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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管理的职能
合同对于工程项目的成本、质量和工程等内容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并明确了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和权利等关系,因此可以说,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工程实施期间要将合同管理作为依据,保证和控制整个工程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合同管理需要参与工程项目管理的所有人员和部门都对合同有较深的认识和理解,而不仅只是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和部门。所以,合同管理在开发、设计、监理(咨询)、施工等环节中的地位都十分重要。
随着现代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人们越来越重视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所发挥的特殊作用。因此,很多工程承包企业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公司都将合同管理作为与成本、组织和工期等管理并列的管理职能。工程项目管理体系,是由合同管理与其他管理职的密切配和而构成的。工程项目目标的实现,必须有有效的合同管理作为前提和基础。合同管理需要融合于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中,发挥其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的作用。
二、合同管理的地位
(1)合同管理是实现预期的工程目标的有力保证。合同对于工程实施和管理的目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合同双方在工程实施期间需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各种经济活动。(2)合同明确了合同双方在整个项目期间的权益、权力和各自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合同的签订使得双方位于一个有机的整体中,双方都会为实现工程目标而各尽所能。但是,合同双方的所追求的利益又不尽相同,业主希望花费最少的资金来完成质量最优的工程,而承包商则追求降低成本、利润最大化。这种矛盾的关系主要依赖于合同来调节,合同双方都会利用合同来制约对方,保护自己的权益。所以,合同对于平衡双方权益和利益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3)合同是工程实施期间合同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合同确定工程项目的工期、价格、质量等目标,规定着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合同管理又从整体上协调着项目的进度、质量管理和成本管理,因此,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和灵魂。
三、规范合同管理的措施
(1)建立合同管理组织,使合同管理专业化。合同管理和索赔具有相当强的专业性,因此不能仅仅将合同管理作为经营科或预算科的一种兼职工作,而应由受过专业教育的人员和专门机构从事这方面的工作。提高合同管理和索赔的水平,不但有利于合同纠纷和赔偿问题的顺利解决,更能够促进企业管理水平和整个项目管理水平的提升,同时有利于整个企业素质的提高。(2)合同签订时要符合承包商的基本目标,同时争取自己的正当权益。承包商所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所以“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在进行合同谈判时应以企业的整体战略为出发点,但在签订承包合同时承包商经常常犯以下几种错误:由于长时间接不到工程而变得急于求成,不细究合同的具体内容而盲目签订;竞争过于激烈,担心失去客户而接受条件严苛的的合同;进入一个新环境时,为了尽快打开市场而轻率的签订合同。合同的谈判和签订的基本原则是利益原则,这也是整个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我国的法律赋予了合同双方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权力,但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这个地位和权力还是要靠承包商自己争取。(3)加强合同管理的实施控制工作。合同实施控制应立足于现场。在项目管理中,合同交底对整个项目管理来说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国还应加强关于合同交底方面的工作。合同管理控制和协调着项目管理的各个方面,主要工作包括合同的实施监督、合同跟踪、合同诊断和合同措施的决策。合同实施控制不仅可以帮助合同双方完成自身的责任,还能够有效降低合同签订中的损失,并通过索赔等手段增加工程利润。
Abstract: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importance of engineering contract management,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exist in the common problems, and how to strengthe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work puts forward some corresponding measures.
Keywords: contract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715.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各个行业的发展都是日新月异的,其中建设工程方面的发展尤为显著。与此同时,建设工程方面的存在的各种问题也日益显著。由于我国的法律机制尚不十分健全,因此在建设工程中合同管理方面的问题表现的尤为突出。笔者通过这几年在建筑单位从事合同管理工作的经验,浅谈一下目前建设工程中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同时提出加强合同管理的对策和措施的一点浅薄看法。
2、 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合同管理在现代工程项目管理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已成为与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投资)管理、信息管理等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区别于其他类型项目管理的显著标志之一。
合同确定工程项目的价格(成本)、工期和质量(功能)等目标,规定着合同双方责任权利关系,所以合同管理必然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广义地说,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围。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工程实施的各个方面。它作为其他工作的指南,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总保证作用。在现代工程中,没有合同意识则项目整体目标不明,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难以有高效率,不可能实现项目的目标。
在现代工程项目中不仅需要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和部门,而且要求参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其他各种人员(或部门)都必须熟悉合同和合同管理工作。所以合同管理在整个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3、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1 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履约时间长、合同内容庞杂。大型项目要涉及几十种专业,上百个工种,几万人作业,合同内容自然庞大复杂。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但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甚至在有些小型项目中会出现先施工后签订合同的现象,或者根本没有合同,仅仅是口头约定。而在工程施工程中,一旦出现一方违约,则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护。
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
3.2 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之分。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订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3.3 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3.4 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等。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4、抓好合同管理的对策
4.1 把好合同签订关
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是要根据各工程的特点,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承包商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做到条款不漏项,文字表达严谨,不使用模棱两可、含混不清词语。
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合同是否合法,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利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生歧义及时沟通。
4.2 做好合同实施管理
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要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
4.3 重视合同后评估
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的工作,它是对合同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它可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
5、加强合同管理的几项措施
5.1 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管理精细化
合同示范文本是针对当事人缺乏订立合同的经验和必要的法律常识,由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制定的,目的在于指导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合同示范文本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陈列,以便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参考,它的作用是提醒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更好地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防止事后发生纠纷。由于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完整,调控齐全,双方责权明确、平衡,从而风险较小,对一些不可避免的风险,分担也比较公正合理。
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5.2 管理人员专业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各单位应设置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加强对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总结以往合同管理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从而为国家财政节省建设资金。
5.3 加强合同履行管理,合同索赔研究程序化
任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都要加强合同管理,分析不可避免的风险,如果不能及时透彻地分析出风险,就不可能对风险有充分的准备,则在合同履行中很难进行有效的控制,特别是对风险大的工程更要强化合同分析工作。在合同履行中,推行索赔制度是相互转移风险的有效方法。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合同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
6、结束语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的契约作用越来越重要。无论是对建设方还是承包方,合同管理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其核心地位也愈发凸显。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合同管理存在着各种问题。如何解决建设工程中合同管理存在的弊端,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建设行业健康发展亟需解决的问题。
1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合同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不配套
目前,我国涉及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刑法》。其中,《合同法》只是对签订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合同签订的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了原则的规定和说明,《刑法》中有对利用合同进行犯罪规定处罚措施。上述两部法律对由建设市场各方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违法行为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虽然国务院和住建部等部门也了《建筑工程设计合同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等相关的部门法规,对建设工程领域的合同管理进行了相关的规定,但是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规定仍停留在框架上,规定还不够深入具体,对很多建设市场行为没有明确的管理规定和措施。工程建设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而相应的建设工程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使得合同管理无法做到有法可依,阻碍了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
1.2 合同管理法律意识淡薄
目前,我国的各种工程建设开展的轰轰烈烈,工程技术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是作为工程建设最基本的合同管理工作却被忽视,很多建设方和承包方缺乏强烈、敏锐的合同法律意识。主要表现在合同签订双方订立合同流于形式,对合同条款研究不深入、不细致,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约定不明确,合同内容简单,形式不规范,责、权、利不清晰,承包方随意肢解工程,假借分包的名义转包工程的现象层出不穷,从而引起了一系列质量、安全问题。但由于合同规定不详细、对合管理的重视不够,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扯皮、违约,为合同纠纷留下了隐患,直接导致建设方和承包方的利益受损,最终影响了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
1.3 合同权利义务不对等
由于建设方的强势地位,很多建设工程合同中,建设方的权、利多,责任少,承包方的责任多,权、利却有限,履约双方的权责严重不对称,合同内容显失公平、公正。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就存在各种缺陷,从而降低了承包方的积极性,偷工减料、暗箱操作等现象屡屡出现。由于我国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索赔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索赔计算原则、造成损失应该承担的责任。承包方对于非己方责任造成的损失不敢索赔、不会索赔;而由于建设方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损失,往往转嫁到承包方身上,进一步削弱了承包方的地位,减少了承包方的经济利益。
1.4 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专业人才缺乏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管理方式已经进入了“无纸化”办公时代。但由于我国的工程建设延续着粗放式、传统型管理方式,大部分建设方和承包方仅仅利用计算机作为合同档案管理的手段,专业化的合同管理程序远远跟不上时代要求,合同管理软件的开发满足不了工程建设的需要,这些问题在承接国际工程项目时表现的尤为突出。同时,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也体现在管理人员只关注合同条款的研究,忽视了整个工程合同的系统管理,缺乏对合同的跟踪控制,管理手段粗放,合同执行完成后没有进一步的合同履行后评价,管理思想和手段都比较落后。由于工程建设行业比较辛苦,很多优秀的人才不愿意从事相关工作。很多企业更注重技术人员的培养,合同管理人员都是从别的岗位转岗而来,没有合同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缺乏合同管理所需的系统性、严谨性思维,合同管理人员在企业中的地位也不够高,从而导致合同管理方面的人才匮乏。
2 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
2.1 历史根源
受计划经济影响,建设工程领域普遍实行“大锅饭”的传统机制,当时的工程建设企业根本就没有合同管理的理念。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建设工程领域表面上也接受了许多先进的管理理论和方式,但实际上受传统的管理思维和模式影响,管理手段还比较落后。在工程建设中,建设方和承包方最重视的是工程进度和经济效益,却忽略了作为基础和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缺少合同管理的概念。
2.2 制度根源
我国在建设工程领域还在实行十多年前甚至上个世纪的法律法规,有些法律法规已经不适合建设行业迅猛发展的需要,甚至阻碍建设行业的良性发展。尤其是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健全,规定笼统,缺少必要的实施细则,导致工程建设中无法可依的现象非常严重,合同违约之后,没有强有力的法律规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设方和承包方的合同管理制度建设不规范,即使有合同管理制度,也流于形式,执行力度远远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2.3 认识根源
在导致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领域出现众多问题的原因中,最重要还在于认识根源上。主要表现在:一方面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在对合同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不足,没有把合同管理提升到企业经营发展的战略高度,投入的人力物力不能满足合同管理的需要;另一方面工程合同的具体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也没有特别深刻的认识,缺少认真专研、与时俱进的职业精神,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岗位的重要性,管理思想落后。
2.4 诚信根源
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对于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至关重要,诚信道德体系的缺失是倒是建设工程领域合同纠纷频发的重要原因。由于合同签订双方不按照诚实信用原则执行合同,合同欺诈现象频发,甚至置国法于不顾,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压榨工程价款或长期无理拖欠工程价款,导致建设市场恶劣的诚信环境。同时,企业的信用管理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对于信用不良的企业缺少有效的制裁措施,诚信违约成本过低,这也间接助长了企业不诚信的风气,导致了工程建设领域的各种问题。
3 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对策
3.1 建立并健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建设市场的发展,完善合同管理相关的法律法律法规,对一些已经不满足时展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对合同的全过程管理进行规范。法律法规的制定应参考国际上先进的理念,力争与国际接轨,这样企业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并在国际工程项目中能够更快的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同时,无论是建设方还是承包方都应加强合同管理制度的建设,尤其是制度的执行,加强合同管理方面的培训和责任落实,使工程建设的参与者和合同的执行者都有明确的合同管理观念,促进工程合同的科学管理。
3.2 推行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
目前,很多国际工程按照FIDIC 合同文本签订合同,或者参照FIDIC 合同文本制定了适合本国建设工程实际的合同文本。事实证明,FIDIC 合同文本条款全面、严密,具有很强的适用性。我国已经参照FIDIC 合同文本制订了建设工程示范文本,但是推行和适用的力度还不够,除了在政府投资项目使用较多外,其他工程建设使用的合同文本比较杂乱,与示范文本偏离较大,随意性很强,这就为合同纠纷留下隐患。推行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使合同签订的当事人详细了解合同条款的具体形式和内容,有效的维护各方的利益,降低合同纠纷的发生,控制各主体的行为,也为发生纠纷之后,相关的仲裁、检查机构的仲裁作出了合理的参考依据。因此,应大力推行建设工程示范文本的使用。
3.3 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人才培养和信息化建设
在培养合同管理人才方面,应规范职业准入制度,建立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技能培训,提升职业道德素养和业务水平。培养员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持续学习的观念,不断努力创新。加强对合同管理人才的奖励措施,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合同管理方式上,应该加快合同管理的信息化进程,加大对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的投入,积极鼓励企业对工程合同管理系统的研究与开发,建立企业合同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业合同管理的效率,充分利用计算机的优势,加强对合同执行的跟踪和合同履行完成的后评价,提高企业的合同管理和经营管理水平。
3.4 加快合同管理的制度建设和信息化进程
应加强合同诚信制度系统的建立,完善诚信档案制度,提高违背合同诚信的成本,加大对违反诚信的企业的打击力度和制裁措施,培育良好的社会环境,构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合同签订的双方应坚守诚实守信的原则,坦诚相待,在平等、公平的基础上签订、履行合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以合同为依据,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建设,按时支付工程价款,增强企业合同履约的责任感。
4 结语
现在,我国的建设工程领域正处在快速发展的时期,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从传统的人治模式向现代的法制模式转变,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也是未来建设工程管理的必然趋势和要求。加强合同管理体制建设,健全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制度,使建设工程行业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必然会提升行业的管理水平,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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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丁晓欣,宿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工程的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的要求,依据勘察、设计的有关要求,进行施工、安装的合同。合理、规范的工程合同,有利于分摊承、发包双方的责任风险,有利于市场经济的有序、平等竞争。
1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经济合同,是发承单位为了完成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以及与工程建设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现代工程项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1.1工程合同明确了工期、质量、规模和范围、价格等内容,是合同双方试试经济活动的依据。1.2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束双方按时,保质保量履行自己的义务,维护合同权益,保障正常的工程施工秩序。1.3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是双方的行为准则,工程过程中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任何工程问题和争执首先都要按合同解决。1.4加强合同管理也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同时也是应对国际竞争的需要。
2 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企业合同法律意识淡薄
许多企业经营运作部规范,法律意识不强,缺乏合同意识。虽然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有些企业在签署合同时不依据此合同文本,内容不全面,对权力和义务的规定不明确,导致合同流于形式。一旦工程发生纠纷,企业必将承担许多隐形的风险和损失。
2.2承、发包双方的行为不规范
建筑工程的承包人有时为了业务需要,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例如,有些承包商在自身不具备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达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向发包人行贿或者假借其他藕陈报告资质的企业的名义进行虚假投标。另外,某些发包方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合同规定中排除自己的主要义务或者任意修改合同内容,扩大自己的权利。例如:发包方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不及时办理工程结算等。
2.3合同体系和管理制度不健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逐渐落后,不能满足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同时,现有的合同文本对管理环节的和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缺少相应的规定,而且对一些基本要约也未作出明确规定,承发包双方存在钻合同漏洞的情形。在合同管理体系上,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也不是很明确,存在着规定的制度不执行,改旅行的手续不履行的情况 ,缺少必要的监督和控制机制。
2.4存在“黑白合同”现象
黑白合同”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签订的两份或两份以上实质性内容相异的合同。“在建设工程招标的过程中,建设单位与中标方除了公开签订了一份合同外,同时签订了一份价款、工期、履行期限等实质内容不同的合同,公开签订的合同称作”白合同“,需要与招投标文件的内容具有一致性,并且要在相关的政府机关进行登记备案。而私底下签订的合同则成为”黑合同“,只为双方当事人所知,且是实际履行的依据。由于法律规定虚假招标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建设方与施工方进行的整个招投标过程也是违法的,确定的中标结果不具有任何的法律效力。“黑合同”也极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损害公共利益。
3 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3.1强化合同法律意识,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在签订合同时,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对合同的条款往往未经过仔细推敲就草率签订,致使对方在违约的情况下,自身处于不利地位。因为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树立较高的法律意识,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尽可能的减少合同纠纷,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同时,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组织这些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全面提升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思想水平,法律水平,经济管理水平和业务提升能力,以更多更丰富的专业知识,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
3.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
在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过程中,由于地区或行业保护主义存在招投标人明招暗定、虚假招标的情况。在资格预审阶段,一些人为的因素使得对招标机构的资质把关不严,中标后容易产生施工项目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低劣等现象。因此,对于这样的问题,招投标各方应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中,还需要加强对承包商资质和诚信度的考察,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3.3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
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尤为重要。通过工程项目管理中技术的优化,可使工程增加利润3%-5%,合同管理的好,能够使利润增加10%-20%。可见在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优化要比技术的优化更为重要。完善合同管理具体方法是:一要完善合同范本。严谨自制不符合程序和合意的合同,合同的内容和权责应该明确。二要不断扩大工程合同文本的多样化,以满足不同的承包方式。
3.4做好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在建筑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索赔问题是难免的,因此,必须建立工程索赔管理制度。在签署合同过程中和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该始终以工程合同为依据,认真整理和分析合同内容,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索赔的可能性,以便采取最有效、最科学的合同管理策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还应该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研究合同的各项条款,积极调查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寻找索赔证据。
1监理人在合同目标实现中的作用
合同是工程当事人双方为了更好地完成工程项目所约定的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目前建设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建设单位不重视合同管理和履行、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签订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和合同纠纷索赔困难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和工期。因此,明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目标、积极推进监理人的作用,对合同的顺利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1.1发展和完善建筑市场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治理念的深入,建筑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已成为了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更多的建筑施工实行合同制,更多的合同金额和施工单位需要合同管理来协调约束。监理人作为合同管理的主要执行人,充分发挥监督管理功能,有利于建筑市场在法律约束下发展,有利于资金的及时投入,使工程质量得到保障,推动市场的良性循环发展。
1.2推进建筑领域的改革
合同管理制是我国建筑领域推行的主要制度之一,是我国建筑领域实行改革发展的主要方向。合同管理制是各项改革的核心,合同是项目法人制建立的基础,招标投标制是合同拟定过程的要求和目标的体现,工程监理制是合同实施的保障。由此可见,合同管理是各项制度的中心,加强合同管理制有助于建筑领域管理水平的提高,监理人和监理制度是提升合同管理水平的主要途径。
1.3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
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是合同实施的主要内容和目标,也是体现合同管理水平的主要方面。监理人能有效协调发包人和承包人,是合同三大控制目标细化和完成的执行人。监理人按照合同质量标准抽查施工质量和合同完成情况,是工程质量的有效保障;监理人按照合同工期要求,细化并监督承包人的施工进度;监理人按照合同金额严格控制工期和资金投入情况,在保证质量和工期的前提下尽量缩小投资,是发包人权益最大化的实际操作者。因此,监理人做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能够有效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
1.4避免和克服建筑领域的经济违法和犯罪
公开、公正、公平是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和职业准则。提高监理人的管理水平、培养并增强监理人的职业道德,是工程建设中有效实施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的重要举措。健全和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的招标投标制度,能有效地避免和克服建设工程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和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的管理,实行好工程监理制,有利于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的实施和实现,对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实现起到保障作用,符合各方权益和经济利益的最优化要求。
2监理人与合同管理方法
2.1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随着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的颁布与实施,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日趋完善。但是在实践中,法律的执行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既包括随意更改合同中的施工质量标准、不认真履行合同条款、不按照施工流程作业等,也包括监理单位监理失责、未能有效履行监理义务的情况。作为工程实施和合同履行质量的重要保障和主要监督人,监理人要严格依法进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依法保障合同履行和工程进度、质量及各方权益,提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水平,扮演好监督与协调的角色。
2.2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合同管理人才
实行合同管理制,应在工程建设领域的从业人员中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尤其是监理人作为合同管理的重要执行者,应当增强合同观念和合同意识。监理人在日常管理中,应始终坚持监理合同订立、履行和后期评价的全过程覆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监理人的预防、监控和处置职能。合同管理制下,要求监理人才具备更多的工程、法律和外文知识,能够胜任合同业务。企业要为监理人创造良好的职业环境和成长空间。
2.3设立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
鉴于合同管理在工程前期准备、中期施工和后期评价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能给企业带来工期、利润的巨大收益,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配备职业合同管理人员。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有助于提高监理人在合同管理中的作用,有利于平衡各方权利和义务,有利于企业组织机构的完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能够加强合同管理,通过合同抽查、核实和考核等方法,对工程质量、进度严格管理,提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水平。
2.4建立合同管理目标制度
监理人根据合同管理目标——即合同管理活动应当达到的预期结果和最终目的,将管理目标分解为管理的各个阶段的目标,在发包人授权的范围内,制定各个阶段的目标实现程度的统计考核流程、评估标准和调整完善。建立合同管理目标制度,有利于监理人协调各方关系,针对合同质量标准和工期等目标,将责任分解到发包方、承包方;如果在工程施工中出现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等问题,能够迅速找到问题的根源并化解矛盾,充分实现监理人的协调作用。
2.5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作为合同标准化示范样本,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全面性。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有利于合同制定过程的规范化和法制化,有利于纠纷的化解,有利于合同管理的正规化。同时,合同示范文本有关监理工作和监理人职能的规定准确严谨,细化了监理人的工作范围和酬金等权利,完善了监理人在工程监理中的权利和义务。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有助于监理人做好合同管理。
3监理人在合同管理中的地位与权利
监理人作为发包人在合同中授权管理者直接与承包人接触,参与项目施工的全过程,根据合同内容和发包人的授权范围,监理人在合同管理中具有如下地位与权利。
3.1监理人在合同管理中的地位
(1)监理人受发包人的授权,代表发包人行使管理职能,是发包人利益的维护者。(2)监理人代表发包人对工程建设的过程进行监督,负责对施工质量、进度进行考核。(3)监理人在合同约束的框架内和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对施工方具有约束性。(4)监理人在合同范围内具有一定的独立处置权,如价格的合理调整等。
3.2监理人在合同管理中的权利
(1)监理人按照合同规定,公平合理行使权利,处置合同履行中的各项事务。(2)监理人充分发挥协调功能。作为发包人和承包人联系人,是双方利益在合同中实现和有效统一的唯一渠道;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3)体现监理工作的独立性,表现在合同中“商定或确定”条款。
4加强工程变更和索赔管理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导致的工程变更及由此带来的索赔,是监理人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对于工程变更,监理人尽量协调发包人指示和承包人申请两种变更,在满足质量标准的情况下使双方的意志得到实现,是工程工期和进度按合同要求的重要保证。对于索赔,无论是由工程变更引起还是由合同自身的缺陷造成,都可能引起经济纠纷和工程延误的严重后果。监理人应预防索赔的发生,包括对合同及工程文件的审核,与双方及早沟通,充分发挥监理的协调作用。加强工程变更和索赔管理,监理人应公平、公正地按照法律和合同要求进行处置。首先要根据工程合同文件作出准确合理的判断。只有内容合法的工程签证,才能获得监理的认可资格。其次在按工程签证解决时,监理人应当严格把控工程签证程序,保证工程签证程序的合法性,包括报批时间及报批程序合法与否、报批格式符合要求与否;应对工程签证的合理性和内容进行严格的审核,及时掌握工程原料价格波动等信息,制定替代方案和风险控制方案。
关键词:
水利建设;合同管理;方法
任何一个建设工程都会建立合同,以规范和约束双方的活动行为,保障双方的权利和任务,水利工程也不例外。施工合同的定立是有规定的,首先是要符合律法规定,然后才是对合同双方权责的约束和保障,以使得合同建立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及经营活动的有效性。对水利工程合同的管理是进行工程管理活动内容之一,是最基本的施工管理环节,所以,应加强对水利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做到规范化的合同管理,不断完善合同内容,是对具体建设施工管理的有效依据,对整个水利建设项目有重要的保障作用,有利于建设项目如期完工和质量的保障。
1水利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地位
1.1概念
合同是指就某一活动对象,当事双方所签订的约束双方履行合同内容进行该活动的所有行为和保障双方利益的一种契约机制,而水利工程合同就是针对水利建设项目所签订的合同。其管理是针对水利建设施工全过程的所有问题,这里包括了施工企业应获得的劳动报酬、水利施工技术和施工企业在工期、质量、安全等方面应该承担的责任的明确性。在施工期间,若出现了合同项目条款的变更、解除以及一切施工纠纷与争议等问题,都要按照合同来进行具体的管理协商解决。所以,合同一定要根据律法要求依法定立,做到有法可依,才是对合同双方权益最好的保护屏障。
1.2合同管理的地位
水利工程合同的管理是对水利建设施工所有问题的管理,合同对业主和施工企业是一种约束,也是一种保障。是双方履约的依据,其地位相当重要。(1)诚信、平等的保障。水利工程建设合同是基于施工企业和业主的诚信机制上建立起来的,根据工程的具体要求在保障双方权益的条件下所订立的,合同的签订是在双方平等地位的前提下签订的,以保证水利建设工程能够如期按质量完工,使得双方能够取得双赢。(2)充当监督功能。在平等诚信的基础上签订的水利工程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权责有了明确规定,所以在具体的建设施工过程中双方均可以对对方的活动进行监督,以确定自己的利益不被侵犯。(3)调动双方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经过签订合同,然后在具体的施工建设中进行监督管理,有利于调动建设双方履行合同条款的积极性,保证合同有效的落实和管理。
2加强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在对水利工程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合同管理是不可或缺的。水利工程的合同管理对于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施工工期的管理以及施工成本的管理都具有直接的影响,其直接影响着水利企业的工程管理水平,对于水利施工企业提高质量、控制成本和提高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所以在水利企业施工的过程中实行合同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2.1水利工程合同是解决纠纷的法律依据
水利企业在和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的时候都是在一定的法律约束下签订的,合同具有对双方约束的法律的效率,对于合同双方在合作中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相关的规定,通过合同对于双方权利义务进行约束,能够最大限度的保证合同双方的利益,也是水利项目得以顺利实施的关键。
2.2加强合同管理能够有效地对工程进行控制
双方经过协商和谈判在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以及工程成本达成一致后签订水利合同,所以双方履行合同是最大限度地保证合同中工程进度、质量以及成本达到统一目标,在保证水利工程质量的基础上提高效率、缩短工期、降低成本。
2.3加强水利合同的管理有利于工程的履约
在水利项目进行施工的过程中,往往有一些不可控的因素发生,如天气、自然灾害以及人为因素等,这会使合同的履行存在实际上的难度,并且在很大程度上还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通过水利合同的制定和管理,对合同中的一些条款进行完善,尽可能考虑到所有的情况,明确责任的归属以及双方的义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纠纷,还可以对施工过程中一些违规的修改进行严格的规范。合同管理使得合同签订的双方都严格按照签订的条款依法履行各项规定。
3水利工程合同的管理方法
合同管理对于水利工程施工的管理和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水利工程能否保质保量完成,在合同管理过程中要严格做到事前的管理、事中的控制以及事后的反思,使合同管理的水平进一步提高。
3.1合同管理过程的事前管理
水利工程进行投标时,合同管理人员就要介入,深入了解项目的整体情况,并且进行必要的实地考察,包括了解当地的地理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以及经济环境等,这些都是合同制定的前期基础资料。还要对水利工程的施工条件和可行性进行调研,深入了解业主的经济和资信情况,了解整个工程背景,包括初期设计的水利工程蓝图、相应的水利工程施工审批文件、各种土地规划和建设许可证,以及工程资金筹集、设备采购运输、所需建材的采购运输等。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对投标的文件进行深入的研究,召集企业技术骨干进行讨论。对施工人员以及财力投入进行估计、对施工单位的技术进行评估、对施工验收的标准进行研究、并且要对工期进行充分的考虑。根据上述调查的实际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和研究,对合同中的度量单位进行明确的解释,对质量标准进行制定,约定合同工程款项以及付款的方式,约定合同施工期限,对于违约的内容和形式进行明确,并且一一列出相应的处罚措施,使合同在符合法律的基础上,具有较强的严密性和可实施性,最终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保证工程进度、降低企业成本,同时避免各个环节上的纠纷,使得工程能够顺利进行。
3.2合同管理过程中的事中控制
加强事中控制是保证工程能够按时保质完成的关键。要做好事中控制就要全面了解合同内容和规定,这是进行合同事中控制的基础。在人才的选择方面要选择一些比较有管理经验的,既懂得法律知识又懂得合同管理知识的专业人才;在他们从业之前还要进行岗前培训,使管理人员全面了解合同内容和条款执行的标准和方式,自觉履行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不允许出现违规修改的情况,并且还要在施工管理的过程加强监督,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督方式来提高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项目中所出现的变更。目前很多的水利工程地处偏远地区,条件较差,施工中可能会出现各种难以预料的情况,所以很可能就会出现合同中规定的技术不能解决实际中的施工障碍,在这种情况下就要对施工合同进行变更,作为水利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要严格控制这种变更,并保证合同变更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3水利工程合同的事后分析
合同制定之后还要在施工中进行实践和反思,找出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并且对整个项目做好科学的评估。合同管理的事后分析,对控制施工过程的质量、提高工程施工的效率以及降低施工过程中的成本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4结语
正如法律对公民的约束,合同是对双方订立的活动范围的约束。水利工程合同对建设项目中各项工作规范、秩序的进行起到了有效的约束。合同管理是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有效管理的一种方式。虽然水利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有诸多繁琐的工作要做,但围绕合同内容进行的管理才是建设项目的核心管理工作,所以应对合同进行精细、严格和科学的管理,以保障水利工程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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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建筑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发展支柱,对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贡献不言而喻。建筑业的有序发展,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建筑市场的对外开放,合同、合同管理和索赔在我国工程管理界,特别是在建筑企业受到普遍重视,其原因是,我国建筑业正面临市场经济和与国际接轨的挑战。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制经济。在工程建设领域中,要加强建筑市场法制建设,健全建筑市场法制体系,从而保证建筑市场依法有序地正常运行,要达到此目的,必须加强对工程合同的法律调整和管理,贯彻落实《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和推行建设工程类合同示范文本等。目前,我国建筑市场属于买方市场,竞争激烈,工程合同价格中包含的利润逐步减少,合同风险加大,合同条件苛刻。企业必须通过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来提高企业的素质和竞争能力,而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只有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才能避免亏损,取得工程盈利。
一、合同管理在建筑企业中的作用
1.合同确定了工程实施和工程管理的主要目标
(1)工期。包括工程的总工期、工程开始、结束的具体日期以及工程中的一些主要活动的持续时间,它们是由合同协议书、总工期计划、双方一致同意的进度计划规定。
(2)工程质量 、规模和范围。详细而具体的质量、技术和功能等方面的要求。例如建筑面积、项目要达到的生产能力、建筑材料、设计、施工等。它们由合同条件、图纸、规范、工程量清单等定义。
(3)价格。包括工程总价格、各分项工程的单价和总价等,它们由中标函、合同协议书等定义。
2.合同是双方责任、利益和权力的纽带
(1)承包方的期望是。尽可能多的取得工程利润,增加收益,降低成本。
(2)业主方的期望是。以尽可能少的费用完成尽可能多、质量尽可能高的工程。
由于双方的期望不一致,将导致工程过程中的利益冲突,并造成工程实施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合同双方常常都从各自利益出发考虑和分析问题,采用一些策略、手段和措施达到自己的目的。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互为条件的,这一切又必然影响和损害对方利益,妨碍工程顺利实施。合同是调节这种关系的主要手段。双方都可以利用合同来保护自身的利益,限制和制约双方。所以合同应该体现双方经济责权利关系的平衡,如果不能保持这种均势,则导致合同一方的失败,甚至整个工程的失败。
3.合同是工程过程中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
工程过程中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都必须按合同办事,双方的行为主要靠合同来约束,所以,工程管理以合同为核心。在市 场 经 济中,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在合同所定义的经济活动中,合同限定和调节着双方的义务和权利,作为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任何工程纠纷问题首先都要按合同解决,合同具有法律上的最高优先地位。合同 一 经 签订,只要合同合法,则成为一个法律文件。双方按合同内容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享有相应的法律权利,都必须用合同规范自己的行为。如果不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甚至单方撕毁合同,则必须接受经济的、甚至法律的处罚。除特殊情况(如不可抗力)外,合同当事人不能摆脱这种法律约束力。
4.合同体系是决定项目管理机制的重要因素
业主通过合同分解和委托项目任务,实施对项目的控制。所以一个项目的合同体系反映了同时也决定了项目的管理机制。合同将工程所涉及到的生产、材料和设备供应、运输、各专业设计和施工的分工协作关系联系起来,协调并统一工程各参加者的行为。
5.合同是工程过程中双方解决争端的依据
由于合同双方利益的不一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争端是难免的,争端是经济利益冲突的表现,常常起因于双方对合同理解的不一致、合同实施环境的变化、一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合同等。
二、我国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现状
1.我国法律体系尚不健全,合同实施的法律环境恶劣
人们不习惯用法律手段和合同措施解决问题。合同签订和实施问题很多,合同管理的成效不显著,水平也很难提高。
2.我国目前建设市场竞争激烈,合同双方地位不平等,合同约束力不强
由于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业主在合同中经常提出苛刻的合同条件,而承包商迫于生计,只能接受这样的合同条件。在工程中,承包商处于被动地位,常常为了搞好关系,而不能严格认真地执行合同,不敢向业主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在合同的签 订和执行过程中,双方的非理恶化着工程承包市场环境。
3.我国目前工程管理整体水平低,合同管理效果不显著
无论业主、承包商、甚至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水平都很低,合同意识薄弱,缺乏合同管理人才,很难严格履行合同,通常合同双方都 有违约行为。因此在我国推行严格的合同管理十分困难。
4.建筑市场对外开放,市场竞争愈加激烈
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的建筑业将面临一次重大的挑战,更多的外国工程设计和承包商将进入中国市场,他们凭借强大的资金、技术和管理优势,将对国内企业造成很大的压力,使国内竞争更加激烈,这也使我们必须加强合同管理,在竞争中求生存、谋发展。
由此可见,合同意识的淡薄、合同管理水平低仍是我国建设工程中的普遍现象。上述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我国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对工程经济效益和工程质量产生严重的损害。由此看来,就需要我国建筑企业强化合同管理,使得建筑市场法律化、规范化,从而从整体上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使得我国建筑市场走向高效、科学、规范之路。
三、强化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的对策
1.加强合同管理意识,普及合同管理知识,提高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
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意识,重视合同管理,要从思想上真正意识到合同的重要性,强调按合同要求施工,而不仅仅是按图施工。合同管理不仅是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合同涉及面广,整个管理层,特别是企业负责人,都应有合同管理的观念和意识,营造一个人人都重视合同管理的氛围,强化全员合同管理意识,通过强化理论学习,总结合同管理的经验和教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从而提高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
2.建立合同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健全和完善合同管理网络
目前不少建筑企业合同管理比较随意,没有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也没有专人管理。合同管理是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工作,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影响很大,因此,企业必须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合同管理的组织机构。
3.培养高素质合同管理人才,引进先进管理模式
(1)要重视选人,要选调素质高、学习能力强、知识面广、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合同管理队伍。
(2)要加强理论学习。经常组织在职培训,组织专题学习和讨论,学习《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等。鼓励合同管理人员参加法律和经济管理方面的考试及相关的执业资格考试,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
(3)要创造同业交流的渠道,引导同业交流。真知灼见往往在交流中产生,可以适当组织业余活动,建立有效交流渠道,以达到互相促进、互补不足的目的。
(4)要以机制激励人。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的责、权、利,建立完善岗位竞争机制和奖惩机制,以机制激励人。
(5)在实践中培养、锻炼、造就人。实践培养是关键,应该把合同管理与项目管理结合起来,把合同管理人员放到施工项目部去从事合同管理的具体工作,在工作中实践合同管理的理论、方法,以完善能力结构。
4.建立、健全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长期性和稳定性。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在合同管理中起着至关 重要的作用。企业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必须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严格的规章 制度和可操作的作业制度,用制度堵塞漏洞,规范管理。
四、结论
由于我国刚从计划经济转为市场经济,我国的建筑企业与发达国家的国际公司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我国建筑企业要提高承包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加快与国际接轨,必须提高合同管理与索赔水平。
目前主要应解决以下几方面问题:
第一,必须建立和健全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第二,深化建设行业管理体制的改革,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第三,增强合同与索赔意识。
第四,要逐步培养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合同管理和索赔专家。
第五,全面学习研究国际先进的合同管理与索赔的组织结构、方法、措施、手段和经验,重构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建立更为科学的,包括合同管理与索赔职能的项目管理组织结构、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
参考文献:
[1]王兆俊: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知识.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7.
1 我国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目前中国的建筑市场的发展是不完美的,交易行为的建设是尚未标准化,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着许多矛盾,突出的问题是:部分合同不规范,不详细,不真实的,达标率不高等,没有充分发挥约束签约双方行为的作用,是造成当前建筑市场混乱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合同签订中的问题
我国目前建设市场是买方市场,在供大于求的情况下,承、发包双方的地位难以对等。业主(发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居主导地位,是强势一方;施工单位处于被动地位,是弱势群体。不少发包方不顾施工现场的客观实际,主观臆断地决定合同条件。为了片面追求自身的“效益”,将风险转嫁给施工单位,要求其接受条件苛刻的合同条款,这样的合同有失公平。“不平等契约”和“霸王条款”为合同的正常履行埋下了隐患。另外,部分地区的施工企业,为了应对发包方的强势和压力,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在工程投标中进行围标串标、低价抢标或者与发包方签订阴阳合同等。
(二)合同履约中的问题
1、合同流于形式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与关系单位或个人发生经济往来时,只是将签订合同当作一种形式。比如,有的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先实施,在需要付款时再后补合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就很难将双方的责、权、利划分清楚,给项目的实施带来麻烦。
2、承包方转包工程,出借资质一些承包商中标后违反合同约定,将工程转包给资质比较低或没有资质的小企业和劳务队伍;或者假借分包的名义,倒手转包、转卖工程,从中牟利。有的承包商甚至将工程层层转包,给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留下了隐患。从当前建筑行业的现状看,大型施工企业大多都挂靠着众多的中小企业,造成实际上的超越资质承包。这种现象相当普遍。
3、发包方不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不按期办理竣工结算
4、承包商恶意索赔有的承包商针对低价中标的原则,利用我国目前索赔法规不完善和发包方不甚懂得索赔业务的特点,采取低价抢标、高价索赔的谋略,投标时低报价,设下暗井,得标后,在执行时恶意索赔。受建筑市场主体自身和客观条件的阻碍,施工企业恶意索赔和建设单位不准索赔的现象同时存在。
(三)合同管理问题
由于合同管理法制不健全,一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不熟悉《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一般规定,合同管理不规范,导致合同执行纠纷,合同纠纷的使得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资源浪费。
1、合同意识普遍缺乏。不重视合同管理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就将其柬之高阁,不去认真研究合同条款和内容,直到发生争执和索赔才将合同找出来。
2、合同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不规范大多数合同签订方尚未制订出一套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缺乏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文档管理混乱,合同管理水平远未达到专业化管理的程度。
3、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由于对合同管理人员要求不严,培训力度不够,造成合同管理人员法律观念不强,合同管理知识缺乏,素质有待提高。合同的约定粗糙,合同条款和现场实际情况脱节,也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扯皮、互相推诿、乃至引发争议的重要原因。本次调研的问卷显示,虽然大部分企业都设立了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但对合同条款的熟悉程度并不高。
4、把罚款作为执法的主要手段政府在建筑市场监管中,常常把罚款作为执法的主要手段之一,有的执法机构甚至把罚款作为创收的渠道,失去执法者的公正,损害了执法者的形象。
5、合同纠纷逐年增加近年来,建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已由过去局部的单一层面向综合型和大型层面扩展,涉及的工程量大,关乎的问题层面也随之扩大。
(四)合同文本问题
目前使用的建筑工程合同示范文本是1999年颁发的,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全面推行,原来的合同文本越来越不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由此产生的问题也越来越多。
1、示范文本的内容不能满足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现行的合同示范文本在通用条款中只对参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各方的分工和相互之间关系、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和分工做了相应的规定,但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缺少相应的约定。国外的合同示范文本用相当大的篇幅把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以及处理的几种意见都在文本或文本补充条款中有明确表述。
2.对示范文本的使用缺乏强制性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国家规定为指导性的。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合同的项目比例并不高,约为50%-70%。相当一部分已签工程合同采用了发包方起草的合同文件,而这种合同文件很不规范。还有一些国内投资工程项目的发包方,聘请国外的咨询公司进行合同管理,他们不是按照国内有关合同管理的文件和相关法规执行,而是按照西方的管理理念,采用国外的工程合同文本,甚至断章取义的套用菲迪克的条款,这种情况在我国南方地区较为多见。
3、示范文本适用范围窄我国目前的建设工程合同文本,包括1999年由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一1999―020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示范文本》、《监理合同示范文本》,这三种合同文本涵盖了施工、勘察设计及监理三方面,只能支持一般的施工承包合同,仅适用于采用传统项目管理模式的工程项目。随着工程总承包模式在我国的发展,出现了对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等合同的示范文本的需求,因而存在签订总承包合同缺乏依据,总、分包合同各行其是的问题。
2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风险及防范措施
建筑安装工程一般具有投资大,持续时间长。项目发包方和承包方实施的过程中,最初仅仅依靠在图纸上,从图纸的建设和安装的产品来实现,不仅取决于施工质量,各单位的工作,而且还与建筑材料的质量、设备、工艺选择、施工和安装人员技术水平的利弊之间有直接的关系。建造和安装的过程中面临着许多风险:前不可预知,不可抗力,政策或造成的经济风险,合同风险管理的条款,技术风险造成的价格上涨所带来的风险的风险。如何预防和控制损失的风险,是在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控制损失的风险,注意风险因素的风险概率分析,并及时采取措施,在项目实施阶段。一、要加强执行合同的成本控制,经常使用的统计和评估的建造和安装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并注意风险的发生和发展所提出的损失预测的风险迹象;二、我们应该密切关注在政治和经济变化的形式和业主支付能力和信誉,熟悉合同和保险法规条款,声称要控制亏损;第三、我们必须充分考虑到风险离开了成本的一定比例,以减轻风险;第四分散的合同风险,形式由联合体或分包商签约,以分散风险,另一个是由一些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投保。实施建设和安装合同,业主和承包商合同风险分担的监管的共同努力下,减少合同风险,注意风险,并采取预防措施,并在合同管理,实施各方面的不同阶段有效的风险控制,提升的主要当事方的责任和抗风险意识,以确保建筑和安装工程的顺利实施。
3 发挥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原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及其配套相关文件已经实施十年了,对规范建筑市场承发包双方交易行为起到了制度性作用,对我国建筑市场的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但随着市场的发展,示范文本应更加突出国际性、系统性、科学性,更好地体现示范文本应具有的完备性、平等性、合法性、协商性,为形成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作出更大贡献。
3.1 尽快完善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示范文本体系应在现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做好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专用条款的制定工作。应吸收借鉴国际工程合同范本中适应我国国情的内容,女HFIDIC合同条件,将工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形成“补充条款”,让签约双方确认其中的解决办法,以便承、发包双方有所遵循,减少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随意性和出现纠纷后各执一词,不知如何处理的问题发生。增加和细化索赔条款。把双方索赔作为合同执行条件发生变化时调整总价的正常手段。
3.2 建立适合不同合同参与方的合同体系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以合同文本为基础和依据的。然而,目前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只是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合同文本。应根据合同缔约方的不同,逐步建立起一套比较系统和完整的合同体系,包括:业主一工程师;总承包商一分包商;承包商一材料或设备供应商等合同文本。
3.3 建立适合不同项目管理模式的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示范文本近年来,工程建设实行工程总承包的越来越多,这样做,既有利于建筑产品成本低,质量好,又能够简化建筑产品购买的组织管理,使建筑业能提供更广泛的服务。如国际上实行的EPC、PM、POT等合同模式。我国地域广大,自然环境、经济体制等方面影响因素很多,各地区、各部门的实际情况也不同,迫切需要根据工程总承包的特点,加速建立各种不同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制定相应的合同文本,以适应建筑市场的要求。
3.4 提高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实用性和权威性修改、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时,应明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地位和作用。只有提高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实用性、可操作性才能提高它的权威性,才能充分发挥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价值。
4 积极完善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纠纷的解决渠道
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特点,在政府的指导下,建立合同纠纷调解制度,成立调解机构,加强对合同纠纷的解决力度。
4.1 借鉴国外经验,倡导大型项目采用争端裁决委员会的争议解决方式
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出现是工程建设领域长期实践的结果,它弥补了传统工程解决方式的不足,具有有效性、预防性、现场性、保密性等特点,有利于解决工程纠纷,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争端裁决委员会适用于合同金额较大、施工期限较长的大型或特大型工程项目,大力倡导争端裁决委员会的争议解决方式,确立其在纠纷解决中的地位和价值,有助于推动我国工程承包企业健康、规范、有效地发展。
4.2 建立合同纠纷调解制度
调解是解决合同纠纷的主要方式,其效率高、成本低,应大力推广和采用。我国应鼓励行业协会等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工程纠纷调解业务。为保证调解质量,调解员采用上岗证制度,由经过培训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方面的人员担任。为保证调解制度的尽快开展,应将其纳入仲裁或诉讼前的必经程序。对调解机构和调解员的选择由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加以明确。
4.3 完善仲裁制度
建筑工程合同由于其标的物的特殊性,具有涉及面广、履约时间长、技术复杂等特性,其纠纷的解决有很强的技术性。因此,各地市仲裁机构应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联合有关协会等,吸收业内高级管理人才,建立建筑工程专业仲裁委员分会,提高仲裁业务能力,加强合同纠纷解决力度。
5 结束语
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建设市场风险继续增加,并逐步完善建筑市场管理体系,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工程的风险意识,在这种新形势下,合同管理成为施工和项目管理的核心,项目管理各方面的工作应集中开展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管理的核心,实现建筑安装工程的科学管理已经越来越重要。因此,要高度重视建筑安装合同管理,深刻理解其重要的地位,在项目管理,探索和总结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技能,寻找新的办法来解决新问题,在实践中的基础,促进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并认真履行合同条款,从而降低了施工风险和安装工程合同,以保护各方的利益,以确保建筑和安装工程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中国安装协会,完善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管理的政策建议,2009(10)
[2]中国安装协会,我国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管理的成就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2009(9)
[3]刘军,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前期管理要点[J],建筑工人,2006(5):29-32
1. 引言
(1)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市场经济法规,建立市场经济运行秩序。随着进一步改革开放,我国的工程项目管理将逐渐与国际接轨,逐渐按国际惯例进行管理。现在我国建设投资已呈多元化,国内的外资项目已按国际惯例进行管理,(推行建设监理制度,采用FIDIC合同条例,实行严格的合同管理)这是发展趋势。目前建筑市场又过于向买方倾斜,竞争更加激烈。许多企业,特别是国营大中型企业尤为艰难,按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在缴烈竞争中企业将优胜劣汰,不可避免将有一些企业倒闭、缩减、重构成被兼并,这对每个企业都是挑战,是一股强大的压力,不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工程中双方整体管理水平就不平衡,承包商就会处于被动地位。
(2)虽然我国建筑企业已面向国际市场,参加国际竞争。但合同管理和索赔依然是我国国际承包工程管理中最薄弱的环节,所以我国的建筑企业要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面向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没有高水平的合同和索赔管理是不行的。而加强合同管理和索赔是争取经济效益的最佳途径。因为要取得高的效益,不仅要签订一个有利的合同,圆满地履行合同,还要运用索赔武器保护自己,避免或追回损失。
(3)近年来我国进行了多次合同管理和索赔的师资培训,并在许多地方举办专题讲座,可以说合同管理和索赔工作已受到各方面重视,逐步推广开来。但总的说来,目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水平低与索赔意识薄弱仍是我国建筑企业的普遍现象。承包商的索赔,是最细致、最复杂,也是最困难的工作,本文主要以它作为论述对象。
2. 施工索赔的作用
2.1“索赔”一词已越来越为人们所熟悉。索赔指在经济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受到损失,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但在承包工程中,对承包商来说,索赔的范围更为广泛,一般只要不是承包商自身责任,而由于外界干扰造成工程延长和成本增加,都有可能提出索赔。理论上讲,索赔应该是双向的。业主向承包商也可能有索赔要求。但业主索赔数量较小,而且处理方便,业主可通过冲帐,扣拨工程款、没收履约保函、扣保留金等实现对承包商的索赔,而最常见、最具有代表性、处理比较困难的是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也称为施工索赔。通常将它作为索赔管理的重点和主要对象。在承包工程中,索赔要求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合同工期的延长,另一个是费用补偿。
2.2在国内国际承包工程中,索赔不仅是不可避免的,而且对承包商而言,有很重要的作用,表现为:(1)保证合同的实施。工程承包合同一经签订,对合同双方都具有约束力,索赔是合同具备约束力的具体体现。任何一方未履行责任,损害对方权益,都应承担相应的补偿。如果没有关于索赔的一些规定,合同责任就不能很好的体现,换言之,合同本身就不是完整而规范的。(2)保护受损者的权益。目前,在国际承包工程中,索赔已成为许多承包商的经营策略之一。“赚钱靠索赔”,是许多承包商的经验谈,由于国际建筑市场竞争激烈,承包商为取得工程,只能压低报价,以低价中标。而业主为节约投资,千方百计与承包商讨价还价,通过在招标文件中提出一些苛刻要求,使承包商处于不利地位,所以合同条件苛刻、合同价格低,价格中包括的利润减少,是目前国际承包工程的普遍现象,而承包商主要对策之一是通过工程过程中的索赔,减少或转移工程风险,保护自己,避免亏本,赢得利润。如果承包商不注重索赔,不熟悉索赔业务,不仅会失去索赔机会,经济受到损失,而且会有许多纠缠不清的烦恼,损失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如果承包商精通索赔业务能进行有效的索赔,在工程过程中加强索赔管理,用索赔和反索赔来弥补或减少损失,就可以减少或转移工程风险,提高工程经济效益。
3. 施工索赔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要使承包工程有经济效益,必须重视索赔;要取得索赔的成功,必须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这两者是直接联系的。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就是针对不符合或违反合同条文作为最终判定的标准。索赔是合同管理的继续,是解决双方合同争执的独特方法。
3.1签订一个有利的合同是索赔成功的前提。索赔在合同上进行,并以合同条文作为理由和根据,索赔的成败、索赔额的大小及解决结果常常取决于合同的完善程度和表达方式。合同有利,则承包商在工程中处于有利地位,无论进行索赔还是反索赔都能得心应手,有理有利。合同不利,如责权利不平衡条款,单方面约束条款太多,风险大,合同中没有索赔条款,或索赔权受到严格的限制,则形成了承包商的不利地位和败势,往往只能被动挨打,对损失防不胜防。这里的损失已产生于合同签订过程中,而合同执行过程中利用索赔进行补救的余地已经很小。这常常连一些索赔专家和法律专家也无能为力。所以为了签订一个有利的合同而作出的各种努力是最有效的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的投标、议价和合同签订过程中,承包商应仔细研究工程所在国的法律、政策、规定及合同条件,特别是关于合同范围、义务、付款、工程变更、违约及罚款、业主风险、索赔时限和争端解决等条款,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当事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为将来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合法的依据和基础。
3.2在合同分析、合同监督和跟踪中发现索赔机会 在合同签订和实施前,通过对合同的审查和分析可以预测和发现潜在的索赔机会。在其中,应对合同变更,价格补偿,工期索赔的条件、可能性、程序等条款予以特别注意和研究。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监督和跟踪,保证承包商全面执行合同,不违约。并且监督和跟踪对方合同完成情况,发现在合同实施中有不符合或有争议的问题,立即作进一步的分析,进行索赔处理。
3.3合同变更直接作为索赔事件 业主的变更指令,合同双方对新的特殊问题的协议,会议纪要、修正案等引起合同变更。合同管理者不仅要落实这些变更,调整合同实施计划,修改原合同规定的责权利关系,而且要进一步分析合同变更造成的影响。合同变更如果引起工期拖延和费用增加就可能导致索赔。
3.4合同管理提供索赔所需要的证据。
在国际工程中,索赔已被看作一项正常的合同管理业务,索赔实质上又是对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的重新分配和定义的要求。它的解决结果也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4. 加强合同管理的建议
目前,我国工程建设合同管理还是薄弱环节。一是不少项目签订的合同十分简单,不符合标准合同要求,更不符合国际上通行的合同文本要求。有的工程项目完工后补签合同,还有工程项目干脆不签合同。二是签约双方都不认真执行合同,随意修改。如发包方往往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而签约一方也不采取索赔措施,或者说签约方根本不敢索赔,上述的一些情况造成合同管理困难,在我国要进行严格的合同管理,建立健全索赔机制,有待于法律的健全和市场运行的规范化。但它们是居于同一客体中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严格的合同管理和索赔不仅是建筑市场法制化、规范的具体体现,而且是它们的内容之一。目前仍有必要对各层次的合同、合同管理及索赔的宣传、培训和教育。
本人通过大量调查研究,深切地感到施工企业要提高承包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必须提高合同管理和索赔水平,具体地应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4.1转变观念,增强合同和索赔意识。我国在国际工程中的计多重大失误都是由于不重视合同和索赔造成的,特别是刚进入国际承包场的经营管理者。由于我国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国内工程管理中合同管理和索赔尚未提到议事日程上,许多施工企业对它们还十分陌生,所以对施工企业(无论是国内工程或国际工程)首先应加强合同管理和索赔的教育,使大家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合同意识是市场经济意识、法律意识和工程管理意识的综合体现。
4.2建立合同管理组织,使合同管理专业化。在这方面,我们必须学习和研究国外的经验。由于合同管理和索赔涉及经营、估价(预算)法律、工程管理及公关等各方面,专业性很强,必须有专门的人员、专门的机构从事这项工作。
4.3重构工程项目系统,建立更为科学的、包括合同管理职能的项目组织结构、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具体定义合同管理的地位、职能、工作流程、确定合同与成本、工期、质量等管理子系统的界面,将合同管理融于投标报价和施工项目管理全过程。
4.4全面研究国际上先进的承包企业的合同管理的索赔方法、措施、手段和经验,合同管理有一套国际通用的做法和程序,目前可以研究FIDIC合同条例,研究国际工程承包商的合同管理方法、程序、研究国际工程合同和索赔案例三方面入手,对国际惯例进行系统剖析。
4.5培养我国的国际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专家。在国际工程中,合同管理和索赔是高智力的、全局的,同时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的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要保证我国的国际承包业有大的发展,有更高的效益,就必须有一批从事具体合同管理和索赔工作的专家。
4.6加强合同管理和索赔方面的理论研究和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合同和索赔问题涉及面广、处理起来复杂,现在仍处于经验型管理状况,即绝大多数的合同和索赔者主要凭借自身经历和第一手经验开展工作,而能上升为理论的东西不多。工程案例、经验和经在无疑极其重要,但是如果没有一定的基本理论,没有自身的知识结构体系,则难以真正形成一门学科,也很难进行系统的科学的教育和培训。
合同管理中有许多繁琐的工作,人工处理耗时费劲。加强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充分利用计算机,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让合同管理者腾出更多时间考虑更重要的事。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在现代承包工程中,索赔经常发生,而且索赔额很大。合同状态的变化在任何工程承包合同的实施过程中都不可避免,所以索赔也不可避免,承包商要提高工程经济效益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必须有索赔意识。
1 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1 合同管理对建设工程的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建筑业跟随着现代化建设的大力拓展而实现了稳步上升的情况,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与过去不曾发现的问题包括工程款的拖欠、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等问题。根据有关资料分析,在2011年底全国施工企业被拖欠和拒付的工程款已经多达4000亿元,而业主拒绝支付工程款的原因多种多样,有一部分的原因就是在工程竣工时由于业主与承包商双方建设工程时所建设的合同条款不明确,致使双方对合同条款有着不同的理解,进而产生分歧,导致业主拒绝支付工程款。而另一部分则是由于市场经济下的建筑市场的改革的不完善,市场经济从本质上讲就是信用经济,因为信用是市场经济平稳高效运行的必备条件,也是合同正确履行的保障,而合同的本质在于规范市场交易。
1.2 合同管理的基本职能
合同中详细要求了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和质量等一系列目标目标,规定了合同双方的责任、义务、利益的关系。因此,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在工程实施的全过程中都需要用到合同管理,它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着控制和保证的作用。在当前现代工程建设中,没有合同意识则意味着这项工程的整体目标不明确:没有合同管理就不能使工程形成完整的系统,就不能实现项目终极目标。在当今社会的现代建筑工程中,不仅需要专职的人员和部门来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而且也需要其他各种参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和部门都必须要精通并熟知合同内容,熟悉合同管理与可能出现的索赔工作。所以在开发、设计、监理(咨询)、施工等过程中合同管理也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地位。而如今的人们充分意识到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所拥有的特殊地位和所能发挥的巨大的作用。现在国外很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和大的工程承包企业都十分重视合同管理的工作,甚至作为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合同管理与成本(投资)、工期、组织等管理同时并列的管理职能。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必须要融入整个工程项目管理过程当中。要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就必须对所有项目以及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方案。使合同管理与其他管理职能密切结合,共同构建工程项目管理的完整体系。
2 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方面的作用
2.1 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方面的应用
合同规定是将与设备、材料相关的大部分费用,依据设备费与材料费在建设工程费用中约占的60~70%左右的原则作为工程直接费用,其价格的高低将会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的多少。因此,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要控制好设备、材料的价格需求。合同是工程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的重要支付凭据。而监理工程师和工程承包时所建立的合同的工程量核定单和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则是工程进度款的付款依据。在控制拨款数额时,首先应对工程竣工数量进行审核,只有其中质量合格的产品才允许计量,对不合格产品及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产品的损坏而出现返工现象等增加的产品将不予计量。
2.2 合同管理的索赔问题
合同是正确处理索赔事件的具体依据。对于工程索赔方面应当加强主动控制能力,尽量减少工程中所出现的索赔因素。一旦索赔提出后需要及时处理。在解决这些索赔事件时的时候,一定要在承包合同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从客观的角度仔细研究索赔方案的可行性,其次核对其取费是否合理,最后明确索赔数额。
3 加强合同管理的一些措施
3.1 合同管理的变更问题
合同变更管理的主要方面是管理所有可能出现合同变更问题,所以必须要建立科学的合同变更程序与方式。合同管理人员必须要依据相关的法律和程序进行合同变更管理。因此,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方面是建设工程管理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作为一个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在熟悉所有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和有关内容的基础上,才能严格对合同履行和变更进行管理,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正常履行。与此同时,合同是控制工程改变的唯一凭据。在施工之前,要首先对施工图纸进行仔细的审核与查实,如果发现在设计中有错误的地方,要尽快改正,进而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减少施工开支。对于每一项工程来说,如果设计单位和业主提出设计的改变,我们都应做好改变之后计算花费的工作,计算出需要追加或余出的投资,给业主或者设计单位提出是否变更或更好的变更方案。
完善工程变更程序的现场签证手续,要求在工程变更前,必须要经过监理、业主及施工三方的一致意见,力求做到所签署的新内容、工程量与工程变更情况一致,这样可避免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出现不良后果。同时依据合同规定,严格审核变更金额,正确合理地确定额外的工程量所需要的造价等,用以避免施工方面采取非法手段增加工程造价。
3.2 加强合同管理的其他措施
实施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制度。在社会上广泛推行工程担保,并且建立工程保险制度,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它对维护建筑市场秩序重要作用,保护工程实施中当事人合法利益的重要手段。规范工程款结算方式。政府有关建设部门应当根据所评估的工程规模大小和技术的复杂程度以及工期时间等信息,来确定合同的形式、工程款的数额及其结算方式。通过分阶段付款的方式或者是一次性付清的方式来减少合同欺诈和垫资承包的出现几率。完善合同纠纷解决渠道。建立合同纠纷调解制度。随着建筑工程的发展,合同纠纷的时间也越来越多,而调解在合同纠纷中占据了领导地位,其效率高、成本低,应大力被人推广与使用。降低合同纠纷进一步升级的可能性。因此我们应多支持建设监理公司、造价咨询公司等中介服务公司开展工程纠纷调解的业务。同时将纠纷调解工作变成一个职业向全国推广,为了保证调解纠纷工作的成功性与可行性,需要经过进一步培养的监理工程师与造价工程师担任,建立仲裁委员会,将制度的能力发挥至最大。建立合同风险管理制度。加大政府主管部门对这方面的监督力度。由于政府主管部门是市场秩序的维护者,为了加强合同管理,也为了保证合同内容的正常实行,严格到资金不足不许招标,施工合同需先仔细审核过后才可以颁发施工许可证,需先结算工程款后方可验收工程等一系列有关规定,坚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绝不让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事情发生。
4 总 结
合同管理是施工方与业主共同关注的问题,这也体现了它的重要性,因此以上这些建议都是切实可行的,我相信如果这些建议被采纳,我国的合同管理方面的问题将大大的被改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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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佘立中.建设工程合同管理[M].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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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is the process of the owners, construction companies and supervision unit three party management system the overall operation. In engineering practice, due to the involvement of engineering build different location, focus their attention is also different, the control of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schedule, cost control, quality control is briefly introduced.
Keyword: contract management; progress; quality; control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1、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如何通过提高合同意识,改善合同管理,充分发挥合同对于市场运作的积极作用,逐步实现市场的规范化,是市场经济活动继续深入发展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没有健全的合同制度,就没有健全的市场机制。企业之间的所有经营活动,不是通过某一个权力部门的硬性分配,而是通过市场交易来进行的。而市场交易又是通过竞争来完成的,竞争机制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最重要机制。通过市场竞争,国家从客观上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从微观上实现效益最大化。但是,竞争机制的形成,是以合同秩序的健全为提前的,而施工企业想要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就必须在质量、投资、工期目标等方面履行合同,必须通过工程合同的科学管理来实现合同目标。“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因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具有标的物特性,执行周期一般较长,内容较多,涉及面较广,一次性投资大等特点。只有遵守建设程序,符合投资计划,合理的工期、质量、投资目标的工程合同,才有好的开始,才谈得上科学的合同管理。履行合同条款是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主要条款是工程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这三大目标。工程合同管理主要就是工程管理中“三控制”的管理。工程建设中的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是互相制约、辩证统一的,决不可偏废。
2、工程建立过程中业主方对合同的管理
合同是商定项目参与各方权益义务关系的协议,是具有法律效能的文件。合同管理的中心是选择合同类型,主要是价钱类型,不同方式价钱的合同表现了风险分配方式。合同管理普通按标准合同文本执行,可恰当加以修正。
在工程建立范畴,由于合同标的物的特殊性,合同主体、合同关系的复杂性,假设不注重合同关系的管理,就会招致合同界面紊乱,合同各方的责、权、利不明白,合同关系紊乱不清,合同各方经常陷于扯皮和矛盾中,由此带来进度、质量、本钱管理的失控。所以,在工程项目中,存在着业主方、承包方、监理方、供货方等不同方面的合同管理,其中业主方的合同管理又是整个工程合同管理的中心,对整个项目的合同管理以致整个项目的成败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业主必需经过加强合同管理,保证项目进度、质量、本钱目的的完成,最大限度的维护业主的利益,控制风险,完成项目和企业的战略目的,追求合同各方在经济协作中的共赢场面。
业主方应科学施行全面合同管理,这不只是对详细合同的管理,而且是从项目整体利益动身,组织、和谐各管理部门及合同关系方,以合同为纽带停止的全项目的管理;不只是某个阶段的合同管理,而且而是整个项目全过程、全方位、多层次的合同管理;不只是合同管理部门的合同管理,而是整个项目全员的合同管理。
另外,加强合同管理,也控制工程投资。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降低工程本钱,进步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业主方项目合同管理应从合同会谈开端,至保修日完毕止,特别加强施行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在合同执行期间亲密留意实行合同的效果,以防止被对方索赔。
3、合同管理中的“三大控制”
工期控制也就是施工进度的控制。进度控制在工程建设中是占有重要地位的。工程进度失控,必然会导致人力、物力的浪费,甚至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拖延工期后赶进度,建设的直接费用必然会增加。在关键时刻赶不上工期,错过有利时机,将造成重大损失。延误工期会导致经济损失;盲目地、不协调地追求加快工程进度,缩短工期,同样会导致不顾工程质量,损毁企业信誉的问题。所以,工程建设各部位的施工进度应统一步调,同时应与资金投入、设备供应、,材料供应以及移民征地等方面协调一致,还要适应当地的气象、气候等自然规律,才能取得好的经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