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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分析大全11篇

时间:2023-10-24 10:29:09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互联网金融分析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互联网金融分析

篇(1)

一、互联网金融

(一)互联网金融的定义

互联网金融作为当下最热门的话题之一,关于它的内涵尚无统一界定。准确定义互联网金融最主要的还是要挖掘金融的本质以及互联网金融的理论与现实。从金融本质意义上看,互联网金融是资金供需双方摒弃实体中介机构的介入,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直接交易,以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提升资本流动效率,实现金融资产灵活高效配置的商业模式。在理想的状态下,互联网金融可以让资金以直接、自由的状态流通,不再依赖于金融中介,而是通过大数据分析来控制信用风险,以达到公开、透明的理念。

(二)互联网金融的特点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相比,有其自身的特点,具体体现在:

第一,大数据分析。互联网金融建立在大数据、云计算的基础之上,使得金融服务和产品定价的精度和效率大大提高。在海量的数据资产驱动下,前期积累了大量用户行为数据的互联网企业,通过整合自身拥有的数据库资源可以较为轻松地获得传统金融行业的目标客户群。

第二,平等性。在传统金融模式下,商业银行主要服务于大客户,而中小企业融资难却是长期以来没有解决的问题。在网络金融模式下,人人都能够运用互联网金融的平台进行一定的投资借贷等金融活动。

第三,服务模式多样化。目前网上金融服务模式主要表现为B2B(Business to Business)、C2C(Customer to Customer)及B2C(Business to Customer)三种模式。目前金融服务的多数领域已被现代网络技术所融入,服务模式多样便捷。

(三)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

互联网金融发展到现在大致可分为四个重要的模式:

1.第三方支付,是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采用与国内外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借助银行卡等卡基支付工具或虚拟账户、虚拟货币等网上支付工具,提供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衔接的交易支持平台。代表产品是支付宝。

2.P2P网络小额信贷,需要借款的人群和有出借能力的人群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直接进行资金流的借贷。代表产品是人人贷。

3.众筹,其本质是利用网络良好的传播性,每个投资者只贡献少量资金,通过互联网向众多投资者筹集资金,向网络投资人募集资金的金融模式。代表产品是众筹网。

4.金融网络营销,将既有的金融产品与互联网特点结合开发出新的投资理财产品或保险产品进行网络销售的行为。代表产品是融360。

二、互联网金融的SWOT分析

(一)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分析

互联网金融用自身的优势为其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它高效、灵活,相比传统金融,更能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

1.低成本

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基于大数据和云计算,使得互联网金融企业一旦在前期通过高投入完成平台、信息收集模型与分析模型的建设后,其后期的运行成本将很低;另一方面,交易双方在信息收集、信用评估、合同签约等交易成本上可以进行有效的节约。

2.金融产品创新性

互联网金融能够在短期内迅速崛起,有一个极为突出的优势就是创新能力。作为传统领域的金融行业多年来一直遵循着自己的发展法则,整个行业虽不时有所谓创新出现,但几乎无颠覆行业盈利模式的大动作。互联网金融一经诞生即利用现代化的互联网技术在为客户衍生需求提供解决方案、行业的细分拓展上展现出极强的创新能力。

3.便捷性

利用互联网金融,客户进行交易和转账不再高度依赖于物理的营业网点,甚至可以完全不需要实体网点,仅仅通过一部智能手机终端或计算机设备就可以随时随地完成资金的划转和信用借贷,这就大大节省了排队等待的时间。人们可以在闲暇时间浏览理财产品,办理理财业务,很好地运用了碎片化的资金和时间。

4.信息对称

在传统金融模式中,因为信息不对称的存在,资金需求方很难获得资金,资金提供者找不到好的融资项目。商业银行会因为获取信息的成本高而放弃这些客户,使得中小企业融资难。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资金需求双方可通过人人贷、众筹网这些平台来查找匹配信息,从而使得交易要素透明、信息对称、定价合理。

(二)互联网金融劣势分析

互联网金融在迅速发展的背景下,也凸显出了一些弊端。

1.安全问题突出

金融服务不同于普通的服务,评价的标准也不仅仅是服务本身,更为重要的是提供的金融服务是否能够保证客户的资金安全。而互联网金融最大的问题就是安全性没有保障。比如第三方支付机构在用户注册时,对客户的真实身份难以确认,尤其是在大额资金汇划时,只需输入设定的密码,风险性高,难以取得人们的信任。

2.没有政策红利

我国的商业银行享受国家体制和政策的红利,垄断和控制了大多数金融业务,在金融市场处于强势地位。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最大的缺点就是没有获得银行营业的牌照,不得不依靠商业银行来进行资金的存取和转账。除此之外,商业银行具有其他金融机构所不具备的国家信誉支持,在金融这个关乎国家命脉的特殊行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3.易陷入流动性问题

互联网金融除了具有金融属性外,还兼具一些互联网行业本身的特性,因此造成流动性风险的因素更多。此外,互联网金融业务缺乏有效监管,没有保证金和资本充足率等严格资本要求,资金的循环利用效率高,但是资金流相对脆弱。以余额宝为例,余额宝的用户大多把闲置的资金转入余额宝以获取较高的收益,但是余额宝可以进行“T+0”交易,用户可以随时对账户中的资金进行支取转账,一旦有突况,用户集中把余额宝内的资金大规模转出,那么余额宝就会因资金短缺而陷入流动性问题。

(三)互联网金融的机会分析

1.有助于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利率市场化是以中央银行利率为基础、货币市场利率为中介,由市场供求决定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利率体系。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恰恰为利率市场化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试验田,其发挥的“鲶鱼效应”所引发的自主利率市场化进程,要比监管部门自上而下推动容易得多。例如:余额宝推出以后,让用户们看到了高于银行活期存款利息的真实市场利率,并帮助他们取得了更接近市场利率的收益,客观上又推进了利率市场化的进程。

2.与商业银行合作共赢

商业银行对于互联网金融来说,既有竞争的可能,又有合作的机会。因此互联网企业应寻找与商业银行合作共赢的发展机会。一是与传统金融业融合,将资金风险控制归入线下银行账户监管。部分地区可通过资本运作、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引入成熟网络金融企业,帮助其发展地方网络金融,带动本地网络金融的发展。因此,商业银行应加强与互联网企业的合作。二是在小微信贷方面,互联网金融创造了一种新的信贷模式,商业银行可以将小微企业的信用记录作为授信评级的指标,使小微企业借助互联网金融这个平台来增加贷款额度。

(四)互联网金融的挑战威胁

互联网金融的安全问题是我国面临的一大挑战威胁。网络犯罪,黑客攻击的频繁出现给用户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一旦用户的信息被不法分子窃取,他们的资金将面临巨大的隐患。

1.网络系统风险

网络金融的大量业务的风控工作都是由计算机程序和软件完成的,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因此,电子设备安全管理成为了互联网金融运行最重要的技术风险。又由于互联网的TCP/IP协议过于简单,很容易遭到不法分子的改造攻击,泄露个人信息,对互联网金融的安全性造成威胁。调查表明,不同行业的网络黑客攻击速度有所增长,黑客可通过网络漏洞进入主机,窃取客户重要信息,破坏计算机系统等。与传统金融相比,安全风险不会是局部的损失,一旦遭到攻击,将导致整个网络中止,造成安全风险。此外,中国具有自主产权的互联网金融设备缺乏,互联网金融软硬件设施大多为进口,对金融安全产生潜在的威胁。

2.用户操作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在突破时空限制、降低交易成本的同时,也带来了信息安全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机制。由于互联网金融在开放的环境中生长,相互关联的单位很多,在与关联单位的合作中信息保护方面容易出现隐患。比如,用户在一些非安全的环境下,来使用几个人的账号以及密码, 互联网金融的业务主体无法进行传统的盖章和签字,这样极易造成用户的敏感信息泄露。此外,我国广大用户对自己的信息缺乏保护意识,常常让自己的信息如信用卡密码,交易账号在不经意间泄露给不法分子,导致不必要的损失,这些操作风险时刻威胁着互联网金融的安全。

3.法律监管风险

首先,互联网金融发展到现阶段,行业并没有统一标准的行为规范,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的法律体系不完善,还处于起步阶段。互联网金融的法律制度不多,对于一些重大问题的规定不够深入,条文的可操作性不足,不能适应网络金融业务的发展实践。其次,由于监管的缺失,在互联网金融创新的过程中,会让一些监管不到位,难以监控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处于监管机构的监管范围之外,一旦发生问题,除了会威胁到互联网金融企业本身之外,还会威胁到整个金融业。最后,我国的电子合同制不够完善。电子合同相对于一般的书面合同来说,具有独特的无形性,很容易对其进行修改,从而使得电子形式的合同、签名的可执行性具有一定的争议,容易导致法律纠纷。因此,法律制度必须在这一方面进行具体的规定,为实际合同纠纷提供具有参考意义的法律依据。

三、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策

(一)完善配套征信系统建设

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征信大多是通过线下完成的,不能面对面的审核。因此可以将互联网用户的信用信息纳入到银行授信范围内,这样可以形成信息数据库。从而提高融资效率和社会效益,便于金融监管和政策实施。

(二)提高风险管控能力

虽然互联网金融相对传统金融有其自身的优势,但是其所面临的多方面风险也应引起注意。比如,监管不全面、资金安全漏洞、法律体系不完善、个人信息容易泄露。因此,互联网金融应着力提高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张惠.互联网金融的侵蚀态势与商业银行应对策略研究[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4(05):106.

[2]李晓妹.第三方支付的风险浅析[J].知识经济,2011(06):110.

[3]李凯,卢俊.马克思的利息理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研究――中国利率市场化探讨[J].商场现代化,2005(20):113.

[4]赵照.互联网金融推进利率市场化[N].人民日报,2014-3-14(10)

篇(2)

二、互联网金融模式的特点

(一)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的改革是互联网金融模式中最突出的特点。随着科技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网上购物、网上贷款、查询等,原因有两点:一是方便,客户可以在互联网络上选择自己的商品、理财产品等,所有的买卖交易活动只需动动手指就可完成,与传统金融模式相比有很大的便捷性;二是省时,传统的金融模式要求客户必须在金融机构亲自排队办理业务,而互联网金融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然而这种便捷性是由于支付手段的变化所导致的,支付方式由过去固定支付变为移动支付,人们只要在有网络的地方随时可以进行交易、支付,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信息处理

信息处理是互联网金融的核心。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以及云的使用,海量数据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全面、更详细的信息,克服了传统金融的“二八定律”,提高风险评估能力,实现信息资源的对等。传统的客户信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来源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另一部分来源于政府部门,信息的分离不利于对客户信息的综合审核。而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信息处理最大的特点在于通过大数据技术进行运算、分析;此外,运用社交网络、搜索引擎等方式拓宽数据信息来源的渠道,将客户个人的社会关系考虑在内,使得分析结果更科学、更可靠,降低了交易风险。

(三)资源配置

在金融业中,资金就是资源,资源配置就是如何实现资金的流动。互联网金融模式的资源配置主要强调资金在互联网环境中未经过银行等中介机构直接由资金供应者流向借款人,期间只需要双方在互联网上信息,并对信息进行筛选、配对即可实现。如P2P网贷平台为借贷双方提供桥梁,在没有中介机构的介入中,双方自行联系、自行交易,在短时间内解决了借款人的资金需求,提高了自己的使用效率。

三、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发展的措施

(一)强化互联网金融监管

互联网金融作为最新兴起的金融模式,现有的监管体系不足以规范互联网金融法人交易行为。因此,必须要加快互联网金融监督机构的设置,强化互联网监督,以增强网络平台的安全性,保护交易双方、第三方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首先要明确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各类业务范围,规范各个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部门的监督工作。由于互联网金融交易的虚拟化、交易对象的复杂化,因此必须要加强在交易过程中的行为规范,运用加密技术、防火墙技术等手段来加强网络平台的安全性。其次,成立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通过行业的自我监督与自我管制的手段,规范行业行为,使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稳定的发展。最后,加强国际合作,汲取国外优秀的监管手段。考虑到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复杂性,一旦有非法分子应用互联网金融进行违法行为,将会对国家经济造成巨大的损失,所以要建立应对突况的预防机制,并做好应急处理措施。

(二)加强互联网金融的法律建设

目前,鉴于互联网金融是新兴的金融领域,我国金融法律体系对互联网金融的重视度不够,还没有建立统一的、完善的、有针对性的互联网金融法律。同时随着互联网金融的飞速发展,也面临着安全系数低、信息失真、信贷诈骗、非法集资等风险和挑战,如果不及时加快互联网金融立法的进程,可能会使更多的用户遭受更大的经济损失。加速互联网金融的法制建设迫在眉睫。首要方面从互联网金融的最基础方面开始制定法律法规体系,从根本上对互联网金融的经营范畴、经营业务和市场交易行为作出法律约束。其次,加强关于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建设即征信法律建设,由专门的金融机构负责用户信息的收集、更新、保护等,在建立完善征信体系的基础上保障用户信息,禁止用户信息的倒卖行为。此外,还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相关的部门的法律约束,制定严格的行为规范准则,为互联网金融的正常运行提供规范引导。

(三)加强征信体系建设

加强征信体系建设有助于增强对企业和个人、法人风险监控力度,有助于帮助金融企业防范风险、提高金融监管水平,有助于金融行业及其他行业乃至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建设。因此,加强征信体系建设是十分必要的。首先,增强人们的征信意识。尽管诚信意识已经深入人心,但是人们对于征信、征信体系等的认识还比较浅薄,通过媒体宣传手段,强化人们对征信体系的认识。其次,完善信息系统。加强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与公安部门、工商部门等行政部门的联系,建立起关于个人、企业完善的信用信息系统,保证信息的完整性、正确性。最后,加强对征信体系的监督。通过监督来规范征信机构的行为,保证信息的安全性与保密性,维护信息安全。此外,加强征信法律建设、加强社会诚信文化建设等措施,对完善互联网金融的征信体系建设也起着积极的作用。

篇(3)

2013年是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元年”,其规模已近10亿,特别是支付宝客户端的支付应用,P2P网贷平台的发展,都给传统金融带来了极大的冲击,同时也将金融业的主要市场从传统金融引向互联网金融。根据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互联网支付业务是互联网金融中发展最为成熟,同时也是应用最为广泛的内容,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7月,我国已经有250家互联网支付机构获得了第三方支付的经营牌照,这足以说明互联网支付的发展程度。此外,网上贷款的盛行也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融资渠道,为国家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多机会,但机会与风险并行,可以说,网上贷款让社会更加关注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性。当然,虚拟货币、渠道业务等也属于今天互联网金融的重要内容。这些内容都充分展示了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现状。

作为高科技产物,互联网的崛起之势无可阻挡,它为社会生活所带来的利益也无可估量,在这样的背景下,合理利用互联网,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势,实现互联网与金融的科学融合,对于金融的发展而言,尤为重要。然而,传统金融是金融业发展的基础,所以说,在充分肯定互联网金融的同时,也不能忽视传统金融。因此,分析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的影响,对于实践发展而言,也有重要意义。那么,具体而言,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的影响有哪些呢?

一、消费模式的丰富化促进了传统金融的创新

正如上面我们提到的,支付平台是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的一大优势,网络支付平台简单快捷,同时与商家联系紧密,易操作,再加上今天互联网购物的增多,这就使得互联网金融迅速获得了更多的人的认可。由此可见,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使得传统单一的支付方式变得丰富化,人们在消费的过程中,有了更多的可选途径,而互联网消费模式与传统消费模式相比,显然更为便利。因此,互联网金融通过对消费模式的丰富给传统金融带来了一定的影响,而传统金融想要在互联网金融不断发展和完善的环境下生存和发展,获得金融领域的一席之位,那么就必然进行创新。所以说,消费模式的丰富化促进了传统金融的创新。

面对互联网金融带来的消费模式的丰富化,传统金融的创新有较多的体现。一方面,传统金融在消费模式中,不再拘泥于过去呆板的规则要求,最简单的例子,如银行之间的跨行转账、跨地区消费的手续费用也来越低,有些银行甚至已经取消,这也方便了人们的消费;另一方面,传统金融也开始突破传统思维的禁锢,寻找消费模式的新形势,甚至将互联网金融的一些思维理念融入传统金融中,实现传统金融消费模式与现代社会发展的对接,这也就增加了人们选择传统金融的可能,提升了传统金融的竞争力。当然,消费模式的丰富让传统媒体越来越看到自身在消费模式中存在的问题,这对传统金融的创新和改善都是非常有利的。

总之,消费模式的丰富化促进了传统金融的创新,这是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的影响之一。

二、互联网金融服务的便利促进了传统金融服务的完善

互联网与金融的融合形成了现代的互联网金融,而互联网金融的优势之一就是优质的服务。互联网作为一个新兴的平台,是最新科技的凝聚,同时,也是最新理念的凝聚,所以说,互联网金融在运作过程中,其服务理念与传统金融相比,显得更加成熟,更加人性化。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竞争更为激烈,所以说,客户的争夺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就更为重要,为此,以客户体验为中心的客户争夺就成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目标,以此为指导,互联网金融选用了更多的适合客户需求的服务途径,甚至有些商家选择了牺牲短期利益吸引长期客户的服务方式,这就给金融领域营造了良好的服务环境。

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在金融行业既是互相进步的合作者,也是彼此对立的竞争者,当整个金融环境中的服务水平都有了一定的提升之后,传统金融想要生存和发展,必然要完善自身的服务,也就要被迫的完成更好的服务。目前,互联网金融服务最大的优势就是便利,客户通过互联网线上就可以实现几乎全部的金融业务,转账、支付等都可以在几秒钟的时间内完成,此外,互联网金融的在线客户通常有较高的服务能力要求,服务态度也更能为客户所接受。为此,传统金融也开始关注业务服务,如有些金融机构提出了“微笑服务”,对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做出了要求,进而实现服务水平的提高,同时一些传统金融机构在服务时间、服务内容上也逐渐实现了人性化、温馨化的改变。

由此可见,互联网金融服务的便利促进了传统金融服务的完善也是互联网金融给传统金融带来的影响之一。

三、交易成本的降低增加了传统金融的经营难度

互联网金融的业务操作,是通过现代互联网技术实现的,所以说,在前期的基本技术投入之后,后期互联网金融进入正轨,其成本要大大降低。与传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在人员开支、经营场地等项目中的成本都是非常低的,这样一来,互联网金融的交易成本就会大大降低,这也就给传统金融增加了经营难度。对于传统金融而言,基本的人员和场地等是不能取代的,这部分的成本费用占了交易成本的大部分比重。所以说,在交易成本方面,传统金融遇到了瓶颈,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其经营的难度就会逐渐增加。

对于传统金融而言,交易成本的降低,可以通过简化服务环节、提高服务效率等方面来实现,面对互联网金融逼近零的成本冲击,传统金融在成本竞争中不能掌握优势,也可以通过其他方面吸引客户,如交易的现实性、交易的选择性等。

交易成本的降低增加了传统金融的竞争困难,也是当前环境下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的重要影响。

当然,除了以上提到的几点之外,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的影响还有很多,如互联网信贷的低门槛给银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冲击,互联网金融中1元理财的出现更是向传统金融提出了新的挑战。总之,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并存的时代中,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造成的影响会越来越多。

(作者单位为中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篇(4)

一、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内涵各不相同

其实,目前国际上尚无机构对互联网金融做出权威统一的定义,国内研究中比较主流的观点以谢平教授(2012)提出的区别于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第三种融资方式,即“互联网金融模式”为代表,他对这种模式的定义是“支付便捷,超级集中支付系统和个体移动支付统一;信息处理和风险评估通过网络化方式进行,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非常低;资金供需双方在资金期限匹配、风险分担等上的成本非常低,可以直接交易;银行、券商和交易所等金融中介都不起作用,贷款、股票、债券等的发行和交易以及券款支付直接在网上进行。市场充分有效,接近一般均衡定理描述的无金融中介状态,可以达到与现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和银行间接融资一样的资源配置效率,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还能大幅减少交易成本”[1]。在这个模式设想里,很重要的一点是,这个模式要摒弃金融中介的存在,它试图改变的其实是市场参与的主体和形式。

基于此,笔者认为,区分“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目前最好的角度就是从行为主体和参与形式来理解。所谓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电商等非金融机构依托于支付技术、云计算、大数据和社交网络等互联网工具和手段,介入金融领域,从而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主要形式包括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小额信贷、基提供论文写作和写作服务lunwen. 1KEJI AN. COM,欢迎您的光临于大数据的金融服务平台、众筹、网络保险和金融理财产品网络销售等模式。而金融互联网(也被称为金融互联网化),则指的是传统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自我革新和自我变革,从而提升效率,降低成本,其参与形式表现在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数据的处理,采用电脑、手机、移动终端等新的交易渠道、开办电子商务等。前者是互联网公司从事创新型金融业务,而后者则是传统金融机构将自身业务互联网化(见表1)。在这种区分界定下,二者的差异表现在很多方面。

表1 “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的行为主体和参与形式

(一)衍生的背景不同

互联网金融是在互联网为代表的新技术对人们日常生活的渗透、网络经济与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和传统银行业务逐渐不能够满足客户需求的背景下,产生的一种具有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为特征的新兴金融业态;金融互联网固然离不开网络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但促其发展更直接的动因则是日趋激烈的同业竞争、互联网金融强势发展所带来的巨大冲击和金融脱媒的压力,通过进军互联网,以实现传统金融服务的网络化与增值化。

(二)现实定位不同

互联网金融定位于“平台金融”、“平台经济”,在平台经济理念下,互联网金融企业通过搭建、开放网络金融平台,可以使客户通过平台实现在线融资、现金管理和跨行支付等功能;而金融互联网的定位则是“渠道”,目前金融互联网的步伐多是开设网上银行、产品上线、进行数据处理和开办电子商务,互联网在其中发挥的只是渠道的作用,最终不过是延伸或增加了传统金融机构的交易渠道。

(三)资源配置特点不同

互联网金融模式中资源配置的特点是去中介化,即资金供需信息直接在网上并匹配,供需双方不再需要银行或交易所等中介机构撮合,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自行完成信息甄别、匹配、定价和交易,信息更加对称,市场更充分有效,从而接近一般均衡定理所描述的无金融中介状态。而金融互联网模式中传统金融机构虽然发力互联网技术,但始终无法改变其作为专门从事货币信用活动中介组织的特定身份。

(四)创新内容不同

由于国内金融监管的要求和金融产品创新本身的复杂性,目前国内的互联网金融主要还是基于服务手段和方式的创新,很难做到金融产品上的创新。而在金融互联网进程中,一直以来作为金融创新的主体的传统金融机构,不仅可以创新服务手段和服务方式,更在金融产品创新方面大有用武空间。

(五)监管要求不同

在监管要求和力度上,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远未在同一层面之上。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中一方面由于业务涉及央行、银监会、证监会、工信部、商务部等多个监管部门,另一方面由于业务创新速度快,缺乏现成的行业法规,导致目前在风险控制、技术安全隐患等方面监管缺位,风险隐忧值得关注。而传统金融机构作为金融互联网的主体,明确由银监会和央行监管,在贷款业务、支付结算等方面有多个明文法规和一系列明确要求,监管相对成熟。

二、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各有竞争优势

(一)互联网金融的比较优势

1.庞大的网络用户群。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上网用户数量为5.64亿,位居世界第一位,互联网普及率为42.1%。时隔半年,截止到2013年6月底,该中心公布第3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中国网民数量已达到5.91亿,较2012年底增加2656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4.1%,较2012年底提升了2.0个百分点,数据短期内的快速增长,显示出人们对互联网越来越依赖,也意味着互联网金融的规模经济潜力巨大。(见图1)

来源: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3.7

图1 中国网民规模与互联网普及率

2.开放的资源平台。互联网金融搭建的资源平台是开放的,一方面是资源的开放,在这个平台上实现了资源的共享;另一方面,是对参与主体的开放,运算力强大的电子系统可以 将客户拓展的边际成本削减至几乎为零,“二八定律”成立的前提也随之消失,因而,以往被传统金融机构所忽视甚至所排斥的80%的中小客户可以进入平台,真正参与金融活动,这一点使得互联网金融更具有普惠金融、民主金融的意义。

3.海量的信息和数据。互联网金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和第三方支付组织在运营中积累了大量的客户交易信息和信用数据,进而构建起互联网信用评价体系和信用数据库,可以识别中小客户的信用情况,消除融资中信息不对称的障碍。例如,阿里巴巴通过淘宝、天猫等平台形成的数据,可以解决用户的信用评级、风险评估等问题,再通过阿里金融体系为符合条件的商家发放贷款。未来互联网金融还可以依托海量的信息,利用云计算将消费者的财产状况、消费习惯等数据进行分析,从中挖掘商业价值,智能满足用户需求。

4.便捷和高效的服务。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尊重客户体验,以客户体验为主导,一切都是为了使客户能够更便捷、更高效、更低成本的完成交易;同时,智能搜索引擎通过对信息的组织、排序和检索,能有针对性地自动匹配需求,大幅提高信息搜集效率。在这种方式下,信息充分透明,定价完全竞争,大幅度提升了服务的效率。

(二)金融互联网的比较优势

1.雄厚的资金实力。互联网是真正“烧钱”的领域,为了争夺市场、积累客户、开发后台技术,前期往往需要大量的投入,很多互联网企业就是因为投入难以为继而不知所终。金融互联网的行为主体是银行等传统金提供论文写作和写作服务lunwen. 1KEJI AN. COM,欢迎您的光临融机构,在其业务互联网化的过程中,无论是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还是开发电子商务,其雄厚的资金实力都足以支撑各项投入,这一点互联网企业是难以匹敌的。

2.良好的信用品牌。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经过长期的发展运营,积累了极高的公信力,在用户心中的地位根深蒂固,相比较近年互联网金融企业频繁发生的“卷款跑路”现象,传统金融机构的诚信品牌无疑可以为金融互联网的发展吸引更丰富更稳定的客户资源。

3.较高的风险管理能力。金融业是经营风险的行业,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等构成了复杂多变的风险环境,传统金融机构在实践中不断优化风险管理流程,建立并完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健全各项风险控制规章制度,形成了互联网金融难以企及的风险防控优势。

4.得天独厚的政策保护。表现在监管部门严格管制市场进入,行业准入门槛高。譬如现行监管规定:“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从目前来看,互联网企业获取银行牌照的难度很大。

三、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是竞合与共生的商业生态

(一)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是“竞争+合作”的关系

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互联网金融通过发挥“鲶鱼效应”,在理念和观念上对传统金融机构带来冲击,激发金融互联网的崛起和发展;金融互联网则打通了银行卡账户与第三方支付账户资金的双向互转,为互联网金融搭建的支付平台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在业务上,互联网金融企业着力在传统金融机构业务的盲区小微企业和个体贷款方面,与金融互联网布局高端客户形成错位营销,共同发展的态势。

同时,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各自的跨界实践或者说竞争也越来越多。互联网金融毋庸赘述,第三方支付、微型贷款、金融产品代销、余额宝等都已经有很成型的产品;金融互联网方面包括手机银行、微信支付、远程理财等创新也不少,特别是网上商城,譬如建行的融通商务、交行的交博汇、民生的民生电商等都做得风生水起。应当看到,不论是互联网企业从事金融,还是金融企业进入互联网领域,谋求的都是协同效应,而非简单多元化。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不是简单取代和颠覆的关系,更多的则是“竞争+合作”的关系。

(二)基于合作实现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的共生共赢

从长期看,资本短缺、是否有能力提升安全和稳定性制约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而对海量非结构化数据,整合与分析的能力的严重欠缺则是金融互联网发展中的瓶颈,未来只有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打造合作互惠的模式,才是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突破局限、共生共赢的发展之路。

1.共享数据资源与客户信息。互联网金融企业从电子商务、网络支付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与交易信息;金融互联网企业经过多年的运营,与交通业、制造业、物流业、零售业等行业龙头企业建立了长期的紧密合作关系。双方可以有条件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交叉销售。

2.联合做大做强贷款业务。首先,是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其需求量巨大,与大企业信贷相比,能带来更高的利差收益,成为时下亟待开发的信贷市场。其次,是消费信贷业务,未来10年我国个人或家庭贷款购房、买车、婚庆、游学仍有巨大的市场需求。加强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之间的合作,借助互联网金融积累提供论文写作和写作服务lunwen. 1KEJI AN. COM,欢迎您的光临的海量信用交易数据和客户评价、快速的市场应变能力,可以有效发掘新客户群,拓展信贷业务;同时充分发挥金融互联网雄厚的资本实力、监管赋予的吸收存款的能力和零售信贷风险管理能力,通过强强联合,可以实现共赢。

3.合作开发全新的支付工具。在目前线上支付、包括传统银行线下支付相对饱和情况下,开发全新的支付工具可以是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合作的又一个切入点。包括移动支付、二维码支付、O2O(Online To Offline,即线上筛选服务,线下交易支付)等,在新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通过合作开发全新的支付工具,使支付更加人性化,为客户提供超一流支付服务,这方面前景广阔。

4.共同开拓大众理财市场。目前银行重点布局高净值客户,互联网金融的服务能力仅限于“屌丝”阶层,而国内广大的中产阶级特别是他们的财富管理和投资理财需求则属于银行和互联网能力都不能顾及的真空地段。加强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之间的合作,将互联 网金融大数据信息、支付渠道与金融互联网的专业能力和产品相结合,在大众理财市场会有非常广阔的未来。

参考文献

[1]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12):11-22.

[2]梁璋,沈凡.国有商业银行如何应对互联网金融模式带来的挑战[J].新金融,2013(07):47-51.

[3]邱峰.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冲击和挑战分析[J].吉林金融研究,2013(08):44-50.

[4]冯娟娟.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竞争策略研究[J].现代金融,2013(04):14-16.

[5]曹少雄.商业银行建设互联网金融服务体系的思索与探讨[J].农村金融研究,2013(05):54-58.

篇(5)

自互联网金融诞生之日起,监管互联网金融就成了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重视的一个问题,尤其是2013年至今,国务院、央行、地方政府和各行业监督委员会了有关规范互联网金融良好运作的政策和措施,为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拉开序幕。尽管中央与地方十分重视互联网金融,也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互联网金融的政策措施,可是就整体而言,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发展依旧十分缓慢,没有专门的法律予以规范和约束,互联网金融规范监管之路任重而道远。针对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现实状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监管建议,以保障我国互联网金融积极健康发展。

一、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信用体系

建立健全信用体系是互联网金融建设中的重中之重。目前各种钓鱼网站、诈骗网站数量繁多,骗术屡见不鲜;不法分子泄露、转让、倒卖、出售个人和企业信息;P2P公司跑路,违约等等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客户、投资者、相关机构的利益和信心,引起公众对互联网金融安全的信任危机,对于我国互联网金融产业造成了一系列的不良影响,所以我国的监管机构理应注重信用体系的构建。在信用体系的建设方面需要:第一,互联网金融企业采用保密技术为用户保护隐私,提高客户对于自身的信任程度,让客户乐于与企业进行来往;第二,实施电子签名和实名认证措施,记录企业内每一名工作人员,从源头上杜绝违法、失信行为;第三,监管主体应划清监管范围,分清监管内容和非监管内容,让监管工作可以顺利的进行下去;第四,建立黑名单,规避可能存在的风险,以此保证数据信息的安全真实;第五,量化标准,保证标准内容的一致性,规范互联网流通资源,进一步明确互联网贷款信用额度,让一切行为都有了衡量标准,让每个人都了解相关标准,对规范行为进行规范。

二、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督体系

互联网金融具有发展迅猛、创新持续的特点,并不断诞生新的互联网金融模式,这让监管无法跟进其发展,法律也产生了滞后性,建立统一监管体系的困难性可见一斑。2015年7月,央行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必须坚持“依法、适度、分类、协同、创新监管”的原则,并明确划分了监管的职务和责任,为互联网金融提供了监管依据。虽然该意见的出台开创了监管互联网金融的新时代,但是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部委的具体监管实施细则仍未,仍存在监管主体混乱,监管机构职责分工不清晰,缺乏统筹规划的监管体系等现象,这些都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监督体系的健全与实施。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建立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具有强大的推动力,就我国目前情况而言,提出以下几点有助于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措施:首先,确立互联网金融的监督主体是政府,落实政府监管机构的责任,消除监督主体不确定的隐患。目前,我国最主要的金融监管部门是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一行三会”各司其职,对应担负起互联网金融监管活动中的主要职责。为进一步细化各监管机构的监管职责,可设立专门化的监管部门隶属于“一行三会”之下,该类隶属部门应注重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监督,保证监管工作的正常进行,对待问题要及早的进行发现与解决,保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科学化、合理化,让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处于一个健康的发展状态,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早日健全。其次,组织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明确协会的自律职责,以此辅佐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保证规范运营,达到促进、提升与发展的效果。行业自律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过程中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它为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形成提供了基础并且发挥着关键作用,行业自律作为互联网金融监管中不可分割的一项因素,其在互联网金融刚刚起步阶段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能够保证互联网金融体系的向前发展,有行业自律的保驾护航,才有助于维护金融市场各方主体的合法利益,规避金融活动中的不法行为,规范金融业发展方向。最后,注重加强社会监督。社会监督指的是由社会上的广大人民群众进行互联网金融监管,人民群众的力量是伟大的,他们对违法犯罪行为有着一种天然的敏感度,人民群众进行监督特点是监管主体多、监管范围大、监管效果好。初期可以先从外部角度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社会监督,在此基础上,通过增加监督角度和途径实现360度全方位的社会监督,让互联网金融方面的监管与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保证每一名群众都投入到这一方面的监管中,认真对待,提升监管质量。

三、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互联网金融领域,金融消费者是其发展的重要力量,他们可以说是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促成者,但是我国对于金融消费者的保护与其他行业相比较有很大的不足。在现实中,经常出现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被不法分子欺骗、金融产品营销中虚假宣传、账户不安全、支付风险等事件,严重损害金融消费者的利益,长此以往下去,消费者对于互联网金融的信任程度会降低,继而减少这一方面的业务办理,对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会起到阻碍作用,因此,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保护也是金融监管的一项重要职责。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其合法权益不受到非法侵害。监管部门在金融监管过程中可以着重从以下几点出发:其一,健全信息披露制度,保证金融消费者获得的金融信息有效、准确、真实、安全;其二,拓展更多渠道来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保证其能够及时查阅相关的凭证文件,防止不法分子业务欺诈,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其三,构建专门的举报平台,实现金融用户在互联网金融下也能够方便、快速举报不法金融行为,让违法金融行为无处遁行;其四,提高互联网金融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促进互联网金融工作人员成为专业化实用型人才,最大程度的维护消费者权益。

四、构建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体系

目前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不完善,给了很多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尽管有关部门已经制定了一些针对互联网的法律法规,可依旧存在很大一部分金融模式没能纳入监管系统中,这就是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下的漏洞,因此我国还需进一步提升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系统的速度,以保证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立法滞后现象严重,由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速度非常快,导致监管无法跟上其发展步伐,继而无法满足其发展需要,造成了当前的诸多不良现象,给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来了极大阻碍。对目前的法律法规进行相应补充,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体系。从互联网金融的模式和特点出发,将现行的金融法规进行修订,并结合国外法律方面的成功经验,对具体的互联网金融业务作出详细的规范,让互联网金融做到有法可依。与此同时,也要尽快出台针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特征和现状的专门性法律。制定互联网金融相关制度及标准,首先,对各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进行详细说明,就其职责范围及权利所在进行明细划分,以立法的方式将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确定下来;其次,在同一监管标准下,提升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感和监管积极性;再次,完善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从根本上加强对于金融消费者的保护。

五、完善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是所有国家对金融机构监管必备部分,各个国家的金融监管当局一般都参与金融机构准入和退出的审批过程。但是目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市场依旧存在较大的不足,处于一个没有准入、退出门槛、没有监管机构以及没有固定行业标准的阶段,这是政府关于互联网金融方面工作的缺失。互联网金融市场普遍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市场参与主体的资质参差不齐,对互联网金融的稳健发展产生了较明显的消极作用。所以,对监管机构而言,必须设立监管规则,建立可行的市场准入、退出标准,从而减小整体行业风险,保证用户对互联网金融的使用。就现阶段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情况而言,相关监管机构既要统一互联网金融监管标准,又要充分考虑各类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差异性,制定诸如:最低资本金、经营业务、盈利能力、维护资金出借人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准入和退出的门槛,以此规避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的金融隐患,降低金融风险,保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科学化、稳健化。

六、结束语

在未来,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会更加日新月异,互联网技术会更加先进,涉及到的金融领域更多,创新性更强,成为未来经济的主导。“互联网+金融”的模式,被利用于更多领域,更多行业开始和“互联网+”联姻,创造每个行业的创新和改变,带来一个全新的局面。目前,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仍是全球范围内互联网金融发展中不可小觑的问题。从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现状出发,汲取西方国家有效监管经验,积极探索适合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方向的道路,加强自身互联网金融监管的进行,以此掀起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新篇章,推动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走向健全化,加快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进程。

作者:史洁 单位: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黄震,邓建鹏.P2P网贷风云———趋势•监管•案例[M].我国经济出版社,2015.

[2]阎庆民,杨爽.互联网+银行变革与监管[M].出版中信出版社,2015.

篇(6)

互联网金融在现代企业的金融交易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互联网金融方兴未艾的时代背景下,企业要在原有金融交易模式的基础上,探索新的金融方式,促进企业的发展。但同时,企业不能忽视传统金融,因为传统金融在几百年的发展中形成了自己的优势,而互联网金融正处于起步阶段,本身也有些不足之处。

一、互联网金融的内涵定义

自互联网金融出现以来,业内始终没有对其内涵和外延的定义达成一致的认识,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互联网金融是种新兴产业,还在持续不断的变化与演进之中,况且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也在不断地进行着交替融合。不可否认,这种融合在不断地加快和深化,其趋势不可阻挡。著名企业家、阿里巴巴主创人马云曾表示,希望借助互联网金融促进传统金融的发展,并同时给传统不能提供很好的服务的80%企业注入互联网金融带来的新的因素,利用互联网便捷的优势推动更多企业金融事业的发展和进步。从马云的诉求可以窥见些关于互联网金融的定义。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其对生活各方面的影响越来越明显,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关于互联网金融的定义进行了各自的表述,综合各家的看法,我们不难从广义上得出关于互联网金融的定义:所谓互联网金融,简单地说就是互联网与金融的体化,是借助互联网“便捷”、“共享”、“公平”、“开放”的优点实现金融交易过程中的支付、资金服务、金融服务等操作,从而带来诸多便利。当然,关于互联网金融的定义也会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不断更新。

二、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比较

在现在的传统金融领域中,各类金融技术的应用、风险的控制和产品的设计能力都已经相当成熟,远非刚刚起步时那样简单。在互联网金融还没有兴起时,传统金融负责金融领域的方方面面。在时展的大背景下,互联网金融出现,由于其更多、更独特的优点,互联网金融涉及了更大的企业和一些新兴领域,比如各大企业理财产品的销售、第三方支付和P2P贷款等,这些业务对互联网金融来说,还算是比较简易的,它们或者不需要进行产品设计,或者基于系统完成,或者不需要太多流程。然而对于企业需大量的金融技术积累才能够完成的投资银行、衍生品设计等高端金融业务,由于相关技术的缺乏,互联网金融也无法完成。现代企业的发展对传统金融和互联网金融提出了更多的要求,金融业还需进步的更新和发展。

对于现代企业而言,互联网金融在支付、理财、融资和外汇合作风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可以作为企业的种战略平台投入到更广阔的使用领域,因为这种战略平台具有传统金融不具备的优点应:首先,这是一种大数据平台,所谓大数据就是既包括结构性数据,又包括非结构性数据;既包括自身数据,也包括第三方获取的非自身数据。通过这些数据企业可以认识客户,了解客户,从而与客户取得更愉快的合作。其次,这种战略平台可以进行更广阔、更深入的交汇,在企业传统的金融模式中,企业可以同时为A客户和B客户提供所有的金融服务,但却不能将A、B讲个客户关联起来。而互联网金融业可以将两个客户关联起来形成像A2A、A2B、B2B这样的金融链条,这样企业可以变成个信息的提供者,变成个联系的服务商,这有利于企业节省定的财力物力人力。最后,这个平台是无边际的,除了传统业务内容,企业还可以结合时代的发展,利用互联网金融开拓出新的业务领域,进行综合化服务。

传统金融与互联网各有优缺点,但互联网金融方便、快捷,拥有广泛的平台和发展空间,唯一不足的就是容易出现信息安全隐患。企业要综合应用这两种金融形式发展业务,促进自身的发展。

三、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前景

支付方式、信息处理等方面,互联网金融有着传统金融无法比拟的优势,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企业(尤其是大企业)的青睐,可以说互联网金融得发展前景相当乐观。互联网金融在支付方式方面最大的特点就是便捷的移动支付,也就是说企业可以在银行网银系统开立各类金融账户,并通过移动网络进行证券、现金等金融资产的支付和转移。这种支付方式以电子化的支付清算代替现钞流通,降低了企业的交易成本。在信息处理方面,因为有大数据、云计算等的网络技术保障,企业双方的交易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公布和传播,这些信息可以通过相关客户的搜索而最终形成时间连续、动态变化的信息序列,有利于企业的宣传和更多客户关系的建立。可见,在企业的整个交易过程中,互联网金融大大缩短了交易链接、降低了交易成本,同时它还可以给出任何资金需求者的风险定价或动态违约概率,可以降低企业交易风险。

篇(7)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小微企业;融资

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组成来看,小微企业是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为,小微企业的存在不仅可以带动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模,同时也会增大地方的就业几率,减轻地方的就业压力。但是我国小微企业在融资方式和途径上存在许多问题,一度给小微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阻碍。不过随着互联网技术在各个领域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通过互联网对小微企业进行融资,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也为国家经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一、小微企业融资的特点

小微企业的融资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内源性融资,另一种是外援性融资,本文以外援性融资为例,来分析一下小微企业融资的特点。对于小微企业来说,不管是刚刚起步的还是经过一段时间发展的,企业内部资产少是显而易见的,也正是这个原因,促使小微企业不得不通过融资来维持企业的发展。由于小微企业的规模小,所需的融资金额也不大,大约10万左右,然而小微企业的资金流动特别快,只能通过短期的资金自主来维持企业的发展,时效性特别强。除此以外,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也是有限的。由于大多数小微企业缺乏必要的抵押资产,比如少甚至没有的固定资产,企业自身内部还没有完整的财务核算体系和管理运营体系,对外承受的风险也大,因此,在银行进行贷款很难,只能去寻求其他高成本的融资渠道比如民间借贷的方式来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使得企业得以运行[1]。所以,综上所诉,规模小,短贷、成本高、时效性强、风险大等就是小微企业融资的主要特点。

二、互联网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意义

1.提高了小微企业和投资者信息透明度

在传统的企业融资的模式中,通常在信息传递这一方面存在极大的局限性,使得大多数小微企业需要融资的信息只能在一定的范围中进行传递。然而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在人们生活中的各个领域得到了广泛的普及和运用,尤其是在金融行业。众所周知,开放性,信息量大、高效性等是互联网最突出的几个特点,所以,我国的小微企业可以借助互联网金融这个网络平台快速地将自己需要的融资信息传播出去。而且,在互联网金融这个平台上,不仅可以在第一时间快速地了解和掌握相关的金融产品的所有信息,也在极大程度上降低了去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获得相关的信息的不便之处,提高工作效率和投资者的信息透明度;还可以让投资者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来详细的了解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等多方面的信息,让小微企业的信息透明度的提升,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给小微企业提供资金帮助,最大限度的整合我国社会中的闲置资金,进而让小微企业经济为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更多的帮助。

2.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

从金融学的角度来讲,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交易成本,一部分是贷款利率[2]。首先,小微企业的交易成本。互联网支持小微融资时,可以将小微企业内部的相关信息通过互联网金融这一个平台清晰直观地显示出来,比如小微企业内部的财务状况、企业的运营模式和管理状况,以及信息情况等,间接将投资者和小微企业之间的评估考察环节省略掉,既让借贷双方的信息实现对称化,也对小微企业相关的融资流程进行了简化,节约了双方的融资时间,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使得小微企业的融资效率得到了极大地提高。其次,就是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在我国传统的金融模式里,小微企业可供选择的融资的产品相对较少,因此,为了让企业可以有足够的资金维持正常的运转,不得不选择那些具有高贷款利率的金融产品。但是,在小微企业有了互联网金融的支持以后,小微企业在金融产品的选择方面的空间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小微企业可以通过比较多家的贷款利率来选择最适合企业现状和发展的产品,从而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

3.促进小微企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与我国的大中型企业相比,我国的小微企业不管是在企业的运营管理方面,还是在内部的财务统筹和风险应对力等方面都存在许多的问题,比如企业经营管理上的规范统一性,风险控制力差等。即使现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为小微企业的融资带来了许多的便利,这也并不意味着互联网金融与银行信贷没有差别,至少,在融资企业的信用状况这一方面的要求还是相一致的。因此,小微企业为了得到大量的资金需求,就需要对企业内部的管理这样一来,小微企业为了能够及进行改进和改革,比如说完善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增强应对企业风险的力度,加大监管监察的强度等,以此来提升企业的信誉,防止为企业的融资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从而给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三、互联网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路径

为了进一步提供小微企业创业环境的稳定性,借助互联网金融体系,升级实际金融管理效果。要积极发挥贸易融资的优势,避免小微企业由于资金链条的断裂而产生影响。因此,在应用互联网金融体系的过程中,要针对具体问题展开深度分析和整合,从而提高管理控制措施的完善程度。不仅要对市场风险进行全面预估,也要对管理体系和金融运行结构予以有效认知,建立更加专业化的管理团队,提升小微企业融资项目的整体水平。第一,要正确评估小微企业市场风险,从而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相应的融资机制和路径。要充分发挥计算机互联网的优势,高度整合数据和信息,升级审批流程的基础上,也能进一步提升风险把控的效果,从根本上提高互联网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融资项目的实际效率,有效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为整体管理工作的全面升级创造有利条件。第二,要积极规范网络金融结构和管理体系,伴随着电子商务时代的到来,小型企业融资平台和载体也逐渐增多,网络渠道作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新型管理机制,要在优化借贷行为的同时,对合理化定价机制和风险可控措施展开深度整合,建立健全与地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服务新格局,稳妥推进管理进程。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也要积极利用互联网的集聚、扩散和管理机制,为融资结构的全面升级奠定坚实基础。第三,要积极优化融资管理的人才队伍建设水平,利用创新机制实现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的全面优化,也为提升经营管理者文化素质和管理水准提供保障。也就是说,只有从根本上提高工作人员和经营者的现代化融资理念,才能更好地应用计算机互联网技术,一定程度上更好地提高投资、经济以及财务管理实效性,用更加长远的眼光实现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全面升级。

四、结语

总而言之,互联网金融的融资方式不仅突破了传统融资方式的枷锁,而且互联网金融的信息量大、成本低、效率高和普及快等优势使得小微企业的融资变得更加便利。除此以外,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也给小微企业融资的途径、选择空间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性。因此,我国要大力推行互联网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为我国的就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更多的帮助。

参考文献:

篇(8)

1.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互联网金融是在利用网络设备和资源的情况下,进行传统金融操作的混合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有两部分组成,一是传统金融机构,包括电子商务和网上银行等。二是非金融机构,只依赖于网络技术进行工作地企业, P2P网络借贷、第三方交易平台等等。互联网金融对于金融行业来说是一种很大的进步,方便快捷的特性满足了现代人对于效率的强烈需求。

2.互联网金融发展SWOT分析的内容

2.1 优势因素分析(Strenths)

2.1.1 加速金融脱离媒介

互联网金融降低了交易中所带来的成本,提高了投资金融的效率,通过互联网金融模式可以知道,提供资金的甲方和需要资金的乙方可以直接的在金融平台上进行交易,因此摆脱了对一些金融中介的依赖,投融资双方达到了双赢,实现了资金的直接对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建议的成本,也从根本上提高了投融资的效率。

2.1.2 可以有效地解决企业的融资问题

互联网因为有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存在,可以十分全面,系统的了解各企业和每个客户的资信情况,有很好的透明度,非常有效地保证了资金安全,使得互联网金融能够安全快捷的为企业提供资金,从而加宽了企业的融资渠道,方便了企业的发展。

2.1.3 从根本上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利率的市场化,互联网金融已经撼动了以银行为首在融资中的霸主地位,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以银行为首的融资模式渐渐变成了以市场为首的融资模式――互联网金融模式。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资金借出方自己给出价格,贷款方根据对风险、流动性等因素选择对象,两方商讨价格,选择性的进行交易。交易完全市场化,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资源配置的效率。

2.1.4 加深融资程度

互联网金融让用户有关金融的行为变得更加有逻辑性,并且更加易于辨别,从而从根本上提高了信息的获取和加工处理的能力。用户可以认为储蓄成为了投资,在一定方面加深了融资程度。互联网金融具有天然垄断性,它可以获得用户数据的可持续资源,为用户搭建了一个安全可靠的平台,也因此形成了“双赢”的局面。

2.2劣势因素分析(Weaknesses)

2.2.1管理不完善

在管理这个方面依旧存在很多很多的问题,可以说处于弱势,它的风险控制体系也处于弱势。如今,互联网金融还尚未接入到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中,也就是不存在一个信用共享的体制,也不具有传统金融机构那样的风控、合规与清收机制,在操作规范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一些制度应该及早的完善。

2.2.2专业知识欠缺

互联网金融专业知识尚未达到顶峰,缺乏较为系统的知识框架,而传统金融机构在历史长河中,早已颠簸数年,经受了几次金融危机的洗礼,其知识已经十分成熟,各种技术的能力都已十分完善,达到了其巅峰状态。在这个方面,互联网金融行业还远远不能跟传统金融相抗衡。

2.2.3技术较落后

互联网金融业务受技术的影响很大,落后的技术会使信息的传输和处理能力降低,也会使用户流失,直到产品失败。此外,互联网还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如:用户不好的使用方法、数据的加密技术不够完善。

2.3 机遇分析(Opportunities)

2.3.1 政策的支持

互联网金融在2014年3月5日第一次被写进了我国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中,这或许说明了它已经进入到了高层的视线中,然而这也意味着互联网金融将正式踏入了中国金融发展行列当中。

2.3.2 潜在的客户群

根据《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我们可以得知,直到2014年6月,我国的互联网的覆盖率已经都高达46.9%,比起2013年年底已经上升了1.1个百分点,网名规模也已经达到了6.32亿,在那个半年里,一共增加了31442万人,通过以上数据我们明显可以看到,庞大的网民规模奠定了互联网金融的资源基础。

2.4 威胁分析(Threats)

2.4.1 竞争的过度

随着竞争的加剧、利润的快速增长以及市场逐渐饱和的压力日益增强,很有可能会导致对风控和内部审验考核的松懈,从而导致产品及服务质量逐渐的劣势化,对整体行业造成了巨大危害。

2.4.2 社会诚信体系尚不完善

我国的社会诚信体系还没有真正的成立,而信用评价等级的发展还未经过时间的洗礼,其指标体系也不完备,有关的服务和政策跟不上,这些都会使互联网金融的秩序不稳定。

2.4.3 具有法律风险

我国宪法中关于互联网金融的立法还相对模糊,极大地提高了交易双方的责任、权利以及自己应尽的义务的不确定性,很大程度地增强了双方交易的不稳定性,限制了它的良性发展。

2.4.4 存在安全问题

互联网金融完美的与金融业务以及互联网技术完成了对接,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业务的便利性,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比较严重的信息与资金安全问题。而这些问题对互联网金融发展有很大的威胁。

3.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建议

第一,针对中小企业开展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各种业务,发挥互联网金融的优势,把握住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机会,并对互联网金融业务以及他们的产品创新有适当的补贴,还要建立成熟的信用体系以及稳定的服务平台,推动行业的规范发展。

第二,在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的同时,我们还需要在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机构或者企业中建立分层监管.这样不仅可以明确知道每个监管部门的职责以及他们各自的范围,还可以通过社会上各个行业创新的规避风险手段进行一些专项的调研控制,可以使他们各个分层监管相互交流宝贵经验,也可以积极协助配合其他监管部门更好地完成监管任务。

第三,通过互联网现金技术合理控制项目风险,做好预警机制。高速有效地确立互联网金融法,以方便从法律方面来操作互联网金融,使互联网金融行业从此有法可依。

篇(9)

一、问题的提出

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可以说是金融业的一次历史性革命,“长尾理论”和“大数据效应”在互联网金融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互联网金融通过网上交易,交易信息和过程都被记录在金融大数据之中,提高了交易成功率和交易过程的透明度,极大地丰富了投融资渠道和方式,对现有金融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互联网金融逐步成为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增长中最具创新和活力的战略型产业,进而成为推动经济飞速发展的重要力量。与国外发达经济体相比,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2008年以来,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不但出现了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大数据金融、众筹和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等六种发展模式,而且交易规模、用户规模急速扩大。其中,网络银行用户规模从2010年的13948万人增长到2015年6月的30696万人,用户规模增长率从30.50%发展到46%;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交易规模从2010年的10105亿元增长到2014年53730亿元,2014年实现的交易规模是2010年的五倍多;P2P借贷行业的市场规模更是从2010年的19.5亿元,快速增长到2014年的2528亿元①。但是,作为互联网技术和金融业相结合的新兴产业,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相较于传统的金融风险更加隐蔽和复杂,其可能对客户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也更大。以P2P借贷行业为例,2014年1~12月每个月都有问题平台,在最多的12月,问题平台达到了惊人的79家②。从中国遭遇坏账网民的P2P资金损失情况看,P2P用户中有资金实际损失的达到了近80%高的比例,即使在有担保的损失中,仍然有13%左右的P2P用户遭受损失。因此,对互联网金融行业进行监管势在必行。

二、国外互联网金融风险与监管实践

从世界范围看,由于互联网金融正处在起步发展中,系统完整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和理论研究还需要不断完善。国外互联网金融的理论研究基本上都是通过对其风险产生的根源进行分析,从而提出监管重点。如,ChiouandShen(2012)认为互联网金融风险从整体上讲包括金融风险和互联网技术的风险,需要从这两个方面进行监管;EilandDavid(2014)则认为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分析应该更多地立足于对金融风险的分析,因为互联网金融的理财产品都来源于传统的金融业;MartinsandTiago(2014)在分析互联网金融的起源之后,认为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防范应该基于原有的金融服务、流程和运作方法,其次是外部金融环境的净化和规范。这些理论研究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提供了实践基础。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通过不断补充新的监管法律法规,使得原有的金融监管规则逐步适应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的需求及风险防范要求,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监管体系和风险监测系统。美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模式的突出特点是:注重法律的规范、联合监管和对消费者的保护。首先,在现有法律法规基础之上,美国根据互联网金融自身发展所体现出的特点,对原有的监管准则不断完善和修补,使之更加适用。如已经将网络信贷纳入《证券法》监管的范畴,《证券法》监管侧重于市场准入的监管和信息的披露;2012年美国还通过了《促进初创企业融资法案》,这一法案放开众筹股权的融资,并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其次,美国法律对于什么时候适用行业监管和什么时候适用企业监管有着明确的和详细的规定,通行的企业级监管是次重要程度的监管,只要开展提供互联网金融服务的企业都要受其监管,监管的重点在于风险的防控,消费者信息的保护以及网络安全的维护等方面。相对于企业级监管,重要程度最高的就是行业监管,监管的重点在于排查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业务安全,对国家金融安全所带来的风险评估,及完善国家金融调控政策。同时,美国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也涉及多家监管机构,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跨行业运行,美国逐步建立了联合监管模式。美国为了强化其自身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能力,借助于原有的监管机构,例如美国财政部通货监理署、美联储(即美国中央银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等,建立起联合监管的模式。欧盟在较长时间互联网金融实践基础之上,总结了一套独特的监管体系,将欧洲多容并包、开放透明的理念贯穿其中,极为重视保护客户的财产和信息安全,也促使欧盟采取极为谨慎和严格的监管策略。如,在交易和信息公开透明问题方面,欧盟要求交易必须在百分之百的监控之下进行,完全杜绝损害客户利益的私下交易和暗箱操作发生;在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方面,欧盟更加注重网络银行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和产品真实性,一旦发现网络诈骗,必将严格处理。同时,欧盟有着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来确保行业的安全。如在网络信贷方面,欧盟与网络信贷相关的法律主要包括《消费者信贷法》,同时欧盟还建立起了一套完善的信息透明公开机制,将真实准确信息向客户免费且定时公开并不断更新。在具体监管行为方面,欧盟有着一套严格完善的规定。例如,欧盟在准入门槛的设置上有着极为苛刻的条件,只要有任意一条不满足就不能进入该行业,在这样严格的准入条件之下,杜绝了缺少资质的不良企业进入,从而净化了网络信贷环境。与此同时,欧盟还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和准则,相比于传统信贷形式,欧盟更加注重网络信贷的信息披露和交易安全,严格控制网络金融风险。在实践中,欧洲网络信贷市场上的欺诈和网络信贷违法案件均低于其他经济体。

三、国内互联网金融风险与监管

与国外相比,我国正处在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和发展阶段,缺乏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风险较多。主要有:信用风险、系统风险、信息风险、法律风险、货币政策风险、期限错配风险和最后贷款人风险七种。从类型上看,法律风险、货币政策风险属于政策层面的风险。信用风险、最后贷款人风险、期限错配属于业务层面的风险,信息风险和系统风险属于技术层面的风险。针对这些风险,国内理论动态研究也提出了不同的见解:如,叶冰(2012)、王石河(2012)、沈丽(2014)等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一种动态的融资行为,即应该将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的重点放在金融活动传统的三大业务上,即融资、支付和交易环节上面;孟祥轲(2013)和熊建宇(2010)在研究后更加强调人作为参与主体的角色定位上面,认为互联网金融的核心是人的行为,而不是一种技术的驱动,因此,应该将对人的参与行为作为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管重点。总之,国内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的研究思路,基本上也都是从风险发生的原因入手来研究行业监管问题。但笔者认为,由于目前国内互联网金融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和现实数据,完全可以尝试从实证入手,来研究各种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易发性程度,根据易发程度,从另一研究角度有的放矢地提出风险监管建议。本文利用中国宏观面板数据对我国互联网金融各风险分别进行了实证分析①。根据回归结果显示,可以得到以下结论:一是监管力度和法律法规两个二值变量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用户规模这一控制变量也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说明政府的政策导向对于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影响力不可低估。对比去掉时间虚拟变量的第(1)列和加上时间虚拟变量的第(2)列,我们发现时间虚拟变量并不显著,y08、y10、y12的系数均很低,且不显著,说明国家目前并无重大政策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干预。二是信用风险系数为2.02,t统计量是19.40,根据回归结果,信用风险在1%的显著性水平之下最显著,说明目前我国的信用风险最高,在现实中,这与我国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缺失有密切的关系。影响显著的风险还有最后贷款人风险、法律风险、货币政策风险和系统风险,其中最后贷款人风险、法律风险和货币政策风险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影响着互联网金融市场,系统风险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未来,我国需要首先加强风险监管。三是期限错配风险和信息不对称风险对互联网金融的影响并不显著。可能的原因是市场中的消费者更多的关心所购买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及其回报率,而对于用以购买金融理财产品的资金成本并不关心,用储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绝大多数消费者目前的状况,其次,数据的误差以及变异性也可能会造成回归结果并不显著。四、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构建的思考根据以上计量结果和发展实际,本文认为:国家应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目标,尽快加强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管,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我国目前互联网金融风险状况,借鉴国外监管实践,提出以下监管框架:

1.建立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和行业准则是构建监管体系的基础。从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立法现状来看,互联网金融立法迟滞,现有法律法规存在着大量的漏洞和不完善之处,监管机构缺乏依法监管的法律保障。我国可以从两个层次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一是制定统一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加大对投资者的保护;二是在统一的法律法规体系下,细分具体业态,制定具体业态监管办法。同时,及时修订现有法律法规中不适合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部分,对利用互联网实施犯罪的行为,明确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加大量刑力度。

2.建立适合跨界监管的监管机制是监管体系的主要手段。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已经超越了一般行业的发展理念和界限,这就需要我们利用金融大数据理论,云计算平台等新技术去进行准确的分析并及时跟进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并在此基础上运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在危机或风险发生之前对其进行预警和处理,将互联网金融产生的风险降到最低。同时,针对互联网金融的跨界特性,应建立中央和地方两个层次的监管主体,设立高于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金融监管机构和包括一行三会、工商、工信、司法等相关部门在内的联席会议制度,作为高层次监管主体,主要负责宏观审慎监管。建立地方金融监管主体,负责微观审慎监管,在此基础之上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3.完善互联网金融的配套服务机制,降低信用风险。主要是要加强行业信息披露和信息安全保护,并完善互联网征信系统建设。完善互联网金融行业内部的信息披露机制,将有利于行业内部企业,加强行业自身的约束和自律,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能够在阳光下发展;信息安全是保障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基础,互联网金融虚拟化的服务方式、跨领域的业务开展、开放与透明的市场经营环境,使其具备了互联网所包含的信息安全的动态性、综合性等特点,应建立以国家安全战略为指导,包括国家金融行业主管部门、互联网服务机构和安全服务企业的信息安全服务保障联盟,在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标准规范下,指导互联网金融业务服务平台的安全建设和运营;在完善互联网征信系统建设方面,要以建立征信信息标准和共享机制为突破,加快构建个人和企业网络信息采集标准、征信服务标准等,通过利益激励机制,推进互联网征信条件下的信息共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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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袁博,李永刚,张逸龙.互联网金融发展对中国商业银行的影响及对策分析[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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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张启晨.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J].青年科学,2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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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ICT能力

ICT能力指信息通讯技能,是社会个体进行并完成数字化信息行为如接入和使用计算机、手机和互联网等需要的相对稳定的主观条件。常见的ICT能力分为ICT生理能力、ICT心理能力、ICT经济能力、ICT素养。ICT生理能力,具体体现为身体状况和年龄能否以及能再多大程度上使行为人接入和使用互联网设备。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的认知功能、感觉功能、身体控制功能都有所退化,老龄居民在操作计算机方面也相应的存在着许多困难。很多老年人打字也存在困难,往往需要借助手写输入设备才能完成。许多老年人因为生理能力的欠缺导致无法接触互联网金融,比如常见的职业病、眼疾、其他部位的重大病变等。这些ICT生理能力方面的问题会致使互联网与老年人之间的脱节持续时间比其他行为主体更长,甚至是终身的。ICT心理能力,具体表现为行为人能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承受互联网金融带来的认知负担和负面情绪。不同的老年人个体在互联网金融障碍中呈现出来的心理具有差异。具体表现为:一些老年人自认为自己年纪大了,不懂互联网金融很正常,对学习互联网金融比较排斥。不少老龄居民从媒体上看到诸如网络金融诈骗等负面报道,加剧了对互联网金融的不信任。ICT经济能力,具体体现在是否有能力以及能再多大程度上支付接入和使用互联网设备的成本。对于许多家庭来说,并不缺乏电脑之类的硬件资源,但是许多老龄居民出于守旧和节省的消费观念,并没有自己的电脑,加之本身就对互联网这一事物有距离感和陌生感,使得很多老龄居民在这一困境下变得十分无奈,最后对互联网金融望尘却步。ICT素养,是指行为人完成互联网行为需要的意识。常见的ICT素养包括基本的互联网操作,开关机、鼠标和键盘的操作技能等。互联网意识受到社会习惯认知和周围人的影响。同时拼音和写字等基本的文化素养是ICT素养的基础。老年人大部分不会写字和拼音,基本技能的缺失会导致互联网素养的缺失。

(二)ICT努力

ICT努力具体包括行为人投入到互联网金融行为中的时间、积累互联网金融行为经验。对于参与互联网金融意愿不强的老年人群体来说,这类经验大多为失败的经历,对后续在其中投入精力产生了负面影响。某位受访者在其孩子的指导下学着使用计算机时表现出急躁的情绪,并倾向于自责的心态。

(三)ICT情境

ICT情境是指外界对社会个体ICT行为的各种限制,常见的情境有基础设施、社会规范以及外界环境中的运气成分。笔者从调研中发现了一些流行在杭州老年居民中的对互联网金融设备和服务的传统认知:计算机和互联网是年轻人的“专利”。在使用过互联网经历的老龄人中,以交水电煤费用的占49%,其次是互联网“宝宝类”产品、市民卡公交卡的充值和电视宽带缴费,三者占约36%。可见,老龄人使用互联网金融的用途十分有限,主要是为生活方便而进行的水电煤费用的缴纳。互联网金融种类繁杂,且都依赖于一定的互联网操作技术。而这些操作技术的学习可能对老龄人来说有较大困难,阻碍其使用互联网金融。其次,老龄人对理财都较为谨慎,互联网金融是一种虚拟的理财,这种新兴的概念对老龄人来说也难以接受。

二、相关建议

本文通过对杭州当地多个社区,多家机构的走访调查,经过采访以及数据的宏观分析后,通过归纳整理文本数据进行研究。针对笔者归纳的得出的三种影响因素基础上,笔者也提出在“应对老龄居民的数字鸿沟”的相关建议。

(一)宏观层面

1、对行政部门的建议完善老龄居民的信息无障碍政策,一是政府部门要加大信息无障碍的宣传,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政府在投入和扶持老龄居民无障碍政策时,要加大支持力度。另外,还要提高老龄居民利用信息无障碍技术的意识与能力,相关的部门和组织可以开展一些宣传和培训工作。比如在老年大学里,针对信息无障碍技术的应用,可以开展一些培训。相关组织、机构和企业可以在老龄居民生活的社区开展产品宣传、技术指导和上门服务,让老龄居民进一步了解、认识和掌握信息无障碍技术的方法和途径。2、对我国立法部门的建议(1)重视互联网金融的法律监管从公平与效益的视角来看待互联网金融的法律监管,现行法律没有对互联网金融建立一个系统的规范性的制度和规则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使得社会很多群体尤其是如老龄居民这样的弱势群体无法充分享受到他们应有的权利和利益。立法部门应当提高对互联网金融的重视程度并加快立法进程。(2)逐步完善互联网金融的法律监管在监管层面,要逐步完善互联网金融的法律监管体系,推动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一是要明确法律地位和监管职责。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互联网金融机构的性质和法律地位,对其组织形式、资格条件、经营模式、风险防范和监督管理等作出规范。二是着力构建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通过行政许可管理来提高准入门槛,明确规定互联网金融机构的注册资本、运营规则和内控制度建设方面的标准,以限定经营主体范围、防止互联网金融平台无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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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7.08.004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与互联网相关的产业开始应运而生,如智能家居、电子医疗、现代农业等,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消费习惯。2012年开启了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的金融创新热潮,借助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实现第三方支付、网络信贷、网络理财等交易活动,促使了互联网金融得到蓬勃发展。互联网金融离不开云计划、大数据、搜索引擎以及社交网络等技术的突破与应用,是伴随着电子商务开始发展起来的,并对传统银行业务发展带来了巨大冲击。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探讨如何实现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银行的对接与融合,确立在互联网金融时代下传统银行业成功走向未来的思路,对银行体系格局和金融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紧迫意义。

1 互联网金融给传统银行带来的冲击与影响

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创新金融方式,其迅速发展与演变迫使现有金融体系产生了巨大变化,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改变了传统金融机构的竞争格局,推动了金融创新,也迫使资本市场监管制度变得更加完善,促进了整个金融业的发展。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也给传统银行带来了很大的冲击与影响。

1.1 对传统银行中介地位的冲击

金融的本质特征就是完成资金在市场的融通,促使资金的供求双方完成资金配置,达到供求平衡。在这过程中,由于资金的供求双方存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差距以及信息的不对称,要想有效的进行资金融通,需要金融机构来作为媒介实现。在此前,传统银行一直承担着这个媒介的角色,由于受到互联网的冲击,这一媒介作用正在不断下降。在互联网金融的大环境下,用户可以很容易通过网络利用如阿里巴巴、京东、腾讯、万达等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实现信息的高效对称。社交网络的推广解决了客户资源问题,为互联网金融平台奠定了用户基础。搜索引擎则进一步提高了信息的针对性,云计算则使信息的处理能力得到很大提高。互联网金融下,资金供求双方的信息及时有效,不再需要银行作为中介,而是直接进行线上线下交易,这就使传统银行的媒介作用进一步弱化,银行脱媒现象日益严重。另外,在互联网金融的大背景下,时间、空间已经不再成为人们进行交易的约束了,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使得人们开始偏向于高效、便捷的体验感受。虽然传统银行在以前就开始使用网银,但是其支付过程繁琐、复杂,已经无法满足人们日常生活消费的支付结算需求了。相反,像阿里巴巴的支付宝、以及腾讯的微信支付等不需要像网银那样繁琐的复杂的过程,其个性化、多元化的产品能够满足各类用户的支付结算需求,成为现代支付体系中非常具有潜力的一部分。这种支付方式给用户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也使人们越来越感受到互联网金融的体验,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偏向使用,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弱化了传统银行的支付中介能力。

1.2 对传统银行理财方面的冲击

随着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不断拓展,传统银行受到的冲击不断加大。不管是支付结算等中介作用的不断弱化,还是理财产品的销售,都是对传统银行业务的不断分流。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地位的挑战不断显示出来,银行面临着存款下降、顾客减少等多种挑战。在存款方面,互联网金融提供了风险极低的,但收益高于银行数倍的金融理财产品,与传统银行的存款业务展开了激烈的竞争。同时,互联网金融也在很大程度上缩减了传统银行保险和基金等渠道的代销收入也就是说若经过互联网平台代销保险和基金业务,传统银行仅赚取支付时产生的手续费,这大大缩减了银行的保险和基金代销费用,使银行代销费率不断下降。互联网金融下的理财平台,与传统银行相比,流程更加简单,购买也更加方便、快捷,以前偏向于银行理财产品的用户有极大的可能被互联网理财平台吸引,由线下传统银行柜台交易转向线上网络平台交易,对传统银行的理财和存款业务带来了较大的威胁。

1.3 对传统银行商业模式的冲击

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对传统银行的商业模式也带来了巨大影响。第三方支付方式发展到现在能如此成功的主要原因就是它拥有一个良好的电子商务平台,平台化已经成为现在金融业发展的主流方向,借助于电子商务平台,能够同时拥有客户资源、商流资源、信息流资源以及资金流资源,为第三方支付奠定基础。同时,虚拟化方式也在不断影响着传统银行的商业模式。互联网金融下,衍生出来的虚拟货币、虚拟信用卡等系列虚拟产品不断的发展,迫使传统银行不断改变,以满足客户需求。另外,互联网金融下,数据显然已经变得非常重要,现阶段金融机构仅拥有客户数量那是完全不够的,拥有客户的数据才是关键,数据能够创造价值,这迫使传统银行从原来客户驱动型经营模式不断的向“客户+数据”驱动型经营模式的转变。

2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传统银行带来的有利影响

虽然互联网金融业的发展对传统银行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但是从某种程度上说,也促进了传统银行加快转型的步伐。

首先,促进传统银行进行改革创新。面对互联网金融带来的巨大冲击,传统银行也开始逐渐意识到在这个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要紧随科技前沿,充分利用利用新技术,才能更好的掌握市场动向,满足客户需求。因此,传统银行在经I过程中,已经开始整合资源,从经营理念和金融产品上不断推陈出新,不断提高自身竞争力。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移动金融成为大趋势,传统银行开始不断拓展移动金融相关产业与业务,另外,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经验也让传统银行意识到平台化的重要性。各大传统银行也在不断推出理财新产品,抢占理财市场。其次,推动了传统银行业务结构的调整。现阶段,许多小微企业和个人选择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信贷服务,这与以往银行对个人和小微企业的服务不同,由于小微企业和个人信贷业务的成本高、效率低、风险不确定等原因,传统银行对其在信贷方面的服务明显不足。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小微企业和个人信贷也成为竞争中的蛋糕。这也迫使传统银行开始不断进行业务结构的调整。最后,促进新的金融格局。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已然打破了以往银行的垄断局面,且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银行各有各的优势与劣势,二者之间只有在不断竞争中创新,同时进行合作,才能实现共赢。

3 互联网金融背景下传统银行的转型分析

3.1 传统银行加大与互联网金融的合作

互联网金融机构与传统银行既是竞争对手,又是合作伙伴。在互联金融的大环境下,传统银行应该抓住机遇,利用自身优势,捕捉与互联网金融企业互惠互利的合作点,积极探索创新金融产品,为人民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在竞争中实现共赢。可以通过与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行合作,实现客户资源共享。互联网金融平台拥有着大量客户的数据,而传统银行依靠自身长期积累和信用优势也积累了大量的优质客户,二者实现客户资源共享,对双方来说,都扩大了目标客户群体。另外,可以携手进行网络信贷业务。互联网金融机构在开展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方面积累了很多资源,能够很好的满足小微企业的信贷需求。但是由于互联网机构从某种方面来说,受限于资金和地域约束,且对风险的控制也缺少经验,限制了其业务的发展。而传统银行刚好具有弥补了互联网金融机构在这些方面的缺失,资金雄厚、网点多、具有专业的风控能力,所以说,二者可以优势互补,相互合作,共同开拓网络信贷业务,实现双赢局面。

3.2 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意识

互联网金融较传统银行相比,一方面,主要是载体的创新和渠道的创新,互联网金融的新型网络产品和服务能够方便人们的日常生活,普惠民众。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在产品的设计上更注重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这也是传统银行所匮乏的部分。针对以上两点,银行可探索:首先,借助平台化和虚拟化,完善网络交易服务系统。目前,传统银行在交易中的支付结算功能并不能满足客户的生活工作需求,虚拟化是大方向、也是发展的大趋势,所以,推出虚拟化的支付产品也是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一大方向。另外,传统银行还要实现平台化,推出自己的平台,从客户的日常生活需求出发,提出组合产品,类似于阿里的支付宝平台,产品种类丰富,且能适合不同人的不同学习、工作、生活需求。再者,y行可以尝试网络小额信贷。近年来,P2P网络信贷给银行带来不少的压力,传统银行也应顺势调整经营战略,可以通过与现阶段发展较为成熟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合作,借势发展,等积累了一定的资源和经验,再搭建自己的平台,要重视数据及数据分析,有了客户不一定有了客户,但有了数据就能带来客户,要重视数据创造的价值。借鉴网络小贷公司高效率、低成本的经营模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程度高的信贷产品。

3.3 培养复合型人才队伍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与“金融”的跨界融合,互联网涉及的领域包括电子信息、金融、财务、IT、管理、计算机等一系列的学科知识。拥有这种复合型人才能够为传统银行在与互联网金融机构竞争中提供优势。目前,传统银行的就业人员整体知识结构较为落后,不具备研发能力,而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就业人员明显走在信息技术行业的较前端,是拥有IT与相关金融专业背景于一身的复合型人才。因此,传统银行,在今后选择员工时,要侧重于复合型人才的引进,适当的扩招IT技术型人才,同时在平时要加强对就业人员的职能培训,重点进行信息技术的培训,让传统银行在互联网金融的热潮下保有一定的竞争力和发展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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