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干部综合分析研判报告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1)结合铁路设备、作业、人员和环境、管理等特点,全面引人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把施工安全风险管理与铁路既有的问题管理、从、严管理、精细管理、自主管理等有机融合"严格落实/作业标准化、管理、规范化0,加强安全风险研判和动态控制,牢固树立安全风险意识,准、确识别和研判安全风险,有效实施风险控制"突出对施工计划审核、施、工前培训、施工例会质量、施工行车组织办法制定、施工监控及作业人、员安排、施工过程控制、施工总结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研判,建立职责、明确、程序清晰、实用有效、考核到位的安全风险管理制度,积极构建、铁路施工安全风险控制体系,确保安全持续稳定"、(2)利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安全风险研判会、研讨会、专题讲座标语、展板等多种手段和形式,广泛开展施工安全风险意识、安全责任、意识、安全是生命线、安全是/饭碗0的理念教育,把风险意识植根于干、部职工思想深处,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安全风险控制的内在动力,筑牢、施工安全的思想防线"坚持安全风险教育,组织各级干部学习安全风、险管理基本知识、教育引导各岗位作业人员充分认识本职岗位存在的、各种安全风险及潜在后果"、(3)实行安全风险管理,要科学的结合本单位发生的各类事故和、安全信息以及充分总结吸取全路发生的事故故障教训,重点围绕人、员、设备、管理、作业、环境等五个方面进行查找"按照/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0的原则,分层级全面识别研判安全风险"、(4)推行安全风险管理目的是实现过程控制、超前防范"铁路部门、在施工安全风险管理过程中,以施工过程中客车安全、非正常情况下、接发车、多方向接发列车、工程车调车作业安全、劳动安全、等风险环、节为重点,加强对营业线施工、非正常情况下接发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现场关键作业环节控制"、(5)推行安全风险管理,要根据人员、设备、环境、规章、作业、运输、组织变化等内外部条件的变化适时分析研判安全风险,对安全风险防、范控制措施加以改进和优化,每月对全段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价,下发专题通报,考核结果纳人月度安全逐级负责制考核之、中,最终实现动态管理、闭环管理、良哇循环"、。
施工过程中安全风险控制的重点
〔>)施工车站要组织学习施工计划及重点要求,参加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清楚施工影响范围和非正常接发列车作业要求"将责任落实到、每个班组和个人,安排好施工监控干部及作业人员"、(2)加强施工前的培训工作,对施工影响正常行车,由站长(副站、长)亲自负责,讲清影响范围、联控用语、限速要求、进路准备方式和加、锁方式等关键环节"、(3)工程作业车列在站内长期停留,并需要进行捣调作业时,车站、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二次培勺11,重点对5站细6、5站务指导通知6调车、作业办法进行培训"、(4)组织召开好施工例会"对接发车方式、设备停用、影响范围、次、日施工的时间、地点及施工主体、配合单位.施工中工程机具和人员.、对人员准备及培训情况必须进行介绍,影响接发列车进路及其他相关、设备使用等事项重点明确,对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必须对各单位光电缆走向、深度进行重点明确,提示各单位参加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清楚行车组织办法"、(5)特定行车必须固定列车进路,车站须将正线进路开通,并对特、定行车进路上所有道岔使用勾锁器加锁,对正常排列进路区段道岔,、要在施工开始前将道岔开通直股位置,室内使用定反位按钮锁闭"、(6)施工结束后组织相关单位及作业人员召开施工总结会,并在、<施工例会记录簿6中记录"由施工主体和配合单位对当日施工的作业、过程、关键环节控制、施工配合存在的问题等内容逐项说明,站长指出、施工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由责任单位提出整改意见"站长对次日施工、向施工主体和配合单位提出具体要求"、。
施工安全风险教育
各县(市、区)总工会、相关产业(系统)工会定期收集本地区、本行业劳动关系变化的相关数据和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嘉兴市总工会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课题组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形成综合分析报告。同时,“三方四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时收集和分析、判断,预先推测和把握劳动关系调整中的重点和难点,把动态预测、常规预测、重点预测和定向预测相结合,确定工作着力点,制定对策措施。健全预警网络。发挥县(市、区)、镇(街道)以及村(社区)、基层工会各自的优势,构建以市级职工服务中心为统领,县(市、区)职工服务中心为骨干,镇(街道)职工服务站为支撑,村(社区)和企业职工服务点为基础的四级预警网络,把劳动关系预警工作作为各级职工服务中心、站、点的重要工作内容,做到预警、调处“一站式”,实现劳动关系矛盾处理关口前移,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于重大的突发事件,按照《嘉兴市总工会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职责分工,组织应急处置、信息报送和善后处理。
加强预警信息员队伍建设,强化动态信息预报。建立了由镇(街道)工会、企业工会干部和职工组成的基层劳动关系预警信息员队伍,目前已有1万多人,并每年组织开展培训。充分发挥基层劳动关系预警信息员身处基层一线,掌握信息快、准的优势,及时捕捉劳动关系发展中的敏感点、波动点,准确把握矛盾态势,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最大限度做到发生群体性劳资纠纷和重大突发事件时,工会组织能够在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手资料,在第一时间传递第一手信息,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党政妥善处理,避免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
二、完善机制,着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完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发挥劳动关系和谐园区、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把企业内部和谐拓展到企业和社会与环境的全面和谐。据统计,目前嘉兴市开展创建活动的园区68家,企业9637家,占已建工会企业的90%;突出区域性、行业性和世界500强在禾企业三大重点,深入开展“要约行动”推进月活动,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有9704家企业开展工资协商,23家世界500强在禾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我镇充分认清疫情严峻形势,切实加强“三返”人员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迅速行动、周密安排、科学调度、细致工作;主要负责同志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靠前指挥、强力推动,履职尽责、抓细抓实;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服从大局、令行禁止,切实增强落实力、执行力和穿透力,本着对党绝对忠诚的原则,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三返”人员科学防控不漏一人、不留死角。对敷衍塞责、虚假应付、落实不力,甚至失职渎职造成工作被动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全镇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按照属地管理、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坚持稳控当头,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扎实做好返岗返工返学前摸排登记。
全镇要提前摸排“三返”人员情况,所有工作人员要如实准确上报相关信息,重点摸排从重点地区返回及有接触史人员。
三、加强重点人群管理。
各单位要根据排查出的重点人员情况,综合分析研判、分类实施管理。14天内有过重点地区旅居史、接触史人员,需立即报告,自返回或最后一次接触相关人员起,隔离观察14天。隔离期间每天需至少进行2次体温检测,检测结果及时报告。隔离期满未发现异常,方可返岗返工返学。
四、强化返岗返工返学后防控管理。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审查调查安全意识。
在审查调查过程中,应牢固树立“不依纪依法就是违纪违法”、“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理念,切实筑牢“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安全办案思想防线。将安全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贯穿审查调查的全过程,规范程序操作,严格按照《监察法》和《执纪监督工作规则》开展审查调查工作,依法收集证据,运用调查措施。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全面分析成因,及时总结经验,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达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的效果。
二、健全制度保障,推动审查调查程序规范运行。
对标《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建立健全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制度,制定《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制度》《安全保密制度》等规定。全面梳理安全风险隐患,制定突发安全事件处置制度及预案等制度。规范审查调查程序,坚持把办案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审查调查每个环节严格审批,坚决杜绝任何理由规避程序的办案行为。
三、明确责任落实,层层压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
建立审查调查工作组组长安全负责制、工作组成员岗位安全责任制,对审查调查谈话措施的使用条件、审批程序、组织实施、安全要求、责任分工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谈话场所、审查调查场所、留置场所使用以及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审理等环节的安全措施全面落实,形成分级管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审查调查工作的安全性。
四、聚焦关键环节,保障审查调查安全管理。
对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关键环节——“走读式”谈话,更加注重隐患风险全面排查,规范谈话工作流程。针对案情、案件敏感度和社会关注度以及谈话对象身体、心理、性格、家庭、工作等方面状况综合分析研判,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预案,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有实质性的进行谈话安全风险评估,确需“走读式”谈话的,严格按照“六必知”风险评估制度、谈话报批制度、谈话全程录音录像制度、谈话体检制度、谈话不过夜制度、谈话对象“手递手”交接制度、谈话后跟踪回访制度有关规定办理,确保程序完备,安全可靠,特别是在审查调查过程中,发现被调查人有严重违纪,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时,坚决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五、抓好工作保障,提高审查调查安全水平。
3.继续强化服务型统计建设。 以"加快建设面向统计用户、面向统计基层、面向调查对象的现代化服务型统计"等"三个面向"为目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服务型统计建设。一是夯实科学决策基础。以企业一套表为核心,以GDP 为龙头, 进一步夯实GDP 及相关指标的源头数据质量 ,及时、便捷、准确提供各种统计数据,夯实科学决策基础。二是提升建言献策水平。围绕中心,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撰写统计分析报告与专题调研信息,开展重大课题研究,科学总结分析"十二五"发展成效与问题,提出加快"十三五"发展建议等,为漳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参谋。三是加快统计成果转换。以面向全社会服务对象为目标,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集成化水平,进一步改版完善统计月报、统计摘要、统计年鉴,做好经济普查公报、系列分析、研究课题、普查年鉴等开发应用工作。
4.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乡镇统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精神,继续开展各种主题实践活动,提升队伍素质。一 要加大业务学习培训力度。 除按照 全省 "全员素质工程建设"的要求, 积极组织参加 领导干部素质提高培训班、业务干部培训班、网络统计业务培训班外, 举办"建言献策"、"专报信息"和"调研信息"等若干专题培训班,组织召开全市第二十三次统计科学讨论会,并邀请知名教授专家举办热点问题学术讲座,继续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二要加大乡镇统计工作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下发《 福建省乡镇统计工作规范》, 督促各地抓紧制定本地实施细则, 对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设置、统计工作职责、统计业务工作、保障措施等方面进一步做出明确的规定,争取各县(市、区)、开发区政府对乡镇统计机构、编制、经费的支持 ,设立实体性统计站。
5.做好各项统计改革工作。 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双轨制改革工作;落实重点服务业部分行业规模标准的调整,建立部分企业财务月报制度;扩大贸易统计财务季报填报范围,建立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年报;精心组织企业创新专项调查 , 认真实施 能源产品购销存、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和小型企业生产经营及景气状况调查等统计制度改革。
一是坚持党政领导定期接待制度,每周定期受理协调群众反映的问题,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
二是着力加强区大调解机构建设。区大调解中心确定为司法局内设事业机构,实行实体化运作。强化对镇、村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指导。
三是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制度,对重大矛盾纠纷采取听证制。
四是加强矛盾纠纷信息化建设。建设和完善区、镇矛盾纠纷信息化预警,进一步提高纠纷接待、受理化解的工作效率。
一是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做到一般纠纷不出村、较大矛盾不出镇、重大矛盾不出区。
二是深化对接工作。在诉调对接、公调对接、检调对接的基础上,主动与、劳动、法制等部门对接,实行多部门联动化解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高淳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各部门工作要求和职责、流程。
三是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到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承担相应的稳定责任,最大限度地从法律、政策源头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
四是充分发挥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作用。进一步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坚持纠纷排查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区每月、镇每半月、村每周排查,重大节日、重要时期不定期排查,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
五是着力发挥各专项调解小组作用,坚持定期研判形势,主动对接矛盾,及时推进矛盾化解。六是强化边界联防联调工作机制的作用,切实做到矛盾纠纷化解无边界。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汇集和预警分析机制,充分发挥专家、专业人员在纠纷化解中的智囊作用,对容易引发的矛盾纠纷的形成、发展趋势及时做出准确的分析判断。
二是完善应对的应急预案。坚持“预防为主”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及时消除隐患,防止局部性问题转化为全局性问题,对已经发生的及时、果断处置,防止非对抗性矛盾转化为对抗性矛盾。
三是完善现场处置的程序。调解人员在第一时间了解案情,并迅速通知相关的镇和部门,组织得力人手赶赴现场进行教育疏导,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
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会议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落实第二次中央xq工作座谈会精神情况;聚焦xq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和兵师党委决策部署,全面深化农牧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推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完成重点任务情况;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贯彻民主集中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开展 “访惠聚”活动和“两学一做”、“学转促”学习教育情况;强化“兵”的职能,发挥兵团特殊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和兵地融合情况;推进法治建设的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原则
综合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考核责任主体不变、基本内容不变的前提下,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有统有分、统分结合;
2、坚持分类进行、综合评价;
3、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
4、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运用;
5、坚持务实有效、简便易行。
三、考核对象
师市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含二级局、非领导职务干部、援疆干部、挂职干部、“访惠聚”工作组成员、“住连管寺管委会”工作成员以及师市党委直属的副处级、正科级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
四、考核内容运用
此次考核内容主要有师市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团处级试用期满一年干部的考核。采取一次考核,结果多次运用的原则。即对团场团处级干部的考核结果,既用于对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定等的依据,又用于试用期干部是否通过试用期的依据。
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具体要求
(一)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和定等原则
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由分项考核和民主测评两部分组成。分项考核得分由各分项考核责任单位根据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情况综合研究提出;民主测评得分为得票情况量化分值。
领导班子考核责任单位及分值设置情况如下:
1.团场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团场领导班子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安全生产考核、环境保护考核、团场目标管理考核、人口和计划生育考核、团场集聚人口能力、科教文卫、民生建设和工程建设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维护稳定、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深化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改进作风、民族团结、向南发展、兵地融合、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民主测评意见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设置并量化(好,按照得票率×100%×30计算;较好,按照得票率×80%×30计算;一般,按照得票率×60%×30计算;差,按0计算)。
2.zd系统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zd系统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安全考核和履行工作职责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
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改革、改进作风、民族团结和兵地融合、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3.直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直属企业单位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利润总额、资产负债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安全生产考核和环境保护考核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
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职能作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改进作风、企业经营状况、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4.对师市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由师市直党工委参照本方案组织进行;对各单位下属处级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考核。
5.领导班子考核定等原则
领导班子考核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考核等次原则上根据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和“一票否决”等情况综合确定。
(1)评定为“好’’等次的,团场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90分,且无“一票否决”事项;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90分,且排名在同类班子的前30%,无“一票否决”事项。
(2)评定为“较好’’等次的,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80分,且无“一票否决’’事项。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一般”等次:
①某项工作受到师市以上通报批评的;
②因工作落实不力,发生重大暴力恐怖事件、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事故、重大、系统性区域性质量安全事件、重大财经违规行为且审计整改率低的;
③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民主测评“好”和“较好”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但“差”票得票率不超过三分之一的。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差”等次:
①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低于60分,且排名在同类班子中后15%的;
②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③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民主测评“差”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认定确实存在问题的。
(二)关于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和定等原则
1.领导班子正职考核评价
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各级各部门党政正职采取班子总分成绩的30%和民主测评总分的70%计算百分制成绩。没有班子的各单位党政正职由行业主管部门提供30%的成绩。
2.领导班子副职及其他干部考核评价
(1)领导评价(30分)。团场党委书记、政委根据年度履职情况,商团场党委副书记、团(场)长对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按总分30分进行打分评价。机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商行政正职对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按总分30分进行打分评价,无党组(党委)书记的单位由行政正职或负责人对班子副职或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进行评价。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的打分工作由所在单位政工部门(或党办)负责,分数确定后,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安排专人于12月30日前报师市党委组织部。
(2)民主测评(70分)。测评内容:德、能、勤、绩、廉。
3.领导干部考核定等原则
领导干部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等次根据领导干部所在班子考核定等情况和干部考核得分等情况综合确定。
(1)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团场领导班子正职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80分、无“一票否决”事项;机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正职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75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的前40%,无“一票否决”事项;领导班子副职和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60分、无“一票否决”事项。
团场领导班子正职不计入团场领导干部评优基数、评优比例不受限制。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优秀等次名额一般不超过本单位或同类型单位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数的15%。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①领导干部考核得分低于50分但不低于40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后3%的;
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不称职”得票率不超过三分之一的;
③分管工作受到师市通报批评的;
④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负有领导责任的;
⑤有问责情形的。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不称职”等次:
①领导干部考核得分低于40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后1%的;
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的;
③违反政治纪律,不按政治规矩办事的;
④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的。
(4)其他领导干部,一般应评定为“称职”等次。
领导班子正职(含二级局正职)定等,由师市党委研究确定,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不提出定等建议;各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和其他师市党委管理的干部考核定等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党总支)研究提出建议,师市党委组织部结合各单位总体评优比例情况统筹报党委确定。领导班子考核评定为“一般”或“差”等次的,正职和负有直接责任的班子成员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综合评价未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适当提高评优比例。领导职数较少的处级单位和无主管部门的副处级单位,可按1个优秀名额推荐,由师市党委统筹确定。一级局辖多个二级局或副处级单位的,一般优秀等次名额不超过领导干部总数的15%。师市机关部门副职的评优,按照以总支述职、测评为基础,师市党委综合统筹确定。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确定等次:
①因职务行为以外的错误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
②受一年处分的第二年,或受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
③受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
④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
⑤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检查、调查期间尚未结案的。
(6)师市党委管理的援疆干部不计入受援地、受援单位评优基数、评优比例不受限制。
(7)按照规定有一票否决、兵团干部在线学习任务未完成或其他规定不得评为优秀情形的,相关领导不得评优。
六、各单位团处级试用期干部考核具体要求
对2017年新提任且试用期满一年的干部,进行试用期考核。
1.考核一般采取本人书面述职、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领导干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核其对试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考核前,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应对领导干部能否正式任职提出初步意见,提前报师市党委组织部。
2.团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师市党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报师市党委书记审批,办理正式任职手续,正式任职前,委托单位党委按规定与试用期干部谈话。
3.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经师市党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意见,报师市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七、考核方法程序
(一)撰写总结述职材料。
领导班子根据考核内容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每项考核内容形成专项报告。年度工作总结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兵团、师市党委决策部署,发挥职能作用情况作为主要内容,简要报告其他考核内容。报告要突出以下方面内容:
1.学习贯彻党的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情况;
2.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兵团改革精神,全面推进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情况,第二次中央xq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兵团党委、师市党委重要决策部署,推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完成重点任务情况;
3.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发扬党内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和行为操守,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开展“两学一做” 常态化制度化、“学转促”、“访惠聚”和“住连管寺”活动情况;
4.强化“兵”的职能,发挥兵团特殊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兵地融合和向南发展的情况;
5.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建设、法治建设、环境保护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领导干部按照分工全面总结一年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撰写述职述德述廉述学(以下简称“四述”)报告。报告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参加专题教育活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依法办事情况等作为重要内容。党委(党组)书记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和加强“三支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党委(党组)成员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行党建责任作为重要内容。
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四述”报告,要突出问题导向,认真查摆谋稳定、抓党建、改作风、促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领导班子工作总结由党委(党组)集体审定,领导干部“四述”报告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签。领导班子工作总结(不含专项报告)和领导干部“四述”报告提前发参会人员阅读,为考核做好准备。
(二)召开考核会议。
综合考核会议由带队师领导作动员,党委(党组)书记主持,并代表领导班子报告年度总结工作、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报告。其他班子成员及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四述”报告均采取书面形式。上述有关材料要提前印发给参会人员。
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制定参会人员名册、民主评议表、布置会场、印制各类表册、确定联络员等。
各农牧团场及水管处参加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范围是: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纪委班子成员,其他团(处)级干部,机关科室负责人,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部分基层一线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要有一定人数参加(10%左右)。
zd系统各单位参加述职述廉的范围是: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副处级领导干部,各科室主要领导和各垦区领导班子成员,一定数量的“两代表一委员”。
直属企事业单位参加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范围是: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团处级干部,机关全体干部,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师市机关团处级干部的考核主要以党总支为单位,参会范围为党总支全体正式工作人员。
(三)民主测评。
在综合考核会议上,对考核内容进行测评。领导班子正职和副职后备干部会议推荐工作,结合综合考核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一并进行。
(四)评定等次。
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和责任单位提出的意见,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要求,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师市党委组织部综合分析形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定等建议方案,报师市党委常委会议审议。
(五)上报材料。
1.各单位党委(党组)根据后备干部民主推荐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集体研究提出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正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按照领导班子正职职数1︰1比例确定;副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由各单位党委(党组)按照领导班子副职职数1︰1的比例确定,并上报后备干部人员花名册和登记表。
2.各单位在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组意见反馈情况,上报单位副职(包含其他处级干部、援疆干部等)定等意见。
八、综合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市党委组织部分别向各单位、各部门反馈考核的相关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当根据反馈情况、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或专题会议,认真总结经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
2.公务员(含参公)单位的领导干部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2号)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3.领导班子确定为差等次的,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组织调整的意见。
领导干部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正职由师市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整改;连续两年确定为基本称职的,进行组织调整。
领导干部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视具体情况适时进行组织调整。
4.对综合考核中发现涉及领导干部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分别依据中央《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兵团《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进行打招呼的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对干部进行及时提醒、批评教育或函询、诫勉谈话以及予以调整、追究责任等。
九、一般干部的考核
一般干部的考核主要是指对师市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zd系统各单位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已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团场机关科级及以下职务公务员和师市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考核工作主要由师市人社局、师市直党工委负责。
十、其他要求
1.师市党委管理的援疆干部的年度考核,除已进行考核的,其余人员与所在单位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一并进行考核。进疆工作不足半年的,原则在派出单位参加考核(各受援单位要与援疆干部派出单位提前做好沟通,以防出现重复考核和均未考核的情况)。
2.参加“访惠聚”活动的干部年度考核,由“访惠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参加“住连管寺管委会”活动的干部年度考核,由师市党委统战部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3.担任多个职务的领导干部,一般在承担主要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4.新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按现任职务在现单位进行考核。交流任职的领导干部,由现单位进行年度考核,交流任职不足半年的,其交流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5.参加培训学习的领导干部,在现单位考核,考核期间本人可不回单位进行“四述”,可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其中参加一年制以上学习培训的,不参加“四述”、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
6.挂职锻炼或参加专项工作的领导干部,在挂职期间由挂职或服务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或服务不足半年的,由挂职或服务单位提供表现情况,在派出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
7.到龄免职的领导干部,已批准退休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8.师市机关各部门的年度总结考核工作由师市直党工委按通知相关要求具体负责组织落实。
9.团处级领导干部考核结束后,填写“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由机关各总支、各单位负责统一收集和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师市机关一般干部总结结束后,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由总支统一收集上报师市人社局。
10.各考核组及各单位要及时与师市党委组织部相关业务科室沟通联系,党风廉政建设测评表报师市纪委,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民主评议结果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其他材料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科。
目前,基层央行的金融管理信息源主要有日常监管业务系统、“两管理、两综合”业务数据、社会服务及调查问卷反馈等。近几年,为进一步强化基层央行对外履职效能,基层央行对外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不断开发推广新的业务管理系统。以辖内某一分支行为例,业务单一的部门至少有一个业务管理系统,业务范围较广的部门则有多个业务管理系统,全行相关业务管理系统众多,难以集约化使用。同时,“两管理、两综合”业务数据、社会服务及调查问卷反馈信息相对较为分散,难以集中。
(二)信息关联度较低,信息共享水平不高。
基层央行承担执行货币政策、提供金融服务和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责,各对外履职部门所使用的业务系统相对独立运行,分头从监管对象获取信息,且系统之间相互关联度低,导致基层央行的信息采集渠道难以集中,信息共享水平不高。日常履职过程中,基层央行对工作信息的重复采集,一方面增加了自身工作量,另一方面加重了监管对象的工作负担。
(三)信息采集率偏低,信息利用程度有限。
由于基层央行需关注日常经济金融运行情况,对经济金融信息要求较高,同时缺乏足够的手段对金融机构信息报送质量进行甄别,导致采集的信息,实际效用有限。如从近几年的综合检查来看,金融机构报送的分行业、分大中小类型等统计数据,均存在较高的差错率。同时,在金融管理信息来源渠道较窄的情况下,基层人民银行对金融管理信息的挖掘利用程度有限,相关金融管理信息闲置,导致基层人民银行在日常监测评估时缺乏高质量的金融管理信息支撑。
(四)队伍建设相对滞后,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众所周知,金融管理信息化既需要熟悉管理的人才,又需要掌握信息化手段的专业人员。这对于管理信息化队伍建设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就现状而言,基层央行金融管理信息化人员结构逐年老化,系统化的金融知识理论和信息技术培训有限;运用信息化技术的能力较差,金融业务运行分析能力有限,缺乏金融管理信息化复合型人才;对金融管理信息化认识停留在日常操作管理层面,金融风险管理意识不强,与新形势下日益复杂的金融管理信息化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基层央行开展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一)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设是全面深入规范推进金融管理工作的客观要求。
基层央行夯实金融管理基础建设、规范发展、效力提升的过程,既是包含管理目标、管理主体、管理对象和管理职能在内的金融管理工作内涵得到不断丰富和完善的过程,又是包含管理法规边界、管理方式边界、管理协作边界和管理效能边界等金融管理工作外延得到逐步拓展和延伸的过程。在进一步夯实金融管理基础工作的前提下,金融管理工作全面深入规范发展迫切需要进一步及时有效整合金融管理各种资源,提高金融管理工作效能和水平。这就客观上要求推动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设。而且通过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设能够实现金融管理工作前瞻性思考与金融科技先进技术的有效结合,不断增强金融管理工作的主动性与针对性,从而全面推进金融管理工作。
(二)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设是建立健全金融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的现实需要。
金融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是金融管理深入推进的必由之路。既要规范发展,继续坚持不懈地抓好金融管理规范化建设,又要提升效力,不断创新金融管理方式和手段,重点是要抓好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设。当前在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瓶颈。一方面,基层央行金融管理工作由各层级人行具体的业务部门执行,相应的信息也存在于具体业务部门,形成横向信息分散。另一方面,上级行对各分支机构的金融管理信息多采用汇总上报的方式搜集,无法直观地看到各分支机构具体的金融管理信息,导致信息漏损,形成纵向信息分散。信息分散化导致基层央行在整体上无法全方位地对辖内金融机构进行客观评价,并依此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
(三)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设是有效提升基层央行对外履职效能的重要举措。
基层央行在日常工作中所承担的传导和执行货币政策、提供金融服务、维护区域金融稳定等职能都离不开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设。在实施货币政策过程中,基层央行既要及时监测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进度、节奏及结构变化,又要准确监测判断各金融机构特别是地方中小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状况;既要分析货币政策的实施对辖内不同地区、行业、企业产生的影响,又要了解和掌握消费、投资、物价等领域变化走势情况。这些工作的有效开展都需要金融基础信息的支撑。通过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设来有效整合和集约金融信息资源有助于推动金融信息的共享和使用。中央银行金融服务工作具有集基础性、社会性和管理性于一身的特点,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居于主导和核心地位。通过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金融管理工作效能,可以有效提高基层央行和金融机构整体金融服务水平。随着金融业跨行业经营、交叉合作趋势的不断发展,金融风险跨市场、跨系统传染问题不可避免。只有充分发挥央行在维护金融稳定中的核心作用,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通过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消除金融机构信息报送时滞和漏损,拓宽金融信息获取渠道和来源,加强金融信息的分析与预警,才能更加有效地防范和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三、基层央行实施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原则与工作目标
(一)实施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工作原则。
以人民银行总行提出的依法合规地推进“两管理、两综合”工作,不断规范和完善金融管理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为工作总要求;以信息化为依托,强化金融管理大数据的使用,将管理信息系统化、管理决策智能化贯穿于金融管理全过程;坚持金融管理与服务并重、以管理促服务的工作理念,不断促进金融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基层央行对外履职提供信息支撑与保障。
(二)实施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工作目标。
按照依法行政、统一规范原则的客观要求,有效实施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完善辖内各级人民银行金融管理信息化支撑与决策机制;按金融管理工作项目优化业务流程,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处理分析信息,推进金融管理信息的多领域、多途径应用,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通过金融管理内在监测指标,核心是通过完善金融管理信息化体系,实现金融管理方式改进与效果提升,从而推动辖内金融管理工作迈入标准化、信息化、科学化轨道,实现金融管理工作协调有方、运转有序、行为有制、手段有力、管理有效的目标,切实推动金融管理工作深入有效开展;以此为基础,努力实现金融管理工作与对外履职工作相融合,不断提升基层央行传导和执行货币政策、优化金融服务、维护区域金融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金融机构对人民银行政策规定的执行力、响应力和落实力。
四、基层央行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设的主要载体与路径选择
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设主要是建立完善以“一台两库”为主要载体的金融管理信息体系建设。“一台”即金融管理工作平台,“两库”即金融管理信息库与金融管理人才库。实施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设应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有序推进,选择合适的路径进行开展。
(一)建好信息载体,加强信息系统建设。
建好信息载体是实施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前提和基础。重点是做好科学规划与设计。按照“先简后繁、留有开发空间、运行可持续”的原则,全面建成金融管理工作平台、金融管理人才库。金融管理工作平台的建成有利于夯实信息基础,增强非现场监管的主动性与针对性,逐步消除金融机构信息报送时滞,从而推动金融管理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金融管理人才库按管理、检查、调研三个专业特长要求,初步建成并筛选入库金融管理各类人才,努力培养成为辖内推进金融管理工作的重要骨干力量。按照“总体设计、先易后难、边建边用、逐步完善”的原则,以目前已获得的基础信息为数据源,逐步开发建立金融管理信息库,力求实现基础信息收集、金融管理信息整合、金融风险监测分析评估预警和金融管理科学决策等不同层次目标。确定金融管理信息库总体思路和整体框架的基础上,通过大量扎实而富有成效的金融管理信息库需求设计调研与论证,形成金融管理信息库设计方案。
(二)加强信息维护,注重系统运行管理。
加强信息维护是实施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关键和要务。重点是确保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和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在金融管理工作平台建设方面,信息维护的主要内容包括:丰富和完善已有的工作平台目录,及时更新维护工作平台相关信息,促进金融管理信息共享,为金融管理日常工作,提供基础支撑;结合实际,根据金融管理制度要求,统一表格,统一格式模板,统一信息标准,统一归档要求,完善台账和工作记录,推进基础资料信息化建设。在金融管理人才库建设方面,信息维护的主要内容包括:在已有金融管理入库人员的基础上,结合金融管理实践,通过以岗代训、以查代训、以会代训和到金融机构挂职锻炼等方式,分批次、分层次加强对遴选金融管理人才库干部的培训工作;不断扩大培训范围,节约培训成本,提高培训质量,注重培训效果。对金融管理人才库人员实施动态管理,不断调整充实人才库成员,提升金融管理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在金融管理信息库建设方面,信息维护的内容更丰富、要求更高,主要内容包括:在不断更新新设金融机构基础信息的同时,应通过开业管理、营业管理、综合检查、综合评价、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即“两管理、两综合、一报告、一保护”)等日常金融管理工作,不断丰富完善各类金融机构的相关历史信息资料,更新完善现有金融机构高管人员的背景资料、从业经历,金融机构经营理念、股东构成、机构与业务规划发展等情况,更加及时准确地了解金融机构全貌,为金融管理信息系统高效运用夯实基础。在加强金融管理日常信息维护过程中,基层央行对外应加强对金融机构信息报送的管理,尤其应强化对金融机构相关信息的动态管理。重点是要求金融机构按照信息系统工作要求,规范金融信息、资料的报送工作;明确对口部门和专人负责系统信息的维护工作,从而确保信息系统信息的及时更新、完善与动态反映。对内应加强部门及系统上下的协调与沟通,做到信息共享、成果共享、资源共享。重点是通过制定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规定,明确各部门、各级行信息维护和使用的工作职责及使用范围,界定金融信息的工作用途,设置信息系统使用权限,明确金融信息的要求,切实落实好使用金融管理信息的保密规定,从而促进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
首先,加强组织领导。针对省、市对机构编制评估的工作安排,市编办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认真的汇报。市编委为此专门召开编委会,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形成了思想共识。市委、市政府成立了机构编制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主要领导任第一组长,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为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和市编办、人社、财政、审计、统计等部门为评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了评估工作组,建立了精干高效的评估队伍。8月2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机构编制评估工作会议,进一步阐释了机构编制评估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起了全市上下的高度重视。各被评估部门成立相应的机构编制评估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全面启动了评估工作。
其次,扩展评估范围。机构编制评估是厘清政府组成部门机构编制和机制运转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市编委会认为,滕州市委各部委以及人大、政协、审判、检察、群团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的职能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于2002年机构改革时确立,已运转十余年时间,其配置合理合规度和发展变化情况更需要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市编委会研究决定,在做好政府组成部门评估的同时,根据《山东省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办法》有关规定,将评估范围延伸扩展到全市党群机关、政法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与政府部门评估同步进行、同步推进。
第三,科学制定评估方案。根据市编委会研究的意见,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机构编制评估工作的通知》,下发了《山东省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办法》,明确了全市评估工作的时间安排和任务要求,从2013年开始,利用五年时间,对全市党政群机关、政法机关和参公管理80个单位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今年评估市发改局、住建局、水务局、统计局、安监局等5个政府部门和市委办公室、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编办、机关党委等8个党委机关。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了《2013年机构编制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评估的具体内容、方法程序和时间要求。为确保评估内容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结合滕州实际,设计了《滕州市机构编制评估调查统计表》,重点突出职能配置、内部机构设置、编制核定及人员配备、内部工作机制运行、下属事业单位运转等情况的调查。该《调查统计表》根据党政机关性质的不同,分为适用“党群人大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和适用“行政机关”两类调查表格,调查内容有所侧重,建立了较为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
二、紧紧抓住严格程序这一关键要求,做到不走过场
一是严格进行部门自评。部门自评是评估的重要一环。部门能够认真自评,正确填报调查表格,如实反映问题,评估的质量就有了保证。同时,由于评估表格涉及较多方面,有些内容相互印证,存在一定的逻辑关系,有的部门工作人员并不能完全理解目的要求,难免发生不会填或错填现象。为保证评估质量,在部门自评阶段,评估组不当“甩手客”,市编办作为牵头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深入部门进行指导。各参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评估内容和要求,认真搞好自查自评,完成自评任务。部门自评完成后,为初步掌握被评估部门的情况,在实地评估之前,评估组对参评单位的自评报告、调查表格,对照“三定”方案等有关材料进行了仔细的分析研究,认真梳理反映出的有关情况,拉出实地评估需重点调查的问题清单,做到有的放矢,为实地评估做好充分准备。
二是认真组织社会调查。社会满意度调查是评估工作的重要内容和程序。由于滕州市今年被评估的单位分别为市委部门和政府部门,调查的内容和对象并不完全一致,为此,我们采用了两种方式。对市委工作部门的满意度调查,采取信件调查的方式进行,调查对象主要是部门、镇街的党委负责人和分管党群工作的负责人以及部门、镇街、村居和企业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发出调查问卷200余份。对政府部门的调查全部委托枣庄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采取电话访谈的形式进行,调查对象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和中心城区居民等,共电话问询2000余人,形成了有效的样本点。
三是扎实开展实地评估。实地评估是评估工作的关键阶段。在实地评估中,评估组与部门负责人、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分别座谈,深入了解部门职能配置、编制核定及人员配备、内部工作运行机制、外部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和运行、履行职能情况及成效、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等情况,全面掌握了第一手资料。
三、紧紧抓住客观公正这一核心追求,确保科学评估
机构编制评估的目的是优化机构编制配置,提高机构编制执行水平,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提供重要的决策依据。客观公正反映被评估单位实际情况是实现这一任务目标的根本要求。实地评估结束后,评估组成员共同分析掌握的资料,分别发表意见、集思广益,确保形成的报告能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规范。为此,我们主要把握了以下三点。
第一,科学分析信息资料。评估资料信息好比法庭证据。信息资料不真实,即使有了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也难以得到真实的评估结果,对收集到的评估信息资料必须综合分析,多方印证,去伪存真。在评估工作中,有的单位反映职能多、任务重、人员少,要求增设机构、提高机构规格、增加人员编制;有的单位反映职能交叉,外部协作存有扯皮现象,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注重结合滕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从源头上分析、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进行科学的综合分析研判。
第二,如实反映存在问题。通过评估,我们发现,滕州市2010年政府机构改革以来,政府组成部门执行“三定”较好、机构编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较少,部门职责清晰、职能履行较好。但市委工作部门由于距离上次(2002年)机构改革时间较远,期间机构编制调整事项较多,少数单位机构编制实际配置情况与原“三定”方案有不一致的地方。这些事项有的经过了机构编制部门的批准,有的属于自行调整。有的单位承担的任务增多,造成职能加强;有的单位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某项职能并未履行;有的单位个别单位内设机构职责有所交叉,关系不理顺。比如,市委组织部所具有的科级干部因公因私出国政审职责,根据“三定”方案,分别由干部科和组织二科具体负责,但在实际工作中,组织二科并不了解科级干部的信息资料,不便于审查,造成了工作的扯皮现象。对存在的这些问题需要真实反映,实事求是加以解决。
(一)抓好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县公安局要进一步加快应急指挥中心建设,积极整合县110、119及120指挥平台资源,完善通信、网络、音像、视频、数据库设备,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网络。要加大基础数据的监测、分析和上报力度,加强与县应急办的信息互联互通,全面建立上下对接、信息共享、统一高效的应急决策指挥网络。
(二)完善城区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市容园林局和余下镇要充分发挥职能,积极完善县城区和余下镇区等7处应急避难场所基础设施。要综合分析广场周边人口密度等多种因素,按照科学规划、高标准建设的原则,尽快完善避难场所标识、指引设置及公共服务设施,确保人民群众在应急状态下的基本生活所需。要按照“平灾结合、综合利用”的原则,注重避难场所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不断提高避难场所的承载能力。
(三)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原则,积极整合资源,切实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要采用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相结合、静态储备与动态储备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完善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征用和紧急配送体系,全力保障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需要。
二、深入推进预案体系建设
(一)积极推进专项预案修编工作。各相关责任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按照专项预案修编、评审、报批、备案有关要求,切实加快专项预案修编工作进度,力争6月底以前全面完成首批专项预案修编任务。县应急办要积极发挥职能,不断加大督促协调力度,确保修编工作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
(二)努力扩大预案覆盖面。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大力推进预案“四进”(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工作,全面提升我县预案覆盖率。同时,要加强基层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各村委会、居委会的应急预案要在属地乡镇政府进行备案;各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要分别在属地乡镇政府和主管部门进行备案。下半年,县应急办要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应急预案“四进”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三)切实增强预案实战性。县公安、安监、国土、教育、交通运输、环保等部门要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或综合应急演练,各乡镇每年要至少安排一次较大规模的应急演练,县级各专项应急指挥部、规模以上企业也要积极开展不同方式、不同级别的应急演练。同时,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与县应急办的沟通与联系,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参与和支持。演练完毕后,要将有关资料及时报送县应急办备案。
三、全面推进应急管理体制建设
(一)健全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在进一步加强本乡镇、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具体人员和职责任务的同时,积极开展基层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组建工作,进一步强化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及行政村法人在应急管理中的主体责任,使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职责,将应急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积极组建专家咨询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救援专业人才库建设,加快构建结构合理、素质较高、辅助有力的应急救援专家组,并报县应急办备案。要及时制定专家组工作规则和专家决策咨询制度,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持和决策支持作用,积极邀请专家开展会商、研判、培训和演练等活动,不断提高应急决策和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在此基础上,通过推荐和遴选的方式,及时充实和完善县政府应急专家组队伍,为我县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更为科学的咨询和指导。
(三)加强应急队伍建设。一是加快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组建工作。县公安局要按照省、市消防部门有关要求,加快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依托的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筹建工作,确保5月份前挂牌成立。二是加快综合救援队伍建设。各乡镇要在7月份以前组建一支不少于100人的综合应急队伍,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装备和器材,并及时在县应急办备案。三是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各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对相应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强化培训,注重实战,不断提高科学处置能力。四是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工会、红十字会等社团组织协调职能,进一步完善应急志愿者、义工队伍建设,提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工作。
四、切实加强应急管理机制建设
(一)落实隐患排查监测机制。严格落实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检测制度,依法明确乡镇、部门及基层组织、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监控职责,进一步健全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查、登记、评估、监控、报告等制度,完善现有监测预警网络,充分利用电视、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预警信息,扩大预警信息覆盖范围。
(二)完善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县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协调作用,依据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研究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规程,并针对不同的突发公共事件特点和各部门职责,进一步健全县、乡(镇)之间、部门之间的快速联动机制。积极落实应急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军地、部门、区域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共享,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健全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要建立健全高效灵敏的信息反应机制,进一步规范值守、接报、研判、审批、报送、跟踪等程序,确保应急指挥机构及时有效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要积极建立突发事件评估与防范对策总结、会商机制,明确应急信息报送重点,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针对性。
(四)建立应急管理扶持奖励机制。县财政局要在确保全县应急保障资金投入的同时,积极协同县应急办建立应急管理工作扶持奖励机制,对在应急示范点创建、应急演练和应急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上报县政府同意后,予以奖励。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由县政府办(应急办)和人社局联合予以表彰。
五、积极开展应急示范点创建工作
(一)加快省级应急示范点创建工作。县应急办和甘河镇、石井镇要继续加大对胜利村和蔡家坡村的扶持管理力度,进一步明确目标,严格标准,扎实工作,确保年内完成至少1个省级基层应急示范点创建任务。
(二)大力开展县、市级应急示范点创建活动。按照“申报一批,储备一批”的工作原则,县应急办要积极指导、督促各乡镇大力开展县、市级基层应急示范点创建工作。6月底以前,各乡镇要确保完成1个县级应急示范点的创建、申报任务,并顺利通过县应急办的检查验收。在此基础上,县应急办要与相关乡镇积极配合,年内完成1—2个市级应急示范点创建任务。
六、不断强化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
宋寒松:近年来,职务犯罪持续高发多发,严重威胁党的事业健康发展。2009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2439件41531人,县处级以上2670人,厅局级204人,省部级8人。应该说,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在不断加大,但反腐败斗争却还很难说取得突破性进展。这种现实迫使我们思考,如何在严厉查办各类职务犯罪的同时,注重从源头上、体制机制上、制度上解决根本性、基础性的问题,防患于未然,减少腐败造成的消极性后果。
2005年,中央颁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指出反腐败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年,中央又颁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总书记多次强调指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
从中央整体部署和反腐败现实情况看,职务犯罪预防,已成为现阶段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反腐败斗争中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在当前反腐败形势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主要作用可从三个方面归纳:其一,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是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的重要工作。当前我国正处于矛盾多发期、凸显期,职务犯罪在很多情况下成为引发社会矛盾的导火索。检察机关立足职能,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能够有效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管理机制体制创新,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其二,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是顺应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要求,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给予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越来越大的热情和关注,真切希望和强烈要求检察机关坚决惩治腐败,同时要做好治本性的预防工作。职务犯罪预防,能够回应社会各界的期待,有利于检察机关融入社会、牵动社会、造福社会,是检察机关履行社会责任、扩大社会影响力的重要工作。其三,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是全面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防患于未然,契合监督的本义,是法律监督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检察机关创新法律监督形式,完善法律监督内容,就必然高度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检察风云》:您强调了职务犯罪预防中体制机制的重要性,能不能具体阐述一下这个问题?
宋寒松:职务犯罪预防不能简单就事论事,要从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高度开展工作。站位要高,眼光要远。要把个案预防、类案预防、行业预防、制度预防结合起来。个案预防就是要结合检察机关侦查部门查办的典型重大案件,分析犯罪轨迹,查找诱发犯罪的主客观原因;类案预防要针对反复出现的问题,综合分析若干具有相同特征、相同类型的案件,查找共同的发案原因,提出改进措施;行业预防要以特定行业为基础,分析特定行业内职务犯罪发生的规律、原因,提出防范对策建议;制度预防则是要在前三种预防的基础上,针对普遍出现的问题,从制度上提出解决方略。新的形势下,这些还不够,要求我们必须站在更高层面思考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调整思路。要分析研究职务犯罪的发案特点、规律、原因和趋势,反复出现的现象要从规律上找原因,普遍出现的问题要从机制上找原因,深入研究职务犯罪多发易发的体制性原因和机制上漏洞,寻求解决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提出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制度、法律等方面具有全局意义的防治对策。要投放更大的精力在职务犯罪高危人群的预警教育方面、多发易发犯罪的排查整治方面,还要在此基础上研究公权力行使的监督与制约,推进反腐败教育、监督、惩治、预防制度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检察风云》:您说要推进全党全社会共同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那么检察机关应具体采取哪些行动呢?
宋寒松:要明确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职能定位,立足检察职能,紧密结合执法办案,通过开展专门工作,在全党全社会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大格局中发挥独特作用。职务犯罪预防既是检察机关的专门工作,又要在推动整个社会预防中发挥作用,这就决定检察机关预防工作必然是通过专门工作推动全党全社会反腐败整体预防网络的构建。
在这样的工作思路下,首先要做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专门工作。各级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必须立足检察职能,紧密结合执法办案,开展深入调查、综合分析、跟踪监督等预防调查活动,分析职务犯罪的发生规律及其原因,预测职务犯罪的发展变化趋势,找出体制机制以及法律制度方面的缺陷和漏洞,提出预防对策和措施,主动做好预防咨询、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等工作,积极提出检察建议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综合报告,特别要重视在机制体制改革和政策、制度、法律层面的对策研究,把职务犯罪预防成果转化为党和国家的政策、制度和法律,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其次,要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提出职务犯罪预防的对策建议,提请党委人大政府加强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支持,推动整体社会预防大格局、大气候、大动作的形成。目前,很多省、市、县都建立了以党委主要领导同志为领导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或工作委员会,还有不少省、市提请人大专门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立法,出台了地方性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条例。今后各级检察机关预防部门每年都要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形成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综合报告,提交给党委、人大和政府作为决策参考,在党委领导下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推动整体社会预防腐败工作。
再次,要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职能部门的联系,督促、帮助各机关、各单位、各部门健全预防职务犯罪的内控机制,把预防措施落实到每一个机关、每一个行业、每一个领域,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防控机制。要根据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特点,深入分析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把预防职务犯罪措施要求融入到相关单位的权力运行、经济运营、工作制度、流程管理之中,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各个环节。要加强职务犯罪风险源点监视、评估、防控机制和预测预警机制建设,探索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职务犯罪发案规律和趋势的分析、研判和预防工作。当前特别要抓住职务犯罪多发易发的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司法等领域,重点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内控机制建设工作。
最后,要把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要通过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动员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促进权力的规范运行,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要大力宣传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律政策,大力宣传检察机关的工作情况、工作思路、措施要求,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加强监督、踊跃举报。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特别要注意有效利用网络资源,引导社会舆论,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积极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我们准备从今年开始,每年年底都要由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白皮书”,通报查办职务犯罪的重要情况及发展变化趋势,分析犯罪特点、规律及发案原因,提出预防犯罪的思路、措施、对策建议,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中来。
《检察风云》:据我们了解,近年全国各地都在强化侦防一体化工作,今年年初,高检院开始积极制定相关文件,将这项工作进一步制度化,您能否介绍一下这项工作的具体进展情况。
宋寒松:侦防一体化机制是检察机关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要求,立足检察职能,适应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需要,建立侦查部门和预防部门紧密配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内部工作机制。侦防一体化机制旨在解决侦查工作和预防工作脱节,整体合力不强,效能不高等问题,加强侦查部门与预防部门的协作、配合,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信息共享,增强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整体效能,提高工作合力和水平,实现侦查和预防工作协同发展。
建立侦防一体化机制,就是要实现检察机关内部侦查和预防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和有效衔接。提出建立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的原因,一方面是我们检察机关整合内部资源,推进检察工作机制改革,实现自我完善,创新工作机制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是实践的需要,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预防和侦查工作中,已经积累了很多的经验,许多地方检察院制定了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实施意见。我们在归纳总结提炼基础上,完善规范各地做法,形成一个全国统一的指导性意见。
今年,高检院预防厅正在研究制定《关于推进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中,通过确立领导协调机制、分工协作机制、承办督办机制、积极交流机制、介入侦查机制、线索处置、预测预警机制等七项机制,规范侦查机关注重个案预防,收集预防资料信息,提供原因分析,带动预防工作的开展。我们相信,侦防一体化机制建立后,预防工作将更有底气,更有生气,更有发言权。预防部门将在掌握大量案件线索,犯罪剖析等一手材料的基础上,对犯罪趋势有更加深刻的理解和更加准确的预测。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和预防部门也会通过资源共享,发挥各自优势,取得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警戒一面的良好效果。
《检察风云》: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需要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当前全国检察机关预防队伍建设存在哪些问题,如何提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人员素质?
宋寒松:做好预防工作必须有一支强有力的预防队伍。这支队伍的要求绝不简单。不仅要求具有坚定的科学的社会主义理念和正确的法治理念,而且要具有对社会发展形势的洞察力,对职务犯罪变化趋势的分析能力,对预防对策措施的研究能力和对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动员能力。打造队伍的公信力是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影响力的基础,而公信力的基础就在于队伍有素养、有能力,公正廉洁执法。但是从当前队伍建设现状看,我们必须努力,特别要抓好三件事:一是建设学习型队伍,依靠培养、培训、岗位练兵,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二是加强组织工作,强化机构建设,增加编制,补充力量,彻底解决一些地方人少质弱,无力承担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现状;三是要强化公正廉洁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