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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工程劳务分包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项目与劳务队伍之间上下联动,使整个管理过程透明化、程序化,形成一套系统的、规范的操作程序,达到合作双方的共赢。分析工程劳务分包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往往与未能规范合同签订和执行的合同管理程序有关。因为一项分包工程管理是否到位,效果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水平。
一、工程劳务分包管理现状
1、劳务供方选择存在漏洞。目前对工程劳务分包队伍的准入审查不严格,仅凭供方提供的相关资信材料,未对劳务方的资质材料真实情况、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及履约能力等方面做全方位的了解就让队伍进场,结果由于施工能力不行导致中途更换队伍,给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带来不利影响;“先进场后谈合同”的现象仍然存在,进场后对方漫天要价,致使合同无法签订或给结算支付带来不良影响,有的甚至造成法律纠纷;项目部对已完或中途退场队伍的考核评价未及时进行导致部分不合格队伍又被引进到企业的其他项目部继续使用。
2、劳务分包合同签订不规范。分包合同范本推行不广,所签订的分包合同条款不规范,缺乏严密性;一些项目的合同评审流于形式,不同程度的存在未按规定对分包合同进行逐级报批、备案的现象;一些项目分包合同在争议的解决、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及农民工工资监管的条款方面缺少说明,有些合同条款前后不一致,甚至是相互矛盾的。大部分项目部劳务分包合同中没有附带劳务用工花名册及劳务人员的有关资料;普遍存在着分包方先干后签,边干边签,甚至干了未签合同的现象。
3、劳务分包单价及数量内容不明确。对劳务分包单价所含工作内容必须明确,最好附上详细的单价分析表,这样如果工作内容中的一项施工工艺变更,就有依据调整合同价格,单价分析表中至少要含工、料、机、税费,对同工作内容项目存在不同单价时需予以特别注明,如土石方回填,注明是借土回填或是场内倒运等,以免因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和范围不够明确,验工结算时引起双方争执和纠纷。
4、以包代管,失去掌控力。分包合同签订后,项目部认为已分包工程相关一切事宜应由劳务队伍自行处理和承担,项目部无需承担管理职责,但就目前实际而言,不少劳务队伍总体素质不高,人员流动性较大,管理水平相对较低,因此存在很大的隐患,项目部必须重视分包管理,以免项目监管及过程控制不到位,被劳务供方牵着鼻子走,受制于人,甚至造成项目整体履约能力弱化,从而给总包合同的工期、质量和安全等方面带来很大的风险。
5、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结算不规范。合同结算不规范主要表现有:超结算工程款(合同外增加数量或零星用工)的现象;项目部建立对内对外结算对比台账或更新不及时;个别项目新增合同单价未经测算或未按程序进行审批等现象。合同中应明确按项目规定的程序办理结算手续,使结算的过程透明化、规范化,使项目各部门及管理人员相互制约,最大限度地减少合同结算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加强工程劳务分包管理的有效措施1、全面推行劳务分包招标制度,抓好劳务队伍选择。
①成立劳务分包招标管理机构,统一招标管理,由招标管理机构负责牵头组织,包括但不限其他职能部门共同实施劳务分包招标工作。
②凡新开工的主体工程项目和重点非主体工程项目,一律经过招标或议标方式选定劳务队伍和确定劳务分包价格;为达到劳务队伍及时进场的要求,可在市场营销部投标期间或项目筹备期间,同步开展劳务分包招标、议标工作。
③按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劳务分包超过规定金额的独立项目(如路基、站场、隧道、钢结构)等,由招标管理机构统一组织招标,项目部相关负责人参与,并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具体实施;劳务分包额低于规定金额的,可委托项目部自行实施劳务分包招标工作,招标管理机构及各职能部门参与、指导、监督招标工作。
④招标管理机构按规定进行开标、评标、定标,确保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在评标人员不能到位的情况下,为体现集体决策,可以采用视频方式开展招标工作。
⑤无论招标单位是公司总部还是授权的项目部,均服从公司招标管理机构的监督。协力队伍资格入围、议标过程记录书、评标审批表、下达中标通知书等必须由公司领导审核同意后实施。
2、履行合同评审制度,抓好合同签订。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首先要规范合同签订和执行的程序,使整个管理过程透明化、程序化。合同文本一律以照国家有关机构或企业内部法务部门颁发的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进行起草。项目经理作为企业授权人,全面负责分包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以及材料设备管理,严禁对分包工程以包代管,在签订合同时以下几个方面的细节需要特别注意:
①严格履行合同评审制度。劳务分包合同必须按程序上报各级部门会签并落实会签意见,并加大合同评审及评审意见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
②合同签订要及时。有些分包工程不能及时签订合同,只管干活抢进度,“先进场后谈合同”,形成了合同事实,或将某些敏感的经济条款放到工程干完再谈,使项目的合同谈判处于非常被动的状态。
③合同签订要合法。在签订合同时,“项目部”只是施工企业临时设立的内部机构,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独立主体,既无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也无承担法律责任的资格,只有在取得施工企业的事先授权或事后追认,它所签订的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⑤预付款问题。除非分包大型的工程,一般的小型分包工程,劳务队伍都具有一定的资金筹措能力,因而不应支付工程预付款,即使是大型分包工程,如果劳务供方不能出具相应保函,也不能支付预付款。分包管理中很多问题就出现在各种表现形式的预付款上(包括借款),超支付现象就是其突出表现。
⑥工程转包及层层分包。分包工程如果管理不到位,很容易出现转包及层层分包现象,因此,为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在合同中应注明“出现此类现象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⑦工程进度控制。对于工程转包及层层分包、进度控制的违约责任,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 ⑧工程变更。这在工程施工中是不可避免的现象,容易出现管理漏洞,如果在合同中不明确给予规定,常常也会引起纠纷,因此,合同中应注明“所有的工程变更必须按照项目部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审批手续,否则,不予确认”。 3、加强工程劳务分包过程管控
随着工程进度展,企业与分包队伍是处于利益竞争和博奕的态势,要想实现利益可控、风险可控,就必须研究整个分包管理过程中的各阶段的利益和风险,要求我们在前期进行清单核查,摸清整体分部分项工程的盈亏分布点和面,即找出“附加价值”的区域分布,有选择性的安排生产、组织施工,按总额控制的原则,在合同谈判过程中,调整分包单价,防止出现前期利润高分包队伍套现离场从而影响后期生产组织,要让分包队伍在经济层面上“前期有赚头,中期有甜头,后期有盼头”,在思想层面上“前期有信心、中期有恒心、后期有决心”,实现双方共赢,做到项目全过程管控。
4、加强工程劳务分包验工(竣工)结算管理
工程劳务分包验工(竣工)结算是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履约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劳务分包合同中也应明确规定办理结算的程序,为规避劳务分包用工风险,项目部要制定详细的结算管理办法,规范结算签证表格,严格以劳务分包合同、补充协议及现场相关负责人员签证为结算依据。现说几点注意事项:
①实行党、政联签制度。
②点工费用及合同外签证费用计价:仔细研读合同条款,深刻理解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知悉分包单价构成及范围,属于分包价格范围内的应不予以派发点工和费用签证,属于分包价外签证费用应根据现场实际发生费用予以合理补偿,并签订补充协议,以免重复验工计价。
③非正常退场的计价:对出现管理不良、进度滞后、有退场苗头的劳务供方队伍必须重点防范,要加强合同条款的约束,严控月度验工计价、资金支付等工作,为防止合同纠纷,需强化非正常退场的集体决策管理,对劳务供方队伍提出来的费用结算、索赔申请、资金支付等进行集体研究并制订相关预案。
④涉及第三方的计价费用代扣代补:由于生产任务调整等原因而引起的劳务供方队伍之间计价费用调整,调整金额由三方协商同意后,按同等金额代扣代补。
1、劳务分包合同管理:
劳务分包队伍进入施工现场一周内,全部签订完劳务分包合同,同时对分包队伍的五证一书进行审核,不合格的要求整改,达到合格为止。合同盖章返回后,记录台帐,并送项目部分包合同、五证一书各一份备查,为政府部门检查项目准备所需资料。
2、劳务分包队伍及分包造价管理:
新开工程劳务分包队伍的确定,选择实力较强的若干个队伍,采用招标比价的办法来确定队伍,在领导的组织下,项目经理参加确定承包形式,做好标底的测算,确定实力强、价格合理的队伍进场施工,避免不定价先进场施工的现象出现,为不影响工期,为工程下道工序提早组织劳务队伍,供项目选择及定价,避免了有操作面没确定队伍的现象发生。价格确定后,是大清包的人工费、工具费的价格由项目经理按比例分配确定,部门负责协议的成文,报项目经理及分包队长审核修改后,经主管经理审批同意,有关人员签字齐全后,送项目部两份,器材科一份,做为项目结算、器材科付款的控制依据,部门做到了为一线服务,协助项目做好日常工作的责任。
3、过程控制管理:
05年是二建三分公司推行项目经理全责承包的第一年,权力给项目部门对项目服务、监督、控制是否到位较关键,不给项目出难题,为项目解决难题是部门的责任。如付款原则是给谁钱谁签字,为体现项目承包的力度,由项目专人签字拿票转分包队,这样从痕迹上都是分公司人拿走的钱,不出事便罢,出了事都不好说。为规避风险部门事后又找分包队长补签,这样两全其美,既不损害项目形象,又不违反规章制度。部门坚持每周到项目工地了解情况,项目经理提出的问题及时协助解决,如有的个别项目私自雇佣劳务人员,不通知部门,属非法使用劳务人员,到现场发现此问题,及时与项目经理说明弊端,抓紧补签了分包合同。每月坚持对项目上报民工费结算进行审核,检查是否按协议单价结算,控制总的建筑面积不超或承包总价不超,发现问题不予结算。尊重[文秘站网-找文章,到文秘站网]项目经理意见,把问题了解清楚,部门与项目经理意见统一后,给予结算。坚持每月对项目管理员所负责的台帐进行检查,台帐记录是否齐全,收支分析内容是否正确等过程管理,监控项目经理部经济运行质量的全过程,目的是服务于项目,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06年规划:
1、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全部实行招、投标比价办法,确保劳务分包招标率100,合同签订率100。
2、做好劳务分包队伍各种资质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许使用。
3、配合项目经理做好承包协议内容的确定,确保协议内容齐全,不丢不漏,做到先定价后施工,减少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4、加强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经常深入项目工地,对劳务分包队伍的劳动合同、工资卡、作业人员的持证率、现场农民工花名册及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进行检查。
5、积极推行项目经理全责承包,配合项目经理做好队伍的选择,承包形式及价格的确定,劳动力调配等工作。
6、做好项目全责承包过程监控管理和服务,部门不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包括劳务分包队伍承包部位完成情况、技术能力、劳动力需求、工期要求、管理员台帐、项目成本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项目经理协商解决。
7、每月28日至30日对项目部劳务分包结算进行审核,不按协议单价或当期部位结算的,一律不予审批。临设用工结算要提供原始记录,严格控制超协议单价或超部位结算。
8、劳务分包队伍承包的部位出现质量、安全、违反各种规定,多次提出或教育不改者,项目有关专业管理人员开据罚款单,项目经理签字,劳务队长签字,不签者口头通知罚款内容及金额,并转交项目管理员在结算中扣除。
9、项目经理部不允许私自使用劳务分包队,如使用需通知部门签订分包合同,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10、认真完成分公司、公司安排的各项工作,按时准确的报送各种报表。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13.05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辅以必要的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而这种由分包与总包相互协作和补充的结构也是当前建筑业中较为常见的组织结构。对于广大施工企业来说,如何避免越过法律界限,积极防范与处置在工程分包管理方面的法律风险是一项复杂而有挑战的工作。笔者结合对自己对工程分包合同法律风险问题的思考及合同管理的实践经验,对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概念以及两类分包合同常见法律风险和风险预防措施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1 工程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概念分析
1.1 工程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的法律概念与内涵
施工管理过程中的分包行为一般有两种类型,即工程专业分包和工程劳务分包。工程专业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人或施工总承包人将建筑工程施工中除主体结构外的其他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完成的行为。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承包企业完成的行为。
1.2 劳务分包与专业分包、工程转包及肢解分包的区别
劳务分包合同的主体是工程总承包人或专业承包人为一方,劳务分包人为另一方;专业分包合同的主体是总包人和专业承包人;转包通常发生在总包人和转承包人之间;肢解发包发生在发包人和不同的承包之间。
劳务分包标的仅指向工程中的劳务,是计件或计时的施工劳务,指向的对象是完成工程分包的劳务作业而不是分包工程本身;专业分包的对象是承包合同中的建设工程。
2 工程分包合同履行中常见的法律风险类型
两种分包合同在履行中常见的法律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类型:
(1)施工管控的法律风险:如安全事故、质量事故、人身意外伤亡、环境污染等;
(2)合同权利界定的法律风险:如计量结算纠纷、工程款拖欠纠纷、违约纠纷、劳务工工资拖欠纠纷等;
(3)市场诚信守约的法律风险:如中途退场、违法分包、阻工停工等;
(4)违法犯罪的法律风险:如侵占、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合同诈骗等。
3 工程分包合同常见法律风险的预防措施
3.1 确保工程分包合同重点环节合法
(1)分包方主体资格必须合法。选用主体资格合法的分包队伍进行合作,是防范此类法律风险的前提基础。按照法律规定,分包方必须是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合法建筑业企业,必须具备行政机关审核批准的营业范围,有相应施工实力、技术能力和良好市场信誉,具有要求的资质、证书及执照。
(2)分包方资质匹配必须合法。总承包方在选用合法的分包方时,必须坚持“资质匹配”原则,即合同性质与资质类别匹配,专业资质与劳务资质不得相互混用;施工内容与资质相匹配,承包的施工内容在资质许可内容范围以内;难度、规模与资质等级匹配,不能由低资质等级队伍从事高资质要求的工作。违反资质匹配要求的直接结果是导致工程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活动违法,在分包队伍经济责任承担上产生许多连带法律责任的风险。
(3)分包合同内容合法。为实现合同目的,与分包方签订合同的内容应参照有关合同范本内容编制,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4)分包方签订的合同性质合法。要保证总承包方与分包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其名称必须与内容相对应,与专业分包队只能签订工程专业分包合同,与劳务分包队伍只能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不可相互混淆。
3.2 控制工程分包合同管理中的主要法律风险
(1)签合同时授权委托手续应完备。分包队伍的签约人原则上应为其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其人应提交单位盖章、法定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应明确具体委托内容和授权权限、委托期限,委托及受托双方均应签名;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当妥善保管存入相关合同档案;对授权书上图章或签名真伪存疑时,必要时应令其予以公证后提交。实践中,包括材料领用单、拨款单等单据的签字人都应得到合同主体合法的授权。此外需警惕其他人模仿分包单位人的签名代签。
(2)合同关键条款约定到位。两种分包合同要根据合同性质备齐关键条款,如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应具备数量、价款、质量、安全、变更、履约担保、材料供应、结算支付、违约赔偿、争议管辖等关键条款;劳务分包合同应具备数量、价款、验收标准、材料领用、履约担保、结算支付、违约、争议管辖等关键条款。合同条款内容应用词妥当、精确且无歧义。
(3)签订合同外在形式要件到位。首先要签订书面合同文本,禁止以口头或通过事实行为订立合同关系,建设工程领域的口头合同依法属于无效;其次是双方当面签字盖章并交换合同文本,无法当面签署交换的必须待分包方签章齐全后再由项目部盖章交换;再次是合同正副本内容、签章应当保持一致,文本加盖骑缝章或逐页小签;还有,合同文本附件齐全,附件名称、内容应与正文相匹配并有签章,分包方现场负责人授权书、加盖印章的证照复印件必须作为合同附件留存。
(4)劳务工工资支付监督到位。要高度认识劳务工工资支付的重要性。首先要把监督劳务工工资支付作为分包合同履行的重要监控事项;其次是掌握劳务工日常工资支付标准及数额;再次是在支付方式上提倡分包方办理工资卡经银行汇付,留存付款银行凭证;还要定期了解掌握分包方工资发放状况,询问劳务工工资领取情况,对其进行备案和动态监督。
(5)工程款计量结算支付到位。对分包队伍进行计量结算支付,一是按照合同约定定期结算并签认资料,固定施工过程中的结算数额;二是根据中期结算金额控制中间支付比例,防止超付和过度拖欠,在扣罚款上应事实确凿、理由充分、双方签认;三是采取监控分包方结算款有效用于工程,防止对方挪用、转移结算款。
中图分类号: TL37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近几年海外工程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相比国内项目,海外工程项目管理会遇到更多的困难和挑战。其中劳务管理是海外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难题之一。本文将要探讨的是国际工程项目劳务管理的模式。
1 国际工程中的主要劳务管理模式
1.1劳务分包模式
目前在国际项目中,最常见的模式就是劳务分包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分包仍然有相对完善的管理机构,但是相对第一种模式下比较薄弱,在这种模式下,一般分包只提供人工,而总承包商提供所有的材料,分包商和总包商之间的结算方式采用单价结算,结算的基础目前常见的是采用国内的标准定额。
由于在国际项目中,总包商相对分包商具有更大的风险承担能力,所以这种方式可以避免分包商承担过大的风险,同时由于劳务分包相对于大中型建筑企业在工人管理方面更有优势,所以相对于总包商的完全自营,又能发挥分包商在工人管理上的专业优势,所以这种方式也是目前最常采用的一种方式。
但是在这种方式下,对于总承包商的管理要求则更高,在劳务分包的模式下,分包在工期上的压力相对要小的多,所以在工人进场上,总包和分包往往就会处于对立的角度,为了工人的工作效率更高,往往倾向于使用更少的工人。其次,在劳务分包的模式下,对于工作安排的责任则主要是在总包方,除了前面所提到的工期的压力,在合同中,一般总包都承担在窝工时,需要给分包补偿的责任,结合这些方面,实际对于工作的计划和安排都需要总包来进行,这对于总包的工程管理水平要求相对就比较高。
而且,在国际项目中,目前大量的工人都是从国内过去,这就造成工人是一种垄断性资源,所以对于工人的管理比较困难,因此在国际项目中,经常会发生工人罢工,怠工等各种各样的问题,分包并没有承担这些风险的能力,这些事件最后都会给总包商造成严重的损失。
1.2自营管理模式
鉴于劳务分包模式有各种弊端,所以现在很多国际项目中,总包商也开始进行一定程度的劳务自营管理,作为劳务分包模式的补充。
就具体的管理而言,自营模式也有各种不同的方式,比如在中东××项目中,对于工人的自营的管理就是采用自己招聘一名队长,由队长全权负责其所辖工人的管理,项目部仍然按照定额的方式与该队伍进行书面的结算,但是对于按照定额计算出来的工程款和发给工人的工资总额之间的差值,不是全部由此队长所得,而是给其一定比例的奖励。实际这种方式非常类似于劳务分包的模式,所以对于大多数不熟悉劳务管理的总包商来说,这种模式操作比较简单,同时由于工人是属于总包商自己,所以相对比较容易控制,但是这种模式存在着巨大的缺点,它主要是依靠是施工队长的个人能力,一旦施工队长的管理不善,它并没有像劳务分包那样的风险承担能力。其次,对于施工队长的监控非常弱,很有可能出现施工队长的机会主义的行为,这对于总承包商是非常大的风险。
在自营劳务管理中,最常见的模式还是项目部直接雇佣工长,班组长等,对于工人进行完全的直接管理,这种模式是一些以提供劳务的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主要采用的方式,在自营劳务管理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项目和工人之间的结算方式,这是劳务管理的一个核心问题。现在的一般结算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计日工,一种是计件工。计日工的结算方式相对比较容易操作,但是众所周知,计日工的方式容易引起生产的无效率,对于工人的产出的监督主要是通过监督其生产过程。
由于建筑工程是一种劳动密集型的行业,人工成本在整个项目成本中占的比例比较大,同时工人管理的好坏对于整个项目的成本,进度和质量和安全各个方面都有很大的影响。对于这种劳动密集型的工作,相对比较有效率的管理方式是计件工的方式,这种方法也是现在比较擅长进行工人管理的各种劳务分包所采用的方式。提到计件工,由于建筑工程的特点,现在的一般做法是项目和小的班组进行计件,而班组长对工人进行直接管理,具体班组长对于工人的管理可以根据不同的内容采取不同的方式,如果是对于抹灰,砌筑这样比较容易计算每个人工程量的工作,一般会采取给工人按量结算的方式,对于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等这样的工作内容,也是将工作量分解到个人身上,则班组长对工人进行计日结算,由于班组管理的工人比较少,所以在工人的监督上能够比较到位。
所以建筑工程项目中的计件制主要是针对班组长,对班组长进行激励。另外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和班组长之间的结算方式。现在最常见的结算方式,就是班组长对工作进行承包,项目按照工程量与班组长结算,班组长再与工人结算,剩余的则归自己,如果与工人结算后有亏损,也由自己承担。这种方式是国内工程项目中管理工人最常见的一种方式。
2国际项目劳务管理的方法
如前所述,这些管理模式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缺点,而随着人工,材料成本的升高,也更加凸显了这些缺点,在未来的劳务管理中,对于劳务管理的改善是势在必行。以下作者将针对这些不同的模式提出管理方法。
2.1劳务分包模式的管理方法
劳务分包模式是现在国际工程中最常用的一种方式,以目前的现状来看,在未来的一定时间内,也将是最重要的一种方式,但是正如前面所提到的,这种模式在使用过程中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作者认为在未来的劳务分包管理中,应该从以下一些方法来进行改进。
首先,在国际工程项目中,往往试图将生产管理的责任转嫁给劳务分包,我们从常见的合同中的条款就能看到这种倾向,但是由于国际项目的情况不同,劳务分包并不具有承担这些责任的能力,所以实际操作中,由于生产管理上出现的问题,其结果往往还是总包商来承担。所以在未来的国际工程中,总包商必须要提高生产管理的水平。
其次,在国际工程中,一般都需要对标准定额进行调整,对于没有的项目进行现场的测定,但是这些调整都是比较零碎的不完整的,在以后的发展中,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在标准的定额的基础上,进行系统的完善和调整,形成比较适合国际不同国家的定额标准会非常有利于国际劳务分包的管理。当然,这一工作的难度非常大,不能指望一蹴而就,而要在现在的基础上不断的改进,最后形成比较完善的系统。
再次,在以后的劳务管理中,逐渐的和一些管理能力比较强的劳务分包公司建立长久的合作关系,也是非常有必要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建立长久的合作关系的公司不能太少,要广泛开发资源,公司太少,就会缺乏谈判权。其次,建立合作关系的公司必须要有良好的管理能力。
2.2 自营劳务管理模式的管理方法
鉴于现在国际劳务管理的困难,在劳务分包管理模式中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自营劳务管理模式也正在成为一种重要的方式,比如工人劳动定额的建立,就要依赖于自营劳务管理模式。在自营劳务管理模式下,最重要的就是采用什么样的管理方式。
首先,对于一些日常性的,或者是非生产的用工,如打扫卫生,机械操作等一类无法用产量衡量的工作,只能采用计日的方式。但是对于主要的生产性的用工,如果完全采用计日的方式,会造成监督的困难,效率低下,所以应该采用计件的方式。如前面所言,在建筑工程中,由于其生产方式的特点,所谓的计件主要是针对管理工人的班组长,主要的目的是激励班组长的积极性。国内劳务分包常用的班组承包制度是就是这样的一种方式,不过这种方式在海外项目中的使用的效果并不理想。这里作者根据一些海外劳务分包的管理方式,以及海外项目的特点,提出一种新的劳务管理方式,这种方式不是将某一项工作承包给班组,而是将这项工作的工效与班组长的绩效工资挂钩,其主要的操作要点如下:
2.2.1 对于某一项或者是一段工作,如一栋高楼的一层,或者一栋别墅,作为一个工作段,规定这个工作段的用工量,这个用工量可以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也可以根据标准定额进行折算,为了更细致的控制,这个工作段的总用工量还应该分解出各个工序的用工量。
2.2.2 给班组长定出一个基准工资。当其管理的工人的完成这段工作的用工量和规定的恰好相等时,则班组长只拿基准工资。但是当其用工量比规定少时,则其工资按其节省用工量的比例相应上升,同理,如果用工量增加时,则其工资按比例减少。为了这一规定具有足够的激励性,当节省用工时,其上升的比例要足够高,而由于班组长承担风险的能力较少,所以下浮时的比例相对上升时的比例要少,并且应该设下限。如可以这样规定“下达的用工工日每节约10%,则其工资增加30%,每超用10%,其工资下调15%,最低工资可调至基本工资的70%”。
2.2.3 班组长需要每日向工程师提交工人的考勤,由工程师对考勤进行审核,并交合约部存档,作为工人工资的结算基础,和测定班组长的绩效的基础。
2.2.4 工人的工资由项目部根据班组长提交的考勤直接下发。而班组长的工资则根据班组长提交的考勤进行其管理工效的测定,并确定其当期的工资。
2.2.5 每目标工作段完成时,根据以上数据进行分析,判断班组长管理水平,工人工效的水平,最终形成比较合理的定额,如果是班组长管理水平存在问题,则进行更换。
3结束语
劳务管理也是国际项目中自身管理水平的一个方面。很多时候,内部的变革都是因为外部形势所迫,所以作者相信,在未来的国际工程承包,将会从现在的规模的扩张,转为对于内部管理水平的提高,而国际劳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将会是国际项目管理水平提高的一个重要方面。
参考文献:
Abstract: This paper combined with the engineering practice, the labor subcontracting mode, the labor contract signed, settlement, payment of wages of migrant workers and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labor margin, on the current migrant workers Taoxin petition, the new problem appeared in a comprehensive, system analysis and discussion, and puts forward corresponding suggestions and measures.
Keywords: labor subcontracting model; settlement; payment; suggestion; explore
中图分类号:F24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多年来,农民工工资问题已成为政府、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多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把解决农民工问题列入其中,彰显了中央政府对保证农民工权益的高度重视。但在几年的实践中,由于农民工群体具有流动性、特殊性等特点,各地仍普遍出现了农民工集体上访,堵政府大门、主干道,更有甚者出现农民工以跳楼、跳塔吊、绑炸药等方式讨薪的事件,严重危及了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等,令人深思.......。笔者作为一名项目经理,在多年的工程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改进劳务合同的签订、人工费结算、支付等环节的方式和方法,将各种争议、矛盾解决于萌芽阶段,较好解决了这些问题,未出现任何的上访事件等,现将一些做法、建议探讨如下,与读者共勉。
1、劳务分包模式的探讨
当前,建筑市场劳务分包的模式一般分为“包清工”和“大清包”两种。
1.1“包清工”是针对某个分项工程进行的劳务分包模式,只包工,不包料,仅提供工具或小型设备,或不提供设备,适用于一个分项工程的劳务分包。
1.2 “大清包”是针对整个工程或主体等主要分部工程进行的劳务分包模式,承包者除了包工外,还提供设备,并承包除钢材、混凝土、水泥等主材外的一切材料。“大清包”模式的劳务分包协议内容应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协商确定,此种模式适用于劳务班组实力非常强、且长期合作的劳务队,应慎重采用。
两种劳务分包模式的优缺点详见表1:
表1:两种劳务分包模式优缺点对比表
2、劳务分包协议签订的方式、内容及注意事项的探讨
2.1劳务分包协议签订方式的探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劳务承包协议的主体一方为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业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另一方为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例如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等分包企业资质)。当前,对于一些大型项目,多选择技术、人员、设备等实力较强的劳务队,这些劳务队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累,实力雄厚,均已注册自己的劳务公司,具有相应的劳务分包资质,双方签订的劳务承包协议是合法、合规的;但对于当前大多数项目,由于工程量等条件限制,劳务分包者多为个人行为,这已是普遍现象,分包者带领几十人,甚至几百人组成一个班组,他们具备完成相应劳务分包工程的技术力量、操作水平等,能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具备事实上劳务分包能力,但由于农民工群体中人员的流动性和不稳定性,加上申请相应劳务资质,需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等,手续繁琐,各种费用较高,他们无法成为合法、合规的主体,实践中,多为班组长以个人名义签订劳务分包协议,从法律、法规的角度不合规,怎样解决很难操作,同时这些人员,包括班组长本人都是农民工,流动性很大,在合同实施中,经常出现农民工班组长携款潜逃,而农民工未拿得到工资的讨薪事件比比皆是,笔者所在项目采取如下有针对性措施:
2.1.1劳务班组自行合法化,自行寻找有相应建筑业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协议,且由该企业给班组长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使签订的劳务分包协议合法、合规。
2.1.2劳务班组无法合法化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要求,采取与班组长签订劳务分包协议同时,再与班组长、工人签订三方的劳动合同,让所用工人成为公司合同制人员(工人系班组长自行组织,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或作业证的工人),工资发放时,班组长依据劳务分包协议结算、编制实名工资表,公司统一发放工资方式,保证农民工实际能足额拿到工资,较好解决了此问题。
2.2劳务分包协议内容的探讨
当前实践中,无统一的劳务分包协议格式,出现了合同不严谨、霸王条款等问题,留下了纠纷及上访的隐患。劳务分包协议的内容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2.2.1详细的承包范围
2.2.2劳务分包方式及结算单价
2.2.3付款方式
2.2.4质量标准
2.2.5工期要求
2.2.6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
2.2.7人员配备要求
2.2.8各种设备的配备要求
2.2.9其他要求
劳务承包协议内容应根据具体分项工程量化、细化,应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从源头上消除纠纷和争议。当前农民工群体的文化程度相对不高,法律意识比较淡薄,随意签订合同的现象较多,造成了讨薪困难或工资被克扣等,因此,农民工群体应提高法律意识,重视合同的签订环节,必要时可请专业人员或律师把关。
同时,由于建筑工程具有复杂性、多样性等特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劳务分包协议外增加的工作内容,应及时补充协议,减少口头约定。一些上访事件多因口头协议引发,双方空口无凭、各执一词,僵持不下,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时也非常棘手,因此,及时签订补充协议是对双方权益的最好保护。
2.3劳务分包协议签订时应注意的事项
2.3.1应尽量使劳务分包协议合法、合规化,减少风险,从源头上预防讨薪事件的发生。
2.3.2签订劳务分包协议的双方,特别是农民工群体应仔细、逐条、逐款审阅合同,必要时请专业人员、律师把关。
2.3.3对于设计变更、签证等劳务分包协议外增加的工作,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避免口头协议引发争议与上访。
3、劳务分包费用结算的探讨
劳务分包工作完成后,双方应及时结算,结算依据为双方签订的劳务分包协议、补充协议、图纸等,结算完应形成书面文字(一般为固定表格形式,例如附表1为某建筑企业劳务分包结算表,一式四份,发包企业预算、工长、财务人员、分包班组各执一份),双方应签字、盖章,无法盖章的由相关人员捺手印确认。
结算单是付款及争议时重要凭证,实践中,一些劳务班组对此重视程度不够,工程完工后不及时结算,一拖再拖,造成工资支付时被动和争议,引发上访事件。对结算中的争议,双方应及时补充证明材料后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通过向发包建筑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等方式解决,避免搁浅后引发上访、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
4、农民工工资支付方法的探讨
4.1施工过程中借资支付的探讨
施工过程中,由于劳务分包项目未完工,无法结算,一般应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务分包协议中约定的付款节点或借资方式支付,在此过程中,发包建筑企业应注意不能超额支付或借资,避免造成承包人拿到款项后消失或不再履行合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同时,支付借款时,对有合法主体的劳务班组,应由劳务分包单位提供加盖劳务分包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据,支付方式最好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以规避风险;对无合法主体的劳务分包班组,按照合法的三方劳动协议,采用由工人写出收(领)据,承包班组长签字、捺手印后予以支付方式。
4.2收麦、收秋、春节前季节性农民工工资支付方法的探讨
由于农民工群体的特殊性,当前,收麦、收秋、春节是农民工上访、讨薪的高发期,特别是春节前,辛苦一年的农民工要返乡,心情急躁,在拿不到工资时极易情绪激动,出现上访事件,笔者经多个工程实践认为,解决好季节性工资的方式法如下:
4.2.1劳务分包协议的付款节点应尽量与收麦、收秋、春节的时间保持一致,保证农民工工资专款专用,足额发放到工人手中,减少和预防一些班组长平时拿到工资款,但不支付农民工工资,而利用这些季节再恶意讨薪的事件发生。
4.2.2对于“大清包”的劳务分包模式,各分项工程多出现“包清工”的“二包”、“三包”,甚至“四包”情况。对于这种模式,发包方应要求劳务分包方一定与再分包的班组签订单项的劳务分包协议,并在项目部备案,以便于控制和掌握情况。同时对于“大清包”的模式,履约风险较大,在合同签订时应要求承包方缴纳一定比例的劳务保证金(可参照《招投标法》规定,一般为合同额的2%),在出现工人拿不到工资情况时,由项目部直接从劳务保证金中支付。
4.2.3对于收麦、收秋、春节季节性农民工工资支付,由于数额较大,且加上农民工流动性强,在按合同支付工资时,应要求承包人编制实名工资表,并在项目部备案(保存2年以上备查),写出书面保证、承诺后支付,对于支付方式:“包清工”模式的采用劳务班组长召集工人到场,项目部统一发放的方式;对于“大清包”模式的,由劳务分包负责人组织各“包清工”的班组长到场,项目部集中发放的方式,确保农民工能足额拿到工资。同时,发放时可采用一些科技手段,如录像、照相、录音等手段记录发放过程,留下证据,一旦发生上访、恶意讨薪事件时,作为最有效的证据材料。
4.3结算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探讨
在完成劳务结算后,数额已定,劳务合同的双方应签字、盖章(或捺手印)形成付款的凭证,并依据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支付时由劳务分包单位(人)提供盖有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据,并写出承诺后支付,支付方式同4.2.3条。
4.5劳务质保金支付的探讨
劳务分包协议中应约定是否留有质保金,有质保金的应明确质保金的数额(比例)、质保期等。目前尚无有关劳务质保金(期)的法律依据,具体实施时,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大合同中相关条款,协商后在劳务分包协议中明确,例如:某项目水电暖通等安装工程的劳务分包协议中明确的质保金为结算总价款的5%,质保期为一年。质保金的支付方法同4.2.3条,同时在支付质保金时,一定要求劳务分包方在财务收据上注明所有款项已付清字样。
5、建立劳务保证金模式的探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规定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向建设工程所在地专用账户交纳合同额2%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出现上访讨薪事件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劳动监察部门可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直接划拨支付拖欠、克扣的农民工工资,对不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项目不予以办理开工报告等建设手续,此为强制性要求,这从制度上、源头上解决了建设单位、发包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但纵观当前的上访、讨薪事件,问题多出于劳务班组自身,具体表现如下:
5.1总承包单位将工资足额的发放到劳务分包单位(人)手中,分包企业(人)出现了消失或携款潜逃的情况,造成工人拿不到工资。
5.2劳务分包单位承认结算款已全部发放,但出现了自身的劳务承包亏损,不给工人发放工资而出现恶意讨薪事件。由于无任何制度、条款约束劳务分包单位,出现讨薪事件时,发包建筑企业和政府部门也束手无策,目前尚没有明确解决此问题的法律依据,笔者认为较好的解决办法如下:
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时,要求劳务分包人也交纳一定比例的劳务保证金,当发生上述情况时,可直接从劳务保证金中支付农民工工资,从制度上限制分包人携款潜逃或不履行劳务分包协议情况的发生。
6、几点建议
6.1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台统一、规范与合法化的建筑业劳务分包的格式合同,以规范、明确发包建筑企业与劳务分包人的责权利。
6.2建议以法律、法规的方式明确劳务分包实行“交纳劳务保证金制度”,并明确保证金交纳的额度,根治当前“二包”、“三包”,甚至“四包”事件中,建设单位、发包建筑企业已按劳务分包协议支付了款项,而实际工人拿不到工资造成的上访、讨薪事件的发生。
6.3当前以个人名义分包劳务工程的现象已很普遍,不是个例,建议减少劳务分包者注册公司的繁琐手续或明确个人劳务分包者的合法地位,尝试一些新制度和新办法。例如笔者实践的三方协议,在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原则下,解决这种普遍问题。
6.4建议实行“劳务分包协议、农民工工资支付备案制”:当前建设工程实行“竣工备案制”,笔者建议将“劳务分包备案制”与建设工程的“竣工备案制”结合起来,既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时,把劳务分包协议、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纳入建筑工程竣工备案的重要资料,未完成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不予以竣工备案,从制度上把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最后一道关,消除工程已竣工使用,而农民工工资一拖再拖的问题。
我是2015年6月开始任项目部主管商务的副经理,之前一直担任项目部的工经部部长,自开工以来,认真履行各项职责,扎实、稳步地推进项目收入及成本管理工作,以下就本人自开工以来的工作做简要述职,请各位领导及同事审议。
一、项目施工产值完成情况该项目合同额52582.62万元,合同工期是2015年3月开工, 2016年6月竣工,依据前期调查,结合工期进度计划,编制了年、季、月度施工产值计划,经过与建设单位沟通,下达了2016年度的施工产值计划为17100万元。
由我负责对建设单位的验工计价工作,截止到2016年4季度末开累验工40108万元,2016年年度验工16978万元,完成了年度施工产值任务。
2017年1季度建设单位下达施工产值计划960万元,实际完成产值961万元。
二、变更索赔管理情况项目中标后,依据投标文件等资料编制了项目变更索赔策划书,在项目变更索赔领导小组中,我主要负责变更索赔文件的编制,与设计、监理、建设单位的沟通,办理变更价款的签认工作。截止2016年4季度末合同外Ⅰ类变更1项786万元,Ⅱ类变更41项2472万元,合计金额3258万元;合同内Ⅱ变更69项396万元,完成变更设计审批21项,金额1240万元,已验工9项,金额820万元。
三、项目成本管理情况1、建立制度在项目经理的组织领导下,为了进一步降低施工项目成本,提升项目创效和盈利能力,我根据公司的相关管理办法编制了本项目《成本管理办法》、《项目成本管理策划书》、《项目变更索赔策划书》、《合同管理制度》、《劳务分包管理制度》、《验工计价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管制度》等各项制度,完善了工程经济管理信息统计的各类台帐,制定了部门及岗位职责。
2、分包队伍选择在项目经理的组织领导下,由我负责劳务、专业分包招投标工作。经过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并组织开标会等工作,实现了分包队伍经过招标选择。截止目前共选择劳务分包队伍22家,专业分包队伍26家。
3、分包合同管理我牵头组织了项目部与外部单位所签订的经济合同文本的评审工作,对本项目部的各类合同文本及资料,建立了合同档案及台帐。截止2017年1季度共签订劳务分包合同23份,合同总额14871万元;签订专业分包合同30份,合同总额8579万元,联合体外墙装修合同分劈3419万元。
4、分包验工计价管理我负责项目部对各分包单位的验工计价管理工作,坚持分包计量、计价、结算逐级签认、责任追究制度和“没有签订合同不结算、超出合同单价不结算、超出施工图数量不结算、签字不齐全不结算”等“四不原则”,使用中铁成本管理系统的合同管理、劳务结算管理,对分包单位的债务资金支付实现按合同约定支付比例在公司层面进行资金支付的控制,杜绝工程项目超合同付款、超计价付款、超比例付款、付款比例不均衡等问题,有效节约资金成本,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
截止目前完成劳务分包计价66次,计价金额11275万元,完成劳务分包结算并签署结算协议5份;专业分包计价72次,计价金额7235万元,完成专业分包结算并签署结算协议11份。
四、思想建设情况鉴于经济管理工作的特殊性,工作中严格约束自己,常怀律己之心,增强自律意识,做到自重、自警、自励、清正自守,不该拿的东西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做的事情不做,保持清正廉洁的本色。认真学习公司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坚持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工作中坚持以身作则,牢固树立廉洁意识,把思想的重点放到工作中去,把无限的热情奉献到工作中去。
五、存在的不足工作中偏重于工程经济方面的管理,对施工质量及安全管理了解的还不够深入和透彻,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仍需加强学习。
[DOI]10.13939/ki.zgsc.2016.32.072
目前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分包一般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两种形式。分包管理是公路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项目利润管控的关键因素。因此,无论是专业分包,还是劳务分包,都会受到“营改增”的影响。
1 “营改增”对专业分包的影响
专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总包方)根据总承包合同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许可,将所承包工程中除主体结构外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总承包企业与专业分包企业(分包方)通过签订专业分包合同确定双方的合作关系,施工过程中通过验工计价进行结算和支付,在营业税下专业分包企业一般均能提供建筑业统一发票。在“营改增”后,专业分包企业也能提供税率为11%的建筑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总承包企业可据此抵扣进项税。但是,基于专业分包内容及结算特点,“营改增”后对施工总承包企业仍存在以下影响。
1.1 分包结算滞后导致进项税抵扣不及时
总包方和分包方之间存在验工计价滞后或工程款拖欠等情况,导致分包方不能及时验工计价并拿到已完工程计价款,造成总包方不能及时取得分包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不能及时抵扣进项税,总包方要垫付本该抵扣的增值税,造成前期资金压力较大。
1.2 分包成本中材料、设备部分的进项税抵扣不足
专业分包中包含大量的材料、设备,相关进项税由分包方抵扣,分包方一般可抵扣17%的进项税,而总包方取得其开具的建筑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按11%的税率抵扣进项税,与直接采购相比,少抵扣6%的进项税。
2 “营改增”对劳务分包的影响
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将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施工企业。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与劳务分包企业(分包方)通过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明确双方合作关系,劳务分包内容一般为工程施工的劳务作业,主要包含人工费、二三项材料费及小型机具使用费等。双方通过定期验工计价进行结算和支付。在营业税下,分包方有的能提供建筑业统一发票,有的只能提供服务业统一发票。基于劳务分包内容及结算特点,“营改增”后对总承包企业存在以下影响。
2.1 分包结算滞后导致进项税抵扣不及时
这点和专业分包一样。
2.2 因分包方资质和能力问题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于目前只能提供服务业统一发票的劳务分包方,在“营改增”后仍然只能按服务业开具发票,不能向总包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总包方将无法抵扣进项税。
2.3“营改增”对其他形式劳务分包的影响
除了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外,现场还大量存在劳务派遣、内部作业层队伍、挂靠队伍等形式的劳务分包。这些劳务分包形式,在“营改增”后对施工总承包企业存在以下影响。
2.3.1 对劳务派遣形式的影响
劳务派遣是总承包企业与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劳务企业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劳务公司派遣劳务人员到总承包企业项目部进行劳务作业。这种形式下,劳务派遣企业不具备建筑施工资质,在“营改增”后,劳务派遣企业不能开具建筑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总承包企业因不能取得增值税发票而无法对这部分劳务分包成本抵扣进项税,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总承包企业的增值税税负。
2.3.2 对综合作业队、专业作业队形式的内部作业队伍的影响
目前,总承包企业为了培养自己的作业队伍及规避劳务用工风险,成立了综合作业队、专业作业队等内部作业队,在项目部承担急、难、险、重施工任务。内部作业层队伍形式的劳务分包,由项目部与队伍签订内部经济承包协议,以工资单形式结算和支付。因队伍自身未取得国家工商行政注册,且无相关的资质证照,因此,就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包方也就不能抵扣进项税。
2.3.3 对挂靠队伍的影响
所谓挂靠队伍,是指作业队伍挂靠于某个身份合法且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施工企业,并以该企业名义在总承包企业承担劳务分包任务。总承包企业与被挂靠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并取得被挂靠企业开具的发票,但分包价款由总承包企业直接支付给挂靠队伍,收款方与合同主体、发票开具主体不一致。这种形式下,造成业务流、资金流、发票流“三流不合一”,给总承包企业带来了法律风险和后期的审计风险。
3 公路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应对措施
3.1 “营改增”对专业分包影响的应对措施
3.1.1 加强分包结算管理,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验工计价手续,并取得分包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总包方在与专业分包方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中,坚持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明确分包方提供发票的类型、适用税率及提供时间等,并约定分包方必须在验工计价确认后一定时间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包方在取得发票后,再向其拨付验工计价款。
(2)总包方要严格按合同约定及时对分包方现场已完工程进行验收、计价,杜绝验工计价滞后及价款拖欠现象,避免分包方因总包方原因造成发票开具不及时。
3.1.2 加强分包合同价格管理,考虑物资设备的可抵扣进项税,合理确定分包合同价格
专业分包中的材料、设备所占比重较大,且分包方在“营改增”后基本上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分包方而言,如果能取得税率为17%的分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其进项税抵扣率就为17%,高于进销项税的适用税率11%,与营业税相比,分包方的材料和设备成本将有较大幅度降低。因此,总包方在专业分包时,应充分考虑分包合同中材料、设备的进项税抵扣因素,提前测算分包方由于进销项税率差而多抵扣的进项税,从而确定合理的分包价格区间,在与分包方进行合同价格谈判时,合理地降低分包单价,适当弥补由于进项税抵扣率降低带来的损失。或者对分包工程中的主要材料、设备采取总包方供应的方式,由总包方直接采购并取得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较高的进项税。
3.2 “营改增”对劳务分包影响的应对措施
3.2.1 加强分包结算管理,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验工计价手续,并取得分包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点与专业分包一样。
3.2.2 对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劳务分包方,采取纯劳务分包模式
劳务分包内容仅仅为人工费,总包方自行采购分包工程所需的包含二三项材料、小型机具在内的材料和设备等,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加总包方的进项税扣。
3.2.3 对于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劳务分包方,总包方应提前综合考虑劳务分包内容
总包方应充分考虑将部分预计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材料费、设备租赁费等纳入劳务分包范围,由分包方统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抵扣进项税。
3.2.4 “营改增”对其他形式劳务分包影响的应对措施
(1)加强劳务分包方准入和选用管理。总承包企业要建立并规范劳务分包方准入制度,根据分包方的资质、规模及其组织形式确定其纳税人身份,并建立“合格分包方名单”。根据项目施工生产需要,通过招(议)标方式选择分包方,优先选用“合格分包方名单”中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分包方。
(2)通过劳务分包模式规范劳务派遣和内部劳务分包管理。总承包企业可以参股成立施工劳务企业,或者与外部成熟的施工劳务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将劳务派遣转换成由施工劳务企业承担的劳务分包。对于内部劳务分包,可由施工劳务企业向综合作业队、专业作业队等内部作业层队伍提供劳务资源和班组,并与总包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总包方在分包合同中充分考虑将部分预计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材料费、设备租赁费等纳入劳务分包范围,由施工劳务企业向总包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抵扣进项税。
(3)规范挂靠队伍承担施工任务。对于名为身份合法劳务分包队伍,实为挂靠分包队伍的,总包方应按照税法、财务等方面管理规定,规范合同、发票、资金及核算管理,与被挂靠方签订分包合同,办理验工计价手续,将计价款打至被挂靠方的银行账户,由被挂靠方向总包方开具建筑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满足增值税下业务流、资金流、发票流“三流合一”的要求,从而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实现进项税抵扣。同时,总包方也可规避劳务分包法律风险和后期的审计风险。
项目部会议记录范文1会议时间:__年5月12日4点10分
会议地点:项目部会议室
参加人员:项目班子、办公室主任、保安队长
会议主题:劳务实名制推进会
主持人:___
会议内容:
1.项目部成立劳务实名制管理领导小组,___任组长,副组长:___、___、___,组员:___、___、___、___、___、___、袁___、___
2.各劳务队确定实名制管理工作责任人;
3.所有车辆全部停到甲方停车场,一概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4.将现场东出口封闭,为门禁制实行创造条件;
5.门禁机安装调试到位后就开始启动劳务实名制管理,试运行门禁刷卡系统。
6.门禁系统启用后,要每天统计各劳务队刷卡人数,每半个月做一次半月统计报表。
根据报表情况对刷卡率低的劳务队务做出相应整改,首先争取刷卡率要上去。
项目部会议记录范文2时间:20__年07月31日9时
地点:五冶项目部会议室
主持人:高云贵
与会单位及人员:
上海五冶建设有限公司:蒲晓春、廖忠胜、高云贵、谭春乐、刘勇、徐进
上海天德建设公司: 李青
福建琯头建筑工程公司:江圣旺
江苏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刘俊官
上海百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陈劼
一:德盛镍业项目经理高云贵对工程结算工作布置:
本次会议主要针对德胜镍业项目三家主要(预计分包产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分包单位结算工作进行布置安排,后续其他分包单位会议另行安排。
1、根据项目部向各分包单位发送的通知函件要求,各分包单位须于2010年8月9日前按通知要求上报全部交竣工资料,否则不予办理结算。
2、各家指派结算人员必须具备所在单位的法人委托身份,对参与办理结算审核的结果能给予认可。
3、必须按照上海五冶建设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相应结算表格及结算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上报文本和电子版统一的结算资料,结算资料不齐全不予办理结算,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资料不予接收。
(结算表格及结算要求另行通知)
4、结算审核程序主要分三个部分:
(1)确定现场实际承包范围和内容:对原有合同执行过程中进行的调整给予确认后进行相应的结算办理。
(2)工程量清单审核(施工图部分、变更、签证):以图纸编号为根据进行审核。
(3)价格的确定:合同所含项目按合同单价确定,缺项漏项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原则及类比价格确定结算价格。
5、结算过程及分项审核确认:
(1)按照有限公司要求的程序、形式及格式进行分项确认。
(2)确认后由具备资格的相应人员签字并作为最终结算文件。
6、上报财务审核,结算人员办理完成结算文件后,上交项目财务人员,对各单位所承担的税款、水电费、大临板房使用费、各类工程奖罚款等费用进行抵扣及折算。
7、在上述程序办理完成后上报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及上级领导核准审批。
8、上述结算过程重要事项必须以会议纪要形式予以记录归档。
二、廖忠胜同志对结算工作的要求:
1、分包单位与项目部在结算之前要明确竣工资料交接及结算对口人员。
2、竣工资料交接对口项目总工程师徐宇,资料交接须要双方检查后签字确认,由徐宇验收后高云贵签收。
3、结算资料交接对口项目经理高云贵。
在德盛镍业项目对业主结算问题上,应按业主要求先上报交竣工验收资料,保持我们在结算问题上的主动性。同时必须要求各分包单位按此前通知于8月9日前上交全部竣工资料。
4、分包单位的结算办理先后顺序按照竣工资料上交验收时间先后进行安排。
分包单位应服从项目部工作安排。
5、分包单位结算资料的上报要具有真实性和严肃性,在按相应规定上报结算文件的同时,要对结算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结算超报、乱报超过工程量5%以上的单位按照行业惯例及公司相关处理方法进行处罚。
三:公司经营管理部蒲晓春部长对本项目结算工作要求:
1、在资料交接和工程结算的顺序上实行先进行资料交接,然后办理工程结算。
2、分包单位上报的工程结算资料要力争完整、量价清晰。
资料分两个部分上报:①图纸部分(由图纸算量和设计变更组成)要做到按图纸编号编制,条理清晰。②现场签证部分,要由有效的现场签证组成,签证须要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盖有项目部印章。
3、德盛镍业烧结项目甲供材料的领用各单位之间要对领用分歧情况进行确认,具体操作以签字的材料领用及调用单据为准。
4、在结算上报顺序上由高经理或其委派的人员进行签收,并按照签收的先后排列结算顺序。
5、各分包单位应上报本单位结算报告及资料的时限要求,按结算工作计划最末分包单位结算资料上报截止日期为2010年9月30日;
全部分包结算的审核工作要在2010年11月30日前完成,12月初上报公司经营管理部。
四、会议最后由廖忠胜同志进行内部总结并强调:
1、项目部向分包单位下发分包结算文件上报要求的专项通知时,应强调这些要求即为项目部的一贯要求,也是常规工程结算惯例要求,不存在新增或管理形式改变。
2、项目部内部对?a
href='//xuexila.com/yangsheng/kesou/' target='_blank'>咳嗽惫ぷ靼才牛?/p>(1)土建及建筑钢结构专业由刘勇负责。
(2)除江苏一建承担部分以外的工艺钢结构部分由公司委派黄雪国同志负责,江苏一建承担部分的工艺钢结构由经营管理部另行安排人员负责。
(3)机电安装部分由谭春乐负责。
3、在甲供材料超用方面项目部要对超用分包单位进行核算罚扣款,以对应业主对项目部领用甲供材料的核算。
项目部会议记录范文3会议时间:20__年4月4日16:00时
会议地点:项目部二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
参加人员:
会议内容:
为了有效地加强分包工程结算管理,防止大额预付账款挂账而增大潜亏风险,项目部总会计师冯建良同志主持召开此次专题会,
项目部会议纪要
。会议讨论了财务账面分包队的欠款情况,以及对如何减少欠款确定了相应的措施。现纪要如下:
一、截至20__年3月24日,项目部财务账面的分包工程往来情况及主要成因
会议首先由财劳部汇报了,项目部截至20__年3月24日财务账面分包队往来欠款情况。然后分析了债权债务形成的主要原因:一是分包队伍初进场时,本身需要给付一定量的预付款。二是业主结算滞后,造成项目部给分包队伍结算滞后,而现场进度逼紧,需要给分包队伍预付一定资金。三是由于项目部与分包队伍由于单价没确定等原因,合同没签订,无法与分包队伍办理正常内部结算,而施工进度要求给分包队伍支付一定资金等。
二、加强债权债务清理、防范分包风险的主要措施
会议要求项目部各部门,要结合国家及股份公司关于分包工程的要求,高度重视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
(一)商务部进一步加强与业主的结算工作,加强变更索赔力度。及时把已干完的工程结回来。包括大坝标及左坝肩的项目。外结变更要有计划,从合同入手,逐步清理,个个击破。
(二)请商务部加快分包工程合同签订进度。要拟定时间计划,对已完工或在建项目,如中国航空港承建的卡尔沟支护项目等,要确定时间表,尽快完成分包合同签订工作。
(三)进一步加快与分包队伍的结算工作。要尽量用结算方式支付分包单位资金,而不用或少用借款的形式支付分包单位资金。内结要根据合同,实事求是不能拖。
(四)请机物部加强材料核销工作,特别是外协队在项目部领用材料,包括油料、水泥、钢筋等,要专人负责抓落实,做到一月一核,做到与商务部内结同步。
(五)对于几个重点单位欠款的处理意见:商务部对湖北建工、中国航空港、四川亚鑫、成都中建联、成都华达等单位要及时进行清理,办理最终结算;对葛洲坝基础公司,商务部要找业主沟通,把超灌浆部分工程量结算到我部,而不能由业主直接对基础公司结算;对于落哈修理场,现与项目部没合同关系,账面有欠款且现在电费仍在发生,请机电物资部联系三峡实业租赁公司,告知落哈修配厂的帐与推土机租赁费合并办理;对于四川省地堪院,结算办完后,仍在项目部领用材料导致欠款,请商务部通知该单位继续为项目部施工或还钱;对于葛洲坝六公司,要加紧办理结算,组织召开专题会进行分析,该单位承担的项目是否亏了,亏多少,能否从业主变更,或从其他地方来弥补亏损,但必须保证整个项目要有好的效益。
(六)会议学习和强调了集团股份公司中葛股法务〔20__〕1号《关于加强分包工程法律风险防范的紧急通知》,要求项目部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集团股份公司的十二道禁令,加强分包工程管理的法律及经营风险管理,确保项目盈利。
项目部魏__总经理在会上提出如下要求:一是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必须引起各个部门高度重视,要密切配合商务工作;二是请商务部加强分包合同的清理和结算工作,未签订合同的要拟定计划及时签订,已签订合同的要按照合同及时办理结算;三是对于几个大的遗留问题,要组织召开相关专题会进行分析,想尽一切办法加强外结变更,有计划地逐个击破,
技术标和商务标的编制。招投标时编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其目的与实施阶段有所区别。前者是为中标,而后者是为了盈利。技术标的编制内容要涵盖施工中的方方面面,但要注意重点突出和留有适当变更的余地。由于编制时间仓促和资料不全,技术标会存在不确定和不确切因素。为避免中标后的被动局面,在制定方案时,进行适当的“文字处理”,为今后的施工措施和造价调整打下伏笔。商务标编制时,在不提高总报价的前提下,可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对早期完成的和预计工程量将增加的分项工程适当调整单价,对后期完成的和预计实际工程量将减少的分项工程适当调增单价,以有利于压价工程成本的发生和资金周转,减轻资金使用成本。
总承包合同的签订。既要按招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办事,又要对招投标文件和设计中不明确、不具体的内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通过谈判,争取得到合理的合同条款。预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索赔和反索赔的因素,对在何种情况下可以避免责任的条款应研究透彻,并在条款中明确,力求在合同中限制风险和转化风险;尽量避免在合同中出现业主“开脱责任条款”;对业主指定的劳务分包项目应明确双方职责,以此约束其违约行为;在合同中加进不可预见因素条款和双方约束条款;总之在合同中应为今后索赔建立理论根据。
标后预算的合理编制。预测出完整公路工程项目所需要的总成本,以此作为进行计划成本控制与目标考核的依据。标后预算编制是项目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的一项重要手段,它克服了传统意义上成本管理依靠财务部门决算报表所带来的时效性滞后的弊端,避免了一旦反映在财务账面上成本失控已是既成事实的现象。所以,做好月度成本利润计划工作,提高成本预测及实际成本分析质量,使项目成本处于受控状态。
严格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在进行签订合同时要考虑全面、细致,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都要有相应经济制约手段。工程要在合格的劳务分包供应商中选择三家以上的单位进行内部“招投标”,辅助材料、辅助机械经测算后均要有量化成指标列入合同。单项合同签订后,要对有关管理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和会签交底,将合同细化,以确保成本目标的完全实现。使用劳务分包队必须严格坚持“先签合同后进场”的原则,并按合同价的一定比例收取履约保证金。严格按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结算,按结算和合同分阶段拨款,严禁超结算拨款。项目对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要和内部队伍一样对待,严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预防发生质量事故。定期将已完工程结算登记到分包结算台帐,将已完的工程成本与目标成本进行对比。如支出成本大于目标成本,或与进度不符,则应立即查明原因,保证目标控制成本。
施工实施阶段的成本控制
优化施工组织设计。优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阶段的工作是根据设计图纸投入人力、原材料、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等转变成工程实体的过程。事先应在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基础上,做好优化细化工作,编制出技术先进、工艺合理、组织精干的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并均衡地安排各个分项工程的进度。按照平面流水、立体交叉的作业原则,合理地确定工程施工网络设计,保证工作面不闲置,工序作业不间断,各班组协调有序地作业。安排中既要考虑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的合理调度使用,又要考虑原材料的需用量和库存量,杜绝积压、闲置、浪费。施工方案的优选原则是科学、经济、合理。
抓好施工预算编制。以施工预算为龙头,加强施工预算管理。各项目应及时编制施工预算,然后由项目部进行复核,将施工预算作为劳务分包控制、人工费支出、材料消耗的依据,把先算后做落实到施工全过程。项目部要经常检查项目施工预算的编制质量,使施工预算真正直到指导作用。
确定适宜的质量成本。工程所达到的最佳质量水平,并不是工程质量越高越好,而是指工程建设总成本最低的质量水平,要符合合同或国家标准的要求,在提高工程质量的同时,把质量成本控制在规定范围内。降低工程质量故障成本,避免质量过剩成本,综合考虑质量成本等方面因素,使工程项目的质量即符合工程标准要求,又经济性和可操作性。
加强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施工安全直接影响施工项目的成本,确保施工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机械设备安全,是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内容。安全工作越好,处理安全事故支出的费用就越少,施工所受的干扰也就越小。否则,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不仅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也会影响工人的施工情绪,导致劳动生产率下降,施工进度势必受到影响,从而加大施工成本。
严格劳务分包结算的审核。在周密的劳务分包合同的基础上,严格审核劳务分包任务单和结算单,严格审核已完工程量和消耗的资源,应由劳务分包承担的费用应及时清算。项目部应建立健全验工结算管理办法,堵塞验工结算漏洞。对劳务分包队结算必须实行技术、质检、机械、物资及项目经理签批制度,防止出现质量不合格、错算、超结算现象。项目部应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单价承包合同,一般不得签订总价合同,并且不得突破上级核定的责任成本单价。建立健全结算台账,以劳务分包作业队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期结算,不得以设计工程量或业主签订的工程量结算。调增分包单价必须报公司成本合同部门审批,项目部无权私自调整。不论业主是否结算,项目部必须按月对作业队进行结算。工程完工后,不论业主是否搞决算,项目部必须立即对作业队进行决算。企业审计部门及时对完工项目进行竣工审计,对业主拖延的决算项目,可采取决算前和决算后两次审计办法。工程决算审计后,未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项目部不得私自增加作业队结算,否则按超付款处理。加强工程材料成本管理。首先,通过市行情的调查研究实现材料价格控制,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货比三家、择优购料。合理组织运输,就近购料,选用最经济的运输方法,以降低运输成本。坚持按定额确定的材料消耗量,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其次,改进施工技术,推广使用降低料耗的各种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对工程进行功能分析、对材料进行性能分析的基础上,力求用价格低的材料代替价格高的材料。再者,加强现场管理,合理堆放,减少搬运,降低堆放、仓储损耗。认真计量验收,坚持余料回收,降低材料的消耗水平。在实行物资管理的过程中应知道相应的奖罚制度,来控制材料成本。
施工机械使用费用的控制。施工机械的费用主要由台班数量和台班价格两方面决定,为了有效的控制施工机械费用,首先,必须合理的安排施工生产,加强设备租赁计划管理,减少无必要的设备闲置和浪费;其次,是加强设备的调度工作,尽量避免停工窝工,提高现场设备利用率;加强现场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因不当使用造成机械设备的停置;做好机上人员和辅助人运功的协作与配合,提高施工机械台班的生产效率。另外还要计划好机械易损易耗件,以备急用。
加强项目内部核算和成本月度检查。每月由项目合约副经理和财务总监牵头下工地对项目实施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现场检查,盘点项目工程的完成情况和截至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确保成本核算的正确性。项目部按照0#台帐工程量清单中的成本核算对象进行成本归集。项目部每月召开项目成本责任人会议,按照确定的成本目标,每月对项目当月的成本盈亏进行分析,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及时给予纠正。并对下月采取具体的对策措施。同时,对项目基础管理的检查结果进行奖罚,加强成本过程控制。
及时办理现场签证、索赔工作。由于业主或设计单位对图纸修改等方面经常变更,项目部应及时逐项列表汇总,对所发生的清单外增补事项向业主提出签证、索赔,要求业主给予书面确认。成本核算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为变更索赔工程收集成本资料。对变更工程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支出等应建立较完整的核算台账和材料采购原始单证的存档,一旦提出索赔, 项目就可以提供完整的数量、单价和金额等各种资料。
竣工验收阶段的成本控制
及时收集各种竣工资料。做好竣工决算单位工程在施工中应及时收集和保管各种资料。在资料齐全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进行工程结算,保证不漏项、不漏算,正确套用预算定额和不同类别的工程费用定额。既要杜绝弄虚作假和高估冒算,又要据理力争。面对业主委托的审计单位提出的不合理意见,要坚持原则,必要时应将每个有争议的分项通过相关定额管理部门裁定,以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1、合同条款中出现工程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工程(进度)款,劳务乙方负责审核图纸、承担一切风险、负责测量或测量复核、劳务方需垫资、安全事故甲方免责等内容,涉嫌将应属于甲方的义务、风险均强行转移给乙方。
2、合同管理不规范,存在合同签字盖章不完善,合同未装订,缺骑缝章,合同附件不齐全等问题。
3、“营改增”政策变化,采取对原合同进行封帐处理后重新与原劳务单位签订分包合同,个别合同存在劳务单位已发生变更,但合同实际签字人未变更,明显涉嫌挂靠。
4、劳务合同条款过于简单,双方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确,容易引发合同纠纷。如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半成品、周转料和机械设备、劳务单价组成等主要合同内容界定不清,合同附件或附表不全,个别合同内容只有项目名称无具体数量,甲供料缺考核的消耗指标和核算单价等。
(二)劳务单位“三证一书”依然问题较多。
1、“三证一书”不符合劳务分包法规要求,涉嫌违法分包。劳务分包单位营业执照无劳务资质或者无相应专业工程劳务资质;存在以机械租赁合同替代劳务分包,资质也不满足要求;劳务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未及时更新等问题。
2、项目经理签订合同无公司授权委托书,劳务单位法人授权书格式不规范、签字不全、授权内容不全,缺结算、办理资金拨付等主要内容。授权委托书中授权时间晚于合同签订时间。
3、劳务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大于注册资本金 5 倍,充分反映出从业人员在授标及合同签订审核把关不严、违规明显。
(三)招投标不规范,有的未进行劳务招标。
1、劳务分包合同采取项目部邀请招标或从集团公司劳务单位准入名录中抽取合格队伍进行谈判的方式选定劳务分包队伍,但邀请的家数没有达到 3家及以上。
2.虽进行了招标,但招标程序不严谨,评标过程资料不完整,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不全,合同签订价与中标价不一致等问题。
3.合同签订时间与招标时间间隔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最长的达一年多,最短的仅一天。
(四)未经批准采用专业分包。
1、钢结构工程和消防工程为专业分包合同,未向建设单位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2.部分单位桩基、土石方工程、隧道出碴分包合同单价中包含大中型机械设备费用。
(五)部分工序劳务合同单价中含周转材料款、大中型机械设备费用、部分材料款,涉嫌违法分包。
1、桥梁、隧道、路基土石方工程虽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但综合单价中包含了钻机、出碴机械、土石方机械、挂篮、桥梁钢模板等费用,涉嫌违法分包。
2.个别单位劳务综合单价中包含部分材料款。如站场围墙含砖、砂浆等材料费用;四电房屋采用综合单价分包,计价后扣除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进行结算;悬浇梁砼单价包含挂篮、模板等周转材料费用,路基附属片石砼及砖砌水沟单价包含片石、砂浆等材料。
Abstract: Iin order to improve project management level, enhance the project creation ability, project management to achieve the " task" change to " benefit " type, construction contractors to subcontract management, materials management, lease of mechanical problems in engineering are analyzed deeply research, put forward the improvement measures and methods.
Key words: project; labor subcontracting; material supply; machinery rental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L372+.3 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
一、劳务管理
在分包管理方面,要强制性推行《专业分包管理办法》、《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加大企业规章制度的落实力度;对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合同的审核力度,加大合同履约过程监控力度;严格执行合格分供方名录;通过成本核定、加强内部经济审计等措施,加大对分包价格、劳务费用、周转材损耗率、主材损耗率的合理性分析;在劳务分包中,将小型机具、主材损耗、周转材损耗捆绑承包。 二、实行材料竞标采购管理机制
在材料管理方面,在资金允许范围内,加大现金采购比例,严格执行《大宗材料招标采购》制度,降低材料采购成本,发挥材料供管站的管理职能,加大对项目材料需用计划的审核力度,严格材料采购、进库、领用审批手续;通过成本核定、加强内部经济审计等措施,设定工程项目的材料预控计划和责任指标,核定实耗成本。在材料采购和定额适用方面,一是工程大宗材料采购坚持阳光采购招标制度,择优选用质高价低的供应商,有效地控制工程成本。二是清包工程项目推行工程材料限额包干,实施限额供料,节余分成的控制管理,解决大手大脚,粗放式管理,工程项目施工材料用量超耗的问题,有效地控制项目施工成本。三是加强过程检查、成本核算的审核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调整措施。四是严把质量关,坚决杜绝因返工造成的材料无理超耗。 在监督制约机制健全的情况下,可以探索让分包队伍承担部分材料的采购职能。组建分包工程管理中心,科学合理测定提取管理费系数,强化分包工程的资金管理。 在材料采购方面合理化解风险,鼓励分包单位自行采购工程材料,缓解资金压力,规避或减小经营风险。分包队伍使用周转材一律自行解决,遇有特殊情况可租赁,租费执行现行市场平均价格,丢失损坏按合同条款约定赔偿。 三、严格分包合同管理
加强分包管理,按照有利于成本控制的原则,选择适当的分包形式,依法认真制定分包合同,对照合同范本,完善补充条款,确保不留死角,不出空档,不给任何人以可乘之机。依法管理合同,采用抵押金的形式有效控制分包合同执行的全过程,确保分包方对合同的完全履行。扩大对分包队伍选择范围,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采用招投标的办法,把分包工程的成本压下来,把分包队伍的管理促上去。分包时坚持单价对比,科学预算。及时落实计量审核,完善基础资料,做到有理有据。结算时加强领导监督审批,消灭个别人谈结算,个别人说了算的现象。进一步关心教育分包队伍,提高分包队伍的整体素质,及时解决分包队伍的生活、劳动保护和维权问题,充分调动外来工积极性,争取把分包管理尽快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以更加适应企业发展。
建筑机械设备是建筑施工重要的生产力要素,施工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建筑机械设备管理的作用更显突出。机械租赁正在成为行业主流。在机械租赁方管理,选择提供设备保养维修服务的有资质、专业租赁公司,大型机械租赁要重视合同管理,无效的合同自始至终没有法律效力,合同的无效的所有风险直指总承包商。 对零材、周转材和小型机具管理,继续推行由分包队伍负责,考虑一定的损耗系数后一次包死的做法,所有损耗系数外的消耗、破坏、丢失等均由分包队伍自行承担,并在工程款中予以扣除,并按企业定额结算,通过建立风险共担、效益双赢的分包模式,降低工程成本,促进项目经济运行质量的提高。 四、规范施工项目管理
为了规范施工项目的分包管理,追求施工项目利润最大化,同时最大限度地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总承包企业制定出台的《施工项目分包管理办法》,要明确分包权限,严格分包资格管理,规定分包合同必须附有补充协议和工程量清单,强制执行和满足法律法规要求。以严格工程拨款程序为手段,解决先干后签分包合同的问题。推行分包合同会审制度,加强分包合同实施的过程控制,全面规范项目分包管理程序。工程分包管理要采用有力措施、科学的方法,严格的制度、先进的机制。一是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行招投标竞争机制,对劳务分包、工程分包在合格供方名录中合理选用质优价低的承包商。坚持业绩考察,优胜劣汰的原则选用分包队伍。二是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管理组织体系,从上到下形成项目管理组织网络,落实以工程项目为核算主体的施工成本控制责任目标,为工程项目分包确立与实施控制管理提供组织保障。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工程分包成本预测、过程控制和工程结算审核制度。四是强化合同管理工作,建立问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