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煤矿安全生产法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一、榆林市煤矿安全生产现状
2016年12月据安全监管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对陕西省进行暗查暗访。其中,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大梁湾煤矿:建设项目未取得合法手续(项目还未核准)违法组织建设、生产。且该矿没有驻矿安全监管员,有关部门也未采取限电措施,该矿生产煤炭还能够正常进入市场销售。榆林市神木县瑶镇乡黄土庙煤矿:入井人员登记管理混乱,实际入井人数与人员定位、入井登记记录完全不符;通风系统、安全监控系统不完善,瓦斯管理混乱;开采容易自燃煤层,未编制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未确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主运输设备保护装置不全。榆林市神木县恒瑞源煤炭有限公司:安全监控系统和人员位置监测系统都不能正常运行;在未开启主要通风机的情况下,矿方安排人员入井排水作业。另据陕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榆林监察分局网站消息:2012年以来,榆林市榆阳区,横山县、府谷县、神木县等地乡镇煤矿,小煤矿多次发生顶板事故、瓦斯爆炸事故、机电事故、溜灰管坠落事故、运输事故、井下窒息事故等,导致死伤数人。通过以上监察结果不难发现,榆林市作为名副其实的煤炭大户,却存在不少的安全隐患,尤其是占榆林市煤矿总数90%左右的乡镇煤矿更是隐患重重,时刻威胁着矿工的生命安全。
二、煤矿安全事故原因分析
(一)安全文化缺失
虽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标语随处可见,但我国民众安全文化意识却相对淡漠,安全生产只是流于形式,并未真正形成安全生产价值观和管理理念。榆林市乡镇煤矿大多实行承包制或合伙经营形式,承包多以外来者居多,而合伙经营多是本地农民,由于受文化教育及高额利润的影响,面对安全和利益的权衡,往往是利益至上,安全生产观念淡薄。另外煤矿行业危险性大,劳动强度高,因此大多数矿工都是农民工,普遍文化素质较低,处于安全无知状态,而煤矿企业又因缺乏对安全生产的理性认识和利益至上的观念影响,不进行或只进行形式化的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从而为煤矿事故的频发埋下隐患。
(二)市场准入制度失守
虽然我国在煤炭市场准入制度方面已经有相关的规定,如营业执照,采矿权许可证等,但针对数量众多的乡镇煤矿,却面临市场准入制度的集体失守。究其原因,一方面煤炭资源稀缺,市场供不应求,榆林本地及一些外来的投资者都看好煤炭行业的前景,因此当地小煤矿、乡镇煤矿层出不穷。另一方面,煤炭行业是榆林经济发展的支柱型产业,为了税收的增加,经济的发展,以及部分行政人员,官煤勾结,往往本末倒置,实践中煤炭行业准入门槛很低,很多注册资本不足,不具备采矿条件,安全生产未达标的小煤矿在无证或证照不全的情况下纷纷获得采矿权,并投入生产。
(三)安全监管落实不到位
从当地煤矿安全事故调查的情况来看,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的失职,监管不到位是矿难事故的主要原因。煤矿利润相当高,因此一些煤矿经营者为了获得超额利润,往往通过各种形式拉拢腐化行政监管人员,金钱贿赂,股份分红,结成稳固的利益共同体,使得行政监管形同虚设。面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放任自流,对于一些本该停产停业,关闭整顿的乡镇煤矿视而不见,甚至包庇纵容,帮助其欺上瞒下,开脱罪责,直到隐瞒不住才上报。此外安全监察工作缺乏细节,监察范围过窄,监察人员数量及素质过低,导致监察流于形式,走过场,安全隐患比比皆是,转包分包情况严重,危险重重。
(四)安全投入不足
且超能力生产乡镇煤矿经营者和管理者急功近利,采用陈旧的、不合格的、落后的安全设备和开采技术,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为了追求高额经济利润,出现大量超能力生产问题,盲目扩大规模,导致井下超员现象十分严重,诱发了大面积的冒顶等煤矿安全事故,置矿工的生命安全于不顾。
三、煤矿安全生产可持续发展对策
(一)树立安全文化理念
安全生产应当以人为本,然而我国安全生产文化教育相对落后,缺乏安全生产观念,对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对生命权和人权的尊重和重视不够。尤其是针对煤炭行业,从企业文化,到领导阶层的管理理念,再到广大矿工的安全意识都很淡薄。因此,树立安全理念,推广安全生产文化,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就成为推动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可持续发展的原动力。所以针对榆林市煤矿行业普遍存在的煤矿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匮乏的现象,应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首先,推行强制性安全培训,设立独立的、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对煤矿投资者、管理者、一线矿工、新员工分别进行培训。设立不同的培训内容、时间、考核标准,考核合格后方能投入作业。其次,构建良好的安全生产交流机制。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宣传,使煤矿管理者形成安全观、预防观、责任观,尊重生命,尊重矿工,积极听取一线工人的安全反馈,使广大矿工形成主人翁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重视生产细节,积极参与煤矿管理,及时发现隐患,联合治理隐患。从而在企业内部形成安全生产的有效交流机制和良性循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实现煤炭产业的升级
我国煤炭法规定,煤炭行业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其中,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必备条件。采矿许可证是采矿权人开采矿产资源的法律凭证,是由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环境保护和矿山安全生产要求等,授予采矿权申请人开采矿产资源的许可证明。采矿许可证不得买卖、涂改、转借他人。煤矿管理部门根据安全生产投入情况、从业人员培训情况等负责颁布和管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营业执照的颁发。煤炭行业建设周期长,投入巨大,属高危行业,存在顶板、冒顶、瓦斯、透水等风险,具有极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危险性。因此只有不断提高市场准入制度,才能从源头控制安全隐患,保障安全生产。一方面,针对煤炭行业应提高最低注册资本金额,组织专家组对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等达标系统进行论证,严格控制煤炭经营资格。将不具备经营资格和承担能力的法人和自然人排除在市场之外,加大淘汰小煤矿等不合格煤炭企业的力度,提高准入门槛。另一方面,建立高效优化的产业结构,实现煤炭产业的升级。实行煤炭资源的整合,针对榆林市乡镇煤矿、黑煤矿泛滥的局面,通过关闭黑煤矿,鼓励大中型国有煤矿以收购、兼并、托管和控股的方式整合小煤矿,促进大中型煤矿的产业化发展,从而带动小煤矿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煤炭行业准入制度的提高有利于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素质,实现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三)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从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布的数据来看,煤炭行业监管制度的疏漏是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因此,建立独立、完善的安全监管体制,真正落实安全监察制度,提高安全监察水平就成为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的关键环节。首先,建立独立的煤矿安全监察垂直管理体制。由于煤矿行业的特殊性和高危性,国家应加大对煤炭行业的监管力度,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全国范围内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并根据行政区划下设省、市、县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在煤矿企业设立专门的煤矿安全监察办公室。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独立于所在的省、市、县政府及煤矿企业,实行独立的财政体系和人事任免制度,垂直管理和领导,与地方政府和企业无任何从属关系。再辅之以定期的异地轮岗人事制度,从而保证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独立性,防止监察人员与当地煤矿企业,政府形成利益结盟,彻底杜绝,权利寻租。其次,提高监察人员的条件和配备。安全监察关系生命安全,来不得半点马虎。因此一名合格的安全监察人员必须具备过硬的安全技术,扎实的法律基础,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井上、井下安全监察执法能力。正如前文所提到的,由专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煤矿监察人员进行培训辅导,只有安全监察资格考试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此后,安全监察机构及监察人员也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机构的继续教育培训和考核,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类安全生产指标和技术等,每次培训完毕后安排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调整工作岗位或实行淘汰制,从而保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能力。另外,目前在煤矿安全监察领域普遍存在的问题即监管力量薄弱,监管人员配备不足。针对该问题可通过扩大招聘监察人员,壮大监管队伍,保证企业,煤矿监察办公室达到相应规模的监察人员,将监察工作落到实处。最后,细化监察内容,落实检查责任。安全生产无小事,监管人员更应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煤矿安全监察办公室应保证每周监察一到两次,县级以上监察机构做到每月监察一到两次,并进行不定时突击监察和巡回监察,保证安全监察的常态化和突击制。检查范围包括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如无序性开采,生产设备,技术不达标问题;违法违规作业情况,如超能力生产,井下超定员生产问题;安全隐患排查,如顶板、冒顶、透水、瓦斯、通风等;矿主及矿工任职资格,定期培训考核问题等。一旦发现问题,从厂矿领导到班组负责人,到一线矿工,根据各自的安全责任范围,迅速确定责任主体,追究其法律责任。结合安全监察结果强化责任追究制度,能够迅速有效的解决煤矿管理工作中的粗放式管理和执行力弱化问题,从而使得煤矿企业的安全监管水平稳步提高。
作者:李婉秋 单位:榆林学院
中图分类号:G7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06-0272-01
随着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煤矿的需求量越来越大,而煤矿开采作业必须要在保证职工安全的基础上开展,进而实现对煤矿质量和煤矿生产安全的同步提高,以确保煤矿生产所创造出的经济效益,为社会的稳定发展提供保障。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煤矿开采是一个风险性极高的工作,对工作人员的专业性要求较高,且需要他们具备一定的危机处理意识。加强法制力对煤矿生产安全的约束力,对于煤矿开采作业的高效开展十分有利,能够有效降低井下作业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为职工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
1 影煤矿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开展的不利因素
1.1 缺乏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正确认识
就当前煤矿生产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现状来看,大多数煤矿企业对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的开展都呈现出一种形式化的发展趋势。由于职工缺乏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正确认识,从而无法从根本上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极大地降低了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开展的有效性。比如说,一些企业在开展井下作业之前,只是对员工进行简单的技能培训,而忽视了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甚至有一些煤矿企业为了能够获得更多的效益,而对国家的相关法律置若罔闻,擅自降低监管标准,为煤矿开采工作留下安全隐患。因此,必须要注重对煤矿企业高层人员以及井下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
1.2 职责划分不明确
职责划分不明确,是造成煤矿安全管理工作无法有效开展的一个主要原因。除了自然因素对煤矿生产安全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外,人为因素对煤矿生产安全所造成的威胁也不容小觑。对于煤矿开采作业而言,由于受到工作内容和工作环境的影响,工作人员在长期工作后会十分容易产生懈怠心理,进而产生对工友的依赖心理,降低对自身操作规范性的要求,最终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通常来说,一旦在煤矿开采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无论是对煤矿企业的经济效益来说,还是对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而言,其损失与伤害都是不可估计的。因此,必须要重视对企业职工生产责任的划分,使企业职工认识到安全生产的必要性。人为因素引发煤矿安全事故分析图(如图1所示)。
2 实现煤矿企业职工安全教育法制化的有效措施
2.1 重视法律制度在煤矿安全管理中的应用
要想实现对煤矿企业职工安全教育的法制化管理,必须要做的就是树立煤矿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法规重要性的正确认识。首先,政府应加大对当地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相关工作的开展,加大对煤矿企业职工安全教育的力度;其次,企业应密切配合政府对煤矿生产安全的管理,为相关政策的宣传提供途径。政府必须要正确认识到自身在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中所应承担的责任,在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煤矿生产安全管理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当地煤矿开采的实际情况,制定更加详细、准确的煤矿生产安全管理制度,促进法律制度在煤矿生产安全中的应用。通过这种方式,能够逐渐强化煤矿企业管理者对煤矿安全管理法律化的认识,树立企业职工对煤矿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充分调动企业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为法律制度在煤矿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高效应用提供保障。除此以外,通过对煤矿企业职工安全教育的法律化管理,能够加大对企业职工行为的约束力,使井下开采作业更加规范化,为煤矿生产安全性的提高奠定基础。
2.2 建立完善的煤矿质量安全管理法规
完善煤矿生产安全管理体系,对于煤矿开采作业的有序开展十分有益。为了保障煤矿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工作的高效开展,不仅需要建立一套自国家到地方的煤矿生产管理标准,而且需要建立严格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自查机制,从而实现对我国煤矿生产安全水平的全面提高。就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机制的建立而言,可以先成立一支专门的生产安全监察小组,负责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统筹把控,然后建立一套完善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以保证各生产流程的规范化,最后还应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档案,定期对各类抽查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汇总、分析。通过这种方式,能够强化煤矿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大法律制度对职工行为的约束力,保证煤矿生产安全。
2.3 实现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透明化
随着我国科技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通信技术得到进一步发展,极大地提升了信息传递速度。煤矿企业的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就可以适当地借助一些新型媒体来开展,最大程度发挥出社会监督在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企业职工不仅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者,更是煤矿生产管理工作的监督者。所以说,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透明度,鼓励企业职工参与到工作开展的监督中,已经成为当前煤矿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3 总结
总的来说,实现对煤矿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工作的法律化管理,不仅能够充分调动企业职工的工作能动性,而且能够有效提高职工的专业素质水平,对于良好企业形象的树立十分有益,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煤矿业发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参考文献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煤矿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环境,保持安全发展的良好势头,是煤矿工会组织的重要工作内容。
1.煤矿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面临的新形势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其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工会具有特别重要的积极作用。《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这是国家法律对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本定位。煤矿必须重视工会在安全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吸收工会参与管理,自觉接受工会的监督,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我国是世界第一产煤大国,煤炭生产量和消费量均占世界的50%左右。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在一次能源的生产和消费中比重均超过70%。“十二五”及今后较长时期是我国调整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面对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煤炭工业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党的十提出,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未来我国经济增长仍将保持一定增速。作为我国的主要基础能源,煤炭需求总量还将适度增加,煤炭工业发展仍然具较大的发展空间。但同时,我国人均煤炭资源占有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50%,保障能力不足,结构调整与转型发展任务艰巨,生态环境约束不断强化,科技创新能力亟需增强,发展不平衡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制约着煤炭工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在安全生产方面,煤矿的安全基础仍然较薄弱,煤矿自然条件差,技术装备水平参差不齐,管理人员意识不强,从业人员素质偏低,产业集中度不高,等等,这些都是煤矿安全的现实问题,可以说煤矿的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任务繁重。
2.煤矿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主要职能
煤矿工会在安全工作中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最核心的是依法维护职工的“安全生产权”,就是“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这也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所要求的。煤矿工会作为职工依赖的维权组织,要善于应用科学的方式方法,切实保障职工权利。
《安全生产法》赋予工会在参与安全管理和监督时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权利。一是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二是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三是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建议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做出处理。四是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求有关人员责任。作为煤矿工会要紧紧围绕以上法律赋予的四项权利,履行职权,“定好位、站好岗”依法维权不“越权”,做到“教育职工,监督企业,认真履责”,为保障矿工安全和煤矿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主要有五项。一是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权利。二是有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三是有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四是在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五是受到事故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有权依照民事法律获得赔偿。为落实和维护好这些权利,煤矿工会要从以下三方面入手,首先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权”,让煤矿广大员工了解这些权利,对于想侵犯职工权利者有一种法律约束,对于职工是提高自我维权保护意识。其次要加强监督,工会要利用煤矿各种民主管理手段及早发现侵权行为,及时保护,妥善处理解决。第三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利用特色工作,保障职工正当行使各项权利。例如:煤矿工会组织设立基层劳动保护监督员,建立内部群众监督反应工作机制,公开监督电话、信箱等。
3.煤矿工会在促进安全生产中的主要举措
3.1科学确立抓好劳动保护的工作格局
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高度,充分认识工会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科学发展首先要安全发展,以人为本首先要以人的生命为本,切实维护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煤矿行政责无旁贷,工会组织义不容辞。为此,我们必须主动摆正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全局中的地位,充分发挥自己的组织优势和独特作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要积极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确立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首要地位。职工的生命健康权益是职工最基本的、也是最宝贵的权益。工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首先必须维护好职工的生命健康权益。为此,我们必须把维护职工的生命健康权作为首要任务,倾全力抓好。
3.2做好思想观念上的说服教育
思想观念是行为的先导,只有解决了思想上麻痹大意、无知无畏的根源问题,才能有效的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法律是国家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不能侵犯的。国家乃至煤矿制定的安全规定其实是对每个人“健康和生命”的守护。我们都要提高对这些制度和规定的深刻认识,强化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学习安全知识的主动性,知法、守法,自我维护。
我们要把安全法制、安全知识和安全文化等内容都融入到工会开展的各种各样、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中。从关心职工的角度去加强安全教育,变行政式的强制管理为关爱式的温馨提示,把领导的监督检查转化为矿工自我安全需求,使大家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认识转变,切实解决提高职工安全素质的首要认识问题。在实践过程中,煤矿工会实行的班组安全会,一月一训、每日一题,张贴安全生产宣传画、宣传标语及标志,安全宣誓、签名,“在岗一分钟,安全60秒”,安全文化知识竞赛或演讲等安全教育活动,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贴近实际,具有富教于乐、切实有效的特点和优势,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中图分类号:TD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4)03-0053-01
一、煤矿的基本情况
本市现有地方煤矿237处,在三县(市)六区均有分布。按生产规模划分:年产30万吨的2处,占0.8%;年产15―30吨的13处,占5.5%;9―15万吨的43处,占18.1%;6―9万吨的80处,占33.8%;6万吨以下的99处,占41.8%。年生产能力1560万吨。按地质灾害情况划分:正常矿井205处,占86.5%;高沼矿井10处,占4.2%;水患矿井22处,占9.3%。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发展规划的问题。目前,没有制定地方煤矿发展长远规划,政策缺少连续性,发展缺少周期性,在复产验收、资源整合、产能提升等问题上,政策变化突然性较强,没有具体的时间节点,很多矿井按当时标准投入巨资,甚至负债进行标准化建设、改造升级、整治整合,但是刚刚达到生产要求,现行政策又发生变化,致使有的煤矿没有生产,就又要继续追加投资,实施升级,甚至有的煤矿直接被列入关闭之列,引发矛盾。
2.整治整合、手续办理的问题。国有井田范围地方煤矿在整治整合和扩储中,因国有煤炭集团公司不出具书面意见,致使井田范围地方煤矿无法进行整治整合。目前对关闭矿井没有规范性的意见,关闭标准、回收回撤时间和补偿标准等均不统一。由于扩储审批权限集中在省相关部门,因人员少、审核量大,无法及时对煤矿拟扩储煤炭储量审核,致使审批周期长,影响资源整治整合工作。
煤矿开工整改、生产审批手续繁琐复杂,反复审批,环节多,程序重复,制约了煤矿的开工整改和生产进度。
3.资金投入、技术人才的问题。近年来,随着煤矿安全标准不断提高,地方煤矿在质量标准化建设和“六大系统”建设上投资巨大,仅2012年粗算平均每个矿井投入在1500万元以上,导致煤矿发展“贫血”,负债经营。每逢重大活动、节日的阶段性停产,导致煤矿生产周期短,2012年煤矿仅开工生产不到半年,产量低、收入少,煤矿资金严重不足,出现资金紧张、经营困难局面。
随着“六大系统”建设不断完善,矿井安全装备设施不断更新,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生产工艺不断提升,现煤矿从业人员的素质满足不了当前安全生产的需要,尤其专业人员匮乏, 受客观影响,有证的不能管理,能管理的无证,煤矿长期停产,熟练工种大量流失。
4.财政收入、社会稳定问题。煤炭产业是本市支柱产业,特别是其中的三个县区,财政收入70%左右来源于煤矿产业链。煤矿产业长期停产,直接导致县区公共财政收入锐减。2013年第一季度三个县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同比减少17.5%、33.5%、47.4%。
本市依靠地方煤矿就业生活的人员众多,按照平均每处煤矿安排170人算,如开工180处矿井,可安排从业人员3万余人,加上煤炭洗选、销售、深加工从业人员,煤炭产业的从业人员在5万人以上,由于煤矿长时间不能开工生产,是这些人员暂时失去生活收入来源,给社会治安稳定带来极大压力,也制约了区域经济的发展。
5.煤矿企业存在的问题。部分地方煤矿所利用的资源,地质条件复杂,勘探程度低储量小的块段,难以形成规模开采、实现正规生产,投入产出比例小,技术装备难以跟上,存在先天不足。在生产中千变万化,突变情况时有发生。规模小,底子薄,又没有规范的资金积累制度,抗排风险的能力有限。日常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的工作量十分繁重,企业尚不具备相应的能力,潜在的隐患严重。
三、对策和建议
1.根据〔2013〕104号文件精神,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长远规划,推进地方煤矿有序发展,在充分调研论证、了解情况基础上,科学制定总体规划,有序发展煤矿及相关产业链条,促进煤炭产业可持续发展,在具体制定过程中要遵循以下原则:1)实事求是的原则。2)统筹兼顾的原则。3)标本兼顾的原则。4)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2.明确政策标准,推进地方煤矿和谐发展。尽快明确关停的相关政策,使执行标准和要求清晰、连续,以便基层在指导推进中有据可依、有的放矢。引导煤炭企业加强市场供需分析,优化生产布局,科学确定采掘关系,依法有序组织生产,严禁私采乱挖和超层越界开采;加强煤矿补充地质勘探和资源储备,摸清老矿区资源储量,延长矿区服务年限。
3.提高办事效率,推进地方煤矿快速发展。简化程序、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效率、优化环境,按照规定时限办结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为发展赢得时间。做到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全面简化审批程序、适当下发监管权限。
4.拓宽融资渠道,推进地方煤矿良性发展。发展煤矿金融,广泛畅通煤炭产业融资渠道,发挥金融造血功能,构建支撑煤炭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金融后盾。加大金融机构支持力的度、加大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力度。坚决取缔各种乱收费,切实减轻煤炭企业负担。煤矿是连续作业的行业,应尽量减少认为的或指令性的停产。
5.强化素质建设,推进地方煤矿科学发展。坚持自我提升与外来相结合,求实效,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实现科学管理、规范运作。具体做到注重队伍稳定、注重教育培训、注重人才引进。切实解决煤炭行业从业人员匮乏和接续问题。
6.因地制宜、因矿制宜。结合每个矿井的实情进行分类,对有发展前景的、管理水平高的、有后备资金投入的矿井给予政策性的扶持;重点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有效整合资源,鼓励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以大型企业为主体,在大型煤炭基地内有序建设大型现代化煤矿,促进煤炭集约化生产;对资源枯竭、无力扩储的矿井制定关闭整治整合规划,实施分明、分批关闭整合,允许资源枯竭矿井进行回收,直至资源枯竭,使其自然消亡,避免不必要的经济补偿。加强企业内部精细化管理,合理控制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内控管理和安全生产水平,增加企业效益。保持矿区和谐稳定与煤矿安全运转。
参考文献
[1]王观昌.《现代煤矿安全管理》.[M]北京:煤炭出版社,2010.9.
安全是人类生存与发展活动中永恒不变的主题,也是当今乃至未来人类社会重点关注的主要问题之一,对于煤矿之一高危行业,安全更是一项刻不容缓亟待解决的话题。“无危则安,无缺则全”这是传统意义上的安全理念,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安全也有了更多新的解释和不同角度的更全面的认识。
在企业管理体系中,分割出多个具有某种特定功能的子系统,安全管理就是其中之一。安全管理的目的就是通过管理的手段实现控制事故、消除隐患、减少损失的目的,使得整个企业达到最佳的安全水平,也为整个企业的员工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事故控制可以说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一个核心内容,控制事故的一种手段就是事故预防,通过经验总结出各类事故发生前的各种可能的现象,以最大限度的投入防止事故的发生,即通过管理和技术手段相结合消除事故隐患控制不安全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安全这也是“预防为主”的本质所在。事故的发生,必然要有经济损失,对于企业的发展,这种打击往往是沉重的,所以说,保证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合理的安排安全管理工作是至关重要的。
针对我国煤炭行业的现状,及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发展情况,提出了几点建议:
①要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是首要任务。在生产工作中,根据不同生产部门的工作性质和内容,制定出与之对应的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针对六大系统中的重点环节及部位给予更多的重视,提出更加确切详细的操作办法譬如要做好矿井通风、顶板防护、提升运输、瓦斯防治、入井人员防护用品等多项措施,以确保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及自身防护的安全。要实行安全例会制度和隐患排查制度,严格实行控制指标制度,杜绝各种超标现象。对于工作不到位的现象要给予批评或惩罚,完成工作好的要给予奖励。各大系统制定出相应的安全评价标准,定期对系统进行评价,排除隐患。每月根据煤矿自身的生产条件制定合理的工作目标,促进煤矿加大安全投入,彻底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不断的夯实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
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对于事故的控制,除了要积极的预防,还有同样重要的一点就是事故的应急措施。因为受技术水平、经济条件等方面的限制,有些事故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所以事故发生后通过及时的抢救、疏散、抑制等手段,控制事故的蔓延,把事故的损失减少到最小是控制事故的第二种手段,同时也是安全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即针对不同的事故类型制定出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事故发生后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购买各类财产、工伤、责任等保险,以保险补偿的方式,保证企业的经济平衡和在发生事故后恢复生产的基本能力,从而促进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③强化基层干部的责任心教育,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干部的责任心教育,严肃整治只讲效益不讲安全的老作风、坏习气,要使安全工作责任意识到位,加强领导干部遵章指挥的意识,杜绝凭个人经验随意指挥调度,不认真熟悉管理制度、忽视规程措施,给员工错误的指导。强化现场验收标准,要求干部严格按照要求对现场作业进行把关,不能因为个别人、个别现场松懈验收标准马虎了事,只有把住现场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关键部位,才能保证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重视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要定期的对员工进行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事故案例教育以及安全生产技术法规教育等等,使得员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做到执法、懂法、守法。对员工进行安全责任感教育,使其正确认识自己在整个企业中的作用,充分的发挥自身的作用,保证能够不伤害自己的同时在其他人受到伤害时给予及时的救助,能够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不仅是对企业的负责对社会负责、更是对自己及家人的负责。加强员工对于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从根本上提高员工整体素质,使其能够更加熟练的展开自己的工作,并熟知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从而严格的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尽量的减少可能造成的伤害,减少对于企业及自身的各项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也提高了安全管理的层次。
总之,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势在必行,不仅要从制度上、还要从基层管理上,保证管理的全面化、规范化及精细化,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煤矿企业生产的安全,同时也能保证煤矿的工作人员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能够更好地投入自己的本职工作中,创造出更多的利润。
参考文献:
[1]吴穹,许开立.安全管理学[M].煤炭工业出版社,2002.2.
2)煤矿企业井下的安全生产技术较为落后,信息的使用规模和覆盖范围小。煤矿企业的产业化水平有限,尤其表现在井下的煤尘监控方面。此外传感器的技术也有待提高,目前运用于各个煤矿企业的多种传感器都存在使用寿命短、产品质量不过关、灵敏度较低的问题,与国际化水平还存在一定距离。
3)在目前的煤矿企业中,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使用的软件和硬件在研发和后期的维修保障上都难以达到要求。不但缺乏适合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的配套软件、硬件、电子专用设备等还很难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需要和技术达到同步升级。
4)很多煤矿企业在安全生产信息化的建设与未来长远规划上没有一个清晰准确的方向。高水平的信息化复合型人才的缺失也是煤炭企业存在的一个显著问题。
2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化方面的方案
1)通过多次开设关于安全教育方面的报告会,提升企业管理层对安全生产信息化技术的认识程度,使企业全体工作人员能够充分重视安全生产信息技术。同时在此基础上对相关的设备投入一定量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建立适合自身企业运行且合理有效、科学完善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
2)煤炭企业应加大对相关设备的技术投入,提升井下安全生产技术以及煤炭企业的产业化水平,加大信息化的使用规模以及扩大整个企业的覆盖范围。有效提高传感器的技术水平,可以通过借鉴国外的一些先进经验和技术水平,增强使用寿命、提高产品质量和灵敏度。
3)我国煤矿企业应该聘用一定数量的专家专门用于研发安全生产信息化的软硬件与电子设备。还可以引进国外技术成熟的先进设备,使得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系统的软硬件与配套设施能够满足企业的生产需要和技术升级。
4)制定一个科学合理并清晰准确适合自身企业的长效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拥有明确的目标才会更快地达到预期效果。此外,复合型信息化管理人才也是煤炭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必备因素,他们的参与和管理能够提升企业的整体运作水平,从而达到安全的最大程度化。这种人才可以从外界高薪聘请,企业也可以自己培养,选出一部分技术型人才出国培训学习,从而使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与国际接轨,达到一定的较高水平。
3未来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化方向
软件投入占信息化总投入的比例将逐渐升高。现阶段,我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但相较于发达国家仍有一段距离。我国在近年来的煤炭行业信息化中硬件投入较大,这主要是由于一些中小煤矿仍然处于基础建设和系统建设的初级阶段,此外基于矿井下特殊环境的影响,硬件的使用时间较短,需要不断地更新。通过借鉴我国其他信息化水平较高的行业和国外的一些经验,接下来,软件及服务站IT投资的比例将会呈现较快增长。不难得出我国煤炭行业信息化水平今后软件投入占信息化总投入比例会逐渐升高的结论。一体化平台的应用将逐渐成为煤炭行业信息化发展的大趋势。伴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迅猛发展,信息化技术发展也被提出更高标准的要求。信息化与工业化正史无前例的深度融合,达到一种相辅相成的状态。煤炭行业因井下恶劣的生产环境及复杂的地质构造的存在显得有些特殊,所以安全与生产技术管理就显得非常重要。我国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信息化正在由单一系统的应用向系统整合与业务协同方向发生转变。煤矿地理信息系统是安全生产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将井下的空间地理信息与传统MIS、煤矿井下重大危险源预测预警集成系统、煤矿综合自动化系统进行完美结合,实现信息共享的同时为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及管理决策提供了一个集成化、一体化的平台。建设高科技煤矿是煤炭企业发展的长期战略。想要提高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就要在信息化和自动化上面多投入。按照自动化和信息化在企业中的应用程度可以将煤矿信息化建设过程分为数字煤矿、智慧煤矿及无人(少人)煤矿三个阶段。数字煤矿是现有信息技术的升级,决策支持功能相对较少,人为参与度较高,工作主体仍然是人。智慧煤矿是在数字煤矿的基础上加入遥感技术、物联网技术和云计算技术等。可以分为物联化、互联化和智能化三个关键部分。物联化负责全面的感知;互联化指全面、无障碍的互联互通;智能化是煤炭企业安全生产过程和状态的智能分析。无人或少人煤矿是高科技采矿的最高形式,现在还没有形成,它的出现将使采矿作业的人身事故发生率降为零。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有效防范、减少事故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章生产行为,突出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秩序稳定好转,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
二、整治目标
(一)对全县所有矿山企业逐一进行排查摸底,逐一查清所有采矿点的基本情况,全面了解和掌握矿山企业开采现状和存在问题;
(二)依法界定合法和非法矿山生产企业,对合法矿山要依法维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对非法违法矿山要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和取缔;
(三)对已关停的非煤矿山,要落实关闭措施,吊销相关证照,确保关闭到位;
(四)依法界定合法和非法矿山建设企业,超期建设的要在办理延期手续后方可建;
(五)通过专项整治,实现全县境内无证非法生产“零控制”目标;使越界采矿、一证多口、非法转让采矿权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全面治理,违法案件得到有效查处;破坏矿山生态环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矿山布局不合理现状得到彻底改善;行政监管动态监测逐步到位;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明显好转。
三、整治重点
(一)无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和以采代探的;
(二)证照到期未办理延期手续或无视关停指令仍在采矿的;
(三)超出许可范围一证多口、多点、多套生产设备采矿的;
(四)超出批准矿界范围采矿的;
(五)非法转让、出租采矿权的;
(六)不按时足额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
(七)未依法签订矿山救护协议和参加工伤保险及足额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
(八)“三炸”物品购买、管理、使用不符合要求的;
(九)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但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十)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的;
(十一)未履行或落实矿山项目建设“三同时”审批手续的;
(十二)在建设期内从事违法生产活动和建设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从事非法建设的;
(十三)井下作业无机械通风设施或提升系统未经检测合格的;
(十四)无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十五)尾矿库无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使用的;
(十六)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事故应急预案未建立健全的;
(十七)劳动用工不规范、劳动防护用品配置不到位的;
(十八)对政府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不予配合的。
四、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从4月10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10日—4月25日)
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全县上下形成支持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氛围。
(二)排查摸底阶段(4月26日—5月5日)
1、对私挖滥采易发区、盲区、死角进行拉网式排查;
2、对全县已确定关停的19家矿山的关停情况进行摸排;
3、对具备开采条件的矿山生产现状进行逐矿、逐点摸排;
4、逐矿填写《非煤矿山企业专项整治调查摸底登记表》,逐一查清存在问题,拟定处理意见。
(三)依法处理阶段(5月6日—6月15日)
1、对无证私开的矿点,要立即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查封采矿设备,组织对非法采出的矿产资源量进行取证和认定,依法处置到位。
2、对确定关停的19家矿山企业,目前关停尚不彻底的,由所在地乡镇(场、区)政府(管委会)监督落实关停措施,督促关停到位,并报县政府相关部门验收。
3、对证照到期的矿山企业,相关部门一律下达《责令停止生产通知书》,企业在未办理有关证照延期手续前自行组织生产(经营)的,以无证生产(经营)论处。
4、对超越批准矿区范围从事生产的企业,要责令其立即退回到本矿界范围内,由有关监管部门明确四至,埋桩划界。对屡整屡犯、边整边犯的,吊销有关证照,列入关闭对象。
5、对未经发证机关批准,未依法办理采矿权转让审批手续私自转让采矿权的,未按照采矿权出租转让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行政罚款,情节严重的报请原发证机关吊销证照。
6、对非法购买、储存、使用“三炸”物品的矿山企业,公安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严厉查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7、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的,按照相应的处罚依据处罚到位。
8、对不按时足额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未依法签订矿山救护协议、参加工伤保险和足额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要责令其限期落实到位。
9、对违反劳动用工制度、非法雇用童工、劳动防护用品配置不到位、违反劳动纪律的企业,要按照法律程序严厉查处。
10、对停产(业)整顿的矿山企业,要立即停供并清收库存的“三炸”物品,强制性切断电源停止生产。
11、对新、改、扩建矿山建设项目未履行“三同时”审批手续或处于“三同时”建设期非法从事采矿活动的,要责令其停产,并依法处置到位。
12、对尾矿库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非法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
13、对非法违法采矿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违纪政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检查验收阶段(6月16日—6日30日)
对符合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复工验收制度,开工前由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地乡镇(场、区)政府(管委会)签字、县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报县政府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五、工作措施
煤矿开采作业是一个危险系数较高的行业。近年来,煤矿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虽然做了不少努力,但在实际生产中由于受各种利益的冲击,一些煤矿企业不按操作规程开采,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1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1)矿井基础设施不完善。随着煤矿机械化提升改造的不断深入,煤矿企业在进行机械化升级改造时,基础设施不配套,改造升级的采掘面、运输、通风、消防除尘、供电、安全监控、压风自救、通讯等系统设备未及时配套升级,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2)矿井技术人才缺乏,人员素质偏低,新老年龄差异大,出现断茬现象,造成煤矿技术人才严重缺乏。矿井开采人员大部分出生在上世纪60-70年代,文化及综合素质偏低。工作危险性大,加之不按规定对人员进行系统的专业培训,安全生产意识薄弱,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三违”现象时有发生。(3)煤矿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企业只求经济利益,把煤矿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抛之脑后,不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提取安全费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不及时,安全基础设施更换的不到位,严重影响了煤矿安全生产。(4)机电运输设备陈旧老化。由于近年来煤矿经济利润下滑,企业拿出一定资金进行机电设备的更新很困难。一些企业甚至只追求经济效益,不考虑隐患后果,部分设备得不到及时更换。加之粗糙的工艺设计零配件与设备不匹配。这些都会为煤炭企业整体装备埋下隐患。(5)我国煤矿大都属于井工开采,生产受到水灾、火灾、顶板、煤尘、瓦斯五大灾害的影响。①水灾。煤矿受水灾的威胁主要有四点:a)地表面水害。霉雨季节较为突出,洪水不能及时排泄,对井下有补给和淹井威胁;b)古空水害。矿井周边存在古井、古空,这些古井、古空往往又与地表水有一定的水力联系,接受地表水的补给,成为地下水体,造成水灾事故;c)相邻矿井水害。相邻矿井若存在超层越界开采,破坏了矿井间隔离煤柱,一旦矿井发生突水事故,可能威胁矿井;d)矿井钻孔封闭不严和断层煤层含水造成的水害。煤矿的钻孔封闭不良或封孔质量差,成为地表水或其他含水层水的导水通道,将地表水或含水层水引入井下形成水害。②火灾。火灾可分为外因火灾、内因火灾、地面火灾:外因火灾主要在生产过程中,如放炮作业、机械摩擦、电缆老化击穿等引起的火灾。内因火灾主要是易燃煤层自然发火引起的火灾,发生在工作面停采线内、两巷附近浮煤、工作面采空区、煤柱及掘进巷道高冒区等。地面火灾主要发生在化学用品存放地点、供电线路、电气设备设置区域等。③顶板。从近年来发生的顶板事故典型案例看,一些矿井采煤工作面煤层倾角大,在加强支护上考虑欠缺,未科学合理设计安装支护顶板,工作面初次放顶后,顶板岩石层有小断层隐伏。加之采煤工作面顶板岩性比较好,不易随时垮落,回采后采空区内悬顶面积过大,极易造成顶板事故。④煤尘。煤炭在采、掘、运各个工序生产过程中,放炮作业、落煤、扒装运输、转载点等都会产生大量煤尘。当遇到引爆火源时,就有可能引起煤尘爆炸或爆燃。⑤瓦斯。在回采工作面上(下)隅角、通风质量差的独头掘进工作面巷道、顶板冒落的空区内、低风速巷道的顶板附近和停风的盲巷等积存瓦斯,如遇引爆火源,便有可能发生瓦斯爆炸。巷道与老空区贯通处有大量瓦斯涌出时,如电气设备防暴性能不良、放炮不符合规定、机械摩擦等产生引爆火源,也可引爆瓦斯。
2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存在问题的改进方法
(1)进一步完善煤矿矿井基础设施建设。新设备下井安装前,要在地面进行组装试验,无问题时,才能下井安装,并与采煤设备相匹配。需升级改造的采掘面、运输系统、供电系统等应同时改造升级,实现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性能安全可靠、高效省力省时的现代化、机械化采煤作业。(2)加大对煤矿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对煤矿技术人才要有畅通绿色通道,积极吸纳更多高学历专业人才,充实到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去;对作业人员要设置一定条件,提高门槛,实行准入制度,严格标准招收煤矿矿工。提高他们的待遇,解决后顾之忧。严格人才流动机制,煤矿经营管理者和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科学合理安排矿井从业人员的年龄,逐步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和自身素质。(3)加大煤矿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露天矿吨煤5元的标准。(4)加大对机电运输设备投资力度,及时更换陈旧老化和不配套的机电运输设备,定期检验、校正,运输设备和升降设备严禁超载超员,按规定安装限速过卷和后备保护。各斜巷(井)提升必须设置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人力推车时,两车之间距离不小于10m,耙钩工、绞车司机等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规程操作。(5)加强水灾、火灾、煤尘、瓦斯等灾害的预防,是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必要方法。以防范各类事故为目标,建立完善高效的危险源预防机制。①水灾的预防:要配备足够能力的排水设备,适时组织排水演练。遇有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时,提前组织人员撤离,停止作业。进入采区和区段掘进要先探后掘,科学研判。加大对空井、古井、相邻矿井的勘测检查力度,防止积水突破隔离煤岩柱、防水设施或通过通道溃入矿井,造成危害。严防超层越界开采,破坏矿井间隔离煤柱。加强对矿井钻孔部位的密封密闭,防止地表水和含水层水流入井下。严防煤层与含水层对接,形成水患威胁。②火灾的预防:特殊季节、重点部位、易发火的煤层应制定防灭火措施,备足灭火器、砂包、注水设备等器材。防止因放炮作业、电气设备、电缆老化等引起火灾。加大对工作面停采线内、两巷附近浮煤、煤柱等区域的喷水力度,保持湿度。对化学用品存放地点、供电线路、电气设备设置区域定期进行隐患排查,防止各类火灾的发生。③顶板的预防。科学合理设计安装支护顶板,采掘工作面支架、规格、质量须符合要求,房顶、控顶距离要明确规定。回料时专人负责,实行严格敲帮问顶制度,坚持旬检查,月验收。放炮前后及时检查工作现场顶板变化情况。使用液压支柱的工作面,要使好铰接梁、防倒绳、拦矸网等,底板松软时,必须穿好铁鞋,做到二次补液。④煤尘的预防:执行煤层注水、湿式打眼、使用爆破喷雾、水炮泥、回风巷安装喷雾、坚持洒水灭尘等综合防尘措施。合理制定通风方式,压入式通风能够较快地清洗工作面空间;抽出式通风只有当风筒入风口距工作面不超过2m时,排尘效果才显著。杜绝引爆火源,是防止煤尘事故的可靠保证。⑤瓦斯的预防:禁止使用串联风、循环风、扩散风、老塘风等。矿井必须有完整、独立、合理、可靠的通风系统,各用风地点风速必须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井下放炮执行“一炮三检”。建立瓦斯监测系统,装备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实现地面中心站计算机监控。(6)若井下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除按前面所述各类灾害预防处理外,所有井下工作人员不得乱喊乱叫,乱跑乱窜,一定要保持冷静,头脑清醒,判明事故发生的地点和应行动的避灾路线,沿规定避灾路线尽快撤退。
2地质测量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
2.1提供及时的灾害预报
煤矿开采工作因为大多数是处于地下的工作,而且工序较为复杂,具有一定的危险性,难免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事件发生的原因有人为因素,也有自然环境因素,人为原因主要是在管理制度方面对于安全防范措施的考虑不周全,没有有效的应急预案;自然因素主要是由于矿区内地质构造有较大关系。要实现从地质方面对事故的有效控制,就必须加强地质测量的工作,从煤矿地质测量的功能性来说,对于矿井较深的地区的地质状况无法做到全面完整的测量,不能掌握详细的地下信息,仅仅凭借煤矿地质测量是不能对矿井下面的工作情况有综合把握的,但是测量工作可以对地下的水文情况有很好的把握,从这方面来说,可以很大程度上减少水患灾害的发生,而且在现代测量工具的不断改进下,对于地下的一些地质岩层构成特性、地层的松散状况以及煤质都有很好的把握,从而对可能引起的灾害起到很好的事前预防作用。
2.2保障日常生产安全
第一,煤矿的安全生产是进行开采工作的前提,而这一前提的有力保障就是地质测量工作的高效性,要把地质测量工作贯彻于整个开采工程中,从开采初期的方案设计到具体的施工,再到最后的出煤检测环节都不能忽视地质测量工作的重要性。煤矿企业要得到地质勘察人员对于地区地质测量的分析报告后根据实际开展方案设计和开采工作。第二,自然环境的把握。煤矿中对开采工作的安全生产制度的制定是在对地质基础和水文环境掌握的基础上完成的。通过物探、钻探以及巷探对地质构造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可以实现对煤矿的工作面、内岩层、构造变化等部分的明确的预测,从而实现对顶板的全面管理和矿区安全开采。另外,在对煤层的变质带范围、变质的程度方面地质测量工作也有很大的测定作用,尤其是在煤层的厚度的计算上,可以有较为精确的数据信息。
2.3为选矿、建矿提供有力支持
矿井的选址是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前提,而矿井的选址是一项综合复杂的工作,会涉及到一系列的工作,而地质测量是这些工作的基础,只有在地质测量的数据支持下,才可以对矿区内综合地质、水文状况有全面的把握,并以数据的形式展现出来,而且也只有在地质测量的工作支持下,才能确保煤矿的选址正确性和合理性,才可以实现煤矿企业综合经济效益的提升,如果煤矿的选址方面出现问题,不仅会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带来影响,而且还会对煤矿开采人员的人身安全形成极大的威胁,因此,地质测量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
3提高煤矿地质测量工作的建议
3.1提高测量人员的技术素质
煤矿地区的地质测量工作是一项具有很高技术性的活动,需要测量人员有专业的技术水平,能够对不同的地质环境有相应的能力。地质测量的主体在整个地质测量工作中占有关键地位,要有专业的地质测量队伍就需要煤矿企业注重对测量人员的知识培训和业务教育;重视基础工作的研究,可以实现对地质测量资料的编制和管理;能够对地质测量的基础资料进行科学的分析,对矿区的地质规律有很好把握。提高煤矿灾害的预测精度,最大化地减少事故的发生。
3.2运用现代化技术,提高测量的信息化水平
随着我国科技应用的广泛普及,煤矿开采工作的信息化、数字化水平越来越成熟,信息化是现代煤矿产业的助力器。因为煤矿地质的状况较为不确定,因此,在测量数据的收集上也呈现出动态化、不确定性的特点,而且随着煤矿产业的发展,所需要掌握的数据资料也会不断积累增多,如果采用过去传统的信息数据检索法已不能适应现代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因此,需要在先进设备和技术的支持下,来实现煤矿地质测量数据的信息化管理。
3.3严格把握地质测量工作,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
煤矿开采工作中,生产程序较为复杂,涉及的环节较为繁琐,如果管理不善,很容易导致不良事故的发生,给煤矿企业造成损失。地质测量作为煤矿开采工作的基础,就必须提高测量数据的精确性,为安全生产的开展奠定基础。加上煤矿生产环境的特殊性,准确的地质资料是一切安全生产的保证,这也是保证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的重要举措。
目前,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论文很多,大多数都是有感于煤矿事故而发,从煤矿事故的某些侧面进行评说论述,没有对煤矿事故进行全面的系统的研究.中国煤矿安全事故的原因是多种的,应从煤矿自身原因,政府,社会等多方面来进行分析研究,形成一个全面的,系统的研究结果.本课题就是要综合各种评论,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分析煤矿安全事故的一些深层次原因,得出煤矿安全事故合理的客观的结论。
1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现状
煤矿灾害事故频繁发生,让我们先看一看国家安监局官方公布的数字:煤矿企业2000年发生伤亡事故2863起,死亡5798人;2001共发生死亡事故3082起,死亡5670人;2002年共发生死亡事 故4344起,死亡6995人;2004年全年煤矿企业发生各类伤亡事故3853起,死亡6009人。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和企业管理的规范,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从总体上讲,出现了不断好转的局面。在开展机械化生产,原煤产量不断提升的情况下,1949年至2000年全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总体趋于稳步下降态势.1999年煤矿的百万吨死亡率为6.08,2000年为6.0,2001 年为5.85,2002年为5.0,2003年为4.170,2004年为3.100。有关资料显示,中国目前煤炭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死亡率却占全球煤矿的百分之八十。2003年世界煤炭产量约50亿吨,煤矿事故死亡总数约8000人.当年我国的煤炭产量约占全球的35%,事故死亡人数则占近80%。2003年我国煤矿平均每人每年产煤321吨,全员效率仅为美国的2.2%,南非的8.1%;而百万吨死亡率则是美国的200倍,南非的30倍。2004年全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即使控制在3.1,但与世界上先进产煤国家相比,差距仍然不小。
2煤矿生产能力状况
具有安全保障的煤矿"的定义为: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煤矿,一是生产具有合法性,证照齐全;二是安全管理体系完整有效;三是矿井生产系统协调,合理;四是矿井灾害防治系统健全,安全技术措施完善;五是应急救援体系完整有效。2004年全国原煤产量为19.5亿吨,其中约12亿吨是具有安全保障的生产能力,4亿吨需要对安全系统进行改造,1.5亿吨是安全状况不达标的,另2亿吨是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小煤矿和已报废(破产)的矿井生产的.这部分煤矿由于产量被核消,基本不投入,普遍存在装备差,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各种隐患很多,是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
3我国煤矿安全技术与装备的研究与国外先进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
2001 年,原国有重点煤矿的采煤机械化程度75.43%,综采机械化程度59.42%,综掘机械化程度15.03%。而原国有地方煤矿和乡镇煤矿机械化程度普遍较低,全国平均采煤机械化水平还不到40%。2002年统计,原国有重点煤矿有35处高瓦斯突出矿井没有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配备瓦斯抽放装备,47处高瓦斯和突出矿井没有装备瓦斯监控系统,占高瓦斯突出矿井总数的17%.现有煤矿多数矿的监控系统装备不全,尚未实现网络化管理,部分设备功能落后。44处自然发火危险的矿井,尚未建立防灭火系统。66处矿井尚未建立防尘供水系统,占矿井总数13%的煤矿需要更换防尘供水管路。不少的矿井没有安设防隔爆设施,既使配备了隔爆设施的矿井,设置的数量少,没有达到安全规程的要求。相当一部分原国有重点煤矿的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光学甲烷检测仪,甲烷断电仪等必备的安全仪器仪表配备不足。有164处矿井50%以上的电气设备超期服役。数量众多的小煤矿安全装备水平更低,有的根本不具备防御灾害的能力,多数小煤矿仍旧沿用落后淘汰的电气设备,电气防爆性能差,失爆率高。
作为一名基层企业领导,我觉得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进而推动企业持续发展,是企业基层领导义不容辞的责任。本文结合多年的工作经验,就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谈谈个人的看法。
1 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认识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正确的认识,才有自觉的行动。安全生产事关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企业发展稳定大局。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正确认识,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实现企业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1.1 重要性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最大的效益,是职工最大的福利,是企业发展的根基。作为企业主要领导,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艰巨任务,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把安全生产工作置于重中之重的位置来对待,动员企业上下力量,把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在工作中。
1.2 长期性 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是一个长期性的工作,它不同于生产经营工作,能提前完成任务或推后时间再补,必须分秒不停地常抓不懈,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懈怠。企业的发展要的不是一朝一夕的安全,而是长治久安,任何闪失造成的事故,都会使安全生产工作前功尽弃,最终满盘皆输。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常抓不懈的思想,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反骄防松,以“平常心”抓安全,做到长抓不懈,绝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放松。
1.3 复杂性 安全生产工作涉及的范围比较广,煤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受物、人、环境、管理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工作受到冲击,只要上述一个环节出现问题,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就会受到考验。所以,我们要总结管理经验,吸取事故教训,积极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不断创新安全管理,尽可能延长企业安全生产周期。
1.4 艰巨性 安全生产工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当前经济全球化,包括生产全球化,要求安全生产必须达到更高的标准,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事故是可防可控的”理念,加强过程控制,坚持严抓细管,把措施落到实处,杜绝各类事故发生。要克服畏难情绪,发扬知难而进、艰苦奋斗的精神。要克服等、靠、抱怨的念头,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
2 摆正安全生产在煤矿企业中的位置
2.1 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一是借助科学技术,通过对技术进行改造,不断提高装备水平,确保生产的安全性,进而提高煤炭产量。二是巩固和强化依法办矿,依法生产的意识,切实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三是加大技术管理、安全管理、安全教育的力度,更新观念,在一定程度上为安全生产创造条件。
2.2 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在煤矿企业生产过程中,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之间的关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断提高经济效益。进而为企业发展创造一个安全、可靠、稳定的发展环境,这是当前煤炭企业面临的难题。
2.3 正确处理安全与稳定的关系 煤矿企业要处理好安全与稳定两者之间的关系,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正确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清新形势,分析新问题,研究新办法,建立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展开。
3 强化日常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
3.1 转变观念,做到事事有安排 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转变观念,认识不足,找出差距,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的决心和勇气。调整工作思路,对工作职责进行细分和明确,明晰工作目标和任务。对于每项工作和每个任务都要落实到具体的个人,人员要到位,对事情认真安排,不留任何死角和盲点。
3.2 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建立一套完整的规章体系,将组织机构设计、职能分工、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进行全覆盖,同时建立相应的工作标准,进而为员工工作提供参考的依据,使其做到有章可循。
3.3 强化责任 顺利完成各项工作,强化工作职责,对于各项工作,通过健全岗位责任制对其进行量化分解,使每个岗位都有责任、各项工作层层分解,实现从区队、班组到个人都权责清晰、责任明确。
3.4 严格奖惩,做到事事有考核 抓安全生产工作要通过考核、奖励、处罚等手段,引导、培育、推进精细化管理。一是考核要具有层次性;二是考核必须具有全面性;三是考核要做到严字当头、铁面无私;四是考核要真实有效,一切从实际出发;五是要根据考核结果,严格奖惩兑现。
总之,煤矿企业的安全工作不仅是一项系统工程,更是一项需常抓不懈的长期性工作。要从真正意义上实现安全生产,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职工群众一定要高度警觉,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防骄、防躁、防飘浮,坚持不懈地去总结、探索,时刻做到安全生产,推动企业实现安全发展、科学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