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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监管大全11篇

时间:2023-09-26 09:13:30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农产品质量监管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农产品质量监管

篇(1)

深入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为目标,围绕农产品生产环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推广普及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基本消除监管盲点;

——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平均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

——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100%,农药生产企业100%纳入监控范围,农药经营企业80%纳入监控范围,区域性、集中性制售假劣农药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全面禁止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五种高毒农药的在种植业农产品生产上的使用;

——生鲜乳中三聚氰胺等检测合格率达到100%;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等养殖投入品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

——畜产品中违禁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

——本地畜产品中违禁化合物检测合格率达到100%。

三、整治任务

(一)标准化生产基地规范管理。对全区7处标准化生产基地(含“三品一标”基地)的生产方式环节实行重点监控,进行包括农药使用管理制度、生产记录和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制度等方面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的检查。杜绝在种植业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禁用农药行为,生产基地蔬菜、水果、茶叶等农残监测平均合格率保持98%以上,不合格样品中无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现象发生。加强科学用药技术指导、培训和示范,把好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采前自检、产地准出和生产档案四个环节,大力推广专业化统防统治。

此项工作由植保果树站牵头负责。

(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假劣农资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农资生产经营行为更加规范,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明显提高。全面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清查,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依法组织禁用药物查处活动。开展农资质量监督抽查,扩大监督抽查范围,提高监督抽查覆盖率。

此项工作由执法大队负责。

(三)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

一是加大对区内各主要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抽检密度,严把各基地生产的蔬菜、果品等农产品出园上市前的检测关口;

二是加强对蔬菜批发市场检测室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测室对上市蔬菜实施全批次抽检,并严格实行不合格农产品销毁制度。

此项工作由检测站负责。

(四)完善畜产品生产源头治理。

一是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化合物行为。以生猪、肉羊、肉牛为重点,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养殖及相关环节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不发生“瘦肉精”中毒等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城乡居民畜产品消费安全。

二是强化饲料生产、经营监管。要将养殖场和饲料生产企业使用的饲料原料作为重要检查内容,督促使用者落实原料质量安全监控措施,做到来源明确、检测到位、使用有记录、产品可追溯,切实把好原料质量关。

三是开展生鲜乳违禁物质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以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为重点,严厉打击生鲜乳中添加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的不法行为。加强许可管理,加大检查力度,核查“两证一单”(收购许可证、车辆准运证、生鲜接单),加大抽检覆盖面和抽检频次,强化监测与执法联动,对生鲜乳质量安全举报投诉,要接到一起,受理一起,通报一起,从重处罚,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

四是规范兽药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加强派驻监管和例行检查,督促兽药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兽药GMP进行生产;强化兽药使用监管,落实兽药使用台账制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和经营使用违禁、假劣兽药的行为。

此项工作由卫监所和疫控中心负责。

四、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6月3日-20日)。

1.6月8-14日,由各街道对辖区内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以下简称监管对象)进行自查,监管对象包括具有法人资格的农业基地(园区)、畜禽养殖小区(养殖场)、农资生产或经营单位(种子、农药、化肥和兽药、饲料等的生产经营点)以及各类散户(蔬菜、果树种植、畜禽养殖),要落实到每一个社区,每一个农户,在摸清情况的前提下,建立详细档案,做到每个监管对象,信息真实齐全,为实施网格化和分类管理打好基础。

2.6月15-20日,组织农技站、植保果树站、执法大队、卫监所、疫控中心、动监站对各街道上报的监管对象进行实地查看,确保监管对象信息真实齐全。

3.6月13-20日,在全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组织农技、植保果树、执法大队、检测站、卫监所等部门,通过举办培训班,农技人员现场指导,邀请青农大、市农科院的专家会诊、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等形式,使种植户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自律诚信道德观念。同时,宣传周期间与移动公司合作,有效开展送安全农资下乡活动。其中:6月14日,组织有关部门参加区政府在街道举行“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开展现场宣传、知识咨询等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6月15日,组织60余名居民和社会监督员走访西红柿专业合作社、村草莓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主要参观两基地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建设以及宣传二维码追溯使用查询知识。

(二)实施阶段(年6月21日-年4月21日)。

1.标准化生产基地规范管理。

(1)年6-10月,对符合条件的基地和园区鼓励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全面检查全区所有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生产记录,对不完善的基地下发整改通知书。

(2)年10-12月,对全区所有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生产记录进行拉网式检查,对下发整改通知书而逾期不改正的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进行处罚。举办2期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提高生产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3)年12月-年4月,重点对全区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品包装和标识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基地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改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农资打假专项治理。

(1)年6月-8月主要对辖区内的主要商场、超市销售的气雾杀虫剂、卫生球、水剂、片剂进行执法检查。

(2)年9-10月份联合区工商、质检等部门开展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大检查。并结合中秋、国庆节重大节日活动开展农资产品执法检查。

(3)年11-12月积极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的农资执法检查活动。

(4)年1-4月联合区工商、质检等部门积极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积极开展“五一”节期间的农资打假执法检查工作。

3.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

(1)年6-9月采取桃、葡萄、杏等果蔬品种样品26个进行检测。

(2)年10-12月采取草莓、芹菜、番茄、黄瓜、辣椒大白菜等果蔬品种样品56个进行检测。

(3)年1-4月采取草莓、芹菜、番茄、黄瓜、辣椒大白菜等果蔬品种样品74个进行检测。

4.完善畜产品生产源头治理。

(1)加大对畜禽养殖投入品的监管力度。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是畜禽养殖的主要投入品。要以加强饲料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为抓手,以饲料原料监管和打击非法添加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净化饲料市场,提高执法水平,确保饲料安全。深入推进兽药认证工作,高质量完成兽药生产企业GMP复验,从源头上提高畜产品质量;全面推进兽药经营企业GSP工作,创建放心兽药经营企业;启动骨干养殖企业GUP认证,推广“一卡三档三书”兽药使用模式,杜绝未经审核的兽药产品进入养殖环节;加大抽检力度,减少违规用药事件发生。

(2)强化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首先,配合、协助农业部、省对我区的例行监督抽检任务;其次,按照市局要求,完成畜产品抽样检测任务;第三,争取区财政支持,扩大抽检数量和频次;第四,依据检测结果,认真分析,找出问题症结,有的放矢地制定监管措施并组织实施。

(3)加快推进“三品一标”认证进程。要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的工作思路,加大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和无公害产地认定力度,进一步扩大认证、认定覆盖面,提高我区初级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总结评估阶段(年4月21-30日)。

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通报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果。活动结束后,对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大行动进行总结和评估,巩固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有关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各部门要认真抓好整治方案落实,并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和本方案,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推进标准化生产,规范农产品生产行为。要强化农产品生产者的主体责任意识,严格监督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要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督促建立食用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规范农产品生产行为,积极发展“三品一标”,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的素质。

篇(2)

近几年来,全州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切实狠抓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农业投入品整治、生产过程技术指导、经营环节监管和质量抽样检测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明显提升,蔬菜检测合格率达到96%,茶叶、水果、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检测合格率达到100%。但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仍然面临严峻的挑战。一是农(兽)药等投入品非法添加违禁药物成份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不高,生产过程中存在滥用农药和不遵守安全间隔期采收农产品的问题;三是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不落实;四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不高,特别是夏、秋两季外地调入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的情况突出。对此,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突出重点,明确职责,强化监管,狠抓落实。

二、突出监管重点

各地要坚持“政府负责,抓大促小,控制源头,综合监管”,一手抓执法监管,一手抓标准化生产,切实强化重点环节的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一是切实保护好农产品产地环境,控制工业“三废”和农村面源污染;二是严厉整治甲胺磷、“瘦肉精”等违禁农业投入品,控制源头污染;三是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积极开展绿色植保,发展“三品”农业,从根本上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四是加强农产品经营环节监管,落实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五是加大农产品质量抽检力度,严格控制有毒有害农产品调出产地和进入市场销售;六是依法严厉打击在农产品种养环节中非法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努力实现全州各类鲜活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其中蔬菜合格率95%以上,水果、食用菌、茶叶合格率96%以上,畜禽产品合格率98%以上,水产品合格率96%以上的目标。

三、明确职责分工

各地要按照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职,分段监管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职能分工,落实监管职责。农业部门负责农产品种植环节技术指导,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组织农业“三品”认证,抓好农药投入品监管,搞好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畜牧部门负责畜禽产品养殖环节技术指导,以及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管和畜禽、生鲜奶等产品质量抽测;水利水产部门负责水产品养殖环节技术指导、鱼药物监管和水产品质量抽测;工商部门负责农产品经营环节的管理,重点抓好农贸市场、批发市场、配送中心、超市农产品经营监管,查验产地证明、质量合格报告、购销台账等以及对违法经营农产品行为依法实施查处;质监部门负责农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管理,重点打击在农产品加工环节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卫生部门负责农产品食用过程中的管理;商务部门负责畜产品屠宰等环节的管理;环保部门负责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对造成产地环境污染的违法行为实施查处;财政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资金保障;新闻部门负责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防止恶意炒作,正面宣传报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典型和经验;公安部门、法院、检察院负责对制售禁用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打击。

四、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追究

篇(3)

我国是著名的农业大国,农产品的产量及种类一直在世界上处于前列。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的生活条件有了明显的提高,对衣食住行的要求也随之增加,同时对于农产品的要求也不在局限于作为食品,而是扩展到医药、健康、养生等多个方面。因此,农产品的质量问题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在土地资源日益减少的背景下,如何严格保障农产品的质量,一直是一大难题。新时期,必须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监管力度,落实相关规定,为提高农产品质量提供保障[1]。

1农产品质量检测监管存在问题

1.1环境污染所导致的农产品质量问题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各类资源的需求程度越来越高,对周边环境造成了很大程度的破坏,日益严重的水资源污染和土地资源污染都影响到了农产品种植区域中农产品的正常生长,许多农产品出现了重金属含量超标以及化学元素残留超标等严重的质量问题。这些问题与农产品的品种无关,因此无法通过农产品的质量检测监管工作进行控制,使得质量检测监管成为了一纸空文[2]。如果无法有效解决农产品的污染问题,就不能通过质量检测监管的方式达到提高农产品质量的目的。

1.2农产品种植、加工过程不当导致质量问题

我国农产品种植户较多,但大多数种植户不具备专业的种植技术,也不了解专门的种植标准,更不认识相关的农产品质量检测监管知识,同时也不具备一定的质量观念和质量意识。在实际的农产品种植、加工过程中,许多种植户往往会因为方式不当而导致农产品的质量降低。同时,由于农产品种植户繁多,且缺乏统一的管理标准,给农产品的质量检测监管工作带来了非常大的难度。

1.3缺乏专业的农产品质量检测监管人才

受传统教育思想的影响,我国农业方面的人才较少,农产品质量检测监管人才更是少之甚少。由于缺乏专业的农产品质量检测监管人才,许多农产品检测监管部门在开展检测监管工作时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并不突出。同时,许多质量检测监管工作流于形式,并不能达到预期的农产品质量要求。1.4缺乏健全的农产品质量检测监管标准体系农产品种类繁多,各类质量问题都比较多,同时农产品市场较为混论。因此,我国尚未制定相关的农产品质量检测监管标准,更没有形成健全的体系,这些都给农产品质量检测监管工作造成了很大的难度。

2提高农产品质量检测监管的对策

2.1健全质量监管标准,形成完整监管体系

无论是国家农业部门还是各农产品企业,都应认真分析当前农产品市场现状,制定相应的质量检测监管标准,并逐渐形成一个完整的检测监管体系。一方面,各级部门应强化检测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保证质量检测监管工作的正常进行;另一方面,应建立二级监督的体系,对质量检测监管人员进行实时监督,防止不良现象的发生。同时,国家应及时下台相应的农产品质量管理政策,切实保障广大农产品种植户及消费者的权益[3]。

2.2深入加强技术扶持,层层提高产品质量

国家应定期派遣专业的农业人员对广大农产品种植户进行培训,并开展相关的种植课程,从农产品的种植、加工、生产、运输、贮存和销售等多个环节,层层对农产品的质量进行控制[4]。同时,有关人员应积极改善农产品种植地的环境条件,通过设立农产品种植中心等方式培养更多优质的农产品品种。

2.3加强人员培训,建立优秀人员队伍

国家应加强对农业队伍的培养力度,一方面加强对专业农产品种植技术人员的培训,另一方面也应及时对质量监管检测队伍进行考核和培训,从多方面保证农产品的质量[5]。

2.4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升相关人员责任意识

在对农产品进行监管过程中,不仅要对生产人员进行有效培训,使其自身能够对农业生产及其安全技术进行有效掌握,还要对农产品检测人员、生产经营者、执法者进行相应的培训,使其能够从根本上意识到农产品监管的重要性。

3结语

农产品是人们食物来源的根本,其质量更是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因此,必须健全完善的农产品管理体系,加强对农产品质量检测监管工作的重视程度,最大程度上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推动我国农业更好的发展。

作者:牛景景 郑霞娟 单位:济源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参考文献:

[1]赵炜丽.潍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14.

[2]卜惠斐,李巧生.农产品质量检测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农业工程技术,2016(23):65.

篇(4)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农业局的大力支持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坚持标本兼治、综合监管的方针,建体系、打基础,抓宣传,强监管,杜绝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发生,为群众在辖区内生产安全农产品、购买放心农产品、消费健康农产品提供有效保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机制健全

我们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形成了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抓细、相关人员抓实的工作格局,为有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营造了良好环境。目前,各行政村均已选定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员,负责农产品生产、流通等环节的舆情收集、服务指导等工作。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督促指导辖区内的杨梅基地、毛竹笋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规模养殖户等重点单位开展自律性检测。

二、科技先行,按标保质

我街道通过走下去宣传、请回来培训、办现场示范、抓典型引导等多种途径,大力开展农业标准化技术培训和普及。共举办各种形式的农业标准化生产宣传活动20多场,受训农民2万余人;举办以毛竹、杨梅为主的高产技术、有机蔬菜栽培、生态果园管理等培训1500多人次。2011年,市宇兴杨梅专业合作社的拱瑞杨梅基地被评为“省森林食品基地”,已建设完成的栗园大型无公害蔬菜基地200多亩,每天可为市民供应无公害有机蔬果7000多吨。

三、重点突出,加大宣传

街道领导高度重视,朱飞勇主任带队深入到粮食销售点、栗园蔬菜基地、粮食种植大户、养殖大户检查,对生产销售档案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责令其整改。同时,充分利用媒体、科技下乡、技术培训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生产者安全生产意识。去年举办杨梅节期间,针对福建杨梅出现农药超标事件,主动邀请相关部门对永祥杨梅进行抽检,确保永祥杨梅的食用安全,同时在杨梅种植户中广泛宣传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发放宣传单1000多份,营造了“政府监管、农民自为”的良好舆论氛围。

通过努力,我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体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对照先进地区,我们依然存在着监管基础较为薄弱、硬软件条件尚需完善,“三品一标”认证有待加强等一些问题和困难。针对这些薄弱环节,我们将以这次会议精神为指南,积极借鉴兄弟单位的成功经验和有效措施,以搞好质检站建设,建好检验检测平台为抓手,严把“四关”,全面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及流通过程的常态化日常监控:

一把“源头关”。与辖区内各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蔬果基地)、协会及专合组织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书、承诺书”,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生产主体责任;围绕“五有”(即有管理制度、有专门人员、有生产记录、有质量检测、有产品标识)目标,开展质量安全规范管理,确保农产品源头安全。

二把“生产关”。强力打造特色农业品牌,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做到“三规范”(即规范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三统一”(即统一购入投入品、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施肥)。

三把“投入品关”。将辖区内农资经营网点纳入监控范围,统一实行“五个一”管理(即一备案、一台帐、一承诺、一责任、一制度),严查销售禁用农药或在其他农药中掺杂禁用农药的不法行为,确保投入品质量安全。

篇(5)

(一)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机构逐步完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在*年*月通过省计量和资质认证。中心内设办公室、绿色食品管理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科、化验检测科4个科室。现有职工23人,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65%以上,教授级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6人,初级职称6人。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3人,主要对全市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化验室面积700平方米,有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各种仪器设备47台套,可以对蔬菜、大米等农产品中有机磷、有机氯和重金属等64个参数的检测。按照省农产品质量监管局要求,于年初已开展对全市农产品生产基地、大型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的蔬菜残留进行监测。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车一辆,可以机动的对全市生产基地,市场中的蔬菜进行检测。

(二)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站)稳定发展。**县农产品质检站有职工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50%以上,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2人,初级职称1人。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1人。化验室面积200平方米,主要对**县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的蔬菜进行监测。**县农产品质检站没有设立。

二、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体系不断完善,但从目前来看,许多与新形势下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也逐渐凸显,亟待我们去研究解决。

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构不够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队伍专业结构不够合理,农业畜牧等专业人员多,而分析化学、植保、化验检测等方面的人才少,这与当前强调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的新形势要求不适应。由于受经费不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农产品检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落实不够到位,更新知识难,存在与工作实际需要相脱节的现象。农产品检测仪器设备更新慢,缺乏质谱仪等先进仪器设备,不能很好的对农药参数进行定性。

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薄弱。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尚处于起步阶段,与环保、质检、工商、卫生等部门相比,缺乏独立专业执法机构,缺专业执法人员,缺执法装备,缺执法经费。造成农业行政执法能力低、水平低、权威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经费投入不足。建立有效运行机制需要大量的经费投入,但目前市、县财政没有落实,配合不到位,致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难以有效、及时落实。检测设备陈旧、条件简陋,没有办案经费,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取证、检测设备,检测能力不强,不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要求。要解决这些问题,每年需经费在120万元左右,而现在每年只有30万元,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造成很多工作内容无法实施。

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不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涉及的部门很多,职责的界定不清导致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仍然不能形成日常性、常规性执法,严重制约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的有效实施,造成“出台前无法可依,出台后有法难依”。

三、完善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体系建设的思路和对策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体系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重视和大力支持,必须坚持循序渐进、稳定和协调发展的原则,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健全检测体系,切实开展好适应新形势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需要的社会化服务工作,真正为农业产业化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体系建设总的思路是:通过几年的努力,初步建立以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为主导,县区农产品质检站为骨干,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大型市场速测点为补充的新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重点应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增强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意识,需要付出长期不懈的努力。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紧密结合法律贯彻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解疑释难、宣传教育工作,使宣教活动常搞常新,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水平和监管行政执法能力。

(二)完善各项配套制度,确保法律有效实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涉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监管链条长、时间跨度大,需要一个完整、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作为支撑。要尽快出台已经起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要加快研究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细则,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行为有要求的,监督检查又必须实施的,行政处罚和法律罚则中有明确规定的.都应当有规范性的、操作性的规定,以便各方遵循、实施和对照检查,使法律进一步具体化,以确保各项规定具有可操作性。要通过加快立法,健全体系,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各方面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创。

(三)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

篇(6)

中图分类号:F32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50501197

1 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现状

1.1 监管机制存在问题

经过调查得知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中监管机制存在问题,各监管部门协调性较差,监管工作多分开办公,办公中无法协调解决问题,监管机制和效率低下。并且农产品源头监管中,多处于被动监管状态,缺乏前瞻性,缺乏事前预防。

1.2 缺乏监管力度

我国是世界上数一数二的农业大国,我国农产品市场过于庞大,这给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工作带来了困难和挑战。庞大的市场使源头监管工作很难有效的全面开展,因此监管并不到位,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力度不够问题突出,农产品市场混乱。

2 实际开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难点

2.1 农产品生产环境不可控

虽然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最理想监管是从生产环节抓起。但目前随着我国工业的高速发展,工业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工业重金属排放破坏着土壤和农产品生产环境,农产品生产环境破坏后,农产品质量安全就难以保障,对此国家相关部门目前无力控制,这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中比较突出的问题,一直以来都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1]。

2.2 监管标准模糊

我国农产品种类繁多,监管对象庞大,但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建设却相对滞后[2]。农产品源头监管工作中缺乏一个标准化的衡量标准,监管标准模糊,各地方认证、监测结果差距较大。另一方面,由于中国农产品过于庞大,农产品的来源去处也十分难以追踪[3]。

3 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的新模式

3.1 严格控制农产品入市

目前我国农产品入市标准过低,所以我国农产品市场庞大且又混乱,很多问题农产品通过非正规渠道依然可以进入市场,导致源头监管困难。这些问题农产品给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巨大危害,一些不合格农产品,由于重金属超标、农药含量超标,对人体的神经系统、消化系统、生殖系统都有着严重的负面影响。为了保障农产品源头质量,必须加强农产品入市管理,改革农产品源头监管模式,农产品入市前必须进行检疫、检测、认证,取得许可后方可入市。入市标准的提高将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杜绝不合格农产品的流通。

3.2 加强群众参与监督

我国农产品市场十分庞大,销售网络涉及全国各地,仅靠国家相关部门进行监管,监管效果和质量十分有限,监管过程中很难做到面面俱到,因此想要真正做到有效可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离不开民众的参与。相关部门应在各处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监测站,群众是问题农产品的第一发现人,民众的举报将有效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水平和质量。

3.3 推广先进农业技术

想要真正解决农产品源头质量问题,光靠监管并不能真正解决农产品质量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大宣传,培养生产者法律意识,帮助农业生产者正确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另一方面,积极推广先进农业技术,加强农业技术改革,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进一步改善农业缺乏技术人员的现状,整体提高农产品质量,并扶持建设品牌农产品。

3.4 事前预防模式

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往往都是质量安全问题出现后,才开始进行监管。这种事后监管模式,带有一定的滞后性,往往问题农产品会在市面上流通了一段时间,对社会造成一定不良影响。事后监管模式,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有效性很难得到保障。制定事前监管政策,形成事前预防模式才是有效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现状。

3.5 改革农产品监管体制

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一直处于监管难状态,主要原因就是监管体制和制度存在问题,监管工作中操作性较差。出台相应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强化农产品监管职能,改革农产品监管体制是有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的基础。监管中应严格规定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多个方面问题。此外,光有制度的出台是不够的,另一方面,应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将制度落到实处,提高制度执行力和执法力度才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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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TS207.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1)12-0335-02

古人云:“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关系到公众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而且直接影响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愈来愈受到人们的重视。

近年来,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花费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先后建立了无公害生产体系、抽样检查制度、市场监管制度、市场准入制度等一系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上到了一个新的台阶。尽管如此,食品安全问题仍层出不穷,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食品安全涉及到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从源头入手,加强种子、农药、化肥等生产要素的监管,后续的流程出问题的可能性就小。《中华人们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规定,要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必须从生产源头抓起,严把质量关口,狠抓农产品基地环境建设等环节,积极推进农产品生产“从基地到市场”全程质量控制,加强生产技术指导,严禁生产、销售、使用国家和地方明令禁用的农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1-2]。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城乡人民“菜篮子”安全,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 加强农资市场检查,从源头控制农产品污染

化肥、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业投入品是影响农产品质量的直接因素。因此,针对宜产区的农业投入品,应健全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严格经营许可,加强市场监管,建立农业投入品禁用、限用制度,引进开发能降低有害残留的产品,尤其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严禁使用高毒农药,一旦发现问题,要严肃查处[3]。切实抓好农业生产投入品市场监管制度,严格禁止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部分投入品(农药、化肥、激素等)进入生产环节,加强农药、化肥等农资市场的检查、督察力度,坚决杜绝假冒伪劣、违禁农药、化肥的经营和使用,努力实现“打假护农”。依法行政,维护农民利益,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 完善标准体系建设,规范生产者行为

建设农业标准化有利于农业生产的科学化、系统化、无害化,有利于形成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建设农业标准化,对发展农业经济,实现农产品安全,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有重要作用。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以加快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依托产业化经营,以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为突破口,加快农业标准的制订和推广应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推进农业标准化的进程。建立良好生产规范,明确和完善生产环节中的各项生产操作、管理标准;同时,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

3 增加农业投入,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

加大政策扶持与财政投入力度,鼓励规模化生产与销售,提高生产与销售的组织化程度,特别是鼓励从事品牌化生产与经营的专业合作组织、企业,强化其对产品质量的自身约束机制。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对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支持,对农产品质量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增加投入,搞好服务。实行公益性政府投入,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以项目推动工作,利用财政支持和市场推动,把优质优价政策落到实处,切实调动农民生产安全优质农产品的积极性。

4 加强农产品产地确认和监管

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要求,对农产品生产区域进行调查分析,区别宜生产区和不宜生产区,并对宜产区环境进行监测,对不宜生产区的环境进行改良[4]。农产品产地农灌水的水质、土壤中的重金属和农药残留、大气中的氮氧化物等是影响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土壤重金属背景值残留较为稳定,对农产品造成的污染往往是不可逆转的。因此,要严格产地环境管理,建立相关标准,定期进行检测,采取环境净化措施,保证产地的环境安全。

5 加强生产过程的监管

在生产过程环节中,推行标准化生产,坚持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按照循环农业的要求,解决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力度,加快推广动植物病虫综合防治技术、高效低残毒农业投入品以及平衡施肥等先进技术,健全动植物保护体系,加强对动植物疫病的监管,推进产业化经营。农业部门要指导生产者建立生产档案制度,实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全程监控[5]。

6 广泛宣传,强化质量安全意识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无公害农产品的重要性,让生产者和消费者都高度关注这个问题,以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在每个生产环节得以落实,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科技人员、企业管理者、生产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特别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列》限用农药、合理使用农药的宣传。倡导科学用药、合理施肥;引导正确处理生活垃圾、工业“三废”,增强农业环境保护意识;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安全生产、放心消费、关爱健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氛围。

7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政府根据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制订农业生态补偿政策,加强对农业环境保护、农业生产标准化、提高农产品质量与农产品安全等方面的支持,鼓励、引导生产者进行安全生产、可持续生产。结合地域特色和种养结构,促进各地制定优良农业生产技术规范,推广普及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技术,实现节本增效[6-7]。对于采用优良农业生产技术规范的农户给予补贴,鼓励生产者采取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实现农业生产方式和生产结构的转变,从而达到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目的。

8 参考文献

[1] 万俊毅,许世伟,罗超,等.梅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问题与对策[J].广东农业科学,2011,38(1):159-161

[2] 郭晓东,王芳,金山,等.基于因子分析的新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果评价[J].广东农业科学,2011,38(1):162-164.

[3] 黄四化.嵩明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与对策[J].云南农业,2011(2):8.

[4] 冬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着力构建五大体系[J].农业技术与装备,2011(2):41.

篇(8)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保障。为从源头上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江苏省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将监管触角纵向延伸到乡镇和村一级。2012年以来,省级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1.1亿元,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完善监测监管条件,提升基层监管能力。目前,全省所有涉农乡镇都经当地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所),每个乡镇有2-3名专(兼)职监管员,配备有2-3台快速检测仪器,有条件的乡镇还配备了监管巡查车等交通工具。95%以上的农村配有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村级协管员队伍达1.6万人,对137个省级“菜篮子”工程永久性蔬菜生产基地实行“一对一”监管。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主要承担哪些职责呢?

监督管理。监管员依法对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流通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督促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生产大户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对生产基地即将上市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检测,严格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准出;监督“三品”企业,加强标识管理,规范使用农产品标识和防伪标志;对已获证产品,开展日常监督管理。

宣传指导。监管员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指导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组织农户开展标准化生产;指导生产基地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积极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业投入品;监督农业生产者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对限用的根据限用范围指导合理使用。

技术培训。监管员对农业生产者进行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技术培训,推广对增产增效增收作用显著的新品种、新技术,特别是优质高效特色农产品生产技术、设施农业和工厂化种养技术,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对农业生产者、经营者进行农产品质量快速检测技术培训,引导对上市产品主动检测。

协调配合。监管员向农业生产者、经营者传递、有关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文件、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向管理部门反馈生产、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在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理,协助农产品质量追溯,查找问题根源。

在江苏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副局长狄崇兰的陪同下,记者来到了南京市江宁区谷里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整个谷里街道规划蔬菜种植基地22000亩,目前为15600多亩。监管站站长周治明向记者介绍,谷里街道拥有一名站长,两名监管员,设有协管员。

记者在“谷里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种养大户监管记录表”上看到了2014年7月份监管员的监管情况。记录表上显示,7月18日,在积极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禁用农药投入品知识,检查农药投入品使用情况,查看有无违禁药品等内容中,监管情况均为正常。记录表上不仅有监管人和被监管人签字,还留有被监管人电话。监管员会不会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呢?周治明说,一旦监管员出现两次弄虚作假情况,被查处后便会被开除。

在采访中,周治明告诉记者,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点、难点在基层。每个街道监管站面临的问题不同,谷里街道监管如今面临的两个问题是钱和人。监管经费不足和人员的不固定,使监管整体没有形成一个体系。

据了解,目前江苏省无锡新区、南京江宁和张家港等经济发达地区由乡镇对村协管员给予稳定的经费补助,并实行工作量化考核。江苏省农委副主任李俊超告诉记者,江苏省农委将基层监管队伍培训纳入全省农技人员培训计划,2013年共培训800多人次。江苏省正努力推广“三定一考核”(定监管对象、定监管人员、定监管任务,年终绩效考核)的网格化监管模式。

抓好关键点实现全程质量控制规范化

农产品质量安全需要特殊的硬件设备。目前,江苏省已建成省级农、畜产品质检中心,13个省辖市和61个县(市、区)也都成立综合性农产品质检机构,且有70%的机构通过农产品质检机构考核和计量认证。每个乡镇都设有检测室,有的在重要生产基地也建立检测室,为农产品产地准出,在源头上把好了第一关。

有人、有设备之后,如何开展工作?这几年,江苏省逐渐形成日常监管和查处相互联动的工作制度。江苏省针对农产品产地环境、农资供应、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标识等监管工作的关键点,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努力实现全程质量控制的规范化。对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开展摸底调查,做到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早发现、早处置。

江苏省对农业投入品进行源头管控,和工商部门联手,建立统一农资经营档案制度,实现农资商品的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发展农资连锁经营,江苏省推进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全省农资连锁经营覆盖面达48%。推广品牌农资连锁经营,并且品牌农资店还开办培训学校,印发宣传资料,指导农民如何使用农资,进行技术培训等延伸服务。从2013年开始,江苏省种植大户购买农药情况实行信息化管理和实名制采购。经济条件好的地方还可以团购品牌农资,零差价配送给生产经营者,彻底打击劣质农资流入市场。江苏省张家港市在农业投入品上做得比较突出。张家港市农业委员会主任徐江告诉记者,张家港市在江苏省率先推行农药政府采购,集中配送,零差价销售,从药厂拿多少钱,消费者手中还是多少钱,中间差价由政府补贴,这样的做法使消费者乐于从政府手里购买农资,便不会出现农户自己单独购买农资的情况,从而保证了农资使用的规范化。

联农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是由国有企业张家港市现代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牵头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对加盟农户实行统一品种、统一农资、统一技术、统一销售、统一品牌的“五统一”管理模式。合作社建设了农资配送仓库,加盟基地和农户使用的农资由合作社统一配送,发现违规农药一律取消加盟资格。为保证加盟农户安全用药,由技术员跟踪指导做好生产记录,确保上市农产品的农药安全间隔。

南京市靓绿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经营大约5000亩蔬菜基地,其中有500亩“菜篮子”生产基地。记者看到,“菜篮子”蔬菜生产基地全部用防虫网围起来,安装杀虫灯,用黄板黏虫子。总经理张端喜告诉记者,这500亩基地不喷洒农药,剩下的基地统一规范施用农药化肥。公司采用的是公司+农户的经营方式,日常管理过程中对农户进行统一管理、培训和引导,公司有专门的种子供应点,给农户提供种子、育苗,统一农资、统一品牌,再统一销售。生产过程中,公司采用责任管理制度,每个人负责几百亩,每个农户都要清楚记录蔬菜生长全过程信息,并录入电子档案,标注负责人。在蔬菜进入市场之前,进行田头检测,抽样人员抽取10户以上样品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流入市场。

江苏省对监管巡查明确具体频次,乡镇要求监管员每个月到基地巡查不少于1次,县里要求监管员每两个月到重要基地1次。2013年,江苏省级定量检测各类农产品3万多个,生猪“瘦肉精”快检28万批次,2014年增加省级牛羊肉“瘦肉精”快检补助,全年开展畜产品“瘦肉精”快检36万批次。

李俊超说:“农产品质量安全发生在哪里就处置在哪里,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就地销毁。”

市场准入需设防

“农产品在把好第一道关的同时,同样需要严格的市场管控制度。市场准入不设防,生产者没有压力,严格的市场准入是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监管前提。”李俊超告诉记者。他说,如今我国大多数地方农产品流入市场是不设防的,合格的不合格的都销售,不能筑起保证农产品安全有效的防火墙,这是很大的弊病。

批发市场是农产品质量监管的重要关键点,是监管链条的“牛鼻子”。批发市场应该重点关注批发商。如果市场农产品来自哪里搞不清楚,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可让批发商来承担责任,这样批发商必然会慎重考虑农产品的采购;批发商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必然把自己的压力转到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者便会自觉保证农产品的质量,这是一个完整的链条。“对生产者最大的惩罚,就是不合格的产品销不出去,烂在地里!”李俊超说。

篇(9)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保障供给、生态安全、提升产业、致富农民为总目标,以现代农业园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菜篮子基地建设为总平台,强化监督保质量,突出宣传强品牌,改革创新增活力,为促进农产品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销售以及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成果,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

——稳步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以信用管理体系建设为抓手,新建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单位10家;

——建立县级标准化示范区,力争农业标准化实施面达到50%;

——加快“三品一标”认证管理,力争全年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5个,无公害农产品基地3万亩,绿色食品3个,争取新登记地理标志农产品1个。

三、推动措施

(一)着力强化信用管理,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以产地准出、菜篮子基地及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载体,全面推进“有管理制度、有专门人员、有生产记录、有质量检测、有产品标识、实现追溯管理”的“五有一追溯”制度的落实。加大基地自检室及县级以上农批市场自检建设,提高基地产品准出自检率。开展农产品生产基地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加快推进农业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二)着力强化检打联动,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测。一是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在巩固前两年整治成果基础上,坚持打防结合、集中整顿与日常监管结合、治理与巩固结合、采取高压严打态势,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品种、重点时节,点面结合、上下联动、合力推进,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蔬菜、畜禽产品及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以“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菜篮子基地及工业区为重点区域,以规模性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三品基地及县级以上农批市场为重点对象,以“菜篮子”、“米袋子”为重点品种,增加检测频率,扩大检测范围,掌握安全隐患,确保质量安全。2011年,全县监测各类农产品达到800批次以上。三是注重检测结果的应用。对基地不合格农产品,通过结果通报及不良信用记录等方式,可以依法进行查处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无法依法进行查处的,在各类政策补助、项目立项及评奖评优环节建立否决机制;对流通环节不合格样品,做到发现一起依法移送一起。

(三)着力强化“三品一标”发展,推进农业标准化。一是抓好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尤其是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菜篮子基地内“三品”认证服务工作,推动“两区”内大宗农产品100%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主导产业示范园、精品园区的主要农产品和省级名牌农产品要求达到绿色食品认证。发掘有历史文化内涵的农产品,组织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二是切实加强证后监管。按照“保证产品质量、规范标志管理”的基本要求,全面实施绿色食品企业年检制度,开展三品质量抽检,强化淘汰退出机制。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标志市场监察行动,严厉查处假冒和违规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标志行为。三是加快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抓好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省级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全县农业标准化实施面达到50%。

篇(10)

全县幅员面积2165.35平方公里,辖12个乡镇、145个行政村(其中,磨西镇、新兴乡由海螺沟景区管辖),7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约8.8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7467人),总耕地面积71925亩。2014年农业生产总值4.6172亿元(其中:重点农产品(蔬菜)种植面积40012亩,年产量100552吨,年产值3.0165亿元),农业在县域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基本情况。

1、体系建设情况。

我县建立完善了县、乡(镇)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充实县农牧和科技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人员力量,配齐专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3人,农业综合执法人员12人,动物卫生检疫人员8人;将10个乡镇(海螺沟景区管理局管辖的磨西镇、新兴乡除外)“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设在“农技综合服务站”内,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兼农残快检员1名、农残快速检测仪器1套。

同时,我县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体系正加快建设,仪器设备已完成政府采购,业务用房正进行装修。

2、品牌培育情况。

一是我县已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整体认定工作;二是培育无公害农产品22个、绿色食品1个、地理标志产品1个。

3、畜禽屠宰情况。

一是在制度上加以规范。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建立完善了“生猪进厂验收制度、产品进销台帐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三制度。生猪定点屠宰场严格执行上述制度,未有“屠宰注水猪、病死猪,无检疫证章、耳标等合法标志的生猪进厂屠宰,检疫检验不合格、未加盖检疫检验证章的肉品出厂销售”的情况发生。对有害肉品全面实行无害化处理,实现了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100%,出厂肉品检验合格率100%。

二是在责任上加以约束。我县与生猪屠宰场承包商签订了《猪肉质量安全责任书》,对屠宰厂生产条件不能满足《条例》第七条要求的;在屠宰厂内注水或者注入其它物质的;屠宰病死猪、注水猪的;生猪进场未验收检疫、猪肉出厂未检验的和有其它违法行为被举报查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从源头上保证猪肉品质。

三是受各种因素影响,我县尚未建成禽类定点屠宰场。对禽类的屠宰监管,我县主要通过派出专业人员对城区及周边两个禽类交易市场进行报检及抽检管理的方式进行。明确要求上市进行销售的活禽必须附带产地检疫合格证,市场内销售的禽类必须具备检疫合格证方能进行销售,坚决杜绝病、死禽类的销售。

4、开展宣传培训情况。

一是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及科技下乡等活动,广域宣传监管示范县建设的要求和举措;二是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年度计划,大力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通过举办各类培训,提高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二、创建思路

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为目标,以县级政府为建设主体,以落实法律责任为核心,以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为重点,以发展“三品一标”农业品牌为抓手,强化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努力创建“工作体系健全、监管责任到位、机制制度完善、监管措施有力”的监管模式,基本实现“从生产到市场”的全程监管,确保农产品优质、安全。

三、创建目标

(一)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96%以上,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安排专项工作经费;

(三)构建“政府负总责、乡镇有机构、监管到村社、经费有保障、检测全覆盖”的工作机制;

(四)主要优势农产品全程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全程质量控制和品牌化销售。

四、创建内容

(一)健全监管服务体系,落实工作责任。

建立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一是建立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二是在县农牧和科技局设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配备2名专职监管人员;成立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配备12名以上的专职执法人员、1套摄像和速测仪等必要的取证设备、1辆有“农业执法”标识的专用执法执勤车和电脑、打印机等必要办公设备;三是在10个乡镇分别设置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和农残检测站,配备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1名专职农残检测员,配置1套农残快速检测仪器;四是在75个涉农村各配备1名专(兼)职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严格落实县、乡(镇)、村三级岗位职责、工作经费、监管手段3项保障措施,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

(二)依法做好产地管理,强化农资监管。

1、根据产地环境质量现状,做好产地质量监督。

一是禁止向原产地排放或倾倒废水、废物等有害物质;

二是引导生产者及时清除农田的农用残膜及其它投入品包装物;

三是加强产地环境检查,净化产地环境。

2、强化农资监管。

一是强化农资监管,推行诚信经营,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

二是建立完善进销货台帐,实行索证索票制度和质量安全公开承诺制度,严厉打击禁用高毒农药销售和使用等行为,确保全县农资市场监管面达到100%,案件办结率达到100%,投诉举报回复率达到100%。

(三)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培育农业品牌。

一是以我县蔬菜、水果、食用菌和生猪等主导产业为重点,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改善生产条件。

二是依托农产品生产企业(园区)、农民专合组织和种植大户等生产主体,制订完善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将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制作成简单实用的操作图(或明白纸),加强技术培训,确保生产技术规程一户一份。

三是大力开展统防统治,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严格执行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规定。

四是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和品牌提升工程,严格生产管理、产品认证和证后监管,强化退出机制,加强品牌宣传,规范用标行为,推动“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

(四)强化产品质量监测,做好源头监管。

一是积极构建以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为骨干,乡(镇)检测室为支点、生产基地为基础的监测网络,监测覆盖主要生产基地、企业(园区)、专合组织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类别涵盖蔬菜、水果、食用菌等主导主业。

二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常态化检验检测。配齐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检测仪器设备和取样必备交通工具,取得计量和资质“双认证”,提升检测能力,对不合格产品,及时移交农业执法机构(或相关部门)处理;建立乡(镇)农产品农残速测站,配备专职检测人员,开展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支持农业生产企业(园区)、专合组织配备农药残留速测仪器,开展农产品自检工作。

三是将全县“三品一标”获证单位和10个乡(镇)纳入监测范围,年定性抽检样品不低于1500个,确保“三品一标”农残监测合格率达到100%,农产品农残监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

(五)推行质量追溯、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

1、建立完善县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通过规范产地编码规则、生产档案记录、产品包装标识,建立质量追溯信息管理平台,结合良好农业规范的实施,以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载体,带动农户建立生产者责任制度、产品准出制度、产品质量信誉制度,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全程追溯制度,实现“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全监管,在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能够快速锁定问题环节和责任人,必要时进行产品召回或惩罚措施。

2、对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生产主体的生产记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生产信息真实有效。严格实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各乡(镇)根据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对检测合格产品开具《产地证明》;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自检合格产品出具《产地证明》,做到内容真实、编号有序、有据可查;加大“农超”对接力度,设立“三品一标”农产品专柜,严格用标管理。

(六)健全落实监管制度,做好应急管理。

建立县、乡(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生产巡回检查、监测预警、执法监督、舆情控制、举报奖励和定期通报制度;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反应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及实施办法,坚持“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强化应急知识宣传、培训,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

五、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主要用于: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主要用于落实县、乡(镇)监管机构、办公场地、工作人员、牌子、印章、制度、资料、人员培训等(共计10万元)。

(二)检验、检测、监测体系建设。主要用于购置农残速测仪10台(套),支付检测采样费、设备维护费、耗材费、人员培训费;指导各乡(镇)开展日常检测费用,督促指导生产基地、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工作等费用(共计20万元)。

(三)追溯管理系统建设。主要用于:一是县级监管平台建设:数据输入处理设备和数据输出设备1套(1.5万元),数据监管设备1台(1万元),视像采集设备1套(1万元)。二是县级终端查询设备购置:追溯终端查询机1台(1万元)。三是企业追溯管理平台建设:数据输入处理设备和数据输出处理设备(二维码打印机)2套(3万元),移动数据采集器和视像采集设备2套(3万元),耗材(碳带、标签纸)2.5万元,搭建平台补助建设费(包含追溯软件购买和三年服务费)5万元。四是追溯体系建设宣传培训、资料印制等费用2万元(以上共计20万元)。

(四)购置执法取证设备。主要用于购置农业执法取证所需设备及配套设备等。包括笔记本电脑2台、便携式打印机2台、复印机1台、传真机1台、扫描仪1台、摄像机1台、照相机2台、录音笔2台、投影仪1台(共计10万元)。

(五)农产品品牌培育和打造。主要用于“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创建、品牌申报奖励、品牌用标补助、品牌营销、品牌专销店建设等(共计20万元)。

(六)农业生产标准化建设。主要用于制定和地方标准2-3个,统一制作和印制技术规程、标牌、操作卡、明白纸、生产档案(三大记录),推广绿色防控等(共计5万元)。

(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主要用于农业投入品营销配送服务体系建设,推行高毒定点经营专柜销售、任身份证实名购买、索证索票建立营销档案,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评价与管理等(共计7万元)。

(八)农产品产地准出、运输环节监管。主要用于有关单位(农产品生产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等)对合格农产品出具产地准出证明资料设计印制、速检耗村,收、贮、运、保鲜环节监管等(共计5万元)。

(九)技术宣传培训。主要用于每年组织农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不少于2次,学时不低于40小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公益性范围广泛宣传;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核心示范区(店)标识标牌(共计3万元)。

六、创建进度

创建期限(2015年5月-2016年4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5月-6月)。

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全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工作动员会,成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5年7月—2016年2月)。

1.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成立监管机构,落实专兼职人员、办公场地、仪器设备;

2.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制度;

3.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检测人员培训;

4.推进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三品一标”认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工作;

5.建立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机制和承诺机制;

6.开展生产基地农产品监督抽查、日常巡查与质量监测,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与农业投入品监督执法检查;

7.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其他工作任务。

(三)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3月)。

1.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合组织等按照实施方案及建设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将自查材料交至县农牧和科技局。

2.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全面检查。

(四)申请验收阶段(2016年4月)。

1.通过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2.申请省农业厅考核评定。

七、创建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发改、财政、农牧、水务、工商、质监、审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督促。同时,不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保障资金投入。项目投资100万元(省级下拨,已下达至我县农牧和科技局),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检验、检测、监测体系建设、追溯管理系统建设、执法取证设备、农产品品牌培育和打造、农业生产标准化建设、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农产品产地准出、运输环节监管、技术宣传培训等。

篇(11)

(一)深入推进省级示范县创建。按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标准,推进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努力达到创建标准,通过省农业厅考核评估。

(二)提升创建水平。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创新制定机制,实施全程监管。着力推进生产标准化、发展绿色化、经营规模化、产品品牌化、监管法制化,实现网格化监管体系全部建立、规模基地标准化全覆盖、从田头到市场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主要农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全建立,实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等获证产品占当地“菜篮子”产品生产总量或面积的比重达到40%的目标。努力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打造为标准化生产和依法监督的先行示范样板区。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

(一)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集中力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仅限用农药整治,要针对茴香、韭菜、菜心等品种,集中解决克百威、氧乐果等限用农药违规使用问题,聚焦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强化执法监管,严防问题反弹。

(二)扎实开展农资打假。加强与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协调配合,严格农资生产经营监管。围绕春耕、三夏、秋冬等重点农时,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种子、农药、肥料等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加强对农资生产、销售和使用地区,小规模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聚集地区,区域交界处,城乡结合部、各类农资展览销售会及互联网领域的监管。对农资问题反复发生、群众投诉强烈、市场秩序混乱、假冒农资重大案件多发地区的重要监管。深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咨询活动,强化农资服务与指导。

(三)强化日常督导巡查。发挥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职能作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加强农产品产地储藏保鲜及相关防腐保鲜添加剂监管,采取针对性措施全面强化薄弱环节监管,及时消除问题隐患。坚持源头控制,加强产地环境管理,严格控肥控药控添加剂,推进减量化绿色生产。督促生产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合理用药、科学施肥,开展经常性的生产规范性督导巡查,切实落实禁限用规定和休药间隔期、生产档案等制度。

(四)加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围绕风险监测发现问题,各部门要开展针对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抽查。凡监督抽查不合格的,要依法依规处罚,及时曝光。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凡达到移交标准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快推动追溯体系建设。

按照省农业厅要求积极录入省追溯体系,推进农业投入品监管、检验检测、“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按要求及时将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畜禽屠宰企业等基础信息及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信息录入信息平台,运用“大数据”,逐步实现信用管理、分类监管、质量追溯,促进生产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监管效能。

四、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

(一)推进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积极争取国家“四个一批”建设项目,新创建一批省级标准化的基地、示范农场、示范企业和示范合作社,提高产地农产品标准化水平。在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等规模单位,全面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严格管控化肥、农药、添加剂使用,农业标准化普及率达到64%。

(二)稳步发展“三品一标”。以无公害农产品为重点,大力发展“三品一标”认证,将“三品一标”认证作为申报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必备条件。严格执行认证程序,落实工作责任,推动认证工作规范化。加强证后监督和标志使用管理,对认证产品加大监督抽查和跟踪抽查力度。实施“三品一标”退出机制,维护“三品一标”的公信力和品牌形象。

五、强化监测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

(一)强化质量监测。县质检站要全面开展检测工作,制定不实施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计划和检测方案,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专项监测和常态化监督抽查。

(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科普培训与应急演练,提高全系统应急处置技能。对突发问题,第一时间掌握和报告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做到依法稳妥处置,努力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坚持举一反三、化危为机,从问题中吸取教训,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制度机制,提升工作水平。

六、推进社会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