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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然灾害大全11篇

时间:2024-02-08 15:45:35

农村自然灾害

篇(1)

中图分类号S42;P4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11)03-0320-01

自然灾害关系千家万户安康,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经济发展全局。汶川地震、舟曲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为人们加强减灾防灾能力建设敲响了警钟。经济社会要发展,加强防灾减灾能力是基本保障,全社会都要增强防灾减灾的意识,积极行动起来,才能保证国家的和谐、健康发展。由于农村地理位置和地质结构特殊,防灾能力薄弱,受自然灾害的影响更加严重,是防灾减灾的“短板”,为此农村的防灾减灾能力迫切需要加强。2010年党中央以中发1号文的形式《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特别强调加强农村减灾防灾体系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地区、各行业的作用,综合运用科技、行政、法律等手段,统筹做好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风险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农村趋利避害水平,切实保障农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在农村减灾防灾工作中,各地都积累了很多经验,但由于各地地理情况、气候情况、减灾防灾的能力和意识不相同,应该结合各地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灾减灾工作。现以广西农村防灾减灾工作为研究对象,对农村的防灾减灾工作进行探讨。

1广西农村自然灾害种类和危害

由于农村幅员辽阔,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受自然灾害影响要比城市严重很多[1]。影响广西农村的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台风、洪水、泥石流、塌方、地震、地陷、高温、干旱、大风、寒潮、冰雪灾害、冰雹、雷电、流行性疾病、农作物病虫害、火灾等。近几年连续发生洪水、干旱、泥石流、雷电、低温等灾害,给农村带来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一是台风。每年影响广西的台风有3~4个,台风带来的暴雨、大风对沿海农村、渔村产生的影响最大。二是暴雨洪水。每年都不同程度地影响广西。4―9月是广西的汛期,这期间区内主要江河经常出现超警戒水位的灾情。虽然国家最近几年加强了水库的除险工程建设,使病险水库得到了有效的维护,但每年洪水还是给农村带来不小的灾害。三是干旱。也是广西的主要自然灾害,一般春季、秋冬季多发。2010年春季,广西西北部地区生活用水都出现了困难,大量田地因缺水而干裂,导致农作物无法正常种植或生长,给广大农村带来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四是地质灾害。广西每年都会发生。广西为多山地区,山洪暴发,很容易引发塌方、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除了损坏房屋、掩埋田地外,对道路交通、供水、供电等农村基础设施造成损坏,给山区农村造成重大损失。由于水土流失的长期作用,造成桂西北地区的石漠化加重,农村生态环境恶化[2]。五是雷电灾害。雷电每年都要造成人畜伤害事件。2010年龙胜山区一农户20多头牛被一次强雷电击死,荔浦县一山区农户几头待出栏的肥猪被一次强雷电击死。雷电还经常带来森林火灾。六是高温、低温、大雾等灾害。也是每年发生,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也很大。七是大风、冰雹。对广西的影响也很大,雷雨大风伴随冰雹,对农村民房、田野里的农作物都有毁灭性破坏,大风吹倒大树、吹坏民宅、伤人、伤畜的现象每年都有发生。

2防御措施

2.1科学规划,将防灾减灾规划工作纳入决策工作日程

防灾减灾要做到未雨绸缪,科学决策,规划先行,用科学的规划指导农村减灾防灾。一是通过对各种自然灾害的时空分布和成灾机理的调研,切实了解全区农村易发生自然灾害的地区和灾害种类,建立全区自然灾害时空分布档案。二是结合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制订各自然灾害的防御规划。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已经全面铺开,要广泛征求水利、气象、地质、环保、建设等部门及当地农民的意见,保证规划科学合理,使群众满意。合理避开自然灾害高发地段进行建设,尤其是建住房。广西区政府启动了生态移民行动,目前已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解决了不少村民的生存问题,保护了村民的生命安全。三是根据各种自然灾害的防御规划,制定各种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预案中包括灾害防御工作中政府及各级部门的职能,当地群众的应对措施,以及组织群众撤离的方案等。经过认真组织规划,使政府在组织防灾减灾工作中有章可循。

2.2发动群众,加强义务信息员队伍建设

自然灾害的防御离不开信息,要保证信息畅通,做到及时掌握信息,及时采取措施,才能将灾害的损失降到最低。这就需要广大群众的参与,发现可能征兆及时汇报。政府加强对村屯的各种信息员的管理,现在国土、水利、林业、农业、气象、卫生、公安、计生等很多部门都在乡村设有信息员或协管员,政府对其做到统一管理,协调工作。出现各种灾害都有群众汇报,乡、县级政府要有人专管自然灾害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汇报工作,最好由政府下文,规范乡镇信息员的管理。要公布各级信息员的电话,切实做到:群众将信息反映给村信息员,村屯信息员将信息向乡镇信息站汇报,乡镇信息站再向县、市的分管部门汇报。政府拨付防灾专款,给义务信息员适当的补助,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近年来,由于乡村信息员的积极作用,成功避免了多次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在农村减灾防灾工作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2.3统一指挥,提高减灾防灾的工作效率

为了提高减灾防灾的能力,政府应加强应急办的功能,由政府成立自然灾害防御指挥中心,将地质、地震、气象、水利、林业、农业、化学药品渗漏、卫生、病虫害等自然灾害的防御指挥权统一到政府领导手中,这样可以大大避免机构的重复以及单部门指挥不动等现象。像防汛抗旱指挥部一样,设立政府常设机构,平时负责收集各地上报的信息,遇到自然灾害发生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指挥防灾减灾应急处理工作。

2.4组织演练,加强减灾防灾能力

根据各种自然灾害的防御规划,适当组织一些应急演练。汶川地震,某小学期间刚组织过避震演练,该学校教师在地震发生时便成功组织学生避震,这一事例说明适当组织防灾的演练能够加强广大群众防灾的能力,这是减灾防灾很有效的手段。通过组织演练,检验政府、有关部门及广大群众的应急处理能力。要提高群众对预案的知晓度,使预案制定发挥应有的作用。尤其是要注意教会农民如何利用农村现场易找到的材料创造条件进行自救和他救的方式方法。

2.5多措并举,逐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活设施建设是防灾减灾工作中的重要基础。基础设施和生活设施基础牢、质量好、抗击自然灾害的标准高,就能有力地抵御自然灾害,减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因此,加强对农村基础和生活设施的建设就显得十分重要。通过对各地自然灾害发生情况的分析,针对性地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如滑坡塌方的治理、通过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加强防洪、抗旱能力。组织灾害高发地群众搬迁,本着轻重缓急的原则分步实施,逐步加强广大农村的防灾减灾能力。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加强水利设施建设,提高抗击干旱、洪涝灾害的能力。二是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力度,提高农民住房抗击地震、洪涝、风雹灾的能力。三是督促农村电讯、电力产权单位加大对农村电讯、电力设施的防灾减灾能力升级,提高抗灾能力。四是加强避雷设施的建设,避雷检测单位要加强宣传、积极指导农民安装避雷设施,科学避雷[3-4]。兴安县一村庄原来经常发生雷击,造成人畜伤亡,引起人心恐慌,自从气象部门考察后,在村上建了6个避雷塔后,该村遭受雷击事件基本没有再发生,说明了农村的防雷基础设施建设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2.6加强科普,增强群众减灾防灾意识

减灾防灾离不开群众意识的提高,离不开防灾减灾的科学技术普及,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媒体及技术手段,将各种自然灾害的防御常识制作成科普短片,排练成群众喜欢的地方戏,让每个群众一年看1场科普彩调剧或桂剧,听1场山歌会,让广大群众在娱乐的同时增强了减灾防灾的意识。河池市气象局就利用当地群众喜欢唱山歌的习惯,将气象科普常识精心组织成1台山歌会,到各地农村演唱,得到农民朋友的欢迎;听1次科普讲座;看1次科普电影;看1本科普图画宣传书。各相关部门要将这些工作抓实,作为各单位的常规工作进行考核。电视、报纸、网络都要增加农村减灾防灾科普宣传。通过媒体散布、专家宣讲、中心户的示范带头,提高广大群众防灾减灾能力。要利用农村中小学校这个阵地,从小学生抓起,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防灾减灾教育,使广大群众从小掌握防灾减灾的知识。

3结语

综上所述,加强农村减灾防灾是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谐健康发展的关键,要集全社会的力量,做好新农村发展规划;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义务信息员队伍建设;制定减灾防灾规划和应急预案,加强自然灾害防御科普宣传;政府加强减灾防灾的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切实为农村防灾减灾做出贡献。

4参考文献

[1] 侯球锋,苗志华,邢文理.浅谈文成县农村自然灾害的防御[J].中国农村小康科技,2008(8):70-72.

篇(2)

江西省处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统计显示,发生在江西省的自然灾害中,90%和“天气、气候和水”密切相关。近年来,江西省每年气象灾,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害造成的损失,大约占全省国民经济生产总值的3%至6%,严重时可达15%到20%,而全国平均值为3%至4%。省减灾委专家介绍,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经济的发展,省自然灾害发生频率高、经济损失大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十一五”期末,江西省将力争实现天气预报准确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气象预报警报公众覆盖率达95%,气象灾害对国民生产总值的影响率在现有水平上降低20%至25%。

2005年,是继1998年以来自然灾害对我省影响最大、损失最重的一年。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在江西省发展史上刻下了不同寻常的印记——经济损失达125.3亿元,115人死亡。

3月23日,又是一年一度的“世界气象日”,其“预防和减轻自然灾害”的主题,对自然灾害频繁的我省无疑有着非常现实的意义。客观而言,我们尚无力阻止自然灾害的发生。但如何避免使灾害变成灾难,却大有可为。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尽管农村和城市在防御和减轻自然灾害上各有特点,但灾害监测、预警和完备的应急措施,仍是保护城乡和谐发展所必须的基本手段,而上述措施的完善以及实施效果,则要依靠社会防灾、减灾意识保障。

农村:重在获取预警信息

对于刚刚步入小康的农村群众来说,“天灾”不仅容易导致返贫,而且使生命安全受到极大威胁。增强农村防御和减轻自然灾害的能力,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所必须攻克的难关。

专家介绍,在各种自然灾害中,尤以洪涝、地质灾害、雷电对农村群众的生命安全威胁最大。由于农村通信、电力、交通、住宅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居住地偏僻分散且多在灾害易发的山区,使得农村成为防御和减轻自然灾害的薄弱区域。

以地质灾害的防御为例,每年雨季,江西省全南—安远—寻乌以及崇义—余都—石城地质带上发生群发性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可能性非常大。但在赣南,农村切坡建房随处可见,一旦地质灾害袭击,往往造成不堪设想的严重后果。

据统计,2005年,江西省因灾直接经济损失125.3亿元中,农业占88.5亿元;因灾死亡的115人中,绝大多数为农村群众。

记者了解到,2005年9月,瑞昌市政府将36户住在岩溶塌陷坑上的村民整体搬迁;同时搬迁的,还有码头镇黄沙林场和花园乡黄坑村两个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的160户748人。不过,组织危险区域的群众搬迁,固然是万全之策,但由于经济条件所限和自然灾害类别的不同,江西农村群众不可能完全摆脱灾害的威胁。

江西省气象局专家认为,准确地把灾害信息可靠、及时地送到处于危险之中的人群,是农村灾害预防的前提条件。2005年6月17日,省气象台与国土部门制作了“暴雨型地质灾害预测”。正由于准确的预测赢得了宝贵的时间,面对入汛以来时间最长、强度最大、范围最广的罕见暴雨,我省未发生人员伤亡。

不过,尽管有成功的经,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验可资借鉴,专家还是认为:由于广大农村通信基础设施薄弱,在今后的一定时期内,信息不畅依然是农村群众避免灾害威胁的“瓶颈”。

城市——重在预案

经济越发达的地区,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就越大。2003年6月23日到28日,南昌市降水超过400毫米,全市积水泛滥,多处交通受阻,直接经济损失6.47亿元。据统计,作为江西城市化进程中的“领头羊”,南昌平均每年因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30亿元以上。

江西省处于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城市自然灾害一般以暴雨洪涝、雷电、大风、热害等为主。专家认为,相对于农村,城市拥有便捷的信息渠道,因此城市防灾、减灾的关键,在于制度的完善。

3月中旬,南昌市遭受7至8级大风的侵袭,广告牌等悬挂物被大风刮倒伤人事件屡屡发生。而记者了解到,由于缺乏相关的管理部门,公共场所的悬挂物不需经过抗风能力的评估即可顺利“上岗”。

篇(3)

中图分类号:P4 文献标识码:A

前言

雷电灾害长期以来给人类及地球上的生物带来灾难性的打击,中国作为一个多自然灾害的国家,因为地理位置情况某些省市已经成为雷电自然灾害的重灾区。农村对雷电灾害现象的发生、发展过程认知度仍不足,雷击气候产生时村民的防护意识依旧淡薄,防御知识尚存盲点。本文通过分析农村雷电灾害发生现状,提出农村雷电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几点重要对策,倡导从气象预报到科普宣传,从构建体系到组织管理,将农村雷电灾害防御系统逐步完善起来。

1 防御管理体系建设

1.1 农村雷电灾害现状

依据近5a雷电灾害统计相关数字分析对比得出,农村人口中发生雷电伤亡的人数远超城镇雷击伤亡人数。而这一趋势随着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推进并没有减少的现象,反而呈现上升趋势。这不仅表明了农村防雷意识的薄弱,基础防雷设施不完善,还表明了随着农村小家电的引用、电脑在农村的普及以及电力电话设施的搭建等发展的逐步推进,农村雷电灾害的影响越来越大,必须加大力度在农村普及防雷科学知识,致力于雷电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提升防雷减灾基础设施水平,依法增强防雷减灾管理工作,构建农村雷电灾害防御管理体系,才能保障农民生命财产安全,才能促进农村经济科学发展。这一系统性管理工程,成为了当今农村发展的重要议题。

1.2 防御管理体系建设

因为我国农村防御雷电灾害的能力不强,相关技术还不到位,积极探索雷电灾害防御途径构建防御管理体系工作变得十分紧迫。

1.2.1 普及防雷减灾知识,为管理系统奠定基础

意识水平不到位就只有被动,防雷减灾工作也是如此。只有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宣贯防雷减灾科普知识,才能增强村民防御雷电灾害的主动性,这是农村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关键一环。而这种科普工作不能是一时的,应该常抓不懈,利用一切有利介质全面、有效的进行宣传,达到村民人尽皆知的程度,才是奠定雄厚的防御管理基础。

1.2.2 构建完善的雷电灾害监测预警系统

利用当地气象局监测雷电灾害征兆是目前行之有效的方法,采用闪电定位系统以及多普勒雷达探测系统实时监控气象变化,通过电视媒体让村民提前知晓,能够对防雷减灾工作起到先导作用。

1.2.3 全员重视,政府推动

加强农村防雷安全管理,展开农村雷电防御安全工作,都离不开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推动,更离不开农村村民的自觉参与,只有从上至下都主动配合衔接起来,才能开辟农村雷电防御管理的新局面。通过减免农村学校和自建房的防雷设施安装服务费等政策的支持和资金的投入,都能够减少农村雷电灾害带来的危害。

1.2.4 抓住农村防雷减灾的关键点

在村庄选址建设初期就要有防雷意识,对建址地区做好雷击风险评估,以避免新建村庄处于雷电高发区。农村建筑物结构不同就要采用不同的防雷措施,安装防雷装置。不断提高雷电灾害实时测报水平,重视加强农村雷电灾害预警监测信息的和传递,充分利用广播、手机信息、电视等手段第一时间预警雷电灾害,给村民抗灾避险提供有效预警。

1.3 防御管理内容

1.3.1 构建专业的防御管理队伍

在农村特别是边远农村组件起一支高素质的气象灾害防御队伍,专门指导农民防灾减灾。这一队伍必须规范,经过培训和认证。

1.3.2 强化农村雷电灾害防御管理责任

加强雷电灾害防御管理责任制十分必要。依法构建雷电灾害防御规划的同时,加强防雷安全工作审核,定期检测防雷装置,严肃查处违反防雷减灾法律法规行为,构建完善的防雷减灾责任体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细化挂钩,才能确保防御雷电灾害工作落实到位。

1.3.3 建立防雷减灾综合管理体系

明确防雷减灾管理部门,明确管理单位的责任和义务,规范化管理。逐步完善管理机制,构建主管机构和下属部门,互相配合协调工作,重点防雷区域重点监测,设立闪电监测定位点,建立相关监测档案管理办法和监督管理文件上传下达工作,制定管理监督奖惩办法,强化管理力度。

1.3.4 将防雷减灾管理系统与农村建设规划相结合

在农村建设规划的过程中加强防雷管理增建防雷设施,对电力、电视和通信线路推行埋地技术,加强电涌保护措施。对农村建筑实施严格防雷装置设计监督,不符合防雷的工程拒绝验收,杜绝构建初期源头上存在雷击隐患。

1.3.5 加强事故后期整改管理

雷击事故发生后必须协同相关专家找出雷击原因,提出整改方案,落实到位,避免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2 结语

雷电气象灾害并不可怕,而人们缺乏防灾意识,不加强防御灾害系统的管理和建设才是造成一切灾难的可怕原因。目前,构建一套科学的农村雷电灾害防御管理体系,来预防和降低雷电灾害保障农村建设深入开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成为地方政府的努力方向。然而因为各方面因素的制约,人们对雷电的认识还不足,对雷电灾害防御意识不够。防御、抗灾等环节仍旧需要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不断健全起来,强化农村雷电灾害防御管理体系建设势在必行。气象预报和现代化高科技相结合架构起农村防灾减灾的防御屏障,减少农村雷电灾害损失,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参考文献

篇(4)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加速,国家有关人口流动政策的逐步放松,农村大量劳动力涌向城镇。受我国特有的户籍制度、农村土地制度和城乡二元社会保障制度等制度的约束,流入城镇的农村人口主要是青壮年男性和未婚女性,大量已婚农村妇女被迫留守农村,形成了具有悲情色彩的“男工女耕”的家庭性别分工模式。研究显示,20世纪90年代以来,从事农林牧副渔业的妇女人数占农业从业人员总数的一半以上,且所占比例一直呈上升趋势,1990年,妇女占农业从业人员总数的52.4%,2000年上升到61.1%。国家统计局最新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06年末,全国农业从业人员34874万人,其中,男性占46.8%,女性占53.2%。农村外出从业劳动力13181万人,其中男劳动力占64%,女性占36%(见表1)。  

不仅如此,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第二期)结果还显示,在农村家庭中,从事纯农业劳动的女性比例为82.3%,男性为64.7%,女性高于男性;兼营非农业产业的男性比例为35.3%,女性为17.7%,男性远高于女性。这些数据表明女性构成了农业生产的主体力量,农业女性化趋势明显。 

农业灾害与农业生产相始终,农业灾害防治是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生活的基本内容之一。当前我国的农业女性化现象,也意味着我国农业灾害防治的劳动力主体女性化。 

二、女性在农业灾害防治方面的优劣势分析 

 

社会性别理论认为,受遗传因素和社会文化因素的影响,女性与男性在能力、态度、组织程度等方面均存在差异。这些差异往往构成了女性在农业灾害防治方面的优势和劣势。 

 

(一)女性在农业灾害预防方面的优势 

传统生物决定论认为,女性孕育生命、哺育后代的性别角色使她们对孕育万物的大自然有着更本源的联系,更能深切地感受生态环境恶化给当代乃至子孙后代造成的苦果,所以女性往往更关注生存环境的变化和生存环境的保护,从而有助于遏制人类对自然界过分索取所带来的农业灾害。李鸥等人在陕西渭北山区就性别对植树造林偏好所做的实例分析中得出了这样的结论:与男性相比,妇女对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方面一般更具备长远的观点。对江西的山江湖的治理项目和西北的治沙工程的实例调查结论都印证了这点。 

 

(二)女性在农业灾害防治方面的劣势 

1、生理劣势。农业灾害的防治工作一般都具有时间紧迫、环境恶劣、劳动强度大、风险系数高等特点,对劳动力的体格、体能等生理条件要求比较高。受遗传因素影响,女性在农业灾害防治中具有天然的劣势。首先,与男性相比,女性在体格和体能上都处于弱势。老子说“知其雄,守其雌”,男性是强健的代名词,女性则是柔弱的代名词。其次,女性还存在生理周期问题。在月经期、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特殊时期,女性不便参加灾害救治工作。再次,由于生活条件、医疗条件的问题,农村妇女在生育后,大都疾病缠身,体质虚弱,限制了她们对农业灾害防治工作的参与。 

2、心理劣势。传统农村社会的性别观以男尊女卑为核心,家庭被认为是由男人主持并维持生计的,妇女依附于男人,是受保护的对象。这种传统观念,限制了农村妇女主体意识的建立和发展,强化了农村妇女的自卑、依赖、忍耐、观望等消极性心理。面对农业灾害的威胁,大多数农村妇女,往往充满了无力感,缺乏应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知识、经验和技能劣势。农业灾害的防治是非常复杂的工作,对劳动力的知识、经验和技能要求较高,而农村女性在这些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不足。 

首先,农村女性的文化素质不高。2006年度中西部扫盲工作汇报会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15岁及15岁以上的文盲总人数为1.138亿,其中女性文盲为8383万,占总数的70%,其中主要是农村妇女,而且农村非文盲女性所接受的教育程度也普遍低于男性。 

其次,农村妇女防灾救灾的经验、技能不足。传统农业文化形成了“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性别分工模式,男性承担了农业生产的主要工作,也垄断了农业生产(包括农业灾害防治)的几乎全部的知识、经验和技能。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农村几乎一夜之间形成了“男工女耕”的家庭性别分工模式,农村妇女在被迫承担起家庭农业生产重任时,并没能同步具备相应的知识、经验和技能。尤其是年青一代农村妇女,她们一般小学或初中毕业就进城务工,长期呆在城里,对农业灾害近乎无知,婚育后才不得不留守农村,充当农业生产的主体力量,哪里谈得上防灾救灾的经验和技能呢? 

4、关系或组织劣势。农业灾害防治的外部性明显,只有依赖于强有力的关系或组织,才能对农业灾害进行有效防治。而在利用关系资源,借助组织力量方面,较之于农村男性,农村女性也处于劣势。国外研究表明,女性的社会关系网络一般是由其亲属、邻居等组成的强关系网络,而男性的社会关系网络一般是由其非亲属和工作伙伴等组成的弱关系网络。由于强关系网络联系的连接者拥有的资源相同或类似,其意义不大,而弱关系联系的是不同群体,可以在不同群体间起到交换资源的作用。因此,弱关系越强,个人所能利用的资源越丰富。具体而言,农村妇女在关系或组织方面的劣势如下。 

首先,农村妇女在利用正式组织方面存在困难。农村的正式组织主要是指乡镇政府和村支部、村委会。虽然农村已经泛女性化了,但一个行政村往往只有一个“无权无钱无势”的妇女主任,妇代会虚置,农村妇女实际上处于一种无组织的原子化状态,农村的正式组织依然是男性主导,见表2。农业从业人口的性别结构与农村基层组织成员的性别结构存在巨大的反差,这种反差构成了农村妇女与农村基层组织沟通交流的障碍,增加了双方沟通交流的成本,降低了农村妇女利用正式组织资源的积极性和有效性。不仅如此,在比较落后的农村地区,人们的思想观念保守,丈夫不在家的妇女与基层男性干部的哪怕是正常的交往,也会引来闲言碎语,迫使农村留守妇女尽量不与基层干部、基层组织打交道,放弃对基层组织资源的利用。  

其次,农村妇女对农村非正式组织资源的利用也存在问题。农村非正式组织主要指宗族、姻亲和邻里关系等。随着农村社会的泛女性化,宗族、姻亲和邻里互助关系也演变成了妇女之间的互助关系,这种互助不可能解决青壮年男性劳动力的缺席问题。因此,农村妇女对农村非正式组织资源的利用,无助于解决农业灾害防治女性化问题。 

再次,思想意识方面的不足妨碍了农村妇女对关系或组织资源的有效利用。有学者指出,当前农村妇女在思想意识方面存在六大问题:集体观念淡薄、道德观念滑坡、法律意识不强、性别观念缺失、发展意识不足、参政议政意识薄弱”,这些思想意识方面的不足,也影响农村妇女对各种关系或组织资源的有效利用。 

 

三、农业灾害防治女性化问题的影响 

 

(一)农业灾害防治女性化不利于农业灾害的有效防治 

综上所述,虽然女性在农业灾害预防方面存在某些优势,但从整体上看,农业灾害防治女性化对农业灾害防治的消极影响仍占主导。 

1、农业灾害防治“无心”。在“男工女耕”的兼业农业模式下,家庭土地资源占有量少,农业收益率低,“种田不划算”。男人进城务工收入越来越成为农村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农村留守妇女的农业生产大多是为了满足家庭口粮的需要。农业的丰歉状况对家庭生活的影响不大,部分农村妇女并不关心农业灾害的防治问题。另外,在“男工女耕”的家庭性别分工模式下,农村妇女承担了绝大部分的农业劳动,相应地,也承担了农业低效的后果。而经济收入是决定个人的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的主导因素,农利‘妇女的巨大付出却没能真正提高自身的地位,这种挫败感可能抑制部分农村妇女从事农业生产和防灾救灾的积极性。 

2、农业灾害防治“无力”。随着数以亿计的青壮年男性劳动力进城务工,农业灾害防治的骨干劳动力流失。留守农村与农业生产的妇女、老人和儿童不能称之为真正的劳动力,无法满足农业灾害防治对大数量、高强度体力劳动的需要,农业灾害防治严重缺乏中坚力量。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为抗击频繁发生的水灾、旱灾、震灾、疫病灾害等农业灾害,政府动辄调用数万乃至数十万军队。以1998年抗洪为例,这次洪灾主要发生在人力资源极为丰富的长江中下游地区,尤其是湖北、湖南和安徽这三个人口大省,却需要部队先后投入创纪录的30多万名官兵,充当抗洪救灾的突击力量。这一现象形成的原因之一,就是农村大量青壮年男性劳动力进城务工,原有的抗洪中坚力量流失,农村女性抗洪无力,政府不得不动用军队来填补抗洪救灾的劳动力缺口。 

3、农业灾害防治“失势”。及时有效的灾害防治,必须依赖强有力的组织体系。但是,一方面,农村妇女在关系或组织资源利用方面的劣势,另一方面,农业灾害防治面临组织涣散问题。在人民公社时期,农村以村党组织为灵魂,以民兵组织、共青团组织骨干,以青壮年男性劳动力为主体,构成了一套集中化的农业灾害防治组织体系。20世纪80年代以后,人民公社解体,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村党组织涣散,民兵组织、共青团组织名存实亡,这套农业灾害防治组织体系彻底瓦解。村支部、村委会的实际组织能力和集体行动能力极为有限,农民和农村呈现“原子化”状态。”…总之,农业灾害的防治“失势”,缺乏强有力的组织依托和组织保障。 

 

(二)农业灾害防治女性化影响农村妇女身心健康 

1、影响农村妇女身体健康。长期以来,农村青壮年男性凭借强健的体魄充当了农业灾害防治的主力军,农村女性处于辅助地位,是受保护的对象。随着“男工女耕”的家庭性别分工模式的出现,大部分青壮年男性退出了农业灾害防治工作,农村妇女由灾害防治的辅助力量变成孤立的缺乏依托的主力军。无论是水灾、旱灾,还是农作物的疫病防治,几乎每一项农业灾害的防治工作都需要高强度的体力投入,都具有一定程度的危险胜,都会威胁到农村妇女的身体健康。以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为例,这项工作不仅消耗大量的体力,还不得不频繁地接触各种农药(通常都有剧毒),对农村妇女的身体健康构成严重的威胁,甚至造成严重损害。 

2、影响农村妇女心理或精神的健康。由于青壮年男性的缺席,农村妇女柔弱的肩膀不得不独自扛起家庭的重担。她们要从事农业生产,要赡养公婆、抚育子女,还牵挂长年在外的丈夫,几乎没有自己的生活空间,也不可能有自己的精神追求,甚至自身巨大的付出还得不到家人和社会的承认和尊重。她们孤立无助,所有的劳累、寂寞、苦闷和挫折,都只能独自忍受。而各种农业灾害层出不穷,不仅带来重大财产损失,也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和精神痛苦,对本已不堪重负的妇女们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北京回龙观医院临床流行病研究室提供的数据表明,我国农村女性平均每年自杀死亡人数是17.32万人,农村女性自杀死亡人数是城市女性的3—4倍,农村女性的自杀死亡人数居中国自杀人数首位,由此可见一斑。 

 

(三)农业灾害防治女性化影响农业发展 

农业灾害是农业发展的逆动力。由于农业灾害防治女性化对农业灾害防治有消极影响,从而影响农业发展。 

1、影响农村土地的有效利用。农业灾害防治的女性化意味着农业灾害防治能力的不足,不仅导致那些易受灾的坡地、洼地被抛荒,甚至许多条件良好的田地也因受灾被抛荒,退出农业用途。据谷中原,吴师法等在湘西花垣县团结镇的调查,团结镇的太平村有近50亩耕地因主要劳动力外流而被抛荒。在被调查的太平村20户有外出务工人员的农户中,有11户土地全部抛荒,5户土地部分抛荒,只有4户家庭的土地没有抛荒。 

2、影响农业种养结构的调整。农业灾害防治女性化导致的农业灾害防治能力不足,迫使农村妇女通过调整农业种养结构回避灾害,减少损失。孙慧阳2007年对湖南省劳动力输出大县双峰、新化的杨溪、日新、五星三个自然村的实地走访中发现,不种地的农户在逐年增加,90户受访农村留守家庭中,不种地的家庭占13%,不养生猪的家庭占50%。 

 

四、解决农业灾害防治女性化问题的思路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有三种思路来解决我国当前的农业灾害防治女性化问题。 

 

(一)吸引部分青壮年男性劳动力回流农村 

农民之所以背井离乡,进城务工,其动机非常明了:一是农村负担沉重,农业和农村收益远低于城市工商业收益,农民在生存理性和经济理性的推动下离乡进城;二是农村资源稀缺,不利于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家庭的长远发展。由此,可以采取以下具体措施吸引部分青壮年男性劳动力回流农村,充当农业生产和农业灾害防治的主力军。 

1、切实落实中央的各项支农、扶农和惠农措施,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农业收入。 

2、加大城乡统筹发展的力度,将医疗卫生、教育、金融等各种资源引向农村,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村各种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民的安居乐业打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使农民无须进城即可享受到城市化的享受,从而主动留在农村。 

 

(二)提高农村留守妇女的防灾救灾能力和组织化程度 

1、加强乡镇政府和农村党支部、村委会和妇联建设,吸纳更多的留守妇女参政议政,完善农村正式组织体系,建立精干高效的干部队伍,为农业灾害的防治提供更多的服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灾害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留守妇女的防灾抗灾能力。农村妇女虽然在体格体力上弱于男性,在农业灾害防治的经验、技能方面存在不足,但在风险防范意识上,在灾害防治经验、技能的学习能力上并不逊色于男性。通过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培训,可以迅速提高农村留守妇女的防灾救灾能力。 

3、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农田水利建设和农业灾害预警体系建设,提高农业整体抗灾能力,从根本上减轻农村妇女灾害防治的压力和代价。 

 

(三)实现农业灾害防治的专门化和社会化 

1、加强体制创新,促进农民工家庭整体迁移。促进农民工家庭的整体迁移,接纳农民工成为城市市民,这不仅是中国从一个农业大国向工业化国家转变的客观要求,也是解决解决农民“离乡不离土”问题,解决农村泛女性化问题,解决农业灾害防治女性化问题的最彻底的方法。同时,农民“离乡不离土”问题的解决,又为农村土地的集中经营及其他农产品的规模化经营,为农业灾害防治的专业化、社会化创造了条件。为此,政府应该通过制度创新,逐步消除城乡二元分割的体制性障碍,实现进城农民工在职业和身份上的双重均衡转化,平等地享受城市居民的养老、医疗、教育等社会保障,结束农民工的“两栖”状态,从根本上解决包括农业灾害防治女性化问题在内的诸多农村社会问题。 

2、进一步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规模化经营是农业发展的趋势,是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保证。因此,必须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土地承包权的流转制度,使外流劳动力与土地完全分离,实现农业资源的市场化整合,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实现农业规模经营效益。农业的规模化经营是农业灾害防治专业化、社会化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在实现了农业规模化经营,取得了规模效益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实现农业灾害防治的专业化和社会化,从而极大地提高农业灾害防治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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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刘斌,农村妇女高自杀率原因探析[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4):62—67 

篇(5)

从政策层面看,这个保险是非常划算的:每垧地(15亩)共缴纳保费300元,其中财政补贴240元,农民只交60元,若遇自然灾害造成绝收,每户农民最多可以获得3000元的赔偿,赔偿金全部归农户所得。于是,从县上到村里,都在鼓励农民购买农业保险。韶华村村委会更是大力动员农户缴纳保费,购买农业险。

在这样的情况下,韶华村的每户农民都购买了保险,而保险合同则由村委会代表村民与保险公司签订。

虽然自2009年后的三年里,每年光景都还不错,没有大的自然灾害发生,但村民们还是继续缴纳了保费。然而,2012年夏天,一场突发的虫灾使庄稼颗粒无收。村民们记起了购买的保险,经过交涉,保险公司却称:“虫灾不是天灾,不属于保险合同理赔范围。”

不能得到赔偿,村民们表示不理解。想想几年来每年缴纳的保费,村民更是觉得不值。不少村民都觉得这个保险完全是保险公司以保险的名义在骗钱,于是找到农业局讨说法。农业局解释说,由于当时购买保险并不是由村民自己去保险公司办理的,而是以村为单位,由村委会代表每户村民与保险公司签订,所以,如果村民认为保险公司该赔这个钱,就回去组织召开村民大会,由村委会代表村民到法院保险公司,由法院依法判决。几日后,韶华村村委会根据村民大会决议,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保险公司承担支付赔偿金的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虫灾系因气候异常引起,属于自然灾害,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支付保险金的条件。保险公司辩称的虫灾不是天灾,属于可以防治的意见,是混淆了虫害与虫灾的区别,不能成立,不予支持。遂判决保险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韶华村村委会赔偿金共计400余万元。

【说法】

篇(6)

中图分类号:TU856文献标识码: A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近年来我县在新农村建设中也体现出了对气象服务的迫切需求。特别是在中心村镇建设规划、下山移民、新农居点建设等工作中,农民越来越多地考虑起暴雨、洪涝、地质灾害、雷电等气象灾害的影响。笔者也曾接到不少电话咨询有关气象灾害对房屋建造影响方面的问题。因此,新农村建设对自然灾害风险评估、雷电防护以及合理利用气象资源等工作都提出了新的要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理念,进一步解决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问题,更加突显出农村防雷减灾工作的重要性。目前大多数农村基础设施落后陈旧,未采取任何防雷措施,导致近年来农村雷击伤亡事故频发。如何把防灾减灾工作融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为构建和谐社会添砖加瓦,是我们气象工作者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一、我县农村的雷电灾害情况

雷电是一种大气自然现象,雷电是带电的云层间或带电的云层对大地之间迅猛放电过程,产生强烈的闪光并伴随巨大声响的天气现象,雷电不仅发生频率高,且年年都有灾害发生。雷电灾害是"联合国国际减灾十年“公布的最严重的十大自然灾害之一。据中国气象局近 10 年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因雷电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达4000人,财产损失约100亿元,人员伤亡92%在农村。我县是我省雷电灾害高发区,由于农村基础设施简陋,居民住宅、野外生产无雷电防护设施,防雷基础设施投入少,村民普遍防雷意识淡薄,致使雷害事故频繁发生。近年来我县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频发,2008年6月23日傍晚,在我县文昌镇丰茂村附近杨梅岛码头,一艘收购杨梅的挂机船在快靠近码头处突然遭受雷击。当时船上共有7人,其中驾驶舱内3人被雷击死亡,船舱内3人重伤,1人轻伤。2010年3月1日里商乡架子岭村一青年在山坡上采茶叶时不幸被雷电击中身亡。2011年8月9日17点左右,汾口镇简门村武强溪拦水坝上走路村民郑某遭受雷击当场死亡。一桩桩雷害事故,触目惊心...... 然而,随着新农村建设广泛开展,农村防雷减灾工作并没有得到有效加强,农村成为雷击事件高发区,农民成为最易受雷电伤害的高危群体。尤其是农民建房、通讯、家电等迅速普及而大都没有采取防雷措施,成为农村防雷新的安全隐患。据不完全统计,2007―2012年淳安年均雷电灾害次数为10.4次,年雷击灾害次数总体呈上升趋势。

我县雷暴分布特征可由雷暴日数年(月)变化、地闪次数、地闪强度等来衡量。

图1雷暴日数月际分布

淳安县雷暴日数月际分布如图1。雷暴日数极大值出现在8月,7月次之,3月、4月、5月、6月和9月也有较多雷暴天气出现;极小值则出现在12月,在冬季有时甚至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出现雷暴天气。

图2 雷暴日数年际变化

1966至2010年淳安县雷暴日数年际变化如图2。我县1966年至2010年平均雷暴日数为50.6天,年雷暴日数随时间推移总体呈现振荡减少态势,年减幅为0.5天,最多为76天(1975年),最少为36天(1988年)。

图3雷暴日数月际分布

淳安县雷暴日数月际分布如图3。雷暴日数极大值出现在8月,7月次之,3月、4月、5月、6月和9月也有较多雷暴天气出现;极小值则出现在12月,在冬季有时甚至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出现雷暴天气。

图4地闪次数月际分布

由浙江省2008年至2010年的闪电定位系统观测资料,提取出2008年至2010年淳安县地闪次数月际分布,如图4。从月际分布来看,我县雷暴集中出现在6月至8月,其余各月较少出现。表明夏季对流性天气发展旺盛,雷暴天气较多。

图5地闪次数时段分布

淳安县地闪次数时段分布如图5。2008年至2010年闪电活动主要集中在13时至21时,而15时地闪次数最多,在2时至12时地闪次数最少。午后闪电活动比较强烈,晚间闪电活动一般是下午雷暴的继续,有的甚至持续到第二天凌晨。

二、我县农村雷电灾害防御现状

农村雷电灾害频发的主要原因有五个方面:

1.农村防雷意识淡薄,迷信思想严重。虽然现在社会越来越进步,但农民朋友缺乏科学的防雷避险常识,大多数农民不关心,不了解,更不懂得在雷电天气条件下自我防范,很多农民不知道雷雨来了应该怎么办,他们在雷电灾害面前不知所措,本能反应是快速奔跑、躲在大树下或简陋的凉亭里等易遭雷击场所,招来雷击之祸。同时,许多农民以封建迷信思想解释雷电现象相当普遍,认为雷电灾害是不可防御的天灾,甚至出现雷灾以后也不愿意声张,更不愿意向政府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造成雷灾收集难度加大,给雷灾统计和雷灾技术分析带来困难。

2.野外缺少躲避雷雨的场所。所谓“夏收”、“夏种”,雷雨季节也正是农民最忙碌的季节,在野外劳作的时候遇到雷雨天气,不仅没有避雷的场所,还经常看见农民拿着雨具或铁制的农具在田野中行走,有的跑到临时搭建的草棚或大树下避雨,更有的还在河边洗衣服、钓鱼、玩耍,这样非常容易遭受到雷击,造成人员伤亡。

3.农村建房普遍缺乏科学规划和设计,没有纳入政府对建设项目的规范管理,防雷装置基本处于空白状态。(1)是农村公共场所(如凉亭、候车站)、老民宅几乎都没有防雷装置;(2)是农民联建房以及个体小规模企业防雷设施不完善;(3)是农民新建自建房屋普遍无设计施工图纸,而是凭砖工师傅经念来造,为了省钱省事,农户也不可能考虑防雷装置。

4.农村电器渐趋普及却疏于防护,雷灾增多,损失加剧。现在农民都富裕了,电视、电话、电脑、空调等家电进入寻常百姓家庭,但农村的电力、通讯、广播电视等线路以架空入户为主,且布线很不规范,随意挂拉现象随处可见。有些村因没有条件安装闭路电视,将简易天线捆扎在竹竿并架设在屋顶上,成为雷击隐患,导致引发火灾、电器设备遭雷击毁坏。另外,不少农户在屋顶随意架设装饰性铁塔、太阳能热水器、铁水箱等等。由于没有安装有效的引下线和接地装置 ,成为名符其实的“引雷装置”导致雷害事故频繁发生。

5.农村防雷减灾的管理工作还不到位。我县农村地广人稀,难以集中宣传,受众对象相对较少,政府投入人力、物力有限,公共服务产品供给缺乏,技术服务支撑欠缺,从而成了农村防雷普及的薄弱环节。

三、新农村建设中防雷减灾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1.加大新农村防雷减灾管理力度。新农村建设要重视雷击风险,科学规划论证,按照防雷规范标准科学设计、安装防雷装置,特别是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中心村镇联建房、乡镇企业以及新农居点,要逐步纳入当地政府建设项目的管理审批,各监管部门要密切配合,从房屋的设计、审批开始直到防雷设计审核、竣工验收,从源头上把好防雷安全质量关。

2.进一步完善新农村两个体系建设。近年来,气象部门通过加强雷电监测网络和雷电业务平台建设,开展雷雨天气、雷电灾害害等级预报等业务,向广大农村地区雷电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农村雷电预警能力和水平,但距完善的防雷减灾系统建设仍有很大差距,需要抓紧建设全省性和区域性的雷电监测网络系统,进一步加强农村雷电监测、预警接收和再传播等基础设施建设,乡镇、村要建立雷电预警接收传播网格体系,制订农村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建立雷电灾害应急管理机制,并定期组织进行应急演练,尽快形成统一指挥、反应迅速、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切实增强农村雷电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3. 积极开展防雷减灾示范村、示范户建设。气象部门应与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积极推广农村住宅建设防雷安全适用技术,将农民自建房通用防雷设计施工纳入农村住宅建设推广图集,引导农民自建房向符合防雷规范标准的结构转变。普及防雷减灾技术,积极倡导和开展防雷减灾示范村、示范户建设,提高农村和户外作业人员的预防、避险、救助能力。

4.加强农村防雷减灾的科普宣传。因为雷电灾害发生的突发性、不确定性、小尺度性,所以提高农民个人的防雷意识尤为重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农村基层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防雷科普宣传与实用防雷技术推广工作,把农村防雷安全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宣传教育体系。利用“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以及重大雷灾事件,广泛宣传普及防雷安全法律法规、雷电防护技术和避险常识。气象部门要会同安监、建设、劳动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干部、安全员、农村电工等的防雷知识培训;在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摆放雷灾事故小册子,向村民发送防雷明白卡,在村宣传栏内张贴防雷宣传画,提高广大农民的防雷意识。另外,提高防雷意识还须从娃娃抓起,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对中小学校进行防雷安全知识培训,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气象科普体验。通过多种渠道,让人们了解防雷知识,消除迷信思想,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四、结语

篇(7)

【内容提要】本文侧重从民政角度对城乡统筹下的城市救灾政策进行分析,主要回顾了民政救灾政策在城市救灾方面的实践,从灾后重建、细化补助政策、保险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民政救灾政策在城市救灾方面的实践与突破

民政救灾工作的传统做法可以通俗地归纳为“三救三不救”,即救农村不救城市、救生活不救生产、救个人不救集体。1997年民政部《灾情统计、核定、报告暂行办法》(民救发[1997]8号)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受灾范围,是指因灾农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损失和正常生活秩序遭到破坏、农牧业受到损失的地(州、市)、县(市、旗)、乡(镇)、村的数量。该条所明确的灾情统计的范围即为农村,也就是说当时民政部门统计灾情只统计农村,因此,根据灾情下拨的救灾款也只针对农村。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提速,以及一些重特大自然灾害对城市生活造成重大影响,城市救灾问题日益突显,民政救灾政策也相应做了很多调整,在城市救灾方面取得了许多突破。

1、在救灾实践上的突破。2008年春节期间,我国南方发生严重低温冷冻和冰雪灾害,我国首次将公路、铁路滞留旅客纳入灾民生活临时救助范围,由各级民政部门向滞留旅客提供食品、饮用水和御寒毛毯、衣被等生活物资,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我国又首次对因灾遇难人员家庭(无论城乡)按每位遇难者5000元的标准发放抚慰金,并制定了过渡期救助项目,2010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过渡性生活救助项目正式在全国范围内设立。过渡性安置的对象是“因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人员,对于这部分城乡居民,政府在应急救助阶段结束、恢复重建完成之前要帮助解决其基本生活困难,救助政策到期后,对于生活困难仍需救助的灾区群众,分别纳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和冬春灾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

2、在职能设置上的突破。1978年3月,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定设立民政部,在内设机构设置上,民政部设立农村社会救济司,主管全国农村的救灾工作。此后,根据业务工作的发展,民政部农村社会救济司相继更名为救灾救济司、救灾司。根据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62号),民政部在减灾救灾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有:拟订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

理、分配中央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国家减灾委员会具体工作。从职能设置上看,民政部门不再局限于农村救灾工作,而是扩大到负责组织、协调城乡救灾工作。

3、在立法方面的突破。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民政部起草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系统规范灾害救助工作的行政法规——《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经2010年6月30日国务院第11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制定本条例”,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释义》,文中所称的受灾人员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因自然灾害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生产生活受到影响的人员。具体而言,受灾人员不分城乡,不论国籍和户籍,只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灾害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生产生活受到影响,政府都应给予救助。《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三条还规定了“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这就为民政部门制定各项城乡救灾补助政策提供了法律依据。

当前救灾政策在城市救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城市居民住房灾后重建补助政策不明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门应当向经审核确认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发放补助资金和物资”,《自然灾害救助条例释义》对该条的解释是:“民政等部门负责审核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并发放补助资金和物资”。但目前民政部救灾司的职责设置是“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农村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灾民生活救助”。该条文只提农村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未提及城市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因此,《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虽赋予民政部门给予城市居民住房灾后重建补助的职能,但在实践中无法落实,民政部门还主要是对农村住房灾后重建进行补助,而对城市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问题,还存在法律衔接上的空缺。

2、救灾补助政策还需进一步细化。近10年来,中央级救灾补助标准不断细化,具体补助项目情况见下表:

救助项目

中央补助标准

城乡区别

补助项目与标准调整年份

农户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

一般受灾地区:对因灾倒房户户均补助1万元,损房户户均补助1000元。高寒寒冷地区:对因灾倒房户户均补助1.4万元,损房户户均补助1400元。

只补助农村

2002年、2006年、2007年、2009年、2010

过渡性生活救助

国家启动三级或四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向“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按照每人每天补助10元钱、救助期限3个月的标准实施过渡性生活救助。国家启动一级或二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按照每人每天补助10元钱和1斤粮、救助期限3个月的标准实施过渡性生活救助。

城乡一致

2010年确立

紧急转移安置

台风灾害:按照人均90 元的标准帮助紧急转移安置群众解决基本生活困难。其他灾害:按照人均230元的标准帮助紧急转移安置群众解决基本生活困难。

城乡一致

2002年、2006年、2011年

旱灾救助

对因旱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按照人均60元标准安排补助资金。

城乡一致

2011年确立

冬春生活困难补助

对冬令、春荒期间存在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的受灾人员,按照人均90元标准安排口粮补助资金,衣被取暖等补助视灾情酌情考虑。

城乡一致

2002年、2006年、2007年、2011年

遇难人员家属抚慰

对因灾遇难人员的家属,按照每位因灾遇难人员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城乡一致

2009年确立

从表中可看出,目前中央救灾补助标准较10年前已细化了很多。但我国幅员辽阔,城乡差别巨大,统一按此标准还很难满足实际需求。另外,不同种类灾害对经济社会产生的影响不同,灾害救助的内容和重点存在差异,救灾补助政策还需根据不同灾种的特点,在救助内容和补助标准上进行细化和区分。如低温冷冻、风雹灾害不易造成人员死亡和倒房,较难启动中央的应急响应,中央也未明确这两种灾害的补助标准,基层政府对这两种灾害的补助难以规范。

3、住房保险主要倾向农村。目前,住房方面的政策性保险能覆盖城乡的还很少,多数地方实施的都是农村住房保险。如福建省民政部门牵头实施的农房保险,由政府出资为全省农村住房保了险,农户一旦受灾,可以通过保险理赔得到相应救助。但城市中一些棚户区,低洼地带的房子及一些城市特困户的房子未能纳入保险范围,在受灾时得不到救助。

4、火灾救助政策需完善。目前,城乡的一些火灾事故使群众遭受严重损失,但火烧民房所造成的灾害绝大多数不因自然现象引起,不属“自然灾害”的范畴,因此,火灾灾民无法纳入民政救助的灾后重建,无法得到民政部门的灾害救助资金,只能通过临时救济渠道得到有限的救济。由于火灾发生的不可预测和无征兆性,与因自然灾害造成毁损资产的灾民相比,绝大多数火灾灾民的损失大大超过自然灾害的受害灾民,有的甚至是倾家荡产,但得到的补助却远不如自然灾害受灾灾民

完善现行救灾政策的建议

1、城乡住房灾后重建工作统一由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负责。目前,有的地方的城市居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是由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负责,建议城乡的住房灾后重建工作都改由住建部门牵头负责。主要理由如下:一是在对重建对象的认定上,由民政部门负责,执法主体不合格,不符合依法行政要求。住建部门有专门技术人员,有资格对住房是否需拆除重建,还是维修后可继续使用作出鉴定,而基层民政工作人员不具备这一资格条件。二是住房重建过程中的规划设计,技术指导,证件办理,以及一些优惠政策的落实主要都与住建部门的职责有关。三是灾后重建对象有相当一部分属于社会中的低收入群体(高收入群体一般住房条件好,房子不易因灾损毁),靠自身能力在城市中买房比较困难,如何将灾后重建政策与廉租房政策、经济适用房政策衔接起来,住建部门在这方面有优势。

2、细化救灾补助政策。随着精准扶贫工作的推进,低收入群体的收入认定会越来越准确,这也要求民政部门的救灾补助标准越发细化。一是要区分灾种,兼顾中小灾害。二是要考虑城乡差别,城市生活成本一般要高于农村,城市的灾后重建成本也比农村高,对城市特困户的救灾补助应比农村高。三是要考虑基层的落实问题,目前中央和地方各级的补助政策还未形成良好衔接,当前政府救灾资金投入由中央和地方按一定比例分担,但中央救灾补助资金只在启动国家救助应急响应机制的前提下,才向灾区予以投入,而地方救灾资金普遍有限,特别是财政困难地区,遇到启动不了上级响应的灾害,政府的救济就存在随意性,影响了救灾工作的效果。从实践中看,引入政策性财产保险是解决这一问题的较好办法,保险理赔是以保险协议中的赔偿条件和赔偿金额等合同条款为标准的,无论大灾小灾都一样要按标准理赔,损失的补偿可以确切预知,并且与灾民的损失基本对等,便于实现补助的精准化。

3、推进政策性保险的城乡一体化。在城乡统筹的背景下,推进政策性保险的城乡一体化,可为以后统一实施巨灾保险打下基础。城市住房普遍建设标准比农村高,抗风险能力比农村强,所以目前政策性住房保险多针对农村住房,但城市中也有部分住房条件很差,住户也很贫困,若能将这些住房也纳入保险范围,可减轻政府的压力,促进社会的和谐。为此建议:在已实施农村住房保险的地方,可考虑先将城市低保户、城市重度残疾人的住房整合到农房保险中,这部分特困户的保费由政府承担,房屋受灾由保险公司予以理赔,以后再逐步扩大到城乡全部投保;或是将城市中特困户的住房及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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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S1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6-0201-1

0 前言

我国地域广阔,自然条件较为复杂,各地区之间自然资源和气候条件差别较大,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自然灾害中有大部分都是都是由于气象条件所引起的,同时随着近年来全球气侯变化的影响,自然灾害尤其是洪涝、干旱等极端天气频发,各类气候灾害发生的强度明显增强,我国不管是在受灾人口数量还是受灾区域较前些年都有明显扩大的趋势,气象灾害的防御压力明显增加。因此,必须要要加强农业业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加强气象灾害的预警,及时组织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努力将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小,是当前的主要工作。

1 我国农业气象预警机制存在的问题

为了有效的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各级部门不断制定各类防范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对于社会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国在农业气象预警机制建设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与不足,这严重影响着我国社会的发展。

1.1 农业气象灾害服务产品有限

在农村地区的发展过程中,面对各类气象灾害,如干旱、洪水等各类农业气象灾害指标的建设需要通过多年的观察以及资料积累,通过对数据的观测得出可行性的建议,这需要农业、气象等部门紧密合作,而我国当前的农业气象技术的研究由于在时间上还存在一定的不足性,其开发与应用程度还远远不够,导致农业气象灾害服务的产品有限,难以有效的满足现代农业生产的需要。

1.2 农村地区气象预警机制渠道建设不足

近年来,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地区气象部门在气象灾害预警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就,在灾害预测的准确性和防治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农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不足,农村地区在接受各类信息渠道上还存在一定的不足,接受的信息单纯依靠电视等媒介,不能够实现全面接受媒介信息覆盖,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不能及时传送到农村地区的各个角落中,导致信息接收的不全面,在农忙、收获季节,气象预警信息很难及时的传送至田间、地头,使得气象信息难以发挥真正的作用。

1.3 气象预警应急体系缺失

建国以来,我国不断的加大气象灾害法律法规建设,《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颁布,使我国农业气象预警与应急管理工作有了法律指引,但《条例》的颁布只是应急体系的第一步,使《条例》能够全面深入的贯彻实施才是重点,这才是气象部门近几年工作的重点。我国农村地区应急管理机制同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许多问题,预警信息建设与应急管理体系发展还不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指挥、防御、应急和救援一体化建设还不健全,灾情传递速度不够及时,社会依法自觉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的意识和能力还比较薄弱,抵御风险的能力还较差。

2 农业气象预警机制的建设思考

针对当前农业气象灾害预警机制表现出的问题和不足,应当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以增加农业气象灾害预警的能力,为农村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2.1 拓宽农业气象服务领域

在当前气候变化的大趋势下,各级气象部门要不断的加大的研究力度,要对各类极端天气进行灾害预警预报技术的研究,要切实结合农村地区的发展的特点,根据农村地区干旱、洪涝、高温等农业气象灾害的发展规律,建立农业气象灾害指标体系的预测预报与评估系统,不断提高农村地区气象服务的能力。要充分依托新技术加强农业与生态环境的监测力度,开展气候变暖对生态环境、农业生产的影响评估,开展极端天气的预测预警研究,为农村地区提供准确及时的气象信息。

2.2 加强农业气象灾害预警平台建设

要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农业气象灾害预警服务需要具有很强的时效性,不然就会耽误最佳监测时机,给农业生产带来的一定的影响。因此,各级地方政府要不断的增强财政投入力度,加强农村气象灾害的预防、监测和信息传播等基础设施建设,使农业气象信息能够及时有效的在第一时间传送至用户手中,以便用户能够及时采取措施,最大程度的减少农业生产损失。农业气象的各级管理部门,如气象、水利、农业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和沟通,建立农业灾害预警平台,针对农业生产布局和不同农作物的生产周期,及时各类的生产信息,做好防灾减灾处理工作。

2.3 加强对农业气象灾害知识的科普宣传

农村居民作为农业生产的主体,在实际的农业生产过程中,要通过利用各种媒体,如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使各类气象灾害知识能够传递至每个用户手中,使广大农民能够按照气象规律进行防灾减灾,提高农民应对气象灾害的防御能力,要通过编写各类指导生产手册,使农村居民能够及时了解各类农业生产信息,并在实际生产中得到有效运用。

参考文献

[1] 田家波.气象在农业生产过程中采取的有效服务方法[J].科技创新导报.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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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TU475+.4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1000-405X(2013)-11-183-2

风水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微观物质(空气、水和土)和宏观环境(天地)的一种学说,其核心思想是人与大自然的和谐统一。自古以来,我国不少农村房屋选址和建设都有看风水的习惯,“依山傍水”,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群众对平安的祈盼。虽然传统风水含有一些朴素的自然科学知识,但是山区农村建房过分迷信风水,一味地“靠山建房”、“沿沟发展”,而这在地质学的角度看来,却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农民建房引发或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案例逐年增多。接下来,本文将结合山区农村房屋建设风水相关的理论,从不同的角度来提出山区农村房屋建设地质灾害防治的有效途径。

1山区农村房屋建设风水盛行的原因及现状

从古至今,好的住宅风水讲究朝向要坐北朝南,目的是为了通风和采光;房屋背面有连绵不绝的群山作为坚实的依靠,目的是解决通视,寓意视野开阔,前途无量;南面有众多低矮的山丘山岭,左右两边则有小山庇护,中间部分开阔宽敞,宅前有河流水四周环绕,解决的是周边环境景观,青山绿水,宁神怡情。中国山区农村房屋建设为什么那么相信风水呢?它的形成一是受中国相当漫长的历史原因影响;二是农民普遍缺乏科学知识,无法正确分清自然科学与封建迷信;三是农村“风水先生”不断的鼓吹和传播,误导他们的思想;四是广大农民对旧的风水习俗依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民寻求对精神的安慰和平安的祈盼。

在山区农村,农民建造房子都有请风水先生看风水的传统风俗习惯,由于缺乏资金和技术,房屋选址前未做危险性评估。“风水先生”因自身文化程度的限制,并未真正地领会房屋建设风水的思想内涵。农民请来“风水先生”看房子高低,上房、出路在哪里,财运是否亨通,人丁怎样兴旺等等,常常因为风水先生一句“靠山实力雄厚”,“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称此处为“风水宝地”的说辞,部分农村房屋建设在河水之边、危岩之下、不稳定斜坡和滑坡体之上,房屋选址呈现靠山建房和沿沟发展态势。

2防治措施探讨

2.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并且提前采取预防措施

各级政府加强山区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要利用广播电视、走基层等手段和形式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正确引导群众区分自然科学与封建迷信,相信科学,展示正能量,创造良好的地质灾害防治氛围。

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和巡查工作,随时做好地质灾害隐患区段人员的撤离准备。在野外综合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突发性地质灾害预警规划,建立农村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消除地质灾害威胁。

2.2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规范农村房屋建设, 避免人为诱发地质灾害

山区农村居住得很分散,要让农民做一个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话目前看,是很不现实的。各级政府必须因地制宜制定山区农民建房管理工作管理办法,规范农村房屋建设。对山区农村居民新建和扩建住宅,在严格按规划和用地审批程序的同时,一定要科学选址、现场勘查,避开切坡及其他有地质灾害隐患处建房。

与此同时,避免人为诱发地质灾害。尽量保持原有的地形地貌,使房屋错落有致,未经专业人员现场踏勘,不要大兴工程,不得随意开挖乱填,防止斜坡失去稳定。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尤其要重视排水设施的建设,对人工切坡进行合理加固,避免破坏坡体的稳定性,诱发滑坡灾害。

2.3在山区农村房屋建设的过程中避免在地质灾害危险区选址建房

在山区农村房屋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对于地形地貌、岩土体、地质构造、降水、水文、植被条件和人为工程活动等各种各样的因素予以全方位的考虑,选取安全的场地,切实有效地搞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与此同时,切实有效地规避沟谷低洼处;规避松软的土层;规避陡崖、陡坡;规避沟谷出口处;尽量不要在活动断裂、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缓变性地质灾害危险地段进行山区农村房屋建设工作,与此同时,做好山区农村房屋结构的加固工作,搞好山区农村房屋的地基处理。在山区农村房屋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充分注意到之前出现过地质灾害的位置。尤其是必须提前做好老滑坡体的稳定性的评估工作,只有保证其稳定的情况下,才能够进行施工。

2.3.1在山区农村房屋建设的过程中崩塌危险位置地质灾害防治的选址方法

所谓崩塌危险位置,也就是说,崩塌体后缘破裂壁一带起到崩塌堆积体前缘一带止,主要包括下面的三种情况。

情况一:已经稳定的老崩塌区。通过山区农村房屋建设的实践经验已经稳定的老崩塌区,不会对于山区农村房屋建设选址工作产生太大的影响,只需要确保房屋基础和崩塌体后壁、前缘之间存在着适当的安全距离就可以了。另外,通常情况下,崩塌堆积体都是顺序混乱不堪的倒石堆,非常不适合用来建设房屋。与此同时,地质灾害危险地段的崩塌存在着多发性的特征,一定要避开之前出现过崩塌的位置。

情况二:如今尚存在崩塌问题的新崩塌区。在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应该标记出崩塌块石运动的最远距离以及崩塌后壁以上岩体的变形区域,该区域就是崩塌会危及到的最大的区域。在山区农村房屋建设的过程中,必须确保其位置和崩塌会危及到的最大的区域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安全距离。

情况三:潜在崩塌危险位置。在进行地面调查的基础上,应该按照坡度、坡形、坡高、岩体节理裂隙、风化程度等等方面的因素,标记出潜在崩塌区。与此同时,进行现场调查以及简单地计算之后,进一步明确崩塌块体的最大危害区域,在保证适当的安全距离的基础上,就能够标记出潜在崩塌的危险位置,必须在潜在崩塌危险位置的外侧来进行山区农村房屋建设。

2.3.2在山区农村房屋建设的过程中泥石流危险位置地质灾害防治的选址方法

泥石流沟的主要构成部分包括泥石流形成区、流通区和堆积区三部分。通常情况下,形成区、流通区的位置在沟口以上的陡坡,对于山区农村房屋建设是非常不适合的,而只有泥石流堆积区是可以进行山区农村房屋建设的。与此同时,大型泥石流沟堆积扇的面积是非常大的,是发生多次泥石流之后而产生的。在宽大的泥石流堆积扇之中,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山区农村房屋建设。具体来说,必须深入地研究泥石流现象的形成因素,科学有效地预估泥石流的规模,科学合理地预测将来出现泥石流这种地质灾害的概率以及规模。另外,应该标记出可能的一次最大泥石流堆积区域,在其位置之内,绝对不可以进行山区农村房屋建设。

2.3.3在山区农村房屋建设的过程中滑坡危险位置地质灾害防治的选址方法

首先,对于老滑坡,通常情况下,它们的面积都是非常大的,在几平方千米以上,其地形也是非常平缓的,非常适合山区农民进行生活工作耕种,完全避让的概率很小,可以分下面的两种情况来进行应对。

情况一:对于非常稳定的大型老滑坡,在不能够避让的情况下,能够将其用于进行山区农村房屋建设,然而,必须高度重视其环境保护工作,从而确保老滑坡能够长期保持稳定;而对于非常稳定的小型老滑坡,尽量地不要用于进行山区农村房屋建设,防止小型老滑坡突然出现问题而造成不堪设想的损失。

情况二:对于最近突然出现缓慢活动的老滑坡,不管其规模大小都不应该用于进行山区农村房屋建设。

其次,对于最近几年出现的新滑坡,存在着非常差的稳定性,这种新滑坡如果受到一些因素的诱发,就会出现再次滑动,因此,不应该在滑体上进行山区农村房屋建设。倘若能够确定这种新滑坡和山区农村房屋建设地基之间存在足够远的距离,其发生再次滑动并不能够导致山区农村房屋建设发生安全问题,那么,可以在滑坡前缘准备充分的安全距离的基础上,将其用于进行山区农村房屋建设。

最后,对于已判定为潜在滑坡的危险斜坡,必须不能用于山区农村房屋建设。

综上所述,本文对于山区农村房屋建设风水与地质灾害防治进行了深入地探索。在山区农村房屋建设的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科学有效地排除各种各样的地质灾害隐患,保护好广大的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李大勇.对农村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防范[J].吉林农业.2011(06).

[2]邱志勇.山区地质灾害与建房选址[J].中国地质灾害与防治学报.2009(02).

[3]马宏,朱新芳,杨俊.新农村建设规划中的防灾减灾规划探讨[J].长江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农学卷.2009(01).

篇(10)

中图分类号:S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36-0552-01

1 引言

广大农村,尤其是沿黄和沙区的边远农村,由于经济落后、生活环境艰苦,文化水平偏低,经济落后,信息不够畅通,农民对气象灾害没有科学的认识,缺乏足够的防御意识和抵御能力,防灾抗灾设施薄弱,生命线系统受气象灾害的影响很大。

2 典型灾情引发思考

2.1 近年典型灾情

(1)2006年5月6日16:45-17:05左右,濮阳县白罡乡3个沿黄河的自然村出现了冰雹、强风等强对流天气,冰雹最大直径达约4CM,大多数如鸡蛋、大枣大小。当时正在农田劳动的3名村民,因来不及躲避而被冰雹砸头部、手臂,1头拉地排车的驴眼睛当场被砸坏至瞎。

(2)2007年5月15日17时至18时,范县白衣阁乡的赵村,遭遇冰雹、大风、雷雨等强对流天气袭击,一小时雨量29.4毫米,最大风速达22米/秒,冰雹最大麦黄杏大小,村里多间民房瓦顶被大风吹翻。一些村民及时躲到桌子或床铺下,才免遭冰雹砸伤。

(3)2008年6月6日14时45分左右,清丰县乡六塔乡遭遇大风冰雹袭击,导致高村村小学教室瓦片大面积被大风掀翻或被冰雹砸碎,顿时教室里碎瓦一地,校园里碗口粗的大树被吹断,所幸的是,由于部分教办领导、校长、教师提前接收到手机气象预警信息,相互转告,及时组织学生离开了学校而无一学生受伤害。

(4)2008年8月2日下午14时08分,范县县观测站出现降水,降水时略有偏北风,降水持续一个多小时,观测站附近没有出现灾害性天气。后经了解才知在范县王楼乡于8月2日下午14时至16时期间,有雷雨大风天气发生,出现局部灾害性雷雨大风,王楼乡镇雨量站显示的雨情信息为35.6mm,灾害发生地点是在濮台路王楼至李马桥路段两旁,受灾对象为该路段的大玉米和少数树木。

(5)2009年7月16日傍晚前后,由于高层冷空气触发不稳定能量释放,濮阳县五星乡、子岸乡突遭龙卷风袭击,五星乡葛丘、西义井村和子岸乡大陈、邹铺、梨子园等8个村庄受灾严重,玉米等农作物大部分倒伏,群众房屋顶被大风刮走、倒塌,畜禽遭殃,农田成灾。直径30、40厘米左右的大树被龙卷风刮折或连根拔起,濮渠路八里庄至梨子园区域,随处可见成片被刮倒折断的大树,碗口般粗的大树有的横在路中,有的“飞”到农户的屋顶上?据县民政局灾情调查初步统计,全县受灾面积13766亩,绝收面积达4000亩,受灾人口达13007人,倒塌房屋154间,其中民房138间,损坏民房67间,刮倒树木29460棵,损坏鸡棚两个,瞬间发生的龙卷风还导致八里庄至梨子园区域的通讯、供电、交通一度中断,无人员伤亡。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00万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531万元。

2.2 引发思考

(1)气象灾害诚然有其不可抗力的一面,但只要我们提前预警、科学防范,就可以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

(2)将预报警报信息覆盖到农村,让广大农村获取气象灾害情报,并让他们掌握基本的避灾基本知识,使他们在气象灾害发生时,能够知道如何处置灾害情况,如何保护自己帮助别人。

(3)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仅仅依靠气象部门的预测预警是远远不够的,其间还包括防御、抗灾、自救和互救等许多环节,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提高各级政府、公众对气象灾害的防范意识以及在防灾减灾过程中的科学决策、主动参与意识,普及如何自救等知识,同样重要。

(4)通过开展“防灾减灾三下乡”活动,向农民广泛宣传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通过宣传,使广大农民充分认识灾害预警的重要作用,了解各类预警信息的含义,在收到预警信息时,根据不同的预警信息,不同预警级别。

(5)在广大农村,特别是边远农村建立一支具备一定素质的气象信息员队伍,作为指导农民防灾减灾的骨干,对于预防和减轻气象灾害,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3 建设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的几点建议

如何建立好一支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使之在指导农民防灾减灾以及为气象部门提供各种信息发挥重要作用,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任用数量:每个乡镇1-2名。

(2)选拔方法:由气象主管机构确定招聘基本要求,在各乡(镇)公开招聘,包括乡(镇)政府推荐。组织由当地政府、气象主管机构等组成的审核组,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素养、知识水平和能力进行全面审定,经审核合格后向应聘者发放岗位资格证书。

(3)能力条件: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有团结互助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关爱他人、关爱生命,有基本的电脑操作能力。

(4)争取支持:农村各方面落后的现状是由很多原因导致的,但长期的投入不足是重要原因之一。要向各级领导大力宣传农村气象信息队伍建设和重要意义,争取地方政府给予农村气象信息员津贴,确保气象信息员队伍的稳定。

(5)岗位培训:建立农村气象信息员档案,根据实际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业务培训,培训要形成制度,有计划、有目的的进行,逐步提高农村气象信息员整体素质。

(6)规范管理:明确业务工作任务,建立激励机制,完善农村气象信息员的评估考核,任免、奖惩制度。

4 结语

总之,近年来我国自然灾害频发,特别是突发灾害频繁更是不争的事实,党中央提出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关注民生、和谐发展的精神,防灾抗灾救灾工作要求越来越高,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更加关。因此,想办法、多渠道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特别是农村的防灾减灾,不伏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参考文献

篇(11)

我市是气象灾害较为严重的地区之一。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目前农村仍然是气象灾害防御的薄弱地区,农业仍然是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产业,农民仍然是最易受到气象灾害威胁的群体。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全球气候变化影响的加剧,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日益增多,气象条件不确定性更为复杂,农业生产、农村发展、农民生活对气象服务的要求更高、需求更迫切。在新的形势下,加强气象为农服务建设,事关我市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提高农村防灾减灾能力,保障广大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二、进一步明确气象为农服务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统筹各种有效资源,以提升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能力、农业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为重点,发挥气象为农服务的职能和作用,为全市新农村建设和农业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气象保障。

(二)基本原则

按照公共气象服务城乡均等化发展的要求,遵循“政府领导、财政保障,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整合资源、信息共享”的原则,结合各地需求,立足现有基础,科学合理布局,强化薄弱环节,完善体制机制,延长服务链条,积极推进农村气象技术装备和防灾减灾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气象为农服务水平。

(三)工作目标

利用3-5年时间,在全市基本建成“结构科学、布局合理、功能先进”的市、县、乡、村4级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完善适合我市实际的农村气象应急减灾组织体系,建立覆盖面广的农村气象预警信息网络,构建市、县、乡、村、户五级有效联动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强化和涉农、涉灾部门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重点服务对象的联动与合作,出台有关政策措施,构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长效机制。实现防御规划到县(区),组织机构、自动观测、精细预报、气象信息服务站到乡(镇),应急预案、风险调查、科普宣传、气象信息、预警信息到村。

三、大力加强气象为农服务设施建设

(一)加强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建设。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努力优化农村气象灾害监测站点布局,加快农村山区、林区、重要流域、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雷电多发地区农村雷电灾害观测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乡(镇)自动气象站建设。全市各级气象、农业、林业、水利、国土等部门要齐心协力,相互配合,推进气象设施统筹规划、合作共建、资源共用和信息共享,以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的精细化水平。

(二)加强农村气象信息设施建设。加快建设配置合理、功能完善、便捷高效、覆盖城乡的气象预警信息网络体系。各县(区)政府部门要结合涉农部门“信息入村”工程,从2012年起,按照“有固定场所、有信息接收设备、有气象信息员、有定期活动、有管理制度、有长效机制”的标准,在所有乡(镇)和部分村逐步建立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利用1-2年时间至少在每个乡(镇)政府和人口密集区建设一个电子显示屏,在2/3以上的行政村和有条件的自然村建设一个高音喇叭,并将其维持经费列入政府年度预算,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及时向农民群众气象预报预警信息。气象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高音喇叭、网络等各种媒体及信息电话、手机短信等各种传播手段,加强农村气象信息与服务,促进气象信息进村入户,通过至少一种手段将气象信息传送到农户手中,切实解决农村气象信息传输“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加强现代农业气象服务设施建设。在保持现有农业气象观测站网格局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以充分满足地方需求、代表区域农业特色和兼顾平衡分布为原则,结合各地高产创建、现代农业等示范区创建,建设农业气象观测系统,开展农田小气候观测业务,建立我市现代农业专业气象观测网络。各县(区)人民级政府要组织气象、农业等部门建立至少1个具有当地特色的农业气象观测基地或农业气象科技示范园,提高对设施农业、生态农业和特色农业的气象监测服务能力。

(四)加强粮食安全生产的气象服务。市、县(区)两级农业、气象部门要紧紧围绕粮食增产目标,建立农情、灾情、墒情的联合调查制度和农业气象灾害预报的联合会商制度;建立农村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服务用户库,开展农业气象的“直通式”服务;组织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气象灾害鉴定和预警服务。气象部门要提高农用天气预报和乡(镇)天气预报准确率,加强低温、干旱、连阴雨、渍涝等农业灾害的监测与影响评估;加强粮食作物的苗情、发育期及作物长势监测预报服务。

(五)加强农村防雷避雷设施建设。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组织气象、城建等部门编制符合我市实际的农村住宅防雷装置设计安装指导图集,引导农民按照防雷规范标准建房,推进农村科学防雷。把农村防雷设施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和农村中小学防雷建设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农村建筑物防雷减灾能力。气象部门要充分利用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科技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日,在农村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和防雷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四、深入推进气象为农服务能力建设

(一)提高农村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各地应充分发挥基层气象台站在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中的作用。各级农业、水利、林业、国土、通信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与同级气象部门的协作,实现部门间信息资料共享,共同做好重大农业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预报预警和农村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气象应急保障工作。通信部门要建立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的“绿色通道”,及时免费向公众播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各级人民政府要用1-2年时间,组织编制并出台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开展精细化气象灾害区划和普查工作,组织制定乡、村两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开展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制发乡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卡和明白卡,在气象灾害易发区设立安全转移路线警示牌,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乡村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和农村防灾减灾应急演练,加强乡村气象信息员的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培训。

(二)提高现代农业气象科技支撑能力。各地要在农业科技创新和新技术示范推广中科学运用农业气象监测预警信息、农业气象情报和农业气象适用技术。要围绕政策性农业保险和生态农业、设施农业、特色农业发展,切实加强专项气象服务,减轻农业灾害损失,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创新气象服务载体,建立气象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服务的“联系卡”制度。

(三)提高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能力。市、县(区)两级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开展农业气候资源普查评估,开展精细化的动态农业气候区划,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开发、商品粮基地建设、优良品种引进提供科技支撑;建立农村气候灾害风险管理机制,开展新农村建设规划布局、农村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和实施重大农业工程项目,要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风险性,保障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提高农业抗旱防雹减灾能力。建立统一协调的市、县(区)两级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不断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保障粮食安全的作业指挥水平和业务能力。政府主导,建设一支管理、业务和作业服务能力强的人工影响天气为农服务专业化队伍。建立抗旱、防雹、增蓄相结合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机制,在农业易旱区、农村缺水区、农作物主产区、林区适时开展抗旱、防雹、水库增蓄等作业。

五、切实强化气象为农服务各项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