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环境污染的处理方法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近年来,我国西部环境污染问题引起的量呈增长趋势,这显示出公众对生态环境的要求提高;同时,对于大量环境纠纷,公众除、上访之外,缺乏更有效的救济途径。本文旨在以甘肃省徽县血铅污染事件(以下简称徽县血铅事件)的处理过程为研究对象,对我国西部地区环境污染纠纷的行政处理制度予以评析、探讨,为西部生态立法提供思路。
我国环境污染纠纷的处理方法
本文所指环境污染纠纷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关于环境污染的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而产生的纠纷。
(一)我国目前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的方法
协商。这是由纠纷双方针对已经发生的环境污染,自行协商,通过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因为许多污染者不愿主动承担环境污染的责任,实践中纠纷双方很难达成和解协议。
调解。根据调解人的不同,分为民间调解和行政调解。行政调解是由环境行政机关主持,对环境污染纠纷双方进行调解,以促成纠纷双方在自愿的原则下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与之相对应,是民间调解。我国目前主要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民间调解人,也可由较权威的民间调解人居间调解,促成纠纷解决。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达成协议后又反悔的,任何一方都可以请求环境行政部门处理,也可以向法院。
行政处理。环境污染纠纷的行政处理是指环境行政机关对社会成员(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由于环境污染产生的纠纷进行处理的制度。“因环境污染引起的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能以作出处理决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因而,我国环境污染纠纷的行政处理,性质上属于行政调解,其处理决定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仲裁。仲裁是指环境污染纠纷的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解决纠纷。我国现行环境立法,缺乏关于环境污染纠纷仲裁的特别规定。实践中通过仲裁解决环境纠纷的情况较少。
民事诉讼。即环境污染受害者依法向司法机关,请求法院判令污染者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赔偿损失。实践中,环境污染纠纷的诉讼解决方法耗时长、取证难、费用高;由于现行法律对于环境污染纠纷的资格、因果关系的确定、污染损害赔偿等问题都欠缺明确具体的规定,从而阻碍了污染受害者寻求司法诉讼的救济途径。
(二)环境污染纠纷行政处理制度的优势
环境污染纠纷的复杂性、多样性和损害性决定了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的方法应当灵活、及时、专业。实践中环境污染受害者选择行政处理方式寻求救济,与其他解决方法相比,行政处理环境污染纠纷的优势在于:
专业性。环境污染纠纷涉及很强的技术性,因而对于污染损害的证明要求较强的专业性。环境污染事故一旦发生,环保部门负有监管和保护环境的法定职责,而且环保部门设有环境监测机构,这有助于及时、准确地确定污染责任。
及时性。环境污染发生后,环保部门负有及时有效地调查处理污染事故的法定职责,这有利于纠纷双方在最短时间内澄清事实,明确责任;同时,鉴于环保部门对排污企业享有监管的权力,因而,排污企业对于环保部门的处理意见愿意采纳并及时执行。这些因素都有助于环境污染纠纷的及时解决。
成本低。救济费用的高低直接决定当事人对于救济方式的选择。由环保行政部门对环境污染纠纷进行处理,是环保部门在执行法定职责的过程所进行的。因而,相对于诉讼和仲裁,行政处理方法成本低廉,且效率较高。而国家也在环境污染纠纷的行政处理过程中实现了诉讼资源的节约。
完善西部环境保护行政处理制度的法律问题思考
作为一种权利救济制度,其内部的具体救济规范的安排应当统一、协调,并且有相关的制度予以支持,才能实现对于缺损权利的有效救济,进而最大可能地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效率等价值。环境污染纠纷行政处理制度至少应具有以下功能:及时、迅速地解决纠纷,救济缺损权利;损害赔偿制度的安排应当有利于提高污染削减的效果;能够促进和加强环境行政管理,即发挥环境污染纠纷行政处理制度与环境行政管理的协同效应。
在环境污染纠纷行政处理领域,日、美等西方发达国家的理论和实践都较成熟,我国应当呼应当前社会实践对于行政处理制度的迫切需要,完善环境污染纠纷行政处理的相关立法。
(一)行政处理机构的设置
独立且中立的环境污染纠纷处理机构是公正、有效地解决纠纷的前提。因而,首先应当设立在财政和人事上都能保持独立性的纠纷行政处理机构,以保证有效、及时地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具体到西部地区,立法中则应当关注到跨行政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的行政处理机构的设置。
(二)完善行政处理程序
考察我国《环境保护法》和各环境污染单行法,对于环境污染纠纷的行政处理仅仅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不仅起不到解决纷争的作用,而且会使环境行政部门由于缺乏具体的法律规定,而产生权责不清、权力滥用、等违法行政行为,从而起不到程序法应有的法律作用。环境污染纠纷的行政处理制度应当对于行政处理程序作出科学合理的安排。
1.环境污染纠纷的投诉制度。日本《公害纠纷处理法》中最有成效、最受关注的制度就是公害纠纷的投诉制度。该法规定都道府县及市区町村的公害课设置公害意见调解员。其职责,作为公害意见投诉和咨询的窗口,根据市民的意见,提供给当事人有关公害的知识和信息;调解员本人就公害的实情进行调查,给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出主意,进行中介调解和指导等工作。同时,把有关公害意见的信息迅速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报告,协调和促进问题的解决。
污染纠纷行政处理制度应当设立一个促进公众与环境行政部门之间的信息窗口:污染纠纷投诉机构。同时,该机构人员的配备应当是具备相当完善的环境法和环境科学的知识,并且行政能力较强,以切实保障环境污染受害者投诉有效。
2.污染纠纷的处理办法。一个富有活力的救济制度应包含一种合理、节俭利用救济资源的机制,以保证所利用的救济方式与特定救济需要相符合;同时一个富有活力的救济制度中所包含的权利救济方式也必须能满足不同缺损权利的救济需要,并且相关主体有权选择自己认为最“合算”的救济方式(即各类救济方式之间有替代性)。
我国现行法律关于环境行政部门的污染纠纷处理方法并没有具体的规定;而且行政部门对于环境污染纠纷的处理实质上属于行政调解,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从而使救济结果处于不确定状态。在徽县血铅事件中,当受害者寻求行政部门的救济时,污染事件已呈严重化状态,对于此类严重的、影响恶劣的企业违规排污行为,作为执法部门应当依法主动、强制进行调解,以充分发挥纠纷的行政处理方法的优势。
据此,完善西部地区污染纠纷的行政处理办法,应当明确规定多种行政处理方法,以供不同的权利缺损者选择;比如,斡旋、调解、裁定等;应当赋予行政调解以法律强制力,使救济结果确定,给当事人提供一个合理的预期;应当规定行政处理部门对于特定情形(比如严重违法排污事件、社会影响广泛的污染事件等)的强制调解职能。
(三)建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制度
1.一种救济制度如果得不到执行,其有效性是令人质疑的。权利人寻求救济的最终目的就是使缺损的权利获得补救。合理有效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机制,应当至少对以下重要内容作出设计安排: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目前,各国的立法和理论界都确立了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无过错责任原则:不论环境污染者主观上有无过错,即无论是环境不当行为还是法律所不禁止的环境行为,只要其污染行为对他人客观上造成了财产损害或人身损害,就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受害人群的确定。对于受害人群众多的环境污染事件,比如大气污染和水质污染事件等,首先应当规定确定受害人群的方法,即确定谁有权获得损害赔偿。比如日本的公健制度中关于公害患者的认定,就规定了认定条件的三要素和认定有效期限(根据指定疾病的种类分为2年和3年)。
赔偿范围的确定。即确定赔偿金额。合理确定损害赔偿范围有利于有效救济受害者,同时制裁排污企业,抑制排污行为。依我国现行立法及司法实践,环境损害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可能造成的受害人精神损害。
赔偿金额的来源。环境污染纠纷产生的巨额赔偿金是污染纠纷案执行困难的根本原因。实践中,我国许多企业经济效益并不好,巨额的环境损害赔偿金令企业无力负担,严重者导致企业破产,社会失业人口增多,引起社会不稳定。
2.借鉴各发达国家在理论和立法上较成熟的经验以及我国部分地区的试点性实践,都可以为我国的相关立法提供经验。
适用污染者负担的原则。即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害及治理污染的费用应当由排污者承担。该原则能够通过经济手段,实现环境污染的外部费用(即环境污染损害及治理污染的费用)内部化,以实现污染削减。各国立法实践证明了该原则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建立污染损害赔偿基金。一般地,排污企业不愿意主动承担污染赔偿责任;同时,突发的、严重的污染损害所产生的巨额赔偿金往往令排污企业难以维系正常的生产经营,企业衰落、破产带来的众多失业人口可能引起社会不稳定。鉴于此,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建立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即通过对污染企业征收有关税、费(如排污费/税、自然资源开发费/税、生态补偿费/税、石油税等),构成污染损害赔偿基金。我国可以充分考虑各地的经济和环境条件,通过征收各种环境税/费来建立各地的污染损害赔偿基金,以分摊企业的部分污染损害赔偿金额。
环境污染损害责任的社会化。建立环境污染损害责任保险制度,使环境污染损害的责任社会化,被各发达国家普遍采纳并成为其通过社会化途径解决环境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主要方式之一。发达国家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分为强制环境责任保险和自愿环境责任保险。在保险责任的适用范围方面,承保的风险范围经历了由小到大的演变过程。
我国已经进入环境风险的高发期,部分地区曾通过试点推进自愿性环境污染赔偿责任保险制度,但许多试点因无企业投保而处于停顿状态。鉴于我国一些企业经营效益不良以及其为利润所驱,不愿承担污染损害风险的现实情况,我国应当通过立法,结合自愿与强制保险的方式建立我国环境污染赔偿责任的保险制度。
参考文献:
(一)我国目前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的方法
协商。这是由纠纷双方针对已经发生的环境污染,自行协商,通过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因为许多污染者不愿主动承担环境污染的责任,实践中纠纷双方很难达成和解协议。
调解。根据调解人的不同,分为民间调解和行政调解。行政调解是由环境行政机关主持,对环境污染纠纷双方进行调解,以促成纠纷双方在自愿的原则下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与之相对应,是民间调解。我国目前主要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民间调解人,也可由较权威的民间调解人居间调解,促成纠纷解决。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达成协议后又反悔的,任何一方都可以请求环境行政部门处理,也可以向法院。
行政处理。环境污染纠纷的行政处理是指环境行政机关对社会成员(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由于环境污染产生的纠纷进行处理的制度。“因环境污染引起的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能以作出处理决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因而,我国环境污染纠纷的行政处理,性质上属于行政调解,其处理决定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仲裁。仲裁是指环境污染纠纷的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解决纠纷。我国现行环境立法,缺乏关于环境污染纠纷仲裁的特别规定。实践中通过仲裁解决环境纠纷的情况较少。
民事诉讼。即环境污染受害者依法向司法机关,请求法院判令污染者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赔偿损失。实践中,环境污染纠纷的诉讼解决方法耗时长、取证难、费用高;由于现行法律对于环境污染纠纷的资格、因果关系的确定、污染损害赔偿等问题都欠缺明确具体的规定,从而阻碍了污染受害者寻求司法诉讼的救济途径。
(二)环境污染纠纷行政处理制度的优势
环境污染纠纷的复杂性、多样性和损害性决定了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的方法应当灵活、及时、专业。实践中环境污染受害者选择行政处理方式寻求救济,与其他解决方法相比,行政处理环境污染纠纷的优势在于:
专业性。环境污染纠纷涉及很强的技术性,因而对于污染损害的证明要求较强的专业性。环境污染事故一旦发生,环保部门负有监管和保护环境的法定职责,而且环保部门设有环境监测机构,这有助于及时、准确地确定污染责任。
及时性。环境污染发生后,环保部门负有及时有效地调查处理污染事故的法定职责,这有利于纠纷双方在最短时间内澄清事实,明确责任;同时,鉴于环保部门对排污企业享有监管的权力,因而,排污企业对于环保部门的处理意见愿意采纳并及时执行。这些因素都有助于环境污染纠纷的及时解决。
成本低。救济费用的高低直接决定当事人对于救济方式的选择。由环保行政部门对环境污染纠纷进行处理,是环保部门在执行法定职责的过程所进行的。因而,相对于诉讼和仲裁,行政处理方法成本低廉,且效率较高。而国家也在环境污染纠纷的行政处理过程中实现了诉讼资源的节约。
完善西部环境保护行政处理制度的法律问题思考
作为一种权利救济制度,其内部的具体救济规范的安排应当统
一、协调,并且有相关的制度予以支持,才能实现对于缺损权利的有效救济,进而最大可能地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效率等价值。环境污染纠纷行政处理制度至少应具有以下功能:及时、迅速地解决纠纷,救济缺损权利;损害赔偿制度的安排应当有利于提高污染削减的效果;能够促进和加强环境行政管理,即发挥环境污染纠纷行政处理制度与环境行政管理的协同效应。
在环境污染纠纷行政处理领域,日、美等西方发达国家的理论和实践都较成熟,我国应当呼应当前社会实践对于行政处理制度的迫切需要,完善环境污染纠纷行政处理的相关立法。
(一)行政处理机构的设置
独立且中立的环境污染纠纷处理机构是公正、有效地解决纠纷的前提。因而,首先应当设立在财政和人事上都能保持独立性的纠纷行政处理机构,以保证有效、及时地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具体到西部地区,立法中则应当关注到跨行政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的行政处理机构的设置。
(二)完善行政处理程序
考察我国《环境保护法》和各环境污染单行法,对于环境污染纠纷的行政处理仅仅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不仅起不到解决纷争的作用,而且会使环境行政部门由于缺乏具体的法律规定,而产生权责不清、权力滥用、等违法行政行为,从而起不到程序法应有的法律作用。环境污染纠纷的行政处理制度应当对于行政处理程序作出科学合理的安排。
1.环境污染纠纷的投诉制度。日本《公害纠纷处理法》中最有成效、最受关注的制度就是公害纠纷的投诉制度。该法规定都道府县及市区町村的公害课设置公害意见调解员。其职责,作为公害意见投诉和咨询的窗口,根据市民的意见,提供给当事人有关公害的知识和信息;调解员本人就公害的实情进行调查,给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出主意,进行中介调解和指导等工作。同时,把有关公害意见的信息迅速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报告,协调和促进问题的解决。
污染纠纷行政处理制度应当设立一个促进公众与环境行政部门之间的信息窗口:污染纠纷投诉机构。同时,该机构人员的配备应当是具备相当完善的环境法和环境科学的知识,并且行政能力较强,以切实保障环境污染受害者投诉有效。
2.污染纠纷的处理办法。一个富有活力的救济制度应包含一种合理、节俭利用救济资源的机制,以保证所利用的救济方式与特定救济需要相符合;同时一个富有活力的救济制度中所包含的权利救济方式也必须能满足不同缺损权利的救济需要,并且相关主体有权选择自己认为最“合算”的救济方式(即各类救济方式之间有替代性)。
我国现行法律关于环境行政部门的污染纠纷处理方法并没有具体的规定;而且行政部门对于环境污染纠纷的处理实质上属于行政调解,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从而使救济结果处于不确定状态。在徽县血铅事件中,当受害者寻求行政部门的救济时,污染事件已呈严重化状态,对于此类严重的、影响恶劣的企业违规排污行为,作为执法部门应当依法主动、强制进行调解,以充分发挥纠纷的行政处理方法的优势。
据此,完善西部地区污染纠纷的行政处理办法,应当明确规定多种行政处理方法,以供不同的权利缺损者选择;比如,斡旋、调解、裁定等;应当赋予行政调解以法律强制力,使救济结果确定,给当事人提供一个合理的预期;应当规定行政处理部门对于特定情形(比如严重违法排污事件、社会影响广泛的污染事件等)的强制调解职能。
(三)建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制度
1.一种救济制度如果得不到执行,其有效性是令人质疑的。权利人寻求救济的最终目的就是使缺损的权利获得补救。合理有效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机制,应当至少对以下重要内容作出设计安排: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目前,各国的立法和理论界都确立了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无过错责任原则:不论环境污染者主观上有无过错,即无论是环境不当行为还是法律所不禁止的环境行为,只要其污染行为对他人客观上造成了财产损害或人身损害,就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受害人群的确定。对于受害人群众多的环境污染事件,比如大气污染和水质污染事件等,首先应当规定确定受害人群的方法,即确定谁有权获得损害赔偿。比如日本的公健制度中关于公害患者的认定,就规定了认定条件的三要素和认定有效期限(根据指定疾病的种类分为2年和3年)。
赔偿范围的确定。即确定赔偿金额。合理确定损害赔偿范围有利于有效救济受害者,同时制裁排污企业,抑制排污行为。依我国现行立法及司法实践,环境损害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可能造成的受害人精神损害。
赔偿金额的来源。环境污染纠纷产生的巨额赔偿金是污染纠纷案执行困难的根本原因。实践中,我国许多企业经济效益并不好,巨额的环境损害赔偿金令企业无力负担,严重者导致企业破产,社会失业人口增多,引起社会不稳定。
2.借鉴各发达国家在理论和立法上较成熟的经验以及我国部分地区的试点性实践,都可以为我国的相关立法提供经验。
适用污染者负担的原则。即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害及治理污染的费用应当由排污者承担。该原则能够通过经济手段,实现环境污染的外部费用(即环境污染损害及治理污染的费用)内部化,以实现污染削减。各国立法实践证明了该原则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建立污染损害赔偿基金。一般地,排污企业不愿意主动承担污染赔偿责任;同时,突发的、严重的污染损害所产生的巨额赔偿金往往令排污企业难以维系正常的生产经营,企业衰落、破产带来的众多失业人口可能引起社会不稳定。鉴于此,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建立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即通过对污染企业征收有关税、费(如排污费/税、自然资源开发费/税、生态补偿费/税、石油税等),构成污染损害赔偿基金。我国可以充分考虑各地的经济和环境条件,通过征收各种环境税/费来建立各地的污染损害赔偿基金,以分摊企业的部分污染损害赔偿金额。
环境污染损害责任的社会化。建立环境污染损害责任保险制度,使环境污染损害的责任社会化,被各发达国家普遍采纳并成为其通过社会化途径解决环境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主要方式之一。发达国家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分为强制环境责任保险和自愿环境责任保险。在保险责任的适用范围方面,承保的风险范围经历了由小到大的演变过程。
环境污染处理行业市场调查报告包含的内容有:环境污染处理行业市场环境调查,包括政策环境、经济环境、社会文化环境的调查;环境污染处理行业市场基本状况的调查,主要包括市场规范,总体需求量,市场的动向,同行业的市场分布占有率等;有销售可能性调查,包括现有和潜在用户的人数及需求量,市场需求变化趋势,本企业竞争对手的产品在市场上的占有率,扩大销售的可能性和具体途径等;还包括对环境污染处理行业消费者及消费需求、企业产品、产品价格、影响销售的社会和自然因素、销售渠道等开展调查。客户可根据自身要求研究最终的调研大纲。
环境污染处理行业市场调查报告采用直接调查与间接调查两种研究方法:
目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迅速不断发展时期,随着生产活动的日益频繁,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因此,加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研究其处理处置措施,是环境监测与环境保护领域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1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类型与特征
1.1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类型
1.1.1 剧毒农药和有毒化学品的泄漏、扩散
一般指有机磷、有机氯等农药因贮运不当或翻车、翻船造成泄漏及保管不当引起的泄漏,这些物质一旦泄漏扩散不仅会引起空气、水体、土壤等严重污染,甚至还会致人畜死亡。
1.1.2 易燃易爆物质的泄漏、爆炸
由煤气、石油液化气、苯、甲苯等挥化性有机溶剂泄漏而引起的这类环境污染事故不仅污染空气、地表水和土壤,而且这些气体浓度一旦达到极限后会发生爆炸。
1.1.3 溢油环境污染
指在油田开采与运输过程中由于井喷泄漏及其它意外造成的原油环境污染事故。此外,炼油厂、油库、油罐车漏油引起的油污染也时有发生。
1.1.4 非正常大量排放废水造成的污染
指含大量耗氧物质的城市污水或尾矿废水因垮坝突然泻入水体, 致使某一区域或流域水体质量急剧恶化给居民饮用水、工业用水、渔业用水造成困难的环境污染事故。
1.2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特征
1.2.1 事故形式多样性
由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有多种类型,所含的污染因素也比较多,因此其表现形式也是多样化。另外,在生产、运输、贮存、使用和处置的各个环节均有发生污染事故的可能。
1.2.2 事故发生的突然性
一般的环境污染是一种常量的排污,有其固定的排污方式和排污途径,并在一定时间内有规律地排放污染物质。而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则不同,它没有固定的排污方式,往往突然发生,始料不及,有着
很大的偶然性和瞬时性。
1.2.3 事故危害的严重性
一般的环境污染多产生于生产过程之中,排污量少,其危害性相对较小,一般不会对人们的正常生活与生产秩序造成严重影响。而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是瞬时内一次性大量泄漏, 在很短的时间内往往
难以控制,因此其破坏性强,污染损害严重。
1.2.4 事故处理处置的艰巨性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涉及的污染因素较多,一次排放量也较大,发生又比较突然,危害强度大。处理处置这类事故必须快速及时, 措施得当有效。因此,对突发性污染事故的监测,处理处置比较一般的
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更为艰巨与复杂,难度更大。
2应急监测与处理处置措施
2.1 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与处理处置
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的突发性、持续性和累积性决定了环境监测任务的困难程度。当发生污染事故时,有毒化学品的污染程度和范围具有很强的时空性,所以对污染物的监测必须从静态到动态。
应急监测技术主要有以下几种。
(1)试纸法;
(2)水质速测管法;
(3)气体速测管法;
(4)便携式分析仪器测定法。
对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采取的处理处置措施是首先使吸入有毒空气的中毒者马上离开污染区,严重者就医诊治。现场工作人员应佩戴好防毒面具与手套, 将污染物扫起至空旷地方深埋或收集后送回生产厂处理。若发生火灾,可用干粉、二氧化碳或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
2.2 爆炸性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与处理处置
经常发生的爆炸事故多是物质的化学爆炸。化学爆炸过程有极快的变化速度、可产生大量的热和形成气体产物等3 个基本特征。
2.2.1 应急监测方法
现场监测的目的是迅速判断是否存在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范围。这对判断事故性质、事故能否再次发生或对人体的毒害程度等至关重要。检测事故现场环境中的有害气体,检测管分析技术已受到各方面的极大重视。它具有简便、快速的特点,适于现场测定,而且采样和测定一步完成,简化了分析步骤。
2.2.2 处理处置措施
发生有毒气体爆炸,应立即打开门窗通风,人员迅速撤离现场,有伤者和中毒者及时抢救;若伴有火灾发生,应急处理人员扑救时要戴好防毒面具,穿好化学防护服。
2.3 溢油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与处理处置
石油工业中的原油、燃料油、成品油在勘探开发及产品运输过程中, 对周围环境均存在着潜在的威胁。一发生溢油事故就对陆地或水面造成严重污染。
2.3.1 应急监测方法
采集具有代表性的水样与土样。现场采用红外分光测油仪对样品进行测定,现场测定与化验室测定相结合。
2.3.2 处理处置措施
采取措施降低溢油量,包括关闭产生溢油的各种阀门,修补管线。使溢出的油品局限在某一区域内,利用低洼地形汇集或进行堵截,防止外流、外溢。在条件合适情况下,就地燃烧。该措施除油效率高,
无须转运储蓄,适用性强,环境影响小。
2.4 农药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与处理处置
农药属于有毒化学品,在其生产、贮运、应用等每个环节都潜在着对人类生活及生态环境的污染危害。农药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的目的就是应用相应的分析测试技术快速确认污染物类型及组成, 为事故
应急处理处置提供依据。
2.4.1 应急监测方法
(1)比色法。具有简单、快速、灵敏度高的特点,特别适用于微量组分的测定。
(2)紫外光谱法。利用有机化合物吸收紫外光的特征,对有机农药进行定性、定量及结构分析。
(3)气相色谱法。这种方法应用范围广、分离效能高、分析速度快,分离测定可一次完成。
2.4.2 处理处置措施
现场人员应配戴防毒面具及防护服, 尽快完成现场采样分析,以便迅速制定污染清除处理方案。及时组织疏散污染区域中将遭受污染的人员, 并根据污染程度设置警戒区域。对于事故现场清除的大量
污染物及处理物,应采用焚烧、生物处理、物理化学处理后再采用陆上抛弃处理法集中处理。
3 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危害及其影响
3.1 生命威胁与健康影响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重要危害之一是对事故现场人员的生命威胁, 一些重大污染事故都有人员伤亡。事故不仅对在事故现场的人员造成严重危害,而且还有可能对未直接暴露在事故现场的人们的身
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3.2 经济损失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不仅直接经济损失巨大,而且污染后的长期整治和恢复仍需要花费可观的费用,其间接经济损失也是非常巨大的。
3.3 易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
突发性污染事故发生后,会对污染区附近的居民造成心理影响与压力, 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与生产秩序。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与人员伤亡可能引起污染纠纷,造成某种混乱,危害社会治安。对引起大量人口被迫迁移的重大事故, 可能会带来相关的社会问题;某些污染还可能会引发国际间的污染纠纷。
3.4 生态环境遭严重破坏
重大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强度很大,往往会使某一区域的生态失衡,有的甚至造成长期的危害,致使生态环境难以恢复。
4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的指导思想
4.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首先强化预防措施, 尽可能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对已经发生的污染事故力争减少并消除污染事故的危害。做到事前预防、事中应急、事后监测并作出安全评价。
4.2 就近应急,建立应急监测网络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有来势迅猛, 去得也快的特点,因此应贯彻就近应急的原则。即以各地环境监测站为基础就近应急,同时建立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省级站为支援、支持系统的应急环境监测网络。
4.3 加强应急监测的能力建设
做好装备、技术、人员等储备。一旦发生污染事故,能快速判断污染物种类、污染物浓度、污染范围及其可能的危害。组建专业应急监测队伍;加强监测人员的技术培训与实战演习,强化应急反应能力。
4.4 提高应急监测水平
重点解决环境应急监测中检测手段、仪器、设备等硬件技术。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污染因子的特性, 建立环境污染事故数据库及事故处理处置的查询系统,为实施污染事故的处理处置提供依据。
5结论:
总之,对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不仅要解决应急监测及处理、处置,还要实行紧急救援与做好善后工作,把污染事故的危害减至最小。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处理处置、紧急救援与善后处理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必须在各级政府部门统一领导下,协调各方面人员密切配合行动,建立起由部队、公安、消防、卫生、安全、环保等部门参加的通讯、指挥、监测、救援的整体应急系统。明确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一旦发生污染事故,保证该系统能快速有效运行,全方位开展救护工作。
参考文献:
1 胡望钧.常见有毒化学品环境事故应急处置技术与监测方法[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3.
目前,我国正处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高发期,形势十分严峻。由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不同于一般环境污染,它具有以下的主要特点:(1)形式的多样性;(2)发生的突然性;(3)危害的严重性;(4)处理处置的艰巨性。这就需要做好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提高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理处置的能力,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对环境和人身的危害。而环境应急监测是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处理处置中的首要环节,是科学决策不可或缺的技术支持。所以环境监测部门应明确其在污染事故中必须做的具体工作,并保持警惕,常抓环境应急监测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才能迅速、有条不紊地进行应急监测,真正、充分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一、应急监测的要求
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环境应急监测也不同于常规监测,要求做到:
1、快速: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报出监测数据,为及时处理污染事故提供科学依据;
2、准确:准确查明造成污染事故的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和浓度,是应急监测的关键;
3、灵敏:监测方法应灵敏,特别是要能够发现低浓度的有毒有害物质、能快速反映污染事故的因子浓度变化;
4、简便:在仪器选择上应优先考虑携带方便、使用简单,最好是直读式的现场监测仪器,以适应应急监测的突发、快速特点。
二、应急监测的准备
对于环境应急监测的准备工作,首先应明确环境应急监测的主要任务,才能进行有的放矢的准备。
应急监测的主要任务:
1、协助定性
在国家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管理中,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制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将环境污染事故划分为:Ⅰ级――特别重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类。事故的级别决定了不同的应急措施和响应程度范围。
2、确定污染物的性质
即是要尽快弄清污染事故的主要污染物及其性质,如污染物名称、分子式、毒性和理化特性等,尤其应尽快收集和弄清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动植物和生态的危害性(如致死、至残的阀值)、危害方式、持久性及其处理处置方法等等。
3、判断污染范围及其浓度变化情况。在弄清环境浓度和污染物排放浓度的基础上,根据水文、气象条件估算受污染的范围及其浓度变化情况。
4、预测事故的变化趋势。协调有关部门及专家,在对各敏感点(如受影响小区或吸水口、关键断面或位置等)进行及时监测的基础上科学预测事故的发展变化,为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处置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二)、应急监测的准备工作
1、调查摸底,建立危险源档案
对辖区的污染源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分类建立危险源的档案。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调查:
(1)具有发生污染事故潜在危险的单位名称、地理位置、生产规模、污染物类型、特性、可能的危害程度等;
(2)污染源单位内及附近的地理情况:如单位内部布局、河流吸水口、区域水文、气象资料等;
(3)敏感目标的情况:与污染源的距离及方位、人口密度、疏散通道和方式、实施应急保护的方法等;
(4)有救援能力单位的信息:如公安、消防、防疫、医疗救护、防化部队、交通、电力、通信、气象等单位的地点及联络方式等。
2、制订应急监测预案
应急监测预案是对应急监测的组织机构、主要任务、工作程序和工作分工、质量保证等方面进行明确和规定,它是确保顺利实施应急监测任务的基本保障,在应急监测时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旦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监测预案,保证应急监测工作及时、有序地展开。
3、组建专家库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具有污染的严重性和处理的艰巨性、复杂性和专业性,在环境污染事故应有高度政治敏感性,事先组织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处理专家库。一旦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必须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在事故定性、确定污染物性质、污染范围及程度、预测事故发展、选择和确定应急监测方案、处理处置方案等问题时应高度重视和充分听取专家的意见,有助于作出科学合理的判断和决策。
4、建立应急监测辅助决策系统
收集、整理辖区内各类污染物的性质、污染物类型及其监测方法、处理处置方法,了解历史该类污染的处理处置案例;地形图、地理信息系统、多年风玫瑰图、水文条件、GIS空间分析系统;受影响人群及敏感点位置等应急监测辅助系统。并制作成光盘或存盘在移动设备上以方便携带和安装使用。
5、应急仪器的筛选、维护、保养
优先考虑携带方便、使用简单,最好是直读式的现场监测仪器,以适应应急监测的突发、快速特点。同时考虑到事故刚发生是浓度较高,随后由于扩散、稀释污染物浓度会在短时间内下降,且变化较大,因此应选择检出范围较宽的能满足整个事故过程的仪器。重视日常维护,经常保养校准。比如经常充电;更换硅胶;实施标识管理,明确仪器的使用状态,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做到专人专管,保证应急监测仪器设备随用随取,且用得上、测得准。
6、强化应急监测人员的培训和演练工作
应急监测的现场情况非常复杂,且具有非常强的专业性,为此,应当强化应急监测人员的专门培训,以全面掌握各种污染因子的应急监测分析方法和相关的技术规定和要求。同时应该着重提高应急监测人员的实战经验,各监测部门可以根据辖区内的潜在危险源的类型和分布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实战演练,要求各监测人员应当认真参与,全程序操作,出现问题及时纠正,全面总结在演练过程中存在的弱点,要做到心中有数,将来一旦发生污染事件,有相对应的处理经验。
三、应急监测的质量保证
质量保证是环境监测的生命线。加强应急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是应急监测数据准确性、可靠性的重要保障。主要措施有:
1、执行“持证上纲”制度
“持证上纲”是监测规范化的重要保证措施之一,是指分析人员必须是经过考核合格的人员,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2、执行“计量”制度
为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应该按时送计量部门进行周期性检定,并对仪器设备进行标识,明确其使用状态。
3、作用前的校准
中图分类号X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1)44-0123-01
1 我国环境问题现状分析
1.1 水体污染
居民生活用水和工业废水的排放以及农药、肥料等物质,经由地表水或地下水的渗透与流动而进入水体,使得水体环境受到污染,水环境质量恶化,居民可以饮用水源的质量普遍下降,进而威胁人的身体健康。
1.2 大气污染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大气污染日益严重,空气质量进一步恶化。大气污染主要是指由于人们的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断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一旦超过环境自身的净化能力,大气环境就会日益恶化,严重影响人们的生产生活和健康、破坏生态环境。
1.3 固体废弃物污染
固体废弃物通常是指人类在生产、消费、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简而言之就是“垃圾”。目前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城市生活固体废弃物、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农业废弃物。这些垃圾不但可以污染大气,而且还会对土壤、水体都会造成严重污染,危害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因此,为了创建良好的人类生存和发展环境,我们要积极研究运用先进的高新技术手段,加大对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力度,如在环境治理时采用比较先进的现代生物技术来控制和治理环境污染问题,从而为人类的生存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氛围。
2 生物技术的内涵和主要特征分析
生物技术是近年来新兴的现代高新技术,它是以DNA分子技术为基础,内容涵盖微生物工程,细胞工程,酶工程,基因工程等一系列生物高新技术。我国的生物技术在发展初期仅仅局限应用于农作物的改良、医药研究、食品加工工程等方面,伴随着生物技术的不断成熟,我国逐渐在环境污染和环境监测方面运用生物技术。生物技术不同于一般的传统的环境污染治理技术,生物技术具有以下几个优点:生物技术不依赖地球上有限的资源,而是以以生物为对象,着眼于环境污染中再生资源的利用;生物技术打破传统的高温高压处理技术,可以在常温、常压下进行连续性的操作,这样不仅可以节约能源,而且还可以减少环境污染;生物技术可以开辟生产高纯度、优质、安全可靠的生物制品的新途径,从而为人类的生存提供有力的保障;生物技术可解决常规技术和传统方法不能解决的问题。
3 生物技术在环境保护中的具体应用探讨
3.1 生物技术在水污染治理中的应用与发展
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水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成为严重地威胁人类的生存环境和制约人类社会与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的主要因素。因此,如何加强对水污染的控制和治理已经成为整个人类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分析当前的水处理技术,我们可以得知生物处理法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控制和治理水污染的主要手段,生物技术将成为水污染控制和治理领域重点开发和应用的技术手段,目前常见的水污染控制和治理的生物技术有生物膜处理法、活性污泥法、稳定塘法、人工湿地处理系统法和土地处理系统法等等。其中突出表现在生物技术应用于废水处理、生物修复以及微生物水处理剂等方面。
3.2 生物技术在大气污染治理中的应用与发展
生物技术在我国的起步比较晚,尤其是在大气污染处理中的应用历史非常短,还不够成熟。目前在大气污染控制和治理领域采用的生物处理方法主要有生物过滤、生物洗涤和生物吸附法等。生物技术法与传统有机废气处理方法比较,具有低消耗、低成本、高效率、安全性好和无二次污染等优点。
3.3 生物技术在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应用与发展
近年来随着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多和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固体废弃物也迅速增多,严重地影响着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目前世界各国处理固体垃圾的方法主要有三种:填埋、堆肥、焚烧。其中填埋和堆肥技术属于利用了生物的处理技术。运用现代生物技术,将固体废弃物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后,可作为作物生长的优质肥料,实现生活垃圾的部分资源化,这不但可以保护生态环境,而且可以实现废物资源的二次利用。
4结论
生物技术在环境污染控制领域已显示出独特的魅力和应用前景。作为一项有效的环境污染治理措施,越来越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新的环境问题的也会不断出现,我们不能仅停留在原有的技术阶段,我们要不断探索环境污染的治理和控制新理论、新方法,从而为生态环境的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参考文献
[1]孙毅.现代生物技术应用与环境保护研究的新进展[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6(14).
[2]许云峰,杨涛,兰微.现代生物技术在水污染控制中的应用[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9(11).
[3]刘艳丽.现代生物技术在生态环境及污染治理中的应用[J].煤矿现代化,2009(4).
中图分类号:X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世界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使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也随之提高,但是资源匮乏和环境污染也成为了人们不能逃避的问题。1987年,联合国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自此各国开始重视经济发展和环境问题的协调发展。自然、社会、人三者的协调发展也深入人心。对环境污染的治理也逐渐发展成为一项专门的工程。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的管理是治理环境污染的重要方面,它既是一项独立具体的管理工作,又有自己本身的特殊性质。 生物技术作为一项有效的环境污染治理措施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其在环境污染治理、生物修复技术方面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取得了一定效果。随着技术的进步,对难以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可利用微生物的共代谢作用进行污染物降解;还可利用微生物诱变育种、原生质体融合和基因工程创建高效工程菌应用于环境污染治理等,这些都是环境污染生物治理的有效手段。环境污染的治理和控制将随着新理论、新方法的运用而日臻完善。
1 现代生物技术的概况
现代生物技术是应用现代生物科学及工程原理,利用生命有机体来发展新产品或新工艺的一种技术体系。目前生物技术应用到农业医药卫生、食品工业和化学工业的发展,并在解决人类面临的粮食危机、环境污染和能源危机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在世界各国均重视高技术发展的当代,生物技术最被人们看好,被列为优先发展的领域,已成为21世纪最重要的技术支柱之一。
生物技术在环境污染治理中,具有效率高、成本低、无二次污染等显著优点,它在对环境保护领域中一直起巨大作用,污染治理提供了条十分有效的途径。应用生物技术对解决目前日益严重的气体污染、固体污染有着无可比拟的作用,它还能在生态修复中发挥巨大的功效。目前利用生物技术治理环境污染,与化学、物理等其他技术比较,环境生物技术具有效率高、成本低、反应条件以及无二次污染等显著优点,能有效的遏制生态恶化趋势,促进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生物技术是最安全和最彻底消除污染的方法,同时还可以增强自然环境的自我净化能力;是有机废物资源化的首选技术,将有机污染物转化为沼气、酒精、有机材料、蛋白等;能改造传统生产工艺,实现清洁生产过程的生态化或无废化。
2 生物技术在环境保护中的应用
2.1 生物技术在废水处理中的应用
利用生物技术,将利用在自然条件下生长、繁殖的微生物处理废水的技术,称为自然生物处理法,该法是利用微生物的生命活动过程对废水中的污染物进行转移和转化作用从而使废水得到净化的处理方法,该技术被认为是一种经济有效的污水处理手段,它不但融合了生物自身的特点,如吸附性好、沉降性好和降解能力强等,而且符合生态学及可持续发展的观点。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污染状况的加剧,环境标准的不断提高,使废水生物处理技术取得了很大进展,如吸附-降解生物处理技术、厌氧折流板反应器生物处理技术、间歇式活性污泥法生物处理技术、LINDE生物处理技术、升流式厌氧污泥床生物处理技术、废水生物脱氮除磷技术等都得到了充分开发[1]。
2.2 生物技术在废气净化处理中的应用
目前采用的方法有生物过滤、生物洗涤和生物吸附法等。生物技术法与传统有机废气处理方法比较,具有成本低、效率高、安全性好和无二次污染等技术优点,国内外运用现代生物技术对废气净化处理得到了较为理想的效果。美国学者利用微生物代谢净化工业性恶臭气体效果显著,而且不产生二次异臭;德国研究者利用生物膜过滤处理含硫化氢的气体,硫化氢除去率达90%以上。魏在山等利用生物膜填料塔对橡胶再生脱硫过程所产生的低浓度有机废气处理试验结果表明:生物膜填料塔处理工业有机废气是可行的,当运行条件控制适当时,净化效率可保持在90%以上,能够实现达标排放,且投资省,运行费用低。
2.3 生物技术在固体废弃物处理中的应用
目前,国内外固体废弃物常规处理方法主要有固积、掩埋、焚烧,其缺点是建设投资和运行费用高,在处理的过程中有同时对空气、土壤都有不同程度的污染。固体废弃物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使其成为可用于农田的土壤改良肥料,以达到变废为宝的目的。经过生物技术处理的城市生活垃圾可作为作物生长的优质有机肥料,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部分资源化有利于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近年来,国外采用机械快速堆肥工艺,发展用蚯蚓床处理有机垃圾和粪便、处理城市垃圾,不仅可以将城市有机废弃物转变为肥效高且无臭味的蚯蚓粪土而且还能获得大量蚯蚓作医药原料,加上蚯蚓体内蛋白质含量与鱼类相当,是畜禽和水产养殖业的优良饲料,可以收到一举数得之效果。
2.4 生物技术在环境污染修复中的应用
生物修复是指在不破坏自然生态系统,维持其原貌的前提下,有效地利用自然净化能力并强化其分解污染物的能力,使其得以修复。该法是利用生物的生命代谢活动减少存在于环境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或使其完全无害化,从而使污染了的环境能够部分或完全恢复到原初状态的过程,它包含有植物修复和微生物修复两种。
生物修复技术是80年代以来产生和发展的清除和治理环境污染的生物工程技术,生物特有的分解有毒有害物质的能力,去除污染环境如土壤中的污染物,达到治埋环境污染的目的。生物修复技术最成功的例子是应用投加营养和高效降解菌对油轮泄漏造成的污染进行处理,取得非常明显的效果,使得近百公里海岸的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此后该技术被不断扩大应用于环境中其他污染类型的治理。国外对生物修复技术非常重视,研究证明采用微生物分解有毒有害物质的生物修复技术是治理大面积污染区域的一种有价值的、可行的、有效的和优越的方法。随着生物技术的发展,生物修复的内涵也不断丰富,近年来还研发了真菌修复、植物修复以及无机污染物的生物修复等技术。生物修复的种类也日益增多,可分为土壤生物修复、地下水生物修复、沉积物生物修复和海洋生物修复等。
2.5利用生物技术处理塑料、橡胶制品、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等难处理的污染物
传统的生物处理技术是将自然生长的生物或微生物群体加以驯化、繁殖后再加以利用。它的代谢过程复杂,能量利用率较低,处理速度不太快。因此需要有较好的技术来加以改进。还有许多的废物不能完全处理好,采用新的技术和生物种类来进行处理、适当加大生物用量和添加流程步骤是改进废物处理技术的关键所在。基因工程就是通过基因分离和重组技术,将人类需要的目的基因片段转移到受体生物细胞中并表达出来,使受体生物具有该目的基因表达后显现出来的特殊性状。达到改进生物物种的目的。利用基因工程构建的高效菌种来治理污染,尤其是除草剂、杀虫剂和塑料、橡胶制品等人工合成物质的污染,是现代环境生物技术发展的热点之一,更是未来环境生物技术发展的趋势所在。
3 结束语
在我国过去几十年的经济发展中,由于忽视了发展中的环境保护,目前环境状况十分严峻。近年来虽采取了大量控制措施,但环境质量下降的趋势仍在继续,我国成为世界上环境污染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近年来,随着细胞融合技术、基因工程技术、分子生物技术等的发展,环境生物技术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由现代生物技术和环境工程技术相结合的环境生物技术已在环境治理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生物技术产生、发展及演变与一系列的环境污染问题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生物技术在环境领域的应用有着深远的发展前景,特别是对于寻求用低成本解决环境问题的发展中国家具有极大潜力。
参考文献:
[1] 宋金枝, 宋金辉. 生物技术在水污染监测和治理上的应用[J]. 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09,(10).
[2] 唐海燕. 环境生物技术的现状与进展[J]. 科教文汇, 2011,(3).
[3] 叶晓斌,闫韶娟,崔青安等.论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管理[J].安阳工学院学报,2010,(6).
2环境监测实验室治理污染物所存在的问题
2.1污染物难以收集
由于环境监测实验室所要监测分析的对象多而复杂,使得所产生的污染物量少,同时也比较分散,这样就不利于对它们收集。加之,较长时间内,实验室内环境污染都不被重视,导致了污染物收集和治理工作都难以展开。即使实验室已经广泛开展了标准化建设,但这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很多实验室对环境污染管理方面都不能严格履行规范化要求,导致环境监测实验室污染物不仅仅是难以收集,而且在收集和处理的设备上也很落后。
2.2污染物的种类繁多,危害较大
调查研究表明,大多数实验室污染物是废气、废液和固体废弃物,大多数环境污染物种类包括有机污染物,重金属类和酸碱类污染物以及部分刺激性气体等,实验室环境污染物种类多,危害大,对周围环境和人体健康都带来很大的危害。
2.3污染的治理方法较少
总的来说,环境监测实验室的环境污染一直都未收到上级部门的重视,这样也就致使污染治工作无法得以有效的进行。虽然很多实验室也已经根据化学实验室的规范要求,分配不同放置污染物的残液缸,而事实操作过程中却没有按类别放置,而是一概丢向下水道。然这种状态是普遍存在的。上级管理部门一直都未能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不管是进一步进行规范化监测实验室的建设,还是增强对环境监测实验室问题的意识,都离不开监测能力以及质量管理。
3环境监测实验室污染物治理措施
3.1合理有效处置实验室污染物
尽管环境监测站实验室的污染物在数量方面并不出奇,可是由于污染物的种类多而复杂,而且这些污染物的成分以及危害也相差很大,所以在处理实验室的污染物时,要严格按照它们的性质和状态,对它们进行分类收集,从而避免二次污染。除此之外,实验室的这些污染物必须要及时回收,不同的废液分类装入相应的回收瓶中,并安排相关的负责人员妥善保管,然后将它们送至专业的单位处置。同时还要充分考虑治理成本,有效的进行循环利用,以此来处理环境监测站实验室中的污染,对于那些不可回收利用的有毒实验室废弃物,统一收集后交由资质的污染物处理单位统一处理。
3.2充分提高认识,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
环境监测实验室在治理环境问题的时候,首先必须要提高对实验室环境污染的认识,并且严格按照实验室站点的实际监测工作的特点以及重点,找出针对性的措施降低实验室的污染状况。除此之外,实验室的重要工作人员还应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调动专业人员对监测实验室的污染特点和防治途径进行更彻底的调查和研究,并根据实际的状况制定相应的具有很好的操作性的技术规范,而且还要及时的把这些技术规范落实到监测站的标准化建设中去,使得这些技术规范切实的成为能力建设的重要成分,为各项实验室环境污染的防治的贯彻落实提供可靠地依据。
3.3控制环境污染源头以及改进分析方法
控制环境污染的源头,不得不说这是降低实验室环境污染的产生量的根本措施,在满足实验分析的要求下,要对分析污染物的方法进行有效的改进,分析测定方法要尽量遵循以下四个基本原则:试剂毒性小,取样量少,试剂消耗量少以及污染物产生量少。例如在对COD进行分析测定的时候,所采用的方法是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而不是利用传统的重铬酸钾法进行测定,利用ICP以及ICP-MS对重金属进行分析,可以一次性对多种物质同时分析,同时这种方法所消耗的试剂量要远远低于光度法;在分析测定多种阴阳离子的时候,采用离子色谱法要比光度法以及滴定法效果好的多;在对有机污染物分析测定时,密闭的固相萃取法或者密闭液相萃取法更占据优势,不但降低了有机溶剂的挥发,还减少了有关操作人员与污染物的接触时间。
一、室内环境污染物的检测
(一)检测应依据国家检测标准和方法
《GB50325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是对室内环境污染物进行检测的依据和标准,它对室内环境污染物的各种标准和参数都做了明确规定,将各种污染物的污染参数都限定在对人们健康造成危害的水平以下,有利于维护人们的生命健康,对污染物检测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例如:
1对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空气污染物氡的检测,应该依据GB 50325-20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规范的规定,具体所采用检测方式的测量结果不确定度不应大于25%(置信度95%),方法的探测的下限不应大于10 Bq/m3。
2对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空气污染物甲醛的检测方法,可以采用现场检测的方法,测量结果在0.01 mg/m3~0.60mg/m3 测定范围内的不确定度应小于25%甲醛现场检测仪器应定期进行校准,为保证测量结果准确性,所使用的甲醛现场检测仪器应定该期进行校准。如果测量结果与国家标准GB/T18204.26-2000《公共场所空气中甲醛测定方法》中酚试剂分光光度法的测量结果冲突时,应以国家标准GB/T 18204.26-2000《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中酚试剂分光光度法的测定结果为准。
(二)检测的具体方法
1对民用建筑环境污染物的检测,应该采用现场检测的方法,在检测时间的选择上,应该在工程竣工至少7日后或在工程交付使用前。
2对室内环境污染物甲醛、苯、氨、TVOC采样时,室内环境检测应该满足《GB50325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规定的关键检测条件: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应该在门窗对外关闭1个小时后进行(对氡进行检测时,房间的对外门窗应该在关闭24个小时后进行),对采用集中空调民用建筑工程,检测应该在空调的正常运转条件下进行,另外,对甲醛、苯、氨、TVOC等进行取样检测时,在装修、装饰工程中安装的固定式家具,应该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3对民用建筑的环境污染进行检测时,应该采用采样布点的方式进行。当房间内有2个及2个以上的检测点时,应采用对角线、梅花状、斜线的样式均衡布点,房间的污染检测值应该取取各点检测结果的平均值。另外,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现场的检测点应该避开通风口通和风道,均匀分布与室内,检测点距离大楼地面高度应该在0.8m~1.5m之间,距离内墙面不小于0.5m。
在根据检测结果,对室内环境污染浓度进行评估时,应该依据《GB50325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评估,如果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结果全部符合本规范规定时,可以判定为室内环境质量合格:如果检测不符合规范的规定时,应该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然后再次进行检测。
二、民用建筑室内污染物的控制
(一)源头控制
室内污染物的控制,首先应在设计、选料、施工过程中进行污染物的源头控制。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最好聘请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对材料选用、用量、设计方案、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特别是要加强对材料用量的控制,不少人都存在这样的误区,他们认为工程中所选用的材料都是环保的,而且有相应的环保合格证书,所以使用这些材料就不会造成污染。殊不知,所谓的环保材料,只是说明材料中所含的污染物含量在国家污染标准范围之内,并不是说这些材料一点污染也没有。如果过量使用这些环保材料,就会造成污染物的富集超标,同样会危害人的生命健康。因此,在民用建筑工程中应采用无污染或低污染的生产资料、原材料、工作设施等环保物品。如在施工过程中,建筑原材料采取符合国家标准的低污染材料或者采用环保材料。甲醛是室内环境的一个主要污染源。因此,对其控制非常重要。在《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中已经对室内甲醛含量给予明确规定。为了使甲醛含量控制在这个规范内,首先,选择材料保证最优组合,既要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又要确保成本;其次,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少用各种化学和人工材料;再次,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为了减少甲醛污染,应通过工艺手段处理建筑材料。
另外,民用建筑工程在施工时,应该尽量使用少污染、无污染的施工工艺,比如,施工所用的材料在施工前最好在通风干燥的地方放置一段时间,使污染物释放一些,尽量减少对室内环境的污染。
(二)采用净化器或净化剂
对于室内污染的情况,我们也应该想办法对污染进行适当的控制。比如,可以采用室内空气治理产品进行减污、清污处理。一方面可以利用空气净化器将室内空气予以净化处理,市场上可以方便的购买到一些诸如竹炭、活性炭等一些常见的对污染物有吸附作用的物品,能够起到一定的净化作用,如果想要获得更好的净化效果,可以到一些商店里购买专业的空气净化器;另一方面可以采用一些空气净化剂,通过与污染物的化学反应达到净化空气的目的,空气净化剂的净化作用相对较为明显,但长久使用对人的身体同样具有副作用。在室内摆放一些绿色植物,诸如兰花草、常春藤等,既有装饰效果,又能起到一些净化作用,而且对人几乎没有副作用。
(三)确保室内温度与通风
室内温度和通风情况同样对室内环境有很重要的影响。在室内环境情况一定的情况下,随着温度的增高,污染物的活性相应地会增加,进而造成室内污染物浓度增高;在室内污染物的量一定的情况下,通风效果越好,污染物的浓度稀释的会越快。所以,在日常生活中,门窗都要适当地打开,获得良好的通风效果,同时应该注意调节室内温度,不要保持过高的温度。
三、结语
随着现代人经济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室内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完善和健全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的检测及控制手段和机制,不仅有利于促进现代建筑业的发展,而且有利于保证人们的生命健康安全。
参考文献:
[1] 房新民. 浅议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问题[J].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10(20)
DOI:10.16640/ki.37-1222/t.2016.06.246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但是经济的发展也给环境带来巨大的压力,大自然正遭遇巨大的破坏,尤其是现代农村,水环境的污染尤为突出,这严重制约了现代农业的发展以及农村自然生态的保护。
1 目前我国农村水环境污染现状
1.1 农村生活废水排放与固体废弃物增多
随着自来水在农村范围的普及,农民日常生活用水的排放量逐渐增加,一些日常农业生产与生活废水都是直接排入到附近的农田与河流中,这给土地和水质造成了非常严重的污染。另一方面,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也使得固体材料的使用量增加,日常生活用品的直接丢弃与垃圾的天然堆放,对附近水质的影响也加重。
1.2 畜禽业发展造成的污染
随着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对肉类与蛋类的需求也不断增加,这使得农村畜禽业的发展迅速。很多农村在养殖畜禽上呈现分散状态,畜禽数量多、种类繁,圈养地点多且不定,并且畜禽生活粪便也是直接排放,不仅造成大气污染与环境污染,还会引起地表水质的富营养化。而在一些养殖规模较大的乡村,这类问题更加突出,养殖场管理人员经常将粪便随意乱倒,畜禽废水直接排放,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污染,进一步导致环境恶化。
1.3 农业化肥使用与农药大量使用对水环境的影响
我国是农业生产大国,农业化肥的使用量也一直排在世界前列,但是化肥的实际利用率却不高,造成大量化肥流失并进入自然水中,使水环境受到污染,化肥的大量流失会使农田湖泊水质富营养化,进一步扩散到河流湖泊中,成为水体污染的主体。而在农药使用方面,随着农作物害虫抗药基因的增强,造成农药的使用量也不断增加,据统计,我国农业生产中单位面积农药的喷洒量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然而农药的实际使用率却低于20%,大部分农药挥发到空气与土壤中,对当地水环境造成危害。
2 农村水环境污染的治理措施
2.1 农村生活污水与固体污染物的处理
对于人口较密集的农村群体,在生活废水与固体污染物的处理上可以采取集中处理的方法,通过构建类似城市排水系统的方法利用管网将污水收集起来,并建立设施完善的污水处理场,污水经过具体处理后,实现循环再利用或者保证水排放达到标准。而对于无法集中处理的农村,可以推广使用高效藻类塘技术与厌氧沼气池的技术,实现废水的集中处理,高效藻类塘处理能够净化大量富营养化水质;而厌氧沼气作为我国农村最经济、最有效的污染处理方法,能够实现污水的有效处理与资源的循环再利用。
2.2 在农业生产中对水环境污染的治理措施
对于农村大型畜禽养殖业生产而言,实现畜禽养殖的集约化发展与生态农业的建设,针对农村分散养殖的情况,推广生态养殖的理念,比如利用畜禽粪便为果树提供养料。对于大型养殖场,可以采用沼气综合利用技术,大型畜禽养殖涉及到温度、光照等能源的使用,可以利用畜禽粪便再生能源的方式,为养殖场提供必须的能源,一方面降低了粪便对水环境的影响,另一方面提高了养殖经济效益,使资源、能源得到有效利用。
对于生态农业的建设,应提倡循环经济与农业清洁生产,从源头上预防农业生产对水环境产生的危害,在实际进行农业生产的过程中,农民要合理使用有机化肥,尽可能使用生物肥料来替代有机肥料,提高化肥的使用率。在农业病害的防治上,通过生态平衡施肥与生态养殖来降低农药的使用量,建立生态养殖系统,实现功能循环,比如在畜禽养殖农村,可以利用家禽农田放养的方式,对农业病害进行生态控制,使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并使农村水环境质量得到提升。
2.3 乡镇企业污染治理措施
对于乡镇企业水污染的有效防治,最重要的一点是对乡镇企业建设进行规划,合理布局并完善其污水处理功能,同时推广使用清洁生产技术。在乡镇企业产业结构及布局调整中,要重视生产废水的污染治理工作,使企业污水排放始终达到标准。为此,可以参照以下设计思路:一是要对乡镇企业适度引导,使生产企业集中在同一工业园区,实现污水的统一处理与排放;二是要根据城镇发展规划的标准,加快乡镇企业技术更新速度与设备更新换代的速度,采取针对性地解决措施,使乡镇生产废水得到根本上的解决。
2.4 完善污水治理运行管理机制
农村污水治理普遍存在制度不完善、专业技术人才缺乏、运行资金缺乏等问题,因此构建完善的运行管理机制是实现污水治理有效性的必要条件,也是避免污染处理设施闲置、无人管理的关键手段。实行统一的污水管理时,要以政府为指导力量,基层干部实现分村实施的方法,确保机制运行的有效性,考虑到目前农村经济状况,短期内污水处理资金仍然以政府补助为主,但可以对较大污染的处理实行收费制,确保污染处理经费的充足。
2.5 普及生态环保知识
农村水环境污染的根本原因还是农村环境保护意识薄弱造成的,因此相关乡镇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力度,使农民充分了解到水环境污染的严重性和对未来生活的影响,普及生态养殖、生态农业。这样在减少污染的同时,又能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3 结语
综上所述,在新形势下,要重视水环境的污染处理与预防工作,改善当前农村水环境现状,保证农业生产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国家相关部门要做好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提升农民对水环境保护的意识,逐渐构建并不断完善农村水环境管理体系,使农村水环境污染状况逐步得到缓解。
参考文献:
[1]冯欣,师晓春.农村水环境污染现状及治理对策[J].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2011(05).
中图分类号X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3)93-0126-02
1 环境污染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1.1污染治理中的二次污染问题
1.1.1垃圾焚烧中的二次污染
现在对垃圾的处理主要采用焚烧的方法,但在焚烧的过程当中由于燃烧不充分,操作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往往会产生多种有害气体,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这种有害气体主要包含污染性较强的二噁英,氯化物等,会对环境以及人的健康造成很大影响。
1.1.2大气污染治理中的二次污染
随着工业技术的发展,大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现在的大气污染治理方面主要采取吸收法,具体就是将废弃气体中存在的二氧化硫,含氮污染物,硫化氢等有毒物质用吸收装置收集到吸收瓶内,然后使用能与之发生反应的物质进行后期处理,从而达到治理污染的目的。这种方法在一般情况下会收到良好的效果,但由于用于气体吸收的物质用量难以把握和控制,造成浪费和污染,同样会出现二次污染的情况。
1.1.3污水处理中的二次污染
现行的污水处理方法主要是通过污水处理厂对生活废水和工业废水进行物化和生化处理,将废水转化为污泥的形式进行排放。
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通常被当做田地和农舍的肥料使用,因此,污泥中所含的铬,铅,铜,锌等重金属就会随着污泥渗入土壤,随着污泥肥料使用量的增加,土壤中所含的重金属污染物也会随之增加。更严重的是,随着径流及降雨过程这些污染物会由地表进去地下,对地下水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
1.2污染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技术落后。我国目前的污染治理技术较国际水平有一定差距,污染治理企业技术不过关,设备资源匮乏,从而导致了环境污染治理效果难以保证;
2)人员因素的影响。往往环境治理工作者存在信心不足,对环境治理工作认识不清晰,监管力度不够,对相关技术掌握不充分等问题。这就直接导致了治理过程中问题的产生;
3)资金问题。资金的储备不充分以及分配不合理也是导致环境治理工作产生问题的原因。
2“清洁生产”技术在环境污染治理中的应用
“可持续发展”是解决问题的指导思想,在经济建设,社会主义建设方面都起着提纲挈领的作用,同样,要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也要秉承“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当今的经济背景下,落实“清洁生产”成为解决环境问题的首要任务。
所谓“清洁生产”是指本质上区别于末端治理,从源头着眼,将污染治理融入生产环节的技术手段。
2.1清洁生产的强调重点
1)清洁的能源。从最基础的能源方面入手,开发利用无污染的再生能源,并结合新技术合理利用现有的常规能源;
2)清洁的生产过程。在具体的生产过程中采取先进的管理措施,采用污染较少的生产原料,并引进利用率高、中间废料产出较少的生产设备与生产模式。减少污染,提高效率;
3)清洁的产品。对所产出的产品进行严格的控制,坚决不允许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产品产生,对不能达到要求的产品回收利用,即节约能源又减少污染。
2.2“清洁生产”技术的实际应用
首先,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新时期环境污染问题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一个问题,因此解决此问题必然要采取新模式(可持续发展)来进行。实施可持续发展必须全方位进行改革,如社会、经济、文化等,无论从哪方面开始改革都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支持。因此,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离不开科学技术。
其次,对于生产过程而言,清洁生产体现为:节约生产过程所需的各种材料和能源,选择无污染、无危害的原料进行生产,并且在生产过程中尽量减少有害物质、生产废料的排放。和以往的污染治理模式仅仅局限于后处理的思维方式不同,“清洁生产”是将问题的解决摆放在生产过程之前,针对生产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采取积极的前期准备,防患于未然,将可能导致环境危害控制在萌芽之中,从根本上杜绝环境污染。
再次,“清洁生产”的主要目的是控制并减少产品从原料的选择到产品的出产的整个生命周期中所产生的污染。一方面,对所需资源统筹利用,减少原材料的消耗。另一方面,减少废物的排放,促进工业生产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从而实现环境污染治理中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减少人为因素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在实施“清洁生产”策略时,环境工作者起着主导作用。环境工作者应做到以下几点:1)信心十足。秉承可持续发展理论寻找改善环境新方法;2)清楚认识“清洁生产”策略,为治理环境污染提供先进的技术支持;(3)环保工作者要将自己的工作范围拓展开来。环保工作者不仅要用先进的理念和技术正确实施“清洁生产”策略,还要采用宣传和教育等方式来培养全公民保护环境意识。
2.3施行“清洁生产”技术的重要意义
“清洁生产”技术是一种有创造性和实践性的全新理念。将整体预防的治理思想应用于产品的生产与服务过程中。区别于末端治理的陈旧思想,从根源上治理环境污染问题。在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的情况下,传统的治理方法不能满足现有的需求。所以,应从全新的角度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推行“清洁生产”来实现可持续发展。
3结论
在技术性和创新行层出不穷的当下,”清洁生产”成为了历史的选择。总而言之,在环境治理中推行”清洁生产”将为国内乃至国际领域中环境问题提供全新的解决方式。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