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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With the rapid socio-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people's living standards improve; people travel demand is also growing. Management of the conservation and management of the municipal roads vary considerably, how to manage, what kind of management measures, and how to play its largest use efficiency of existing municipal roads has been a municipal road managers attention and urgent problem. I for many years engaged in road construction, municipal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nd this article put out a superficial understanding of the points on the conservation and management of municipal roads.Key words: municipal roads; conservation and management; management work; understanding
中图分类号: F294.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市政道路主要分为快速道、主干道、次干道及支路四类,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是一个国家最重要的基础设施。随着人们对交通道路的等级及质量要求的提高,近年来,市政道路的扩展非常迅速,数量不断增加,质量不断得到改善。面对不断增多的市政道路,如此庞大的道路系统,养护管理工作无疑也是非常复杂和困难的。
一、市政道路养护管理中面对的问题
我国的市政道路发展十分迅速,随着道路通车里程的增加,市政道路的养护管理也越显重要,与市政道路取得的显著成就相比,我国的市政道路养护管理工作严重滞后。市政道路养护管理面临着十分复杂的问题,养护管理工作处理不当,就会影响与当地政府、居民的关系,造成负面的影响。市政道路养护管理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有:
1、管理体制落后:我国的市政道路养护管理有两种模式,即:“管养一体”和“管养分离”,普遍使用的是“管养一体”模式。事业型管理体制是目前我国大多数市政道路养护管理采用的方式,养护公司建立的并不多,养护经费都采用拨款方式,这种养护管理模式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目前已经很难满足市政道路公司型经营的要求。目前各地区已经形成了比较健全的养护管理机构跟组织方式,但由于体制的影响和养护市场的封闭式管理,已越来越严重的制约市政道路水平的提高和养护管理机制的创新。
2、“重建轻养”思想严重:具体表现为:没有考虑周全建成的市政道路养护管理工作,养护管理工作总是等到道路修建完成后才研究,还存在“市政道路质量好,早期无需养护”的错误观念。道路的养护投入资金欠缺,对科技要求不严,很多地区的道路养护是被动的接受,缺乏主动性,“预防性养护”难以实现。
3、缺少定额与技术规范:目前我国市政道路养护管理仍未制定相应的养护定额与技术规范无法指导全国或地方养护工作。养护工作的考核大部分沿用“好路率”标准。这些内容有局限性,对于市政道路的全方位养护难以实现。
4、养护科技含量低,养护工作总体素质偏低:手工养护管理仍然是目前我国的市政道路养护维修的主要手段,机械化普遍较低,机械的使用率、完好率难以达到要求,有些地区引进了国外的先进的养护管理机械,但是实际使用率却不高,无法完全掌握这些机器的性能,很多设备成了摆设,闲置现象严重。缺乏市政道路的专业养护管理队伍,大部分都是临时找的一些修路工程队,缺乏专业知识,科技含量低,很多人认为养护管理工作比较累、脏、苦,所以招工困难,很多都是当地农民工,没有专业技,创新能力差,阻碍市政道路管理事业的发展。
二、市政道路的管理模式及养护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我国的市政道路的管理模式
市政道路管理,就是将市政道路作为一个产业服务对象向经济方向发展及管理。市政道路的管理依据科学管理方式,尽力达到国际化水平。我国各地方政府在市政道路的建设工程投资比重都很大,因此,地方政府在建立市政道路交通与治安管理模式方面拥有的自主决定权还是比较大的。
目前各地交通管理部门采用的管理模式主要是“以条为主,条块结合”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模式。该管理模式的主要优点是上下一致、政令统一,而市政道路管理中要把握点的重点则是高度的统一性、机动性和快速反应能力。这种管理模式也存在自身的一些缺点:市政道路养护管理的费用不到位现象发生较多;市政道路管理人员素质还有待提高;缺乏路政管理法制,执法力度不严;缺乏相应的设备装制;对于市政道路的保护意识普遍不高等。
(二)市政道路养护管理的具体措施
目前,对于现行市政道路管理模式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道路的养护管理工作是一项很艰巨的任务。对于市政道路管理的优化建议有很多,本文主要介绍了以下几点:
1、建立高效、统一、特管的市政道路管理机构
管理机构是开展管理工作的核心,它是进行管理工作必不可少的组织即指挥中心。同样,对于市政道路来说,也必须要有这样的组织。市政道路的养护、管理、通行、道路产权维护、公路治安及交通安全等工作是密不可分,和各环节之间相互制约,这些环节又共同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目前我国在市政道路管理工作上还没有统一管理的模式,因为各省市政道路管理体制都有一定的差别,对全国的市政道路不能够进行统一的管理,所以在管理所达到的成效上还有待欠缺。因此,高效、统一、特定的市政道路管理机构是不可缺少的。
2、加强市政道路现代服务型企业文化
现代企业文化指的是在企业发展中形成的以服务为指导思想核心的价值取向。现代企业文化形态主要包含理想信仰、文化观念、行为规范、社会风尚、制度体制等,影响着企业发展方向和制度的构建,可以直观地反映企业发展的总体认知和评价。一个企业发展是否良好,是否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以及公司实力,都与此有密切联系。加强市政道路现代服务型企业文化,主要是为了实现市政道路管理中以人为本的观念,实现现代管理体质。现代市政道路服务型企业,应该在管理制度的前提下,严格要求员工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事实证明,只有严格制度缺乏理解和关心,企业就没有归属感和生命力,而盲目的理解关心、忽视制度管理,企业就会成一盘散沙,缺乏纪律性。由此看来,管理是一门非常重要的学科,现代企业要想做好管理工作,既要关心员工,又要加强管理,这样才能够达到更理想的管理效果。
3、健全法律制度,加大执法力度
市政道路管理困难的主要原因有缺乏完善的法律制度、执法不严以及人民对道路的养护意识和法制观念薄弱。虽然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但较之市政道路的飞速发展,其步调却是慢了很多。市政道路路政管理法制的建立健全也需要一个较为长期的过程。建立统一的市政道路管理机制,使其充分发挥各种职能,要借助各方面的力量,全力改善人事、财务及设备装置方面的不足,单纯地改变运营方式不远远不足的,只要这样,才能不断加强执法力度。
4、转变“重建轻养”思想,重视养护工作
市政道路的养护管理工作与修建工作相比同等重要,道路的良好使用依赖于高效的养护管理,好的养护管理工作可以为行者提供安全、快捷、经济、优美的行车环境。道路的养护管理工作在道路建设开始就应该得到重视,要转变重建轻养的观念,做到建养同重。市政道路养护管理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道路处在自然环境中,经常受到自然环境侵袭,还会受到一些人为破坏。这样直接影响道路的安全畅通,很容易引起交通事故,同时也会给国家和道路管理部门造成很大经济损失。对于市政道路来说,人为破坏现象很严重,主要有:破坏护栏、损坏、油污路面、违规占用路面等等。针对这些现象,除了上述的这些措施,还要加大市政道路保护宣传力度,此外,,市政道路路政管理还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跟有关部门的协助配合,确立相关法律条文,明确各自职责。这样才能够达到表本兼治的目的。
结束语:道路养护管理是市政道路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养护管理工作的还要坏,直接影响着道路的使用性能和运营效益,决定了市政道路的综合服务水平。如何管理好市政道路,是我们一直面临并且研究的问题。只有认真对待并且不断提高管理对策,才能真正的做好市政道路管理工作,保证道路实现高标准,高质量,高服务的要求。
参考文献:
[1] 刘江鸿.《道路交通管理》[J].城市规划.2002.3
中图分类号: TU99 文献标识码: A
一、市政道路工程的特点
1、准备期短,开工急
城市道路工程通常由政府出资建设,出于减少工程建设对城市日常生活的干扰这一目的,对施工周期的要求又十分严格,工程只能提前,不准推后,施工单位往往根据工期,倒排进度计划,难免缺乏周密性。
2、施工场地狭窄,动迁量大
由于城市道路工程一般是在市内的大街小巷进行施工,旧房拆迁量大,场地狭窄,常常影响施工路段的环境和交通,给市民的生活和生产带来了不便,也增加了对道路工程进行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的难度。
3、地下管线复杂
城市道路工程建设实施当中,经常遇到与供热、给水、煤气、电力、电信等管线位置不明的情况,若盲目施工极有可能挖断管线,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严重的社会影响。同时也对道路工程进度带来负面影响,增加额外的投资费用。
4、原材料投资大
城市道路工程材料使用量极大,在工程造价中,所占比例达到50%左右,如何合理选材,是工程监理工作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施工现场的分布,运距的远近都是材料选择的重要依据。
5、质量控制难度大
在城市道路的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出现片面追求施工进度,不求质量,只讲施工方效益的情况,给施工监理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
6、地质条件影响
大城市道路工程中雨水、污水排水工程,往往受施工现场地质条件的影响,如遇现场地下水位高,土质差,就需要采取井点或深井降水措施,待水位降至符合施工条件,才能组织沟槽的开挖,如管道埋设深,土质差,还需要沟槽边坡支护,方能保证正常施工。
二、加强市政道路工程管理的措施分析
1、加强市政道路施工安全管理
工程施工管理的首要目标之一就是安全管理。安全管理能够充分体现施工企业道路施工管理水平和管理素质。安全管理就是把安全意识贯穿于施工的过程当中,让安全来促进和保障生产。最近几年,随着对施工进度要求的加快,有些工程为了赶工期,只知道一个劲的抢干和蛮干,忽视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一线施工人员大部分是农民工,对现行的施工规范和标准的认识不足,缺乏一定的安全意识,导致施工事故的发生,这不仅给人民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还给国家的财产带来巨大损失。因此,我们要在施工工程中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来规范工人的行为,制约工程的施工状态。可以由领导牵头组织成立安全质量小组,对道路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理,加强对全体工程人员的安全教育,在施工人员进行施工现场之前进行安全培训,避免施工人员疏忽大意,强化工人的自我防护意识,各个项目都要配足施工人员,避免因一人多用疲劳施工引发工伤事故。在日常的施工中,要加强安全检查力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实行安全目标奖惩制度。
加强市政道路施工质量管理
2.1增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感
市政道路施工中的质量管理是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因此,做好质量宣传工作,是搞好质量管理的一种主要手段。质量意识的灌输,要分层次,逐级地贯彻下去。对质量的认识,有一个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过程,需要经过多次培训、宣传,质量意识才能逐步深入人心。质量管理是“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循环过程。要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就要把宣传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放在首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工程质量管理力度,强化工程管理手段。
2.2有效提升市政道路施工材料的质量
作为市政道路施工整个过程的物质基础,施工材料承载着市政道路施工的主要职责,作为市政道路施工的基础性保障,市政道路施工是建立在施工材料之上的。在市政道路施工的过程中,需要做好施工材料的调配和部署,严格对待施工材料的质量问题。在进行施工材料采购的时候,首先要认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牌子。施工材料质量关涵盖很多,大体上包含了材料的采购关、检测关、运输关及其运用关等。施工材料质量的提升,必须要对采购材料的负责人做好监控,有效提高其自身修养。在进行人员选择的时候,必须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无德无能的人坚决不用。
3、加强市政道路施工技术管理
从事市政工程施工对专业知识的要求很高,但是现在很多市政施工人员的施工技能没有达到要求。市政工程主要有三种:桥梁、道路和排水。市政工程的施工技术复杂而全面,且技术更新和变化的速度很快,所以对技术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工程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参差不齐,要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技能就要提前做好人才储备,人才是市政工程管理的保证。施工企业要组织在岗技术培训,使那些有多年施工经验的在岗技术人员接受新的知识技术,有计划地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对于新加入的年轻人员,要制定一个全面的人才培养方案,开展专题讲座或是组织培训来充分挖掘他们的潜能,为他们提供一个良好的施展技能的平台。其次,要加强技术管理。技术管理是施工项目顺利开展的保障。在施工准备期间,要仔细研究图纸,一旦发现图纸差错或不甚明白的地方要与设计人员及时沟通,弄清设计意图,纠正图纸错误,从源头控制质量,将出错的可能性降到最低。在施工过程中,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将检查验收的各个环节细化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一旦发现质量问题立即组织复查,分析原因,立马纠正,事后总结教训,制定对应控制措施,防范同类质量问题的再次发生,对工程质量实行动态管理。
4、加强市政道路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业主必须要求施工单位配合施工现场进行有序的管理;要求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在每道工序开工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对关键工序所使用的设备、施工工艺、施工方法进行检验;要求施工单位发现问题,立即上报甲方及监理等单位;督促监理单位进行工程进度计划审核,帮助施工单位优化进度计划;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工程例会,邀请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工程相关单位参加,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保证工程顺利施工。
5、重视市政道路后期养护管理
市政道路建成后,应对其路而中的一些施工废料和堆积物进行及时清理,对一些局部破坏路而进行及时修补,对道路沿线进行全而检查,有问题的路段应该进行及时处理,使市政道路看上去更加关观。市政道路运营后,应加强道路路而的养护,特别是针对路而由于积水而破坏严重的地方,对道路排灌设施要经常贯通,尽量避免因为道路的积水,引起沥青路而破坏、平整度下降,同时应加强路政管理力度。
7、加大对监理单位的管理
监理单位作为独立的第三方,负有公平、公正的职责。政府作为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者,不但要对施工企业加大监管力度,也要对作为第三方的监理单位实施相应监督。对于违规操作或出现重大失误的监理单位要及时清查,以确保工程质量。对于那些对工作不认真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一定要及时清出现场。若由于监理失职而导致质量事故的,我们要依法追究其责任,且要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
结束语
总而言之,市政工程建设质量牵涉到很多方面,管理得当,能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给人民带来福利;相反,管理不当,会浪费国家资源,损坏政府形象。工程建设管理人员应该明白自己担当的责任,进行科学的管理,提高市政工程的质量,体现自身的劳动价值,实现工程的投资目标。
参考文献
引言:从1999年南京机场洒落物致人伤害案判决开始,高速公路道路管理瑕疵致人损害问题一直为人所关注。近日,高速公路遗落物、洒落物致人损害事件时有发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在此类事件中地位尴尬,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有必要从证据法的角度对此类诉讼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应对措施。
证据是诉讼的脊梁,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问题是整个诉讼活动的中心问题。涉路诉讼也不例外,近年来涉路诉讼逐年增多,而且多数是败诉案件,给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带来很大的压力,从证据法的角度对这些案件的成败得失进行分析研究,以此对涉路诉讼活动和未来的路政管理工作提供借鉴,很有必要。
证据法是关于哪些材料可以作为证据、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以及如何运用证据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我国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证据法典,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和2002年分别颁行了《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和《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准立法的形式较为全面、系统地对举证时限、证明责任及其分配规则、法定证据种类的证明力及其判断、当事人举证与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庭审质证及法院对证据的审查采信等规则进行设置。从某种意义上而言,这两个司法解释在相当程度上起到了证据法典的替代。下面笔者将对不同类型的涉路诉讼从证据法的角度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路政管理工作中的改进措施。
一、道路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案件分类
通常来讲,此类案件主要表现形式有三类:
一是路面遗落物、抛洒物致人损害。如公路上遗落的石头导致交通事故,公路上抛洒的碎石或滴漏的重油导致交通事故。
二是在公路上人为堆放物品致人损害。如在公路边建房时在公路上堆放建筑材料,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在公路上人为设置障碍物,都会导致交通事故。
三是公路管理机构的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中存在过失致人损害。如路上有影响到交通安全的坑槽、跌洼、隆起等没有及时进行维修,对应当设置的交叉路口标志、桥梁限载标志、上跨构筑物限高等标志没有进行设置,路树或树枝倒塌致人损害等等。
二、道路管理瑕疵致人损害案件的法律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道路管理瑕疵致人损害应当承担的责任是民事赔偿责任,而非行政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此类案件属于民事诉讼,其法理基础在于:高速公路管理方以其高速公路设施向社会公众提供安全畅通的通行服务,当公路通行者在收费站交费以后,就和高速公路管理方形成了以通行服务为标的的合同关系,当驾乘人员在高速公路上正常通行过程中遇到障碍不能通行时,就出现了违约责任问题,当驾乘人员在高速公路上正常通行过程中遇到障碍致使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并不能确定直接致害人时,高速公路管理方必须对当事人不能通行并受损的情况承担责任,这时就出现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情况。
从诉讼后果来看,当事人选择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为诉因的差别是比较大的。违约责任的范围以合同约定的义务为限,提起违约之诉受害人不仅可以要求赔偿直接财产损失而且可以要求赔偿间接财产损失,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违约之诉不能够提出精神损害请求。但侵权之诉,可以包含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在里面,因为侵权责任主要是对他人的财产进行一种恢复性的补偿,受害人不仅可以要求赔偿各种财产损失,而且可以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也即侵权之诉对受害人的补偿范围更大一些。所以当事人倾向于选择侵权之诉。
从证明责任的角度看,结果同样对当事人有利。所谓证明责任,是指诉讼当事人通过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主张的有利于自己的事实,避免因待证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而承担不利诉讼后果。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如果当事人提起违约之诉,证明责任首先在当事人一方,当事人需要对自己支付通行费和受损情况承担举证责任,至此当事人已完成了证明高速公路管理单位违约的证明责任,当事人举证完毕后证明责任就转移到高速公路管理方。合同法对违约责任采用的是严格责任的方式,违约方应当举证证明合同免责事由的存在,即抗辩证明自己尽到法定的妥善管理之义务,从而排除自己的责任。所以此类诉讼的关键就在于高速公路管理方要证明免责事由的存在,即已经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完成了道路养护、施工现场管理、道路巡查、清障救援的任务,并达到国家或行业的标准。这个证明过程是不容易的,以路面洒落物致人损害为例,因为交通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规定管理单位要定期清扫路面,及时清除杂物,以保持路面和环境的整洁。法院认定管理单位是否尽到责任的核心就在于“及时清除杂物”的理解上,尽管后来交通部在《关于请求明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有关条款含义的紧急请示》的答复》这一文件中明确,“及时”不等于“随时”,如果公路养护单位按照规定的频率或有关工作要求做到了定期清扫,不能认为其“疏于养护”,但由于《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的位阶较低,对于管理单位提供的按规范清扫巡逻的养护日志和路政巡查记录,鲜有作为“及时清除杂物”证据的成功案例。
如果当事人提起损害赔偿之诉,即侵权责任,依照的是《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的规定,即“公民、法人由于过错损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损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一般侵权案件中,侵权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当事人的证明责任负担较重,其诉讼过程中举证责任如下:按照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当事人应对侵害行为同时具备四个构成要件进行举证,即:损害事实的存在;管理单位的过错;侵权行为的违法性;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对上述的四个构成要件的举证缺一不可,否则,其未尽到举证之责,应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就管理单位而言,由于一般侵权赔偿适用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所要管理单位在当事人尚未完全履行对以上四个要件的举证证明义务之前,无需承担举证责任。
但是,法律对道路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责任有特殊规定,最高人民法院2004年5月1日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明确规定“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则更是规定了“物件损害责任”这一章,对公路这一构筑物因管理、维护瑕疵致人损害的,明确为民事侵权责任。民法通则的规定说明这类侵权属于特殊侵权,实行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四)项: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是典型的证明责任倒置。
证明责任分配的倒置,是法律直接规定主张有利于自己的事实者不负担证明责任,而由对方当事人承担证明责任;对方当事人在不能履行证明义务时,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依照法理,证明责任倒置是对证明责任一般分配原则的公平性补救。现代社会越来越重视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受害者或消费者的保护。例如,在大工业生产流通领域或危险领域发生的侵权事件中,原告主张的事实往往无法提出证据证明或难以证明,让原告承担证明责任,原告就无法获得赔偿救济。所以,当事人双方证明待证事实的难易、距离证据的远近以及待证事实发生的盖然性高低,在分配证明责任时都必须加以考虑。而证明责任分配的倒置就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案。证明责任倒置要求被告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对应于实体法中的过错推定;证明责任倒置要求被告证明其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对应于实体法中的因果关系推定。在过错推定和因果关系推定的情况下,如致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或者证明因果关系不存在的,就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所以,在高速公路侵权责任诉讼中,无论当事人提出违约诉讼或者侵权诉讼,法律出于对当事人的保护,提高当事人的诉讼能力,确保当事人和强势地位的高速公路管理单位之间能够“fair play”,在归责原则和证明责任的分配上都对当事人严重倾斜,直接加重了高速公路管理单位诉讼负担,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在诉讼中鲜有胜诉者,与这一情况关系很大。
以前,高速公路车流量较小,管理单位进行安全畅通管理的难度也不大,高速公路侵权诉讼的案件也较少,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水平的高速发展,高速公路的车流量大增,车辆事故也较多,在找不到致害人情况下将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列为被告人情况非常普遍,特别是重要城市修建较早的高速公路,此类诉讼案件数量大增,每年巨额的赔偿费用给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带来沉重负担,其中部分案件借助社会舆论同情,给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带来较大的社会压力,假如未来这一趋势继续发展,必将影响高速公路事业的正常发展。
三、法律建议
高速公路管理瑕疵责任诉讼中,高速公路管理单位成了弱势群体,证据法对证明责任的分配中失之粗疏,没有对道路管理瑕疵的具体情况详细分析确定赔偿责任分配比例,也没有结合现代科技手段和现代保险制度来分散道路侵权致人损害的风险,似有过苛之嫌。为体现法治公平,合理保障各方权益,在未来的高速公路法制建设中,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制度设计:
1、法律上有俗谚:对他人过高的企求,就是对自己的严重不负责任。高速公路管理瑕疵责任诉讼中,法律对当事人的周全保护,使得当事人无论过错大小,只要抓住管理单位的工作或程序上微小瑕疵,就能将其列为赔偿责任人,获取不菲补偿。以后的此类案件处理中,在要求管理单位举证证明管理行为无过错的同时,可以将当事人事故中的不当驾驶行为及其他过错计入法官裁量心证过程中,在赔偿判决中予以体现,以实现实质公平。
2、在管理单位履行证明责任,提供了符合法律或行业规定的规范工作记录后,
法院应当认定公路管理单位已经妥善履行了工作职责,没有管理瑕疵责任。
3、借助保险制度,将无法发现致害人的事故情况列入保险项目,提高保额,分散风险。
四、工作建议
高速公路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公共产品,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是公路管理机构和运营管理单位的首要责任,法律对高速公路管理单位从证明责任上课以重责,也是为了让管理单位严格自律,持续提高管理水平,尽力为大众提供安全畅通的通行服务。所以,提高路政管理水平是解决问题的最终途径,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便的工作。
1、勤勉履行对公路的巡查、维护和管理义务。对任何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隐患都要及时进行整改。全面、正确、及时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是避免此类诉讼风险的根本所在。
2、借助全程监控等科技手段,保存管理单位按照国家或行业规范履行职责的证据材料;努力发现直接致害人并协助取证,为受害人的追偿提供支持。
3、要制订公路小修保养作业标准。特别要结合保养公路行政等级、技术等级、路面状况等实际情况,重点明确对列养公路日常养护中的对公路清扫的频率。要做好日常养护(公路清扫)的养护记录。因对路面抛洒杂物、滴漏油污等不可能做到随时清除,根据交通部对《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的解释(交通部关于对《关于请求明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有关条款含义的紧急请示》的答复),“及时”不等于于“随时”,如果公路养护单位按照规定的频率或有关工作要求做到了定期清扫,不能认为其“疏于养护”,因此,日常养护记录作为原始证据是证明已经履行了定期清扫义务的重要证据。
4、要制定公路路政巡查标准,明确路政巡查频率(每周巡查天数、每天巡查次数、每次巡查线路数等),对路政巡查的情况进行详细记载。公路管理机构不可能对公路全线进行全方位全时段的监控,只要按规定履行了路政巡查义务,也不能认定为疏于管理。而路政巡查记录也是证明公路管理机构履行了路政巡查义务的重要证据。
2施工管理经验匮乏
在工程施工的时候,工程的管理者没有充足的经验,这是十分关键的影响因素。在市政道路施工时管理人员的工作是十分重要的,他们协调工程的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之间的关系,对于工程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都要进行协商。但是工程的施工管理人员经验比较的匮乏,导致许多的问题随之产生,有时候工程的施工质量会因施工管理的散漫而受到制约。
3提升施工管理的方法
3.1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要想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就要注意下面几个方面:第一,依据市政道路的实际状况,工作人员要事先做好勘察、检测工作,把勘察得到的数据作为基础信息,有目的、有计划的做好各项计划,例如组织施工、原材料的选择、工程的施工速度以及工程的施工器械等等。第二,市政道路施工的特点为环境繁杂、不稳定,在施工准备阶段做好各项预测工作,对于工程的施工速度进行合理的掌控。第三,为了更好的管理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企业一定要了解工程施工图纸的详细信息,做好审核工作,对于图纸的信息进行全面的掌控,对于工程施工的有关单位做好协调工作,提升施工管理有效性[2]。第四,市政道路的所有管线的性能和埋设地点要了如指掌,注意施工的先后顺序,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
3.2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的管理
根据有关信息显示,在市政道路施工的过程中,施工材料的费用占整个工程的一半。换句话说就是合理的使用道路施工材料和机器装置可以对工程的造价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科学合理的掌控施工材料和机器装置可以对工程的造价带来深远的影响。整个工程的关键环节就是科学合理的使用施工材料和机器装置,依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合适的工程施工工作人员,择优选取,从而使工程的施工材料和机器装置得到科学的使用。
3.3施工技术和工序科学的管理
市政道路施工的时候,施工技术制约着工程的施工质量,首先要有合理的施工办法,方能开始施工,因此在工程施工以前一定要掌握技术指标。施工的时候,工程的施工方想要变更施工方案就要依据有关文件进行变更,科学掌控工程的施工技术,只有这样方能出台科学、合理的工程施工技术[3]。对于工程的工序进行科学的管理,可以较好的掌握工程施工质量出现问题的缘由,进而使市政道路的整体施工水平得到提高。所以一定要对道路的施工工序进行科学的掌控,创建和工程施工工序相协调的监督检查机制。
3.4创建高质的质量管理体系
只有出台以控制工程质量为出发点的质量管理标准,才能使市政道路的施工质量得到优化,把工程的质量标准放在核心地位,以质量监督标准为依托,创建高质的质量管理体系。依据工程的实际状况来督查工程的施工质量,定时的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确保工程的质量管理体系真正地得以实现。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来监督工程的质量,以工程的质量自检、自控系统为基础,全方位的掌控工程的施工质量,确保工程的质量标准得到真正的实现[4]。在市政道路施工的时候,如果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出现矛盾,要以质量为核心,认真执行道路质量管理责任机制,确保工程的质量达到预期的目标。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伴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蓬勃发展与经济社会现代化建设进程日益完善,社会大众持续增长的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需求。同时对新时期的市政建设施工作业提出了更为全面与系统的发展要求。交通作为经济建设与发展的最基本载体,其在市政建设施工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可想而知。总而言之,本文针对有关市政道路施工管理的相关问题作出了简要分析与说明,希望能够引起各方关注与重视。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剧与城市化建设规模持续扩大的推动作用之下,各行业领域发展的加剧与市场经济建设体制的日趋成熟,这就要求健全的城市道路为经济交流与沟通提供传输通道,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的价值由此可见。可以说,新时期的市政道路建设并非一蹴而就的,其更多的倾向于一种长期性且复杂性的系统化工程。在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当中,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与制约,现阶段市政道路施工管理频频出现各种问题与缺陷,需要对其进行合理的防治与处理,这也是当前市政道路施工管理相关工作人员的研究重点与中心所在。本文以此为研究对象,试从问题、导致问题出现的原因以及应对问题的措施这三个方面入手,对其做详细分析与说明。
1 市政道路施工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1 市政道路施工组织设计阶段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市政道路施工组织设计阶段存在的施工管理问题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①对于应用招投标方式进行施工的市政道路建设项目而言,建设单位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与中标施工单位所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存在较大的差异性,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职能无从发挥;②组织设计阶段施工管理对于技术的关注度比较高,而对于管理作业的实施并不关注,技术组织保障措施的执行与实施存在较大的局限性;③市政道路施工组织设计工作人员自身素质及技能掌握存在较大的缺失,项目编制阶段的误编及代编问题比较严重。
1.2 市政道路施工技术质量管理作业存在的问题分析
在现代交通设施建设项目建设作业科学技术含量不断提升的背景作用之下,安装质量技术要求日趋系统和严格,对于市政道路工程而言,各分支管线特定的施工质量要求造成质量管理作业难度较大,专业与专业之间的协调性较差。
1.3 市政道路施工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分析
市政道路施工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当中的分包问题比较严重,现行管理体制标准规范与实施作业的局限性导致市政道路施工项目各分包单位有关建设作业权责范围的划分与界定存在较大的模糊性与随意性。换句话来说,在各分包单位主观利益的诱导下,对于工作的承担并不主动,从而导致市政道路项目建设出现大量的遗漏与缺失,这在无形当中也加重了后期施工协调管理的执行力度。
2 市政道路施工管理问题的应对措施
2.1 做好市政道路施工前期的组织计划准备管理工作:首先,施工项目作业人员应当针对市政道路施工实际对相应的组织计划、工程进度计划、材料计划、劳动力计划以及机械设备使用计划进行明确的制定。在组织准备环节应当针对新时期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的复杂性特点对项目施工进度合理控制。更关键的一点在于:施工单位应当安排专人对项目实施过程当中可能造成工期受阻的影响因素进行系统分析,确保市政道路项目建设各方均能够对项目施工图纸有统一的认识,确保各单位、各专业之间的协调性,以此确保市政道路施工管理作业有效开展。
2.2 做好市政道路施工现场的技术与质量管理:大量的实践研究结果表明:项目建设现场施工管理是市政道路施工管理的基础与核心所在,在市政道路项目现场施工实施作业过程当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2.2.1 对市政道路施工资料与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市政道路施工项目每一道工序技术操作人员均应当有健全的岗前培训与在岗培训,在确保技术操作人员相关知识与技能掌握水平均合格之后方可在岗作业。与此同时,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基层工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作业,明确安全第一的施工作业标准意识。特别值得注意的一点在于:市政道路项目作业人员应当重视施工内业技术管理工作的开展,在对技术资料信息数据进行有效收集的基础之上对其进行整理归档。
2.2.2 对市政道路施工现场材料与设备进行有效管理:相关统计资料数据显示:道路施工材料费用开展占据着整个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成本近50%比例的比重,这也就使得材料及设备的有效应用对于工程成本将造成极为关键的影响。材料与设备的管理对于工程成本的合理控制同样有着关键意义。在对进场材料与设备进行选取的过程中,现场作业人员应当依照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比选,力求设备材料的最优化整合。
2.2.3 对市政道路施工工序进行有效管理:对施工工序进行有效的管理可以说是决定整个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施工管理整体水平的最关键要素。进行施工工序管理的目的在于分析影响质量出现偏差性问题的因素,并对其进行消除。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应当针对各工序环节制定健全的检查制度,确保相应施工工序实施阶段的灵活性与可控性。
2.2.4 对施工工地实验室建设进行有效管理:在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管理中,工地实验室同样是一个极为关键的作业环节,其区别与一般工作环节的关键在于工地实验室的建设与作业过程也是企业自检的过程。施工工地实验室应当基于待检测材料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与检测,确保所提供数据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通过对项目施工现场的系统检测与跟踪作业,将所获取的数据信息作用于施工现场作业指导,以此确保整个项目建设的规范性与合理性。
2.2.5 对施工现场进行系统跟踪与检查管理:大量的实践研究结果向我们证实了一个方面的问题:工程质量大量的问题均是在现场跟踪检查作业中发现的,这对于市政道路建设工程而言同样如此。管理作业人员应当通过各环节作业施工质量的系统检查,从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两个方面入手,尽可能地将各种施工质量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以此确保施工项目的规范化发展。
3 结语
道路施工作为市政工程建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以健全且高效的施工管理对其施工质量及施工效率予以可靠性保障。本文以市政道路施工管理为研究对象,从市政道路施工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市政道路施工管理出现问题的原因分析以及市政道路施工管理问题的应对措施分析这三个方面入手,围绕市政道路施工管理这一中心问题展开了较为详细的分析与阐述,并据此论证了施工管理的有效性在进一步提高市政道路项目建设质量与建设效率的过程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与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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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李松岩.市政道路工程路基施工质量控制要点[J].民营科技,2010(01),142.
1市政道路路基施工质量管理策略
1.1做好施工材料质量管理路基施工材料是保障市政道路路基施工质量的根本基础,因此在市政道路路基施工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路基施工材料的质量。首先,在市政道路路基填筑施工之前,技术人员要严格按照市政道路路基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土质进行试验,分析土质的物理特性,测定土质的含水量和干容重,确定科学合理的市政道路路基填筑方案。其次,市政道路路基施工单位要做好路基填料质量管理,将一些不合适或者质量不合格的填料清除出去。另外,选择合适的路基材料样本,确保高质量的路基施工材料,使市政道路路基满足相关的施工要求。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的土质情况,在市政道路路基施工之前,要对施工现场的土质进行击实试验,结合试验结果,土质中的颗粒越细小,砂性土在土质中的弹性模量会越高,而土质本身的弹性模量越低。在市政道路路基施工建设过中,要尽量选择砂性土在土质中弹性模量较高的建筑材料。并且在进行石方填筑作业时,要严格控制石方的粒径和其强度指标。1.2做好路基边坡质量管理通常情况下,如果市政道路路基的坡度比较合理,即使路基边坡较高,也可以保持市政道路路基的稳定性。但是在市政道路路基的施工过程中,市政道路路基容易受到施工地区地质、地貌以及地形的影响,如果单纯的考虑市政道路路基的坡度设置和边坡高度,在市政道路工程竣工后会出现很多的质量问题,因此还要结合市政道路路基施工地区的地质地貌情况。例如,市政道路填土高度大于5m时,这些土质属于吹填砂,如果在之前的市政道路路基施工过程中,填土高度超过施工设计要求,就必须要对市政道路路基进行吹填砂处理,因此在市政道路路基施工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施工现场实际的地质情况。另外,在非软土市政道路路基地段,市政道路路基的边坡坡度严格符合施工设计要求。在软土路基地段,由于在长时间使用过程中,路基会发生沉降,因此在路基施工时,要使路基边坡的坡度比设计要求的坡度适当大一点,通过计算地基和路堤设计参数,得出市政道路路基边坡坡度的最大值,根据计算结果,科学合理的进行施工建设,不断提高市政道路路堤的稳固性。1.3做好路基排水质量管理市政道路工程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市政道路路基很容易受到雨水的软化都和侵蚀,在雨水的冲刷作用下,市政道路路基会逐渐坍塌、滑坡和下沉,严重损害市政道路路基结构,特别是对于一些雨量较为充沛的地区,如果没有完善的排水设施,雨水会长时间浸蚀市政道路路基,因此必须要做好市政道路路基排水施工的质量控制。市政道路路基排水系统要和市政道路周围的排水系统相配合,做好市政道路路基排水系统的集中排水、分散排石、纵坡、横坡、截水、边沟以及急流槽施工[2],完善市政道路路基的排水系统,确保市政道路路基顺畅排水。另外,在市政道路路基施工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在市政道路路基填筑施工时,会形成路拱,因此在市政道路路基的重点位置要设置排水设施,使雨水能够从市政道路路基中顺畅流出,提高市政道路路基排水性能,确保市政道路路基的干燥度。1.4做好路基压实质量管理市政道路路基土层中的含水量会影响市政道路路基压实的密实度,因此在市政道路路基压实施工建设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控制路基土层含水量。当市政道路路基土层含水量较大时,施工人员可以在路基土层上洒上一层石灰粉,充分让其风干晾晒,当土层含水量满足路基施工要求后,再进行路基碾压施工。如果市政道路工程需要连续进行路基施工,要注意尽量避免日照直接照射路基或者雨水浸蚀路基土层,因为在这样的环境中,市政道路路基土层中的含水量会发生较大的变化。另外,路基碾压是市政道路路基施工建设过程中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着市政道路路基的施工质量,因此必须严格控制市政道路路基的碾压质量。在市政道路路基碾压施工过程中,首先要使用合适吨位和型号的碾压机,在碾压过程中,确定合理的碾压遍数和合适的碾压方法,更重要的是确保市政道路路基碾压的均匀性。结合市政道路路基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碾压设备,确保路基碾压效果。要注意在市政道路路基碾压施工过程中确保路基表面土层的平整度,从而提高整个市政道路路基施工的均匀性,同时需要注意不同地区的地质条件,对于路基碾压遍数的要求也不同,要深入分析路基施工现场的地质情况,及时调整碾压遍数。最后,在市政道路路基碾压过程中,必须使用合理的碾压方法,严禁在碾压过程中导致市政道路路基两边密实度不同,使得市政道路路基不均匀,影响市政道路路基的施工质量。
2结束语
在市政道路路基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路基施工要求,积极采用高水平、合理、先进的施工技术,加强路基施工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改善市政道路路基的整体性能,提高路基施工质量。
作者:金洪明 单位: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我国目前的道路运输管理体制中,县级以上地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包括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其日常的执法活动必须按照行政法及道路运输有关法规、规章中的行政程序进行。
所谓行政程序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过程中所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以及时限的总和,即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的空间与时间表现形式。
在我国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法律文化传统一向不重视程序法规范的作用。目前的现状是行政权力膨涨,运用混乱、控制不力,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同时生产力发展水平落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要求能有高效率的行政权力行使。
基于此,行政程序的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限制行政权力的恣意行使,防止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遭受行政权力的侵害;二是使行政决定具有确定性、合法性,维护行政权力、提高行政效率。
例如,《行政处罚法》第一条就表明了立法目的是“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道路运输条例》第一条规定“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第一条规定“保护道路运输经营者、旅客、货主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为体现上述精神,道路运输行政法规及规章设立了一系列具体的程序来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略述如下。
1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
行政处罚种类繁多,它对行政相对人利益的影响很大,因此需要对这种权力的行使规定一个正式而严格的程序以保障相对人的切身利益。然而,其中一些较轻的处罚如警告、小额罚款等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甚小,而正式、严格的行政程序一般手续繁琐、费用较高,国家所付出的较之当事人受到保护的利益更大。《交通行政处罚规定》第十条规定了道路运输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即:“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第十五条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必须对案件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即为道路运输行政处罚的普通程序。两种程序的不同在于普通程序有着严格的调查、质证、抗辩、决定、送达等规定,而简易程序较为简便,可以“当场”作出决定。
2听证程序
其目的在于保护行政相对人的重大利益,因为听证能扩大相对人的行政参与权,收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便于行政决策切实可行,通过为当事人提供辩论、陈述自己观点的机会以避免行政机关片面地作出行政决定。
《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确定了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在普通程序基础上,对“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证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规定行政许可的听证程序“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交通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交通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它涉及公共利益的行政许可事项”〔第二十条〕;“交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冲突的,实施机关在作出交通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力”。
听证程序的核心是抗辩,即当事人可以对于自己不利的证据提出异议并要求指控方加以证明,同时可以提出利于自己的证据。当事人通过这种参与、介入对行政行为的事实和理由加以论证,防止了行政专横和自由裁量权的恣意行使,保持了行政权力与相对人权利的平衡。
3申辩和质证程序
《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执法人员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这些规定,一方面可以使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注意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促使依法行政;二是允许当事人申辩、质证,可以澄清事实、避免失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可以促进法治观念的形成。当事人在申辩质证过程中,可以增强维护主体权利的意识,受到生动的法制教育,有利于法治观念的培养。
4职能分离程序
(1)办案与决定处罚相分离。在普通程序中,规定由执法人员调查或检查、收集证据,而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罚决定,重大复杂的违法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还应由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在听证程序中,要求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2)罚款决定的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相分离。作出罚款决定的机关不得自行收缴罚款,由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银行交纳罚款。同时罚款必须全部上交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形式私分截留。
5说明理由程序
《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讲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告知当事人”。第二十条“交通管理部门…告知给予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实施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说明理由…”
理由,是行政决定作出者对法律、政策和自由裁量权所持的观点的解释说明,也就是对行政决定的事实依据和法律政策适用及其相互之间的对应关系的认识。行政机关如果不对这种理由作出说明,就会使得行政权力行使趋于草率、专横,当事人往往也无法明了其理由及行政机关所执行的法律政策的意义,不利于法律和政策的顺利实施。因此说明行政处罚决定的理由有助于限制自由裁量权力的恣意行使、促进合理、谨慎行政,有助于行政处罚决定的可靠性、稳定性,对人民法院的司法审查也有助益能成立。
6资讯公开程序
资讯公开是现代行政程序的重要制度之一,指有关行政主体活动的情况和资料,凡是涉及相对人权利义务、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保密的范围,都应依法向社会公开,任何公民、组织均可依法查阅或复制。资讯公开制度是行政相对人参与行政的体现,可以增进公民对政府的信任,加强公民和政府之间的沟通和合作,调动公民参与行政的积极性。此外,也便于公民对行政机关的活动进行监督。《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都确立了公开原则,规定对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结果必须公布,后者还规定了进行公示的方式。
7通知程序
通知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行为或其他管理活动时,将应该让公民了解的事项通过一定的途径告知。通知的对象不仅指利害关系人,有时也针对一般公众。听证程序中规定,行政机关应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本流域地处内陆高原,属北温带较干燥的大陆性气候,干旱寒冷温差大,降雨量少,雨期集中,降雨主要集中在7—9月份,占全年降雨量的70%左右,降水量年内分配很不均匀,年降雨量为300—500mm,多年平均降雨量为350—430mm之间。
桑干河朔州段河道,具有平原型河道特征,两岸平坦开阔,河床宽浅。河道两岸均有一级阶地分布,一级阶地高出河床1—2m,在安荣桥上游一带阶地高出河床3—8m,河宽约200—1500m,坡降约为0.6‰左右。河床组成物质主要是沙壤土,泥沙平均粒径0.2—0.7mm,中小水流河势变化迅速,走弯严重,主流摆动频繁。各河段河道特征见表1。干流沿线均为第四系冲积地层。
桑干河河道特征统计表(朔州段)表1
河段
距离(km)
平均坡降(‰)
主槽宽度B(m)
主槽深度H(m)
河宽(m)
河相关系√B/H
坝下—安荣桥
12
0.59
200
安荣桥—西小河
16
0.62
97
1.4
350
7.03
西小河—西朱庄桥
24
0.61
120
1.2
400
9.13
西朱庄桥—新桥
19
0.86
150
1.4
420
8.75
2水文特征分析
2.1历史洪水
桑干河洪涝灾害比较频繁,从明朝开始就有不少史料记载。据马邑县志记载:“明神宗万历三年(1575年)秋七月,马邑大雨四十日,坏城屋芦舍千余。”清光绪十八年(1892年),桑干河上游发生了一次长历时的降雨过程,致使河道出现范围很广的特大洪水,给我省北部地区造成了大范围的洪水灾害。
从海委审定的《永定河流域规划报告》看,400年来,1896年(清光绪二十二年)洪水为桑干河我省境内调查的首位洪水,据马邑县志记载,“六月桑干河道,四关一村为水淹,溺死男女老幼共三十七口”,尉家小堡该年调查值为5140m3/s。
本世纪的1922年、1949年、1952年、1959年、1963年、1967年均出现过较大的洪水,形成沿河两岸一定范围的洪涝灾害。
2.2水文特征及对河道影响
桑干河流域地处半干旱的黄土高原,大部分降雨集中于汛期,属于暴雨型径流过程,非汛期的河道径流主要为神头泉水(流量为4.5——6.5m3/s)及降雨补给,输沙量则基本集中于汛期洪水。由于河道洪枯相差十分悬殊,平原河道呈复式河槽形态。
根据罗庄及西朱庄水文站的多年统计资料表明,桑干河上游的水沙系列在近四十年内的变化很大,主要表现从七十年代以后径流量,输沙量大幅度减小,含沙量下降,详见表2,河道洪水发生频率降低。究其原因主要是:(1)六、七十年代在桑干河流域的上游干、支流兴建了一系列的中、小型水库和河道引水工程,随着工农业用水的逐渐增加,水库等水利设施对径流量的调蓄和拦截量也随之增加,以致在枯水期经常出现河道断流。拦蓄洪水的同时也拦蓄了大量的泥沙。(2)七十年代以后,特别是九十年代,流域的枯水年份所占比例明显增大。以西朱庄站为例,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的年平均径流量分别是六十年代的27%和14%。
桑干河上游两站分年代(10年)水沙统计表表2
年代
66—69
70—79
80—89
90—97
多年平均
径流量(亿m3/年)
罗庄站
3.584
2.387
1.605
1.367
2.037
西朱庄
3.954
1.734
1.086
0.544
1.512
输沙量(万吨/年)
罗庄站
2204
522
260
262
585
西朱庄
1892
301
214
151
435
由于河道径流量、含沙量减少,漫滩洪水出现的机率下降,导致河槽缩窄,平滩流量降低。河槽淘刷深约1.0—1.5m,呈现“V”字型枯水河槽。由于中、枯水所占比例相对增加,部分河段的曲率增大,致使洪水传播历时延长。
2.3水文分析
罗庄站采用1896年及1949年两次调查洪水,西朱庄站采用1896年及1922年两次调查洪水,加上两站全部实测洪水系列(还原后)分别进行各站洪峰频率计算,采用P-Ⅲ型分布适线,双权函数法计算统计参数。计算结果见表3。
桑干河洪峰流量特征值表表3单位:m3/s
站名
分析时段(年)
统计参数
洪峰均值
极值年洪峰流量
各频率洪峰流量
Cv
Cs/Cv
最大
最小
极值年
1%
2%
5%
10%
20%
洪峰
出现年份
洪峰
出现年份
罗庄
1952-1997
1.0
2
394
1270
1952
19.6
1986
65
1816
1541
1182
906
634
西朱庄
1958-1997
1.5
2
405
2000
1967
7.15
1986
280
2867
2321
1680
919
660
2.4各河段设计洪峰流量
东榆林水库至怀仁县新桥浑河入汇口共有两条较大支流汇入桑干河,即流域面积在2000km2以上的黄水河和浑河。黄水河入汇口距西朱庄水文站上游1.0km处,其影响可由西朱庄站的洪水系列反应。这样根据主要支流入汇情况将本河段的洪水计算分为二段即东榆林水库至西朱庄段,西朱庄至新桥段,这两段河道设计洪峰流量可由两水文站洪水资料系列分析而得。详见表4。
各河段设计洪峰流量成果表表4
分析河段
对应水文站
设计洪峰流量
备注
2%
5%
10%
东榆林水库—西朱庄段
罗庄站
1541
1182
906
黄水河入口
西朱庄—新桥段
西朱庄站
2321
1680
919
浑河入口
3河道特征分析
桑干河在东榆林水库至山阴县安荣村段的12km内两岸阶地较高;安荣村至怀仁新桥段长约69km为平原游荡型河流,河道形态及基本特征具有游荡性特征。
(1)河槽宽浅,河势散乱多变
本段河道属于平原游荡型河流,河道比降约0.8‰,河道宽阔,平均宽度400—700m,主槽宽浅,宽约100—200m,深约1.0m。河床主要由沙壤土组成,稳定性较差,在一般小流量尤其是中水流量下变化较大,河势变化十分散乱。河段内堤防工程基本上没有。
(2)主河段河床淤积严重
在河道的滩地里,两岸群众自60年代起就种植防护林带,主要有杨树、酸刺柳等,使主槽宽度缩窄,仅100—200m,因此当发生较大洪水时,洪水漫滩后,流速减缓,泥沙落淤,造成河滩内淤积严重。根据罗庄和西朱庄水文站实测资料,在近30年的时间里,河床平均淤高约1.0m,年平均淤积速度约3.0cm。尤其是薛家营水库引水段,由于在河道筑坝取水,主河槽淤积已满,形成了局部的悬河。
4存在问题及规划原则
4.1存在问题
根据以上分析,本段河道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两点:一是河道摆动范围大,河势多变,河槽迁徙不定,危及两岸村庄及沿河耕地的安全;二是防洪标准低,由于本段河道一直没有进行过系统规划和堤防建设,个别地段修建的防护工程也因年久失修而破坏十分严重。目前的防洪标准不足五年一遇。
4.2治理目标
为沿河两岸村镇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提供防洪保障,为合理开发滩涂,治理盐碱下湿地创造必要的条件;
将本河段的防洪能力由现在不足五年一遇的标准提高到二十年一遇,理顺并基本控制洪、中水河势。
4.3规划原则
河道现状为基础,根据本河段的治理目标,河床演变特点,因势利导,统筹规划,着眼长远;
充分利用天然节点和经多年加固的护岸、控导工程及堤防工程,稳定河势,节约投资;
保证主要引水工程的引水条件和主要建筑物的防洪安全;
提高河道防洪标准与控制河势相结合。
5规划治理思路
5.1稳定河势,理顺流路
桑干河朔州段洪水含沙量较高,河床质为易淘涮的沙壤土,形成了散乱多变,河槽频繁摆动,河床淤积抬高的游荡性河势。因此,为了确保防洪,应当在两岸建立防洪堤防。但桑干河的流路特点仍具有一般河流的流路规律,即“小水坐弯,大水趋直”,在沿途查勘中,更多更严重的情况是在中小流量下的坐湾,因此,对于本段河流,其治理不仅要防御稀遇的较大洪水,也要防止中小水流量造成的险情,要稳定河势,保证流路通畅。
5.2宽河固堤,为泥沙淤积留下较大的位置
关键词:道路运输管理;行政程序
我国目前的道路运输管理体制中,县级以上地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包括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其日常的执法活动必须按照行政法及道路运输有关法规、规章中的行政程序进行。
所谓行政程序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过程中所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以及时限的总和,即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的空间与时间表现形式。
在我国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法律文化传统一向不重视程序法规范的作用。目前的现状是行政权力膨涨,运用混乱、控制不力,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同时生产力发展水平落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要求能有高效率的行政权力行使。
基于此,行政程序的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限制行政权力的恣意行使,防止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遭受行政权力的侵害;二是使行政决定具有确定性、合法性,维护行政权力、提高行政效率。
例如,《行政处罚法》第一条就表明了立法目的是“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道路运输条例》第一条规定“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第一条规定“保护道路运输经营者、旅客、货主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为体现上述精神,道路运输行政法规及规章设立了一系列具体的程序来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略述如下。
1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
行政处罚种类繁多,它对行政相对人利益的影响很大,因此需要对这种权力的行使规定一个正式而严格的程序以保障相对人的切身利益。然而,其中一些较轻的处罚如警告、小额罚款等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甚小,而正式、严格的行政程序一般手续繁琐、费用较高,国家所付出的较之当事人受到保护的利益更大。《交通行政处罚规定》第十条规定了道路运输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即:“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第十五条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必须对案件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即为道路运输行政处罚的普通程序。两种程序的不同在于普通程序有着严格的调查、质证、抗辩、决定、送达等规定,而简易程序较为简便,可以“当场”作出决定。
2听证程序
其目的在于保护行政相对人的重大利益,因为听证能扩大相对人的行政参与权,收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便于行政决策切实可行,通过为当事人提供辩论、陈述自己观点的机会以避免行政机关片面地作出行政决定。
《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确定了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在普通程序基础上,对“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证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规定行政许可的听证程序“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交通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交通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它涉及公共利益的行政许可事项”〔第二十条〕;“交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冲突的,实施机关在作出交通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力”。
听证程序的核心是抗辩,即当事人可以对于自己不利的证据提出异议并要求指控方加以证明,同时可以提出利于自己的证据。当事人通过这种参与、介入对行政行为的事实和理由加以论证,防止了行政专横和自由裁量权的恣意行使,保持了行政权力与相对人权利的平衡。3申辩和质证程序
《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执法人员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这些规定,一方面可以使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注意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促使依法行政;二是允许当事人申辩、质证,可以澄清事实、避免失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可以促进法治观念的形成。当事人在申辩质证过程中,可以增强维护主体权利的意识,受到生动的法制教育,有利于法治观念的培养。
4职能分离程序
(1)办案与决定处罚相分离。在普通程序中,规定由执法人员调查或检查、收集证据,而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罚决定,重大复杂的违法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还应由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在听证程序中,要求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2)罚款决定的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相分离。作出罚款决定的机关不得自行收缴罚款,由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银行交纳罚款。同时罚款必须全部上交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形式私分截留。
5说明理由程序
《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讲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告知当事人”。第二十条“交通管理部门…告知给予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实施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说明理由…”
理由,是行政决定作出者对法律、政策和自由裁量权所持的观点的解释说明,也就是对行政决定的事实依据和法律政策适用及其相互之间的对应关系的认识。行政机关如果不对这种理由作出说明,就会使得行政权力行使趋于草率、专横,当事人往往也无法明了其理由及行政机关所执行的法律政策的意义,不利于法律和政策的顺利实施。因此说明行政处罚决定的理由有助于限制自由裁量权力的恣意行使、促进合理、谨慎行政,有助于行政处罚决定的可靠性、稳定性,对人民法院的司法审查也有助益能成立。
6资讯公开程序
资讯公开是现代行政程序的重要制度之一,指有关行政主体活动的情况和资料,凡是涉及相对人权利义务、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保密的范围,都应依法向社会公开,任何公民、组织均可依法查阅或复制。资讯公开制度是行政相对人参与行政的体现,可以增进公民对政府的信任,加强公民和政府之间的沟通和合作,调动公民参与行政的积极性。此外,也便于公民对行政机关的活动进行监督。《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都确立了公开原则,规定对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结果必须公布,后者还规定了进行公示的方式。
1市政道路施工管理概述
在市政道路的具体施工环节中,其中施工管理是一个很重要的部分,对于整个工程的经济效益以及质量保障有着很重要的意义。在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中,需要施工单位依据相关的施工规章制度来对施工管理进行加强,保证整个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质量,从而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也有着较大的促进作用。施工管理在市政道路施工过程中充当着极为关键的角色,其要求依靠科学化、系统化以及专业化的标准与原则,对于施工过程当中所有具体的步骤以及环节开展严格的规划以及组织,保证项目能够按时如期且保质的完成,使投资方以及市场需求得到满足。
2市政道路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市政道路工程建设本身就具有复杂性,所以其管理工作也必然是非常复杂的,其影响因素也是众多的,如果不对其进行分析就会造成施工管理问题:
2.1材料管理问题
在采购建筑材料的过程当中,由于采购人员没有充足的经验或者是为了节约资金来以次充好等等缘由,使得采购的建筑材料在质量上没有达标,造成了非常多的后续问题。
2.2施工监管问题
不少施工人员由于欠缺专业知识又或者受到了利益上的蒙蔽,在开展质量监管工作中对于所存在的问题不能够重视起来。在施工的过程当中仅仅追求效益以及时间,也对施工的质量造成很大影响
2.3管理人员能力问题
长时间以来,政府单位对于市政道路重视程度太低,市政道路的专门管理单位,一般通过别的单位兼管,也就造成了无论是执行者或者决策者,无论是于管理方面还是技术方面,其接收到的大部分是非专业人员的建议,且于施工过程当中可能发生的非常多麻烦都不能预先的估测以及预见,施工结果就会不尽人意。
2.4管理机制问题
在市政道路施工管理中,管理机制不完善,没有得到良好的落实。政府没有充分落实监管机制,市政道路施工管理大部分假以他手,采取承包制,许多部门因为自身原因,没有办理正规的合同批文之类的手续,不少部门还甚至于没有施工许可证之类的关键证件,待到检查之时再进行补办,不少政府为了面子工程,导致埋下了非常多的隐患,于日后的运行之上造成了很大的问题。不少施工部门并没有具备具体施工的条件,只刻意挂靠施工,其本身于技术方面就已经打了折扣,还甚至于在发现问题之时,不够专业的管理职工并不觉得这算得上问题,疏忽问题继续进行施工,造成豆腐渣工程的出现。
3市政道路施工管理措施分析
要保证并提高市政道路施工建设的质量就必须对其施工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然后找到合理的措施予以解决。在实际中必须要做好施工之前的准备工作,并健全管理体系,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并加强施工技术、施工试验、测量以及变更的管理工作:
3.1做好市政项目施工之前的准备工作和管理工作
①一定要实施质量责任制。实施质量责任制,自设计,勘测,采购,施工,监督以及验收工作都必须有专人对其负责,形成新的管理机制,使工程的进程提高。②要提高技术管理队伍的综合水平。市政项目的好坏与否与其团队有直接的关系,不管是监督、施工、规划设计都必须真正负责任的完成,而队伍是依靠一个个的人员组成的,因此需要提升所有人的综合素养,构成真正有能力的队伍,高质量的将市政任务完成。在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前期准备中,首先需要做的就是技术管理人员在设计图纸上面进行严格的检查。在市政道路工程设计图纸的会审工作中,参与会审的人员应该始终结合工程的实际施工特征,在图纸上面进行严谨深入的研究。在这个环节中与相关的设计单位应该充分进行沟通,对于图纸中的问题以及缺陷及时的进行修改以及纠正。在图纸的审核环节中,首先需要对于施工图纸的设计意图以及相关说明进行审核,保障整个的市政道路设计清晰、明确。对于设计图纸的可行性应该科学合理的保证,使得相应的施工技术能够在具体的市政道路工程中可以顺利施行,整个的施工预算应该在相应的道路施工方案中。在市政道路施工之前,应该做好相关的施工技术交底工作,在施工中可能出现的相关安全操作、技术的要求等进行充分的交流和探讨,与此同时对于施工中的技术管理人员加以重视,保障在施工环节中所使用的技术符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
3.2落实市政道路管理体系
建立有关的制度规章,让市政道路施工科学化、标准化以及制度化,使质量管理工作有效开展,保证工程的质量。第一依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文件、标准、规范、法规、法律以及本合同的内容,来制定严格的质量管理工作准则,进而使得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市政道路施工质量管理的工作可以逐渐朝着科学化、规范化以及制度化发展。另外严格依据施工程序进行,对于所有工序,所有结构层次,所有关键地方做到全方位的监控。要坚持使用科学仪器,严格凭借数据讲话,不依靠经验来办事。质量管理工作当中,工地一定要有试验室设立,开展独立检测以及试验,对于施工部门的检测数据依照核定频率对其复检与抽检,来提升效率,节约费用,同时施工管理人员需要对施工部门的检测以及试验过程做到全过程的旁站监督。
3.3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
要做好市政道路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要做好以下工作:①建材质量管理。对于建材而言必须要与施工的要求相符,需要分派专人对其检查,严格把控施工材料的使用以及进口,禁止偷工减料的现象出现。②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对于施工人员开展短期的培训教育工作,使得施工人员了解到偷工减料以及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而尽量的防止施工过程当中能够避免的危险发生。③隐蔽项目与附属项目必须兼顾。完成市政项目的同时必须与四周附属项目的建造相互结合,比如停车场之类的必备设施。
3.4加强对施工技术的管理工作
在对施工的经济效益以及工程的质量进行保障的同时,还应该对施工中所用到的技术要求进行规范来满足初始规划的需要。在整个的施工环节中,应该严格的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施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操作,在施工中的各个环节都应该遵循相关的施工规范要求。可以建立相关的技术责任制度,对于施工中的各个级别以及各个施工人员的技术责任进行明确的规定,这样可以在发生施工事故的时候有效地避免责任主体不明确或者相互推诿的现象,以此来对施工人员以及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进行提高。借助相关的技术措施,对于整个道路工程的规划意图以及规划方案建立相应的技术规范体制。建立相关的技术组织部门,对于各个施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员进行明确,对于技术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工作以及工作交流,这样可以进一步加强技术人员的规范操作意识,在进行施工的时候能够保持着严谨的工作态度,提升自身的操作水平。在具体的施工中,施工单位应该结合工程的实际需要来购买施工所需要的设备,引进现阶段的高新技术,对于技术人员的投资也应该加大力度。
3.5加强对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试验、测量以及变更的管理工作
在每一项的市政道路工程之中,其中一个重要的工作就是测量,一旦在这个环节出现差错,那么对于接下来的工程施工就会产生较大的影响,所以在施工中对于测量这个工作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在测量的时候对于相关的数据进行反复的确认,保障数据的可靠度,以免出现不必要的差错。对于市政道路的施工试验,其中包含很多的方面,比如抽样检验、工艺试验以及验收试验等等,试验工作对于施工有着直接的影响,所以在试验的环节中,应该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规范化操作,对于施工的原始数据进行妥善的保存。当然对于工程的变更更是会对整个市政工程带来较大的影响,在工程中如果设计环节出现变更内容,应该结合相关的监管人员审核意见之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施工计划,保障整个施工的有序进行,尽最大可能降低整个的工程成本。
4结束语
市政道路工程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当下,其重要性逐渐凸显出来,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企业必须着力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通过加强施工管理来优化市政道路施工,以建设出高质量的市政道路工程。
参考文献
Abstract: at present, the municipal road asphalt pavement is widely used in projects a high-level road, with little dust, driving comfort, low noise, easy maintenance. This article from the construction preparation and construction process management two aspects, this paper discusses how to effectively municipal road asphalt pavement construction quality management.
Keywords: municipal road; The asphalt pavement; Construction quality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U416.21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沥青路面在我国市政道路工程中被广泛采用,然而受温度、交通量等自然、社会条件的影响,沥青路面在投入使用的过程中耐久性快速降低,许多路段的沥青路面竣工通车后都无法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就产生较大的病害,个别路段甚至在投入使用的初期便出现损坏。因此,市政道路沥青路面施工过程必须加强质量管理,做好施工准备,以保障市政道路沥青路面的性能,避免国家资源、能源的损失。
一、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施工准备是施工前的基础性工作,没有充分的准备便难以保障施工质量得到有效的控制,因此市政道路沥青路面施工质量管理必须先要做好施工准备工作。具体来讲,施工准备工作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第一,熟悉工程图纸、合同等相关文件。在施工准备阶段,首要任务是熟悉各种工程文件,包括设计图纸、合同规定,还要详细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项目经理部需要召集相关技术人员分析、研究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以便于尽早联系业主沟通解决,同时掌握项目规模,初步确定沥青混凝土的用量,进而合理制定施工计划。
第二,配置人员。在人员配置方面,由于沥青路面施工过程中工序与工序间的联系十分紧密,并通常是连续作业,因此必须采用双班制的人员配置,尤其要在关键工序配置责任感和技术能力强的人员。
第三,配备设备。在设备配备方面,需要结合工程实际需要,配备履带式或轮胎式摊铺机和多种类型的压实机械,以及铣刨机、加油车、运输车、路面切缝机、铲车等其它机械。
第四,准备工具。施工所需的工具包括筛子、平铁锨、手锤、钎子、测墩、喷灯、烙铁、紧线器、浮动机准梁等等,除此之外还需要准备3m直尺、钢尺、经纬仪、测平车、取芯机、小线、数显测温计等等。
第五,准备材料。材料的准备是施工准备工作的重要内容,尤其应严格控制集料中细长扁平颗粒含量及软石含量不得大于规范要求,细集料应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并有适当的颗粒级配且与沥青有良好的粘结能力,材料进场后必须及时搭棚,以避免材料受到恶劣自然条件的影响。
除此之外,在存放集料时,必须分级存放。在堆放时,需要进行水平堆放或者是斜坡分层堆放,而不能使用锥堆。对于沥青原材料,需要满足设计质量要求,沥青运达加热站、沥青厂后需要分摊检验,贮存时按照种类、标号进行分类,并对临时贮油池搭盖棚顶、疏通排水渠道,以免有地表水、雨水影响沥青质量。
关于集料要求,需要合理选择集料料场,保障各种规格的矿料按规格分别堆放,尽量加盖防雨棚,当矿料运达施工现场后,需要检查矿料强度、尺寸、清洁度等各方面性能,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例如尺寸不合格需要重新过筛,存在污染需要用水冲洗。
第六,设计配合比。配合比的设计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的规范规定,依次经过目标、生产配合比及验证阶段,最终确定最佳配合比。该项工作主要由施工现场试验室负责,由其准备原材料送到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设计配合比的工作需要尽量提前,以能够在贮备原材料前确定为宜,只有确定了配合比,才能科学、准确的贮备原材料,避免怠工现象的发生,促进施工计划的有效落实。
第七,提供工作面。沥青路面施工需要基层的支持,因此基层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并且表面干净、平整,才能保证沥青路面的施工质量。同时,在沥青面层施工前要在基层上喷洒透层油,沥青混凝土面层间需要洒粘层油。
二、做好施工阶段质量管理
在施工阶段做好质量管理工作是市政道路沥青路面施工质量管理的核心环节,主要包括沥青混凝土拌合的质量管理、沥青混合料运输的质量管理、沥青混合料摊铺的质量管理、沥青混合料压实的质量管理以及接缝处理五个方面的工作,以下将对这五个方面一一进行阐述和分析:
第一,沥青混凝土拌合的质量管理。沥青混凝土拌合必须严格控制拌合温度,合理制定并严格控制油石比和级配。油石比控制需要借助电子称量器,使用电子称量器称量各种材料,将油石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级配控制需要采用两级控制法,即先通过冷料仓斗门和皮带转速初步进行控制,混合后借助运料皮带等设备将沥青混凝土送进振动筛,对沥青混凝土进行重新筛分。使用的振动筛必须保证尺寸与要求的筛孔尺寸保持一致,选择与要求筛孔尺寸尽量接近级别的振动筛并进行分段。目前使用的拌合设备具备一定的自动化程度,能够在操作室及时调整各种数据,施工现场试验室需要及时抽验级配等参数,在各项数据正常的情况下不允许改变设备的数据设置。在沥青混凝土拌合过程中,通常容易出现油石比不准确的缺陷,或是含油量大小不稳定,或是温度不稳定,或是级配曲线不够正常,等等,出现异常状况影响沥青混合料质量时,不能将沥青混合料出场。
第二,沥青混合料运输的质量管理。沥青混合料运输环节的质量管理也必须得到足够的重视,在沥青混合料从搅拌站运输到施工现场的过程中,不能仅仅是确定运输队伍,还需要对相关质量控制点进行严格的监管。首先,根据道路、拌合能力等运输情况确定运输车辆,应保证能够将成品沥青混合料安全、保质的运往施工现场,持续供应施工现场摊铺所用的沥青混合料,以避免影响摊铺机的作业效率;其次应保证运输车辆的车况,运料车应经过认真的检查和细致的清洁,不能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抛锚情况耽误沥青混合料及时运往施工现场,对运料车涂刷防粘剂,以免沥青混合料粘结在运料车车厢上;再次应在运料车装载沥青混合料后加盖苫布,避免在运料过程中沥青混合料受到雨、雪的侵袭和温度的影响,沥青混合料运达施工现场后需要测量温度,如果沥青混合料测量温度超过规定范围,不能使用该车运输的沥青混合料;最后需要布置专门人员指挥卸料车,应保持卸料车与摊铺机有20cm以上的距离,以免发生撞击事故,影响摊铺机安全、稳定运行,降低沥青路面的平整度。
第三,沥青混合料摊铺的质量管理。沥青混合料摊铺是整个沥青路面施工过程中最为重要的环节,该环节的质量管理对市政道路沥青路面的质量具有重大的影响,因此必须高度重视。施工组织设计应安排三个班组进行摊铺现场作业,三个班组分别负责摊铺前准备、摊铺作业和质量保证,从摊铺前、中、后三个阶段对摊铺全过程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在摊铺阶段,需要重视协调与合作,强调作业的连贯性,具体来讲需要做好以下工作:准备工作组需要在摊铺前严格检查摊铺层,及时处理各种病害,对摊铺层进行水平、横向、纵向的测量检查,发现某地段存在缺陷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补救,保证待摊铺的地段符合施工要求;为保证摊铺工作的顺利进行,还需要在摊铺前检查、调试摊铺机,保证摊铺机处于良好状态,如果摊铺机状态不良应避免使用,在铺筑试验路时检测、调试摊铺机的性能,并配备一台摊铺机以作备用;基准形式需要根据平整度来选择,摊铺层平整度良好时应在第一条摊铺带选择托杠形式,其后选择滑靴形式,如果平整度不理想需要选择钢丝绳基准线,以提高平整度;在摊铺作业的过程中,应尽量保证作业连续、均衡,尽量减少因故停机的次数和时间,采用均衡的速度进行作业,非特殊状况下不能改变摊铺作业速度;在摊铺作业过程中,需要及时检查铺筑层,如果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汇报予以解决,在没有征得相关负责人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采用人工找平的方法,如果铺筑层没有经过压实,禁止人员在铺筑层上走动,在铺装层温度达到常温之前,禁止机械、车辆在铺筑层上行驶或是停放;如果施工阶段处于雨季,必须制定科学、可行的施工计划,尽量将施工阶段安排的紧凑,如果出现下雨、地面潮湿等应暂停施工。
第四,沥青混合料压实的质量管理。沥青混合料压实的质量管理主要在于控制碾压温度与方式,根据实际工矿合理分布、使用设备,在规定的压实条件下完成工作。在压实作业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内容:压路机倒轴只能在同一轮迹上而不是未压实的沥青混合料上,压实时按照先接缝、边棱,先低后高的顺序,由路边逐渐碾压至路中心,轮迹重叠应控制在30cm左右,压路机停机应在前轮迹端头1m外,不能出现急停、急驶的现象;严格控制碾压温度、碾压速度及遍数,在修建试验路段验证、校核相关的施工参数,或是根据经验数据确定施工参数,也可以参考类似工程的数据来指导本工程的施工;初压后需要检查路面平整度,进行修整,解决材料离析问题,确保稳定度与密实度达标;任何机械都不能在新压实的路面上停放,以免污染结构层;严格控制喷水量,根据混合料不粘钢轮来确定压路机喷水量。
第五,接缝处理。在接缝处理阶段,需要针对纵缝、横缝合理采用冷、热接缝的方法,力求减少接缝数量。热接缝适用于暂停时间较短的情况,冷接缝适用于摊铺作业暂停时间较长的情况,需要在接缝后进行压实,以保证接缝平整、坚实。
三、总结语
综上所述,在市政道路沥青路面施工中,需要做好质量管理工作来保障道路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只要加强管理,规范作业,明确职责,就能保证路面施工质量,促进市政工程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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