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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大全11篇

时间:2023-10-08 09:51:19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安全生产风险普查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安全生产风险普查

篇(1)

二是认真开展森林防火工作。为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近期印发了《鱼梁洲经济开发区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实施方案》,成立了森林火险普查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具体普查任务,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了森林火险普查培训,随后将开展森林及林地火灾防控普查。此外,要求相关林权单位和中央生态公园项目部、环岛景观带运营公司等单位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重点对森林防火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三是为了防止林业有害生物,分局组织工作人员到鱼梁洲环岛景观带项目范围内安装了10个美国白蛾捕获器,并多次组织人员现场对病虫害进行监测。

四是严格按时间节点向管委会有关部门报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及打非治违工作情况。

篇(2)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普及、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强化全区人防工程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管理人员安全素质、预知风险和抗灾自救的能力,积极倡导以人为本,营造全体人员参与的安全文化氛围,抓好安全隐患的排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遏制人防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3年5月31日至6月30日。6月第一周为安全宣传周;第二周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周;第三周为安全隐患排查周;第四周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

四、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区人防办调研员;副组长:区人防办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调研员门中权;工管所负责实施落实宣传、检查等相关安全活动。

五、活动形式和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与目前正在进行的人防工程普查、年检备案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自查与普查整改结合起来;把教育培训与应急演练结合起来,努力形成人防工程管理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进一步促进人防工程管理的安全稳定。

1、各人防工程管理单位在人防工程出入口、小区的显耀处张挂安全宣传条幅。

2、各人防工程单位在小区宣传橱窗里开辟“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设置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安全工作动态、隐患识别、经验交流等内容。

篇(3)

中图分类号:U412.3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引言

山东省作为全国公路强省,在“十二五”时期全面深入开展了“保畅通、保安全、树品牌、树形象”活动,对高等级公路养护施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仅是要简单的改善路面使用性能和道路状况,而且要求养护施工作业在保证施工区域的通行车辆安全畅通的情况下,及时、快速、安全的完成养护施工作业。为不影响国民经济发展、方便群众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养护维修施工应当确保运营的高速公路在维修期间的安全畅通。养护公司通过多年的养护工程实践积累,已经形成了较为健全的安全制度建设、严谨的现场安全施工组织、以及完善的安全应急预案等,确保了各项养护施工工程的保质保量完成。根据施工现场实地调研,养护项目往往由于受到施工工期紧、任务重等原因影响,在安全管理过程中对于危险源的辨识、安全风险评估以及更加精细化的风险控制措施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加强。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根据工程规模可以划分为维修保养、专项工程和大修工程,由于养护工程施工的特殊性,施工安全风险除了具备一般公路工程施工的人和物的不稳定因素所带来的风险外,还具备以下特性:

(1)高速公路专项养护工程较多采用机械化施工,由于施工作业区域狭窄,养护机械多、封闭区域一侧车辆往往高速正常通行,尤其是一级路封闭施工时,还受到行人及非机动车穿插,过往车辆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差等因素干扰,安全风险性大大增加。

(2)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往往工期短、施工路段分散,造成了交通安全布控需要在高速公路车辆通行的状态下进行交通分流、布控时间段短、频率高、安全管理人员,尤其是封闭段两段的专职安全人员危险性极大。

(3)由于养护施工项目施工工期紧、任务重,路面维修、桥梁维修、交安设施、绿化维护等之间的交叉施工有时无法避免,;涉及到的材料、机械设备、人员、工种多,因此给施工现场的组织带了不稳定因素。各施工项目间的衔接安排如果出现问题,很容易造成安全事故。

(4)特殊环境下的养护施工,如夜间施工,或大风、雨季、雾天、雪天等恶劣气候条件下不得不进行施工作业时,由于过往车辆通行速度较快,极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给施工人员带来极大的安全风险。

2、养护工程安全管理风险分析

施工项目安全风险管理是项目管理科学与安全科学的交叉与结合,是以降低项目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为目标,进而采取有效对策,控制并消除这些隐患,使安全目标得以实现。通过对养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现场调研,针对施工过程中的组织管理方法、施工工艺,以及作业中各环节固有的及潜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定性、定量的安全风险评价,有效地对安全风险进行预测、评估。

2.1养护工程安全风险识别

(1)风险源的普查和辨识

首先对养护施工项目的养护维修方案、施工环境条件、施工组织方案、施工人员及驻地条件等各方面基本信息进行基础调查,归类各种可能存在的风险事件,并依据类似工程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本工程的实际特点,普查风险源存在的方式和部位,辨识施工作业活动中典型事故类型。以确定该风险源是否存在于评估对象中。以便于通过进行风险源普查,建立风险源普查清单并针对其中的重大风险源进行量化估测,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2)风险源的分析、筛选

风险因素分析筛选的目的是要将养护施工中存在但与本工程关系不大,或者说在本工程中发生概率极小且该风险造成的损失又很轻微的因素及时排除在进一步的分析之外,以便专注于最重要的风险因素。采用合适的风险识别方法,将那些可能给项目带来危害的风险因素识别出来。通过现场调研和风险源的分析筛选,养护施工风险源见下图:

(3)建立风险因素清单

根据以上识别出来的养护施工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汇总,确定风险致险因素,建立风险因素清单,为下一步评估做准备。逻辑清晰、简明扼要的风险因素清单,可以清楚地表示工程面临的风险。

2.2养护工程安全风险评估

利用现场调研收集的养护工程相关资料,运用资料法判断或推测桥梁工程可能会发生风险事故的风险源,建立初步风险源清单;然后运用事故树,搜索风险源清单中引起风险事故的风险因素,作为检查表的基本检查项目,针对风险因素,结合实际工程情况,填写安全检查表,列出风险清单。养护工程安全风险来源复杂, 且具有多样性目标,无结构化系统等,单个子目标系统可方便准确地加以确定, 而总体质量目标却难以定量, 但总质量目标又可以分解的特点。因此,选择层次分析法,对每个安全风险之间的进行比较来判断出相对好坏,将无法量化的风险因素按大小排出顺序,进行精确化、定量化的评价,将风险决策的依据进行量化,对于的评价决策及多目标决策问题。权重值为0.1~1时,该项目为极端严重风险,等级为Ⅰ级;当权重值为0.01~0.1(含)时,该项目为严重风险,等级为Ⅱ级;当权重值为0~0.01(含)时,该项目为一般危害风险,等级为Ⅲ级。具体等级分类见下表:

根据风险评估等级可以看出,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施工人员疏忽大意以及车辆通过施工封闭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三个因素是造成养护施工安全风险的极端严重风险源,需要项目安全管理者认真研究预防对策,尽量避免安全风险。

养护工程安全管理控制措施

3.1细化改进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风险控制细致到位

项目在安全管理过程中,项目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当根据养护施工的特殊性,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设工程保险制度,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同时细化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项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并落实工程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制度、项目安全目标的制定和责任书签订制度、安全风险源定期排查制度、日常安全宣讲制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应急预案演练制度等具体管理制度。关键是确保制度不流于形式,切实做好深入贯彻落实工作,真正做到安全工作无小事,安全管理细致到位。

3.2持续强化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提高现场人员安全意识

安全风险事故的发生往往在于安全认识不到位,认为安全管理增加了不必要的投入,对安全事故的发生存在侥幸心理。因此要首先提高项目全体人员对安全教育的认识,真正把安全教育摆到重点位置;在教育途径上要多管齐下,通过形式多样注重效果。既要通过安全培训、安全日进行常规性的安全教育,又要充分发挥安全会议、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途径的作用,强化宣传效果;在安全教育的形式和内容上要丰富多彩,推陈出新,不仅仅局限于安全会议的形式,使安全教育具有知识性、可操作性,寓教于乐。确保项目施工人员在参与活动中受到教育和熏陶,在潜移默化中强化安全意识。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逐步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氛围,使广大施工逐步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思想跨跃,进一步升华到“我会安全”的境界。

3.3严格规范施工封闭区域布控,预防通行车辆意外交通事故

养护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先期治理的思想,确保施工区域交通布控规范严格,防范措施到位。规范的交通安全布控不仅降低了车辆通行的影响,增强了施工作业效率,同时确保了通过封闭区域的交通流平稳有序,提高了道路通行能力。项目上应当严格规范养护作业封闭区域的编制、论证和审批工作,把保障施工路段安全通行作为封闭施工的首要条件,在封闭区域设置应急备用车道。与路政、交警紧密联系,高度重视交通封闭路段信息的公告以及路段可变信息屏上的提示信息。在养护工程施工期间,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进行布设作业现场,科学设置标志标识,施工现场配备的各种安全设施应齐全有效、醒目规范,夜间开启施工警告灯,适当加密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过程中,设置专职安全人员对通行车辆进行安全警示,现场施工人员强制穿着安全标志反光服,在各种机械设备上粘贴反光条,增强夜间安全系数。对交通拥堵、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协助交警及路政人员进行疏导交通。坚持畅通优先的原则,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采取一幅车道全封闭的交通布控方式,确保封闭路段安全。

3.4规范危险隐患巡视监督措施,严抓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工作

篇(4)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2012〕1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电〔2012〕10号)要求,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石化和化学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有效实施,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维护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秩序,完善危险化学品装置、设施的安全设计和自动化监控系统,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高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面完成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装置、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统称“两重点一重大”)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对未经过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全面消除安全设计隐患;开展穿越公共区域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整治,基本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非民用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工作,城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二、重点任务

(一)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安监总办〔2012〕64号),并充分发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集中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面治理违规违章问题,确保在2012年9月底前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快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

1.全面开展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涉及已公布的15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装置,要在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将原料和产品中均含有爆炸品的化工生产工艺纳入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范围,涉及上述工艺的化工装置要在2014年底前完成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今后新建化工生产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高度危险和大型生产装置要装备紧急停车系统。

2.开展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完善工作。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2014年底前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将受热、遇明火、摩擦、震动、撞击时可发生爆炸的化学品全部纳入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范围。

3.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自动化监控系统改造工作。要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的要求,改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自动化监测监控系统,完善监控措施,2014年底前全面实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温度、压力、液位、流量、可燃有毒气体泄漏等重要参数自动监测监控、自动报警和连续记录。

(三)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计安全管理

1.开展在役装置安全设计诊断,2013年底前完成所有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聘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对未经过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对装置布局、工艺技术及流程、主要设备和管道、自动控制、公用工程等进行设计复核,全面查找并整改装置设计存在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篇(5)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保进渔业生产安全:健全的法治是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必由之路,而最直接和有效战略是对企业实施强制性的执法监督,对高风险产业尤其重要。渔港监督是渔业安全的监督检查机关,其重点职责是监督检查,最重要的环节是渔船进出港签证把关和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加强渔船进出港把关,杜绝因证件不齐、船员配备不够、装载、事故等原因出现船舶质量问题的不适航或在恶劣气候下出海生产,真正起到把关的作用。但目前我省对渔业安全监督的行政执法仍很弱,尚未对不法分子形成威慑力。体现在1、渔业船舶进出港签证率低:平均每年全省渔监仅办理不到10000艘次渔船申请进出港签证。究其原因,从行政管理上看,其一是没有完善的渔港管理,渔船进出港签证难以执行:目前全省除东山大沃和厦门沙坡尾避风坞等渔业港口接近封闭可把关外,大部分渔港陆域是敞开的,渔民自由进、出港,渔监部门实际上无关可把,这也是渔港建管脱节严重突出表现。其二是渔监机构站点、人员编制太少:据普查统计全省现有的渔港数336个,经农业部认可的渔港有114个,目前全省沿海渔监机构仅36个,客观上给渔民办理渔业船舶进出港签证带来不便;另外目前我省沿海渔港监督人员总共有150多个人,其中部分同志还兼职小型渔船检验;而2000年沿海渔船普查有54558艘,经清理现有纳入管理的渔船27443艘,如果这些船舶都来申请办理进出港签证,渔监人员根本无法应付监督检查业务。2、实施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难度很大。由于我省成规模的渔港陆域是敞开,大部分无法实行封港检查,要到渔港水域外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不但增加渔监机关检查经费,更增加安全检查的难度。当前不法的渔民暴力抗法、自残抗法事件时有发生。全省渔监船船员还没正式建制,没有专项经费保证,难以进行经常性的现场监督检查。近两年,全省仅有的7艘监督艇,即使每艘船平均数150天/年,已满负荷转,总检查渔船数仍有限。3、当前渔监、船检的行政行为难以按规范要求履行,特别是渔船检验技术要求和船员培训考证要求。我省渔船质量和船员文化素质的现实情况与规范要求相距甚远;另一方面在船员培训的职责权限不明确,难以适从。

因此,当前亟待创造条件对渔港实施封闭管理,最起码从一、二级渔港开始。今后从渔港规划、设计、建设中就要为今后的渔港管理打好基础;同时应在60%以上渔港或300条以上船舶的区域均设置渔港监督,全省应该有180个左右的机构,至少需要增加300个渔监人员,增加8艘监督艇,形成有效监督力量,从而促进渔业生产安全。

三、对海洋捕捞业实施高保障政策,实现可持续发展。

海洋捕捞业本属高成本、高风险的产业,实行高保障政策是对产业特性的要求,也是保障此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

1、对船舶实施强制保险的政策:在现实中,目前我省渔业船舶承保面低于2%,就是说绝大部分船东并未履行其义务,一旦事故发生后,肇事者逃跑屡有发生,船东无法恢复生产,无法偿还其债务,无法为死难的雇工提供善后抚恤金的赔偿金,更无变为造成第三者损害进行赔偿,导致很多的社会问题发生,直接影响渔区社会的安定和稳定。因此各级政府对船舶实施强制保险的政策。具体从渔业生产角度来看,渔业船舶应从大功率渔业船舶开始逐步实施强制保险政策,尤其对雇佣船员的雇工责任和第三者碰撞责任实行法定保险,使船东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同时提高抵御风险能力。

篇(6)

一、在企业车间,专班人员与企业主面对面交流,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现状,并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隐患点进行排查,要求企业主要履行主体责任,经常性开展自查自纠,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二、在项目建设现场,专班人员向项目负责人了解项目进度,重点检查设施安全、施工安全、人员安全情况,要求要以“四张清单”为抓手,落实项目推进各个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项目质量与施工安全两手抓。

篇(7)

二、考核内容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实行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重点考核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年度控制目标受控情况。定性考核重点考核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等。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年度控制目标和平时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具体参见与市政府或市安委会年初签定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书》和《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千分考核细则》。具体考核以下内容:

(一)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受控情况。包括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考核体系情况,重特大事故发生情况,全年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情况等。

(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包括贯彻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指示精神情况,政府每季度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各镇人民政府行政正职安全生产年度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将安全生产列为干部考核内容及评优“一票否决”情况等。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政府各分管领导和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和奖惩情况等。

(四)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包括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整治计划、整治措施、目标完成情况等。

(五)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和经费落实情况。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人员及经费到位的情况,各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监管人员配备情况,设立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情况等。

(六)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达标情况,安全投入情况,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和“三同时”审查情况,重大危险源普查、评估、建档及监控情况,建立各类事故隐患挂牌整改督办机制、事故隐患大排查工作进展情况等。

(七)安全生产培训宣传情况。包括企业厂长(经理)、安监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新工人培训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和“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等。

(八)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事故处理情况。包括建立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和重点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情况,领导按规定赶赴事故现场情况,处理事故“四不放过”和按规定结案情况,日常事故统计和事故信息快报情况等。

市安委会办公室可根据每年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对当年的考核内容、要求进行调整修订。

三、考核程序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以年度考核为主的办法。平时考核采取不定期工作督查、工作检查的方式进行。年度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自查考核:各镇(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安委会下达的考核指标和考核要求进行自查考核,并对照《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千分考核细则》自我打分,将自查得分情况表于每年12月下旬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组织考核: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年度考核小组,对各镇(区)、各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听取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抽查全年工作台帐记录和实地检查等形式进行。

(三)综合评定:在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自评、考核小组考核的基础上,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各镇(区)、各有关部门的年度考核得分,提出全市安全生产目标风险考核奖励单位名单,报市政府审定。

四、奖励方式

根据我市实际,从年起,每年设立安全生产目标风险考核奖励专项资金,用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奖励。专项资金可在安全生产工作专项资金中列支。具体筹措标准为:市级5万元,镇级2~4万元,市有关部门(单位)1~3万元。奖励专项资金可视情况逐年增长。各镇(区)、各有关部门于每年年初按以上标准向市安委会交纳目标风险考核奖励资金。

按照市安委会的年度考核内容和要求,每年度的安全生产目标风险考核结果分为四类,即“安全生产目标风险考核一等奖”、“安全生产目标风险考核二等奖”、“安全生产目标风险考核三等奖”和不得奖。具体如下:

凡在年度考核中得分超过950分的为一等奖,并按其所交纳目标风险考核奖励资金110%的比例下发奖励经费;

凡在年度考核中得分900分—950分者为二等奖,并按其所交纳目标风险考核奖励金90%的比例下发奖励经费;

凡在年度考核中得分800分—899分者为三等奖,并按其所交纳目标风险考核奖励金70%的比例下发奖励经费;

篇(8)

重点工作:

一、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冶金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一)做好“三张责任清单”的落实。一是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清单;二是落实非煤矿山、冶金企业管理责任清单;三是落实职工安全操作责任清单。

(二)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公示、信用承诺、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等制度,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

(三)建立通报约谈制度。每半年通报一次重点工作落实、行政执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等情况。对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隐患治理不及时的,将约谈有关企业、部门和政府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管理松懈的乡镇(管委)实施重点监管、跟踪督办,以及问责、约谈、警示通报等措施,加大约束惩戒力度。

二、深入推进非煤矿山“三项监管”工作。

(四)跟踪落实“专家”会诊隐患整改工作。结合2015年全县开展的专家“会诊”结果,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原则,认真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改工作,确保隐患落实整改到位。

(五)全面实施风险分级管理。按照《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实施细则》要求,对全县非煤矿山开展安全风险分级、差异化、动态监管,建立和完善企业自查、专家“会诊”和督查相结合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行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公告制度,建立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

(六)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微信助力监管方式,更好发挥微信的预防预警和事故警示作用。

(七)全面推动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动态达标。督促企业及时组织开展好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自查工作,组织开展好半年度及年终达标考核工作,及时公布企业达标考核等级。推动选矿厂的安全标准化工作。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制定和完善各类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三、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冶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八)认真做好非煤矿山节后复工复产工作。认真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前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通知》要求,做好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对未经批准擅自复工复产的,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工作措施,实施上限处罚和追责。继续开展汛期、节假日和重要时段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检查。

(九)深入开展地下矿山采空区排查治理工作。在2015年采空区普查摸底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地下矿山采空区排查治理工作,凡存在大面积采空区可能造成冒顶事故及采空区稳定性评估结论为不稳定的,一律责令其停产整顿,并督促企业和属地政府立即制定科学、详尽的整改方案。深化小型露天采石场边坡专项整治,各地要根据非煤矿山特点和季节变化,继续深入开展严防非煤矿山“十类”事故的专项整治。

(十)开展非煤矿山、冶金企业技术管理体系专项整治。对非煤矿山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对凡未按规定配备或委托专业技术机构提供技术服务的矿山企业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各地要强化非煤矿山、冶金企业技术机构对安全风险的管控功能,严格安全技术措施管理,督促技术保障落实到位。

(十一)深化非煤矿山“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针对非煤矿山企业经济效益大幅下滑暴露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停产、停建的非煤矿山企业严格复工复产验收标准。加强对非煤矿山开拓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和整治基建期间非法组织生产等违法行为。加强生产矿山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和整治不按初步设计规定的采矿方法和回采顺序采矿、未经安全论证和批准擅自开采保安矿柱、提高回采上限等非法违法行为。加大对尾矿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力度,对长期停用和废弃的尾矿库要按照程序及时进行闭库。

四、全面提高非煤矿山、冶金企业安全保障能力。

(十二)加快推进非煤矿山、冶金整顿关闭和升级改造工作。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或使用淘汰落后设备设施和工艺的非煤矿山、冶金企业一律实行停产停工整顿。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规定的非煤矿山、冶金企业,一律不予安全许可。

(十三)开展非煤矿山示范矿山建设。按照《市金属非金属矿山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强力推广新技术新装备的应用,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技术。

五、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效能。

(十四)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常态机制。按照全县2016年安全生产年度执法计划,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回头看”检查、互查、专家“会诊”、巡查等方式,全面检查全县所有非煤矿山、冶金企业,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属地政府的监管责任的落实。

(十五)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对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各地一律不予受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对领证后管理滑坡或擅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要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要一律按上限处罚,并建议有关部门吊销相关证照。

(十六)严格规范执法内容。按照市局编写的《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检查表》,全面开展矿山企业自查自纠和执法检查。

(十七)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按照国务院令493号和省政府令第232号要求,按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坚决杜绝迟报、瞒报、谎报安全生产事故行为。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落实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事故的矿山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在复工复产前,重新进行安全论证或安全现状评价,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提请政府实施关闭。

篇(9)

市第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突发事件成立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我市第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和应急工作的指挥、组织、协调、监管。

组长:

副组长:

应急指挥预案指导思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范结合。

应急指挥办公室的职责是:贯彻执行人口普查条例和人口普查方案,负责全市人口普查期间发生的重大事件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的指挥和协调,统筹安排和组织全市人口普查的应急工作。

二、运行机制

1、突发事件的主要种类

第一类是指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如波及较大范围的雨雪、洪涝、地质灾害等;

第二类是指技术和物资类突发事件:如发生大面积设备故障,通讯和网络突然中断,普查表等物资大量受损等;

第三类是指安全生产类事件:如因重大交通安全事故,人身意外伤害和其他突发性伤害事故使普查人员受到人身伤害等;

第四类是指影响社会安定类事件:如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间矛盾激化,个别媒体的不实报道造成一定的范围社会公众强烈反应或突发等。

2、预测与预警

市第次全国人口普查应急领导小组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科学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突发事件报告程序

在人口普查工作中一旦出现突发性事件,基层人口普查办公室有关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本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如实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主任为本单位履行报告制度的第一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本级政府主管领导汇报情况,根据突发性事件类型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及时开展工作。同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逐级上报至市人口普查办公室急领导小组。

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送,要高度重视,严密监测事态发展,及时上报上级人口普查办公室急领导小组。

三、应急保障

根据事件危害程度,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应急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及相关预案要求,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财力、物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讯等保障工作,保证第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报告上报的形式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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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传达贯彻全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

2008年全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区切实按照上级会议精神,并结合玉政办发[2008]84号文件要求,迅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及时向各镇和有关部门传达贯彻会议精神,把各镇、各部门的思想统一起来,切实增强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并在全区部署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培训和风险隐患调查、应急资源普查、编制应急预案等有关工作。二是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教育工作。以企业、农村为重点,利用标语、宣传专栏、会议等各种形式,面向基层广泛宣传公共安全、应急管理、防灾救灾和自救知以及《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重要意义,提高基层群众参与应急管理的自觉性和自救、互救能力及法律意识。三是指导各有关部门按照本部门职责,结合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趋势和特点,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四是结合实际,抓好当前工作。以学习宣传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为契机,联系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突出抓好应急预案编制和风险隐患排查等各项工作。

(二)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一是制定下发工作预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我区制定和完善各相关工作预案,明确区管委是本区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在管委主任领导下开展相关工作;各镇人民政府是本镇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管理机构,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并成立了区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区管委办公室),拨款20万多元用于应急专用。二是全面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认真执行区党政领导维稳值班带班责任制,对突发事件的信息能及时报送,今年内没有发生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行为。

(三)积极编制完善应急预案。以专项预案、部门预案为重点,指导各镇、各部门做好各级、各类预案的对接,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流程和加强应急平台和信息网络建设,努力提升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全区完成专项应急预案46个,部门应急预案16个,学校预案120个,村级应急预案116个,修改完善应急预案15个,有效地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应对突发事件处置的意识。为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我区定期组织消防、林业、农业、渔牧兽医等部门按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演练,以达到应急工作人员人人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四)开展应急资源普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为保证应急管理基础设施完备、实用、高效,我区各级各部门认真开展各类应急资源普查,建立物资储备数据库和调用方案,以保障基本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食品、药品、衣物、蚊帐、饮用水等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对各类应急资源物资储备不足的,要求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保证应急救援需要。此外以地质灾害、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等方面为重点,组织各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进行分工,分解任务,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登记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应急队伍专业技能培训薄弱,快速反应能力亟待提高。二是企业安全投入严重不足,用于应急救援的更少,技术装备落后陈旧。三是风险隐患排查不全面、整改不彻底、监管不到位、标准不统一等突出问题。四是灾害监测预警网络不健全、体系不完善,科技研究应用还不够广泛深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特别是加大《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培训,加大公共安全、应急管理、防灾救灾和自救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应急管理的自觉性和自救、互救能力。结合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趋势和特点,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二是切实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机构,调整配强应急管理人员,保障应急管理机构的正常、快速、高效运转。

三是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坚持“未雨绸缪、平战结合”的原则,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一岗多职”的要求,以公安、消防等骨干队伍为主体,加强专业队伍培养和建设工作,建设一支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能管用的高素质的应急管理队伍。同时,将根据需要组建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确保在关键时刻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是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流程,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信息平台。做好各级、各类预案的对接,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应急工作快速、有序、高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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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关口前移、超前辨识,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立足当前,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深入开展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点准穴位,精确发力,全力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厦门会议和党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的事故隐患,打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有效防范有较大社会影响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厦门会议、党的期间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群死群伤事件,为厦门会议和党的胜利召开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三、排查整治范围

全乡安全生产各行业和领域。重点紧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民爆、消防、特种设备、燃气管线、水电油气煤等重要基础设施、“三合一”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

四、主要任务和重点内容

(一)主要任务。各村各有关单位针对本村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要环节、重点部位,分别部署实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按照“查一查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是不是彻底,查一查企业主体责任是不是已经落实,查一查部门监管责任是不是已经落实”和“查短板补短板,切实把安全风险控制在小、解决在早”的要求,深入细致地排查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尤其是要彻底整治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持续抓好重要领域、重要目标、重要单位、水电油气煤等重要基础设施、非煤矿山、公共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和风险管控工作。

(二)重点内容。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全面排查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台风汛期和高温天气等特殊季节及灾害天气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全面排查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清除看不到、管不着的安全监管盲区,理清安全监管职责交叉等情况;全面排查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装备、预案及演练、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等情况。重点整治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行为,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行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行为,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及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五、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自即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止,具体分为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组织自查自报,及时整改隐患(即日起至5月31日)。以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为主线,广泛发动、动员组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通过“智慧安监”或本行业(领域)监管平台及时上报情况。各有关单位要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整合资源力量、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督促指导和抽查。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查改结合、以改为主,集中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动员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对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进行普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等,并找准问题和短板,列出隐患治理和“打非治违”任务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集中力量攻坚,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到位、化解管控到位。

第二阶段:强化检查指导,督促落实整改(6月1日至7月31日)。以查漏补缺、实地督导为主线,全力补齐短板。各有关单位要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加强督促检查,层层组织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执法检查,严格执法措施,确保完成任务清单。对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要采取明察暗访、联合执法、突击检查、专家会诊等各种形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封堵漏洞。对重大风险点要采取果断措施,落实防控力量和措施,严防死守。要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评估,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要采取“回头看”、“找茬”和“挑刺”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有步骤、有节奏地梯次加强安全监管强度,检查事故隐患是否整治到位,检查非法违法行为是否有效打击,检查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巩固成果,提升成效。

第三阶段:强化风险管控,落实约束措施(8月1日至8月31日)。以实效检验、强化效果为主线,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开展全方位、全覆盖、不间断的安全巡查。各有关单位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要增加督导检查频次,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到位。

第四阶段:开展“回头看”,严格应急值守(9月1日至9月30日)。以严防死守、盯死看牢为主线,全员发动,全力以赴为厦门会议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采取高密度、高频度的巡查和“回头看”检查,确保该停的停到位,该管的管到位,并持续抓好重要领域、重要目标、重要单位、水电油气煤等重要基础设施、非煤矿山、公共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和风险排除管控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及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报送及时准确,确保本单位应急值守及应急通讯处于良好备勤状态,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阶段:总结工作经验,巩固提升成果(10月1日至10月31日)。以总结梳理、巩固提升为主线,在全面总结厦门会议安全生产事故防控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党的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并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六、职责分工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职责分工和“宁可有交叉、不能留缝隙”要求,由乡政府统一领导,乡直各有关单位按照本单位职能和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县直有关单位的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一)文体中心负责教育系统(包括民办学校、学校实验室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牵头负责校车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二)文体中心负责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行业领域(含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体育馆、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网吧、印刷厂等)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三)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民爆(销售企业)、信息化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配合乡安监办抓好职责范围内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四)乡卫计委负责卫生系统(含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机构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五)派出所负责民爆物品使用储存仓库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监管。

(六)民政办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七)国土资源所负责未取得采矿许可证非法采矿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八)国土所和城镇规划办公室负责房屋建筑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牵头负责渣土车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九)供销社负责供销系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十)派出所负责道路运输、公路水路建设(职责范围内)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十一)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业系统(包括渔业生产、渔业船舶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十二)林业站负责林业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和森林公园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十三)水利站负责水利工程、水利设施、河道采砂、水利风景区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十四)工商所负责商贸、粮食等行业(含大型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十五)安监办负责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及餐饮企业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十六)安监办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十七)安监办负责消防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其他各有关单位按各自职能负责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派出所、工商、环保等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打非治违”。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由乡政府统一领导和部署,由乡安监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乡直有关单位各负其责,统筹协调推进各行业领域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乡直各有关单位要把做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保障厦门会议和党的期间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政治任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