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期货投资入门与技巧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刘军洛低调的为人让我们很少在媒体上看到或听到他的思想,我们最经常见到的则是他和他夫人多姿融收养数千只流浪猫的报道。可能在老百姓的印象中,刘军洛还不如其夫人的知名度高。几千只流浪猫一个月的开销要好几万,他们投身于流浪猫救助已经十年有余,这些费用基本靠炒期货和外汇而来。
在其新书《中国经济大萧条还有多远》中,刘提出了一系列严重的问题,比如,中国为什么痴迷于建立大规模的外汇储备,但是这钱为何不去建立面向老百姓的福利负债?比如免费医疗、免费教育和廉价住房等等。当一个国家拥有太多数量的官方外汇储备,这就意味着该国有大量的海外债权,从历史经验来看,这样的国家往往会蜕变成不负责任的国家,进而在全球化的进程中破产。18世纪的荷兰就是很好的例子,当时荷兰约有80%的投资在英国,而国内面临着各行业衰退和贫富分化日益严重的问题。最终荷兰用自身的衰败奠定了英国工业革命的基础。
中国如此庞大规模的外汇储备到底是怎么积累的呢?作者举了一个有意思的例子,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太阳能光伏电池生产国,但是自身没有多晶硅核心技术,大量依赖国外进口,国内企业仅赚取一点加工费,但是付出的环境成本大的惊人,太阳能光伏是高污染高能耗的产业,中国人为了减少国外的碳排放,而将碳全排放在国内了。简直就是蜡烛精神――燃烧自己,照亮别人。通过能源的低价补贴,再加上不可计算的环境成本,这样卖血出口换来的GDP和外汇储备,难道是好事吗?
在拉动经济的三架马车中,中国主要依靠的是投资和出口,民众的消费只能算是次要因素。投资中主要就是房地产,很多人关心房价的涨跌,刘军洛认为,别说一线城市二线城市,现在中国三线城市的房价泡沫都大得惊人。中国房地产市场一直就是助涨杀跌的,在助涨周期里,地方政府债务上升,推动房地产市场上升;但是到了杀跌周期,地方政府还有大量债务没有偿清,为了避免破产,就会拼命向市场抛售土地,进而引发中国房地产商和地方政府抛售大比拼,这又将引爆银行业的危机,引发资本外逃。这就是中国进入大萧条的第一步。这次刘的大胆预测是:2011年四季度到2012年一季度将爆发第三次世界性大萧条。
看完此书,除了感叹刘的大胆另辟蹊径之外,也发现一些问题,比如他认为人民币将贬值,而美元将很快暴涨,但是我们一直以来看到的就是美元下跌,到底什么时候才会迎来美元暴涨呢?书中说很快了,那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追随内心
作者:艾伦・多伊奇曼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那个天真、专横、激烈、横冲直撞的乔布斯,怎么就摇身一变成了才智过人的亿万富翁、令世人疯狂的商业艺术家、新一代美国梦的代言人?本书作者通过采访跟乔布斯一起工作过的同事、朋友和对手,来展现乔布斯经历每次巨大的挫败之后如何重新崛起的故事。
股市法则(第3版)
作者:迈克尔 D. 沙伊莫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本书向读者讲解了50条最常见的法则,分析了哪些真的有效、哪些曾经有效但现在已经失效、哪些会使你蒙受损失。作者还对这些法则背后的原因进行了讲解,使读者可以更有效地利用它们增进投资知识、提高自己的信心,并获利更好的回报。
看懂全球投资90年:
经济政策、经济增长与牛熊市
作者:奇普・迪克逊奥迪德・什卡尔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本书旨在探究美国繁重债务负担的成因,寻求解除债务的方法,估算去杠杆化所需承担的成本。同时本书还对促进经济增长和金融市场繁荣的因素进行区分,分析了过去90年里的资产回报以及造就牛市的深层次原因。通过这些研究,试图对投资基本法则进行梳理,指导投资者在日益严峻的市场环境中游刃有余,立于不败之地。
繁荣的背后
作者:威廉・伯恩斯坦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本书作者勾勒出了有史以来人类经济增长的曲线,从中我们可以发现,在1820年前后,人类经济呈现出爆发性的增长,而在此前几乎没有什么增长。作者试图为我们揭示引发这一伟大经济腾飞的文化、历史、法律、技术等因素。
手把手教你做优秀外企财务
作者:章菲菲、Robert Scott Quigley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本书围绕新手成功进入外企从事财务工作必须具有的语言和财务技能,用外企流行的中英文混搭形式,介绍了外企财会实务和常用财会英语。作者结合自己的亲身经验,详细介绍了各类财会实务处理和英文沟通技巧,包括会计账务处理、财务报表与分析、责任会计与内部控制等。
期货市场入门
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17-0104-02
股指期货,全称为“股票指数期货”,是买卖双方根据事先的约定,同意在未来某一个特定的时间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股价进行股票指数交易的一种标准化协议。股指期货目前是世界上交易量和流动性最好的金融衍生产品之一,也是公认的股市上最为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之一[1]。2007年3月份总理签署第489号国务院令,公布《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条例自2007年4月l5日起施行。据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新条例将适用范围从原来的商品期货交易扩大到商品、金融期货和期权合约交易。证监会新闻发言人2009年1月8日表示,国务院已原则同意开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和推出股指期货品种。股指期货推出后,对我国股票市场产生一些积极影响的同时,也会带来一些需要引起重视和解决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国应采取相应的对策来进行防范。
一、股指期货的推出对我国股票市场的积极影响
1.降低交易成本,增大股票市场的流动性
在证券市场的多种交易工具中,股指期货的交易成本是最低的,而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之间高度的正相关性,也使得股指期货市场巨大的交易量带动现货市场交易量的提升,从而增加整个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同时,推出股指期货后,投资者会更加关注大盘蓝筹股。大盘蓝筹股由于流通盘较大、价格波动小,以获取短期价差为目的的资金不愿意购买,造成我国股票市场流动性较弱。但是,由于大盘蓝筹股对指数的影响权重大,投资者为了在两个市场间套利,就必然更加关注大盘蓝筹股,大资金如社保、保险资金等就必然更多的流入大盘蓝筹股,从而拓宽股市资金来源,提高股市的社会参与度,增强市场的流动性[2]。
2.有效规避股市的系统性风险
我国股市虽然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但与国际股市相比仍是新兴的不成熟市场,股价涨跌不完全取决于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股市价格受政策性、经济形势和舆论面的影响颇大。股价和大盘走势震荡激烈,股指波动幅度较大,系统风险相对较高,并且这种风险无法通过分散投资进行回避,如何规避高比重的系统性风险,已成为阻碍我国股市发展的一大难题。股指期货具有的套期保值功能,能够使投资者通过期货和现货的组合投资来对冲无法分散的系统风险,改变了过去只能以卖出现货股票来规避风险的方式[3]。
3.促进价值投资,抑制投机行为
目前,我国股市投机气氛较浓,很少有投资者长期持股,有行情时就一拥而上走短线,没有行情则纷纷离场。投资行为的短期化,使投资环境和上市公司的筹资环境趋于恶化,不利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运行和良性发展。造成此状况的原因之一是长线投资者无法在市场上规避股价波动带来的风险,因而匆匆出市。我国推出股指期货后,长线投资者可利用股指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锁定其持股成本,规避股价下跌的风险,这将有助于降低市场换手率,鼓励中长期投资,延长市场波动周期,收敛波幅,从而促使中国股票市场走向成熟,最终对资本市场的良性运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4]。
4.优化投资者结构,强化机构投资人优势
在成熟的证券市场中,机构投资者与投资基金应成为市场的主力,但在我国,投资者以中小散户为主,市场的非理比较严重。股指期货推出之后,在可以做空的前提下,机构投资人显然具有散户难以比拟的优势,机构之间的博弈也将成为市场的主旋律。由于股指期货投资专业性强,风险程度高,其投资理念与股票现货市场有着本质区别,而中小投资者往往缺乏必要的投资技能,抗风险能力低。另外,股指期货投资门槛较高,初步要求投资者资金量要在50万元以上,而根据最新统计,A股市场投资者资金量在30万元以下的占投资者总数的89%,50万元以下的占95%。因此在可预见的将来,投资股指期货来进行套利和保值将主要是大机构之间的博弈 [5]。股指期货的推出将更多地强化机构投资者的交易优势,为这一群体的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
5.促进证券市场国际化
近年来,以股指期货为核心的衍生品市场已经成为世界各地金融中心竞争的焦点。股市的国际化、现代化不仅要看其市场规模、上市公司的质量,还要看他在交易品种创新和金融衍生品方面的成就。很多发达国家都已经推出了股指期货,我国要加快国际化的进程与国际接轨,推出股指期货是我国股市国际化的重要步骤。
二、股指期货推出给我国股票市场带来的消极影响
1.股票市场波动范围加大
当前,我国的期货市场与股票市场之间的联系主要是由于资金流动“翘翘板”效应产生的,股指期货推出后,这两种市场的变化原因不单是资金流动,更是由于机构投资者的“对冲套利”策略。例如,机构采用“先买后卖”股票指数套利时,开始资金从股票市场向期货市场流动的原因不只是机构在期货市场上需要资金,更是为了打压股票指数而抛售股票;而他们后来卖出股指合约时,资金从期货市场返回股票市场的原因也不只是购买股票需要资金,更是为了拉升股指。对套利者来说,拉升股指套取股指合约差价甚至比炒股赚钱更重要。因此,股指期货推出后,期货市场与股票市场的资金将融为一体,两个市场涨跌波动互相影响,因果连动,导致股票市场波动范围加大。
2.股票市场行情分析难度增大
股指期货推出前,广大投资者主要利用基本面和技术面分析股市行情,但股指期货推出后,投资者不能只研究某只股票情况以及大机构在该股票上持仓与趋向,而应审视全局,分析大机构在多个市场上的持仓状况与行为趋向,要注重审视期市和股市等整个金融市场状况。例如,大机构在买入股指合约阶段他们控盘的指标股即使价位已经很低,它将来可能还会继续下跌,打压该股就是为了压低股指,从而配合在期市中买入股指合约的活动。股票市场起落波动将明显依附于期货市场中股指合约交割月份的分布状况。股价曲线的波峰或波谷将常落在股指合约的各交割月的相应时点上,在这些时点上一般都会留下期市多空激烈争夺的痕迹[6]。
3.容易产生不公平交易及市场操纵等违法行为
由于股指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之间客观上存在着联动关系,就会使得一些机构投资者可能在交易中不顾中小投资者利益,运用股指期货交易来操纵市场,牟取暴利。此外,由于股指期货的交易者通常也是股票现货的经纪商或自营商,这就使得其可能在经营自营业务时,因其客户即将在某一市场上从事交易而抢在客户前在另一个市场下单,为其自营账户牟取利润,从而在现货或期货市场产生不公平行为。
4.导致监管成本加大
近些年来,尽管证监会在加强监管力度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与成熟市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存在监管指导思想未能完全落实、多层监管体系不够完善、监管手段和监管力量严重不足、对投资者持别是中小投资者的保护缺乏制度保障等。在这种情况下,推出股指期货缺乏一个较好的政策环境基础;另外,股指期货的引入是对原有交易机制的一大创新,在交割方式及运行规律方面都不同于商品期货品种,为了防止可能产生的对市场的不良影响,必然要求管理层在监管方面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
三、应对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1.建立严密的法规和监管体系
为了保证股指期货交易安全运作,必须建立严密的法规与监管体系。在成熟的市场,股票的现货交易和期货交易分别属于不同的部门监管。美国有《商品交易所法》、《商品交易委员会法》、《商品期货交易法》。它还成立了具有独立监管权的CFTC。香港也有成熟的法律约束《商品期货交易条例》。在金融期货监管机构上,由立法局设立了香港商品事物监察委员会。目前,我国《期货法》还不完善,因此,要在法律法规中明确指出对于宏观和微观层面的风险监管制度,通过立法加强保证金制度、价格限制制度、限仓制度、强行平仓和减仓制度、结算担保制度和风险警示制度,约束各个层次投资者的行为[7]。我国在期货交易方面已形成了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交易所三级监管模式。这种监管模式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股指期货的风险管理,但还不够,应该加强专业化监管、提高监管效率。由于股指期货的涉及面较广,证券公司、各种投资基金、银行都是其中的参与者。因此,应加强央行、银监会、保监会三方的沟通和协调,定期召开会议,相互交流信息,实现联合监管。
2.科学合理地设计股指期货合约
要确保股指期货合约的功能发挥与不纵,首先必须选择合适的股指期货标的指数。当前我国现有股票指数的设计存在严重不合理之处。一些大型上市公司在指数中占据了过多的权重,一两只股票的异动就能对股指产生重大影响,导致投资者可以以较小的成本对其操纵。因此,有必要根据国际惯例,由权威机构编制能综合反映中国股市整体状况的统一股票成份指数,作为股指期货合约的标的。从中国股市特征来看,成份指数的流通市值应占中国股票A股总市值的50%以上,以确保股指期货交易的不纵[8]。其次,在合约其他条款如交易单位、涨跌停板、头寸限制、结算价、保证金等方面必须严格按照既有利于股指期货流动性又有利于风险控制的原则进行设计。
3.重视期货市场与股票市场的联动
目前,国内股市只能单向做多,缺乏做空机制。在期货市场,投资者可以同时进行多空双向交易,这样就产生了市场不对称问题。在股指期货市场上做多的参与者可以通过买入股票达到推高指数的目的,实现在期货和股票持仓上双赢,会使现货市场产生大规模震荡,不利于维护市场的稳定。所以,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股票现货市场的沽空机制[9]。另外,为了提高股指期货的风险监控与运作效率,必须打破证券市场间的壁垒,加强两个市场间头寸的统一管理,建立风险管理的联合机构,应尽快建立一种约束制度使现货与期货市场相互制约,避免一个市场的波动在两者之间循环而导致的放大效应。
4.注重对投资者的培养和教育
股指期货在国内还是新生事物,广大投资者包括机构投资者对其并不十分熟悉,缺乏一定的风险意识与投资技巧。对于这种高风险的投资工具,无论是投资者还是管理者都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风险意识与投资技巧。要通过对广大投资者的广泛深入教育,让他们尽早熟悉股指期货的基础知识和交易规则,能够对股指期货市场进行客观、冷静地分析,充分了解交易风险以及防范措施,不断提高自身风险管理水平,树立理性投资的观念,从而维护市场平稳运行。在股指期货推出初期,可以通过较高的保证金要求、较大比例的交易基数来提高进入门槛,将投资者锁定为机构投资者。待将他们培育成熟后,再逐渐向中小投资者开放,用机构投资者成熟的投资手段去引导中小投资者。
参考文献:
[1] 刘仲元.股指期货教程[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7:12-14.
[2] 刘凤根,王晓芳.股指期货与股票市场波动性关系的实证研究[J].财贸研究,2008,(3):45-57.
[3] 王菁菁.当前开展股票指数期货的条件分析[J].商场现代化,2009,(23):119-120.
[4] 俞帆,向光荣,李东.浅析股指期货对中国股票市场的积极影响[J].商场现代化,2009,(1):376.
[5] 刘考场,李树丞,舒杨.股指期货对股票市场效率的影响实证分析[J].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2008,(7):52-53.
[6] 俞帆,邹维勇.浅析股指期货推出对中国股票市场的消极影响[J].经营管理者,2008,(14):66-68.
学7年哲学却玩起了期货
初见青泽,你完全不会想到这个中年人竟是期货市场中的顶尖高手,他穿着朴素,说话谦和。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普通大叔的形象背后,却是一个每天都要面对动辄几千万元级别波动的操盘手。
青泽被人们认识,是从2005年他自己写的书《十年一梦――一个操盘手的自白》问世开始的,他在这本书里讲述了自己1994年至2004年10年大起大落的期货生涯,有赚钱后的狂喜,也有噩梦般的煎熬,在交易市场中参与过的人几乎都能在书中找到自己的影子。如今又一个10年即将过去,青泽对待市场和当初一样,保持意志坚定并不断探求。
期货从业近20年,却开始于偶然。青泽是研究生,毕业于1992年,加上本科一共学了7年哲学,这似乎与金融完全没有直接联系。毕业不久,青泽受妻子影响开始对证券投资感兴趣,然后和很多人一样,被各种发财的故事鼓舞从而开始了期货投资。“当初进入这个行业的时候,其实对投资的理解很懵懂很肤浅,属于先上船后买票。”
刚进入市场时,和绝大多数人一样,赚大钱才是青泽内心最根本的愿望。但当真正进入这一领域之后,他却渐渐开始追求投资之道。7年的哲学学习经历使青泽骨子里更接近一个传统知识分子,思维逻辑也好,行为准则也罢,他都习惯于从学术角度看问题,这或许是青泽与其他投资者最大的不同。
青泽认为自己本质上更像个书生,相较于投资本身他更喜欢琢磨。“期货是非常残酷的游戏,然而既然走上了这条道路我就一定要走明白。有人赚了钱离开,有人赔了钱离开,我是怎么也不走,非要整明白是怎么一回事。”所谓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青泽花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去研究和思考期货交易,用他的话说,就是“把系统化的总结上升到理论”,青泽半开玩笑地表示,目前为止积累的研究资料估计再出几十本书都没问题。
从亏损中参悟赚钱之道
青泽认为,自己之所以能在期货市场中有所成就,这种学习的重要性是毫无疑问的。“投资是一门艺术,但没有严谨的科学研究,没有长时间的经验积累,这一过程是很艰难的。”很多投资者进入市场之前对投资一无所知,之后即便过了很久也不会去系统地学习,这在青泽看来是完全错误的。“你必须要打有准备之仗,就像游泳,不能跳进深水里去现学,结果人淹死了还没学会,我之前的大起大落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对99.9%的投资者来说,可以问这样一句话,你会投资吗?投资是什么?当这个问题你回答不了的时候,亏损是正常的,输是正常的,赢才是偶然的。所以我对投资人的建议是,更多地追求内在的、对于投资之道的认识,然后形成自己的投资风格。”然而要想达到这一水平并不容易,青泽认为,很多东西是无法通过看书等方式掌握的,“知识的培养需要有一个基本的思维框架,一个合理的知识结构,但对投资者来说再深一步就很难。”这时想要提升境界,很大程度上要从亏损中领悟,所谓想赚钱就要先赔钱。“必须拿自己的钱去赔,赔的数量越少,你承受的痛苦可能也越浅,这时要领悟得深就比较困难。所以必须让你难受,难受到极点。非得自己去摸索,去动手,去赔钱不可。这个事情对专业性要求太高了,我做了20年,感觉才刚入门。”
能否在市场中存活的另一个关键是心理因素,比如能否在市场和账户价值大幅度波动之际依然面不改色心不跳。“早期的话,没有经历过心理训练的人在金融市场里面肯定会慌,亏了钱,亏大了,一直到目瞪口呆的时候,动作也乱了,思路也乱了。”
在青泽看来,这个阶段对每个投资者来说都是必经之路。青泽早些年的交易状态也是一个逐渐稳定的过程,刚进入市场到1996年属于纯粹的无知无畏、胆量大于智慧的阶段;1997年到2000年,经历过更多的大输大赢以后最终结果并不好,开始有压力,处于过度谨慎的心理状态;最后是漫长的调整并达到波澜不惊。
“我觉得这里头也没有什么特殊的技巧,我自己心理成熟的过程其实是一个磨炼的过程,而不仅仅是一个知识学习的过程。即使是现在,压力肯定还是有的,心理上的波动也会有,但是这种波动不足以影响到你的操作和风险管理,心大了,波动性就小了。”
尽管心理成长是一个自然的过程,但青泽会去主动追求。“其实做人本身就应该这样,急功近利的人、特别情绪化的人、鲁莽之徒、眼光特别短浅的人,这样的人无论心态还是思维,最终都会导致其一事无成。”
青泽承认哲学对自己交易生涯的帮助,而接触哲学必然也会了解宗教,很多宗教理念也是青泽借鉴的对象。“哲学也好,宗教也好,都会让你看透人生,看淡人生,并且有平常心,都能降低你内心的欲望,看问题也会更长远。当交易者面对巨大盈亏,每天起起落落的时候,如果有这种淡定的心态是很有帮助的。”
青泽把这些都称为品格。“我自己经历了很多之后觉得,作为一个成功的投资人,不管是智商、才华还是知识,都不如一个人的意志力、品格重要。那种在不屈不挠的战斗后仍然能面对失败的品格和心理素质,这种情商范围内的东西对于一个投资者的意义非常重大。”青泽认为,很多有学历背景、文化背景的人,并没有在金融市场里走下去的原因肯定不只是知识层面的因素,“在金融市场肯定有输赢,输了的时候你心里肯定不爽,而且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不爽,有时候会把你逼到倾家荡产、山穷水尽的地步,这种情况下你还要坚持的话,唯一的一个理由,就是凭借一个人的信念,而不是说你有多少知识” 。
做期货很苦,不希望儿子也接班
青泽工作时有属于自己的房子,与家人完全绝缘。“最主要的不仅仅是工作相互影响的问题,我觉得交易者其实都需要一个静心的环境,一个宁静的环境,心灵要尽可能静得下来。我觉得交易是要渗透到灵魂深处的东西,要通过在一个孤独的环境中冥想。”这样的过程,在青泽看来是一定要做的一门功课。
中图分类号:F06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0407.2012.08.003
文章编号:1672-0407(2012)08-005-02
收稿日期:2012-06-21
理财即对于财产(包含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知识产权)的经营。多用于个人对于个人财产或家庭财产的经营,是指个人或机构根据个人或机构当前的实际经济状况,设定想要达成的经济目标,在限定的时限内采用一类或多类金融投资工具,通过一种或多种途径达成其经济目标的计划、规划或解决方案。在具体实施该规划方案的过程,也称理财。
随着中国股票债券市场的扩容,商业银行、零售业务的日趋丰富和市民总体收入的逐年上升,“理财”概念逐渐走俏。个人理财品种大致可以分为个人资产品种和个人负债品种,共同基金、股票、债券、存款、人寿保险、黄金等属于个人理财资产品种;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个人消费信贷则属于个人负债品种。
一、什么是理财
一般人谈到理财,想到的不是投资,就是赚钱。实际上理财的范围很广,理财是理一生的财,也就是个人一生的现金流量与风险管理。包含以下涵义:
1. 理财是理一生的财,不仅仅是解决燃眉之急的金钱问题而已。
2. 理财是现金流量管理,每一个人一出生就需要用钱(现金流出),也需要赚钱来产生现金流入。因此不管现在是否有钱,每一个人都需要理财。
3. 理财也涵盖了风险管理。因为未来的更多流量具有不确定性,包括人身风险、财产风险与市场风险,都会影响到现金流入(收入中断风险)或现金流出(费用递增风险)。
二、如何理财
目前,到银行、证券公司理财需开立相应理财账户。一般而言,通过银行开立的理财账户可以办理储蓄类产品和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基金类产品,大型银行还可通过银行系统购买国债。由于银行网点分布较广,通过银行渠道开立的投资理财账户可到银行柜台办理。
证券公司开立的理财账户可用于股票(包括A股、B股、H股等)、债券(包括国债、企业债、公司债等)、期货(包括金融期货如股指期货、外汇期货等,商品期货如黄金期货、农产品期货等)等一系列的投资理财工具的投资。证券账户的开立可到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需要在交易日内办理。
投资公司的手续比较方便,一般只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投资公司也会为客户定制专属理财计划。
三、理财规划步骤
1.回顾自己的资产状况。
包括存量资产和未来收入的预期,知道有多少财可以理,这是最基本的前提。
2.设定理财目标。
需要从具体的时间、金额和对目标的描述等来定性和定量地理清理财目标。
3.明确风险类型。
不要做不考虑任何客观情况的风险偏好的假设,比如说很多客户把钱全部都放在股市里,没有考虑到父母、子女,没有考虑到家庭责任,这个时候他的风险便偏离了他能够承受的范围。
4.资产分配战略性。
在所有的资产里做资产分配,然后是投资品种、投资时机、投放价值的选择。
四、理财四大误区
误区一:理财是个新鲜事物。
理财一词不是一个新的名词,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在西汉时期逐步完善。
现财一般认为起源于20世纪美国的保险业。1969年在美国芝加哥的酒店里,一小群各个金融行业的理财专业人士在讨论他们看到的一个不足:每个专业领域都有各自的理财顾问,但缺少对各个金融领域全面熟悉的理财顾问为客户服务,由此理财服务应运而生。
理财可以说已经超出了投资和保险的范畴,是根据生命周期理论,根据个人和家庭的财务状况和非财务状况运用科学的方法和程序制定切合实际的,可以操作的理财规划,最终实现个人和家庭的财务安全和财务自由。通俗地讲,理财就是合理地利用理财工具和理财知识进行不同的理财规划,完成既定的理财目标,实现最终的人生幸福。
理财的工具主要有储蓄、保险、股票、基金、外汇、黄金、收藏品和投资信托等。理财的知识主要涉及财务、会计、经济、投资、金融、税收和法律等方面。理财有两个主要目标,一个是财务安全,一个是财务自由,财务安全是基础,财务自由是终点。从另一个角度讲理财又有两个方向,一个是进攻,一个是防守。
误区二:理财就是赚钱,就是买股票,就是买房地产。
目前很多人对理财的概念有了一个严重的误区,有些人认为理财就是赚钱,就是买股票,就是买房地产。其实,这只是说对了理财的一个方面,理财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遇到困难问题的时候,少花钱甚至不花钱,具体地说就是利用保险、税收和法律工具合理分配资产。
理财就是运用理财知识和工具,针对客户的需求,进行一个综合的、全面的、整体的、个性化的、专业的、动态的、长期的金融服务。理财的内容包括现金规划,消费支出规划,教育规划,风险管理和保险规划,税务筹划,投资规划,退休养老金规划,财产分配规划等。
误区三:自己没钱,再怎么理财也没用。
对于个人理财规划,有的人认为银行推出的理财服务就是存定期,储蓄时间越长,可以得到的回报越高;有的人认为,自己没钱,再怎么理财也没用。
其实大家都知道这么一句话,你不理财,财不理你。说说大家都觉得简单,但是真正到了理财的时候,就会感觉有力无处使。实际上并不用如此费劲,只要有空的时候上各大银行的理财中心坐坐,理财经理会很乐意和你探讨如何为你理财。
小小的积累,就会有大大的回报,就拿基金定投来说,每个月的固定小额支出,通过时间和金额的复利可以达到令人咂舌的数字。
当然基金定投需要耐心,短期之内是看不到很明显的效果的。在2007年基金市场火爆的时候,人们早上排队购买基金,很多人因那时购买的高位基金至今还是套牢。如果投资者选择积极方式,逢低买入基金,逢高卖出基金,通过几年不断循环摊薄成本弥补损失,现在可以解套获利。
误区四:银行理财产品可以随意支取。
对银行理财产品,人们了解的也不太多,理财产品期限有几天、十多天、二十多天、一个月、三个月、半年、一年等,部分人认为存理财产品可以随意支取,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客户购买这类理财产品只能是等待当期理财产品结束,才能自由支配资金,如果耐不住这种寂寞,不能够遵守理财约定时间,还是选择普通银行存款,可以因需自由支取。
五、女性理财
从古至今,女性对自身的理财能力大多不太注重,现今社会中也仍旧有绝大部分女性都以自己的父母或丈夫为“财政大臣”,能够在年轻时通晓理财要素,并且掌控自如的,少之又少。
为何还有人在金价下跌中义无反顾的加入购买大军?这成为需要探讨的一个投资理财话题。黄金作为伴随人类文明史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被人类经济行为赋予了更多含义:从“乱世藏金(实物金条),盛世收藏”到“金饰品加工工艺审美(人为加工制造附加工艺价值提升)”再到“贵金属金融衍生品——现货电子盘交易”,黄金投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对投资理财的需求多样性结合黄金永恒不变的内在价值属性,让广大投资者对它永远痴迷。世界黄金协会11月14日的数据显示,今年第三季度,中国超过印度成为全球第一大黄金消费国。大妈们熊市价格抄底购金的行为再次印证了中国人的理财智慧——未雨绸缪!
“中国大妈”的行动再次给我们一个重要的启示:首先,包括美元在内的任何货币都没有黄金可靠,这是自古以来的经验。在金融货币市场上,黄金就是“硬通货”,手中有了这一“硬通货”,不管金融市场如何翻江倒海都不用担心。其次,现阶段的金价仍处于较低的价位,正是增加黄金储备的大好机遇期。
当笔者问及两位购金的大妈:买贵了怎么办?其中一个大妈很淡定地说:“没打算短期获利,难得它下跌,买进来就是传给儿女的财富,而且黄金又不征税,物价上涨我有黄金我踏实.....”另一个大妈很紧张地说“上次买贵了,这次少买点,再换个首饰样式的。”当她们得知我是贵金属行业分析师时候,都不约而同向我咨询未来金价走势。
每年年末,黄金都会变成“抢手货”,除不少赶过节购买黄金饰品赠送亲友的顾客外,也不乏出手阔绰的投资客。投资贵金属,百姓如何巧理财?我帮大家做个理财投资贵金属的技巧总结:
1.优先考虑实物金(金条)理财配置
首先,两位大妈有意识购买实物金的投资理财行为是进行财富规划的一种有效手段,黄金的价值随时间的延长而得以体现。同时,两位大妈都做了实物金的购买,但没有分清投资金条和首饰金其内在含义的不同。首饰金更看重其人为加工工艺的附加值,而投资金条更适合百姓作为投资理财的一种长线选择,能够起到财富保值和传承的延续。
如果以家庭财富300万元而言,持有总资产4%-5%的投资性金条12-15万元(500克左右)是一个非常稳健的选择,比起纪念金银币制品,其溢价低、流通性更强。而纪念性金银制品更看重其附加的纪念价值和历史意义,所以溢价空间更大,具有收藏的特性,适合那些作为收藏艺术品鉴赏的投资者。
2.贵金属衍生品因人而异
贵金属衍生品实际是一种金融工具,通过贵金属实物和协议之间来完成杠杆化信用交易,以实物贵金属为标的物,以其价格波动为交易主要获利空间,成交时可以参与实物交割。其中包括黄金定投、纸黄金、上交所TD、天交所现货贵金属等产品。黄金定投实际是一种更类似分期付款购买黄金的零散资金长期持久的理财积累行为,对于出入职场且收入不高的年轻人可以每月花费300-500元的资金来购买。
而纸黄金作为贵金属衍生品交易适合刚刚炒股不久,通过这些入门级交易品来学习贵金属K线交易的菜鸟级投资客。学习过程中熟悉K线交易技术和解读国际经济局势走向,为今后参与贵金属衍生品的中高级交易奠定基础。
上交所TD(上海黄金交易所,贵金属T+D延期交收衍生品)是国内投资客户量众多的中级投资理财产品。其产品具有撮合制下的三段时效易时间,满足了多空双向交易选择,可以利用杠杆效应起到以小博大的功能。尤其针对国内股民中还没有习惯做空(熊市价格下跌)交易的客户而言,需要逆向思维来接受这个投资技巧。举个例子:
A有一个苹果,其目前市场价格为100元,B手中没有苹果,但B预测明天价格会下跌至50元,B先将A的苹果借过来到市场抛售后赚取了50元差价后,再以50元的价格购买一个苹果还给了A,同时B赚取了市场的先机。
近期投资实例:
李某,开户入金10万元炒白银。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的现货白银价格10月30日为4558元/千克,在分析师的指导下看空卖出10手后,跌落至11月19日的3987元/千克平仓。仅仅半个多月时间,下跌空间在600点的行情,加上杠杆作用,实现了收益超80%。天交所现货白银1标准合约=1手(15kg白银)
(卖出价4558-买入价3987)×15倍×10手=收益85650元
报价单位:千克/元
而衍生品种的纸白银也只能单向做多,熊市下跌中无法实现获利。只有国内的三大交易平台中的上交所TD、上海期货交易所、天交所(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现货贵金属)能够实现资金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熊市赚取利润。
关键词:
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教育;证券公司
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24010701
1加强投资者教育的必要性
投资者教育的含义:一般被理解为针对个人投资者所进行的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系统社会活动,目的是传播投资知识、传授投资经验、培养投资技能、倡导理性投资理念、提示投资风险、告知投资者权利及其保护路径和提高投资者素质。
投资者是中国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构成了资本市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核心基础。由于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个人投资者在资本市场这个高风险环境中属于最易受伤害的群体,因而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势在必行。这项工作直接关系着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水平,影响着我国经济生活、社会和谐和改革开放事业的顺利进行。可以说,在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加强投资者教育,发展合格投资人,提高投资者素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保障资本市场平稳运行、良性发展的重要举措,更是资本市场建设和进一步国际化的一项长期任务。
2国内外成熟市场借鉴分析
2.1 印发投资者教育宣传资料
这是成熟市场普遍采用的投资者教育形式,如美国、澳大利亚、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其证券监管部门或投资者保护机构都采用了印发投资知识宣传册的形式开展投资者教育,所有的宣传册都免费派发给投资者。
2.2提倡和鼓励信息披露内容的通俗化
随着上市公司融资交易方式和投资产品的日趋复杂,其向投资者披露的资料也变得越来越深奥。针对这种现象,成熟市场在编制投资者教育宣传资料的过程中,非常注意照顾那些对投资常识知之甚少的投资者,宣传资料尽可能覆盖更广泛的内容,表述上尽量不使用专业术语,做到通俗易懂,形式活泼。
2.3积极建设投资者教育网站
如香港证监会2000年设立了投资者教育的独立网站——网上投资者资源中心,该网站与全球约400个国家的证券监管机构、交易所以及网上资讯供应者建立了链接关系,设有投资入门、投资产品、投资技巧、模拟市场、研究及数据、市场营运机构、投资者保障、词巢和其他资源等栏目,使投资者可随时随地获取有关投资及监管方面的教育性资料。网站不会向投资者提供任何投资建议,而是让投资者通过对网站内容的浏览,增加对各类投资活动的认识,成为投资者搜寻信息的资料库。
2.4经常举办各种媒体宣传和讲座活动
成熟市场普遍在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开设投资者教育专栏,或者播发投资者教育的公益广告,同时经常举办各种讲座和论坛。如美国证监会在1998年初与其他政府机构、消费者组织、证券业机构等共同发起了一个“储蓄与投资基本知识宣传活动”,在全国范围内举行讲座和论坛,向大众宣传投资理财的知识与技能。此外还陆续在中、小学校开展投资知识教育,全面普及投资知识。
2.5开设投资者服务热线
美国、英国等国家的投资者服务热线都已经存在多年,其中英国的投资者服务热线每个月都能接到1万多次投资者咨询电话。中国台湾地区的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中心自2003年就设立了“投资人服务专线”,接受大量投资者的电话咨询。
3加强当前投资者教育的对策
3.1加强市场制度建设,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
开展投资者教育就是要通过制度化、规范化进程实现并保护投资者权益。为达到上述要求,促进市场各方参与者充分重视这项工作,对投资者教育工作的立法级别不应过低,这样才有利于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制度化、长期化、常规化。只有通过完善法制建设,落实法治理念,才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只有对破坏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才能鼓励投资者放心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利。同时,监管部门和社会舆论应密切配合,加大对侵犯投资者权益的机构或个人的法律及道德成本,投资者教育的严肃性和深远意义才能真正实现。
3.2因材施教,开展全方位的教育服务
投资者教育不应仅仅拘泥于一种固定模式,可以根据市场要求、投资者的成熟度和可供使用的资源采取不同方法,相应的教育方式和侧重点也可以有所不同。进行投资者教育的机构必须先对投资者咨询或进行专题调研,来研究投资者的成熟程度和需求,再根据金融产品和投资者需求的不同,来设计教育项目。如果条件允许,还可以针对特定群体的特定需求和知识水平设计专项教育项目,并向终身学习的投资者提供最佳服务。
3.3建立一个完善的投资者教育体系
当前的投资者教育的工作思路是,以证券经营机构为主体,要求对投资者教育工作有一定投入,把投资教育工作贯穿于证券经营业务的全过程。而成熟市场投资者教育的经验表明:由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权益组织、民间教育机构参与,可以组成一个多层次的、互为补充的以便满足投资者各种需求的教育体系。
证券交易所是交易的终端,参与投资者教育有利于揭示交易风险,建立投资风险揭示体系;证券经营机构是投资者和资本市场之间的桥梁,在投资者教育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应该承担起教育投资者的主要责任;投资者权益组织可以保证投资者有受教育的权利,也有利用合法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同时,应当努力培养一批具有独立性的民间教育机构,鼓励、引导、帮助他们进行投资者教育活动,包括承接证券经营机构的投资者教育服务外包,作为现阶段投资者教育的有效补充。
参考文献
现状不容乐观中国私募基金发展规模仅是银行理财的十五分之一
问题扎堆,成都私募基金发展任重道远
2012年中国私募基金有困难有挑战
实战支招:赎回私募要做好功课
博兹·魏因斯坦:“伦敦鲸”背后的猎食
在中国,“穷人”炒股票,富人玩私募
编者按
谈到中国有钱人最感兴趣的投资,或许多数人会认为是炒股。事实上,炒股在中国并不是有钱人做的事儿。来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最新统计的数据显示,目前A股98%散户持流通市值不超过50万,超过100万元的只占0.89%。事实上,中国不缺富豪,胡润《财富报告》称,内地千万富豪人数已达96万人。正如有评论指出,现在的A股市场只是小散户在里面“折腾”,而大多数富豪对此兴趣不大。
看到这里,或许多数人的头脑里面都会冒一个大大的问号来:有钱人不炒股,难道都投资实业去了?抑或炒贵金属、炒期货去了?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目前中国的有钱人开始对一种新兴的投资热点更感兴趣,那就是:私募基金。
据招行与贝恩管理顾问公司联合《2011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千万富豪们的财富管理需求正在呈现多元化趋势。资产配置方面,该人群对私募基金的需求逐渐增加,成都某知名私募大佬介绍,目前市面上发行的私募基金“起步价”多在100万元以上,购买者大多是成都以及周边城市的富裕人士,这种近年来新兴的投资方式,不仅因为其回报相对丰厚,而且投资者在参与的过程中资本将冒着极大的风险,危险系数极高,随时可能体验到资本“蹦极”的感受,所以,也就是这样极具挑战性的“危险游戏”,才让敢于冒险,善于冒险的有钱人着了迷。
揭开私募基金的神秘面纱
私募基金一直是中国股市最神秘的群体之一,而在成都这个职业股民数量不少的城市里,同样隐藏着不少私募基金。这个群体没有名分,也不需要名分。他们深居简出,无须阳光普照,于不经意问在世人面前成就了一个迅速壮大的现实——他们操控的巨额财富,已达万亿元。尽管合法化问题迟迟没有解决,但私募基金,这支隐藏在“水面下”的投资力量,在资本市场上活跃已有10年。
什么是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作为一种特殊的投资基金,私募基金面向的投资者是特定的、并且具有特定规模财产的投资群体,其销售、赎回等运作过程具有私下协商和依靠私人间信任等特征。此外,私募基金还具备反应较为迅速,投资自由度高、资金调度灵活,基金发起人、管理人通常也会以自有的资金进行投资,从而形成利益捆绑、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机制等特征。
私募属于“富人”基金,入门的起点都比较高,国内的起点一般为50万、100万甚至更高,基金持有人一般不超过200人,大型的私募往往通过信托公司募集。但总是躲在幕后的私募基金机构无疑是投资理财市场最耀眼的明星,其投资业绩普遍都高于公募基金。基金、券商集合理财等与之相比,简直不值一提。
私募游资作为市场上嗅觉最灵敏的资金集团之一,在市场中拥有巨大的号召力。精准、暴利、神秘,是私募的代名词。
私募基金有哪些优势?
首先,因为私募基金是封闭式的合伙基金,不上市流通。在基金封闭期间,合伙投资人不能随意抽资,封闭期限一般为5年至10年,因此其运作期稳定,无资金赎回的压力;其次,私募基金没有严格的信息披露,加之政府监管比较宽松,故私募基金的投资更具隐蔽性、专业技巧性,收益回报通常较高;第三,私募基金运作的成功与否与基金管理人的自身利益密切相关,因此,基金经理人必将用百分的努力和敬业,甚至采用独特有效的操作方式取得投资的成功;第四,私募基金的投资目的性非常强,能为客户度身定做投资服务产品,满足客户特殊的投资要求,最大限度的创造高收益;最后,私募基金经营机制灵活,日常管理和投资决策自由度高,在机会稍纵即逝的关键时刻,竞争优势明显。
私募基金有哪些风险?
作为私募基金公司,必须依法经营和接受国家金融体系的监管,纳入国家金融系统管理,但目前《投资基金法》还未出炉,因此私募基金在运作的过程中还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应严防法律体系监管以外的金融体系。
国家的金融监管和证券监管以及银监会,有权依法监督管理,国家的公检法司以及审计、统计机关有权依法获取或收集私募基金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数据,并依法进行数据信息保密,私募基金公司如一味地钻法律“空子”也容易深陷政策风险之中。
因为私募基金是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运作,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市场的任何投资变化都会引起投资的连锁反应,因此还有一定的市场风险。
如何规避投资风险?
针对私募基金面临的风险,业内专家总结了三条经验。
中图分类号:F83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2)12-0076-03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2.12.18
场外金融衍生品是一种交易双方通过直接议价方式形成的金融衍生品合约,它是一种非标准化、灵活性强并且蕴含较高信用风险的创新型金融工具。自1981年在英国伦敦完成世界上第一笔货币互换交易以来,金融衍生品交易呈现爆发状态增长。2008年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再次让人们认识到了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的重要性。美国作为全球第二大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其监管模式对于目前我国正在建设中的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①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
一、美国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的实践
美国的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从1792年最初的华尔街“梧桐树协议”发展到至今已有将近四百年的发展史,目前已经形成了包括粉红单市场(Pink sheets market)、场外交易市场公告板(Over The Counter Bulletin Board,OTCBB)、纳斯达克(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ecurities Dealer Automated Quotations,NASDAQ)以及第三市场(Third market)、第四市场(Fourth market)等为主的多层次的场外市场体系。完善的监管是美国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发展的重要保证,美国对于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监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强化对市场参与者的资本充足性的监管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早在1999年了一项针对“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商”的规则,规定场外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商必须持有不少于2000万美元的净资本以保障良好的资金流动性。鉴于2008年金融危机中所反映出的金融衍生品监管不足问题,美国于2009年和2010年分别通过了《2009年场外衍生品市场法案》和《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在新的场外衍生品监管法案中,美国金融监管当局通过提高资本金要求消除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系统性风险,规定所有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交易商以及其它能够对其对手方形成大的风险头寸的机构实行稳健和审慎监管,内容包括资本金要求以及与对手信用风险有关的保证金要求。而对于所有银行和银行控股公司不通过中央清算进行的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应提高资本金要求。
(二)推动集中清算以提高市场透明度
美国新的金融监管法案对于提高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透明度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1.推行标准化合约的集中清算。金融危机暴露出对手方信用风险管理不健全是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最薄弱的环节。2008年11月,总统工作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联邦储备理事会(FRB)、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财政部货币监理署(OCC)等几家联邦监管机构联合提出了针对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尤其是信用违约互换(CDS)的监管措施,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推出中央清算机构,使所有标准化的场外衍生品交易通过受监管的中央对手方(Central Counterparty,CCP)①进行统一清算,向市场参与者及公众公开CDS交易的规模、交易的价格、交易对手的总风险敞口等信息,以此来改变危机爆发前信息不透明的局面[2]。
2.加强非集中清算交易的风险管理。由于场外金融衍生产品的非标准化特征,对于无法通过CCP进行统一清算的产品交易,美国新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通过修改《1974年商品交易法》、《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内容,要求所有未经CCP清算的合约应向监管记录机构报告。CCP和受监管的记录机构将建立起的持仓量、交易量等互换数据库向公众开放,以提高市场透明度。而对于既未被互换数据库接收又未进行集中清算的交易,则要求交易双方必须向SEC或CFTC提交报告,同时保存交易记录和账簿。
(三)加强监管合作
1.加强政府监管机构之间国内合作。美国新的金融监管法案废除了2000年《商品期货现代化法案》中的排除和豁免条款,从而将绝大多数场外金融衍生品纳入到立法监管的范围,并将监管的权限并列分派给SEC和CFTC。但为了防止监管权冲突造成的监管重复和监管真空,新法案一方面具体划分了监管的权限,另一方面强调了监管的协调与合作,将磋商与协调作为SEC和CFTC政策制度中的强制性义务。如在《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第7章中详细规定了SEC和CFTC应加强在金融衍生品领域内的监管协调,两大监管机构无论是在执行互换及与互换相关的规则上,还是在颁布相关法令之前都应与另一个监管机构进行充分协商。若在监管中发生了不可避免的冲突,则应向财政部或美国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进行咨询后再做出相关决定。
2.加强监管机构之间的国际合作。随着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全球化趋势的不断加强、金融问题跨国界传播速度的不断加快,若没有全球一致的监管标准,金融机构将会不断向监管环境宽松的市场转移,这会使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不断累积,最终爆发危机。因此,为了解决“监管区域化”与“市场国际化”的矛盾,美国新的金融监管法案提出要加强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国际监管合作。新法案要求美国的监管机构应审查是否有充分的权限处理市场操纵、欺诈消费者等行为,并就需要授权的地方提出完善意见。同时美国金融监管当局应与各国监管机构之间加强合作,建立共享的信息机制,使得信息可以在国际监管机构之间实现交流。
(四)注重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
1.禁止证券欺诈行为。美国在《证券法交易法》、《商品交易法》以及《证券法》中通过制定禁止性规范,明确规定了禁止在证券交易中欺诈投资者的行为。如所有公开发行的证券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登记,禁止在证券销售中使用任何技巧进行欺诈,禁止误导性陈述已获得资金,禁止从事任何意在欺诈投资者的交易骗取公共的信任,否则证券发行人即相关证券中介机构将承担严重的民事乃至刑事责任。
2.注意保护普通投资者的利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均提出交易商要遵守“适当性原则”,了解投资者及其相关变化,特别是要了解投资者有无能力理解相关风险等。另外为进一步保护普通投资者利益,在《2009年场外衍生品市场法案》中规定普通投资者排除在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之外。而且按照2010年《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新法案的规定,投资者咨询委员会成立,同时加强对于资产证券化和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以确保普通投资者的利益得到更好的保护[3]。
二、美国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对中国的启示
相对于美国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而言,我国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借鉴美国特别是次贷危机以后的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的监管实践,对于完善中国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一)制定交易双方的自有资本最低标准
场外交易市场的设立主要是为具有融资需求但又达不到场内上市条件的公司提供证券交易平台,因此市场准入门槛不宜过高,否则会阻碍大量中小型企业的健康发展。但鉴于我国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初期不容忽视的风险因素,应将交易双方的最低自有资本要求作为市场准入的标准。一方面,最低自有资本要求的制定相对降低了市场准入标准,便于满足了大量非上市中小型公司的融资要求;另一方面,通过确立资本金要求,使得市场交易双方具备较好的清偿能力,确保交易合同的到期结算,同时最低资本要求的制定使得个别主体的信用风险能够及时被阻断,不至于扩散成系统性危机,以确保整个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正常运转。
(二)逐步建立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CCP清算机制
此次金融危机发生和蔓延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场外金融衍生品的不透明。由于CCP采取集中清算和自动化处理,因此有利于市场参与者和监管者获得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相关信息,提高市场透明度。但由于目前我国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总体规模相对较小,因此CCP清算产生的规模效应相对有限,市场参与者更愿意采用双边清算机制,所以立刻将所有在场外交易的金融衍生品全面纳入CCP清算并不现实。现阶段,比较可行的方式是在保留市场参与者之间双边清算的同时,逐步扩大场外金融衍生品的CCP清算范围,以利于我国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长远发展。
(三)建立相互协调的监管机制
1.加强现有国内监管机构间的合作。现阶段我国金融衍生品实行的是分业监管模式,主要监管主体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政府管理机构以及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性组织。由于监管机构众多,监管标准不统一,因此出现了监管重叠与监管真空并存的局面。而场外金融衍生品的高度复杂性使得金融风险更容易出现在各监管机构监管重叠或真空的领域。因此,从我国实际出发,借鉴美国的经验,在我国场外金融衍生品监管领域,应确立中国人民银行的主导地位,同时健全各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在此基础上对相关政策进行协调,以此来提高监管效率,促进我国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健康发展。
2.加强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的国际合作。为了应对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交易日益国际化的趋势,金融监管部门一方面应加强与国外相关监管机构如美国的SEC、CFTC、OCC等部门的合作,另一方面应加强与国际监管组织如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IOSCO)、“30人小组”(Group of Thirty)①的国际合作。具体措施包括:认真研究上述监管机构和国际监管组织的监管规定,结合我国自身实际加以完善,争取早日达到国际标准的要求;监管部门应加强与国际监管组织和相关国家的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彼此之间相互咨询,共同处理国际性金融衍生品事件,并逐步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
(四)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
目前我国对于金融衍生品投资者保护方面的规定相对欠缺,因此在我国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中,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主要应从以下两方面入手:一是增加处罚方式与处罚力度。合理的处罚方式是充分发挥监管机构作用,有效保护投资者的重要前提。目前,我国对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中的侵犯投资者利益的违规行为处罚手段主要以罚款和警告为主,处罚手段单一且力度小,不能满足市场发展需要。因此,参考美国的做法,对违规行为可以采取追究相关经纪商、证券公司、评级机构的民事或刑事责任。二是明确设立普通零售投资者与专业机构投资者的区分标准。对于普通的零售投资者,监管机构应要求金融中介机构详细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及风险承担能力,从而判断客户是否适合从事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同时鉴于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复杂性,监管机构应加大对于普通投资者的免费投资咨询与培训活动,并建议投资者在没有评估公司的基本面和认真研究其财务报告、管理背景和其他数据以前不购买任何证券。■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3)03-0070-06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3.03.16
一、内地居民香港投资的背景
(一)内地个人理财市场空间大幅增长,金融市场空间被打开
近年来,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等私人财富的大幅增长,我国居民个人理财需求呈现出鲜明的“高增长、高积累、高分化”的特征。首先,个人财富呈现高速增长,房产净值和金融资产增长是其增长的主要推动力。据统计,1995―2002年,我国人均居民财富实际年均增长率为11.5%。其次,财富构成呈现高积累的特点。房产净值和金融资产,特别是上市或非上市股权成为中国居民财富积累的主要渠道和推动力量。第三,金融理财市场的空间被打开。随着我国个人财富的大幅增加,我国居民对于金融市场投资机会的需求也随之增加,金融理财市场空间不断拓宽。第四,居民财产分布具有高分化特征,提出了更高水平的理财服务需求。高分化的特征对各类理财业务,提出了定位目标客户群和差异化服务的要求。
(二)分业经营和监管制约,创新度较低
现阶段,我国的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仍沿用分业经营的传统模式,银行业不能涉足证券、保险、基金等其他领域,银行除了存贷款业务,只能从事特定的银行理财业务。而在现实中,我国商业银行已经逐步向混业经营模式发展。如固定收益资产和衍生品资产的结合,与普通固定收益产品比较,结构性产品可能获得更高的收益,但结构复杂,风险也比较高。
分业经营政策的制约使我国银行理财业务创新力度较低,远不及美国、欧洲、香港等国家、地区的金融市场。在结构性理财产品中,国内银行的市场份额相对较低,一些结构复杂的产品完全依赖外资银行定价,在产品设计上缺乏主动权。同时,分业经营导致监管缺失,这对金融消费者利益保护产生不利影响。在银行业,主要表现在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充分、不真实,金融理财产品宣传中存在过度推介等问题,这些因素都大大降低了金融消费者在我国内地市场的投资信心。
内地金融理财市场现状无法满足个人理财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展,而香港个人理财业务的个性化服务、宽松的市场监管环境等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内地投资者到香港进行个人理财投资。其中,积累了大量资本的很多内地企业家,由于投资渠道极其匮乏,长期以来只能投资楼市或者股市,如今他们将巨额资本投向境外,如香港的外资银行。
二、KODA投资纠纷案例剖析
(一)案件经过
2009年5月,大陆投资商赖建平与荷兰银行之间因一款名为KODA(股票累积期权)理财产品导致的巨亏,荷兰银行毫无规则催讨保证金并强行斩仓。至此,一大批内地富豪因购买该款理财产品遭巨亏的案件开始进入公众的视线。2009年8月,内地“香港私人银行受害者联盟”6名代表投诉香港多家银行以不良销售手法,误导他们购买KODA,令10余人合共损失逾10亿元。
早在2007年6月,赖建平认识了时任荷兰银行私人银行董事的张宁,后者介绍了一款有20%年收益的理财产品。在未详细阅读条款的情况下,他在100多页的英文文件上签名。其实,张宁推荐的“打折股票”,实质上是高风险金融衍生品KODA,即累计期权合约。在当时,该产品却宣传成“低风险、高回报”的理财产品。于是,赖建平在香港荷兰银行开户,存进420万港元购买“打折股票”,并在3个多月内一共购买了10多个KODA合约,合约金额大都在1000万至2000万港元之间。在此期间,他的账户里一直只有420万港元,银行却从未向他要过保证金。
2007年10月20日,赖建平又以7.54元的价格购买了复兴国际KODA合约,每个交易日吸纳3500股。然而这只股票表现欠佳。2008年1月9日,张宁突然给出一个计算保证金的公式,而对此赖建平之前并不知情。此时,银行表示如果不按期存入足够的保证金,他们会强行斩仓。无奈之下,赖建平开始四处借债,6月,他跟荷兰银行交涉,希望停止合约。到9月8日,荷兰银行让他把此前3个月的股票收回。而9月18日他收到的复兴国际的股票,已经跌至2.36港元。银行的这一举动令他凭空损失了几百万港币。最终,他的2100万保证金全部亏空,还倒欠银行200多万港元。
(二)境内KODA投资者纠纷的成因分析
1.KODA产品特点
KODA(全称Knock Out Discount Accumulator),是一种高风险的结构性理财金融衍生品,可以挂钩外汇、股票、石油期货等。以股票为例,该产品以某股票现价的约定折扣价(10%~20%的折扣)作为行使价,以约定溢价为终止价,在合约期内的每个交易日(一般合约期一年有252个交易日),当收市价高于行使价而低于终止价时,允许投资者以行使价购买约定数量的股票;当收市价高于终止价时,合约解除,当收市价低于行使价时,投资者必须以行使价双倍买入约定数量的股票。
KODA产品具有以下“致命”的特点:首先,KODA产品具有高风险。是一种“收益有限、风险无限”的产品,其收益与风险是不匹配的。根据定义,当收市价高于终止价时,合约解除,则说明获得收益有一定的界限;而当收市价低于行使价时,投资者必须以行使价双倍买入股票,即股市行情不佳时,投资者的损失翻倍,即“风险无限”。 KODA可以看作是一个买入“看涨期权”与两个“看跌期权”的期权组合,但是KODA并没有期权买方享有的选择权,而是在面对股市下跌时,必须双倍买入股票,缺乏对冲的途径,成为无底洞,因此被称为“富豪杀手”。由于KODA产品具有极高的风险,美国证监会禁止任何银行出售任何KODA产品给美国公民。另外,在KODA产品说明书中,产品的风险被描述为:交易并不保本客户可能面对的损失将无限。另外还有条款写明,“如客户为买方即使当前价格低于行使价,客户仍有责任以行使价累计标准工具在每一宗使用杠杆的交易中‘以亏本价买入’额将倍增” 其中“不保本损失将无限”“‘以亏本价买入’额将倍增”等实质上也明示了KODA产品的高风险。其次,KODA流通性有限。由于KODA产品的准入门槛比较高,购买该产品的投资者人数有限,不具有可以自由流通的二级市场,几乎不能转手,投资者非常被动,只能等待合约到期。而一旦出现任何风险,投资者必须承担全部损失。最后,KODA为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具有“杠杆效应”,其收益会借助“杠杆”力量而成倍放大,但是如果与产品挂钩的金融产品价格下跌,投资者也会雪上加霜。而一旦投资者账户余额不足以购买股票,银行可以向客户提供限额内的贷款,从而保证其继续履约KODA合约,在此期间,银行不断催促投资者补缴保证金,否则就进行斩仓。
2.交易信息不对称
首先,在交易过程中,香港银行未履行充分的披露义务。根据《香港金融管理局行为守则》、《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及香港《证券与期货管理条例》,银行的法定义务包括“首先,造访客户必须事先获得客户的要约;其次,对银行所担任的角色是顾问关系还是对赌关系应当进行清晰的披露;再次,所选择的客户必须是专业投资者;最后,必须对打折股票的风险进行充分、完整的披露”。
KODA投资纠纷案中,香港的私人银行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并未遵守上述规定,在向投资者推介理财产品时,并未履行披露义务,导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投资者往往在对理财产品缺乏必要了解的情况下盲目签订合约。其一,KODA合约,性质上类似于是银行与银行之间的对赌协议,银行和投资者的利益是相悖的,若投资者损失,银行则获益,反之亦然。香港银行在介绍KODA产品一般并未提及“银行所担任的角色是顾问关系还是对赌关系”,或者向投资者声称其是投资者的理财顾问。其二,设置“专业投资者”这一门槛,目的是保证投资者对金融衍生品具有一定的了解,以免其深陷较高风险的衍生品交易而遭受重大损失。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和《证券及期货条例》规定,专业投资者的标准一般包括“800万港元投资额”,且每年进行一次确认这两个硬性指标以及“其相关市场上活跃地进行交易达最少2年;每年应进行不少于40宗交易;该人士以往曾买卖的投资产品种类,以及该人士对在相关市场上进行交易所涉及的风险的认知”这四个其他考虑因素。而在实际操作中,银行往往仅以“800万港元投资额”作为硬性标准,未考虑投资者投资经验、投资技巧、抗风险能力等主观因素。其三,银行只提供了长达几百页的全英文说明书,并未提供任何中文文件,也未对KODA产品的高风险、投资者的义务进行详尽的说明与告知。
其次,投资者也缺乏相应的风险意识。投资者缺乏相应的风险意识,盲目听从银行等金融机构人员的宣传,购买与自身预期及抗风险能力不匹配的金融衍生产品,导致个人财产受损。在KODA投资纠纷案中,内地KODA投资者风险意识尤为薄弱。在签订KODA合约时,内地投资者并未对KODA产品的情况进行必要的背景了解,在银行投资顾问提供冗长的英文法律文件之后,并未要求银行提供中文文件,就盲目听信银行投资顾问,草率签订了投资额高达几百万的KODA合约,造成巨大损失。在赖建平案中,银行在开户文件选择“已看过开户文件的中文本”的选项,而实际上,投资者赖建平没有见过任何中文文件。
3.内地与香港监管存在真空
内地与香港在对KODA产品案的监管上存在真空。在内地,由于KODA产品是境外银行推出的金融衍生产品,国内尚未出台相关的法律进行规制,也没有相关机构对其监管。而从行业监管来说,中国银监会的管辖范围只涉及境内银行或境内法人分行,应由香港金融管理局对其进行监管。
而在香港,如果投资者被视为“专业投资者”,则认为其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其与私人银行之间的投资行为,无需得到香港证监会的核准。在实践中,银行在对投资者否为“专业投资者”进行判断时,往往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以盈利为目的,将“800万港币投资额”作为唯一的硬性标准,甚至降低该标准,以使更多的内地投资者得以进入“专业投资者”的范畴,银行在获取巨额利益的同时,规避香港当局的监管。香港证监会对此类交易存在严重的监管漏洞,而香港金融管理局由于深陷雷曼事件的处理中,对于KODA纠纷案内地投资者的诉求分身乏术。
(三)境外金融投资纠纷的司法解决
1.管辖与法律适用问题
KODA产品业务实质上是一种离岸业务,即在不需要投资者出境的情况下,境外机构向内地投资者推销产品、开立理财资金账户。那么,境内KODA投资纠纷应该由内地法院还是香港法院管辖?
KODA合约主体的甲方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内地自然人或者离岸公司,而乙方则是香港的外资银行,是外国法人。合同签订一般是由香港外资银行的客户经理将合同寄往内地,内地投资者在签约后寄回香港或者由银行客户经理带至香港签字盖章。所以,KODA合约签订地应为香港,而非内地。
与此同时,香港私人银行通过合约中管辖条款,将诉讼纠纷的管辖权限定在香港法院,并且只能适用香港法律作为双方适用的唯一管辖法律,这使得内地投资者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KODA合约中都有选择性管辖条款,且投资者不可撤销。如,在协议中规定,“第一,服从香港法院的管辖;第二,放弃其在任何时间对将任何该等法院(就在任何此等法院所提起的任何法律程序而言)作为审判地可能提出的任何反对意见,并放弃声称该等法律程序已经在不便的诉讼地提出或该法院对其不拥有司法管辖权。”这种管辖条款完全排除了内地投资者在内地进行任何司法救济的可能性,任何投资者提起的合同无效、合同撤销、以及合同无效和撤销之后的损害赔偿之诉,国内法院都不具有管辖权。
在赖建平发现自己由于荷兰银行对其故意隐瞒风险、误导进行高风险投资、诈骗投资者与其对赌等行为而使自己产生巨额亏损后,他曾向香港证监会、香港金融管理局投诉,希望追回损失,但是一直未果。另一方面,赖建平在2009年曾多次向相关法院该“理财陷阱”,但均未被受理,赖建平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于2010年1月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后者尚未作出终审裁定。后来经查询,赖建平发现荷兰银行在上海拥有一家全资子公司―荷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荷银中国”),其成立于2007年6月,由原荷兰银行上海分行转制成当地法人银行。赖建平随即向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在2010年1月在上海第一中级法院立案。然而,原本定于2011年4月1日的开庭日因“程序问题”无限期延后。
2.香港与内地司法差异
香港的司法制度与内地司法制度存在较大的差异,也使得内地投资者在香港维权也陷入困境。与内地相比,在香港的诉讼成本很高,内地投资者维权费用很高。
第一,香港实行的是“败方付费”制度。即,诉讼的败方承担诉讼费用。在KODA投资纠纷案中,要想解除该合同,必须证明银行在推销产品时实行了“欺诈”,对此,投资者负有举证责任,而由于内地投资者所处的弱势地位,一般难以获得这方面的证据。内地投资诉讼失败的概率相当高,而作为败方承担的大笔诉讼费,对于本身背负巨额亏损的内地投资者来说,更加处于不利地位。
第二,香港律师费高昂。由于KODA产品本身性质的复杂性以及地域性使得内地律师一般很难有能力完成,一般投资者只能聘请香港律师进行案件,而根据香港特区法律,不允许律师进行风险诉讼收费,即使是一般的法律咨询都必须立即支付费用,这对于内地投资者的维权来说,负担非常大。
三、金融创新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一)金融立法的创新
1.立法禁止销售KODA产品
在KODA产品的协议中,均有“不接受美国人购买”或需声明“不是美国公民”的条款,这是因为美国证监会禁止将KODA产品销售给美国公民。同时,1994年,美国宝洁公司指控美国信孚银行通过欺诈手段对其销售极其复杂的金融衍生产品,导致1.02亿美元亏损。信孚银行最终被法庭判定有欺诈的嫌疑,最后被德意志银行收购。
由此可见,KODA产品在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已经失去市场,所以近年来,境外银行纷纷转向了中国新兴的内地投资市场。而KODA等复杂的金融衍生品以及给中国内地投资者造成巨额损失,并陷入了维权困境,中国银监会等监管部门应从金融消费者利益出发,尽快立法或者出台相关规定,禁止境外银行向中国公民销售KODA产品。
2.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首先,要加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披露义务。在KODA投资纠纷等案件发生之前,关于银行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银监会规定较为原则、简单,银行承担的信息披露义务非常轻微。为了规制类似KODA等金融衍生品交易纠纷中,金融机构不如实履行披露义务而产生的信息不对称等问题,2009年7月31日银监会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机构客户交易衍生产品风险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第7条、第8条以及第10条对金融机构的披露义务进行了规定,如第7条规定,“金融机构销售衍生产品应向机构客户提供衍生产品介绍和风险揭示的书面资料”,第10条规定,“在衍生产品销售过程中,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客观公允地陈述所售衍生产品的收益与风险,不得误导机构客户对市场的看法,不得夸大产品的优点或缩小产品的风险,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机构客户承诺收益。”
其次,建立金融投资信息共享平台。无论是《香港金融管理局行为守则》、《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及《证券与期货管理条例》,还是中国银监会的《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机构客户交易衍生产品风险管理的通知》,均在不同程度上规定了银行的告知和说明义务,但是这些法律法规在实践中大部分依赖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行为,金融消费者在获取金融投资信息方面仍处于劣势。
所以,笔者认为,要保障金融消费者切实、平等获取信息的权利,有必要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建立一个金融投资、理财的信息共享平台,以使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可以在投资过程中更有效、平等地获取个人理财、投资等相关信息,而这一信息平台的建立和完善可能需要中国银监会等监管机构进行推动。
3.金融消费者保护立法与实践创新
2000年,英国出台《金融服务与市场法》,首次使用“金融消费者”的概念,将存款人、保险合同相对人、投资人等纳入该范畴内。明确规定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FSA)负责监管各项金融服务,同时设立单一申诉专员和赔偿计划架构,为金融消费者提供进一步保障。
2010年7月2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以保护金融消费者利益,要求设立新的消费者金融保护署,并赋予其监督、检查和执行权等一系列权力,专门对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务的金融机构等服务实体进行监管,以对金融消费者提供更为全面的监管保护。同时,《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设立投资者顾问委员会、投资者维权办公室以及专项的投资者保护基金,全面保护金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KODA投资纠纷案中,内地投资者维权难、金融消费者权益无法得到保护的事情凸显了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立法与司法实践的滞后,因此,制定一部专门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建立一个统一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局是非常必要的。2012年8月,中国银监会已成立金融消费者保护局,而央行的金融消费者保护部门亦即将成立。至此,“一行三会”均各自新设消费者保护部门。这改变了沿用美联储等在央行下设统一机构的初衷,而是沿用了“一加三”的分业管理框架,即央行与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下分别设立金融消费者保护局。
在中国现有的分业监管体制下,金融消费者保护分属不同的行业,由不同的机构监管,部门之间协调性比较差,如何进行协调、统一的监管是一个大问题。例如,在资产管理方面,银行、券商、基金都有理财产品,均涉及到投资者投诉、投资者利益保护方面。反观美国成立的金融消费者保护署,其立足点是产品,可以对涉及到不同金融产品的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形进行监管。目前,我国金融产品层面交叉的情形越来越多,为了提高复杂金融产品的信息透明度、避免明显欺诈行为,设立一个统一的金融保护机构从宏观上进行监管是很有必要的,而要想设立统一的机构并使其真正发挥作用,改变我国目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现状才是最根本的途径。
(二)加强金融监管
首先,建立“专业投资者”准入制度。KODA投资纠纷案中,虽然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与《证券与期货管理条例》都对“专业投资者”进行了较详细的规定,但是在实践操作中对“专业投资者”的评估程序却相对宽松,除“800万港元投资额”认定为硬性标准之外,其他的认定标准均由市场中介机构自行作出判断,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而建立“专业投资者”准入制度,尤其是通过立法建立和完善“专业投资者”具体认定的标准,并保证该标准的有效施行,是保护金融投资者重要的预防措施,也是今后金融衍生品发展完善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项制度。
其次,加强金融机构监管。在本案中,内地与香港金融当局对于KODA产品的监管真空是主要问题。香港证监会、金融管理局对于KODA产品监管不力,未能及时遏制银行的不规范操作行为,并在发生KODA投资纠纷后,以种种理由推卸责任,使得投资者的权益难以得到切实维护。造成这个问题的重要根源在于香港在自治基础建立起来的自律性监管体系,监管机构实行企业化运作,因此,香港方面应该进行更为广泛的社会监管,不仅重视事前规则的制定,也要重视事后的争议处理。由于KODA投资纠纷案是香港监管当局批准销售的结构性理财产品,受到香港证监会、金融管理局的监管,如果该类KODA投资纠纷案完全发生在境外,银监会作为我国银行业的监管机构,虽然无权对此类纠纷行使执法权,但是在内地投资者对境外银行维权面临困境时,应该及时提供相应的援助,以保护内地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内地理财产品的创新与开发
内地投资者之所以在香港银行进行金融衍生品的投资,一方面受到其金融理财产品盈利的吸引。另一方面,由于受到国内分业经营体制的限制,内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力度不够,无法满足内地投资者个人金融理财业务的需求,这迫切要求国内银行加强对个人金融理财产品的创新与开发力度。
我国商业银行应在控制金融理财产品风险和充分信息披露的基础上,提高银行对个人金融理财产品的设计水平和创新力度,提高理财产品的核心竞争能力。另外,我国商业银行应从客户的利益出发,改变“以产品为中心”的传统经营理念,将个人金融理财业务落足到“以客户为中心”,根据其需求和合理的财务目标为其策划长期计划,为客户实现合理的理财目标,配置有效的金融理财产品,实行真正意义上的个人金融理财业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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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74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3)34-0147-02
1 铜精矿市场现状分析
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我国对铜的需求也日益加剧,铜冶炼及铜加工工业也迅猛发展。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的统计,2012年中国铜冶炼(精铜)产能已接近980万吨,2012年实际电解铜(精铜)产量已达到582万吨。但我国矿产资源特别是铜矿资源严重不足,75%~80%的铜精矿要从国外进口。与此同时,世界主要铜矿被少数投资机构或财团操控,它们非常清楚目前中国庞大的铜冶炼加工产能及有限的铜矿资源之间的极度不平衡现状,愈发对铜精矿市场进行垄断和价格操控,大肆挤压中国铜冶炼企业的生存空间。
金隆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隆公司”)冶炼所需的铜精矿90%以上从国际市场采购,其余从国内采购或采购粗杂铜补充。从以下金隆公司2008—2012年铜精矿进口量及电解铜产量统计表可以看出:铜精矿进口量除2012年因年度大修原因进口量略降,其余年份进口量都在100万吨以上;电解铜产量除2012年停产大修原因较2011年略降,2008—2011年都较快增长。2008—2012年金隆进口铜精矿之所以没有随电解铜产量快速增长,是因为国际铜精矿市场不好,金隆从国内市场补充了部分铜精矿以及在国内采购了大量废杂铜。因此,为维持长期稳定的原料供给及加工费收益,金隆公司必须不断拓宽原料特别是进口铜精矿供货渠道、加强铜精矿采购谈判及管理、持续探索进口原料采购的新思路。
2 金隆公司铜精矿采购模式及合同谈判基本要点
2.1 金隆原料采购方针
金隆公司是由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友金属矿山株式会社、住友商事株式会社、平果铝业公司共同出资建设的大型中外合资企业。金隆公司的铜精矿采购,不仅得到其控股方铜陵有色集团公司的大力支持,还得到了股东方日本住友金属矿山株式会社、住友商事株式会社的鼎力相助。股东各方利用自身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和影响,积极为金隆搭桥引线或以担保、中介的形式助力金隆公司原料的供给。金隆公司在股东各方的帮助下,经过自身实践经验的不断积累,已经制定了明确的原料采购方针:长期合同采购为主,现货采购为辅;矿山合同采购为主,贸易商采购合同为辅。
2.2 铜精矿采购合同谈判基本要点
铜精矿采购最基本最重要的是加工费TC/RC的谈判(TC-Treatment Charge粗炼费,RC-Refining Charge 精炼费)。TC指每千吨铜精矿应付给冶炼厂的粗炼费(单位:美元);RC一般分为三部分:RC铜指每磅铜(铜精矿含铜)应付给冶炼厂铜的精炼费(单位:美分),RC金指每盎司金(铜精矿含金)应付金的精炼费(单位:美元),RC银指每盎司银(铜精矿含银)应付银的精炼费(单位:美元)。铜精矿价格计算公司可以简化如下:
铜精矿价格=铜精矿含铜量×铜价+铜精矿含金量×金价+铜精矿含银量×银价-粗加工费TC-RC铜-RC金-RC银
国际市场上精炼铜的价格十分透明,买卖双方均依照伦敦、上海等地期货市场价格(即伦敦铜、沪铜)制定彼此间的现货成交价。冶炼厂商与铜精矿厂商价格争锋的焦点在于加工费TC/RC的高低,在铜价确定的前提下,加工费越高,铜精矿的价格就越低;反之亦然。
除了加工费的谈判,铜精矿实际业务中,还涉及铜精矿的合同量、回收率、计量、取样、化验(含水百分率和计价金属含量)、运输、作价期、付款、结算等条款的谈判。在互赢互利、长期合作的前提下,在谈判中争取更多有利条款并严格执行合同条款,这是铜精矿采购的基本要求。
3 拓宽思维,探索适合金隆公司进口原料采购的新思路
3.1 坚持金隆原料采购方针适时根据市场改变采购形式
面对严峻的铜精矿市场,金隆公司一直关注国际矿山动态,将与矿山合作当成原料采购的重中之重。在维持、加强与现有矿山合作的同时,密切关注新的矿山项目,寻求与新矿山接触、合作的机会。因近年来越来越多贸易财团开始控股、参股矿山,金隆也迅速调整思路,扩大与贸易商的合作,寻求更多供货渠道。如通过每年参加LME年会(伦敦金属交易所年会)和CESCO(世界铜业大会)之机,金隆积极与世界各矿山、贸易商开展广泛的交流、会谈,让供应厂商了解金隆的发展与合作的诚意,增进互信,增加签订合同的可能性。金隆还一直选择与实力强、诚实守信的矿山和贸易商签订长期合同,比如签订1~2年或3~5年固定交货量和加工费的长期合同,这样既能保证长期稳定的原料供应,又能保证稳定的加工费收益。在签订长期合同的同时,根据供货情况、市场情况,在现货市场订购部分原料,以弥补长期合同数量的不足。
3.2 充分利用金隆独有优势——各股东方的地位和影响
金隆公司控股方是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是国内知名的大型有色金属公司,精铜产量在国内一直保持前两位,而且还是CSPT(China Smeltery Purchase Team,中国铜原料联合谈判组)主要成员。CSPT是由江西铜业、铜陵有色、云南铜业、大冶有色、金川有色、中条山有色和白银有色等国内最大的7家精炼铜生产商为增强与外商就铜精矿贸易谈判的话语权,结盟成立的联合谈判小组。CSPT成立后通过共同制定《铜原料联合谈判公约》和《实施细则》、在成员间“CSPT信息周报”、划定各季度的成交底价等措施来维护中国铜商的利益。金隆公司可与铜陵有色以及CSPT实现信息共享,联合谈判,共同对抗国际铜矿巨头的垄断。
金隆公司的外资股东方住友金属矿山株式会社、住友商事株式会社同属日本住友集团。住友金属矿山株式会社、住友商事株式会社历史悠久,规模宏大,谙熟国际市场运行规则,在国际铜产品市场享有盛誉。金隆可靠其在国际市场的地位和影响,为金隆作担保或中介,消除对金隆不了解的供应厂商的疑虑,从而获得更广泛的原料供应渠道。
3.3 拓宽思维 不断探索原料采购的新思路
国际铜精矿市场瞬息万变,金隆公司也应审慎调整进口原料采购策略,灵活应对市场变化。在于矿山保持良好合作的同时,积极发展优质、诚信、稳定的供应商;在维持一定量长期合同的基础上,市场向好时,在现货市场大展拳脚,签订现货采购合同,增加加工费收益。在国际铜精矿市场形势严峻时,可以考虑减少铜精矿进口量,在国际或国内市场多采购粗杂铜,增加阳极炉或专门冶炼废杂铜炉子的利用率,满足电解产能的需要,弥补加工费收益;在进口铜精矿加工费持续处于低位时,也可考虑适时降低投料量甚至停产检修,尽量降低亏损。
面对当前铜冶炼企业的疯狂扩张,金隆作为有担当的铜冶炼企业,可力荐政府管理部门,提高铜冶炼行业准入门槛,规范铜冶炼行业投资行为,制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的行为。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国际铜精矿市场的供求关系,提高国内铜冶炼厂的议价能力,获取正当的加工费收益。
从长远来看,金隆公司可联合控股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增加地质勘察探矿方面的投资,寻求更多可用铜矿资源。当然,最好是能逐步积累资本,联合中资公司或银行参股甚至买断国外矿山,掌握更多铜矿资源。
4 结 论
金隆公司在风云变幻的国际铜精矿市场已经积累了宝贵的经验,熟练掌握了各种谈判技巧,并通过规范运行和恪守合同,逐渐在国际市场赢得了良好的口碑,为公司原料采购及加工费收益提供了有力保障。但要想在变幻莫测的国际铜市场长期立足,还要靠金隆公司继续保持勇于探索、勇于开拓的进取精神和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坚强决心。
参考文献:
三年的大学生活,在5月15日结束了,开始了我们为期六周的实习生涯。生活在象牙塔的我们,感受到的是校园栏杆内的限制、自由和安全,然而却不懂得外边的世界是充满着无限的诱惑与罪恶。社会如果是大海,我们就是海中的鱼,遨游其中。如若,只顾风景,不懂危机,必然会被大浪起卷后拍死在海岸边上,等待烈日的烧烤,直到化为灰烬。社会是把双刃剑,充满危机、竞争的同时,又给我们带来了无限的生机,在有限的时间内,抓住时机,必然会促使我们自身的飞跃,但是这个飞跃又是有条件的,那就是我们的工作经验、能力以及我们自身的学历。
在节目《职来职往》中,评委申晨曾说过“学历代表你的过去,财力代表现在的努力,学习能力代表将来的成就。大多数人都想要改造这个世界,但却罕有人想改造自己。无论你在好单位还是一时不得志,都请你保持学习,这是你未来立足之本”。一如实习生的我,当我真正以一名实习生的身份着手工作时,我才发现,在以往的校园生活中,对办公软件操作熟练的自己,在单位却变得愚笨木讷,不知所措,领导问其所,我却变得哑口无言了。从此,我便晓得“学习”依旧要继续,而不是停滞!
在如今当浪淘沙的社会里,许多人认为自己就是一匹千里马,只是没有遇到真正的伯乐,所以才会暂时的碌碌无为。那么,真的是那样吗?对于我来说,其实不然,在本次的实习过程中,带领我们的徐主任年轻有为,他每每交给我们的工作都似乎非常放心,不曾问过我们是否遇到过棘手的问题,是否需要他的帮助。同时,身为班干的我们,也自以为是的认为,有些工作都是平常的再熟悉不过的了,却不知我们的大意给工作带来的多大的不便。例如,我们负责的“纪念郭守敬诞辰780周年书画”收集工作——“收集”不就是把书法家、书画家的作品收好,集中起来吗?这,只是我们的想当然!一项看起来简单的工作,却蕴含着千丝万缕的问题。收集不简单的是收好、集中,更重要的是作为一名行政文秘人员在处理一些文件时应熟悉的去掌握工作流程,即:收集、整理、登记、收存、存档、封锁。那么,从此便很清晰的看到,我们的粗心、大意,如果不是徐主任的发觉,我们依旧浑噩度日,不知事态严重性。也经过这件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不能否认自己不是千里马,也不能否认我们不曾遇见过伯乐,只是,我们遇见了伯乐的同时,却没有在细微之处留意过自己的缺点,没有及时的改正,以至于我们错过了伯乐!
也许,在领导看来,一项任务的完成,只重于结果,不在于过程,然而,对于下属、实习生的我们,必须要重视每项工作过程,在多项过程的汇总中,发觉自身的不足,及时弥补改正,并时刻提醒自己,同时,在工作中,我们会遇到许多难题,我们不仅要沉着应对,更要坚持着自己的信念,步步为营,不抛弃、不放弃,为最终取得胜利的果实而努力拼搏!
实习生活不仅仅锻炼了我们的体魄,更锻炼了我们坚强的意志,每项工作的顺利完成都是我们坚持、努力的结果,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大学生新入职感想范文(二)
一个月过去了。我从对期货的一无所知,渐渐开始了解和熟悉这个行业,在实际应用中,发现了理论知识和实践的确是两者不可分离。理论知识可看做是入门的铺垫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准备。实践操作,则是对理论知识的一种灵活应用,并且更重要。因为它是工作的具体内容。一个月的亲身体验中,我总结出了个人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心得:
一、英语能力
在校只知道考四、六级英语,却从没想过英语学习的真正应用,到了公司,才知道英语的重要性。金融投资是个十分重视资讯和信息的专业,第一手资料都是以英文形式率先公布的,为抢得先机,必须能够看懂诸如摩根斯坦利等著名投资银行的商业报告,所以,以后的英语学习,要主要着重于英语实际阅读能力的提高。在公司期间,我还有幸参与了一次外商见面洽谈会,在今后这个国际一体花的社会里,我们与外商直接交流和贸易的机会必将大大增多,这就对我们的听说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专业知识
金融行业是个专业性较强的专业,由于我们期权期货这门课要到下个学期作为专业课学习。故很多专业术语和操作包括整个行业对我而言都比较陌生。使得自己花了不少时间在熟悉行业上,这直接影响了社会实践的进程和效果。这在以后的实践中随着专业课的逐渐开设,我想会尽量避免这类问题的。同时需要我们更深更广的了解所学专业知识。“面”要广,“点”要专。
三、学习能力
现在的社会日新月异,新事物,新观点层出不穷,必须具备快速学习的能力,并要以一种终身学习的心态来积极吸收新知识和新观念,以开放的姿态面对未来的变革。同时,要注意理论学习和实践能力的结合。要以理论指导实践,并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和提高理论可信度,深化认识。以后我们面对社会的选择,所学专业与从事的工作很可能不一致。那时就应该调整心态,找准个人定位,及时充电,更快更好地适应新工作发展的需要。
四、适应能力
这不仅包括对于一项新工作的适应,更包括对公司企业文化的一种认同和融合,在一个月中,我和公司的员工、同事等相处的都不错,大家也都比较照顾我这个新来的“子弟兵”,在这一个月中,我对公司投资部各岗位特点、能力需要有了初步的认识,并能帮助公司翻译一些资料以供决策层参考,短短一个月能为公司作出一些菲薄的贡献,还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总之,这一个月的实践锻炼,是我们大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的第一步,是我们寻找差距,进一步认识自我的良机,更是我们了解对口专业的有利契机。这次实践,为我们今后踏入社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此,还是要感谢上海万向投资有限公司所有成员(特别是老总、投资部员工和集体宿舍的几位同事)对我此行的大力帮助和热心照顾,没有大家的关心和帮助,这次活动不会如此顺利。
大学生新入职感想范文(三)
转眼之间已经来到****有限公司实习一个月了,再过一个月的时间我的实习任务也就结束了。经过这一个月的实习,对我的帮助很大,而我也要给这段时间的实习,进行一下小结。
记得刚来到公司,我只会做一些简单的工作,开始就是做一些杂活,可是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学习,前辈们的鼓励和指导,我的工作水平不断的上升,现在已经实习了一个月,我对自己的工作任务可以独立完成,虽然有的地方还做的不够好,但是比刚开始实习的时候不知道强了多少倍。经过这段时间的实习,让我对社会工作更加的了解,让自己对以后的工作多了一分把握。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们将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结合到工作当中,让我们对自己所学的专业更加的了解,培养了我们的动手能力,社会交际能力,丰富了我们的阅历,增加了我们的工作经验,为我们以后参加正式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经过这段时间的实习,让我掌握了自己的工作流程,知道了公司的规章制度,而我则是严格的遵守。在工作中,我努力学习前辈们的工作方式、技巧、经验,给自己养成了良好的工作素质。在工作中我也知道了我们应该团结同事,共同努力,毕竟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在刚开始工作的时候,肯定有很多不会或者不懂的,没有人一出生就会这回那,自己也不能因为面子而不懂装懂,应该虚心的向前辈们请教,这样才是正确的方式。在工作中还会遇到很多不如意的事情,的确,没有那个人的人生会是一番风顺,但是人生没有跨不过去的坎,而只要你成功的跨过去了,那么你有向前迈进了一大步,离胜利又近了一步,所以遇到困难,我们应该努力,机油,尽力做到最好。
这次的实习只是一个开始,我的人生还很漫长,在现代社会不断发展的情况下,如果我们不努力的去吸取新的知识那么迟早有一天,会被这个社会所淘汰,我们只有不断的学习新的知识,用知识来武装自己的大脑,才会让自己飞得比别人高,走得比别人远。经过这段时间的实习,也让自己了解到自身存在的缺点,而我会勇敢的面对它们,然后改正、弥补它们,在接下来的实习中,我会不断的努力,加油,一定会比现在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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