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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口老龄化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产生的影响
1.人口老龄化进一步激增退休费用
伴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口老龄化现状日趋严重,离休退休职工的费用逐渐上升,在2001年突破3000万元,2003年突破4000万元,截止到2014年已经突破了近7000万元。之所以导致全国离休退休职工费用上升的原因包括两点:其一是离休与退休人员的数量不断增加,在2011年退休人数超过3000万人,2013年则超过5000万人,2014年则突破7000万人。每三年便会增加3000万人,导致老年人数量越来越多。另外,在近几年时间间隔产生缩短的现象,每年平均增加170万人。其二是每年每人的退休费用呈现出上升的趋势,从1978年的500元到今天的4000—5000元,可以得知退休费用伴随着社会的发展、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增高。人口老龄化现象的出现与扩大,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上升,对国家财政而言带来威胁与阻碍。
2.人口老龄化导致养老保险基本的筹集方式发生变化
从整体角度分析,人口年龄与基金的筹集模式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由于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发展导致人口年龄的格局发生重大变化,这种模式会导致养老金支付、收缴等一系列问题的出现,致使养老金保险基金筹集方式发生重大变革。自21世纪初国家便颁布了相应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且根据国家的发展水平以及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制定符合实际发展需求的制度,养老保险资金筹集的方式也从原先的现收现付转变为部分积累,这种筹集方式不仅可以满足养老金发放的金额,并且也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部分积累资金。此外,由于我国人口老龄化现象比较严重,老年人的数量多、规模大,老龄化发展速度加快,老龄化地区城乡差异明显等因素,导致积极转变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成为了当前最为主要的任务,其中在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模式的转变中需要进行一定基础的基金积累,从而保证养老保险制度能够稳定发展。
3.人口老龄化致使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逐渐增加
在人口老龄化的影响下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数量比较多,受到资金增加、覆盖面积困难基金缴纳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养老保险基金出现不足现象。现如今,人口老龄化导致养老保险基金缺口扩大,从上个世纪150亿元到21世纪10000亿元,可以明确表明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逐渐增加。另外,人口老龄化速度逐渐加快,并且伴随着隐形债务支付高峰期的来临,养老保险基金的缺口还会有所扩张。所以,为进一步保证养老保险基金的有序发放,国家政府需要对缺口资金进行弥补,加大资金投入,否则会导致出现严重财务危机,阻碍社会的和谐发展。
4.人口老龄化推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制的构建
一直以来我国主要采取的保障体制是单一的养老保险层,这种保险层次受到国家与政府的支持,但是从整体角度分析,这种保障体制并不利于职工最为基本生活保障,无法引发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在当前人口老龄化不断发展的基础上,老年人口规模逐渐扩大,养老金的开支也变得非常大,甚至出现急剧膨胀的现象,导致国家财务资金受到严重影响。因此,积极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不仅是对传统养老保险体制的概括,并且也是推动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有序发展的重要因素。近几年我国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加强企业对职工养老保险进行扩充,在缓解国家财政的同时也保障我国养老保险迈向新的台阶。
人口老龄化是每个国家都存在的社会问题,只是在程度上有着不同。人口老龄化是某一人口总体中老年人的比重逐渐增加的过程,而我国的人口老龄化的加重已经成为事实,根据相关调查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数量达到1.38亿,占比超过10%,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加剧,造成的直接影响就是养老的困境。通过从理论层面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养老问题的研究分析,对解决这一问题就能提供有益依据。
二、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现象的特征以及对养老产生的影响
(一)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现象的特征体现
我国是人口超过13亿的大国,在当前的发展过程中,各领域的发展水平都有着显著提升,但是在人口老龄化的问题上也表现的愈来愈鲜明。人口老龄化呈现出多样化特征,老龄化的人口发展的速度比较快,老龄人口的地区分布和经济发展不协调,老龄人口的城乡分布呈现出不均衡的态势,老龄化的程度也高于全国的水平。未富先老的特征也比较突出,我国在经济发展水平上跟不上老龄化的速度,从发达国家的老龄化发展现状来看,是先富后老,而我国却恰恰相反,老龄化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也产生了深远影响。
老龄化的人口数量比较大,发展的速度也比较快。人口在低速发展的阶段,老龄化的问题就比较突出,由于我国人口数量庞大,在前期受到计划生育政策因素影响,在人口的增长率相对比较低,这就加快了老龄化的程度。我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并不是最严重的国家,但是从诸多发展中国家的人口老龄化的发展速度来看却是最快的。并在老龄化人口分布方面呈现出东西部不同以及城乡差异显著的特征。
(二)我国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产生的影响
我国的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也产生了诸多影响,在人口老龄化加重的同时,必然会加大家庭养老的经济压力。而我国的农村主要是家庭养老的方式,人口老龄化数量比例的加大,使得老年人的抚养比例也在进一步增加,这对我国养老保障发展就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人口老龄化对养老带来的影响,在农村的养老方面体现的尤为明显,人口老龄化加剧使得抚养比也不断的上升,这就会造成劳动力的大幅减少,从而使得劳动成本愈来愈高,人口结构的劣势在这一发展形势下就有着明显的呈现。
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出现对养老产生的影响还体现在家庭养老功能的减小层面。尤其是对于一些经济不很发达的地区,传统的家庭养老的模式难以为继,子女对老人的赡养责任也会进一步加大,老年人的养老生活每况日下。老龄化的背景下,社会养老的问题也更加突出,在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使得我国各个地方的养老问题也比较复杂化。
另外,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加剧,在家庭养老精神压力方面也不断加大。农村的老年人数量在近些年不断增长,这就造成了青壮年劳动力到城就业的人数大大增加,在农村的规模就会相对减小。空巢老人的社会现象就在这时候鲜明呈现,尤其是独居老人的比例在不断加大,对家庭结构也会产生影响,家庭养老的功能就会进一步减小。经济迅速发展的环境下,劳动力大量的转移,老年人的身体以及心理的健康问题比较突出,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得不到满足,于是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精神问题。
三、人口老龄化下养老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一)人口老龄化下养老现状分析
我国的人口老龄化在2000年开始的,根据当时的数据显示,60岁以上的老年人比例已经占到10.2%,而65岁以上的老年人比例已经达到7.1%。到了2009年的时候,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人口是1.67亿人,在占比上达到了12.5%,65岁以上的老年人占比8.5%。到2015年大规模的退休潮就加剧了养老的困境,养老体系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虽然与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如日本、欧洲相比,中国老龄化问题出现时间不长,但近几年大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一方面中国人均寿命不断提高,同时由于中国实行的相关政策,导致年轻人口增长速度一直低于自然增长速度,在这两个因素的共同影响下,中国面临的老龄化问题更加严峻,很多人称之为“银潮”或是“人口海啸”,中国老龄化问题已经引发全球关注。
从加剧我国的人口老龄化的相关因素来看,主要体现在几个层面,首先就是人口平均寿命延长了。从改革开放后,我国的人口死亡率大大降低,人的平均寿命有了延长,其中60岁以上的男女年龄性别死亡概率的下降幅度比?^大,在速度上也比较快。在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加重的同时,也对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提出很大的挑战,主要就是养老基金的缺口在进一步加大。从全口径的层面来看,如果是依照着退休人员每年以6%速度递增的情况来看,养老金的缺口将相当于我国年国民经济总收入的四分之一,这一缺口是比较大的。在另一方面,我国的农村正式社会养老保险的重要性也会进一步加大,同时对医疗资源以及公共服务的需求方面也会进一步加大。
(二)人口老龄化下养老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养老模式的发展问题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养老在当前面临着诸多层面的问题。我国的养老模式主要分为三个,也就是家庭养老模式和社区养老模式以及机构养老模式。在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剧的同时,每种养老模式的发展过程中都面临着一些问题。其中的机构养老模式的发展中,老年人需要的服务都是通过专人进行负责的,这就需要有足够的经济支持。老年人的资金来源则主要有亲人提供以及自身存款和国家补助几种方式。从养老机构角度来说,也有着不同的类型,有公办福利性养老机构,还有公办养老机构等。不管是哪一种类型的养老机构,在面对当前人口老龄化加剧的时期,在服务的质量以及环境等方面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不足,资金的不足以及专业服务人员的缺乏等,这些都是比较突出的养老问题内容。
第四,加强养老服务人才的专业化培训。养老机构当中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的专业性要加强提升,在对基础设施完善建立的同时,服务效率以及水平得到了提高,才能真正有助于养老困境的突破。这就需要当地政府和高校能展开合作,在养老服务人才的培训方面进行强化,扩大对医疗以及护理和心理咨询专业的大学生进入到社区等提供养老服务的数量,在服务队伍的稳定性方面,以及留住人才方面要加强重视。充分重视对老年人的照料管理,对大规模集体式照料的方式要加以改善。加强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工作实施,积极扩大志愿者的队伍等,监督养老管理以及服务人员的工作规范化开展,对老人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 我国当前人口老龄化现状
根据我国2011年4月28日公布的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截止到2010年11月1日,大陆60岁及以上人口占到总人口的13.26%,65岁以上占到8.87%,根据国际标准,我国人口已经进入老龄化阶段。但是我国人口老龄化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呈现出发展迅速且与经济发展不同步等特点。
1.1 人口基数大,发展迅速
随着我国人口预期寿命延长,预计根据目前的发展速度,到2050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将超过4亿,占总人口30%多,而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到3亿多,将占到总人口的20%左右。而80岁以上的老年人也正以每年5%的速度增长,依这种快速发展的增长速度计算,我国老龄化程度将日益严重,将给社会和自然造成沉重负担。
1.2 老龄化发展区域、结构发展不平衡
由第六次人口普查可知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极其不平衡,受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出现了未富先老的特点。大中城市提前达到人口老龄化,像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老龄化程度比较严峻。同时东部沿海地区人口老龄化水平高于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在老龄化的性别分布上,女性人口也高于男性人口,所以呈现出了区域、结构发展不平衡的现状。
1.3 人口老龄化伴随着后代子女的锐减
我国人口老龄化最明显的特征就是老年人口基数的增加而年轻人口基数的减少,由于我国经济发展、计划生育的实施及人们传统观念的转变等,导致人们由以前“枝繁叶茂”的传统观念到如今的“少生优养”的转变,我国在人口老龄化的同时也伴随着低龄人口的减少趋势。
2 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问题
人口老龄化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所必然面临的问题,但对于相对不发达的我国来说,与经济不相匹配的人口超前的老龄化,将给社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
2.1 社会劳动力下降且出现劳动力老化现象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引起劳动力增长放缓。从目前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到2020年以后,我国劳动力人口比例将出现下降趋势,在缓解就业压力的同时也给社会劳动力造成了一定的威胁,这是劳动力人口将呈现内部结构将出现老化趋势。
2.2 社会保障压力增大
面临社会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对社会医疗、养老、卫生等社会服务基础保障设施的需求增大,这些都需要政府的财政投入。根据预测,到2050年,每年支付给离退休职工的退休费用将达到18万亿元,到2030年将占到国民收入的10%,将大大加重财政负担。同时这也将对我国社保制度提出新的挑战,城市养老与农村养老等问题亟需解决,以期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充足性”、“可负担性”、“透明性”和“可持续性”目标。
2.3 对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政策和法律体系不够完善
我国目前情况下,初步形成了以《宪法》和有关基本法律为依据的老龄政策体系,但是由于缺乏其他相关制度的支持,所以缺乏长远战略眼光,同时可操作性也比较差功能较为单一,缺乏完整的保障体系。
3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及对策
针对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严峻的现状,可以通过学习借鉴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先进经验及策略,结合我国的国情,通过各种途径丰富老年人的物质、精神生活,为社会继续贡献力量。下面我们从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方面进行如下分析:
3.1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
对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进行规范的法律主要包括《宪法》、《民法通则》、《婚姻法》和《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在我国《宪法》中除了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之外,针对老年人的退休制度受到法律保护,且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保护及我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等。
在《民法通则》中并未专门针对老年人的权利进行规定,但是规定了老年人作为一般公民享有的财产权、继承权、婚姻自由权、著作权、生命健康权和名誉权等权利。
在《婚姻法》中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同等处分权、相互之间的扶养义务及老年人作为父母或继父母时享有的子女对其的赡养扶助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时,父母在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情况下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是以特别法的形式明确规定老年人权益内容的法律,除了以上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之外,老年人作为特殊群体,还享有参与社会发展、依法享有养老金和其他待遇的权利,依法享有医疗待遇的权利等。刚刚修改入法的“子女常回家看看”等都是对老年人权益的保障。
除了以上的规定的权利外,老年人还享有以下特殊的权利:老年人享有法律援助的权利;享有司法救助诉讼费用缓交、减交、免交的权利;优先立案的权利和享有先于执行的权利。
3.2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实施中遇到的问题
3.2.1 立法保障的局限
我国对老年人权益保护在立法保障方面还存在着法律体系层次不明的现象,而且现行的法律对老年人的权利保障较为笼统,操作性不强,且内容较为空泛,出现大量的立法空白。
3.2.2 法律实施的局限
立法保障是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基础,但是法律目的的实现在于其实施,而目前情况下由于公民法律意识薄弱及执法不严等问题导致对我国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在实施中也存在局限性,比如(1)部分子女没有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而导致遗弃、虐待老年人的现象普遍存在。(2)侵害老年人的财产权。由于老年人属于弱势群体,他们的体力、反应能力不足等,导致成了社会不法分子盗窃、抢劫、诈骗的重点对象。(3)老年人婚姻自由权利不能得到有效实现。(4)由于老年人缺乏法律意识及一些司法部门不能严格执法,使得法律赋予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司法援助权利等不能得到有效落实。(5)“常回家看看”入法,但却没有相应的违法惩罚措施,但却不能得到法律的有效保障等问题。
3.3 加强和完善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对策
3.3.1 明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定位,理清层次
虽然对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较多,但是存在层次不明,特别权益保护定位不明确的现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作为老年人权益保护的特别法律,应当突出其地位,把其作为老年人权益维护的最直接的法律,应当把分布在其他法律法规的老年人特别优待等权利补充进来,以便更好地保障老年人权益并贯彻实施。
3.3.2 修正法律内容,突出其核心地位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作为对宪法的继续和延伸,更加专门、详尽地规定了老年人的权益,是老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打击违法犯罪的强制性法律武器。所以在实践中应当严格的依法执行,把《老年人权益保障》放在保障权利的核心地位。借鉴发达国家“禁止歧视老年人就业”,有条件的取消部分工作的年龄限制,让有能力有条件的老年人继续参与社会财富的创造。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不断进行修正和完善,满足日益增多的老年群体的需要。
3.3.3 完善对老年人法律援助及司法救助制度
加强对老年人的普法教育,宣传相关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加强社会年轻一代敬老爱老的道德及法制教育。相关部门联动起来,加强基层和社区老年维权工作,对侵害老年人权利的行为及时联系相关部门,由社会老年人权益维护机构及时处理,以确保老年人人身及财产安全。针对老年人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由政府机关强制在基层司法所设置专门的老年人法律援助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工作。人民法院系统应当切实执行对涉及老年人权益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先于执行”、减免诉讼费用等的制度,设置专门的审判组,在审理涉及老年人追索赡养费、养老金、医疗等案件时,有人民陪审参与,更好地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4 结语
针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现状,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显得日益重要,通过适时研究调整人口政策,完善法律法规,丰富老年人的物质、精神生活,保证老年人的各项权利得到有效保障,最重要的是需要政府、社会、家庭及个人全方位的努力,贯彻“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面关怀”的思想,从而才能健全老年人社保制度,改善老年人的生活、健康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从而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参考文献:
[1]罗漾.我国人口老龄化所致社会问题的法律对策[D].湖南大学硕士论文.2007年4月.
[2]黄文忠.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法律应对研究[J].河北法学第30卷第12期.2012年12月.
一、我国人口老龄化现状
“人口老龄化”是指人口总体中的中老年人口所占比例(或份额)不断增加,或青少年人口所占比例不断递减这样一种渐进过程。根据联合国关于老龄化社会的定义,当一个国家 60岁以上人口占本国总人口的 10%,或 65 岁以上人口占本国总人口的 7%时,则称为老年型人口社会。1我国在 20 世纪末 60 岁以上人口已经达到了全国总人口的10%,这标志着我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时代。我国人口老龄化有三个特点:一是老年人口基数大,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亚洲老年人口的二分之一,占世界老年人口的五分之一;二是老年人口增长速度快,我国人口结构用了不到二十年时间就从成年型转向老年型;三是人口老龄化超前于经济发展。从中国六次人口普查的年龄结构可以看出,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我国人口的出生率和死亡率都大幅下降。与此同时,与发达国家相比,由于我国政策的特殊性,国民财富的累积还未达到相应的程度却要承担庞大的老年人群各方面的需要,呈现出“未富先老”的特征。详见表 1。
表1 中国六次人口普查中年龄结构 单位:%
资料来源: 中国统计年鉴及国务院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二、人口老龄化造成养老的社会经济压力
严重的人口老龄化提高了老年人口的赡养率,使得养老保险金支出迅速膨胀。计入社会统筹账户的养老保险金采用现收现付制。显然,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制度内现有生产性劳动人口无法负担规模如此庞大的老年人口的退休养老费用,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受到严重威胁。此外,截至2011年,我国个人账户空帐规模已达到1.4万亿。这严重制约着制度转轨,使得个人账户只是作为计发养老保险金依据的名义账户。
人口老龄化导致了社会保障费用支出膨胀,因而其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也在不断提升。,研究表明,2040年仅养老保障费用的比重将是1984年该比重的两倍。
三、人口老龄化背景下中国养老保险面临的主要风险
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面临来自于内部和外部的各种风险,笔者通过综合分析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总结出了以下主要风险,有:
(1)基金运行和基金投资风险
由于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行管理有市场化和非市场化的双重特点,因而存在着一定的管理和操作风险。我国缴费结余的养老保险基金,目前主要限于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然众所周知,国债的收益率和银行的存款利率是低于工资增长率的。因此,养老保险基金实际的保值增值并未得到实现。对于投资而言,高收益伴随着高风险。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政治政策的不稳定性远远大于发达国家,因而经济周期和其他许多不确定因素造成的投资风险很难得到有效控制。此外,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严格限制了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项目和比例。这造成过分追求风险相对较低而忽略了养老保险基金必须达到有效的保值增值的刚性的局面。
(2)通胀风险与贬值风险
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个人账户面临很大的通货膨胀风险,这是因为记账利率和通货膨胀率并不是同步变动的。通货膨胀使得养老金不能从价值上增值而只能从数量上增值,当通货膨胀率大于记账利率时,养老保险基金会贬值过高的通货膨胀使得即使优化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组合也难以实现保值增值,甚至可能贬值。
综上所述,在目前人口老龄化高峰期背景下,养老保险主要面对来自于内部和外部的风险,基于对每种风险的特质的分析,笔者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外部政策风险是根源性风险,运行与管理风险是最普遍的风险,基金投资风险和通胀风险是最明显风险,贬值风险是最持久的风险。
注解:
①徐晓,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经济研究导刊,2012.08
参考文献:
[1]郑功成.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风险在哪里[J].中国金融,2010(17)
步入21世纪,人口老龄化问题已成为全世界关注的焦点,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研究已变得非常重要。这就要求我们积极解决养老问题。解决养老问题,改善老年人生活水准既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之举,也是促进社会稳定与发展的重要举措。而老龄化产业的发展状况对养老问题能否有效解决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人口老龄化现状及特征
中国于1999年成为了老龄化的国家。从2002年进入老龄化时期,此后老龄化程度逐渐加深。截止2009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为12.5%,而60岁以上老龄人口占全国总人口比例为13.49%;预计2020年为18.07%,2030年为24.98%,2040年为31.3%,2050年为33.45%。2009年底,60岁以上老龄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12.5%。一些远离大都市的地区,一般而言,外来的流动性人口比较少,同时交通也落后,但是却自然环境先天非常优越,使得这些地区的人生存压力小,精神上也处于比较放松的状态,这一系列因素无疑变相增加了人的寿命,造成这些地区人口老龄化水平偏高。而在一些经济相对发达而老龄化程度却低于平均水平的城市,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大量打工的年轻人口的涌入造成了人口老龄化程度有所下降。如大陆某省会城市半年以上的人口占省内跨市外出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的40.6%。经济发展处于转型期的城市外出人口则相对不多。另外在一些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但人口老龄化程度却比较深的城市,大量剩余劳动力输出以及经济发展的落后,是导致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的主要原因。如商洛在2009年的统计中,60岁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22.34%,成为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地区[2]。
自从开始全面开展计划生育政策,一对夫妻只允许生育一个或两个孩子以来,生育率下降很快。中国人口老龄化过程过快的原因并不仅仅是人均寿命延长,死亡率下降,更重要的原因是中国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伴随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住房条件不断改善、思想观念的不断转变均使的空巢现象变得更加严重。与发达国家独居与夫妇空巢户高达70%~80%的比例相比,中国老年人空巢比例持续增加的趋势将是不可逆转的。另外,根据相关统计,2009年靠家庭供养的老龄人口约有29509人,占60岁以上老龄人口的58.11%。以往依赖家庭养老的模式正在遭遇空巢老人这一特殊群体的挑战,这就迫切的需要社会和政府能够更加积极的参与进来,承担起更多的责任。
二、养老房地产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养老房地产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一个独立的产业部门,它是符合中国现实国情而又存在诸多发展困难的新型产业。目前国内的养老房地产业运营模式还谈不上成熟,投资风险还存在很大,投入与产出之间绩效问题存在不稳地现象。
养老房地产发展举步维艰的主要原因在于:
1.前期资产投入要求高。由于养老衣、食、住、行、用、医疗、娱、学、保险、通讯等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卫生保健、生活照料的用品、设施和场所提品和服务的各个行业、多个产业相互交叉的综合性产业要求养老房地产所需土地处于商业、医疗土地价值比较高的地段。另外加上其对附近要求临近设施健全,必然导致前期投资高,开发商不愿意设计。
2.中国长期以来延续的“养儿防老”观念,导致多数老人同儿女同住,这一观点拟制养老房地产的消费。另外,目前多数人认为养老就是找一个清净的地方,导致政府对于养老房地产的土地往往位于交通闭塞的荒僻地段,场所狭小,设备落后且种类单调,自然使得入住率较低,最后导致恶性循环。全国老龄办的报告指出,目前的民间养老房地产,处于负盈利状态的占到约35%,基本保持盈利的约占到11%,而约54%的机构处于收支相抵的状态。
三、发展养老房地产的对策建议
1.政府出台政策,带动养老房地产发展
政府作为宏观调控的主体,对养老房地产发展起着举足轻重作用。因此,政府应更积极的发挥其作用,引导经济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为养老创造社会经济基础。这就要求,第一,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现阶段,中国的城市养老保险基本实现了全部覆盖,而飞快发展的经济,也使老年人的离退休基金逐步上涨,近几年,养老保险金一直在上涨。政府需要做的就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以使老龄人的实际购买力上升;第二,抓住国家进行西部大开发的黄金机遇,依据自身实际情况,招商引资,对发展养老房地产的企业进行政策倾斜,并予以技术帮助和扶持,加快企业产业化进程。
2.各地因地制宜,积极发展养老房地产
各地依据自身区位优势,努力研发科技含量高的创新型产品,打造拥有自主产权的名牌产品。政府在引导养老房地产发展时,要注意的是,经济相对较发达的地区需要差异化发展本地养老房地产;企业在建设养老房屋的时候,要力争研发出服务老人生活、关爱老人需求的产品。如骊山(西安市),这些地区在发展养老房地产时应该结合自身的特色,积极研发出适合老龄人群的方便散步、交流、讨论的休闲场所。
3.成立养老房地产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2010年1月30日,中国养老房地产协会成立于北京。养老房地产协会主要职能有:第一,代表老龄行业全体企业的共同利益;第二,作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向政府传达企业的共同要求,同时协助政府制定和实施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政法规和有关法律;第三,制定并执行行规行约和各类标准,协调本行业企业之间的经营行为;第四,对本行业产品和服务质量、竞争手段、经营作风进行严格监督,维护行业信誉,鼓励公平竞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第五,受政府委托,进行资格审查、签发证照、如市场准入资格认证,发放产地证、质量检验证、生产许可证和进出口许可证等等;第六,对老龄行业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结果,开展对本国老龄行业国内外发展情况的基础调查,研究本行业面临的问题,提出建议、出版刊物,供企业和政政府参考。所以,应尽快成立地方养老房地产协会,将“夕阳”产业变成朝阳产业。各地也应结合自身特点尽快建立行业协会,在省行业协会的带动下,促进养老房地产的发展[7]。
4.采取积极老龄化政策
1999年是国际老人年。在这一年的世界卫生日,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了“积极老龄化”的口号。积极老龄化的思想理论观点,是国际社会理论界积极应对世界人口老龄化问题,进行理论和实践探索的结晶。所谓“积极老龄化”,世界卫生组织指出:“积极”是指不断参与社会、经济、文化、精神和公民事务,不仅仅指身体的活动能力或参加体力劳动的能力。积极老龄化的目的在于使人们认识到自己在一生中能够发挥自己在体力、社会、精神等方面的潜能,按自己的权利、需求、爱好、能力参与社会活动,并得到充分的保护、照料和保障。使老年人能够保持身体健康,提高预期寿命;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继续为社会作出贡献;保障生活质量,提高生活水平。积极老龄化要求国际社会以积极的态度主动去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出应对措施,采取积极行动,使社会保持活力,实现和谐发展。当前,中国社会正处于重要的转型期,人们的行为方式、价值观念等发生了重大改变,而面对来势汹涌的老龄化大潮,我国必须采取积极老龄化的政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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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The change in the demographic structure has an effect on the demand of the housing market. Under the backdrop of an aging population in China, this article analyses the preferences an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housing demand of the elderly. Based on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pension real estate market,the article puts forward some thoughts and advice on how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pension real estate market.
Key Words:aging population,housing demand,pension real estate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3)11-0028-05
收稿日期:2013-10-15
作者简介:杨巧,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房地产研究所讲师,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为房地产市场、房地产金融。
联合国国际人口学会编著的《人口学词典》对人口老龄化的界定为:当一个国家或地区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所占比例超过10%,或65岁及以上人口所占的比例超过7%,则属于人口老龄化国家或地区。从发达国家发展历史看,人口老龄化对国家经济发展、公共政策设计、居民生活水平的影响不亚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所带来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制度红利与人口红利的释放使得中国经济进入快速发展的轨道,而随着人口结构拐点的到来,理论界与实践界对我国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系列问题进行了研究。住房市场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位置,近年来的住房市场调控政策大多从需求角度出发,人口结构变化会对住房市场需求产生系列冲击。本文拟从人口老龄化的角度分析这一趋势对住房市场需求产生的影响,为养老地产业的发展提供有效建议。
一、中国人口老龄化现状
(一)老龄化程度指标
按联合国国际人口学会标准,2000年我国65岁及以上年龄人口比重达到7%;同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2000年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为10.33%,两项指标均意味着从2000年开始我国正式步入人口老龄化阶段。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7765亿,占总人口的比重达13.26%,当年65岁及以上人口总数为1.1894亿,占总人口比重为8.9%。
我国老龄化程度近年来呈上升趋势,但从全国水平看,这一指标远低于其他国家。世界银行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美、英、法、德、日5国65岁及以上人口比例分别为13.3%、16.84%、17.07%、20.59%和23.39%,金砖四国中巴西、俄罗斯和印度65岁及以上人口比例分别为7.19%、12.76%和4.99%,考虑到我国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因此从当前数据来看,无论与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相比较,老龄化程度均相对较轻。
虽然从整体水平上看尚可,但国内个别城市老龄化问题已较突出。以一线城市中的北京和上海为例,上海市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发展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沪籍60岁及以上老年人增至367.32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5.7%,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45.27万人,占总人口的17.2%;截至2011 年底,北京市户籍总人口1277.9 万人,京籍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47.9万人,占总人口的19.4%,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77.6 万人,占总人口的13.9%。此外,从65岁及以上人口的区域分布来看,城市、镇和乡村65岁及以上人口占到老年总人口的比例分别为26%、18%和56%,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地区老龄人口所占的比重却最高。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虽然从全国范围看,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尚不算太高,但一方面存在人口老龄化的地域差异,结构性特点较为突出,另一方面我国人口基数大,整体比例虽不高,但老龄人口的总数量较多。
(二)老龄化速度指标
国际上通常以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由7%增加到14%所需要的时间来反映人口老龄化的速度,从发达国家老龄化的历史看,日、美、英、德、法这5个国家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由7%增加到14%分别经历了24、69、46、42、114年。由于1949—1957年是我国建国以后出现的第一次人口生育高峰,这期间出生的人口从2014年开始将依次达到65岁,即仅保持当前速度,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也远快于美、英、德、法4国。从联合国2010年的估计和预测看,2020年中国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将提高到13.6%,2030年达到18.7%,2040年达到26.8%,2050年则会高达30.8%。此外,如表1数据所示,截至2012年底,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已达到9.4%,2000—2012年间65岁及以上人口数量年均增长3.1%,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快于全国总人口的增加速度。和目前老龄化严重的发达国家比较,我国的人口老龄化呈现速度快、来势猛的特点。
(三)社会经济影响指标
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老龄人口呈现总数量高、区域分布不均衡、人口老龄化速度快的特点,这为社会养老事业和经济增长也带来了巨大的压力。用来测度老龄化对社会经济影响的指标包括少儿抚养比、老年抚养比和总抚养比。表1数据中显示,2000年后我国老年抚养比呈不断增长趋势,截至2012年底,老年人口抚养比达到12.7%,与老年抚养比的增长相对应,近年来少儿抚养比不断下降,且下降速度远快于老年抚养比的下降速度,这也使得总抚养比指标呈现下降趋势。从今后趋势来看,计划生育的执行、人口寿命的增加以及第一次、第二次人口生育高峰的人群逐步迈入老年,将进一步带来少儿人口的减少和老年人口的增多,这也是导致我国人口年龄结构从成年型向老年型再进一步向高龄化发展的根源。
从其他国家发展历史看,经济发展与老龄化基本同步,对老龄化产生的影响能从经济上负担。而我国人口老龄化超前于经济发展阶段,人口老龄化与经济发展不同步。在老龄化问题最为严重的日本,65岁及以上人口比例达到7%、10%、14%时,人均GDP数据分别为1967美元、11335美元和38555美元;而我国200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时,人均GDP为840美元。同时,2011年数据显示我国人均GDP水平远低于金砖四国中的巴西、俄罗斯,也低于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相当的新加坡和斯里兰卡。未富先老的格局对社会保障与公共财政支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会对劳动力供给质量、居民消费结构和经济增长水平造成一定影响。
二、人口老龄化对中国住房市场需求的影响分析
我国当前的人口老龄化状况决定了其对经济系统各环节各部门的影响会持续增加,而在这个过程中,人口老龄化对住房市场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需求领域。
(一)家庭养老模式下住房市场需求
比较第五次和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见表2),可以看到这10年间城市家庭户数增加迅速,2000年城市一代户家庭占家庭总户数的比例为28.4%,2010年这一比例增加到41.2%,2010年比2000年增加了1.2倍,而同期二代户家庭、三代户家庭数量的增加倍数分别为0.23和0.32。一代户家庭数量的迅速增加有婴儿潮一代成家后独立成户的因素,另一方面独生子女政策与城镇化进程也使得大量二代户家庭在子女异地求学或者工作后形成空巢家庭。从全国数据来看,2010年一代户中65岁以上的一个老人户和只有一对老夫妻的家庭户数量相比2000年增长了一倍,北京市和上海市这一数据分别增长了1.21倍和0.69倍。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2000年和2010年《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数据也显示,无论城镇还是乡村,老年人①独立居住比例呈上升趋势,2000—2010年,城镇空巢老年人的比例由42.0%上升到54.0%,农村由37.9%上升到45.6%,增幅均较为显著,其中城镇独居老年人比例由7.4%上升到8.6%,农村从8.3%上升到10.6%;城镇仅夫妻同住老年人的比例由34.6%上升到45.4%,农村从29.6%上升到35.0%。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家庭分裂速度的加快使得开发商进行住房市场需求研究时需要进行进一步的细分。北京润土咨询公司《2012中国城市养老居住模式报告》显示,在来自于上海、北京、石家庄、济南的1000个样本中,平均的养老金金额为2600多元, 60%的老人希望与自己的子女居住在同一小区或邻近。这一调查结果显示,老年群体仍倾向于和子女距离较近的家庭养老模式。对于城市空巢家庭老人来说,虽然大多拥有自己的房产②,但是房屋建成年代较早,房屋质量和功能已经老化,也没有老年人生活所需的电梯、健身等设施,单独居住并不方便,且当前人口流动的状况使得很多空巢老人与子女并不在同一城市,在大多数老人和子女更倾向于居家养老的模式下③,将原有房屋在二手市场上变现,而在与子女生活较近、环境熟悉的城市和区域购置房产是其较优选择,此类住房需求的特点在于需求区域集中在大中城市、需求产品类型上偏好中小户型,此外对居住环境和房屋设施有一定要求。而对二代和三代户家庭,子女与老人共同居住,除了房屋功能分区、户型设计减少互相干扰的要求外,在小区设施和物业管理上也需要提供针对老年人群体的服务。
表2:全国不同规模的家庭户类别(城市)(户)
[\&一代户\&二代户\&三代户\&四代户\&2000年\&24089165\&49344394\&11168865\&286614\&2010年\&52968879\&60675840\&14703720\&312275\&]
(二)社会养老模式下住房市场需求
随着老龄人口规模的迅速上升,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难以满足多样化和专业化的养老需求,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亟待发展。国务院《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提出,到2015年,中国将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0张,即3%的老年人要在专门的养老机构养老。这一比例意味着到2015年,中国需要近700万张养老床位,而截至2010年底,中国只有314万张养老床位。养老床位供给稀缺为养老地产的发展提供了空间。
老龄人口年龄不断增长,家庭的421结构使得家庭养老负担不断加大,老人年纪越大,对社会化养老的需求也越高。根据社会化养老需要提供的护理水平的难易程度由高向低排列,社会需要的养老地产项目包括老年康复中心、养老服务中心、养老院和托老所几类。老年康复中心服务对象是由于疾病失去了部分自理能力的老人,养老服务中心针对要求较高水平的生活照料和全面医疗护理服务的老人,养老院和托老所的服务对象为生活基本自理、身体较为健康的老人。从服务对象的差异性可以看到,未来我国社会化养老不仅面临需求总量快速上升的特点,还有着各类不同层次的需求,需求结构在不断细化中。当前社会养老在我国主要依赖政府出资建设的养老院与福利院,随着老龄人口的增多,需要改变当前供给主体单一的格局,鼓励企业进入,保障养老床位的供给并提供多样化的养老服务。
综合起来,无论是在家庭养老还是社会养老模式下,老年人对住房功能上的需求已不仅仅是居住功能,还包括医疗护理、生活休闲、文化沟通、精神与价值诉求等方面的要求,因此从需求特点出发进行的养老地产开发,除了从设计上要能满足老年人对居住的安全性和私密性的要求外,还需要建立完整的医疗服务体系、较为丰富的运动娱乐配套和方便学习交流的场所环境等。
三、我国养老地产的发展现状
(一)养老地产产品类型与运营模式单一
从目前养老地产业的项目定位和运作情况来看,主要产品类型包括老年公寓、老年社区。养老公寓是在住宅小区内,专门规划出几栋楼,按照老年人居住的要求来设计并建造,将居家养老和小区针对老人的物业服务相结合,如北京万科“幸福汇”下的活跃长者住宅,专为老年人设计,并在小区内有配套“活跃老人之家”,由专业养老团队上海亲和源运营管理,为老年人生活、医疗等提供服务;老年社区与老年公寓类似,但老年社区项目出售后并不对居住者有年龄等限制,建筑设计上也兼顾了老年人和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的需要,如北京太阳城,项目设在北京顺义,户型设计考虑共同居住需要,多为大户型,针对老年人的项目配套包括大型康体中心、社区农庄、老年大学等。从养老地产业项目运营模式看,有全销售模式、销售+持有模式、会员制管理模式和只租不售模式。全销售模式下,一次性收回投资资金并实现利润;销售+持有模式下,部分项目完全出售回笼资金,解决资金瓶颈后,部分项目和配套对外出租获取长期经营收益;会员制管理模式通过会员卡的销售,使购买者获得一定期限内的居住权;租赁模式下根据租住者承租时间、租住者的生活自理状况和健康状况分级别收取租金。
从国内养老地产项目类型和运营模式看,目前养老地产业的产品类型较为单一,定位主要针对高收入老年群体;由于缺乏成熟的开发经验和盈利模式,养老地产项目大多采取全销售或者销售+持有模式以期快速收回投资实现利润,采取会员制管理的上海亲和源项目和只租不售模式的燕达国际健康城项目均受制于土地使用权性质(前者为公共建筑用地,后者为医疗用地)而不能出售,亲和源通过会员卡形式一次性购买20—30年房产使用权来收回投资实现利润,燕达国际健康城从出租经营情况来看收益较差,投资回收期较长。
(二)养老地产亟待金融支持
养老地产涉及的产业链较长,投资规模大,投资回收期较长。在其规划、投资、开发、持有、运营和服务环节都需要金融业提供支持。
从国际经验看,养老地产融资模式较为多样化。养老地产的开发管理主体包括三大类:投资商、开发商和运营商。以美国为例,开发商根据投资商或运营商的要求为其定制开发养老地产项目,并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将项目出售给对方;投资方有私募基金、非盈利性组织和REITs几类,私募基金面向机构投资人,关注资产升值收益,非盈利性组织主要利用政府补贴并接受捐赠资金用于补贴中低收入群体,解决这一群体老年人的住房问题,REITs强调资产的长期持有,以获取持有期内的稳定租金收益和资产的长期增值为目的;运营商则利用自身的管理经验和管理的规模效应盈利。由于资金来源多样化和长期化的特点,再加上税费减免和贷款利率优惠,国外养老地产业的发展有着足够的金融基础。
当前参与我国养老地产发展的主体主要是房地产公司,此外还有部分保险公司也在进行养老社区的开发与建设④。养老地产业具有复合性,管理组织也较为复杂,其产业链的各环节都需要金融业的支持。从定位看,目前我国养老地产业投资商、开发商和运营商的角色存在重合,金融业对养老地产的支持仅在前期开发环节体现,并且金融支持方式较为单一,主要来自银行贷款,支持力度也较小。
四、我国养老地产发展方向建议
人口老龄化对住房市场需求总量、需求区域、产品结构和配套要求均产生一定影响,当前养老地产业的发展还存在一定问题,需要进一步从需求角度出发来推动其发展。
(一)完善推动养老地产发展的政策和商业环境
发展养老地产是解决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养老问题的重要思路。政府应促进和完善当前的政策体系和商业环境。如设立有效的养老地产行业进入退出机制,将老年住宅建设纳入政府居住区规划管理控制范围等,目前国家出台有《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这一指导性文件,但缺乏具体明确的ISO标准,实践中还需要将设计规范的实施与城市规划、土地利用管制等结合起来。养老地产的发展需走产业化的道路,因此在商业环境的培育上,还可通过税收减免、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利率优惠或贴息等方式促进金融业对该行业的支持。最后政策设计上应鼓励非盈利机构的成立,接受社会捐赠和政府拨款,以社区义工等形式提供服务,改进独居老人的生活质量。
(二)从需求特点出发促进养老地产供给类型的多样化
从我国实践出发,今后需要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社会养老为补充的服务体系。不同的养老方式对居住的要求也存在差异,以此为前提,养老地产的供给也应分别基于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角度对住房要求的特点出发。在家庭养老地产产品上,向日本学习,推进大型社区的“住宅适老化”,除了在老年公寓和老年社区的户型设计上注重居住的舒适性、安全性(如卫生间扶手杆的设计、厨房与餐桌的距离较近、楼房通道的无障碍通道设计等),还要在社区和物业服务中提供必要有效的医疗设施、活动设施、老人看护及餐饮服务等,让独居老人和几代户家庭都有较好的居住体验。在社会化养老地产项目供给上,老年康复中心、养老服务中心、养老院和托老所分别针对有着不同要求和支付能力的养老群体,政府福利型的社会养老模式主要应集中力量针对中低收入和积累少的老年人群体,通过政策优惠等方式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中端市场提供社会养老地产产品。
(三)促进养老地产运营主体的独立化和连锁化运作
养老地产的运营需要专业的管理服务经验,目前国内养老地产业的后续运营主体和投资人、开发商的角色是重叠的,大多数项目出售后的后续管理无法得到有效保证。由于养老地产产品消费过程中不仅是房屋使用价值的维护,还需要提供各方面的专业服务,因此需要有独立专业的运营主体来完成。从规模效益角度看,连锁化的运作模式也有利于有关运营主体降低管理成本,分摊经营开支,总结提炼管理经验,进一步促进养老地产业的发展。
(四)以“反向住房抵押贷款”金融创新产品推动养老地产业的发展
老龄人口数量不断增加的现实下,传统养老观念也在改变。在推动养老地产行业发展的过程中,可以考虑引入反向住房抵押贷款这一金融创新产品,老人将产权房反向抵押给金融机构,以此获得养老院的居住权益,费用由金融机构承担,金融机构委托房屋银行对房屋进行日常出租管理,获取房屋租金。该模式既可以推动社会化养老业务的发展,又有利于金融机构的业务创新和房屋中介的业务拓展,老年人也比较能够接受以个人房屋产权换取社会专业化养老服务的模式。
注:
①该调查针对的老年人年龄为60岁及以上。
②2010年《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对城镇老年人在住房、居住意愿与环境方面的调查结果显示,城镇老年人拥有自己产权住房的为75.7%,属于子女的为14.8%,租公房为4.9%,租私房为1.6%,其他占3.0%。
③2010年《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显示,城镇老年人愿意住养老机构的比例2000—2010年10年间从18.6%下降到11.3%,农村老年人则从14.4%下降到12.5%。
④中国人寿在河北廊坊投资1000亿元在建设中的养老社区,合众人寿投资100亿建设的合众健康社区等项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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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罗福周,韩言虎.我国养老地产发展研究[J].商业研究,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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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人口增长;生育政策;经济条件
一、关于人口增长的现实境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报,2012年末我国总人口为135404万人,相比与1830年我国有4 亿人口来看,我国人口增加得很快,人口基数也比较大,但是增长的速度却在逐步放慢。另外也有预测到2042年全球人口将会呈现负增长,而我国在2020年开始就有可能会减少,目前北京、上海出生率只有0.7,如果一直保持这样的速度增长,我国的经济迟早会崩溃的。社会对于19到22岁的青年最为敏感,因为对企业来说,企业将会出现用工荒,对大学生来说,生源不足,大量高校将会面临破产,从2009年我国的高考人数持续下降来看这种情况我们是应该引起足够认识的,这种情况会造成我国的劳动力减少。
同时我国的人口结构也在发生着变化,我国正迈入老龄化社会,生育率低下,全国老龄办在今年9月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止2009 年底,中国60 岁老人有1.67亿,到2050年,中国老龄人口将会达到4.37亿,未富先老的画面是我国呈现的又一人口现状。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经济政治后果已有发达国家的前车之鉴,因此我国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处在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我国的经济发展赶不上人口老龄化的速度,老龄化现象的出现,需要很长时间的调整和适应,也需要更多的时间去很好的处理和解决这个问题,目前我国应当提前建立和完善老龄人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一些社会化的养老机构,来缓解个人乃至社会的压力。同时较低的生育率也是目前我国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有数据表明最近几年我国的生育率都没有复苏的迹象,因此对生育政策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将更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同时也对我国经济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人口增长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1.人口适度增长促进经济发展
能不能坚持做好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关系到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安全,关系到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长远大计,但是人口对经济的发展是起促进还是阻碍作用,学术界也没有给出统一的定论。
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认为,人口绝对水准的增加导致了经济的发展,也就是说,经济的增长会带动人口的增长,使劳动力的就业增大,这就大大的增加了生产量,并使国民收入增加,因此,人口也会随之增加,而人口的增加又会使市场的规模进一步扩大,这样经济也会随着增长。他指出一国的经济是否繁荣最重要的是看人口增长的情况,国民收入的增加,储蓄量也随之增加,劳动报酬也跟着增加,这样人们将会获得更多的生活资料,使人口增长,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是相互促进的,只有人口不断地增长,这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才能够发展起来。
在我国及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控制人口增长才能有利于经济的发展,但把人口控制在零增长还是负增长才能有利于经济的发展,还没能够得到定论,但是通过欧美以及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发展轨迹来看,人口的增长可以促进经济的增长,从发展中国家的角度来看,只有适度人口的增长才有利于经济的发展。世界上个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劳动力的增长和生产率也不同,适度人口规模和适度人口增长水平也是不同的,但是如果人口增长偏离了适度增长速度,无论是高是低都将不利于经济的发展。
2.人口过度增长阻碍经济发展
人口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世界各国经济学家的观点都不一致,而且不论什么样的研究,都不能拥有统一的观点。但是对于人口过度增长阻碍经济发展的观点确是一致的。
古典经济学派的代表人马尔萨斯认为,人口增长导致了人们生活贫困,随着人口的增加,劳动生产率降低,劳动人口增加,使劳动力的供给也跟着增加,这样便使劳动力更加的廉价,使劳动人口的工资减少,使购买水平下降,消费水平也就跟着减少,人们就只能处在贫困的生活状态,生活水平得不到提高,于是产生恶性循环,也就是说,人口过度增长会阻碍经济的发展。
从我国来看,我国自1978 年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以来,我国的人口数量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人口增长速度也在不断的下降,这一时期我国的经济发展也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增长。假设我国没有实行计划生育政策,那么我国的人口数量一定比现在还多,同时我们的经济也一定比现在落后,在这里运用马尔萨斯的观点恰如其分。
近些年,全球人口过度增长,人口的过度膨胀就会对我们赖于生存的地球造成威胁,自然保护区遭到破坏,大面积森林退化,大量的海洋渔业资源枯竭,人均耕地面积减少,同时在粮食、能源、气候、淡水等方面也会遭到威胁,如此发展将会引发一连串的问题。另外,大量的人口增长会使劳动力人口增加,这样市场上供大于求,就会有大量的失业人口出现,同时住房、教育、收入、养老等很多方面也会造成很大的影响,这么多负面的影响会严重阻碍我国经济的发展。
三、对当前人口发展状况的反思和结论
经过30 多年的努力,在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下,我国的人口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是根据联合国2008年的预期方案认为,我国人口在2023年达到14亿顶峰之后开始负增长,但是根据近几年我国的人口普查,我国的负增长可能还要提前出现,这对我国来讲可不是什么好的征兆,而且我国的出生人口每年都在快速下降,伴随低生育率出现的还有老龄化的加剧,这一系列的现状,对我国来讲,相应的政策改变是势在必行了。
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呈现负增长、生育率降低、人口老龄化等所有国家曾遭遇的难题,也令政府担忧,同时也会对经济的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而这种状况也开始在中国发生。我国已然被扣上了“老龄”的帽子,但是我们同时也对生育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不过,单独二胎的放开,能否阻挡人口红利消失,能否改变我们现行的人口现状,如何延续维系中国经济发展的优势,仍有待时间检验。不过从长远角度来看,放宽生育政策能对经济发展产生积极正面作用。
单独二胎政策的实行,是对生育政策做出的一项重要的调整,但是我们也应该调整好这项政策的正确取向,因为过高的生育率与过低的生育率对经济社会的发展都是不利的,从长远来看,我国的人口政策应该致力于将总和生育率维持在更替水平上下,应该对出生率做一个全面的统计与分析。
目前我国已经提出的双方独生子女允许“生二胎”的政策,其实也是我国人口结构发生变化,从而影响经济发展,因而提出的政策改变,根据我国目前人口老龄化现象严重的情况来看,生育政策的改变会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起到有力的作用。同时我们也必须认识到,生育政策的改变是对经济发展做出的一项挑战,还需要时间和实践去检验,但是我相信,适当的生育率定会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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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国可持续发展报告之一、中国国情分析研究报告[R].人口发展状况、目标与对策.
一、老年人的特征及心理需求
进入老年,随着生理机能的逐年衰退,人的心理与行为特征也出现了较大变化。
(一)老年人的生理特征
步入老年,生理功能的逐渐衰退给人们带来诸多变化:弯腰驼背、行动缓慢、反应迟钝、体重增加、色彩辨别能力降低等。较过去,身高降低、腿脚没有了以往的麻利,导致了活动范围的锐减,这就要求老年人生活空间尺度的合理性、安全性、实用性、舒适性;由于大脑皮层兴奋和抑制能力低下,睡眠成了最大的障碍,在老年人生活空间中的色彩、灯光、材质等的运用又成了重点考究的范畴。在老年人生活空间的无障碍设计中,如何满足老年人生理特征的需求,无疑是“以人为本”设计理念的基础。
(二)老年人的心理特征与需求
老年人将自己的前半生都奉献给了家庭和社会,从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退下来后,一下从操劳、繁忙的工作状态变得清闲,莫大的孤独感油然而生,总感觉自己已经被这个社会所“遗弃”;再者,由于自生身体机能的下降,容易出现磕碰、跌倒、摔伤等情况,导致了老年人普遍都缺乏安全感,对周围环境产生了较大的恐惧心态。
一般来说,人的需求分为生物需求与社会需求两种,进入老年后,人的生物需求逐年降低。但在社会和心理需求方面,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其主要表现有如下几点:
1.老有所养
老有所养主要是指年老后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后有子女后代来进行照顾和赡养。具体到实际就是无住行之虑、无衣食之忧,日常生活上有人给予扶助和照顾。老有所养是老年人最低层、最基本的心理需求。
2.老有所爱
爱是人际关系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体现了老年人的精神追求。老年人对爱的需求主要体现在家庭的爱、社会的爱。老年人需要子女的关爱、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共享社会成果的社会关爱。生活空间的无障碍化,是对老年人关爱的基础。
3.老而受尊
随着年事的增长,身体机能的衰退,对无障碍生活空间的需求与日俱增。敬老是我国的传统美德,老年人无障碍生活环境的建设,是对老年人的尊重,是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
我们在完成老年人空间无障碍环境设计时,应充分抓住老年人的心理特征与需求,保持空间的方便性、完整性、独立性、私密性、舒适性和环境刺激性等。对心理特征的分析与运用,无疑是做好老年人生活空间无障碍设计的关键所在。
二、我国老年人生活空间现状
(一)生活现状
“空巢”,原比喻小鸟离巢后的情景,现在已被引申为子女离家后的家庭空寂。伴随着社会的激烈竞争,越来越多的子女离开父母,远赴他乡工作定居,无形中造就了一个庞大的留守空巢老年人群体。据不完全统计,在目前的城乡家庭中,空巢家庭的比例超过了50%以上,其中部分城市、地区达到了70%;农村留守老年人的比率占到了农村现有老年人口的38%左右,目前空巢化现状还有持续上升趋势。“缺少精神慰藉成为困扰我国空巢老人的主要问题之一。”
相对来说空巢老年人还能盼来子女们的团聚,而另一类型老年人则要凄凉很多,失去唯一的子嗣,成为孤立无助的失独老年人。他们只能在思念和孤单中走完生命的最后一程。
(二)生活空间现状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的老年人居住环境跟不上人口老龄化的发展状况。在环境的开发和建设中,很少为老年人考虑无障碍设计。主要表现在:为老年人设立的服务性和辅设施很少,建筑套型布局不合理,建筑位置及周边环境不合理等等,给老年人日常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不方便。“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是对老年人晚年生活的保障,是对老年人的尊敬与爱戴,已经成为了当下社会直面的一个重要而又严峻的问题。在设计中把握“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生活空间的无障碍化,是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居住、生活、出行、工作与平等参与社会活动的保障,是社会道德的体现,是尊重人权的行为,同时也是―个国家、城市、地区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程度的重要标志。
三、老年人生活空间无障碍设计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
对老年生活空间的无障碍设计首先要以人作为中心。属于社会弱势群体的老年人,需要全社会给予更多、更细微、更特别的关爱,满足他们的生理需求与心理感受。设计师们首先要有以人为本的理念,深入细心的对老年人群体加以揣摸、理解和体会。只有在设计中注重了“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我们的设计才具有较强的生命力,才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二)安全性原则
安全性原则对于老年人群至关重要,这是因为人体进入老年阶段后,随着年龄的增加,人的各种机能逐步减退,各种器官逐年萎缩。由于腿脚不方便,活动范围缩小。同时,老眼昏花,随时随地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因此,在室内设计方面,在保证老年人安全性的前提下为他们提供更多自立的可能性,例如,入口、过道、餐厅、卧室、卫生间等空间的设计都应该考虑老年人轮椅和在别人搀扶下行走的需要与空间尺度;房屋内的开窗大小和方向应保证使用上的安全性;厨房设计应考虑到燃气、电器自动断气、断电以及火灾报警的安全设置;橱柜的高度应适当减少;尽量减少地面高差的出现。如果地形要求不得不有高差出现时,应该以缓坡过度。其次,地面铺装的选择应以纹理凹凸感较强且无眩光的材料为宜。
(三)适用性原则
老年人生活空间无障碍设计的适用性原则的定义为:室内室外设施设计应该满足方便老年人群体的使用要求,达到老年人使用的无障碍化目标。由于老年人行动缓慢、反应迟钝,活动范围减小,活动能力减弱。因此,在老年人生活空间的无障碍设计上要充分考虑老年人的特征,让无障碍设施不是成为一种摆设,而应适用于老年人所有的生活空间。
(四)连续性、完整性原则
在进行老年人生活空间的无障碍设计时,应把握好其连续性、完整性原则,真正地让老年人“走”出去。通过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消除空间上的障碍,使老年人能顺利地进入社会、融入社会,平等地享有社会发展成果和参与社会活动的权利。这才是建设无障碍设施的基本目的。
二、突出重点,明确思路.大力推进老龄事业快速健康稳定发展
统筹和加强城乡老龄工作,今后一个时期我县老龄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围绕“六个老有”总体要求。建立健全社会养老保证制度,加快构建为老服务体系,着力保证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时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努力开创老龄工作的新局面,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不懈努力。围绕上述目标,要突出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促进发展、坚持稳定、保证老年人基本生活和维系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社会养老的最大问题在农村,一)要加快建立健全老年社会保证体系。健全的社会养老保证制度。这是因为农村养老基本上靠家庭赡养,一旦遇到重大疾病,个人和家庭一般难以抵御。要真正解决农民老有所依、老有所靠的问题,就是要切实加快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保证制度,用现代社会保证制度代替保守的家庭保证制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依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老龄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对老龄工作的管理和扶持,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老龄工作机构、养老安全、医疗安全、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互助等养老保证体系。同时,要强化对养老各项资金的管理和监控,及时拨付各类养老费用和补贴。县老龄委要进一步加强对全县老龄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以好媳妇、好儿女等形式为载体,全县积极开展“家庭赡养协议书”等形式多样的尊老”活动,切实强化家庭赡养的保证功能。要切实加强对老年福利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助老资金的管理和引导,加强敬老院、老年公寓的管理,不时提高和改善孤寡老人的生活质量,切实推动老龄工作的健康、全面开展。
要加快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卫生保健、文化教育、体育健身和权益维护等服务。要加快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逐步建立起布局合理、设施齐备、队伍严整、服务周到管理规范的养老服务网络,二)要大力推进为老服务体系建设。今后一个时期。为广大老年人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特别是要加大公共服务对老年人的服务力度,比如提供公交、公园免票等制度,切实给老年人营造良好的社会公共服务环境。县老龄委要认真贯彻执行《西安市保证老年人权益方法》继续加大发放优待证力度,力争让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全部领到老年人优待证”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部领到寿星优待证”90周岁以上的老人全部领到保健补贴。县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明确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和优惠待遇的具体措施,确保落实到位,为老年人提供及时、便当、优质的服务。
市场经济条件下,三)要依法加大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力度。敬老、养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激进美德。人们思想观念日趋多样化,道德的规范和约束力发生了新变化,敬老养老助老的激进遇到一些新情况。有的地方甚至呈现了不赡养老人,虐待老人的现象。针对这些情况,县司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和监督力度,大力开展法制教育,把《老年法》纳入到全县的普法计划之中,青少年中广泛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增强维护老年人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同时,要尽快建立健全老年人法律援助体系,加快建设法律援助队伍,不时完善法律服务网络,使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优抚、就近的法律服务,切实把老年维权工作做在前面,落到实处。
老龄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把发展老年文化、教育、体育事业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当中,整合现有资源,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为发展老年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县宣传、文体广电部门要积极引导和带动社会力量为老年人发明出更多、更好的优秀文化产品,四)要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繁荣和发展老年先进文化。让具有思想性、艺术性、实用性、老年人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占领老年人的思想文化阵地。要积极实施老龄化战略,鼓励和支持老年人继续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益活动,切实推进全县老龄工作的科学发展。
三、狠抓落实,加强领导。努力开创老龄工作的新局面
【关键词】农村人身保险保险产品创新
一、我国农村人身保险市场的现状
第一,农村人口老龄化对医疗、养老保险有极强的需求。目前,我国乡村人口的老龄化程度比城镇更严重。农村人口老龄化也会逐步改变人们消费及储蓄结构,提升人们养老的危机意识,为商业养老保险在农村的开展留下广阔空间。此外,老年人群体是一个各种慢性病高发的群体,这不仅对医疗保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由于农村家庭保障功能的日趋弱化,老年人护理问题也日益突出,老年照料护理类的险种,将拥有广阔市场。
第二,农村家庭结构小型化增加了对养老保险的需求。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结构的变迁,中国农村家庭结构小型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农村家庭结构小型化改变了人们“养儿防老”的观念。农民养老观念的变化,为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提供了需求空间。第三,特殊农民群体的人身保险需求。城市化使得大量农民离开相依为命的土地。因此,失去土地后的农民对养老保险提出了高质量要求:希望既能解决当前人口的养老,又能惠及后代人。也就是要为有限土地补偿费用寻找一个资金经营者,它可保证资金高效运行,能实现本金的保值和增值,由团体不记名地分享经营利益。失地农民也急需健康保险,以满足医疗保障需求。第四,农户对保单质押贷款的需求。当前的正规金融安排不支持农户资金借贷需求,农户借贷资金中绝大部分来自民间金融。从实践层面的反映来看,多功能的养老金账户,尤其是能够对农民的生产生活急需提供灵活贷款支持的养老金账户,深受农民欢迎。新疆呼图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证”质押贷款经验为保险业提供了较好的启示。
二、我国农村人身保险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1.真正适合农村市场的人身保险产品的种类和数量均不足
在当前阶段,风险保障是农民购买保险的主要目的,但目前为农民设计的保险产品,一是产品未能充分考虑城乡差异,同质化现象严重。二是保险产品价格相对较高,超出多数农民的购买能力。
2.农村人身保险在营销体系和业务管理体系的建设与创新等方面仍有待加强
总体来看,农村营销网络的构筑还未成型,完整、有效的营销渠道体系的建立也尚需时日。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伴随着农村营销服务部的建设,教育培训工作没有及时跟上,营销人员整体素质仍有待提高,少数农村地区在客户回访、续期收费等方面存在着较为突出的问题,客户利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此外,在业务管理体系方面,机构、人员、资金、单证等管理亟待加强,业务、财务和管理信息工作亟需改善,以进一步适应农村市场的内控机制和标准化业务流程的建立。
3.农村市场相对脆弱,如果开发不当,极有可能出现从众性投保、群体性退保等非理,严重破坏市场资源
由于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民风纯朴,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市场传染性强,销售误导和无理拒赔的后果可能相对城市来讲后果要严重得多。正如监管机构所讲:农村保险市场的开发就像生态一样需要保护,如果开发得好,潜力是巨大的,农村保险市场就像一个聚宝盆,挖掘不完;如果开发得不好,由于寿险产品的替代性很强,农民可能就不会再买保险产品,保险在这个地区就无法发展,甚至绝收。
4.外部政策环境还不能满足农村人身保险的业务发展要求
广大农村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经济状况决定了发展农村人身保险业务的经营成本远远高于城市。同时,几乎空白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农村人身保险市场承担的社会责任也远高于城市。因而,政府的有效推动是发展农村保险业务的关键因素之一,但目前关于财政、税收等方面的配套政策还不能满足业务的发展,部分地方政府主动利用保险和保险公司的意识亟需加强,对农村人身保险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也有待加强。
三、我国发展农村人身保险的相应对策
1.积极开发真正适合农民需求的保险产品,力求做到条款简单、保费低廉、保障适度
各家寿险公司应加大农村人身保险产品的创新力度,针对农民的收入状况和实际需要,重点开发医疗、养老、意外等保障险种。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发展投资分红型产品,但应尽量控制在较低的比例范围内。在产品设计与推广上,要调整好趸交、短期和长期业务的比例,保持合理的结构,将寿险小额期交业务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以保护农村人身险业务的可持续性发展。需要注意的是,产品开发上要特别引导以劳动力为主要参保对象,而目前农村市场参保对象多为儿童。
2.加大农村人身保险的营销网络构建和业务管理体系等方面的创新力度
一、我国农村人身保险市场的现状
第一,农村人口老龄化对医疗、养老保险有极强的需求。目前,我国乡村人口的老龄化程度比城镇更严重。农村人口老龄化也会逐步改变人们消费及储蓄结构,提升人们养老的危机意识,为商业养老保险在农村的开展留下广阔空间。此外,老年人群体是一个各种慢性病高发的群体,这不仅对医疗保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由于农村家庭保障功能的日趋弱化,老年人护理问题也日益突出,老年照料护理类的险种,将拥有广阔市场。
第二,农村家庭结构小型化增加了对养老保险的需求。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结构的变迁,中国农村家庭结构小型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农村家庭结构小型化改变了人们“养儿防老”的观念。农民养老观念的变化,为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提供了需求空间。第三,特殊农民群体的人身保险需求。城市化使得大量农民离开相依为命的土地。因此,失去土地后的农民对养老保险提出了高质量要求:希望既能解决当前人口的养老,又能惠及后代人。也就是要为有限土地补偿费用寻找一个资金经营者,它可保证资金高效运行,能实现本金的保值和增值,由团体不记名地分享经营利益。失地农民也急需健康保险,以满足医疗保障需求。第四,农户对保单质押贷款的需求。当前的正规金融安排不支持农户资金借贷需求,农户借贷资金中绝大部分来自民间金融。从实践层面的反映来看,多功能的养老金账户,尤其是能够对农民的生产生活急需提供灵活贷款支持的养老金账户,深受农民欢迎。新疆呼图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证”质押贷款经验为保险业提供了较好的启示。
二、我国农村人身保险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1.真正适合农村市场的人身保险产品的种类和数量均不足
在当前阶段,风险保障是农民购买保险的主要目的,但目前为农民设计的保险产品,一是产品未能充分考虑城乡差异,同质化现象严重。二是保险产品价格相对较高,超出多数农民的购买能力。
2.农村人身保险在营销体系和业务管理体系的建设与创新等方面仍有待加强
总体来看,农村营销网络的构筑还未成型,完整、有效的营销渠道体系的建立也尚需时日。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伴随着农村营销服务部的建设,教育培训工作没有及时跟上,营销人员整体素质仍有待提高,少数农村地区在客户回访、续期收费等方面存在着较为突出的问题,客户利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此外,在业务管理体系方面,机构、人员、资金、单证等管理亟待加强,业务、财务和管理信息工作亟需改善,以进一步适应农村市场的内控机制和标准化业务流程的建立。
3.农村市场相对脆弱,如果开发不当,极有可能出现从众性投保、群体性退保等非理,严重破坏市场资源
由于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民风纯朴,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市场传染性强,销售误导和无理拒赔的后果可能相对城市来讲后果要严重得多。正如监管机构所讲:农村保险市场的开发就像生态一样需要保护,如果开发得好,潜力是巨大的,农村保险市场就像一个聚宝盆,挖掘不完;如果开发得不好,由于寿险产品的替代性很强,农民可能就不会再买保险产品,保险在这个地区就无法发展,甚至绝收。
4.外部政策环境还不能满足农村人身保险的业务发展要求
广大农村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经济状况决定了发展农村人身保险业务的经营成本远远高于城市。同时,几乎空白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农村人身保险市场承担的社会责任也远高于城市。因而,政府的有效推动是发展农村保险业务的关键因素之一,但目前关于财政、税收等方面的配套政策还不能满足业务的发展,部分地方政府主动利用保险和保险公司的意识亟需加强,对农村人身保险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也有待加强。
三、我国发展农村人身保险的相应对策
1.积极开发真正适合农民需求的保险产品,力求做到条款简单、保费低廉、保障适度
各家寿险公司应加大农村人身保险产品的创新力度,针对农民的收入状况和实际需要,重点开发医疗、养老、意外等保障险种。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发展投资分红型产品,但应尽量控制在较低的比例范围内。在产品设计与推广上,要调整好趸交、短期和长期业务的比例,保持合理的结构,将寿险小额期交业务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以保护农村人身险业务的可持续性发展。需要注意的是,产品开发上要特别引导以劳动力为主要参保对象,而目前农村市场参保对象多为儿童。
2.加大农村人身保险的营销网络构建和业务管理体系等方面的创新力度
推进农村营销服务网点建设,加强营销人员培训和管理,不断探索适合农村人身险发展的组织形式创新,也成为推动农村人身保险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另外,目前农村保险普遍存在重视开展业务而管理不足的情况,主要表现在客户服务工作不充分,在客户回访和续期收费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因此,各家保险公司应健全客户服务体系,提高客户服务水平,尽快建立一套适合农村特点的行之有效的续期收费和客户回访制度,并尽快提高营销人员的素质。此外,有条件的保险公司应考虑设立专门的农村保险部门,由专人专岗负责,这样将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3.针对农村市场的特殊情况,各家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过程中要明确城市与农村不同的社会问题,避免社会矛盾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