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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生态环境的建议大全11篇

时间:2024-01-25 14:47:26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对于生态环境的建议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对于生态环境的建议

篇(1)

1 环境类研究生协同创新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与发展,国民生产总值跃居全球第二。与此同时,我国资源的土地、环境和劳动力的使用率成本不断上升,传统的低成本竞争优势已经逐渐弱化,因此,经济发展方式需加速向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的轨道转型,创新越来越成为国家发展的当务之急。创新发展的根本在于人才。作为国民教育顶端的研究生教育是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主要来源,是人才第一资源和科技第一生产力的重要生产力的重要结合点,在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是我国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着力点,也是提升国家竞争力的关键所在。

2 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创新是人们长期从事实践活动总结出来的成果,是科学认知的突破,是人们在生产实践和科学研究过程中不断认知、了解、积累和突破的结果。目前我国研究生突出表现为课本知识丰富,但创新精神和创新素质不足。而研究生的培养模式主要以导师个人为主体,没有形成协同培养研究生的创新环境。这种培养方式对于创新能力偏弱的地方高校,由于导师个体的培养能力、培养方式及培养条件的限制,没有形成协同培养研究生的创新环境,导致高校创新能力建设水平较低。2011年,我国在高等教育系统协同创新推进“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即:2011协同创新计划)。通过有效汇聚创新资源和要素,突破创新主体间的束缚,充分释放彼此间“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进而实现深度合作,达到协同创新。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这胆大主体任务之间如何互相协调以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是协同创新的重中之重。

在创新要素聚集过程中,重点学科、创新平台、创新团队都是凝聚创新人才的主体,而行业产业又是环境类创新人才的需求主体。环境类学科作为具有重要产业依托的学科,需要通过与产业协同,构建“学科―平台―团队―产业”相协同的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机制,提高环境类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通过“学科―平台―团队―产业”协同,开展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科研更好地实现环境类研究生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目的。

3 环境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主要特点

3.1 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需要深度聚集学科、平台、团队等创新要素

以重庆工商大学环境类硕士生培养为例,现有的环境类5个硕士点分散于多个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进行培养,通过聚集创新要素,可以实现高校创新能力提升与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的协同互促。

3.2 环境行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对研究生培养提出了新的创新能力要求

环境相关行业和产业已经得到进一步发展,要求环境类研究生具有与时代相符合的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这也为环境类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

3.3 学科―平台―团队―产业协同的机制有助于提升研究生的创新能力

目前,重庆工商大学已经建设了“环境与能源化工协同创新中心”,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是协同创新中心的三大任务之一。这需要从协同创新体的建设入手,建立研究生培养的重点学科、创新平台、创新团队与行业产业之间的协同机制。

4 学科―平台―团队―产业协同的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对策建议

4.1 学科素养培育

依托环境与能源化工协同创新中心所在的环境科学与工程重庆市一级重点学科,由学科点对本学科内的5个环境类硕士点的学科素养培育进行整合,制定5个环境类硕士点的大类学科基础培养方案,协同培养环境类研究生宽口径的环境学科素养、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让研究生对自己的方向有更准确的定位,明确自己的研究方向,掌握基本的研究方法,具备从事本行业研究的基本职业素养,善于发现问题、探讨问题、解决问题。

4.2 平台交叉实验

整合环境与能源化工协同创新中心的两个省部级创新平台,以协同创新体统一消除不同创新平台之间的界限,统一分配5个环境类硕士点的研究生在不同的平台进行分组实验,组织创新平台的环境类研究生进行交叉实验培养,有计划的在科研平台进行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目前,科学问题再不是单一的专业知识,往往涉及到多个学科的综合知识,因此,传统的仅仅依靠单一的学科知识解决科学研究的问题已经不太现实,这就需要培养研究生多学科交叉融合知识的能力,锻炼研究生多角度、多方面思考问题的方法。

4.3 团队融合创新

多学科导师组成的科研团队的培养模式必然会产生多学科之间的交流与融合,能够将多学科的背景、专业知识、思维方式及科研能力相结合,以发挥其最大优势,这种培养模式能够更好的适应当前形势下研究生培养的需求。

融合环境与能源化工协同创新中心的4个省部级创新团队,结合创新团队融合承担的国家级和省部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实施,鼓励5个环境类硕士点的围绕跨团队的重大科研任务开展创新研究,进一步拓展研究生的重大科研创新能力。

4.4 行业协同对接

根据协同创新体中重庆化医集团、重庆远达环保等行业产业的高层次创新人才需求,凝练创新方向以实现与环境类行业产业的需求对接互动。有计划地组织环境类研究生在行业产业的企业工程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研究活动,培养符合行业产业需求的创新能力,实现创新成果向行业产业的转化。

5 结束语

多学科、多平台的协同创新方法培养研究生是一个系统而且复杂的过程,高等院校是这一过程中至关重要的环节。高等院校要积极发挥自己的优势,为国家培养新环境下需要的综合性研究生。

【参考文献】

[1]王玉龙,曾庆军,薛文涛,等.跨学科研究生协同创新机制研究[J].中国电力教育:中,2012(9):16-17.

[2]高永毅,唐果,李鑫.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问题研究的研究方法[J].中国电力教育:中,2013(3):8-10.

[3]季晶.推进高校协同创新提升科研服务能力[J].科教导刊(上旬刊),2011,12: 024.

篇(2)

1 明确补偿主体责任主体

1.1 煤炭生产企业的恢复责任

针对矿区土地复垦问题,《矿产资源法》、《水土保持法》《土地复垦条例》都规定了“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煤炭生产企业直接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与破坏,因此,煤炭生产企业应是对煤矿区生态环境进行恢复的直接责任主体。

1. 2 政府的恢复责任

对于计划经济时期内形成的大量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难以找到责任人或责任人已经灭失的,应由政府负主要恢复责任。政府承担的主要义务包括: 成立专项恢复治理小组, 提出已报废和即将报废煤矿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的实施方案, 并组织方案的实施。

1.3 煤矿区生态环境补偿责任主体

煤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补偿的责任主体应是煤炭生产企业、国家(中央和地方政府)、煤炭资源输入地区、煤炭消费者和消费企业等煤炭资源开发的受益者。

2 补偿途径与方式

在煤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补偿过程中, 补偿主要有以下4个途径:

2.1 国家补偿

对煤矿区生态环境的恢复,直接关系着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此,中央政府应对煤矿区生态环境(尤其是历史遗留环境问题)的恢复给予一定财政拨款和补贴,或通过项目支持形式对重点煤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地方政府也应安排配套资金。

2.2 区域补偿

区域补偿主要是指煤炭资源输入地区(如华东、华南地区)对煤炭资源输出地区(如晋陕蒙地区)的补偿或东部发达地区对西部产煤落后地区的补偿。如山西省将部分煤炭资源输出至浙江省,而煤炭资源的开发对山西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破坏,这些生产活动给山西省带来了环境损失,则应当由受惠地区浙江省反哺煤炭资源输出地山西省。

2.3上游产业与下游产业之间的环境补偿

上游产业煤炭企业为下游产业如电力、冶金、化工、建材企业提供了煤炭资源,却造成了煤矿区的环境破坏,煤炭工业经济发展往往更多地受生态保护责任的制约而不如下游产业发达,受益的下游产业应当反哺煤炭企业。

2.4 自我补偿

煤炭资源城市或省区地方政府对直接从事煤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个人和企业进行的补偿。

3 合理确定保证金的征收渠道、标准与办法

3.1 多渠道筹集废弃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

3.1.1 政府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转移支付

目前矿产资源补偿费是用于矿产资源勘查,用于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比例很少,而且补偿费用返还到资源所在地的比例也非常小。应当明确规定矿产资源补偿费按一定比例用于生态环境治理, 使生态治理费用合法化;调整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分成比例,并对地方分成资金的流向做出相应的规定,使更多的补偿费留给资源所在地,使之实至名归,体现补偿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地区的原则。

3.1.3 矿产资源输入地区的转移支付

根据矿产资源的流量,对矿产资源销售价格进行按比例提取废弃矿山保证金,通过输入地政府向输出地政府财政转移的支付方式来实现,也可由矿产资源富集区政府根据矿产资源输出情况,按照比例统一征收废弃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

3.2 以重置成本确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征收标准[1]

以现有的技术水平,还拿不出能客观评价生态环境资源损失的标准,矿山开发所造成的环境破坏难以货币化,加之矿山开发波及影响范围广,涉及行业和人口多,因而生态损害程度难以准确测算。

因此,按照重置成本法来确定矿产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征收标准更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当然,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收取,应该略高于可能产生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费用,这样可促使单位和个人尽早采取措施,积极去恢复和治理;如果过低,就难以达到用经济手段管理矿山环境的目的。

4 适合我国的保证金制度的方法与建议

4.1 加大中央财政对生态环境治理恢复的转移支付力度

加大国家对资源省份的政策倾斜,尤其是加大对在计划经济时代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老工业基地和一些闭坑的老矿区的环境治理和保护的专项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等中央财政转移支持力度[3]。政府的直接预算支持和各种专项补贴以及必要的政策支持,是资源型产业得以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

4.2 制定实施区域间、上下游产业之间的生态补偿政策

可以通过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向中西部煤炭产区提供援助资金或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直接或变相补偿西部地区[4]。还可以在煤炭源价格中增加部分环境补偿费用或对煤炭消费企业征收环境恢复补偿税(费),将这些税收或收取费用用于对煤炭企业进行环境补偿。

4.3 征收生态环境税

对一切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其污染、破坏环境资源的程度进行征收[5]。可以对资源型城市给予税收全额返还,专款专用。所返还的税收专门用于资源开采的生态环境治理。通过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统一的生态环境税。设立固定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资金渠道,不仅可以统筹解决生态保护和建设资金问题、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投入的规范化、社会化和市场化,而且可以消除部门交叉、重叠收费、资金使用效益低的现象。

4.4 引入市场经济手段[6]

4.4.1 排污交易制度

目前由于中国的排污许可证制度还没有全面实施,排污权交易还处于试点阶段。建议尽快健全排污交易制度,利用市场规律保护和改善煤矿区生态环境质量。

4.4.2 配额交易制度

配额交易是利用市场机制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京都议定书中清洁发展机制(CDM)关于削减二氧化碳是配额交易的重要实施途径之一。我国在煤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补偿问题上可以借鉴此机制,积极开展配额交易制度,实现发达地区对落后地区的补偿。

5 结语

建议现阶段我国煤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补偿办法应以国家补偿和煤炭生产企业补偿为主,自我补偿为补充,并逐步开展区域补偿和下游产业对上游产业补偿的办法较为切实可行。由于煤矿区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的缺乏,现阶段补偿的方式应以资金补偿为主。但从长远来看,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教育和技术形式的补偿即造血型补偿,能帮助煤矿区增加可持续发展能力,形成自我发展机制,使外部补偿转化为自我积累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参考文献

[1] 卜华,吴丽君,曹创. 煤炭成本核算体系的研究[J].中国矿业,2007,16(3):64-66

篇(3)

水利工程是一个统称,它包含很多内容,例如防洪、灌溉、发电、水资源保护,新建的、扩建的、修建的水利建设工程及其附属工程。也有一种解释是通过对地表水及地下水的控制和调整,达到最有利于我们的工程。这两种解释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通过改变,让水资源朝着有利于人类的方向发展。水是人类的生命之源,没有水的世界不敢想象,自然界的水不完全是人类需要且适用人类的水,基于此情况,人们才大兴水利建设,控制水流,即可疏导抗洪,也可进行水资源的调配,例如中国的南水北调工程,就把南方充足的水资源引流到北方水资源相对较缺的地方。按照梳理工程的功能特性分类,水利工程分为防洪工程,农田工程,水利发电工程及海涂围垦工程等。这些水利工程都是根据不同地方的水资源的不同使用方式,最大限度的发挥水资源在当地的作用。

(2)影响环境的因素。

水利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体现在对周围地质的影响、周边生活的影响和陆生生态的影响。其中对陆生生态的影响最大,关系到水域周围的生态链的建设。

(3)如何加强生态水利建设。

首先要从水利工程规划入手,提高规划水平。要全面认清开发水域的水资源生态系统,合理安排水资源的开发和使用。尽力做到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高效,节能。提高规划水平,可从以下几方面提高:a.要实地调查研究,尽可能的提出多种建设方案以备选择;选择适合当地自然特色的最优方案并提出建设工程的规模,工程规模的确定一定要按照当地资源确定,切不可盲目。要请相关专业专家在当地进行实地考察,对当地的地形,地貌,水流做出勘测,在技术层面给出最准确的建议。b.政府要完善与生态水利建设有关的相关法律,对于不适宜进行大规模水利施工的区域,例如国家及地方自然保护区,著名的风景区,世界自然遗产,国家自然遗产等区域,进行必要的保护,规定可开发建设的区域,不可开发建设的区域,同时禁止进行大规模以上的水利建设。从保护环境,保护当地自然生态环境入手,对严重破坏当地自然环境和生态资源的水利建设项目,重新考评,无法达标的建设项目,要立即停止建设,减少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再次破坏。c.转换开发思路,由于现阶段征地成本的日益增高,对于移民量少,占用农用地少的地方,可充分开发,甚至是100%开发,但是对于移民较多且占用耕地多的地方,可不开发或折半开发。水利工程建设不能总看眼前既得利益,也要向长远看齐。对当地的自然生态资源尽到应尽的责任。要做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赢。

2生态化防洪工程的规划建议

(1)在防洪工程的建设过程中要实行经济效益11:25:45和环境生态效益兼顾的原则,如果两者不能同时兼得,也要首先考虑生态环境利益。

对于生态环境来说,破坏只需一天,但是恢复却需要十年甚至更长时间。因此在进行防洪工程建设开始的时候,一定要疏通整治河流上游、下游、周边的地理环境,生态环境,围绕这些,进行防洪水利工程的建设。

(2)堤线布置和堤形选择的方式要以生态环境的保护为前提。

人为改变河流的流向,使河流统一化,会直接影响当地水域的物种。故,再此建议在水利工程建设中,补充几点关于保护当地山川湖泊的技术要求,尽量保留当地水域应有的湿地或浅滩。在防堤宽度上尽量采取宜宽不宜窄的原则。尽量做到防堤的功能在保护土地的前提下实现。

(3)关于河流的断面的建议。

在河流断面的设计上尽量要求不要违背当地的自然河流的河床特点,避免因人为化设计河流断面导致河流的均一化。河流的断面设计要与当地的自然环境相适应。

(4)岸坡的防护结构。

在水利生态建设过程中,交错的岸坡防护结构对当地的生态环境破坏最严重。因此,岸坡的防护结构应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角度出发,在满足工程功能需求的前提下,进行岸坡防护的设计。

篇(4)

关键词:

土地利用;生态环境评价;体系建构;问题及建议

一、土地利用过程中的生态环境评价概述

(一)内涵及定位

土地规划利用中的环境评价指的是在规划和实施土地利用之后,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预测、分析以及评价,提出能够预防以及降低不良影响的建议及对策,以及跟踪监测的制度和方法,因此生态环境评价也属于战略性的评价。一般环境评价的狭义仅仅指的是生态环境评价,而环境评价的广义内容还包括经济、社会等方面的评价。在土地利用的过程中,生态环境评价是指土地进行规划和利用之后,对环境可能导致的生态环境影响做出的评价,即土地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变化对其所处生态环境的影响和改变,包括土壤、气候、水体、大气以及生物等方面的影响。

(二)作用及意义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是总体规划土地利用中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基础,其不仅能够促使生态系统维持良好的完整性以及稳定性,还能够确保土地利用过程中生态环境的发展能够健康稳定。同时在进行生态环境评价的过程中,还需要对社会环境以及经济环境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价。

二、土地利用过程中生态环境评价体系的建构

(一)区域范围

在土地利用的过程中的生态环境评价,其评价效益的方向、重点以及目的都存在较大的差异,且评价的数据来源、区域范围以及技术手段等也存在较大的差别,因此还没有建立起比较完整且接受度广的评价方法以及指标体系。已有的环境评价体系大多都维持在评价静态的基础上,而对于生态的变化以及动态方面还缺乏可视化的分析评价和应用。目前在生态环境评价体系中,其区域范围的研究从国家、省市区以及生态区和流域区等的空间尺度均由不同,可以看出研究覆盖的范围非常广。同时在进行评价的过程中,对于各层级的尺度空间的环境质量都进行了科学的调控和评价,这表明了土地利用过程中生态环境评价研究和保护已经逐渐获得了各级政府部门的大力推广和高度重视。

(二)数据来源

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土地利用中生态环境评价体系建构中的来源的数据也发生了较大的改变,从传统的详查土地利用的数据、单一的土地分布图,逐渐发展成了利用遥感卫星来获取高精度的土地数据(例如NOAA/AVHRR、SPOT)以及DEM数据等。例如在策勒绿洲这一地区,利用不同时期的遥感卫星图像来获取数据,然后计算出不同时期内各个样本的沙化面积或者弃耕面积。同时采用GPS来对实地进行定位,并借助GIS平台来对实地的面积进行计算,从而制作出了利用土地时的类型图。

(三)技术手段

目前在土地利用中生态环境评价体系建构中,使用的技术手段主要有:GPS、RS、GIS等,例如中科院曾利用生态环境研究所在调查实地以及收集大量数据的基础上,对新疆地区的生态环境做了分级,并得出了整个地区的生态环境评价的等级划分以及质量情况。而宁夏地区则利用数学模型中的模糊加权,以及GIS空间评价分析技术,对土地利用过程中的生态环境进行了评价,同时还对多个渠道获得的地质信息以及环境信息进行了综合的评价和分析,从而将该地区的环境质量划分成了5个等级,即良好、较好、中等、较差、差等,进而制作出了综合评价环境质量的分区图。另外以GIS技术手段为代表的“3S”生态环境评价技术获得了较大的发展和进步,从而为土地利用过程中生态环境评价创造了更加准确、快速、及时的数据以及处理工具,新技术的不断发展能够极大地提高土地利用过程中生态环境评价的科学性以及准确性。

(四)评价指标

我国在土地利用的过程中,生态环境评价体系中关于评价指标的研究和发展起步相对较晚,且仍然处于探索的阶段,因而在评价指标方面还尚未形成相对统一的体系。在研究专题的过程中,不仅要按照环保总局选取指标的相关标准要求,还要按照各地区的具体情况来对评价指标进行合适的选取,因此土地利用过程中的生态环境评价体系还未选择出相对统一的评价指标。例如在对江河源区土地利用进行生态环境评价时,要对该地区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解和分析,利用国内监测环境总站处的生态环境评价的权重值以及质量指标,将水网密度、生物丰度、土地退化、植被覆盖以及污染负荷作为综合评价该地区的五大环境质量指标。

(五)评价方法

由于土地利用过程中的生态环境评价本身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因选择的评价方法也需要集成综合的方法以及大系统的复杂理论,并将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结合起来,将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硬技术与软科学、传统方法与现代方法有效结合起来。目前,在土地利用过程中的生态环境评价方法主要6种:层次分析法、指标评价法、主成分分析法、神经网络人工评价法、聚类分析法以及关联度灰色分析法。

三、土地利用过程中生态环境评价体系中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土地利用过程中生态环境评价体系存在的问题首先是缺乏统一的评价指标,且在评价的过程中,选择评价指标时也缺乏准确的依据,因而使得选取的指标缺乏一定的指导性以及科学性。各个地区一般是根据数据采集的难易程度以及自身的需要来选取评价的指标,但对于这些指标的精度没有进行统一的评价,因而使得各个区域之间生态环境评价的结果缺乏有效的可比性,再加上度量的标准也没有进行统一,从而导致评价的结果缺乏足够的权威性以及可信度。其次就是很多地区在生态环境评价的过程中,还缺乏相对完善的技术手段以及评价方法,因而使得生态环境评价的顺利进行和科学实施受到了一定的阻碍。最后是土地利用过程中生态环境的评价及其结果的使用还缺乏有效的链接,这主要由于未对评价结果的精度进行有效的评价,从而使得其缺乏良好的指导性以及实用性。因此在获取评价结果之后,应最大程度地将其应用到实际过程中去,以达到调控土地利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二)改进建议

在土地利用过程中的生态环境评价首先要建立统一的评价指标以及评价的原则,要确保各个地区生态环境的评价能够具有统一的控制依据以及判断依据。指标的选择必须符合环保总局制定的统一标准和要求。因此可以利用水网密度、生物丰度、土地退化、植被覆盖以及污染负荷等五大评价指标来进行评价,确保评价的结果具有良好的权威性以及可比性。另外还要加强评价结果在保护生态中的利用,这样才能将其现实意义充分发挥出来。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土地利用过程中生态环境评价体系的构建,不仅要结合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同时还要选择科学的评价方法和技术手段,并采用统一的评价指标,从而有效地确保生态环境评价的体系以及成果具有良好的科学性以及权威性。

参考文献

[1]司马文妮.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利用问题研究[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1.

[2]殷继勇.村镇土地可持续利用评价与战略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13.

[3]王波.基于景观生态学的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2013.

[4]谈兵.基于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耦合的城市土地利用效益评价[D].武汉科技大学,2013.

篇(5)

一、前期所做的主要工作

1、高度重视。两次召开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郑家驿镇当前生态环境工作,梳理生态环境问题。成立环保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中央环保督察期间配合和统筹协调工作。

2、迅速行动。按照“外紧内松”的原则,通过镇生态环保工作群调度环保工作,营造舆论氛围;开展了郑家驿镇生态环境整治“春雷行动”在全镇范围开展地毯式的生态环境整治行动。

3、密集巡查。从3月15日开始,由镇生态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党委书记胡强、镇长刘德红、分管副书记简浩的带领下,开展了密集巡查,对巡查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现场进行了交办,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启动约谈问题企业负责人方式推动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4、及时上报。对于镇域比较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如鑫农公司沅江段侵占岸线,未复绿问题;桃源县紫天建筑垃圾消纳有限公司原料堆场未覆盖和噪音污染问题等,及时取证,在多次交办整改后形成材料上报县生态环境分局,并通过保密邮箱请求县执法分局执法支持。

二、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

根据近期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我镇存在问题主要是:

篇(6)

近年来,鲁西南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不断加快。但随着招商引资和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正逐步恶化,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仅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存质量,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鲁西南地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

 

鲁西南地区人口密集,传统农业占很大比重。同时近年来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导致当地小企业迅速增加,生态环境问题不断加重。本文通过调查,归纳出当前鲁西南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农业化肥农药过量使用导致农村土壤、大气及水环境污染。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近年来,农业生产中频繁、过量使用农药、化肥,不仅导致地表土壤污染,同时也带来了大气环境的恶化和地下水的污染。鲁西南地区作为我省重要的粮食生产区,防治农药、化肥污染既是保障安全粮食生产,更是保障当地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

 

(二)乡镇企业迅猛发展导致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恶化。近年来,鲁西南地区招商引资步伐加快,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在繁荣农村经济的同时,也产生了工业废水、废气排放等问题,一些企业无视环境恶化,污水处理设施不达标,甚至工业废水直接排入河流、坑塘,严重污染当地的水资源、土地及大气资源,带来农村生存环境的恶化,危害人民群众的健康。

 

(三)农村养殖业无序发展带来的环境恶化问题十分突出。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发展也呈现多样化的趋势,养殖业由于进入门槛低、投入资金少成为农民创业的重要选择。在鲁西南养殖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大气及土壤、水资源污染也逐渐引起了人们的重视。养殖业中产生的家禽、家畜粪便等导致当地大气环境恶化,同时由于一些养殖户肆意排放废弃物,导致禽畜粪便随着雨水的冲刷进入土壤河流,进而污染当地的土壤、河流,导致生态环境的恶化。

 

(四)农村环保意识淡薄导致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不容乐观。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农村社会的繁荣和农民经济水平的提高,同时在生活中产生的垃圾也日益增多,白色污染正在农村不断蔓延。同时由于农村环境保护意识淡薄,乱倒乱扔垃圾的现象不断发生。

 

(五)农村环保制度缺失加重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问题。

 

近年来,我国环境保护工作提上日程,相关立法机制也不断完善。但在目前,针对农村环境保护还缺乏相应的工作机制与制度保障,农村环境保护没有得到当地政府的足够重视,生态环境工作没有进入有序发展。

 

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对策与建议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环节,更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措施。针对当前农村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趋势,本文在立足鲁西南地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一些对策与建议:

 

(一)合理发展农业,控制农业生产中的化学污染。根据科学发展观及可持续发展思路,农业生产要构建高效、协调的生产模式,逐步淘汰破坏生态环境的农业生产措施,科学种田,控制化学物质污染。一方面大力倡导生态农业,建立良好的农业生态体系,通过优化土地资源组合、规模化农业生产、推广科学施肥,减少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污染,切实改善生态环境。另一方面开展对农民农业生产知识的培训,鼓励新生代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形成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通过开展对农民科学知识的培训,鼓励农民掌握现代生产技术,科学种田,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建立高效农业生产模式,防治农村生态环境恶化。建立健全农业环境监测。尤其要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源、蔬菜、粮食、畜产品的监测,预防重大农药污染。

 

(二)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完善对工业生产污染的监测与控制。防治农村生态环境污染,要积极发挥当地政府的管理作用,明确责任机制,加大对工业生产中废气、废水排放的查处力度,同时要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对工业生产中的污水等严格监控,从源头上切断污染源,根治农村生态环境恶化。一方面要健全相关组织机构,充实环境保护部门力量,使环境保护工作提上党委政府议事日程,保证相应的工作条件,同时责任到人,严格监管,另一方面要加大执法力度和对不符合环保规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乱排乱放的企业严格处罚,对治理无望的企业应关闭取缔。同时严格环境准入机制,禁止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农村地区立项,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推广农村适用的环保技术。由于鲁西南地区目前农村发展较发达城市落后,没有应逐步建立农村生态环境监控体系,加大对农村环境的监测,合理控制农村农药化肥污染、生活垃圾污染,养殖业污染等污染源。当前针对农村环境污染存在的问题,要尽快研发出消除农业污染的相关技术措施,形成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科技支撑。一方面加快对农村生活垃圾的有效处理,控制生活垃圾的乱倒乱放现象,同时合理利用有效资源,防治土壤及水资源、大气污染。另一方面建立农村环保和科技技术服务体系,推广农村适用的环保技术,合理处理牲畜粪便、生活垃圾等污染源,形成协调的农村生态环境体系。

 

(四)加强环保宣传,形成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针对当前鲁西南农村地区的现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应该积极发动群众,通过电视媒体、报纸、村喇叭等渠道广泛宣传,增强广大农民的环保意识,创造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树立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强烈意识,才能从根本上改善生态环境。由于长期以来鲁西南地区发展较为落后,农村地区更是如此,没有建立现代生活方式,人民群众对于生活垃圾没有合理的处理方式,乱扔、乱倒垃圾的现象极为普遍。同时由于近年来经济水平的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大量增加,针对这种社会现实,更应该从农民思想层面入手,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切实改善生态环境。

 

篇(7)

2.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河南 郑州 450002)

【摘要】依据公路建设项目特点,分析了公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存在的问题,从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难量化、环境影响的局限性、环境监理、环境监测指标体系等方面分析了公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存在问题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是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1]。但是,公路建设项目具有建设距离长、项目占地多、建设周期长、内容变更多等特点,就环境影响而言,其建设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与环境影响评价期间相比,也存在诸多变化。本文就公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特点及存在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并提出几方面应对措施及建议。

1公路建设项目特点

1.1工程建设周期长

公路项目环评一般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开展,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受项目环境特点、工程征地、地质条件、管理要求以及项目总体设计、施工方案等众多因素影响,往往要历时几年,导致项目线路选择、工程内容、环保措施、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等会出现不同程度变更,以及由此变化而引发的新的环境影响问题。

1.2工程建设以生态影响为主[2]

公路属于线性工程,是以生态环境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施工占用大量土地,填方和挖方施工,主要对公路沿线两侧的环境造成影响。一方面造成地表植被或构筑物破坏,导致水土流失、生境破坏、景观破碎程度加深等,影响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另一方面,大面积的挖方填方施工,会引起岩体土体移动、变形和破坏,增加了地质脆弱带边坡的不稳定性,易引发山体滑坡、泥石流、塌方等地质灾害。

1.3公路交通环境影响范围广

公路项目突出特点表现在建设工期长、影响范围广,涉及的生态系统复杂多样、环境敏感目标多,加上公路项目污染源具有流动性,污染源强度会随着地形、生态环境状况的不同而不同,涉及到包括生态、生物、物理和化学等方面的影响。

1.4环保措施落实难度大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通常是在可行性阶段完成,项目线路选择、工程内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等会出现不同程度变更,致使公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工程概况会发生很大程度的变化,给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带来一定的难度。

2公路建设项目验收调查存在的问题

2.1施工期环境影响定量化难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期造成的环境影响是公路竣工验收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产生的影响如动植物生境破坏、景观割裂、水土流失、水环境污染、大气环境污染等影响广泛,是公路建设项目对环境产生影响的直接原因。虽然在环境影响评价时,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须进行环境现状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环境保护措施,避免发生严重的环境污染。但是大部分公路施工期未对施工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监测,致使公路竣工验收时只能通过各种调查方式或公众参与方式对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回顾性调查,做定性的调查,定性调查并不能真实、确切地反映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2.2环境影响尚未全部显现[3]

通常在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期间,多数项目现状车流量达不到运营初期设计值,各敏感点噪声影响尚不明显,一般能够满足标准要求,建设单位不会对环评及批复所要求的降噪措施及时实施,而营运期一旦全线贯通,车流量将会迅速增加,若敏感点噪声出现超标,将难以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公路项目对生态的影响是一种长期的累积影响,环保验收时公路项目试运营时间短,对野生动物的阻隔影响还未显露,措施有效性难以验证,而环保验收进行的野外调查本身也有局限性。

2.3施工期环境监理落实不够

公路项目施工对沿线环境的扰动影响较大,为确保设计、施工期环保措施能够得到有效实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多数公路建设项目仅能提供施工期环保总结报告,关于环境监理的内容缺乏针对性,未真正起到现场监管的作用,难以作为项目通过环保验收的依据。

2.4与环评单位缺乏信息交流

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工作任务是验证环境影响评价的预测结果,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验收作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上的2个重要环节,环评单位与验收调查单位之间应保持一定的信息交流。目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单位与环评单位信息交流还不够,有时不能及时解决验收调查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2.5无完整的环境监测指标体系

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内容涉及到区域生态环境调查、农业生态环境影响调查、水土保持调查、景观影响调查、交通噪声影响调查、水环境影响调查、大气环境影响调查等。目前并没有完整的指标体系来反映公路验收调查状况,因此没有完整的环境监测指标体系来反映公路建设与环境系统之间的关系。

3对策及建议

3.1加强施工期管理和环境监测

加强施工期管理和施工期的环境监测。施工期环境监测主要对施工期的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声影响进行监测,通过数据采集来考核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的要求,以便于施工期环境管理有的放矢。通过施工期的监测数据可以看出公路建设施工期各种环境保护措施的效果,提高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调查的有效性。

3.2实施跟踪监测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鉴于部分公路项目存在噪声、生态影响尚未全部显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1)环保验收阶段要预留敏感点声屏障位置和隔声降噪资金,营运期加强噪声跟踪监测和环保监督工作,一旦敏感点出现超标,及时采取或增补降噪措施;(2)对于长期累积的生态影响,应落实生态监测计划,在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后3~5年内,委托专业单位适时开展生态累积影响后评价,对于后评价中发现的生态问题,提出相应补救措施。

3.3推进环境监理、完善全程管理体系[4]

建议完善现有环保法律法规,明确环境监理的合法性。在现阶段开展环境监理工作的基拙上,及时总结经验,制定公路行业环境监理的技术规范和现场工作指南,完善技术指标体系,明确环境监理单位的相关职责。一定要构建从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理到环保验收、后评价的全程环境管理体系。

3.4加强环评与验收单位之间的交流、沟通

为了提高公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效性,应协调好二者之间的关系,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在设计中应满足竣工验收时达标的要求,环保措施设计中应满足污染物监测采样的要求,生态环境本底值的调查、监测应涵盖环保验收的范围。反之,验收调查中提出的一些意见和建议也应及时反映到日后的环评报告中。协调好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验收之间的关系,就能够保证二者之间的顺利交接,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全面提高有效性。

3.5验收调查技术方法多样化

常规的环境监测方法主要应用于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声环境监测指标,而对于生态环境的调查往往是定性评价。因此应针对竣工验收监测指标体系中的生态环境监测因子,应用遥感调查技术方法,对公路生态环境影响进行验收。遥感调查宏观、客观、动态,可以分析公路建设全过程中生态环境的变化,可以为竣工验收调查提供更全面真实的数据。采用多种验收调查技术方法可以从不同的角度监测验收环境监测指标体系中的各种指标数值增强验收调查的说服力度,提高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有效性。

4结语

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范围广、影响因素多,致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环境监测指标建立和验收技术方法中存在一定的难度。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境监测指标体系主要是通过指标体系定量地反映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后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包括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噪声环境方面的监测内容,通过合适的监测因子客观准确地反映公路施工期和营运期影响,为公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依据。为了提高公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效性应加强施工期管理、环境监理和环境监测,采用多种验收调查技术方法,完善营运期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以及协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验收的关系。

参考文献

[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EB/OL].law-lib.com/law/law view.asp?id=16978,2002-02-01.

[2]艾志敏.非污染型———以生态影响为主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生态影响调查[J].云南环境科学,2005(24):163-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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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运用经济手段进行环境管理的基本理论(蒋庭松等,1991,1991,1993)

3. 我国自然资源开发环境管理的现行经济手段及其评价

4. 关于我国运用经济手段进行自然资源开发环境管理的建议 模式,利用经济手段加强环境管理,减少资源开发的外部不经济性,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湖北、陕西、新疆等省、自治区也制定了对自然资源开发征收生态环境补偿费的有关政策,准备付诸实施。

上述各种经济手段对于遏制自然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筹集环境保护资金起到了一定作用,但还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的问题。

政出多门,缺少协调。如上所述,各个部门与自然资源开发有关的收费名目繁多,有的相互之间重复,有的缺乏法律依据,没有得到明确的授权,这就削弱了国家作为自然环境资源所有者代表实现其价值的权威性,影响了这一手段的效果。

缺少科学依据,激励作用不强。没有根据自然环境资源的价值以及开发活动的损失为基础制定收费费率,标准偏低,从而难以刺激开发者珍惜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手段单调。如上所述,运用的经济手段绝大部分为征收税费这一种,而其他经济手段则运用甚少。

资金挪用严重。既然收取的费用是自然环境资源价值的体现,是自然资源产品成本的一部分,那么,为了维护自然环境资源的再生产,这些费用必须再投入到自然环境资源的恢复、保护与增殖项目中去,但被挪作它用的现象却时有发生。挪用的另一个表现形式,也是最普遍、最不被人注意的形式是,根据管辖权限收费,安排使用。这就造成位于一地的开发者向在另一地的管辖者交费,这样,当地自然环境资源的破坏就不能得到补偿,这部分价值实际是被挪到别处使用了。

4. 关于我国运用经济手段进行自然资源开发环境管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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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922.6;X17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2(c)-0000-00

1992年6月,瑞典向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提交了题为《生态循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的研究报告,在大会上产生了极大的反响,各国纷纷响应、推广,促进了全球生态城市、生态农业、生态示范区建设等方面的全面发展。近年来,随着我国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的加剧和政府关注程度的日益增多,使人们开始认识到生态环境的价值,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已经成为大势所趋。

1我国生态环境现状

尽管近年来中国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但形势依然严峻,资源枯竭与环境污染的总体状况仍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我国当前的生态环境形势非常严峻。由于人口负载过多,加上长期以来对土地、森林、水和矿产等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以及缺乏对生态环境的必要保护和建设,大片原始森林因过度砍伐而消失,草原因过度放牧而退化,湖泊、江河、湿地在缩小,沙漠化、石漠化和荒漠化在加剧,海洋生态系统急剧衰弱,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影响社会稳定和威胁人民健康的重要因素。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深受影响,可持续发展面临巨大的外部压力。

2对我国区域生态环境建设的建议

基于上述情况,同时,在现阶段,中国大力发展区域生态环境建设时机已经逐步成熟,一是中国已经具备了足够的财力来解决这些问题,二是民众对资源环境保护日益高涨的呼声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内在动力和良好的民意氛围。发展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势在必行。下面,笔者将对于我国目前的区域生态环境建设提出几点建议:

2.1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政府是生态效益的主要购买者,同时利用市场机制使经营者能获得应有的利益。因此,必须要积极发挥政府与市场的作用,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这是目前为止一种非常行之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的方式。在生态补偿的模式上,世界各国政府购买仍是支付生态补偿的主要方式。法国的林业基金中,国家财政拨付就占有很大的比重。

2.2创新区域生态保护补偿方式

区域生态补偿一般以金钱补偿为主,但在实际工作中,应当根据实际不断创新和改善其补偿的方式。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就是要将国家、社会和西部地区自身的生态补偿义务固定化、制度化,使生态建设资金有一个确定的长期的来源。要灵活多变,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生态补偿方式。

2.3建立完善区域生态环境建设的融资机制

生态环境建设是一个复杂的、长期的工程,同任何经济活动一样,必须以一定资本数量和资本构成为基础。生态环境建设需要进行相应资本融资(生态融资)来获得自然资本、人力资本等等。生态融资与生态补偿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才能发挥实效。

2.4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力度

目前中国政府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有关促进产业结构与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以及加大节能减排力度等有关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的逐步落实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提供了积极的政策环境。在后期必须要更加注重这些政策的保护力度,真正起到支持生态环境建设的作用。

2.5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力度

政府要积极运用财政、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加强宏观调控,正确引导资金投向,重点保证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尤其水土流失灾害严重地区的治理投资,促进资源与环境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2.6强化生态环境意识

随着经济发展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们逐渐认识生态环境已经出现严重问题的时候,其恶化程度已到了最危险的边缘。因此,要做好前期规划设计工作,充分认识到区域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要加强社会性的宣传教育工作,强化社会公众的环境意识,通过电视媒体等宣传平台来帮助人们树立环保意识。

2.7发展科技,坚持可持续发展道路

必须坚持以科学为指导,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十一五”开始,国家科技计划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支持新能源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同时,地方和企业的环保科技投入也在增加。提高科技进步对促进生态建设、经济发展有着重大意义,积极发展科学技术,更好地发挥科技人员的作用,从而更好地推动生态环境建设。

3未来展望

目前,我国处于环境压力上升阶段,我国面临着史无前例的环境压力,估计到 2020~2030 年期间环境压力将达到峰值。1但是,笔者相信,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和市场经济的完善与发展,同时,随着技术进步与经济结构、消费方式的改变,我国的环境压力将逐步减轻。这些问题,也给广大的给环保工作者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目前,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已成为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必经之路,这是中国现代化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中国二十一世纪议程》明确指出:“只有将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才是中国发展的前途所在。”只有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才能真正走出中国发展的蓝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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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辽宁省的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伴随着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生态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制约辽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而且也严重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重点。环境压力的缓解,生态问题的解决不但需要政府的规划,更需要每个公民的参与。作为社会存在的基本单元,每个公民都应该提高生态环境意识,将环保行为融入到生活中。

一、生态环境意识的形成因素

生态环境意识,是人们对自然生态自身及人与自然生态的关系(生态环境问题)相关方面的了解、领悟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态度、行为动机、行为能力。关于生态环境意识的生成及其变化的影响因素长期以来一直有多种解释,本调查研究执行人从以往的经验观察、研究以及文献研究推断,在我国现阶段,影响制约市民生态环境意识的生成和变化的两个重要直接因素是市民的公民意识(主人翁意识)和广义的“发展观”(包括消费观)。

二、辽宁省公民环境意识现状

1、总体综合分值不高,知晓度、认同度高,而践行度低;对生态环境价值及环境问题的认知、认同处在浅层次;环保意识中功利性过强,而缺乏天然自然亲和意识。省内大多数人意识到生态环境状况日益严重存在危机感,51%的公民认为当地环境保护不好,30%认为当地环境保护一般,19%的公民认为当地环境保护很好。被访对象中47%的公民有参加过有关环保的社会实践活动,21%的公民有参加过有关环保的社会实践。

2、自然亲和力缺乏与自然自在价值的认知不足。在访谈和问卷调查中我们均发现,市民的生态环境意识中的一个特点是,很多市民已经失去对大自然的天然亲和、向往,对“山川秀美”的价值已经缺少应有程度的认同,对自然物的自在价值认同度也较低。在问及对居住环境选择的意愿,面对“绿色环境”和“方便”的取舍中,只有少数人态度坚决地选择了具有清新空气等指标的“绿色环境”(22.3%)。而多数人表现出迟疑,或选择了“方便”,这当然是现实生活压力的写照,但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疏离自然的价值取向;从对动植物的自在价值和生命尊重权的认知、态度来说,多数市民的“环境意识”显然还没有延伸至这一层面;多数人基本上还没有关于“动物道德权利”的概念。在关于牲畜“人道屠宰”的问题上,通常受调查者只觉新奇好笑;而在回答“你对食用珍稀野生动物或使用珍稀野生动物制品的看法”时,50%以上的受调查者没有强烈的反对态度;而对于对人类没有直接价值的植物(假设的某种草)的看法,有将近一半(45%)的人不认为其具有保护价值(生态价值)。

3、保护环境的意义和动机尚不明确。在关于什么是“环境保护最重要的意义”的问答选择中,有47%的受调查者赞成环境保护的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征服自然、改善自身生存环境,不断满足发展的需要”的说法;有超过一半的人赞成环境保护最重要的意义在于“人类能控制自然,更持久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说法。同时有超过三成的受调查者不赞成“环境保护最重要的意义在于人类平等尊重所有的生命形式”的说法。这都表明多数市民的“环境意识”还是建立在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之上,而没有升华为基于真正的生态主义价值观的“生态意识”。

三、公民生态环境意识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发展不完善

我国公民生态环保知识缺乏,环保行动滞后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发展还不完善,尚未形成成熟的理论研究体系。我国环境教育内容多集中在单一的环境知识和环境危机上,缺乏系统和深入的意识培育,没有把生态文明意识培育当成人才培养的一项基础工程加以重视。

(二)公民生态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淡薄

我国公民对生态问题关注度低是因为公民的生态忧患意识薄弱,没有对生态事件产生强烈的危机感,不关心所以不关注。同时,有关部门调查也显示,从公众主要使用的节能产品看,“节能灯的使用率为76.8%;其次为节能家电46.6%;第三为节水龙头31.3%;节水马桶17.5%”可见,我国公民在节能产品使用率方面相对较低。

(三)经济利益驱使

有专家指出,环境污染迟迟得不到有效治理,跟政府盲目追求GDP有很大关系。GDP成为一种追求,一份政绩,成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代名词和衡量标准,只要不改变以经济指标为中心的发展战略,利益熏心的人就不会消失,这是一种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之间、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之间的冲突。GDP一路高涨,自然生态破坏愈演愈烈。在强大利益的诱惑下,生态环境意识淡薄是不可避免的。

四、培养公民生态环境意识的措施建议

(一)营造良好经济政策环境

人是环境的产物,良好的政策和社会环境有助于公民生态文明意识的培养,所以解决我国公民生态文明意识培育问题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修正当下我国经济发展目标以“GDP”增加值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价值取向,重新确立新的价值标准。在制定经济发展规划时,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二)加强生态环境问题相关立法

建立起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并举、生态建设与保护并重、城镇污染防治与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并重,以及对环境决策统筹兼顾综合决策的环境法制体系。环境立法要以环境可持续发展为中心,重构现行的环境资源立法体系。在生态文明视野下加强环境管理主体的组织建设、体制改革以及权力运行机制方面的立法。

(三)充分发挥学校和家庭的积极作用

生态环境意识的主要形成途径是通过思想灌输和教育。在培养公民生态环境意识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学校和家庭的积极作用。首先学校要认真实施生态知识教育,完善生态环境教育体系;其次家庭要发挥教育作用,家庭为孩子进行环境启蒙教育,是环境教育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者单位:辽宁工业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 .生态文化与国民生态意识塑造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14.

[2] 包庆德.生态哲学视野中的生态意识与环境教育[J].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03: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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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水土流失现状与问题

1.1水土流失现状我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较严重的国家之一,其水土流失的基本特点是:分布广、类型多、强度高、危害深、治理难度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展了大规模的以水土保持为中心的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建立了国家级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在全国各小流域开展了山、水、田、林、路、电、村综合治理,修建了一大批蓄水保土工程。

1.2山区水土保持的主要问题。

(1) 人为破坏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受到较严重破坏,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不合理农业结构所致。由于在采矿、交通、冶金、建材等生产建设开发中,不重视水土流失防治,在开发建设中出现生态环境破坏。例如在矿区,大量的废弃土石和矿渣排入河道,造成河道淤塞、泥沙下泄,严重危害下游居民的安全,个别地区出现一方治理多方破坏、治理速度赶不上破坏速度。

(2) 农业产出效益差,产业化困难重重。长期以来,农业内部以粮食种植为主,高产值、高附加值的经济作物及畜牧业比例过低,导致整体农业产出效益差。农业产业化对经济发展的重要带动作用已成为当地干部群众的共识,但目前尚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主要问题:一方面是产业化的思路尚不清晰,缺乏龙头企业的带动和产业基地的保障;另一方面,个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大部分群众的主要投入及大部分耕地资源用来生产粮食,以解决温饱问题。

(3) 地方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目标有不切实际的倾向。在生态环境建设的规划与实践中,一是“量力而行,集中治理,先易后难”的原则在执行过程中自觉不自觉地被违背;二是摊子铺得过大或规划的规模过大,着眼点在于怎样向国家争取到更多的资金;三是规划的实施具有短期性,一届政府一个战略,一个领导一种打算,缺乏保障实施的政策制约。

2. 水土保持发展的制约因素

2.1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相对滞后。我国水土保持工作历史悠久,经验丰富,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系统理论研究不够深入,科学技术指导作用乏力;二是水土保持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应用缓慢;三是城市化与建设项目产生的人为水土流失日渐严重。

2.2水土保持意识有待提高、宏观管理力度不够。我国政府相继颁发实施了一系列有关水保的法律、法规,但由于宣传不够等原因,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现象时有发生;另一方面,由于水土保持工作技术性、综合性很强,涉及的面广,遇到的问题较多,往往对造成水土流失的条件、途径、后果及防治措施等,认识看法不一,给水土保持执法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2.3治理任务艰巨,投入严重不足。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之所以出现局部改善、整体恶化的局面,其主要原因是长期以来投入较少,尽管国家近年来加大了对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力度,但跟广大的水土流失面积以及治理任务的艰巨性相比,国家投入的资金十分有限。

3. 针对山区水土保持的几点建议

3.1注重历史经验,坚持综合治理。以县为基本单位,以小流域为治理单元,以修建基本农田和发展经济果木为突破口,山水田林路沟综合治理的做法是成功的,应当加以肯定。但大规模的退耕还林和有计划地封山育林,这一综合治理中的关键环节未能取得突破。工程措施和耕作措施既是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措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有效实施造林种草的必要条件,建议制定的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必须是一个全面的综合治理规划,而不是单一的林草建设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