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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的本质特征大全11篇

时间:2023-10-27 10:57:03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公共管理的本质特征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公共管理的本质特征

篇(1)

0 引言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物质生产部门,它与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改善有着密切的关系。我国正处于从低收入国家向中等收入国家发展的过渡阶段,建筑业的增长速度很快,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也很大。

1 建筑企业成本管理特征分析

1.1 建筑企业成本管理的一般特点

首先,建筑企业不同于其它生产性企业,其产品为建筑产品。建筑产品随设计图纸变化而无统一标准,导致建筑企业的生产非标准化,一个建筑企业可能在存续期间都不会生产两个相同的产品,而建筑产品所需材料成千上万。因此建筑企业的成本管理,尤其是制造成本(以下称成本)管理也就显得无序可循,非常困难。

其次,建筑企业是项目导向型企业,而且项目的周期较长,短则一年,长则数年甚至十数年。因此,建筑企业的管理突出的表现为以项目管理为载体,以成本管理为核心。工程项目成本集中地反映了建筑企业进行施工活动的经济效果,通过对工程成本的计算、考核和分析,可以反映企业的生产和管理水平。因此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是企业成本管理的重要内容。

最后,进度、成本和质量称为建筑项目管理的三大控制目标,三者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形成一个辩证的统一体。工程项目控制的理想状态是同时达到最短的工期、最低的成本和最高的质量,即实现总体价值最大化。因此,成本的管理必须要和进度、质量的管理密切结合,才能最终实现成本管理的目标。

1.2 企业成本管理与项目成本管理相互对立管理的特点

建筑企业具有明显的双重成本管理的特点。建筑业的生产特点使得建筑企业普遍实行项目管理制度,一个正常运行的企业一般同时设立数个项目部,每个项目部都由于其针对的建筑产品的独特性而具备独立性,每个项目部都是独立的成本中心。因此项目的成本管理,包括成本预算、成本控制、成本差异比较一直都是建筑企业进行成本管理的重心。但是,建筑企业不仅仅是项目公司,项目有生命周期特点,而作为企业必须存续经营,因此企业层面的成本管理对建筑企业亦是同样重要。如果说项目层面的成本管理主要解决成本中心的成本管理问题,企业层面的成本管理则主要解决企业全面成本管理、战略成本管理问题。企业能否利用规模优势,如何连结战略与成本,如何实现全面成本管理等,这些都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的重要问题。

1.3 企业成本管理的分散性和项目成本管理的一次性特点

建筑企业的成本管理中心在各个项目部,而各个项目部的地点又因工程地点的不同而分散在不同的地点。这种分散性的好处是使成本管理中心与成本发生中心相一致,符合成本管理原则,但是也带来了集中管理困难的问题,尤其是全国性的建筑企业由于项目分布广,为了有效对项目管理而不得不花费巨额的管理费用。

另外建筑成本管理具有一次性的特点,建筑企业的生产方式是:固定的产品、流动的生产线。每个建筑项目都有自己的成本发生机制,针对项目的成本管理方法和制度有可能随着工程项目的结束而结束,不再重复发生。从成本管理的角度,这种一次性不利于成本数据积累,不利于成本管理学习效应的体现。

2 建筑工程成本管理特征分析

对于成本,不同学术机构也从不同的功能角度给出了不同的概念。我国的企业财务通则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包括直接工资、直接材料、商品进价以及其他直接支出,直接计人生产经营成本。企业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分配计入生产经营成本。”美国会计学会(aaa)认为:“成本是指为达到特定目的而发生的或应发生的价值牺牲,它可以用货币单位加以衡量。”这两个成本概念并没有本质区别,只是我国的成本概念较为具体,而美国会计学会的成本概念更具有普遍性。

建筑工程成本,是成本的一种具体形式,是建筑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为

获取和完成工程所支付的一切代价,即广义的建筑成本。在项目管理中,我们更多接触的是狭义建筑成本的概念,即在项目施工现场所耗费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现场其他直接费及项目经理为组织工程施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之和。狭义建筑成本,将成本的发生范围局限在某一项目范围内,不包括建筑企业期间经营费用、利润和税金,是项目经理进行成本核算和控制的主要内容。

3 我国建筑企业成本管理的控制重点

3.1 摒弃单一成本控制,重视价值链分析的战略成本管理

在市场上,真正有意义的是整个经济过程的成本,企业须清楚与产品有关的整个价值链中的所有成本。因此,企业需要从单纯核算自身的经营成本,转向核算整个价值链的成本,与处于价值链上的其他厂商合作共同控制成本,寻求最大收益。尽管我国国有企业一直在寻找一条有效的降低成本的途径,许多企业都提出全员、全方位和全过程的成本管理模式,而在成本管理的实际操作中,企业不应把降低成本的着力点放在对生产成本的单一控制上,而应把影响产品成本的每一个环节,项目科研、产品设计、材料供应、生产制造、产品销售、运输到售后服务都作为成本控制的重点,进行逐一的作业成本分析。管理人员对产品的生产周期和每一环节的控制方法应有充分的了解,没有使产品的利润在整个生产周期最大化。

3.2 成本管理工作中经济与技术分析相结合

由于长期以来,我们投标报价并没有将组织设计作为估价的依据。不管投标项目上应使用的设备、人力等情况,都是按照政府规定的统一定额和取费系数进行计算,这样的投标报价根本不需要考虑施工方案。由于在获得项目的过程中并不考虑施工方案,所以我们的项目成本核算中,往往不重视对不同的技术方案、不同的施工方案进行充分的技术经济评估,这样使我们的项目成本管理失掉了技术的支撑。

3.3 项目成本控制由引入作业成本法改善传统的会计核算制度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建筑业具有劳动密集、自动化程度低、进入门槛低、竞争激烈等产业特征。在我国的建筑施工企业中普遍存在实际成本难以精确控制、企业内部价值链难以优化组合的企业成本管理问题,由于我国的建筑市场环境不好,供应链管理更是摆在我国建筑施工企业面前的一大难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有详细、准确的成本信息做支持,需要企业作业分析、流程再造,需要建立与业主、供应商/分包商的竟合机制,而作业成本法的实施可以解决这些问题。

作业成本法使成本信息更加科学。作业成本法解决了传统成本信息失真的问题,同一种工序的单位成本在作业成本法下和传统的成本计算法下,计算的结果常有差异。作业成本法可以保证每一工序成本的准确性,增强成本计划与控制的有效性。

4 结束语

总之,我国建筑企业目前面临的经济、社会环境己发生很大的变化,建筑企业要想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谋求生存和进一步的发展,并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建立成本竞争优势,寻求降低成本的措施将是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孙兴民.建筑企业管理[m].科学出版社,2002.

篇(2)

一、政府公共管理的本质

胡德认为:“公共管理即‘国家的艺术’,能够松散地被定义为如何设计和管理公共服务的问题,以及政府行政部门的细微工作”。公共管理的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在于它的公共性、管理的服务性和公民社会的合作共治性。

公共管理的“公共性”包括两层内涵:利益取向的公共性和公共的参与性。首先,公共管理的主体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它所代表的是公共的利益。其次,公共管理的职能在于增进社会公平、公正分配社会利益,公共管理者应该体现“公益人”的角色,代表公平正义等规范性的价值追求。另外,公共性还体现为公共管理活动运行的多向度,即公共管理不仅是公共组织行使管理,同时也需要公众及社会其它组织的参与和互动。

“服务性”作为公共管理的另一本质特征,首先来源于管理活动的服务性。政府的各种活动,无论是协商还是强制,都是为实现政府目标,即为完成公民赋予的使命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其次,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的公权力,作为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产生于公众直接或间接的授权,它是公民权力的特殊转化形式。政府是社会契约的产物,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组织,本质上是一种为公众和社会公共利益服务的组织,其职能主要是满足公众需要和实现公共利益。因此,政府公共管理必须为促进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服务、为广大公众的公共利益服务。服务是政府的政府的首要职能,也是公共管理运行的中心要义。

从公共管理的本质出发,作为代表公共利益的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理应通过向公众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及服务来满足公众需求、提高公众满意度,同时,还应该通过与公众的良性互动来达到公民社会的合作共治。

二、市场营销理念中的“顾客让渡价值”

市场营销理念认为,企业要与消费者形成良性互动,通过充分了解顾客需求和意见,不断改进包括生产、经营和售后等一系列营销活动,最大程度地满足顾客需求、提高顾客满意程度。

顾客让渡价值,是指整体顾客价值与整体顾客成本之间的差额部分。整体顾客价值是顾客从给定产品和期望得到的全部利益,包括产品价值、服务价值、人员价值和形象价值。整体顾客成本则是顾客在购买商品和服务过程中所耗费的货币、时间、体力和精神成本。(如图1)

要提高顾客满意度,为顾客提供更多“让渡价值”的产品和服务,企业可以通过改进产品、服务、人员与形象,提高产品的总价值,以及改善服务与渠道系统,减少顾客购买产品的时间l精神与体力的耗费,从而降低货币和非货币成本。、

三、“顾客让渡价值”对我国政府公共管理的启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积极推进民主和法制建设,政府管理朝科学化、民主化的方向发展,政府的公共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和提高。如前所述,政府公共管理应该体现其“公共性”、‘服务性”和“合作共治性”的本质特征,因此,借鉴营销学中的“顾客让渡价值”,笔者认为:我国政府应该把了解和回应公众需求作为未来公共管理发展的导向,通过向公众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最终实现不断提高公众满意度的目标。

1.改革公共产品供给机制,为公众提供选择公共服务的机会,提高公共产品及服务价值。在我国,传统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理念将政府看作公共服务供给的天然和唯一的主体,政府作为全能型政府负责一切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和供给,形成了政府垄断的局面,造成效率低下、资源不能合理配置等一系列问题。长此以往,我国政府将会出现机构膨胀和预算规模扩大的趋势,同时,缺乏竞争机制的公共管理还会造成服务成本上升、政府对公众需求反应迟钝等问题。基于我国市场不够成熟、市场运作仍不够完善和第三部门发展起步晚、力量还较弱小的国情考虑,现阶段对于我国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机制改革,可以通过寻求私营部门和第三部门的适度参与、打破政府独家垄断的格局,逐步建立起以政府供给为主、其他供给主体共同参与的一主多元的公共产品或服务供给体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日趋成熟和第三部门的不断发展壮大,政府就可以逐渐从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中解放出来,形成公办部门、私营部门和第三部门在公共服务中为公众提供不同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公众不同层次需求的良好局面。

2,保证政府公共部门提品和服务的质量,提升政府公共部门人员和形象价值。质量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生命,政府也应该对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进行统一规范的质量管理、建立明确的服务标准,提升政府公共部门人员和形象价值。

结合我国实情,笔者认为,我国政府可通过建立服务承诺制度和建立公民满意度评价机制两方面来保证政府公共部门提品和服务的质量,提升政府公共部门人员和形象价值。建立服务承诺制度就是用政策法规的形式,将政府公共部门服务的内容、标准、程序、时限、责任等公之于众,接受公众监督,以实现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的目的;二是建立包括公共服务绩效评估、申述处理标准等在内的公民满意度评价机制,以公民的满意度作为政府公共部门工作人员绩效考评的最最终评价标准。

篇(3)

公共管理范式是在对公共行政反思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主要希望在社会管理过程中通过引入经济人假设理论和复杂交换范式,力图用市场中的竞争关系、契约关系、服务购买关系等社会机制,在社会的管理中实行混合式的交叉管辖和权威分散的组织安排,把公众的偏好和价值追求作为提供公共产品的惟一依据,试图从公共决策规则与组织形式的高度上彻底改造传统的官僚行政体制,以实现社会管理中效率与公平的统一。

 

公共管理范式的提出,使得社会治理的理念与制度发生了巨大的变革,具体表现为:其一,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有意识地改变行政组织的结构、功能和行政人员的行为,强化经济调节、市场监管以及社会管理的功能,努力塑造服务型、责任型、法治型的开明政府,切实解决政府在社会管理当中“越位”“错位”和“缺位”等问题;其二,注重观念更新,贯彻以民为本的精神,通过不断发展非政府、非营利性组织方式,起到加强社会力量的作用,用分权式管理取代高度集中的科层结构,最终实现社会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和公民自治,建立政府、市场、社区三足鼎立的公民社会;其三,强化政府为公众服务的意识,视公众为顾客,关注他们的需求,倾听他们的呼声,向公众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构建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其四,在压缩开支、销减政府规模的过程中,通过强调对私营部门管理方法、技术和风格的吸收和运用,在公共部门中引入竞争机制和企业精神,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政府部门的竞争能力121(PS9)。与公共行政相比,公共管理抛弃了逻辑实证主义的方法论原则,也放弃了公共行政所谓的“价值中立性”原则,突出公民的权利主体地位,强调政府的责任意识和服务作用,主张建立新的协和式组织管理模式。公共管理这种新的社会治理方式体现在政府既是社会管理者,更是社会责任者与服务者,而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是它的终极管理目标。公共管理这种新型的社会治理范式,既是一种权力非中心、主体多元化的复合型社会管理机制,也是一种交叠管辖与权威分散的多组织结构安有b强调从体制上有效保障公众的话语权利和民主交往权利,而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投票权利,完全顺应了现代社会“还权于民”的政治发展逻辑赋予了公众表达自己偏好的自由和选择的权利,成为此时经历了治道变革之后行政发展的惟一价值取向,散发出一股人文之光。

 

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的社会治理范式,其研究范围不仅包括行政与公共事务,而且还包括公共政策,其研究重点从过去传统行政重视机关的管理转移到了政策的议题和政策的建议,从而进一步推动了政策科学的发展。政策科学是一套关于政策问题的哲学,即研究政策规律的理论体系。1951年美国著名的政治学家哈罗德拉斯韦尔(HaoldLasswe1在其《政策科学:在范围和立法上的最近发展》一书中,首次提出了政策科学的概念|31。此后随着各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特别是在科学哲学、“三论”、管理科学、各类行为科学不断发展地渲养下,政策科学的理论研究有了长足的进步。1968年,美国著名学者沃尔多(DWald)教授在研究中发现,主导行政研究话语霸权的人主要是一些年长者,而年轻学者鲜有发表主张的机会,这种状况使得行政研究出现了严重代沟。沃尔多则认为行政研究的未来取决于年轻一代,出于这种历史的责任感,在沃尔多的倡导和组织下,一群年轻的行政研究学者们聚集在美国雪城大学的明诺布鲁克会议中心,召开了一次研究公共行政学的学术会议141。此次会议不仅探讨了公共行政所面临的时代挑战和所存在的问题,而且还撰写出一大批研究政策科学的学术论文,着手建立政策科学的新规范,第一次把改善政策制定问题与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联系了起来,创造性地规划出了政策科学未来的发展方向和远景。因此,由沃尔多教授所倡导与组织的明诺布鲁克会议,不仅标志着新的社会治理理论与学派的诞生,也使他成为推动政策科学发展的先驱者之一。总之,公共管理范式的提出不仅使得行政理念与制度安排发生了重大变化,而且也为政策科学的理论体系注入了新的活力,更为公共政策的发展实践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的相互关系

 

一般来说,公共管理在实现公共利益这一基本目标过程中,主要完成两项任务:其一是如何有效増进公共利益,其二是如何合理分配公共利益,并在此基础上完成公共利益的协调、整合及合理分配151。公共管理这一目标不仅强调结果上的公平,而且强调机会上的平等,不仅强调社会民主,而且还强调社会责任,使得那些具有同样能力的人们拥有了同等的生活机会,获得了自己所应得到的基本权利与根本利益。

 

公共管理强调社会公平的这一基本价值和理念,为公共政策发展奠定了一个建立在理性实证主义之上的哲学基础,使得实现公共利益成为公共政策实践的核心要素。如果说公共管理的诞生起初还仅是作为人类社会己经进入现展阶段产物的话,那么作为公共管理重要工具公共政策的诞生,恰恰是现代社会生活之公共领域日趋扩张,并与私人生活领域形成鲜明对照和内在紧张之事实的集中反映,所以作为可以有效配置社会资源、极大地影响着公共部门形象的公共政策,决定着政府管理社会的质量和价值导向。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影响公共管理的首要因素乃是公共政策。因为公共管理的一切有效性与合理性,完全取决于高质量的公共政策。

 

在对公共管理研究的过程中,人们早己普遍地认识到公共政策不仅是社会政治活动的结果,而且也是公共事务中所制定的行为规范,引导着公众与社群的行动,是政府维护公众利益的重要手段。许多专家学者甚至认为,公共政策过程实际上就是公共管理运行的核心内容,而公共管理的相关组织就是公共政策的重要主体121(P89)。因此,对公共政策的研究,必须涵盖整个公共管理领域,必须成为整个公共管理研究的核心内容。与传统的行政研究相比,公共管理更注重对公共政策的设计与运用,从而使得社会管理更加科学化与民主化。也就是说,公共管理的根本目的,就是要通过运用正确合理的、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能够反映客观实际的公共政策,全面有效地解决人类社会所面临的各种各样的政策问题,以此来促进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在早期的公共管理研究过程中,人们一般关注的是公共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和最优化,所采用的主要是理想型的理性选择模式,这种模式强调在政策选择过程中要充分掌握相关的政策知识和信息,并通过科学理性的分析方法选择最佳的政策方案。此后,随着人们对公共管理的深入研究,更多的专家学者注意到理想型的理性选择模式过于脱离现实,从而忽视了人类认识能力的局限性和政治因素对公共决策的影响,因而提出了渐进的与有限理性的公共决策模式。查尔斯.E林德布罗姆(ChalsELindbOn)的渐进主义政策理论与赫伯特。西蒙(HebertASm〇n)的有限理性政策理论最具有代表性。

 

进入20世纪80年代,随着公共管理范式的提出,公共政策研究开始注重社会多元价值和伦理方面的研究,强调应用更多的社会知识来规划和设计未来政策。政策设计的概念被引进公共政策的研究和分析中来,这一概念要求公共政策的制定应更多考虑社会环境因素,尤其是考虑公共政策对社会及其成员将产生的影响,而不是只考虑谁在统治,谁是政策的获利者和谁在政策制定过程的参与竞争中胜出等传统政治学问题。查尔斯.E林德布罗姆与赫伯特■西蒙认为,政策的失败与否从根本上讲是一个政策设计的问题。政策设计不是一种纯技术和纯工具性的应用领域。成功的政策设计必须考虑人们的政治、社会、文化和经济方面的环境,并能诱导人们采取有利于政策实施的行为171。因此,政策设计理论包括了至少三个方面的内容:政策结构性逻辑的模式、个人决策模式和政策环境模式,而这些概念和模式应该是建立在经验性研究基础上的。

 

一般来说,公共政策的实践过程,实质上就是一个社会利益表达与实现的过程,当某个社会利益集团或者个人提出一项政策诉求的时候,公共政策过程就开始了,而这种提出政策诉求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社会利益的表达过程。因此,在公共管理的视角下,公共政策不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一个具有实质性内涵的实体在社会利益的分配过程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扮演着权威性的重要角色。

 

在某种意义上讲,随着多元利益社会的形成和发展,作为社会资源重要分配途径的公共政策影响力的逐渐増强,公共政策必将成为公共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即政府利用公共政策来调整、组织社会生产和生活,己经成为其管理社会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特别是随着现代社会生活与政府管理活动的日益复杂化,传统的以经验性为基础的政府决策已经远远不能够满足政府现代社会管理的实际需要,必须要实现由经验型向科学化决策模式转变。实践证明,作为社会价值权威性分配的重要机制,公共政策的民主性与科学性,既是推动政府重大决策迈向高质量的必由之路,也是促进公共管理不断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手段。

 

作为公共管理重要社会治理手段的公共政策,公共利益是它的核心要素,特别是对公共利益的分配具有绝对权威性。为了协调与平衡公共利益的冲突,保持社会的稳定、和谐与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共政策需要承担起协调、平衡与分配公共利益的重任。因此,强调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主张公共利益的合理分配与向公民负责,以及积极倡导行政服务的公共性,是公共政策的基本内涵与特征。公共政策所特有的这种内涵与本质特征,使得代表公共利益的公共政策,完全可以在社会利益多元化的格局中,有效地去实现公共利益的不断増进与公共利益的合理分配这一公共管理的基本目标。有效促进公共利益的増长,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既是公共利益的集中体现,也是公共政策的本质特征,而公共政策的这一本质特征,是决定公共管理效率的好与坏、高与低的首要因素,是政治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

 

在实现公共利益这一基本目标的政治逻辑过程中,就其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的关系而言,公共管理是公共政策赖以存在与发展的哲学基础,起着主导性作用;而公共政策则是公共管理重要的治理手段,而且也是有效的管理工具,对公共管理具有能动的促进作用,是政策行政的具体表现。也就是说,公共管理只有依赖公共政策才能有效地増进公共利益,才能实现合理分配公共利益的社会目标,才可以通过政策问题行管理之道,从而促进人类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反之就会导致公共管理的混乱,损害公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两者之间存在着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它们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公共政策既是公共管理活动的基本依据,又是公共管理活动的基本手段,是在公共管理急需积极符号之时出现的一种积极符号,是公共管理的艺术与科学跟管理的艺术与科学的联姻,而且这种联姻是平衡的。总之,公共政策作为公共管理有效解决社会利益冲突的重要机制,是一种探求公众参与分配、协调与整合社会诸方面利益的最佳方式,体现了现代社会民主协商的本质特征。

 

三、公共管理体系中的政策本质特征

 

公共政策作为公共管理的一种新的政策系统范式,诞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此时的美国在对社会进行有效管理的过程中,己经把政策的概念加入了“公共”这个定语,演化成为了“公共政策”,而这一根本性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与美国现代民主政治体制的确立有关,它为现代公共政策产生的合法性奠定了社会基础,难怪现代政策科学的创始人哈罗德拉斯韦尔在对公共政策内涵所做的六点界定中,他在第一点当中就坚定地认为“公共政策是一门关于民主主义的学问”。

 

政策从传统政策演变成为公共政策,不仅扩大了政策主体的范畴,而且对政策内容也赋予了新的内容,使得人们对现代政策的理解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可见公共政策概念中的“公共”二字对于界定公共政策的基本内涵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此,公共政策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它与传统政策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特别是从本质特征上讲,公共政策与传统政策两者之间最大的区别及其产生的动力源,就体现在“公共”二字上,而“公共”二字从根本上决定了两者在决策体系、涉及的范围与内容,以及价值取向上的不同。

 

首先,传统政策和公共政策分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决策体系。传统政策是一种封闭式的个体决策体系,其政策制定主体不是民主选举的,不是公众经由法定程序赋予的。政策在本质上体现的不是民意,而是帝王将相的意志,是封建帝王的一道道“圣旨”,缺乏程序上的合法性。因此,传统政策强调决策程序与过程的高度集中,缺乏政策分析和政策评估,尤其是不允许公众参与决策,使得公众缺乏了解和影响公共决策的路径,在整个决策过程中处于被动的地位。由于传统政策不能够为公众提供有效参与社会管理与监督的途径,缺乏公众参与社会重大决策与监督执行的机制,缺乏与公众进行平等、真实对话沟通的社会基础和科学实践,所以传统政策体系是一种多位一体的决策模式,每一方都是决策的当事人,几方之间的关系不是一种平行的关系而是一种上下关系,缺乏超然于外的一方进行监督,更多表现为有限的自我道德监督。因此,传统政策是一种冷政策,它极大地弱化了对决策体系的全面监督,较多地蕴含着决策失误的可能性与普遍性。

 

篇(4)

20世纪中期,第三次浪潮悄然兴起,后工业时代来临了。这一变革对工业社会的价值观念、社会结构以及社会关系都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使人类又一次面临着社会治理模式解构与重构的重大考验,社会转型造成的混乱与迷茫以及新时代治理模式的重构亟待新的启蒙。张康之教授在其著作《公共管理伦理学》中以其独特的视角、宏观的视野运用现实历史主义的方法从社会制度的更替、治理模式的变迁、社会关系的发展、社会价值的变化、社会领域的发展等多个方面系统地阐述了社会的治理发展趋势,并建构性的提出了“公共管理”的社会治理模式,指出公共管理治理模式的实质是德治,其实现的关键是德制的确立,其思想对后工业社会治理模式的建构具有十分重大的启蒙意义。

一、“公共管理”治理模式的内涵

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的以“新公共管理”为旗帜的政府再造运动使公共管理的概念得到了广泛传播。但是张康之教授提出的“公共管理”模式的概念与前者有着本质的不同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新公共管理运动是“在政府实施干预市场失灵的政策却又出现政府失灵时寻求的新出路”。它在研究方法上存在许多观点、技术、理论的“生硬拼凑”,在思维方式又陷入了“政府——市场”两极思维的陷阱,[1]在价值上更多是效率取向的;在技术手段上则是广泛的市场化。然而“当我们逐渐加强政府活动的民营化的时候,我们事实上是在增加腐败和不道德行为的倾向”。“政府企业化(市场化)运作的改革让我们付出了相当大的道德代价。”[2](P156,158)可见新公共管理运动忽视了公共价值这一“公共行政”的灵魂。片面强调了社会关系的权力和法律向度而忽视了伦理向度,因此可以说它仍是囿于工业社会的治理模式的建构。

张康之教授所提出的公共管理模式是对“后工业社会治理模式”的全新建构。总体而言,可将“公共管理”理解为后工业社会会中的多元管理主体对以伦理关系为核心的公共管理社会关系的治理,是基于社会道德制度的德治模式;它倡导服务精神以及“合作型”的信任关系,是一种服务型的治理模式;同时又是一种基于合作理性的合作治理。公共管理治理模式的本质是德治。具体而言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公共管理的治理模式:

首先,管理主体多元化。传统公共行政模式的一个基本命题是:公共物品只能由公共部门(政府)来提供。[3](P23)也就是说政府是公共事务管理的唯一主体,其对公共物品的供给是垄断性的。随着后工业社会的到来,市民社会日益壮大,社会自治的程度愈来愈高,打破了原来的行政主体一元化和公共物品供给的垄断性。许多社会自治组织和非营利组织也承担起了公共物品的供给职能,政府的许多管理职能转移给社会,可以从繁杂的日常公共事务管理中解脱出来更多的负责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以及监督。随着公共组织的迅速膨胀,“在政府与社会组织的竞争伙伴关系中,原先国家与社会的分离开始重新走上了一体化的进程。”[4](P36)国家权力日益回归社会,政府逐渐成为一种与众多其它公共组织平等竞争的权威,整个社会在公共管理方面形成了多中心的局面,管理主体呈现多元化。

其次,客体中心主义。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是“主体中心主义”的。因为传统行政的组织体制是官僚制,权力的配置呈金字塔型,权力的运行是自上而下的支配过程。这决定了管理主体必然处于中心地位,而管理客体被置于边缘性的和受支配的地位。公共管理的社会关系基础是开放、平等的伦理关系,是服务导向的,其组织形式是网络化的任务型组织。公共管理治理模式下公共政策的制定源于社会成员的服务需求,即以社会成员的满意为目标。公共管理的服务模式不是把社会和公共管理客体的服务期望当作压力,而是动力。客体的服务期望越强,越能强化伦理关系,推动管理的改善。

第三,服务型的治理模式。后工业社会公共权力日益社会化,众多的非政府公共管理组织都成为公共权力的主体。这实际上也意味“管理”的服务化,即公共管理已成为一种为公众服务的活动。因此“服务”是公共管理的核心价值,公共管理的体系已经不再是以权力为中心,而是以服务为中心。“在公共管理中,控制关系日渐式微,代之而起的是一种日益生成的服务关系,管理主体是服务者,而管理客体是服务的接受者。所以,这是一种完全新型的管理关系,在这种管理关系的基础上,必然造就出一种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即一种服务型的社会治理模式。

第四,注重伦理向度的治理模式。完整的社会关系应该是权力关系、法律关系和伦理关系的统一体。然而在农业社会中权力关系处于主导地位。进入工业社会后,法律关系又成为社会关系的中心。后工业社会中的公共管理模式的核心意向是服务与合作,它通过治理主体的自我约束、自我限制来保证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在这种意向支配下的社会关系首先必然是伦理关系。伦理关系成为社会关系的核心,这决定了一切治理形式手段都要围绕“伦理”这一主题来构建。公共管理模式就是伦理关系的制度化,其目标是实现德制,是德治与法制相统一的治理模式。由于公共管理模式具有对工业社会治理模式批判继承的一面,所以公共管理模式下的公共管理者具有较高的管理素质,因此新的治理模式更重视公共管理者的道德能力而非管理能力。后工业时代人们之间是高度的合作型信任关系,德治是公共管理模式的本质特征。

张康之教授用一系列规范化的术语为我们界定了一种全新的“公共管理”治理模式。它使“公共管理”这一全球性的运动有了新的诠释,这一概念的界定,是从历史发展的实际出发的,也是革命性的。它使我们有理由相信:一切关于社会治理问题的思考,都会在不远的将来归宗于张康之教授对公共管理这一概念的界定。[5]

二、公共管理模式产生的历史必然性

公共管理模式的出现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张康之教授运用历史现实主义的方法,从社会形态演进的角度给我们阐述了公共管理产生的历史必然性。《公共管理伦理学》所描绘的社会治理模式的演进及其相关因素的变化可以用下面的图表予以简单的概括。社会治理模式及其相关因素的历史变迁比较

社会形态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后工业社会治理制度权制法制德制

治理模式权治

(统治型模式)法治

(管理型模式)德治

(服务型模式)

社会角色身份契约合作

社会关系权力关系为中心法律关系为中心伦理关系为中心

社会领域一体化(同质性)公共领域、私人领域、生活领域总体性

信任关系习俗型信任

(感性)契约型信任

(工具理性)合作型信任

(实质性)

>核心价值秩序效率、公平服务

权威类型权力权威法律权威道德权威

主导精神权力意志法律精神、科学精神服务精神

总体上看,人类社会的治理模式经历了一个从“权治”到“法治”再到“德治”的历史演进过程。权治是农业社会的基本治理模式,即用权力去治理社会,属于统治型的社会治理模式。该模式下法治和德制处于边缘地位。就人们的社会角色而言,此时人们之间是身份关系;“法治”是工业社会的基本治理模式,即人们用法律治理社会,属于管理型的社会治理模式,该模式也有权治的内容,然而德治是受到排斥的,此时人们的角色是由契约关系决定的;到了后工业社会社会治理模式发展到了“德治”,即人们用道德治理。这是一种服务型的社会治理模式。这种模式是德治与法治的统一,当然也有着权治的内容,但是权治已经被边缘化了,此时人们之间是实质性的合作关系。

社会治理模式从“权治”到“法治”再“德治”的变革,是一个客观的逻辑序列和历史进程,公共管理模式的出现具有历史和逻辑的必然性。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治理方式,是德治与法治的统一,其本质是德治的,并且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在伦理精神、理念和原则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社会治理模式。

三、公共管理治理模式的实现途径:德制

1.公共管理模式下制度设计的基石:人的道德存在

面对人类面临的向前的时代,托夫勒坚信:第三次浪潮“将凭借着我们理性的帮助,成为有史以来第一次具有真正人性的文明。”[6](P3)这也意味着“公共管理”的治理模式要实现人性的全面发展。那么人都包括哪些方面呢?纵观人类的思想史,人们大都徘徊在从人的物质存在和精神存在这种二元分立和同构的立场上来认识人。而张康之教授认为:人不仅是物质存在和精神存在的同构体,而且人还具有道德存在,即人是物理存在(自然方面)、精神存在(心理和精神方面,如思想、意志、情感)和道德存在的三位一体。人的三个存在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缺一不可。道德存在是人的道德潜能通过直觉的方式与社会理性、群体理性或职业理性的契合。道德存在是人的社会性本质所在,它是人的最深层和最本质的存在,道德存在决定了人的道德行为。

人的存在或本质是决定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的重要依据。在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人们基于人的物理存在和精神存在所设计的“权制”和“法治”被历史证明是不完善的,无法实现人的自由而充分的发展。根据历史的发展逻辑,后工业社会,人们将从人的道德存在出发进行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因此,对人的道德存在的认识和把握就构成了全部社会生活和活动的基础。

2.“德治”实现的关键:德制

德治思想古已有之,例如孔子有云: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位而众星拱之。但在统治型和管理型的治理模式中德治只能作为一种可望而不可及的理想。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德治绝不可能是一种单单通过道德教化的途径来实现的社会治理方式。历史上所有的建立在个人道德修养基础上的所谓“德治”都最终都只能是“虚幻的德治”。德治的实现最终是人们道德存在的自觉。人的道德存在是客观的,是不可以教的,只能通过道德潜能与社会理性、群体理性或职业理性的相契合而觉醒。德治的实现不是靠公共管理主体的道德修养的提升,而是根源于管理客体的服务需求的刺激和约束。德治是通过认识人们之间的伦理关系并在伦理关系的基础上而做出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的结果。[4](P108)因此,德治首要的、直接的目标是建立起道德化了的制度。这一制度框架能够对人起到激励和惩治作用,从而给人们以客观的约束,人们会得到一种客观化的必然的教育。由于有了道德化的制度,人的行为都会在潜移默化中具有道德的特征。只有制度和体制的道德才是广泛的,才具有稳定的引导功能的行为规范,在这一点上,是任何个体道德都无法达到的。[7](P210)“以制度为师“而非道德说教才是德治实现的根本途径。只有谋求制度的道德化才能建立稳定的德治。

公共管理的治理模式是服务导向的,其核心价值是服务。德制建设是公共管理服务精神的物化过程[4](P8),服务精神催生了德制,反之,公共管理的道德制度也要保证公共管理者忠诚的去贯彻服务精神,为服务精神的实现提供保障。

公共管理模式是德治与法治的统一体,新的社会治理模式下,德治与法治实现了真正的统一,二者不仅仅作为社会治理的手段而存在,不再从属于工具理性,而成为人的本质的一部分。因此,德制既是法律的道德化也是道德的法律化。

据此德制的建设应该至少包括以下几个原则:其一,在制度安排中有着道德化的合理规范,包含着道德实现的保障机制;并且已经确立的制度应当是有利于道德因素生成和成长的;[7](P212)其二,德制要有成为服务精神贯彻实施的保障;其三,德制应该是同时在德治与法治两种理念指导之下进行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

德制的确立是实现德治的前提,而不是终极目标。德治的确立遵循一个循序渐进的逻辑过程。其起点是的道德的制度化。然后通过治理者及其行为的道德化影响整个治理体系中的全体成员,实现一切人的道德化。德制作为整个进程的起点具有关键性的作用,是整个社会治理体系道德化能够稳定持续发展的保障。

第三次浪潮的冲击,意味着人类社会的历史又在经历一场巨大的变革。回顾历史,我们会发现每一次重大的社会变革都有一次的宏大的启蒙运动与之相伴随。后工业时代变革呼唤一场建构性的启蒙,如果说工业社会的启蒙运动确立了法的精神的话,那么它将确立起一种伦理精神;如果说工业社会确立了分工—协作的社会体系的话,那么它将根据合作理念去进行社会建构。[8]《公共管理伦理学》一书描述了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社会治理模式的基本特征和本质,并在服务理念下提出制度设计的构想。《公共管理伦理学》本身就是一本关于第三次浪潮的启蒙性著作,其所蕴含的思想对社会的成功转型以及新时代治理模式的构建有着的重大启蒙意义。参考文献:

[1]王丽莉.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内在矛盾分析[J].社会科学研究.2004-6.

[2][美]乔治·弗雷德里克森.公共行政的精神[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3][澳]欧文·E·休斯.公共管理导论[M].彭和平,周明德,金竹青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4]张康之.公共管理伦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5]刘祖云.历史与逻辑视野中的“服务型政府”[J].公共行政,2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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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西方比较公共管理研究

发展的历史分期及其特征

(一)比较公共管理研究的萌芽时期(19世纪80年代—20世纪50年代)

伍德罗•威尔逊最早认识到了比较方法在公共管理研究中的重要价值。他在1887年的《公共管理研究》一文中认为:“……在我们一些爱国意识很强的同胞的脑海里,总有一种莫名的恐惧,认为:学习欧洲经验是否就在承认一些外国的方法要比我们美国的方法好呢?我们理解这种心理……(但是)如果我们只与我们自己相比,我们怎么能够知道我们到底有哪些东西是好的、优秀的,而哪些东西是不够好的、不够优秀的呢?这样想来,可能还是用一些新的学习方法比较好。”[4]这一时期,囿于各种历史条件的限制,比较公共管理的研究尚处于萌芽阶段,相关论述也大都散见于一般性的讨论中。同时,由于缺乏系统、完整的研究方法,学术共同体尚未形成,这一时期鲜有比较公共管理的专门研究成果。

(二)比较公共管理研究的发展与兴盛时期(20世纪50年代—20世纪70年代)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美国,比较公共管理的研究获得了快速发展,这种快速发展有着当时深刻的历史背景。这一时期,发生在美国本土以外的诸多事件也激发了他们比较研究的热情,如古巴革命、越南战争等;而国际委员会则同国际管理科学学会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主要致力于美国本土的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问题。作为美国公共管理协会(ASPA)的两个会员单位,比较管理组织和国际委员会的共同点在于致力比较公共管理和国际公共管理研究,两者于1973年合并成立了美国公共管理协会分会———国际与比较公共管理分会(SICPA)。

(三)比较公共行政研究的衰落阶段(20世纪70年代—20世纪80年代)

20世纪70年代早期,美国政府以及其他基金会等组织逐渐失去了对比较公共管理研究的赞助和支持,美国的大部分国际性研究组织也把注意力纷纷转向解决经济发展等复杂问题。因此,这对于失去了财政与政策支持的美国比较管理组织而言无疑是致命的打击,这样的结果对比较公共管理的研究产生了深远的消极影响。同时,与国际委员会的合并也并没有对比较公共管理产生太多的正面作用,相反,比较公共管理的研究则日渐式微。正如黑迪(FerryHeady)所担心的那样,“对于公共管理制度的研究和国家公共组织的研究,究竟什么是最好的框架”[5]。这一时期,对比较公共管理研究的批评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比较管理的研究是否具有“科学性”或者说该学科是否有明确的学科边界。亨德森(KeithHenderson)就曾批评到,虽然比较公共管理“有某些主要研究题目(发展中国家、政治系统等),但很难了解其中心议题可能是什么,同样也很难从中找出任何确定无疑的‘行政的’东西。从表面上看,政治科学的全部范围、经济学、社会学、历史学和其他有关的学科的一些议题都与比较行政相关联”[6]。第二,用何种方法研究这一领域。更多地批评者认为比较公共管理研究更多地应使用定性而非定量方法,而以往的研究却忽略了这一点。第三,比较公共管理究竟是理论导向的还是实践导向的?比较公共管理的研究内核应该在哪里?这两个问题都没有明确的定论。过去的学者“花费了太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讨论比较问题,用于提出一般性的分析框架,用于概述行政环境,以至于使我们无法集中精力研究行政本身”[7]623。第四,公共管理的可比性问题。搜集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不同管理方法或模式进行比较,其前提必须有比较的标准或基础,这样才具有可比性。然而“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观点,他们使用不同的方法访问不同类型的官僚和考察不同的国家的不同问题”[7]625正是基于这些批评,比较公共管理研究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身份危机”(IdentityCrisis)。

(四)比较公共管理研究的复苏阶段(20世纪80年代—现今)

经过一段时间的沉寂,20世纪80年代,比较公共管理研究又重新回到了人们的研究视野,逐渐得到了人们的关注,这得益于比较公共政策(Compara-tivePublicPolicy,CPP)和发展行政学(DevelopmentAdministration)在当时的兴起,特别是前者起到了关键作用。按照海德黑梅尔(Heidenheimer)的说法,比较公共政策“就是对政府政策(governmentpoli-cies)如何开发、为什么开发和产生了什么效果进行跨国研究”。[8]实际上,比较公共政策的兴起从一开始就是在克服比较公共管理自身缺陷的一种尝试。因此,从这个意义上,与其说是比较公共管理的复兴,不如说是比较公共管理的转型或蜕变。由于比较公共管理研究为比较公共政策研究提供了研究的“土壤”与“预设”,因此,比较公共管理研究的复兴具有更深的历史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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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西方比较公共管理研究发展的历史分期及其特征

(一)比较公共管理研究的萌芽时期(19世纪80年代—20世纪50年代)

伍德罗•威尔逊最早认识到了比较方法在公共管理研究中的重要价值。他在1887年的《公共管理研究》一文中认为:“……在我们一些爱国意识很强的同胞的脑海里,总有一种莫名的恐惧,认为:学习欧洲经验是否就在承认一些外国的方法要比我们美国的方法好呢?我们理解这种心理……(但是)如果我们只与我们自己相比,我们怎么能够知道我们到底有哪些东西是好的、优秀的,而哪些东西是不够好的、不够优秀的呢?这样想来,可能还是用一些新的学习方法比较好。”[4]这一时期,囿于各种历史条件的限制,比较公共管理的研究尚处于萌芽阶段,相关论述也大都散见于一般性的讨论中。同时,由于缺乏系统、完整的研究方法,学术共同体尚未形成,这一时期鲜有比较公共管理的专门研究成果。

(二)比较公共管理研究的发展与兴盛时期(20世纪50年代—20世纪70年代)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美国,比较公共管理的研究获得了快速发展,这种快速发展有着当时深刻的历史背景。这一时期,发生在美国本土以外的诸多事件也激发了他们比较研究的热情,如古巴革命、越南战争等;而国际委员会则同国际管理科学学会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主要致力于美国本土的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问题。作为美国公共管理协会(ASPA)的两个会员单位,比较管理组织和国际委员会的共同点在于致力比较公共管理和国际公共管理研究,两者于1973年合并成立了美国公共管理协会分会———国际与比较公共管理分会(SICPA)。

(三)比较公共行政研究的衰落阶段(20世纪70年代—20世纪80年代)

20世纪70年代早期,美国政府以及其他基金会等组织逐渐失去了对比较公共管理研究的赞助和支持,美国的大部分国际性研究组织也把注意力纷纷转向解决经济发展等复杂问题。因此,这对于失去了财政与政策支持的美国比较管理组织而言无疑是致命的打击,这样的结果对比较公共管理的研究产生了深远的消极影响。同时,与国际委员会的合并也并没有对比较公共管理产生太多的正面作用,相反,比较公共管理的研究则日渐式微。正如黑迪(FerryHeady)所担心的那样,“对于公共管理制度的研究和国家公共组织的研究,究竟什么是最好的框架”[5]。这一时期,对比较公共管理研究的批评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比较管理的研究是否具有“科学性”或者说该学科是否有明确的学科边界。亨德森(KeithHenderson)就曾批评到,虽然比较公共管理“有某些主要研究题目(发展中国家、政治系统等),但很难了解其中心议题可能是什么,同样也很难从中找出任何确定无疑的‘行政的’东西。从表面上看,政治科学的全部范围、经济学、社会学、历史学和其他有关的学科的一些议题都与比较行政相关联”[6]。第二,用何种方法研究这一领域。更多地批评者认为比较公共管理研究更多地应使用定性而非定量方法,而以往的研究却忽略了这一点。第三,比较公共管理究竟是理论导向的还是实践导向的?比较公共管理的研究内核应该在哪里?这两个问题都没有明确的定论。过去的学者“花费了太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讨论比较问题,用于提出一般性的分析框架,用于概述行政环境,以至于使我们无法集中精力研究行政本身”[7]623。第四,公共管理的可比性问题。搜集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不同管理方法或模式进行比较,其前提必须有比较的标准或基础,这样才具有可比性。然而“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观点,他们使用不同的方法访问不同类型的官僚和考察不同的国家的不同问题”[7]625正是基于这些批评,比较公共管理研究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身份危机”(IdentityCrisis)。

(四)比较公共管理研究的复苏阶段(20世纪80年代—现今)

经过一段时间的沉寂,20世纪80年代,比较公共管理研究又重新回到了人们的研究视野,逐渐得到了人们的关注,这得益于比较公共政策(Compara-tivePublicPolicy,CPP)和发展行政学(DevelopmentAdministration)在当时的兴起,特别是前者起到了关键作用。按照海德黑梅尔(Heidenheimer)的说法,比较公共政策“就是对政府政策(governmentpoli-cies)如何开发、为什么开发和产生了什么效果进行跨国研究”。[8]实际上,比较公共政策的兴起从一开始就是在克服比较公共管理自身缺陷的一种尝试。•因此,从这个意义上,与其说是比较公共管理的复兴,不如说是比较公共管理的转型或蜕变。由于比较公共管理研究为比较公共政策研究提供了研究的“土壤”与“预设”,因此,比较公共管理研究的复兴具有更深的历史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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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区域与区域行政

区域,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又是抽象的观念上的空间概念,但不纯粹是一个空洞的概念,它往往没有严格的范畴和边界以及确切的方位,地球表面上的任何一部分,一个地区,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都可以被看作是一个区域。对区域的含义不同的学科有不同的理解:地理学把区域定义为地球表面的地域单元,这种地域单元一般按其自然地理特征,即内部组成物质的连续性特征与均质性特征来划分的;政治学把区域看成是国家管理的行政单元,与国界或一国内的省界、县界重合;社会学把区域看作为相同语言、相同信仰和民族特征的人类社会聚落。区域经济学对区域没有完全统一的认识,有学者认为要对经济区域下一个比较确切的、同时人们普遍接受的定义是比较困难的,可以概括出其所包含的基本的内涵:首先,区域是一个有限的空间概念;其次,经济区域必须有相应的公共管理层级以提供公共服务;第三,区域在经济上尽可能是一个完整的地区;第四,任一区域在全国或更高一级的区域系统中担当某种专业化分工的职能。区域划分,常采取两种基本的方法,由此可以把区域分成不同的两种类型,一是同质区域,二是极化区域(也叫集聚区域、结节区域、功能区域)。

区域发展的行政学科研究途径是基于其它学科对区域发展已有成果之上的新兴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对区域的界定应该借鉴其它学科的研究,但行政学科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有自己研究的侧重和偏向,因而我们在吸取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还必须界定一个适合行政学科研究的区域概念。美国区域经济学家胡佛把区域定义为“是基于描述、分析、管理、计划或制定政策等目的而作为一个应用性整体加以考虑的一片地区”对我们有很好的启示。区域本身并不是目的,它更多的是一种载体,体现各种关系和利益。在区域发展的行政学科研究途径中,中山大学的两位学者“从地理学或经济学的研究中受到启发,认为区域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的连续的有限空间范围,是具有自然、经济或社会特征的某一个方面或几个方面的同质性的地域单元”。本文支持这样的界定,但笔者以为,既然区域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的,而这一定的标准可能是自然、经济或社会特征的一个或多个方面,那对区域的理解我们必须突破从地理学或行政区划研究出发的关注角度,从对其范围的关注转向对其内部实质内涵的关注。如果我们将区域内的主体按照较普遍的三分法划分为国家、市民社会和私人领域的话,可以发现,区域内各主体在不同的利益领域内形成各种交错重叠的复杂关系。区域作为区域发展中行政学科研究途径的基础性的概念,它更实质的东西在于它所蕴涵的多元主体和多领域利益之间复杂的关系,这是由行政学科的学科性质决定的。

基于对区域的认识,中山大学的两位学者认为区域行政就是在一定的区域内的政府(两个或两个以上),为了促进区域的发展而相互间协调关系,寻求合作,对公共事务进行综合治理,以便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利用,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根据这一理解,区域行政的行为主体应该是政府,强调的是政府间(同级政府之间与上下级政府之间)的相互关系,并通过对政府的协调来达致区域内优质公共服务的提供。这是区域行政的基本内涵,那么区域行政与区域公共管理是否有差别?如果有,什么是区域公共管理?区域行政为什么向区域公共管理发展?

三、区域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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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4 . 12. 066

[中图分类号] G6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4)12- 0105- 02

高等学校肩负着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历史重任,是我国实施科教兴国的主要力量,学生管理作为高校的常规性工作,历来受到高校管理者的重视。但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迈向大众化,近年来的扩招使高校在校生的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同时也产生了诸多问题,学生对学校所提供的教育服务有了更高的要求,维权意识也显著增强,传统的学生管理模式面临严峻的挑战,因此,我们可以把公共管理的管理理念运用到高校学生管理中来。

1 高校学生管理与公共管理的本质具有共通性

(1)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开启了高校学生管理的人本价值趋向。“以人为本”管理理念的逐步发展促使教育由以往专制式的精英教育模式向大众化的民主教育模式演进,学生主体意识的日益增强,已经改变了以往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所占据的至高无上的地位,人本管理和服务本位的管理理念已得到了人们的广泛认同,日益成为高校构建新型管理模式的基本价值趋向。

(2)公共管理理论是以现代经济学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强调公共管理以市场或顾客为导向来改善行政绩效,在公共管理实践中,以公民为核心,把实现公民利益最大化作为政府的首要工作目标。高校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社区,学生就是这个社区的公民,具备了社会系统中的公民特性,享有主体地位,那么学校在学生管理过程中的价值取向应该是以实现学生的主体利益为目标,健全大学生的人格、促进大学生的成长、激发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热情,这既是学生管理的内容,也是管理的手段。如此看来,公共管理的本质与高校学生管理的核心目标是具有共通性的。

2 高校学生管理的现实状况

2.1 管理思想落后

2005年9月颁布并实施了新的《全国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从多方面对高等学校学生管理作出了概括性指导和综合性要求,指出在教育教学关系上学生是主体,强调“以人为本”和“以学生为本”,体现了国家在强化大学生的主体意识。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目前学校的主要工作是忙于应付各种指令和任务,处理堆积如山的日常工作和学生问题,管理人员角色定位不清,工作职责范围不明,无法贯彻“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的管理理念,管理方法也多偏向“家长式”“保姆式”管理,严重阻碍了学生的个性发展,达不到理想的发展愿景和自我实现需求。

2.2 管理体制复杂

我国高校管理机构众多,学生管理没有明确的职能界定和责任内容,与学生利益相关的各职能部门,在解决学生实际问题过程中,经常出现相互推诿现象,管理效率很低。大学生群体的社会结构日益复杂,学生素质呈现出多层次格局,增加了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难度,但管理人员并没有随着学生人数的增加而按比例增加。在管理结构上,辅导员承担着全部的学生事务,是学生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日常管理、生活照顾、心理辅导、就业指导等工作,造成了他们疏于系统理论学习与学术研究的现状。

2.3 管理方法陈旧

我国高校学生管理的中心内容就是要求大学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听从管理者安排,完成管理者的要求。这种行政命令式的管理方法没有围绕以“培养人”为工作中心,忽视了大学生的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能力的培养,不能帮助大学生“认识自我、了解自我、发展自我。”公共管理理论的重要特性,就是要以人为中心,因不同的人、不同的管理环境、不同的管理组织而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高校学生管理的对象是大学生,管理工作必须以学生为出发点,依据社会现实来确定管理内容和管理方法。

3 公共管理视角下的高校学生管理改革的现实路径

3.1 明确以学生为中心的管理本质

高校学生具备社会系统中的公民特性,享有主体地位,因此学校在学生管理过程中的价值取向应该是学生主体利益的实现。学校的服务角色越来越受到大众关注,在学生管理实践中,高校应该充分考虑学生的民主参与,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努力为学生做好服务工作,在实现路径上,不能依靠传统的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来实现学生利益,而应本着“服务本位”的理念、合作共治的方式来实现学生管理的目标。

3.2 构建学生健康成长的服务体系

学生管理的根本任务就是努力构建和完善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服务体系,主要涉及与学生利益相关的政策制定、实施和落实,管理组织的职能定位,为学生提供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服务,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使其健康成长,解决学生在个体发展阶段将要面临的实际困难,预防学生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条件和提供平台,为今后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3 建立维护学生切身利益的管理制度

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为学生教育管理内容和管理模式提供了合法性依据,为学生教育管理组织体系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形成了长效机制,为后续工作的推动夯实了制度基础,从而使“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和学生的正当权益得到制度保障。主要包括:完善和规范学生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建立服务本位的学生管理模式的配套机制;结合学生管理的实际情况,在管理过程中适当借鉴公共管理的相关制度:如实行听证制度,畅通学生意见表达的渠道;实施官方制度,有效保障学生知情权;积极开展民主评议制度,畅通学生民主参与管理的现实渠道等。

3.4 突显学生管理组织的服务职能

随着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学生的个性化需求越来越多,消费意识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为了能够向学生提供更加全面周到的服务,就必须进一步加强学生服务型组织的建设,重视发挥学生自治组织和非正式组织的功能。构建服务型的学生管理组织体系,坚持以学生为本,强化服务意识,从“管理”向“服务”转变,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产品和高效便捷的服务。比如:强化学校正式组织的服务职能,加强学生管理部门的日常协调,完善教务管理部门的教学服务和督导,提高后勤管理部门的服务质量;重视学生非正式组织的积极作用,切实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

3.5 提升学生管理队伍的服务意识

学生管理队伍包括学校各个岗位的全体教职员工,他们在学生管理过程中应坚持“服务本位”的理念,注重人性化的管理,给自己准确定位并履行好服务职责,学校各级领导者要重视学生管理工作并加强协调。一般管理人员在管理过程中要维护学生利益、坚持人性化管理;专业教师要坚持教书、育人、服务三结合,充分体现育人为本;专职学生管理人员,要坚持管理就是服务,管理在于服务的管理理念;后勤管理人员则需努力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让学生满意。学校要加强思想引导和理论教育,积极灌输“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服务理念,注重激励机制建设,完善奖惩制度,教职员工要不断完善自我,努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4 公共管理的理论与实践为高校学生管理改革提供了借鉴与参考

高等教育作为准公共产品,使高校管理也具备了准公共管理的性质。公共管理视角下的高校学生管理在价值目标方面就是要树立“学生本位”理念,一切教育管理行为和活动都是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服务,以实现学生根本利益的最大化。在具体的实现路径方面,要明确学生管理的主要任务就是为学生的发展服务,构建学生服务型的教育管理体系,提高教育教学和管理队伍的服务意识和能力。改革学校主导一切学生事务的传统管理模式,建立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合作性管理模式;改革传统自上而下的管理运作方式,建立学校与学生之间双向互动的网络型运作模式;改革学校在传统管理行为中忽视学生权利,依靠规章制度推动管理的模式,建立以学生共识和认同为基础,充分发挥学生自主性和能动性的治理模式。

公共管理理论强调,公共管理以市场或顾客为导向来改善行政绩效。在公共管理实践中,要以公民为根本和核心,把实现公民利益最大化作为政府工作首要的价值目标。政府由统治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逐步实现由“政府本位”向“社会本位”、“管理本位”向“服务本位”的转变。 公共管理的内涵和意义在于它的公共性、管理本质的服务性和政府与公民的合作共治性,这为我们在进行高校学生管理改革的过程中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和参考作用。

主要参考文献

[1]董才生.社会转型期高校大学生管理社会学分析[D].长春:吉林大学,2008.

[2]程婉.管理学视角下的高校学生事务管理[D].西安:西北大学,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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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从主体来看,“公共性”体现的是公共管理的价值取向、职业态度、观念和信仰。公共管理主体是由国家、政府和社会公共组织共同构成的(这里的国家与政府是从狭义的意义上来说的)。“公共性”要求公共管理主体把从事公共管理作为一种崇高的职业追求和人身价值目标以及崇高的信仰,有随时为公共管理奉献和服务的精神,而不是在公共管理过程中进行索取,要说索取,那就是在从事公共管理职业中得到精神的满足。“公共性”要求公共管理主体必须具有公共管理道德责任。公共管理道德责任,是指公共管理主体依法行使公共管理行政权力,从事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所担负的道德义务。公共管理的道德责任在内容上表现为自律和他律的统一。道德自律体现的是公共管理主体的一种高度的道德责任感,一种通过公共管理主体内心的道德信仰、意识与信念的强化的自律责任,是公共管理主体履行“公共性”职责的内在驱动力;道德他律是一种法律责任,是公共管理主体接受来自社会的公共监督,是将公共管理主体应遵循的职业道德法制化,从而将道德责任上升为法律责任。通过道德他律防止公共管理主体的权力寻租行为、工作上的失职读职以及社会交往中的权钱交易等道德性缺失行为。这样通过道德自律和他律的共同作用来实现公共管理“公共性”要求的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维护社会正义的目的,实现“公共性”要求的“公共人”的社会良知与责任。

第二,从对象来看,“公共性”体现了公共管理的服务精神。公共管理的客体或对象是指公共事冬包括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公共性”要求要对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管理,以利于公共管理目标的实现。对公共事务的管理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企业或行政管理,而是一种依据公共权力的管理。公共权力是公民授予的,公共管理主体与公民之间是一种委托一的关系,公共管理主体在运用公共管理权力进行公共事务管理时,必须受到公民的监督,以公民认定的是非为是非,不能违背公民的意志,体现的是为公众服务的理念。公共管理强调的是以顾客为中心的服务而非以政府为中心的控制,使公共权力的运用最大可能地给公众带来好处;强调公共管理者的道德约束,从而使其成为权力约束的辅助力量,避免公共权利私人化;追求公共管理的社合贫任,实现公共权力和责任在社会范围内的一致性闭。因此,根据公众的需要提供公共服务是公共管理的应有之义,也是公共管理得以合理和合法存在的依据。

第三,从手段来看,“公共性”是公共管理公正、公平伦理内涵的表现。公共管理是运用公共权力为手段,通过解决公共事务和公共问题,以实现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公共权力作为公共管理合法性和合理性的手段,是由广大的人民授予公共管理主体的权力,公共管理只有体现广大人民的意愿,做到为人民提供一种公正、公平参与政治和社会机会的政策和制度保障。公共部门自身的活动首先就必须体现公正和正义,才具有合理性和实用性。公共管理只有为人民提供了公正的制度环境和公平的社会机会,才能充分实现广大人民的意志和需要,公共管理才具有其合法地位,公共权力的公共性要求才得以实现。也就是说,公共管理只有体现公正、公平的伦理要求,才能实现公共管理手段的公共性要求。或者说,公共管理手段的公共性要求充分体现了管理的公正、公平的伦理内涵。

第四,从价值目标看,“公共性”体现了公共管理中全局的观念和平衡的理念。公共管理的价值目标就是实现公共利益。公共管理主体是由各个公共部门和公共组织组成的,每单个的部门,将面对着自身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追求。公共管理是一种将市场理念引人公共领域的管理,强调个体利益是市场理念的要求和特点,而.且个体利益也是单个公共部门得以生存的条件和不得不考虑的问题,然而,公共管理又是以实现公共利益为最终的价值追求和合法性基础。这样,公共管理部门在面临部门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具备全局和平衡的理念是至关重要的。公共管理中各个公共部门若不具备全局和平衡的观念,只顾自身的部门利益或者说是自身部门的利益总是优先考虑,就谈不上公共利益的实现,尤其是针对国际犯罪的预防与惩治、全球环境问题的解决等具有全球意义的公共利益的实现就更是无法保障了。公共管理的出现以及其对公共利益的价值目标追求的“公共性”就是要求公共部门要以全局为重,具平衡的理念,以完成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实现部门的利益。

2公共管理主体的道德性—“公共性”的实践基石

从人的道德行为来看,道德性是人在群体生活和职业实践活动中所具有的行为品质,是人的道德行为的最直接、最根本的道德动力。道德存在是人的本质属性,是人的行为选择的基础和根据,而道德性是人的道德存在的表现形式。因此,人.的道德行为即德行是人的道德性的外在表现,德行是由道德性决定的。人在从事某种职业时,其行为是否符合该职业的要求以及是否作出道德选择,是由其自身具备的道德品质决定的。只有具有了该职业要求的道德品质,他才能在职业过程中做出合乎职业要求的道德行为结果。公共管理是一种以公共政策来治理社会的服务型管理模式,公共管理的伦理内涵是通过公共政策所体现的道德内容表现出来的。公共政策的实质是权利和义务的分配,是社会资源、财富和利益的分配,这就决定了制定和执行公共政策不可回避的价值问题,即体现民主政治的核心价值—公正和公平问题。公共管理主体只有内生具备合乎社会伦理和道德要求的正义、公平和良心的品质,才能在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维护社会的公正与公平,实现公共管理政治或经济的正义;才能作到对权利和义务以及社会资源、财富和利益的平等、有效分配,实现公共管理手段的公平、平等原则,实现公共管理目的的效率原则。这样,公共管理主体是否具备公共管理所要求的正义、公平和平等等道德品质及其道德品质与公共管理要求的道德性的一致程度,直接关系到公共管理道德内容和道德目标的实现。从公共管理伦理体现出的4个“公共性”内涵可知,公共管理主体的道德性是公共管理中“公共性”伦理内涵实现的前提和基础,是贯穿于公共管理全过程的枢纽和桥梁。公共管理主体具备了公共管理的道德性,有利于公共管理主体在职业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共管理的职业信念,指导其行为选择,从而导致合乎公共管理职业要求的行为结果。公共管理主体的合乎公共管理的道德选择和行为结果表现在:首先,保证了其作为公共管理主体的合法性和合伦理性,实现了公共管理主体的“公共性”内涵;其次,由于公共管理主体具备了公共管理要求的道德品质,尤其是其将公共管理作为内心信仰的职业,作为其人身的价值追求,保证了其在管理过程中自始自终坚持服务的精神和态度,实现了公共管理对象的“公共性”;再次,公共管理主体利用公共权力,通过合乎公共管理伦理、道德要求的公正的政策、制度的制定,为公众提供公平的、广泛的参与政治、经济和社会的管理事务的政策和制度环境,实现了公共管理的手段的“公共性”要求;最后,因为以上的几个“公共性”的实现都是以实现公共管理的价值目标—公共利益为核心和宗旨的,所以,在以上的几个“公共性”实现的同时公共管理的价值目标的“公共性”必然得到实现。综上所述,公共管理的“公共性”的实现是以公共管理主体的道德性为基础和前提的,公共管理主体是贯穿于管理全过程的桥梁和枢纽。

3公共管理主体的道德性要素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知,公共管理主体的道德性关系到公共管理的“公共性”伦理内涵的实现以及实现的程度和效果。公共管理主体的道德性作为一种道德品质是可以通过教育而获得和积累的。公共管理主体应具备什么样的德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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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代西方,工商企业管理领域首先出现了从传统的人事管理到当代人力资源管理的革命性转变,并逐步推广和应用于公共组织的人事管理之中。目前,如何结合我国行政体制以及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在公共组织中引入人力资源管理的新观念、新模式,推动我国公共组织人事管理体制的创新和管理方式的转变,提高人事管理水平,成为公共管理领域的一个基本主题。

一、传统的公共组织人事管理理论及模式的局限性

我国传统的公共组织人事管理制度及模式其特点是,无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还是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科研单位的研究人员,统统称为“国家干部”,都用统一的方式来进行管理。这种集中统一的管理模式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相适应。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它的弊端日益明显地凸显出来,在实际工作中必然带来一系列的不良后果。

其一,高度集中的单一管理模式,使各部门、各行业不能根据业务工作性质、难易程度等特点,灵活有效、有针对性地管理干部,从而造成责权分离,人与事相脱节。

其二,管理权限过分集中,把人事工作简单化,人事关系简单化,强化了“人治”,忽视了法治。

其三,“国家干部”身份在根本上排斥竞争和个人才能的发挥、个人利益的实现,强化个人的人身依附,个人主动性、独立性被极大地扭曲和受到压抑,阻碍了竞争机制发生作用,也不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二、公共组织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及模式的兴起

人力资源管理来源于传统的人事管理,但又超越并取代了后者。无论在管理范围、管理内容、管理体制及管理方式上都有本质的区别。这些区别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一)地位不同。传统人事管理处于日常事务性管理的范畴,而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已经上升到创造价值的职能范畴。

(二)性质不同。传统人事管理贯彻的是行政管理模式,它体现的是以资为本或者以官为本的原则。而现代人力资源管理贯彻的是人性管理模式。

(三)内容不同。传统人事管理主要限于招聘、分派、工资发放、档案保管等日常性、细琐性工作上,业务内容是零星的,不成体系的。而现代人力资源管理逐渐增加了岗位分析、培训开发、绩效评价、薪酬制度设计等内容,从而形成了系统化业务体系。

公共组织人力资源管理是指对公共部门就业人员特别是政府公务员从招聘、录用、培训、晋升、调动、考核、评价、工资福利分配到离退以及人力资源的需求预测、规划和开发的一系列活动所实施的管理,其目标是调动公共部门就业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能力,改善服务质量。它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在公共组织人事管理活动中的推广和应用。

公共组织人力资源管理体现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哲学:人是第一资源;让人的才能和潜力得以发挥,自身的价值得以实现;把人力或人事管理当作组织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注重组织文化建设等等。

三、 公共组织人力资源管理的特征

公共部门就业人员特别是政府公务员有着一些不同于企业员工的特点。前者所从事的是公共事务活动,他们行使公共权力,追求公共利益,提供公共物品,担负公共责任。因此,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就具有某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所不具备的内容和特质。一方面,它要反映一般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哲学,采取某些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相同或相似的新管理方式;另一方面,它作为一种公共管理新哲学,必须反映与公共权力的行使密切相关,具有政治性或公共性的特征,以区别于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的公共管理本质特征。

1.管理的公开性

企业管理与公共管理有许多相似之处,都必须履行一般的管理职能。但是公共管理在许多重要方面是与企业管理存在着差别的。它是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以公共利益为导向,其职能是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无偿占有社会公共资源,并为社会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

公共组织尤其是政府中的人事管理系统比企业中的人事管理系统更加复杂和严格。它们接受公民的委托,代表公民去做公共组织人力资源管理的有关事情,它们要向公民负责,同时接受公民监督。正因为如此,公共组织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开性成为其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特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往往是企业商业秘密的一个组成部分。公共组织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公开性在保证实现组织人力资源管理公平性方面会起到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增加了人力资源管理的难度,提高了对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专业人员的职业化水平的要求。

2.管理的复杂性

与企业管理不同,公共管理包括了广泛而复杂的政府活动,而且公共管理的运作是在政治环境中进行的。它是一个纵横交错、层层节制的官僚制组织结构体系,要求目标统一、责权统一和功能配置统一。公共组织人力资源管理既受到政府组织的影响,也受到其它部门的影响,它的这一特殊性增加了对其管理的复杂性,提高了公共组织人力资源管理的难度。

公共组织人力资源管理的复杂性还表现在对公共人力资源的绩效管理难度上。公共部门绩效评估面临着诸多的难度:产出难以量化;目标缺乏准确性;绩效指标难以确定;评估信息系统不健全;管理者与评估者相对立等等。这其中有些困难如产出的特殊性和目标的多重性是无法通过努力就能改变的。

3.管理的稳定性

公共组织的结构很少发生变化,管理模式也很少发生根本性变革,与企业组织相比,公共组织具有相对稳定性的特点。这对人力资源管理既有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有利的是,由于组织结构和管理机制稳定,员工的组织预期和行为方式可以长期化。不利的是,公共组织往往不能像企业那样,通过组织结构的变革,为员工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激励手段缺损。

4. 管理的法制性

由于宪法、法律和各项行政条例等法律手段是公共组织实现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方式,因此公共组织的人力资源的规划、开发等活动都是有法可依的。一方面国家制定专门的法律和法规对公共组织人力资源的组织机构及其宗旨、行为规范等一系列管理行为进行规定,另一方面公共组织要依法合理地行使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的权力。这也是不同于其他社会组织人力资源管理的一大特点。

5.管理的权威性

公共人力资源管理与一般组织人力资源管理的最大不同就在于管理主体的不同。公共组织与其他社会组织相比,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和权威。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权力都属于公共组织,公共组织就是凭借国家权力和公共资源对公共人力资源进行管理,公共组织制定的有关公共人力资源的各项管理措施,其他社会组织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四、 公共组织人力资源管理发展的新趋势

21世纪以来,随着公共管理环境的变化,公共组织人力资源管理又呈现出了新的特点和趋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知识工作者的兴起以及公共组织职业化

随着知识经济和信息社会的日趋发展,公共组织管理复杂性的增加及对大量信息的需求,公共组织管理日趋技术化和专门化,公共组织对专门性人才的需求更加强烈,这一切都导致了知识工作者的兴起。与此同时,知识和信息工作者在公共管理领域内将占主导地位,知识和专家的权威更加凸现。

2.从消极的控制转为积极的管理

传统的公共组织人力资源管理,是一种以控制为导向的消极管理,其基本特点在于:强调效率价值的优先性;强调从业者的工具角色;强调严格的规划和程序;重视监督和控制;强调集中性的管理等。这种消极管理不免使得人力制度僵化、缺乏活力。而新的公共组织人力资源管理更具积极性,强调“授能”,即授权赋能,致力于创造使人潜能得以更好发挥的良好环境,促使工作者具有使命感,从而促使组织目标的达成和效能的实现。

3.人力资源发展的重视和强调

面对知识经济和信息社会的日益发展,面对新知识和新技术的挑战,越来越多的公共组织认识到公务人力资源发展的重要性,即通过持续的学习以改变公务人员和公共管理者的态度、行为和技能。更为重要的是,由于今天公共组织管理者面临的是一个快速变迁的社会,过去被动式的学习已经无法适应时代的要求,具备新的学习能力是公共组织人力资源发展的核心。

参考文献

【1】 陈振明.《公共管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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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涵是关于事物的本质属性。揭示事物的内涵是认识事物和处理问题的基础和前提。然而,我国关于公共管理问题的讨论与争鸣虽早已开锣,但对其内涵却未有很深入的研究,已有的看法意见不一。有鉴于此,笔者不揣浅陋,将管见和盘托出,就教于行家、学者。

一、公共管理的概念与类型辨析

(-)关于公共管理概念

公共管理研究与教育正在华夏大地兴起,专家学者推出的教材、著作、论文颇为可观。但是在什么是公共管理问题上,可谓见仁见智。不说中国,就是“先行者”的西方一些国家也有类似情形,以致于有些学者认为“公共管理”概念象“瞎子摸象”,难以确定。在此,本人拟作一次把复杂问题简单化的尝试,把公共管理的概念界定为: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社会活动。具体说来,是公共管理主体为了解决公共问题,实现公共利益,运用公共权力对公共事务施加管理的社会活动。

作为管理,公共管理和其他管理(如工商管理)的基本原理、方法和运作等方面,有许多共同之处。但作为“公共”管理,它在研究对象及其特点上,又与其他管理有明显区别。以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为例,公共管理的研究对象是国家、政府与社会公共组织的公共事务及其管理过程,而工商管理的研究对象是工商企业及其经营过程。两者的具体差异在于:一是管理目的不同,公共管理的目的是谋求社会公共利益,工商管理的目的是谋求组织利润;二是管理性质不同,传统的公共管理具有垄断性,工商管理则具有竞争性;三是管理手段不同,传统公共管理以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经济手段;工商管理以经济手段为主,辅之以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我们既要把握二者的联结点,更要着力找出二者的差异处,以求对公共管理有全面的认识。

(二)关于公共管理类型

为了加深对公共管理概念的认识,我们须进一步对其作外延分析。概念的外延是指该概念囊括的所有事物。公共管理的外延即指它所管理的一切公共事务。为了对“一切”有概括性认识,我们又要对它们作“类型”求解。笔者认为,就宏观而论,世上所有的公共事务可分为三类:一是国家公共事务二是政府公共事务,三是社会公共事务。

1.国家公共事务。据英国《大众百科全书》对国家作出如下定义:“由政治单位在其管辖的范围内制定规则和进行资源分配的机构。政府的功能:①立法;②司法;③执行、行政管理。”这是广义的政府(国家)观。应当指出,这里所指的国家是特指狭义的国家,即广义国家中最重要的部分①立法以及②司法。这种国家公共事务主要包括维护国家统一和,制定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等,侧重于与国体、政体方面有关的,关乎整体职能把握的宏观控制和影响类型的公共事务。

2.政府公共事务。《美国百科全书》指出:“政府一词适应于管理团体和国家的机构及其活动。通常它指的是诸如英国或日本这些民族国家或其分支如省、市地方政府的组织机构及法定程序,就这一方面而言,政府对已经确认为某一民族国家中成员的事务进行管理。由此可见,政府就是一个国家或社会的治理机构。”应当指出,这是狭义的政府,它专指一个国家的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机关。这种政府公共事务包括政治选举、行政区划与国家礼仪方面的政治性公共事务、国家安全公共事务、对外关系公共事务、人事行政公共事务、财务行政公共事务以及机关内部的公共事务。

3.社会公共事务。这里的“社会”并非“人类社会”的广义“社会”涵义,而是专指“政府管理社会”中的中观的“社会”,这里的“社会”,即将社会管理与政治、经济管理职能并列的一个领域,它主要涉及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联系的社会公共事务。这种社会公共事务主要包括:教育、科技、文化艺术、医药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社会服务、社会公用事业以及维持社会秩序的公共事务等。这种类型的公共事务与全体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和日常生活联系最紧密,同时这部分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是直接以全体社会成员为实施对象,因此,它所显示的社会公共性也最强。

如前所述,公共管理是指公共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由于纷繁复杂的公共事务可以归纳为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三大类,因此,我们也应该把种种公共管理归结为国家公共管理、政府公共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正是这“三足鼎立”共同构成了一个有机统一的庞大的公共管理体系。我们既要从个性去分清它们的差异,又要从共性去归纳它们的统一,用共性与个性相联结的辩证法去把握公共管理的真谛。

二、社会性是公共管理的共同内涵

如上所述,公共管理是由国家公共管理、政府公共管理、社会公共管理构成的,因此,“国家”、“政府”、“社会”都分别是公共管理的内涵之一,然而,比较而言,只有“社会”才是公共管理的共同内涵。对此,可以从如下几方面阐述:

(一)公共管理主体的社会性内涵

公共管理的主体是国家、政府和社会公共组织。下面分别阐释它们的社会职能特征。

1.国家的社会职能。正如恩格斯所言,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只有到了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方面,这些经济利益相互冲突的阶级,不致于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因此,国家来自社会,国家的产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是社会内部矛盾发展的结果。

西方资产阶级政治理论从天赋人权的自然法理论出发,认为国家的产生是社会契约的结果。该学说认为,在国家产生之前,人类处于一种自然状态之下。在这种状态下,每个人都有运用上天赋予他自己的价值和趋利避害的权利。然而,每个人在运用上天给予的权利去实现自己的价值的时候,产生了人与人之间的冲突。为了不致于使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将自己和整个社会归于毁灭,于是人们运用理性来解决冲突。即人们坐下来协商,将上天赋予他们实现自己价值的权利部分或全部地转让给“者”,权利让渡的过程就是国家产生的过程,而这个“者”就是国家。这种以天赋人权的自然法理论为核。动的社会契约学说,把人们契约的原因归结为人与人之间的冲突,把国家说成是人们契约的结果,从而否认了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这固然不对,但是,它肯定了消除冲突,维护社会秩序的社会契约内容。因此,社会契约理论虽然否认了国家是社会矛盾运动发展的必然结果,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但表达了国家的产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家来自于“社会契约”的观点。国家的产生和存在表明国家和社会是不可分的。国家不是从外部强加给社会的力量,是社会矛盾运动的结果,社会是国家产生、存在的基础。这清楚地表明了国家的社会性特征。还有,国家不仅不是从来就有的,而且也不会永远存在下去。当社会发展到具备消灭阶级的条件时,国家就随着阶级的消灭而自行消亡。这也是国家依赖社会的表现。此外,国家根据社会发展的不同,对社会也发生不同的作用。也就是说,国家对社会的作用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就整体发展趋势和规律而言,社会越向前发展,社会自我管理、自我调节的能力越强,国家对社会发生作用的领域就越小,作用的强度也越弱。由此,国家对社会的作用呈现出这样一种发展趋势:在政治统治职能不变的同时,国家的经济职能、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和科技文化职能不断扩展;政治性。统治性职能越来越依赖于管理性、服务性职能作用的发挥。总之,国家存在于社会之中,以社会的存在为基础,我们不能离开社会来谈国家的存在和作用。

2.政府的社会服务作用。作为国家伴生物的政府,与国家一样,仅仅同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相联系,既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要永远存在下去。政府作为国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其产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且其对社会作用所形成的政府职能,也是以社会的发展需要为基础的。当代政府与近代政府、古代政府的差异,都是因为社会的发展在政府的各个特性中,注入和融入了不同时代社会的具体发展要求和时代特征所使然。还有,历史上政府行使权力的方式和对社会发生作用的范围不同,并不取决于统治者个人的意志,而是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体现了社会对统治者的要求。如果一个政府不能有效地吸纳、代表和反映社会对它的要求,如果一个政府对社会的要求没有任何回应能力,那么,这个政府就是一个没有能力的政府。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我们完全可以说,政府的生命力来自于它的社会服务作用。西方新公共管理运动强调以社会公众的需求为其行为导向,而不以政府自身规定的规则为行为导向,其目的就是为了增强政府适应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而不是要削弱它,是把政府从低效率和高成本中解放出来的有效举措。

3.社会公共组织的社会性特征。至于社会事务的管理者——各种社会性组织,它们本身就是社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只不过在阶级社会,各种社会组织是依附于国家和政府组织的,是作为国家和政府组织的附属物而存在的,并且在不同程度上打上阶级的烙印,有着不同程度的政治色彩。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自我管理、自我调节、自我服务能力的增强,这些社会组织必然要逐渐摆脱这种依附的地位而成为独立主体。在国家、政府消亡了的情况下,整个社会就将依靠这些社会性组织来进行自我管理,规划和实现社会发展。只不过到那时它们已经完全丧失掉了阶级性、政治性。因为,在对人的统治与管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的时候,这些组织就变成了纯粹的管理性的组织。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各种社会组织还不能真正成为独立的组织,社会仍然将处于国家组织、政府组织与这些社会组织同时管理、双轨运行的局面。但我们并不能因此而抹煞它们的社会性。随着我国政府公共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与完善,随着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政府承担的大量社会职能将更多地由社会组织去承担。我们应当顺应社会历史潮流,不断扩大社会组织的社会自主性,扩大这些组织的社会性成分,向着它们成为真正的社会组织远大目标迈进。

(二)公共管理对象的社会性公共管理的对象,即公共管理客体,就是社会(这是广义的“社会”)公共事务。根据各自性质的不同,社会公共事务又可分为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在这里,可以说,公共事务的公共性和社会性是同义语。因而,我们研究公共管理对象的社会性,也就转换到研究以公共管理为对象的公共特性上来。

“公共”的对立面是“赢利的”、“私人的”和“企业的”。公共事务的公共性,可以大略从以下几个侧面去分析。

1.公共事务的公共性体现于公共事务的管理者是公共部门或公共服务机构,而不是私人或私人组织。这正如文章的前一部分所论述的,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即公共管理的主体,就是国家、政府以及社会各种公共组织。

2.公共事务的公共性体现了公共管理活动的性质和目的,在于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利益和公共服务。

正如所揭示的,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和人民大众分离的公共权力”,是统治阶级用来进行政治统治的工具。但即使这样,在有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的社会之中,运用公共权力所进行的政治统治,也必须是以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为基础,以执行社会性职能为基础。因为这是国家、政府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一切政治权力起先总是以某种经济的社会职能为基础的”、“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他还指出,不管在波斯和印度兴起和衰落的专制政府有多少,它们首先都是“河谷灌溉的总经营者。”这些论断表明,理论作为有鲜明阶级性的革命的理论,也从来没有忽视政治统治的社会性基础。相反,而是把社会性提到了政治统治得以维持的基础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

马克思、恩格斯在对资本主义政治、经济进行了深刻批判的基础上,揭示资产阶级国家的本质,指出:“现代的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这一著名论断不仅揭示了资产阶级国家的本质,而且说明了管理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是资产阶级国家的主要特征。只不过,它的管理方式不同于个别资本家或工厂主管理工厂、企业的方式,它主要是通过立法形式进行管理并具有强制的性质。因此,国家、政府的公共性(社会性)特征,主要的表现在于,它是整个社会的正式代表,是社会在一个有形的组织中的集中表现。它体现的正是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因而它总是集中反映和代表一定社会的利益和意志。

此外,还要认识到,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性质和目的,也在于为了维护和实现公共利益,有时甚至实现个人利益本身就是公共任务,如向贫穷者提供社会救济等。当代西方国家的政府改革运动,主张以社会公众的偏向和需要作为政府行为导向,强调顾客意识,树立服务对象为上帝的观念,正是在这种公共事务的社会性要求压力下,采用新的统治手段与方法,从而也使西方国家政治统治进一步巩固,实现其自身的利益。

应当指出,这里讲的“公共”、“社会”是抽象的范畴,现实的“公共”、“社会”却是十分具体的,是依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的,因此,资产阶级要做到真正凌驾于社会、代表整个“社会”是不现实的,马克思、恩格斯用“表面上”三字来表述,是很确切的。但其社会性是显而易见的,我们不能因此而抹煞它的存在。

(三)公共管理活动和过程的社会性

1.公共事务的公共性体现了公共管理活动的社会责任和绩效要求。在公共管理活动的绩效方面,公共性要求对绩效决不能简单地用利润或效率标准来进行衡量,而是必须用服务效果、质量和公众满意的程度等多种尺度作标准。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新公共行政学理论,基于对传统行政学以经济和效率为基本目标,忽视了公共行政所应肩负的广泛的社会责任,其结果是在前所未有的经济发展时代,长期存在着普遍失业、贫穷、疾病、无知和绝望,构成对现有政治制度的根本威胁的批判,从而提出了公共行政改革应将“效率至上”转为“公平至上”,建立民主行政模型。为此,提出了公共行政组织设计方案应遵循的两个基本目标:其一是顾客导向的行政组织形态,即以公众——公共行政服务的顾客的需求作为行政组织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其二是应变灵活的组织形态,即加大组织结构的弹性,以便能够对外界的刺激作出迅速的反应。将社会公平和广泛的社会责任提高到作为公共行政追求的首要价值目标,倡导民主行政,是新公共行政学理论的主要贡献。为此,这一理论也成为了西方国家政府改革运动所依据的一项重要理论。这种强调政府以社会公众的需求为行为导向,纳税人以政府实际的工作结果而不是以其工作及过程为纳税尺度的理论,有效地推动了政府提高为社会公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2.公共管理事务和活动的公共性。这种公共性体现了社会公众对公共管理活动和公共产品供给的广泛参与,以及公共管理活动的公开性。社会公众对公共管理活动的广泛参与,主要表现在社会公众对政府决策的影响,通过立法、司法机构对政府行为的约束,以及通过各种渠道对政府活动的舆论监督等,从自身利益的关。心和实现角度,影响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在部分公共产品的供给方面,由政府的垄断供给转变为通过合同出租和非国有化手段,把原先由政府包揽提供公共产品的单一化转变为民营化,将其投放市场,由各个竞争主体和社会公众自己来提供;对那些不便或不能推向社会的公共产品的提供,也改用合同的形式,以竞争招标手段,交给社会公众承担。在实现公共管理活动的公开性方面,也由原来的“黑箱”操作,变为“金鱼缸里生活”,让社会公众知晓,让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新闻媒介和公众了解活动内容,随时可以进行检查、调查和监督。电子政务的推行,使得公共管理活动的公开性进一步增强。上述种种公开性、参与性及其非国有化等关于公共管理过程的环节和变化,实际上都是公共管理社会性的体现。

总之,无论是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还是社会公共事务,都是公共事务的有机组成部分;无论是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还是社会公共事务,社会性都是它们的共同性内涵、基础性内涵。我们应从最普遍、最基本的意义上去准确把握这种社会性特征的内涵,并以其为一个重要依据,搞好公共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建设,包括构建严谨的公共管理学学科体系。

三、应当注意的两个问题上面集中阐述了公共管理的社会性特征,但是不能由此掩盖公共管理的政治性内涵。国家是阶级压迫的工具,一定阶级的国家机器(包括政府)是实现该阶级政治统治的政治组织。因此,历来国家、政府都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政治性,这已是常识性的问题了。一般而言,就是前述意义上的社会公共管理组织,也或多或少具有阶级性、政治性的特征,其中不少本身就是社会政治团体,不可能没有政治性。一言以蔽之,讲公共管理是不能不“讲政治”的。因此,这里就有一个正确把握社会性与政治性的关系问题。

(一)公共管理的社会性与政治性是相辅相成的

1.公共管理的社会性是政治性的基础,政治性寓于社会性之中,没有社会性就没有政治性。我们研究公共管理政治性时,一定要明确社会性的这种基础地位与作用,坚持以是否推动社会进步,是否符合社会发展方向作为先进的与落后的政治的最后标准。

2.政治性是社会性的保证,社会性以政治性为指导。在阶级社会和存在着阶级与阶级斗争的社会里,没有政治性也就很难或者无法体现社会性,实际上,没有全面地体现社会性,在阶级社会里,不靠国家、政府把社会控制在一定的秩序之内,社会难以存在,更不用说进步与发展了。因此,需要把一定的政治灌注于公共管理之中,坚持用先进的、科学的政治去保护和发展社会。

(二)积极创造条件,不断向最高(终)目标迈进

公共管理的社会性与政治性的关系是相互依存、对立统一的关系,从彻底的唯物辩证的宇宙观来看,从时间论,社会性比政治性更长久。因为国家、政府产生之前就有人类社会了,国家、政府还将随着阶级的消灭而自行消亡,而社会将长期(不是永远)存在着。再者,从空间论,广义的“社会”是指人类社会,包括国家、政府以及社会上的一切存在,而国家、政府则是人类社会系统中的一个或两个重要组成部分,简言之,社会性要比政治性宽泛的多。从时间论,政治性存在于社会历史长河中的一个漫长的阶段,社会性的存在比政治性的存在长久得多。作为一个彻底的辩证唯物论者,“路就在脚下”,应该着眼长远,着手当前,正确地做好当前所承担的每一项公共管理工作,为实现无阶级、无国家、无政府的,我们的先贤所谓的“世界大同”的目标而奉献有限人生的一份又一份热和光。公共管理的社会化改革也称得上是朝着这个远大方向努力的一个工程!

四、根据公共管理的客观属性构建公共管理的学科体系

学科体系问题是学科建设的基础和重点。公共管理研究在这方面虽然已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不能说已经完全解决问题了。事实上,尚有不少问题需要深入地研讨。其中,一个带有根本意义的问题,就是公共管理学科体系的构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