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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具体来讲,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1合同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
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是实施任何一个工程项目的前提。通过制定和履行工程项目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业主和承包商可以根据合同条款调控项目的实施状况。将合同管理的目标责任分解后,可以明确项目管理组织内部各部门的职能,围绕合同条款实施项目管理。
1.2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起着核心作用
工程项目中合同管理的时间跨度从合同谈判开始直到项目保修期结束为止。随着工程项目的大型化,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变得越来越复杂,合同管理显得日益重要,项目管理包括合同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等组成部分,其中合同管理是核心。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工程合同管理规定了工程项目的目标。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一般都有规定施工达到的质量等级目标、工程进度控制目标、工期和工程标价等条款,工程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和成本管理等要以工程合同为依据,实现合同规定的工程项目建设目标。
其次合同中的条款是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有效,合同双方的经济关系就依合同条款为限,双方通过利用合同,限制和制约对方,保护自身的利益。一旦出现违反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就要受到经济或法律的制裁。
再次合同管理具有解决双方争执的作用。工程施工中难免发生争执和纠纷,合同管理在解决争执时主要发挥两方面的作用:一方面合同是判定争执的律依据,另一方面解决争执的方案和程序由合同来规定。
2.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职能
2.1合同管理职能概述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合同管理已经成为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企业的其他管理工作都应该围绕这个核心开展。
当前,我国许多工程项目建设企业已经认识到了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核心地位和作用,因此,它们十分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将它放在了与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工期、组织和成本等管理工作同等重要的地位上。
合同管理要发挥其应有的职能,首先要融合到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中,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各个环节以及所有的工程活动都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职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起点,合同控制着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因此在进入项目时必须要深入了解和分析合同。
第二,合同管理本身也有管理职能和工作过程。在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系统中,合同管理子系统由合同实施控制、合同资料、合同分析、索赔管理和合同网络等组成。
第三,合同管理与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其它管理职能,如成本管理、计划管理、组织和信息管理等相互间有着紧密的联系,这种联系既体现为工作流程,即工作处理顺序方面的联系,又体现为信息流通和处理过程方面的联系。
2.2合同管理组织的设置
为了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合同管理工作必须要实现专业化和专门化,项目管理单位应设置专门的组织机构,选派专业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组织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组织形式和企业的组织来设置,常见的设置形式有以下几种:
第一,工程项目的承包商设置合同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合同方面的管理工作。这些工作主要涉及: 收集市场和工程信息、分析和审查招标文件和合同条件;总体策划工程合同;参与投标报价、参与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在工程报价和合同谈判与签订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在必要时还可以提出警告;承包商应向工程项目选派合同管理人员;。及时行汇总和分析工程项目的合同履行情况,对合同实施进行总的指导、分析和诊断;总体设计和控制工程项目的成本、进度和质量;对项目相关的各个合同的实施进行统筹和协调,处理与业主及其它相关方面的合同相关关系;具体组织索赔事宜。
第二,在实施大型的工程项目时,应设立专门的项目合同管理小组,负责与该项目有关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在实施一般项目和较小项目时,虽然不必要设立的项目合同管理小组,但必须要设立合同管理员。安排他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施工现场进行合同管理。
第四,在实施特大型,且风险大、合同关系复杂、争执多的项目时,尤其是在一些国际工程时,项目管理单位可以聘请合同管理专家对项目的合同进行管理,也可以委托咨询公司或管理公司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合同进行管理。这样会大大提高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水平,提升工程的经济效益,缺点是花费较高。
2.3重合同是合同管理的前提
在工程项目建设领域,业主通常通过招投标这种形式来选择技术水平较高,报价合理的合作伙伴,随后经过谈判,以签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随后在施工过程中,双方须严格执行合同条款的规定,如果在执行合同中产生分歧和矛盾,就应当积极与对方协调,针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力签订补充协议,如果协调失败,只能通过索赔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因此,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工程项目的承发包双方都必须在固守“合同管理”的理念,弄清“怎样重合同”,“重什么样的合同”等问题。
2.4合同管理的价值是提高企业的核心能力
合同管理的终极目标是提高项目实施的效率,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提高企业的核心能力。因此,工程项目的承发包双方都应该恪守“以业主为先导,以设计为基础,以施工为主体,以监理为保证”的理念,建立起相应的合同管理机制,将有,完善企业的的资产经营机制,促进合同双方核心能力即市场竞争力的提高。
2.5监理工程师是合同管理的主体
由项目业主分别与项目承包商以及其他建筑才来和配套设施的供应商等分别签订独立的书面合同,并按照“FIDIC合同条款”确立的模式,委托一家咨询公司对项目的实施进行合同管理。换而言之,就是在签订一个公正和严密的合同的前提下,邀请第三方,即如监理工程师来进行合同管理。“FIDIC合同条款”中的大多数条款都是描述了监理工程师的权力,把监理工程师置于合同管理的主导地位,承担项目管理的主要工作和责任,项目业主则将主要精力投放到商务和社会活动上。
2.6合同索赔是合同管理的焦点
合同管理中的所有问题都与经济利益密切相关。合同双方在经济利益上的矛盾往往通过索赔和反索赔体现出来。索赔可以分为费用索赔、工期索赔及费用工期索赔。工程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
参考文献:
Abstract: with the break-up of China telecom industry restructuring, increasing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project, the communication manufacturing industry in order to effectively use and coordination of all resources, reduce operating costs, improve operational efficiency, has been introduced into project management system. Contract to determine the price (cost) of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 period and quality target, the provisions of this contract has two sides. Therefore contract management is the core of project management. This article first analyzes the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the main problems existing in, and then from the five aspects of the main points of the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is discussed in detail, which focus on contract risk management are discussed in this paper.
Key words: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Contract management; Contract is signed; Risk; change
中图分类号:F2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通信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通信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
有些通信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如在工程招投标中,有的当事人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在签订中标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项目再签订一份或者多份与中标合同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阴阳合同”,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将容易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
(二)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通信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三)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一些通信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政府有关部门要对通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通信施工企业、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建设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设工程,便委托给监理公司,而目前监理公司的机构设置不规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难胜任建设单位的委托;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通信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要点
(一)加强合同风险的识别和防范
合同风险是合同中的不确定因素,它是工程风险、建设单位资信风险、外界环境风险的集中反映和体现。合同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是由工程的复杂性决定的,是合同双方必须共同承担的。对于工程中的风险,应从识别和防范两个方面对其进行控制。
1、风险的识别方法
合同风险的识别要求列出所有与合同相关的关键控制点、风险来源、产生条件。风险识别的方法一般包括:
(1)问询法
问询法包括调查问卷法、面谈法、专题讨论法、德尔菲法等。实际工作中多采取调查问卷法。在审计实践中,合同审计调查问卷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一是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二是岗位职责制订及履行情况,三是合同管理流程情况,四是合同管理基础工作,如相关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台账、合同档案管理是否建立健全等。
(2)流程图法
流程图法主要是将合同从立项签订、招投标、委托授权、市场准入、合同履行、终结及售后服务全过程,以流程图的形式绘制出来,从而确定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识别合同风险,进而进行风险分析,提出补救措施。这种方法比较简洁和直观,易于发现关键控制点的风险因素。
(3)测试表法
测试表法主要是将合同各关键控制环节以测试表的形式进行测试,以查找合同管理的风险点和控制缺陷,分析其潜在的影响和重要程度,提出规避和防范风险的措施。测试表大体上可以设计以下几种:一是市场准人控制测试表,主要测试合同签订双方队伍资质、市场准人情况、外部队伍考核情况和转包、分包情况。
二是招投标和授权批准控制测试表,主要测试经济业务是否按规定进行投标、投标过程是否规范、招投标收入是否纳入统一财务管理、合同签订程序是否到位、甲方人是否持有委托授权书。
风险的防范
通信施工企业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
(1)施工合同是否合法,建设单位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
(2)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
(3)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
(4)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
(5)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
(6)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
3、风险识别与防范的案例分析
某干线传输网工程,在6个省内进行传输设备的安装测试工作。建设单位(甲方)通过招投标,确定了两家设备厂商:A厂商提供40×10Gb/SDWDM设备,B厂商提供10Gb/SSDH设备。工程由两家施工单位C、D分别在三个省内进行设备的安装和测试工作,甲方指定施工单位C作为工程的施工、测试总协调单位。下面从施工单位的角度进行合同风险的分析:
本项目的风险利用流程法、测试表法、现场观察法和合同分析法等方法进行分析,主要来自于以下方面:
(1)工程风险:
①技术风险:本项目所安装的主要设备是40×10Gb/SDWDM设备和10Gb/SSDH设备,本设备是高新产品,对这种设备的调测缺乏经验,可能会造成进度拖后,成本增加,质量不稳定。
②管理风险:可能有管理制度不完善,贯彻执行力度不够,易出现质量安全事故。C施工单位负责整个工程的协调工作,除负责自己段内工作外,还要实时掌握D单位的进度,并且要编制全程测试计划,指挥D单位进行系统测试工作。若管理不完善,可能造成工期的延误。
③资源风险:10Gb/s传输设备测试仪表数量有限,存在不能按时提供的风险;本项目工作量大、工期长,造成人员长期出差,家庭原因造成人员离开;与厂家督导观念差异,无法合作。
④质量风险:材料质量不好,工具、设备存在质量问题。
⑤环境风险:施工地点有正在运行的设备,在通信运行安全方面存在风险;粉尘对设备的危害。
(2)建设单位资信风险:建设单位建设资金不到位,融资渠道不畅。
(3)外界环境风险:国家投资政策改变,银行利率调整等。
(二)重视合同变更管理
通信项目合同变更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履行完毕以前由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原合同的内容所进行的修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变更数量多,同时变更往往牵涉到索赔,因此必须加强变更管理才能减少对方索赔的机会。
(三)规范合同签订的内容
签订通信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是根据各工程的特点,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现阶段我国针对不同的合同关系已经制定了合同范本,其中合同的通用条款适用于所对应的工程,不仅提高了合同制定的效率,而且提高了合同的规范性、全面性、公平性。
(四)增强全员管理意识
在通信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应该由专业人员专门从事合同管理。由于现阶段合同管理意识欠缺,必须加强有关人员的培训,开展法律法规教育,明确法律责任,树立依法签约、依法履约的思想,把合同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五)做好合同履行评价工作
在合同终止之后,合同管理人员会做好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资料的手机、保存、整理、分类、登记、编号、装订、归档备案工作,实现工程合同档案管理程序化和规范化。只有对合同的履行情况与具体工程实施计划进行比较,才能进行总结归纳建设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为以后的合同管理工作打下基础。
结语
综上,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合同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可以的到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通信工程中,无论是施工企业还是建设单位,做好合同管理对减少造价,缩短工期,获得利益的最大化都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项目合同管理:
1.1项目合同管理概念
项目合同管理是施工合同的订立、变化、终止、违约、索赔管理、纠纷处理等进行的施工合同和分包合同的管理,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施工过程中由不同原因造成的合同变化必须签署书面认可,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1.2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
①合同标的物的特殊性
建设项目合同的标的物是建设工程,而工程建设项目往往结构复杂,投资和消耗大,而且受到季节和天气等条件的影响十分大,具体一定的特殊性。
②合同执行周期长
建设工程项目往往持续时间都较长,而且合同执行时间不仅包括项目施工期,还包括招标期及后续维修期,很多项目的持续周期甚至达到5年或者更长时间。而项目合同管理需要在整个项目周期内连续进行。
③合同涉及面多
一份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往往涵盖土地、工期、验收标准、造价、税务,保险等多方面的问题,涉及面广泛,涉及问题复杂,要谨慎考虑每个方面的问题,否则,任何一个方面出问题都可能会导致项目合同的失败。
④对工程经济效益影响大
建设工程项目往往比其他项目在规模、价值量等方面都要大很多,从而合同管理对其经济效益的影响会非常大。合同管理的好可能会使项目利润率提高很多,反之,在合同管理中一招不慎可能就会使整个项目亏本。
⑤合同风险大,
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由于周期长,投入资金大,加之受到外界经济、政策、行业趋势等等多方面的影响,未来不确定性因素太多,合同风险往往比较大,这就要求合同管理必须持续且不间断的进行。
1.3项目合同的作用
①明确合同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对合同双方其制约作用,是联系合同双方的唯一纽带。
②是政府相关审查监督部门审查和监督的依据和标准。
③是建设项目实施的法律依据
工程项目合同是工程项目得以实施的法律依据,同时合同依法保护承发包双方的权益,也是项目某一方利益受损时,追究违反项目合同的法律依据。
2.当前工程项目存在的问题
(1)企业合同法律意识淡薄
很多建设工程项目合约签订双方或者某一方由于缺乏相关法律业务知识,在往在合同签订的时候不能对项目合同严格地把关,签订一些权力与义务不对等的合约或者不利于项目合同公平履行的合约。这样签订方利益受损的同时,也不利于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同时,如果项目发生较大的损失,由于企业合同法律意识淡薄,通常不能有效地挽回损失。
(2)合同履约程度低
很多企业虽然签订了相关项目合同,但是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条约、随意改动条约。有些企业甚至采用“阴阳条约”,“阳条约”用于政府审查,“阴条约”才真正用于项目实施,无视国家法律和相关行业标准,为项目的进行埋下很大的安全隐患。
(3)合同文本不规范和管理制度不健全
有些企业在签订工程项目合同时,为了逃避业主义务,往往会擅自改动标准合同文本,甚至直接采用自制合同。而目前对此的相关管理制度和处罚办法并不健全,相关监督和审核程序也不够完善。
(4)索赔困难
很多承包商没有正确地、全面地理解索赔,不了解索赔其实是一项正当的权利,相关项目管理工作者更是没有将索赔纳入项目管理中,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损害自身利益。
(5)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
一些承包商在获得项目承包资格后,没有能力实施项目或者为了获取价差,将工程项目分解成多个包,非法分包、转包给其他承包商。这些分包商往往不能获取全部的工程项目资料,同时由于分包价格较低,用料质量不能保证、工期较为紧张等因素,往往会造成工程项目不能保质保量地完成,给建设工程项目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
3.加强合同管理的建议:
(1)加强招投标阶段合同管理。
在工程招投标阶段,严格考察承包商的各项条件。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积极引导良性市场竞争。
(2)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涉及工程建设,法律,税务,造价等多个方面,要求相关管理人员对各个涉及方面都有一定专业知识储备和相关管理水平。这就要求企业应该做好相关人员入岗审核和在职员工的定期培训,以提高相关人员合同管理能力。同时合同管理中,应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的权责机制,做好奖励与处罚措施。
(3)建立健全企业合同管理体系。
企业要建立成熟的合同管理部门,全面履行合同管理。加大合同管理力度,完善合同管理体系的每个步骤和环节,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严格按照规定企业和行业合同管理程序进行操作,规范企业合同管理,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4)借鉴国外先进合同管理,推行标准化合同示范文本。
就像目前金融期权等市场运用标准化合约一样,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借鉴国外先进合同管理办法,推进示范合同文本的标准化,减少违规、违法、不规范项目合同给工程项目带来的隐患,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5)政府项目部门健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规,推进依法管理。
政府相关部门应该针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现状建立健全相关法规,有效地监督和管理企业项目合同签订和实施。严格按照标准程序进行审核和监督,提高整个社会合同管理水平。
(6)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企业应提高合同管理索赔意识,推进合同索赔在项目管理中的实施,学会采取有效的合同管理索赔策略以合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自身生存能力。
(7)提高合同管理效率
合同管理相关部门可以借助计算机和互联网工具等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借助这些先进工具和技术可以提高合同管理效率。同时计算机和互联网等工具具有及时性和高效性等特点,可以随时了解相关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动态信息。
4结语:
总之,建设项目管理中,无论从业主还是施工方来说,项目合同管理对整个项目的实施都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为加强此方面的管理,我们在借鉴国外先进管理方法的同时还应该结合我国具体国情,积极探索和创新,努力建成符合中国国情的合同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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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殿福.关于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探讨[D].北京交通大学,2008.
[4]刘寅.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08.
2合同管理中经常出现的问题
2.1合同内容不严谨
合同内容不严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合同中的文字不够严谨,具体来说主要由合同用语不准确,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容易出现误解或者歧义的现象,这种情况下很容易会因为合同不能履行而出现争议。在制定合同的过程中为了将双方的责权利充分体现出来,对合同进行了有效的制定,合同文字的准确性直接决定着是否能够将双方的权责利体现出来,因此一定要对字句进行斟酌。其次,缺少主合同,主合同主要是指能够单独存在的合同,从合同主要是指依赖于主合同的存在成立的合同,如果没有了主合同,那么从合同就是没有根据的,它是无法单独存在的。第三,合同中的条款不全面,存在漏洞,违约责任是一种常见的漏洞条款,还有一些合同只会讲一些正面的话,如果有违约情况发生,在合同中根本找不到有关违约处理的条款,这是无法对合同方利益进行保证的。
2.2没有进行合同交底
很多企业非常重视签订合同的过程,但是完成合同签订之后并不重视对合同进行分析以及合同交底等过程,使得合同签订与执行相脱节,直接将合同锁在文件柜中,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员只知道对自己的工作职责负责,根本不知道合同的具体条款,这必然会为未来的合同纠纷埋下严重的隐患。
2.3严重忽视了执行合同过程中的变更管理
合同变更主要有两种形式,分别是合同主体与内容上的变更,合同变更的发生主要是利用对原合同的修改,对合同责任的履行以及相关目的的实现进行保证。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发生变更是非常正常的,但是很多管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树立变更意识,没有对应该变更的地方进行及时的变更,进而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3合同管理问题的解决对策
3.1增强合同索赔意识
合同意识是工程管理意识、市场经济意识以及法律意识的一种综合体现。因为我国多年来处于计划经济的影响之下,在国内工程管理中,合同管理索赔意识并没有收到业主与承包商的充分重视,因此,首先应该在工程项目经理部增强各层次管理人员的索赔意识,针对合同管理与索赔进行大力宣传,加强教育和培训等相关工作。同时还应该对FIDIC合同条件、国际工程合同索赔等进行深入的研究,使项目组成员都能认识到合同索赔的重要性。
3.2合同交底要严格
首先,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应与项目合同管理人员以及项目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背景、工作范围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要点进行全面的陈述。其次,应该由项目负责人向职能部门进行合同交底,并对职能部门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进行书面合同交底,对合同的基本情况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要点进行陈述,并对相关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最后,将各部门的合同交底情况集中反馈给项目部合同管理人员,由项目部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的执行计划、管理程序等进行完善,将合同管理文件下发给合同执行人员。
3.3加大力度对合同变更进行管理
作为索赔的一项重要依据,合同变更在合同管理中经常发生,因此应该针对合同变更进行系统的、全面的分析,在合同变更中,工程变更在工程索赔中占有的份额比较大,这部分变更主要通过分包商体现出来,所以合同变更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得到充分的体现。工程变更责任分析主要是指针对工程变更起因以及变更问题进行处理的一项重要依据,因此工程变更责任分析在合同变更管理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3.4建立保证体系保证合同实施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建筑工程合同属于经济合同的一种,是由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共同签订,在指定的工程建设项目上明确上方的利益关系和义务责任的一种协议。相对应的合同管理就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部门,以相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为依据,采取的相对应的法律的、行政的手段。用于对合同关系进行监督和组织指导,协调合同双方的关系,为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纠纷,制裁违规行为,确保合同条款实施的一系列活动。
一、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
在实际的生产实践中发现,有一部分企业对于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一些建设单位存在合同管理十分混乱的情况,简单地将合同管理理解为是一个文档性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的履行情况并没有进行实时的跟踪调查,合同结算疏于控制,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也不是十分健全。没有严格地遵循合同管理程序,忽视对于合同管理的审查工作,相应的评估和监督机制也没有建立起来。
(二)合同文本存在缺陷
就现今施工合同的文本来看,合同文本本身还不够成熟,很多企业所签订的合同文本都有许多缺陷。最常见的问题就是,对于合同责任的划分不够清晰,对于合同事件各参与方相应权责、违约后果及处理方式方法没有具体全面的规定,描述不清楚。还有一部分合同对于签订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不公正,比如在一些合同文本中过多地强调了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但是缺乏对于业主的限制,没有对业主违约的情况做出说明,缺少具体的处理办法。除此之外,一部分施工合同文本中,没有明确工程保险责任,没有具体的索赔计算原则。由于我国计划经济的影响较大,特别是一些中小施工企业,对于索赔工作的重视程度一直不够。所以,在进行施工合同的签订时,一定要增加相适应的索赔条款,为后续的索赔管理提供有力的依据。
(三)合同管理的专业人才匮乏
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合同管理作为一项专门的业务出现,由工程师等专业人士负责。合同管理本身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需要高素质的专业人士从事,要求合同管理的从事人员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通晓工程项目的运作规律。目前,我国的合同管理的专业人员十分匮乏,即使有相关的从业者,也并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律、合同管理方面的培训,甚至有的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直接由相关的工作人员。所以,当出现合同纠纷时,法律支援很难到位。自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建筑行业面临着国际竞争的压力,合同管理的从业人员不仅要对国内的行业规定了如指掌,还要掌握一定的的国际通行的法律法规。
二、合同管理规范化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一是要建立定期工作报送制度。强化合同管理处的监督职能,各个职能部门要定期将本部门的工作进行总结,每周将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方便合同管理处对于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地处理各种突发状况。
二是要建立合同交底制度。这一制度的推行要求合同管理人对其他个项目的管理人员阐明合同的主要内容,使得每一个工作小组明确自身的责任,确定自己的工作范围。对于合同中规定的相关的责任事件分配到各个工作小组,协调各小组之间的工作,共同进行合同管理。
三是建立补充合同制度。当工程项目出现重大的变更时,合同也要做相应的更改,比如项目的任务范围、合同价款、标准范围等出现变更时,必须对工程成本进行全新的核算,重新估计工程的进度,通过合同双方的谈判对合同进行补充。
(二)规范建筑施工合同文本
目前,一部分合同对于签订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不公正,主要是针对发包方制定的,比如在一些合同文本中过多地强调了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但是缺乏对于业主的限制,没有对业主违约的情况做出说明,缺少具体的处理办法。不仅如此,随着建筑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再加之管理的不规范,工程建筑队伍于和建设规模之间的协调性越来越差,在建筑工程承包活动中,业主越来越明显地占据着主导地位,为了规避自身的风险,往往会提出一些极为苛刻的要求,行业中不平等的现象越来越突出。为了加强建筑市场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国家出台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风险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于行业监管部门的执法工作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加大了监管的力度。
(三)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的方式对合同管理的从业人员进行筛选,对于已经入职的从业人员实行“优胜劣汰”的管理办法,坚持使用最为优秀的人才。重视在职培训的开展,根据企业的实际和当前的市场状况,组织在岗的合同管理从业人员进行在岗平培训,不断地对专业知识进行扩展,对当前行业的热点问题进行研讨。在企业中推行深造制度,定期的筛选优秀的合同管理从业人员到相关的高校进行深造。
总结:合同管理是对合同关系进行监督和组织指导,协调合同双方的关系,为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纠纷,制裁违规行为,确保合同条款实施的一系列活动。本文通过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的探讨,提出了一些相应的对策,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进行改进。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380X(2016)01-0032-05
一、高校维修工程项目
(一)概念
高校维修工程是高校校园公共服务的一部分,是指高校用于教学科研及师生生活的建筑、设施、公共空间、设备,由于自然或人为原因造成损坏、安全性下降或功能缺失等问题或不足时,以修理、加固、功能恢复、改造和补偿等为施工内容的项目。[1](P18)
(二)特征
1.维修施工时间相对集中。因为高校教学时间安排的缘故,大多维修工程主要在寒暑假期间的两三个月内进行施工,因此在假期来临前,必然要进行维修工程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如维修项目的审批、招标、合同签订、施工进度安排,人员安排等,以保证维修工程在假期里顺利的开展及完成。2.维修具有经常性。就建筑来说,虽然我国对建筑主体的规定使用年限一般在五十年以上,但对于易损部位的修缮须经常进行,如水电设备,损耗速度非常快,建筑内补破损需要修补,同时随着学校的发展而新增的实训室或实验室经常需要改造,绿化提升改造项目时有进行,因而高校维修工程项目具有经常性。3.维修工程项目领域广数量多。高校维修工程项目涵盖的范围广,一般来说,高校办学时间都较长,建筑面积广,教学科研生活设备多,建筑类型多种多样,如教学楼、食堂、学生公寓、实验室、学生活动中心等,因此维修项目也众多,涉及水电、装修装饰、绿化,改造等诸多项目,由于维修工程涵盖的领域广泛,数目众多,在施工时,必然要按照各项目的紧急程度来安排施工次序,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维修工程项目合同
(一)合同类型以及其适用范围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2](P95)高校维修工程合同主要指以高校自身作为一方当事人,针对实现高校自身的维修工程,与中标单位或施工单位签订的一系列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根据合同内容不同共分为15个分则,维修工程合同属于其中的建设工程合同,依照计算价格方法的差异,工程合同常用分类如下。1.总价合同。总价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两种形式。[3](1)固定总价合同是指根据投标时双方同意的价格由乙方进行一次性承包到位,稳定不变,不再受外界条件、工程量增减的影响。竣工后,甲方支付合同规定的所有工程款,不论实际成本的多少。在此类合同中,承包方担负所有的风险,所以,一般而言,总体报价相对较高。主要适用于下列情形当中:一是预计在工程具体实施过程中,受外界条件影响较小、项目建设条件比较平稳的工作量较小、期限较短的工程;二是工程结构较简单,对技术的要求不高,所承担的风险较小;三是合同双方所获得的权利和应该履行的职责十分清楚,条款完备。(2)可调值总价合同。其主要适用以下情形,一是工期较长;二是市场上价格因素对总体造价影响。2.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承包商按工程量报价单内分项工作内容填报单价,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所报单价计算工程款的合同。[4]单价合同一般多适用于施工技术要求高、建设过程变化影响因素多、工程期限较长的、规模较大的项目,或者设计尚未完善,业主为缩短建设周期,立即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3.成本加酬金合同。顾名思义,此类合同将实际的工程费用一分为二,其一是直接成本费;另一个则是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乙方即施工方应获得的报酬,以比例的形式规定酬金。该工程的适用范围:一是在时效上要求非常高,必须马上进行而没有时间编制详细计划的工程,如紧急突发工程等;二是新型的工程项目,涉及新型技术的应用;三是风险特别大的项目。
(二)合同范本
随着工程管理的规范发展,合同范本为满足实际需要也必然不断完善,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1999版(GF—1999—0201)和2013版(GF—2013—0201)。合同范本分为协议书、通用和专用条款以及附件四部分。合同范本为建筑工程领域规范合同文本。与1999版相比,2013版格式合同更加的完备具体:其一增加了八项制度,如双向担保、缺陷责任期等制度,对工程的调价、赔偿、保险等全方面作了规定;其二对结构进行了调整,体系完善,权责明确;其三完善了价格类型;最后加强了引导,权益平衡。不管在法律的适应性和市场需求的满足上,都有了极大的提高,合同内容更加详细严谨,对1999版合同范本在实行过程中发现的不足予以弥补,使其更为符合建筑领域行业的实际情况,也为建立完善有序的市场秩序做出了贡献。除此之外,在维修工程领域,还有其他合同文本,如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安徽省建设厅制定的《安徽省小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WF21-2001-12)。
三、高校维修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合同管理,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其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始终,主要包括合同的订立、履约、变更、争议等方面管理内容。
(一)经济合同订立处理流程
学校维修工程经济合同的订立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一系列审批程序审核通过后才能够订立,具体流程如图1所示:以SZ学院具体的维修工程项目———SZ学院东校区电力线路改造等项目为例,该合同承包方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经过国资、财务、监审、后勤管理处等部门会签并提出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进行审批,经法人代表授权后进行签订。经济合同的订立,是一个十分严谨的过程,必须认真对待,仔细研究分析合同的相关条款,避免出现漏洞,引起合同纠纷,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履约管理
1.履约管理的定义。在工程合同签订完成后,不代表合同管理工作的结束,恰恰相反,而是进入到关键的履约管理阶段,只有经过这一过程,才能更好地达成工程项目的目标。合同履约,是整个交易环节的核心,是合同双方依据合同条款履行应当承担的责任获取相应权利的手段。合同履约管理就是为了顺利实现合同交易目的,对合同履约阶段的工作进行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5]2.履约管理的合同控制。合同控制是指双方通过对整个合同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比、引导和纠正来实现合同管理目标的一系列管理活动。[6](P39)在实际过程中,合同双方都会通过一些措施来保证履约管理的顺利进行,以保证各自的权益,具体措施如下:仔细地研究合同内容,提前制定详细计划,实时的跟踪准备工作和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加强各部门间相互的协调与配合。在合同履约管理的过程中,要注意广泛地收集各方面相关的资料信息,如施工进度、市场上各种材料的价格、工程量完成情况、主材质量、工程质量控制等。
(三)变更管理
从一般情况上说,变更指的是合同文本的内容发生增减或者其他的变化。导致变更的原因很多,如进度的变化、工程量的增减。变更类型主要为: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工程内容变更、施工工艺变更等情况。所有的工程项目在变更管理中,不管是工程内容还是工程量条款的变更影响因素主要为费用问题,要加强造价控制,双方在合同中应就变更相关事宜提前做出明确说明。
(四)争议管理
所谓的争议就是指合同纠纷,是指合同从开始生效到结束全过程中,因为某一动作而产生的争论。1.争议产生的原因。(1)主观成因。合同的订立双方对于合同的履行产生了一些理解上的偏差。(2)客观成因。在履行过程中,遇到外界环境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存在争议。2.争议的解决方式。(1)协商。在2013版格式合同中阐述为和解,即双方在和平友善的基础上,经过协调商量解决争议。(2)调解。如果经协商无法解决问题,则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如法庭等机构。(3)争议评审。双方主体可以利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内容通过争议评审来解决。(4)仲裁或诉讼。双方主体无法进行协商,并且调解没有效果的,可以根据仲裁条款或者相互约定的协议向相关部门提出仲裁申请,反之,可以向法院等机关寻求司法解决。
四、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一)维修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合同及其管理关系着高校维修工程能否顺利地进行,因而必须加强对其重视程度。在工程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如不重视合同管理或合同管理水平不高将影响维修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性。存在问题主要如下:1.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1981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到1999年废止,颁布《合同法》,对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起了一定的作用。[7]对于现在的建筑工程行业领域而言,对涉及利用合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所规定之外,其他相关法律监督市场和合同违法行为界定存在一定程度缺失。同时,很多单位都没有形成一个系统的完善的合同管理过程,合同的订立、履行、中止、变更、终止等程序不太规范科学。2.缺乏专业性人才,合同意识淡薄,重订立而轻执行。合同管理本身就要求主导者拥有专业的技术基础,还必须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具备统筹全局的能力,很多单位是相关职能部门人员而不是专业人员对合同进行管理。不仅如此,部分管理人员合同意识淡薄,把合同仅视为一道程序,一经订立后,就束之高阁,未进行合同交底,对后期的履约管理缺乏重视。3.合同文本存在缺陷,内容不够严谨,文档整理归档不及时。部分单位的维修工程合同文本没有使用规范文本,部分合同存在缺陷,如文字不严谨,条款不完整,职责不明确,对违约行为、变更等没有行之有效的规定,除此之外,还存在合同文本本身用语不当、用词矛盾和错误等不严谨行为。同时对于签订后的合同不重视,未能及时的整理归档。
(二)高校维修工程合同管理流程中注意事项
高校维修工程合同在管理层面还存在一些需要完善和解决的问题,按照合同管理的流程来说,主要在以下方面须加以注意:首先,在合同立项前做好立项筛查,多方论证,签订规范合理完整合同。其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注重合同的约束性,强调每个合同环节的法律责任的落实。再次,在合同履行时如遇到问题,要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如有未涉及事宜,注意事后的补救,注重对合同管理流程中的法律风险控制,提高合同索赔意识。最后,合同履行完毕后要注意合同档案的完备,及时把合同、相关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等资料完整归档到高校档案专门管理单位。
(三)加强维修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1.完善管理体系与制度,加强合同管理建设。合同管理的核心在于相关法律,建议对现有合同管理法律法规予以完善,建设更为完善合理的合同管理体系与制度。高校维修工程管理部门在合同的订立、履约、变更等环节要加以重视,与此同时,合同资料的管理归档,以及相关的监督工作都必须加强力度。合同管理要贯穿维修工程的始终,加强控制,保证项目的良好有序进行,提升维修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同时,有效地避免索赔和纠纷带来的损失,降低成本,维护权益。2.强化合同的权威性,提升人员素质。合同一经订立就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是维修工程施工、管理、质量保修的重要依据。因此高校维修管理部门要根据高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经济合同相关规章制度,合同签订时要严格按程序进行会签、审批。维修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提高专业素质,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合同管理意识,按合同进行管理。同时合同管理及执行离不开承包方项目经理的参与,要加强对承包方重要岗位人员约束和要求,使其严格履行合同,参与到合同管理全过程,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从而更好的推进维修工程建设。3.应用规范化合同文本,签订符合高校特色的合同条款。为了管理的规范性及对合同双方的约束力,建议高校选用格式化合同文本。由于维修工程项目的多样性,所选取的合同类型也不尽相同,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签订符合自身特色的维修工程合同条款,如SZ学院一直注重实事求是,根据高校自身情况,应用符合高校特色的合同文本。如金额较小的选用小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文本,金额较大的选用2013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对于期限较长、成本较大的维修工程项目签订固定总价或者可调总价合同。如SZ学院工科楼报告厅装修工程,合同采用可调总价合同。SZ学院东校区电力线路改造等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签订的是2013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专用条款中,合同对工期延误、质量保证等各种违约责任做了详细的规定,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全方位规定,内容完备,各方责任规定明确,对索赔和变更管理同样进行了相关约定。4.对合同资料整理归档,加强讯息沟通。合同文本及相关文件材料都属于法律文件,及时整理归档到高校档案管理部门,做好合同的归档和存档工作,有利于项目的完整及查验,工程项目还会涉及到质量保修,如项目竣工验收后在质保期内遇到此类问题要依据合同来解决问题。与此同时,加强项目合同管理,必须加大合同管理共享力度,加强各部门间讯息的交流沟通,采取及时有效的管理手段,以进一步提高项目合同管理水平。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在整个项目的进程中其均有所涉及,因此要强化合同地位的重要性,合同签订前要严把关、多协商,合同签订时要规范、按程序办理,合同签订后要强调合同的权威性,严格按合同条款进行合同管理,合同要及时归档,从而推进维修工程规范化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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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工程项目的运转都是在合同的框架下进行的。一个工程项目运转的正常与否和合同管理的好坏有着直接的关系。合同管理的好,能够对项目的有序开展起决定性的作用,因为项目参与各方都是根据合同来执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合同管理。
2.合同管理的总体框架安排
在一个工程项目还处于启动阶段时,业主单位就应该对项目合同的总体框架作出安排。合同的总体框架包括模式、内容和时间三个维度。模式维度是指对承建单位特别是总包单位采取什么样的承包合同模式,有设计施工一体化模式,有施工和设计分开的模式等。内容维度是指总承包合同、监理合同、专业施工分包合同、设计合同和专业咨询公司合同等。时间维度是指各个合同的有效期时间。
3.项目前期的合同管理
项目的前期,即建设用地购买和设计概要起草阶段。此阶段是整个项目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时期,因为合同的起草、谈判和签定主要是在此阶段完成。业主单位在此阶段应运用目标管理法,从能实现项目具体目标的角度出发来起草合同并进行协商谈判。合同内容要详尽,能覆盖实现主业单位所有的项目目标;合同内容要明确,特别是一些工程技术细节和具体数字要求,不留模糊条款和争端隐患。在为合同的签定而进行的协商谈判中,业主单位要能够在非原则问题上进行适当灵活的妥协,从而稳步推进合同的尽早签定。对一些深奥的法律术语,业主单位内部不能明确理解的,必须咨询外部工程专业领域的律师。
目前项目建设的土地购买合同往往会需要谈判很长时间;但作为购买方,必须有足够的耐心和卖方谈判,因为土地款在总成本中占很大比例;而且土地合同中的技术要求对项目的设计施工开展有非常大的影响。比如项目控制性规划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化率等对建筑本身的设计和效益产生直接的影响。作为前期辅技术支持,项目建设地块的地勘、环境评估等合同须同时执行,且要作为土地购买的前置合同。这些辅的技术调查,也是项目可行性调查的一部分。
如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总包合同模式,就必须在合同中详细说明设计与施工的要求,特别是设计要求,因为没有设计与施工合同分开模式中的二次纠错功能,发包方如果对设计要求不详尽,承包方就会有意、无意地利用设计要求漏洞设计出与发包方预期不一致的结果,从而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但设计施工一体化合同模式对缩短项目周期有着明显的效果,且业主将大量风险转移到承包方。
在合同的签定过程中,业主单位不能一味地利用业主身份优势压低承包单位的合同签约总价,要给予承包单位合理利润。因为合同总价与承包单位的合同责任履行有密切联系;不合理的低合同总价必然导致承包单位合同执行的低质量。
4.项目中期的合同管理
项目的中期,即项目的设计施工阶段。因为到此阶段时,项目的主要合同都已经签定。业主单位在此阶段应大量运用各种过程管理的方法来管理合同,如样板管理、精益管理、旁站管理和PDCA循环管理等;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照合同、执行合同。按照合同中的约定,要求设计与施工承包单位设计施工出符合合同要求、符合国家各项规范规定的建筑。
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的执行要素是项目的进度、质量和费用三大方面。对合同的进度规定,必须执行施工关键节点和时间关键节点控制。如建筑出地面、结构封顶、通电、机电调试等施工关键节点;年、月、周等时间关键节点。合同质量要求主要是各施工过程和成果符合各项施工规范的技术要求;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施工必须在分步分项施工验收中予以整改。费用控制就是对进度款和变更费用的审核;根据合同中的规定,对进度款按时足额发放,以保证工程正常开展得到有力的资金支持。
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措施应采用合同条款、经济措施、技术措施和承包单位履约行为四结合的方法。经济措施是指应用工程款对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等方面进行奖惩。技术措施是指应用具体的工程技术规范来检查核对工程质量。承包单位履约行为是指承包单位执行合同的具体行为,即具体的工程设计与施工工作。这四个方面的措施必须结合起来运用才能起到良好的预期效果。没有合同条款的规定,对承包单位的硬性约束无从谈起;没有经济措施的威慑,本着利益而来的承包单位对于业主方的指令视而不见;没有工程规范明文的要求,承包单位的设计与施工就会极易因无法可依而偷工减料;没有承包单位的工程设计与施工的具体工作,合同管理只是纸上谈兵。
项目中期的合同管理一个易被忽视的方面,就是业主单位应根据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项目内外环境变化,及时与有关合同签定方进行协商,对既定合同进行增补和修改,以完善合同,减少异议。
5.项目后期的合同管理
项目的后期,即竣工验收和保修期。此阶段是合同管理中合同冲突的高发期,因为此阶段交织着工程验收、工程款结算、完工政府审批手续等诸多事项。合同双方对合同的不同理解也会在此阶段全部显现出来。业主方应着眼于项目能尽早完工后所带来的收益角度去管理此阶段的合同,着重于功能性合格验收与消防等主要的完工政府审批。对于合同双方的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谈判的方式予以解决。确因合同中规定不明确的地方,应该按照行业常规做法分清各自职责。
中图分类号:D92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发达国家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综述
第一、概述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是立下的一种约定,并且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来确定、更改、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市场经济存在的特点就是要公平并且有序地进行竞争,然竞争靠什么来规范呢?靠的是法规,因此,签定工程方面的合同是依照国家法律的,这种合同才具备竞争的规则。
关于工程合同的管理我们以下两个层次:首先是政府对相关工程合同在宏观上的管理,其次,是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工程师对合同的具体管理。
在很多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政府在工程合同的管理方面相当严格,具体由以下几个方面体现出来:首先,所有的工程合同是依照相关法规来制定,再者,就是编写合同的条件,必须符合相关条件,编制人具备一定的专业性而且合同要符合标准,其次,就是在合同执行方面要有专门机构来监督,监督合同的执行力,最后就是关于合同维护,无论是什么原因引发的合同争议,都需要有关部门进行争议的处理,如仲裁机构、调解机构或是法院,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制定法规
国家政府在制定法规的过程中,不管是合同的内容还是签定,包括合同争议的处理都做出明确规定,例如美国、日本等国家在工程合同的内容方面都做了很详细的规定。
第三、授权专业人士组织(学会)编制标准合同文件
政府在进行合同管理的时候必须采用的一项重要措施,此措施重点就是制定标准的合同条件,在国际上有很多合同都符合标准合同中的条件,这些条件多数都是由各方代表而且权威性比较高的人编制出来的,也必须是得到政府的认可的,工程执行时参与各方参照,通过长时间的实践,渐渐完善其合同内容。
第四、工程师对工程合同实施的管理
在很多发达国家或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工程师扮演的角色是管理工程合同,而且是合同管理的首要人物,也是比较专业的人员,在国际上实行的标准型的合同文本中,也明确规定了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的地位,一些有较多工作经验的工程师,扮演独立的第三方的角色,甚至比业主更科学有效的进行管理工程合同,对工程合同的有效履行起到很大的作用,也带来很大的利处。
二、工程中的合同管理应该注意的问题
第一、一般采用总包负责制度。对于规模比较大的工程来说,一般会用施工总包负责制度。如果我们按工程进行分解且时期较长的话,会给业主造成不少的烦恼。单从表面上来看,工程好像节约了不少投资,但实际并非如此,因为这样会导致太多的工作界面划分,这就需要业主做好各方面的调节工作,无形中就增加了很大的工作量,进而导致一种局面就是工作没人做,而有的工作是很多人在争抢着做,这些都是计划开始时没有想到的,也正是因为这些问题会给工程的进度带来很大的影响,最后的结果就是重新施工或是追加工程量。
第二、合同是单价的。相对于一些大型体育场来说,设计工作比较滞后,在一些没有施工图的建设项目中,采用合同外包的方式在施工单位方面是行不通的,施工单位会出现各种问题,如高报价格,或是先进去后讲价的方法,最终伤害的是业主的利益,所以,关于单价合同,工程量真正控制的是设计单位的施工图,只要设计控制好了,相应的最终结算也就控制好了。第三、关于使用工程保函。在很多欧洲国家对保函的作用十分重视,保函是施工单位提供的用来保证文件的,并且是由银行开具的,所以,在预付工程款的时候,施工方须提供保函,保函上的金额与预付的保持一致,但是,随着施工工程的开展,保函渐渐的被工程量结算而代替。
第四、注意施工带来的索赔。在一项工程的建设中,施工方与业主发生矛盾是不可避免的,占有有利位置的一般通常是业主,这也对业主提出出一个要求,就是具备较高的管理能力,这样在发生索赔的时候才能为自己争取到应得的利益。
三、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体系
合同管理的概念,就是在建设工程项目中使用的工程建设合同方面的管理。目前,我们国家的项目管理多数采用的是美国项目管理协会的管理体系,主要有以下几点重点研究: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费用管理及目标管理,人力管理、采购管理还有范围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主要是以上几个方面的管理。
第一、合同管理与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安全控制的关系无论是什么类型的合同,在质量上都须有明确的要求,在进度上及工程款的支付上都要提出要求,这就是工程目标。比如在有关工程承包的合同中,多数都会提出关于施工要达到的质量级别,还有工程进度的问题就是何时完工等,另外还有造价费用以及安全事故有无发生等问题。
在我们国家有关监理工程师考试的教材里,把工程师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分为以下几个层次:首先是控制,包括投资控制、质量控制以及进度控制等三方面,其次是管理,就是信息管理与合同管理,目前来看,控制应增加对安全方面的控制,只要参加工程建设的人员,都必须首先签定合同,把各方的责权利关系明确了,不管是哪一方,都是通过合同进行联系,这样才能保证项目与自身的利益能联系在一起,一切从合同的角度考虑,才能确保项目的成功。
在制定合同之前,业主们通常是经过招标投标找到合格价格、优良质量的合作商,经过双方谈判再确定双方的义务和权力。同时,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都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的各条款来执行,执行中如果存在矛盾,应积极主动与对方沟通,如果协调不成,就得通过索赔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二、在投资分解中通常是与EPS分解的结构保持一致的,如此,在分解软件中大家才能进一步了解实施的对象,还有在实施过程中应负责的具体内容。把以上所讲的合同的金额累计就可以得出工程的总投资指标,如果对以上讲的项目进行再次分解,那么就形成了工作分解结构,体育场建设公司的管理到达的就是这一级,只有这样才能便于工作完成的监控,也有利于投资目标的分析与实现,下面我们讨论一下关于工作分解结构的投资控制,这项工作是由施工总包单位及设计单位要做的工作,其次,多数的投资分解是必须和合同体系相匹配的相结合的,要求一定的适应性,并不仅仅是按照分部分项工程来分解,只有这样,才能将投资管理与工程项目的进度管理有效的结合起来。
在投资控制方面,P3E/C一般采用两种方式,第一种是从上到下的预算管理,第二种是从下到上的作用费用管理,总结工程在执行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我们既可以做前后多次的对比,也可以做平行的对比,还可以设置临界值,项目管理人员以及对工程实施的进度的掌握完全可以由计算机来掌控。
四、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信息化建设
最近的几年来,在管理流程方面的改进中,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也提供了不小的发展空间,对流程管理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在工程合同管理的流程分析中起到相互联系的作用,在管理流程的优化方面起到很大的作用,能够建立一套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工作流程是必须的,这对整个项目系统都是有利的,对系统中的任何一个过程进行系统、动态的管理都有很大的利处,在很大程度上保证工程施工正确决策以及预期的实施结果,最后保证的是合同管理目标的实现结果。
建设项目管理流程的实施完全基于管理流程的信息系统建设,流程创新的实施成功与否只是其中的一方面,用来支持项目管理流程的运作方法,另外,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置身于流程创新的变革环境中去,所以,这样面对的是整个思想管理的变革与创新,具有全面性,同时,一定要支持对整个过程的创新,另外,关于住处系统的开发人员以及项目管理者在运作方式中提出一个要求,就是提高高度,在技术与方法上要与管理思想紧紧的联系在一起,融为一体,所以,在以后的研究中更要加强对大型建设项目的优化工作,尤其是管理流程方面的信息系统的建设与优化方面的研究,做为今后重中之重的工作,这样才能对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起到相应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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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合同的依据是以招投标的文件内容为主,而招投标的文件内容又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来制定,说明两者是相互依存的关系。通常情况下,先有招投标活动,再有项目合同的制定与管理,也就是说,招投标活动不仅是发生在合同管理之前,也是合同签订前必要的步骤,更是合同管理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1]。同时,无论是投标方还是招标方,都想以最低的成本来获取最高的效益,因此,双方均对具有竞争性的条款极为看重。可以说,招投标活动不仅是一次市场交易,更是一场关于利益的博弈。另外,招标、投标及合同三者的关系极为密切,且极具逻辑性(只有在招投标文件得到有效的整合与规范之后,才能产生合同);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只有双方达成了统一意见后,才能签订施工合同,但值得注意的是,双方签订的合同并非仅仅只是一个简单的承诺,而是具有较强的法律性;其内容的制定与相关的明细也是参照了相关法律内容才得以规范化,因此,双方的合理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同时,合同管理是具有全面性的系统化管理活动,也是一个确定、运行、解除合同关系等活动的动态过程。因此,需要相关管理人员与机构的共同参与,并在此过程中积极运用科学、正确、合理的方式进行有效管理,从而促使预期合同与自己的意愿达成一致结果。
二、合同管理在招投标阶段普遍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关于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与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已逐渐被人们所熟知并加以重视,且国家陆续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对该行业进行了规整,也进一步说明了这一点。但有调查结果显示,合同管理在招投标阶段仍旧存在一系列问题[2],如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相关机制不够完善、招标文件内容达不到规范化的标准、招标与工程合同的管理相背离等,具体如下:1.招投标的相关机制不够完善。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在建设工程领域的招投标阶段已经逐渐形成了招标投标流程的监控、工程合同的登记与备案等完整性制度,且在实践的过程中也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了严格制止,从而对招投标合法行为的规范化产生了积极性的影响。但经过调查发现,在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过程中,仍旧存在一些违规现象,如虚假招标、不科学评标、规避招标等,不仅为后续合同义务与责任的履行埋下了众多隐患,严重的还会引发各种法律纠纷事件,继而给招标人带来了巨大的损失。2.招标文件内容达不到规范化的标准。招标机构主要负责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内容的编制工作,但部分招标对建设项目的技术与相关内容并不了解,因此,在文件编制的时候,常常出现文件内容过于简单、内容的深度不够等情况,进而给招标和中标人在合同签订的时候带来一定的困难。另外,我们并不能保证招标机构的工作人员都具备较丰富的管理工程合同经验,也不能保证他们对相关法律知识都很熟悉,因此,当招标机构为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容易由于自身原因而给建设工程合同的更改与索赔造成巨大的风险。3.招标与工程合同的管理相互脱离。由于负责招标的工作人员没有及时有效地与合同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因此容易造成工作上的被动以及信息传递不完全或不流畅等情况。例如,招标负责人在其招标的文件中并未详细地对合同内的相关条例进行全面的描述,进而致使在合同制定的过程中出现双方难以协调的情况。又例如,建设工程所用的材料、价格与工程的质量及施工期限等均未制定统一标准,进而容易导致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现象频现,而情况严重的,还可能会给企业甚至国家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三、在招投标阶段,合同管理相关问题的解决措施
1.完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相关配套体系。首先,应对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文件体系进行有效的整合与协调,促使其内容更加规范化,且必须保证文件内容在国家法律所规定的范围之内,从而实现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管理机制能合理、正常的运行。同时,还需完善符合法律规范的招投标文件,防止政出多门或政策不一的现象[3]。其次,需清晰招投标的概念与内涵以及实践的细则,并完善相关配套法规,提高招标投标的可操作性,防止出现漏洞与分歧,进而促使招投标过程能更加具体化与科学化。另外,还可借助网络科技的优势,大力推广以电子网络为载体的招标投标平台,从而实现实时监管与后续检查的有效监督,进而避免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出现违规违法的行为。建立健全关于招投标的信用评价制度,贯彻落实相关违法记录的公告机制,严厉打击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的各种违规违法现象,并完善相关投诉制度,尽早发现关于违规违法的线索,进而促使招投标负责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2.推进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内容的规范化。投标结果与招标文件编制机构的工作人员编制能力的高低有莫大的关系,例如,机构的工作人员的编制能力较高,则投标的结果就越好,反之则越差。因此,必须对招标的文件编制工作及其编制的内容质量加以重视。通常情况下,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应包含投资方的相关资格证明,竣工、交货的具体时间以及技术的要求与规格等,且必须有章可循,详细说明招标方的价格与其价格计算的方式等,值得注意的是,在开标的时候必须当众进行,防止暗箱操作。3.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相互配合。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相互作用、相互依托的关系,因此,施工合同管理的相关人员需积极参加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的审查会签活动,及时掌握关于合同条款的相关资料,进而促使合同的操作性更强,并有利于施工合同的相关管理与审查。同时,招标负责人还需在合同审查的时候对合同签订与履行的相关影响因素及信息进行适当的提示与交底,进而避免招标的目的不能得到很好实现的情况。另外,招标负责人还需做好招标目的相关回访工作,并定期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从而为下次的招投标活动打下良好的基础。建设工程采取招投标的方式是为了能更好地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而招标与投标的活动过程是否成功,直接影响施工合同质量的好坏。因此,必须对招标与投标阶段的工程项目合同的管理加以重视[4]。另外,还需直面合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并积极采取一些可行性措施进行解决,只有这样,才能促使工程项目合同与招标文件及投标书之间一体化运作体系的形成。
作者:于凯丽 单位:河南昭源会计师事务所
参考文献:
[1]於超.浅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现状及解决对策[J].经营管理者,2014,(23):292.
1.引言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中的一种重要方法,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是经济手段法律化的形式之一。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同管理是指从制定招标投标文件、选定承包商开始到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直至终止的全过程的、系统的管理[1]。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可以维护业主和承包方的正当的合法权益,使合同双方愉快地履行各自的义务,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减少合同纠纷,促进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最终达到在合同工期内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的目标。因此,实行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整个建筑工程施工经营管理的核心与关键所在。
2.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施工合同管理贯穿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的全边程。在实际工作中,从合同的订立、履行,到合同的监督、检查等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2.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明确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少承、发包双方,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工程项目和自身的具体情况做逐条分析和认真订立。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由于施工合同中缺少约束彼此行为的条款,甲、乙双方各自为政,最终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2]。
2.2签订合同不严谨,条款不全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
2.3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2.4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建设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设工程,便委托给监理公司,而目前监理公司的机构设置不规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难胜任建设单位的委托;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由此可见,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比较普遍。合同管理不严,不仅导致合同纠纷、工程造价失控,而且对整个建筑市场将会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加强合同管理势在必行。
3.抓好合同签订工作,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要签订科学、规范的工程合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必须做到工程合同签订过程的程序化、规范化、合法化。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要根据各工程的特点,应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同时,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承包商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3]。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做到条款不漏项;标的物表达清楚、标的额计算准确;质量有标准,检验有方法;包装物、提(交)货或移交工程成品、运输方式和结算方式明确;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或赔偿金)计算方法准确;文字表达严谨,不使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词语[4]。具体应做好以下工作:
3.1工程和工作内容的完整性
业主的所有合同确定的工程或工作范围应能涵盖项目的所有工作,即只要完成各个合同,就可实现项目的总目标;承包商的各个分包合同与拟由自己完成的工程(或工作)一齐应能涵盖总承包责任。在工作内容上不应有缺陷或遗漏。在实际工程中,这种缺陷会带来设计的修改、新的附加工程、计划的修改、施工现场的停工,导致双方的争执。为避免这种现象业主应在招标前认真的进行总项目的系统分析,确定总项目的系统范围。系统地进行项目的结构分解,在详细项目结构分解的基础上列出合同的工程量表。实质上,将整个项目任务分解成几个独立的合同,每个合同中有完整的工程量表,这都是项目结构分解的结果。最后,进行项目任务(各个合同或各个承包单位,或项目单元)之间的界面分析。确定各个界面上的工作责任、成本、工期、质量的定义。工程实践证明,许多遗漏和缺陷常常都发生在界面上。
3.2技术上的协调
几个主合同之间设计标准的一致性,如土建、设备、材料、安装等应有统一的质量、技术标准和要求。各专业工程之间,如建筑、结构、水、电、通讯之间应有很好的协调。在建设项目中建筑师常常作为技术协调的中心。分包合同必须按照总承包合同的条件订立,全面反映总合同的相关内容。采购合同的技术要求必须符合承包合同中的技术规范。总包合同风险要反映在分包合同中,由相关的分包商承担。各合同所定义的专业工程之间应有明确的界面与合理的搭接。如供应合同与运输合同,土建合同和安装合同,安装合同和设备供应合同之间存在责任界面和搭接。界面上的工作容易遗漏,而产生争执。各合同只有在技术上协调,才能共同构成符合总目标的工程技术系统。
3.3时间上的协调
由各个合同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不仅要与项目计划(或总合同)的时间要求一致,而且它们之间时间上要协调,即各种工程合同形成一个有序的、有计划的实施过程。例如设计图纸供应与施工,设备、材料供应与运输,土建和安装施工,工程交付和运行等之间应合理搭配。每一个合同都定义了许多工程活动,形成各自的子网络。它们又一齐形成一个项目的总网络。常见的设计图纸拖延、材料设备供应脱节等都是这种不协调的表现。比如某工程,主体结构工程施工尚未开始,而电梯设备已提前到货,要在现场停放一年才能安装,这不仅占用大量资金,占用现场场地,增加保管费,而且超过设备的保修期。由此可见,签订各份合同要有统一的时间安排。要解决这种协调的一个比较简单的手段是在一张横道图或网络图上标出相关合同所定义的里程碑事件和它们的逻辑关系。这样便于计划、协调和控制。
4.发挥工程监理作用,确保合同履行到位
工程监理对施工承包合同管理的主要目的是约束业主与承包双方遵守合同规则,避免双方责任的分歧以及不严格执行合同而造成经济损失,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实现。
4.1监理开工令
监理方开工令是工程正式开工、合同正式实施的标志[5]。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工期一般都是以“日历天”计算,而合同中其他日期、包括分期分批的供图、单项工程的完工以及工程的验收竣工日期都以开工令之日为起点。所以,在监理方开工令以后,承包方应迅速地、不拖延地开始施工,包括人员的到场、现场条件的准备、施工机械设备和物资的转运等。对于业主和监理方来说,为了保证承包方能及早进入工地开始施工,应按合同文件的要求,为承包方的进场准备好必要的条件,包括完成合同文件上规定的道路、桥梁、电力、为承包方准备的住房、施工现场的征地和移民等各项工作。
4.2施工过程中,相关监理指令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要适时合理地签发停工警告、停工令和复工令。停工警告是指由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由于承包方拒不执行监理通知或者工程施工出现严重、安全、环保隐患,如继续施工将出现严重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或其他严重损失时,强制承包方迅速采取处理措施的警告性文件。
4.2.1监理停工令。停工令是指由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由于承包方严重违反规程规范和合同要求,已经出现重大质量、安全、环保,或者如果继续施工将对本工程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时,勒令承包方停工整顿或进行事故处理的指令性文件。由于其他原因,如地质条件已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意外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施工,研究处理措施时,监理工程师可下达停工令。
4.2.2监理复工令。复工令是指由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承包方在接到停工令后,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认真处理并达到要求,书面递交复工申请后,同意承包方继续进行正常施工的指令性文件。
4.3正确地、公正地处理合同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分担总量,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工程建设施工期有长有短,施工条件千差万别,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未知因素也较多,因此,风险相对较大。当遇到这些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没有明确载明应当由谁承担的风险,并已造成损失时,虽然各方都有责任,但往往都把风险推向对方。这时监理工程师应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公平合理地妥善处理。一般来说,在判断承担风险的责任方面,应以最易克服或解决这些风险的一方承担更多的责任。
5.做好合同管理的后续工作
5.1处理合同纠纷、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因为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6]。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5.2 加强合同后评估工作
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对合同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它可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影响工程造价的不确定因素可分为可预见和不可预见因素,可预见不确定因素应作为普遍性问题,不可预见不确定因素作为可追溯事件加以标识,通过合同后评估加以鉴别,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参考文献:
[1]勇,试论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J],经济师,2002,(9).
[2]卢谦,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J],建筑经济,2001,(6).
[3]吴秋菊,姜金剑, 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及对策[J], 德州学院学报, 2002,(12).
一、引言
水利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工程各参与方,包括发包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依据合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等,对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及监督,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施工合同纠纷。防止违约行为,保障合同按约定履行实现合同目标的一系列活动。当前,随着整顿、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工作的不断推进,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日趋明显。在此,本文就水利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展开探讨,以供参考。
二、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的任务
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的三大任务,即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
(一)投资控制
合同管理中的投资造价控制则要求对开发项目中的各项费用加强监督与管理,同时还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制定工程计量与支付程序,使工程各项费的支出都有明确的规则可以遵循。
(二)进度控制
进度控制则要求发包人接到承包人提交的水利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后,对进度计划进行认真的审核,检查计划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合同的工期规定。水利工程的进度控制,主要用于工程建设内容、工作程序、各个阶段的工作安排及合同中规定的目标的进展情况,还有资源优化分配数量和详细的进度控制方案的编制。
(三)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要求运用科学管理方法和质量保证措施,严格约束承包方按照图纸和技术规范中写明的的各项指标、精度、要求进行科学施工,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三、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的条文内容不完备
虽然招投标法颁布了多年,但是在一些地方,工程的招投标仍然不够规范,有的招投标形式相当的简单,邀约及承诺不能构成合同签定的依据。甚至于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根本不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合同范本,而使用双方私下制定的合同,致使合同的可预见性较差,有的合同条款不够严密、有歧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常产生不必要的争执,导致双方需要经常的进行协商,进行变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
(二)合同不能正常履行
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无论是哪一方,只要应提供的材料未能按时提供,或者由于某些原因市场缺货,都会造成工程不能按照进度施工,延误工期。另外,一些防洪工程,由于工期非常短,时效性特别强,如果不能按时完工,会对当地的防汛救灾造成非常大的被动,导致出现很大的损失。
(三)工程风险防范意识需要加强
水利工程具有投资大、工期长等特殊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会因环境、 技术措施的改变等都会给工程带来较大的风险。承包商取得招标文件后,没有进行深入研究和全面的分析,没有正确理解招标文件,致使签定的施工合同不尽完善等,这些都会给合同管理造成隐患。
(四)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有待于提高
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不仅涉及到水利工程技术知识,而且还涉及到法学、经济学和管理科学等专业学科。合同管理工作是这些知识的有机的结合、综合的运用。目前水利工程项目中,合同管理人员多是搞水利工程技术出身,从来时间较短,缺乏必要的法学、经济学等相关知识,不能得心应手地工作。
四、加强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水利工程涉及勘测设计、工程建设、科学实验、咨询等方方面面,合同种类繁多数量较大,建立合理清晰的合同管理台账尤为重要。建立合同管理台账,首先要全面了解合同的基本内容、合同管理要点,执行程序,进行分类,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所有信息全部记录在案,如合同的基本概况、开工、竣工日期、合同造价、支付方式、结算要求,质量标准、工程变更、隐蔽工程、现场签证、材料设备供货、合同变更、多方来往信函等事项,用表格的形式动态地记录下来。通过工程合同管理台账,可随时掌握合同的执行情况,可随时掌握整个工程概算执行情况,从而为工程控制提供实时资料。
(二)增强法律观念,依法进行合同管理
我国建设行业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备,尤其是《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行各业也根据国家法律制定了有关条例。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条文的释疑等内容,应作出明确具体的解释,防止出现歧义,增强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三)必须使用国家的示范合同文本
“四制”改革后,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经过一定时期的运行,已形成了自身的建设合同范本。使用合同范本,有助于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防止在具体条款上出现歧义,防止合同缺项、漏项和不平等条款的出现,增强了合同的严密性,因此应积极推广使用。
(四)严格抓好工程变更和索赔工作
合同变更是索赔的重要依据。因此应严格执行变更工程监理程序,认真做好变更设计的审核工作,对每一项变更进行可行性分析,防止由此而引起的索赔。工程变更和索赔是项目合同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在管理的过程中应做到:1)成立变更和索赔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范围;2)注重变更和索赔基础工作,做好原始记录、保管好原始签证资料;3)变更和索赔的理由应符合客观实际、充分可靠,应以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合同和业主下发的相关管理办法为准;4)必须按变更和索赔时限、程序等提出变更和索赔意向;5)应制定变更和索赔奖励处罚制度。
(五)认真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
合同一旦正式签订,双方就要全面地、实际地履行合同规定的条款,这不仅是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也是当事人双方全面地、实际履行合同中的约定的义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应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并建立完善的合同检查考核制度,对承包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所出现的偏差,应认真进行分析、纠正,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办理工程报建手续、不得组织招投标、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等,以确保合同全面履行。
(六)增强合同风险防范意识
水利工程项目投资大、工期长,对自然环境的依赖度大、地质情况复杂等特点,在施工过程中不可预见的因素较多,存在着诸多风险如果不加以防范,很可能会威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须增强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即:一是要认真分析合同条款,看合同条款中有没有潜在风险,合同中变更、索赔条款等是否合理;二是对风险的界定要有超前意识,要充分考虑在施工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并要注意对方转嫁的风险,避免不应由自己承担的风险;三是要防范工程变更的风险;四是项目管理人员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如《合同法》、《招标投标法》、《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等,并具体落实到工程合同管理中去,以期不断提高自身防范风险的能力。另外,还应与保险管理部门协商,开发险种,分类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行工程保险制度,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的方式,将部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以保障合同的实施行为。
(七)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