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审计与财务审计大全11篇

时间:2023-09-05 16:3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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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审计与财务审计

篇(1)

企业内部控制分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内部控制的目标决定了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目前,实行内部控制审计的国家均将审计范围限定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企业为了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而设计和运行的内部控制,以及用于保护资产安全的内部控制中与财务报告可靠性目标相关的控制。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除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之外的其他控制,通常是指为了合理保证除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资产安全外的其他控制目标的实现而设计和运行的内部控制。

一、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整合审计产生的原因

在内部控制审计中,要求CPA对企业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测试。在财务报表审计中,也要求CPA了解企业的内部控制,并在必要时测试内部控制。由于这两种审计具有相通之处,促使了两者的整合审计。

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审计的要求:

整合审计要求在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中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当相互印证,相互利用。具体体现在:

(一)在内部控制审计中

CPA在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形成结论时,应当同时考虑财务报表审计中实施的、所有针对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测试的结果。

(二)在财务报表审计中

CPA在评估控制风险时,应当同时考虑内部控制审计中实施的、所有针对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测试的结果。

(三)在内部控制审计中识别出某项控制缺陷

CPA应当评价该项缺陷对财务报表审计中拟实施的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四)在内部控制审计中

CPA应当评价财务报表审计中实施的实质性程序的结果对控制有效性结论的影响;如果通过实施实质性程序未发现某项认定存在错报,这本身并不能说明与该认定的关的控制是有效运行的;如果通过实施实质性程序发现某项认定存在错报,CPA应当在评价相关控制的运行有效性时予以考虑。CPA应当考虑实施实质性程序发现的错报对评价相关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影响。如降低对相关控制的信赖程度、调整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扩大实质性程序的范围等;如果实施实质性程序发现被审计单位没有识别出的重大错报,通常表明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CPA应当就这些缺陷与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沟通。

三、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区别

(一)审计目的不同

财务报表审计是对财务报表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是否公允地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表意见;财务报告控制审计是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予以披露。

(二)了解和测试内部控制的目的不同

财务报表审计按风险导向审计模式进行,了解内部控制是为了评估控制风险,评估控制风险是为了最终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如果了解内部控制的结果表明预期控制运行有效,就要做控制测试去进一步证明了解内部控制时得出的初步结论。测试内控是为了再评CR,为了证明控制运行是否有效。如果有效则按计划执行,如果无效需要修改审计计划;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中了解和测试内部控制的直接目的是对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测试范围不同

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只有;在评估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时,预期控制运行是有效的;仅实施实质性程序并不能提供认定层次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才强制要求对内部控制进行测试,在其他情况下,CPA可以不测试内部控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要求对所有重要账户、各类交易和列报的相关认定,都要了解和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

(四)测试时间不同

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时,一旦确定需要测试,则需要测试内部控制在整个拟依赖期间内的运行有效性。如果已获取有关控制在期中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并拟利用该证据,CPA还需要针对期中至期末这段剩余期间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是对特定基准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而不是对财务报表涵养的整个期间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但这并不意味着CPA只关注企业基准日当天的内部控制,而需要测试足够长的时间,才能得出是否有效的结论。

(五)测试的样本量不同

篇(2)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对比

1.财务报表审计

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是注册会计师通过审计工作,检查财务报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编制,进而发表审计意见。其审计标准通常是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

2.内部控制审计

审计工作内容是评价并确认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审计过程,其中包含评价并确认企业控制设计与控制运行缺陷(包括缺陷等级),并通过数据分析形成缺陷的主要原因,进而提出改进内部控制的有关建议。

3.内部控制与财务报表审计对比

二者虽然相互独立,但也相辅相成。二者最终目的相一致、都是采用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二者都需要了解并测试内部控制,并且内控有效性评价与定义方式相同、二者都要识别重要交易类型、重点账户等内容、二者重要性相同。但是,从本质上、作用上来说,内部控制审计是财务报表中的进一步信息,能够帮助投资者在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基础上,更深一步了解企业内控情况、投资价值、投资风险。可以说内部审计是财务报表审计的深化工作。

二、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前提与计划

1.签订业务约定书

想要承接鉴证业务必须要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第一,要确定被审计企业财务报告编制;第二,要与管理层责任意见达成一致。承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前提条件是:第一,明确被审计企业所采用内部控制标准;第二,企业管理人员认可其责任。在正式审计过程中,能够有效评估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与综合能力,并保障审计人员能蛲时胜任两种业务的承接条件。进而减少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与企业领导的交流时间。

2.审计计划

在审计计划阶段,注册会计师要确认企业是否具备整合条件。判断企业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能够发现、方式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如审计方法、计划要素、舞弊现象等问题,都要进行综合考虑,这也为整合审计工作奠定了基础。当企业聘请一家会计事务所担任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首先要对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都要起草计划审计方案,并针对整合审计计划出整体审计方案,在审计中,整合审计需要采用了“自上而下”风险导向性审计方法,重点考虑资源投向重点风险。

三、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内容与实施

1.控制测试

控制测试是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契合点。该审计环节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偶尔才得以实施,但在整合审计中必须要实施。内部控制测试的主要作用表现在以下几点:①测试被审计企业的内部控制现状。会计师能够确定控制测试的实施程序与方向。如果被审计企业的内部控制有效,则可以降低一些实质性的程序,进而提高整体审计效率、降低审计风险;如果被审计企业内部控制存在问题,坏及时必须要考虑所存在的问题是否存在错报问题。②在内部控制测试中,通过会计师的对被审计企业进行分析,并是否执行内部控制标准提出审计意见,让企业管理人员你能够认识到管理层与治理层受托情况。

2.业务类型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告审计都属于鉴证业务,其中财务报表审计的需求更为强烈,对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与职业修养要求更高,因此,财务报表审计的保障程度更高。由于内部控制审计在我国起步相对较晚,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但在同一审计单位进行整合审计,要求两项审计的合理保障要求相同,如果有保证程度上的差异,可以通过提升内部审计能力和完善外部理论环境逐渐消除保证程度差异。

3.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整合审计中的基础内容。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要充分评估、识别财务报表中的重要错报风险。并通过了解企业运作环境,并提出初步风险评估数据,通过设计并实时进一步审计计划英语错报风险。风险评估不得有丝毫马虎,其贯穿这整个内部控制审计的始终,会计师应采用自上而下、风险导向的审计模式进行风险控制。其中,企业控制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有着直接影响,包括内部控制中业务层面控制测试,以及财务报表中的实质性测试范围。

四、整合审计结论与出具审计报告

在审计结论与具体报告阶段,会计师需要综合评价发生的错报和识别缺陷,并根据内控缺陷与审计范围受限程度发表最后的审计报告。同时,会计师必须保障内控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相互支持审计结论,同时也要在各自报表中说明另一项审计发表的意见类型。在实务中,整合审计是由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中的不同项目组实施两项审计。并由会计事务所执行审计人员之间的沟通,协调二者的工作进程,并充分利用对方的审计成果。但不同的项目组也要保持一定的独立行,相互检查审计状况,并实时记录,进而降低同时出具错误报告的几率。

五、结束语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提高了企业财务报表审计成本,同时也提高了审计工作的复杂性。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已经成为市场经济下的一大趋势,企业想要在市场中生存、发展就必须要顺应时代要求。因此,企业必须要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相结合,形成整合审计模式,进而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风险,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l]吴文军内部控制审核与财务报表审计的关系[J]会计之友,2016(9):56-60.

篇(3)

财政收支与财务收支虽然都是收入与支出的统称,但是他们之间存在着多方面的差异,我们要明确认识这些差异从而对审计救济的策略进行研究。

首先财政收支与财务收支的主体不同。财政收支的主体是政府,财务收支的主体则是国有的金融机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国家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监督的其他有关单位。

其次财政收支与财务收支的内容不同。财政收支包括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两方面的内容,财政收入是政府相关部门通过税收等形式获得相关收入;财政支出是政府为履行其促进经济、社会文化、国防、科学技术、教育等的发展职能而进行的财政资金的分配。财务收支也包括两方面的内容:财务收入和财务支出。财务收入是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等从事经济活动获得的相关收入,而财务支出则是他们为维持正常的经济活动而支出的相关费用。

财政收支与财务收支涉及的范围不同。财政收支的范围相对于财务收支来说范围要小一些。因为财政收支只是针对政府而言的,他以政府为中心对财政资金进行再分配;财务收支则是针对整个国家而言的,所有应当接受审计的相关单位都有财务上的收入和支出。

二、审计救济及我国现行审计救济工作的基本情况

审计救济是在审计机关出现审计差错时为保护其合法利益而进行的,所以说审计救济也是对审计工作的一项有效监督和调整的途径。审计救济工作的进行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审计工作。我们国家也开展了相关审计救济的工作。

目前,我国审计救济以《审计法》等相关法律为依托规定了审计救济的相关途径。具体为: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做出的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做出的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定。我们可以看出我们现行的审计救济已经明确的将财务收支与财政收支分开,他们分别选择不同的途径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及调整。整体来说,我们的审计救济工作开展的还算顺利、合理,而且相对审计救济开展初期来说,我们已经做出了一些合理的改革。

三、我国审计救济存在的问题

众所周知,任何一项工作的发展都不可能不存在任何问题。我国审计救济工作的发展也不例外。虽然他有《审计法》的保障,开展过程也很顺利,但是我们依然能从现在的审计救济中发现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分为三个方面:

(一)审计救济对财政财务收支的差异区分还不够重视

虽然我们的《审计法》中对财务收支与财政收支的救济途径做了一定的说明,但是对于这些途径的选择与实施还是不够严格,这就说明了我们对财政财务收支的差异不够重视。所以说我们应该注意到这个基本性的问题。

(二)审计救济中财政收支与财务收支的差异还不能明确区分,也就是说我们从事审计救济的工作人员的知识素养与审计救济的要求不匹配

我们对财政收支与财务收支的区别还是很模糊,在实际的审计工作中,审计工作人员可能只从收支的性质、主体等方面来判断它的类型。但是我们知道经济活动都是相当复杂的,相同经济活动在不同时间、地点及空间等背景下可能归属与不同的类别。从事审计工作的审计人员也就不容易区分从而找不到合适的审计救济途径。所以说怎样提高审计救济相关工作人员的知识素养是一个亟待我们解决的问题。

(三)我国的审计救济的相关法律还不够全面具体,没有形成系统的法律体系

目前,审计救济工作是以《审计法》为依托的。我国的经济起步较晚,所以审计及审计救济工作的发展也相对滞后,所以维持审计及审计救济正常进行的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所以我们要多方面考虑建立起全面的法律体系并逐渐发展完善它从而为我们的审计及审计救济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我国审计救济的发展建议

审计救济的发展关系到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进而关系到国计民生。所以我们要对他提出一些关键性的建议促进审计救济的健康发展。

(一)首先我们要对《审计法》进行全面的审查与完善

《审计法》是调整审计与被审计关系的具有强大约束力的条文,规定了审计工作的基本准则,所以我们必须完善这些条文。在制定这些法律条文时我们要做到最基本的客观公正。我们现行的《审计法》包括总则、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审计机关职责、权限、审计程序、法律责任及附则。我们可以在这个整体框架上对他进行完善。

(二)加强对从事审计救济工作人员的常规知识教育

由于经济活动涉及的范围较广,所以他具有复杂化、多样化的特性,因此财政收支与财务收支之间的区别并不是那么的明确,而且在某些方面还会出现交叉重叠。因此我们如果对从事审计救济工作的人员进行定期的教育,他们就会对这些模糊不清的概念、性质等进行进一步学习和研究,我们的财政财务差异的区分工作也就相对较容易,审计救济的策略选择也就更加轻松准确。

(三)我们要对财政收支与财务收支的差异进行条文性的说明

在对从事审计救济工作的人员进行统一定期的教育之前,我们要对影响审计策略选择的关键性因素即财政财务收支差异进行条文性的说明解释。这样更好的改善了教育工作的最终效果,给审计救济工作带来了便利。

(四)提升财政财务收支差异在审计救济中的重要性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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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两项审计整合的重要意义

2.1 两项审计有效整合后,使企业转变了管理的理念,有效建立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有效整合,一方面给企业带来了挑战,另一方面也产生了重要的意义,在内部管理的控制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加快了企业管理的提升。具体表现如下两个方面:第一方面,两项审计有效整合后,降低了企业内部的风险,在企业内部控制过程中涉及企业内部审批流程和业务流程,企业的高管层通过两项审计的有效整合更加了解企业内部的发展状况,讲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减少了企业内部发生舞弊的风险;第二方面,两项审计有效整合后,企业的内部控制可以使企业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促使企业的日常业务有效展开,企业内部和企业外部的业务活动更加具有规范性。

2.2 两项审计有效整合后,促进会计师行业的有效发展内部控制审计提出之后,有效的拓展了会计师执业的范围,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有效整合后,虽然在财务会计制度层面没有对内控审计做出明确的规定,但是目前已经有很多的国有企业着手加强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有效整合。从此可见,未来企业的审计逐渐从单一的财务报表审计逐步过渡到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有效融合。越来越多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始接受两种审计整合的好处,为会计行业的发展带来了前进的动力,为我国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需要注意的是,两种审计有效整合的同时,会计师在审计、专业人员等越来越多的方面也面临重要的挑战。

2.3 两项审计有效整合后,有效提高了审计的效率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性质和内容不尽相同,但是这两种审计形式却有着一定的联系和相同的地方,这促使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可以为彼此提供审计所需的基础数据,有效降低了内部审计的成本支出,提高审计效率。举例来说,内控审计在审计时需要对企业的内部情况和外部情况进行有效的了解和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确定审计的方向,而财务报表审计的前提也是首先确定企业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的基础上,对企业进行有效的评估,了解企业的财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根据了解的情况确定企业的审计方向,从上面的举例可以看出内控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需要对企业的内部和外部环境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确定本次审计的方向,这样既可以获得企业所需要的审计资源,也可以降低企业的审计成本,两种审计进行有效沟通后,会提高企业的审计效率。

2.4 两项审计有效整合后,有效降低了企业的审计风险企业在进行财务报表审计时,需要对企业内部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进行有效评估,并对企业的内外部环境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评价。但是财务报表审计对企业的财务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价时比内部控制审计的准确性降低,因此,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可以提供准确的内部控制评价信息,有效降低了财务报表审计的风险,假设企业的财务报表审计出现了审计错误,该错误可以在内部控制的审计可以得以发现并纠正,这样企业在审计时可以有效的降低审计风险,并有效提升审计的质量。

3 内控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整合的可行性分析

3.1 内控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具有一致性目标

内控审计目标包括:通过内控审计有效的保证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真实可靠,保证企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利用企业的资源,有效提升企业的经营效率。财务报表审计目标包括:通过财务报表审计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真实可靠。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的目标具有一直性,两者均是确保企业的财务信息真实可靠。虽然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在审计的流程存在不同之处,但是目标一致,因此可以将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可以有效的整合。

3.2 内控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具有相同的审计模式

财务报表审计的模式主要采用以风险为导向的审计模式,该审计模式主要自上而下的形式,主要以企业的风险评估为基础,对影响企业风险的因素逐一进行有效分析,依据分析结果确定财务报表审计的范围和风险,以此来实施企业的财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的模式主要是通过对企业的内部控制进行风险的测试,通过测试风险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此得出内控审计的审计思路,并进行相关审计工作。因此,从审计的模式角度来说,内控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均是以风险为导向的审计模式,且均是采用自上而下的审计形式,因此,内控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有效整合是可行的。

3.3 内控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两种审计程序具有相关性

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具有明显的相关性,企业进行内控审计时可以为财务报表审计提供审计的方向,通过企业内部的审计程序发现企业的内部控制方面可能存在缺陷,进而发生企业可能存在的错误,有效的为内部控制审计提供审计的方向。而会计师通过对企业内部关键控制点的审查,发现财务可能存在的问题,为财务报表审计提供有效的帮助,因此,内控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有效整合是可行的。

4 内控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有效整合的策略

4.1 同时实现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的目标

同时实现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目标时,首先需要对内控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测试,通过测试的结果了解内控审计对内部控制有效性提供充分的意见。同时,通过内控审计可以有效为财务报表审计提供更加合理的内部风险控制。两种审计意见类型具有明显的相似性,并且还具有一定的关联性,但是在具体审计时,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存在一定的区别,因此,为了实现财务报表审计目标和内控审计目标的一致,需要将财务报表审计进行策略调整,使其适合企业的内部控制审计,有效实现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的目标。

4.2 内控审计结果和财务报表审计结果可以结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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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于加强干部监督和管理,推动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增强干部廉洁整洁勤政意识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在当前的审计工作中,存在着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相互重合,容易造成重复审计的问题。虽然各级审计机关在审计工作中都不同程度地注重了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结合,但多数审计机关在进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过程中,没能考虑到按照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要求来收集、保存相关资料,浪费了审计资源。另外还存在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相对集中与年度计划发生矛盾、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量大与年度任务发生矛盾等方面。

审计机关只有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的统筹安排、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过程中对与经济责任审计相关资料的收集、经济责任审计对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的利用等方面入手,才能真正做到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有机结合。同时,审计机关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还应注意参考内部审计的成果和利用内部审计人员资源。要使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审计有机结合起来,具体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经济责任审计要纳入年度审计计划中,经济责任审计不能单独理解为领导干部离任一次性审计,应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定期进行审计,各部门的主要领导任职二至三年即审计一次,等调动、离任时再审计一次,这样做,组织部门就可以根据领导干部的任职时间的长短有计划的提出年度委托审计计划,每年末审计机关与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召开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确定下一年度的审计对象,对象确定后组织部门向审计机关提出一份委托审计名单,并且这个名单中列出了哪些审计对象为本年度优先安排对象,哪些可以以后安排。审计机关根据这个名单结合制定全年审计工作计划时予以参考,凡是上级指令性计划涉及的单位及其他常规审计涉及到的单位可以与经济责任审计统一安排在年度计划中,任务安排通常是属于哪个部门的审计范围,由哪个部门承担经济责任审计任务。

二、经济责任审计要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在没有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情况下,应注意在财政财务审计中结合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范围作好审计工作底稿等必要的记录,建立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台帐,不断积累每年审计资料,以避免重复审计,节省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根据具体情况再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对以前年度常规审计中所忽视或遗漏的重要经济活动或群众新反映的问题的审计,使经济责任审计与常规审计相互促进,相互检验,尽量避免审计风险。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情况下,具体做法是:一是两项审计同时实施。为理顺审计行政关系,避免审计处理的主体错位,例如实施市长(县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在向市、县政府送达经济责任审计通知书的同时,还应分别向财政和地税部门送达了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通知书,以确保两项审计同时开展,减少重复审计。在审计实施阶段,将两项审计结合起来,同时进点,同时进行,相互衔接,具体做法是:按照两项审计事项的不同目的,不同侧重点,作出两个实施方案。在实施审计时,对问题的查处是相同的,但经济责任审计要求以责任的评价、界定为主,其他事项的审计以项目的要求为主。审计结束后,要按照各自的要求写出审计意见书或审计结果报告。这样对一个单位的审计就可以完成两项任务,出具两套审计文书,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既完成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又完成了其他审计事项,既避免了重复审计,又减少了审计成本。二是在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专项资金等常规审计中,努力深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内容,全面体现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在重点对事关全局的财政财务收支工作目标的总体完成情况进行核实的同时,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的责任主体进行进一步调查取证,并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积累和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三是加强上下级审计机关的支持和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应积极利用以往的审计成果,下级审计机关应积极主动配合并提供相关的审计资料。

三、要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档案。为了更好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到心中有数,要建立领导干部注经济责任审计档案。对每一名领导干部建立一套审计资料档案,通常用两种办法来进行,一是对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时,要求各个审计组把查出违规违纪问题,分清责任,记在该单位领导的名下,审计机关建立台帐,计算机储存。二是每年在对各项专项资金跟踪审计时,也对其专项资金发放、使用的主管部门的领导注意收集资料、这样审计机关对辖区内各主办局、镇、街道主要领导干部哪年任职、哪年在审计中发现的有什么问题,原因是什么,领导干部本人应负什么责任都记录在案,形成经济责任审计档案,当组织部门委托对其经济责任审计时,就可以借用以前年度的审计成果,节省了审计时间,特别是对任职时间较长的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已把在职期间尚未审计的这段时间再审计一遍,解决了任务量大的矛盾。(作者单位:江西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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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3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892(2006)10-0105-06

一、引言

1994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在《论改进企业报告》中指出:“目前,信息使用者信息需要变化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从关注历史信息转向对未来信息的关注,信息使用者要求提供有关企业未来经济活动和有助于预测、评估企业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经济指标和有关信息。”财务预测信息的披露可以弥补现行财务报告偏重历史信息的缺陷,降低信息使用者与公司管理当局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降低社会交易费用,从而大大提高财务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和整个证券市场的效率。

从20世纪40年代起,美国证券界、法律界和会计界就对财务预测信息的披露及监管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期间经历了由禁止到鼓励但非强制性披露的政策演变过程,至今美国已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的披露监管体系。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对预测性财务信息内容的界定;前瞻性信息和预测性信息的区分标准的确立;“安全港规则”的确立;建立起相对完善的财务预测准则和制度。在1975年至1985年的10年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先后了《财务预测编制制度指南》、《财务预测揭示与说明――立场声明75―4》、《财务预测检查指南》、《财务预测可行性研究报告》四个文件,并随着信息使用者对财务预测信息质量的提高,注册会计师协会又于1985、1986年分别了《财务预测审计准则》、《预测财务报表指南》取代了前四个文件,使预测性财务信息更能反映公司的客观情况,使市场价格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其本质价值。

我国对上市公司财务预测(主要是指盈利预测)的规范,从1990年证券市场建立开始至今,期间经历了由强制性广泛披露到自愿性有限披露和强制性披露相结合的政策演变过程。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属于前瞻性的预测信息一般采用强制披露方式,而对盈利预测信息则采用自愿披露方式。但不管是强制性披露的前瞻性信息,还是自愿性披露的盈利预测信息,都必须经过具有从事证券相关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审核并发表意见。由于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尚处于弱式有效阶段,有关财务预测信息编制、披露的准则制度尚未系统的建立起来,加上财务预测信息固有的不确定性,从而大大增加了上市公司披露财务预测信息的风险性。同时,我国目前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预测审计业务只能依据1997年1月1日起试行的《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4号――盈利预测审核》①, 而这一准则只涉及盈利预测的审核,其它大量的盈利预测以外的财务预测信息的审计没有相应的准则作为依据,这更加大了财务预测审计的风险。因此,本文将对财务预测审计鉴证的一些主要问题进行系统研究。

二、上市公司财务预测的内容

财务预测是对未来经济事项的反映,是企业管理当局根据其计划及经营环境,对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的最佳估计。财务预测信息的本质是其内在的不确定性,模糊性和风险性。我国现行的证券法规将财务预测信息主要划分为四大类:一是在业务发展目标、年度经营计划、管理者讨论与分析中涉及财务指标的前瞻性信息;二是盈利预测,其内容主要包括盈利预测的本质、提示性规定、盈利预测基准、盈利预测基本假设、盈利预测期间、盈利预测表和盈利预测说明等部分,核心是盈利预测表的编制;三是业绩预告;四是风险因素。下面分别对这四大类内容进行概括阐述。

1. 业务发展目标。目前我国规定披露业务发展目标的规范性文件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1号――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招股说明书》等。根据招股说明书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应披露发行当年及未来两年内的发展计划,主要包括:发行人的发展战略,整体经营目标及主要业务的经营目标;产品开发计划;人员扩充计划;技术开发与创新计划;市场开发与营销网络建设计划;再融资和运用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与设备更新计划;收购兼并及对外扩充计划等。发行人还应说明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实施上述计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等情况。另外,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5年修订)的规定,公司还应当披露为实现未来发展战略所需的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以及资金来源情况,说明维持公司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未来重大的资本支出计划等,包括未来已知的资本支出承诺、合同安排、时间安排等。同时,对公司资金来源的安排、资金成本及使用情况进行说明。公司应当区分债务融资、表外融资、股权融资、衍生产品融资等项目对公司未来资金来源进行披露。可见,在上述上市公司披露的业务发展目标中,涉及大量的财务预测信息。

2. 年度经营计划。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应披露新年度的经营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收入、费用成本计划,及新年度的经营目标,如销售额的提升、市场份额的扩大、成本升降、研发计划等,为达到上述经营目标拟采取的策略和行动。另外,半年度报告准则还要求披露发行人下半年的经营计划,包括:公司针对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要求所要着重进行的工作以及针对上半年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拟采取的措施和对策。上述上市公司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中同样涉及大量的财务预测信息。

3. 管理者讨论与分析。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准则均有专节规定披露管理者讨论与分析,要求对财务报告与其他必要的统计数据以及报告期内发生或将要发生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与分析。其中,有关对未来情况的披露及分析就是财务预测性信息。而且各准则也要求讨论与分析不能只重复财务报告的内容,应着重于其已知的、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难以显示公司未来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和不确定性因素,包括未对报告期产生影响但对未来具有重要影响的事项等。管理者讨论与分析的内容主要涉及公司财务经营状况、现金流量、重大投融资及资本支出计划、表外事项等重要方面。

4.盈利预测。盈利预测是指在对一般经济条件、经营环境、发行人生产经营条件和财务状况等进行合理假设的基础上,按发行人正常的发展速度,本着审慎的原则对会计年度净利润总额、盈利、市盈率等财务事项做出的预计。盈利预测分为公开发行时的盈利预测和年度盈利预测。根据《新股发行公司盈利预测报告编制指南》的规定,盈利预测报告的内容包括盈利预测基准、盈利预测基本假设、盈利预测表和盈利预测说明四个部分。其中盈利预测基准是公司盈利预测的编制基础,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经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许可证的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公司前三年经营业绩;预测期间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投资计划、生产计划和营销计划;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盈利预测基本假设是公司根据经济形势和行业特点对预测期间的一般经济环境、经营条件、相关的金融与税收政策、市场情况等盈利预测的编制前提所作出的合理假设。盈利预测报告中应说明编制盈利预测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利率、汇率、税率、能源和原材料供应、产品价格等假定条件。盈利预测表是反映预测期间利润来源和构成的预测报表。盈利预测表应按利润表格式编制。盈利预测说明是对预测期间利润形成的原因、计算依据、计算方法所做出的详细分析。盈利预测说明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的筹建情况、经营方针、经营范围和预测期间的生产、营销和对外投资的安排;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重点说明有关费用的摊提标准;盈利预测表中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利润、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各项目的预测依据和计算方法;影响盈利预测结果实现的主要问题和准备采取的措施。

5.业绩预告。业绩预告是指上市公司在正式公布定期报告前,预先披露公司该会计期间业绩的大致情况。由于预告期与正式报告期尚有一段时间的间隔,预告的业绩与实际业绩之间可能会产生偏差。因此,业绩预告在本质上也属于预测性信息。业绩预告制度从1998年开始推行,是强制性披露的信息。证监会当时了《关于做好上市公司1998年年度报告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如果上市公司发生可能导致连续3年亏损或当年重大亏损的情况,应当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后有关业绩预告制度的规定主要由交易所制定。到目前为止,业绩预告制度已从年报扩展到中报和季报,预告的间隔时间越来越短。披露的形式主要有三种:预亏公告、业绩预警公告和业绩大幅增长提示性公告。

6.风险因素。证监会要求专节披露风险因素的规定主要在招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发行新股招股说明书、年报披露准则等规范性文件中。这些规范性文件对风险因素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主要涉及与发行人相关的所有重大不确定性因素,特别是发行人在业务、市场营销、技术、财务、募股资金投向及发展前景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障碍、或有损失。这些因素包括:业务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募集资金投向风险、政策性风险、法律诉讼和仲裁风险、因安全隐患和自然灾害引起的风险以及外汇风险等。公司应当针对自身特点进行风险揭示,披露的内容应当充分、准确、具体。同时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介绍已(或拟)采取的对策和措施,对策和措施应当内容具体,具备可操作性。可见风险因素中涉及财务预测信息的内容也是强制性披露的。

总体而言,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预测的内容还比较杂乱、分散,且偏重于盈利预测。因此,根据财务预测的本质及其特征,结合考虑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及未来发展态势,本文认为,上市公司财务预测信息可概括为以下三大内容:一是在业务发展目标、年度经营计划、管理者讨论与分析中涉及财务指标的前瞻性信息,盈利预测,业绩预告和证监会要求在有关报告文件中应专节披露的风险因素。二是对上述事项所依据的基本假设、选用的会计政策及其编制基础和其他相关事项的陈述。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基本假设是指上市公司根据经济形势和行业特点对预测期间的一般经济环境、经营条件、相关的经济政策、法律法规、市场情况等财务预测的编制前提所作的合理假设;会计政策是指上市公司编制财务预测信息所采用的基本惯例、基本原则、程序及方法等;编制基础是指上市公司编制财务预测信息时确定的基准。三是独立第三者出具的对财务预测信息的鉴证报告。

三、上市公司财务预测审计的特点

财务预测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对被审单位财务预测信息进行审查与复核,并发表审计意见。由于财务预测是对未来经济事实的反映,具有内在的不确定性、模糊性和风险性,因此,财务预测审计具有明显的区别于以历史信息为主体的财务报表审计的特点,具体表现为:

1. 审计的目标不同。传统财务报表是以客观的交易事项为基础,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是判断被审单位财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地反映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以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是否符合本国的会计准则,是否符合一贯性原则。同时,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应合理地保证会计报表使用者确定已审计的财务报表的可靠程度。而财务预测是关于未来的陈述,是基于一定的客观事实和主观评价的复合信息,但陈述者往往缺乏系统的数据证实其陈述的准确性。评价财务预测的可靠性往往首先是基于对陈述者和预测人员本人的可信度的评价,然后才是从技术方法对预测基础、假设、方法的衡量。预测人员在预测财务信息时,是将过去的趋势延伸到未来,隐含的假设是未来将与过去一样。因此,预测只是预测者基于过去、现在的信息,而对未来形成的一种期望[1]。AICPA在其《财务报告的目标》中也认为:“在预测中使用区间来代替单一的数字是可行的,区间的上下限将表明预测所隐含的不确定性。一组区间也能提醒报告使用者,他们所面对的数字远不如他们所期望的精确。”由于财务预测信息的不确定性和模糊性,加之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完整、系统的财务预测信息编报准则和审计准则,这就决定了注册会计师在进行财务预测审计业务时,无法将审计目标像传统财务报表审计那样定位为:“在所有重大方面合法、公允的反映被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而只能通过对预测假设、编制基础、会计政策与方法的审计来发表审计意见。

2. 审计方法不同。在传统财务报表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可以采用包括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方法,借助内部控制制度的测试与评价,充分运用审计抽样技术,花费合理的时间和成本,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来支持其审计意见。而财务预测是建立在一系列假设判断基础上的,许多外部假设,如国家的政策、方针,利率、汇率等具有较强的不确定性,并且许多内部假设,如新产品开发、技术开发、市场开发等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且涉及面广。这些都将严重影响财务预测审计方法的系统形成,并为财务预测假设、财务预测编制基础的审计设置了障碍,从而大大增加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

3. 合理保证的程度不同。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财务预测信息时既缺乏像财政部的会计准则、制度,及证监会的信息披露准则那样相对完备的财务预测编制和披露准则(指南)作为判断尺度(目前仅有证监会的《新股发行公司盈利预测报告编制指南》),又缺乏像中注协的财务报表审计准则那样系统的财务预测审核标准作为操作规程(目前仅有中注协的于1997年1月1日起试行的《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4号――盈利预测审核》),加上财务预测审计方法很不成熟,而财务预测信息比财务报表信息具有更强的不确定性和模糊性,这些都决定了对财务预测信息的审计鉴证,其合理保证程度要远低于传统财务报表审计。

4.承担的信息用户的期望值不同。正如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论改进企业报告》中指出的那样:“目前信息使用者信息需要变化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从关注历史信息转向对未来信息的关注。”财务预测信息是目前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上能公开获得的最重要的关于公司未来的信息,由于财务预测信息在投资者决策中的作用日益显现,因而引起投资者的日益关注。在美国成熟的证券市场中,财务预测信息即使与实际结果只有很小的差异,也会引起公司证券价格的剧烈波动,并招致证券分析师的批评和投资者的民事诉讼。这都缘于投资者对财务预测信息具有比历史信息更高的期望值。但如前所述,由于财务预测信息的可靠性低于财务报表信息,注册会计师对财务预测信息提供的审计鉴证的合理保证程度要低于财务报表信息,而信息使用者对财务预测信息审计意见的期望值又要高于财务报表信息,这必然大幅度提高财务预测信息的披露风险和审计风险,这是研究财务预测编制责任和审计责任时必须要考虑和解决的问题。

四、上市公司财务预测审计的基本程序

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形成系统、完整的财务预测审核准则、指南,因此,本文只就财务预测审计中的一些基本程序进行探讨。

1. 了解被审单位的情况,获得被审单位公司法人及编制财务预测信息的负责人签署的声明书。注册会计师在接受委托前,首先应了解被审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影响财务预测信息编制的关键性因素,主要包括被审单位的历史背景、行业性质、组织结构与经营特点、产品与服务及其营销计划和市场占有率、影响业务的主要因素、主要关联方、重要的会计政策和方法以及其他符合重要性原则的重大事项。其次,要了解被审单位编制财务预测信息的目的、能力和经验,如果不是首次编制,还要查阅历年来财务预测信息的实际执行情况。因为只有被审单位编制财务预测信息的目的是基于提高投资者的决策能力,且被审单位确信有能力对未来期间的财务情况作出比较切合实际的预测,这样的财务预测才可能有决策价值,并能降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最后,获得被审单位法人及财务预测负责人联合签署的声明书。声明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客户承担财务预测信息的编制责任,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财务预测是公司基于对最有可能出现的经济情况及其运营结果的最佳判断;编制财务预测信息所用的假设是合理的、恰当的,支持假设的所有重要信息是恰当的、可信的,所有与预测有关的重要数据已被充分和恰当的利用,且依据的会计政策和方法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准则制度及行业惯例保持一致,与财务报表的编制保持一致。但是,由于预测信息固有的不确定性、模糊性和风险性,公司不能保证预测信息全部实现,但公司负有及时更正重大预测信息的义务。

2. 注册会计师一般只对涉及重大事件的财务预测信息进行审计。根据我国《公司法》、《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能对财务预测产生影响的重大事件主要包括:⑴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⑵公司章程的变更、注册资本和注册地址的变更;⑶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资产的决定,及公司经营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30%的事项,公司的重大关联方交易事项;⑷公司订立重要合同,而该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以及合同的履行情况;⑸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⑹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超过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损失;⑺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特别是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等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有显著影响;⑻公司减资、合并、分裂,解释及申请破产的规定;⑼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法院依法撤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⑽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对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前款未作规定但确属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或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也应视为重大事件 。注册会计师一般只对上述涉及重大事件的财务预测信息进行审计。

3. 对财务预测所依据的假设条件进行审计。预测假设是公司根据经济形势和行业特点对预测期间的一般经济环境、经营条件、相关政策法律、市场情况等财务预测的编制基础所作的合理假设。注册会计师在对财务预测进行审计时,应重点审计以下内容:第一,支撑预测假设的基础资料和信息是否权威、可靠,如外部经济环境方面的假设,应由政府有关部门的方针、政策、计划、制度等作为基础;内部经营条件方面的假设,应由董事会、管理层正式批准的文件,如计划、合同、协议、纪要等作为基础。如果预测假设部分来自于专业权威人士的支持,则应审计这些专业人士的相关背景及他们合法的预测数据,如评估报告、鉴定证书等。第二,预测假设是否与行业经常使用的会计基本假设和基本原则保持一致,是否与编制财务报表信息的基本假设和基本原则保持一致,这些假设是否是基于对公司的预测结果可能产生影响的所有重要因素而作出的,假设之间是否有内在逻辑上的矛盾。要做到这一点,可以重点分析比较企业前期的财务数据编制过程中是否采纳了这些假设,如果前期已经采纳且有效,则意味着这些假设经得起查验;也可以比较行业中有相同背景企业的财务预测资料,如果这些假设被相似企业采用,则意味着这些假设具有可比性;如果预测数据中使用了历史数据,则应分析预测数据是否与历史信息具有可比性,即其使用的会计政策和方法是否保持一致。第三,支撑预测假设的理论基础是否权威、充分,预测假设的选择与设计是否有一个公允的程序作支撑,如收集、计算及统计预测数据的方式应科学合理,确认和量化假设变量的方法应切合实际,等等。第四,注册会计师在判断客户是否运用了不合理假设时,应特别关注以下假设:对预测结果有重大影响的假设,而对那些不重要的假设,注册会计师无须一一进行评价,只需把它们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虑,以评估其是否会对财务预测产生实质性影响;特别容易受关键因素影响的假设,这些关键因素包括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偏离历史趋势的假设,如果没有恰当的支撑理由,这种假设应不予采纳;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的假设,这种假设由于背离了预测的相对可确定性要求,也不宜采纳。第五,敏感性分析。财务预测结果对假设变动的敏感性可能不同,有些假设稍有变动即可能对财务预测结果造成重大影响,有些则可能相反,即虽有重大变动也不会对财务预测的结果造成多大的影响。因此,为了避免预期结果产生重大的差异,注册会计师应重点审查那些稍有差异就可能对预测结果造成重大影响的假设,以及产生差异可能性很高的假设[2]。

4.对财务预测的编制基础进行审计。编制基础是指上市公司编制财务预测信息时所确定的基准,主要包括财务预测依据的财务报表信息(主要指历史信息)以及预测期间的生产经营能力、投资计划、生产计划、营销计划等。注册会计师对财务预测的编制基础进行审核,应重点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一是预测所依赖的财务报表信息是否符合现有的会计准则和制度,是否真实可靠;二是预测期间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投资计划、生产计划、营销计划等编制前提是否充分可靠,属于源头性信息,且这些信息相互间有没有逻辑矛盾,是否保持内在的一致性;三是分析与评价相关主要业务的稳定性及发展趋势,特别是对财务预测表中各项目的预测值按趋势分析法进行总体合理性复核,分析其是否符合发展趋势,如属非正常波动,应重点寻找导致非正常波动的原因,是否为因假设不合理、编制基础不合理或计算方法不合理所引起的。

5. 对财务预测依据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进行审计。会计政策和方法是指上市公司编制财务预测信息所采用的基本惯例、基本原则、程序和方法等。注册会计师对财务预测所依据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进行审计时,应重点审计预测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方法是否与基准期的会计政策和方法保持可比性和一致性,与现行的会计准则、制度是否保持一致。但对下列会计政策的采用不应视为会计政策变更:财务预测期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与以前相比有本质差别而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对初次发生或不重要的交易或事项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方法,采用新的会计估计能够提供有关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更可靠更相关的财务预测信息[3]。

6. 编制财务预测审计报告。财务预测审计报告应包括:编制目的、预测假设、预测基础、会计政策和方法的合理性;预测结果与实际执行结果存在差异的可能性;警示性语言等。具体地说,首先,应指出财务预测报告是公司基于未来可能出现的经济情况及运营结果编制的,存在固有的不确定性、模糊性和风险性。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鉴证只能提供合理保证,而不能对预测结果提供保证,实际运营结果可能会与预测结果存在偏差,有时这些偏差还可能是重大的,提醒投资者要谨慎使用审计报告,规避风险。其次,应说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依据,注册会计师实施了哪些审计项目,重点说明对基本假设、 编制基础、会计政策和方法及重大事项的审计情况。对可能影响审计报告真实性的所有重大事项,即使被审单位作了充分披露,但注册会计师如认为有必要,也可以在意见段后面加上说明段,以特别强调这些事项的重要性,引起报告使用者的重点关注。第三,应说明上述这些重要审计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准则、制度的要求,当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因客户的重要假设、编制基础、会计政策和方法等不符合有关法规、准则、制度的要求,或者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或者因环境限制、管理层限制或个人能力限制无法收集支持重要假设、编制基础和会计政策的信息,而注册会计师认为这些限制可能影响其作出正确的审计结论,则注册会计师应发表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拒绝发表意见。第四,如果审计报告的结论依赖了其他专业人士的意见,如资产评估师等提供的专业报告,则注册会计师应对这些专业报告进行复核性审计,并在审计报告别说明,同时对利用专家工作结果形成的审计结论负责。如果审计报告涉及对历史信息的采用,也应特别说明,并对利用历史信息形成的审计结论负责。第五,审计意见类型包括: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拒绝表示意见四种。

注释:

① 财政部批准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11号――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目前仍不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预测审核业务,且该准则非常简单,操作性不强,与AICPA的《财务预测审计准则》相比,尚有较大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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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William A.Sherdern. 预测业神话[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 2002.

[2]参阅我国台湾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的第16号公告《财务预测编制要点》.

[3]何亮. 财务预测信息披露的市场反应与管制[D]. 成都: 西南财经大学博士论文,2005.

责任编校:朱星文

On the Financial Auditing Identification of the Listed Companies

JIANG Yao-ming

篇(7)

我国《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颁布,全面提高了上市公司以及非上市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其中全面系统的明确了配套指引中各个环节的具体内容。企业想要持续快速的发展,不仅要有相关的文献作指导,同时,还必须要加强企业自身的经营能力,对此,正确认识企业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关系,并有效的对两者进行整合、统一,是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

一、企业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对比

(一)审计对象的对比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要对财务报表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并发表意见,而财务报表审计的目的就是要保证财务报表的质量。由此可见,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审计对象存有差异,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对象是财务报表的产生机制,而财务报表审计的对象则是企业各项财务活动的实际情况,以及企业的经营效益、现金支配等。

另一方面,财务报表审计也要审查财务报表的有效性,但是,在此期间不需要发表相关的审查意见。由此可见,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审计对象有相同之处,两者都要审计财务报表的有效性。

(二)审计方法的对比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要求有关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由上到下的方式开展审计工作。首先,要充分识别企业内部控制的风险。其次,要充分识别企业层面控制的风险。再次,要明确风险的来源,确定风险因素。最后,要合理的选择风险控制手段。

综上所述,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在审计方法上,继承了财务报表审计的观念和方法,即风险导向审计法,所以,企业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方法是相同的。

(三)审计程序的对比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要审查企业内部控制从设计到实施的整体有效性,而财务报表审计则是首先审查控制实施的有效性,从而进一步确定控制程序的性质、时间以及范围。由此可见,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程序与财务报表审计基本相同,两者都具有调查、观测、检验以及重新执行等程序。

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整合

(一)了解审计对象及其所处的环境

依据风险导向审计法,财务报表审计首先要了解审计对象,以及审计对象所处的内部环境、外部环境,从而对审计对象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识别。另一方面,企业内部控制审计也运用了风险导向审计法,因此,也必须首先了解审计对象,及其所处的内部环境、外部环境。需要注意的是,在了解审计对象所处的内部环境时,企业内部控制审计要比财务报表审计的要求更高。

在《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中,要对指引内容进行划分,把内部环境方面的指引、控制活动方面的指引、控制手段方面的指引明确的划分,使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通过内部控制审计的成果即可了解企业内部控制的具体情况。

(二)控制测试

在财务报表审计的审计程序中,在对审计单位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之前,要进行控制测试。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则要对所有的关键账户、交易、列报进行控制测试。

在财务报表审计中,进行控制测试是有前提条件的,而在内部控制审计中,则是无条件对控制的有效性实施测试。

其次,在财务报表审计中,控制测试的对象主要是交易事项、账户余额、列报认定等,主要是针对财务报告来实行的。而在内部控制审计中,在此基础上还要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测试。由此可见,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的控制有效性测试范围比财务报表审计的控制有效性测试范围更加广范。

综上所述,在实际工作中,内部控制审计的控制有效性测试完成之后,即不必再进行财务报表审计的控制有效性测试。财务报表审计可以充分利用内部控制审计的控制有效性测试结果。

(三)实质程序

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实质程序主要有实质分析程序、细节测试程序两种类型。实质分析程序是通过对数据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从而来分析认定的准确性,实质分析程序适用于一定时间内具有可预期关系的大规模交易,其有效应用的前提是所采用数据的真实可靠,因此,一旦产生数据的机制失效,审计测试就没有了任何意义。由此可见,当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的结果存在严重的缺陷时,财务报表审计可以采用细节测试程序,或者发表否定意见,从而避免使用实质分析程序。

细节测试程序普遍用于对交易事项、账户余额、列报认定的审查测试,细节测试程序是对财务报表中是否存有严重错误进行测试,当细节测试的结果显示出财务报表中存有错误,或发现认定控制失效时,可以对内部控制审计的结果进行检验。一旦内部控制审计的结果显示出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存有严重缺陷,或者已经失效,即不必再实施细节测试。

三、结束语

事实证明,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可以相互利用彼此的审计结果,从而节约了审计工作的成本投入,因此,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整合对企业的经营发展具有深渊的意义,有效的将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进行整合,有利于提高审计单位的工作效率,有利于节省工作人员的时间和精力,在未来的发展中,我国的企业会不断完善各项工作,从而推动国民经济进步,促进社会的稳定。

参考文献:

[1]李野.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关联分析[J].管理观察.2010

篇(8)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频频出现财务舞弊事件,科龙、绿大地、紫鑫药业等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事件,已经暴露出我国公司的内部控制环境相当薄弱。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财政部等五部委分别于2008年5月和2010年4月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首次要求上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制度自2011年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2012年进一步扩大施行范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施行。不同于美国,我国并未要求进行整合审计,只是提到注册会计师可以单独进行内部控制审计,也可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进行(刘玉廷,2010)。在此制度背景下,本文旨在研究:我国现行内部控制审计制度施行后是否有效地提高了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内部控制审计执行中整合审计开展的情况,整合审计是否能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一、研究假设

1.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信息质量。Kothari(2004)、Bedard(2006)、Denial等(2008)、Chen等(2013),在“萨班斯法案”施行后,研究了内控审计实施的市场效应,发现内控审计的实施能够显著提高会计盈余质量。但“萨班斯法案”的实施成本与效益问题,受到质疑。一些实务界人士提出,内控审计并未能实际给公司带来效益,反倒给公司带来了财务负担。“萨班斯法案”亦推动了我国的内控审计发展,王军只(2009)配对分析了2007年上交所上市公司首次内控审计对盈余质量的影响,实证结果显示,无论是分行业还是以全样本,首次实施内控审计的公司盈余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

2.整合审计与财务信息质量。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整合开展是目前内部控制审计推行的主要趋势,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家在推行内部控制审计时,明确要求进行整合审计。2007年6月,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修订颁布了AS 5《与财务报表审计结合的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明确表明,财务报表审计应与内部控制审计相整合,以降低审计成本,提高审计质量。毋庸置疑,整合审计将产生范围经济,降低内控审计成本(王爱华、刘扬,2012)。安永(2008)的调查结果显示,执行AS 5第二年的审计成本下降46%,其中两项审计工作更好地整合是一个主要原因。但整合审计是否会影响审计独立性,从而影响审计结果,降低财务信息质量?对此,美国审计质量中心(2009)指出,不同于审计业务与咨询服务之间存在独立性的冲突,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分别对年报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承担责任,不存在为了获得一项业务而牺牲另一项业务的审计独立性问题(刘玉廷,2010)。我国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对于整合审计并未作出强制规定,注册会计师可以单独进行内部控制审计,也可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进行。

3.研究假设。PCAOB(2004)在AS 2中提到,有效的内部控制可以提高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与公允性,而内部控制审计将为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一份具有保证性的可靠的财务报告。在2011年前,内控审计在我国尚属于自愿,相较于内部控制自评报告,自愿披露内控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较少(郑丹,2011),并且基于信号理论,自愿披露内控审计报告上市公司的内控质量可能较好。我国目前资本市场尚属于半强有效市场,需要独立的第三方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自评信息进行鉴证,以督促上市公司完善内部控制,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促进资本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基于此,本文提出假设一。

H1:内部控制审计实施后,相较于实施前,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质量得到显著提高。

知识溢出效应指出,如果由同一服务提供者提供多种服务,可以利用相同的契约资源(商标、信誉、客户信任)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同时提供内控审计与年报审计,将产生知识溢出效应,提高其年报审计的质量。审计质量的提高,自然将对年报的可靠性和财务信息质量产生重要影响。基于上述分析,提出假设二。

H2:整合审计有助于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二、研究设计

1.财务信息质量度量指标。公司盈余管理的程度可作为衡量财务信息质量的一个指标,并且在实证会计研究中得到广泛应用。对盈余管理水平的度量,现有实证研究中,有四种主要模型:希利模型、迪安龙模型、琼斯模型和行业模型。琼斯模型应用最为广泛(Bartov,2001; Kothari,2005),所以本文选用调整后的琼斯模型计算出可操控性应计数,衡量财务信息质量。具体计算过程如下:首先,用不同行业数据对模型1进行回归,获取参数ai:

2.样本选择。对于假设一,本文将对2012年首次执行内控审计的上市公司进行配对分析,所以选择以2012年沪深主板上市公司为初选样本,并对样本总体进行处理,由于2012年前,已有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按要求以及部分公司自愿进行了内控审计,而假设一是验证2012年内控审计在沪深主板首次强制施行后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的影响,所以假设一只选取2012年首次执行内控审计的上市公司,即剔除2011年已进行了内控审计的上市公司;操纵性应计数的计算涉及以前年度(2011年、2010年)的资料,剔除以前年度数据缺失的上市公司;由于上市商业银行早于2000年即有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内部控制评价进行鉴定,并且金融业上市公司的资产等方面具有特殊性,所以将金融业的上市公司予以剔除;考虑到ST,ST*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特殊性,剔除ST,ST*上市公司。考虑这些因素后,选取上市公司650家。对于假设二,本文选择2011年已执行内控审计的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其中整合审计对财务信息质量的影响。考虑相关因素,亦剔除以前年度数据缺失,金融业ST、ST*的上市公司,最终选取182家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从CSMAR中取得,其他相关数据来自中注协年报审计快报以及笔者手工翻阅报告。

3.模型设计和变量选择。参考赵文娟(2011)的研究方法,结合本文的研究需要,本文构建模型四对假设二进行检验:

AQi = β0 + β1×INTERVALi + β2×GROWTHi + β3×LEVi

+ β4×AUDITORi + β5×OCFi + β6×ROEi

+ β7×LOSSi + β8×SIZEi + εi 模型4

被解释变量选择AQ。自变量INTERVAL代表整合审计变量。2011年10月中注协颁布的基于整合审计框架下的《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其中在对于整合审计特殊考虑中提到“注册会计师在完成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后,应当分别对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并签署相同的日期”。考虑到这并非强制性要求,只是指导意见,实务中可能仍存在日期不一致的现象,所以本文选取两项指标综合衡量整合审计。

公司某些经营特征对盈余质量也产生影响,主要包括公司成长性、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公司特征和审计师类型等(Becker,1998;Klein,2002;Vander Banwhede,2003;夏立军,2003;张龙平等,2010)。在研究内控审计对财务信息质量的影响时,控制公司这些关键特征很重要。各变量的具体定义如下:

被解释变量:AQ(表示财务信息质量)。

控制变量:GROWTH(表示成长性,为公司总资产增长率);LEV(表示财务状况,为公司资产负债率);AUDITOR(表示审计师类型,如果是四大则取值1,否则取值0);ROE(表示经营状况,为公司净资产收益率);OCF(表示经营状况,为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总资产);LOSS(表示经营状况,公司本期亏损则取值1,否则取值0);SIZE(表示公司规模,为公司Ln,总资产)。

三、实证分析

1.配对变量分析。对于假设一,本文从纵向角度对上市公司实施内控审计前后的财务信息质量进行配对,验证其实施前后有无显著差异。在分析中,选择2011年|CAt|和2012年|CAt|作为配对变量,以检验内控审计的执行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的影响。分析显示实施内控审计后上市公司的平均操纵性应计数得到降低,由0.074 5降至0.053 5。内部控制审计前后t检验结果显示,Sig(双侧)T检验的显著性概率为0.000,即小于0.001。由于P小于0.01,可以得出结论:实施内控审计后上市公司的操纵性应计项得到显著降低,即内控审计可以有效地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原假设成立。

2.描述性统计与相关性分析。从描述性统计结果可以发现,2011年进行内控审计上市公司的操作性应计数之间差异不大;进行整合审计的上市公司均值达到0.91,表明大多进行内控审计的上市公司选择了整合审计。本文选择Pearson和Spearman相关系数矩阵分析了各变量间的相关系数。

3.回归分析(限于篇幅,有关统计结果的数据表已略,编者)。整合审计与财务信息质量的回归分析显示AQ与INTERVAL之间有正相关关系,但不显著,与假设二不一致。与AQ显著相关的控制变量包括GROWTH、AUDITOR、ROE和OCF,说明在检验整合审计对财务信息质量的影响时,有必要控制相关因素。模型4的多元回归结果。模型的R2为54.8%,模型总体解释能力较好。在控制了公司相关特征后,INTERVAL与 AQ回归系数为正,但不显著,假设二未得到验证。GROWTH、ROE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而LEV、OCF与AQ的回归系数显著为负,其中LEV、ROE与AQ的关系与以前研究结论不同,GROWTH、OCF与AQ的关系与以前研究结论一致。GROWTH与AQ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表示公司资产增长速度越快,公司的操纵性应计数越大,财务信息质量可能越差。OCF与AQ的回归系数显著为负,表示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量持有越少,公司的可操纵性应计数越高,财务信息质量越差。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通过研究内控审计、整合审计与财务信息质量之间的关系,可以发现:(1)2012年内控审计在沪深主板上市公司施行的第一年,首次实施内控审计上市公司的可操控性应计数较前一年有显著性降低,即内控审计实施后,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质量得到明显提高。这与之前规范研究中的结论一致,亦证明我国有继续推行内控审计的必要性。(2)整合审计与财务信息质量之间没有显著的关系,即整合审计未能显著改善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这与已有的规范研究结论有差别。

2011年进行内控审计的上市公司中,整合审计的施行没能有效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可能是由于整合审计的施行过程没有实际有效的操作性指南,会计师事务所对于“整合审计”这一新鲜事物尚处于适应阶段,未能有效整合年报审计与内控审计两者的资源,充分实现有效合作,保证两个业务的充分独立性。目前我国对于整合审计并未强制要求,可能也是意识到审计市场中“整合审计”实力不足这一现象,但整合审计是未来内控审计发展的一大趋势,对此相关部门和市场主体应该各自为整合审计的有效推广作出相应的努力。

截至2013年4月30日,2012年沪深主板1 415家上市公司,仅有913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内控审计报告。可见,仍有部分上市公司未能按要求施行内控审计。内控审计有助于增强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改善资本市场环境,所以我国相关监管部门应该继续推进内部控制审计,督促所有上市公司早日按要求施行内控审计。

参考文献

[1] KOTHARI D.Differential information and the small firm effect[J].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2004(2).

[2] BEDARD J.Reported internal control deficiencies and earnings quality[D].University Laval,Working paper,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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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王军只.内部控制审核对会计盈余质量影响的实证分析[J].武汉:财会月刊,2009(4).

[5] 张龙平,王军只,张军.内部控制鉴证对会计盈余质量的影响研究――基于沪市A股公司的数据[J].北京:审计研究,2010(2).

[6] 林静.内部控制鉴证对盈余质量的改善作用――来自我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北京:商业会计,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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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张龙平,陈作习.美国内控审计的制度变迁及其启示[J].北京:会计研究,2009(2).

[9] 赵文娟.内部控制审计对财务报表审计质量的影响[D].南京大学硕士论文,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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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合审计的必要性

美国的内部控制审计一直处于世界的前言和领导地位,而整合审计最早起源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发起的内部控制审计。所以整合审计由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二项业务的审计,是注册会计师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联合实施审计。对整合审计的实施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指派同一个项目组执行审计业务;二是由同一家事务所不同的项目组实施审计且在执行过程中保持沟通。正因为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具有重复性,以此减少审计工作量,所以需要进行整合审计,提高审计效率。

三、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比较

内部控制是单位重要的管理活动,它希望试图解决三方面问题,它们分别为财务报告与相关信息的可靠性、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审计工作对法律法规的有效遵循。优秀的内部控制能够提高单位经营效率,也能促进单位未来长期发展战略的快速形成。

具体到内部审计工作,它就要求单位实施控制设计财务运行的有效性,并交由注册会计师来实现对单位内部的控制审计工作。如果单位内部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注册会计师会通过增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来实现审计披露,基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来合理确保单位财务报告及相关真实信息被应用于整合审计的控制过程当中。再者,内部控制也能确保单位资产实现可靠性控制目标。

再看财务报表审计,它基于以下两种状况才会强制要求实施内部控制测试,第一是在评估认定层次出现重大错报风险时,此时预期控制运行有效,单位可以确定实质性内部控制程序性质,也能够通过验证注册会计师拟信赖度控制的有效性;第二就是实施性程序无法为整合审计提供认定层次适当且充分的审计证据,也不能满足信息使用者的业务需求。所以说,要基于整合审计来有效划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内部控制侧重点,尽量防范和降低内部控制实质性测试所存在的现实风险。

四、采取正确的整合审计方法

根据我国审计指引第十条规定,单位在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时必须采取自上而下的实施方法,它主要针对注会识别风险、选择拟测试控制等基本思路展开。之所以采用该种方法主要是因为它能够起始于财务报表审计层次,充分了解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的诸多风险,鼓励单位注册会计师将关注重点集中于财务控制层面上,并将财务工作自然过渡到大账户、列报等相关财务报表的审计认定层面上。具体来说,要采取正确的整合审计方法来促进单位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应该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要了解与单位财务报告所相关的内外部风险,能够清晰识别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所必须的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内容。另外,要对单位层面内部控制评价结果进行性质、时间安排以及范围的有效界定,看其是否会影响到注册会计师的内部控制测试环节。注册会计师也要考虑在早期业务执行阶段来对单位内部控制实现中肯评价。

二是要做到对重要账户、列报的有效识别和认定,判断账户列报中可能存在的固有风险,并考虑整合审计对单位内部财务的控制影响。

三是要合理选择拟测试控制,要对单位所形成的审计结论进行内部控制影响测试。而选择项测试项目标准则取决于该测试单独或合并后是否能满足单位对相关认定错报风险的应对对策。

五、正确认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相互关系

根据单位整合审计的基本要求,单位内要同时进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发表,并正确认知两种审计报告所存在的微妙关系。这种做法能够促进单位更好理解有关财务信息?理与规划,确保单位方面做出正确决策。

对单位而言,财务报表就是其财务信息的最重要载体,它体现了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所以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单位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与整合审计时一定会发表无保留意见,为单位避免重大错报发生。当注册会计师对单位财务报表发表过程中提出无保留意见时,就说明单位的财务报表是不存在重大错误的,此时其内部在整合审计方面会出现两种状况:第一,其整合审计规划下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正在有效运行,可以即时防范并纠正重大错报问题;第二,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或重大错报已被校正。此时可以证明单位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存在重大缺陷的,单位在整合审计工作当中要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非无保留意见,避免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时出现更大的错报风险。

六、整合审计流程实施过程

(一)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

内部控制审计对内外两方面环境的了解来得知被审计单位的风险情况,并且运行的有效性审计工作完全可以通过被执行财务报表审计的了解被审计单位以及环境这项工作利用,同一审计组不必重复性工作或者同一事务所的不同审计组经过适当沟通也可以进行了解。

(二)控制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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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财务审计是审查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的重要方式,而资产评估则是估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现实价值及其可创造的未来价值并为其可能发生的转让、交易作价格基础。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的准确性、公平性、透明性将直接影响行政事业单位的价值评估和增值。因此,紧抓两者间的关系,寻找其共性,结合实际,找寻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中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所存在的问题,进而努力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是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者应密切关注的。

2.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的关系

2.12.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相互独立,相互区分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是为了财政、税务等管理部门检验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评价会计个人能力而设置的一种财务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的账册及会计报表所反映的数据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相关审计部门便予以确认,否则,便如实进行披露,由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者对会计工作提出意见,总之,财务审计是对会计工作的一种监督手段,审计报告依据财务、会计的相关准则,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各类资产的历史成本。从资产评估的产生条件来看,其职能是对不同时期行政事业单位已经形成的资产估算价值,为其可能的交易提供公允的价格依据,并且交易价格与现金是严格等值的,但由于物价上涨、资产价值上的变化等原因,资产实际价值与行政事业单位的账面价值不一定相符。综上所述,无论是从职能,或者是服务对象来讲,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都存在巨大差异。

2.2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相互联系、互为依托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错误地认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可以完全取代资产评估,这种割裂资产变化与物价带来变化的做法是极其错误地。然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也并不是完全没有联系和共性的。首先,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都是了解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价值以及其增值与否的重要手段。财务审计相当于是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检察官,通过审计工作能够检验会计从业人员是否遵循国家的相关法规,从而力求会计账册、报表能够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各类财产物资实际价值的目的。资产评估则是当行政事业单位发生重大变动时以中介人的角色如实地确定行政事业单位的现时价值,只有当会计核算的价值与现时价值相差无几时,资产评估的价值才能与账面面价值保持一致,会计记账时才可以以资产评估的价值为依据,此时,两者相互联系,相互影响,互为依托[1]。

3.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

3.1对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存在认识上的盲点

长期以来,人们对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的性质及结果存在认识上的盲点,行政事业单位对此也是视而不见或者根本无力改变人们的错误看法。主要有以下两点:其一,人们普遍无意识地认为资产评估的价值绝对不能低于财务审计的资产账面上的价值,假如高于此价值便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其二,资产的交易价格一定就是资产评估时产生的价格,倘若资产的交易价格低于其评估价值便也是国有资产的流失。由于人们此种既定错误认识的影响,资产评估机构面临着非凡的压力,他们万不敢让国家蒙受损失于是自发地歪曲事业单位的资产价值来消除良心上的不安与惶恐,更有甚者,资产评估机构迫于事业单位利益主体的压力胡乱地、错误地估算资产价值于某种程度上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2]。

3.2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的技术方法不够成熟

行政事业单位多履行一些执法监督和社会管理职能,其本身并非盈利性质,具有其特殊性。而现行的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的技术方法并非针对其特殊的职能而设定。首先,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粉饰事业单位的财政状况与经营成果,由于关联交易本身的复杂性和隐蔽性,财务审计完全估计不到致使国有资产蒙受损失;其次,事业单位的无形资产的审计仍未入账,譬如专利权等流失于账本之外,另外人们对无形资产的确认争议较大,相关的审计工作基本无法开展;最后事业单位关于土地资产的账务处理也无统一的规范可以依据。资产评估的技术方法也是不够成熟,比如事业单位的整体价值评估、单项资产价值评估、资产评估价值变动的账务处理以及增产评估涉及的税收等等都存在漏洞,严重影响了事业单位资产评估的质量。

3.3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的监督机制不全

目前我国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体系庞杂,它们出自财政部、税务局、国土等多个部门,法案经过多个不同部门的整理重叠、矛盾的地方很多,某处规范似乎可以找到不同的法律来源因而其执法便遭遇莫大的困难。非但如此,由于行政事业单位也涉及到一些管理和监管职责,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知法犯法甚至故意钻寻现有法律的漏洞为自己膨胀的利益欲望服务盗取国家财产,法律的威慑力不足可见一斑。此外,政府部门也即是行政事业单位纵容甚至包庇一些下属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虚构财产、粉饰报表的行为,评估机构也为部分政府部门所控制根据其意愿对国有资产随意估价,此种行为部分行政事业单位难辞其咎[3]。

4.提高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质量的建议

4.1规范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的管理模式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是对其国有资产妥善管理的两种重要方式,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已经成为社会监督体系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正因为两者发挥出愈来愈显著的作用,规范其管理模式也显得特别重要。财务审计和资产管理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需要,严抓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的同时,大力拓展评估服务的领域,关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的市场需求,以其需求为切入点发挥审计和评估的力量。此外,相关管理部门要花大气力纠正人们对于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的错误认识,在管理时要严格确保审计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不能因历史原因、行政挂靠、委托主体等不良因素干扰两机构的独立、自主运行而落入混乱的管理模式之中不能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创新管理模式已是当无之急,唯有如此,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与资产管理才能步入正轨[4]。

4.2加强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的理论研究

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并不完全等同于企业资产,在价值计算、管理方式、财务审计等方面都有其独特特色,相关的从业人员应认清两者之间的区别。比如说行政单位的房地产,它更多地是为了满足行政单位居住之便以使其履行事业单位的职能,它并不具有市场因素,在其与非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置换时,资产评估机时边出现了许多急需论证的理论知识。置换行为的合法性、置换土地的性质以及其具体用途等等均需考虑且应严肃对待,类似的理论研究还有很多需要引起事业单位审计与资产评估从业人员的注意,他们必须加强技术创新,积极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的课题研究丰富、提升自己的理论素养[5]。

4.3健全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的监督机制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一直是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归根结底缺乏健全的健全的监督机制才会使其百病丛生。构建健全的监督机制首先必须以法律为依托,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其所遵循的法律体系庞杂,矛盾较多,相关部门应该化大为小,将宽泛、重复的条文具体到某一个审计或评估细节从而从细致处规范审计与评估从业人员的行为。此外,思想教育为辅的监督模式也得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流程之中,对于财务审计从业人员应晓以利害,敦促其知法守法、相互监督,对于评估机构则应三令五申地强调严格要求他们按照流程和规范来处理事情。当然,健全的监督机制非朝夕之力便可完成的,相关管理人员应立足于实践寻求更为妥善的方案[6]。

5.结语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承担着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增强国有资产使用效率,确保事业单位更好地履行职责的重任,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毫无义务是对国有资产实施监管的有利武器,我们必须弄清两者间的微妙联系,深入实践中探究困难所在而后发挥我们的主观能动性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提高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的质量为人民服务。

参考文献

[1]张先治.国企改制中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关系研究[J].审计与财务研究,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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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39.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4)01-0063-10

一、引言

财务分析师在现代资本市场中扮演着会计信息使用者和提供者的双重角色(Schipper,1991)[1],财务分析师盈利预测也成了资本市场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Beaver,2002)[2]。作为专业分析人员,财务分析师具有较强的信息收集和专业分析能力,如果分析师能够充分利用所掌握的资料,向市场提供合理反映证券内在价值的信息,通过在上市公司和投资者之间架起一座信息沟通的桥梁,就可以减少证券市场上的价格偏离,促进证券市场资源充分有效的配置。Givoly和Lakonishok(1979)[3]指出分析师可以提供有价值的盈利预测;Brown et al.(1987)[4]研究发现证券分析师具有获得相关信息的优势,预测的准确性比较高。然而,在中国这样的新兴市场中,财务分析师是否有能力向投资者提供有价值的服务呢?这一直都是个有争议的问题。尽管财务分析师在中国这个新兴资本市场上是一个刚起步的职业,但相关研究发现中国的财务分析师具有一定的专业能力,能为投资者提供了非常有用的信息(吴东辉、薛祖云,2005)[5];财务分析师作为资本市场中重要的中介组织,通过对公司股票进行盈利预测,可以有效地降低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李丹蒙,2007)[6]。但总体而言预测精度还存在一定的误差,胡奕明、林文雄和王玮路(2003)[7]研究指出我国证券分析师总体水平还比较落后,还存在较大的误差;吴东辉、薛祖云(2005)[5]同时也指出分析师对盈利的预测偏于乐观。根据本文整理的2007—2011年的财务分析师盈利预测数据发现,我国财务分析师盈利预测绝对误差的平均值为26.72%,标准差为35.40,由此可见,我国上市公司财务分析师盈利预测的准确率不容乐观。

对于影响财务分析师预测准确性的因素,已有的研究表明:财务分析师预测精确度与公司规模正相关,与盈利预测期间长短负相关(Brown et al.,1987)[8],与盈余的变异性、华尔街日报的报道量、分析师的及时性优势(Timing advantage)正相关(Kross et al.,1990[9];Brown et al.1987)[8]发现财务分析师平均的预测误差与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负相关;Hope(2003)[10]等发现了会计信息透明度与分析师盈余预测准确性之间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近期已经开始涌现非财务信息对分析师影响问题的研究。Lang和Lundholm(1996)[11]发现,分析师进行盈利预测时如果对社会责任信息加以考虑,则会提高盈利预测的准确性,降低预测分散度;McEwen和Hunton(1999)[12]研究发现,相比预测准确程度低的分析师,预测准确程度高的分析师关注的信息范围广,他们不仅关注年报和附注,还关注公司治理、关键财务比率以及过去年度收益汇总信息。Nichols和Wieland(2009)[13]考察了分析师是否会考虑公司新闻会上有关产品开发和经营扩张等信息,发现这类非财务信息可以显著增加分析师的预测准确度,并降低预测分散度;杨明秋等(2012)[14]的研究发现,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披露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分析师的盈利预测误差,但效果并不显著。

以往关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经济后果的研究主要侧重于直接对财务报告质量(Doyle et al.,2007;Gao et al.,2009;方春生等,2008;张龙平等,2010;董望和陈汉文,2011;方红星和金玉娜,2011)[15]-[20]、企业价值(阎达五,2004;赵保卿,2005;林钟高,2006)[21]-[23]、股价(Palmrose et al.,2004;史蒂文. J. 鲁特,2004)[24]-[25]和公司绩效 (Patterson et al.,2007;Engel et al.,2007;黄新建和刘星,2010;杨玉凤等,2011)[26]-[29]等方面的研究。上述研究主要关注内部控制的目标价值,也即以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作为内部控制的经济后果,但是从内部控制预测价值视角的研究较为少见,尤其是以财务分析师的盈利预测误差来检验这种预测价值的存在性。内部控制作为会计信息生成的核心基础(Ashbaugh-Skaife et al.,2009)[30],其对财务分析师盈利预测的准确性有何影响呢?具体而言,财务分析师在进行盈利预测时是否关注内部控制信息?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是否有助于修正财务分析师的盈利预测?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不同类型财务分析师(本文主要关注承销商与非承销商分析师)的盈利预测准确性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因此,针对上述问题,本文以我国2006—2011年沪深市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以上市公司是否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鉴证报告作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变量,从财务分析师盈利预测误差的角度,考察内部控制审计鉴证报告是否提供了增量价值信息。研究发现:在控制了相关因素后,内部控制审计鉴证报告有助于提高财务分析师盈利预测的准确性,进一步的研究还发现,内部控制审计鉴证报告对于不同类型财务分析师盈利预测准确性的影响存在差异,其有助于降低承销商分析师盈利预测误差,但是对于降低非承销商分析师盈利预测误差没有显著影响。

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首先,本文从预测价值视角拓展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经济后果的相关研究,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该领域的研究成果,为监管层加大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与信息披露提供了经验证据;其次,本文探讨了内部控制审计鉴证报告是否影响财务分析师盈利预测准确性,提供了财务分析师盈利预测影响因素研究的一个新视角,有助于理论界与实务界更加全面地认识分析师盈利预测的影响因素;再次,进一步从财务分析师与目标公司是否存在承销关系的角度,探讨了内部控制审计鉴证报告对不同类型财务分析师的盈利预测准确性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财务分析师在对上市公司进行盈利预测时采用的信息主要是两种:一种被称为公开信息,是由上市公司公开的,另一种为私人信息,是由分析师通过其他渠道获取的。私人信息的获取相比公开信息的难度要大得多,而且成本也更高,故公开信息是财务分析师盈余预测的重要依据(Schipper,1991)[1]。胡奕明、林文雄和王玮璐(2003)[7]采用“文档研究方法”,通过对国内证券分析师的问卷调查发现,我国证券分析师比较注重公开披露信息,较少通过直接接触如公司新闻会、电话或走访等形式获取资料,对上市公司股权变动、一般财务数据、会计财务数据、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等手段比较重视,对公司治理结构、薪酬结构、人员素质和审计意见等重视程度不够,但发现近几年分析师对上市公司的管理和财务信息的使用频率不断提高;方军雄、邵红霞(2006)[31]的调查发现,26%的分析师将“上一年度每股收益”“本年度各季度每股收益”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列为盈余预测的最重要的信息来源。由此可见,上市公司的各类公开信息成为分析师盈利预测时依赖的重要信息资源。

从信息类型看,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鉴证报告①都是反映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质量方面的公开信息,其本身就具有一定的信息含量。正如David M.Willis(2000)[32]的研究指出,公司管理层提供的内部控制报告可以提供额外的信息;Hermanson(2000)[33]、陈共荣等(2007)[34]的研究结果也显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可以提供财务报表以外的额外信息;Kross et al.(1990)[9]利用“华尔街日报指数”(Wall Street Journal index)作为信息披露信号,检验得出财务分析师预测准确性是会随着公开信息披露的增加而提高的。进一步地,根据分析师获取信息的来源来看,公司年报是分析师进行盈利预测时借助的最重要信息来源(Buzby,1974;Benjamin W和Stanga,1977;Chang和Most,1985)[35]-[37],而内控信息披露又能增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李明辉等,2003)[38]。鉴于内部控制作为一种保证企业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制度安排,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Li Xu 和Alex P. Tang(2012)[39]研究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会使财务分析师盈利预测误差增大。闫志刚(2012)[40]以当年年报是否发生更改、重大缺陷或违规行为作为判别内部控制质量高低的依据,研究发现相对于低质量内部控制的公司,证券分析师对高质量内部控制公司的盈利预测更为准确。即:如果公司披露了较高质量的内部控制信息,不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水平有所提高,而且增加了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可靠性,财务分析师将获得更多、更可靠的相关信息,从而降低了对未来盈利预测的不确定性风险。

此外,根据信号传递理论,高质量公司的管理层有动机将公司高品质的信号(如较好的业绩、较好的内控及风险防范信息)及时传递出去,并冒着增加其披露成本及法律风险来增加信息披露可信度(林斌、饶静,2009)[41],所以高质量公司更有动机通过披露其高质量内部控制信息向市场传递相关信息,而在以往的研究中内部控制审计鉴证报告往往作为高质量内部控制信息的重要替代变量(Schneider,A.和Church,B.K.,2008[42];Ashbaugh-Skaife,et al.,2009[30];Kim,et al.,2011[43];张龙平等,2010[18];方红星等,2011[20])。因此,从理论上看,作为非财务类的公开信息,财务分析师进行盈利预测时,理应对内部控制审计鉴证报告有所关注。因此,内部控制审计鉴证报告的披露,有助于财务分析师更准确地判断公司未来收益或风险的状况,因此,财务分析师进行盈余预测所面临的不确定性也会降低,盈利预测的准确性将会增加。综上分析提出以下假设:

H1:限定其他条件,提供内部控制审计鉴证报告有助于降低财务分析师盈利预测误差。

近年来,财务分析师利益冲突问题引起了媒体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理论上财务分析师应向投资者提供无偏且准确的研究报告,但是,现有的研究证实了分析师在盈利预测中,普遍存在“乐观”的倾向(Lys和Sohn,1990;Abarbanell,1991;Affleck-Graves,J.,Davis,L.,Mendenhall,R.,2003.)[44]-[46]。作为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士,为何分析师的预测会有系统性乐观偏差?何种因素可能影响分析师盈利预测的客观性?国外文献发现主要有以下三类因素:与目标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关系以获得非公开信息提高预测的准确度(Francis和Philbrick,1993)[47];为促销券商承销的股票(Dugar和Nathan,1995;Lin和McNichols,1998)[48]-[49];为刺激交易量提高交易手续费收入(Irvine,2004)[50]。鉴于中国“关系型社会”的典型特征以及分析师行为也往往受到关系的影响,借鉴Hansen和Sarin(1998)[51],Michaely和Womack(1999)[52]等研究的思路,本文从分析师就职的公司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承销业务关系的角度,探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不同类型财务分析师(承销商与非承销商分析师)的盈利预测准确性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

对财务分析师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有承销业务对盈余预测的影响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信息优势观和互惠互利观。信息优势观认为承销业务能够增加分析师的信息获取优势,从而使分析师的盈余预测更加精确(Allen和Faulhaber,1989;Cooney et al.,2003)[53]-[54]。互惠互利观认为财务分析师为了维护与目标公司之间的合作关系获得更多承销利益,可能会放弃盈余预测的精确性和独立性原则而做出有利于上市公司的预测(Michaely和Womack,1999)[52]。

通常,财务分析师拥有信息越充分、质量越高,越有利于提高其盈余预测的准确性。Allen和Faulhaber(1989)[53]认为,承销商分析师在承销过程中通过执行必要的程序而比其竞争者知道得更多,从而能做出更为准确的预测。当证券公司与目标公司发生承销业务时,承销商分析师比非承销商分析师对目标公司具有信息优势。一方面,证券公司承销证券,需要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并进行相关的上市辅导,有机会接触到更多的公司信息。而上市公司在进行股票发行时,为了获得理想的股票发行价格,避免市场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投资者逆向选择问题,也会乐于向为自己承销股票的证券公司提供更多优质信息;另一方面,由于证券公司部门间的障碍日渐模糊,研究部门的分析师经常“越墙”参与投行部门的承销业务,从而使得比起外部的非承销商分析师,承销商分析师掌握了更多的信息(张成博,2011)[55]。

但是,相比非承销商分析师,承销商分析师还受到证券公司由于承销业务所带来的额外压力。当财务分析师所在公司与目标公司存在承销关系时,为了维持和目标公司的合作关系获取更多承销利益,承销商分析师迫于自身公司压力或者自身利益最大化考虑,通常会按照目标公司管理层的要求,对目标公司做出比实际要乐观的盈利预测,其提供的研究报告中盈利预测偏差很可能比较大。相对来说,非承销商分析师由于没有受到承销业务的影响,具有更大的独立性和更勤勉的精神状态,非承销商分析师更能根据所掌握的内外部信息而提供更加准确的研究报告,对目标公司作出误差更小的盈利预测。Michaely和Womack(1999)[52]研究发现,承销商分析师推荐的股票通常比非承销商推荐的股票表现差,而且能明显地发现承销商分析师在股票推荐上表现出乐观性偏向。Thabang Mokoaleli-Mokoteli(2009)[56]研究了承销商与客户公司之间的证券承销关系是否影响到分析师盈利预测的大小,结果显示其盈利预测要比没有证券承销关系的更乐观。原红旗和黄倩茹(2007)[58]的研究发现,承销商分析师的盈利预测显著高于非承销商分析师,但是,承销商分析师并没有因为拥有信息优势而做出比非承销商分析师更准确的预测,相反,其盈利预侧的误差显著大于非承销商分析师。冯旭南(2012)[59]也发现承销关系对分析师预测活动产生重要影响,证券分析师更加倾向于对具有关联关系的上市公司做出积极评价,但是,关联分析师在盈余公告前,会进行盈余预测预期管理,以牺牲预测精度为代价,取悦上市公司管理层,从而使公司的实际盈余超出市场预期。

上面两种力量都会影响承销分析师的预测准确性,拥有的信息优势可以提高预测准确性,而不独立的立场又会降低预测准确性。非承销商分析师拥有较强的独立性,他们更会根据所掌握的信息作出独立的判断,但是与承销商分析师相比,又处于信息劣势。到底哪一种因素居于主导地位?分析师的独立性更重要还是其拥有的有力信息更重要?

截至2011年内部控制审计鉴证报告还处于自愿披露阶段,内部控制审计鉴证报告的信息含量问题仍存有争议,内部控制审计鉴证报告对于两类分析师而言是平等的公开信息,但是处于信息劣势地位的非承销商分析师可能对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鉴证报告使用更加谨慎,而承销商分析师有能力获得更多的企业信息,加之其在股票承销业务过程中需要对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其中就包括了对企业内控的核查,其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鉴证报告能很好地甄别。由于受到所掌握信息多少以及分析师独立性的双重影响,究竟何种影响因素居于主导地位暂时不得而知,因此我们预期内部控制审计鉴证报告对承销商分析师与非承销商分析师盈利预测准确性的影响存在差异。综上分析提出以下假设:

H2:限定其他条件,内部控制审计鉴证报告对承销商与非承销商分析师盈利预测误差的影响存在差异。

三、研究设计

(一)模型构建

为了检验研究假设,本文建立了如下多元回归模型:

PERERRORt=?茁0+?茁1ICDt-1+?茁2VOLEARNt+?茁3SEOt+?茁4NUMt+?茁5DAt+?茁6ISIZEt+?茁7LEVt+?茁8GROWTHt+?茁9SCALEt+?茁10ROAt+?茁11IND+?茁12YEAR+?孜

(二)变量设置

被解释变量:盈利预测误差。本文借鉴吴东辉、薛祖云(2005)[5]和石桂峰、苏力勇、齐伟山(2007)[59]等的做法,选择预测误差率这一变量来表示分析师盈利预测误差水平,并进行不同公司间的比较。其计算公式如下:

PERERROR=(FEPS-AEPS)/AEPS

其中:PERERROR表示预测误差率;FEPS表示分析师预测的基本每股盈余;AEPS表示实际的基本每股盈余。

预测误差率有正向和负向,无论是正向还是负向都反映出预测值不准确,且预测值偏离实际值的程度(不管是正向偏离,还是负向偏离)越大,预测越不准确。因此,本文在比较预测误差时,先是不区分方向将PERERROR取绝对值来研究其财务分析师盈利预测误差的程度,再进一步对区分方向进行研究。

解释变量: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鉴证报告(ICD)。2006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继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内部控制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内部控制指引》,并分别于2006年7月1日和2007年7月1日开始实施。指引实施后,只有少数上市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信息(具体数据详见附表1);2008年我国颁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并要求所有沪深A股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该规范的出台,促使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上市公司数目日渐增多,且一些公司为了突出本公司内部控制质量,基于信号传递目的自愿披露了由审计师提供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林斌、饶静,2009)[41](具体数据详见附表1),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能够释放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的信息,由审计师出具的内控鉴证报告则是对管理层所披露的内控信息公允性的鉴证(张然、王会娟、许超,2012)[60],所以审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增加了这些信息的可信度。本文设定披露了注册会计师审计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为1,没有披露的为0。

控制变量:根据以往财务分析师盈利预测准确性影响因素的相关实证研究成果(李丹蒙,2007[6];Mark T.Bradshaw et al.,2006[61];Lang和Lundholm,1996[11];方军雄和邵红霞,2006[31]),本文在研究模型中引入了控制变量:非正常损益比例(VOLEARN)、公司是否进行再融资(SEO)、预测机构的数量(NUM)、应计质量(DA)、无形资产规模(ISIZE)等,还对资产负债率(LEV)、营业收入增长率(GROWTH)、公司规模(SCALE)、总资产报酬率(ROA)、行业(IND)、年度(YEAR)等变量进行了控制。具体见表1:

(三)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由于本文研究主题是内部信息披露是否影响财务分析师盈利预测误差,本文选取2006—2011年度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作为原始研究样本,考虑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是与年报同时披露的,分析师预测本年盈利情况时只能参考上一年内部控制信息,所以本文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选择2006—2010年的数据,而分析师盈利预测及财务数据选择的是2007—2011年数据②。此外,还对样本按照下述顺序进行了剔除:(1)金融类上市公司;(2)ST及PT类公司;(3)财务数据缺失的样本。为避免极端值对本文回归结果的影响,我们将所有连续变量进行winsorize处理。

本文研究所使用数据来自CSMAR数据库和WIND数据库,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数据根据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2006—2011年度的年度报告等信息手工收集和整理而得,主要使用excel2003和SAS9.1软件处理数据。

经过上述数据整理,对假设1进行检验的样本共有1 559个观测值,而对假设2检验的样本选取,本文参照原红旗、黄倩茹(2007)[57]和张成博(2011)[55]的研究,找出同时有承销商和非承销商分析师跟踪的目标公司为样本,且考虑如果预测日与实际报告日间隔比较长,认为分析师不可能掌握市场上最全面和及时的信息,所以本文选择在资产负债日到实际报告日这段时间的数据,这时候做出的盈利预测已排除了不可预测因素,应该是最为准确的,最终进入样本范围的盈利预测数据承销商和非承销商各278个。

四、实证检验

(一)描述性统计

表2是经过winsorize处理后的描述性统计。首先,从表2中可以看出绝对预测误差的均值是0.267 22,说明我国分析师盈利预测还存在误差;其标准差为0.353 96,说明其分析师预测的分歧程度不是很严重;盈利预测偏差为正时其样本数为962,均值为0.349 31,标准差为0.483 43,盈利预测偏差为负时其样本数为597,均值为-0.163 88,标准差为0.186 32,通过样本数可以看出分析师预测误差偏正的要多于预测误差偏负,且是偏负的1.611 39倍;从均值可以看出,相比于预测偏差为负,预测偏差为正的偏离实际值更远,由此可见我国财务分析师进行盈利预测时总体表现出乐观倾向,这可能是由于分析师会受到外在因素和自身利益的影响,如分析师做出的相对准确的预测不利于客户公司,则公司将会终止这种业务关系,从而使分析师不得不对预测有乐观的偏向。上述结果与Fried和Givoly(l982)[62] [63]研究发现财务分析师在盈余预测时还存在一定程度的系统性偏误,且倾向于乐观预测的结果一致。此外,通过标准差的差异还可以发现财务分析师盈利预测的分歧程度也存在比较明显的差异,正向盈利预测的分歧程度更严重些。其次,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均值是0.267 222,说明研究样本中大约有26.72%的企业披露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由此可以看出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情况并不乐观。最后,预测机构数量的均值为2.054 52,说明平均每个企业至少有2个分析师对其进行预测,预测机构数量的标准差为1.430 99,说明追踪上市公司的分析师数量存在较大差异。

(二)相关性检验

为初步检验各主要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本文对模型涉及的主要变量进行了相关性分析,结果见表3。

由表3可见,各变量间的相关系数均在0.5以下,因此,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的可能性较小。被解释变量与解释变量的相关系数显示,分析师盈利预测绝对误差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呈负相关关系,这也初步验证了文章的研究假设1。被解释变量分析师盈利预测与预测机构的数量、应计质量、无形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增长率及总资产报酬率显著负相关;与非正常损益比例、资产负债率显著正相关,上述结果与以往的研究基本一致。

(三)多元回归分析

1.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与财务分析师盈利预测误差。表4给出了研究假设1的检验结果。如表4回归(1)所示,我们不区分财务分析师盈利预测误差方向,仅仅关注盈利预测误差,模型的解释力度及显著性都令人满意,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系数为-0.042 57,且在5%的水平上显著,说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和财务分析师盈利预测误差显著负相关,假设1得到验证。从1994年的COSO框架对内部控制的定义,到美国的《SOX》,再到我国的2008年的《基本规范》和2010年的《配套指引》,都说明内部控制越来越受关注,而且由审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有助于提升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价值和可信度,有助于提高分析师盈利预测的准确性。观察表4中的回归(1)中各控制变量可以发现,非经常损益比例、资产负债率与分析师盈利预测误差显著正相关,分别通过了1%和5%的显著性水平检验。即:非正常损益比例越高,分析师盈利预测的准确性越差,与李丹蒙(2007)[6]的研究结果一致;资产负债率越高,说明企业财务风险越大,降低了分析师对其的信任,从而使分析师预测越不准确。无形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增长率以及总资产报酬率与分析师盈利预测误差显著负相关,分别通过了10%、1%和1%的显著性水平检验。随着无形资产对企业重要性的增加,报表中的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程度对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重要的影响,从信息披露的角度看,无形资产含有一定的信息含量,能影响了分析师盈利预测的准确性;胡奕明等(2003)认为分析师在预测时最关注的报表信息是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而营业收入增长率和总资产报酬率越大,说明企业效益越好,企业越愿意公开更多的信息,从而可以增加分析师预测的准确性。因此,营业收入增长率和总资产报酬率越高,分析师盈利预测越准确。上市公司是否进行再融资、预测机构家数、应计质量以及公司规模与分析师盈利预测误差负相关,但是均未通过显著性检验。

进一步对分析师预测误差分方向,如表4回归(2)、(3)所示,按照盈利预测误差分别为正和为负进行分组回归发现,盈利预测误差分别为负组的结果与整体回归结果基本相同,通过了5%的显著性检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和财务分析师盈利预测误差显著负相关,但是盈利预测误差分别为正组却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这可能由于财务分析师在盈利预测时还存在一定程度的系统性偏误,也即倾向于乐观预测(Fried和Givoly,l982[62]; Alarbanell和Bernard,1992[63]),内部控制质量越好,分析师会因此看好目标企业,从而预测结果会偏乐观,最终导致分析师预测误差也没有因为内部控制质量越好而显著减少。

2.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不同类型分析师盈利预测误差的影响。为了考察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不同类型分析师盈利预测误差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本文针对同一目标企业,按照分析师类型(承销商和非承销商分析师)进行分组回归,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表5的(1)、(2)、(3)列示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承销商分析师预测误差影响的结果。首先不区分承销商分析师预测误差方向进行回归检验,如表5的回归(1)所示,可以看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系数为-0.187 1,且在5%水平上显著,说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与承销商分析师盈利预测误差显著负相关;进一步对承销商分析师盈利预测误差区分方向,如表5回归(2)、(3)所示,在盈利预测高于实际盈利组(称之为“乐观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系数为-1.547 8,且在10%的水平上显著,但是在盈利预测低于实际盈利组(称之为“悲观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系数为0.037 4且不显著。上述结果表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整体上有助于降低承销商分析师的盈利预测误差,且主要表现为有助于抑制承销商分析师的乐观预测偏差③。表5的(4)、(5)、(6)列示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非承销商分析师盈利预测误差影响的结果,同样,表5的(4)也是不区分非承销商预测误差方向回归,结果发现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系数为-0.059 5,但是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进一步对非承销商分析师盈利预测误差区分方向,如表5回归(5)、(6)所示,无论“乐观组”还是“悲观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非承销商分析师盈利预测误差的影响均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④。

由此假设2通过检验,即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承销商与非承销商分析师盈利预测误差的影响存在差异,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有助于降低承销商分析师盈利预测误差,而对于降低非承销商分析师盈利预测误差没有影响。上述结果支持了前文的信息优势观,即承销业务能够增加分析师的信息获取优势,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能很好地甄别,从而使分析师的盈余预测更加精确。

(四)稳健性检验

为了考察上述结论的可靠性,我们进行了如下稳健性检验:(1)考虑到2010年《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以及财政部提出的内部控制实施时间表(2011年在境内外同时上市及境内自愿试点公司实行,2012年在沪深A股上市公司全面实行),所以增加2011年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和2012年财务分析师及相关财务数据的研究样本,只对2006—2012共7年的样本进行回归检验,主要研究结论不变;(2)考虑宏观经济因素对财务分析师盈利预测的影响,本文以2008年为界限,区分金融危机前与金融危机后,对原始样本进行分段回归检验,主要研究结论不变;(3)对模型中内部控制审计鉴证信息披露与财务分析师预测为同一年数据进行回归检验,主要研究结论不变。经过上述稳健性测试,表明本文的相关实证结果是比较稳健的。

五、研究结论

本文利用2006—2011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数据实证检验了内部控制审计鉴证报告与财务分析师盈利预测误差之间的关系。实证结果表明,在控制了其他因素后,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审计鉴证报告有助于降低财务分析师的盈利预测误差,进一步的研究发现,内部控制审计鉴证对承销商与非承销商分析师盈利预测误差的影响存在差异,主要体现为降低了承销商分析师盈利预测误差,而对于降低非承销商分析师盈利预测误差则没有显著影响。本研究既从预测价值视角丰富了内部控制经济后果研究,也深化了对证券分析师盈利预测准确度影响因素的认识。

本文存在的不足主要为:(1)由于研究样本期间,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尚处于自愿信息披露阶段,所以上述结论的正确性还有待于2012年我国内部控制强制实施后的进一步检验;(2)由于数据的可得性限制,本文只从承销商与非承销商角度对财务分析师类型进行了区分,今后还有待于拓展,如按照国外文献区分为荐股与非荐股分析师等进一步深入研究。

注释:

①尽管从1992年9月美国COSO委员会“内部控制整合框架”时,就建议公司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由审计师出具的验证报告,但是直至2001年美国SOX 法案的404条款才明确要求公司对外提供的内控报告必须经审计师审核。在我国,内部控制审计鉴证亦经历了相同的发展历程,2006年,上交所与深交所相继“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强制要求公司董事会披露年度内控自我评估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核实评价意见,2008年财政部等五部委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也对内部控制审计鉴证报告未作强制规定,2010年五部委再次《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并明确强制要求沪深主板上市公司于2012年开始提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鉴证报告。由此可见,截至2011年我国上市公司内控鉴证报告仍属于自愿披露范畴。

②将从数据库中下载得到的预测机构的数量为空的视为缺损数据剔除。

③可能的原因是承销商分析师获取其他更多的信息显示该企业盈利状况不好,承销商分析师会给予该企业较低预测结果,即使内部控制较好,分析师也不会太关注内部控制信息而给予较高的预测结果,从投资者角度看,预测保守偏负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害是很少的,所以这时内部控制信息将不是承销商分析师更关注的信息。

④可能的原因是我国现阶段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还处于自愿披露阶段,对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不能有效识别,非承销商分析师对于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使用更加谨慎,从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不能有效降低非承销商分析师盈利预测误差。但是承销商分析师有能力获得更多的企业信息,加之其在股票承销业务过程中需要对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其中就包括了对企业内控的核查,其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能很好地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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