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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规范大全11篇

时间:2023-09-24 10:42:05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地质灾害防治规范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地质灾害防治规范

篇(1)

1、岩土工程与地质灾害的内涵

自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国产生了一个新的学科——地质工程学。地质工程学,是研究与解决从规划到竣工乃至工程运行后效的全过程的与地质有关的工程问题的科学。它把地质体乃至地质环境作为工程系统的组成部分来对待,这显然符合大系统工程学的思想,它包含岩土工程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两个方面,但以后者对其特点的反映更为深刻。岩土工程是指工程建设中涉及岩土体的开挖与加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是对自然或人为作用产生的有害地质现象进行防范与防治。后者包含了更全面地对地质生态环境合理开发与管理的思想。

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或使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资源发生严重破坏的地质现象。《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地质灾害包括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灾害。

在我国,大多数地质灾害现象都是人为因素引发的,据有关资料统计,近年来我国每年因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约占各种自然灾害的1/4至1/5,因此,减少或制止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及时采取地质灾害预防和防治措施,是我国当前减少损失的首要途径。

2、我国地质灾害的特征与危害

由于我国地理位置独特,地质构造复杂,地球生态环境多变,加之人口众多的农业大国,经济较落后,承灾能力弱,所有这些叠加在一起,形成灾害类型多、分布广、频度高、强度大、影响面宽、损失严重的格局。

据资料统计分析,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种类的地质灾害在我国十分发育。其中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分布范围约占国土面积的50%,其中以西南、西北地区最为严重。

地质灾害可分两大类:第一类主要是由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质环境问题,又称第一环境问题,属自然地质灾害;这些灾害不以人类历史的发展为转移;第二类主要是由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称第二环境问题,属人为地质灾害。这些灾害常随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日益增加,据地质灾害成因分析,全国50%以上的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人类行为,尤其是人类不合理地大量挖掘能源所造成的。

2.1 滑坡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土体或岩体,受河流冲刷、地下水活动、地震、人工切坡等因素的影响,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地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自然现象。

滑坡的诱因:

(1)地震;(2)降雨和融雪;(3)地表水的冲刷、浸泡;(4)河流等地表水体对斜坡坡脚的不断冲刷;(5)开挖坡脚;(6)蓄水排水;(7)堆填加载;(8)劈山放炮,乱砍乱伐。

滑坡发生的规律:

下列地带是滑坡的易发和多发地区:(1)江、河、湖(水库)、沟的岸坡地带,地形高差大的峡谷地区,山区铁路、公路、工程建筑物的边坡等。(2)地质构造带之中,如断裂带、地震带等。(3)易滑(坡)岩、土分布区。(4)暴雨多发区及异常的强降雨区。

2.2 崩塌

陡坡上被直立裂缝分割的岩土体,因根部空虚,折断压碎或局部移滑,失去稳定,突然脱离母体向下倾倒、翻滚,堆积在坡脚(或沟谷)的地质现象称为崩塌。

崩塌的诱因:

(1)采掘矿产资源;(2)道路工程开挖边坡;(3)水库蓄水与渠道渗漏;(4)堆(弃)渣填土;(5)强烈振动。

2.3 泥石流

泥石流是由于降水(暴雨、冰川、积雪融化水)产生在沟谷或山坡上的一种挟带大量泥砂、石块和巨砾等固体物质的特殊洪流,是高浓度的固体和液体的混合颗粒流。

泥石流的诱因:

(1)不合理开挖;(2)不合理的弃土、弃渣、弃石;(3)滥伐乱垦。

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一种动力地质现象。

2.4 地面变形

地面变形包括地面沉降、地面塌陷与地裂缝。目前中国发生地面沉降活动的城镇有70多个,明显成灾的有30余个,最大沉降量已将近3m。这些城市有的孤立存在,有的密集成群相连形成广阔的地面沉降带(区)。造成中国城镇地面塌陷原因有三:一是不合理地大量开采地下矿产资源引起的塌陷;二是表面岩溶活动引起的塌陷;三是大量抽取地下水引起地面下沉。

地面塌陷发生的规律:

(1)岩溶强烈发育的纯可溶岩分布地带或沿其与非可溶岩的接触地带;(2)沿可溶岩中的断裂带或主要裂隙交汇破碎带,岩层剧烈转折、破碎的地带;(3)松散盖层较薄且以砂石为主,其底部粘性土层缺失或甚薄(一般不足1-2米)的“天窗”地段;(4)岩溶地下水的主迳流带或岩溶管道上;(5)具有潜水和岩溶水双层含水层分布地带;(6)岩溶地下水的排泄区;(7)岩沉吟地下水位在基岩面上下频繁波动的地带,或受排水影响强烈的降落漏斗中心及近侧地段;(8)临近河、湖、塘地表水体的近岸地带;(9)岩溶地下水位埋藏较浅的低洼地带。

2.5 人为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分析

人为活动加剧或加速地质灾害的发生所带来的危害性大大超过正常状态下产生的地质灾害所带来的损失。如:矿产资源的开发以及铁道、公路等各种工程建设的开挖,亦经常加剧地质灾害的发生,如:土壤侵蚀、地面塌陷与沉降、滑坡、岩爆、泥石流、荒漠化以及坑道涌水、瓦斯爆炸等灾害。人工滥伐森林资源,也造成土壤侵蚀、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并导致洪灾的加剧发生。人工爆破也会诱发岩溶塌陷、滑坡等灾害的发生,还有可能引起连锁性的岩溶塌陷。

人工诱发地质灾害的特点如下:

一是诱发速度快。在自然地质演化及气候变化过程中,岩体由相对稳定至不稳定的变化,经历长时间过程。而人工因素诱发下,就大大地缩短了自然演化时间,加速岩土体的岩性变化,而导致突变灾难的发生,并造成更大的损失。

二是诱发灾害面广。自然地质灾害的发生,除了特大灾害之外,一般其危害性有一定的局限性,在人工因素诱发下,其危害性就具有更大的影响面。例如由于生物资源———森林的破坏,工程的大规模开挖,影响的是区域性环境恶化,诱发区域性旱涝灾害,以至引发全球性荒漠化。人类活动产生的升温效应,对气候及地质灾害诱发作用的影响也是全球性的。

三是灾害损失巨大,除了地震之外,人工诱发的地质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是严重的。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人工诱发地质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仍会不断增加,目前估计地质灾害损失每年约500亿元,而受到威胁的就是这些数据的数倍至数百倍。1998年洪灾损失2000多亿元,死亡1432人,其中不少损失是通过地质灾害而产生的。

3、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主要施工技术标准及防治措施

3.1 主要的施工技术标准总结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最大特点是隐蔽性(如抗滑桩)、复杂性(如抗滑桩+锚拉+挡板+冠梁)和多样性(防治滑坡可采用桩,亦可采用挡土墙),以地下工程施工为工艺特点,因此与地基与基础工程和岩土工程具有十分相近或相同的工艺流程、施工工序和施工工法。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主要有:

(1)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现行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如《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0218-2006);

(2)各类工业与民用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地基与基础、深基坑、高切坡、地基处理、基础病害工程防治等所涉及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均可参考使用,如《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3)各类水利水电工程的土石方、地基与基础和岩土工程所涉及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均可参考使用,如《水电水利工程预应力锚索施工规范》(DL/T5083-2004);

(4)各类交通建设中所涉及的边坡、滑坡、危岩、塌陷和沉降等工程防治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如《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J042-94)。

3.2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防治措施

3.2.1 做好防治工程设计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必须根据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的成因机制、运动模式、易发性及防治目标制定。

(1)根据致灾的成因确定主要防治途径;

(2)根据灾害的易发程度、防治目标确定防治工程的强度和工程量。

3.2.2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主要工程措施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现行行业规范,《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技术标准及资料分析,国内防治地质灾害的主要工程类型有:排(截)水工程、支(拦)挡工程、加固工程、护坡工程、减载与压脚工程及搬迁和避让等。

3.2.3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l)工程防治措施

工程防治措施是防治地质灾害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防治措施的适用条件及方式:大多数房后切坡造成的小型土质滑坡,选用滑坡后缘地表排水、前缘支挡或削方减载护坡等工程措施较为适应;对于中型以上滑坡,应根据工程地质勘察资料选择工程防治措施。

(2)生物防治措施

生物防治措施是指植树造林,种草护坡及合理耕牧。它具有应用范围广、投资省,能促进生态平衡,改善自然环境条件,防治作用持续时间长的特点,需较长时间才能发挥其效益。

根据调查区地质灾害特点和自然经济条件,泥石流区,地面塌陷区及水土流失区应采取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等防治措施,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和经济损失。

(3)避让措施

①雨天避让措施。对灾害隐患点和变形斜坡,采取雨天临时避让措施,各镇在防灾预案的基础上编制安全转移预案,雨天对受威胁户一一作转移地点安排。应根据就近原则、转移地(接受户)不受地质灾害或其它灾害威胁的原则进行操作。

②搬迁避让措施。对一些危险性大、危害性严重的地质灾害,防治费用超过搬迁费用或再建房仍然受地质灾害威胁的,采用搬迁避让措施。调查区需搬迁避让或已搬迁的灾点。

4、结语

岩土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重而道远。随着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中应用,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施工技术必将迈向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1]地质工程勘察、检验监测及设计施工与灾害防治技术实用手册.中国知识出版社.2007-11

篇(2)

1、 地质灾害与岩土工程

地质灾害是由于自然或人为作用,多数情况下是二者共同作用引起的,在地球表层比较强烈地危害人类生命、财产和生存环境的岩土体移动事件。地质灾害在成因上具备自然演化和人为诱发的双重性,它既是自然灾害的组成部分,同时又属于人为灾害的范畴。在某种意义上,地质灾害已经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发展和人类安居的重要因素,同时又具有自然、社会和资源的三重属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是对自然或人为作用产生的有害地质现象进行防范与防治。后者包含了更全面地对地质生态环境合理开发与管理的思想。《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地质灾害包括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灾害。

在我国,大多数地质灾害现象都是人为因素引发的,据有关资料统计,近年来我国每年因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约占各种自然灾害的1/4至1/5,因此,减少或制止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及时采取地质灾害预防和防治措施,是我国当前减少损失的首要途径。

2、我国地质灾害的特征与危害

由于我国地理位置独特,地质构造复杂,地球生态环境多变,加之人口众多的农业大国,经济较落后,承灾能力弱,所有这些叠加在一起,形成灾害类型多、分布广、频度高、强度大、影响面宽、损失严重的格局。据资料统计分析,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种类的地质灾害在我国十分发育。其中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分布范围约占国土面积的50%,其中以西南、西北地区最为严重。

地质灾害可分两大类:第一类主要是由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质环境问题,又称第一环境问题,属自然地质灾害;这些灾害不以人类历史的发展为转移;第二类主要是由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称第二环境问题,属人为地质灾害。这些灾害常随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日益增加,据地质灾害成因分析,全国50%以上的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人类行为,尤其是人类不合理地大量挖掘能源所造成的。

2.1 滑坡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土体或岩体,受河流冲刷、地下水活动、地震、人工切坡等因素的影响,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地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自然现象。

滑坡的诱因:

(1)地震;(2)降雨和融雪;(3)地表水的冲刷、浸泡;(4)河流等地表水体对斜坡坡脚的不断冲刷;(5)开挖坡脚;(6)蓄水排水;(7)堆填加载;(8)劈山放炮,乱砍乱伐。滑坡发生的规律:

下列地带是滑坡的易发和多发地区:(1)江、河、湖(水库)、沟的岸坡地带,地形高差大的峡谷地区,山区铁路、公路、工程建筑物的边坡等。(2)地质构造带之中,如断裂带、地震带等。(3)易滑(坡)岩、土分布区。(4)暴雨多发区及异常的强降雨区。

2.2 崩塌

陡坡上被直立裂缝分割的岩土体,因根部空虚,折断压碎或局部移滑,失去稳定,突然脱离母体向下倾倒、翻滚,堆积在坡脚(或沟谷)的地质现象称为崩塌。

崩塌的诱因:

(1)采掘矿产资源;(2)道路工程开挖边坡;(3)水库蓄水与渠道渗漏;(4)堆(弃)渣填土;(5)强烈振动。

2.3 泥石流

泥石流是由于降水(暴雨、冰川、积雪融化水)产生在沟谷或山坡上的一种挟带大量泥砂、石块和巨砾等固体物质的特殊洪流,是高浓度的固体和液体的混合颗粒流。

泥石流的诱因:

(1)不合理开挖;(2)不合理的弃土、弃渣、弃石;(3)滥伐乱垦。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一种动力地质现象。

2.4 地面变形

地面变形包括地面沉降、地面塌陷与地裂缝。目前中国发生地面沉降活动的城镇有70多个,明显成灾的有30余个,最大沉降量已将近3m。这些城市有的孤立存在,有的密集成群相连形成广阔的地面沉降带(区)。造成中国城镇地面塌陷原因有三:一是不合理地大量开采地下矿产资源引起的塌陷;二是表面岩溶活动引起的塌陷;三是大量抽取地下水引起地面下沉。

地面塌陷发生的规律:

(1)岩溶强烈发育的纯可溶岩分布地带或沿其与非可溶岩的接触地带;(2)沿可溶岩中的断裂带或主要裂隙交汇破碎带,岩层剧烈转折、破碎的地带;(3)松散盖层较薄且以砂石为主,其底部粘性土层缺失或甚薄(一般不足1-2米)的“天窗”地段;(4)岩溶地下水的主迳流带或岩溶管道上;(5)具有潜水和岩溶水双层含水层分布地带;(6)岩溶地下水的排泄区;(7)岩沉吟地下水位在基岩面上下频繁波动的地带,或受排水影响强烈的降落漏斗中心及近侧地段;(8)临近河、湖、塘地表水体的近岸地带;(9)岩溶地下水位埋藏较浅的低洼地带。

2.5 人为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分析

人为活动加剧或加速地质灾害的发生所带来的危害性大大超过正常状态下产生的地质灾害所带来的损失。如:矿产资源的开发以及铁道、公路等各种工程建设的开挖,亦经常加剧地质灾害的发生,如:土壤侵蚀、地面塌陷与沉降、滑坡、岩爆、泥石流、荒漠化以及坑道涌水、瓦斯爆炸等灾害。人工滥伐森林资源,也造成土壤侵蚀、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并导致洪灾的加剧发生。人工爆破也会诱发岩溶塌陷、滑坡等灾害的发生,还有可能引起连锁性的岩溶塌陷。人工诱发地质灾害的特点如下:

一是诱发速度快。在自然地质演化及气候变化过程中,岩体由相对稳定至不稳定的变化,经历长时间过程。而人工因素诱发下,就大大地缩短了自然演化时间,加速岩土体的岩性变化,而导致突变灾难的发生,并造成更大的损失。

二是诱发灾害面广。自然地质灾害的发生,除了特大灾害之外,一般其危害性有一定的局限性,在人工因素诱发下,其危害性就具有更大的影响面。例如由于生物资源―――森林的破坏,工程的大规模开挖,影响的是区域性环境恶化,诱发区域性旱涝灾害,以至引发全球性荒漠化。人类活动产生的升温效应,对气候及地质灾害诱发作用的影响也是全球性的。

三是灾害损失巨大,除了地震之外,人工诱发的地质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是严重的。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人工诱发地质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仍会不断增加,目前估计地质灾害损失每年约500亿元,而受到威胁的就是这些数据的数倍至数百倍。1998年洪灾损失2000多亿元,死亡1432人,其中不少损失是通过地质灾害而产生的。

3、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主要施工技术标准及防治措施

3.1 主要的施工技术标准总结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最大特点是隐蔽性(如抗滑桩)、复杂性(如抗滑桩+锚拉+挡板+冠梁)和多样性(防治滑坡可采用桩,亦可采用挡土墙),以地下工程施工为工艺特点,因此与地基与基础工程和岩土工程具有十分相近或相同的工艺流程、施工工序和施工工法。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主要有:

(1)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现行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如《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0218-2006);

(2)各类工业与民用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地基与基础、深基坑、高切坡、地基处理、基础病害工程防治等所涉及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均可参考使用,如《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3)各类水利水电工程的土石方、地基与基础和岩土工程所涉及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均可参考使用,如《水电水利工程预应力锚索施工规范》(DL/T5083-2004);

(4)各类交通建设中所涉及的边坡、滑坡、危岩、塌陷和沉降等工程防治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如《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J042-94)。

3.2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防治措施

3.2.1 做好防治工程设计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必须根据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的成因机制、运动模式、易发性及防治目标制定。

(1)根据致灾的成因确定主要防治途径;

(2)根据灾害的易发程度、防治目标确定防治工程的强度和工程量。

3.2.2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主要工程措施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现行行业规范,《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技术标准及资料分析,国内防治地质灾害的主要工程类型有:排(截)水工程、支(拦)挡工程、加固工程、护坡工程、减载与压脚工程及搬迁和避让等。

3.2.3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l)工程防治措施

工程防治措施是防治地质灾害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防治措施的适用条件及方式:大多数房后切坡造成的小型土质滑坡,选用滑坡后缘地表排水、前缘支挡或削方减载护坡等工程措施较为适应;对于中型以上滑坡,应根据工程地质勘察资料选择工程防治措施。

(2)生物防治措施

生物防治措施是指植树造林,种草护坡及合理耕牧。它具有应用范围广、投资省,能促进生态平衡,改善自然环境条件,防治作用持续时间长的特点,需较长时间才能发挥其效益。根据调查区地质灾害特点和自然经济条件,泥石流区,地面塌陷区及水土流失区应采取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等防治措施,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和经济损失。

(3)避让措施

①雨天避让措施。对灾害隐患点和变形斜坡,采取雨天临时避让措施,各镇在防灾预案的基础上编制安全转移预案,雨天对受威胁户一一作转移地点安排。应根据就近原则、转移地(接受户)不受地质灾害或其它灾害威胁的原则进行操作。

篇(3)

中图分类号:F40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岩土工程与地质灾害的内涵我国的地质工程学产生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它是一门研究解决从规划到竣工以及工程运行后的全过程的与地质有关的工程问题的科学。工程系统中地质体和地质环境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符合大系统工程学的特点,其中又分为岩土工程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两个方面,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更能深刻的体现地质工程学的特点。岩土工程是指在工程建设中,涉及岩土体的开挖和加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是指人们的建设活动对自然或人为作用产生的有害地质现象进行防治,其对地质生态环境的开发和管理,更加全面和科学。

地质灾害主要产生的原因有两种,一类是自然因素产生的;另一类是人为活动引起的,两者都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破坏了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和资源。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灾害都属于地质灾害[1]。

在我国主要以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较多,而且根据有关资料显示,每年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非常大,占自然灾害损失总额的四分之一。因此,要想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并且要尽量减少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2.我国地质灾害的特征与危害 我国地质灾害呈现出种类多、分布广、频度高、强度大、影响面宽、损失惨重格局,一方面因为我国处在一个地质构造复杂,地球生态多变的地理环境中,另一方面,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也是农业大国,经济相对不发达,承灾能力不强。 第一环境问题和第二环境问题是地质灾害两大类,其中由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质灾害是第一环境问题,即我们通常所说的自然灾害,它不以人类历史的发展为转移;由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是第二环境问题,属于人为地质灾害。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类不合理的挖掘能源,从而增加了地质环境的压力,导致一半以上的地质灾害都是人为因素引起的。

2.1自然地质灾害分析 第一,滑坡。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土体或岩体,受到河流冲刷、地下水活动、地震、人工切坡等因素的影响,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地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自然现象。 它的发生引发条件很多,像地震、开挖坡脚、劈山放炮、滥砍乱伐等,都会引发滑坡。其中江、河、湖的岸坡地带、地形高大的峡谷地区,地震带等地质构造之间以及暴雨多发地区都容易出现滑坡。第二,泥石流。泥石流是由于暴雨、冰川、积雪融化水等产生在沟谷或山坡上的一种挟带大量泥砂、石块和巨砾等固体物质的特殊洪流,是一种高浓度的固体和液体的混合颗粒流。然而,不合理的开挖、不合理的弃土、弃渣、弃石以及滥伐乱垦等都会造成泥石流的发生[2]。 2.2人为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分析 在地质灾害中,人为进行建设的活动加剧了地质灾害的发生,而且其危害性远远大于自然状态下的地质灾害。其中,诱发速度快、诱发灾害面广、灾害损失巨大是人工诱发地质灾害的三大特点。例如,煤炭等矿产资源的大量开发,铁路、公路等工程建设的开挖,使得瓦斯爆炸、地面坍塌与沦陷、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常发。除此之外,人工滥伐森林资源,会造成土壤侵蚀、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从而导致洪灾的加剧发生;人工爆破常常会诱发岩溶塌陷、滑坡等灾害的发生,还有可能引起连锁性的岩溶塌陷。(如图2.2)

图2.23.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创新研究3.1严格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隐蔽性、复杂性、多样性是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三大特点,其中抗滑桩体现了它的隐蔽性,抗滑桩加锚拉加挡板加冠梁体现了它的复杂性,防治滑坡可以采用桩,也可采用挡土墙体现了它的多样性,这些大多以地下工程施工为工艺特点。可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岩土工程三者具有十分相近的工艺流程、施工工序,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中可以借鉴采纳。其中,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主要有:

一、《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其主要针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现行施工技术,为其提供一定的标准和规范。

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其主要为各类工业与民用以及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地基与基础、深基坑、高切坡、地基处理、基础病害工程防治等所涉及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提供一定的参考。

三、《水电水利工程预应力锚索施工规范》,其主要为各类水利水电工程的土石方、地基与基础和岩土工程所涉及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提供一定的参考,从而使工程更加符合标准,提高工程质量。3.2制定一些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首先,做好防治工程设计。在制定防治措施的时候,要根据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的成因机制、运动模式、易发性等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制定。主要表现为:一方面,根据灾害发生的原因来确定主要的防治途径,这样可以不断的积累经验,实现更好的防治;另一方面,根据地质灾害是否容易发生这一特点来确定防治目标,从而制定出防治工程的强度和工程量的大小。其次,制定出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工程措施 。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现行行业的规范以及《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技术标准及资料,制定出切实可以的防治工程措施。

3.3有针对性的选择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第一,工程防治措施 。防治地质灾害的最重要最核心的组成部分是工程防治措施,其适用条件和方式都比较广,便于实施。例如,对于大多数房后切坡造成的小型土质滑坡,可以选用滑坡后缘地表排水、前缘支挡或削方减载护坡等工程措施,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些土质滑坡问题;对于中型以及更大的滑坡,应根据工程地质勘察资料选择工程防治措施,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不断提高质量,以减少灾害的再次发生。(如图3.3)

图3.3第二,生物防治措施 。生物防治措施言外之意就是利用植树造林,种草护坡以及合理耕牧等方式来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应用范围广、投资成本低,能够有效的促进生态平衡,较好的改善自然环境条件,防治作用持续时间长等是生物工程的特点,这一工程措施是比较科学和合理的,有利于可持续发展。但是它也有一定的局限性,需较长时间才能发挥其效益,这样就使得防治效果不是很理想。 第三,其它防治措施。在选择防治措施时,要根据地质灾害的特点和当地的自然经济条件进行选择性。例如,在泥石流、地面塌陷比较严重的地区,可以采取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等防治措施,这些措施可以保持水土,减少灾害的发生和经济损失,更具有长远意义[3]。

第四,避让措施 。它包括雨天避让措施和搬迁避让措施。一方面,对灾害隐患点和变形斜坡,可以采取雨天临时避让措施,各镇根据该地的自然经济情况,在防灾预案的基础上编制安全转移预案,对于受到雨天威胁居民,可以将其进行转移,在转移过程中,首先要按照就近原则进行,其次还要确保转移地不受地质灾害和其他灾害的威胁的原则进行。另一方面,对一些危险性大、危害性严重的地质灾害,其防治费用超过搬迁费用以及再建房仍然受地质灾害威胁的,这样的地区进行防治的成本就太高,可以采用搬迁避让措施,从而有效的解除了地质灾害的威胁。 4.结语 总而言之,岩土工程地质灾害的防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非常的艰巨,道路也相当的漫长。地质灾害的危害性大,使得人力、物力损失严重。因此,要将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不断的引进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中,让其发挥很好的作用,使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施工技术迈向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篇(4)

Abstract:The approach about types of geological disasters, focusing on expansive soil and soft soil to judging if it is geological disasters.

Key words: geological disastersexpansive soilsoft soil

中图分类号:F40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近年来工程建设的增多,以及全球气候波动加剧、地壳运动异常增多,地质灾害频发,对地质灾害的勘察和防治工作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下发了第394号令,颁布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此后,地质灾害评估更是作为用地审批的前置工作之一,成为工程地质建设中的一个必备项目,大规模进入勘察建设行业。

由于地质灾害评估主要自2004年开始展开,时间不长,尚未形成相关的规范,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作为国务院令,对技术细节无法面面俱到,故在操作过程中,包括地质灾害评审专家,不同人对地质灾害的许多方面存在一些不同理解,本文主要针对地质灾害类型进行探讨。

在学术上地质灾害的定义较多,但归纳起来主要有四种。一是地质灾害是地质环境的一种变异现象;二是直接或间接恶化环境、降低环境质量,危害人类和生物圈发展的地质事件,如地震、地裂缝、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等;三是地质灾害是指那些对人类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和潜在威胁的自然和人为地质作用(现象);四是在自然和人为因素的作用和影响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按致灾速度可分为突变性和缓变性两大类,前者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后者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

按致灾地质作用和发生处所进行划分,常见地质灾害共有12类、48种,它们是:1.地壳活动灾害,如地震、火山、断层错动等;2.斜坡岩土体运动灾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3.地面变形灾害,如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面开裂等;4.矿山和地下工程灾害,如煤层自燃、洞井塌方、冒顶等;5.城市地质灾害,如建筑地基和基坑变形、垃圾堆积等;6.河、湖、水库灾害,如塌岸、淤积等;7.海岸带灾害;如海平面升降、海水入侵等;8.海洋地质灾害,如水下滑坡等;9.特殊岩土灾害,如黄土湿陷、砂土液化等;10.土地退化灾害,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11.水土污染和地球化学异常,如水污染、地方病等;12.水源枯竭灾害,如泉水干、地下含水层疏干。

国外对地质灾害的也不尽相同,其英文表达为“geological disasters"和“geological hazards",日本和美国的地质灾害概念都包括地震和火山。

而我国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则规定,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据湖北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3-2015):

我省地质灾害主要类型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包括岩溶地面塌陷、采空区地面沉陷,以下同)、河流塌岸等突发型地质灾害和冷浸田、水土流失、地方病、膨胀土胀缩变形、软土压缩变形、大堤渗透变形等缓变型地质灾害,其中尤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灾害发生最为频繁,破坏性最强,是本次规划的对象。

另据网上一些公开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材料,如蚌埠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蚌埠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依据。《规划》经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审查,由蚌埠市 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一、地质灾害的现状

我市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致灾特殊土(膨胀土、液化土、软土)变形类缓变性地质灾害和滑坡、采空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

……

上述规划中提出的特殊性岩土(膨胀土、软土等)等缓变型地质灾害是否属于地质灾害的种类之一呢。

笔者认为,作为广义的地质灾害概念,软土、膨胀土可以作为地质灾害较广义范围内的类型之一,在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中已有专门的章节对特殊性岩土、不良地质作专门的阐述,但在地质灾害评估及勘察过程中,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精神,不应纳入地质灾害评估范围,现从以下几个方面说明原因。

1防治条例罗列项目不包括软土、膨胀土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罗列了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六项地质灾害。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规定,地质灾害是指山体崩塌、滑坡、危岩、泥石流、地面沉降、塌陷、裂缝等;宁夏规定,地质灾害包括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煤田火灾、地面陷落、地裂缝、地下水污染、地下水疏干和由于地下水过量开采以及地下水位上升形成的水渍、水浸、水淹等灾害;天津规定,地质灾害包括土壤沙化、土壤污染、建筑基坑变形等;辽宁规定,地质灾害包括滑坡、崩塌、地面沉陷、塌陷、变形、泥石流、海水入侵和砂土液化等;均未包括软土、膨胀土地质灾害。

2软土膨胀土灾害易防易治

在软土和膨胀土地区,房屋和道路的开裂也并非普遍现象,事实上,按照相应的规范和处理手段,如采用堆载预压、砂井、塑料排水板、掺石灰等处理手段,或是通过合理的基础型式、适当的基础深度的选择,软土和膨胀土对房屋建筑和道路的危害和影响几乎可以全部控制。

在实际工程过程中,软土及膨胀土地区出现工程问题的,基本上都是由于未严格按规范操作、施工偷工减料(如插板深度不够)、工期不足(堆载预压需要一定的预压时间)等原因造成。

3与勘察报告内容重复

软土、膨胀土作为工程上的常见病害之一,在相关勘查规范中已经有较详细的勘察手段和处理规定,是工程勘察报告的常规和重点部分,只要按照规范进行仔细勘察,施工时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处理,则工程现状上不会受其影响,工程建设也不会对其引发或加剧。

避免软土、膨胀土灾害问题,只需落实相关规范规定,按照地质勘察报告及设计文件要求,严格施工管理即可,在地质灾害评估报告中,没有必要再次重复相同内容,建议相同的处理方法。

综上,笔者认为,在地质灾害勘察及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各地国土资源部门的进一步解释说明,对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类型进行勘察及评估即可,软土及膨胀土不应作为地质灾害类型之一进行地质灾害评估。

参考文献(Reference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2003.11;

篇(5)

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也是各级政府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重要职责,责任重于泰山。为加强对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防治,年初局建立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系统及实行辖区管理责任制,明确各自任务职责。同时要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防灾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对在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中、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大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工作力度

1.加强隐患点监管。局属各单位、乡镇(街道)自然资源管理中心,要进一步掌握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类型、规模、活动周期、新增隐患点及主要诱发因素,对本辖区内本年度的地质灾害进行预测,对活动趋势、危险程度作出评价,落实监测、报警、抢险的组织单位和主要责任人;认真修订完善本乡镇(街道办)地质灾害制度建设,对每处隐患点要建立《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表》、《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明确监测、治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受地质灾害威胁对象发放《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确保其明确熟知避险措施、避险地点、避险线路。要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建设,确保地质灾害信息及时上传下达。

2.加强隐患排查。各地要发动广干部大群众深入开展辖区全域内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并结合我区地质灾害风险性评估调查,确保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认真执行“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三查制度。对场镇、学校、医院、聚居点、景区、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重点排查。各自然资源管理中心要配合属地政府对排查出的隐患点登记造册,留存影像,抓好痕迹管理,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员,做好应急预案。

3.做好预警预报。各相关部门要利用好自然资源、水利、应急、气象等部门的监测预警联动机制,及时把信息传达到各级各隐患点,确保受威胁对象及时知晓。

4.落实主动避让。各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主动避让、预警避让、提前避让”和“三个紧急撤离”要求,在强降雨来临前或出现临灾征兆时,要果断提前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对不愿撤离人员迅速采取强制撤离措施。要通过广播、电视、墙报和大型活动等多形式、多渠道地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搞好应急演练,确保群众遇险能快速撤离。切实履职尽责做好撤离群众安置管控工作,在险情解除前严禁擅自返回,避免因管控不力造成人员伤亡。

5.加强值班值守。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灾害速报制度和定期查询制度,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区地灾办按要求督促值班人员、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员到岗到位、履职尽责。严格执行地质灾害信息报送制度,做到及时、准确、规范,杜绝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现象发生。

三、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篇(6)

前言

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或使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资源发生严重破坏的地质现象。《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地质灾害包括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灾害。本文就岩土工程与地质灾害的内涵、地质灾害的特征与危害以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主要施工技术标准及防治措施进行了全面的阐述。

1 岩土工程与地质灾害的内涵

岩土工程指的是工程在中建设所涉及到的岩土体开挖与加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是对自然或人为作用产生的有害地质现象进行防范与防治。后者包含了更全面地对地质生态环境合理开发与管理的思想。

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或使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资源发生严重破坏的地质现象。《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地质灾害包括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灾害。

2 我国几处地质灾害的特征与危害

由于我国地理位置独特,地质构造复杂,地球生态环境多变,加之人口众多的农业大国,经济较落后,承灾能力弱,所有这些叠加在一起,形成灾害类型多、分布广、频度高、强度大、影响面宽、损失严重的格局。据资料统计分析,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种类的地质灾害在我国十分发育。其中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分布范围约占国土面积的50%,其中以西南、西北地区最为严重。

据资料统计分析,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种类的地质灾害在我国十分发育。其中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分布范围约占国土面积的50% ,其中以西南、西北地区最为严重。

地质灾害的发生还导致破坏铁路、公路、航运、水库、堤坝和通信等工程设施,破坏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等。

地质灾害可分两大类:第一类主要是由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质环境问题,又称第一环境问题,属自然地质灾害;这些灾害不以人类历史的发展为转移;第二类主要是由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称第二环境问题,属人为地质灾害。这些灾害常随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日益增加,据地质灾害成因分析,全国50%以上的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人类行为,尤其是人类不合理地大量挖掘能源所造成的。

滑坡: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土体或岩体,受河流冲刷、地下水活动、地震、人工切坡等因素的影响,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地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自然现象。

造成滑坡的诱因有:①地震;②降雨和融雪;③地表水的冲刷、浸泡;④ 河流等地表水体对斜坡坡脚的不断冲刷;⑤开挖坡脚;⑥蓄水排水;⑦堆填加载;⑧劈山放炮,乱砍乱伐。

滑坡发生的规律:下列地带是滑坡的易发和多发地区:①江、河、湖(水库)、沟的岸坡地带,地形高差大的峡谷地区,山区铁路、公路、工程建筑物的边坡等。②地质构造带之中,如断裂带、地震带等。③易滑(坡)岩、土分布区。④暴雨多发区及异常的强降雨区。

崩塌:陡坡上被直立裂缝分割的岩土体,因根部空虚,折断压碎或局部移滑,失去稳定,突然脱离母体向下倾倒、翻滚,堆积在坡脚(或沟谷)的地质现象称为崩塌。

崩塌的诱因:①采掘矿产资源;②道路工程开挖边坡;③水库蓄水与渠道渗漏;④堆(弃)渣填土;⑤强烈振动。

泥石流:泥石流是由于降水(暴雨、冰川、积雪融化水)产生在沟谷或山坡上的一种挟带大量泥砂、石块和巨砾等固体物质的特殊洪流,是高浓度的固体和液体的混合颗粒流。

泥石流的诱因:①不合理开挖;②不合理的弃土、弃渣、弃石;③滥伐乱垦。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一种动力地质现象。

地面变形:地面变形包括地面沉降、地面塌陷与地裂缝。目前中国发生地面沉降活动的城镇有70多个,明显成灾的有30余个,最大沉降量已将近3m。这些城市有的孤立存在,有的密集成群相连形成广阔的地面沉降带(区)。造成中国城镇地面塌陷原因有三:①不合理地大量开采地下矿产资源引起的塌陷;②表面岩溶活动引起的塌陷;③大量抽取地下水引起地面下沉。

地面塌陷发生的规律:①岩溶强烈发育的纯可溶岩分布地带或沿其与非可溶岩的接触地带;②沿可溶岩中的断裂带或主要裂隙交汇破碎带,岩层剧烈转折、破碎的地带;③松散盖层较薄且以砂石为主,其底部粘性土层缺失或甚薄(一般不足1—2m)的“天窗”地段;④岩溶地下水的主迳流带或岩溶管道上:⑤具有潜水和岩溶水双层含水层分布地带;⑥岩溶地下水的排泄区;⑦岩沉吟地下水位在基岩面上下频繁波动的地带,或受排水影响强烈的降落漏斗中心及近侧地段;⑧临近河、湖、塘地表水体的近岸地带;⑨岩溶地下水位埋藏较浅的低洼地带。

3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主要施工技术标准及防治措施

3.1 主要的施工

技术标准总结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最大特点是隐蔽性(如抗滑桩)、复杂性(如抗滑桩+锚拉+挡板+冠梁)和多样性(防治滑坡可采用桩,亦可采用挡土墙),以地下工程施工为工艺特点,因此与地基与基础工程和岩土工程具有十分相近或相同的工艺流程、施工工序和施工工法。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主要有:

(1)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现行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如《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厂r02 18-2006):

(2)各类工业与民用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地基与基础、深基坑、高切坡、地基处理、基础病害工程防治等所涉及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均可参考使用,如《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3)各类水利水电工程的土石方、地基与基础和岩土工程所涉及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均可参考使用,如《水电水利工程预应力锚索施工规范)(DIJT5083—2004)。

(4)各类交通建设中所涉及的边坡、滑坡、危岩、塌陷和沉降等工程防治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如《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J042-94)。

3.2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实践

3.2.1做好防治工程设计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必须根据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的成因机制、运动模式、易发性及防治目标制定。

(1)根据致灾的成因确定主要防治途径。

(2)根据灾害的易发程度、防治目标确定防治工程的强度和工程量。

3.2.2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主要工程措施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现行行业规范,技术标准及资料分析,国内防治地质灾害的主要工程类型有:排(截)水工程、支(拦)挡工程、加固工程、护坡工程、减载与压脚工程及搬迁和避让等,设计分别采用了对应的防治工程措施。

3.2.3地质灾害工程实践

(1)工程防治措施

工程防治措施是防治地质灾害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防治措施的适用条件及方式:大多数房后切坡造成的小型土质滑坡,选用滑坡后缘地表排水、前缘支挡或削方减载护坡等工程措施较为适应;对于中型以上滑坡,应根据工程地质勘察资料选择工程防治措施。

(2)生物防治措施

生物防治措施是指植树造林,种草护坡及合理耕牧。它具有应用范围广、投资省,能促进生态平衡,改善自然环境条件,防治作用持续时问长的特点,需较长时间才能发挥其效益。根据调查区地质灾害特点和自然经济条件,泥石流区,地面塌陷区及水土流失区应采取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等防治措施,减少地

质灾害的发生和经济损失。

(3)避让措施

①雨天避让措施。对灾害隐患点和变形斜坡,采取雨天临时避让措施,各镇在防灾预案的基础上编制安全转移预案,雨天对受威胁户一一作转移地点安排。应根据就近原则、转移地(接受户)不受地质灾害或其它灾害威胁的原则进行操作。

② 搬迁避让措施。对一些危险性大、危害性严重的地质灾害,防治费用超过搬迁费用或再建房仍然受地质灾害威胁的,采用搬迁避让措施。调查区需搬迁避让或已搬迁的灾点。

4 结语

篇(7)

当今世界,保护环境,寻求最佳地利用环境已成为各国的重要目标。我国灾害种类多、灾情严重、分布面积广。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活动等人类工程活动的力度也普遍增大,给我国本就十分脆弱的地质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地质灾害的频度和规模有逐年增加的趋势。

1岩土工程与地质灾害的内涵

地质工程学,是研究与解决从规划到竣工乃至工程运行后效的全过程的与地质有关的工程问题的科学。它把地质体乃至地质环境作为工程系统的组成部分来对待,这显然符合大系统工程学的思想,它包含岩土工程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两个方面,但以后者对其特点的反映更为深刻。岩土工程是指工程建设中涉及岩土体的开挖与加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是对自然或人为作用产生的有害地质现象进行防范与防治。后者包含了更全面地对地质生态环境合理开发与管理的思想。

2我国地质灾害的特征与危害

我国地理位置独特,东邻世界最大的太平洋,西靠全球最高的青藏高原,南处世界最大的环太平洋构造带与特提斯构造带交汇处,地质构造复杂,地球生态环境多变,加之,又是人口众多的农业大国,经济较落后,承灾能力弱,所有这些叠加在一起,形成灾害类型多、分布广、频度高、强度大、影响面宽、损失严重的格局,分述如下:

2.1滑坡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土体或岩体,受河流冲刷、地下水活动、地震、人工切坡等因素的影响,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地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自然现象。

滑坡的诱因:

(1)地震;(2)降雨和融雪;(3)地表水的冲刷、浸泡;(4)河流等地表水体对斜坡坡脚的不断冲刷;(5)开挖坡脚;(6)蓄水排水;(7)堆填加载;(8)劈山放炮,乱砍乱伐。

滑坡发生的规律:

下列地带是滑坡的易发和多发地区:(1)江、河、湖(水库)、沟的岸坡地带,地形高差大的峡谷地区,山区铁路、公路、工程建筑物的边坡等。(2)地质构造带之中,如断裂带、地震带等。(3)易滑(坡)岩、土分布区。(4)暴雨多发区及异常的强降雨区。

2.2崩塌

陡坡上被直立裂缝分割的岩土体,因根部空虚,折断压碎或局部移滑,失去稳定,突然脱离母体向下倾倒、翻滚,堆积在坡脚(或沟谷)的地质现象称为崩塌。

崩塌的诱因:

(1)采掘矿产资源;(2)道路工程开挖边坡;(3)水库蓄水与渠道渗漏;(4)堆(弃)渣填土;(5)强烈振动。

2.3泥石流

泥石流是由于降水(暴雨、冰川、积雪融化水)产生在沟谷或山坡上的一种挟带大量泥砂、石块和巨砾等固体物质的特殊洪流,是高浓度的固体和液体的混合颗粒流。

泥石流的诱因:

(1)不合理开挖;(2)不合理的弃土、弃渣、弃石;(3)滥伐乱垦。

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一种动力地质现象。

2.4地面变形

地面变形包括地面沉降、地面塌陷与地裂缝。目前中国发生地面沉降活动的城镇有70多个,明显成灾的有30余个,最大沉降量已将近3m。这些城市有的孤立存在,有的密集成群相连形成广阔的地面沉降带(区)。造成中国城镇地面塌陷原因有三:一是不合理地大量开采地下矿产资源引起的塌陷;二是表面岩溶活动引起的塌陷;三是大量抽取地下水引起地面下沉。

地面塌陷发生的规律:

(1)岩溶强烈发育的纯可溶岩分布地带或沿其与非可溶岩的接触地带;(2)沿可溶岩中的断裂带或主要裂隙交汇破碎带,岩层剧烈转折、破碎的地带;(3)松散盖层较薄且以砂石为主,其底部粘性土层缺失或甚薄(一般不足1-2米)的“天窗”地段;(4)岩溶地下水的主迳流带或岩溶管道上;(5)具有潜水和岩溶水双层含水层分布地带;(6)岩溶地下水的排泄区;(7)岩沉吟地下水位在基岩面上下频繁波动的地带,或受排水影响强烈的降落漏斗中心及近侧地段;(8)临近河、湖、塘地表水体的近岸地带;(9)岩溶地下水位埋藏较浅的低洼地带。

2.5人为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分析

人为活动加剧或加速地质灾害的发生所带来的危害性大大超过正常状态下产生的地质灾害所带来的损失。如:矿产资源的开发以及铁道、公路等各种工程建设的开挖,亦经常加剧地质灾害的发生,如:土壤侵蚀、地面塌陷与沉降、滑坡、岩爆、泥石流、荒漠化以及坑道涌水、瓦斯爆炸等灾害。人工滥伐森林资源,也造成土壤侵蚀、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并导致洪灾的加剧发生。人工爆破也会诱发岩溶塌陷、滑坡等灾害的发生,还有可能引起连锁性的岩溶塌陷。

人工诱发地质灾害的特点如下:

一是诱发速度快。在自然地质演化及气候变化过程中,岩体由相对稳定至不稳定的变化,经历长时间过程。而人工因素诱发下,就大大地缩短了自然演化时间,加速岩土体的岩性变化,而导致突变灾难的发生,并造成更大的损失。

二是诱发灾害面广。自然地质灾害的发生,除了特大灾害之外,一般其危害性有一定的局限性,在人工因素诱发下,其危害性就具有更大的影响面。例如由于生物资源―――森林的破坏,工程的大规模开挖,影响的是区域性环境恶化,诱发区域性旱涝灾害,以至引发全球性荒漠化。人类活动产生的升温效应,对气候及地质灾害诱发作用的影响也是全球性的。

三是灾害损失巨大,除了地震之外,人工诱发的地质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是严重的。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人工诱发地质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仍会不断增加,目前估计地质灾害损失每年约500亿元,而受到威胁的就是这些数据的数倍至数百倍。

3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主要施工技术标准及防治措施

3.1主要的施工技术标准总结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最大特点是隐蔽性(如抗滑桩)、复杂性(如抗滑桩+锚拉+挡板+冠梁)和多样性(防治滑坡可采用桩,亦可采用挡土墙),以地下工程施工为工艺特点,因此与地基与基础工程和岩土工程具有十分相近或相同的工艺流程、施工工序和施工工法。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主要有:

(1)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现行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如《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0218-2006);

(2)各类工业与民用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地基与基础、深基坑、高切坡、地基处理、基础病害工程防治等所涉及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均可参考使用,如《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3)各类水利水电工程的土石方、地基与基础和岩土工程所涉及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均可参考使用,如《水电水利工程预应力锚索施工规范》(DL/T5083-2004);

(4)各类交通建设中所涉及的边坡、滑坡、危岩、塌陷和沉降等工程防治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如《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J042-94)。

3.2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实践

3.2.1做好防治工程设计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必须根据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的成因机制、运动模式、易发性及防治目标制定。

(1)根据致灾的成因确定主要防治途径;

(2)根据灾害的易发程度、防治目标确定防治工程的强度和工程量。

3.2.2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主要工程措施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现行行业规范,《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技术标准及资料分析,国内防治地质灾害的主要工程类型有:排(截)水工程、支(拦)挡工程、加固工程、护坡工程、减载与压脚工程及搬迁和避让等,设计分别采用了对应的防治工程措施,见下表1所示。

表1主要的地质灾害类型及防治措施一览表

5结束语

总之,岩土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重而道远。“十二五”期间的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已经确定,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并将科技创新作为一项重点内容,相信随着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中应用,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施工技术必将迈向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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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地质灾害, 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关于地质灾害概念的界定, 在学术界和实际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不同观点。归纳起来, 学术界的几种通行说法主要有:1、地质灾害是地质环境的一种变异现象; 2、地质灾害是指直接或间接恶化环境、降低环境质量, 危害人类和生物圈发展的地质事件, 如地震、地裂缝、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等; 3、地质灾害是指那些对人类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和潜在威胁的自然和人为地质作用( 现象) ; 4、在自然和人为因素的作用和影响下形成的, 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损失的地质作用( 现象) ; 5、地质灾害是因地质活动引起对人类生活、生产及环境的破坏或者损失的现象。

二、在规划中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是防治地质灾害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依据。 科学规划对主动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 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和审批应建立地质灾害调查制度、规范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程序和审批权限、明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原则、规范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内容、明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地位及与其他规划的衔接等。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应当包括下

列内容:

( 一) 地质灾害现状和发展趋势预测;

( 二) 地质灾害的防治原则和目标;

( 三) 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

( 四) 地质灾害防治项目;

( 五)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等。

地质灾害防治的原则只能坚持预防为主, 避让与治理相结合, 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这是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地质灾害现状提出的在规划期内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本准则。由于我国灾害种类多、活动频繁、危害严重, 而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同时, 防治工作必须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 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 讲求实效, 发挥综合治理效益; 坚持依法保护地质环境和治理地质灾害, 依靠科技进步, 建立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和科技支撑体系, 使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化, 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科学化; 加强监测预报和科普教育工作, 提高全民减灾、防灾水平, 建立群专结合的防灾体系等内容。

地质灾害的防治目标, 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达到的目标。 地质灾害防治目标应当分阶段实施。总的要求是提高预报成功率, 避免经济损失, 减少人员伤亡, 促进地质环境和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

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主要包括:一是地质灾害防治基础调查和科研项目。二是搬迁避让工程。三是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根据灾害的规模和威胁的对象, 对危害公共安全、自然因素引发的灾害要由财政出资, 对人为活动引发的灾害也要进行经济技术论证, 分清责任, 实施治理工程; 四是监测预警工程。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要要实施监测预警工程, 包括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 对其发展趋势进行预测预警预报。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是指为实现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预期目标而实施的措施。主要包括: 加强法制建设和行政管理工作、加强科普教育宣传工作、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坚持群专结合及采取综合防治的措施等。

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重点, 在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 应该把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列入规划, 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其组成部分。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的快速增长,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任务更加艰巨。我国是个地质灾害多发的国家, 为了从源头上解决和避免这个问题, 首先在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以及水利、交通、能源等重大工程项目规划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防治要求, 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为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 做好城

市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在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过程中, 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城市规划区内地质情况尚不清晰的, 必须加强和补充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建设时, 必须充分考虑建设用地条件; 凡没有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在总结近几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 为了处理好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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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地质灾害, 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关于地质灾害概念的界定, 在学术界和实际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不同观点。归纳起来, 学术界的几种通行说法主要有:1、地质灾害是地质环境的一种变异现象; 2、地质灾害是指直接或间接恶化环境、降低环境质量, 危害人类和生物圈发展的地质事件, 如地震、地裂缝、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等; 3、地质灾害是指那些对人类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和潜在威胁的自然和人为地质作用( 现象) ; 4、在自然和人为因素的作用和影响下形成的, 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损失的地质作用( 现象) ; 5、地质灾害是因地质活动引起对人类生活、生产及环境的破坏或者损失的现象。

    二、在规划中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是防治地质灾害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依据。 科学规划对主动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 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和审批应建立地质灾害调查制度、规范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程序和审批权限、明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原则、规范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内容、明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地位及与其他规划的衔接等。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应当包括下

    列内容:

    ( 一) 地质灾害现状和发展趋势预测;

    ( 二) 地质灾害的防治原则和目标;

    ( 三) 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

    ( 四) 地质灾害防治项目;

    ( 五)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等。

    地质灾害防治的原则只能坚持预防为主, 避让与治理相结合, 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这是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地质灾害现状提出的在规划期内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本准则。由于我国灾害种类多、活动频繁、危害严重, 而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同时, 防治工作必须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 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 讲求实效, 发挥综合治理效益; 坚持依法保护地质环境和治理地质灾害, 依靠科技进步, 建立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和科技支撑体系, 使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化, 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科学化; 加强监测预报和科普教育工作, 提高全民减灾、防灾水平, 建立群专结合的防灾体系等内容。

    地质灾害的防治目标, 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达到的目标。 地质灾害防治目标应当分阶段实施。总的要求是提高预报成功率, 避免经济损失, 减少人员伤亡, 促进地质环境和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

    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主要包括:一是地质灾害防治基础调查和科研项目。二是搬迁避让工程。三是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根据灾害的规模和威胁的对象, 对危害公共安全、自然因素引发的灾害要由财政出资, 对人为活动引发的灾害也要进行经济技术论证, 分清责任, 实施治理工程; 四是监测预警工程。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要要实施监测预警工程, 包括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 对其发展趋势进行预测预警预报。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是指为实现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预期目标而实施的措施。主要包括: 加强法制建设和行政管理工作、加强科普教育宣传工作、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坚持群专结合及采取综合防治的措施等。

    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重点, 在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 应该把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列入规划, 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其组成部分。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的快速增长,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任务更加艰巨。我国是个地质灾害多发的国家, 为了从源头上解决和避免这个问题, 首先在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以及水利、交通、能源等重大工程项目规划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防治要求, 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为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 做好城

    市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在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过程中, 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城市规划区内地质情况尚不清晰的, 必须加强和补充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建设时, 必须充分考虑建设用地条件; 凡没有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在总结近几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 为了处理好城市

篇(10)

所谓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关于地质灾害概念的界定,在学术界和实际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不同观点。归纳起来,学术界的几种通行说法主要有:1、地质灾害是地质环境的一种变异现象;2、地质灾害是指直接或间接恶化环境、降低环境质量,危害人类和生物圈发展的地质事件,如地震、地裂缝、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等;3、地质灾害是指那些对人类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和潜在威胁的自然和人为地质作用(现象);4、在自然和人为因素的作用和影响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5、地质灾害是因地质活动引起对人类生活、生产及环境的破坏或者损失的现象。

二、在规划中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是防治地质灾害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依据。科学规划对主动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和审批应建立地质灾害调查制度、规范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程序和审批权限、明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原则、规范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内容、明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地位及与其他规划的衔接等。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地质灾害现状和发展趋势预测;

(二)地质灾害的防治原则和目标;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

(四)地质灾害防治项目;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等。

地质灾害防治的原则只能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这是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地质灾害现状提出的在规划期内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本准则。由于我国灾害种类多、活动频繁、危害严重,而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同时,防治工作必须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发挥综合治理效益;坚持依法保护地质环境和治理地质灾害,依靠科技进步,建立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和科技支撑体系,使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化,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科学化;加强监测预报和科普教育工作,提高全民减灾、防灾水平,建立群专结合的防灾体系等内容。

地质灾害的防治目标,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达到的目标。地质灾害防治目标应当分阶段实施。总的要求是提高预报成功率,避免经济损失,减少人员伤亡,促进地质环境和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

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主要包括:一是地质灾害防治基础调查和科研项目。二是搬迁避让工程。三是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根据灾害的规模和威胁的对象,对危害公共安全、自然因素引发的灾害要由财政出资,对人为活动引发的灾害也要进行经济技术论证,分清责任,实施治理工程;四是监测预警工程。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要要实施监测预警工程,包括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对其发展趋势进行预测预警预报。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是指为实现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预期目标而实施的措施。主要包括:加强法制建设和行政管理工作、加强科普教育宣传工作、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坚持群专结合及采取综合防治的措施等。

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重点,在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该把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列入规划,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其组成部分。:

篇(11)

成立以糜飞松局长为组长,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五到位”建设的组织领导。

二、建设单位

溪口分局、大桥所、莼湖所、江口所、尚田所为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建设单位。

三、工作内容

(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到位

大力宣传“农民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辖区内干部群众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认识到位。全面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村镇规划、建设工程和农民建房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备案资料齐备,评估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到位。

(二)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到位

协助镇、街道编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并熟练掌握相关工作内容。协助镇、街道组织相关干部和受灾害威胁群众学习预案,并适时开展应急演练。

(三)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到位

建立汛期巡查制度。协助上级部门或专业队伍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在调查掌握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基本情况的基础上,配合镇、街道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检查落实防灾预案、两卡发放和值班情况,并建立格式规范、内容详细的巡查日志,相关巡查责任人签字齐备,台账档案妥善保管。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四)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材料发送到位

开展经常性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工作,及时向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监测员和易发区群众发送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材料,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宣讲。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及时建立标识牌。通过宣传培训,使防灾责任人和群测群防监测员做到职责明确,工作到位;使受灾害威胁群众清楚何处危险、何时避险、怎么避险。

(五)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时人员到位

建立汛期值班、灾情报告等制度,明确分工。通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讯录”,掌握辖区内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监测员的联系方式,并及时更新,确保紧急情况下联系到位。发生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时,反应迅速、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向上级部门和镇、街道作出报告,协助镇、街道撤离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并协助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准备阶段(1-3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2月底组织国土资源所长(分局长)赴宁海县学习“五到位”国土资源所建设工作经验;各国土资源所拟定创建方案,落实具体责任人;加强与镇、街道的沟通汇报,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配合。

(二)组织实施阶段(4-6月)。按照“五到位”工作内容,逐项落实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帐,格式规范,内容详实。协助镇、街道编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并适时开展演练;至少开展一次以上识灾、避灾知识的宣传培训,分发宣讲材料;建立汛期值班、灾情报告等制度,明确分工,配合镇、街道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讯录”,确保紧急情况下联系到位。

(三)检查考评阶段(7-8月)。7月份,各所(分局)对工作任务是否落实、资料是否齐全、台帐是否完善、记录是否规范详实等内容进行逐项自查,查漏补缺,进一步进行完善,并完成“五到位”工作总结。8月份,局组织考核组将对各所(分局)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并将合格单位报市局考评。

五、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五到位”建设工作,保证3个、力争5个所(分局)建设成为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达标所。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学习动员,充分认识“五到位”建设工作是加强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周密部署,拟制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指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确保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