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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教育大全11篇

时间:2023-09-24 10:42:02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道德教育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道德教育

篇(1)

卢梭批判传统教育的封建性,认为传统教育是对自然教育模式的严重违背和偏离,提出教育应是遵循人的自然发展规律的道德教化。首先,要培养具有自然本性的善良公民的自然主义教育观,即培养能充分展现人的自然本性的自然人。“自然”指人自身的天然属性,而“自然教育”是指遵循顺从大自然不可取代的一切法则,顺应人的自然发展规律所进行的教育。他认为人性本善,人的自然、本性和良心构成人善良的天性,这不会因为人的贵贱有所不同。罪恶不是先天的原罪,而是后天残害的。因此,只要让人的自然本性得到发展,人就必然是趋向善良的。其次,自然人的核心是人的天性。因此,“人的本质”是培养与封建贵族和僧侣完全不同的新人,而不是回归自然的原始状态。卢梭认为在封建教育体制下,自然与社会相互对立,教育无法既培养人又培养公民,所以要推崇的教育体系必须是不同于传统的、打破束缚的开创性方式,培养遵从法则的自然人,为实现社会性的理性公民做准备。

2.培养道德公民的“爱国教育”

自然人与道德公民两者之间的内在关联是密不可分的。“爱弥儿”从自然人属性的状态逐渐成长为社会集体形态的本质是个体自由上升为普遍自由的实现,要追求自然人的普遍自由,尊重大自然中的理性自由。因此,教育的最终目标是培养有道德的公民,这种道德公民的个人意志已经完全消解在共同意志之中,并且仅以道德共同体的共同意志作为自己的意志,个人不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道德共同体的有机组成部分。首先,“国家没有平等自由,美德自然就无所存在;没有美德,何来所谓的自由;没有公民,道德即不复存在;拥有理想公民,则有你所需要的物质保障;丢弃公民,你将空空如也。”国家需要有美德的道德公民的支撑,培养有德公民需要通过教育途径来完成。“公共意志”是整体道德人格魅力实现的最主要途径。其次,国家是每一位公民所聚集的共同体,公民的首要国家性义务就是热爱自己的祖国。因此,培养热爱国家的理想型爱国公民是进行道德教育的最终职责。最后,卢梭认为,理想型道德集体公民认同感应积极向深刻的社会道德情感向心力渗透,采取一种全心全意为道德教育服务的国家集体信仰———“公民宗教”。根据卢梭培养道德型爱国公民的思想,个体公民的平等自由是通过个人与国家即部分与整体的关系来最终实现的,这是更高层次的政治性道德自由的升华。因此,道德教育的任务是通过思想教育,重塑自然完美的气质。在“公意”思想的指导下,创建爱国的气氛,并借助于爱国主义教育和“公民宗教”,培育社会教育的整体形象,完成道德阶段任务,最终使人重获自由。

二“、自然人”培养观对我国道德教育的启示

1.道德教育的目标

道德教育的目的就是社会对道德教育活动所要培养的人的思想品德所做的规定,是对其活动结果的具体要求,也是这个活动所要达到的预期目的。卢梭的“自然人”培养观所提出的道德教育的目标是有着自由、独立、善良乃至幸福的“自然人”。当然,我们的道德教育目标还应该加强对人的道德意志的锻炼以培养其自立能力,阶段目标设定要尊重人的个性以及通过对个体道德情感的陶冶来巩固其良知等方面。卢梭反对溺爱孩子。他强调,当一个女人过分地关心孩子,她可能采取了相反的方法:她为了使孩子不感到病弱,渐渐地却使得孩子越来越羸弱;她不想孩子遭受到大自然自身的风险,所以让他远离所有痛苦,但灾难在遥远的未来却全部累积到他身上。“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这告诫我们的教师、家长乃至社会,要做的不是给青年人现成的东西,而是让他们自己动手去获得生存的途径。

2.道德教育的内容

道德教育的内容是道德教育目标的体现和具体化,其科学、系统与否直接影响道德教育目标的实现。一个人的道德品德是由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所形成的,所以道德教育所采取的相应内容为:人类情感的培养,提高人们的认识水平和能力,锻炼人的意志。这无疑也会给我们以重要启示。

3.道德教育的方法

为了实现道德教育的目标,更好的践行道德教育的内容,我们就要采取有效的手段和措施。根据卢梭对“爱弥儿”所实施的教育手段,可以提取出我国道德教育的方法:尊重人的自身规律,分阶段进行,建立家庭、学校、社会统一体的教育模式,提高法律约束三个方面。

三、卢梭的道德教育观

对我国德育工作的现实启示卢梭的道德教育思想是教育领域的“哥白尼性革命”。他的道德教育理念涵盖了丰富的德育思想,在德育实践过程中,对我国目前的功利性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对社会道德价值体系多元化困境与未来道德教育的革新与发展有着深远的实践性意义。

1“.以人为本”教育理念的缺失———道德教育的功利化

随着已经失去教育意义的旧的道德价值体系的瓦解,新的道德价值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的社会转型时期,出现了道德教育混淆于政治传声筒教育的现象。例如,我国当前的道德教育体系中就存在着舍本逐末、背离受教育者自身发展规律的现象。这种状况给道德教育的实施进程以及实际功效带来诸多不利影响。当今教育带有严重泛工具化的性质,教育文化偏向注重专业技能的传授,教育的最终目标是获得人人认可的“好”工作,进而实现自己所谓的“人生价值”。这种“价值”被解释为以衡量物质经济条件为主要内容的世俗的成功。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的“人才”模型主要是高分低能的检查机。道德教育生存于这种畸形的教育背景下,好比浮萍,无法停留,即使存在,也只是教育机器的零件。如何摒弃我国目前道德教育的功利化现象,是教育改革的重中之重。我们应借鉴卢梭的道德教育理论的起点思想,即遵从“自然人性”以及教育要符合人自身发展规律和内在需求,实现道德教育的最终目的———“人的自由”。

篇(2)

作者简介:

内容摘要:教育视野与道德视野是解读道德教育的两种不同维度。基于教育视野的道德教育,以教育为逻辑起点,其思考的主题是怎样让受教育者最快最好地接受道德,追求的是道德教育的“教育”道德性,以道德是否为受教育者所接受为评价标准。基于道德视野的道德教育,以道德为逻辑起点,其思考的主题是怎样的道德才能让受教育者最快最好地接受,追求的是道德教育的“道德”道德性,以道德是否有利于受教育者生活为评价标准。将道德教育同时置于教育视野与道德视野之下,可以让道德教育获得教育哲学和道德哲学的双重支撑,更具科学性与合理性。

关 键 词:道德教育 教育视野 道德视野

作者简介:罗明星(1965- ),男,湖北天门人,法学博士,广州大学政治与公民教育学院副院长,教授(广东 广州 510006)。

道德教育是“道德”与“教育”的统一,因此,道德教育可以有两种解读方式,一是从道德教育的教育视野,即以教育为本位,根据教育的内在规定和教化特质对道德教育进行解读;二是从道德教育的道德视野,即以道德为本位,根据道德的内在规定和伦理特质对道德教育进行解读。在当代中国,教育界对道德教育的讨论主要是基于教育视野而不是道德视野来展开。原因在于,“教育”是道德教育的主词,“道德”是道德教育的定词,主词处于本质地位,定词处于从属地位,于是“道德”相对于“教育”的语言学上的失落演变为“道德”在道德教育中地位的失落。同时,作为众多教育中的一个分支,“道德教育”相对于“教育”的属种地位又进一步强化了“教育”的主干性,加剧了“道德”的边缘化。然而,道德教育主要围绕“教育”而不是“道德”来展开,必然造成道德教育真实性的遮蔽,将复杂的道德教育简单化,将“道德”的道德教育“教育”化。事实上,立足于教育视野的道德教育与立足于道德视野的道德教育并非不可通约的两种教育,而是贯穿在同一道德教育过程中的两种互补性理念。笔者在此将二者进行比较,旨在引起教育界对二者的共同关注。

一、道德教育的道德定性

道德教育的道德定性即对道德作为文化的性质判断,是道德教育展开的前提。基于教育视野的道德教育,坚信道德作为文化存在的当然合理性,将道德视为服务于受教育者的应然性存在。教育者相信,在追求精神价值的现代社会,道德展示着人的精神风貌,标注着人的精神价值,道德教育就是要让受教育者成为有教养的道德之人。但是,教育者对道德合理性的肯定,并不是说教育者不对道德进行任何质疑就简单地接受和认同,恰恰相反,教育者对道德有着高度的善恶敏感性,在实施道德教育之前,会对各种道德原则、规范和范畴进行甄别和鉴定,只有在充分确认道德的真理性之后,教育者才会向受教育者传授道德。但是,一般来说,教育者在对道德进行认真的过滤之后,就不再对自己传授的道德进行怀疑,而是致力于将自己推崇的道德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传授于受教育者,并希望受教育者将道德内化为自己的自觉行动。这样,教育者对道德的再批判基本没有了,教育者传授的道德就有了不容置疑的合理性。

教育者之所以不再对传授的道德进行再批判,是因为教育者处在教育规律的约束之中。教育规律要求,道德教育必须保持道德的价值稳定性才能维持道德的权威性,并寻求最好的道德教育效果。相反,对道德的任何怀疑都可能破坏道德的权威,制造道德与受教育者之间的心理间距。所以,从纯粹的教育学角度看,赋予道德当然合理性最有利于维持道德的价值稳定,有利于实现教育效果的最大化。也许正因如此,教育者在向受教育者传授美德时,总是动用全部智慧向受教育者对其真理性加以证实性辩护,不曾在教育行动上甚至也不曾在教育思想上对道德合理性产生怀疑和批判。假如道德教育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教育者一般只怀疑教育却从不怀疑道德本身。科尔伯格曾经批判道德教育的错误是将学生当成了“美德袋”①,但并不怀疑“美德袋”中的“美德”是否出了问题。事实上,学生之所以不喜欢成为“美德袋”,可能并不只是因为他们被当成了袋子,也可能是因为我们塞到他们袋子里的“美德”并不如他们所期望的那样美。

所以,道德的合理性并不当然。当道德教育以不变的道德合理性为预置性前提时,就可能已经走向了道德教育的道德误区,结果可能是,道德教育在教育上走向了成功,在道德上却走向了失败。

与之相反,基于道德视野的道德教育虽然充分肯定道德对人类生活的价值意义,但并不将道德看成是当然的完美存在,而是将道德看成是有缺陷的文化存在。通常,人们将道德的缺陷理解为道德理论上的命题缺陷和道德行为上的表征缺陷,但这是基于道德的善恶性质而不是基于道德文化性质的区分。作为文化的存在,道德的缺陷与道德的善恶性质无关,无论是善性道德还是恶性道德,任何道德都是有缺陷的道德。历史上,马基雅维利探讨了“善”的人性危害,孟德维尔揭示了利他行为之恶的本质等,但他们以非道德主义方式面对道德的文化缺陷,其本质是基于个人本位对公共本位道德进行性质否定。柏拉图探讨了公正等伦理范畴的不可把握性,卢梭企图在自然本性的名义下避免道德的社会性不足,罗尔斯则试图用“最少数的弱势群体的利益”来修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的漏洞,等等,很多西方道德家对道德的文化缺陷进行了有益探讨。道德的文化缺陷不可能也不应该被全然克服,因为道德的文化缺陷直接同一于道德本身,对道德文化缺陷的根除将直接意味着对道德本身的消灭。文化意义上的道德缺陷,是道德的生存条件,是构成道德合理性的辩证前提。所以,道德教育对道德文化缺陷的肯定,并不以非道德主义为目的,也不意味着对道德的价值否定,而是对道德文化真实性的还原。它在让道德当然合理性丧失的同时,使道德更具有生活合理性。受教育者在对道德文化缺陷的审视中将会懂得:道德并不天然是人生的应有之义,道德之于个人既是一种需要也是一种牺牲;用以展示人类公正的道德对自己可能并不公正,道德善举有时候并不必然带来善意的道德回报;用道德语言展示道德有时可能是一种困难甚至是一种幻想;道德的相对性是如此绝对,以至有时候我们甚至找不到道德的评价标准;等等。表面上看,对道德文化缺陷的揭示似乎制造了道德教育的混乱,弱化了道德的权威和道德教育的价值导向,但客观上,它恢复了道德的真实,让受教育者接受的道德与社会现实的道德实现了一体化,体现了道德教育对受教育者的真诚。它尽管在客观上增加了道德教育的困难,但在终极意义上却强化了道德教育效果,保持了道德之于受教育者的稳定性。

二、道德教育的逻辑起点

依据黑格尔的解释,逻辑起点是一个理论的起始范畴,是理论的始自对象,理论的全部发展都包含在这个胚芽之中。按此理解,道德教育的逻辑起点就是道德教育的出发点,逻辑起点的定位将从根本上决定道德教育的价值走向。很多人将道德教育的逻辑起点定位于“人”,因为道德教育是人对人的教育,也是服务于人的教育。这一定位无可反驳但没有特色,没有体现道德教育的专殊性。如果将“人”的前置性和目的性固定下来,我们发现,“教育”和“道德”可以构成道德教育的两个不同的逻辑起点。

以“教育”为逻辑起点,是基于教育本性的道德教育选择。它以教育为本位展开道德教育思考,用教育眼光看待道德教育活动,关注的是道德向受教育者的传递进程和传递质量。以“道德”为逻辑起点,是基于道德本性的道德教育选择。它以道德为本位展开道德教育思考,用道德眼光看待道德教育活动,关注的是道德对受教育者的适应性和效用性。如果将道德比喻为一个苹果,将喂苹果的大人比喻为教育者,将吃苹果的小孩比喻为受教育者,我们会发现,大人在给小孩喂苹果的时候,可能会有两种明显不同的考虑。大人甲考虑的问题可能是:怎样让小孩尽快吃下这个苹果,怎样让小孩愉快地吃下这个苹果,怎样让小孩吃更多的苹果,等等。大人乙考虑的问题则可能是:这个苹果是否含有农药,苹果是否适宜小孩吃,苹果吃多少对小孩合适,等等。在这里,大人甲和大人乙都在关注小孩的健康,可思考的问题具有明显差异。大人甲对苹果没有任何怀疑,将苹果看成是对小孩天然有益的食物,其注意力集中在如何将苹果更快更好地喂给小孩;大人乙对苹果充满怀疑,并不将苹果看成是小孩天然的营养物,其关注的是苹果本身对小孩的效用性。将这个比喻还原于道德教育,大人甲的思维就是以“教育”为逻辑起点的思维,它思考的主题是怎样让受教育者最快最好地接受道德;大人乙的思维则是以“道德”为逻辑起点的思维,它思考的主题是怎样的道德才能让受教育者最快最好地接受。

有人可能会问,道德教育到底应该以“教育”还是以“道德”为逻辑起点?我们必须对这个问题保持警惕,因为这是一个道德教育上的不道德问题,制造着“教育”与“道德”的对立,对这个问题的任何选择性回答都将使道德教育走向片面。合理的回答是,道德教育既要以“教育”为逻辑起点,也要以“道德”为逻辑起点。道德教育的“教育”起点,为“道德”进入教育过程并实现向受教育者的有效传递开辟了通道;道德教育的“道德”起点,担当着维护“教育”之道德真实的重任,是道德教育质量的伦理保证。“教育”的逻辑起点和“道德”的逻辑起点,为教育者提供了观照道德教育的两只眼睛,有利于对道德教育问题的聚焦,避免了道德教育走向的偏离。

三、道德教育的实施路径

基于教育视野的道德教育,立足于从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及教育环境等教育要素对道德教育进行设计、组织和实施,行走的是道德教育的“教育”路径。长期以来,道德教育之教育路径一直是教育界关注的重点,人类的道德教育发展史可以说是道德教育之“教育”理念的扬弃历史。至今,就教育主体而言,道德教育已经实现了从教师为中心向学生为中心的重大转折,尊重受教育者的个性,依据受教育者的心理特点展开道德教育已经成为教育界的共识;在教育内容上,道德教育日益强调传统与现代、东方与西方的道德统一,注重道德内容的分层和优化;在教育方法上,传统的灌输教育已经被冷落,商谈教育、体验教育、欣赏教育等新兴的教育理念日益受到肯定;在教育环境上,杜威所期盼的“纯化”教育环境日益受到重视,其中,家庭环境、学校环境及网络环境等正在受到教育界的特别关注。道德教育的教育路径被青睐,原因在于,它关注了教育主体在道德教育中的核心位置,突出了道德教育的过程性和关系性特征,实现了教育要素与教育效益之间的直接链接,符合教育的发展逻辑。

在道德教育的实施路径上,一直还有与之并行的另外一条道路,即基于道德视野的道德教育。它立足于从道德本质、道德语言、道德张力、道德回报、道德公正等道德要件对道德教育进行设计、组织和实施,行走的是道德教育的“道德”路径。虽然人类道德教育历史的书写以“教育”为主线展开,但道德教育的“道德”路径却很早就有人行走。洛克曾经反对用儿童心爱的事物奖励儿童,认为“尊重”、“自由”、“称誉”、“赞扬”才是对儿童最好的奖励。洛克思想的创见在于,他看到了儿童心爱的事物与儿童道德的对立性,对儿童用喜欢之物进行奖励可能将儿童的注意力导向物质利益本身,从而矮化道德在儿童心目中的位置。在这里,洛克是通过对利益与道德关系的伦理解读,产生了对道德教育的反思,其行走的是地道的“道德”路径。卢梭推崇自然的道德教育,认为教育不是直接告知儿童行为的好坏,而是帮助儿童催生行为的自然后果,并引导儿童进行道德判断。其倡导的“自然后果法”其实是基于一个伦理学上的假设,即道德来源于生活,儿童是拥有判断力的生活主体。赫尔巴特将“同情”看成是重要的道德品质,认为同情能把自身置于别人的情感之中,增殖自己与他人的情感,但他同时认为,片面的同情是有缺陷的人类品质,对人类的危害可能比获得片面的知识更大。②他看到了“片面的同情”的品质缺陷,为道德教育提供预警,这是高远的道德家眼光。

应该说明的是,有时候道德教育的道德路径并不像道德教育的教育路径那样直观,它可能以隐蔽的方式潜藏于道德教育的活动过程,但道德教育之道德路径的效用价值并不因此受损。肯定道德教育之道德路径的意义在于,它促成了道德教育之“教育”行为的伦理化,同时也促成了道德教育之“道德”内容的教育化,让道德教育走向了道德深化,提升了道德教育的伦理水平。

四、道德教育的道德性

道德性是道德教育证明其合理性的重要依据,对道德教育道德性的追求是教育家和道德家矢志不渝的职业使命。

道德教育的道德性即道德教育的合道义性,是道德之善在道德教育中的充分表达。基于教育视野的道德教育和基于道德视野的道德教育,以不同方式践行着道德教育的道德性,只不过前者追求道德教育的“教育”道德性,后者追求道德教育的“道德”道德性。

“教育”道德性是走向道德教育道德性的基本条件,它以“教育”的合道义性为价值所指,从教育理念、教育方式、教育态度及教育环境等方面体现出道德教育的道义性质。其核心表现是,强调对受教育者主体性的尊重,尤其是对受教育者人格的尊重。先秦时代孔子倡导因材施教,强调对受教育者差异性的关注,已经是对受教育者主体性的朦胧确认。西方至文艺复兴以后,随着人文主义的盛行,道德教育中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也不断提升。卢梭曾经说:“大自然希望儿童在成人之前就要像儿童的样子。如果我们打扰了这个次序,我们就会造成一些早熟的果实,它们长得既不丰满也不甜美,而且很快就会腐烂”③。卢梭的立意是,“应当把成人当成人,把孩子当孩子”④。卢梭反对用成人的要求对待儿童,将儿童看成是区别于成人的独立个体,摆脱了长期以来儿童对成人的道德依附性,这也许是卢梭对儿童所行的最大的道德。赫尔巴特则强调教育目的的实现应该将儿童的个性作为教育的出发点,而且注意到了教育者根据自身癖好判断学生个性与行为的道德性问题:“我们特别要求教育者识别他本人的癖性,当学生的行为与他的愿望不一致,而在两者之间又不存在带有实质性的优劣时,他应当慎重考虑。他必须立即放弃他自己的愿望,如可能,甚至连表达这种愿望也必须抑制住。”⑤赫尔巴特不仅看到了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可能的癖好差异,而且看到了教育者将自身癖好道德化,将与己相反的受教育者癖好不道德化的可能,避免了教育者对道德权威的滥用,体现出对受教育者的特别尊重。至今天,道德教育中学生中心地位的确立,可以说达到了教育道德性的至上高度。与此同时,教育过程的人性化,也为教育的道德性增添了浓重一笔。黑格尔曾经将教育过程理解为普遍精神向主体的灌注,“个体的形成就在于个体获得这些现成的财产,消化他的无机自然而据为己有”⑥。黑格尔的论述客观上明确了受教育者的道德接受过程是一个消化过程,人通过教化而获得了教化的道德,同化了道德。杜威也认为,“一个真正的目的和从外面强加给活动过程的目的,没有一点不是相反的。从外面强加给活动过程的目的是固定的,呆板的;这种目的不能在特定情境下激发智慧,不过是从外面发出的做这样那样事情的命令。”⑦杜威对真正的目的的强调,对外面强加的目的的反对,实质上也是对受教育者人性的肯定。当下的教育者已经懂得,“德性的培养需要经历一个外部影响不断内化和内在观念逐渐外显的复杂过程,它要有儿童、青少年作为主体的参与和介入才可能实现。”⑧教育界一致反对将教育作为纯粹的外部力量施予受教育者,要求受教育者自愿打开心灵的窗户对道德加以接纳和认同,将受教育者德性的养成理解成外在教育与内在反省合一的过程,这是教育道德性的时代进步。我们相信,随着社会的发展,道德教育中的教育道德性将会以更新更好的方式被诠释。

但是,“教育”道德性仅仅只是走向道德教育道德性的其中一步,“道德”道德性也是走向道德教育道德性的基本条件。注重“道德”道德性,是基于道德视野的道德教育所作出的必然选择,它侧重对道德自身的道德批判,寻求道德对受教育者的道义价值。其具体表现就是,特别强调道德本身的真理性。教育者在将道德传授给受教育者之前,会对道德进行理性审视,只有对道德的真理性进行自我确证之后,教育者才将道德视为可以传授的道德。当然,道德的真理性并不具有绝对性,只是特定条件下的相对真理性。夸美纽斯曾经豪言,“人是造物中最崇高、最完美、最美好的。”⑨在当时,它是对中世纪原罪论的反叛,体现着人文主义情怀,歌颂了生命的意义,获得了教育界的广泛赞美。但这一论断的真理性在今天却值得怀疑,因为其代表着典型的人类中心主义,而人类中心主义正被看成是人类陷入生态困境的终极文化根源。虽然道德的真理性是相对的,但教育者对道德真理性的确证却是绝对的。而且,教育者在对道德真理性确证之后,并不是将道德直接传授给受教育者,教育者还要继续追问,自己传授的道德是否适合于受教育者?这一问,体现了教育者对道德适用性的关注,道德对受教育者的道德性也显现出来。我们知道,道德范畴本身是抽象的符号,纯粹抽象的解读难以让学生信服,赫尔巴特的主意是,将抽象的道德符号还原为具体事物,并“通过对事物的实际应用来证实抽象本身的意义”⑩。赫尔巴特将道德的属性与受教育者的需要相关联,实现了道德对受教育者的尊重,也体现出道德对受教育者的道德性。

此外,道德对受教育者的有用性,也直接关联着道德的道德性。教育对人有用,但并不等于教育者向受教育者传授的道德必然有用。基于道德视野的道德教育认为,只有道德对受教育者的有用性得到真实表达,道德对受教育者的道德性才成为事实。斯宾塞曾经批判英国的古典教育带有“装饰主义”色彩,它考虑的不是什么知识最有价值,而是什么能获得最多的称赞、荣誉和尊敬。于是,他提出了“教育预备说”,认为怎样生活既是我们需要学的大事,当然也就是教育中应当教的大事。(11)在此我们可以说,道德的有用性不是装饰,而是生活,只有当道德成为生活的有用价值时,道德本身才有价值。

总之,道德教育的道德性是“教育”的道德性和“道德”的道德性的统一,仅仅基于教育视野展开道德教育,或者基于道德视野展开道德教育,都会走向道德教育的失衡。

五、道德教育的效果评价

由于逻辑起点和实施路径的不同,道德教育的效果评价也存在明显差异。基于道德视野的道德教育注重道德教育的“教育”效果,以道德是否为受教育者所接受为核心的评价指标;基于道德视野的道德教育则注重道德教育的“道德”效果,以道德是否有利于受教育者生活为核心的评价指标。

道德教育的教育效果具有鲜明的教育特征,它体现在教育者为受教育者设定的教育逻辑之中:接受道德——内化道德——践行道德。在这里,道德教育效果具有明显的递进性质。接受道德是实现道德教育效果的初级步骤,是受教育者经过自己独立的道德评判之后,将道德理解为向己性存在并有意开放自己的精神世界予以接纳;内化道德是受教育者在对道德高度认同的基础上,自觉将道德储存在精神世界的观念系统,并建构起道德与既有观念系统内其他价值要件之间的正向关联,使道德成为主体价值世界的有机部分;践行道德则是主体在生活世界自觉启用价值世界的道德储备并加以现实化演绎的过程,也是道德教育发挥作用的高级阶段。道德教育的教育效果立足于对教育基本规律的尊重,充分显示了道德教育的教学特性。它以教育者的道德传授为前提,承认了“教”的优先性和“学”的必要性,将道德教育过程理解为一个教学促进过程;它充分尊重受教育者的道德认知规律,特别强调以道德内化为表征的道德自觉,避免了道德接受的表象化和虚伪化;它将道德的学习过程理解为一个“知”与“行”相统一的过程,以受教育者的道德行动作为评价道德教育效果的终极方式,符合教育生活化的基本趋势。可以说,道德教育的教育效果代表着教育者的殷切期盼。

但是,从道德教育的道德视野看,受教育者发自内心地接受了道德甚至在社会实践中践行了道德也不意味着道德教育的成功,它关注的焦点是道德教育的“道德”效果。它要追问:受教育者是否在意志自由的前提下接受道德?受教育者接受的是否是道德的道德,而且是以道德的理由接受道德?更为重要的问题是,受教育者在践行道德的时候是否实行了德与福的同一?比如,一个受教育者通过学校的道德教育接受了“诚实”美德,走向社会以后自己也因为诚实受到褒奖,受教育者会由此感到幸福并更加坚守“诚实”美德,这才是真正的成功,因为道德实现了与受教育者的利益同构,主体获得了生活意义上的道德自由。反过来,如果受教育者在社会生活中总是因为诚实受人所骗,诚实甚至成为生活不幸之源,尽管这本身不是道德教育的过错,也不是“诚实”美德的过错,但德与福的分离宣告了道德教育的失败。基于道德视野的道德教育不能容忍道德成为生活的排斥性存在,更不能容忍受教育者因为践行教育者传授的美德而被社会生活所遗弃。它认为,道德教育的教育效果并不等于道德效果,换句话说,受教育者对道德的教育接受并不等于生活接受,只有当生活认可了受教育者所接受的道德,道德才会真正成为受教育者的道德。

注释:

①钟启泉等:《西方德育原理》,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382页。

②⑤⑩[德]赫尔巴特:《普通教育学》,李其龙译,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64-66、45、83页。

③④[法]卢梭:《爱弥儿》,李平沤译,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91、74页。

⑥[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下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8页。

⑦[美]杜威:《民主主义与教育》,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22页。

篇(3)

道德教育是引导人们逐步掌握社会道德规范、履行道德义务以形成高尚道德品质的教育。道德教育的道德性,理应是其本质属性。然而,在实际的道德教育实践中,应然与实然却存在相悖,道德教育不具有道德性的思想和行为时有发生,甚至违背道德性和反道德的教育现象也会出现,这应引起我们关注。

一、道德与道德教育的本质

道德是指“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道德是通过社会的或一定阶级的舆论对社会生活起约束作用”。…英语的道德是“morality”,意为“standards,win—ciples of good behaviors”,是指涉及善行的标准和原则。我们可从四个方面理解:第一,道德是一种精神,是在人们的社会生产与生活实践中产生、形成的,又是人们的生活准则,是“主观精神与客观精神的统一”;第二,道德“是一种直接指向人的行为实践的精神意识”第三,道德是一种特殊的价值,是主体满足自身需要的价值追求,它关注的是人的价值、地位、生命意义、理想选择等问题;第四,道德是一种特殊的调节规范,主要调节人与自身、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使之符合社会的价值需要,实现个人与社会的统一。

道德教育作为人的德性形成的必要途径,是以社会的道德准则和道德规范教育人们,调整社会生活中人我、群我关系以及人与自然的物我关系的道德准则和规范的教育,是调整社会公共生活、职业生活、婚姻家庭生活的道德准则和规范的教育。道德教育的根本功能是“育德”,它通过传递社会道德文化,延续人类道德生活,塑造人的德性人格,创造新的人类道德文化和道德生活,使人类在更高的层次上获得更充分更自由的发展。

从学理上讲,道德教育必然具有道德性,这是由道德教育的本体功能即培养人的德性的内在规定决定的。教育与道德是一对孪生兄弟。陈桂生教授通过对教育概念的考察,指出:“教育从来同‘使人向善’相关,它是一个规范词,而‘教’是一个中性的动词,为描述词。”黄向阳博士从语言、逻辑与事实的角度对“教育”进行系统探讨,得出“德育(道德教育)即教育的道德目的”。

从教育的词源本义来说,教育主要是指道德教育。《中庸》上说:“修道之谓教。”荀况认为:“以善先人者谓教。”被誉为中国第一本教育著作的《学记》上说:“教也者,长其善而救其失者也。”许慎在其所著的《说文解字》中对教育的解释较为完整:“教,上所施,下所效也。”“育,养子使作善也”

二、道德教育中非道德性现象的现实透视

道德教育必然具有道德性,这是道德教育的应然命题。然而,在现实的道德教育情形中,却存在着与道德教育的道德性相违背的情况,这就是道德教育的非道德行为。道德教育内容政治化和无限泛化。在我国社会现实中,道德教育之所以拥有无比的权威和巨大的力量,并不是人们的道德良知和社会道德舆论发挥作用的结果,而是因为道德教育背后强有力的国家政治权力。社会和学校借助政治权力维护道德教育的权威性,同时又使大量的非道德性因素介入。其结果稀释了道德教育中的伦理道德因素,最后造就了一种空有其表而无其实的虚假的道德。道德教育内容的泛化实质上是道德教育的非道德化,政治化了的道德教育实际上已经走出了道德教育的范畴,它不是教授道德,而是教授道德范畴之外的政治。

道德教育活动忽视人性的培养。我们的道德教育在其价值定位上更多是强调社会价值、外在价值和工具价值,而对个体价值、内在价值关注不够,甚至忽视人性的培养,遮蔽了道德教育自身所内蕴的人文关怀。忽视人性的道德教育实为非道德的教育。道德教育活动忽视学生个体的存在,漠视人的需要与体验。中国的传统道德文化以社会为本位、群体为本位,这势必造成一种“无我”的文化。它使国人接受了“我们”这个复数人称代词,忘却了“我”这个单数人称代词。梁漱溟曾说:“中国文化最大之偏失,就在个人永不被发现这一点上。一个人简直没有站在自己立场说话的机会,多少感情要求被压抑,被抹杀。”我们的道德教育无限夸大教育者的主体地位,忽视受教育者的主观能动性和主体地位,把道德教育过程搞成命令式、强制式的单向灌输过程,忽视受教育者需要和内心体验,严重挫伤受教育者道德修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种做法缺乏令学生心悦诚服的说服力,也不能使学生从优良行为的奖励中获得成功的愉快和动力。道德要求很难内化成学生自身的道德需要,甚至会导致学生的逆反心理。

道德教育方式缺乏理性和人道。道德教育方法和方式的非道德性,即注重理论的灌输和说教而忽略对学生的启发和引导,注重社会要求而忽略学生的需要和可接受性,用固定的教条教育学生,用奖惩和权威驯服学生,用指令式、强令式纠错的教育方式压服学生,以学生是否服从为标准来评定学生品德的高低等等。这些方式和方法在很大程度上禁锢了学生的思想,窒息了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实为不道德的行为!尤其是道德教育中的体罚和心理惩罚,更是不人道、不理性。例如,云南省曲靖市令泽县上村中学学生张立波没有按时完成作业,被罚站;又因其在罚站时与同学打闹,被教师连掴12个耳光,当天晚上9时死亡。广西柳州市29中附小美术教师罚全体学生喝“颜料水”。新疆乌鲁木齐市一所行业所属小学1名三年级女生,因未按时完成作业和请家长到校而被“扒裤示众”。可见,这些行为是何等的不理性、不道德!

三、完善道德教育道德性的策略

道德教育要满足关爱人的道德需要。人的需要是人自身的规定性,它是人的全部活动的原动力。道德需要是人们自觉履行一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的内在要求,是道德教育的基础。人的行为动力是由内因和外因、内在主观需要和外在的客观事物所共同制约和决定的。道德教育必须从学生的需要出发,制造一定的适宜的环境,培养学生的道德需要,才能使学生在道德需要的基础上产生真正的道德行为。

道德教育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自然界本无道德,因为有了人,人们为了更好生活,更好地处理人际关系,而创造了道德。道德是为人的,道德教育是人自身发展完善需求的产物,人是道德教育现象发生的根据和基础。我们在进行道德教育时,一定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新理念。以人为本,就是以人的发展为中心,这既是道德教育的出发点,也是道德教育的最终归宿。道德教育的实质就是造就道德主体,造就具有自主道德意识、具有自主道德行为的社会成员。

篇(4)

道德教育对学生的职责有两个方面,一是使个体能够具备独立精神,二是培养个体的公共情怀,实现对学生个体人性与社会的双重改造与提升。自我独立精神的发展是现代道德教育的基木价值定位与重要职责,而公共情怀的发展则是现代道德教育必要的价值升华,可以说,这两点的结合,才是完善的道德教育。但是,在现代教育场域里,道德教育的这两方面职责的实现却面临困境,自我独立与公共关怀处于严重压制与缺乏状态,这种情况必须加以改变。

关键词:

道德教育;学生;独立精神;公共情怀

现代道德教育模式多种多样,有拉斯思的价值澄清模式,有科尔伯格的道德认知模式,有杜威的民主主义德育模式和麦金泰尔的社群主义德育模式。教育模式是为教育目标服务的,变化的德育模式表明对道德教育目标的小断更正或手段的小断更新。总体说来,随着个体的解放,对个体独立精神的培育是现代道德教育一个基本的任务。同时,随着哲学、政治学对“人”这一形象认识的丰富与完善,个体成长的目标与机制也小断得到深入挖掘。理论界认识到,个体小是一个原子式的存在,个体独立自主的生活与个体的公共生活是相辅相成、无法分离的,个体的独立生活与公共生活之问小可能存在一条界限分明的划线。个体的生活是小断从一种场景切换到另一种场景的,独立与公共只是一种学理上的划分,真实生活中两者是交织在一起的。简言之,个体是具备公共精神的独立自主的存在。现代社会,随着极端个人主义的兴起,社会公共生活遭受极大的破坏。道德教育小断被人i}病过于专注于个体独立,缺少关怀个体公共精神的发展。个体公共精神被认为是维护社会团结、促进社会公正的重要因素。在此背景卜,人们需要重新思考道德教育的价值旨趣及其培养目标。冯建军认为,现代社会的“人”的概念逐渐向“公民”靠拢,公民首先是具有独立自主精神的个体,依附性人格的个体小属于公民,这是公民偏向于私的一面;同时,“公民在‘公’的意义上,是身份平等的,具有公共理性、公共精神,参与公共生活和公共事务,为了公共利益和公共善的人”万’es。这为我们全面理解道德教育的职责提供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一、培育独立精神是现代道德教育的重要目标

现代道德教育的发展是建立在对以往教育中泯灭主体性的沉痛反思的基础之上的,伴随其中的是对以往的人性观来一个彻底的清盘,这是一场追寻失落的人性、高扬个性与世俗生活的个体觉醒之路。随着人类社会的小断演进,社会发展到人对物的依赖阶段,个人独立自主的生活模式小断地得以强化,解除了人身依附关系的个体能凭借自己的判断去过自己的生活,他能够独自思考、自我选择、自我实践、自我负责,即康德说的道德自律。自我的独立,首先是人格的独立,自我小再是附属于某一个人或集体,自我有权利去经营自己的生活,追求自己的内心,做自己的主人。自我的独立,也意味着个体必须学会担当,对自己的行动、生活负责,在法律规则范围内,个体在享受权利保障的同时,也需要承担必要的义务,这是一个充盈着理性的自我。自我的独立是人类解放的一个必要阶段,对于社会发展有着强大的推力作用。同样,对于个体来说,自我的独立是自我发展与自我实现的基础。自我的发展必将带来创造性与活力,使社会在经济、文化方面展现新的面貌,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已经证明了这一点。独立自主的个体,摆脱了外界的压制,解放了内心的情感,敢于追逐自己想要的东西,理智与情感的发展必将大大提升。自我独立与内心觉醒小是一个自然的过程,而是一个文化浸润卜的后天习得过程。心与身的发展机制是小同的,自我独立的意识的发展需要外在的正向力量去推动,反之,会导致自我精神的萎缩,导致个体无法“立”起来。价值取向决定目标选择。文艺复兴后现代精神对张扬个性的呐喊,反映在现代道德教育领域中,即是:自我独立既是道德教育的内在价值与目标,同时也是道德教育的重要职责。教育作为促进个体福社与社会发展的领域,对于自我的独立肯定小会置之小理,现代教育就是依托教育的良性土壤,有目的、有意识、有计划地对学生的“成人”起到一个良性助推的作用。因为,没有人的解放,就没有社会的解放。当代道德教育反对以往封建社会的臣民道德,同样鞭答以“社会本位”为旗帜的毫小利己、专门利人的无我道德。现代道德教育培育个体独立自主精神的机制如卜:珍视个体的自由选择与自由行动;培育学生选择的能力及其权利与责任意识;建构自己的合理价值观,从而建构自我的生活。道德教育始终是将个体独立摆放在首位。在一定程度上说,没有个体的独立自主意识的发展,现代道德教育就失去合法性。遵循这一理论分析,当代道德教育理论与实践关注的是如何培养个体的权利意识以及对自我利益的保护,自由的道德选择能力与解释能力。个体权利张扬使学校道德教育越来越人性化,培育的学生越来越具备独立自主的个性、良好的行动素养与能力。自我独立的道德教育设计出这样一幅图景:在学生的生活世界里,他们可以有小同的见解与声音,有说“小”的权利与意识,有追求自己幸福生活的要求与行动保障。可以说,关注与培养独立自主的人是现代道德教育的合法性前提。

二、培育公共情怀是现代道德教育价值升华

对个体独立精神的关注是道德教育发展的一个里程碑。个体精神的独立,对于“人”的“立”是小可或缺的。个体自我意识的觉醒有两个基本特征:独立性与利益性。独立性指的是个体努力使自己的事情按照自己的意愿来进行,做行动的主人。利益性是经济理性人的特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具有自我意识的人,首先肯定是自爱的人。自爱是个体主体意识觉醒后才有的,是个体进步的一种表现。就本意上来讲,自爱包括两层含义。其一,是贬义的自爱或自爱者,这种自爱者是只考虑自己的人。此贬义层面的含义是亚里士多德说的“把那些多占钱财、荣誉和肉体快乐的人称为自爱者”川27几。这种自爱是封闭的、排他的和狭隘利己主义的。其二,是真正的自爱或自爱者,真正的自爱者“总做公正、节制或任何合乎德性的事情”,“钟爱并尽力满足自身的主宰部分,并处处听从于它”川27〔。这种自爱是开放的、包容的和广义利他主义的,是与“我群关系”构造相契合的。真正的自爱小是小顾他人的自私,而是自己与自己的一致,没有内在的冲突。可以看出,自爱既小是自私,也小是友爱。自爱有可能走向自私,也有可能走向个体与外界的融合。但我们面临的问题是,由于“公共生活空问的小够成熟,导致个体更多地选择在个人生活世界中精致地打拼,无暇去关注社会公共生活中的正义与秩序”。没有“他者”思维的个体是眼光浅陋、情感缺乏的。从个体利益的保障上来说,每个人与他人及其群体共同生活在一个文化、政治场域中,是利益故关的共同体。从个体发展的角度看,个体的生活永远是他者在场的,他人是我的一面镜子,是第二自我,与他者的交往构成了个体发展的源泉。个体与外界交往越频繁,个体精神发展越丰富。从人的类本质上看,“自由人的联合体”昭示着公共性与人的全面发展紧密相关,公共h}的小断扩大化,保障和促进着人的潜能和个性的充分发挥。公民共和主义认为,公共善应优先于个人的私利,个人必须以公共善为其行为的最终考量,足以看出公共生活与公共关怀的重要意义。总体说来,独立起来的个体,需要有更高的情怀。也就是说,个体需要具备公共意识与情怀。值得注意的是,公共性并小消解自我独立性,它们同为主体性的价值内涵,是人的主体性的小同维度。就将理性看做主体性的重要构成要素的角度来看,个体独立伴随着私人理性的发展,而公共情怀伴随着公共理性的发展。独立的个体基于私人理性去衡量自身行动的利益的,是利己主义;公共理性基于公共利益的判断,是诉诸公共而超越私人利益的理性。罗尔斯指出了公共理性之“公共”的三个方面:(1)作为自身的理性,它是公共的理性;(2)它的目标是公共的善和根本性的正义;(3)它的本性和内容是公共的万’袒〔。公共理性是对个体私人理性的一个必要补充,个体素质发展如果指向的只是个人私己性生活的精致,那么这样的素质发展小可能给社会带来福社,最终的结果也将导致私己性个人精致生活的破灭。有论者在将个体理性解释为私人理性的基础上,指出:“一旦涉及到公共的伦理问题,个体理性的局限性就明显地暴露了出来。除了个人的理性能力有所差异、道德心也小相同、并非人人先天就会为自己的道德行为立法之外,在公共伦理领域中,诸如人的权利、社会正义等问题也小是个人的自律所能解决的”万几es。当前,中国社会出现的民众公共生活参与度低、公共情怀消退的现象,致使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大量小和谐的景象,这与民众公共情怀的缺乏是有着密小可分的关系的。现实的情景使道德教育小得小接受时代的拷问。道德教育有两大使命,一是培养学生的独立精神,二是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这两个方面是道德教育需要兼顾的,小能相互脱离。一个仅仅唤醒个体独立精神的道德教育,是一半的教育。没有公共情怀的个体,缺少对公共生活与公共利益的关注,道德教育就是小合格的。古希腊城邦中,每个公民都能够积极参与到公共事务的讨论中来,每个人在公共生活中展现自己。对公共事务的投入是一个良好公民的基本意义,也是人之为人的前提条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阿伦特认为,只有在公共领域中行动着,才体现出人“存在”的最高意义—自由,这是“一种似乎在地球上所有生物中,只有人类才被赋予了的最高天赋”万门。个体在道德生活中,将自我的利益与权利摆放在首要位置,个体注重规则,注重理性,这是个体行动的一个重要前提。但是,主观意愿上小去考虑与外界信息交流,小去追问个体应该履行的社会责仟,对公共生活的小关心与小参与,很容易导致个体成为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成为一个表面遵守道德规则、实则冷漠的非道德人。社会生活中的共同参与,是一个人成熟的标志。这是一个开放的时代,小管个体愿小愿意、承小承认,个体都是与其他个体共同生活的,面临需要共同协作才能解决的问题。这就要求道德教育在培养个体时,突破原子式个体的视角,注入公共情怀,积极参与公共生活,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实现个体生命与道德教育的升华。

三、“独立自主与公共关怀”的个体特征

独立自主与公共关怀是道德教育的两大职责。在现代教育的实践中,独立自主的个体小一定是有公共情怀的个体,但是,具备公共精神的个体,一定是独立、理性、拥有极强自我价值感的个体。自我独立与公共关怀是相互依存的,独立自主的个体可以努力上升到公共情怀的境界,公共情怀需要个体独立性作为前提,否则就会失去根基。一定意义上,本文是在公民的意义上理解独立自主与公共情怀的,自我独立与公共情怀共同融合并体现于公民这一人格中。那么,自我独立与公共情怀的个体有哪些特征昵?回答这个问题,能够更好地诊断教育中关于学生的培养问题。

1.自由的状态。康德认为的自由,指理性的个体能够达到道德自律的状态,能自己为自己立法,个体处于一种自由的状态。柏林认为的消极自由,是指有对一切决定说“小”的权利(“否定”是人活动的核心),而人就是在这种否定之中奠定自身的存在,创造自身的价值,发现自我的本质。获得自由的初衷,小是个体欲望的满足,是防御性而非进取性的,他能够确证自己的独立存在,摆脱他人限制。自由一开始是否定性与消极的,是个体自我成长过程中的一种诉求。当个体小能够自己做主时,他的独立性、个性肯定会消失。自由小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自由即自觉、自为,即明确自己的目标且努力采取手段达成目标。自由的个体是想象力和创造力丰富,能够自己为自己的生活做主、勇于担当、充满进取心、敢于突破现有教条而去行动的人,拥有的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

2.契约精神。自我独立离小开自由,自由离小开限度,绝对的自由导致绝对的小自由。个体的自由选择、自由行动是有界限的,即必须在大家一致同意的规则范围内行动。个体的独立需要契约和法则的指引,否则就会突破自我的限度。正如太弱的自我感导致无我一样,过分的自我就会导致自私,两者都会偏离正常的人性发展轨道。契约精神从守法守则的角度讲是不 要讲自己的利益凌驾于其他人之上,从人性的角度上讲就是对自私自利的防御。自私自利小是自我独立的一种表现,真正的独立性是在理性浇灌卜培养起来的。概言之,对规则的敬畏与遵守是“人”自立的一个标志。

3.团结与友爱的“他者”思维与情感。自我的成长,必然是他者参与的过程,个体与外界交往的数量和质量决定着个体的发展质量。我们小可能脱离他人而生活,我们需要关心别人,也需要被别人关心。拥有公共情怀的个体,与人交往是善意的,在公共生活上是积极的,在处理共同的问题时,他需要别人的支持,也支持别人的行动。他将自己与共同体融合在一起,他有一种向善的情怀,憎恨社会的小公与各种恶,并采取一定的措施去打击,他将消除他人的疾苦和社会中的恶看做是每个人的义务。这一切,建立在个体积极履行公共义务的基础上。对公共良知的唤醒,对“人是目的”的理解,是个体敞开心扉与他人交往的基础。人际问真情实意的交往,小仅被视为民众生活的情感纽带,而且被珍视为建构共同体秩序与维系团结的有效机制。与人交往,参与社会生活,是维系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一个重要渠道。随着社会的发展,个人生活独立性的提升,我们与他人的连结点越来越少,但是团结与友爱的“他者”思维能够让我们敬畏他人、敬畏公共生活。

4.民主的生活能力。杜威说:“民主主义小仅指的是一种政府的形式,它首先是一种联合生活的方式,是一种共同交流经验的方式。;:zu;具有民主精神的人,更能够正视自己观点的局限性,更易理解个体与他人的关系以及个体生活与社会的关系,更具有宽广的视野与情怀。公共生活的参与,需要自由、平等的条件,需要拥有对公共事务中“他者”的移情思维,这些是公共J清怀的软指标。在真实生活中,需要我们具备一定的处理公共事务、参与公共事务的硬实力。民主的生活能力包括平等交流与沟通、真诚讨论与协商、一致利益上的对话与妥协的能力。

四、现实困境:独立精神与公共情怀的压抑与缺乏

没有人否认,孩子需要接受教育才能形成自己的能力与合理的价值观念,为人生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可是,学校与家庭在针对孩子的教育这一重要事情上,存在着重点偏差、简单化、片面化的现象。自我独立与公共情怀的培养处于空白,教育中的人既没有“立”起来,公共情怀也没有得到展现,人的自立与情感的升华在当代教育实践领域遭受着严重的漠视与阻碍。首先,在教育内容方面,以知识优先、特别是科学知识优先而情感价值观被边缘化。教育家斯宾塞曾经问过“什么知识最有价值”,对于这个问题,他也给出了明确的回答。科学知识的教育对于提高科学技术、提高社会生产率,对于推动人类社会的进步,曾经而且将来还将是至关重要的,人类社会面临的问题还得通过科学技术的进步来解决。正是执着于这样的信念,我们的教育对于科学知识的传授几乎到了迷信与疯狂的程度。我们的教育中,也出现了重科学知识学习的困境,学校的一切活动设计均以学生如何有效地学习科学知识来开展,包括课程安排、教室布局、教学方式和评价方式,甚至培养价值观的德育也出现了严重的知识化倾向。高德胜教授在研究学校德育时发现,我们现在进行的是知性德育,知性德育模式是按照科学教育的模式传递一些有关道德的知识,学生的个性情感淹没在这种客体化、碎片化的德育教育模式中州。这必然导致无效与无意义的虚假德育。他鞭答这种德育模式,认为这是教育的异化,切断了教育与生活的联系,学生的情感缺乏、价值观得小到指引,这样的教育培养的小是一个独立性的个体。人类社会的每一次进步,离小开自我觉醒与内在精神的提升,没有资本主义文化精神所宣扬的天赋人权、自由、平等、博爱的价值观的广泛传播,资产阶级革命小会发生,社会进步无法实现。哲学告诉我们,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必须共同进步,才能促进社会的小断进步。其次,在教育方式上,大量地充斥着急于求成式的灌输现象,灌输必然导致专制,从而使自由的探索、交流无从谈起。教育缺乏耐性,缺少呵护与守候。在当今知识爆炸式增长的时代背景卜,学校正确教育理念的缺失导致教育灌输。教育理念的表面化,使教育缺乏内在的依据。外界的知识越丰富,学校教育中需要传授给学生的知识就应该更多。遵循这一逻辑,每所学校的课程安排、课程计划都是紧锣密鼓地被执行着,教师没有时问、没有耐心去与学生交流,更谈小上对学生的启发。教室里,一个科目一个科目的教师匆匆到来,又匆匆离开,学生从一门课转换到另一门课,老师与学生之问没有过多的交流,大量的知识内容需要在短暂的课堂时问里传递给学生,结果灌输是必然的、也是唯一的教育方式。《教育—财富蕴含其中》指出,教育的四大支柱是学会认知、学会关心、学会共同生活、学会生存。这才是教育需要承担的责任。保持学生对世界的好奇心与求知欲,使学生拥有一颗善良的心,或许仅靠灌输是完小成的,相反,还会南辕北辙,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教育科学化的努力,使教育迷失了自己。科学化讲究的是模式化、规律性、可重复操作化。教师按照课前准备的教案,一步一步地精心准备好粮食,学生只需要毫无疑义的接受即可,教学过程简单明了,操作性强。课后经过大量的题海战术,强化学生的记忆,考试时就能顺利回忆出来。现代教育世界里,教育者认为,好的教育就是这样简单的程序性的机械性的操作。但每个学生都是独立自主的,拥有着独特个性与思维,僵化的模式生产的是工厂的产品,教育世界里鲜活的生命个体显然小是科学世界的任意改造的客体。一种小顾生命个体感受的教育模式必然是专制的,必然导致强迫与灌输。个性独立的教育模式,是苏格拉底式的启发,是杜威式的经验的生长。教育是急小来的,是教师与学生内心的呵护,是情感的交流,是灵魂的陪伴。教育需要等待。传统的教学方式激发小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生无法形成持续性的专注,对一个问题的关注只停留在课本学习的那一刻,无法激发创造性与创新h}的心理源泉。最后,在学校教育场域中,缺乏公共领域的特性。公共领域对于一个人人格的提升在于它能够使人摆脱私人利益的局限,而走向公共利益的开阔。教育的本来意义在于提升个体的精神,实现个体与外界的灵魂交融,使个体在精神发展中提升自己的意境与品格。教育的公共性、批判性、开放性、平等性,使学校教育本身就是天然的公共领域。但在现实中,由于教育场域中充满着竞争、排他、封闭的价值倾向,致使公共领域在中国的学校教育中还处于空白状态。有学者指出:“如果说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问题是公共领域的萎缩与结构转型,中国则是公共领域的‘未诞生’。”川公共领域的形成需要理性的个体,他们饱含对公共生活的热情,在轻松场所里平等地交流。但在我们的教育中,学生的理性精神受到压抑,理性需要自由的表达、批判,而过度灌输的教育方式使个体的精神干瘪。教育内容里充斥着远离学生生活世界的客观知识,教育评价的方式一方面致使学生无暇顾及所谓与己无关的信息,另一方面致使个体与个体之问时时感受到一种强烈的竞争感。缺乏公共生活的知识以及个体问紧张的状态,导致学生个体感受到一种孤立无援的状态,感觉小到自己与外界的关系以及自己与他人的共在,公共精神及其丰满的个性无法形成。教育场所的对话,由于教师过度地使用权威,平等始终只是停留在口号上,对话内涵的领悟始终停留在作为一种教育方式上。实际上,“发生在场域中的对话,小是通常意义上的作为方法技巧的对话,而是作为对话意识和对话精神渗透于教育场域并能够始终保证教育的开放h}、丰富性的对话,是创造意义、生成意义的一种特殊的实践活动”万川。交流与对话是公共领域的基本存在方式,公共领域形成的意见,可以形成“舆论”,甚至影响公共生活的政策导向。学校教育与公共领域的背离,致使完满的理性与公共精神无法得以正常生长。

五、困境应对

现代教育实践中的灌输、专制作风压制学生主体h}的成长,学生就像一个被任意摆布和玩弄的玩偶,被驯}化得没有自我,只得听命于外界的命令与压力。自我的成长除了原理性、操作性的探究事物的科学知识,还需要人与人之问的有关价值观、情感依存方面的人际知识与原则的滋养,否则人是“立”小起来的。现代教育世界里,以竞争为基本价值取向,人与人之问丧失温情的关系,对自我利益的过分关注使人局限在自我狭隘的世界中。人小仅要独立,还要胸怀大志、放眼周围,去关注自身生活的文化、政治、经济场域,关注社会的发展。这是时代赋予每个人的责任,也是对自我与他人、自我与公共生活的一种科学的辩证式的理解后的自觉行动。教育世界中公共情感的缺失,公共生活的缺乏,培养的人是小会丰满的,本质上是干瘪的。学生是在所过的生活中成长的,何种素养与情怀的生成是与生活传递的信息紧密联系的。本着对自我独立与公共情怀的敬畏和职责追求,笔者认为,教育世界需要进行一次精神的洗礼,需要将教育生活中看似小起影响的做法来一次新的审视。教育内容上,重视人文学科对情感、价值观的启蒙作用。自然科学教会我们认识自然,人文学科教会人认识自我。在功用主义的影响卜,人们逐渐被自然科学的强大力量所征服,人文知识日渐式微,个人小关注自己的内在,小关注别人的情感,教师小关注学生的心理。但是,对于人文学科的漠视,也就是对人自身的小关注。试想一卜,在我们都小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应该过一种怎样的生活的情况卜,空有一身关于外界的知识,也肯定小能阻比自己的迷失与茫然。德尔菲神庙上镌刻的“认识你自己”,指的是人应该关注自己内在拥有清晰的自我价值感,是自立的前提。教育过程中,自由、平等的教育过程有助于学生自立人格的达成。当前的教育过程中,处处充满着灌输、专制,没有将学生当做一个独立的个体。学生与教师之问是一种小平等的人生依附关系,学生与教师之问小是交流与合作的关系,而是利益共同体的关系,学生是教师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形塑的对象与客体。自由的成长,平等的对话严重缺乏,在一个被压抑的生活里,学生养成了一种被动服从的“奴役性”人格。自我的发展需要身心自由的状态,需要敞开心扉的平等对话,去发现自己,探索自我与世界的关系。创建公共领域,加大参与公共问题讨论的力度,培养参与意识与参与能力,提升公共情怀。教育小能始终封闭在狭小的空问里自娱自乐,教育小能脱离社会实践和社会问题而单独存在。教育是社会的一个子系统,小可能小关注社会的公共问题,忽视社会实际。教育培养的人,终究会走向社会,承担社会责任,参与到改造社会的实践过程中,这是教育小能回避的现实存在。对公共问题关心的公共情怀,是一个国家的宝贵J清怀,也是教育的职责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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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熟悉这一问题之前,必须强调幼儿道德教育的必要性,这不仅是因为后者是前者的逻辑前提,而且没有对这一必要性的科学熟悉或者根本上认为幼儿德育没有必要,那么在思想上就不会有幼儿德育应有的地位,从而实践上也就不会有幼儿德育的现代性。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构成,是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因此幼儿德育也就是人完整道德教育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幼儿时期是个很非凡的时期,这一点从心理学研究即可证实。对道德教育来说,这也是个很重要的时期。幼儿时期心灵纯净,各种思想观点还没有形成,不论受到好的教育与环境影响,还是不好的教育与环境影响,都会在心灵上留下深深的烙印,所谓“少成若天性,习惯成自然”。正因如此,自古以来就不乏仁人志士尤其是教育家十分重视儿童早期的道德教育,从古罗马的昆体良(MarcusFabiusQuintilianus)、普鲁塔克(Ploutarkos)到近代大教育家夸美纽斯(JohannAmosComenius),从中国古代的颜之推到近代鲁迅等,他们都是早期道德教育的倡导者,其有关思想也早已成为德育思想史中最可宝贵的财富。当然,由于时代的局限,这些思想难免会带有与各自时代、社会结构相一致的印痕。然而,对历史的批判和继续正是现代德育重建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德育现代性发展的必然要求。传统德育给予现代德育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尤其是其思想内容和方式方法方面的影响非常深远,至今在部分教育者的观念里还余迹犹存。比如,以讲究“使为则为,使止则止”(《颜氏家训·教子》)为核心特征的重命令轻理喻、重权威轻个性、重控制轻选择、重规训轻德性、重服从轻体验等道德教育思想和方法在家庭和幼儿教育里还大量存在,道德教育内容有教(习俗教化)无德(道德)现象仍较普遍等。应该说,这些都与德育现代化发展方向不相一致。现代社会已在工业文明基础上凭借现代科技的强力推进,正大步朝向现代化,而社会现代化必然要求人的现代化,道德教育在帮助人完成现代化并进而促进社会现代化方面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道德教育本身要尽快完成由传统到现代的转变,以适应社会发展和人自身发展的现代性需求。在这一过程中,幼儿道德教育同其它各级各类道德教育一样,增强自身现代性是当前的首要使命,而且在一定意义上说更具有基础性作用。

现代性是相对于传统性而言的,从存在方式或表现形式上看,它体现于道德教育的性质、目标、功能、价值、内容、过程、方法、手段、途径等方方面面,而从存在特性上看,道德教育现代性则是现代德育(相对于传统德育)综合特征的表征,含有科学性、民主性、终身性、全面性、主体性、发展性、全民性、世界性等特性,其核心特性是主体性与发展性。“现代德育以促进人的德性现代化为中心,或者说是以促进主体现代德性发展为根本。主体性、发展性是现代德育的本质规定。”[1]幼儿德育现代性就是坚持以幼儿为德育主体,在发展性德育理念指导下,通过幼儿教育工作者的启发、引导与幼儿的认知、体验、践行的互动,促进幼儿德性健康发展。德育现代性要求对幼儿的道德教育必须走出以往片面主知、主情或主行的德育模式,走向知情行协调发展的德育模式。在现代性的吁求下,幼儿教育工作者不仅要使自身工作更贴近幼儿心理特点,而且要不辱使命,认真反思在社会现代化背景下幼儿德育的发展理路及其功能价值。因此,幼儿教育者就要从理论上来充实幼儿德育的现代性基础,即道德教育哲学和道德教育心理学。

二、幼儿道德教育现代性的哲学基础

从哲学视角观照道德教育已有几千年的历史,道德总是哲学在思考伦理价值时的首要选择。道德哲学是时代精神的反映,是引领一个时代道德发展的航标。美国闻名道德教育家柯尔伯格(LawrenceKohlberg)曾说:“道德哲学和道德心理学是研究道德教育的两个基本领域,道德心理学是研究道德发展是什么的问题,道德哲学探讨道德发展应该是什么的问题。在我们为道德教育找到一个合理的基础之前,必须把心理学上的‘是’和哲学上的‘应该’这两种研究结合起来。”[2]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直到今天道德实践领域并没有很好地实现这两者的联姻,不仅如此,教育者的观点和行为也较少明确从道德教育哲学和道德教育心理学出发。这种现象在基础教育包括幼教阶段的学校道德教育中非常明显,直接表现则是道德教育的人为痕迹随处可见。“假如说人们对道德哲学家很少直接就道德教育问题发表言论还只是感到遗憾的话,那么教育工作者不能或很少自觉利用道德哲学的成果,则可称之为教育的不幸了。”[3]实际情况正是这样,教育工作者还缺乏对道德教育价值深刻的反思,对当前如何进行道德教育和进行什么样的道德教育等问题的思考和解决也缺乏主动寻求道德教育研究成果的意识。一百多年来,道德教育在现代化的征程中已取得丰硕成果,它们对更新教育者的教育观念以及推进道德教育现代化进程无疑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这正如闻名教育哲学家乔治·奈勒(G·F·Kneller)所言:“哲学解放了教师的想象力,同时又指导着他的理智。教师追溯各种教育问题的哲学根源,从而以比较广阔的眼界来看待这些问题。教师通过哲理的思考,致力于系统地解决人们已经熟悉清楚并提炼出来的各种重大问题。那些不应用哲学去思考问题的教育工作者必然是肤浅的。一个肤浅的教育工作者,可能是好的教育工作者,也可能是坏的教育工作者——但是,好也好得有限,而坏则每况愈下。”[4]因此,与所有教育工作者一样,幼儿教育工作者首先也应是一位道德哲学家,对幼儿道德发展应有自己的且符合时代要求的思考,从而使人的德性在生命的幼年就能得到深深的培植。

现代化和多元化发展的社会对人已从多方面提出了要求,而最根本的是要求人从唯知是求、唯知是德的“知性人”困境中解脱出来,将人的发展融入社会、自然及环境和谐发展之中,建构起全面发展与和谐发展的德性人。自然,要完成人自身这一伟大转变的任务就要从幼儿抓起,要让幼儿德育走出传统重智轻德、重护轻养(修养)、重教轻育等诸多一重一轻的怪圈,真正使幼儿德育建基于现代性之上。从道德教育哲学的角度来看,当前幼儿德育要认真反思并处理好以下若干重要问题:

一是道德教育与习俗教育的关系。学界普遍认为,道德与习俗同属社会规范,但习俗是非道德性社会规范,道德既有个性也有共性,而习俗则是特定社会的一致性认同或权威的规定。对幼儿道德教育来说,如何看待道德与习俗的关系,涉及到对幼儿德性价值的不同熟悉。有些幼儿教育工作者倾向于认为幼儿还处在道德睡眠时期,对幼儿谈道德不切实际,有“小题大作”之嫌,他们往往以习俗教育代替道德教育,认为幼儿需要的只是遵守。显然,“单纯服从并不是道德,道德不只是盲目地接受习俗和传统”。[5]

二是道德、社会准则与个人选择的关系。幼儿是否需要自己的道德选择?不少人认为幼儿太小,还不懂得选择,其实这是对幼儿作为道德主体这一事实的极大漠视。无视幼儿的道德选择,道德教育就只能是成人的意志,是成人的随意干预和强迫控制,所培养的也只是一种“听话”道德。作为道德哲学的一个公设,“‘道德的’不仅指服从和适应特定社会所认可的习俗和规则的行为,而且指个人在面临各种不同原则和行为时所作的选择行动”。[6]道德哲学家弗兰克纳(William·K·Frankena)也说:“道德的产生是有助于个人的好的生活,而不是对个人进行不必要的干预。道德是为了人而产生,但不能说人是为了体现道德而生存。”[7]与这一现代德育思想相映照,教育部2001年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明确规定,幼儿园必须“提供自由活动的机会,支持幼儿自主地选择,计划活动,鼓励他们通过多方面的努力解决问题,不轻易放弃克服困难的尝试”。(关于此点还可见下文道德心理学的进一步分析)

三是纪律与道德发展的关系。教育者习惯将纪律诠释为对外在强加的各种社会准则的服从,是控制孩子的一种手段。这种纪律观值得认真反思。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认为“纪律是整个教育过程的结果,而不是个别的非凡的方法”,作为一种教育的结果,其目标状态表征为“自觉纪律”(即不论有无监督,主体能始终做出正确的行为)。[8]比较上述两种不同的纪律观,可以发现包含于其中的各自不同的道德主张和明显不同的道德教育取向,在前者纪律是一种工具,有很强的成人取向,而在后者纪律则成为发展的目的,是一种儿童取向,纪律不再是束缚儿童自身的一种手段,而成为有益于儿童发展的发展性纪律,即实现了纪律教育由外在控制到内在自我调节的恰当转换。

以上三方面相互联系,集中到一点就是道德哲学要求人们在新的社会环境下,对幼儿道德教育的建设路向、德性培养等问题予以重新思考和判定。

三、幼儿道德教育现代性的心理学基础

正如柯尔伯格所言,道德心理学主要是研究幼儿道德发展是什么的问题。对幼儿教育工作者来说,研究这一问题就是要了解和把握幼儿道德发展的心理特点和规律。幼儿有灵有情也有智,他(她)不是行为主义者手中操纵的机器,也不是认知主义者所解读的那样冰冷的理性,甚至也不可以当作等待解读的“文本”。幼儿道德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既不是成人经验的总结,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教条,而是随幼儿生活的发展一起发展,随幼儿的成长一道成长的。幼儿生命的鲜活性使得他对生活有着无比的热爱,对人类道德有着不尽的探索爱好,他对道德有着一份天然的情感,这种情感就是善。幼儿对这个世界的感受会构成他对道德理解的一部分,也是今后道德自我建构极为重要的内容。因此,教育者有责任呵护并珍视幼儿对待世界的这份情感,并使对幼儿的道德教育能很好地适应其自身成长的特点和规律。

作为道德心理学领域的旗帜性人物,皮亚杰(JeanPiaget)和柯尔伯格已于上个世纪先后研究了儿童以道德认知为核心的道德发展规律,从总体上揭示出了道德发展遵从由他律到自律的发展路向。而从20世纪下半叶以来,受后现代思潮的影响以及人本主义心理学和建构主义心理学的启示,道德心理学领域关注的问题更为转向儿童自身及其与社会相互作用方面,这使得传统单向度的社会决定论道德教育彻底走向它的尽头。突出的表现主要有这样几个方面:一是关于体验、移情与社会行为,二是关于选择、建构与道德发展。这两个方面的理论及其应用对于提高幼儿德育现代性水平,增强其实效性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

首先,当代道德教育心理学研究的重要转向之一是确立道德品格自我建构的普遍范式。根据建构主义心理学关于“学习是一个积极的建构过程”[9]的观点,人的道德品格就不再是一些固定不变或与情景无关的特质,正如“人们并不像拥有一定的眼睛颜色和身高那样,拥有人格特质和道德德行”,[10]道德品格是儿童对情景选择并与情景相互作用而整合的结果。自我建构观强调品格建构的主体性和情景性特征,突出了品格变化形成过程中的自我选择、情景支持等因素的作用,应该说对幼儿道德教育富有指导意义。皮亚杰对幼儿的研究表明,幼儿到晚期时已有自律道德的萌芽,而我国学者的研究也表明,我国幼儿4岁时就已经基本能摆脱成人的影响,做出许多独立的判定,7岁时主观性判定已有明显发展,到9岁时这种判定基本取代了客观判定(李伯黍,1981)。既然幼儿时期已有初步自律道德的意识(康德认为真正的道德是一种自律的道德),那么发展幼儿自律道德就要尊重其自我选择的权利。其实,儿童心理学家格塞尔(A·L·Gesell)早已提出“2岁危机期”这一概念,埃里克森(E·H·Erickson)对此解释说是幼儿向父母寻求自我选择的反抗,在他的理论中,主动性与自主性被视为幼儿阶段发展的核心任务。

其次,体验正被学界认为是道德生成的一种重要的方式和途径。就幼儿来说,研究表明,幼儿一般还不会明确考虑行为的道德后果与做出道德上的自我批评或自我反思,其道德体验源于行为的直接结果。这种特点的体验方式连同成人对他的处置方式一起共同决定了幼儿是一个“愉快的生活者”还是一个成人眼中的“侵犯的快乐者”。心理学家吉尔·诺姆(GilNoam,1993)的研究很好说明了这一问题,他认为“一些儿童早期不良的经验会导致一种‘不良意愿’模式的建构,而长期的伤害和同伴的拒绝则会扭曲儿童道德互惠的建构,以至于这样的孩子感到‘有权力’以攻击和剥削的方式对待别人”。[11]显然,对教育者来说,防止幼儿建构“不良意愿”模式并代之以“良好意愿”模式是件极为重要的事,否则当幼儿将这种不良模式整合到道德自我建构中时,就会在以后生活中,尤其是解读社会道德情景时形成个人偏见。最后是移情(empathy),一种替他人着想的道德能力。目前,国内外大量相关研究一致表明,儿童亲社会道德行为同移情能力密切联系在一起,而禁止性道德行为则同负疚、羞愧以及厌恶感联系在一起。这说明移情有助于儿童做出亲社会道德行为或利他行为,而且它同儿童的道德判定、道德推理甚至道德习惯的形成是整合在一起的,是影响儿童道德图式建构的重要因素并成为其不可分离的一部分。这种研究喻示了幼儿道德教育新的方向,并成为培养幼儿合作意识的道德心理基础。

总之,发展幼儿道德教育现代性要求幼儿教育工作者在尊重幼儿道德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的基础上,积极转变观念、改革教育模式,从而不断增强道德教育对幼儿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注:

[1]班华:《现代德育论》,安徽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2页

[2][美]柯尔伯格著,魏贤超、柯森译:《道德教育的哲学》,浙江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1页

[3][6]鲁洁、王逢贤:《德育新论》,江苏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1、7页

[4]陈友松:《当代西方教育哲学》,教育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135页

[5][7][美]威廉·弗兰克纳,黄伟合等译:《善的求索:道德哲学导论》,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47页

篇(6)

现代生物学研究表明,从低等生命到高级生命的进化,从哺乳动物到灵长类动物,从猿人到人,其中真正的发展标志是脑的进化。和古猿的脑部结构相比较,人脑的细胞数量成倍增加,神经元相对活跃,神经元之间的突触明显增多,各联合区得到了迅速发展,并且每个区域之间都建立了紧密的联系,凭借神经元以及大脑各个部位的联系使得人脑聚集信息的密度特别高,如果以比特(bite)做单位的话,它与计算机之比是10,000倍。脑科学的最新研究还表明,能把人和猿人更多地区别开来的是大脑额叶皮层的发展,正因为额叶皮层的生成和发育,人才能对面临的最复杂的问题情境做出最恰当的反应。换句话说,额叶皮层的条件越好,人对复杂情境做出反应的基础条件也就越好。进言之,正是由于生物种系的不断进化以及相伴随的大脑构造和机能的复杂程度的不断提高,才使得人具备了对复杂问题做出准确判断和积极反应的能力。

不过,大脑作为一个基本的生理条件,它毕竟只提供了一种可能性。人脑基于人体(包括心智和人格),人体基于文化环境。事实上,人一出生就处在各种社会关系之中,而且现在我们进一步知道,人没落地还在母腹中就已经构成和母体的关系。在10年前,哲学家们根据生理学的研究认为,人在1岁的时候产生联系感。但是,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神经心理学家最近的研究发现,胎儿在发育到三个月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和人产生联系,如果胎儿的父亲每周有两次对着胎儿说话、和胎儿进行交流,那么在其出生后对人的声音的辨别和人的生命气息就特别地敏感,想要和人相联系的欲望就特别强。这就证明了人作为高级生物,由于其脑部的特殊构造与生俱来地就有一种要和他人发生联系的需求,所以说,人的社会性本身就是人的自然天性。在我看来,人的社会性和人的自然天性原本就不是两件事情,传统的观点往往把这两者割裂开来,似乎人的自然天性是与生俱来的,而社会性是教育所给予的。因此,过去我们常常把教育的目的规定为把一个自然人变成一个社会的人,似乎人天生只有兽性而没有社会性的人性。其实,在人的进化过程中人的社会性联接的需求也是与生俱来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人的社会性需求和自然天性的需求在这个基础层次上是一致的。当然,越往上发展,它们越会有矛盾,教育存在和发生作用的根据也就在此。

既然降生于世的人要结成一种关系,人要靠集群性的方式生活,于是在考察道德起源时就发现,人因为要过这种生活,因此就渐渐地形成了彼此间的契约关系。最早的契约概念出现在希腊罗马时期,它是和人类早期的经济生活相联系的,因而最初是经济学概念,后来又发展为政治学概念,最后才是伦理学概念。其实,道德最早就是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由于日常生活中的相互交换以及交换中的彼此交往,需要一种相互承诺,进而就要求守信和遵守规则,从中就演绎出一系列的风俗习惯,形成一定的社会舆论,之后,舆论又演变为更大范围内的社会意识形态。

所以考察道德的起源,我们发现存在着两个视点(或者两个角度、两条视线):一是社会性的视点,由生活中的契约生发出了诚实、守信、善待他人等日常生活要求,由这种要求又不断积淀、发展成为风俗、习惯、舆论和社会意识;另一是个体性的视点,人类学和文化人类学的考察都证明了,其实在动物中人是孤立的和最弱小的,因为人的很多器官的外在功能在进化过程中以大脑的发育为代价而丧失了,但人又要过最高级的精神生活,所以就需要更长的教育期,如果缺失了这一过程,那么人的生存就比其他动物来得更加脆弱。故而,人需要靠他人的扶持才能得以生存,这时人就需要构成各种关系(其中包括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他人的关系),在这些关系中生活的个人就需要有一种自我要求,因为道德所要求的规则终究要靠个人来把握并加以主动遵守。从这个意义上说,道德最终应当是变成个人的,如果道德不是个人能够遵守的,那道德就会成为外部的强加和强制,因而也就不能够变成个人真正的德行和内在的习惯。

实际上,对道德理解的这两个视点的分歧在亚里斯多德时代就开始产生了。具体而言,亚氏的“德性论”道德哲学和后来康德的“律则论”道德哲学的取向是不同的。亚氏强调道德是习惯,是在早期的生活中养成的,通过个人的持守变成个人的态度,这才是德行,它并不靠外在的规约和要求而产生外在的不得不为之的行为,这才成为一个有德性的人。所以,他很重视道德习惯和道德态度,重视道德的人格,甚至也重视道德情感,他提出人对外部情境的情感反应模式会逐渐变成对道德的态度。可见,亚氏强调的“德性论”的道德哲学所突出的正是对道德考察的个体性线索。而另外一条线索开启的就是“律则论”的道德哲学,强调既然道德是维系人与人关系的准则,由准则而舆论,由舆论而社会意识形态,并进而成为一种道德律令。

事实上,当我们由对道德起源的考察而述及道德概念的时候,有必要对道德的基本范畴做一梳理。最近,美国哈佛大学教育心理学家H?加登纳在原有的“七智理论”的基础上又相继提出了“自然生态智能”和“道德智能”。他认为:“一旦我们继续研究多元智慧的概念,迟早会有人提出道德智慧的看法。事实上,如果我们把智慧的标准推广至包括对全人类的知识,那么在道德范畴内的智慧是很可能的。”最初,加登纳在研究智慧理论的时候认为智慧与道德性无涉,但后来他发现人在道德领域中是存在着智慧高低的。这一命题的提出客观上就要求我们考虑,在学校教育中是否存在着道德作为智慧而不仅仅是社会品性的培养的问题。当然,加登纳也认为提出这一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中都是一种冒险,因为至少目前还无法对这种智能进行测量。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他在《道德的范畴》一文中首先就对几类不同范畴做了区分:所谓的道德范畴有别于物理范畴,物理范畴是探讨支配物体以及物体彼此之间的关系;又区别于生物范畴,生物范畴是探讨支配有生命个体的基本生理现象的规则;还有社会范畴,社会范畴是探讨支配人类所有活动及其人际关系的规则;还有心理范畴,心理范畴是探讨支配个人思想、行为、感情和行动的规则。

显然,加登纳是想提出更加独特的能够表述道德特殊意味的范畴。而按照我的理解,道德范畴中最核心的是两个:一是尊重,主要是指尊重生命,包括尊重自己的生命,也包括尊重他人的生命以及有生命的物种。另一是公正,因为人要过社会性生活,他要过得美好和幸福,最终有赖于社会制度和社会各方面条件是否有益于人生活和生长,所以道德必须要关注到人怎样去追求一个好的社会秩序。如果说道德最终是为了人,道德不是一个工具,道德最终是为了人自身的发展和成长的话,它就必须要关注社会关系如何才能变得恰当(因而也是比较地善),这就需要我们在道德中提出公正的范畴。所以,人尊重生命,追求公正的社会秩序,并进而把它们内化为对自己的根本要求,这时我们就可以说有了道德的考虑。

值得注意的是,道德不是法。道德本质上要求的是在各种关系中的个人的自觉行动,即自持。既然人必须过社会集群性生活,那么社会生活就必然存在着一种规约,存在着更大社会关系中的更多人的利益,所以道德或多或少就一定包含着对自我的约束和自我牺牲。当然,道德的这两个核心范畴在不同的时代条件下会有不同的历史展开,而且在不同的文化条件下对它们所做的具体解释和它们的具体表现方式也都存在着客观差别。正如即便时展到今天也还有一些原始部落仍旧保持着其独有的、对我们而言几乎是不可思议的道德思维习惯和风俗习惯。不仅如此,这两个范畴在不同的年龄阶段也还会有不同的表现特征。由此可见,道德的范畴虽然是人的思维抽象的产物但它们决不是道德教条,因而也就不能同样抽象和教条地在道德实践中加以运用。换言之,对道德范畴的具体把握首先就需要对不同的道德生活情境给予必要的、适当的尊重和理解,这才是我所以提出道德的核心范畴的本意。

基于对道德概念的清理,我认为应当把道德教育的内涵界定为“指向人的德性培养的教育”,以区隔于人们在现实学校教育中对道德教育所做的笼统理解。这样说来,当我们意在开展道德教育的时候就有必要首先反躬自省:我们究竟在做什么?这样做的目的又是为了什么?虽然目前的学校道德教育由于国情的需要还不得不更多地受制于外在目的或要求,但这丝毫无损于道德教育内在本性的自然绽露。相反,它和德性培养的本质关联必将随着道德教育实践的不断展开而被我们认识得越来越清楚。一旦我们从理论上恢复了道德教育的本来面目,那么,它对于教育的整体而言就必然是具有统摄性的。进一步说,相对于长期以来由于管理体制的分野和五育的划分导致道德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错位,我认为今天就有必要提出:道德教育是学校教育的灵魂。

众所周知,现代学校教育立足于人的完整生命的塑造和健全人格的培养,而道德教育就构成了主宰、凝聚和支撑整个生命成长进而获得幸福人生的决定性因素,倘若缺失了德性的生长,那么人的生命的其他部分的发展都会受到限制。可见,教育中人的生命的完整性规定了道德教育的统摄性。实际上,居有统摄状态的道德教育又必然是通过渗透的方式而并非依赖于独立时空展开的。在此问题上还存有误区,很多人认为只有安排了单独的时空,道德教育才有了现实的抓手,这在实际的学校教育生活中就表现为德育工作与学科教学活动在时空设置上的冲突。其实,正如德洛布尼斯基所认为的那样,道德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现象,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侵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且道德的表达方式也是多样的。因此,真正的道德教育更多地只能借助于各种复杂的渗透的方式完成,而由此所产生的影响最终也就变成人的内在稳定的心性品质。

那么,学校对道德教育的作用何在?20世纪6、70年代以来,人们在反思“制度化教育”对人的全面发展的各种局限性的同时提出了“非学校化”的主张。针对这一思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学校的功能是不可以取消的,青少年一代不能够拒绝学校教育。2001年香港教育署明确提出“学校是社会发展的摇篮”,再次承认学校教育对青少年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研究表明,对于人的道德发展而言存在着三个台阶(或三块基石):第一个台阶是人在早期发展中,主要是对自己父母或养护人的道德标准加以内化;第二个台阶是人在更加扩展了的公共生活中,由于不断做出同情、共享的反应而掌握价值标准;第三个台阶是,人能够主动地判断、选择价值标准并加以持守。显然,家庭教育是人发展的第一个摇篮,而学校作为公共教育机构则超越了家庭教育中所包含的血缘关系,为现代人的成长拓展出最初的公共生活领域。因此,学校教育旨在为现代文明社会培养公民,换言之,它要求一个人会过民主和法制的生活,会在民主和法制的社会条件下过尊重法律、尊重道德和尊重他人的生活,而这种公民的基本素质是需要在学校生活中逐步养成的。其二,与家庭教育不同的是,学校教育有明确的价值导向。学校教育不光要考虑教什么和怎样教,考虑为什么而教的问题,还要考虑在此之后去过何种有意义的生活,所以学校教育是和价值、和追求生活的意义相关联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只有经过完善的学校教育的人才能够适应未来社会,并且不断创造出新的生活样态。

学校道德教育从根本上说是为着发展人的。在我看来,道德教育是发展性的事业,道德教育着眼于人的发展,着眼于学生的发展,并且着眼于学生的整体发展。学校道德教育是以人为本身目的,是通过创造出一个合乎人性的、宽松、健康、向善的环境而发展人的。根据我们在上海一所幼儿园的调查发现,许多入园不久的孩子因为恐惧过于繁多的道德规约而要求回家,事实上我们认为,如果道德教育的结果是使受教育者恐惧道德,那么这恰恰就违背了道德教育的初衷而沦为反道德的教育,因为道德的根本在于尊重生命、尊重生命成长的自然规律、尊重人的正常需求。所以,道德教育需要调整到以人的发展为目的,倘如此,我相信道德教育就会与人的生命息息相关,因而也一定是可爱的和有魅力的。

最后,我认为学校道德教育不应该成为对青少年的一种外部强加,相反,它既然以人的发展为本,那么它也应当成为青少年儿童主动理解规约、选择价值和体验意义的过程,这在客观上构成了他们重要的学习经历。

二、学校道德教育的目标、工作与方法

我认为,学校道德教育应当传递正向价值,培养良好的习惯和态度。不过,在这个问题上世界道德教育界曾经走过一段弯路。比如在美国,人们为了突破传统的单一价值传递的所谓“美德袋”式的道德教育模式,曾一度认为道德教育的核心在于发展学生的道德判断能力,进而使其学会在多元文化中进行自主的价值选择,而不必明确提出传递某种正向价值。这在理论上得到过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和柯尔伯格的道德认知发展理论的支持。但在经过短短的一二十年的实践之后,就有学者开始对这种道德教育模式进行反思。一种意见认为,固然道德判断能力很重要,但当一个人尚不能清醒地、健全地和理智地区分各种价值的时候是无法使其具备基本的价值观念的。另一种意见则认为,既然存在着多元的价值文化背景,那么是否就意味着各种价值之间是无法沟通和相互认同的,换言之,在多元价值中是否也还包含一些基础性价值。基于这种责难,加拿大有学者就明确提出,人类要过美好生活就需要传递正向价值,而其中包含的一些基础性价值又具有相对的恒常性,因而在不同时代和不同民族中都是需要尊崇的。2001年香港教育署制定的《21世纪香港的德育及公民教育(初稿)》同样建议把由一些核心价值、辅助价值和态度构成的正向价值体系纳入学校课程。这些都可以看作是对我们主张的一种积极回应。

围绕这一基本目标,我认为当前学校道德教育应当着重于三方面工作。第一,执行国家德育大纲,订立校本德育目标,设计和推行相关课程。事实上,在国家德育大纲的基本框架内,学校道德教育必须借助于具体的课程载体和活动载体才可能实现各种正向价值的传递,而另一方面,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一种比较灵活的、因而也更加强调地方学校自的课程思想和课程模式开始受到重视。有鉴于此,我认为当前的学校道德教育应当首先着力于订立校本德育目标,并在此基础上设计和推行校本德育课程,从而形成一定的办学特色和风格。进言之,真正的道德教育塑造的其实就是一种风格和特色,而且只有依赖于经过历史积淀形成的不同的校际文化风格,道德教育才可能真正得以实现。因为道德教育实际上是模塑人的道德文化生命的过程,任何生命都是独特的,而在一个缺失了道德文化风格的教育氛围中要凝聚这种独特的生命几乎是不可想象的。因此就需要通过课程的方式,逐步形成相对稳定的校本文化。学生浸其中,所获得的是一种表现其真实人性的独特方式(包括语言、情感和行为),是一种不竭的生命滋养,它最终将融入个体的血脉和精神,内化为人的心性品质,从而形成独立的道德个性。可以说,没有道德的个性就意味着道德的失落,没有校本文化支撑的学校道德教育就不可能真正实现道德教育的目的。近年来,人们已经认识到开展校本德育的重要性,在实践中进行了很多有益的尝试,比如江苏淮阴师范附小的“生活教育”、江苏丹阳师范附小的“情育课程”和四川成都七中的“公民教育”,在这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第二,灵活调度时间表、学校空间、环境和各种资源,以配合德育、包括德育课程的教学需要。这一点是由道德教育所固有的渗透性和全时空性的特点决定的。在一个日益现代化和民主化的教育体系中,校长被赋予比较多的决策自,他可以通过创造性地调度各种教育资源和教育时空达成具有校本特色的教育目标。遗憾的是,直到目前为止,还有很多校长仍然固执传统的应试教育思维,把学生禁锢于课堂和“题海”之中,剥夺了学生的自主存在,使他们既没有时间阅读课外书籍,也没有时间去丰富自己的人际交往经验。对此,苏霍姆林斯基早有批评,他认为,如果教师编排了学生所有的时间、而学生却因此没有时间到图书馆去阅读他喜爱的书籍的话,那么我们的教育是令人悲哀的。事实上,道德产生于交往,倘若一个学生没有时间去和多彩的历史文化交往,没有时间去和身边的同学、朋友交往,那么他就不可能获得由这种交往所生发的心灵体验。没有交往,没有体验,一个人就不可能真正懂得尊重他人和尊重自己,同样也就不可能懂得体面生活的真义。因此,当人与人生动的社会关系被枯燥的人与课本、“题海”之间的认知关系所取代,属于生命的真正意义上的道德也就不复存在了。由此可见,灵活地调度和安排教育时空直接关系到学校道德教育的实效。比如,四川成都七中就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心理需求的特点,为不同年级编制了各自的教育时间表以实现不同的教育目标。其实,我认为在教育实践中,这方面还有很大的潜力可供挖掘。

第三,检视学校的文化、校规、各种制度与措施,营造有利的环境,让学生于学习、生活中体验这些价值与态度。我有一个基本观点:大脑存在于人中,人存在于文化中,因此,建树一个合理、向善和健康的道德文化环境对于道德的成长至关重要。虽然今天的社会环境十分复杂,但是我相信学校作为社会发展的摇篮,是可以通过精雕细刻和符合道德成长规律的日常教育活动为学生营造一个相对稳定的的道德文化氛围的。江苏张家港高级中学就十分重视道德文化环境的建设,不仅给学校所有的道路、楼房和景点加以命名,而且还专门编写了校园文化读本进行诠释。他们相信通过营造这种校园文化环境可以潜移默化地刺激起学生的合理动机,可以激活作为动机核心的心理需要。前苏联心理学家鲍诺维奇就认为,人和外部存在之间的关系构筑起一种文化,由文化刺激就产生了各种需要并形成了所谓的“动机圈”,动机的强弱直接影响人的行为和态度。张家港高级中学的校园文化对学生而言是一个很强的文化刺激情境,学生浸其中就会形成比较高的成就动机。不过应当注意的是,最近有生物学家提出“基因表达”理论,认为大脑中的神经元需要被激活发挥功能,如果某一部分的神经元长期不被激活,它就不能进入某种功能的工作区,而由其他的神经元所替代。推广之,如果一个人在某方面长期处于高成就动机状态,那么他在这方面所做的表达就越来越多,他的这种智能就获得呈现,而其他方面如果长期不被表达那么这些方面的能力就越来越弱。既然学校教育注重的是人的均衡发展,而人的发展性向和潜能又是多种多样的,不同的人、不同年龄阶段的人、处于不同境遇中的人会产生不同的价值需求和道德认识,所以,学校道德教育就要求形成刺激多种动机、满足多种需要的多层次的文化环境。

检讨现行的学校道德教育,事实上存在着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道德教育“人为、表浅化”、“孤立、封闭化”,德育课程知识化;单向灌输多,双向理解少;集体受教多,个体选择少;道德教育僵化而少活力,实效性不够,缺少魅力;德育未能成为有助于人生命发展、生活质量和精神心灵成长的工作。有鉴于此,我认为应当在方法上做三个基本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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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德实践的重要性

在当今社会,人们进行道德实践的越来越少,其原因也多种多样。例如老人摔倒没人扶的问题,这是因为人和人之间失去了信任。见义勇为者受到伤害,不但无人同情,反被说成多管闲事。这些都打击了人们见义勇为的积极性。道德实践影响深远。实践的问题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人们往往以一个人的行为结果来判断这个人是否道德。因此实践可以是检验一个人的标准。在现今的社会不道德问题频出,并非人们不知道什么是道德行为,而是他们为了个人利益把道德行为置于最末。这种明知故犯的人对社会危害最深。这样的状况的确令人堪忧。古人说:“言必行,行必果”。当今社会,人们缺乏的不是道德知识,而是道德实践。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认为:“美德即知识。”这里知识具有特定的含义。“这种知识不同于自然哲学家所说的知识……而是通过理性对人的自我的认识,是一种绝对真理性的认识。”但亚里士多德对此作出了批判。他认为美德包含知识而非美德即知识。他“认为‘最高善’相对于‘具有德性’和‘良好状态’而言,更在于德性的‘实现活动’与‘行动’”,认为“幸福是灵魂的一种合于完满德性的实现活动”。美德是习惯的养成。“我们所有的道德德性都不是由自然在我们身上造成的,而是通过习惯养成。”他还提出了手段之善和目的之善。他认为做出美德行为的人有不同的目的,有人为了获得名利,有人是纯粹的习惯使然,有人是出于良心。亚里士多德非常重视道德实践。他认为人们追求的是幸福。而达到幸福的途径就是进行道德实践。道德实践是一个人经过理智衡量的结果。他将德性分为伦理德性和理智德性。伦理德性与社会习俗有关,所以一个人生存的社会环境将会影响他的伦理德性。而理智德性既与一个人的知识有关,也与一个人的判断力有关。所以理智德性在一个人的道德实践活动中是非常重要的。理智德性是一个人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做正确的事情。这种理智德性需要人经过学习,经过深思熟虑的选择才能获得。

2要将道德实践转化成道德自律

哲学家康德提倡人应该为自己内心立法。“在通俗的道德哲学中,人们首先注意的是对他人的义务,而在道德形而上学中,人们更重视的是对自己的义务……因而这种义务更像是一种客观的自然法则。”人们不再因为社会舆论而是根据内心准则来进行道德实践。这种准则是人的“良心”,是先天的不需要外界强迫的一种力量。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阶段,价值多元是当代中国社会日益进步、日益现代化的集中反映。价值观念多元化“第一,是社会进步的衍生物,因而也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形式;第二,推动了中国的思想解放;第三,高扬了个体的主体地位和自我价值。”价值多元使一些人不明是非,为了自身利益对不道德事件进行强词夺理的辩护。这种言论放纵与言论自由是不同的。在萨特看来:“自由是道德哲学的核心概念,而自由就是个人选择的主观自。”人们虽然拥有主动选择的权利,但在面对多种选择时,往往只会顺从内心而不顾其正确与否。一个人只有理智地选择,才会做出理智的行动。在契约社会中人们遵循着彼此制定的规则,这是遵循一种具有普适性公共价值观的表现。这种规则遵循既保障了公共利益,也保护了个人利益。我国倡导将社会核心价值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也是一种规则的教育。要达到这样的效果也必须依靠教育。

3有效进行道德实践教育

道德实践教育往往收效甚微的最大原因是教育者个人不能以身作则,造成说服力不强,对被教育对象的影响不深的局面。自古以来我国就有“知行合一”的道德实践传统。人们往往以外在行为来评价人,同时兼顾其行为动机。具体来说,道德实践教育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第一,注重从小抓起,培养儿童做善事的良好习惯直到使之成为其第二天性,从道德他律走向道德自律。第二,注重方法的多样性。根据教育心理学的规律,要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道德熏陶,知情意行样样都要跟上。第三,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形成一种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进行德育的合力。第四,倡导主流价值观。伴随着社会的发展,中国人的思想状况“从一元到多元,从单一到多样,从贫乏到丰富,从封闭到开放……从激进到渐进,从斗争到博弈......”但主流价值观还是具有普适性,我们要借机对人们进行教育,凝结全社会各个民族的力量。第五,道德实践的保障非常重要。对见义勇为者的表彰要及时有效,以此促发他人更加积极地进行道德实践。

4小结

其实,道德教育不只是为了使人们获得道德知识,更是为了使人进行道德实践,从而形成一种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只因道德奖赏而进行道德实践还不能称之为达到了德育目标。理想的德育状态是使人们从道德他律转向道德自律。只有这样才会进入人人都践行道德的社会状态。

作者:王栋 单位: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参考文献:

[1]王建志.浅谈苏格拉底的道德哲学[J].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1).

[2]赵景阳.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命题——伦理的目的、德性的养成、幸福的获得[J].唐都学刊,2013,(1).

[3]亚里士多德.尼个马可伦理学[M].商务印书馆,2008.

[4]邓晓芒.康德道德哲学的三个层次——道德形而上学基础.述评[J].哲学与文化,2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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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代道德教育的困境

北京师范大学胡厚福教授指出:现代德育是一种科学化、民主化、社会化的德育,是促进人的精神解放、个性自由的发展性德育,是培养人的创造、开拓、革新精神的变革性德育,主要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尽管现代学校德育已经取得了巨大的进展,但是他关于现代德育特性的研究尚存在一个明显的缺陷,所总结的现代德育的特性也充满了乌托邦的色彩,相反中国的道德教育正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现实的沉沦和潜在的危机。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深入,国际全球化的趋势加剧了利益分配的主体多样化和价值标准的多元性。有人认为功利主义使现代德育迷失了方向;有人认为科学主义使现代德育丧失了自我;有人认为政治的压力与霸权使道德变成了政治、道德教育变成了政治的教育。正如山东师范大学唐汉卫老师所分析的:目前我国学校道德教育的“科学化倾向”“泛政治化倾向”“理想化倾向”,以及“成人化倾向”等,导致了道德教育的工具化,最终异化了道德教育的本来面目。鲁洁老师指出: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方面看,我国的道德教育在主流方面至今还处于一种传统的模式之中。这种模式把道德教育的过程仅仅看作是对学生施加外部道德影响的过程,而所施加的道德影响又主要是既定的道德规范,强调的是学生符合规范的行为习惯的养成。这样的道德教育过程也就是科尔伯格等人所批判过的“用刻板的灌输、管理、训练等方法,强制儿童去服从各种既定规范的‘美德袋’式的传统道德教育”。由此可见,现代学校道德教育还没有彻底摆脱传统道德教育思维惯性的影响,对道德教育有效机制还没有清晰地再认识。无论在师生关系、学习内容、教学方式、还是对现实生活道德教育背景的复杂性的应对等方面,都不太尽如人意,尚在困境中挣扎徘徊。

三、学习地位的日益凸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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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库恩的范式理论,当某一学科的研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时,说明它已经确立了自己的范式:1、成功地聚集了一大批信奉者、实践者;2、他们之中有共同信奉的研究信念、价值和方法(范例),以作为他们解答问题时可以不加怀疑地使用的第一原理;3、该研究留有层出不穷的有待解答的问题。范式确立后,这些信奉者就组成一个“科学共同体”,该研究也成为一个“常规科学”。依据以上三个条件,我们发现道德教育的范式意蕴是极为明显的,它有一大批的信奉者和实践者,研究中有共同的理念、价值和方法,还有一大堆有待解决的现实问题。那么道德教育范式由哪些部分构成呢?范式是理论的一种表现形式,因此库恩把牛顿理论称为牛顿范式,把爱因斯坦理论称为爱因斯坦范式,但范式又有自身的结构与共性,而且还先于和高于所有的理论而存在③,因此牛顿理论、爱因斯坦理论又只能从属于范式理论。道德教育范式也一样,首先它应该适合所有的道德教育理论,其次它又超出所有的道德教育理论而处于统领和诠释的地位。由此我们认为它由四个部分构成:1、对人性的预制;2、对教育目的的预制;3、对教育内容的预制;4、对教育方法的预制。首先,是对人性的预制。对人性的认识与预制是道德教育的前提,没有这种认识与预制,道德教育是难以想象的。人性具有矛盾性、复杂性、易变性,而对人性的认识与预制要成为道德教育的第一原理,必定不能存在逻辑矛盾,而且还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为此这种认识与预制只能择取人性的某一部分特性,并不得不忽略其他方面的特性,从而建立逻辑一致的稳定的道德教育理论前提。当这个理论前提建立后,我们只能预设它是普遍正确、不可怀疑的,否则我们就不可能在以后的研究中把它当作原理、公式来运用。因此在这里,对人性的认识与预制是给定的,我们可以给出不同的认识与预制,而不同的认识与预制会导致不同的教育理念、教育目的,从而有可能导致一个新的道德教育范式的形成。正由于人性预制的这种关键作用,我们把它当作道德教育范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次,是对教育目的的预制。对教育目的的预制为道德教育指明了方向,没有这种方向,道德教育将是盲目的。道德教育可以有多个相互冲突的目的,但在范式的建立中我们只能选择和预制其中的一个作为我们道德教育的根本目的,否则道德教育在逻辑上便不能相容。而一旦这种选择和预制给定,它就构成道德教育不可怀疑的理论前提,同样,只要我们对这个目的的认识和预制不同,就会导致道德教育理念和价值的改变,从而导致一个道德教育理论范式的改变。

因此,对教育目的的认识与预制,构成了道德教育范式的又一个组成部分。最后,是对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的预制。教育的内容和方法是道德教育最经验、最实质的部分,缺乏这部分道德教育就徒有形式了。无论是教育内容还是教育方法,都是丰富多样、甚至是相互冲突的,在道德教育活动中我们会根据对人性以及教育目的的预制,来选择、预制一定的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预制性主要体现在内容的选择和主次的安排上。尽管教育内容和方法的预制并不像人性和教育目的的预制那样具有先在性、根本性,相反它们是由后者导出的,但它们在道德教育范式中不仅不可或缺,而且也会反过来反映、体现道德教育范式,不同的教育内容和方法体现的往往是不同的道德教育范式。因此,对教育内容和方法的预制也构成了道德教育范式的另外两个组成部分。之所以认为道德教育范式由这四个预制构成,是因为这四个预制正好勾勒出一个完整的道德教育理论,它系统地回答了我们出于何种目的,以何种道德内容,通过何种手段,对何种人施加了道德教育的活动,由这些回答构建的理论是系统、完整、独立成科的,正因为这样,这四个预制构成了道德教育的范式。

二、四种道德教育范式及其结构

库恩认为,每一门学科在发展过程中都有多个相互竞争的范式,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没有哪一个范式是永恒、万能的,我们之所以在某个历史阶段采用某一个范式,是因为这个范式在那个历史阶段恰好比其他范式能更好地解决问题(而我们却误以为这个范式是唯一正确的,足以解决任何问题)。道德教育范式也一样。我们认为道德教育领域至少存在过四种相互竞争的范式,即宗教主义道德教育范式、国家主义道德教育范式、理性主义道德教育范式,和后现代主义道德教育范式。

1、宗教主义道德教育范式

宗教主义道德教育范式是宗教统治时代人们信奉的道德教育范式,目前也存在于宗教领域的道德教育活动中。首先,这个范式以人性对超自然物、超自然能力的崇拜与皈依为根据,预制每个人都具有神性,或都是神的子民,并且无限突出人性的这方面特性,排斥与之不相容、特别是相对立的人性的其他方面特性,比如人的理性、社会性,等等。其次,这个范式以使人对神的服从、信奉、皈依为根本目的,凡有利于达到这个目的的一般都是善的,反之都是恶的,为达到这个目的,它甚至会容忍、鼓励一些明显的不道德行为,比如屠杀异教徒。再次,这个范式教导的内容,多是从它对人性以及教育目的的预制推导而来,因此诸如诚实、圣洁、信仰,一般能成为它教导的内容,而与这些认识与预制相违背的道德原则,比如自主、理性,则受到排斥。最后,这个范式采用的教育方法,也根据它对人性以及教育目的的预制而来,因此它不会采用逻辑思辨或理性反思的教育方式(因为这恰好与它的认识与预制相反),而是采用忏悔、冥想、参加仪式等方式,教导人树立信仰、服从教义、践行教规。因此以上四个预制,即人的神性本质、皈依神的教育目的、神学的教育内容、重仪式的教育方式,构成了宗教主义道德教育范式的理论前提。宗教主义道德教育活动就是在这些理论构筑的范式中进行的。宗教主义道德教育范式在唤起人的灵性,给予人精神慰藉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重要的作用,它在宗教时代(比如西方的中世纪)赢得了统治地位,并支配了那个时代的道德教育。文艺复兴、启蒙运动以后,人的理性、自由、主体性日益得到人们的肯定与重视,从而这个范式对人性以及教育目的的预制开始失效,从此宗教主义道德教育范式开始走向了衰败。

2、国家主义道德教育范式

国家主义道德教育范式一般会在集权的国家里得到奉行。首先,这个范式以人的社会性为依据,预制人的本性就是他的社会性,从而突出人的这方面特性,忽视人其他方面的特性———比如人的主体性,或者仅仅把它们放在次要的地位。其次,这个范式以培养人对国家的服从与奉献为根本目的,从而维护、促进国家的统治与发展,凡与此目的相契合的,一般会得到鼓励和肯定,反之则受到排斥或忽略(尽管它不会像宗教主义范式那样严酷地排斥异己)。再次,这个范式的教育内容,多是强调人对国家、社会的责任与义务,强调爱国主义、利他主义、奉献精神等道德原则,而诸如理性主义、个人主义、自我实现等道德原则,往往受到它的忽略甚至排斥。最后,这个范式采用的教育方法,一般是说教、灌输,甚至是强制的方式,这与这个范式过高、过于理想的道德要求有关,当人性的现实达不到范式对人的要求时,为了达到教育目的,就只能采用强制、灌输的教育方式了。因此,人的社会性本质、服务国家的教育目的、强调奉献的教育内容、说教的教育方式,构成了国家主义道德教育范式的理论前提。这些理论相互联系、相互支撑,构成了国家主义道德教育的范式,国家主义道德教育活动就是在这个范式中进行的。在封建专制国家,特别是这些国家奉行德治主义的时候,国家主义道德教育范式往往会得到奉行,而在一些集权的现代国家,这个范式也会得到奉行。国家主义道德教育范式在培养人的爱国情操、维护民族团结、促进人的社会化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现代社会人的主体性意识、权利意识、自我实现意识的高涨,人的社会性预制以及单方面服务国家的教育目的,已不太符合人与社会发展的现实,因此这个范式越来越显示出阻碍人全面发展的趋势,从而它在现代社会的地位开始受到人们的质疑。

3、理性主义道德教育范式

理性主义道德教育范式在西方近现代社会得到广泛的实行。首先,这个范式认为人区别于动物的地方在于他的理性,理性是人的本质,意志只能是遵从理性的意志,情感作为理性的对立面,则被认为是人非本质的、应该被压制的东西。这就是该范式对人性的认识与预制。其次,这个范式的教育目的在于培养、实现人的理性本质,认为人之为人的关键在于他的理性,人的意义、价值、尊严全赖以他理性上的自我实现,而诸如人的情感等一些非理性的东西,则应该在教育中被限制和超越。再次,这个范式的教育内容围绕人的理性展开,凡是体现人的理性的诸多素质,比如自主、独立、思辨等,以及经得起理性推敲和反思的道德原则和规范,都是它的教育内容,反之则成为它批判和排斥的对象。最后,这个范式的教育方法采用逻辑思辨和理性反思的方式,以培养人的道德理性思维,增强人的道德选择、道德推理能力,而诸如灌输、说教、强制性的教育方式,一般会受到它的抵制和反对。以上四个预制,即人的理性本质、自我实现的教育目的、体现理性的教育内容、思辨的教育方法,构成了理性主义道德教育范式的理论前提。这些理论相互支撑、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了理性主义道德教育范式,理性主义道德教育活动就是在这个范式中进行的,并因此区别于其他的道德教育范式。理性主义道德教育范式随着启蒙运动(强调人的理性、自由等)逐渐在西方近现代社会得到广泛的实行,随着全球化趋势以及东西方文化交流的加强,这个范式也在其他一些国家得到人们的响应。理性主义道德教育范式在维护人的自由,发展人的理性,促进人的自我实现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人认识的改变,特别是后现代思潮兴起后,人们对人性的认识倾向于一种非本质主义、去中心主义,因而这个范式对人性以及教育目的的预制开始走向失效,人们越来越认为这个范式也并不能真正有利于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从此理性主义道德教育范式在现代社会的支配地位开始被动摇。

4、后现代主义道德教育范式

后现代主义道德教育范式建立在后现代思潮的基础上。首先,这个范式对人的认识是一种非本质主义、去中心主义,它把人看成是不能简化的整体,把他当作是具体、现实、可变的,既不卑微,也不唯我独尊,它反对抽象的人性论,反对人的理性本质预制,反对把人当作自然、宇宙的中心。其次,这个范式以实现人的整体性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为教育目的,反对把人当成工具的教育目的,也反对宣扬人类理性主义、中心主义的教育目的。再次,这个范式的教育内容以人对自身的整体性认识,以及对自然的负责任态度为主,它强调谦逊、宽容、尊重多元、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等道德原则,强调人对动物、自然界的维护与尊重等非人类中心主义的道德态度。最后,这个范式在教育方法上反对灌输式的教育方式,也反对纯思辨式的教育方式,而主张把人带入具体的道德情景中,引导他根据自己的道德认知、道德判断,作出自己的道德选择,因此它反对知识化、规范化的道德教育方式,认为它远离了人的道德生活,限制了人在道德生活中的选择与创新。可见,人的整体性预制、人全面发展的教育目的、突出人与自然和谐的教育内容、尊重个人实践的教育方法,构成了后现代主义道德教育的理论前提。这些理论系统地构成了后现代主义道德教育的范式,后现代主义道德教育活动就是在这个范式中进行的。后现代主义道德教育范式批判现代社会的物质主义、理性主义、人类中心主义,以及由此导致的对人的异化和对自然的掠夺,主张一种非本质主义、非人类中心主义,以及回归生活世界的道德教育观。后现代主义道德教育范式在反思、批判现代社会,促进现代道德的革新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启示与促进作用。而由于后现代思潮还处于批判与解构的阶段,自身还没有形成一个成熟、稳定的理论体系,因此导致后现代主义道德教育范式也还处于不稳定的阶段,它只是不自觉地散落在人们的道德教育活动中。

三、道德教育范式的表征及提出的意义

库恩认为:“在社会科学各部分中要完全取得这些范式,至今还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④在自然科学中一个范式在某个历史阶段可以完全击败与之竞争的其他范式,以至于后者在那个时代几乎没有任何发言权;而在人文社会科学中一个范式至多可以在某个历史阶段取得主导地位,与之竞争的其他范式不仅与之共存,而且无时无刻不在挑战它的权威。因此人文社会科学的范式就不像自然科学范式那样明晰了,道德教育范式也这样,但尽管这样,道德教育的范式意蕴依然是明显的(事实上库恩也经常提到人文社会科学的范式),它依然具备库恩所说的那些范式的基本特点和表征⑤:首先,道德教育各个范式对人性以及教育目的的预制是对立的,它们几乎没有共存的可能。比如,我们不能把人的本质看成既是神性的又是理性的,或者既是理性的又是感性的;我们也不能把教育的根本目的看成既是为了皈依上帝又是为了发展人的理性,等等。当然在主次意义上它们可以共存,关键是两者产生矛盾时我们把哪个看作是第一位。其次,各种道德教育范式之间是不可通约的,由于对人性以及教育目的的预制不同(这些预制都有自己的理由和根据),道德教育各种范式之间的交流和争论没有一个统一的高一级的标准。每个范式在争论时都使用自己特有的理论和言说方式,每个范式都认为其他范式是难以理解、难以接受的。比如,宗教主义道德教育范式与理性主义道德教育范式之间,或者理性主义道德教育范式与后现代主义道德教育范式之间,就存在这种不可通约性,它们之间的输赢不是由交流和辩论来决定,而是由历史和现实来选择。再次,道德教育范式之间进行转换时,也出现库恩所说的那种类似于“视角格式塔转换”⑥的现象,即当道德教育从一个范式转到另一个范式时,它的人性认识,教育的目的,教育的内容和方法,都发生了根本的转变,整个道德教育理论像发生了“视角格式塔转换”一样变了个样。比如,当道德教育范式从宗教主义范式转向理性主义范式时,或者从理性主义范式转向后现代主义范式时,都会发生这种现象,我们似乎一下子进入了另一个完全不同的道德教育世界。当然在范式转换时,道德教育的内容和方法会有许多重合的部分,但即使是这些重合的部分,也已不是原来范式的那个意蕴,比如“诚实”这个道德规范,在宗教主义范式中具有的意蕴肯定不同于在理性主义范式中或国家主义范式中具有的意蕴,其他重合的部分也一样。那么,道德教育范式提出的意义在哪里?它能给我们哪些关于道德教育的新认识呢?我认为这种意义和新认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有利于我们客观认识道德教育理论。库恩认为,当某一个学科的理论体系建成后(也就是该学科的一个范式成熟时),该理论的奉行者往往不加怀疑地认为这个理论体系是唯一正确的,足以解决该学科面临的一切问题,没有被解决的问题只被认为是暂时的、终会被解决的。这种对理论体系的迷信和固执同样存在于道德教育中。但从范式的角度看,任何道德教育理论都有它的预制前提,预制意味着把本来多样的、可以有多种解释的东西设定为单一的、只有一种正确解释的。尽管预制对任何理论体系来说都是不可避免的⑦,但它也意味着一种严重的偏颇与失真,因此建立在预制基础上的任何道德教育理论也必然有它的局限性和适用范围。它不可能是唯一正确的,更不能解决所有的道德教育问题。这是道德教育范式给我们的第一个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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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教学中,重视教材与生活的结合

教材是一种文本,是信息和知识的载体。教学不应该是简单的重复教材所提供的文本,而是对教材中文本进行扩充与创新——从现实生活出发构建或补充新的教育内容。即要充分利用社会中蕴藏着的内容鲜活、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德育素材,把具有地方特色的好素材收集进我们的教学中,把及时发生的重要事件等内容补充进我们的教学中,从而打破文本教材的限制。因此,我们要以负责的眼光和态度,从实际出发,随时把那些能够鲜明地反映本地特点,具有时效性的素材作为对现行教材的补充和完善。

二、在教育过程中,注重道德制度建设与宣扬,形成规范的道德体系

道德理念认识转化为现实的道德品质需要有良好的外部环境,因此,要激发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形成,必须加强道德制度建设与宣扬,也就是将学校、家庭、社会对学生的道德品质要求用规范的语言文字固定下来形成制度,并进行宣扬。

三、注重道德评价功能,形成强大的道德舆论氛围

孩子的行为需要得到一个肯定或否定的结论,以激励正确的,指出错误的。因此,在道德理念和道德行为之后,我们还应该建立一个道德评价体系,即根据道德制度的要求,对行为做出一种是、非、善、恶的评判标准。例如,《我的劳动感受》的教学目标是要学生参与力所能及的劳动,有意识地尝试不同工作岗位,体验劳动的过程,激发对劳动的热爱之情和对劳动者的理解与尊重,并在劳动实践中培养自己的创新意识。教学之后我们结合生活建立一个对劳动和劳动者认识的评价体系表:

通过评价表的填写来检查并促进学生对劳动和劳动者的理解,以激发他们对劳动的热爱和对劳动者的理解与尊重。

通过合理的道德评价体系,形成强大的道德舆论氛围,增强学生道德感,使他们认识到如果不履行自己应尽的道德义务或违道德要求,就一定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和公众的批评,就不能融于学校、家庭、社会。从而自觉调整自己的道德行为,选择合乎社会道德评价的行为,将道德规范内化为自身的道德需要与道德追求。

四、走进社会、体验生活、在生活中培养和检验道德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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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代家庭教育的误区

1.重智轻德

从现代孩子的品德与行为方面看,家庭教育的功利性太强。家长要正确理解和处理“成人”与“成才”的关系,要树立先做人,后成才的观念,应该懂得我们现代教育的方向是培养“德才兼备”的人。

很多的家长说:“我只希望我的孩子健康,快乐。”家长一般所说的健康是指身体健康,而忽略了孩子的心理健康。道德品质不好、心理不健康的孩子能快乐吗?很多家长在孩子的智力开发上舍得投入时间和金钱,但对孩子的德育教育却不是很重视,错误地认为“树大自然直。”其实孩子的习惯一但形成,长大之后是很难改正的。部分家长虽然认识到了德育的重要性,但具体到行动上,往往还是只注重知识、技能教育,却忽视道德养成教育。

2.溺爱娇惯

现在大多数孩子都是独生子女,享受众星捧月般的待遇,一些长辈对孩子娇惯迁就。无原则地满足,包办代替,过度保护,使孩子从小便养成了以自我为中心,任性、骄蛮、无责任心、缺乏爱心等不良道德行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不难看到这样的情境:爸爸管教孩子,妈妈护着;父母管教孩子,爷爷奶奶出来说话。“爱子――溺子――误子”,这往往是现实生活中一些青少年步入歧途的三部曲。有一位母亲很伤心地讲述了这样一件事:“我的儿子上高中了,我每天除了工作还要马不停蹄地为儿子买菜、做饭、洗衣、收拾房间……可儿子认为这些都是应该的,一点儿也没感到我辛苦。一天,我生病了,躺在床上,浑身十分难受。儿了放学回来,看看锅里没有饭,只是冷冷地说了声:“我出去吃了”,就离开了家。过了不久,他吃饱回来了,竟然没过来看看我,也没给我带回一点吃的东西,就钻进了自己的房间,“砰!”的一声关上了门,一晚上再没出来。我想,我的儿子是得了爱的麻痹症呀!”这个故事发人深省,是否给家长们在家庭道德教育中一些启示呢?

三、现代家庭道德教育的主要内容

1.道德认识(又称道德判断)

培养孩子明辨是非的能力,教育孩子知荣耻、辨善恶,这是做人的基本德性。家长要结合事例正面宣传荣、善、美、好,也要利用反面教材让孩子分辨耻、恶、丑、坏,从而自觉地趋荣避害,分清是非,为善去恶,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2.道德情感培养

主要培养孩子有爱心。爱心教育从孩子生活的环境开始,由近到远、由浅入深、逐步升华。比如,先引导孩子爱家庭,爱父母,爱自己周围的人和关心周围事,进而开阔他们的眼界,引导他们爱自己的家乡,最后升华到爱祖国爱人民。

3.道德习惯和道德意志的养成

道德习惯包括良好的意志品质:有正义感,文明礼貌的行为,如:诚实、正直、勇敢,爱劳动,不说脏话粗话、爱护花草树木、不偷不抢等等。父母道德教育的循循善诱、持之以恒,对幼儿道德习惯形成和意志的培养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儿童的头脑尚未发展成熟,没有定型,幼稚无知,不管接触什么都会留下深刻印象。所以,良好的家庭环境对孩子道德习惯的形成和意志的培养至关重要。

四、现代家庭道德教育的主要方法

1.榜样教育

各种榜样的示范作用,在儿童社会化过程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家长可以结合英雄事迹和动画片中正面的人物形象,来说明他们的崇高的思想和优秀的品德,从而加深孩子对他们的理解,激发孩子向他们学习的热情,并引导孩子把学榜样同自己日常生活中的“小事”结合起来,在行动上加以落实。

2.以身作则

孩子很多的“第一次”都是从父母那里获得的,父母的一言一行,包括他们的情感、品格、爱好、志趣、习惯、追求等,都会对孩子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都是孩子学习仿效的榜样。在日常教育过程中,父母对孩子的道德要求要一致,前后要求也要一致,如果对同一行为,父亲说对,母亲说错,或父母说的和做的自相矛盾。这样就会使孩子感到无所适从,会导致孩子的道德认识模糊。只有父母观点一致,前后要求一致,孩子才能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家长良好的言传身教,是促进儿童良好道德习惯的养成主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