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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各企业之间的竞争之势愈演愈烈,企业是自负盈亏的经济个体,要想在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就要增加自身经济实力,将效益最大化作为最终目的。税务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纳税人减少税收、增加收益的必要手段,企业为了提高自身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就要掌握合理有效的税务筹划方法。
1.税务筹划概述
1.1税务筹划的概念
税务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以节税减税为目的,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事先进行筹划和安排,最终达到纳税人的效益最大化。税务筹划是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其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获得的效益属于合法收益。
1.2税务筹划的发展
纳税人合理节税的行为早就存在,20世纪30年代中,税务筹划由英国上议院议员提出,得到了法律界的认同,遂开始在各国普及,而在20世纪90年代初,税务筹划开始引入我国,以其合法节税、增加收益的优点占据了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的市场,现今已在各企业中迅猛发展。
1.3税务筹划的特点
税务筹划的本质是依法合理纳税,其具有五大特点,即合法性、目的性、超前性、风险性、整体性。合法性是指纳税人在税务筹划时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筹划;目的性是指纳税人税务筹划是有目标的,是以合理节税减税为根本目的进行事先筹划;超前性是指税务筹划是纳税人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的筹划活动,是事先安排计划的;风险性是指税务筹划是计划活动,但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不可预知的风险;整体性是指税务筹划是以企业整体为筹划对象,并不是企业中的某个部门[1]。
2.税务筹划原则
税务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中之重,在税务筹划的过程中应遵循其四个原则:超前原则、合法原则、时效原则、成效原则。
超前原则,即税务筹划是一项发生在纳税之前的活动,企业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结合自身的组织结构和效益情况,对合理避税做出对策;合法原则,即企业在避税节税时一定要遵循法律法规,切不可恶意逃税或偷税;时效原则,即遇变则变,税务筹划要随时适应法律法规的修正和变动,根据不同的规定制定与之相符的筹划;成效原则,即企业在税务筹划时切忌不可只贪图节税,却忽略筹划过程中的其他消耗,致使成本损耗增加,得不偿失[2]。
3.税务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
3.1税务筹划在企业经营中的作用
税务筹划是使企业经营效益最大化的必要手段,其对增强企业经济实力和提高企业竞争力有着推动和促进作用,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点:
3.1.1提高经营者的纳税意识
税收是我国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但随着社会和市场经济竞争的压力越来越大,很多企业在谋取利益的同时选择偷税和逃税,这不仅损害了企业的品牌形象,更是触犯了法律法规的犯罪行为。税务筹划可以使企业合法避税,降低消耗成本,提高经营者的纳税意识。
3.1.2增加合法收益
税收筹划是在纳税之前的筹划工作,目的是在合法的前提下,为企业合理避税、减税,而避税减税的直接结果就是企业降低了成本开销,也间接增加了企业的合法收益。但企业经营形式不同,面对的相关政策不一样,所制定的税收筹划也不同,这就需要企业财务管理部门的合理筹划。
3.1.3增强企业竞争力
在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背景下,企业竞争愈演愈烈,影响企业竞争力的最大因素就是企业的经济实力和资产总量,而税务筹划是企业降低成本、增加效益的有效途径,是增加企业市场竞争力的保障,更制约着企业未来的发展战略和发展方向[3]。
3.2税务筹划在财务管理中的作用
税务筹划是财务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对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有着不可忽视积极作用,主要可分为以下五点:
3.2.1提高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纳税意识
财务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力量,在部分选择逃税、偷税的企业中,企业经营者是指使者,财务管理人员是实施者,这种有害企业形象的动机和犯罪行为是其共同促成的结果。而税务筹划不仅能提高企业经营者的纳税意识,更重要的是提高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意识,财务工作人员正确意识与相关法律法规能否有效实施是密不可分的。
3.2.2有助于实现财务管理目标
现今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为企业效益最大化、股东权益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而促使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实现的关键就是企业最大化的降低成本,包括税收成本。为降低企业税收负担,税务筹划是财务管理的必然趋势,只有立足于现实,制定符合企业发展战略的税务筹划才能更大程度地促进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
3.2.3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财务管理水平取决于财务决策的实施效果,财务决策与税收筹划息息相关。财务决策是为了使企业取得效益最大化而提出的具有良好效果并切实可行的财务方案,而税收筹划正是这方案的关键环节,税收筹划给企业带来的合法收益是财务决策中不可忽视的一项活动,有效的税务筹划不仅体现了财务决策的英明之处,更象征着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有所提高。
4.税务筹划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意义
4.1降低企业运营风险
市场经济竞争越来越大,企业经营风险也随之增加,许多中小企业甚至包括上市公司,因为资金不足或者运转不周导致退市或倒闭,追其原因,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企业只顾谋取利益,却没有重视降低成本。税务筹划是企业降低成本的有效手段之一,企业经营者利用税务筹划合理避税,不仅可以为企业带来合法收益,还可以增强企业竞争力,降低运营风险。
4.2提高企业形象价值
企业要想在市场中增强实力,不能只将经营重点放在获益上,而更应该重视企业的品牌形象。不少企业为了谋取私利,选择偷税逃税,但在赚取了利益的同时,也自毁价值,如此的品牌形象自然不能让人信服。税务筹划是企业建立自身形象、提高品牌价值的手段,在法律中实事求是,才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长远保障。
4.3利于企业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是对企业投资、筹资、营运资金和利润分配进行管理,并为企业财务战略目标作出相应决策,以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税务筹划是节约成本、促进发展的有效手段,其不仅属于财务管理的工作内容,更与财务管理有着共同的目标,二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4.4促进国民经济增长
税务筹划使企业合理避税、降低成本,极大程度上提高了企业经营者及财务工作者的纳税意识,而纳税意识的提高意味着合法纳税的企业越来越多,国家税收收入也有所提高,税务筹划不仅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更有利于贯彻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使企业经济和国民经济健康、稳定的同步发展。
5.结论
现今,我国市场经济机制日益完善,企业竞争也愈加激烈,合理有效的税务筹划不仅能降低成本、减少风险、提高企业竞争力,还能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稳步发展。税务筹划不仅关系着企业发展,更制约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所以税务筹划的应用是企业必不可少重要举措。
参考文献:
“风险”一词源于意大利语“RISQUE”,也就是在预期范围之外的突发性事件,并且对于本来良好的运行状态具有一定的破坏力,打消原本平衡的可能性。风险的种类多样,包括财务风险,法律风险,税收风险等。其中,本文所研究的税收风险是指涉税行为未能遵从税法而导致企业利益损失的可能性,它贯穿于企业的整个生命周期,具有不确定性、难控性、损害性、可管理性,是遏制企业未来发展的潜在性危机,所以对于税收风险的管理是企业必须直面的问题。税收风险的管理是风险管理体系中的一部分,所以我们有必要先了解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最早由美国的许布纳博士于1930年的一次保险会议上提出的,从那时起迅速发展为一门独特的管理学科,风险管理的目的即抑制不确定性造成的财务、效率等的损失。
二、现状和问题
(一)风险的产生
我国的立法的主体是国家,因此有关税收的法律是建立在国家行政利益之上的,也就意味着纳税人的个人利益将会妥协于国家的行政权力,也就是税法。
法律是以文字的方式呈现的,也就是法律条文。从主观层面上看,由于法律条文的表述形式的局限,对于不同的人会产生出不同的理解,甚至导致认识的偏差,最终引起收税过程中的税收流失,导致税收风险的存在。另一方面,从客观上看,我国的税法体系存在漏洞,不够完善,规范性有待加强,这也会造成纳税人的税收风险。
这主要表现在纳税人和征税人在法律面前的不对等关系,即信息不对称。由于现行的税务机关征税的政策宣传的覆盖面不够广,甚至一部分本来应该明确、公开的纳税法规未能有效公开,造成纳税人对于法规认识和征税人的认识存在出入,这不仅会造成巨大的税务风险,还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普适性原则
目前实行的法律规章中对于税务机关的税法解释权和自由裁量权缺乏制约,导致了税务机务实行职能的过程中对于裁量“度”的把握不够精准,甚至出现严重偏差,这同样侵犯了纳税人的正当权益,造成不可挽救的过失,而且纳税人也同样不存在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可能性。法律规则的漏洞是祸根,税务机关行使存在漏洞的规则就是对漏洞的放大,造成了更严重的财务流失和损失。
(二)风险控制
既然税收风险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不可避免的,那么对于风险的控制责任对于风险的应急手段,之所以说是应急是因为真正的对于风险的处理是应该建立起一套从预测到识别、控制,再到处理,最后评估、总结的体系的。而风险控制只是其中的核心环节而已,并不是唯一环节。只不过在人们刚开始意识到税收风险的时候,并没有一套完整的体系,所以只能通过应急手段加以解决。在税收风险控制的过程中应该分税种控制,所以应该有一套税种分类的指标,依法归纳税收风险的控制点,实行战略管理。
(三)现行管理模式下的问题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化,税源的丰富性导致了风险的逐年上升和风险危害的逐年加重,大部分企业已经开始从无意识到有意识的通过正当手段规避税收风险造成的财务损失和企业业绩的下滑。表现在企业越来越重视税收筹划、安排;引入专业人才,专门设计培训机构对专业人才进行培训;有意识地对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现行制度进行调整,创新等。
尽管企业已经意识到了税收风险的危害,但是对于风险的管理仍处于“初级阶段“,在管理策略上下了很大的功夫,做足了准备,但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未能落实得当,没有能够严格执行税收筹划,未能及时有效地对制度进行调整、变动,于是在进行动态税筹划时企业策划者往往处于被动的局面,最终导致了风险无法有效规避,税收风险较高,企业损失惨重。
在整个管理过程中,企业更多的是注重事后处理而非事前预防,即使有也只是“保守预防”。也就是说多数企业缺乏“远见”,目光停留在问题和解决问题本身,而非主动预防,有效预防,“瞻前”意识的缺乏是一个普遍的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企业在税收风险管理上,往往带有利益化倾向,而缺乏大局观,整体意识。也就是说,控制风险和对风险的管理只是单纯地为了提高盈利能力的目的,而不是为整个企业的长足进步作考量。这是企业管理者缺乏整体思维的表现,是管理者职能的缺位,因为作为一个管理者应该具备整体观的基本素养,一叶障目,鼠目寸光的人是不具备担任税务管理职位的能力的,而这种缺位在如今的企业中竟然是普遍存在的,这又可以追溯到企业的人才管理的问题,那么牵连出来的事项可能就更多了。有时候,这种局限的思维会损害企业股东和合作者的利益,这会直接导致企业名誉的诋毁,其后果也同样是无法挽回的。
三、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对策
(一)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模式
税收风险的识别是税收风险管理模式中的核心环节,一方面它通过已掌握的涉税数据和构建的指标体系,运用合理、有效的定性和定量的方式发现风险的存在,从源头抑制风险,避免风险造成的更大的破坏。另一方面,它对风险发生的概率、税收流失额度进行估算和预测,避免潜在的财务损失的风险。一个科学的识别系统是对于规避风险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
风险识别讲求规范化,即按照相关制度和标准明确管理人员的相关职责,划清权责界限,避免权力的交叉、重叠。在税收风险识别中,纳税遵从风险是主要的识别对象,应从不同层次和不同角度对纳税遵从度预测、估算,建立完善监控模型,找到合适的系统参数、预警参数,提高规避风险的专业度。
税收风险具有多样性,因此从事风险识别 的管理人员需要有超前的眼光,对于信息要有灵敏的捕捉能力,善于利用科技手段进行精细的计算。另外,除了风险识别的直接管理者,还需要配备相应的监督员,避免职权的过分集中。
税收风险的识别方法主要分为税收能力估算法和关键指标分析识别法。税收能力估算法根据宏观识别和微观识别又可分为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其中适用于企业的是自下而上的企业内部流程风险识别法,顾名思义就是通过绘制流程图,对涉水环节和可能造成税收流失的环节进行识别的方法,由于较为复杂,一般适用于大型企业。流程识别法讲求动静结合,通过静态分析捕捉税收风险潜在环节点,通过动态分析着眼流程图之间的相关变动,找出关键点。比如在某个服装公司的半成品库里,缝制衣物前经过的半成品库是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若发生意外导致公司无法及时交贷就会产生纳税风险,如果运用流程分析图,静态分析加之以动态比较,进而识别出潜在的涉税风险,那么就可以有效地降低风险发现的可能性,减少财务损失。另外一种方法就是关键税收风险指标识别法,也就是税收预警指标主要通过建立税收变动率、成本、利润率等指标,再通过样本采集的方式进行风险识别,需要专业的精算人员专业化的分析,所以主要适用于大型企业。
(二)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建立在风险识别和预测的基础上,对已经发生的风险所造成的损失程度,结合相关因素进行综合的、全面的考虑,以便于提出有效的处理方案和策略,对税收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风险评估讲求整体性、统一性、客观性和可操作性。主要流程包括建构风险指标参数,数据加工处理,定性、定量分析,概率统计及修改参数,最终对原程序进行改进。
这里主要以侧重于定性分析为例的专家经验法来阐述税收风险评估的步骤和原理。组建熟悉风险因素和发展趋势的专家组,以书面形式提出风险概率大小的估算结果,整理专家组意见,对于存在分歧的点进行讨论,重新计算概率,如此循环直至意见基本统一。风险度一般取决于两个因素,即风险发生的概率和风险强度。
R=S*P
其中:R为风险度,风险事故损失/单位时间
S为风险强度,风险事故损失/事故次数
P为风险发生概率,风险事故次数、单位时间
根据此原理,专家经验法的目的在于计算风险发生的概率和风险强度来估算风险度,将得到的数值与税收风险指标体系中的数值进行比较,提出应对风险的计划和策略,及时控制风险,将损失减小。当然,这种方法在分析的过程中工作量极大,而且,专家经验法尽管虽然有定量分析,但这种定量分析是建立在经验之上的,难免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造成计算误差。
(三)税收风险的应对
在整个税收管理的过程中税收风险的应对是最关键的一个阶段。是直接的控制手段,以提高纳税遵从度,控制税收流失为最终目的。在税收风险的应对过程中,管理者要根据全面性、针对性、差别化的原则对税收风险进行分类,逐一攻破,层层递进,确定风险目标,明确应对策略,分析应对信息,实施具体方案,评估应对绩效,完善风险应对体系。
风险应对环节最关键的是分门别类,个性化管理。比如在废旧物资的生产企业要了解且也收购废旧物的价格与同期市场价格是否存在增购进价格问题?于是通过半段企业资金规模,核实废旧物资收购发票的真伪性,建立交易报验制度则是重中之重。而在外贸企业则要考虑,企业外贸所得税的监管力度是否得当?利润率是否低于预警指标?于是对所得税的监控力度的把握,对企业所得税汇算的核审工作是尤为关键的。
四、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实践
尽管不同的企业在应对企业税收风险的方法是呈现出不同的风景,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有时候并未取得理想的情形,往往与预期有相当大的距离,因为在实践的过程中,企业会不自觉地忽略一些看似不影响全局实则起到决定性作用的问题。
企业要树立税收风险意识,企业的税收风险意识要贯穿于企业整个生命周期,所以要建立起长效的管理模式。但是税收风险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要灵活应变。在规避风险的过程中要对原有模式要不断的完善、改进。所以企业税收风险的管理是一门艺术,需要管理者发挥主观能动性,调动想象思维,不断的创新,动态的管理。
企业要抓住 关键控制点,进行精细化管理。在一项复杂的精算任务中,管理者要投入较大的资源,若缺乏精细的构思就会导致量化的失误,最终导致资源的浪费。
五、结语
企业税收的风险贯穿于企业的整个生命周期,是企业的命脉,风险的存在也是企业未来发展的隐患。目前,企业基本都拥有一套适合自己的税收风险管理体系,但普遍重视事后处理而轻视事前预测,导致管理的被动。税收风险的管理体系包括识别、预测、评估和应对。其中,识别和预测是核心、基础,应对是最关键的环节。另外,在实践的过程中并不一定能达到理想的状态,管理者要灵活应对,抓住关键点,有效的实行控制和解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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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震.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思路和基本框架.税收经济研究,2011,70(6).
一、引言
为寻求利益最大化,跨国公司在国际避税中运用多种方法实施避税,虽然种类繁多却未变根本,其总是在不同国家税收管辖权范围内转移纳税人或征税对象尽管大多数国家都相互签订双边税收协定,通过税收饶让减免所得税。但是,实际办理已纳税款抵免手续繁琐,加之我国税率若低于其母国税率反而会令其补征少缴的税款。为其全球一体化利益的需要,跨国公司转移定价避税就显得尤为突出和重要。
转移定价(Transfer Pricing),即跨国公司结合不同企业不同地区税率以及免税条件的差异,将利润转移到税率低或可以免税的分公司,实现整个集团的税收最小化。如图所示:
二、跨国公司在避税与反避税博弈中处于优势的原因
我们应该看到,跨国公司在为我国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同时,对中国经济亦造成一定负面影响。自1988年至2000年,据商务部宏观数据统计显示,外商投资企业连年亏损,且亏损面从35%~70%逐年扩大,致使我国每年损失的税额至少300亿元。为何跨国公司在我国能够大规模成功避税,总是占据博弈的有利方,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跨国公司利用内部化优势,使转移价格运用信息处于商业保密状态,致使征纳双方信息严重不对称,税务机关在避税与反避税博弈中居于劣势地位。
通过转移定价原理可知,跨国公司通过内部化可最大限度转移生产要素,这样既减少外部市场交易的不确定性和我国政府的干预,又降低交易成本,减少汇率风险,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在其内部化形成的子公司网络中,跨国公司利用不同子公司分别服务于不同市场、不同国家的税收政策差异,获得利润最大化的机会。这些内部化优势致使跨国公司买卖生产要素的商业信息处于保密地位,税务机关并无更多机会和渠道获得对自己有利于的证据进行税务稽核,致使自身处于这场博弈的劣势地位。
第二,跨国公司利用我国税收制度差异和税收优惠政策,为其避税筹划提供了广阔空间,致使税务机关无法有效进行反避税政策实施。
尽管我国于2008年1月1日合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享有的优惠政策仍可延续至期满为止。例如:原《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规定: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可从获利年度起,第一、二年免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①“从获利年度起”这一税收优惠供跨国公司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可为宽广。在2013年期满之前,跨国公司不断利用这一优惠推迟获利年度享受“二免三减半”,致使多年来在华投资外国企业账面亏损面长期高居60%~70%。另外享受“五免五减半”的在华投资外国企业也有类似的避税方法。既有优惠政策这道“王牌”,税务机关也难以有效实施反避税政策。
第三,跨国公司利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饥渴症为其提供庇护所,使税务机关难以按反避税需要选择转让定价对象进行稽核。
地方政府为区域经济的发展与繁荣需求更多更大规模的投资,这恰恰为财大气粗的跨国公司提供了在区域经济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机会。在跨国公司与地方政府这场博弈中,若跨国公司通过地方政府的区域优势赚取更多的钱,地方政府通过跨国公司吸引投资繁荣经济,本是双方共赢互相合作的大好局面。但现实残酷,跨国公司利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若渴的心理,占据有利地位,与当地政府讨价还价,而当地政府则不得不步步退让,廉价出让土地,争打税收优惠牌,甚至干预税务机关征管稽查工作。加之税务机关自身也难免有畏难情绪,担心影响当地招商引资工作等等,使得反避税工作困难重重,难以选择转让定价对象实施稽核。
在这场博弈中,我国想要扭转劣势低位,成功实现反避税,对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的运用就不得不多动脑筋。笔者认为,将稽核作为反避税作为反避税实施最终的环节,也不失为其中一种值得尝试的办法。因为,稽核的健全度和处罚度直接影响跨国公司对转移定价决策策略的选择。本文用博弈论的基本原理构建我国和跨国公司避税与反避税策略模型,分析我国稽核对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的影响。
三、策略性博弈模型建立及其分析
(一)构建策略性博弈模型
模型假设:跨国公司和税务机关为参与双方进行博弈,双方的行动策略在事前均不为对方所知。二者选择各自的每种战略的概率,恰好使自身位于选择的无差别点。
在模型中,跨国公司的策略是使用转移定价或不使用转移定价,选用转移定价策略的概率为Pm,不采用的概率为1-Pm。跨国公司的子公司利润为M,若实施转移定价可将利润M转移国外,对跨国公司整体来说,获益就是M。但若被我国税务机关稽核,会被责令补缴税款,并承担罚款。假设,所得税率是T,则缴纳税款为MT;假设罚款率是f,则罚金为Mf。
税务机关的策略是对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稽核和不实施稽核,选择稽核策略的概率是Pt,则不实施稽查的概率为1-Pt。假设稽核成功的概率为Ps,则不成功的概率为1-Ps。税务机关选择稽查时的成本为C,选择不实施稽核时的成本为A,有C=A+B,B是实施稽核时的调查成本。如图所示:
(因为所得税率和罚金的比例是东道国制定,所以可假设税务当局对制定所得税率和罚金比例有重要影响,即T和f在此可看为常量。)
(二)策略性博弈模型分析
1.对跨国公司而言,税务机关的稽核成功率与调查成本,是影响其转移定价策略的直接因素。税务当局的稽核成功率越高,越能牵制跨国公司实施转移定价的行为。在税务机关的实际工作中,我国对转移定价稽核的制度应规范全面,提高可行性,同时降低调查成本,则能在短时间内查获问题,使得跨国公司无法获取利润,调高工作效率。同时,制度的完善包括增加罚款额和各项处罚措施,会增加转移定价的风险成本,直接关系到跨国公司施转移定价。
2.对税务机关而言,收益越高的跨国公司越是容易成为显眼的稽核对象。收益越高的跨国公司,应该列入税务机关的稽核范围,因为他们利用转移定价的概率相对要高,而且给国家带来的税收损失也相对越大。当然在选择这样的跨国公司作为稽核对象时,也要充分考虑到稽核造成的影响,需要税务机关掌握充分的证据,审慎、严格地按照法律规程进行稽核,才能达到最终的目的。
四、税务机关管制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的建议
第一,创造有效外部市场,促使跨国公司从内部化发展向外部化发展转变,促进征纳双方信息公开透明,使跨国公司和税务机关在博弈中处于平等地位。
跨国公司由于内部化优势明显,为其逃避税收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尤其体现在最终产品市场的贸易和服务上更为明显。税务机关应争取在反避税斗争中获取主动权,创造一个有效的、在交易活动中有大量买方和卖方的外部市场,拆除跨国公司优势壁垒。这样,即便跨国公司采取转移定价采购关联企业相关产品,进行暗箱操作也难以成形,必须按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以往所谓的“商业机密”也被公开透明,扭转税务机关在以往反避税博弈中的劣势地位而趋于平等。当然,推行企业大宗物品采购公开招标制度不能一蹴而就,需要时间、耐心和政府的支持,才能培育出更为有效的外部市场。
第二,借鉴外国在反避税措施中有效方法,立法明确纳税人负有举证责任,改善税务机关在博弈中的劣势处境。
西方国家为维护各自国际税收权益,先后推出各种转让定价反避税措施。例如,美国税法规定,转移定价应由跨国公司负举证责任,充分行使东道国的权利,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政府在这场博弈中的劣势处境。我国也可以效仿之,建立专门负责处理涉外税收争端的“税务法院”,完善中国税务的行政、立法、司法组织。通过定期的专项税务审计发现转移定价问题并加以控制,进而提出举证的要求。对那些重大项目的举证材料可委托境外的会计公司对境外企业提供的举证材料进行审核公证,充分发挥法律的威慑力。
第三,合理运用税收筹划,针对性地选择利用转移定价避税的跨国公司,约谈与培训双管齐下,增强税务机关在定价调整中的主动地位。
跨国公司经常采用“高进低出”的方法从母公司采购比中国同样的原材料高出数十倍价格的原材料和零件,再以低价向母公司出售产品,从而把利润转移到母公司,加大中外合资企业的成本,减少中外合资企业的利润。对于这些有高进低出嫌疑的跨国公司,税务机关应将其重点监控对象,如若这些跨国公司需进行定价调整,可先对其进行约谈,促使其主动放弃转移定价内部化运用。对约谈后仍不放弃转移定价的跨国公司,应将有关情况通报至国有资产管理局,由其出面维权,实行定价调整。平时,对外商投资企业可采取定期培训,促使其转变观念,从一开始就放弃内部化转移定价,引导跨国公司走出避税误区。这样既可以使税务机关在定价调整中处于主动地位,还可以化解强化征纳双方的矛盾,促使跨国公司诚信纳税。
第四,进一步完善预约定价协议制度,梳理税收优惠政策,减少跨国公司避税诱因。
目前,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推崇的预约定价(APA)被认为是解决转移定价反避税的最有效方式。其核心在于税务机关对跨国公司内部交易的定价事先加以确认,将转移定价的事后税务审计变为事前约定。尽管我国已经引入APA制度,但由于APA对法制健度、市场透明度,信息公开度有较高的要求,我国尚不具备全面实施的条件。因此,可结合我国国情,将风险管理的理念贯彻到实践中,采取重点突破的策略,有选择地稽核某个行业中较大型跨国公司的转移定价行为,通过审计一家公司,警示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另外,由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合并,可以不断调整跨国公司享受的优惠政策,逐步使我国从以税收优惠为主打的吸引外资时代向以市场引力为主打的吸引外资时代转变。
第五,扩大国际反避税合作,建立“一个中心,两个着力点”的涉外税收征管机制,使税务机关在反避税博弈中占据更为有利的地位。
跨国公司内部转移定价缺乏全球性的操作规范和监督,由于各国经济制度、法律制度、税收制度、经济发展水平、价值观念千差万别,所以我们应积极参与国际税务合作,在世界范围内协调对国际转移价格的监管。可以考虑设立“国际税收管理中心”,负责国际税收决策、立法、司法管理以及税收协定的情报交换,从组织上保证国际税收管理健康运行;再设置中心在副省级以上城市派出机构“国际税收管理专员办”和“反避税调查机构”,前者负责监管反避税工作,如双边税收协定的执行情况、预约定价协议的签订、执行、调整以及覆盖情况,外商投资企业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后者从事专门的反避税调查工作,并负责所在局与国际税收管理专员办的沟通工作,收集并上报所在局需要专员办协助解决的情报资料。通过这样的合作,推动我国反避税工作的发展,使税务部门在反避税博弈中占据有利地位。
五、结束语
总之,在与跨国公司的避税和反避税博弈中,我国目前还处于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国家,资本相对匮乏,反避税工作应以不妨碍正常引资为度,讲究策略。我国制定的外商投资税收优惠政策是为了吸引外资,发展本国经济,与投资者母国分享资本带来的税收增加额。但是我们应有限度地允许外商投资者从国际避税中获得投资回报,这样才能带来更多投资实现。如此,我们在这场博弈中才能真正实现双赢。
注释
①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已废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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