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发表云网!为您提供杂志订阅、期刊咨询服务!

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的管理大全11篇

时间:2024-02-06 10:07:14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的管理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的管理

篇(1)

1.1 社会发展因素

近年来,我国快速的城市化进程和人口流动性增强,是异地就医形成的主要因素。因我国改革开放后快速的发展,人们在就业以及生活方式等方面选择的范围越来越广,这也导致了人员的流动性越来越大,尤其是农村人口到城市务工,导致了异地就医的情况越来越多,而且在规模上也在呈逐年递增的趋势。

1.2 医疗水平与需求因素

随着人民的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参保人员对医疗服务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确保疾病特别是疑难病症的治愈效果,参保人员患病时特别希望能到更好的上级医疗机构就医。很多参保人员在患上重大疾病后,由于当地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原因,均要求转到上级医院去进行诊治。目前,因医疗水平与医疗需求的结构性矛盾导致的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已经成为异地就医问题非常重要的一项因素。

1.3 人口老龄化加剧因素

当前,伴随人口老龄化情况的不断加剧,解决公民养老问题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话题。根据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比较普遍的养老方式,主要还是以家庭养老方式为主。但是,因生活或工作的原因,导致很多老人要到子女工作生活的地点去居住,由此导致了异地就医人数越来越多。另外,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老人在退休以后,除了投靠子女之外,会选择生态环境较好的地区居住,这些都可能导致异地就医情况增多,社会老龄化因素已经是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的主要因素之一。

2 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中的问题

2.1 参保人异地就医 “跑腿、垫资”问题突出

在工作中笔者发现,参保人异地就医医疗费报销周期较长,一般为1-2个月,这给患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尤其是重症的病患者。因患者垫付的医疗费用比较高,有的患者甚至是借钱、贷款就医,如果异地就医的费用不能及时报销,将进一步加剧患者和家属的经济负担。由于工作原因,一些轻症患者在发生异地就医费用时,也会因地域原因不能及时到参保地核算并报销医疗费用。再者,即使能够回参保地报销,但误工费、往返的交通费也使异地就医人员的经济困难进一步加大。

2.2 医疗部门异地监管成本高、难度大

目前,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和异地就医的经办机构及医院间没有统一、完善的协调、监管、制约机制,难以有效监管就医地医院的医疗行为以及患者的就医行为。导致的问题一是异地就医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无法保障,二是使个别的异地就医患者有了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可能,三是异地就医监管难度大,成本高,取证困难,违规处理难以落实。

2.3 各地区医疗保险政策差异大,结算难统一

目前,各统筹地区的的医疗保险政策都是在国家医保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制定的,政策差别比较大。普遍存在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比例、待遇水平、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等政策的较大差异,特别是各地的“三大目录”,即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不一致,直接影响到异地就医患者的医疗费用支付水平。据调查,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的实际费用负担往往要超出参保地。数据显示,62%不予报销的情况与“目录外用药和诊疗”有关。目前药品代码、发票格式、费用清单不统一,在审核报销的时候需要经过“翻译”的过程,不符合本地规定的就不予报销,造成结算和报销困难

3 对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存在问题的几点建议

3.1 完善医保异地转移接续及异地就医的政策法规

要解决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中存在的问题,需进一步规范统一医保关系转移制度。由于医疗保险转移制度涉及地方相关部门的利益,一定要在政策上立法,出台相应制度、法规,才能够确保参保人员合法的权益。要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规范和标准加以明确,严格要求各地区依章执行,确保医疗保障制度之间的政策性衔接,使医疗保险能够逐步实现参保人员的医保关系能够顺利、快捷地跨地区转移。另外,医疗费用报销的范围也要制定全国统一的标准,尽量减少地区差异,逐步提高统筹层次,解决制度“碎片化”问题,并实现不同医保制度之间的整合,逐步缩小各统筹地区间的医保保障水平差距。

3.2 加强医疗保险异地转移信息化管理

创建全国医疗保障体系的网络平台,是解决医疗保险异地转移问题的关键。这就要求必须出台相应的医疗保险信息化管理标准,建立比较完善的医疗保障数据库,加快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费用结算系统,使各个地区的医疗信息能够更加清晰顺畅。同时,经办流程也要不嗤晟平∪。可拟定试点地区,在实践当中,使异地就医的结算、审核、拨付逐渐与本地就医的工作流程一致,在实践中找到缺陷并及时完善,确保异地就医的顺利实施。

3.3 完善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和异地协查制度

一是从国家层面建立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制度和身份核查制度,建立全国异地就医备案数据库;二是建立医保协查制度,明确各地经办机构对异地参保人员就医行为的监管职责和协查义务,赋予医保经办机构向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和索取其参保人员报销医药费相关患病经历、就医报销凭证及要求其出据相关证明材料的权限。

篇(2)

(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加快了异地就医的进程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们就业、生活方面的选择范围越来越广,这使得异地就业、异地生活、异地居住的现象越来越突出,尤其是农村人口大量向城市涌入,这些都促使异地就医规模正不断扩大。

(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地区间的不均衡发展

随着我国生活水平的逐日提高,人们对医疗卫生的标准及要求也在不断提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都希望获得较好医疗卫生服务。当地区间存在医疗卫生服务差异或者因当地医疗技术水平而无法继续就诊而转诊时,异地就医也就随之产生了。

(三)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

人口老龄化是一种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虽然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我国正在不断探索解决养老问题的有效途径。但针对当前我国的实际国情,家庭养老仍是现在普遍采用且行之有效的养老方式,这使得老年人不得不依靠儿女生活,需在儿女生活所在地居住生活,而老年人又是极易生病的群体,加之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这就使的异地就医的人数明显增多。

二、异地医疗保险管理的概念及目前所存在的一些问题

异地医疗保险管理,是指因未在医疗参保地工作、生活、居住或因医疗需要等原因而在参保地以外就医的参保人员,因发生医疗费用且符合参保地享有的医疗保险时,医保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报销等情况所进行的监管。

历时三年的探索和酝酿,2009年4月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大力推动我国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并准备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社会保障一卡通,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参保人员“跑腿”和“垫资”行为的发生。然而,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社会工程,如果异地医疗保险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社会保障一卡通将无法在全国范围内顺利推行开来。目前,异地医疗保险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主要为:

(一)异地医疗保险管理缺乏统一的政策

实现医疗保险管理的统一化、制度化,是异地医疗保险能顺利进行的关键,但由于我国各地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所以各地在制定本地的医保政策的时候,保险费征缴比例、医疗标准、待遇标准等各不相同,这些差异的存在严重制约了医保制度运行过程中对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情况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因为各地医保政策的不统一,造成了各地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无法实现政策联动,从而无法对参保人员的异地就医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最终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异地求医者的自身利益。

(二)异地就医参保人员的个人经济负担较重

目前我国现在实行的医疗保险大都为市、县统筹,这使得各医保统筹区的管理、政策各不一样,各地药品价格、诊疗费用等方面的差异使得参保人员在报销医疗费用常常出现无法报销的项目,因此这些费用就只能由异地就医者自己来承担,这就使异地就医者的合法权益因地区差异而受到了损害。与此同时,由于存在时间上的滞后,医疗费用也不能及时上报、报销,参保人员只得自己先垫付全部医疗费用,待病愈后或指定时间内再到参保地进行报销。这样不仅等待的时间延长了,还可能会因为资金问题而影响异地就医者病情的治疗。

(三)异地医疗保险申办、核算程序异常繁琐

当前各地异地医疗保险申办、审核程序都非常繁琐,通常,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需从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领取异地医疗保险人员安置申请表,并填写完相关内容后,再到现工作、生活、居住所在地的医疗机构及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盖章,最后再将申请表提交回原参保机构进行审批及备案,待手续办完以后异地医疗保险才能生效。

(四)异地医疗保险管理、监督成本极高

由于各地医疗保险地区政策上的差异,同时,地区之间又缺乏必要的沟通和协调,这使得原医保经办机构很难对参保人员的异地就医境况进行有效的监管,导致异地就医者合法权益很难得到有效的保障,也容易产生医疗监管漏洞,出现造成虚假、乱报现象,造成国家医保基金的严重损失。

除此之外,异地医疗保险往往是事后审核,缺乏审核的时效性,而且相关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间也缺乏必要的沟通和协调,这使得医疗费用的发生往往缺乏真实性,容易出现虚假、乱报现象,从而造成了国家医疗资源、社会基金的浪费。因此,在异地医疗保险管理中,为了加强对异地医疗费用及医疗质量的有效监管,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通常会采用专人现场调查或者通过电话电函来加强与异地参保经办机构间的沟通及协调,这就大大增加了异地医疗保险的监管成本。

(五)异地医疗保险信息网络极不畅通[2]

目前我国各地的医疗保险管理系统和数据库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规范和标准,而只能依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情自行进行开发研究,从而造成了各地医保信息网络的不畅通,相关的医保信息和医保数据也无法实现共享。因为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信息只保存在了原参保地的数据库中,这样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就无法按照实际情况控制医疗费用,将给医保结算带来很大的麻烦,而且也特别容易延长审核和报销的周期,影响异地就医者病情的治疗,这就使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继续恶化,从客观上制约了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

三、异地医疗保险管理所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医疗保险统筹层次仍然偏低

当前我国普遍实行的是市、县统筹的医疗保险制度,各医保统筹区的管理、政策各不相同,这使得参加异地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就医、报销时常因地区差异而遭受许多不必要的损失,也给医保经办机构在异地医疗保险管理方面带来了许多难题,影响医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异地医疗保险管理的各个环节缺乏沟通

当前各地医疗保险政策上的差异性,只能通过各地间沟通和协调才能得到有效解决,才能使异地医疗保险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但当前不论是地区间的医保经办机构还是医疗卫生机构都缺少这样的沟通机制,因此在碰到问题后也不能得到及时解决,给异地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和医保经办机构带来了许多的不便,也加大了他们的各项开支和成本。例如,由于虚假、乱报等不诚信现象的普遍存在,在异地医疗保险管理中,为了加强异地医疗费用及医疗质量的有效监管,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通常会采用专人现场调查或者通过电话电函来加强与异地参保经办机构间的沟通与协调,这就大大增加了异地医疗保险的监管成本。

四、完善异地医疗保险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一)逐步提升医疗保险统筹层次

逐步提升医疗保险统筹层次,是从根本上解决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和异地结算的有效途径。实现医疗保险在更高层次上统筹,就能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自由就医,能从根本上减少了异地就医的发生。目前我们可以将县、市级统筹逐步提升至省级统筹,从而实现省内参保人员流动就医实时结算。目前,省内各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应建立并开放省级统一标准的异地就医人员的管理系统,形成异地就医人员的信息归集和统计汇总,实现省内异地医疗保险的统一管理,异地就医时可以执行就诊地的医保管理规定,享受参保地的医保政策待遇,并早日实现全省的医保定点医院监管资源的共享,从而将目前的县、市级统筹提升至省级统筹。

(二)建立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平台

目前,我国成都、江苏等地区已经建立起来的“省医保结算中心”就是建立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平台的一个有益尝试,为我国进一步建立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平台指明了方向。现阶段我们可以省为单位,建立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平台,对省内各市医、县保结算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逐步实现与省外的医保结算部门间的统一管理。这样,病患在异地就医时,其就医的医保定点医院就可凭借省级结算平台,将病患的医保信息传输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实现两地医保经办部门的定时费用结算,以减轻异地就医参保人员的个人经济负担。

(三)统一异地医疗保险管理流程

制定统一的异地医疗保险管理流程,简化异地医疗保险申办、审核程序,对参保人员以电话或书面等形式就异地医疗保险的参保流程进行详尽的说明,使其明确申办、审核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地减少异地就医者“跑腿”和“垫资”行为的发生。

(四)完善异地医疗保险的监管体系

篇(3)

基金项目:本论文为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2年科研项目《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研究》(编号:JRS-2012-2033)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F84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2年11月8日

医疗保险异地就医难是包括河北省在内的全国各统筹地区普遍存在的问题。1998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为统筹单位,也可以县为统筹单位。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这样的规定在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对减轻人们的医疗负担起到了一定程度上的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以及劳动力流动的加快,人口在各地区之间的流动越来越频繁,异地就医现象也越来越突出。

一、我国医疗保险异地就医问题产生背景

(一)异地就医的概念。异地就医并没有十分明确的法律定义。在我国的在社会医疗保险范畴内,“异地”一般是指参保人参保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内地区。统筹地区就是同一个统筹层次所包括的所有地区。我国的医疗保险是在一定的统筹层次上统一运作的,包括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标准、各项待遇的计发办法、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等内容都要在这一范围内进行统一设计和管理。“就医”则是参保人的就医行为。异地就医,一般是指参与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

异地就医申办人员主要有以下几种:(1)退休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2)退休后在境内同一异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参保人员;(3)常驻境内异地工作的参保人员;(4)其他人员。

(二)异地就医基本情况。“异地就医”问题的存在由来已久,只要是医疗服务的享受者和费用支付者不是同一主体,这一问题就会发生。由于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比较低,全国有市县级统筹地区约2,700多个。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建立,人员流动日益增多,异地就医人员数量也逐渐增加。

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在短期内不能完全解决,基本医疗保险在一定时间内也无法实行全国统筹,也就意味着异地就医此种形式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存在。

二、河北省异地就医现状

由于提高统筹层次是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有效途径,从2009年开始,河北省大力推行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试点,首批确定的城市是环京津的秦皇岛、唐山、廊坊、承德4个市,2011年开始在所有设区市推开,2011年底前11个设区市全部实现了市级统筹。为了实现市级统筹,各级政府采取各种行动。为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石家庄市出台了《石家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自2012年1月1日起,石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2015年起,所有县市全部执行市级政策。

三、河北省异地就医问题解决构想及原则

(一)河北省异地就医问题解决构想。关于河北省医疗保险异地结算构想的思路可以总结为:点-线-面。所谓“点-线-面”的发展构想,就是在解决医疗保险的异地结算问题的过程中,要先由点开始,“点”指代的是“市”,也就是各市要实现医疗保险的市级统筹;“线”由多个“点”组成,也就是说实现医保市级统筹的市与市要连接起来;“面”由无数条线组成。当越来越多的城市之间的异地就医问题得以解决,再通过相似的线与线的连接,形成全国范围内的无障碍就医。

就河北省的实际而言,解决异地就医结算问题的重点还是“线”的构建。虽然河北省医疗保险统筹层次的提高起步较晚,从2009年开始才大力推行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试点,2011年开始在所有设区市推开,预计2015年能够达到省内所有市的市级统筹。目前有些市已经实现了市级统筹,没有实现的市也在积极行动,所以“点”的目标应该没有问题。

在统筹层次还没有得到适当提高的期间,对于异地就医问题,可以分情况采取两种不同的做法。一是对于异地就医人员较集中的省市,可以采取异地就医协作机制或者在异地设立代办点这两种方法来形成“线”。目前在有些地区已经被采用了这些方法。如2010年7月,继上海与浙江杭州、嘉兴、湖州等12个城市签订相关协议后,上海市医保部门又与青海省、贵阳市两地医保部门签订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委托报销服务协议。2010年11月,天津与海南、河北、山西、吉林、宁夏、内蒙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7省市签订了异地就医经办合作协议;二是针对异地就医人员较少的地方,则可以学习山东威海的方法,将异地就医人员医疗保险纳入居住地管理。目前,河北省应当注重医疗保险异地结算问题上的“线”的建设,建立与北京、天津等市的医疗协作关系。

京津冀探索医保同城化如果成功,可以作为一个成功的范例来推广,即对于地域相近的省市,可以采取医保同城化的方式化解异地就医问题。而对于其他一些地域比较远的省市,可以采用省市区的医保协作来解决。河北省应该在京津冀医保同城化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与其他省市的医疗协作问题,实现全国层“面”就医无障碍,最大限度地为河北省居民的异地就医提供方便。

(二)河北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问题解决的原则

1、试点先行逐渐扩大原则。在现行制度下,各地政策基础和技术条件不同,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尚有一定难度。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选择有条件的区域先行试点,逐步提高统筹层级和标准化程度,通过异地监管委托,初步建立信息化程度较高的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平台。通过区域范围内协调建立相关制度,制定相对统一的操作办法,初步形成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框架体系。

2、分类实施的原则。对异地就医行为进行分类政策,方便劳动力合理流动,抑制患者不合理选择。没有区别就没有政策,对生产经营为导向的异地就医行为,不加以限制,实行与当地就医相同的医保政策,同门槛、同比例、同限额,三个目录实行就高不就低原则,就医地高于当地的,按就医地目录执行。对异地安置的可发给医疗补贴,缓解待遇差。对因为当地医疗资源不足造成的跨地区就医的,也实行当地医保政策。对患者主动要求赴外地医疗的,实行有差别的医保政策和管控措施。

3、分步进行的原则。目前,河北省已经基本上实现了市级统筹,但是要彻底解决异地就医的问题,目标应该是全国统筹。根据河北省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未来经济的走势,我们可以分三步走以实现医疗保险制度全国统筹的目标。第一步(2012~2015年)实现市级统筹:统一河北省各市的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和服务设施目录,打破市、县级统筹区域管理的界限。河北省社会保障三级网络要全部联通,建成链接省、市、县三级医保经办机构的全省医疗保险骨干网,并能通过该网络使河北省医保中心直接和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院(药店)相连接;第二步(2015~2018年)实现省级统筹:在基本实现市级统筹的基础上,省级医保经办机构建立全省医保信息网络平台,负责上传下达任务,向下负责全省医保信息的传递,向上负责与国家和其他省市医保信息的传递交流。要统一全省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和服务设施目录,主要打破省级统筹区域管理的界限,实施以异地定点联网结算为主的其他各种结算办法相结合的异地就医结算办法。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发文明确异地就医管理经费的列支渠道,由统筹地区财政预算安排专项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异地就医管理工作评估标准,对不同统筹地区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估;第三步(2018~2020年)实现全国统筹:这个时期应统一全国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和服务设施目录,以 “金保工程”为载体,实现异地就医全国联网结算。

4、医疗保险统筹和个人账户区别对待的原则。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是一种统筹结合的模式,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在性质、资金来源及使用上有很大的区别,因此应该区别对待。医疗保险的统筹账户资金属于公共资金,主要用于参保者的大病住院报销。异地就医行为不管是从就医的动机还是所耗费的资金来讲,都是和统筹账户紧密联结在一起的,因此,异地就医问题迫切需要解决的是统筹账户问题。不管是省内还是跨省的异地就医问题,都可以通过提高统筹层次来实现。个人账户部分,它是一种私有资金,参保者对其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但是目前受统筹层次所限,个人账户不能在统筹市区之外通用,这更多的是个技术问题。现在各地加快信息化的“金保”工程的建设,大力度宣传和发放社保“一卡通”,“十二五”期末预计全国发卡8亿张。有了社保一卡通,在医疗保险制度的统筹层次提高后,或在没有提高的情况下,实现了一定范围内的信息和资源的共享,就可以便捷地进行异地就医过程中属于个人账户范畴内的结算。

四、河北省医疗保险异地结算政策建议

(一)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改善就地医疗环境。异地就医除了劳动力流动因素外,还有一个可能性因素就是各地医疗水平的差异,这种差异既体现在大、中、小城市之间,更体现在城市和农村之间。我国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过度向大城市、中心城市倾斜,基层医疗资源严重不足、缺医少药的情况还较普遍。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机制的激励下,大量卫生资源流入城市和高端卫生服务领域,广大农村地区卫生人力资源的匮乏,表现为一种典型的“倒三角模式”。近70%的农村人口只拥有30%的卫生资源,而30%的城市人口拥有70%的卫生资源,城市卫生资源80%又集中在大医院。

针对这种情况,首先应该加强对医疗资源合理配置的研究,找出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的根源所在,研究出适合我国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医疗资源配置模式。同时,要强化政府责任、增加公共财政投入增加医疗资源的供给,纵向和横向两个面改变卫生资源失衡状况。最后,要重视专业医疗服务人员的境况和投资,建立与服务均等化相适应的灵活的医疗人力资源政策体系。

(二)全面提高医保统筹层次。统筹层次低是我国医疗保险异地结算问题产生的根本制度性原因。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统筹层次一般都很高,几乎都是国家一级的,这样就从根本上解决了由于统筹地区不同所带来的异地就医问题。但我国对医疗保险政策只有原则性规定,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低,所以统筹层次特别多。各统筹层次的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医保目录和医保支付比例等方面有所差异。随着人口流动增加,异地就医现象越来越普遍,各统筹地区政策间的差异对异地就医管理带来了很多问题,统筹层利益关系很难平衡。所以,要首先解决的是政策问题,提高医保统筹水平,在国家层面建立相对统一的医保政策,协调异地就医机制。国家需要建立全国层面的协调机构,在各统筹地区相对平衡的基础上,设定保障标准,规范报销办法,实现异地就医报销的统一标准,以减少参保人员垫付比例,减轻异地就医人员的经济压力。

(三)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建立全国异地就医协调机构。地方政府实行地方保护主义,为了让当地的医院有饭吃,当地政府不惜动用行政手段,尽量以画地为牢的方式,把异地就医设置了无数的障碍,以损害参保人利益为代价。国家层面尚没有跨部门的协调机构,没有全国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院通行互认的管理、服务和技术标准,各地的医保报销目录、报销办法等不尽统一。因此,经办机构对异地就医人员的医疗情况鞭长莫及、无法实行监管;定点医院在接诊来自全国各省市的异地就医人员时,缺少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也无法协助医保经办机构进行身份确认、自费项目提醒等管理工作,客观造成异地就医的医保监管工作和服务工作缺位。

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异地就医人员管理办法,一种做法就是借鉴欧盟的管理方式,建立全国异地就医协调机构和专家组,协调中央部门之间、各省之间和各统筹区之间的政策并研究谋划解决办法。这种方法是在现有统筹层次和管理模式下,这是目前解决异地就医管理难题的一个重要途径,需各地医保机构之间要加强联系和协作。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治疗时,各地医保经办机构可以委托异地的医保经办机构代为监督管理,甚至可以直接按异地医保政策进行结算。这样不但大大加强了监管力度,节约了管理资源和成本,而且简化了报销手续,缩短了报销周期,减轻了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一旦发生跨区域的违规案例,也可以通过该机构进行解决。

(四)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管理和监管职责。异地就医的人员分布十分广泛,涉及到的人员、各级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很多,由于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比较低,各地又实行了不同的异地就医结算办法,所以管理存在很多不一致、不规范的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应该加强管理,全国应建立起标准化的异地就医管理规范,主要是统一的异地就医管理规范和业务操作流程。比如,设计标准化的异地就医申请表。现在各地用于异地就医申请的表格在格式、相关项目、盖章、照片等要素方面各不相同,这样不利于人员的流动和异地就医的管理。所以在包括管理规范和业务操作方面,相关部门应该出台或制定统一的政策或规范性文件。在医疗服务市场上,同样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造成市场或政府失灵,影响效率和公平。相关部门应该加强监管,加大异地就医的核算和处罚力度。

主要参考文献:

篇(4)

异地就医指的是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异地工作、异地安置和异地转诊等原因在参保地之外的统筹地区的就医行为。异地就医及时结算制度解决了参保人,资金垫付压力、报销手续繁杂、报销周期长等问题,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当前,由于异地就医人群规模增长较快,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增长较大,基金面临较大的支付压力和支付风险。正确引导参保人有序就医、提高异地就医经办管理水平、完善异地及时结算平台功能、加大对异地骗取医保基金打击力度以降低基金支付压力和降低基金支付风险。

一、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制度概述

异地就医最初实行参保人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后,到就医地现金垫付费用,就诊结束后回参保地报销的垫付为主的报销管理办法。2017年3月,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异地就医及时结算在全国得以推广。异地就医费用结算也改变了传统的参保地手工报销方式,结算方式主要以基本医疗异地联网平台及时结算为主和参保地手工报销为辅两种方式。异地就医待遇执行“参保地待遇,就医地目录”和“就医地管理”的管理方式。随着异地就医制度推进,待遇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受益人群逐年增加,各地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支出规模也快速上升。

二、异地就医基金支付风险因素分析

1.异地就医基金支付增长过快因素以云南省为例,2017年全省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420.62万人次,结算金额36.49亿,2018年全省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507.73万人次,结算金额190.36亿,异地就医人群及基金支付规模增长较快,基金的支付压力和支付风险加大。究其原因:其一,我国人口的老龄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口流动规模增长;其二,随着“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和“放管服解决群众堵点问题”两大民心工程推进取得显著成果。参保人享受到更高效、便捷的异地就医服务,需求量得到释放;其三,改革开放经济快速增长,人民群众医疗保障待遇水平显著提高。人民对健康保障的需求也不断增加,就医需求增加,医疗费用增长过快。

2.引导参保人有序异地就医管理难异地就医过程中,参保人有序就医可以对合理利用卫生资源、提高异地刷卡及时结算成功率,减少参保地经办压力起到了促进作用。在异地就医过程中,阻碍有序就医的管理的难点:其一,人们选择异地就医地主要影响因素为医疗技术、疾病严重程度和就医成本,当参保人随意选择就医地的情况较多,将导致了卫生资源较为紧张的一线城市出现就诊量增加的情况;其二,异地就医待遇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因各地基金统筹水平不同,支付标准不同,存在异地结算医疗待遇和参保地待遇结算差异情况,导致部分参保人就医后不愿选择刷卡联网直接结算,而采取现金垫付方式回参保地手工报销的情况,增加了参保地的报销经办压力,同时现金垫付的异地医疗费用审核、稽核成为经办管理的难点。

3.异地就医费用审核、稽核困难异地就医经办管理并没有统一标准的经办管理规范,各地医保经办部门对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在经办过程中存在费用审核不全面、实地稽核不到位的情况较突出。主要原因与各地医保管理机构经办人员数量不足,异地医疗费用审核、稽核力量较薄弱有关。现阶段社会医疗保险国家的医保经办管理人员与参保人员的平均比标准1:4000为较合理的范围,以云南省为例2018年医保经办管理人员服务比例为1:1.23万,经办人员严重不足。其次异地就医费用,尚未建立共享的经办服务信息共享查询平台,参保地实地审核异地就医费用成本高,难度大,且对异地就医过程中形成的不合理医疗费用监管困难和存在处罚缺失情况。

4.异地就医过程中道德风险难以防控异地就医过程中产生的道德风险,是指就医地医疗服务供给方和异地就医患者,通过各自掌握的信息优势所进行的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机会主义行为。首先,从医疗消费行为分析来看,人们就医过程行为符合经济人假设模式,比如参保患者易出现夸大病情要求过度治疗的行为,在此情形下就医地医疗服务机构并非待遇支付主体,为了避免发生医患矛盾纠纷和稳定自己客户源,易出现尽量满足参保患者的就诊需求的行为;其次,异地就医现金垫付的医疗费用就医地监管缺失,参保地经办管理实地审核困难和处罚难以落实原因,医患双方共谋使道德风险高发;最后,由于异地门诊即时结算未开通,异地就医门诊费用成为不合理医疗费用产生的监管难点和费用上涨的新动力。

三、异地就医管理改进策略

1.加大异地就医政策宣传,引导参保人有序就医“放管服”政策落实后,各地医保经办机构简化了异地就医备案流程,备案渠道实现了窗口经办、电话备案、网络备案多渠道及时办理,极大地方便了参保人。便捷的异地就医服务前提是形成有序就医次序,加大异地就医管理制度的宣传,引导参保人合理就医,是形成有序就医的关键。同时,还应加强分级诊疗制度的宣传。我国居民对分级诊疗制度的知晓率还有待提高,参保人对分级诊疗的理解和支持是分级诊疗推行的关键。在参保人选择异地就医过程中,对分级诊疗的认识和态度直接影响其就医行为。分级诊疗制度的推进,对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利用具有促进作用。只有形成公平、有序的就医次序才能起减轻基金支付压力和减少医保基金支付风险的作用。

篇(5)

一、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现状

2014年11月,人社部、财政部、卫计委联合《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中,进一步明确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工作的目标任务,提出我国基本医疗保险2015年基本实现市级统筹区内和省内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2016年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并要求完善跨省异地就医人员政策,做好异地就医人员管理服务。2016年,人社部提出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三步走”思路,要求在2016年要实现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到2017年能够基本实现符合转诊条件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第一步,要求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即解决省内异地就医结算问题。因为我国医保起步基本都是县级统筹,县里的参保人到市里就医就是异地就医。省内异地就医主要有四种模式:第一种是经办机构直接办理模式,第二种模式是定点医院协议管理模式,第三种是经办机构委托管理模式,第四种模式是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模式。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已基本实现,这意味着60%以上的异地就医问题都到解决。第二步,解决省内异地就医问题。目前已有30个省市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其中有27个省市能够实现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随着这一步进展,30%的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问题将得以解决。第三步,解决难度最大、反应最强烈的跨省异地就医问题。

随着市级统筹基本实现,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的难点集中在跨省异地就医上。在解决这一问题上,目前我国有五种典型的结算模式:交换平台模式、医保机构之间异地委托模式、“点对点”异地定点联网结算模式、办事处模式、子系统嵌入模式。交换平台模式是异地就医管理和服务相对比较彻底的解决模式,随异地就医结算的发展,委托、办事处等模式将会慢慢淡出[1]。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在积极探索适合本地的跨省异地就医结算途径,海南省跨省异地就医结算走在全国前列。海南省于2009年在全国最早启动这项工作,通过“组建一个工作班子、出台一套规章制度、建设一个系统平台”,探索出“地区间联网结算”模式。为方便跨省异地就医结算,解决各方信息不能共享的问题,海南省建立了统一的信息平台,各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之间可以方便地进行信息交流和开展异地就医结算。在这个平台上,海南省同时采用三种异地就医结算模式:一是就医地结算模式,采用就医地的《诊疗项目》《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按参保地医保待遇标准,系统自动审核、结算,参保人在定点医院即时结算;二是参保地结算模式,就医信息回传至参保地,由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和结算,定点医疗机构采用结算结果与参保人直接结算;三是点对点结算模式,由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地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通过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平台实行直接结算。截至2015年底,海南已与全国17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04个统筹区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累计已有4.27万人次享受到便利。2016年海南再与湖北等8个省、自治区签订协议后,合作范围将扩大到全国25个省份(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全国之最,目前还有其他省份与海南洽谈中。但并不是所有省市都做到这么好,例如山西省目前只与海南、天津两地签订了相关合作协议,这也是更多省市的现状。

二、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存在的问题

1.我国长期存在的区域间、部门间的利益分割难以协调,致使推行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阻力较大。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低、各统筹地政策不统一、医疗待遇标准不一致等,已经成为阻碍医疗保险异地联动的最大障碍。从我国异地就医结算的进程来看,沿海及经济发达的省市比内陆省市进展更快更顺利,究其原因是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划分统筹区,实行属地化管理,很容易形成地方利益保护。各地在强化统筹地区权责的同时,也带来了“药品目录、诊疗目录、服务设施”三大目录不一致的问题。这些省市经济发达,医保待遇较高,在与经济欠发达的地区进行跨省医保就医结算中若按就医地的标准报销费用会减少,若按本省的标准其他省市又无法承受,这就导致各省间相关工作无法良好进行。省内就医只不过是把钱换了方式放在省内,而跨省就医则是把钱交给了别人。从政府的角度来说,不仅信息系统的建设需要投入不小的财力,而且还会导致医疗资金外流,这使得很多地方都没有动力去推进这一政策。在各地医保基金独立运行的现状下,不同省市基金的差距很大,而人们就医又偏向于向医疗水平高的发达地区流动,若实现跨省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即时结算,会对省医保基金形成冲击。

2.资金垫付压力大,监管难。各种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模式都是在参保人异地就医后由异地医疗机构或异地医保机构向参保人先行垫付补偿费用,之后再定期与参保地医保机构结算。由于各地区都是按照“以支定收、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基本原则筹集医保基金,为保证本地区医保基金平衡会限制异地就医,造成参保人异地就医困难。另外,参保地社保机构与异地就医患者、异地医院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异地就医监管成本高、取证难、违规处理难落实等原因也不能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很难保障广大的异地就医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容易滋生异地就医患者持假票据报销的现象,而社保机构为了核查异常票据报销情况会浪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给参保人及社保机构都带来很大不便。

3.信息系统建设滞后。各地卫生信息技术发展不平衡,医疗保险信息化水平差异大,同一地区不同主体建立信息系统的标准也不尽相同,这对地区之间、医保机构之间以及医保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信息系统对接造成阻碍,异地就医信息不能及时传递,审核无法在线实施,造成异地就医结算无法正常开展。

三、解决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问题的对策

1.需建立“中枢神经系统”。建立中央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由国家级异地就医结算中心负责省际资金结算和信息交换,可及时避免省际间资金交叉往来,提高运行效率。各省应积极配合中央层面的异地就医管理工作。在中央级政府设立专门的跨部委异地就医协调机构后,省内也应尽快设立相应机构,使得中央层面与省级做好分工,促进协调系统的完整性。另外,在国家级层面建立异地就医协调组与专家组后,各省应听取其提出的政策建议,并做好相应的安排,配合好问题的解决与促进。

2.各省应积极对开展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的先进省份做好调研,建立浮动异地医保转化制度。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很大,如果按相同的比例结算,医疗技术先进的省份出的资金多,转入的患者也多,医疗费用支出相对多;而医疗技术落后的省份则相反。不能忽略各省的经济发展水平,否则只会拖慢拖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进程。只有健全浮动异地就医转化制度,完善异地转诊制度,才能把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推动起来。

3.各省各部门应做好联动机制。卫生部门应加强对参保人的医学知识普及宣传教育工作,从思想上引导群众的合理就医。人社部门应积极完善医保政策,从法律的角度上为患者异地就医做好基础工作。而财政部门也应出台相应的结算政策,做好财务票据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省内医疗机构更应严格执行各政策和规定,为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做出积极努力。

篇(6)

我国当前大部分优质医疗资源与优秀的医疗人才都集中于经济发达的地区,这些地区城市拥有高端的医疗技术、医疗药品与机械设备,并且医疗保险制度也较为完善,而内陆及西北地区则相对来说较为落后。这种分布不均衡的现象与患者就医趋优的心理的存在,就会导致前往医疗水平发达城市就医的人数不断增加,导致医保基金受到影响。

2.异地就医监管难度较大

由于我国现阶段对于异地就医患者与参保地区经办机构的协调机制并不完善,因而在管理异地就医患者方面也存在较大的难度,最终导致异地就医患者的相关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并且一些异地就医人员甚至会利用医疗保险制度的漏洞套取高额的赔偿基金。

二、加强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工作的相关对策

1.全面提高医保统筹层次

相关部门可以将县级、市级医保统筹逐步过渡到更高的层次,从而实现全方位的自由就诊,降低异地就诊率。对于各个省内的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进行异地就诊时,可以通过统一协调管理的方式推行就诊地区的医疗保险管理体制,充分享受参保地区的医保标准与待遇。

2.构建完善的异地就医患者医保关系转移体制

由于异地就医管理与参保人员与定点结构管理有所不同,其涉及的领域较为广泛、牵涉的关系面十分复杂。为此,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出全面统一的法规政策,进一步明确退休异地居住人员的医保关系转移条件,制定合理的转移标准、基金补偿机制与医疗费用报销标准等。

3.统筹完善医疗保险管理网络

我国各城市地区的医保管理网络都存在很多不同之处,这是导致当前我国异地就医管理体制不完善的一个重要原因。随着“金保工程”的推行与深入,相关部门可以利用这一特点以省为单位,统筹完善当前医保管理网络。完善合理的医保网络体系可以大大节约医保管理中异地就医的成本与网络维护成本,还能够对医保基金流向及医保管理部门进行有效及时的监督。除此之外,统一完善的网络体系还可以使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医保基金运行动态,从而依据情况的变化制定出科学的调整政策。

篇(7)

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今天,各行各业都在突飞猛进,人们的个人修养和认识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关注健康,减少疾病也成为了人们经常关注的话题,而医保的相关规定和具体实施情况更是人们最关心的问题。而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是医保顺利实施的基础,所以,本文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医保管理中现存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医保管理措施。

1异地就医

1.1异地就医存在的问题

异地就医结算困难,就诊困难。异地就医一般都是患者先自己现金垫付,再回到当地结算。而结算要经过医院、医保部门、职工单位等部门,流程繁琐,且整个过程时间也很漫长,有些地区最少要几个月甚至更长。个别地区职工的医保卡和医疗保险相关的待遇并不是可以在不同的地区都可以使用,除了定点医院,其他医院都是全费医疗。

1.2规范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省内异地就医的管理,建立和完善信息化医疗费用医保结算平台,根据省内异地就医人员的个人信息、病例内容和费用结算情况等信息建立信息库,药品、医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等要有统一标准,规范管理,完善异地就医相关的结算办法,简化结算流程,提高结算效率,从而实现省内医保的就地结算,设立异地就医办理机构,负责省内异地就医的经办和监管工作。

1.3加强异地就医人员的管理服务

加强对异地就诊人员的管理,把患者根据退休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异地急诊人员的不同特点进行分类,实行管理责任制,切实做好异地就医人员的管理服务。特别是对于退休人员,其在异地定点医院和零售药店享有和当地参加医保人员同样的医疗服务和管理,跨省的异地就医退休人员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医保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应支付的部分,可以通过各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实行跨省直接结算。

1.4提高异地就医信息化管理水平

不断提升异地就医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医保信息系统的省级集中,统一规范信息系统的接口、操作程序、数据库标准和信息传输的有关规则等,通过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完善省内统筹地区之间异地就医结算的数据传输和问题协调,逐步通过建立信息平台实现跨省异地就医数据交换等功能。

1.5进一步完善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的政策

规范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财政部门要结合异地就医结算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不断完善有关的会计核算办法,根据经办机构的具体用款计划,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全额划拨异地就医的结算费用。加大医疗保险费用的资金投入,提高相关部门的支持力度,确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经费的有效落实。

2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基本医疗保险管理

2.1存在的问题

2.1.1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不够完善一些门诊的慢性病网络信息系统不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的网络管理技术水平落后,甚至有些规模较小的医疗机构根本没有计算机,药品的进出库账目完全依靠手工操作,门诊发票的打印都是脱机进行,有些数据甚至可以通过后台进行人为更改。计算机的发票打印系统经常与购药系统脱离,发票所记录的内容和实际购药的情况根本不符。定点单位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没有进行网络连接,缺乏系统的管理,没有专门的监管机构。2.1.2门诊慢性病支付方式存在弊端门诊慢性病通常采用的结算方式是先自己付费,结算后再报销医保部分,这种情况下,医疗所用的费用越高,按相应的比例报销回来的金额就会越多。这种支付方式,在某种程度上,鼓励了医院为患者提供更高价的服务,还有一些人为了牟取私利,甚至会出现医患双方联手合谋套取医保费用的违规行为。2.1.3定点单位的违规行为在一些定点医疗机构,计算机的发票打印系统和药品进、销、存系统根本没有连接,发票上的金额、收款的药物名称、收费的日期可随意进行更改。通过提供虚假发票,诱导门诊慢性患者购买其销售的日用品、食品、家用电器等,甚至虚开发票、倒卖药品,骗取医保费用。还有些医疗机构为了营业额等私利,擅自使用门诊慢性病的定点资质。

2.2提升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措施

2.2.1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监管机构建立健全独立的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专门负责医疗保险的基金管理、使用和运营的监管工作,不断提高医疗保险基金核查的专业性和自主性,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而且还能比较客观的处理监管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和政策缺陷,随时发现监管漏洞,督促定点医疗单位或经办机构及时进行修正,确保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实施。2.2.2完善支付方式规定门诊慢性病不同病种的用药和诊疗项目范围,做到用药合理,有效控制门诊慢性病患者存在的有病乱投医,乱用药现象,为医保费用审核提供费用支付的可靠依据。门诊慢性病付费的结算方式可采取按病种付费,通过科学、合理的数据测算,确定门诊慢性病不同种类疾病患者的医保统筹基金全年应付费用的支付标准,超过标准的部分可以通过参保患者的情况说明和专家会诊结果,确定是否给予相应的补助和具体的补助标准。2.2.3加强监管力度完善慢性病医保管理体制,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使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有效的使用,对于各种违规行为要根据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从而充分发挥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益。

3三甲医院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

3.1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物价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个别患者为了套取医保资金,通过关系住进医院,占着床位,不顾及真正需要住院的患者需求,严重影响医院的正常秩序,且无形中增加了三甲医院患者的数量,同时,由于三甲医院是地方最先进的医院,信誉和知名度也导致前来看病的患者增多,而医保管理部门拨付给医院的经费达不到患者需求增加的水平,且由于医保费用的控制比较严格,致使三甲级医院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既要面对参保患者健康需求的高要求,又要考虑到本单位医保费的具体支付能力,同时还要顾及医院的增收问题,因此,经济压力大,管理困难重重。

3.2提升三甲医院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措施

成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建立与完善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做好相关病例的审核工作,不定期对自付比例和次均费用增长较快的科室进行抽查,抽查病例为当月出院的市医保和新农合患者。随时监督过度使用抗菌素药物、辅助药物、中药注射剂等不合理用药行为、对患者进行过度检查或滥检查等违规行为,一旦发现问题,按规定做必要的处分和惩罚。严格执行自费药品患者家属签字制度,降低个人自付比和次均住院费用。严格掌握自费药品和自付比例较高药品的使用指征,当病情确实需要使用时,必须经患者及其家属签字同意。在诊疗和服务过程中,大力加强和规范收费行为,严禁乱收费现象,不得分解收费、重复收费,不得私自巧设项目擅自收费,随意更改收费标准,对各种违章行为严惩不贷。

4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基本医疗保险是健康的前提保障和有力后盾,因此,加强和提升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是极为重要的。在新医改背景下,只有紧跟时展的步伐,提升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水平,为患者解决后顾之忧,才能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主要参考文献

[1]陈程.统筹城乡视阈下重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研究[D].重庆:重庆工商大学,2016.

[2]仇雨临,吴伟.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发展:现状、问题与展望[J].东岳论丛,2016(10).

[3]宋占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运行评析[J].保险研究,2014(10).

篇(8)

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投资热点不断转移,社会人口流动和迁移变得越发频繁,异地工作、异地安置等现象大量出现。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城市化率从20%左右提高到44.9%,城镇人口达到5.9亿。在城市化过程中形成的进城务工人员不仅壮大了城镇职工的队伍,同时也对异地就医提出了新的要求。加上中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据国家统计局2007年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为10636万,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达到8.1%。老年人因旅游、探亲、投靠子女等原因,也大大增加了异地求医的需求,使异地就医服务压力不断增大,异地就医管理服务问题日益凸显。

据统计,全国各统筹地区共有异地居住人员450万,约占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的3%。异地就医住院人数约占医保住院总人数的5%左右,在异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占医疗总费用的12%左右。目前,异地就医主要分为三种情况:一是一次性的异地医疗,包括出差、旅游时的急性病治疗,和病人主动转移到外地就医。主要引发的问题是不能及时结算医疗费用,需要个人垫付,不方便,且增加了个人负担。二是中短期流动的、工作岗位不在参保地人员的异地医疗,包括单位在各地的派驻人员、派驻机构在当地聘用人员,再有就是整个单位都处在流动状态,比如建筑业等。主要问题是不能参加医疗保险、或者要垫付医疗费用。三是长期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的医疗。包括退休后户口从工作地迁移到安置地的人员,也包括托靠子女无户口迁移的人员,约占异地就医的90%。主要问题是就医结算不及时,不方便,个人负担重。异地就医的三种情况,涉及到现行医疗保险制度参保政策、待遇政策、基金管理、医疗服务管理政策和经办管理能力等各个层面,解决起来绝非易事。

我国异地就医管理方式是逐步发展完善的过程,经历了从医保部门尽力限制异地就医的发生到考虑跨区域协作的新思路的转变。从目前国内各地医保部门实施的异地就医管理方式看,主要有三类:经办机构直接管理、异地协作管理和异地联网结算管理。异地就医管理这种从区域封闭走向区域联合的趋势,反映医保部门管理思路的开拓与发展,也反映了广大参保人员对医保管理服务日益增长的客观需求,更体现了医保部门管理服务理念的提升和政府服务意识的增强。

二、异地就医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宏观卫生医疗体制问题

(2)卫生资源配置不平衡。卫生资源在城乡之间、城市之间的分配不均等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异地就医管理服务问题更加突出。不同城市有着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不同的医疗水平,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卫生资源丰富的大城市或者医疗水平高的医疗机构就医。调查数据显示,41%的被调查者是因为医疗技术原因到卫生资源好的地区就医。由于转诊而产生的异地就医,已成为异地就医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

(3)属地化管理局限。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涉及政府不同部门、不同统筹地区之间的权力、责任分配,这样的责、权分配易出现交叉和空白地带。目前医疗机构基本实行属地化管理,属地管理政策把参保人员的医保关系都捆绑在参保地,导致各地在异地就医的管理中政策本身很难对接,相互之间很难实现政策联动。对于异地协管、异地托管等尚无明确的规定和实施细则,国家层面尚没有跨部门的协调机构,没有全国医保机构和医疗机构通行互认的管理、服务和技术标准,没有异地协查机制,也缺少针对异地就医基金支出和协办服务不平衡的费用调剂和平衡机制。因此,在异地管理的责任分担、异地定点医院的确立标准等诸多方面不能为异地患者提供顺畅周到的服务。

篇(9)

一、异地就医的基本概念

异地就医是指参保人员在参保统筹地区(参保地)以外的其他统筹地区(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行为。

二、产生异地就医的原因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老人因投靠子女、旅游、探亲等原因扩大了流动的空间。特别是在新疆地区,解放初期全国各地青年支援新疆建设,到现在他们都步入老年,其中一部分人员退休后回到原籍定居,也增加了异地就医的病员数量。其二,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流动人口加大,异地工作人员增多,也是产生异地就医的重要原因之一。其三,卫生资源配置不平衡,也会产生异地转诊就医的问题。

三、报销必备条件

下列参保人员发生需要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等支付费用的异地就医,应当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就医手续。一是长期异地参保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期异地生活、工作、学习的参保人员;二是需要异地转诊的参保人员;三是异地急诊抢救或急诊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四是其他符合参保地规定的异地就医参保人员。

四、选择定点医院

长期异地参保人员,需要按参保地规定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登记,并在就医地选定选择5家不同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五、报销申报材料

第一,住院需提供:《医疗费用申报单位确认表》、发票(有财政监制章)、费用明细汇总单(每页上加盖医院医保办或医务处公章)、出院证、医院级别证明、完整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案首页、出院记录、入院记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检查化验报告单)、医保号并填写参保人员申报零星医药费用登记单。

第二,门诊特殊慢性病需提供:《医疗费用申报单位确认表》、发票、处方(单病单处方,处方上每种药品标明单价,检查化验项目需附报告单)、医保号并填写参保人员申报零星医药费用登记单。

第三,异地安置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第四,转诊转院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医保中心转诊转院登记备案证。

六、医保审核

医保中心接收报销资料后,按照三个目录(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由专人进行审核。审核过程十分复杂,要根据医院的等级计算出起付线、先行自付、统筹段自付、全额自付、大额段自付、床位费、统筹基金支付、大额补助支付、公务员补助支付、参保个人支付等费用。

七、财务结算

医保审核后内部移交到财务部门进行支付,并通过银行将报销基金(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转入到参保人员单位账户内,基金到账后再由单位打入参保人员银行卡内,一个完整报销程序才算完成。

八、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分析

1.异地就医只能回原参保地报销,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参保人员负担过重、报销所需要的资料繁琐、报销周期长、经济压力大

例如我单位有一名退休职工在南京市长期居住办理了异地安置,今年5月6日至11日因病在南京市住院治疗,住院费用10784元,全部先由本人垫付,垫付的住院费用就相当于他本人三个月的退休工资。6月7日将住院资料从南京市寄到单位,因缺少病历又通知本人到医院复印,6月底将病历复印件邮寄来单位,因医保中心每月23号以后不再收资料,只有等到7月初报到医保中心审核, 8月15日从医保中心结算回来,9月初报销基金8620元才从医保中心账户打入到单位账户,再由单位财务人员打入本人银行卡内,从住院垫付到药费报销整个周期大约4个月时间。另外还有在南京市属于三个目录内的,在参保地就不一定属于三个目录内,这次住院不在目录内的全自费费用就达到1310多元,再加之起付线、统筹段内自付等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总计2164元,本单位还有公务员补助,如没有公务员补助,个人承担的更多,负担更重。

还有我单位在珠海市安置退休人员反映,我区实行的单病种单处方在珠海市看门诊慢性病太麻烦,他有三种慢性病,当地医院各病种都是分科的,他每次开药在一个医生那里开三种慢性病药,医生都会拒绝,他就每次挂三个号,一个普通号挂号费就是7元,三个号21元,无形中就加重了经济负担,每次报药费还要填写确认表,都要在当地医院的医保办公室盖章,对老年人来说,特别麻烦和辛苦。

本单位还有在天津、珠海、杭州、新疆伊犁等地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占退休人数的10%左右,他们都有二三种以上的慢性病,平时门诊慢性病报销周期也都在2个月以上,对他们个人来讲异地看病难、看病贵、报销周期长、手续繁琐、个人垫付资金大、负担重等是个现实问题,他们都盼望着国家能早点实现全国医保一卡通。

2.对医疗保险制度严肃性的影响和制度监管漏洞

第一,全国各地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的是属地化管理,统筹层次低、就医政策不统一、报销比例不一样、三个目录也不同,所以审核难度大、速度慢,工作人员劳动强度大。第二,参保人员到异地就医,容易遭到异地医院过度医疗,无法进行监管。第三,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的情况无法进行有效身份核实,可能会出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骗保等现象发生,因此将造成医保基金的大量流失。

九、制度建设建议

第一,国家应当投资构建更大的医疗保险管理计算机网络平台,开发和安装为各统筹地区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及结算医疗费用的应用软件。

第二,统一各统筹地区医疗机构的结算办法,尽快建立全国医疗统筹机制,实行全国参保人员就医“一卡通”。

第三,各地医保部门异地就医结算手续应该统一,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和发票格式也应该统一,以促进异地就医结算程序的标准化,使异地就医结算顺畅运转。

第四,各医疗服务机构和医疗保险之间的信息传递需要全国通行,以记录和处理参保人的基本信息、缴费记录、医疗情况以及费用等内容,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十、展望未来

篇(10)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China's economy, the flow accelerated, off-site medical management has become a problem of health insurance agencies urgently need to be addressed. I off-site medical management of the status quo, existing problems and the reasons put forward ideas and suggestions to solve the off-site medical treatment difficult.Keywords: remote medical treatment; management; management; solutions

中图分类号:R19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因人员就业、退休安置、旅游、访友探亲等原因,引发社会人口大量流动和迁移,异地就医便成了流动人员的迫切需求,并且呈不断增长趋势。在当前医疗保险多数实行县市属地管理,国家没有统一的异地就医管理政策情况下,异地就医管理便成为医保经办机构亟待需要解决的一个难题。结合蓬莱医疗保险制度运行现状,就异地就医管理方面浅谈一些看法。

一、异地就医管理现状

异地就医是指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异地就医管理是指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办理异地就医业务的全过程,具体管理范围包括异地就医人员的登记管理、就医行为的监管、发生的医疗费用审核、待遇支付以及调查等具体业务。

(一)异地就医人员分类

根据流动人员的性质,我们把异地就医种类主要划分以下四种:

1、异地居住地就医。异地居住是指参保人员因返回原籍、投靠亲属等,需到烟台市行政区域外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

2、异地工作就医。是指参保人员受单位指派,需到烟台市行政区域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

3、异地转诊转院就医。是指参保人员因患危重疑难疾病,受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需转诊到烟台市行政区域外治疗的;

4、异地急诊就医。是指参保人员因出差、旅游、探亲等,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外突发疾病需急诊就医的。

(二)异地就医的管理

经过批准的异地就医,在住院治疗的3天内必须将所住医院名称、科室等基本信息,电话通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提供的信息进行登记;异地就医再次需要转诊转院的,必须提供现住医院的转诊转院证明,并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否则转诊转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三)异地就医费用结算报销

1、异地居住个人账户结算

因统筹层次限制,参保人员的个人帐户IC卡不能在异地使用,我们将异地安置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采取现金支付形式,由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月通过银行发到本人银行存折上,供异地安置人员日常门诊医疗。

2、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结算

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实行的是事后报销制,即由患者预先垫付费用,出院后再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报销。申报异地医疗费用报销,首先应具备异地医疗资格(异地转诊、异地急诊、异地居住、异地工作之一),携带本人社保卡、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医疗费用有效票据、费用明细清单、检查检验报告单、(手术者须提供手术纪录、手术明细、麻醉明细)出院记录;属急诊观察住院的需提供急诊病历、出院记录及处方等;属转诊的需提供转诊审批表,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报。并由医保经办机构的稽查人员对其所申报的医疗费报销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所提供的报销材料不完备者给予一次性告知。对当地参保患者转往外地就医或在外地急诊的,出院后报销时,我们要求面见患者本人,由稽查人员了解其就医过程,必要时查验其伤病情,经审查确认后签字并转交结算大厅审核结算报销。

二、异地就医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异地就医行为难以有效控制

由于社会人口跨统筹地区大量流动和迁移,疾病的偶发性,在异地生病就医是不可避免的。因各统筹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医疗资源配置不平衡,其医疗机构的技术水平也存在较大差异,有些疾病当地医疗条件难以诊治,医疗水平不能满足患者医疗需求,再加上患者普遍存在希望到医疗条件好、级别高的医疗机构就医治疗的心理,异地就医也就成为患者的必然选择。作为掌控异地转诊转院审批权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如果严格控制转诊转院,一旦发生耽误患者治疗时机出现问题,也难以承担责任,所以在患者转诊转院方面难以作更好地控制。

(二)异地就医费用审核成本高难度大

因各统筹地区医保政策和待遇存在较大的差异,目前,多数统筹地区异地医疗费用实行的是事后报销制,即由患者预先垫付费用,出院后到统筹地区医保处结算报销。由于对异地就医治疗的信息不了解,这就需要对异地就医的各类医疗费用收据及资料进行人工审核,审核工作量巨大,并且,全国各统筹地区对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等目录范围都有所差异,加大了审核难度。受人力、物力等条件限制,对异地就医治疗的合理性、真实性等方面的调查落实也存在较大难度。

(三)异地就医容易引起骗诈保行为

异地就医处于统筹地区管理的范围之外,经办机构根本无法对异地的定点医疗机构(供方)进行任何形式的管理,即使经办机构派人前往异地医院进行实地稽核,如果得不到当地医保部门的有效配合,其调查也常常是困难重重。因此,异地就医详细信息难以掌握,无形中增加了异地就医骗保、诈保行为的概率,冒名顶替、虚开大额医疗费、伪造医疗费票据及病历资料等违规违法事件难以避免,从而发生“一人医保,全家看病”的现象,还有可能会发生严重的医患联合骗保行为。

(四)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负担相对较重

异地就医首先需个人先垫付医疗费用,与在本地就医即时联网结算只支付个人负担费用相比,明显负担较重。为了有效控制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行为,各统筹地区都普遍降低了异地就医医疗待遇。另外,因异地医保政策的差异,部分医疗项目可能不在统筹地区医保报销范围,不报销的项目费用又增加了患者负担。待遇的双重标准,加重了异地就医人员的负担。

三、解决问题的建议措施

(一)建议措施

1、制定异地就医管理的指导意见

由人社部等主管部门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发展方向和异地就医管理的现状,组织对今后我国异地就医管理的前景进行规划,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办法,提出建立异地就医托管的近远期目标,并出台指导意见。

2、逐步建立异地就医托管的协作机制

根据完善异地就医管理的指导意见,由人社部牵头,选择部分经济基础较好、异地定居人员相当、相对比较集中、有协作意愿的统筹地区作为试点地区。在人社部的主导下,试点地区之间就异地就医托管内容、相互职责、合作方式以及托管费用补偿办法达成协议,并在试点地区开始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总结试点地区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托管办法,逐步向全国各统筹地区推广,初步形成各统筹地区之间以自愿合作为原则的异地就医托管网络。

3、明确异地就医托管的主要内容

(1)异地就医人员登记管理

篇(11)

    在跨省就医即时报销的程序中,涉及3个主体:参保地医保机构、流入地医保机构、就诊医院。首先,各部门之间有各自的管理程序,加上各主体的信息不对称会使得补偿周期拉长。而且在异地就诊需要相应的申请手续,不能完全享受与当地患者同等的就诊程序,使得异地结算比统筹区内的结算效率更低。其次,医院要有足够能力对所有投保患者进行直接补偿,但又不能与医院的财政收支相混淆而影响自身的正常运转。那么,就诊医院就要即时向本地医保机构申请补偿,双方机构间的行政效率与异地结算效率有直接关系,若双方机构的结算程序过于复杂,将影响医保经办机构对患者本人的补偿周期,所以,在这种结算程序“双重周期”的影响下,患者在异地就医时花费的医疗费用并不能及时得到补偿。异地结算的手续过于复杂,程序不够清晰,严重影响了异地结算的补偿效率,所以会导致异地就医人员看病难、报销难、负担重。

    1.2信息系统

    各地政府都有各自的医疗保险信息数据库,但在实际操作运用中却没充分发挥其作用。主要原因一是现阶段各地信息系统相对独立: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险政策实行属地化管理,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的医疗信息储只存在流出地参保机构,这类信息并不随人口的流动而流动,所以在异地结算时,参保人员的信息不充分,需要参保人在两地来回奔波,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异地结算的补偿周期,从而降低了异地结算的效率。二是医保信息系统对接性差、对接难度大:异地就医地的相关数据不能与参保地实现互通,如此也给医疗费用的结算带来了很多麻烦。此外,患者前后医疗信息的不完善、不实时更新,给疾病治疗带来了障碍,使治疗疾病周期变长。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疾病治疗的时间过长,其报销的结算周期延长,使得结算效率降低。

    1.3保险经办人员的专业能力

    在异地就医人员的实际报销过程中,保险经办人员的专业能力是影响异地结算效率因素中不可忽略的一点。现在大部分医院包括基层医院都有医保办等类似的机构,即使是当地患者,在接受医院治疗后可以凭患者本人参加的相关保险报销部分医疗费用,这就需要凭借各类门诊单据到医院驻点的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其中涉及到多种手续及审核程序。如果保险经办人员的专业能力不强,对报销程序不熟悉,将会造成结算手续不齐全,患者来回“跑腿”,即使得异地结算效率降低。若属于异地就医的情形,究于两地报销政策、报销水平的差异性,保险经办人员的专业水平对结算效率的影响更大。因此,保险经办人员的专业能力的高低是影响异地结算效率的重要因素。

    1.4监管机制

    异地就医与风险控制管理主要的手段和方法有以下几种:在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较为集中的地区设立若干医保定点机构,实行医疗服务异地委托管理;本地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必须在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转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自付,待费用结算完毕后再按一定比例予以报销。由于没有统一的针对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与异地就医的患者和异地医院的协调监管机制和制约机制,导致异地就医的监管难度很大。在异地结算方面,就诊医院与两地的报销经办机构的监管力度不够,就会导致各部门的行政效率降低,影响异地结算效率,最终作用于患者本身,使得患者垫付压力大,违背了社会医疗保险的初衷。

    2对提高异地结算效率的建议

    在国外,欧盟层面设立专门的管理和协调机构协调和监督跨国就医,机构包括负责提出欧盟跨国就医发展目标以及合作项目建议的欧盟委员会、提供跨国就医政策咨询服务的社会保障委员会和经济政策委员会。笔者在研究了社会医疗保险异地结算效率的影响因素后,通过对国外一些地区的异地结算方式的借鉴,提出以下几点提高异地结算效率的建议。

    2.1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

    提高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的重要性体现在能减少异地就医人员。虽然我国的流动人口与日俱增,但异地就医的人口数量是一个相对的数值,只要统筹范围足够广,一定区域内的就医行为就不存在异地就医的现象了,结算效率便相应地大幅提高。全国各地基本实现了县级统筹,现在普遍提升到市级统筹。而对于我国2.63亿的流动人口,大部分是由于各省级地区经济不平衡而发生的欠发达省份劳动力流向发达地区的现象,该部分人员具有较高的异地就医需求。要提高异地结算的效率,就需要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

    2.2建立健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

    实现省内统筹和异地协同管理,都需要进行大量的数据处理与信息交流,因此,建立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极为重要。针对各地医保信息不互通的问题,搭建全国通用的信息平台,一是成立省级医疗保险结算中心,二是推进统一、多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另外,现代网络技术飞速发展,医疗保险领域应当充分利用移动服务终端,开发手机App等移动软件,推行统一、规范、严格的认证体系,使医疗机构与参保患者双向选择,省去在各医疗保险机构来回奔波办事的麻烦。这样可以让报销系统透明化,在简化了报销程序的同时起到了患者对服务机构的监督作用,医保客户端还可以起到宣传保险知识及报销程序的作用。

    2.3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