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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注意事项大全11篇

时间:2023-09-04 16: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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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注意事项

篇(1)

一、中国企业税收现状

目前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企业承担所得税的情况越来越普遍了,进而规划个人所得税也逐渐被有长远目光的企业所重视,这套先进方法,是由国外传入,中国对此研究比较晚,目前,仍然有许多中国企业忽视企业税收战略的制定,从而使企业负担过多的税收,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约有79%的企业缺乏有效的企业税收战略,而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善于经营的企业往往筹划好一套税收战略,让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得到更大的利益。

在与发达国家企业竞争的三十年里,中国企业渐渐开始重视企业税收的筹划,这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同时也符合企业追求长期利益,一个税收筹划较好的企业,会相对增加更多的收入,比其他企业更有竞争力。

二、合理筹划企业税收对企业的影响

不少企业没有合理制定税收战略,甚至没有制定该战略,导致该企业支出过大,在多方面的竞争中缺乏足够资金而处于劣势。这种情况相当普遍,一是因为企业没有意识到筹划税收战略会对企业造成如何的影响,二是缺乏有效的筹划税收方法,三是部分企业不愿意去筹划企业税收。

而部分拥有合理的税收战略的企业,收入相对更多,企业盈利会更好,因此,让更多的企业懂得制定合理的税收战略,减少涉税情况,是提高国内企业盈利的好方法,在目前激烈的商场竞争中,合理规划所得税方案,有助于企业胜出。

同时我们还发现,也有部分企业税收方案不合理,在制定过程中触动法律,或者没有服从财务管理的目标,反而让企业蒙受了更多损失,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制定合理、有效的企业税收战略。

三、筹划企业税收注意事项

(一)企业税收制定要在企业营销战略的基础上

企业营销战略是企业盈利的战略,如果不能基于此战略,盲目地制定税收战略,就会徒劳无功。也就是说,筹划战略要求基于企业的实际情况,即使是销售相同产品的企业的实际情况也不完全一样,那么战略筹划也会有所不同。企业税收筹划是在企业经营方案内形成,不能独立于企业经营方案,一旦脱离了企业经营方案制定,便有可能影响企业的销售、投资等活动,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二)企业税收制定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

企业税收筹划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所进行的,最大程度上减少企业支出的方案。如果没有保证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筹划税收战略,往往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税收筹划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策。

(三)税收战略要不断反省

有的企业制定好税收方案后,就不再考虑它的效果,部分方案在理论上是可行的,实际上不一定可行,这便要求企业要关注该方案实施的可行性,要及时关注方案的进展情况。

(四)企业收入才是重点

有的企业非常注重税收战略的制定,却忘记了企业收入才是重点,税收方案只是在同一收入情况下相当减少企业支出,如果收入不高,即使有很好的税收战略,也无济于事。

(五)企业税收筹划不能影响企业经营战略

企业税收筹划作为减少企业支出的方案,不能干扰到企业经营方案,必须服从企业经营方案。许多企业把税收方案独立于经营方案之外,容易让两者产生冲突,甚至税收战略会左右到经营战略,对企业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冲击。

四、企业税收筹划的方法

(一)信息收集

企业在制定税收战略之前,要做好信息收集,包括企业产品、国家在相关产品方面的政策、同类企业所制定的税收战略等。在收集信息时要注意有针对性地去收集,排除无关信息,减少企业的工作量。同时要保证信息来源可靠。

(二)精心挑选企业筹划人员

筹划人员的才识、素质等决定筹划方案的实用性,同时企业有必要要求筹划人员进行多方面的交流,互相学习,互相提高。由于不同人所学的知识和经历不同,不同人的优点具有互补的特点,互补不足,有助于全面提高筹划人员的素质。

(三)企业税收筹划目标的制定

在进行筹划前,应当制定目标,需要知道,企业真正想要的是什么,才能在制定时明确该怎么做。如果没有目标,盲目进行筹划,可能会搞错了方向。税收链需要多次重视。税收筹划要求从税收链上寻找最容易筹划出企业利润的地方,从而制定战略,然而,由于政策的变动,人为的忽视,我们需要多次重复观察税收链。

(四)备选战略

在制定完一个战略之后,我们要考虑到市场的变动、政策的改变和多种方面,特别是不确定因素过多,加上会有人为误判。因此企业需要一个备选方案,做到不管什么情况都能用一个完美的筹划方案。

(五)及时反省

在制定完成初期、实施过程中要不断反省,及时发现错误,并及时改正。许多完美的税收战略,都是在一次次反省中修改而成的,很少有一次性便能制定完美的方案。

结束语

在上述的探讨中,相信大家认识到了企业税收战略的重要性以及制定的方法。在实践过程中,我们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仅通过纸面上理论分析。同时企业也很容易忽视上述所说的注意事项,特别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这一点。而上面谈到的税收筹划方法,只是比较简单地探讨,在实际运用中,还需企业从多方面地去了解,多方面去扩张和学习更多的方法,而不仅局限于旧方法。

篇(2)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3-0-01

随着市场经济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各个企业都在对企业的综合能力进行着积极地提高,并追求着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及社会效益的最大化,而这些目标的实现离不开财务有效地管理,对于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也越来越给以重视,它能有效地降低企业资金的减少,优化企业的资金结构,提高企业资金的利用效率,同时,税收管理又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税收筹划的概述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或企业在缴税前,在遵守税法规定的前提下,依据当地的税法环境,来规避、控制或者减轻税负,从而实现对企业财务目标的规划、决策及经营生产活动的安排。税收筹划是一种合法的行为,主要包括避税和节税,而逃税和偷税是非法行为不属于税收筹划的种类。在税收筹划中要遵守其合法性原则、成本效益原则、事先筹划原则及企业财务中总体目标的原则。在税收筹划中一定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坚守依法纳税是公民及企业的基本义务,是企业税务管理中的首要原则,然后根据企业的财务情况及发展目标,结合各种税法优惠政策对企业资金及资源进行有效的分配,并对企业的投资、经营及理财活动进行事先安排,从而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二、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意义

1.有利于实现企业财务利益的最大化

税收对于企业来说是经营资金的净流出,减少了企业的利润,如果企业对税收进行有效的筹划,能够有效地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及费用,那么对企业来说能够节省大量的经营资金,并使企业的财务利益尽量达到最大化,有效地实现企业的财务目标。

2.税收筹划能够有效地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一项基本管理活动,它需要企业具有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规范的财务管理体制,同时对财务会计人员也有相当的要求,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能力必须熟练,对会计新准则及税法有详细的了解,并通过一定的会计手段降低企业的税务负担,在这一过程中,不仅合法的降低了企业的税负还能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及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

3.税收筹划能对企业的结构及资源进行优化

税收主要是为了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以此加强国家的公共服务事业及基础建设,征税行为对于企业来说,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企业资源的合理再配置,企业要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就要根据税法的优惠政策进行合理的投资,并对企业的结构及决策进行适当的调整,从而实现企业长期稳定的发展和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税收筹划不仅符合国家的利益要求,还能有效的促进企业自身的有效发展。

三、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的运用及税收筹划时的注意事项

1.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运用

根据企业经营规模的大小及会计核算的不同,其纳税的方式是不同的,一般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及一般纳税人,像小规模的纳税人是无法开出增值税的专用发票,而一般纳税人通过小规模的纳税人所采购的货物,其增值税是不能进行抵扣的,因此,企业进行采购时,不仅要考虑到产品的质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外,还要考虑到进项的税额是否能够抵消等进行多方面的考虑,从采购环节就节省企业的税务负担;在采购中,一般采用的是购进扣税的增值税法,因此企业可以适当地进行提前购货从而延迟纳税,对于企业的存货,可以采用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不同的计价方法对企业的税负影响也是挺大的,像企业处于所得税的免税期,就可以选用先进先出的的方法,这样能够减少企业的材料成本,扩大那个时期的利润,若是企业的盈利能力较强,企业可以加大产品中的材料费用,通过这种存货计价的方式来减少企业的利润,推迟企业的纳税时间;另外对于企业的固定资产,可以通过加速折旧法及直线折旧法等加大固定资产的折旧额,从而影响企业当期的产品成本及费用,如果企业使用的是直线折旧法,那么企业在每个时期的税负都是均衡的,若是采用的加速折旧法,那么企业在前期的生产利润是比较少的,缴纳的税收也是比较少的,而到后期企业的生产利润就会相应地增加,缴纳的税收也就会增加,这种加速折旧方法的使用,也延迟了纳税的时间;工资是在税前扣除的,并且不受计税工资及工效限额扣除的限制,企业在安排工资时,应该考虑到它对个人所得税及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并对工资进行有效地税收筹划。

2.企业税收筹划时应注意的事项

首先,企业在税收筹划时,一定要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进行,如果出现违法的现象不仅不能给企业带来有效的价值,还会沦为逃税的下场,从而受到国家税务机关的处罚造成企业经济的更大损失,这样的话就得不偿失了;其次,税收筹划的方案应随时随着当地税法的环境及国家法律的变化进行及时调整,在税收筹划上也不能仅对税务负担进行简单的比较,还应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所带来的影响;然后,在企业税收方案筹划时,不仅要考虑到税收成本的降低还要考虑到能否给企业带来绝对的利益,要根据各种税种结合企业的自身情况,进行统筹的考虑以争取到企业财务的最大价值。

四、总结

通过以上所述可知,企业财务管理是税收筹划的有力支撑,税收筹划又对企业财务管理水平起到了促进作用,它们之间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关系,而且有效地税务筹划及科学的财务管理能够给企业带来最大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张丁云.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J].会计之友,2011(32).

[2]陆滨.论我国税收筹划与企业财务管理的关系[J].知识经济,2011(13).

篇(3)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1-0-02

近年来市场竞争逐渐激励,依法纳税正在被每个企业所重视,合理进行企业纳税筹划工作,才能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增值税是流转税的一种,作为现阶段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它的筹划工作对于社会各界都有重要意义,所以对企业增值税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减少企业经营成本及经营风险,给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必须合理利用国家税收给予的优惠政策,不断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专业化技能。

一、企业增值税及纳税筹划的概述

(一)企业应纳增值税概述。增值税是价外税,它以企业经营的货物、对外提供的劳务的增值部分为依据,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缴纳税金,它是我国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税率有17%和13%两档,2012年1月1日后,对部分营业税企业试行“营改增”,新增设11%和6%两档税率。

(二)企业纳税筹划的概述。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是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基础上,对企业正常经营项目的纳税事项进行合理规划,达到降低企业纳税压力,减少企业税负的目的。企业应纳增值税的纳税筹划应从:企业的经营项目销售行为、企业的结算方式、企业的进项税款、企业的购货价格及国家给予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方面进行纳税筹划。

二、增值税的纳税筹划方法与措施

(一)增值税纳税项目的销售行业进行筹划。增值税的兼营行为是指企业从事的主营业务以外,经营的同税不同率、不同税不同率业务的应税行为。《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从事批发、零售业、个体企业,存在混合销售行为的企业,对该类企业的销售行为缴纳增值税;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非增值税应税行为,不缴纳增值税;但两者兼营行为不能分别独立核算的,视兼营业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

企业增值税是对经营项目增值部分依法纳税行为,如何确定企业应纳税税负的高低,关键在于混合销售行为的增值率,比较适用税种之间的平衡点,如:当劳务项目增值率大时,企业应将劳务项目分立出来;而当劳务项目增值率小时,则不必分离劳务项目,将其与应税销售额一并缴纳增值税,这样会降低企业税负。

(二)增值税纳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筹划。增值税是国家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最多的税种之一,合理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使筹划工作顺利进行。税收优惠政策规定,许多行业、产品及地区实行减、免制度、低税率、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等政策,如:粮食、食用植物油、天然气、图书、报纸业等实行低税率;西部地区、环保行业实行减免税政策;福利企业、软件企业、特殊教育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后,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注:如果同一纳税人,不同税种各有优惠,只能选择一项政策,两个或两个以上优惠政策不能同时执行)。从2012年1月1日起,国家在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试行营业税改增值税,避免企业重复缴税,为企业减轻税收负担。

(三)对企业进项税的纳税筹划。企业以其他形式收购产品时,应对其进行税收规划,通过对企业增值税进项税款的筹划,达到延迟企业纳税时间的目的,选择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合作,其进项税款额可以抵扣。企业取得的进项税发票应该及时认证、抵扣,减少企业当期实际应缴纳增值税税款,为企业取得货币时间价值;企业增值税的纳税筹划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结合企业自身的经营情况,从实际出发制定纳税方案,达到节税的目的。

(四)对企业的购货价格进行筹划。企业在购入货物时会有两种选择,一种是选择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合作,另一种就是选择小规模企业合作,其两者的主要区别就在于,购入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款能否抵扣,企业选择供货商时要考虑,哪个供货商给企业带来的净利润更高,如果两者的净利润一致,可以选择任意一个企业;如果取得的净利不同时,则选择能够带来更多利润的供货商合作。

(五)企业的结算时间进行纳税筹划。企业在购货的过程中,需要全额付款后,供货商才会给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而企业在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是不允许抵扣进项税的,所以选择合适的结算时间,及时为企业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是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重要工作。企业可以选择最有利于自身经营的结算方式,如分期付款,要求供货企业对分期付款的货物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达到由供货商垫付税款,延迟企业缴纳税款的期限的目的。

三、增值税的纳税筹划的建议

(一)为企业建立良好的税收筹划环境。企业的增值税税收筹划环境分为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企业的外部环境是指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而企业内部环境是指企业自身的经营模式及经营特点。企业无论从哪个环境来看,都应该增强税收法规的学习,关注国家税收法规的各种优惠政策,做好与税务部门的政策沟通,调整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完成企业内、外部环境的有效结合,使纳税筹划方案成为现实,最终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提高经济效益。

(二)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专业化素质。企业税收筹划是一项专业性及强的工作,对企业税收筹划人员的技术性要求及高,因此,企业财务部门需要建立内部筹划机制,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专业化技能,定期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涉税事项的培训,及时掌握税收政策的变化,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选择符合企业自身经营特点的税收筹划手段,避免财务人员的工作失误,给企业带来的各种风险,为企业增值税的税收筹划提供更大的调整空间。

四、增值税的纳税筹划注意事项

(一)纳税筹划工作必须按照税法的规定制定。建立正确的税收筹划意识,在充分运用各种规定及优惠政策的基础上,保证企业涉税事项的筹划工作符合《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密切关注税法的变革动向,根据变革适时调整企业增值税的纳税筹划方案。

(二)要充分考虑企业增值税涉税风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在蓬勃发展,企业的经济行为往往会受到各种各样不定因素的影响,这样会给企业纳税筹划工作带来许多不便。企业增值税的税收筹划工作不是绝对工作,而是相对工作,它没有固定的工作模式,是规定范围内企业纳税行业的计划与设定,因此,企业在做出增值税纳税筹划工作安排时,应充分考虑到企业自身的经营模式及特点,不要模仿、照搬其他企业的涉税筹划模式,正视企业涉税事项可能给企业带来的税收风险,采取措施避免风险的发生,为企业带来实际的经济收益。

增值税的纳税筹划具有预见性,对企业长期经营过程具有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的作用,如何准确的分析企业业务流程,制定出符合自身经营状况的管理方法及纳税筹划工作,在为国家财政收入做出贡献的同时,使企业税收负担最小化、企业利润最大化,是每个企业奋斗的目标,因此,增强企业的税收筹划观念,为企业增值税应税行为进行改进、计划具有现实性意义。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税法[M].北京:中国财政经出版社,2010.

篇(4)

一、加强海外施工企业的税收筹划认识

我国海外施工起步晚,经验相比西方国家还比较弱,在海外施工时有很多关于税收筹划方面的认识还不足。随着税收在企业收益中的占比的提高,税收筹划在企业利益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加强海外施工企业的税收筹划不仅是财务部门的事,需要全公司各个层级、各个部门配合和支持才能把税收筹划执行好。企业应积极进行内部宣传教育,使得全体员工从上到下都对税收筹划有所了解有所认识。财务部门在海外施工时应清楚的认识到施工国家的税种设置及征收方式。由于各个国家对企业各个环节都有严格的税法规定,只有针对性的加强认识才能更好的实施税收筹划。

二、充分理解征税政策

我国与世界大部分合作国家都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减少了海外施工企业的税收重复征收,降低了企业赋税增加了企业的利润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签订是国家实力的象征也为国内企业营造了更多国际竞争优势,使得更多的企业变得有机会走出去。[1]企业应充分理解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中的条款做好税收筹划。很多海外施工企业承包的项目属于援外项目可以享受施工国家的免税待遇。在工程开始前应该密切关注施工国家的政策,及时向施工国家的财政部、税务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申请免税额度。

三、经营活动中的税收筹划

(一)由于各国的税收标准不同,企业在注册时进行税收筹划选择税收标准比较低的国家进行注册。很多国家都有招商引资的需求可以选择优惠政策力度比较大的地区进行注册。根据投资的预期收益进行机构的选择。当预期有收益时设立子公司比设置分公司要多,应选择设置子公司。[2]当下属公司预计亏损的情况下企业设置子公司时缴纳的所得税要高于设置分公司时缴纳的所得税,企业应选择设立分公司的组织形式。(二)海外施工过程中牵扯到一些物资问题,施工物资有些需要从国内出口到施工国家,对于施工国家来说属于设备进口,有些材料可以留在施工国家,有些需要运回国内,这使得设备进口可以分为永久进口和临时进口。如果没有必要将国内设备运回则需要税收筹划,可以考虑采用价格转移的方式进行报关,特别是低费率的材料和设备,以便相关的材料和设备能够以合理的成本计入当地账户。需要运回国内的设备可以用于将相关费用租给当地的方式进行税收筹划。(三)税收筹划应避免不规范的发票流入,很多海外施工国家税制不很健全导致不规范发票很多。海外施工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收取发票后要及时核对发票金额与实际发生额是否相符,是否含税,是否可以抵扣,及时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并提防可疑发票。(四)海外施工项目有时会有庞大的项目,许多公司将使用分包建设。分包时,应签订正规分包合同开具正规发票并缴纳相关税费,签订合同时应充分考虑到关税的免税额度、对分包商的合理约束及费用的分摊,防止由于管理不当造成的关税退税额度的浪费。(五)通过调整公司的利润分配方式和分配时间做好税收筹划工作,企业可以从当期利润中扣除上一年度的亏损,减少应付所得税。通过延迟盈利年度,也可以减少可利用与分配的利润或延迟利润分配。或通过其他投资或租借等合理方式实现利润的转移或延迟。利用把剩余利润挂账1年,从第二年进行延期分配的方式,增加本期资金周转和流动资金都是利润分配过程中的税收筹划。(六)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计提方法的选择,海外施工国家中有的国家对折旧有税法规定有的没有规定,如果有规定的应按照规定执行,固定资产的折旧可以降低利润减少赋税,当一项固定资产选择折旧的年数长的时候,每年平均的折旧金额下降,相对降低了企业的成本。[3]当固定资产折旧时间短的时候,每年平均的折旧金额增加,相对提高了企业的成本,不同的折旧时间呈现在利润表中,影响企业的赋税。根据施工国家对折旧方法折旧年限的规定选择不同的折旧法,折旧方法无外乎直线法和加速折旧。当企业利润高的时候可以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增加成本降低利润以达到减少赋税的目的。(七)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中国的税法规定,中国居民的收入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收入都应根据中国税法进行计算。对于已经在国外进行过应税的,您可以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进行申请所得税的税收抵免。如果在外国支付的所得税金额高于根据中国税法计算的税额,可以在国内进行申报无需纳税,海外建设项目可以使用建筑国家的最低税率来制定设计工资单,并在当地为员工申报纳税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在国内减税,实现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四、规避税收筹划风险

篇(5)

一、税务筹划概念及特点

所谓税务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纳税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税务筹划具有的特点:(1)合法性,合法性指的是税务筹划只能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合法是税务筹划的前提,当存在多种可选择的纳税方案时,纳税人可以利用对税法的熟识、对实践技术的掌握,做出纳税最优化选择,从而降低税负。(2)筹划性,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对经济事项进行规划、设计、安排,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在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企业交易行为发生后才缴纳流转税;收益实现或分配之后,才缴纳所得税;财产取得之后,才缴纳财产税。这在客观上提供了对纳税事先做出筹划的可能性。(3)目的性,税务筹划的直接目的就是降低税负,减轻纳税负担。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选择低税负。低税负意味着较低的税收成本,较低的税收成本意味着高的资本回收率;二是滞延纳税时间(不是指不按税法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欠税行为),获取货币的时间价值。(4)风险性,税务筹划的目的是为了获得税收收益,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不能达到预期效果,这与税务筹划的成本和税务筹划的风险有关。(5)专业性,专业性不仅是指税务筹划需要由财务、会计专业人员进行,而且指面临社会化大生产、全球经济一体化、国际贸易业务日益频繁的情况下,仅靠纳税人自身进行税收筹划显得力不从心。因此,税务、税务咨询作为第三产业便应运而生,向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二、企业税务筹划的必要性

(1)税务筹划是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的重要措施,追求股东财富最大化是企业的的目标之一,实现该目标的途径总体来说有两条:一方面增加企业收入;另一方面降代企业成本,税款作为一项费用,在收入不变的情况下,降低税务支出,就等于降低成本费用,从而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有利于企业的不断发展。(2)税务筹划可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纳税人具有依法履行纳税的义务,同时也有税收筹划的权利。追求税后利益最大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客观要求,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税收筹划,有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可以充分利用税收法规和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从而实现节税的目的。

三、税务筹划在企业三个活动中的应用

(1)企业筹资过程中的税务筹划。对一个企业来讲,筹资是其进行系列生产经营活动的首先具备的条件。企业的筹资方式一般分为两种:负债筹资和权益筹资,但无论是哪种筹资方式都存在一定的资金成本。由于我国税法对不同筹资方式取得的资金成本的列支方式不同,这便为企业筹资决策中的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我国税法规定,权益资本以股息形式获得报酬,一般要被征两次税,一次是分配前作为企业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另一次是分配后作为股东的股息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样就形成了重复征税的现象。企业通过借款所支付的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因此企业可以通过改变资本结构,提高债务在总资本中的比重,减少应纳税所得额,降低税收负担。但需要注意的是,负债筹资虽然可以极大地降低企业的资金成本,但这并不意味着负债越多越好,企业的负债筹资应该以保持合理的资本结构、有效地控制风险为前提。(2)企业在组建的过程中的税务筹划。企业在组建的过程中既可以采用子公司的形式也可以采用分公司的形式,不同的组织形式各有利弊,子公司是以独立的法人身份出现的,因而可以享受子公司所在地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税收优惠。但设立子公司手续繁杂,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子公司必须独立开展经营、自负盈亏、独立纳税,在经营过程中还要接受当地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等。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身份,因而不能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但设立分公司手续简便,分公司不需要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且分公司这种组织形式便于总公司管理控制。(3)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第一,通过投资产业的选择进行税收筹划;第二,通过投资地点的选择进行税收筹划。具体来说,企业投资有多种性质,比如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投资的方式也有多种,比如实物投资、现金投资、债转股等。不同的投资性质可能涉及的税收政策也不一样,比如,纳税人投资购买国家发行的国库券和财政部发行的国家公债取得的利息所得不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有的投资方式,也可能给投资企业带来节税的效果,比如债转股企业将实物资产投入新公司免征增值税;外资企业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行为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获得已缴纳所得税的返还,一般可按规定比例退企业所得税,而若是投资“先进技术企业”则可全额退税;销售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要交纳营业税,但对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投资却不征收营业税等等。

四、纳税筹划的基本步骤

(1)熟练掌握有关法律规定。第一,理解法律规定的精神,税务筹划的一项重要前期工作,就是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理解法律精神,掌握政策尺度。无论是为企业服务的外部税务筹划人,还是企业自身内部的税务筹划人,在着手进行税务筹划之前,首先都应当学习和掌握国家税法精神,争取税务机关的帮助与合作,尤其是对实施跨国税务筹划业务的筹划人来说,还必须熟悉有关国家的法律环境。对于承接业务的每一个具体的筹划委托,纳税人都应有针对性的了解所设计的法律规定的细节。第二,了解税务机关对纳税活动“合法和合理”的界定,税务筹划的另一项重要前期工作是了解税务机关对“合法和合理”纳税的法律解释和执法实践。但是不同的国家对于“合法和合理”的法律解释是不同的,应熟悉税法的执法环境,要了解税务机关对合法尺度的界定,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从宪法和现行法律了解“合法和合理”的尺度;二是从行政和司法机关对“合法和合理”的法律解释中把握尺度;三是从税务机关组织和管理税收活动和裁决税法纠纷中来把握尺度。(2)全面了解企业的情况和要求。税务筹划真正开始的第一步,是了解企业的情况和企业的要求。企业进行税务筹划,需要了解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企业组织形式、财务情况、投资意向、对风险的态度、纳税历史情况。此外,还需要了解纳税人的要求,从而签订委托合同。(3)制定税务筹划计划并实施。税务筹划的主要任务是根据纳税人的要求及其情况来制定税务计划。筹划人需要制定尽可能详细的、考虑各种因素的税务筹划草案,包括:税务筹划的具体步骤、方法、注意事项;税务筹划所依据的税收法律法规;在税务筹划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等。筹划草案的制定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操作的过程,包括以下内容:分析纳税人业务背景、选择节税方法、进行法律可行性分析、应纳税额的计算、各因素变动分析等。利用税法客观存在的政策空间来进行的,这些空间体现在不同的税种上、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上、不同的纳税人身份上及影响纳税数额的基本税制要素上等等,以这些税法客观存在的空间为切入点。(4)控制税务筹划计划的运行。税务筹划过程中不断加强税收政策学习,树立税务筹划风险意识,税务筹划人员需要在实际工作中尽量减少主观判断,努力培养对客观事实的分析能力,这就需要税务筹划人员具备税收、财务、会计、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还要注意沟通协作能力和经济预测能力的培养,以便于税务筹划工作的开展。税务筹划的时间可能比较长,在计划实施以后,筹划人需要经常、定期地通过一定的信息反馈渠道来了解纳税方案执行的情况,对偏离计划的情况予以纠正,以及根据新的情况修订税务筹划的计划,以最大限度的实现筹划的预期收益。

参 考 文 献

[1]张秀中.纳税筹划宝典[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

[2]赵连志.税务筹划操作实务[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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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所谓的税收筹划值得是纳税人依据我国的税收政策条例,在纳税之前选择符合自身利益的纳税方案,减少自身在税收方面的支出,进而更好的安排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筹划行为。税收筹划在发达国家十分普遍,是企业制定战略决策的一项重要参考指标,然而由于我国的税收体制存在一定的漏洞,并且开展税收筹划的时间较为晚,大多数依然停留在简单的税务核算、报税等工作,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收筹划对于企业的发展的重要性不断增加,企业应当提升对其的重视力度。

二、税收筹划的正确认识

1.税收筹划不同于偷税漏税。税收筹划是企业的一种战略筹划行为,也是法律上所允许的企业理财手段,其性质是合法的;而偷税漏税违反了我国的税收条例,通过采取伪造、变造账簿等方式进行税务的虚报,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款,其性质是违法的,因而正确认识税收筹划与偷税漏税的概念是十分必要的。2.税收筹划的重要性。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从企业自身的经营活动、筹资、投资等环节着手,对于各个环节的税收进行科学地规划,形成一套符合企业自身实际的纳税方案,从而减少企业在税款上面的支出,这是发达国家企业通常采取的理财活动,我国的企业可以参考借鉴。

三、科学合理筹划企业各环节的税收工作

对于整个企业而言,企业的税收活动贯穿于整个企业生产运营过程,包括企业的经营、筹资以及投资等活动,因而税收的筹划应该从企业的成立、生产经营全过程着手。1.在企业成立时进行税收筹划。企业刚刚进行组建,此时就应当对企业的组织形式、投资地点等进行科学合理的选择,考虑是否能够享受到国家的税收优惠,从而降低企业在刚成立时的税负,提升企业的投资回报。(1)企业组织形式的筹划。对于分公司的选择,在纳税规定上就有较大的不同。分公司由于其特殊的形式,并不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它实现的盈亏都需要向总公司进行计算纳税,因而分公司的盈亏状况将极大影响整个公司的应纳税额。然而对于子公司,由于其独立法人单位的性质,子公司和母公司都分别需要进行税额的缴纳,因而可以看出,如果新成立的公司在刚开始就能进行经济盈利,那么设立子公司将是最佳的选择,更加方便母公司对其进行盈余调节;如果新成立的公司在刚开始就出现经济亏损,那么设立分公司将是最佳的选择,可以尽可能的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2)投资区域的选择。依据我国现行的机制,对于不同区域以及同一地域的不同地区都有明显的税收政策上的差异。就比如如果在我国的高新技术开发区以及国家政策倾向性的区域,其税收政策就与其他地区具有明显的差别,因而企业在进行项目的投资时,应当充分考虑地域的税收政策差异,从而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强企业的经济运转能力。2.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进行税收筹划。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企业运转的最为重要的一环,企业可以通过财务核算方式、财务管理方式等进行企业税收筹划,实现企业减税的目标。(1)纳税调减项目的税收筹划。为了支持鼓励我国企业的发展,我国对于重点扶持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就比如对于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类的项目、节能节水等资源节约型项目以及从事环境保护类的项目均可享受“三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进而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强企业自身的经营运转能力。因而,企业应当结合国家各种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极大的降低企业应缴纳的税负,促进企业经济的增长。(2)慎重选择计价方式,准许扣除成本项目的纳税筹划。不同的计价方式产生不同的结果,对于存货计价方式,基于我国的税法和新出的会计准则,存货的发出一般有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以及个别计价法等,因而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考虑每一种计价方式的特点慎重选择,可以达到减税增值的目标。对于折旧方法的选择,基于我国的税法和新出的会计准则,企业集体折旧的方法包括加速折旧法以及平均年限法等,企业对于固定资产进行折旧以此达到节税的目的。(3)应税收入的纳税筹划。倘若纳税人可以推迟或者减少纳税所得,就可以极大降低本期的应纳税所得,进而推迟或者减少所得税的缴纳。缩减收入项目、减免税收入,对于会计上应当作为收入处理的项目可以依照相关的规定对相关的收入做出减免。就比如国债利息的收入,企业通过理财活动购买国债,国债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可以不按企业所得税处理,对其进行减免。因而企业在进行应税所得额的计算时,可以适当对缩减收入项目、减免税收入进行调减。税务上不确认收入、会计上确认收入的调减项目。就比如基于权益法所得的收入,按照现行的会计准则,采用权益法对长期股权进行核算时,被投资的单位当年所实现的净利润额,投资企业就应当按照投资的份额对投资的收益进行确认,但是税法规定只有在被投资单位进行分利时才可确认投资收益。因而企业对于此类可在税务上不确认收入,在会计上确认收入,对于应纳税收进行适当的调减。

四、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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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境外税收筹划的重要性

一般中资工程承包企业在境外开展业务都有几个特点,一是项目开发投标阶段,人数很少,公司出于成本考虑,通常不配备财务税务的专业人员。二是业务分布区域广,很多国际工程承包公司同时在十几个、甚至几十个国家开发和执行业务。对于业务所在国家的法律和税务环境并不熟悉。三是税务风险高,目前广大不发达国家也日益重视对外资公司的税务检查,特别是对于这些工程企业的业务,项目金额大,工期长,很容易成为所在国税务检查的目标。四是税务风险影响大,由于工程金额大,无论是在投标报价期间出现没有充分考虑税收风险,还是项目执行过程中因为不合规的文件票据出现的税务问题,都可能导致巨额纳税义务和罚款,从而对整个项目的成败产生决定性影响。随着走出去的企业不断发展壮大,过去中资公司那种常见的粗放式的管理已经不合时宜,项目开始后才安排财务人员处理税务事项的方式由于管理时间上的滞后,常常导致当企业开始关注税务问题时,很多税务风险已经形成,事后能采取的补救效果也通常是事倍功半。如何科学地进行税收筹划,在项目的开发阶段就做好整个项目的税务安排,成了目前的涉外工程企业面临的共同课题。

二、税收筹划的启动

税收风险存在于税收管理的整个过程和各个环节,境外EPC工程承包项目的税务风险涉及两个国家的税务,以及所得税、流转税、个人所得税等诸多税种,在实务中,境外工程企业比较常见的风险点主要如下。

(一)企业对项目所在国税收制度缺乏了解

对项目税务风险主体由于各国政治体制、经济发展水平及策略等不同,各国税制及征管方式存在较大的差异,企业对项目所在国税收制度及征管方式不了解,对征管的严格程度缺乏估计。

(二)企业对其涉外项目缺乏科学统筹与管理

企业本部和项目现场缺乏沟通,缺乏前期策划,未选定合适的合同主体、组织形式。

(三)项目执行期间未严格按方案依法办理涉税事务

一般来说,企业的财务人员,特别是负责税务的财务人员,或者驻外的财务经理是组织实施税收筹划的主体。税收筹划的启动时机,主要是综合衡量项目的税收风险和税收筹划的成本。在项目开发阶段,综合评估风险和成本时,财务人员就应该及时介入项目,和业务人员紧密合作,一起了解项目进展,由于项目所在国的环境对于财务人员是完全陌生的,通常税收筹划的起点通常都是业务部门的计划,拟签订的业务合同的主要责任义务条款。财务人员和项目经理进行充分沟通,吃透业务的流程是一个成功的税收筹划的第一步。一般在决定进入这个市场开展业务之初,在有了一些跟踪的项目的基础上,业务开发有了一个整体规划的前提下就要考虑启动税务筹划。特别是在有一些项目双方已经达成意向,在进行工程承包合同的条款的谈判期间是进行税收筹划正式启动的比较好的时机。

三、合理利用中介机构的工作

不同国家有各自的法律体系和税务系统,而且由于语言障碍,财务人员短时间不太可能全面掌握公司业务涉及的主要法律和税务规定,聘请一个合格的中介机构帮助我们进行税务咨询和税务规划就是在实务中最常用的做法。有的项目本身规模较大,有的业务涉税风险比较高,或者有的市场是公司的重点开发的市场,这种情况下我们建议优先选择一般“四大”事务所或者当地知名的税务事务所以及著名国际律师事务所。这些中介的国际化和专业水准比较高,沟通相对容易,但缺点是成本偏高。如果该市场项目本身规模不大,业务相对简单,税务风险可控,也可以仅仅聘请当地的税务师事务所,或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直接报税和记账,从而不进行专门的税务咨询来节约成本。尽管中介机构能给税务筹划工作带来巨大帮助,税务筹划的主体仍是财务人员,中介机构的工作具有局限性,不可能替代财务人员完成税务筹划的全部功能。一般情况下,中介机构的工作方式是在和公司充分交流业务模式、交易细节、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纳税主体这些重要信息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要求出具标准化的报告,报告一般只涉及原则性问题,要缴纳的税种,税务筹划的原则和整体思路。通常情况下,大部分操作中的具体问题光凭这一份报告是无法真正解决的。以笔者经验,通常需要就税收筹划报告和中介进行大量的细节沟通,比如:分包合同的发票如何取得;当地雇员的工资如何登记注册,如何可以抵扣成本;和总公司的资金往来是否涉及滞留税;分包合同如何签订;采购合同和建设合同如何分开签订,从中国出口的货物的收货人是业主还是我们的公司等等。实践操作中的每一个步骤都需要认真思考,这些细节,中介机构有的可能认为太简单而不会写在报告上,同时他们关心的重点也不是这些操作层面的细节,出于报告的内容限制,都不会主动告诉企业。只有具体操作的财务人员和业务人员认真考虑每个细节,并充分利用中介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一个个问题的落实和澄清,才能形成真正有操作性的税务筹划方案,所聘请当地中介的真正价值才能得到体现。

四、税收筹划的框架搭建

在中介的帮助下,需要对项目所在国的纳税方案进行整体策划,纳税筹划方案应包括项目全周期、全流程的涉税事项,涉及项目商业谈判阶段的税务管理,主要包括合同税务成本核算、合同的分拆、合同方和负税方的确定;项目启动阶段的税务管理,主要包括纳税主体组织形式和运作模式,转让定价管理和供应链管理;项目运营阶段的税务管理,主要包括运营阶段的税务申报和出口退税管理,税收优惠申请,抵免处理,分包商扣缴税款,项目所在国和母公司所在国的全球税务风险管理。受篇幅所限,只讨论税收筹划框架的几个作为境外工程公司境外税务管理中最常见的问题。

(一)纳税主体的选择

纳税主体一般是也是合同签约主体,需要在项目前期尽快确定。而且考虑如果需要在当地成立分支机构,通常注册、开户、注资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为了保证项目进度,一般需要优先落实这个问题。通常有以下几个选择:离岸的中资公司、中资公司在当地成立的分公司、中资公司在当地成立的子公司。执行海外工程承包业务,通常都要在当地进行设计、土建等服务,而且工程项目的周期较长,一般都在一年以上,有的要几年才能完成。通常情况执行这些项目的主体会被看成是业务所在国的居民纳税人进行征税,所以如果决定用分子公司执行项目时,一般要避免母公司被认定成居民纳税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母公司派驻人员去执行业务也要考虑当地的相关规定,控制出境时间和频次,尤其签署文件时需要注意。避免留下过多证据让当地税务机关可以根据这些认定母公司为居民纳税人。

(二)工程合同的分拆

对于工程承包交钥匙合同,通常包括大量的土建设计等劳务性质工作,还包括施工材料、机器设备、工具用具的销售。而实物贸易这部分业务如果是出口贸易销售到当地的话,通常不需要缴纳所得税。但是在签订合同时,因为对外承包工程多为交钥匙工程,业主只关注最终整个工程的功能性和质量的实现。在对外合同签订时,如果作为工程承建方不提出来的话,一般是会签订一个总的合同,把所有土建设计和施工都混在一起不进行区分,业主按照总体进度把土建和设备确认工程量量单,并按照工程量单支付进度款。从而会导致整个工程承包合同总额都变成所在国应纳税的业务。实际上,工程总承包项目价款的大部分是设备的进口贸易和机料物消耗,这部分可以归做出口贸易,通常不需要在项目所在国考虑所得税和一些销售税,也就是说这部分收入可以免除部分税种的纳税义务,所以在签约时最好要区分土建和出口贸易部分,签订工程量单时最好也要区分土建部分和贸易部分。避免这部分不必要的税收风险。

(三)税收风险的对策

对于筹划过程发现的税务风险通常有三种方式应对:一是税务风险的规避;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的规避税务风险,税务风险的规避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全部税务风险的规避,比如一些政府项目,特别是利用中国优惠贷款的政府项目,很多时候业主有能力争取一些免税政策,努力争取让业主取得免税的政策,从而避免税务方面的支出是解决税务风险的最有力措施。另一类是部分规避,方式是通过工程总承包的合同分拆,把其中机物料消耗的部分分拆成出口贸易形式,从而可以部分减轻税务方面的风险。第二种税务风险的应对策略是税务风险的转嫁,主要是在工程总承包的过程中,要分包商的选择上要充分考虑分包商的税务能力,比如很多时候我们愿意选择价格合理,工作效率高的中资企业作为分包商,但是很多时候,有些中资的建设单位不具备在当地取得合法的成本费用票据的能力,这时候就要综合考虑税务风险和工程成本,审慎选择这种企业,也要考虑一些性价比不如中资公司,但是可以取得合法抵扣成本票据的当地企业。第三种应对方式是税务风险的承担。在充分考虑税务风险的规避和转嫁后,剩下的税务风险就是企业要承担的税务成本了。对于企业来说,最重要的是要在事前充分预计这部分税务风险,准确计算其对项目成本预算中的影响。列入项目的预算,在报价阶段前要完成这部分工作,以避免出现重大税务成本的漏算,如果处理不当的话,甚至会导致整个项目的失败。

五、税收筹划的落地中的注意事项

税收筹划报告完成,整个税收风险管理才完成第一步,如果要实现税收筹划的落地,在整个项目执行中指导项目的财务税务工作,主要注意两点。第一是业务人员的全程参与和充分理解。财务人员在税务筹划中要有意识的引导业务人员参与税收筹划过程。在税收筹划前期,向业务人员充分了解业务的流程,在税收筹划过程,要和业务人员一起探讨项目执行中可能碰到的税务问题,向中介进行咨询。在税收报告完成后,要组织业务相关人员学习,确保业务人员了解税务筹划的思路。只要业务人员也理解和执行了税务筹划的思路,才能保证筹划的真正落地。第二是财务人员对关键节点的把控,业务人员的充分参与不能取代财务人员在税务筹划过程中的主导和控制功能,财务人员需要在控制业务的执行按照税务筹划的思路执行。具体来说,合同签订的审批节点、业务付款的审核节点、发票的取得节点等等都是财务人员需要重点审核的节点,需要在执行中重要关注税务风险,是否符合既定的税收筹划的思路,对于那些比较复杂,财务人员也不好把握的重点税务风险问题,还需要再次就这些专项问题专门咨询中介,实时对税务风险进行把控。

参考文献:

[1]黄建洲.2013境外工程承包项目的税务风险及应对策略[J].财务与会计:理财版,2013(6).

[2]李侠.2011会计评估与税务策划在境外EPC项目中的应用[J].国际石油经济,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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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税收筹划也称为合理避税,是以现行的法律规定为准,企业对自身的经营活动、投资行为、资金管理进行合理安排和调整,以降低纳税数额,提高经济利益[1]。随着我国税法制度不断完善,税收问题成为企业发展中的一个关注要点,做好税收筹划工作,能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对资金、成本、利润三个要素进行协调,确保运营活动有序进行,最终推动企业健康长远发展。以下结合实践,探讨了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情况和改进方向。

一、企业税收筹划的特点和重要意义

税收筹划包括避税、节税、转嫁、涉税零风险等内容,既可以采用低税负方案,也可以滞延纳税时间,最终获得税收利益的最大化。税收筹划过程中,其一具有合法性,和筹划有关的计划、方法、措施,以现行的律法规定为准,不会出现越界行为,符合国家税法的立法意图;其二具有前瞻性,需采用技术性较强的策划方案,在经济业务发生前明确涉税种类、法律法规、优惠政策等,增大节税空间;其三具有目的性,以财务管理目标为核心,为企业争取最大利润。对企业而言,税收筹划有利于调整经济行为,增强自身竞争力,体现在以下几点:①增加可支配收入;②从延期纳税中获得好处;③做出正确的投资、生产经营决策;④减少或避免税务处罚[2]。站在国家的角度来看,税收筹划能增加国家收入,体现在以下几点:①和税收相关的政策法规,有利于各个企业落到实处;②在筹划过程中,能发挥出税收的杠杆作用;③增强企业法人的纳税意识,提高财政收入;④为税收业务的发展提供良好条件。

二、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的具体运用

(一)融资环节企业经营发展中,对资金需求比较大,只有及时筹措资金,才能满足经营需要。在融资环节进行税收筹划的主要途径如下:第一,企业经营活动需要的资金,主要从内部和外部获取,内部如利用企业的历年盈余资金;外部如发行股票或债券、向金融机构贷款等。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可以对留存收益、股票或债券、贷款等融资方式的成本进行分析和比较,从中选择成本较小的一种方式,从侧面降低了纳税成本。以发行股票或债券为例,发行债券更有利,因为债券发行产生的手续费、利息支出,均可以计入企业的在建工程或财务费用,财务费用在税前列支,就能减少企业的应缴所得税。第二,确定最佳筹资结构,也就是在一定规模的筹资下,在不同方案中选择税后资金加权成本最小的方案。在这个过程中,重点是对不同的资金结构进行分析,掌握个别资金成本的比重和作用,从而确定最大的税后利益[3]。其中,企业负债率这一指标,不仅决定了企业经营成本,还会影响税负大小和权益资本的收益。因此,融资环节的税收筹划,是在合理负债的前提下,对不同筹资方案、税后资金成本进行比较,确定最佳筹资结构,实现财务管理目标。

(二)投资环节税负轻重会影响企业的经营成本,继而影响投资决策。在投资环节进行税收筹划,主要从投资方向、投资形式、投资伙伴三个方面考虑。第一,在投资方向上,可分为直接投资、间接投资两种类型。其中,间接投资的对象是债券和股票。税法中有规定:企业购买国库券时,产生的利息收入,可免交企业所得税;购买企业债券时,产生的收入要缴纳所得税;购买股票时,产生的股利属于税后收入,也不用交税。因此,企业应权衡后确定投资对象。而直接投资涉税种类更多,常见如流转税、财产税、收益税。第二,在投资形式上,使用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投资。要进行资产评估,将评估确认的价值,作为计税成本。如果资产增值,企业要确认非货币资产转让所得,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如果资产减值,企业要确认为非货币资产转让损失,减少应税所得额。第三,在投资伙伴的选择上,以子公司和分公司为例,两者都会对企业税负产生影响。其中,建立分公司,因不具有法人资格,盈利还是亏损和企业直接相关,所得税税负要和企业合并在一起计算。建立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纳税工作和企业相互独立开展,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时,还要按照份额进行股利分配。总结起来,如果新建公司预计可盈利,就设置为子公司,盈利享受优惠政策,从而降低纳税额;如果新建公司预计亏损,就设置为分公司,也能降低总体税负。

(三)经营环节企业在经营环节的税收筹划,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存货计价。采用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营业成本不同,应税利润也不同,继而影响所得税。如果物价不断升高,可采用后进先出法,能降低期末存货成本,提高销货成本,增大税后利润空间。如果物价不断下降,可采用先进先出法,降低期末存货价值,提高销货成本,实现节税效果。如果物价不断波动,可采用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保证各期应税所得的稳定性,方便企业安排资金。第二,费用列支。在费用列支时进行税收筹划,应列出当期所有的费用;如果预计有损失,还要预估损失数额,来减少应交所得税,或将纳税时间适当延后。①已经发生的费用,要及时核销入账;②对可以预计的费用和损失,通过预提及时入账;③对于成本费用,尽量缩短摊销时间。第三,固定资产折旧。选择哪种折旧方法,进行折旧计算,也会影响应纳所得税。以加速折旧法为例,固定资产在使用前期的折旧多,可少纳所得税,产生类似于减税、推迟纳税时间的效果。折旧计算时,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计提折旧,对正常经营、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可采取措施缩短折旧年限,促使成本尽快回收,也能达到延期纳税的效果[4]。

三、企业税收筹划工作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企业税收筹划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主要有:税收筹划意识薄弱,不重视税收筹划,或盲目追求最大化的利益;税收筹划和企业的财务状况不匹配,筹划方案不灵活;财务人员的专业技能有待提升,没有积极防范税收筹划风险等。对于这些问题,可采取的改进措施有:

(一)增强税收筹划意识意识观念能指导实际行动,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首先要有较强的税收筹划意识。第一,财务管理期间,认识到税收筹划和成本、利润等要素的关系,认识到和企业发展的关系,从而更新传统的观念,创新税收筹划方法,完善相关制度,提高规范性和合理性[5]。第二,企业重视成本控制是好事,但也不能忽视税收筹划工作,两者并不是对立的关系。为创造出良好的税收筹划氛围,企业可以在内部宣传栏、官方网站上和税收筹划相关的政策、法规、知识,让员工学习了解,从而积极配合工作开展,提高税收筹划效率。

(二)培养税收筹划人才企业要想合法、合理避税,必须有一支专业性强的税收筹划人才,具体操作如下:第一,对财务人员进行知识培训,可以邀请专家进行专项培训,从理论知识、政策法规、操作技巧、注意事项等方面入手,将税收筹划方法和企业的实际财务状况相结合,提高筹划方案的可行性。第二,专业技能水平的提升,是一个连续性的过程,企业应该定期组织考核活动,形成岗位竞争机制,激发财务人员的积极性,促进自身不断学习。第三,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尤其是完善人才选拔机制,适当提高人才准入门槛;优先选择有学历、有知识、有经验的复合型人才,满足新形势下的税收筹划工作要求。

(三)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企业税收筹划工作中,风险主要来源于四个方面:一是财会基础不稳,二是税收政策改变,三是操作方法不规范,四是筹划目的不明确。针对这些风险,要求企业提高防范能力,避免引起经济损失。例如:在企业内成立税收筹划风险防控小组,该小组的任务是:收集市场信息,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对企业财务运行状况进行分析,制定科学的税收筹划目标;动态调整税收筹划方案,及时发现风险要素并积极应对。利用该小组,对税收筹划工作进行监督和控制,确保方向正确,提高筹划效率,增强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

篇(9)

企业所得税是对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种,即对企业一定时期内利润额征收的税种。从会计角度讲,所得税是企业的一项费用支出,所得税额的多少直接影响税后净利润的形成,关系企业切身利益。

一、会计核算方法与税收筹划的关系

会计核算方法又称会计处理方法,是指在会计核算中所采用的具体方法,通常包括收入确认方法、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外币折算的会计处理方法等。

税务筹划是指在不妨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在税法许可范围内,为达到税负最小化目标,以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对企业组建、经营、投资、筹资等活动中进行筹划与安排的一种经济活动。其外在表现是使纳税人纳税最少,纳税最晚,即实现“经济纳税”。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我国税收体制日趋完善,良好的税收优惠政策为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会计核算方法的多样性,为合理进行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提供了有利条件。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存货计价方法、收入确认方法等都可以进行筹划、安排,通过控制纳税时间、数额多少来实现税收筹划。

二、会计核算方法在企业所得税收筹划中的应用策略

在实际经营中影响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效果比较大的会计核算方法有销售收入确认、转让定价、存货计价法、固定资产折旧法。以下探讨如何运用这几种会计核算方法进行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

(一)利用收入确认不同进行所得税税收筹划

销售方式不同,决定销售收入结算方式不同,每种结算方式对销售收入确认条件有对应要求,每种销售收入确认条件影响了收入确认时间。例如采取现销方式的,结算方式是直接收款,收入确认时间是销货款或拿到相关凭据并把提货单交给客户的当天;而赊销方式收入确认时间为合同约定收款时间;订货方式收入确认时间是货物交付完毕当天。在所得税税收筹划时,可通过对结算方式的选择,控制收入确认时间,特别是通过控制临近年终时所发生的销售收入确认时间来进行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比如采用现销时,可以通过推迟收款时间或提货单的交付时间,将销售输入确认延迟至下一年度,从而实现了当年度纳税额降低。

(二)销售产品转让定价在所得税税收筹划中的应用

销售产品转让定价,是指在关联之间进行产品交易时制定高于或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实现均摊利润或者利润转移,从而实现合理纳税。

例1:天华汽车零部件集团公司总部生产销售一种汽车配件生产模具,主要销往国内各省市,每件产品市场售价为20000元,生产成本8000元,销售费用2000元,管理费、财务成本等综合费用暂不考虑,所得税率为25%。问如何进行所得税税收筹划?

筹划前:天华公司每个模具应交所得税额为(20000-8000-2000)×25%=2500元

显然,企业交所得税较高。为此,该公司决定在重庆设一家全资子公司专门负责对公司产品的销售,子公司所得税率15%。总公司给销售子公司每件产品价格为15000元。则总公司应交所得税为(15000-8000)×25%=1750元

销售公司应交所得税为(20000-15000-2000)×15%=450元

两公司共计纳税为1750+450=2200元,比未设销售公司单件产品少交税500-2200=300元。

现在,该集团经进一步筹划分析,只要在税法准许的情况下,能够达到同行业一般生产型企业的平均利润水平,就可以将部分利润转让给重庆销售公司,故将销售给重庆公司的售价降到12000元/件,则

集团公司应交所得税为(12000-8000)×25%=1000元

销售公司应交所得税为(20000-12000-2000)×15%=900元

两公司共计纳所得税为1000+900=1900元

由此可见,单件产品价格转让后比价格转让前少交所得税2200-1900=300元。

比未设立销售公司时少交所得税2500-1900=600元。

此外,有的关联企业通过在产品交易时抬高定价的方式转移收入,进行所得税税收筹划。

(三)运用存货计价法进行所得税税收筹划

企业可以采用先进先出、加权平均等方法进行存货成本核算,方法不同影响期末存货计价高低,从而影响当期利润,最终影响所得税缴纳的多少。企业在存货用尽期间中的总利润数额并没有发生改变,只不过不同的计价方法利用货币的时间价值、延期纳税达到所得税税收筹划目的。企业应根据各种存货核算方法特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采取最有利的方法,达到所得税税收筹划目的。

举例而言,当国内通货紧缩时,即物价呈下降趋势或者物价水平较低时,期末存货应采用先进先出法进行核算,这样可以增加当期成本,减少当期所得税税额。金融危机后时代,流程资金普遍紧张,企业贷款难度增大,运用存货计价法延迟纳税相当于无形中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可以提高企业的可利用资金,让资金产生更大效益。当然,企业存货计价法一旦选择很难变更,即使变更也应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在会计报表中注明变更内容,最终实现合法合理税收筹划。

(四)固定资产折旧法在所得税税收筹划中的应用

固定资产折旧作为企业的一项经营费用或管理费用,是企业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企业常用的折旧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合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运用不同折旧方法计算出的折旧额在量上是不相等的,因而分摊到当期生产成本中的固定资产成本也不同,其大小直接关系到当期损益,进而影响到当期所得税税额。很多企业常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选择进行所得税税收筹划,以下为实操方法与注意事项。

1、 折旧年限可选择但并非任意

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决定其折旧年限,因为使用年限是一个经验值,所以折旧年限是可选择的。对于有减免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可以延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降低优惠期内的成本从而降低所得税;对于不享受优惠税收政策的企业,可以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降低企业后期的成本,最终实现延期缴税。这一观点是被大众所接受的,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忽略了企业是否享有税收优惠是一个动态,选定的折旧年限是一个固态,且折旧年限是不可以任意选定的。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①房屋、建筑物,为20年;②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③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④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⑤电子设备,为3年。

从上可以看出,企业确定折旧年限必须在相关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企业在利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所得税税收筹划时必须在此范围内选择。

2、 折旧方法可以选择,但不能随意更改

理论上,加速折旧法可以使企业前期利润少,缴税少,因而在适当比例税率的条件下首选加速折旧法。然而《企业所得税税法实施条例》要求企业所得税计缴时,除税法另有规定外,在税前扣除时只能按照直线法提取折旧。对于加速折旧方法的选用,《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是有严格规定的。如果一个企业处于税收减免期,若采用加速折旧,反而会因成本降低而多缴税。

会计、税法制度赋予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权是有限的,且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经确定,除非在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时调整,其他情况下不得随意更改。

总之,进行所得税税收筹划的会计核算方法不仅仅有上述几种,还有坏账损失核算方法等。无论是企业本身还是财务会计管理人员都应该加强守法意识,合理运用会计核算方法进行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最终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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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方主体的选择

外商投资企业组建之时,投资方主体的选择至关重要,因为虽然两税合并以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但是对于不同的投资主体,其在股东(或投资者)分取股息红利时所征收的税率是不同的,一般外国企业投资者要征10%所得税,香港企业投资所得税征收税率为5%,外国个人税率则是0%。同时,针对投资者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不同投资主体的税率差异也很大,一般外国企业征收的所得税税率为10%,香港企业为5%,外国个人则是20%(但大多数双边协定按10%),同时不少欧盟国家与中国的双边税收协定,如中德双边协定,都规定了特许权使用费的中国税收在国外的抵免规定,很多国家在中国交10%的所得税,可以在本国抵免15%。由此可见,国家对不同投资方主体组织形式的选择采用了不同的税收政策,在全球一体化的今天,完全可以便利地通过在国外、香港等地建立不同组织形式的投资企业来组建外商投资企业,从而利用国家对投资方税收优惠政策来节省投资人税负,进而调动投资方的积极性。

二、被投资客体的选择

1、并购或投资亏损企业

税法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因此,预测盈利的外商投资可以选择那些在一年中严重亏损或连续几年不曾盈利、已拥有相当数量亏损的企业作为兼并对象和目标公司,以亏损企业的账面亏损,冲抵盈利外商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充分利用盈亏互抵减少纳税的优惠政策,使兼并企业所得税税负减轻。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被兼并企业兼并后继续具有独立纳税人资格的,其兼并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在税收法规规定的期限内,由其以后年度的所得逐年延续弥补,不得用兼并企业的所得弥补;被兼并企业在被兼并后不具有独立纳税人资格的,其兼并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在税收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可由兼并企业用以后年度的所得逐年延续弥补。因此,在企业兼并的税收筹划中,取消被兼并企业的独立纳税人资格,可以适用弥补亏损的政策,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实际操作中,外商可以通过收购相同或类似行业亏损外商公司的股权,注入盈利项目,充分享受未弥补亏损带来的税收抵减,并且不受并购的复杂审批及操作手续的限制。

2、投资享有税收优惠的企业

我国2008年以前的外商投资及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许多减免税条款,主要以减免税,如制造型企业“两免三减半”及低税率为主,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计算。同时原先低税率的外商投资企业,税率在5年内逐步过渡到25%。因此。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时可以优先考虑收购上述享有优惠措施的企业的股权,以最大限度节省整体税负。

3、通过对投资地区、行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的选择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淡化了区域性税率优惠,仅就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可以定期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做出了规定,地区性税率优惠几乎不复存在,这对外商投资地区选择有了更广阔的余地。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对农、林、牧、渔,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了不同程度的税收优惠。显见,外商投资企业可以通过注册从事相应的享有税收优惠政策的行业,来降低税收成本,获取最大的税收利益。

4、产品出口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

由于制造公司出口不予抵扣的进项转出成本是以销售额计算的,而贸易公司出口不予抵扣的进项转出成本是以进项采购额计算的。这样,外商产品出口企业,应同时考虑设立制造公司及相应贸易公司,把合理的利润大头留在贸易公司。在现今大多数产品出口退税率大幅下降的情况下,高利润产品的出口由制造公司卖给贸易公司,再由贸易公司出口,这样可以大幅减少增值税进项转出成本。同时由于制造业公司的税收优惠减少,大多数税率与贸易公司一致,这样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提高真正的经济价值。

三、企业法律主体形式的选择

1、外国公司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是企业组建时纳税筹划的重要环节,对组织形式不同的企业,国家的税收政策不同,这为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由于现阶段新税法大多数税收优惠已经取消,新设外国公司投资的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所得税税收不经济的一种组织形式。

2、外国个人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对于外商个人设立的独资企业而言,不适用中国的个人独资企业法,其实际上都认定为有限责任公司,但是按目前的个人所得税法,这些外商个人投资的企业可以省掉在中国的红利税,同时许多欧盟国家与中国的双边税收协定,如德国规定了即使中国红利免税,仍能在德国视同抵免税收为红利所得的10%。

3、不构成法人的中外合作企业

通过设立不构成法人的中外合作企业,由合作各方分别计算纳税的,对合作外方应视为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那么外方投资方将直接以非居民企业纳税,这样同样可以省了红利税。

4、外商代表处

近年来,中国履行其国际税收承诺,基本放开符合条件的按收入征税的外商办事处的设立,仅就该外商代表处的收入按核定利润率征收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如果没有收入则不征税。而不像过去大多数外商代表处按费用倒推收入及核定利润率征收营业税及所得税。这样,很多从事国际贸易的外国企业就可以通过设立代表处,联络生意,安排让母公司或境外关联公司直接从事进出口贸易,而该代表处不在中国承担任何税负。同时这些代表处由于不构成法人,其发生的费用如主要为母公司或关联公司交易服务,按照大多数欧美国家的税法规定,可以在母公司或关联公司的税前列支。在新的所得税法实施后,这样的外商办事处在2008年如雨后春笋般涌出,有潜在

需求的外商应该考虑尽快设立该种零税负代表处,国家可能出台限制该形式认定的外商代表处的有关税法规定。

5、外商合伙企业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包括无限合伙及有限合伙的组织形式,理论上已经有了法律基础,但是具体操作规范尚未出台,尚不具可操作性,但是应密切关注,所得税方面的税收筹划应有所为。

四、投资方式的选择

1、无形资产投资

现阶段新所得税法可以考虑无形资产方面的税收筹划,尤其企业本身就可能要购买的无形资产及特许权使用费;因为在许多欧美发达国家本国的税法中,如为境外子公司提供了一系列无形资产或不同类型的销售、技术、资源支持。税法会视同收入在境外交税,同时中国境内一般也要代扣代缴营业税及所得税,而用无形资产投资,即使溢价投出,在投出时一般在国外不征所得税,且属出口而无流转税,而国内又可以随着摊销列支成本,抵减企业所得税。

2、再投资退税

新所得税法对外商投资企业有关的再投资退税基本上已取消,所以分红再投资基本没有税收优惠。但是仍有部分再投资退税优惠值得关注,如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中补充对西部地区的特殊行业进行再投资退税,具体规定为“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对国内外经济组织作为投资者,以其在境内取得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作为资本投资于西部地区开办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或软件产品生产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按80%的比例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该项投资的,追缴已退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3、放弃债权

许多外商投资企业,往往营运资金不够,长年亏欠母公司或关联企业款项,而境外公司的这些债权在本国会视同有利息收入要征税,所以有时候情愿放弃大量债权。这时候,应首先考虑,用债转增资本,这样在中国及母公司所在国均没有所得税税负,可以有效地节省企业较大税收负担。而实践中,外商投资企业中债权转增资本,由于受到外汇管制的限制,贸易项下的债权转增资本实践中不易操作,很多企业执行旧会计准则把母公司放弃的债权计入资本公积,同时作为应纳税所得交税。按新的公司法,该种资本公积不能做任何用途,只能清算时作为清算所得,征20%所得税。而根据我国新会计准则,外商投资企业如有这种大量债务获得债权人豁免,应作为营业外收入进入企业未分配利润,虽然同样为应纳税所得,但可以进行分配,最多仅交纳10%红利税。

4、变债权投资为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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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依法经营的前提下,如何围绕现行法律法规开展适合电网企业经营特点的税收筹划方案,用好用足税收政策,尽最大努力降低企业税收成本,是当期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文结合电网企业就主要税种税收筹划谈相应对策。

一、增值税税收筹划

增值税作为电网企业最大税种,税收筹划的关键是进项税额如何足额、及时抵扣。

(一)进项税的筹划

电网企业涉及进项税抵扣的成本项目主要有购电费、材料费、修理费、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运输费、取暖费等,其中加强修理费和材料费进项税的筹划是增值税税收筹划的重点。

1. 改变大修理工程结算方式

目前电网企业部分单位大修理工程管理上主要采取包工包料结算方式委托给多经工程公司。工程公司为建安企业缴纳营业税,自己取得的进项税发票不能抵扣,也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电网企业无法抵扣进项税。

因此,应改变大修理工程管理和结算方式,对大修理工程采取包工不包料的管理和结算方式,材料统一由电网企业自行采购,及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方面公司增加进项税抵扣,另一方面多经工程公司通过节约工程材料成本可以增加利润,实现双赢。

2. 改变多经企业承包管理方式

电网企业与多经企业大都签订了各种各样的承包服务合同,且大部分为总包方式,统一开具发票,由于大部分多经企业为服务业(物业、运输业等),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减少了进项税抵扣。

因此,应改变承包合同的结算方式,降低合同额,将可以抵扣的材料费和修理费项目由主业承担。例如:运输承包服务合同,可以规定车辆燃油费、修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取得外部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承租方报销抵扣。

3. 购进商品或应税劳务应尽量采取商业汇票支付费用

这样可以得到两点好处,一是可以推迟付款时间,减少现金流出量;二是可以视同支付费用,获得进项税额抵扣,减少当期应纳税额,从而达到递延纳税的效果。

4. 加强进项税发票管理

一是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考核力度,提高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率。购置货物、接受劳务尽可能取得合法、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要购买具有增值税发票的货物。在发生运费时,要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电网企业在采购固定资产时,可以将部分附属部件单独作为材料或低值易耗品购进,抵扣进项税额。二是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认证”、“申报”和“抵扣”要及时有效。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应在最短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专用发票认证,及时抵扣当期的进项税,为企业争取资金的时间价值。

(二)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筹划

按税法规定,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只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免征增值税,条件一是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二是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认已使用过;三是销售价格不超过原值。

电网企业涉及的业务主要有更换固定资产变价处理和抵债收回固定资产的处理。应注意事项,一是对于电网企业取得抵债来的固定资产,要先将该抵债资产入帐使用和管理一段时间后再出售,可以免缴增值税;二是对于更换固定资产如果出现升值,需要缴纳增值税时,应确定适当的价格,计算净收益增减平衡点,保证销售价格与原值之差大于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提高净收益。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电网企业的主营业务虽然单一,但是在增值税税收筹划方面仍然有所作为,且非常必要。

二、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

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其应纳税额与收入、成本、费用等密切相关,降低应纳税所得额的关键在于如何合法、合规地加大当期成本费用、减少当期收入确认。

(一)技术开发费的税收筹划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项目,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在企业的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2006年国家对技术开发费优惠政策进行了调整,一次性提足折旧进成本的科研设备价值标准由10万元提高到30万元,由于科研设备既可以一次性提足折旧及时收回资本性资金,又可以享受税前加计扣除,因此电网企业应充分利用技术开发费优惠政策,合理安排预算资金,一是适当增加设备购置的资本性支出预算,在实现所得税加计扣除的同时,解决公司资本性资金不足问题,从而达到企业整体税收优惠利益最大化;二是改变目前技术开发费核算和管理模式,运用科学合理的核算方法,将科技机构人员工资、设备折旧、管理经费等其他直接费用纳入技术开发费管理,加大加计扣除金额。

(二)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税法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电网在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保方面投入持续增加,利用该项政策可以为电网企业节省大量所得税支出。

(三)固定资产修理与改良支出的筹划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需增加固定资产价值或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1. 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50%以上;2. 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二年以上。

电网企业固定资产修理支出能否税前扣除,关键是发生的修理支出是否达到固定资产原值的50%以上,因此,为了加大当期费用扣除,修理工程支出要合理安排,尽量不要超过固定资产原值50%。

(四)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的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原因采用加速折旧的优惠政策力度更大,规定确需加速折旧的,经税务机关审批,可以采用直接缩短折旧年限的方式实行加速折旧。

对于软件摊销年限问题,新税法也制订了优惠措施,按照《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规定,“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因此,电网企业应充分运用优惠政策,利用电网企业设备技术进步较快的原因,与主管税务机关加强沟通,征得同意后缩短折旧和摊销年限。

三、营业税税收筹划

电网企业涉及营业税业务较少,主要是降低电网工程涉及的营业税,以有效降低工程造价。

目前电网企业营业税税收筹划主要是落实建安企业不计营业税的设备清单。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有关政策规定,通信线路工程和输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电缆、光缆和构成管道工程主体的防腐管段、管件等物品均属于设备,其价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中。另外还规定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也不应包括设备价值,具体设备名单可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列举。

目前在实际工作中经常有税务部门对电网施工企业设备和材料划分标准不理解,将电缆统一作为材料作为营业税计税依据,加大了工程成本。电网企业要与税务机关协调,确认电网企业不计入营业额的设备清单,该税收政策的落实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电力施工企业税收管理,降低施工成本。

四、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

个人所得税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筹划:

(一)奖金发放方式的税收筹划

个人所得税由于采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因此个税税收筹划主要是从如何降低适用税率入手,从目前执行政策看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要尽量做到奖金在各月均衡发放,减少季度奖、加班奖、节日奖等专项奖致使个别月份税率偏高的影响,从而达到均衡各月税负的目的;二要合理利用全年年终奖税收特殊政策实现节税,根据《国税总局 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该通知一是规定了纳税人取得年终奖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二是专门制订了年终奖适用税率,比日常薪金适用税率有所降低,因此当年终奖适用税率比月工资收入适用税率低一档次时,可以有效降低个税。举例说明:

某职工收入如下:月实发工资1 500元,月奖4 000元,扣除费用1 600元,应纳税额为3 900元,适用税率15%,需缴个税460元。

年终奖7 000元,年终奖适用税率为10%,需缴纳个税675元。

可见由于年终奖使用税率偏低,税率差为5%,存在节税空间。该职工年收入为73 000元,在年收入不变的情况下,可减少发放月奖,每月减少1 900元,共计22 800元,将月奖税率降到10%,增加年终奖发放22800元,可年节税22800×5%=1 140元。

(二)转化所得或转化所得类型

把现金性工资转化为提供非货币利,即通过提供各种补贴,降低名义收入,比如提供免费工作午餐、手机话费补贴、交通补贴等,这样既可以增加员工福利,又可少缴个人所得税。

五、房产税税收筹划

房产税是电网企业的一项小税种,税率不高,造成对房产税税收筹划不够重视。由于房产税计税依据是房产原值扣除一定比例后缴纳,因此只要房产存在就必须纳税,构成了企业的一项长期税负,假设房产使用寿命按50年左右测算,房产税将达到房产原值的40%-50%,税负很重。

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屋,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一般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因此房产税税收筹划的关键是如何划分和核算房产附属设备。

即将实施的新会计准则的一些新变化,对房产税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一是《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二是《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企业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根据以上规定,房产税税收筹划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是土地使用权要单独作为无形资产核算,不再结转到房屋建筑物价值。

二是减少列入房产价值的附属设备价值。要准确把握房产税暂行条例所列举房产附属设备,对于所列举以外的附属设备尽量不计入房产价值。

三是要充分利用税务总局对中央空调是否计入房产原值有关规定。根据规定,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设备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如中央空调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单独核算并提取折旧,则房产原值不包括中央空调。因此要按照新准则规定对中央空调单独入账,减少房产税支出。

总之,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合理运用国家税收法规对企业的筹资、投资、经营、理财等经营活动进行事先筹划和安排,以达到税收负担最小化的目的。企业在加强税收筹划,用足用好各种优惠政策,有效降低纳税成本的同时,还要树立以风险控制为核心的安全理念,提高风险的辨识和分析能力,切实防范经营风险。一是充分借助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等外部力量,以税法条款为依据,通过深入研究各项税收政策,制订出合法合规的税收筹划方案,为企业的税收筹划营造一个安全的环境。二是及时掌握政策变化,并适时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调整,保证税收筹划行为在税收法律法规范围内实施。三是加强风险控制,充分考虑税收筹划的风险,在认真考虑经济环境及其他变数后,再做出决策,不能因为短期利益而进行盲目的税收筹划。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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