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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消防队演练总结大全11篇

时间:2022-05-01 02:28:18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志愿消防队演练总结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志愿消防队演练总结

篇(1)

中图分类号:TD75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 (2010)27-0120-02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的步伐越来越快,对新的城区而言,由于消防设计、消防法规的不断健全,整体的城区规划、建筑自身在结构上的消防设计和配备的消防设施基本都能满足正常的防火功能需求,然而,对于那些有着光荣历史、布满历史痕迹的老城区、老建筑而言,防火工作已经成为燃眉之急。其存在的火灾隐患主要有以下三大项:

1建筑结构的天然局限性

老城区的房屋基本建于20世纪中期,大多是木质或者砖混结构,房屋排列紧密,道路狭窄,经过岁月的洗礼,各种设施更是愈加老化。包括电路电器、供水系统等,建筑本身更是存在着先天性的结构问题,大多不符合现行的消防规范。由此带来的是无法改变已形成的隐患,比如安全出口缺少,一旦发生火灾逃生困难;比如道路狭窄,发生火灾后消防车无法接近达到有利救援条件;比如人员密集,发生火灾会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

2建筑使用性质的矛盾转变

伴随着商业化发展的急速进程,个体经营群体日益庞大,老城区的房子也随之多数演变成商业门市出租,即便是原本用于住宅的房间,也改为旅馆、作坊、商店、仓库等。从商业发展以及对老城区的市民本身而言,多方位的经营是有着极大益处的,多数老城区下岗职工都有了经济来源,而且也方便了居民的生活需要。然而,从火灾防控的角度来看,这种做法却更加重了此地区的火灾危险性。大面积的个体经营,使得老城区人员更加密集,各类易燃可燃材料更加积聚,用火用电情况更加复杂,带来了巨大的消防安全隐患,直接影响到老城区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3开放式社区管理弊端

几乎所有的老城区都是开放式小区,没有专门的物业管理,也没有对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机构,同时,由于居住人员较为复杂,很难保证居民的消防意识和素养能达到较高的水平。这会增加发生火灾危险的几率,比如小孩在街道上玩火、吸烟的人群没有远离可燃物、电路电器老化没有及时更新等。

由此,我们不得不对老城区的消防工作投入更多的关注,通过监督检查工作中对于老城区消防状况的了解以及对某些地区此类区域的优秀消防管理经验的借鉴,笔者对于开展老城区火灾防控工作总结四个要点:

3.1 政府及多部门协作,加强老城区公共消防设施的改造和更新

首先可以增加室外消火栓的设置,室外消火栓是设置在建筑物外面消防给水管网上的供水设施,主要供消防车从市政给水管网或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取水实施灭火,也可以直接连接水带、水枪出水灭火,是扑救火灾的重要消防设施,增加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就是增加消防队的灭火力量。每个社区要设置公共消防器材的配置点,并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

另一方面,要加强区域负责灭火救援的消防队的器材更新,只有注入强大的设备支持,才能提高各种险情下消防队员的灭火救援能力,让消防队员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潜能。例如在欧美国家,他们的消防部门就配备有地震专用救助车、特殊化学车、无人喷水车、高空喷水车、远距离大量送水装备车、照明电源车等具有各种特殊功能的救助车辆,并配有图像探测机、红外线探测仪、声音探测机、夜视仪、生命探测仪等各种高科技救助器材。这些强大的高科技设备与器材在灭火工作均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3.2加大消防监督监管力度,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是对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的最大促进力量。我们的消防监督检查人员,一定要坚持热情服务、严格执法,能通过各方面协调整改的火灾隐患一定要坚决整改。特别是房屋装修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控制使用可燃材料。由于贪图方便和便宜,很多老城区的建筑在重新装修时都使用聚氨酯夹心彩钢板,这种材料燃烧后毒性巨大而且难以扑灭。当然,这其实也是发展中国家存在的难题,美国人搞装修,不允许采用可燃建材。他们不干这种花钱买隐患的事情,他们每装修一次就要使建筑的防火功能提高一步。从美国的白宫到普通的公寓都禁止采用可燃性材料装修。室内家具陈设,包括沙发、床具、窗帘、地毯等,都必须是阻燃的。美国洛杉矶市一位消防队长告诫民众说:家里摆设一套用可燃性泡沫海绵作衬垫的沙发,就如同放置了一个潜在的毒气弹。在万一发生火灾时,它所产生的烟雾和毒气,足以使主人中毒身亡。美国法律规定:老人和孩子的床具、衣饰必须是阻燃的,养老院、幼儿园里的被褥、衣服、家具等也必须是阻燃的。

3.3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营造消防宣传良好氛围

防火工作的落实和完善,需要最终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其实每个人都重视自身的生命安全,都愿意有一个良好的居住生活环境。之所以还有很多人不去按照规范行为,是因为他们还不清楚要怎么去做。所以,消防教育培训以及消防宣传的广泛开展必须不遗余力的进行。针对老城区的特点,可以联合居委会等相关部门,走街串巷巡逻的机会,上门宣传消防知识和检查消防安全隐患,定期组织对消防安全知识、逃生自救知识的学习和演练,在社区里悬挂宣传海报、发放防火知识小册子、制作卡通消防宣传墙体、组织居民观看火灾案例以及影片,通过多种方式从老人到孩子都积极参与进来,形成良好的消防知识学习氛围。如果有人闻到燃烧所致的焦糊味,会去邻居家询问,发现蚊香掉到棉花胎上,能及时扑灭着火的棉胎。如果有人发现孩子危险的玩鞭炮行为,他能上前劝阻。如果居民生煤球炉子,他能提醒不要在家里生火,拿到室外空旷的地方。老城区的居民有了真正的消防安全意识,才弥补了消防设施的不足,保护社区的消防安全。

3.4建立多种形式的灭火救援队伍,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篇(2)

第二条县域内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应当遵守本规范。

第三条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消防安全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实施。

第五条农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第六条社会公民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扑救初起火灾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工作制度

第七条乡镇(街道)应当建立消防工作会议制度和消防安全考核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消防工作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第八条乡镇(街道)应当设立防火安全领导机构或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其职责是:

(一)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研究本地区消防工作和火灾情况,制定消防工作计划,督促火险隐患整改;

(二)根据不同季节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检查;

(三)组织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四)负责编制消防专项规划并组织落实,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五)负责制定消防安全公约。

(六)负责制定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第九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应当规范消防工作站的工作,设立专(兼)职防火安全员。消防工作站在乡镇政府(街道办)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本辖区内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并结合辖区内实际与各级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工作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指导村(社区)开展消防工作,组织开展村(社区)的消防安全检查或业务指导,每季度不少于1次;

2.检查村(社区)和本辖区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出租房的消防安全工作,每月检查单位不得少于总数的20%,每季度对辖区内的火灾形势和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分析,并向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办)做好书面汇报;

3.负责消防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全民消防意识和抗御火灾的能力,重大节日、重点季节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大规模宣传,深入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每季度至少1次;

4.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工作,全年组织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集中消防安全培训不少于1期;

5.积极当好乡镇(街道)参谋,指导村(社区)抓好消防规划,强化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6.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做好防火墙工程“四个能力”建设。

7.积极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三合一”、“二合一”、出租房等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8.积极配合协助火灾事故调查,认真完成上级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

9.抓好乡镇(街道)消防工作档案建设;

10.做好其他有关消防工作。

第十条行政村(社区)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设立消防安全员,健全工作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火灾扑救,建立消防工作档案。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乡镇(街道)的统一部署,维护本辖区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村民(社区)防火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

(三)协助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报告火灾隐患;

(四)协助有关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火灾扑救、火灾现场保护和火灾事故处理等工作;

(五)对村民(居民)住宅及村民(居民)用火、用电、用气等进行消防安全提示,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村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七)制定村(社区)消防专项规划,并抓好落实;

(八)村(社区)应当建立消防工作档案;

(九)做好其他有关消防工作。

第三章消防检查

第十一条全县各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本辖区内公民和各级组织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和有关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有关组织和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改正,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消防工作站要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消防工作落实

1.乡镇(街道)消防专项规划制定和落实情况;

2.消防工作站职责落实情况;

3.辖区内消防基础设施落实情况;

4.义务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工作开展情况;

5.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部署的消防工作开展情况;

6.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部署的消防工作工作落实情况,

7.村(社区)消防工作开展情况。

二、企事业单位检查

1.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是否符合标准;

2.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3.是否损坏或挪用消防设施、器材;

4.是否擅自停用或拆除消防设施、器材;

5.是否占用、堵塞或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6.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

7.是否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

8.是否占用防火间距情况;

9.违章搭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情况;

10.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情况;

11.消防规章制度建立和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12.检查“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情况和辖区内是否存在“三合一”和经营、住宿合一的“二合一”场所;

12.其他火灾隐患。

第十三条村(社区)和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小组每日应对村民住宅区进行防火巡查,包括以下内容:

1.室外消火栓、灭火器(每家每户配备)等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有无损坏、失效、遮挡、埋压、圈占情况;消防水池取水口是否被遮挡,水位是否正常;

2.消防安全标志、消防宣传标语和标牌是否完好;

3.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4.每家每户的电气线路是否配套到位,对用火用电的地方进行重点检查;

5.对鳏、寡、孤、独人员是否登记造册,援助措施是否落实;

6.对配备的装备器材每日进行检查是否随时能投入执勤战备,每周进行一次试车试泵,对检查和试车试泵情况登记造册;

7.检查“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情况和辖区内是否存在“三合一”和经营、住宿合一的“二合一”场所;

8.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四章档案建设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档案,全面规范消防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乡镇政府(街道办)消防工作档案,由消防工作站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成立消防领导组织的文件,有关消防工作的文件、消防工作会议记录、工作计划、总结等;

2.消防专项规划;

3.辖区内消防管理网络体系名册、“保消合一”专职消防队、村(社区)义务(志愿)消防队人员名册;

4.消防应急预案;

5.辖区企事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出租房、“三合一”和“二合”场所名册;

6.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7.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材料;

8.消防宣传、培训和灭火和疏散演练记录;

9.消防检查意见书、责令改正通知书、复查意见书和相关火灾隐患排查统计表等;

10.其他有关消防工作材料。

第十六条村(居委会)有关消防工作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驻本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名册;

(二)消防安全检查人员基本情况表;

(三)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包括检查记录表、整改通知书、复查意见书);

(四)村民(社区)防火公约;

(五)消防宣传、培训、演练活动记录;

(六)消防安全工作会议、计划及总结;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村(社区)义务消防队员名册;

(九)村(社区)消防工作管理网络体系人员名册;

(十)村(社区)消防规划及其他有关消防工作的材料。

第五章火灾预防

第十七条全面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抗御火灾的能力。

第十八条建立乡镇(街道)“保消合一”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装备,保障“保消合一”消防队工作经费。

第十九条村(社区)要建立义务(志愿)消防队,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定期开展演练,落实消防器材和装备的维护保养。

第二十条编制乡镇(街道)、村(社区)消防专项规划,并抓好规划的落实。

第二十一条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并加强维护保养。新建、改建自来水管网和道路建设时,应当按照规定配置消火栓。已有自来水管网但未配置消火栓的,对管网进行改造,并按照规定配置消火栓。加强对天然水源的保护,充分利用天然水源设置取水设施。

第二十二条每个村(社区)要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齐配足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纳入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对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进行治理,提高耐火等级,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消除火灾隐患。

第二十三条加强防火安全宣传教育,与辖区各村(社区)、规模企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各村(社区)与驻村企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适时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每年对各村(社区)落实消防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第二十四条全面加强对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出租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出租房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灯、逃生绳(三层以上配备)、逃生面罩。

建立出租房屋台帐,做到情况清,底数明。督促出租人(单位)和承租人(单位)签订房屋出租消防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消防安全责任。

第二十五条开展“三合一”企业的排查整治,严禁各企业在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合用。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确需合用的,应进行物理分割,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二十六条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设置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当设置在合理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第二十七条乡镇(街道)、村(社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规划和设计,并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资料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备案),经审核(备案)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在施工中不得擅自更改,未经审核(备案)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施工。

第二十八条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未经验收(备案)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九条乡镇(街道)、村(社区)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庆祝会、联欢会、文艺晚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主办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治安大队申报,经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三十一条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的,必须事先在公安消防机构的指导下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和消防通道。

第三十二条民宅及企业的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设纳入乡镇(街道)总体规划和村庄(社区)建设规划之中。

第三十三条中小学校有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的责任,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到教学大纲之中。

第六章灭火救援

第三十四条单位和个人在发现火灾时,有义务立即向公安消防队报警,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方便。

第三十五条各村(社区)要建立义务(志愿)消防队,乡镇(街道)建立“保消合一”专职消防队。划分工作职责,制定培训、训练计划,确定联络指挥方式。

发生火灾后,村(社区)必须立即组织义务(志愿)消防队迅速赶赴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第三十六条火灾扑灭后,乡镇政府(街道办)应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查明火灾事故原因、责任,核实火灾损失。广大村民(居民)应如实提供火灾事实的情况,接受事故调查。

第三十七条对参加扑救火灾有功者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因参加扑救火灾受伤、致残或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第七章奖惩

第三十八条公安派出所受公安消防机构的委托,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有权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或《省消防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制度,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外,对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视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报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各级防火人员有权制止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应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和派出所报告。对、的,追究责任给予处分;对构成犯罪的,报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乡镇政府(街道办)对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八章附则

篇(3)

按照中央、省、市和市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要求,努力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居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居民)群众共同防范”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结合“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把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新农村建设的范畴,纳入平安镇创建的重要内容。通过解决重点农村(居)电气隐患问题,农村(居)消防工作建立五个基本(基本组织、基本制度、基本设施、基本队伍、基本教育),使得全镇农村(居)消防软硬件都上一个新台阶。

二、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建设消防平安村(居)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周烈钢任组长,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周松岳,工贸副镇长姚泉高和武装部部长陈山君任副组长,李志芳、唐忠义、汪坚、袁树连、鲍文建、李根飞、郑小敏、袁自勤、李剑波、张一鸣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由李志芳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消防平安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各村(居)也要成立以村民委员会主任为组长,分管治保调解工作的同志兼任消防队长,落实相关志愿者及护林员为成员的实干班子。

三、活动时间与试点单位

我镇杜徐村确定为消防平安村(居)建设试点村,今年12月20日前完成试点工作,明年在镇全面推广。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农村(居)消防工作保障体系。按照属地原则,由各村(居)具体组织实施,抓好本村(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村委会(居)主任是本村(居)消防工作的责任人,成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每村要设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制定消防安全村规民约,实行消防安全联防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组建村(居)志愿消防队伍,参与消防宣传和火灾扑救;村属外口综管员、民防队员等要承担出租房消防安全监管的职责,村级电工要履行对农村住宅户内电气安全监管的职责。各村要加强消防平安建设必要的经费投入,确保消防平安建设工作强势推进。

(二)分门别类,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各村(居)要对“三合一”场所、人员聚集场所、“五小”(小旅馆、小饭店、小店铺、小休闲娱乐场所、小企业)场所及民房、出租房分别进行隐患排查,针对不同的场所进行相应的隐患整治。抓“大”,主要是对容易引起群死群伤的“三合一”场所、人员聚集场所和“五小”场所进行硬件设施上的规范,对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隐患整改。抓“多发”,主要是以新农村电气安全整治活动为契机,对民房和出租房从整个村庄的安全布置到每个住房的安全布置进行规范,制定相应制度。

(三)抓住重点,全面改善农村电气安全条件。彻底排查整治民房与出租房的电气产品质量、安装和使用,消除线路老化、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现象。在民房和连片出租房推广安装使用漏电保护装置和防火漏电电流动作报警器,民房每户安装漏电保护装置,连片出租房以一个单体建筑为一个单元,每个单元安装一个防火漏电电流动作报警器。供电部门负责确定电气老化标准和使用年限,核定电气容量,并提供技术支持和配合查处。在对室外线路进行整治的基础上,研究规范室内的电气安全,创新出台相应的职责制度。

(四)立足实际,逐步改善农村消防基础设施条件。在镇完成农村消防规划的基础上,各村要完成农村消防专项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内容落实。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内容是:(1)加强农村道路建设。在制定农村整治规划和建设规划时考虑消防车的通行要求,消防车通道宽度一般不小于3.5米,同时确保消防通道通畅。(2)加强农村消防水源建设。在村庄整治建设过程中,有自来水管网的村主要道路上要设置消防栓,配备消防器材;利用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的要设置消防车取水口和消防泵取水埠头;缺水的村要积极修建消防水池,确保消防用水,在主要道路上每个室外消火栓间距不超过300米,水池蓄水量不少于200立方,每个水池的保护半径不超过300米,对于单一形式不能满足整体消防水源要求的,可以多种形式并用。同时,实施“配灭火器”工程,各村对10户以上连片连户的出租房屋集居点配备公共灭火器。

(五)注重实战,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镇将配备一辆消防车和相关器材设备,建立由8-12人组成的专职消防队,队长由派出所分管副所长担任,并设专职副队长;各村应配备一台12马力以上的机动泵和相关器材装备,组建5人以上相对固定的志愿消防队,按要求建成志愿消防队的村市财政补助1万元。镇财政根据各村实际补助剩余部分50%;市级消防部门将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进行经常性的业务培训,并制定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在火灾接警出动、协同作战、组织指挥等方面制度,对其日常执勤战备、火灾现场处置等方面进行指导,逐步将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纳入110指挥中心火灾扑救调度的范围,不断提高其规范化水平和实战效能。

(六)广泛发动,积极开展农村(居)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结合“百日消防安全大宣传活动”,从现在开始至10月底,各村(居)和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在全镇范围内掀起消防宣传的,营造浓厚氛围。要组织深入村、居、学校、“场所”和企业进行广泛的消防知识宣传,并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外来人口群体的宣传,深入实施农村“七个一”(设置一幅消防温馨提示,举行一次灭火演练,讲解一次消防知识,举行一次消防宣传活动,发放一次消防知识宣传单,开展一次消防疏散逃生演练,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并建立档案)、居“六个一”(组织一次家庭灭火演练,进行一次消防知识讲座,送上一份消防宣传资料,设立一个消防咨询台,张贴一批消防宣传挂图,到消防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进行一次参观体验)、企业“五个一”(更新一次消防宣传栏和标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集中培训教育,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和消防法律法规考试,观看一部火灾案例教育片,开展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学校“七个一”(每个学校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疏散演习,开展一次消防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活动,设置一个固定消防宣传牌或宣传栏,开展一次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活动,组织师生参观一次消防站,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讲课辅导和技能培训,发出一份《消防安全》倡议书)、公众聚集场所“五个一”(设立一块消防安全警示牌,开展一次集中培训并组织员工观看一场消防安全教育录像片或参观消防站,每个员工排查一处火灾隐患并为本单位提一条消防安全建议,签订一份安全承诺书,填写一份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表)等活动,同时要在每个自然村、小区设置1条以上固定醒目宣传标语;学校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每学期不小于4个课时,增强消防教育趣味性、实效性;使广大居民和外来人口掌握“三懂三会”知识(懂本单位及住处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基本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同时,村(居)民委员会建立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室,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宣传器材与资料,结合村民(居民)从事生产、经营和生活的实际,通过通俗易懂、简单有效的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五、工作要求

篇(4)

一、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达标活动,2011年,60%以上社区达标,2012年底前,街道所有社区全部达标。在达标基础上,组织开展以“零火灾社区”为主要目标的消防安全先进社区创建工作。通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全街道各社区消防安全组织更加健全,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基本建立,公众消防安全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火灾群防群治能力明显提高。

二、创建标准

(一)消防组织机构健全。街道组建消防安全委员会,统筹指导本地区消防安全工作,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按照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2011年6月30日前,街道安监办增挂“消防办公室”牌子,作为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常设工作机构,明确1名干部负责消防工作,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具体负责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督促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加强检查、指导和考评。各社区落实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二)公共安全消防设施完善。推进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将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建设总规划,制定年度消防工作实施计划,保障经费投入,与道路、水源、通信等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加强室外消防水源补充、完善和维护保养,2011年10月20日前,保证完好率达95%以上。居民小区要设置消防器材集中存放点,配备消防水枪、水带、灭火器、消火栓扳手等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加强。各社区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加强值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今年10月20日前,各社区根据《市居民志愿消防队建设标准》建成志愿消防队伍。

(四)消防宣传培训富有成效。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本地文化、教育、普法文明创建等活动中,以社区消防宣传角和居民志愿消防队为阵地,充分发动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开展经常性的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和普及活动。结合“家庭消防安全计划”开展“远离火灾不受伤”等志愿服务项目,面向高层住宅住户、“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等开展“一对一”的消防志愿服务。深入推广运用家庭火灾智能救助系统,年内所有70岁以上独居老人家庭全部免费安装到位。6月30日前,每个社区的每栋住宅至少聘任1人担任志愿消防宣传员,建立宣传员名册,并完成对社区志愿消防队伍的培训,今年8月30日前,全面完成社区消防宣传角的建设。

(五)消防安全职责制度落实到位。街道和各社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法定职责,认真制订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台帐、档案。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以辖区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检查,制订灭火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多种形式的火灾应急演练。社区要加强与辖区内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沟通联络,并与之签订安全责任书,将相关责任落到实处。公安派出所要把消防安全巡查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巩固提升消防警务室和社区警务室消防工作水平。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召开消防安全专项工作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宣贯两个《标准》,部署达标创建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达标创建方案。

(二)试点推进阶段(6月11日至7月30日)。街道将在对照两个《标准》抓好本级创建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按照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选取1-2个社区进行试点,并于7月20日前完成试点工作。7月底前,街道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召开试点观摩会。

(三)全面展开阶段(8月1日至11月20日)。街道安委会、区消防大队和社区民警深入计划达标的社区,强化检查督导,全面推广试点经验,确保创建工作按计划取得实效。

(四)达标验收阶段(11月21日至12月30日)。11月下旬,街道和各计划达标社区对照达标创建考核细则(另行制订),开展自我评价,并按规定向区政府申报考核。12月中旬,区政府组织对申报考核的单位开展达标创建考评和验收:考核街道达标,且当年未发生亡人火灾(纵火等不可抗因素造成的火灾除外),命名为“市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先进街道”;考核社区达标,且当年未发生火灾(纵火等不可抗因素造成的火灾除外),命名为“市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先进社区”。

四、工作要求

篇(5)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要求,以落实“四项责任”、编织政府消防工作网,提高“四个能力”、编织单位自防自救网,夯实“四个基础”、编织社区农村防火网,提高“四个水平”、编织消防机构服务网为着力点,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实现全市各级政府消防安全责任机制更加健全、农村社区消防安全基础更加牢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高、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监管能力明显增强,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以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组织领导责任、安全监管责任、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责任、检查考评责任为抓手,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消防工作各项责任机制。

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统筹指挥协调全市“防火墙”工程的实施。各县(区)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并在2010年8月1日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动“防火墙”构筑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2.落实监管责任。认真履职尽责,按照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岗双责”的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法审核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理;要针对本地、本系统消防安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深入、及时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从严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公安消防机构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执法和灭火救援职责,及时排查消除火灾隐患,对重大火灾隐患要列入政府挂牌督办,及时整改治理。

3.落实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各级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消防经费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社区消防力量发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加强领导,强力推进。年内,编制完成全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各县(区)要在2011年内编制完成“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围绕加快推进城镇化步伐,着力解决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存在的突出消防安全问题,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改善城乡消防安全条件。

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各级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和政务督查的重要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目标、细化标准、严密措施,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逗硬检查、严格考评、落实奖惩,形成政府纵向检查、行业横向督查、消防部门随时抽查的全方位检查考评责任网络。

(二)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一般单位可结合实际,有重点地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2010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1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市公安消防机关要统一式样、统一内容、统一规格、统一标准,督促指导社会单位建立健全“四个能力”建设相关档案资料。

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领导和专(兼)职管理人员,确保单位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严格落实防火巡查检查制度,重点单位每日要进行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2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营业结束时要进行清查;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严格落实应急预案修订演练制度,重点单位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其他单位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严格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重点单位每年至少培训一次,公众聚集场所至少每半年培训一次,其他单位可适时组织培训。严格落实隐患整改制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能立即消除的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逐级上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资金和时限。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单位建立专职消防队,有保安队伍的单位要建立“保消合一”的消防队,其他单位要建立志愿消防队。各种形式的消防队要掌握和熟悉本单位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达到“熟悉预案、明确各自职责,熟悉消防设施设备、会扑灭火灾,熟悉逃生常识、会引导人员逃生”的要求,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火灾。

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单位的指导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教学和专业人员指导等方式,切实提高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使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达到“懂消防法律法规、会部署消防工作,懂消防设施设备、会查改火灾隐患,懂消防知识、会组织员工培训,懂火灾应急处置、会组织灭火演练”的“四懂四会”要求;消防控制值班人员要取得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达到“懂消防设施设备、会操作使用,懂火灾应急处置程序、会组织扑救火灾,懂消防安全常识、会检查隐患”的“三懂三会”要求;一般员工达到“懂灭火设备使用、会扑救初起火灾,懂自救逃生技能、会组织人员疏散”的“两懂两会”要求。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各级各部门要全面组织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设置板报或宣传栏,定期宣传消防知识。积极推进标识化管理工作,消防设施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

(三)夯实农村、城市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各级政府要以夯实基层消防机构建设、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工作群防群治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为基础,扎实深入推进农村、城市社区消防工作。2010年,全市农村、城市社区消防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完善;2011年,全市城市社区消防工作全部达标,85%的农村消防工作达标;2012年,农村消防工作全部达标,社会群防群治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1.夯实组织建设基础。农村、城市社区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2010年,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消防安全领导机构;鼓励经济基础较好的乡镇成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其他地区的乡镇依托综治办、安监办等机构,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2011年,各行政村、城市社区要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联合组织扑救;村庄实行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轮流值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检查。

2.夯实设施建设基础。各地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及时修编消防专业规划编制,确保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以及消防装备等基础设施与其他公共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加强对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完好有效。2010年至2011年,对具备给水管网条件的乡镇、村庄,要利用给水管道设置消火栓;不具备给水管网条件的,要利用河流、池库、水渠等水源,设置消防取水设施。2012年,各乡镇至少建立2个能全年安全使用的灭火加水点,配备1台运水车或器材车、1台手抬机动消防泵以及必要的水带水枪、破拆器材;各个行政村至少配备1台手抬机动消防泵以及必要的灭火器材。

3.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社区消防组织网络、经费保障和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培训、防火巡查、火灾预防警示等各项制度,将社区消防工作纳入创建“文明社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等评比内容,定期组织检查考评;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加强统筹规划,加大经费投入,解决制约农村消防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至少每半年要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村(居)民委员会每月要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冬春旱季、重大节假日、农业收获季节等重要时段要加大检查频率,并组织村民轮流巡防。公安派出所每季度要对辖区单位及村(居)民委员会进行一次消防监督抽查;结合社区警务改革,完善多功能社区警务室建设,将社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纳入社区民警的重要职责,督促责任区单位、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切实履行消防职责,组织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检查。

4.夯实队伍建设基础。全面实施“乡乡有消防队”工程,2011年,经济基础较好的乡镇要建立政府专(兼)职消防队,其他乡镇要依托公安派出所民警、乡镇干部、治安联防人员等组建乡镇志愿消防队;2012年,所有乡(镇)、村庄、社区要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伍。加强合同制消防员、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落实福利待遇、表彰奖励和伤残抚恤等政策措施。

(四)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1.持续整治火灾隐患。继续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和地下建筑等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火灾的单位和场所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消除一批消防安全突出隐患。

2.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各级公安、安监、建设、工商、质检、教育、民政、卫生、文体等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把建设消防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验收关,形成消防监管合力,坚决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的产生。

3.探索执法工作新模式。积极探索,搞好试点,推行合同制消防文员协助参与消防监督检查等消防监督执法新举措,有效缓解当前消防机构执法检查力量不足等突出问题。

4.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推行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职业资格证制度。培育和规范消防设施检测、电气防火检测、消防安全检测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培育发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开展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等内容。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8月上旬):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及时动员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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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背景

我们的世界由劳动来创造,因劳动而精彩,各行各业的劳动者都在默默付出,他们用“敬业”精神为我们服务,推动着社会的发展。其中包括那些用生命守护国家与人民的劳动者,像警察、医生、消防队员等等。一直以来,在学校和消防支队的多方努力与合作下,我校与海印南消防中队结成“手拉手”单位,多次邀请该中队的消防员为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开展消防演练活动,我校也常组织校内小义工去参观、探访消防员,学习逃生自护知识。5月份,结合劳动教育主题,为让队员能更深刻地感受消防员的付出,激发队员对消防员等劳动者的感激,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特开展本次活动。

少先队员策划思路

在我们心目中,消防员是很神秘的工作,消防车就像他们的百宝箱,在有很多。通过活动,让队员了解、真切感受消防员的付出、激发对消防员及劳动者的感激之情;认识常用的消防工具,掌握一定的消防自护技能;培养队员自主合作能力、勇于表现自我的意识。

活动主要内容、形式

环节一:队干会议定主题

(1)由中队长周彦菲组织召开全体中队委员、小队长会议,商量五月活动内容。

(2)各小队确定分头调查的目标,调查方法和手段。

(3)和消防队志愿辅导员叔叔联系,争取他们的支持。

(4)请家长义工协助带照相机,带领小队队员到消防中队参观。

环节二:组织全体队员参观海印南消防中队

(1)小队集合, 欢迎家长义工。

(2)明确参观目标,注意安全事项。

(3)先听海印南消防中队李叔叔介绍消防中队的情况。

(4)分小队参观消防车、准备室、学习室、生活区。

(5)活动小结,布置队员根据活动内容制作绘画、手抄报,整理活动照片等。

环节三:做好参观反馈,准备中队活动资料

(1)各小队整合材料,选择消防员工作、生活中的一个方面进行汇报。

(2)中队干部再次拜访海印南消防中队的志愿辅导员,确定活动中学习哪些消防知识和技能竞赛内容。

(3)文娱委员周洋搜集消防员救火视频、歌曲,学习委员梁嘉琪向学校申请消防器材等物品。

(4)修改完善活动计划,并进行分工。

(5)制作课件,准备主持稿。

环节四:邀请消防中队支援辅导员到学校参加中队活动

(1)各小队利用不同形式汇报参观消防中队的收获,表达对消防员职业的敬意。

(2)请消防员叔叔们给各小组介绍灭火器使用、穿防护服、带防毒面具、电锯的用途等知识,学习之后可获得知识印章。

(3)进行技能竞赛,检测队员学习效果,体验消防员工作的难度。竞赛完成可获技能章。

(4)合唱《光彩人生》,表达对消防队员的敬意。

(5)就如画面和歌词所描绘的,消防队叔叔们正是用自己的热血与汗水保护我们,让我们用庄严的队礼再次向叔叔们致敬吧!

(6)参观了消防中队后,队员们还利用课余时间为叔叔们制作了小礼物(为叔叔们送上满载我们心意的小礼物)。

(7)在本次活动,我们成功地完成了一个又一个争章的任务。有请消防队叔叔为争章达标的队员颁发“团结章”“友爱互助章”和“勇气章”。

(8)辅导员讲话:再次感谢咱们中队的四位志愿辅导员。对于队员们今天的表现,老师是由衷地赞赏!因为你们都和消防员叔叔一样爱劳动,认真学习、积极参与竞赛。其实,在我们身边还有许许多多像消防员叔叔一样,通过劳动获取成功、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的英雄,如辛勤工作的爸爸妈妈、时刻为我们打扫街道的环保工人、兢兢业业的老师等等。队员们,其实要当英雄一点都不难。只要能爱上劳动、勤勤恳恳地工作,每一个人都能成为生活中的英雄。

活动总结

热力汽车中队在学校电教室顺利地开展了“烈火雄心真英雄”主题中队活动。活动内容紧扣“感受、感激消防员的付出,为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英雄点赞”这一中心,整个五月份开展了参观海印南消防中队、分享参观感受、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技能、致敬消防员等一系列活动内容,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消防器材实物,通过汇报、知识与技能学习、争章、竞赛等体验实践活动,让队员学习一定的消防自护知识与技能,学习消防员知识丰富、反应敏捷、团结合作、工作认真细致的优点,深刻感受到消防员叔叔艰辛的工作,从而激发队员对消防员的感激之情,以及对劳动的热爱、对劳动者的尊敬之情。与此同时,让队员能在活动中充分发挥所长,培养合作能力。

这次活动做到准备充分、形式丰富有趣、实效性强,做到全员参与,达到预期效果。

1.活动实施情况

在中队活动开展前,辅导员组织全体队员召开了一次活动动员大会,在五月初带领队员参观海印南消防中队,并拍摄活动照片。参观结束后,小队长组织队员就参观活动和感受,制作手抄报、绘画等。此后,还召开了队干会议,讨论并确定“分享参观感受”、“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技能”、“致敬消防员”这几项活动内容。然后组织队干部再次拜访海印南消防中队的志愿辅导员,确定活动中所学的消防知识和技能竞赛内容,并修改完善活动计划,组织各小队完成搜集消防员救活视频、歌曲及消防器材等资料、制作课件等预备工作。

2.活动效果与评价

通过参加本次活动,队员们更真切感受消防员的付出、激发对消防员及劳动者的感激之情;认识常用的消防工具,掌握一定的消防自护技能。不仅如此,队员在活动中积极合作,充分发挥所长,全员参与到活动中,让他们变得更自信。队员们在活动中互助、互勉、互相学习,集体凝聚力得到增强。本次活动收到预期效果。

3.活动思考

篇(7)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以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提高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为目标,将消防平安“四创”活动作为从源头上、从机制上、从责任充分落实上构建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并成为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按照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消防工作新格局的总体要求,组织和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消防平安“四创”活动,逐步建立起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做到政府高度重视,统一领导;有关部门责任落实,齐抓共管;单位、村居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进一步加强,自我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公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普遍提高,积极参与社会消防事务。两年内,全区消防平安机关、平安企业、平安村庄、平安社区达标率超过90%,抵御火灾事故的能力明显增强,确保火灾形势基本稳定并逐年下降。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4月27日-6月30日)

各镇乡(街道)、工业园区(投创中心)、区相关部门结合本活动意见制定具体的创建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本次活动的范围、内容、要求,发动所辖企事业单位、村居对照创建标准开展基础性调查,摸清底子、找出问题。

(二)自查自评阶段(年7月1日-8月31日)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村委会、社区、企事业单位认真对照创建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消除“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并在7月31日前如实填写自评表。区级有关部门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自评表上报区“消防平安创建办”(消防大队);各村(居、社区)及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自评表报当地镇乡(街道)、工业园区(投创中心)。各部门、单位在此期间要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消防档案,认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三)抽检复评阶段(年9月1日-12月31日)

镇乡(街道)、工业园区(投创中心)根据所辖单位的上报情况,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现场抽查核实。其中,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和规模以上企业须逐一核实,其他单位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核实(抽查率不应低于5%),核实后签发复评意见,汇总后上报区创建办。区创建办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现场核实并审定是否达标。

(四)整改提高阶段(年1月1日-年8月31日)

对现场核实发现不符合创建标准的,由镇乡(街道)、工业园区(投创中心)和区创建办按照各自分工督促整改。同时,已达到创建标准的机关、单位、村居在此期间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巩固创建工作成果。

(五)考核验收阶段(年9月1日-10月31日)

区创建办从区消防平安“四创”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各镇乡(街道)抽查行政村、居委会(社区)各1-2个(没有居委会、社区的抽查行政村2个),抽查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家;各工业园区(投创中心)抽查各类单位10家。

(六)总结表彰阶段(年11月)

区创建办总结消防平安“四创”活动的成果和不足,并提请区政府通报各地、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

四、工作内容

(一)政府、机关部门

区政府统一领导消防平安“四创”活动,将“四创”活动列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管理目标,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四创”活动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消防工作任务,加大公共消防安全投入,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消防宣传“进机关”和当前开展的各项消防专项工作,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自查工作,及时整改本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加强日常的消防管理和工作人员的消防知识培训,确保自身的消防安全。同时贯彻落实全省消防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开展对本部门下属单位和行业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并结合本部门实际,开展以新《消防法》宣贯为主的消防安全宣教活动。

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消防平安“四创”活动的责任主体,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健全落实消防工作部署、检查、考核、奖惩制度。要督促村(居)委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指导、关心和支持村(居)委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要督促公安派出所、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所将消防监督检查、火灾隐患排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列入日常工作内容。要加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保证营房、车辆、装备达标,保障正常业务经费,推动队伍管理正规化。完成城镇总体规划的镇乡要同步完成消防规划或消防专篇并推动落实。

(二)企事业单位

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新修订的《消防法》“单位全面负责”的工作原则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的要求,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做好各项消防工作,确保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要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培训(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必须参加消防部门组织的专门培训);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消防演练;发生火灾后,立即组织力量自救逃生及扑救火灾;火灾扑灭后,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三)村庄

各行政村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建立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五加强”和“五个一”。即加强消防道路和水源建设,加强村级工业区企业、“合用场所”(原称“三合一”场所,下同)及违章搭建侵占消防车通道和建筑防火间距的排查和治理,加强对电气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加强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和承租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加强弱势群体的监管和帮教;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伍,确定一名消防专管员,配备一台机动消防泵,设置一处消防宣传阵地,制定一份村民防火公约。

(四)社区

社区要按标准配置消防器材和设施,以小区商业服务网点为重点,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做到“五个一”,即明确一名消防专管员,设置一个消防警务室(可与社区警务室合并),设置一处消防宣传阵地,制定一份居民防火公约,开展一次大型消防宣传活动(119消防日期间)。

五、创建标准

(一)消防平安机关建设标准

1.组织建设。明确消防安全分管领导和联络人,联络人负责定期向安全监管部门(安监局、消防大队)通报相关工作。

2.设施建设。按照国家要求配齐消防器材和设施,定期检查使用情况,确保完好有效。

3.日常管理。督促本单位的物业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消防巡查,确保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且经消防专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4.宣传教育。每半年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宣传教育,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灭火和逃生疏散演练。

5.监管有力。每半年组织开展对本系统、行业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抽查数量不少于总单位数的1%且不少于18家(总数不足18家的全部检查),并及时督促整改所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本单位不发生火灾事故;本系统、本行业年内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下辖的同一单位不发生两起以上的一般火灾事故。被政府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按期整改完毕。

(二)消防平安企业标准

1.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按照《消防法》规定,明确本单位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及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年分析一次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并研究部署相关消防工作。

2.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按照公安部61号令的要求,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3.消防安全责任职责明确并落实。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4.建立志愿消防队伍。员工人数100人以上的企业和宾馆、医院、商市场应组建志愿消防队伍,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灭火训练,具备基本的防火灭火和引导疏散逃生技能,能够承担单位内部的防火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5.配齐消防器材设施。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配齐配全各类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6.严格消防安全管理。根据自身特点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对动用明火、电(气)焊作业等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7.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每月应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消防检查,并记录备案,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本单位不存在“合用场所”情况或“合用场所”符合国家标准,不发生火灾事故。

8.消防宣传教育到位。对新员工必须进行上岗前消防教育,每年开展一次员工的消防教育并组织一次灭火和逃生疏散演练,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特殊岗位人员须经消防专门培训。

(三)消防平安村庄建设标准

1.组织建设。每个行政村应成立人员相对固定的志愿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员人数不应少于4名,可由村干部兼任)。志愿消防队应设置相对固定的库室,并配备机动消防泵、简易灭火工具。有条件的村可以配备小型机动车辆。

2.落实责任。村民委员会必须明确村主任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并安排专人分管消防安全工作,配备专(兼)职防火人员,并与辖区企业、个体工商户签订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外来人员集居地等火灾易发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管理制度。

3.制度建设。村民委员会必须制订村民防火公约,建立健全防火检(巡)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等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范管理,并建立工作档案。

4.设施建设。消防车道、消防水源建设必须与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同步规划建设。有条件的行政村要设置室外消火栓;利用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的行政村,要设置消防车取水口和消防泵取水埠口;农村进村道路应满足消防车通行需要,严禁设置障碍物;各行政村至少按照每50户1具的标准配备4kg干粉灭火器,并放置在便于取用地点,鼓励家家户户配备灭火器。

5.宣传教育。村民委员会每半年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的以少年儿童、老年人、妇女、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为主要对象的消防自防自救教育活动,学习家庭火灾预防、扑救、逃生自救方法和消防器材使用等消防常识。每个行政村设置不少于2处固定消防宣传平台(消防公益广告牌和宣传橱窗)。村民委员会应落实对孤寡、智障等弱势群体的防火巡查制度,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四)消防平安社区建设标准

1.组织建设。社区应设立消防工作室,确定一名社区副主任或社区干部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工作。

2.防火检查。社区应与所属单位、物业管理单位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组织年度考评,健全并落实奖惩措施;社区消防工作室应经常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和防火巡查,并有检查、巡查记录。社区、物业管理单位应经常对辖区的单位、居民住宅楼院、居民住宅通道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社区保安人员应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并建立24小时巡逻制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违章行为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3.宣传教育。社区应有1-2名志愿消防宣传员,负责社区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社区应制定居民防火公约,设置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专栏等,居民楼道内应设置消防警示牌;社区内应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每年119宣传日开展一次居民广泛参与的大型消防宣传活动;社区每半年对辖区内个体经营户及从业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每年组织1-2次消防灭火和逃生演练;应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宣传资料,定期对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设施建设。社区消防工作室内应设报警电话、消防器材箱,消防器材箱内应配齐灭火器、水带、水枪、消防斧、救生绳、应急照明、消火栓扳手等器材;鼓励每个居民家庭配置一具小型灭火器;社区应确保公共消火栓无埋压、圈占、损坏现象,保障消防车道畅通。

六、组织实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消防平安“四创”活动是一项长期的基础工作,是改善我区消防安全环境,确保火灾形势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我区创建“平安”,保障全区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对“四创”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各自的创建工作责任,认真排查、研究消防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切实加以解决,确保创建活动的有序推进;要注意将“四创”活动与当前开展的高层公共建筑、“合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出租房等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以“四创”活动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的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消除火灾隐患。

公安分局要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全警动员,全力以赴,集中力量抓好以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建筑、“合用场所”、出租房屋为重点的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并加强对全区各消防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辖区小型服务性场所的日常消防监督抽查。

区委宣传部要发动新闻媒体积极配合做好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并结合消防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场所的“六进”活动,加大新《消防法》和消防公益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社会消防法制意识。

监察局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做好火灾事故责任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查明事故性质、原因和事故责任,依法依纪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

国土资源分局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场所违法用地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存在非法占地、非法出租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合用场所”、出租房屋等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依法作出处理,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要坚决予以拆除。

建设局要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大排查。对违法建设“合用场所”建筑,要立即依法责令其停止建设。

文广新闻出版局要以网吧、演出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影剧院等公众聚集场所为重点,加强对文化经营场所的检查力度。在日常审批管理工作中,要配合消防部门做好文化公众聚集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审核工作,对消防不合格的场所不发经营许可证、不准营业。

安监局要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组织、协调、配合消防等相关部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要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组织明查暗访,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工商分局要严格把握市场准入,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对依法须经消防审批或许可的项目,凡未经审批或未取得许可证的一律不予核发营业执照;对许可或审批文件已失效的一律不得通过年检验照。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被责令关闭、责令停产停业或者被撤销行政许可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贸易局要加强对商场、市场、超市(1000平方米以上)和重点加油站等单位的检查力度,确保各单位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城管局要加强对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检查力度,确保可燃气体报警仪、推车式灭火器等重点设施完好有效,要加大对违章搭建、违章代充煤气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要加强对市政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力度,确保完好有效。

质监分局要加大对消防产品生产领域的抽检力度,依法打击生产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强对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检查,确保不发生因设备泄漏、爆炸等引发的火灾事故。

教育局要以寄宿制学校为重点,将消防安全纳入“平安校园”创建内容,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检查,同时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每学期消防知识课不应少于2课时,其中1课时必须安排消防疏散逃生演练。

民宗局要加强对寺庙、教堂等宗教场所的消防检查,特别要加强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检查力度。

旅游局要加强对星级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及周边服务设施的消防检查。

民政局要加强对敬老院、福利院及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检查,重点加强老年人的火场疏散逃生教育。

卫生局要加大对下属医疗单位的消防检查,规范氧气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使用。

供电局要配合政府和消防部门严格按照电气安全技术规范,对各类企业特别是“六小”场所(小旅馆、小作坊、小饭店、小企业、小商铺、小娱乐休闲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居住出租房屋、农村家庭作坊电气消防安全进行督查。对存在电气设备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又不及时整改的,根据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要求,实行停电措施。要配合消防部门参与各类电气火灾事故的调查,及时提供电气技术支持,协助制定事故后的整改措施。

篇(8)

一、充分认识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随着灾后重建的完成,全市城乡基础设施大幅提升,将迎来新一轮高速发展跨越的关键时期。但是,全市基层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镇乡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监管机构不规范、工作人员不稳定、技术装备支撑不足等突出问题,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已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各镇乡、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对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大意义,正确处理好推进经济发展与抓好消防安全的关系,做到经济发展和消防安全“两手抓、两手硬”,切实采取过硬措施,扎实推进基层消防安全工作。

二、消防安全网格划分和工作目标

各镇乡、各部门要充分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按照属地管理的方式,划分三级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即搭建以镇乡人民政府为一级网格、以村(居)民委员会为二级网格、以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社会单位、场所为三级网格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构架,实行“政府主抓、逐级指导、层层定责,动态管理”的原则,形成“覆盖全市、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络监管模式,逐步实现“全覆盖、无盲区”的目标。

前,各镇乡、各有关部门要出台本地区、本部门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月,所有镇乡要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划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发动综治办、村(居)委会、治安巡防队等基层各方力量,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村(居)民楼院、村组进行全面排查。从月起,每月要有10%的镇乡按要求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建设任务;每月要网格化排查整治30%的单位、场所及社区、村庄。年内,50%的镇乡和村要完成消防规划的编制或者在总体规划中明确消防规划的内容。年,要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域覆盖,力争到年,全市建立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城乡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防控火灾能力显著提高。

三、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

(一)镇乡人民政府网格责任。各镇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网格中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要成立由镇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综治办、安办、公安派出所等负责人和社区、行政村、辖区重点单位等负责人参加的镇乡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突出问题。要依托综治办或安办等设立消防办公室(以下简称“消防办”),明确由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依法开展网格内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二)村(居)民委员会网格责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是网格中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社区、村“两委”应确定1至2名工作人员和警务室民警为消防管理人员,并根据实际情况聘请3-5名消防安全协管员,具体负责网格内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建立防火安全公约,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负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建立完善各类单位、场所、居民小区、农村院落等消防安全基础台账,并定期向镇乡人民政府报告辖区消防安全情况。

(三)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社会单位、场所网格责任。居民楼院(小区)、村组要建立由楼院长(物业管理单位)、村组负责人牵头的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在居民群众中确定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社会单位、场所网格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达标创建活动;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员工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的要求。

(四)相关监管部门责任。公安、综治、民政、工商、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建立完善联席会议、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依法落实消防监督工作职责,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分包联系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形势,指导镇乡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定期对镇乡和社区村庄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公安派出所及警务室民警、村(居)“两委”成员进行培训(原则上每年轮训1次),提高消防管理能力;要将镇乡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治安巡防队等基层力量纳入灭火救援指挥体系,指导开展专业训练,定期组织综合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能力。公安派出所要切实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区、农村警务工作,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建立健全分包联系机制,指导镇乡和社区、村组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综治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重要内容。

民政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城乡社区建设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要将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社区建设和减灾、救灾等工作与消防工作有机结合,督促基层政权组织做好消防管理工作。

工商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行为;要将消防安全作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的重要审查内容,对《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需经公安消防部门出具消防安全意见的,必须凭消防部门出具的同意意见,方可办理登记。

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范畴,作为安全创建考核评定的重要因素。镇乡安办要结合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认真排查火灾隐患,一旦发现要立即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及时通报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

各镇乡人民政府要组织治安巡防队员、基层治保员等综治力量,积极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

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主要工作

(一)召开联席工作会议。镇乡人民政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形势研判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突出问题。

(二)完善城乡消防规划。镇乡人民政府网格应加强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满足灭火救援需要;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

(三)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镇乡人民政府网格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假日期间和农业收获季节要加强防火检查;村(居)民委员会网格每月应对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开展排查;居民楼院(小区)、村组每周应进行防火检查;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要结合岗位职责,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做好登记并及时督促整改,对难以整改的,及时移交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

(四)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要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假日和民俗活动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要深化消防宣传“六进”活动,在村(社区)、居民楼院、单位、公众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橱窗(标牌),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提示。有条件的村(社区)要依托村级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室,建设消防教育体验活动室,定期组织居民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和灭火逃生体验。

(五)基层力量开展防火灭火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治安防范力量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中的作用,推行巡防消防一体化和“保消合一”模式,加强治安巡防队员、保安人员的消防业务培训,提高防火检查、消防宣传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各镇乡要依托干部、民兵等建立一定规模的应急救援队伍;村(社区)要以村(社区)干部为主组建志愿应急救援队伍;居民小区、村组、社会单位要充分整合社会单位、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人员和治保、巡防、保安人员、消防志愿者,组建志愿消防队伍;各级网格要制定完善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灭火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快速有效处置。

(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公安消防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网格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强监管,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报告备案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实施动态管理。对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公安消防部门要督促单位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五、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建设

各镇乡、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机制,分清责任,明确任务。

(一)健全镇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全市应建立“划片、分包、定人”的责任制以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督办和消防工作逐级汇报等制度,确保消防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为消防安全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完善消防工作档案资料。各级网格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档案,具体包括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区域图》,与责任片区或辖区社会单位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辖区各类单位、场所、居民小区、农村院落等消防安全基础台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包括日常消防检查记录、巡防巡查记录、隐患处置记录、隐患移交记录、火灾扑救记录等),消防宣传培训资料和应急救援预案等。

六、强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保障

公安消防部门要紧贴基层消防工作实际,组织专业技术骨干力量,以消防宣传和业务培训为重点,定期对网格相关责任人、管理人、联络员分批分类开展培训,全面提升网格管理人员的消防业务水平,指导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消防网格化管理的内容和消防业务基本知识,培养一批合格的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切实提高基层消防管理能力。要将镇乡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治安巡防队、保安等基层力量纳入灭火救援体系,指导开展专业训练,定期组织综合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能力。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是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的有力抓手,是全面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举措。各镇乡、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从固本强基的角度出发,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全力抓好推进落实,确保工作措施到位,取得实效。

篇(9)

2012年不发生重特大火灾或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不突破年度火灾死亡人数的控制指标。

工作职责

1、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各村(居)主任和街直有关单位的负责人是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及责任区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要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各项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要成立以行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本辖区(单位)人员参加的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工作会议。要根据《南浦街道2012年度消防工作责任书》的要求,认真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责任书,并与本辖区、各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签订率不得低于80%。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将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和考核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到岗,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

2、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各村(居)和街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城镇整体发展规划和消防专业规划要求,确保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从根本上提高城镇抗御火灾的能力。

3、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各村(居)和街直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积极督促本辖区、单位消防火灾隐患。对存在的一般隐患,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予以消除;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挂牌督办,并积极帮助其制订整改措施,督促单位限期整改。年底前,对于排查发现的“三合一”场所,要按照要求全部督促整改到位,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将组织检查验收。

4、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各村(居)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和自身优势,采取政企联办、企业自办、民间自办等形式,建立和发展专(兼)职、志愿、义务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努力形成覆盖城乡的消防力量体系。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加强对各村消防队伍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增强其扑救初期火灾能力。年内,按上级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全部组建一支10人以上、至少能抗御1小时以上火灾的义务消防队伍,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装备和器材,做到最少配备一台手抬式消防泵、400米水带和水枪、分水器等灭火器材,并在无天然水源的居住区至少设置一个符合消防要求、不少于72立方米的消防水池;各村要加强乡村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建设,组建率要达100%,并提供3名精干人员以备街道组建消防队伍的需要。街直有关单位内部应当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伍,保持成员相对稳定,配备必备的消防器材、装备,组织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并进行演练。

5、切实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各村和街直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省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积极推进农村消防规划、消防基础设施和农村消防组织网络建设,配备或聘用专(兼)职防火员,切实提高农村抗御火灾整体能力。

6、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各村(居)和街直有关单位要强化城镇消防宣传工作,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农村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纳入文明村评选内容,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利用“119”消防宣传日和冬季防火等期间,认真部署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进行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的提高。同时,要积极督促做好本辖区的各个单位做好消防培训工作。

保障措施与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成员:街直有关单位负责人、村(居)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办,办公室主任由奚建军同志兼任,各村(居)、街直有关单位,也要成立领导小组,由各村(居)主任任组长,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出具体工作方案和措施办法,目标要明确,任务要分解到单位、个人、职责到岗到人。要认真落实街道及有关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实际控制人)负责制。

2、切实加强督导、各村(居)、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结合实际,突出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扎实有效地推进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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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街道党工委始终把社区民防工放在街道体工一盘棋中通盘考虑聚力量体推进。将社区民防工列入社区建设考核内容每年定期听取民防工汇报部署阶段性工任务实行季度例会、半年考核和年底总结。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办事处主任为总指挥城管主任、人武部领导和党工委副书记为副总指挥相关科所长和专干为成员的街道民事防护指挥部下设指挥协调、疏散掩蔽防护、消除空袭和灾害后果、物质保障、车辆运输、维护治安和动员支前7个指挥组每个指挥组设正、副组长各1人。战时平时指挥程序、战时人口疏散、战时人员掩蔽、消除空袭后果、平时防灾等都得到具体落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对民防工给予了大力支持街道、社区由专人负责各支队伍人员大多由机关干部组成并在组训时间上予以保证每年用于民防工的经费都达到万元以上。去年年初街道又投入1。3万元为应急抢险队和消防队装备了服装、各种工具等。街道还为指挥室配置了有线、无线通信设备器材为通信情报室配置了计算机、传真机、电话交换机和报警器材等。6个社区居委会分别成立了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居委会综治干部任队长、物业职工和社区居民任成员的社区民防志愿队伍分抢险、巡防、医疗、消防四个工组具体承担应急预警、抢险、医疗救护、消防等应急任务包括以城管和行政后勤人员为主组成近13人的抢险抢修队伍以司法、片警和物业保安为主组成的26人的治安消防队伍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为主组成的14人的医疗救护队伍从而构建了相对完善的社区民防组织及应急队伍体系。相对完善的组织架构和广泛稳定的人员队伍为社区民防工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制拟制应急预案规范完善社区民防工的机制

加强制度建设制定民防预案是民防工规范运的基础。我们结合实际制定了《××街道民事防护预案》、《××街道民事防护保障方案》等并制定了社区民防志愿活动制度、值班预警制度、教育培训制度、民防演练制度等初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民防建设工机制。在制定预案过程中我们坚持既体现上级要求又结合社区实际抓好预案细化实现可行性、操性和规范性的统一。比如我们在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就建立了包括抗震救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火灾消防等13项具体应急预案。我们还建立起灾害信息的、分析、报告和通报制度。加强主管部门联系保障灾害信息的畅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要求;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及时为居民提供灾情信息督促居民做好防灾工。各社区能够根据上级预警预报信息进行综合评估及时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地点做出灾情预警并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上报灾害信息、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民的需求。各项制度和工预案的建立保证了个灾情处流程的有条不紊提高了社区民防工的科学性、系统性和规范性。

三、发动群众加强宣传教育大力营造社区民防工的氛围

社区民防工应以不断满足居民安全需求、鼓励市民追求安全化、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宗旨因此我们注意寻找社区民防生活和工的结合点注重发动群众不断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社区民防工的普及性。一是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充分利用社区艺术团、秧歌队、锣鼓队等体活动队伍组织他们自编、自导、自演节目向市民宣传民防知识。充分利用板报、标语、书画展、分发宣传资料以及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出简报等形式对社区民防工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加以宣传和推广增强社区和居民群众对民防宣传工的认同、向心力。每年在 《防空法》颁布实施纪念日的一周内街道民防办都要对市民开展民防知识宣传活动每年夏季街道民防办都举办一次以民防内容为主题的大型乘凉晚会通过寓教于乐、生动活泼的形式来提高市民对民防工的认识和对减灾救灾的重视。多年以来××电视台、电台、大报和晚报等多家媒体先后对我街道民防工的报道达到近20件次。二是拓宽渠道深化教育。坚持民防教育社会化将防灾教育渗透到社会生活中去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系统坚持政、校、企、社四结合实施全方位的减灾教育宣传。在望海社区建立民防教育基地制定和完善相关教育计划和教育制度坚持做到每周组织一次社区干部学习民防知识、每月组织一次社区居民学习活动并对辖区内的望海小学的学生经常性地开展民防知识教育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有的放矢开展培训。对社区干部、民防志愿队伍开展防灾减灾组织指挥知识培训确保社区指挥员懂组织能指挥;通过民防教育基地对社区居民进行防灾减灾知识的培训构建家庭防灾减灾单元;区防办也不定期地委派各类专业人员深入到学校、社区、企业、宾馆根据不同对象举办了培训班大力宣传民防法规和防灾减灾知识增强和提高了社区群众的民防意识和安全自救保护意识受到了辖区单位和居民的欢迎。

篇(11)

二、建章立制,拟制应急预案,规范完善社区民防工作的机制

加强制度建设,制定民防预案,是民防工作规范运作的基础。我们结合实际,制定了《**街道民事防护预案》、《**街道民事防护保障方案》等,并制定了社区民防志愿者活动制度、值班预警制度、教育培训制度、民防演练制度等,初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民防建设工作机制。在制定预案过程中,我们坚持既体现上级要求,又结合社区实际,抓好预案细化,实现可行性、操作性和规范性的统一。比如,我们在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就建立了包括抗震救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火灾消防等13项具体应急预案。我们还建立起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通报制度。加强与主管部门联系,保障灾害信息的畅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要求;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及时为居民提供灾情信息,督促居民做好防灾工作。各社区能够根据上级预警预报信息,进行综合评估,及时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地点做出灾情预警,并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上报灾害信息、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民的需求。各项制度和工作预案的建立,保证了整个灾情处理流程的有条不紊,提高了社区民防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规范性。

三、发动群众,加强宣传教育,大力营造社区民防工作的氛围

社区民防工作应以不断满足居民安全需求、鼓励市民追求安全文化、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宗旨,因此,我们注意寻找社区民防与生活和工作的结合点,注重发动群众,不断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社区民防工作的普及性。一是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充分利用社区艺术团、秧歌队、锣鼓队等文体活动队伍,组织他们自编、自导、自演节目,向市民宣传民防知识。充分利用板报、标语、书画展、分发宣传资料以及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出简报等形式,对社区民防工作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加以宣传和推广,增强社区和居民群众对民防宣传工作的认同感、向心力。每年在《防空法》颁布实施纪念日的一周内,街道民防办都要对市民开展民防知识宣传活动,每年夏季街道民防办都举办一次以民防内容为主题的大型乘凉晚会,通过寓教于乐、生动活泼的形式来提高市民对民防工作的认识和对减灾救灾的重视。多年以来,**电视台、电台、大报和晚报等多家媒体先后对我街道民防工作的报道达到近20件次。二是拓宽渠道深化教育。坚持民防教育社会化,将防灾教育渗透到社会生活中去,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系统,坚持政、校、企、社四结合,实施全方位的减灾教育宣传。在望海社区建立民防教育基地,制定和完善相关教育计划和教育制度,坚持做到每周组织一次社区干部学习民防知识、每月组织一次社区居民学习活动,并对辖区内的望海小学的学生经常性地开展民防知识教育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有的放矢开展培训。对社区干部、民防志愿者队伍开展防灾减灾组织指挥知识培训,确保社区指挥员懂组织能指挥;通过民防教育基地对社区居民进行防灾减灾知识的培训,构建家庭防灾减灾单元;区防办也不定期地委派各类专业人员深入到学校、社区、企业、宾馆,根据不同对象举办了培训班,大力宣传民防法规和防灾减灾知识,增强和提高了社区群众的民防意识和安全自救保护意识,受到了辖区单位和居民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