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7年级综合素质评价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2.问:此次中考制度改革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积极稳妥地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同时注重“系统设计”和“因地制宜”。提升学生发展核心素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维护教育公平。这次改革提出的四大主要任务: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招生录取办法和加强考试招生管理。
3.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是哪些,分值如何呈现?
答:分数呈现科目及分值: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含听力30分,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口语测试)、物理90分、化学60分、历史50分、道德与法治50分、体育与健康50分,共750分。
贵阳、遵义两个试点市结合本地区实际,在省确定的八科计分科目基础上,可再增加计分科目,具体考试形式和分值由各市(州)自行确定。
4.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呈现科目是哪些,比例如何呈现?
答:等级呈现科目及比例:物理、化学和生物3门科目实验操作,生物、地理、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等,设A、B、C、D四个等级,并按参加考试人数划分等级,原则上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20%、B等级40%、C等级35%、D等级控制在5%左右。
5.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要求是?
答:这次改革明确要求试点地区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让以往处在从属、参考地位的“综合素质评价”成为主角。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评价内容制定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制定统一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初中学校按照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等基本程序,为每位初中学生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在评价内容、评价重点、评价程序、结果运用上都要求细化和完善,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破解唯分数。
6.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评价方式是?
答:为充分体现综合素质评价的导向性、客观性、主体性、激励性、过程性原则,我省采用“客观记录+材料佐证”的方式,对初中学生综合素质从思想品德、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和个性发展等五个方面进行客观呈现。
7.问:“全科开考”后,如何合理安排考试时间?
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一般安排在学年末举行,在初中相关科目教学计划完成后,按照“学完即考”的原则,及时安排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避免在毕业时集中安排。
八年级下学期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
九年级下学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
体育与健康考试原则上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4月底前进行。
其他科目在课程结束时进行。
8.问:改革之后普通高中学校如何录取学生?
答:各市(州)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明确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的基本要求。普通高中学校根据本校办学特色制订具体招生方案,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9.问:如何规范自主招生?
答:试点地区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结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本地区范围内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具体办法和招生程序,主动向社会公开。严格控制自主招生学校数量,招生比例控制在招生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招收体育、艺术等特长生的普通高中,须经省教育厅批准并按照批复进行招生。
10.问:加分项目及加分政策如何规范和完善?
答:目前,我省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以市(州)为主。此前,一些地方先后出台了加分政策,此次改革明确取消体育类、艺术类、学科类、科技类以及其它各类竞赛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进一步促进考试招生公平、公正、公开。
11.问:此次改革“全科开考”是否会增加学生负担?
答:确实如果仅仅是语文、数学、外语这三门按照原来每科120分总分计算,同分的人数会大大增加。为此,在方案设计中,我们将三科单门总分从120分提高到150分,三科总分达到450分。这样预计1分有数百个考生。为增加区分度,在分数区分之外,我们增加了等级科目的区分,方案中设计了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综合实验操作等九门等级科目。如果按A、B、C、D四个等级,不考虑D等级的话,9门学科将有27种组合;如果将等级再进行细分,等级的组合将更多。根据我们推算,这样同分上面的人数经过等级区分之后,将缩小至两位数或两位数以下,新的录取办法能有效克服录取分数线上同分人数过多的弊端,避免普通高中学校产生新的大班额现象。
2.新的中考改革方案是不是预示着学生只要学好语数外就可以,其它学科都不重要了?
答:不会这样。原因基于以下三点:
(1)普通高中招生时,高中学校可以提出自己包括学科等级要求的录取方案,如果考生想考取某所学校,就必须按照该学校制定的等级科目要求认真准备。
(2)不同学校会有不同的录取方案,考生需要报三个志愿,也需要兼顾学好不同志愿学校要求的等级科目。
(3)等级科目的组合也具有筛选功能,并未弱化区分功能。反而制度的设计,会使孩子更应抓好均衡,努力学好各门学科。
3.什么时候公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等级科目要求?
答:高中阶段学校在初中学生完成初中一年级学业后(每年7月初),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可对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考试学科(9科)中的若干学科提出等级要求,并向社会公布。
4.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考试是怎么规定的?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22-0061-03
研究生的综合能力包括思想政治觉悟、学习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健康身心以及职业发展能力等。研究生综合能力的高低是高校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的直接体现,也直接反映在研究生毕业求职和职业发展中。科学合理地评价不同阶段研究生综合能力,能够有效帮助高校推动研究生素质教育,检验高校研究生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缺陷和不足,有利于高校及时调整人才培养方案,提升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也有利于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的开展。
一、研究生综合能力测评体系研究现状
许多国家对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进行了大量研究与实践,对研究生教育和人才培养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美国,对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是通过课程学习、资格考试、选题、实践能力、论文质量等方面进行,尤其把重点放在课程结束后的资格考试和论文开题审核这两方面;英国对研究生综合素质的要求主要强调独立工作能力、文献综述、学位论文是否有创造性成果、论文答辩等方面。日本研究生在培养过程中重视对研究生独立科研能力的培养,看重研究生创新能力。德国对研究生课程学习要求不高,但是对研究生独立科研能力和工作能力要求严格。这些国家在开展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过程中,产生了一些评估方法和理论:如泰勒的“行为目标评价模式”、布卢姆的认知领域教育目标分类理论、斯塔弗尔比姆的“CIPP模式”、斯克里文的“目的游离评价模式”以及斯塔克的“应答式评价模式”等。我国研究生教育起步晚,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需进一步完善。随着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很对高校和学者采用模糊层次分析法、德尔菲法、因子分析法模糊综合评价法对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现状、方法、存在问题等进行了大量研究。同济大学虞丽娟采用模糊评价方法,并将知识、能力和人格三要素扩展为32个评价指标,构建了才质模糊评价系统;华北电力大学易晓喻等以学校日常单项评价评分为基础,建立了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按照“优、良、中、可、差”五个级别来评定研究生综合素质;宁波大学张云华等利用层次分析法,研究了专业理论、思想道德素质、实践能力及扣分项目4个方面中的9个相应指标,构建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虽然很多高校对研究生综合能力评价体系进行了不同研究,但基本上针对研究生群体总体能力评价方面,没有考虑研究生不同阶段有所侧重,因此无法客观地反映某已培养阶段研究生培养效果。此外,研究生综合能力评价影响因素众多,许多学者均是结合本校本专业实际和工作需要开展研究,评价模型中评价的因素和考评重点各有侧重,很难将某一种体系直接应用到另一个高校。因此,有必要对不同培养阶段研究生综合能力测评体系开展研究,建立一套针对不同阶段研究生综合能力评价体系,动态反映不同阶段研究生培养效果,对提升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有重要的意义。
二、研究生综合能力评价体系构建
1.开展调研工作。通过发放问卷、座谈交流、邮件征求意见以及调研走访等方式,开展研究生综合能力评价体系调研。(1)问卷调研。本次评价体系构建过程中制定并发放调查问卷100份,调查覆盖硕士生各个年级。(2)与学院教师代表、组织学生组织负责人以及班级代表开展座谈研讨四次。(3)通过邮件征求全体师生意见,收到导师反馈意见数十条。(4)对兄弟院校走访调研。走访了大连理工大学、华东理工大学等高校,调研了兄弟院校研究生综合能力测评体系和评价指标。
2.确定研究生综合能力评价体系,根据调研反馈和传统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要素,确立了不同年级研究生综合能力测评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针对一年级研究生,指标体系包括学习成绩(GPA)、科研学术成果、社会工作能力及日常表现以及科学技术活动等4个一级指标以及5个二级指标;针对二三年级研究生,指标体系包括科研学术成果、社会工作能力及日常表现、科学技术活动以及突出贡献等4个一级指标以及5个二级指标。
三、综合能力测评指标体系权重构建
综合座谈研讨、意见反馈、问卷调查和数据测算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不同阶段工科研究生综合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调研反馈和教授意见征询,运用层次分析法(AHP方法)确定评价体系所包含的指标要素、层级、权重等相关内容;对要素进行排序,对权重进行预估。根据Saaty等建议,采用数字1-9及其倒数作为标度(表2)。
对于一年级研究生,一级指标考虑GPA(B1)、社会工作能力级日常表现(B2)、科研成果(B3)以及科技学术活动(B4)四个指标,一级指标对目标层判断矩阵如表3。
权向量及相关检验值计算结果如下表4。
由以上权重值和检验值,利用随机一致性指标(CR=0.09164771
对于二级指标相对于B2层的判断矩阵,同样使用上述方法。判断矩阵表5。
权向量及相关检验值计算结果如下表6。
表中(CR=0.04371
对于研二、研三各年级,一级指标考虑社会工作能力级日常表现(B2)、科研成果(B3)、科技学术活动(B4)以及突出贡献(B5)四个指标,一级指标对目标层判断矩阵如表7。
嘞蛄考跋喙丶煅橹导扑憬峁如下表8。
表中(CR=0.05661698
根据层次分析法所得各指标权重系数,结合各年级学生特点,构建不同年级研究生综合能力评价公式如下:
研究生一年级:M=B1×70%+B2×15%+B3×10%+B4×5% (1-1)研究生二、三年级:M=B3×70%+B2×15%+B4×10%+B5×5% (1-2)式中:B2=C1×35%+C2×30%+C3×20%+C4×10%+C5×5%
四、综合能力评价体系在国家奖学金评审中的应用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采用差额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个人答辩和综合能力展示打分确定。2015年、2016年采用本研究提出的研究生综合能力评价体系,初选出的国家奖学金答辩候选人,专家打分结果和测评得分吻合度较高(2015年吻合度0.84,2016年吻合度0.92),而2012至2014年未使用本测评体系的吻合度仅为0.77左右。根据结果对比,可以间接反映出本测评体系能比较客观地反映研究生不同培养阶段综合评价。
参考文献:
[1]裴劲松,张影强.高校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理论探讨[J].中国高教研究,2006,(9):24-27.
[2]虞丽娟,孟宪明.大学生才质模糊评价系统的研究[J].中国高教研究,2005,(7):4-8.
[3]易晓喻,张照青.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法研究[J].中国电力教育,2010,(34):54-57.
[4]张云华,等.高校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研究[J].宁波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9,31(5):64-67.
Study of Comprehensive Ability Evaluation System of Different Stages of Master Students
REN Feng,ZHANG Bing,WANG Qing-feng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与信息化科科长罗桂森透露,莞版中考改革的核心是“两制一改”。包含: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健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招生录取模式。具体表现在九大变化上面。
目前,《东莞市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在酝酿阶段,预计今年9月正式实施。现在就读初一至初三的学生仍执行原来中考方案。
变化1: 考试科目
新增音乐、美术、理化生实验操作3科目
根据设想,莞版中考改革实行“全科开考”。简单点说,就是在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共11科原有考试科目上,新增音乐、美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共3个科目。
变化2: 试卷命题
5个科目考试由东莞市教育局命题
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9个科目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的试卷,由东莞组织实施。
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等5个科目考试由市教育局确定考试内容,并由市命题及组织实施。
变化3: 考试方式
新增实践考察等多种考试方式
各科考试结合学科特点,以笔试为主,探索现场测试、口试、实践考察、现场实验操作、计算机辅助测试等多种方式。
变化4: 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分为三个学期
各学科考试时间依据《课程方案》课时要求和“相对集中”的原则确定。地理、生物在八年级下学期开考;美术、音乐、信息技术在九年级上学期开考;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在九年级下学期开考。
变化5: 中考总分
从780分增加到800分
中考科目有变,总分也有变化。计分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等10科,考试成绩分别按不同的权重比例折算后计入学业考试成绩。物理、化学、生物等3科的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及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两部分合成,其中笔试成绩占90%,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占10%。
变化6: 等级科目
3个科目只评等级不评分数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3科,考试成绩不计入学业考试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等级划分及细化具体办法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变化7: 综合素质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纳入招生依据
学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等级科目结果不计入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但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及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的主要依据。
变化8: 录取标准
三个评价体系构成录取标准
从2021年起,东莞中考录取将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等级科目结果、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的综合录取办法。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等级科目的合格科目数量需达到一定的基本条件(即资格条件),在达到基本条件的考生中再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变化9: 招生模式
自主招生增加学校和学生的
双向选择机会
中考招生模式上,会分为普通招生和自主招生两种。东莞将进一步扩大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自主权,增加学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给予普通高中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选拔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
焦点关注
焦点1: 理化生实验操作
考生随机抽取试题进行实验考试
现场,很多家长对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怎么考很关注。
罗桂森介绍,每年将提前在3月份公布当年的实验操作试题,同时公布当年考试所需的实验器材目录。考试安排在每年5月中下旬。考试时,每名考生随机抽取物理、化学、生物其中一科的一套试题进行实验操作考试。
焦点2: 综合素质评价
中图分类号:G64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738(2012)06-0037-01
独立学院是我国在实行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高校扩招既无法满足广大群众对高等教育的强烈需求,又导致了高校办学经费严重短缺,一部分公立老牌本科大学利用自身的教育教学资源吸引社会资金,调动民间办学积极性,进行合作开办的院校。独立学院主要是以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为主要领导模式,其管理人员很多来自母体高校.他们的管理模式、管理思路基本上是照搬母体高校的经验,在专业设置、课程设置上基本是克隆母体学校,在学生工作上的管理制度也多数是从母体学校借用的。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一项在我国各高校运行多年的学生素质评价体系,是学生奖助学金、评优评先的一项重要参照标准。独立学院的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条例基本都是沿用母体学校的,是基于现行的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或“记实考评”的基础上进行的,测评主要涉及学生的德育素质、智育素质、体育素质等多方面。
一、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与方法
综合素质测评一般是由各高校制定的一套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不同的高校采用不同的评价方法,独立学院构建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主要是在母校测评条例基础上,根据本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社会的要求等方面进行修改的。综合素质测评主要也是围绕德育素质、智育素质、体育素质三个方面来进行测评成绩的权衡和分配。在学生德、智、体三方面的权重分配中,大多数独立院校设定为25%、60%和15%。这种指标的权重分配既重视智力因素的评价,也重视了非智力因素的评价。在具体的分类评价中,不同的高校有不同的侧重。例如,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制定的综合素质测评体系中,内容主要包括品德表现、学业表现、文体表现和能力表现四个方面。其中品德测评得分占15%,学业测评得分占65%,文体测评得分占10%,能力测评得分占1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素质测评得分=品德测评得分×0.15+学业测评得分×0.65+文体得分×0.10+能力测评得分×0.10。品德表现测评主要评估学生的政治、思想和道德表现;学业表现测评主要评估学生的学习成绩;文体表现测评主要评估学生在文体活动中的表现及成绩;能力表现测评主要评估学生的专业技能、职业技能、组织管理能力以及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为了对某些重要事项进行奖罚,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还设置有加(扣)分项,而各个测评指标中,基本分与加(扣)分所占的比例又不一样。
二、独立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存在的问题
随着高校教育改革的深入和社会对高素质创造性人才的需求,现有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系统的某些方面已经明显落后于时代。
首先,由于测评体系指标的量化特性,必然存在着考核中某些定性要素无法用数字来准确全面的体现。这个问题主要体现在学生学习与日常生活的一些基础素质很难量化。例如学生政治与思想表现、道德修养、学习态度和进取精神。因此,个别要素的定量考核内容指标还有待进行深入研究和完善。
其次,由于德育、智育、体育等大学生综合素质所涵盖的内容在测评体系中所占的比例不平衡,容易对学生造成误导。独立学院现行的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中,一般智育素质所占的比重最高,这样会误导大学生只注重学业的学习,而忽略能力的锻炼。最终导致培养出来的学生满足不了社会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
第三,重静态评价,缺动态评价。独立学院现行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采取静态的评价,即在某一时点,采用条条框框去规定学生测评中的加(扣)分,以单一的排序手段去评价学生,忽视了被测者的原有基础和今后的发展趋向。
三、完善独立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建议
根据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实践经验,笔者认为要建立科学的独立院校大学生综合测评体系,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以“人”为本,结合专业特色制定测评内容。
为了避免以偏概全、造就“克隆人”等后果,本着以“人”为本,注重各专业人才培养特色,独立学院制定的大学生综合测评条例,应实行“学院—系部—专业—年级”四层细化的程序。首先,由学院制订综合素质测评统一框架;其次,系部在此框架基础上,根据本系实际情况进行细化;然后,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在系部修订的测评体系上进行完善;最后各年级根据大学生成长发展的阶段性特点确定适合本年级的测评条例。
(二)定量测评与定性测评需紧密结合。
学生是一个活生生的个体,在评价一个人的综合素质时,不能仅靠条例中的文字规定。特别是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的德育指标,如:政治与思想表现、道德修养、劳动观念和社会实践等方面,不能定量地去评分,应根据学生的舍友、班主任、任课老师等群体或个体的意见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测评方式,这样就可以更好地做到客观、公正。
(三)合理设置指标权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突出能力素质。
独立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中,大多数智育素质、德育素质、能力素质等指标所占权重分配畸形,对学生成长成才的引导出现偏差。根据党的十六大与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造就一大批拔尖的创新人才,结合当前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对测评条例中各指标所占权重进行调整,尽量均衡各指标权重,强化能力指标比例,引导学生在全面均衡发展的基础上积极锻炼个人能力。
(四)静态评价与动态评价相结合。
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静态评价,可以看清学生之间的相互差异,以及他们是否达到了学校人才培养的要求。引入动态评价,可以更清楚学生原有基础和今后的发展趋向。静态评价与动态评价相结合的综合素质测评可以更全面的了解每一个学生的发展变化,从而最大限度的发挥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在反馈、激励、引导和教育方面的作用。
总之,大学生综合测评对于学生的成长成才具有积极的意义和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独立学院需根据本院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目标以及社会发展的需求逐步修订并完善大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体系。
参考文献:
[1]吴双,李斌雄. 大学生综合测评评述[J]. 武汉工程大学学报,2009,(8)。
一现有的综合测评体系
综合测评得分=品德测评得分×15%+学业测评得分×65%+文体测评得分×10%+能力测评得分×10%。品德测评得分=基本分×50%+形势课×20%+奖励分×30%;学业测评得分=基本分×90%+奖励分×10%;文体测评得分=基本分×50%+奖励分×50%;能力测评得分=基本分×50%+奖励分×50%。
品德、文体、能力的基本分是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班主任、班长、班干部和非班干组成)和班主任在听取相关同学的盘点的基础上,结合同学的平时表现,评出来的合成分数=综合测评小组×70%+班主任评分×30%。而奖励分则=本人原始奖励分÷年级最高原始奖励分×100×30%。本人原始奖励分是学生自己根据平时参加的活动(品德、文体、能力分门别类)所应评上的分数和。
学业测评的基本分=本人学年平均分绩点÷年级或专业学年最高平均学分绩点×90%。学业测评的奖励分=本人原始奖励分÷年级最高原始奖励分×100×10%。
二现有综合测评体系的不足
第一,综合测评公式比例不合理,未能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无法正确引导学生全面发展。从综合测评体系设立的目的上说,综合测评体系的建立是为了评价学生上一年在各方面所取得的成绩,结果用于评优评先,以求鼓励学生全面发展,类似于管理学上的绩效评价激励理论。但是,就当前评价体系的比例来说,学业测评比例高达65%,而作为反映学生身心健康、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等重要综合素质的指标只占到可怜的35%。试问,这样一个测评公式所计算出来的公式,有什么可能可以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有什么可能可以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综合测评体系中的学业测评没有科学区分开考试课和考查课的地位,影响着综合测评的效果。从面文学业测评的公式中,我们不难发现,学业测评中区别考试课和考查课地位的指标是平均分绩点,也即学分。这样简单的区分笔者认为是不严谨的,因为考试课和考查课无论在学习任务量上,还是在专业相关性上,甚至在考试方式和评分上,都是有着重大的差别的。单单靠学分的差别,根本无法科学地反映两者之间地位的差异。这种差异,将直接影响学业测评成绩的科学性,从而令综合测评的效果大打折扣。
第三,综合测评评价指标缺乏针对性,未能切合实际地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就当前我们综合测评的指标来说,在很大程度上是缺乏对学生活动与社会真正需要的人才素质之间相关关系的深入分析与探讨的,所以无法正确地引导学生培养自身的素质。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专业素质地位没有突出。何以见得呢?先从学业测评的角度来说,当前的学业测评学业成绩比例高达90%,也就是说,还是成绩至上。而关于专业素养、创新素质、实践能力体现的比例只有可怜的10%。因此,笔者认为,现行的学业测评是无法准确地体现学生专业水平的。而关于其他方面的测评,专业的地位也难以得到体现。其他方面测评的成绩除品德测评外,都是由综合测评小组打分和奖励分构成的。经本课题组的调查,由于当前综合测评的标准比较模糊,所以综合测评小组的打分往往是无差别的打分甚至是随便分。因此,这个分数,在测评学生专业素质和引导学生提高专业素质水平上是乏善可陈的。至于奖励分,仅仅就是根据学生参加活动的等级以及所获得的奖项将其考分化,根本没有真正考虑到学生专业发展的需要和社会对专业人才的素质要求。例如,一个电子系的学生,因为书法比较优秀、文笔较好,所以平时参加相关的活动较多。根据我们现行的综合测评体系,自然而然他的综合测评成绩会比较高。所以,在学校的评优评先中他往往能脱颖而出。长此以往,他很有可能会形成一种舍本逐末的做法—为分数而利用自己的长处参加特长活动却忽略了对自身专业活动的参与,从而影响了自己专业素质的提高。当然,鼓励学生充分发挥自己的长处无可厚非,但“专业为先”应该是前提。而在当前的综合测评体系中,这个前提却没有得到应有的体现。第二,综合测评的评价指标缺乏指向性。所谓的指向性,简而言之,就是指综合测评应该通过评价指标去引导学生培养符合自己将来发展需要的素质。这种具有指向性的评价指标,在系与系之间、专业与专业之间,应该有所区别、有所不同的。即,一个学电子的和一个学中文的,在进行综合素质的培养时应该是有所差异的,所以作为衡量并引导两者行为的标准应该是区别开来的。可是,很可惜,当前我们综合测评体系对于这个评价指标的制定明显是忽略了这种差异的。
第四,综合测评体系中缺乏对学生不同阶段的培养针对性,没有根据年级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就现实的情况来说,不同年级的大学生在心理素质、专业能力、学习能力等方面还是有比较大的区别的。因此,我们在对学生进行测评时应该在标准上和侧重点上有所区别,而不应一概而论,草率测评。但当前的综合测评却偏偏就是一套体系通三级,对大一和大三学生的测评几乎都是无区别的。这样的测评,是不可能引导学生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提高自己综合素质的。
三对完善当前综合测评体系的建议
第一,调整综合测评公式的比例,建立科学的综合测评体系。对于公式比例的调整,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去进行调整:第一,适度提高学生人文素质在测评中的比重,以求令测评的成绩在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上更具代表性。品德测评的成绩反映的是学生的思想素质情况,对学生整个人生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15%的比例体现不出这种作用,也无法引起学生的重视。但品德的测评是一个很难量化、精确化的过程。所以,综合考虑以上两点,提到20%为佳。能力测评,是对学生综合能力的考察。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也是我们高校的一个重要教育目标,因此,为了令学生真正意识到综合能力的重要性,调到15%这个比例无可厚非;第二,为了增强综合测评的科学性,应该科学调整能力测评公式的比例。对于能力测评的公式,应该下调基本分的比率,将原来的50%下调到35%,从而将能力奖励分的比重提为65%。因为能力的高低,是应该由各种实实在在的活动来反映的,而不是靠别人的评价来体现的。所以,出于这方面的考虑,建议对能力测评的公式作出以上的调整。
第二,综合测评中应该严格区分考试课和考查课的地位,以求更准确地反映学业测评的效果。在综合测评中,对于考试课和考查课地位的区分,我们除了通过学分差异外,还应该加入考试方式和专业相关性。对于考试组织方式严格、专业相关性强的考查课,我们需要纳入学业测评的奖励分以求缩小与考试课因学分差异造成的测评偏差;对于那种考试组织宽松、专业相关性不大的考查课,应该通过降低成绩的绩点来拉大其与考试课地位的距离;对于考试组织宽松但专业相关性强或者考试组织严格但专业相关性不强的考查课,则直接以学分差异来区分其与考试课的地位。
第三,增强综合测评评价指标的针对性,以求科学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社会输送合格的人才。关于加强评价指标的针对性,应该围绕以下两点展开:第一,坚持专业为先的原则,调整学业测评的公式,提升专业素质的测评地位。首先,当前学业测评成绩占的比例过高,应该由现行的90%下调到75%,以提高学业测评中学业奖励分所占的比重,从而更科学地反映学生的专业能力。其次,以文件的形式向各级综合测评小组明确打分的标准并强调打分时要充分考虑学生的专业水平,突出专业能力的重要。最后,在将学生活动分数化的时候(即奖励分),要提高专业水平活动的加分幅度,以鼓励学生多参加具有专业性质的校内校外活动,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第二,增强综合测评指标的指向性,以培养更符合社会需要的人才。指向性的提升,需要全校的各个系根据自己系学生发展素质的需要,制定出更符合本系实际情况的评价指标,从而引导各系学生进行更科学、更高层次的发展。
第四,综合测评要有年级性的观念,科学地引导学生进行综合素质的提升。大一的学生,由于刚从高中过来,心智未够成熟,对大学的学习和生活未必能一下子适应,所以对于大一学生的测评应该侧重于心理素质、学习能力、生活处事能力的测评;大二的学生,经过一年的适应期,对大学的学习和生活基本上都了如指掌。因此,综合测评应该侧重于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大三的学生,已经步入找工作的时期,那么综合测评的重点应该放在实践能力、表达能力、专业能力上。只有有侧重点地对各级学生进行综合测评,才能更好地引导学生根据自己的发展阶段实际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发展好自己的综合素质。
高职院校的综合测评是为了培养高素质的人才,但由于综合测评体系的不完善,现在高职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已经走入一种“学生排斥,老师头疼”的尴尬境地。为了使其更人性化,更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本文对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由于各方面因素的限制,笔者的看法可能是不成熟的、不深刻的,期待大家共同探讨。
参考文献
[1]董雨,付淼.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的研究现状及展望[J].高教高职研究2009(9):8-11.
一、初中毕业及高中招生考试工作
中考是义务教育阶段终结性考试,其目的是全面考查初中毕业学生在各学科知识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也是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新生录取的基本依据。
1.考试科目和形式
2018年,全市中考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年级中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等八科。其中:物理和化学两科合卷,思想品德和历史两科合卷。语文、数学两科每科130分,英语(听力占20分)110分,物理和化学两科合卷110分(物理和化学各占55分),思想品德和历史两科合卷110分(思想品德和历史各占55分),体育50分。八年级统一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两科合卷共110分(地理、生物各占55分,成绩计入2018年中考总分)。以上各科考试答卷时间,语文为150分钟,其余各卷均为120分钟。以上各科试卷均不能用少数民族文字答题。体育学科考试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酒泉市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酒教字〔2015〕40号)进行,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学科由县(市、区)教育局或学校统一组织考查。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动手能力、实践探究能力、创新思维能力等由学生所在学校组织考查。
阿克塞县哈萨克族初中毕业生在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时加试哈语文,哈语文科目分值与语文科目一致均为130分,计算总分值时语文科目成绩按语文和哈语文各50%的比例进行核算统计,哈语文试卷由阿克塞县教育局组织命题、印制,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19日上午进行。
2.考试内容和范围
2018年,全市中考将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标准,紧扣我市现行初中教材内容命制试题。试题将力求全面反映部颁课程标准对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重视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学科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以及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考查目标包括识记、理解、初级应用、综合应用四个层次。不同能力层次试题的比例为识记30%、理解40%、初级应用和综合应用30%。试题将按照5 :4 :1确定易、中、难比例。
3. 考试时间
考试统一安排在2018年6月16日至6月18日进行。其中,毕业年级考试时间为6月16日、6月17日和6月18日上午;八年级生物、地理考试时间为6月18日下午。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6月16日
6月17日
6月18日
上 午
语文 9:00—11:30
数学 9:00—11:00
英语 9:00—11:00
下 午
物理、化学合卷 15:00—17:00
思品、历史合卷 15:00—17:00
地理、生物合卷 (八年级学生)15:00—17:00
4.考试成绩管理和使用
2018年我市初中毕业及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学生成绩全部以等级的形式呈现,成绩一律分为A、B、C、D四个等级,等级划分依据学生中考原始成绩进行。其中A等占本县(市、区)该科中考学生总数的25%,B等占35%,C等占35%,D等占5%。
中考实行全市统一网上阅卷,学生使用机读答题卡答卷,准考证号仍采用12位设置。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做好初中毕业学生中考成绩等级划分及公布工作,要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和纪律,严格管理学生中考原始成绩,严格等级划分,以确保学生中考原始成绩和等级划分准确无误。中考试卷评阅完毕,考生成绩可在酒泉教育网上通过准考证号和姓名查询学生个人中考成绩。对于报考中专学校和到外地高中学校就读的学生,经学生本人申请,县(市、区)招办审核,应发给考生本人中考原始成绩通知单。对违反规定私自公布、提前泄露学生中考原始成绩和其他有关信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给县(市、区)、学校、班级、学生进行排队或公布名次,或单纯以中考成绩对学校、班级、教师进行评比奖励。严禁炒作所谓“中考状元”。
5.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要组织教研人员和骨干教师,对学生答卷认真进行抽样分析,写出分析报告,并对各科教学提出指导意见上报市教研室。市教研室要在县(市、区)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对各科试卷质量和学生答卷进行全面分析评价,对全市初中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按时将试卷分析、评价反馈报告报省教科所。
6.考试组织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市招委有关文件执行。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结果使用
1.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一级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初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根据《关于印发〈酒泉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继续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油田教育分局按照各自制定的实施方案或细则组织监督学校组织实施。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坚持全面性原则、发展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多元性原则、*性原则和激励性原则,评价过程要公开、透明、有序,评价标准、内容、方法要科学全面并及时向学生及其家长公布,评价依据要真实、可靠,评价结果要力求客观、准确、全面地反映学生各方面发展的真实状况和水平,并及时向学生及家长进行公示得到其认可。同时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评价手段,创建电子管理平台,提高评价工作质量和效率,为高中新课程实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奠定基础。
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普通高中新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初中学校必须在中考前,将本校初中毕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完备,并将结果报县(市、区)教育局(油田分局),市直学校报肃州区教育局。
三、关于普通高中招生相关工作
1.继续全面实行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普通高中录取的新生综合素质评价必须达到C等及以上标准,否则不予录取。
2.按照省上规定,今年起省、市级示范高中招生名额仍按不低于5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继续实行优质高中向少数民族和偏远农村初中学校定向招生的政策。
3.普通高中招生成绩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学生初中毕业时中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等七科成绩;二是其在八年级结束时(2017年)参加全市地理、生物统一考试的成绩;三是酒泉市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三部分考试成绩总分为750分。
4.肃北县、阿克塞县普通高中高一新生继续到敦煌中学和酒泉中学就读。在敦煌中学就读高中的肃北县、阿克塞县学生,学籍仍然分别建在肃北县、阿克塞县有关学校,其年报、会考成绩统计、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等仍然在肃北县、阿克塞县学生学籍所在学校进行。
5.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要在提高办学水平、提高教育质量、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推进招生制度改革方面,切实发挥榜样、示范和引领作用,带头模范遵守招生制度和纪律,带头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6.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教育厅等四厅委《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甘教厅〔2012〕216号)关于“自2013年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我省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可在学籍所在地报名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之规定,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
7.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及其他事宜,市教育局将另行发文。
四、保障措施
初中毕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关系全市初中毕业学生切身利益,关系社会稳定大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一定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严格落实考试和招生工作制度,坚持公正、公平原则和公示、诚信、监督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平稳、顺利进行。
1.加强领导和组织管理。各县(市、区)要成立初中毕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初中毕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工作方案,为初中毕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6〕20号)精神,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育人为本、普职并重、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因地制宜、市州为主”的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利于加强素质教育,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考试招生制度。
到2020年左右基本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二、主要任务
(一)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1.“两考合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已经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的地区要统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个别没有实行“两考合一”的地区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现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加重学生备考负担。
2.考试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实行“全科开考”,包括现有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信息技术和地方课程等,并根据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调整而调整。综合实践活动的其他相关情况(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劳动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应结合实际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各地要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
考试各科目分值的设定,应以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课程标准设定的课时、课程容量等为主要依据,避免个别科目分值过低、科目之间分值差距过大。
3.考试方式。语文、数学、外语实行纸笔闭卷考试,有条件的市(州)外语考试可增加听力测试、口试。物理、化学、生物采取纸笔考试和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可每个科目两项考试成绩合并计算作为学科总成绩。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按我省相关要求执行。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实行纸笔考试;信息技术实行上机操作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科目由体能和技能项目组成,鼓励多项目抽考选考,由市(州)统一组织实施。音乐、美术成绩由艺术素质测评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组成,由市(州)确定具体要求。地方课程的考试方式由各市(州)确定。文化学科可以根据学科性质和特点,采取各科分卷或相近科目合卷的方式考试。
4.命题要求。考试命题要充分发挥学业考试在课程改革中的积极导向作用,兼顾毕业考试和招生考试的不同功能。要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增强考试内容的基础性、综合性。要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加强对学生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要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注重对学生科学素养、人文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等综合素质的基础考查。
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命题由省教科所组织,其他科目考试命题由各市(州)组织实施,各地也可根据需要进行联合命题。各级教研部门应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学业水平考试科学性和规范性的办法,通过教师培训、编写考试说明等加强对学业水平考试的指导,促进初中教师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全面理解和把握。省级教研部门要加强对各地命题指导和必要的培训,每年对各地试题进行评价并评价报告。
5.考试时间。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的规定和要求,语文、数学、外语考试一般于每年的6月中旬进行。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信息技术7科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学完即考”的原则,及时安排;体育与健康考试、音乐和美术技能测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进行。要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省定课程计划,不得提前结束课程安排考试。
6.成绩呈现。改进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可以采用分数、等级等形式呈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等级呈现,克服分分计较,避免过度竞争。采取等级呈现方式的,可以分为A、B、C、D、E等若干等级。音乐、美术用等级或“合格”“不合格”呈现。学业水平考试结果的应用,由各地制定学业水平衡量和招生录取相关实施意见予以确定。将体育与健康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其分值权重原则上不低于总分的8%。
7.考试组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具体由各市(州)组织实施。各市(州)要制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针对不同学科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具体的考试方式和方法。
(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1.评价内容。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各地和学校要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
2.评价依据。以学生在校期间的成长记录为主要依据,包括: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评价和成长发展的记载;各学科的学业成绩记录和学习小档案的记载;参加专题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和班级及社团活动的记录,“个性特长”和获得奖励的记载;身心健康状况记载;艺术特长和基本素养记载;校本课程的考查结果等。
3.评价程序。主要包括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学校要为学生建立成长记录,教师要指导学生客观记录反映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搜集相关事实材料,及时填写活动记录单。每学期末,教师要指导学生依据写实记录材料整理、遴选出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记入综合素质档案。遴选出来、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必须于每学期末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学校要对相关材料进行汇总,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档案材料要突出重点,简洁明了,便于在招生中使用。
4.结果运用。初中学校和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学校要将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高中阶段学校,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择优选拔新生、自主招生的重要参考或依据。各高中阶段学校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组织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做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或依据。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提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具体使用办法并提前公布,规范、公开使用情况。
5.评价实施。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实施办法可参考借鉴我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各市(州)要基于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结合当地教育教学实际,研究制定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并指导学校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三)改革完善招生录取办法。
1.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开展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取得经验后全省推广。试点具体任务包括两项,一是计分科目的构成。要在全开全学、全科开考、保障基本质量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夯实基础,文理兼顾,负担适度,稳妥推进”的要求,确定计分科目。现已采取4(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6(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模式录取计分的,不再减少计分科目。二是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试点地区要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或依据。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的基本要求,高中阶段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制订具体的使用办法。探索建立客观真实、方便适用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和规范有效的使用办法,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克服唯分数论,要避免人为设定不同等级学生的比例和名额,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结合近年来各地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情况,经市(州)申报,专家论证审核,决定在绵阳市、宜宾市、眉山市开展试点。试点地区要制定试点方案,根据当地实际,积极稳妥地进行探索。
综合改革试点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开始实施。试点之外的其他地区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开始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录取可以暂继续按照现行的方式进行。各地要立足实际逐步改革过渡,最迟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2.统筹普职协调发展。各市(州)要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科学合理制定招生计划,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奠定基础。创新中职招生考核方式,积极创造条件,使有意愿的初中毕业生都能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建立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合作机制,探索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打通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立交桥”,为高中阶段学生提供选择机会。
3.继续实行优质学校指标到校。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要以50%以上的比例合理分配到服务区内的初中学校,重点(示范)等优质中等职业学校也可将一定的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措施。
(四)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
可给予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市域范围内的自主招生资格和方案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从严控制招生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跨市(州)自主招生资格和方案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教育厅审批。各地要制定实施细则,根据实际适度审批自主招生学校,加强对自主招生过程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计划,将招生时间、招生办法和招生程序等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进行。
(五)强化招生管理。
1.严格招生计划管理。高中阶段招生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各地要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按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适宜的学校规模和规定的班额以及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核定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要加强招生和学籍管理,公办、民办学校均须按照经核定的办学规模,严格执行年度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规定录取新生,不得无计划招生和超计划招生。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范围招生,严禁未经教育厅批准擅自跨市(州)招生。具有中等学历教育资格的中职学校可面向全省范围自主招生。各地要积极支持重点(示范)中职学校和经教育厅批准的省级重点(示范)中职学校的宣传和招生工作。
2.严格招生时间管理。市(州)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当地中小学招生时间,保证九年义务教育依法实施。所有公办、民办高中学校均须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按规定的程序开展招生工作,严禁在学生完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前学校自行组织招生考试和录取新生,严禁将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提前送到高一级学校就读,严禁学校剥夺初中毕业学生参加中考和录取的机会和权利。
3.严控考试加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全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全面取消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比赛类、过程评价类等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呈现。各地要组织对本地区加分项目进行清理,同步取消地方规定的各类加分项目。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保留的加分项目,要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4.实行阳光招生。各地和学校要在招生入学关键节点,就核心政策、群众关心的政策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宣传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指导。招生宣传必须规范、合法,不得以任何形式虚假宣传资料和信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要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招生结果“七公开”,其内容必须在当地的主流媒体、教育网站、学校公示栏等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禁止公办学校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或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生。禁止把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收的学生安排在民办学校或社会培训机构就读。禁止生源学校和教师干扰或违背学生意愿填报学校志愿。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制订具体实施方案,2017年12月底报教育厅备案。要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切实抓好落实。要充分考虑考试招生工作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的特点,提前公布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各项改革。
(二)深化教学改革。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的课时。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切实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正常教学需要。定期对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三)提升保障能力。
各地要加大经费投入,加强考试机构、考务组织、考场基础条件、招生录取等方面基本能力建设,充分保障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经费。各市(州)要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题库建设。各级教研部门要开展试卷评估和分析,提升考试命题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试卷命题、印制、运送、保管、阅卷等全过程保密制度,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探索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逐步建立区域内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
(四)做好宣传引导。
各地要认真做好改革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加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中等职业学校免费等惠民政策的宣传,为推进改革、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严肃责任追究。
各地要切实维护中考工作的性、严肃性,严格遵守招生管理工作规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学校出现的提前私自招生、随意扩大招生计划、违规跨区域招生、擅自提高自主招生比例等违规招生问题,要按管理权限进行严格问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学校及责任人处分。
本《实施意见》有效期5年。
内容解读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实施意见》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6〕20号)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具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所制定。
二、《实施意见》是怎么形成的?
教育部出台的《指导意见》,对基本原则、改革目标、主要任务、组织保障做了明确要求,并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改革的统筹规划,进一步明确任务和要求,制订实施意见”。随后,教育部又多次召开专门会议,交流研讨各地已经实行和准备实行的中考改革办法,并进一步明确了各方面要求。
我厅将制定我省《实施意见》作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文件精神,推动解决现有问题的重要工作举措,组织力量深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学校调研,反复讨论,广泛征求意见。
按照教育部要求,我厅于今年6月将《实施意见》(草案)报教育部初审,并按教育部反馈的修改建议做出修改,教育部原则上同意我省《实施意见》。近期,《实施意见》通过了教育部正式备案审核。
三、《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这次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利于加强素质教育,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考试招生制度。
这次改革的基本原则是育人为本、普职并重、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因地制宜、市州为主。
这次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左右基本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四、《实施意见》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这次改革主要有五大任务:包括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招生录取办法、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和强化招生管理。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主要功能是什么?与传统意义上的中考是什么关系?
《实施意见》提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是取消中考,而是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合二为一,实现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减轻学生重复备考的负担和压力。
我省大多数地区过去已经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合二为一,但名称、要求不一。这次进行了统一规范:已经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的地区要统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个别没有实行“两考合一”的地区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二)这次改革是如何处理“全科开考”和不增加学生负担的关系?
将国家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目的在于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克服一些科目“不考不教、不考不学”的倾向,引导学生打好共同基础,确保义务教育的基本质量。
同时,为防止增加学生负担,在考试内容上强调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在成绩呈现方式上,提出可以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等级”呈现,克服分分计较;在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计分科目的构成和数量上,主要由市(州)根据当地实际进行设计,一般仍采取4(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6(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模式录取计分,没有纳入的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即可。
(三)这次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有什么新的要求?
一是评价内容上,要求各地和学校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细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二是在评价重点上,强调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充分体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特点。三是在评价程序上,强调要做好写实记录、遴选典型事实材料、将用于招生使用的事实材料进行公示、审核、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做到程序严谨,方便适用。四是在结果使用上,实行谁使用谁评价,由高中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制定具体的使用办法。
(四)高中招生录取看什么,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这次改革的目标是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重在改变目前高中招生将部分学科成绩简单相加作为录取依据的做法,克服唯分数论。为了积极稳妥推进招生录取模式改革,将开展综合改革试点,逐步总结推广。
一是明确改革试点的两项具体任务:高中录取计分科目的选择构成和综合素质评价在高中录取中的使用,其中现已采取4(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6(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模式录取计分的,不再减少计分科目。
二是确定绵阳市、宜宾市、眉山市作为改革试点地区,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开始实施改革。三是明确试点外地区的实施步骤,试点外地区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开始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但高中招生录取可以暂继续按照现行的方式进行,全省最迟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全面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五)这次改革对考试招生加分是如何规范和完善的?
为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统一部署,《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全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全面取消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比赛类、过程评价类等加分项目,各地同步取消地方规定的各类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六)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如何规范?
通知原文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6〕20号)精神,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育人为本、普职并重、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因地制宜、市州为主”的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遵循教育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利于加强素质教育,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考试招生制度。
到2020年左右基本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二、主要任务
(一)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1.“两考合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已经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的地区要统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个别没有实行“两考合一”的地区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现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加重学生备考负担。
2.考试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实行“全科开考”,包括现有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信息技术和地方课程等,并根据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调整而调整。综合实践活动的其他相关情况(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劳动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应结合实际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各地要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
考试各科目分值的设定,应以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课程标准设定的课时、课程容量等为主要依据,避免个别科目分值过低、科目之间分值差距过大。
3.考试方式。语文、数学、外语实行纸笔闭卷考试,有条件的市(州)外语考试可增加听力测试、口试。物理、化学、生物采取纸笔考试和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可每个科目两项考试成绩合并计算作为学科总成绩。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按我省相关要求执行。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实行纸笔考试;信息技术实行上机操作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科目由体能和技能项目组成,鼓励多项目抽考选考,由市(州)统一组织实施。音乐、美术成绩由艺术素质测评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组成,由市(州)确定具体要求。地方课程的考试方式由各市(州)确定。文化学科可以根据学科性质和特点,采取各科分卷或相近科目合卷的方式考试。
4.命题要求。考试命题要充分发挥学业考试在课程改革中的积极导向作用,兼顾毕业考试和招生考试的不同功能。要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增强考试内容的基础性、综合性。要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加强对学生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要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注重对学生科学素养、人文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等综合素质的基础考查。
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命题由省教科所组织,其他科目考试命题由各市(州)组织实施,各地也可根据需要进行联合命题。各级教研部门应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学业水平考试科学性和规范性的办法,通过教师培训、编写考试说明等加强对学业水平考试的指导,促进初中教师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全面理解和把握。省级教研部门要加强对各地命题指导和必要的培训,每年对各地试题进行评价并评价报告。
5.考试时间。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的规定和要求,语文、数学、外语考试一般于每年的6月中旬进行。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信息技术7科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学完即考”的原则,及时安排;体育与健康考试、音乐和美术技能测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进行。要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省定课程计划,不得提前结束课程安排考试。
6.成绩呈现。改进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可以采用分数、等级等形式呈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等级呈现,克服分分计较,避免过度竞争。采取等级呈现方式的,可以分为A、B、C、D、E等若干等级。音乐、美术用等级或“合格”“不合格”呈现。学业水平考试结果的应用,由各地制定学业水平衡量和招生录取相关实施意见予以确定。将体育与健康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其分值权重原则上不低于总分的8%。
7.考试组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具体由各市(州)组织实施。各市(州)要制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针对不同学科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具体的考试方式和方法。
(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1.评价内容。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各地和学校要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
2.评价依据。以学生在校期间的成长记录为主要依据,包括: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评价和成长发展的记载;各学科的学业成绩记录和学习小档案的记载;参加专题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和班级及社团活动的记录,“个性特长”和获得奖励的记载;身心健康状况记载;艺术特长和基本素养记载;校本课程的考查结果等。
3.评价程序。主要包括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学校要为学生建立成长记录,教师要指导学生客观记录反映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搜集相关事实材料,及时填写活动记录单。每学期末,教师要指导学生依据写实记录材料整理、遴选出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记入综合素质档案。遴选出来、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必须于每学期末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学校要对相关材料进行汇总,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档案材料要突出重点,简洁明了,便于在招生中使用。
4.结果运用。初中学校和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学校要将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高中阶段学校,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择优选拔新生、自主招生的重要参考或依据。各高中阶段学校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组织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做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或依据。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提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具体使用办法并提前公布,规范、公开使用情况。
5.评价实施。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实施办法可参考借鉴我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各市(州)要基于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结合当地教育教学实际,研究制定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并指导学校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三)改革完善招生录取办法。
1.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开展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取得经验后全省推广。试点具体任务包括两项,一是计分科目的构成。要在全开全学、全科开考、保障基本质量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夯实基础,文理兼顾,负担适度,稳妥推进”的要求,确定计分科目。现已采取4(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6(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模式录取计分的,不再减少计分科目。二是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试点地区要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或依据。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的基本要求,高中阶段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制订具体的使用办法。探索建立客观真实、方便适用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和规范有效的使用办法,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克服唯分数论,要避免人为设定不同等级学生的比例和名额,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结合近年来各地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情况,经市(州)申报,专家论证审核,决定在绵阳市、宜宾市、眉山市开展试点。试点地区要制定试点方案,根据当地实际,积极稳妥地进行探索。
综合改革试点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开始实施。试点之外的其他地区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开始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录取可以暂继续按照现行的方式进行。各地要立足实际逐步改革过渡,最迟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2.统筹普职协调发展。各市(州)要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科学合理制定招生计划,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奠定基础。创新中职招生考核方式,积极创造条件,使有意愿的初中毕业生都能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建立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合作机制,探索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打通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立交桥”,为高中阶段学生提供选择机会。
3.继续实行优质学校指标到校。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要以50%以上的比例合理分配到服务区内的初中学校,重点(示范)等优质中等职业学校也可将一定的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措施。
(四)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
可给予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市域范围内的自主招生资格和方案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从严控制招生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跨市(州)自主招生资格和方案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教育厅审批。各地要制定实施细则,根据实际适度审批自主招生学校,加强对自主招生过程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计划,将招生时间、招生办法和招生程序等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进行。
(五)强化招生管理。
1.严格招生计划管理。高中阶段招生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各地要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按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适宜的学校规模和规定的班额以及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核定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要加强招生和学籍管理,公办、民办学校均须按照经核定的办学规模,严格执行年度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规定录取新生,不得无计划招生和超计划招生。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范围招生,严禁未经教育厅批准擅自跨市(州)招生。具有中等学历教育资格的中职学校可面向全省范围自主招生。各地要积极支持重点(示范)中职学校和经教育厅批准的省级重点(示范)中职学校的宣传和招生工作。
2.严格招生时间管理。市(州)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当地中小学招生时间,保证九年义务教育依法实施。所有公办、民办高中学校均须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按规定的程序开展招生工作,严禁在学生完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前学校自行组织招生考试和录取新生,严禁将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提前送到高一级学校就读,严禁学校剥夺初中毕业学生参加中考和录取的机会和权利。
3.严控考试加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全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全面取消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比赛类、过程评价类等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呈现。各地要组织对本地区加分项目进行清理,同步取消地方规定的各类加分项目。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保留的加分项目,要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4.实行阳光招生。各地和学校要在招生入学关键节点,就核心政策、群众关心的政策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宣传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指导。招生宣传必须规范、合法,不得以任何形式虚假宣传资料和信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要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招生结果“七公开”,其内容必须在当地的主流媒体、教育网站、学校公示栏等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禁止公办学校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或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生。禁止把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收的学生安排在民办学校或社会培训机构就读。禁止生源学校和教师干扰或违背学生意愿填报学校志愿。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制订具体实施方案,2017年12月底报教育厅备案。要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切实抓好落实。要充分考虑考试招生工作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的特点,提前公布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各项改革。
(二)深化教学改革。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的课时。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切实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正常教学需要。定期对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三)提升保障能力。
各地要加大经费投入,加强考试机构、考务组织、考场基础条件、招生录取等方面基本能力建设,充分保障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经费。各市(州)要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题库建设。各级教研部门要开展试卷评估和分析,提升考试命题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试卷命题、印制、运送、保管、阅卷等全过程保密制度,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探索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逐步建立区域内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
(四)做好宣传引导。
各地要认真做好改革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加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中等职业学校免费等惠民政策的宣传,为推进改革、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严肃责任追究。
各地要切实维护中考工作的性、严肃性,严格遵守招生管理工作规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学校出现的提前私自招生、随意扩大招生计划、违规跨区域招生、擅自提高自主招生比例等违规招生问题,要按管理权限进行严格问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学校及责任人处分。
本《实施意见》有效期5年。
内容解读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实施意见》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6〕20号)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具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所制定。
二、《实施意见》是怎么形成的?
教育部出台的《指导意见》,对基本原则、改革目标、主要任务、组织保障做了明确要求,并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改革的统筹规划,进一步明确任务和要求,制订实施意见”。随后,教育部又多次召开专门会议,交流研讨各地已经实行和准备实行的中考改革办法,并进一步明确了各方面要求。
我厅将制定我省《实施意见》作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文件精神,推动解决现有问题的重要工作举措,组织力量深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学校调研,反复讨论,广泛征求意见。
按照教育部要求,我厅于今年6月将《实施意见》(草案)报教育部初审,并按教育部反馈的修改建议做出修改,教育部原则上同意我省《实施意见》。近期,《实施意见》通过了教育部正式备案审核。
三、《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这次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遵循教育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利于加强素质教育,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考试招生制度。
这次改革的基本原则是育人为本、普职并重、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因地制宜、市州为主。
这次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左右基本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四、《实施意见》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这次改革主要有五大任务:包括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招生录取办法、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和强化招生管理。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主要功能是什么?与传统意义上的中考是什么关系?
《实施意见》提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是取消中考,而是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合二为一,实现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减轻学生重复备考的负担和压力。
我省大多数地区过去已经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合二为一,但名称、要求不一。这次进行了统一规范:已经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的地区要统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个别没有实行“两考合一”的地区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二)这次改革是如何处理“全科开考”和不增加学生负担的关系?
将国家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目的在于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克服一些科目“不考不教、不考不学”的倾向,引导学生打好共同基础,确保义务教育的基本质量。
同时,为防止增加学生负担,在考试内容上强调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在成绩呈现方式上, 提出可以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等级”呈现,克服分分计较;在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计分科目的构成和数量上,主要由市(州)根据当地实际进行设计,一般仍采取4(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6(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模式录取计分,没有纳入的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即可。
(三)这次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有什么新的要求?
一是评价内容上,要求各地和学校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细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二是在评价重点上,强调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充分体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特点。三是在评价程序上,强调要做好写实记录、遴选典型事实材料、将用于招生使用的事实材料进行公示、审核、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做到程序严谨,方便适用。四是在结果使用上,实行谁使用谁评价,由高中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制定具体的使用办法。
(四)高中招生录取看什么,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这次改革的目标是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重在改变目前高中招生将部分学科成绩简单相加作为录取依据的做法,克服唯分数论。为了积极稳妥推进招生录取模式改革,将开展综合改革试点,逐步总结推广。
一是明确改革试点的两项具体任务:高中录取计分科目的选择构成和综合素质评价在高中录取中的使用,其中现已采取4(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6(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模式录取计分的,不再减少计分科目。
二是确定绵阳市、宜宾市、眉山市作为改革试点地区,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开始实施改革。三是明确试点外地区的实施步骤,试点外地区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开始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但高中招生录取可以暂继续按照现行的方式进行,全省最迟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全面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五)这次改革对考试招生加分是如何规范和完善的?
为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统一部署,《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全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全面取消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比赛类、过程评价类等加分项目,各地同步取消地方规定的各类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六)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如何规范?
一、推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推荐生”必须是初中阶段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达到“优良”以上,身心健康,具备推荐资格并符合推荐程序的本市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学校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推荐生进行择优录取:
(1)在初三年级获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2)初二、初三阶段在学科、科技等具有特长者;
(3)初中阶段学业成绩一贯优异者;
(4)综合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或某方面特别突出者。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填报方式:5月11日10:00至13日10:00考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并于5月13日14:00至5月14日16:00对网上填报的志愿进行现场确认。
(2)选拔办法:
①学校“提前招生录取”招生工作小组进行材料审核。凡一志愿填报我校的推荐生都将参加面试;
②在综合面试、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择优录取,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市教育考试院公示;
③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须参加2019年统一学业考试,录取总分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7月10日或11日公布)后方予以正式录取。
④7月25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3)面试:5月18日(周六)、19日(周日)视情况进行面试。
二、自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自荐生”必须是初中阶段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达到“优良”以上,身心健康的本市优秀初中毕业生。学校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自荐生进行择优预录取:
(1)初三年级获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2)初二、初三阶段在学科、科技等具有特长者;
(3)初中阶段学业成绩一贯优异者;
(4)在体育、艺术、书画等方面有明显特长者或专利获得者,并有较好学业基础。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填报方式:5月11日10:00至13日10:00考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并于5月13日14:00至14日16:00对网上填报的志愿进行书面确认。
(2)选拔办法:
①学校“提前招生录取”招生工作小组进行材料审核。依据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初步确定参加面试对象;
②在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择优录取,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市教育考试院公示;
③5月25日12:00至28日12:00预录取考生与学校网上签约;
④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须参加2019年统一学业考试,录取总分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7月10日或11日公布)后方予以正式录取。
⑤7月25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3)面试:5月18日(周六)、19日(周日)视情况进行面试
3.自荐资料投递
考生请于5月13日16:00前将下列材料邮寄至上海市青浦高级中学8号楼203室招生组收,地址:青浦区公园东路1100号 邮政编码:201799(以邮戳为准,不接受面呈)
材料包括:
(1)《2019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的复印件;
(2)各类荣誉证书、特长等级证书复印件(不得提供各类竞赛获奖证书);
(3)非本市常住户籍须提供由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中考报考资格证明。
三、招生咨询: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36-0236-02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专业文化知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有效地培养出适应社会的应用型、多专型人才,高等院校以综合测评为手段,对大学生上一学年德智体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学校重视学生的综合测评,学生把综合测评视为学校学习和活动的指南。因此,综合测评的具体实施过程显得举足轻重。
一、实施大学生综合测评的意义
大学生综合测评不仅在于它是大学生教育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而且也是高等院校实施其人才培养目标的具体体现。综合测评能直接反应大学生在某个阶段取得的成果,包括学习、生活、工作、社会实践、科研等各个方面,对大学生以后的发展起到指引作用。
1.通过综合测评有助于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让学生看到自己的进步和成绩、激发学生学习的潜在能力,提高学生的积极性,取得较好的学习效果,及时发现自己的不足,明确努力方向;班集体找出班级之间的差距,全班同学共同努力推进班风建设,营造良好的班风、学风。
2.通过综合测评有助于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促进学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有助于辅导员、班主任进一步了解每位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及优缺点、熟悉学生整体素质,以便有效地调节管理体制与管理互动,不断提高教育、管理的质量。
3.综合测评是学校各项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通过综合测评树立榜样,以鞭策其他同学进步。
二、大学生综合测评过程
大学生综合测评比较客观地反映学生在大学阶段的综合能力,以期待通过取长补短帮助学生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综合测评的有序有效进行受综合测评组织的领导能力的影响。为了减少测评过程中的成本及负面影响,笔者认为要规范测评内容和程序,要做到“透”和“准”。
1.成立综合测评考评领导小组和班级考评小组,各系、年级学生工作办公室成立考评领导小组,年级主任任组长,其他老师和5~7名学生代表为成员。各班成立班级考评小组,由正、副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和学生民主选举的5~7名代表组成。
2.综合测评细则制定,综合测评细则初稿由测评考评领导小组在每学年考评前,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制定具体综合测评细则,特别是德、智、体综合测评加、减分标准。这项工作比较琐碎,难均衡。综合测评初稿完成后,每个小班分发一份,由各小班班长组织本班同学开会讨论,了解学生需要,并将反馈信息上报综合测评考评领导小组,及时体现在综合测评细则中,并向学生张榜公布,交学生处审核通过。5~7天后,再向学生公布正式的加、减分标准。
3.学生自评及班考评小组评,按照各系、年级办公室公布的综合测评加、减分标准,各班学生向所在班级考评小组申报德、智、体加减分项目并由班考评小组参加审核。
4.年级评,综合测评小组将学生申报的项目交各系、年级考评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再向班级学生张榜公布,并征求意见5~7天。
5.综合测评汇总并核实各项数据的准确性,各位学生综合测评标准: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学年必修课课程平均学分绩点+0.02×学年选修课门数(选修课需及格)+德、智、体奖惩分总和。综合测评汇总并核实各项数据的准确性。
6.公布初评结果三天,让学生有充足的时间查询和反馈,年级考评小组及时处理。
7.公布测评结果。
8.将综合测评成绩整理上报学校。
三、大学生综合测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综合测评在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工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始终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解决。
1.个别同学存在作弊的现象,在综合测评时,弄虚作假以获取加分。
2.班考评小组把关不严,在加减分的时候未完全核实证件,少数同学多报选修课程门数。
3.少数学生干部存在以为权谋私的现象,为了追求荣誉而擅自篡改自己或与自己关系密切同学的必修课程分数,特别是学分较高的课程学分,综合测评成绩提高;要求为本部门或某项活动多加分,在加分项目上存在不公平的现象;此外,学生干部由于有干部加分而使得他们在测评工作进行的过程中有一定的优势,普通同学在综合测评工作进行的过程中,部分干部拥有特权,这激化了学生干部与普通同学之间的矛盾,不利于班级秩序的稳定[1]。
四、基于以上问题的应对措施
如何秉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工作是学生工作者的共同愿望。笔者在近几年的工作实践中,总结上述测评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初步得出了几条经验供同行借鉴与探讨。
1.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年级的会上,让学生对综合测评有正确的认识和定位,端正自己的心态;宣传统一学生对综合测评细则的认识,便于学生理解和掌握。各位同学在规定的时间内配合综合测评组完成综合测评的相关工作,并且注重团结。
2.专门召开综合测评小组成员会议,加强思想工作,强调以大局为重,以和为贵,强调测评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性,按时保质完成工作。对小组的成员强调保密原则,综合测评细则中讨论加分项,以及综合测评的具体过程不得公开;综合测评结果由综合测评考评领导小组公开。
3.班级综合测评考评小组负责德、智、体的加减分测评,对每位同学加分的具体原因作出说明,辅导员把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中的表现全面、详实地记录下来;学生会及其各部门把平时的活动资料(参加活动项目、人员、获奖名单、日常考勤等)准确记录在册,归类存档,作为综合测评审核的依据。综合测评考评领导小组的成员自始至终都要参与到综合测评的过程中,随时监督,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另外,综合测评考评领导小组统计进行成绩的测评。
4.综合测评结果公布之前每个班分发一份,让每个同学核实签字,如有问题,马上纠正。然后按学号顺序排列公布三天,如有不当的地方及时修改。另外,公示的时候把具体内容和分数一起公示。
五、大学生综合测评存在的问题
各高校根据自己的办学特色建立了大学生综合测评体系。但是随着高校教育改革的深入和教育思想的更新,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某些方面逐渐显现出一些问题与不足[2]。
1.部分学生抱着功利性的心态对待综合测评。凡是有利于综合测评加分的项目就参加,否则避而不闻,背离了综合测评的目的,不能全面提高学生自身素质。另一方面,少数学生把时间和精力完全投入到学习中,班级、年级、学校的活动一律不参加,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学业成绩可以,但能力比较差,性格内向。现在社会需要的是复合型人才,不重视能力的锻炼和培养,易造成高分低能的现象,难以适应社会,被社会淘汰。
2.过分重视学生有根有据行为结果考核,忽视学生接收学校教育过程的动态评价。据调查,高等院校综合测评时过分强调考核结果,忽视教育过程评价,忽视学生在各个时期的进步状况和努力程度;注重横向比较,忽视结果反馈的科学进程。
3.过分重视学生德、智、体全面综合考核,忽视学生个性化发展的评价。综合测评数据结果表明:,每年排在前面的都是老面孔。很少关注在思想道德、学业成绩等单方面表现优秀的同学,这虽然鼓励了学生注重全面素质培养,但也打击了一些同学个性发展的需求。
综合测评是一种教育手段和管理方法,如何使综合测评更完善,更具有可操作性,使之更有利于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有利于学生创新能力和终生学习能力提高。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够有效地缓解一些综合测评过程中出现的矛盾,此外应保证测评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提高测评工作的效率和测评结果的客观性、准确性。但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一定还会出现新的问题,有待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这样才能更好地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