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发表云网!为您提供杂志订阅、期刊咨询服务!

工商管理相关知识大全11篇

时间:2024-01-29 15:18:16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工商管理相关知识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工商管理相关知识

篇(1)

中图分类号:F830.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06)09-0057-05

一、引 言

与传统的股东至上的企业理论主要区别在于,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与企业相关的股东、债权人、员工和供应商等都为企业投入了“专用性资本”,承担了企业的风险,企业缺少它们中任何一个都无法持续发展,企业不仅要为股东利益服务,同时也要保护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实际上,在公司治理中考虑利益相关者的权益,鼓励利益相关者适当参与已经成为广为接受的观点。在20世纪80年代初,以Freeman为代表的一些经济学家和管理学家从公司战略管理、企业伦理等角度,对企业治理结构的主体作了较详细的分析,并经验地研究了利益相关者现象。Blair (1995)认为,公司应是一个社会责任的组织,公司的存在是为社会创造财富。公司治理改革的要点在于:不应把更多的权利和控制权交给股东,“公司管理层应从股东的压力中分离出来,将更多的权利交给其他的利益相关者”。同时,英国的《Hampel报告》(Hampel Report),[1]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于1999年6月推出的《OECD公司治理原则》,美国商业圆桌会议公司治理声明等重要的公司治理原则都把利益相关者方在相当重要的位置;在德国、荷兰、瑞士等欧洲国家,典型的利益相关者如员工等,对公司治理的参与是相当普遍的。

国内也有研究认为(唐跃军)[9],企业的“第三种资本”(The Third Capital)――环境资本(Environmental Capital)日益重要,环境资本包括自然环境资本和社会环境资本两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由企业的利益相关者诸如供应商、客户、债权人、员工、政府、社区等构成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环境要素提供,以诸如使企业缴纳税收、履行社会责任等方式获得资本回报。2002年初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制定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也专门规定了利益相关者问题。《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提出所谓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银行的主要债权人、职工、消费者、供应商和社区等,利益相关者拥有求偿权、知情权和参与权,他们在公司治理中起作用的主要方式是公司与主要债权人的信息沟通,职工与董事会、监事会与经理人员的直接沟通与交流等。可以说,《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对利益相关者的范围、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作用和权利等方面作了框架性的规范,在制度层面为中国上市公司治理中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和权益保护奠定了基础。

由上述研究及公司治理实践可见,利益相关者的相关问题已成为现行公司治理框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公司治理评价指标体系必须包括利益相关者部分,以便客观、全面的评价公司治理状况。如果缺失利益相关者部分,势必将不利于整体公司治理绩效的提升,不利于公司充分重视和解决利益相关者问题。

二、利益相关者治理评价指标

虽然利益相关者的相关问题在现行公司治理框架中居于重要地位,但目前国内外主要的公司治理评价体系均没有关注利益相关者问题。最为有名的标准普尔公司治理评价指标体系(Standards and Poors Company)中涉及到了“金融相关者”,但仅仅指股东,并未涉及到其他利益相关者。里昂证券(Credit Lyonnais Securities(Asia))的评价体系主要关注公司透明度、对管理层的约束、董事会的独立性和问责性、对中小股东的保护等方面,涉及债务规模的合理控制以及公司的社会责任,一定程度上注意到了利益相关者问题。而戴米诺(Deminor)和国内海通证券的公司治理评价体系则没有具体涉及利益相关者问题。

根据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与作用,并且考虑到评价指标的科学性、可行性,我们设置利益相关者评价指标体系主要考察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和利益相关者关系的协调与和谐。利益相关者参与方面主要评价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程度,较高的利益相关者参与程度意味着公司对利益相关者权益保护程度和决策科学化程度的提高;利益相关者协调与和谐方面考察公司与由各利益相关者构成的企业生存和成长环境的关系状况和协调程度。具体指标分为:(1)公司员工参与程度。(2)公司社会责任履行状况。(3)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4)公司和监督管理部门的关系。(5)公司诉讼与仲裁事项。见表1。

三、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分析

利用专家评分、层次分析法确定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治理评价的主因素与子因素的权重。综合专家组的建议,我们确定的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治理评价的五个主因素(公司员工参与程度(CCGINKSTH1)、公司社会责任履行状况(CCGINKSTH2)、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CCGINKSTH3)、公司监督管理部门的关系(CCGINKSTH4)、公司诉讼与仲裁事项(CCGINKSTH5)以及相应的子因素,再根据专家对五个主因素指标与对应的子项评判打分,通过评判矩阵与一致性检验,可得到各指标的权重(以W表示权重)。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CCGINKSTH=W1*CCGINKSTH1+W2*CCGINKSTH2+W3*CCGINKSTH3+W4*CCGINKSTH4+W5*CCGINKSTH5

我们依据利益相关者治理指数(CCGINKSTH)的平均值,选择100家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和治理水平总体上相对较高的上市公司做进一步分析。首先和样本总体进行比较分析,然后考察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的行业分布、第一大股东性质分布以及省区分布特点。以期发现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不同于样本总体的特点,同时初步考察行业差异、第一大股东性质区别以及地域差异对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和治理水平的影响。

1.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比较分析

如表2所示,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上市公司员工参与程度(CCGINKSTH1)、公司社会责任履行状况(CCGINKSTH2)、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CCGINKSTH3)、和公司监督管理部门的关系(CCGINKSTH4)、公司诉讼与仲裁事项(CCGINKSTH5)与利益相关者治理指数(CCGINKSTH)的平均值分别为65.78、59.40、57.00、93.80、99.70、73.0185,均显著高于样本总体的平均值;同时,除公司社会责任履行状况(CCGINKSTH2)外,公司员工参与程度(CCGINKSTH1)、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CCGINKSTH3)、和公司监督管理部门的关系(CCGINKSTH4)、公司诉讼与仲裁事项(CCGINKSTH5)与利益相关者治理指数(CCGINKSTH)的标准差均小于样本总体,数据的离散程度较小。

如表3所示,除主营收入增长率和托宾Q值之外,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每股公积金、净资产收益率、每股经营现金流量、每股净资产、主营利润率、税后利润增长率、财务预警值等常见的企业业绩和企业价值指标的平均值均好于样本总体的平均值。这意味着,良好有效的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可能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企业业绩和企业价值。

2.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行业分布

表4关于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行业分布表明,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上市公司分布比较集中的行业分别是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5.00%),批发和零售贸易(13.00%)和制造业(63.00%);分布比较少的行业有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业和金融、保险业,分别只有一家公司入选100佳。另一方面,采掘业(18.18%),传播与文化产业(25.00%),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1.90%),金融、保险业(14.29%),批发和零售贸易(18.57%),制造业(12.02%)等行业中上市公司入选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的比例较高,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总体上较为健全有效。这同时也显示,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和治理水平可能受到行业差异的影响,因行业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3.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第一大股东性质分布

表5显示,较高比例的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性质为国企、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民营,其所占比例分别为68.00%、9.00%和9.00%;第一大股东性质为非金融和外资的上市公司没有进入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另一方面,第一大股东性质为国企、国有资产管理公司、集体的上市公司更有可能进入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其比例分别是11.66%、15.25%、12.50%。也就是说,第一大股东性质为国企、国有资产管理公司、集体的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总体上更为健全有效。可见,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性质可能影响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和治理水平。

4.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省区分布

在入选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上市公司中,来自广东省、湖北省、北京市、江苏省和上海市的比例较高,依次为7.00%、7.00%、8.00%、10.00%、14.00%,而没有来自宁夏、青海省、天津市、自治区的上市公司入选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如此看来,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的构建和利益相关者治理水平可能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一定关系,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的东部沿海地区入选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的上市公司较多,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低的西部地区入选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的上市公司则较少。

另一方面,来自河南省、江苏省、新疆、贵州省、湖北省、吉林省、北京市和甘肃省的上市公司入选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的可能性较高,其比例依次为25.00%、19.61%、18.75%、18.18%、17.95%、16.67%、16.33%和15.38%,以上八省区的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总体上可能较好。而除宁夏、青海省、天津市、自治区没有上市公司进入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外,湖南省、河北省和陕西省的上市公司入选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的比例也比较低,分别为3.13%、4.17%和4.76%,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和治理水平有待改善和提高。

四、研究结论与建议

利益相关者治理已成为现行公司治理框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根据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与作用,笔者设置利益相关者评价指标体系主要考察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和利益相关者关系的协调与和谐。

对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的分析显示:(1)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和治理水平均显著好于样本总体;同时,除公司社会责任履行状况(CCGINKSTH2)外,标准差也均小于样本总体,数据的离散程度较小。(2)除主营收入增长率和托宾Q值之外,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上市公司的企业业绩和企业价值均高于样本总体。良好有效的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企业业绩和企业价值。(3)采掘业,传播与文化产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保险业,批发和零售贸易,制造业等行业中上市公司入选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的比例较高,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总体上较为健全有效。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和治理水平可能受到行业差异的影响,因行业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特点。(4)第一大股东性质为国企、国有资产管理公司、集体的上市公司更有可能进入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性质也可能对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和治理水平存在重要的影响。(5)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的构建和利益相关者治理水平可能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一定关系,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的东部沿海地区入选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的上市公司较多,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低的西部地区入选利益相关者治理100佳的上市公司则较少。

基于上述分析和研究结论,我们建议在公司治理中考虑利益相关者的权益,鼓励利益相关者适当而有效的参与公司治理和管理,建立并完善包括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在内公司治理机制,以有利于整体公司治理绩效的提升,达到提高公司业绩和价值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Freeman and Redd .Stockholders and Stakeholders:A New Perspective on Corporate Governance[J].California Management Review,Vol.25,1983.

[2] Blair,Margaret .Ownership and Control:Rethinking Corporate Governance for the 21 Century[R].Washington:the Brookings Institution,1995.

[3]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OECD Principles of Corporate Governance[S].1999,June.

[4] Hampel Committee on Corporate Governance.Hampel report on corporate governance[R].the European Corporate Governance Institutes (ECGI) website.

[5] Holly J.Gregory.International Comparison of Board Best Practice[J].Investors Viewpoints,1998,(11):68-69.

[6] 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上市公司治理准则[S].2002.

[7] 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课题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评价系统研究[J].南开管理评论,2003,(3):4-25.

[8] 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公司治理评价课题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指数与治理绩效的实证分析[J].管理世界,2004,(2).

篇(2)

遵循“股东至上”的逻辑,将企业财权集中地分配给股东的基本思路显然是与财务资本占主导地位的工业经济时代相适应的。然而随着企业对知识资本和外部资源的日益重视以及世界各国对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各利益相关者在企业治理中的作用越来越关注,“股东至上”逻辑受到了日益强烈的挑战,利益相关者理论已成为企业治理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企业是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一系列多变契约(Freeman& Evan,1999)。这组契约形成的物质基础是各利益相关者为企业投入的专性资产,包括股东和债权人投入的财务资木、经营者和一般职工投入的人力资木、供应商和客户投入的市场资木、政府投入的公共环境等。正因为利益相关者(缔约方)不同形式的投入,使得他们与企业形成了一定的产权关系,相应的拥有了获得收益的权利。因此企业的发展取决于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长期合作,目标是为各利益相关者服务,所以企业的每一个利益相关者都应有机会享有相应的企业财权。

一、财权配置对象

财权是派生于企业所有权而又不完全受制于企业所有权的,关于企业财务方面的一组权能,包括财务收益权、财务决策权、财务执行权和财务监督权。财权在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分配的过程就是财权配置,它是利益相关者财务治理结构的核心。上市公司根据各利益相关者向公司提供的资源性质来配置财权,各个利益相关者借此承担相应的风险和分享相应的收益。要实现财权的有效配置,首先就要弄清楚哪些是上市公司的利益相关者。

利益相关者必须具备以下特征:

第一,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必须对该公司进行了投资;第二,应该承担公司一定的经营风险;第三,按照弗里曼(1984)的定义,“利益相关者必须能够影响一个组织目标的实现,或者受到一个组织实现其目标过程影响的人”。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必须与公司活动有关,这种关系可能是主动的,也可能是被动的。第四,Clarkson认为,主要的利益相关者不仅关注当前的财务收益,而且应该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根据以上特征,本文把利益相关者界定为:内部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经营者、员工;外部利益相关者,包括债权人、供应商、政府等。

从利益相关者理论来看,不管是股东还是债权人、政府等,作为公司专业化的投资主体和直接的利益相关者,他们都对公司拥有相应的财务利益和财务权力要求,公司的理财必须对这些外部利益相关者的财务要求做出积极地响应。但是,利益相关者平等地享有财权并不一定是均衡地分配给各个利益相关者,可能是相对倾斜某一类利益相关者。

二、财权配置的原则

本文认为利益相关者财权配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三权分立与权力主体之间互相制衡原则

不同性质的权力应由不同权利主体行使,公司的财务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别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监事会享有。这样在权利主体不重叠的情况下,有助于制约某一主体权利过度扩张行为,防止财权配置失衡,达到权利主体之间的有效制衡。

(二)权责利统一原则

财权配置的权责利统一思想就是,在利益主体拥有一定财权的基础上,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给予其一定的利益回报,将利益主体拥有的财权与相关责任、利益充分联结起来。

(三)财务收益权和财务控制权相对应原则

股东作为主要投资者和风险承担者,其应享有主要的财务收益权和控制权,体现在财权配置方面则是正常经营状态下对财务收益分配权和重大财务决策权的绝对占有。当公司偿债能力不足时,财权转移给债权人,同时债权人也享有公司财务的“剩余权力”。

(四)集权和分权相结合原则

公司财权必须依据集权与分权的原则进行分配,使各利益相关者都能拥有公司的财权,既要避免财权过度集中所带来的高风险,又要防止财权分散所带来的低效率。

三、财权在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配置

目前我国很多企业仍然存在着“一股独大”和“内部人控制”问题,企业财权过度集中于经营者,造成财务决策短期化、财务信息失真、侵蚀企业利润等现象,企业内部并没有真正的相互制衡的权力机制,更没有考虑到外部的财务治理主体的财权配置制度。企业财权配置应该具有依存性,在企业处于不同的财务状况时,应该有不同的治理结构,也即财权安排随着企业经营状况改变而调整。但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拥有明确的财权分配制度以及相机治理机制的企业为数不多。

在利益相关者视角下,上市公司的财权配置,要明确各利益相关者应分享的企业财权,同时依托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机制和相机治理机制来实现。

(一)股东的财权

股东向企业投入了权益资本就必须分享制度安排所赋予的财权。股东的财权应该包括重大财务决策权、财务监督权和收益分配权。财务决策权包括重大投资权、重大融资权、财务预算决算审批权、利润分配与亏损弥补批准权、注册资本变更权、重大资产处置权等,这些权利只能由股东会行使,不能委托给他人。

在现实中,不同股东对公司财权的大小要受到股东的权力偏好、风险态度、持股比例、法人治理结构的设置,内部人控制等因素的影响,因此财权在不同股东之间的分配是非均衡的。普通股东、大股东、用手投票的股东、能力强的股东所掌握的财权要优先于小股东,用脚投票的股东的财权。

(二)经营者的财权

经营者包括董事会和经理层,其财权由董事会财权、经理人员财权组成。董事会是公司法人的经营决策和执行业务的常设机构,经股东会的授权,能够对公司的投资方向及其它问题作出战略决策,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经营者财权中占主要地位,其拥有的财权主要有:财务决策权,包括投资决策权、中型融资权、财务信息披露权;财务监督权,包括对经理人的监督与评价;财务执行权,包括对股东会有关决议、制定有关投资方案、制定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制定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方案、制定融资方案等。

经理人是公司业务的执行机关,负责处理公司日常经营事务。经理拥有的财权主要体现在:财务决策权,包括小额日常性投资权、小额流动资金融资权、日常资产交易处理权等;财务执行权,包括组织实施董事会有关决议、组织实施投资方案、融资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监督权,包括对下级部门经理的监督。

但是由于经理层处于企业财权的中心,过度的赋予经理层财权也会形成内部人控制的问题。因此,经理层在享有一定权力的同时,必须承担一定的责任,包括对股东、社会、员工的责任。

(三)员工的财权

按照利益相关者理论,企业赋予员工必要的财权,既有助于充分利用员工的人力资源,又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财务绩效。员工作为人力资本的供给者,其财权主要是财务收益权、参与财务决策权和财务监督权。

具体表现就是良好的工作和福利、身份归属感、良好的工作条件、能够参与管理、希望企业长期生存发展。如富士康频发的跳楼事件,使企业的管理模式、工作强度、职工社会保障及对职工权利的忽视等都在考验着现代公司的管理模式。

(四)债权人的财权

债权人为企业投入债务资本,就要求从企业获取剩余利息。由于债权人与企业双方的利益非均衡性、目标不一致、信息不对称和风险偏好不平等性等,就会导致企业的“后机会主义行为”,使债权人也存在着收不回本息的风险。为了降低风险,债权人就必须通过信贷合约、破产机制等制度参与企业财权的分配,对企业行为施加影响和约束。债权人应该享有重大财务决策权、财务监督权和收益分配权。如果企业处于破产清算状态,重大财务决策权就由股东会转移给债权人,因为这时债权人成了其事实上的主要风险承担者,重大财务决策权应该由债权人享有。另外,也应该享有监督权和收益权。

在现实中,重视债权人在企业财权配置中的地位也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如果债权人掌握了部分重要的财权就可以有效地监督股东(尤其是大股东)的行为,从而在保护自己利益的同时,也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其次,在股权分散的企业中,由于存在委托关系和信息不对称,导致企业的重大决策权实际掌握在经营者手中,形成了内部人控制局面。债权人作为企业的出资者,如果恰当运用手中掌握的财权,就可以有效地监督经营者行为,抑制内部人控制。第三,有利于形成银企之间的互动关系。我国企业的债权人主要是国有商业银行。银行将资金投入企业后,如果不能行使有效的财务监督权,易使企业在使用债务资金时不考虑或少考虑银行的利益,从而产生银行不良债权问题,打击银行向企业注入资金的积极性。反之,在企业财务治理权配置中若有银行等债权人的一席之地,则可以有效地发挥它们的财务监督职能。这样,不但能激发它们的投资热情,还可以促使企业债务资金得到有效利用,最终形成良性、互动的银企关系。

(五)供应商的财权

供应商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生产资料的供应者,他们的投资是由公司的产量或规模决定的,因而与企业密切相关。因此,供应商享有对公司财务的监督权,根据所了解的情况决定其供货方式和收款方式,进而考虑是否给予销售折扣、现金折扣。

(六)政府的财权

政府为企业提供公共环境资本(包括制度公共规则、优化信息指导、改善生态环境等公共产品)就要从企业征收税收。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企业剩余收益的不稳定,也要承担税收风险,所以政府也应当取得相应的财权。

政府的财权表现:一是制定公共财务制度;二是执行公共财务制度。公共财务制度一般包含在公司法、税法、证券法、企业破产法等法律中。公共财务制度的执行主要体现在税收上,政府通过征税,增加财政收入,维持运行,同时对公司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公司税收是政府税收收入的主要源泉之一,公司经营不善与偷税漏税都会减少政府的收入,妨碍政府运行。另一方面,政府的税收收入用于对公共环境的投资,优化投资环境,也会有利于企业的长远生产发展,因此政府拥有适当的财权应该和企业形成良好的互动。

在利益相关者理论的逻辑下,将股东、经营者、员工、债权人、供应商、政府等利益相关者纳入上市公司财权配置范围,让他们分享公司的财权,既实现了共同所有权的制度安排,还能促进企业的价值增长,企业专有性资源投入者的利益通过制度规范得到维护,这将有利于他们之间的长久合作。同时将他们置于公司财务治理的框架内,可以使他们之间的利益在同一个制度安排框架内得以协调和均衡。

【参考文献】

[1] 油晓峰.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2] 杨瑞龙,周业安.企业共同治理的经济学分析[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3] 陈立超.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财务治理结构研究[D].哈尔滨理工大学,2008.

[4] 张栋,杨淑娥.论企业财权配置―基于公司治理理论发展视角[J].会计研究,2005(4).

[5] 朱明秀.基于资源依赖理论的企业财权配置三维模式[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7(5).

[6] 陆志敏,郭东杰.企业所有权安排的博弈分析[J]经济论坛,2004(1).

篇(3)

二、 文献回顾

国内外关于高管离职原因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即公司业绩和公司治理因素对高管离职的影响。公司业绩方面:Warner和Watts(1988)、 Kaplan(1994)分别以美国、日本的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分析公司股票市场收益与公司高管离职的关系,均发现较差的股票市场收益表现增加了高管离职的概率。龚玉池(2001)、朱(2002)以中国上市公司为对象分析了会计业绩对高管离职的影响,发现二者呈负相关关系。公司治理因素方面:Yermack(1996)对董事会规模与高管辞职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发现,公司的董事会人数较少时,首席执行官(CEO) 在公司业绩不好时被解雇的概率较大。付荣和李芬(2009)研究发现独立董事比例越高,高管离职的概率越大,而董事会规模越大,高管离职的概率越小。丁希炜和周中胜(2008)以沪深两市1 084家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表明股权集中度、高管持股比例对高管变更的影响均不显著,但当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低于50%时,前五大股东的股权集中度对高管变更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张俊生和曾亚敏(2005)分析中国上交所上市的公司发现董事会会议次数、公司的领导结构对相对业绩下降的公司的总经理变更具有显著的解释力,而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比例、股权集中度等其他治理变量与总经理变更没有显著的相关关系。其他方面:Morck(1988)等提出战壕假设,即高管持股会增加其追求非公司价值最大化的动机,以满足个人利益,并防止被解聘,即高管持股比例越高, 其离职的概率越小。Murphy(1999)研究了美国大型上市公司的高管离职现象,结果表明高管年龄对高管离职的解释力要强于公司的经营业绩,即年龄越高的高管越容易出现辞职的情形。张明(2011)研究了2010年4月前上市的公司高管离职问题,发现高管持股比例与高管离职的可能性存在倒U型的非线性关系。

从以上文献综述可以看出,虽然我国学者对高管离职原因的研究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对高管离职的影响因素研究从经营业绩扩展到公司治理因素等多个角度。但国内学者的研究并没有得出一致的结论,这可能与其所选样本、变量等存在差异有关。关于创业板高管离职原因的研究,现有的文献多停留在描述层面上,缺少数据的支持和深入的实证分析。

三、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

借鉴现有的研究成果,结合创业板高管离职的特点,本文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H1:高管年龄越高,离职的可能性越高。不同年龄段的高管对其职业生涯规划不同,高管年龄是影响高管离职的重要因素。

H2:高管学历越高,离职的可能性越低。高管的学历能反映其认知能力、技能知识的高低,学历较高的高管在职业选择时更能与自身的意向相匹配,并且学历往往与高管的组织能力、决策能力、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以及承担风险的能力相关,学历较高的高管在工作中也更加得心应手,因此学历越高的高管离职的可能性越低。

H3:高管任期越长,离职的可能性越低。随着工作年限的增加,高管人员会积累更多的经验和相关知识,有利于高管人员做出更为精准的决策,取得更好的经营业绩。因此,高管在公司的任期越长,其离职的概率就越低。

H4:高管持股市值越高,离职的可能性越高。创业板上市公司对高管普遍实施股权激励政策,加之创业板上市公司在股票发行时存在的“三高”现象(高发行价,高市盈率,高超募资金),使得获取公司股权的高管在公司上市后个人财富迅速增加。依据现有规定,若高管持股后继续任职,其在公司股票上市一年后才能转让所持股份,且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量的25%;若持股高管选择在新股发行上市一年后离任,离任半年后可一次性减持所持股份的50%,相比继续任职减持股份所获收益增加一倍,离任一年后,所持股份全部解锁。在上述情况下,若持股高管选择继续任职,则其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将手中的股份财富变现,而公司经营及股票价格的不稳定性,使得滞后变现这笔财富的高管面临较大风险,因此创业板高管就会有通过离职来减持更多股份来提前获得更多股票收益的动机,持股市值越高的高管人员的离职动机越强。

H5:高管薪酬水平越高,离职的可能性越低。根据委托理论,委托人(股东)为了降低成本,往往与人(企业管理者)签订报酬―绩效条约。管理者会努力提高经营业绩以获取较高的薪酬,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而高管获取的薪酬不仅是公司对其能力和价值的认可,也代表了公司对高管的重视和满意程度,体现着高管在公司中的地位,这些因素影响着高管对公司的忠诚度,也是高管是否离职所考虑的重要方面。因此,高管薪酬构成了高管离职的机会成本,高管从公司获得的薪酬越低,高管离职的机会成本就越低,高管离职的概率就会增加。

(二)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本文以2009年10月30日到2012年12月31日在创业板上市的355家公司的高管个人为样本,研究其离职情况,剔除数据缺失值后共得到5 832个样本。所有数据均来自国泰安数据库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布的各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国泰安数据库中不全的高管离职数据通过手工整理财务报告得出。上市当年存在的高管的变量数据取自上市当年的年度报表,上市年度以后增加的高管的变量数据取自新增当年的年度报表。数据处理采用stata12.0软件。本文研究的高管是指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技术总监、营销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三)变量选取和模型构建

本文选取创业板高管离职变量为因变量,即创业板高管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是否离职,即是否不再担任公司高管,该变量为0-1分类变量,在设定期间不再担任公司高管时值为1,仍继续担任公司高管时值为0。自变量的选取上,由于高管持股市值和高管薪酬数值较大,因此对这些变量设置了不同的数量单位,以便于对其进行分析,教育背景赋值:1=中专及中专以下,2=大专,3=本科,4=硕士研究生,5=博士研究生。文中各个变量的具体定义见表1。

由于本文的因变量是0-1分类变量,因此选用Logit模型对影响高管辞职的因素进行计量分析,模型设置如下:

LOGIT(Y)=β0+β1Age+β2EDU+β3Tenure+β4Share-value+β5Salary+β6First-share+β7 Size+β8IPOPE +β9ROA+ε 模型(1)

LOGIT(Y)=β0+β1Age+β2EDU+β3Tenure+β4Share-value+β5Share-value2+β6Salary +β7First-share+β8 Size+β9IPOPE +β10ROA+ε 模型(2)

四、 实证检验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首先,本文按照高管的职位特征对离职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如下页表2所示。本文所选取的5 832个高管样本中,离职的有786人,离职比例达13.48%。创业板出现离职现象较多的职位是董事、监事、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董事长、副董事长发生的离职现象较少,考虑兼任的总经理情况后,总经理出现离职的比例也是较小的,仅为3.39%。

其次,对各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创业板高管年龄均值为46岁,表明创业板高管总体偏年轻化;高管的受教育程度平均在本科以上;在任时间最短仅为2个月,平均任期为4年以上;创业板高管的持股市值最高达198.47亿元,平均持股市值为1.17亿元,可见创业板持股高管的股票财富之高;薪酬最大值为353.2万元,均值为17.3万元,存在薪酬为零的高管。控制变量中值得关注的是市盈率指标,最大值达到207.32倍,均值达到72.31倍,印证了创业板“三高”现象中的高发行市盈率情形的存在。

(二)回归分析

通过下页表2中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对模型(1)进行回归后结果显示高管持股市值与高管离职并没有显著的相关关系,因此猜想高管持股市值与高管离职并非线性关系,加入持股市值平方项即对模型(2)进行回归,结果显示高管持股市值系数为0.1516,在10%的水平上显著,高管持股市值平方项系数为-0.0167,也在10%的水平上显著,其他变量如高管年龄、学历、任期、薪酬的回归结果与模型(1)结果基本无差异,均在1%的水平上与高管离职概率显著相关,支持H1,H2,H3,H5。根据模型(2)的回归结果,高管离职与高管持股市值并非线性相关,而是呈倒U型关系。通过对持股市值进行简单计算,可以得到倒U型的峰值为4.54亿元,即持股市值低于4.54亿元的高管,持股市值越高,离职的概率越高,而持股市值高于4.54亿元的高管,持股市值越高,离职的概率越低。通过对样本观测值进行统计发现,持股市值超过峰值4.54亿元的高管人数为356个,其中担任公司董事长或副董事长有231个,发生离职的共有8人,仅占创业板离职总数1%。可见峰值后的负相关关系对创业板高管而言并非普遍现象,可以进行如下解释,创业板上市公司大都是家族企业,这些企业的特点是家族内部成员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持有公司大量股份并担任董事长等要职,并且很少发生除换届、退休等客观原因外的主动辞职,因此在考察高管套现动机时可以将这些高管排除在外。所以在考察高管套现动机时不考虑超过持股市值峰值的高管,那么高管离职概率与高管持股市值表现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支持H4,创业板高管离职现象表现出较强的套现动机。

(三)进一步分析

篇(4)

1976 年,Jensenand Meckling(1976)在依托MM理论关于公司所有者和管理者利益诉求博弈的基础上,提出了理论。随着企业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逐步形成了现代企业制度。但是,在当下企业和委托关系当中,拥有企业所有权的委托人和实际管理企业的人都是理性经济人,他们所追求的都是自身效用的最大化,在企业的经营当中当企业的委托者和者发生利益上的冲突的时候,人就很有可能去违背甚至是去损害委托人而达到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的。随之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如成本问题。实现企业的良好治理,实现企业成本的最优化,协调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利益均衡分配,是当代企业治理研究的核心。公司治理是其中的关键问题,良好的的公司治理有助于企业的正常运营,维护企业各相关者的利益。其中公司的股利政策是公司治理理念下重要一环,并受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股利政策是公司关于是否发放股利、发放多少以及何时发放的方针和政策,其实质是公司治理机制和运作模式的体现,是各方利益相关者对企业利益的博弈。股利政策是公司的管理层、股东、债权人、员工对公司利益再分配的诉求,一种利益的博弈,但这是一种非零和博弈。在公司特定的治理机制下,各方利益相关者根据自身的利益诉求,可以实现一种博弈利益的均衡,即公司特定的股利政策。可见,公司的股利政策并不仅仅是财务政策,也是公司治理的政策。

二、文献综述

近年来关于股利政策和公司治理的研究不少,一方面是关于公司股利政策的研究,另一方面是关于公司治理的研究,再者就是把二者联系起来,研究他们之间的相关性和作用机制。梳理文献,我们可以得出关于股利政策和公司治理关系的研究现状是:

1.结果假说——认为随着公司增加股利支付额或提高股利支付率,公司治理机制能得到更好地实施和贯彻,即股利支付与公司治理的关系是正相关的。Jensen Mecklin(1976)认为股利政策有助于管理者与股东之间和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冲突的缓解,最终达到节约管理成本的目的;Easterbrook(1984)也认作为作为能有效降低公司成本的一种体质,股利是一种有效公司治理机制的替代方式;La Porta (2000)等发现,股利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去缓解企业的内部人和外部人之间的问题, 而且当外部投资者要求内部人以现金股利的形式分配留存收益有法律保障时,股利发挥的作用更加显著;安玉琢(2009)以2004 ~ 2006 年沪深股市A 股上市公司为参考,进行实证分析,最终表明公司治理与股利政策有显著性关系。邹红等(2005)根据2002年的582个上市公司样本,采用多变量回归分析方法来验证提出的假设并提出优化模型,然后以2003年的417个样本为依据,对提出的优化模型进行了测试,从而进一步的地验证影响股利因素;这个结果表明了中国上市公司特殊的治理结构对股利政策的选择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

2.替代假说——认为随着公司增加股利支付额或提高股利支付率,公司治理机制并不能得到更好地实施和贯彻,即股利支付与公司治理的关系是负相关的。Holde(2002)论证股利的替代假说,即良好的公司治理实践就足够保护投资者对抗征用,减少了股利支付的必要性;Farinha(2003)认为在面对高的成本情况下,公司治理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股利支付和公司治理的内外方面呈负相关。方芳等(2004)通过调查结果显示,管理层持股对于成本高的公司发放股利起改善作用。而成本低的公司中,股利支付并没有什么影响。陈洪涛、黄国良(2006)再成本理论基础上,采用回归分析,对2003年752家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结果表明: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股权多少等影响上市公司的利分配,负债多少对股利支付并没有影响。

三、综合评述

公司治理体系是在公司治理评价系统原则下的股东行为、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信息披露以及利益相关者六个维度的统一体,并通过这六个方面的有效性来衡量公司治理体系。通过文献梳理,可以得知股权结构的集中与分散程度对股利政策有显著影响;董事会的规模与监事会与股利政策呈正相关关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联系程度、信息披露程度,都与股利政策正相关。总体而言,公司治理层的特征对股利政策存在重要的影响力。

发达国家是市场的自由化程度高和相关理论成熟的环境下,对公司治理和股利分配的相关性进行研究的,也在是基于在理论的基础上进行的。而我国关于公司治理和股利分配的相关性研究并不系统,局限于单一的某一方面,也忽略了我国资本市场自身特点和我国特殊背景和经济体制、经济结构。因此,在以后先关领域研究中更加着重研究公司治理和股利政策的系统联系;一是要更加系统和全面,着重实证分析,二是借鉴国外学者关于公司治理机制和股利政策相关性的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作者单位:四川农业大学经管学院)

参考文献:

[1]Jensen,MichaelC,William H,etal. Theory of the Firm: Managerial Behavior, Agency Cost and Ownership Structure [J].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1976.

篇(5)

中图分类号:F045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近年来,国内高速公路工程市场总体饱和,竞争日渐加剧,市场对施工企业的成本控制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路面工程项目工期紧凑,石料、水泥、沥青、机械、劳务等资源需求量大,施工企业不可能靠一己之力完成整个项目的实施,必须依靠供应商提供各类资源和服务,在双赢理念的引导下,将供应商的管理纳入到项目成本控制体系中来,确保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完成,以实现企业的预期利润。

1 供应商管理在路面施工项目成本控制体系中的作用

1.1路面施工项目供应商分类

路面施工项目供应商主要分为材料供应商、设备供应商、附属工程供应商、劳务供应商等四类。其他还有保险服务供应商、技术咨询服务供应商等。

材料供应商分为主要材料及其他材料,主要材料包括完成路面主体结构施工的各种砂石料、水泥、沥青、矿粉等,其他材料为主体结构之外的附属设施需用的钢筋、排水构件、通信硅芯管、镀锌钢管等。设备供应商分为拌合加工设备和其他生产设备,拌合加工设备主要指沥青拌合楼、水稳拌和机,其他生产设备包含摊铺机、压路机、装载机、运输车等。附属工程供应商指具有相应资质、为项目进行除主体工程外的附属工程施工的合法分包企业,一般包括路缘石、边沟、封层、中分带等。劳务供应商分为两类,一类指为施工项目前场摊铺作业提供技术工人的企业,另一类指在附属工程施工中只提供人员不提供材料及设备的企业,即包清工。

1.2 供应商管理的作用

通过路面施工项目供应商分类可以看出,路面项目供应商管理涵盖成本控制因素中的“工、料、机”三个方面(注:这里的‘工’单指前场作业工人,不包含项目自有的管理人员)。一般路面工程项目材料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为65%~70%,机械成本占15%~20%,劳务成本占1%~3%左右。因此,项目供应商管理的范畴占整个项目成本的比重达80%以上,可以说项目供应商管理贯穿了项目管理工作的始终,是项目成本控制体系中起决定意义的环节,供应商管理工作的成效,对项目成本目标的完成意义重大。

2 供应商的选择

供应商选择的总体原则,应从项目特性及自身需求出发,除报价因素外,选择资质符合、信誉良好、管理规范、履约能力强的供应商。供应商选择的目标是:在确保提品或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使项目成本为最低。

2.1 材料供应商的选择

2.1.1 路面工程材料供应现状

材料成本占项目总成本的比重最大,因此材料供应商的选择是重中之重。在以往的项目管理理论中,要求选择材料供应商必须采用招标方式,以此降低材料采购单价,保障供应能力。而在目前的路面工程项目管理实践中,招标方式往往是业主方选择路面上面层碎石、沥青材料供应商时采用,施工企业由于受项目所在地的条件限制,对基层碎石、水泥、中下面层碎石等主要材料无法进行有效地招标采购。由于现在高速公路项目的饱和,新建项目有向山区发展的趋势,而路面工程对材料质量标准要求高、供应期短、需求量大,再加上国家对石料开采审批的严格控制,因此进驻施工现场后,往往找不到成规模的石料厂,面临几乎没有材料可进的困难局面,在这种情况下,要保证项目成本目标的同时选择材料供应商成了重大考验。

2.1.2 竞争性谈判选择材料供应商

现阶段上述三种主要材料的供应商选择,主要以竞争性谈判为主。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是:一是可以缩短准备期,使产品能尽快进行生产和供给。二是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招标、评标、开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三是供求双方能够进行更为灵活的谈判。

2.2 设备供应商的选择

路面施工项目中,沥青拌合设备及水稳拌合设备一般为自有设备,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如工期紧张而自有设备调配不足,或工期延长导致采用自有设备使混合料加工摊销平均单价过高等情况下,才使用设备供应商提供的拌合设备。通常情况下路面施工项目的设备供应商管理只涉及一般生产设备,如摊铺机、压路机、装载机、沥青转运车、运输车等。目前国内市场设备供应商数量较多,应选择有过良好合作经历、管理规范的的企业。

2.3 附属工程供应商的选择

路面工程项目附属工程一般占整个合同金额的20%左右,项目自身精力主要围绕主体工程施工,而附属工程一般靠供应商完成。选择好的供应商,不仅在工程进度上能够保障主体施工的工期目标,也能对附属工程成本控制起到积极作用。在供应商选择上,首先要重视其资质及合法性,否则就是违法分包,给项目造成经营风险,现在国家的工程审计力度日益加大,因此这一点应该引起足够重视。其次要了解其资金实力,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业主计量款总是不能及时办理或支付,要求供应商自身必须有一定的垫资能力,以确保工程施工不受影响。另外要考虑到地方关系的协调,可以将部分附属工程交给当地的供应商完成,这些供应商在完成工程施工的同时,可以辅助项目进行地方关系的协调工作,能够在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整个项目的大环境不受外界干扰。

2.4 劳务供应商的选择

根据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2005]131号)规定,至2008年6月底,所有企业进行劳务分包,必须使用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禁止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包工头”。因此项目在选择劳务供应商时,必须选择有资质的企业,以避免项目合同风险。施工企业一般都有自己合作已久的劳务队伍,企业可以协助这些队伍办理相关资质或组建自有的劳务公司。路面工程项目劳务供应主要是前场摊铺和部分附属工程施工,摊铺施工对路面主体施工质量影响较大,拥有一批技术熟练、配合默契的技术工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路面摊铺质量,因此该项劳务供应商应尽量保持稳定。

3 供应商的控制管理

3.1 供应商控制管理的目的

供应商控制管理的目的,就是通过一系列的管理方法,确保供应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供应时间满足生产进度需求,完成项目成本控制目标。

3.2 供应商控制管理的方法

3.2.1 竞争性控制

供应商竞争性控制管理在项目主要材料采购中得到很好的体现。项目根据自身情况,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跟一般竞争性谈判不同的是,项目材料供应商竞争性谈判最终不一定只确定一家供应商,项目实践表明:2~3家材料供应商是较好的供应模式,不仅在材料供应单价上有竞争性,也能在总的供货能力上符合路面材料需求期短、需求量大的特性。材料供应商竞争性谈判的目的是,通过调剂各家供应商的不同供给配额,掌握材料单价谈判的主动性,从总体上降低项目采购材料的平均单价,同时又确保了材料供应量,避免各个供应商产能不足的风险,以满足生产进度需要。

在附属工程供应商管理中也可以采用竞争性控制。将一项工程量较大、工期要求较紧的附属工程交由两家供应商共同完成,使两家供应商在工程质量、施工进度上彼此形成竞争关系,不但能确保项目总体施工进度的完成,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项目管理成本。

3.2.2 合同控制

合同控制主要通过双方已签订生效的合同条款来约束供应商的履约行为。项目实践表明,合同宜尽早签订。现阶段工程建筑市场各项资源价格总体呈上涨趋势,有些项目管理者盲目判断,签订合同时一拖再拖,认为能通过对供应商的支付控制来达到降低合同价格的目的,而实际到最后由于供应商的成本随市场各类资源价格的上涨也不断增加,供应商为保证自身利益,在合同谈判时保持强硬立场,最终确定的合同价格往往比预先谈判的要高,从而增加了项目成本。

因此,对供应商进行合同控制的前提是合同的尽早签订生效。制定支付条款时,即保证供应商有足够资金进行生产供货,同时和产品供应质量、供应数量及供应时间相结合,确保项目的生产需要。对违约行为必须予以明确,加大供应商的违约成本,促使供应商在合同协议内完成己方义务。

3.2.3 管理外延

管理外延是与供应商的合同关系中施工项目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在材料供应商进行材料生产、供货期间,项目应派遣质检人员在供应商生产地驻守,全程监控供应商的生产过程,将材料的质量隐患消除在生产环节,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供应商的废品损失成本。项目应保持和设备供应商的信息交流和共享,为满足项目生产新工艺的要求,协助设备供应商进行设备改造和革新。附属工程施工现场应有项目技术人员进行管理和指导,不仅监控供应商的施工质量及施工进度,同时帮助供应商进行成本控制。

3.2.4 供应商的评价和激励

对供应商的评价是实施供应商激励机制的前提。供应商评价指标主要有产品质量、供货时间、生产进度、协作配合等,评价方法有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评价周期根据路面工程项目的特性宜以季度为单位,对供应商的评价工作主要由项目合约主管部门完成。

现阶段施工项目管理中,项目与供应商之间已经超越了买卖关系,而形成了双方共同努力、谋求共赢的合作伙伴关系。激励机制能够提高供应商服务水平,降低项目采购风险。对供应商的激励分为奖励性激励和惩罚性激励,奖励性激励可以体现为书面表扬、颁发证书或锦旗、现金或实物奖励、增加供货数量、延长合作等,惩罚性激励体现为罚金、减少采购数量、终止合作等,项目根据供应商评价结果选择相应的激励措施。

4 现阶段供应商管理存在的局限和问题

现阶段供应商选择存在着一定局限性,如项目所在地具备规模的地材供应商较少,无法形成竞争规模,材料单价谈判往往处于被动局面,供货数量和质量也都难以保证。另外施工项目进驻现场后,各种社会关系随即蜂拥而至,干扰了项目正常的供应商选择工作,对项目成本管理也造成了巨大压力。另外从施工项目的角度来说,不能仅仅关注于项目自身的利益最大化,要帮助供应商共同发展,及时分享信息,及时沟通,形成一个利益整体,谋求共赢。

篇(6)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已不能满足报表使用者对信息的需求,在这种经济背景下,2006年的会计准则中全面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总则中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关于公允价值计量的具体规定分散在投资性房地产、资产减值、企业合并、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多项具体准则中。

新准则在我国已经连续实施6年,因准则主要针对上市公司,这里讨论的是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准则实施期间出现了因公允价值使用降低信息可靠性的问题,如在债务重组中通过调整估值技术、改变参数来调整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以改变当期损益调整利润表;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关于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准则只做了“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显著不同”、“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的这些定性规定(杨英男,2012),缺乏操作性,这些都给了企业管理当局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财政部在2012年5月17日出台的公允价值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公允价值的使用。

二、盈余管理概述

关于盈余管理的定义,凯瑟琳·雪珀(1989)认为“盈余管理实际上是企业管理人员通过有目的地控制对外财务报告过程,以获取某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威廉·斯科特(1997)在《财务会计理论》中指出“盈余管理是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会计政策的选择使经营者自身利益或企业市场价值达到最大化的行为”。保罗和詹姆斯(1999) 认为,盈余管理是公司的管理当局为了误导外部信息使用者,在编制财务报告时进行的会计选择和职业判断。

在这里,盈余管理的主体是企业管理当局,盈余管理的客体是会计准则、会计方法和估计等。盈余管理中既包含合法的操控,也包括非法的或欺诈性的操纵行为(沈烈,张西萍,2007)。当企业在准则、制度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职业判断和方法选择导致盈余的账面价值变动是正当的行为,当盈余管理行为超过一定的限度时,比如虚构交易、违背准则进行会计选择和估计,就属于非法的操纵行为。这两种行为都可以反映管理当局为达到公司价值最大化而在披露信息过程中带有的倾向性。

三、征求意见稿对盈余管理影响的几点分析

在征求意见稿中,具体规范了公允价值定义,明确了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和级次,并对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信息的披露做出具体要求。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公允价值计量》的内容结构基本一致,也反映了在修订会计准则过程中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

1.规范定义,引入新概念。在征求意见稿中,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对比《企业会计准则》可知,征求意见稿中将之前的公平交易改成了有序交易。有序交易,是指在计量日前一段时期内相关资产或负债具有惯常市场活动的交易。清算等被迫交易不属于有序交易。强调一些非公允情况下的交易价格需剔除,使得公允价值的可靠性增强,降低了企业操纵利润的空间。

此外,征求意见稿中还引入了计量单元,主要市场、最有利市场等概念和假设,为具体实务中公允价值的计量提供了规范,降低主观判断的程度。规定资产或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时以计量单元而不是单项资产或负债为最小的计量单位,强调了经济活动的实质。

2.规范公允价值计量。征求意见稿首先将使用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分为非金融资产、负债和企业自身权益工具、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这三大类,然后分别对每类的计量进行规定,为实务中的操作提供规范。对估值技术、采用的假设(输入值)、公允价值的级次等做了系统的阐述。准则规定在确定估值技术时,主要看是否有足够可利用数据支持,尽可能的使用从有序市场中获得的可观察数据。因为市场价格是金融资产(也包括非金融资产)的最佳估计,是最公允的输出变量(葛家树,2006)。规定公允价值级次由输入值的级次决定,判断输入值的级次则依据其是否利用来自有序市场数据、是否可观察。这一规定使得企业用公允价值计量资产时最大化的利用了市场客观数据,降低了公允价值估计中的主观判断,从而降低盈余管理的空间,增强信息的可靠性。同时也将为增强我国市场的有效性作出贡献,推动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

3.完善公允价值披露要求。关于公允价值的披露,征求意见稿规定企业根据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性质、特征、风险以及公允价值级次对其进行恰当分组,并按照组别披露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信息。分组后披露将增强财务信息的可理解性,使外部信息使用者更好的理解企业披露的信息,有助于他们识别报表中因盈余管理而造成的数据变动。此处规定企业除了应当披露公允价值外,还应披露确定公允价值过程中的方法、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级次、估值技术,这些更多的信息可以帮助信息的使用者分析披露的公允价值在确定过程是否依据客观现实,帮助信息的使用者辨认公允价值的可靠性高低,从而降低了企业进行盈余调节的空间。

篇(7)

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以及资本市场的蓬勃发展,我国的证券市场经历了不断规范和成熟的发展历程,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中所占有的重要地位使得上市公司的管理问题在我国资源配置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在上市公司的管理问题上,盈余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现出来。由于盈余管理的动机来源于追求私人利益最大化,所以盈余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会计信息,严重时可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影响证券行业的有序发展。据此盈余管理所反映的不仅是会计行为,也是一种管理行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系统作用的充分发挥需要企业内部科学的组织管理以及正确的引导和控制。因此,研究公司治理结构对盈余管理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同时,虽然近年来盈余管理一直是财经领域研究的热点,但是我国的研究都主要从公司治理结构的某个因素,如董事会,监事会,第一大股东,最终控制人等入手研究了盈余管理的个别决定因素,而没有对公司治理结构中各重要要素对盈余管理的影响作全面的分析,本文在前人研究基础上拟作进一步研究。

一、研究设计与样本选取

1、研究设计

本文的主要目的是对公司治理结构对盈余管理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因此首先对盈余管理进行测度,本文选取上市公司2009年年报数据对操作性利润模型的盈余管理程度进行定量的分析。

2、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测度

(1)总体应计模型

会计学界一般认为,会计盈余(NI)可以拆分成为经营现金流净值(CFO)与总体应计利润(TA),NI=TA+CFO。而其中总体应计利润又可以拆分成为可操作性应计利润(DA)和非操作性应计利润(NDA),TA=DA+NDA。盈余管理就是针对可操作性应计利润进行操纵,而非操作性应计利润的分析与模型的选取就成为分析可操作性应计利润的关键。

(2)非操作性应计利润模型――模型选取

根据文献对非操作性应计利润的计量有五种模型,本文选取了其中的琼斯模型作为对非操作性应计利润进行计量。

但是由于我国证券市场成立于1990年,到目前为止都比较年轻,并且我国会计制度以及证券市场本身现阶段还存在诸多缺陷,所以本文选取的模型为横截面琼斯模型,该模型放弃了原有琼斯模型的时间序列作为参数估计而使用横截面数据对参数进行估计,以下为横截面琼斯模型的表达式:

NDA/At-1=a(1/At-1)+b1(PPE/At-1)+b2(REV/At-1);

其中各变量意义解释如下:

①NDA―第t年(本文选取为09年)年度非操作性应计利润;

②At-1―第t-1年(本文选取为09年)年度总资产;

③PPE―第t年年度固定资产原值;

④REV―第t年与第t-1年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之差;

其中的a,b1,b2由以下模型最小二乘法线性回归估计得出:

TAt-1/At-1=a(1/At-1)+b1(PPE/At-1)+b2(REV/At-1)+e

其中各变量意义解释如下:

①TAt-1―第t年年度应计利润;

②e―误差项;

(3)非操作性应计利润模型――参数估计的样本选取

本文对以上琼斯模型的参数估计的样本选取了2009年A股的1461家上市公司,剔除了数据不全的91家和琼斯模型不适用的金融行业28家,本文得到以下归类,见表1。

根据SPSS 13.0的回归分析,可以得到各行业以下数据,见表2。

从表2可见,在拟合优度上,各个行业之中工业,公共事业和商业具有较好的拟合优度,说明以上三个行业模型能较为准确反映盈余管理的程度。而其他两个行业具有较差的拟合优度,故剔除其他两个行业。

方差分析结果上,各个行业在5%显著性水平上均可以认为回归模型是具有线形关系。

在回归系数检验上,在5%显著性水平上房地产行业的1/Ait-1项目,e项目;工业行业的1/Ait-1与PPE/Ait-1项目;商业的PPE/Ait-1和e项目;公共事业的e项目;综合行业的REV/Ait-1没有通过检验,其余项目均通过检验。在10%显著性水平上房地产行业的1/Ait-1项目;工业行业的1/Ait-1与PPE/Ait-1项目;商业的e项目;综合行业的REV/Ait-1没有通过检验,其余项目均通过检验。

故本文得出工业,公共事业以及商业的琼斯模型,见表3

下面我将运用这里得出的测度NDA的琼斯模型来测度上市公司的DA,从而进一步分析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决定机制。

3、样本选择

根据国内外学者的有关文献,发现公司盈余操作程度越高,就越有可能被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李爽,吴溪,2003①;徐浩萍,2004②)。基于前人的研究成果上,本文得到第1个假设:被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比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程度大。因此本文选取的样本为2009年年报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加解释段与无法表示意见的上市公司29家。

样本选取的会计师事务所对2009年年报出具保留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29家公司中,按照上文分析,选取拟合优度高的三个行业:工业,商业和公共事业的上市公司作为样本,因此提取实际样本22家(均为A股上市公司)。

4、研究假设

本文借鉴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思路,选择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股权结构两个方面进行研究。由于以上两个方面是公司治理结构中最重要的两个方面,而且相对来说在年报当中披露较为完整,数据也相对准确。

(1)董事会,监事会与盈余管理

董事会规模上,大部分国内上市公司并没有设立专门委员会,董事的分工不明确,过大的董事会规模使得成员之间沟通的成本增加,降低盈余管理的监督效率。内部董事比例上,由于内部董事人员在公司内部担任行政职务工作,可能会造成董事会与经理层职能混淆不清。使得董事会对经理层盈余管理等行为的监督以及控制失效。在董事长兼职总经理二职合一上反映了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由于二职可能发生冲突,在国内外文献中反映出来的现状是有盈余管理的公司,最高管理者同时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几率较高(王化成,佟岩,2006③;Fan et al.,2008④)。在监事会规模上,我国学者发现监事会制度在公司财务报告舞弊上没有发挥作用,而且发生财务舞弊的公司具有更大规模的监事会的几率反而较大。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2:董事会规模与盈余管理程度正相关

假设3:内部董事比例与盈余管理程度正相关

假设4:二职合一与盈余管理程度正相关

假设5:监事会规模与盈余管理程度正相关

(2)股权结构与盈余管理

在国家股持股比例上,国家作为企业的所有者,但是委托行政机关没有真正的积极性去对企业进行监督,因为对公司利润没有索取权利,缺乏足够的动力去有效评价和监督管理者,从而产生内部人控制。法人股比例上,由于法人股无法流通,他们只有通过其他方式来获取股权价值,所以也具有强烈的盈余管理动机。流通股比例上,由于流通股为法人股和国家股比例总和的残存,因此流通股比例的上升代表了盈余管理的下降。第一股东持股比例方面,我国上市公司的一股独大的情况很明显,使得公司实际上由内部人控制,增加盈余管理的可能性。主要股东持股对第一股东有抑制作用,所以减少了盈余管理的可能性(刘立国,杜莹,2003⑤;Katherine Schipper,1989⑥;)

假设6:国家股比例与盈余管理程度正相关

假设7:法人股比例与盈余管理程度正相关

假设8:流通股比例与盈余管理程度负相关

假设9:第一股东持股比例与盈余管理程度正相关

假设10:主要股东持股比例与盈余管理程度负相关

(3)控制变量

资产负债率与代表公司规模的总资产的对数作为控制变量存在。

二、变量设置与描述性分析

本文将对公司治理结构构成与盈余管理具有某种相关性进行实证分析,选取软件为SPSS 13.0,涉及的相关变量见表4。

从上表中可以得出有关样本公司的可操作应计利润绝对值的平均值为836181627.3712,处于1亿到10亿之间,标准差为1461690607.73440,极差为6365569232.47,相对于公司的总资产等相关指标,本文得出结论:样本公司的确存在明显的盈余管理行为,假设1成立。

三、回归分析

以代表盈余管理大小的可操作应计利润EM为因变量,以总资产对数、资产负债率为控制变量,其他变量作为解释变量用SPSS进行多元回归分析,可以得到复相关系数R=0.667,判定系数R Square=0.445,D.W值为2.787,说明模型具有一般的拟合优度,可以反应公司结构对盈余管理的影响,但不全面。通过对模型进行方差分析,可以看出,模型可以通过10%显著性水平检验,但是不能通过5%显著性检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明模型具有线性关系。

根据表6,可以得到在回归系数以及常数检验上,通过5%显著性水平检验的有以下指标:董事会人数,监事会人数,流通股比例,第一股东持股比例,主要股东持股比例。其他指标剔除。

与盈余管理相关的指标有以下:

1、由于解释变量――董事会人数的系数检验中Standardized Coefficients BETA=-.486,所以董事会人数与盈余管理程度呈现负相关。与假设1相反,说明董事会人数越多,盈余管理的程度越低,引起的原因可能由于董事会人数的增加但是由于某种原因使得董事会之间的信息相对对称化,加上分工的相对明确导致。

2、由于解释变量――监事会人数的系数检验中Standardized Coefficients BETA=.621监事会人数与盈余管理程度呈现正相关。与假设5一致。

3、由于解释变量――流通股比例的系数检验中Standardized Coefficients BETA=-1.441流通股比例与盈余管理程度呈现负相关。与假设8一致。

4、由于解释变量――第一股东持股比例的系数检验中Standardized Coefficients BETA=-1.118第一股东持股比例与盈余管理呈现负相关。与假设9相反,由于与假设10是互斥的,而且在回归系数检验上主要股东持股比率的t值相对较高,本文有理由相信是由于数据不精确造成的。

5、由于解释变量――主要股东持股比例的系数检验中Standardized Coefficients BETA=-1.105主要股东持股比例与盈余管理呈现负相关。与假设10一致。

6、由于系数检验中,其他解释变量未通过5%显著性检验,所以本文认为其他变量与盈余管理程度相关性不明显。

四、政策建议

根据本文实证分析部分,表明了我国上市公司中盈余管理行为是比较普遍的,要减少盈余管理的程度从公司结构治理上着手是可以收到效果的,具体来说:

1、在董事会和监事会结构上面要减少监事会人员数量,真正落实监事会在对董事会以及经理层的监督机制;尽可能的减少董事会,经理层以及监事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加强自身职业素质减少所面临的道德风险。

2、在股权结构上要增加流通股的比例,减少国有股和法人股的比例,对进行股权结构进行优化。根据相关文献,应该建立以法人股为主体的多元股权结构,强化股东的控制权,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

3、在股东大会表决权制度上完善分类表决制度,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注释:

①李爽,吴溪.盈余管理、审计意见与监事会态度:评监事会在我国公司治理中的作用[J].审计研究,2003,1:8-12.

②徐浩萍.会计盈余管理与独立审计质量[J].会计研究,2004,1:44-48.

③王化成,佟岩.控股股东与盈余质量――基于盈余反应系数的考察[j].会计研究,2006,2:66-74.

④Fan,J.P.H.,T.J.Wong.Corporate Ownership Structure & The Informativeness of Accounting Earnings in East Asia [J].Journal of Accounting & Economics,2008,Vol.33:401-425.

⑤刘立国,杜莹.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质量关系的实证研究[J].会计研究,2003,2:28-36.

篇(8)

一、上市公司资产减值实务概述

在2006年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体系中《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相对于原准则的相关规定有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充实,其变动主要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减值测试频率的改变

新准则规定,企业在有确凿的证据表明资产存在减值的迹象时,应当进行资产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未来可收回金额。但是,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无法进行摊销的无形资产和由于企业合并而产生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都至少应于每年年度终了时进行减值测试。

(二)适应范围的扩充

新准则引入了资产组和总部资产的概念,这一做法充分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有关现金单元的定义,只是加入了中国特色:企业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难以进行估计,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者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而总部资产计提方法的明确则更完善了这一规定,总部资产是指企业集团或事业部办公楼、数据处理系统等难以脱离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而单独产生现金流入的资产,对于这部分特殊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分担,新准则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

另外,新准则还特别明确了商誉的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商誉应当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结合进行减值测试。这些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应当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三)资产可收回金额估计方法的明确

新准则规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应当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在新准则的制定中,考虑到不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销售价格较难获得,因此,将销售价格更改为了公允价值,使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相对容易得出。

(四)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禁止

按照原准则,前期已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如果在以后会计期间恢复的,企业可以按照恢复的金额,在不超过已确认减值损失金额的范围内,予以转回,计入当前损益。这个规定从一定程度上给企业利润操纵提供了发挥的空间。新准则对资产减值的转回作了禁止性规定:前期已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此法借鉴的是美国会计准则(GAAP.US)。

二、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准备操纵利润的表现形式

由于与资产减值准备相关的会计准则界定模糊,并具较大灵活性,所以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转回等在某些上市公司的年报中挑起了制造利润的大梁,成为上市公司调节利润的法宝。具体表现如下:

(一)少提资产减值准备,增加企业利润

按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全面检查各项资产,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其本意是促使上市公司遵循谨慎性原则,纠正过去或有损失计提不足导致的“利润泡沫”,夯实期末资产的真实价值和盈利能力,降低财务风险。但该项规定对“微利”特别是“避亏”类上市公司,则生死攸关。该类公司濒临亏损的边缘,财务状况持续恶化,期间费用大幅增加,若再据实计提八项资产减值准备,其结果肯定会造成当期的全面亏损。只有该提的减值准备不提或少提,才能避免当期的净亏损而逃过“生死大劫”。

(二)多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企业利润

多提资产减值准备,“大洗澡”,即集中在某一年度巨额计提利润,造成当年巨亏,来年可轻装上阵,不提或少提减值准备,为来年扭亏做准备,这种现象普遍存在。

(三)当期计提减值准备后,以后期间少确认成本费用以增加利润

当期利润稳健了,以后期间利润却并不稳健。比如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使得当期利润计算偏低,期末存货成本减少,会导致以后期间销售成本偏低,从而使利润反弹。比如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账面价值减少,在折旧率、折旧方法、残值率不变的条件下,以后各期因折旧额减少而使得利润额增加。这种盈余管理无需通过大量冲回减值准备即可实现,具有更强的隐蔽性。

三、防止利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操纵利润的措施和建议

(一)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监管

在上市公司内部从上到下分别建立监事会、审计部,它们分别向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负责,企业资产减值准备提取业务内部审计监督应该是这样的:由各部门互相牵制而确定的资产减值准备先由审计部进行审计,报董事会批准;根据重要性原则的要求,计提的减值准备对财务报告有重要影响的减值准备由监事会审计、监督。同时报股东大会批准,保证在整个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过程中得到监事会充分的监督;同时计提的减值准备在财务报告中予以充分的披露。从而确保计提减值准备金额的客观性和正确性。

(二)大力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资产减值会计的运用需要会计人员有较强的职业判断能力。职业判断能力是会计人员综合素质的反映,它不仅需要会计人员对会计理论和会计方法的准确理解和掌握,也需要对企业客观经济环境和经营目标进行全面深入了解。

(三)加强中介机构的审计作用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可以说是防止企业会计造假的最后一道防线。但由于审计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职业经验和专业判断。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会涉及很多主观判断,以一种主观上的判断去判断另一种主观上的判断是否合法公允,因其标准难以客观固定。必然增加审计风险。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评价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否合理、披露是否充分。

(四)进一步完善资产减值准则,加强明晰性和可操作性

在我国目前强调会计信息可靠性的情况下,不允许转回资产减值是现实的选择,有利于防止公司滥用资产减值的会计政策调节利润,但是允许转回资产减值可能有利于反映资产的真实状况,同时也为公司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渠道。另一方面,新准则中大量使用公允价值,会计工作者更多的要依靠职业判断,但是在目前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会计准则不完善以及会计信息市场不完备的情况下,应谨慎地确定企业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范围、谨慎地赋予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权。我国会计制度对资产减值迹象的提示过于笼统。没有对市场利率或市场其他投资回报率的提高对资产产生的影响作出相应的规定。再者,对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和计量,国际会计准则按照单项资产和现金产出单位分别规范,并解决了资产减值测试的操作性问题;而我国会计制度不要求按现金产出单位进行减值测试,只规定按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同时也没有给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规范。由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特别是计提存货和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影响因素比较复杂,其确认和计量有一定难度,因此,应该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完善资产减值会计规范,制定操作性较强的具体标准或者独立制定资产减值会计准则,以指导企业的会计实践。

参看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篇(9)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社会的发展,商业项目(综合商场、高档写字楼和星级酒店等)功能要求更高,由此带来室外管网系统更复杂,包括生活生产消防给水、生活生产热水、生产生活污废水、雨水、蒸汽(高温热水)等各类室外管道系统;同时,该类项项目容积率和建筑密度高,预留给室外综合管道的敷设空间极为狭窄,室外管线设计布置将非常密集、管道交叉重叠,综合管道的施工组织和施工管理的难度很大,容易发生施工质量进度的失控。

如何做好商业项目室外综合管道工程的施工和管道,本文将以济南某大象商业项目的室外综合管道工程的施工组织和管理经验为例,探讨商业项目室外综合管道工程的施工组织管理思路和过程管控要点。

1、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一大型综合购物娱乐项目,占地约6.5万㎡,建筑面积约25万㎡,室外地下管道主要包括生活给水、消防水管道、污废水管、道雨水管道、高温热水循环水管道、蒸汽管道。工程的特点是工作量大,工期短,立体交叉作业,工序组织技术复杂,施工组织管理难度大。

本工程室外主要管网工程量如下:污废水、雨水HDPE双壁波纹管(DN200~DN700) 1850米,橡胶圈承插连接;生活、消防给水球墨铸铁管(DN200~DN250)2300米, 橡胶圈承插连接;高温热水、蒸汽无缝钢管(DN250~DN300)460米,焊接。

2 、施工准备

做好开工前的图纸人力、机械、物资准备,是项目顺利实施的必要条件,主要把控以下施工准备要点:

2.1 深化后的管线综合图及分专业图纸、安装规范、标准、施工方案等资料齐全。图纸会审完毕,并进行设计交底,图纸需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

2.2 到货的配管材料满足施工要求,施工所需机具、工具、仪器及消耗材料等配备齐全;

2.3 对管道平面布置图及管线表进行核对仔细,到现场结合图纸了解工程的基本全貌,如与工作面开挖有关的地形、地貌、地物等。

2.4 施工作业带范围内场地清理平整,现场供水、供电条件充足;

3、材料检验

重点对管材及附件等进行验收核查,确保进场材料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防止因施工中因材料问题引起工程返工:

3.1 管道组成件(管件、法兰、阀门等)必须具有制造厂的质量证明书,其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法兰和盲板的密封面应平整光洁,不得有毛刺及径向沟槽;橡胶圈尺寸及断面压缩率符合要求,且不得有割裂、破损、气泡、大飞边等缺陷;螺栓、螺母的螺纹应完整,无伤痕、毛刺等缺陷,螺纹应配合良好;焊接材料必须有质量证明书。

3.2 钢管检测:无裂纹、缩孔、夹渣、折迭、重皮等缺陷,锈蚀、机械损伤等缺陷不超过壁厚负偏差,满足国标GB/T 2102-2006及GB/T 17395-1998的要求。

3.3 HDPE管检验:管子和管件的颜色应一致,无色泽不均及分解变色线;内外壁应光滑、平整、无气泡、无裂口、无明显痕纹和凹陷;接口配合面应光滑平整。

3.4 球墨铸铁管检验:球墨铸铁管的化学成分满足国标GB/T13295-2003、ISO2531/2003要求,产品标准执行GB/T13295-2003及GB/T17219-1998的标准要求。

4、管沟测量开挖

管沟的开挖进度及测量精度,影响整体室外管道工程的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主要管控点如下:

4.1 平面、高程控制:依据业主和监理确认提供的坐标点进行放线;根据区内计算数据,用平面控制点,测量管道中线的起点、终点、平面折点及直线段控制点,钉中心桩,桩顶钉中心钉。并在沟槽适当位置设置栓桩;沟槽形成后,用经纬仪把中线及时投测到槽下,钉上中心桩。

4.2 管线基础测量:根据检底后管线中心桩及设计基础宽度测放管线基础结构宽度,同时测放管线基础高程控制桩,基础施工后复测基础中线偏差、宽度及高程。

4.3 槽沟开挖:开挖的管槽须满足设计坡度要求,槽底管道一侧工作面宽度按照管道外径尺寸,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预留空间。开挖采用机械挖土,人工配合清坡、清底,土方运至堆场, 挖掘机挖土应严格控制标高,防止沟槽超挖或扰动基底土,当开挖接近槽底设计标高150~300mm时,用人工修整槽底、边挖边修至设计标高,沟槽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 管道敷设

管道敷设是本工程的主导工序,是工程质量进度控制的关键点,管道敷设前,沟槽验收合格并清理完毕;管材、管件核对无误,内部已经清理干净,无杂物;安装时按先自流后压力流,先大管径后小管径,先深后浅的原则进行。

5.1 钢管敷设:安装前应做好防腐(焊缝部位未经试压不得防腐);管子对口时,应垫置牢固,避免焊接过程中产生变形;法兰面应与管道中心线垂直,接口的两个法兰面应互相平行;连接法兰的螺栓,应为同材质、同规格,螺栓安装方向应一致;碳素钢管钢管焊接选用手工电弧焊,焊条选用J422,焊缝外观要求成形良好,表面不允许有裂纹、未熔合、气孔、夹渣、飞溅存在。

5.2 HDPE 管敷设:采用承插式柔性连接;切口断面应平整光滑并垂直于轴线,不得有任何变形,插口处端应锉出倒角;管子或管件在承插前应将承口内侧和插口外侧擦拭干净;承插时应找正方向沿轴向均匀施力。

5.3 球墨铸铁管敷设:应将预制好的管段按照来水方向顺序排列。按施工图纸的坐标、标高找好位置和坡度以及各预留管口的方向和中心线,沿管线依次放好,清理管材、管件,清理胶圈、上胶圈。安装过程中,定管、动管轴心线要在一条直线上,否则容易将胶圈顶出,影响安装的质量和速度。管道安装要平,管子之间应成直线。

5.4 附属构施工:砼井室浇筑时要严格控制井底和预留口标高、方位和坡度;道路上的井盖,应同路面齐平,其允许偏差为+5 毫米;非道路上的井盖,应高出设计地面的50~100 毫米,并在井口周围作好护坡;排水检查井内做流槽时,流槽表面应用水泥砂浆抹光。

6、系统试验

管道敷设完毕,做好系统试压,检验施工质量,以便后续的施工回填工作。管道系统施工完毕,除接口外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不小于500mm,及时进行回填土。埋地管道试验、防腐检查验收后,进行竣工复测,并填写相关施工记录。

6.1 压力管道水压试验:埋地压力管道试验管段的长度每次不宜大于1km;强度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严密性试验,试验压力值及持续时间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6.2 无压力管道闭水试验:无压力管道回填前应以闭水法实测渗漏量进行严密性试验;试验段划分宜以井为界,每段长度不超过1km。两端封堵牢固且不得渗水。管道严密性试验时,实测渗水量应小于或等于允许渗水量时,严密性试验为合格。

7、管沟回填

管沟回填前,管线坐标、标高、防腐层共检完毕,系统试验合格,沟槽内无积水、杂物等。回填时,严格控制回填土含水率不得过高。管顶以上500mm 范围内,回填土不允许含有有机质和直径大于50 毫米的石块;钢管、铸铁管应采用细粒土;塑料管管底腋角90~120°范围内应使用中砂或粗砂回填。分段回填时相邻段的接茬应呈阶梯形;管沟回填夯实中,应夯夯相连,不得漏夯。

8、竣工验收

篇(10)

二、文献综述

(一)国外文献 Anastasia,Angela (1998) 分别对控股股东分离控制权和现金流权的交叉持股、金字塔结构以及多重股份结构这几种方式进行了分析。Julia,Whitney(2002)也表明,大股东为了使控制权和现金流权产生分离,普遍通过以上几种方式。当前的研究主要侧重于金字塔式持股结构对中小股东利益上的侵害方面 。Claesens , Djankow 和 Lang(2000) 改进了 LLS ( 1999 ) 提供的分析方法 , 以所有权衡量现金流权、 以投票权衡量控制权, 分析了东亚 9 个国家 ( 地区 ) 的 2980家上市公司的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情况。 研究结果表明, 控制性股东通过运用金字塔持股结构和交叉持股方式分离所有权与控制权。 尤其是, 家族控制公司或规模较小的公司。 与此同时,我国约59%企业的高管都是由控股股东担任,企业经营者与控股股东很少有相分离的情况,这也表明了控股股东为了达到强化控制上市公司的目的,不仅通过金字塔持股结构和交叉持股方式对所有权和控制权进行分离,还通过指派自己的家族成员担任上市公司的高管。

(二)国内文献 林菲、刘全新和陈桂圆(2002)依照LLS(1998)提出的终极产权原则为前提,并采用了国家及私人终极产权控制这两个概念,对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作了重新划分,结果表明,我国上市公司被政府控制的约为80%,而非政府控制的约为20%。张华、 张俊喜和宋敏 (2004) 发现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终极控制人大多采用金字塔持股结构实现以较少的投资控制较多公司股份的目的。 平均而言,终极控制人对公司的投入为 18.93% ,而其控制权为 32.15% 。 与其他东亚国家相比,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两权分离度更大。目前我国家族上市公司普遍采用金字塔型持股结构。李晴晴、江华、刘思明(2002)对我国由家族企业控制多家上市企业这种现象作了研究分析,结果表明:在我国家族企业广泛使用金字塔持股结构来对多家上市企业进行控制,加重了现金流权和控制权的分离,致使企业价值降低;另外,这也造成控股股东侵害少数股东权益的概率加大。陈建平和余志中(2004)表明,在我国大部分的控制性家族企业通过多层控制以及金字塔持股等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控制,造成控制权和现金流权相分离,且分离程度比东亚国家和地区的家族控制上市公司都要高。

三、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 终极控制人股权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存在两方面假说, 一是“利益协同效应” 假说,二是“利益侵害效应” 假说。当终极控制人控制权比例较低时,较高的股权集中度提高了终极控制人在公司治理中的参与度。 随着终极控制人控制权的增加, 其所有权也增大, 为了保护自己的投资, 终极控制人有动机控制管理层的机会主义行为,此时随着终极控制人控制权的增加, 盈余管理会降低。 但 随着终极控制人控制权比例的增加到一定程度,终极控制人可能沉溺于非公司价值最大化行为中。因此假设:

假设1: 其他条件相同,盈余管理与终极控制人的控制权比例呈现 U 形关系。 即盈余管理先随终极控制人控制权比例的增加而降低,而后随着终极控制人持股比例的增加而增大

如果控制性股东拥有现金流量权越低, 控制性股东对上市公司享有的共享收益就越少, 控制性股东通过盈余管理等手段攫取控制权私有收益的动机就会越强。 许永斌、 郑金芳(2007)的研究表明终极控制人的现金流权越大, 就越有动力去经营好公司,而会减少降低企业价值的盈余管理行为。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假设:

假设2: 其他条件相同,盈余管理程度与终极控制人的现金流权比例负相关

西方学者研究认为,终极控制人与小股东之间问题产生的根源是终极控制人的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分离。这使得终极控制人能够逃避其不利决策给公司带来的影响, 最小化自己的损失,而且复杂的所有权结构下,现金流权与控制权的分离使终极控制人有手段和能力采取利己的行为。终极控制人为了掩饰其侵占行为, 会实施盈余管理,增加信息不对称程度,从而使小股东、 外部投资者更难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价。基于以上分析, 本文提出假设:

假设3: 其他条件相同,盈余管理程度与终极控制人现金流权与控制权背离程度正相关

(二)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以 2008 年在深圳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制造业所有 A 股上市公司为实证研究样本, 研究选取数据主要包括终极控制人现金流权数据、 控制权数据、 股权分离度数据以及上市公司会计指标数据。在具体选择研究样本的过程中,实施了以下的步骤:为了规避新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动机,以及考虑到 Jones 模型需要采用上一年的财务数据,样本中不包括 2008 年当年首发上市的公司。剔除被 ST 的公司, 将这类公司从样本中剔除, 因为这些公司的绩效数据可能存在异常会纵。剔除无法从深圳国泰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的 CSMAR 数据库(以下简称 CSMAR 数据库) 获得研究数据的样本。经过以上选择,共得到研究样本 723 个。本文有关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资料来源于 CSMAR 金融数据库。此外,上市公司2008年的年报下载于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csrc.gov.cn )和巨潮资讯网站( cninfo.com.cn )

(三)变量定义和模型建立 本文选取如下变量:(1)被解释变量。夏立军 (2003) 对国外主要的盈余管理计量方法及其调整模型在中国股票市场进行了检验, 结果表明, 在中国使用截面 Jones 模型能较好地计量盈余管理的程度。因此, 本文认为, 在目前情况下,针对中国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研究最好使用截面模型。 同时, 在公司利润表中, 对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来讲, 线下项目的利润操纵要比线上项目的更容易识别( Chen 和 Yuan , 2004 ; Haw etal. , 2005 ),在我国, 通过操纵线下项目的盈余管理行为并不少见(如: 上市公司与终极控制人进行直接的关系资产交易形成营业外收入), 因此, 本文使用基于线上应计的截面 Jones 模型和线下项目损益两种方法来计算可操纵性应计利润衡量盈余管理的程度。(2)解释变量。现金流权是指上市公司股东通过付出现金流而取得的权利, 有的文献称之为所有权。 控制权是与投票权相对应的, 有多大的投票权就有多大的控制权(包括直接控制权和间接控制权)。现金流权和控制权偏离是指控制权超过现金流权, 导致两者不相等。 当一位股东实际持有 A 公司股票,则可称之为“直接持股”;但如果这个股东转而投资另一家 B 公司,而这家公司又再投资 A 公司,这就形成了“间接持股”。 因此本文定义的终极控制人为沿着控制链条追溯至最顶端的终极控股股东,该股东不再为其他股东所控制。终极控制人的现金流权终极控制人的现金流权( Cashfolw Rights,CR ) 通过所有控制链累积持有上市公司的所有权比例之和表示 , 其中每条控制链顶端终极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所有权比例等于该条控制链上各层股东持股比例之积。 即 CR = ∑ ∏ a it , 其中 a it为第 i 条控制链的各层级之间所有权比例。终极控制人控制权控制权包括直接控制权与间接控制权 (Control) ,等于各条控制链上的控制权比例之和, 每一条控制链中, 有效的控制权为终极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各环节持股比例的最小值。 即 Control= ∑ min(a i1 a i2 …… a it ),其中 a it 为第 i 条控制链的各层级之间所有权比例。现金流权与控制权分离度现金流权与控制权的分离度(Separation Rate,SR) ,定义为控制权与现金流权之差,即 SR=Control-CR,SR 越大,表明现金流权与控制权的分离程度越大。(3)控制变量。独立董事比例。 本文采用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全部董事人数的比例表示对终极控制人的监督力度。第二至十大股东的股权制衡度。本文采用变量 SI 来表示上市公司第二至十大股东的股权制衡度, SI 的取值用公司第二大股东至第十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来衡量。资产负债率。本文选用上市公司当期的资产负债率作为控制变量, 用以检验上市公司对待盈余管理的态度。公司的总资产报酬率,公司的总资产报酬率影响了公司的盈余管理动机和空间。成长性,企业通常经过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四个阶段,当公司面临着好的成长机会时,推迟转移资产会使终极控制人获得很大的控制权私利, 此时终极控制人是不愿意从上市公司转移资产的,所以,不同成长阶段会对盈余管理产生不同的影响。 因此, 本文采用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来表示上市公司的成长性。规模。通常,大公司的管理层拥有等广阔的空间进行盈余管理, 本文选用上市公司当年的员工人数的自然对数来控制公司规模的影响。 具体变量定义见表(1)。

本文将盈余管理程度用两个研究变量表示|DA|和|Below|,所以将同一个模型分成两个类别。针对研究假设1,建立模型1:

|DA|=?琢0+?琢1Control+?琢2Control+?琢3SD+?琢4LEV+?琢5ROA+?琢6Growth+

?琢7LnNumber+ξ1

|Below|=?琢0+?琢1Control+?琢2Control+?琢3SD+?琢4LEV+?琢5ROA+?琢6Growth

+?琢7LnNumber+ξ1

针对本文研究假设2,建立模型 2 :

|DA|=?茁0+?茁1SR+?茁2CR+?茁3SD+?茁4SI+?茁5LEV+?茁6ROA+?茁7Growth+?茁8LnNumber+ξ2

|Below|=?茁0+?茁1SR+?茁2CR+?茁3SD+?茁4SI+?茁5LEV+?茁6ROA+?茁7Growth+?茁8LnNumber+ξ2

针对本文研究假设3,建立模型 3 :

|DA|=?姿0+?姿1SR+?姿2CR+?姿3SD+?姿4SI+?姿5LEV+?姿6ROA+?姿7Growth+?姿8LnNumber+?姿9State+ξ3

|Below|=?姿0+?姿1SR+?姿2CR+?姿3SD+?姿4SI+?姿5LEV+?姿6ROA+?姿7Growth+?姿8

LnNumber+?姿9State+ξ3

四、实证检验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2)。总样本组为 723 家上市公司, 其中国有组 386 家, 非国有组 337 家。 首先对线上项目盈余管理值| DA|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 丛下表可以看出 DA 的数据分布特征,| DA| 的均值为 0.518916 , 中位数为 0.332729 , 标准差为 0.64649 ,最大值为 5.6394 ,最小值为 0.0014 ;均值略高于中位数,最大值与最小值相差较大, 数据分布较不集中。 此外 1/4 位数是 0.142305 3/4 位数是 0.639994 。 线下项目盈余管理|BELOW | 的均值为 0.034791 , 中位数为 0.027323 , 标准差为4.84638 ,最大值为 1.0827 ,最小值为 0 ;均值高于中位数,最大值与最小值相差较大,数据分布较不集中。 此外 1/4 位数是 0.015322 , 3/4 位数是 0.043002 。终极控制人控制权的均值为 37.564% ,中位数为 36.69% ,标准差为 0.14617 ,最大值为 1 , 最小值为 3.94% , 最大值为 100% 。 可见, 我国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比例普遍偏高 . 终极控制人拥有的所有权比例的平均值为 30.548% , 中位数为28.31% , 标准差0.16282 , 最大值为 92% , 最小值为 23.9% , 此外 1/4 位数是18.614% ,3/4位数是 41.349% 。 终极控制人两权分离度的平均值为 0.0701 ,中位数为 0.00744 ,表明一半以上的企业两权分离情况较小,最大值 0.4234 表明部分企业的两权分离度较高。独立董事所占比例平均值为 0.3609 ,表明绝大部分公司的独立董事比例己经达到证监会所要求的标准(独立董事占董事总数的1/3 以上 ) 。 用来衡量股权制衡程度的SI的平均值仅为0.1892, 说明第二至十大股东所持股份较少, 其余的大股东很难对终极控制人形成制衡作用,一股独大现象非常严重。

(二)相关性分析 变量的相关性检验结果见表(3)。 结果显示, 线上项目盈余管理程度| DA | 与现金流权比例、 控制权比例、 控制权比例的平方、两权分离度、 独立董事比例、 股权制衡度、 资产负债率、 ROA 、 成长性和企业规模等变量正相关。 线下项目盈余管理程度|BELOW|与现金流权比例、 资产负债率、 ROA 正相关, 与控制权比例、 控制权比例的平方、 两权分离度、 股权制衡度、 独立董事比例、 成长性和企业规模等变量负相关。有些变量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共线性问题。 现金流权和控制权比例 ( 控制权比例的平方 ) 之间, 相关系数为 0.835(0.830) ;控制权比例与控制权比例的平方之间,相关系数为 0.972; 其余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都在 0.8 以下,对于模型的建立没有不利影响。本文将考察终极控制人现金流权、 控制权、 两权分离度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影响, 为避免现金流权与控制权的共线性问题, 本文将现金流权比例与控制权比例、 控制权比例的平方项纳入不同的模型。 为避免终极控制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比例与其平方项之间的共线性问题,模型中将终极控制人拥有的控制权比例进行标准化,标准化过程为控制权比例减去均值后除以标准差。

(三)回归分析本文进行以下回归分析:

(1)终极控制人控制权与公司盈余管理回归结果见表(4)。第一,终极控制人控制权与公司线上项目盈余管理。列 1 表示终极控制人控制权与公司线上项目盈余管理程度多元 OLS 回归的结果,回归方程的 F 值为 10.663 ,显著性概率为 0.000, ,说明该方程整体有意义。从回归结果来看, 控制权比例的平方( SqrControl ) 与上市公司线上项目盈余管理 |DA| 在 10% 水平上显著正相关。 这与假设 1 相符, 即盈余管理与终极控制人的控制权呈现 U 形关系, 盈余管理首先随着终极控制人所有权的增大而降低, 而后随着终极控制人所有权的增大而增大。 这表明在公司治理中, 终极控制人在拥有较低控制权时, 终极控股人没有较大动力和能力通过线上项目操纵盈余。 当终极控制人拥有超过其现金流权较高的控制权时, 有动机有能力通过线上项目谋求控制权私利。独立董事比例与公司盈余管理程度在 5% 的水平上呈显著正相关, 这与预期正好相反。 说明在我国上市公司,或者至少在本文的研究样本中, 独立董事并没有发挥人们预期的代表广大中小股东利益对上市公司终极控制人进行监督的职能。公司的股权制衡与盈余管理正相关, 这说明上市公司的第二至第十大股东可能没有很好地发挥参与公司治理的职能, 但这一结论得不到统计意义上的证据支持。公司的 ROA 与盈余管理程度正相关,且在 1% 的水平上显著,这与预期的符号相反。 但这也说明, 上市公司的应计利润受到其财务业绩的影响, 作为衡量企业财务业绩的 ROA, 当其不断提高时, 公司高管可操控的非正常应计利润项目数与绝对值更多,也即公司非正常的应计利润与其财务业绩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公司的成长性与盈余管理在 5% 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这与预期的符号一致。首先, 处于成长期的公司, 有较多的不确定因素, 公司的成长机会越多, 约有压力迎合盈余预期增长, 而且公司成长机会越多, 意味着公司需要进一步的支持,可能存在较大的融资需求等,公司也越有动机进行盈余管理进行“包装”。公司规模与盈余管理程度在 10% 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 说明当公司规模越大, 组织复杂程度越高, 实施盈余管理行为的隐蔽性越大, 内外部相关利益者均不易直接察觉,从而导致发生盈余管理的可能性增大。 资产负债率与盈余管理程度在 10% 的水平上呈显著正相关。 这说明在资本结构方面,负债越高的企业违反债务契约的可能性越大,管理层有通一方面有为了获得配股降低资产负债率的盈余管理动机, 另一方面也有通过盈余管理避免违约的强烈动机。第二,终极控制人控制权与公司线下项目盈余管理。列 2 是终极控制人控制权与线下项目进行多元 OLS 回归的结果,回归方程的 F 值为 32.616,显著性概率为 0.000,,说明该方程整体有意义。从回归结果来看,控制权比例的平方(SqrControl) 与上市公司线下项目盈余管理|BELOW| 在 1%水平上显著正相关。 这与假设 1 相符, 即盈余管理与终极控制人的控制权呈现 U 形关系,盈余管理首先随着终极控制人所有权的增大而降低, 而后随着终极控制人所有权的增大而增大。 这表明在公司治理中, 终极控制人在拥有较低控制权时, 终极控股人没有较大动力和能力通过线下项目操纵盈余。 当终极控制人拥有超过其现金流权较高的控制权时, 有动机有能力通过线下项目谋求控制权私利。在线下项目法下, 独立董事比例与公司盈余管理程度正相关, 这与预期正好相反, 但是与上述线上项目盈余管理程度回归的结果相同。 说明在我国上市公司, 或者至少在本文的研究样本中, 独立董事确实没有发挥人们预期的代表广大中小股东利益对上市公司终极控制人进行监督的职能, 由于多种原因, 独立董事可能无法有效控制通过操纵线下项目发生的盈余管理行为在线下项目法下, 公司的股权制衡对与盈余管理正相关,且在 10%的水平上显著, 这说明上市公司的第二至第十大股东可能没有很好地发挥参与公司治理的职能, 甚至迫于终极控制人的压力, 或者与终极控制人相互勾结操纵盈余。在线下项目法下,公司的 ROA 与盈余管理程度负相关,不显著,这与上述线上项目盈余管理回归的结果正好相反, 但是预期的符号一致。 可能是由于线下项目盈余管理比向上项目盈余管理更好识别, 公司财务业绩越高,通过线下项目进行盈余管理的程度就越低。在线下项目法下, 公司的成长性与盈余管理负相关, 不显著, 这与上述线上项目盈余管理回归的结果正好相反, 但与预期的符号一致。 可能由于线下项目盈余管理比向上项目盈余管理更容易识别,处于成长期的公司为了吸引市场的参与者对其关注、 避免声誉受损, 会尽量避免采用隐秘性较差的线下项目手段操纵盈余,而更多地采用线上项目的盈余管理。在线下项目法下, 公司规模与盈余管理程度在 1%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 资产负债率与盈余管理程度在 10%的水平上呈显著正相关。 这与上述线上项目盈余管理程度的回归结果均一致, 说明公司规模越大, 发生盈余管理的可能性增大。 在资本结构方面,负债越高的公司有实施盈余管理的强烈动机。

篇(11)

一、引言

目前有关公司治理与绩效相关性的研究主要见于以下三方面:第一,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的相关性。国外学者主要有正反两方面的观点,利益趋同论认为股权集中型的公司相对股权分散型的公司具有较高的经营成果和市场表现;利益侵占论认为股权分散型公司绩效要优于股权集中型的公司。国内学者许小年、王燕(2000)的研究表明,国有股所占比重与公司绩效呈负相关的关系;陈晓、江东(2000)发现,国有股与公司绩效负相关关系只存在于竞争性强的行业;周业安(1999)、于东智(2001)的研究结果表明国有股比例和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巢秀梅(2009)发现,股权集中度对中国民营企业的治理绩效具有一定的积极影响。第二,董事会与公司绩效的相关性。国外学者对这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董事会的规模、领导结构、独立性等方面。国内学者以李维安(2006)的研究为代表:控股股东性质、行业因素会对董事会治理水平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治理绩效与董事会治理水平之间呈现一种倒U曲线关系。第三,高管人员薪酬与公司绩效的相关性。国外有学者发现,上市公司CEO的薪酬不仅高,薪酬结构所体现的激励效果也很明显;Kaplan(1989)和Smith(1990)的研究表明,经理人员持股对公司的经营绩效具有激励效应。我国学者的研究表明,上市公司的经营绩效与公司管理层持股比例之间基本不相关。但部分学者的研究却发现,成长性较高的公司,经营绩效的提高与经营者因股权激励而增加的持股数量显著正相关。

二、研究设计

(一)模型构建典型相关分析是研究两组变量之间相互关系的统计分析方法。采用主成分分析提取成分的原则,将两组变量各自通过线性组合成典型变量,原来两组变量之间的相关,转化为研究从各组中提出的少数几个典型变量之间的典型相关,从而减少研究变量的个数。实际应用中根据典型相关系数的显著性检验和典型变量所包含的信息量,确定保留前若干对典型变量。典型相关分析方法的数学原理可以用公式表示如下:设随机向量X=(x1,x2,…, xp),Y=(y1,y2,… yq),X,Y的方差矩阵为:Cov=XY∑=∑11∑12∑21∑22。其中,∑11是第一组变量的协方差阵, ∑12、∑21是第一组与第二组变量的协方差矩阵, ∑22是第二组变量的协方差矩阵。为了研究两组变量X与Y之间的典型相关关系,做出二者之间的线性组合:U=a'X=a1x1+a2x2+…+apxpV=b'Y=b1y1+b2y2+…+bqyq。在x,y及∑给定条件下,即是求a,b使U与V之间的相关系数:r=cov(U,V)/达到最大。对所求得的典型变量,还需检验其显著性,只有通过检验的典型变量才能用来进行经济分析。典型相关系数显著性检验,主要采用的是巴特来特(Bartlett)关于大样本的χ2检验。

(二)变量选取 本文主要从治理结构和治理行为两方面建立指标体系(表1)所示。前3个指标侧重从治理结构方面考察治理,后3个指标侧重从治理行为方面考察治理。公司绩效主要指标体系如(表2)所示。其中,净资产收益率、资产报酬率和每股收益反映公司的盈利能力;总资产周转率反映公司的营运能力;净利润增长率反映公司的发展能力;资产负债率反映公司的偿债能力。

(三)样本选取和数据来源本文随机选取了沪深两市280家上市公司为样本,考虑到治理的时滞性,选取2008年的治理数据和2009年的绩效数据用于实证分析,数据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部分数据由公司年报整理而成。另外,鉴于典型相关分析是基于协方差矩阵或相关矩阵来进行的,这里的相关矩阵实际上是Pearson 的积差相关,反映的是变量之间的线性相关关系,本文在实证分析前已经对适度指标进行了正向化处理。

三、实证结果分析

(一)相关性和显著性分析 运行SPSS13.0统计软件,调用CANCORR程序进行典型相关分析,得出典型相关系数及其检验结果,如(表3)和(表4)。可以发现,第一组典型相关系数较高,且典型变量的典型相关性比较显著(Sig小于0.05),表明相应典型变量之间密切相关;因此,本文将选取第一组典型变量作为分析依据,用“公司治理”变量组解释“公司绩效”变量组。

(二)典型变式分析典型系数是观测变量转换为典型变式的权数,由于典型变量是多个观测变量的线性组合,所以典型系数相当于偏回归系数。本文根据SPSS输出结果,采用标准化的典型系数给出第一组典型变式U1、V1,如下所示:

U1=-0.609X1-0.310X2+0.07X3-0.049X4-0.734X5+0.693X6

V1= -1.797Y1+0.526Y2+0.637Y3-0.04Y4+0.54Y5+0.346Y6

由典型变式可知,公司治理的主要因素有X5、X6、X1,典型系数分别为0.734、0.693、0.609,说明公司治理中影响公司绩效的主要因素是担保率(X5)、关联交易比重(X6)和股权集中度(X1);典型变量V1与Y1呈显著相关,说明在影响公司绩效的因素中,净资产收益率(Y1)占有主要地位,其次V1与Y3、Y5、Y2中度相关,说明每股收益、净利润增长率和资产报酬率也是反映公司绩效的重要指标。

(三)典型结构分析 结构分析是依据原始变量与典型变量之间的两两简单相关系数给出的,该相关系数也称为典型负载系数,它是典型系数的一个补充信息。由(表5)知,X5、X6、X1与治理的第一典型变量U1均呈高度相关,说明担保率、关联交易比重和股权集中度在反映公司治理方面占有主导地位;同时,X5、X6、X1与公司绩效的第一典型变量V1中度相关,说明担保率(X5)、关联交易比重(X6)和股权集中度(X1)是治理中影响公司绩效的主要因素。公司绩效的第一典型变量V1与Y1、Y3、Y5、Y2的相关系数均较高,体现了净资产收益率(Y1)、每股收益(Y3)、净利润增长率(Y5)和资产报酬率(Y2)在反映公司绩效中占有重要地位。由于第一对典型变量之间中度相关,导致治理中X5、X6、X1 变量与公司绩效的第一典型变量V1呈中度相关,而公司绩效中的Y1、Y3、Y5、Y2与治理的第一典型变量U1也呈中度相关,这种一致性反映了公司治理对绩效的影响。综合实证分析结果,可以得到公司内部治理与绩效的典型相关示意图,如(图1)所示。

(四)模型解释力分析 冗余分析包括组内代表比例和冗余指数,前者也称第一典型冗余,表示一组变量的方差被其自身典型变量解释的百分比;后者称为第二典型冗余,表示一组变量的方差被对方典型变量解释的百分比,也是交叉的总方差共享比例,其大小表示一对典型变量分别能够对另一组变差相互解释的程度大小。其计算公式为: (某侧的) 冗余指数= 典型相关系数的平方×(本侧) 代表比例。冗余指数越大,表示一对典型变量分别解释对方组原始变量的能力就强,典型变量的代表性就越好。从(表6)可以看出,典型变量U1和V1较好地预测了对应的那组变量,而且交互解释能力也比较强。来自公司绩效变量组的方差被内部治理的典型变量U1解释的比例为33.0%;来自内部治理变量组的方差被公司绩效的典型变量V1解释的方差比例为33.4%。

四、结论

本文运用典型相关分析,研究了公司治理与绩效的相关性,得到以下结论:在反映公司治理的因素中,担保率(X5)、关联交易比重(X6)和股权集中度(X1)最为重要;另外,净资产收益率(Y1)、每股收益(Y3)、净利润增长率(Y5)和资产报酬率(Y2)则是反映公司绩效的主要指标。并认为,公司治理与绩效之间呈中度相关。其中,担保率(X5)、关联交易比重(X6)和股权集中度(X1)是影响公司绩效的主要因素,因此,企业必须合理规划股权结构,避免过度担保和非公允关联交易,以减少公司治理对绩效的负面影响。

*本文系2009年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行为监控体系研究”(项目编号:09YJA630101)及2010年辽宁省教育厅项目“我国上市公司治理风险与公司绩效相关性研究”(项目编号:W2010308)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李维安:《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指数与治理绩效的实证分析》,《管理世界》2004年第2期。

[2]李维安、唐跃军:《公司治理评价治理指数与公司业绩》,《中国工业经济》2006年第4期。

[3]施东晖:《股权结构、公司治理与绩效表现》,《世界经济》2000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