一个全新的视角来研究国际关系的学科。
一、国际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流派
在国际政治经济化和世界经济政治化的发展趋势下,对国际问题的研究将经济学与政治学相互联系起来已经成为一大潮流,其主要目标就是研究国家、跨国公司和国际组织在国际领域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国家和市场在国际领域的相互影响。但是国际政治经济学的三大理论流派即重商主义、经济自由主义和在将经济学和政治学联系起来分析国际问题时,却存在着极大的差异。
(一)重商主义
1.重商主义者在国际政治经济学中的主要主张
在国际政治经济学中重商主义认为经济从属于政治。强调单一民族国家的利益,国际利益决定经济活动。由于深受政治现实主义传统的影响,重商主义者将国际经济看作是一种零和游戏。冲突是必然的即争夺经济资源是国际体系的内在性质,认为国家是国际政治经济关系的主要行为者和分析对象。
2.重商主义的发展经历了早期重商主义和晚期重商主义两个阶段
早期重商主义产生于15~16世纪,被称为古典重商主义。他们吸收了马基雅维利、霍布斯等人的思想,认为“正式的权威如果不能节制自我利益的追求其结果必然是残酷的‘自然状态’。因此,必须借用公共权威将个人利益转换为普遍的社会利益”。古典重商主义主张政府应该控制国家的经济,以便损害和削弱对手的实力,增强本国的实力。
晚期重商主义盛行于19世纪,这一时期的重商主义强调从国家安全角度来论述贸易保护的必要性。将政治经济力量看作是一种保护国家生存的方式,外国竞争会对国内市场构成威胁。在经济利益和国家安全方面更加注重国家安全。
早晚期重商主义的差别反映了商业资本不同历史阶段的不同要求。重商主义促进了商品货币关系和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的发展,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成长与确立创造了必要的条件。重商主义的政策、理论在历史上曾促进了资本的原始积累,推动了资本主义产生方式的建立与发展。
总之,正如罗伯特・吉尔平在《国际关系政治经济学》一书中所概括的:重商主义的优点首先在于它将国家视为国际关系中的主要行为体和经济发展的工具;其次,它深切关注国家安全和政治利益在组织与处理国际经济关系中的重要性;最后,认识到市场必须运行到一个充满社会和国家竞争的世界体系中。其弱点在于把国际经济活动看作是一种不变的零和游戏,缺乏一种令人满意的关于国内社会、国家和外交政策的理论、强调保护主义。
(二)自由主义经济
1.自由主义经济的概述
自由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主要是从经济学的角度解释国家间合作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它的理论主要来源于亚当・斯密开创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和凯恩斯的政治经济思想。自由主义经济认为在经济事务中的中心角色应当是作为生产者和消费者的个人;人类的繁荣有赖于自由市场经济的自由扩张,而且这种扩张不会仅仅局限于一个国家之内,它会超越国界成为一种全球性的扩张。经济自由主义之父―亚当・斯密相信,即使政府不施加干预,为了满足人们的需要,市场也会自然而然的扩张。经济自由主义认为个人在追求其经济利益时是理性的,当其把这种理性运用到市场之中时,所有的参与者都会获益,因此通过市场运行的“经济交换是一种正和游戏。市场将使个人、家庭和公司的利益最大化。国家间以及个人之间的经济交往是一个互利性的合作领域”。
2.自由主义经济发展的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以亚当・斯密为主要代表的古典政治经济学。他的著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集中阐述了自由市场经济理论。从自然秩序的思想出发,反对任何形式对市场经济的干预,保护私人产权,要求实行放任的自由经济。同样是从自然秩序的思想出发,亚当・斯密认为市场规律是一只“看不见的手”,能有效地调节经济运行。从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内涵可以看出其国际政治经济观:经济自由主义相信贸易与经济合作是实现和平的两大基础,因为在分工贸易之下,国家与国家之间是互惠共赢的,是一种正和的游戏;是相互依赖的,共存的关系。
第二阶段是以凯恩斯为代表的自由主义政治经济又可以称为凯恩斯主义。凯恩斯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反对古典经济学把生产放在第一位的传统思想,认为消费是第一位的,一切生产最后的目的都是为了消费。凯恩斯认为靠市场自发调节很难恢复经济,于是他一反传统的自由放任的思想,主张政府要积极地干预经济。他认为“市场经济能够给人们带来巨大的好处,但同时也具有潜在的风险、不确定性和无知”。在此情况下,国家可以通过宏观调控手段来规范市场经济,实现市场经济的有序性和稳定性。
3.自由主义对国际政治经济学的影响
自由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在思想上与国际关系中的理性主义思想是一致的。他们都承认国际无政府状态,但国际政治经济学更重视有序的国际交往;“强调国际关系中各国的共同利益、共同价值观和共同规范对国际社会存在所具有的聚合作用和由此带来的和谐性”。自由主义理论是从经济上阐述人是理性的这一思想,其核心是比较优势法则。因此认为国家间通过加深经济交往,会形成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能促使各国在经济竞争中寻求政策的协调,良化竞争。这种协调可以通过一定的制度来加以促进,如当今世界世贸组织等。因此,自由主义者认为在改造传统的权力政治特性或者解决特定的国际冲突时,市场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国际经济交往可以形成相互依存的国家间的新型关系,因此发展国家间的经济交往是实现世界和平的重要途径。这种经济决定政治或改造政治的观点是自由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最重要的本质。
(三)政治经济学
1.政治经济学概述
以政治经济学对国际关系进行研究一直是国际政治研究的基本方法,其理论基础是历史唯物主义。尽管马克思没有对国际层面的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关系进行过系统的表述,但他的思想中也具有一定的国际政治经济学成分。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是对剩余价值的无限制追求。同时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一个不断向外扩张的过程,随着商品和资本的输出,世界发达国家与不发达国家之间会形成一种不平等的依赖关系,长期会形成世界范围阶级的联系和发展了世界性阶级对抗的政治结构。因此他们主张政治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社会经济内容所决定的。
2.代表主张
政治经济学的代表人物伊曼纽尔・沃勒斯坦。他的起点是“世界体系”概念。世界体系以彼此相互依赖的某种政治结构和某种经济结构为特征。他将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体系划分为一个具有核心区、区和半区的等级结构之上。核心区拥有先进且复杂的经济活动,具有成规模的市场工业和复杂精细的农业,而且这里的经济活动都掌控在资产阶级手中;区处于等级结构的最底层,这里主要是原材料的生产场地,工业基础薄弱,并且一切经济活动都掌控在来自核心区的资本家手中;半区在经济上混合,拥有相对比较先进的工业技术,处于核心区和区的中间地带。可见,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体系是一种基本运作不平等的交换过程。经济剩余从区转移到核心区;利润从区低工资、低利润的生产者手中转移到核心区高收入、高利润的生产者手中。在国际经济体系中,强国有能力要求弱国继续这种不平等的交换关系。在世界范围内就表现为资本主义国家核心区对整个世界经济体系剩余价值的占有。沃勒斯坦在分析16世纪以来资本主义的历史发展时,将经济置于首要地位,政治次之。沃勒斯坦的论述给分析增添了色彩。
总之,的基本观点是经济是社会阶级之间,尤其是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剥削和不平等的根源。政治在很大程度上由社会经济环境决定。经济居于主导地位,政治处于支配地位。国际政治经济学关注资本主义的扩张史以及这一过程所引发的阶级之间与国家之间的斗争。资本主义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必然会导致国家之间和社会阶级之间的新危机与新冲突。在者看来,国际政治经济的历史可以被看成是资本主义全球扩张史。
二、结语
国际政治经济学是近年来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最重要内容之一,对于解决当今第三世界和发达国家之间的政治冲突,实现全球和平发展具有现实性的指导意义。通过对重商主义、经济自由主义、进行的简要论述,笔者认为三大理论的分野在于:在政治与经济关系上谁是决定性的,分析的对象是国家、个人还是阶级,国际政治经济关系本质特征是什么。用下图可以明确表示。
参考文献:
[1]苏珊・斯特兰奇.国家与市场[M].杨宇光,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
[2]倪世军.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
[3]罗伯特・吉尔平.国际关系政治经济学[M].杨宇光,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
从根本上就是对资本主义以及资产阶级的批判理论,有革命性与批判性。在生态学中,认为当前的社会生态危机,并不是因为纯粹自然问题而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1]是资本主义政治危机、经济危机的集中表现。生态学中,不仅反对将环境问题认为是由工业化和科学技术发展而造成的阶段性的生态危机,它更是认为生态危机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身,是资本主义本质中存在的反生态、反人类特性导致的生态危机,并进而科学地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经济政治的弊端。生态学还认为,若是人们不从根本上改变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制度,仅仅依靠加快国家生态技术发展,不可能真正解决国家的生态环境问题,而且会导致生态破坏的恶性循环,不利于整个世界的生态环境安全。在生态学中,认为尊重生态规律和发展资本主义政治经济是一个矛盾体,资本的扩张必然会导致经济社会无限制的发展趋势,然而自然的运作的本身承载力有限,故此对于当前世界中出现的生态环境问题,资本主义政治经济的各种矛盾才是问题源头,单纯对生态环境进行治理无异于舍本逐末,而对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进行科学地批判将会对改善环境产生本质上的积极影响。
二、生态学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批判
资产阶级政治通过暴力和掠夺创造阶级,分离了生产者与他们的生产资料,甚至剥夺土地资源,使人们流离失所,强迫无辜的农民进入到资本主义工厂中进行生产工作,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的不仅是工业发展带来的废气、废料污染,大规模扩建工厂更是深层次地影响生态安全。生态学还认为,资本主义政治中的法律极其残暴,资产阶级往往借助国家暴力以及法律制造无产者、开展生态掠夺,征服掠夺殖民地,开展对农业的剥夺,这些“合法”行为都是对世界生态环境安全短信的肆意践踏。具体来讲,生态学对于资本主义的消费方式以及资本主义者的生产方式都进行了相应的生态学批判。生态学批判资本主义,不仅批判了资本主义在反生态方面的本性,更是批判资本主义使破坏生态环境的首要源头,具有无法推卸的职责,批判资本主义是造成当前全球性生态危机的罪魁祸首[3]。
生态学中,对资本主义的生态批判主要基于对财富的无休止追求,以及对自然环境的无限度攫取,并不能理性地去利用自然资源,也不能从长远的角度去看待生态可持续发展问题;生态学批判政治制度导致人们没有特定居所,让人们在归属感与生态基础中分割开来,这样也就淡化人们对土地的保护意识,淡化人们的生态稳定认识,使人们失去土地伦理观念,从而加剧对周围生态自然环境的破坏[4]。生态学,在其形成、生态学体系化、生态学发展的多个不同阶段中,始终认为资本主义造成当今环境退化。生态学批判资本主义分割贫、富生态环境,毫无节制的开发经济扩张能源,大量消耗生态环境。
三、生态学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批判
随着西方发达国家生态运动的发展以及全球环境问题的严重,生态学被西方纳入其视野之内,并形成了生态学。它可以将生态学知识和理论相互结合起来,产生生态学,既是一种社会主义思想,又是可以剖析当今生态危机的根源,以及寻求克服世界环境退化,解决世界生态危机的有效路径。资本主义生产和自然生态系统之间存在着必然不可调和的矛盾,‘历史加速度’才是加速地球环境恶化以及破坏地球生态系统的根本[5]。生态学中,从资本逻辑本身出发,批判生态危机的本质根源,使生态问题与当代资本相互联系起来,因资本主义在获取利润中,工人的工资上涨必将会导致资本主义的平均利润降低,那么在这样环境下的资本主义企业经济发展中,就会更需强化自身对自然资源的利用,只有通过对自然的不断加深,以及不断扩大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才可以确保资本主义企业经济的利润。生态学中,在批判政治经济的同时,他也提出要想能够真正解决生态危机问题,就必须建立合理的生活模式,“更少地生产,更好地生活”采取正
确的消费观念,将消费与幸福等同,让每个人都可以通过实现劳作得到这些东西。政治经济中的“环境质量”,不仅是可欲求的商品,也不是价格合适就购得的东西,而是在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中,用“诱人的商品做最后装饰”,以此来“增加对产品享受的手段”,赋予自然经济价值,按照市场商品原则去构建社会,这是反自然的荒诞做法。
四、生态学在政治经济发展中的运用
中图分类号:DF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8631(2009)12-0056-02
科斯定理的形成,标志着新制度经济学的诞生。过去数十年,无论是在法学还是在经济学界,制度经济学都大行其道。其中像科斯、诺斯、布坎南、贝克尔这样杰出的制度经济学学者相继获得诺贝尔奖,形成“诺贝尔境界”。法律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前者是用经济学的方法来考察、研究法律制度的形成、结构、过程、效果、创新及未来发展;而后者主张用制度――结构分析方法,分析制度因素和结构因素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着重从制度和结构方面分析社会的变化及其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经济学与法经济学的理论基石:科斯定理与霍布斯定理
(一)科斯定理的引出――深度剖析一经典的案例
庄稼的一边是牧羊场,法律如规定,种菜人有权利不让羊吃蔬菜,则牧羊人就会考虑,我是花钱买些栅栏防范羊的活动范围呢?或是给对方一些赔偿有利呢?二者完全可以协商,以求双赢之局面。法律还有可能规定,牧羊人有权利放牧,则会出现种菜人主动来协商,建议提供部分资金帮其建立防范措施,或自己在田地周围围些栅栏,或者干脆出资将牧羊人的资产全部吞并。可以看出,不论法律在事先如何界定产权、责任,在交易费用为零的情况下,双方总能够使资源得到最佳的配置,使资源能够配置到对它评价最高的人手中,著名的斯密定理曾有描述:自愿交换对个人总是互利的。但在现实的世界里,交易的费用大多数情况下不可能为零,一般包括私人之间谈判、签约、监督执行协议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过高的交易费用将对私人交易形成较高的进入门槛,从而影响资源配置的效率,有效的法律制度将能够节省私人交易费用并防止争议进入诉讼,促成交易的形成。就这样,科斯通过引入交易费用的概念,将法律制度与资源配置的效率二者有机地结合在了一起,为运用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研究法律问题奠定了基石。科斯定理之完整表述:当交易费用为零时,不同的产权、责任界定将不会影响资源有效率配置的结果;反之,当交易费用不为零时,不同的产权、责任界定会导致出现不同的资源配置结果。我们所要做的就是通过法律使资源配置到对该资源评价最高的人手里,该定理还说明了法律应以消除私人之间协议的障碍为目的,积极促成交易的形成。需说明的是,所谓行政主体对资源评价及效用,应做这样的理解,即原先的行政行为能使公益得到更为有利正效益。我国现行司法体制、行政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所确定的规则,尽管尚不完善,但应该说体现了公平的精神,基本符合进行博弈的平台的要求。当事人可通过、应诉、法庭辩论、举证、质证、认证过程进行博弈。在这个平台上,理性的原告和被告既可以进行对抗,也可以进行合作和交易。
(二)政府产生的经济分析及霍布斯定理的引出
让我们假设一个只有人、土地、农业与军事技术的世界。在这个假想的世界里,人们对其先占的土地要进行保护,每个个体都要支出大量的财富与精力用于保护他的土地。这样对于整个系统来说是没有效率的,他们倒不如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产权体系,操作与维持这个产权体系的成本将远远小于N个个体用于防御的成本。并把节省下的精力与财富用于改善农业的产出。通过税收,承载这个产权法律体系的形式――国家就能够得以运转。
在无法律体系的自然状态下,私人之间的谈判与协商如果不能够顺利进行,其中的一个人会常常威胁用非常手段来达到其目的。但在一个法制社会,这些非常手段往往是违法的,法律防止了主体之间因协商不成而用非常手段带来的惨重后果。霍布斯认为,即使谈判中没有严重的障碍,人们也极少有充分的理性能在合作剩余的分割问题上达成协议。除非有一个强有力的第三方迫使他们同意,否则他们天生的贪婪将引诱他们争吵不休。这就形成了有名的霍布斯定理:建立法律以使私人协议失败后造成的损害达到最小。对行政法学界来说,其意义就是,积极建立完善的行政诉讼诉讼制度,以使行政主体与相对人协商交易失败后造成的损失最小。
科斯定理与霍布斯定理在法经济学的研究中具有广泛的运用。它们促使我们把问题指向:建立什么样的公法规则以助于行政主体与相对人谈判从而促进资源的有效率的转移。并在司法审查中设法使行政主体与相对人的损失最小。
二、行政法与制度经济学的联结点
根据科斯定理,能使交易成本最小化的法律就是最好的法律,那么,如何理解行政法背景下的交易成本呢?我们要对一个完整的行政过程分为三个步骤:1、适法状态下行政主体与相对人进行的日常的互动沟通,目的只能是互通信息以促使行政效率及质量或是预防相对人的违法活动。2、发现违法活动,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予以纠正或给予惩罚。3、相对人不服行行政行为后的权利救济,包括行政诉讼。笔者认为,科斯定理中的交易成本只能发生在第一个过程中,因为行政职权不得放弃与处分,如果违法行为已经发生,就不存在双方之间的交易问题。第二、三步骤都是双方因第一步骤所产生的成本太高而放弃使用后才发生的,只是解决了行政主体与相对人双方“交易”失败后升级的问题。如果行政法制度得到了突破,采纳学者提出的行政诉讼中的和解与调解,那么以上三个阶段都将出现致使效率最大化的交易。笔者认为,行政权也应有一定的弹性空间,即允许行政主体在一定范围和权限中根据情况可以处分。一些国家刑事诉讼中的辩诉交易程序,似值得行政诉讼法学研究和借鉴。依照一定程序进行博弈,进行交易,基于合意,出现和解。只要不违法,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原告申请撤诉或放弃某项诉讼请求,法院就没有理由不予以批准。近年来,我国30%左右的行政诉讼案件是以原告撤诉的方式结案的。尽管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但我们不得不承认,相当多的案件事实上是通过原告和被告之间协商、调解结案的。与其允许当事人在法院的背后进行交易,还不如将这种交易置于法院的监督之下,并为其设置公平的规则和程序既然美国的刑法制度里还存有控辩交易,一国的行政法制度也可适当考虑一定的弹性,行政权的弹性范围应以不损害公益与相对人的合法利益为原则。对自由裁量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过程中的计划行政、财政预算行政、促进行政以及行政指导,其活动主要由政策调整,总体上要承担政治责任和行政责任。受司法控制的行政自由裁量权,主要是那些直接涉及公民权利和利益的行为,这些行为都可以进行进行协商处置。
现在可以得出评价行政法制度有效率的两个标准:是否减少了行政主体与相对人在双方违法前沟通交易的成本;当违法行为出现后,行政法制度是否减少了因处理违法行为及监督救济而产生的成本以使双方在适法状态下协商失败后的损失降为最小。这两个标准分别是科斯定理与霍布斯定理在行政法领域的具体运用。可以自豪地说,解决了这个理论问题,行政法的经济分析将会成为一个更为严谨的体系,并能加速经济学方法在行政法领域内的广泛运用。
三、此问题的一个完美例证
最近,有关的新闻多了起来,人命案不断。笔者认为,要从根本上处理好城管法者与小商小贩之间关系,达到良好的执法效果,恐怕还要从违法前的阶段的沟通协商做起。请看一则来自sohu网的消息:乱摆乱卖、噪音扰民、违章建筑、“牛皮癣”乱张贴,面对城市管理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队长王国如日前应邀做客《沟通无界限•行风大家谈》栏目,与小贩、网友和市民们进行面对面交流,直面市民的问责。在三个多小时的节目中,王国如不断接受市民提问,尖锐的问题涉及、小贩暴力抗法等方面,在广州做了6年走鬼的湖南益阳籍人士秦先生更是在节目中现身说法,倾诉了一名小贩的难处,与城管队员进行了一次平等的对话。王国如表示:市政、工商、街道等有关部门经过沟通协调后,应该考虑给小商贩划定固定的区域摆卖,从而解决因乱摆乱卖而出现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应媒体的邀请,行政主体与相对人坐到了一起,开始了科斯交易费用为零的沟通与协商并达成了一双赢协议。做到了资源的最大化配置,达到了效率的目的。此时,无论城管法规有什么规定,双方之间的协商与沟通总能够达到理性人的效用最大化。当然,这是在媒体的撮合下达到了交易费用或者说科斯费用的零成本。正常状态下的交易成本不是为零。行政实体法、程序法、诉讼法的规定,应努力体现出诱导双方进行良好的协商即科斯所说的交易的一种价值取向。行政主体应营造一种宽松的协商氛围,努力做到对双方的零交易费用。当这种交易破裂后,救济程序也应努力做到使双方所损失之和达到最小。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决定与判决也应考虑资源配置到对它评价最高的一方。
四,行政法视野下的科斯费用――交易成本之构成
一个对交易成本较为流行的公平义:“交易成本包括事前发生的成本、事后发生的为达成一项协议而发生的成本和事后发生的监督、贯彻该协议而发生的成本;它不同于生产成本,生产成本是原产料及生产力转移到产品中的成本上。结合行政法的特征,交易成本主要有:
(一) 获取有效相对人的信息成本
在行政处罚与强制行为中,相对人在违法前是不易识别的,只有识别出“高危人群”才能进行有效的沟通。
(二) 因相对人“畏官”而产生的退缩成本
中国国情下的相对人不愿,也不敢和行政主体平等地坐下进行所谓的零成本的科斯协商。行政主体必须长时间主动地来消除此种心理倾向。只要诸位联想一下我们的小商小贩见到城管执法部门后的情景就能够得出城关执法人员在相对人心目中的形象了。
(三) 官员腐败导致的相对人的心里防范成本
部分相对人总是以一种对立的思维考虑与行政主体的关系。不相信其发出的“协商要约”是为相对人所考虑。在向零交易成本方向努力的过程中,行政主体无疑是应扮演主要的角色,以消除相对人因长期的封建历史而形成的“畏官”心理。由于法官与原被告之间信息不对称而引起的信息成本,也要求法官在进行调解过程中的行为不同于审判,要尽可能地充当协商沟通的主导方。
参考文献:
[1]钱弘道. 经济分析法学. 法律出版社 2005年.
[2]钱弘道. 法律的经济分析.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5年.
[3]罗伯特. 考特 法和经济学 张军 译. 三联出版社 2002年.
(二)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学生在学习政治经济学过程中,积极性不高。研究表明,有很多因素影响着学生学习政治经济学的积极性,但从课程本身来说,主要表现为:一是认识方面存在误区。很多学生(包括部分政治经济学专业的学生)并不了解政治经济学的学科性质,尤其是理科学生,更是简单地将政治经济学理解为“政治+经济”,以死记硬背来达到通过考试的目的,这在很大程度上偏离了学生学习这一基础理论经济学的目的。二是与其他专业课相比,政治经济学的实用性不强。政治经济学与其他课程不同,其理论逻辑性比较强,而且分析与叙述方法也较复杂[1]。只有在学习并理解了其基础理论之后,才能对其进行有效应用。目前的现状是,学生不仅不能快捷有效的应用理论,而且认为政治经济学这门课程对自身的用处或就业没太大用处,故而不重视对该课程的学习。
二、我国政治经济学教学探索
(一)改革教学内容教学内容作为提高教学质量的核心,需要不断进行改革,即以新内容代替旧内容,在教学内容方面做到与时俱进,理论联系实际。当然,教学内容的改革主要可以通过新知识的增加、旧知识的删减。当然,改革必须得围绕强化和贴近实际的主线,严格遵循客观规律,在继承和发展的基础上探索政治经济学教学新模式。以往的教学内容是对马克思相关理论的总结性讲授,对学生在理解资本主义经济和社会主义经济方面形成了某种误导,导致学生误认为经济的差异就是意识形态的差异。所以说,政治经济学内容改革要使学生真正学习到预期的知识,重点对劳动价值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流通过程、垄断资本主义及剩余价值等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
(二)改革教学方法教学的方法对于学生学习意义重大,所以教学方法首先需要理论密切联系实际。理论联系实际是科学的重要理论观点,理论紧密联系实际,需要高校不断增强教与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高校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应该密切联系当代的实际,仔细分析是否适用于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认真比较资本主义经济和社会主义经济的优缺点,积极总结好的教学方法,尤其应当学习和借鉴这些先进科学技术和现代化的管理模式。
中图分类号:F091.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685(2013)07-0046-05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正全面、加速推进,形成了有关转型的诸多共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在不断推进的同时,建立中国经济学理论体系和学术话语体系的呼声也日益高涨,从经济学角度分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与社会、私利与公益、自由与秩序、财富与道德等成为经济学界热议的问题。事实上,对于这些问题的讨论及其在经济学理论体系建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在苏格兰启蒙运动时期欧洲一些国家的经济与社会转型中便有体现,其取得的重大突破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大卫·休谟、亚当·斯密、詹姆斯·斯图亚特、亚当·弗格森等苏格兰启蒙学者的思想启蒙,尤其是他们对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重塑,被《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的编撰者们视为“最重要的贡献”与“最不朽的遗产”。因此,重温苏格兰启蒙时期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创建及特质,不仅有助于深化对现代经济学形成与发展的认识,而且能够为在深刻领悟当前我国转型时期经济、政治、社会、伦理问题的复杂性的基础上,建立中国经济学理论体系提供参考。
一、苏格兰启蒙运动推动政治经济学摆脱了“政治计算”
卢梭在对“政治经济学”一词进行词源学考察时指出,“经济学(Economy)这个名词起源于希腊文oikos(家)和nomos(法),本来的意思是贤明合法地管理家政,为全家谋幸福。后来这个词义扩大到大家庭——国家——的治理上。为了区分这一名词的两种意义,就把前者叫做特殊的经济学或家庭经济学,把后者一般称为一般经济学或政治经济学。”历史地看,从家庭经济学向政治经济学的转型过程,也是伦理学、政治学与经济学不断融合与分离的过程。正如皮埃尔-罗桑瓦隆所言,“经济的诞生体现为一种分化与混合的双重运动。”
经济学的源头可追溯至古希腊时代,历史学家色诺芬就曾提出重视农业和分工的思想。柏拉图进一步指出,分工、生产和交换的发展必须依托于货币,但货币只是交换的媒介和价值尺度,而不应作为贮藏的手段。柏拉图对商业的态度是矛盾的,一方面,柏拉图认为商业具有一定的作用,应当允许其存在;另一方面,他又认为商业是不道德的,应当加以限制,尤其应当禁止雅典公民从事商业。亚里士多德对一些经济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提出了财富二分的思想,即以有限性或无限性为标准,把财富区分为两种:一种是作为有用物(即使用价值)的总体财富,它是有限的;另一种是作为货币积累的财富,它是无限的。与此相对应,亚里士多德认为存在两种科学,即经济学和货殖术。经济学研究如何取得对于生活必需、对于家庭或国家有用的东西;货殖术研究如何取得货币形态的财富,即用货币来赚取更多的货币。然而,与柏拉图一样,亚里士多德也贬低货殖术,认为追求货币财富是违反自然的,是可恨的。可见,古希腊时期的经济学只是家庭经济学或家政管理。
近代经济学的产生是从否认亚里士多德的经济学与货殖术的区分开始的。1615年,法国重商主义者孟奇里梯安的《献给国王和王太后的政治经济学》首次提出了政治经济学的概念,经济与政治从此形成了密不可分的关系。经济学家们逐渐认识到,以获取物品为目的的经济学对于家庭和国家来说都是有益的,经济的政治性、公共性开始为人们所认同。然而,正如皮埃尔·罗桑瓦隆所洞察的,政治与经济的过度结合使诸如威廉·配第等后继者们“都是从权力的观点来思考经济”,“实际上从未真正关心过经济理论本身。他们未曾寻求对整个经济过程做一个总体的解释。……他们的大部分著作只是人口统计和农业统计汇编”,只是“政治计算”,而非“财富的科学”。因此,在皮埃尔·罗桑瓦隆看来,“直到18世纪至少在亚当·斯密之前几乎不存在经济学。人们只知道一方面是贸易,另一方面是政治”;然而“政治计算的主体是君主,贸易的主体是商人,那么,没有真正的市民社会,经济就没有主体”。因此,“英国政治经济学之所以比法国政治经济学‘先进’,也仅仅在于英国的市民社会领先于法国的市民社会。”
马克思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理解更为宽容。他并没有像罗桑瓦隆那样将威廉·配第的经济学也列入政治计算的行列,而是认为他开启了一个新的时代。马克思认为,“古典政治经济学在英国从威廉·配第开始,到李嘉图结束,在法国从布阿古尔贝尔开始,到西斯蒙第结束。”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已经开始从流通领域转向生产领域,而“真正的现代经济科学,只是当理论研究从流通过程转向生产过程的时候才开始。”研究转向生产领域意味着经济学的一场革命,使经济日益挣脱了重商主义而成为新的自主活动。
但是,不论把现代意义的经济学定格在哪个具体时段,18世纪的苏格兰启蒙运动对于政治经济学体系建立的意义都是无可争议的。相对于重商主义甚至重农主义,苏格兰启蒙思想家对经济学的最卓越贡献在于,他们推动了经济的“非政治化”,从而与政治非伦理化、伦理非宗教化结成一体,形塑了现代性的基本特征。《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中对苏格兰启蒙思想家的贡献描述为:“苏格兰人建立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观点在于,经济生活是自我调节的,经济成长是一个能动的、自我持续的过程。正是休谟以其刺激性的,但却是零碎的经济学论文发动了这场辩论。詹姆斯-斯图亚特在其《政治经济原理》(1767年)一书中,试图既回答休谟的论点,又对这个问题作出了总体的论述。不幸的是,1776年斯密《国富论》的出版明显使斯图亚特的著作黯然失色。……斯密认为,政治经济学可能仍然只是‘一位政治家或立法者的科学的一个分支’;然而《国富论》可以单独地理解。它比斯图亚特《政治经济原理》——或欧洲的其他著作:魁奈的《经济表》(1758—1759年)和杰诺韦西的《商业演说》(1765年)结构更严密,更通俗易读,更令人信服,而且坦率地说,也更加智慧——它以自己的立论创立了政治经济学。”
二、苏格兰启蒙思想家确立了古典政治经济学中市场的地位
尽管在《国富论》中亚当·斯密仍然将政治经济学视为“政治家或立法家的一门科学”,甚至在学科门类上还归属于政治学,但是正如很多学者所分析的,这一提法的主要用意是对政治家或立法家的政治权力与政治行为进行划界,使他们从其热衷的政治计算中走出来,从而将政治经济学带进其所认为的科学发展的轨道。在古典经济学家看来,政治经济学之所以长期无法摆脱干涉主义,从根本上说是因为其无法科学解答这样一个理论难题:如果没有政府这只强有力的手,社会经济秩序如何保证?社会公益是否可以实现?对于这个问题,无论是霍布斯及其之后的重商主义者还是法国的重农主义者都没能给出科学的解答。前者认为,只有在君主掌控的国家下,私利才能形成公益。重农主义者虽然心仪自然秩序与自由放任主义,然而他们又依托政府来维护和实现这种自然秩序,因而不仅赞成政府干涉市场,而且试图在制度化的设计中将君主的利益与经济体制捆绑在一起,甚至提出将国民财产的一个固定份额给予君主。
与干涉主义不同,苏格兰启蒙思想家指出了市场本身的独立性与自组织性,以及私利与公益之间的通融性。对于市场不依赖于国家的独立性,苏格兰启蒙思想家主要是在国家与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相区分的思路框架下,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对于市场自身的协调机制与自组织性,苏格兰启蒙思想家从多个层次予以解答。如,在人性伦理层次,休谟认为,每一个人既有利己的一面,又有有限慷慨的一面;斯密认为,人既有利己之心,也有同情之心;弗格森认为,人既有自我保存的天性,也有联盟的天性;因而人与人的关系不会陷入自相残杀的境地。在社会观上,苏格兰启蒙思想家认为,社会的生成与有序化是自发的,不是契约论者所主张的需要人为的理性建构,经济运行能够实现自我调节,这是由分工、交换、自由竞争等作用的结果。其中,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的论述对于市场自身的协调机制与自组织性的论述最具形象和说服力。
在18世纪的苏格兰启蒙时代,私利与公益的问题不仅仅是一个伦理问题,也是当时重要的经济社会问题,而且关系到财富分配的社会后果以及对社会秩序的认识与评价。对于私利与公益问题,曼德维尔率先通过蜜蜂的寓言,诠释了古典政治经济学中的私恶即公益的思想,但其寓言式分析和悖论式逻辑使其理论说服力大打折扣。后继者休谟、斯密、弗格森在对曼德维尔“低调的人性”改造的基础上,从情感主义的维度对私利与公益的相通性进行了深入阐述。按照他们的看法,人是情感的动物,任何人都有同情心,能够通过情感的相互认同而协调各自的行动与利益,从而形成公序良俗。
三、苏格兰启蒙思想家非常重视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伦理问题
由于理顺了政治学领域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以及伦理学中私利与公益的关系问题,苏格兰启蒙思想家使经济学日益摆脱了干涉主义和僧侣式德性的束缚,并成为“财富的科学”。然而,这并不是说作为“财富的科学”的经济学从此远离乃至排斥政治学与伦理学;恰恰相反,正如阿马蒂亚·森所指出的,在任何时候,“经济学研究最终必须与伦理学研究和政治学研究结合起来”。因为,经济学中一些根本问题的解答依赖于伦理学:一是人类行为的动机问题,即“伦理相关的动机观”。二是社会成就的判断问题,即“伦理相关的社会成就观”。也是基于这一认识,阿马蒂亚·森严肃批评了现代经济学的“无伦理”特征。限于篇幅,这里简单阐释苏格兰启蒙思想家对经济学中两个根本问题的分析。
(一)经济行为的“伦理动机”
长期以来,人们普遍认为古典政治经济学提供了一种经济人的解释模式,甚至认为亚当·斯密的《国富论》首先提出了这一人性假设。诚然,无论是休谟还是斯密,苏格兰启蒙思想家们都承认自私是人性中最为基本的方面。即使有着社群主义倾向的弗格森,也认为人最倾向于“只关心自己的”,并极力强调人的社会性也是为了消解这种自利的取向。然而,同样毋庸置疑的是,苏格兰启蒙思想家们都反对对人性自私的过分渲染,而且在人性论上秉承着一种辩证的态度。因此,在经济生活中,尽管我们不能否认人具有经济人的特征,但是不能据此对其进行极端化与庸俗化理解,将人的自利与利己的一面推向唯利与利己主义。对此,莱昂内尔·罗宾斯曾对斯密的人性论做了非常精辟的辩护:“在《国富论》的全书中,自利并不意味着自私。它的意思只是说个人的利益是一个人最密切关心的事。它们当然可能只是他个人的幸福;但也同样可能包含了家庭情爱、社会义务、朋友情谊,甚至还包含在他看来具有中心意义的更为广泛的活动。将自利解释为一定是‘物质的’,也同样是一种曲解。随着购买力的提高,‘仅仅出于物质性’的关心——不管物质性一词作何解释——的吸引力不是更多而是更少了。”
(二)对于“伦理相关的社会成就观”
苏格兰启蒙思想家的卓越性在于,他们既充分肯定了财富的积极效应,也客观评价了财富可能带来的消极影响,即对财富及其增长采取了科学和辩证的态度。对于商业文明的积极影响,苏格兰启蒙思想家充分肯定了商业文明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在经济上,财富的增长能带来日益精致和舒适的物质生活。在政治上,工商业与技艺的进步改变了传统社会的阶层结构,催生与壮大了中产阶级,从而形塑了不同于前商业社会的政治形态。在精神生活领域,商业文明能够敦风化俗,有助于重诺言、守时间、爱秩序、节约、谨慎等商业精神的成长与发育。对于商业文明的消极影响,苏格兰启蒙思想家在现代市民社会发生之初就敏锐地意识到其潜在的问题与危机:一是社会分工容易导致人的片面化与单向度发展,使得每个人“就像是一台发动机上的零件”。二是追求财富的欲望具有腐蚀道德的倾向,会使人们把关注的焦点集中在私利而非道德上,而没有德性支撑的财富崇拜容易将人引向感官享乐主义、物欲主义的深渊。三是在过分商业化的社会中,私人化特征极其明显,人们容易蜷缩在狭小的自我圈子中患得患失。四是公共精神的缺失、政治冷漠的蔓延会增加极权主义、政治奴役的风险。
四、苏格兰启蒙思想家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特质的诠释及启示
苏格兰启蒙思想家所开创的古典政治经济学既不同于古希腊的家庭经济学和15~16世纪的重商主义,也又有别于19世纪末之后在西方流行的一般经济学。古典政治经济学研究具有三个重要特质或维度:一是人本维度。苏格兰启蒙思想家并不是后世所谓的自私自利的经济人与理性人假设的信奉者;相反,他们从情感主义的立场出发,充分肯定了人的情感的丰富性与多样性,客观公允地评判人的自利情感与社会性情感,以及两者互动共融的心理基础与协调机制,并在此基础上有力地论辩了私利与公益的问题,从而为经济活动提供了一种人本主义的心理学基础。二是政府维度。苏格兰启蒙思想家并不是后世所谓的自由放任主义、“最小国家”理念的笃信者。尽管在他们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架构中,一方面着力强调了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区分,极力排斥政府对市场行为的行政干预;但在另一方面,他们并没有走向极端,而是有着浓郁的制度主义特色。苏格兰启蒙思想家强调政府作为“竞赛规则”制定者与裁判者的对于“看不见的手”的制度保障作用,而且敏锐地意识到市场机制的缺陷,提出“建设并维持某些公共事业及某些公共设施”,因为“这种事业与设施,在由大社会经营时,其利润常能补偿所费而有余,但若由个人或少数人经营,就决不能补偿所费”,甚至提出政府应当承担社会建设与社会保障的职能。如,弗格森认为,政府应当“保证家庭的维生之计和住所;保护勤劳的人从事自己的职业;调和公共秩序的限制条件、人类的社会公德心和他们各自为个人打算的追求间的矛盾。”三是伦理维度。与阿马蒂亚·森所批判的现代经济学的“无伦理”特征不同,苏格兰启蒙思想家既重视分析“伦理相关的动机观”,又注意探究“伦理相关的社会成就观”,把财富与德性共同置于研究的重心。
然而,在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中,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实质基本被抽空了,只剩下对于某些局部经济行为或经济领域“精细”的技巧性分析,丢弃了古典政治经济学多重的分析维度。尤其是新古典经济学无视经济分析的道德伦理维度,仅仅围绕经济人的自利假设展开研究,反而为现实社会中的不道德经济行为提供了依据。我国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认知经历了一个由“马克思”到“斯密”的转变过程。但是毋庸讳言,我们对斯密以及其他苏格兰启蒙思想家所倡导的市场原则与市场精神也存在很多误解与偏差,也存在将苏格兰启蒙思想家的政治经济思想简单化、庸俗化为以经济人、自由放任、“守夜人”国家、价值中立等为特质的“斯密主义”的问题。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同时,过度市场化、诚信缺失、道德滑坡、收入差距扩大、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等深层次问题和矛盾也日益凸显。面临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社会经济转型的重要时期,中国经济学界需要根据我国实际,以经济学为指导,创建中国经济学理论体系。而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不仅要总结几十年来的成功经验和规律,还要反思问题和教训,突破对市场运行机制的偏狭化理解,研究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有效结合的理论基础。因此,在这一背景下,重温和思考苏格兰启蒙运动中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创立过程,有助于我们突破形形的“斯密主义”,理顺个人与社会、私利与公益、自由与秩序、财富与德性等相互关系,真正理解与践行市场经济既是一种法制经济也是一种道德经济的理念,从而推进中国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7]米勒,波格丹诺,主编.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739,739.
[2]卢梭.政治经济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1.
[3][4]皮埃尔·罗桑瓦隆.乌托邦资本主义——市场观念史[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150.150-160.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41.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276.
[8][13]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1,253.
[9]阿马蒂亚·森.伦理学与经济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