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坚持依法行政,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是新形势下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必然要求。目前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人员编制数量相对较少,处于疲于应付的局面;人员结构不合理,专业技术人员匮乏,依法行政意识淡薄,能力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深刻领会和正确把握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坚持依法指导和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应把法律法规作为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必备的基本知识。“依法行政” 是“依法执政”的前提和基础,而“行政”是实现“依法执政”的基本平台和最终体现。法律法规特别是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是指导和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依据,是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所必须掌握并经常应用的内容,应当成为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必备的基本知识。有些监管部门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重视不够,往往是使用时查一查,强调时看一看,处于一知半解的状态,这就不能适应依法行政的需要。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是对各级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也是安全生产监管干部能力素质的一种具体体现。作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一定要身体力行,并带动生产经营单位把法规制度作为必备的基础知识加以系统学习、全面理解和准确掌握,形成制度,常学常新,自觉运用。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把对法规制度的学习掌握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监管干部知识结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看待,把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作为各级安全生产监管干部能力素质的重要方面来对待。如果法规意识不强、法律素质不高,就不是一个称职的安全生产监管干部。
应当把贯彻落实法规制度的质量作为检验安全生产监管干部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准。我国的各种法规制度是对生产经营单位实践活动的科学规范和基本要求,是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开展工作应遵循的基本规范。评判一个安全生产监管干部的工作水平,固然要看很多方面,但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看其能否依法行政,把各项法规制度落到实处。有的人在开展工作中存在着“经验主义”和凭个人好恶抓工作的现象;有的忙于设计一些“造势”性的活动,把“动作”当工作,以表面上的声势代替抓工作的力度;有的喜欢琢磨一些“花花点子”,贴上所谓“改革创新”的标签;有的热衷于抓“马上见效的”、“上级注意的”,而不是扎扎实实地按法规制度抓工作、打基础。纠正这些现象,就是要把能否坚持依法开展工作作为检验每安全生产监管干部能力的一个标准。要让各级安全生产监管干部切实懂得,法规制度既是生产经营单位抓安全生产的依据和标准,也是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指导工作的依据和标准,增强各级安全生产监管干部依法办事意识。
应把按职尽责作为依法开展工作的关键环节。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各级各类人员的工作职责,这是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生产安全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一些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生产单位经营长期存在着不能依法进行监管和依组织安全生产的问题,既有法律法规不健全的问题,也有安全监管机关包代生产经营单位问题,还有这个安全监管部门包代另一安全监管部门的现象,结果是“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这种现象说到底,就是没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职责规定行事。久而久之,一些部门就淡化了自己的职责,甚至变得不会抓自己的本职工作了。强调按职尽责,也是依法行政的一个基本途径。有些监管部门往往为“利益”而扯皮,影响和贻误了工作,造成这种现象,根子也在于未按法律法规办事。如果严格按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就不会出现争“利益”的问题。当然,按照职责抓工作,不是各自为战,各唱各的调,而是各司其职,互相支持配合,始终形成并保持依照法规制度抓安全生产工作的合力。
一、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准沉迷于网络。要充分地认识现代通讯和互联网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利弊,认识小学生热衷于交往和娱乐、沉湎于虚幻世界,给身心健康成长、给成就学业带来的不良影响。自觉不将通讯工具带进校园,纠正网络游戏、网上养宠、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不乱抛乱扔,不准损坏公物。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体中的个体的文明素养水平。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完好的设施不能仅依靠装备,而要靠同学们的爱护。
三、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在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的变迁成为重要的诱因。一些学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档、用名牌,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得不到满足就去偷去抢,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
四、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而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我刚才所说的"义气用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总之,人,不可能自然而能变得优秀,是内力自我约束和外力强制作用所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同学都能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从而平安、健康、茁壮地成长。
小学生学习宪法的个人心得
一、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通过学习,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不学习法律法规有关条文,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因此,掌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学好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通过学xxx一步掌握了学习方法,并力求在理解和用运上下功夫。
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是一蹴而蹴,一时半会就可学成或学好记牢的,关键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要养成长期学习的习惯,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去学习,并自觉做一名遵纪守法遵章守纪的合格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我认为没有捷径可走,要在短期尽快熟悉浩如烟海的法规体系知识,确有难度,而且做为上班的员工,也没有那么大的精力。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同样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也应有规律可循。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法律法规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一刻也不能离开,我们就要重点地去学,下功夫去理解和记忆,以便在工作能够熟练地运用。如国家法典中的《宪法》、《刑法》、《民法》、《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等这些与我们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就要重点去把握、去理解。
在学习方法上,要联系岗位重点学习,并做到学习与实践用运相结合,学法与守法相结合。能在工作中自觉做到不违章、不违纪。
小学生学习宪法的个人心得
按照党委的安排,我认真学习了新《宪法》。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对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下面谈谈我个人学习《宪法》的体会。
一、 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通过学习,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不学习法律法规有关条文,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因此,掌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学好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输血知识;培训;调查;分析;对策
采供血机构、医疗机构输血科和临床输血科室是三位一体的有机整体,只有协调统一,规范管理,才能保证将合适的血液在合适的时空由合适的人员输到合适的患者身上[1]。临床医护人员是输血治疗的执行者,医护人员掌握输血知识的程度决定着科学、合理用血制度的落实。调查医护人员掌握输血知识情况,通过统计分析找出对策,为医护人员输血知识培训改进提供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采用上门面对面问卷调查。驻马店市直、县、区二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15所,每个主要输血科室,包括内、外、妇、儿科,根据医院提供的花名册主动抽取医生2名,护士1名组成被调查对象。共抽到医生120人,护士60人参加调查问卷不记名填写。
1.2 统计方法 调查问卷分为医生、护士两种类型,调查内容包括被调查者一般资料、输血相关法律法规、血液基本知识、临床用血知识等共9个单元。调查问卷的每个单元实行5分制计分,综合回答正确程度统一判分。每个内容单元按照医生、护士分组统计总得分,用Excel表格录入并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调查问卷合格情况 发放临床医生类问卷120份,收回120份;发放护士类问卷60份,收回60份。收回合格问卷共计180份。
2.2 被调查对象一般资料见表1,文化程度本科以上与大专以下的比例为1.17∶1,医生、护士比例为2∶1。
表1
被调查对象一般资料
总数
30岁以下30~40岁40~50岁50岁以上
本科大专本科大专本科大专本科大专合计
医生22103314171932120
护士1228711110060
注;*本科包括本科以上,大专包括大专以下
2.3 输血相关知识知晓情况 问卷中输血相关法律法规、血液基本知识、输血病历书写要求单元内容医、护人员基本相同,其他单元针对不同专业设计了不同的问题。答题情况见表2。
表2
输血相关知识答题情况
调查单元医生人均得分护士人均得分
输血相关法律法规2.732.14
血液基本知识3.682.17
输血文书要求3.05
输血治疗依据2.98
输注成分与剂量1.86
输血样本管理与信息核对3.85
血液输注与护理3.48
输血病历书写2.242.03
输血效果评价1.66
注:*“”代表没有解答本单元问题
3 讨论
临床医护人员输血知识欠缺的情况普遍存在[2],采取何种方式培训,提高培训实际效果,是培训者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本次调查发现以往培训存在的不足,为以后制定对临床医护人员输血知识培训策略,改进培训方式,确定培训内容提供了依据。
最近几年,本市临床用血量以大约20%的速度递增,除
作者单位:463000驻马店市中心血站
医疗水平提高,手术难度加大形成的输血量健康增长外,用血不合理造成的血液浪费也是一个重要方面。目前,各大城市临床用血紧张的情况普遍存在,本市供血压力日渐明显。除采供血机构采取措施加大献血者招募力度,增加采供血量外,加强对临床用血管理,提高科学用血水平,减少血液浪费也是重要措施之一,增强对临床医护人员输血知识培训显得迫切而必要。
3.1 以往临床输血安全检查发现输血文书和病例书写有缺陷[3],市卫生主管部门和中心血站自2008年起每年邀请输血专家组织一次输血安全培训。本次调查结果显示,驻马店市行政区域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临床医护人员输血相关知识掌握仍不够理想。特别是临床医生对血液成分的使用和剂量、输血病历书写、输血效果评价方面掌握严重不足,护士对输血相关法律法规、血液基本知识、输血病历书写等问题答对率较低。调查结果提示应改进输血培训的方式。大面积集中培训,各县、区医生和护士只能选派部分人员参加,培训面窄;一次参加培训人员数量多,路途远,参加培训人员思想不容易集中;没有进行强制考核,不容易兑现奖惩,培训效果并不明显。建议以县、区为单位分别进行针对性培训,应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在培训中的作用,提高医院管理者对输血培训重要性的认识,才能采取措施强化培训后考核,提高培训效果。
3.2 根据调查结果确定培训方向,选择培训内容。以往培训强调外请国内输血行业知名专家,选择培训内容也以行业新发展、新成就为主,脱离了被培训人员掌握输血基本知识的实际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医护人员对输血最基本知识掌握欠缺,首先应针对性地进行输血基本知识培训。进行基础知识性培训无需外请知名专家,本地培训人员时间充足,能方便地进行上门培训、多次培训、分专业培训,能更好地提高培训效果。
3.3 血站配合市卫生局抽调本地输血专业人员组成培训组,对各医院轮回培训。培训完成后评估及“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抽查病历显示有明显改善。
表3
输血相关知识答题情况
调查单元医生人均得分护士人均得分
输血相关法律法规4.684.76
血液基本知识4.824.12
输血文书要求4.88
输血治疗依据4.33
输注成分与剂量4.02
输血样本管理与信息核对4.93
血液输注与护理4.87
输血病历书写3.784.51
输血效果评价3.67
注:*“”代表没有解答本单元问题
参 考 文 献
[1] 杜拉让.血液管理一体化体系建设的实践探索.中国输血杂志,2010,23(11):985986.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医院和民营医院的大量出现是近几年我国医疗行业一个喜人的重大变化,已逐渐成为医疗市场不可轻视的有生力量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乡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民营医院的临床检验、临床输血作为疾病诊疗的重要环节,长期以来备受医护人员和患者关注。为此,对通辽地区26家已开展临床输血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医院)和民营医院的检验人员及与输血相关的护士掌握输血基本知识、临床检验基本知识情况做了调查,现报告如下。
资料与方法
依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实用临床输血指南》、《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及《体检结果导读》等自行拟题[1~4]。
调查对象:护士与临床检验工作人员。
调查方法:每单位随意选出护士和检验人员各1人,现场发问卷调查题(多选题10题、单选题10题和10道是非判断题)。采用百分制,得分≥86分为良好,61~85分为一般,得分≤60为较差。发放52份,收回52份。
调查内容:检测样品留取、采集的基本知识及对检验的影响、常用项目检验结果如何解读;有关临床输血程序、你所了解的有关临床输血的国家法律法规及你单位哪些有关临床输血的规章制度;临床输血基本知识,查看输血前的安全检查[ABO血型正反定型、Rh(D)定型、ALT、HBsAg,HCV抗体、HIV抗体、梅毒抗体]的执行情况。
调查和评估标准的依据:主要依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实用临床输血指南》、《医疗机构实验室管理办法》及《体检结果导读》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
结 果
不同调查单位护士、检验人员对输血、检验基本知识掌握情况,见表1。
讨 论
随着疾病诊疗技术不断的发展,检验医学、临床输血的作用也日益突出。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医院和民营医院能否正确合理地使用血液及其成分,减少不必要的输血,确保临床输血安全及熟练掌握临床检验、临床输血基本知识就显得十分重要。表1结果显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医院和民营医院护士、检验人员对相关临床检验和临床输血基本知识掌握情况较差。临床检验基本知识和输血知识差主要体现在对《医疗机构实验室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实用临床输血指南》等不熟悉,对临床输血、临床检验相关法规的知晓率低,输血概念较模糊或混乱,输血风险意识缺乏;对生理、标本采集、化学、物理因素对检验结果的影响了解不够。临床护士、检验人员除应该了解检验科常用项目的临床意义外,更应熟悉检验科对不同项目采集标本的具体要求,以使检测更准确地反映患者的实际情况。
开展临床输血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医院)和民营医院越来多,但输血量差异较大,年用血量较大近2万U,有的则不足10U,导致较多单位忽视对临床输血管理及输血前的安全检测,更不会主动投入临床输血所需的人力、物力,阻碍了临床输血的规范化建设。不管用血量多少,也要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加强软件建设,尤其要规范输血前的安全检测、规范输血医疗文书(输血申请单、输血治疗同意书、输血记录单和输血反应回报单)、完善各种输血制度和各技术操作规程等最基本的工作。不能漏检输血前规定的检测项目,四项免疫检测项目,检测要求采用酶免疫法测定,酶标仪判读结果,对不能开展酶免疫检测的单位允许外送检测,但受委托检测机构硬是具备相应检测资格的医疗卫生单位,并索要和保留检测原始记录。
卫生行政部门尽快按照临检、临床输血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出适合乡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民营医院临床输血、输血前安全检测规范或标准,对规模小又需要输血的乡、社、民营医院,要求达到血液检验、贮血、配血等最基本硬件设施,并对检验、输血相关人员进行基础知识、技术培训,完善输血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乡、社、民营医院临床检验、临床输血才能得以保障,并能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参考文献
1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S].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0.
社会经济发展的地区不均衡性和整体变化性,决定着国家为实现特定时期的调控目标,会不断调整税收法律法规,这必然影响涉税业务实践操作。时效性要求教学紧随税收政策法规的调整步伐,不断更新、充实、完善,也要求教学过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终生学习的能力和品质。基于本科阶段涉税课程特征,涉税课程教学应坚持学科融合、强化实践、注重思维能力与思维品质的培养。
二、教学团队建设
(一)师资素质要求
(1)融合多学科知识背景。涉税课程多学科融合与交叉的特性要求授课教师须具备相关学科知识背景,用以诠释“企业涉税”课程的教学内容。(2)归纳总结能力。融合多学科理念的各项税收法律规定内容零碎分散,教师须具备挖掘各学科之间的内在联系及其规律性,加以归纳总结,将理论知识系统化的能力。(3)实践能力。以提升学生实践操作技能为企业涉税课程教学的重心,要求教师熟悉企业涉税处理工作流程,并能准确处理涉税事务,从而有的放矢地组织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4)与时俱进完善知识结构。涉税课程教学内容的时效性,要求教师具备随着税收政策法规的调整不断更新、充实、完善知识结构的能力。
(二)团队建设措施
在课程建设主持人统筹下,吸引自愿参与且具有相关学科背景的教师参与课程模块建设。特别是要将具有丰富实践经历的校外相关资质人员引入到课程建设过程中,从而保证课程团队年龄、职称、学历结构合理,实现校内外教师的相互交流,协同发展,保证课程建设内容从实践出发,解决实际问题。形成稳定的教学团队后,建立定期交流机制,如相互听课、集体备课,交流研讨会,外出实践等,以体现课程特性,保证教学质量。
三、教学大纲建设
课程教学大纲作为纲领性文件,对教学质量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是课程建设的首要内容。
(一)以生为本
教学质量在于在教师指引下学生在一定学习期限所达到的思想觉悟、品德修养、知识储备、智能开发和身体素质的程度,从这个角度讲,学生是课程学习的主体。因此,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应让学生参与,关注学生需求,在师生交流的基础上,以学生为核心设置教学大纲课程目标、内容、重难点等,并增加学生能够使用和学习的内容。
(二)课程目标
教学大纲编写时应注重引导学生进入“纳税人角色”,以强化其辨析、计算、申报、筹划主要税种的实践操作能力为课程目标。
(三)学时安排
围绕课程目标,合理安排理论与实践教学学时,见表1。
(四)课程内容
中国现行20几个税种中,实际工作和日常生活中涉及率较高的主要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课程内容应以此为重点、难点。税法模块教学内容以理论讲授增值税法、消费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等关键税种法律法规为重点,对于房产税法、车辆购置税法等财产、行为税法以学生自学为主,教师引导讲授为辅,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单项实训模块课程内容以每一税种税法模块为基础,各税种税法理论授课初期提供企业具体经济活动资料,要求学生待各税种税法模块课程结束后完成专项课程实践任务,并提交实训成果,检验单一税种理论知识的消化和理解,以培养学生单税种实践操作能力。综合实训模块内容由两部分构成:安排学生对周边企业调研,对比分析企业应交的主要税种与实际交纳税种,撰写企业税种调研报告并相互交流;学生根据企业综合经济业务资料,分析判断企业应缴税种类,计算各税种税额,规范填写各税种纳税申报资料,以培养学生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考核
针对课程模块构成的综合性,实行理论基本知识考核、单项实训日常考核、综合实训日常考核3种考核方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以综合考核学生对所学内容的理解和实际应用能力。3部分考核均采用百分制,各占总评定成绩比重:理论基本知识考核占60%,单项实训日常考核占20%,综合实训日常考核占20%。理论基本知识考核以税法期末卷面考试为主,以单选、多选、改错、计算分析等方式开展。单项实训日常考核以单项实训基本技能考核为主,结合出勤、课堂提问、资料查阅、实训成果等成绩评定方式,评分比重:实践实施过程占60%(包括分析能力、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实训成果占40%。综合实训日常考核以综合实训基本技能考核为主,结合出勤、调研报告、实训成果等成绩评定方式,评分比重,实践实施过程占60%(包括分析能力、合作能力、解决能力),实训成果占40%。
四、教学资源建设
(一)教材与教学参考资料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的载体,是把教育思想、观念、宗旨等转变为具体教育现实的工具,对于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应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结合课程特色,编写具有自身特色的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结合涉税课程特色,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编写应注意以下2个显著特点。(1)与时俱进性。鉴于当前税收法律法规一直处于调整状态,税法模块教材不易编写的过于详细,应重在阐述各税种法律法规的基本原理及其构成要素,通过不断更新教学参考资料内容反映立法和征收实践中法律法规的变化情况。(2)实践性。坚持内容与实践统一。单项实训模块与综合实训模块内容来源于企业,反映实际经济业务涉税处理本质,注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使用方便,学生在阅读时容易理解。
(二)网络教学资源
涉税课程内容的时效性特色,决定了涉税课程学习不是阶段性学习过程,而是终生学习过程。网络上的学习资源可使终身学习成为可能,因此,网络教学资源也是课程各模块建设的重要内容。涉税课程网络教学资源主要涉及课件、讲稿、测试题库、案例、问题解答、各类网络媒体素材等。网络资源建设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作性。网络教学资源的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建设过程中课程建设主持人要对工作合理分配,以发挥教学团队的合作优势。(2)实用性。保证网络教学资源的素材来源于实践。(3)共享性。网络教学资源的素材既可为课程团队教师提供借鉴,也应是教师与教师间、教师与学生间、校外与校内间相关交流的平台。(4)动态性。注重网络教学资源内容的及时修正,以反映税收法律法规实践中立法、执法的动态变化。
五、教学方法探索
根据教学大纲,结合课程特色,运用适宜的教学方法开展会计学专业涉税课程教学是必要的。
(一)实物信息式教学
各税种税款从计算到缴纳涉及大量信息及数据,教学中应将经济业务的各涉税环节全面演示,对所涉及的表单证进行详细说明,将要领讲解、实际操作等教学环节有机融合。对于难以用口头、板书展示的,可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以Flash、音频、视频、Word文档等形式制成课件直接使用。这样可使理论与实际结合,增强学生感性认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
(二)启发式教学
涉税课程内容的时效性特色,决定了教学过程中应考虑到会计学专业学生未来职业发展的需求,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精神。教学中避免过分注入式教学,注重发挥教师指导作用,适时运用启发式、讨论式教学,让学生发展自我调控能力,掌握学习方法,从“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
通过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和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和乡村医生的急诊急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传染病防治、健康促进、保健康复等技术水平,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干部的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二、项目管理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农村卫生人才、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干部和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是提高农村卫生机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疾病预防与控制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解决农村居民看病难的重要举措。省卫生厅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专家督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科教处),相关市、县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项目实施。各地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科教工作的领导要具体抓。
(二)统筹规划,整体安排
将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纳入《**省卫生发展“**”规划》、《**省“**”卫生人才规划》和《**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年)》,做到“五个结合”,即:①农村卫生人才培养与促进全省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相结合;②与提高农村卫生管理人员管理能力相结合;③与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培训相结合;④与村卫生站(室)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相结合;⑤与提高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相结合,统筹安排,逐层推进,不断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
(三)明确职责,精心组织
省卫生厅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总体实施和全省监督评估,具体负责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干部和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各有关地市卫生局负责本市的组织和督导,具体负责组织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培训、与县(区)卫生局共同安排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的临床进修学习;县卫生局负责组织一般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的临床进修学习和乡村医生的培训。
(四)加强督查,确保质量
省卫生厅将制定监督评估方案,具体监督指导培训工作。各地、各有关单位在培训过程中,要切实注重实效,确保培训质量,严禁弄虚作假。必须保存受训人员和师资名单、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材、考试成绩、进修安排等有关原始资料。每期培训班结束后一周内应将实际受训人员名单、课程安排、考试考核成绩等报省卫生厅备案。省将组织专家督导组对各地的培训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
三、项目内容
(一)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
1.乡(镇)卫生院内儿科骨干医生培训
为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潮州11个地市及江门恩平市988所乡(镇)卫生院各培训1名内儿科骨干医生。培训对象为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中青年临床技术骨干。通过培训,使他们熟悉卫生法律法规、相关基础医学基本理论和临床医学基本知识,掌握内儿科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表现、早期诊断、预防措施和治疗原则,具有预防医学的基本知识、社区疾病预防和初级卫生保健的能力。学习时间3个月,补助标准:4000元/人。
培训分为集中理论学习和临床进修学习两部分。理论学习2个月,汕头、河源、梅州、汕尾、潮州5市由嘉应学院医学院负责,韶关、惠州、肇庆3市由韶关学院医学院(省农村卫生人才培训中心)负责,阳江、湛江市、茂名3市及江门恩平市由**医学院负责。临床进修学习由市和县卫生局组织,中心卫生院业务骨干安排在地市级医院进修1个月,一般卫生院业务骨干安排在县(区)级医院进修学习1个月。
2.乡(镇)卫生院外科骨干医生培训
为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潮州11个地市及江门恩平市152所乡(镇)中心卫生院各培训1名外科骨干医生。培训对象为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中青年临床技术骨干。通过培训,使他们熟悉卫生法律法规、相关基础医学基本理论和临床医学基本知识,掌握外科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表现、早期诊断、预防措施和治疗原则,具有预防医学的基本知识、社区疾病预防和初级卫生保健的能力。学习时间3个月,补助标准:4000元/人。
培训分为集中理论学习和临床进修学习两部分。理论学习2个月,由韶关学院医学院(省农村卫生人才培训中心)负责。临床进修学习由市卫生局组织,安排在地市级医院进修1个月。
3.乡(镇)卫生院妇产科骨干医生培训
为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潮州11个地市和江门恩平市988所乡(镇)卫生院各培训1名妇产科骨干医生。培训对象为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中青年临床技术骨干。通过培训,使他们熟悉卫生法律法规、相关基础医学基本理论和临床医学基本知识,掌握妇产科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表现、早期诊断、预防措施和治疗原则,具有妇产科疾病预防和初级卫生保健的能力。学习时间3个月,补助标准:4000元/人。
培训分为集中理论学习和临床进修学习两部分。理论学习2个月,汕头、河源、梅州、汕尾、潮州5市由嘉应学院医学院负责,韶关、惠州、肇庆3市由韶关学院医学院(省农村卫生人才培训中心)负责,阳江、湛江市、茂名3市及江门恩平市由**医学院负责。临床进修学习由市和县卫生局组织,中心卫生院业务骨干安排在地市级医院进修1个月,一般卫生院业务骨干安排在县(区)级医院进修学习1个月。
4.乡(镇)卫生院预防医学骨干医生培训
为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潮州11个地市及江门恩平市988所乡(镇)卫生院各培训1名预防医学骨干医生。培训对象为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中青年预防医学技术骨干。通过培训,使他们熟悉卫生法律法规、预防医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免疫规划基本知识和技能等相关内容;掌握常见传染病的流行特征、临床表现、早期诊断、预防措施和治疗原则;具有社区疾病预防和初级卫生保健的能力。学习时间3个月,补助标准:4000元/人。
培训分为集中理论学习和临床进修学习两部分。理论学习2个月,汕头、河源、梅州、汕尾、潮州5市由嘉应学院医学院负责,韶关、惠州、肇庆3市由韶关学院医学院(省农村卫生人才培训中心)负责,阳江、湛江市、茂名3市及江门恩平市由**医学院负责。实践进修学习由市和县卫生局组织,中心卫生院业务骨干安排在地市级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修1个月,一般卫生院业务骨干安排在县(区)级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修学习1个月。
5.乡(镇)卫生院护理骨干培训
为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潮州11个地市及江门恩平市152所乡(镇)中心卫生院各培训1名护理人员。培训对象为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中青年护理技术骨干。通过培训,使他们熟悉卫生法律法规,熟悉常见病、多发病病情和常用药物疗效、反应的观察与初步处理;掌握规范的基础护理基本操作技能;能运用医学和护理知识向个体、家庭、社区提供整体护理和保健服务,并能进行健康教育。学习时间3个月,补助标准:4000元/人。
培训分为集中理论学习和临床进修学习两部分。理论学习2个月,由韶关学院医学院(省农村卫生人才培训中心)负责。临床护理进修学习由市卫生局组织,安排在地市级医院进修1个月。
6.乡村医生培训
为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潮州11个地市及江门恩平市共培训19718名乡村医生。通过培训,使他们掌握重点传染病防治和急诊急救的基本知识,掌握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其防治社区常见疾病和解决社区常见健康问题的基本素质和综合服务能力。该项培训由县级卫生局组织,统一使用“好医生网站”视频教育系统。培训时间共10天,每周培训2天,5周完成。补助标准:40元/天/人。
(二)卫生管理干部培训
1.地、县(区)级公共卫生管理干部培训
培训全省地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131名和卫生监督所所长120名。通过学习有关卫生政策法规、现代管理理论、公共卫生管理、卫生经济管理、卫生信息管理、危机管理和卫生文化建设等知识,提高各级公共卫生管理干部的科学管理水平和决策能力。该项培训由省卫生厅组织。培训时间7天,补助标准:1500元/人。
2.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
为11个经济欠发达市及江门恩平市988所乡(镇)卫生院分期分批各培训1名院长。通过学习农村卫生和农村中医药工作方针、政策、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农村卫生管理学、卫生经济学基本知识、基本医疗管理、公共卫生管理基本知识、全科医学概论和农村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等知识,提高乡镇卫生院院长的科学管理水平和决策能力。该项培训由省卫生厅组织。培训时间7天,补助标准:1500元/人。
四、总体要求
(一)培训要求
1.为了保证培训质量,对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和卫生管理干部培训实行“六个统一”,即统一培训计划,统一培训时间,统一培训地点,材,统一考试,统一发证。
2.委托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具体负责地、县(区)级公共卫生管理干部和乡(镇)卫生院院长的培训。委托**医学院、韶关学院医学院(**省农村卫生人才培训中心)和嘉应学院医学院负责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的理论培训。相关市、县(区)卫生局负责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的临床进修学习。相关县(区)卫生局负责组织乡村医生培训,统一使用“好医生网站”视频教育系统,教学点设在乡(镇)卫生院。
3.完成时间:2007年9月启动该项培训工作,2008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全部培训任务。2009年第一季度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和绩效评价。
(二)制定计划
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潮州12个地市卫生局按照省卫生厅实施方案制定本市临床进修计划、组织落实乡村医生培训计划,12市临床进修计划于2007年10月底前报省卫生厅。12市及其县(区)卫生局要指定专人负责本项工作,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经费管理
本项目培训经费由省卫生厅农村卫生人才培训专款统一支付。
加强执法监管。首先要明确执法主体,依法办事。改变交叉执法,多头执法等现状,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其次要做到依法办事,变被动监管为主动监管,提高监管水平和力度。完善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力度。兽医卫生体系的监管需要大批专业执法人员的参与,因此,相关部门应不断吸纳新鲜人才,为兽医执法注入新的血液。只有这样,兽医卫生体系的建设才能有效的实施,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才有可能得到保障。
落实政策,提高素质。相关部门应通过培训,考试等方式,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方面的素质,尤其是要提高农村兽医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另外,还要加强公共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加强教育,增强意识。加强相关从业人员的道德教育,特别是基层从业人员,提高其文化素质,让其了解兽医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性以及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的严重性,从而切实的参与其中。
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宣传是让广大人民了解一件事情的常用手段,且也是一种相当有效的方法。法律法规要想深入人心,同样离不开大力的宣传。可以通过印发宣传资料,网上宣传,培训等方式,让相关从业人员了解到有关的法律知识。此外,可以通过科技下乡,技术指导等途径向乡村兽医从业人员宣传有关知识,使其掌握兽医卫生体系建设的相关事宜。
民法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作为未来职业人的高职生通过学习“基础”课民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以及知识产权法等知识可以提高职业法律素养,高职生具备一定的职业法律素养对今后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强“基础”课中民法的相关法律规范教育对培养高职生基本的法律素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基础”课民法教育教学培养高职生职业法律素养的科学含义及作用
社会越文明进步就越需要用法律来规范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作为未来公司的员工和社会的公民,懂得法律特别是懂得某一工作岗位的法律规范是十分必要的。高职生通过高职院校的培养直接走向社会变成公司的员工和社会的公民,高职院校对于培养高职生基本法律素质的责任重大,那么高职院校应该重点讲解哪些法律知识和观点呢?笔者经过调研和分析得出,高职“基础”课主要应培养高职生如下三个方面的法律素养:一是基本法学理论;二是应用法律知识;三是专业法律知识。高职生应掌握的基本法学理论主要有:法律是什么?高职生为什么要懂得法律?生活和工作中哪些行为是违法的,当发生违法事件时应如何解决?高职生应掌握的应用法律知识主要有:如何签订合同?如何写起诉书?如何打官司?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公务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社会治安有关法律规范、环境保护有关法律规范等。应掌握的专业法律知识主要有:未来准备当教师的要熟悉教师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未来准备当医生和药剂师的要熟悉行医的相关法律法规;未来准备当公务员的要熟悉公务员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未来准备当会计的要熟悉会计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未来准备当艺术家的要熟悉出版法、著作权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未来准备当焊接工和模具工以及机械制造工的要熟悉企业法、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未来准备当营销员、从事经济贸易等工作的要熟悉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未来准备当计算机程序员的要熟悉信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等。高职生的法律素质培养一方面可以通过在校学习进行培养,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在实际工作中接触法律事务学习提高法律水平,在高职院校就读期间培养法律素养尤为重要。“基础”课民法教育教学培养高职生职业法律素养主要侧重于培养高职生掌握应用法律知识的能力,懂得保护自己、与人相处、谋求发展的技巧和方法,从而提高适应社会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二、“基础”课民法教育教学培养高职生职业法律素养的内容
在“基础”课中,民法是涉及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法律制度,而在民法里合同法是一个重要内容。高职生毕业后不管从事什么工作都要接触劳动合同、经济合同等内容。就拿签订劳动合同来说,劳动者(员工)必须对公司(甲方)和员工(乙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一些规定非常清楚和了解。首先要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违背了国家法律规定和道德要求;其次要看公司(甲方)是否为员工(乙方)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身安全条件以及基本的生活、学习保障条件;再次要看如果员工(乙方)违反了劳动合同所受的处罚程序如何。劳动合同既对公司(甲方)有约束力。也对员工(乙方)有约束力。如果劳动合同只对一方有约束力,那么该劳动合同就有失公允,是无效劳动合同。此外,如果公司强迫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是无效的,劳动合同的签订必须双方自愿。签订经济合同也是一样的,员工常常代表公司与另外一家公司签订供输合同或者是租赁合同、产销合同等。因此,高职生必须熟悉供输合同、产销合同和租赁合同的相关法律法规,供输合同中供输双方对标的物的要求、数量与质量要求、价格和时间要求、货款支付要求,代表公司签订经济合同必须征得公司法人代表的同意,多听取法人代表的意见。员工违背公司法人代表意愿所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违反道德和法律规定的经济合同也是无效合同。高职生对民法的了解不限于合同法内容,还包括知识产权法中的著作权法、专利权法和商标权法。高职生对于著作权法,主要是了解不管是公开发表的论文还是未公开发表的文章都拥有著作权,都受法律保护,凡是引用别人的文章内容都要注明出处,不要照抄别人的文章或者作品等相关法律知识。高职生在就读期间一方面要充实知识、培养能力,特别是写作能力和创作设计能力,另一方面要了解学习、模仿、创作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在模仿和创作中不能侵犯别人的著作权。高职生成为员工之后对自己的创作设计作品要知道怎样保护,对别人创作设计的作品不能侵权。对专利权也一样要重视,专利权是指对创造、发明、外观设计、实用新型等拥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是别人不能享有的权利。专利必须申请保护,高职生在校期间进行的发明创造需要申请专利,对自己的权利进行保护,同时要知道使用别人的创造发明要购买专利,给予权利人经济上的补偿,不能侵权产生违法行为。同时对商标权也要重视,商标一旦注册就受法律保护,别人不能使用该商标,同样也不能使用别人的注册商标。总之,通过民法教学可以使高职生懂得职业活动中必须具备的基本法律素养。高职生的法律素养不是天生就形成的,也不是其他课程能够培养的,必须通过专门的法律教育,特别是“基础”课来进行培养,在该课程中强化民法中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对培养高职生职业法律素养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基础”课民法教育教学培养高职生法律素养的方法
高职生法律素养的培养主要是通过“基础”课教学来实现的,事实上“基础”课的法律教学时间特别是民法教学时间很少,并且在法律课教学中所讲案例大多带有普遍性而缺乏针对专业特点的内容,对学生毕业之后的工作指导意义不大,造成学生的学习与工作在内容上完全脱节,出现学生毕业之后面对工作感到十分陌生的难堪情形。因此,在“基础”课教学中需要特别重视民法的教学,那么如何通过民法内容的教学来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呢? 1.“基础”教学中改变民法教学理念
一般来说,高职生到实际岗位上工作必须具有三种能力:一种是专业能力,另一种是合作能力,第三种是运用法律能力。学生的专业能力必须通过学校专业课教学才能实现;学生的合作能力必须通过文化教育和典型事例教育才能实现;学生的运用法律能力必须通过法律专业课或“基础”课教学才能实现。学生的法律能力培养方法包括熏陶法、渗透法以及课堂讲授。过去对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较多地重视熏陶法和渗透法,而轻视课堂教学的作用。从一定意义上讲熏陶法和渗透法对形成学生法律素养有一定的作用。所谓熏陶法就是指学生通过向同学、社会和自己的父母亲戚朋友学习,接受影响和相互学习;所谓渗透法就是指一些文化课或社会的宣传教育活动对学生的教育和影响。社会上大多数人都是由于受这两种方法的影响而具有简单的法律运用能力,这两种方法能自发地培养人的法律素养。但在市场经济十分发达的今天,光靠自发培养法律意识已远远不够,因为经济活动、民事活动、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保护等法律问题经常发生,如果没有经过专门的法律课教育,就很难具有一定的法律运用能力,对有关具体的法律权利保护问题就很难弄清楚,甚至无法真正行使保护自己的权利,法律课正好能弥补这个不足。而传统的法律课侧重于法律基本知识的传授,对公民在经济活动别是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法律知识和运用这些法律的能力强调得较少。同时在法律课中教师对法律原理讲授得较多,而对生活中的一些事例讲得很少,学生参与教学较少,对职业岗位中法律的运用接触得太少,因此造成一些学生毕业后对法律略知一二,要真正在经济活动和生活中运用法律就成为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据调查,有80%的学生在毕业后对经济活动和生活中的法律掌握得较少,特别是熟练运用法律的能力较低。因此,改变高职“基础”课中法律教学理念、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尤其重要。
2.在“基础”课中构建民法教学的新模块
“基础”课中民法部分涉及的内容主要有:民法基本知识、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在民法基本知识部分应突出民法的基本原则、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在民法基本原则中对平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等价有偿原则要进行详细分析阐述;其次要对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进行分析阐述;再次就是合同法中合同的签订、违反合同需要承担的责任;最后就是知识产权法中的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
3.在“基础”课中讲授民法要突出高职生职业法律要求
教师在“基础”课中教授民法知识时要考虑到学生今后工作的需要,重点突出对学生职业法律素养的培养。例如,讲民法基本原则的平等原则时不讲授平等原则的科学含义、为什么要坚持平等原则等内容,而主要讲授高职生在职业活动中如何践行平等原则,在不同的工作岗位如何践行平等原则,在民事活动中公民如何践行平等原则。又如在讲合同法时,不要纠缠合同法的具体条款,而应更多地提醒学生注意哪些是无效合同,违反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在讲授知识产权法时不要过细讲述什么叫著作权法、什么叫专利法、什么叫商标法等,而应重点讲述哪些行为违反著作权法、哪些行为违反专利法、哪些行为违反商标法,以及违反上述法律需要承担什么责任等。
4.教师在“基础”课授课中要巧妙地运用有关方法让学生身临其境地感悟到作为职业人所必需的法律素养
比如,教师在讲授合同法时可以设置现场合同签订,由学生在课前做准备,教师在课前对学生进行指导,在课堂上让学生代表作为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然后给学生布置一个签订合同的课外作业,合同内容由两个同学互相讨论拟定,双方签字后交给任课教师备查。教师在讲授著作权法时要求学生在课堂上讨论作为一个职业人对撰写论文、设计作品、绘画书法以及发明创造等应该持什么样的心态,特别是借鉴别人的成果时应该如何处理,对少数人在网络上全盘抄袭别人成果或在书上窃取别人成果的行为应如何看待,并要求学生把社会上存在的问题列举出来。教师在讲授商标法时要求学生讨论商标的重要性,特别是注册商标的法律效力,课后组织学生到超市、市场、商店对商品商标进行考察、调查,撰写《关于市场商品商标存在问题及原因》《我国公民商标意识调查》等文章。教师在教授民法有关内容时可以列举与学生专业接近的职业领域常常出现的一些现象和法律问题,让学生去领悟其中的道理并吸取其中的教训。当学生毕业之后进入职业队伍时就会熟练地运用法律处理与职业活动相关的法律问题,不会出现法律盲区。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把法制学习培训作为依法行政的基础工作来抓,使全局干部职工通过全面系统的、经常性的法制学习培训,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二、学习培训内容
宪法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原则、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公务员法,行政审批规范以及与司法行政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依法行政知识等。
三、学习培训安排
(一)加强领导干部的学习。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健全并落实集体学法制度。局领导干部年度集中学习不少于四次,各科(室)、所负责人集体学习年度不少于六次。
(二)加强公务员的学习。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重点是学习依法行政基本知识和岗位法律知识。公务员除参加机关集体学习外,各科(室)所学习年度不少于十二次。集中学习以科(室)、所为单位,由科(室)、所自行组织、自行安排。
(三)加强职工和专职社工的学习。单位职工和专职社工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重点学习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重点提高其法律素养、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四)加强培训工作。全年举办培训班两期,开展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知识辅导。
四、学习培训对象
全局领导干部、公务员、职工及专职社工。
五、学习培训方式及责任分解
采取行政主要领导主持,集中学习培训方式。
第一专题:基础法律知识(每季度1-2次)
学习要点:以“法律讲堂”形式,开展以《宪法》为主的法律、法规学习,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社会热点问题和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侧重点,提高指导基层、服务基层的能力。
承办科室:法制宣传教育科、律管科
牵头领导:
参学对象:机关、法援中心全体人员。
第二专题:社会矛盾化解(7月)
学习要点:学习《人民调解法》,开展典型矛盾纠纷调解经验交流,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纠纷,防止重大发生。
承办科室:调处中心办公室
牵头领导:
参学对象:机关、法援中心、公证处、基层司法所全体人员。
第三专题:法律援助服务(8月)
学习要点:学习《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帮助。
承办科室:法律援助工作科
牵头领导:
参学对象:机关、法援中心、公证处全体人员。
第四专题: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9月)
学习要点:学习社区矫正相关知识,以人为本,完善社会管理创新机制,维护社会稳定。
承办科室:社区矫正科
牵头领导:
参学对象:机关全体人员、司法所长、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
第五专题:法律服务监管(10月)
学习要点:学习《律师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公证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上级机关关于加强法律服务工作管理的规定,讨论研究法律服务监管问题,加大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力度,打造群众满意、信任的法律服务品牌。
承办科室:律管科、基层科、公管科
牵头领导:、
参学对象:机关全体人员。
第六专题:行业投诉督查管理(11月)
学习要点:学习法律服务投诉问题的处理,加大对投诉案件的督查力度,提升服务质量。
承办科室:公鉴科、基层科、律管科
牵头领导:、
参学对象:机关、公证处全体人员。
第七专题:“法律讲堂”(每季度1次)
“法律讲堂”由资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群众身边事以案释法,引导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先组织授课人在“机关讲堂”开展“试讲”,再好中选优,选送优秀课程到电视台录制、播放。
承办科室:政工科负责“法律讲堂”的协调工作;
法宣科:负责与电视台的对接工作;
律管科、基层科:负责讲课人选、内容的推荐、筛选和讲稿的审核;
牵头领导:
参学对象:全体人员。
中图分类号:P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5)06-0301-01
气象部门开展防雷减灾科技服务工作,防雷工作主要有三大块分别是图审、检测、雷电评估,在依法行政、天气、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防雷专业技术服务及相关人才队伍建设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促进行政能力根据本法,提高防雷水平和减灾专业技术服务和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具有启蒙运动功能。
一、防雷科技服务存在的问题
1.防雷减灾法律法规、行政许可问题
防雷行政许可运行还需要规范完善,办理行政许可程序意识淡薄, 甚至出现简化行政许可办事流程, 忽视行政权力的制约作用;没有建立部门内部监督监管机制,内部管理分工不够完善;对防雷减灾法律法规认识不够,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广泛。
2.防雷技术专业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问题
由于市县两级气象防雷部门工作人员相对较少,工作业务量又很大,导致从事人员结构复杂,一是专业知识学习、培训不够,二是常见的外部人员,属于防雷专业人士,所以在防雷技术服务工作,是建筑防雷技术的操作规则是不一致的。
防雷专业技术队伍才人欠缺,防雷专业技术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在防雷专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宣传不足,建立本地化防雷服务品牌意识是不够的,没有使防雷技术服务大规模、集约化、标准化、科学和专业方向。
雷电防护科学与技术、技术服务、测试设备,技术含量低,还有一些老化。 气象部门防雷的现有设备可以满足常规业务,不能有效促进防雷服务进一步深化发展的需求,应提高防雷设备的升级配置,防雷服务还需要改善工作环境, 需要投入更大精力做好县乡防雷减灾服务工作。
二、防雷减灾事业的发展与对策
1.法律法规是开展防雷工作的依据
《气象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因此,加强防雷减灾工作,各级气象部门就要明确,防雷减灾工作是《气象法》赋予给各级气象主管机构的重要行政管理职能,就需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从如何履行好法律赋予的管理职能角度,认真贯彻和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牢固树立公共气象、安全气象和资源气象理念,强化基层气象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理念,增强行政许可管理意识,依法行政是政府职能部门对社会管理的基本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赋予了气象主管部门对防雷减灾的社会管理职能,就应当依法履行防雷减灾的社会管理职责。
第一防雷行政许可必须按程序规范进行,当然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立法迟,社会认可度较低,社会对气象依法行政不够了解、有回避的情况,气象处罚也没有行政强制的权限, 还需要依托相关政府职能部门, 一些前置性审批要与相关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
第二防雷审批和执法要形成良性互动, 全面履行好法定的防雷管理职责。政务中心的建设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基层气象主管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 气象行政审批已成为必不可少的一项行政业务,气象行政许可就应当进驻政府政务中心, 这样气象依法行政工作才能打开新的局面,同时也要着力提高政务中心气象窗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更不能出现窗口工作人员无事可做的现象。再有就是 “法贵在行”, 要把气象法律法规落在实处, 必须进行规范执法与严格执法, 加大气象行政执法力度, 使审批和执法相互促进, 从而实现良性互动。
第三是依法行政,加强气象依法行政人员队伍建设, 维护气象行政执法主体部门的形象,不断完善有利于气象事业健康发展的法制环境,一是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没有一支高素质的依法行政队伍, 依法行政就是一句空话,所以执法人员必须加强思想政治素质、气象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心理素质等教育培训。二是要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定时定期进行执法培训,通过培训, 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稳步提升。
第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是基层气象部门开展防雷减灾工作的法律依据,也是基层气象部门依法行政的依据和准则。气象法对于发展气象事业,规范气象工作,防御气象灾害,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活提供气象服务发挥着重大的作用。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还不够到位,对气象法规必须加大宣传,要广泛、深入的多样化、多渠道的开展宣传,气象日、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以及新媒体的应用,让广大社会公众认识气象法,了解气象法,执行气象法。
2.提高了识别的公众气象服务,坚持的气象服务人民的根本目的,加强气象科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全与福利服务的能力
2.1加强防雷的队伍建设,标准化防雷减灾服务能力提升
加强防雷专业知识学习,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的防雷,闪电是一种放电现象在自然界中,防雷技术服务人员必须掌握防雷电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如电工、电路基础、电磁场的基本知识电子信息、网络设备系统等。为防雷技术服务,以满足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要求防雷减灾,必须研究系统的防雷专业技术知识、培训,提高防雷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防雷技术标准和规范的研究,只有熟练掌握技术规范,为了更好地开展防雷减灾技术服务工作,防雷技术服务的安全性能是否防雷装置检测或防雷技术评估、技术都属于第三方公正的发表的报告文件,首先必须符合公平的原则,第二必须符合防雷规范的要求。所以熟悉掌握,正确认识防雷规范,技术程序,从事防雷技术服务人员的基本要求。
2.2规范管理、增加基础设施投资、扩大防雷技术服务
坚持以服务为本,准化的内部管理,加强目标管理、时间管理、学习管理、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只有标准化管理,充分调动每个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团队才有战斗力,提高科技服务水平。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09-0136-02
1房地产法课程教学目标
“房地产法”是我校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的专业基础课,也是本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在房地产方面的相关知识,了解房地产法的体系;熟悉房地产法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掌握房地产法的调整范围和特征,房地产开发的主要环节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房产交易的主要法律制度制度。从而培养学生运用所学房地产法律、法规、政策来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及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房地产法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用以调整房地产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房地产法课程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房地产权属法律制度、建设用地制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制度、城市规划管理法律制度、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法律制度、房地产交易法律制度、房地产权属登记法律制度、房地产税费法律制度、物业管理法律制度、住房公积金法律制度等。由此可知,房地产法教学不仅涉及民法基础知识,还广泛涉及经济法、税法等法律知识。因此,提高房地产法课程的教学效果不仅要求教师具有渊博的法学知识,还应加强课程资源建设,改进教学方法。
2房地产法课程建设的必要性
2.1房地产行业的人才需要
过去十几年,我国房地产业高速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目前我国城市化水平约为50%,而发达国家普遍超过70%,如果在21世纪中叶可以达到这种水平,则每年需要有1600万人口转入城市,这需要相应规模的城市基础设施、商业设施,特别是住宅建筑,形成了对房地产开发管理人才的大量需求。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房地产企业对人才的需求迅猛增长。从近几年对各行业职位需求的分析来看,房地产行业的职位需求数量居前列。作为当今的房地产专业人才,不仅仅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还需要掌握一定的相关法律知识,这样才能适应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策划及房地产经纪工作。在以往的教学中,通过对一些毕业生的跟踪调查,我们发现在从事诸如房地产销售等中介行业工作时,经常会涉及到相关法律知识。可见物业管理法规课程教学的实用性,因此在物业管理教学的过程中加强行物业管理法规课程的建设革,帮助学生更好的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有很大的必要性。
2.2从房地产法课程的教学内容分析
我国当前的房地产行业正在飞速发展,在它走向成熟和完善的过程中,房地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地进行着更新与完善,而我们的教材总是存在滞后性,造成教学内容难以适应现实需要。我国的房地产专业起步相对较晚,相关的专业教学设备及教学资源也不完善。在实际教学工作中,相应的教学教材和案例都比较少,这就给房地产法教学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2.3从房地产法课程的教学方法上分析
我国目前的房地产法课程主要是通过课堂讲授的方式进行教学,这种传统的教学模式忽视了房地产法学习中的实践的重要性。同时单一的教学形式造成学生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受到了限制,使得学生走向社会实践后会感觉手足无措。在学校的考核教学工作中,只重视理论知识的闭卷考试并不能对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进行考核,这就不利于学生实践技能的提高。
3房地产法课程建设措施
3.1建设教学团队
专业是兴校之基石,而师资是强专业的根本保障,优秀的师资团队应该由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良好的科研素养和先进的专业教学水平的成员组成。而建设这样一支专业教师队伍,可以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走出去”是指学校现有专业教师到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房地产中介机构挂职,深人企业一线。“请进来”是指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估价事务所引进热衷于教育事业的行业专才或与企业合作共同开展专业建设研究和实施工作。同时制定相应的鼓励政策,支持资源专业教师参加房地产执业资格考试。
3.2拓展教学内容
房地产经济活动涉及的社会关系复杂,房地产法课程框架体系应该是一个以调整房地产法律关系的法律法规为主,其他法律法规中的相关条款内容也要参与适用。因此,我们在教学中拓展教学内容,以房地产策划、房地产经纪和房地产估价相关工作所需的法律知识为主线,重点简述房地产开发的主要环节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和房产交易的主要法律制度来安排教学,建构了“以法理为基础,以房地产法律为核心,以房地产部门规章为主干,以其他有关法律规范为补充,以房地产业务内容为主线”的框架体系。在教学中,既讲法律对房地产经济关系的规范,又把法律、法规与现实政策结合起来针对现实生活中的具体应用具体剖析、讲解。进而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3改革教学方法
房地产法不是一门很强理论的学科,更重要的是实践,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房地产法的教学按照一般的法律法规的传授方法,很难让学生真正理解掌握,必须使用案例教学法将干涩的房地产法律知识和理论与生活中发生的事情相结合,是学生能够将原本抽象法律运用变成形象具体的运用,从而更好理解掌握所学到的法律知识,更主要的是在今后的生活之中学生能够用这样的法律知识解决生活之中的问题。一般现在的教学主要是以教为中心,整个课堂教学都是以教师为中心,应当转变过去的教学模式,变成学为中心,将学生变成课堂的主体,增加教师与学生的互动频率,从而能激发学生对知识学习的热情和兴趣,最终使学习变成轻松的事情。
3.4建设教学资源
房地产法规课程教学内容不断拓宽,而课时数量有限,我们必须改变传统教学中一只笔、一本书、一块黑板就能完成教学的状态,充分运用现代教学手段。运用多媒体课件组织教学,运用大屏幕投影仪、录像带、网络视频等现代教学手段。同时在教学过程中还应加强案例库、试题库等教学资料的建设。
3.5完善考核评价
由于房地产法课程实践性较强,同时综合运用能力要求较高,尤其在现实案例方面。以往在笔试测试中很难全面的测试学生对于法律法规的整体掌握情况,只能考核其中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很难考核出法律法规的现实运用情况;同时由于考试时间的限制,即使有案例分析的考题,也仅能就少数法规的一部分内容进行测试,而且试题多偏重理论性,不能较全面地考核学生对生活中的现实案例的综合分析和解决能力。因此,建议课程考试采用笔试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于理论性较强的法律制度知识采用笔试测试,仍采用闭卷考试方式,重在基本知识掌握情况的考查;对于应用性较强的现实案例采用实训的方式,即让学生结合课堂所讨论的案例或者是学生自己感兴趣案例,运用所学房地产法知识和理论进行分析、论证,撰写案例分析报告。考试成绩的构成包括以下三方面:(1)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20%,由作业、出勤和课堂表现等综合评定。(2)案例分析成绩占总成绩的30%,结合课堂所讨论的案例或者是学生自己感兴趣案例,运用所学房地产法知识和理论进行分析、论证,撰写案例分析报告,根据报告质量和课堂参与情况给予案例分析成绩。(3)期末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参考文献
[1]刘远山,余秀宝.房地产法教学中案例教学法的运用[J].中国电力教育,2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