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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规守法意识大全11篇

时间:2023-11-12 15:01:06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遵规守法意识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遵规守法意识

篇(1)

1.强化党的十精神的学习宣传。坚持以党的十精神统揽、指导、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

2.加强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威的学习教育。贯彻落实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广泛普及宪法知识,提高全民的宪法意识,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3.及时宣传普及新颁布或修订的重要法律法规。结合实际,2013年全县公民中重点开展宪法、民事诉讼法、精神卫生法、社会保险法、省审计条例等“四法一条例”的宣传普及。我局通过采取安排自学、集中培训、举办讲座、组织考试和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新颁布或修订的重要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实效。

4.继续深入学习宣传房地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加强对《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强化市场主体遵纪守法、诚实信用的理念,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商品房预(销)售过程的监督管理,坚决打击捂盘惜售、囤集房源、哄抬房价、不实价格和销售进度信息等欺诈行为,提高交易信息透明度,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减少消费纠纷,引导市场健康发展。

5.结合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依法治理。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要围绕城市房屋拆迁、房地产市场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要积极探索推进行业依法治理的实践形式,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公共管理,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

二、立足于深化依法治理工作,提高全局依法执政管理能力

6.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熟悉房地产管理相关各项法律法规,熟悉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业依法治理的相关制度,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

7.加强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培养干部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组织好干部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和考试工作。同时将对干部学法用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列入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干部要依照有关规定参加通用法律法规的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

8.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使公共全力的能力。行政执法人员应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执法工作相关的公共法律法规和房地产专业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9.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学法的目的在于守法和用法。严格依法办事是最生动的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坚持把学法、用法、守法相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依法治理。

三、立足于坚持服务以人为本,对不同对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0.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紧紧围绕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这一中心学习任务前提下,依据制定普法行事历日程,安排全体职工集中学习,组织不少一次集中法制学习。

篇(2)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特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为了有效地组织开展好这项工作。

组长:略;副组长:略;成员: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区建设局、区教育局、区行政执法局、区工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区交警大队车宣科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组织、指导、检查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交警大队车宣科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区安委会、区政府办公室、区交警大队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各乡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保证各项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工作到位。

三、工作任务

(一)通过细致的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总体要求。使各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增强、交通事故和交通违章率同比稳中有降。

(二)全区中小学校开展主题为“文明交通、从我做起”竞赛活动,区教育局要与区交警大队密切配合。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教育体系,把中小学生的交通行为与评优活动结合起来。具体要通过发展、扩大“少年交警队”组织等工作措施,使中小学生在参与交通活动中自觉遵章守法,增强交通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要保证在每个学期都要安排交通法规课,由交警部门派宣传民警为中小学生上课,每学期不少于4课时。

(三)协调区属各相关单位,充分发挥各级交通安全委员会作用。全区范围内形成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各乡镇、街道要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工作,认真开展“五进”活动,特别是交通安全进社区、进村屯工作,各社区、村屯要提供专门的交通警务室,使这项活动有开展的空间。

(四)要主动配合,驻区各单位在交警部门上门进行宣传活动时。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各单位要在本单位内成立交通安全组织,设立交通安全宣教活动室,增加单位内部的宣传氛围,并定期为单位职工,特别是驾驶员上交通法规课。同时,还要开展好无交通违法,无交通事故,争创文明安全管理先进单位为内容的双无一创”交通安全达标竞赛活动,通过竞赛活动,加强对职工和驾驶人的交通法规教育,增强职工文明参与交通的意识和遵章守法的自觉性,杜绝交通违法、减少交通事故。

(五)要认真开展好交通秩序整顿活动。一是加强源头管理和重点部位管理;二是从严对出租车、小公共汽车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三是强化对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管理;四是以墙报、板报、散发材料、组织街头宣传等形式,区交警大队作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主力军。加大对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宣传教育力度,坚决遏制各类(特别是涉及到学生、农民等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

(六)区建设局、行政执法局、工商局等职能部门要全力支持和配合交警大队的工作。坚决取缔马路市场、违章占道、私搭乱建等严重影响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积极开展好各项综合治理、专项治理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树立“一盘棋”思想,交通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各级领导要牢固大局意识。切实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的工作日程。

篇(3)

此次活动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以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为重点”,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增强用人单位遵法守法的自觉性,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工伤保险权益。

二、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一是通过编辑公益短信形式发送《关于XX县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函》达10000余条,将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各类企业人员,进一步维护了单位干部职工的工伤权益。

二是大力推进建筑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维护建筑业职工权益,在全县农民工密集的16个工地进行现场咨询集中宣传。活动期间,共挂贴标语20条,接待咨询者3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多份。

三是积极开展全国“中国工伤保险”微信公众号活动,针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各企业等用人单位下发了《关于开展“工伤保险知识微信竞答”活动的通知》﹝定医综字〔2015〕8号文﹞,增强了用人单位和职工知法遵法守法意识,依法维护职工工伤保险权益,提高工伤保险的社会知晓度。

四是通过本县广播电视台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播报宣传。通过一周循环播报,使用人单位、广大劳动者以及居民了解关于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确保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五是建立普法宣传的长效性。联系产业园区企业及还未参保的企业,特别是因工伤赔偿而多发劳动争议的企业,开展了一次企业内部培训班,宣传参加工伤保险对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增强了用人单位遵守发的自觉性,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高企业参保意识。

三、存在问题

一是用人单位认识不到位。从参保企业和职工中我们了解到,部分企业负责人认识不够,提别是小型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他们认为参加工伤保险是对企业的摊派,不认为对企业有多少益处,甚至存在侥幸心理,找种种借口拒绝参保,给扩面造成了阻力。

二是部分劳动者意识淡薄。一方面,由于当前就业形势紧张,致使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处于被动地位,部分单位甚至以不提供社会保险为条件招工;另一方面劳动者对社会保险的意识淡薄,不去主动争取自身的合法权益,认为参不参保无所谓。

篇(4)

(一)促进全体乡村组干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理论水平提高,践行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为新法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二)促进乡机关和领导干部强化食品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健全责任体系,为新法的正式实施提供坚强保障。

(三)促进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经营的权力和义务,为新法正式实施夯实主体责任。

(四)促进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深入了解新《食品安全》规定,为新法正式实施营造浓厚氛围

(一)成立领导小组

按照要求,我乡迅速开展新《食品安全 》贯彻落实会议,成立领导小组。

(二)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

1.着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在幸福场镇和卷桥场镇采取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深入普及食品安全基本常识。宣传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基本知识、食物中毒预防与应急处理常识。

(三)组织全体乡村干部开展培训。

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法专题学习会,有计划、分批次推动各村、企事业单位等食品安全协管员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专题学习,真正让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了解、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自觉做到懂法、守法。结合两干会,乡机关干部会,安全例会等工作部署会,开展每月不低于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训会。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主题、内容和要求,抓紧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食品安全宣传周各项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扩大宣传范围。

各村各成员单位要广泛动员各方力量,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拓展宣传教育的深度与广度,把宣传的范围延伸到广大农村、矿山、网吧、学校、建筑工地等基层薄弱区域,深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应对风险的能力。

篇(5)

一、加强领导,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实施

(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确保了工作有人抓,不间断,加强工作领导。

(二)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质监局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每年都制定《普法工作年度计划》,进一步明确任务,确保这项工作每年有新的内容,每年都能取得新的成绩。

(三)为确保普法工作形式多样,效果明显,我局每年都专门安排好工作经费,近几年来,在普法宣传教育方面共安排经费3万余元,为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物质保障。

二、注重宣传,认真抓好三个层面教育

(一)加强内部培训,提高全体人员的尊法守法意识、依法行政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近五年来,在每年不定期组织不少于20天专题培训的基础上,先后派人外出学习100余人次,参加上级组织的学习60人次以上。

(二)做好行政对象教育,提高行政相对人遵法守法意识,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在长期坚持送法上门活动的基础上,结合生产许可证年审、重大专项整治等活动,组织相关企业集中培训,系统的学习质监法律法规,帮助企业经营业主学法;同时,通过严格执法、加大查处等措施来督促企业守法。

(三)深入开展群众性普法宣传,提高广大公众的依法维权意识,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把宣传工作当作促进企业理解、公众知情和政府支持的重要手段,加强与各新闻媒体的合作,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大力开展“3.15消费者活动日”、“5.20世界计量日”、“9.14世界标准日”宣传活动,扎实开展“安全月”和“质量月”宣传活动,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六进”活动。先后编报3000余篇工作信息分别被上级媒体采用。

三、依法行政,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一)狠抓特种设备安全,强力推进平安市中建设。以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和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危、剧毒、易燃、易爆的特种设备为重点,连续开展“科技提升年”、“质量安全年”和“隐患治理年”活动,深入开展“气瓶专项整治”、“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压力管道普查登记”、“百日督查”等专项活动,有效解决特种设备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全力保障全区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

(二)突出证后监管,狠抓食品质量安全,全力服务和谐市中建设。以腐竹、饮用水、乳饮料、调味品为重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无证生产、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生产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全面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纵深推进食品放心工程。

(三)严格依法行政,狠抓源头质量安全,服务文明市中建设。采取整顿与规范相结合、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办法,采取“查、治、管、扶、建”等系列措施,深入持久地开展农资产品专项打假和家具、油漆等8类重点产品的专项整治、违规水泥粉磨站集中清理整顿等工作,积极开展“打假保名优”专项行动,有效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和区域性重大造假问题的发生,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维护全区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成效明显,五年规划目标全面完成

一是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法制观念明显增强,学法、用法蔚然成风。

二是我局法制化管理水平明显改进,依法管理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是全社会的质量法制意识明显提升,关注质量、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基本形成。

四是依法治理成效显著,实现了连续五年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区域性重大造假问题,为我区顺利实现17个安全生产年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五是部门形象明显提升,连续五年荣获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后荣获2006-2008年度政风行风先进单位、2007年度区目标考核先进单位、2008和2009年度区目标考核突出贡献单位、2009年度人大评议满意单位、枣庄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五、体会深刻,积累了指导工作的经验

经过五年来的学习实践,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质监普法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四点。

第一,做好普法工作必须高度关注民生。质量工作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民生工程,领导关心、社会关注。过去,正是因为我们紧紧抓住质量监管这个重点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才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以,我们的普法工作必须立足于狠抓本职工作的落实,必须紧紧围绕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确保“两个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得称心、住得安心、生活得舒心开展。只有这样,我们的工作才能得到群众的信任,赢得社会的支持,使政府放心、领导满意,也才能从根本上把普法工作实实在在地落到实处。

第二,做好普法工作必须围绕政府中心。服从于、服务好地方经济发展,是质监工作的根本所在,也是质监事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的重点,充分发挥质监部门的自身优势,贴近中心、主动融入、搞好服务,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认可与肯定。所以,只有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发展中心,结合部门职责,主动融入搞普法、抓服务,才能与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才能做到与中心工作合拍、合力,才能实现普法促发展。

第三,做好普法工作必须坚持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政府职能部门普法宣传的核心要义。近年来,我局结合自身实际,依照有关规定,认真界定了从局长到一般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制定了《会议制度》、《学习制度》、《廉政制度》、《工作制度》等4大类21条内部制度;制定了《执法文书、案卷管理办法》和《区域监管巡查工作通则》等作业指导书。用职责明确化、工作制度化来促进管理规范化,促进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促进依法治理工作落实,为全区经济发展和平安市中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是以,只有守法用法、依法行政,才能更好的履行职责、推进工作,才能做好表率、赢得赞誉,才能真正实现依托普法树形象。

篇(6)

现将本次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保障

组 长:XXX XXX中学校长 党支部书记 法人

副组长:XXX XXX

成 员:XXX XXX XXX 各班班主任教师

为了保障本次活动得到有效组织和开展,学校特成立了以XXX校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在20xx年12月4日活动当天,学校各部门、各班负责人都以《活动方案》的具体要求,如实地开展了各项活动,全校师生在本次活动当中受益匪浅,知道宪法作为国家要本大法的重要性,知道设立“国家宪法日”的根本意义。

二、活动情况

(一)、主题升旗仪式

20xx年12月4日上午7:30分,全校师生全员参与了“宪法日升旗仪式”,八年级(5)班XXX同学作了题为《法律就在我们身边》的主题讲话,XXX校长作了《宪法作为重家根本大法的重要性》主题演讲,全校师生在在寒冷的天气情况下,依旧认认真真地聆听了宣讲内容,知道设立“国家宪法日”的重要意义,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责任。

(二)、师生同步晨读《宪法》(全国教育系统宪法日学习节选内容)

20xx年12月4日上午8:00整,全校师生在各班教室,开始“师生同步晨读《宪法》”活动,各班同学在教师的带领下,一起进行《宪法》节选内容的晨活动。校园内萦绕着同学们朗朗的晨读声,在欢快的读声中,遵纪守法的种子已悄悄种下。

(三)、校园宣传

1、宣传标语

学校办公室于20xx年12月3日开始,在学校显著位置的LED电子屏上录入了“12〃4国家宪法日,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教的理念,” 的宣传标语,旨在让全校师生知道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

2、校园宣传栏

八年(4)班于20xx年12月3日制作了一期宪法日专题宣传栏。该班XXX班主任教师带领同学在在寒风中完成了本期黑板报的制作,同学校的作品美观又有既有宣传意义,起到了宣传宪法日的作用。

3、校园广播宣传

校园广播站于20xx年12月3日开始,广播站同学们就开始了关于“宪法日”宣传广播稿的撰写,并于20xx年12月4日全天在中午、下午的不同时段进行滚动播报,广播员标准且富有激情的播报声回荡在校园中,同学们聆听着美妙的法制音符。

(四)、主题班会活动

作为“国家宪法日”教育活动的主要部分,主题班会活动的重要性尤其重要,学校综治办教师为了做好本次主题班会,召开了全体班主任的

工作会议,对主题班会作了明确要求。另外,学校综治办还为此制作了《宪法日宣传》PPT课件,围绕“国家宪法日”的宣传内容作了延伸。旨在宣传、普法,让同学位知道《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重要性,知道依法治国的根本理念、明白作为社会的公民,遵纪守法是基本要素。

20xx年12月4日下午第三节课,各班班主任教师如期开展了本次主题班会课活动,各班主作首先利用《宪法日宣传》PPT课件进行了教育活动,随后就组织本班同学开展讨论和讲解,旨在宣传、普法,让同学位知道《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重要性,知道依法治国的根本理念、明白作为社会的公民,遵纪守法是基本要素。活动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圆满结束。

(五)、学校教职工学法活动

教师是学校教学与管理的主导者和实施者,教师的综合素质提升是当下教育发展需求,但助学校本次宪法日活动的开展,要求教师参与学法、实施法制渗透,利用法律武器保障,工作生活以法为原则,倡导遵纪守法,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作一个法律的拥趸者。

20xx年12月4日下午5:30,XXX校长在学校会议室主持全校教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活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旨提高教师法律意识,做到依法执教、依法办事、守法护法。

“国家宪法日”教育活动至此全部顺利结束了,回顾本次活动的开展,利益于前期的大量准备工作和各部门间的通力协作,以及同学们的积极参与,通过本次活动,所取得的效果超出学校预期,全校师生在本次活动中受益匪浅,在学习、工作、生活当中,它的影响是深远的。

学校国家宪法日活动总结2为了进一步把我校法制教育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结合20xx年“12.4”全国法制教育宣传日,根据市教育局指示精神,我校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把普法教育、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作为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培养文明之花的重要工作来抓。给学生营造安全的学习环境、生活环境,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现对本次活动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强化教师法制意识。

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非常明了“身教胜于言传”的内涵。要对学生实施法制教育,教师首先要有强烈的法制观念,要知法、守法、严于律己。因而我们成立了学校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学校利用每周一的例会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宪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广大教师的法制意识和依法治教的自觉性。力求使全校广大师生员工都能做到知法、守法、用法,依法办事。

二、营造文化氛围,注重校园法制宣传。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因此我校努力营造一个团结友爱、严于律己、奋发向上的文化氛围,力争让学生在健康、洁净的环境和“团结进取,努力创新”的校训中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社会责任感。我们还充分利用国旗下的讲话、黑板报、学校led屏幕循环播放相关的宣传标语等,营造氛围。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剖析法律案件,通过班会、晨会向学生进行“法在身边”的法制教育和现场讨论会,学生在良好的校园环境中受到熏陶,在积极的校园氛围中受到教育,从而明确了真善美、假丑恶,提高了对外来文化,各种犯罪违纪诱因的免疫力。

三、积极开展丰富多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为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我们一方面采取间作的形式对全体师生进行辅导;另一方面,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氛围。在此,各班举行“12.4法制教育宣传日”法制教育主题班队课,进行法制教育主题板报评选活动;进行了“做守法小公民”手抄报优秀作品展示活动,使他们进一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了学生的自信心,提高了学习自觉性。由于思想重视,认识到位,教学效果较好。

主要工作:

1.利用晨会时间,利用国旗下讲话对全体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启动法制教育活动,营造遵规守纪的教育氛围。同时利用学校led屏幕循环播放相关的宣传标语,营造氛围。

2.组织学生学习《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其他的一些法律知识,加大行为规范达标创建的力度。

3.各班举行“法制教育宣传日”法制教育主题班队课,加大宣传力度。

4.根据临时发生的事情随时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及时做好后进生的帮教转化工作,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向广大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学生人人懂得学法、知法,做守法的小公民。

5.组织法制宣传黑板报及手抄报的优秀作品展示活动。

总之,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中之中,我们将持之以恒地开展好此项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学校国家宪法日活动总结312月4日是我国宪法日,为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学法、守法意识,为构建和谐文明营造出良好的法治和谐环境,我校结合上级文件要求,扎实开展了系列相关活动,收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现将我校宪法宣传日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2月4日,利用课间操时间,举行特别升国旗仪式—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动员大会,由少先大队辅导员胡海燕进行动员和部署,并进行了有关宪法知识的宣讲。了解《宪法》的有关知识和《宪法》中关于国旗的规定。

一、加强宣传,扩大普及范围。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制国家。宪法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重而道远。我学院计划利用好校园网站、LED,定期进行普法、学法、知法、懂法的法制教育活动,让每一个学生都了解宪法的内容,突出其重要性。使宪法的教育形成文化,处处见法,形成浓郁的法制教育氛围。

二、营造出浓厚的宪法宣传日活动氛围。

在校园醒目处悬挂两幅宣传标语,“12.4日是宪法宣传日,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增强宪法意识,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使每名师生都知晓宪法宣传日的内涵。

三、举行升国旗仪式。

以《 传递宪法精神 创建法治校园 》为主题做国旗下讲话,让全校了解宪法关于国旗的、国辉、国歌的相关规定并对同学们提出相关的建议。

四、开展宪法晨读活动。

篇(7)

行车过程中的侥幸心理是指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通过偶然地得到几次成功或意外地免于不幸,就产生了定势的思维和所谓的“经验”,驾驶人在开车过程中遇到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因素,不是积极采取措施去消除,而且是企图依赖偶然因素的出现来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八成的交通事故都是由于驾驶人的因素造成的。而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存在侥幸心理造成的事故占总的事故数80%以上。因此,自觉地克服行车过程中的侥幸心理,能有效地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行车安全。下面笔者就如何克服侥幸心理谈点看法。

1 认识侥幸心理,杜绝事故苗头是行车安全的前提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是对驾驶人的基本要求。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要求自己的生理系统的每个"结构成分"都处于最佳状态。驾驶人的性格与安全行车关系密切。侥幸心理是驾驶人对个别经验的错误总结形成的不良心理。它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在完成较困难或较危险的动作时,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注意力减弱,或需要分配注意力时没有及时分配;二是偷懒的心理在起作用,主要表现为简化操作过程,在简化反应过程中往往出现愉快的表象,因为完成复杂的规定程序往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因而减弱了对复杂的客观环境的判断,三是臆测判断,即根据不充分的推测而随意进行的判断。侥幸心理在驾驶过程中主要表现有:一是汽车穿越十字路口、窄路、险桥或事故多发路段时,驾驶人对可能出现的复杂情况估计不足,自认为会平安无事而侥幸通过,结果导致违章肇事;二是行车途中喝酒,认为少喝点也许没事,但端起酒杯往往不能自控,致使酒后开车而违章肇事;三是有的驾驶人明知车辆有毛病,但因赶路心切而不停车检修,认为还剩几里路凑合凑合就到家了,估计不会有问题,结果发生了事故。还如超速行驶;交叉路口时观看有无电子眼、交通警察或者乘交通警察不注意时闯红灯;或者在禁停的路段乱停;于是产生骗交警的心理;几次违章未发生事故,就认为违章没有什么危险;没遵守交通法规也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等等。驾驶人怀有侥幸心理开车,在许多条件下就会有章不循,有法不守,甚至故意违章行车,发生事故苗头不引起重视,全然不顾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俗话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因此,侥幸心理对行车安全存在极大的隐患和危害。

2 克服侥幸心理,消除交通事故隐患是行车安全的保障

驾驶人在感知外界突显的、微弱的、已显的、潜伏的及其他与行车安全有关的信息后,都要不失时机地通过分析、综合、推理和判断,提前、迅速、准确地作出决定。否则,由于判断失误,很容易铸成车祸。判断失误的原因,不外乎感知材料不全面、不正确,驾驶经验不丰富,存在侥幸心理和思维品质有缺陷。因此,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要善于细致观察,尽可能地捕捉所处交通环境内的各方面信息,全面地进行综合分析,然后做正确判断。同时,要十分注意经验积累,切忌凭主观臆想和猜测做出决定。思维要敏捷迅速,灵活机智,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侥幸心理在行车过程中,随时都有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因为抱有侥幸心理的驾驶人常常在行车中犯有两种错误,一种是为了自己的方便,在没有交警管理的地方,故意违反交通法规,明知故犯。另一种是发现事故隐患不是积极排除,而是得过且过。比如有的驾驶人喜欢开夜车,他们认为夜间路上车少,人少,交通流量也少,交通警察也不在夜间上班,开起车来很痛快,往往夜间行驶车速很快,侥幸心理很重;还有的明知自己的车辆有故障,存有侥幸心理,任其发展引发了交通事故。据报道,某单位的驾驶人,明知车辆的雨刮器刮雨片有问题,认为只是一个小小的刮起雨片,由于侥幸心理作怪,在一个晚上,送人至火车站。去的时候,天下着小雨,在回家的途中又下起大雨,能见度只有10米,由于同对方车辆交会,加之雨刮起器突然失效,结果看不清道路上有骑自行车的人,把人撞了,造成重大事故。事后了解,这位驾驶人是一位技术全面,路途十分熟悉的人,认为不会有大事,结果出了大事。事故的原因是由于驾驶人的侥幸心理所至,如果在行车中克服了侥幸心理,就会避免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3 克服侥幸心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是行车安全的关键

《道路交通法》和《实施条例》为驾驶人在行车中克服侥幸心理提供了理论指导,法规和条例中的许多规定,特别是车辆驾驶人、车辆装载、车辆行驶的规定,是总结了无数次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是用血写成的,作为驾驶人一定要认真地掌握,全面的理解,牢记在心中,在行车中要时时刻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和《实施条例》。有的驾驶人自以为开车已有相当的时间,不用再学习提高了,有的规定那么严,行车中认为要机动灵活,违反点无关大事的侥幸心理,没有真正认识到遵章守法的重要性。如规定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有的驾驶人仍然要喝一点,甚至自认为酒量大,又没有喝醉了怕什么,把遵章守法、谨慎驾车抛到脑后,胆也大了,没有把握的事也变得有“把握”了,往往出大事。因此必须克服侥幸心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4 克服侥幸心理是每个驾驶人的必修课

从前面的分析结果看,克服行车过程中的侥幸心理,对行车安全相当重要。因此,驾驶人只有克服侥幸心理,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才能做到对社会负责,对家庭负责,也对自己负责。克服侥幸心理的途经有:

4.1 要树立二个意识:即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守法意识是要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也是驾驶人职业道德的体现。驾驶人不但要有很好的操作技术,更要学法、懂法、守法,用道路交通法规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自觉接受交通管理部门的依法管理,这是驾驶人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也是安全行车的重要保证。安全意识:时刻牢记安全是第一位的,安全是头等大事,关系到社会的安定,也关系到他人和自己家庭的幸福,要做到行车安全就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4.2 加强学习和个人修养,提高认识水平。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刻理解遵守交通法规的意义,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应该遵守交通法规。

4.3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行车过程中有了故障要及时排除。出现问题要及时解决,不存侥幸,不违章操作,充分认识到驾车是一种危险、复杂性的工作,真正做到“马达一响,集中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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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华市区乱停车现状

据金华市交通部门统计,截至2010年10月20日,金华市市本级的小型汽车(蓝牌照)数量已达93155辆,而金华市一环以内真正注册的汽车泊位(包括公共停车位、单位配建停车位)仅有2.5万,如果按照一辆汽车平均要占1.2个泊位的计算方法,仅仅只有20.8%的车辆拥有停车位,其他的车辆就只能沦为“无家可归”的“流浪儿”。车多位少,乱停车、停车难已经成了困扰金华市区一道难题。

(一)乱停车时间段

从总体普遍现象出发,在上班的高峰期会经常出现堵车、乱停车等现象。这个时间段出行的车辆比较多,有些上班族由于找不到车位,出现乱停车现象的概率较大。除此之外,周末发生这种情况的概率也较大。因为周末是休息日,出游、购物的人较多,交通拥挤就不可避免了。

另外,金华市区深夜出现乱停车现象颇多。一般人们会认为,晚上越迟,道路越清静,也就不会出现乱停车这些现象。可恰恰相反,深夜十点到凌晨左右,金华市区乱停车的现象是最严重的。现在的城市人都喜欢夜生活,喜欢吃金华煲,所以一到深夜,各种娱乐场所、煲庄、饭店生意兴隆,小摊小贩也开始活动了。乱摆摊、乱停车现象就开始漫及金华市区的一些地方。

(二)乱停车地点

1、各中小学门口。学生上学放学时,接送学生的车辆较多,其中部分车主停靠随意,加上路本身不宽,一些学校门口还有零食摊点,使得校门口极易堵车。江北最易堵车的是金师附小、金华四中两处,江南则是江滨小学、东苑小学和金华五中等地。

2、商圈附近路段。江南江北两大商圈,大体已经形成,是市民选择消费的集中地,因此,乱停车现象尤为严重。 尤其是江南福泰隆商圈附近,目前影响较大的路段是宾虹路和兰溪街,这里三轮车、出租车多,等候客、上下车,而且停车资源不多,容易拥堵。江北第一百货商圈附近,新华街、解放东路以及后街、雅堂街、明月街本身就不宽,停车位难找,各种车辆混行,停车困难。

3、各个小区。小区停车位难找而且价位颇高,有些市民索性将私家车停在自己家附近,导致了道路不通顺而且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二、金华市区乱停车原因分析

(一)缺少大型停车场

金华市民停车需求不断增大,但在一些公共场所往往缺少大型的停车场,大型建筑物、宾馆、饭店、医院等配建停车位不足,造成车辆占道停车或乱停乱放。例如现在家长对孩子的教育越来越重视,但青少年宫等教育机构周边却缺少足够的停车位,这就致使有些家长在同时间段送孩子过来却无法找到车位。这样不但可能导致交通拥挤,也可能使大家在情急之下随便停车,因此,就扰乱了停车秩序。

(二)交通高峰期的乱停车

在通常情况下,城市道路交通每天都会出现好几个高峰期。这些高峰期也是造成乱停车现象的原因之一。上班族的高峰期,上班的人一边着急上班,一边又要面临堵车的可能。在这种情况下,着急的心态往往会促使他们随便找个位置停车以便一时之需。放学高峰期,一到放学时间,我们就会看到,学校门口堵着家长,让一些道路都水泄不通,特别是在设置在一些道路不宽裕附近的学校。在这些学校附近,乱停车的现象就不用说了,大家都是抱着一种“接完孩子就走,停一会没事”的心态随便停车。节假日高峰期,一到节假日,车站附近就会被各种车辆淹没,不管是出租车、私家车,还是公共汽车,都会拥堵在那里。最后的结果就会是车道被占用,非机动车随便乱穿梭,机动车无秩序可言。

(三)交通管理设施不够完善

在金华市区有些地方,道路中间隔离带、红绿灯等交通管理设施还未完全安装到位,有限的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造成各种车辆占用道路乱停放。另外,市区停车泊位分布不均,部分道路沿线甚至被摆摊设点或违章占用及部分现有的停车场不对外开放或挪作他用,缺少管理人员的有效管理,缺乏长效管理机制,使本来就严重不足的停车泊位雪上加霜。

(四)市民素质有待提高

乱停车现象的产生就是因为这些市民光图自己方便,反映出他们素质的不高,遵守社会公德和守法意识淡薄。很多人都有“无所谓”的心理,觉得这样做也没什么,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但殊不知,这样的后果严重起来不可收拾。另外有些驾驶人虽有认识,却“心存侥幸”乱停车,此属守法意识不强。

三、金华市区乱停车整治对策

(一)尽快制定出台金华市区停车管理法规规章。

明确停车场(库)的管理、审批、经营与执法主体,明确审批权限,违规建设、改变功能、违反停车规定的机动车等的处罚标准、金额,明确政府部门在停车场(库)整治中不作为将要受到的处罚标准,明确停车场及其设施的技术标准以及政府对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公共停车场建设、经营的优惠政策等等。

(二)加强城区停车场建设与停车管理。

城区停车场的建设与停车管理的总体要求应当:限制路面停车场,着力发展路外停车场,从规划上控制占用道路设置停车场,适度发展路面限时收费停车区间,将路面停车作为路外停车场不足的补充。建立较完善的停车指南和停车引导系统等方便驾车人员的信息系统,形成布局合理,使用方便的停车设施和管理体系,以提高停车场利用率。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组织公安、交通、司法、教育、宣传等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交通法规及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广大群众遵纪守法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并在汽车驾照考试中增设对停车问题的一系列强调申明。

(四)加大新闻媒体的宣传力度。

肯定遵章停车,曝光违章停车,指导市民学会辨认停车标志和使用停车诱导系统、立体停车系统等高科技产品,引导市民形成自觉的安全停车、文明停车的习惯。同时鼓励市民举报随意改变停车场(库)的产权和使用功能现象等,对举报属实的问题严加惩处,对举报市民适当奖励,在全市形成人人关心停车,人人监督停车的良好氛围。

(五)大力发展城市公交体系。

鼓励市民出行主动乘坐公共交通体系,是整治乱停车的有效途径。但目前金华市区的公共交通体系尚未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公交市场还遗留着很多的问题,存在线路重叠与线路盲点并存的局面,金华市区快速公交尚未建成。由于普通公交速度比较慢,绕路比较多,超载严重,导致市民不愿意乘坐公交出行,公交市场停滞不前。这些都需要市政府统筹考虑、综合协调。城市公交停靠站要成为全市公交车辆的停车资源,并实行有偿使用,要尽快组建公交场站经营企业,对公交场站实行市场运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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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编码:A 文章编号:2095-1183(2012)05-0040-03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国传统的思想品德教育已经逐渐转型为公民教育。作为公民教育的重要内容,学校理应将公民意识、公民权利作为公民法制教育的核心。为此,我们有必要对中小学生法制意识的现状进行深入调查,以准确把握中小学生公民法制意识的现状,从而为提出有效的教育干预措施提供参考。

一、传统型法制教育与公民法制教育

传统学校法制教育是指,通过传授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案例等途径,教给学生法律知识,帮助学生了解法律常识,学会遵从法律制度的教育。这样的教育强调对社会的遵从和对法律的依赖。而公民法制教育则是基于“权利――义务”的法律关系,不仅让学生了解法律,更要唤醒他们督法、立法意识的教育。知识经济、信息网络化、经济全球化对我国当前普法教育的内容产生了深刻影响,[1]我国的法制教育必须适应时展,拓展教育内容,以应对时代的挑战。公民参与是支撑法治运行的主体力量,对我国法治运行的各个环节都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尤其是对立法、执法环节的推动作用。公民参与立法能够表达与平衡多元化的利益,推动法律的民主化进程,提高法律的合法性;[2]公民参与执法有助于提高法律的实效性,增强法律的开放性及其自我修正机能。

要推动现代公民社会的发展,实现法制教育由“管理型法制”向“权利型法制”的转变,[3]就必须区分二者在目的、理念上的不同。“管理型法制”是指强调社会管理的法律制度及其理念的总称,这样的法律是治民之法,强调对社会的管理;所谓权利型法制,是指通过“权利――义务”的平衡来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承认公民享有基本权利的基础上,实现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尽管我国已开展数次大规模普法,但是在实施过程中,法制教育往往流于形式,相当多的地方只是简单发放法律宣传画册或者举行法制教育的讲座,观摩一两次法庭审判等。同样,学校法制教育的理念也比较落后,注重知识的灌输,只让学生了解法律规定了“不能做哪些事情”,而不是让他们明白法律规定的“你们有哪些权利”或者“你们可以做些什么”。可见,学校贯彻落实公民法制教育的新理念,将公民法制教育的模式从“传统法制教育”转变为“公民法制教育”,从小让学生树立良好的法制观念,逐渐培养守法、督法、立法的意识,已刻不容缓。

二、调查对象的确立

课题组对杭州市11所中小学(含职业中学)的在校生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总人数为4134人,回收有效问卷4063份,其中小学1466份,初中1973份,高中624份。本调查参考《中国公民意识调查问卷》[4],将公民意识划分为国家认同感和自豪感、公正意识、法律意识、权利意识、责任意识五个维度。每个维度设计相应问题,调查学生的态度和看法。回答分为非常赞同、赞同、不赞同、说不清四个等级。问卷回收后进行数据编录并运用SPSS17.0软件进行数据统计与分析。本文的讨论主要集中于问卷中“法律意识”维度的内容。

三、调查结果的分析

法律意识不仅表现为公民知法、懂法、守法,而且体现在公民参与法律的制定过程、监督法律的执行过程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是我国实现法治社会的观念基础,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中小学生初步具备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利益的意识

调查显示,中小学生已初步具备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利益的意识(见表1),其中对“如果你发现学校某项规定不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你愿意提出质疑”这一问题的回答,小学生和初中生选择“非常愿意”或“愿意”的比例分别达到87.2%和81.8%;对“如果很多人都不遵守某项法律,你也可以不遵守”的选择,持“不赞同”观点的高中生比例达75.8%。由数据分析可知,中小学生已形成了一定的法律意识,懂得遵守法律,懂得运用《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切身利益,在学校规定与法律相悖时,懂得提出质疑,维护权利。

(二)小学生较初中生更愿意举证好朋友违反校规,法律意识存在年级差异

对“如果你的好朋友违犯了校规,你愿意举证他吗”这一问题的回答,如表1所示:小学生表示“非常赞同”或“赞同”的比例是75.7%,初中生所占比例仅有56.9%,表示“不赞同”或“说不清”的小学生比例是24.3%,而初中生却是43.1%。

面对朋友犯规,小学生较初中生更愿意举证,这与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有关。儿童发展心理学的研究表明,9-15岁儿童的同伴关系处于亲密的共享阶段,这时的友谊有强烈排他性,孩子们懂得忠诚、理解是友谊的基础,经常互相倾诉秘密、互相帮助。同伴相处时间已超过家庭及别的一切社会关系,集体作为同伴互动的社会背景,重要性日益增加。因此,初中生更看重同伴关系,而选择不举证违反校规的好朋友。

(三)中学生宪法意识较薄弱

从表1数据分析可以看出,分别有41.4%和48.9%的初、高中学生认为,在特殊情况下政府可以超出法律的规定范围处理问题,另有17.2%和13.8%的初、高中学生无法做出判断。有将近一半的学生赞同这一观点。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可见,当今中学生的宪法意识比较薄弱。这与我国长期以来的封建传统思想观念有关。在中学生甚至在成年人心中,“法律高于一切”的信念尚未完全树立起来。

值得注意的是,对“遇到违法案件能私了就私了”这一问题的回答,有5.8%的高中生表示“非常赞同”,15.7%的高中生表示“赞同”,从中可以看出,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受到了传统儒家文化的影响。高中生较初中生、小学生而言,其社会化程度更高,受到传统文化潜移默化的影响更深,选择赞同私了违法案件就不足为奇了。

四、引导学校公民法制教育的主要路径

(一)教学路径

在加强公民法制教育的过程中,教师首先要认清公民法制教育的目的,树立公民法制教育的新理念。教师在法制教育的过程中,要不断唤醒学生公民权利意识,培养学生的法律技能,即遵法、督法、立法的意识,并以此作为学校公民法制教育的根本目的。教师更要清醒地意识到,公民法制教育目的的实现,不是仅靠背熟法律条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观摩几次庭审就可以的,它需要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实现。在教学过程中,通过师生之间的交往,教师向学生传授法制知识的同时,还要教会学生如何维护自己的法律权利,唤醒学生督法、立法的意识,促进学生公民权利观念的形成,使学生能够认识到每一个公民都是法律的权利主体,而不仅仅是义务主体。

(二)管理路径

在学校管理层面上,给学生提供更多机会参与学校各项制度的制定和日常管理,是实现公民法制教育的主要途径,这对于学校公民法制教育的开展会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学生参与学校立法能更好地促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提高学校法规的权威性;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有助于提高学校法制教育的实践性,增强实效性;学生参与监督法规的实施,有助于加强法制教育的参与性,提高法规的修正机能。比如,设立校长信箱、学生法制委员会、学生智囊团等都是很有效的手段,能为学生今后积极参与社会法律管理奠定基础。

(三)生活路径

学生通过参与实际法律生活介入社会管理,一方面可认识到自己的主人翁地位,提高立法、督法的权利意识;另一方面,基于管理者、参与者的角色,对社会管理、法制运行会产生更为深刻的认识。学生普遍具有强烈的参与法制管理的热情,但由于条件限制而缺乏有效的参与途径。因此,学校如能为学生提供走进生活,践行法律的机会,对学校公民法制教育的有效开展会起到很大的推进作用。例如,在公共设施保护、公民环境治理等领域,可以适当组织学生参与管理、配合、监督法制工作人员等活动。 尤其是学校所在社区,更是学生生活实践的场所,学校要努力取得社区人员的配合,让学生参与到社区的法制建设中去,在实践中感受法律的权威性,切实体验作为公民在立法、督法方面的责任。

公民参与途径的拓宽与参与权利的保障,是实现公民法制教育的重要前提。创造条件让学生积极投身公共管理,不但能提升其公民参与热情,而且能更好地培养其公民法制意识和法制技能。

参考文献

[1]赵俊林.时展与我国公民法制教育内容的拓展[J].中国司法,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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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警察肩负着维护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重要职责,每天都要直接面对众多的交通参与者。近年来,在道路交通管理中妨碍公务行为日趋严重,拒绝、妨碍交通警察执法的情形屡见不鲜,威胁、围攻、漫骂、甚至殴打、伤害交警事件也时有发生。因此,分析妨碍交通警察执法行为发生的主要原因,并对妨碍交警执法行为的预防措施进行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它有助于确保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交通警察的人身安全。

一、妨碍交通警察执法行为的认定和产生原因分析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交通警察执法行为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将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适用到具体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相对人,并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而妨碍交通警察执法行为,则是指行为人拒绝、阻碍交通警察执行职务的行为;拒绝,是指行为人拒不服从交通警察的指令;阻碍,是指行为人不但不服从交通警察的指令还采用暴力或者非暴力手段干扰交通警察执法的行为。

在道路交通活动中,下列行为均属妨碍交通警察执法公务行为:

(1)在道路交通管理活动中拒绝、阻碍指挥疏导的;

(2)在道路上拒绝、阻碍对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处理的;

(3)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生法律效力的拘留、吊扣、吊梢机动车驾驶证处罚裁决拒不执行的;

(4)拒绝、阻碍公安交通管理人员依法暂扣车、牌、证和有关证件、物的;

(5)交通事故发生后一方当事人违法扣留另一方当事人车、牌、证件、人员、货物的,不听从事故处理人员劝阻的;

(6)违法者、交通事故责任者拒绝传唤或家属、亲朋等阻碍传唤的;

(7)对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交通警察进行困攻、漫骂、殴打的;

以上几种情况在交通警察现阶段的执法过程中均时有发生,特别是前4种行为出现尤为频繁,对交通警察的正常执法造成了严重影响。上述行为的产生是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产生的,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主观因素

从主观方面来看,一是交通警察整体专业知识水平不高,虽然目前全国公安队伍中,民警的文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但真正具有交通管理专业、法律专业学历的民警却只占一小部分,大部分人在工作中无法有效做到文明规范执法,而且由于培训不及时,覆盖不全面,导致部分民警对新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了解不足;二是少数交通警察在交通管理业务工作中执法随意性较大,重实体、轻程序,不按法律原则办事,以言代法、以罚代教、以罚代刑时有发生,有时不能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重破坏了法律的严格、公正性;三是基层交通警察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有些交通民警有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执勤时行为不够规范,有时较为随意,警惕性不高;四是警力不足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受限于交通管理部门人员编制、人员流动机制等原因,在基层交通管理部门警力不足,或者说一线执勤警力不足,队伍老龄化问题严重。在基层警队,除去领导及各种内勤、窗口等二线人员以及高龄、病休人员,能够参与一线路面执勤的民警只占一小部分,但要承担最繁重的工作,因此很多地方使用协勤人员甚至临时人员直接参与执法,导致执法不规范的现象增多。

(二)客观因素

从客观方面讲,一是部分群众法制观念淡薄,不能够清楚的认识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颁布施行后,由于宣传力度的不足等原因,造成群众对执法活动的理解不够,遵章守法意识不强,对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所应负的责任和义务认识不足,有的群众分辨不清情与法的关系,从同情弱者的角度出发,片面同情被处罚人,使交通警察的执法活动无法获得足够的支持;二是较差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个人素质,一些人在交通出行过程中只关注自身利益,缺乏公民意识,只片面强调权利,不愿接受管理,没有公正心和正义感,只要触及自身利益,则认为是警察找事,而不是在维护他的人身安全,有的甚至辱骂、攻击民警,有些围观群众不但不制止,还集体起哄,煽风点火;三是缺少必要的法律保障,我国法律对警察执法的保护主要体现在《刑法》、《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中,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执法环境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现行法律对警察执法的保护作用显得有些不足。

(三)体制因素

从体制方面来看,一是目前部分基层交通管理部门只在工作部署和业务管理上接受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在办公经费、人事任免等方面接受当地公安机关党委领导,基层交警部门在此种管理和领导机制下,在一

定程度上对交警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了影响,容易出现执法工作缺乏系统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上级命令执行困难、交警支队培训得不到充分支持和保障使交警的职业教育培训组织培训流于表面,得不到很好落实等问题;二是长期以来,公安机关在对警察教育过程中,过多地强调了警察的责任和义务,否认和忽视了其正确行使权利的教育,这种重义务、轻权利的片面性教育,造成民警对自我保护的权利认识不足,加大了妨碍交通警察执法行为的发生。

二、妨碍交通警察执法行为的预防措施

面对日益恶化的交通执法环境,应从立法上、保障上、宣传上等多方面采取切实可行的针对措施,提高全社会的守法意识,严厉打击妨碍交通警察执法行为,保障广大交通警察的执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

(一)完善法律法规,从根本上为交通警察执法行为提供法律保障

应当在现行法律的基础上,参照国际通行的对警察执法遇到威胁时赋予警察强力自卫权的做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或者研究制定全新的《警察权益保护法》等针对性法律法规,明确赋予人民警察更大的执法自卫权,为民警正常执法提供充足的法律保障,并刑法中将警察与一般国家工作人员区别对待,当警察受伤害时,对加害警察的犯罪分子予以重惩。其次,应当充分重视警察工作的特殊性和危险性,建立和完善警察权益保障机制,加大对警察因公受伤、致残甚至牺牲的补偿和抚恤力度,提高相关待遇。

(二)加强对交通民警的培训力度,形成长效机制,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在现有培训工作基础上,采取集中、分散、轮训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对交通民警培训、教育力度,有针对性的强化实战技能,要形成长效机制,最好定期采取脱产的方式,保证每名民警的学习时间,使民警增强学习意识,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主动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文化修养。通过培训,使多数民警做到业务精通、法律精熟、技能精湛,在面对人民群众时,能够晓之以理,与执法对象良好沟通,使其能够相互理解、主动配合,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拒不配合的情况时,能够沉着冷静、机智,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自身安全,维护法律尊严。

(三)完善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机制,增强执法透明度

进一步加大对现有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使群众熟悉法律法规,了解执法程序,在明白自身享有权利的基础上,明确自身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违法所要承担的责任,从而理解民警执法的现实意义。在宣传手段上可以采取多种方式,例如通过与属地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的联系,通过对单位相关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形成长效机制,产生示范带动作用,逐渐提高道路交通参与者整体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四)规范执勤执法行为,争取群众理解

加强交通民警执法规范化建设,使民警端正执法思想,从思想上明确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打牢思想基础,从规范值班、值勤、出警、执法等每个环节入手,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执法环境。完善培训考核机制,使民警熟练掌握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掌握法制信息、动态,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在执法工作中做到以法服人,执勤执法注意严格依照程序,对待群众主动热请服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从而获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

(五)规范警务、勤务活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要严格按照《人民警察法》中“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等规定,支持民警在职权、义务和权限范围内履行职责;要以对党、对人民、对民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民警的维权工作;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不参与任何超出法定职权范围的警务、勤务活动,避免激发党群关系矛盾,影响警民关系,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交通警察只要是依法行政,就应理直气壮,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技巧,提高自我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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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夏季夜间交通安全整治(时间:6月15日至9月15日)。该阶段主要是针对夏季高温时节,晚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十分突出,主要是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严重超员乘座、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现象普遍存在的具体情况,集中大队力量每周两次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上述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当事人一律进行拘留,对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严重超员乘座、酒后驾车的当事人从严进行处罚。

2、对违反“禁令”车辆集中整治(时间:7月5日至7月16日)。该阶段要加大对违法驶入“严管区(*)”的货车、拖拉机、正三轮摩托车、电瓶三轮车等的查处力度。对上述车辆,一律暂扣车辆,严肃处理。对货车、拖拉机一律按上限处罚,凡外地牌照汽车一律进行上网核查其来历。在各个专项整治之余,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始终把警力放到路面,坚持“高峰站点,平峰巡线”的管理方式,高峰定点执勤,平峰时利用警车在“严管区”内巡逻,把动态管理与静态管理相结合,确保“严管区”行车秩序良好,各主要路口有序畅通

3、机动车闯红灯、违反标线集中整治。(时间:7月19日至7月30日)该阶段要加大对机动车闯红灯、违反标志标线(包括越压黄线、左转弯时压黄线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电子警察、数码照相机、数码摄象机进行抓拍,能现场处罚的一律现场处罚,不能现场处罚的录入电脑发信后处罚。

4、出租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时间:7月31日至8月30日)该阶段要集中精力对出租车交通违法严管重处,对出租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超车、故意遮挡号牌、越压黄线、闯单行线、未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一律罚款并予记分处罚。对出租车闯红灯、超速行驶、随意调头、违反规定上下客从重处罚。

在整治的同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结合“畅通工程”一期工程的实施,一方面,加大科技投入,在符合条件的交叉路口增设电子警察,加强对出租车等机动车辆的监管力度;另一方面,合理设置出租车临时停车点,方便乘客上下车。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整治结束后,交警大队将会同交通运管部门,加强对出租车司机的教育管理。每季度将全县出租车交通违法情况报送交通运管部门进行记分管理;每月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出租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通过管理,促使出租车驾驶员严格按照按照“六统一两规范”的要求,文明行车,为创建文明示范城市增添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加强宣传。交警大队将借助新闻媒体的优势,在《今日安吉》、安吉电视台相关栏目中定期不定期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对出租车交通违法、城区治安监控系统中发现的不文明的交通行为进行曝光;同时结合发生的出租车交通事故案例,进行广泛宣传,约束出租车驾驶员的行车行为,规范县城出租车的行车、停车秩序。

5、城区停车秩序集中整治(时间:7月3日至9月30日)。该

阶段集中治理城区停车秩序混乱问题。交警大队每天安排两组人员巡逻,并协调特警大队街面巡逻力量,开展城区停车秩序的专项整治。一是是部分道路施划路边临时停车位后,不但对所划的道路要加强管理,尤其是对中心城区道路等要加强管理,禁止在这些路段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停放汽车;二是对葡京大酒店出口、立交桥转盘、车站门口等车辆乱停放问题突出地段重点进行整治,规范停车秩序;三是以城管部门为主,加强对城区范围内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停车秩序的整治。整治方式实行定点、定线、定人、定责任的四定制度。通过整治,争取中心城区机动车道杜绝乱停放现象,路边停车和人行道上非机动车与摩托车停车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

6、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集中整治。(时间:10月8日至10月20日)该阶段要着力纠正非机动车尤其是人力三轮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乱停车等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对人力三轮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加强处罚的同时,将会同县城管部门加强对人力三轮车主的管理。通过进行集中教育培训,增强其安全意识和守法观念,减少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另外,要对行人不走人行道和人行横道的行为进行劝阻,对行人闯红灯违法行为一律罚款处罚。

7、电瓶三轮车专项整治(时间待定)。一是制定规划,在县城一定区域、时段内限制电瓶三轮车进入,并视情逐步扩大区域范围。二是加强管理。对电瓶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进行处罚,对电瓶三轮车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从重处罚。通过增加其违法行为成本,达到规范电瓶三轮车运行的效果。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结合发生的电瓶三轮车交通事故案例加强宣传,提高电瓶三轮车驾驶人交通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