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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企业税收筹划大全11篇

时间:2023-09-05 16: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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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企业税收筹划

篇(1)

税收筹划,是每个企业都非常注重的问题,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税收筹划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企业通过采取一些相应的措施,尽可能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从而达到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企业降低税收成本主要是通过对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一些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进行一个合理的规划,从而实现合理的税收筹划。营改增是我国目前非常重要的一项税制改革,企业发展带来了一定的挑战,但同时也为企业税收筹划带来了一定的空间,如果移动互联网企业能够深入了解这些税收政策,就可以大大降低税收风险,实现降低企业税收负担的目标。

二、营改增背景下移动互联网企业加强税收筹划的意义

(一)降低企业的税收风险

税收,作为国家财政的重要收入来源,具有强制性和无偿性等特征,所以是每个企业都必须承担的义务。营改增,从字面上来理解就是营业税转变为增值税,而对于企业来说,并不是一个税种变换为另一个税种这么简单的事情,增值税税收政策具有复杂多变的特性,可以为企业的税收筹划提供更大空间。因此,企业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适当的进行税收筹划来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还可以降低企业的税收风险。因为企业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需要对我国的税收政策了解的非常全面和透彻,才能更好的进行税收筹划,达到降低税收负担的目的。企业对税收政策了解的透彻,也就可以避免企业由于对会计政策不了解出现漏税和逃税的违法情况,防止给企业发展带来不良影响,同时降低了企业税收风险。

(二)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

每个企业都避免不了税收的问题,对于企业来说,税收是企业的支出项目,而且这项支出是不会给企业带来任何经济收益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税收也是企业的经济负担,会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一定影响,所以企业都会希望所需缴纳的税收越少越好。因此,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很多企业为了少缴税款,通过做伪账来逃税、偷税或漏税,以达到降低所需缴纳税款的目的,而结果往往事与愿违,企业反而付出更大的代价,不仅需要补交少交的税款和相应的罚款,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还会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造成负面影响。其实,只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企业还是可以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合理规划,适当降低企业税收支出,进行合理税收筹划的。比如企业可以事先对企业交易的模式做好安排,对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做好规定,明确相关税率,使得企业的相关增值税能够进行合理抵扣,合理合法的降低企业的税收,尤其是推行营改增之后,为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对于移动互联网企业来说,如果企业财会人员熟悉相关会计政策,可以为企业尽可能减少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三、营改增背景下移动互联网企业加强税收筹划的对策

(一)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自从“营改增”政策推行之后,我国很多省市都相应的推出了针对营改增的财政扶持政策,以促进企业能够平稳的实现过渡。移动互联网企业如果能够合理利用政府的财政扶持政策,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所以,移动互联网企业应充分了解这些能够有税收优惠的领域,然后将本公司的相关业务尽可能向这方面靠拢,从而享受政府的税收扶持政策。另外,还有很多方面的业务国家一直都是给予税收优惠的,企业财会人员也应充分利用好。比如,在营业税改收增值税以前,对于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以及技术服务等国家是免收营业税的,所以即使是在营改增推行以后,我国对这四项技术服务依然是免收增值税的,所以移动互联网企业应充分利用好这点,尽可能的利用好这些优惠政策。除此之外,对于一些可以免税的国际业务,移动互联网企业也应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利用,掌握优惠和抵扣的技巧,企业如果能够利用好这些税收优惠措施,可以大大降低企业的税务负担,有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争取成为业务试点

每个行业都有其特殊性,移动互联网企业亦是如此,可以根据企业自身的特性,对企业现有的业务进行详细分类,比如可以将一些比较适用于开展现代业务的业务集中在一块,并对这些业务进行研发推广,争取将这些业务成为业务试点。我国在对业务试点的税务征收上,通常可以享受到较大的税收优惠,所以移动互联网企业应不断进行研发创新,争取成为现代化业务中的排头兵,从而获取更多税收优惠,降低企业税收负担,促进企业正常发展。

(三)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供应商的选择也会对企业的税收筹划有较大影响,企业在进行进项抵扣时,只有从一般纳税人处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抵扣,因此,对于企业来说,供应商的选择也是非常重要的,企业在进行采购的过程中,应尽可能选择一般纳税人作为供应商,让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供企业抵扣进项税额。如果企业无法选择适当的供应商时,企业财务人员或管理人员应充分考虑到企业因此而增加的成本,从而进行合理的安排和控制,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另外,企业在签订合同时,还应在合同中增加营改增的相关条款,对税率等进行明确规定,保障企业能够顺利对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

(四)对电费进行规范管理

电费是每个企业的重要支出,从我国目前对企业电费的支付方式来看,主要有两种,分别为委托划扣和非委托划扣,不同的支付方式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在营业税改增值税后,企业电费的抵扣比例也发生了改变,根据最新法律要求,如果企业非委托划扣金额达到了总费用的70%以上,或者委托划扣的金额占总费用的60%以上,就不会再给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也就是说企业就没法再对这些费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会导致企业的税收负担加重。所以,对移动互联网企业来所,要想降低企业税收负担,优化税收筹划,就必须对企业电费进行规范管理。根据企业的实际运行情况,选择合适的电费支付方式,解决电费发票不规范的问题,尽可能降低进项税抵扣的难度,减少税收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

(五)加强进项管理,更多的获取社会渠道专票

篇(2)

税收筹划起源于西方国家,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引入我国。税收筹划,又被称为:合理避税、税务筹划、纳税筹划。指在符合国家法律和税收法规的前提下,通过生产经营、投资活动、筹资活动、资产管理等事项进行筹划和安排,充分利用税法提供的各种优惠,事先进行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的谋划和对策,以达到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的。

(二)税收筹划的内容

税收筹划作为企业重要的税负调节手段,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以下将对税收筹划的内容进行简要介绍。

1、避税筹划。避税筹划是指在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法立法初衷的前提下,纳税人利用税法中存在的空白之处和漏洞,以达到减轻税负的一种即不违法也不合法的行为。避税筹划作为企业减轻税负的一种手段,与偷税漏税等有着实质性的区别。偷税漏税是严重违反税法的违法行为,但避税是企业对税法存在的空白、漏洞等进行了利用,不属于违法行为,因此,国家没有权利对企业避税行为进行法律制裁,而应加强对税收法规的完善和规范,以弥补税法存在的不足。

2、节税筹划。节税筹划是指企业以国家法律为前提,以税收政策为依据,充分利用税法中减免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起征点等一系列优惠政策,通常采取分立或分散经营的方式,对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进行事先的安排和筹划,由于企业是对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的合理利用,得到国家法律和法规的认可,是一种合法的行为。对企业来说可以减少自身税负,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有利于企业作出投融资项目决策,优化产业结构。对于国家来说,可以防止企业偷税逃税的行为,增加税收。

3、转嫁筹划。转嫁筹划,指纳税人在商品的流通环节,通过对商品交易价格进行控制和调节,提高销售价格或降低购买价格,将税负转嫁给顾客或供应商的税收调节过程。虽然,企业能通过税收转移的方式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但企业在进行税收转嫁时,应充分考虑企业的经营特点、市场状况,制定符合企业自身情况的税收转嫁方案。

二、增值税税收筹划方法

(一)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及税收筹划

1、农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我国税法规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生产并自行销售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同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免税农产品时,按农产品收购发票或买价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除;但是使用自己生产的农产品的进项税额不准予扣除。

2、具体税收筹划方法。如果企业用自己生产的农产品进一步生产工业品,则增值税不得减免,因此,为了达到抵税的目的,生产企业可以采取分立或分散经营的方式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即通过分设独立的法人企业,将生产农产品和农产品的进一步加工进行分立,这样,就变成了两个独立的法人机构之间进行产品的交易,以达到抵税的目的。

(二)废旧物资收购政策及税收筹划

1、废旧物资收购政策。财政部规定经营废旧物资回收的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时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照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扣除率抵扣进项税额,但是这项规定只适用于专门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一般纳税人,其他纳税人不能按此规定执行。因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行收购废旧物资和从经营废旧物资回收的单位购买废旧物资之间存在税负的差异,因此可以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

2、具体税收筹划方法。与农产品税收筹划方法类似,生产企业可通过分设独立的法人企业,进行增值税的纳税筹划。如果生产企业自行收购废旧物资,由于只能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按规定企业的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如果生产企业直接从经营废旧物资回收的单位购买废旧物资,虽然可以享受进项税额的抵扣,但是这必然带来废旧物资收购成本的大幅增加;所以,在对各种方式下企业可能的税负情况进行分析后,企业合理避税最佳的方式就是,自己成立独立的法人公司,专门收购废旧物资,这样一来,生产企业可以通过分立机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同样,新成立的废旧物资收购公司也可以根据国家废旧物资收购政策,享受国家免税政策。

例如,乙企业时一家从事生产塑料瓶的企业,其生产塑料瓶所需的原材料主要是废弃的塑料容器,如果乙企业直接收购废塑料容器共计500万元,由于乙企业只能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因此按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乙企业设立独立的法人公司,专门从事生产塑料瓶所需的废旧塑料容器的收购业务,这样一来,乙企业成立的独立的法人机构,其收购的500万元废旧塑料容器可以按照10%抵扣率扣减进项税额,而对新成立的收购废旧塑料容器的公司,在该收购环节可以享受免税优惠。

(三)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及税收筹划

1、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我国绝大多数企业为民营企业,最近几年,小微企业数量增多,发展迅速,推动了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为了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的向前发展,保障增值税税收征收工作的顺利实施。2016年4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了公告,明确了2016年至2017年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事项。公告指出,自2016年5月1日起到2017年12月31日止,负有纳税义务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时,可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2、具体税收筹划方法。由于小微企业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是存在一定条件的,即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只有在这个标准内,小微企业才能享受国家的免税政策。由于,随着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不可能长时间的享受此优惠政策,为了能长久的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小微企业有必要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与上述方法类似,小微企业可采取分立或分散经营的方式,将不符合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公司进行分立,即将该企业按经营方式、业务特征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小微型企业,使得分立后的公司能继续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从而降低整个企业的税收负担。

例如,丙是一家从事销售电脑及零配件的小微企业,2016年9月份实现销售收入4万元,其中销售电脑的销售收入为2.5万元,销售电脑零配件的销售收入为1.5万元,如果,丙企业不进行分立,就不能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如果丙企业经过合法的审批程序,分别设立两个小微型企业,一家专卖电脑,另一家专卖电脑零配件,则2016年9月份两公司取得的月销售收入都未超过3万元,因此都可以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篇(3)

目前,基于营改增政策视角,加强税收筹划建设是房地产企业的重中之重,在企业发展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这已经得到了企业内部的高度重视与关注。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要想在行业竞争中脱颖而出,必须要充分把握营改增这一发展契机,高度重视税收筹划建设,严格管理增值税发票,并利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将企业各项成本与风险保持在可控范围内,进而将房地产企业提升至全新的发展高度。

一、营改增后对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分析

(一)影响着企业营业税金和附加费用

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后,房地产企业进入到了增值税缴纳期间。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后,房地产企业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为11%,而且在可抵扣项目中,新增设了土地成本,所以在税务筹划过程中,要全面解读营改增政策,满足节税的需求,而应对的策略就是拿地方式[1],比如项目转股和拆迁等,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最为适宜的方式。在合理筹划的情况下,对于企业税负的降低具有极大地作用,确保房地产企业经济效益的持续提升。

(二)影响着企业税负

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后,针对税负增减问题,主要受企业管理水平的影响。在营改增实施以后,在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发票获取等方面,严重影响着税负,将这些方面的工作落实到位,可以对企业增值税税负进行合理化控制。以浙江某房地产企业为例,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后,分析该企业2017年度各主要税种的纳税情况和所占比例情况,该企业的总体税负上升到17.86%,而造成税负增减的原因[2],就是因为土地增值税迅速上升引发的。

(三)影响着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

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后,房地产土地增值税的变化尤为显著。由于缴纳的增值税属于价外税,相关政策规定,无法将其作为抵扣项目来进行核算。基于此,造成了企业土地增值税增值率的增加,使企业税收压力与日俱增,所以必须要高度重视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

二、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具体建议

(一)对企业各经营活动的税收进行合理筹划

首先,对于房地产增值一般纳税人,要积极开展前期环节的介入工作,比如在筹资、土地取得以及选择供应商合作者等方面。而对于项目营销各个环节的费用和成本,要与销售税金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纳税抵扣相符,在合作企业的选择方面,要重点考虑材料供应、劳务服务等方面,严格管理增值税发票,树立高度的增值税抵扣观念。其次,企业要与合作企业共同探讨和分析供应商的资质和材料报价,在一般纳税人构建零星的建筑材料时,要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便于顺利抵扣。其中,在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材料过程中,为了避免出现无法抵扣问题,要在价格方面进行商议。最后,众所周知,17%是物资的税率,11%是建筑企业的税率,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要利用纳税对象之间的税率差异,将企业税务压力降至最低。此外,房地产企业还要利用好纳税人身份,将税收筹划落实下去,比如小规模纳入人的进项税超出销售额的8%,基于此,企业要想降低税负,可以申请为一般纳税人。

(二)合理规划材料采购问题

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后,房地产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在材料采购方面,要对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的材料供应商进行合理选择,以便于获取更多的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3],确保进项抵扣率的稳步提升,缓解惬意的税收压力。所以,在选择材料供应商时,要对成本、质量以及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结合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房地产企业在选择材料供应商过程中,其一,要优先选择一般纳税人的材料供应商,这主要是因为小规模纳税人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二,在材料供应商都是一般规模纳税人时,因为进项抵扣税率分为6%、11%以及17%等情况,所以企业在选择材料供应商时,要对采购价格和进项抵扣税率等方面进行充分考虑。

(三)拓宽渠道,制定全新的销售策略

在销售渠道方面,要加强网络营销技术的应用,合理控制营销成本。在营销策略上,要对签约销售进度进行控制,并以此来进行纳税筹划。企业要结合当月已预缴的增值税款,对销售签约进展情况进行有效控制,解决开票集中问题,以免影响到现金流。同时,要适度提升精装修和商业地产的销售比例。对于精装房的电器、装饰材料等,可以获取增值税进项发票,并进行抵扣,这对于企业税负的控制具有重大的意义。例如:对于品牌开发商,比如万科、保利等,其精装房的比例将近80%。商业地产要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合理采用适宜的核算方式。如房地产企业部分商业采用先租后卖的方式,商业部分在开发产品核算,企业可以将其转换成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后期在进行销售。根据税法可以得知,纳税人如果对已经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进行销售,可以减免按2%征税增值税。

(四)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和合同管理

在发票管理方面,房地产企业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要对销项发票进行严格管理,及时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相应的抵扣联。并且发票管理要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严格规范财务人员的采购人员的行为,严格审核获取的专用发票,以免引发税务风险[4]。在合同管理方面,在确定合同过程中,要遵守增值税发票的合约规定,以便于企业税负的降低。比如在签订建设安装、装修合同时,要注重“甲供”方式,将建设方的采购比例进行明确规定。再如:在签订材料采购合同中,要加强总价法结算方式的应用,以免出现分开计价加剧企业的成本。

(五)加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交流与协作

篇(4)

当前,我国的物流业还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受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及国际运输一体化发展的影响,我国的物流业发展受到跨国物流集团的严重冲击在不违反当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文通过对物流企业筹资、投资、生产经营和其他涉税财务活动详细分析,采用税收筹划的技术和方法,为物流企业税收合理筹划,以降低企业税金成本,合理避税,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增强物流企业在国际物流市场的竞争力。

一、现代物流的概念及特点

现代物流是一种新型的集成式管理,它将信息、、采购、运输、仓储、分拨、包装、配送、装卸搬运等物流活动综合起来。其主要应用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从而为企业在降低物资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主要目的是尽可能降低物流的总成本,为顾客提供最好的服务。

随着物流业的发展,在发达国家已经成为一种新兴行业,其主要特点就是服务范围全程化和服务体系社会化。物流服务范围全程化是指在物流服务从基础上向两端延伸,即包括原材料采购、产品的生产、物流咨询以及退货和废弃物回收等服务活动;物流服务体系社会化是指,物流企业为生产经营者和供销商提供他们本企业不具有优势的物流工作提供服务。

二、税收筹划的涵义及作用

1.企业税收筹划的涵义

所谓税收筹划,是指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纳税人为减轻税收带来的压力,以实现企业经营利润最大化或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的,采用税收筹划的技术和方法,事先对其筹资、投资、生产、经营及其他涉税财务等活动做出合理筹划与安排,进行的尽可能合理避税,取得利益的活动。

2.税收筹划的作用

首先,通过税收筹划,企业能直接降低成本,有利于企业收益最大化。税收筹划的收益与企业的收益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因为在企业的收益中,税款是除正常经营支出外企业最大的非经营性支出,在企业的现金流中,税款支付是现金的净流出,没有与之配比的现金流入。

其次,通过税收筹划,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管理水平。企业经营管理和会计管理的三大要素是资金、成本(费用)和利润。企业通过有效的税收筹划,进而实现资金、成本(费用)、利润三要素的最佳效果,进而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管理水平。会计在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中作用举足轻重,他既要熟悉我国的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又要熟悉当前的税法和其他经济法规。企业设账和记账时,必须按照税法的要求,如果出现会计处理方法与税法要求不一致的情况,企业可以选择合适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在处理时,企业可以分离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并同意企业财务会计按照要求进行账务处理、计税、编报财务报告,同时由企业税务会计进行纳税申报,进而提高会计管理水平。

再者,通过税收筹划,企业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合理配置资源。纳税人依据税法中税率与税基的不同,根据国家税收的鼓励政策、优惠政策,进行筹资、投资、改造、产品结构调整等,虽然表面上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但在实际上是企业在国家税收这一经济杠杆的作用下,逐步向产业结构优化的方向发展,这充分体现了国家的产业政策,有利于促优化产业结构、合理配置资源。

三、我国物流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

1.税收筹划外部环境差

我国税收筹划外部环境差,首先是税法建设不完善,还有很多需要修改和调整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传力度不够,纳税人无太多的途径了解税法的全貌,也难以知道税法的调整情况,这种情况影响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同时社会各界对税收筹划存在误解。其次,我国税收征管意识差、技术水平不高、人员素质低,与发达国家存在的差距。同时,税务执法人员的权利相对集中,纳税人难以与税收执法人员协调关系,双方在税收征收中,执法人员目的是完成任务,执法手段存在不合法行为,纳税人是想通过一系列手段和方法,减少自己的税收压力,这在客观上阻碍了税收筹划在现实生活中的普遍运用。最后,我国的税务服务业发展比较慢。当下这个时期,我国的税务服务业刚刚起步,发展比较滞后,再加上专业人员素质低、专业水平不高,使得税务服务行业更缺乏吸引力,难以满足众多纳税人的需求。

2.税收筹划基本工作没有做好

由于企业管理水平低,会计管理水平低,企业中的管理活动不是按照工作流程,财务上还没有规范的预算方案,企业领导权力过于集中,凭自己意愿擅自决定;同时,由于管理上存在一定问题,导致企业的税务筹划主要工作人员主体不明,企业领导主要是靠财务部门做好税收筹划,但会计人员自身认为就是做好会计核算,为领导提供会计报表,不去做税收筹划。会计人员还存在素质低,专业水平低的缺点,导致当前执行会计政策力度不够,账目出错,不按会计工作程序做账、小金库、账目不实、缺少原始凭证、核算方法出错等问题,企业无法进行税收筹划。

四、我国物流企业税收筹划工作存在的问题

1.对税收筹划的涵义存在认识上的误区

在我国,多数人对税收筹划不了解,当谈到税收筹划时,总是与偷税、漏税联系在一起,认为税收筹划是违法行为。而实际上,偷税与税收筹划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偷税是指纳税人采用不正当手段,千方百计少缴税或者不缴税,从而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属违法行为;而税收筹划是以遵守国家税法为前提,具有合理性,是企业合法的经济活动。

2.物流企业税收筹划易忽视税收筹划风险

目前,我国物流企业税收筹划方案的确定及实施,全部取决于纳税人的主观判断。除此之外,征纳双方在税收筹划的认定上也存在差异。税收筹划在一定范围内是合法的,也是符合国家税收机关的政策要求的,但是在现实中也存在着因为税务行政执法偏差,而引起的税收筹划失败的风险。一部分纳税人在税收筹划中最税收的优惠条件或税收法规的缺陷过度关注,没有采取反避税措施,造成税收筹划的失败。

3.物流企业缺乏税收筹划高素质人才

众所周知,我们无法补救发生的市场经济活动,必须事先对税收筹划进行规划和安排,这就要求企业的税收筹划人员熟知企业整个筹资、经营、投资等一系列经营活动,同时具备会计、税收、财务等专业知识,此外物流企业税收筹划人员不但要对税法精通,能掌握税收政策调整情况,还要熟悉物流企业业务流程,能够根据不同情况制定出不同的纳税方案,从而供管理者决策。但当前大部分物流企业缺乏税收筹划高素质专业人才。

五、物流企业税收筹划的建议和对策

1.提高物流企业相关人员的素质

国内物流企业纳税筹划亟待解决,解决的根本途径就是提高物流企业人员,特别是企业管理人员和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企业可以通过参观学习、外出考察、聘请教师、组织培训等形式来提高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的素质,消除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对纳税筹划的错误认识,不能把税收筹划与偷税、漏税混为一谈,要让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熟悉、熟练应用税收方面的知识,采用税收筹划的技术和方法,进行合理合法的纳税筹划。

2.物流企业应该熟练运用纳税筹划的方法

物流企业应熟悉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和鼓励政策,充分利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合理进行税收筹划。当前,我国对企业的税收,也像其他国家一样,都采取了许多的鼓励措施和优惠政策,物流企业应该熟练运用纳税筹划的方法,去合理避税,一提高企业利益最大化。

3.物流企业税收筹划时风险的防范

物流企业要树立税收筹划的风险意识,凡事要防患于未然。物流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首先要树立起牢固的风险意识,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涉及国家的优惠政策和鼓励政策时,要从各个方位、各个角度、各个层面上对所筹划项目的合理性、合法性和企业的综合效益进行充分论证,有效地进行税收筹划的风险防范。

4.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当前,企业筹资的主要方式有财政拨款、企业内部资金积累、向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发行股票、企业之间相互拆借等。不同的筹资方式,税收的负担也不一样,不同的筹资方式,纳税的效果也有不同的差异。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是指利用一定的筹资技巧,采用税收筹划的技术和方法,使企业达到税负最小而利润最大化的目的。一般情况下,不同的筹资方式,其税收前后的资金成本不一样,如果单考虑节税这一因素,在上述的各种筹资方式中,企业之间拆借方式税收筹划效果最好,向金融机构贷款次之,企业内部资金积累效果最差。

5.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主要包括折旧费用的税收筹划和选择费用列支。其中,折旧费用是企业成本费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折旧费用的多少直接关系到企业当前的应纳所得税额的多少。同定资产折旧方法的不同,所计算得出每期的折旧费用也是不同的。一般企业都采用加速折旧法,这是因为较多的资产使用前期分摊折旧,税前利润额就会相应减少,这样应纳所得就会减少,而且该方法还有推延纳税时间的优点,同时有递延纳税的益处。选择费用列支,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增加合理成本费用,进而达到减少企业所得税。各种费用支出的分摊法有平均分摊法、实际发生分摊法、不规则分摊法,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可以采取不同的分摊法等对员工的福利费、企业管理费等费用进行分摊,分摊方法不同,企业各期的利润、税收负担也不同。因此,企业要合理选择费用分摊方法。之外,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还包括企业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企业对无形资产的分摊年限等内容筹划。

六、结语

税收筹划是直接影响企业的实际经济效益,是我国物流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问题之一,合理的税收筹划影响着物流行业的发展。只有详细了解物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和现在存在的问题,并制订合理有效的税收筹划方案,才能降低物流企业税金成本,合理避税,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增强物流企业在国际物流市场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林立清,黄光阳.物流企业纳税筹划的现状分析[J].财会月刊,2005,(8).

篇(5)

一、税收筹划的概述

税收筹划实际上是从上个世纪的五十年代末期在欧洲逐渐形成的。税收筹划的产生,其目的就是在于为企业提供相对应的税务问题的咨询,而本质上就是为了让企业能够更好地实现更低比例的应缴纳税收,这些税务咨询公司进行一系列的操作,这些操作的过程就是最早期的税收筹划的雏形。税务筹划问题实际上是为了更好地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从而能够从应该缴纳的税收方面抽离一部分的资金,投入到下一轮的企业的再生产之中。

税收筹划并没有出台具体的法律,税务咨询公司都是在一个法律规定的范畴内或者是在法律的一些真空地带,为需要缴纳税收的企业在各项涉及到税收缴纳的经济行为进行一些具体的调整,从而能够让纳税的企业选择更加优惠的纳税组合方案,能够获得一定的税收缴纳的空间,实现企业的支出成本降低,在经营的利润上面能够有更多的资金留存。

税收筹划这一种行为,实际上是市场化经济运行过程当中的一个必然产物,也就是纳税人面对着更多的财务上的运营管理风险,以及在日常经营业务方面的风险等方面,决定了纳税人必然要面临着许多来自社会的经营压力。而税收上的筹划行为虽然只是在法律的范畴边缘处进行一种避税行为,但是也存在一定的关于税务上的风险,比如说可能会出现税收咨询公司所提供出来的税收缴纳的筹划方案不成功,也可能出现一些筹划的目标上的失败等等,最严重也可能触犯到相对应的税收法律,从而得不偿失。

二、税收筹划方面出现风险的成因剖析

(一)征税方和纳税者之间存在的认定差异

税收筹划这样的一种游走于法律边缘地带的行为,实际上也是合法的行为。但是这种合法的行为并不是完全受到征税机关的认同。那么这种认定实际上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因此,征税机关对于税收筹划行为的判断,就决定这一项税收的筹划是不是能够真正成功。当前造成征税机关和纳税企业之间的差别在于多个方面,笔者总结如下。

第一个方面主要是征税机关所运用的税收方面的法律以及相关的章程,在客观程度上仍然是存在一定的缺陷的,对于税务方面的筹划行为没有一种具体的判断和衡量的尺度,因此,在日常的税收征收过程当中,就容易出现不同的主体在认识上的不同,这种认识上的不同也是征税机关和纳税企业之间的冲突与矛盾的根源。

第二个方面是征税机关在税收相关的法律以及规定还不是十分完善的状况下,征税机关在税收筹划行为上,有比较大的行政权力自由裁量的空间。因此,自由裁量权力的施行,就会导致这种关于税收筹划行为的行政执法活动容易出现了不同的认知,给企业可能带来一定的影响以及风险。

第三个方面,就是征税机关的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队伍建设还不是十分理想的,很多执法人员的个人素质,以及在日常的征税执法的行为之中,容易和纳税者企业产生一定的冲突。

一旦纳税的企业所进行的税收筹划行为,被征税机关认定为偷税的行为的话,那么税收筹划行为不仅仅不能够让企业获得更多的利润,而是可能要支出更多的税收,所以这里面就有一定的风险隐患。

(二)税收筹划在客观上具备的条件有限

当前税收筹划的风险,很大部分来自于其自身所处的客观条件限制相对都比较多。很多税收方面的筹划活动,都是要在非常特殊的条件下才能够顺利地进行开展的。税收的筹划实际上所面对的客观条件是不少的,不过其中要具备的是两个最为核心的客观条件。

第一个方面的客观条件,就是对于实现税收筹划的企业自身所具备的条件,包括缴纳税收的企业其自身所开展的各项相关的经济活动,以及其自身在财务税务方面的综合处理能力。第二个方面的客观条件,主要就是缴纳税收的企业所面对的整一个税收的筹划空间。这一方面主要是关于这一所企业说面对的整个当前的国家税收政策。在国家的税收政策里面,其实并不缺乏一些具体的税收优惠性质的政策,但是这些政策在具体实现以及铺开的时候,都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这些税收上的优惠政策实施,往往给企业的各项经济行为的实施带来了很多束缚,很多时候都需要付出更多的维持发展的成本。而且国家的税收政策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很多时候国家的税收政策会根据同个时期国家的政治、经济条件的变动而产生变动,这一点也就加重了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风险以及难度了。

(三)税收筹划自身所具备的主观性

税收筹划行为实际上也是具备很强烈的主观特性,因为税收筹划作为一种行为,其成功与否和实行该行为的企业有密切联系。企业对于国家现行的税务政策的了解程度,企业自身对于财务以及税收方面的运作能力等,都会影响到企业在实现税收筹划的时候的时候是不是能够真正落实和成功。而在诸多的影响税收筹划行为的主观因素之中,税收筹划的企业自身的财务税收运营的能力越强,那么其真正推动税收筹划成功的可能性就越高。但是从当前中国大部分的缴纳税收的企业自身的业务能力并不够钱,所以缴纳税收的企业在税收筹划方面所可能产生的风险就更高了,其自身在税收筹划方面不容易达到企业所预先设定的结果。

三、对于企业经营过程当中的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思考

随着当前中国的经济不断地发展,中国的企业的经营市场以及经营的领域越来越广阔,但是随着中国企业的经营商的开拓,中国的企业很多都面临着更多的风险。作为国家的纳税人,企业面临的税收筹划方面的风险也日益突出。因此,如何让企业在税收方面筹划所遇到的风险,能够采取更为有力的防范措施,便成为当前企业在面临税收缴纳方面的问题上一个重要的突破点。

(一)建构企业对于税收筹划方面的风险的控制机制

税收筹划行为由于企业自身的发展以及所面对各种主观以及客观的因素,都可能给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而实质上,企业要合理地规避税收筹划行为自身所带来的各种经营上的风险,就需要形成一个固定的风险防范以及规避的机制,才能够对于企业所面对的税收筹划风险进行合理地反馈,以及及时对企业自身的行为进行调整。

企业的税收筹划的行为的风险可以进行事前的控制。企业可以对于税收筹划的信息进行合理地搜集,然后提升企业的税务筹划人员的自身素质,从而促进税收筹划行为有效地推进,从而从自身的角度强化对税收筹划风险的控制。

(二)对于税收筹划的风险过程控制

税收筹划的风险实际上很难完全在事前进行控制,所以企业在运营过程之中,要强化对于税收筹划风险的过程控制。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风险控制过程之中,要注重合法性的原则,不能够进行违法的税收筹划控制。一旦运用一些违法的行为进行税收筹划,那么即便获得利益,也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而且违法成本最终也会落在企业自身。所以,企业要更加重视税务筹划和企业自身的财务管理谜底相互结合,从而选择出更加合理的风险控制方案进行风险规划。

企业要主动和税收征纳机关相互联系,从而要和税收征纳机关进行沟通,主要针对税收筹划行为的合理合法范围的界定上,从而达成一些一致性的意见,促进税收征纳机关与企业之间的共同利益实现。

(三)企业要衡量税收筹划的成本控制

企业不能够盲目地进行税收筹划行为,要注重对于行为成本的控制。因此,企业在开展税收筹划的过程之中,必然会支付一定的成本,但税收的筹划成本比这一个筹划行为实施后的效益要更多的时候,那么税收筹划的行为就是负效益的,没有实施意义的。因此,要在合理控制税收筹划成本,才能够促进企业的税收筹划行为是有效的。企业不能够仅仅看在短期的利益,而是要和企业的长期性发展相互结合,从而和企业的整体效益进行有效的结合,合理合法运用税收筹划,实现企业的现代化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卢吉强.关于企业所得税计税收入纳税筹划的思考[J].国际商务财会,2010,(03).

[2]李丰延.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思考[J].新疆电力技术,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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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是我国税收体系变革的重要手段,实现了国家税制的完善,减轻企业经营压力,对于营商环境的塑造有着积极作用。酒店行业服务类型多样,面对多元化的消费群体,纳税门类较多,税收筹划压力较大,为了适应新税收形势下,纳税筹划工作的客观要求,酒店自身应当结合实际,从多个角度出发,扎实做好纳税筹划工作,在法律允许的框架下,完成对税收的安排筹划,减少不必要的税费支出,确保自身合理的经济收益。

一、“营改增”概述

“营改增”将营业税作为改革对象,将营业税转化为增值税,通过这种方式,不仅有助于厘清税制,避免重复性征税,减轻市场主体的纳税压力,实现各类社会资源的合理调配,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同时营改增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服务行业的发展,推动了服务行业结构化升级,服务质量与水平得到大大提升。从2016年开始,我国酒店行业开始进行营改增改革,以营改增为抓手,酒店行业的税费支出有所降低,资源配置能力得到提升,服务水平明显改善。但是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看,由于税制方面的变化,原有的税收筹划方法在筹划效果以及筹划效率方面无法满足实际的使用需求,无形之中,影响了税收筹划的效能,造成酒店费用的额外支出,影响酒店的收益。为了切实做好营改增背景下税收筹划工作,酒店财务人员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理顺税收筹划流程,增强筹划能力。

二、“营改增”后酒店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

(一)对“营改增”政策进行全面解读

酒店作为服务行业,在税收筹划环节,涉及资金收入、成本支出、费用核算等多个环节,营改增背景下,相关筹划标准发生了深刻变化。为了更好地提升税收筹划水平,酒店财务人员有必要在明确营改增基本内容的基础上,对相关税收政策进行全面阶段,同时结合市场特点以及酒店运营情况,形成税收筹划的基本框架。在营改增背景下,增值税作为一种价外税,与传统的营业税有着本质区别,从税率来看,增值税的税率为6%,高于营业税,但是由于增值税具有相应的抵扣政策,其产生的减税效果,为酒店税收筹划工作提供可能。在这一思路的引导下,酒店财务人员,应当加大营改增政策学习力度,安排专职人员,对营改增政策进行解读,明确抵扣政策的标准,梳理各项税收政策,逐步形成税收筹划的重点与标准,增强税收筹划的可操作性。

(二)科学利用抵扣政策

基于增值税与营业税在抵扣政策上的区别,财务人员在税收筹划环节,需要将增值税抵扣政策作为切入点,通过控制无进项税额支出,合理扩大抵扣额度,实现税收筹划。在这一过程中,酒店财务人员应当积极拓展思路,对酒店各项服务进行重新梳理,协调价格与服务之间的关系,以有效应对营改增后,酒店定价对于服务带来的影响。同时对酒店日常费用支出进行规划,以确保增值税下,酒店利润的最大化。为了避免,税收筹划环节出现偷税漏税情况的发生,在税收筹划环节,有必要对工作人员进行调配。为了最大程度地做好抵扣工作,在酒店费用支出环节,采取合作的方式,将不动产购置、设备租赁、维修费用、水电支出等通过一般纳税人供应商进行合理抵扣,避免出现无进项税、进项税不符合抵扣等情况出现,最大程度地完成增值税抵扣,实现合理避税,完成税收筹划工作。

(三)扩大外包服务规模

酒店在日常运营环节,需要支付大量费用用于人工成本,用于各项人员费用支出,确保酒店的正常运行,增强酒店的服务能力。从增值税抵扣政策来看,这部分人工费用不属于抵扣范畴,因此在税收筹划工作之中,在人工成本减负环节,酒店可以在确保自身正常运行环节,根据需要适当扩大外包服务的规模,将保洁、清洗、安保等服务进行外包处理。在这种处理方式下,不仅仅能够降低酒店的成本支出,还可以借助于劳务外包公司所提供的增值税发票进行有效抵扣,以确保纳税筹划的顺利开展,增加酒店利润空间。

(四)高质量财务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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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政策的出台对于各行各业都带来了极大的影响,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全面推广,为工程建设企业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作为工程建设企业,需要以积极的态度应对税收环境的调整,根据自身的实际发展情况来分析“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于自身发展所造成的影响,通过合理的方式来采取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措施,有效降低工程建设企业的税负率,以促进工程建设企业的更好发展。

一、“营改增”背景下我国工程建设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一)传统的运作模式无法满足“营改增”的政策需求在我国范围内,开展建筑工程对总包商的资质提出了十分严格的要求,这间接导致很多无法达到建筑工程项目总包方的承包人常常采取挂靠的形式开展工程项目,当前这种运作模式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应用非常广泛,但是随着“营改增”政策的不断实施与发展,这种挂靠的运作方式已经无法满足增值税的相关管理标准与规范,在进行增值税管理过程中建筑工程名义承包商需要承担一定的纳税义务,还要名义承包商开具出与其显影的增值税发票。在挂靠这一运作模式过程中,名义承包商基本上不参与到具体的工程施工当中,也没有办法有效地监督控制材料采购和工作人员工作等,但是名义承包商业要承包提供虚假开发票的风险。(二)我国工程建设企业中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压力成倍增。加在“营改增”政策的实施过程中,通常情况下建设企业纳税人的纳税压力在日益的增加,因为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前,一般纳税人只需要支付百分之三的营业税,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后,一般纳税人则需要支付百分之十一的增值税,除非是一般纳税人开展了清包工程、老旧工程以及甲供工程,且向相关的机构申请备案,符合相关条件的按照百分之三支付相应的增值税。从明面上看,按照增值税的百分之三支付税款好像与之前所缴的百分之三的营业税没有区别,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价内税的营业税调整为了价外税的增值税,其可以促使建设企业大约占比35%的备案项目的实际税负率实现逐步下降,还有65%左右的一般纳税人在“营改增”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受到政策方面的很大影响,这一部分纳税人的税率增长了接近8%,从而导致建设企业的一般纳税人的利润有一定程度的降低。

二、“营改增”背景下加强我国工程建设企业的税收筹划的相关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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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让利促销方式会涉及不同的税种从而使纳税人承担不同的税收负担。

1.折扣销售,并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税法规定以扣除折扣后的实际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且该种方式不存在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因此该种方式税负最轻。但若不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则按未扣除折扣的全额销售额计算缴纳,因此企业应尽量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

2.赠送实物:采取实物折扣的销售方式,其实质是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行为。根据规定,无论赠送的货物是自己生产的还是委托他人加工或购进的,折扣的实物不论会计上如何处理,均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并且企业要为消费者缴纳所得赠品的个人所得税。因此,比前一种方式税负加重了。

3.返还现金:返还现金与直接捐赠现金相似,按规定,直接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所得税额。且存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该方式税负最重。

二、购销活动中转让定价的税收筹划

1.货物的转让定价。即集团公司利用其关联公司之间的原材料供应、产品销售等贸易往来,通过采用“高进低出”或“低进高出”等内部作价办法,将收入尽量转移到低税负公司,而把费用尽量转移到高税负公司,从而达到转移利润和减轻整体税负的目的。

2.劳务的转让定价。关联企业之间可以利用劳务的内部作价方式提供劳务,不计报酬或不按常规计收报酬,转移收入,来实现利润的转移和减轻总体税负。

3.有形资产的转让定价。关联企业之间通过租赁机器设备实现避税。一种是利用自定租金来转移利润,如处在高税国的公司借入资金购买机器设备,以最低价格租给低税国的关联企业,后者再以高价租给另一高税国的关联企业,就可以达到一箭双雕、转移利润避税的目的;另一种是利用国家之间折旧规定的差异进行避税。有的国家按机器设备的法定所有权计提折旧,有的国家规定按机器设备经济所有权计提折旧。两个处于不同规定的国家的关联企业之间,就可以利用设备租赁业务重复计提两次折旧。再一种是先卖后租用,购进设备投入生产后,即可提取折旧。如将投产不久的设备先出售再租回使用,这样买卖双方,对同一设备都可享受首年折旧免税额,租用设备的承租方还可享受在利润中扣除设备租金的优惠。

4.无形资产的转让定价。关联企业之间通过对无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采取不收报酬或不按常规价格作价的方法,转移收入和利润,实现避税。因为无形资产价值的评定缺乏可比性,很难有统一的标准。因此,与其他转让定价方式相比,无形资产的转让定价更为方便。关联企业可以通过无形资产的特许权使用费转让定价,来调节其利润,以追求税收负担最小化。

三、利用电子商务进行税收筹划

1.利用免税条款进行筹划。目前,各国税法对电子商务是否征税有不同的规定,如美国1998年国会通过互联网免税法案。这样在美国境内或同美国公司开展贸易活动时,就可能有很大的筹划空间。我国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的订单,如使用电话、计算机联网订货,没有开具书面凭证的,暂不贴花。如某企业2002年1月~9月出口金额达4.6亿元,如果按传统方式销售,应缴纳印花税13.6万元,若通过电子邮件销售,13.6万元的印花税就合法地节省了。

2.利用税收管辖权进行筹划。对于实行地域管辖权原则的国家,依照税法规定,外国公司获得的所得是否在该国缴税,取决于该商品或劳务是否在该国销售,以及是否在该国办理过税务登记。这就为依靠互联网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比如香港目前实行地域管辖权原则,如果某企业不想就其在香港的交易向香港政府缴纳税款,可以不在香港注册,并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易,香港政府无法征税而不必纳税。

3.利用常设机构进行筹划。OECD税收协定范本指出,仅仅是网站运作不足以构成常设机构,然而,也不排除电脑设备构成常设机构的可能性,完全自支运行的网站服务器可能构成常设机构;而自动化程度较低,只行使准备性和辅助的网站服务器可能不构成常设机构;根据网站提供服务的协议,在独立的因特网服务提供商的服务上运行的网站也不构成常设机构,因此,我们尽量避免成为常设机构进行商品交易则可免税。

四、通过设立销售公司进行税收筹划

通过组建销售公司除了可以获得与转让定价有关的利益以外,还可以在某些税种实现节税的目的。

1.降低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消费税的纳税环节发生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和零售环节,因而如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由于处于销售环节,只需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这样可以使企业集团的整体消费税负下降,但增值税税负不变。

2.扩大费用列支范围的税收筹划。通过设立销售公司再进行一次销售,增加了企业的销售额,从而扩大了法定扣除范围,使企业所得税负明显下降。

五、签订合同中的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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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是政府为了达到一定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目的,对纳税人实行的税收鼓励,它是通过政策导向影响人们生产与消费来实现的,是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无论是经济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不把实施这样或那样的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引导投资方向、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就业机会、刺激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加以利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税收优惠政策在配合我国经济发展不同阶段的战略目标,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很好的作用,随着经济发展和政府调控经济能力的提高,我国的税收优惠措施也在不断调整中逐步完善。表现为在继续以产业政策和区域开发政策为投资鼓励重点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了投资鼓励的科技导向;在稳定现有的对外资的优惠政策基础上,更注重为国内、国外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税收环境;在税收优惠形式上从较为单一的降低税率、减免税期,向投资税收抵免,加速折旧、亏损结转等多种形式并用转变。例如,我国1999年7月1日起实行的投资抵免政策,规定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以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上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该政策鼓励企业加大投资,支持企业技术进步,促进国产技术设备的生产和使用。又如,1999年11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减税政策,规定对制造和销售电脑软件的企业增值税从17%减至4%~6%,对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类的企业免征营业税。

纳税人在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时需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注重对优惠政策的综合衡量。政府提供的税收优惠是多方面的,纳税人的眼睛不能仅盯在一个税种上,因为有时一种税少缴了,另一种税可能要多缴。因而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从各种税收优惠方案中选出最优的方案。二是注重投资风险对资本收益的影响。国家实施税收优惠是通过给纳税人提供一定的税收利益而实现的,但不等于纳税人可以自然地得到资本回收实惠,因为许多税收优惠是与纳税人的投资风险并存的,比如发展高新技术,往往投资额大,回收时限长,而且导致失败的因素多。资本效益如果不能落实,再好的优惠政策也不能转化为实际收益。因此,在税收筹划中必须作仔细的衡量和慎重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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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经济日趋复杂化,传统纳税体制已不适应现在经济发展水平状况,我国税制改革也在不断推进。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活动之一,关系着企业财务目标的实现,但现阶段由于企业税收筹划的意识不强、筹划方案不完善等,因此有必要进行税收筹划的研究。房地产企业发展迅速,其税收在国家财政收入中占有很大份额。但由于房地产企业前期投入资金大,开发周期长,涉及业务繁杂,理解难度大,税收情况更为复杂,相较其他行业具有更高的涉税风险。基于此,文章以纳税筹划为切入点,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对房地产企业提供税收筹划思路,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2理论基础

2.1税收筹划目标

税收具有强制性,税收的无偿性说明纳税是企业资源的净流出,企业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前提下,总是想减少税费缴纳。税收筹划策略正是在这种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产生。税收筹划可以理解为在众多备选税收方案中选择最佳方案,实现税后利润最大。税收筹划得当,企业取得了节税经济利益,在涉税零风险情况下,减轻企业税收负担,获取资金时间价值,提高自身经济利益,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2.2政策依据

税收筹划必须符合不违背税收法律规定的原则,这就需要充分理解税收政策。具体来说,税收筹划主要利用差别化税收政策、税收政策的特殊规定以及优惠政策。税收政策的差别化为企业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全面“营改增”作为时间节点将房地产分成了新老项目,老项目由于不能抵扣进项税,因此适应选择简易计税,相较之下新项目选用一般计税方法下抵扣进项税,税负会明显降低。利用税收政策的特殊规定是指不同税种的计税依据和抵扣范围不同,比如企业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开发费用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能直接扣除,而要按照土地成本和开发成本之和的一定比例扣除。在这种规定下,企业可以在符合规定下扩大开发成本总额。税收优惠政策体现了国家在一定时期对特定项目的鼓励和支持,为税收筹划提供了一定的空间和思路。

3税收筹划基本思路

3.1增值税

在我国流转税与所得税并重情况下,增值税是流转税的主要税种,“营改增”的实施对房地产企业来说避免了重复征税问题,筹划得当能降低企业税负。

3.1.1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全面“营改增”之后,房地产企业购进环节取得的进项税可以凭票抵扣,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房地产企业的税负水平有重大影响。一般来说,结算方式选择上,企业在购买物料时尽可能采用分期付款的结算方式,这样取得的发票能实现及时抵扣进项税额的目的,而采用预付或赊购结算方式,只要货款尚未完全付清,房地产企业不可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实现抵扣进项税的目的。采购方式上,尽量选用集中采购,不仅能取得价格优势,还能确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外,房地产企业还应注重加强对虚假发票的识别和防范,相关部门人员在接受发票时应仔细辨别真假,确保抵扣进行税额时发票合规。

3.1.2合理选择上游纳税人上游提供货物和劳务的企业纳税人身份是影响进项税抵扣的关键点。在报价相同情况下,房地产企业在选择供应商或者建筑企业时,最大限度选择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如果货物和劳务的提供方为一般纳税人,房地产企业可以取得13%、9%或6%三档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货物和劳务的提供方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申请代开成功后,房地产企业才可适用3%的抵扣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远低于一般纳税人的抵扣税率,并且部分小规模纳税人由税务机关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加了委托代开环节,推迟了房地产企业取得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会增加企业资金占用成本。这种按抵扣率来选择上游企业并不是唯一因素,在实际工作中还应考虑净利润,如果向小规模纳税人采购后,企业获得的额外净利润大于无法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损失,那么应当选择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合作。除此之外,房地产企业将上游建筑业务独立分离出去,单独成立新的建筑公司,由建筑公司从事建筑服务。这样终端房地产销售公司以购入方式取得的建筑公司的劳务可以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房地产企业整体上减少了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3.1.3利用进项税抵扣额“营改增”之前,企业缴纳营业税,开发精装房所产生的直接材料以及人工费用等全部计入房屋成本,销售时不能抵扣进项税。“营改增”后,开发精装房的材料费用和人工成本,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以用来抵扣进项税。具体来说,精装房中可以进行装饰、配置家具家电,购买时按13%的基本税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销售精装房时,将装饰费用以及配置的家具家电款等合计计入房价销售额,按销售不动产9%计算销项税,这样房地产企业在精装房环节可能获得4%的额外抵扣率。目前绝大多数中小房地产企业受融资约束的影响,开发多为毛坯房,这些企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扩大精装修房的比例,使企业少缴纳增值税,还能提升品牌影响力。

3.2土地增值税

开发建造阶段,土地增值税在开发成本中占据很大比重,房地产企业资金回收慢、开发周期长等特点使企业面临较大的资金使用压力,因此有必要对土地增值税进行纳税筹划。

3.2.1合理利用征税范围在二级市场上未发生产权转让行为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具有“转让”特征。房地产企业建房方式主要分为自己购置的土地使用权建造房屋、代建和合作建房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下,房地产企业自建房屋对外销售,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和增值税,税负较重。代建房屋是在委托方的土地使用权上建造房产,房屋建成后房屋产权仍归委托方所有,建造过程中收取的代建费用属于提供劳务服务收入,不动产产权未发生转移,这项行为也不必缴纳土地增值税,但采用代建行为需要提前确定买房客户。合作建房是指合作双方共同建造房屋,一方提供资金,另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其中一方是土地的持有方,免除了先转让土地再去购买房产这一环节,由此不仅减少了土地增值税和增值税,还有印花税、契税等多项税收。如果房地产企业能寻找到这样的合作方,双方均可实现节税和获利的收益。

3.2.2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这为纳税筹划提供了另一条思路。房地产企业在开发商品时,需要提前对房屋建筑类型做出合理区分,分别计算其土地增值税。首先,房地产企业需要对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做出明确的区分,分开核算各自的销售额,这样对增值率低于20%的普通标准住房才符合税收优惠的范围。其次,纳税人可将住宅的售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在确保自身利益的前提下控制好产品的价格,此时需要纳税人计算不同售价的备选方案企业净利润情况,这样将土地增值率控制在20%内,以此来达到免税的效果。除此之外,房地产企业可以考虑扩大普通标准住房的建筑面积,充分享受免税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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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英文TaxPlanning),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一项经济业务发生以前,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运用相应的税收法律法规,以节税为目的,对其进行事先的筹划,以达减少纳税、延期纳税的目的。随着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与进步的同时,政府为了更进一步的促进经济发展,摆脱经济下行压力,不断的出台相应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提供税收筹划的政策上的支持;另一方面,金税三期、四期的不断完善、税收征管体系的日臻健全,进一步地规范了税收征纳关系,并因此而堵住了税收征管方面的漏洞,使得纳税违法行为无处遁形。可以说,未来的税收筹划工作具有双重目的,既要节约纳税成本,又要有效地降低纳税风险。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营改增以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等税种都有相应的税收筹划空间,但是客观地讲,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筹划空间更大。原因在于,一方面,土地增值税实施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其税负率较高;另一方面,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贯穿于开发项目的始终,纳税筹划时间较长、纳税筹划环节较多,其技术性也是最强的。因而,做好土地增值税筹划工作,可以有效的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综合纳税成本,并能够有效地规避纳税风险。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概述

据统计,税收我国整体财政收入的90%以上。可以说,中国的经济发展、国防建设、医疗卫生、教育事业、基础设施建设都方面都离不开税收作为支持。同时,新时期下,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愈发完善,我国政府已经基本上摒弃了计划经济时代利用行政手段来干预经济发展的方式,逐步变成了运用经济杠杆来调节经济。而税收杠杆作为重要的经济调节手段,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国家可以利用税收杠杆来调整产业政策,从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良性发展。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受到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其各类成本日益提升,鉴于此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开展税收筹划,能够有效的节约纳税成本。

1.土地增值税及纳税筹划的概述土地增值税概述。纳税人在转让不动产过程中,就取得的相关收入(货币、非货币)减去税收法规规定可以扣除部分后的增值额就缴纳的税金。土地增值税的关键在于有偿转让不动产。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概述。土地增值税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所缴纳税种中税负率较高的,其最高税率将达到增值额的60%。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开展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筹划,将起到节约一大部分纳税成本的作用。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的方法较多,总结起来包括:收入分散、适当的利息扣除、增加扣除项目金额、合理的延后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点。其中:收入分散,对合同内容进行分拆,在总价不变的情况下,适度提高高增值物业的成本,根据部分城市政策,按毛坯房取得预售证产品的精装修业务和地下无单独产权车位不纳入清算范围。在这种精装业务或车位销售等业务中,将销售毛坯房与出售家电、家具和装修工程分开签订合同,这样土增税将仅就销售毛坯房征收;利息扣除,关于利息扣除问题,土地增值税相关法规规定,凡符合规定的贷款利息(亦即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可以按利息+(土地出让金+开发成本)X5%之内扣除,凡不符合规定的贷款利息则按(土地出让金+开发成本)x10%以内扣除,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可以很好的运用上述两点来自我掌握利息扣除方式;增加扣除项目金额,首先要明确的一点是增加扣除项目不等于虚开发票冲抵成本,而是指开发商可以适当的对于小区内的一些公共配套设施,如,绿地、植树、园林、道路等方面加大投资,以取得加计20%的扣除优惠;合理延后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点。如区域内有未弥补亏损公司的,用原公司摘牌获取新项目,在涉及补缴的情况下可以与税务争取原开发项目土增税延期清算。对于能实行以预征代清算的项目,应主动争取以预征代清算。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意义有效提升企业经济效益。房地产企业经营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对于企业来说,如何能够通过不断的经营管理、降低各类成本费用从而实现利润的最大化,是每个地产企业管理层、财务人员都要考虑的问题。以万科为例,该公司2019年整体税负率6.83%,亦即100元收入,需要缴纳税费为6.83元,而当年的净利润率不到15%,客观地讲,房地产企业的税负率还是较高的。而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属于价内税,即所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金将计入“税金及附加”会计科目,并直接冲减本年利润。因而,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加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将会为企业创造更大的利润。提升企业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新时期下,随着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要求企业财务人员具备较为过硬的业务水平及高水平的综合业务能力。土地增值税所涉及的内容较多,其基本上涵盖了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整个过程中,与企业所得税有许多近似之处。与此同时,土地增值税还涉及到税负临界点、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这就要求企业的财务人员在充分了解企业自身经营状况的前提下,还要对于税收制度、税收优惠政策有所了解。以上的要求,自然需要财务人员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才能实现。

3.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的着眼点税收优惠政策角度。税收优惠政策的使用对于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筹划工作将起到重要作用。原因在一地,税收优惠政策是税收法规所给定的,允许纳税人合法利用的政策,也是最为安全的。土地增值税中对于建筑标准普通住宅出售且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低于20%的免于缴纳土地增值税。然而,标准普通住宅的标准是由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因而,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若想合理的应用该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应该以充分了解开发项目所在地的地方规定以后进行。收入角度。收入是土地增值税发生的源头,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如何能够合理的谋划收入,显得十分重要。首先,可根据市场定价适度调节普通住宅的价格,以满足普通住房土地增值税的免税条件。其次,对有销售或渠道销售模式的,可要求渠道费用和费用不得开进购房款发票中,做为其它业务收入或非房收入,减少可售部分增值率,继续降低土地增值税。开发成本角度。除了收入以外,开发成本的高低也将决定着土地增值额的多少。开发成本不仅可以直接抵减收入,更为重要的是能够为下一步的20%加计扣除、三项期间费用的扣除标准提供计算依据。因而,应该重视开发成本的核算与支出。比如产业性拿地时,尽可能与政府和国土部门沟通,在总土地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将产业用地和可售部分土地成本进行区分。产业用地土地成本低,可售部分土地成本高,降低可售部分的增值率,继而降土地增值税。或者从提升小区品质的角度出发,通过加大公共配套设施的投入,加大绿化、植被、园区方面的投入力度,来增加开发成本。还可以将一些可以计入开发间接费用的成本支出,按照建筑面积法分摊或直接归集法计算,以最有利的方法有效增加开发成本。另外,还可以通过合理增加关联方定价的方式增加一些成本。然而,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加的开发成本应该是本着客观、真实的原则进行,切不可为了增加成本而盲目的加大投入,而不计整体成本。同时,对于房开企业来说,更不能以税收筹划为由虚开发票,落入偷税陷井。利息支出角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属于资本密集型企业,项目开发过程中,尤其是项目开发前期需要资金作为支撑,许多企业选择债务性融资方式融入资金。土地增值税法规定,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的标准有二:一方面,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利息支出能够准确计算分摊开发项目,并能够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同时利率不超过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的前提下,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支出+(土地价款+开发成本)x5%,另一方面,如果利息支出无法满足上述规定,则房地产开发费用=(土地价款+开发成本)x10%。因而,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应该根据上述税收制度规定,负债融资方式尽量提供金额机构证明,权益资本筹资,可不计算应分摊利息,达到多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的目的。合作方式角度。合作建房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收范围,一般来讲,合作双方,一方出地、一方出钱,双方合作建设房屋,然后按比例分配房屋。对于房地产开发公司来说,可以结合公司实际运营状况选择合作建房。另外,关于合作建房的问题,许多地产企业也在不同程度的应用,之所以其可以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是因为其所收到的收入为劳务收入,不属于土增税征税范围。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中的风险

1.税收筹划风险意识不足“意识决定行为,行为导致结果”。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自2016年5月营改增税制改革以来,由于增值税的特性关系,许多房地开发企业将税收筹划工作的重点转移至土地增值税方面。可以说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筹划是具备一定技术含量的,若能够成功其获利空间还是较大的。然而,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展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过程中,对于风险意识认识不足,没有将税收筹划风险控制在可控范畴内;部分地产开发企业虽然在税收筹划过程中注重了风险意识,但是没有将其常态化、系统化,仅停留在就事论事。总之,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对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风险没有加以关注,为后期的土增税清算及未来的税收稽查埋下了隐患,从而导致税收风险的发生。

2.税收政策掌握不透相关企业在进行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中,首要遵循的原则便是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缺失的税收筹划基本上可以视同为偷税。然而,实务中许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过程中,参与筹划的人员虽然具备了一定的专业财税知识,在处理一般性业务过程中,能够予以应对。但是,若进行深度的、综合性的税收筹划工作则有些力不从心,其问题出在对于税收政策掌握的不到位上。另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税收筹划人员若不能非常深入、透彻的研究土地增值税政策,也容易在具体的日常财务核算、税务处理过程中引发政策性风险,将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3.税收筹划思路不清晰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过程中,税收筹划思路的不清晰,是导致该业务风险出现的另一重要因素。原因在于,在进行该税种的税收筹划来说,无论是收入方面还是成本费用方面都是具有较强的操作性的。纳税筹划一定要从“业务经营流程”入手来做前瞻性规划而不是单纯的从“财务处理环节”来做事后诸葛亮。但是,相关人员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由于其思路不清晰,介入时点延后,无形中给税收筹划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筹划风险防范对策

1.提升相关人员税收筹划风险防范意识目前,我国的税收征管体系日臻健全,企业在开展税收筹划过程中,若不能很好的提升税收筹划风险防范意识,将会为其带来无尽的纳税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实施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过程中,同样应该提升相关人员的税收筹划风险防范意识,以不至于因为税收筹划工作而平添不必要的麻烦。具体来说,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结合自身所处的行业特点,并在充分了解自身项目开发状况的基础上,搜寻所能够利用的优惠政策,为其所用。另一方面,可以成立税收筹划风险控制部门,配备一些具有税收筹划经验的人员,也可以定期聘请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来企业指导,以期达到有效规避土地增值税筹划风险、增强税收风险防范意识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