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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建设法律法规大全11篇

时间:2023-12-18 15:18:37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城乡规划建设法律法规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城乡规划建设法律法规

篇(1)

城乡规划建设是国家规划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着力针对其建设中的现状问题采取策略加以解决,并从各项基础保障方面为规划建设提供有效支撑。基于此,以下就城乡规划建设现状问题及解决措施进行了分析。

一、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要求

对城乡规划建设具体要求而言,其主要分为科学整合与系统协调两个方面。科学整合是要求全国范围内的各区域呈现之间要构筑以核心城市以及中心城镇为辐射点的整个大空间整合的规划,同时着力保证小城镇中的中心城乡获得优先突出的地域与交通的整合,从而推动区域城乡整体空间、小城镇城乡等各方面的一体化城乡网络的建成。系统协调则是要求城乡规划发展必须与区域发展的计划相互协调,尽量达到对基础设施、资源等方面的协调建设与应用,全面推动区域发展中的土地资源、水资源、旅游资源等在城乡协调规划中的渗透。

二.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现状问题

1、城乡规划建设的现状。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因此在城乡规划建设过程中,区域发展以及区域内的城乡发展等环节都存在着十分明显的不平衡状态,这对于国家的现代化发展是一种极大的阻碍,尤其是城乡之间存在的差距,严重地影响着国家城乡统筹发展目标的实现。因此,城乡规划建设一直是我国国家建设中的重点。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快速推进,城乡规划建设已经取得了诸多的进步。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实施的是一种城乡之间独立发展的二元规划策略,未能注重二者之间的统筹与协调,《城市规划法》以及村庄和城镇的规划建设的《管理条例》规定还在很深的程度上影响着城乡统筹规划工作的实施。一直到2007年下半年我国《城乡规划法》的编制与出台才打破了以往的规划建设僵局,将建设工作推向了新的台阶。

2、城乡规划建设存在的问题。(1)城乡规划建设过程中缺乏科学合理指导的问题。当前在进行城乡规划建设工作时,普遍缺乏一种全局整合、长远利益的目光,简单地应对某个城市或者乡村地区的开发需求进行随意的开发建设,普遍不能真正地将每一项开发工作纳入到长远城乡规划建设工作中。从具体方面来讲,这是由于我国目前尚缺乏以区域和城乡科学整合、协调发展等为依据的具有针对性的系统长远规划方案所引起的,国家相关的城乡规划的负责部门无法严格地依照科学合理的指导方针对每一项开发工作做出详细的审核与有效的指导,从而使得城乡规划建设落入了一种对空间布局不够合理、规划区域功能较低、产业与人口密集程度搭配不均的状况中。(2)城乡规划建设法律体制不完善的问题。城乡规划建设过程中,虽然在2007年针对城乡规划建设出台了具体的法律规定,但是,城乡规划是以时展为指引而处于流动状态的工作,各种新的规划发展的需求层出不穷,这就要求国家必须具有详细的不断完善的新型规划方案及专项法律保障。这就使得我国现存的法律体制不够完善的问题日益凸显出来,从而制约了呈现规划建设各个方面的协调统筹平衡状态的实现,因此,要想真正地推动城乡规划的优化建设,国家还面临着法律体制等方面的极大挑战。

(3)城乡规划发展协调平衡不足的问题。进行城乡规划建设过程中发展牵涉到经济、政治、文化、资源等各个方面的问题,只有全面地将这些问题统筹起来实施协调的建设,才能够保证国家的城乡规划在整体方面实现协调。但是,目前我国存在的城乡发展严重不平衡的问题,直接地阻碍了各种规划因素协调性的不足。同时,我国对于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开展,往往将重点置于城市发展方面,对城市的产业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完善城市各种投资环境、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但是,乡村的建设与发展却处于被忽视的状态,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经济发展活力不够、基础经济活动缺乏等问题普遍存在,这就使得乡村在城市快速发展的状况下更加地落后于城市水平。

三.当前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现状问题的解决措施

1、建立健全城乡规划中法律法规的建设。国家当前对于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实施,主要是以《城乡规划法》作为依据,要想推动城乡规划实现良好发展,就要将此法作为中心和基础来逐步推动本法律的更新完善以及其他相关辐射法律法规的大力健全,为我国逐步萌生的新的规划需求提供法律法规保障。具体来讲,国家要利用多种渠道及方式来向所有的城乡住户进行《城乡规划法》的普及性宣传,指引当前的城乡建设人员按照必要的审批工作要求以及相关制度等来进行具体的建设。同时,国家还应当鼓励城乡居民针对法律的不足来提供完善建议以及创新见解等,着重推动其他相关法律对《规划法》的补充,全面推动我国城乡规划系统合理实施。

2、加强城乡规划机制与体系建设的科学指导。首先,国家在目前推动城乡规划合理有效的实施,还必须致力于健全城乡规划建设的各项项目审核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建设保障机制等的建立,确保城乡建设的各项活动在开展之前能够得到国家相关负责部门对于各种条件的审核,保证各项建设符合国家城乡规划的整体建设方案。同时,还要积极地加大周围群众对于各建设活动的监督,追究非法建设活动的法律责任,将各项建设全面纳入城乡规划的大体系。而且,国家要为某些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基础建设项目,提供法律、政策、资金等方面的保障,推动民间力量对于国家规划建设工作的帮扶。其次,国家还要以全局与部分、短期与长远、发展与保护、城市与乡村等方面的统筹兼顾为原则,来调节并完善城乡规划建设具体的体系。

3、加大对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投入。国家当前开展城乡规划建设工作是利国利民的一项大事,也是保证我国立足于国际的重要保障,因此,加大对于城乡规划建设中各项工作的投入必不可少,尤其是要极大对于建设工作的各项资金投入。国家除了为城乡规划建设进行财政拨款之外,还可以通过政策优惠等策略来调动其他力量的参与,并努力拓展筹集渠道,致力于补偿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国家在进行规划建设投入时,关键还要针对当前乡村建设不足的问题,来加大各项投入对于乡村发展的适当倾斜,以缩小城乡建设的差距。

四、结束语

城乡规划是以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根本任务、促进土地科学使用为基础、促进人居环境根本改善为目的,涵盖城乡居民点的空间布局规划。没有城乡的不断发展就不可能为实施城乡规划提供物质基础。在编制城乡规划时是否有利于区域综合发展、长远发展,应当成为我们考虑问题的出发点,也是检验城乡规划工作的根本标准。

参考文献:

[1]周仲平.城乡规划建设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城市建设,2010(33)

[2]王婷芳.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好城乡规划建设[J].城建档案,2009(12)

篇(2)

(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

为把“xx”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根据班子成员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和充实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基本形成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度,做到机构常设,队伍常在,工作常抓,思想到位,措施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培训、考核、检查等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确保xx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二)法制宣传教育及组织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公务员深入学习《建筑法》、《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读本》、《预防职务犯罪读本》、《反腐倡廉学习读本》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新颁布的各类法律法规,从而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思想,强化责任意识,转变管理方式,改进工作作风,规范行业执法程序和行为,做到每年度学法不少于60小时;二是坚持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年组织学法4次以上;三是积极组织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参加人事部门及司法部门组织的普法知识考试共计十余次,考试成绩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历次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

(三)普法经费投入有保障。

“xx”普法期间,在行政经费较为紧张的情况下,我局每年用于法制宣传、普法教育及培训的经费近万元,每年安排一定资金购买普法教材,由局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其人手一册发放到各位干部职工手中,方便大家进行深入细致的学习。

二、分门别类开展普法工作,推进“xx”普法工作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提高决策能力。

领导干部既是各项事业的组织者、管理者,又是决策者,领导干部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既是提高自身能力和管理水平,带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需要,也是不断提高我县城乡规划建设水平的需要。为此,几年来,我局领导不但带头参加了省、市举办的法律知识培训,也积极组织参加了我局举行的各类法制教育培训,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建设法治政府基本知识》等普法教材,重点学习了《建筑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等颁布的专门法律法规读本,法律知识和素质有了极大提高,切实做到科学决策,依法行政。

(二)执法人员积极学法,提高执法能力。

行政执法人员站在行政管理的第一线,其执法素质的高低和水平直接影响到行政执法的效果和执法机关的形象。为此,我局高度重视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工作,通过以下五个环节督促落实。一是抓好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要求公务员、事业单位执法人员积极参加法律法规培训,参加法制讲座,组织多批次人员参加省建设厅举办的各类专业法规的学习培训,严格考勤制度,提高执法人员的学法主动性,变被动学法为主动学法;二是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强化执法人员的监督制约机制。按照四项制度建设相关要求,及时把执法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执法人员,公开股室职能职责,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及办事标准,履行群众来信来访制度,公开投诉电话,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三是把执法责任考核与岗位责任、公务员考核、奖惩、任免等结合起来,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定优秀公务员及先进执法人员的重要依据;四是强化建设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和纪检、监察等专项监督,建立行政过错追究制度,对违法行为和消极不作为而造成重大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五是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廉政建设教育,适时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国家有关廉政建设规定,观看反腐电教片,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杜绝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通过努力,行政执法人员增强了自身的法律素质,能够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加强对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

“xx”普法期间,我局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强化对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一是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法律宣传教育,开展规范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企业经营管理者重点学习《劳动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对职工权利义务的认识,构建和谐劳务关系,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引导建设公平竞争、诚实信用、规范有序、健康运行的良好氛围,提升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切实保障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二是充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和特点,利用标语、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对各类建筑工人及农民工进行建设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特别利用安全生产月、 法制宣传日等机会深入工地开展建设法律法规宣传,使广大建筑工人及农民工兄弟受到基本的法制普及和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取得良好的效果;三是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清理拖欠建设工程款工作过程中,充分利用替农民工追讨工资和血汗钱的机会,以加强依法维权为重点,加强对建设领域农民工的维权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农民工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意识、维权意识和综合素质,维护社会稳定。通过努力,“xx”普法期间,我县工程建设领域无重大上访及治安案件,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建筑市场形势稳定。

(四)各类行政执法事项有效开展。

“xx”普法期间,我局各项行政执法事项稳步开展,普法成效明显。一是加强规划审批,严格“一书三证”制度,依法办理各类建设规划手续;二是严肃查处违章建设案件,依法规范城乡规划建设行为,全县共查处违章建筑27起;三是加大质量安全执法监察力度,全县工程建设领域质量安全形式稳定,历年工程竣工质量合格率100%,开展全县范围内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4次,依法查处事故责任主体2起,全面推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建筑工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四是规范房地产业市场管理,严格房地产业企业、拆迁企业、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及商品房预售管理,按计划开展保障性住房工作,加大廉租房建设及租赁补贴资金管理力度,全县房地产市场形势稳定;五是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招投标原则开展招投标管理工作,全年公开招标率100%。

三、“xx”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学习制度不够完善。从总体上,我局广大干部职工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能在工作中做到遵法、守法、依法办事。但目前,我局的普法教育很大程度上还以个人自学为主,集中学习的机会少,且检测考评机制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广大干部职工知法、学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预期的普法效果很难实现。

(二)宣传培训工作有待加强。由于城乡规划建设工作专业性、技术性极强,且涉及面广,千头万绪任务繁重,因此很难统筹调配出足够多的时间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普法及依法治理方面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此外,由于财力有限,无法保障广大干部职工有效通过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种培训班和考察学习等方式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完善依法治理工作。

篇(3)

为了解我市城乡规划建设实际情况,准确把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规范管理执法工作,提升城乡规划管理水平,近期,我们深入到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题调研。归纳起来,违法建设的突出现象主要有:

1、无证进行违法建设。一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违法建设,如辽南街、辽北街、苗场等工地。二是无证建设临时用房。三是无证进行门面改造。

2、擅自改变规划审批内容。采取“批少建多”、“批甲建乙”的违法手段,擅自改变规划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建设。

3、规划意识淡薄造成的违法建房。有些居民规划意识淡薄,习惯于自行其事,甚至强行私自建房。另外,还有相当一部分居民认为违章建设无刑事责任,完全置法律法规于不顾,进行强行建设,城建执法部门的“责令整改通知书”成了“催工通知”,“你来我停,你走我建”。

2 遏制违法建设的对策及建议

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提速推进、攻坚突破、全面发力、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规划执法大队从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出发,勇于承担面临的艰巨任务,认真研究面临的突出问题,以《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为执法依据,以规划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为重心,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为抓手,大胆探索、锐意进取,用新的理念、新的眼界、新的措施,不断提升规划执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要处理好继续与发展的关系。要充分认识规划执法职能,发扬规划执法大队光荣传统和好的做法,创新做好规划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不断推动规划执法工作上台阶、上档次、上水平。

二是处理好管理与执法的关系。管理是基础,执法是保障。对规划执法管理中碰到的问题,首先应该是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地用管理手段予以解决,然后再采取执法手段。要坚决防止和避免以执法代替管理、以处罚代替管理的现象,不断完善管理和执法的体制机制。

三是处理好执法部门与基层单位的关系。要加强与相关部门、街道、社区居委会之间的联系沟通,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实现团结共事,将规划执法大队一家演“独角戏”变为以由规划执法大队为主,各级各部门紧密配合的“大合唱”。

四是处理好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关系。要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无证施工、阻挠执法的行为,要依法采取强硬措施坚决制止、坚决惩处、坚决打击。同时,要坚持“用心执法、用情执法”,区别情况,区分层次,把握政策,掌握好教育与处罚的尺度,刚柔相济,做到执法工作有情、有理、有据、有节。

3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效能的发挥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一项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我们应该精心设计,统筹规划,兼顾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采取标本兼治的办法积极推进这项改革。

1、加强立法工作。尽快制定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城市综合执法机构的性质、地位、职责,明确其执法主体资格,规范法律责任,重点要界定综合执法机构与各行政主管部门职权划分,从根本上理顺关系,清理修订现有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消除和减少法律冲突及矛盾,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立法解释工作,解决有法难依问题。

篇(4)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摸清违法占地及建房现状,遏制违法占地及建房行为,依法查处一批典型重大违法案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二、整治重点

(一)占用公共绿地、河道、滞洪区等公共用地和占压各种管线、挤占消防通道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占地及建房。

(二)城区、镇、村庄重要地段、重要节点、主要出入口和沿江、沿河两侧,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占地及建房。

(三)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违法占地及建房。

(四)非法转让土地及房屋等变相房地产开发牟取暴利的违法行为。

三、工作安排

采取集中部署、联合执法的方法,从年10月下旬至2012年1月中旬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四个阶段展开:

(一)宣传部署阶段

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土地管理、规划建设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大力宣传开展违法建房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取得全社会的支持和配合。各镇、街道,金峰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于年10月31日前,向区政府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同时抄报国土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建设局。

(二)调查摸底阶段

对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所有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逐片、逐村、逐户进行调查,摸清具体数量、面积等,并归集分类、建立台帐,为整治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三)集中整治阶段

由国土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建设局等部门按照法定程序,针对不同情况,分别提出处理意见,下达处理决定,督促当事人执行;对拒不执行决定的,报请区政府批准或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实施查封或措施。

(四)巩固提高阶段

各镇、街道、金峰管委会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成效和经验做法,于2012年1月1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国土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建设局并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各镇、街道、金峰管委会要建立完善日常巡查、举报受理、宣传曝光、建设项目跟踪监控、违法占地及建房监管绩效考核等机制,严格审批程序,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逐步建立和形成整治违法占地及建房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篇(5)

城建档案工作是档案工作的一部分,同时又是城市建设管理的一部分。在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时,一要参照《档案法》。因为《档案法》规定了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能,就是指导和监督,其中监督就是执法。二是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规划法》)。因为在《规划法》中涉及到城建档案工作,是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必须向行政主管部门移交城建档案资料。依据《档案法》《规划法》,国家住建部颁布了《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使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可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城建档案馆要做到依法治档,必须用足这些政策和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这一系列的法规和规章,明确了城建档案事业在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及具体操作规范,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出台,将城建档案的管理纳入了城市建设法规系列,推进了城建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标志着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为城建档案事业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使城建档案接收工作由被动变为主动。城建档案在城市建设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是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的。根据《规定》住建部出台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在《规范》中规定了城建档案归档文件及其质量要求,对归档内容、归档文件范围、质量要求、立卷的原则、方法、编制、整理,还有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制定了详细的国家标准。依据《规定》《规范》的要求,城建档案设有18个大类、102个属类。城建档案馆档案工作人员通过努力,尽量建立健全档案门类,丰富馆藏,可是存在接收渠道不畅通、接收难的问题,使有些大类档案至今还是空白或少之又少。只有疏通档案接收渠道,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逐渐建立起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符合质量要求的馆藏体系,才能使城建档案工作健康发展。

二、依法治档,严格执法

城建档案馆是以城市为单位建立的永久保存城市重要城建档案资料的基地,是各有关方面,有关人员研究、利用城建档案的中心,是为城市积累和贮存城建档案,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的。《档案法》赋予了档案部门监督职能,有法可依,但是关键在于实施和监督。可是在实施这些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并不是很顺利。按照《规范》《规定》要求,在城市建设中形成的工程技术档案要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进行管理,而在城市建设中形成各种专业的工程档案,按照城建档案分类大纲要求,分为18大类,可是我馆自上世纪80年代建馆以来现存的档案大类,其中城市建设管理类、工业建筑类、民用建筑类居多,市政工程类近两年在领导与相关部门的疏通下陆续进馆,城市规划类和公用设施类都数量有限,交通运输类、名胜古迹园林绿化类、城市科研类、人防军事类、声像类等大类档案很少,甚至有的大类还是空白,如水利防灾类、工程设计类、地下管线类,这些档案大多数保存在行政主管部门。所以我们城建档案馆现存档案门类不齐全、结构不合理、没有形成系统的管理体系。自建馆以来,形成了以提供利用为重心,业务指导为中心,重服务轻监督,重指导轻执法的工作方式。指导和监督是相互依存的两个方面,指导、监督的力度不够,要依法治档,杜绝违反档案工作法规的事,及时补救。加大力度宣传贯彻法律法规,取得相关部门、领导的支持与配合,严格监督,才能出效益、出质量。城建档案的业务指导既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又有执法监督的职能,同时又是一项专业技术活动。城建档案的业务指导是一种法定的档案行政活动,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指导活动。有关档案工作和城市建设的法律、规章、制度,如《档案法》、《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都是城建档案业务指导工作的依据,城建档案馆是城建档案业务指导的主体。如何依法治档,发挥依法治档的能动性,有效地执行城建档案法律法规?只有提高城建档案工作者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修养,通过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介宣传城建档案法律法规、城建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及城建档案的社会价值,领导带头学法执法,加大执法力度,才能依法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强化监督,促进城建档案执法

在城建档案法制建设中,依法监督,是法律赋予的一项十分重要的职责。有效地实施监督,可以减少违法行为。在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建立管理完善、制约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发挥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保证执法权力依法行使。如何能有效实施执法监督机制?一要健全组织,依法行政的水平与部分领导执法队伍素质密切联系在一起。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把依靠政策管理转变到依靠法律法规管理。二要学习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提高执法队伍的水平,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我馆的执法队伍有具有专业职称的工作人员,参加城建档案执法人员培训,取得执法人员执法证,持证上岗。他们不仅仅是城建档案工作者同时还是执法者。档案行政执法工作效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档案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及执法水平。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档案法律法规,在明确自身权利和义务外,还必须学习掌握其他法律知识,如《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和处罚尺度,做到执法工作经得起法律的检验、社会的监督。三要加强城建档案执法检查,通过纠错提高各参建单位的城建档案意识。用法来规范施工过程中的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归档是否规范,否则责令整改,直至顺利移交进馆。这样,执法检查对提高参建各单位的档案意识和重视程度起到积极的作用,推动城建档案的收集工作。调动大家积极学法、遵法,才能创造依法治档的良好环境。

四、结束语

当今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要坚持依法治档,而不是以法治档,避免将档案的法律法规作为摆设,切实认真履行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在工作中,充分运用城建档案法律法规规范城建档案的接收指导工作,宣传城建档案对社会的重要性和城建档案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有效地履行政府赋予的职能,正确行使执法权,通过合法的执法,强化监督,促进城建档案执法。

作者:陈晓莲 单位:呼和浩特市城建档案馆

参考文献:

[1]李红芳.依法治档是建设档案强国的先决条件[J].城建档案,2014,(9).

[2]林源.档案法制建设的现状与对策[J].兰台内外,2013,(6).

[3]刘顺英.在实践中提高档案法制建设水平[J].山西档案,2008,(S1).

[4]刘洋.关于我市档案法制建设中存在问题的研究[J].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08,(8).

篇(6)

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预防和遏制违法建设行为,是城乡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我区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私搭乱建、抢搭抢建等违法建设现象并未得到彻底杜绝。这些违法建设的存在,不仅破坏了城乡规划管理秩序,增加了城市改造和建设成本,而且影响了市容市貌,破坏了城市形象。建立健全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长效管理机制,既是巩固我区违法建设整治成果,杜绝新的违法建设产生的迫切需要;又是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有利于降低城市改造和建设成本,避免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蒙受不必要的损失。各镇办、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长效管理机制的重要意义,积极投入和参与违法建设的监管,彻底杜绝新的违法建设产生。

二、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必须遵循的原则

(一)属地管理,权责统一。对违法建设的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管理”以及“谁主管、谁负责”,各镇办对本辖区违法建设监管负总责,对违法建设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上报。

(二)超前介入,预防为主。必须把预防违法建设作为重点,积极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引导辖区单位和城乡居民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好自建房屋的申请、报批。同时,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监督举报等机制,从源头上预防新的违法建设产生。

(三)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顾全大局,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城乡规划和管理,全力配合执法部门开展工作,坚决杜绝新的违法建设的产生。

(四)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在查处违法建设时,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加强教育引导,避免给群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要公正执法,依法办事,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三、违法建设监管的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职责

成立区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第一召集人,成员由各镇办和区建设局、旧改办、国土分局、公安分局、区规划监察队、国土土地监察大队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

1、具体处理行政管辖区域内涉及违法建设的相关工作;

2、研究解决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过程中的难点、重点和突出问题;

3、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影响大、情况特殊的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清理、工作。

(二)各镇办职责

1、负责做好辖区规划、土地、建设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本辖区的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并上报违法建设行为;

3、负责辖区内村(居)民新建、改建、扩建、危房改造的报批初审工作;

4、负责协助区建设局、旧改办及国土分局实施本辖区内违法建设的查处、拆除工作;

(三)区建设局职责

1、负责协调指导对规划区外违法建设的监管和整治工作。

2、负责辖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审批、上报工作;

3、负责组织对城市规划区外各类建设行为的巡查监督;

4、负责全区违法建设的核查工作,对违法建设案件及时出具书面界定意见;

5、负责城市规划区外违法建设的制止和拆除工作。

(四)区旧改办职责

1、负责协调指导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监管和整治工作;

2、负责规划区内违法建设行为的日常巡查监督;

3、负责巡查发现和群众投诉、举报提供的违法建设行为的初核工作及初核情况的报告工作;

4、负责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制止和拆除工作。

(五)国土分局职责:

1、负责对全区建设用地情况进行巡查监管;

2、负责对违法占地以及未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的违法用地的核实和查处工作。

(六)区局、公安分局等部门:区局负责做好拆违上访群众的接待工作;公安分局负责对干预、阻挠执法或暴力抗法等事件,从快、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其它各相关部门负责按照各自职能,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四、违法建设的预防与查处

(一)违法建设的预防。各镇办、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能和管辖区域,制定巡查监管方案,突出工作重点,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阻止违法建设行为。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手段,加强土地、规划和建设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守法意识,引导城乡居民和辖区单位依法申报、依法建设,切实提升城市建管水平。

(二)违法建设的查处。各镇办巡查发现违法建设时必须及时制止,并在4小时内上报相关职能部门。相关职能部门接到报告后,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实地核查;凡属于违法建设的责令限期拆除;对不听劝阻继续施工和未限期拆除的,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依法强行拆除。对群众举报和领导交办的违法建设案件,各镇办、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到现场查看,勒令停工,并按有关程序进行核实和立案查处;对于影响重大、情况严重的违法建设,由区联席会议组织建设、国土、公安、旧改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

五、建立健全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长效管理机制

(一)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各镇办要对辖区每户居民的房屋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并通过拍照、摄影和绘图等手段,留存建筑物现状图片,造册登记,建立台帐,做到“一户一档一图”。登记台帐一式三份,分别由镇办、村留存,并报区级相关部门备案。清查登记在区建设局和旧改办的专人指导下,由镇办负责组织实施,其中,城市规划区村组、社区资料在区旧改办备案,规划区外村组资料在区建设局备案。各镇办要按照“先行试点,全面铺开”的办法,年12月前至少完成一个村组的清查登记工作;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规划区内村组、社区的清查登记,9月底前全面完成规划区外村组的清查登记。区建设局要统一设计清查登记的表格、册集,及时提供各镇办。

(二)健全民用建筑报建审批制度。辖区内村(居)民在新建或对原有民用建筑进行改建、扩建前,必须向村组(社区)和所在镇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村组(社区)和镇办初审并报区建设局审批后,方可开工建设,切实做到“凡建必报,凡建必批”。区建设局要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凡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符合条件的要加强施工监管;对未按批准方案建设的,要及时制止,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三)建立日巡查制度。各镇办必须每日对本辖区巡查一次;区规划监察一队、二队和国土土地监察大队必须每两日对分管区域巡查一次,确保对各类违法建设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拆除。各镇办和区规划监察一队、二队、国土土地监察大队要建立巡查日志,对巡查发现、群众举报和领导交办的每一例违法行为做到有据可查、有据可依。

(四)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各镇办、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要求,加强对违法建设的监管。要划分责任区域,定人员、定责任、定标准,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确保清查登记到位、日常巡查到位、预防查处到位。

(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巡查不到位、上报不及时,而致使违法建筑物主体建成的,对责任镇办进行通报批评;对故意隐瞒不报、被上级部门通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对责任镇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给予组织处理;接到报告后核实不及时、查处不到位的,对责任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长期未依法拆除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对责任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给予组织处理。

(六)建立目标任务考核制度。每年年初,区政府与各镇办、相关职能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将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作为各镇办、各职能部门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实绩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年终统一进行考核讲评,奖优罚劣。凡被连续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把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定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健全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必须勤指导、具体抓,坚持深入一线,及时了解辖区及分管区域违法建设情况,严厉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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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认清违法建设给全市的安全生产留下的重大隐患,给全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重大威胁,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违法建设工程,对承揽违法建设的承建单位要坚决严厉打击。

二、查处范围

1.未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依法进行招投标、未办理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擅自开工的建设工程(含商品房住宅工程、城中村改造工程、保障房工程、中小学校等公益性项目)。

2.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揽工程的;转包及违法分包工程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进行施工的。

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监理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的,工程监理人员无法定资格证书从事监理活动的,不按监理规范进行监理的。

5.工程检测机构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检测的,不依法依规出具检测报告的。

6.勘察、设计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的。

7.建设单位肢解发包,违反国家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压缩合理工期的。

8.违规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在施工建设中偷工减料的。

9.对管理部门或监理部门下达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认真整改的;责令停工整改项目未经复查验收擅自复工的。

10.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处理措施

1.对违法建设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承诺,加强巡查,及时发现,整治查处到位,杜绝新增。对年内新增两起的乡镇、街道要进行财政扣款,递增累计。仍得不到管控的,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责任。

2.对继续参与违法建设,拒不纠正或停止违法建设行为的施工、监理、勘察和设计等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媒体公示、纳入企业信誉不良档案;停止在荥招投标等承揽工程资格,同时资质管理部门报请上级主管单位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企业资质;对参与违法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报请上级部门吊销其职业资格。

3.对以拒付工程款等条件诱导及胁迫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违法施工的建设单位,国土、规划、建设、房管、消防等相关部门要坚决停止办理开发项目审批手续,房管部门报请上级部门降低其开发资质等级或吊销其开发资质。

四、工作要求

1.宣传部门、城市管理局要认真按照《市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宣传方案》,每周利用电视专题(曝光栏)、广场屏幕、滚动字幕等多种形式宣传城乡规划建设法律法规及违法建设的危害,营造依法建设、全民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

2.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要求,对各自辖区及管理的工程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建设、施工、监理违法违规行为,立即予以制止和查处。确保已有违法建设工程全部查处到位,坚决杜绝新增违法建设。

3.市联合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访,重点监控等多种方式,提高监督巡查效果。坚持日巡查、周通报、季末考核制度,进一步探索和完善违法建设整治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我市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4.市法制办、市联合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地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教育执法人员廉政执法,廉洁奉公,建立一支作风严谨、业务熟练的工作队伍。

篇(8)

首先,从领导干部做起,抓好学习教育。我市市委十分重视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把提高领导干部队伍法制素质作为率先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措施加以实施,强调不具备必要法律知识和有效贯彻依法行政的干部不予提拔任用。因此,我市建设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所肩负的责任,带头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学习,认真掌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身体力行,带动干部群众学法的开展。在普法教育活动中,成立建设系统法制教育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学法制度,举办专题讲座和编印建设行政干部《实用法规知识读本》,开展经常的相关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全系统300多名干部每年定期进行相关法规培训,73名执法监察职责的干部全部获得通过了上级行政相关法规考核持证上岗。

其次,开展广泛宣传教育。除了加强法规知识的培训教育外,我们平时还抓住典型实例,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介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例如,我们在对重点"五无"工程建筑进行依法拆除的时候,组织电视台以及报社记者现场采访,将执法全过程进行传播和刊登,使广大群众受到生动而深刻的建设法规教育,增强依法建设、依法管理的法制意识,营造一个良好的依法行政氛围。

此外,我们还通过结合落实国家和上级政府行政机关各项法规,建立和制定相应实施办法和细则,将国家和上级行政法规的处理原则和实施办法具体化。例如,近年来,我们结合贯彻行业相关法规,制定了《**市工程建设监理暂行办法》、《**市村镇私房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市市区城市规划管理实施细则和办法》、《**市市政设施管理暂行规定》、《**市工程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行业管理规章。为我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切实可行的规范,为依法行政夯实思想和工作基础。

二、加强制度建设保证依法行政有效实施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是依法行政,依法建设和管理的根本保证。因此,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把制度建设作为依法行政、依法建设和管理的一项主要措施来落实。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建立健全了报建审批、"一书两证"、招标投标、质量监督、工程监理、预售管理以及执法岗位责任等一系列制度,通过制度保证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实施。例如在规划审批和工程报建核发《许可证》工作中,我们坚持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的原则,对城市各项详细规划审批,建立由主管城建工作的副市长负责的城市规划会审制度,成立以主管市长为组长,规划、建设、城管等职能部门单位领导及专家参加的审批领导小组,同时设立技术预审小组,对报建的项目先由技术预审小组进行枝术上可行性研究,拟出审批方案,然后提交审批领导小组审批。通过依法严格把关,从而保证城镇规划实施和维护规划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又如,通过落实质量监督和工程监理等制度,使到工程质量得到有效保证。1998年,我市建立工程监理事务所以来,符合规定的工程全部实行监理制度管理,去年监理队伍由开始4人发展到78人,全市监理建筑面积占报建面积的80%以上,监理队伍和受监面积都排在**地区前列。所有符合质量监督条件的工程,也在进入施工之前全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所有工程在竣工后经质监核定质量合格后才交付使用。去年,全市建筑工程项目受监率达到95%,优良品率达到40.4%,创造历史最好水平,多年来未出现过大的质量安全事故。1999年,我市质安站被评为全省十佳质安站,质安站站长朱信德被评为全省十佳质安员。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我们在工作实践中体会到,城乡建设中存在违章行为,一个重要原因是执法不到位。为了加强执法力度,完善批后管理,近年来,我们着力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建设执法队伍。例如,根据我市地域大,村镇分布散的实际情况,争取了市编委的重视支持,增加人员编制,设立了城乡建设监察大队和5个质量安全监督分站,加强对乡镇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目前建设系统的执法监察机构健全,执法队伍不断充实加强,全市规划建设执法人员从1995年35人现在增到78人。同时通过培训考核制度,建立监督机制和执法责任制等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特别是今年,我们结合"三个代表"学习教育和市机关行业作风测评活动,对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表现进行测评,把测评制度与轮岗、换岗制度结合起来,对测评连续两次不合格的人员实行轮岗、换岗。通过强化监督机制,有力促进执法人员"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恪尽职守和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今年质监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旅港乡亲捐建的汶村镇鹏权中学教学楼未办施工许可手续问题后,即对该工程质量进行测检,结果发现混凝土强度不合标准和施工单位采用的水泥质量不合格,对此,马上成立专门调查组,依照《建筑法》责令该建设单位立即停止施工进行整顿,并将水泥生产厂家诉之于法。去年以来,全市有45项,共44万平方米的违章工程受到处罚和补办了报建手续,从而防患于源,杜绝了劣质工程,有效控制了工程建设违法违章行为。

篇(9)

为了进一步抓好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最近我们根据建设局领导的指示,深入村镇对村庄近几年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主要情况如下:

1成绩和经验

过去,各镇村建所归建设局直管时,我市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做得较好。自从村建所不归建设局直管后,有些工作虽然不尽人意,但是还有很多镇能坚持抓好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取得了好成绩,积累了好经验。

1.1领导重视。很多镇的领导都能高度重视村庄规划建设工作,坚持把规划建设管理放在重要位置上抓紧抓好。制订完善了村建工作的报批、巡查、汇报、公示等制度,落实了干部责任制,把村庄规划建设的成绩列入了镇和村委会干部的年终考核内容,有效地增强了村镇干部抓好规划建设工作的责任感,确保了村建工作能抓出好成效。

1.2政策法规宣传好。不少镇对政策法规的宣传作用认识较好,能充分利用会议、宣传车、标语、文艺晚会等多种形式对建筑法、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土法和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提高了干部群众的规划意识和依法建设的自觉性。

1.3村建办人员充足稳定。凡是村建工作做得好的镇,其村建办的人员都比较充足,而且比较稳定,不经常调动。他们能长时间在村建办从事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经验丰富,容易做出好成绩。

2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我市各镇的村镇规划建设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2.1有个别镇对村庄规划建设重视不够。规划意识不强,建设管理松懈,没有完善的规划建设管理制度,未能把村镇规划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措施不力,效果较差。

2.2规划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和具体。今年之前,农村规划建设方面只有《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政策规定不够完善和具体,镇的职能权责不清,处理具体问题的界定依据不够明确,操作起来比较困难。我市也没有统一的规划建设规定,造成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不知如何开展。

2.3村建办人力不足。部分镇对村建办的工作重视不够,人员配备少,一般只有2-3名。工作人员调动多,不稳定,业务不熟悉,能力不强。同时,村建办人员未能专职于本身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都被用在了其他中心工作上,本职工作成了附带工作,造成村镇规划建设工作很难抓出成效。

2.4缺少资金。目前镇的财政紧张,拿不出规划建设资金,农民报建和村庄规划又没有政策收费,上级财政也没拨给资金,造成规划建设管理没有经费,缺少资金,工作很难开展。同时,村建办人员下乡的费用开支大,镇没有补助,工作积极性也不高。

2.5规划滞后。近年来,农村的楼房建设速度较快,但是规划难于编制,严重滞后。目前大多数村庄都未有编制建设规划,未能按规划建设,主要原因是“四缺”:①缺少编制资金,编制一个村庄规划,需要资金数万元,但市、镇、村都没有钱,难编制。②缺少编制人力,编制规划需要专业人员,但请设计院费用太大,镇村建办人力少,没法编制。③缺少权威部门牵头组织,有些村民钱多车多,有按规划建新村的愿望,但无人牵头组织,规划不能实现。④缺少上级政策文件指引,主要是全市未有一个编制规划的硬性规定,未能形成搞规划的氛围。

2.6镇村建办与主管部门的业务联系少。自从镇村建办不归建设局直管后,由于职能未理顺,镇与建设局的联系减少了,局组织镇村建办人员开会、培训、参观等活动少了。有些村建办人员业务知识缺乏,没有方向目标,工作开展难度大。此外,由于村建办人员业务不熟悉,有些村建办的工作不够规范。例如应进行规划的村庄不进行规划,应报建的农民建房不报建,应查处拆除的违法工程不查处拆除,该到建设局办理的证件不到建设局办理,工作不够规范。

3愿望和建议

面对多年来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上的困难和问题,干部群众和我们有如下一些愿望和建议。

3.1应切实加大村镇规划建设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近几年来,我市关于建设规划方面的宣传活动较少,干部群众对规划建设的政策法规和具体做法要求不明确,依法建设意识淡泊,从而出现了不少无规划建设和违规建设等现象。因此,很有必要加强宣传工作。例如可以利用宣传专栏、宣传牌、宣传车、横幅标语、电视、报纸、图片、会议、文艺晚会等方式方法进行宣传。可以在《建筑法》施行日和《规划法》施行日或者其他时间搞些规划建设宣传活动。大家明确了政策法规和要求,村建工作就能顺利开展。

3.2应该制订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具体方案。现在虽然有《建筑法》、《城乡规划法》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但是有关内容不够具体明确,真正实施起来困难重重,难于把握,造成有些镇不会管,不敢管,怕告状,怕吃亏。市最好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和我市实际,制订出台一个村庄规划建设方案文件。文件对农村的规划和建设管理要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和准则。有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和准则,管理才能有依有据,才能收到好效果。

3.3村建办人员要充足。现在每个镇都有数万人口,每个镇每年的建房户都有200户以上,但多数镇的村建办人员仅有2~3个,还要做其他工作。人员太少,很难把工作做好。过去村建所归建设局直管时,村建所一般都有5人以上,那时的村庄规划、建设和违规工程整治的效果就非常好。要切实做好村建工作,首先各镇村建办应配备5人以上,还要保持人员相对稳定,不经常调动,最好能单列管理,这样才能使村建办人员有时间、有精力专职做好村镇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

3.4要切实抓好村庄建设工程管理。要制订完善好全市各镇统一农民建房管理制度。要抓好报建工作,统一报建程序。要加强农村个体工匠管理,工匠要持证上岗,不承接违规工程任务。要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管理,消除质量安全隐患。要争取一定的政策收费,以确保日常工作费用。要充分发挥村民小组和村委会干部的作用,由他们把好农民依法建设关。镇村建办要与国土所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农村建房秩序。要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工程。建设局应成立一个工程执法监察大队,协助各镇依法严处违法违规工程。要建立农民建房巡查制度,及时督促农民办理报建手续,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工程。要建立农民建房汇报制度,定期汇报农村建设情况,作出相应管理措施,确保农民建房依法依规进行。要建立奖罚制度。对村庄规划建设工作做得更好的镇、村委会、村民小组、村建办和个人,应有表彰奖励措施,对工作抓得差的要有促进措施。建设局和市应每年召开一次村镇规划建设总结表彰大会。总结工作,交流经验。

篇(10)

Abstract: for many years, binzhou city planning bureau always adhere to the guidance of the scientific concept of development, to create the Yellow River delta center city and create national garden city for the target. But illegal construction remains pervasive, how to stop illegal construction, establishment of illegal construction investigate long-effect mechanism, become planning law enforcers focuses on the research and consider subject.

Keywords: illegal construction situation mechanism construction

中图分类号:TU984.1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基本情况

自2001年撤地设市以来,滨州市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坚持‘五个统筹’,打造系统‘九州’”(小康滨州、开放滨州、生态滨州、诚信滨州、科教滨州、人才滨州、文明滨州、民本滨州、平安滨州)的战略部署,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同时,我们看到,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违法建设行为屡见不鲜,暴力抗法现象时有发生,这都极大地阻碍了城市发展的布局,提高了城市发展的成本,降低了城市的形象和品位。据统计,违法建设主要发生在城郊结合部等偏远地带及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多年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一直坚持多措并举,突出重点,严管重罚,狠抓落实,强力控制违法建设。

二、违法建设的认定和查处分工

根据相关职能分工,违法建设由滨州市规划局法规监察科认定,由滨州市规划局规划监察支队进行查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凡符合以下八条内容的皆为违法建设。即: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建设的;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建设的;擅自买卖、转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利用失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批准的临时建设工程改变成永久性、半永久性工程或者临时建筑逾期不拆除的;旧城改造中规划明确应予以拆除的建筑而未拆除的;利用越权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其它违反城市规划进行建设的行为。

三、违法建设产生的原因及查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违法建设产生的原因

一是经济利益驱动。这是违法建设产生的最根本的原因。不论是开发商开发还是城中村改造,均可涉及到拆迁补偿的问题。一些居民在拆迁过程中,受到利益驱动,希望通过拆迁补偿达到迅速致富的目的,便想方设法通过各种方式甚至不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违章搭建,试图扩大被拆迁面积,牟取更多的补偿款。二是法律意识淡薄。虽然新规划法自2008年已经实施,但是很多居民受到利益驱动,心存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在看到别人违法建设获利时出现跟风现象。有时,开发商为了快速征用局部土地,适当认可违法建设的存在,对违法建设的处置标准不一,让群众觉得有利可图,于是多占多建,从中获利。三是规划建设滞后。规划滞后主要原因有村两委内部矛盾、村集体经济薄弱、镇(街道)等管理部门服务意识不强,导致村庄规划得不到及时修编。同时,由于历史原 因,我市的城中村有一部分未经规划建设,更多的是由村居委会自行规定建设地点,导致村居范围内房屋院落风格不统一,建设地块随意,布局杂乱无章,甚至严重影响交通。更严重的是,村居民规划意识淡薄,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随意建设现象严重,擅自加层,改变建筑外观,变更建设位置等行为层出不穷。四是监管难度较大。一方面,有些基层的村居委会存在违规收取村民建房费用,随意批准宅基地的行为,同时对违法建设视而不见,知而不报。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工作难度大。城市规划区范围的广大与监管人员的数量形成鲜明的对比,导致监管人员对于突发性强、隐蔽性高的违法建设缺乏有效的监察措施,导致违法建设短期内不能受到有效处理,助长了违法建设行为的气焰。

(二)查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在违法建设查处过程中存在着三大现象一大难题。

三大现象:一是开发商改变规划进行建设。建设前开发商规划手续完备,设计外观、体量、容积率等相关指标均符合国家规划强制标准和有关规定。但在建设过程中为了减少开支,有的开发商往往“明修栈道,暗渡陈仓”,有意识、有计划的去改变已经批复的规划。他们瞅准时机,加速建设,造成事件的突发性,形成木已成舟的事实。有的开发商擅自改变外观设计和颜色,有的加建、扩建和改建等,不一而足。二是个别机关、企事业单位改变规划进行建设。同开发商一样,建设前一般都办理规划相关手续。在具体的建设中,由于受长官意志等影响,往往会改变原来审批的规划,而且随意性较强。他们在改变规划时,自恃有背景,往往不予办理规划变更审批手续。被查出时,要么倚势凌人,要么故意拖延,敷衍塞责。三是城中村改造中居民私搭乱建。城中村违法建设由来已久,屡禁不止,这其中固然有群众逐利的内在因素,但个别村、镇干部暧昧的态度也成了幕后“看不见的推手”,甚至出现了个别村干部带头违建的现象。有的城中村地理位置好,出租房屋效益可观。为增加收入,居民采取加层、扩建、改建的方式,建设“贴心楼”“靠背楼”;有的准备开发的城中村,虽然政府明文规定不予补偿其违法建设,但开发商为了赶工期,息事宁人,主动给予较高赔付款,使这些违章者尝到了甜头。一些其他地方的居民,纷纷效仿,大肆违法建设,导致了城中村违法建设在个别地方的泛滥。

一大难题:违法建设认证容易执行难。一是执行违法建设成本高。一般对违法建设拆除的执行,都必须提前制定执行方案,涉及部门广、人员多、成本高。如今年5月份,市西办事处洼于居委会3户居民在长江三路以北渤海十八路东侧建设的房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严重影响城市建设的布局和进程。当时,由市政府牵头,组织规划、执法、消防、电力、卫生等部门,召集约400多人,并租用挖掘机两台,最后彻底拆除三户房屋,建筑面积1200,可谓是兴师动众。二是执行违法建设过程难。一般来说违法建设,当事人损失比较大,情绪比较对立,且此类案件一般都不只是一户而是几户甚至几十户,很容易引发暴力抗法,也极易造成群体性上访。同时,对扩建、改造、增高部分的“切蛋糕式”的拆除处罚,一方面合法性审查难以把握,另一方面对混凝土结构的违法建设部分难以切割,实际执行难以操作。

四、违法建设查处经验

滨州市规划局自2008年以来,以新规划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强化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宣传,加强督查,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进规划执法工作不断向纵深进展。自2008年以来,违法建设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逐年降低。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一直以来,滨州市规划局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黄河三角洲中心名城和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为目标,以全面加快旧城及城中村改造为重点,从提升城市规划执行水平,加强城市规划监管力度入手,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加强部门联动,使市城区内规划建设环境明显改善,市民文明意识明显增强,城市形象明显提升。二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最近几年,滨州市年年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2011年市规划局牵头成立市城区规划管理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信息组和督导组。根据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分解目标,细化责任,抽调专人负责,迅速启动了城区规划管理综合整治工作,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领导体系,确保了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违法建设查处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更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对此,我们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参与执法整治活动。各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规划执法的重要意义,全方位、高密度、多角度、深层次宣传报道,形成人人关心执法整治,人人支持执法整治,人人参与执法整治的浓厚氛围。一是向新闻媒体投稿并编发简报、信息进行宣传。我们及时收集各方面信息,向新闻媒体投稿,同时不断加大简报信息的编发力度,严把质量关。自2008年以来,已在各类报纸、期刊、简报上发表相关文章300余篇,进一步提高了宣传效果。二是发放材料进行宣传。规划执法工作人员在商场、居民小区、广场及车站人员集中的场所多次举办宣传活动,通过展出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明白纸、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规划执法的意义。共举办宣传活动50余场次,印发宣传材料10余万份,悬挂、张贴宣传标语1500余条。三是出动宣传车进行宣传。同办事处联合,出动宣传车200余次,在城区进行巡回宣传,全力营造强大的舆论宣传声势。

(三)强化治理,突出重点

一是加强巡查,集中检查。一直以来,滨州市规划局坚持日常巡查机制,对市城区划分区域,分片管理。首先,以早发现、早制止为主。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项目的巡查监控力度,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其次,探索建立建设项目承包责任制。细化包保责任制,由划片包干到定点承包,实行建设项目承包责任制。再次,抓好“三个”时间段:工程建设施工前、施工中和竣工验收前;把握好“三关”:施工前放验线、施工中建设的“拐点”、竣工前验收。第四,集中时间重点针对建设单位违规变更规划用地性质、容积率,规划审批程序履行不完备,擅自增加建筑面积,变更规划效果等内容开展执法大检查活动。在保证对违法建设高压态势的同时,采取调查摸底集中检查的方式,全面梳理滨州市在建工程规划审批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打下良好的基础。二是部门联动,拆除违章。根据日常巡查和集中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滨州市规划局采取自行拆除及的方式处理违法建设,取得初步成效。三是行使督查,促进整改。滨州市规划局除日常巡查和集中检查外,还行使城市建设管理总督查职能,针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四)探索机制,巩固成果

一是坚持“二个机制”,推进规划执法工作稳步推进。一方面在内部建立了综合协调机制。信息组负责采集重点工作的信息,定期编制整治工作简报,填制各项报表,整理汇总整治工作开展进度、存在困难和其他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并向上级领导及时报告;督导组负责履行总督查任务,对违法建设等重点问题进行巡查,并通过督导通知书督促责任部门按期整改问题。另一方面在外部建立了部门联动机制。在违法建设查处过程中,联合办事处深入到基层,既坚持属地管理,又坚持齐抓共管,切实建立“二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机制。并在市西办事处多次召开执法现场会,在洼于、西谢拆除多户违法建设,有效打击了违章业主的嚣张气焰,维护了规划的严肃性。二是坚持“两个结合”,推动规划执法工作全面深入。一方面坚持正面宣传与反面曝光相结合。在大力宣传正面典型、发动群众、鼓舞士气的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和社会监督的作用,重点结合大型违法建设行动,对违法建设单位、个人在报纸、电视台进行曝光,提高群众的关注度和满意率,打击违法建设的气焰,确保各类问题能及时有效解决。另一方面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治理相结合。针对集中整治过后容易出现反弹的状况,进一步明确职责,不断探索完善长效治理机制,使各个环节责任到人、落实到人,杜绝出现“一阵风”现象。

五、对策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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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抓宣传,在教育引导上求突破。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多层次、多渠道、多方位开展“三治”及“两创”宣传工作。一是迅速传达好、贯彻好、落实好今天的会议精神。结合县里的“三治”工作方案,我局将结合单位实际,制订好局里的具体实施办法,并做到人手一份,人人皆知。二是大力开展城乡规划建设法律法规的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按法定程序进行规划建设的意识。三是延伸活动载体,深入开展“三治”及“两创”工作进建筑企业、进建筑工地活动,最大程度上取得他们的理解、支持、参与。通过大张旗鼓、铺天盖地的宣传,激发广大干部群众“住在、热爱、建设、美化”的热情,努力营造深入持久开展“三治”及“两创”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抓整治,在规范秩序上求突破。

一是深入推进“两违”清理整治工作。加大“两违”清理整治力度,对于少部分拒不接受处理的“两违”对象,我们将继续组织精干队伍,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予以集中处理和打击。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城区主要街道、城区出入口、“城中村”、街巷两侧等乱搭乱建行为监管,对新开工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给予坚决的制止和打击,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确保不发生新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二是严管建筑工地。杜绝违章作业,坚持文明施工、降尘作业,尽最大可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要强化源头监控,大力整治建筑垃圾、材料占道堆放、堆放无序及清运不及时,施工现场未作封闭围挡,运输车辆掉泥漏水等现象。同时,把“三治”活动与开展省、市“文明工地”创建相结合,不断提升我县建筑工地的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三、抓建设,在完善设施上求突破。

今年,全县上下都在为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文明城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而“园林城市”、“文明城市”在城市绿化、街道硬化、城市功能配套等方面都有十分严格的指标要求。因此,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也是“三治”工作的第一要务。今年,我局将力争在上半年完成第四轮县城总体规划修编,进一步拉开城市发展框架。启动月亮湾新区建设,结合旧城及棚户区改造,大力完善供水、供气、环卫、绿化等设施,加快道路改造、专业市场、物流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同时,将大力加强“森林县城”建设。今年,我局将在继续抓好九州大道南段景观绿化的基础上,准备将迎宾大道、县城打石岗至麻州路段高准标规划建设成为我县的“森林街道”,逐步实现城市绿化由园林式向森林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