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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创设住房公积金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广大职工积极的合法权益,增强城镇的住房建设,从整体上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增加职工住房消费的能力。近些年来,随着我国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大力普及以及房地产市场的高速提升,住房公积金的贷款规模不断扩大,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存在着许多方面的问题,如公积金中心没有设置贷款网点;贷款办理的周期长而复杂;使用率低下,沉淀的资金数量比较大;审批贷款的环节多,管理运作方式相对单一以及中介机构的介入使得公积金贷款缺乏一个统一的管理等。要合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对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进行一个优化与整合。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的优化措施
(一)增加对低收入群体改善住房状况的支持力度
首先是要向广大低收入者倾斜住房公积金归集政策。可以依照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房价情况等设定一个每月公积金缴存的最低额度。其次,要适当把贷款条件放宽,合理提高贷款的限额。要依照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人民的生活水平以及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变化状况,设定比较合理的贷款限额并进行适时调整。在可以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适当把贷款条件放宽,让大多数人特别是那些低收入者享受到公积金贷款政策的优惠。最后是要实行优惠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对于那些购买自住、低总价以及小户型的低收入家庭,要提供比较优惠的贷款利率来支持,让公积金贷款更加有效的支持低收入者改善自身的住房条件。
(二)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
要积极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力度,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创设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从而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对公积金的积极作用以及政策优势进行大力宣传,采用多种宣传手段,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政策与办理程序做一个全面介绍,努力让住房公积金制度深入人心,人尽皆知,家喻户晓。同时,要积极培养广大职工的维权意识,提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让普通居民可以充分运用住房公积金优势来贷款买房。
(三)整合贷款业务流程
要依照市场以及客户需求的变化,在有效控制风险以及确保质量的基础上,对现有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进行科学梳理、优化与整合。要科学对贷款办理程序进行简化,从整体上提高办事效率,有效缩短贷款办理的时间,方便人民群众。要建立一个公积金中心与承办银行联合办公制度,实行一条龙服务,简化办理手续,提高贷款效率;适时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担保、评估、保险、公正以及抵押登记各种费用等。
(四)增加业务培训
针对当前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银行工作人员对政策掌握不够熟练的状况,要积极组织受托银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以及业务知识的合理培训,要及时纠正在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不定期对受托银行的委托贷款工作进行检查与指导,对受托银行委贷业务实行一个规范化的管理。
(五)创新公积金贷款服务方式
首先要积极引入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竞争机制,提升贷款的受理面,使业务加快发展,切实改善广大居民的居住水平,特别是解决城镇中那些低收入职工的住房问题。其次,要开发住房公积金贷款新品种。依照职工住房消费的需求以及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认真研究与出台多样化和个性化的公积金贷款新品种,让公积金贷款既实惠又好用。最后,要推行灵活方便的还款方式。如积极推行自由的还款方式,也就是借款人在不低于最低还款额度的情况下可以自由选择每月还款的额度;要实行公积金逐月提取还贷,并且可以自动由公积金账户划转至贷款账户中,从根本上减轻还贷负担;在贷款本息到期的时候,借款人可以优先选用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抵还其公积金贷款本息,不足的部分可以另加补缴。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的风险控制
目前,虽然许多中介机构已经介入到了公积金贷款业务当中,然而由于缺乏一个合理的监督管理,导致陷入无序的竞争中,服务的质量也日益低下,对公信力造成了巨大损害。中心直接对公积金贷款进行了审批,将贷款收件以及贷款送件等这些前期的工作让中介机构去办理,这样做虽然省去了许多环节,但套贷以及骗贷的风险就随之而来。这种措施的实施有很大可能让一些所谓的“黑中介”渗入其中,与房地产开发商串通好来办理虚假按揭。那怎样才能对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进行风险控制呢?
(一)对委托的中介机构进行严格筛选
要对那些中介机构的信誉、服务水平、承担风险的能力以及资产状况进行一个综合评估与考量,要选择那些信誉好、服务高、资产充足以及承担风险的能力强的中介机构来代办贷款收件业务,这样做不但可以提高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而且还可以有效降低套贷与骗贷的风险。即使在贷款过程中出现了所谓的“假按揭”,这些资产比较充足的中介机构也有很强的能力来承担风险。
(二)对中介结构加强日常监督
在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的过程中,诚信是最主要的保障。要让中介机构的每一项服务都能沿着科学有序的轨道进行,就必须对其加以规范与引导,将中介机构纳入到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当中,确保中介机构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能够讲究诚信。中心要加强对中介机构进行日常的监督与检查,如发现有违背诚信的行为,可以终止或者取消资格。中心要积极与相关律师事务所以及房地产中介公司协调好关系,建立一个联合监督以及检查机制。
(三)提高公贷申请材料的证明力
对于公贷申请的材料来说,各个银行有着不同的申请方式,申请的材料也不相统一,这样不但降低了贷款效率,而且比较容易造假。在申请公贷材料的时候,中心要让申请人提供有证明力的材料,如单位开的收入证明和收入的流水证明,要严格对身份证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要积极建立一个相关谈话制度,以确定不属于借证以及伪证的虚假交易。
(四)增强金钱担保和人保措施
金钱担保以及人保是有效维护交易安全的重要手段。其中保证金以及保证单位就是增强金钱担保以及人保措施的重要方式,也是对中介机构能否承担风险能力的考核。通常情况下,实力较高和诚信较好的中介结构都能缴纳一定的保证金或提供保证单位。在出现“假按揭”的情况下,中心可以用这些保证金来偿还贷款,或者要求保证单位承担贷款连带责任。同时,对于保证金额要注重对那些套贷和骗贷的风险进行防范,保证单位要有一定相应的代偿能力。
三、加强对公积金管理人员的廉政教育
在心术不正的人眼里,再好的制度和监督也形同虚设。因此,在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和措施的同时,对公积金管理人员加强廉政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要严格签订岗位廉洁从政承诺书,建立全员岗位责任制,把廉政风险防范责任细化分解到每个管理部、每个工作岗位、每个工作人员。
二要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地对公积金管理人员进行廉政教育,促使每一个人都能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接受监督。
三要建立廉政奖励机制。虽说高薪不一定能养廉,但必要的廉政考核,对进一步提高公积金管理人员的责任心还是具有极大作用的。
结语:
我国建立住房公积金的根本目的就是满足广大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者对其房屋的需求,而能够有效的执行住房公积金的执行制度,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积,确保低收入人群的合理利益,对整个社会的健康以及和谐的发展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住房公积金牵涉到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的优化与风险控制任重而道远,因此每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者必须时刻注意对风险的控制及优化,使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朝着一个健康、稳定、安全、高效地方向发展。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资金风险防控;备付金制度;贷后管理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10.131
[中图分类号]F832.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10-0-02
1 住房公积金资金风险的基本分类
对住房公积金资金风险进行分类的方式有多种,本文按照资金的流动过程进行分类,将资金风险分为归集阶段风险、使用中风险和使用后风险三种类型。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整体运行来看,任何一个环节的风险得不到有效控制都将使整个资金链出现问题,从而导致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失控,住房公积金业务无法正常开展,甚至成为管理辖区内社会不安定因素。
1.1 归集阶段的企业未缴、断缴资金短缺风险
归集是住房公积金资金的源头和起始,覆盖率过低将无法保障充足的住房公积金资金,资金短缺达到一定程度会影响制度的正常运行。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过程中,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基本实现全覆盖,未缴、断缴的发生主体是民营企业。当前,经济处于低迷期,出口贸易的下滑导致部分民营企业盈利能力下降,效益下滑,如何在经济波动中维持企业的制度覆盖率,有力推动归集扩面工作是管理资金的基础保障。如果归集额过低,管理事业将无从谈起,住房公积金制度也将成为无根之草。
1.2 使用阶段的资金过度使用风险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核心目标是保障职工住有所居,而保持一定的资金储备是为职工提供住房资金支持的基础。资金的过度使用会导致备付资金比例过低,一旦出现集中提取或职工购房需求旺盛等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高峰期,可能会出现资金流动性不足,资金安全受到威胁,甚至短期内出现无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导致正常性提取业务开展受阻。由于资金缺乏,贷款业务必然受到影响,放款缓慢甚至短暂停止贷款业务,住房公积金业务开展延迟将引发社会的不安定情绪,容易造成缴存职工恐慌,对制度产生负面效应。
1.3 使用后期的贷款停供风险
当前,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正处于变革期,缴存覆盖面不断扩大,缴存职工结构也发生变化,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等新型缴存主体逐步加入,数量和比例也不断提高。同时,随着经济发展,产业结构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产业结构调整和重新布局,从业人口流动性逐步加大,购房需求群体的复杂程度和数量变数增大。在这种大环境下,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体将不再局限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等体制内人员,甚至不再局限于签订合同的劳动者。如何继续维持现有的低逾期率,如何通过机制最大限度地避免缴存职工停贷带来的资金风险是当前需要密切关注的问题。
2 建立资金风险防控机制必须明确的问题
2.1 优先保障提取还是贷款业务的问题
住房公积金归集资金来源具有相对稳定性,其在一定时期内是基本稳定的。从某个角度来说,提取量和贷款量是此消彼长的过程,因此,提取优先还是贷款优先是必须思考的问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保障缴存职工住有所居,通过缴存互助的方式改善职工的居住条件。当前,发挥社会职能的主要途径是让缴存职工享受远低于市场购房贷款利率的政策性贷款,按照当前的沉淀资金利息政策,上年结转资金利息按1年定期存款利息计算,缴存职工账户余额可以得到足~的存款利息收益,职工即使不符合其他提取条件,在退休时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也能保障其资金收益。所以,住房公积金提取不应作为住房公积金制度设置的主要资金使用渠道。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缴存职工的缴存额对购买住房来说是杯水车薪。如果以提取为主,就意味着一边是通过大量的人力、物力开展归集扩面工作保证的缴存资金,另外一边是提取窗口人员辛苦劳动达到的较高提取率,这种左手进右手出的制度,任何人都会觉得缴存的必要性值得商榷。综上所述,无论是从制度建立的目的、制度设置,还是从充分发挥制度优势的工作需求来看,都应在保证基本提取业务的基础上,优先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保证贷款资金充裕,谨慎开展创新性提取业务,合理控制提取规模,从而充分发挥制度的互助优势,使缴存职工切实享受到制度带来的真正实惠。
2.2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倾向性问题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缴存主体是普通职工,缴存目的是解决群众住有所居的问题。这种全体缴存部分人优先购房使用的模式具有明显的互质,是强制性集合全体缴存职工力量来帮助购房支付能力较差的个人进行购房的制度。拥有较高资金支付能力和一定积蓄的改善性住房购买者并不是制度保障的主体,所以贷款发放应向中低收入群体和购房刚需倾斜。只有积极支持中低收入职工尤其是刚性需求群体的购房要求,才能充分发挥该制度的社会效用,为普通职工的住有所居和社会安定做出巨大贡献。
2.3 正确认识逾期贷款催收工作的问题
随着缴存主体不断扩大,缴存主体结构复杂化,贷款业务量和存量不断提高,出现贷款逾期问题和逾期户数增加成为必然。在财务系统中也明确设置了逾期贷款科目,这说明允许出现坏账情况。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明确认识到逾期贷款催收是管理机构的一项常规工作。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建立贷款逾期催收的专门制度,严格逾期催收流程,不断提高开展逾期催收工作的能力,完善逾期催收的措施,利用法律手段有效解决逾期问题。
3 科学构建住房公积金资金风险防控机制
3.1 建立备付金制度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
随着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力度不断加大,资金使用率不断提高,如何防范高使用率下的资金流动性风险应作为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进行考虑,并强制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预留备付资金,以防范住房公积金管理行业出现系统性风险,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2 建立提取和贷款业务分级
根据不同的业务类型,将提取和贷款业务分为基础业务、中阶业务和高阶业务。基础业务是除资金出现严重流动性风险时必须保障的业务类型,涉及缴存职工的基本权利;中阶业务属于资金较为充裕的情况下可以满足的业务类型;高阶业务属于资金极为充裕情况下可以开展的业务类型。
3.3 建立使用率与业务级别选择联动机制
一、住房公积金风险防范的意义
(一)风险的定义
风险就是指经济政策变化的不确定性,或各种事先无法预见的因素的影响,造成公积金中心资本运营结果的不确定性,是损失发生的可能、或可能发生的损失。因此,公积金中心的“产品”就是资金,“对象”是职工,“过程”是服务,“前提”是安全,“目的”是增值。
(二)风险的理念
1、正确认识、对待风险,承认风险的客观存在性。
2、树立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的理念,加强风险管理。其目的在于有效平衡风险与回报,获取效益的最大化。
3、风险管理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是决定资金归集、贷款营销、增值收益的一个重要尺度。
4、防止两个极端:一是过于强调业务发展、规模的扩张但忽视风险存在的客观性;二是过分强调或过度控制风险,限制业务的发展。
(四)风险防范的重要性
一是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利益的需要。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项“民心工程”,影响面很大,同时住房公积金属于缴存职工个人所有,资金是否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缴存者的切身利益。
二是构建和谐社会、完成“住有所居”目标的需要。总书记在党的十报告中提出,努力使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并明确要求“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建设好美丽中国。
二、住房公积金存在的风险状况
从风险与收益的关系来看,风险可分为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两种。
(一)系统性风险
1、政策风险:指国家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整体定位(包括运作管理及监管体制不顺产生的体制风险)以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出现重大调整时所产生的政策风险。
2、利率风险:为适应国际宏观经济形势及国内经济发展需要,央行采取调控存贷款基准利率的措施产生的利率风险。
3、市场风险:指房地产市场受到国家重大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后所出现的价格暴涨或非理性暴跌,对与公积金中心签约合作的开发商销售商品房所产生的市场风险。
4、购买力风险:专指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即指借款人(购房职工)购房后在正常履行还款期间,若遇到国家宏观政策调控后出现物价上涨,导致购买力下降,则借款人存在不能按期履约还款的风险。
(二)非系统性风险
1、经营风险:指公积金中心在进行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业务运行过程中因管理者管理水平和自身素质限制所产生的风险。
2、财务风险:指公积金中心在资本营运过程中对专用票据、转账支票、预留银行印鉴章、定期存单、记账式及凭证式国债和所有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活期存款以及网上银行登录密码的管理风险。
3、道德风险
它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道德风险:一是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在执行有关管理制度时,言行不一、欺骗领导、乱搞“两张皮”对策。
二是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故意与银行串通或受制于银行造成公积金没有缴存至公积金中心指定的账户内。
三是借款人故意拖延不还贷款,企图套取本人或质押担保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三、建立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策略
根据以上企业住房公积金所存在的风险状况。为此,从住房公积金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提出建立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构想。
(一)建立风险防范组织保障体系
我国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遵循“住房公积会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则政监督”的原则。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环节多、复杂,为保证资金渠道的畅通,应首先明确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银行专户等各自的责任和关系。其次,建立决策、执行、监督和保障四方面协调运作,资会中心内设部门之间、上下游业务之间、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约的工作格局,内设机构分工更明确、制衡更有力。建立内部稽核、内部控制、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等内控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内部稽核检查和风险评估,严格落实个贷发放“三级审批”制,加强各业务环节风险点控制,加强逾期贷款的动态管理,启用“电子稽核系统”,实施后台网络稽核,全面强化风险管理,确保资金安全。第二,在查找分析潜存风险点的基础上,建立内部稽核和监督检查制度,设立风险管理处,加强对法律事务的协调处理,对重要业务、重大事项的合规性审查和内部审训监督,如淮北市住房公积金各管理中心积极推进业务管理的规范化和程序化,查找风险点,完善防控卒措施,健全配套制度,开通服务热线,设立客服中心,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确保资金安全运作。最后,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管理与贷款审批业务相分离,引入第三方机构阶段性担保,消除抵押登记前担保真空,加快抵押登记办理速度,加大逾期贷款催收力度,有效提升了贷款资产质量。
(二)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
公积金中心作为广大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重要部门,属于高风险行业,必须加强风险意识,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一是要建立资金流动性情况预警机制,如资金储备不足或资金过剩预警等;二是要建立资金安全预警机制,如贷款逾期预警、抵押物灭失预警机制等。此外,应加快引入国际通行准则—巴塞尔协议思想,提高对风险的监督和管理能力。
总之,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长期以来增加了住房的有效需求,为加快住房建设奠定了经济基础。在现有住房公积金制度体制下,我们必须建立起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风险防范体系,扎实做好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管理工作,使住房公积金安全营运,广大缴交住房公积金职工切身利益得到保障。
参考文献:
[1]刘想梅.论住房公积金的风险管理[J]城市管理,2011,(5).
[2]张有玉.完善企业住房公积金风险管理的几点思考[J].财经界,2012,(2).
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它包括制度的建立,这是基础;资金的不断积累,这是核心;资金的合理运作,这是效应;资金的安全,这是保证。然而,资金安全的保证作用又是贯穿于发展运作的各个过程,渗透在发展运作中的各个环节,牵涉到管理中的各部门和管理人员,因此,形成资金风险防范体系,特别是强化风险防控体系中的内控机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必要的手段显得尤为重要。
近年来,住房公积金在管理上频繁出现大案要案,据不完全统计,全国45个城市住房公积金违规逾200亿元。仅四川、湖南、甘肃、新疆、辽宁、河北和广西七省区,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或工作失误造成住房公积金流失就达15亿多元。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内控观念存在偏差。大家片面地认为内控机制就是各种规章制度的汇总,忽视了内控机制是一种业务运作过程中环环相扣、监督制约的动态机制。这种认识偏差反映到业务操作和管理中,必然造成对所发生问题采取事后补救的被动状态,这完全违背了内控机制的特点,产生了风险隐患。
二是内控机制不健全。大部分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内控机制在总体上有一定起色,但其有效性并不很理想。如制度贯彻不到位,许多规章制度流于形式,只发文件,不抓落实。遇到具体问题,灵活性多,原则性少,以种种“理由”变通或回避,甚至把内控制度视为绊脚石,对制度视而不见,这是住房公积金风险增加、发案率增高的最直接、最关键的原因。
三是内控运行机制失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既是业务活动的组织者,又是业务运作自身监督的责任者,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只注重抓业务拓展而忽视业务监督。
四是权力制衡失效。业务人员、管理人员的业务行为、责任行为缺乏可操作的规范制度予以制约。
五是稽核审计部门监督职能弱化。大部分公积金管理部门没有设置稽核审计部门,或者即使设立稽核审计部门也只是流于形式,难以发挥稽核审计部门应有的监督作用。
如何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范、控制和化解风险,确保住房资金安全、高效运作,维护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康、稳步、可持续发展,这不仅是住房公积金管理和运作的重点课题和永恒主题,更是当前政府和社会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因此要重视和认真解决,将会严重损害广大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为此,要防范住房公积金的风险,根本在于切实抓好八个内控制度的落实。
1.必须抓好人员素质控制落实
应牢记“物必先腐而后虫生”的规律,把人员素质控制放在各项控制的首位来抓,方法主要有:
1.1实行竞聘制,据事设岗,聘用政治和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及时罢免和解除不称职或者有问题的人员。
1.2实行考评制,根据检查和考核结果,该表彰的要表彰,该批评的要批评,该处理的要坚决处理。
1.3建立关键岗位人员轮岗制度,杜绝住房公积金中心中层干部、公积金业务员、资金会计出纳等重要岗位人员或串通作案。
1.4实行定期培训制度,加强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法治和业务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其自我业务能力水平,减少业务处理上的技术错误,预防风险产生。
1.5经常进行警示教育,用各种失误失职例子和职务犯罪案例作为反面教材,对大家进行警示教育,以克服麻痹心理,增强责任意识,从自我做起把防范风险的到常抓不懈。
2.必须抓好受理与审批职权分离制度落实
平衡制约、分工明确的组织结构是预防住房公积金风险的根本保证。应根据相互协调和平衡制约的原则,建立内部监督机制,配置业务部门、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建立岗位责任追究制和内部自律控制机制。对一些不相容的岗位,实行“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包括:一是不相容职务应在组织机构之间分离。如:公积金贷款的受理审批与核算记录等部门分别管理。二是不相容职务应在组织结构内部分离。如公积金贷款科内,受理与审批职权的分离。三是制定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使每一个人的工作能自动地相互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的工作。通过科学合理的分配责任权利,在各部门之间实现相互配合又相互监督制衡。
3.必须抓好授权批准控制落实
严格、规范的授权批准制度是防范住房公积金风险的重要基础。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应建立和完善法人内部授权管理制度,根据管理水平、工作业绩、风险控制能力以及业务管理工作的需要,对分支机构和业务网点实行法人授权管理,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越权责任追究及授权人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并加强对分支机构和业务经办网点授权管理执行情况的检查,定期进行业绩考核,根据考核和检查的结果,按规定及时调整授权范围。分支机构和业务经办网点应在授权范围内依法从事各项业务活动。对于大额资金调度应实行集体审批制度,以杜绝公积金中心管理者的独断专行。
4.必须抓好控制体系和重点控制落实
4.1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依靠专门机构从事风险的检查、评估、预控、研究工作,有效地遏制风险的发生。
4.2要财政审计部门每年对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经费方面进行严格检查审计,对公积金存在的风险苗头予以及时提醒和处理。
4.3要控制好“风险点”,对汇缴、提取及转移、个贷审批及担保、期房房源的查证、专户资金调度划拨、购买国债及兑付、大额现金收支、设备设施购置、会计帐簿及重要空白凭证、印章使用及保管、中心与银行及客户对帐等“风险点”进行重点控制。
5.必须抓好内部环境控制落实
控制环境是任何组织内部控制的核心。住房公积金作为属于缴存职工个人所有的社会资源,对控制环境有着更高的要求。内部控制环境包括:强化对诚信和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坚持对胜任能力的重视;优化管理层的理念和经营风格;严密的组织结构和稳健运行;职权与责任的合理分配与施行等等。比如坚持对胜任能力的重视控制,就必须在前台柜面增设“复核岗”,负责复核综合柜员承办的各项业务,守门把关。使前台柜面业务办理与会计核算同步进行,交叉监督。
6.必须抓好会计控制落实
会计控制是内部控制最重要的控制手段之一。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实践来看,业务部门与会计部门业务权限上的相互约束,岗位职责上的相互监督,工作程序上的相互牵制,会计账务上的相互核对,都是住房公积金业务内部控制的重要内容。基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内部控制与会计之间的天然联系交汇于账簿、账簿与资金、账簿与财产之间的核对这一关节点,对会计控制应着力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方面,在内部控制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住房公积金会计系统,保证住房公积金会计信息的真实正确;另一方面,内部控制制度可以利用会计数据来检查、监督、验证住房公积金的运营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确保资金的安全完整
7.必须抓好业务管理控制落实
坚持“安全性、专职管理、专用性”的原则,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业务、贷款业务和增值收益业务的控制。主要是:严格坚持住房公积金的支取条件、范围、支取手续和支取程序,必须经过受理、审查、批准三个阶段,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与专款专用;严格坚持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资格审查,建立完善个人信用制度,加强贷款资信评估、担保手续和借款内容的审查,把贷款风险降到最低限度;严格规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业务的渠道和手段,加强与合作银行等部门的联系,对住房公积金存款进行优化理财和风险管理。
8.必须抓好内审和交叉制度落实
为强化内部控制,管理中心必须赋予内部审计人员追查异常情况的权力。内部审计人员要定期对财务、信贷、资产保全等各职能部门进行审计,并对审计结果及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独立评价。针对内部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中心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律,内部审计应着重抓好三个层面:一是着重抓好业务管理层在归集、贷款等条线上的业务审计;二是着重抓好营运层和金融配套层履行前台一线的业务受理和操作职能的业务审计;三是着重抓好财务会计和法规稽查部门的业务审计。根据“条”和“块”的信息数据实施交叉印证,确保每一项有效数据或凭证的产生都必须通过前台录入复核财务审核计算机校验后才能生成。
总之,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复杂形势下,只要切实抓好这八项内控制度的落实,充分发挥内控制度的控制、监督作用,就能预防和化解住房公积金风险,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保值和增值,更好地促进“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大局任务的实现。
参考文献:
[1]刘德元.基于风险管理的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
[2]高坤.加强住房公积金内控制度建设之我见.冶金财会:2009.11
[4]林锋.加强住房公积金服务与管理的若干建议[J].政协天地.2007.5
中图分类号:F273.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05-0029-03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职工住房公积金包括职工个人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两部分,全部属职工个人所有,两部分缴存比例现均为职工个人工资的8%。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国家历来十分重视住房公积金的安全问题。从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初期,就把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作为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但是,在运作过程中,其风险存在是必然的,并且贯穿于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和管理的全过程。
一、住房公积金的风险分析
按照住房公积金的运作和管理过程,住房公积金在运行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风险:缴存风险、贷款风险、档案管理风险、沉淀风险和投资风险。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风险及其成因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风险是指在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主要包括代扣代缴过程中的缴存风险,委托收款过程中的缴存风险,收取现金过程中的缴存风险以及个人账户管理中的缴存风险。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风险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主要可以归结为五点:一是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依据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而不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法》,法律约束力不强。二是地方政府、单位和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认识不足,经办人员责任心不强,单位疏于管理。三是各部门、人员利益不一致。四是我国现有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是作为一个独立承担风险、收取公积金的专业化金融机构,人员缺乏,人员能力不足,没有一整套较为完善的财务制度。五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各单位的信息化程度不足,缺乏通过网上来进行归集的方式。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是公积金最主要的风险,可以总结为物产权风险、信用风险、欺诈风险、贷款条件风险、流动风险、运作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法律风险等八种。其中,物产权风险主要表现为抵押物的产权可能并不全是个人所有,以及抵押物被拆迁,但补偿价可能不足以偿还贷款。信用风险表现为借款人或保证人主观上不承担应尽义务以及客观上难以承担应尽义务。欺诈风险表现为借款人的重复抵押、虚拟抵押、故意遗漏共有人的抵押、租赁房屋抵押及旧契抵押等五种形式。贷款条件风险表现为:按揭比率过高或首付比例过低造成的违约风险,利率波动造成的利息收入损失或违约风险,还款期限过长造成的自然风险,静态的按月均还方式造成的违约风险。流动风险表现为中心发放的个人住宅抵押贷款债权流动性差而产生的风险。运作风险表现为实际运作过程中,权力干预造成的风险以及工作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风险。不可抗力风险表现为还贷期间,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而毁灭或借款人意外丧失劳动力造成的违约风险。法律风险表现为借款人违约后,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中心难以行使债权的情况。
公积金贷款风险的成因主要由以下五方面形成:
第一,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组织建设不完善。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与管理中心之间缺少办公室常设机构的联系与沟通,使得二者在职能划分上存在着一定的政策不明风险。
第二,贷款机制脱节。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规定采用委托银行贷款方式,贷款资格的审查、贷款的审批等均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贷款抵押、贷款发放等由受托银行办理并收取手续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由此先天地形成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与回收的严重脱节。受托银行对每笔贷款抵押是否到位,是否逐月收回,重视不够。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不直接面对还款者,也无法针对还款人的还款进度对其进行经常性的沟通与指导。
第三,贷款特有的政策性。首先,住房公积金的性质决定了它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广大中低收入者。其经济收入状况在社会中属中、低水平,对这样的购房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贷款义不容辞,但是潜在的贷款逾期风险也不言而喻。其次,劳动力日益市场化,家庭收入不稳定性增强,不能按时还贷现象不可避免地存在,使贷款资金安全性受到威胁,借款人因失去工作,意外伤残和家财被毁等原因,经济状况突然恶化甚至基本生活难以保障,导致上述抵押和打包手段无法施行或不足补偿风险损失。
第四,个人诚信制度缺失。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其他住房贷款一样,是建立在个人诚信的基础上,以合同契约为纽带的经济行为。我国个人信用才刚刚开始介入经济生活,现行的个人住房消费信贷是在个人信用残缺不全的情况下推行的。信贷部门对个人资信情况了解较少,个人守信意识不强,尤其是面对恶意骗贷就较难规避个人信贷风险。在这种情形下,发放贷款势必承担较多的不确定因素带来的违约风险。
第五,还贷法律欠健全。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期,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各种配套法律制度和行为规则还没有完全建立,尽管《合同法》等为住房抵押贷款提供了法律依据,但诸如受托银行在公积金贷款回收方面应付责任,各种情况下对抵押物的处置方式等相关操作细则还不完善,使得还款的法律约束被软化,抵押贷款逾期风险实质上不能得到最终化解,还需要整套行之有效的具体配套方法与它衔接。
(三)住房公积金投资风险
住房公积金的投资风险,是指在住房公积金的运用―投资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如投资所面临的市场风险、利率风险、违约风险、流动性风险,等等。
住房公积金投资风险产生原因主要可以概括为四点:一是未来的难以预知。投资是基于未来的预期收益而发生的行为。但由于人不可能掌握关于过去、现在、未来的完全信息,也不可能是完全理性的,所以实际收益往往与预期收益存在不一致。二是委托问题。是对于资金的投资委托专业的机构而言,但机构与中心利益可能存在不一致。三是投资周期长。投资周期长,容易受各种不可知因素的干预,资金难以在短期回收。四是资本市场不发达。我国的资本市场还不够发达,缺乏足够的投资品种和投资渠道。
(四)住房公积金沉淀风险
住房公积金沉淀风险主要是指公积金存款利息大于贷款利息而带来的风险,如果公积金存款利息大于贷款利息,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会沉淀,带来很大的风险,这就是所谓的“倒利差”风险。究其原因,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的强制性和贷款的政策性。住房公积金缴纳的强制性,导致中心必须归集大量的存款,而且存款利率较高。另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性导致它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广大中低收入者,而广大中低收入者的经济收入状况在社会中属中、低水平,难以承担较高的贷款利率。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用途也被限定在了住房的购买上,导致其放贷的途径受限。
(五)住房公积金档案管理风险
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以来,由于管理中心对贷款档案的管理还不规范,国家也没有出台相应的管理规范,贷款档案管理暴露出不少问题,如信息失真、信息遗失导致坏账损失和风险隐患。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扩大,这种风险发生的可能也越来越大。
二、住房公积金风险的防范措施
根据前文的分析,结合住房公积金实践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防范住房公积金风险:
(一)构建科学合理的公积金监管模式
住房公积金现有的监管模式是以多头监管、局部监管、合规性监管、结果监管以及现场监管为主,存在着很多不足,因此,构建科学规范的监管模式是防范风险的核心内容。
(二)实行对公积金运用的实时监督
采用智能化技术,通过设计住房公积金风险防控指标,构建住房公积金辅助决策预警系统。
(三)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风险的控制和管理
住房公积金缴存风险形态多样,其危害性也不容置疑,它将会影响住房公积金安全性,损害职工个人合法权益。为此,我们必须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风险控制和管理,防患于未然。
1.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制度建设,做到有章可循。要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精神,对原有的缴存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清理、修改和完善。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必须有统一的计算口径。对确属经济困难的单位,建立缓缴和降低缴存制度,规范单位缴存行为。
2.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内控机制,相互制约,保证安全。建立住房公积金内控机制,就是要保证缴存、上机、复核三项业务和相关科室之间相互制约。单位上中心缴存的,工作人员在收取公积金后,在规定时限内录入个人账户,并将缴存凭证传递给复核人员。一月一对账,年底对总账,保证中心与银行、中心与单位、单位与个人账账、账证、账实全部相符。中心在内部管理的制度设计、管理理念上必须环环相扣,相互制约,保证资金安全。
3.建立住房公积金协理员制度,规范单位缴存行为。为促进各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防范风险,可在月缴存额达1万元以上或缴存职工超过500人单位,聘1~2名住房公积金协理员,督促本单位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负责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变更、基数调整、支取业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可根据协理员工作业绩予以考核,并给予适当奖励,提高他们工作积极性。
4.加强住房公积金检查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加强检查,联合国资委、经贸、工商联、工会和审计等社团组织和部门,定期对各类单位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检查,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引起单位和职工对住房公积金重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另外,对于受托银行代收住房公积金的,每年与受托银行签订考核责任制,定期与人民银行对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进行检查和监督,以规范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行为、防范住房公积金代收风险。
5.加强队伍素质建设,提高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制定队伍培训规划,定期开展业务操作和计算机培训,组织职工学习业务政策和相关法规,提高职工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对于新录用人员,进行上岗培训、持证上岗。
(四)加强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风险管理
1.将防范工作前置。这就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强化贷款工作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审贷规章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既要注重申请借款人资格、偿债能力的审查和抵押物等的落实,也要注重贷款使用项目的审查,努力使风险隐患降至最低限度。
2.加强贷款档案管理。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十多年来,截至2006年底,全国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委托贷款6 364.33亿元,支持了695.24万户职工购买住房。这也就意味着将产生695.24万卷贷款档案,但是目前各地管理中心对贷款档案的管理还不规范,国家也没有出台相应的管理规范,贷款档案管理暴露出不少问题,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信贷资金虽然成千上亿,但它只是一种“符号资产”,它的存在和归属必须靠各种合同、文字资料、数据表格、账户等为载体予以证明。因此,应从建立贷款档案工作组织体系入手,建立完善贷款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同时,坚持档案工作与贷款工作同步进行,并将档案资料集中统一保管和使用。全面加强贷款档案管理,而只有建立健全贷款档案,才能掌握贷款发放收回的主要依据、借款人信用情况及债权存在的证明。
3.采取多种手段加强逾期贷款的催收管理。要始终把逾期贷款的催收作为风险防范的重头戏,要求各贷款承办银行必须通过打电话、发信函、登门催、找单位等方式组织催收,并通过提请法院下达支付令、诉诸法律等手段,降低逾期率。
4.取消公积金房贷险代以“担保制”。当前我国多家银行取消了房贷险,但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市民,仍必须缴纳几百至数千元不等的保险费。笔者建议,借鉴并推广北京等城市的做法,取消公积金房贷险,由专门机构为房贷风险提供担保。此举将降低公积金贷款风险,同时大大缩短办理时间。
参考文献:
住房公积金是属于职工个人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全社会的稳定。就目前而言,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力度,实施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决策、公积金管理中心专职运作、银行专有账户用以存储、财政配套监督的管理政策,但是,违反住房公积金相关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依旧时有发生,公积金被挤占、挪用和骗提骗贷的现象,不仅侵害了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影响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的发挥,也损害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社会大众心目中的形象。笔者认为外部的监管固然重要,但内部控制也尤为关键,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极有必要。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内部控制失效的成因
原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张俊,在2006年3月到2009年6月的短短三年间,利用职务之便,采用收入不入账、虚报冒领、重复支出等手段,贪污公款124.58万元。最近,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淮南市凤台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一名工作人员在两年之内利用职务之便,冒用别人身份证,帮别人代办;利用假材料转移封存户公积金等方式侵占公积金71.69万元。这两例案件充分说明了,由于内部控制缺失,两名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长期作案,最终形成了大案。如果管理中心内部有很好的内部控制机制,就不会发生或不可能长期发生这样的违法事件。管理中心内部控制失效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内控观念存在偏差
在实际工作中,大多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往往将关注重点放在年度缴存任务的完成情况之上,将归集与贷款的目标任务放在首位,片面地将内部控制看作是各种规章、制度的简单汇总,没有正确的将内部控制视为一种随公积金缴存、投资、增值、支取、回收以及贷款业务运作流程中环环相接的动态治理机制。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反映到业务操作管理中,必然会造成事后补救而非事前防范的被动状态,违背了内部控制机制的关键要求,面临重大的风险隐患。
(二)专职内审机构缺位
内部审计体制不健全、不完善,缺少专职的内部审计机构,缺乏专职的内部审计干部是住房公积金管理内控制度不完善的重要原因。内部审计人员要么身兼多职,要么业务能力欠佳,难以赶上业务快速发展的步伐,难以适应现代化管理下的内部控制机制,管理中心内部审计监督较为薄弱,缺少应有的独立、权威性。
(三)权力制衡失效
缺乏有效的内部制衡机制。业务人员的业务行为,以及管理人员的责任行为,未能实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而是出于编制紧张、人手不足等原因,当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业务、支取业务多由一至两人进行办理,业务办理未能采取互相制约的风险防控措施,进而使得公积金的管理更加混乱。
(四)内控信息化管理缺乏
目前,住房公积金的行业内部,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涵盖业务处理、内部控制、风险监测与防范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反馈与互动平台,而各级管理层之间也缺乏必要的信息沟通,未能将管理信息及时传递,对组织与实施内部控制产生不利影响。
(五)内控机制不健全
从总体上看,大多数住房公积金的内部控制制度正在逐渐规范化,但是,系统化的、规范化的内控制度与内部控制评价方法依旧较为缺乏,一些内部控制措施缺乏实用性与可操作性;而一些内控制度虽然已经较为健全,但缺乏执行力度,未能落实到位。
二、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内控制度的措施
随着住房公积金事业快速发展,全国公积金年收支规模达到万亿级。就拿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来说,2012年度归集公积金可达60亿元,职工提取公积金30亿元,贷款近40亿元,仅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年收支就达到130亿元,庞大的资金由中心管理,因此进一步完善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要建立完整的、全方位内控体系,让内制制度以多种多样的形式,覆盖到整个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以及各项业务环节,进一步增强内部控制的主动性,完善风险监测与风险管理,从源头上对风险进行控制,笔者认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完善组织机构与岗位的设置
依据互相协调、相互制衡的基本原则,对业务部门、管理机构以及监督组织进行合理的配置。借鉴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各个岗位进行科学的、合理的权责分配。根据业务操作的现实要求,明细并明晰各个岗位的责任,因事设岗、因岗定人;推行定期的轮岗与适时的交流制度,以及强制性的休假制度;对于每一项具体的业务,原则上必须安排两个相应的岗位或者是两个相关人员处理,并负责记录、核实与监督;进一步明确各个具体业务环节的执行规则与业务目标,将岗位责任追究与内部自我控制的制度相结合;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遵循不相容职位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岗位分离、互相制约,从而达到防范并控制风险的目的[1]。
(二)树立内控优先的理念和风险管理的意识
管理中心要注重对全体人员风险管理意识进行培训,确保中心内部所有人员能够及时准确地知晓并了解法律法规动向及政策层面的导向,将风险管理与防范的贯穿于日常、非日常的工作之中,渗透至所有部门、人员及环节之上,营造积极向上的内部控制氛围。
(三)抓好授权管理的内控制度
授权管理是管理中心提高工作效率、提升风险管理能力的有效措施,管理中心应当依据各个部门的管理水平、业务办理情况、风控情况以及实际工作的需要,对管理中心之下的各个分中心、子部门实行授权管理,明确其授权期限、授权范围、越权责任以及其他相关事项,同时对分中心、子部门的授权管理执行情况进行及时有效的检查。
(四)加强业务环节控制
1.归集环节控制。管理中心可以通过采取单位代扣代缴的方式,控制归集环节,以要求资金及时缴存;通过采取对重点单位进行重点防控的方式,防止舞弊发生于单位缴交环节[2]。
2.还贷环节控制。管理中心应该对还贷环节进行控制,及时对代扣代缴的公积金贷款本息进行核对,确保款项及时进入指定的账户。
3.提取环节控制。管理中心应当对资金支取条件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将关注重点放在申请对象、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之上,对申请额度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论证,要求申请人提供完整的材料原件,并检查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以及相关经办人员签章的真实性[3]。
4.贷款环节控制。首先,要加强贷前审查的控制,对开发商的开发能力与资信状况、项目的合法性以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等进行严格的调查与核实。其次,要加强对资料审核的控制,每笔贷款都要与借款人进行必要的面谈沟通,了解并掌握其信誉状况与收入情况,分析其还款能力,同时做必要的记录,经调查人核实后签字确认。再次,要加强对审批的控制,应该按照贷款的授权额度设置相应的审批权限,防止越权办理,在必要的时候召开审贷委员会进行集体决策。最后,要加强对贷后跟踪的控制,对贷后工作设置专人管理,及时跟踪贷款归还状况,建立并完善贷款预警、责任追究制度,减少逾期、呆账的发生。
5.资金拨付环节控制。大额资金的拨付,应当实行集体审批或者联签的制度,资金的划拨应该严格遵循“申请审核审批复核支付”的流程。明确资金拨付职责,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从制定资金计划、审核审批复核资金拨付,到处理相关账务等各个环节,应当互相制约,安排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办理,杜绝由同一人员连续处理两个环节的现象。
(五)加强会计控制
从住房公积金业务实践来看,会计控制是住房公积金管理内控制度的重要内容,各会计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权限相互约束,职责相互监督,程序相互牵制,会计账务相互核对。管理中心的内控与会计监督之间联系相当密切,账账核对,账证核对以及账簿与资金、财产之间的核对,都是内部控制的重要内容。会计控制从以下两个方面予以强化:其一,以内控制度为基础,建立公积金会计核算系统,确保相关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其二,以会计核算数据为基础,作为内控检查与监督的依据,从而及时地发现并解决问题[4]。
(六)加强信息化防控能力
管理中心要加大业务运行系统的投入力度,对各项政策规定、审核要件、业务流程、服务时限实行信息化控制,每一项业务处理、每一笔资金运用,都在系统中留有痕迹。设置风险识别指标,建立系统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及时识别和警示资金风险。调整优化与受托银行之间的结算流程,逐步推行与受托银行实时联网结算。同时,对相关人员的权限进行控制,降低处理过程中的人为因素对信息数据的影响,注重对数据、硬件设备的维护,定期对其进行检查与优化,提高运行环境可靠性,确保业务数据安全完整。
(七)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提高内部审计监督的权威性与独立性,保证其在形式与实质上的独立性;提高内审人员的素质,明确相关人员的专业胜任条件;提高内部审计程序的科学性、统一性与合理性,制定稽核项目与配套的实施措施,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内部检查,分析内控制度的执行状况[5]。
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控制度建设,构筑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使住房公积金更为安全可靠,才能充分发挥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更好地为职工服务,使职工真正体会到住房公积金的好处。
参考文献
[1]刘德元.基于风险管理的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J].大连海事大学学报,2008(6).
[2]张文军.加强住房公积金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的思考[J].淮南师范学院学报,2008(2).
[3]邢美玲.浅析我国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制度的构建[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7(19).
Abstract : The paper mainly discusses the risks which China's housing accumulation fund loan face and prevention.
1.住房公积金贷款面临的主要风险
我国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带有政策性和金融性的双重属性,不可避免的存在一定的风险。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采取抵押贷款方式,虽然抵押贷款本身是一种安全性好、资金回收率高的优良信贷方式,但是由于现行的管理机制尚不健全,配套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因此住房公积金贷款存在较大的风险。
1.1信用风险
一是主观原因造成信用风险,指的是由于借款人还款意愿不足造成不按时还款或恶意拖欠的情况。二是客观原因造成信用风险,指的是自然和社会原因造成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包括贷款人因疾病、车祸、火灾等意外事故导致伤残失去工作能力或死亡;贷款人婚姻发生变化,导致家庭收入减少;贷款人由于触犯刑法而被判处刑罚;由于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化、机构改革、人员分流、企业亏损、破产等原因导致贷款人失业、下岗、收人下降和无收入来源等,造成借款人还贷能力下降的情况。
我国目前个人信用记录体系不完善,也没有对借款人实行信用等级细分管理,商业银行征信系统建设有待完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借款人信用风险评估。
1.2经营管理风险
一是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资金贷款,贷款期限较长,流动性风险较大。有的地方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时间跨度过长,导致不确定因素增加。二是作为政策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基于考虑减轻职工贷款费用,多数公积金贷款没有按要求办理房屋保险或置业担保,缺乏防范风险的双重机制。三是在现行管理体制下,个别地方政府忽视贷款质量,违规指定公积金管理部门发放违规或风险较大的贷款。
1.3抵押物执行风险
一是当抵押物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时,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却不能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二是拍卖抵押房屋的价格低于贷款及利息,加上还要为房屋产权的转移付出多种劳务费和税费,使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收回部分减少。
1.4职业道德风险
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每一环节都涉及人为审核与具体操作,如果信贷业务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和责任心不强,把关不严,审查不力,就会出现操作不规范的现象,甚至会出现由于职业道德缺失,纵容虚假贷款行为发生的情况,从而加大了贷款风险。
2.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的防范措施
2.1强化制度建设,构建住房公积金风险化解机制
地方政府应督促住房管理部门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增值收益中按比例提足贷款风险准备金,并严格程序,及时核销坏死账,增强抗风险能力,化解目前由于政策关系而形成的风险。中心要对内部职能机构进行整合,优化流程控制,明确职责。职能部门要明确各自的风险控制点,并形成约束机制,减少、消除不规范操作。同时加快信息化建设,建立住房公积金数据库共享系统。住房公积金风险控制要走出人为控制的单一模式,形成信息监控体系,实现风险点的动态监测和预警制度,使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风险得到有效的化解。
2.2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个人信用数据库平台
住房管理部门应积极提供开发商及借款人财产、负债及信用状况等信息,及时通报失信事实,与其它部门共享信息,提高对信用可疑的开发商及借款人的记载、分析、处理和通报功能,加强对可疑个贷交易的统一监测,在此基础上,与公安、城建、工商、税务等部门形成联网协作的信息平台,联手对失信者进行处罚和抵制,促进诚信有序社会氛围的逐步建立。
建立借款人资信等级评定机制,科学判断借款人收入的真实性及未来发展趋势,并根据年龄、学历、工作年限、职业状况等信息对借款人划定信用等级标准,评定信用级别。应着手开发个人信用自动评级系统和预警系统,动态采集借款人的个人诚信信息,形成动态评级制度。动态评级系统与预警系统实行数据库共享。
2.3严格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抵押管理,防范抵押风险
一要严把按揭项目评审关。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合作评审,着力扶持优质房地产开发企业,选择信用良好、实力雄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贷款按揭合作。对预售楼盘“五证”不全、土地抵押的不予合作,对财务状况不佳、销售前景不明的中止合作,对主体结构尚未封顶的暂缓合作,确保贷款按揭合作无风险。
二要完善抵押物管理措施,科学辨别抵押物。认真审查抵押房屋的合法性,对用存量房作抵押的,产权权属不清或共有比例划分不清的,不予贷款;用期房设置抵押的,严格审查开发商以往的社会资信状况及其已开发房屋的销售结存情况和过去开发工程的质量验审情况。要求售房单位承诺到期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不履行承诺的,负连带责任。抵押率严格控制在70%以内,避免抵押物的变现风险。
2.4建立开发商连带责任保证、制度,防范贷款风险
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大都是采用商品房(期房)抵押,中心凭商品房抵押备案登记手续,即《商品房他项权证》发放贷款,要待商品房竣工验收办理房屋权属证明并进行抵押登记后,抵押权人才能取得经换发的正式《房屋他项权证》。其间,为防止抵押物悬空,确保抵押权益,须通过建立开发商连带责任保证制度来解决这一问题。在保证期间,如因开发商所出售商品房不能如期竣工、综合验收不合格,或不能按时办理房屋权属证明及《房屋他项权证》等情况而影响借款人按时还款或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开发商有回购该房屋的义务,并依保证合同约定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2.5规范业务操作与管理,降低业务操作风险
一是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进行科学定制,明确划分操作环节及其审核重点,提炼形成业务操作规范,保证贷款环节衔接顺畅,易于业务人员熟练掌握,以操作程序的规范性保障贷款的安全性。对主要环节归纳制定审核与操作控制要点,对关键环节重点控制,避免疏漏。
二是加强对业务操作的监督与复审,实行双人或多人操作,对操作人员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相互监督,对操作失误降到最低,减少人为操作风险。
2.6建立抵押房屋保险制度,降低贷款风险
为了降低和化解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的不可抗力风险,最有效的办法是建立贷款抵押房屋保险制度,可按抵押房屋保险、贷款保证保险、借款人寿险等险种逐步分项投保,以分散和降低贷款意外风险。建立贷款抵押房屋保险制度,对于防范借贷双方的不可抗力风险都具有重要作用。
2.7加强宏观调控,保持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良好发展
建议各主管部门要加强房地产业宏观调控,并为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提供及时、有力的指导,为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银行监管部门也要不断加强对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监管,对个贷业务进行经常性的测量、监督和评估,定期制定风险管理指引,为中心制定风险控制决策提供有力依据。各行业主管部门还应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定期交流和披露自己掌握的信息,指导中心根据风险情况及时制定规避、分散、转移等防控措施,加强对个贷风险的市场约束。
结束语
住房公积金牵涉到千家成户,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风险的防范任重道远,因此每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者必须时刻注意防范风险,使住房公积金健康、稳定、安全、 高效地发展。
参考文献: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等规定,按照积极稳妥、依法治理、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以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资金安全和改进工作作风为重点,全面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通过专项治理,实现住房公积金监管力度明显加强,违纪违规行为得到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住房公积金运作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操作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更加完善,风险防范能力明显增强,资金运作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控高保低”的缴存政策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社会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根据《浙江省开展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市实际,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决策、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策、监督职能的履行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内部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财政、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依法提取风险准备金、管理经费、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并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情况;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使用情况;各监督部门监督职责的履行情况;公积金监管系统建设和运行情况;以及2006年以来各级审计报告的执行和整改情况。
(二)认真排查和处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的资金风险。重点督促检查住房公积金资金运作中的薄弱环节是否得到加强;提取是否按规定和程序办理;预售楼盘配套公积金贷款是否按规定办理;贷款是否按规定和程序审批发放;贷款抵押资料收存是否及时完备;逾期贷款发生的原因;逾期贷款催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以及全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切实纠正损害国家和职工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督促检查按省规定大中型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计划的制订和落实情况,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清理、纠正和查处不建不缴、少缴漏缴、拒绝公积金贷款及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等损害职工或国家权益和危害资金安全的行为;严格执行“控高保底”的缴存政策,切实纠正少数单位和职工超标缴存行为;完善提取和贷款办法,增强服务意识,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办事手续,畅通咨询和投诉渠道。
(四)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行为。对违规发放贷款、违规提取、挤占挪用资金、骗提、骗贷公积金等违纪违法问题,要从严查处,依纪依法实行责任追究。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2008年7月20日前)
1.成立专项治理工作机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牵头,组成市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指导和协调解决专项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联络、分析汇总情况、检查指导等专项治理日常工作。
2.召开会议,布置专项治理工作。7月20日前召开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议,下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3.加强宣传,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宣传活动。市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举报投诉电话(设在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电话号码为2215364),并在**市住房公积金网站(网址:)上开设举报电子信箱,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并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委员、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中聘请一批行风建设监督员。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8年8月底前)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对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贷款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查找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及时进行整改。对以往审计和贷款大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检查是否已经整改到位。对需要市里统一的政策问题和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普遍存在的政策问题和重大问题,以及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要同时向省专项治理办公室报告。
8月15日前市中心、县分中心、区管理部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市公积金中心。8月16日至25日,市公积金中心组织自查自纠检查组进行全面检查,并将自查自纠情况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我市住房公积金自查自纠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审批后,于9月1日前上报省专项治理办公室。
(三)监督检查和整改阶段(2008年10月底前)
领导小组要针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自查自纠情况和群众举报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并对部分地区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抽查,帮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防范资金风险;对存在的问题要下达整改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仍不合格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拒不整改或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总结提高阶段(2008年12月底前)
深入分析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总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好的做法和经验。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健全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不断加强住房公积金规范管理和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并于12月10日前将有关情况报省专项治理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住有所居”的一项很重要举措,是解决中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效途径。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是维护公积金所有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专项治理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要纳入2008年全市纠风和机关效能建设的重点工作。要将其纳入今年政府议事日程和督办事项,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谋划,周密安排,把握进程,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住房公积金的资金属性。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住房公积金是指职工个人缴存的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这就明确了住房公积金的归属――个人的资金。
(3)现阶段住房公积金的资金规模。根据《2016年全国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2016年缴存职工达1.31亿人,当年缴存额16,562.88亿元,缴存余额达45,627.85亿元,人均缴存余额为3.48万元,如果把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看作一个整体,其吸收存款的能力(当年缴存额)相当一个中等规模的银行(根据2016年银行业资产规模排名,位列第14位的华夏银行2016年吸收存款13,683亿元)。
(4)当前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力量。住房公积金的监管机构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其隶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但由于其编制少人员不足,全面监管的能力有限。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措施的实施,但管委会的成员构成复杂且均为兼任,其结构较为松散,各成员仅每年召开会议时才聚集,要完全依靠其监管也不现实。此外,财政、审计、人民银行、银监会、监察等部门都是间接监督部门,而非日常监管部门。
二、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归职工个人所有,其缴存数额巨大,如果出现问题,其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问题,所以必须通过强有力的内部控制来确保资金的安全。近年来,我国住房公积金领域案件时有发生。这些案件都给当地缴存职工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影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整体形象,降低了公众对于公积金行业的信任度。上述案件发生的原因,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内部控制尚不完善,因此加强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建设,提高管理中心的自我防范能力势在必行。本文目的在于根据我国目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控制的现状,通过分析目前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思路和建议。防范住房公积金风险,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健康发展是本文研究的意义。
三、当前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1.控制活动存在的问题
(1)制度设计不健全。许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内部控制是在借鉴其他单位内部控制的基础上,采用“搭积木”的方式建立起条块化的内部控制制度。很少从系统角度、从全局视角构建与中心组织机构相适应、操作性较强的内部控制体系。其局限性表现为:控制范围不全面,如资金计划未纳入控制范围;授权范围、要求和责任不明确,导致审批人责任意识不强,审批把关不严;制度不够细化,缺乏具体的作业标准,中心职工在实际操作时无所适从,进而引发各种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业绩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不合理,职工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意识不强等。
(2)制度执行不到位。公积金中心各职能部门过于强调本部门内部的垂直控制,较少探索各个部门之间相互制约机制的整合作用,部门之间协调较为困难;由于人员编制不足,尚存在一个人办理完业务全过程的现象,不相容职务的分离形同虚设;部分业务的复核和审批流于形式,或者责任不明确,业务容易出现差错;缺乏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开展专业监督,稽查目标和稽心不明确,尤其是对管理部门的监督未形成常态化,难以有效发现潜在风险和管理漏洞。此外,个别公积金中心权力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存在住房公积金资金随意划转的情况。
2.内部监督存在的问题
(1)内部审计缺乏组织、人员保障。据调查反馈,很多中心都没有独立设置内部审计职能部门,内审职责多由纪检、稽查、法规科等部门承担,而这些部门除内审工作外兼顾其他大量工作。同时,中心的管理层更为重视业务的发展,并不注重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审计工作的完善,多数情况下内部审计部门只起到配合业务部门开展外部执法作用,并未对组织内部本身的控制制度建立监督机制。此外,目前大部分中心未确定专职内审人员,仅有的少数内审人员知识结构也不能适应日益发展的内审工作的需要,内部稽核审计的力量较为薄弱。由于内部审计机构缺乏组织及人员保障,弱化了其独立性,难以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
(2)内部审计制度管控模式有待改进。目前,公积金中心的内部监督大都采用事后监督为主,缺乏事前和事中的监督;重视结果稽核,缺乏过程监督,不能及时发现管理运作中的问题和风险。且公积金中心具有机构分散等特点,现场审计在一定时间内难以全面覆盖。另外,利用信息化网络技术实时监控审计还处于起步阶段,仅有少数公积金中心能够以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进行审计,大多数地方还主要采用人工审计方式。内部监督方式和手段较为单一,影响了审计的时效,弱化了审计监督的作用。
(3)内部审计执行效果不显著。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当前公积金中心内部审计主要是对业务执行层面的查错纠弊进行监督,从未牵头开展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和中心整体评价,无法从根本上发挥内部审计咨询职能,提升中心价值。其次,现阶段公积金中心内部审计的范围大多停留在公积金会计报表和财务审计的范畴,偏重检查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的正确性、真实性,业务审批和操作的合理合规性、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基本上是对操作执行层面的查错纠弊为主。最后,由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涉及资金量大,运作频繁,而内部审计人员较少,内部审计力量普遍比较薄弱,大多数中心审计间隔时间长、检查频率较低。
四、完善住房公積金内部控制的建议
1.针对控制活动存在问题的改进建议
(1)结合业务及其风险,增强控制措施的针对性,并针对典型业务建立控制制度。住房公积金典型业务包括资金计划、归集业务、提取业务、贷款业务、资金管理、增值收益分配、会计核算和档案管理等,中心至少应当建设包括典型业务在内的内部控制制度;针对风险,灵活运用多项控制措施。控制措施一般包括预算控制、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
(2)加强控制活动的执行力度,增强控制活动的执行效果。优化业务流程,紧盯关键控制环节;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工作;加强档案管理,做到“有据可查,有源可溯”。
(3)建立控制活动的定期评价机制,促进控制活动的不断完善。有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应设置独立的内部控制评价机构,专职开展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公积金中心通过对业务活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业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对新发现的重大风险进行监控,以保障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2.内部监督存在问题的改进建议
(1)增强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当前多数公积金中心都没有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内审职责多由纪检、法规稽查科等部门承担,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内审地位。要改变当前这种状况,首先应设立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与中心其他内设机构平级,并配备专职的内部审计人员,为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其次,要保证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在开展工作时,内审机构能不受限制地获取中心各项业务数据,并能客观、不受任何干扰地评估各项业务和工作流程,出具内部审计报告。最后,要不断更新审计理念,创新审计方法。改变传统以财务审计为主的审计方式,转变为以审计公积金中心运营风险为主的控制审计模式,并适时对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进行评估,从而有效规避运行过程中的风险,确保公积金中心内控工作的正常开展。
(2)加强内审队伍的建设。当前多数公积金中心的内审机构仅有1个专职审计人员(所学专业为会计或法学),而开展内部审计业务应具备财务、法律、计算机等多种专业知识,需要复合型人才或各专业人员协同配合,才能完成内审工作,因此,加强内审队伍的建设势在必行。一方面,中心应充实专职审计人员(内审部门至少应配备专职审计人员2人以上),选拔、任用责任感强、专业扎实、经验丰富的人员(专业为财务和法学)进入内审部门;另一方面,中心应对现有内审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丰富他们的知识储备、实践技能,提高对风险防控和把握能力,实现内审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
(3)加强审计制度的建设。首先,明确内部审计的范围。应从财务审计、业务审计逐步向风险导向审计过渡,要将传统的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合规审计与风险审计相结合。审计报告要从出具审计意见到提出管理建议,进而为业务部门改进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提供咨询服务。其次,内控自我评价工作应常态化。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是组织对其内部控制设计、运行有效性进行自我复核。内部审计机构应定期牵头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逐级落实内部控制评价责任,建立日常监控机制,各部门应负责对本部门的内控进行自查、评价。最后,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专项监督。对中心的“重要项目、重要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金额”等高风险事项进行针对性监督检查,及时防范、排大风险。
参考文献
1.李胜林.D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控制问题研究.大连海事大学,2014(03) .
2.张睿婕.浅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内部控制完善.经营管理者,2015(09) .
督查工作的范围包括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涉及到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核算等各项业务;市中心各科室、各办事处工作人员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市中心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责任行为;经市中心负责人同意,延伸到缴存单位、受托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等涉及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所有单位。
二、督查方式:
全面启动即时督查、定时督查、实时监控相结合的督查模式。改变往年每季集中分组检查的方式,进一步深入开展业务督查,重点加强对购房真实性、自建房真实性、期房进度等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将检查工作延伸到开发商、房产登记部门,土地登记部门等,对直属办贷款、提取业务实施即时督查,对其他办事处业务实施定时督查(具体安排见《2015年对办事处业务督查安排表》)。
三、督查计划:
1-2月:
工作任务
1、对全市各办事处、机关各科室2014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2、对2014第四季度工作进行检查。
3、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
4、对机关各科室进行测评。
5、制定“市中心业务工作违反规章制度的处罚暂行办法”。
6、对直属办事处贷款、提取业务做好即时稽查。
7、通过视频监控督查各办事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
8、接受群众投诉,处理好投诉事项。
工作措施
1、组成四个检查组,由市中心领导带队,对18个办事处和机关科室进行2014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
2、对2014年四季度提取、贷款业务逐户检查,实地检查期房楼盘。
3、组织各办事处考核聘用人员,各级评分。
4、制定评分表(A、B、C票),组织办事处、机关所有人员对各科室进行测评。
5、对各办事处业务工作进行统一划分岗位,制订缴存、贷款、财务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岗位责任及责任行为分级;各科室填报各项工作,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岗位责任及责任行为分级。
6、完善稽查台账,对直属办事处贷款、提取做好即时稽查工作并记录存在问题,及时与办事处沟通处理。
7、每天通过视频监控督查各办事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并立即要求办事处整改。
8、耐心接听群众投诉电话,及时向被投诉单位调查情况,处理投诉问题。
完成目标
1、进行2014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后汇总各组考核资料,核实后按统一标准计算得分,评出前5名和归集得分前6名的办事处,提交主任办公会。
2、对2014年四季度提取、贷款业务检查后,汇总各检查组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提交主任办公会,下发检查通报。
3、对聘用人员资料进行核实,按统一标准计算得分,评出6名优秀聘用人员,提交主任办公会。
4、评出得分前2名的科室,提交主任办公会。
5、对市中心各项工作,各个岗位制订工作职责、岗位责任及责任行为分级。制定“市中心业务工作违反规章制度的处罚暂行办法”(初稿)。
6、及时发现直属办事处贷款、提取存在的问题,每月向直属办反馈、向中心领导汇报,督促整改。
7、及时发现办事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督促整改。
8、认真受理投诉,为群众提供满意答复,防止事态扩大,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向领导汇报,提出政策、制度的改进意见
3-4月:
工作任务
1、对各办事处1-2月的各项业务进行逐笔检查。
2、制定“市中心各项工作违反规章制度的处罚暂行办法”。
3、对各办事处所有期房楼盘和保证金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4、做好迎接省建设厅对我市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检查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
5、对直属办事处贷款、提取业务做好即时稽查。
6、通过视频监控督查各办事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
7、接受群众投诉,处理好投诉事项。
工作措施
1、对2015年1-2月提取、贷款业务逐笔检查,实地检查期房楼盘。采取下到办事处检查的方式,隔一个星期检查3—4个办事处,具体时间提前一天通知办事处。
2、对市中心各项工作,各个岗位制订工作职责、岗位责任及责任行为分级。
3、对超过两年以上末转他项权证的期房贷款进行检查,分析原因。
4、对照《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检查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补缺、补漏,制作“检查资料汇编”,“检查评分表”等。
5、完善稽查台账,对直属办事处贷款、提取做好即时稽查工作并记录存在问题,及时与办事处沟通处理。
6、每天通过视频监控督查各办事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并立即要求办事处整改。
7、耐心接听群众投诉电话,及时向被投诉单位调查情况,处理投诉问题。
完成目标
1、对1-2月提取、贷款业务检查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提交主任办公会,下发检查通报。
2、拟出“市中心各项工作违反规章制度的处罚暂行办法”初稿,征求意见,提请主任办公会讨论,下发文件。
3、汇总出所有超过两年以上未转正式抵押的期房贷款,分析原因,评定风险级别,将超过两年以上末转他项权证的期房贷款检查情况向领导报告并提出防范风险的措施,督促办事处整改。
4、按要求做好接受省建设厅对我市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5、及时发现直属办事处贷款、提取存在的问题,每月向直属办反馈、向中心领导汇报,督促整改。
6、及时发现办事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督促整改。
7、认真受理投诉,为群众提供满意答复,防止事态扩大,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向领导汇报,提出政策、制度的改进意见。
5-6月:
工作任务
1、对各办事处3-4月的各项业务工作进行逐笔检查。
2、做好省监管处对我中心上半年检查考核的准备工作。
3、接受建设部对我中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检查。
4、对直属办事处贷款、提取业务做好即时稽查。
5、通过视频监控督查各办事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
6、接受群众投诉,处理好投诉事项。
工作措施
1、对2015年3-4月提取、贷款业务逐笔检查,实地检查期房楼盘。采取下到办事处检查的方式,隔一个星期检查3-4个办事处,具体时间提前一天通知办事处。
2、对照省监管处检查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补缺、补漏,准备汇报材料。
3、对照《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检查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补缺、补漏,制作“检查资料汇编”,“检查评分表”等
4、完善稽查台账,对直属办事处贷款、提取做好即时稽查工作并记录存在问题,及时与办事处沟通处理。
5、每天通过视频监控督查各办事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并立即要求办事处整改。
6、耐心接听群众投诉电话,及时向被投诉单位调查情况,处理投诉问题。
完成目标
1、对3-4月提取、贷款业务检查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提交主任办公会,下发检查通报。
2、按省监管处检查考核要求做好接受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3、按建设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检查要求做好接受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4、及时发现直属办事处贷款、提取存在的问题,每月向直属办反馈、向中心领导汇报,督促整改。
5、及时发现办事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督促整改。
6、认真受理投诉,为群众提供满意答复,防止事态扩大,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向领导汇报,提出政策、制度的改进意见。
7-8月:
工作任务
1、对各办事处、机关各科室上半年目标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2、对各办事处5-6月的各项业务工作进行逐笔检查。
3、对机关各科室上半年进行测评。
4、迎接省监管处对我中心上半年检查考核。
5、对直属办事处贷款、提取业务做好即时稽查。
6、通过视频监控督查各办事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
7、接受群众投诉,处理好投诉事项。
工作措施
1、制订相关检查考核表格,对18个办事处和机关科室进行上半年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
2、对2015年5-6月提取、贷款业务逐笔检查,实地检查期房楼盘。采取下到办事处检查的方式,隔一个星期检查3-4个办事处,具体时间提前一天通知办事处。
3、制定评分表(A、B、C票)组织办事处、机关所有人员对各科室进行测评。
4、按照省监管处下达的检查考核方案,准备各项相关资料。
5、完善稽查台账,对直属办事处贷款、提取做好即时稽查工作并记录存在问题,及时与办事处沟通处理,每月向直属办进行反馈。
6、每天通过视频监控督查各办事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并立即要求办事处整改。
7、耐心接听群众投诉电话,及时向被投诉单位调查情况,处理投诉问题。
完成目标
1、进行2014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后汇总各组考核资料,提交主任办公会。
2、对5-6月提取、贷款业务检查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提交主任办公会,下发检查通报。
3、将科室测评结果提交主任办公会。
4、向中心领导汇报准备情况,接受省监管处的检查考核。
5、及时发现直属办事处贷款、提取存在的问题,每月向直属办反馈,向领导汇报,督促整改。
6、及时发现办事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督促整改。
7、认真受理投诉,为群众提供满意答复,防止事态扩大,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向领导汇报,提出政策、制度的改进意见。
9-10月:
工作任务
1、对各办事处7-8月的各项业务工作进行逐笔检查。
2、对归集、汇缴工作组织一次全面检查。
3、对直属办事处贷款、提取业务做好即时稽查。
4、通过视频监控督查各办事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
5、接受群众投诉,处理好投诉事项。
工作措施
1、对2015年7-8月提取、贷款业务逐笔检查,实地检查期房楼盘。采取下到办事处检查的方式,隔一个星期检查3-4个办事处,具体时间提前一天通知办事处。
2、从内部系统中调取各办事处归集、汇缴的有关数据,结合各办事处归集、汇缴的相关资料,进行检查、分析。
3、完善稽查台账,对直属办事处贷款、提取做好即时稽查工作并记录存在问题,及时与办事处沟通处理。
4、每天通过视频监控督查各办事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并立即要求办事处整改。
5、耐心接听群众投诉电话,及时向被投诉单位调查情况,处理投诉问题。
完成目标
1、检查出2015年7-8月提取、贷款业务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提交主任办公会,下发检查通报。
2、检查出办事处归集、汇缴工作中不规范、资料不健全的问题,进行统一规范改正。并分析各办事处经济指标完成的进度,督促全年任务的完成。
3、及时发现直属办事处贷款、提取存在的问题,每月向直属办反馈、向中心领导汇报,督促整改。
4、及时发现办事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督促整改。
5、认真受理投诉,为群众提供满意答复,防止事态扩大,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向领导汇报,提出政策、制度的改进意见。
11-12月:
工作任务
1、对各办事处9-10月的各项业务工作进行逐笔检查。
2、做好对2015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3、做好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的准备工作。
4、做好对各科室进行年度测评的准备工作。
5、对直属办事处贷款、提取业务做好即时稽查。
6、通过视频监控督查各办事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
7、接受群众投诉,处理好投诉事项。
工作措施
1、对2015年9-10月提取、贷款业务逐笔检查,实地检查期房楼盘。采取下到办事处检查的方式,隔一个星期检查3-4个办事处,具体时间提前一天通知办事处。
2、制订相关检查考核表格,准备对18个办事处和机关科室进行上半年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
3、制订聘用人员检查考核表格。
4、制定评分表(A、B、C票),组织办事处、机关所有人员对各科室进行测评。
5、完善稽查台账,对直属办事处贷款、提取做好即时稽查工作并记录存在问题,及时与办事处沟通处理。
6、每天通过视频监控督查各办事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并立即要求办事处整改。
7、耐心接听群众投诉电话,及时向被投诉单位调查情况,处理投诉问题。
完成目标
1、检查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提交主任办公会,下发检查通报。
2、做好对2015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向中心领导汇报,下发检查通知。
3、做好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向中心领导汇报并做出工作布置。
4、做好各科室年度测评各项准备工作,向中心领导汇报并做出工作布置。
二、社保基金所面临的投资难题
合理的投资模式是寻求一组收益率高且稳定性好的投资组合。社保基金投资原则主要是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而这“三性”之间存在着不可避免的投资难题。借助美国经济学家保罗•克鲁格曼(P•Krugman)在分析国际金融政策目标上的“三角形”假说来分析“三性”之间的矛盾。可见,社保基金投资若要保持安全性、流动性,就必须放弃收益性,即只能投资在银行存款、政府债券等高安全性、低收益性领域,如2003年年我国社保基金刚入市时的选择。如果要实现收益性、流动性,就必须放弃安全性,即倾向投资于股票、公司债券等高收益率、高风险性领域。若要坚持安全性、收益性,就只能放弃流动性,即只能投资于国债等高信用领域。
三、不同投资渠道的风险程度分析
我国社保基金采取在社保基金理事会直接动作和社保基金会委托投资管理人运作相结合的投资方式,其主要投资渠道按风险程度不同可分为安全型投资和风险型投资两种,安全型投资包括投资于国债、银行存款,风险型投资主要投资购买股票、企业债券、实业投资等方式。图2是不同投资渠道收益率与风险性的相互关系:从图上可以看出:社保基金所投资的产品中,其风险性与收益率呈正相关的关系。风险性越大,收益率越高。
(1)银行存款。在物价稳定的前提下,投资于银行存款可以获得相对稳定的利息收入,是实现保值增值的最安全途径。但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根据费雪方程式,名义利率i、实际利率r与通货膨胀率j之间的关系为r=(i-j)/(r+j)。即在实际利率相对稳定的条件下,名义利率与通货膨胀率呈同步上升或同步下降趋势。图3是我国2007-2009年年存款利率与通货膨胀率的比较。由上图可知,在2007年、2008年,通货膨胀率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此时,投资于银行存款的社保基金无法实现保值增值。为了冲抵物价上涨的影响,确保基金的实际购买力超过同期物价的增长速度,需要通过合理的投资运营,以获取高于通货膨胀谐振收益率,进而增强社会保障的给付能力。
(2)政府债券与企业债券。政府债券主要由国库券及地主政府债券构成,是以国家信用作为担保的“金边债券”,但其收益性低于以企业信用为担保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与政府债券最重要的区别在于风险程度不同,社保基金购买企业债券需要考虑违约风险。另外,企业债券属约定投资回报型基金,其利率一般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虽然企业债券的安全性与流动性比国债差,但就长期而言,待证券市场相对发达的情况下,更理性的作法是选择一些高盈利能力和高信用的企业进行投资。
(3)抵押贷款与信托基金。抵押贷款收益率相对较高,并且由于有抵押财产作为保障,其投资风险性相对较小。信托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由专门的投资机构进行分化散投资,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收益并承担相应风险。
(4)实业投资。目前,我国实业投资领域主要为中央直管企业改制或改革试点项目。实业投资的风险程度主要是取决于流动变现能力及到期能否及时偿付。投资于基础设施、能源工业、交通运输等的社保基金都具有金额大、投资回收期长的特点,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其流动变现能力。另外,一旦实业投资项目不能顺利运营,无法达到预期收益水平,甚至出现到期无力偿付的风险。
(5)股票。股票是收益率最高、风险性最大的投资途径,股票投资收益权的不确定性主要受到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资本市场的完善与否以及管理水平等因素的影响。2009年,我国社保基金投资收益的22.7%来自股票收入,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4,131.74亿元,占资产总额的53%。
四、社保基金的投资风险分析
我国社保基金自2003年进入二级市场以来,在成为金融市场重要资金来源的同时,也面临很高的投资风险。作为资金量庞大的机构投资者,全国社保基金对我国资本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产生联动效应。并且,由于我国社会基金的营运管理体系不够健全,这种投资风险有被进一步放大的可能性。根据风险的可分散程度,主要分为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
(一)系统性风险系统性风险主要是指资本市场固有的投资风险,其是所有投资者所面临的共同性风险,是无法通过投资组合进行规避的,其传导路径是通过社会政治、经济等大环境的变动引发整个证券市场的价格波动,进而影响社保基金的投资运营绩效。主要包括:一是经济周期风险。经济周期是无规律且难以预测的,其变动过重主要分为衰退、萧条、复苏和繁荣四个阶段。资本市场是反映宏观经济周期的晴雨表。社保基金的投资收益从某种程度上可以看作是经济增长的联动效果。资本市场会跟随经济周期的各个阶段而出现不同幅度的波动,社保基金不管是直接投资还是间接投资,其投资回报率都与经济环境紧密相联,特别是个人账户型养老基金的收益同步于宏观经济变动。二是利率波动风险。利率主要受货币供需状况、物价水平、宏观调控等因素影响,当给定证券收益率时,证券价格与市场利率成反比例的关系。当利率上升使经济主体的预期收益率下降时,会导致社保基金的投资收益率面临低于最低投资收益率要求的风险。市场利率的变化必然会造成社保基金投资收益的不稳定性。三是通货膨胀风险。资本市场中投入的资本和收益都是以货币进行衡量的,单位货币的贬值必然会使入市的本金和收益变相缩水。社保基金的积累与投资都具有长期性,当出现通货膨胀时,其实际购买力便会产生下降的可能性。如存入银行的社保基金,当物价上涨而银行存款利率无法同比增长时,就会消弱其原有的购买力。四是汇率风险。汇率受各国外汇管制及财政、货币等因素影响。投资于海外市场的社保基金,在承担资本市场固有风险的同时,也要承担货币汇兑过程中的损失风险。
(二)非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是指引起单只股票价格变动,且可以通过分散或组合投资进行规避的风险。当社保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发生经营财务风险时就会产生投资收益下降的可能性。上市公司由于管理不善或决策失误或财务诈骗等事件的披露,便会直观地反映在其公允价格的变动上,引发股价大幅下跌的风险。非系统性风险主要体现在社保基金管理公司的运营风险。截至2009年,全国共有南方基金、博时基金等10家基金管理公司成为全国社保基金的境内投资管理人。其运营风险主要涵盖以下几方面几种:一是管理水平风险。即由于投资管理者的业务水平或心理素质、经验等因素而引起的投资风险。一旦管理者在市场时机、仓位控制、行业分布和个股(券)选择方面出现失误,其投资决策无法跟随大盘走势进行量力操作,就会使基金存在潜在的资产风险。虽然,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水平一般高于个人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2009年,基金投资收益率最高的银华基金,其加权收益率为93%,比市场平均水平高出23个百分点。然而,将社保基金交于基金管理公司管理仍然存在减值风险。2009年,华夏银行精选基金等号称“基金中的基金”占据了“到期部分负收益产品”亏损榜前8位,其中华夏银行的创盈7号平安基金信件理财计划产品亏损率高达43.72%。二是委托风险。我国社保基金的投资方式是直接投资相接合的管理方式。其中,间接投资采取委托———的运营模式。作为委托人的社保基金理事会与受托人的社保基金管理公司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难以形成的一个共同的信用约束链条,进而无法避免各委托方或方发生违约风险。受托人可能利用在投资动态方面的信息优势,来为已谋利,如采取暗箱操作的‘老鼠仓’行为,从而使社保基金发生损失。三是信用环境风险。市场经济是以信用为基础的,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能为社保基金投资提供信用保障,进而减少其信托成本,提高收益。资本市场是社保基金的重要投资场所,我国资本市场的信用环境风险主要体现在:①政府失信风险,如政府职能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运用审批或者指标控制等方式允许一些资信不良的公司上市,对操纵股份机构、损害股民利益的机构投资者没能进行合理的制裁等。②上市公司的失信风险,上市公司利用信息不对称的优势,采用在财务报表中披露一些不实信息或故意隐瞒影响利润的投资行为,以及因为经济担保的债务纠纷而导致清算的风险。③中介机构失信风险,券商、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所披露信息的真伪并没有严格审核;财经频道、股市专栏等新闻媒体与恶意操纵股价的庄家勾结,有意发表虚假信息。
五、社保基金投资风险的防控对策
我国正处在社会保障体制的转轨时期,在资本市场处在不断规范与完善的背景下,要实现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关键是要合理防控投资风险,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机制。
(一)发达国家社保基金风险防控的先进经验发达国家已先行建立起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其对社保基金投资风险的控制经验较为丰富。目前,世界各国的社保基金营运方式主要有财政性社会保障基金、市场信托管理基金以及公积金基金。以美国、新加坡智利为例,我国社保投资风险的防控可以借鉴两者的成功经验。
1、美国社保信托基金模式(OASDI)。美国社保基金主要组成部分为社会保险信托基金(OASDI),OASDI资金来源主要是雇主、雇员和独立劳动者依法缴纳的工薪税。采取个人账户式运营模式,强调科学化投资、民主化管理。信托管理委员会掌管所有社保基金,通过制定相关投资准则、定期对基金收支进行长短期测算来提供投资依据。联邦政府尤其注重养老保险金的投资,政府与一些信誉良好的基金管理机构签约,委托这些机构为个人管理养老保险金,但个人账户所有者台根据自身对风险的偏好程度而选择投资策略。美国政府坚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不进入证券市场,其中老年养老型基金结余只能购买政府特别债券,住院保险基金则可购买少量公共债券。政府对社保基金的投资监管完备,信托基金管理委员会每年都要向国会报告基金的收支状况,投资操作过程透明,能有效防止资金贪污挪用现象。另外,美国完善的资本市场体系为社保基金提供了良好的运营环境。资本总额不断增加的社保基金成为资本市场内重要的机构投资者,稳定、规范化的市场环境为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提供了重要保障。美国政府还启动了个人储蓄养老金计划,政府对此提供税收优惠并引导资金投向。
2、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新加坡的社保基金实行的是强制储蓄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政府成立公积金管理局统一管理劳动者个人账户。当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超过规定数量,可将多余资金投入资本市场以获得更高的收益。其投资渠道主要政府债券和政府批准的公司债券、股票等,此种投资模式能较好地规避资本市场的风险。
3、智利“政企公管社保基金”模式。智利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进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通过私人公司来管理个人账户所累积的基金。政府严格限制基金投资,如禁止购买人寿保险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自身的股票。资金投资强调安全性,主要投资于政府批准的股票、由金融机构担保或发行的证券和企业债券。
(二)化解社保基金投资风险的具体措施借鉴国际成功经验,我国社保基金投资风险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防控:
(1)优化投资结构
根据20世纪50年代马科维茨(Markowitz)分散理论:在保证收益率的前提下,要最大限度地分散投资风险,即注重资产组合内部各资产间的相关性和多元化。相关程度越低,越多元化,刚风险就越分散。可见,社保基金可以实现在同等收益水平下承担更小的风险,或在同样风险下获取更高收益。投资组合的分散化措施,可使非系统性风险趋于零。投资结构的优化主要是从时间结构、资产结构、地域结构和固定收益投资到期日的合理组合。去年社保基金调整了资产配置结构,截至去年底,固定收益产品投资占全部基金的比例,从年初的56.28%下降到40.67%;对境内外股票投资占比从年初21.98%上升到32.45%;对实业投资占比从年初的14.57%上升到20.54%;对现金等投资占比从年初的7.17%下降到6.34%,但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社保基金投资应在遵循“三性”投资原则下,逐步优化投资结构,这不仅有利于分散资本市场过分逐利性而带来的风险,而且可以相对提高社保基金的投资收益率。主要应注重的可行性投资渠道有:①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间的资金拆借。金融机构间的资金拆借是一种期限短、收益稳定的资金融通业务。再加上国家对现代经济基石———金融系统的保护,若社保基金投资于此,不但是一种零风险、稳收益的投资,而且可拓宽金融机构融资渠道。为刺激金融机构向社保基金管理人拆入资金,可规定社保基金拆出利率略低于市面现行利率。由于拆借的短期性,在一定期间内,社保基金拆出和收回资金能够维持在相对均衡的水平。②通过制度设计,寻求无风险投资场所。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家控制着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垄断行业,如电力、石油、电信、烟草等。虽然,目前实业投资主要为交通银行、中国银行、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等。但可以通过制度设计提高垄断行业进入的门槛,如通过政府许可证、特许经营权等形式,使实业投资领域成为社保基金投资的无风险场所。但建立社保基金无风险投资体制的前提是要求实业投资必须采取现代企业的管理形式,即垄断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必须完全分离,以解决垄断企业内部的低效率问题。两权分离后,取得经营权的管理者获得的是管理收入,而社保基金理事会则可以成为不干预经营权却可以后定期分割平均利润的所有者。③积极寻求海外投资的合理方法。海外投资与国内投资的相关系数较小,投资于海外,不但可以使投资品种实现国际多元化,而且可以有效规避国内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各个国家和市场之间的关联程度不同,国家多元化的海外投资有利于于分散社保基金在国内投资所遇到的系统性风险。虽然世界各国的社保基金投资都表现出国内投资的偏好,但在国际投资方面有丰富经验的智利、秘鲁等国的投资迹象表明国际投资越来越发展为一种选择。2009年,社保基金积极稳妥开展境外股票投资,新增境外股票投资取得了53.26%的投资收益。目前,社保基金境外委托投资主要包括股票、债券类产品,主要有积极型的全球股票(除美国)、香港股票、全球债券及指数增强型的美国股票等。海外投资应在现有的基础上,首选不同国家不同行业中稳健增长型的龙头股作为投资重点,并且应对个股持有数量、各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等设定投资限制。另外,注重指数化投资,即该组合的涨跌幅度同步其所选择的特定指数,如同步于美国标准普尔500或纳斯达克变动。投资于纷繁复杂的国际资本市场,应同样注重遴选优秀的委托人。④在总体风险收益水平达到合理状态下,可以适当提高对高风险、高收益的短期资产配置。如创业投资、衍生金融工具。二者都具有高收益性与高风险性并存的特性。
(2)强化投资监管
强化社保基金的投资监管是克服市场失灵、实现资源配置帕累托最优的必然要求。目前,发达国家的社保基金投资监管模式主要有审慎型和严格限量型两种。如美国运用的是审慎监管方式,主要依靠审计、精算等中介机构来实现对基金运营的监管,而智利、匈牙利等国采取的是严格限量监管方式,是在审慎型的基础之上,还具体限制了基金的资产结构、运营形式等,且密切监控基金的日常活动。首先要加强外部监管。对于社保基金投资的系统性风险,需要政府监管职能部门的介入,其监管的核心原则是坚持分权制衡。具体要做到:①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监管分权。在保障中央权力的前提下,为充分调动地方参与的积极性,应坚持中央政府主管全国性社保基金监管政策的制定并监督各省级政府的执行情况,而地方各级政府应在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组建各类社保基金投资管理委员会,作为基金受托人进行相关事务管理。②政府内部各职能部门的监管分权。在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下,除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外,还应保证其他几个职能部门参与实际监管。一是财政部门。参与社保基金投资监管有利于财政部全面掌控社保基金的收支状况,明确财政拨付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等,以便使财政资金更好的用于社会保障事业。二是国家审计部门。审计部门是财经法纪的维护者,审计监督的性质决定了其权力实施必须具有独立性。由于具备专业经验和人才优势,国家审计部门可以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基金管理公司的财务报告及投资策略、派代表实际参与各类社保基金投资运作等方式加强。③政府机构与民间组织间的分权。通过社保基金的主要利益相关方建立各类基金监管委员会,如成立社保基金同业协会,以其作为民间主体参与社保基金日常投资和风险规避进行实际监管,以促进社保投资信息透明化,投资收益公开化,投资操作市场化。同时,也要注重在制度设计上促使各类投资机构间下相互监督。如作为基金保管人的银行在监督投资人具体投资行为,对其监督不力的违规行为要承担连带责任等。其次是注重内部监管。社保基金投资机构的内部控制是强化风险监管所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机构内部可自行建立一套科学的指标体系来衡量投资决策的风险水平,建立内部审计部门,形成国家审计监督的子系统。以在促进赢利水平提升的同时加强风险监控。有效的内部控制可弥补外部监管的不足,通过对投资环节的自我监控,制定严格的岗位责任制,稽核制度,以便及时防控险,确保基金投资的安全有效性。
(3)完善风险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