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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学法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2-09-03 02:31:00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语文教学法论文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语文教学法论文

篇(1)

二、聆听音乐,感悟情境

当代著名作家王蒙说“一个没有音乐的生活是不完全的生活,一个不爱音乐的人也算不上完全爱着生活。”音乐魅力无极限。在语文教学中应适时地加以运用,能把听者带到特有的意境中,这样很容易让学生从音乐的感知中产生情感体验,引起情感上的共鸣,激发他们的求知欲,领悟课文的内在美,进而感受人生的美好。同时,音乐也能使学生处于一种放松的状态,让他们在良好的心情和环境中学习,能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班学生大多酷爱音乐,在语文教学中适当结合音乐,能够激发他们情感上的共鸣,陶冶他们的审美情趣,使其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学习文本。例如讲解苏轼的《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一词时,可以让学生先欣赏王菲演唱的《水调歌头》这首歌,让学生在美妙的音乐旋律中去浮想联翩,效果自然更好。用音乐去渲染一种情境,关键是选取的乐曲要与教材的基调上、意境上以及情境的发展上要对应、协调。对于班学生来说,尽量要结合他们喜闻乐见的音乐,尤其是适当使用具有浓郁乡土气息的民族音乐,会达到更好的收效。比如讲解《心中的鹰》一文中,课文导入通过播放容中尔甲的《雄鹰在蓝天上飞翔》,则更容易激起他们情感的荡漾,使他们脑海中浮现出一种熟悉的意境。

三、朗读课文,进入情境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毫无疑问,朗读可以加深班学生对课文内容的感知,然后再根据文章特点让学生在朗读中品析,在品析中朗读,进而加深对课文的理解。在教学中教师范读不可或缺,这要求教师本人要有丰富的情感,力求使自己的语言有表现力,教态有亲和力,这样在朗读中学生才会更容易受到感染;让学生朗读课文同样重要,但必须进入情境中的角色,不可流于形式,朗读中要注重语速、语调、语态、语气,使朗读抑扬顿挫、有声有色。

例如讲解高尔基的《海燕》一文,就要通过指导学生反复朗读,读出海燕的飞翔时的气势,进而理解海燕所象征的无产阶级革命先驱者的英雄气概。在《变色龙》一文中,可以通过让学生模仿奥楚蔑洛夫每一次审判时的语气口吻,从而让学生在朗读中体会到主人公趋炎附势、见风使舵的丑陋形象。

四、联系生活,感受情境

篇(2)

语文学习完整的结构由3个部分组成:

(1)语文课堂教学;

(2)第二语文教学渠道;

(3)语文学习环境。

课堂教学是主体,第二语文教学渠道和语文学习环境是“两翼”。尤其是在后示性时代,学生在信息的获取上丝毫不滞后于教师,甚至多于教师,以往教师在信息占有上的优势地位逐渐被削弱了。如果语文教学仍然秉承“以课堂为中心,以教材为中心,以教师为中心”的旧教育观念,只会与当今变化迅猛的信息时代格格不入。“大语文教育”要落到实处,就要冲破“三中心”的旧教育观念的牢笼,要以课堂为基地,并延伸至广阔的社会生活、家庭生活中。因此,“大语文教育”观具体化到操作层面,即为“大教材观”、“大课堂观”、“大教法观”。

2受大语文教育启发对医学伦理学教学的思考

医学伦理学教学的目标是唤起医学生敬畏生命的理念,塑造和完善学生的道德人格、医德素质和职业价值观、丰富的医学伦理知识、良好的医学伦理意识和较强的医学伦理思维能力。与传授知识相比,医学伦理学教育更注重信念的培养,而信念的培养是道德主体经由他律到自律、内化为主体生命一部分的过程,这就决定了达到教学目标的教学手段的开放性。这与重在培养学生情感、信念等的语文学科在教学目标上具有相似性。受“大语文教育”的启发,笔者试图从大教材观、大课堂观、大教法观出发,为医学伦理学教学提出建议。

2.1大教材观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内容十分广泛,既要研究医学伦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规范和范畴体系,又要研究在医疗卫生机构应用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如医患关系问题、医疗卫生资源分配问题等,还包括医学科学所特有的道德问题,如人体试验、器官移植、克隆等。因此,内容涉及哲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医学伦理学教学仅仅局限于教材是不够的,不能满足学生日益增长的求知欲,不能有效培养学生多方面的能力。医学伦理学研究内容的开放性决定了要以一切适合的素材作为教材,包括课本、报刊杂志、新闻媒体的相关热点、相关的影视作品及医学人文著作、临床案例等,其根本特点是课堂教学的目的不是把教材的学习当成唯一的学习任务,而是把能力的提升、知识的积累、素养的积淀作为教学的目的。例如,大多数教材对知情同意权的论述主要为知情同意权的概念及理论上如何应用,缺乏与现实应用对接的桥梁,也不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因此,在介绍患者知情同意权这一应用性较强的内容时,要应用一切有价值的素材,包括通过教材以了解其理论应用、相关的学术论文以了解学术前沿及动态、影视资料如《死亡工厂》以明白知情同意权的起源、医学临床领域出现的一些典型案例,以使学生更直观生动地了解其临床应用。在介绍其他内容时,同样需要将一切与之相关且有价值的素材引入课堂,一方面使学生掌握相关内容的全方位的理论介绍;另一方面由于理论与实践往往有差距,进而通过多种素材的结合生动地呈现其在现实中的应用,以提升医学伦理学的教学实效性。

2.2大课堂观大课堂观就是打破传统的有限课堂的时空观念,立足课堂并超越课堂进行学习。通过上述对医学伦理学教学目标的介绍可以看出,与医学专业课相比,医学伦理学的教学目标更多的是培养医学生理念、素质、价值观、情感等更为柔性的素质,这些素质的提升需要的不仅是理论知识及实践技能的传授,更需要的是循序渐进、润物无声般的人文氛围的熏陶。如果只是局限在一个学期固定的教学时数中,远远达不到教学目标。因此,在教学安排上,不能只以课堂为医学生唯一接受医学伦理素养培育的基地,而应当贯穿于医学生整个学习阶段。笔者认为可分三个阶段进行:

(1)医学生在基础学习阶段:以讲座形式进行启蒙教育,内容主要为希波克拉底誓言、中国医学生誓词、对生命的敬畏、对生与死意义的求索等思想教育,以端正学医的动机和学习目的;

(2)医学生进入临床学习阶段:开展理论教育及实践教育,即多种教学方法并用进行医学伦理学的医德、临床决策能力、生命高新技术应用出现的伦理问题等内容的教育,并进行专题讨论;

(3)医学生进入临床见实习阶段:加强实践教育,以床边教学、案例分析、调查讨论等形式,提升医学生的临床决策能力,使医学伦理学的理论、规范在学生动手亲身实践过程中内化为其生命过程的一部分。

2.3大教法观教学有法,但无定法。大教法观是打破固定的教学模式,改变课堂的程式结构,倡导学生自主学习,鼓励教师个性化教学。按照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内因(自我教育、内心陶冶)是变化的根据,外因(外部约束)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因此外部教育和约束归根到底要通过学生自我教育才能产生教育意义。道德准则只有被学生自己去追求、获得和亲身体验的时候,只有当它们变成学生独立的个人信念的时候,才能成为学生的精神财富。医学伦理学教学要运用一切能提升医学伦理学理论与实践教学效果的教学方法。理论教学如CBL教学法、PBL教学法、叙事教学法、故事引入法、模拟讲座法、专题论辩法等,减少说教式的灌输,以增强学生对医学伦理学课程的兴趣,从而促使医学生在社会交往与实践中进行自我伦理教育;实践教学方面要引导学生走向社会,走进大课堂,创设更多接触患者及医疗工作的机会,让学生带着问题,有目的地开展各类专项调查。调查可以是座谈式、访问式、问卷式等,让学生深入到医疗实践中去,与医务人员、患者和社会人群直接打交道,根据调查目的搜集第一手资料,掌握实际情况。目前国家级、省级、校级鼓励大学生参与到创新及科研的课题中。医学伦理学方面的选题可以共同讨论,在指导教师的引导下鼓励学生分组调研,将调研结果汇总整理并分析,写出调研报告,尽可能使每个学生都感受并了解到医疗领域的问题所在。我校思政部每学期组织1~2次实践教学活动,教学活动的基地选择一般会倾向于红色革命基地、基层医疗、基层教育等。医学伦理学的教学实践也可以借助这个平台,使学生将抽象的理论具体化、形象化。此外,还可以开展暑期“三下乡”活动、义务支医活动等,使学生通过亲身感触,加深对教材内容的理解,运用医学伦理学的原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以提升其社会实践能力,使医学伦理学的教学目标得以实现。

篇(3)

人们常说:“教学有法,教无定法。”即教学是有规律可循的,但是采用何种教学方法进行教学却是不定的。教师的何种教学方法既反映教师的知识和经验,也反映教师的备课态度。高中语文课本中所选作品都是在文学史上地位较高、成就较大、影响面较广的文学作品,也是学生比较喜欢、比较容易接受的。教师可以通过各种法的运用,带领学生走近作品,去感受作者的喜怒哀乐,获得强烈的情感体验,并由此逐步地感知、感悟和理解人生的很多情感,并在情感的感悟中发展健康个性,形成健全人格。那么什么样的教学方法才能使学生更好的发挥主体性并取得好的学习效果呢?

一、讲授法

讲授法是指教师通过口头语言向学生系统地传授语文知识的一种基本教法。讲授法以教师的讲为主,包括讲述、讲解、讲读和讲演等形式。讲授法是课堂教学中最基本的教学方法之一,尤其在基础教育领域,有其实际的功效。所以长期以来。讲授法普遍地应用着,但是讲授法作为新课标下传统的教学方法,在理论领域,评议者认为讲授法在长期的应用中出现了诸多问题,质疑和否定的声音越来越多越来越大,似乎讲授法必须退出课堂教学;另一方面,在现实的课堂教学中,广大教师仍普遍地采用讲授法教学,但诸多问题仍然存在,只有在各种各样的公开课中,讲授法才被“隐身”起来。

讲授法出现偏在于教师的素养高低,如教育教学的理论知识贫乏,教育教学的认知理念不明,对教材学生研究不够,对当今教育教学的发展变化不了解、要求不明确等等。讲授法作为应用最为广泛的教学方法,应用时按照原其应有的原则进行效果将会是明显的效果。要促进高中语文教学的进步和发展,仅仅靠单纯的使用讲授法是不够的,这时就需要教师在讲授的时候将讲授法与其他教学方法结合起来,形成优势互补。将不同的教学法优化组合,以期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

二、小组讨论教学法

小组讨论法是在教师指导下,以学生为主体进行的集体对话和互学,进行学生之间或师生之间多向信息交流,借以实现语文教学目的一种常用教法。这种方法从根本上改变了以教师为中心的课堂教学结构,突出了学生的主体地位,体现了民主教学思想,同时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合作能够拓宽学生的视野,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从而达到取长补短的教学目的,增进于学生之间的友谊,增进语文课的人文性。

首先,讨论题要与教学重点,难点相关;其次,讨论题要有吸引力,学生要对它感兴趣;第三,讨论题要有梯度,在整个教学过程中逐步把学生的课堂学习引向深入。这就要求教师在设计讨论题之前,必须深刻挖掘教材,要通过讨论达到对复杂问题简单化,对模糊问题清晰化的效果;第四,讨论问题的表述要精炼,尽量在三句话以内表述完,且问句不能太长。作为一个合格的教师,课前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不然没有资格进入神圣的教室和课堂,因为那是对学生的不尊重,是对教学的不尊重,是对教育的亵渎。

三、情景教学法

篇(4)

一、以“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理念为指导,更新教学观念

作为高职高专中的师范类学校,培养对象是从事基础教育的小学教师。随着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教师专业化素质的培养则成为教师专业发展的核心内容,而师范生专业发展潜能的培养是迈向教师专业化的第一步。如何培养师范生的从教素质,提升其专业发展潜能则成为师范教育的重要内容,因此,高职高专小学语文教学法课堂坚持以基础教育改革的需求为导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理念为指导,准确合理地设计小学语文教学法课堂教学。

小学语文教学法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课程。在教学中,既要传授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又要培养学生的从教技能。但是目前使用的小学语文教学法教材的特点是章节多,内容多,而实际的授课时数少,这就给我们提出了极大的挑战。如何更好地处理这种矛盾?首先,要更新观念、更新内容、更新体系、更新要求,要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注重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思考能力和运用能力,使教学具有实用性;其次,要贯彻“教学做合一”的教学思想,本着“边学边用、学用结合”的原则,加大从教基本技能的训练。

二、坚持“实用为目的,训练为手段”的原则,增强学生的职业能力训练

“实用为目的,训练为手段”的原则是要求我们在教法课教学过程中要充分体现其学科特点——实用性,从而提高教学质量。

小学课堂对于师范生来说是一个遥远而又陌生的记忆。虽然学校每年都安排一周的教育见习,但是时间短,学生只了解些皮毛,不能深入地了解小学语文教学的实际情况,所以就出现了学习小学语文教学法的时候做不到理论联系实践。教师讲课的时候举了很多的教学案例,很有代表性,可学生听过之后并没有留下深刻的印象,效果并不理想。最后只能是累垮老师,耽误学生。现代教学理论强调“课堂教学活动是师生之间的双边活动”,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教师在课堂上所起的作用应该是“组织者”、“引导者”、“促进者”、“合作者”、“咨询者”等多种角色。小学语文教学法课堂应该打破教师一言堂的沉闷局面,把小学语文教学课堂中的教学案例融入教法课堂中,加大学生收集和整理教育教学信息的能力训练,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小学语文教学法的兴趣。通过模拟教学,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使他们养成独立思考问题、善于解决问题的习惯。

三、探索中的小学语文教学法课堂教学过程设计

教学过程是依据学科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在教师指导下,为实现既定的教学目标,通过师生教与学的共同活动,使学生掌握系统的文化科学知识、基本技能、发展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社会文化素质的复杂的学习过程,它是一种特殊的认识过程。学生循序渐进地学习和运用知识的活动是贯穿于教学过程的主要活动,所以对教学过程的设计直接关系到教学任务是否完成,教学效果是否理想。下面以笔者一节研讨课为例,谈谈如何以“培养应用型人才”理念为指导,在教法课堂教学中努力实践“教学做合一”的教学思想。

1. 适当地进行教材内容整合,便于学生的学习和运用

笔者讲授的是第四章“小学语文教学”中的第四节“教学策略”中的第三个内容“小学语文教学实施策略”。这一部分主要包括五个内容:预习指导、课堂导学、作业辅导、板书设计、教学机智。这么多的内容不可能一课时完成,基于新课程、新课改对教师把握教材、挖掘教材和整合教材提出的新挑战,笔者对教材内容进行了整合:这节课的安排是学习课堂导学中的导语、提问、讲解、板书设计,然后进行模拟教学,利用拟教过程中的偶发事件引出教学机智的内容,其余内容自学完成。整合之后更有利于学生掌握所学知识,可以更深层次地领悟所学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可以更快、更灵活地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

2. 加大课前的预习任务,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习惯

整合之后的教学内容也很多,所以要让学生充分预习教材内容。授课对象是大学二年级的学生,经过高中的紧张学习的学生都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因此,教学流程是这样的:布置预习作业——收集整理相关的课外资料——上课伊始进行预习汇报。通过汇报,可以及时了解学生的自学情况,及时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通过预习还可以减少课堂教学的负担,加快课堂教学的节奏,适当缓解因“课时少与教学内容多”而产生的矛盾。

3. 选择最佳的教学方法,优化教学质量

陶行知先生的“教、学合一”的教学理论是选择教学方法的依据,“突出职业能力培养,融‘教、学、做’为一体,强化学生能力培养”。笔者采用的是点拨法、案例分析法、拟教法。  点拨法,在学生充分预习、自主学习的基础上“相机诱导,适时点拨”,突出学生学习主体的地位,使他们更快地掌握学习重点,突破学习难点。

案例分析法,使教学内容与小学语文教学活动结合得更紧密,让学生通过对教学案例的分析与研究,能更好地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从而深化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为实践打下良好的基础。

模拟教学法,是一种锻炼学生“学以致用”能力的方法,同时在拟教过程中,师生可以共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学生能够更快地进入教学角色。

4. 精心设计导入,引起学生学习的兴趣

在教学活动中要精心选择引入课题的材料,因为导人环节是教学活动的序幕,要力求达到“未成曲调先有情的”效果。如本节课给同学们讲《公鸡吃米》的故事:“1938年,教育理论家陶行知先生到武汉大学作演讲。走上讲台,陶先生从皮包里抓出一只大公鸡,又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米放在讲桌上,陶先生按住公鸡头逼它吃米,公鸡只叫不吃;又掰开鸡的嘴,把米硬塞进去,公鸡挣扎着仍旧不吃。当陶先生松开手,把公鸡放在桌上,不一会儿,大公鸡就开始吃米了,而且吃得津津有味。”陶先生用这个深入浅出的道理批评了生活中那种“先生强迫学生去学习”的现象。其实,学生学习就如同公鸡吃米,应该是自觉自动的行为。这就涉及如何处理“教”与“学”的问题,我们要做好哪些工作呢?这节课我们就来学习第四节的第三个内容——小学语文教学实施策略。采用讲故事导人,达到“有趣、生动、引起注意的目的”,同时又为学生的练教作了榜样。

5. 合理安排教学活动,落实“教学做”合一

小学语文教学的课堂教学过程是自主-合作-探究-拟教。在课前,让学生充分预习教材内容,并收集整理相关的课外资料。上课伊始进行预习汇报交流,教师适当进行点拨、评价,然后引导学生共同研究“怎样才能更好地在小学语文教学中设计和使用‘教学实施策略’”。在“合作、探究”学习过程中,结合小学语文课堂教学的案例,做到教法课程与小学语文教学活动的结合,填补教材的空白,便于学生掌握学习重点、突破学习难点。同时也达到了课内与课外的结合,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力求建设开放而有活力的小学语文教学法课堂教学。最后以模拟教学的形式呈现学习成果,师生共同评议,讲课者自评,力求突出“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特征,在“教、学、做”中把发现、感悟、交流、实践的权利还给学生。

篇(5)

中华五千年文明源远流长,熔铸了无数脍炙人口的优秀诗篇。怎样将这些浓缩着民族文化精神的古诗文更好地发扬和继承,历来是中学语文教学的“重头戏”。但是,纵观我们现在的古诗文教学,却处于一个十分尴尬的境地——教师奉行“字字落实,句句清楚”的原则,把古诗文进行拆解,过于注重单个字词的解释,却轻视对整篇文章的感悟和欣赏;学生也只是被动接受教师的灌输,缺乏学习应有的兴趣和动力,不仅学习效率低下而且与最初的教育目标相背离。于是,在新一轮课程改革中,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和一线教师在如何有效开展古诗文教学这一问题上开始把目光投向了“诵读”这种传统的语文教育方法上。

但是,目前大部分学者只是指出“诵读是立足于‘读’而致力于‘悟’教学方法”,但具体还没有一个统一、确切的定义。以笔者的观点,诵读虽然作为传统中国语文教育的方法,却体现了现代情境教学的教育理念——它以“读”为途径,营造一种氛围,以次来缩短学生由于所处环境和知识背景的差异对古诗文产生的隔阂感,并且通过自我积极地联想和想象,构建一种情感体验,以达到理解文本意义和体会作者情感的目的。至于诵读具体是怎么创设情境促进教学的,有必要先从情景教学的相关理论谈起。

一、情景教学的定义

情境教学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有目的地引入或创设具有一定情绪色彩的、以形象为主体的生动具体的场景,引起学生一定的态度体验,从而帮助学生理解教材,并使学生的心理机能能得到发展的教学方法。情境即情况、环境,是由外界、景物、事件和人物关系等因素构成的某种具体的境地。这种境地既含有时间因素,又包括空间因素;既囊括客观因素,又暗含主观因素。

情境教学来源于建构主义相关教学理论。建构主义认为学习是一种意义建构的过程,是人们对客观世界的一种解释、假设或者假说,而不是问题最终的答案。尽管现在很多的知识经过人们的整理变得系统,客观,可描述,其一定的外在形式也得到了较为普遍的认同,但不同的学习者还是会基于不同的经验背景来建构起自己对该知识的理解,这种理解取决于特定情境下的学习活动过程。于是,基于知识具有情境化、个体化特点的这种观点,1989年,布朗(J. S. Brown)等人提出并界定了“情境性学习”(situated learning)的概念,他们认为“情境通过活动来合成知识”,即知识是情境化的,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是它所被应用于其中的活动、背景和文化的产物。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中尽量创设真实的或接近真实的具有丰富学习资源的学习情境,提供的直观的、生动的形象激发学生有效的联想,以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

二、诵读——一种有效的情境创设方式

为什么古诗文教学要提倡诵读?古人说的好:“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读百遍,其意自现”等词句深刻反映了诵读在培养语感、积累语言材料和整体感知理解文本内涵三方面的重要意义,从情境说的角度来看,诵读能通过声音的方式让学生置身在一定的语言情境里,借助语言本身的形象性和语言环境的生动性来受到感染和陶冶, 从而获得语言体验, 激发语言情感, 体悟语言的美学意义。而这正切合“新课标”中“有些诗文应要求学生诵读,以利于积累、体验、培养语感”的要求。

(一)就语言的学习规律而言,诵读能通过制造情境来培养语感

根据我们儿童时期的母语习得经验,学习一种语言的最好方法就是在这种环境中,通过不断地听说熏陶,自然而然地学会。即学习语言要从听、说入手创造情境培养语感,古诗文也同样如此。

我们这里所说的古诗文包括文言文和诗词曲两大部分。文言,是以先秦汉语为基经过加工的书面语体。但由于在近两千年历史中,它一直处于与各个时代的口头语言相脱离的状态,不光现代人没有学习文言的环境,就是秦汉以后的各时代古人所面临的问题与难度都跟我们没有实质性差别。正如王力先生说的那样:“咱们现在模仿清代以前的古文,恰象罗贯中模仿汉末或三国时代的古文一样困难。”而阅读心理的角度研究表明,书面语的阅读理解有两条通道——视觉通道和听觉通道。视觉通道,以文字的视觉表征为中介达到词义,即文字——词义;听觉通道,通过语音转录到达词义,即文字——语音——词义。选择哪条道路往往与阅读材料、阅读水平和任务要求有关。较难的阅读材料、阅读水平较低、需要记忆的材料等因素都会使读者选择语音通路,即听觉通道。所以郭绍虞先生才说:“学习这种超方言的文学语言(指“文言”引者),等于学习另一种语言,所以要求能够应用于写作,只有像鹦鹉学舌般的从诵读入手。…… 离口语愈远,那么学习的方法也就愈需要诵读。”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营造一种文言的语言交际环境,通过读的方式多接触文言材料,强化听说两方面的训练,增加对于文言的感性认识。

至于中学教材中的诗词曲,它们大都来源于远古歌谣,虽然后来脱离了音乐成为独立的文学样式,但歌唱赋予的句式整齐、合于音律的言语形式却被保留了下来,一般讲究用词凝练、声韵和谐,因此读起来朗朗上口。这种特殊的语言组合以及它与诗人情感相结合的特征,决定了读者只有通过诵读才能领略其音乐美,进而体会到诗人的情感韵味和精神实质。

(二)就古诗文的特点而言,诵读能通过声音深入理解文本内涵

汉语具有独特的词音形式,它用类似于事物的自然声音的听觉符号为能指形式来指称对象,使得特定的声、韵、调与相应的情感色彩在特定的语境中具有一定的对应性。由于汉语词音的这种直接表意的功能,人们在诵读汉语文本的过程中,仅凭这些语词在诵读时的音韵特征,不仅能对全文或个别语句的情感韵味的总体把握,而且这种体验的深刻与真实,对读者情感的震撼,更是一般单纯的教学无法企及的。

因此古人讲究“循声以求义”的方法正,就是要以感知话语声音形态的方式,尽量还原作者创作时的真实情境,通过亲身体验实现文本的感悟理解。文本是无声的话语,但当它以文字的形式独立存在的同时就失去了它赖以生存的语境,“也必然减损了言语生成之时的具象与鲜活,漏失了声音,也意味漏失了一部分的情味。这就为读者的创造提供了空间”诵读类似一种话语的还原过程,主要通过对语调高低的调整,节奏快慢的掌握,不断地猜测、预期和选择,与文本进行对话。在这个过程中,读出来的文本除了原始意义已经包含读者自我的情感态度与认知了。

(三)就阅读的目的而言,诵读能通过整体感知积累言语材料

西方的“格式塔心理学”(也称为“完形心理学”)主张整体大于部分之和,他们认为人对事物的认识具有整体性,心理、意识不等于感觉元素的机械总和。文学作品同样具有“格式塔质”,虽然是由各个部分构成,但作品整体的意蕴超过各个部分的综合,这也正是作品的张力所在。因此在教学中,不能一味的将其割裂为背景简介、文言知识、句子翻译、背诵课文等几个单独的教学模块,这样不仅破坏了文章的整体美感,而且不符合心理学的认知常规。

古诗文的美存在于它外部言语和内部蕴涵的思想内容中。因此,诵读古诗文其实通过鉴赏主体对言语形式的把握去感受其中的意境,是一种由内而外的审美活动。在这个过程中眼、口、耳、脑等感觉器官共同参与协同活动,包含了感觉、知觉、记忆、联想、思维等多种复杂的心理因素,体现了整体的观点。语言现象都是通过“整体”发挥作用的。诵读以其极强的整体记忆功能而成为积累语言材料的最有效手段。同时,语文教材中所选的古诗文,都是历经千百年仍然传诵至今的名篇,其文质兼美的特点让我们不仅能通过学习提高阅读和写作能力,当中蕴涵的道德情感、思维方式和审美价值更是对学生进行人文素养教育的最佳载体。

三、诵读教学中的情境设置

任何文本都有其特定的语境,对文本的阅读过程就是读者根据自身情感经历去感知作者沉淀在作品中的情感的过程,读者的经历不同,对文本的解读就可能存在差异。古诗文由于其特定的创作情境,文本与学生之间不仅存在着时代的隔阂,还有人格和情感的隔阂。这就要求教师要创设这些条件性的教学情境,帮助学生们克服感受和理解文本的困难,使学生在文本的创作语境中,体验、理解作者,由诵读“读”出“滋味”。具体到实践中应该怎样设置这种情境呢?教师范读和配乐诵读是一线教师经常采用的两种方法。

在诵读教学活动中适时地范读是需要的。范读的作用不是使范读成为学生简单模仿的范本,而主要在于让学生整体感知富有意味感的声音形态,引导学生走向文本所表现的意义情调,为自己的感知表现找到准确的路径,从而以他自己的方式读出来。在实际教学中,有些教师往往喜欢使用专家的范读录音,认为专家的诵读比自身完美。但是其恰恰忽略了范读的作用就是营造一种情感上的共鸣,以拉进学生与古诗文的距离,只有身在现场才能切身体会,专家即使读的再好都会有一种无法企及的隔阂感,无论从感染力还是气氛的营造上,都不如教师亲自示范效果好。

诵读时也可以找一些意境接近的曲子来配合。音乐其实是一种情绪,其感召力是靠情绪的渲染。中学生诵读古诗文困难,很多时候不是因为字句难懂,而是不能进入带着感情进入作者营造的意境,这时候就需要音乐这个媒介。《登高》的二胡曲,《雨霖铃》的排箫声,《孔雀东南飞》时梁祝交响乐…… 这些在音乐配合下的古诗文,能大大扩展学生们的想象力,很容易将读者带入“角色”,不仅激发了“读”的兴趣,还加深了“品”的深度。但在应用的时候要注意围绕课堂主题,有针对性的引入,切不可无目的的乱用滥用,那样表面看上去热热闹闹的课堂会因为偏离教学目标而本末倒置。

四、小结

普遍认为的情景教学法有四个特征:形式上的真实,情感上的真切,所含意境的深远,围绕学习内容的中心或主题展开。诵读就是这样一种立足于围绕教学目标,通过用语音的“读”营造形式上真实的情境,在这种情境中能引感上的共鸣,以达到体会作品中深远的意境的目的。但这只是一种理想状态的“应然”,怎样将“应然”转化为“实然”达到诵读的目的,还需要教师们的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不断总结与完善。

参考文献:

[1]高晶.正解诵读法[J].中学语文,2008(9).

[2]李泓. 谈语文情境教学中的语感特征及其培养途径[J]. 教育与职业,2006(10).

篇(6)

外国留学生在基础汉语学习阶段是从零开始的,为培养汉语方面的语言技能,必须进行大量的语言练习。这是对外汉语课堂教学的唯一途径,也是对外汉语课堂教学的特点。或者说,学生的语言技能,单靠教师的讲解是不够的,学生自己也要勤学苦练。如果在课堂上忽略了这一特点,教师讲得再多也无济于事,有些教师甚至使用外语讲课,这更是犯了对外汉语课堂教学的“大忌”。教师应该把课堂时间尽量留给学生,让学生大胆开口,多加练习,直至能够流利运用为止。

由于文化背景和生活环境的影响,留学生在语言习得过程中遇到的难点与中国学生不尽相同。留学生的难点往往是我们意想不到的,或是容易被忽略的。教师要善于发现这些难点:一方面要精心备课。在备课中对“难点”做出初步预测估计;另一方面要在课堂上积极引导,发现“难点”。在课堂上可以采取由学生直接提问或教师在课堂练习中寻找的方式。例如,一个学生在读课文时念道“马飞,快地跑过来”,那么教师马上就能知道,他不懂“飞快”一词的含义,所以断句断错了。这时教师示范朗读就等于纠正了学生的错误,或者再领读一下,效果会更好。

二、对外汉语教学的原则和方法

真正有经验的教师上课是顺其自然的,是“教无定法”的,即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教学方法。这里简单谈一谈教学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一)了解学生的学习目的和心理,有的放矢地教学

一般情况下,一个班集体是由几个国家的学生组成的。首先,教师要从总体上了解教学对象所在国家的概况,包括政治、历史、文化、风俗等;其次,要了解每个人的学习目的、心理特征及其所掌握的汉语程度等。

据笔者统计,外国留学生来华情况有如下几类:

1.外国公司派来的,来自日本、韩国的居多;

2.国家间互派的,以第三世界国家的学生居多;

3.对中国感兴趣,以后想在中国工作的;

4.所学专业与中国文化有联系的;

5.旅游、经商、消遣或者看朋友的。

因前四种情况来华的留学生学习目的比较明确,有学习动力。而“旅游、经商、消遣或者看朋友者”则只想学点儿口语,目的性不强。教师对他们既不能强迫学习,又不能放任自流,应该采取积极引导的教学方式。不管学生抱什么目的而来,只要走进我们的课堂,教师就有义务教好他们,让他们学有所获。他们都是成年人,自尊心都比较强,教师要尽量多引导启发,少批评说教,鼓励他们多开口说,还要让学生都有同等的练习机会。

(二)增强课堂教学的趣味性

“寓教于乐”是中外教育学家总结出的一条教育原则。学生在愉悦中才能对学习产生兴趣。提高课堂教学的趣味性,是任何课堂教学都需要的。此点对外国留学生尤为重要,多数外国留学生比较看重“自我”,如果他们觉得乏味,就会丧失学习汉语的积极性。所以教师应该引导他们在娱乐中学习。可是,在有限的汉语水平制约中,如何增强课堂教学的趣味性呢?有人曾提出把“脑筋急转弯”引入到对外汉语的语法教学中来,以促进留学生对教学内容的形象理解和掌握,提高学生学习汉语的兴趣和积极性,并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脑筋急转弯”是作为一种益智类语言游戏出现的。巧妙运用汉语中语音、词汇、语法以及文字、修辞等语言现象创作的“脑筋急转弯”,能让人更深切地感受到汉语这种独特的符号系统自身具有的美学功能。在对外汉语教学中我们也“脑筋转了一下弯”,尝试着把“脑筋急转弯”这种语言游戏运用于对外汉语教学中,达到教师“润物细无声”,学生“轻松学汉语”的良好效果。具体做法是:把“脑筋急转弯”当作一个“引子”,由它引入所要讲的语言知识点,让学生更形象地理解汉语语言现象。把它当作课堂教学中的一个调节剂,能活跃学生的思维,丰富学生的语言知识,提高学生学习汉语的兴趣,让学生在不知不觉中理解汉语中的一些语言现象。

在对外汉语教学的重要环节——语法教学中巧妙运用“脑筋急转弯”,有利于学生理解所要讲的语法点。外汉语教学中的语法教学,一直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但在语法教学各个阶段的侧重点和讲解方法问题上,人们却各持己见。但总的来说,必须坚持的原则是语法教学不宜过分强调,不能为了讲语法而讲语法,而是应该让学生接触语言事实。正如赵金铭所言:“与其讲语法不如让学生接触有关的语言材料,这也许是掌握语法的最好途径。”的确,课堂语法教学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教师的“脑筋”也要尝试着“转弯”,让学生在“转弯”中轻松学语法。这就需要教师进行点拨式教学和随机教学,排除学生学语法的畏惧情绪。教师在讲语法时可以尝试加入“脑筋急转弯”这种引子和调节剂,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

下面我们来看具体教学方法中“脑筋急转弯”的运用:

1.趋向补语的教学

趋向补语是留学生在汉语学习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难点问题,即对汉语趋向补语的掌握和运用问题。如何使学生掌握趋向补语的趋向意义和引申意义,正确地理解并加以运用,需要一个很好的“引子”。教师在讲解趋向补语时可以举这样一个经典的例子:

(1)——一个人走在独木桥上,当他走到桥中央的时候,抬头一看,前面过来了一只狼,扭头往后一看,身后站着一只老虎。可是这个人却过去了。问:他怎么过去了?

——昏过去了。

这是典型的动趋结构,即“V+复合趋向补语”的用法,并且涉及趋向补语的另一个重要用法,即趋向补语“过去”的引申义。趋向补语“过去”有三个相关意义:单个词的意思是,离开或经过说话人或叙述的对象所在地向另一个地点去;用在动词后的一般用法。如:把球踢过去,把信封翻过去等;用在动词后,表示失去原来正常的状态,如:病人晕过去了。是利用“过去”的多义双关的第三种用法。我们还可以引申到“过去”的婉辞用法:“死亡”。从而引出一个专题:“趋向补语的引申用法”,让学生了解一个系统的趋向补语的用法。

2.“比”字句的教学

(2)——为什么青蛙能跳得比树高?

——因为树不会跳。

这两句对话真实信息的语法结构应当是“青蛙跳得比树跳得高”,而非“青蛙跳得比树高”。前一个句子利用语音的歧义,通过省略把一个比较状语从句结构变成了后一个句子中的补语结构。我们用这个“脑筋急转弯”是为了引入“比字句”的结构和用法,让学生了解不同的语法结构之间的关系。

搞好课堂教学是对外汉语教师的根本任务,而要创造一种轻松、活泼、生动、有序的课堂氛围,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教学方法要灵活,也就是首先要具有搞活课堂气氛的意识。这也是对外汉语教学学科的特殊性、教学对象的特殊性、汉语本身的特殊性以及文化差异的特殊性等因素对对外汉语教师的要求。吕叔湘先生在谈到语文教学时就曾说过:“成功的教师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他把课教活了。如果说一种教学法是一把钥匙,那么在各种教学法上还有一把总钥匙,它的名字叫做‘活’”。因此,教师备课和课堂操作要在“活”上下工夫。教师通过“脑筋急转弯”这种灵活的形式,可以使学生了解到汉语中生动有趣的语言现象。对外汉语教师必须具有随机应变的教学机智,做到“乐教”和“善教”,寓教于乐,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在对外汉语语法教学中运用“脑筋急转弯”,需要教师在充分而合理地运用教学机制的基础上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选材取例上要难度适中。由于对外汉语教学对象的特殊性,针对不同等级水平、不同学习阶段的留学生,要考虑他们已经掌握的语言技能及其所达到的水平,选择不同难度的“脑筋急转弯”,内容上也要与他们的生活有联系,这样才能生动有趣。

第二,发“问”要巧。由于“脑筋急转弯”主要由提问和回答两部分构成,目的在于通过问答句来引入语言现象,这就需要教师特别注意叙述问题和答案的技巧和方式,正确地引导到所要讲的语言点上,做到巧妙而又让学生有所收获。例如,引入趋向补语的方式,例(1)问“他怎么过去了?”要比“他怎么过去的?”更有提示作用。而有时候为了制作“脑筋急转弯”而故意设置的语言障碍要在游戏之后给学生予以纠正,叙述正确而完整的表达方式。

(三)对汉语语法难点讲解过程中语境理论的运用

关于对留学生汉语语法的教学,有人曾提出运用语境理论来进行对汉语语法难点的讲解,希望以此来提高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语境,即语言环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语境即语言本身的环境,指语言结构中的上下文;广义语境指使用语言时起制约作用的各种因素,包括言语交际活动中的主、客观因素,主观因素如使用语言者的身份、职业、修养、处境、心情等,客观因素如交际的时间、地点、场合、对象等,也包括语言的社会环境,如时代、民族、地区、社会文化的特点。

目前的语法课教学,仍然偏重于讲解语法学知识,片面、孤立地分析说明一些语法规则、结构等,没有联系具体的语言环境,忽视了语言的实际运用。其实,有些令教师和学生都感到棘手的语法难点,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是可以得到解决的。

1.关于“了”的用法

一般的对外汉语教材及相关的语法书都把“了”分为动态助词“了1”(在动词后)和语气助词“了2”(在句子后),但留学生通常都不理解为什么有的句子中“了”在前而有的句子中“了”在后,因为有时候语气助词“了2”也是表示动作或行为的完成,如:

(3)我买到书了。

(4)我买了一本书。

例(3)中的“书”是特指,交际双方以前谈论过关于这本书的话题,因此,双方有共享预设,说话者强调的是一件事情的完成。例(4)中“一本书”是个新信息,说话者着重说明的是动作的执行。联系语境来说明,比起让学生简单地记住用“了1”与“了2”的语法规则要更为有效。

再比如:

(5)在韩国学习汉语一年了。

(6)开学以前,我想在我们班至少有两个男同学,不料连一个人也没有了。

(7)早上的空气很凉快了。

(8)在西安过了三天了。

上述句子在一定的条件下都是成立的,但联系到学生使用时的实际语言环境,便都成了病句。例(5)的说话人如果在韩国,这个句子没问题,表示已经学了一年汉语,并且还要继续学下去。但是说话人现在已经在中国,因此不能用“了2”,应改为“在韩国学习了一年汉语”。例(6)的说话人希望班里至少有两个男生,但实际上一个也没有,而按照字面解释,好像是说本来至少有两个,后来没有了,因此,也不能用“了2”。例(7)的说话人如果在北京已生活了一段时间,体验到气候的变化,那这个句子是对的,实际上说话人刚来北京,所以也不能用表示变化的“了2”。例(8)句的说话人如果还在西安,句子可以成立,但如果已回到北京,那么也不能用表示继续的“了2”。

留学生在学习“了”的用法时,最大的困惑是不知何时该用何时不该用。目前使用的对外汉语教材与语法书中,通常把句子当作最大的单位,没有扩展到句群、段落,也就没有讲清用“了”与不用“了”的句子交叉使用的情况。

我们再看看下面的例子:

(9)我向他提出了休息一会后,自己便在路边的石头上坐了下来。他也在远远的一块石头上坐下,把枪横搁在腿上,背向着我,好像没我这个人似的。

(10)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六日和三十日,我采访了陈俊华和郝永云夫妇。与郝永云交谈时,他们可爱的小女儿正在床边玩耍。她不时地扭过头来,好奇地睁着大眼瞅着我和她的妈妈。她显然是出生于地震之后。将来,这个天真活泼的小东西会知道,这个世界上原本不会有她。因为,一场震灾险些夺去她父母亲的生命。那会儿,他们刚刚结婚。

(11)星期天上午,阿婆早早地弄好了饭,待一家人吃过饭,收拾完了,阿婆说要带我去外边走走。我们一起来到展览馆。展览馆里有许多字和画,玻璃柜里还有雕塑和古董。阿婆什么也不看,只在那些字幅前面走来走去。阿婆看不懂字,连标签上的价钱也看不懂。她不停地问我,这幅多少钱,那幅多少钱。那些字都很贵,最便宜的要三百元,最贵的要六百元。阿婆说,想不到真有这么贵的字,一幅字就是好几千斤谷,难怪你爸爸要心疼哩。

上面三个例子都是以句群为单位的。在这些句群中,第一个句子与后面的句子是连贯的,并且后面的句子大多是描写性的。因此,我们可以告诉学生,在叙述过去发生的事情时,第一个句子是强调事情的发生与完成,所以要用“了”,而描写之后发生的动作时,往往不需再用“了”。在某一个具体语境中,这种交叉情况是一个连续体。

2.关于“是”的用法

现代汉语中,“是”表示肯定,有“的确、实在”义,需重读,不能省略。如:

(12)昨天是冷,一点不假。

(13)他手艺是高明,做出来的东西就是不一样。

再看下面几个句子:

(14)溥仪的童年是比较开心。

(15)日语和汉语是在很多地方不一样。

(16)写信是不太好。

从语法形式上看,例句(12)(13)与(14)(15)(16)是一样的,换句话说,例句(14)(15)(16)从语法上看没有错。但是,例句(12)(13)的交际双方对于“昨天天气冷”与“他手艺高明”有共识,也就是说,这两个句子是有前提的,而联系例句(14)(15)(16)的上下文,却没有共享预设,因此,这几句中的“是”都不能用。

运用语境学的理论,能够提高对外汉语教学的效果,培养学生运用语言的能力,而这也是语言教学的最终目的。

三、总结

对外汉语语法教学的目的在于教给留学生正确的汉语语法规则的输入,使留学生能够在交际过程中正确运用汉语语法,从而达到有效交流的效果。将“脑筋急转弯”这种益智的语言游戏应用到对留学生汉语语法的教学过程中,不仅可以活跃课堂气氛,而且能够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使留学生快速掌握汉语语法。将语境理论应用到对留学生汉语语法的教学过程中,也能够帮助留学生深入到特定的情境中了解并掌握汉语语法的具体使用方法。在教学实践中,我们应该将这两种方式结合起来,取长补短,以提高教学质量。

论文关键词:汉语语法脑筋急转弯语境理论

论文摘要:汉语语法一直是学习汉语的留学生感到头痛的一大难题,所以,如何对留学生进行语法教学就成了理论界争论的焦点。课堂教学是影响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本文结合课堂教学中“脑筋急转弯”这一益智游戏与语境理论来探讨对留学生汉语语法的教学,提倡将这两种方法结合使用,以活跃课堂气氛,提高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王未.语境理论在对外汉语教学中的作用[J].江苏社会科学,2000,(6).

[2]赵金铭.教外国人汉语语法的一些原则问题[J].语言教学与研究,1994,(2).

篇(7)

2.教师应持续进行法语教学学习

教师应该不断为自己充电,进行法语学习,尤其是文化方面的变化,日常积累时不能只上升法语基础方面,应该重视法语文化方面,多阅读这方面的小说、多看这方面的电源、多听这方面的音乐、多关注这方面的网站等等,总之,让自己爱上法国文化,只有这样才能深刻理解法国文化,在课堂上能够更好地向学生展示,提高学生的兴趣,进而提高教学效果。

3.法语课堂上多进行法语语境训练

为了锻炼学生的能力,可以以课堂讨论的方式,讨论的范围主要是法国文化方面,这些也是学生关注和感兴趣的,刺激他们多说,还可以模拟法国的日常生活场景,用法语展现出日常生活,通过学生的广泛参与,既掌握了法语,也熟悉了法国文化,此外,还能够发现学生身上的文化问题,及时纠正,效果显著。

4.要求学生课后多了解法国文化

课上,教师可以播发一些积极向上的法国电影和音乐,提高他们的法语文化素养,教会学生如何在有限时间内掌握法语学习方法,这些是书本上学不到的,需要学生慢慢领悟,但是由于课堂上的时间有限,只靠课堂上的有限时间是远远不够的,此外,由于课后的时间比较多,教师多鼓励学生阅读法国书籍,书籍能够反映出一个民族的生活习惯、文化特点等等,还要多看法国电影、多听法语音乐、多浏览法语网站等等,此外,教师可以给学生布置作业,让学生课下以组的形式查找资料,并进行整理,上课时按组进行汇报,这样能够增加学生对法国文化的了解,并且还提升了表达能力,总之,通过这种多途径的学习,能够让学生感受法国文化,深层次理解当地的风土人情和风俗习惯,进而提高自身的法语能力,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5.语法上比较中法文化

由于两个国家的文化不同,导致这两种语言的语法句子结构不同,汉语中很多句子没有主语和谓语,但是法语句子中必须有主语,这充分显示了两种语言的差异,尤其法语重形式的特点反映了法国民族文化,因此,教学中比较法语和汉语之间的差异非常重要。

篇(8)

二、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

教师要想让自己的教学获得成功,就必须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对英语语法教学来说,良好的学习习惯是学生掌握有效语法学习方法的前提条件和必要保证。多年的教学经验,使我总结出几点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方法:

(一)制定计划

无论做什么事情,要想做好,都必须制定一个可行的计划。古人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因为有计划就可以合理安排时间,恰当分配精力。学习也是一样,有计划就有了学习目标,也就有了学习动力和努力方向,教师不但要指导学生制定一个长远的目标,还要让学生学会根据不同课型确定每节课或每一个单元认知小目标,让学生不断受到目标的激励,积极主动地学习,提高学习效率。

(二)课前预习

对于高中英语教学来说,预习时相当重要的。如果不搞好课前预习,上新课时就会心中无数,不得要领,反之如果做好了课前预习,不仅可以培养自学能力,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而且可以提高学习新课的兴趣,掌握学习的主动权。老师要教导学生预习的方法,课前预习,找出不懂得问题,理解新文章中的生词。这样,在上课的时候,学生对新的一课有了基本的认识,对自己不懂得地方也有了准确的定位,带着问题学习,是学习效率事半功倍。

(三)专心上课

课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要渠道,上课是学生理解和掌握基础知识的基本技能,并在此基础上发展认识能力的一个关键环节,要求学生保持高度集中的注意力,积极思维,尽量做到心到、眼到、耳到、口到、手到,积极培养有意注意,在课内有意识地识记该课生词、短语、句型、重点句子,力争在课内就把这节课最重要的学习内容记住,当堂消化。

三、英语语法学习

英语是一门语言教学课程,就课程本身来说,重点就在于对语言的运用,而语言运用的重点就是单词和语法的运用,单词是只需要不断积累,对我国高中生而言,英语语法是一个难点,这是由于,我国汉语语法和英语语法差异较大。所以要想教好英语,语法传授方法是重点。

(一)加强实践教学

语法教学的目的就是为了学习者能过合理使用语法,因此,在英语教学中,教师应该注重实践教学。实践教学的基本目的是:加强学生的口语交谈能力和加强学生的英语阅读能力,基本的做法是:鼓励学生再日常的学习生活交流中,学生与老师,学生与学生,学生与家长(当然是懂英语的家长)的交流中,尽量运用英语交流;在看国外电影,电视时,尽量听英语,学习地道的口语;多给学生订阅英文报刊、书籍,并就其中的内容提问。

(二)突出重点,精讲易懂

外语语法教学要想重点突出,就要精讲。一节课要解决哪个语法要点,教师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有时老师发现参考书或语法书上有很多好例句,就搬到课堂上,滔滔不绝地讲起来,内容显得很充实,但针对性不强,可能会适得其反。英语教师为了讲明某个语法要点时,一定要有针对性地列举适当的例句,例句不是越多越好,也不是讲得越细越好。教师应注意精讲,教给学生的语法形式应尽量简单明了。例如在定语从句的教学中,什么是定语从句,它的位置,定语从句应由哪些关系词引导,什么情况下可以省略关系词等,就不必祥讲,因为课本上已经讲清楚了,教师应该对学生最感困难的关于如何选择关系词讲清楚讲透彻。告诉学生选择关系词第一要点是看先行词,第二是根据所要选择的关系词在定语从句中所作的句子成分。并给出合适的例句,另外还须重点讲清定语从句在应用中的一些特殊情况。

(三)运用归纳法

任何一门知识,都是系统性的,英语也不例外。在英语这门语言知识中,各个知识之间都有着一定的联系,都有他的共性和个性,我们教育学生学习英语,就是要在掌握它们的共性同时,区分了解它们的个性。而掌握和了解的最好方法就是归纳总结。从所学知识中招出它们的共性和个性,并通过它们的共性、个性归纳出各项知识的规律,在以后的学习中,这种归纳出来的规律便成为了一种公式,可以套用。当出现例外情况时,老师在加以重点说明,就可以逐步完善这些归纳,从而使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都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注重以新带旧

“温故而知新”高中新教材是以初中英语教材为基础的,在语法编排上有连续性、反复性。为此,在学习高中新的语法项目的同时应注重以新带旧,温故知新,有计划地复习巩固学过的语法知识,向新的广度和深度引导。例如:直接引语和间接引语部分,既有人称、时态变换,也是复合句的再现与延伸。

(五)加强试题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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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法学关注法律的主体性

中国优秀的文化传统特别重视人的主体性。有的西方汉学家认为,中国思想的精髓就在于强调流动的主体性。对于流动的主体性,可以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向来理解。纵向历史的角度来看,中华民族的精神一直是在生生不息的流动,在每个时代都焕发各自夺目的色彩。从法律发展看,历史上有不同的法律、法典,从秦律、汉律、唐律直到明清律,生生不息的发展流动。从横向空间的角度来看,中华文明空间主体也在不断的发展变化,空间功能在不断的转换。这说明中华民族具有一种空间上主体的流动性。中国的教育法律文化要注重这样的主体性。法律的主体性就是要强调法律的价值导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含了国家、社会、公民个人三个层面,这三个层面始终贯穿的是法律的价值,都蕴藏着法制的精神。教育法律上的人更有特点。教育法律上讲的“人”,比简单的法律上的“人”含义更加深厚。比如说在教育法律上,把人分成未成年人和成年人,比刑法、民法上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含义更深,体现了对人的主体性更加深刻的关注。教育法律的主体性有其独特的属性。学生作为教育法律的主体,和一般的“人”是不一样的,和一般的公民也不一样。比如学生有发展性,发展性是学生的本质。发展可能不是一个成年人最核心的本质,但对学生来说,发展性是最核心的本质,德智体美诸方面都在发展,是在流动当中发展的人。学生具有开放性,他的心思是开放的,可以接受好的东西,也可以接受坏的东西,所以古人讲“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再比如教师,教师也有不同于一般的人的特点,教师具有神圣性,古来今往、各大文明的早期文化都强调教师的神圣性。孔子所谓的教师“万世师表”,强调的也是神圣性。神圣性就是具有献身的精神。现在有的教师没有这种神圣性,有的是世俗性,比的是工资待遇。此外,学校作为一种社会组织也有它的特点。

2.教育法学关注法律的教育性

有人会问,法律是刚性的东西,怎么还有教育性?法律不是天生就是刚性的、利益导向的。古代的法律注重法的精神性、道德性、价值性和教育性。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法律越来越追求解决利益问题、解决权利问题。在这样的法律引导下,社会大众的思想就变得越来越世俗,越来越利益化。有的人出来维权,维的不是尊严,而是金钱。这样一些观念在法律上得到了正当的确认,法律的精神性、教育性日益降低。1878年德国著名法学家耶律内克讲,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这一点是值得商榷的。为什么守法变成最低的道德,为什么守法、执法不能成为最高的道德,甚至起码达到道德的中间度?按照这个逻辑,在符合法律的前提下,僭越道德的行为越来越多。这个问题要在法律当中得以解决。教育法学要关注法学的教育性,在执法立法的同时想到要提高人的思想觉悟、思想价值,要促进人们的精神发展,只有这样法学才会有新的活力。

3.教育法学关注教育的规则性

过去讲教育的时候,更多的是说“教育就是爱”。是的,这个话没有错,强调教育的弹性,是很重要的,但也是不完全的。教育也要强调规则,甚至是某种程度上的强制。比如说,《义务教育法》就特别强调它的强制性。如果教育法学在教育的规律性和规则性方面取得进展的话,就会解决学校和教育活动当中的很多问题。现在在教育问题上,有一种观点是学校不敢作为,老师不敢作为,政府不敢作为,因为一旦作为,就可能会受到各种各样的批评和指责。所以,必须要加强教育的规则性。如果没有这样的规则性,教育事业就不能取得进一步的发展。

二、教育法学面临的问题与任务

教育法学作为一个学科,其独特魅力和价值已经日益显现。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发展完善。教育法学学科体系建设有待于得到进一步重视。教育法学作为一门学科,已经在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形成了以“教育法学”或“教育法律”与政策命名的博士、硕士学位点,但是教育法学的学科地位还有待提升。在很多高校,教育法学的博士、硕士培养还位于教育经济与管理或教育学原理等专业下面,作为一个培养方向进行招生。甚至在一些高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甚至是教育学专业的本科生都没有将教育法学列入必修课。在法学研究当中,教育法学往往被列为行政法学的一个方向,也缺乏独立的学科地位。教育法学学术著作的创新性有待于进一步突出。近些年,出版了一系列题为《教育法学》或近似的学术专著,但是一些教育法学专著照搬法理学、民法学、行政法学的理论体系,而缺乏教育法学的独特性视角,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已经形成一种相似的固定结构,即首先比照法学的概念对教育法学的基本原理做些移植工作,在分别对现有的各部教育法逐一进行阐释”。这也是教育法学难以在法学研究领域取得应有地位的重要原因。因此,今后的教育法学研究,尤其是教育法学方向专著的出版,要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取得新的突破。要突破教育法学研究对其他法学研究的依赖性,就必须加强教育法学本身的原创性,形成教育法学自身的概念体系、话语体系,使得其研究在原有基础之上取得新的突破。交叉学科的复合型研究有待于进一步深入。教育法学属于典型的交叉学科,其研究需要教育学和法学两门学科基本理论的复合型应用。但是由于研究者知识结构的单一性,法学研究人员往往仅从法理的角度对教育法律问题进行法理性分析,而脱离人的发展规律的教育法学研究无疑是机械的教育法学研究,甚至有可能是局限人的潜能和个性发展的教育法学研究。另外,教育学研究人员习惯于教育学的研究思维与研究范式,缺乏对法学研究的深入学习、借鉴。教育法学的研究也是法学研究体系当中一个部门法的研究,脱离法律的语言、法律的思维、法律的体系、法律的理论,这种研究是难以取得可持续进展的。所以,以上这些情况使得属于交叉学科教育法学研究难以得到实质性的突破,这是应当引起我们重视的问题。教育法学的实践指导作用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的教育法学研究过于集中于学术性的探讨,这是必要的,但是教育法学研究的实践意义和价值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在法学的分类当中,有以研究内容区分理论法学与应用法学的分法。而教育法学的研究,在注重理论研究的基础之上,更加偏重于应用研究。但是,在当前我国教育法学研究当中,应用研究无论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同教育法学偏重应用法学的分类都是不相适应的。在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教育的依法行政、学校的依法治校过程中,教育行政部门、校长、班主任和教师对于教育行政管理以及教育教学当中基本的法律问题掌握还缺乏一定的引领,需要更多的学者深入学校教育教学一线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让教育法学的研究成为真问题的研究,并且通过教育法学的研究确实推进基层学校依法治校的进程,提高办学水平。教育法学的研究视角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在当前的教育法学研究当中,对于新出台的教育法律法规关注较多,对于当下教育热点问题关注较多,这些都是必要的。但是教育法学的研究更要发挥引领实践发展的作用,在研究的视角上进一步拓展。例如对于即将立法的教育法律,教育法学的研究人员应当充分对其立法的体例、立法的原则和立法的内容进行充分的研究。对于尚未纳入立法机关视野的教育法律、甚至是今后的教育立法趋势,教育法学的研究人员都应当进一步的关注。这样才能更有效的为教育立法服务,发挥教育法学的应用法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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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托语文教材,深化法律教育

在小学语文教材中,有许多古今中外的名篇。当然,其中也不乏可用作法制教育的好素材,对于这些素材就需要教师适时挖掘,将教材内容和法制教育相联系,在对学生进行法制知识教育的同时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对此,教师可以抓关键词进行教学,如“赡养”,在教授这个词时就可以将其与“抚养”联系起来,指出二者的含义,并让学生用这两个词造句,帮学生理清二者间的区别。同时老师还可以适当向学生讲解一些与此相关的法律知识,让学生从小树立尊敬父母的意识。另外,还可以利用文章中的个别句子进行引导,例如在讲授《我的战友》这一课时,可抓住“烈火在他身上烧了半个多钟头才渐渐地熄灭”这一句,让学生明白在这过程中所遭受的巨大痛苦,体悟到身上的爱国主义精神,进而树立热爱祖国、报效祖国的崇高理想。

篇(11)

1.1卫生法学实践教学环节安排不合理

卫生法学的教学内容以医学和法学并重为教学特色,但在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上,医学与法学的比重却有着较大差别。一方面,医学院校对医学专业的实践教学十分重视,一般安排有较长时间的专业实习和临床见习。另一方面,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在医学院校中并没有得到充分重视,与医学专业课程的实践教学学时设置相比较存在很大偏差,大部分医学院校没有开设专门的卫生法学实践课程,仅采用一些传统的法学实践教学方法,此种做法并不能体现学科特色。

1.2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资源匮乏

目前,在卫生医学实践教学的场所安排方面,一些医学院校缺乏政法类院校所必备的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场所。加之,医学院校对于医学专业的重视程度较高,而对非临床专业的教学在经费投入方面支持力度较低,这就注定了卫生法学在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上不会轻易获得学校的高投入,使得医学院校建立的法学实习基地也仅仅是与当地公检法机关和律师事务所进行合作。另外,就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师资队伍而言,具有医法交叉知识背景和医法专业实践经验的高层次人才较少,目前卫生法学的大部分教师来自于各政法院校的法学专业,其中也不乏非法学专业背景的教师,这些因素直接影响了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的开展。

1.3卫生法学的实践教学手段形式化

卫生法学实习原本是学生培养实践技能、提高理论服务于实践的主要教学环节,但基于就业、考研、考公务员的情况,大多数学生对待实习的态度是敷衍了事,只为获取一纸实习证明。加之,学校和实习单位对学生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实习其实已流于形式。另外,在实践教学中,大多数医学院校采用案例教学,而案例教学法的运用流程为教师讲授—引出案例—学生回答—教师评析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学生并没有进行讨论前的准备工作,在分析案例时也没有激烈的言辞辩论,只是由教师评析案例后便宣告结束。案例教学法过于注重对法条的解释,缺乏生动性,尤其是缺少对具体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各种非法条解释问题的演练,而模拟法庭教学法是建立在已知案情基础之上,相关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都事先已确定,仅是审判人员、原被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角色事先已拟定,而且学生早已将模拟法庭的全部过程事先演练多遍并形成了剧本,学生在模拟法庭演练时根本不会遇到真实案件中可能出现的突况,这就无法锻炼学生的临场应变能力,模拟法庭教学法逐渐演变成一场表演剧,致使模拟法庭的功能也逐渐在异化。

2诊所法律教育的特点

诊所法律教育的优势在于着重培养法律学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以真正实现法学理论与实践的结合[3]。因此,一方面法律诊所可为那些承担不起高额诉讼费的公民提供免费法律帮助。另一方面,诊所法律教育通过为社会弱者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将法学教育与法律援助融合,这不仅是一种全新的法学实践教学模式,而且为法律援助提供了一个新的路径。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下,诊所法律教育目前已广泛应用于亚洲、欧洲和澳洲等很多国家的法学教育中,国外诊所法律教育对我国的法学实践教学同样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目前国内很多法学院校都开展了诊所法律教育。法律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既包括“训练守法精神”,也包括“扶植法治”。诊所法律教育在医学院校卫生法学课程中的尝试,对于那些将来走进医疗机构的学生来说意义重大。诊所法律教育所处置的案件具有真实性和不确定性,尤其是涉及卫生法的现实情境总是伴随着医疗救助的全过程,案件的复杂性、针对性、现实性较强,即便指导教师面对此情形有时也难以应付。因此,这对学生而言是一个极大的挑战。但从另一方面看,学生通过亲自案件、了解案件事实、调查取证和参与庭审,能够快速提高他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能力、独立办案能力和法律逻辑推演能力。另外,诊所法律教育也能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使其以法律专业服务人员的视角观察社会和思考社会,以医生的视角重新审视当前的医患关系。卫生法与社会、医患权益与社会公正、卫生法与医药卫生事业等新的课程教学内容都体现了诊所法律教育的价值趋向,这将有利于培养人格健全的、具备丰富法律专业知识的医学人才。

3诊所法律教育在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中的应用

3.1诊所法律教育与卫生法学的人才培养目标相契合

卫生法学的人才培养目标是着眼于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即培养具有医法交叉知识,擅长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律服务人才。这一培养目标的实现不仅要依靠课堂理论讲授,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法律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培养一种法律职业技能和法律思维方式。因此,法律教育不是单纯的法律知识传授,而是一种法律职业训练。而传统的法律教育只注重理论层面的讲授,这种纸上谈兵的做法忽视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从诊所法律教育的基本要求来看,它对学生的职业能力训练具有极大地帮助,使学生有机会接触到真实案例,并以主体的身份去解决问题,全权负责整个案件,学生通过运用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对调查收集的证据进行独立的分析判断,使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司法文书写作能力等都得到了较大地提高。这既克服了案例教学法易被条文化的缺陷,也解决了模拟法庭虚拟化的难题。

3.2诊所法律教育的教学方式已日渐成熟

我国开始启动诊所法律教育始于2000年,当时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支持下,北京大学等7所高校开设了诊所法律教育课程,2002年中山大学、四川大学等4所高校陆续开设了该课程。2002年7月28日,上述11所高校共同成立了“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该会目的在于与国内外实施诊所法律教育的院校加强合作交流。截止到2013年7月18日,全国640多所法学院中已有163所加入了该专业委员会。目前,国内著名的法学院几乎都开设了诊所法律教育课程,并在不同院校中开设了各具特色、有所偏重的专业性法律诊所,例如:诉讼法律诊所、弱者权利保护法律诊所、妇女权益保护法律诊所、民事法律诊所、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律诊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诊所、公民权利保护法律诊所、刑事法律诊所、环境法律诊所、公益法律诊所、社区法律诊所等。这些富有成效的法律诊所可作为卫生法学课程的实践教学场所。

3.3诊所法律教育能更好地确保实践教学的效果

卫生法学是一门具有鲜明特色的新兴医法交叉学科,目前卫生法学教学工作大多由更易获取医疗卫生资源的医学院校承担。由于医学院校向来注重医学生的见习和专业实习工作,而医学院校对实践教学的重视和支持又是开展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基石。然而,鉴于卫生法学课程在医学院校中的办学地位,现阶段医学院校对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支持力度不够,而诊所法律教育实际上是借鉴了医学实践教学的模式,这更易为医学院校所理解和认同。同时,也有利于形成一套独特的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模式。

4提高诊所法律教育实践教学质量的建议

4.1加强卫生法律诊所基地建设

医院学校,一方面可以积极申请参加“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暨中国卫生法法律诊所专业委员会”,进而以会员的身份接受该专业委员会的指导,以加强与其他医学院校的合作与交流。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医学院校教学医院丰富的资源,加强与教学医院医务科等医患服务机构的合作,建立有特色的卫生法律诊所,这样既保证了医疗纠纷案件的来源,又能发挥卫生法学的学科优势,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卫生法律诊所在实施教学功能的同时,还具有一定的社会服务功能,因而就其设置模式来看,它可以是附设在校内的内置式,也可以是附设于校外的外置式。内置式可考虑将卫生法律诊所设在模拟法庭,使其起到律师事务所的作用,学生可以在教师的指导下利用模拟法庭会见当事人,提供卫生法律咨询,司法文书等。当学生积累起丰富的办案经验时,还可以代为调查取证和参加庭审,学生承办的案件数量应以1-2件为宜。外置式可考虑加强与一些社会组织的联系与合作,比如当地卫生局、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法院、社区基层组织、检察院等,将卫生法律诊所附设于上述机构中,以便共同构建卫生法律诊所。

4.2开设卫生法律诊所教育课程

鉴于卫生法律诊所教育实施的现状,医学院校应当增设卫生法律诊所教育课程,明确其课程性质、授课学时、课程学分、开课对象等。可考虑将该课程设置为限定选修课,具体学时可参照各医学院校的教学计划而定。在课程时间安排方面,该课程可以考虑在大三年级的学生中开设。这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受师资力量和教学成本所限,不能在所有学生中启用诊所法律教育;二是,该课程只有在学生完成了法律和医学基础知识的学习,并基本掌握了医疗卫生法的相关知识,才能真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另外,在课程内容设置方面,应涵盖卫生法律诊所教育的目的与意义、卫生法律诊所教育的基本方法、会见当事人的基本流程、律师职业的基本技巧与策略、提供卫生法律咨询的技巧、司法文书的写作、案件前的准备工作、谈判的策略、民事案件的策划方案等内容。在考核方式上,应重点对学生的综合办案能力进行考核,不宜采用传统且机械的纸质笔试结业考试,应当探索出一套科学的、富有人性化的、灵活多变的考核方式。

4.3多途径解决经费问题

诊所法律教育的开展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长期以来,卫生法学的教学经费问题是制约诊所法律教育发展的最大障碍。鉴于诊所法律教育需要较高投入和卫生法学课程在医学院校办学规模较小的现实情况,医学院校应为诊所法律教育多途径的筹集经费。一方面可积极寻求同类型院校联合办学,以降低办学成本;另一方面要积极寻求社会组织的支持,如与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卫生行政部门、附属医疗机构、妇联、法律援助中心、工会、消费者权益保障协会等建立联系,通过学生的案件工作,既可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在基层地区的开展,又能在锻炼学生办案能力的同时,获取一定的工作报酬。

4.4加强卫生法学专业教师队伍的建设力度

目前,在卫生法学课程的师资队伍中,相当一部分教师只具备了法学背景或医学背景,具有医法交叉知识背景的教师较少,甚至有些专业教师还没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缺乏处理医疗卫生纠纷案件的经验,这些因素都制约着诊所法律教育在医学院校的开展。对此,一方面要积极鼓励教师通过各种方式外出深造,加深对医法交叉知识的学习,激励教师在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基础上,通过外出兼职,提高其实践能力,使其成为教学和实践的双师型教师。另一方面可以采取外聘的方式,邀请一些资深的卫生法学专家、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对学生进行指导,让学生更多地了解社会,掌握法律流程运作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