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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西改革开放30年会计实践性教学的回顾
会计是一门技能性强和特别注重经验积累的学科,会计教育的一项重要手段就是进行实践性教学。会计实践性教学包括在课堂教学中的案例教学,也包括到企业进行会计实践和在校内的会计实验室进行的会计模拟实验。这一发展过程,可以通过会计实验室的建设阶段得到反映。
(一)无校内会计实验室的阶段
计划经济的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广西会计教育的校内实践教学是一片空白,实践教学都是由学校提出计划,再由自治区财政厅(当时叫自治区财政局)下发红头文件,指派各地市县财政部门和一些国有企业的财务部门给予安排落实的。应该说,当时各地市县财政部门和国有企业的财务部门对学校学生的实习是非常热心和高度重视的,都专门派出了业务熟练的干部担当指导教师,毫无保留地、手把手地指导学生实习,不但传技术,而且还教如何为人处事;而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也是非常高的,不怕苦和累,事情抢着干。正因为老师教得欢,学生学得勤,学生都能够在短时间内掌握会计工作的要领,并且为今后的成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当时的学生很多都成为了单位的业务骨干或者走上了领导岗位。
(二)会计实验室建设的探索阶段
20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企业作为最重要的市场主体,作为以营利为目的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向社会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济组织,有它的独立性,其正常的经营活动已经不再受政府行政部门的干预,会计专业学生的实习由学校提出计划,再由自治区财政厅下发红头文件,指派各地市县财政部门和一些国有企业的财务部门给予安排落实的做法已经行不通了。学生的实习只能由学校自己联系、自己安排。80年代中期起,由于三方面原因导致了会计专业的学生到企业实习越来越难:一是到企业实习不再是免费的了,一些企业收取不算少的实习费用,学校和学生都承受不了;二是市场经济下企业要讲求效益,财务部门不再有冗员,会计岗位一个萝卜一个坑,工作繁忙,生怕生手插入,使其忙中出错、忙中添忙、忙中添乱,不再乐意当实习生的指导老师;三是市场经济竞争激烈,企业的会计资料属于重要的商业秘密,会计部门已经被视为企业的机密部门,一般不再欢迎外人介入。因为有后面两种原因,致使实习生就是到了企业,安排到了财务部门实习,所能接触到的经济业务也极为有限,动手机会不多,甚至出现坐冷板凳,无事可做的情况,实习效果并不理想。面对会计实践教学的困境,当时广西会计教育工作者们开始思考建立会计模拟实验室,使学生不出校门,也可以进行会计实践教学。当时的广西财经学校、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广西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了部分老师深入企业调研,搜集资料,整理加工,分别编制出了《会计学原理》、《工业会计》、《商业会计》模拟实习资料,于1988年建立了广西财经学校会计模拟实验室、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会计实验室、广西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会计实验室,开了文科经济管理类实验室建设的先河。当时的这些会计实验室都只是手工会计实验室,尽管设备简陋、资料粗放、项目单一,但是实验资料的仿真程度都比较高,基本上解决了会计实践教学的难题。需要说明的是,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会计实验室还专门拍录制作了工业企业生产流程和会计业务处理的录像带,在会计实践教学中开始引用了现代化手段。
(三)会计实验健全和完善阶段
上世纪90年代至本世纪初几年间,是广西会计实验室进一步健全、完善的年代。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手工会计实验室相继配置或更新了设备,有了专用的实验桌,配置了幻灯机,放像机、凭证装订机等等;二是随着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和执行,实验资料都及时地得到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实验资料不再粗放,实验项目也不再单一,不但有了学生毕业前必须进行的会计综合模拟实训,而且也有了一些主要会计课程理论教学结束后的课程实训以及随课进行的单项实训;三是开始建立了会计实验教学管理的相关制度;四是随着计算机的普及,会计电算化的推广,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各校纷纷投资建立了会计电算化实验室,为会计电算化的教学和实训提供了条件。
如果说,上世纪80年代末,是市场经济逼出了各校的会计实验室。那么,2005年后,人们便开始了对会计实验室规范建设的理性思考。2004年,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和广西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广西财经学院,由原财专会计模拟实验室和原商专会计模拟实验室合并整合建立了广西财经学院会计实验室。如何建设本科院校的会计实验室引起了人们的思考。一些专家、教授先后主持课题对会计实践教学和会计实验室建设开展了研究,先后提出了“双体系、双平台、多模块”的会计本科人才培养模式、会计模拟实验的运作方式在专业配合上,设置军团组合式,在时间安排上采用波浪式,在选择上采用菜单式以及会计实践教学应采用立体实战演练的模式等设想。2006年6月,广西财经学院召开了实验教学工作大会,作出了《广西财经学院关于加强实验教学工作的决定》,充分认识了实验教学工作的重要意义,提出了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构建与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实验教学体系的要求,对会计实验室的建设给予了巨大的推动,会计实验室建设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1.制度建设。会计实验室隶属于学院经济管理实验中心,为了保障会计实验室实验教学的正常运行,实验室先后建立了实验教学管理办法,实验教学工作实施细则,实验室工作人员守则,实验室各岗位工作责任制,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办法等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如此完善而且科学规范的实验室管理制度,应该是前所未有的。
2.会计实验室硬件建设。经过整合,广西财经学院会计实验室现有手工实验室三间、电算化实验室四间,使用面积共计700平方米,可以同时容纳640名学生进行实习实验。会计手工实验室均安装有多媒体设备,方便直观教学。会计电算化实验室安装有用友财务软件、金碟财务软件、博科审计电算化软件、“无纸化手工会计模拟实验”软件(CS模式和BS模式两种)。
3.实验范围和实验项目的拓展。现在的会计实验室不再是单纯的会计实验,已经拓展到了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的实验,而且各种实验都已经具体细化为许多的实验项目。
4.健全和规范实验教材的建设。目前广西财经学院会计系已经建设完成可供使用的实验教材有会计学基础综合实验教程、会计学基础单项实验教程、工业企业会计综合实验教程、岗位会计核算实验教程、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实验教程、交通运输企业会计实验教程、网络会计分步实验案例、会计信息化仿真实验案例、会计电算化实验教程、财务管理综合实验教程、财务管理课程实验教程、企业财务审计综合实验教程、审计电算化实验教程、成本会计实验教程、预算会计实验教程等15种。实验教材品种不仅达到了空前的齐全,为实现学生进行“菜单式”实习实验选择提供了可能,而且新编和修订的这些实验教材基本上达到了实验教材的规范要求,改变了过去那种以大练习代替实验教材的做法。由刘蓉等老师编写的《企业财务审计综合实验教程》所附的自主研发的一套带有“审计陷阱”的审计资料,目前在全国尚属首创。
5.实验形式多样化。实验形式包括手工模拟实验、无纸化手工模拟实验、电算化实验和网络实验。手工模拟实验有会计核算手工模拟实验、审计手工模拟实验和财务管理手工模拟实验;无纸化手工模拟实验是利用计算机实现会计核算无纸化手工模拟实验和审计业务无纸化手工模拟实验;电算化实验是利用计算机、会计电算化系统软件和审计电算化系统软件以及ERP财务管理系统软件实现会计电算化模拟实验、审计电算化模拟实验和财务管理模拟实验,财务管理实验还可以在学院的ERP实验室模拟进行实战演练;网络实验是指利用网络服务器,将“无纸化手工会计模拟实验”软件和资料(BS模式)挂到网上,学生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通过网络登陆服务器便可进行无纸化手工会计模拟实验。
6.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开放式地建设会计实验室。目前广西财经学院已经与15家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了实习基地协议,与100多家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密切联系,学生可以到这些单位实习,老师也可以到这些单位进行业务实践和科学研究。老师们可以通过对企业的调研,获取第一手资料对实验教材和实验资料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广西财经学院与上海博科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开发可以穿透原始凭证的“审计之星”教育版教学软件,拥有部分产权,是实验室走产学研结合成功的一个例子。目前该软件已开始向全国大专院校转让,也实现了实验研究成果向社会生产力的转化。2007年1月广西财经学院制定了《广西财经学院实验室流动编制管理办法(试行)》,为走产学研结合的道路,开放式地建设会计实验室给予了制度保障。按照该办法,实验室根据其实际工作需要设置流动编制,有关人员带着建设实验室的任务或有关科研项目,经申请批准后以流动编制形式进入实验室工作,其原人事关系不变,期满后再回到原工作岗位。进入实验室流动编制的老师可以到企业调研,结合实际地编写、修订实验教材和实验资料、完成科研项目。一年多的实践证明,该办法确实有效地推动了会计实验室的建设。
(四)会计实验室尚待解决的问题
经过20多年的建设,广西的会计实验室建设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在许多方面仍然存在着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在:
1.实验教材的建设尚不够全面,尚不能开出足够多的实验项目供学生选择,因此,会计模拟实验的运作方式在选择上,采用菜单式的设想目前尚无法实现。
2.会计业务不是独立发生的,对会计专业学生的训练也不能孤立地进行,但是,现在的会计实验室对于如何将会计专业的模拟实验置于全院财经类各专业(包括金融证券、财政税务等)的综合实验之中,实现融资、申报纳税、供、产、销全过程的,计划、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通过生产经营的运作,与假设对手竞争的全仿真环境下的综合实验还没有一个成熟的方案,因此会计模拟实验的运作方式在专业配合上,设置军团组合式的设想以及会计实践教学应采用立体实战演练模式的设想也暂时未能实现。
3.与其他文科经济管理类实验室一样,现在的会计实验室所能开出的实验项目中,基础操作性实验居多,综合应用性实验较少,创新设计性实验几乎为零。
会计实验室存在的以上三方面的不足,应该是今后会计实验室建设努力改进的方向。
二、对未来会计实践性教学的思考
纵观会计实践性教学的发展演变过程和会计实验室建设的情况,要进一步改进会计实践性教学,完善会计实验室建设,必须从以下四方面进行思考和努力:
(一)进一步完善实验教材建设
会计实验教材应该符合以下要求:
1.规范性。会计实验教材既不能是会计理论教材的翻版,也不能以大练习代替,应该严格按照实验的要求规范地编写。要认真地分析各门专业课程的知识点、技术技巧点,设计相应的实验项目,提出每个实验项目的实验目的、实验要求,提供实验材料(资料)、实验步骤(或者实验路径)。
2.仿真性。会计各门专业课程的实验教材所提供的业务资料都应该取材于企业实际,应该置于企业的实际环境之中,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实际逻辑;所用的账、表、凭证都应该是当前企业所实际使用的格式。
3.典型性。企业每天发生的经济业务非常繁杂,许多业务是重复发生的,会计各门专业课程的实验教材所提供的业务资料不能简单地照搬企业实际,应该经过认真加工整理,撷取有代表性、典型性的经济业务即可。
4.系统性。从会计某一门专业课程的实验教材来说,它本身就是一个系统。它的内容、体例、应该开设哪些实验项目统筹安排;从会计实验室来说,会计各门专业课程的实验教材构成了一个大系统,会计、财务、审计、金融、税务等等相关的实验教材如何有机地联系应该通盘考虑。
5.全面性。从会计某一门专业课程的实验教材来说,它所设计的实验项目应该包括这门专业课程的教学大纲要求学生掌握的所有知识点、技术技巧点,不能有所遗漏;从会计实验室来说,应该建设的会计、财务、审计、金融、税务等等相关的实验教材都应该建设起来,而且各行业的会计、财务管理的实验教材和各种审计的实验教材都应该建设起来。如能这样,会计模拟实验的运作方式在选择上,采用菜单式的设想就可以实现了。
6.形象性。会计实验教材不但应该是纸质的和电子文档的,相当多的一些实验场景、实验对象的环境,一些具体的实验操作需要形象地展示给学生。因此,会计实验教材应该具有形象性,应该附以相应的音像资料。
(二)经济管理类学生的实践教学应该通盘考虑、统筹安排
财经院校一般除了设置有会计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审计专业以外,还有金融专业、财政税务专业、工商管理专业等等。在这些不同专业就读的学生今天是同学,毕业后就是所从事职业的职业环境中的合作伙伴或者博弈竞争对手。他们所学的专业知识是互相交融,紧密联系的。因此他们的实践教学理所当然都应该联系起来,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同时进行。这样就能够使得他们在学习期间体会到自己今后所从事的职业环境情况,如何应对自己职业环境中的合作伙伴或者博弈竞争对手。这就是会计模拟实验的运作方式在专业配合上所采取的军团组合式或者会计实践教学所采用的立体实战演练的模式的设想。
广西财经学院已经成立了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统管了学院的经济管理类实验室,从形式上看已经为通盘考虑、统筹安排经济管理类学生的实践教学奠定了基础和条件。现在缺乏的是能够进行这方面考虑、安排的人才和经验以及适合于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同时进行经济管理类学生的实践教学的系列实验教材。万事开头难,只要经济管理实验中心的领导和同志们牵头,各系配合,积极探索,大胆试验,如何组织立体实战演练模式的经济管理类学生的联合(综合)实践教学终会形成一个成熟的方案的。
(三)进一步完善和认真贯彻实验室流动编制制度,使会计实验室成为师生进行创新设计性实验和其他研究性实验的阵地
2007年1月,广西财经学院制定了《广西财经学院实验室流动编制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教师带着科研课题进专业实验室工作,是一个很好的尝试。经过一年多的实践证明,这个办法对促进实验室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如果会计实验室能够引进相关企业数据库资料,如果教师带着科研课题进会计实验室工作,进行科学研究(比如实证研究)的同时,能够带着一些比较优秀的学生一起进行研究,那么,会计实验室就将成为师生进行创新设计性实验和其他研究性实验的阵地,创新设计性实验几乎为零的现状必将改变。
(四)重视校外毕业实习,认真组织好校外毕业实习
校外毕业实习是学生走上社会,走上工作岗位前的一次实战演练,是检验学生在校所学财会理论知识是否扎实,是否能够运用于实际,同时也是了解社会,熟悉职业环境,学习为人处事,进一步增长才干的一次极好机会。通过校外毕业实习,可以为正式毕业后走上工作岗位时缩短不适应期,尽快拿起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应该说,校外毕业实习是会计实践教学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培养合格会计人才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不应该以校内会计模拟实验取代。对于校外毕业实习,学生应该重视,学校更应该重视。
学生重视校外毕业实习,就应该按照学校教学计划的安排,在毕业实习期间,好好地到一个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部门去虚心地拜在职会计为师,真正地进入会计角色,虚心地向师傅学习,学习他们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诚恳热情的服务态度,把师傅要你记的账全部记好,把要你办的事全部都办好,实习结束时,让师傅给你写一个好的实习评语,让实习单位给你写一个好的实习鉴定。
学校重视校外毕业实习,就应该对每一届的毕业生都要制定完整周密的毕业实习计划;详细地将学生自己落实的实习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记录在案,动用学校的实训基地单位、关系单位为不能自己落实实习单位的学生落实实习单位,不让一个毕业生毕业实习落空。在毕业实习期间,学校应该派专业教师对学生的毕业实习进行巡回检查指导,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毕业实习能够严格按照计划进行,不至于流于形式。
学生要把找工作与毕业实习结合起来,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如果已经落实了就业单位的,而且现在又能够接收你在那里实习,那就最好,实习阶段就应该在那里好好地干,好好地表现。如果实习单位已经落实,但并非你已经落实的今后的就业单位,那就更应该安心地在实习单位好好实习。如果实习单位已经落实,但是就业单位没有落实,为了找工作经常要外出跑一跑,要跟实习单位提前打招呼,请个假,不要不辞而别,随便缺勤,影响实习单位的正常工作。把实习搞好,是为找工作打下好的基础,而工作就业是学习、实习的目的。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其实也是毕业实习的一个重要内容。
学校要像向用人单位推介毕业生一样向实习单位隆重推介毕业实习生。自从有了会计实验室,有了校内会计模拟实验以后,会计专业的毕业生已经既具备了会计理论知识,同时也有了一定的会计技能技巧。实践证明,现在的会计专业毕业实习生到实习单位不但不是累赘和包袱,不但不会给实习单位添忙、添乱,而且成为了实习单位业务工作的生力军,可以帮助实习单位做很多事情。因此,不少曾经接收过会计专业毕业生实习的单位,现在每年都主动要求学校派毕业生去实习,有些单位不但不收取实习费用,而且还主动给实习生发放实习补助。因此,要使会计专业的毕业实习生能够受到更多的实习单位欢迎,需要学校向更多的业务单位隆重推介。
【参考文献】
[1] 唐振达,苏艺.立体实战演练法在高校会计实践性教学中的应用[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7,(01).
[2] 张臻,马英华,唐振达.构建会计实验教学体系[J].广西财经学院学报,2006/S1.
中图分类号:K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4)03-198-02
最近的十余年,中国的文化资源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社会对于考古学的发展也给予热切的关注。但是,在国内公众考古学还处于方兴未艾的阶段,还是一个亟待建设的系统,缺乏相应的理论体系和社会实践经验,公众考古工作还很难进行。公众考古学是一项复杂但是确实有重大社会意义的工程,不仅需要一段很长时间的探索,全民参与也是其中不可缺少的环节。众所周知,公众考古的主体是公众,考古发掘、博物馆展示等资源对公众起到的是引导作用,公众对象的调查研究才是研究公众考古学重中之重,公众考古学的归宿是公众参与,如何做到“以公众为本”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就需要我们对公众考古中的公众或是潜在公众进行研究。
一、国内公众考古学研究现状
近十年来,国内学者主要围绕公众考古学的概念、理论、公众考古学大众化、公众考古与传媒、公众考古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大讨论。围绕概念、理论的公众考古学的定位问题一直是争论不止,其探究主要原因是对“Public”一词的理解。“Public”一词在英语中可有两种含义:一为“公共的,共同的”,一为“公众的,与公众有关的”。这里所谓的“公共”,即与国家、政府、公共机构相联系,代表了社会大多数人利益的集合体,具有客观性,共享性,整体性。由此可以看出公众考古学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随着公众考古学的引进,国内诸多考古发掘现场已经开始对外开放并将行动付诸于实践。国内学者则更侧重对公众考古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大讨论、建言献策。陈星灿先生在《公众需要什么样的考古》中从考古学的社会性质以及人民大众的知识渴求度论述考古学与公众存在一定的距离。所谓“公众考古学”真正作为一种理念被介绍至中国是本世纪初以后的事情。2002年,宋豫秦发表《走向公众的考古学》一文,指出了受传统思维模式禁锢下的中国考古学所面临的三个问题,即学科自身固步不前、学术成果对其他学科贡献率低、公众对考古学认可率认知率低等问题,呼吁考古工作者和考古学科的转变,既面向学术又面向公众事业方面;2003年9月,曹兵武在《中华读书报》上发出了“中国亟须建构‘公众考古学’”的呼吁;2005年8月,陈洪波在《中国文物报》发表《考古学和公众的距离到底有多远》对“公众考古学”发展做了深入分析提出由于多种限制因素的存在,加之考古学的专业性质,考古学实际上距离大众还是很远,需要面对的一些问题进行进一步思考;2006年,郭立新、魏敏在《东南文化》发表《初论公众考古学》,对西方公众考古学理论进行了介绍,并对如何将兴起于西方的公众考古学与中国的社会现实结合起来,建立中国自己的公众考古学进行了一些探索和思考;2007年,周晖、方辉译校了美国公众考古学研究者尼克・麦瑞曼在其主编的《公众考古学》一书的序言――《公众考古学的多样性与非调和性》,将国外学者对公众考古学的一系列较为成熟的认识,诸如公众考古学的提出背景、内涵、研究目的、所需面对的问题等进行了介绍;青年考古学者范佳翎在各种场合积极宣传推广“公众考古学”理念,并试图说服一些地方考古研究机构开展向公众开放考古现场的尝试。同时,一些博士、硕士毕业论文开始将公共考古或公众考古作为自己的研究方向,一些大学和考古文物研究机构也陆续成立了公众考古研究中心。
二、公众的调查研究
为了更好地了解当今社会一般群众对考古学的认识,2013年5月,本项目组成员5人于四川广元市剑阁县的闻溪乡崖墓群周围的居民点走访调查。以调查问卷、访谈的形式对500名村民随机进行采集样本,其中有450份有效问卷。
通过初步统计与研究我们可以看到很多问题。
第一个问题,人们对“考古学”的第一印象。主要集中在“古董”和“盗墓笔记等书籍”有68%的民众。主要因为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现今中国的“收藏热”,日益高涨。这主要归功于广泛的媒体商业宣传工作。如“寻宝”,“华豫之门”,“收藏马未都”等电视节目的收拾了之日攀升,使民众逐渐认识到“古董”等于“金钱”。而“古董”的来源大多数则来源于考古发现。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在调查时选择“盗墓笔记等书籍”选项的人群,几乎全是青少年。他们对于考古学的第一认识全部来源于网络小说。
当我们对第二个问题进行统计发现,民众对于考古学家的工作主要认定为“挖墓”与“很神秘,以及“不知道”有85%的民众。其原因通过第一的问题分析的结果,我们知道,错误的获取知识的渠道是根本因素。媒体的商业宣传,必然会涉及炒作问题,过分的推崇考古文物的经济价值,使广大的民众片面的认为考古就是挖墓寻宝。还有另一部分人,受传统思想的影响,认为考古就是挖死人的东西,总是避而远之。对考古学感觉“很神秘,不知道”也是必然。
不过,感到庆幸的是,当地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还是比较乐观。通过问卷的问题的统计分析。当地民众对于考古学家如何处理考古文物的态度,有37%的民众认为应该交与博物馆,22%的民众认为交由考古单位做研究。还有对于考古发掘的主持者,有58%的民众认为是考古学家,其次是政府人员。我们在与民众交谈中发现,当地文管所的文物保护宣传工作开展的比较好。在“你知道离你最近的考古遗址吗?”问题中有超过94%的民众知道,他们附近正在发掘的文溪乡崖墓群。
当问到“通过什么渠道了解考古”以及“对于你来说,你是如何了解考古学”时,59%民众选择了电视节目“鉴宝”和“华豫之门”,只有19%选择了书籍,这说明现在民众,尤其是青少年深受电视影响,阅读能力弱化,喜欢以形象、直观的方式接受知识。从另外一个方面,也反映出传统的以书本获取知识的年代已经一去不复返。在生活节奏逐渐加快的今天,民众对知识的获取也更加“快餐化”、“通俗化”和“图像化”。更愿意把一切与经济挂钩。
在问到“你知道四川有哪些考古遗址吗?”时有25%选择金沙遗址,23%选择三星堆遗址,45%选择武侯祠博物馆,7%是其他。这充分说明武侯祠博物馆的宣传营销的成功。对于成都来说,武侯祠博物馆已经成为了成都地标性文物单位。不仅是四川,在全国也是十分著名。
在问到“你会主动了解身边的考古发掘和考古遗址吗?”有95%以上的人,不会主动了解考古发掘和遗址。也有超过55%的人不愿意作考古发掘的志愿者。其原因我们了解到,普通民众不明白考古的真正目的,他们只在意考古文物的经济意义。但是不可否认,广大民众对考古学依然是兴趣盎然,无论出于什么目的,经济?好奇?探险?这是民众了解考古学的第一步,对于未来还是充满乐观的。
三、公众考古学发展的建议
(一)传播途径的改进和创新
众所周知,博物馆与考古学是相生相伴的机构,必然承担考古资料的展示工作。所以加强对博物馆的利用,以人为本,尽量用生动、形象的方式将各类文物系统化的展示出来。在展示过程中,增强趣味性、互动性,融入考古学的基础知识和文物保护的理念,引导公众形成正确观念。其次,讲座是一种非常好的普及考古学知识的方式,专业人员可通过讲座向公众传递正确、严谨的考古学知识,而且讲座的举办相对比较容易,对于时间、空间的要求较小,且受众面较大,所以应当努力发挥讲座的集群效应,定期举办考古学讲座,使讲座内容系统化,扩大听众人数与范围,以取得更广泛的效果。为加强公众对讲座的积极性,可以考虑在不威胁文物安全、不影响工作秩序的前提下,定期开放考古发掘现场,组织公众实地的了解考古发掘过程。还有,我们知道电视媒体是公众了解考古学的最主要方式,是公众考古工作中不可忽视的渠道。但在利用时应当注意:要选择主流媒体,考虑考古节目或新闻报道的客观性、真实性。对于如何将专业语言转化为公众语言,应必须有专业人士的参与,不可放任自流,任凭电视媒体以收视率为目的妄自加工考古资料。必须反对炒作,保持考古学的纯洁性,要坚持严谨与科学,不能为了迎合公众的喜好就放弃科学严谨,所有的科普释读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不能偏离考古学公众化的初衷。再次,是数字化时代,网络具有强大的传播力,其受众面极大,方便快捷,时效性极好,具有相当大的利用空间。我们必须加强对网络的利用,创办论坛、网站,考古信息与相关知识,同公众进行互动,使公众更广泛的参与其中。但在利用网络的同时要注意法律监督和道德舆论引导。最后,考古志愿者的选拔。选出一部分文化水平高、热爱考古、乐于奉献的公众,以义工的形式,参与到考古工作中,了解考古工作,以其亲身体验,慢慢感染渗透其他公众。
(二)文博学界观念的转变
学界掌握着最核心的资源,学界的态度决定了考古学能否公众化。转变观念,学科发展与文物保护都离不开公众。所以学界要加强考古发掘的整理和研究,把堆积如山的考古资料转化为公众能理解的语言和其他学科可以利用的知识,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普及性读物,提高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学界应作为考古公众化的主体,要发出有关公众考古理念的更大的声音,引起政府与社会更多的关注和重视,提供更多的政策、经济支持和公众的理解与参与。
三十年过去了,当年苏秉琦先生基于现有资料对新石器时代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理论的探索虽具有前瞻性,然这一理论在新石器时代考古学的实践中也日渐显现出理论的不完善和受考古资料的局限而出现一定的局限性。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理论的局限性主要有二:同一律和普遍性等基本概念不明确。“区、系、类型”理论中出现了考古学文化的“区”、考古学文化的“系”和考古学文化的“类型”,苏秉琦先生对“区、系、类型”的定义如下:“在准确划分文化类型的基础上,在较大的区域内以其文化内涵的异同归纳为若干文化系统。这里,区是块块,系是条条,类型则是分支。”显然,考古学文化的“区、系、类型”与原有的“考古学文化”、“考古学文化类型”等考古学专业名词文字相同而概念或定义不同。根据苏秉琦先生的定义,“区、系、类型”中的“区是块块”,属于空间范畴;而考古学文化区也同样属于空间范畴。在苏秉琦先生划分的六大区系中,“东部沿海的山东及邻省一部分地区”主要指“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的分布区,即海岱地区;尽管苏秉琦先生认为胶东半岛的新石器时代考古学文化属另一个文化系统,实际上胶东半岛的新石器时代考古学文化可归属海岱地区的一个亚区。而“长江下游地区”则包含了太湖地区的“马家浜文化———良渚文化”、宁绍平原的“河姆渡文化”、宁镇地区的“北阴阳营文化”和江淮西部的“薛家岗文化”等不同的考古学文化。
根据苏秉琦先生的划分,“东部沿海的山东及邻省一部分地区”大致相当于“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的分布区;而长江下游地区却包含着“马家浜文化———良渚文化”、“河姆渡文化”、“北阴阳营文化”和“薛家岗文化”的分布区。因此“区、系、类型”的“区”似乎既可等同于一个考古学文化区,又可包含若干个考古学文化区。此外,考古学文化的“区、系、类型”的“区”,或以省命名,如“陕甘晋”“、山东”和“湖北”,或以流域或方位命名,如“长江下游”“、南方地区”和“北方地区”等。考古学文化的命名有考古学的基本标准④,而考古学文化的“区、系、类型”中“区”的命名,既无统一的标准,又无规律可寻。“区、系、类型”中的“系是条条”,显然属于时间范畴;而考古学文化的分期和文化的发展演进也同样属于时间范畴。根据苏秉琦先生对大汶口文化发展演进为龙山文化和马家浜文化发展演进为良渚文化的论述,“区、系、类型”中的“系”主要指文化与文化之间的发展演进而不包括考古学文化的分期。在考古学文化的发展过程中,文化分期属于量变,而文化的发展演进则属于质变,质变是由量变的积累而发生的突变。因此,“区、系、类型”中的“系”与文化分期、文化演进的相互关系的区分,“系”的时间概念与文化分期和文化演进的时间概念的区分,显然存在着概念上的不确定性。在同一考古学文化中,由于分布范围或文化面貌存在一定的差异,往往又分为若干类型,如仰韶文化的“半坡类型”、“史家类型”、“庙底沟类型”、“秦王寨类型”、“大司空村类型”和“西王村类型”等,而龙山文化则有“城子崖类型”和“两城镇类型”等。在苏秉琦先生提出的“区、系、类型”中,“系是条条,类型则是分支”,显然“区、系、类型”中的“类型”与考古学文化的类型有着不同的概念。
“系是条条,类型则是分支,”既然有分支,也必然有主干,主干与分支也同样存在概念上的不确定性。综上所述,“区、系、类型”的“区”不等同于考古学文化区的“区”“,区、系、类型”的“类型”也不等同于“考古学文化类型”。考古学理论既须以辩证唯物主义思想作为理论基础,又须符合形式逻辑的基本原理。一个学科中用同样文字的专业名词表示不同的概念或有着不同的定义,似乎有悖于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同一律。考古学理论应具有普遍性,应适用于不同时期的考古学研究。“考古学文化的区、系、类型”如仅适用于新石器时代考古学,似乎又缺乏普遍性。区系的划分割裂了东夷民族文化区。受考古资料的局限,苏秉琦先生在“区、系、类型”中划分的六大区系是在尚存若干考古学文化空白区的情况下划分的,尤其是淮河的中游地区与下游地区。因此六大区系的划分出现局限性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江淮东部和江淮中部地区在当时还是考古学文化的空白区,还没有龙虬庄、侯家寨、凌家滩、双墩等遗址的发掘,还没有龙虬庄文化、双墩文化、侯家寨文化和凌家滩文化的命名。徐旭生先生根据对古史传说的研究,划分了华夏、东夷和苗蛮民族集团的空间分布范围。其中将渤海湾以西到钱塘江以北划为东夷民族的分布空间⑤(图一)。而苏秉琦先生将我国东部沿海划分为“山东及邻省一部分地区”和“长江下游地区”,显然割裂了东夷民族文化的分布区,显然强调了我国东部沿海地区新石器时代考古学文化的考古学属性而忽略了区系划分的民族学属性。“‘考古学文化’是代表同一时代的、集中于同一地域内的、有一定地方性特征的遗迹和遗物共同体。这种共同体,应该属于某一特定的社会集团的。由于这个社会集团有着共同的传统,所以在它的遗迹和遗物上存在着这样的共同性。#p#分页标题#e#
与民族学的资料相结合,可以认为,新石器时代的各种‘考古学文化’类型是体现当时各个部落和部落联盟的存在,与民族的形成有关。⑥”苏秉琦先生提出“区、系、类型”理论是“满天星斗说”、“多元一体模式”和“古文化、古城、古国”、“古国———方国———帝国”、“原生型、次生型、续生型”等系列文明起源理论的基础,目的是为了探讨中国文明的起源。然苏秉琦先生在讨论“区、系、类型”理论时却认为:“目前还有这样一种倾向:即把某种考古学文化与文献上的某个族人为地联系起来,把它说成××族的文化。从长远来说,进行这样一项工作可能是研究工作的一个方面;但是现在,在对各地的考古学文化的内涵、特征、与其他文化的关系以及上下的源流等的认识还很不充分,还不具备做这种探索或考订的时候,似应先做些基础性的研究,积累起必要的原始素材,以备为下一步的研究工作打下牢固的基础。……我们这里所作的有关新石器时代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的探讨,只是基于现有资料所作的探索。”因此,苏秉琦先生在划分六大区系时就存在着考古资料的局限性;由于受到考古资料的局限,六大区系的划分也缺乏一定的民族属性,或偏重了考古学属性而忽略了民族学属性。二、“考古学文化系统”简介“随着新材料的发现和新的研究成果的推出,补充、修正、完善苏先生建立的中国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体系是我辈考古同仁责无旁贷的任务。⑦”由于“区、系、类型”理论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而与“区、系、类型”的基本思想和基本理论相一致的考古学“文化系统”理论,可能比“区、系、类型”理论更符合我国考古学的实际;考古学“文化系统”理论与原有的考古学专业名词也不致相互混淆或产生歧义。考古学“文化系统”的概念是尹达先生提出的。1955年,尹达先生在《论我国新石器时代的研究工作》一文中指出“:在我国的广大地区以内,由于自然环境的不同,经济生活基础的某种差异,在新石器时代的漫长时期里,不同的地区当然可能发展成为不同的文化系统。⑧”
1961年,曾昭燏和尹焕章先生在对青莲岗文化的分布范围、文化年代和文化特征进行了全面论述时,第一次区分了“考古学文化”和“考古学文化系统”两个不同的概念,并对“青莲岗文化”和“青莲岗文化系统”进行了客观阐述,并特别强调了我国东部沿海自北向南的诸多新石器时代遗址都属于青莲岗文化系统⑨。在曾昭燏和尹焕章先生发表对青莲岗文化的研究之前,除尹达先生提出的文化系统外,夏鼐先生还提出了考古学文化的定名问题⑩,因此曾昭燏和尹焕章先生所提出的“青莲岗文化”和“青莲岗文化系统”的命名,或许受到尹达先生和夏鼐先生的影响,而“青莲岗文化”和“青莲岗文化系统”的提出,则是曾昭燏和尹焕章先生对“考古学文化”和“考古学文化系统”的理解和实践。1980年,石兴邦先生在对中国新石器时代考古学文化进行广泛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文化系统的命名,将7000~6000年之间的新石器时代的考古学文化系统分别命名为“仰韶文化系统”“、青莲岗文化系统”和“北方细石器文化系统”。“青莲岗文化系统的分布范围是黄淮下游、东方沿海、渤海湾周围及东南半壁。……青莲岗文化系统根据历史民族学,可分为三个系统:一、东方沿海一带的称夷;二、长江中下游及其支流为三苗后来的百淮;三、五岭以南闽江、珠江及红河流域为百越。”石兴邦先生对“考古学文化系统”的定义如下:“新石器时代的文化系统即人类社会生活系统。文化系统大致包含社会结构、社会组织、社会制度、宗教礼仪、道德规范、语言系统、生活习俗、生产方式、行为能力、艺术风格、审美情趣等要素。诸多要素中,既有继承性和保守性等延续性要素,亦有开放性和扩展性等变化性要素。……在一个文化体系中,由于地理环境的不同和人文历史、生产技术的发展等原因,可逐渐形成不同的文化共同体,即文化共同体与文化共同体之间,或存在相互交流和相互融合而形成新的文化共同体,或相互排斥和相互争斗而形成强势文化共同体取代弱势文化共同体
“考古学文化”和“考古学文化系统”的区别在于考古学文化强调的是小区域内的文化共性和大区域内的文化个性,而考古学文化系统强调的则是大区域内的文化共性。新石器时代的民族文化区往往包含若干个考古学文化区,因此,考古学文化区与民族文化区的相互关系,同样是考古学界无法回避的课题。如何解释考古学文化区与民族文化区的相互关系,考古学文化系统的划分与研究有可能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因为考古学文化系统的定义显然包含着考古学文化的民族属性。考古学文化系统包括相同的文化生态和文化景观、相同的文化地域和民族特征、相同的文化传统和原始宗教等诸多因素。系统是由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各个要素构成的整体。文化系统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文化系统包括物质文化系统、社会文化系统和精神文化系统等要素,即文化系统由技术的、社会的和观念的三个子系统构成,技术系统是决定其他两者的基础。文化系统可分为三个层次的序列:技术层为基础,观念层最高,社会层居中輰訛輥。因此考古学文化系统内应包含着若干个考古学文化,一个考古学文化即可独立构成一个考古学文化系统中的子系统。考古学与民族学分属不同的学科,考古学文化区与民族学文化区的基本概念,既有相似性,又存在差异性:考古学文化区是考古学文化分布的地理空间。考古学文化区的划分是根据考古地层学和考古类型学,通过对文化遗迹、文化遗物等文化遗存的分析、比较、研究而确定的考古学文化分布的空间范畴。民族文化区是民族文化分布的地理空间。民族文化的分布区域,即民族文化区。民族文化区是一个具有连续空间范围、具有相对一致的自然环境和相同或近似的历史过程、具有某种亲缘关系的民族传统和具有一定共性的文化景观所构成的地理区域。
考古学文化区的划分强调的是考古学文化面貌的个性,强调的是物,而民族文化区的划分强调的是民族文化的共性,强调的是人。考古学文化区属考古学范畴,民族文化区属民族学范畴。考古学人群共同体与民族学人群共同体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考古学人群共同体形成考古学文化区,民族学人群共同体形成民族文化区,尽管考古学人群共同体与民族学人群共同体有着许多相同的特征。显然,民族文化区的分布范围要大于考古学文化区,即一个民族文化区内可分布着若干考古学文化区。因此,在建立考古学文化区和文化谱系的基础上,考古学研究应在划分考古学文化系统与民族文化区的基础上,根据考古学文化系统的基本理论进行考古学与民族学相结合的综合研究。虽然考古学文化系统与民族文化区是两个不同学科的不同概念,然而新石器时代的考古学文化系统与民族文化区有着极大的相似性,因此考古学文化系统的地理空间大致与民族文化区相当。考古学文化系统是由同一区域内的考古学文化按一定关系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考古学文化系统强调的是文化共性,即考古学文化的共性和民族历史文化的共性。考古学文化系统的概念应包含“地理、民族、文化”三个最基本的要素,即“共同的地理单元、共同的民族集团和共同的文化传统”构成了考古学文化系统。考古学文化系统建立在各考古学文化已充分研究和基本明了的基础之上,在更为广袤的空间里,宏观地、动态地研究区域内各考古学文化发生、发展、交融、演进和衰亡的全过程,同时也可与文化系统区域外的考古学文化系统动态地进行文化系统与文化系统之间相互关系的研究。考古学文化系统不是一个氏族、一个部落、一个部族或部落联盟的文化,而是一个民族集团的文化,显然这种大范围的考古学文化系统具有一定的民族性,表现出一定的民族属性。新石器时代考古学文化区的划分和考古学文化谱系的建立,是考古学研究的必然历程;而考古学文化系统的划分,同样是考古学发展的必然历程。#p#分页标题#e#
考古学的最终目的是研究人与社会,是研究人的行为能力与行为过程的发展过程,研究社会关系、社会结构和社会组织的演变过程,研究人类社会发展演进的历程。因此考古学文化区的划分仅仅是考古学研究中的一个阶段,而不是考古学研究的终极目标。石兴邦先生指出:“新石器时代是各种文化模式形成的阶段,也是各个国家和民族文化的渊薮。我国原始文化的多样性和特点,都是在这个时期形成的。分布在世界各个角落的人类群体,为适应不同的生态环境而创造出不同类型的文化。新石器时代,也是各个族系的形成时期。同一人种分布在不同的地区,在不同的生态环境中形成了不同的生活习俗和文化模式,同一模式的陶冶下,形成了经济类型、生活习俗、和地区意识的人们群体,由氏族———部落———部族而发展为民族,在文明时代,即形成国家。”輱訛輥因此,划分文化系统的目的是为了探求民族和国家的形成过程,与“区、系、类型”的目的是完全一致的。考古学文化区的划分与研究是考古学发展的必然阶段,而考古学文化系统的划分与研究也应是考古学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向纵深发展的必然阶段。考古学文化系统与民族文化区具有相同的共性,即考古学研究应逐渐向民族共同体的研究发展,逐渐向考古学文化系统即民族文化区的研究发展。根据考古学文化定名的基本原则,遵循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以各系统中最具代表性的遗址命名考古学文化系统,我国的新石器时代可分为“仰韶文化系统”、“青莲岗文化系统”、“屈家岭文化系统”、“昙石山文化系统”和“昂昂溪文化系统”等考古学文化系统。
仰韶文化系统的分布范围大致为辽、冀、蒙、京、津、晋、陕、豫、甘、宁、青的一部或全部;青莲岗文化系统的分布范围大致为辽、冀、豫、鲁、皖、苏、浙、沪的一部或全部;屈家岭文化系统的分布范围大致为豫、鄂、皖、赣、湘、渝、川、甘、黔、桂的一部或全部。其中豫西、豫北和豫东、豫南分属华夏、东夷与苗蛮民族文化区的分布范围,因此中原亦成为仰韶文化系统、青莲岗文化系统与屈家岭文化系统的交会地带;昙石山文化系统的分布范围大致为浙、皖、赣、闽、湘、粤、桂的一部或全部,甚至还可能包括台、琼等南岛;昂昂溪文化系统的分布范围大致为黑、吉、内蒙、陕、甘、宁、青的一部或大部,甚至可延伸新疆东部(图二)。我国古代有华夏、东夷、苗蛮、百越和匈奴为主的北方草原民族等民族集团。仰韶文化系统、青莲岗文化系统、屈家岭文化系统、昙石山文化系统和昂昂溪文化系统的分布空间,大致相当于我国古代民族文化区的分布范围。考古学文化系统与民族文化区的对应关系分别为:仰韶文化系统———华夏民族文化区;青莲岗文化系统———东夷民族文化区;屈家岭文化系统———苗蛮民族文化区;昙石山文化系统———百越民族文化区;昂昂溪文化系统———北方草原民族文化区。五个考古学文化系统与苏秉琦先生划分的六大区系的大致对应关系为:仰韶文化系统———陕甘晋邻近地区,青莲岗文化系统———山东及邻省一部分地区和长江下游地区,屈家岭文化系统———湖北和邻近地区,昙石山文化系统———以鄱阳湖、珠江三角洲为中轴的南方地区;昂昂溪文化系统———以长城地带为重心的北方地区。考古学文化系统的划分与六大区系的唯一区别是将“山东及邻省一部分地区”和“长江下游地区”合并为一个文化系统。新石器时代考古学文化系统的民族属性主要表现为:一、有共同的地域和经济生活;二、有共同的语言风俗和道德规范;三、有共同的图腾崇拜和;四、有共同的艺术风格和审美情趣;五、有相同的生产技能和生活方式等;民族属性在考古学文化系统层面上的主要表现为:有共同的聚落形态与建筑形态;有共同的墓地形态与埋葬习俗;有共同的装饰习俗和宗教礼器;有共同的生产对象和生产物品;有共同的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器等。因此,考古学文化系统兼有考古学与民族学的双重特征,而且还可将新石器时代的考古学文化划分为若干不同的层次结构:第一层次,考古学文化系统;第二层次,考古学文化;第三层次,考古学文化类型;第四层次,考古学文化的分期輲訛輥。
由于“青莲岗文化系统”是唯一对“六大区系”中的两个区系进行合并的文化系统,因此有必要对青莲岗文化系统进行简要的论述。青莲岗文化是曾昭燏和尹焕章先生于1961年提出的。曾昭燏和尹焕章先生将江苏境内的原始文化分为“青莲岗文化、刘林文化、龙山文化、良渚文化和湖熟文化”。1972年,吴山菁先生发表了《略论青莲岗文化》輳訛輥,不仅取消了刘林文化,而且以青莲岗文化系统的概念取代考古学文化的概念,构建了一个延续时间达2000余年并纵跨五大流域、三大平原的“青莲岗文化”,由此引发了上世纪70年代关于青莲岗文化的讨论輴訛輥。夏鼐先生认为:青莲岗文化的定名可以取消,建议将“江南类型”和“江北类型”的青莲岗文化分别叫做“大汶口文化”和“马家浜文化”輵訛輥。苏秉琦先生也认为:“我国东南沿海地区的新石器诸文化,尽管它们呈现出许多相似之处,存在明显的共性,这只能说明当时它们之间具有比较密切的联系,而不能说它们属于一个某种的人们共同体。”輶訛輥显然,苏秉琦先生已注意到“我国东南沿海地区的新石器诸文化……呈现出许多相似之处,存在明显的共性,”但由于缺乏江淮地区新石器时代的考古学资料,又囿于夏鼐先生的影响,故也“只能说明当时它们之间具有比较密切的联系,而不能说它们属于一个某种的人们共同体。”上世纪90年代,根据苏秉琦先生的建议,国家文物局设立了“苏、鲁、豫、皖地区古文化研究”重点课题。江苏、安徽先后发掘了高邮龙虬庄輷訛輥和周邶墩訛輮輦、兴化南荡輯訛輦、阜宁陆庄輰訛輦和东园村輦輱訛、东台开庄輲訛輦、蚌埠双墩輳訛輦、定远侯家寨輴訛輦和含山凌家滩輵訛輦等遗址,并先后命名了龙虬庄、双墩、侯家寨和凌家滩等考古学文化。通过一系列的考古发掘与研究,基本廓清了江淮地区古文化的序列,建立了江淮地区新石器时代考古学文化谱系。#p#分页标题#e#
江淮地区的考古发掘填补了我国东部沿海地区新石器时代考古学文化的空白,并由此建立了东部沿海地区新石器时代的考古学文化谱系:海岱文化区:后李文化→北辛文化→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江淮东部文化区:龙虬庄文化;江淮中部文化区:双墩文化→侯家寨文化和凌家滩文化;江淮西部文化区:薛家岗文化;宁镇山脉文化区:丁沙地遗存→北阴阳营文化;太湖流域文化区:马家浜文化→崧泽文化→良渚文化。由于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基本建立了新石器时代的考古学文化谱系,为重新讨论“青莲岗文化系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江淮东部考古学文化区的确立和龙虬庄文化的命名,填补了将海岱地区与太湖地区之间的空白,将我国东部沿海地区连为一体,可清楚地发现各考古学文化区之间存在的差异,也可清楚地考察我国东部沿海地区考古学文化的共性。“青莲岗文化系统”属考古学文化系统,考古学文化系统强调的是文化的共性。曾昭燏和尹焕章先生归纳的青莲岗文化系统的共性是:生产工具多断面成椭圆形的石斧、扁平穿孔石斧、断面近方形的条形石锛和长方形的两孔或一孔石刀;骨制器具相当普遍,以骨鱼镖最为突出;使用的陶器,大多挂红衣,尤以挂红衣的泥质钵形器为最突出;炊器多夹砂质的鼎和釜,不见鬲形器;釜皆圜底,肩部多有突出卷沿一周;带嘴的壶形器很多,式样是多种多样的,还有质料较粗而挂红衣的鬶形器;装饰品有玉玦、玉璜、玉环、玉管、石镯等;当时人死后埋在公共墓地里,葬法和头向有一定的规律,用或多或少的器物随葬。石兴邦先生归纳的青莲岗文化系统的共性是:早期以釜形、罐形器为主,中晚期以三足和镂孔的圈足器为主;生产工具以精致的石器和骨器为主;以种植稻谷和农业生活为主,饲养猪;普遍出现了进步的刻玉工艺;普遍流行拔牙习俗;崇尚装饰。曾昭燏和尹焕章先生划分的青莲岗文化系统的分布空间主要为东夷民族文化区,而石兴邦先生划分的青莲岗文化系统的分布空间包括东夷、苗蛮和百越民族文化区,因此,曾昭燏和尹焕章先生划分的青莲岗文化系统的分布空间应更接近于史实。进入21世纪,对东夷民族文化区考古学研究的结论逐渐趋向一致。2004年,王永波先生通过对齐鲁史前文化与三代礼器的研究,通过对考古学文化与古代民族集团相互关系的研究,提出了“鼎———鬶文化系”的概念,认为东夷民族属“鼎———鬶文化系”(含鼎、鬶、匜、盉、杯、尊等),而华夏民族则属“斝———鬲文化系”。东夷民族集团的分布范围包括桑卫、海岱、江淮、太湖诸地区,并根据对诸地区考古学文化的研究,将东夷民族集团的主要特征归纳为“鼎鬶文化”和“崇日尚鸟”輶訛輦。
2011年,韩建业先生在分析了龙虬庄文化与大汶口文化的关系后,提出东部沿海地区“鼎、豆、壶、杯、鬶(盉)文化系统”的概念“:大汶口文化的形成与龙虬庄文化的北上有关,形成后又与江淮、江浙地区文化不断交流,加上仰韶文化同时向两地施加影响,从而使得海岱和江淮、江浙地区的文化面貌越来越近似,逐渐在东部沿海地区形成‘鼎、豆、壶、杯、鬶(盉)文化系统’。”輷訛輦考古学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发现、发掘和研究考古学遗存、命名和研究考古学文化或文化类型、在考古学实践的基础上归纳考古学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的历程。随着学科的发展和研究的深化,越来越多的相关学科介入了考古学领域,尤其是民族学。民族文化区的空间范畴内应包含着若干个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氏族、部落、部族或部落联盟;考古学文化系统的空间范畴内也同样包含着若干个考古学文化区和处于不同发展阶段考古学文化。因此,考古学的考古学文化系统的时空范畴大致与民族学的民族文化区相当。而“青莲岗文化系统”、“鼎———鬶文化系”和“鼎、豆、壶、杯、鬶(盉)文化系统”等考古学文化系统的提出,皆表现出考古学逐渐向考古学与民族学相结合的发展趋势。根据以上学者的研究,对东夷民族文化共性进行进一步的综合研究,兼及考古学文化和民族文化属性,并兼及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层面,可将青莲岗文化系统即东夷民族文化区的文化特征和构成要素归纳如下:反映原始宗教和图腾崇拜的对象为“鸟”,即“鸟图腾”;反映审美情趣、宗教巫术和工艺技能的物化物主要为“玉制品”;反映宗教礼仪的物化物主要为“鼎、豆、壶”,或“鼎、豆、壶、杯(觚)、鬶(盉)”;反映生产方式和生产对象可用“饭稻、羹鱼”表述,尤其是“羹鱼”。以上四个文化特征中,除第一个文化特征贯穿始终外,后三个特征都是在文化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根据以上文化特征,青莲岗文化系统的空间范畴应从山东半岛至太湖流域,包括海岱地区、江淮地区、宁镇地区和太湖地区的不同空间、不同时间的新石器时代考古学文化:后李文化、北辛文化、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胶东贝丘遗址、双墩文化、侯家寨文化、龙虬庄文化、薛家岗文化、凌家滩文化、北阴阳营文化、马家浜文化、崧泽文化和良渚文化,具有上述文化特征的“淮系文化”,甚至辽东地区的贝丘遗址等也可纳入青莲岗文化系统。简言之,青莲岗文化系统即“东夷民族文化区”。同样,其他考古学文化系统也可归纳出各自的文化特征和构成要素,因不属本文的讨论范畴,不赘述。
考古学文化的空间分布、文化内涵、文化特征、文化源流以及文化与文化之间相互关系等必要的原始素材的积累,是研究考古学文化系统的基础;而古史传说的梳理与考证,同样是研究考古学文化系统的基础。傅斯年先生根据对华夏和东夷民族的研究,认为“中国大陆土地上最早的文明发源地在渤海附近、九河故地,东夷是我国古代文明最高、最成熟之种族,山东是中国古代文明的中心。輯訛輧”蒙文通先生根据对古代民族的研究,也同样认为海岱(即东夷)民族是我国古代文化最发达的民族輰訛輧。俞伟超先生根据对考古学研究,认为“在4000~5000年以前的我国的文明曙光时代,以东方的龙山和东南的良渚文化的光芒最亮,同时期黄河中游的龙山阶段诸文化,其发展水平还达不到这个高度。輱訛輧”徐旭生先生根据对古史传说的研究,划分了华夏、东夷和苗蛮民族集团的空间分布范围。其中将渤海湾以西到钱塘江以北划为东夷民族的分布空间,东夷集团中较早的氏族“有太皞,有少皞,有蚩尤。輲訛輧”新石器时代,随着社会经济和聚落规模的发展,聚落与聚落之间的相互作用也不断地增大,社会组织更趋复杂化,于是萌生了超越聚落群的社会组织。在这种社会背景下,规模较大、作用力较强的聚落,就有可能处在优先发展和社会变革的前沿,其中聚落内部组织管理的强化是聚落获得优先发展的重要条件,同时又是导致阶层分化的主要原因。而强化管理的有效途径就是削弱聚落内部各氏族的独立性,强化聚落内部的统一性。聚落内部统一性的强化从而形成了考古学文化。由于社会形态发展的不平衡,在一个民族文化区内包含着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氏族、部落和部族;在一个文化系统内也同样包含着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考古学文化。#p#分页标题#e#
随着聚落形态的发展和社会物质逐渐丰富,聚落之间的相互作用逐渐加剧,社会内部的分化也逐渐向聚落群乃至更大范围扩张。聚落之间的相互作用表现为考古学文化之间的相互交流与相互融合。社会形态的发展往往通过增强聚落群的作用和削弱其他聚落的独立性,导致聚落群内部的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或进行重新调整和组合。聚落群内部结构的变化导致考古学文化发生变化,从而出现了强势文化和弱势文化。考古学文化系统的划分与界定,可将考古学研究导向两个不同的层面:可在同一考古学文化系统内部动态地研究各文化之间的相互关系,如发生与衰亡、互动与消长等;可宏观地、动态地研究考古学文化系统与考古学文化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亦可微观地、动态地研究处于不同文化系统的相邻考古学文化之间的互动关系。东夷民族集团在我国古代文明化程度最高,所以在青莲岗文化系统中各考古学文化表现出强烈的趋同性;根据古史传说的研究,东夷民族文化区内有两个文化最发达的部族———两皞和蚩尤;根据考古学的研究,青莲岗文化系统中也同样有两个文明化程度最高的考古学文化———龙山文化和良渚文化。古史传说的研究与田野考古的结论基本是一致的。社会形态的发展,即氏族向部落或部落向部族发展,首先是内部的整合和趋同;在考古学文化系统内,则表现为考古学文化与考古学文化之间的互动。其次是向外部空间的拓展,即发生史前战争;在考古学的层面上则表现为考古学文化系统与考古学文化系统之间的互动,即考古学文化系统扩张或“被扩张”。在“青莲岗文化系统”即东夷民族文化区内,有北辛文化向大汶口文化与马家浜文化向崧泽文化的发展和演进;有贾湖文化的东迁;有大汶口文化的西进和崧泽文化的西进与北扩;有良渚文化的北上与双墩文化、侯家寨文化、龙虬庄文化、凌家滩文化、薛家岗文化的消亡;有龙山文化与良渚文化的衰亡;有王油坊龙山文化的南下和南荡文化遗存、广富林文化遗存的发生;还有龙山文化、良渚文化与岳石文化、马桥文化之间的文化断层等。可见在同一文化系统内,既有文化的扩张和文化的碰撞,也有文化的变异和文化的衰亡、消亡与乃至灭亡。
在“青莲岗文化系统”即东夷民族文化区内,唯有海岱文化区和太湖文化区文化序列完整,唯有海岱文化区和太湖文化区的文化内涵对周边的考古学文化区有强烈的辐射性,呈强势文化区;而江淮东部文化区、淮河中游文化区和宁镇山脉文化区皆呈弱势文化区,应为亚文化区。与海岱文化区和太湖文化区相对应的民族集团应为太皞、少皞民族集团和蚩尤民族集团;海岱地区的北辛文化、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和太湖流域的马家浜文化、崧泽文化、良渚文化有可能反映的正是太皞、少皞部族和蚩尤部族创造的考古学文化,其中龙山文化和良渚文化成为我国新石器时代末期最发达的考古学文化。尽管东夷民族集团的文化最发达,文明化程度最高,然而我国首先诞生的是华夏民族集团的国家文明,这不能不令人深思。我国新石器时代的末期,阶层分化已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血缘关系的羁束,出现了地缘关系的因素,出现了王权并频发史前战争,最终导致华夏国家文明的诞生。这主要表现于强势考古学文化区域的扩大和内部强烈的同一性,表现于考古学文化的裂变、考古学文化与考古学文化之间的碰撞和弱势考古学文化的消亡,即社会复杂化的进程。在五大文化系统即五大民族文化区中,华夏、东夷和苗蛮都与我国国家文明的起源发生过关系,而其中最主要的则是华夏、东夷两大民族集团之间的相互关系。考古学文化系统的确立,除了可动态地研究文化系统内部的互动之外,还可进一步动态地研究文化系统与文化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尤其是华夏民族集团与东夷民族集团之间的相互关系,犹如当年傅斯年先生提出的“夷夏东西说”,至今仍是我国新石器时代考古学研究和华夏文明起源研究的重要课题。
在五大文化系统中,唯有青莲岗文化系统是纵向分布的,唯有青莲岗文化系统是纵跨江、河、淮、济“四渎”輳訛輧的。由于地理环境特殊性,故在东夷民族文化区内形成了既相互独立又有联系的两个族群———太皞、少皞部族和蚩尤部族,而在青莲岗文化系统中则形成了南北两个政治、军事、经济和文化中心———“龙山古国”和“良渚古国”。犹如铁木真扩张前统一蒙古各部和努尔哈赤扩张前统一女真各部一样,华夏民族集团率先完成了文化系统内部的整合与统一,形成了一个统一的政治、军事、经济和文化中心,即黄帝———夏禹;而东夷民族集团却由于地理环境的原因形成了两个中心,即两皞部族与蚩尤部族———这也许是文明化程度最高的龙山文化和良渚文化未能最终完成从古国走向王国的历程的真实原因。通过考古学文化系统的确立与研究,为探讨华夏国家文明的起源即从古国———王国(方国)寻求了一条新的途径。与“区、系、类型”理论不同的是,考古学文化系统理论不仅可用于新石器时代从古国走向王国的研究,而且还可用于夏、商、周时期从王国走向帝国的研究。我国的夏、商、周时期的文化系统可划分为“中原(华夏)系统”和“非中原(非华夏)系统”。夏、商、周时期主要是系统内的子系统之间的碰撞、互动与整合,强势文化不断增强、扩展、融合、同化弱势文化,逐渐形成具有向心力和凝聚力的主体文化;其次是系统与系统之间的碰撞、互动与整合。“中原系统”中包含着若干“中原系统国家群”,而“非中原系统”也包含着若干“非中原系统国家群”。通过对系统内部和外部进行动态地研究,同样可探求如何从王国走向帝国的历程。夏、商时期是以夏、商王国为中心,以与夏、商王国有着血缘关系或地缘关系的方国群组成“中原系统方国群”,王国和方国构成“中原系统”的亚系统;而与中原王国没有血缘关系或地缘关系的方国群组成“非中原系统方国群”,诸多方国构成“非中原系统”的亚系统。
首先谈谈对“晋文化”中的“晋”字该如何理解。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却并非如此,而是正确理解晋文化概念的关键。从上述第一种观点来看,“晋文化”中的“晋”字指晋国及三晋,而第二种观点似乎认为“晋文化”中的“晋”是指山西(山西简称晋),因而将晋文化的上限追至东下冯类型。我们基本同意上述第一种观点,认为晋文化是指两周时期晋国及三晋的主体考古学文化,而不宜用来统称山西境内从东下冯类型开始至秦统一期间先後存在过的若干考古学文化。
根据考古学文化的定义以及考古学文化命名的原则,考古学文化是指在一定时间、一定地域内具有共同特征的一群遗迹、遗物的总和。考古学文化通常以首次发现的地点或典型遗址来命名。毋庸置疑,以往关于考古学文化命名的原则,通常适用于史前时期的考古学文化。而对于历史时期考古学文化的命名,则需要作特殊处理,因为此时的考古学文化已经牵涉到族属、国别、疆域等问题。目前,学界约定俗成的是,对夏文化、商文化、周文化、先商文化、先周文化等等,由于其文化族群相对单纯,人们生前聚族而居,死後聚族而葬,因此,均可视为以某族为主体所创造和使用的考古学文化。至于两周时期分封国的考古学文化,则不宜用族属的单一概念来命名,而不得不考虑到国别问题。值得一提的是,俞伟超先生《关于楚文化的概念问题》[3]一文对我们认识晋文化的概念有很大启发。
关于晋文化的主创群体问题,显然,我们不能认为晋文化是“晋族”的考古学文化。因为,历史上并无“晋族”存在,当然也无此提法。事实上,晋国的统治者是来自关中的周人,而在晋国统治疆域内,不同的族群则共同生活于此。如除土著居民和从关中迁徙而来的周人以外,还有不少北方民族。可见,晋国社会组织的群体构成来源是复杂的。因此,只有以晋国人来界定晋文化的主创群体才是妥当的。至于三晋时期,晋文化继续发展,其主创群体自然演变为三晋国民。
关于晋文化的时空问题,就时间而言,上起晋国始封,下至三晋灭亡。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由于随着秦人势力的不断推进,各地晋文化被秦文化所取代的时间存在先後之差,如在侯马地区,秦文化对晋文化的取代明显早于三晋其它地区。因此,严格地讲,对晋文化的下限不必一刀切,一般而言,其下限大体可以秦灭三晋为尺度,但还应注意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就地域而言,晋文化的分布范围,随着晋国及三晋的地域扩张而不断变化,但并不意味着晋文化的分布范围完全等同于晋国及三晋的政治疆域。
那么,晋国统治疆域内的考古学文化是否都是晋文化呢?非也!众所周知,晋国由弱到强、由小变大,疆域在不断变化、不断扩大,晋文化的分布范围也在相应地变化,但二者并非完全同步,或者二者不可能完全一致。一般而言,政治疆域与文化分布范围之间,不能简单地划等号。西周时期,晋国乃区区小国,其地域仅限于汾浍之间的方百里之地。春秋武、献以下,兼国多也,晋国疆域自是向南延伸至黄河北岸。但今晋东南地区当时仍为北方部族赤狄所盘踞,霍山以北也为北方部族所占据。直至春秋中期,晋灭赤狄余部;春秋晚期,赵氏苦心经营晋阳继而灭代、智氏灭仇盂;晋文化才开始逐渐向东南、向北推进。考古学的研究表明,晋文化与北方青铜文化的分布范围呈犬牙交错之势,如春秋中期以前,在晋国疆域之内,河东地区基本上为晋文化,而今晋东南、晋中乃至晋北地区则活跃着北方青铜文化。但随着晋文化的不断推进,有时北方青铜文化甚至处于晋文化的包围之中。如是,晋文化的分布范围与晋国的统治疆域之间并不能简单地划等号。
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晋文化与周边考古学文化之间的互动交流,晋文化的特征也在不断演变。也就是说,晋文化的特征有其阶段性的变化。
第一阶段:西周早期至春秋早期。如同其它分封国文化一样,晋文化与宗周文化保持
同步发展。晋文化的面貌与宗周文化大同小异。
第二阶段:春秋中期。晋文化开始孕育新的文化因素,并萌发出新的文化面貌。
第三阶段:春秋晚期至战国早期。晋文化在吸收周边考古学文化的基础之上,逐渐形
成自身的特色,并出现了空前繁荣的局面。同时对秦文化产生了重大影响。
第四阶段:战国中晚期。由于秦国势力向东扩张和秦文化的东渐,而且,三晋出于自
身的发展,各自的政治中心开始向东、向南转移。因三晋力量分散及其它
社会原因,晋文化的发展受到遏制。至此,晋文化开始走向衰落,直至最
终被秦文化所取代。
我们认为,狭义地讲,晋文化是指从晋国始封到韩、赵、魏三家分晋为止、在晋国地域范围内、以晋国人为主体所创造和使用的考古学文化。但由于韩、赵、魏三个政治实体皆出自晋国,且三晋文化只是晋文化的自然延续和发展,其间并未发生根本性的质变。即晋国虽亡,晋文化并未因此而终止,而是随着三家政治势力的不断壮大而继续走向繁荣。因此,根据考古学文化定义的原则,三家分晋以後所形成的三晋文化仍应纳入晋文化的范畴。晋文化的年代当然应始于周初封唐而终于三晋之亡。我们认为晋文化的概念,应指从周初叔虞封唐到三晋被秦所灭这一时期内,在晋国及三晋地域范围内,以晋国人及三晋国民为主体所创造和使用的、具有共同特征的考古遗存。
晋文化圈或晋文化系统概念的提出,也非常必要,有助于我们对两周时期列国文化的宏观认识。李伯谦先生在《中国青铜文化的发展阶段与分区系统》[4]一文中,最早提出了东周时期周郑晋卫、齐鲁、燕、秦、楚与吴越六个文化亚区。孙华先生在其《中原青铜文化系统的几个问题》[5]一文中,也明确提出了春秋战国时代,中原青铜文化(即周文化)已分化为晋、秦、楚、齐、燕等几个亚文化,并形成了既密切关联又彼此独立的文化区。其中,晋文化区包括晋国和由晋国分裂出的韩、赵、魏“三晋”、周王室以及郑、卫诸小国的遗存,分布地域主要在黄河中游地区。由此看来,晋文化圈或晋文化系统不仅包括两周时期晋国及三晋疆域之内的晋文化遗存,还包括晋国及三晋疆域之外同时期且具有与晋文化共同文化特征的考古遗存。例如,山西洪洞坊堆—永凝堡西周遗址,经研究是杨国的文化遗存[6]。由于其与天马-曲村晋文化遗存的文化面貌几近相似,因此,可将其纳入晋文化圈或晋文化系统的范畴之内。又如,战国中期以後的中山国遗存,其文化面貌已彻底被统领中原的晋文化所同化,鉴此,完全可将其视为晋文化圈或晋文化系统的一部分。
总之,晋文化是中原地区两周时期一支重要的区域性考古学文化,尤其在东周时期,随着晋文化的繁荣、壮大,晋文化对周边考古学文化产生了不可低估的影响,并在中原地区形成了以晋为核心的晋文化圈(包括周郑晋卫等国),与东齐西秦、北燕南楚、乃至吴越等考古学文化曾有过密切的文化交流,在列国文化考古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对晋文化概念的探讨,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学术问题。
[1] 刘绪:《晋与晋文化的年代问题》,《文物季刊》1993年第4期。
[2] 王克林:《论晋文化的传统性和综合性》,《汾河湾-丁村文化与晋文化考古学术研讨会文
集》,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1996年。
[3] 俞伟超:《关于楚文化的概念问题》,《考古学是什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
[4] 李伯谦:《中国青铜文化的发展阶段与分区系统》,《华夏考古》1990年第2期。後收入《中
国青铜文化结构体系研究》,科学出版社,1998年。
根据The American Heritage®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中对“原史(Protohistory)”的定义,原史的时间段指的是一文化最早的“记录历史”出现的前夕(The study of a culture just before the time of its earliest recorded history)。The Hutchinson Dictionary of World History定义原史时代是“紧接着史前,但是又早于能以书写文件证明的历史(protohistory Period following prehistory but prior to the appearance of history as documented in written records)”[1]。所以,西方将“原史时代”的时间段界定于史前与历史两大阶段的过度阶段。
作为一个主要使用于考古学上的词语,Christopher Hawkes对“原史时代”加以解释认为,原史的概念是相对于文献丰富的历史,这一时期已经有一些文书记录,但是这些记录只是一些片断,涉及社会非常少的方面,这些记录可能表现于一些刻铭、硬币等等,或是其他地区散乱的文本资料。[2] Glyn Daniel则认为“原史时期”一词,以称呼古代文献很少,考古材料的重要性超过或等于文献材料的时期。[3]在法国《史前大辞典》一书中,认为所谓“原史”或“原始史”的涵义是,“首先具有一种方法论之意义,应用于一些为历史文献所不能确定的文化群体。为了研究它们,人们因而使用了此概念,它可以是指那些自身尚未拥有文字、然而却为同时代的其他人群所记述和提及的人群(例如征服前之高卢人,他们为希腊与拉丁作家所记述);也可以指那些通过後世的口头传说、记忆或者记载而保存下来其历史的人群。在此两种状况下,其研究可以包括考古学资料及间接的文字记载资料两方面。此时期在年代学体系中只具有一个很短暂的时间范围,而且也不精确。”[4]也曾有人这么总结原史时代的特点:在最初书写文献还很稀少,并且很难读懂,多数最初的记录还没有完全的破译。这历史的最初阶段通常被称之为原史时代。後世的学者也会对这个时代的历史不断的进行文书上的补充。这些文献,在结合考古资料之後,也会成为值得重视的材料。好比说一个传说中的国王的名字被发现在刻铭上,关于这个国王的记载的可靠性也就大大的提高了。[5]
由字面上来看,“proto-”指的是一件事物的较原始的状态,是一种“祖”、“祖型”的概念。例如英语里的“Proto Austronesian”(原南岛语)指的是南岛语的一种祖型,Proto Austronesian表示了其与Austronesian 的差别,也表示了Austronesian存在的最初始状态。同样的,我们将先商称为“Proto Shang”、将先周称为“Proto Zhou”,所表示的都是商、周王朝的先族,周人或是商人在建立王朝之前已经存在,所以我们不会将先商称为“pre-Shang”,也不会将先周称为“pre-Zhou”。因此,在“protohistory”这个阶段里,史学开始萌芽,一些记录开始以各种形式出现,虽有文书记录,但是仍不足以让我们据之复原历史,这一阶段有别于史前,也有别于历史时期,是史前向历史时期发展的一个过度阶段。在对这一阶段进行研究时,也需要不同于史前及历史时期的研究方法,也就是将考古学、人类学、历史学、文字学、器物学等等学科综合起来的一种研究。
虽然,作为方法论的“原史”的概念还没有被更深入的定义、讨论,对于其意涵还有不太相同的认识,但是“原史时代”在西方已经是受到普遍承认的了。综上,我们可以根据西方学者对“原史时代”的定义总结出几条基本原则:1.原史时代是介于史前时代与历史时代的;2.原史时代研究的对象应是一些为历史文献所不能确定或认识不够充分的文化群体;3. 由于原史时代当代的文献稀少,考古材料的重要性超过或等于文献材料;4.原史时代的研究工作需要将考古学、人类学、历史学、文字学、器物学等多种学科综合起来。
以下,我们可以根据西方学者对原史时代的定义来检验中国原史时代是否存在。
对“中国原史时代”的界定
过去我们一般将古史分为史前、历史两大阶段或是史前、传说、信史三大阶段。这两种分类都是由目前所能见到的文献材料出发的。在考古学引入中国之後,史料的范围已经由文字材料扩大到包括文献(当时的、追述的)、文物、考古材料、古文字(而古文字的主要获取方法是考古学)。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对中国先秦史的研究(这里指的是文献记载中的夏商周阶段,下限是秦始皇帝统一中国(221B.C.))。张光直先生即曾说过,“自从二十世纪初期以来,考古学的发现越积越多,越多便出现好些以前从来没有看过、听过、想过的新文化,新民族,和新问题。用考古学建立的历史因此更得随时改变。考古学还发掘出新的文字材料来,加强了古文字学这一门学问。研究商周三代历史又可以使用古文字学;近百年来使用古文字学的结果,是知道了传统的三代古史有许多处被古文字学证实了,但还有更多处被古文字全部改观了。”[6]
战国以前同时期的传世文献材料非常少,即使是当时流传下来的,如尚书、周易、诗经等等的文献材料里,也有许多後人补作或是经传抄而改变的内容。後世对这一时代追述的著作多作于东周及汉代,这其中除了保留部分夏至西周的真实情况外,大多是为了时代需要加以改编、附会而成。所以,我们在面对传世文献以及通过这些文献而认识的古史时,总是要持一些保留的态度。即使是现在基本被考古材料印证的《史记.周本记》,其所能为我们提供的,也只是当时历史发展的一个框架,还须要我们透过其他手段进行复原。
另一方面,中国的人文史学传统肇始于西周王室覆灭「王官之学降于民,知识分子才脱离王室的束缚,逐渐由过去的“巫”史中走出来。晋《乘》、楚《檮杌》、鲁史《春秋》,都成于这个时期。今日我们读到的《左氏春秋》,开创编年记事的体例,是中国历史学发展成熟的标志。至此,可供後世学者研究的确实的文献史料开始丰富,文献材料为学者提供了全方位更为丰富的论证材料,考古学成果成为历史文献的一种参照或是补充,而非具有决定性影响的因素,如此才算是进入真正的「历史阶段。
王树民先生指出,现在有些人对于古代史学和史料不加分别,以为根据古代的直接史料,便可以说明当时的史学了,正与把传说当作史实同样是不正确的。如甲骨文是殷代遗物,史料价值很高,在巫史不分的情况下,也可能为史官所作,但原为占卜之用,不是历史记载。钟鼎文多为周代之物,记载了许多重要的史实,但原为纪念性质,也不是历史记载。[7]所以,不论是由史料或是史学史的角度来看,三代时期的研究是有其独特性的,不同于史前及历史时期的研究。
由现存的文献材料来检视中国(中原地区)先秦史,春秋以前(甚至是战国以前)的传世文献里没有比较全面的史学著作,所见可靠的文献材料也多经後人修改。考古发现了大量的文字资料,但是这些文字表现的是历法、卜筮、纪念,或是简单记事文字,只表现了商周王朝片段的历史,虽然已经极具历史性,但仍不足以充分表现当时历史的方方面面。虽然已经有了史官,但是当时的史官是为上层及祭祀占卜服务,其性质仍不同于後世的史职。“史”的概念还在萌芽的阶段,真正为记录历史的历史记录还没出现。这些都与西方对原史时代的定义相符,所以,我们可以将中国的商、西周时期(甚至是春秋时期)作为中国的原史时代。李学勤先生即根据Glyn Daniel对原史时代的定义认为,东周和更早的商和西周不同,已经脱离了这种“原史时期”而跨入真正意义的“历史时期”了[8]。此外,作为历史文献所不能确定或认识不够充分的(但是仍有相当的文献材料及考古线索)夏、先商、先周也应属於中国的原史时代重要的一部分。这牵涉的不仅是时间的概念,更是一种族及考古学文化发展的概念。因而在寻找夏的根源上,我们更应该将着眼点放在晚期龙山文化。至於繁複庞大的传说记载,由於其涉及的时间范围太长,似乎不宜将所有的传说都归入原史时代范围;此外,多数传说内容也很难与考古材料相结合,即使是距离夏代较近的“三皇五帝”传说也很难落实在考古材料上,所以这里不把过去所谓的“传说时代”等同于原史时代,其所涉及的是另一种概念及材料。
中国的原史时代,及其与传统中国上古史的区别在于,传统史学由文献出发,以政治时间作为历史分期的标准,所以一般将秦以前划为上古史的范围。在过去所认为无文字的史前时代以及文字发明之後的历史时代之间加入一个“原史时代”所表现的是历史学的一种初兴状态,以及我们对这一阶段的历史进行研究时所面对的史料的多样性(与史前及文献发达时期相较)。这里所指称的“中国原史时代”是,一时代的历史由传说或是不充分的文献记述,必须通过考古材料对这些传说或文献加以检验确定其正确性,并需要由大量的考古资料建立、补充文献所缺乏的各种对当时的研究材料(即使考古材料所表现的也只是当时社会的极小的一个部分)。这一阶段的研究需要由考古学、古文字学、历史学等等一起建构出当时的历史、社会、文化等方方面面的情况。而这种对“原史时代”的研究,也只有在今日考古学有相当程度的发展之下才有可能展开。
所以,原史时代概念的提出不论是对历史学研究或是考古学研究都是有所帮助的。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中国原史时代的研究对象并不应该被限定在整个现代中国领土的范围,而是着眼于族群之上,被介定为以中原华夏民族的原史时代为中心,其范围是在中原的古文字材料、传世文献、考古学文化的基础上,向外辐射至与之相关的各个地区、族群、文化(当然,如果该文化也有文字材料,也需被视为认定其族属、文化以及认定其与中原及其他族群、文化的重要材料),希望能将中国原史时代表现为一个各种活动、族群联系在一起的有机体。而对于现代中国境内曾经有的各个族群、文化的原史时代的研究,则应该将其分别命名(如:匈奴原史时代、女真原史时代等等),成为以其为主体的原史时代,以求与以中原为中心的中国原史时代区隔开来。
所以,中国的原史时代是:1.时间段在文献所记载的夏至西周晚期(甚至春秋中期);2.涉及的对象是以中原为中心,兼及在各种方面与原史时代的中原有联繫的各种族群(如羌、鬼方、蜀、淮夷等)、文化;3.主要的研究材料为当代及後世文献,以及原史时代的古文字、考古遗迹遗物、传世文物等等;4.中国原史时代的研究工作需要将考古学、人类学、历史学、文字学、器物学等多种学科综合起来。
中国原史考古
中国原史时代的定义已如上述,而作为中国原史研究最重要的一环的中国原史考古,又有其不同於史前或历史考古的特殊性。
首先是文献材料对考古产生的不同影响。史前考古没有当代的文献材料,後世文献材料对史前的描述主要是神话与传说。神话为非客观的记述,本来无法作为有效的根据。传说的核心部分固然为古代实有,与後人因想象而虚构的不同,但是传说有较大的不稳定性,不仅时间、地点、人物易发生错乱,更容易混入神话成分[9]。因此史前考古与文献的相关性很低。而历史时期拥有大量且多方面的文献材料,考古虽然仍能对文献有所增补,但考古研究主要是在文献材料的基础上进行,以文献材料为主要依归。原史考古与文献之间则是一种互补的关系,文献为考古提供线索,而考古则检验文献的正确性,并在文献所提供的框架之上进行更深一层的复原。原史考古与历史时期考古的不同在于,考古学材料在许多模糊的历史问题的研究上具有的决定性的影响力。
原史考古所涉及的对象是以中原原史为中心,辐及与之有关的各个族群文化。中原以外的族群没有文字,虽然其族属的确认主要是依据古文字、文献材料,但是在其考古学文化被认识的基础之上,进行文化因素分析,我们不但可以加强认识中原文化与相关族群之间的关系,更可以建构出以某一族群为中心的原史,理清族群之间的复杂关系。
而中原地区的原史考古在考古学以及古文字、文献记载三种材料并重的情下,除了研究与考古学相关的各种课题外,还可以在文字资料的帮助下,建立中国原史的年表,并结合古文字、文献记载的时间、人物、事件、地点,复原出一种将考古学文化与史实相结合的中国原史时代。
参考文献
[1] The Hutchinson Dictionary of World History,1998。
[2] Hawkes, Christopher"Archaeological Theory and Method: Some Suggestions from the Old World", American Anthropologist 56:155-168,1954.
[3] Daniel, Glyn, A short history of archaeology. London: Thames and Hudson. 1981.(此处转引自李学勤:《东周与秦代文明》,文物出版社,1984年6月)。
[4] Dictionnaire de la Prehistoire,1988,Directeur de la publication Andre Leroi-Gourham, Press Universitaire de France,Paris.(此处转引自刘文锁:《论史前、原史及历史时期的概念》,《华夏考古》1998年3期,93页)。
[5] 见home.swipnet.se/~w-63448/mespro.htm。
[6] 张光直:《对中国先秦史新结构的一个建议》,《中国考古学论文集》,三联书店,1999年9月。
然而,虽然自20世纪80年代起即对音乐考古学的研究方法架构予以讨论(见下文)但对该领域研究理论的探讨却相当缺乏。这是不正常的,由于理论是研究方法的基础,所以需要高度关注。这一问题,直到最近才受到学科发展史研究的较多重视。在本文中,我想讨论音乐考古学方法论体系的一些基本原则,包括研究的一般范式,并附加一些与人类学学科有关的理论思考。在我看来,民族音乐学、民族考古学和实验考古学与这些理论思考的关系更为密切,它们将有助于构成方法/理论的背景,并为进一步研究提供参考。
音乐考古学研究的方法论架构
在所有已提出的音乐考古学研究范式中,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受到推崇(14)。大家均赞同,音乐考古学由一系列多学科的方法或分析模式所组成,其具体方法则由研究主题所依赖的资料所构成。如前所述,这些研究资料具有多样性,它包括与音乐相关的发现和涉及音乐的历史记载,有时甚至是依然存活的音乐传统。由人类过去的遗物可知,这些资料在类型和内容方面均存在个体差异。重要的是,为获得实证性的结果,所有资料均应考虑以互补的方式加以比较。换句话说,这些资料均应予以同等对待。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这种方法的有效性已经得到许多研究的证明。分析方法的多样性还表明,最佳的研究结果乃由不同领域的专家组成的研究团队所获得。
已有的研究范式显示,音乐考古学的具体研究方法会有所不同,这主要基于应用的资料和分析的模式。在研究的总体目标上,可从音乐知识(包括“文化知识”、“乐器学知识”、“律学知识”等等)(15)到文化/自然的声音(16),也可从音乐表演(17)到音乐文化(18)。根据音乐考古学研究的一般范式(见下文),以及上述音乐考古学的定义,我将研究的总体目标界定为过去的音乐行为和声音。
研究方法的主要差异,体现在音乐考古学家和民族音乐学家对过去的音乐所持有的不同观点,后者已经在20世纪60年代由Merriam予以阐述(19),随之由Blacking(20)、Nettl(21)和Mendívil(22)等人做过进一步探讨。虽然大多数音乐考古学家倾向于研究过去的音乐行为和声音,包括与依然存活的音乐文化做比较,但后者仅作为一种辅助的研究方法。民族音乐学家虽然对考古和历史问题感兴趣,但更倾向于研究现状并探寻其中尚存的过去的踪迹,从而将历史科学作为辅助的研究方法。两者的出发点都是有价值的,且并不互相排斥,但对其交互关系的探究目前则所见不多(见下文)。
如果将现存的所有资料和重要的分析模式加以整合,即可形成一种普遍适用的音乐考古学研究的方法范式。这可用一般的范式来表示(见图),并可作为世界范围内个体研究的结构框架。这个范式由两个同心圆围绕总体目标构成,其中所有的部分均可作为独立研究的课题。外圈联结着四组音乐考古材料(发声器、音乐图像、音乐文献资料以及存活着的音乐传统),内圈是一些主要的学科,分析模式通常即从中产生(音响学、乐器学、考古学、音乐图像学、民族音乐学、民族历史学和文献学)。
音乐文献资料 文献学 音响学 发声器 乐器学 民族历史学 过去的音乐行为和声音 考古学 音乐图像 存活的音乐传统 民族音乐学 音乐图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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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音乐考古学研究的一般范式
由于研究材料的情况各自不同,因此音乐考古学研究的结果也具有不同的意义,重要的是每种方法要针对不同的个案研究。最为全面的研究结果只能在每项资料具有足够的信息时才能获得(23),这意味着音乐考古学研究的成功更多依赖的是特殊的原始资料及其互补性。材料经常是残缺不全的,但也要作为研究的课题,因此以一种或几种方法去处理它们通常是不够用的。音乐传统的年代越久远,研究就会变得越困难;文献资料越丰富,探索其原貌的基础就会越好(24)。因此,音乐考古学研究和阐释的可能性确实是十分有限的,在涉及到非常遥远的、仅遗留有极少物质资料的音乐文化时尤其如此。
音乐考古学研究与民族音乐学
比较音乐学作为民族音乐学的前身,在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就已出现。十分显然,它在很大程度上属于历史科学(25)。除了方法的不同以及后来受到严厉批评的假设和臆断之外,它与音乐考古学具有一些共同的研究目标。在研究的课题领域中,比较音乐学家重视音乐的起源,他们认为这在当今所谓的原始文化中可以进行考察,并可从单线进化朝着“文明的”方向来分析音阶构成和乐调体系(26)。20世纪60年代早期,作为新研究方法的一部分,历史问题包含其中,民族音乐学被视为音乐人类学(Alan Merriam),重点研究音乐在社会中所产生的作用。在音乐与文化史一章中,Merriam指出,要通过音乐和乐器研究重建文化史(27),这是民族音乐学研究的组成部分。对于历史科学如考古学和民族历史学的研究目标来说,这样的研究方法也是有价值的。
Merriam之后的学者,例如Blacking和其他人,都提出特殊的音乐和社会形态是特定文化认知过程的产物,在音乐的行为方式和社会组织之间具有牢固的联系。根据这种理解,音乐文化依赖于人类组织和声音模式,声音的生成是有组织的相互作用的结果(28)。Blacking认为,民族音乐学的目标是研究文化结构及其音乐之间的关系,并认为文化与人为组织起来的声音是相互依存的。近来推断,对音乐结构的社会文化关联性的探索并未取得太多的成功(29)。然而,不能否认研究文化样式与音乐之间关系的重要性,因为音乐从未与它的创造者的个人经验相脱离,音乐的创造者深入地参与到广阔的文化和历史进程之中(30)。
当探索民族音乐学对音乐考古学的适用性时(31),两个学科间的一项重要结构差异便显现出来。音乐考古学最明显的矛盾是,截止近代(以1877年留声机的发明为转折点),过去的所有音乐都消失了。然而,音响考古学研究并非不可能,一些研究表明,这个矛盾至少能部分得以解决。不同的文化产生不同的乐谱形式,它们很难被解读,但至少一部分能被破译(多数例子与美索不达米亚、古希腊和古罗马有关)。文献资料也为我们提供了仪式歌曲和圣咏的文本;在古文字和其他历史文献中,表演实践、演奏技术乃至音响风格都是相互关联的(从不同程度的主位与客位角度观察)。现存的描述显示了乐器的种类和特有的演奏姿态(遵循着不同的艺术习俗和规则),乐器的发现至少能帮助我们重建创作音乐的构成元素(例如基音频率、和声、音色和音程等的可能性)。然而,即使拥有大量的音乐考古材料,结果仍是有限的,因为在大多情况下,过去的音乐在节奏和旋律结构方面均超出了科学研究的范围(见下节)。
另一方面,音乐表演和与其产生相互作用的社会文化语境,在民族音乐学和音乐考古学中都是熟知的研究课题。事实上,有时会有丰富的研究材料。从有关音乐发现的考古学背景,到大量的图像和文献记载,使我们更多地了解过去的音乐文化。在这种情形下,作为研究课题,由于资料的完整性和零散性各异,会导致研究方法的不尽一致,但从研究目标来看,音乐考古学和民族音乐学是一致的。就音乐考古学而言,在将过去音乐行为的社会文化面貌呈现在面前的同时,过去的声音只有在某些方面能够得到复原。
民族考古学和实验考古学
20世纪60年代早期,传统考古学受到所谓新考古学的挑战,新考古学所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传统考古学将出土文物的描述作为主要的研究目标。Binford和其他人转向人类的行为和文化模式,将物质文化的解释作为一种考察手段,而不是局限于物质的形态范围(32)。从考古人类学(Lewis Binford)引发的问题,关注考古学人工制品的生产技术以及它们的特定社会文化功能。即便没有进行过充分的讨论,但这种方法对音乐考古学研究的适用性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得到公认(33)。依我来看,新考古学有两种方法对于古代声音和音乐行为的研究至关重要,即:民族考古学和实验考古学。
民族考古学
如果将考古资料与民族志资料的比较作为有价值的研究工具,那么民族考古学则是通过对当今民族事象的研究,来了解过去的文化样式。Hodder定义了两种不同的研究类型:考古学与民族志器物如各种工具的形制比较(关系类比);过去与当今技术处理相似性的比较(形式类比)(34)。在民族考古学中常用的方法是直接历史研究法,当具备历史和文化的连续性条件时,直接比较便成为可能,而一般比较法则无需这样的链接即可构建其相似性(35)。当对不同文化资料的解释做多样性考察时(36),应用民族志类比方法来理解考古资料的主观风险便可降低。
民族志类比方法对音乐考古发现的解释相当重要,这说明它与民族音乐学研究关系密切。确实,民族考古学的方法可以作为音乐考古学与民族音乐学之间的桥梁,但在探索它们的交叉性方面,目前所获经验并不多。直接历史研究法在众多个案研究中得以应用,如西班牙统治前的美洲音乐文化与当今美洲土著音乐传统的比较(37)。但间接的比较也是有用的,尤其是狩猎采集社会与史前音乐文化的比较(38)。
尽管音乐考古学的解释有其优长,但与后世时间跨度较大的文化做比较研究仍然面临相当大的困难。对音乐传统做时间跨度和历史深度的考察,在音乐考古学和民族音乐学中是最具挑战性的分析研究。更为复杂的问题是,我们对过去的认识常常是静态的,音乐考古学的解释反映出这种问题,在原始材料不足时尤其如此(39)。少量乐器或图像的发现,并不一定代表一种特定的音乐文化,在人类历史发展的进程中,由于文化内部和跨文化之间长久的交互作用,文化本身也会发生变化。不过,即使像乐器那样的器具,在很长的时间 内可能会保留它们的形态,且很可能被吸收和植入新的环境之中,因此会有不同的、甚至是相互对立的功能和意义。一种特定的乐器形制可以传留数千年时间,如东亚的琴筝类乐器和东南亚的弓形竖琴。但用这些乐器演奏的特定音乐以及特定的表演背景和含义,均可能发生相当程度的变化。在追索音乐传统的连续性和非连续性中,对文献和图像资料的研究是必不可少的,在关注过去音乐的社会文化背景和意义方面尤其如此。
实验考古学
实验考古学研究旨在运用复原和重建古代生活样式的手段,并通过与过去的比较,来从事考古学研究(40)。与民族考古学方法相比,它基本上不是诠释他者(如依然存活的原住民文化);相反,考古学家转而成为行为人,通过他或她自己的切身体验,来比较实验的价值。在被称为模拟实验的方法中,研究者发现了一系列与过去的经验类似的技术变革。常见的研究课题是,使用原始工具和技术对考古发掘物进行实验性的复制。对古器物使用方式的重建即其显例,如旧石器时代的燧石工具,能够发出与劳动相关的特殊而有节奏的声音。一些燧石拥有动听的石制板体乐器的音响,即使它们不具备音乐功能,但在过去至少应会引起人们的注意。
显然,实验考古学的方法在音乐考古学研究中是适用的。有关音乐考古发现的乐器学和声学研究已经超过一个世纪,如今在音乐考古学中更是必不可缺。有两种分析方法最为常见:第一,复制品和“仿真模型”的实验性制造;第二,复制品的实验性演奏,或如果可能的话,演奏发声器原器。这两种方法是密切相关的,因为发声器的实验性复原,往往是实验性演奏的前提。实验音乐考古学的研究,通常是与乐器制造商和音乐家共同合作来实现的。
实验制作过程提供了精确的乐器学信息,其所需前提条件往往是对制作材料的分析,包括对材料的产地、处理以及工艺的考虑,常使用直接目测观察和考古测量的方法(光谱学、X光照像技术、材料研究,等等)。这些分析还提供了制造的特殊信息和古代加工材料的知识,以及制造完成后乐器的操作乃至演奏痕迹。此外,也能够了解乐器独特的声学原理。实验方法还可通过仿真模型得以实现,即根据特定的研究对象,不必使用原材料来复制乐器(如气鸣乐器)。
对古乐器或其复制品的试奏,能够考察乐器的演奏技巧,并能显示特定乐器的音响性能(若几种乐器发现于同一考古环境当中,或图像中描绘的是一组乐器,就要考虑它是独奏或合奏所用)。发声器在保存状况较好且可演奏的条件下(如陶响器、陶笛、螺号、陶号、石制板体乐器,等等)可以用作实验研究,而乐器残品以及不宜演奏的乐器(如古代弦乐器)则需以复制品来进行实验研究。与此相关的是音响空间和音响性能的研究,其中声学模化软件和3D应用程序也被应用。
如上所述,演奏姿势和技巧以及出土乐器的声音特性,都能通过实验来加以重建和检测。当涉及气鸣乐器(例如带指孔的骨笛、排箫或螺号)以及成套的体鸣乐器(如编磬和编钟)时,重建其音列也是可能的。然而,实验性的演奏在音乐考古学中属于最困难的研究方式,因为我们往往并不掌握过去音乐的特殊结构及其重要信息。再者,虽然文献与图像资料的有关信息有一定价值,但即使在演奏姿势方面,从特定发声器的人体生理学角度看,也会限制其演奏技巧和声学性能,因此其真实性存在较大的差距。以笛子为例,实验性演奏的结果不能视为特定音阶或调式的证据,因为不是所有的指孔可以均等地使用,并且还可通过呼吸控制技术以及指孔的部分闭合等来改变音响(41)。例如,如果只是给出乐器尺八(同上),人们可能完全不晓得日本尺八音乐,这同样也适用于旧石器时代由禽鸟骨和猛犸象牙制造的笛子,这只不过是采用了最早的考古学案例而已。不能想当然地认为,可以在复制品上奏出与公元前33000年乐器同样优美的旋律。事实上,正如Nettl用一些显著的例子所论证的那样(42),重建古代音阶体系以及其它音乐构成要素,仍然带有很大的推测成份。只要有相当数量的考古材料,即可通过定量分析,来帮助获得验证的结果。然而,在大多情况下,发声器的声学研究并不能揭示出过去音乐的旋律和节奏方面的足够信息。在声音的再现技术产生之前,过去音乐的音响全都消失殆尽。
以往何时、如何以及为什么制造乐器并用来发音的问题,较之过去音乐的构成问题,在音乐考古学中会起到更大的作用。前述科学研究中的局限,属于科学与艺术结合的臆测或即兴发挥。显然,这样的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出于研究者或音乐家的想象,它相当于对音乐史的艺术化阐释,只是简单反映了目前我们对过去音乐的看法。
本文译自Arnd Adje Both. "Music Archaeology: Some Methodological and Theoretical Considerations." Yearbook for Traditional Music 2009(41): 1-11.
收稿日期:2013-10-12
注释:
①我基本采用两个早期的释义:“通过古物遗存研究作为文化的音乐”(Olsen 1990: 175),“古代声音和音乐行为的考古学”(Lawson 2004: 61)。
②Blacking, John. "Ethnomusicology and Prehistoric Music Making." In Hickmann, Ellen, and David W. Hughes. Ed. The Archaeology of Early Music Cultures: 3rd International Meeting of the ICTM Study Group on Music Archaeology. 330-331. Bonn: Verlag für Systematische Musikwissenschaft, 1988.
③Both, Arnd Adje. "Aztec Music Culture." In "Music Archaeology: Mesoamerica," ed. special issue, The World of Music 2007(49)/2: 91-104.
④原文为:archaeology of sound,译者注。
⑤原文为:sound archaeology,译者注。
⑥原文为:music archaeology,译者注。
⑦原文为:archaeomusicology,译者注。
⑧Hickmann, Ellen. Aims, Problems and Terminology: Current Research in European Archaeomusicology. Ed. Graeme Lawson. Cambridge Music-Archaeological Reports, 6, Cambridge, 1983; Vendrix, Philippe. "Archéo-musicologie ou musico-archéologie." In Otte, Marcel. Ed. Sons originelles: Préhistoire de la musique. 7-10. Liège: Université de Liège, 1994.
⑨Megaw, J. V. S. "Problems and Non-Problems in Palaeo-Organolo gy: A Musical Miscellany." In Studies in Ancient Europe: Essays Presented to Stuart Piggott, ed. J. M. Coles and D. D. A. Simpson, 333-58, Leicester, 1968.
在关于美术考古学科关系的认识中,目前学者较多涉及的是与考古学、美术学、社会学、历史学、图像学等学科的关系,这其中涉及学科的本源、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学科的意义等诸多方面,涉及面不可谓不广、不可谓不具体。遗憾的是,在这些关系的讨论中,基本上没有考虑到美术考古与宗教美术之间的特殊关系。美术考古与宗教美术,不仅在研究对象上有相同之处,而且在研究资料的获取上也有相同之处;同时,在接受的影响上也有相同之处。因此,我们提出美术考古的叙事特征和与宗教美术的学科关系作为理论深入的探讨视角。
一、与研究对象相关的叙事逻辑
这是一个关于叙事逻辑的学科定位问题。我们认为,美术考古如果作为分支学科看待,那么,从叙事逻辑角度看,它不是考古学的分支学科而应当是美术学的二级学科。
1.美术考古是将研究对象作为美术史现象来描述的。“以田野考古发掘和调查所获得的美术遗迹和遗物”[1](P5)是美术考古的研究对象,在美术考古的研究过程中,这些美术遗迹和遗物转化为美术发展史上的叙事遗存,围绕美术遗迹和遗物展开的研究是关于构图、造型、色彩和主题、风格、艺术进步等美术学科范畴的研究。
2.考古学的学科方法并不支持美术考古的研究趋势。目前学术界中,不论是将美术考古归之于考古学学科还是将美术考古归之于美术学学科,学者们都希望美术考古拥有更多的研究方法和更加广泛的研究领域,但是,考古学的研究方法并不支持美术考古这种具有扩张性的发展要求。
3.美术考古的研究成果极大地提高了美术史研究的学术影响。这一点最好理解,美术考古将美术史的研究进入到石窟艺术、墓葬艺术、岩画艺术等考古遗存的领域,美术史上的许多空白被填补,许多文化遗存得到了更深入的理解,美术史在作出贡献的同时也提高了自己的学术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
因此,我们认为美术考古不应作为考古学的分支学科,而应当作为美术学的分支学科。通过对美术考古定义的讨论,我们提出一个求教大方的表述:美术考古是一门以田野考古发掘和调查所获得的美术遗迹和遗物为研究对象、在美术史层面上展开研究活动的美术学分支学科。
二、与宗教美术相关的叙事特征
这是一个从叙事特征角度讨论学科关系的问题。
1.从逻辑关系上对叙事特征的讨论。
从形式逻辑的角度看,美术考古与宗教美术在概念上存在的关系是交叉关系。从叙事特征看,美术考古的研究对象主要有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因为原因而成为考古对象的,如墓葬艺术作品、石窟艺术作品等;第二部分是因为社会动乱、自然灾害等原因而成为考古对象的,如古建筑遗址、被掩埋的艺术作品等。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深入于艺术活动之中,留下了丰富的美术作品。
2.关于美术作品埋葬方式的叙事认识。
在通过考古手段而获得的美术作品中,其埋葬方式毫无疑问是美术作品完成叙事的重要内容,可是这一点目前没有深入的研究。在目前美术考古与宗教美术的研究论文中,研究对象的确定常常是侧重于从作品的发现角度来认识的,即考古学的角度。
3.关于叙事意义的理论认识。
叙事作品是一个动态的意义生成系统。[2-6]通过学科逻辑关系的认识,我们可以从逻辑角度认识美术考古与宗教美术之间所存在的共同性;通过作品埋葬角度的认识,我们可以从作品存在的角度认识两学科之间存在的差异性。同时,两学科的结合思考还可以在操作层面上提供可以深入的理论意义。这个意义,就是在认识美术考古和宗教美术学科特征的基础上突出两者结合思考后的指导意义,即强调宗教美术作品和与之相关的美术考古作品所具有的叙事意义。
3.1叙事主题的单一性(或集中性)。
在宗教美术作品和与之相关的美术考古作品中,叙事的结构往往都显得非常宏大,几乎所有的构图都试图包括天上和地下、凡间和世外,这是指导的必然结果。
3.2情节的真实性。
宗教美术是描写另一个世界的,与现实世界对照,它是不真实的。但是,宗教美术作品能够存在的理由却是来自于宗教经验,即这些作品的内容是真实的。这样的真实在作品中得到了普遍支持,即作品表现了情节的真实性。情节的真实性当然是来自于对现实生活的反映,宗教经验对这样的真实是支持的态度。宗教美术作品的构图体现着这样的“真实性”。
3.3物象的符号化。
在宗教美术作品中,物象符号化的手法无处不在,每一个物象都拒绝随意的理解,必须从某一个已经存在的特定的概念来入手,从而得到物象的象征意义。
综上所述,就学科性质的认识而言,美术考古与宗教美术之间存在的关系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命题,这两门学科的共性可以使我们在认识学科性质上寻找到诸如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等方面的逻辑关系,特别是在接受的影响上所存在的相同叙事结构,使我们更容易理解美术考古和宗教美术的学科定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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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朱浒.全国首届艺术考古学理论研讨会会议综述[J].中国美术研究,2007,(3).
与美术考古学关系最密切的两个学科是考古学和美术史学,这里有必要通过比较,明晰三者研究对象的知识边界(参见下面比较表)。考古学的研究对象是通过考古调查和发掘获得的实物资料[6],美术考古学的研究对象是其中的一部分,即“实物资料”中的“美术品”部分;另外,传世品也是美术考古学重要研究对象[7](P17),而它只是考古学研究中的平行参考资料。根据美术品的特征,下列两类实物排除在美术考古学研究对象之外:一是与古代人类活动有关但“未经人类加工的自然物”,如动物化石、植物孢粉等;二是仅具有实用功能,难以引起人审美感受的人工创造物,如灰坑、窖藏、矿井、水渠、壕沟等遗迹。美术史的研究对象包括建筑、雕塑、绘画、工艺美术、书法、篆刻等美术种类[1](P526)。它与美术考古的关系尤为密切,因为二者的研究对象和资料基本相同,只是侧重点和研究方法各异。二者的差别在于美术史是在纵向的时间序列中研究审美关系的发展演变,它的时间范围可以从古代一直延续到当代;而美术考古则要在特定的“考古学文化”这样横向的共生关系中,探讨“奠定这种审美意识的经济生产、社会制度、民族文化和受这些制约的一系列的特定环境下的审美创作活动”[8](P139),它只限于古代。该学科旨在通过美术遗迹和遗物的视角,深入研究隐藏在那些“物”背后的“人类观念”。例如,在绘画方面,美术史主要研究卷轴画,着重于表现手法、风格流派、画家生平等等,以把握时代的审美风尚和规律;而美术考古主要研究岩画、建筑壁画和墓室壁画。它要尽可能参考同一时期所有的考古资料、文献记载,以求在全面复原历史的情况下来微观某一美术作品,不但是时代的审美意识(确切地说,这方面要借鉴美术史的研究成果),而且是支撑这一审美意识的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的社会的方方面面,最后力求达到对该时期人类文化观念的认知和体察。再如,美术考古的研究对象多是雕塑艺术品和工艺美术品,这些作品因中国“重道不重器”的思想根源,很少有明确的创作者姓名留下,因此它们代表的是一种群体作品,具有社会性特征;而美术史则着重个案研究,如对艺术家或者艺术流派的关注,因此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9](P232)。归根结蒂,一门学科的研究对象是服务于该学科的研究目的的。考古学旨在论证存在于古代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的规律;美术史在于研究美术的历史发展及其规律;美术考古则是通过古代遗留下来的美术品了解人类的文化史和观念史。
从特征中把握研究对象
中国的厚葬之风体现了古人“视死如生”的观念,墓室是死者在另一个世界生活的缩影,他(她)既要继续享受人间的荣华富贵,又渴望在仙境中获得再生;隆重严肃的墓葬仪式和祖先祭祀活动,正体现了活人与死人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生人往往借着死人的余荫,就是借着祖宗的功德或显赫的威名来在社会上立足。而死人又借着生人的功业而声名得以显耀,已死者和仍活着的人虽然死生之路断,幽明之路隔,但两者之间的关系,仍然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10](P180)正因为此,墓葬的形制规模、布局装饰和明器的使用,无不体现了当时人们的精细心思。它们凝结了高度的艺术性,但当初人们在建造和制作时,却抱有明显的功利目的,这里艺术之美是服务于功利之用的。这样以来,中国的墓葬中包含了大量的社会文化信息,汉代墓葬出土的画像石砖就被喻为汉代社会的百科全书,美术考古学正要透过艺术来解码社会。
中图分类号:K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6X(2013)10-0000-01
《中国史前考古论集》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王仁湘先生所著,由科学出版社于2003年3月出版。王仁湘先生是毕业于四川大学考古学专业的知名学者,对其著作进行研读,对我们的学习、研究具有极强的指示作用。王仁湘先生在史前考古研究领域有极高的造诣,对仰韶文化的研究更是有其独到之处。故选择论文集中的《仰韶文化渊源研究检视》、《半坡和庙底沟文化关系研究检视》、《考古学文化:命名原则与程序》三篇文章进行精读。三篇文章分别从考古学文化的源流探索、考古学文化之间的关系及考古学文化命名三个问题展开。这三个问题,无论是在考古学理论研究还是在田野考古实践中都是时常碰到的核心问题。本文分别从文章的主要内容、观点等方面做介绍。
一、关于考古学文化的命名―《考古学文化的命名原则与程序问题》
《考古学文化的命名原则与程序问题》一文曾发表于《文物季刊》1999年第3期。该文主要从四个方面展开论述,系统的介绍了学界对考古学文化命名这一问题所展开的讨论。文章第一部分,详细介绍夏鼐先生对考古学文化命名这一问题做出指导意见的具体论述及相关背景。文章第二部分,列举了各家看法,并提出独到见解,如:指出应在考古学文化命名原则中应强调陶器群的量化问题。文章第三部分,介绍各家对考古学文化“三要素” 的观点,同时指出考古学文化“三要素”中,最核心的是“特征”。文章第四部分,是本文创新之处,提出考古学文化命名的确认要通过国家级的学术机构(如中国考古学会),并详细阐述了“命名确认”的程序。
二、区系类型问题的研究―《半坡与庙底沟文化关系研究检视》
《半坡与庙底沟文化关系研究检视》一文曾发表于《文物》2003年第4期。该文主要从四个方面展开论述。文章主要围绕半坡与庙底沟类型确立及关系问题展开论述,文章第一部分,介绍了1959年,类型划分问题的提出,及半坡早于庙底沟、后者早于前者、两者同时并存这三种说法的提出。文章第二部分,重点介绍了庙底沟早于半坡这一最初的简单论证,安志敏、马承源学者的观点。文章第三部分,又介绍了一个完全相反观点的提出即半坡是老者,1962年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公布了一个简要的地层关系报告,它对两类型的研究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文章第四部分,又是一个新论证,即同时并存(犬牙交错的两个类型)。
三、对考古学文化渊源的解读―《仰韶文化渊源研究检视》
《仰韶文化渊源研究检视》一文曾发表于《考古》2003年第6期,从文章题目可知该文重点探讨仰韶文化“渊源”,即仰韶文化的“源头”问题。该文主要从五个方面展开叙述。第一部分,80年代确定仰韶文化源头的历程。安特生将河南、甘肃发现的彩陶,同中亚土库曼的安诺文化彩陶进行比较研究,提出“中国文化西来说”。梁思永先生发现了安阳后岗“三叠层”,尹达先后多次撰文否定了“西来说”、“六期说”。但仰韶文化的来源问题并未得到解决。第二部分,从多源观到一源观。“分源”问题的提出,是一个重大突破。严文明、张忠培先生发表了相似的“分源”观点,严文明先生建议将仰韶文化“一分为二”,将后岗―大司空和半坡―庙底沟作为两个不同系统区分开来。第三部分,关于仰韶文化与仰韶体系。王仁湘先生指出,研究仰韶文化的来源,追本最为切要。目前学界构建的大仰韶文化体系内涵并不是单一的,内涵不同、源流不同。王仁湘先生将陇东―关中―陕南―豫西中心区的仰韶文化,分别命名为半坡文化、庙底沟文化和西王村文化,即典型仰韶文化。北首岭下层划为前仰韶文化。周边分布区分别命名后岗(一期)文化、大司空文化、大河村文化、下王岗文化等。第四部分,前半坡来源问题。王仁湘先生在文中指出白家村文化(大地湾、老官台文化)并不是仰韶文化的直接来源。同时“北首岭类型”似乎是白家村文化向仰韶文化过渡的一个中间类型,是已知仰韶文化最近的渊源,但北首岭类型和仰韶文化半坡类型之间还有一段不小的缺环。第五部分,前仰韶:20世纪没有完全破解的迷。
四、几点思考
1、王仁湘先生在《考古学文化的命名原则与程序问题》一文的第四部分(“命名确认”程序)中提出考古学文化命名的确认要通过国家级的学术机构(如中国考古学会),并详细的阐述了“命名确认”的程序。这是他的创新之处。
2、通过这三篇文章的阅读,发现它们之间不是孤立的,而是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三篇文章均以仰韶文化为出发点分别介绍了考古学文化的命名、考古学文化的区系类型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以及考古学文化渊源的探索问题。这三个问题在考古学文化的研究中自始至终都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是考古学文化研究的核心内容,也是我们在考古实践中常常遇到的问题。那么,我们将运用什么样的方法来进行考古学文化研究呢?
3、欲对一个考古学文化进行研究应当首先把握住它的空间范围和时间幅度。这项研究中通常要用到类型学的方法。其次就是考古地层学的运用。
4、同样的地层,为什么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王先生在《半坡与庙底沟文化关系研究检视》一文中指出:争辩的各方使用了地层学和类型学这样的方法,路径相同,证据确凿,结论却大相径庭。为何出现这样的局面,问题的症结究竟在哪里,怎样解决,现在似乎还没有到回答这些问题的时候。但是在前人探索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我们依然可以总结出一些方法和经验来。在考古学研究中,地层学和类型学是基本理论,关于这两个理论的基本原理及基本内容上文已做详细阐述,但是如何正确熟练的运用这些理论却是一个较难的问题。
5、通过阅读王仁湘先生的三篇文章,我对考古学文化及考古学文化的研究都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我们会发现前人的研究成果中尚存在一些缺陷与不足,但是这也是我们不断改进研究方法的动力,前人在探索过程中耗费的时间和精力,他们长时期的坚持等等,有太多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地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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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马承源:《略论仰韶文化和马家窑文化的问题》,《考古》1961年7期。
[6]杨建芳:《略论仰韶文化和马家窑文化的分期》,《考古学报》1962年1期。
[7]苏秉琦:《地层学与器物形态学》,《文物》1982年4期。
中图分类号:G0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12-0141-02
一、书名及作者简介
书名:《民族文物通论》,作者:宋兆麟,1936年生于辽宁省辽阳市,是我国著名的民族考古学家。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学专业,中国国家博物馆研究员,中央民族大学兼职教授,中国民俗学会首席顾问,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长期从事考古学、民族学、民俗学研究,侧重于中国史前文化和民间文化的研究,主要学术著作有《中国远古文化》、《中国原始社会史》、《巫与巫术》、《中国生育信仰》、《中国民间神像》、《中国民族文物通论》、《共妻制与共夫制》、《女儿国亲历记》等。
著名考古学家苏秉琦先生曾经说过的“南汪北宋”两位考古学者,其中的“汪”指汪宁生,“宋”就是指宋兆麟先生。苏秉琦先生是宋兆麟的老师,这样的评价从考古学的角度出发,既肯定了宋先生利用民族学资料去研究考古问题的学术方向,同时也是对他的一种鞭策。宋先生一直把这句评价当作自己研究工作的动力和目标。
二、内容概要
全书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理论方法问题,分七章,包括民族文物的概念、特点,田野调查方法,民族文物的整理保管,研究民族文物的理论与方法,民族考古问题,民族文物鉴定,民族文物的应用等。
第二部分为具体民族文物研究,分十章,民族文物丰富多彩,种类繁多,作者选择了若干典型个例,与考古遗物对比,进行比较研究,这种综合性研究,不仅介绍了若干研究方法,也进一步阐述了民族文物的价值。
第三部分为古代民族风俗画研究,分七章,作者在本书中选出了若干清代民族风俗画,加以剖析,对民族文物研究和鉴定有重要借鉴。
由于时间关系与精力所限,笔者仅选取第一部分及第二部分进行一些浅显的归纳与总结,全书作者以第一部分的理论方法为基础,辅以第二部分的具体事例,系统地论述了民族文物的相关理论,笔者也从具体事例的感性认识上升到理论方法的理性认识。笔者认为通过这两部分的概述与分析,可以大致把握民族文物的核心内容与内在精神。作者在阐述民族文物理论时,详以事例,并构建出一个较为全面的民族文物理论体系,为民族文物的保护工作提供了夯实的理论基础。
三、书中经典
(一)民族文物定义
什么是民族文物?目前争论较多。作者认为,民族文物是文物的一部分,而且是主要的部分。民族文物是自民族产生以来,各民族所创造的、具有一定民族文化信息、又有一定历史阶段、学术价值和艺术价值的文化遗物。民族文物是民族文化的物态形象,看得见,摸得着,是民族文化的有形载体。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所遗留下来的文物也具有多民族的内涵,这正是中国文物的重要特色。具体来说,民族文物有广义狭义之分,前者是指自古而今的民族文物,是从民族产生至今各族所遗留下来的有价值的实物资料。包括考古发掘品、传世文物和近现代民族文物。后者指清代或近代以来各民族所使用的文物。
作者对民族文物做了较为全面客观的定义,使民族文物从空间与时间上与现在相连接,并有所区别。不仅总结出民族文物具有文有其独特的特点物的一般特征,如不可再造、具有一定的社会价值等,而且归纳了近代民族文物也有其独具的特点:
第一,古代民族文物多埋藏于地下,有地层保护,近代民族文物多于地上,最容易受到损坏;第二,古代民族文物多为无机物,近代民族文物则以有机物质为主,文物保护难度较大;第三,古代民族文物欠完整,近代民族文物较完整、信息量大,不但结构完整、功能明确,还有种种传说;第四,古代民族文物基本为国家所有,近代民族文物有相当一部分属于私人所有,这给文物征集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
(二)研究民族文物的理论方法
1.民族文物应该有自己的层次学。作者从自己所学考古学的背景出发,把相应的理念与构想带入民族文物中,并根据民族文物的特点,提出民族文物层次学。如果比较而言,考古学的文化史是有序的,有明无误的递呈关系,下早上晚。考古学家可根据地层关系及所包括的文化遗物进行研究,然而民族文物没有地层的堆积和保护,干扰严重,古今掺杂,而且本身又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具有无序性或紊乱性,关系错综复杂。民族文物研究不能像考古学那样按地层发掘,而要有自己的理论方法,把无序的民族文物清理出来,弄清来龙去脉,找出时间、空间序列,也就是分清历史层次,各就其位,还原其本来的历史坐标。
为此,作者提出可以建立一种民族文物层次学,作为指导民族文物研究的理论之一。其中应包括下列内容:
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文物制度,找出其标准文物,作为鉴选有关民族文物的尺度;同一时代的同类文物,又有发展演变规律,运用这些规律也可以鉴别同一时期的有关文物。这样就可以把堆积一处的众多民族文物按时代系列,分出早晚,明确其时间性,这一点在工具、器皿、服装、工艺品等方面都很实用,能找出它们的层次关系。
民族文物层次学,使数以万计的民族文物的定位清晰起来,每件民族文物都能找到自己的历史坐标――时间阶段与空间位置,这对现阶段的民族博物馆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应该建立民族支系学。作者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提出民族支系学,用以明确民族文物的族属,这是对民族文物的细化。中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而且不少民族内部又分许多支系,反映在物质文化或文物制度上当然也千差万别。我们在处理民族文物时首先应该确认属于某种民族,即确定民族文物的族属,这是民族文物工作的基础。其次为了区别出民族支系、地区,必须把某一民族的支系、地区分别开来。
以清代云南彝族为例,即有摩察、罗婺、鲁屋、聂素、撒摩都等支系,每个支系都有一定地域、物质文化特点,其文物是不一样的。类似问题在藏族、纳西族、白族、傣族、哈尼族、苗族、蒙古族都或多或少存在着,民族内部的支系,不仅涉及族源,族史,在分布地区、语言、文物上也有明显差别,因此作者认为民族支系学在民族文物研究上有重大意义,可建立民族支系学理论体系,还原出民族文物曾所在族属的全貌。
民族支系学的宗旨是探索各支系的渊源,在本民族中的地位、文物和语言特点、分布区域及其演变,本支系与其他支系在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上的异同。从中得出的理论原则,必然会深化民族史、民族学研究,有助于物质文化和民族文物的探索。如果说民族文物层次学是解决民族文物发展系列的准则,那么民族支系学则是解决民族间、民族内部支系间关系的重要理论准则。
任何一个民族支系的确定,都应该归纳出若干文化特征,如同考古学文化必须有“一群具有明确的特征的类型品”,具体地说,即分布于一定地域的、存在一定时间的,具有若干共同特征的民族文化。这些特点,既是该支系所特有的,又是他们与其他支系相区别的地方。以海南黎族为例,其包括五个支系――■黎、杞黎、本地黎、美孚黎、法透黎。每个支系在地域分布上是不一样的,语言也有一定差别,当然在文身的图案上也有一定差别。
四、存留问题的浅析
(一)五大民族文物系列
作者在书中针对民族文物的分类提出五大民族文物系列:生产工具、舟车、手工工艺、宗教文物与文字。笔者认为还应包括民族服饰、生活用具和建筑,构成民族文物系列。
因为从分类的内容来看,作者是从功能的角度来划分民族文物的,如果增加民族服饰、生活用具和建筑,就反映了民族文物在衣食住行方面的全貌。
(二)有关“民族考古”
作者在文中全面论述了民族文物与考古的问题,客观分析出民族考古的定位与内涵。
首先,不能把民族、考古比较研究与民族考古学混为一谈。
其次,民族考古比较研究应该是考古学的一种新的研究方法。1975年美国75届人类学会的主题就是“民族考古学――民族学与考古学的关系”。也说明它是两种学科的结合,是考古学与民族学比较研究的方法。不难看出,民族考古比较研究是以考古学为主,民族学只是它的一种研究手段,所以应该突出考古学。最后,作者认为所谓民族考古学并不具备一种学科的特征。
由于学科是指学术研究部门的分类,每种学科的确立,必须有自己的研究领域,自己的研究对象、方法、理论和任务,但是民族考古学并没有自己的特殊研究对象,所研究的课题都是考古学的内容,也没有自己的理论与方法。作者认为,他们做的,只是把民族学方法、资料引进考古学而已。
综上所述,民族学与考古学比较研究,只是多学科比较研究的方法,还不能单独成为一个学科――“民族考古学”。
196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主席团成员、历史学部主任、学部委员、古代文明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主任。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所长。《考古学报》《考古学集刊》《中国考古学》(英文版)主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考古学学科评审组专家。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文史委员会委员。国家级中青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国古都学会名誉会长、德国考古研究院通讯院士。
研究领域主要为中国古代都城考古学、古代帝王陵墓考古学和秦汉考古学。
先后在美国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普林斯顿大学,英国牛津大学、剑桥大学,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澳大利亚拉楚布大学、日本东京大学、韩国首尔大学、德国考古研究院、瑞典东方博物馆、意大利波罗尼亚大学、法国远东学院、墨西哥国立人类学研究所、秘鲁国立历史博物馆、埃及开罗大学、印度国立博物馆、巴基斯坦国际文化交流中心、越南考古学院、香港中文大学、台湾中央研究院等海外著名大学、学术机构进行学术讲演、访问研究。
曾先后参加并主持秦都咸阳遗址、西汉十一陵、关中唐十八陵、秦汉栎阳城遗址、西汉杜陵陵园遗址、汉长安城遗址、秦阿房宫遗址等考古勘探、发掘。已出版考古学专刊、专著、论文集十余部,二百五十多篇。
专业介绍
考古学(本科)
门类:历史学
学制:4年
授予学位:历史学学士
简介:考古学就是根据古代人类遗留下来的实物,研究古代社会历史的科学。按照考古学研究的年代范围、具体对象、所用手段和方法的不同,考古学可具体划分为史前考古学、历史考古学、田野考古学及各种特殊考古学等分支。本专业培养具备考古学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有进一步培养潜能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和能在考古、文物、博物馆等事业单位及国家机关从事研究、教学、管理等实际工作的考古学高级专门人才。学习内容包括考古学的基本理论、方法与技能,考古学多学科交叉发展趋势和世界考古学发展概况,中国考古学的发展历史、研究现状;接受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博物馆学、文物学理论、文化人类学、民族学、古代汉语、史料学、地理学、第四纪环境学、古人类学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根据阳光高考网的统计数据显示,该专业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性别比例:男47%:女53%;近几年全国就业率区间:2010(85%~90%),2011(80%~85%);该专业全国报考硕士较集中的专业:考古学及博物馆学、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科学技术史等。
打开电脑,输入“刘庆柱”进行搜索,关于刘老个人经历的介绍性文字不多,更多的是他那一长串的研究成果。9月初的一天下午,记者带着众多读者对考古专业的好奇,敲开了刘老的办公室。“请进。”随着一声底气十足的回应,刘老起身,笑容满面地招呼我们进门,桌上早就备好了茶叶、水杯。
刘老比他的实际年龄年轻很多,面色红润,腰板挺直,精神矍铄,言谈间思维非常敏捷。两个小时的谈话,刘老为我们打开了一扇通往古代的大门,让我们体验了一次跨越时空的穿越,考古,原来如此神奇!
大学招生指南:您认为考古学是一门怎样的科学?
刘庆柱:考古学是研究时间的科学。考古学所研究的时间,跟物理学研究的时间有差异。物理学是从自然科学的角度,从物质结构角度来研究时间,而考古学则是以时间为轴,研究以人为对象以及和人相关的环境的科学,是一个更大的时空人文概念。因此说考古学也是人学,研究人的科学。人类通过考古了解自己从过去几百万年,几十万年一直到现在,历经了怎样的变化。这种变化是由何种因素引起的。比如现在的各种疾病,以前就有吗?还是以前没有,现在变异了?找出发展变化的因素,就能为现在各种疾病的治疗提供有力的参考。
19世纪中期,在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两门大学科结合的基础上产生了考古学,因此考古学也是一门综合性科学。它的很多方法论都是来自于自然科学,研究的问题却不单单局限于物品本身,而是透物见人,通过所发掘的物品,推断当时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机构、主流的思想文化,等等。
大学招生指南:我们该怎样理解考古学所研究的范围?
刘庆柱:如果划定一条时间分界线,分出古代和现代,分界线一侧的古代时空范围都是考古学所要研究的内容。人类的历史大约是200万年,有文字记载的历史按中国来说才4000多年,不到整个人类长河的百分之零点几。因此要想弄清楚历史,必须要通过考古学,百分之九十九点九几的问题都要考古学来解决。
我总说我这一辈子越干越觉得有点失望,失望在哪儿呢,好多东西越弄越不清楚了,越干越没头绪了。我总对我的学生说,你们年轻赶紧写,别到了像我这个年纪,前怕狼后怕虎总感觉没说透,下笔总有犹豫。但后来我也考虑,对于没有完全说透的东西也要辩证看,要是所有东西都说透了,那就没有科学了,科学就结束了。我能把科学做到头吗?不用说科学,就是科学的一个方面我也做不到头,因为它是滚动式的,发展的。什么是发展?发展就是否定之否定。真理都是阶段性的,没有永恒的,都是相对的,相对于这个时空阶段的认识论,认识基础,你只能看到这一步,而人的一生相对于你所要研究的东西来说,时间太短。所以考古学是永远奋斗不完的,既有魅力,也有挑战力,还有想象力。在这里你不能停步,也停不了步。
大学招生指南:当初为什么会选择考古学呢?
刘庆柱:我初中那会儿就对历史、文学感兴趣。到高中时开始对哲学、世界史比较感兴趣。因为当时我家离图书馆很近,看书很方便,就去看了很多这方面的书,但后来我就觉得关于好多事情的评论反反复复的,反而弄不清楚了。比如历史,这中间还不是简单的好与不太好的说法区别,有可能是是与非、红与黑的差异,那么历史到底是什么样子?怎样弄清楚历史的本来面目?有没有更科学、更先进的办法去验证?不能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后来我就接触到了考古学,这是拿物说话的,这些被挖出来的东西,它本身不会带有立场、观点。但是写东西的人就有立场,有观点,尤其写作者是跟当时的历史、当时的政治、当时的经济、当时的文化有关的人。比如,不会说自己的民族不好,相信自己的信仰是最优越的,等等。但世界上没有“最”字号的,你要是最优越的,难道别人都是二等的!其实,世间万物没有绝对,恰恰是人类把许多东西说成了绝对。因此,想弄清楚事物的真实面貌,就得找些更客观的,更科学的手段去验证,才不容易被某些人为的资料所左右。
大学招生指南:您实际接触到考古后,感觉它跟您想象的一样吗?
刘庆柱:好像没差距。一方面可能是因为我的关注点不在其他方面,就想着能够发现些什么东西,解决些什么问题;另一方面那个时代跟现在不一样,生活条件的反差没那么大,现在夏天有空调,冬天有暖气,70年代冬天都是用煤球炉子,里头外头一样冷,夏天里头外头一样热。可能有时候在地里头感觉还比家里要舒服点,但也不好受,像五六月的时候,钻到玉米地里去考古,那时候,地里玉米都长高了,人站在空地上都觉得热,钻到玉米地里头闷得很,钻探又不能穿长袖衣服,玉米叶子拉得身上一道一道的口子,很难受。但如果发现了重要遗迹现象,什么难受都全被抛之脑后。如果兴趣点不在考古的人去那样的地方,奔着钱去的,却找不到钱,那他才难受呢。
80年代考古的时候,生活条件有了一定改善,有一阵子我们租住的是农民搁放农具的房子,房子分两层,上头放粮食,下头住人,因为放粮食的房子得保持通风,到了冬天,不刮风还好,一刮风四面透风,睡觉的时候煤球炉子一封,屋里放一盆水,不一会儿就结冰了。半夜里,老鼠在头顶上噔噔噔地跑,跑着跑着,“吧唧”就有一只小老鼠掉下来。但那时候我天一亮去做发掘,晚上回来写东西,总觉得有干不完的事儿,也就不觉得苦了。所以说,人必须得有个奋斗目标,有奔头,有了奋斗目标,有了奔头,其他无关的东西也就淡化了。
大学招生指南:您对考古学如此着迷,考古学的意义具体都表现在那些方面?
刘庆柱:只要你认为关于人的有趣的问题,考古学都能给你解答,风水问题、疾病问题、算卦问题……考古学都能给你一个科学的解答。比如,古代的皇帝迷信吗?为什么外国的中心建筑是教堂,中国故宫里头核心建筑是太和殿?看似普通的建筑,它传达出的是一种政治理念,是谁服从谁。皇宫里头唯一有的庙是太庙,太庙不是供奉释迦摩尼的,是供奉皇帝的列祖列宗的,以此证明皇帝身份的合法性,是对自我的一种证明。这就说明了国家的性质是政教合一还是国家至上。清朝的皇宫跟唐朝的皇宫有什么区别吗?没有,这就是对国家核心文化的认同。什么是传统文化,传统文化的核心是什么?多民族共同体,同类项体现在哪儿?中华民族普适的文化价值在哪儿?等等,这些都是考古学家探究的物质文化要表明的东西。
考古学就是通过研究过去掌握对现在仍起作用的规律,或是通过研究过去,解决用现在的办法解决不了的难题。比如90年代论证三峡大坝的可行性,大坝多高的蓄水水位合适?虽然考古学无法解决诸如大坝可以承载多高的水位,引起怎样的生物变化这样的问题,但通过考古学可以找出历史上这个地方的水位最高达到过哪儿。当然,仅仅凭借考古学找出历史水位高度,不表示最大承载量能到这里,还需要去找物理学家做计算,找地质学家看岩石的性质能不能承受得了。
比如现在研究气候,考古也研究气候。说现在气候变暖了,你怎么知道气候变暖了,得有对比才成。2000年前的气候怎样,1000年前的气候怎样,得形成一条曲线图,从历史的长链条来看才能够找出规律。考验真理最主要的根据就是时间,真理都应该放到时间这个长链条里头去考察,在时间隧道中就可以得到证实。比如对全球变暖原因的探讨,主要原因是什么?是空气中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增加吗?三千年前北京地区气候温暖还有象呢,后来变冷了,到2000多年前又变暖了,这是为什么?要研究这个问题,首先得弄清楚导致全球变暖的因素有哪些,然后各占权重多少得说清楚。不能为目的性而一味地夸大某些原因,这其实是人为地将学科割裂,都从各自学科的角度来考虑分析问题,难免得出片面的结论。
考古学是研究人的科学,应该说是未知数很大的科学,很具有挑战性的科学,既属于人文科学范畴也属于自然科学范畴,最先进的自然科学方法可以被考古学采纳为己所用,那些考古学要去研究解决的很古老的问题,同时也可以是很先进的问题,挑战性也就在这,光解决古老的问题就失去了趣味,古今结合才会有用。所谓:“有为才有位,有位得有为。”因此考古学得有所作为,对历史的研究其目的在于古为今用,如果纯粹是为古而古,那是没有意义的。
大学招生指南:谈到学科之间的联系,您对当前的学科教育有什么看法?
刘庆柱:学科是人分的,所有的学科都有优点也都有局限,认识到这个,就要注意多学科结合,注意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然而我们当今的时代,不像柏拉图那个时代,不像春秋战国、诸子百家的时代。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积累的知识越来越多,因此作为个人,必须有一个切入点。爱好自然科学,可以从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去展开,爱好人文科学可以从哲学、历史、文学等切入,得选一科,不能一把抓。
教育有教育的规律,从小到大,由浅入深,分学科是必然的。学习真像盖房子,先要打好地基,先专后博,不断联系学习,一点点地积累。但头脑中始终得有用联系观点看问题的弦儿,比如搞学术研究都需要有个学科带头人,他虽然不做某些方面的具体研究,但知道相关的联系,知道什么是重要的,需要研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