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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大全11篇

时间:2024-02-19 15:26:29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交通工程质量监督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交通工程质量监督

篇(1)

前言

我国正处于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阶段,国家交通工程建设正在不断扩大其规模,交通工程的质量水平正在不断提高,对于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我国法制化进程也促使了国家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不断向制度化发展,国家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相关体系正在不断完善中。笔者作为一名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相关工作人员,深知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因此笔者认真分析了我国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发展现状,主要从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涉及到的各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 交通工程施工前期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交通工程施工前期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是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的前期工作,也是必须做好的工作。首先就是要做好交通工程相关文书的监督管理,不仅包括交通工程的设计,还有勘察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必须严把交通工程的设计和相关勘察文书的质量关,避免交通工程设计和勘察文书出现错误,导致对整个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产生影响。我国对于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正在进行法治化建设,正在不断完善其法律监督管理体系。对于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工程设计和相关勘察文书,必须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对相应的违规行为进行详细记录,并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依法惩处。通过对违法行为的惩处,不仅可以及时纠正其错误,而且可以对社会的其他交通工程参与主体起到警示作用,树立法律对于约束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威慑力。通过采取法律手段对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约束,不仅可以保障我国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达到其目的,而且可以不断完善我国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法律体系,促使我国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有法可依。其次,严把交通工程项目招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关。对交通工程招标活动进行有效监督管理是保证招标活动公正合法的重要手段,也是我国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必须要做的工作。施工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作为整个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包括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也包括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质量监督和市场监督是相辅相成的,质量监督为市场监督的顺利进行提供了规范有效的可能性,而市场监督的顺利进行也为质量监督的有效开展提供了条件。最后是对交通工程相关合同文件的监督。交通工程涉及到很多的合同文件,其中非常关键的就是施工合同,认真监督施工合同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合同涉及的质量要求是否达到标准。对于施工合同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必须立即进行情况汇报,并进行相应整改。通过以上三项监督管理工作的结合,对我国交通工程质量进行前期监督管理工作,起到预防的效果,也为后期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二、 交通工程施工期间的监督管理工作

交通工程施工阶段作为整个交通工程的主要阶段,也是核心阶段,对其监督管理工作是非常关键的,也是整个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关键阶段。首先,施工阶段的监督管理工作必须符合相关行政主体的要求,在相关行政主体的规定内开展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由于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相关体制和社会发展状况等都要求施工阶段的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必须立足于与国家和社会公众的视角开展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其次,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主要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面监督管理。在施工阶段对交通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时候非常关键的是对工程地基和工程主体结构等重要部位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对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通过合理科学的数据采集和分析处理确保工程质量的达标。对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合理抽查,客观检查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标准和具体规定的落实情况。一方面可以检验国家法律法规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的实施情况,另一方面也可以从监督管理工作中反馈信息不断完善我国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相关体系。还有就是在施工期间采用制度监督的同时,不断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对交通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由于很多人为的监督工作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误差,所以笔者认为应该加大技术监督手段的实施,这主要包括对施工现场的质量监督、竣工检测结果的监督、工程完工后工程实体的宏观检测监督等。相关的技术监督主要可以采用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来实现,现阶段我国也在不断完善国家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信息化系统,这不仅可以为我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提供了档案网络管理的渠道,也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资源的分享和流通提供了条件,使得我国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也标志着我国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在向着科技信息化迈进。

全面分析来看,我国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是针对施工期间的活动,并对整个活动过程以及相关主体进行动态全面的监督管理,这个监督管理工作涉及到整个交通工程施工方方面面。笔者在文中论述了相应的现场监督手段,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对相关责任主体的监督,查看相关法律和标准在交通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落实情况,也保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方式的合法合理性,确保我国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既能完成其工作目标,又能不断完善其监督管理体系。

三、 交通工程竣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交通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是一个完整的监督管理系统,也是一个动态的监督管理工作,它不仅涉及到施工前的相关预防监督管理工作、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而且还包括交通工程竣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交通工程竣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对工程的正常投入使用起到非常重要的影响作用,所以必须严格做好交通工程竣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交通工程竣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工程质量是否合格,达到所有标准要求的工程才能投入到正常使用中,对于不符合具体质量标准要求的工程坚决不允许投入使用,坚决杜绝劣质工程的使用对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然后是严格做好交通工程后期质量维护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投入使用的交通工程项目质量符合具体要求,这不仅要坚决杜绝交通工程竣工后的维护工作对工程质量产生和工程使用寿命产生影响,而且要避免由于交通工程后期维护工作对国家各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失。笔者认为做好交通工程竣工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该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是确保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程序具体有效,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验收程序监督交通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对于不符合国家验收标准的工程坚决不准予验收合格,并监督其进行具体整改。第二是必须严格监督交通工程的竣工验收按照国家规定的所有程序依次进行,不能让工程竣工验收漏过国家规定的任何程序验收。最后是加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不仅确保整个工程在竣工验收的时候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而且要保证其在今后的使用期内都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整个监督管理工作应该严格按照国家的质量监督管理相关指导,并且不断更新和完善其监督管理工作理念,更要及时更新监督管理技术手段,确保我国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和世界的先进水平处于同一层次。

结束语

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作为我国交通工程管理中的重要内容,不仅关系我国交通工程质量的好坏问题,而且也关系到我国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完善问题。在我国交通工程建设不断发展的今天,我国交通工程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所以我国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考验。笔者在文中分别从交通工程施工前期和施工期间以及竣工后三个阶段论述了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希望对我国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起到一定的帮助。

参考文献

篇(2)

引言

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交通工程的建设规模不断扩大,要保障交通工程的质量,就应该建立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化的手段来控制交通工程的风险。信息化施工和信息化工程质量管理的结合,能够为交通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提供更大的便利,实现规范化施工和信息化施工,提高我国交通工程质量管理的水平。

1 构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必要性

在信息化的时代大背景下,要提升一个部门、一个城市以及整个地区的信息化程度,就必须对传统的交通工程质量管理模式进行改进,提高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交通工程建设是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交通工程建设的规模越来越大,建设进展非常迅速,这也导致了一些单项工程具有较紧的工期,加之交通工程本身具有较高的质量要求,一些交通工程出现了质量隐患,甚至严重的质量问题。一旦交通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必然会造成非常严重的经济损失和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传统的交通工程质量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构建和完善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是时展的大势所趋。

2 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情况

我国很多地区都开始积极建设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化系统,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系统的信息化程度也有了直接的提高,例如在我国的广州、上海、北京等地相继建立了“第三方监测数据管理系统”“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系统”“施工安全风险监控系统”“工程远程监控管理系统”等,有效地提高了当地的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效率。但是由于我国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起步较晚,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

2.1 没有对信息系统进行统一的设计和规划

一些城市建立了一部分独立的信息系统,以适应不同区域的交通工程的建设需要,其中缺乏统一的设计和规划。还有一些城市在信息系统研发方面存在着重复研发的问题,没有对不同时期对质量安全管理的不同理解和需求进行有效的整合,造成资源的浪费[1]。

2.2 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

交通工程涉及第三方检测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政府相关部门等多个相关主体,而当前的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尚未建立起有效的协调机制来对各进行协调。

2.3 存在重复投资问题

各个城市一般都会根据自身的交通工程建设需要来建设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各地之间缺乏有效的平台来交流建设成果和经验,设备购置、系统建设方面存在着重复投资的问题。

2.4 存在信息孤岛

交通行业尚未建立起统一的信息工程建设标准,从而也就无法对各城市的信息工程数据进行共享。而各部门之间也很难及时地对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相关数据进行有效的交换。

3 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构建

3.1 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构建思路

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技术基础是通信技术、网络技术和计算机技术,该系统的目标在于提高交通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水平和效率。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构建思路如下。

(1)具有较高的实用性。该信息系统必须简单实用,具有较强的推广性,能相对便利的对其成果和数据进行共享,能够对数据进行快速、准确的分析。

(2)模块化建设依据城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需求,对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统一规划,将其细分为不同的子模块并进行分步实施[2]。

3.2 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具体构成

构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应该对质量管理、试验管理、合同管理、原材料管理、计量支付管理、标准和公式库管理、地理信息管理、竣工资料管理、系统自身管理等方面的子系统进行分别构建,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具备各项基本功能。

3.2.1 质量管理模块

质量管理模块是整个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核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质量管理相关文件、工程交工时间管理、质量综合评定、工程质量认可书管理、分项检验资料档案管理、工程报验和验收、开工申请和审批过程、工程划分体系等。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必须实现分项工程工序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工程、继电安装工程、土建工程的信息化管理,同时还要通过信息化手段来管理所有施工工序,开展完善、规范的流程管理[3]。

3.2.2 试验管理模块

该模块主要是管理、处理交通工程中的各种试验资料,以及相关的图表和数据。在具体的交通工程项目中,可以通过该模块来进行数据管理、试验标准管理和现场试验管理等。

3.2.3 合同管理模块

合同管理主要包括设计变更申请、应对合同违约情况、工程支付计划、合同信息储存等方面的内容。

3.2.4 原材料质量管理模块

该模块主要是对原材料的进场、试验和使用进行全方位管理,包括原材料的使用记录、试验记录和进场验报,并对所有原材料有关的信息进行汇总。

3.3 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软件体系

该信息系统的软件体系主要包括应急管理系统、安防系统、监测预警系统、安全风险管理系统、质量精细化管理系统等。通过各个系统的协调作业,形成一个完整的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平台。该信息系统中,能够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系统门户,具有四个层次的软件架构。第一层次为数据库层,主要作用是存储各模块中产生的数据;第二层次为接口、引擎和中间件层,包括信息系统中所有的开发结构、引擎和中间件;第三层次是专业子系统,不同的子系统能够独立运行;第四层次是系统的门户层,也就是将各子系统的数据联通起来。必须通过软件体系来联通各子系统和模块,同时在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各相关单位和部门之间建立共享平台,避免重复建设,交换相关经验,加强相互监督。

3.4 发挥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具体作用

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能够对现有的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制度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同时对质监的工作行为进行有力的规范。而且通过窗口自动提示功能和预警提示功能,能够对交通工程各项工序进行更好的监督[4]。

4 结束语

构建完善的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是时展的必然需要,积极建和完善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能够进一步提高交通工程的规范化和信息化。该信息工程系统的运用能够将各项现代信息技术的优势综合起来,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得到明显的提高,同时加强各相关部门的联通。

参考文献

[1]王艳辉,罗俊,张晨琛.基于GIS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安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实现[J].交通运输系统工程与信息,2010(04).

篇(3)

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要严格依据质量监督通知及监督工作计划实施监督,对各参建单位在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实体质量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引进三个关键阶段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对工程三个关键阶段进行监督检测:第一关键阶段路基、结构物下部;第二关键阶段路面底基层、基层、结构物上部;第三个关键阶段路面面层、交通安全设施。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做好河南省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河南省交通厅下发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及各类规定,规范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和质量鉴定的工作程序、方式。

质量监督过程中监督机构通过建立各项施工应急反应机制,按照对质量事故处理“三不放过”的基本原则和项目分级管理权限,及时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及后期处理。

监督工作执行标准。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为中心,强化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努力使质量监督工作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程序化;抓好行业管理与专业技能培训。如加强现场监督检查,抓关键、差重点,全面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继续加强质量监督队伍的自身建设,在不断提高质量监督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的基础上,从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制定及运行效果着手,以抓质量管理为中心,查质量行为为切入点,检验实体质量为突破口,对工程实体、施工工艺、质量管理方面的质量通病逐项检查,强化过程控制,发挥业主主导责任作用。督促监理、施工单位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良好运转,确保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覆盖率。

明确监督工作重点。在公路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首先要对参建各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监督检查。看看体系是否完整和健全。加强工程现场基本管理,加大对监理、施工及实验检测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现场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根据部省级要求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建立信誉档案,对从业人员的无序流动进行有序管理。

要严把工程监理工作关,抓好监理工程师及驻地旁站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进度及投资管理工作的控制能力,监理人员的工作做得到不到位,会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的好与坏,因此监督监理工作是监督工作最首要的任务。

对关键工序、重点部位、隐蔽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为重点,有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实体、工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通病问题,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专项及监督抽查活动。

对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进行检查和控制。首先要求施工单位人员配备、组织管理、检测程序、方法、手段等哥哥环节上加强管理,明确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标准。实行“三检”制。在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必须执行“三检”制,且有施工单位质监部门专项质检员验收,然后经监理人员验收、签字认定,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如果施工单位没有进行“三检”或专职质监人员没有签字,监理人员要拒绝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为了适应现代科技信息化的发展需要,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还应努力学会并掌握利用现代计算机科学技术作为现代化管理的重要手段,逐步实现工程监督管理方法科学化。建设过程中的监督管理总的说是以施工主体为主线,以工程主体结构的验收和随机抽查监督为主要形式,把各主体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纳入监督管理,还要将环境质量的监督贯穿于各个监督的全过程,环境质量也是质量监督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通过施工中的监督,以保证各主体的质量行为规范,使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

篇(4)

1 交通工程区别于其他工程的特点

具有明显的公共性及获利的缓慢性作为公共基础设施的交通工程具有明显的公共属性,其所具有的公共性指的就是在交通工程所在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居民群众,都可以是交通工程项目潜在的消费者,而这些消费者个体又是十分不确定的;而交通工程项目获利的缓慢性则是指,交通工程投资大,但利润的回收时间很长,要经过几年甚至几十年才明显见到效果。

区别于其他建筑工程的另一个特点是,交通工程投资规模大、见效慢,结构形势复杂,施工周期长,地址涉及的范围广,很多工程项目会跨行政区域作业,这一系列特点都给交通工程项目带来了很多麻烦。从商业的角度看,交通工程项目也属于一种产品,只不过产品比较特殊,该领域的基本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该项目主要由建设部门、设计部门、勘查部门、监理部门及施工部门依法对交通工程项目负责,而消费者,则极可能是所有可能使用该产品的人们大众,产品使用费用的支付方式有几种,基本有:车辆年费转移、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期限、部分财政拨款。基于消费者不确定这一特点,所以买房临时不具备对产品进行议价能力及竣工时工程质量验收权力。所以当地政府的交通部门一直替潜在的消费者实行这一权力。

2 交通工程质量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2.1 部门激励机制存在问题

激励机制的制定经常有工程质量越好,相关部门获利越少的问题,利润是交通工程项目生产单位所主要感兴趣的东西,其获得利润的主要渠道就是售卖价格和交通工程项目生产成本这两者的差值。一般情况下,工程质量的提高是需要一定成本投入的,产品的价格在一定时期内不会出现过大的波动,所以工程质量提高相关单位所获的利润就会相对降低。在利润的驱使下,每一个参加建设的单位都想把自身的利益发挥到极致,因此在验收可以波动的范围内,他们会把质量降低,这一现象导致了诸多问题的出现:在施工过程中为了降低成本,一些相关人员会有偷工减料的行为,监督过程中,监督人员的专业素质也有待提高,专业知识的训练也逐渐流于形式,没有人太过关心工程检测方面的专业知识是否符合要求。

在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处罚金额数目过大通常情况下,所犯的过失和处罚的力度应是对等的。比如说,对于那些骂人的行为,法律是不可以对其判处极刑,因为这样是很难执行,降低了法律的权威性,同时如果真的执行起来,也可能会激起民愤。现阶段,在我国交通工程项目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对其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和质量不良行为的处罚力度很大,如处罚金额最少都是十几万元,显然这个数目有点过大。对于那么投资规模较大的跨海大桥或是高速公路来说,这种处罚力度能够起到较好的效果,但是对于那些由县级监督机构在监的概算额较小的农村公路工程项目来说,这种处罚的力度就有点过大了。而实际上在农村公路工程的施工建设过程中,如果真的出现了违法行为或是违规行为,当地的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也并没有依据文件中的规定对其进行严格处罚,而这就大大的降低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监督工作的权威性。

2.2 交通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还有待提高

要想保证交通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有序的进行,那么质量监督的相关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素质。而实际的情况却是,处于质监工作第一线的质监人员都没有掌握相关的交通工程的技术理论,也不熟悉国家交通工程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缺乏实际应用新技术和新材料的能力,对交通工程的建设质量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另外,在我国的交通工程建设行业中,有些人员的道德水平也存在问题,急需改善。

3 问题解决路径

3.1 从法律角度来讲,为保障工程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的合法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宜早日解决地市级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工程师行政执法证问题。

3.2 考虑到我国地域发展水平存在巨大的差异,建议地级市的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依据相关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法规,制定更利于具体操作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例如,参建单位的单次违规行为的处罚金数额可以适当缩减。

3.3 在继续大力推行以政府为主导、带有奖励色彩的“优质优价、优监优酬”的基上,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在一些条件允许的交通建设工程中,可以试行更加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 “按质付费”的动态挂钩办法。

3.4 为避免部分“资质优但现场质量行为差”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继续扰乱市场秩序,宜加强交通建设工程的“入口”管理。建议将“条件审查”进一步拓展到“诚信审查与准入”,可由相关交通主管部门或下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根据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在过往工程中工程质量行为的诚信记录与诚信扣分情况,对那些质量行为能够达到基本要求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给予相应的工程建设准入证件。而对于屡屡发生工程质量不良行为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其市场准入。

3.5 加大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额度和保质年限,便于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追究。

结束语

总而言之,交通工程所涉及的范围广、领域多,还常有有跨行政区域的现象,及消费群体不确定,着一些列特点决定了,在工程质量监督上也会有一定的难题,如在管理方面,涉及到不同的相关部门,在质量监督方面的规范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繁琐性,造成有关人员不知根据哪种规定进行检测的局面,激励机制本来方向是好的,但没有发挥出本来预想的作用,甚至造成了负面影响。一些问题的出现在找到根源的时候都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只要相关单位对该类问题予以足够的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交通工程监督方面的问题会越来越少。

参考文献

篇(5)

关键词: 试验检测管理;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Key words: test and inspection management;traffic construction project;quality supervision

中图分类号:TU7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13-0058-02

0 引言

县道及以下交通建设工程(农村公路)主要存在项目小而散、参建队伍技术力量薄弱等特点,一直来是监督部门质量监管的难点。随着《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代表政府监督的质监部门在工程质量监管由实体监督向行为监督转变的过程中,无论工程规模大小,让参建各方严格按照有关质量管理程序执行,规范操作过程,做到有章可循,有序而作,通过用数据说话的试验检测管理为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奠定基础。

1 施工准备阶段试验检测工作的管理

从受理建设单位申报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至工程开工阶段是参建各方完善监督程序的关键时刻,能否较好地贯彻执行监督程序是把握工程质量的重点。试验检测工作管理主要需要落实以下几方面监督程序:

①监督机构在受理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申请后,作为施工自检体系和监理抽检程序的主要组成,建设单位须及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设立工地试验室,考虑到农村公路项目小、工期短等特点,施工、监理单位可就近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不同一家检测公司作为其工地试验室,建设单位根据建设情况及时报质安站备案。

工地试验室应加强外委试验管理,超出母体检测机构授权范围的试验项目和参数须外委,施工、监理单位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质安站备案。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结构物质量管理,提高和延长结构物使用的安全性和耐久性,对商品砼使用、结构构件外委加工、砼外加剂的质量管理必须严格审批程序和报备制度。实行施工单位根据有关要求申请、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审批、抄送监督单位的过程。

②施工、监理单位根据工程规模和其他具体情况来布置工地试验室,确保能对施工进行跟踪检测,及时掌握试验数据。质安站须对建设单位报备的施工、监理工地试验室及时进行考核,主要核查以下几方面:1)对工地试验室的位置选择和周围的环境情况;2)根据申报科目对试验室设备的布置和标化建设情况;3)核查工地试验室的仪器设备定期计量检定情况,以保证试验仪器的准确性;4)对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培训并进行专业考核,提高试验检测人员的技术水平,做到持证上岗;5)建立健全试验检测工作制度。工地试验室要建立各级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检测样品及抽样管理制度、不合格试验登记上报制度、内部技术文件的管理及保密制度、质量管理手册执行情况检查制度等。应加强质量管理和监督,严格实行质量自检,对内部人员分工负责,落实质量岗位责任制,并制定详细的试验检测工作细则,以指导检验测试工作顺利进行。

③无论工程项目大小都必须开展质量安全监督交底活动,在监督交底过程中必须根据工程特点和试验检测的有关要求,向参建各方交代清楚在施工过程中对各种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的质量控制;对每个构件和每道工序的质量控制和检测试验;工地试验室在施工自检体系和监理抽检程序中的工作要求;建设单位中间交验程序的管理以及监督单位在监督过程中对程序控制的有关要求等事宜。

④在项目开工后第一次中间交验前,建设单位须通过建设程序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项目的实体检测工作。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的过程和检测机构的体检测方案进行全过程监督和备案。

⑤为加强政府监督的工作力度,监督机构必须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制订监督抽检工作方案,指导对工程项目的原材料、实体质量的抽检评定工作。

2 工程施工阶段试验检测工作的管理

①公路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不仅是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控制工程质量的重要技术保证,试验检测通过用数据说话始终贯穿于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全过程,只有通过完善施工企业自检体系、监理单位的抽检程序、建设单位的中间交验和实体检测程序、监督部门的巡检手段等四级质量保证体系是确保工程质量必须的要素。

②施工中施工单位的试验检测控制。

1)对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材料以及构配件,都应严格按照相关检验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才能进场,进场后再次对这些材料重新抽检,符合要求才能采用。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对各种原材料除必要的常规试验以外,还可根据工程特点和材料特点对其进行一些非常规试验,来检验该材料能否满足施工技术要求,材料进场必须出具其出厂证明或质量保证书、产品检验合格证等材料。对于一些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采用,必须事先经过严格的试验检测,认定可行后方能推广使用,禁止盲目施工。2)为对公路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跟踪检测,应在工程开工及材料与配合比变更前,对将要用到的材料进行基本性能试验,来检测和评价该材料是否符合设计标准要求。3)应当按照工程项目的规定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来对每一分项工程进行试验检测,这是施工质量跟踪检测的依据。

③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原材料、标准试验、工程实体的抽检和验证,以工地试验室为基础,加强工程质量监理抽检程序的控制。

监理抽检程序作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之一,在工程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监理单位不仅要把好施工单位各项目原材料的选择关,科学合理地审查各种进场原材料,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首批进场材料全部抽检,对施工中同地点同类别材料根据抽检频率进行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其次,监理单位加强对施工单位配合比的验证试验工作,确定其施工配合比能达到设计和相关规范的要求,在验证合格后方可使用。第三,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须加强质量的动态管理,加强各施工工序的实体抽检工作,有效地把握工程质量的控制。

监理单位须加强对拌合场、预制场等原材料集中的现场管理,对抽检合格进场材料的堆放、加工、使用的标化管理,避免合格材料因处置不当而成为不合格材料。施工中应督促施工单位加强自检体系的管理,严格检查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到位和现场检测数据的真实性,确保工程的质量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

④施工中建设单位应根据实体检测方案,加强对工程项目的中间交验质量控制过程的管理,在施工自检、监理抽检合格后,及时进行中间交验,在交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每月25日及时向质安站上报中间交验成果。在检测过程中若发现不合格构件、工序,必须立即进行返工处理,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⑤施工中质量监督机构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管理工作:1)通过对工地试验室的行业管理来加强施工现场以数据说话的力度。2)通过加强中间交验实体检测的监督管理,有效把握质量评定每个环节。3)加强试验检测工作的现场监督管理,督促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时上报每月的试验检测报表,特别是不合格试件的上报和处置。4)以质量监督专项检查的形式,通过对施工现场的材料、实体进行抽检,建立独立的监督抽检体系,把握工程质量的市场行为。5)通过加强行政执法手段,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6)通过试验检测数据来解析工程质量的投诉和举报。

3 工程完工阶段试验检测工作的管理

根据合同的约定工程项目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和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建设单位须在中间交验的基础上由委托的实体检测单位对项目进行实体检测抽查和外观检查。在对内业资料进行审查后,进行工程项目的交工质量评定。建设单位必须根据备案后实体检测方案进行检测,并须把项目的实体检测抽查和外观检查报告报质监机构备案。在通过备案后对项目进行交工质量评定,并须经质监机构备案,方可进行交工验收。

4 工程实例

富阳320国道至富阳大桥连接线工程起点位于规划中新桥新路与320国道改建段(320国道K250+066)。终点位于鹿山路与规划中鹿山5号路交叉口,终点桩号为K10+218.848。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规定的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设计。于2013年12月21日完成交通土建施工、监理招标程序。于2015年12月26日完成交工质量评定工作。通过该项目的首次以试验检测管理为重心的质量管理机制取得良好的效果,并为在全区的农村公路改扩建项目中施行提供了宝贵经验。

5 结束语

总之,试验检测管理是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关键,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评定皆由试验数据来实现。因此,必须认真做好试验检测工作,以便更好地完成公路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篇(6)

【关键词】

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应用

1 我国的交通建设工程的质量现状

我国的交通基本建设工程的质量不容乐观,影响这个质量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1)我国的市场经济的初步发展,结合我国的宏观经济,令我国的交通基本建设处在一个不算合理的环境中。这些社会的不合理因素包括,我国的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不完善,令我国的交通的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的缺陷。许多的企业抱着利润最大的目的,专门钻法律法规的空子,忽视我们的工程质量,导致我国的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的缺失。

2)我国的交通基本工程的管理人员的素质低下,导致我国的交通工程的质量问题不容乐观。交通基本建设的工程需要高素质的管理人员来管理才会推进整个行业的发展,实现交通工程的质量安全。但是在我国,交通基本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不具备相关的知识技能,或者是缺乏某一方面的能力,使其不能很好地对交通工程的建设进行管理。

3)我国的技术水平过低,不能满足建设要求。交通建设是一个技术要求较高的工程,所以对技术的要求是很高,可是我国的现状就是技术水平过低,创新能力不强,许多项目的建设多是引进外国的技术,受到外国的技术要挟,处于被动状态。随着市场的信息化的发展,以及信息技术的发展,交通工程也受到信息化的影响,而我国的信息化水平较低,不能满足我国的交通基本建设要求,导致其建设的质量水平不高。

2 我国的人力资源应用在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现状

1)管理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我国的项目管理人员普遍素质不高,对于科技的转化能力不高,利用科技推进交通建设行业发展的贡献率不高。所以对于交通基本建设工程的人力资源应用情况不好。

2)缺乏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员,我国的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很多,但是真正的具备专业的技术人才还是很短缺的,这样导致我国专业的交通基本建设人力资源存在不足,也令我国的交通基本建设工程的质量不好。

3)我国的人才流失严重。近年来,我国的交通建设人才的流失严重,许多跳槽到国外的人才,造成我国交通建设人才的不足,许多技术得不到正确的应用。给本行业带来严重压力。

4)缺乏复合型的人才以及研发型的人才。在交通基本建设工程里,缺少复合型和研发型人才,会导致我国的交通建设现状不乐观。也决定了这个行业的创新能力不足,缺乏发展前景。

5)组织结构的不合理。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要求管理人员具有较强的多项的管理能力,组织结构的最优模式是矩阵组织。但是这个模式需要企业拥有较强能力的管理者来管理才行得通,而我国却恰恰缺少这反面的人才结构。

6)人事管理落后,人力资源体制不健全。我国的交通建设工程中基本没有人力资源体制,有的也是大多沿用传统的人事管理,体制也不健全,没有形成良好的人才结构和机制。

3 解决相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

1)树立人才和科技为先的管理理念。对企业的人才资源信息进行收集整理,确定需要开发和培养的人员,制定相关的人才评判标准,建立相关的人才资源管理体系,便于对人才的管理与分配。充分发挥人才对于企业发展的优势和作用。

2)优化人才资源的配置,引进先进的技术人才以及开发人才资源。要合理分配人才资源,根据市场的需要来对人才进行合理分配,充分发挥各种人才在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的作用。联系实际,做好人才队伍建设。建设一支对企业具有帮助的人才队伍,这才是人力管理的实际应用的目的。引进具备高技术的人才,对人才资源的开发应用,对于建设交通基本建设的质量监督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可以一定程度上提高我国的建设水平,提高我国的交通建设质量水平。

完善员工的培训管理体系。把对员工的培训加入企业的日常议程,令对员工的培训成为企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员工的培训,不仅可以使员工的专业技能得到很好的提升,更重要的使培养一些具备各种技能的员工,这对于人力资源的应用具有重要意义。也是确保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条件。做好员工的培训工作,不仅是对技术的培养,还要加强对员工的全方位的培训。使员工适用于各个领域,不愁在一些领域找不到合适的人才去解决问题。鼓励员工参加各方面的职称以及证件的考试,证件和职称是相应的技术的掌握的最好的凭证。对具有高技术高职称和高技能的员工要实行加薪奖励,鼓励员工,加强其工作的积极性。使整个企业具有浓厚的学习氛围。

3)建立有效的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适当的奖励对于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具有重要作用。企业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对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促使员工对于企业的建设力度的加深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可以通过几个方式来奖励员工,激发他们的建设热情。一、进行薪酬奖励。企业可以通过对优秀员工进行加工资以及增加他们的福利来表示对他们的奖励。从而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二、可以通过对员工的精神鼓励。对员工的精神鼓励,需要企业的高管对于企业的人才进行管理,了解他们的相关状况,对于表现极好的员工要在大会上进行口头表扬,或者是撰写表扬信,对其相关事迹的宣扬。三、进行事业激励。积极鼓励技术人才在专业上有所建树,创造相关的机会和条件来保证他们充分的施展才华,在交通基本工程建设中建立一定的成就和荣誉名声以及相关地位。

4)与国际接轨,引进先进的管理模式。自从我国加入WTO国际世贸组织之后,我国的交通基本建设工程就与国际的接触就增多了。如果选择固步自封,就会落后于世界,被世界所抛弃。只有不断地与时俱进,保持与世界同步,才可以确保我们的交通建设的工程质量。国际上,比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国家很大,他们具有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模式,值得我们好好地去借鉴。利用先进的管理模式才可以保证我国的交通基本建设工程的质量与时代接轨,与世界同步。

5)促进我国交通基本建设工程的质量信息化和网络化的建设。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的飞速进步,要做好交通建设工程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要做好交通基本建设的人力资源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对人力资源的信息进行网络划分,使得管理者利用网络可以更好地把握人才的信息。

4 结束语

在我国,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不是那么地令人满意,它需要我们应用人力资源方面的知识来改善我国的交通基本建设质量问题,做好相关的质量监督工作。在我国的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的情况下,做好交通基本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显得很重要,一个项目的质量安全是一个工程的生命。我国在人力资源方面应用的缺口,使得我国的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不好,需要我们在人力资源方面入手,解决我国的质量问题。只有这样,我国的交通基本建设工程才可以得到充分的发展,使我国的交通行业得到很大的发展。

【参考文献】

篇(7)

中图分类号:U2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7(a)-0179-02

交通工程管理是公路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则是重中之重。虽然国家加大了基础规模建设力度,进一步深化了建设体制改革,完善了交通监督管理体系,让交通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有法可依、依法质监。但是,交通工程项目中仍频现高填土下沉、软土地基沉陷、沥青路面早期破损、水泥路面断板开裂、路面不平、隧道衬砌渗水、预应力结构管道压浆不实等质量问题,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日益受到重视。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公路交通承担着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探索适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的工程项目质量监管方式和质量评价体系已成为当务之急。基于在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的多年经验,笔者对当下我国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的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若干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希望能给同行们提供一定的借鉴和思考,同时欢迎批评和指正。

1 当前质量监督管理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交通工程质量问题关系整个公司和国家的前途和发展,工程项目应确立行之有效的质量监管方式和质量评价体系。首先,我们要厘清当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从而有的放矢进行改革和创新。

1.1 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国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还存在许多缺陷,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质量监管体制不健全,没有形成统一的监管方式和评价标准,大多数工程项目是临时组建管理班子,各地设置的监管工作任务和监管水平存在显著差异;第二,各地的工程项目在站领导层―监督部门―项目监督负责的三级机构的设置、名称、级别、职称上,没有按照相关的标准进行;第三,监督模式单一,许多工程项目没有将三级质量监督管理和独立的专业检测结合起来,影响了质监结果的科学性。例如地质勘探、机电监测、环保平度等涉及多学科多部门综合性强的工作,需要同社会专业监测人员合作,才能确保项目质量管理的全面性、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第四,各级质监部门在工作中相互遮掩碍于人情,从而无法严格按照执法尺度进行质量监督。

1.2 现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管理不足

一些工程项目的施工环境恶劣,有的质监人员好逸恶劳不深入现场施工,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不足。有的质监部门为了凸显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力度,采取事后诸葛亮的方式,将质量问题怪罪在施工人员头上,对质量不达标的结构物敲砸成风,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力度则主要体现在敲掉的片梁个数、砸掉的结构物个数、路基路面返工次数上。这种事后敲砸重建的行为,只能证明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滞后,没有严格执行质量管理措施,造成了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还有一些质监人员的工作态度散漫,对现场施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不及时处理,碍于人情世故总是拖泥带水。

1.3 一线工人监督管理力度不够

项目工程生产中,一线工人的流动性很大,普遍存在技术素质较低、质量意识薄弱的问题。他们在工作中一味地追求工作进度,而不注重工程规模和质量。长期以来,许多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忽视了对一线工人的监督管理,容易出现混凝的砂石料比重失衡、水的称量不准确、钢筋焊接和绑扎长度不合规范、模板搭设不牢固紧密等细节工作的差错,这些看似细小的问题都会导致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

1.4 质监工作人员自我素质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自我素质和业务水平影响质量监督工作的力度和进度。一些工程项目中,工作第一线的质监人员缺乏相应的工程技术理论和实践运用能力,无法掌握施工过程中的新工艺和新技术,同时缺乏对相关交通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的了解。有的质检人员道德修养不足,存在收取贿赂和敲诈勒索的行为,严重影响质监部门风气和质监工作的进行。

2 改革交通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评价工作的策略

面对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笔者认为应结合项目工程的具体特点,不断完善质量监督管理评价体系,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2.1 施工前的质量监督管理

(1)要仔细审查项目设计、勘察文件,防止其中出现脱机实际、违法违纪的行为。若出现了严重的违规行为,要对相关责任人实施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确保交通工程有关设计、勘察文件满足质量监督管理的各项要求。

(2)对交通工程招标活动进行重点监督,通过发挥市场自由的竞争机制,实现市场监督和质量监督的统一。

(3)质监部门要对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合同文本进行仔细审查,确保质量管理的各项规定能够反映到合同条款中。

2.2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管理评价

交通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监督管理应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改革过去单一的质监工作方式,由注重实体工程质量监督向参建各方质量保证体系和实体质量监督相并重转变。采取以质量监督为中心,监督与检测相结合,监督与计划资信管理结合的质量监督方法。交通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管理可分为三个阶段,即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的巡回闭环监督管理。

事前,结合项目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和超前性的监督管理重点。充分发挥当地质检机构的作用,对砂石材料、工业废渣、无机结合料、有机结合料、土、高分子聚合物、钢材、木材等原材以及原材料的配合比进行质量抽检;面对设计阶段普遍存在的地质勘探不足,要补齐地质钻探资料;认真审查施工设计方案,若是水下项目,则要注意对内闸墙试验锚索施工方案的详细审查,要具体落实到工艺流程、注浆时间、间隔时间,只有达到规范的施工单位才可以开始施工。

事中,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方式是利用科学的检测仪器设备,同时加强现场跟踪检查和施工自检、监理抽检的监督力度。质检人员要严格考核工地实验室检测能力和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确保测试数据有效地指导施工和质量监控。现场跟踪检查是工程质量管理最实用的办法,质监人员一定要腿勤、眼勤、手勤亲临施工现场,争取在施工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质量管理人员向一线线工人示范正确的操作流程,向一线工人传播科学的施工方法,如浇注前施工缝应先铺抹水泥浆与混凝土相同配比的砂浆一层、混凝土表面杂物及模板上粘着的灰浆要用压缩空气或射水清除等。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同施工工人一起研究和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将质量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从而减少返工,加快进度,提升经济效益。

事后,即基层建设完成后的巡回闭环检查,质监部门按照质量标准对交通工程进行评分和考核,不合格的交通工程不能投入使用。具体来说,质监部门根据我国道路检测相关标准,检查路基的回弹模量、弯沉度、压实度、厚度是否在允许误差范围内,以及沥青表层的沥青用量、矿料级配等标准是否符合要求。只有提交检测后质量评价合格的交通工程才能竣工。

2.3 竣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

竣工后,交通工程项目会投入使用,在这一阶段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仍要继续执行。第一,质监部门应经常性地对已完各项工程进行检查观测,要保证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工程不能投入使用,避免劣质工程对国家和公共使用者造成直接的危害和经济损失。第二,要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搞好内业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严格对其竣工验收资料的审查、监督,确保竣工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权威性和有效性。第三,要对缺陷责任期内遗留问题进行整改的跟踪检查监督,确保按施工图要求整改到位,确保工程交付使用后的运行安全、舒适。第四,要加强道路装修、维修、养护的监督管理,确保交通工程的使用寿命能够符合设计要求。

2.4 组建专业素质高的管理班子

质量监督管理评价工作是一项业务要求高、政策性强的工作,通常质监管理班子是临时组建而成的,相关人员的自我道德修养质量监督水平均有待提高。相关政府应及时发放款项以确保质监工作的顺利开展,专项经费用于组建专业素质高的质监管理班子,一方面可以杜绝弄虚作假、道德低下、能力缺乏的员工进入管理班子,继而提升整个项目的质量监督水平;另一方面具专业素质高的质监队伍,他们具备相应的技术理论和技术能力可以为参建各方提供技术支持,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难题。同时,各管理部门要进行自我廉政建设,公开办事程序,依法办事,为做好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3 结语

总之,交通工程质量至关重要,质量监督管理评价工作是否到位,将严重影响整个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面对当前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应结合各项目的具体特点,不断完善和落实质量监督方式和评价体系,以期适应我国经济发展,不断提高交通工程的施工质量。

篇(8)

第二条在*省行政区域内实施的镇通建制村公路工程,适用本实施细则。镇通建制村公路等级在三级及三级以上的按现行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办法实施监督。

第三条省交通厅负责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督导工作,地市交通局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指导工作,县(区、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具体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与监督。

第四条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应主动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依法进行的工程质量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挠。本实施细则所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是指省、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以及县(区、市)成立的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

第五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和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职责和程序,遵循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实施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第六条对农村公路工程的质量缺陷、质量事故以及违反质量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和其他有关部门如实报告、检举。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

第七条省、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以及县(区、市)交通主管部门应成立由不少于3人组成的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工作小组,形成全省农村公路质量监督体系,按照各自分工,行使各自职责。

第八条各级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负监督责任。各地可根据质量监督机构的设置情况制定具体的监督模式,并应针对农村公路建设实际情况,要求或动员受益乡镇、村民自治组织积极参与监督,切实形成上下联动、控制有效、覆盖全面的质量监督机制。

第九条县(区、市)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人员,必须经过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培训、考核,报备地市交通主管部门。

第十条各级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应当认真履行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职责,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质监人员的监督管理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

第十一条各级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应建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报告、通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交通主管部门、上级监督部门及被监督单位报告或通报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质监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热情服务,严格遵守监督工作保密制度。与被监督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第十三条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和服务承诺,质监人员应挂牌上岗并在执行工作中主动出示有效监督工作证件。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对质监机构及其质监人员进行监督,对其违法乱纪行为有权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检举。

第十四条县(区、市)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配备交通工具和必要的检测设备,如灌砂筒、混凝土路面抽芯机、贝克曼梁、三米直尺、钢尺等。混凝土芯样送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试验室进行强度试验。

第三章质量监督检测费

第十五条省交通主管部门每年统筹补助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县(区、市)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检测费。监督检测费必须全额用于农村公路的质量监督检测,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第十六条地市交通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每年应安排配套的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检测费,补助给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以及县(区、市)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确保农村公路监督的正常有效开展。

第四章职责任务

第十七条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中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指导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

(二)支持地方交通主管部门及指导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组织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员、监理员、施工员及其他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

(三)协助省交通厅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省有关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有关的质量管理办法;

(四)配合*省农村公路建设督导组对农村公路质量进行抽检。

第十八条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中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本地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管理职责;

(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质量监督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主要检测指标和检测频率,制定监督工作要点;

(三)在地市交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员、监理员、施工员及其他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

(四)对本地区农村公路质量进行抽检或者巡检,定期报告农村公路质量动态;

(五)负责农村公路工程质量鉴定,为竣工验收提供依据;

(六)负责农村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和质量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

第十九条县(区、市)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委托,负责本区域内农村公路的日常质量监管工作,业务上受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指导,具体内容有:

(一)负责农村公路路基的交验及路面施工认可审核工作;

(二)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将所用原材料及试件按规定频率送检,负责混凝土路面取芯抽查和芯样送检工作;

(三)配合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完成农村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工作;

(四)定期向交通主管部门和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报送农村公路质量情况。

第二十条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应本着人员精干、高效务实的原则,做到“重点突出、点面结合、不留死角”,采取巡回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重点监控。

第二十一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履行对农村公路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相关单位和人员应予以配合与支持。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内业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含原材料、半成品、工程实体等)进行检测、检查、取证;

(三)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四)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情况,并取证。

第五章监督程序

第二十二条农村公路质量监督覆盖率应达100%,由县级交通主管部门按多个项目或按片区集中统一向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质量监督申报手续,或由地市交通主管部门在下达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时直接委托。

第二十三条申请质量监督时应报送下列文件和资料:

(一)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的批复文件以及工程承发包合同副本;

(二)施工许可文件;

(三)如果实行监理的项目,附监理委托合同副本、监理工作计划、监理人员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等;

(四)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如果有)的主要负责人及质量检验人员资质情况;

(五)资金拨付计划及工程进度计划;

(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项目设计负责人所签订的《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承诺书》。

第二十四条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期为自发出质量监督受理通知书始,至竣工验收质量鉴定止。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接到申请后,确定项目质量监督人员,并根据本年度本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分布情况,确定重点工程、重要路段、重要部位。以申报监督项目为单位,制定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填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受理通知书》,送建设等参建单位。

第六章质量鉴定与竣工验收

第二十五条农村公路工程质量鉴定由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完成。由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或县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实施质量监督的项目,完工后,均应由地市交通工程质监站完成质量鉴定,出具竣工鉴定报告。

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根据抽检结果、县(区、市)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的抽查、以及交工检测的结果,参照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及省市制定的相关办法进行工程质量鉴定。

第二十六条农村公路实行竣工验收制度。农村公路完工后,由县交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交、竣工验收可合并进行。竣工验收按《*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

第二十七条各参建单位应建立工程项目档案制度,按规定收集、整理、归档,建立项目工程档案。

第七章奖惩

篇(9)

一、积极主动争取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任务

我站在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指导下试运行,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机构组织、人员、设备及其他方面的准备工作,待条件完全具备,经自治区交通厅考核合格后,方可具备监督资格,才能正式从事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在困难面前,我们多次前往交通厅争取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任务,并邀请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的领导到我站检查指导工作。经过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和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我站承接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委托监督项目: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实施的公路改造工程项目4个,市县实施的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项目9个,通达工程7个。市交通局下达我站监督项目:沙湖大道、大平公路、西环路延伸线建设工程,共计200.8公里,龟韭沟大桥一座。

二、受监工程质量监督情况

根据《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站制定《监督工作计划》,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和实体工程质量等方面。监督检查的重点主要是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和耐久性的重要指标以及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的质量监督检查。要求监理、施工单位不仅要注意工程实体的内在质量,同时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保证施工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认真做好施工资料整理与归档工作。针对现场检查出来的问题,我站以《监督检查意见》的形式书面下发建设各方,要求有关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目前我站对监督项目监督检查46项次,下发《公路工程质量抽查意见通知书》16份,出具《监督检查意见》12份,《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21份,收到《整改及处理情况回执》16份。我站所辖工程监督覆盖率100%,受监工程项目无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三、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监督

为了加强对公路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保证公路工程质量,我站以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为重点,以保证公路工程质量为基础,以规范监督行为为检验标准,开展了提高质监队伍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活动,掀起学习交通行业先进典型和在质监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活动,激励质监工作人员奋发向上,不断提高思想境界和服务水平,以理念、技术、制度为核心,培养专业技术型管理人才为根本,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懂技术、会管理的良好局面。近一年来,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成效显著。

2009年的工作重点

一、加强质量监督人员的素质培养

提高质量监督人员的工作能力,提升我站在各地市级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的位次。争取更多的监督任务、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检测任务,公路工程原材料抽检任务。

篇(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力度,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性, 促进公路质量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xx〕第279号)、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部令20xx年第4号)、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交质监发〔20xx〕52号)、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公路工程质量督查办法》(质监公字〔20xx〕5号)等法规文件,结合我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独立特大桥梁(隧道)等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检查,其它公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细则所指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是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公路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的行政行为。

第四条 监督检查的目的:

掌握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质量工作情况,纠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问题、质量缺陷或隐患,评价建设工程质量状况。

第五条 监督检查的依据:

(一)公路建设的有关法规及技术标准;

(二)有关行业强制性技术标准;

(三)项目设计文件及合同文件。

第六条 工程质量监督期是指自申请办理监督手续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之日为止,为工程质量监督期。

第七条 监督检查实行项目检查人负责制。项目检查人须自觉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保证监督检查结果的真实、准确、客观。

第八条 检查人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可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和其他有关场所进行检测、检查、拍照、录像;

(三)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缺陷,可以责令其改正;

(四)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有关情况,并取得证明材料。

第二章 监督检查程序

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完成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之后,应当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三十日,向质监机构提交如下材料(格式见附件1)办理公路项目质量监督手续:

(一)《湖北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

(二) 公路工程项目审批文件;

(三) 公路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文件副本;

(四) 公路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主要人员的资质、执业证明材料;

(五) 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六)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条 质监机构自收到质量监督申请资料之日起二十日内,对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的公路工程项目,成立项目监督工程师办公室,下达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格式见附件2),明确监督检查负责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对不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的项目,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质量监督申请并告知原因,同时向本级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公路工程项目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后,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提出工程质量监督申请。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质监机构应以书面形式责令限期补办,并上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 工程开工前,施工、监理单位建立的工地试验室,应向质监机构提出能力核验申请。施工、监理单位通过建设单位向质监机构提出能力核验申请,建设单位在受理申请材料后组织初步审查,通过初步审查后汇总申请材料上报质监机构。质监机构在申报材料通过审查后组织核验,只有通过核验的工地试验室才能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具体按照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20xx年第12号令)、《湖北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鄂交质监〔20xx〕23号)及《湖北省公路重点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暂行办法》(鄂交质监〔20xx〕19号)执行。

第十三条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前,质监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前,质监机构应对工程质量进行质量鉴定并出具质量鉴定报告,具体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公路发〔20xx〕446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20xx年第3号令)、《公路工程竣工质量鉴定工作规定(试行)》(部办公厅质监字〔20xx〕16号)和我省有关实施细则、办法及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执行。

第三章 监督检查方式

第十四条 监督检查分为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巡视检查三种方式,可采取现场查看、询问核实、查阅资料、对工程实体及原材料抽检等方式进行。

第十五条 综合检查是为掌握项目整体质量状况,对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的全面检查。综合检查时,对质量管理行为的全部内容进行检查,对施工工艺和工程实体质量检查时,应结合工程进度确定检查内容。综合检查宜提前通知项目建设单位。

第十六条 专项检查是为深入掌握建设项目的特定环节、关键工序、重要部位质量状况,以及调查质量举报采取的有针对性检查。

第十七条 巡视检查是为及时了解工程质量动态,对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工艺、工程实体外观质量等进行的随机检查。

第十八条 质监机构应针对项目的执行情况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计划实施。每个在建公路建设项目综合性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专项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巡视检查视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安排。

第四章 监督检查内容

第十九条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工程实体质量三个方面,具体检查内容分别见附件3、附件4、附件5。

第二十条 监督检查的重点是检查质量管理的薄弱环节,涉及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指标以及防治质量通病的情况,隐蔽工程或在竣(交)工验收时难以检测的项目。

第五章 监督检查结果处理

第二十一条 检查人应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质量性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较大质量问题,向有关单位下达《湖北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抽查意见通知书》(格式见附件7),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限期反馈;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时,下达《停工通知书》(格式见附件8)。检查完成后质监机构应向有关单位发送书面检查通报。

第二十二条 质监机构应对检查问题和检查通报落实情况进行追踪核查。对于下达了《停工通知书》的,经复查合格,应填发《复工通知书》(格式见附件9)。

第二十三条 工程实体质量抽查项目按单点合格率计算,每次抽查完成后按照建设项目分别填写《项目检查数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6)。

第二十四条 对检查过程中的抽查数据应汇总、分析和归档,评估总体质量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加强质量管理的措施和指导意见。对质量管理行为存在违规、工程质量存在严重缺陷或重大隐患的责任单位,质监机构应全省通报,并上报同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五条 质监机构应按工程项目建立监督检查档案,所有监督检查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以便有关单位查阅。

监督检查资料包括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检查记录、检查通报、抽查检测报告、监督检查报告、检查数据汇总表及必要的声像资料等。

篇(11)

随着经济的发展,公路建设日新月异。在公路工程建设中如何做到有效的监理和监督,是保证公路工程的质量的重要环节。公路工程建设质量是整个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中之重,工程质量的优劣关系到公路投资收益,公路通行安全、社会安定等诸多方面,特别是在当前国家加大交通基础实施建设的新形式下,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有着其中重要的意义。

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的性质、地位

交通部在工程质量管理中推行了“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三级质量保证体系。这三级质量保证体系是利用市场机制和政府行政监督职能,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来约束建设各方的行为,达到保证工程质量的目的。这样的质量保证体系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建设市场的主体,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是基础。第二部分是社会监理单位,它是业主通过招标委托的方式确定的对工程质量、投资、合同管理等起着把关作用和控制作用合同方。第三部分是政府监督,即通过政府的监督,这一质量监督体制,通过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对各参建方的检查和指导来促进建设行为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它在整个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中处于非常重要的位置。

二、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工程质量是公路建设的灵魂和生命,做好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是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的核心。随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各种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继出台和实施,质量监督管理步人了新的发展阶段。作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人员,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为促进工程质t水平的提高,简单谈谈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对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惩处不力

有关的法规制度虽然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但法规的落实情况并不理想,未能体现政府的监借管理,执法情况不太平衡,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还时有发生。

2.2监督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的提高

目前,部分质量监督机构仍然存在着监督人员对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及工程质量监督规范规定不够熟悉、业务水平不高,思想跟不上变化;过多的非专业人员,降低了质盆监督机构的工作能力;少数监督人员存在着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深人不够的问题。

2.3质量监督机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性质不利于执法的公正性

监督机构与被监督对象直接发生经济关系,无法保证执法的公正权威,也容易导致社会上产生政府质量监督等同于强制性监理的错觉。

2.4监督工作陷于微观

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范围过窄,未能充分发挥政府监管质量的作用;在具体工作中,又表现出对具体的工序和实体质量上的问题研究得多,对整个宏观上的质量形势掌握不够、分析不透彻。

三、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措施

3.1严格把好质量关,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项目法人责任制

严把质量关,认真实行工程质量项目法人责任制,是从源头上治理、科学落实工程项目质量的重要措施。

3.2.1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把好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质量保证和质量体系准入关,要验明正身,通过调查研究、现场考察、资料核实等步骤,确认其符合项目要求的质量资质、等级和标准,决不走过场。

2.2.2把好工程项目质量关。对有不重视设计、监理和施工质量、且质量信誉度极低、出现过严重质量事故等劣迹,列入国家、省、市“黑名单”的单位,一经发现应坚决予以清除,从源头上确保建设项目质量。

3.2.3对公路工程项目,要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负总责,项目法人应具备相应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能力,具备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内部组织机构必须满足工程管理和技术上的要求。

3.2切实规范工程监理制度

工程监理是质量保证体系中的重要内容,监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关系着工程建设质量的成败。选择有资格条件,业务娴熟,能切实履行职责能力的监理单位及人员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要保证监理人员相对稳定,相互负责的法定合同关系,解决人员无序流动问题。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监理单位必须配备足够的检测设备、仪器和合格的监理人员,未经监理人员签字认可,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监理人员要按规定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按程序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工程不得签字,并责令其返

工,对未能履行监理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通报和吊销监理资质。

3.3加大执法督查力度,推动工程质量全面提高

各级公路质监站是政府赋予质量监管和督查的专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质量督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然性,要敢于面对,坚持真理,对不符合质量规范要求的人和事,要善于指出,敢于纠正。质量督查工作的目的是及时掌握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质量工作状况,发现并督促整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管理问题质量缺陷或隐患,并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评价,确保工程达到所需质量和水平。

3.4提高质量监督工作实效,充分发挥政府监管质最的作用

要充分发挥政府监管职能,加大监督力度,必须把“质量监督、试验检测、资信管理”三大资源整合利用,质监站应从单一实体质量监督向对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实体工程质量监督相并重转变。在抓好实体质量监督的同时,要加大对基建程序执行情况、参建各方质保体系和质量行为等监督检查力度。另外要坚持两个结合:即是质量监督与试验检测结合,质量监督与资信管理相结合。质量监督与试验检测结合是依靠试验检测的手段,在质量监督检查过程中以数据说话,提高了质量监督的权威性。质量监督与资信管理相结合,是从源头上监督了工程质量。

四、公路工程监督管理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4.1检查监督既不是当“监工”,也不是当“裁判”。监督的目的是为了妥善解决公路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使管理目标能按计划和合同要求顺利实施。通过检查发现一些问题,提出解决问题、改进管理的意见和方案,决不能高高在上,要设身处地为筑路工作者着想,真心实意地帮助他们。

4.2监督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共同抓好道路建设工作,因此,监督部门不能因为开展检查而影响正常工作秩序,一切要从有利于解决问题,按照合同签订的条款内容开展工作,同时工作一定要协调好,不得提过高的要求。

结语

公路工程是我国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也在推动经济发展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公路工程的质量问题是一个严肃的问题,与人们的出行密切相关,它直接影响到公路工程施工企业的长远发展与总体竞争力,因此,所有的相关部门都要引起足够的重视,要对其进行改善与提升,使建筑市场实现广义的大发展、大进步。

参考文献:

[1]张永顺.分析公路工程的质量监督与管理[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