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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社会管理的角度来看,尽管不同学者对“多元社会治理”基本内涵的理解存在细节上的差异,但也包含着两大基本共识:社会治理的主体是多元的,既包括在社会管理中一直承担重要甚至主导角色的政府,也包括这些年逐渐凸现出来的作为政府重要补充力量的社会非营利组织、市场化的组织、公民社会等等。社会治理的手段是复合的,既有政府通过行政或者市场手段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也有市场化组织通过市场化手段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还有非营利组织通过市场化手段或者社会动员手段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为了进一步把握多元社会治理的涵义,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多元社会治理的本质:
1.在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的认识上,传统行政管理体制的合理性基础被打破,政府不再是惟一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提供者,而更多的转向为社会主体活力的持续释放提供制度保障这一角色上来。政府从繁杂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用法律、经济乃至政治的途径与方式发挥全局性统筹协调功能,开始做更多的冷静思考、制度研究和长远规划。
2.在政府与公民关系的认识上,公民作为政府行政行为的相对方,享有参与权和发言权。政府行政的效果取决于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有赖于行政相对人的合作与支持。政府和公民之间不仅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同时还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被监督者与监督者的关系。
3.在责任意识上,多元社会治理实现了从片面强调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单方责任向同时强调政府、市场、公民社会共同责任的转变。可以说,多元社会治理既是对传统行政集权式社会管理方式的一次重大变革,更是现代社会管理模式的一场深刻革命。
二、多元社会治理模式的特点
1.多元社会治理模式的运行以法治为基础。法治是现代社会的重要制度资源和调控模式,多元社会治理模式的形成首先是以法治为基础的,国际社会提出的构成“善治”的八个特征,即:参与性、协商性、责任性、透明性、回应性、有效性、公正性、包容性以及合法性几乎都与法治精神相契合。社会生活需要不同的手段来调节,社会治理也需要采用多种多样的手段,如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等,但整体而言,多元社会治理模式的运行是以法治为基础的,强调运用法律调整手段把政府行政机关的行政权限、方式和程序用法律手段固定下来,把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公民之间的权力和义务用法律手段固定下来。从而运用法律调整的公开性、规范性和普遍性来有效地制约公权力和私权利的滥用。
2.多元社会治理模式的成效受多种环境条件的制约。众多环境条件如市场发育程度、有关社会组织的法律法规、民间资本的规模、绩效评估机制以及监管机构和监管机制等等,都会影响到多元社会治理模式的成效。尽管“我们不是在完善的政府与完善的市场中选择,而是在不完善的政府和不完善的市场之中选择”,但是,“尽管有不完善的政府,不完善的市场和不完善的社会,但我们是在完善的多中心治理模式中做出选择。”
3.多元社会治理模式的实现路径具有动态、权变的特点。和传统社会管理模式的稳定和刚性相比,多元社会治理模式具有动态和权变的特点,在不同国家,其实现路径不同。首先,现代社会面对的外部环境是多变和模糊的,各种信息的不确定性,必将会增加公共决策过程的模糊性。其次,社会成员是流动的,具有多样化的需求。现代社会面临的社会环境和社会成员本身的动态性要求社会治理必须遵循权变原则,也就是因地施治原则,注重环境因素和偶然因素。社会治理的权变方法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社会治理没有一个最佳方法;第二,在特定情况下,并非所有方法都同样有效,其有效性取决于设计或方法对情景的适合程度;第三,管理方式的选择应该以对环境中的偶然因素的细致分析为依据。多元社会治理是一种互动的过程,以协商、参与机制为基础。现代社会是一个多元的社会,是权力、利益逐渐分化的多中心社会,政府只是社会之一极,它用服务而不是用集权来获取公民的支持,这就是多元社会治理理论的核心思想。社会是一个多元化的系统,社会治理也应该是多元的。首先,社会治理应坚持利益的多元化,制定社会政策、方针、对策、措施必须考虑各种不同社会利益,并且以社会最大利益为取向,尤其应使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利益得到保护和体现。多元社会治理主体之间是相互协作的关系,追求公共责任的实现。政府与公民、政府与公民社会组织在传统社会管理模式中的管理与被管理、控制与被控制之间的关系变成了相互协作的关系。在协作关系中,一个核心概念就是公共责任,多元社会治理实现了从片面强调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单方责任向同时强调政府、市场、公民社会共同责任的转变。在公共责任的框架下,一是要求确立现代公民观,包含权利本位意识、竞争与合作意识、参与意识、责任意识、制度合理与合法性认识等基本内容。二是民主公平价值观的确立。社会的自治与自我管理在各个组织与公民个体的民主参与下才可以实现,这种民主意识不仅体现在多元的社会主体相互合作之间,而且在各个社会自治组织内部更应该实现民主管理。马克思・韦伯式官僚体制的组织特征如具有严格规章制度的正式结构、有限的沟通渠道、狭窄的创新和变革空间等特点,是不符合多元社会治理模式的要求的,因为多个社会治理主体之间的协作意味着商议、参与、合作、信息的自由和无限制的传递,以及以妥协和相互理解为基础的契约,还有对权力和资源的更为公平的分配和再分配。
参考文献:
[1]孙晓莉,多元社会治理模式探析,改革研究,2005(5).
[2]张康之,论主体多元化条件下的社会治理,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4(2).
[3]童星,城市化进程中社会治理的难点与出路,华东师范大学“新型城镇化与社会治理”暑期课程2015年7月.
一、体育社会问题及危害
体育—这一人类社会活动,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在人们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体育的实际社会效能不仅表现在增强人们体质,同时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国家安定团结、丰富文化生活、培养人们良好的个性心理、促进经济发展、发展国际交往和促进人们之间的友谊过程中也起着重要作用。现在出现了一些体育社会问题,不仅影响正常的社会生活,干扰人们生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正常运行;同时妨碍体育的正常健康发展,既不利于正确地完成体育的目标,也不能充分发挥体育的各种效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并采取有效的方法予以治理。
所谓体育社会问题是指:以体育运动作为一种社会制度,与体育运动相关联的社会行为、关系、作用和事实,出现病态或失调,危害了正常社会秩序,并影响体育运动正常运行和协调发展,需动用社会力量解决和控制的社会现象。具体的体育社会问题,有时表现为一种客观行为,如“吹黑哨”、“打假球”、“滥用违禁药物”等等;有时表现为一种客观现象,如“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发展失衡”问题,“我国竞技队伍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以及“‘体育政治化”问题等等。
综合起来说,我国体育社会问题的影响和危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对体育的影响:妨碍体育的公平竞争,站污了体育的形象,_对运动员、教练员及人民群众身心产生危害,导致体育畸形发展。第二、对社会的危害:干扰人们的生活,严重时能扰乱社会正常运行秩序,甚至引起和激化社会矛盾。
二.体育社会问题的治理
1、治理体育社会问题的必要性。
正因为体育社会问题同时具有两方面的危害和影响,所以要对体育社会问题进行治理。另外,治理好体育社会问题,对消除体育中不公平竞争现象,维护体育原有的纯洁的精神,促进体育的健康发展,让体育更好地为建设我国的“两个文明”服务,保持稳定的社会秩序,具有现实的意义。同时,我国的某些体育社会问题几近“疯狂”,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如前段闹得沸沸扬扬的“黑哨”事件,但是我就是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要“捂着盖子”,不敢揭开。当我们为中国足球“冲出亚洲,走向世界”而欢呼时,又有谁知道正是中国的这种“国粹”—“假球”、“黑哨”,耽误了我国足球运动多少时间。
2、治理体育社会问题的手段。
①行政手段。因为目前我国政府是利用行政力量来对体育实施宏观调控,那么治理体育社会问题就少不了要通过使用行政手段。采用行政手段治理体育社会问题,是通过制定体育的方针、政策、调拨体育经费、任免体育官员、审批体育社会团体、开展重大体育活动,以及通过对各种体育理论的选择和评价,组织研究体育的发展战略,编制体育的规划和计划来实现。
②法律手段。法律手段在治理体育社会问题中起着主导性和规定性的作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各体育社团的群众团体法等。它具有明显的强制性、稳定性和不可违背性,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规定:“在体育竞赛中严禁使用禁用的药物和方法,禁用药物检测机构应当对禁用的药物和方法进行检查”,“在体育竞赛中使用禁用的药物和方法的,体育社会团体按照章程规定给予处罚;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直接负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这是对解决“滥用违禁药物”问题的直接写照。在运用法律手段对体育社会问题进行治理的过程中,应注意两点:其一,具体针对某些问题的法律条文,随着这类具体问题的解决而自动失效,对于这些条文要予以扬弃。其二,对可预见性的新的体育社会问题,应通过立法的手段提前予以控制,以避免这类问题的进一步发展和恶化。
③纪律手段。纪律是国家机关或社会团体为自己的成员规定的行为准则,与法律不同的是,因各组织的性质、目标不同,不同的组织有不同的纪律,所以纪律有多样性的特点。纪律是法律的辅助手段,也具有强制性和不可违背性。纪律手段在治理行为性体育社会问题中起着重要作用。
④社会舆论手段。社会舆论可以督促某些现象性体育社会问题的解决,特别是对一些行为性体育社会问题具有控制作用。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社会行为的导向。社会舆论往往暗示出特定社会的价值规范和行为准则,以体育这一特定社会现象作为一个社会层面,它的基本价值规范是“更快、更高、更强”,基本行为准则是“公平竞争”。这正是社会舆论一直关注和监督足球运动中的“假球”问题和“黑哨”问题的原因。其二是社会行为的约束。社会舆论是一种公意,反映大多数人的意见,对少数人的与众不同的言行,特别是越轨行为具有压力。如“吹黑哨”、“打假球”等是少数人的行为,这些人迫于社会舆论的压力,往往会改变或放弃自己原来的行为。
⑤其他手段。包括道德、习俗、信仰等手段,它们主要是通过对人的思想、观念、认识等产生作用,然后再对治理体育社会问题产生影响。如“运动场暴力”问题,不仅影响正常的体育比赛,还对运动员和观众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通过对运动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后,可以适当地缓解或解决这一问题。这些手段虽然不像行政手段、法律手段来得强烈和直接,但在治理体育社会问题过程中,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3、治理体育社会问题的基本要求。
①应具有客观性。只有对实际问题进行正确、客观的认识,才能发现问题的症结,进而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然而,我们的认识往往受到许多主观因素的影响,不能作到公正和客观,这要求我们对具体的体育社会问题作具体的分析,有效的治理必须建立在正确、客观的认识上。
②应具有针对性,或称选择性。在治理体育社会问题过程中,无论是采取哪一种治理方式或治理手段,都要针对具体的问题。或者说治理具体的问题时,采取的方式、手段应有选择性,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否则适得其反。
③应具有灵活性。在治理某一问题时,往往有多种方式或手段可供选择,在选择具体的方式和手段时,要依据问题的发展和变化,灵活地变换选择,才能有利于体育社会问题的解决和控制。
④应具有适时性。体育社会问题都是发展变化着的,因此在治理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适时性。比如,相关的法律条文一定要适用于现时期的问题,而不应只是对过期问题的鞭答;社会舆论一定是关注现时期的问题,而不应仅是对未来假想问题的谴责。
4、治理体育社会问题的两个基点。
治理体育社会问题的基点应该放在对现行体育体制和体育法制的改革和完善上。包括体育社会问题在内的任何社会问题的产生,几乎都与相应的社会制度和体制的失调有关,并且在导致社会问题的各种原因中,体制和法制的失调往往是根源性的。由于我国正处在社会的转型时期,这一时期社会变迁的广泛性和迅速性,使得某些体制和法制上的东西存在缺陷或混乱。如我国的足球管理体制,“中国足协”既是民间足球协会又充当足球运动行政管理机关,既是“甲级”联赛的组织者,又是管理者、经营者,还是执法者。这种体制,与我国球迷痛恨的“黑哨”、“假球”等问题的出现,有着莫大的关系。《体育法》只对体育比赛中的裁判权利义务作了一些规定,但没有对裁判的违纪违法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甚至在中国足坛“黑哨”现象曝光后,却一时找不到适当的法律条款来惩处。
根据以上事实,笔者认为为了有效的治理体育社会问题,应该合理地改革我国的某些体育体制,进一步完善体育法制。具体的说:在体育体制的改革方面,应确实分清行政、管理和经营的性质、权限和责任,不能因体制自身的混乱,而成为体育社会问题产生的“温床”;在体育法制方面,《体育法》中应该具有详细的对违反有关规定作出处罚、处理的条文,不能因自身的漏洞,而让某些体育社会问题的产生有空可钻。
三、正确认识当前存在的体育社会问题
1、应该充分地认识到体育社会问题存在两个方面的影响和危害,不能文过饰非,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和治理。同时应客观认识到体育社会问题与其它社会问题相比,其对社会的影响力和冲击力要相对较小,在治理体育社会问题过程中,不要将之盲目扩大化。
2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主要是转变社会治理方式,社会体育也需要转变体育治理方式
2.1坚持系统治理,把社会管理从政府单向管理向政府与社会多元主体共同治理转变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是要把社会管理从政府单向管理向政府与社会多元主体共同治理转变,因此,如何共同治理将成为今后社会治理的新课题。在由政府与社会多元主体构成的治理体系中,政府部门应该建立与其他主体的合作伙伴关系,分工负责,共同实施社会治理。政府在整个社会治理过程中起主导作用,但不是领导作用,政府作为治理主体之一与其他主体是平等关系,而不是其他主体的主管领导。从社会体育系统治理看,首先要建立多元主体共同治理体系。这里的多元主体是指包括政府主管部门在内的相关利益群体。如社区体育治理应该由社区行政与社区体育服务组织共同进行治理;老年人体育治理就应该由政府主管部门与老年人体育协会共同进行治理;区域社会体育应该由地方政府与地区体育服务组织共同进行治理。其次,系统治理要有明确分工,政府与多元主体各司其责,互相配合,实施共治。政府部门尽可能退到后台,发挥调控和协调作用。比如,不同利益群体间产生矛盾时,政府部门可以进行调解,但要避免政府部门过多干预的情况再现。再次,系统治理过程中,要体现民主协商的运作机制特征。即在多元主体的共同协商下确定治理方式,产生分歧时通过民主的方式做出决定。要避免行政决定、其他组织执行的传统管理模式再现。
2.2坚持依法治理,把社会管理从行政管理向法治保障转变
坚持依法治理,就是要加强法律规制在社会活动中的作用,用法律来约束人们的社会行为,用法律来监督管理者的治理行为。依法治理还要把社会管理从行政管控向服务保障转变,鼓励人们依法开展各种社会活动。过去,政府用行政管理手段进行社会管理,管了很多不该管的事,也引起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因此,社会体育的依法治理就是要改行政管理为法制管理;改一方管一方为法律管双方;改行政管控为服务保障。由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转变,首先,要求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法律法规体系,这是依法治理的基础。其次,要学会以法律为准绳,以法规为标准进行社会体育治理,要减少对社会体育活动的行政干预,实施法制化管理。要充分信任人民群众,在法律的框架内,放手由民众自主地开展体育健身活动,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蓬勃发展。由一方管一方向法律管双方转变,就是要改变政府与民间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把双方都纳入依法治理的体系中去,又都在法制的监督之下。双方既是合作方,又是监督方,各自都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又通过互相合作,促进社会体育的发展。由行政管控向服务保障转变,是要改变以控制为手段的管理方式,减少对社会体育活动的限制。通过提供服务保障等方式,为社会体育活动保驾护航。过去,社会体育发展中存在“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现象,其原因与简单管控方式有很大关系,即要么不许乱说乱动,要么放任不管。其根源还与行政思维模式有关,即管理就是控制。因此,由行政管控向服务保障转变,不仅是转变方式,更是转变思维。
2.3坚持综合治理,治理手段从单一行政手段向多种手段综合运用转变
坚持综合治理,就是要改变过去单一采用行政手段进行社会管理的简单管理模式,采用“多管齐下”和“多策并举”的综合治理手段进行社会管理,以期获得最佳治理效果。由于行政管理手段多为强制性手段,不适合用于作为生活方式的社会活动管理,而社会治理由于采用综合治理手段,效果和感觉会更好。从社会体育治理角度看,除了行政手段外,还有法制、道德、规范、文化、教育等多种管道可以规范体育行为。这样,不仅可以在制度上约束人们的行为,也可以在思想上引导人们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还可以在舆论环境、文化习俗以及教育培训等方面齐抓共管,使人们从内心认同社会治理模式,接受外部环境压力,达到自觉、自律的社会效果。社会体育治理还应该采用多策并举的方式进行管理。如调整社会体育政策,并通过优惠政策引导社会朝有利的方向发展。再如制定发展策略来推动社会体育的进步,像扶持体育创新、支持有组织体育活动等,一定会带动社会体育的发展。还有改变行政主导的活动开展方式,放手让相关体育协会自主开展活动,政府对符合法律规定的体育组织活动给予经费、资源等方面的支持。再有通过构建、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来推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总之,要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与时俱进,通过有效的方式方法完善社会体育治理。
2.4坚持源头治理,把治理关口从事后处置向事前和事中延伸转变
坚持源头治理,就是要把治理关口从事后处置向事前和事中延伸转变,因为“亡羊补牢”式的事后处置方式对已经造成的损失无能为力,采用前置治理和事中治理可以避免或减少损失。前置治理主要指决策前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经过充分论证和必要听证,确保决策符合客观实际,符合群众需求,符合国情、国力等。事中治理主要指均衡各种利益诉求,及时解决利益冲突与矛盾,增强社会和谐,激发社会的活力等。源头治理讲究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从社会体育的前置治理看,就是要把与群众联系的窗口设到老百姓身边去,方便群众反映情况,方便政府了解情况,方便各方的沟通和互动。具体讲,就是要在社区层面设置公共体育服务平台,倾听百姓的呼声与需求,有针对性地服务。源头治理还应该建立智库机构,为政府提供决策咨询,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政府部门在决策前,要请科研机构开展决策咨询研究,提出可行性报告,在有把握的情况下再去召开听证会,征求民众的意见。从社会体育的事中治理看,就是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民众利益为重,均衡各方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在社会体育活动中产生的冲突与矛盾,大都为人民内部矛盾,可以通过调解和深化服务得到解决。在调解群众体育矛盾时,可以通过群众体育组织进行劝解,也可以通过组织间的谈判获得和解。总之群众利益矛盾在自治组织的范畴内解决比较有利。坚持源头治理,还要做好激发社会体育组织活力,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以及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工作,实现社会治理体制的创新。
3创新社会体育治理体制的几点建议
3.1转变社会体育管理观念
从传统管理到社会治理,意味着治理主体、治理的目标、方法等方面都要发生转变。因此,政府主管部门及社会体育服务组织首先要转变思想观念。一是要学习“社会治理”理论和方法,明确社会治理的目标、内容、方法及组织运作模式等,为创新社会体育治理奠定基础。二是要明确政府职能转变方向,建立多元共治及群众自治的社会治理理念,积极推行社会体育领域的治理。三是要建立综合治理的基本观念,改变单一行政和行政主导的管理方式,实现社会体育综合治理的新格局。
3.2改革社会体育体制
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不仅是理念的更新,也是管理体制的创新。从社会体育共治的要求看,社会体育组织全面参与体育治理是社会体育体制改革的第一步。政府部门必须尽快做好职能转移的安排,在社区层面实现基本自治,即可以让群众自治的部分,交给群众进行自我管理,如健身团队、基层体育组织管理等,暂时有困难的,交给社区体育服务组织进行管理。在县及以上地区实现基本共治,即由政府主管部门与相关体育组织共同进行社会体育治理,并在治理过程中,逐步放手让社会体育组织独立承担体育活动的开展与维护,政府部门把精力更多地用于政策与规划的制定与体育发展的宏观调控方面,通过协作共治体制的建立与完善,促进社会体育的和谐发展。
3.3调整社会体育机制
要调整纵向等级管理机制,采用扁平化运作机制,使各个层级都有根据自身条件自主开展体育活动的权利,充分调动各个层级的积极性,实现群众体育自治的良好局面。要调整社会体育的信息沟通机制,建立包括自下而上渠道的双向型体育信息通道及信息处理机制。要调整按规定办事的固定程序管理机制,实行目标管理机制。要减少程序约束,改革评价方式。要调整行动激励机制,比如通过政策引导,鼓励体育创新等。推行调研活动,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要完善绩效考核、群众评议和反馈等机制,促进社会体育的良性发展。3.4培育社会体育服务组织长期单一行政管理模式造成我国社会组织的弱化,对社会体育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形成一定的困难。要提高社会体育组织的社会治理能力,必须有一个培育过程。首先,可以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把公共体育服务项目交给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并通过建立绩效考核、评价机制与监督制度,确保社会体育服务组织为群众提供优质体育服务。其次,可以采用委托管理的方式将若干社会体育治理项目交给社会体育服务组织,政府主管部门通过业务指导帮助社会体育服务组织提高社会体育治理能力,并逐步放手让其独立开展工作。再次,可以发挥社会体育服务组织的中介作用,即政府通过其传达政策法规及其他社会治理信息,群众通过其转达对社会体育治理的意见与建议,使其成为政府与群众联系的纽带。
4结论
4.1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对社会体育发展与改革具有重要影响,社会体育管理必须尽快向社会体育治理转变。社会体育治理须从管理理念、管理模式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
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社会环境的改变,社会公共管理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在新的形势下如何有效的运用经济、政治、管理、法律等方式进行公共管理改革,提升政府部门的管理能力,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以及绩效,为社会公众谋取更多的福利与利益,成为当前最重要的问题,因此要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提升公共管理主体的治理能力,创新公共管理手段,完善公共管理机制,构建核心价值体系,对解决当前公共管理面临的困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公共管理面临的困境
(一)治理主体结构有待优化
目前我国处于社会平稳、政治稳定以及文化繁荣的新时期,我国的行政生态环境与的实际经济发展都处于良好的状态,但是目前在公共管理中仍存在一些有待改善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着我国社会与经济的长远发展,比如说:公共管理治理体系中的治理主体结构仍旧有带进一步优化,治理制度缺少完整性与灵活性,法制化、民主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等,虽然在新阶段政府、社会组织以及社会公众都属于公共管理上的治理主体,但是治理主体存在着的能力不足的情况,比如说:治理主体内部成员的素质能力相对不足,不能够适应新形势下公共管理的要求,另外,治理主体协同治理能力比较弱,各个治理主体缺乏明确的分工等,因此也可以说公共管理的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仍旧无法满足社会实际发展的需求。
(二)公共管理手段比较单一
现代公共管理技术包含了数字治理技术、科学决策技术、绩效治理技术以及风险评估技术等,而且这些现代公共管理技术已经在公共管理中具有了可行性,并且由于现代公共管理技术具有可操作性、规范性等优势特点受到公共管理主体的青睐,但是在实际的应用中,现代公共管理技术却没有充分发挥出实际效果,公共管理主体在现代公共管理技术的应用中并没有根据实际管理职能的需求以及社会公众的意愿进行应用,从而无法使现代管理技术实现最大化的社会公共利益,仅是为了方便自己的管理职能而采取较为单一且保守的管理手段,进而导致社会公众对政府的公共管理能力产生怀疑,甚至有可能产生社会信任危机。
二、公共管理的发展路径
(一)促使公共管理主体不断提升治理能力
公共管理主体涵盖了政府、社会组织以及公众,并且在不同的治理层面上对管理主体的治理能力要求也存在很大的差别,比如说:对政府部门来说,在公共管理中需要政府部门不断深化体制改革,积极转变治理手段以及要积极优化政府的治理结构。而对于政府部门内部来说需要不断完善相关的机制,比如说:需要完善绩效治理机制、人员选拔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等并要对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加大管理能力的培训,从而有效的提升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的服务理念以及职业道德水平,促使政府部门解决公共问题的能力不断提升。而对于社会组织来说,其治理能力的提升主要是为了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并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力度,在社会治理中充分发挥出协同治理作用。另外对于社会公众来说,要注重提升现代化水平。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我国不断完善社会民主制,使人民群众参与治理的渠道更加顺畅,使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同时需要我国不断完善知识教育体系以及文化价值体系建设,促使人们的民主法治以及治理主体意识得打有效的提升,自觉的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
(二)创新公共管理手段
现代先进的管理技术,比如说:应急管理技术、数字治理技术、智慧政务技术以及风险评估技术等为现代公共管理治理能力的提升提供了重要的保障,因此应该注重现代公共管理技术的应用创新。这就需要促使政府部门不断地改变观念,树立现代管理意识,并运用现代化的公共管理思维方式,科学的运用现代公共管理技术,从而促使引导公共管理管理主体自觉的改变传统的单一且僵化的现代管理手段,并创造更加新颖以及使用的现代管理技术。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还可以把公共管理技术与物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等建立必要的联系,从而为公共管理提升公共管理效率以及创新管理手段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完善公共管理机制,构建核心价值体系
随着网络信息科技的发展以及人们自我意识的提升,人们的思想意识也逐渐朝着多元化的思想方向发展,尤其表现为在公共管理管理主体所表现出的拜金主义以及思想等,从而导致在公共管理中无视公众的需求以及公共利益,这在一定程度上给公共管理带来很大的危机,在此种情况之下应该要逐步完善公共管理机制,促使公共管理行为能够受到法律制度的约束,并要着力构建核心价值体系,解决公共管理组织文化对公共管理主体意识影响,从而促使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理念有效的结合,使公共管理管理主体树立正确的公共行政价值观念以及为人民服务的意识,逐步提升自身的治理能力,根据公正的需求以及公共利益的引导,创造和谐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与配合,从而有效的解决公共管理中的各项矛盾,实现公共管理的可持续化发展。总之:在社会主义发展的新常态环境下,我们要加快国家治理体系改革的步伐,协调各个治理主体的关系以及提高他们的治理能力,就要改变在公共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就要促使公共管理主体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创新公共管理手段,完善公共管理机制,构建核心价值体系,并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重要院系从而促使公共管理效能逐步提升,把民生作为公共管理的重点内容,构建民主化、制度化、透明化的公共管理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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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我国传统的政府管理模式不断遭遇绩效困局。随着俞可平、张康之教授引进与宣扬治理善治理念、合作治理模式,以“公民本体”为基础的治理与合作治理日益成为中国社会备受关注的社会治理模式。合作治理模式归根结底是人类在国家―市场―公民社会三维关系的组合,寻求不同以往的、更为有效的实现公共利益道路的努力。作为一种价值追求与制度设计,必然也会有其自身的逻辑困境与实践障碍。
1 三维合作治理的理论设计
(1)以多元化组织为“治理主体”。正如罗德•罗茨在《理解治理》中所指出的,治理就是管理网络。治理理论始于认识到公共行政的主体已经超出了多层级的政府机构,而延伸至社区、志愿部门和私人部门,这些部门在公共服务及项目实施中所扮演的角色是治理视角关注的重要领域。过去,公共责任属于政府专有,而现在它为政府与其他许多非政府组织所共享“在某种意义上,‘公共行政问题’已经跳出了公共机构的边界,现在,一种宽泛的第三部门正密切地进入公共事务的执行和管理中。”第三部门“可以包括准政府机构、公共企业、社会企业、志愿性的非营利组织等”。
(2)以公共领域利益为“价值追求”。一般来说,基于价值认同的共识基础是合作得以延续的最深厚根基。公共利益至上是合作治理追求的核心价值和思想精髓。寻求实现和增进公共利益、谋求公众福祉始终是人类社会的治理之道。公共利益是包含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公共利益是合作治理的起点,也是合作治理的底线。没有公共利益,谈不上合作的可能,而人类合作的目的也是为了增进公共利益。治理理论对传统行政模式中的“价值中立”进行了批判,认为最重要的行政价值是社会公平、代表性、回应性、参与和社会责任感。
(3)以复合化手段为“技术支撑”。社会治理的手段是复合的,既有政府通过行政或者市场手段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也有市场化组织通过市场化手段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提倡新治理、软治理、整合性公共治理、网络治理、多中心治理,等等。20世纪90年代以来,从统治向治理的转变是当代社会治理方式的深刻变迁。而要实现治理的价值追求,需要复合化的治理手段作为技术支撑。
2 三维合作治理的危机解读
Bob Jessop将治理理论的内在困境概括为四种两难选择:一是合作与竞争的矛盾,二是开放与封闭的矛盾,三是治理性与灵活性的矛盾,四是责任与效率的矛盾。中国语境的三维合作治理不仅包含以上内容,还有独特的障碍性因素。
(1)“国家―市场―公民社会”三维合作治理的理念保障危机。合作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在于政府过程中保持公共性价值取向。多年以来,我们一直在延续使用阶级性的话语――“人民”。学术界提出的合作治理理念植根的是“以公民为本”或“公民本位”的社会。合作治理的第一着眼点应当是公共利益,这与我们国家传统计划体制下首要考虑的国家整体利益正好构成一对矛盾。
(2)“国家―市场―公民社会”三维合作治理的能力缺失危机。合作治理建构了一个政府―市场―第三部门的三维立体架构的公共事务治理模式,这种模式的成功实施必须以有效的政府、发达的市场和强大的第三部门为基础,否则,合作治理只能是空中楼阁。建构有效的政府是提高合作治理能力的关键,目前获取资源的能力与行动能力不协调,获取资源的能力与行动能力之间发展不平衡,政府能力在结构与功能上均存在不足。完善的市场体系是提高合作治理能力的基础,我们国家的市场体系构建还处于初期,存在市场主体不强、制度体系不全、运行秩序混乱的问题。第三部门是提高合作治理能力的保障,我国公民社会发展不成熟、公民文化发展滞后、公民自组织缺乏、公民能力低下等因素,造成我国以村民自治和居民自治为基本内容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虽有西方公民治理之形式,却缺乏公民治理的内容与精神。
(3)“国家―市场―公民社会”三维合作治理的运行秩序危机。合作治理运行是以反思的理性为基础。然而,合作治理强调了自组织的优越性,却回避了反思的理性,同样也存在的短视、不确定性、私益至上等缺陷。因为“公私关系的安排既有让私方利用国家资源牟求私利的危险,也有政府出于国家的或执政党的利益把手伸到市场经济和民间社会中的危险”。即使合作治理参与各方认识到存在相互之间的共同利益,认识到合作可能带来的好处,也不一定就意味着合作是自发的和顺利的。
3 “国家―市场―公民社会”三维合作治理的机制构建
(1)建立三维合作治理的决策机制。合作治理从本质上是通过政策来进行治理的,从政策科学的角度其实合作治理模式就是政策网络治理,本质上是一种建立于非等级的协调之上的、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之间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一种治理形式或者治理结构,其参与主体经过对资源的相互依赖和经常性的互动,培养出共同的价值观,形成一套解决问题的方式。公共政策是合作决策的产物,政策过程是政治过程,合作决策也是一门政治艺术。
(2)建立三维合作治理的参与机制。要建立一套相应的制度通过扩大参与规模、疏通参与渠道、创新参与方式、增强参与效果、保障参与权利等措施不断推动政府之外的治理主体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治理。如在参与方式上,政府之外的市场、第三部门等治理主体可通过投票、、质询、参加听证会、在媒体上发表意见、提供信息和咨询建议等方式与政府部门或其他主体合作。
(3)建立三维合作治理的激励机制。要针对不同的治理主体性质采用不同的激励措施。对政府而言,要推行企业家政府的激励机制,尝试把公共治理绩效与其收益挂钩,让节省的财政资金由政府自主支配并实行富有弹性的绩效工资制,对绩效良好的机构和个人进行奖励以激励其进一步节省成本、提高公共治理水平。对市场主体而言,要明晰公共治理中的私人产权,积极探索公共治理形式,走民建、民有和民享的治理之路,充分发挥民营资本的治理作用,以提高效率,增强活力。对参与某些具有高成本、非营利性等特点的公共事务,政府可对企业等治理主体给予补贴或税收等其他优惠政策。对第三部门,要加大舆论和媒体宣传力度,通过精神表彰以鼓励和肯定其致力于公共事务治理的努力和品质。
图书馆治理道德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但我们可以简单地把它回结为两大部分:一是治理道德的价值理论;二是治理道德的实践结果。前者是图书馆治理活动中的思维准则,它指导治理活动的实践;后者是治理活动的行为结果。治理道德的价值蕴躲在治理活动的过程中,并通过治理活动表现出来。图书馆治理道德的价值,从作为价值学和哲学的一般范畴来看,是人们在图书馆的治理活动中,将各种普遍现象和内容进行了本质的概括,将各种具体的、特殊的价值形态进行了全面的抽象和总结。说到底,图书馆治理道德的价值在于满足读者对知识、信息无穷追求的需要,满足馆员自我存在和治理活动的需要。当然,图书馆治理道德价值有其自身的特点,并有巨大的导向作用。
1图书馆治理道德价值的特点
1.1受社会文化环境的影响
治理道德的价值和特定的文化氛围相联系,任何一个治理者和被治理者都生活在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中。因此,他们的活动行为总是带有时代文化的烙印。每一个治理者的思想理念都深深受到他们所生活的社会环境影响。治理作为人的一种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整个治理过程,从决策到组织职员配备、计划、控制、信息沟通直至各个具体的治理环节,每一项职能无不受到文化的影响。特别是社会意识形态,直接影响和制约图书馆治理道德的价值和实践。我们这里所说的“意识形态”,不仅指一般政治意义上的“意识形态”,更主要的是指民族、阶级、专业、职业、教派、政治团体等群体的观念、信仰、思维方式等。这些意识形态是受其各自群体的地理环境、天气、生活习俗、文化活动等环境所制约和决定的。因此,图书馆的治理者有必要了解价值观的演变,以便理解治理道德价值发展的基本气力,从而有效地控制治理道德的实践活动。而我们治理者的动机和行为都受到自己所处的社会价值系统的影响。所以,图书馆治理道德价值服务于不同的社会阶层。
1.2图书馆治理道德价值具有社会性
在现代社会中,人总是属于一定的治理系统。现代化治理实践中的主客体关系,在一个确定的治理系统中,都具有交互主体性。一个人或一个组织,它既是治理者,又是被治理者。在图书馆,馆长、馆员、读者这三者之间是交互主体。治理道德的交互主体性要求把对方看作与自己同等地位,有着相同作用的主体或客体。尊重对方、尊重他人,从而互相承认,互相协作,形成一个理性的、***的公共生活秩序。图书馆治理活动的主体和客体交互作用的过程是:馆员治理读者,读者以馆员工作条例或职业道德规范来监视馆员;馆长治理馆员,馆员以行政治理规范监视馆长;馆长同样也要抽时间治理读者,读者以人性化治理和治理条例不完善、不公道为由,要求修改治理条例,改善服务环境等,同样也督促着馆长改变工作作风,改善服务环境。图书馆的这种主客体交互作用的过程,本身就是社会群体的活动。可见,图书馆治理道德价值,尽非某一主体或个人所能创造的,而需要馆长、馆员、读者乃至社会的共同努力、参与。这就是图书馆治理道德价值的社会性。
1.3治理道德价值的二重性
现代社会的治理活动要求将伦理道德作为一种扩展意义上的治理秩序,并形成为调整治理行为规范体系。治理道德价值是治理实践活动指导思想的准则,而治理活动作为社会实践是治理主体,即图书馆治理者的工作内容。治理的目的是为社会服务、为读者服务。也就是说,为满足社会的需要、读者的需要而获得社会效益。否则就没有什么价值可言。这种为满足社会客体的需要,也就是对社会、对读者具有价值性。可见,治理道德的价值是以对社会、对他人有价值的价值。只有实现了价值的社会性,进而才能实现馆员的自身价值。这就是图书馆治理道德的二重性。没有第一个对他人(读者)、对社会有价值,也就没有第二个对自身有价值。实在,在图书馆的治理活动中,治理道德价值的社会性与馆员的自身价值是同时实现的,二者不分先后,不能分离。
1.4图书馆治理道德价值的创造性
图书馆治理道德价值是一种创新活动,它既不是现成的东西,也不能立即见效,而是通过治理活动过程中人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对馆内各种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条件进行变革、调整、重新组合,获得新的治理绩效,实践治理道德的新价值。可见,只有经过一系列的过程,治理活动才能创造出新的价值,满足读者和社会的需求,达到社会效益。所谓创造性,是对过往的改变和超越,即改变过往的原貌原样,使治理活动出现新的气象、新的局面,从而创造出新的价值。在治理活动中,馆员的个人奋斗目标和爱好,决定了治理道德发展的内容和方向。假如馆员对电脑及其自动化等方面很感爱好,那么,他在工作中就会自觉地利用网络、多媒体等工具进行治理活动的改革与创新,为读者服务。从而实现了治理活动的目标:在服务治理中创造了治理道德的价值。也就是说,在治理活动中实现了图书馆治理道德价值的创造。
1.5图书馆治理道德价值的审美性
我们知道,现代社会的治理活动,无非是管人、管物这两大类。图书馆的治理活动包含着这两大类,既管人,又管物。所以,就需要有高超的治理艺术。既然是艺术,就存在着“美”的治理道德价值。“美”作为一种道德价值的评判标准,是指主体运用内在标准在观念上往评判客体,它既有物质的价值,也有精神的价值,是物质和精神的综合境界。“美”的对立面是“丑”,而美的东西不仅是正确的,而且是美好的,为人们共同欣赏和赞美。
图书馆的治理活动与一般的治理活动一样,它不仅是一种单纯地追求绩效的活动,而且是人们改造客观世界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多个层面的意义。无论是治理的主体——馆员,还是被治理的客体——读者,都受到特定社会的浸染和熏陶。图书馆的治理活动是一种社会的集体行为,这种行为是要用审美的道德价值观来衡量的。馆员在治理活动中,既创造了物质财富,也创造了精神财富。更重要的是,治理活动本身也有助于进步馆员和读者的思想文化修养,陶冶着人们的情操。我们以为,文化心理是治理活动的灵魂,人才是治理活动的主体,因此,决定图书馆治理效率和发展趋向的是具有各种各样的感情、欲看、思想所支配的无数个馆员的协力,只有激发和调动他们的各种潜能才是发挥了图书馆治理活动的艺术精华。这也是图书馆治理道德美的所在之处。
2图书馆治理道德价值的导向作用
图书馆治理道德的价值观要求馆员在日常治理活动中,树立起服务观念,做好本职工作,改进和创新工作方法,进步工作效率,使馆员的服务得到读者的认可,从而在服务中实现馆员的自身价值。可见,治理道德的价值观具有导向作用,它可以引导馆员不断地努力工作,在治理中实现其自身价值,从而得到社会的认可。
治理道德价值的导向作用不是用行政手段强制实行的,而是靠社会***和传统习惯的作用,通过内心信念的转变、调整来实现的。所以,我们要加强宣传引导,借助于社会***的气力,在读者和馆员中形成强大的***压力,用良好的道德习惯来约束、调整、引导每一位馆员的职业治理行为,在服务中实现其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
2.1引导馆员成为知识信息的导航员
馆员不仅要充分了解馆躲,还要充分了解读者的心理、思维、阅读需求与倾向,并针对读者的实际需求进行知识、信息、情报资源的收集和整理,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读者提供相对应的服务。馆员要对馆躲、信息资源进行搜集、加工、整理、排序,使杂乱无章的信息变成有序的知识体系,并使信息资源在馆员的加工、整理下不断地增值。馆员要方便读者,并引导读者进进知识的殿堂,利用各种形式为读者咨询,宣传网络资源及各种类型数据库的检索,开展课题查全、查新业务,编制二、三次文献等,以此来引导并服务于读者。
2.2引导馆员进行创新服务
2.2.1服务技术及其设备的创造与更新
服务技术与设备的创新是其他方面创新的条件与基础。治理道德的价值导向性引导馆员利用图书馆的上风及资源进行设备的开发研究与技术的创新。充分利用多媒体、计算机、网络等技术手段对信息资料、馆躲载体、借阅设备、场所设施等进行优化、更新、改造。
2.2.2服务观念的创造与更新
服务要创新,观念必须先行。现代社会人们对知识、信息质量本身和与此相对应的服务要求越来越高。现代图书馆治理道德的价值导向作用使得馆员必须改变传统办馆观念和服务观念,改变传统的“借借还还”、“重躲轻用”的老观念、老意识。树立起“开放办馆”的新意识,以及“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新观念。
2.2.3服务方式及其手段的创新与更新
服务方式及其服务手段的创新是进步服务水平的重要标志。图书馆治理道德价值的导向作用要求馆员的服务方式必须多样性,服务手段必须现代化。除了传统的借还、复印方式之外,还要利用数字、网络技术为读者服务,实现服务手段、方式的多样性和灵活性。
2.2.4服务内容的创造与更新
现代社会是知识、信息爆炸式时代。知识更新飞快,信息瞬息万变。这样,治理道德的价值就要求馆员进行“快”、“新”、“准”的服务。于是,馆员必须深化服务内容,充分挖掘馆躲资源和虚拟网络资源的内在价值,充分实现服务内容的创新。
2.3引导馆员作为教育者
图书馆是没有围墙的大学,是读者终身学习的场所。无论什么样的图书馆,其教育功能都非常突出。因此,馆员不仅仅是服务者,而且是一个教育者。在解答读者的提问过程中;在服务读者、引导读者阅读过程中,都默默地体现了服务育人、治理育人这一社会理念。馆员对知识信息具有批评、审美、净化、整理的责任。在有声有色的导读活动中,能够促进读者文化素养的进步,接受健康思想的熏陶。馆员良好的治理道德形象、丰富的治理知识、有效的治理手段,都在潜移默化地引导读者在浩瀚的知识海洋中不断探索、进步。因此,馆员在读者中的教育作用是图书馆道德的价值观所决定的。
图书馆治理道德的价值指导图书馆各种具体的治理活动,使图书馆的治理活动具有公道性、科学性和人本性。图书馆治理道德价值指导读者的治理思维是一种看不见的隐性网络,它把读者联系起来,把馆员同一起来,以一种共性的思维指导图书馆的治理活动。现代社会中的伦理观念是多元化的。因此,作为现代化图书馆的治理者尽对不能用一元化的治理道德价值观来指导自己的治理活动,而应该自觉主动地应用多元化的伦理道德价值观念来指导图书馆的治理活动,并把这种多元化的治理道德价值作为图书馆治理活动的总指导原则。
参考文献:
万君宝等.治理伦理.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标准化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利用标准化手段,系统地制定和推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有利于高效公平地运用公共资源并引导社会资源满足公民的合理需求。杭州市拱墅区成立了全国首家“社区卫生服务管理集团”,市质监局将试点成果上升为杭州市地方标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同时又成为省级试点,引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化。
标准化是政府行政管理空白的补充。浙江省率先推行的“四张清单一张网”的权责清单制度,就是用标准化的方法全面梳理各级地方政府的职责权限,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已经取得明显的成效。
标准化是提升社会管理绩效的主要手段。通过建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可以大幅度减少政府内部的请示和审批,提高政府在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领域的效率和水平。被授予“国家级中国美丽乡村标准化创建示范县”称号的安吉县,按照“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的原则制定了20项“中国美丽乡村”建设标准,使美丽乡村各环节建设有据可依、简便易行。《美丽乡村建设规范》上升为全国首个美丽乡村建设地方标准。
标准化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奠基措施。标准作为自愿性手段,是法律体系向具体化、精细化方向的延伸,既体现了法治的基本精神,又弥补了法律法规的不足,为依法治国奠定扎实的基础。杭州市上城区作为全国首批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形成了科学有效的权力清单,推动了政府主导型服务向群众需求型服务转变,经验型管理向依法管理转变。
标准化是社会共治的权威依据。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就是要用标准体系为自治和共治提供遵循,为主体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提供规范。宁波市海曙区社区家政服务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整合各方力量,形成了“政府引导,协会主导,企业支撑,社会参与”的新模式,同时引入社会各方力量形成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实现了社会共治。
“十三五”时期是实现社会管理标准化的关键时期
《国家标准化体系发展规划(2015-2020年)》规定,到2020年,基本建成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标准化体系。“十三五”时期是实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的关键时期。
要确立标准化在国家治理中的战略地位。从国家治理的角度来看,标准化应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成为实现人人受益的“中国梦”的重要保障。要加强标准制订和执行,破解标准真空,让标准成为政府管控的重要职能,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
1 引言
石漠化综合治理是我国近年启动的一项林业生态治理项目,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对保护生态环境,改善治理区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具有重要意义。自红河州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以来,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治理理念,巧借多方力量,广开筹资渠道,特别是引入大户、企业为主的社会力量投入治理工作,不仅将生态治理与产业发展结合起来,提高了建设的成效,还有效地促进了项目区生态环境与社会环境的和谐发展。
2 社会资本参与是提高治理成效的合理途径
石漠化治理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生态治理项目,需要政府、农户以及社会资本的相互补充和投入。石漠化治理区石灰岩分布广泛,由于石漠化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基岩大面积裸露,土层普遍较薄,土壤含石量较高、逐年沙化,综合治理任务十分艰巨。在项目推进中最突出的表现就是需要解决的配套基础多,投入的造林成本高,以当前国家投资水平计算,造林平均单价仍在低水平俳?荩?单纯依靠财政投入保证不了造林成本需要。为确保治理成效,在适宜地区有意识地引导大户、企业等社会资本发展产业,就成为了提高治理成效的一项合理途径。红河州开远市在石漠化综合治理中,引入了省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渐兴林果有限公司,将造林资金按面积补助给企业,在开远城市面山和高速公路两侧的治理区发展杨梅种植,建成杨梅园334 hm2,投入资金近5000万元,既绿化了面山和通道,又发展了林果产业。由于企业投入,使造林单价得到了提高,综合造价从项目补助的平均300元/亩,提高到了每亩近万元,单位投资提高了30余倍。
另一方面,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地资源重新分配到农户手中,农民对林地的自主权得到了提高,客观上对林权收益提出了较高要求,单纯地进行林业生态治理难以得到农户认同。石漠化治理区在规划时,将林地、轮歇地、坡耕地等统一纳入治理,如果不将产业发展作为治理重要内容,势必影响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由于产业建设具有持续性、精细性和高投入性,一次性的治理投入不仅标准不够,而且不足以支撑持续性的建设要求,这就要求以农户、大户为主的社会主体,也要承担部分甚至要作为主要的投入力量。红河州蒙自市在西北勒乡石漠化综合治理中,探索总结以产业带治理的发展模式,充分尊重治理区群众意见,以龙头产品为突破点,以大户为示范,以农村产业合作社为基础,在治理区推广发展苹果种植,绿化荒山,提高了山区群众收入。组建的蒙自市山里红苹果产销专业合作社,在石漠化治理和产业发展中不断壮大,现已成为有管理成员8人,社员527户的农村苹果产业专业合作社,遍布西北勒全乡五个村委会,其中西北勒村委会有182户、大丫口村委会115户、他期口村委会107户、香塘村委会63户、左美村委会60户。合作社立足本地资源和优势,带动农户在石漠化治理区不断拓展苹果种植和市场开发,为广大农户提供了安全、方便、快捷的技术服务和销售渠道。目前种植基地已发展到1400 hm2,有效带动了大户、农户为主的社会投入超过2000万元。社长王继和成为当地有名的带头人,在州工业园区1号路建立了直营店,组建了红河西北勒山里红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形成了公司+市场+合作社+农户的社会化、产业化治理模式。农业专业合作化组织程度的提高,使治理区群众利益诉求得到了统一,有效提升了治理水平。
3 国家投入是综合治理的主要力量
石漠化治理区立地条件差,大部分地区水资源分布不均,地表水漏失、地下水深埋,土壤保水率低,水资源的利用十分困难,造林成活率低,治理难度大。以红河州建水县为例,石漠化土地中度、重度、极重度石漠化比例达73.1%,造林极为困难,由于缺水,大部分地块甚至只能采取封禁、防火等被动治理手段来开展治理,仅有26.9%的轻度石漠化土地有产业发展潜力。在这种情况下,指望社会力量、产业资本在中重度石漠化地区投入无收益前景的石漠化治理,显然是不现实的。甚至在轻度石漠化区,社会资本也是有选择投入,优先在石漠化区边缘地带,或石漠化区的非石漠化土地中进行开发。前述的渐兴林果有限公司,虽然在石漠化治理规划区进行产业开发,但是在土地选择上,还是优先选择非石漠化土地,轻度石漠化土地仅为150 hm2,仅占整个项目用地的45%。同时石漠化区也是人口密集、开发较早的地区,开展治理与否直接关系到地区发展和社会稳定,由于群众没有治理的自觉性,没有治理的技术能力,而且难于承受治理的高昂成本,导致石漠化治理只能以国家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财政投入和工程治理还将是石漠化治理的主要投入力量和方式。
4 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治理要解决的问题
4.1 要解决治理和管理机制不顺畅的问题
当前在石漠化综合治理中存在项目管理机制不合理、工程施工管理脱节的问题,有的县市在试点工作中,完全由发改部门包揽计划下达、规划计划、发标招标、工程施工所有环节,不公开、不透明,各业务部门无法按照职能分工做好相应的技术指导、检查监督和工程的具体实施,造成信息不明、项目冲突等现象,无法顺畅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建设。
4.2 要理顺财政投入和社会投入之间的法理地位问题
著名教育心理学家布鲁纳认为,学习兴趣是维持学习的内在动力。教师如果能善于促进并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便能有效地达到教学目的,提高教学效果。兴趣是个体对客观事物所产生的积极的带有倾向性的态度和情绪,它能引发个体探讨对象的激情和热情,推动个体主动去揭示关于对象的知识,并内化为自身的素质,外化为相应的行为。因而,兴趣是调动学生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热情的内因和原动力,它对于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效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兴趣是主体能力结构中的精神动力因素,它能引发学生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激情和热情,使学生由被动的客体转变为能动的主体。马克思曾说:“激情、热情是人强烈地追求自己的对象的本质力量”。 在热情的驱使下,学生会改变原有的学习态度,由被动地、机械地、单向地接受知识,变为积极地、能动地获取知识,使教学效果事半功倍。其次、学习态度的转变,可以使学生真正认识到思想政治理论课在其学习、生活以及以后漫长的人生中的地位和价值,主动接受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自觉地将思想政治道德的知识和要求内化为自身的素质,并外化为自己的行为,使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目的得以实现。所以,能否激发学生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兴趣是提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效果的关键。
二、实行现代化教育教学,有助于提高学生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兴趣
1.影响学生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课兴趣的主要因素。影响学生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课兴趣的因素很多,比如教师缺乏个人魅力、教学内容脱离实际、教学方法单一、教学手段落后等,但在教学过程中,学生缺乏学习兴趣的主要原因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存在缺陷。由于经费和教学时数的限制,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形式单一,缺乏实践环节;强调教育目标和社会价值,忽视了学生自我价值实现和追求个性发展的内在需求;有的教师教学观念落后,不注重教学的科学性和艺术性的有机结合,不注重理论与实践的辩证统一,不注重历史和现实的有机融合,教学内容脱离实际,不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和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使思想政治理论课因缺乏吸引力而失去了应有的魅力,影响了教学效果。尽管以多媒体为代表的现代化教学手段在逐步应用,但总的说来,应用率仍比较低,多数教师依然主要采用传统的教学手段进行教学。同时,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核也主要采取的是闭卷考试的方式,这就容易使学生进入为应付考试而学的误区,从而丧失学习的兴趣。
(2)教师缺乏吸引力。在教学过程中,多数教师具有教强的责任心和进取精神,他们在承担教学任务的同时积极地进行科研,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受到了学生的欢迎。但也有部分教师对教学工作的精力投入太少,教学质量不高;有的教师自身知识结构不合理,理论水平不高,讲授缺乏针对性、说理性,不能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给学生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释和说明;有的教师对学生了解不够,强调教师的权威性,不能平等地和学生进行思想和情感的交流,这样就必然导致空洞说教,导致学生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逆反心理,大大削弱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3)学生自身学习的内在动力不足。受社会价值取向多元化的影响,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被学生运用到了学习之中。在学习过程中,一些学生认为思想政治理论课对自己的发展没有用处,产生了重视专业课,轻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错误认识。这种错误认识直接影响到了学生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兴趣,迟到、旷课、上课时看专业书籍的现象比较严重。有一些学生由于受到西方腐朽、落后思想的不良影响,对思想政治理论课产生了逆反和排斥心理,无任何积极性和兴趣可言。另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内容的安排上与中学政治理论课有一定的重复,削弱了学生的求知欲,同时,学生对抽象的理论缺乏兴趣和耐力。这些都导致了学生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内在动力不足,缺乏学习兴趣。
2.实行现代化教育教学,提高学生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兴趣。现代化教育教学理论和技术是新的时代教育与时俱进的产物,是当代社会经济和现代科学技术与教育改革互动发展的结果。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应当实行现代化教育教学,从现代化教育教学理论中汲取新的符合时代特征的教学观念,从现代化教育教学理论和技术中汲取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以此来激发学生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兴趣。
(1)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要面向现代化。当代大学生思想活跃,接受新事物、新信息非常迅速。信息时代的到来,特别是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他们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不依赖教师就能够获取大量的信息,及时了解世界的变化和社会的发展。面对学生的这种实际,如果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与时展脱节,那么,就无法吸引学生,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因此,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必须要反映现代化。就是要反映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使教学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战略步骤相适应,开展基本国情和形势政策教育,开展科学发展观教育,使大学生正确认识社会发展规律,认识国家的前途和命运,认识自己的社会责任,从而提高学习热情。现代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迅速发展,以及学科的交叉发展和融会,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内容的丰富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必须要及时反映现代化发展的最新情况和最新成果,向学生传递最新的知识和信息,满足学生对大量新信息的渴求。这就要求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要掌握现代化教育教学的理论和技术,要把握实践中理论发展的最新成果,要研究实践发展中出现的新现象、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地充实到教学内容之中。只有用发展的理论去分析、解释问题,才能对学生中存在的问题起到解惑释疑的作用。如果教学内容不能反映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不能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创新,不能反映理论发展的最新成果,不能跟踪理论研究的前沿,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就不可能吸引学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一、创新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意义
1.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途径。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期,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这些既给经济社会发展进步带来了巨大活力,也使社会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在新形势、新特点面前,我们原有的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深入研究现阶段社会建设的客观规律,创新社会治理的思路和方法,提高社会治理的效能和水平,并且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现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而有力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是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必然选择。社会建设水平的高低、社会管理能力的强弱,是衡量和检验执政能力、执政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应当看到,随着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组织结构、人员结构都在发生深刻变化,原有的社会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有些已不适应、不符合时展的需要,人民群众以及不同的社会群体对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元化,而现阶段社会管理又面临着许多新矛盾和新问题,从源头上如何解决好一些地区和部门出现的管理分散、多头管而又不管、管不好、社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缺位、不到位以及社会管理现有的资源和力量整合等问题。这些都需要在加强社会建设、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实践中认真改进和完善。
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是满足人民群众期待的重要举措。创新社会治理,是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一项重要举措。社会治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直接关乎服务民众、改善民生、促进民和、维护民利、保障民安的重大责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越来越期待社会和谐、社区平安、民生改善。社会治理创新,就是要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让人民群众通过高效、有序的社会管理,感受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文明进步。
二、创新社会治理面临的问题
1.人民内部矛盾易发多发。一方面,矛盾主要集中在农村土地征收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国有企业改制、涉法涉诉等领域,因劳资纠纷、医患纠纷、环境污染、非法集资、股市房市投资受损等引发的矛盾明显增多。另一方面,矛盾涉及各行业各阶层,既有农民、城镇居民、职工、离退休人员、个体工商业者、学生,也有军队退役人员、原民办教师、老村干部、老知青等特定人群。
2.从社会层面看,改革开放以来的最大变化是,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实行以“单位制”和城市街居、农村社队相结合的基层社会管理模式,党和政府主要通过单位、街居、社队联系群众、整合社会利益、调节社会矛盾。现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大部分已经剥离出去,越来越多的人由“单位人”变成“社会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城乡流动人口大量增加,新的社会阶层不断出现,导致城乡结构、就业结构、人口结构、居住结构等发生重大变化。
3.从思想文化层面看,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加。一方面,人们的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法治意识、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另一方面,部分社会成员思想道德失范,有些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
4.从工作层面看,一些部门和地方经济建设一手硬、社会管理一手软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面对新情况,过去行之有效的管理理念、管理制度、管理手段、管理方法已经难以完全适应。
三、如何深化改革创新社会治理
韩国的网络实名制成为一种具体制度始于2003年3月。为减少网上的语言暴力、名誉损坏、虚假信息传播以及不正常的人肉搜索,韩国信息通信部向当时的卢武铉总统建议,首先从政府部门开始网络实名制,然后逐步推广到民间。
崔真实事件的发生,则直接推动了网络实名制的扩展。2008年10月2日凌晨,年仅40岁的艺人崔真实在筹拍《我人生中最后的绯闻》第二部期间,在浴室用绷带自缢身亡。警方调查显示:崔真实死于网上流传的一则有关高利贷的谣言。此后,两名女粉丝和艺人相继自杀。2008年底,《促进使用信息通信网络及信息保护关联法》修正案,将网络实名制扩大至日用户数量超过10万的所有网站运营商。
但另一方面,韩国实名制遭到了来自三个方面的挑战:
一是个人安全信息事件的屡屡发生。实施网络实名制以后,韩国主要网站成为了黑客们的主要攻击对象。一旦网站被攻破,施行实名制的网站显然比匿名制的网站更令人不安。
二是网络实名制的实施效果饱受质疑。首尔大学的研究表明,诽谤跟帖数量从实名制实施前的13.9%下降到后来的12.2%,下降幅度微弱之至。另一项由信息通信部自己参与的研究显示,恶意帖仅仅减少2.2%。而反过来的数据则是(同样来自首尔大学的研究)网络论坛平均参与者从2500余人锐减到不到800人。
三是与保护候选人支持者隐私要求不符。SNS社交网站近年来在韩国政治生活中正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使用SNS社交网站的选民对于整个韩国政治影响日增。为了保护候选人支持者的个人信息,网络实名制显然也不适合了。
适合实际的互联网治理策略
治理互联网应当采取与治理现实社会不同的宏观策略,“通过代码而治理”是治理互联网必须树立的观念。
无论是治理现实社会,还是治理互联网,都有四种治理手段:法律、自律、市场和架构。所谓架构,可以将其理解为世界的客观限制,比如我们无法以超越光速的速度前进。在互联网世界中,架构则表现为代码,即代码是架构的特殊形式,是指建构互联网的程序和协议。包括各种协议,如数据链接协议、网络交互协议、传输协议、应用协议等;还包括能接入因特网的应用层的各种程序,如浏览器、操作系统、加密模块、Java、电子邮件系统等。互联网治理与现实世界的治理最大的不同在于架构可变。在现实世界中,架构往往不可改变,只能作为其他治理手段的前提条件而存在。但是互联网采用何种架构(代码)则是人工建构的,人们的选择实际上决定了互联网的架构。
在互联网治理中,依据代码而治理应当成为优先的选择。我们看到,韩国网络实名制的出台和实施还是延续了治理现实世界的思路:当政府和民众认为某种手段对于解决网络不端问题具有较好的效果时,就制定法律,为行为人(网民)设定义务,要求行为人做出某种行为(后台实名登记)。这样的规制方式忽视了代码在互联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首先,韩国网络实名制并没有一套身份验证系统来支持。韩国网络实名制与互联网基本架构的特性直接相悖。互联网的基本架构中,网络上传递的信息很难确定发出方、接受方以及内容,互联网自身并不具备一个身份验证架构,也就是说,无法将某种网络行为与特定的人联系起来。而韩国网络实名制要求网民后台登记,确立起网络信息与特定的人之间的关联关系,从而试图解决由互联网基本架构的性质带来的规制无效的问题。网络实名制将单一身份证号验证作为手段,没有一套有效验证的代码作为支撑,这就为“身份证伪造器”之类的软件留下了可乘之机,大大影响了韩国网络实名制的实施效果。
其次,韩国网络实名制采用了分散式搜集信息的方式,缺乏整体上安全有效的设计。韩国网络实名制是由各个网站验证和保存用户的相关信息,这就意味着网民每成为一个网站的用户就不得不将相关的身份信息提供给网站,网民的隐私信息就多了一个被泄露的渠道。网民登录的网站越多,被泄露的可能性就越大。网民的身份信息缺乏整体上安全可靠的保护手段,是导致韩国网络实名制废止的根源之一。
我国对代码治理重视不够的倾向仍然存在。在网络治理的问题上,代码决定了网络行为的可规制性,代码影响了法治、市场与自律的作用,代码是网络行为最重要的规制手段。我国互联网管理政策,仍然延续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思路,技术手段仅仅作为治理的一种手段来看待。将维护现实世界安全的思路移植到虚拟世界,应当说具有较大的合理性,但是也忽略了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的某些重大区别,现实社会中技术仅仅是改造世界的一种手段,而在虚拟世界中以程序和协议为形式的技术,却是构造世界的基础,或者说,是世界的始基。
传统的“技防”观念给网络管理者带来的观念误区是,技术仅仅能够对网络结构的增量发生关系,仅仅能通过附加于网络结构上的程序实现对网络行为的约束,比如说通过安装“绿坝”过滤软件让青少年远离网络不良信息毒害。事实上,代码能够通过网络基本结构的改变,将某些规制性要求暗含到协议之中,从而实现治理的目标。简而言之,构造一个可规制的网络世界,比如兼顾保护隐私和可追溯性的身份认证成为登录网络的基本要求。因此,在我国互联网管理政策中,应当强调“代码是实现网络治理的首要考虑因素”。
增强政府规制互联网的能力
政府增强规制互联网的能力可以通过代码变化而实现。
韩国实名制通过出台强制性规范,确立用户与特定身份之间的关联关系,试图将网络行为的“谁”、“做什么”、“在哪里”三个问题确定下来,从而使政府得以规制网络行为。如前所述,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不同,这样的强制性规定并不一定会实现增强政府规制互联网能力的目的,反而有可能会带来某些不可避免的负面后果。实际上利用代码的变化能够有效地增强政府规制互联网的能力。代码变化可以根据改变的程度将其划分为两个大的层次:一是代码重整,即针对互联网核心层(比如对TCP/IP协议)的代码改变。二是代码调整,即针对互联网应用层(如各种应用软件、操作系统等)的代码改变,或者说嵌入互联网中的代码改变。
代码重整的机遇实际上已经出现在了我们面前,我国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工程(CNGI)已经于2003年启动。当前,我国已经建成世界上最大的IPv6示范网络,我国IPv6的部分核心技术已经走在世界前列。下一代互联网已经将安全等与网络规制密切相关的要素列为基本协议所必须满足的标准。如提出用真实IPv6地址来解决互联网的安全性问题的构想,其目标是每个网络终端都使用真实的IP地址访问网络,网络基础设施能够识别伪造IP源地址的分组,禁止不真实IP地址分组在网络上传输。一旦上述要求真正贯彻到互联网的基本架构中,政府对网络不法行为的查处将会变得更为容易。
代码调整,即通过应用空间的协议来规制,是更加常态和可行的选择。比如,IP地址追踪软件能够让网站记录哪些电脑访问过某网页,登录验证软件既使用户的个人身份得到验证,也令用户隐私得到保护,而内容验证软件则可以对数据包的内容进行审查等。为了实现规制的目的,政府必须查清楚网络上“他是谁”、“他做什么”、“他来自哪里”,这三点都可以通过不同种类的软件来确定。因此互联网上有助于解决这三个问题的应用程序将增强政府的规制能力。
深入的公共商谈
对互联网治理而言,缺乏的往往不是规制的手段,而是整个社会对于互联网未来发展以及我们所采取手段的深入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