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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后3个月儿童随访服务流程见图1。
服务要求
开展儿童健康管理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具备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从事儿童健康管理工作的人员(含乡村医生)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过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
按照国家有关儿童保健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儿童健康管理。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通过妇幼卫生网络掌握辖区中的适龄儿童数,必要时可通过妇幼卫生网络外的途径收集、核对儿童数。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使更多的儿童家长愿意接受服务。
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在时间上应与预防接种程序时间相结合。
每次服务后及时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儿童健康档案。
考核指标
新生儿访视率 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访视的新生儿人数/年度辖区内活产数×100%。
儿童健康管理率 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随访的0~36个月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0~36个月儿童数×100%。
儿童系统管理率 年度辖区中按相应频次要求管理的0~36个月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0~36个月儿童数×100%。
填写<1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1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见表1。
填表说明 填表时,按照项目栏的文字表述,将分类数字填写在相应的检查月中。若有其他异常,请具体描述。“――”表示本次随访时该项目不用检查。
体重、身长 指检查时实测的具体数值。并根据卫生部《中国<7岁儿童生长发育参照标准》判断儿童体格发育情况,在相应的“上”、“中”、“下”上划“√”。
体格检查
①满月时:皮肤、眼、耳、鼻、心肺、腹部、脐部、四肢、/外生殖器的未见异常判定标准同新生儿家庭访视。
②3个月龄儿童检查以下指标。
皮肤:当无皮疹、湿疹、增大的体表淋巴结等时,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眼:当无斜视、结膜炎、泪囊炎时,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耳:当耳道无异常分泌物,无外耳湿疹时,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出牙数:按实际出牙数填写。
心肺:当未闻及心脏杂音,肺部呼吸音也无异常时,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腹部:肝脾触诊无异常,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脐部:无脐疝,判断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四肢:上下肢活动良好且对称者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外生殖器:男孩无阴囊水肿,无下降不全;女孩无粘连者为未见异常,否则为异常。
③6个月龄和8个月龄儿童皮肤、眼、耳、出牙数、心肺、腹部、脐部、四肢、外生殖器的判断标准同3个月龄。
户外活动 询问家长儿童在户外活动的平均时间。
服用维生素D 填写具体的维生素D名称、每日剂量,按实际补充量填写,未补充,填写“0”。
发育评估 按照“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图”的运动发育指标进行评估。每项发育指标分为通过和不通过。
两次随访间患病情况 填写上次随访(访视)到本次随访间儿童所患疾病情况,若有,填写具体疾病名称。
一、实施“两纲”,妇女儿童健康目标全面实现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卫生厅和市妇儿工委的指导下,全市卫生系统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和《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围绕妇女儿童健康目标,扎实有效地开展妇幼卫生工作,推动了全市妇幼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妇女儿童健康主要指标显著改善。
妇女健康指标:
城市孕产妇保健覆盖率2010年为96.73%,较2000年的85.0%提高11.73%。
农村孕产妇保健覆盖率2010年为98.83%较2000年的88.3%提高10.53%。
孕产妇死亡率2010年为27.31/10万,较2000年的77.5/10万降低50.19/10万,下降率达64.76%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2010年达到98.62%,较2000年的57.5%提高41.12%。
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2000年为93.1%,自2008年以来,连续3年为100%。
非住院分娩新法接生率2010年达到99.43%,较2000年的95.90%提高3.53%。
儿童健康指标:
婴儿死亡率2010年为6.55‰,较2000年的22.7‰下降71.14%(全国平均为12.1‰)
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10年来连续为0。
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2010年为2.31%,较2000年的3%降低0.69%。
低出生体重发生率2010年为2.31%,较2000年的5.90%降低3.59%。
城市儿童保健覆盖率2010年为91.96%,较2000年的76%提高15.96%。
农村儿童保健覆盖率2010年为90.45%,较2000年的52.8%提高37.65%。
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010年为5.29‰,较2000年的25.3‰下降79.1%(全国平均为15.6‰)。
低出生体重发生率2010年为2.31%,较2000年的5.9%下降3.59%。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2010年为99.16%,较2000年的96.8%提高2.36%。
在贯彻“一法两纲”十年的实践中,我们始终注重实施“两纲”与妇幼卫生工作紧密结合、相互协同、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有效地推动了全市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同时,我们深深体会到:我市妇幼健康管理取得的巨大成绩,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的结果,是各县(区)党委政府、市(县、区)妇儿工委各部门大力支持与密切合作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全市卫生系统、特别是广大妇幼卫生工作者艰苦努力、无私奉献的结果。为此,我谨代表市卫生局向给予我们大力帮助和支持的市(县、区)妇儿工委及其成员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市妇幼卫生工作者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谢意!
二、2011年妇幼卫生工作回顾
(一)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线,公共卫生均等化项目全面实施。
1、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进展顺利。我市认真组织实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为9441名农村孕产妇进行了住院分娩补助,补助率95.45%;为13442名农村育龄妇女补服了叶酸,新增补服率为81.56%;永登县为25630名农村妇女进行了宫颈癌检查,完成省卫生厅下达2.2万人任务的116.5%;免费为孕产妇艾滋病检测31049人,检测率为106.44%;梅毒检测31038人,检测率为106.40%;产妇乙肝表面抗原检测31752人,检测率为108.85%。通过项目实施,使妇女重大健康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妇幼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效推进。按照卫生部《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对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业务的职责划分的要求,各县(区)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工作逐步从妇幼保健机构下沉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各妇幼保健机构加大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督导和考核,促进了妇幼保健工作在基层的规范开展。2011年孕产妇保健覆盖率为98.16%,健康系统管理率为88.67%,住院分娩率为99.67%,高危孕产妇管理和住院分娩率为100%。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为93.61%,3岁以下儿童健康系统管理率为85.44%,新生儿死亡率5.29‰,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9.25‰。省卫生厅、市政府妇幼卫生重点工作目标全面完成。
3、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有序推进。重视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是市卫生局妇幼卫生工作的重点。一是各县(区)妇幼保健机构,积极与民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婚前保健宣传,使全市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稳步开展。2011年,全市婚前医学检查43158人次,婚检率、婚前卫生指导率、卫生咨询率达92.86%,婚检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二是加强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为27755名新生儿采集血片,筛查率达94.72%;为25709名新生儿进行听力筛查,筛查率达87.74%。三是全面实施“省出生缺陷防治工程听障儿童救治项目”,07岁儿童听力筛查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二)妇幼保健体系功能明显增强。
1、母婴保健行业管理逐步规范,管理能力得到提升。一是根据卫生部《母婴保健专项技术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和《关于开展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等规章和文件,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和妇幼卫生基本公共服务的日常监督管理,制定下发了《市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加大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管理力度,落实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年检制度,严格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民营医疗机构准入审核,有力的促进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市场的规范运营。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强化孕产妇、06岁儿童健康服务分级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卫生行政部门、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管理职责,规范了孕产妇、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流程和具体保健内容。三是开展了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的探索,启动了全市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
2、妇幼健康管理水平和保健服务能力得到提升。一是各县(区)妇幼保健机构根据当地实际,创新妇女儿童健康管理机制,形成了突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妇女儿童健康管理下沉社区、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的“城关、七里河模式”;企地、城乡联合,协调发展,统筹妇女儿童健康管理的“西固模式”;以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为支撑,全面推动妇女儿童健康管理发展的“永登模式”;以儿童健康管理为主导,带动妇女儿童健康管理的“安宁、红古、皋兰模式”;突出中医特色,带动妇女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全面发展的“榆中模式”。虽然,各县区妇女儿童健康管理的模式、方法、侧重面不尽相同,但实践证明,这些管理模式符合当地实际,管理效果明显。二是全面加强妇幼卫生管理,强化高危妊娠分级管理,规范孕产妇、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出生缺陷防治、妇幼卫生信息和母婴保健证件管理等工作也全面得到加强;三是充分利用“降消项目”对全市61所乡镇卫生院妇产科医生进行产科技能培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适宜技术培训;利用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专干进行妇幼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培训;组织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参加省卫生厅组织的高级产科生命知识技能培训;县(区)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培训等妇幼卫生业务培训,提高了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业务人员的业务技能。
3、妇幼保健网络体系进一步得到巩固。一是随着医改过程中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县级综合医院儿科能力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村卫生所建设项目的相继实施,全市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为技术支持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已初步形成,妇幼保健服务的基层环境得以改善,网络体系得到明显加强。榆中县、皋兰县妇幼保健所积极争取政府支持,为全县村卫生所配备了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所需基础设备,使妇幼保健工作网底功能得到发挥。二是妇幼保健服务内涵不断丰富。通过省卫生厅组织的赴境外考察,市卫生局组织的赴省外考察,使县(区)妇幼保健机构管理人员开阔了眼界,拓宽妇幼保健工作思路,妇幼保健服务内涵不断丰富。城关区妇幼保健所以儿童营养发育、儿童智力发展为突破口,拓展儿童健康服务内容,从而推动妇幼保健业务的全面发展,为全市儿童健康管理体系建立积累了成功经验。各县(区)妇幼保健机构也认真分析本单位技术实际,根据妇幼保健特色内涵积极探索业务发展思路、开展适宜技术,使妇女儿童健康服务更贴近于群体和个体保健要求。三是危重孕产妇、围产儿急救体系不断完善,能力不断加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红古区医院在实施医院项目建设时,整体规划了产科流程和产房病员与医护人员分流通道,危重孕产妇、围生儿急救“绿色通道”,对产儿科专业人员加强进修和院内培训,提升了产儿科医疗服务和急救服务能力。四是实施“促进自然分娩,保障母婴安康”项目,通过取消不具条件乡镇卫生院助产技术资质,禁止乡镇卫生院开展剖宫产技术,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助产人员技能培训、高危妊娠和危重孕产妇管理培训等措施,高危妊娠管理、危重孕产妇早期识别诊断和转诊能力不断提高。
4、妇幼保健中医药特色服务逐步开展。榆中县妇幼保健站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妇女儿童健保健服务和诊治常见病、疑难杂症取得实效。城关区妇幼保健所积极探索中医药在妇女常见疾病和功能康复中的应用,进一步拓宽了妇女保健服务。其余各县(区)也在积极培养或引进中医药人才,为发挥中医药在妇幼健康服务中的特色做准备。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妇幼卫生事业发展仍然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一是妇幼卫生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与广大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不相适应,妇女儿童健康问题依然突出。妇女乳腺癌、宫颈癌和艾滋病、梅毒等重大疾病严重威胁着广大妇女的身心健康;早产、肺炎、先天性心脏病等仍是儿童死亡主要原因;随着儿童死亡率的下降,出生缺陷作为公共卫生问题越来越凸显出来。二是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目标的实现面临严峻挑战,仍需我们作出艰苦的努力。三是妇幼卫生在城乡、地区和人群之间存在明显差距,农村地区以及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成为妇幼卫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四是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尤其是基层服务能力不足问题突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滞后,服务网络尚不够健全,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与此同时,我市妇幼卫生工作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新“两纲”的实施为妇幼卫生工作提供了有利的政治保障;医改的不断深入为推进妇幼卫生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妇幼卫生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2012年全市妇幼卫生重点工作
(已以文件形式下发,不再赘述)现强调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今年是全面实施《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开局之年,贯彻新“两规划”精神,落实妇女儿童与健康领域各项目标任务是整个卫生系统的神圣使命,也是全体卫生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职责。新“两规划”已明确了今后十年“妇女儿童与健康领域”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妇女儿童健康目标、保障措施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始终将“两纲”做为谋划妇女儿童健康的政策依据;坚持统筹兼顾,始终将“两纲”做为开展妇幼保健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履行职责,始终将“两纲”做为发展妇幼保健事业的强劲动力;坚持立足实际,始终将“两纲”做为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的有效载体,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将妇女儿童健康各项目标融入整体卫生工作之中,动员卫生系统各医疗卫生单位、全体卫生工作者和社会各界,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推动妇女儿童与健康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要积极组织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和学习,熟知妇女儿童与健康领域各项指标,对照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和新“两规划”目标的差距,细化工作措施,逐条逐项地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组织实施四大妇女儿童健康行动。“十二五”时期,妇幼卫生事业仍将继续担负着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重大责任。卫生部《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提出的实施四大妇女儿童健康行动是今年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妇幼卫生工作的重点。各县(区)卫生局务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调动卫生系统全员力量,使四大行动得以切实落实。
1、实施母婴安全行动,保障母婴安全。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落实率达95%以上,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和新农合大病救助的有效衔接,确保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特别是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巩固在98%以上。继续实施“降消”项目。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使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10万以内(榆中县、永登县孕产妇死亡控制在2例以内,其他县区控制在1例以内),杜绝因医疗机构或卫生技术人员延误或医源性因素致孕产妇死亡的发生;新生儿破伤风以县为单位控制在1‰以内。加强危重孕产妇、围生儿急救能力建设。组建市级孕产妇、新生儿急救专家指导组,指导和参与县(区)医疗卫生机构危重症孕产妇、新生儿的抢救工作;在永登、榆中、皋兰县,红古区医院建立和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中心(绿色通道)运行机制;对三县一区综合医院进行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中心认定,三县一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原则上不再上转市区,由当地卫生局整合卫生资源实施救治,市级专家指导组予以技术指导或参与现场救治工作。加强高危、危重症孕产妇和围生儿死亡监控和产科医疗质量控制工作。市、县(区)级开展助产技术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从事助产技术的医务人员,要认真参加高级产科生命支持(ALSO)培训,提高及早识别和诊治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的能力;加强对高危产妇和危重症产妇的监护,落实会诊制度,严格转诊指针和流程;规范应用助产技术,正确使用缩宫素;及时识别和处理难产;积极预防产后出血,对有产后出血危险因素的孕产妇,应当做好防治产后出血的准备,发生产后出血时,严格执行产后出血的抢救常规及流程,及时会诊或转诊;积极预防新生儿窒息,所有助产人员及新生儿科医生,均应当熟练掌握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新生儿窒息复苏器械应当完备,并处于功能状态。落实危重症孕产妇病例讨论和会诊、围产儿死亡病例讨论等制度。市、县(区)开展助产技术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落实并严格执行危重症孕产妇病例讨论和会诊、围产儿死亡病例讨论等临床核心制度;各县(区)卫生局必须组织开展辖区内孕产妇死亡、围生儿死亡评审工作。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孕产妇健康服务管理工作。各县(区)妇幼保健机构要强化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指导和督导考核,规范孕产妇健康服务管理工作,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人员识别孕产妇高危因素和危重症的能力。
2、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行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积极开展出生缺陷防治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行动。各县(区)卫生局、妇幼保健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出生缺陷防治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行动,要将减少新生儿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意义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的依存性。继续配合市人口委做好农村育龄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免费增补叶酸工作,进一步规范项目工作渠道和程序。加强产前筛查能力建设。市妇幼保健院要按照省卫生厅《省妇幼保健工作规划(20112015年)》要求,全面开展产前筛查工作;各县(区)妇幼保健机构要积极配合市妇幼保健院产前筛查网络建设,力争怀孕妇女孕28周前在自愿情况下至少接受1次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工作。以县(区)为单位,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筛查率均达到85%以上,随访率达100%;市属开展助产技术的医疗卫生机构,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听力筛查率和随访率务必达到100%。提升婚检服务水平和质量。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的各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市妇幼保健院要严格落实婚检项目、婚检流程及规范、婚检保密、医学建议等各项制度和规范,确保婚检质量合格率达98%以上。
3、实施妇女儿童疾病防治行动。继续实施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在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扩大之前,永登县继续实施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永登县卫生局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制定科学严谨的实施方案及效能评价体系和相关制度;永登县妇幼保健机构要周密安排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工作,认真落实省卫生厅相关方案和流程,确保年内全面完成省卫生厅下达任务。继续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县(区)妇幼保健机构要继续加强孕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监测和医学干预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有效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意义,调动孕妇主动参与监测的依从性。在“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中要将妇女病普查覆盖到所有贫困村。各县(区)卫生局,市属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要将所帮扶贫困村妇女病普查工作作为“联村联户,为民富民”的实际行动,为育龄期妇女进行妇女病普查。积极参与中西部地区儿童营养干预项目。各县(区)卫生局、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儿童营养社会宣传工作,普及预防和治疗儿童营养不良、贫血等营养性疾病知识;各县(区)妇幼保健机构要积极拓展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开展儿童保健适宜技术,提供婴幼儿喂养咨询,儿童体格发育及健康状况评价服务;对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中重度营养不良、单纯性肥胖、中重度贫血、活动期佝偻病等儿童进行专案管理;开展托幼园所儿童营养指导服务和制定周带量食谱工作,积极为营养不良、贫血儿童提供营养干预。全力推动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各县(区)卫生局要认真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认真做好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工作,使患病儿童能够获得及时救治。
领导重视,职责明确:市政府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落实工作,并列入政府十件实事;市卫生局负责项目领导和管理,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经费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等,并组织专班人员研究、制定重点人群健康手册的印制样本,并统一印制手册;市财政局保证重点人群手册的印制经费、市新闻部门、市计生委、市妇联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宣传的力度;全市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落实手册的发放和回收服务券等工作;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入户为重点人群建立健康档案时首次发放管理手册,并告知使用须知。领导的重视,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是保障项目开展的基础和前提。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妇幼保健网络体系,功能完善的保健网络是实施这一项目的根本保证。至此我市已建立以市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补充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为加强妇幼保健项目规范化管理,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加大了公共卫生建设的投入,2010年在全市建立了恒大、池湖、峒山、横山等8家试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2年计划再建10个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全其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模式。并建立了社区定点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形成功能互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工作机制,实现防治结合。提高了整体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满足了不同层次的人群对妇幼卫生服务的需求。
确立定点服务机构,规范服务流程:⑴服务机构的确立:①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服务机构:全市各级助产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孕产妇的产前检查、产后访视和产后42天健康检查。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本辖区的孕产妇产前随访、产后访视和产后42天随访。②健康管理项目服务机构:全市各乡镇卫生院承担0~6岁儿童健康体检;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本辖区的0~6岁儿童的健康随访。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0~3岁儿童健康体检;市妇幼保健院承担城区托幼机构集居儿童保健服务。市卫生局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对达不到规范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资格。⑵两个管理手册的运转流程:市卫生局统一印制两个手册,手册放到市妇幼卫生项目办(设在市妇幼保健院内),市妇幼卫生项目办按上报的上年度活产数为基数免费发放两个手册给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直医疗保健机构。各定点服务机构为辖区内的孕产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登记,孕产妇签字并确认。孕产妇持《孕产妇保健手册》到全市各定点机构接受保健服务。《儿童健康管理手册》由各级助产医疗保健机构在产妇出院时首次建立并发放,并进行登记,家长签字并确认。两个手册上分别有印制的检查服务券、随访服务券、辅助检查项目服务劵,并加盖了鄂州市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办专用印章。各定点服务机构每次为孕产妇及0~6岁儿童提供服务服务后,保健医生及孕产妇(或儿童家长)双方在检查服务券或随访服务券上签字确认,定点服务机构留存检查服务券或随访服务券。产妇持该手册凭产后42天健康检查服务劵自愿选择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健康检查,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保健机构检查。检查单位做好记录并回收保健手册,妥善保管手册并备查。⑶两个项目的信息上报工作:完成工作任务的各级定点服务机构作为项目的补助对象。各定点服务机构在每季度第1个月5天前将上季度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情况季报表、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情况季报表、各种检查及随访服务劵一并上报至市妇幼卫生项目办,按《鄂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核算报酬,作为考核工作量补助经费的依据。在兑现补助资金时,如果缺项、漏项、无服务对象签字,卫生局将拒绝兑付。
加强督导与考核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①加强重点人群手册管理的培训:在市卫生局的统一组织下,市妇幼保健院每年对全市医疗医疗机构和社区专业人员举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培训班,对《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孕产妇健康管理实施方案、0~6岁儿童健康管理实施方案》、《孕产妇健康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考核方案》等内容进行培训,各区卫生局组织辖区内人员的培训工作,村级及社区服务站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由乡镇卫生院及社区服务中心负责业务培训,每个月最少进行1次集中学习,通过轮训,扩大公共卫生服务人员业务知识面,提高专业技术水平,落实重点人群手册管理的工作。②加强督导与检查:市卫生局定期抽调市妇幼保健院专业技术骨干组成业务指导组,每年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情况进行2~3次督导与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了改进措施,有效地促进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规范开展,提高了基层的服务水平。③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项目实施氛围:为了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卫生项目的顺利实施,让全社会都来了解和关心国家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目的和意义,使大家都能自觉接受这项服务,为此,我们利用电视媒体、新闻报纸、宣传栏、大型户外广告、发放宣传材料、举办大型户外宣传活动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从而营造良好的项目实施氛围。④建立考核机制,奖惩兑现: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和下发了《鄂州市孕产妇健康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考核方案》。由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妇幼保健院保健相关专业人员组成项目考核小组,通过查资料、看现场、回答问题、入户走访、问卷调查、随机抽查等进行考核。市级每半年考核1次,区级每季度考核1次,将日常检查、半年检查和年终检查得分,分别按30%、30%、40%计入总分。经考核小组确认的考核得分结果作为年终拨付妇幼卫生公共服务项目经费的主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严格执行退出机制,取消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资格,相关工作人员实行转岗分流。
取得的成效
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点人群(孕产妇、儿童)管理手册的使用,为城乡居民提供了一本个性化的健康教育知识读本,有效促进重点人群开展自我健康管理。同时,推行重点人群健康手册的管理是政府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调整政府资金投入方向,探索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机制,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的一项重大改革。通过服务券的形式免费为全市城乡孕产妇及0~6岁儿童提供服务,确保城乡居民享受明明白白的服务,感受实实在在的实惠。近两年来,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专项项目在鄂州市规范推进,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有了较大的提升。2011年全市住院分娩率100%,孕产妇死亡1人,孕产妇死亡率8.51/10万,儿童保健覆盖率94.88%,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7.63%。
讨 论
如何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化,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问题,也是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重大举措。虽然鄂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妇幼专项项目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由于受客观条件的限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①项目工作进展不平衡;②管理不规范;③覆盖面不够;④服务对象知晓率不高。为此,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大健康教育的宣传力度,加强和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工作的科学规范化管理,完善重点人群健康管理体系,切实让服务对象收益,保障全市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
二、工作内容
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置、卫生监督与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12项。
三、工作目标
按照深化医改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开展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在我县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成效的基础上,继续以实施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和弱势人群健康管理为主要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四、2014年主要任务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2013年版)》要求,以提升服务质量为重点,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1.各乡镇医疗机构要对已录入系统电子档案(包括一般人群、重点人群)的姓名、性别、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地址等信息进行全面核对,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
2.推进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规范健康档案使用和管理,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加以完善,对未体检即给予建立的,要给予补充体检。要把健康档案建立、更新和使用融入日常医疗服务中,动态补充和完善,对持社保卡就诊的群众,就诊后要及时点击关联,将就诊信息关联到电子档案,确保电子档案及时更新,充分发挥健康档案在疾病控制和人群健康管理中的作用。
3.电子建档率达≥85%,合格率≥80%,健康档案使用率≥50%。
(二)健康教育
1.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严格按照服务规范要求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2.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相关知识知晓率调查,居民健康素养相关知识知晓率≥60%。
(三)预防接种
1.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2.6岁以下儿童建证率达95%,各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单苗接种率达95%。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
1.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4-6岁每年开展一次健康管理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2.新生儿访视率≥85%,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80%,系统管理率≥75%。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1.早发现孕妇,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主要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产前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积极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等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2.早孕建册率≥85%,产后访视率≥85%,系统管理率≥80%。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1.各基层医疗机构要将每年1次的老年人健康体检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老年人的参与和认可程度,及时反馈体检结果并根据体检结果做好健康指导。
2.老年人健康体检率≥70%,健康体检表完整率≥80%。
(七)慢性病健康管理
1.对已纳入健康管理的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加强健康管理,每年进行至少四次随访和一次较全面的的健康体检。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加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筛查、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等项目。
2.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40%,规范管理率≥60%;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25%,规范管理率≥60%。
(八)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
1.按照《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县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卫〔2013〕102号)文件要求,对已纳入健康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开展至少四次随访和一次体检工作等健康管理工作。
2.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3.5‰,规范管理率≥60%。
(九)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1.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参与传染病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
2.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9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95%。
(十)卫生监督与协管
1.做好辖区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2.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开展率≥90%。
(十一)中医药健康管理
各乡镇医疗机构要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药人员,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积极开展老年人、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确保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35%以上。
201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工作指标要求详见《县201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指标》(附表1),2014年度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各项目任务指导数详见《2014年度各乡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数》(附表2)。各项目指标要求、任务指导数如有变动另行下发。
五、职责分工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主体,应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2013年版)》要求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辖区内村卫生所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指导辖区内村卫生所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对其完成的数量、质量进行考核,接受县级公共卫生机构的指导、培训。
2.村卫生所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收集居民信息,参与、协助提供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接受乡镇卫生院的指导和考核。
(二)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职责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预防接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等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成立相关项目指导专家库;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2.健康教育机构。县健康教育促进中心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健康教育项目技术实施方案;负责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3.妇幼保健机构。县妇幼保健院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成立项目指导专家库;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4.卫生监督机构。县卫生监督所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卫生监督协管项目技术实施方案;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5.精神卫生机构。县第三医院要按照《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县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卫〔2013〕102号)文件要求,负责做好全县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项目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及时将情况稳定、出院后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转交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健康管理工作。
6.中医药服务指导机构。县中医院应协助县卫生局制定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成立项目指导专家库;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六、绩效考核
县卫生局、财政局按照《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2013年版)》(安卫〔2013〕342号)要求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上半年于7月底前完成,下半年于下一年度1月底前完成。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所完成的数量、质量进行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上半年于6月底前完成,下半年于12月底前完成。
七、经费保障
(一)经费补助。201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人均30元提高到人均35元。县卫生局、财政局按照《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偿参考标准(2013年版)》(安卫〔2013〕342号),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和质量,在绩效考核后,兑现补助经费。
(二)乡村医生补助经费。各乡镇医疗单位原则上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30%-40%工作量交给村卫生所承担,并兑现相应的补助经费。乡村医生补助经费要与任务完成数量、质量挂钩。各乡镇医疗机构按照《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偿参考标准(2013年版)》(安卫〔2013〕342号),根据乡村医生实际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和质量,在绩效考核后,经公示无异议,发放乡村医生补助经费。
(三)资金使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卫生厅关于印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1〕28号)、《市卫生局、财政局关于落实并规范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通知》(泉卫基妇[2012]176号)规定规范专项资金的支出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等其他支出。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要求,专款专用。
八、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健全管理组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工作方针和新医改实施方案精神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健全管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到实处。
一
.完善制度,细化管理:完善中医药健康管理制度建设,规范我院各项中医药健康管理的技术操作规范,加强对中医药健康管理的组织领导,由马正林同志任中医药健康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冯廷兵同志任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责任人,各包村医生以及村卫生所负责人为具体工作执行人,负责中医药健康服务日常工作的落实。
二
落实好中医药健康管理管理工作:今年4月份开始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重点做好辖区人群中65岁以上老年人档案中增加中医辨识内容,同时逐步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儿童中医药保健服务内容,具体完成发下工作指标:
1.
掌握辖区内65以上老年人口现状,根据规范要求,每年为
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养生保健指导,管理率暂定80%以上。
2.
中医体质辨识。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
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到年底完成中医药体质辨识占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80%的计划,并将结果录入电子档案系统。
3.
中医药保健指导。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健康干预。
4.
对辖区0---6岁儿童进行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健康干预(包括健康咨询与指导)等中医药健康指导,具体内容包括:
(1)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
(2)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5.
对辖区人群中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中医药健康服务不少于一次,每年进行一次中医药健康管理随访,进行证候辨识,传授简单的中医药保健技术,对不同证型的高血压、糖尿病针对性的提供中医干预方案或给予健康指导。
6.
所有中医药服务,均做好资料收集与录入告知服务人等工作,对查出的疾病进行分析与治疗指导。
三、加强对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的考核
我院将根据绩效考核方案,不定期对包村人员以及辖区村卫生所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要求及时时完成全年任务,年度进行2次考核,结果与年度经费挂钩。
为进一步落实好中医治末病,根据国家新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中《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内容,制定20xx年度辖区内重点人群、65岁以上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服务工作计划:
一、完善制度,细化管理:
完善中医药健康管理制度建设,规范我院各项中医药健康管理的技术操作规范,加强对中医药健康管理的组织领导,由马正林同志任中医药健康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冯廷兵同志任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责任人,各包村医生以及村卫生所负责人为具体工作执行人,负责中医药健康服务日常工作的落实。
二、落实好中医药健康管理管理工作:
今年4月份开始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重点做好辖区人群中65岁以上老年人档案中增加中医辨识内容,同时逐步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儿童中医药保健服务内容,具体完成发下工作指标:
1.
掌握辖区内65以上老年人口现状,根据规范要求,每年为
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养生保健指导,管理率暂定80%以上。
2.
中医体质辨识。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
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到年底完成中医药体质辨识占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80%的计划,并将结果录入电子档案系统。
3.
中医药保健指导。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健康干预。
4.
对辖区0---6岁儿童进行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健康干预(包括健康咨询与指导)等中医药健康指导,具体内容包括:
(1)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
(2)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5.
对辖区人群中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中医药健康服务不少于一次,每年进行一次中医药健康管理随访,进行证候辨识,传授简单的中医药保健技术,对不同证型的高血压、糖尿病针对性的提供中医干预方案或给予健康指导。
6.
所有中医药服务,均做好资料收集与录入告知服务人等工作,对查出的疾病进行分析与治疗指导。
三、加强对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的考核:
我院将根据绩效考核方案,不定期对包村人员以及辖区村卫生所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要求及时时完成全年任务,年度进行2次考核,结果与年度经费挂钩。
医院是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重要场所,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是提高全体医务人员、住院病人等广大群众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及相关知识知晓率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提高居民健康文明素质、
生活质量、生命质量,必须长期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实。
一、建立组织机构,
完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
完善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是开展我院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保证和有效措施。为了稳步推进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我院将结合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和医院实际成立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亲自抓,我科直接管的工作模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健康教育资料,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计划
,进一步建立健全以预防、保健、健康教育为一体的卫生体系,把健康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防病重点,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充分发挥健康教育网络作用,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通过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
提高医务人员的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以及住院病人、辖区居民相关知识知晓率,健康教育行为形成率,提高对慢病、孕产妇、儿童管理率;降低传染病、地方病、慢病发病率;促进医院对健康的广泛支持、突出医院卫生服务,创造有利于健康的生活行为,以达到提高医务人员与病人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倡导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和谐社会氛围。
健康教育活动内容如下:
(一)
利用我们专业人员优势,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
(二)
要进一步加强网络建设,将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幼托机构等单位纳入健康教育体系,定期组织健康教育培训,齐抓共管,创建一个有益于健康的社会环境。
(三)加强健康教育阵地建设与管理。
1
、各科室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阵地(如宣传栏、墙报等),每月更换一次内容(要求每年出刊至少达12期
,内容新颖、充实);
2、各村卫生室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专栏,每两月更换一次内容(要求每年出刊至少达6期
,内容新颖、充实),由保健科专职人员对每期刊登的内容在固定时间内进行摄像,
并留档。将各科室、各村卫生室出刊次数,内容质量纳入年终考评体系,严格按照健康教育奖惩制度进行考核。
3、对上级下发的健康教育资料及时张贴在院内宣传阵地,并及时分发到各村卫生室。
(四)开展健康教育知识培训。
对全院医务人员、村医、社区等单位相关人员开展健康教育知识培训每季一次,以提高医务人员及广大居民的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使医务人员、广大居民的健康知识知晓率达
8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
>70%以上。
(五)大力开展院内健康教育活动。
门诊健康教育:医生应有针对性对门诊就诊人员开展口头宣传、发放教育处方等候诊教育与随诊教育。
住院健康教育:做好入院教育与出院教育的同时,重点做好住院期教育:①医生在进行医疗活动时所运用的健康咨询、健康处方等对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对住院病人可采取疾病小知识口头和书面测试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知识知晓率达。②健康处方:每位住院病人或家属至少一种健康教育处方,有针对性地对每位住院病人或家属开展健康教育1次。③利用宣传阵地进行宣传教育。④每年对病人、群众进行相关知识知晓率调查。
(六)积极开展院外健康教育活动。
结合我院卫生活动安排,对居民进行经常性健康教育指导。配合各种宣传日,深入对农村包括预防接种、疾病普查等机会开展预防艾滋病、结核病、计划免疫、妇女儿童保健传染病、地方病等常见病多发病咨询和宣传健康教育活动;农业劳动有职业危害知识宣传;开展饮水饮食、家庭急救与护理等家庭健康教育;卫生法规宣传;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行为习惯。每年4次或以上。
(七)加强反吸烟宣教活动。
积极开展吸烟危害宣传,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窗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地进行吸烟与被动吸烟的危害的宣传。利用3月31日“世界无烟日“开展相关活动。积极参与创建无烟医院,医院有禁烟制度,医疗场所有禁烟标志,无人吸烟。
(八)做好检查指导和效果评价。
每年定期组织人员,对各科室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完善健康教育执行过程中的各种活动记录、资料。通过医务人员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及住院病人相关知识知晓率的测试,对医院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评价与总结。
一月份:教育重点是病毒性肝炎的防治、呼吸道传染病防治。
二月份:教育重点是节日食品卫生、家庭急救与护理。
三月份:结合三八妇女节、3.24结核病防治宣传日,重点宣传生殖健康知识、乳腺疾病、结核病防治知识。
四月份:结合爱国卫生月和全国计划免疫传宣日,重点开展社区卫生公德、卫生五月份:结合国际劳动节和碘缺乏病宣传日、无烟日。重点开展职业卫生、科学使用碘盐、吸烟危害等知识教育。
六月份:结合国际儿童节、环境日、爱眼日、禁毒日。重点宣传儿童保健,近视防治,环境保护,远离等方面的知识。
七月份:深入农村重点开展夏秋季肠道传染病,饮水饮食卫生知识教育。
八月份:结合母乳喂养宣传周,开展母乳喂养科学育儿和家庭消毒的宣传教育。
九月份:结合全国爱牙日、老人节开展口腔保健、老年性疾病防治知识、体育健身方面的宣传教育。
十一月份:结合食品卫生宣传周和的全国防治糖尿病日,开展食品卫生与营养、糖尿病防治的宣传教育。
十二月份:结合;世界艾滋病防治宣传日,重点开展性病、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时间安排内容医院可根据本院情况进行修改)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健康教育也是一种服务手段,是医院职能所在,是控制医疗费用,拉动保健需求的根本措施。医院将其纳入工作重要日程,实行目标管理。保障工作的.人力、物力、经费,有规范的工作和管理制度。
(二)健全网络、抓好培训。
要建立一支热心健康教育工作、掌握健康教育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健康教育骨干队伍。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的积极性,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健康教育员的工作能力,对广大居民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通过定期的检查指导和年度考核等形式,推动健康教育全面开展。
(三)利用医院资源、推进健康教育。
要建立固定的健康教育阵地。开展经常性的健康教育活动。抓落实,以点带面,加强检查指导,扩大受益面,提高有效性、针对性;提高医务人员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住院病人、辖区居民相关知识知晓率。
三、总结评估。
每年对各卫生室、
健康教育工作进行4次检查指导。并通过年度考核、知识测试等形式做好总结评估,发现不足,明确努力方向,进一步推进健康教育。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财政部《关于做好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卫计生发〔20xx〕171号)文件的要求,根据省卫生厅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卫中医发〔20xx〕26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项目目标
(一)
总体目标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充分体现中医药特色优势,逐步建立以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模式和协作机制,逐步建立完善适合我市市情的中医药预防保健体系,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为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提供免费、安全、便捷的中医药服务,提高老年人、儿童重点人群的健康水平。
(二)
年度目标
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卫计生发〔20xx〕26号)文件的要求,20xx年我市的目标是:全市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30%,一是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二是为3岁以下的儿童家长提供中医药健康指导。
二、
项目实施范围和人群
全市范围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居住的0~36个月儿童。
三、项目内容及服务流程
(一)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
1、中医体质辨识。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2、中医药保健指导。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
3、服务流程。
(1)中医体质信息采集
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逐项询问居民近一年的体验、感觉,查看舌苔和舌下静脉及皮肤情况等,将信息在相应分值内划“√”。
(2)中医体质辨识
按照体质判定标准表计算出该居民的具体得分,将计算得分填写在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体质辨识栏内。根据得分,判断该居民的体质类型是平和型抑或偏颇体质,并将体质辨识结果及时告知居民。
(3)中医药保健指导
针对老年人不同体质特点,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中医药保健指导。
(二)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具体内容包括:
1、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
2、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3、服务流程
(1)预约儿童家长
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结合儿童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的时间,预约儿童家长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
(2)儿童中医饮食起居指导
根据不同月龄儿童的特点,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
(3)传授中医穴位按揉方法
在儿童6、12月龄时,向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的方法;在18、24月龄时,向家长传授按揉迎香、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时,向家长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四、
项目组织与管理
(一)
各县(区)卫生局具体负责本辖区项目的组织管理,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指导和绩效考核,推进项目各项工作的开展。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对项目实施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
(二)
各级中医医院为技术指导单位,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项目师资培训与绩效考核。
(三)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直接负责为其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录入健康档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分别负责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建档工作的指导与管理。
五、
项目实施要求
(一)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1、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可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和慢病管理及日常诊疗时间。
2、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当具备相应的设备和条件。有条件的地区应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3、开展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工作的人员应当为接受过老年人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的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老年人中医药保健指导工作的人员应当为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或接受过中医药知识和技能专门培训能够提供上述服务的其他类别医师(含乡村医生)。
4、服务机构要加强与村(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老年人口信息变化。
5、服务机构要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老年人愿意接受服务。
6、每次服务后要及时、完整记录相关信息,纳入老年人健康档案。
(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1、开展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应当结合儿童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的时间。
开展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当具备相应的设备和条件。
2、开展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人员应当为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或接受过儿童中医药保健知识和技能培训能够提供上述服务的其他类别医师(含乡村医生)。
3、服务机构要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使更多的儿童家长愿意接受服务。
4、每次服务后要及时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儿童健康档案。
六、项目执行时间
20xx年的执行时间截止12月31日。每年为一个周期年度,具体时间按照省中医药管理局相关文件执行。
七、项目监督评价
(一)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将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作为重点卫生工作年度目标考核项目,纳入基层医疗机构的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对考核不达标者限期整改,如限期整改仍不达标者,取消该机构从事项目工作的资质。
(二)各级中医医院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项目进行督导考核。县(区)级每年不少于2次,市级每年不少于1次。考核结果与评优和经费安排挂钩。
(三)督导考核主要内容:项目实施计划制定、组织管理、资金管理、人员培训、服务数量、服务质量、信息管理、服务效果、居民满意度等。
(四)主要评价指标。
为全面评价**人民医院2019年第X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实施情况,及时总结成绩,发现问题,促进惠民政策有效落实,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人民医院根据《**2019年上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评价手册》(以下简称《手册》)于10月13日对**镇中心卫生院、**第二卫生院、**镇中心卫生院3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现场评价。现将评价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价基本情况
(一)评价时限
2019年1月1日----9月30日
(二)评价内容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管理(包括制度建设、分工协作、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人员培训、项目宣传、问题整改、项目数据报送与分析、绩效评价工作落实等)、资金管理、项目执行、项目实施效果、附加指标(省增补项目)。
2、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团队建设、签约流程公示、家庭医生工作室及健康驿站建设、需求调查和分层服务、“七个一”落实情况等)、签约数量、签约质量、签约服务激励与考评等。
(三)评价形式
查阅资料和现场核查、定性访谈和问卷调查、电话调查、现场核查的方式进行评价。
(四)评价对象
评价对象包括**镇中心卫生院、**第二卫生院、**镇中心卫生院3家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的乡镇卫生院。
(五)抽取样本(具体情况见表1)
表1:2019年第三季度**人民医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评价各类项目抽档统计表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项目类别
抽取档案分数
居民健康档案
39份
0-6岁儿童健康档案
30份
孕产妇档案
30份
老年人健康档案
43份
高血压健康档案
30份
糖尿病健康档案
30份
严重精神障碍健康档案
15份
结核病患者
12份
家庭医生签约
家庭医生签约管理档案
30份
**人民医院抽档总合计
259份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管理
在**卫健局和**人民医院领导的积极带领和业务指导下,各基层医疗机构均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职责分工明确,并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开拓进取,做到有机构、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流程的工作局面,健全了办公设备齐全的镇、村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为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稳步推进做好了扎实的基础。各基层医疗机构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对上级评价中存在问题,认真自查自纠,逐步整改。进一步提高了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现将此次绩效评价中组织管理情况通报如下:具体情况见表2。
表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管理项目得分统计表
考核对象名称
1.组织管理(13分)
制度建设
分工协作
人员培训
项目宣传
数据管理
绩效考核
得分(13分)
(1分)
(4分)
(1.5分)
(1分)
(0.5分)
(5分)
**镇中心卫生院
1.00
1.90
1.50
1.00
0.50
2.80
8.70
**第二卫生院
1.00
1.50
1.50
1.00
0.50
3.10
8.60
**镇中心卫生院
1.00
2.50
1.50
0.90
0.40
4.40
10.70
存在问题:
1、制度建设方面:被评价的3家基层医疗机构中有3家制度建设存在问题,主要为3家机构项目实施方案不符合要求。具体情况见附表3
表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管理(制度建设)问题列表
序号
基层医疗机构
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符合要求
资金管理制度
资金管理制度符合要求
1
**镇中心卫生院
不符合要求
2
**第二卫生院
不符合要求
3
**镇中心卫生院
不符合要求
4
存在问题总合计
3家机构
2、分工协作方面:被评价的3家基层医疗机构中有**镇中心卫生院无内部人员分工文件和乡村医生分工文,3家机构督导考核中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镇中心卫生院4项、**第二卫生院3项、**镇中心卫生院3项。
3、人员培训:被评价的3家机构中**镇中心卫生院培训项目未完全覆盖所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情况见附表4
表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管理(人员培训)问题列表
基层医疗机构
考试人数
得分
培训存在问题
**镇中心卫生院
5人
312分
培训项目未完全覆盖所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第二卫生院
5人
353分
无
**镇中心卫生院
5人
268分
无
5、项目宣传方面:被评价的3家机构中**镇中心卫生院未通过多渠道播放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片。
6、数据管理:被评价的机构中**镇中心卫生院存在电子建档数误差。
7、绩效评价工作落实方面:**镇中心卫生院、**第二卫生院成本测算方案不符合要求;评价指标体系不完整;评价的过程资料内容不完整。3家机构均无评价报告;评价结果应用无评价结果公示、无财务凭证;应用方式扣减/奖励资金与绩效考核方案不符。
(二)资金管理
1、基本情况:
辖区内服务人口14.7265万人,本次考核共抽取了全部3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区卫计局拨付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514.76万元,人均到位34.95元,资金到位率58.26%。前三季度,3家机构实际支出项目资金568.13万元,资金使用率11.37%。本次考核共计抽取凭证90笔,抽查资金457.30万元,未发现违规使用项目资金行为。3家机构按照人均16.35元的标准应落实乡医补助资金240.78万元,实际到位151.83万元,人均10.31元。
2、发现的主要问题
(1)村卫生室补偿不到位。3家机构乡医补偿资金未达到人均16.35元的补助标准。
(2)家机构资金预算执行率未达到100%。
(3)成本测算方案补助标准与绩效考核结果应用不一致,成本测算方案形同虚设。
(4)部分机构出入库管理不规范,存在以购代支现象。
3、建议
(1)建议各卫生院充分理解、领会国家乡医补偿的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将乡医补助资金落实到乡医手中。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乡医补助资金应按照人均16.35元及时足额落实到乡医手中。
(2)加强财会人员培训。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参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管理使用培训班,认真学习资金支出的标准和范围,规范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预算机制和机构内部沟通协调机制,确保项目资金使用与任务执行进度保持一致。
(三)项目执行
1、居民健康档案
(1)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辖区服务人口147265人,截止2019年9月30日核查共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109229份,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74.17%。
(2)档案复核升级情况:辖区截止评价当天完成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重档率为0.26%。共抽取居民健康档案30份,失访档案0份,不失访档案30份,真实档案30份,不真实档案0份,真实中合格档案23份,不合格档案7份。
存在问题:
(1)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
**镇中心卫生院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67.71%,未达75%的指标要求。
(2)电子健康档案重档清理完成率
被评价的3家基层医疗机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重档清理完成率均达到要求。具体情况见附表5
表5 基层医疗机构居民健康档案建档重档率统计表
序号
基层医疗机构
重档率(%)
1
**镇中心卫生院
0.00 %
2
**第二卫生院
0.50 %
3
**镇中心卫生院
0.27 %
(3)居民健康档案建档抽样情况
被评价的3家基层医疗机构抽取档案中失访档案9份,原因为主要是不了解情况、关机、停机、空号、错号;不合格档案7份,原因3份为不知血型,3份家族史不符,1份过敏史、既往史不符。具体情况见附表6
表6 基层医疗机构居民健康档案抽样统计表
序号
基层医疗机构
抽查档案总数
抽查不失访档案数
真实档案总数
真实合格档案总数
真实不合格档案总数
不真实档案总数
1
**镇中心卫生院
12
10
10
9
1
2
**第二卫生院
13
10
10
7
3
3
**镇中心卫生院
14
10
10
7
3
合计
39
30
30
23
7
2、健康教育
各单位充分发挥健康教育载体作用,大力营造健康教育氛围,按要求设置了专职科室、配备了工作人员,定期更换健康教育宣传栏,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健康处方,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举办健康讲座和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活动,普及了健康知识,提高了居民保健意识和健康素养。
存在问题:**镇中心卫生院第5期健康教育讲座人群不符,第9期健康教育讲座无讲座内容。**第二卫生院播放影音资料播放人员签字不规范。**镇中心卫生院第9期健康教育讲座通知不符合标准。
3、预防接种
应建立预防接种证848人,实际建立611人,接种率72.05%,未达到评价指标体系要求。某种疫苗接种率96.97%,达到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具体情况见附表7
表7 预防接种统计表
机构名称
年度辖区内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
年度辖区内应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
建证率
年度辖区内某种疫苗年度实际接种人数
某种疫苗年度应接种人数
某种疫苗接种率
**镇中心卫生院
236
285
82.81%
486
497
97.79%
**第二卫生院
180
337
53.41%
453
472
95.97%
**镇中心卫生院
195
226
86.28%
468
482
97.10%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
估算2019年1月-9月活产数1214人,实际接受过1次及以上新生儿访视人数642人,新生儿访视率52.88%,未达85%的评价指标体系要求。
估算辖区0-6岁儿童10656人,实际健康管理9263人,儿童健康管理率为86.93%,达85%的评价指标体系要求。
共抽取档案30份,失访档案0份,不失访档案30份,不失访中真实档案30份,不真实档案0份。
估算辖区0-36月儿童4936人,按照规范要求接受中医药健康指导儿童2957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59.91%,达评价指标体系要求。
存在问题:
(1)新生儿访视率
3家基层医疗机构均未达到指标体系要求。具体情况见附表8
表8 0-6岁儿童新生儿访视率统计表
序号
基层医疗机构
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访视的新生儿人数
年度辖区内活产数数
新生儿访视率
1
**镇中心卫生院
288
478
60.25%
2
**第二卫生院
181
371
48.79%
3
**镇中心卫生院
173
365
47.40%
合计
642
1214
52.88%
(2)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
3家被评价机构中**镇中心卫生院儿童健康管理率未达85%的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具体情况见附表9
表9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统计表
序号
基层医疗机构
辖区内实际管理0-6岁儿童数
辖区内应管理0-6岁儿童总数
儿童健康管理率
1
**镇中心卫生院
3593
4369
79.04%
2
**第二卫生院
2745
3150
87.14%
3
**镇中心卫生院
2925
3137
93.24%
合计
9263
10656
86.93%
(3)0-6岁儿童档案真实性核查:
3家被评价机构中无不真实档案出现。但**镇中心卫生院儿童健康管理报表数据复核误差为17.06%。
(4)0-36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
3家被评价机构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均达到45%的指标体系要求。具体见附表10
表10 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统计表
序号
机构名称
年度辖区内的0~36个月儿童数
年度辖区内按照月龄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0~36个月儿童数
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
1
**镇中心卫生院
1974
900
45.59%
2
**第二卫生院
1475
1181
80.07%
3
**镇中心卫生院
1487
876
58.91%
合计
4936
2957
59.91%
5、孕产妇健康管理
辖区估算2019年1月-9月活产数1214人,孕13周前实际建册621人,早孕建册率51.15%,未达85%的评价指标体系要求;产后访视621人,产后访视率51.15%,未达85%的评价指标体系要求。
辖区共抽取档案30份,其中不失访档案30份,早孕建册真实性核查中,不失访中真实档案29份,产后访视真实性核查,0份不真实档案。
存在问题:
(1)早孕建册率:被评价的3家机构均未达到指标要求。具体见附表11
表11 早孕建册率统计表
序号
机构名称
该地该时间段内活产数
该地该时间段内13周内建册人数
早孕建册率(%)
1
**镇中心卫生院
478
276
57.74%
2
**第二卫生院
371
178
47.98%
3
**镇中心卫生院
365
167
45.75%
合计
1214
621
51.15%
(2)产后访视率:被评价的3家机构中均未达到指标要求。具体见附表12
表12 产后访视率统计表
序号
机构名称
该地该时间段内活产数
该地该时间段内产后访视人数
产后访视率(%)
1
**镇中心卫生院
478
276
57.74%
2
**第二卫生院
371
178
47.98%
3
**镇中心卫生院
365
167
45.75%
合计
1214
621
51.15%
(3)孕产妇档案真实性核查:3家被评价机构中抽查产后档案均为真实。具体见附表13
表13 孕产妇健康管理产后访视不真实和失访档案统计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抽查产后访视档案总数
不失访档案份数
不失访中不真实份数
不失访中真实份数
1
**镇中心卫生院
10
10
10
2
**第二卫生院
10
10
10
3
**镇中心卫生院
10
10
10
合计
10
10
10
6、老年人健康管理
辖区估算65岁及以上老年人22150人,老年人健康管理率54.36%,未达到69%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辖区实际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11286人,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50.95%,达到45%的评价指标体系要求。
共抽取老年人健康管理档案43份,失访13份,真实档案30份,真实中规范27份,不规范档案3份,健康体检表完整率90%。
共抽取老年人中医药服务记录表30份,记录表完整30份,中医药健康管理率服务记录表完整率100%。
存在问题:
(1)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被评价的3家机构均未达到指标要求。其中**第二卫生院最低为50.62%。具体情况见附表14
表14 机构老年人健康管理率统计表
序号
机构名称
现场核实老年人健康管理人数
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
抽样总份数
不失访份数
不规范份数
规范份数
健康体检表完整率(校正系数%)
现场核实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1
**镇中心卫生院
5808
8714
11
10
10
100.00%
66.65%
2
**第二卫生院
3426
6768
10
10
10
100.00%
50.62%
3
**镇中心卫生院
2807
6668
22
10
3
7
70.00%
42.10%
合计
12041
22150
43
30
3
27
90.00%
54.36%
(2)老年人健康管理复核误差率:
被评价的3家机构中**镇中心卫生院老年人健康管理复核误差率大于2%,未达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具体情况见附表15
表15 机构老年人健康管理复核统计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报送老年人健康管理人数
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
机构报表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校正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复核误差(%)
1
**镇中心卫生院
5738
8714
65.85%
66.65%
0.80%
2
**第二卫生院
3426
6768
50.62%
50.62%
0.00%
3
**镇中心卫生院
4010
6668
60.14%
42.10%
18.04%
合计
13174
22150
59.48%
54.36%
5.12%
(3)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辖区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均达45%的评价指标体系。具体情况见附表16。
表16 机构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统计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65岁及以上居民数
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
1
**镇中心卫生院
4280
8714
49.12%
2
**第二卫生院
2971
6768
43.90%
3
**镇中心卫生院
4035
6668
60.51%
合计
11286
22150
50.95%
(4)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完整率:
3家机构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完整率均达90%的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具体情况见附表17
表17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完整率统计表
序号
机构名称
年度内按照规范要求获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并填写完整记录表人数
已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完整率(%
1
**镇中心卫生院
10
10
100.00%
2
**第二卫生院
10
10
100.00%
3
**镇中心卫生院
10
10
100.00%
合计
30
30
100.00%
7、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辖区估算高血压患者29690人,实际管理11907人,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40.10%,达40%的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具体情况见附表18
表18 机构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统计表
序号
机构名称
年内已管理高血压人数
年内辖区内高血压患者总数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
1
**镇中心卫生院
4617
11681
40.03%
2
**第二卫生院
3700
9071
40.79%
3
**镇中心卫生院
3590
8938
40.17%
合计
11907
29690
40.10%
共抽取高血压患者健康档案30份进行规范性核查,其中规范20份,不规范10份,规范管理率66.67%,达60%的评价指标体系要求。
存在问题:
(1)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3家被评价机构中**镇中心卫生院未达60%的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具体情况见附表19。3家机构抽取档案不规范原因主要为:健康评价错误、未达到规范要求随访频无随访记录、随访表空项、漏项及错项大于2项及以上、现存主要健康问题未填写、危险因素控制不正确、连续两次血压控制不满意未建议转诊、规律服药控制不满意未建议调整用药等。具体情况见各单位问题列表。
表19 机构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统计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抽样总份数
规范份数
不规范份数
抽查的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1
**镇中心卫生院
10
9
1
90.00%
2
**第二卫生院
10
6
4
60.00%
3
**镇中心卫生院
10
5
5
50.00%
合计
30
20
10
66.67%
(2)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复核误差率:
3家被评价机构高血压规范管理复核误差率均大于5%指标体系要求,具体情况见附表20。
表20 机构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复核误差率未达指标要求统计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抽查的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自报高血压规范管理率
复核误差(%)
1
**镇中心卫生院
90.00%
60.47%
29.53%
2
**第二卫生院
60.00%
70.26%
10.26%
3
**镇中心卫生院
50.00%
60.00%
10.00%
8、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辖区估算糖尿病患者11428人,实际管理4309人,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37.71%,达到35%的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具体情况见附表21
表21 机构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统计表
序号
机构名称
年内已管理糖尿病人数
年内辖区内糖尿病患者总数
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
1
**镇中心卫生院
1785
4496
39.70%
2
**第二卫生院
1296
3492
37.11%
3
**镇中心卫生院
1228
3440
35.70%
合计
4309
11428
37.71%
共抽取糖尿病患者健康档案30份进行规范性核查,其中规范23份,不规范7份,规范管理率77%,达60%的评价指标体系要求。
存在问题:
(1)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复核误差率:
3家被评价机构糖尿病规范管理复核误差率均大于5%指标体系要求,其中**第二卫生院最高为24.34%,具体情况见附表22。
表22 机构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复核误差率未达指标要求统计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抽查的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自报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复核误差(%)
1
**镇中心卫生院
70%
39.59%
9.44%
2
**第二卫生院
90%
37.11%
24.34%
3
**镇中心卫生院
70%
35.18%
9.90%
9、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国家严重精神障碍系统患者数623人,登记在册的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数599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为96.15%,未达100%评价指标体系要求。
共抽取15份档案进行规范性核查,其中规范管理15份,未规范管理0份,规范管理率100%,达75%评价指标体系要求。
存在问题:
(1)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
被评价的3家机构中**镇中心卫生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未达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具体情况见附表23
表23 机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统计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数
国家严重精神障碍系统患者数(4‰)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
1
**镇中心卫生院
263
263
100.00%
2
**第二卫生院
183
183
100.00%
3
**镇中心卫生院
153
177
86.44%
合计
599
623
96.15%
(2)国网系统管理患者数和基本公共卫生网在管患者数一致性
被评价的3家机构中仅**镇中心卫生院存在国网系统管理患者数和基本公共卫生网在管患者数据不一致的情况,具体情况见附表24
表24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两网不一致机构统计表
序号
机构名称
国网系统管理患者数
公卫网在管患者数
1
**镇中心卫生院
177
153
10、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1)传染病疫情报告率
核查被评价机构2019年1月至9月传染病报告记录和相应门诊日志,传染病疫情报告率100%。
(2)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
被评价3家机构均达到100%的绩效评价指标要求。
(3)传染病疫情报告处理
被评价3家机构均能提供传染病疫情处理相关资料。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
被评价3家机构均能提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相关资料,并报告及时。
11、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3家基层医疗机构均建立健全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和服务流程,配备了专(兼)职人员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并按服务规范及时登记、上报各类信息。具体存在问题见附表25、26。
表25 机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评价成绩统计表
序号
机构名称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得分(1分)
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
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数
报告率(%)
得分(1分)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总分2分)
1
**镇中心卫生院
0.9
5
5
100.00%
1
1.90
2
**第二卫生院
1
16
16
100.00%
1
2.00
3
**镇中心卫生院
1
21
21
100.00%
1
2.00
表26 机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评价问题列表
序号
机构名称
存在问题
1
**镇中心卫生院
第三季度照片无日期、计划生育巡查内容不具体。
2
**第二卫生院
无
3
**镇中心卫生院
无
12、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考核操作表记录有问题需进一步核实)
3家机构辖区内经上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通知基层医疗机构得肺结核患者人数32人,基层医疗机构已管理的肺结核人数32人,肺结核患者管理率100%,达评价指标体系要求。抽取档案12份,4份不真实。
同期辖区内已完成治疗得肺结核患者人数12人,按要求规则服药得肺结核患者人数9人,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75%。
存在问题:
(1)已管理肺结核患者档案情况
被评价3家机构中2家机构抽取档案中存在不真实档案。具体情况见附表27
表27 基层医疗机构肺结核患者抽取不合格档案统计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抽查档案总数
真实档案数
合格档案数
1
**镇中心卫生院
5
2
2
2
**第二卫生院
7
7
7
3
**镇中心卫生院
5
3
3
(2)已完成治疗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情况
被评价3家机构中**中心卫生院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未达90%评价指标要求。具体情况见附表28
表28 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统计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按要求规则服药得肺结核患者人数
同期辖区内已完成治疗得肺结核患者人数
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
抽查档案总数
合格档案数
不合格档案数
1
**镇中心卫生院
1
4
25%
4
1
3
2
**第二卫生院
3
3
100%
3
3
3
**镇中心卫生院
5
5
100%
5
5
合计
9
12
75%
12
4
8
艾滋病患者健康管理:3家机构乡医及内部人员培训资料不完善。**中心卫生院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具体情况见附表29
表29 艾滋病培训、宣传未达指标要求机构
序号
机构名称
培训得分(0.5分)
宣传教育(0.5分)
艾滋病患者管理得分(1分)
1
**镇中心卫生院
0.50
0.50
1.00
2
**第二卫生院
0.75
1.00
1.75
3
**镇中心卫生院
0.50
1.00
1.50
13、省级地方开展项目
15-49岁妇女系统管理:辖区15-49岁妇女33198 人,接受妇女保健咨询与健康指导9043人,15-49岁妇女系统管理率27.24%,未达到30%的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具体情况见附表30
表30 15-49岁妇女系统管理率
序号
机构名称
辖区内常住15-49岁妇女人数
接受妇女保健咨询与健康指导人数
辖区常住15-49岁妇女系统管理率
1
**镇中心卫生院
10864
3260
30.01%
2
**第二卫生院
11250
2458
21.85%
3
**镇中心卫生院
11084
3325
30.00%
合计
33198
9043
27.24%
冠心病患者系统管理:辖区冠心病患者3535人,接受冠心病健康指导1290人,冠心病系统管理率36.49%,达到30%的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具体情况见附表31
表31 冠心病系统管理率
序号
机构名称
辖区内冠心病患者总数
接受冠心病健康指导人数
冠心病患者系统管理率
1
**镇中心卫生院
1390
646
46.47%
2
**第二卫生院
1080
323
29.91%
3
**镇中心卫生院
1065
321
30.14%
合计
3535
1290
36.49%
脑卒中患者系统管理:辖区脑卒中患者2650 人,接受脑卒中健康指导1290人,脑卒中系统管理率37.66%,达到30%的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具体情况见附表32
表32 脑卒中系统管理率
序号
机构名称
辖区内脑卒中患者总数
接受脑卒中健康指导人数
脑卒中患者系统管理率
1
**镇中心卫生院
1042
496
47.60%
2
**第二卫生院
810
259
31.98%
3
**镇中心卫生院
798
243
30.45%
合计
2650
998
37.66%
残疾人康复指导:辖区残疾人9278人,接受残疾人健康康复指导与训练2549人,残疾人康复指导率27.43%,未达到30%的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具体情况见附表33
表33 残疾人系统管理率
序号
机构名称
辖区内残疾人数
残疾人接受康复指导与训练的人数
残疾人康复指导率
1
**镇中心卫生院
3650
1042
28.55%
2
**第二卫生院
2835
727
25.64%
3
**镇中心卫生院
2793
780
27.93%
合计
9278
2549
27.47%
(四)项目效果
1、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每机构随机抽取10份居民健康档案进行动态性核查,共抽取档案30份,其中有动态记录的21份,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70%,达到60%评价指标体系要求。**第二卫生院档案动态使用率40%,未达60%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具体情况见附表34
表34 居民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
序号
机构名称
具有动态记录的档案份数
居民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
1
**镇中心卫生院
7
70.00%
2
**第二卫生院
4
40.00%
3
**镇中心卫生院
10
100.00%
合计
21
70.00%
2、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
辖区共抽取档案15份进行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和真实性核查,现场测量达标5份,辖区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为33.33%,未达到45%的评价指标体系要求。3家机构血压控制达标一致率均未达70%指标体系要求。具体情况见附表35
表35 血压控制率及一致率未达指标要求的机构
序号
机构名称
高血压患者控制稳定数
不真实数
高血压患者控制率
血压控制达标一致率
1
**镇中心卫生院
2
40.00%
40.00%
2
**第二卫生院
2
40.00%
60.00%
3
**镇中心卫生院
1
20.00%
20.00%
合计
5
33.33%
40.00%
3.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
辖区共抽取档案15份进行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和真实性核查,现场测量达标5份,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为33.33%,未达到35%的评价指标体系要求。3家机构血糖控制达标一致率均未达到70%的指标体系要求。具体情况见附表36
表36 血糖控制率及一致率未达指标要求的机构
序号
机构名称
糖尿病患者控制稳定数
不真实数
糖尿病患者控制率
血糖控制达标一致率
1
**镇中心卫生院
2
40.00%
40.00%
2
**第二卫生院
3
60.00%
60.00%
3
**镇中心卫生院
0.00%
40.00%
合计
5
33.33%
46.67%
4.居民知晓率调查。各个机构抽取居民健康档案5人、孕产妇5人、0-6岁儿童家长5人、老年人5人、高血压5人、糖尿病5人进行知晓率调查,知晓率为94.33%。
5.居民综合满意度调查。各个机构抽取居民健康档案5人、孕产妇5人、0-6岁儿童家长5人、老年人5人、高血压5人、糖尿病5人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率98.78%。
(五)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组织管理。3家医疗机构均组建了家庭医生团队,各项制度、流程进行上墙公示。设置家庭医生工作室,并安排全科医师定期坐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序开展。同时对辖区内的特殊人群、重点人群进行优先签约,做实签约服务内容,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具体情况见附表37。
2、存在问题:
(1)团队建设:**镇中心卫生院、**第二卫生院机构团队组建数量不符合要求。**镇中心卫生院无典型家医团队相关资料。
(2)需求调查和分层服务:XXX中心卫生院无需求调查相关资料。
(3)“七个一”落实情况:3家机构“七个一”均为完全落实。
(4)签约数量:XX第二卫生院残疾人签约、老年人签约均不达指标体系要求。XXX镇中心卫生院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扶家庭签约不打指标体系要求。
(5)签约质量:3家机构中均存在未履约情况。签约人群知晓率低。
表37: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得分情况
机构名称
组织管理(4分)
签约数量(1分)
签约质量(4分)
效果评价(1分)
得分(10分)
XXX中心卫生院
3.3
1
2.40
1.00
7.70
XX第二卫生院
3.7
0.77
3.00
1.00
8.47
XX屯镇中心卫生院
3.6
0.97
3.80
1.00
我省自2009年建设以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基本公共卫生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以来,在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中均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该系统在各县区使用,省级无法及时了解和掌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情况,因此,基于省平台开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管系统,实现有效监管就成为一项重要工作。目的是通过建立一系列的实时、先进、安全、高效的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化水平,统一标准,加强规范,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实现有效监管。
一、实现目标
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采集整合,基于监管指标,支持从省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市级平台、相关业务系统收集各个地区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签约医生、乡村医生管理的业务数据,构建全省统一数据标准。实现监管数据存储,实现基于监管指标的特定用户的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档案调阅及健康档案浏览器服务。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管,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管数据质量控制体制,建设基本公共卫生、家庭签约医生、乡村医生管理监管指标体系。实现平台接口服务,接口服务功能是由省级平台提供,面向各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提供居民健康档案的转入、转出、调阅、合并功能。以统一服务接口调用方式减少各系统间的差异,实现与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疾病防控等信息的高度共享,保证数据交换的简便、可靠、安全。
二、业务需求与功能要求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采集整合
基于数据不同碓矗实现面向特定用户的相关监管指标的获取、存储、管理、调阅及健康档案浏览器服务;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管数据质量控制体制,建设基本公共卫生、家庭签约医生、乡村医生管理监管指标体系;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签约医生、乡村医生管理等监管指标的采集,实现监管数据存储、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档案调阅及健康档案浏览器服务。一是从省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市级平台、相关业务系统采集各个地区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签约医生、乡村医生管理的业务数据,构建全省统一数据标准;二是提供从省人口健康信息平台资源库、市级平台、相关业务系统中抽取、转换和装载数据的信息加工转换处理功能,以生产分析利用的数据源;三是实现监管数据存储,实现基于监管指标的特定用户的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档案调阅及健康档案浏览器服务;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实现基本公共卫生、家庭签约医生、乡村医生管理监管指标体系建设。一是围绕数据抽取、数据分析、数据监听、、模版管理、报表生成、规则管理、页面管理、数据抽样等方面进行数据质量控制,形成有效的数据质量控制体系;二是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鲁卫基层字〔2014〕6号关于做好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围绕健康档案管理服务监管、儿童健康管理服务监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监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监管、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监管、糖尿病患者服务监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服务监管、家庭签约医生、乡村医生管理等业务,实现监管需要;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管
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管数据质量控制体制,建设基本公共卫生、家庭签约医生、乡村医生管理监管指标体系,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签约医生、乡村医生管理质量、强化绩效考核、提高监督管理能力,满足行政管理决策支持等方面的需求;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实现基本公共卫生、家庭签约医生、乡村医生管理监管指标体系建设。一是围绕数据抽取、数据分析、数据监听、、模版管理、报表生成、规则管理、页面管理、数据抽样等方面进行数据质量控制,形成有效的数据质量控制体系;二是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鲁卫基层字〔2014〕6号关于做好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围绕健康档案管理服务监管、儿童健康管理服务监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监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监管、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监管、糖尿病患者服务监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服务监管、家庭签约医生、乡村医生管理等业务,实现监管需要;
(三)平台接口服务
满足各级区域信息平台使用,实现相关业务协同;接口服务功能是由省级平台提供,面向各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提供居民健康档案的转入、转出、调阅、合并功能。以统一服务接口调用方式减少各系统间的差异,实现与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疾病防控等信息的高度共享,保证数据交换的简便、可靠、安全;
三、预期
(一)有效满足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据整合的需要
通过系统建设,初步建立并完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系统和健康指标评价体系,实现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区域化互联共享,为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创新城乡一体化医疗分级服务模式提供支撑。
(二)提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监管能力,有效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通过建立并制订数据质量管理标准 ,严格执行数据质控管理指标,建立严格的数据质量控制体系。依据公共卫生工作管理需要,建立完备的监管指标体系,为获得真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综合统计和专项统计数据做好支撑,从而提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监管能力,有效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参考文献:
1、 健康档案的建立,存在电子档案的录入与纸质档案不同步现象,建档率低,致使各项重点人群的筛查率低于理论数字。
2、 健康教育及健康咨询活动次数未达到项目要求。
3、 由于慢病患者外出,致使慢病管理频次及管理率不达标。
4、 由于村卫生室人员业务能力有限,慢病随访和其电子录入工作未能及时完成,个别随访无意义,甚至不真实。
5、 与门诊大夫未配合好,档案未很好的利用,大多数成了“死档”,失去了建档的意义。
6、 由于仪器及试剂等原因,65岁老年人体检中的辅助检查工作未完成。
二、20__年的工作目标: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国家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的重要方法和惠民政策,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全体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 长期工作安排:
1、健康档案。继续建立健全信息化档案,及时更新档案,并做好保密工作。在上一年度工作的基础上将继续完善返乡及流入等人群健康档案的建立工作。
2、慢性病管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至少四次面对面的随访,定期进行咨询服务和用药指导,并及时对其电子录入,尤其是高血压人群,应分级及时按月做好随访工作。利用随访宣传防病知识,使农民对重点慢性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并做好资料汇总和信息上报。对慢病的管理率达80%以上,慢病的控制率达25%。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测血压率达100%。同时加大筛点人群,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并做好门诊日志记录。
3、健康教育工作。要真实,有意义。在原有的基础上,结合季节防病重点,每月更换一次室外及室内健康教育宣传栏的内容,印刷发放健康教育资料,覆盖率达60%以上;要求相关人员在上门访视时进行相关健康知识的宣传,使居民基本卫生常识知晓率达80%以上;组织动员孕妇及3岁以下儿童家长参加我院举办的孕妇和儿童健康教育讲座;孕妇在孕早期或中期接受一次健康教育的覆盖率达到85%以上,3岁以下儿童家长覆盖率达到85%以上。每个月进行一次健康知识讲座;每个月利用集市开展一次健康咨询活动;每天循环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六种;提供不少于十二种的印刷资料,居民覆盖率达30%以上;居民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健康知识的知晓率达60%以上,其相关资料(通知、照片、记录、教案、试卷等)必须规范存档。
4、老年人保健。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四次面对面的随访和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护和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尤其是管理的老年人辅助检查工作,今年至少完成95%以上。65岁以上的老年人管理人数达到90%。加强体检宣传工作,确保65岁以上老年人、特困残疾人、低保户、五保户等困难群体,体检率要求。全年对上述人群进行四次面对面的随访和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同时做好宣传发动,积极参与强化免疫,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
5、档案(纸质和电子)的利用工作既是重点,也是难点。今年不漏来院的任何一个就诊、咨询者,未建档的建档;建档的充分利用档案,如信息的更改,内容的填充,随访等,除特殊情况下,必须当面立即完成。
6、预防接种。建立规范化的免疫门诊,建立健全计免制度,规范计免接种操作,每月接种不少于8天,同时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做到安全注射,为我镇儿童提供安全、有效、免费、均等化的免疫规划疫苗的预防接种服务,熟练掌握接种前、后的全面情况,做好接种反应事故的处理登记,加强冷链管理,做好疫苗的进出管理、冷链远转管理、失效报损登记。根据上级疾控中心的要求,进行相关疫苗的强化和为重点地区的重大人群提供疫苗接种服务,有效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性的传染病。新生儿建卡率、建证率、卡证符合率都达到100%。入托学生验证率达100%。
7、传染病防治。
(1)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组织和传染病管理制度,全面规范使用门诊日志,建立健全发热、腹泻门诊登记,认真做好疫情报告、疫区管理及疫情登记。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传染病防治法》,让医务人员全了解法定传染病的病种分类、法定报告人、报告时限、方式、程序等业务知识。同时让更多人群认知疾病防治的重要性。要及时、准确上报疫情,及时完成疫情登记,保障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每月至少报一例传染病,报告率100%,报告卡及时、准确、完整率100%,疫情登记率100%。
(2)积极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病人转诊率达100%,同时开展病人的追踪治疗及随访管理,督促其定期复查,并将信息及时上报贺州市疾控中心。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加强普及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建立规范的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
8、儿童保健。加强儿检工作,三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75%以上,新生儿访视率达90%。加强散居儿童保健管理,使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80%以上,婴幼儿系管率和使用生长发育图监测率分别达75%以上。及时发现与治疗影响儿童健康的疾病,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开展儿童保健技术培训。
依法加强托幼 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管理。对新入托园的幼儿一律进行体检,合格者方能入托。5-6月份完成所有幼托儿童的健康体检。保证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要求达到80%以上。
免费向我镇0-6岁儿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同时对儿童的生长发育、辅食的添加等营养及护理的咨询指导,对常见病的预防、心理发育、意外伤害的预防指导。对贫血、佝偻病、肺炎、腹泻等疾病进行预防,规范儿童保健服务,逐步提高儿童健康水平,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9、孕产妇保健。免费向辖区孕产妇提供基本保健服务,规范孕产妇保健,做好早孕建册、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工作,并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追踪、随访和转诊等工作。继续加大实施母婴安全工程的宣传力度,以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为目标,广泛深入开展健康教育,掌握育龄妇女和孕妇情况,动员和通知怀孕妇女进行孕产期保健管理。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99%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7%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以上。孕产妇产后访视率85%以上,高危孕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减少孕产妇死亡。叶酸及孕产妇分娩补助及时发放。
10、重性精神患者管理。完成四次的随访等工作,如患者等情况许可,进行一次健康检查,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对重性精神病患者的防治能力和管理水平。年底,在对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率达到95%以上。
11、每月针对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人、重性精神疾病、孕产妇、儿童进行免费体检(辅助检查:彩超、尿常规、血糖、全血细胞分析、乙肝表面抗原、肝功、肾功、心电图等)
12、每月的22日各专项小组上报纸质的工作情况及相关数字到卫生院项目办公室,项目办公室审核完成,25日前上报旗卫生局。
四、阶段性工作安排
一月份:①召开第一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下发今年总的工作计划。③各专项小组上报各自的工作计划。④开展孕产妇健康知识讲座。
二月份:①召开第二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对全院职工及村卫生室人员进行公共卫生相关知识培训。③对九个村卫生室人员的工作进行第一次检查、督导。④开展儿童保健知识讲座。
三月份:①召开第三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对我镇九个村的老年人、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人群进行今年的第一次面对面随访并及时电子录入。③利用三八妇女节、3.24结核病防治宣传日,开展两次健康教育咨询活动两次,重点宣传生殖健康知识、结核病防治知识。对结核病的防治开展健康知识讲座一次。
四月份:①召开第四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利用4.25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进行儿童预防接种知识的讲座一次,并开展健康咨询活动一次。
五月份:①召开第五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对九个村卫生室人员的工作进行第二次检查、督导。③利用5月3日世界哮喘日进行相关知识讲座一次,针对5月31日世界无烟日,重点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知识咨询活动。
六月份:①召开第六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对全院职工及村卫生室人员进行公共卫生培训、学习、互相交流。同时召开一次村委会协调会议,并邀请分管镇长参加。③对我镇九个村的老年人、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人群进行今年的第二次面对面随访并及时电子录入。④利用6月6日爱眼日进行眼部疾病及保健方面的知识讲座一次。对公共卫生半年工作进行总结。
七月份:①召开第七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开展碘缺乏病的预防知识讲座一次,并对相关知识开展健康咨询活动一次。
八月份:①召开第八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对九个村卫生室人员的工作进行第三次检查、督导。③进行滥用抗生素对人体的危害相关知识讲座一次。
九月份:①召开第九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进行村卫生室及全院职工公共卫生知识培训工作。③对我镇九个村的老年人、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人群进行今年的第三次面对面随访并及时电子录入。④结合9月20日全国爱牙日,开展口腔保健防治知识宣传教育讲座一次。
十月份:①召开第十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总结一年的工作进展情况。③结合10月8日高血压、世界精神卫生日,大范围开展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知识和心理卫生知识的讲座及健康咨询活动各一次。
十一月份:①召开第十一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对我镇九个村的老年人、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人群进行今年的第三次面对面随访并及时电子录入。③对九个村卫生室人员的工作进行第四次检查、督导。④结合食品卫生宣传周和11.14的全国防治糖尿病日,开展食品卫生与营养、糖尿病防治的讲座及宣传教育。
十二月份:①召开第十二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利用12月1日世界艾滋病防治宣传日,重点开展性病、艾滋病防治的讲座、宣传教育。③各专项小组对工作分析、总结,上报下年计划等。
五、临时性工作安排:
1、如有特殊情况,以上时间、工作临时调整。
2、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3、根据工作情况,对村卫生室人员进行培训、检查、督导。
4、抓住机会进行宣传教育工作,如集市、学校开家长会、家长接送学生、接种日等。
刚才,金局长总结回顾了十年来我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上轮两规划”)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并对今后全市卫生系统妇女儿童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希望今天参会的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市卫生局作为市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之一,是我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妇女儿童健康领域各项目标任务的实施主体。截止2010年底,全市妇女儿童健康领域的各项目标省级终期目标达标率为100%,市级终期目标除个别指标外也完成了预期的目标。在《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本轮两规划”)实施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妇女儿童与健康领域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一、“两规划”的实施背景
1995年在北京举行的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了《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这对促进性别平等和各国妇女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中国政府首次颁布了妇女和儿童国家发展纲要,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是实施北京《行动纲领》、全面推进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的国家行动计划。在《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1995—2000年)》目标基本实现的基础上,为适应国家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和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要求,中国政府于2001年颁布了《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0l—2010年)》。于2011年颁布了《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分别制定了本部门的纲要实施方案和本地区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为了缩小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如期反应我国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真实水平,国家高度重视对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的数据收集和分析研究工作,各级政府的统计部门对妇女儿童发展数据建立了监测评估体系,定期进行统计指标分析和评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均建立了妇女儿童状况监测统计制度和评价分析制度。各级统计部门不断改进统计方法,增加分性别统计指标,性别统计体系和监测制度不断完善。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是政府负责全国妇女儿童工作的协调议事机构,主要职能是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为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和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提供必要的支持,指导、督促和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工作等。国务院妇儿工委的成员单位包括了国家33个部门。目前,全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盟)和县(市、区、旗)人民政府均成立了妇女儿童工作机构,由同级政府负责人领导。各级妇儿工委逐步建立了有效的工作制度,督促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
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由30个政府职能部门组成,分别承担着“本轮两规划”中妇女儿童与健康、妇女儿童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环境、妇女与法律、儿童与福利、儿童与社会环境、儿童与法律保护等领域目标任务的落实。各级政府妇儿工委办设在妇联,是政府妇儿工委的常设办事机构,以“两规划”的实施为主线,开展妇女儿童工作。
二、“上轮两规划”达标情况
《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涉及六大领域37项重点指标,已达标28项,未达标9项,达标率为75.7%,其中妇女与健康领域中城市、农村婚检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未达标;《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涉及四大领域,36项重点指标,已达标34项,未达标2项,达标率为94.4%,其中儿童与健康领域中城市、农村婚检率,合格碘盐使用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未达标。
三、“本轮两规划”实施意见
妇女承担着人类社会繁衍生息的使命,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是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跟基,占总人口三分之二的妇女儿童的健康关乎着民族的未来,尊重妇女、保护儿童,提高妇女儿童身体健康水平,是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实施好“本轮两规划”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市实施“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战略机遇期,也是妇女儿童事业抓住机遇、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时期。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妇女儿童事业面临的新机遇和新挑战,准确把握妇女儿童工作所处的地位和作用,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精神上来,从全局工作出发,切实把做好妇幼卫生工作这项涉及千家万户的工作抓实抓好。
2012年2月25日,“本轮两规划”已由市政府正式颁布实施。在“本轮两规划”中,妇女发展规划共有七大领域,儿童发展规划共有五大领域,与以往最大的区别是“本轮两规划”均将健康作为第一领域,分别从保障妇女儿童生命安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预防控制妇女儿童疾病、改善妇女儿童营养状况、健全妇幼卫生服务网络5个方面提出了设置的主要目标,策略措施。我们一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增强新形势下做好妇幼卫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更加重视妇女儿童健康工作,切实加大“本轮两规划”实施力度,确保妇女儿童与健康领域中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强化领导,密切协作,加大妇幼卫生工作力度
妇儿工委成员单位是实施妇女儿童规划的主体,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本生也是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一直以来市卫生局主动支持和配合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工作,严格按照规划的目标进度、责任分工开展工作。在“本轮两规划”实施中,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强化领导,找准妇女儿童工作与卫生部门工作的结合点,全面推进我市妇幼卫生事业与妇女儿童事业的同步发展。
1、要认真贯彻落实袁占亭市长在今年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上的指示。2012年2月15日,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审议并通过了《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2年)》和《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会上,市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参加了审议。市长袁占亭同志要求要充分认识制定实施“两规划”的必要性。他说男女平等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制定实施“两规划”,对保障男女平等发展和儿童优先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两规划”中的相关指标要注意和全市经济社会“十二五”规划的衔接,避免重复,应当真正体现为妇女解难事办实事的宗旨;要制定“两规划”实施意见。袁市长指出十年的规划周期太长,要将10年的发展目标分为前5年和后5年两个阶段,制定贯彻落实“两规划”的具体实施意见。兼顾当前和长远,按年度对目标进行分解,确保“两规划”目标任务的完成;要加大对妇女儿童事业的投入。坚持将妇女儿童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给予重点保障。
2、要加大全市妇幼卫生工作力度。多年来,政府高度重视卫生事业的发展,加大投入、改善设施,妇女儿童规划指标监测评估数据对此给予了有力的支撑。今后要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增加社区和农村妇幼卫生经费和技术力量投入,改善基层妇幼卫生基础设施和服务资源短缺状况。加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和队伍建设,坚持妇幼保健机构的公益性质,健全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基层妇幼卫生服务体系,为妇女儿童提供均等化的保健服务。加快妇幼卫生人才培养,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人员配备。
3、要加大与妇儿工委配合力度。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作为政府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协调议事机构责任重大,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妇儿工委成员单位之一要责无旁贷地履行好职能,把促进妇女儿童与健康领域各项目标的落实作为自己的份内之事。要积极主动、协调配合,认真研究、解决妇女儿童与健康领域中的突出问题。年终要向各级政府妇儿工委报送本部门年度实施规划的总结,使妇儿工委及时了解和掌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推动落实规划的情况。
doi:10.3969/j.issn.1004-7484(s).2013.08.770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8-7746-02
开展重大及基本妇幼公共卫生项目,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重要措施。上级各部门制定实施了相应政策和发展规划,多层次、多角度地保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妇幼卫生服务条件有了重大改善,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现将工作实践过程和体会报告如下:
1 思 路
为了更好的在我县开展及实施重大及基本妇幼公共卫生项目,自2009年项目开始,根据文件精神要求,多次与周边地市各兄弟单位以及全县的各医疗机构、相关部门进行走访、交流、沟通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了适合我们自己的项目实施方案、工作流程、领导小组、技术考核小组以及考核、评估、督导方案等。通过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及县民政、计划生育、妇联等相关部门、全县各医疗机构的积极配合,使得我县的重大及基本妇幼公共卫生项目得以顺利实施,现已初见成效。
2 做 法
2.1 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 我县根据鲁卫社发【2009】24号通知要求,于2010年5月1日正式开展此项目。启动之前通过新闻媒体、发放宣传材料、海报等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先期补发了(2009――2010.5.1)之前的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资金,让符合条件的人员持相应证件到县妇幼保健领取。之后全县所有符合项目条件的孕妇,持相应证件到县妇幼保健站办理住院分娩补助卡,并且早孕建册,做完相应产科检查的孕妇持卡无论在全县那家具备产科资质的医疗机构分娩都可以在出院时享受省、市、县配套的500元农村住院分娩补助资金,符合条件的农村产妇在县以外具备产科资质的医疗机构分娩的持相应证件到县妇幼保健站领取。这样很大程度上方便了农村孕产妇的需求,简化了工作流程,方便了群众。2010年发放住院分娩补助5878人,2011年发放住院分娩补助5033人,2012年发放住院分娩补助5209人,三年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发放100%。
2.2 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开始采取了各种措施,开发宣传载体并利用中标商提供的宣传光盘等资料,强化对育龄妇女健康教育,广泛宣传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的意义,切实提高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和叶酸服用率。最初与县计划生育部门合作,利用育龄妇女办理准生证的同时发放叶酸,但是工作一段时间后发现容易出现漏发和重复发放的情况并且发放、服用、随访等信息登记不及时不完善。通过多方调研论证与县民政部门合作在领取结婚证的同时进行叶酸发放并且把相关信息与乡镇、社区共由他们及乡医负责做好进一步发放、服用、随访等信息登记工作。2010年叶酸服用人数6211人,2011年叶酸服用人数5442人,2012年叶酸服用人数6106人,符合条件叶酸发放率100%。
2.3 35-59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 自2009年5月1开始至2010年10月结束,由县妇幼保健站负责,通过妇联、乡镇政府部门召开全体干部项目动员大会,讲解项目要求及开展的相关意义,并且发放了大量的宣传资料,让所有适龄农村妇女做到知情同意。在计划生育部门及村委会乡镇卫生院的大力配合下,为全县852个村89900名适龄农村妇女通过走村入户以及计划生育集中查体进行了检查。本次检查,共检出宫颈癌及癌前病变51例,检出率为56.73,/10万,乳腺癌46例,检出率51.17/10万。大大提高了我县农村妇女对“两癌”健康知识的知晓率,为今后“两癌”的早诊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4 孕产妇健康管理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 两项基本公共妇幼卫生项目我县于2011年1月开始实施。由乡镇卫生院及社区服务中心承担。我县有8家乡镇卫生院1家社区服务中心,具备产科资质的只有2家乡镇卫生院,对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带来很大困难,致使产前随访工作和产后42天查体工作滞后。通过给县卫生行政部门汇报与各医疗机构沟通协调后,加强了全县妇幼保健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严格《母婴保健技术许可证》的准入条件,各基层医疗机构充实了相关工作人员。于2011年下半年全部开展了孕产妇健康管理的相关服务规范。但是由于产后访视和新生儿访视大部分单位都是由乡医承担,相继出现了访视质量低,相关专业知识匮乏的情况。为此对各单位加强了师资培训,并定期对乡医培训、督导、检查使工作慢慢步入正轨。0-6岁儿童健康管理。0-3岁儿童结合预防接种系统以及日常医疗卫生服务等途径系统管理率一直在90%以上。但4-6岁儿童管理存在一定难度,多方与教育部门沟通,在辖区内幼儿园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使得在园儿童查体率达到95%,并且指导家长对小儿进行生长发育监测和儿童保健指导。
3 效 果
通过三年来的工作实践,对开展重大及基本妇幼卫生公共项目的
效果从几个方面体现出来:
3.1 通过对广大群众的健康教育,充实了人们的妇幼保健方面的医疗知识,预防保健能力得以增强。
3.2 提升了基层妇幼保健人员及乡医的相关专业知识技能,降低了我县的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及出生缺陷。
一、管理方面
保健部全面负责全市妇幼保健技术指导、培训、考核和妇幼卫生信息等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实行包保到镇、责任到人的工作方法,制定工作方案,每月召开一次保健科室负责人会议,及时传达上级工作精神,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加以落实,进一步规范妇幼保健管理工作。
二、培训方面
(一)组织全市妇幼专题培训6期。
1、加强妇幼保健人员专业知识培训。
举办妇幼保健专业知识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各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两保工作人员和综合医疗保健机构的妇幼保健人员,培训内容包括:国家2017版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妇幼保健适宜技术推广、妇幼保健基础知识、眼保健、两癌筛查、母婴保健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市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水平。
2、进一步做好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加强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工作。
定期组织市围产保健技术指导组专家进行讲课和指导,培训对象为全市妇产科和儿科工作人员。培训内容包括:产科高危妊娠处理、新生儿重症救治等知识,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妇产科和儿科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规范产科和儿科管理,降低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
3、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提高信息管理质量。
培训对象为各医疗保健机构妇幼卫生信息管理人员,培训内容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季报表、妇幼保健常规报表讲解,强调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工作要求,山东省妇幼卫生信息网络操作的注意事项等。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妇幼卫生信息人员的责任心和业务水平,减少错报、漏报情况的发生,提高全市妇幼卫生信息工作质量。
(二)继续坚持以会代训制度,扩大培训效果。
每季度召开一次妇幼例会,利用基层妇幼保健人员例会之际,进行有关专业知识的培训和妇幼卫生信息工作培训。制定培训课程表,有保健部工作人员承担培训组织任务,责任到人,认真备课,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
(三)加强对村级妇幼保健人员的培训。
各医疗保健机构按照《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及其他妇幼保健项目工作的要求,重点做好孕期保健、产后访视、儿童保健及新生儿访视等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妇幼保健适宜技术,并将考试考核结果反馈至各单位。
(四)积极参加上级培训。
组织人员按时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妇幼保健知识培训班,及时将培训内容及会议精神带回并逐级传达,不断提高我市妇幼保健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技术指导方面
保健部负责统一制定深入基层指导工作制度及检查指导工作内容,每月组织本组人员深入相关镇街进行技术指导,及时将指导材料上交保健部备案。同时保健部和项目办将随机抽取各技术指导组资料进行复核。
四、督导检查方面
(一)母婴保健法及妇幼保健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