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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早期教育为各类教育打好了基础
作为个体接受教育的发端,早期教育对整个教育事业尤其是基础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与影响。中国教育部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历时五年的一项联合研究证明,早期教育能让儿童的小学教育有一个良好的开端,明显提高他们小学、中学时的学习成绩和智力,减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业失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教育:财富蕴藏其中》的报告中明确指出,“受过幼儿教育的孩子与没有受过这一教育的孩子相比,往往更能顺利入学,过早辍学的可能性也少得多”;“早期教育的不足或缺乏这种教育,均可严重地影响终身教育的顺利进行”。
2.早期教育能促进家庭幸福
众多事实表明,孩子能否健康成长和发展是决定家庭生活是否和谐幸福的一个关键因素。一方面,独生子女问题使得早期教育更显迫切。中国有众多独生子女,他们是独生子女,是父母唯一的希望,他们绝不能失败,包括他们的教育都不能失败。但这些独生子女没有兄弟姐妹,非常孤独,加上高楼住宅里隔壁邻居来往不方便,独生子女从小缺少玩伴,这意味着他们缺乏交往的技巧。另一方面,中国年轻的父母大多数是上班族,没有太多时间、精力承担对幼童的早期教育与保育或学习早教知识。换言之,急剧的、大规模的城市化、工业化背景下的中国年轻家庭事实上难以胜任对孩子早期教育的责任,这部分工作势必由社会来承担,或为这些家庭提供帮助。早期教育机构通过承担幼儿教育与保育,将幼儿父母尤其是妇女从家庭中解放出来,促进了母亲就业,改善了妇女经济、家庭和社会的地位,提高了家庭生活质量。
3.早期教育有助于社会公平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起点,而早期教育公平是教育公平的起点。早期教育具有显著的补偿作用与功能,对处境不利儿童的早期教育,能有效提高和促进这些儿童融入主流社会,降低因出生和成长环境的不利所带来的影响,减少社会分层现象和社会贫困。美国长达三十年的“开端计划”和“佩里早期教育项目”等追踪研究均显示,对家庭经济贫困、父母文化水平低的社会处境不利儿童实施早期教育,能成功地打破消极的贫穷循环圈,使其因认知、语言、社会性等各方面能力发展得更好,而更有可能完成高中学业并获得工作上的成功,能自立而不是依靠社会福利,更有可能组建家庭并对婚姻生活忠实,减少未成年父母人数、减少特殊教育开支、增加高校毕业率、增加就业率、减少犯罪率等情况。
二 早期教育的市场失灵问题需要政府干预
1.早期教育投入问题
目前,我国早期教育是完全市场化的,即由私人投资建设早教场所、购买相应设施和教学玩具、招聘员工,再通过向家长兜售其课程服务取得收入,其总收入扣除投资成本以及各种税费后的差额,即投资利润。为便于招生,早教机构一般选择在人流集中的位置,因而场地租金较高,在激烈竞争下,其收费不可能太高,导致其利润较低。总体来说,早教机构的场地租金、特许加盟费、教学玩具采购费、员工工资构成其成本的主要部分。早教机构员工素质要求较高,员工招聘困难、流动性高,管理难度较大。作为私人投资,早教行业门槛高、投入大、管理难、利润低、投资回收期长,这让很多有意进入的私人资本纷纷退却。完全市场化的早期教育不利于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早期教育中来,进而不利于早期教育事业在全社会的普及和发展。从解决早期教育巨大资金需求的角度来看,需要政府分担相当部分投入,还需要政府推出各种扶持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大量进入早期教育领域,以分担财政压力,并充分利用市场竞争机制促进早期教育事业发展。
2.早期教育公平问题
如上文所述,私人投资早期教育需要考虑进入门槛、成本与利润、回收期限、管理难度等现实问题。出于成本考虑,私人早教机构的收费不可能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向支付能力较低的家庭提供服务。私人资本既没有这个能力,也没有这个意愿这么做。进一步讲,早期教育与服务的效用更多地体现为减少犯罪、减少贫困等社会效用,这部分成本完全由私人包括早教机构和家庭来承担,这是不公平的,因而也是没有动力的。因此,如果早期教育完全由市场提供,显然弱势人群的孩子将无法享受到应有的早期教育,这对其将来的发展是不利的,对社会的和谐与发展也是不利的,要解决这个负激励问题,需要政府主动承担起保障所有儿童能平等享有早期教育机会的财政责任,需要一些优惠政策吸引社会投资进入早教行业。
3.早期教育监管问题
教育领域的消费明显带有“不完全信息”的特征,家长对什么是早期教育、什么是优质的早期教育并不具备完整的信息,在选择中往往处于劣势地位,不利于他们做出理性的选择,有可能被误导甚至欺诈,这就是市场化的早期教育可能导致的负外部性。由于行业竞争或专业能力乃至职业伦理参差不齐等方面的原因,各个早教机构往往会对早期教育的主要内容、质量标准、价格标准、师资标准等各执一词,一些实力较差的早教机构所推出的教育内容可能是缺乏核心理念引导的,甚至在实践中为迎合家长而出现各种违背幼儿教育规律的思想和做法。同时,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面对早教机构的宣传轰炸,作为消费者的家长也很难判断早教机构及其课程服务的优劣、好坏,需要政府为其提供一些基本的帮助,需要政府管理风险和不确定性,需要政府制定早教市场的规则,这些帮助其实就是居于公正中立者的政府才能提供的公共物品,这是市场无法自发提供的。
三 早期教育纳入政府职能范围是国际大趋势
1.加强基础研究
美国的早期教育非常发达,但其发展也经历一个过程,其中,政府以科研成果为发展早期教育制造积极的社会舆论是其重要的经验。在美国传统的教育理念中,认为家庭是对儿童进行教育的主要场所。因此,许多人并不认为早期教育机构比家庭教育更有利于学前儿童的发展,一些州对发展早期教育并不支持,在早期教育方面的资金投入也很少。为提高公众对早期教育价值的认同程度,并通过公众舆论促使州政府对发展早期教育的支持,美国联邦政府积极投入资金,组织大学、专业组织的专家进行早期教育研究,并及时公布科研成果,取得公众的信任和支持,进而推动州政府积极发展早期教育。
2.加大财政投入
世界各国都很重视对早期教育的研究和政府管理。美国、英国、韩国、墨西哥、印度等很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政府都把为家庭提供早期保健、保育和教育等方面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作为国家优先发展的领域,投入大量资金实施了以儿童早期教育为主题的国家行动,并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美国从1965年开始实施的《提前开始项目》到2005年的《入学准备法案》,拨款金额由9600万美元上升到68.99亿美元,40年间上升了70多倍,英国《确保开端计划》财政预算金额从2001~2002年度的1.8亿英镑逐年增长,截至2007~2008年度已高达17.6亿英镑,增长了近10倍,印度面向社会处境不利儿童的《儿童综合发展服务计划》的投入在1992~1997年间就达到260亿卢布,2002~2007年间更迅猛增至1168亿卢布。各国充足的早期教育经费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早期教育的稳步发展。
3.以立法为保障
为了促进早期教育的发展与进步,许多国家先后制订了一系列早期教育法规和政策。美国联邦政府先后通过了《儿童保育法》《提前开始法》《儿童保育与发展固定拨款法》《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等多部法规保障学前教育的发展。澳大利亚早在1972年就颁发了《儿童保育法案》,葡萄牙于1997年制定了《学前教育法》,德国于1990年实施《儿童及青少年救助法》,2007年开始实施《联邦父母津贴法案》。印度在2003年和2005年先后颁布《国家儿童》和《国家儿童行动计划》,日本于2004年提出“幼小一贯教育学校”动议,2006年正式实行“幼小衔接推动班”制度,为未来推行“幼小一贯教育学校”计划做准备;英国也出台了很多项早期教育政策,如“确保开端”项目《每个孩子都重要》《儿童十年保育策略》《2006年儿童保育法》《早期奠基阶段规划》《儿童计划》等。
参考文献
[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0~3岁儿童早期教育指南(试行)》的通知(教基〔2008〕75号)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基二厅函〔2012〕8号
[3]杨佳.西方元素对中国近代学前教育的影响[D].华中师范大学,2012
[4]王亚新.我国学前教育的政府职能分析[D].西北大学,2008
[5]熊文洲.陕西民办学前教育政府规制研究[D].陕西师范大学,2012
二、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政策落实和实践探索
近年来,在早期教育的相关政策下,全国各地都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的精神,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婴幼儿早期教育,这使0~3岁婴幼儿的早期教育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上海等发达城市的研究和工作走在前列,为全国带了一个好头。2002年至2005年,上海市教育学会会长张民生联合上海市教委、上海市高校、市妇联、儿保所、各区政府主持建设了“国家级规划课题”《0~3岁婴幼儿早期关心与发展的研究》,这在国际上是一个新的研究领域,目的是在尊重生命自然成长的规律的前提下,合理地激发婴幼儿的潜能,优化婴幼儿健康成长的环境。在政策法规研究方面,他们研究了市、区0~3岁婴幼儿早期关心和发展的管理体制、教养机构和社区服务网络、专业教师培养和培训,为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提供调研报告和实践依据,并提出“一级网络,二级管理”的组织管理网络,由政府牵头,联合妇联、教育局、卫生局、民政局、计生委、地区办等相关部门开展婴幼儿早期关心与教育。国家其他各省市和地区也相继出台了相关的政策,而且,地方政府所制定的教育政策更加具体,为0~3岁婴幼儿教育模式的实践探索提供了指导。
(一)入托
婴幼儿早期发展管理模式杭州萧山区从2001年就开始成立课题组,为构建幼儿园、家庭、社区三结合教育模式而努力,探索出了幼儿园、家庭、社区三结合的早期教育模式。[1]同时,课题组还启动了“托幼一体化”工程,使幼儿教育(原为3~6岁儿童)向低龄化(0~3岁婴幼儿)延伸,并且将这种延伸转变成各幼儿园的自觉行动。通过研究逐渐完善托幼行政管理、社区教育管理体制,使托儿所、幼儿园教育一体化。[1]综合来说,萧山区的教育模式在运行机制上呈现出内在性:总体上由教育部门主管,然后调动幼儿园、社区、家庭以及其他教育力量,满足了各自的内在需要。
(二)散居
婴幼儿早期发展管理模式0~3岁婴幼儿大部分散居在家中,教育孩子的任务大都由其看护人完成。各地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使3岁前婴幼儿教育不再仅仅是公办幼儿教育机构的专利,各部门乃至民办机构也开始涉足,[2]大力发展早期幼儿教育事业。目前,开展散居婴幼儿教育的机构类型主要是早期教育中心和社区早教指导站。早期教育中心面向社区0~3岁婴幼儿及其看护人,承担着婴幼儿家庭教育指导、教养服务的职能。社区早教指导站由幼儿园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兼职从事2~3岁散居婴幼儿教育,接待社区内0~3岁婴幼儿来站游戏、交流,接待0~3岁婴幼儿看护人来站咨询等。同时,计生、妇联、卫生、街道等部门以及一些生产、经营婴幼儿生活需求品的企业都在利用各自的优势不定期地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活动。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经济
发达地区在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与教育工作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无疑会为其他省市的婴幼儿早期教育管理模式与工作机制提供借鉴,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我们关注。
(一)早期教育资源有限,无法满足现实需求
依托幼儿园和社区提供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是发展趋势,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幼儿园收托0~3岁婴幼儿的较少,大部分由民办托儿所来负责;而社区又是一种非政府组织,加上我国的社区建设还不够完善和规范,因此,社区的早教指导站有时也只是徒有虚名,根本无法满足广大社区居民对婴幼儿早期教育的需求。
(二)对民办早教机构的监管和指导严重缺失
为了满足居民对婴幼儿早期教育的需求,大量的民办早教机构应运而生,但民办的早教机构基本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目前,我们比较熟悉的早期教育机构品牌大都没有冠上早教的名称,而是以教育咨询公司、教育培训中心的名义出现。这类早教机构没有明确的监督管理机构,使得早期教育缺乏办学标准,师资力量参差不齐、监督考核无序等问题十分明显。
四、积极推进早期教育事业发展的对策
(一)各级组织和家长要高度重视婴幼儿早期教育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关心和重视婴幼儿早期教育,加强对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的政策倾斜和宏观指导。例如,在杭州萧山区,0~3岁婴幼儿教育由原来的妇联管理转为教育局管理后,教育局加大了管理力度,把“托幼一体化”工程列入幼教工作的重点之一。区政府还出台了《萧山区0~3岁早期教育实施方案》,全面启动0岁教育工程,为实施“托幼一体化”教育管理提供了组织保证。各级组织对0~3岁早期教育的重视促进了家长及社会对婴幼儿早期教育的高度重视。
(二)加强对早期教育的规范化管理
早期教育工作应该有规范化的管理,各级政府不仅要关心和重视早期教育,还应该推动和领导各部门分工合作,并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同时,还应明确早期教育的监管主体,确定准入门槛。为了加强规范化管理,还可以成立监督指导小组,每年根据早教机构及其管理部门的工作需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随访、抽检和督导。
一、充分认识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学前教育是国家确立的基本教育制度之一,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是学前教育的重要环节,是整个教育的起点和开端。重视婴幼儿的早期教育,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对促进婴幼儿的后续学习和终身发展,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2003]13号)的精神,积极开展0—6岁托幼一体化的探索和实验,0-3岁早期教育逐步展开,许多大中城市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早期教育,较好地满足了婴幼儿接受早期教育的需求,家长及看护人员的科学育儿水平有了一定提高。但是,总体上看,我省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还处在起步阶段,广大农村和经济薄弱地区的早期教育还没有全面开展起来,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普遍较低。随着我国优生优育国策的贯彻落实、人民生活质量的改善,人民群众对早期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日益加深,对早期教育的期待和要求越来越高,已不仅仅满足于孩子有机会入幼儿园,更迫切地要求能接受优质的婴幼儿早期教育,为孩子一生的发展奠定良好的素质基础,让每一个婴幼儿接受良好的早期教育也已成为当前教育民生的突出问题。党的*明确提出“重视学前教育”的新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中也对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提高0-6岁儿童家长和看护人员的科学育儿水平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地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新*、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贯彻党的*精神、改善和保障民生、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构建现代国民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举措,精心规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加大推进力度,有计划按步骤地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逐步普及0-6岁儿童家长和看护人员科学育儿的知识,为每一个儿童的后续学习和终身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明确今后一个阶段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立足公益,专业引领、强化服务”的方针,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早期教育,构建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和体制,努力为0—3岁婴幼儿及其家长、看护人员提供有效的专业指导和服务,切实提高家长和看护人员科学育儿的水平,促进0—3岁婴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2、发展目标。到“十一五”,全省基本建立起以农村乡镇和城市社区为依托、以优质园为骨干、灵活多样的早期教育服务网络,逐步形成政府主导、教育部门牵头、多方协同的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发展新格局。具体目标是:
到2012年,全省0—3岁婴幼儿及其家长、看护人员接受早期教育指导率为:苏南地区的城市达90%以上,农村达75%以上;苏中地区的城市达80%以上,农村达65%以上;苏北地区的城市达70%以上,农村达到50%以上(接受早期教育指导率是指0—3岁婴幼儿及其家长和看护人员每年至少接受4次以上有质量的科学育儿指导)。
从事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的人员都接受系统的专业培训,逐步实行持证上岗,形成一支面向社区、指导家庭科学育儿的专兼职相结合的专业人员队伍。
三、建立并形成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工作机制
各地应在市、县政府的领导下,依托城市街道和农村乡镇政府,逐步建立由教育部门牵头,卫生、妇联、计生等部门各司其职,早教机构为主体,社会广泛参与的早期教育工作网络,推进0—3岁婴幼儿早教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要进一步强化各部门的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教育部门是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切实把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纳入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早期教育的重大政策措施,牵头并组织各部门做好早期教育的相关工作;承担对托儿所、亲子园的登记注册工作和早期教育的业务指导,向有关部门提出对托儿所、亲子园收费标准的意见;培养和培训托儿所、亲子园的园(所)长、教师,建立园(所)长、教师考核和资格审定制度;建立学前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做好0—3岁婴幼儿及其家长接受早教指导的建档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拟订有关托儿所、亲子园卫生保健标准和规章制度,监督和指导托儿所、亲子园卫生保健业务工作,负责对0—3岁儿童家长进行儿童卫生保健、营养、生长发育等方面的指导,及时提供0—3岁婴幼儿数等情况。
妇联应在社区(农村地区在镇、村)做好0—3婴幼儿及其家长接受早教指导的组织发动工作,向家长积极宣传科学育儿理念,保证辖区内所有0—3岁婴幼儿及其家长和看护人员都能接受早教指导,提高家庭科学育儿水平。
各市、各县(市、区)要建立早教指导机构,负责本地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推进工作,努力做到有固定场所、有专门人员,基本满足0-3岁婴幼儿和家长多样化的学前教育服务需求,逐步形成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灵活有效的0—3岁婴幼儿早教服务网络。
各地要建立完善由教育部门牵头,卫生、妇联、计生等相关部门参与的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在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推广有益经验,以保证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四、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
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要坚持科学指导、专业引领,规范操作、形式多样。各地、各早教机构要遵循婴幼儿成长规律,按照《*省0—3岁婴幼儿教养方案(试行)》,科学有序地开展早期教育活动。要加强对早期教育的科学研究和专业指导,坚决防止超越婴幼儿身心发展特点、违背教育规律的错误做法,切实推进我省早期教育的科学化、系统化和规范化发展。
各地要积极倡导和大力支持各类幼儿园开展灵活便捷、丰富多样的早期教育工作。省和市优质幼儿园(含省示范性实验幼儿园)要根据现有条件积极开设托班或亲子园,在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实验、保证0—3婴幼儿及其家长接受早期教养指导方面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农村地区要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主阵地,通过请家长和婴幼儿走进中心园、中心园教师送教到村等方式,保证辖区内0—3岁婴幼儿能接受良好的早期教育。各级各类幼儿园要充分利用社区和本园资源,采用开办托班、亲子活动、专家咨询、网上查询、热线电话、资料宣传、送教上门、育儿沙龙等方式,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活动,努力成为面向社区的科学育儿指导基地,不断提高家长科学育儿水平,提升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工作质量。
要积极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举办早期教育机构,充分发挥社会公益力量开办亲子园、托儿所等,满足社会对早期教育多样化的需求。
摘要:0~3岁婴幼儿的发展和教育是现代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全国各地教育部门及人口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用以保障 0~3 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的实施。本研究对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的管理模式进行梳理,从而为进一步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和教育工作提供相关建议。
关键词 :婴幼儿;早期教育;管理模式;教育工作
中图分类号:G6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580(2014)12—0095—02
收稿日期:2014—06—28
作者简介:喻小琴(1980— ),女,湖北鄂州人。常熟理工学院人文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儿童发展与教育。
一、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政策关注
重视婴幼儿的早期发展,积极开展早期教育,对婴幼儿的后续发展和提高国民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3年,教育部等部委颁布的《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全面提高0~6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的科学育儿能力”。《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要“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这些都表明国家已将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纳入教育政策的主流,未来0~3岁婴幼儿教育将获得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在这一背景下,对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管理模式进行研究和探讨显得极为迫切,并有助于了解各省市在落实政策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更关系到各地将如何具体建立、完善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管理模式和工作机制,分析实践中存在的困难,针对具体问题提出相关建议,以保证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不断地向纵深发展。
二、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政策落实和实践探索
近年来,在早期教育的相关政策下,全国各地都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的精神,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婴幼儿早期教育,这使0~3岁婴幼儿的早期教育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
上海等发达城市的研究和工作走在前列,为全国带了一个好头。2002年至2005年,上海市教育学会会长张民生联合上海市教委、上海市高校、市妇联、儿保所、各区政府主持建设了“国家级规划课题”《0~3岁婴幼儿早期关心与发展的研究》,这在国际上是一个新的研究领域,目的是在尊重生命自然成长的规律的前提下,合理地激发婴幼儿的潜能,优化婴幼儿健康成长的环境。在政策法规研究方面,他们研究了市、区0~3岁婴幼儿早期关心和发展的管理体制、教养机构和社区服务网络、专业教师培养和培训,为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提供调研报告和实践依据,并提出“一级网络,二级管理”的组织管理网络,由政府牵头,联合妇联、教育局、卫生局、民政局、计生委、地区办等相关部门开展婴幼儿早期关心与教育。
国家其他各省市和地区也相继出台了相关的政策,而且,地方政府所制定的教育政策更加具体,为0~3岁婴幼儿教育模式的实践探索提供了指导。
(一)入托婴幼儿早期发展管理模式
杭州萧山区从2001年就开始成立课题组,为构建幼儿园、家庭、社区三结合教育模式而努力,探索出了幼儿园、家庭、社区三结合的早期教育模式。[1]同时,课题组还启动了“托幼一体化”工程,使幼儿教育(原为3~6岁儿童)向低龄化(0~3岁婴幼儿)延伸,并且将这种延伸转变成各幼儿园的自觉行动。通过研究逐渐完善托幼行政管理、社区教育管理体制,使托儿所、幼儿园教育一体化。[1]
综合来说,萧山区的教育模式在运行机制上呈现出内在性:总体上由教育部门主管,然后调动幼儿园、社区、家庭以及其他教育力量,满足了各自的内在需要。
(二)散居婴幼儿早期发展管理模式
0~3岁婴幼儿大部分散居在家中,教育孩子的任务大都由其看护人完成。各地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使3岁前婴幼儿教育不再仅仅是公办幼儿教育机构的专利,各部门乃至民办机构也开始涉足,[2]大力发展早期幼儿教育事业。目前,开展散居婴幼儿教育的机构类型主要是早期教育中心和社区早教指导站。
早期教育中心面向社区0~3岁婴幼儿及其看护人,承担着婴幼儿家庭教育指导、教养服务的职能。
社区早教指导站由幼儿园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兼职从事2~3 岁散居婴幼儿教育,接待社区内0~3岁婴幼儿来站游戏、交流,接待0~3岁婴幼儿看护人来站咨询等。
同时,计生、妇联、卫生、街道等部门以及一些生产、经营婴幼儿生活需求品的企业都在利用各自的优势不定期地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活动。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经济发达地区在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与教育工作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无疑会为其他省市的婴幼儿早期教育管理模式与工作机制提供借鉴,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我们关注。
(一)早期教育资源有限,无法满足现实需求
依托幼儿园和社区提供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是发展趋势,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幼儿园收托0~3岁婴幼儿的较少,大部分由民办托儿所来负责;而社区又是一种非政府组织,加上我国的社区建设还不够完善和规范,因此,社区的早教指导站有时也只是徒有虚名,根本无法满足广大社区居民对婴幼儿早期教育的需求。
(二)对民办早教机构的监管和指导严重缺失
为了满足居民对婴幼儿早期教育的需求,大量的民办早教机构应运而生,但民办的早教机构基本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目前,我们比较熟悉的早期教育机构品牌大都没有冠上早教的名称,而是以教育咨询公司、教育培训中心的名义出现。这类早教机构没有明确的监督管理机构,使得早期教育缺乏办学标准,师资力量参差不齐、监督考核无序等问题十分明显。
四、积极推进早期教育事业发展的对策
(一)各级组织和家长要高度重视婴幼儿早期教育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关心和重视婴幼儿早期教育,加强对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的政策倾斜和宏观指导。例如,在杭州萧山区,0~3岁婴幼儿教育由原来的妇联管理转为教育局管理后,教育局加大了管理力度,把“托幼一体化”工程列入幼教工作的重点之一。区政府还出台了《萧山区0~3岁早期教育实施方案》,全面启动0岁教育工程,为实施“托幼一体化”教育管理提供了组织保证。各级组织对0~3岁早期教育的重视促进了家长及社会对婴幼儿早期教育的高度重视。[1]
(二)加强对早期教育的规范化管理
早期教育工作应该有规范化的管理,各级政府不仅要关心和重视早期教育,还应该推动和领导各部门分工合作,并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同时,还应明确早期教育的监管主体,确定准入门槛。
为了加强规范化管理,还可以成立监督指导小组,每年根据早教机构及其管理部门的工作需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随访、抽检和督导。[3]
(三)鼓励多种体制发展早期教育事业
目前,我国正处在加快社会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时期,在公办早期教育无法满足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需求的情况下,国家政策主张依靠社会力量来发展早期教育。
在鼓励多种体制发展早期教育的同时,应该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欢迎、鼓励社会组织更多地参与到早期教育当中,同时,也应该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资源,加大指导支持和保障监督的力度,使其能更好地发挥早期教育这项社会服务功能,为家长和婴儿提供切实、有效的指导和服务。
[
参考文献]
[1]来铃娟,陈俐娜.构建幼儿园、家庭、社区三结合教育模式,推进0~3岁婴幼儿教育的研究报告[EB/OL].http://apclc.com/viewzyzx.asp?unid=787.
[2]何媛,郝利鹏.我国当代0~3岁婴幼儿教育政策分析[J].广西师范大学学报,2009(6).
中图分类号:G45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120X(2016)08-0121-02收稿日期:2016-02-01
2001年,国务院批准印发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发展0―3岁婴幼儿的早期教养。2010年5月,国务院审议并通过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规划纲要在学前教育发展任务中,明确要求“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这就意味着国家正式将0―3岁婴幼儿教育列入到了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之中。
2013年6月,鞍山市开始实行《鞍山市0―3岁早期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 (试行)》,该办法对于早教机构师资的专业素养提出了明确要求。2014年7月,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出台了《早期教育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对早期教育机构的教学人员作出了明确规定。
然而,鞍山市目前的早教教师中多数教师不具备幼儿教育经验及幼教基础知识,即便原来是幼儿园教师,也缺乏对0―3岁儿童教育的理论知识、教育实践经验以及相关的专业技能,不能适应0―3岁儿童教育的特殊性;还有的早教人员经过十几天的短期培训就直接上岗,这种短期培训既不系统也不规范,后续培训几乎为零。因此,总体来看,绝大多数从业教师在0―3岁婴幼儿教育理论知识及教育实践能力方面明显不足,调查早教师资职后培训现状,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有助于提升早教师资的专业化水平。
一、概念界定
本文中,将亲子早期教育活动界定为在早教机构中,面向 0 岁至 6 岁婴幼儿和家长等,以发展婴幼儿认知、体能、情感、社会性等为目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教师带领婴幼儿和家长,有计划地组织实施的以游戏为主要形式的一系列教育活动与过程。早教师资指的是在早教机构中,以开发婴幼儿潜能、提升家长教养水平为目标,有计划地设计、组织、实施教育活动的教师。
由于亲子活动是教师、家长和婴幼儿多方参与的活动,教师担负着“提升家长教养水平、促进婴幼儿全面发展”的双重任务。亲子教育的对象和所承载的任务决定了其不同于幼儿园教育和托儿所教育,对师资也有特别的要求。首先,早教教师是亲子教育活动的设计者、组织者,是家长和婴幼儿的指导者,同时早教教师还是咨询者,需要解答家长提出的关于孩子的教养问题。家长提出的这些问题涉及方方面面,无法通过一次活动预设出来,只有具备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教育经验,方可应对家长的教养难题。
二、早教师资的专业素养构成
本文结合《鞍山市0―3岁早期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 (试行)》和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出台的《早期教育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两个文件,提出早教师资的专业素养构成如下:
1专业知识与技能
掌握关于婴幼儿生存、发展和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掌握不同年龄婴幼儿身心发展特点、规律和促进婴幼儿发展的策略与方法,能根据婴幼儿自身特点实施个性化教养工作;掌握安全应急处理预案,以及意外事故和危险情况下婴幼儿安全防护与救助的基本方法;具备与家长有效沟通的能力和指导家长制订教养方案的能力。
2综合素质
教学人员应对早期教育服务具有正确理解与认识,认同早期教育服务教学人员的专业性和独特性;具有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和活动组织能力;具有较强的阅读理解能力、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信息采集与处理能力。
三、鞍山市早教师资职后培训现状
1政府部门对早教师资职后培训引领不够
目前,鞍山市的早教机构基本上是独立办学,各机构之间没有沟通和交流,甚至为了保护所谓的知识产权,禁止同行相互观摩,更谈不上共同研讨教学。而作为主管部门的教育局或区教委,并没有像幼儿园的管理那样,开展业务指导和活动评比,对于各个早教机构的引领很少。教育部门没有开展早教机构教师的观摩和评比活动,对于早教师资的业务指导任务更多由早教机构的总部承担。比如红黄蓝亲子园、金宝国际亲子园等,这些早教机构的教师接受的是全国总部的业务指导。
2早教师资职后培训形式以园本培训为主
早教机构的培训以园本培训为主,大多数采用师徒传帮带这一传统师资培训形式。针对刚入职的年轻教师经验少,对婴幼儿和家长指导能力较差的现状,机构给每位新入职的教师配备一位资深的老教师,年轻教师由听课开始,逐步过渡到助课,由一个环节的助课过渡到整个活动的助课,进而发展为能够独立承担课程的能手。
3早教师资职后培训内容单一
通过与早教机构的任课教师访谈得知,他们的职后培训内容大多数是亲子活动课程的培训,偏重技能,淡化理论。大部分早教机构对新教师的培训内容是该机构亲子活动的环节与培训流程。由经验丰富的教学主任进行培训,将活动环节肢解,每位新教师学习之后进行活动展示,采用磨课的方式进行考核。培训时间一般为一周到两周。培训之后,新教师对于如何组织亲子活动有了大致了解,并能够尝试采用配课方式接触家长和幼儿。
另外,很多学前教育专业的专科毕业生专业理论功底不够扎实,在亲子教育活动中来自家长方面的压力很大,有位教师吐槽:最担心家长在活动中提出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她认为自己缺乏观察力,看不出婴幼儿行为的特点,且分析不出行为背后的原因。当家长面对婴幼儿家庭教养困惑,向自己直接求助时,很难做出正确的指导。即使有时能够看出幼儿的行为问题,但是如何将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将问题聚焦,用哪些理论能够解释这种行为,自己却分析不出原因。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出台的《早期教育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中也提出早教机构教师应具备与家长有效沟通的能力和指导家长制订教养方案的能力,而很多早教机构的培训中却未涉及该项内容。
4教师参与培训的热情不高涨
新教师在经过培训与配课之后,在刚刚能够独立承担亲子活动课程的一段时间内,工作热情高涨,在面对家长提出的疑难问题而无法应对时,再培训的需求比较强烈。然而,由于亲子课程的流程一成不变,在入职一年之后,很多教师组织亲子活动轻车熟路,对于应对家长的问题也有了经验,工作热情减弱,再培训的需求不再强烈。在调查中,偶遇某亲子园园内全脑培训,需要参加培训的教师一共8人,由于个人原因请假3人,另外5人中,有2人坚持完上午的培训,下午找了理由退出培训,仅剩3人,在下午的培训中明显心不在焉,不时拿出手机看时间。由此可见,教师参与培训的热情并不高涨。
四、鞍山市早教师资职后培训的建议
1发挥政府部门的教育引领作用
早教机构应经过工商部门的审批后,接受教育部门的业务指导。各机构的办学历史渊源、优势和特色各不相同,办学经验也不同,有互相借鉴和学习的地方。应由地方教育局或区教委牵头,定期组织各早教机构之间互相评鉴、互相沟通和交流办学经验,观摩骨干教师的优质活动。以观摩与评比带动全市早教师资队伍的专业发展,也不失为早教师资职后培训的有效形式。
2拓展培训形式
目前,早教机构的培训大多限于园本培训,应拓展培训形式。可以采用“请进来,送出去”的培训方式;可以聘请医院的儿科医生、高校的学前教育专家等到机构进行专项培训,虽然培训地点仍在园内,但讲座人员却不限于园内的教职员工,从某种程度上吸取了外部新鲜的知识,开阔了视野。另外,可以将教师送到其他教育机构,比如高校课堂、可承担师资培训任务的早教机构进行学习和挂职锻炼,一方面提升教师的理论水平,另一方面,可以丰富专业知识和技能,为一成不变的教学流程增添新的内容。
3丰富教师职后培训的内容
早教师资的专业素养构成包括专业知识与技能和综合素质两部分。早教师资职后培训的内容也应与教师的专业素养相对应,不应仅限于亲子活动的设计与组织这一项内容。
早教机构可以将入职教师的职后培训分层分步进行。首先,新入职教师的培训从婴幼儿生存、发展和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入手,如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让新入职的教师对早期教育服务具有正确理解与认识,认同早期教育服务教学人员的专业性和独特性。其次,学习有关不同年龄婴幼儿身心发展特点、规律和促进婴幼儿发展的策略与方法等内容,使教师具备根据婴幼儿自身特点实施个性化教养工作、与家长有效沟通、指导家长制订教养方案的工作能力。最后,宣传有关安全应急处理知识,以及意外事故和危险情况下婴幼儿安全防护与救助的基本方法。
4将培训后的教学能力提升与薪水待遇相关联
新教师成为能手之后,一旦教学方面游刃有余,便容易产生松懈心理。在能够胜任目前的工作前提下,即使再培训,教师的薪水待遇也不会发生变化。这一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师接受再培训的热情。因此,早教机构可以根据培训后教学效果及可承担的工作量来计算薪水,这样教师参与再培训的热情会提高很多。
参考文献:
全国教育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对《早期教育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2014.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以提高人口素质为基本任务,科学系统地为群众提供优生、优育、优教知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早期教育的需求,进而促进群众婚育观念转变,促进人口计生工作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二、人口早期教育工作的主要内容
0-3岁是人生体格发育、心理发展和智力开发极为重要的时期,抓住这个时期进行早期教育,对人的一生全面发展具有关键性意义。早期教育可以从运动、精细动作、认知、语言和社会行为五个方面来开发其潜能。运动指从婴幼儿的头部控制、抵足爬行、走猫步等方面来培养儿童早期的行动能力;精细动作指从抓握东西、发现手和手指按摩三个方面训练婴儿对细小动作的掌握,让婴幼儿反复来做,以刺激其触觉的灵敏性;认知主要指从视觉角度来锻炼婴儿的视觉能力;语言是从听觉方面来训练婴幼儿的说话能力;社会行为是指针对婴幼儿个性制定符合他自己的行动指南。
各社区(居委会)成立人口早期教育工作站,由计生服务人员具体负责,配备人口早教随访服务包。并配备1名有专业特长的技术人员为辅导员;有条件的社区(居委会)成立人口早期教育服务室,由计生管理员或计生中心(协会小组)长担任。
3、建立人口早期教育基地。北区办人口早期教育示范点,满市东鸽幼儿园为人口早期教育基地,人口早教基地要建立亲子教室、婴幼儿活动室、图书室、家长培训学校等,要购置必要的婴幼儿活动器材,确保早教活动开展之需。
(二)加强早教师资培训,提高教师和辅导员的教育水平
积极开展人口早期教育培训教材的开发和编写工作,定期举办人口早期教育师资培训班,使从事这项工作的教师和辅导员掌握婴幼儿早期教育的基本知识、基本方法,提高入户指导服务能力,并能很好地指导家长对自己的孩子进行科学的早期教育。县早教指导中心重点培训早教师资,做好教学科研和对街道的工作指导和督促;街道人口早教工作站主要做好社区(居委会)级早教辅导员、家长和志愿者的培训。
(三)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全面开展人口早教服务
1、依托人口早教基地,面向婴幼儿家长举办各种类型的早期教育培训班。举办孕妇培训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推算预产期、孕期保健、胎教、自数胎动、与胎儿交流等等;举办育儿培训班,内容包括科学育儿、抚触与交流、宝宝亲子操等等。55%以上的0-3岁婴幼儿及家庭看护人要接受过早期教育和培训;2010年,接受早教培训的达到65%以上。
2、各级人口早教基地通过亲子互动课堂等形式,积极开展0-3岁婴幼儿的智能开发和训练工作。
3、认真开展婴幼儿生长监测。要按照一岁以内的一年体检4次(出生42天、三个月、六个月、九个月各一次)、一岁至两岁以内一年体检2次(每半年一次)、三岁以上每年体检1次的标准,积极开展儿童生长发育情况监测。根据监测情况,有的放矢地给家长以育儿指导。
4、人口早教人员结合计划生育宣传、药具服务、孕期和术后随访等工作,入户对婴幼儿的家长进行产后新生儿访视、母乳喂养指导、生长发育检测,并发放早期教育相关宣传材料。相关宣传品进家庭率要达到75%以上;2010年达到80%以上。
(四)做好各类人口早教档案资料的保存和归档整理工作
要注意积累和保存开展人口早期教育工作过程中的各类档案资料,如人口早期教育备课教案、家长调查问卷、活动照片等等,并予以科学归档。
四、人口早期教育工作的实施步骤
成立人口早教工作站、建立1个人口早教基地和3个社区人口早教服务室。同时,加强阵地建设,印制宣传展板、宣传品,营造浓厚的人口早教宣传氛围;开辟婴幼儿活动室,购置活动器材,确保早教工作健康开展。临江私立幼儿园为县级人口早教基地,要充分利用丰富的教学资源,加强人口早教宣传氛围和服务阵地建设,积极开展0-3岁婴幼儿潜能开发训练和家长培训工作,并注重做好人口早教档案的归档整理工作。
五、人口早期教育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社区(居委会)高度重视,定期召开人口早教工作协调会,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人口早教工作的健康开展。
【中图分类号】G610
《关于0~8岁儿童教育中的发展适宜性教育》(《Developmental Appropriate Practice in Early Childhood Promgrams Serving Children from Brith through Age 8》,以下简称DAP)对于从事幼儿教育的工作者来说已不是新鲜的名词。它是美国公认的具有专业代表性的幼儿教育组织――全教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Education of Young Children,以下简称NAEYC)提出的一系列关于早期教育价值取向、实践指南、教师专业发展的方案。以下就从三个方面对09版DAP的立场报告进行介绍,以期为我国幼儿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提供借鉴。
一、关于早期教育的指导原则
在面对美国复杂的社会背景以及应对早期学习标准的冲击下,NAEYC重新审视了97版DAP,从儿童的年龄适宜性、个体适宜性、社会文化适宜性出发,提出了指导儿童发展与学习实践的12条原则。新提出的这些原则除了继续坚持建构主义导向,同时又进一步融合了维果斯基的社会建构理论、加德纳的多元智能理论以及布朗芬布朗那的生物生态学思想。在某些原则上做了细微的调整:互动原则上,09版DAP不仅强调让儿童拥有和谐的人际关系,感到心理安全,更强调成人或同龄人与儿童的互动交流;游戏性原则上,新版DAP认为除了要重视让儿童在游戏中发展外,更不应忽视教师在儿童游戏中的指导作用;多渠道原则上,新版DAP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拥有丰富的教育策略,并能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经验性原则上,09版DAP较之前版DAP由侧重于什么样的早期经验影响儿童学习与发展转向早期经验如何影响儿童学习与发展。
二、关于发展适宜性教育的指南
为了使早期教育工作者能够将上面提到的儿童发展与学习的原则和有效实践的知识运用到他们的实践中去,真正实现儿童的发展适宜性教育,NAEYC为早期教育工作者提供了五条重要指南,仍然从课程、成人与儿童的互动、家庭与教育机构的关系以及儿童发展评估几个方面展开指导的。
1、创造一个关爱的“学习共同体”
由于早期教育环境有可能是儿童出家庭以外接触的一个集体,儿童深受其影响的。为儿童创造一个良好的集体必将有助于其更好地发展。在DAP中,早教人员应为儿童的发展和学习创造了一个心理安全、情感融洽、认知丰富的“学习共同体”。这个共同体中的每一人都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照顾,儿童与成人、儿童与儿童、教师和家长之间关系和谐融洽,学习者的各个方面的需要都能得到有效的满足。
2、教学以促进发展和学习
DAP要求早期教育工作者为儿童提供了一种儿童主导的和成人主导的经验的平衡。在这种平衡中,教师事先了解清楚每一个孩子以及那些对他重要的人,为儿童准备可以有效实现全面课程的学习经验,在儿童已有的经验和理解的基础上展开教学,培育关爱的“学习共同体”。新版DAP要求教师有丰富的教学策略与技能,能根据儿童的实际情况及时地提供支持。同时,该版DAP也更加强调教育要面向所有的儿童,教学所提供的课程、经验是所有儿童都能够掌握的。
3、设计课程以收到良好的效果
课程是根据一定的目标为儿童制定即将要掌握的知识、技能、能力的计划。课程的设置要全面有效,各个阶段课程的实施应具有一致性、连续性。教师应熟悉不同年龄段的儿童所应掌握的知识技能,根据儿童的兴趣、水平、需要,发挥教学主动性,促进儿童在各个领域的发展。与前一版不同的是,09版DAP强调课程目标的实现,指出课程目标的表达要清晰准确,认为达成什么样的目标以及怎样达成目标是课程是否成功的关键。在早期标准运动轰轰烈烈展开的背景下,DAP开始由遵循个人本位论的价值取向,渐渐转向与社会本位论融合,承认遵循社会本位论的早期学习标准,与其达成妥协,努力使过程与结果达到一种和谐与平衡。早期学习标准之结果导向标准与发展适宜性教育这一过程导向原则是可以相互补充的。
4、评估儿童的学习与发展
儿童的学习和发展的评估对于教师来说是必要的。教师可通过评价可以调控课程设计,诊断课程问题,从而更好地促进课程的发展。本版DAP仍然强调真实性评价,教师、儿童、家长都是评价的主体。评价随着儿童的成长动态变化,根据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经验,采用不同的方式对儿童的各个方面多次评估。
5、建立与家庭的互惠关系
早期教育的成功不仅需要教师的有效教学,也需要儿童的家长积极配合。09版DAP延续了97版的观点,要求教育者应与儿童的家庭建立互惠的合作伙伴关系,建立经常性的双边交流,尊重儿童家庭的意见,分享儿童的成长信息,协商教育儿童的决策,共同解决儿童发展与学习中的困难与挑战。
三、启示:对我国学前教育的启示
1、早期教育要关注弱势群体,面向所有的儿童。
贫困儿童、残疾儿童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关于他们的有效教育常常是我们容易忽视的。目前,我国仍有一部分地区的儿童连小学都未能普及,更不用说学前教育。09版DAP带给我们的启示就是教育要面向所有的儿童,缩小各个群体的儿童的差距,推广全纳教育,促进所有儿童的学习与发展,真正做到教育公平。
2、早期教育亟待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随着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与2015年二胎政策的全面放开,如今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鉴于我国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因此以东部地区较发达的南京市与西部地区欠发达的绵阳市作为对象,调研了这两个地区的早教发展情况,同时总结出了我国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一些问题,对这些问题进行探究,并对此提出一些解决策略。
一、我国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概况
1.较发达地区――南京市
南京市卫计委家庭发展处(婴幼儿发展处)数据显示,南京市1年婴幼儿新增人口数为18万左右,全市存在约512家早教机构(其中190多家有备案)。据《南京市0-3岁婴幼儿保育机构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之规定,“0-3岁婴幼儿保育机构”大致可分为“育儿园、亲子园和看护点三种类型”。“育儿园是指为0-3岁婴幼儿提供全日/半日制保育服务的机构;亲子园是指为0-3岁婴幼儿提供计时制保育服务的机构;看护点是指为0-3岁婴幼儿提供看护服务的机构”。根据该处工作人员解释,全日制育儿园相当于原来的托儿所,计时制亲子园相当于市场上按课时计费的早教机构,而看护点则是主要承担安全保障的机构。除以上三类外,市妇幼保健儿童发展中心也开办一些早教或类早教的服务。
2.欠发达地区――绵阳市
据绵阳市妇联调研数据,绵阳市目前有早教机构13家(有登记),大致分为五类:第一类是所谓的早教中心,即引进的国际品牌和国内自创品牌。这一类机构相当于南京上述规定之“亲子园”,是早教市场的主力军,认可度较高,也是亟待规范的市场主体;第二类是婴幼儿园代托管,以早教全日制为核心,是另外一种家长主要选择的方式;第三类是民间自助式,属于喜欢教育的妈妈们自主筹办的,结构设置自由,缺乏安全保障;第四类是政府的早教机构,该类项目由于建设过程中越来越向农村倾斜,因此“早教”的影子越来越淡,不符合家长心目中对“早教”的需求。最后一类是妇幼保健院的儿保科,同南京妇幼保健院一样,提供一些类早教服务。
二、我国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存在的问题
1.重养不重教的规范原则
据《南京市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行动计划》(宁政办发【2014】65号)文件,其四点基本原则中第一点“以保为主,保教结合”,确立了对于早教行业主要规范对象在于是否“把婴幼儿的健康、安全及科学养育放在首位”。《南京市0-3岁婴幼儿保育机构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宁政规字【2014】5号)第六条“举办者申请设立0-3岁婴幼儿保育机构的条件”集中关注硬件设施、选址、卫生与安全防护设施等问题,对于机构教育性规定仅可见于“有一定数量玩具、图书及活动游戏设施”“工作人员应具有相应资质”这些字眼。
2.行业准入问题
该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准入管理偏重形式审查,忽视实质审查。如南京市《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南京市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的意见》(宁政k发【2012】105号)规定“加强准入管理。制定《南京市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机构登记注册办法(试行)》,加强早期发展机构的注册管理”。规定显示出目前对于早教机构的准入要求更多在于登记注册等事项,而没有针对早教机构的特点和人们对早教的需求,对早教机构教育能力做出相关的要求。
第二,低标准的准入要求下,行业守法情况依然较差。绵阳市妇联在2015年做过关于该市早教机构市场调查,调查结果发现绵阳市注册早教机构仅13家。南京市2012年出台该工作意见,而在2016年调查中显示的五百余家早教机构中,注册机构仍不足200家。
3.师资认定问题
目前市场上狭义的早教机构,即南京所称育儿园、亲子园,绵阳所称早教中心与婴幼儿园代托管,所聘教师的要求不同,政府也没有统一的资格标准。首先,各机构对于育婴员(师)职业资格和教师职业资格要求不同,有的只要求一种,有的要求两种,有的不作要求。其次,即使持有上述执业资格,也并不表明能达到相应的教学需求。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具有很强的特殊性,仅持教师资格证显然无法满足家长预期,而育婴师(员)资格也不一定能满足家长需求,因为育婴师职业资格要求较偏向家政服务,即“由具有婴儿教养方面具有专业素质和能力的人员提供包括育儿在内的家政服务”。因此,仅持该证上岗诸如蒙氏教育、奥尔夫音乐课程等,不一定能起到预期效果。
4.监管责任划分不明
以绵阳市为例,通过我们对教体局、工商局和妇联的走访,发现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属于无人管辖的真空地带。南京作为发达地区虽成立了管理小组专管该年龄段教育,但其工作任务主要是负责了解早教机构发展状况,对早教机构的发展进行一些帮扶,事实上没有、也无力做到切实的监督与管理,而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上位法的缺失。
5.经费投入少
如南京市政府在2014年和2015年对该年龄段早期教育有2000万财政专项经费,用以支持本地早教机构发展以及奖励守法机构,但相较3-6岁的幼儿教育经费5亿来说仍有相当大的差距。政府重视程度不够造成的这一差距直接导致了两阶段儿童发展的不平衡,阻碍了整体教育的长远发展。
三、我国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问题的解决对策
1.重视早教机构的教育性,加强实质审查
父母对早教机构教育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曾经“以保为主,保教结合”的原则已经不再适用,早教机构的教育属性必须被重视。因此,相应的市场准入要求与监督管理的重点也应当向这方面倾斜,市场准入审查不应仍停留在是否登记等这些形式审查层面,应该更多对课程设置、上课形式、课程具体内容等进行审查,保证早教机构确实能对孩子智力开发做出贡献,以满足家长让孩子“赢在起跑线”的预期。
2.出台相应的职业资格规定
对于早教从业资格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出台相关政策直接规定各类早教园教师应当持何证上岗。如全日制的育儿园由于包括餐饮服务等项目,从业者应当持教师资格证、育婴师证、营养师证上岗,而非全日制的亲子园则不用要求营养师证。对于各类特色课程的教学能力的认定,可以通过职后统一培训等方式,由行业协会或其他机构发放培训证明或结业证书予以认定。
3.明确各部门分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
国务院应出台行政法规对各部门职责予以授权,以求从根本解决问题。国务院应将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中的教学部分划归教育部管辖,直接由教育部下辖基础二司(管理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负责。同时,应由教育部组织专家订立对早教机构进行实质审查的内容和标准,包括课程设置、课程内容、上课形式等。地方教育部门同时承担起相应责任,对辖区内早教机构的教育质量进行审查,责令不合格机构进行整改。
4.增加专项拨款,倾斜发展经济发展较弱地区
二胎政策放开以后,各省的新生儿增长率均有增加,但各地早教行业发展状况却有较大差异。一方面,东部经济发展较好地区早教行业发展状况也较好,如南京市无论在早教机构数量还是在政府财政支持上都优于绵阳。另一方面,城市中心区域早教行业发展状况较周边地区好,如南京早教机构集中于中心城区,江宁、浦口区分布较少。因此,在早教需求和要求都在提高的情况下,政府首先应当适度加大拨款力度以适应新的形势,其次应当对经济发展较弱的区域进行重点扶持,以满足区域需求。
家长是孩子出生以来第一任老师,家庭也是幼儿成长的第一环境,孩子的行为养成和思想建设也都与家庭有很大关系,家长对孩子的性格与行为的了解也较之于幼儿园更加深刻和仔细,所以完整的幼儿教育不是幼儿园或是家庭能够单方面完成的,幼儿教育这项复杂的教育事业需要双方都付出足够的努力才能够发挥教育的作用。学生家长与幼儿园的合作关系是幼儿教育的有力支持,家长的理解与参与,能够有效帮助幼儿园幼儿教育水平的提高,所以为了幼儿教育更好的开展,家长与幼儿园的配合工作必不可少。
在幼儿教育阶段,家长往往缺少专业的幼儿专业护理和教育知识,很容易忽视幼儿年龄等因素,比较常出现的现象例如过分溺爱,满足孩子各项要求,或者是管教过于严格,限制了学生其他能力的培养。
第一点,家长与教育工作的合作关系表现的很不平等。主要表现在家长盲目认同教育工作者的教育工作,认为教师选择的教学方法都是科学的合理的,也就产生了教师要求家长都不假思索的满足。例如教师为孩子适合绘画,家长丝毫没有考虑自己的孩子是否喜欢,购买了全套的绘画用具,完全忽略了自己在幼儿教育过程中的地位。也有家长过于偏执,认为教师采用何种教学方法都是不合理的,不加考虑的否定教师。
第二点,家长没有完全了解自己在合作关系中的任务,盲目摘抄教育相关文章作为教育支持,没有把教学资源是否满足等因素考虑其中,使得家长与幼儿园的想法产生代沟。
第三点,教育责任不够明确。在校时教师认为有些内容应当是家长在家教育过的,家长也认为这些内容是教师在幼儿园教过的,从而使得教学内容上产生了死角。
一、 做好家长与幼儿园的沟通工作
随着社会进步,幼儿教育逐渐被人们重视起来,家长也逐渐把幼儿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重视起来,毕竟幼儿教育也关系到学生能力的发展和未来的发展。家长的自身认识和教育能力在不断的提高,这就需要幼儿园和家长之间更加深入的沟通。教师和家长的沟通也成为幼儿教育的重点工作之一,教师要考虑到学生大多为独生子女,家长对于孩子的期望等多种因素,首先要深刻了解家长对于幼儿教育的看法,因此将家长主要分为一下类型,针对不同的家长,沟通策略也应当有所改变:第一类,家长对于幼儿教育知识了解较少,所以在合作工作中往往处于被动的地位。这类的家长,教师最主要的就是热情和主动,先让家长建立起足够的合作信任度。教师在沟通中要多让家长参与到教育计划的制定中去,多向家长说明孩子早期教育的重要性,不断调动家长的参与积极性。第二类,完全没有主见的家长,完全信任教师的教育工作,也就是说在合作关系中根本不考虑自己孩子的因素。这类家长对教师的期望过于迫切,以至与在幼儿早期教育中严重忽略自己的指导作用。面对这样的家长,教师要表现的足够谦逊,更多的让家长处于教育重要地位,向家长说明了解孩子要放在第一位,教师会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开展教育,尽量平和家长的心态。第三类,过于偏执的家长,认为孩子什么都要学,不管学生的兴趣和能力。面对这类家长,沟通要尽量纠正家长错误的观点,在教学过程中尽可能发挥教师的专业能力。
二、 如何正确的与家长合作完成教育工作
1. 在积极沟通的基础上,及时向家长反馈教学成果。沟通要体现实时性和动态性,不要等到事情发生了,造成了期望之外的结果时才与家长沟通,家长在面对突发问题时往往难以很快的接受,并参与到解决工作中来,所以实时动态的信息反馈,不仅能体现幼儿园教育工作开展的责任心,也让家长实时关注孩子的表现,能够在问题没有发生前,结合家长在家庭中的教育杜绝掉。
2. 组织家长开展专业的幼儿早期教育讲座。针对现在多数家长没有专业的早期教育常识,在家庭教育工作的开展中容易出现失误,也难以和幼儿园专业教育相衔接,组织专业的知识讲座是很有必要的。鼓励家长多来参与教育活动,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早期教育观念,掌握专业的教育手段,提高家庭教育的水平。家长有了相对专业的教学知识,能够结合教师在幼儿园内的教育内容,实现课堂与生活一体化的教育体系,学生的学习能力得到更多的锻炼,教育成果也得到了相应的提高。
3. 家长也需要鼓励。家长在幼儿早期教育工作中也相当于学生,不断学习幼儿教育方法与理论,不断在家庭教育中实践,所以家长在于幼儿园的合作教育中,也需要及时的鼓励。这种鼓励不仅来自于教师,更要来自于学生。教师和家长的沟通和交流中,就家长的良好表现给予肯定,家长对教育工作有了信心,教育工作开展起来也更加有动力。学生对家长的鼓励,是对家长教育最有力的肯定,家长更有信心去参与到教育工作中去,教育方法也得到很大程度的提升。通过多方的鼓励和支持,家长关于早期教育的误区逐渐消除,关于教育理念的错误理解也逐渐得到纠正,幼儿的早期教育工作将会越来越正规。
4. 及时开展幼儿园家长日。在家长日,家长可以深入到日常学生课堂,了解教师的教学手段和教学内容,观察自己孩子的学习状态,参观学生的成绩展,更加直观和全面的看到孩子的有点所在,增进亲子关系。通过家长之间的讨论活动,让家长与家长就教育问题交流起来,分享教育经验,分享教育过程中获得成就时的喜悦,家长之间相互鼓励相互学习,从实际角度出发,鼓励家长更多的参与到合作教育工作中去。
三、结语
总而言之,幼儿园和家长合作需要建立在充分交流的基础上,所以沟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其次,合作关系的建立,教育任务的平等分配,幼儿教育理念的专业学习,教师与家长建立实时反馈关系,这些都是共同完成幼儿早期教育的工作重点。
参考文献
[1]李生兰.美国学前教育机构与家庭合作共育的形式及启示(上)[J].幼儿教育.2009(21)
[2]路晨.学前自然主义课程研究[D].西南大学2009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人口早期教育工作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根本措施,也是新时期人口计生和协会工作创新发展的客观要求。区、镇(街)、村(居)计生部门以及各相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做好人口早期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切实转变工作思路,不断增强抓好人口早期教育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区、镇(街)要成立早期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并制定具体人口早期教育工作方案,将人口早期教育工作摆上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人口计生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各早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升早教工作水平。
二、制定工作方案,抓好试点工作
为确保人口早教工作的开展,要抓紧起草制定《集美区人口早期教育工作实施意见》,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工作标准、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等。今年,要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确立人口早期教育工作示范点。先在集美区实验幼儿园建立早教指导中心并建立示范点,摸索人口早教工作经验,然后再全区各镇(街)普及。
三、整合各类资源,健全服务网络
充分利用、依托、整合现成的公共资源和人口计生技术服务机构,逐步搭建区、镇(街)、村(居)三级早教服务网络,本着辐射家庭、家园一体(以家庭教养为主、以婴幼儿服务机构为辅)的目标,加强服务网络和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发挥早教服务机构的主渠道作用,为辖区内家庭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系列、全程、综合服务。
四、依托载体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依托“四个载体”,加大对人口早期教育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科学育儿理念,提高科学育儿技能。依托节日宣传。利用元旦、春节、“六一”儿童节、“7.11”世界人口日、“9.25”《公开信》发表纪念日等传统节假日和计生纪念日,举办广场宣传服务活动,广泛宣传生殖健康和科学育儿知识;依托媒体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台、集美区基层计生网站等媒体开设早教专栏,全方位、多渠道地宣传青春期性健康知识、新婚知识、优生优育优教知识等;依托阵地宣传。利用人口文化园、生育文化园、婚育新风园等大力宣传人口文化、婚育新风尚,在辖区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依托宣传品入户宣传。围绕群众的所需所好,区、镇(街)、村(居)计生部门继续制作含有避孕节育、优生优育优教、生殖保健、青少年健康等知识的计生宣传品,印制早教和“三优”宣传册,结合计生工作人员和协会小组长的入户随访工作,进村入户广为发放,将科学育儿理念传播到每家每户。
五、组织专业培训,开展入户访视
中图分类号:G620 文献标识码:A
Survey and Analysis of the Involvement of Fathers in Early Education in Suihua Region
Abstract In early childhood, parents play a different role, and their role can not be replaced. But in real life, the father involved in the child's early education is very small. This paper is to for Suihua father involved in early education to analyze, summarize the reasons for this situation, and the strategy for these reasons.
Key words Suihua region; early education; survey and analysis
家庭教育是孩子适应社会的重要形式,早期教育阶段是儿童重要的成长阶段。在此阶段,家长、老师及同伴都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深远影响。①其中,父亲对于孩子成长的影响是无法替代的。因此,本文对绥化地区父亲参与早期教育情况展开调查,以期提出切实可行的解放策略。
1 问卷调查的基本情况
1.1 抽样调查的方式及回收结果分析
这一次的调查主要分为几下几个步骤进行:
在2012年6月底选取250位父亲作为预调查。根据预调查的结果分析修改调查问卷并定稿。
在2012年7月在绥化市北林区、肇东市、海伦市、兰西县、青冈县、庆安县六个市县的9所幼儿园发放问卷调查700份,其中托儿所阶段50份,幼儿园小班90份,幼儿园中班350份,幼儿园大班210份。
问卷调查是直接发给家长的,并且都是由孩子的父亲来填写,9月初回收到的问卷调查677份,回收率为96.7%,有效的问卷调查为648份,有效率为95.7%。
1.2 问卷调查分析
在问卷调查的内容中,有关儿童的基本情况设立了四道问题,分别是孩子的年级、孩子的性别、孩子的性格和孩子的身体状况。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性别男女各占一半,孩子的身体状况大多良好。
在问卷调查中,有关父亲的情况设立了十道问题,分别是父亲的学历、父亲是否是独生子女、父亲的空闲时间、父亲在孩子的教育中所扮演的角色、父亲教育孩子的能力、父亲在孩子心目中的榜样程度、父亲阅读教子书籍的情况;从调查结果看出,出生不是独生子女的占多数,父亲的学历主要集中在初中、中专等中等学历,父亲阅读教子方面的书籍是很少的。
在问卷调查中,有关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的情况设立了六道题,分别是母亲是否是独生子女,母亲的学历,母亲的文化水平,母亲的空闲时间。母亲为独生子女的比例达到五成以上,母亲的学历和父亲学历的分布等级差不多,与父亲相比,母亲陪在孩子身边的时间较多,大部分母亲是支持父亲参与孩子的早期教育的。
2 绥化地区父亲参与早期教育存在的问题
孩子的发展是遵循一定的发展规律的,每一个阶段都有每一个阶段的任务和体验,家长不能过多的干预,如果家长的人为操作过多,就会不利于孩子的发展。根据调查结果显示,有63%以上的父亲对于孩子的学习是从不插手的,同样,这也不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通过调查问卷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有85%以上选择这个选项的都是年级偏低的孩子的父亲。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是家庭的压力过大引起的。
根据调查资料可以看出,有78%以上的父亲认为,他们是孩子的偶像;有56%以上的父亲与孩子的关系非常冷淡,从调查后的一对一访谈中,我们可以知道,由于生计的压力,父亲没有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照顾孩子,一心扑在自己的事业上,这是一种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模式。②通过对绥化地区父亲参与早期教育的调查结果进行分析,总结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2.1 缺乏正确的早期教育理论
在一个家庭中,抚养和教育孩子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但是传统理论上教育和抚养孩子是母亲的事情,即使提到父亲,也很少与教养子女挂钩。古语云:子不教、父之过。但是现在好像慢慢的被人遗忘了,现在取代的是父亲为家庭的生计在外奔波,这样母亲就主要担负起照顾孩子的责任。相比之下,父亲对于孩子的教育就有所缺乏,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父亲对于孩子的教育越来越上心,但是父亲还是投入较少感情的一方。③
2.2 早期教育模式畸形化
在我国,越来越多的全职妈妈涌现出来,她们的主要工作是照顾家庭的生活起居,放弃了自己的生活,不外出工作。全职太太的队伍在不断地壮大,在这些家庭里,孩子的成长教育主要是由妈妈负责,这样导致的后果是父亲有理由对孩子的教育不管不顾。
2.3 外界的工作压力迫使父亲较少参与早期教育
随着时代的进步,生活节奏的加快,要想在这个社会上有一定的地位是比以前更难了。生存压力的增加,使得成年男子越来越重视提升自身的素质,这样用在家庭、孩子身上的时间和精力也就越来越少了。④
3 绥化地区父亲参与早期教育的影响因素
3.1 教育观念影响父亲参与早期教育
父亲参与孩子的早期教育问题受很多因素的影响。调查中有34%的父亲认为孩子以后要面临很多学业上的压力,这么早就让他好好玩下,不要让他学什么东西了;有27%的父亲持放养观念,树大自然直,我自己就是那么长大的,现在不是也挺好的;另有32%的父亲认为孩子本性纯良,不用强加教育;人性本善,孩子继承的是我们的优良基因,性格本身就很好,不用教育;只有剩下极少数的父亲才参与早期教育。
3.2 家庭因素影响父亲参与早期教育
幼儿和父亲的感情不如和母亲的感情,这主要是由于他们与孩子相处的时间比较少,缺乏科学的教子方法。调查中,有80%以上的父亲对于孩子的关注不够,根本没有过多的经历和时间进入孩子的世界。
3.3 传统观念影响父亲参与早期教育
传统观念的影响,父亲母亲的分工明确,这样就降低了父亲的教子的欲望;由于社会教育的发展,男性在育儿能力上力不从心,所以他就会把这个责任转嫁给母亲,让母亲更好的教育孩子。根据调查结果分析,有70%以上的父亲都认为孩子有他妈妈照顾就可以了。
4 绥化地区父亲参与早期教育的解决对策
重建父亲育儿教学模式。传统的文化根据性别来分工,降低了父亲参与早期教育的意愿。现实的社会工作结构和制度抑制了父亲参与孩子的教育中,在家庭生活中扮演顶梁柱的角色。
孩子不同,性格也不一样,智力水平也不可能相同,兴趣爱好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如果面对任何一个孩子,家长的教学方式都不改变,那么这样的早教不会得到理想的效果。决定家庭教育成败的关键是孩子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方法。
在我国,开展以父亲为目标的亲子辅导班是没有的,更多的是将父亲的职责和母亲的职责混淆起来,长期的实践告诉我们,这样的课程教学不能满足父亲教子的知识渴望。针对这一现象,我们可以开展健全的有关父亲的职责教育,为父亲提供学习的机会,增强父亲的教学能力。
在开展亲子课程的时候,一定要考虑课程的吸引力。同时还要考虑一些客观的因素,比如说开设课程的时间、地点以及活动的方式。从各个方面都要方便父亲的参与,时刻能够调动父亲的积极性,提高父亲的效率。
5 结束语
通过对绥化地区父亲参与早期教育情况的调查分析可以看出,父亲在孩子的早期教育中有着巨大的作用。父亲正确处理工作和孩子的关系,对孩子今后的发展非常重要。我们要高度重视父亲参与早期教育的问题,使越来越多的父亲参与到孩子的早期教育中来。
注释
① 王逸文.家庭教育[J].教育月刊,2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