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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指的是主要的目的和意图,[1] 国际税法的宗旨就是国际税法的目的与意图,也就是国际税法所促进的价值与所要实现的目标。有些学者直接使用“国际税法的目的”[2] ,实际表达的就是国际税法宗旨的意思。
国际税法的宗旨与国际税法的价值和国际税法的原则既有区别也有联系。国际税法的价值强调的是国际税法所具有的能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功用或属性,含有较多的客观色彩,而国际税法的宗旨强调的是国家制定国际税法的主观目的与意图,带有较多的主观色彩。国际税法的价值是国际税法宗旨的体现,因为,国际税法是人们为了一定的目的而创造的,国际税法必然有助于实现人们的这种目的,否则这种国际税法就不是人们所希望的国际税法,它也就没有存在的价值。国际税法最大的价值在于能实现人们对于国际税法的期待,有助于实现人们创制国际税法的目的。因此,国际税法的宗旨规定了国际税法的价值,国际税法的价值是国际税法宗旨的体现。国际税法的基本原则是国际税法的宗旨向国际税法的价值转化的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实现国际税法的宗旨、保证国际税法具有实现其宗旨的价值的必要条件。离开了国际税法的宗旨就谈不上国际税法的价值,也没有基本原则存在的必要。离开了国际税法的价值,国际税法的宗旨就成了空中楼阁,没有实现的可能。而离开了国际税法的基本原则,国际税法的宗旨就无法实现,或不能很好地实现,现实的国际税法也就不可能具备或不可能很好地具备人们所期待的价值。
(一)有关国际税法宗旨的观点及其评析
有学者认为,国际税法的宗旨在于建立一个公平合理的国际税收秩序,从而为国际经济合作与经贸往来创造良好的条件。[3] 又有学者认为,国际税法的宗旨在于建立一个公平合理的国际税收关系,从而为国际经济合作和往来创造良好的条件,尤其是为国际投资活动创造良好的条件。[4] 还有学者认为,国际税法的宗旨在于实现对跨国征税对象的公平合理的税收分配关系,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的正常发展。[5]
上述几种有代表性的观点都是从国际税法调整对象的角度来论述国际税法的宗旨的,即国际税法是为了更好地调整国际税收关系,实现公平合理的国际税收秩序。我们认为这种概括是不科学的,首先,国际税法的调整对象除了国际税收关系,还包括涉外税收关系,对此,上述观点没有给予充分关注。其次,从抽象的角度可以认为国际税法是为了实现公平合理的国际税收关系,但从具体的角度来讲,任何一个国家的国际税法都是为了维护本国的税收主权以及本国涉外纳税人的基本权利,也就是说都是为了维护本国的利益,并不一定为了公平合理的国际税收秩序的建立,比如有些国家为吸引外资所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就很可能违反公平合理的原则而变成恶性税收竞争,而美国拒绝承认“税收饶让抵免”也很难说有利于公平合理的国际税收秩序的建立。因此,笼统地、抽象地,而且常常是理想化地把国际税法的宗旨看成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税收秩序往往并不符合实际,而且也不利于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分析。再次,什么是公平合理?说到底也不过是本国自己认为的公平合理而已,不可能存在一个国际税法所追求的各国普遍承认的公平合理的国际税收秩序,国际税收协定领域存在两个范本就是一个明证。综上说所述,这种抽象层面的概括是不科学的,也是不可取的。
(二)本书主张的国际税法的宗旨
我们认为,法律的宗旨总是制定法律的主体的目的与意图所在,而制定法律的主体的目的总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在国内层面,法律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在国际层面则是为了维护本国的利益。国际税法也不例外,它并不是为了维护或建立什么抽象的公平合理的国际税收秩序,最终目的总是在于维护本国的利益。这里所谓的本国利益主要包括本国的税收主权和本国涉外纳税人的基本权利。因此,我们可以把国际税法的宗旨概括为:维护国家税收主权和涉外纳税人基本权。
维护国家税收主权是国际税法的首要宗旨,税收主权是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的体现。没有税收主权,国家在国际税收分配关系中的一切利益都无法实现,甚至连国际税法本身都不会存在,因为国际税法是以国家税收主权的存在为前提的。各国所谓的公平合理的国际税收秩序,其判断标准最根本的就是本国的税收主权,税收主权是隐藏在公平合理等口号下的实质,各国所主张的公平合理的国际税收秩序之所以有所差异甚至有很大差异,根本原因在于各国的税收主权所要求的国际税收秩序的不同。发达国家所要求的国际税收秩序是有利于维护发达国家税收主权的,同样,发展中国家所呼吁的国际税收秩序也是有利于维护发展中国家的税收主权的。不维护本国税收主权的国际税法根本不可能存在。
维护涉外纳税人的权利也是国际税法的宗旨,因为国际税法也是法律,也必须反映纳税人的利益。这里所谓的涉外纳税人首先是指本国的涉外纳税人,其次是指在本国投资的外国人。本国的法律保护本国纳税人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本国的法律保护外国投资者也是为了处于维护本国利益的目的,即吸引国际投资。国际税法一方面通过国际税收协定的方式,另一方面通过国内税法的方式来维护涉外纳税人的利益。涉外纳税人的基本权是公平税负权,即涉外纳税人与其他纳税人在税收负担上是公平的,不因其涉外因素而多负担税收义务。维护涉外纳税人基本权的基本方法是避免对涉外纳税人进行双重征税。
国际税法的两个宗旨实质上是统一的,维护国家税收主权通过维护涉外纳税人基本权来实现,维护涉外纳税人基本权前提是维护国家税收主权。没有国家税收主权,就没有涉外纳税人基本权可言,而离开了涉外纳税人基本权的实现,国家税收主权也就无从体现。只有两个方面同时实现,才是真正实现了国际税法的宗旨。
二、国际税法的作用
国际税法的作用是指国家税法对于国际税收领域所起的影响、效果与效用。国际税法的作用是国际税法在实现其宗旨的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实质是国际税法宗旨的具体化。国际税法的作用也是国际税法的一个基本范畴,但学界对这一问题往往予以忽略,其原因可能是觉得这样一个问题不值得讨论或者已经隐含在对其他问题的讨论之中了。我们认为,国际税法的作用与国际税法的宗旨、价值、基本原则等问题都具有密切联系,也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
有学者将国际税法的作用概括为四个方面:(1)避免和消除国际双重征税;(2)防止逃税和避税;(3)保证税收无差别待遇;(4)协调国家间的税收分配关系。[6] 我们认为,保证税收无差别待遇实际上已经蕴涵在前两个作用之中,而协调国家间的税收分配关系与前面三个作用之间具有一定的重合关系。
从国际税法发展的历史可以看出,国际税法最初的任务就是消除和避免国际双重征税,随着国际税法的发展,国际逃税和避税逐渐成了危害国家税收主权和国际税收秩序的大敌。因此,防止国际逃税和避税也逐渐成了国际税法的重要任务之一,这就是传统国际税法的两大主要任务。“二战”以后,国际税务领域的合作与交流越来越频繁,也越来越重要,缺少国际税务领域的合作,传统国际税法的两大任务已经很难完成或很难圆满的完成。所以,实现国际税务领域的合作也逐渐成了现代国际税法的重要任务之一。综上,国际税法的作用也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消除和避免国际双重征税、防止国际逃税和国际避税以及实现国际税务合作。
国际双重征税的存在一方面违背了税收公平原则,使得涉外纳税人承受了双倍的纳税义务,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国际经济交往的发展,不利于发展国际经济、贸易、投资等活动。国际双重征税无论对于涉外纳税人还是对于国家都没有好处,而且国际双重征税最终有可能走向自身的反面,即国际经济活动的萎缩乃至消失,由此导致国际双重征税因没有对象可征而趋于消灭。因此,国际双重征税现象是必须消除或避免的,承担这一重任的法律就是国际税法。消除和避免国际双重征税是国际税法首要的任务,也是国际税法两大宗旨的必然要求。国际税法中的国际税收协定主要就是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协定,而国内税法中的一些措施也有助于消除或避免国际双重征税。
在国际税收领域,由于国际经济活动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以及各国涉外税法制度的差异和国际税务合作的缺乏,逃税和避税现象往往比国内更加容易,也更加普遍。逃税和避税同样违背了税收公平原则,也不利于国际经济的发展。随着国际税法的不断发展和完善,防止国际逃税和国际避税也成了国际税法的一大重任。国际税法的两大传统任务是相辅相成的,实质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最终都是维护国家的税收主权和涉外纳税人的基本权。
国际税法不同于国内税法,它没有一个统一的执行机构,只能靠各个国家的税务主管机关各自在本国内执行。因此,国际税法的实效与国内税法相比会有很大的差距。在国际税法发展的早期,这个问题还不十分严重,但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加深,随着国际税收活动越来越复杂,单单靠一个国家已经很难完成国际税法的使命,实现国际税务合作已经是势在必行。因此,现代国际税法又承担起第三个重任:实现国际税务合作。实现国际税务合作是为国际税法的两大传统任务服务的,是为了更好的完成消除和避免国际双重征税以及防止国际逃税和国际避税的两大任务。如果套用实体和程序的模式来讲的话,前两个作用是国际税法在实体方面的作用,而后一个则是国际税法在程序方面的作用。当然,程序作用也有其自身的价值,并非仅仅为了保证实体作用的实现。在当今强调程序正义的时代,实现国际税务合作同样是维护国家税收主权和涉外纳税人基本权的内在要求。
「注释
[1]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2002年增补本),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1672页。
[2]参见高尔森主编:《国际税法》(第2版),法律出版社1993年版,第11页;那力:《国际税法学》,吉林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5页。
[3]参见高尔森主编:《国际税法》(第2版),法律出版社1993年版,第11页。
中图分类号:F812.4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2-0085-02
GDP的基本平衡式,即GDP=消费+投资+政府支出=消费+储蓄+税收。从后一个等式可以看出,当一个国家的GDP一定时,那么消费的扩大与税收的多少是成反比关系的。因而,想要扩大内需,最重要的是减少一些不必要的税收,这是最直接的。同时,也可以通过减少储蓄来实现消费增加。减少储蓄也与税收政策摘要:金融危机的影响席卷全球,对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为有效拉动内需,政府通过一系列税收政策来干预经济,国内企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公平的税收环境。通过税收改革对企业和社会的影响,可以有效地拉动国内需求,充分发挥税收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调节作用。
关键词:税收;扩大内需;收入分配
中图分类号:F812.4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2-0085-02体系中包括诸多税种,每个税种主要是完成相应的税收任务,但除此之外,每个税种也都有其特殊的角色定位――担负着不同的任务。拉动经济增长的需要主要来自消费、投资和出口三个部分,内需不足的核心问题是消费问题,因而扩大内需就是让老百姓有较强的消费能力,让其手中拥有更多可供支配的收入。
(一)所得税在拉动内需上的作用
1.个人所得税。2008年3月将起征点调高至2000元,并从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这一系列的调整表现了政府一方面是希望通过此调整来缩小贫富之间的收入差距;另一方面,也是面对金融危机的影响,希望通过调高个税起征点来刺激经济、刺激个人消费。如何拉动消费市场,这就有一个话题是不可避免的,就是如何让百姓口袋里面的钱更多,提高个税起征点是最直接的减轻税负、增加个人收入的方式。而5%~45%的九级累进所得税率则是让收入高的人支付高税收,而收入低的人得到收入转移。对于高收入者来说,已经有足够的金钱来使物质丰富,多余的钱可能并不会在很大程度上来扩大内需,反过来中低收入者相对物质条件匮乏,多余的钱更有可能用于购买商品来满足自己的需求,因而个人所得税的累进税率也可以从另一方面来调节收入的均衡化,借此扩大内需,刺激经济的发展。
2.企业所得税。实行后的企业所得税法将原有的内资企业所得税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统一合并为企业所得税,并将税率从原有的33%降为25%,小型微利企业更是可以享受到20%的低税率。这一改变不仅统一降低企业所得税的税负,也使内资企业同外资企业有统一的税负,增强税负的公平性,提高内资企业的竞争力。同时,两法合并为企业创造的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引进外资的结构性优化,都可能产生深远的影响。从更加长远的角度看,降低税率、公平税负也可以增强国内企业长期的生机和活力,特别是可以推动中小型企业向创新导向型经济转变。
(二)增值税转型对扩大内需的作用
企业“消费”也能够起到扩大内需的作用,还能带动老百姓的消费。企业“消费”是一种投资,一方面增加自身在本行业当中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另一方面,也对资金的流通形成非常良性的循环。当企业手中有钱时,倾向于对资本品的投入和对新技术的投资,从而刺激经济的发展,增加老百姓的就业,使得老百姓手中有多余的钱用于刺激消费,老百姓消费增长可以刺激企业更大地加大生产,形成资金链的前后衔接。作为以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为中心的中国企业面临着出口困难、销售下降、利润下滑的经济困境,此刻单靠企业自身去克服险境难度是很大的,需要政府的扶持与帮助。而增值税从生产型到消费型一步到位的转型为企业提高竞争力和抗风险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提供了很大的帮助。之前一系列循序渐进的推广试点为增值税的转型做好了铺垫,使其在全国的推广拥有更多的实践经验和成果。它的实施一方面可以促使企业用更多的钱用于对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更新换代,增强综合竞争力;另一方面,增值税转型在客观上可以达到为企业减税的效果,间接拉动企业投资,防止经济过度衰退。
(三)调整消费税的征税对象可以合理有效拉动相关产业内需
近两年,国家对消费税征收对象增加了一些项目,如高尔夫球场等高档娱乐设施,健身类、保健类设施及产品,等等。这些项目的选取兼顾了各方面的因素,可以增加财政收入,为政府实施举措提供财力保障。同时,消费税征税对象也减少了一些项目或者降低一些项目的税率,如护肤护发品、摩托车、酒及酒精、汽车轮胎等项目,因为随着人们的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发生的变化,护肤护发品等物品的消费越来越普及,已经逐渐具有了大众消费的特征,成为人民群众的生活必需品。对于生活必需品,高额税负必将使老百姓的生活质量下降,成为生活负担,而适时地对消费税征收对象进行调整,也使老百姓改变消费方式,进而扩大内需。
(四)其他小税种的政策变化对扩大内需的联动作用
1.燃油税的“税改费”。对汽油、柴油和燃气开征燃油税,以取代养路费、公路客运附加费、公路运输管理费等相关税费,同时,取消涉及交通运输和车辆的各种不合法、不合理收费,并保留少量必要的税费,实行规范化管理。日常出行的支出往往占普通老百姓生活支出的10%左右,对这方面的税收减负,将间接为老百姓省下大笔的收入。而且燃油税是按照从量征收的,只与用油量的多少相关联,而不是以往的一刀切制度,更加公平合理。如果拿普通的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来比较,高收入者的出行机率势必比低收入者的出行机率大,燃油税 “税改费”之后,无形中也减少低收入者的负担,使其更有能力去购买其他生活的必需品。
2.契税。从2008年11月1日起,国家税收政策规定个人首次购买90平米及以下住房,契税税率下调到1%;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房屋是每个家庭的必需品,同时也是一笔极大的支出,政策中对房屋90平米的规定,可以看出这项政策变动更有助于帮助低收入居民。这样,低收入居民则可以有更多的钱用于购买其他生活必需品,拉动其他物品的消费。
二、税收政策通过影响就业和政府投资而拉动内需
(一)税收政策促进就业创业
拉动内需最根本的是消费问题,而拉动消费最根本的是居民的收入问题,大部分居民的收入多半来自于所从事的职业,因而就业问题对收入的多少影响是巨大的。近年来,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就业创业的税收政策,很多是针对就业困难人群。解决这类人的就业问题,不仅可以起到加大对社会必需品的需求,扩大内需的作用,更重要的也是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和谐、平稳地发展。这类税收政策更多的是优惠导向政策,对再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实际限额扣减政策,对招用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实行增值税减免、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对符合规定的特殊人群从事创业工作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等措施,有力地促进其就业的主动性和就业环境的良好性。同时,促进增值税全面转型、降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降低合并内外资所得税并降低企业所得税率、加大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力度,等等,同时对各类企业减免税收,从而有力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大增强企业吸纳就业的能力。
(二)税收间接影响政府投资,依靠政府力量拉动内需
税收收入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实施各种政策的有力保障。税收政策也是国家财政反作用于经济的一个重要杠杆。政府的投资多数集中在公共产品及民间投资不愿介入而又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领域中,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只能由政府提供,经济发展必需的,如国防、外交等;一类是现有国内机制使得私人投资无法承受风险极大又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领域,如交通、电力、能源建设等,这就需要政府大规模的投入,也需要税收收入作为实施的保障,以此来满足人们的需求。比较典型的是国务院近日提出的加快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灾后重建、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等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这就是有效利用财政收入,刺激经济,扩大需要的表现。在外需疲软不断加剧、内需潜力亟待挖掘的现状下,政府投资扩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刺激经济复苏。
三、反思税收在拉动内需时产生的影响
拉动内需的税收政策主要还是体现在减税免税等优惠措施上,实施这些政策时给居民和非居民纳税人都带来了好处,但是,在一定程度上还是会削减政府的财政收入。而财政收入的减少却能够削弱中央财政支付转移的能力,使得相对滞后的地区改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力度减弱,对于中国这样一个东西部贫富差距如此之大的国家是不利的。
针对某一产业或区域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可能加剧产业之间或区域之间的发展失衡。享受税收优惠的比其他没有享受税收优惠的在市场上更具有竞争力,造成市场经济的不公平,影响产业的和谐发展。同时,过多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容易被人利用作为避税的手段,使得本已经有压力的财政收入承受更大的压力。
参考文献:
[1] 龙卓舟.税制结构优化与税收征管的关系[J].中国税务,2002,(4).
[2] 杨之刚,丁琳.企业增值税和所得税负担的实证研究[J].经济研究,2000,(12).
税收管理员的作用集中体现在管户、管事、服务三个方面,实践中必须注重将三者有机结合起来,保证税收管理员的作用得到全面有效发挥。
(一)管理到户,增强管户的全面性。通过多年的税收实践积累总结,税源管理中必须实行属地划片的户籍管理模式,使税源管理达到人户对应的效果,从而提高税源管理工作的针对性、连续性和专业性。税收管理员从纳税人开业登记环节就要介入管理,进行实地调查,认真核实纳税人实际情况,保证登记认定事项的真实性。日常工作中,必须经常开展区域巡查工作,及时掌握纳税户变动情况,有效解决辖区内纳税人基本户数不清、具体情况不详、变化原因不明的问题。要定期开展户籍清理工作,严格清理经营不登记、漏征漏管等非正常业户,加大对零散税源的管理力度,做到追踪到人、知情到点、监控到户、责任到人。
(二)深入业户,增强管事的时效性。必须进一步强化对所管辖税源户的日常管理,建立起涵盖广泛、反应灵敏的动态税源管理体系,及时对静态采集的数据信息进行补充和维护,使税源管理更具层次化。要及时采集纳税人工艺流程、资金流向、主要耗材、投入产出、购销市场等生产经营过程中实时变化的活信息,加强同税务登记信息、纳税申报信息的比对,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要加强对纳税人使用发票和税控器具的日常管理,严格遏制帐外经营行为,有效防止非正常的低税负、零税负现象。要对纳税异常业户及时开展纳税评估,通过约谈、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纳税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在纳税人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时,必须及时清缴纳税人的税务证件、发票,清算应征税款、罚款、滞纳金,使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的税收信息得以综合利用。
(三)税企对应,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必须建立税收管理员与纳税人经常联系的工作机制,在依托办税服务厅向纳税人提供共性化服务的同时,更有针对性地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的服务,使税务机关所实施的管理和纳税人所要求的服务协调一致起来。税收管理员在日常管理工作中,通过深入业户与纳税人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税收政策,帮助纳税人正确办理相关涉税事宜,能够使纳税人有效防范因不了解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造成税收违法行为。通过认真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将进一步融洽征纳关系,营造一个公开、公正、透明、高效的税收管理环境。
二、制约税收管理员作用充分发挥的主要因素
一是税收管理员日常事务性工作较为繁杂。在基层单位,税收管理员的日常工作包括了户籍管理、催报催缴、欠税管理、纳税评估、税法宣传、发票管理、金税协查、税控装置管理、信息采集等,几乎覆盖了除受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违章处罚和税务稽查以外的面向纳税人的所有涉税事宜。随着经济的发展、纳税户数的增加和各项管理措施的不断细化,税收管理员的日常工作量也不断加大。此外,上级局管理部门向基层布置工作任务整合力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税收管理员工作量的增加。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增加,使税收管理员面临较大的工作压力,同时也造成税源管理的重点不突出,深入业户了解情况的时间较少,影响了税源管理的实效性,税收管理员的主观能动性得不到充分调动。
二是部分税收管理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目前,税收管理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完全达到“五清一会”标准的干部还很有限。除了历史原因和年龄结构不合理等客观因素外,知识更新未能及时与税源管理形势变化相适应是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业务培训与工作实践结合得不够紧密,培训内容虽较为宽泛,但缺少对不同行业、企业有针对性的培训,导致管理的实效性不强。例如,负责钢铁企业税源管理的税收管理员,不但需要掌握税收与财会知识,更需要了解相关行业的专业知识,不熟悉和掌握行业经营规律和特点,税收管理员只能实施就账论账的浅层次管理,即使是深入企业调查,也很难发现真正的问题。
三是结合税源特点实施分类管理不够深入。税源管理工作中,各级国税机关普遍实行了按行政区划的属地管理模式,加强区域巡查,强化户籍管理,有效防范了漏征漏管户。但分类管理做得不够,没有很好地结合辖区纳税户生产经营规模、性质、行业、经营特点、企业存续时间和纳税信用等级等要素以及不同行业和类别企业的特点,实施科学合理的分类管理,部分税收管理员的经验特长、专业特长没有得到有效发挥。特别是对那些经营规模较大、会计核算复杂、利润形成隐蔽以及纳税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实施专业化、有针对性的重点管理做得还不到位。例如,在商贸企业的管理上,由于这些企业经营分散、流动性大、隐蔽性强、现金交易普遍存在,不安排有经验和具有相关行业管理特长的税收管理员进行重点管理,是很难收到较好管理成效的。
三、进一步发挥税收管理员作用的对策思考
(一)减少税收管理员事务性工作。一是要进一步突出税收管理员的工作重点。税源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涵盖税收征管工作的各个环节,这一特点决定了税收管理员必然要担负较多的工作项目。为提高税源管理的实效性,必须在实施综合管理的基础上,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履行管户与管事职能,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纳税异常企业的管理,强化实地调查、核查工作,深入了解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变宽泛管理为深入管理。二是要进一步理顺工作规程。在坚持依法治税原则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并流程、减少环节、简化文书,减少存档的纸质资料,及时对人工采集的涉税信息进行电子化处理,达到权责明晰、运转流畅、管理高效。依托税收管理员工作信息平台,实现任务分配、综合查询、工作底稿、数据更新等操作功能,提高税收管理员工作效率。三是要压缩和简并工作报表。切实减少由税收管理员填写的统计报表数量,上级机关通过征管信息系统能够查询并合成的报表,不要再分派给基层税收管理员来完成,使税收管理员从纷繁的 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使其有更加充足的时间深入企业了解真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异常问题,集中精力投入到税源管理工作中。四是要整合任务系统。要建立依托于信息网络的征收、管理、稽查信息交流制度,整合向下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对将要下达的业务事项进行按时间、地点、缓急的分类,做到对同一纳税人相关核查事项统一下达。切实发挥好综合管理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统筹部署工作,避免交叉重复。要深入实施对纳税人各税种的综合评估,注重基础数据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一次采集,共享利用,减少税收管理员的重复劳动。
2流水作业法在水利施工中的应用原则
在水利工程的建设中,流水作业法的划分是在竖直平面进行的划分,在单一的施工层中,该项工艺作为基础,可以将活动场地进行划分,并分到各个组织中。水利工程中的建设工作者应该携带好专业的设备和机械等,并严格按照规定好的步骤开展建设工作,对于水利工程建设始终保持一种负责任的态度,这样,能够确保水利工程能有目的且顺利的进行。对于水利工程的施工,在同一支水利工程建设队伍中,在同一个时段内,只容许一支水利工程的建设队伍进行操作。专业的水利工程的建设队伍只允许在相同的建设区域内进行水利工程的建设操作,不允许在不同的区域内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工作。在水利工程建设期间,建设队伍应保持连续、畅通工作,以此来提升工作效率,保证流水作业法的顺利实施。
3流水作业法在水利施工中的应用
3.1明确活动用时
流水线涵盖的所有建设次序和步骤都应该被明确,所有的活动工序都应在工作开展时,进行严格、细致的分析与运算,确保活动准确无误地进行,活动的用时得到明确,同时还要做好相应的施工准备工作。因为在施工之前,其需要做好多方面的施工准备,尤其是施工材料以及施工人员的确定都是施工活动中必须考虑的因素。同时,在明确施工活动用时的过程中,需要对成本进行相应的控制,可以从造价以及人工的合理分配上进行控制,有效地降低成本输出率。
3.2合理划分活动区域
为了确保活动能在不同区域进行,进行不同工种的施工,应当合理、规范地划分活动区域,从而为流水作业法的施工创造有利条件。对于施工段的划分,段与段之间的衔接应在满足大自然的界限的基础上的位置进行设计,确保水利工程设计的质量,如:伸缩缝、沉降缝等自然环境。对于施工段的数量,应与流水作业法的实施相适应,即施工队的数目在流水线中应小于等于施工段的数目。施工段区域的划分大小应适应于机械的主要运行效率。这样,活动区域才能被进行合理划分。
3.3积极做好组织人员工作安排
专业的建设组织应按照实际、合理的分工理念来安排,一般情况下,各个组织的人员总数应按照项目建设状态的最小区域进行明确,所以,应保证所有的工作人员都可在最小的活动施工区域内,体现自己最高的劳动效益。此外,专门设置建设组织的工作人员应保持和相关规定人员的一致性,这样,各个人员的有效劳动效益可以得到提升,才能对组织人员做好合理、高效率的工作安排,极大地提高各水利工程建设组织的工作效率。
3.4构建施工流水线
在构建施工流水线时,应对流水步距运用数列法的方式进行精确的计算。在各个施工段中安插专业的施工团队,最后,构建出施工流水线。总的来说,应在各个施工段之间进行合理的衔接,在施工环节中安插专业施工团队,形成平行、连续的分工,从而构成一条完整的施工流水线。对于流水线的构建,应保证施工队伍能进行连续不断的施工。其次,在每个施工团队都应安插专业、经验丰富的施工工作人员。最后,施工团队的施工时间应被充分利用起来,施工团队间也应紧密配合,尽早、尽快地插入,从而有效、合理地缩短工期。
3.5保障流水作业持续可靠展开
在确定专业建设的工作人员的人数之后,应对各组织所在的区域建设活动进行行之有效的、明细的分析,避免专业施工队的施工人员对施工时间的把握不明确,造成对水利工程建设的施工活动判断出现差错。当然,在明确了建设区域的活动时间后,应对所有的建设区域,开展对建设活动的时间进行细致、明确的划分,只有保证顺时间的方式进行建设工作,准确无误的了解水利工程建设区域的活动用时,才能保证作业有效、持续的展开,有效提高活动效率。在进行流水作业的过程中,需要员工之间的有效配合,才能让施工速度得到提升。但是在实际的施工中依旧会出现施工中断以及施工进度缓慢等问题。所以为了能够有效提升流水作业的效率,不仅要加强现场施工管理,还要加强员工之间的协调配合,保障流水作业能够持续可靠地展开。
3.6编制施工综合进度计划
在构建施工流水线后,应将各个流水线的各项工作都进行合理的搭建,使整体的施工力度计划都能得到有效的编制,同时也为施工总计划的进度和合同工期提供有力的参考依据,从而使施工计划在规定的工作期限内完成,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任务。对每一个施工任务都进行相应的编制,让施工人员将施工的程序落到实处。这样,流水作业施工的施工秩序必然能够井然有序。
税源精细化管理,是将精细化管理理论引入税收征管工作,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税务机关的职责权限和“信息化加专业化”的工作要求,结合征管业务重组和流程优化,在对纳税人充分了解和掌握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型纳税人的特点,准确把握纳税人涉税信息及变动规律,明确税源管理内容和标准,细化监控指标,优化管理流程,合理设置岗位职责,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实现税源管理的“零缺陷”目标。税源精细化管理的最终目标就是要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一、精细化管理中税收管理员主体地位的确立及其重要性
针对目前经济税源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的特征,税源分布的领域越来越广,税源的结构越来越复杂,税源的流动性和隐蔽性越来越强,税源监控的难度越来越大。而税源控管能力相对滞后于经济发展和企业发展,致使“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地解决,主要体现在税源监控人员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不了解、税源底数不清、掌握信息失真,申报真实性难以得到及时准确的分析和控制等。
税收管理员是精细化管理中人的因素,是管理中的主体,是精细化管理工作中活的灵魂,对税收管理员的管理、制约、监督和考核,从根本上影响着精细化管理工作实践的成败。开发区国税局在认真研究精细化管理工作理论的基础上,从人本管理的理念出发,探索出了一条税源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新路。
二、税收管理员是精细化管理工作中的主体。起着承上启下的桥梁纽带作用
1.对税收管理员的要求
一是增强管理主体的工作责任感。积极引导干部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不断强化职责意识,认真做好每个岗位的工作,恪尽职守,精益求精。坚决防止和克服不思进取、无所事事、懈怠散漫的现象。
二是加强对管理主体的教育培训。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信息化技术为依托,加大了对税收管理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在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了税源管理干部的岗位技能培训。培训过程中,税收管理员集中学习了省局制定的关于税源精细化管理的若干制度(办法),熟悉了税源监控的内容、指标、方法及标准。加强了税收征管法、财务会计、稽查审计、计算机技术等内容的培训,提高了税源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
三是实行能级管理。合理划分岗位级别,通过考试、考核、竞争上岗等方式推行能级管理,科学测试和评定税源管理人员的能级,实行按能定岗、以岗定责,切实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税务干部选拔到税源管理岗位。深化劳动分配制度改革,适当拉开收入分配差距,激发税务干部积极进取、力争上游的工作主动性。
四是严格工作考核。对现有的税源管理考核指标进行了认真梳理,提高了考核的实用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将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能级与工作实际相结合。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税源管理过程控制,形成了科学的考核机制。对税收管理员工作的监督考评坚持了以人为本、公正公开、注重实效、奖惩兑现的原则。
坚持内外并举,通过设立举报箱、发放问卷、调查走访等形式,让社会各界和纳税人评判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质量,增强监督考评的客观性、全面性、真实性。
坚持监督考评与效能监察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的有机结合。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将监督考评结果与税收管理员评先树优、能级评定挂钩,严格兑现奖惩,对发现的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行为和执法过错及时移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关税收管理员的责任。
2.税收管理员对纳税人的精细化管理
税收管理员专职承担税源监控管理任务,主要职责包括税源监控、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税源监控方面:运用“信息化加专业化”的多种有效手段,通过对纳税人涉税信息的采集、整理、比对、分析,对所有可能影响税收收入的源头进行监督控制。
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规模、不同税种及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实施动态分类管理,全面准确掌握其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核算情况和涉税信息变动规律,堵塞税收漏洞,引导纳税遵从,突出税源管理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税收管理员有计划地对辖区进行巡察,充分利用外部信息管理系统比对信息或通过其他信息渠道发现漏征漏管户线索,对查找到的督促其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罚建议。
对申请领购发票的纳税人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初步核定其用票种类、领购方式(批量供应、交旧领新罐}旧领新)等,报经有关部门或负责人审批后反馈给办税服务厅。加强对纳税人使用、取得、保管、缴销发票情况的监控管理,督促用票单位和个人建立逐笔开具发票制度,加强对农产品收购、废旧物资销售、交通运输、海关完税凭证等发票的监控管理,把发票控管与掌握企业生产经营信息结合起来,认真审核确认生产经营行为的真实性,及时比对纳税情况,堵塞几种发票在抵扣税款方面的漏洞。
实行动态监控,切实做好防伪税控系统、税控收款机、税控加油机等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的监控管理工作和申报数据与税控数据的核对、记录工作。
定期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实地了解情况,全面准确掌握其生产工艺、设备、产品、原料、销售、库存、能耗、物耗等生产经营状况和成本、价格、利润等财务情况,通过对纳税人当期涉税指标与历史指标的纵向比对、同行业纳税人涉税指标的横向比对、实物库存及流转情况与账面记录情况的账实比对,及时取得动态监控数据,找出影响税负变化的主要因素,分析税负变化趋势。
建立了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台账,积累重点税源企业档案资料,做好重点税源企业年度税收计划的编制和落实,实时监控税源变动,定期编写上报重点税源调查分析、预测报告。
纳税评估方面:每一纳税申报期结束后,充分利用“一户式”纳税信息资料管理系统,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行业指标的横向分析和历史指标的纵向分析,对所辖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初步判断,并有重点地对零负申报、低于各税种警戒指标、领购发票数量增幅较大而应税收入计税依据和应交税金增幅不大、票表稽核有偷漏税嫌疑以及日管发现有疑点的纳税人进行综合分析,确定纳税评估对象。
对纳税评估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如计算填写、政策理解等非主观性质差错,可约谈纳税人。通过约谈进行必要的提示与辅导,引导纳税人自行纠正差错,在申报纳税期限内的,根据税法有关规定免予处罚。对纳税评估发现需要进一步核实的问题,可下户做进一步调查核实,调查核实的过程和结果要进行记录。
日常检查方面:针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某一纳税环节或某一方面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检查,及时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不涉及立案检查与系统审计。认真搞好纳税服务方面,做好对所辖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工作,对新出台的各项税收政策及有关规定,及时宣传到每一户纳税人,并有针对性地选择重点税源、重点行业和纳税意识相对薄弱的纳税人进行重点宣传和讲解。
三、管理主体精细化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发挥信息化在税源管理中的作用,建立起规范高效的税源控管机制
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税源监控中的应用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要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化应用水平;二是要充分采集税源的基础资料。积极筹建“一户式”管理系统,提高信息共享水平,实现税源情况“一网通”;三是要加快信息数据的处理。及时淘汰、更新垃圾数据,最大限度的提高数据信息的增值利用。
2.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建立科学合理的岗责体系
一是要充实税收管理员队伍,保证税源监控岗位人员“不缺位”;二是对税收管理员队伍不断优化组合。挑选业务骨干不断充实到税收管理员队伍中。三是不断对税收管理员队伍进行“充电”,加大培训力度。
同时,建立起合理的岗位体系。因事设岗,因岗配置人员。将涉及税收管理的各项指标进行量化、细化、固化,确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并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岗位和人员,对确实难以量化的要抓住关键部位、关键环节,选准关键控制点,进行有效的监督控制。
一、精细化管理中税收管理员主体地位的确立及其重要性
针对目前经济税源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的特征,税源分布的领域越来越广,税源的结构越来越复杂,税源的流动性和隐蔽性越来越强,税源监控的难度越来越大。而税源控管能力相对滞后于经济发展和企业发展,致使“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地解决,主要体现在税源监控人员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不了解、税源底数不清、掌握信息失真,申报真实性难以得到及时准确的分析和控制等。
税收管理员是精细化管理中人的因素,是管理中的主体,是精细化管理工作中活的灵魂,对税收管理员的管理、制约、监督和考核,从根本上影响着精细化管理工作实践的成败。开发区国税局在认真研究精细化管理工作理论的基础上,从人本管理的理念出发,探索出了一条税源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新路。
二、税收管理员是精细化管理工作中的主体。起着承上启下的桥梁纽带作用
1.对税收管理员的要求
一是增强管理主体的工作责任感。积极引导干部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不断强化职责意识,认真做好每个岗位的工作,恪尽职守,精益求精。坚决防止和克服不思进取、无所事事、懈怠散漫的现象。
二是加强对管理主体的教育培训。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信息化技术为依托,加大了对税收管理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在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了税源管理干部的岗位技能培训。培训过程中,税收管理员集中学习了省局制定的关于税源精细化管理的若干制度(办法),熟悉了税源监控的内容、指标、方法及标准。加强了税收征管法、财务会计、稽查审计、计算机技术等内容的培训,提高了税源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 三是实行能级管理。合理划分岗位级别,通过考试、考核、竞争上岗等方式推行能级管理,科学测试和评定税源管理人员的能级,实行按能定岗、以岗定责,切实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税务干部选拔到税源管理岗位。深化劳动分配制度改革,适当拉开收入分配差距,激发税务干部积极进取、力争上游的工作主动性。
四是严格工作考核。对现有的税源管理考核指标进行了认真梳理,提高了考核的实用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将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能级与工作实际相结合。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税源管理过程控制,形成了科学的考核机制。对税收管理员工作的监督考评坚持了以人为本、公正公开、注重实效、奖惩兑现的原则。
坚持内外并举,通过设立举报箱、发放问卷、调查走访等形式,让社会各界和纳税人评判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质量,增强监督考评的客观性、全面性、真实性。
坚持监督考评与效能监察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的有机结合。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将监督考评结果与税收管理员评先树优、能级评定挂钩,严格兑现奖惩,对发现的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和执法过错及时移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关税收管理员的责任。
2.税收管理员对纳税人的精细化管理
税收管理员专职承担税源监控管理任务,主要职责包括税源监控、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税源监控方面:运用“信息化加专业化”的多种有效手段,通过对纳税人涉税信息的采集、整理、比对、分析,对所有可能影响税收收入的源头进行监督控制。
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规模、不同税种及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实施动态分类管理,全面准确掌握其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核算情况和涉税信息变动规律,堵塞税收漏洞,引导纳税遵从,突出税源管理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税收管理员有计划地对辖区进行巡察,充分利用
外部信息管理系统比对信息或通过其他信息渠道发现漏征漏管户线索,对查找到的督促其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罚建议。 对申请领购发票的纳税人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初步核定其用票种类、领购方式(批量供应、交旧领新罐}旧领新)等,报经有关部门或负责人审批后反馈给办税服务厅。加强对纳税人使用、取得、保管、缴销发票情况的监控管理,督促用票单位和个人建立逐笔开具发票制度,加强对农产品收购、废旧物资销售、交通运输、海关完税凭证等发票的监控管理,把发票控管与掌握企业生产经营信息结合起来,认真审核确认生产经营行为的真实性,及时比对纳税情况,堵塞几种发票在抵扣税款方面的漏洞。
实行动态监控,切实做好防伪税控系统、税控收款机、税控加油机等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的监控管理工作和申报数据与税控数据的核对、记录工作。 定期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实地了解情况,全面准确掌握其生产工艺、设备、产品、原料、销售、库存、能耗、物耗等生产经营状况和成本、价格、利润等财务情况,通过对纳税人当期涉税指标与历史指标的纵向比对、同行业纳税人涉税指标的横向比对、实物库存及流转情况与账面记录情况的账实比对,及时取得动态监控数据,找出影响税负变化的主要因素,分析税负变化趋势。
建立了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台账,积累重点税源企业档案资料,做好重点税源企业年度税收计划的编制和落实,实时监控税源变动,定期编写上报重点税源调查分析、预测报告。
纳税评估方面:每一纳税申报期结束后,充分利用“一户式”纳税信息资料管理系统,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行业指标的横向分析和历史指标的纵向分析,对所辖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初步判断,并有重点地对零负申报、低于各税种警戒指标、领购发票数量增幅较大而应税收入计税依据和应交税金增幅不大、票表稽核有偷漏税嫌疑以及日管发现有疑点的纳税人进行综合分析,确定纳税评估对象。
对纳税评估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如计算填写、政策理解等非主观性质差错,可约谈纳税人。通过约谈进行必要的提示与辅导,引导纳税人自行纠正差错,在申报纳税期限内的,根据税法有关规定免予处罚。对纳税评估发现需要进一步核实的问题,可下户做进一步调查核实,调查核实的过程和结果要进行记录。
日常检查方面:针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某一纳税环节或某一方面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检查,及时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不涉及立案检查与系统审计。认真搞好纳税服务方面,做好对所辖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工作,对新出台的各项税收政策及有关规定,及时宣传到每一户纳税人,并有针对性地选择重点税源、重点行业和纳税意识相对薄弱的纳税人进行重点宣传和讲解。
三、管理主体精细化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发挥信息化在税源管理中的作用,建立起规范高效的税源控管机制
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税源监控中的应用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要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化应用水平;二是要充分采集税源的基础资料。积极筹建“一户式”管理系统,提高信息共享水平,实现税源情况“一网通”;三是要加快信息数据的处理。及时淘汰、更新垃圾数据,最大限度的提高数据信息的增值利用。
2.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建立科学合理的岗责体系
一是要充实税收管理员队伍,保证税源监控岗位人员“不缺位”;二是对税收管理员队伍不断优化组合。挑选业务骨干不断充实到税收管理员队伍中。三是不断对税收管理员队伍进行“充电”,加大培训力度。
同时,建立起合理的岗位体系。因事设岗,因岗配置人员。将涉及税收管理的各项指标进行量化、细化、固化,确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并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岗位和人员,对确实难以量化的要抓住关键部位、关键环节,选准关键控制点,进行有效的监督控制。
1.1改善人居环境,保持水利生态。水利风景区的存在保护了水资源,改善了水环境,这对于风景区水系所覆盖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的提高有着积极的作用,同时居民也能从风景区开发中获得适当的经济利益,提升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同时水利风景区基本的水利防洪减灾功能也能保证所在区域的湿地、湖泊、河流的汛期安全,这也为水利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前提基础。
1.2带动经济发展。水利风景区的作用从最基础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上就可以带动经济增长,优秀的水利风景区可以成为一个地区的形象,在对外展示的过程中提高了相关地区的影响力,吸引外来资金前来投资,调动地区经济活力。
1.3促进水利的发展,改善水利部门的经济条件。水利风景区的开发为水利部门带了直接的收人,在用于水利系统的维护开发之外,还能提升水利职工的收人水平。某些水利风景区含有发电设备,在供电之外还拥有优质的旅游资源,这无疑都为水利部门改善自身的收人水平提供了可能。与此同时,水利部门更加强化的自我发展能力与更加可靠的经济保证,能够增加水利发展的自主性,适时上马更多有实际效益的水利项目。
1.4文化元素的注人提升了水利系统的地位。水利风景区的开发往往是综合性的,文化内涵的结合使得景区不但成为一种自然资源,更是人们探寻文化奥秘、寻找文化源头的上佳场所,人们在休闲度假过程中长了见识,培养了多样的文化情操,促进了精神享受上的满足。而这种文化熏陶会带给人们一种新的认识,给予人们耳目一新的感觉,提升了水利系统的社会地位。比如街州是浙江的母亲河--一钱塘江的源头,山清水秀,有着1800多年的建城史,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将街州人引以为豪的“双子文化”—孔子文化和棋子文化融人到铜山源的开发当中,能大大提升风景区的品味,丰富其文化内涵。
2.水利风景区在水利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浙江省西部街州铜山源水库,是一座以农业灌溉为主,结合防洪、发电、水产养殖等综合利用的大型水利骨干工程,铜山源水库空气清新,气候适宜,水面宽阔,水质透明,库区周边群山屹立,险峻挺拔,林木葱郁。其距离街州主城区北侧约20公里,经23省道开车仅20分钟,距南侧杭金街高速街州东出人口12公里,距北侧杭新景高速(规划延伸段)太真出口7公里。这样的自然条件、地域优势以及便利的交通在其后续开发过程中,能够促进水库发挥航运、养殖、旅游等综合效益,对当地水利经济的发展来说是一个强劲的助推器。
2.1旅游带动经济。根据相关数据统计显示,到2015年,全国旅游业的经济产值达2万亿左右,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8%,旅游业也大大促进了经济发展。水利风景区对于其他行业如旅行社的带动作用之大,自身的发展潜力之大,令人倍感欣喜。旅游业是一项综合业,它能够带动旅游交通、住宿、餐饮、娱乐等多个行业的发展,拉动千万人口的就业。针对旅游业这样的优势,现今的水利风景区旅游依然有巨大的潜力可挖,积极完善景区服务设施,提升景区服务质量,满足不同游客的个性化需求,促进整个水利经济的蓬勃发展。
2.2培育生态文明。水利传统经济项目功能比较单一,在可持续发展上往往会遇到瓶颈,而水利风景区的建设是一个长期系统的过程,它从前期规划、开发过程到后期服务和维护上都有其他水利项目可以借鉴的经验。水利风景区整体的可持续发展过程,培育了一种生态文明,为水利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一缕曙光。
2.3塑造水利文化。水利风景区是一个集中展示水利设施、水利建设历史等水利文化的载体,将文化元素形象地展示给社会,极大地提升了景区的形象,水利文化的塑造将风景区打造成了多元立体的文化内涵,加深了人们对于水利建设的认识。
2.4标准化建设。水利风景区的开发往往是地方政府、水利部门和当地群众共同关心的大项目,在各方协调统一开发水力资源,建设水利工程的过程中会形成一个系统的工作方法,特别是某些标志性工程的建立对于未来水利资源的利用提供了很好的样本,在以后水利经济的发展中有了更加标准化的操作模式,提高了建设开发的效率,保证了水利工程的质量。
2.5现代化理念。水利风景区的开发是适应现代化要求的产物,整个项目的开发理念、开发模式上都是非常具备专业素质的,对于水利规划与水利风景区的结合,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开发建设者大胆转变思路,解放工作思想。对于建成之后的日常管理有了全面的统筹,制定了系统的管理制度,保障景区的高效运行,后期对于景区的未来发展也有详细的方案,不会因为一时小有所成就坐吃山空。这些崭新的企业化管理模式在水利风景区的应用,为水利经济的发展打开了局面,拓展了视野。
正确认识房地产业及税收调控的地位
(一)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需要摆正位置,坚决扭转“房地产依赖症”
房地产业从2003年开始,被确认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地位的特殊性一直受中央和地方政府重视。但房地产业的“过度非理性发展”也会产生一系列负面作用,导致一些地方政府不惜违法用地;房地产业的“过度非理性发展”加剧了人口、土地、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房价上涨过快加剧收入分配不公,造成社会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高房价必然抑制居民对其他领域的合理消费,不利于扩内需、促消费;地方收入“房地产依赖症”对其他产业产生资本和土地的挤出效应,使其他产业可能被忽视,因此不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然受到影响;大多数中央调控政策的执行最终都要靠地方政府,而对“土地财政”和房地产的过度依赖让地方政府既无力建设保障性住房,也无心抑制高房价,这可以说是当前宏观调控政策作用失灵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必须摆正房地产业的地位,房价一味上涨和房地产业“一枝独秀”的发展绝不是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模式,必须从根本上扭转这种认识和局面。
(二)房地产税收调控要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改善税收调控方式
房地产行业具有的“资金密集型”和对土地的高度依赖性特征,决定了土地政策和货币政策是房地产市场调控最重要的手段,而税收调控只能作为一种辅助手段,不宜频繁使用,相对稳定的税收体系更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在对房地产市场可以采取的常用调控政策中,税收调控具有明显的优势。因为金融、信贷等政策调控往往是“一刀切”,而税收政策更多是结构性调整。因此,虽然税收调控只是作为一种辅助手段,但在房地产调控中的作用也日益重要。就税收调控而言,现在的问题是:当前房地产业的税收政策,没有一项是从房地产市场长期发展的角度出台的。
对前一阶段房地产税收政策的梳理
(一)2005年以来房地产税收政策的实施情况
我国的房地产税收政策从2005年以来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2005至2008年上半年,其间为应对房价偏高、增长幅度偏快等现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紧缩性政策;第二阶段,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底,这一阶段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配合国家的扩内需、保增长、惠民生的指导方针,为鼓励国民购买住房和扶持房地产企业发展,税收政策以宽松政策为主。从以上两个阶段来看,宏观调控措施尽管产生了积极的效果,但是从税收政策看,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国内大部分城市房价波动较大,同时在总体上延续着不断上涨的趋势。第三阶段,2009年底至今,为遏制部分城市房价又出现过快增长的势头,宏观政策又开始趋紧,相应税收政策方面也开始收紧。
(二)2008年以来国家采取的具体房地产税收政策
2008年3月,为了支持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国家减免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和运行当中涉及的有关税收。2008年11月,为了减轻个人购房者的负担,促进个人住房消费,将个人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普通住房契税税率统一下调到1%。同时还规定个人住房买卖的时候可以免征印花税,个人销售住房还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2008年12月出台的国办131号文,规定对住房转让环节的营业税暂定一年实行减免政策。规定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让免征营业税;将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让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仍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这次税收政策调整和原来执行的政策相比,调整了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的征免期,同时加大了税收优惠的力度。通过这次营业税的政策调整可以降低住房转让交易成本,促进二手房市场发展,鼓励普通住房消费。
2009年1月1日起,国家废止了《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消除了内外资企业在房产税征收方面的“双轨制”。2009年12月22日,国家下发财税[2009]157号文,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这次政策调整把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后转让免征营业税的时间从2年恢复为先前的5年,体现了政策较以前开始趋紧。
下一阶段完善房地产税收政策的建议
(一)尽早全面开征物业税,改革现行房地产税制和土地出让金制度
开征物业税主要是完善财税制度的需要,同时对调节收入分配、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分税制体系以及抑制房地产投机也能起到积极的作用。至于调控房价,虽然短期内效果尚待考察,但从长远来讲增加房地产保有阶段的税负、改革现行“土地批租”制度,肯定对房价的合理化和避免过快增长有积极的作用。当务之急是需要认真研究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各项现实问题,包括房地产税的征税对象和纳税义务人、计税依据、税目、减免税、税收征管以及过渡时期新旧体制的衔接等具体问题,对这些问题逐一研究解决。考虑到改革的难度,可以采取分步骤,由易到难的办法进行,可以考虑先行开征“房屋空置税”和“土地闲置税”等简单易行的税种,将来再逐步过渡到全面开征物业税。我国的房地产税收制度必须改革。中国房地产税制存在的诸多问题,税制不合理已经成为制约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2010年“两会”期间,有委员提出房地产税费涉及12种税,50项费,一套房合计征收62项各种税费,这也是高房价的原因之一。
(二)调整房屋租赁税负,大力发展房屋租赁市场
理论上,物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应该是房产的所有人即业主,但业主会不会把此税转嫁给租户?事实上,从香港的情况来看,业主普遍会把物业税转嫁到租客身上。租户除承担租金外,还多交了税,可以说政府征收物业税是从租客身上收了一笔钱。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必须调整房屋租赁时的税负,降低租赁成本,活跃房屋租赁市场。我国税法规定个人出租住房要征收六税一费,不仅税种多、税负重,而且在实际征管中偷逃税款的现象十分严重。建议统一税率,对普通住宅个人住房
租赁统一按租金收入的一定比例征税,以此来盘活空置住房,提高住房的使用效率。
(三)研究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以配合物业税的征收
从世界各国财产税征收的情况来看,大多都会配以完善的遗产税和赠与税以使财产税的征收不至落空或有漏洞。在房主在世时赠与或者去世后由子女继承的房产征收遗产税,这样可以有效降低房产的长期收益预期。联系到我国的实际,如果征收大额的遗产税,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会降低富人购置固定资产的原动机。那么相应就应该能起到降低需求的作用,从而起到影响房价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2010(1)
正确认识房地产业及税收调控的地位
(一)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需要摆正位置,坚决扭转“房地产依赖症”
房地产业从2003年开始,被确认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地位的特殊性一直受中央和地方政府重视。但房地产业的“过度非理性发展”也会产生一系列负面作用,导致一些地方政府不惜违法用地;房地产业的“过度非理性发展”加剧了人口、土地、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房价上涨过快加剧收入分配不公,造成社会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高房价必然抑制居民对其他领域的合理消费,不利于扩内需、促消费;地方收入“房地产依赖症”对其他产业产生资本和土地的挤出效应,使其他产业可能被忽视,因此不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然受到影响;大多数中央调控政策的执行最终都要靠地方政府,而对“土地财政”和房地产的过度依赖让地方政府既无力建设保障性住房,也无心抑制高房价,这可以说是当前宏观调控政策作用失灵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必须摆正房地产业的地位,房价一味上涨和房地产业“一枝独秀”的发展绝不是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模式,必须从根本上扭转这种认识和局面。
(二)房地产税收调控要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改善税收调控方式
房地产行业具有的“资金密集型”和对土地的高度依赖性特征,决定了土地政策和货币政策是房地产市场调控最重要的手段,而税收调控只能作为一种辅助手段,不宜频繁使用,相对稳定的税收体系更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在对房地产市场可以采取的常用调控政策中,税收调控具有明显的优势。因为金融、信贷等政策调控往往是“一刀切”,而税收政策更多是结构性调整。因此,虽然税收调控只是作为一种辅助手段,但在房地产调控中的作用也日益重要。就税收调控而言,现在的问题是:当前房地产业的税收政策,没有一项是从房地产市场长期发展的角度出台的。
对前一阶段房地产税收政策的梳理
(一)2005年以来房地产税收政策的实施情况
我国的房地产税收政策从2005年以来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2005至2008年上半年,其间为应对房价偏高、增长幅度偏快等现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紧缩性政策;第二阶段,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底,这一阶段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配合国家的扩内需、保增长、惠民生的指导方针,为鼓励国民购买住房和扶持房地产企业发展,税收政策以宽松政策为主。从以上两个阶段来看,宏观调控措施尽管产生了积极的效果,但是从税收政策看,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国内大部分城市房价波动较大,同时在总体上延续着不断上涨的趋势。第三阶段,2009年底至今,为遏制部分城市房价又出现过快增长的势头,宏观政策又开始趋紧,相应税收政策方面也开始收紧。
(二)2008年以来国家采取的具体房地产税收政策
2008年3月,为了支持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国家减免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和运行当中涉及的有关税收。2008年11月,为了减轻个人购房者的负担,促进个人住房消费,将个人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普通住房契税税率统一下调到1%。同时还规定个人住房买卖的时候可以免征印花税,个人销售住房还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2008年12月出台的国办131号文,规定对住房转让环节的营业税暂定一年实行减免政策。规定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让免征营业税;将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让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仍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这次税收政策调整和原来执行的政策相比,调整了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的征免期,同时加大了税收优惠的力度。通过这次营业税的政策调整可以降低住房转让交易成本,促进二手房市场发展,鼓励普通住房消费。
2009年1月1日起,国家废止了《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消除了内外资企业在房产税征收方面的“双轨制”。2009年12月22日,国家下发财税[2009]157号文,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这次政策调整把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后转让免征营业税的时间从2年恢复为先前的5年,体现了政策较以前开始趋紧。
下一阶段完善房地产税收政策的建议
(一)尽早全面开征物业税,改革现行房地产税制和土地出让金制度
开征物业税主要是完善财税制度的需要,同时对调节收入分配、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分税制体系以及抑制房地产投机也能起到积极的作用。至于调控房价,虽然短期内效果尚待考察,但从长远来讲增加房地产保有阶段的税负、改革现行“土地批租”制度,肯定对房价的合理化和避免过快增长有积极的作用。当务之急是需要认真研究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各项现实问题,包括房地产税的征税对象和纳税义务人、计税依据、税目、减免税、税收征管以及过渡时期新旧体制的衔接等具体问题,对这些问题逐一研究解决。考虑到改革的难度,可以采取分步骤,由易到难的办法进行,可以考虑先行开征“房屋空置税”和“土地闲置税”等简单易行的税种,将来再逐步过渡到全面开征物业税。我国的房地产税收制度必须改革。中国房地产税制存在的诸多问题,税制不合理已经成为制约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2010年“两会”期间,有委员提出房地产税费涉及12种税,50项费,一套房合计征收62项各种税费,这也是高房价的原因之一。
(二)调整房屋租赁税负,大力发展房屋租赁市场
理论上,物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应该是房产的所有人即业主,但业主会不会把此税转嫁给租户?事实上,从香港的情况来看,业主普遍会把物业税转嫁到租客身上。租户除承担租金外,还多交了税,可以说政府征收物业税是从租客身上收了一笔钱。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必须调整房屋租赁时的税负,降低租赁成本,活跃房屋租赁市场。我国税法规定个人出租住房要征收六税一费,不仅税种多、税负重,而且在实际征管中偷逃税款的现象十分严重。建议统一税率,对普通住宅个人住房租赁统一按租金收入的一定比例征税,以此来盘活空置住房,提高住房的使用效率。
(三)研究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以配合物业税的征收
从世界各国财产税征收的情况来看,大多都会配以完善的遗产税和赠与税以使财产税的征收不至落空或有漏洞。在房主在世时赠与或者去世后由子女继承的房产征收遗产税,这样可以有效降低房产的长期收益预期。联系到我国的实际,如果征收大额的遗产税,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会降低富人购置固定资产的原动机。那么相应就应该能起到降低需求的作用,从而起到影响房价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2010(1)
中图分类号: S27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1)02-0040-01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利工程也在不断发展。但是,目前人类丰富的物质生活和较高的经济水平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资源迅速耗竭和环境恶化的基础上。在保护环境及合理利用资源的前提下发展经济是当今世界追求的目标,可持续发展就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唯一的途径。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
一、我国水利发展存在的问题
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无可替代的宝贵资源,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经济发展和人类的生活离不开水的供给和保障。水利包含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水资源、保护水资源等内容。水利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目前我国在水资源的利用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1.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低,时空分布不均匀,利用粗放。目前全国的总供水量,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与此同时,我国的水资源利用大多是粗放型,不注重节水,浪费严重。到本世纪中叶,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要求达到和接近世界发达国家水平,对水的需求将进一步提高,供需矛盾将更为突出。
2.洪涝、干旱灾害频繁。我国洪涝灾害十分频繁,几乎每年都有发生,加之水利工程及城市、乡村的防洪标准普遍偏低,灾害损失十分严重。干旱灾害也经常发生,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一次灾害的直接损失将不断加大。
3.耕地中有效灌溉面积少,灌溉技术落后,管理粗放,水的利用率较低。
4.我国现有水利工程有相当一部分工程质量不高。设计标准偏低,一些水利工程设施老化、失修严重,大中型灌区工程配套不齐,致使工程效益衰减,有的工程甚至报废。
5.水污染十分严重,水环境问题突出。因此,只有确保水资源和水利工程的可持续利用,才能保障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只有确保水利的可持续发展,才能保障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水利可持续发展既是我国总体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保障。21世纪的中国,经济和社会能否顺利实现可持续发展,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水资源能否可持续利用。水利的可持续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很多方面,如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工程的运用与管理、水利的投资与建设、人才的培养与使用、水土保持、防洪除涝、体制与机制、科教与法规等。其中,水土保持是水利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水土流失的现状
属黄河中游黄土丘陵沟壑区第三副区,为中度水土流失区。年平均锓蚀模数503t/km2,年输沙量97万t,水土流失形成以水力锓蚀为主,由雨滴击溅和地表径流形成的面蚀,进而汇集所造成的细沟、浅沟的切沟锓蚀发展为危害更大的冲沟锓蚀,同时发生有重力锓蚀,如滑破、泻溜和崩塌等,风力侵蚀甚微。由于水力锓蚀和重力锓蚀形成了黄色土锓蚀地貌:锓蚀沟、黄土沟间地、谷坡地及潜蚀地十分明显,并随着水土流失不断发育。区现有水土流失面积645.9万km2, 基本为水力锓蚀。水土流失的重点主要为中部残塬和后塬山区。
三、水土流失的危害
1.枯水季节水量减少,容易发生涝灾。水土流失的后果首先是使枯水季节水量减少,水源枯竭,河道断流,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第一,使土壤蓄水量减少。第二,水土流失使用权得梯田、水塘、水凼、水库、湖泊、河道等发生淤积,蓄水容积减小,也同样使汛期水更多,枯季水更少。因此,水土流失容易造成涝灾。
2.增加地表径流,加剧洪水泛滥。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植被大部分遭到了破坏,山区更容易发生水土流失。当暴雨发生时由于地面坡度大,植被不够,坡面截流能力较差,土壤表面涵水能力低,使得降雨强度远远大于土壤入渗速度。雨水来不及入渗,迅速大量产流,瞬时开成山洪,洪水过程与暴雨过程相似,陡涨陡落,历时短暂,凶猛的洪水夹杂泥沙倾泻而下,使下游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损失。
3.造成河库淤塞,降低水利工程效益。由于表层土壤,在水力的锓蚀下,大量泥沙随地表径流流向塘库、江河,一方面淤积的减小了库容,削弱了水库的防洪能力,减少水库的使用寿命,严重时易造成漫坝、垮坝等灾害,另一方面造成沟渠江河河床抬高,严重影响行洪能力,致使洪水宣泄不畅,水位上涨,因此经常出现10年一遇的流量20年一遇的水位现象。
4.容易引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由于植被破坏、径流改变,土壤及至地质结构受到影响,一遇暴雨,极易形成山体滑坡和泥石流,造成山洪灾害。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除了冲毁房屋、道路、电力通迅等设施外,也将破坏农田、水塘、水凼、水库等水利设施,其后果及为严重。
5.环境质量下降。由于洪水增大,发生次数增加,表层土壤以泥沙形式进入水体,水体中含沙量增加,增加了水的浊度。同时,流失的土壤中含的有大量有机质及残存的农药、肥料等随土壤一起进入水体,使水体的面源污染加大。水土流失越严重,进入水体的污染物就越多,水污染越严重。同时枯水季节水量减少,造成水体和稀释自净能力下降,水环境容量减少,水污染速度加快。
四、水土保持在水利中的作用
1.减少洪涝灾害的发生。水土保持可以维持或增加土壤的入渗量,一些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如梯田、水凼、水库等)还可以拦蓄径流,一方面在汛期可以削减洪峰,提高防洪能力,另一方面,在枯水季节可以补充径流,减少径流的年际变化。
2.减少水土流失量。很多水土保持措施(如水平梯田、小山塘、排灌沟渠等)还可以拦泥拽沙,增加塘库蓄水,提高水利工程效益,减少水库、湖泊、河道等的淤积,延长水库的使用寿命。通过植树造林,增加林草的覆盖率,有效拦蓄部分径流,增加水分土壤入渗,从而减少土壤流失量。
3.减少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发生。在滑坡、泥石流等灾害易发区,通过采取工程和植物相结合的水土保持措施,有效控制滑坡和泥石流的发生,从而也降低了滑坡和泥石流对水利工程的破坏和损害,保护水利工程设施。
4.提高水环境的质量。水土流失减少后,进入水体的污染物越少,水体自净能力增强,水环境质量明显提高。
参考文献:
[1] 王娟,赵琳琳,赵国艳.浅谈水土保持在水利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J].水利科技与经济,2010,16(6):670-671.
[2] 克力木・热依木,张惠莲.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可持续发展途径[J].中国科技博览,2010(21):211-212.
[3] 黄和文.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J].江西农业学报,2009,21(3):180-183,187.
1 流水施工组织方法的一般步骤
水利工程流水施工组织方法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步骤:
(1)确定流水线中所包含的工序及其施工顺序。然后计算各工序的工程量,工程量计算要准确,以确定作业时间。
(2)划分施工段。划分施工段的目的在于保证不同工种能在不同工作面上同时工作,为流水作业创造条件。划分施工段时,首先要保证工程质量,段与段的交接处最好落在建筑物的自然界限,如伸缩缝、沉降缝上;第三,施工段数目应满足流水作业组织的要求,即施工段数目应大于或等于流水线中所包含的工序(施工队组)数目;第四,施工段的大小应尽可能与主要机械的使用效率相适应。
(3)按专业分工的原则组成各工序的专业施工队组。一般每个施工队组的人数,应根据最小施工段上的工作面情况,保证每一个工人至少能够占有为充发发挥其劳动效率所必须的最小工作面,同时队组人数还应满足合理劳动组织要求,否则劳动力会降低。
(4)确定每段作业时间(流水节拍),并组织连续施工。队组人数确定后,就可以分别计算各施工队组依次在每段的作业时间,即流水节拍。为避免施工队组的转移耽误时间,流水节拍最好等于半班或其倍数。流水节拍确定后,就可把各施工段的施工时间依次排列起来,使其连续完成各段的工作。
(5)采用数列法计算流水步距,组织各队先后插入施工,形成施工流水线。即把它们合理的搭接起来,使各专业队组先后插入平行的连续施工,组成一条流水线。合理搭接,首先就要作到各队组都有必要的工作面,各在一个不同的施工段上工作;其次是保证流水线中各队组都能连续施工;第三,能充分利用工作面,使后一施工队组能尽早插入施工,合理缩短工期。
流水步距计算法比较简单的是潘特考夫斯基法,该法没有计算公式,它的文字表达式为:累加数列错位相减取其最大差。
(6)把各条流水线搭接起来,编制整个工程的综合施工进度计划,使单位工程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合同工期指导下,在规定的期限内有条不紊地完成拟建工程的施工任务。
2 工程实例
洋河水库大坝加固工程中的粘土斜墙填筑工程,是在原有坝顶拆除后,对老斜墙顶部续接填筑。工程量为41607m3,工作范围为整个坝面:长1540m,宽度平均7m。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质量控制,顺大坝轴线方向划分为6个施工段进行流水施工。
大坝每填筑一层各工序作业时间如表1。
按流水作业法来组织安排施工进度:
(1)施工顺序。刨毛洒水卸料平土碾压取样验收。
(2)流水步距的确定。刨毛与洒水两队的开工间隔(K1),用数列法求解,累加数列错位相减得:
按同样的方法计算洒水与卸料两队开工间隔K2=max{1,2,-2,-4,-5,-8,-18}=1(h);卸料与平土开工间隔K3=max{2,3,3,3,3,4,-17}=4(h);平土与碾压开工间隔K4=max{2,3,4,5,6,7,-12}=7(h);碾压与验收开工间隔K5=max{2,3,4,5,6,7,-6}=7(h)。
(3)将粘土斜墙填筑流水线进度安排画成横道图,如表2。
(4)把多条流水线搭接起来,成为初步进度计划。搭接方法与确定流水步距相同,只是把各相邻流水线,在前施工的最后一个队组与在后施工流水线的最先施工队组搭接即可,各流水线内各队组相对间隔时间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